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星期五)10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經濟部部長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李孟諺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靜儀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鏡清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垂正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我們現在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永和國小的同學,歡迎大家。

現在我們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6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報告院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我們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我們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提議增列下表9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吳春城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吳春城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下表32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附表: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

 

序號

報告事(增列)

1

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炳宏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羅慧雯及詹懿廉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2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六條之二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議事日程僅限列原列報告事項、增列下表議案共73案及質詢事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建議表

 

序號

議案名稱

1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3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7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2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供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7人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八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二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36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7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8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9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0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刪除第五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41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4人擬具「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請審議案。

42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0人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3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4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5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6

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7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8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49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50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1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六條之二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2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3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4

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5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6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7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8

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9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0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1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2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3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64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6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2

本院委員吳春城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3

本院委員吳春城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主席:請問院會,照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之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請問院會,照民進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之提議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現在按鈴7分鐘,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請各位委員就座,請問有沒有表決卡沒有拿到的?請就座,還有人沒有拿到?請議事人員再次確認。

報告院會,表決之前所有委員都到了,今天鄭正鈐委員過生日,我們幫他掌聲祝福一下好不好?請議事人員加快速度確認,還有沒有哪位委員沒有拿到表決卡?OK。

報告院會,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對於民進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我們記名表決,贊成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出席委員109位,贊成50位,反對59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上午10時13分3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方才院會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團增列報告事項亦有納入國民黨黨團報告事項提議中,請問院會,針對國民黨黨團所提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有)反對,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上午10時15分38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

     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以及質詢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報告院會,繼續處理討論事項。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討論事項提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增列討論事項(6月4日),討論事項僅限列案如下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附表: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

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委員羅廷瑋等21人、委員黃秀芳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菁徽等19人及委員楊瓊瓔等25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案。

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21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案。

3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吳沛憶等20人、委員羅智強等25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呂玉玲等19人、委員吳思瑤等17人、委員李柏毅等17人、委員徐巧芯等28人、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26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9人、委員鍾佳濱等27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洪申翰等16人、委員李彥秀等20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鄭正鈐等18人、委員陳培瑜等21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21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4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現在進行表決。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記名表決,我們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宣布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09位,贊成50位,反對57位,棄權2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上午10時17分59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2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張嘉郡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棄權:

陳 瑩  游 顥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討論事項提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本次會議擬請5月31日進行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6月4日處理討論事項僅限列如下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討論事項建議表

 

案號

議案名稱

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委員羅廷瑋等21人、委員黃秀芳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菁徽等19人及委員楊瓊瓔等25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案。

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21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案。

3.

()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縣一等19人及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分別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吳沛憶等20人、委員羅智強等25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呂玉玲等19人、委員吳思瑤等17人、委員李柏毅等17人、委員徐巧芯等28人、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26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黃秀芳等19人、委員鍾佳濱等27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洪申翰等16人、委員李彥秀等20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鄭正鈐等18人、委員陳培瑜等21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21人分別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35人,有鑑於郭國文委員搶奪周萬來秘書長議事本等物品,並拉扯其衣物、眼鏡,險些將之推倒在地,致秘書長受傷驚恐。此舉不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之規定,更有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礙公務罪、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等罪之虞,應予以嚴正譴責!爰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處以最嚴厲處罰,以維護本院議事紀律與人員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游顥委員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

贊成,好,無異議通過。更正,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6月4日議程進行討論事項。

報告院會,國民黨黨團提議5月31日進行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依5月16日協商結論,定於5月31日(星期五)邀請新任行政院院長卓院長等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報告院會,陳瑩委員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請秘書長宣讀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1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黨團增列部分。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增列報告事項共9案,均已列為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第65至73案,所以現在依通過之國民黨黨團增列提案進行處理。

請宣讀增列報告事項第一案。

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張嘉郡等3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7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2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桃園武陵高中的同學,我們掌聲歡迎。下一案。

二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九、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供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7人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八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二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吳宗憲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刪除第五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4人擬具「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0人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六條之二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醫療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1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六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七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吳春城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吳春城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繼續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2樓是臺北市金華國中的同學,我們掌聲熱情歡迎。

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3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羅智強等55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陳永康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及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2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12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2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2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請宣讀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宗憲就國防事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宗憲就113年4月4日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開錯刀事件,及該院不只一次發生嚴重醫療疏失等情事,擔心長此以往恐引發民眾對公家醫療安全之疑慮,亦影響對醫院之信任,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就手術安全把關執行流程進行檢討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危老重建時程獎勵不應落日或退場、建議增訂重建後建築物依地質參數取得耐震標章或通過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得為危老容積獎勵項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桃園市次醫療區域劃分,研議修正為三區,以改善桃園市醫療資源分配不均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仁就原住民族長期面臨福利資源資訊及社會資源整合不足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許多民眾反映我國COVID-19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程序等待時間冗長,自開始申請至今遲遲未有進度,平均等待期間動輒一年有餘,期間受害民眾歷經全身紅疹發癢、食不下嚥等後遺症折磨,身心備受煎熬,紛紛質疑疫苗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進度緩慢,不符民眾期待。據了解,疾管署現今每月召開2次審議會議,平均審議約300件與2020年每月平均13件相比成長近23倍,而審議專家學者雖已從起初的24名增加至逾50名,但整體審議進度仍不見有感,本席為反映民情與民眾心聲,建請行政院研擬相關因應對策,並敦促加速審查速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農民不斷陳情反映近年來稻米耕作的肥料、農藥、秧苗等人力成本不斷上漲,但公糧收購價格已長達13年未調漲,已不敷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顏委員寬恒,有鑑於國內辣椒粉短缺,影響速食泡麵生產製造,應儘速研擬開放有取得檢驗合格的辣椒粉可以繼續出貨及交易,以維持臺灣的相關產業穩定生產,進而及時服務廣大的消費大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要進行行政院卓院長的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

主席:我們首先請卓榮泰院長列席報告。各位委員同仁,我們熱情的掌聲來歡迎卓院長第一次的施政報告。

卓院長榮泰:(10時46分)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今日,本人應邀至貴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這是憲法賦予的責任,倍感榮幸,更深感責任重大。

我和行政團隊皆深刻理解新政府的使命及人民的付託,將秉持「誠意溝通、人民優先」的理念,在互相包容與尊重的基礎上,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與決心,實現賴總統「創新繁榮、公義永續、民主和平的臺灣」之國政願景。

壹、前言

近年我國面臨地緣政治的變化、產業供應鏈重組、數位及淨零雙軸轉型的挑戰等世界大轉折,所幸蔡前總統及所有行政團隊超前部署,讓國家發展有了新的方向。經濟典範移轉,找回新的成長動能;創造就業機會,提升起薪,落實政府對勞工的保障;改善財政,擴大社會照顧,強化托育及長照服務;積極推動創生綠能,並推動數位轉型。

我和行政團隊都明白,國家必須在這條正確的道路上繼續前進,這也是我所以站在這裡的重要使命。1989年,我開始服務公職。這三十多年的公共服務生涯,是我無悔的生命歷程。我及公務團隊和民眾一起建設城市,也與臺灣民主共同成長。國家成功的轉型,來自於臺灣人共同用行動完成夢想,以創新帶來突破。接任行政院長,本不是人生的規劃,但選擇接受此一職務,我就會全力以赴。未來哪裡有困難,我和行政團隊就到哪裡去;哪裡有問題,我們就想辦法解決問題。

所以,我和「行動創新AI內閣」團隊成員,會秉持同樣的精神,體恤民瘼、傾聽民意。我們會積極行動,站在提出解方的第一線;導入創新思維,提高政府效能;並以「信心、誠懇、用心、戒慎」的精神,竭盡所能為民服務、為國興利。未來任何施政成果的進展,都是貴我兩院共同努力,良好互動的結果,我們一定可以為人民及國家帶來新的期待。

未來,我們將首重「五打七安」,不遺餘力的打擊黑、金、槍、毒、詐,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我們將在最短時間內擬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並透過建置「打詐通報查詢網」等立即可做的行政措施,全面提升打詐量能。也懇請貴院儘速通過本院送請審議的「打詐新四法」,讓執法同仁有必要的法律工具,遏止各種新型態的詐騙犯罪。

此外,我們心繫花蓮震災的所有花蓮鄉親,為協助花蓮鄉親儘早回歸日常生活,我將親自擔任「0403花蓮地震專案小組」召集人,行政院也將整體重建經費按實際需要提高至近300億元,讓民眾早日獲得救助慰問金、安遷及租金、利息補貼、振興產業及觀光旅遊、金融紓困等補助。我也要求各部會澈底執行「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並特別指示「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發揮在地服務及諮詢的功能,專人服務,主動向民眾說明、協助辦理各項計畫,加速時程,各項補助,如實到位。

感謝國會過去的鞭策與支持。也期盼貴我兩院,能本於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的精神,優先支持民眾迫切需要且無爭議的議題,推動更多福國利民的法案,讓國家繼續往前進。

貳、行動創新,希望工程

今日臺灣,不僅是亞洲的民主典範,也是全球科技產業重要的關鍵樞紐。然而,面對世界新局勢,國家內外新挑戰,我將帶領行動創新內閣團隊,以「國家希望工程」為藍圖,推動國家進步,回應人民需求,增進社會福祉,為下一個世代帶來希望。

我們要走向創新繁榮的臺灣,以創新驅動下一波經濟成長,前瞻未來科技,回應淨零與數位轉型,讓社會共享經濟榮景。我們要追求公義永續的臺灣,為人民創造更多公共服務,邁向多元平權的社會,支持每一個人實現自己的人生。我們更要守護民主和平的臺灣,透過國防、外交,維護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促進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發展。

本院所擬具的書面施政方針報告,日前已送達貴院,敬請參閱。針對既有的施政計畫,本院將持續推動並提升預算效率。以下謹就「國家希望工程」八大施政目標與重點工作,進行扼要報告及說明。

一、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

我一直在想政府如何對每一個國人一生的照顧,首先要有國家財政的能力,再來要有社會文明的共識,接著要有政府政策的落實,我們將從這幾個方面,擴大社會投資,強化在托育、教育、照顧、居住、醫療、勞動等面向的社會支持體系,透過普及、優質、可負擔的公共服務,減輕個人及家庭生活負擔,營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政府將推動「0-22歲投資未來世代」,這是一個重要的指標工作,讓下一代從出生到成長,一路都有國家的支持,更有能力創造自己的未來。我們將推動「0-6歲國家一起養2.0」,0歲至2歲的公托補助增加1,500元至7千元、準公托補助增加4,500元至1萬3千元,提供公立幼兒園寒暑假托育服務,並延長托育服務時間;持續推動「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私立大專學雜費每年補助3.5萬元、公私立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增加至最高2萬元,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同時對「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我們非常重視,擴大推動向下延伸至小學,並強化校園「三級輔導機制」,守護校園;我們也將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同時籌集資金,設立「百億學生海外圓夢基金」,並擴大投資高等教育及技職教育的教研發展、國際合作及多元產業人才培育,支持青年提升雙語力及數位力,全面提升教育品質。

針對百萬租屋家庭及青年所關注的居住負擔,政府會加速推動「百萬租屋家戶支持計畫」,目標為2032年總計達25萬戶社會住宅、25萬戶包租代管,以及50萬戶租金補貼,支持全國租屋民眾減輕負擔、住的安心。

因應臺灣明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政府將推動「長照3.0」,除了提高服務涵蓋率,也要增加夜間社區居家照顧服務,鼓勵企業落實彈性工作安排,住宿型服務機構的補助金額由12萬元提升至每年最高18萬元,最終串聯社區、居家、機構、醫療及社福,形成一體化照顧體系。

為層層守護每一位國人,政府將完備「社會安全體系2.0」,強化兒少保護及健康促進,保障身障者權益與社區支持,建構友善自主的高齡生活環境;針對脆弱家庭的需求,強化跨體系銜接整合,使「社會安全網」更強韌;另將推動「社會救助法」修法,放寬認定標準,使有需求的貧困者或家庭能獲得救助支持。

每一位工作者都是經濟發展的貢獻者,我們將為勞工朋友優化勞動環境,落實「最低工資法」,持續提升基本工資,擴大推動加薪抵稅;打造對中高齡者、家庭照顧者更友善的職場環境,提升勞參率;我們也將強化非典型勞工、移工的權益保障;政府亦將持續挹注勞保基金,我們承諾,只要政府在,勞保基金絕不會倒。

二、創新經濟,智慧國家

我始終相信,經濟發展當然是繁榮的指標,但是公平分配才是文明國家的象徵,所以創新要能被有效率的學習,科技發展也要由全民共享。

我國GDP已從2016年17.6兆元成長到去年的23.5兆元,過去8年平均成長率達3.15%,居亞洲四小龍之首,成為全球第22大經濟體。未來,我們將透過「產業創新」、「科技創新」、「金融創新」及「投資人才」達成創新驅動,創造下一波「創新成長」動能,壯大臺灣全球產業供應鏈的地位;同時,我們也要推動產業多元發展,創造更多優質工作機會,促進「包容成長」。

政府將完成前瞻基礎建設第五期計畫,並以「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為基礎,積極發展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通訊等「五大信賴產業」,推動臺灣成為「人工智慧之島」,促進「AI產業化、產業AI化」。我們也將發揮既有的科技產業製造優勢,以科技研發、應用服務等跨域創新,帶動百工百業發展,發展護國群山。為讓臺灣產業「立足臺灣、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政府將引導境外資金及臺商回流投資,並結合外交、產業經貿及科技創新等複合策略,與理念相近的國家推展雙邊及多邊合作,積極加入CPTPP、IPEF等區域經濟合作機制。

為布局科技創新,政府將設立「前瞻科技研發、淨零創新科技、人文社會科學及跨領域科技研究、軟體研發」等科技創新平臺。政府也將發展量子電腦、機器人、元宇宙、精準醫療等前瞻科技,推動臺灣成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的亞洲中心,並發展下一世代通訊中低軌道衛星,進軍全球太空產業。

我們將打造「以人為本」的數位新社會,秉持「創新驅動,普惠大眾」的理念推動智慧政府,這就是剛剛講的,要讓全民共享到科技發展的果實,我們會善用數位科技促進教育、醫療、交通、環境等面向的創新服務;我們也將落實數位平權,推動可信任的資料流通機制,鼓勵軟體研發與資料驅動的產業創新與社會創新。

政府也將全力投資人才,強化培育本國產業所需的人才,支持本國青年赴海外增廣見聞,協助本國企業建立跨國雙向研發中心,持續吸引我國所需的海外人才,並建構友善的僑外生及移工留才制度。

為支持創新創業,政府將打造「創新創業雨林生態系」,預計於5年內創造2萬個新創就業機會、每年達1,500億元的新創投資金額,促使臺灣10年內成為創新解決方案的淨輸出國。

政府也將在穩定監理的前提下,推動金融創新,發展綠色金融、數位金融及普惠金融,並打造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及金融科技創新中心;我們也將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入國內產業發展、基礎建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活水。

感謝國內160多萬家的中小企業創造了900多萬個工作機會,政府將積極推動「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加速中小企業、傳產、服務業的數位轉型,支持地方創生,創造更多元且優質的就業機會,提升薪資,促進包容成長。

農業是國家根本,政府將繼續完善農民社福體系,提升現行「三保一金」的覆蓋率,支持更多青壯年投入農業。政府也會擴大推動智慧農業,全面促進農村再生,形成新農業產業鏈,提升農產品價格,穩定農民收益。

三、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

為邁向2050淨零轉型,政府將於2030年前投入9,000億元預算,引導國內外綠色投資,將氣候變遷的挑戰化為綠色成長契機。

我們將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確保供電穩定、供電安全做為最高目標,依法朝非核家園邁進,也將建構智慧共享的多元綠能,並推動做為橋接能源的天然氣結合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我們也將推動深度節能,促進節能產業發展,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儲能,並強化電網韌性。

我們將推動數位與綠色的產業雙軸轉型,透過綠色金融、科技創新、碳定價與市場機制,引導產業低碳轉型、發展綠色製造及循環經濟,並推動淨零綠生活,促進綠建築、低碳運輸、低碳飲食等。在淨零轉型過程中,政府也會定期公布指引,建立各產業技術服務團隊,協助產業因應趨勢、降低衝擊,並確保個人、社區都有工作機會,推動「不遺落任何人」的公正轉型。

四、擴大醫療投資,打造健康臺灣

賴總統有一句話「希望國人健康、國家更強、世界擁抱台灣」。在這個理念下,我們將推動「健康臺灣深耕計畫」,以「優化醫療工作條件、人才培育、智慧化醫療、社會責任」四大主軸平行推動,並持續編列預算挹注健保基金,強化分級醫療、增加財源,促進健保制度永續發展,讓健保持續守護全民健康。

政府將改善基層醫事人員待遇,並加速智慧醫療和健康照護結合,提升醫療環境,培育及鼓勵更多人才投入。

為提升醫療照護品質,我們將強化基層醫療網及家醫制度,布建「兒少醫療照護網」,改善新生兒及嬰兒死亡率;針對慢性病控制,推動「8年888計畫」,使三高病人8成進入照護體系、8成接受生活諮商、8成有效控制;我們也將以多元方法致力於「2030年讓癌症死亡病人減少三分之一」,並設立「百億癌症新藥基金」,減輕癌友及其家人負擔;我們將促進國人注重營養與運動習慣,並在2028 年完成建置100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支持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庭。

五、均衡臺灣,在地希望

1月13日前後,我們走遍台灣所有的縣市,很誠實的去發現問題,也很務實的提出方法,現在是我們很踏實解決問題的時候。為落實總統所楬櫫「均衡臺灣」的目標,政府將推動包括水環境、軌道、公路、機場、港口座落在台灣所有縣市的這些相關基礎設施等共計140項攸關地方發展的基礎建設,並推動區域治理,展現在地多元活力,促進地方創生,創造在地希望,讓臺灣處處可安居、人人可樂業。

政府將持續做好水資源的「開源、節流、調度、備援」工作,包括推動防淤工程及保育治理,改善供水系統及備援調度幹管等工程,實施串聯全臺西部主要水庫的「珍珠串計畫」,並推動再生水及海淡廠建設。

政府也將積極改善軌道及公路建設,包括推動高鐵延伸屏東及宜蘭、花東地區鐵路雙軌化、都會區鐵路立體化及捷運建設計畫;加速推動國道7號、國1甲、國2甲延伸案、國1楊梅至頭份段及后里至大雅段拓寬、蘇花安等公路建設,連結高快速公路及改善瓶頸路段,並持續優化偏鄉及離島公共運輸,促進偏鄉交通平權。我們也會積極如期完成桃機第三航廈,推動各地機場及跑道改善工程,同時擴大港口建設及貨櫃吞吐量,打造臺灣成為亞洲郵輪旅遊重鎮,加強國際鏈結,讓臺灣成為亞太運籌中心。

為建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用路環境,四年來,政府將挹注400億元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感謝貴院今年4月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我們會與地方合作,達成「2030年行人死亡人數下降50%」,充分保障行人安全。

針對近來食安事件,大家非常的重視,也引起社會的不安,因此520我上任後簽署的首份公文,即是前瞻基礎建設的食品安全建設計畫,追加經費11億元,該計畫投入金額達74億元,提升生物性實驗室量能,加強食安檢查工作能量,真正守護國人食安。

六、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

我有一個想法,希望我們的部會,部部都是文化部,而且一年當中,季季都是觀光季,在座的我們,人人都是體育人,所以我們會從文化、體育及觀光這三方面來著手,這不僅是國家軟實力,也是幸福產業,更能形塑國家品牌,讓臺灣成為世界的亞洲之光。

我們將落實「文化基本法」,提升文化預算,積極推動文化保存、促進「藝術振興」、強化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推動博物館再升級、發展地方文化特色,讓多元文化成為臺灣前進的原動力;我們也要壯大臺灣文化內容,發展「台流經濟」,建構文化傳播體系,讓臺灣文化真正可以走向世界。

大家都很關心的,我們跟各位委員先進一樣,我們將積極振興運動與體育,行政院知道各位委員都很支持,因此研議設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提升體育預算,推動全民運動及體育扎根,發展運動產業,加大實施「黃金計畫3.0」及「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2.0」等培育政策。

我們將打造臺灣成為國際觀光品牌,整合在地特色,提升服務品質;另將籌設專責機構,增強市調及人才培育、輔導觀光業者全面數位化,強化國際觀光行銷,促使觀光產業於2030年成為兆元產業。

七、邁向多元平權的共榮社會

臺灣以「人權立國」,多元平權是民主價值的具體實踐,政府將積極促進族群及性別等社會多元平權。

我們將提出「族群主流化政策綱領」,確保不同族群享有平等的參與及發展的機會;我們也將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成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復振及永續發展。

為維繫原住民族全體族人認同及文化傳承,本院將依憲法法庭判決,儘速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政府也將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俾利原住民族自治推動,並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完善都市原住民的公共服務與居住權保障;政府也將逐步發展雙軌制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為臺灣教育增添多元適性與創新能量。

政府將支持客家文化內容產業成為「國際客流」,並擴大「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繼續推動「客庄369幸福計畫」,提振客家文化特色產業。新住民朋友對臺灣社會有長期貢獻,政府將強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功能、建構新住民發展政策,並擴大新住民發展基金規模,支持新住民及新二代。

為建立性別友善的平權社會,我們努力很多,政府將落實性平三法,並打造「雙就業、雙照顧」友善家庭職場,推動多元全齡的性平教育,並促進女性決策參與、培育女性公共事務人才。

八、打造韌性臺灣,維護安全與和平

臺海的和平穩定,已是全球關注課題。我們將持續以「四個堅持」,秉持總統所楬櫫「民主和平四大支柱」的主張,在對等、尊嚴等前提下,與對岸進行健康有序的各項交流。我們期盼對岸能夠體認,兩岸和平才能符合雙方人民的利益,維護臺海現狀,正是世界安全及繁榮的必要條件。

為維護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我們必須提升國防實力,包括落實延長義務役役期、全民國防及機艦國造等政策,守護我國主權,並增進國土安全、數位安全及社會韌性,打造韌性臺灣,守護全體國人。

政府將強化災害應變及風險管理體系,增進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的防災規劃、應變能力及常態性演練;我們也將建立數位信任架構,擴大發展韌性通信產業及資安產業,提高政府、產業、公民社會的資安防護能力;我們也必須加強海洋安全維護,確保漁業安全與遊憩安全,全面強化海域執法、救難與偵巡能量,並持續推動海巡國際合作。

臺灣的堅韌、自信,深受國際社會肯定,我們將與民主陣營深化合作,包括鞏固友邦及發展臺美、臺歐、臺日等關係,持續推展新南向,並進一步和理念相近的民主國家共同促進印太地區的自由開放、和平與繁榮,為世界作出貢獻!

參、共織臺灣,民主前行

各位委員先進們,臺灣是我們共同的家,守護臺灣,才能守護中華民國,我們才能確保國家在民主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

這兩週以來,在大院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等修正案的過程中,許多國人對審議過程是否符合修法程序正義提出諸多質疑,以及針對許多條文的內容,也有違反權力分立、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等,國人提出了疑慮。儘管國會內外,已經窮盡各種的可能,仍未能改變最後結果,甚感遺憾。行政院為憲政機關,必須忠誠守護憲法;而依法行政,當然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本次法律修正案,如果有違憲以致於窒礙難行之處時,行政院將會研議依憲法所定的程序,尋求救濟。

上任以來,我經常問自己:人民最需要的是什麼?國家最需要面對的問題是什麼?我相信這也是各位委員先進與我共同的課題。

經過這一次貴院修法的過程,我更堅信:朝野必須和解,才能推動福國利民的各項法案,因此「和解共生」將是未來我們推動各項政務最大的動力。

賴總統在今年1月13日國際記者會及5月20日就職典禮中,再度提出兩岸關係應走向「和平共榮」,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雙方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才能確保臺海和平穩定。

臺灣是世界民主國家可信賴的夥伴,我們又身處印太地區地緣政治的關鍵地位。我們必須緊密的與全世界積極合作,才能互利共贏。

各位委員先進,朝野「和解共生」,兩岸「和平共榮」,與民主夥伴國家「合作共贏」,中華民國臺灣,一定會是更公平的社會、更安全、更文明的國家。

最後,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也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大家!大家加油!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謝謝卓院長所提之報告。在進行質詢之前,我們先作兩項宣告:一、施政方針報告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果兩個議題進行質詢,每個議題為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但不得超過3人。二、依登記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亦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

在進行質詢之前,我們先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泰源本日因公請假,由林政務次長靜儀代表列席,報告完畢。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5月31日(星期五)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衛福部

邱部長泰源

林政務次長靜儀

因公請假(率團赴瑞士日內瓦,於第77屆WHA期間進行雙邊及多邊交流會談)

整天

 

主席:首先我們請第一位吳思瑤委員質詢。

吳委員思瑤:(11時21分)在我邀請卓院長之前,我想先跟韓院長作個報告,很抱歉,本席並沒有依照您那天所頒布的服裝儀容規定,我今天還是穿著我擅長也習慣的白色球鞋,我想有幾個理由,過去在教育文化委員會,我長期推動各級學校的服裝儀容要解禁,所以捍衛身體的自主權,我認為立法委員也是。第二個理由,吳思瑤作為臺灣臺北時裝週的催生者,臺灣的時尚就是最強大的國家軟實力,現在最流行的就是運動風,所以白球鞋、小白鞋是所有當代的女性最舒適,也能夠彰顯專業跟優雅的打扮。第三點,我也認為立法委員來國會問政,不是上高級的西餐廳用餐,尤其我是區域立委,我服務北投天母,我每天要勤跑基層,所以我必須穿球鞋。立委的工作是專業的問政、理性的監督,如果國會的議事運作沒有辦法正常化,大家穿的再優雅、再高貴,我想那都不是重點。所以三件事向院長報告,我也替多數的立法委員表達我們共同的立場,謝謝。

有請我們卓院長。

主席:有請卓院長。

卓院長榮泰:吳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卓院長好,辛苦了,今天我的主題「行動創新AI內閣,有路,咱沿路唱歌;無路,咱蹽溪過嶺。」這首歌我們都能朗朗上口……

卓院長榮泰:是的。

吳委員思瑤:這就是臺灣的處境,我們都在創造那一條康莊大道。但是今天一早中國又出招了、又出手了,中國再一次違反WTO以及ECFA的相關規範,片面的來宣布終止對臺灣ECFA134項的產品關稅減讓,當然最主要是石化業,也有少部分的紡織、機械、運輸工具等等。對於中國這樣再一次的以商逼政,我們行政院會表達不滿嗎?我們做的相關因應跟回應是什麼?就教於院長。

卓院長榮泰:任何對國家的人民跟產業有產生傷害、危急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如何保護我們的人民跟產業,以及適時的向國際社會透過正常的管道,表達我們反對跟希望能夠更正的態度。我也希望國際任何組織的成員們,要能夠習慣,要能夠適應在國際組織裡的生活,不要隨便地去更改互動之間的規則,這樣才能在國際間取得衡平的地位。

吳委員思瑤:所以陸委會也應當會有清楚的聲明來表達我方的不滿及抗議,是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請陸委會邱主委。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委員。有關這次中國大陸再次以貿易制裁的理由,說我們違反ECFA相關的事由,無理、片面的終止我方134項ECFA早收清單、關稅減讓,我們要在這裡表達強烈的抗議及不滿。我想相關的後果應該由陸方來承擔,這種對臺施壓、恐嚇的政治操作,只會扭曲兩岸經貿原本互利互惠的發展方向,阻礙兩岸在國際產業架構的分工模式,更讓兩岸的經貿漸行漸遠,脫鉤斷鏈,我想相關的責任應由陸方全部負擔。我們也呼籲陸方這種不符合WTO及ECFA的規範,雙方還是要透過協商,針對兩岸貿易的分歧,我們呼籲陸方應面對兩岸的現實,去除一些政治障礙,讓雙方務實溝通解決,這樣兩岸的經貿才是最有利的方法,謝謝。

吳委員思瑤:好,經濟部門呢?對於相關受創或受衝擊的產業,是不是做好萬全的推演跟準備?

郭部長智輝:是的,謝謝委員。經濟部這邊,我們會針對目前的狀況,跟實際受到傷害的業者,給予他們充分的溝通,然後協助他們轉移市場。

吳委員思瑤:快速啟動,好嗎?快速啟動,好嗎?

郭部長智輝:好的。

吳委員思瑤:謝謝幾位的答復,進入我今天的正題。國會在抗議聲中、憤怒聲中,通過了國會擴權的法案,我今天在這裡要告訴院長以及所有內閣團隊同仁,質詢絕對不是上對下,行政立法平起平坐,沒有誰藐視誰,而且最重要的是沒有討論,沒有民主。吳思瑤在這裡,我歡迎每一位官員對我反質詢,因為我認為如果我提出來的論述不夠精準、有所失誤,當然要糾正立法委員。而且我們看到歐美各國先進的國會,沒有單方面是上對下,只有聽國會議員滔滔不絕,然後一再的讓國會成為一言堂,只要求官員成為乖乖牌,讓官員都噤聲,如果這樣的話,政策沒有透過討論,沒有透過辯論,怎麼能夠讓政策最好的那一面能彰顯呢?

所以「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不只適用在立法院各個議案的討論上,更適用在詢答之間。院長,你同意我的觀點嗎?我歡迎你對我反質詢。

卓院長榮泰:謝謝吳委員。跟委員報告,我也曾經站在你那個位置上,我現在很希望告訴所有的委員,當您站在那個位置上的時候,你要想想有一天委員也可能站在這裡,如果用這種同理心來進行答詢的話,那就是兩院良好的互動。

吳委員思瑤:而且更重要的是……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你的質詢內容,從過去到現在,我都拜讀且肯定,答復都沒時間,沒有時間反質詢。

吳委員思瑤:我今天給你非常多的時間,過去思瑤的質詢風格,我認為質詢是一個論述跟探討說服的過程,我最終都希望能夠透過我完整的論述,獲得行政部門同仁一個肯定的Yes!其實我認為那就是我最大的honor,也是我監督很高的一個滿意。

今天國際的正義之聲越來越多,國會擴權的法案通過之後,我們看這兩天,英國的金融時報也好,或是經濟學人,長期關心臺灣的民主發展,他們都對於臺灣國會失序、民主失靈的狀況提出非常多的示警;更重要的是,他們也都點破了背後的核心問題,關鍵問題就是這樣的擴權修法都是中國作為影舞者,為中國對臺滲透創造可趁之機,這是金融時報下的標。經濟學人也說,這樣的惡法通過之後,確實有高度的擔憂,臺灣的重要資訊可能出賣給中國,包括臺灣的民主制度。

您剛剛的報告也提到了,您之前在528當天快速的對外聲明,面對國會的擴權,行政院的覆議是為了捍衛憲法的精神、為了捍衛行政權,您可否具體再告訴我們,您認為哪些部分確實是窒礙難行,嚴重影響行政部門服務人民、貢獻臺灣,使您不得不提出覆議?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剛剛第一篇外國媒體的報導,其實跟國內國人的憂慮滿相近的……

吳委員思瑤:是。

卓院長榮泰:所以剛剛我在報告過程當中也提出,國人對於審議的過程是不是符合程序正義?內容是不是有違反權力分立、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法律明確性等等,我是在反映國人在這方面的疑慮。

吳委員思瑤:是。

卓院長榮泰:政府的責任就是在為國人的疑慮提出解決辦法,我也看到當天在國會內外的情形,所以我們認為憲法一旦賦予行政機關有這樣的權力,我們要再了解,等到大院來文之後,包括我,我們會請所有的公法學專家一一詳細審視法律條文的每一個字、每一個逗點、每一個內涵、每個字後面的意義,我們會很清楚地瞭解接下來行政機關、憲政機關該做什麼樣的決定,該有什麼樣的行為。

吳委員思瑤:我絕對相信行政部門會提出非常周全的覆議相關準備,我在這裡要提醒,其實這不只是政治動作的表態,對於憲法精神的捍衛,我也要把我的觀察跟你分享,這部惡法通過後,民氣可用,我觀察到包括國民黨多數……對不起,國民黨內部也有部分委員的立場在鬆動,他們感受到民意的力量;我也觀察到您昨天拜會了民眾黨團,他們對於覆議案的態度似乎也沒做最終的共同決定,所以我認為各個擊破是有機會的,我們要善用民氣可用和憲政賦予的至高無上權力,我期待未來提出覆議之後能夠達到我們想要的結果,我們一起來努力。

這次我作為民進黨團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但非常可惜,不只程序正義被沒收了,更重要的是民主審查完全被閹割,民進黨的不管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組織法,乃至於立法委員行為法,沒有半個案子能夠被併案審查,這當中民進黨版負責提出的都符合憲法的精神,民進黨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同樣入法,規範了國會擁有調查權、委員會擁有調閱小組的權限;民進黨版議事規則裡都可以強化國家機密的保護、守護國家安全;在民進黨版的國會真改革議案中,能夠從立法院的組織改造下手,成立立法院的資通安全處,保護國家議會問政的資訊安全,乃至於立法院要讓法制局和預算中心的幕僚能量可以提升,就是讓國會有正向問政專業可以彰顯,當然包括立法委員行為法,對於「# Me Too」法案、對於洩密都應當有自律相關的權責相符。所以民進黨對於國會改革方向絕對非常清楚,國會改革不是自我對於國會議員權限的無限擴張,而是建立一個權責相符,國會有權就要有責,只是非常可惜,我們的議案至今仍被丟包、仍被封殺,也懇請韓院長應當召集協商,就民進黨版的國會真改革的議案能夠重見天日,來踐行程序正義以及民主審查的國會精神。

我跟您提醒幾個不可不慎的法案,提醒您還有所有行政團隊預作示警跟準備。包括在野黨團聯手推出的四大類行政團隊不可不慎的法案,第一類,親中法案;第二類,違憲法案;第三類,錢坑法案;第四類,亂政的法案。

親中法案,可能會提出反滲透法的修正,包括國安五法的修正,這兩部分目前還沒有提案;但是中配入籍的年限從六年減為四年的修正案,已經排入議程、正待審查。

第二部分,違憲的法案,就如同我們的國會擴權法案不幸的通過了;還包括NCC的組織法,要違反憲法的授權,要改為政黨比例代表來推派委員;包括要提出監察院的組織法,又把手伸到監察院去,這一類都是違憲的法案。

再來,錢坑法案,當然就是三大花東建設還有環島高鐵的法案,這都可能讓國家的財政受到很大的傷害。

第四類,亂政的法案,就如反年金改革的法案,可能讓我們年金改革付之一簣;電業法讓電價的調升或調降,要經立院通過,讓能源政策淪為政治的議題,而不是專業的導向;財劃法已經要在下週審議,要把中央財政的餅在毫無明確的規範之下,就要讓地方全拿;當然也包括全民健保法,我們的健保會不會因此而承受很大的財源問題?還有我們的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

時間不夠,我提醒大家有這四大類的法案,所有行政團隊都要竭盡一切的努力,言所當言,為所當為,努力溝通,不能通過的絕不能放手;無法通過的,危害國家利益的,我們絕對會捍衛到底……

主席:謝謝……

吳委員思瑤:是不是把我為你整理的這四大類,大家好好預作模擬、預作準備,好嗎?

主席: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我們團隊心中只有福國利民的法案,其他法案我們會捍衛人民的權利。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院長。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謝謝卓院長的備詢。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位傅崐萁委員質詢。

傅委員崐萁:(11時38分)主席,請卓榮泰卓院長。

卓院長榮泰:傅委員好。

傅委員崐萁:卓院長,歡迎您到立法院來備詢。

卓院長榮泰:謝謝。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中華民國的國民是不是應該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忠誠信實,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這是一個做人的基本道理。

傅委員崐萁:好,那國家的元首是不是應該信守對人民的承諾?

卓院長榮泰:經過人民選票的洗禮,他所說的每一項政見、承諾,都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傅委員崐萁:麻煩播放一段影片。

(播放影片)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院長,賴總統什麼時候要到立法院做國情咨文報告?

卓院長榮泰:總統依據憲法應大院之所邀到大院來報告,做國情咨文報告,那是韓院長和各位委員所擬定的。

傅委員崐萁:對,本院已經在韓國瑜院長召集協商之下,在5月13日、5月16日兩次朝野協商,已經隆重邀請賴清德總統到院裡來做國情報告,讓人民知道賴總統要把臺灣帶到什麼樣的方向。請問院長,賴總統什麼時候可以到國會做國情報告?

卓院長榮泰:只要大院正式的邀請到達總統府,當總統本身看到邀請內容時他就會做出決定。

傅委員崐萁:做出的決定應該是會來吧?這是對人民的承諾。

卓院長榮泰:我要跟委員報告,剛剛總統在政見會上所講的,是依據憲法跟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當時的認知跟現在的認知一定要一致。

傅委員崐萁:當時的認知跟現在的認知?基本上,5月20日就職一個月內即6月20日,依照立法院剛剛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相關法律,本院大概會在6月10日、十幾號左右送出,總統府公告大概要十天,所以大概6月20日前後,正式的法律版本在6月20日以後,請卓院長邀請賴總統參酌對人民的承諾,要用什麼方式來到立法院都非常清楚。

卓院長榮泰:如果大院能夠在合憲合法的程序底下,我想總統會審慎的考量。

傅委員崐萁:院長再三表達說要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覆議案,請問院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政院說窒礙難行,請問行政院覺得哪裡窒礙難行?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實在非常抱歉,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收到正式的立法院、大院的來文,我們一定要看到條文內容……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

卓院長榮泰:仔細地斟酌,我們才能夠依據任何法律……

傅委員崐萁:身為行政院院長,對國家發生的大事以及立法院通過的條文,民進黨不斷表達說這是沒有經過討論、沒有經過協商、沒有經過……放了漫天大謊,但新任閣揆竟然說不瞭解內容條文?既然院長不瞭解內容條文,怎麼就主動說你要提出行政院的覆議案?你連條文都搞不清楚就提出覆議?這無非是對國會的一個嚴重侮辱!請回答。

卓院長榮泰:再跟委員報告,從一開始到剛剛的施政報告當中,我說的就是行政院會依照憲法所定的程序提出救濟,這個救濟方式就是考量的結果。

傅委員崐萁:院長,剛剛你說對內容並不瞭解,然後又說要提出覆議……

卓院長榮泰:如果沒有看到正式的公文……

傅委員崐萁:現在要依照憲法提出救濟,但是立法院通過的條文都是公告周知,網路上都有。院長可能沒有上網的習慣,請你的秘書及早告訴你,不要一個執政者當家鬧事,為反對而反對!你在這裡告訴全國國人,立法院通過了什麼職權行使法你不瞭解,但是你率先表達行政院要提出覆議,這對立法院是非常非常的不尊重!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兩院之間是有正當、正常程序,法定程序的,我跟韓院長之間應該是公文往來,而不是飛鴿傳書。

傅委員崐萁:本席請教一下,國家如果政治非常廉潔、非常陽光,公務人員恪守法令,不貪贓枉法、不舞弊徇私,這是不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請回答。

卓院長榮泰:當然是,所以我們在各項評比當中,政府的清廉度節節上升。

傅委員崐萁:謝謝。既然是,卓院長跟本席一樣都追求同樣的目標,今天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聽證調查來查弊、來興利,這不正是世界所有先進民主國家成熟的法案,也推動了幾十年,為什麼在臺灣不能實施?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每一國的憲政設計不同,我國而言,我們還有監察院,相信傅委員也感受到監察院對這個職權行使法也有它的立場跟看法。

傅委員崐萁:謝謝,謝謝院長!你說本國設計不同,那本席要再次提醒你一下,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包括您的開山師父謝長廷先生也一樣連署提案,也包括林濁水先生,也包括沈富雄先生,這些民進黨的先賢先烈在推動憲改的時候就講得非常清楚,國會必須要有聽證調查權,而且如果在國會做不實的虛偽陳述,必須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師兄啊,卓院長,你忘記你的祖訓、你師門的諄諄教誨嗎?忘記了嗎?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

傅委員崐萁:還是忘記了人民?還是……

卓院長榮泰:國會的調查……

傅委員崐萁:還是得了權力就忘了自己是誰?

卓院長榮泰:您放心,我絕對不是這樣的想法。國會的調查權是院會的調查權,不是委員會的。我也跟委員報告……

傅委員崐萁:沒有錯,是院會的。

卓院長榮泰:如果您認為當時的那些提案是不對的,如果當時的那些提案是不對的,你也反對,你今天為什麼在這裡做同樣的事呢?

傅委員崐萁:本席在這裡再一次的提醒院長,臺灣必須跟所有世界先進的國家看齊、跟民主國家看齊,臺灣不是民選的皇帝,不是可以專制獨裁,必須受到國會的監督,過去8年立法院是行政院的立法科,把執政黨委員當作科員當久了,現在已經是正式的國會,本席要向您提醒清楚。而且在此次過程中,民進黨不斷在全國散播,府院黨放播的謠言,叫做沒有經過討論;而且還說5月17號要排審2兆的什麼錢坑法案,結果親綠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很清楚的說明,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說這就是謠言、是假消息,5月17號並沒有花東三案,5月17號說沒有經過討論,通通是假訊息!

我們今天的國家,我們希望是忠誠信實,而不是詐騙治國、謊言臺灣,希望院長要秉持和善的心情,誠懇地對待,讓行政院跟國會一起為國家來推動福國利民的工作。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有一點我跟你一樣的……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院長,剛剛你也講了,有弊案是不是應該要查?

卓院長榮泰:當然要查。

傅委員崐萁:當然要查,好!來,現在我們的老大哥──民進黨政府有沒有在監控全國人民?我們來聽一下執政黨怎麼說。

(播放影片)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國家的機器有沒有在監控人民?

卓院長榮泰:沒有。

傅委員崐萁:有沒有?

卓院長榮泰:沒有。

傅委員崐萁:有沒有?

卓院長榮泰:沒有。

傅委員崐萁:沒有是吧?那為什麼執政黨的政策會執行長公然說透過基地台來監控人民?是不是如果民進黨中央黨部執行長所講的這個是假訊息,民進黨中央黨部要不要出來跟全民道歉?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包括電信業者都對外澄清他們沒有提出過這樣的相關資訊供給任何人或機構去做任何的分析評比。

傅委員崐萁:臺灣有沒有這個能力?

卓院長榮泰:那至於說……

傅委員崐萁:有沒有這個能力?

卓院長榮泰:抱歉!

傅委員崐萁:有沒有這個能力對人民監控?有沒有這個能力?

卓院長榮泰:政府絕對沒有。

傅委員崐萁:政府沒有這個能力?好,來,我們看一下,以色列總理怎麼講的?以色列總理怎麼講的?在COVID-19期間,臺灣就是用電子圍籬監控我們全民,而且整個萬華有60萬人被監控,他們是做什麼、是幹什麼的,統統清清楚楚,所以以色列總理說要仿效臺灣,請問COVID-19過了沒有?院長。

卓院長榮泰:過了。

傅委員崐萁:到現在為止你們還在用過去為了防疫COVID-19的監控模式,到今天為止還在用國家機器來監控反對者,是嗎?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如果我們用「監控」兩個字來形容COVID-19期間所有相關公務人員、醫療團隊的努力,我覺得對他們是相當的不好的……

傅委員崐萁:院長,你再一次在神聖的國會殿堂……

卓院長榮泰:這絕對不是監控!

傅委員崐萁:又給了一個wrong answer,又一個錯誤的答案,國家是有這個能力監控的,你剛剛說沒有。

卓院長榮泰:這不是監控!

傅委員崐萁:國外的總理,以色列總理都講得這麼清楚,本席現在跟您討論這個事情,這是全國人民的公眾利益,這是違反憲法的事情!限制、監控人民的自由,這是違反憲法、毀憲亂政的事情,何等重要!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如果做這樣的事情,是全世界民主之恥!請問院長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你剛剛說的那個個案……

傅委員崐萁: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已經進入到檢調的程序了。

傅委員崐萁:要不要查?要查?

卓院長榮泰:已經進入程序,我們希望它能夠儘速釐清。

傅委員崐萁:所以國會要不要聽證調查權?

卓院長榮泰:已經有司法單位在調查,我們相信司法……

傅委員崐萁:所以國會應不應該要有聽證調查權?

卓院長榮泰:國會的人事同意權,那是一種設計。

傅委員崐萁:好,謝謝。再過來,我們來看一下人民納稅人的血汗錢是怎麼花掉的,在COVID-19期間,百姓哀號無法工作、百業蕭條,民進黨政府跟全民拿了8,400億,這8,400億在做什麼事情?發國難財呢?還是在吃人血饅頭?

我們來看一下快篩劑的部分,院長,我們的快篩劑是由高登小吃店進口1,700萬劑,本席實在不了解,我們的政府需要由一個小吃店來進口1,700萬劑的快篩劑,而且請看一下,這個叫做人去樓空啊!被國民黨爆發本案以後,人去樓空,逃得乾乾淨淨!這是我們衛福部招標的,1,700萬劑、16.5億的訂單。我們來看一下當時的招標須知,案號YH111020、YH110067及YH111004,統統是抗原快篩,這是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的招標案號,但我們打進去看,結果是怎麼樣?全部是空帳、空的,沒有任何結果,對於這些招標的過程,現在都打算要湮滅證據!看到後面,請看後面,紅框這裡都很清楚,右下方的查詢結果是找不到,已經被移除了。請問一下院長,8,400億人血饅頭卻成為,在這人命關天的時候,民進黨貪贓枉法、掏空國庫、圖利個人,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

傅委員崐萁: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這個事情經過大院幾次的討論……

傅委員崐萁:要不要查?要不要查嘛!

卓院長榮泰:相關的調查也多次了……

傅委員崐萁:要不要查?要不要查嘛!

卓院長榮泰:我們衛福部林次長當時也在你這個位置上,他有他的觀察,我請林次長來說明。

傅委員崐萁:不用!本席只問你,不用回答我,本席只問你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該查的已經查過了。

傅委員崐萁:好,要查就好,因為未來立法院會來查。

再過來,連孩子的營養,最基本的蛋白質的攝取,最基本的攝取,是不是要孩子能夠成長茁壯,這麼重要的蛋白質的攝取,臺灣缺蛋竟然可以缺到兩年八季,原來不缺蛋就沒有機會來賺錢,政府就沒有辦法上下其手來賺錢。我們來看一下,來來來來,院長,我們來看一下超思公司,看下一頁進口廠商比一比,有超思,有台農發,有中央畜產,有羽禾跟台農投資,卻是超思進了8,800多萬顆蛋,8,800多萬顆,比中央畜產的3,000多萬顆還要多,而資本額只有50萬,負責人只出資了5,000塊,請問一下院長,最後這個蛋銷毀了,民脂民膏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陳部長……

傅委員崐萁:你只要回答本席,該不該查?

卓院長榮泰:陳部長非常瞭解那個過程跟現在的進度……

傅委員崐萁:該不該查?院長,只要有弊案,該不該查?

卓院長榮泰:陳部長可以跟您報告,已經查到什麼程度。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好,你不用回答。本席只是問你該不該查,你只要回答本席要不要查就好。

卓院長榮泰:檢調單位也已經在查了。

傅委員崐萁:好,兩位部長請回。再下一案,本席是讓你知道,如果民進黨政府查不出來、查不清楚,沒有關係,國會的聽證調查會來查清楚。再過來,民進黨一直在講,5月17號不是討論我們民主的國會改革,而是什麼花東錢坑兩兆法案,我們來讓院長參考一下,剛剛如果那些金額你覺得太小,我們來看一下民進黨的2兆貪污錢坑,這個叫離岸風力兩兆大餅,民進黨真的很會用詞,「2兆錢坑」、「2兆錢坑」,真的2兆錢坑就在這裡。我們看一下,第一個階段的發電,總共138億度電,每度五塊八毛錢,第二階段60億度電,每度兩塊五毛錢,為什麼?院長,價差這麼大,為什麼?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您跟我一樣的瞭解……

傅委員崐萁:為什麼?為什麼嘛?

卓院長榮泰:投資的當初,一開始的投資當然有很多的基礎建設,很多的技術移轉,這是任何……而且2兆大餅離岸風電,如果我們有時間共同到彰化、臺中看看,多少個風機列在那邊……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好,好,好。

卓院長榮泰:這就是國家的基礎建設,能源轉型的成果。

傅委員崐萁:國家的基礎建設?好,那我們來看一下監察院的報告。監察院的報告認為,一度電應該是招標多少錢,看清楚,監察院王美玉,唯一一位看起來值得讓我尊敬的監察委員,他的報告指出,歐洲的離岸風電的裝置成本價格趨勢,每一度發電1.75元,監察院的報告!49.9歐元,1比35換算,相當於臺灣每度1.75元。院長,院長,1.75塊臺幣可以發電,你們自己監察院的報告,你用五塊八。我們再回到上一頁……

卓院長榮泰:我們綠能的發電價格也是逐年在下降,會降到合理的範圍。

傅委員崐萁:再回到上一頁,沒有關係,沒有關係,人民心裡有一把尺。再上一頁,今天離岸風電花了人民2兆,總共第一期五塊八,官商勾結,跟第二階段的兩塊半,整整價差20年差了9,100億,9,100億民進黨可以吃十代,十代人都吃不完,吃臺灣世世代代的血淚。請問院長,要不要查?

卓院長榮泰:傅委員,你這樣說實在令人很難接受,無法接受。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嘛!國會調查了以後就有完整的答案。本席再提醒你一下……

卓院長榮泰:該有的司法調查都有司法機關在調查。

傅委員崐萁:離岸風電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加起來,138億度加60億度,一年發電198億度電,而我們核四被民進黨廢除,不願意把它重啟,2,900億的核四不用,2,900億的核四一年可以發電213億度,213億度不要,要198億度,2兆跟3,000億的建置成本,這個價差整整有一兆多,這就是民進黨的能源政策,我們當然會查……

卓院長榮泰:這是推動能源轉型必要的過程。

傅委員崐萁:我們當然會查。

卓院長榮泰:核四的問題如果……

傅委員崐萁:全世界都已經重啟核電。

卓院長榮泰:我們去請教侯市長,他也會說要有核安、要有核廢料的處理,我們才能夠下一步去想,那目前是沒有這個能力。

傅委員崐萁:我們再來看一下,剛剛叫做2兆的貪污錢坑,我們現在講一下什麼叫2兆的臺灣基礎建設,來看一下什麼叫2兆的臺灣基礎建設,包括環島高鐵,包括花東快,包括國道6號,我們現在在這裡就本席所提出的國民黨、民眾黨最終版跟院長溝通一下,請民進黨中央黨部不要再造謠,沒有什麼2兆錢坑法案,本席再一次提醒你,請你看清楚。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我們的看法一樣,我們要向人民講沒有2兆的花東建設。

傅委員崐萁:請看清楚,第一個,我們不舉債;第二個,不編特別預算、不用基金。很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比照臺灣高鐵,第一個是發國內的BOT;第二個是發國際的BOT;第三個是政府逐年編列預算。院長,如果你覺得臺灣的基礎建設要花這麼多錢並不適當,本席也可以來協商,對第三項中央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我們也可以拿掉,由中央政府交通部來做國內的BOT、國際的BOT,政府零出資,本席宣示性的讓院長知道,不需要民進黨政府出錢,但是花東快是賴清德總統的政見,也是民進黨的政見,而且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臺灣的基礎建設非常簡單,我們看一看其他國家的工程技術……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我們對花東國人的交通安全是非常重視的,我們已經使用了3,000億的中長期建設,包括蘇花改的820億。

傅委員崐萁:臺灣政府做不到沒有關係,我們不管用國際BOT、國際ODA都可以,我們看一下日本,這個跟我們的東部一樣是沿著海,在民國48年也就是65年前,人家只要5年3個月就完工了,也是五百多公里,日本在65年前就有這個技術。再來,我們再看一下日本山陽新幹線,在民國56年到64年這8年完成五百多公里,這是日本人的技術,日本現在在整個東南亞做了很多的ODA援助的建設,臺灣政府做不到沒有關係,就開放國外BOT,像日本、美國、德國、歐洲人家的技術都沒有問題,都可以把這些基礎建設做好。不過本席要在這裡提醒院長,來,我們看一下花東快……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我們鐵道工程在全國也做得蠻多的,如果你容許交通部跟你做說明的話……

傅委員崐萁:不用,本席現在時間有限,他可以到委員會好好跟本席溝通,沒有問題。來,我們看一下花東快,在2012年的評估是819億,花東快也是賴總統在地方承諾的事項,到2020年重啟評估,現在要2,555億,這是交通部做的,從148公里的819億到現在是174公里、2,555億,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原本1,000億可以做的,現在要2,500億,再拖下去3,000億都做不起來。臺灣的基礎建設如果沒有當時蔣經國先生的十大建設,不會有今天的幸福、繁榮臺灣,希望院長……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關於花東快,今年8月我們將有一個期末的報告,那個時候我再請委員能夠來指教,我們共同來為花蓮的鄉親做更多的事情。

傅委員崐萁:好、好、好,謝謝,我們一起來努力,本席很樂見。

李部長孟諺:只要是安全、便捷,我們都會全力來……

傅委員崐萁:好,我們看一下這一次的大地震,本席要請教一下院長,自古以來天災地變,我們是不是要誠心地消災祈福?是不是要心存善念?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

傅委員崐萁:好,來看一下我們執政黨的大黨鞭他怎麼講,這麼淒慘的災情。

(播放影片)

傅委員崐萁:這個就是一個執政者的傲慢跟權力……

卓院長榮泰:傅委員你應該知道、你應該記得,柯建銘委員已經公開對這件事情有他的態度,跟大家表示不好意思了。

傅委員崐萁:道歉是一件事情,有沒有誠心是一件事情,講這句話是發生於他的權謀跟他的算計又是一件事情。現在本席在這裡要跟你探討這個災情,我要謝謝院長這兩天有不斷地表達對於地方災情願意伸出援手,我想我在這裡跟院長做一個簡單的說明,當時花蓮2018年0206大地震只有200戶的災民;這一次0403的花蓮受災戶有1,899戶,9倍於2018年的大地震。現在這麼多的災民要來重建,我也要謝謝鄭文燦前副院長所提出來的相關預算,但是太多是抄襲921條例,所以本席在這裡希望院長要很務實,我也不怪鄭文燦前副院長,他是好意,但是因為時間太短,馬上要卸任,急救章,很多是抄921的條例,一戶一坪……拆掉的、倒掉的大樓拆掉的一坪補助12萬,30坪是360萬,要到哪裡去蓋房子?這些都是不合時宜的,但是他拿出來以後,我們沒有怪他,但是希望我們一起把重建條例兩院一起合作,讓災民務必能夠得到安置,院長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謝謝傅委員,我相信你也記得上任之後,我的第一個走訪的行程就是到花蓮去看看當地的情況。

傅委員崐萁:有。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得到一些資訊,我們也考量整個財政……

傅委員崐萁:謝謝,你從擔任……

卓院長榮泰:我們已經把285億提升到293億的補償。

傅委員崐萁:你從擔任行政院的秘書長就來關心,所以希望我們能再次攜手。最後,兩岸的和平是很重要,兩岸的團客跟自由行,希望院長儘快推動,臺灣的百工百業都需要卓院長做一個明確的推動。

卓院長榮泰:我昨天已經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傅委員崐萁:另外也希望提醒賴總統,你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來宣誓就任總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講得很清楚,兩岸同屬中華民國,目前不是兩個國家,請賴總統不要違背憲法、不要違背憲法、不要違背憲法!

卓院長榮泰:我們維持的是中華民國的現狀。

傅委員崐萁:才能夠有和平,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維持中華民國的現狀。

傅委員崐萁:我們維持現狀,好不好?謝謝。

卓院長榮泰:我們共同來守護憲法。

主席:謝謝傅崐萁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跟相關官員的備詢,謝謝。

報告院會,上午的質詢到此為止,我們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9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吳春城委員質詢。

吳委員春城:(14時30分)主席,我們有請卓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

卓院長榮泰:吳委員好。

吳委員春城:卓院長好。恭喜你單挑國家重責大任。

卓院長榮泰:大家分工合作。

吳委員春城:對,大家一起要多合作,我想你提出的行動創新內閣,還有國家希望工程,還有我們現在新內閣很多專業人士,我看他們都信誓旦旦的,很想有一番作為,也是令人期待。但是我們同時也看到執政黨執政的政府讓烽火滿天,院長認為你未來的前途會是一個政治烽火內閣,還是民生建設內閣呢?你自己預估你的命運。

卓院長榮泰:每一個國人都是我們的老闆,所以該向所有的國人負責,如果我們的政治要烽火的話,我想人民都會很憂慮,所以我應該優先把自己定位為福國利民的民生建設內閣,這樣對人民比較有交代。

吳委員春城:OK!現在看起來民進黨跟國民黨都很「戀戰」,大家打得不亦樂乎!所以接下來這一個月應該也都是陷在政治烽火之中,不過民眾黨會支持你。

卓院長榮泰:謝謝。

吳委員春城:台灣民眾黨是務實、理性、科學的政黨,所以今天我就不談這些了,我要跟你談民生建設。

卓院長榮泰:好。

吳委員春城:好好的展開,我想這也是我們團隊所期待的。國家希望工程──臺灣在轉捩點上面,我在立法院這4個月以來,我看到我們行政院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整合,各搞各的,每一個部會專業人才很多,百花齊放。我這次看到早上院長的這一份報告,我還是看到同樣的問題,就是很多專業人士,每一個人都想要自己做好自己,但是缺乏整合。所以我們說到所謂的創業生態系,什麼叫生態系?生態系一定是一個循環,循環一定有供需,供需這個世代,而且要有一個中心價值觀,這中心價值是幹什麼呢?應該以人為本!

卓院長榮泰:是。

吳委員春城:所以我現在看到了國家希望工程,這個工具面都有了,人才都有了,但是缺了一點人味,這個提供給院長,你認不認同我們再加強以人民為主,好嗎?

卓院長榮泰:是的,感謝委員的觀察。早上的報告很多,包括交通、新創等等,我都有提到以人為本,我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它不是一句口號,我們是真正把人民優先放在心上的。

吳委員春城:對,我們希望現在要落實,因為口號喊太多沒有用。

給院長看一下這張圖,我用這張圖跟所有部會溝通過,讓我非常震撼的一點就是,臺灣明年就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占人口的20%,5個人就有1個65歲以上的老人。接下來,臺灣會以全世界最快的速度進入高齡化社會,同時也帶來少子化,高齡化跟少子化是一體之兩面。

我們看1970年代我們的人口結構圖是這樣子,當時年齡的中位數是19.3歲,也就是說,一半的人口在19歲以下;到2040年,我們的人口中位數是52.4歲,也就是說一半的人在52歲以上,這就是臺灣天翻地覆的……但是我們看到各行政部門在規劃高齡政策都是停留在1970年代,用金字塔型的思維在規劃各個政策。

高齡化、少子化被說是國安問題,未來臺灣有龐大的高齡化人口,然後高齡化跟少子化貫穿所有的政策,但是我們現在幾乎都把它歸在衛福部,然後其他的部會都是插花性質,教育部、文化部做了一些什麼高齡的,等一下我就會介紹,請他們上來,幾乎大家都非常荒廢,這會帶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甚至是一個仇恨的社會,是一個死水的經濟,是一個停滯的社會,所以我提出了壯世代,為什麼呢?因為這一群人,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對待他們?因為我們都稱他們叫老人、銀髮族、樂齡族,一碰到老,大家都覺得沒興趣了,就覺得他們準備報銷了,現在是放在倉庫準備報銷的人,所以就付一點點管理費,大概都處於類似這種狀態,但是長壽社會來臨,這些人會有30年的第三人生。現在壯世代是指55+以上,現在臺灣55歲以上有800萬人,800萬人「沐沐泅」,沒有人、沒有政策、沒有產業,欠缺方向,所以我們進行一場社會運動,社會運動第一件事情就要先正名,給他一個新的身分叫做壯世代,也希望臺灣會成為全球高齡化的典範。

壯世代有三支箭提出了,因為我們想解決高齡化,大家就想用科技的方式解決或者用健康的方式解決,就想單一面向,其實這是800萬人的事情,30年人生的問題,而且這些人掌握三分之二臺灣的財富,而且大部分的智能、經驗在他們腦袋裡面,但是我們把他荒廢了,我們把他當作一場災難,所以提出三支箭,第一支箭叫PSR,personal,就是個人的覺醒。我現在請教育部跟文化部的部長先上來,因為在教育部跟文化部裡面就是關於人民要覺醒,但是我們教育部跟文化部現在沒有在做這件事情。我要問文化部,目前你們都沒有責任,這是以前的事情,但是希望你們不會延續,就是高齡相關預算只有3,500萬,占文化部預算的0.2%。其實教育部也是,終身學習司的預算3.4億,也是占教育部預算的0.2%,0.2%是什麼?0.2%的觀念就是放棄這些人啦!剛才說把他放在倉庫準備報銷的概念嘛!所以沒有教育、沒有文化,這些人現在有多少人?800萬人。

然後大家以為高齡化是老人的事情,包括教育部長,上次我也問過你,明年大學畢業生一腳踏出校園就進入什麼社會?部長,明年是什麼社會?超高齡社會。

鄭部長英耀:是。

吳委員春城:一腳就踏進超高齡社會,這個孩子30歲的時候,2034年,臺灣一半的人口超過50歲,這個孩子40歲的時候,一半人口超過60歲,這個是臺灣的未來。但是我問過所有的教育大學,他們怎麼告訴孩子呢?你們未來的社會是什麼社會?是一個青春無敵的社會,會不會太離譜了?教育的目的不就是培養未來要去什麼戰場嗎?戰場都講錯了,你現在的教育幾乎等於是方向都錯誤。包括文化也是一樣,關於壯世代的文化,文化部做了什麼?重視什麼?一切都好像年輕,但是這個是無法解決年輕人的問題的,因為這邊龐大的銀髮海嘯……

所以這件事情我也跟院長報告,我已經跟所有部會溝通過了,沒有人有辦法解決這個事情,這個必須要有遠見的領導人,這個事情就是院長的事情,院長如果沒有這個認知的話,這個事情無解。我們現在銀髮族臥床8年以上,龐大的人口,未來年輕人沒有希望了,壯世代的觀念就是30年的健康餘命,銀髮族包括我們的產業都是在醫院跟在去區域醫院的路上,事實上壯世代渴望自我實現,貢獻社會,而且促進世代的循環,整個人設都不一樣,那麼我們要去翻轉,我們現在政府沒有這個,目前是停留在銀髮思維底下來規劃所有的政策。舉一個例子,從數位落差來看,簡單講,各方面都一樣,在數位落差當中,現在數位部都在做城鄉數位落差,城鄉數位落差最嚴重的地方就落差20%而已,但是最大落差在臺北市中心,臺北市中心年齡的落差高達60%,而數位部都不聞不問,因為只要碰到高齡者,大家都不聞不問,這是目前的狀況。但是這個事情也很難處理,因為教育部管理一點數位教育;文化部做數位內容;NCC做數位建設,反正每一個部會都管一點,最後等於沒有人在管。

請兩位部長可以休息。第二支箭我要談GSR,就是government政府的解套,現在政府這個問題是非常大的壓力,但是目前我看起來是束手無策的。我請勞動部長還有衛福部長,在我們高齡的政策當中,要就教於兩部。我要請問衛福部還有勞動部,我們的社會當中,當然在為60歲以前規劃,60歲以後的人生、60歲以後做什麼?在衛福部的想像是什麼?在勞動部的想像是什麼?我現在先請勞動部,因為許銘春部長非常支持壯世代,我不曉得何部長會不會繼續支持,你會不會?因為現在很多高舉壯世代重返職場嘛!何部長?

何部長佩珊:是,感謝委員。確實,在2020年我們勞動部跟立法院合作推動中高齡就業專法之後,其實這三年來,已經促進了14.5萬壯世代的勞動力加入勞動市場,去年我們因應您的呼籲,我們也推出了一個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裡面包含了各方面的就業獎勵。

吳委員春城:好,謝謝。所以基本上剛才講的60歲以後的人,現在有600萬人,現在退休的人有600萬人,這600萬人「沐沐泅」啦!就是你過60歲,政府就跟你解約了,等到你倒下來以後,給你長照。這是去年2023年行政院所提出的超高齡社會對策,這個大概就是它的大綱,我那時候問過陳建仁院長,我說:院長,這是要給你用的,哪些東西會讓你動心,你有什麼需要?他說他都沒需要。我們卓院長應該更不會啦!不過你也是屬於適用對象。

卓院長榮泰:謝謝吳委員。

吳委員春城:我想你應該都不會……

卓院長榮泰:今天要不是站在這裡,我就是你關心的壯世代。

吳委員春城:對,你就是壯世代。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願意跟你一起關心800萬的壯世代。

吳委員春城:所以你看,現在政府把壯世代想像的都是準備要去臥床、在醫院,不然就在醫院路上,但是你看你現在在這裡,挑起國家重責大任,65歲擔任行政院長,正是展開人生最好……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願意跟吳委員一起,我們一同關懷那800萬的壯世代。

吳委員春城:對,我們要一起關心。現在包括社福,衛福部現在在這裡,我們幾乎把所有的錢、高齡者都壓在衛福部了,其他部會都是插花就好了,現在社福已經到了8,000億了,難道要破萬億嗎?而且只能照顧15%,這個社福的政策思維應該要調整啦!

林次長靜儀:是。

吳委員春城:OK。再來就是我們很多經濟上面擔心的扶養比,因為高齡化,所以分子就越來越大,工作人口就當分母,因為少子化就越來越小。到2057年,分子會大於分母,叫做崩潰的時代。我沒有看到有任何人提出這個解方,都是做一點、做一點,包括我們的國家希望工程有沒有解到這個問題,就是上面的這個人口學是不可逆的,這上面的人這麼多,到2057年會大於分子,這個怎麼解啊?

林次長靜儀:委員,容我跟委員報告,謝謝您關心我們臺灣的高齡長照社會,但是其實高齡就像我們之前看到的,事實上,高齡不應該認為他就是所謂的依賴人口,我非常贊成您所說的,我們要讓我們的高齡者要健康,而且要跟社區……

吳委員春城:很棒!衛福部現在有這個前瞻的觀念了。

林次長靜儀:是,他要跟社區連結。

吳委員春城:對,所以我們的思維都要與時俱進。

林次長靜儀:是,其實現在4年,我們有1,200億的案子,這個案子跨15個部會,所以不是大家插花,而是我們一起來處理。

吳委員春城:我知道,這個要做的事情更多。我們的策略當中,就是要把分子拉下來當分母,把分子壯起來,也就是讓這些剛才我們次長講的,不是被依賴者,而是繼續做一個生產者跟消費者,所以勞動部就很重要,未來這件事情要擔當重任的是勞動部,因為會長達30年,不該這樣就退休。包括你們現在,我們看到,一個人只要到60歲上下的時候,整個勞動法規對他非常不友善,讓你想要提早退休都不敢退,讓你不想退休也會強迫你退休,然後退了以後要回來也很困難。目前我們國內創造的環境就是這樣子,把這裡的人困死在這裡。對於這種高齡化社會來講,我希望勞動部未來有很多可以釋放勞動力的地方,回歸勞動自由權,部長可以嗎?

何部長佩珊:是,謝謝委員。很感謝委員上個月在衛環委員會,跟我們執政黨的王正旭委員一起提案通過了勞基法第五十四條的修正案,65歲以後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就可以延長退休了……

吳委員春城:所以要做的事情很多,包括……

何部長佩珊: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修法。

吳委員春城:我也知道勞動部現在有做,但是我們現在也算是一個起步,應該要有更大的作為,包括仿效荷蘭做工作的重新設計……

何部長佩珊:我們會努力來做,沒有問題。

吳委員春城:彈性的工作地點、彈性工時,可以讓這些人變成工作得很快樂,以貢獻他的心力。

何部長佩珊: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也正在研擬對勞動者有利的彈性工作時間安排。

吳委員春城:好,謝謝兩位部長。

接下來我要談CSR,其實重要的,我們解決這個領軍的高齡社會,我們不要把它當負擔,我們請金管會主委還有經濟部部長。高齡不是銀髮海嘯,而是可以翻轉為國家發展的大動力,我們經濟部長很有這方面的思維,那天跟你聊過,這個叫做世代的經濟,是世代財富的移轉,龐大的財富在壯世代手裡,我們現在把它鎖死了,導致年輕世代失去經濟的動能,然後就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最後造成少子化,後來變成躺平族,然後沒有這個產業,高齡者就被歧視,所以出門被歧視,在家看電視,接著就臥床超過8年。所以如何啟動這個循環,我剛才講的生態系就應該是這樣子,這應該是整個國家希望工程的精神所在,是不是?

郭部長智輝:是。

吳委員春城:但是我們經濟部原來的,我也說這不是你的責任,我們現在在規劃普惠科技,出來的都是這個圖,高齡者大概都是在醫院、養老院、藥局、公園、樂齡宅這些圈子裡面繞來繞去,只是讓你在繞的時候,因為有科技的協助比較方便而已。這個就太窄化了,我們對這些人設也是縮緊在這裡,所以經濟也是一樣,文化部不來啊!文化部不開發這些人的腦袋啊!文化部對於60歲的,你看他演那個戲劇上台一定是扮老妝,一定拿拐杖,這是文化部對高齡者的歧視。所以長照的「照」除了照顧,應該也是照亮,照亮你的第三人生,這裡就是一個產業。我們剛才在談的,勞動部跟衛福部就是下端在這裡,服務比較弱勢的;比較上端的這些有財富、有資源的,這邊就是如何再活化資產、如何發展長壽經濟,這就是我們金融單位跟經濟單位可以發展它的動力。

工商時報的社論也發現了這個問題,說壯世代可以捲起千堆雪,這裡我要跟經濟部長講,因為我看了你的觀念,我對你非常抱有希望。

郭部長智輝:謝謝。

吳委員春城:你談到了大健康經濟產業,其實現在聯合國也說,長壽經濟是21世紀最大的經濟動能,我們看這張圖,現在全球有6億的退休人口,其中有3億在東亞,東亞4國當中,包括臺灣、中國大陸有一個共同性就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會讓高齡社會變得更嚴重,臺灣又最嚴重,臺灣沒有可以學習的對象,日本也不適合臺灣學習,臺灣如果能夠發展這樣一個長壽經濟的商業模式的話,未來會成為臺灣另外一座護國神山,可以輸出、產出,這就看經濟部了。我覺得理念你是相關的,因為你已經開始把這個大健康產業,不像以前健康的就只是養生、養病,你已經談到了精品時尚、美食等各方面,但是可能還要再更進一步地把壯世代美好的第三人生,包括要有電影啦、文化啦,所以一定要有文化部,不然你做不出什麼好的產品或作品出來,而導致沒有投資對象。

金管會也在場,現在我看金融方面資料,最近這幾年臺灣外流的資金達到20兆,流到國外,因為國內有風險,再加上沒有投資標的,所以錢都外流,對不對?怎麼樣把這些錢吸引回來?金管會上一任主委黃天牧那時候有講,他非常的認同,所以他承諾我要比照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建立高齡金融行動方案,也提出了,包括從資金面、商品面、培力面、生態系面來規劃高齡金融,問題是這涉及到要各部會,也要財政部的配合,勞動部、衛福部、經濟部,各部會的配合,也都不是金管會一個部會做得來的。現在我們在立法院也成立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會(壯促會),目前有63個委員加入會員,民進黨委員有25位,國民黨有35位,還有民眾黨有8位,可以說這一個觀念是不分黨派一致贊成的,所以未來如果行政院願意來推這個,我想我們在立法院會大力的來支持。

但是現在所有的部會都在歧視高齡者,比如勞動部有中高齡就業法,我那時候就問勞動部部長,中高齡是幾歲?他說45歲,我說這樣不會太誇張嗎?出國念書回來都40歲了,45歲就要準備輔導待退,他說沒有辦法,那個不是他規定的,那個是上面。我想上面?院長,按照老人福利法,你現在就叫做法定老人了,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沒錯。

吳委員春城:你拿到那個卡了沒有?

卓院長榮泰:已經用過了。

吳委員春城:用過了!OK,這個也是太離譜了,對不對?你看起來青春活力,還是帥哥一個,對不對?

還有交通部把75歲當危險分子,要沒收他的駕照。所有的,包括銀行、金融投資單位,65歲以上的人投資會受到很多的限制。我們都在歧視,所有人都說上面,都不是他幹的。那上面是指誰呢?就是院長。你再不做,這個事情無解了!不可能靠各部會。所以我籲請卓內閣能夠從這一個角度,在國家希望工程裡面,這是重中之重,三分之一的人口掌握三分之二的財富,結果「沐沐泅」,都倒下來當臥床族。院長,每一個部會針對這個要打破框架,因為我已經都跟每個部會溝通,我真的深深的發現,而且很多都認同,只是他們現在在各自單位的權責當中真的是無能為力,所以每一個部會都需要去溝通,瞭解它的定位來做這件事情。

我們的目標是把銀髮海嘯這一場災難變成國家發展的動力,所以我最後有一個請求,我要讓你好好的回答,就是超高齡社會壯世代政策推動小組,我要懇求院長,是否可以承諾設立這一個政院層級的專案推動小組,由副院長或者政委來督導?因為這件事情看起來一定是要有跨部門的,而且是體系龐大、長期的,經濟部也有很多需要協助,金管會也需要協助。院長,可不可以?

卓院長榮泰:好,謝謝吳委員,就從剛剛吳委員把我們6位部長請到臺上來就知道,這絕對是一個跨部會要去執行完畢的事情。我很簡單跟委員報告,其實行政院一直有在努力,吳委員,你的觀察,你剛剛講了好多次,這不是你們的責任,謝謝吳委員的觀察,但是既然是延續過去八年來的成績向人民報告,我們就必須把這個責任承擔起來。其實過去我們在高齡社會白皮書提出了37項策略,105項具體措施,我們在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有345項工作,在112到115的四年當中,要投入1,200億元,光今年就255億。另外,我們在高齡科技產業行動計畫裡面也有相關的規劃,中高齡就業計畫促進方案當中,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已經有14.7萬的就業。也許到目前來看,我們還有一些必須整合的,所以也感謝委員的觀察,我們必須加強整合,這就是我們現在必須加強的。我會請專任的政委就這個部分提出完整的報告,至於你剛剛提的那個計畫,行政院用什麼樣的態度跟方式,我跟你承諾,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去做有效的規劃。

吳委員春城:好,因為行政院的態度關係臺灣世代的禍福,我也提到了一點,這不是為高齡者而做,包括年輕人,如果這些人躺下來了,那年輕人就被壓垮了。

卓院長榮泰:負擔就更大了。

吳委員春城:現在看起來所有的資源跟動能就在壯世代的手上,所以經濟部很重要,發展長壽經濟,就是年輕人未來可以無限的創業跟高薪,因為這些都是內需市場,創造這些需求出來,他們才有辦法,這個才可以解決少子化的生態系問題,靠這個國家養是沒有辦法的,那是救急的方法,要把生態系做起來,所以院長一定要有這個決心,我們要把一場銀髮海嘯的災難變成上帝的禮物。剛才院長有講要找陳時中政委來主導。

卓院長榮泰:是的。

吳委員春城:我跟他很好。

卓院長榮泰:那請委員多多的指教。

吳委員春城:疫情1,197天,每天的記者會都是我在配合他。

卓院長榮泰:感謝。

吳委員春城:基本上,我覺得這件事情院長很明確指定政委來規劃有關人口的政策……

卓院長榮泰:我要拜託政委能夠去詳實的瞭解問題,規劃出具體的方案。

吳委員春城:因為涉及到所有的部會做相關的配合,雖然我知道都有在做這個,因為我已經溝通過,每一個人都在做這部分,但是沒有整體的策略,最重要的是沒有把人設設定好,每一個人各自有各自的人設,每一個部會各自有各自的人設,而且這個人設基本上都還停留在銀髮族的思維裡面。院長,你自己就是壯世代,他所設計出來的產品,我可以跟你保證你都不會想用。但是我們現在所有的人都在做這件事情,因為人設錯誤,為什麼人設錯誤?因為我們現在上面的那個概念,就是把銀髮的觀念認為60歲就要退休,退休以後就遊山玩水,以前就是60歲以後的人生叫餘生,多餘出來的人生,現在叫第三人生,他有30年可以貢獻、可以產出、可以發展經濟。我們整個政府各單位沒有這個觀念,還是把它當餘生在處理,以人生收攤的一種觀念在設計各個部會的政策,所以這個一定要翻轉,他不是一個依賴者,而是身為生產者、消費者,所以這個真的是很有賴政委統合各部會,也需要變成一個專案小組,而不是只有講一講這樣子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未來我會督促我們的政委跟部會,誠如委員所說的,以個人的覺醒、企業的參與及國家政策三位一體的觀念,以壯世代為本位來制定一個壯世代的相關規劃。

吳委員春城:院長可不可以三個月之內提出針對整個人口壯世代的規劃?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來規劃一個方向跟報告。

吳委員春城:可以喔?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吳委員春城: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春城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莊瑞雄委員質詢。

莊委員瑞雄:(14時58分)謝謝主席,有請行政院卓院長。

主席:再請卓院長備詢。

莊委員瑞雄:還有我們陸委會主委。

主席:再請陸委會主委備詢。

卓院長榮泰:莊委員好。

莊委員瑞雄:院長好,先恭喜你,跟你當朋友30年,看你今天可以當上院長,為國家來服務。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多多幫忙。

莊委員瑞雄:這一定的,但是我先介紹一首歌,楊丞琳有一首歌叫做「狼來了,誰是下一個受害者?」我今天其實看到兩條新聞,一條新聞是在講臺灣因為整個AI出口強勁,經濟成長率上調到3.94%,但是又看到另外一條,老共、中國那邊就片面再砍掉ECFA134項關稅的減讓。本席記得去年總統大選前、逼近12月,那個時候中國也片面砍了我們ECFA12項,當初我記得國發會龔明鑫主委說,整個ECFA占臺灣整個經濟出口產值不到4%,所以影響不大。但這一次高達134項,你看,連沒有邀請的經濟部長都站上來了,就代表事情有一點點嚴重。但是部長,你先不用緊張,本席在意的還不只這個,這個部分我相信院長、整個行政團隊會說我們來分散市場,我們產品再來升級,甚至可以再來跟他們溝通。我們也都很清楚,中國跟臺灣都是WTO的會員,問題是,它這種就是用政治力片面對臺灣造成經濟上的壓迫,所以陸委會主委今天也出來講話,他說中國要自己負最後的責任,對不對?但是文明的政府去跟中國這樣一個比較專制的政府對話其實沒有意義。本席更擔心的是什麼?我請陸委會主委要特別注意。經濟部長先請回。中國江蘇在今年4月份實施一個政策,鼓勵他們郵寄快遞的從業人員做「抓耙仔」,提供高額的獎金,也可以用匿名的方式檢舉哪一些人去影響到他的國安。本來我們新政府上來以後是想說,兩岸人民之間看能不能比較和平地交流,但看起來沒有欸!它的起手式就砍你關稅減讓134項,然後它的起手式馬上跟你說,鼓勵它的郵寄人員可以用匿名的方式、高額獎金的方式來檢舉。其實我們政府並沒有限制我們人民到中國去,我們民眾也有去那裡旅遊的,也有很多記者在那裡,甚至一些學者會參訪,我不曉得面對這樣嚴峻的情勢,陸委會要如何來幫我們民眾?比如說,要降低人民到中國去的風險,我們總不能每次都說,你去中國要提高警覺,我相信政府的責任不應該只有這樣,就教陸委會主委。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委員指教,有關您提到早上ECFA的早收清單被終止的問題,這是一個典型的經濟脅迫,無助於兩岸關係。我們認為兩岸不管是在WTO的架構或者是ECFA的機制裡頭,都應該透過協商來解決這個問題,畢竟用經濟脅迫、扭曲兩岸正常經濟互利互惠的機制,對兩岸的產業都會帶來傷害。剛剛委員也提到,中國大陸最近制定了很多國家安全法律,造成它以安全壓倒發展,包括我們學界的朋友、各界的人士到中國都受到很多的盤查,以及各種國安方面紅線的恐懼,使得我們在施作民調也有一個部分,因為中國大陸最近相當多國安方面的法律跟施行細則出來,有百分之六十五的人現在對中國大陸都會感到恐懼而不敢去。除了會不斷地跟國人宣導之外,我們還是呼籲中國大陸應該要友善對待我們的國人,畢竟我們臺商對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帶來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

莊委員瑞雄:如果它不聽呢?主委,我知道你會說這些啦!但是我覺得政府的責任其實不應該只有這些,我們官方的態度可以理解,但是重點在於我們擔心的是萬一,你要有一個援助的機制,你看傅崐萁帶了整團的國民黨去,像猴群一樣帶了一團過去,回來跟我們說什麼?他說,現在兩岸要迎來春暖花開。今天5月31號,要6月了,哪有春暖花開?我很想吐槽他,開個屁啊!哪有什麼春暖花開!這個看一看喔,本席又想到江蕙的一首歌「繁華攏是夢」啦!6月啦!要夏天了,你知不知道?這叫夏日炎炎,我整個頭殼好像也開始要發炎了,你知不知道?好,陸委會主委請回,本席還有其他議題要關心,請經濟部郭部長上臺,還有國發會主委也請上臺。

我要就教院長,臺灣的整個能源政策,從2016年蔡政府上臺以後就非核、減碳,我今天還很仔細地聽了院長的施政報告,2050年的淨零碳排部分,都是展現政府的魄力。在此我要請教院長,核一、核二都已經除役了,我記得在1992年時,老總統李登輝核定了在龍門興建核四,1992年老總統李登輝之所以核准興建核四,其實是那個時候大家已經喊了好幾年,認為臺灣未來經濟要發展,會缺電。嘿!三十年過去了,核四沒有蓋起來,核一、核二除役,我很擔心啦,現在就剩下一個核三,院長,你知道核三什麼時候要除役?一號機什麼時候要除役?

卓院長榮泰:今年7月。

莊委員瑞雄:只剩個把月而已,7月27號。二號機明年5月17號除役,這些都在我們屏東。我們那邊本來是國家公園,你應該有去過,漂亮得不得了。夭壽!旁邊卻弄一個核三廠在那邊,我比較擔心啦!部長你不要笑,屏東也算是你的故鄉,當然到最後你會說,不用怕!核三占6%而已,我們有大潭、我們有森霸,我們會接起來。但是我比較擔心的是,我就講明了啦,院長、部長,還有主委,核三你們會延役嗎?會如期除役嗎?大哉問喔!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依照現行法律來看,核三廠經過40年的使用,那也是當初我們跟人民的承諾,依照現在的核管法,它應該已經逾越了5年期限,所以目前來看,今年7月的除役變成是一個法定必須要進行的程序。

莊委員瑞雄:這陣子我聽到我們內閣裡經濟部郭部長的一些談話,本席也是非常有感,你問全民,當然,如果電夠的話,大家都要非核家園,但是這個基本價值又是民進黨的神主牌,郭部長的講法是最重要就是要安全,核廢料要有辦法處理,全民才會有共識。部長,我跟你講啦!一般民眾的想法,經濟部長本來就是要發展經濟,一定會幫你拍拍手啦,但常常牽扯到政黨之間的基本價值,我實在很煩惱啦!我記得賴總統似乎也曾經講過,就算除役也不是全部廢掉,搞不好還可以當作緊急狀況時的戰備。什麼時候會有緊急狀況不知道嘛!但我想知道的是,你們都說依法,這個依法屆時會不會改變?你說依法,國民黨現在要修核管法,現在國會在野黨是多數,一修法律就過了,過了以後,院長、部長,你們的看法如何?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如果修法過了,我們就依法行事。

莊委員瑞雄:那就麻煩了!「依法行事」這個說法,兩邊聽起來感受就都不一樣。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

莊委員瑞雄:這樣的依法行事,就是核三繼續運轉嗎?

卓院長榮泰:我跟委員報告……

莊委員瑞雄:你們怎麼不用核一、核二,偏偏要用我們核三呢?這樣好奇怪咧!修法通過以後,哪有什麼修法通過後,一定是吃我們核三夠夠!也可以用核一、核二啊!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容許我跟委員報告,在修法的過程當中,我還是認為大院可以經過很充分的討論,所有民間公民團體和在地居民為主的意見,必須受到很清楚跟慎重的對待,所以這個修法的過程,到底會不會修、會修成什麼樣,現在我們沒有辦法預先預測。當然在修法完成之後,只要是經過程序正義合法的修法,在行政院的立場,我們對法的內容來執行,但執行的時候,我們必須有一個安全的屏障在這裡。

莊委員瑞雄:但是院長,我還是要苦口婆心地講,假設真的修法通過了,我還是比較贊同郭部長所講的,即核燃料有辦法處理,還是要保證安全,還是全民要有共識啦!不然修法是穩過的……

卓院長榮泰:對,這就是我們的原則。

莊委員瑞雄:國民黨的基本價值、神主牌就是擁核,跟民進黨是格格不入的!

卓院長榮泰:這就是我們的原則,沒有錯!部長幾次對外的講話就是這樣的意思跟原則。

莊委員瑞雄:沒有錯的話,這樣我就比較安心了,最好不要是核三,要考慮核一和核二,這樣比較公平啦!

兩位請回,院長留著,其實也只剩院長可以問而已。院長,我陪你去韓國瑜院長那邊拜訪的時候,你提到打詐四法以及體育部的問題。關於升格的問題,我都認為體育部不是只有升格的問題,它最主要還是改革的問題。我都一直認為體育部如果升格的話,因為院長剛就任,我認為應該把它當成一件喜事來辦,這個在整個體育界裡面,大家都希望它是一件喜事,但是最怕遇到西北雨。過去的體育署常常被人家笑,說你們在乎的都只是看有沒有辦法奪牌以及奪多少牌,可是以現狀來看,院長幹過臺北市議員,你很清楚朱崙街那邊的體育署差不多已經變成單項協會的提款機。我現在是把人民的聲音,尤其是體育界的聲音帶給院長、帶給新的團隊,有這個期待,就是加把勁趕快做出一個成績,但問題是人總也很清楚這個不只牽扯到組織法的問題,你要多一個部,除非你消滅一個部,就有這個問題,你又有總員額法的問題啊!加拿大跟韓國是文化、觀光、體育三合一,法國是運動青年教育共同生活部,我請院長簡單聲明你的方向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如果要讓未來可能的體育及運動發展部能夠成為一個更有權責的專責機構,我們當然是想朝向單一設部這樣的方向來進行,所以未來組織法必須經過一陣子討論,我們希望能夠打破現在的這種規模,讓我們有餘裕的空間,就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來做相關的配合,我也希望未來的體育及運動發展部應該發展的是全民體育,而不是菁英體育。早上我有講過,我希望部部都是文化部,季季都是觀光季,人人都是體育人,我的用意就在這裡。

莊委員瑞雄:我也很關心我們的籃球,以我個人的經驗裡面,我以籃球為例,就我們的國家選手而言,從選手的保險、後勤的編制,到最近在吵的整個出賽費用的種種問題,凸顯整個機關對於這個協會的管考跟輔導真的沒有發揮功能。我還看賴總統去參加全中運的時候,他說希望體育部未來升格以後,把它變成體育運動產業部。如果可以這樣把它加進去的話,我建議院長加速去研議,趕快讓它誕生,符合人民的期待,當做是在辦喜事,運動界、體育界一定會非常贊同,也會給你掌聲。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幫我們推一把,也請院長能夠來協助,我們讓體育及運動發展部能夠成為運動產業大家希望的發展方向。

莊委員瑞雄:好,院長加油!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跟院會報告,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新北市林口國中的同學,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我們掌聲歡迎。

接下來請登記第5號洪孟楷委員質詢。

洪委員孟楷:(15時15分)本席剛好是林口的立委,大家好。謝謝院長,請卓榮泰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洪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院長好。院長,您有一個稱號叫「大師兄」。

卓院長榮泰:不敢當。

洪委員孟楷:金庸小說裡面大師兄令狐沖桀驁不拘、瀟灑自在;棒球場上有個大師兄叫林智勝,他是帶動氣氛的老大哥,也是中華隊的強棒,都非常有特色。您自己怎麼看「大師兄」院長,您自己的特色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不敢當,我只能接受人民的付託,在這裡向立法院負責。

洪委員孟楷:向立法院負責?

卓院長榮泰:嗯。

洪委員孟楷:所以做任何事情向立法院負責,重點在於立法院是代表全國的民意最高機關。

卓院長榮泰:沒錯。

洪委員孟楷:所以行政機關向民意機關負責,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

洪委員孟楷:好。那我想請教,現在我們的民主,你認為臺灣的民主是死、還是活?

卓院長榮泰:臺灣民主蓬勃地發展。

洪委員孟楷:蓬勃地發展嘛。

卓院長榮泰:要走向一個健康的方向。

洪委員孟楷:本席也非常認同,因為我覺得我們韓院長講得很好,臺灣的民主有自癒的能力,我也說臺灣的民主會自己找到出路,如同生命會找到出路。但很可惜、更遺憾的是,像上個禮拜幾次國會改革的時候,我們看到執政黨委員頭上綁的布條寫著「民主已死」,我們想這是一個蓬勃發展、生機的時候,怎麼會是執政黨委員講的民主已死?不過現在看到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之後,傳出有可能行政院會提覆議,有可能民進黨會提釋憲,賴總統有可能在還沒有釋憲結束之前不會依法來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看起來執政黨府院黨都要來杯葛國會改革法案,是這樣嗎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不是「杯葛」兩個字。如果我們看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委員先進們在國會裡面這樣的表現,能夠去體會到是不是在審查相關法案的過程當中他們有表示的機會,不容許他們充分地表示他們的意見,或者是在過程當中他們感受到應該可以更進步……

洪委員孟楷:其實並沒有不容許啊!院長,您在這個過程……

卓院長榮泰:所以他們這種表現,我予以尊重,但我希望不管是兩院之間或是國會內部,都能夠很平順地進行。

洪委員孟楷:院長,我請教、我確認一下,您今天會提出覆議,最主要的理由是因為民進黨黨團在國會裡面沒有充分地表達,是不是這樣?

卓院長榮泰:我今天沒有提出覆議。

洪委員孟楷:我知道,我是說未來你有可能提出覆議,最主要的理由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我當然還是要看整個大院的來文,但是外界、國人關切它是不是在程序上不夠完整、它是不是有侵害到個人的權益、它是不是有違憲的部分,以及它對於將來兩院互動當中是不是會產生一些不良的效果。

洪委員孟楷:院長,請容許本席提醒您,第一,議事如果有問題的話,我們今天的院長及秘書長就不會讓議事進行;如果今天有違憲與否的話,也不是您、我說了算,而是大法官。我們尊重民進黨黨團如果要提違憲的釋憲說明,但是在還沒有釋憲之前,對於依法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如果要提出覆議的話,其實要對自己的決策負責……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理解。

洪委員孟楷:您有看到高達五成八的民眾對於公務員藐視國會罪是希望能夠支持的,您有聽到六成五的民眾是希望國會能夠改革的,您知道過去的民意會認為一黨獨大,連民眾的聲音都沒有辦法清楚明白表達的時候,這樣子的政府是危險的,這些民意您有聽到嗎?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如果憲法的程序是允許行政機關對相關條文在執行過程當中有所疑慮的時候,准許行政機關提出這樣的覆議程序的話,這個就是行政機關所應該有的責任。

洪委員孟楷:是。

卓院長榮泰:身為憲政機關,我覺得我們還是要研議來文之後,做最終的決定。

洪委員孟楷:好,院長,您剛剛有提到責任,看起來現在國民黨、民眾黨加起來的席次相對是比較多的,如果提出覆議還是沒過,您認為您自己會負什麼樣的責任?

卓院長榮泰:還是在憲法的條文裡面,我們來做以後的一些研判跟決定。

洪委員孟楷:所以您沒有任何政治的責任?

卓院長榮泰:我的責任是每一個來到這裡的官員,每一個進到國會的人民、團體、法人,甚至軍隊,都能得到合理的照顧,我的責任是經過行政院送出去的任何法案都是經過合法、合憲的程序

洪委員孟楷:其實院長,國會改革是人民高度的期盼,也是過去民進黨在野的時候一直念茲在茲希望能夠推動的。我們只要說一件事,如果您的政治責任,只要告訴你的內閣官員,大家來立法院就是不要說謊,不要虛偽陳述,不要偽造不實,這樣子國會改革就能夠順暢地走下去。所以是不是能夠跟國人承諾,您的團隊裡面至少不會再像過去一樣那麼的戰狼性格,不會再像過去一樣那麼的跟民意機關、民意代表針鋒相對?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的提醒。其實從4月10號到現在,跟每一位首長,我都經過大概有五、六次以上的個別談話跟公開聚會,我一再告訴他們,未來面對國會任何的質詢跟答復,我們要秉持專業,要誠心誠意,所以我一直拜託他們,也要求他們誠意溝通、人民優先。我想我們每個部會首長目前都遵照這樣的原則在進行,我當然要以身作則,更澈底去落實。

洪委員孟楷:院長跟本席的想法就是中華民國國家至上,臺灣2,350萬人民優先,是一樣的看法,我們就繼續來檢視。

現在本來有傳出6月赴陸的禁團令能夠解除,因為其實民間大家都期盼有更好的兩岸互動,但今天賴總統在臺北旅展的時候,本來還以為有機會翻盤,但終究還是讓觀光業者失望。我現在想請教,傳出是國安會堅決反對所以沒有開放,請教國安會堅決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這沒有哪一個單位、哪一個部門堅決反對,這是經過集體的思考,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誰主持的會議?集體的思考?

卓院長榮泰:3月到5月當中,我們的團客11萬去到中國大陸,來的是零,所以這11萬比零的數字,我必須透過委員讓社會知道。

洪委員孟楷:院長,我先請教是誰主持,讓集體確認這樣一個決策?

卓院長榮泰:這是共同討論,沒有主持人是誰。

洪委員孟楷:沒有主持人是誰?

卓院長榮泰:十一萬比零……

洪委員孟楷:我們行政院開會什麼時候變成大家坐下來討論,然後沒有主持人,可以作出決議,這不是不用負責嗎?

卓院長榮泰:這不是行政院的院會,這是一個討論,就這個單一事件的討論,我們的立場是說雙方應該對等。

洪委員孟楷:院長,有沒有看到過去這一段時間,臺灣不管是飯店、旅遊、住宿、觀光、餐飲、運輸業者都非常殷殷期盼兩岸有更春暖花開的時候?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希望6月1號以後,讓以前已經組團的1,000團,將近兩萬的旅客可以繼續執行,這樣我們……

洪委員孟楷:院長,你這樣根本就是懲罰好學生。

卓院長榮泰:沒有,我絕對沒有這樣的意思。

洪委員孟楷:過去你怎麼有辦法瞭解舊團可以出發,2月聽到政府髮夾彎,頒布赴陸禁團令之後,就停止招攬客人的旅行業者,難道就是乖乖的被耍嗎?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我們的交通部觀光署也有做相關的、比較朝放寬的原則來看,只要舊團還在,它能夠把它組團完成,我們願意個案來處理。

洪委員孟楷:過去為什麼會有所謂的舊團、新團,就是因為民進黨政府的政策髮夾彎、大轉彎啊!從原本的開放,又說5月31號不能再前往中國大陸,到現在很多的觀光業者就說明明可以開大門、走大路,現在逼大家要用小門、避小路。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能夠體諒兩岸的關係、國際的情勢。

洪委員孟楷:這不是委員……

卓院長榮泰:這是政府正常在維持國家尊嚴上必須做的作為。

洪委員孟楷:我們都支持中華民國自己的主權立場,所以不用抹紅,但重點在於觀光這件事情上面,如果現在突然髮夾彎的話,有多少人、舊團跟新團,你有辦法分辨嗎?2月7號到5月31號私下攬客有罰一萬到五萬的罰則,請教到目前為止,有罰過多少人?抓到多少?

卓院長榮泰:我先跟委員報告,我希望委員跟我有同樣的想法,11萬比零的觀光客,這個部分政府要不要做一些努力?

洪委員孟楷:院長,剛剛本席開宗明義講了,您既然願意用誠心誠意的方式來跟立法部門溝通,本席願意跟您對等相談。

卓院長榮泰:謝謝。

洪委員孟楷:我們就是以中華民國優先,2,350萬人至上,但重點在於觀光業者過去這段時間,大家都叫苦連天,這難道沒有聽到嗎?我只請教一句話,您去年也是跟著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全省跑透透,到底有沒有聽到我們觀光業者認為應該觀光歸觀光、政治歸政治,有沒有聽到這樣的訴求?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做了這個初步的措施,改變原來的決定,我們恢復了舊團,我早上在行政院會我都說過了,只要看執行的情況,我們一定適時地做滾動的檢討。

洪委員孟楷:什麼樣的狀況可以滾動檢討?

卓院長榮泰:這個預測性的、預判性的,我現在當然不知道,我只希望兩岸對等、執行順利。

洪委員孟楷:一定有指標吧!院長,我們做任何的決策一定有指標,如果我們是怎麼樣的情況……如同您剛剛說11萬比0,那未來什麼樣的情況或是什麼樣的事件可以讓你重新思考能夠做開放?

卓院長榮泰:如果能夠雙方對等,而且我們能夠執行順利,每一個團客出去品質都很好,我們願意在善意上堆疊,但一定要兩岸對等。

李部長孟諺:也跟委員報告,其實現在對臺灣有開放……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院長,本席再請教……沒關係,部長,因為我現在請教院長。院長,如果以這樣子的一個方式的話,你覺得有可能,我們很樂觀地也希望陸生明年恢復來臺,你有多少把握能夠做到?

卓院長榮泰:這個部分教育部正在研擬明年或是……

洪委員孟楷:教育部現在正在研擬,我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今年來詢問部長相關問題的時候,部長直接講5月開始來公告簡章、7月招生、9月入學,但是多少比例能做到?感覺教育部也沒有辦法負起相關責任啊!因為對於兩岸的問題來講,其實也不是單一部會能夠確認的事情,還是看上位,可能是您、可能是賴總統,那到底要怎麼樣可以讓我們國人看到或說讓臺灣的大學看到明年陸生來臺的計畫,可以讓賴清德總統來兌現這樣的支票?你有多少把握?

卓院長榮泰:我們還是朝向這樣的方式思考,雙邊一定要對等,在這裡每個國會議員應該跟我們有同樣的聲音,這樣才是臺灣團結。

洪委員孟楷:院長……

卓院長榮泰:我們如果分裂就等於……

洪委員孟楷:本席會站在這邊就代表我們都是以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為榮、為傲,所以一定是對外一致,我們要求對等這毋庸置疑,所以也不用試圖要扣紅帽子。本席講現在執政的是你民進黨,你掌握的是執政權,所有不管是觀光、不管是求學,大家都認為兩岸是往兵凶戰危還是往春暖花開,這是你們一念之間,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用這種推卸式的言語來談……

卓院長榮泰:絕對沒有推卸。

洪委員孟楷:而是真真正正能夠負起溝通之責?

卓院長榮泰:我們即時在6月1號以前……

洪委員孟楷:過去8年馬政府時代能夠在平等、對等的情況下讓兩岸來順利交流。過去8年蔡英文政府時代下一樣是平等,我沒有講蔡英文政府的時候不平等,但是兩岸就停滯了。現在是賴清德總統的第二個禮拜,他要怎麼樣在平等、尊嚴的情況下恢復交流,這才是你應該做的事,不是嗎?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很誠實地去面對6月1號的這個政策,我們做了最重大的決定。至於剛剛您提到的一些問題,交通部一定有相關的數字可以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好,我想看來院長也沒有辦法跟我們明確地回復了。院長,我再請教,因為今天問題準備比較多,感謝各位部長,沒有辦法讓大家回答到的地方敬請見諒,並不是不願意讓大家回答,未來在委員會我一定都會請教各位。院長,我們臺灣的能源也會讓大家擔心,即便您昨天有在民眾黨黨團說臺灣不是缺電是跳電,但今天柯文哲主席馬上出來說不要再耍嘴皮子了。不管怎麼樣,我們沒有興趣講這些嘴皮子的話,本席比較有興趣的是以專業論專業。以前我們的經濟部長也是從產業過來的,產業之前都一直講臺灣有五缺,其中缺電、能源的問題,不只是我們產業的人講,外商的報告也都有提到臺灣的能源是相對不穩定的。AI未來的趨勢、半導體未來的趨勢也都認為,經濟部長自己也評估,每年以年增率3%提高用電需求,3%什麼概念?就是6年要增加18%,6年將近2成現在總體的發電量。剛剛你也講到了2024年7月核三廠一號機會除役,2025年核三廠二號機會除役。我現在想請教,一來一往之間,臺灣的能源缺口多了百分之二十幾,我們該怎麼做?

卓院長榮泰:這個數字我請部長來說明。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這一部分我們在之前就已經有規劃其他的燃氣機組……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在經濟委員會都有質詢過您,我就直接請教,您提到法令通過後,如果有需要的話,核三能夠延役變成備用電源,是不是?但是經濟部不會主動提出修法,因為你認為修法的責任在國發會,是這樣嗎?

郭部長智輝:我曾經講過這個話。

洪委員孟楷:院長,這就是一個政治判斷,未來4年,我假設您這個院長的任期至少跟賴總統一樣,4年內會不會由國發會提出核三廠的延役計畫?

卓院長榮泰:首先,照目前的核管法來看,目前是沒有這樣的可能性,未來修法之後,我也不知道法會修到什麼程度。

洪委員孟楷:現在修法,一個是立法院主動提,一個是行政院提出院版來立法院做修法,我現在只想請教的是……

卓院長榮泰:很抱歉……

洪委員孟楷:行政院會不會提出相關的修法建議,要求讓核電能夠延役、核三廠能夠來做使用?

卓院長榮泰:非常抱歉,跟委員報告,因為核管法是5年之前就要提出延役……

洪委員孟楷:所以您未來4年內都不會提,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我們已經超越這個期限,現在再來提有所不當。

洪委員孟楷:不是,我只請教未來四年都不會提嗎?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現在的努力是在這個法的規定底下,我們儘量去補充這個核三廠1號機的電、發電能源,跟未來2號機能夠把數量補上來,包括我們的大潭電廠、包括我們的綠能……

洪委員孟楷:院長,可不可以聽清楚本席的問題?我現在只說今年7月核三廠1號機會除役,這是現況,40年到了嘛!本席只想請教,未來這4年行政院都不會主動提出核電廠延役的相關修法

卓院長榮泰:我們現在在法的規定下是沒有那個立場來談論這個問題。

洪委員孟楷:您會不會主動提?不會?

卓院長榮泰:目前沒有考慮到這樣的……

洪委員孟楷:目前沒有考慮,但未來不保證?

卓院長榮泰:未來?

洪委員孟楷:我就問你的任期內、你的判斷,如果照今天部長的講法、主委的講法……

卓院長榮泰:我們到7月27日……

洪委員孟楷:都說臺灣現在不缺電,本席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因為外界一直講啊!民進黨的人也在抹黑造謠說國民黨就是擁核,錯了!我們是要以核養綠,我們當然知道能源是選擇,我們當然希望能夠用再生能源,但重點是現在過渡期沒辦法使用的時候,核能可能是相對選擇性上面,第一,它是比較低碳的;第二,是相對比較乾淨的能源,所以我們用以核養綠的概念。有委員已經提案希望做相關修法,馬上就有民進黨的委員說:你看!國民黨就是要擁核。但等到修法通過之後,其實真正使用的是誰?是政府啊!是政府解決了能源缺口、能源危機啊!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公共政策就是一個價值的選擇。

洪委員孟楷:所以國民黨也不一定需要當這個煞車皮,我們當煞車皮太久了。

卓院長榮泰:公共政策的決定就是一個選擇。

洪委員孟楷:我想請教,負責任的態度是行政院會不會在這個議題上面,在這4年內有所表態?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公共政策就是一個選擇,委員剛剛說的以核養綠,我們認為現在行政團隊有能力不在這個權衡底下去做其他的選擇。

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4年你們不會主動提?就一句話。

卓院長榮泰:目前沒有這個規劃。

洪委員孟楷:好,我只想請教院長,非核家園跟非碳家園,在你心目中哪一個比較重要?

卓院長榮泰:非核家園是定在環境基本法裡面,非碳的……

洪委員孟楷:非碳家園。

卓院長榮泰:非碳家園是我們朝向2050淨零轉型一個重要的、臺灣跟國際接軌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哪一個比較重要?

卓院長榮泰:同樣的重要。

洪委員孟楷:對你來講,沒有先後順序,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同樣的重要。

洪委員孟楷:但會相互牴觸喔!如果你要追求非核家園,你就是火力全開。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對能源的政策……

洪委員孟楷:這就是現在牴觸的地方。

卓院長榮泰:我們對能源的政策有三個原則……

洪委員孟楷:2025年非核家園有高達八成是用火力發電,而20%再生能源如果沒有趕上的話,你會有八成以上都是火力發電,這才是讓大家現在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有三個原則,第一個是安全穩定的供電,第二個是全面發展綠能,第三個是依法朝向非核家園的目標。

洪委員孟楷:院長,謝謝您再一次確認您的三個原則。

接下來,人事的任命也很重要。院長,之前我們看到NCC 4位委員的名單,是由陳建仁院長在最後卸任前不到1個月的時間送出來,當然我們那時候就講了,臺灣、中華民國是所謂的責任政治。

主委、部長可以先請回。

因此本席想請教,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把這個人事案排入委員會做審查,因為其實我們也是尊重卓榮泰院長,其實行政院長有提名人事權,並且送立法院同意、審查。所以我們想請教現在4位人事的同意權,您會不會再提新的名單?

卓院長榮泰:是的,謝謝委員的提醒。我也很遺憾,4月份的時候這個名單提出來之後,沒有按照一定的程序來完成,現在有一個……

洪委員孟楷:並不是沒有按照一定的程序來完成,因為在臺灣我們還是希望是能夠有責任政治嘛!

卓院長榮泰: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現在想要確認的是,您願意幫這份名單背書嗎?還是您會再跟朝野溝通,提出適合的專業人選?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能夠理解我們10天以來,花了很多時間在看一些重要的場域,花了很多的時間在準備跟大院的施政報告,所以真的這10天當中,我們還沒有深入到提名通傳會委員的名單當中。但是我跟您承諾,我們一定會在最近的時間內,將這件事情做一個圓滿的解決,那麼請大院能夠同意。

洪委員孟楷:意思是要重新提出名單?

卓院長榮泰:我會檢視名單。

洪委員孟楷:檢視名單。所以你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名單這4位是誰?

卓院長榮泰:當然知道。

洪委員孟楷:但是您覺得這4位委員適合擔任NCC委員嗎?

卓院長榮泰:我會以行政院立場來檢視名單。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看到那個時候傳出來的時候有媒體大亨出手,所以原本的劉姓主委,搖身一變又換了,那有沒有看到裡面有羅姓委員,他曾經講過新聞自由是什麼?能吃嗎?這一些言行你認同嗎?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跟委員一樣,我們要檢視名單,當外界很多對這次名單的一些傳聞,我現在應該有一些方法去瞭解它的內容。

洪委員孟楷:院長,我想請教,因為那個時候4月30號,本席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我記得已經宣布您是賴清德總統的院長了。

卓院長榮泰:那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洪委員孟楷:是,沒有錯。所以陳建仁院長提出名單的時候,都沒有跟你討論過?

卓院長榮泰:依照慣例是不需要……

洪委員孟楷:是沒有?

卓院長榮泰:因為他是現任的院長,他當然不需要跟我討論。

洪委員孟楷:但是他知道他的任期就到520,那520之後就是您,結果他提出名單,看起來那個時候也是沒有辦法那麼順利在20天裡面,即便我們用最快的速度,立法院要開院會也沒有辦法20天裡面就通過。所以換言之,這個名單其實是在你任內的,陳建仁院長都完全沒有跟你討論過,蔡英文總統也沒有跟賴清德總統討論,然後他就把名單送出來了,那當您就任之後,立法院要同意這個名單?

卓院長榮泰:陳院長有他作業的時程,跟委員報告,我們當然沒有討論過這個名單,我再一次強調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到目前為止……好,可不可以確認一下,什麼時候會確定?您的屬意名單什麼時候會出來?

卓院長榮泰:今天跟大院完成施政報告之後,我想我的工作會比較減少一部分,所以我會去好好的看這個名單。

洪委員孟楷:下個禮拜會出來嗎?

卓院長榮泰:我會去開始認真的檢視名單,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委員看到。

洪委員孟楷:院長,問一下一個俏皮的啦!7月31日,如果NCC委員沒有補上的話,我們臺灣買得到iPhone嗎?

卓院長榮泰:我一定努力不讓這個後果發生。

洪委員孟楷:其實是不會啦!但這是之前的一個謬論,跟之前執政黨委員在攻擊啦!

卓院長榮泰:通傳會不是在賣手機而已啦!

洪委員孟楷:絕對不要用這種民粹的講法去……每一件事情我們都很認真的去看待,我也期待院長能夠提出一個真的專業、適才適所的NCC委員名單。我再強調一點,提出真的好的名單跟人選,在野黨沒有反對的理由,但如果在野黨有反對、有嚴格監督的時候,那代表的是我們對於行政部門有高度的期待,也請院長一定要記得這句話,可以嗎?

卓院長榮泰:好的。

洪委員孟楷:院長,接下來這個我一定拜託要請您檢視一下你的態度,廢死的議題現在大家都關注,而且講說可能是蔡英文總統要卸任的時候,希望能夠讓大法官釋憲來影響我們立法權的進行,最新的民調高達84.6%反廢死,八成五的民眾反廢死,院長,您個人支持廢死嗎?

卓院長榮泰:有37位相關的人現在在做各種的努力當中,我們都看到了,我沒有能力……

洪委員孟楷:你是說37位死刑定讞的死刑犯正在提出釋憲嘛!

卓院長榮泰:對,他們在做各種的努力。

洪委員孟楷:但本席問的是您個人支持廢死嗎?

卓院長榮泰:我當然沒有能力去影響、左右大法官會議,但是身為行政院的負責人,在大法官做出任何決定之前,我不宜說出太多個人的主張。

洪委員孟楷:這不是您「不宜說出太多個人的主張」,你應該講的是您要支持依法行政。我國到目前為止,如果還沒有廢除死刑之前,就是有死刑……

卓院長榮泰:我們沒有廢死。

洪委員孟楷:而剛剛你提到的37位也是死刑犯三審定讞,換言之,到目前為止,這些死刑犯有人是三、四十年還沒有執行的。行政院院長最主要就是要依法行政,不是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現在沒有廢死的法令,但是大法官解釋的位階是很高的,但是我的責任在於,不管……

洪委員孟楷:所以您認同用大法官的解釋來剝奪立法權的制定?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最高民意機關,民進黨黨團都不敢提出反廢死這樣的提案了,結果您認同用大法官釋憲的方式來剝奪立法權,讓立法權的死刑能夠拿除,是這樣嗎?

卓院長榮泰:大法官解釋有它的國家法律、憲法的位階。

洪委員孟楷:能夠超越我們的權力分際嗎?

卓院長榮泰:它一定有它的法律位階,一定會產生它的影響跟效果,但是行政院甚至國會、大院的功能,我們怎麼樣把臺灣治安做到最好,不管有沒有廢死,把治安這件事情做好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洪委員孟楷:院長,非常好,您提到了治安,因為本席特別看到了五打七安,我覺得某種程度上也代表過去蔡英文政府還是有可以再更精進、不足的地方,所以一定要加強。

卓院長榮泰:我們也可以在好的基礎上……

洪委員孟楷:其中詐騙非常重要,也非常地惡劣,有沒有看到新任的經濟部長,但看起來他的「新經部」跟經濟部有點不同,被冒名詐騙。我們再看下一個,詐騙集團也很厲害,他可以把現在最紅的黃仁勳、在逛夜市非常火紅的CEO,這也變成是詐騙。現在當然我也支持我們有打詐相關的法令,我們也支持應該要用打詐四法,能夠嚇阻詐騙集團囂張氣焰的我們都支持。但看到這樣的詐騙狀況,數發部、金管會、警政署、內政部在哪邊?院長,看到這樣子你有什麼感覺

卓院長榮泰:非常地深惡痛絕。

洪委員孟楷:是。

卓院長榮泰:我們希望打詐四法能夠儘速通過,通過之後,我們法務部相關的檢調、檢警機關就可以有更多的力氣,至於怎麼做,是不是請部長來跟委員做說明?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部長,我們之後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做相關討論,好不好?

但是院長,本席要提醒,其實死刑在某種程度上,大家也說有死刑能嚇阻一定的犯罪,有死刑能夠讓犯罪的人多一些思考,因此這也是為什麼從過去到現在做了那麼多的民調都高達八成、八成五以上,甚至有九成民眾,臺灣、中華民國國民2,350萬人有高達八成五的民眾都認為不宜廢死,這一點請院長、請相關部會首長一定要謹記在心。

最後,院長,我想再跟您確認一下,首都治安也非常重要,但這兩天傳出警察局局長……

抱歉,沒有讓部長回答到,請見諒。

首都的治安非常重要,這兩天傳出警察局局長的一個人事爭議,本席認為很奇怪,就是如果部長真的有打給臺北市市長蔣萬安,徵詢他的意見,照理講就應該是尊重臺北市市長的意見。我先請教劉部長,過去一個禮拜,您打了幾通電話給蔣萬安市長?

劉部長世芳:我跟蔣市長大概是兩次的電話。

洪委員孟楷:兩通電話。一通是在禮拜一晚上,一通是在禮拜二晚上,是不是?

劉部長世芳:就是這個禮拜嗎?

洪委員孟楷:是。

劉部長世芳:還是上個禮拜?這個禮拜,對。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

劉部長世芳:是。

洪委員孟楷:第一通電話,您是請教蔣萬安市長他有沒有屬意的警察局長人選,還是怎麼溝通的?

劉部長世芳: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應該是跟蔣市長說,因為張榮興、原來臺北市警局的局長要榮升,而因為過去一段時間在立法院周遭有一些陳情的活動,所以比較忙一點,但是未來的一週,其實我在行政院院會有跟他提到,我需要來拜訪他,他說再來安排,但是我覺得時間上比較……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部長,我只是想要確認是不是蔣萬安市長有提出他屬意的人選可能是方局長,之後您給他兩個人選來讓他選擇,後來蔣萬安市長跟你說他希望是方局長,但是到最後你們還是選擇李局長,是這樣嗎?

劉部長世芳:沒有,我想在溝通的過程當中,我一再地強調兩……

洪委員孟楷:你沒有提出兩個人選嗎?

劉部長世芳:沒有,兩位都是非常優秀的人選,但是我們認為……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提出主動提出兩個人選給蔣萬安市長來選擇?

劉部長世芳:不是主動,因為他有提到他屬意的人選,但是我跟他提到我們任務的需求,他需要知道另外一位人選的學經歷是什麼,我就把兩位的學經歷一次送給蔣萬安市長參考。

洪委員孟楷:但是蔣萬安自始至終有沒有很清楚表達,他希望是方局長?

劉部長世芳:在第二次之後,但是因為時間上的關係,我在第二次跟他通過電話之後,我已經簽文了。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到最後不尊重蔣萬安市長的理由是什麼?

劉部長世芳:沒有,我非常地尊重、非常地尊重!我說這是任務需求,我們認為打詐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新任的臺北市警局局長比較有能耐可以處理打詐的議題。

洪委員孟楷:本席謝謝院長,我們希望一起為中華民國、為臺灣2,350萬人努力。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我們休息10分鐘,謝謝。

休息(15時45分)

繼續開會(15時56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登記第6號羅美玲委員質詢。

羅委員美玲:(15時56分)謝謝主席,有請卓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羅委員好。

羅委員美玲:院長好,院長辛苦了。

卓院長榮泰:不會,應該的。

羅委員美玲:本席今天要跟院長探討的是我們民進黨政府長期以來非常重視的新住民的議題,其實在去年的移民節賴清德總統就特別提到,期盼將臺灣打造成更加友善包容、多元平權的社會,所以針對新住民的議題,賴清德總統提出了六大政見,我們也希望新政府上來之後都可以儘速落實這六大政見。

我現在想要跟院長提的是賴清德總統的六大政見。第一個,賴清德總統提到「支持立法保障新住民權益」,因為新住民議題橫跨語言、醫療、教育、文化、就業等等不同的面向,所以賴清德總統說應該要透過立專法提供更加全面、具體的權益保障。我想請問,就針對這一條,院長支不支持?我們新住民權益要立專法的這個部分。

卓院長榮泰:總統在競選過程當中對人民的承諾,我們都積極而且普遍的把它納到國家希望工程裡面來,當中當然有一些是分年、分階段要執行的,但對於新住民的政策,我們始終站在一致的立場,臺灣是一個包容的社會,我們很歡迎、也很需要新住民加入臺灣這個大家庭,所以一定在這樣的理念之下,我們一一地去落實未來的國家希望工程。

羅委員美玲:所以立專法這個部分院長其實是支持的,對不對?因為本席其實在上一屆的時候已經有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我在想總統既然也支持這個專法的設立,所以我希望行政院能夠提早提出院版,當然也是落實賴清德總統的政見。部長今天在場,是不是要說明一下?

劉部長世芳:謝謝羅委員的關心,羅委員長久以來都非常關心新住民,而且您自己也領銜提案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但是我看內政委員會在討論的時候,也有其他委員希望提出所謂的新住民基本法。很多不同的委員都關心新住民,這是事實,但是對於新住民的定義,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一個具體的共識出來,所以現在在內政委員會裡面討論的部分,應該就是委員或是其他委員所提出來的版本。但是無論怎麼樣,落實賴總統的政見,包括強化新住民發展基金,我們現在的基金大概是10億元左右,我們當然希望未來會有更多的基金可以放到這個新住民發展基金裡面,還有對於他們的聘僱或者對於他們的國家通譯,以及新住民剛剛到臺灣的時候,不管在生活、語言、文化上面需要照顧,都是列為我們非常重要需要執行的政見。如果現在行政院要推出所謂新住民的其他法律進來的話,與現在內政委員會裡面的討論,時程上面可能會有一些落差,這一點可能要請委員多多幫忙,我們必須要用什麼樣的程序會比較好。

羅委員美玲:所以部長您的意思就是,我們對新住民的定義,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非常明確的一個……到底新住民包含了哪一部分的族群,過去我們想到新住民,想到的就只有婚姻移民,可是現在新住民不單單只有婚姻移民,現在有人才專法,有僑生評點制之後留在臺灣,成為臺灣新住民的都有。所以變成現在經過各種管道來到臺灣,這些人是不是都是新住民?不應該是新住民只含婚姻移民部分吧!這部分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釐清嗎?對新住民的定義,連行政單位都沒有辦法去釐清它的定義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應該是說每一個部會,包括你講到的僑生或是僑外生,他們所提出來的定義都不太相同,但是無論怎麼樣,剛剛有提到在實質上怎麼樣照顧,只要有拿到合法簽證或者合法證件來臺灣的,我們都應該本於臺灣自身的人權立國之精神來照顧他們。

羅委員美玲:所以部長您的意思是,要訂定專法以前,新住民的定義必須出來,是不是這樣子?

劉部長世芳:是,我們必須要先釐清楚。

羅委員美玲:當這個定義沒出來之前,您覺得立法是有困難的,是不是這樣子?

劉部長世芳:就是三黨要完成共識之前恐怕會有一些困擾,就像我剛剛跟委員所提到的。

羅委員美玲:好,就行政單位,您對於新住民的定義是什麼呢?因為到目前為止,新住民是沒有法律定位耶!

劉部長世芳:沒有,目前……

羅委員美玲:是,完全是沒有的。

劉部長世芳:確定是沒有,跟委員報告一下,您非常清楚……

羅委員美玲:那到底你們行政單位對於新住民的定義是什麼?

劉部長世芳:目前在內政部所管轄的移民署部分,就是所謂中華民國國民的配偶,或者是……

羅委員美玲:所以只有婚姻移民。

劉部長世芳:無國籍,或是其他外國籍。

羅委員美玲:可是那是早期的定義,因為早期確實是以婚姻移民為主,這一、兩年我們已經修了人才專法,我們有很多移民的管道,不單單只有婚姻移民,後面因其他管道來到臺灣的這些新住民就不能算是新住民嗎?

劉部長世芳:沒有,他們也應該列為新住民。

羅委員美玲:是,也應該列為新住民……

劉部長世芳:我們現在還沒有把它統整好。

羅委員美玲:是,我是在想,好,大家都支持有一個專法,可是最單純的新住民的定義是什麼,到現在都沒有辦法釐清。所以要立專法之前,聽部長的意思是,新住民的定義,必須要有一個定義出來,是不是?

劉部長世芳:我想委員的意思應該不是這樣,就是無論怎麼樣,只要到臺灣是合法過來的話,他們的權益要先來保障,但是未來要訂定新住民的權益基本法或是權益保障法的時候,我們再來重新定義。

羅委員美玲:所以部長您的意思就是,新住民的權益我們先來保障,之後它的定義我們再來定義,是這樣子嗎?

劉部長世芳:是,在我們行政立場上面它是延續的,不可能斷掉。

羅委員美玲:對,那我們要保障的新住民,就是只要他從國外來到臺灣定居、停留、居留,我們都要保障他的權益,是這樣子的意思嗎?

劉部長世芳:不太能夠包含所謂的移工部分。

羅委員美玲:是,所以我在想,單單「新住民」3個字,這個定義可能就要花大家很多的時間來做討論。

劉部長世芳:是的。

羅委員美玲:好,權益保障的部分,我在想我們一定要來推行。

劉部長世芳:是的。

羅委員美玲:這部分我想行政單位應該會支持。再來,賴清德總統提到要「強化新住民專責單位」,逐步提升其位階。很多人都說新住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專責單位,憑良心講是有,但是新住民的業務是掛在內政部移民署底下的移民事務組再底下的移民輔導科,它是一個位階非常非常低的專責單位,所以我可以理解賴清德總統提到「逐步提升其位階」。像這部分的話,我想請教院長,這部分我們也是支持,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的,跟委員報告,因為誠如剛剛部長所說新住民的多樣化,而且增加的速度也蠻快,所以我們一定要迎頭趕上。現在在院裡面,我們有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我們承諾會強化這個會報的功能,在相關的法還沒有完整之前,把這個協調會報的功能強化出來,讓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扮演更重要的功能,像剛剛部長所說的,對於新住民權利的保障,我們先把它設為最優先。那麼在這樣的過程底下,我想即使還沒有很明確在法令底下有一個專責機構,但是可以提升這個協調會報的功能,我會努力讓它達到委員所希望的那個程度。

羅委員美玲:跟院長報告,我們確實有個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

卓院長榮泰:是的。

羅委員美玲:可是院長剛才已經提到了,半年開一次會!這樣子如何……

卓院長榮泰:我很清楚,這個會報是我主持的,我不會半年後再開。

羅委員美玲:是,過去一直都是半年開一次會,疫情當中好像3年都還沒開一次會,這樣子我們如何去落實新住民政策?我絕對支持賴清德總統說要強化新住民專責單位也好,或是協調會報也好,既然我們已經有這些單位了,為什麼不去把它的功能更加地強化?半年開一次會的協調會報,本席絕對是有意見,我過去也是新住民協調會報的委員之一,所以我們很理解,半年一次真的是效果非常地不彰。所以這部分的話在還沒有提升位階之前,我們來強化新住民協調會報,本席也能夠接受。

卓院長榮泰:謝謝。

羅委員美玲:只是不能只有嘴巴上說,像上一屆我就不斷在提這個問題,可是大家好像就是說:好,我們來加強!實際上完全沒有動作。我也希望新政府上來之後真的是要正視這個問題,如果我們因為組織編制的關係,目前真的沒有辦法給我們一個署也好、一個委員會,可是在既有的這些單位,你要去加強這個功能嘛,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的。

羅委員美玲:不要動不動就說組織編制的關係,我沒有辦法給你一個委員會、我沒有辦法給你一個署,可是現有功能要去加強,這才是我們真正要去進行的,我們現有的單位你不去加強,我們要的專責單位又沒有辦法給我們,那如何去落實新住民政策?

卓院長榮泰:是,沒錯。

羅委員美玲:這部分要跟相關單位做個提醒。再來是「建立國家級通譯制度」,當然我們在今年4月開始試辦通譯制度精進試辦計畫,可是這個計畫我跟內政部之前也做過檢討,這個試辦計畫對於我們的培訓、專業度還有認證制度其實沒有任何的改善,它有很多需要加強的地方。我也贊成賴總統所說的要建立國家級通譯制度,但目前的通譯制度精進試辦計畫還是落在移民署,移民署也不過是一個三級單位,如何去handle這麼大的一個工程?說實在的我也覺得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情,像這個國家級的通譯制度,我覺得像教育部的角色應該也要進來,國發會的角色應該也都要進來,而不是丟給一個小小的移民署,移民署人力真的是不足,這個部分我必須要替移民署說句話。

再來還有其他的,我要跟院長請教,當然如果賴清德總統的這個政見有通過,也是一個德政,就是「專案計畫延長新住民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效期簽證」我不曉得兩位有沒有去瞭解這個政見的內容?

卓院長榮泰:專案計畫延長新住民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效期的簽證。

羅委員美玲:是。

卓院長榮泰:這個是總統在競選過程中的政見之一,我們會詳細看它影響的程度以及多少的適用範圍,訂定一個可以討論的基準,我想很多的部會……

羅委員美玲:像過去新住民尊親屬來臺只有半年的時間,我們希望能夠延長到1年,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看人才專法裡面,國外的這些人才來到臺灣工作之後,他們的尊親屬來臺可以停留半年,其實這不影響我們的勞健保,就是把他的簽證延期半年。

如果賴清德總統這些新住民政見,行政單位可以一一來落實的話,我想對新住民在臺其實是有很大的協助,我希望相關單位正視,也希望早一點落實。就這幾點,賴清德總統的新住民六大政見,我提了四個比較重要的政見跟各位探討。

下一個議題,請各位回座,我請問勞動部跟國發會。還有一點時間,我想探討另外一個議題,就是有關於僑外生的留臺工作,因為本席具有新住民的背景,也具僑生的背景,所以這個對我來講也是非常重要的議題。院長,您可以回座。

卓院長榮泰:沒關係。

羅委員美玲:沒關係,OK。在2022年的時候國發會曾經訂定了一個目標,就是2030年我們要增加19萬僑外生留臺工作,可是以目前我們僑外生,因為是自2022年開始看,每一年留臺的人數只有六千餘人,其實我昨天已經跟劉主委做過探討,到2030年我們要增加19萬僑外生留臺,必須每一年有3萬人留在臺灣才能夠達標,可是目前看到的是連1萬人都沒有,我們要如何達標?

說實在的,就僑外生,我們希望自己培養的這些孩子能夠留在臺灣,因為我們畢竟還是缺工、缺人嘛!目前僑外生留在臺灣有兩個途徑,就是僑外生的評點制,再來就是人才專法的這個部分,可是這兩個部分其實都有一些限制。這幾個月其實我有到各大專院校去座談,僑外生都提出了一些訴求,比如他們希望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再來是推動個人工作許可制;第三,放寬企業資本、營業額規範並簡化申請程序;第四,研議僑外生畢業尋職期間工讀方案,這是本席到各大專院校跟僑外生座談的時候,僑外生所提出來的四大訴求。我也希望這四大訴求提出來之後,勞動部、國發會,甚至僑委會、教育部,4個部會可以跨部會來做研議,這樣才能夠把這些我們培育的僑外生留在臺灣,限制這麼多的話,你想要留也留不住,所以這四點給我們相關單位來做研議。以上,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美玲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7號林思銘委員質詢。

林委員思銘:(16時12分)謝謝韓院長。有請行政院卓院長。

主席:再請卓院長。

卓院長榮泰:林委員好。

林委員思銘:卓院長好。卓院長,我想我繼續跟您討論國會改革的議題,院長,我們立法院國會改革的法案是一部「讓陽光照進國會」的法案,讓行政、立法相互制衡監督,共同謀求國家的改革進步,所以此次的修法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及刑法的相關修正。院長,您是否瞭解整個修法的內容,您瞭解嗎?

卓院長榮泰:現在的階段我只能從報導上面看到,我還沒有看到正式的公文書。

林委員思銘:是,我想早上您有回答傅總召,表示說您還尚未收到立院的公文,您不瞭解條文的內容嘛!

卓院長榮泰:只能從新聞報導的角度來瞭解。

林委員思銘:但是如果你不瞭解,為何您來拜會我們的黨團或者拜會民眾黨黨團,您在第一時間或者民進黨黨團……我們看到的,您有表示,在不瞭解條文內容的狀況下,你就要提出覆議?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不能說是不瞭解條文的內容,因為我看到的是許多國人對這個過程認為程序是否完備、是否侵害到人民的權利、是否有違憲之虞、是否有法律明確性的欠缺等等,我都看到了國人的這些疑慮,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必須解決這些疑慮,所以我看到條文、公文來的時候,大院來文時,我們來對照到底程度以及影響層面是多大。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大概跟你講一下,我們這次修法有五個重點,第一個是聽證調查權,另外是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加強人事審查權,還有正副院長的記名投票,這五個改革的法案。請問對這五個改革的法案,哪一部分您認為會窒礙難行,您必須提出覆議?

卓院長榮泰:我想委員跟我都同時有觀察到,包括監察院也對於權力分立提出了他們的看法,其他的剛剛我已經舉例過了。至於院長、副院長的選擇,當然純粹就是院內先進、委員的事情。

林委員思銘:所以聽證調查權這一部分您認為有……

卓院長榮泰:監察院已經提出它的看法,我們必須要兼顧。

林委員思銘:立法院擁有聽證調查權,您說監察院有意見,您自己也是同樣的意見嗎?

卓院長榮泰:我覺得人事同意權,不要跟這些調查權等等混為一談,提供資料當然也是必須據實的提供資料,但院會跟委員會還是要有差別的。調查權跟調閱權,這個在字義上以及在功能上是不一樣的。

林委員思銘:院長,您是大師兄,在民進黨,您有一定的地位。您剛才也提到整個立法過程,您接收到是有立法的程序不正義。我們來看一下執政黨過去在立法各項程序的表現,我們看一下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思銘:院長,這是過去民進黨在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的審查過程,您剛才有聽到,我們在審查的過程中,在委員會委員有異議,主席完全不理會,就說通過、通過、通過,這個叫程序正義嗎?我們這個法案經過了1次專案報告,3次公聽會以及黨團協商,還有院長的協商,民進黨委員發言次數也非常非常的多,所以這是一個公開透明的一個立法,一直誣衊說是程序不正義的立法、黑箱的立法,我想對於整個立法院所有委員,這個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一開始委員有提到,這是一個讓陽光照進立法院……

林委員思銘:照進國會的法案。

卓院長榮泰:如果這是一個讓陽光照進立法院的改革,那時候的陽光為什麼照不進來?如果那個時候的陽光不是陽光,那現在我們要尋求的就不是那樣的陽光啊!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告訴你,你們的講法是說時空環境不一樣……

卓院長榮泰:不是,時代要進步,不只不一樣,我們要進步。

林委員思銘:時代要進步啊!所以時代進步,陽光要照進國會啊!我說你們的邏輯在哪裡啊?過去你們在野的時候……

卓院長榮泰:在委員的標準裡面,當初這個也是陽光啊!

林委員思銘:說要提出國會改革法案……

卓院長榮泰:但是那個陽光……

林委員思銘:現在你們在朝了,你們執政了……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林佳龍部長特別講得很清楚,他當初所說的是調閱權,而不是調查權,還是有程度上的不同,還是在憲政體制下做適當的分野。

林委員思銘:那是他講的啦,整個草案我們都看過,甚至藐視國會也是有刑罰,還判比較重喔!林濁水、過去民進黨的大老,他說遲到30年的國會改革,民進黨若繼續緊抱五權憲法,將白白浪費進步的機會。所以我們要隨著時代的進步,就是你剛才講的嘛!國會改革轟轟烈烈鬧了30年,轟轟烈烈的鬧開了,等了30年,是好事,所以我真的不瞭解,進到國會我是第2屆,過去我沒有參與,但是我覺得這麼好的一個立法、國會的改革法案,讓國會能夠親民,讓國會能夠問政,更有監督制衡的力量,讓行政部門未來更有效能,更能廉能執政。這麼好的一個法案、相互制衡監督的一個法案,完全符合三權分立的原則,為什麼民進黨你們要抗拒改革?為什麼要抗拒?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沒有抗拒改革,我覺得我們當然必須制衡、監督,這是必要的。

林委員思銘:院長,因為您說要覆議,要提釋憲,我們現在就來審視一下法條,您知道國會聽證調查權調查的範圍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明示。

林委員思銘:我把法條翻給你看,依照三讀通過的第四十五條,「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所以是限定於相關議案或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它是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對於特定的議案我們認為有弊端,我們要加以調查,不是漫無範圍的、漫無邊際的去加以調查。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外界有200位法律學者也提出對於法律內容的明確性是不是不足,這點都值得我們深思。

林委員思銘:是,我想法律學者有200位有這種看法,我們尊重,但是有更多的法律學者看法是不一樣的。

卓院長榮泰:我也會一併的重視。

林委員思銘:我要明確的告訴你。

卓院長榮泰:更多的意見,我也會一併重視跟考量。

林委員思銘:正反意見都有。

卓院長榮泰:會的。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要告訴你,立法委員絕對是遵守憲法的分際,不會亂立法,不是你們講的好像我們蠻橫無理,要特別告訴你,所以我要給你看法條嘛!議案調查有一定的範圍。我舉例,比如就是光電弊案、查雞蛋弊案、查疫苗採購弊案、查快篩的弊案、查NCC讓鏡電視上架的弊案,都是查這些特定議題,立法委員在行使職權、在質詢時的一些特定議題有關的職權行使上的事項。

卓院長榮泰:容許我跟委員報告,剛剛那幾個案子,司法檢調機關該調查都一定會調查。

林委員思銘:司法會調查,我想立法院一樣要……

卓院長榮泰:這就是談到權力分立的問題。

林委員思銘:相對的行政調查權才能夠讓事情水落石出。

卓院長榮泰:剛剛委員有提到,我國是三權分立,這個我不敢糾正,但是我們應該不是現在就是三權分立,我們還有司法權、監察權。

林委員思銘:我知道您的意思。另外,調查的對象依第四十七條條文,請院長看一下第四十七條,「調查委員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這個是照抄林佳龍部長的條文,所以是講人、人民啊!因為現在被散播謠言、散布不實訊息說我們一般老百姓也會被調來啊!但是我們條文寫得很清楚,是要跟這個特定議案有關係,「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才會被請來,邀請他做聽證嘛!

卓院長榮泰:我還是覺得這個跟法律明確性……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們去散布說人民也會來……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願意,我也可以請林佳龍部長解釋一下。

林委員思銘:不用,您回答就可以,我現在就給你看條文了嘛!

卓院長榮泰:對象、事實相同,行為不一定一樣。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們邀請來聽證會的對象一定是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另外就所謂反質詢的部分,依照我們新修正的職權行使法,「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也就是除了國防、外交或者應秘密的事項,他是可以拒絕答復的。並不是外界傳的什麼可以把國防秘密、外交秘密,到聽證會或者調查時也一定要揭露,這有相關的要件。

卓院長榮泰:但是跟委員報告,好像這個認定的標準很低啊!

林委員思銘:OK,這個我們都很明確,這個法律條文很明確啊!這沒有所謂什麼不明確的。所以我在這裡要就教在座各位部長,我想今天所有的部長都到了,基於我上述講的,我們還有一個就是官員到立法院來接受質詢「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這是就反質詢或者說謊、拒絕答復還是隱匿,這個條文是這樣規定,如果經主席制止或者主席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經「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我就教在座的各位部長,我剛才講的有關反質詢或者虛偽陳述的部分,請教一下各位部長,待會兒大家舉手,未來不管是到院會或者是委員會來備詢,您會不會擔心因為自己反質詢或者虛偽陳述而受到相當的處罰?我反過來問,您不會擔心的,請舉手。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們不用舉手來代表,因為舉手沒有聲音留下紀錄,我可以代表我們部會首長來回答。

林委員思銘:好,請院長回答。

卓院長榮泰:說謊是政治人物的自殺,是人格的自殺,我們絕對不會用虛偽陳述,但……

林委員思銘:對嘛!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嘛!我想在座所有部會首長不用擔心嘛!

卓院長榮泰:但是機密的認定,請容許行政機關有機密認定、自我保護、保護國家這樣的……

林委員思銘:這當然之理。

卓院長榮泰:對。

林委員思銘:也請相信我們所有的立法委員會謹守這樣的分際……

卓院長榮泰:既然機制已在……

林委員思銘:不可能說我們已經做到立法委員這一個職務了,還會去洩漏所謂國家的國防外交的秘密,或者是個人隱私的秘密,不會那麼low啦!

卓院長榮泰:我們曾經有討論過其他的案例。

林委員思銘:不要把我們想得那麼low啦!

卓院長榮泰:不會、不會。但是確實有發生過一些案例,我們曾經有過這樣的憂慮。

林委員思銘:不要反質詢、不要說謊……

卓院長榮泰:說謊是政治人物的人格自殺。

林委員思銘:讓國會能夠真正發揮監督、制衡的力量,我想這絕對是有必要的改革,所以從我剛才幾個條文的揭露,院長您認為還要提出覆議嗎?

卓院長榮泰:我還是要看到全部的來文之後,比照各方的意見,我來做最後的判斷。但是容許跟委員說明,既然是憲法賦予憲政機關的權力跟責任,我就必須負起這樣的責任。

林委員思銘:我也期許您在詳細閱讀各項條文之後,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

接下來我還是關心能源政策的問題,關於能源的政策,我們從台電的發電成本來看,全年發電成本最低廉的是核能,核能發一度電是1.39元;燃氣是3.44元;燃煤是3.43元;燃油是7塊半。至於綠能的部分,風力發電的成本也要4.48元;太陽光電發電成本也要4.13元。所以看來最便宜的就是核電,但是我們核能的占比目前僅占台電發電量年總量的7%。核三廠1號機在7月即將要除役,所以請問未來要不要考慮讓台電1號機延役?馬上就造成7%的缺口了。

卓院長榮泰:請部長說明。

郭部長智輝:我們現在的電力,即使核三廠下機,我們還是有充分的電可以滿足用電業者來使用。

林委員思銘:長、部長,你們有信心,就是即便核三廠1號除役,電還是夠嘛!你的回答是這樣

我再請教,歐、美、日這些世界先進國家、工業大國都在重啟核電,是現在進行式,在他們的G7公報中,也認為核電是乾淨、安全的能源。但我心中很好奇,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寧願捨棄便宜又乾淨的能源不用,卻偏偏選擇最貴的發電方式作為我們用電的選擇,道理在哪裡?我真的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這樣的表格跟這樣的順序,表面上是如此沒有錯,但是它背後代表的核能廢料的處理,那個代價是相當相當龐大的;核能安全的顧慮,也是人類現在還積極在面對的,所以核安、核廢的問題都不是可以這樣量化出來的標準,這個我們都要算在政府長期的投資裡面。

林委員思銘:從過去反核一直到現在已經幾年了?到現在還對核能安全的貯存有疑慮?有疑慮的話,為什麼世界上這些先進國家要繼續用乾淨的核能來作為他們現在用電的最大選擇?而且現在有多少核能專家認為核能是最安全的用電?核能的貯存也可以用最先進的設備來克服,為什麼我國就是不願意就相關的安全設備研發來繼續努力,讓核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核一、核二,甚至沒有蓋成的核四,它所可能產生的核廢處理,我跟侯友宜市長一樣關切。他跟我一樣,到目前為止,還是要列在最優先的考量,所以這不是黨派問題,也不是反核、擁核的問題,是面對環境共同的問題。

林委員思銘:院長,核廢料問題是可以克服的,您現在還在堅持說不能克服?

卓院長榮泰:我會再去請教侯友宜市長。

林委員思銘:其實您也沒有說出很確切的答案。有關這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經濟部長剛上任,我希望您就這一部分,也就是到底核廢料怎麼樣貯存是最安全的?到底臺灣現在有沒有辦法有效解決核廢料貯存的問題?請政府一定要做相關的研究,好不好?

郭部長智輝:是的,謝謝委員。

林委員思銘:這樣你才能講清楚啊。我是今天才聽你講,過去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就這個議題都沒有講得很清楚,他只認為非核家園就是他的神主牌,他就是要去貫徹,就是要去執行。

卓院長榮泰:部長曾經講過,核能安全、核廢處理跟社會共識,這個就是我們大家目前的態度。

林委員思銘:我們還是要去看世界各國對核能使用的看法,臺灣要跟得上世界潮流,不要再自己閉門造車,這樣不會進步。院長,我們看到你現在要貫徹非核家園政策,這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卓院長榮泰:依照現在的環境基本法……

林委員思銘:我想你心知肚明,台電虧損嚴重,一直虧損嘛!然後電價一直上漲,至於台電就靠補助!又認為電價太便宜,一直講電價太便宜,所以要上漲,但電價上漲造成物價上漲,所以通膨問題就來了,而且越來越嚴重,所以我想……

卓院長榮泰:同樣的答復,如果核能發電持續增加,那我們承受不起……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請你承諾!明年電價會不會持續上漲?

卓院長榮泰:我們今年已經有過一次調整,我們現在希望大院能夠……

林委員思銘:我請你回答兩個議題:一個是電價會不會上漲?還有,台電會不會持續虧損?明年。

卓院長榮泰:我分兩個部分:第一個,我們今年已經逐步調整電價,現在希望大院能夠通過我們的追加預算,對台電財務做適當補貼。至於明年的問題,我們全力來管控,如果沒有特別重大的國際事件,沒有特別影響能源發展的問題的話,我們儘量來管控,以不增加人民負擔、不增加產業負擔做我們的前提考量。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現在執行的能源政策,我再接下一個問題,你保證台電絕對不會再虧損?你要扣除政府的補助,不要靠政府的補助,畢竟這也是人民的納稅錢!

卓院長榮泰:但是政府補助就是降低所有人的負擔。

林委員思銘:你如何讓台電不要虧損啊?

卓院長榮泰:政府適足、適當的補助,就是降低人民的負擔。

林委員思銘:發電成本那麼貴,如何能夠讓它不虧損?所以這是一個惡意螺旋。我想請教你的是,如果台電不虧損,是不是我們……

卓院長榮泰:我們跟其他國家的電價比較起來是偏低的,所以我們不考慮用提高電價來讓台電不虧損。

林委員思銘:你要漲價就違背過去的承諾,就是民進黨過去執政時說絕對不會漲電價,蔡總統說絕對不會大幅度調整電價。但是你現在告訴我,你要漲電價讓台電不虧損……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這樣說!我說我們跟世界各國比較起來,我們的電價偏低,但我們現在不會決定用漲電價來增加人民的負擔,我們用政府的補貼來穩定電價!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可以承諾明年不會漲電價?

卓院長榮泰:我們用政府的補貼來穩定電價。

林委員思銘:明年政府還是要補貼?

卓院長榮泰:看狀況的發生。

林委員思銘:所以台電就年年虧損!年年虧損是什麼造成的?如果聽你這樣的邏輯,你每年都要用政府來補助……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電價……

林委員思銘:台電年年虧損啊!

卓院長榮泰:電價要不要調整是經過審議委員會啊!

林委員思銘:你要如何讓台電不虧損?我剛才一直提醒你的,台電要如何不造成虧損?

卓院長榮泰:我們的經濟部長……

林委員思銘:部長有什麼對策?

卓院長榮泰:他有經營產業、有經營企業的經驗。

林委員思銘:你認為綠能一定能夠達標嗎?一定能夠來填補我們核能所造成的電力流失嗎?

卓院長榮泰:目前我們綠能發電是有一定的進展,但是覺得還不夠,所以要再加速進行,在穩定供電的情況底下,全面發展綠能是政府的政策。

林委員思銘:好,你不敢保證明年嘛,那你認為多久台電就不會虧損?還要多久?

卓院長榮泰:台電的財務狀況,政府會持續關注,我們不會用漲電價、增加人民負擔的方式讓台電不虧損。

林委員思銘:這個惡意螺旋一直都在上升,每年重複不斷看到這個問題。現在最重要的問題來了,AI產業是目前,我想包含院長您的政策也認為AI是現在我國最重要的產業政策之一嘛!

卓院長榮泰:沒錯。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們看到AI模型規模不斷的擴大,它需要消耗的電力更大啊,如果我們的能源政策,這個電沒有趕快來補足的話,當核電已經沒有的時候,你說要用太陽能光電或燃煤、燃氣、燃油等來做填補,我想這個都是違背世界的趨勢,也造成我們整個溫室效應以及淨零碳排進程可能在2050年沒辦法達成,這種種效應就來了啊!所以你既要發展AI產業,但你的能源政策又不能做調整,院長,您的能源政策到目前我真的看不懂,到底邏輯在哪裡?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

林委員思銘:又一直虧損、又一直補助。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們的原意跟用意在如此,AI科技產業的高速發展,發展之後,政府國家建設必須要迎頭趕上,所以……

林委員思銘:所以院長……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請一位AI專家來當我們的經濟部長,希望他能提出可行的方式……

林委員思銘:我告訴你,院長跟部長……

卓院長榮泰:是否可以容許部長來說明一下?

林委員思銘:然後還有我們國發會的主委在還未上任前都說了實話,都希望核能要考慮來重啟,但是前幾天又說依照現行法令不能夠重啟。主委,您有提過喔,你不要跟我講你沒提過,你未上任前也提過核能是我們的選項之一喔,要考慮重啟,所以……

劉主任委員鏡清:報告委員,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講,我當時並沒有講過這句話,我只是在講核能是一個低碳能源,但是它如果不能夠得到核廢料的最終貯存的話,它是無法被認定為綠能,但是我也講得很清楚,是有機會,但是目前歐盟並沒有同意它是一個綠能,所以對我們的企業在RE100是無法使用的。

林委員思銘:說歐盟並沒有認同它是一個綠能?因為我看到5月28號你對外表示你不排斥核能

劉主任委員鏡清:當時我們是認定四個原則,第一個是新政府,我當時的講法是新政府和新國會的共識;第二個是安全必須無虞;第三個是法令;第四個是社會共識。我們是這四件事情,我對媒體講得很清楚的。

林委員思銘:我想這一題我們講了很久了,主委或是部長,今天部長話講得比較少,部長,我給你講一下,對於核能這個議題,我們的能源未來面臨AI產業巨大的用電量,到底我們的能源政策要不要做調整?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以目前來看,我們現在擁有的發電能力是可以滿足到2028年這一段booming的狀況,但是如果在2028以後的部分,我想我們目前的狀況還是可以維持……

林委員思銘:2028距離現在也只有4年啊!所以你要趕快提出來,要未雨綢繆啊!

郭部長智輝:是。

林委員思銘:你不能說4年後、2028年以後,我們的能源就缺了一大塊。

郭部長智輝:我們現在其他的綠能機組,以目前的進度來看,是可以銜接到2030,所以如果在2025到2028這段期間因為AI的成長,我想我們可以在四、五年裡面建立新的供電能力。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保證現在的能源政策不改變,在2030年前我們的能源絕對不會有缺口?

郭部長智輝:以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供電機組跟將來要成立的供電機組,到2030年應該是可以滿足這個綠電的需求。

林委員思銘:那您認為核能是不是乾淨的能源?

郭部長智輝:核能,如果以歐盟他們的解釋,它是一個乾淨的能源。

林委員思銘:是不是安全的能源?

郭部長智輝:但是它不是綠能。

林委員思銘:它不是綠能?

郭部長智輝:它不是綠能。

林委員思銘:好,這部分我到時候找相關數據到委員會再來問你。兩位部長可以先回座。

最後一個問題要來請教院長,院長,我們的平面媒體「財訊」在520前調查了臺灣民眾對當今生活環境的滿意度和民怨,其中幾乎是跨越各族群共同的不滿意點就是高物價,這包含了我們對生活消費價格,還有居住正義的房屋價格,以及醫療、教育費用等整體高物價的感受。請問院長,端午節要到了,你知道現在一顆肉粽多少錢嗎?

卓院長榮泰:肉粽?

林委員思銘:對。

卓院長榮泰:看它的內餡是包什麼。

林委員思銘:一顆肉粽要多少錢?

卓院長榮泰:看它的內餡包什麼。

林委員思銘:一般的。

卓院長榮泰:從40塊到100塊都有。

林委員思銘:一般店家的肉粽,一般價。

卓院長榮泰:像昨天黃仁勳董事長去吃的,那個大概是50塊左右吧。

林委員思銘:50塊?但是我告訴你,現在已經漲價了。

卓院長榮泰:他昨天吃的。

林委員思銘:50塊是陽春的。

卓院長榮泰:對啊,要看內餡是什麼。

林委員思銘:那是很陽春的,現在一般比較好吃一點的要七、八十塊啦!

卓院長榮泰:有,100塊也有。

林委員思銘:很多都要七、八十塊。

卓院長榮泰:對。

林委員思銘:也有業者表示今年肉粽一顆平均要漲5到12塊,所以民眾都哀號到快買不下手了,但我在院長的施政方針報告裡幾乎沒有看到你對民眾最痛的這一點有明顯的著墨。雖然說去年一整年的實質總薪資和經常性薪資雙雙呈現負成長,去年一整年的經常性薪資是負成長,實質總薪資更是7年來首度負成長,看到這種情況,院長,到底行政院要如何來解決通膨所帶來的人民痛苦?有沒有具體的政策?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觀察到今年的CPI還維持在可控的範圍內,但我們不以此為滿足,我們的財政政策曾經想用升息的方式,但是我覺得還是用提高薪資收入、穩定物價的生產計畫來……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想政府就如您現在說的,就說我們7年的平均經濟成長率、GDP是成長的,沾沾自喜,但是人民感受不到啊!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沾沾自喜,我們不以任何的數字為滿足。

林委員思銘:所以希望您加油啦!

卓院長榮泰:一起加油!

林委員思銘:加油啦!

卓院長榮泰:一起加油!

林委員思銘: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林委員。

主席:謝謝,謝謝林思銘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卓院長、鄭副院長以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

現在作以下決定:另定期繼續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6月4日(星期二)上午9點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現在休息。

休息(16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