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請吳召集委員琪銘補充說明。

無補充說明。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依審查會意見處理。

現在進行逐條討論。

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

主席:請宣讀第三條。

第 三 條  地方民意代表每月得支給之研究費,不得超過下列標準:

一、直轄市議會議長:參照直轄市長月俸及公費。

二、直轄市議會副議長:參照直轄市副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三、直轄市議會議員:參照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四、縣(市)議會議長:參照縣(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五、縣(市)議會副議長:參照副縣(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六、縣(市)議會議員:參照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簡任第十一職等本俸一級、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七、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參照鄉(鎮、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八、鄉(鎮、市)民代表會副主席:參照縣轄市副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九、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參照鄉(鎮、市)公所單位主管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一級、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前項所稱專業加給,係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

主席: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請宣讀第五條。

第 五 條  地方民意代表因職務關係,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保險費、為民服務費、春節慰勞金及出國考察費。

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因公支出之特別費。

前二項費用編列最高標準如附表。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

  單位:新臺幣(元)

       對象

金額

項目

直轄市議會

議長、副議長及議員

縣(市)議會

議長、副議長及議員

鄉(鎮、市)民代表會

主席、副主席及代表

健康檢查費

(每人每年)

一六、○○○

一六、○○○

一六、○○○

保險費

(每人每年)

一五、○○○

一五、○○○

一五、○○○

為民服務費

(每人每月)

四○、○○○

二○、○○○

五、○○○

春節慰勞金

(每人每年)

一個半月之研究費

一個半月之研究費

一個半月之研究費

出國考察費

(每人每年)

一五○、○○○

一○○、○○○

五○、○○○

特別費

(每人每月)

議長二○○、○○○

副議長一四○、○○○

議長八八、○○○

副議長四四、○○○

1.人口數未滿五萬者

主席二三、七○○

副主席一一、八五○

2.人口數在五萬以上未滿十萬者

主席二五、○○○

副主席一二、五○○

3.人口數在十萬以上未滿二十萬者

主席二六、三○○

副主席一三、一五○

4.人口數在二十萬以上者

主席二七、六○○

副主席一三、八○○

註一:健康檢查費按年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檢具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單據核銷。

註二:特別費按月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檢據核銷。

註三:保險費、出國考察費按年編列,地方民意代表應檢據核銷。

註四:直轄市、縣(市)議會之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每人每月再增加百分之二十。

主席: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請宣讀第六條。

第 六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得編列議員助理補助費,補助各議員聘用助理;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十二萬元,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十六萬元;並應於全國公務人員各種加給年度通案調整時,比照其通案調整幅度調整,調整後之助理補助費總額及實施日期由內政部公告之。

以前項助理補助費補助聘用之助理,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六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二人,均與議員同進退。議員得聘以日薪計之助理,其日薪累計之月總支出,不得超過前項助理補助費用總額四分之一。

前項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其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依法令應由雇主負擔費用部分,由議會於不超過第一項規定總額百分之二十內編列預算支應之,並得以所領補助費之額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議會應就各議員有關第一項、第二項助理補助費總額與分配情形、助理聘用關係及第三項所列各項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主席: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請宣讀第七條。

第 七 條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五萬元,於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每月再增加百分之二十;並應於全國公務人員各種加給年度通案調整時,比照其通案調整幅度調整,調整後之事務補助費總額及實施日期由內政部公告之。

村(里)長因職務關係,應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其保險費,並得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其標準均比照地方民意代表。

鄉(鎮、市、區)公所編列前項保險費預算,應包含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傷害保險之保險費金額。

村(里)長除有正當理由未能投保或未足額投保傷害保險外,於當年度檢據支領保險費時,其單據應包含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傷害保險之保險費。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事務補助費,其金額以第一項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之;該支出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之。

主席: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請宣讀增訂第七條之一。

第七條之一  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給予慰勞金及表揚,其額度及支給辦法由內政部訂定之。

主席: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第八條維持現行條文。

第九條維持現行條文。

請宣讀第十條。

第 十 條  本條例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修正公布之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第七條第三項至第五項,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修正公布條文,自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一百十三年六月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主席:第十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提案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報告院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沒有文字修正。

決議: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三條、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進行三讀後之發言,現在休息。

休息(16時36分)

繼續開會(16時45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第四案完成立法程序後之發言,並截止登記。首先請登記第1號李彥秀委員發言。

李委員彥秀:(16時46分)各位同仁。我們落實地方自治,從增加議會的量能及保障村里長開始做起,今天很高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終於三讀通過了,我們更認為地方議員助理費的制度調整,不只是反映現在通膨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在方向上我們要如何去落實地方自治,給予地方自治團體更多的資源以及權力,是落實地方自治的先決條件。為了守護民眾的權益,增強地方議會的立法量能,絕對有它的必要性,在過去這段時間、過去這幾年,包括空污的問題、食安的問題,增加地方議會的立法量能,如此,地方議會才有足夠的後盾跟後勤去制定符合民眾權益的法案,去捍衛符合民眾福祉的政策。

除了地方議會的助理費之外,更重要的是地方村里長,我們大家都知道,在近幾年他們的任務其實是不斷加重的,我們不斷要求村里長要進行公務推動,配合各項行政協助的作業,譬如在長照2.0,里辦公室也結合很多在地老化、促進健康的功能,所以在春節期間,我們應該加發事務補助費;我們也考量到地方不容易籌措到新的財源,因此除了增加補助費用之外,我們也要求中央編列預算來做後續的支應,不造成地方財務的困難。

另外,我們更對於屆齡滿6屆且年滿65歲的村里長,要給予慰勞金及表揚,這也是為了鼓勵辛勞的里長們能夠繼續為地方提供服務,如此才有機會中央跟地方齊心合作,才能夠為民眾帶來福祉,也才能夠真正落實更完整的地方自治精神。謝謝。

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6時48分)感謝院長、各位立院同仁。今天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三讀通過,其實追根究柢就是讓地方民意代表的助理費用能夠增加,並且讓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以及資深的獎勵金能夠明定在法律中,重點只有一個,我們希望中央、地方一條心,所有的村里長、所有的地方民意代表都是共同服務臺灣2,350萬人,我們一起來打拼。

從民國95年以來制定公費助理補助員額,其實都沒有調整過額度,而民眾對於村里長的服務品質要求日益提升,也因此我們當然需要給予更多的資源來協助。在這一次的修法,縣市議員助理費從原本的8萬元提升到16萬元,直轄市議員從原本的24萬元提升到32萬元,雖然只有僅僅8萬元的提升,但是對於我們的縣市議員及直轄市議員,都希望能夠給予更實質的幫助,增加彈性,來改善過去低薪而造成的服務品質不佳。

再者,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部分,每年有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並且我們增加滿6屆且年齡高達65歲以上者有所謂的資深獎勵。在37個版本裡面,我們可以整合並且在今天三讀通過,我想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

其實如同剛剛原民禁伐條例,很多委員都提到2015年簡東明委員當時首先的領銜提案,而兩個月前簡東明委員已經不在人世,但是他的精神依然永存,跟我們所有的委員一起努力!所以我想我們身為中央民意代表,在職的一天我們都要盡心盡力為中華民國來打拼、為臺灣2,350萬人共同努力,這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恭喜我們今天三讀立法通過,感謝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張嘉郡委員發言。

張委員嘉郡:(16時50分)院長、各位委員。今天很高興順利通過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里長伯、村長是大家最熟悉的好鄰居,也是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政策、與人民之間最好的聯絡窗口,我們常常看到村里長不分晝夜、相當繁瑣辛苦,雖然很苦,但是也往心裡吞、無怨無悔的付出。尤其新冠疫情期間,村里長就是防疫的第一線,他們負責第一線的訪視、提供防疫物資發放,還要24小時待命,我們除了給予肯定之外,也要給他們最實質的後勤資源。因此,此次修法給村里長1.5個月的春節慰勞金,每年可增加7.5萬,與一般公務人員相當,兼顧平衡原則,慰勞村里長執行公務的辛勞,也是對村里長最基本的尊重。

另外,地方民意代表補助費從民國89年至今都未曾調整,24年來我們的基本薪資及公務人員薪資都已多次調漲,因此我們主張,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應由每個月24萬元提高到36萬元,縣市議員補助則由8萬元提高至16萬元,另外再增加補助費總額20%為限,以確保地方議會問政的品質,更是實際保障更多助理的勞動基本權益。

讓我們一起讓臺灣的政治更親民、讓臺灣更好,加油!

主席:謝謝張嘉郡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羅廷瑋委員發言。

羅委員廷瑋:(16時53分)謝謝韓院長,以及謝謝我們堅守在立法院的所有同仁。關於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很高興今天能夠站在這邊見證這歷史性的一刻,我從里長、議員選上了立法委員,村里長的辛苦我最明白,村里長總是站在第一線為鄉親服務,服務可以說是包羅萬象,特別是前幾年疫情非常嚴重的時期,很多中央政策下來都需要里長在第一線執行、追蹤、落實。這一次的修正,我們增加了春節期間的事務費及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給予的慰勞金與表揚,希望能夠稍稍體恤村里長的辛勞!

另外,無論是議員或者是立委,背後都有強大的助理在支撐著,通常助理們身兼多職,除了選民服務,還要處理行政、文稿撰寫、政策建議、法律提案、預算提案,或者是跟著我們到處東奔西走!很多人會覺得怎麼可能可以做這麼多的事情?但事實就是如此!我們有的助理薪水很低,因為一直以來都受到總額的限制,且從民國89年之後,已經有二十多年議員助理的待遇、福利都沒有調升,社會新鮮人可能對於從政有崇高的目標,但是踏進這個產業就被低薪給打敗!我希望經過這一次的修正,大家能夠逐漸扭轉這樣的想法,讓更多有專業、有熱情的人能夠選擇投入這一行。

最後,我想和全國的村里長以及助理們說謝謝你們一直以來的付出與努力,小羅在國會也會繼續爭取更多的民生議題法案,大家一起為此加油!我們也非常感謝村里長、議員助理大家在第一線的付出,我們今天一起來堅持通過。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5號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6時55分)院會主席韓院長、各位同仁、新聞界的朋友,楊瓊瓔發言。村里長及議員助理待遇調高,落實公共服務的量能,我們非常的感動,經過大家的努力終於三讀通過。因為我們在地方上常常聽到議員請不到助理,錢不夠也沒人要做,這個真的是我們地方基層服務很大的危機。里長伯更是了不起,在我們疫情當中,他們領著所有的鄰長在第一線,我們給予最高的敬意,所以理當在所有資源不足的情況之下,我們應當要給他資源來增加服務的正能量。

因此,我們在這一次裡頭最重要的,也就是我們讓村里長的待遇跟勞動權益都能夠得到一個比較公正、比較平等的角色,因為本席來自地方,我們在基層一再的來努力,重點是這一次村里長的春節慰問金,原本的修案條文是要由地方政府來支應,本席認為這非常的不行,中央修法理當由中央政府來支應,所以我也感謝我們藍、綠、白所有的委員大家最後一致達成共識,中央修法由中央政府來支應這筆預算,真正的落實在我們的基層裡頭,讓我們的服務量能夠更加的來完成。

同時在議員服務的助理方面,日薪也是非常非常的重要,因為有很多的專業,我們能夠以日薪的方式來協助地方基層的服務,以達到更高的效能,所以這個日薪不能超過議員總額度的四分之一,我們也認為這個在地方可以真正的來落實,我們再次的感謝大家,讓我們的基層服務更加的落實,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6號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16時58分)主席、各位立院同仁。今日三讀通過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我想這部法案的通過不只是讓地方議員和村里長有更合理的待遇與資源,讓鄉親能夠有更好的服務,更重要的是,這部法案就是實踐委員會中心主義儘速立法的最好示範。

5月8日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們從早上9點到晚上7點半,經歷超過10小時的法案審查馬拉松,經過逐條的實質審查,匯集了所有委員和部會的意見,從近40個提案中終於達到跨黨派共識,讓修正條文得以進入二讀、三讀,這就是實質討論,這也才是實質討論。

雖然之前曾經有幾位委員的提案,在委員會審查前就強行逕付二讀,但當日委員會實質的討論、審查也正體現了民主的可貴,我們在不同的內容中嘗試溝通、討論、尋找共識,雖然過程中也會爭辯意見不同之處,但最終都在實質的討論後凝聚了共識。

在這部法案中,我們調增議員助理費總額、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原住民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以及直轄市、縣(市)議會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同時對於各項福利也都有所調增,我們希望這部法案通過之後,藉由地方民代及村里長更多的資源,能夠讓人民享有更好的服務。

最後,感謝所有委員不分黨派對於此法案的付出,也感謝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非常感謝大家,繼續加油。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7號李柏毅委員發言。

李委員柏毅:(17時)謝謝。合理的資源、更好的服務,我來自高雄市議會,但是我來之前,我已經看到其他縣市議會的議員助理費發生了很嚴重的問題,從原本縣市議員的8萬塊助理費,他已經沒有辦法聘請最低工資2萬7,450元的第3名助理,所以我們啟動這一個修法,連帶跟直轄市議員的助理費一併來做相關的討論。已經超過24年沒有做調整的助理費,基本工資在蔡英文政府調整3次,軍公教工資調整將近10%,基本工資從一萬五千多塊、從馬英九時期的22K,調整到現在的2萬7,450元,現在年輕人初入職場的薪資是3.5萬,明顯的,24年沒有調整的地方助理補助費應該來做一個完整的討論。

在5月8號經過我們所有內政委員會委員逐一審查37個委員的版本之後,重點是跟行政部門共同把這一個金額擬定出來,才完成在內政委員會不需要經過協商,進入到本會來做支給條例的討論,我覺得這個才是正常的國會運作。所以感謝所有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包含支持地方民代助理費用以及最辛苦的所有村里長年節事務補助費7.5萬,我們會持續為地方的建設發展來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8號吳沛憶委員發言。

吳委員沛憶:(17時3分)謝謝主席。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法,是我進到立法院之後第一個修法的提案,所以今天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內政委員會的吳琪銘召委以及所有委員。這一個提案的版本有超過37位本會立委的提案,就是因為在內政委員會我們經歷了逐條審查、討論,歷時超過10個小時的討論,最後達到的共識,所以今天在院會二、三讀,各個黨派的成員在場都沒有任何的異議,全數達成共識通過。

所以我們看到關注政治的年輕人,不只在立法院外的青鳥,其實有非常多的年輕人把自己的生命、生涯投注在政治工作裡面,我們在場的立委理當更有感受,我們站在這裡之所以能夠質詢,我們對法案、很多資料的相關研究,我們在基層做的每一個服務都有我們團隊的努力。我自己是青年政治工作代表者之一,我感謝國家以及社會給予我們這樣的資源,才讓我們這樣清白從政的年輕人有能力能夠來為社會、為公眾服務,所以我們更加知道,我們所使用的每一筆資源都要謹慎地使用。

今天提出的修法版本,我們的主張是合理的資源、有尊嚴的待遇,然後必須要提出更好的服務,所以我們希望在本次的條例修法通過之後,直轄市議員的助理費用能從二十四萬提升到三十二萬;縣市議員從八萬提升到十六萬,就是希望能夠讓地方自治團體、每一個議員團隊對於社會可以有更多的付出。我們每一個民意代表,包括地方議員及立法委員,我們對自己也要更加嚴格、自律,才不會愧對國人對我們的期待,謝謝。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9號劉建國委員發言。

劉委員建國:(17時6分)謝謝主席。各位同仁,提高從政人員的清廉,讓臺灣的政治更加親民,合理的待遇是必然的。今天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三讀通過,相信朝野立委都樂見其成。近來物價指數上漲,基本工資不斷地調升,地方民代及村里長的研究費與村里長的事務費也該比照辦理。

本席出身基層民代,從代表、議員一直到國會議員,深知基層民代為民服務、爭取公平正義,但基層民代的待遇卻不盡公平。本次修法前,在89年直轄市議員的研究費就已經有主管職務加給,但一般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的研究費至今沒有比照。我們是中央立法機關的民代,地方的議員、代表也是地方立法機關的代議士,為了使標準趨於一致,避免一國多制,本席也再次在這次修法提案第三條修正,讓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研究費可以加入主管職務加給,與王美惠、徐欣瑩委員主張一同,也感謝獲得委員會同仁的支持。

另外,幾個修法重點在:第五條,讓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還有鄉鎮市民代表為民服務費均可以往上提升。第六條是針對直轄市、縣市議員的助理費用也可以提高,讓我們的議員可以有更彈性的空間,也可以有更多對助理專業上的一個肯定跟鼓勵。在第七條跟第七條之一的部分,讓我們的村里長在春節期間,能加發一個半月的事務補助費作為春節慰問金,且滿六屆、年滿六十五歲加發慰勞金及表揚,我相信這是很多委員的集體共識,但是我在這邊要特別感謝林右昌部長在任內積極地推動,很多民代事務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都在民進黨執政任內逐一完成,我們期待讓我們的問政品質、為民服務品質可以再往上提升,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10號王美惠委員發言。

王委員美惠:(17時8分)感謝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說實在的,這個月吵吵鬧鬧,看到這個過程,我相信我們全國的百姓都非常地難過,所以看到剛才我們的民意代表、里長事務費,在過年時可以發給他們慰問金,在這個過程當中,5月8日在委員會裡面,大家討論時,你的意見跟我的意見不同,你的意見跟我的差很多,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都是為了能夠讓我們的議員助理更好,能夠在過年的時候給里長獎勵,所以在這個過程中,5月8日我們從早討論到晚,在這裡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可是在這些討論當中,能夠有一個結論出來,這是令人非常歡喜的事件。今天在立法院裡面可以三讀通過這個法,我相信我們各縣市地方議員助理的服務品質都會更好,服務更到位,尤其我們的里長長久以來沒日沒夜的為大家服務,我相信給里長鼓勵,讓里長能夠在過年的時候有一筆7萬5,000元的慰問金,也等於是給他一個鼓勵,因為他長久以來都為大家來服務。今天很高興可以看到三黨都沒有爭議,在這裡三讀通過這個法,所以未來我們應該要逐條討論,今天可以有這個結果,我們繼續保持下去,感謝大家!謝謝大家!為臺灣加油!

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11號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17時11分)謝謝院長。各位同仁,朝野合作,踏出成功的一步,福國利民,民生優先,我們做到了!地方村里長是最貼近人民的生活,1天24小時,1年365天,服務是點點滴滴、包山包海,在年底能夠收到由行政院發的一個年終慰問金的紅包,這是一份心意,更是一份感謝,而24年沒有調整過的地方議會的助理費用終於也能夠全面合理提升,這更是遲來的正義。我自己過去擔任政治幕僚,我也曾任臺北市議員,我深切地瞭解地方的議員助理長期低薪、流動率高,而且這些年輕世代懷抱著對政治的熱情,但是他們的工作權益卻需要政府進一步來照顧。所以今天合理來調整待遇,就能夠為臺灣公共領域的青年攬才、青年留才創造出更好的誘因,也正面地來提升地方議會的問政及服務的專業量能,而在審查議案的過程,我們實踐了委員會的中心主義,有討論才有民主,沒有快轉跳號,也沒有閹割審查,地方民代支給條例落實了議會運作的正常化,這才是社會對於立法院的期待。所以在修法通過之後,我們合理給資源提供更好的服務,我要跟所有的里長伯說:大家辛苦了!這一個遲來的、在過年的小小的紅包,從今年開始行政院來買單。我也要鼓勵所有年輕世代的議員助理們,我們一起發揮熱情,一起為臺灣義無反顧,謝謝大家,辛苦內政委員會的同仁,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12號許宇甄委員發言。

許委員宇甄:(17時14分)謝謝院長以及各位立院的同仁,今天很高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能夠三讀通過,自2000年以來,勞工的基本工資已經調漲了73%,消費者物價指數也超過30%,但是議員助理的經費卻24年來從沒有調整,議員助理的工作繁雜、業務繁重,他們是地方政府與民眾的橋梁,待遇亟待提升。而地方民意代表的這個補助條例於5月8號在我們內政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歷經了10個小時完成初審,由院會進行三讀,今天院會終於完成三讀的程序,將直轄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從24萬調高到32萬;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從8萬調高到16萬,修法之後讓他們可以提升議員助理的待遇,讓他們有更好的服務品質。而村里長是最基層的民選行政首長,也是大家口中非常重要的「土地公」,實質上他要辦理村里各項的工作業務及交辦事項,承攬了許多基層服務的項目,尤其在疫情期間,各項的應辦事項繁瑣且繁雜,不僅要主動服務民眾,還要配合政府的政令宣導,還需要整合資源,爭取公部門的各項補助,以維護村里的生活品質,提高對村里民的服務。

村里長的辛勞,里民都有目共睹,而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無法反映里長現實生活所需,讓全年無休服務基層的村里長更顯得艱辛,每逢民俗節日,更常犧牲自己本身的過節時光,為村裡中的弱勢付出。今天三讀通過,明年開始會由政府發放春節慰勞金一個半月7.5萬元,以慰勞他們一年的辛勞,感謝大家。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13號王鴻薇委員發言,王鴻薇委員發言,王鴻薇委員發言,不在場。

請登記第14號羅智強委員發言,羅智強委員發言,羅智強委員發言,不在場。

登記第15號牛煦庭委員發言。

牛委員煦庭:(17時16分)謝謝主席、各位同仁。真正走過基層的人就會知道為民服務並不容易,也知道民意代表的服務品質來自團隊而非個人,本席是基層出身,非常清楚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的辛勞,也更清楚縣市議員和直轄市議員問政服務同工卻不同酬的長期問題。民意代表的助理不應該變成血汗勞工,很高興今天法案能夠三讀通過,我們增加了助理費的補助,並且大幅拉近縣市與直轄市的差距。更新增了以日計薪的機制,增加了用人的彈性,讓本來常常以義務性質協助的行程助理,也能夠有基本的勞動待遇。

對於在第一線為民服務的村里長,很多里長都是全職投入,全心投入,除了春節慰勞金的法制化之外,我在委員會審查時,也堅持久任慰勞金的制度。在此,我們鄭重的呼籲內政部要從優鼓勵,讓任滿6屆年滿65歲以上的資深里長,這些一輩子為里民來奉獻的里長,能夠得到有感的支持和回饋。最後,我要感謝內政委員會所有同仁,不分黨派,大家一同支持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條例的通過。我們都共同期待第一線的基層服務人員有更好的保障,戮力從公,大家一起改善地方政治,提供人民更好的服務品質,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16號張智倫委員,張智倫委員,張智倫委員,不在場。

我們接下來請登記第17號高金素梅委員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7時19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增加,還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補助條例今天三讀通過了。5月2號當天,我們內政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們,從早上9點開會,一直到晚上的7點22分,奮戰了10個小時,為的就是要讓這個修正案能夠儘速通過,讓地方的民意代表還有村里長能夠取得應該要有的權益。身為原住民立法委員的我,為了要幫服務範圍非常遼闊的原民議員還有村里長討一個公道,我更是待滿了全場、全時。大家都知道原住民的選區服務非常的遼闊,這導致我們的交通成本比一般民意代表還要高,因此我為全國59位原住民議員提出為民服務費外加20%的修正動議,然後每月最多增加8,000塊,補貼他們的交通費用;我也為全國542位地區村里長發聲,協調他們的費用、6萬塊的事務補助費,並且要隨同公務員通案各升費用,並且每年春節,原住民村里長加發9萬塊的事務補助費。更重要的是,增加的5.89億費用是由中央買單,不會造成地方縣政府的財政負擔。

為了原住民議員還有我們各地方的村里長,高金素梅終於爭取到合理的待遇了!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用餐,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有兩個原住民的法案非常重要,一個是禁伐補償──土地正義,一個是原住民族議員還有村里長,不管是事務費、交通費或者是助理的費用,我們都增加20%,再一次謝謝我們內政委員會的立法委員,辛苦了!謝謝。

主席:謝謝高金素梅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18號李坤城委員發言,李坤城委員發言,李坤城委員發言,不在場。

接下來請登記第19號陳俊宇委員發言。

陳委員俊宇:(17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很高興今天可以參與到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相關條例修正正式三讀通過。本席的選區──宜蘭縣有233位的里長,他們有人在偏遠的地方上山下海服務鄉親,也有人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一個人必須要為數千位以上的民眾服務,每一位村里長都勞心勞力的滿足每一位民眾的需求,過去在疫情期間,他們總是站在第一線擔起防疫的重擔,疫情過去了,他們依然扮演著每一位鄉親最好的鄰居,隨時為民服務,非常的辛苦,所以在這次修法之後,政府將會加發春節慰勞金,最主要是要體貼他們在基層為民服務的辛勞。

本席也有幸在宜蘭擔任過三屆、九年多的議員,深刻瞭解基層為民服務的辛勞,基本薪資歷經好幾次的調整達到2萬7,470元,每個月議員助理費8萬元已經沒辦法請到3位助理,繁重的選民服務工作也不能單單靠兩位助理來硬撐,人事補助費用實在已經不符合需求,而且在服務形態更加多元的情況之下,我們終於可以在24年後的今天,再一次調高議員助理補助的相關費用,相信不只能保障地方民代助理的勞動權益,對於提升議員的問政品質、擴大為民服務的功能都會有很大的幫助,感謝我們朝野的共同支持和共識,讓我們繼續來為民眾打拚,感謝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20號伍麗華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7時24分)大家好,稍早我們已經三讀通過地方民代及村里長的補助費的修正條例,我在這裡要特別表達對內政部以及行政院的感謝。這個條例從2000年制定以來,我們再度看到行政部門主動提出大幅的調升,這次不僅修正議員助理的聘任制度及相關費用,更主動考量到原住民族服務的範圍、交通等特殊性而增加補助。我身為一個原住民立委,我感到非常的欣慰,這四年多來,我也不斷的反映、不斷的質詢,要考量原住民族地區的服務成本,針對原住民基層的村里長到地方民代,都應該要有額外的加給,因此,原住民議員的為民服務費,除了每個月的基數提升,也可再外加20%的費用,而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我在上一屆也已經提案修法,調升到每個月5萬,這一次修法之後,原住民的村里長每個月可另外再加碼20%,讓基層民代能夠有更充裕的資源為民服務,為全民的福祉來提升,是我們大家的期待。

這一次我原本也想要讓我們的鄉代表能夠增加助理費用,很可惜這一次沒有辦法通過,但是我始終認為,對我們地方來講,我們的鄉民代表如果能夠有助理,必定能夠大大的讓我們的地方創生有一個更好的發展,沒關係,我們再接再厲,在此謝謝各黨團,謝謝所有委員的支持,我們繼續努力。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21號鍾佳濱委員發言,鍾佳濱委員發言,鍾佳濱委員發言,不在場。

接下來請登記第22號黃捷委員發言,黃捷委員發言,黃捷委員發言,不在場。

接下來請登記第23號徐欣瑩委員發言。

徐委員欣瑩:(17時27分)謝謝院長,大家好。地方自治是憲政體制的重要環節之一,所以我們才能夠有健全的地方自治,我們才能夠有健全的國家整體發展,人民的權益才會得到最周全的保障。村里長可以說是我們地方自治裡面最基層的第一線,他們長期辛勞、工作危險,而且貢獻良多,所以本次修法,我們予以通過,希望能夠給他們一個半月的年終慰問金,並且對於任滿6屆而且年滿65歲以上者,給予慰勞金以及表揚。

對於地方民意代表,像鄉鎮市民代表以及非直轄市的縣議員,我們也看到過去的立法,因為背景以及一些的考量,所以他們長期有不平等的待遇,本次本席也提案予以修正,讓他們能夠納入主管加給,我們也希望能夠讓地方的議會有更多專業的幕僚,所以本席也提案,能夠通過地方議員的助理補助費,讓未來議會議員的問政可以更加的專業,以及選民服務可以更加的落實。

本次修法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本席曾提附帶決議,希望可以不要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所以本席在此呼籲,請行政院能夠體察地方財政的困窘,給予充分的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24號陳亭妃委員發言,陳亭妃委員發言,陳亭妃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登記第25號陳瑩委員發言。

陳委員瑩:(17時30分)主席、各位同仁。地方民意代表的待遇已經超過二十年未調整,非常高興在這次委員會的討論結果,我們提高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為民服務費、增加縣市議員及鄉鎮市區代表的主管職務加給。同時,我們也增加了村里長的春節慰勞金。因為原住民議員的服務範圍幅員遼闊,我與行政院也都提出了提高原住民議員的為民服務費,感謝大家的支持。在原鄉的村里長,除服務項目多樣化外,由於很多地區住戶分布不集中,翻山越嶺是家常便飯,每逢風災地震發生時,還要挨家挨戶去巡視、協助,實在是相當地辛苦。所以在這一次的修法過程中,我也主張應該提高原鄉村里長的待遇,最後討論的結果,原住民族地區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將可以增加到20%。

在這次的修法當中,朝野共有37個版本在委員會討論。針對原住民民意代表,還有原鄉村里長的權益,我率先提出增加待遇的修法,希望可以為原住民的民意代表加油,一起為原鄉的村里長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6號廖偉翔委員發言。

廖委員偉翔:(17時32分)謝謝院長,還有所有的同仁。今天大家共同努力,通過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法程序並三讀通過,讓村里長以及議員公費助理的補助費能夠增加。大家都知道,這幾年來物價、基本工資一直在增加,但議員公費助理跟村里長的補助費至今已經超過二十三年沒有調整。本次修法希望透過增加議員公費助理以及村里長補助費,並增訂議會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讓民意代表可以更妥善利用資源,聘請人力,做出更優質的服務,吸引人才加入,留住更好的人才來服務我們的民眾,增進大眾福祉,創造正向循環。

另外,村里長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業務以及人民的請託,職責多元且包羅萬象,常常不分晝夜,晚上很晚的時候還要接電話,甚至凌晨也要接電話!不僅全年無休,連逢年過節也沒有休息時間,任務也很繁重,但事務費卻相對低廉。我想我們國家實在虧欠第一線的民意代表跟村里長太多!尤其在疫情期間,村里長更擔任第一線的防疫人員,讓整體社會能夠安然挺過疫情!今天我們透過法制化確保村里長有1.5個月,也就是7.5萬的年終春節慰問金以及任久的久任金,我想這也是國家應該給予的待遇,也是遲來的正義。

在這裡,我要跟全國廣大的議員公費助理以及永遠在第一線認真付出的里長們說一聲:辛苦了!讓我們繼續同心協力,共同的努力,通過政治來提升人民的生活水準,創造眾人臉上的笑容,謝謝。

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27號黃建賓委員發言。

黃委員建賓:(17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及在場所有的媒體朋友。感謝朝野共同支持,我們才可以在今天通過這項法案,對於地方的村里長及民意代表及助理來說是遲來的正義,也是對我們基層民意代表的肯定。本席來自基層,擔任過村幹事、鄉民代表以及鄉鎮長,村里長是地方第一線的守護者,他們戰戰兢兢、兢兢業業站在第一線工作,清水溝、修樹木、消毒、地方安全巡守以及政令宣導,都可以看見他們的身影,工作「值值得得」,就是因為有這些村里長守護在第一線,所以才換來地方的安全。

這次的修法讓地方里長的服務費增加,就是對他們最好的回應,非原住民地區的村里長增加百分之十,原住民地區村里長增加百分之二十,同時村里長也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外發給事務補助費,非原住民地區7.5萬,原住民地區9萬,讓村里長有更多的資源來對地方服務。

另外,為了提升縣議員的問政品質,24年來從未調整過的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補助費也一併調升,縣議員從每人每月不得超過8萬元提升至16萬元,補助增加,責任也比較大。阿賓在這裡期待未來我們所有的村里長跟我們的民意代表,我們作伙打拚,讓我們地方變得更好。臺東加油!臺灣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黃建賓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28號傅崐萁委員發言,請傅崐萁委員發言,請傅崐萁委員發言,不在場。

報告院會,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進行討論事項第五案。

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35人,有鑑於郭國文委員搶奪周萬來秘書長議事本等物品,並拉扯其衣物、眼鏡,險些將之推倒在地,致秘書長受傷驚恐。此舉不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之規定,更有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礙公務罪、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等罪之虞,應予以嚴正譴責!爰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處以最嚴厲處罰,以維護本院議事紀律與人員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案為本院委員翁曉玲等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委員翁曉玲等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35人,有鑑於郭國文委員搶奪周萬來秘書長議事本等物品,並拉扯其衣物、眼鏡,險些將之推倒在地,致秘書長受傷驚恐。此舉不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之規定,更有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礙公務罪、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等罪之虞,應予以嚴正譴責!爰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處以最嚴厲處罰,以維護本院議事紀律與人員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翁曉玲  

連署人:陳雪生  謝龍介  徐巧芯  陳永康  黃健豪  牛煦庭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徐欣瑩  呂玉玲  張嘉郡  邱若華  賴士葆  楊瓊瓔  葉元之  陳超明  陳玉珍  萬美玲  羅智強  許宇甄  林倩綺  陳菁徽  羅廷瑋  丁學忠  魯明哲  盧縣一  廖偉翔  林德福  葛如鈞  廖先翔  羅明才  吳宗憲  邱鎮軍  林國成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現在請提案人翁曉玲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翁委員曉玲:(17時38分)院長好,在座的各位委員,大家好。2024年5月17號(週五)的院會是我國國會改革史上的重要時刻,國民黨與民眾黨為了推動延宕30年的國會改革法案,將聽證調查程序制度法制化,完善立法院的職權,我們期望以和平、理性的方式進行修法。然而,民進黨委員身為執政黨委員,不僅不支持這項強化國會監督政府機關施政的法案,反而還採取蠻橫暴力的手段,不斷杯葛議事程序,發表造謠、抹黑的言論,採取自殺式、謀殺式的肢體衝突行動,甚至還鼓吹群眾運動,造成嚴重的社會對立,讓如此良善的法案被抹黑、被抹紅。在修法過程中還造成很多位委員、人員的受傷,完全不是一個成熟民主國會應有的作為表現。其中,郭國文委員故意搶奪周萬來秘書長的議事本,並且拉扯他的衣服、眼鏡,險些將他推倒在地,使秘書長受傷驚恐,也差點危害到其他委員的人身安全。

立法院秘書長不是立法委員,不論是在法律的定位或者是依照議事慣例,他都是屬於中立、不參與議事攻防鬥爭的角色,不應該成為立法委員杯葛議事的對象,更不能夠成為暴力手段攻擊的對象,更何況周秘書長在立法院服務將近四十年,是朝野敬重的大前輩,郭國文委員為了杯葛法案,竟然對七十多歲的長者進行人身攻擊,這不是社會所能夠容許的行為,這種不合情理法的行為,實難以想像竟然是由立法委員所為,為了維護國會尊嚴,確保立法委員的倫理風範以及健全民主政治發展,在此本席基於以下的理由提出譴責郭國文的提案。

首先,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不是毫無界限,大法官第435號解釋非常清楚講到,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不及於與行使職權無關的蓄意肢體動作。

其次,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對於立法委員在議場內的肢體暴力行為,主席可以依據同條規定送交紀律委員會懲處。郭國文身為立法委員的暴力行為自然違反本法的規定,也違反立法院內部的自律規定。

郭國文趁秘書長走向主席臺之際,搶奪他的議事相關資料,也構成了刑法第三百零四條的強制罪以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妨害公務罪,以暴力手段妨害秘書長行使他的公務權利。

基於前述的理由,本席與其他35位委員共同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基於上開的條文,我們希望能夠以最嚴厲的處罰來懲處郭國文委員,並以此維護本院的議事紀律以及人員安全,以儆效尤,還請全院委員以及全國民眾支持本案,謝謝。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我們就不再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討論事項第5案:「本院委員翁曉玲等35人,有鑑於郭國文委員搶奪周萬來秘書長議事本等物品,並拉扯其衣物、眼鏡,險些將之推倒在地,致秘書長受傷驚恐。此舉不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五款,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之規定,更有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礙公務罪、第三百零四條強制罪等罪之虞,應予以嚴正譴責!爰提案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處以最嚴厲處罰,以維護本院議事紀律與人員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

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案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第5案)

本案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本案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7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