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星期四)9時4分至13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4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50萬元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認證測驗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

【詢答及處理:第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答詢官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Yapasuyongʉ.Poiconʉ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楊正斌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處長羅赫踛Helu Chiu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宋麗茹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劉維哲

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會組組長高文斌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瑪拉歐斯Maraos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馬耀‧谷木

主席:請報告出席人數,謝謝。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請宣讀上一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35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麥玉珍  牛煦庭  張宏陸  王美惠  李柏毅  許宇甄  黃 捷  高金素梅 黃建賓  張智倫  丁學忠  徐欣瑩  吳琪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賴士葆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黃 仁  陳亭妃  黃國昌  鄭正鈐  洪孟楷  楊瓊瓔  林國成  葛如鈞  徐富癸  李昆澤  黃珊珊  羅智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雅琳  謝龍介  蘇清泉  何欣純  邱志偉  林楚茵  林德福  陳培瑜  林俊憲  林月琴  游 顥  林倩綺  羅廷瑋  蔡易餘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

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徐雪茹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報告,委員蘇巧慧、許宇甄、牛煦庭、張宏陸、王美惠、李柏毅、麥玉珍、高金素梅、黃捷、黃建賓、張智倫、丁學忠、徐欣瑩、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羅智強、邱志偉、黃國昌、陳培瑜、張雅琳、黃珊珊、蔡易餘、徐富癸、羅廷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楊瓊瓔、吳琪銘、林月琴、林倩綺等29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答復說明。)

決定: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廖先翔、林德福、林俊憲、陳冠廷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國土計畫明年五月正式啟動,相關影響效應與紛擾漸次顯現。國土分區有序運用的理想與實務,自105年1月6日總統公布國土計畫法立法以來,中央主管機關致力於推動事宜,但對於各界、各縣市政府乃至相關人民意見與訴求鮮少梳理微調。值茲正式執行前,相關意見、資訊與未來執行方案,中央主管機關均應系統性與地方政府、相關學界、公民團體再予溝通、聽取意見,亦應開闢民眾反應意見平台,俾使未來國土計畫執行減少衝擊與民怨。爰請內政部於半年內分區舉行會議,邀集各縣市政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對國土計畫執行事宜溝通意見,並請於下會期開議前將分區辦理研討與民眾表達意見機制之規劃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黃建賓

二、消防人員以命拚搏救災打火,救災人員的充沛不僅攸關消防工作的落實,也影響社會安全,中央主管機關應予高度重視。爰請內政部對於消防員額問題,在下會期開議前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黃建賓

三、近年電動車風行也是未來趨勢,但電動車(含充電設備)火災,消防署未予應有的重視,從案件統計、救災科技方法、逃生注意事項,乃至於停車場設備安裝、使用標準,均付闕如。爰請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構)研討上開諸事項應予改進方案,並於下會期開議前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黃建賓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遺漏的地方?(無)好,謝謝。

繼續進行報告事項和討論事項,請宣讀。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4案。

三、處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四、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

主席:報告事項的第二案,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案總共有4案;報告事項的第三案是要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住民族語言研究基金會預算凍結案總共有1案,皆為提送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之案。跟委員會報告,現在書面報告已經提送了,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好,預算准予動支,我們提報院會。

本日議程所列的業務報告和討論事項,我們今天來做合併詢答。

現在請說明提案要旨,今天因為有審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先請伍麗華委員進行提案說明,待會再請美惠委員幫我代理主席,然後我進行提案說明,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安,伍麗華提案說明。這一次的審查除了我的版本之外,還有陳瑩委員、高金召委及鄭天財委員的版本,總共有4個版本,我在今天原民會的審查說明資料當中看到各個委員所提出的4個版本,從規劃保障範圍的定義、名稱不同,草案內容側重的領域也不同,提出來的模式都各有所不同。

依據原民會最新的人口統計資料,我們都知道都市地區的原住民人口已經來到50.2%,這個條例確實有設立的需求,但同時本條例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涉及的事務層面甚廣,內容規劃以及執行都需要進行橫向、跨機關統籌協調,更遑論尊重都市地區原住民意願的重要!所以我主張原民會應該要儘速辦理相關會議、各式的公聽會、座談會,蒐集都市地區原住民以及各個部會,甚至地方縣市政府的意見,要儘速在本屆期提出草案版本,以利於各委員版本可以聚焦並且達成共識,完備立法程序應有的過程。

而我目前所提的版本,主要的目的跟大家並無二致,但是我注重的是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的工作權以及居住正義,還有文化延續的保障,因此我說明幾項:第一,我的版本第十五條針對都市原住民的工作權保障,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以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都市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保留30%採購件數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目前我看到的版本大多是以10%為訴求,但是我認為我們的版本既然提出來,要更促進、更鼓勵政府各類型的標案優先考慮具有完善條件以及資格的原住民廠商,因此提升保留採購件數到30%,希望可以強化我們在都會地區原住民的經濟保障。

另外,我的版本在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特別處理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的住宅政策,並且要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興辦的社會住宅,應按轄區內原住民人口數比例分配,且不得低於全國總人口數比例,以及針對源於歷史的成因,導致聚落位於依法禁止、限制建築、公共設施預定地或經政府認定的安全堪慮地區,該聚落所在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選擇合法建地、安全無虞且適宜居住之土地規劃作為興建住宅使用,並協助取得建物合法使用權利,使早期因法令不完善而形成的聚落,以及都會區原住民青年能夠有真正平等、友善的居住權益。

以上說明報告,懇請支持,謝謝。

主席(王委員美惠代):感謝伍麗華委員的提案說明,我們請高金召委進行提案說明。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主席。今天我們要談的是「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對於這份草案,我的說明是這樣子,按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之外的原住民,應該對他的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還有社會適應等等這些問題給予保障還有協助,也因為我們城鄉發展落差非常的大,因而被迫離開原鄉謀生的原住民族人,以目前相關調查的數據來看,原住民族在都會區設籍的人口數已經高達全體原住民人口的49%以上。

另外,依照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的推估,設籍原住民族地區的族人大約有一成到三成實際居住在都市地區,那麼實際居住在都市的原住民人口數應該是全體原住民人口數的65%,也就是說,原住民族人口的分布結構實際上已經有非常多數的人口是遷居在都會地區的。

然而這些被迫離鄉背井的都會原住民族人真的非常需要政府的輔導工作,讓他們能夠適應都市的生活模式,所以對於他的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還有社會適應的問題,政府應該要給予協助。最終的目標是希望都會原住民的族人共同維護原住民族的語言還有復振原住民族的文化,所以才提出這一個條例。

我們比較遺憾的是原民會今天並沒有提出行政院版本,大概都是我們原住民立法委員的版本,我們希望原民會尤其是新任的主委能夠以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為這一屆真正的施政目標,也希望新任的賴清德總統對於都會原住民族的族人權益能夠給予保障跟支持,謝謝。

主席:感謝高金召委。我們請鄭天財委員進行提案說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召委、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我們原民會的所有官員。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本來就規定政府對於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本席在109年9月23號特別針對原基法第二十八條提出修正條文,因為漏了一些,所以我增加了,要提案修正增列語言、文化、習俗、經濟還有衛生。

109年10月21號,本席當時擔任內政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在這裡主持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的修正條文,在審查的過程當中,當時沈發惠委員在質詢夷將主委的時候有特別提到,我們應該要制定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條例,當時夷將主任委員承諾要制定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經過這四年的時間,原民會召開了很多次會議,也邀請了地方政府,包括相關的專家學者來開會草擬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條例的草案,那為什麼這四年一直都沒有送到立法院?甚至連送到行政院都沒有?我認為就是因為涉及到很多的相關部會不願意支持,所以我要拜託我們所有的立委,不必等行政院的版本,立法院本來就有立法的權力,這是我們的義務。

既然我們原住民立委已經提出了4個版本,我們就好好的來審查這個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因為都會區的原住民人口已經高達50.21%的人口數,這是有設戶籍的,加上沒有設戶籍的,絕對超過65%以上,所以絕對有需要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來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的一些重要規定。

在這邊特別拜託我們所有的立法委員能夠支持,以上,謝謝。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非常謝謝鄭天財委員的提案說明。現在我們請陳瑩委員進行提案說明。

陳委員瑩:謝謝主席。跟大家報告,我特別提出「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這個提案,我想主要只是在重申這麼多年來,我們原民會其實有……應該先說我們都會區原住民的人口數其實已經將近一半左右,但是我們在整體預算的運用上,有大部分的預算是被匡在原鄉的,例如現在在我們原鄉,有一個很好的政績就是我們如火如荼的在很多地區增加建設了很多的聚會所,但是在都會區的部分,礙於法規,所以有些預算很難進到都會區。

所以,我特別在我提案裡面的名詞定義裡面,針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特別指出,是「指原住民族遷居都市地區形成之群居社區」,我特別把都會區的聚落、把這個名詞定義把它定出來、框起來,這樣子未來在都會區的原住民也可以享受到比較多的預算。這個部分大概是要解決這樣子的問題。

當然,我理解……例如在過去,我曾經主持我們原住民族健康法的審議,當時也是沒有行政院的版本,但是我必須要講,行政院到底有沒有提出院版,原民會到底有沒有有院版,我想這個是一個態度啦!我也是在我主持的時候很技巧性的,就是我們一直不斷的安排這個議程,當然最後院版有提出來,我想如果只有立委的版本,這是一個不得已的狀態,但是如果有院版一起共同支持,我想這樣子我們在推動上會更理想!所以我也建議大家,因為這個版本我們也提出來了,也希望在未來的時間大家可以多辦公聽會,也蒐集各個地區大家的意見。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瑩委員的提案說明,謝謝。

現在就請原民會曾智勇主委報告。請問一下,主委,您要幾分鐘報告?

曾主任委員智勇:5分鐘。

主席:好,謝謝,有請。

曾主任委員智勇:主席、各位委員。maljimalji aravac a timun a ku sikataqaljan(非常感謝族人們),maljimalji a timun a imaza a ripuing a nu kiljivak tjanuamen a yin ming hui(謝謝各位在座的立委對我們原民會的關愛)。

先我要謝謝大院多年來對本會業務的支持跟協助,以下謹就比較重要的部分來跟各位報告

首先我們會依據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依限另訂專法,讓平埔族早日取得原住民身分,希望是在114年10月27日這個期限之前能夠讓他們取得原住民的身分。

第二個就是我們要推動國家級的原住民族博物館。針對原住民族博物館,我們在113年4月就已經報行政院成立籌備處,希望跟高雄市政府合作,因為一些工程的競圖還有工程發包都委由高雄市政府,我們跟他們協助,希望在121年就能夠正式營運,也開始整個館對外的營運,我們希望這一天的行程能夠趕快確定。

第三個是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我們希望儘快擴大職務類型,提高進用的比例,增訂減輕機制,希望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能夠順利通過修正。謝謝。

再來就是0403地震,不管是住宅修繕、原住民族教會修繕補助,還有道路重建,我們都已經有相關經費施作,希望能夠儘快回復到原來的部分,特別是對部落旅遊的部分有3,000萬,我們希望能夠趕快促進花蓮旅遊。還有教會修繕的補助,我們也希望錢趕快到位,讓修繕教會能夠趕快施行,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很多的災害重建經費能夠趕快到位。

最後就是有關剛才講的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因為我剛到任,這個條例我想應該還要跟部落的人再溝通,也必須再開公聽會,因為這部分也有衝擊到縣市政府,而且我們這裡的版本還在討論,我們希望讓更多的人知道,我也要實際知道這個狀況。我的理解是這個條例還沒有施行以前,其實對於都會地區的原住民就已經有在照顧了,也有用其他計畫來照顧他們,所以如果一定要訂這個都原條例的話,我想我們更要有充分的訊息,跟部落、跟地方政府協助,請他們提報更精準的一些訊息,我們也會很快的在內部討論一下,是不是將我們的版本趕快提出來,然後跟委員的版本一起提,我想併案審查的話一定會更完備這個法案的討論。

原民會是一個小型的部會,原民會什麼業務都有,有需要教育部協助的,也有需要農業部協助的,也有需要勞動部協助的,不可能是一個原民會就可以完成很多的事情,在這裡也要謝謝委員的協助跟幫忙,今天的報告就到這裡,maljimalji masalu(謝謝),謝謝。

主席:謝謝曾主委的提案說明,還有您的業務報告。我有點替你緊張啊!希望待會對於我們委員的質詢,您能夠一一答復。

其他單位的報告,我們就請委員自行參閱,並且刊登公報。

原住民族委員會書面資料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

kakipucapiljan tua patjarakacalisian

業務報告

Pasemalaw tua a kinipusaliman

報告人:主任委員曾智勇

Kisanpasemalaw:ti Ljaucu.Zingrur a kavelengedan nua iʼiin

中華民國113年5月30

cung hua ming ku 113 a caviljan 5 qiljasan 30 a qadavan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今日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會列席報告。

本會在歷屆主委帶領、全體同仁努力,以及社會各界支持 下,逐步完善原住民族法制及相關政策推動,並累積相當成果。這些成果不僅激勵我們不斷前進,也思考如何精進落實保障原住民族權利。

承蒙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與多方協助,使原住民族事務能夠精益求精、與時俱進、穩健推動,謹此致上誠摯的敬意與謝忱,期盼未來持續給予本會協助。

以下,就本會未來推動落實賴總統原住民族政策及其他重點工作擇要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壹、落實賴總統原住民族政策

一、依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或 另定專法

司法院憲法法庭於111年10月28日做成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肯認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保障的原住民族,是指既存於臺灣同屬於南島語系的全部原住民族,因此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已獲得憲法判決肯定。該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於判決宣示起3年內(114年10月27日前),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專法,規範民族認定、成員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

依據上開判決意旨及指示期限,本會規劃於今年9月底前將法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並配合行政院審查期程,盼於今年11月底前通過行政院院會後函送大院審議。

二、培力部落並開放參與,落實土地及自然資源共管

(一)修訂《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諮商同意辦法自105年實施至今,已有202個開發案件申請部落諮商同意,雖多數案件並無爭議,外界仍就部分個案提出程序問題之質疑。因此,為精進諮商同意制度之效能,本會將參酌過去實施經驗,於本年度內全面檢修諮商同意辦法,同時規劃未來提升諮商同意制度至法律位階。

(二)制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因應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5月1日實施,本會將依據該法第23條之授權,與內政部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以鬆綁土地管制法規對族人使用土地之限制措施,將可望解決部落族人住屋違建、傳統祭典設施合法化、設置耕作慣俗專區等長年問題。

(三)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立法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於108年1月9日修正公布,《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於108年7月3日接續修正發布,惟原住民保留地於法律位階層次保障尚有不足,為健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法源與管理體系,本會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第20條第3項規定,研擬「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以落實原基法保障原住民 族土地權利之精神。

此外,本會於上開法案通過後,將研議修正相關子法(施行細則)、法規命令(辦法)及行政規則,如「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等,以利各級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依循辦理。

三、完善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利保障

截至113年4月止,原住民族設籍都市地區之人口數已超過30萬人,佔原住民族總人口數50.2%。為保障原住民族於都市地區之語言文化傳承、居住正義、身分認同等權利,本會加強辦理以下兩項工作:

(一)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116年)」

本方案整合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客家委員會及本會等7個機關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資源與措施,共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保障、教育提升、語言與文化傳承、就業促進、生活安全、居住權保障及經濟發展等7大項計畫目標,各部會5年經費總計將達77.6億元,其中112年度實際執行經費達25.7億元。

(二)制定「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

為落實原基法第28條規定,保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並逐步完善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之法源依據、上位計畫及相關財源籌措問題,本會將加速研議「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並於近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再報請大院審議,期與原住民立委提案版本共同併案審查,以確保未來原住民族城鄉均衡且永續發展。

四、深化原住民族自治

原住民族自治制度涉及財政收支劃分、地方制度調整、地方政治衝擊等各項重大議題。因此,行政院曾5次送請大院審議,皆無法獲致共識,足見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之艱鉅。因此,本會現推動策略係以原基法為藍圖,協助各族量身打造各族自治方案。

本會現已協助太魯閣族、魯凱族進行族群內部討論,並與雅美族及卑南族進行洽談溝通。本會將提供經費補助,逐一讓各族內部充分對話討論其需要之民族自治制度,以更具體提供務實之自治實現方案。

另本會於105、106年間,依原基法授權兩度預告不同版本之「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因原住民族內部仍有重大分歧而未能完成法規發布,故本會未來將重啟徵詢部落意見,期以更符合族人實際需要之方向推動部落公法人制度。

五、逐步發展雙軌制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

(一)推動「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110年-114年)」

本會偕同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文化部及中央研究院與各族合作建構知識體系,將各族知識系統化地盤整與徵集。相關研究結果可應用於學校教育,讓不同類型學校的民族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得以運用開發不同課程架構及學習內容。

為逐步實現雙軌制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本會刻正積極與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議合作計畫,於原住民族教育體制推行前,審慎評估原住民族學校制度創新,以確實保障學生、家長、教師、民族之教育選擇權等相關權益。

(二)執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

為確保我國多元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行政院核定本會5年計72億8,432萬元,每年平均約14億餘元,以7大策略(加強語料保存、標準化書寫系統、優化語言認證考試、提升推廣活動之深度與廣度、營造語言友善環境、強化語言教學、推動各項輔助資源)、22項工作事項及50個細部執行工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本會將持續積極落實,使原住民族語言的使用生活化、家庭化及部落化。

六、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

《原住民族健康法》於112年6月21日公布施行,使原住民族健康權之實踐自「計畫層次」提升為「法律位階」。本會依據該法第11條規定,業與教育部訂定「大專校院健康照護相關科系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文化安全課程實施辦法」,且預定於今年6月會銜發布。

此外,本會將賡續落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第6章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提升文化健康站服務量能,並發展整合地方政府、部落在地團體、醫療團體等力量,強化原住民族照顧服務。截至113年5月,全國已設置510個文健站,照顧1萬6千多名長者,同時提供1,356位照服員的工作機會。

七、培育原住民族外交、文化、體育等多面向人才,讓臺灣與世界連結

(一)推動「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計畫」

臺灣原住民族之語言與文化係我國與太平洋地區建立南島語族連結之基石。本會將賡續落實推動南島民族各項國際合作及交流工作,強化臺灣原住民族與國際接軌。例如,辦理「國際原住民族青年論壇」培養原住民族國際人才,並與南島民族論壇會員共同合作復振、傳承南島語族之語言文化。

另依據具體執行成果及南島民族論壇各會員建議,研提「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第2期計畫」,以深化南島國家區域間實質交流與合作,奠定臺灣於太平洋地區發展之重要地位。

(二)推動「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

「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係國際間首個以原住民族經濟議題為核心之非拘束性的多邊協議,在亞太經濟合作(APEC)架構下,聚焦原住民族之觀點與價值,促進原住民族產業升級及國際經貿能力、促進跨國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

IPETCA於111年3月份正式生效,創始經濟體為我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今年2月起四方陸續召開夥伴關係理事會工作小組會議計3次,就優先領域工作草案進行討論,並業於5月2日第1次夥伴關係理事會完成確認,啟動未來3年之合作計畫。

(三)推動「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原住民族專章」

ANZTEC係臺灣第一個與非邦交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亦為全球第一個於國際經貿合作中納入原住民族合作之協定,本會將以原住民族專章作為平台,深化臺紐雙邊原住民族主題及跨領域合作。

貳、相關重點工作

一、推動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計畫

本會依據博物館法第6條規定,推動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以國際性南島語族博物館為建館目標,將是臺灣與世界南島語族連結的重要關鍵。

原博館之綜合規劃報告已於113年3月奉行政院核定,本會亦於4月報請行政院核定設置籌備處。未來將與高雄市政府合作辦理工程發包等後續工作,新建工程規劃於120年完工,原博館預計於121年開幕營運。

二、0403地震復原重建

0403地震花蓮縣首當其衝,在復原重建方面,本會匡列2,000萬元專案補助花蓮縣族人住宅重建及修繕。修繕部分每戶最高11萬元;重建房屋部分每戶最高50萬元,前述兩項補助皆可向在地公所申請。

原住民族教會修繕補助部分,花蓮縣教會災損需求共31間,經費共1,930萬3,000元,由賑災基金會善款支應,今年6月中旬前直接撥付教會執行。

另,花蓮縣部落內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經費提報18件,經費共5億7,780萬4,000元,已完成審查,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後即可執行。

此外,為緩解地震對原住民企業及族人生計的衝擊影響,針對本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相關貸款戶、儲蓄互助社原住民創業專案貸款的社員,提供利息全免、本金寬緩、延長繳款期限或協議分期償還,以「從速、從優、從簡」為原則,減輕原住民企業及族人負擔。針對復甦部落旅遊,本會也提出3,000萬經費,執行「花蓮部落旅遊振興計畫」。

三、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

本會依據司法院憲法法庭釋字第810號解釋修正本法,並於113年2月15日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過後,已再次提送大院審議。

修正條文得改善得標廠商應繳納代金金額超過政府採購決標金額一定比率,造成個案顯然過苛情狀,另定減輕機制。此外,也全面擴大公部門應進用之原住民族職務類別,除提升就業職能向上、翻轉職業類別及增加工作收入,並避免原住民族僅能擔任特定職務類別,致衍生就業歧視之爭議。

參、結語

為進一步推進原住民族權利,本人將竭盡全力,承擔重任,與本會同仁繼續為族人服務。此外,本會也將與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合作推動落實各項原住民族法制與政策,實踐族群主流化之精神。

以上,懇請各位委員持續鼎力支持,並在各項施政及預算執行上,給予本會鞭策及指教。謝謝,Masalu!

原住民族委員會書面資料二:

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及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

本會受邀就貴委員會審查大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及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等4案提出報告,備感榮幸。

民國50-60年代,臺灣社會經濟結構轉型,原住民族地區面臨就業、就學機會不足的困窘,都市工商發達及勞動力需求形成拉力,驅使原住民族人口向都市遷徙。本(113)年3月,設籍都市地區原住民人口占所有原住民人口之50.01%(4月達50.21%),首度超越設籍原住民族地區之人口。自民國81年起,政府透過計畫性措施提供相關資源協助原住民在都市地區穩定其生活、就業、就學及發展,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規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為落實保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之權益,制定相關法律確有其必要性。謹就各委員所提之草案研提意見如下,供大院審查參考。

就整體而言,本法之規範主體,委員高金素梅等之草案稱為「都會原住民」,委員鄭天財等及伍麗華等之草案稱為「都市原住民」,委員陳瑩等之草案稱為「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考量四個草案分別於第二條或第三條規範之範圍均為「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係以「地區」區隔之,且各草案之保障主體均包含集體之原住民族及個人之原住民,爰建議採用「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此外,大院委員所提各個草案之規定內容,涉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法務部、財政部、教育部、勞動部、衛福部、文化部等多個部會主政事項,亦涉及地方政府權責,建議徵詢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之意見。至個別條文之意見,容於逐條審議時再行提出供委員參考。

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涉及事務層面甚廣,其規劃及執行,均需進行橫向跨機關統籌協調,及縱向跨各級政府事務協調等作業;大院委員所提上開各草案均已加以規範在案,惟各草案所側重領域不同,其規範保障模式亦有異,若能先行召開公聽會,聽取地方政府及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團體之意見,或由本會邀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詳加協商,或可增加法案之周延性及可行性,有助於都市原住民族權益之保障。此外,本會刻正擬具有關法律草案,將於近期報請行政院審議,該案與大院委員所提上開各草案高度相關,若能併同審議,當可更形完備。

內政部書面資料:

「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的關注與指導,今天大院內政委員會召開會議,針對高金素梅委員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等共4案,本部應邀前來報告並備質詢,甚感榮幸及感謝。謹將本部意見說明如次,敬請委員參考:

一、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原住民住宅政策,本部予以尊重

高金素梅委員等22人提案第19條第1項、鄭天財Sra Kascaw委員等17人提案第19條第l項、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等21人提案第17條第l項、陳瑩委員等16人提案第20條第l項,規定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就都會(都市)原住民住宅建購補助、租屋津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獎勵興辦原住民社會住宅等相關事項視需求予以協助及補助,並訂定原住民住宅政策,本部予以尊重。

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興辦之社會住宅入住比例,本部予以尊重

各委員提案上述條文第2項,規定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興辦之社會住宅應按轄區內都會(都市)原住民人口數所占轄區(全國)原住民總人口數之比例保障入住,但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原住民族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本部予以尊重。另查本部106年8月28日發布「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5條已有明定,並於106年1月18日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住宅法第25條規定,於新訂(修正)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時納入上開規定。次查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雲林縣之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訂有相闕規定,本部亦於112年11月29日請尚未完成相關子法訂定之轄市、縣(市)政府儘速配合辦理。

三、地方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住宅相關扶助措施規定,本部予以尊重

高金素梅委員等22人提案第19條第3項、鄭天財Sra Kascaw委員等17人提案第19條第3項,規定都會原住民相關附加建購或租屋原住民社會住宅相關扶助措施、扶助基準、處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地方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本部予以尊重。

四、結語

高金素梅委員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搵利發展條例草案」等共4案涉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提供都會原住民居住相關協助,本部予以尊重。

綜上說明,尚請各位委員參考。謝謝!

法務部書面資料:

審查大院委員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等四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審查大院委員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等四案,謹代表法務部列席,茲說明如下:

一、關於特定地區調解委員會應置原住民族委員事宜

草案規範直轄市及原住民人口1千5百人以上都市地區調解委員會,應置1席以上之原住民族委員〈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草案第28條、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草案第28條、委員陳瑩等16人草案第8條第1項、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草案第6條參照〉,以協助處理原住民族調解事務,立法理由在於尊重原住民當事人文化需求。此規範性質屬「鄉鎮市調解條例」有關調解委員遴選之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二者尚無扞格之處,本部敬表尊重。至於行政運作層面,因涉及地方自治團體調解業務之地方自治事項(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3款第6目、第20條第3款第4目規定參照),建請另參酌主管機關內政部卓見。

二、草案其餘內容分別規範都市〈會〉地區原住民權益維護行政組織;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傳承;原住民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各項權益保障,有助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之原住民權益維護,具體規定事涉主管機關與大院之職權與決定,本部敬表尊重。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

勞動部書面資料:

審查「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委員相關提案等4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召開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本部就委員所提「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及「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涉及本部業務部分進行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原住民族就業狀況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2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原住民族勞動力人數29萬1,848人,就業28萬1,560人、失業1萬288人,原住民勞參率64.10%,高於全體國民的59.22%,失業率3.53%,趨近於全體國民的3.48%。

本部為促進原住民族就業,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採一案到底個別化就業服務,並透過外展服務,開發工作機會與發掘失業者,運用僱用獎助、臨時工作津貼及求職交通補助金等促進就業,並積極結合民間團體資源,協助原住民在地就業。又為滿足原住民族山地及平地鄉參訓需求,以委託或補助方式辦理原住民專班協助就近參加職業訓練,提升就業能力。

貳、陳瑩等委員16人提「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第8條本部意見如下:

一、查現行原住民族工作權益保障法第20條(下稱保障法)已有明定原住民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調解或仲裁時,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於指派調處人員時應遵循之處理規範,目前保障法實務執行上尚無窒礙之處。

二、本草案依立法說明係為避免原住民族於適用鄉(鎮、市、區)調解條例之調解案件處於文化不利之處境,非為原住民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可能面臨之情形,且因鄉鎮市調解條例權責機關中央為法務部、內政部與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而非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爰草案中勞工主管機關建議修正為民政主管機關,以符合草案立法意旨。

參、高金素梅等委員22人提「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鄭天財Sra Kacaw等委員17人提「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第20條

有關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規劃適宜職業訓練課程一節,本部依據行政院「強化原住民族促進就業方案」及原民會發布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與提供之原住民參訓需求,作為開設相關職訓課程之參據,與原民會共同推動原住民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全額補助訓練費用並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另訂有「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原住民報名參加技能檢定時得申請補助學、術科測試費、報檢費及證照費。本條尊重法案主管機關意見

肆、結語

本部未來將持續與原民會合作,共同推動「強化原住民族促進就業方案」等計畫,並透過跨部會溝通平台,積極落實原住民就業權益,協助原住民順利就業。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交通部書面資料:

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

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

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

提案處理意見報告

一、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貴委員會審查委員高金委員素梅等、鄭委員天財Sra Kacaw等、陳委員瑩等、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相關委員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共4案提案,謹報告說明如後,敬請指教。

二、相關委員提案及本部處理意見

(一)有關貴委員會審查委員高金委員素梅等、鄭委員天財Sra Kacaw等、陳委員瑩等、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相關委員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共4案提案,係為都會原住民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保障及協助,以促進其發展。本部敬表感佩,並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

(二)本部目前對都會原住民提供之協助及服務項目如下:

1.開行臺鐵返鄉專車:為便利原住民返鄉參加部落祭儀,臺鐵公司於原住民歲時祭儀期間,以公部門對公部門包用專車方式,依地方政府所提需求提供原住民返鄉列車服務。另為讓旅居外縣市就學、就業之花蓮縣、臺東縣(原)民順利返鄉,臺鐵公司開設花東常態實名制列車,開放「花蓮民眾實名制優先購票」優先購票車次為每日207次、410次及434次;開放「臺東民眾實名制優先購票」優先購票車次逢週六、日、一行駛之405次及每日408次及431次。此外,在連續假期疏運期間,臺鐵公司亦開行東部幹線返鄉、返工實名制列車,並配合地方政府需求加開返鄉、返工專車。

2.完善偏鄉地區基本民行:本部公路局配合各縣市政府需求,透過公路公共運輸相關計畫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公車候車環境、購車補助、偏遠服務性公車路線營運虧損補貼等;並輔導推動幸福巴士,於偏鄉地區導入多元、彈性之運具及預約服務機制,截至113年4月止,已協助輔導176個鄉鎮共453條幸福巴士(含幸福小黃)路線(含偏鄉62個及231條路線),讓運輸供給更貼近在地需求,以提升民眾行的便利性。

三、結語

本部持續督導臺鐵公司依地方政府所提需求協助開行原住民返鄉專車,並請公路局協助各縣市政府改善其公共運輸環境,以利民眾方便出行。尚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謝謝!

財政部書面資料:

審查大院高金委員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鄭委員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陳委員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及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之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日貴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大院高金委員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鄭委員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陳委員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及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4案,本部承邀列席,謹就涉本部業務部分簡要說明。

有關高金委員素梅提案「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第21條及鄭委員天財Sra Kacaw提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第21條,針對都會或都市原住民依法成立原住民合作社或協會,於本法施行後之6年內應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部分,現行相關稅法已提供適切優惠,說明如下:

一、所得稅:

依法設立之原住民合作社,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4款規定,如屬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消費合作社之盈餘,得免納所得稅。另原住民依法設立之協會,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者,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其餘所得免納所得稅。

二、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免徵營業稅;同條項第10款規定,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免徵營業稅。依法成立之原住民合作社或協會銷售貨物或勞務,得依前揭規定免徵營業稅。

綜上,依法設立之原住民合作社或協會,符合上開稅法規定要件,可適用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之優惠,尚無免稅年限之限制。鑑於現行稅法已提供適切之租稅優惠,鼓勵都會或都市原住民創業並保障原住民工作權益,尚無須於上開草案訂定。

有關高金委員素梅及鄭委員天財Sra Kacaw所提二草案第33條關於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應以轄下閒置之空間,優先提供都會或都市原住民作為學習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課程使用等節;陳委員瑩提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第21條第3項及伍委員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提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第18條第2項,針對遷建住宅所需之土地,得申請撥用或由聚落申請承租規定部分,涉原住民政策,屬中央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權責,本部尊重該會意見。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書面資料:

一、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 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案。

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案。書面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本次貴委員會審查「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版本計1案、「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版本計2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版本計1案,總計4案。其中就涉及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條文,為委員高金素梅等擬具版本第22條;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擬具版本第22條;委員陳瑩等擬具版本第18條;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擬具版本第15條。本會謹就該4案之研析意見提出報告。

貳、提案內容涉政府採購事項及本會研析意見

一、提案版本與政府採購法規定有關內容

前述委員提案涉及政府採購之條文,綜整歸納為以下3種版本(詳附件):

(一)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都會原住民權利發展條例草案」第22條條文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非原住民族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保留百分之十採購件數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第22條條文亦同。

(二)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第18條條文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都市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保留百分之十採購件數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三)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第15條條文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都市地區未連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保留百分之三十採購件數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二、本會研析意見

依現行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可依個案情形洽原住民廠商採購:

(一)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機關購買原住民個人、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採購機關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向原住民廠商採購。

(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5萬元)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向原住民廠商採購。

綜前規定,依現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機關已可依個案事實及實際需要,逕洽原住民廠商採購,本案本會尊重本法案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意見及貴委員會審查結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賜教,謝謝!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書面資料:

業務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承蒙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指教與協助,使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業務能夠穩健順利的推動,在此致上萬分謝意,期盼未來繼續給予本中心協助。

以下,就本中心112年下半年至113年上半年業務推動與重要工作成果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一、文化園區經營管理

文化園區近3年參觀人數、規費收入情形,如下統計表:

參觀人數

規費收入(元)

規費收入達成率(%)

110

154,265

9,463,274

34.94

111

212,611

8,652,751

32.19

 

112

216,512

11,132,530

41.18

112年與111年比較,收入成長28.6%,疫情後有逐漸回升情形。本中心將持續積極辦理各項活動,吸引國內外遊客蒞園。

二、改善文化園區館舍及建置友善服務設施

(一)賡續辦理「綠珠雕琢中長程計畫」,完成5棟建物改善及合法化作業。

(二)持續施作歌舞館增建工程、文物館常設展設置工程。

(三)實施園區污水排放改善工程,善用水資源循環措施維護生態環境。

(四)完成文物館戶外景觀改善工程,建置園區自動售票系統,提升遊客服務品質。

三、原住民族傳統建築保存與復振

完成辦理園區既有傳統建築20棟養護、維護及災修復原等工作,保存與復振傳統建築樣貌及工法,並提供園區文化體驗及教育活動之良好場域。

四、原住民族藝術發展

(一)辦理首屆「RamiS-臺灣國際南島藝術三年展」活動,邀集國內外25位藝術工作者發表作品,吸引來自美國、新加坡、加拿大等多國國際美術館舍代表蒞臨觀展,提升原住民族當代藝術之國際能見度。

(二)辦理園區主題展覽2場次,推展藝術團體、機關及個人之策劃展覽,鼓勵創作及交流合作。

(三)持續深化原民會與文化部業務合作平台藝術合作,推動辦理「全國原住民族藝術創作者座談會」,精進原住民族藝術發展工作。

(四)辦理「Art Taipei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原住民藝術家特區」,促進各國藝術收藏家認識台灣原住民族藝術發展。

五、原住民族樂舞文化保存與推廣

(一)本中心所轄「娜麓灣樂舞劇團」是全國唯一的公設原住民族表演藝術團隊,主要任務為保存、研究、展演原住民族傳統樂舞文化,每日安排有2~3場的常態性演出,一年平均750場次展演,並常年應邀於重要活動進行展演。

(二)與臺南市政府合作推出新編樂舞節目「RAKARAK.漂─泊向南方」都市原住民族主題樂舞。

(三)規劃設置「國家級原住民族樂舞團」,於本中心組織內部成立「原住民族樂舞團」一級單位,業已完成跨部會研商及組織行政法人化評估作業。

六、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營運與永續

為促進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永續發展,本中心結合國立大型博物館,建立分區輔導架構,並與文化部及教育部合作「協力輔導原住民族文化館計畫(110~113年)」,將跨部會資源導入29座原住民族地方館,辦理培訓、現地訪視及工作會報等,強化地方館營運及策展專業能力。

七、社會教育活動及行銷宣傳

(一)與屏東泰武鄉吾拉魯滋部落合辦「Ulaljuc上的生活.青少年文化體驗營」,與屏東縣馬卡巴嗨文化協會合辦「都市原住民族文化體驗夏令營」活動,推動青少年文化學習。

(二)配合重要節慶,推出活潑多元的文化體驗活動,包含「Ari~zugai.原味沙畫體驗」、「ari藝起動手作」、「愛在園區.聖誕maleva」、兒童節「童學泰巧了吧」、母親節「ina您看那麼美的菜」、國際博物館日「原住民民族植物卡片DIY活動」等活動。

(三)於例假日期間,常態性在本園區辦理原住民文創業者假日市集活動。

(四)參與臺北南港展覽館「ITF臺北國際旅展」及高雄展覽館「2023高雄市旅行公會國際旅展」等行銷推廣活動,提升園區知名度。

八、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活動

為加強與國際原住民族國家博物館多元合作可能性,於113年3月赴日本國北海道辦理「2024年日本UPOPOY簽署雙方合作備忘錄暨博物館、樂舞及工藝交流計畫」,完成續簽合作備忘錄1式、展演臺灣原住民族樂舞、辦理原住民主題文化展覽及傳統工藝工作坊各4場次,並與當地愛努族相關教育文化保存機構及團體交流6場次,交流人次約1,900人次。

本中心的業務工作範圍,已不僅僅只有文化園區的營運管理與遊客服務,更包含全國原住民地方館的輔導及臺灣原住民族的藝術、傳統建築與樂舞文化等相關的研究、保存、推廣與發展工作,期盼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繼續給予本中心支持與指教,謝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書面資料:

113年度業務報告

Chosi,Kokay kamo manga weyyan :

主席、各位委員平安喜樂,大家好:

Yaken si maraos, koma sarai siciaraw oya ya mancin no vazayvazay namen jiniow. Ayoy noni sidoagn niow jiamen.yaniow pipakadkaten so pimasaodan no yancoming.

今天Maraos瑪拉歐斯非常榮幸獲邀大院貴委員會,就本基金會業務辦理情形提出報告,由衷感謝大院及各位委員關心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及媒體傳播之發展。

. siciawan do 112 nian am, o namen ipilimaong a tizibi no yancomin aka no ipilimwangan no cirecireng a zajyo no yancomin am,tana mamareng namen so apia a cimo1 am, macinadnad namen a macinenenet do kaloalovotan no tao, ipakacita da so cicirawat no yancomin no aro a tao do karawan.

去年112年,本基金會TITV原住民族電視台及Alian96.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不僅製播優質節目,積極透過參加國內外影展及各項影視廣播獎項,提升本基金會節目知名度、增加文化機構影響力。

113 nian siciawan niya yisongai o pipakadkatan so pimasaodan no yancoming. pivavada ipapakavos so iwawalam no yancoming. Mo ahpen “kaplisanna、”pipakadkaten、”pilimoangan

o iwawalam no yancoming. mapirara so iwawalam no yancoming itayid do yininapo.

永久會址自111年3月16日正式動工,預計完工日期為114年3月2日。本基金會除成立會址專案小組及搬遷小組外,另與工會共同成立員工權益小組研擬規劃員工權益配套措施,包含通勤補助、遷居補助以及托育補助等,以符合勞動法令有關調動原則之規定。

113年度本基金會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媒體傳播、文化藝術發展,並肩負原住民族資訊傳播及教育文化推廣,積極推動傳統媒體及數位媒體的應用發展,以期落實原住民族相關法規,保障原住民族文化權及傳播權。

Inaway kamo weyyan somidong jiamen

敬請 委員指教與支持

【附錄】

壹、112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成果

一、會務推動情形

(一)112年2月24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四屆35次董事會,通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初編決算案及通過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作業要點。

(二)112年4月26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頒發第五屆董事、監察人聘書,並由瑪拉歐斯當選第五屆董事長。

(三)112年5月12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第1次董事會,通過113年工作計畫書草案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建置之相關採購案。

(四)112年5月17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1次監事會,通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決算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五)112年6月30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次董事會,通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3年預算及通過Alang·Galavangang何明輝擔任第五屆執行長。

(六)112年7月21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第3次董事會,通過本基金會第五屆副執行長選任一案,由Alui·Djadjavc阿路一·賈佳法子擔任第五屆副執行長。

(七)112年8月25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4次董事會,通過「113 年度原住民族廣播電臺節目製播」節目製作預算執行案及通過本基金會檢舉案件處理要點修正草案。

(八)112年9月22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5次董事會,通過「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補助事項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及通過辦理「113年HD高畫質節目攝影棚錄製服務」、「113 年節目後製剪輯設備服務」勞務採購案。

(九)112年10月27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6次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公務車及採訪車司機人員(含車輛)」勞務採購案及「113年原住民族電視台梳化妝」勞務採購案。

(十)112年11月24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7次董事會,通過「辦公室租賃」財物採購案。

(十一)112年12月22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8次董事會,報告「國家語言發展方案」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案。

二、112年度工作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已完成計畫重點概述

1.112年度新聞全年播出族語新聞時數為2494.5小時;每日新聞為1,471小時;新聞性節目為695小時;綜藝類305.5小時;生活風格類1422.5小時;兒少類959小時;動畫(兒少類)363小時;益智及實境類130.5小時;人文紀實類879小時;戲劇類3.5小時;電影15.5小時;紀錄片類21小時。

2.112年原住民族電視台新播節目時數計2,009.2小時;首播時數計56.5小時;族語播出節目時數占全年度族語比例為54.10%。

3.112年度製播世界母語日專題報導、雙十特別報導製播、原住民立委選情專題報導、全運會賽事報導。

4.112年度製播全族語節目《16族語新聞》、《A'iyalaeho開會了》、《senay345》、《樹人大冒險4》、《kakudan時光機》、《第五季kai試英雄之kivavange》。

5.有關廣播及電視金鐘獎部分,本基金會TITV原住民族電視台及Alian96.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共入圍15項。

【第58屆廣播金鐘獎】入圍6項:

「生活風格節目獎」─《聽見.太陽》─入圍

「生活風格節目獎」─《Alian理財集會所》─入圍

「類型音樂節目獎」─《Sawali Music Style》─入圍

「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晨光 阿烙(賴永誠)/《山海族子民》─入圍

「企劃編撰獎」─ Lituk、Sera、妞可、Joyce小傅/《mitengil勞動物語》─入圍

「創新研發應用獎」─《綠能轉播站》─入圍

【第58屆電視金鐘獎】入圍7項,得獎2項:

「動畫節目獎」─《樹人大冒險》─得獎

「節目類聲音設計獎」─李東熙/《我,存在原住民影像紀錄─ Ndaan Mpmaduk入山》。─得獎

「生活風格節目獎」─《ila跟土地學做飯》─入圍

「兒童節目獎」─《WAWA哇!》;─入圍

「少年節目獎」─《Kakudan時光機》─入圍

「人文紀實節目獎」-《尋miing紀遺》—入圍

「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 Lan pao薛紀綱/《Kakudan時光機》;—入圍

「節目類導演獎」- Tommaso Muzzi多木子/《我,存在原住民影像紀錄-Ndaan Mpmaduk入山》—入圍

「節目類剪輯獎」- Tommaso Muzzi多木子/《我,存在原住民影像紀錄-Ndaan Mpmaduk入山》—入圍

6.【國際獎項的部分】:

《野薊》入圍德國第20屆泰根塞湖國際山岳電影節;

《尋miing紀遺》榮獲金狐猴國際影展「最佳紀錄長片」及就是影片影展「官方優選紀錄片」;

《樹人大冒險》入選2023年巴西Anim!Arte -第17屆國際學生動畫電影國際專業人士環保類動畫短片;

《月亮.男人》榮獲第56屆休士頓國際影展「紀錄片銅獎」;

《Konggok阿長》榮獲第56屆休士頓國際影展「紀錄片銅獎」;

《背山的人》榮獲第56屆休士頓國際影展「生態環境類短片銀獎」;

形象廣告《認識一個人,不該從貼標籤開始》榮獲第56屆休士頓國際影展「企業形象短片銀獎」;

《原視界》導讀動畫榮獲「美國泰利獎金獎」;

《原視界-IPCF雜誌》導讀動畫榮獲「美國泰利獎銀獎」;

《原視界-IPCF雜誌》導讀動畫2022交棒系列榮獲「美國高峰創意大獎銅獎」;

《原視界-IPCF雜誌》導讀動畫榮獲「2023美國謬思創意大獎」4項獎項:影像/動態圖像設計鉑金獎、影像/多元文化與包容鉑金獎、影像/文化類鉑金獎,影像/動畫金獎;

同時,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節目及紀錄片也獲得第28屆ATA

亞洲電視大獎入圍肯定,入圍6項,得獎1項:

【最佳談話節目獎】:《出力CEO》—得獎

【最佳新聞節目獎】:《原視每日新聞》—入圍

【最佳兒童節目獎】:《樹人大冒險3》、《Kakudan時光機》—入圍

【最佳音樂節目獎】:《Semenay我們的歌》—入圍

【最佳談話節目獎】:《讀力創作》、《Zalan見識南島》—入圍

【最佳導演獎】:《我,存在原住民影像紀錄-Ndaan Mpmaduk入山》/Tommaso Muzzi多木子原視《我,存在-原住民影像紀錄》—入圍

7.【國內獎項的部分】:

《野薊》入圍第45屆金穗獎「最佳劇情片」並榮獲第45屆金穗獎「最佳製片」;

《尋miing紀遺》榮獲就是影片影展「官方優選紀錄片」;

《Ndaan Mpmaduk入山》榮獲第二屆台灣生態環境影展「最佳剪輯獎」;

《Tommaso Muzzi多木子/Ndaan Mpmaduk入山》入圍「最佳攝影獎」、「最佳剪輯獎」以及「最佳音樂音效獎」。

《我,存在》勞動故我在系列紀錄片的「月亮.男人」入選2023年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影片,2024巡迴播映;

《原Way星球》入選2023走鐘獎年度團體創作者獎。

第23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入圍3項:

年度最佳主題特別獎-數位平權:《Alian亮起來》

聲音類年度最佳大眾票選獎大獎:《Alian亮起來》

戲劇節目類節目作品推薦:《Alian斯兜哩》此外,《kakudan時光機》、《樹人大冒險3》、《Lima幫幫忙》、《ila!跟土地學做飯》以及《Wawa哇!》皆獲電視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推薦優質節目獎。

8.112年度原文會經營數位媒體:

(1)原文會官網瀏覽人次: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累計瀏覽總數為103萬人次。

(2)社群媒體瀏覽人次: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累計瀏覽總數為2,633萬人次。

(3) Youtube頻道收看人次:自106年起至112年12月31日累計觀看總數為9,943萬人次。

(4) Podcast收聽人次:自110年正式成立起至112年12月31日累計收聽總數為20萬人次。

貳、113年度工作計畫概要

113年度本基金會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媒體傳播、文化藝術發展事務,並肩負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教育之使命服務族人,以期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之立法意旨及精神。本基金會亦持續冀盼能透過民間、政府資源,共同推動無線數位匯流服務。本基金會113年年度總目標主要串連本基金會宗旨,肩負原住民族文化傳承,用『蛻變』、『成長』、『擴散』的精神,達成總目標面向。

一.在地深化,族語化為核心-以族語為主,深化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拓展本基金會影響力,如Zalan見識南島、文學節目等知識論建立。

二.從原住民族的近代史-荷西到日治時期(運用歷史資料庫的建置去建構),紀錄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與部落的連結。

三.網路串流運用-短訊、年輕化、社群化,網路擴散的功能新媒體專業(責)化內容提供定期定量。

本基金會組織包括新聞部、節目部、製作工程部、廣播部、文化行銷部、行政管理部、稽核室,有關各部門年度工作計畫重點項目臚列如下:

一、行政管理部

(一)規劃行政系統建置及優化,配合本基金會管理制度及符合法令規章,提升效率執行。

(二)積極辦理永久會址工程室內裝修設計監造工程及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執行。

(三)因應永久會址,持續進行組織策略規劃與人力盤整計畫、財產暨非消耗品盤點作業、搬遷小組計畫及專案小組(含員工權益)會議等。

(四)適切辦理多元教育訓練課程,如性平教育、多元文化及兒童少年等之訓練課程,促進發展全會同仁之潛能。

(五)辦理收視質調查及收聽行為調查,以提升電視、廣播節目製播品質,同時了解閱聽眾對於本基金會經營之廣電媒體之評價。

二、新聞部

(一)活化原住民族語言,族語新聞製播16族群及其他瀕危語別。

(二)培育年輕一代族語電視人才,將族語與新聞節目結合,運用自然語傳承族語,讓族語增加親和力。

(三)結合公民記者挖掘新聞、事實查證並保障族人原民議題話語權。

(四)製作經典紀錄片,紀錄原住民族重大各項歷史沿革及發展,讓國內外透過紀錄片看見台灣土地上的族群文化歷史演變與視野。

(五)與全球原住民媒體聯盟(WITBN)合作並交換新聞影片,並逐年提升新聞部國際新聞自製產能,增加報導多元面向。

(六)新聞節目數位化,透過此平台將國內新聞節目進行公眾服務,也將逐次、逐量將重要新聞與節目進行英文翻譯,提升國際能見度,製作數位平台Podcast新聞節目,觀眾多元管道取得本台新聞內容。

(七)強化新聞網平台,增深與青年、青少年觀眾群的連結,經營原視新聞網、社群網站與Youtube,發揮新媒體平台功能,擴大新聞影響力。

三、節目部

(一)113年度工作計畫預計完成新製時數331.5小時;新製族語時數約126.75小時。

(二)因應數位媒體趨勢,於網際網路YouTube社群媒體建立專屬節目頻道《TITV+》,以進行電視主頻與網路社群媒體同步播出服務、短影音宣傳與節目重製等規劃,以滿足觀眾收視管道多元之需求及提升節目觸達率。

(三)執行補助與專案計畫:

1.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為促進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影視創作之品質與數量,培育文化創意人才,製作具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藝術內涵及市場價值之作品。

2.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規劃動畫節目、戲劇節目等族語製播內容。

3.台灣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影像拍攝及託播勞務採購案:預計113年拍攝完成3支紀錄片與3支類戲劇,共計6部影片。

四、製作工程部

(一)信號傳輸優化

1.配合新聞部地方中心新聞網路頻寬擴充,持續佈建中、南、東三中心視訊串流信號傳輸,藉由點對點的傳輸達成地方中心新聞直播。

2.規劃建立三中心對主控及棚內副控之通話系統,完成主控對各中心之製播直接通話,以利新聞製播進行直播或連線之通訊聯絡掌控。

(二)資訊安全提升

1.經行政院核定本基金會自112年4月18日,列入資通安全責任等級B級之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為符合相關防護規範,強化本基金會及三中心資安架構完整,配合廣播部資安建置計畫,盤點本基金會資訊網路,建置HA備援架構型系統,佈署主動防護效能,提供本基金會資訊安全運行機制。

2.建立資料儲存備援機制,強化資訊存取可靠性,規劃異地備援管控。

(三)辦理專業培訓計畫

1.配合永久會址建置進行製播人力盤點,以專案計畫執行節目製播人才培訓。

2.擴大同仁節目製播視野,學習專題製作相關課程,結合族群文化,培養同仁具有為部落發聲所需影音製作技能。

(四)永久會址專業設備規劃

1.配合永久會址建置,規劃全新專業電視製播設備。

2.協助進行大廳影音系統規劃,建立多元互動展示。

五、文化行銷部

(一)盤整與分析本基金會品牌架構,含括電視、廣播及藝文等品牌資產,並整合品牌、行銷、廣告、公關四項工具策定整合行銷模組,達到本基金會文化行銷之效。

(二)以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24棟為基地,結合本基金會藝術品牌及工具,展現原住民藝術風貌平台,引發大眾對原住民藝術之興趣、培養審美意識,擴大品牌的影響力。

(三)推動及執行本基金會文化藝術之獎(補)辦法,運用文化藝術補助、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補助事項二項資源,對於創作端,鼓勵族人投入文學或劇本創作;對於產製應用端,鼓勵影視界善用現有文本投入劇本開發及影視製作。

(四)辦理113年度「兒少美感生活創作營」,結合部落文化內容推動原住民兒童及青少年美感,以藝術教育、沉浸式引導方式,引導兒童從原住民特殊美的形式中,啟發內在對美的需求:並與在地語推組織推動以同堂共學的方式,引領學員認知部落生活美學的同時,亦能學習族語文化背景。

(五)辦理113年度「當代原住民族攝影展計畫複眼觀」,藉由「部落顯影培力計畫」,鼓勵部落創作新人有意識的拍攝部落百工百事,持續建構出原住民攝影藝術之獨特性,以「觀看的方式」、「觀看的視界」的討論領域,藉以豐富台灣攝影藝術史。

(六)辦理第十五屆文學獎,將文學獎視為「現有內容」,產製為原住民族電視台優質內容:召開劇本開發專家會議,針對文學獎各類得獎作品,劃分為具有電視戲劇、電視電影、舞台劇之潛力文本,導入為原住民族電視台的戲劇、電影劇本、表演藝術劇本開發,並促使影像製作者轉向文本創作的跨域實踐。

(七)辦理2024 MATA台灣原住民文化影視節(MATA TIFF),及第二屆新視野影像競賽及導演論壇,藉由觀影欣賞及交流,培育傳播多元人才。MATA TIFF與國際影視節品牌建立夥伴關係,並結合文學獎推展計畫,跨領域辦理工作坊,討論現有文本產製影視的技術操作,並舉辦現有文本劇本化的創作營等,促使文本創意產出之多元化。

(八)積極參加國內外影展及內容交易大會,版權銷售鎖定東南亞市場,著重影音串流平台的開發,以增加版權收入。

(九)持續推動原文會之友,加深與捐款者關係維護,並藉由行銷公關活動以及廣宣計畫,拓展新的會員。

(十)辦理全媒體整合型專案,透過新媒體節目製作與線上策展,強化社會溝通,促使本基金會成為具影響力之族群與公共媒體。

六、廣播部

(一)節目業務

1.全年廣播節目總時數計8,784小時;族語時數計6,149小時,族語比例達70%。

2.辦理節目製播人才培訓,培養在地廣播人才,預期培訓參與人次達40人。

3.經營Podcast頻道,提供更多元且便利的收聽管道,以擴大電台收聽群。將於2024下半年上架Spotify平台,音樂類型節目除上架至Spotify,亞洲音樂串流平台KKbox也同步可收聽。

4.設置節目顧問群,結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地方文(化)物館、民族知識中心加深教文類節目之深廣度與文化紀錄留存。

5.串聯國內公營電台、小功率社區電台透過合製、聯播、外購以及交換節目等製播模式促進多元文化交流。

(二)工程業務

1.完成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一期計畫,37座轉播站(含補隙站)之建置,預期全國及原鄉部落訊號涵蓋率達9成。

2.執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期計畫,建置蘭嶼東清補隙轉播站。

3.總臺、東南分臺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及轉播站(含補隙站)之資安系統及設備資通安全性檢測、弱點通報機制建置。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書面資料:

業務報告

Sitodongay tona sa’opo^, iniay a I-ing, o ka’aya’ayaway ato salikaka^ a mapo:long, nga’ay ho^!

Anini^, o sakasafaw cecay a rekad sakacecay a lesafon no I-ing-kay no Lip-po-ing, matakos kako ci Mayaw Komo a mitomaliw (midayhiw) to Cay-twan-fa-ren Yuen-cu-min-cu yu-yen-yin-ciw-fa-can-ci-cing-hwey, paini to nidemakan ato nipalowadan no matayalay. Tada mahemek ko faloco’! Sa’ayaway, miaray kako to pidama^ no po:long no I-ing-kay to kalodemak ato tayal no Yu-fa-ci-cing-hwey. Anini^, tomereng kako i ka’ayaw no lip-po-i-ing a paini to nitayalan no matayalay i sakasepat a mihecaan. Ano ira: ko caayay ka tatodong ato sasalofen haw i, nanay caay ka ’idi^ kamo a misalof ato mitiwatiw i tamiyanan. Anini^, o sapaini no mako haw i, oya kakalimelaan a tayal no Yu-fa-ci-cing-hwey to pakayniay i pikingkiw, picomahad, picowat, ato pirayray to sowal. Nanay malayap namo ko pipaini no mako!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女士、先生

大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內政委員會開議,馬耀.谷木承邀代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列席向大院報告本基金會執行至今業務推動情形,至感榮幸。首先,要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本基金會族語業務推動的多方關注及協助,馬耀.谷木今日到大院進行第四年的業務執行報告,有不足之處,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業務督導與鞭策。今天,馬耀.谷木謹就本基金會當前族語研究、推動、推廣、傳習等重要工作情形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Sakacecay: Mipararid a midemak to sakasongila’ no pakacalayay a demak, mipalowad to masamaamaanay a nananamen no matayalay to pakayniay i kung-ye a fenek.

(一)Mahaydaay no Sing-ceng-yuen ko nika o sakatolo^ a serek no cisakowanay a kadademakan ko Yu-fa-ci-cing-hwey, nani 111 a mihecaan tangasa^ i 112 a mihecaan, mararid a mapa’es mapawacay no ISO 27001 ko nikasongila’ no pakacalayay a demak( PIMS ) no Ci-cing-hwey,  mitongal a misongila’ to kalolakaw no matayalay i calay. O roma^ sato, na kinatosa^ to a mipalowad to pikongling to matayalay to sakafana’ a misongila’ tonini a demak; kinacecay ho^ a palowad to pipasifana’ to nika samaanen ko pisilsil to lakaw no matayalay i calay sanay a nananamen, safawsepat a tatokian ko po:long no pinanam.

(二)Mipararid ko Ci-cing-hwey a midemak palowad to masamaamaanay a nananamen no ka’isa, halo ya nananamen pakayniay i serayan, niketonan a nananamen (to saki-an-cyuen-wey-seng ato sakacaay pakaliyoh a demak), ato pinananam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i calay. O roma^ sato, nani 112 a mihecaan saka-6 a folad a misatapang, misatata’ak a palowad to lesafon kinatosa^ to cecay folad. O sowal no finacadan ko sapasowal i sa’opo^, o sapilaheciaw to pipalowad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konini

一、持續執行資訊安全管理計畫,辦理各類員工專業知能教育訓練課程

(一)本基金會為行政院核定資安責任等級C級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於111年至112年持續取得核心系統ISO27001第三方資通安全(ISMS)稽核驗證,並加強個人資訊管理系統制度(PIMS);亦辦理2場次個資與資安宣導教育訓練、個資盤點教育訓練課程1場次等,共計14小時。

(二)本基金會持續辦理各類專業知能課程,包括環境教育訓練課程、法定職能課程(含安全衛生、防火管理等)、線上族語視訊演講等;另於112年6月起,每兩個月辦理全體同仁擴大會議,全程採同步口譯雙語進行,以落實族語生活化之目標。

Sakatosa^: Malaheci^ to ko pifalic to faelohay a sowal no safawenemay a finacadan ato miwasil to no holic a sowal; marepon to ko pisongila’ a miwasil toya kananaman a sowal no kalofinacadan.

(一)sapilaheciaw to nipatonekan no “Yuen-cu-min-cu-yu-yen-fa-can-fa” a tayal i, mihalaka^ a mipalowad to faelohay a rikec, mitongal to faelahay a sowal ato mifalic, orasaka, makomod ko Ci-cing-hwey ato safaw enemay a pipalofasaray to sowal a mihalaka^ a misanga’ to faelohay a sowal, ato misanga’ to pidafo’an to sowal , o malo pinanaman no finawlan to kafokilan a sowal. O roma^ sato, mihalaka^ a makomod to kalofinacadan a mifalic toya laloma’ay a sowal no “Kwo-cya-yu-yen-fa-can-fa” ato ya “ Pipalowad a rikec no Cay-twan-fa-ren Yuen-cu-min-cu-yu-yen-yin-ciw-fa-can-ci-cing-hwey”; o mamilaheci^ makomod a maaini misanga’ tonini a codad i 113 a mihecaan. O roma^ sato, onini a demak, nani 110 a mihecaan a misatapang, enem to a cacodadan no rikec ko malaheciay a mifalic.

(二)Itiya i 112 a mihecaan, marepon to no Ci-cing-hwey a masongila’ ko “Rayray no kananaman a sowal no kalofinacadan”, manga’ay ko safaw enemay a finacadan, sepatay polo’ ira ko tosa^ a sowal no kasa’etal a masasinanam i calay, masasidafo’ pakayni i API. O roma^ i, ira haca^ ko pali’ayaw a palalan to sapisalof to morarway a sorit, malo sakacaloway a misalof to sowal no safaw enemay a fincadan ato sepatay polo’ ira ko tosa^ a sowal no kasa’etal i 113 a mihecaan.

二、完成16族原住民族語新詞翻譯及法令彙編工作,建置原住民族語學習詞表系統

(一)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規定,應研訂原住民族語言新詞以及翻譯法令彙編,爰本基金會與16族語推組織合作進行新詞創制,並彙編各族新詞辭典供大眾下載使用;另與各族完成《國家語言發展法》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翻譯初稿,將於113年進行法規共識及彙編工作,此外,本項工作自110年啟動後已完成六部法規之翻譯及彙編。

(二)本基金會於112年建置完成「原住民族語學習詞表系統」,可提供16族42語詞表線上互動學習、資源下載及開放詞表API等;另完成族語學習詞表先導型研究,建立編修原則及機制,俾利113年執行16族42語詞表修訂。

Sakatolo^: Mipararid a misongila’ ato misalof to Ci-ting (Pidafo’an to sowal) i calay, mitongal to malolakaw i ’ariri^ n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ato midofdof a misanga’ to sakatayal a AI.

(一) Mipararid a misongila’ ato misalof ko Ci-cing-hwey to Ci-ting (Pidafo’an to sowal) i calay; i 112 a mihecaan, 12,787 a nasoritan no safaw enemay a finacadan ko mapacomoday i calay; o roma^ sato,  misalof to awaayay i ci-ting a nisoritan, sa’osien haloya kalosorit, kalosowal, ato nilokoongan i, 3770 a nasoritan a mapo:long; oya nisatatadan a misorit i tatipelok i, matongal. Tangasa^ to i 162,050 ko nasoritan. O roma^ i,  ira haca^ ko pipalowad to lekakawa^ a pahapinang to i calayay a ci-ting,  saka o minengnengay i calay a tamdaw i, matongal. 12,382 a tatamdawan ko minengnaengay. O po:long no minengnengay i calay to ci-ting i 112 a mihecaan i,  mata’elif to ko 300 a ’ofadan no tatamdawan.

(二) O sapihadimelaw a mi’anang to kalolakaw n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haw i, mihalaka^ a misanga’ ko Ci-cing-hwey to pi’anangan to sowal a ’ariri^; i 112 a mihecaan i, o po:long no ni’anangan a kalolakaw no sowal to pakasowalay haw i, 200 a tatokian ko nilokoongan, mata’elif ko 100 a ’ofadan no nasowalan; o pakasoritay a kalolakaw i, 46 a ’ofadan no nasoritan. O nirina’an a codad toya “ O nisopsopan a codad to 30 a mihecaan pakayniay i rayray, pinangan, caway ato ’orip no Ponon a finacadan” sanay haw i, makilok a maemin, o malo sapicowat to sowal no finacadan. O roma^ sato, mihalaka^ haca^ a palowad ko Ci-cing-hwey to sakatayal a AI, tolo^ a rekad ko pidofdof a micomahad -- o pisapinang to kasasiroma^ no ngiha’, o nipasasolek to sowal, ato nipifalic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Nanay pakayni tona AI a ki-cic, macowat ato marayray a materek k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三、持續維運及編修族語線上辭典,擴增原住民族語資料庫語料及研發族語AI應用

(一)本基金會持續維運及編修族語線上辭典,112年度持續匯入16族42語別詞彙共12,787筆;進行未回指詞彙編修,包含詞彙、例句及錄音資料,共計3,770筆,詞條數已增加至162,050筆;另辦理族語線上辭典推廣活動,臉書粉絲專頁增長至12,382人;族語線上辭典112年度累計逾300萬人次瀏覽。

(二)為積極保存原住民族語料,本基金會建置之原住民族語資料庫於112年共累計建置口語語料(各族語料逾200小時,逾100萬詞)、書面語料46萬詞;出版《台灣卓群布農語三十年採錄的傳承、習慣、歷史、生活》一書,紀錄及推廣族語語料;另啟動族語AI計畫,分階段發展族語語音辨識、語音合成、族語AI翻譯等,期盼透過AI技術協助族語推動及保存。

Sakasepat: Marepon to ko pisanga’ to sapasifana’ to micodaday a sakatayal a codad; o roma^ i, mipado^do^ haca^ a midemak toya pakacalayay cingiha’ay aasipen a codad.

(一) I 112 a mihecaan, marepon to no Ci-cing-hwey ko pisanga’ to malo sapasifana’ to micodaday a sakatayal a codad. 20 a tatokian ko pipasifan’ i calay toya “ O paecasan a pasifana’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sanay; marepon a masanga’ ko faloay a paecasan to sapasifana’ a codad ato safaw enemay a ey-ka to sapasifana’ to sowal. Itini i ’Amisay a kowan i, cecay ko ta-sye, pito^ ko kwo-syaw; itini i terongay a kowan i, tosa^ ko kwo-syaw, cecay ko pasatangka’an no mato’asay; itini i kawaliay a kowan i, cecay ko kwo-syaw; itini i timolay a kowan i, tolo^ ko kwo-syaw. Ona sepatay a kowan i, 16 ko masakapotay, mapolong a misyasing to malo sapasifa’ to micodaday. O roma^ i, i 112 a mihecaan, i saskasafaw tosa^ a fold, mipalowad ko Ci-cing-hwey to mipalada’ay to sapasifana’ a codad sanay a lekakawa^, 50 no tatamdawan ko mikapotay.

(二) I 112 a mihecaan, mipararid ko Ci-cing-hwey a midemak to pakacalayay cingiha’ay a codad, o patosokan nonini a rekad haw i, “ Pakayni i ki-cic a minanam to kahirahira no sowal, mitanam ato mikilim to to’ek” sanay; makomod a maaini ato masasipalada’ to nikacakat no fana’ pakayni i  ki-cic ato manina’ay no niyah. O roma^ sato, marepon to no Ci-cing-hwey a masanga’ ko sakatayal a mifalic to sowal no kwaping ato no kalofinacadan ato no Ikilis i calay. Onini haw i, o sakacaloway a malalicay to nanipadakaay a tamdaw, onini tosaay a sapifalic to sowal a sakatayal i, nengneng hato i calay no Ci-cing-hwey.

四、完成研發原住民族語教學方法工具書,續推16族有聲族語線上電子刊物

(一)112年度完成研發族語教學方法工具書,共辦理「族語教學方法」線上工作坊共20小時,完成8種教學方法及16支族語教學影片,且於北區(1所大學、7所國小)、中區(2所國小、1間文建站)、東區(1所國小)、南區(3所國小)等四區,共16個單位合作辦理教學影片拍攝一案;另於112年12月底辦理教學方法新書分享暨座談會,總計50人出席參加。

(二)112年度續推有聲族語線上電子刊物,本期主題為「利用技術促進多語言學習:挑戰與機遇」,一同談論與分享在隨著科技進度,在語言推廣上的應用與成果;另完成華語和族語之雙語電子書閱覽格式一款及英語版電子書一款,以強化族語和國際的接軌,兩款電子書皆可於本基金會官網閱覽。

Sakalima^: Midama^ to safaw enemay a pipalofasaray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mipararid a mitongal to pakacalayay a nananamen no kalofinacadan i Paradise E.

(一)Midemak ko Ci-cing-hwey a pararid to demak no pipalofasaran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o tanosok no midamaay tona pipalofasaray to soweal no kalofinacadan ko Ci-cing-hwey. Onini a mihecaan, marepon to ko pipalowad to sakalacecay no harateng a lekakawa^ no matayalay no pipalofasaran to sowal, ato  kinasiwa^ to a palowad to lesafon no matayalay; marepon to ko pipalowad to pinanam no matayalay to sakafana’ a miongting to sakatayal; marepon to ko pisilsil to lekakawa^ no masakapotay i 112 a mihecaan; i sakaenem a folad,  kinasafaw enem ko pipalowad to paterongay a mikinsa^ to nitayalan no fafaw enemay a finacadan i Taypak; i sakasafaw cecay a folad i, marepon to ko saikoray a pisilsil to demak kinasafaw enem, o mikapotay i, mata’elif ko 100 no tatamdawan.

(二)Na mipatireng tona pinanaman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a Paradise E haw i, malawit to ko 10 a mihecaan, matongal ko micomoday a minanam a tamdaw i 112 a mihecaan. I 112 a mihecaan, nani sakacecay a folad tangasa^ i safaw tosa^ a folad i, 1,566 a ’ofadan no tatamdawan ko micomoday, tosa^ a efay no i ’ayaway a mihecaan. I 112 a mihecaan, marepon to ko pipalowad to mo^tepay a nirenafan ato sapasifana’ a codad; cecay ko sakalalicay no wawa^ ato ina^ ato mama^; tolo^ a eyka^ ko pinanaman to sowal; 28 a eyka^ ko pinanaman to laleko^ no sowal; 2,139 a nisoritan a lakaw ko nisalofan; kinaenem ko pipalowad lekakawa^ a micowat to sowal ato pinananam no malasingsiay. I sakasafaw cecay a folad no 112 a mihecaan, na mikapot to “ Pipasapinang to pipalatanmdaw no i Taywanay i 2023 a mihecaan” sanay a lekakawa^ i,  1991 ko po:long no mikapotay a tatamdawan.

五、輔導16族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持續擴增族語E樂園線上數位學習內容及功能

(一)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計畫,擔任16族語言推動組織輔導單位,本年度共完成辦理1場次語推組織年度實體共識營、辦理9場次工作會議、完成語推組織差勤系統功能擴充及維運、辦理32次族語營隊訪視及2次不定期訪視、完成112年度原住民族族語營隊成果評析報告1式、於6月份臺北市辦理16族期中考核16場次、於11月份辦理期末評鑑16場次,共計超過100人次出席參與。

(二)族語E樂園平臺設置滿十年,112年度使用者觸及數突破歷年新高,112年1月至12月共計約1,566萬人次,相較去年增長約2倍之多。112年度完成辦理10本繪本與教案、研發親子生活溝通族語1主題、研發看影片學族語3部影片、28部語法概論影片、編修2,139筆資料、辦理推廣工作坊與師資培育共6場等工作。另於112年11月參與「2023年臺灣教育科技展」,總計1,991人次參展觀看。

Sakaenem: Marepon to ko pidemak to kalalifet no po:long no finacadan to fana’ a mikiki^ i salaloma’ no kitakit; pararid a palowad to lekakawa^ a midofdof to sapikiki^ a codad.

(一)O sakasafaw tosa^ a rakad no kalofinacadan a mikiki^ i salaloma’ no kitakit haw i, itira i Taypakay a picodadan no Kwo-li-yang-min-cyaw-tung-ta-sye i 112 a mihecaan, sakasafaw cecay a folad sakasafaw cecay ato sakasafaw tosa^ a romi’ad a milekakawa^. Tosa^ a romi’ad.  Toya tosaay a romi’ad no lekakawa^ i, tayraay a mikapotay haw i, safaw sepat a kasakowan no niyaro’, tolo^ polo^ ira ko enem no mikapotay a milifet, safaw cecay no kasafinacadan ko mikapotay, tosa^ polo’ ira ko cecay no kasasiroma^ no kasa’etal no sowal, 597 ko po:long no mikapotay a tamdaw. Itiya i pipaherekan pipahofian i, ira a tayra ko kakeridan no Yuen-min-hwey a pakaolah to milifetay. Toya a romi’ad i, kinatosa^ a malisawot ko misa’isay to sowal ato misa’isay to mikikiay, 68 ko po:long no mikapotay.

(二)Marepon no Ci-cing-hwey ko pipalowad to lekakawa^ a midofdof to sapikiki^ a codad i 112 a mihecaan i sakamo^tep a folad. O nananamen toya lekakawa^ haw i, ira ko “ Pidofdof  a misorit to kimana’ a malo sapisafaeloh to sapikiki^ a codad” sanay; “ Pafelecen i rayray no serangawan ko kapo^ no fana’ a mikiki^, nani pisopsop tangasa^ i nikasanga’” sanay;  “ Mipatonek to patosokan no sapikiki^ a codad” sanay; “ O radiw ato pinangan no radiw- o pikerid ato pidofdof no pipalatamdaw to kaemangay” sanay; “ O ngiha’ ato laleko^ no nidofdofan to sapikiki^- o sapahapinang i ’alomanay” sanay.  O po:long no  mikapotay toya lekakawa^ haw i, 20 no tamdaw, 28 no tatokian ko pikongling nangra.

六、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全國決賽,續推族語劇本寫作工作坊

(一)辦理第12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全國決賽,於112年11月11、12日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台北陽明校區辦理兩日活動,為期2天計14縣市、36支隊伍、11個族群、21個語言別,共計597人參與,閉幕頒獎典禮由原民會主委親自出席頒獎。同時辦理2場次族語專業評審及戲劇專業評審會議,共68位評審參與。

(二)於112年10月完成辦理族語劇本寫作工作坊,課程內容包含:「從文學創作的角度打造一場原住民劇場的革命之役」、「回歸傳統價值的表演藝術展演一從採集到幕啟」、「劇本書寫要點工作坊─訂定劇本主題」、「歌謠與情境:教育劇場下的藝術創意與帶領」、「劇本創作的聲音演出與輪廓:讀劇發表會」(族語發音,漢語同步翻譯)等,參訓學員共計20人,培訓時數共計28小時。

Sakapito^: Mipalowad to lekakawa^ a pahapinang to faelohay a nidofdofan a codad, micomahad to sowal pakayni i kahirahira no faelohay mitiya.

(一)I 112 a mihecaan i sakasafaw tosa^ a folad, mipasadak to nirina’an a codad toya “O singfon no kalofinacadan: o pakongkoay a citing no serangawan” sanay. Makomod ko Yu-yen-fa-can-ci-cing-hwey ato Yuen-cu-min-cu-wen-hwa-se-ye-ci-cing-hwey a mirina’ tonini a codad, 75 ko misirimrimay to kongko^ no kalofinacadan pakayniay i rayray a kongko^, o lisin, o ’orip, ato lekakawa^; cirenafayko laloma’ nora codad, o sakacaloway no mikingkiway ato minanamay a mafana’. O nirina’an no aniniay a rakad i, 1,550 a cacodadan, cecay ko no pakacalayay. O roma^ sato, i 112 a mihecaan, sakasafaw tosa^ a fold sakatosa^ polo’ ira ko siwa^ a romi’ad, mipalowad ko Ci-cing-hwey to lekakawa^ a pahapinang to faelohay a codad, makomod ato MOU a palosyang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i sakacecay a tongroh no Cung-kwo-tyen-se-ta-sya. O tayraay a mirawod to sa’opo^ i, mata’elif ko 80 no tamdaw, o minengnengay i calay i, 891 no tatamdawan.

(二)O sapipa’icelaw a micowat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tona 112 a mihecaan, pakaynien no Ci-cing-hwey i kahirahira no midiya^ a mipalowad ko masamaamaanay a lekakawa^ a palosyang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o malo sakafana’ no ’alomanay a mikapot to masamaamaanay a sa’opo^. Mitomadaw haca^ kami a palowad toya “ Pakayni i midiya^ a pasapinang a palosyang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sanay a demak. I 112 a mihecaan, i sakasiwa^ a folad, miteka^ kami a mihalaka^ a palowad to kalalicayan a calay a Instagram no Ci-cing-hwey, tosa^ a sasowalan ko sakalalicay. Anini^ 475 a tatamdawan ko mihakelongay. O roma^ sato, maherek to kami a misanga’ tono cisakowanay a fangko^ no Line. O sa’ayaway no niyam a pasadak to cingha’ay a renaf no Line, ira ko kananaman a sowal no 16-ay a finacadan; o maolahay a micokaymas tona renaf i, mata’elif ko 272,000 no tatamdawan.

七、辦理族語專書新書出版暨發表,推動族語新媒體多元化推廣管道

(一)112年12月辦理《族語新聞:文化小辭典語言的故事》專書出版,本基金會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共同合作出版,選材內容含75則族語新聞,以創生傳說、祭典、生命禮儀、祭儀為主,並搭配圖片呈現,俾利未來研究及教學使用,本次共出版印製1,550本專書及電子書1式;另於112年12月29日假「中國電視大廈1樓大廳」辦理「新書發表會暨族語傳播平台合作MOU」活動,現場人數逾80人,線上觀看人數891人次。

(二)112年度為強化族語推廣力度,透過多項新媒體平臺辦理各類原住民族語言推廣行銷工作,提升族語意識及積極參與族語推動之事務,開始著手推動「原語會新媒體網路行銷及族語推廣」,於112年9月起建置基金會Instagram平臺,貼文內容以雙語為主,目前追蹤人數達475人;同時,也建置完成原語會官方Line帳號,首次推出原住民族語有聲LINE貼圖1式,內含16族語常用語,最新粉絲人數已達27萬2千餘人。

Sakafalo^: Misongila’ to kalalicayan i calay no cisakowanay a  milifetay to fana’ to sowal, marepon to a masanga’ ko  sapalalan a codad to no cung-kaw-ci a sasekingen.

(一)I 112 a mihecaan, midemak a misongila’ to pilifetan to fana’ to sowal a calay no cisakowanay, halo ya picowat to calay ato ya pitanamay a miseking no mikapotay to pilifet to fana’ to sowal. Onini a kalalicayan i calay i, nani 110 a mihecaan saka-10 a folad tangasa^ i 112 a mihecaan saka-12 a folad saka-30 a romi’ad, o micomoday a malalicay a tamdaw i, 14,233,598 no tatamdawan. O po:long no i laloma’ay nonini a calay a tamadaw i, 146,005. Kinacecayay ho^ a micomod a tamdaw i, 6 2,221 a mapo:long. I 112 a mihecaan saka-11 a folad, pakayni tonini a calay, ira ko pipasadak to sapalalan to misekingay tono cung-kaw-ci, o malo sapaca’of to longoc no finawlan.

(二)O sapitongalaw to masamaamaanay a pidafo’an no misekingay, ato malo sakafana’ to lalan a mitengil, somowal, misa’osi^, ato misorit i, ira ko nipasadakan no Ci-cing-hwey to sapalalan to misekingay to no cung-kaw-ci. Itiya i saka-10 a folad nonini a mihecaan, mapasadak i lokahsu sanay a kalalicanan a calay no misekingay. O roma^ i, ira ko nirina’an a codad 16 a rorong, o nanengnengen no misekingay to no kaw-ci, alacecay rorong ko kasafinacadan; o roma^ i, o sapalalan to misekingay to no cung-kaw-ci a codad 16 a rorong. I 112 a mihecaan, nani saka-4 a fold tangasa^ i saka-11 a folad, kinasepat a palowad to lesafon no midofdofay. 240 a tamdaw ko mikapotay.

八、優化族語認證測驗官方網站功能,完成研發族語認證中高級應考指南

(一)112年度執行認證測驗官方網站優化供做,包含主網站功能優化及族語能力認證測驗線上模擬程式功能擴充。本網站自110年10月上線至112年12月30日止,網頁點擊數達1,423萬3,598人次、總訪客數人數14萬6,005人、不重複訪客達6萬2,221人。亦於112年11月於本網站上傳16 族中高級應考指南單行本,增加與回應大眾對於應試資源之使用與需求。

(二)為提供考生更多元化之中高級及高級應試資源,並熟悉聽力、口說、閱讀、寫作題型及應試技巧,本基金會出版16族中高級應考指南單行本,於112年10月已上線lokahsu 認證測驗網站平臺供社會大眾閱覽。另產出高級應考指南二校版本16套、高級應考指南各族通用本1 套及中高級模擬試卷解析初稿16套,於112年4月至11月共辦理4場編輯會議,共計240人次參與。

Sakasiwa^: Marepon to ko pidemak to kinatosaay a piseking no milifetay to fana’ to sowal, ato mipakaolah to fangcalay ko nisekingan a tamdaw.

(一)O sakatosa^ a rekad no pilifet to fana’ to sawal no 112 a mihecaan, itiya i saka-12 a folad i saka-2 a romi’d ko pidemak, sepat ko kasaserer no sasekingen -- o no mihtatanamay, o no terongay, o no cung-ka-ci, ato no kaw-ci. O mipanganganay a tamdaw i, 23,847; tayraay a miseking i, 23,847. 69.5% no po:long no mipanganganay. O pakaalaay to seking i, 6,703 a tamdaw.  I loma’ nora Pakaalaay i, 3377 ko no mihetatanamay; 3001 ko no terongay; 25 ko no cung-kaw-ci; 73 ko no kaw-ci. O sakacecay a rekad no 113 a mihecaan i, itiya i saka-4 a folad i saka-20 a romi’ad ko pidemak. Tolo^ ko kasaserer no seking-- ono mihetatanamay, ono terongay ato no cung-kaw-ci. O mipanganganay a tamdaw i,  17,951; tayaay a mikapot to seking i, 11,810; 65.79% no po:long no mipanganganay. O pakaalaay to seking i, 4,789.  I loma’ nora pakaalaay i, 2203 ko no mihetatanamay; 2441 ko no terongay; 184 ko no cung-kaw-ci.

(二)I 113 a mihecaan saka-5 a folad saka-13 a romi’ad, makomod ko Ci-cing-hwey ato Yuen-cu-min-cu-wey-yuen-hwey a palowad to pipakaolah a lekakawa^ tono “ 112 a mihecaan, sakatosa^ a rekad no pilifet to fana’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 mato matongalay ko masakapahay a mikapot to pilifet to fana’ to sowal no niyah. Enem ko kasasiroma^ no papakaolahen a tamdaw. Sakacecay i, oya i raremay ho^ no enemay ko mihecaan a wawa^, fangcalay ko nisekingan; Sakatosa^ i, oya i raremay ho^ no mo^tepay ko mihecaan a wawa^, o sakacecay no misekingay to no mihetatanamay ato no i terongay a sasekingen. Sakatolo^ i, oya i raremay ho^ no safaw tosa^ ko mihecaan a wawa^, pakaala^ to no cung-kaw-ci a seking. Sakasepat i, oya i raremay ho^ no safaw falo^ ko mihecaan a wawa^, o sakacecay no misekingay to no cung-kaw-ci. Sakaloma^ i, oya i raremay ho^ no tosa^ polo’ ko mihecaan a wawa^ no payrang, pakaala^ to no kaw-ci a seking. Sakaenem i, oya satakara:way ko mihecaan a mato’asay, sirimrimen ko 25 a tamdaw, o pakaalaay to kahirahira no sekingan.

九、完成辦理兩次族語認證測驗工作,辦理優異考生表揚典禮

(一)112年第2次族語認證測驗於112年12月2日辦理,辦理級別為初、中、中高級、高級等四個級別;報名人數23,847人,到考人數16,577人,到考率69.51%,共有6,703位考生通過認證,其中初級3,377人、中級3,001人、中高級25人及高級73人;113年第1次族語認證測驗於113年4月20日辦理,辦理級別為初、中、中高級等三個級別;報名人數17,951人,到考人數11,810人,到考率65.79%,共有4,798位考生通過認證,其中初級2,203人、中級2,411人及中高級184人。

(二)本基金會於113年5月13日和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辦理「112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表揚典禮,本次測驗顯示族語能力有年輕化的趨勢。本次獎項共有6個類別,分別是第1類6歲以下成績優異考生,第2類是10歲以下初、中級榜首,第3類是12歲以下通過中高級認證,第4類以下是18歲以下通過中高級各族語別榜首,第5類是20歲以下或非原住民通過高級者、第6類是特別表揚最年長通過認證考生,從各類別中共選出25位成績最優異之考生。

O sapacepo’ a sowal:

Sepat to a mihecaan na mapatireng kona Ci-cin-hwey, masongila’ masongi:la’ ko picomahad a palowad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masapinang ko heci^ no nitayalan ato nipidama^ no kalomatayalay no kasaniyaro’. Alatek, ira ho^ ko sasalofen a demak no niyam, nanay caay ka’idi^ kamo a palada’ a paini i tamiyanan. Ci’inorong kami to sapipalowadaw a mirayray to sowal no kalofinacadan, nanay malacecay ko faloco’ ita a mipalowad tonini a kakalimelaan a demak no mita. Aray han ako kita a mapo:long!

結語:

本基金會成立已滿四年,許多族語復振推動工作已漸入佳境,亦有明顯之推動成果,同時也和各界有更多的互動及合作,若有不足之處仍需各界給予指導與建議;原語會肩負著族語傳承的重要使命,全體同仁定會盡心盡力,全力付出。感謝大家!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作以下幾點宣告:第一個是本會及原住民委員發言的時間是6分鐘,必要的時候延長2分鐘,我本來是想要10分鐘加2分鐘,但是看曾主委剛剛有點緊張,對於他的表現,我有一點替他擔心,所以我們不需要那麼長的時間,我知道!

本會還有原住民委員發言的時間是6分鐘,必要的時候就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的時間是6分鐘;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希望是在10點截止收案,然後在本會委員詢答完畢之後,我們來處理。好,謝謝。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蘇巧慧委員質詢。

蘇委員巧慧:(9時3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蘇委員巧慧:主委好。主委,沒關係啦!不用緊張,我們其實就是就事情討論,大家都是想要解決問題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蘇委員巧慧:我想是這樣子,因為今天第一次聽到主委的口頭報告,其實跟您的業務報告書面這一本的範圍和內容都有一點不太一樣,如果以業務報告內容來講的話,我相信這一屆的原住民,尤其是您擔任主委,應該是有非常非常多,而且是大項的、超級困難的事情等著您要完成,所以不曉得你對這些……,像第一大件,你剛剛已經說了要完成平埔族取得原住民身分;再來是培力部落,「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和「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的立法,現在都在進度上嗎?因為都寫成業務報告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所以都會有院版?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我們都會提出來。

蘇委員巧慧:什麼時候會提?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內部討論,因為很快的時間,至少在3個月內我們會慢慢提出來。

蘇委員巧慧:3個月內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好喔!主委,這真的都是滿大的事情,我是希望能夠有比較綜合,各個面向都能夠考慮完整之後再提出來,因為像我們今天這一部法律,其實我必須說,過去我對原民會的印象就是原民會很辛苦,因為原民會就有點像小的行政院,說實在的,因為它是用身分別做為一個區隔,但是所有這些有身分的人,他還是人,所以他會有教育、文化、交通,甚至是經濟、工作等等,所有的事情,包括健康,統統都會有。所以你看一個小小的原民會裡面分這麼多處,以這樣的人力跟這樣的資源,要處理這麼多事務,同仁實在都很辛苦喔!所以原民會的事情我們通常都會大力地支持。可是今天看到這一部法律案,如果我們把這部法來細究的話,其實這一部法又包含了所有的面向喔!剛剛所有點到的教育、醫療、工作、健康等等,通通都有包括,所以剛剛在說,我們這件事情是橫跨了,如果以橫軸來講的話,是橫跨各部會;以縱軸來講的話,從地方到中央,通通都會包含,要徵詢的意見實在是非常地多。主委,請問你有算過,幕僚單位有給您資料,大概會牽涉多少單位嗎?現在徵詢討論的意見已經完成了多少?

主席:抱歉!主席這邊提醒主委,你在這邊的發言是會在公報上刊登的,所以在回答委員質詢的時候,請你注意小心喔,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蘇委員巧慧:對,因為這邊真的很多單位,所以……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這個很多會涉及到教育部也有啦,勞動部也有,還有農業部也有,甚至於衛福部也有,所以很多的單位,所以這個必須要……

蘇委員巧慧:對,所以我的問題就是,主委,你知道有多少的單位嗎?是多到說不完呢,還是是一個你已經掌握瞭解很多了?那我更具體的問題是,這一些部會你都溝通到什麼程度了?因為今天如果一切順利進行的話,我們詢答完就要開始進入審查了,所以各部會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想要瞭解一下,你跟多少部會已經溝通過了,這些部會的態度如何?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至少是跟八個部會都有做說明、做溝通,但是我想因為我們持續還要……

蘇委員巧慧:那他們都同意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基本上,院版他們都有同意。

蘇委員巧慧:院版還沒有送進來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也就是我們的這個草案啦,我們自己會裡面的草案。

蘇委員巧慧:可是我們沒有看到你這個草案啊,你的草案什麼時候要送來?所以你們有草案,所以你們是贊成制定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還在……我來之後還要跟部落、還要跟地方政府,因為這個我直覺認為是很衝擊地方政府。

蘇委員巧慧:當然啊、非常啊!非常大。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縣市政府他們,就是說執行上有困難的話,制定了這個法,他們沒有辦法做,或者是根本他們就不是那麼願意配合的話,這個法就推不上來……

蘇委員巧慧:好,主委,其實我今天準備的稿子是滿複雜的啦!我先是這樣講,我們今天要定的這個法,其實會跟現在非常多的法律是相關的,包括原住民族的基本法,我們根據第二十八條,所以有這麼多的項目,我們希望都能夠再有進一步的法制規劃,那可是你來看喔!如果本條例裡面跟健康促進相關的,本條例4個版本都有說要提供都會原住民健康促進及衛生保健服務,可是我們在原住民族的健康法也有規定啊,那麼這一些項目到底是應該用原住民族健康法作為依歸,還是要用現在要制定的這一部法案來做依歸呢?這兩者到底是誰先誰後?

好,再來第二個給你看語言發展法,語言發展法裡面也一樣啊!語言發展法裡面甚至規定得更詳細,從國民教育到主管機關跟地方的相關,它要怎麼去設立科、系、所、學程、學位,甚至是縣市主管機關應開設原住民族語言學習課程,供民眾修習等等,它規定得這麼細了,現在多制定一個都會原住民族相關條例的話,那到底是要用哪一個做依歸?

甚至第三個,我舉第三個,第三個的話,我們在工作權益促進的部分也是一樣,所以我們有這麼多的法規,它到底是互相扞格?還是是有重複,不需要另定?還是我們必須把它綜整起來,變成一部跟都市原住民相關的法律,這個態度當然要能夠清楚嘛!所以第一個,有沒有相關的法條的整理、配套,這是我認為應該要執行的;第二個就是您剛剛說的,跟各部會、相關部會以及地方縣市政府,都應該要有他們明確、具體的態度,以及會發生的影響要怎麼處理?這也是應該要有的資料啊!

所以主委,我這樣講合理嘛,對不對?更何況我現在還沒有進入更深一層的部分喔!到底都市原住民在這一部法律案的認定,是要用什麼樣的態度,用什麼樣的範圍來界定?是設籍嘛,設籍在原鄉,但是實際上居住在非原鄉的地方,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是這樣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有沒有期限的限制?他有沒有住滿多久?有這個需要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沒有這個限制。

蘇委員巧慧:目前當然是沒有,我是問你接下來有沒有?因為你要保障的東西很多,你要給的權益很多,所以你有沒有要這個限制?你可能也要告訴我們。

最後我其實更想知道的是說,那你定了這部專法之後,是可以解決什麼問題嗎?比如說像我自己這邊,我的選區在土、樹、三、鶯,那我們要的聚會所一直沒有辦法設置起來啊!所以有了這部法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就這部法到底要解決哪些問題?不是應該先講一下嗎?是不是可以在正式進入法條審查之前,貴會可以提供我們委員,你定了這部法,尤其是你剛剛說你有期待要定專法嘛!對不對?你要解決哪一些問題?哪一些法條因為設計了、設置了就可以解決,這個資料可以送一份送到辦公室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蘇委員巧慧:好,那麼還有前面,我剛剛那樣洋洋灑灑唸了這麼多,我們如果今天下午就開始審查,你有辦法提供給我們嗎?各部會的態度、各縣市政府的態度、各相關法律案的扞格與衝突,還有,到底要解決哪些問題?我這樣講就四種了耶!我看還是開個公聽會好了,不然的話……本席是支持再多一點時間,並且等院版進來,可能會比較完備,謝謝!

主席:好,非常謝謝蘇巧慧委員的質詢!

主委,您看過今天其他委員的版本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4個版本。

主席:4個版本都看了,可是剛剛巧慧委員的質詢,你好像在狀況之外。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他講的就是有一些,比如像那個集會所的設置……

主席:好,沒關係,我們待會兒有很多委員會就教您,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主席:繼續我們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張委員宏陸:(9時42分)謝謝召委。不好意思,我請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張委員宏陸:主委,我們知道你也才剛來接任,其實有些事情你也可以請你們底下的官員幫你,你們處長什麼,你可以請他幫你做提醒、回答。首先我想要先請教主委,你有說過平埔族正名的修法,希望讓平埔族人儘早取得身分,這是不是你認為一個很重要,然後必須要積極推動的一個政策?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也要依據憲法的這個判決,我們要儘快的,已經拖了一年半,要讓平埔族的鄉親取得原住民的身分。

張委員宏陸:那麼你有想到怎麼去做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已經先認定這個族群,譬如說西拉雅或者是噶哈巫,或者是巴宰,先認定族群,再來認定個人,希望我們這裡趕快準備好,讓平埔族能夠先取得原住民的身分,至於權利義務,我們後面再來做討論。

張委員宏陸:如果這樣子的話,主委,你的意思是對族群先正名,然後再來是取得身分,然後再取得權利,大概這幾個步驟,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張委員宏陸:主委,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臺語的諺語:「有唐山公,無唐山媽」,這個意思就是說,如果真的要追源溯柢一直往上查,有可能全臺灣有平埔族血緣的,你有沒有預估大概會有多少人?

曾主任委員智勇:憲法法庭它是說要有客觀地認定,還有它的民俗,還有它的文化,還可以來印證,那麼應該這個……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主委,我必須說,憲法法庭並沒有講客觀認定的標準在哪裡,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張委員宏陸:而客觀的認定,其實最主要的,到最後我們原民會可能是要做最大的去訂定客觀認定的標準,也有可能文化界的人士也會出來說有哪些文化有什麼的。我講一個最簡單的,拜地基主是不是平埔族的文化?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

張委員宏陸:你可能不知道,也沒有關係,但你可以去查,有很多歷史學者或什麼的,他認為拜地基主是從平埔族的文化來的。你們的處長知不知道?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現在在臺南的平埔族群確實是有這樣的一個習俗存在。

張委員宏陸:確實嘛!但拜地基主不是只有臺南,我看全臺灣都有拜地基主吧!全臺灣都有吧!我只有簡單地講這一個就好了,全臺灣很多文化其實都跟平埔族的文化是息息相關的,如果要追根究柢,你的前幾代,十幾代、二十幾代前,搞不好每個人都有平埔族的血統。我今天講這個只是要跟主委說,你要證明平埔族什麼的我非常非常認同,我真的非常認同。但主委,我這樣講比較不好意思啦!你如果說你要馬上積極去推動,我認為要謹慎一點、要謹慎一點,因為我剛剛只有講這個喔!大家底下都說每個人都有啊!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平埔族喔!以後全臺灣的人,大概有七成都說他是平埔族。我為什麼要特別講這個呢?主委,我們今天討論的這個法條,你覺得如果平埔族每個都正名了,全臺灣有七成以上的人都是平埔族,適不適用這個法條?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還是會有一些條件的限制,至少在日本時期的戶籍登記上有「熟」跟「平」的註記的話,那是比較可以認定是平埔族的。

張委員宏陸:不、不、不,主委,你回答不要這麼直接,你可以不要這麼直接,我剛剛講的,如果以歷史的規範來講,日據時代是日據時代,日據時代臺灣是被占領的,現在臺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耶!我們中華民國耶!我們怎麼還……那我們臺灣的歷史文化是要別人來幫我們寫還是我們自己寫,對不對?我擔心的是這個,如果平埔族,你說在你任內你想要把它推動,那就會是我剛剛講的,有可能七成的人都要申請自己是平埔族啊!他有沒有這個權力?他有,他有這個權力!我跟你講,到時候你就會很麻煩。

所以今天的這一個條例如果真的通過了,所有平埔族的人也可以要求適用,這樣子在原鄉的原住民朋友怎麼辦?我的意思是我不反對喔!我不反對要照顧原鄉的喔!我也支持積極照顧在都市裡面的原住民,我也很支持!我以前就是民政局長,這是我的業務,我非常支持。但我們應該要將一個法令去做通盤的思考及未來怎麼變化,不然我覺得我們會對不起很多人。我們在原鄉的怎麼辦?我們先不講平埔族的,我如果在都市裡面,我可能把很多人的戶籍都遷到都市來喔!那原鄉怎麼辦?原鄉越來越沒有人,那怎麼辦?真正的根就不見了耶!我比較擔心的是這個。我不反對要去照顧都市原住民,我是希望能夠找到更好的方式,兼顧原鄉跟在都市的原住民,我們如何去求一個平衡點、如何去做?我看了一下今天的這個,我真的覺得還有一些東西我們可以再仔細地思考一下、再仔細地思考一下,有些法條的內容我不在這邊多說,但我覺得還可以更細緻一點、更好一點。

我覺得做任何事情,尤其是主委,你應該要以照顧全臺灣所有原住民朋友的高度去看任何一個法案,我覺得要,因為到時候的資源使用要怎麼分配,其實你是占絕大多數的主導權的,我們必須要兼顧所有在臺灣不管任何一個角落的原住民,這點我真的要在這邊特別說。而我剛剛說的平埔族問題,你真的要好好地思考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也謝謝曾主委。

繼續我們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麥委員玉珍:(9時51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麥委員玉珍:主委好。我們都知道很多原住民因為生活所以希望來都市找更好的工作,到都市尋找工作的時候,經常受到歧視、工作、住房及文化等的多重挑戰,政府過去在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的預算投入,請問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否有一個明確的評估,以及指出哪一些的預算成效如何?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從112年起推動的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到116年,5年的預期經費大概是7.6億,現在我們還正在擬具這個條例的草案,我們會在近期請行政院審議,也希望大院能夠跟我們的草案一起併同審議。

麥委員玉珍:我想要問的是成效,我們的成效是如何?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了後面的審查之後,我們希望有一些的成效,比如各個學校,尤其像新北市有5所學校的補助,以及推動22個地方政府的原資中心,我們還辦理15所原住民部落大學的終身學習,以及受理文化體驗營的活動,有很多的教育課程我們都辦在都會區。

麥委員玉珍:謝謝主委,因為有很多的需求要解決,這只是一個課程的過程,所以像居住的部分,我們有統計過原住民族家庭自有住宅率,就是要貸款買房子的部分,因為比較有壓力,所以比較偏低。許多生活在都市的原住民,所面臨的問題就是遭受到歧視以及刻板印象,部分的屋主還是不願把房子租給我們的原住民。除了租屋補貼及社會住宅的支援,請問這些問題如何去改善,現在的狀況如何?因為我們希望是真正有照顧到。

曾主任委員智勇:針對剛剛委員講的,我們希望能夠持續照顧到我們的原住民同胞。

麥委員玉珍:是,因為有很多遭受到這樣子的,我們新住民跟原住民都會有,雖然大家都說不歧視,但是很多人的潛意識還是會歧視,所以遭受到這樣子的一個部分,我們要如何去改善?不只是租屋補貼以及社會住宅,還有一般要去找工作或租屋都會遭到拒絕。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請處長回答一下。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其實現在社會住宅已經規定有一定比例要保障……

麥委員玉珍:是、是、是,我是說除了這兩項以外,有沒有其他是要幫助到原住民的,我是這樣的意思。

劉處長維哲:有,像本會的建購、修繕過去是11萬跟22萬,最近我們希望再進一步把補助的經費調高10%,這項作法已經報到行政院去爭取行政院的支持。

麥委員玉珍:我知道,我是說除了這兩項之外,我們有沒有辦法……因為有身分別才有這個補助嘛,除了這兩項外,我們有很多受到歧視或者是不給租屋的情形,這樣子有沒有其他的協助?好,沒關係,我認為原住民在外地很辛苦啦,要離鄉背井工作,還有居住、就業的問題,所以有很多原住民的朋友找工作也是面臨低薪、工作不穩定、職業不安全等勞動權益問題。經過統計,有將近五分之一的都市原住民從事非典型的工作,凸顯原住民在就業市場是不利的,我的意思是這樣。現在除了原住民工作保障法的保障外,對於提供就業、創業的培訓,創造更多的機會,想要請教主委,在這方面有什麼策略?就是除了租屋還有就業的補助以外,還有沒有什麼更好的策略?因為我們不是要靠補助來生活,所以希望您上任後有更多完善的策略。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我們原住民的失業率跟平地的失業率確實是有拉近,沒有相差很遠,這個計畫我們也會持續來協助,像彰化有一個原住民促進就業方案,我們會繼續來實施。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主委。因為剛才我們的委員有問到,說有一些文化的差異,我們現在想要保留我們的語言還有文化,像拜土地公不見得就是原住民,但是我們希望的是,不是說因為你拜土地公,你就變成原住民,不是,舉例來說好了,像我們越南拜土地公,我們是有一個象徵去拜,這樣才是代表你有這個象徵,不是因為你拜土地公,你就變成原住民,不是這樣的邏輯啦!所以我們也希望把原住民文化還有歷史真正地保留,因為沒有保留的話就會減少,像現在我們原住民的師資也變少了,導致很多學生沒辦法去學原住民自己的語言,所以為了要讓我們的語言可以發展,我希望主委這邊不是只有培訓,讓我們有就業、創業的知能,我覺得語言還有文化的師資也可以加強,這樣才能真正地把我們原來的原住民文化還有語言推廣得更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希望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麥委員玉珍:我們希望不管是哪一族的原住民,都有自己的特色跟文化,希望原住民族委員會更努力,真正地解決我們都市的環境,還有居住、就業的問題,並且保留我們原來的語言還有文化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謝謝委員。

麥委員玉珍:謝謝主委。

主席(王委員美惠代):感謝麥玉珍委員質詢。

請牛煦庭委員質詢。

牛委員煦庭:(9時59分)謝謝主席,主委有請。

主席:請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

牛委員煦庭:主委早安。本席要針對5月13日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搬遷的員工權益的專題報告來做後續討論。因為它直接影響原文會跟原語會,加起來差不多五百多名員工,如果再加上配偶、家眷等等,可能會影響接近兩千位族人的權益。今天討論的主題叫做都市原住民,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搬到桃園,未來這些人搬進來,他也是都市原住民的一部分,在上次我們討論到的這個安置配套裡面,曾經有討論過是不是要做員工宿舍,或者是合宜住宅這樣子的一個方式,請問這個案子的後續主委有沒有掌握?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應該是這兩天才剛跟這兩個基金會討論,我們已經討論到了,希望挹注一些經費來解決他們的一些問題。

牛委員煦庭:挹注什麼樣的經費,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特別是有關這兩個基金會員工搬遷的權益,我們會協助他們,來幫忙爭取他們要蓋這個的經費,希望以明年度的預算來協助。

牛委員煦庭:所以是要幫他們蓋員工宿舍的意思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不是先請處長回答一下?

牛委員煦庭:好。

楊處長正斌:跟委員報告,按照勞基法第十條之一,確實是要協助兩基金會的員工、提供必要的協助,在搬遷永久會址這件事情上面,協助的方案包括搬遷的補助、交通的補助。另外,有關租屋這部分的補助等等,都還要等待兩基金會溝通好了之後,形成一個具體的方案再報到董事會這邊通過,通過之後才會送到會裡面這邊,由我們來備查。

牛委員煦庭:已經快要遷移了不是嗎?

楊處長正斌:沒有,我們的建築土木工程會到明年3月才完工,室內裝修要到明年底才完工,實際搬遷的時程大概會落在115年3月到5月。

牛委員煦庭:好,這樣反而更好,相對來講,你有很多的時間還可以做安排。

楊處長正斌:是。

牛委員煦庭:但因為之前的答詢我一路聽下來,感覺也是變來變去,一下講說會租屋補貼,一下講說會發交通津貼,然後現在又講說可以研擬新的方案,你們什麼時候才會確定?

楊處長正斌:大概3個月會形成具體的方案。

牛委員煦庭:3個月?好。上次答詢的時候你們說有徵詢桃園市政府的意見,不過看起來桃園市政府配合的意願不高,但我們要做個釐清啦!後來我去了解了這整個提案的來龍去脈,它其實滿希望在A16、A17附近,就是在航空城的蛋白區來做一塊專有的,像合宜住宅的部分,然後讓員工以相對便宜的價格來認購,概念上來說我覺得這是不錯的,但是我們也問了桃園市政府的意見,我承諾過我來負責協助溝通協調嘛,桃園市政府目前的狀況、回應是這樣,就是說A16、A17中間是航空城的區段徵收,現在還沒有走到配地的階段,所以以你要再做用地取得來說,客觀上來講它有些困難,但在還沒有取得配地的階段,不表示我們不可以在這個案子上做一些努力,為什麼呢?因為A16、A17周邊現在其實有非常多是中央農田水利署的土地。我想請問原民會,有沒有針對中央的橫向連結,先去瞭解未來你們能不能先取得一部分的土地,讓你們未來如果要興建員工宿舍或安置住宅是有土地可以用的?

楊處長正斌:跟委員報告,包括合宜住宅、社會住宅這兩個方案,因為兩基金會還沒有把具體的規劃送到會裡面,所以我們還是要等兩基金會送這些具體的規劃方案過來之後再來做協助,包括剛剛委員所提到的一些土地取得上面的協調等等。

牛委員煦庭:我上次問你們的時候,你們就講說是桃園市政府不配合,然後現在問你的時候,你變成說是兩基金會還沒有定案,這種答詢的態度本席不是很滿意。好,沒關係,新官上任,我總是會給你機會,3個月內至少全部的方案要出來,你要怎麼去完善、怎麼樣把土地的狀況先做調查,包含橫向溝通,我要求原民會來做相關的處理。本席認為,與其發交通津貼或租屋補助,你如果願意橫向溝通取得土地,用員工宿舍的方式,衝擊最小、福利最大,我覺得才能夠澈底解決本來在你這個地方、原視或原民會上班的人,因為搬遷可能想要離職的狀況,只有搬到附近,解決通勤問題才能夠解決相關的問題,也只有住在附近,用最短的距離,透過機捷的方式上班,才能降低桃園的交通衝擊。剛好旁邊重劃有土地,既然這是一個中央的政策,為了照顧原住民的族人同胞,為了讓原住民語言傳播大樓的搬遷能夠順利,它是一個中央政策的配套,當然中央應該都有角色。

所以現在一步一步來,取得土地的部分就拿中央的土地撥用,它其實是一個相對容易的方式,後續要興建,不管你講是要興建只租不賣的員工宿舍,或者是用合宜住宅低價認購的方式,原民會該編的預算要先匡出來做準備。中央的政策就由中央處理,行政程序上我相信桃園市政府會非常配合。但是如果一個中央的政策還要求桃園市政府出地,甚至要求桃園市政府出預算的時候,本席作為桃園市的民意代表,我可以告訴你,地方財政其實非常吃緊,建設也非常多。中央的事就要由中央出資源,照顧原住民同胞大家都會配合,但如果中央願意出這個資源,願意推動這樣的政策,桃園市政府如果不配合,我也會帶頭要求桃園市政府配合行政流程。我認為行政流程的困難不高,土地剛好有農水署,我已經把單位都講出來了,請原民會積極溝通,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的。

牛委員煦庭:如果可以無償就無償,不能無償,該撥經費購買、價購都可以,這個交給你們處理,但我希望三個月內得到明確的答案。再來,如果您取得了土地,我也想問一下原民會現在的概念,你配套規劃的定位是什麼?你要蓋合宜住宅讓他們認購嗎?還是要蓋員工宿舍,變成你在這邊上班就可以長期租用?是用哪一種模式規劃?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再跟原文會討論,還是原文會來回答一下?

牛委員煦庭:沒關係,現在有想法可以回答的就回答。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跟桃園市政府包括原民局和都發單位,現在正在討論這個案子,在三個月內一定提出。當然像剛才委員提到的,讓員工的福利極大化,我覺得能夠有員工宿舍的方案最好。之前因為原文會是財團法人,並沒有那麼強的行政協調的角度跟位置,所以這個部分會再跟原民會配合。

牛委員煦庭:請原民會主委幫忙,你是正式的機關,人家算你下轄的單位,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牛委員煦庭:積極的橫向聯繫,你們部裡面的長官也要協助,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牛委員煦庭:先做橫向串聯,趕快把土地的問題先解決,我希望可以看到好的員工宿舍,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牛委員煦庭:三個月之內我要得到明確的答案,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牛委員煦庭:好,謝謝,辛苦了。

主席:感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

請高金召委質詢。

高金委員素梅:(10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主席:請主委。

高金委員素梅:主委,恭喜你。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你坐主委這個位置,心理準備好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準備好了。

高金委員素梅:好,準備好了,你知道主委應該做什麼事情嗎?知道原民會的業務是什麼嗎?你簡單說明一下。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原民會的業務主要是擬定整個原住民政策,把經費合理的分配到縣市甚至鄉,還有到部落去,這是最重要的業務職掌。特別是跟原住民相關的很多政策,必須跟大家討論之後,由原民會綜合整個意見提出來。

高金委員素梅:你知道立法院有兩個會期嗎?現在這個會期是什麼,下個會期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是法案的會期,下個會期應該是預算的會期。

高金委員素梅:好,很重要,一個是法案,一個是預算,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好,講法案好了,你知道賴總統對原住民的政見有什麼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他對原住民的政策總括來講有七個。

高金委員素梅:哪七個?

曾主任委員智勇:平埔能夠趕快認定,還有開放參與,落實共管原住民的一些資源,還有希望…

高金委員素梅:什麼共管?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開放參與,落實共管自然資源。

高金委員素梅:幫你講好了,好不好?第一個政見是回應平埔正名運動長期以來的盼望,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第二個是深化原住民自治,對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第三個是培力部落並開放參與,落實原住民共管自然資源,守護土地。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第四個是強化原住民健康服務。第五個是建立雙軌制的原住民教育體系,為臺灣教育增添多元性跟創新的能量,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第六個是完善都市原住民族的公共服務,還有居住權的保障跟參政的管道。第七個就是培育原住民族外交、文化、體育等多面的人才,將原住民族的故事推向國際。有七個很清楚,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好,請問這七個你應該怎麼落實?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一個,比較急的就是南島語系取得原住民的身分,因為這個已經有憲法判決,我們希望在期限內……

高金委員素梅:你知道平埔族的人數有多少人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大約九十八萬多。

高金委員素梅:好,這九十八萬未來會面臨什麼問題?如果他們的身分別已經被認定的話,你知道會面臨什麼問題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最重要的是他們的語言,還有他們的文化都流失得很快。

高金委員素梅:不僅僅這個,原民會主委要做、要盤點非常多的事情,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譬如說,你們列舉一下,會影響到現在既有的什麼?

曾主任委員智勇:預算的部分也會影響到。

高金委員素梅:好,你該怎麼爭取預算?九十八萬人口的話,應該怎麼跟行政院主計總處爭取預算,你有沒有想過?未來他的社會福利和教育扶助,你想過嗎?還有最重要的是土地的問題,如果按照傳統領域的話,要怎麼樣增劃編原保地?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剛剛講平埔族那個部分……

高金委員素梅:你告訴我,你在今天的第一大項,談到希望在9月底把法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11月底要通過行政院會,函送本院審議,你連幾個簡單的大項都不知道,請問你要怎麼樣送?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會在很快的時間……

高金委員素梅:很快是多久?你已經告訴我們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會裡面趕快……

高金委員素梅:會裡面的誰?

曾主任委員智勇:處理面還有……

高金委員素梅:處理面的誰?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負責的綜規處。

高金委員素梅:好,綜規處。

曾主任委員智勇:最重要的是還要跟地方政府、鄉談。

高金委員素梅:三個月之內你可以解決嗎?可以提出來嗎?主委,我建議你,以後在這邊回答問題要小心,因為你在這邊回答的問題都會列入公報。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列入公報之後,委員會依照這個公報,在這邊追問你很多問題。我本身在這邊22年了,雖然是你口中做很長的立委,應該休息了,但是我要提醒您,這邊有非常多原民的問題需要你一肩扛起來。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我真的有點擔心,因為剛剛有非常多委員問你非常多問題,你都沒有辦法具體的回答,我都不知道……您在業務範圍之內不僅僅是在原民會,還要跟其他的部會橫向聯繫,你看到沒有?我在這邊安排幾個重要的部會,有幾個部會來,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十三個到十四個部會。

高金委員素梅:對,這幾個部會你都有去拜訪過嗎?你都有告訴他們賴總統的七大政見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沒有。

高金委員素梅:好啦!你剛剛告訴我準備好了,主委,其實你沒有準備好,所以今天我們也不曉得該怎麼詢問您。本席是原住民的立法委員,我不太願意在這邊讓我們自己原住民的族人為難,也不願意讓我們的族人看到主委在這邊出糗,所以我有很多問題問不下去。但是有幾個問題我還是要請其他處來報告一下,第一個,教文處上來一下。現在教文處有非常多課後輔導老師,他們的基本工資還沒達到勞動部今年核定的工資費用,你看到了嗎?我給你公文了沒有?你們的回應是什麼?原民會公然違法耶!勞動部已經說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是183塊,請問輔導員的工作津貼現在是多少?

楊處長正斌:跟委員報告,確實我們的課輔計畫現在也刻正依照……

高金委員素梅:你們根本沒有依照勞動部今年1月1日公布的時薪調整,照理說你們馬上就應該要調整,可是你們給我的公文是什麼?主委,這要不要處理一下?什麼時候處理,是等你簽核還是怎麼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在簽,我還沒有看到。

高金委員素梅:你還沒有看到?為什麼這麼久還沒有?4月份我就給你公文啦!教文處。你們到底會不會無縫接軌啊?我很擔心你們的行政業務沒有辦法無縫接軌。

楊處長正斌: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在簽核當中,要……

高金委員素梅:要怎麼樣?

楊處長正斌:要對過去的……

高金委員素梅:你跟所有的教育工作者說一下,你要怎麼處理?

楊處長正斌:我們會比照教育部的夜光天使計畫,追溯到今年1月1日以符合最低基本薪資的……

高金委員素梅:最低工資是多少?

楊處長正斌:我們用鐘點費計算,是183元……

高金委員素梅:對嘛!這是勞動部公布的。

楊處長正斌:對。

高金委員素梅:那現在的工資是多少?

楊處長正斌:大概167元左右。

高金委員素梅:差了多少?

楊處長正斌:差了十幾塊。

高金委員素梅:那該不該馬上補足?

楊處長正斌:我們現在正在簽核。

高金委員素梅:之前不足的部分,是不是要追溯?

楊處長正斌:我們現在正在簽核。

高金委員素梅:簽核?請問主委,你什麼時候會簽?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想一個禮拜內。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主委,我在這邊還要交代您,有幾件事情你一定要做,第一個事情是希望未來我們審預算的時候,就每一個預算別都能清楚知道你們要做些什麼,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高金委員素梅:可以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高金委員素梅:緊接著馬上就要審你的預算了,你的預算科目、績效指標、預期達到的效益,這些相關事項都要很清楚地告訴我,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高金委員素梅:你講「可以」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可以,我可以要求。

高金委員素梅:可以要求喔!好。那什麼時候會給我們?

高組長文斌:我們按照規定,每年8月31日會送立法院,預算書送達的時候,我們相關的補充說明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高金委員素梅:大概什麼時候?主委清不清楚知道我們馬上就要審預算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知道。

高金委員素梅:知道嘛!那原民會的預算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應該是111……公務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請問你上任之前有沒有跟原民會各處討論一下你們的業務?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高金委員素梅:有?那為什麼今天你都回答不出來?

曾主任委員智勇:細節的部分還沒有到那麼細,就是幾個方向的確定、先把方向確定。

高金委員素梅:那請問原民會裡面有幾個處?

曾主任委員智勇:6個局處。

高金委員素梅:6個局處的處長,你都垂詢過他們、都詢問過未來要銜接的業務範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做簡要的報告了。

高金委員素梅:今天你要來做業務說明耶!主委,請你加油、努力,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好吧!我只有說「加油、努力」了,期望你趕快趕上進度。不過我很擔心,就是未來原民會的業務到底能不能夠無縫接軌、行政上面會不會順暢,這都是你要去做的。我們都不談賴總統的七大政見,只是行政業務的順暢銜接,可能你都要花很多的時間來努力。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好,加油,謝謝。

主席:感謝高金召委。請黃捷委員質詢。

黃委員捷:(10時1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曾主委。

主席: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黃委員捷:好,謝謝。先恭喜主委就任,接下來還有很多事情,我們要一起努力。

首先我想請教主委,最近立法院都在討論可能會經過花東的三個法案,包括環島高鐵、國道六號東延以及花東快,主委知不知道?

曾主任委員智勇:知道。

黃委員捷:這三個法案原民會有沒有相關的業務,要經過你們的評估?不知道你們內部有沒有先行討論?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三個法案應該要經過原住民部落,或者是希望開發原住民土地的話,必須要取得原住民部落的諮商同意。

黃委員捷:沒錯,這就是我想知道的,這三個法案大家估算經費需求超過2兆,要求行政機關在10年內蓋完,可是因為這些法案到目前都還沒有實質討論,也沒有任何的評估,就已經被全案保留送出交通委員會,並且排入院會準備二、三讀的議程了,只是到現在還沒有審查到。

之前交通部其實也評估過,像花東快至少會經過11個原民部落,還會經過像剛剛主委說的有非常多是原住民族部落的傳統領域,也有可能會徵收原住民族的土地才能完成,甚至對於部落環境、臺灣的土地生態都可能造成劇烈衝擊。所以我想請教主委,像是這11個原民部落可能受到影響及衝擊的居民,現在原民會有沒有大概幫他們評估一下,要怎麼保障他們接下來發表意見甚至是法律上的權益?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不是請處長說明?

黃委員捷:好。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針對可能會影響到的11個部落,這個部分我們會協助他們,讓他們瞭解整個諮商同意要怎麼樣進行,因為有很多部落其實對這個部分非常陌生。

黃委員捷:沒錯,這就是我們擔心的,在部落都還非常陌生甚至都不清楚的情況下,這三個法就已經被送到院會,甚至被排入議程了。我想講的是,原基法裡面明定這樣的精神,如果政府要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從事任何土地開發、公共開發,必須經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參與,與原住民族分享相關利益。在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也提到接下來應該要修訂「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當然我很肯定,只是現在像這三個法就已經迫在眉睫了,如果與任何原住民族相關、會影響到他們權益的部分,拜託原民會一定要做第一層把關,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黃委員捷:好,因為我希望,像是在這三案裡面,現在族人的立場是什麼,而你們原民會的角色是什麼,一定都要積極發聲,不要讓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在這種多數暴力的情況下被強行輾壓。

再來提到今天的這個法案,我想請教,我們現在都有相關的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政策,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黃委員捷: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也提到,我們有一些相關的發展方案的報告,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黃委員捷:那我們現在制定這個發展條例,跟這個發展方案之間是如何搭配?我想知道的是現在制定這個法的用意,以及接下來如果真的施行,到底對於發展方案上面有什麼具體幫助,以及什麼樣的法律授權?

曾主任委員智勇:制定都市的這個發展條例,最主要是在55個鄉以外的都會,尤其涉及超過1,500位原住民的話會有更明確的照顧。因為像很多在原鄉施行的計畫,沒有辦法在都會區做照顧,譬如在都會區裡面要蓋聚會所或者是相關語言文化的一些設施,必須要有這樣的一部法,對於原住民而言會更明確。

第二個,這部法一定會衝擊到縣市政府和鄉公所,甚至是部落,所以希望更完備它的討論,我希望這個草案我們也要趕快討論,跟委員提出來的案我們一起討論,會更完備。

黃委員捷:好,所以現在大家在問的是還沒看到院版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捷:那你們院版現在在哪裡,什麼時候要送進來,是不是應該要一起來討論,才可以把彼此之間的衝突做更完備的處理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我所知道的訊息是有一些比較細的部分,還在跟地方政府做討論,討論好的時候我們的草案就會提出來。

黃委員捷:好,所以大概什麼時候才會送院版?因為現在我們已經有4個委員的版本在這裡了,也準備要實質審查了,可是還是沒有看到院版,既然我們實質施行上還有更多要跟地方政府討論的部分,是不是你們也給一個時程,大家才知道接下來到底何時具體收攏這個意見,才可以送出這個版本?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儘快開公聽會,然後儘速提出我們的版本。

黃委員捷:好,我支持,我覺得這個公聽會應該要開,因為這個攸關地方政府嘛!所以其實應該要到各個縣市、有受到影響的地方政府,跟他們做實質的討論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捷:好,希望我們這個公聽會趕快來促成,然後趕快把最後的院版定案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黃委員捷:好,謝謝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謝謝主委。

接續我們請王美惠。

王委員美惠:(10時26分)主席,我們請主委。

主委,不要緊張、不要緊張。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王委員美惠:主委,5月2日在內政委員會的時候,我們有審姓名條例嘛!在這裡面本席特別質詢說我們所有的原住民同仁要怎麼回復傳統的姓名,應該趕快研議一個最好的方法,包括一站式的換證服務是不是比較便民,還有不用繳這些費用,在討論當中,5月14日這個條文已經三讀通過了。主委,你知道這個過程是要讓我們原住民方便,還讓他們不用負擔換證的費用嗎?來,主委,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大部分我們換身分證都有便民措施,措施已經都有做了。

王委員美惠:不是啦!我現在要問你,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知道啦!

王委員美惠:你知道嘛!好,剛才本席坐在下面,聽你說到0403的震災,我們原住民的房子壞了,是不是可以趕快讓他們申請費用、讓他們早日使用?這兩項當中,要向當地的公所申請,本席認為你們要成立一個單一窗口,救災等於救急啦!你們的報告還說教會受損的時候,這些經費6月中旬可以執行、可以給教會補助,在這裡面,本席要跟你們說,你知道要讓我們原住民方便去單一窗口辦理回復姓名,為什麼這兩項不能去協助我們原住民來申請?來,你回答一下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有關於0403花蓮震災,教會也好或部落道路也好,我們都有去跟公所和縣政府……

王委員美惠:不是啦!我現在問你說可以這樣做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請處長說明。

王委員美惠:來啦!可以這樣做嗎?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其實現在各公所本來就設立單一窗口在受理,他直接就近跟公所申請就可以了。

王委員美惠:不是啦!我現在的意思就是,有時候原住民就不知道要怎麼辦、要怎麼做,一般就都要服務原住民,服務要到位啊!

劉處長維哲:受災戶其實我們是有明確的,我們直接去訪視,不用被動等他來,我們人去訪視,訪視完協助他申請,其實這個比單一窗口的效益更好。

王委員美惠:那主委剛才怎麼這麼說?說錢要趕快下來,讓他們趕快使用。

劉處長維哲:錢本來就要趕快下去,我們錢都已經下去了。

王委員美惠:你是不是比較瞭解?來,誰比較瞭解?回答一下,可能剛剛沒聽懂我的意思,簡單說就是便民,你們聽得懂嗎?原住民要申請案件或要做什麼,直接去他們那裡協助他們啦!

劉處長維哲:對,我們現在的作法就是這樣。

王委員美惠:作法就是這樣?不是喔!我剛才叫助理去問的是,你們要原住民的人去公所送件申請,我現在的意思是你們原住民裡面的人,可以讓他們像之前單一窗口這樣處理啦!

劉處長維哲:好,現在的作法就是我們知道人在哪裡,就派人直接去看,看他要申請什麼,我們來幫忙他。

王委員美惠:我的意思是你派人去看的時候,他資料全部都有了,為什麼臨門一腳,你們不直接幫忙他送件?

劉處長維哲:對,我們就是看了之後,幫他申請送件,這沒有問題啊!

王委員美惠:沒有問題喔?

劉處長維哲:對,這是便民服務。

王委員美惠:好,要趕快做喔!

劉處長維哲:我們現在就在做。

王委員美惠:可是剛才說的不是現在在做的喔!再來,照你們這樣說,錢什麼時候可以到他們的手上去使用?

劉處長維哲:這部分我們會請地方政府的行政作業要加快一點,從寬、從速、從簡。

王委員美惠:加多快?問題是在中央還是在地方?

劉處長維哲:在地方。

王委員美惠:地方不是說要趕快救災,怎麼還要那麼久?還要多久?0403,今天已經5月30號了耶!

劉處長維哲:我跟委員報告,比方說教會修繕,我們明天會開說明會,開完說明會現場有領據,請他簽一簽之後我們就辦理撥款,用這種方式來處理。

王委員美惠:好,那些百姓要修繕房子的部分呢?

劉處長維哲:修繕部分的話,也就是我們到現場現勘,如果符合資格,我們把表格簡化,我們都簡化了……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簡化的部分我知道,所以什麼時候才會有錢?

劉處長維哲:錢都已經在地方政府,只要核准,馬上就可以撥款。

王委員美惠:對啊!現在就是原住民的車子和房子壞了,要怎麼讓他的錢可以趕快下來,你要協助嘛!這個就是重點,到底是什麼原因要讓百姓一直在等地方政府?現在我說的是這個。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加速來辦。

王委員美惠:加速,加速要多久?

劉處長維哲:請花蓮縣政府要儘速完成行政程序來做處理。

王委員美惠:我覺得講到「氣身惱命」,我說的就是百姓受災害急需要錢,不是說……你也要替百姓去跟花蓮縣政府追,這個錢到底什麼時候要下來啊!好不好?

劉處長維哲:好。

王委員美惠:這才是目的,這才是重要的啊!

再來,本席上次質詢的時候有說到,如果你們要搬遷的話,可以研議給他緩衝3個月,你們現在討論得怎麼樣?還是馬耳東風問一問就忘記了?不會替我們百姓……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對不起,我剛剛沒有聽清楚緩衝什麼業務?

王委員美惠:我們是不是要……表示我跟你們質詢的,你們回去都沒有討論啦!你們要搬去桃園,那時候說要讓他們可以有幾個月……不過在臺北或在哪裡要到桃園的時候不一定可以啦!我就知道你的業務,我就想說你沒有……沒辦法還是怎麼樣?還是還在研議?那時候我提醒你要有3個月的緩衝期讓他們考慮一下。

楊處長正斌:對,那個部分沒有問題,就是在他們搬遷的協助裡面就有放這個緩衝期。

王委員美惠:沒問題吧,好,主席再1分鐘給我。主委,我請問一下,你們博物館要蓋在哪裡?剛才你的工作報告提到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高雄的澄清湖。

王委員美惠:再來,你們的集會所,如果要鼓勵住在「內山」的人住到市區,你們如果要蓋集會所,多少人你才會蓋?

曾主任委員智勇:在鄉(市),希望在1,500人以上。

王委員美惠:希望啦,我針對嘉義市來跟你說,目前嘉義市1,288個,再212個,就到1,500個了,你們集會所要蓋的時候,有跟嘉義市政府商量過嗎?你們的做法是要把原住民的福利照顧好,不是要把原本住在山上的原住民都趕一趕,讓他們到市區來生活,應該是市區的也要顧、山上的也要顧,才是有作為、有擔當的主委啊!如果像你們這樣做,山裡就沒有半個人了!主委,你研議一下,差不多一個禮拜給我一個書面,以上。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你們說的這個我們已經去看過,嘉義市民政局我們會主動來協助,我們去看過了。

王委員美惠:你們要蓋在哪裡?

劉處長維哲:請他們找地,有地我們就來幫忙。

王委員美惠:有地就幫忙,如果沒有地就不用幫忙了?

劉處長維哲:地它要自己處理啦!

王委員美惠:喔!地要自己處理?你叫他們來市區住,然後叫市政府自己處理?來,不要耽誤時間,這問題有夠大的,所以你們要詳細去瞭解一下,以上。

主席:好,謝謝美惠委員的質詢。

繼續我們請李柏毅委員質詢。

王委員美惠:對耶,你反質詢我,你會被關喔!

李委員柏毅:(10時37分)請曾主委。喝口水休息一下。

主席:請曾主委。

李委員柏毅:謝謝主委,剛剛其實有官員做了一個不太好的示範,我們美惠委員寬宏大量沒有說要移送反質詢的部分啦!

主委,聽了你的報告,知道你原本從屏東三地門來,可以為臺灣原住民族來做事,我覺得要給你一些力量,也要給你一點時間。但是你的報告裡面,我發現你充滿信心的有兩塊,我聽起來,第一塊,就是對於原住民博物館的進度。原住民博物館的進度,你剛剛的報告裡面是在2032年要完成、要營運,上一個原民會的主委從2016年到2024年,任期8年,從今天開始算到2032年也是8年,這8年你必須要做的事情,除了把原民博物館完成營運之外,中間過程還有很多的挑戰。包含你剛剛說平埔族的正名,剛剛張宏陸委員講得非常精彩,平埔族文化界定等等,有太多、太廣泛的事情要做,我想這個也不是你一時之間可以急著……你剛剛在回應的時候,有講出20世紀日治時期的一個研究報告,我想跟目前我們真正要去調查平埔的這些不管是文化,或者是族人,或者是身分,或者是界定等等的,都有非常非常大的不同。

我想主委除了要面對很多的挑戰,我也要建議主委,其實如果有信心做,這8年間有很多關於原住民權益的問題,包含我們今天準備要來討論的設籍在平地都會原住民的權益,要不要制定相關的條例,來維護他們的權益等等的問題。我想在委員會裡面也有資深……召委不好意思,你剛剛說你22年。資深的這些委員,不斷地在提出原住民進步的方案,也有包含陳瑩委員、伍麗華委員,不斷地在提出原住民權益方案等等,這些都是主委要跟得上的。主委,我剛剛這樣講,你有沒有信心做8年?你有沒有準備要做8年?

曾主任委員智勇:其實是這樣,這不是做幾年的問題……

李委員柏毅:你的報告裡面,2032年原住民博物館要完成、營運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我們會在這個任期內儘快的有進度出來,至於8年後、成立之後我還是不是主委,那不重要啊!

李委員柏毅:原住民博物館最重要的精神是什麼?主委,未來原住民博物館營運之後,你希望它可以帶來什麼樣的效益?

曾主任委員智勇:它是臺灣第一座的國家級原住民博物館,希望以國家的高度來呈現……

李委員柏毅:你不要看稿念,你跟我講。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就是希望以國家的高度,來把國立原住民博物館做好,我們不希望它只是臺灣的原住民博物館,更是南島語族的博物館,因為我們臺灣很多的文物,我們去友好的國家看,不管是帛琉,不管到東馬,不管到紐西蘭,都有很多我們的文物已經流到那邊去了。現在我們希望把臺灣還有的文物……沒有的話就跟部落來借展,我們原住民文化園區就已經有收藏1,375件的文物了,準備將來直接無縫接軌到原住民博物館。甚至原住民博物館的人才,也就是將來要做原住民博物館業務的人,現在都已經在受訓,請我們臺灣四個大的博物館,譬如說臺博館還有史前館來協助,人也在訓練,我們不是說8年後才開始訓練,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了。

李委員柏毅:主委,我想給你一個建議,你剛剛講的其實都是物,高雄市政府曾經在蓋流行音樂中心之前,它做了哪一些事情?它舉辦很多動態型的包含音樂會,包含展覽,包含活動等等的,其實這一個流行音樂中心興建的期間也有可能是8年,但是這8年期間,高雄市政府也孕育出非常非常多的活動,包含大港開唱,非常多的音樂季都在這8年興建的期間去舉辦。我想原博館帶來的不會只有您剛剛講的文物等等,我希望它是包含原住民相關動態的活動等等的,不斷的舉辦,不斷的吸引,不斷的讓有興趣的人關注原住民博物館,主委,我覺得原民會也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謝謝。

李委員柏毅:另外,有關於設籍在平地原住民的部分,目前已經超過整個原住民人數的一半了,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李委員柏毅:如果要朝向修訂設籍平地原住民這個條例的權益的話,其實跟地方政府有非常非常大的相關。在這邊也要建議我們主委,所有有關的縣市政府,除了一定要去走訪,一定要去聽取大家的意見之外,這些地方的公聽會,我想也是必須要去聽取的,這個是主委刻不容緩馬上要做的事情。雖然今天是你上任的第11天,但是我們沒有時間等待,希望主委按部就班,趕快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李委員柏毅:謝謝。

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的質詢,謝謝主委。我覺得今天委員大家都非常的善良,也對主委釋出非常多的善意,所以希望主委今天回去了之後,趕快加緊你的腳步,趕快瞭解一下原民會裡面的業務好嗎?謝謝。

繼續我們請黃仁委員質詢。

黃委員仁:(10時45分)謝謝主席,有請曾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黃委員仁:主委,恭喜你上任。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謝謝。

黃委員仁:是我不認識你,因為你也從來沒有來見我。第二個,你認為這個位置可以讓你待多久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來就沒有想過要待多久,我來要做事情,不是要守護這個位置。

黃委員仁:好,所以現在你不要把屏東鄉公所或者屏東的原民處當作是中央原民會,這個思維你要改變,你要做多久,你心裡要準備,你身邊的人都是壞人,想要無所不用其極把你幹掉,像鍾興華、像杜張梅莊,這是開玩笑的。今天我要講的,我們是以專業取勝,今天你要針對全國原住民的事務跟他的生存權,包含他要延續他的生命跟歷史,這個責任在你身上。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仁:我們是屬於南島語系的民族,反觀我們整個南島語系的民族,我們有2.5億的人口在看你,你不能把我們原住民當笑話。我現在跟你講一下,剛剛我們很多委員問你,一問三不知!你上來應該心理上就要有所準備,你既然歷練了20年,在地方為原住民的事務都已經在做了,應該駕輕就熟,可是很多委員問你,什麼都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現在我要告訴你的是,原住民的議題裡面,今天是一個非常關鍵,而且在國際認同我們臺灣,甚至聯合國在臺灣是一個少數民族的夥伴關係,也是屬於列入觀察員,你要記得,今天你一言一行都是對原住民有相關,未來要向下沉淪還是要向上提升,這個就是你現在要擔任主委的一個關鍵。之前剛知道是你上任的時候,我就第一個打電話給你,你後面連一個電話也都沒有。第二個,約我的時間,你竟然落空,而且連一通電話也沒有,這是藐視本席。

其次,我們今天看的是你未來的施政重點,也就是我們賴總統的施政重點,其中平埔族的身分權,包含民族自治跟自然資源共管、強化健康服務、雙軌教育體系、都會原權的福利及多領域人才培育及持續深化,打造貼近原住民族的各項措施。這個不是很深化、深入對原住民未來的發展,現在已經有將近五成都在都會區裡面,應該再涉入一題叫居住正義,你能不能跟賴總統講一下,你未來的施政裡面,居住正義是針對都會區的發展,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你能不能告訴給總統,注入居住正義這一塊?你回答我。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關於居住正義的部分,我可以來做一個完整的報告。

黃委員仁:完整的報告?好,因為現在有急迫性,為什麼?現在房價不斷在增長,我們很多年輕人、很多的原住民,包含都會區的這些家人,要買房子不容易啊!現在要取得土地,處長你站在旁邊,我沒叫你喔!現在很多在都會區的原住民對居住正義的渴望跟需求,有多麼重要,知不知道?

曾主任委員智勇:知道。

黃委員仁:好,知道。那居住正義這一塊是在你們整個施政方向裡面,雖然每一項都非常的重要,可是目前具有急迫性的就是居住正義,在都會區裡面如何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這就是你最大的一個難題,也是要突破的一個問題,所以這個就是你現在要用心的,我不講未來的建設什麼的,下一次我再好好的問你,我希望你趕快進入狀況。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黃委員仁:未來的施政方向,尤其在都會區,我在都會區將近30年,我瞭解都會區的心聲,當然在整個鄉鎮,他們有急迫性的除了土地正義之外,第二個就是我們如何在循環經濟裡面產生觀光產業,包含原住民族屬於自己的原保地能夠放寬多功能的使用,這就是目前你要突破的議題,為什麼?土地是我們的母親,既然政府在原基法裡面已經賦予我們保障,你就好好把原基法好好的深化、深耕,把這些一一的落實,不要只是一個書面,包含文字遊戲,以及把我們原住民混淆到現在都還不清楚歷史的回歸,歷史的回歸也應該要給我們真正正視原住民土地的正義,既然原基法裡面保障我們,那你就好好的一個一個的落實。屬於原保地,原住民有自己的原保地,除了不破壞林務用地,包含山坡地、水源地之外,應該賦予給他更大的使用管理辦法。土地的使用管理辦法能夠放寬,讓他有一個來自循環經濟,他能夠去使用,像自己私人的土地一樣使用,這就是你要思考的地方,我會不斷地問你的進度、如何推展,這是國人目前最急迫性,對原保地的管理辦法跟放寬使用辦法裡面,本席已經提出屬於土地的放寬使用。我們在土地裡面,既然在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土砂,包含我們的漂流木跟土石,在傳統領域遇到天災之後,應該由原住民優先來採用,列為他的砂石銀行,這就是本來賦予給我們的原基法裡面,在我的傳統領域土砂流失的話,也應該給原住民做砂石銀行,造就原住民的經濟,這才是你現在的重點。好,以上,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黃仁委員的質詢、謝謝曾主委。

繼續我們請吳琪銘召委。吳琪銘召委質詢後,我們休息5分鐘,好不好?可以嗎?請問一下在場委員,可以嗎?好,謝謝。

吳委員琪銘:(10時54分)謝謝我們召委、謝謝我們與會同仁。請我們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吳委員琪銘:主委好。主委,恭喜你啦,來擔任我們原住民族委員會的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謝謝。

吳委員琪銘:我們今年所編列的預算也超過過去所有的預算,今年編列了111億,這是歷年來最高的,這也要感謝我們原住民的委員以及我們的召委他們的用心爭取。針對我們的原住民,原住民在我們都會區裡面,現在的比例已經超過一半,真的現在大家關心的就是原住民他們未來願景的部分,因為未來願景的部分,現在很多都落在我們的都會區,我們要怎樣來照顧我們的原住民,不管是就業也好,不管我們孩童的就學也好,我們要怎樣讓他們有很好的一個屬於自己的聚會,這是我長期以來,包含在土城我的選區。主委,你知道我的選區現在原住民有多少?土城、三峽的原住民就有將近八千人,這個比例算是非常高,所以我過去常在推動原住民的活動空間,我在土城也推動了一個生態公園,生態公園做得很漂亮,未來要有一個聚會所,因為原住民要有一個屬於自己區域的活動空間,因為現在我們的原住民都要借里的活動中心,要辦節慶還是要開會,那也是造成不方便。而在生態公園方面,我也要求新北市這邊,是不是可以提撥一塊公有地由我們原住民族委員會來籌劃,跟新北市合作,來蓋一個聚會所,應該讓族人有一個很好的空間,這是我長期在推動,所以原住民生態公園做好了,主委有空,我們到那邊去看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你看未來的經費,是不是找一個適當的地點,我們來推動聚會所?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的。

吳委員琪銘:你的看法呢?可不可行?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那個地方就符合我們現在相關補助的規定,但是土地的部分要另外解決,就是希望土地不是有爭議或者是有糾紛的。

吳委員琪銘:沒有,土地一定要公家的土地。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吳委員琪銘:你要編預算,土城那個地段那麼貴,也買不起啊,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吳委員琪銘:原住民族委員會要跟新北市聯繫,新北市也有原民局,你要主動地跟他們接洽,是不是在我們土城找一個適當的地點來蓋聚會所,這樣你才能落實來照顧到我們所有的原住民,在我們的都會區裡面讓他們有一個很好的空間,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期待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像9月,我每年都會辦一個紙風車活動,紙風車裡面還是針對我們原住民的語言來做宣導,因為畢竟在那邊很多原住民的小朋友也是很喜歡看紙風車,到時候我會邀請主委,我們一起來參加,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因為主委,其實原住民早期,你看在基層我們都可以看得到,他們跟我們平地的還是有一點落差,你看我們所有原住民的委員,大家這幾年真的也是付出很多,替原住民爭取了非常多,我們都要去珍惜,未來原住民相關事務,該做的我們都是會全力來配合,所以我們法條的制定一定要更周延,讓我們後續要推動會更加地順暢,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期待,因為原住民的權益,我們都會支持,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我們高金召委講的,你今天來是比較緊張,但是我們都會支持你啦!好不好?放心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琪銘召委、謝謝曾主委。

我們現在先休息一下,待會繼續開會。

休息(10時59分)

繼續開會(11時5分)

主席:請所有官員回到位子上,我們要繼續開會了。

繼續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許委員宇甄:(11時6分)謝謝主席,請曾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許委員宇甄:曾主委,我想請教你,關於原住民族自治法,你在書面報告第五頁有提到,行政院曾經五次送請立法院審議皆無法獲致共識,足見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的艱鉅。請問主委,民進黨過去八年有沒有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到立法院審議?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沒有。

許委員宇甄:沒有?為什麼?你的報告裡面不是寫曾經有五次嗎?但是過去八年民進黨一次都沒有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的草案,為什麼?

曾主任委員智勇:後來沒有是因為就改用分流立法的方式來進行。

許委員宇甄:好,我想請教一下,賴清德總統說他會找原住民及社會各界一起討論,並找出最好的作法讓原住民落實自治,其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也有明定,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要跟原住民及社會各界討論,何時可以提出原住民自治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原住民自治真的是不容易啦,但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有先找幾個族,譬如找太魯閣跟魯凱先做討論,看看這些比較容易取得共識的族群是不是要先來做,目前這兩個族也算是討論得比較有一點點進度啦!

許委員宇甄:總共要跟多少族討論?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陸續會跟十六族來討論,像雅美還有卑南也還是在討論。

許委員宇甄:如果以這個速度來算,過去八年你們跟兩個族討論,那這樣的話,還要多久的時間才有可能討論完?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儘快來完成幾個族群,如果是比較……

許委員宇甄:我知道主委剛上任,我剛剛也聽了很多委員質詢,大概主委是很勇於任事,所以你都一直講儘快、儘快,但是儘快的意思就是沒有一個時程,所以還是希望原民會能夠訂出時程。

還有你剛剛提到的分流立法,以分流立法來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有規定,其實原住民也希望政府能夠早一點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就是依據分流立法的概念,一直說分流立法可以保障原住民土地跟海域的權益,但是你們分流分到最後,現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有制定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沒有。

許委員宇甄:沒有嘛!你們現在是不想制定這個法案?是賴清德總統的想法?還是主委您的想法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啦,我們還會討論,不會不讓……我們還是要討論。

許委員宇甄:剛剛你講到分流立法的概念,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分流立法分到最後什麼法都沒定,所以應該要回到原住民族自治法這個部分,不要再用分流立法的方式,因為分流立法到目前為止還是什麼都沒制定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許委員宇甄:針對這個部分,請主委回去之後要審慎地考慮。

另外,主委您在報告的第一頁就說要依據憲法法庭判決的結果,完成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法或另訂專法,讓平埔族可以取得原住民的身分。憲法法庭給的期限是114年10月27號之前要完成,請問原民會目前是朝著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法,還是制定專法來處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是朝制定專法來進行。

許委員宇甄:既然要朝制定專法來進行的話,剛剛也很多委員提到,這對於原住民產生的衝擊非常地大,不管是各方面。接下來我也要跟主委探討如何保障平地原住民跟山地原住民的權益,因為賴清德總統去年曾經請原民會要審慎地評估還有積極地處理平埔族正名之後的後續法制工作,讓平埔族的身分認同感獲得保障,而且也要依據各原住民族客觀的需求,以國家資源合理分配為原則,回復平埔族獲得民族身分之後的相關權利。請問一下,主委您剛剛有提到平埔族的人數現在大概是98萬人……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許委員宇甄:目前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加起來是59萬人,所以平埔族取得原住民的身分之後,既有的資源會不會被稀釋?

曾主任委員智勇:們是先讓平埔取得原住民的身分,至於權利跟義務,我們後續還要再做一些…

許委員宇甄:從剛剛提到的人數比例,你就知道原來的山原和平原加起來是59萬,而平埔族就有98萬了,如果以這樣的資源分配的話,很難不去稀釋到我們原來原住民的一些資源。而且依照賴清德總統的邏輯,平埔族取得原住民的身分之後,主委認為原民會的預算要增加多少才夠用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是這樣的話,大概可能要到200億了!

許委員宇甄:對啊,那200億的預算要從哪裡來?

曾主任委員智勇:從法制面來講,我是跟院裡面做報告,依法來編這樣的預算。

許委員宇甄:在目前都還不知道的狀況之下,主委第一個要推動的就是平埔族的正名,也就是推動原住民身分法,其實都還沒有經過審慎的評估,如果你現在說預算要增加200億,那就會排擠到其他預算,這個部分其實可能都沒有辦法像主委講得這麼圓滿,並不是現在因為想要正名平埔族,所以後續的問題都可以自然地解決,我覺得這些都要審慎地評估,而不是一味地說我先來推動,讓他們正名,其實正名之後,後續就會面臨到這麼多問題,包括資源的問題、預算的問題。還有,請教一下,原住民的原住民保留地,他們是不是也可以購買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只有原住民才可以購買原住民保留地。

許委員宇甄:對,那平埔族呢?他們可不可以購買?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還沒有討論到……

許委員宇甄:我就是點出幾個問題啦,我現在只是點出這兩個問題,可能都已經很窒礙難行了,所以這個問題茲事體大,請主委回去之後一定要審慎地評估,不要因為這是賴總統的政見,就一定要把它完成,而是要真正能夠照顧到平埔族、照顧到山原跟平原的權益。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許委員宇甄:好,謝謝。另外再請教一下,針對剛才提到的原住民保留地是不是可以購買,如果按照您剛剛提到的邏輯,原則上如果平埔族具有原住民的身分之後,他應該是可以購買,請問這會不會導致原保地的價格飆漲,讓實際生活在部落的原住民買不起原保地?

曾主任委員智勇:按照現行規定的話,他還不能買啦!

許委員宇甄:對,但如果正名完之後呢?他成為原住民的話,他可不可以買?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法律另外有定的話,當然他就可以買,如果沒有定的話,他就不能買。

許委員宇甄:按照你現在的邏輯,平埔族可以取得原住民的身分,他既然有原住民身分,他照理說可以買原保地,如果他可以購買原保地,可能就會造成原來的原保地價格飆漲,讓大家都買不起。

還有就是現在原住民的參政權、教育權、工作權要怎麼獲得保障?現有原住民的參政權,你看比如立委有六席,還有各地不管是議員、代表,我們本來都有一些原住民的名額,現在你把平埔族正名之後,這些參政權你要怎麼保障?教育權、工作權要怎麼保障?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立法委員的部分是要修憲的,至於地方制度法的就是回歸到地方制度法,就是地方縣市議員要怎麼選就要回歸到地方制度法……

許委員宇甄:對,但是你講的是法制面,要怎麼去保障?是名額要增加,還是會去排擠到現有的名額?可能到時候都要請原民會這邊審慎來評估,以上,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主席:好,非常謝謝許宇甄委員的質詢,謝謝主委的回答。

主委,我真的實在是……今天宇甄質詢的這個問題,是真的很重要的一個問題,而且您在今天的報告也列為第一個部分,你在今年9月底要把法律草案函報行政院,11月底要通過行政院後函送大院,感覺你好像都還沒有準備好,我們真的是有點擔心,希望你好好地準備一下。

我們現在就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兩案,我們請議事人員宣讀。

一、

案由:因應移居非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面臨之各種問題,政府實應加強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惟,如何避免因加強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使都市化、磁吸效應加劇,反造成原鄉人口老化、部落空洞化問題。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之立法,現有各委員提案版本內容規範不一、層面廣泛,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與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團體、部落代表等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以使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之保障與協助更加周延可行。

提案人:王美惠  蘇巧慧  黃 捷  李柏毅  張宏陸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 瑩  

二、

有鑑於原民會出版主委個人施政專刊,產生預算科目名不符實之疑慮。

據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每年9月15日比照經濟委員會各部會,制訂「相關預算科目細部計畫說明表」,寫清楚預算科目、績效指標、預期效益等相關事項,確保預算名實相符。

提案人:高金素梅   許宇甄  牛煦庭  鄭天財Sra Kacaw 

主席:好,我們討論一下第1案,大家有沒有意見?原民會?但是在沒有意見之前,我是不是來詢問一下,去年度其實已經辦了非常多的場次,對不對?來,請處長來回應一下,辦了幾次?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因為當時我們委託政治大學,他們其實總共辦了7場次。

主席:已經辦過7場次了,對不對?然後研討會也辦過,對不對?辦了幾次?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研討會辦1次。

主席:去年也委託,你們也把這個提案提出來過,對不對?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去年我們是有先跟行政院的林萬億政務委員報告過草案的內容。

主席:你現在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到底有什麼窒礙難行跟困難的地方?因為現在就是有我們的委員提案,希望你們再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跟都市地區的原住民團體、部落代表召開公聽會,你覺得這個公聽會召開完了以後,會解決現在一些問題嗎?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因為目前這個草案的內容都有涉及到地方政府執掌的一些事項,比如說有些部分是需要地方政府去訂定一些後續的法規,然後甚至有些部分也涉及到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所以這部分確實可能還需要再跟地方政府進一步溝通。

主席:所以,你認為我們要辦幾場的公聽會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還是,我們公聽會就算是辦完了,很多的問題還是沒有辦法解決?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辦公聽會,我們會儘量跟地方政府達成共識,因為有些部分可能還是需要中央政府的協助,我們也可以透過公聽會去釐清彼此之間的一個……

主席:那中央政府要幫忙協助什麼東西?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有些部分是預算的編列,因為這個部分都原條例的內容,其實……

主席:上次你們討論過的這個預算,到底要增加多少?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預算的部分,因為目前我們已經有一個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在那個地方執行了,那個是一個跨部會的方案,它總共會有七十幾億的預算,即未來五年會有七十幾億的預算會投入到都市地區原住民,所以預算的部分不會增加很多,應該幾乎都是現有的。

主席:所以這樣子好不好?美惠委員,我是尊重你們的提案,但是我們是不是在這提案當中,也請原民會之前召開過了幾次的研討會,還有很多的公聽會,然後也委託研究過這個部分,能不能也請他們提供一下報告及數據給我們?這樣子的話,我們在場的各委員才會清楚知道,未來我們推動這個草案的時候要解決哪幾個大的問題,可以嗎?

王委員美惠:可以,可以!都是為了原住民好的,都可以。

主席:可以,謝謝。

王委員美惠:同意,那就加進去吧!

主席:對,我們加進去,好不好?我們把剛剛召委提的這幾個部分用文字來寫進去,明確請你們提供,好不好?我們請原民會來把文字擬具一下,可以嗎?好,謝謝。

好,臨時提案第2案大家有沒有意見?對,就是說我們希望原民會能夠……對不起,「經濟委員會各部會」如果不要寫也沒問題,就是說「每年9月15日以前,制訂『相關預算科目細部計畫說明表』,寫清楚預算科目、績效指標、預期效益等相關事項,確保預算名實相符」,可以嗎?請問一下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把「比照經濟委員會各部會」刪掉。

主席:對,我拿掉,我知道,所以就是「據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在每年9月15日,制訂『相關預算科目細部計畫說明表』,寫清楚預算科目、績效指標,預期效益等相關事項,確保預算名實相符」可以嗎?好,那原民會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美惠:好啦,這樣好啦,還有什麼意見嗎?

主席:「15日前」,好不好?對,再加一個「前」。

王委員美惠:來,原民會,改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沒有意見。

王委員美惠:沒有意見,好。

主席:以後都要比照辦理,好,謝謝。

所以現在臨時提案第1案我們來加一下文字。把增加的文字說明一下。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我們在原來的提案文字後面加上: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歷來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委託研究之資料,提供給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參考。

主席:不僅提供資料,你們要整理一下,因為我想在場委員們看太多這些公聽會的資料,看不完了,你們要整理完,好不好?對,有幾個問題點,然後要解決的、要注意的,中央各部會有哪一些人要來協助,可以嗎?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報告委員,我們把第一句改成: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並整理歷來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委託研究之資料給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參考……

主席:還有公聽會的。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因為我們這之前都是用座談會的方式。

主席:所以你們沒有開過公聽會?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公聽會沒有。

主席:OK!就是座談會而已,是不是?好。

王委員美惠:以前都是座談會……

主席:我想請問一下委員,我們是要開幾場公聽會比較好呢?你上面要不要寫?因為你只有講說地方政府,還有相關部會、部落代表要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並沒有寫幾場,會不會就一直延後?柏毅委員。

李委員柏毅:我先表達,我對這個是支持,對於幾場公聽會我沒有意見,但是我會建議對於地方政府一定要落實拜訪跟討論。地方政府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意見跟需求,如果與地方政府沒有經過完整的討論跟拜訪、彙集意見的話,我覺得會很有問題,所以作以上說明。

主席:請問原民會處長,大概會跨到幾個地方政府?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目前就是除了花東之外的地方政府都會涉及到,因為目前花東都是原住民族地區,其他縣市則都會有定義上的都會區原住民族。

主席:所以這樣滿多的,會花滿長的一段時間。

王委員美惠:主委在這裡,我叫他們要加速。說實在的,你們修這個法,地方都不知道,像剛剛本席問的跟你們說的,我覺得落差也滿大的,所以我才會要求開公聽會,大家有意見可以出來討論,看看你們需要什麼、地方要配合什麼、他們的困難度在哪裡,這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你們光說要做,但地方要是不配合,也沒辦法啊!

主席:陳瑩委員也有提案。現在有一項臨時提案,就是希望原民會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和都市地區原住民團體、部落代表召開公聽會,聽完了之後再來處理,不知道陳瑩委員的意見是?

陳委員瑩:我想多討論是好的,我也贊成讓各縣市都來辦公聽會,大家仔細討論。當然,有時候中央提案,地方買單,因為涉及財政的問題,到各地方縣市政府聽聽他們的意見是好的,所以我建議至少每個縣市都一定要辦公聽會。

主席:好,所以您是希望在每個縣市都要辦公聽會?

陳委員瑩:對。

主席:這樣的話就要好幾場囉!可能會延宕我們這邊,因為公聽會辦完之後,可能才能研議非常多問題,這樣陳瑩委員您接受嗎?

陳委員瑩:我這邊沒有問題。

王委員美惠:主席,不好意思。我覺得比較多數的人認為到目前為止,原民會都沒有跟地方政府談。現在要討論要訂3場還是4場等等,但我認為應該叫他們趕快去處理,而我們不要訂,因為重點是他們要趕緊去辦啊!以我們嘉義市來講,我剛才就講過了,為了一千兩百多人,如果要求地方配合,但只跟民政處講好,地還找不到,我覺得這不是負責任的作法。你們要把問題出在哪裡、現在要使用的權利,包括學校等等、有什麼困難,都要提出來討論啊!主委,我覺得你們要積極到地方辦啦!不是像現在這樣只是去拜訪一下,通知一下有這個條款要過,要求他們配合。你們要說清楚,人家若要幫忙你們,才有辦法幫忙啊!否則光是你們中央修這個法,形同強迫地方要做,沒做還要挨罵。所以我主張真的要趕快處理、趕快開公聽會。以上。

主席:好。這樣子好不好?我們折衷一下,如果是去拜訪各縣市政府的話,我覺得真的會花滿長的時間,去年度他們已經辦了很多場座談會,也委託研究,所以提案直接寫五場,好不好?可以嗎?五場公聽會,好不好?不然的話時間太長啊!

張委員宏陸:召委,我也認為不要拖太久,但如果是五場,至少直轄市就有六都了,六都至少都要……

主席:好,那這樣子,是不是以月份來限制他們積極處理?

張委員宏陸:對、對、對。

主席:在三個月內,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好、好、好。

主席:可以嗎?

張委員宏陸:可以啦!至少六都都要去啦!

王委員美惠:三個月內。

張委員宏陸:六都至少都要去啦!

主席:好不好?那我們就在文字上明確加上「三個月內」。我看一下:「原住民族委員會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與……三個月內召開」,對,修正為「部落代表等在三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以使對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之保障與協助更加周延可行」,可以嗎?後面就是「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並整理歷來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委託研究的資料,提供給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參考。」可以嗎?好,就按照修正文字通過,謝謝大家。

繼續再來質詢。

請張智倫委員質詢。張智倫委員提書面報告。

請盧縣一委員質詢。

盧委員縣一:(11時32分)主席,請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謝謝。

盧委員縣一:主委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恭喜你。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盧委員縣一:我們倆的家直線距離不到10公里,所以應該可以有很良性的溝通。我們先從第1頁的業務報告來看好,不好?關於翻譯的過程,我常常覺得,中央部會層級的翻譯應該要很審慎,所以就第1頁來看,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這個部分,排灣語是patjarakacalisian,可是「patjara」的部分我覺得應該是介係詞,所以應該不可以跟「kacalisian」放在一起。「patjara」就是「about」,意為「about indigenous」,把「patjarakacalisian」放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這個字非常冗長。很多原住民學生或者一般人學習原住民語言的時候覺得很困難的地方就是單字太長,可是其實並不是單字太長,而是因為你們不知道怎麼分段落,所以針對報告第1頁,我要提醒的部分是這個。

二是我希望主委能夠親自、大聲地念一下你的名字,好不好?也就是下面報告人這個部分

曾主任委員智勇:下面是ti Ljaucu.Zingrur。

盧委員縣一:嗯!再來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Ljaucu.Zingrur。

盧委員縣一:然後?後面那個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名字是Ljaucu.Zingrur。

盧委員縣一:對,但為什麼後面還有這些?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對啦!那個應該是主任委員的意思吧。

盧委員縣一:是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盧委員縣一:好。

我是希望翻譯的時候能夠比較確實。如果會誤解這是你名字的全部,就會懷疑怎麼念不出來或是什麼情況,以後在取名字的時候要不要按照你這個模式來取,那以後我們的名字就特別長?所以就用一個指標性來看,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會特別注意,再修一下。

盧委員縣一:那我們從第2頁來看。在原住民專法、身分認定這個部分,我上次提過,臺東平地山胞中,包含很多排灣族平地山胞,甚至是魯凱族平地山胞,其實有意願成為山地山胞、山地原住民。在這部分的門檻上,他們能不能就意願來申請?如果說有困難度,困難度在哪裡?比如說大武鄉、太麻里鄉有很多平原的原住民,可是他們確實是排灣族人,你覺得這一屆期能不能完成?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目前的法令是不可以,如果已是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就不能……

盧委員縣一:不能按照他的意願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盧委員縣一:現在既然已經要解決平埔原住民的問題了,可不可以順便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懸而未決。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要先修法欸!

盧委員縣一:是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盧委員縣一:好,那我們來努力。

第二個就是在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這個部分,目前的方式只有部落會議,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盧委員縣一:可不可以用電詢、簽同意書,或者有一個部落app?很多人因為在外工作,沒有辦法回到部落,所以如果部落app有一個「同意」的按鈕讓他send出來的話,我們就不用那麼費盡心思地開部落會議,而且部落會議每次開都開不成,是不是?可以研議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委託的設計,他可以委託。

盧委員縣一:是,希望相關辦法可以儘早出來,不然每次都卡在這裡。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盧委員縣一:接下來是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這是大家都很擔心的問題,我就大概歸類一下。第一,現在它到底可以解決我什麼問題、土地的什麼問題?第二個是既有土地的保障跟未來的方向在哪裡?是不是可以就近解決這些?我問這兩個問題就好:114年5月1號實施以後,對於我的土地可以解決什麼樣的問題?第二個是我現有土地的保障跟未來的規劃。這樣就好了,不然永遠都卡在農一、農二這些問題,老人家根本就不知道在講什麼,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要解決耕地不足還有居住不足的部分。

盧委員縣一:對,每次開座談會或者到部落宣導的時候,他們聽完一遍,頭腦又暈了,不知道在講什麼。你們就針對他個人的部分會不會改變加以說明就好了!這樣是不是會比較容易?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盧委員縣一:我們翻到第4頁,就原住民發展的部分,現在原住民地區大概都是用合作社的方式,但都原愈來愈多,剛剛是講占50.2%,召委甚至說已經到65%了,是不是可以規劃轉變成原住民的銀行,辦理微利創業貸款、微利公共住宅這些業務?是不是朝這種可行性與方向來做,把所有儲蓄合作社整合起來?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劃?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請處長回答。

宋處長麗茹:跟委員報告,針對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項貸款,其實有分事業型貸款、甚至在儲戶社也都有相關貸款。

盧委員縣一:我是希望能夠朝向以比較大的原住民銀行向中央爭取經費啦!不然,若只是這樣的層級,我覺得沒有辦法解決都會型原住民的問題,可以嗎?你們努力一下,不好意思喔!

宋處長麗茹:我想在這個部分我們再……

盧委員縣一:第二部分是原住民就醫的問題。因為他們在部落看病的時候常常不用錢,可是到都會區看病就要付部分負擔跟掛號費。我希望他的身分不會因為到了都會就不是原住民了,所以這部分能夠從在原住民地區看病不用錢,擴展至到都會區看病也應該免部分負擔,這部分要規劃嘛!因為這點造成很多族人在就醫上的負擔跟不公平啦!因為他本來在原住民地區不用錢,為什麼到平地地區、例如長庚看病就要錢,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這個問題我們會再跟衛福部協商,好不好?

盧委員縣一: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提我們一直在講的原住民族博物館。原語會、原文會都要搬到桃園,還有一段時間──8年,費用是58億,但我想起好像沒有聽到未來的宿舍。高雄長庚在蓋的時候是先蓋員工宿舍,我們的博物館應該也要有啊!因為將來那些工作人員也都是原住民,也一定是從全國各地去的啊!是不是應該朝這個方向?費用是不是應該再增設或寬列未來員工住宿的地方?

第二點就是我非常擔心其設計元素沒有原住民的題材,如同常常有人說行人地獄,也就是國人覺得在都市道路行人沒辦法跑步、沒有辦法很安全,我們在部落甚至看到一些圖騰根本不屬於那個族群,顏色也用得不對。我上次去花蓮時看到八部合音、也就是八個人唱歌的表演,卻很像西洋人在唱八部合音,就是有這樣的謬誤啦!也就是說,在規劃、設計元素時應該很審慎,用原住民的人才規劃未來的方向,而不是讓我們去原住民國家博物館看的時候,卻只覺得很像去一般博物館,根本就沒有凸顯它的價值,所以這部分你要強烈地要求,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我成立籌備處的時候會一一要求這些剛才委員所提出的意見。

盧委員縣一:好。

最後一頁第10頁,關於原住民歧視的問題,我希望能夠比照性騷擾處理。很多人在一般的工作地方、崗位工作,或許是警察、或許是軍人,都一直受到歧視,但他不知道怎麼申訴,我們的學生也是一樣。如果對於性騷擾大家都那麼重視,我覺得對原住民的歧視也應該列為跟性騷擾一樣的重視等級,不然會造成很多人沒有辦法好好說出心裡面的話。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盧委員縣一:希望你們這樣研議,謝謝。

主席:謝謝盧縣一委員的質詢,也謝謝曾主委的回應。

繼續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Nga'ay ho。

曾主任委員智勇:Nga'ay ho。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Masalu mali mali。原住民族要爭取原權,很重要的是要跨越政黨,而且要永不放棄。過去我當公務員時,不管是哪一個政黨執政,都要設法爭取、想辦法說服各部會,尤其是政務委員,要想辦法說服政務委員。我當了立委之後,當時原民會要送土海法、自治法,但有一位政務委員連審都不審就退回去!我跟高金素梅委員還有簡東明立委都在這裡大罵、批判那個政務委員。所以要跨越政黨、永不放棄啦!

因為行政院院長新上任,你也是新上任,很重要的是原住民族基本法是根據憲法的規定制定,然後,還有很多法律還沒有通過,所以你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要到行政院,跟行政院院長報告為什麼這些法案還沒有通過。很重要的是「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項」,這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條規定的──「應設置推動委員會。」所以這個推動委員會是要由行政院長召集、主持,這點非常、非常地重要。我過去擔任副主委的時候,就是先協調相關部會,然後把這個案子送到行政院院長所主持的這個會,而不是隨便提一份報告事項。我舉個例子,在原基法推動會第11次會議的報告事項中,南島民族論壇推動情形報告案跟原基法推動會所要協調的原基法未完成法案有什麼關係呢?所以不要亂提。

我們一個一個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的意願」啊!是原住民族的意願,而不是政黨的意願啊!是原住民族的意願!所以要實行原住民族自治,這點法律定得很清楚。不要再說還要開會、還要聽取原住民族的意願、各機關的意見,已經花很多錢了!主委,從105年度每年編列預算,到113年度,為了原住民族自治的預算,總共已經編了3,639萬8,000元,多可惜啊!這個錢,已經開了無數次了,我當副處長的時候就開始了,我當企劃處處長就開始了,我這個還沒算,所以已經花了很多錢。大家都希望,是政府不希望,有些政黨不希望,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跨越政黨。

陳水扁總統提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馬英九總統提過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說可以看怎麼樣去處理,當初原住民族自治法在99年有正式討論,開了三次審查,但是很可惜,三黨沒有共識。然後後來推了一個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在馬英九執政的時候,在103年提出來,我們在內政委員會開會審查,然後朝野協商把名稱改為原住民族自治推動條例,很可惜,有的政黨不簽字。所以我們要去跨越政黨,要去說服各黨團,就像原住民族基本法,當初也不是所有的政黨都支持,作為原民會的主委,作為原民會的副主委,就要去溝通協調各黨團,讓他們瞭解,不要那麼怕,告訴他們不要怕。大家當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不是怕得要死嗎?本來還要復議,經過溝通協調,後來沒有復議,到現在又怎麼樣?都還是一樣要繼續支持,還有很多其實都是原則性的條文。

我們看土海法,這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授權制定土海法,所以現在你們要把它的名稱改為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是倒退的,蔡總統說的也是土海法啊,對不對?怎麼後來變成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限縮了?我們再看土海法,96年11月26日第一次審查,我那時候當副主委,案子送到立法院,當時已經又要選舉了,案子太晚送了,前面溝通會議我開了10次,我當副主委召開10次會議,溝通協調相關的部會,然後送到院會之後,吳澤成政務委員負責召開會議,三天三夜完成土海法的審查,但是送到立法院已經屆期不連續了。97年2月15日陳水扁總統的最後任期,案子也送來了,但是後來又任期到了。104年、105年都有送土海法,但是都送得太晚,並不是不送。所以現在為什麼明明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授權定的是土海法,怎麼後來變成限縮在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所以不要輕易地去改,這個法律授權很清楚,站在你後面的那個處長,他都清楚,雅柏甦詠處長很清楚。但是政務官要設法去說服各部會,設法說服行政院院長,所以這個部分是要期勉曾主委。

原住民族教育法也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學校法也是一樣,所以這個部分有很多的東西。像傳統領域,蔡總統說11月,是指105年11月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也定了我們不是很滿意的原住民族土地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但是很遺憾的就是,當初原民會公告兩個傳統領域,一個是烏來,一個是邵族的,邵族的被行政院撤銷了,剩下烏來,從107年實施到現在,有沒有窒礙難行?有沒有影響到其他的民族啊?沒有啊,沒有影響,完全沒有影響啊,對不對?傳統領域的公告,你看,最下面的那個數字,737個部落,我們現在只有泰雅族的烏來有,只有4個部落,只完成七百三十七分之四的部落的傳統領域,對不對?所以這個部分都是需要積極地協調去推動,都是我們爭取原住民的權益,永不放棄。

像部落公法人,這是最容易做的,這是法律授權原民會訂部落公法人的設置辦法,你們的理由說部落有不同意見。如果它不要成立,就不要成立啊,沒有強制啊。曾主委,沒有強制。部落公法人的設置辦法,是原基法授權原民會擬訂的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公告就按照程序來,沒有共識的部落就不用成立啊,有什麼好怕的呢?對不對?所以有部落意見不同,這個部落就不用成立嘛。這個部分要好好地去檢視、去瞭解。我們的處長都很有經驗,副主委都很有經驗,而且我要請所有的處長、所有的副主委、所有的科長,要非常有信心地把所有的議題資料報告給主委,讓他能夠瞭解能夠增強他的信心,然後勇往直前地去推動。

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如果行政院院會這幾天、這一兩個禮拜或這一個月之內,也沒有辦法的話,就尊重立法委員的版本,我們會審查,我們的召委會安排審查。這個部分過去夷將主委已經開了很多次會議,我剛剛在提案說明的時候有提,109年夷將主委承諾的,條文都有,你們也都有條文,對不對?那為什麼還沒有辦法?一定是有些部會有意見嘛,那就交給立法院來處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不分黨派,只要是為了原住民族的權益,我們跨越政黨,永不放棄,爭取原住民的權益,謝謝。辛苦了。Sa'icelen。

曾主任委員智勇:Sa'icelen。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也謝謝主委答詢。謝謝。

繼續請莊瑞雄委員。莊瑞雄委員、莊瑞雄委員不在。

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54分)謝謝主席,有請Zingrur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Djavadjavay。

曾主任委員智勇:Djavadjavay,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今天是您的初次登場,大家都有很多的期許,我在這裡應該可以說算是跟你共事很久的同事,過去我也承接您在屏東縣政府原民處處長的位置,所以對我來講,您也算是我的師父,在這邊跟您說一聲感謝。很巧的是,您過去是在我們原民會文化發展中心擔任主任,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您知不知道在30年前、1994年有一個很重要的原住民文化會議就在您服務的地方,以前叫文化園區,現在叫文發中心,在那個地方舉辦,當時李登輝總統親自出席,「原住民」三個字第一次出現,就是在李登輝總統的口中,在那一次的會議、那一個場合講出來的,您應該很清楚。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就是想要問您,多少年來大家都在問原住民文化會議怎麼都沒有在舉辦,沒有第2屆,後來文建會辦的那個已經沒有「原住民」三個字,都叫文化會議。那我想請教,這個歷史的際遇緣分,您來擔任原民會主委,您會不會辦理這個原住民的文化會議?會不會?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試試看,我們來辦,再重辦原住民族的文化會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會在8月1日原住民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在內部討論一下,因為8月1日我們本來就要辦全國原住民的活動。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如果不是8月1日原住民族日,那會在今年辦理這樣的一個原住民文化會議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們內部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30年前是在4月辦理,我也不認為說一定要在原住民族日那一天辦理,但是我希望這個原住民族的文化會議能夠廣邀年輕人參與,這個部分就做為您的功課,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跟您很熟,我可能也要稍微爆個料啦,其實這個會期很熱鬧,原住民族很關注的一個議題,就是禁伐補償金到底會不會過。我其實很想講,我昨天去電腦搜尋了一下,那個計畫還搜尋得到。因為我知道的是禁伐補償,其實原住民第一個做這個的,應該是屏東縣政府,而且是你的任內,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我們用縣款自己來先做,中央還沒有核定以前,我們自己用縣款來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我昨天去撈資料,我還撈到一份當年的實施計畫,但是這個是96年度,但是我知道是更早,當時您是處長,是縣政府用自己的縣款辦禁伐補償。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我就想要問,你當年是執行者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現在過了這麼多年,大家希望禁伐補償金應該要因應我們目前的狀況,目前有哪一些狀況呢?我們都在講,我們未來會有碳匯、碳權,我們都在講,造林補償金從20年60萬已經改為6年60萬,種種都必須要把禁伐補償金提高。我記得當年曹啟鴻縣長為什麼要在屏東縣辦禁伐補償,因為他說不能在賀伯風災引發土石流這樣的國土保安需要之下,政府推動了造林補償政策,結果是砍大樹種小樹,所以必須透過禁伐去平衡這種現象,那您支不支持?

曾主任委員智勇:支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現在大家都說民進黨不支持,我問你支不支持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支持,從以前就是支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從以前就支持,現在也會支持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您喔。

我想要跟主委您說,我自己的感覺,原民會做的這一些所有的公務事項,您應該很清楚,講文化有文化部,講土地有國土署,講教育有教育部,原民會被弄成一個笑話,只要有「原」這個字,好像統統都是原住民的事。但是我想跟主委說,我其實對原民會的期許是,別的部會做不到的事,我們原民會就應該扛起責任來做。我舉個例子,像三叉坑,是從921地震之後,因為政府的錯誤,把它遷到一個土地產權有問題的地方,結果搞到現在還要打官司。主委,原民會能不能夠編一筆錢來幫助他們解決土地的問題?可以嗎?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當然土地價購其實我們是支持的,但是因為當初臺東市政府執行計畫裡面確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瞭解,我也開了很多次協調會,我們安排下個禮拜去,好不好?

劉處長維哲: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讓民眾知道是誰的責任,好不好?

劉處長維哲: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舉個例子,我來自屏東,屏東滿州鄉的分水嶺也是一樣啊,從那個時候的八八風災,以前留下的歷史沉痾,政府把他們遷到不安全的區域,現在他們一直喊:「我們到底什麼時候遷到安全的地方?」像這樣的一個遷建案,到時候他要面臨土地,要面臨貸款,我們原民會是不是應該跳出來幫忙?對不對?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這個地方,其實我上個月有去看過了,那土地部分就卡在撥用的問題。另外,後面的部分就是說……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我們都協調了,國產署都協調了,他們到時候面臨貸款的問題,要不要幫忙?

劉處長維哲:他們的貸款問題,目前縣政府還沒有提出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我等一下會說。我再舉個例子,我很傷心,因為我們住在深山部落,我們的復康巴士長照服務規定50歲以上可以用,可是有的人三、四十歲就得癌症了,卻享受不到這項服務,政府想像不到我們是住在山區,我們有人今天得了癌症,每個禮拜都要去醫院複診,但是享受不到這一些長照服務,不能搭復康巴士。如果我們請原民會來編列,主委,您認為應不應該?以前都可以編馬桶的預算,別的族群沒有的,我們原民會可以自己編啊。甚至是我們的電動代步車,依科學數據,我們原住民比其他人膝蓋老化早個七、八年,像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原民會都可以扛起責任來做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再研議,不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叫衛福部做,他們說很困難,說他們要考量要不要幫新住民做,建議原住民可不可以自己做。

羅處長赫踛:跟委員報告,像代步車的部分,我們有考量到代步車其實常常發生意外事故,還有,因為他們還有一些可以享有社會福利身分類別的部分,都要研議。以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有很多的原住民的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在這邊一一舉例,我希望各位到辦公室來,我可以把這些意見提供給各位,因為這個會人民有感啊。人民有感啊。在細微的地方、政府的末梢神經觸及不到的地方,原民會就要撿起來做

包括我們的原保地,我也想講,我一直到財政委員會處理原保地,金管會提供評鑑誘因,OK。剛剛我在財政委員會會議裡說,現在那些長治百合永久屋要自力建屋的,他們要貸款,我問公股銀行哪一個願意做,現在有評鑑誘因,臺灣銀行舉手說他們來做,農業部也願意增設,現在內政部原保地鑑價實價登錄,他們都願意做,他們說他們就在等原民會的信用保證作業,他們告訴我時限是3個月,原民會這部分可不可以比其他部會快?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一定可以啦。別的部會都那麼「阿沙力」。

關於這些土管規則,我講很久,我希望可以趕快出來,針對我們的疑慮,原鄉的公共設施能不能包含在內?因為現在原鄉很多的建物都沒有建照啊,他們一直在問公共建設行不行。我建議能拆的就補助,趕快做新的;土地有問題的,你們就編列經費來協助處理建照的問題,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因為時間的關係,真的很抱歉,我要講的就是我這個會期對您的期許。賴總統當選那一天晚上他自己說的,他說他第一個要做的是部落公法人,我的政見也是要做部落公法人,要不然我們好多的問題都解決不了,部落公法人至少可以做吧?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是賴總統說的。未來我們到巴丹島的直航,我也希望不要讓文化總會主導,原民會你們主導一下,你們的大船都已經造好了,要準備直航、通航了,這是唯一語言有60%跟我們蘭嶼達悟族語言相同的島,我們要好好地來做。現在各個國家都很看重巴丹島,我們要搶先來做,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編足經費。很多的問題我以後再來質詢原民會。謝謝主席給我多的時間,謝謝主委。

主席:好,謝謝伍麗華委員的質詢,謝謝曾主委。

繼續我們請徐欣瑩委員質詢。

徐委員欣瑩:(12時5分)好,謝謝主席。本席請曾主委答詢。

主席:請曾主委。

徐委員欣瑩:主委,看到今天原民會的報告,司法院憲法法庭在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肯定平埔族群具有原住民的身分,該判決要求114年10月27日前能夠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立專法。我看到報告裡面寫原住民族委員會會規劃今年9月前要報行政院,11月通過行政院院會,這樣會不會過度樂觀?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先期的前置作業有一些都已經先做了,不是現在才做。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真的覺得可以完成?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儘量在這個時間內完成,因為有一個期限,也必須在114年做完。

徐委員欣瑩:對啊。期限是到114年,今年才113年。您前面答復其他委員的時候也有講,諮商同意跟平埔族身分認定的部分在3個月完成立法,是真的嗎?這是目標,還是你們決心3個月內要完成?這是您今天的答復。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不起,這是個目標。

徐委員欣瑩:對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總要有一個目標來完成事情。

徐委員欣瑩: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徐委員欣瑩:對啊。你這個回答可能要謹慎一點,不然你要負政治責任。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徐委員欣瑩:好。再來,本席看到今天的預算解凍案第二案,在解凍報告第4頁,是就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漁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的修正,原民會應該跟警政署來討論未來修法方向,來保障原住民族獵槍文化的延續,但是原民會的解凍報告只有說會持續確保草案內容符合族人狩獵需求,並保障狩獵文化的傳承。預算凍結案是要求原民會要提出應對方向,也就是要原民會表達立場跟主張,可是你們一句話都沒說,你要不要在這邊說一下?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不是可以讓我請處長回答一下?

徐委員欣瑩:好,可以啊。請處長回答。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這個部分我們跟內政部在討論這個辦法草案的時候,都有提出我們一些未來的規劃方向,將來會納入到整個辦法的訂定裡面。

徐委員欣瑩:因為在報告裡我們都沒看到,所以如果講不出來,本席就認為這個案等你們辦理以後再解凍好了,因為給你時間了。

接著本席要請教,我們有宜居部落建設計畫、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的改善計畫,對原住民族來說,這是很重要的計畫。道路工程做好了要維護,但是山區道路的養護不易,另外、從燃料稅提供財源的部落聯絡道路養護計畫,目前平均年度的執行率大概只有68%,不同的部落執行率不同,那本席要為我們新竹縣的尖石鄉、五峰鄉來爭取,我們的執行率雖然相對高,但是錢不夠用,所以本席建議,可不可以把執行率低的部分的預算移給執行率高的部落來使用?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這是應該的,執行率越高的,我們應該要多給一些。

徐委員欣瑩:對、對、對,所以這一塊也要請原民會多多支持。

主委,您剛上任,您對於文化健康站瞭解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瞭解。

徐委員欣瑩:現在在執行面,據您瞭解,在各部落,文化健康站在執行上的困難在哪裡?您知道嗎?有沒有聽過部落有反映出什麼問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勉強來講,大概就是他們還是覺得照顧的人力還不足,但是目前來講,我們照顧的510個站在照顧原鄉的老人算是照顧得不錯,但是當然還是需要再多一點人力。

徐委員欣瑩:需要多一點人力,那他們除了反映人力問題之外,因為我們原住民族有一些在偏鄉,有一些在平地,比較偏鄉的,現在整個人事行政管理費用,好像是各縣市政府在掌管,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今年有增加一點了,業務費有增加。

徐委員欣瑩:對。在我們地方上,比如說,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他們希望可以由他們的鄉來協助,因為有一些更偏遠的部落,縣政府大概鞭長莫及,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應對方案?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啊,尖石鄉的部分就有協助。

徐委員欣瑩:你所謂的協助是怎麼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行政管理費有協助,有協助行政管理費。

徐委員欣瑩:對,他們希望讓鄉公所來協助文化健康站,讓分工更細一點。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我們會再讓鄉公所來做。

徐委員欣瑩:這些偏遠的站,縣政府可能真的鞭長莫及,但是尖石鄉公所就是能夠把整個尖石鄉的每個部落照顧好,這樣是不是分工得更細?主委覺得這樣可不可以?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像尖石鄉公所就管3個文健站了。

徐委員欣瑩:對,所以他們的這個反映,原民會可以協助配合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徐委員欣瑩:好。

再來就是,有關文化健康站的部分,我希望提供幾點意見給主委來參考,針對這些建議,是不是可以在會後提供書面回覆就可以?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徐委員欣瑩:首先,第一個就是增加照顧資源,讓部落的失能長者可以獲得充足的照顧服務。

二,剛剛你也提到,能夠補充專業人力,來減輕照顧服務員的工作負荷。就是人力的部分

第三,隨著高齡化速度加快,是不是可以放寬文化健康站的服務人數限制?

第四,在多元族群融合的氛圍下,能不能打破服務使用者族群別的資格限制?

第五,文健站的醫療照顧設備可不可以儘量來補足?以及我們是不是能夠培力照顧服務員的專業能力,來促進他的職涯發展?以及制定照顧服務員薪資分級制和暢通的升遷管道?

最後,是不是可以推動年輕族人返鄉從事部落照顧工作,並且從耆老身上傳承原住民族深度的文化體系?

以上幾點,是不是請主委可以書面來答復?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好。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徐欣瑩委員的質詢,謝謝曾主委,謝謝。

繼續我們請陳瑩委員質詢。

陳委員瑩:(12時14分)好,謝謝主席。主席請坐,我等一下再請他們上來。

主席:好。

陳委員瑩:剛才在場的政務官,還有我們所有的公務人員們,要請你們小心了,因為剛剛竟然有立委質詢說沒有接電話叫藐視立委,那沒有回電話,也是叫做藐視立委,我想這種事情拿到這裡來講,實在是藐視國會啊。我認為要得到大家的尊重,真的就是要從自身做起,讓大家從心裡面真正地尊重你,這才叫真正的尊重。所以是不是未來我們在野黨是不是也要再提案,未來如果沒有接到立委的電話,又沒有回電話的話,也要判刑,也要抓去關,也要罰款?首先,我先請一下原語會的董事長。

主席:請原語會董事長馬耀‧谷木。謝謝。

陳委員瑩:好,謝謝。董事長,是這樣,因為剛剛盧縣一委員有特別就業務報告的部分,提到書寫的方式,我想在業務報告上面其實也滿清楚的,就是說主委的名字兩個都是大寫,一個是家族的姓氏,一個是名字,是這樣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報告委員,後面是父姓。

陳委員瑩:父姓?

馬耀.谷木董事長:父姓。

陳委員瑩:好。那這個部分就是都有大寫,所以很清楚,我們可以看到報告人Ljaucu主委的名字就是大寫,剛好是一個滿好的案例。我也想特別提醒一下,因為過去夷將主委在推動族語的時候,我們花很多時間在做口語上的學習,但是在書寫上,我比較沒有印象有聽到我們有在做這個部分,考試或教學就比較少。我們也很疑惑,像我在美國求學寫論文的時候,每一個段落英文字母都要大寫,講到人名、地名、專有名詞的時候,第一個字母也是要大寫,還有標點符號。所以我想請教主委,族語的部分,你們是不是未來也針對書寫方式有一個統一的規則?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報告,基本上,第一個、去年我們已經跟我們相關的16個語推組織達成共識,也跟長期在推動族語的大學院校跟部落達成共識,也在去年頒布初步共識的版本,接著會跟16個語推組織做協調討論,預計在年底提出比較完整的共識版,在目前已經提出了一個參考版,也透過各語推的耆老們,尊重各族群的書寫方法。

陳委員瑩:好,我覺得這個很棒,你們真的很不錯。因為書寫的部分在過去確實並沒有加強太多,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完成之後可以儘快公布,然後讓大家可以熟悉、瞭解一下這個書寫的方式。好,謝謝。請回座。

接下來請社福處羅處長。

主席:有請羅處長。

羅處長赫踛:委員好。

陳委員瑩:處長,你們5月28日(星期二)在食藥署針對各族群傳統特色食材之管理原則,邀集相關單位開溝通會議,你清楚這個事吧?

羅處長赫踛:瞭解。

陳委員瑩:你們誰去開的?

羅處長赫踛:是承辦同仁跟我們相關……

陳委員瑩:哪一位?

羅處長赫踛:是科員跟一個專管助理。

陳委員瑩:好。食藥署會開這個溝通會議,主要是因為我們族人常常使用及販售的在地野生傳統食材,雖然對我們而言,這些野菜我們都常見,對我們來說,其實是傳統食材,但是有些在食藥署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裡面是完全查不到的,因為查不到,所以就被列為非傳統性的食品原料,族人販售這些食材如果被檢舉了,就會被依違反食安法來裁罰,針對這個問題,我已經多次請食藥署依族群特性來重新檢討相關規定。前天的會議你們有派員去,原民會提供給食藥署的傳統飲食清單總共只有14項,農業部提了137項,我辦公室有詢問原民會這14項是怎麼來的,大家猜猜看怎麼來的?我聽了嚇一跳,你們是依據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供的清單挑出來的,是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供的清單嘛?

羅處長赫踛: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轉型正義委員會裡面也在關心這個事情,剛好我們也請過去有瞭解這件事的……

陳委員瑩:我覺得你們這樣是便宜行事耶。他們全部都是專家嗎?全部的委員都是耆老嗎?都是很有經驗的嗎?人家送清單給你們之後,你們有主動再去調查其他各個族群嗎?有嗎?

羅處長赫踛:我們後續會主動調查。

陳委員瑩:就是後續才主動調查?

羅處長赫踛:對。

陳委員瑩:人家已經要開會,人家動作都很快,結果你們就只拿了那些委員提供的清單,你看下面都有人在搖頭了。

羅處長赫踛: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有盤點,有516項相關的,但是因為我們第一次跟食藥署合作,我們先提14筆,可以納入可用食品一覽表裡面去做,所以這個合作模式建立起來,我們後續會陸續再提供。

陳委員瑩:因為你們14項品項有月桃、荖藤、臺灣胡椒、山肉桂等等,但是阿美族人常吃的芒草心就沒有,所以到底有多少品項已經有在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還有多少品項是沒有?你們提供14項真的太少了。另外,依食藥署的規定,非傳統性的食品要納入查詢平台,就是可以做問卷去判定,具有完整的毒理學安全性學術文獻報告,以及成功食用的紀錄要25年,還有28天的餵毒性試驗和基因毒性試驗、90天的餵毒性試驗跟基因毒性試驗、致畸試驗。其實我們原住民族沒有文字,所以要舉證這些食物長久食用的歷史可能有困難,所以才召開這樣子的會議,也就是希望各族群可以提供相關意見,但是你們那個唯一代表你們去開會的人,在整場會議裡面,唯一的回答就是這14項是依照轉型正義委員會那邊來的,我很傻眼,其他意見統統都沒有反映,反而與會的其他人士就提出很多的問題。所以我就提醒你們,你們的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現在有進行口述歷史的收集,這些口述歷史的收集,除了作為紀錄之外,其實應該有一些是對我們原住民傳統食材要納入查詢平台是有幫助的吧?應該是有吧?

羅處長赫踛:有。有記錄一些長者過去的一些傳統……

陳委員瑩:對,所以要請你們好好利用啊。

羅處長赫踛:好,好的。

陳委員瑩:我希望你們可以設定目標值,我不知道你們大概多久可以全部盤點調查完畢?

羅處長赫踛:目前先掌握的是516項,但是因為我們還要去跟可用食品一覽表比對,所以還要一段時間。

陳委員瑩:對,但是你先盤點,我講的是盤點的部分嘛。

羅處長赫踛:所以還要一段時間。

陳委員瑩:對啦,多久啦?

羅處長赫踛:我們在一個月先做完整個的盤點,訂定目標值之後,再分批陸續跟食藥署協調。

陳委員瑩:所以你預計時間是多久?你是要設定目標值啊。

羅處長赫踛:對、對,我會設定目標值。

陳委員瑩:所以你一個月就全部完成?

羅處長赫踛:一個月是先盤點,確認之後,我們再去訂定一個目標值。

陳委員瑩:如果這個評估完可以直接納入平台是最好,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需要經過我剛剛講的那些測試的話,我們再來協調各部會,像農業部,看大家怎麼分工,因為這個經費是不會花太多啦。我希望你們一定要優先把品項確認好,請你們要再主動、積極,特別是去跟其他部會開會的時候,處長,你要不要考慮自己下來盯這個案子?

羅處長赫踛:沒有問題,好,是。

陳委員瑩:好,謝謝。

羅處長赫踛:好,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謝謝。謝謝羅處長。

繼續我們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

請林倩綺委員質詢。

林委員倩綺:(12時24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林委員倩綺:主委,首先恭喜你,期待您能以過去推動原住民事務的精神,繼續在未來幾年您在原民會就任、在職的情況下,幫原住民族的業務能夠更上一層。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

林委員倩綺:第一個,我們知道前一段時間,就是在這個會期,我們修正通過姓名條例,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原住民文字單列為名字,有了這樣一個政策,所以我這邊要談的是,請原民會落實整個推動原住民族登記傳統名字便民措施3年計畫,而這個部分應該先感謝我們的召委高金委員還有鄭天財委員,在我們整個姓名條例裡面,把這30年來的一個推動,終於在這個會期給完成了,這真的是歷史上一個很重要的篇章。

接下來就是怎麼樣落實的部分,然後讓我們所有的族人都能夠以此為傲。就這個部分,會裡面也編了相關的經費,把它作為一個很重要的業務在推動,所以我們期待這個部分的落實。我相信你們要推動的部分,包括除了有效整合跨機關規費、登記便民服務措施以外,第一線人員的訓練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只在原鄉,包括今天下午我們要關注的都會原住民,所以可能就要注意到在原鄉的部分還有在都會裡面,相關第一線人員怎麼去處理、因應這個姓名條例修正通過之後所發生的一些狀況。

另外,你們也針對這件事情編了一些行銷的費用,這個費用怎麼去真正落實,包括每一年增加這個比例,也就是在增加族名的登記上,能夠讓這樣一個很好的政策在推動上,讓大家在登記上不會因為一些困難,然後把這樣一個美意變成一個擾民的措施,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林委員倩綺:所以你們要怎麼樣確實做到跟考試院、國防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各機關之間的整合?而且這還算是公部門,民營的部門,大概未來還有一些困難,這個部分裡面,其實是有一些沉默的成本,所以期待原民會在這個區塊能夠更落實。假設真的有困難,需要本席這邊來協助的話,本席非常願意作為一個平臺,然後讓大家可以來彼此溝通、瞭解。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

林委員倩綺:這個3年3,000萬用於整合服務的行銷費用,請真的要用於這件事情上,不要變成其他一些奇怪的行銷費用。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林委員倩綺:這個部分是會裡面應該要注意的,過去發生的事情,我這邊也就不多說了。我有一個建議,這個3年3,000萬的計畫,在懶人包的製作上,應該要非常的詳實,還有工作指南這兩個部分,相信對於傳統名字登記的比例,應該會有一些上升,所以你們應該可以設定每一年有一個比例值。還有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會講到各族的命名、語言的脈絡,這個部分也應該讓大家知曉,我們當然知道有一些個別性的問題,但是這個命名、脈絡對一個文化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期待在行銷的內容上也能夠做得更詳實。還有,包括其他各部會也會支援部落跟鄉鎮區公所的一個戶政單位的接駁,屆時也不要忘記都會原住民,都會原住民應該是接下來我們必須要非常關注的一塊。好,這是我針對已經有這麼多的前輩在我們原住民事務上所做的這樣一個政策的法令,幫我們在未來的推動上所做的這些努力,我們不應該辜負他們所做的一切。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原住民族博物館,我們知道原住民族博物館原本是核定在新北市,後來莫名其妙的,連民進黨的委員都覺得是笑話一樁,那是蔡總統8年前已經該做的跟要做的,結果莫名其妙地從新北又挪到了高雄,而且這8年我完全不知道進度,然後對族人或者是對我們社會大眾也沒有任何的說明,至今我們只知道沒有原住民族博物館。8年過去了,我不知道我們還要等幾個8年,所以我特別期待主委,希望在您任內至少我們有一個發聲、具有文化性的平臺能夠完成。

第三個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其實就是以前的文化園區,我也經常帶人去參觀。我們知道裡面有一個樂舞團體,業務報告第3頁裡面很自豪地提到,這是全國唯一的公設原住民族表演藝術團隊──娜麓灣樂舞劇團,因此,會裡面是不是可以考量,既然我們文化在流失,我們怎麼樣在這個世代,透過這樣的機制,讓各個族群都有機會留下樂舞文化,講得更直白一點,這樣一個公設的樂舞表演團隊,不應該只有在過去我們所稱的原住民族文化中心,而是進而讓它成為一個發展的中心,所以應該在這個區塊有更積極的作為。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民間也有……

林委員倩綺:那是民間啊!這邊是公設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對!

林委員倩綺:公設當然是不一樣的,所以最後連帶的就是文化資產,尤其原住民族的無形文化資產,會裡面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以上四個主題,可否請主委在一個月內對我提出比較專業性的報告?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林委員倩綺:然後也請會裡面相關的部門來跟我做業務報告,就上述這四個主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的。

林委員倩綺:OK,謝謝主委。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的質詢,謝謝主委。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了不在場者之外,其餘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丁學忠、張智倫、黃建賓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在一週之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

依原住民委員會之定義,「都市原住民」乃是沒有居住傳統山地原住民鄉以及平地原住民鄉鎮市的原住民。台灣的都市原住民經過多年發展,許多家庭可能已有第三代甚至四代長期居住於都市。這些家庭幾十年前第一代是出生在原住民鄉,為了發展移往都市,之後的原民則是出生於都市裡。根據統計,民國四十五年還有九成以上的原住民住在原住民鄉,近年來資料可以發現顯示已有超過四成以上的比例,可能有二十五萬以上的原住民戶籍已經設於都市。但,實際生活在都市但未設籍於都市的原住民人數可能也很多,總和來看,若針對生活於都市的原住民可能已經達全體原住民的一半。其中未設籍於都市的原住民,恐有衍生無法納入社會福利資源網之中,不論居住、教育甚或健康的部分都可能無法被照顧到,這樣的未能完整照顧的原民究竟有多少?原民會是否有充分掌握?統計是否有常態的完整運作,才能依此應該注意並研討改善他們的處境。另外即便是設有都市戶籍的原住民,因都市較高的居住負擔,就連租金可能都會是沉重負擔,各都市的社會福利或是補助是否有減輕原民的負擔?原民會也應就此問題,是否能針對此一問題加強協助。

另外,在原傳統原住民地區因位於偏鄉,當地原住民的交通需求也應特別注意,尤以年長的偏鄉原住民相較醫療資源較多的都市地區,在長照及醫療需求都有較多的困難,而因這些地區寬廣而人口較少,人口密度較低,造成交通之市場性不足,專營運輸的公司恐不易維持,對此問題原民會是否有檢討現有協助政策是否加強改進之空間。如原民會之原民住族文化健康站政策推動是否有其增加擴大之可能性?

委員張智倫書面質詢:

新媒體經營成效未有顯著成長

根據原民會統計,全國原住民族人口為59.8萬,約占全國人口比例2.5%,比例、人數雖不高卻是我國重要文化資產,原住民文化推廣亦不侷限於原住民族,而是著眼於全國民眾,有鑑於此,新媒體是一項相當重要的工作。

然而,根據「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文化行銷部新媒體組」提供的「立法院回覆報告:原文會新媒體營運情形及數據成果」,「原文會官網」瀏覽人數,2021年17萬,2022年46萬,2023年10萬,2023年降為最低點,甚至低於新媒體組成立的2021年,今年至4月為16萬,尚有加強的空間。「社群媒體」瀏覽數分別為:540萬、1,000萬、1,000萬,並未明顯成長,今年至4月230萬,仍有加強空間。「Podcast」自110年成立來,收聽數歷年分別為,1萬2、7萬、12萬,今年到4月僅有2萬,明顯偏低。然,對照原民會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之「113年度業務報告內容」、「5月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之資料,皆並未對此一問題多所著墨,並研究如何透過新媒體、新措施,來提升優質影片的「有效觸及」與閱聽。

尤其,相較於客傳會未設置專責部門人力,採用內部各單位通力合作方式辦理執行。原文會以4名人力執行新媒體相關任務,成效應當更優。

基此,請客委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如何透過新媒體、新措施等方式,提升相關優質影片的有效觸及與閱聽進行研議,並將研議結果於二個月內提供相關報告予本席。

委員黃建賓書面質詢:

內政委員會原民會預算定結案及都會原住民權益維護質詢議題

一、都會原住民比例越高

過去的原住民是居住在原鄉,但隨著社會環境改變及就業需求,越來越多原住民往都會區一定,2022年12月原民會辦理都原研討會時,有近48.7%的原住民居住在都會區,如今則有50.21%的原住民設籍在都會區,如果算上因為工作也居住在都會區者,實際居住在都會區的原住已接近60%。居住在都會區的原住民人口集中在桃園市及新北市,其中桃園市原住民人口更高達83,981,比臺東縣的原住民總人口78,417人還多,僅次於花蓮。

二、都會區原住民生存問題

原住民族遷移都市的現象早自民國50-60年代即漸出現,那時台灣正值社會經濟結構轉型,農業衰退而工業發展,區域差異形成,而原住民族人面臨原住民族地區農業相對式微、就業機會不足的困窘,加上都市工商發達及勞動力需求形成拉力,驅使青壯人口紛紛向都市遷徙。

隨著原住民遷移都會區,因為原住民的文化慣俗也導致其在都會區生存變得困難。尤其是居住、照護、就業與教育,成為都會原住民的四個主要核心問題,因此政府在都原住民原政策上都是著重在這四項,但礙於原基法的規定,原民會大多資源都投注在原鄉下,如何藉由法規去維護都會原住民權益至關重要,藉由都會原住民權益的法制化,讓政府可以有效得把資源分別投注在原鄉與都會地區,而不用因原基法的既有規範,扭轉長期以來原鄉地區獲得較多資源的情況,讓都會區原住民能獲得相應的保障。

三、問題:

1.賴清德總統的政見,目前聽見的說法都是蔡規賴隨,就賴總統公開發言,比較明確的原住民政見有:

.原住民族希望自治:他會找原住民社會各界一起討論,並找出最好做法讓原住民落實自治

.第二,語言很重要:沒有原住民語言就沒有原住民,語言是所有文化的根本,一個民族沒有文化就不存在了,因此他會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復育,並一代一代傳承。

.第三,健康權,望能讓原住民族的平均壽命跟一般民眾一樣。

.第四,希望原住民能用自己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小孩,因此要尊重原住民另外一軌的教育,這樣才能保存文化。

.第五,栽培原住民族的人才,包括體育、藝術、還有外交人才等。

主委,原住民族土地呢?賴總統推動擔任行政院長時積極推動原住民保留地條例,但這條例被柯總召擱置,主委,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條例你還要續推嗎?

2.談到原住民自治,蔡英文前總統的政見也有提到,蔡前總統甚至在參訪台東縣東河鄉都蘭部落時要在都蘭部落試辦自治,但8年過去了,請問自治了嗎?卓榮泰院長的施政方針報告對於原住民自治隻字未提,這是不是表示主委你不想推原住民自治?不然行政院的施政報告怎麼沒有提及?是你失職還是行政院不想推?

3.都會原住民族相關法制,原民會原本當初是要在2022年12月召開都原研討會後進行相關法制研擬工作,為什麼到現在相關條文依然沒有送出?要知道都會原住民面對的生活環境不同原鄉,他無法用原鄉那套規定,因此;過去原住民立委才積極提案制定都會原住民權利維護條例,過去前立委廖國棟幾乎每屆都有提,今日藍綠四位原住民立委都有提案,顯見主流原住民社會就是希望要有一套都會原住民的法律,曾主委,你沒有蜜月期,民進黨也沒有執政優勢,請你加速你的工作時程,原住民社會都在看,過去蔡英文欺騙原住民說要推動原住民土地與自治,如今他卸任了,這些都沒達成,請拿出實際作為,不要再騙原住民。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宣讀討論事項所有版本的條文,在宣讀的同時,我們與會的官員是可以用餐的,請宣讀。

主席:本日議程討論事項所列的議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在本日會議散會之前,主席對於原民會主委今日備詢的情況,我有幾點聲明,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業務在於統合原住民族的政策,保障原住民族的權益,但是今天原民會主委備詢的表現,顯現對於業務生疏、預算不熟悉,這嚴重影響各位關心原住民族政策的立委同仁們垂詢原住民的業務,身為安排專案報告的召委,我感到非常的痛心。因此,為了族人的權益,我將另定期安排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相關專案報告,讓各界也讓各位關心原住民政策的委員有再一次瞭解相關政策的機會。所以今日散會之前,也請原民會主委回去跟原民會相關的局處業務單位,好好地再重新提一份專案報告來,我想我會再另定期審查。

本日的會議到這裡結束,我們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3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