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8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

經濟部部長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李孟諺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

文化部部長李遠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鏡清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垂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3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

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6月19日(星期三)及20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之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各日分別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6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

二、上述覆議案定於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2案分別為2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主持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黃國昌   吳春城   黃珊珊()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

113年6月1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6月19日(星期三)及20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之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各日分別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6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

二、上述覆議案定於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2案分別為2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主席:請秘書長宣讀第1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我們作以下之決定:第1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請一併宣讀報告事項第二至四案。

二、行政院函,為本院三讀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經研議全案確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移請本院覆議案。

三、行政院函,為本院三讀通過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經研議確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移請本院覆議案。

四、總統府秘書長函,為本院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咨請總統公布案,經行政院研議,以其確屬窒礙難行,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呈奉總統核可,移請本院覆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以上三案擬請院會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以上三案依黨團協商結論決定,定於6月19及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6月21日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請宣讀第五案。

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5人擬具「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4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電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盧縣一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七、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2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及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游顥等37人擬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十六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現在按鈴7分鐘開始。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溫馨提示一下,請問每一位委員是不是都有簽到?第二,請問每一位委員是不是都有拿到表決卡?都有拿到,好。

報告院會,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報告事項第三十六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1位,贊成49位,反對52位。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8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上午10時23分3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36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1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再次宣布表決結果:出席101位,贊成49位,反對52位,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8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上午10時25分16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 報告事項第36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1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下一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張嘉郡擬撤回前提之「植物診療師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1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請大家輕聲細語,好嗎?

下一案。

四十、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1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環境部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再一次拜託大家稍微、稍微……

(國產小偷!國產小偷!)

(國產變黨產!國產變黨產!)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謝謝、謝謝!再一次拜託院會,大家保持肅靜,讓我們的議案可以繼續進行下去,謝謝大家!

通過,下一案。

四十九、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財政部函,為修正「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事項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內政部函送「全國性消防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內政部函送「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五第四項達一定規模之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救護車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技師或能源管理人員辦理能源管理業務資格認定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礦業登記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經濟部函,為修正「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第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央管河川採取土石使用河川公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低壓三相鼠籠型感應電動機(含安裝於特定設備之一部者)能源效率基準、效率標示及檢查方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席是新竹縣物業管理服務職業工會的好朋友們,在此熱情歡迎。

下一案。

六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三點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三點規定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德克薩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新墨西哥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農業部函送「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教育部函,為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三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交通部函,為修正「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鐵道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環境部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名稱修正為「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77案至第263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88、93-95、162、165、202、204、205、216、217、221、225、235、236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77、78、84-87、92、93、97、99-110、112、116、118、122、124、133、134、143-155、158、159、161、163、164、263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院本部)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八、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113年3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九、內政部函送「113年至116年國家公園中程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3年1月至3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一、內政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二、客家委員會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3年度「原住民族學生高等教育困境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五、大陸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截至第4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六、大陸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自105年8月31日至113年3月10日業務執行現況暨調查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九、海洋委員會函送「向海致敬」政策相關工作辦理情形113年3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海洋委員會函送「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相關工作113年3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一、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洋保育署112年度「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具體成效與各項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二、海洋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三、外交部函送112年度第4季「外交部主管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四、國防部函送「新一代輕型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113年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五、國防部函送112年「全民國防教育執行成效暨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六、國防部函,為該部113年度第1季未核列管制預算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七、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2年各案人事成本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九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1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說明」及「113年度第1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僑務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僑務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年1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年2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經濟部函送水利署「112年度截至第4季公務預算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3年度第1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送產業發展署113年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送「112年度中小企業法規調適檢討報告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農業部函送112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農業部函送「遠洋漁業永續發展振興方案」112年第4季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農業部函送112年度「調整漁業產業結構強化管理機制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農業部函送112年度「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農業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輔導協助廠商前往亞灣區投資5G AIoT產業113年4月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財政部函送112年度第4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一、財政部函送112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二、財政部函送截至113年3月公股銀行紓困貸款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三、財政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四、財政部函送公股銀行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113年第1季統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修正後112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或提供巡迴金融服務機制推動進度113年4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中央銀行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一、教育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二、文化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三、文化部函送112年度截至第4季止該部主管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四、文化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該部主管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五、文化部函送113年1-2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六、文化部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七、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113年第1季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3年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年2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年3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局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3年4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四、數位發展部函送資通安全署113年第1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五、數位發展部函送113年度第1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1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總統府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五一、司法院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二、監察院秘書長函送113年度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三、考試院秘書長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四、法務部函送112年第4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五、法務部函送112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六、法務部函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新建辦公廳舍中長程計畫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七、法務部函送「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八、勞動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九、衛生福利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偏鄉醫院醫師長期需求改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一、衛生福利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止「公務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及「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二、衛生福利部函送「後新冠疫情時代傳染病檢驗網絡計畫(114119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三、環境部函送112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四、環境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1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五、環境部函送「美質環境推動計畫(114119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積極輔導地方政府改善殯葬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協助嘉義市殯葬生命園區整體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原住民族地區公墓改善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六)研議民眾委託房屋買賣簽訂「專任約」或「一般約」之優缺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六)促進民間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之執行成效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建物單價計算方式及檢討網頁呈現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研議將我國道路標線材料改為熔噴射式畫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十三)111及112年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二十)白匏湖運動休閒生態園區暨社會住宅興建計畫跨部會溝通協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四)「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七)青年首次購屋者進行補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四十三)將營建工程挖方等土石明定為國家所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公開員警身心服務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八)(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十一)整飭警察風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十二)研議將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納為警察四等考試科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十四)改善金門地區駐地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十八)(四十一)(五十)(五十七)(七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二)警察廣播電臺調頻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三)將警察特考改革納入文官改革白皮書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三)車輛罰單異常吊銷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決議(六十)(六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四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決議()桃園機場設置膠囊型休息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政部賦稅署決議(二十六)租賃市場資訊透明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四、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繳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五、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於愛沙尼亞開設代表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六、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新檢視駐外館處分級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七、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駐外館舍購置計畫進展改進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八、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繳庫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九、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資料開放行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規劃資安稽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推動駐外館舍購罝計畫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謀檢討改善資金運用效能及投(融)資計畫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繳庫事宜」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立陶宛貿易代表處未具備領務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五、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政黨補助計畫監管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駐外館處資安防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七、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我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對等夥伴關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八、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重點館處資安防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九、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松鶴公司出租率及營運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化開放資料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一、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轄下50年以上公有建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時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二、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提供友善性別職場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三、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編資訊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四、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美洲獎助學金提案可能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五、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日本排放核處理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六、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謀檢討改善資金運用效能及投(融)資計畫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七、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協助烏克蘭國家重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八、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與印度之間官方與非官方之間來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一九、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機構經常性經費賸餘數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及落實外館相關資安防護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一、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研謀檢討改善資金運用效能及投(融)資計畫效益」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二、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資料開放行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三、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賸餘繳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四、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松鶴公司出租率及營運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五、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相關國際軍事衝突撤僑標準程序擬定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六、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我國NGOs國際交流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七、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強化旅外救助指南APP操作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八、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加強推廣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九、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增編資訊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僑務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砲校遷建與開發案」及「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3年度海軍敦睦遠航實施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9款第2項決議(九十八)(一○八)(二二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軍官兵正確財務觀念建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美對臺軍售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軍指管系統整合仍待加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輕型消毒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火藥產線機具遷建履約籌建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坑子口訓場及各地抗壓館整、新建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疑義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軍品及軍用器材資訊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金門地區漁民生計補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宜蘭縣頭城鎮公所爭取敦親睦鄰款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中海軍艦文化資產保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四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重要政策指標未達標情形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亞洲新灣區產業發展策略」計畫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推動方案」預期效益及開發時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單位預算科目簡化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美商高通公司六項承諾及台灣產業方案執行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通公司執行「台灣產業方案」之各項目落實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通公司執行「台灣產業方案」需求回復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盤整高通公司各項行為承諾達成情形及產生之整體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依法辦理清查等行政作業,滿足各類產業用地之需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九十一)(一一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所屬事業轉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及所屬事業招考防弊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優化國內投資環境,擴大吸引外人來臺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五缺問題因應對策及歐洲商會建議之回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面對產業減碳轉型相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台電公司建置資訊查詢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逕流分擔及在地滯洪工作推動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山水庫清淤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精進各個再生能源政策與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264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二六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專案報告」等11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第2目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100萬元等78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六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決議()「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15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六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會決議()「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等13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六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安全局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局決議(一七六)「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等9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六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會決議()第1目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中「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14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2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七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七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七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七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函為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七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送「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審查收費標準」等3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七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2人於第11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加速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查速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針對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繼續進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我們先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請秘書長。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外交部林部長佳龍本日因公請假,由田政務次長中光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6月14日(星期五)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外交部

 

林部長佳龍

田政務次長中光

因公請假(上午陪同外賓晉見總統;下午接見重要外賓)

整天

主席:現在我們首先請邱議瑩委員質詢。

邱委員議瑩:(10時40分)謝謝主席,我是不是請一下卓院長。

主席:麻煩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邱委員好。

邱委員議瑩:院長好。院長,我們相識二十幾年,今天應該是第一次有機會站在這個臺上跟您面對面的進行詢答。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指教。

邱委員議瑩:本來應該是要恭喜您的啦!但是我覺得現在整個朝野的氣氛,整個行政、立法之間的劍拔弩張,也不應該特別恭喜您。院長,我想請您看一下,對於立法院在5月28號提出國會擴權這樣的一個法案,行政院很迅速的就提出了覆議,這個大概是你們提出來的7大原因,當然行政院也特別說明為什麼你們要提出這樣的一個覆議案。很清楚的,這個國會擴權的法案違憲、違法,完全窒礙難行,而且未來很有可能讓人民必須擔負著他們無法預知的後果。

所以面對這樣一個窒礙難行的法案,行政院當然可以提出幾個措施,第一個當然就是覆議,這個覆議案在下個禮拜我們就要開始進行所謂的全體委員會,院長,您還必須到立法院來進行說明,下個禮拜要進行表決。

卓院長榮泰:是。

邱委員議瑩:但是很顯然的,其實我們大概可以預見這個表決的結果大概已經決定,因為國民黨他們不會半夜良心發現,因為國民黨他們受到的指令是來自於對岸全力的下指令,要顛覆國家的整個系統。行政院面對覆議案如果不過的時候,行政院未來會採取什麼樣的措施?院長,可不可以請您說明一下。

卓院長榮泰:非常謝謝委員的理解,在面對憲政機關的義務,在有違憲、窒礙難行的法案,行政機關一定是要依照憲政的秩序來提出應該有的救濟,所以剛剛誠如委員說的,也許我們對努力的結果現在還在進行當中,但是雖千萬人吾往矣,我們有這樣的決心。

邱委員議瑩:好,院長,我感謝你有這樣的一個決心,雖千萬人吾往矣,但是我必須提醒,過去民進黨在執政的時期,其實我們也面臨到很多政策上面的推動困難,所以院長您大概還記憶猶新,當初我們面對四大公投的時候,有整個行政院團隊帶隊下鄉,包括立法委員、包括行政院的官員,甚至蘇貞昌院長,我們下鄉辦了超過一百多場的說明會,讓社會大眾很清楚地知道,這個四大公投在投什麼東西、在談什麼東西、對民眾的影響在哪裡、對國家的影響在哪裡。

面對立法院通過這樣的一個違憲擴權案,我其實希望行政院長、行政院的團隊也應該要出面,下鄉跟民眾面對面的說明,你必須讓很多的民眾清楚,行政院不是因為我們表決不過、表決輸人家,所以我們才不執行這些法案,而是你必須讓很多的民眾清楚地知道,這樣的一個擴權法案違憲、違法的地方在哪裡、對民眾的影響在哪裡。所以我在這裡很懇切地要求行政院院長,院長,如果表決不過的時候,在聲請釋憲的這個階段、這個過程裡面,行政院應該走出辦公室,應該走到市民、走到國民的面前,讓臺灣的國民很清楚地知道這一部違法、違憲的擴權法案的不合理性。院長,您同意我的建議嗎?

卓院長榮泰:非常感謝委員的建議,我們依稀記得四個不同意那個時代,大概是有三個月的期間……

邱委員議瑩:對。

卓院長榮泰:所有的聲音都跑出來,所有支持的聲音都跑出來,所有意見都跑出來,我們也知道那個時候帶動了整個社會的討論。但現在這一次,跟委員報告,因為從開始提出覆議案到下禮拜五的表決,事實上只有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當中我們安排了相當多既定的公務行程,行政院目前兩個事情要做……

邱委員議瑩:院長,我沒有要求你在這禮拜以內去下鄉,我也知道你下個禮拜,幾乎一整個禮拜都被綁在立法院裡頭……

卓院長榮泰:是。

邱委員議瑩:我談的是覆議案表決沒有過之後,很顯然它一定不會過啦!

卓院長榮泰:我現在心裡的準備是覆議案表決會過。

邱委員議瑩:院長,您跟我的政治判斷會有一點不一樣。

卓院長榮泰:我比較樂觀。

邱委員議瑩:你比較樂觀,你認為會過……

卓院長榮泰:我相信人類有高尚的心靈。

邱委員議瑩:你的樂觀來自於國民黨的良心發現嗎?但是以我們這一段時間的相處,我覺得很難啦……

卓院長榮泰:我相信人類有高尚的心靈,委員是正義的化身。

邱委員議瑩:除非「半暝吃西瓜─反症」,看有沒有辦法改變,不然是真的很困難啦!

卓院長榮泰:再加油、再努力。

邱委員議瑩:如果不過的話,院長,我覺得這個不是開玩笑的,我認為我們應該嚴肅的面對這樣一個違憲擴權的議題。我覺得應該要認真的去讓全體的國民知道這樣一個違憲擴權的議題。它的時間不會侷限、不會說我只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去說明,而是你們應該利用更多、更多的機會,去讓全體的臺灣國民知道,甚至也要讓國際知道臺灣對於這樣一個違法擴權法案的反對力量、反對聲音,這個我覺得都應該把它擴散出去,院長,這個你應該可以做得到吧?

卓院長榮泰:好,謝謝委員,覆議案是總統核可之後,行政、立法兩院之間的互動,但如果是釋憲,那是全國人民對憲法再一次的認知,我想那個需要告訴人民更多、更強……

邱委員議瑩:到那個時候你們就應該要更多的說明了嘛!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定遵照這樣的方式、這個方向,好好的跟人民來做訴求。

邱委員議瑩:我認為溝通這件事情是很重要,下鄉說明是很重要,四個不同意那個時候,其實很多的聲音對民進黨是相對不利,但是經過一百多場的說明之後,投票的結果完全是翻轉。

所以我現在要跟院長討論,最近討論最多的是國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按照既定的時程是要在2025年的4月就要開始準備上路,但是現在多方反對的聲音,尤其是對於農地的限制,對於土地的限制,這個聲音一直不斷的出來。院長,我讓您看一下,這個是盧秀燕市長說國土計畫法上路之後農地就會被判死刑,因為我們現在的農一到農五整個土地的規劃,依照現行法令的規定,民眾是不可以任意申請變更的,必須由縣市政府提出通盤檢討的計畫,才能來申請變更。依照現在國土計畫法的法條,縣市政府是可以透過每5年的國土計畫通盤檢討,來做適時的調整嘛,是不是這樣?

卓院長榮泰:是的。

邱委員議瑩: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謝謝邱委員的關心,確實你講的沒有錯,但是,國土計畫法的實施,保障農民的權益不變,保障合法農地使用的權益也不變。

邱委員議瑩:好,如果是這樣,我要更進一步請教,農一、農二、這些特定的農業區、優良的土地能不能變更?你們現在說可以,縣市政府如果提出了通盤檢討,提出了變更計畫,最後審決的單位還是在中央,有沒有可能中央把它駁回?這個就是現在國民黨的縣市長,或者是很多的縣市長,很多的農民在擔憂的地方。到底農地是不是永久被鎖死?這件事情是事實還是造謠?我沒有聽到行政單位對於這個事情很明確的告訴大家,而且這是未來會發生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會擔心。

第二項,國民黨的張縣長,我不知道他講的是事實還是造謠,所以我要請教你們,國土計畫法針對違規使用訂定天價的罰金,是嗎?

劉部長世芳:完全相反,國土計畫法是只針對2公頃以上,當他做非法變更而且讓人有重傷害或者致人於死時才有相當高的罰金,否則就是按照原來區域計畫法裡面的罰則進行。

邱委員議瑩:好,所以部長您看看我整理的表格到底對不對,如果依照現行的法令,現在的區域計畫法是不分情節一律罰6到30萬,未來你們是按照土地分區、分類使用,有各種不同的裁罰基準,所以反對黨的縣市長當然會拿裁罰基準最高的500萬出來講,他就跟農民講:如果你違規使用的話,你就會被罰500萬、你就會被罰天價的罰金。可是他沒有告訴農民的是,有一些不同的裁罰基準,對不對?

劉部長世芳:當然。

邱委員議瑩:所以他的講話,有一部分是事實,但是大部分是造謠,您同意我的看法嗎?

劉部長世芳:是的,我想跟邱委員回復一下,關於雲林縣政府的溝通,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有請他們參加44場以上的溝通,所以雲林縣政府的農業單位跟經發單位都非常瞭解這個事實。

邱委員議瑩:好。第三個,這個比較嚴重,院長,這個我就需要您的回答。關於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檢舉達人現在在馬路上應該是人人喊打,交通部過去的交通違規有檢舉達人的制度,所以我們把它取消掉了,那我們現在的國土計畫法裡頭還放著檢舉獎金制度,我認為它是非常不恰當的,其實行政院或者是內政部可以透過經費的撥補、人力的撥補,讓我們的人員可以加強查緝、加強清查,或者現在利用空拍機都可以知道土地有沒有違規使用,但是一旦落入了檢舉達人的檢舉獎金制度之後,我告訴你,農民真的是會拿鋤頭來跟你們對抗。

劉部長世芳:我們可以來檢討,邱委員講的沒有錯,現在其實我們有衛星影像的通報系統,它會比檢舉達人更精確,因為這個法條是在104年訂定的,所以已經不合時宜,我們可以來檢討。

邱委員議瑩:所以院長您同意把檢舉達人的這個部分取消掉嗎?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始終一個想法,我們應該鼓勵人民互相關懷,而不是鼓勵人民互相監控。

邱委員議瑩:我同意你這個看法。

卓院長榮泰:這句話當作我們的理念,政府應該加強公權力跟科技的方式來對不法或是違規的行為做檢測,所以檢舉的事項,我覺得應該再重新檢討。

邱委員議瑩:好,如果檢舉獎金制度願意取消的話,我希望大家可以趕快來就這個部分做法案的修訂。

我們一直談到對農地的影響,院長,請您到高雄來看看我們美濃的特定農業專區,它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它的農業生產、農業產值都非常的高,我相信全臺灣有很多農業專區其實是一樣的,但是在國土計劃法裡頭,我剛剛問到農一、農二能不能任意變更?你們現在說,只要縣市政府提出來是可以,但是我對它是持保留的態度,未來不能變更的時候,或者現在已經是被劃定在農一、農二、農三的這些農地,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給予這些農地更多的對地補貼,農民的土地過去可能可以變成建地,當它變成建地跟在實際耕作的土地價值與收入相差是非常的大的,在被劃成農一的時候,對農民來講,我們其實要給予他更多的關懷、更多的補貼,讓農民覺得他們這塊地不是死地,他們不是只能靠種番茄維生、種稻子維生,我們的對地補貼、很多的補償機制是不是有辦法提高、增加呢?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當被國土計畫劃為農一或農二時,未來我們農業資源的投入會更為強化,特別是在基礎環境設施,包括農水路的部分,另外,對於農地的綠色環境給付,對於栽植有機友善等耕作模式的獎勵,甚至有關於生態的獎勵、環境的獎勵,我們都會有更加碼的、比過往更高強度的部分……

邱委員議瑩:請問你們要怎麼加碼?你們要怎麼做?過去比如說領有某一種給付的就不可以領第二種,你們現在是要用……

陳部長駿季:我們現在是設計堆疊式的一個獎勵。

邱委員議瑩:所以我領了友善耕作的補貼,我也可以領到優質的……

陳部長駿季:我們還有生態的、環境的……

邱委員議瑩:還有生態的、環境的……

陳部長駿季:對,因為過往我們在生態的給付裡面,純粹只是針對……

邱委員議瑩:這些施行細則什麼時候可以出來?我期待農業部能夠加緊腳步,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會著重在這個部分。

邱委員議瑩:院長,我真的覺得,國土計畫法現在如果要倉促上路,會引來非常多的怨言,我真的覺得跟民眾的溝通是非常的重要,在還沒有完整的溝通之前,我認為其實如果能夠緩一緩的話,真的事緩則圓,這個當然要請行政院能認真思考本席的建議,以上,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議瑩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臺北市成功高中同學,我們熱情歡迎!臺灣未來的棟梁,熱情歡迎!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10時56分)謝謝我們敬愛的主席(我們韓院長)、行政院卓院長所領軍的團隊、新聞界的朋友、各位同仁,以及我們所有的學生、參訪人員。楊瓊瓔發言,主席,本席想要邀請卓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楊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院長好,恭喜你。

卓院長榮泰:不敢當。

楊委員瓊瓔:我們首先來看我們的孩子,因為投資教育希望永遠在,這是我非常堅持的一個理念,所以守護學童、安全校園,我們看到目前全國裡頭大概有400個校園急需要跑道的整修,但是我們看到也聽到賴總統說,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他希望、明確提出來要成立,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我們在努力,也希望大院能夠協助一起把這個組織法來調整,將來可以上路。

楊委員瓊瓔:好,組織法調整就表示大家看到這個問題點是重要的。

卓院長榮泰:是的。

楊委員瓊瓔:那我們有共識喔!所以我們看到未來你們預計編列200億的預算,對不對?但是我們看到你目前所編列的大概一年2億,這樣要花多少年的時間才可以去應對呢?所以我現在告訴你,目前我們盤點後大概有400個學校是急需要、迫切需要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一個操場以1,000萬大概的平均值來計算,大概需要40億的經費,如果一年跑道只有2億的話,等於要編列多少年啊?等於要編列20年,所以你預計要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時候,每一年要編列在多少的項目之中?本席要具體建議,既然我們大家都有共識,要重視我們的教育發展、體育發展,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提供一個安全的操場,讓孩子去體育、去活動,讓家長放心,請教院長。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要成立這個專責的體育部會,也是希望能夠把體育向下落實、扎根,增強國力。

楊委員瓊瓔:對!

卓院長榮泰:所以總統有一句話說,希望國人健康,國家更強,世界擁抱臺灣,國人健康是第一要務……

楊委員瓊瓔:這個口號非常好!

卓院長榮泰:但是從過去到現在,對於很多學校在興辦體育設施的更新當中,過去有一段時間我們用了很多的前瞻基礎建設,但是也有很多應該是地方自治事項,如果中央、地方能夠合力針對不同的學校、不同的體育設施分別來處理的話,這個時間會更短,而且將來在體育部成立之後,我想我們會用另外一種視野跟眼光來看體育部相關的預算。

楊委員瓊瓔:好,你希望時間更短,你聽到本席的精髓,如果一年只有2億的補助,400個學校就要20年,20年當中又有其他的學校產生,還是要協助,所以你有聽到精髓,時間要縮短。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應該要編列專案預算給校園操場修繕,你同意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看國家的財政狀況跟地方怎麼來配合。

楊委員瓊瓔:你同意,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往這個方向努力……

楊委員瓊瓔:往這方向努力……

卓院長榮泰:總是希望小孩子的體育教育能夠更好。

楊委員瓊瓔:你可以大膽一點說,你同意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卓院長榮泰:大方向大家都會同意,但細部計畫還要好好規劃。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兩個在詢答,所以卓院長,我可以解讀你是同意要以專案方式來協助這些操場的修建、布建,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大方向都同意,但是用怎麼樣的方式,這點中央、地方可以來處理,而且將來預算編列也要有它的精神……

楊委員瓊瓔:謝謝,方向同意,我也希望你要去執行。接下來本席請問你,有關幼兒學童,我看到學校周邊環境的一個問題。臺灣都市計畫內所有的人行道總長度是八千公里,但目前完成的只有五百多公里,占比達不到7%,在這樣情況下達不到7%,我們甚至被CNN封為人間煉獄。我們看到一個兒童問題,針對12歲以下兒童,每一年都有死傷的統計數字,我實在不忍心講出來,但是平均有超過25名兒童因為交通事故而傷亡。針對這問題本席要建請卓院長,孩子都是我們的寶貝,所以怎麼樣才能讓他安全?尤其在少子化的現在,對於傷亡數字的增加你憂不憂心啊?憂不憂心?

卓院長榮泰:是的。

楊委員瓊瓔:憂心!既然憂心,我們就要好好把周邊環境布建好,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當然。

楊委員瓊瓔:應該要加強。如同剛才所說的數字與年限,所以經費要增加,年限要縮短,趕快來建構一個安全……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行人跟學童的安全我們會列入現在即將要做的工作當中,交通部已經有相當完整而清楚的計畫,如果容許的話請交通部……

楊委員瓊瓔:昨天本席也親自到交通委員會跟部長討論這個問題,部長也意識到這問題是需要加強的。

卓院長榮泰:沒錯。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預計要怎麼做?要縮短時間,趕快布建,讓我們的兒童得以安心,好不好?讓家長安心,兒童安全,請將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李部長孟諺:是,簡單跟委員報告……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好不容易立法院藍、綠、白的委員都同意,前任行政院院長陳建仁先生以及前任的衛福部薛部長都同意,而且預計要在今年編列預算,即編列明年度的預算。所以這個畫面很難得,藍、綠、白及全國家長聯盟共同支持HPV疫苗施打。早期邱部長有跟我們一起奮鬥到,早期因為經費問題,所以我們從國中的女生開始打。這是當初所給的條件,我努力執行到位,請卓院長聽清楚。也就是說,如果女生有達到九成,那麼我們願意讓國中男生也一起施打,因為只有單邊,只保護女生還是不夠的。因此,前任行政院長跟前任衛福部部長,以及現任的邱部長(當時的邱立法委員)都非常支持。所以本席要請教,在大家有共識,我們即將成為亞洲第一個男女共同施打的先進國家,保護我們孩子的前提下,請教院長現在編列預算的進度如何?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也記得陳前院長曾經答應要研議,當女生達到90%之後,就會往男生這邊再研議……

楊委員瓊瓔:你當立法委員時應該有參與到。

卓院長榮泰:所以衛福部會接續陳前院長這樣的決定,繼續做一些準備工作。

楊委員瓊瓔:也就是同意編列預算,讓男生一併施打。我們會非常光榮,因為總統說我們要有什麼?我們要做健康憲章,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的,健康憲章。

楊委員瓊瓔:所以兩個議題請教,大家有共識,非常好,也就是大家努力的成果,女生達到9成以上之後,男生必須要執行之,要編列預算,成為亞洲區第一個保護我們孩童、男女共打HPV疫苗的先進國家。所以我兩個議題請教,第一個,請問卓院長,我們的健康憲章什麼時候會出來?第二個,我們的預算編列多少?請教。

卓院長榮泰:第一個,我們在健康臺灣的論壇當中已經講到,在健康臺灣的這個議題當中,健康憲章是一個頂重要的,這個過程……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會出來?

卓院長榮泰:剛接手的衛福部一定要馬上再進行相關的研議……

楊委員瓊瓔:這個「馬上」是多久?

卓院長榮泰:這個我請衛福部說明。

楊委員瓊瓔:我可以讓邱部長說。

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我想健康憲章是我們健康臺灣……

楊委員瓊瓔:請告訴我時間,好嗎?你預計你們的KPI什麼時候可以出來,然後向國人報告?

邱部長泰源:健康憲章的草案其實已經都大概草擬的……

楊委員瓊瓔:告訴我時間點,好嗎?什麼時候可以告訴國人?

邱部長泰源:因為這個出來以後可能還要經過更多專家討論,因為resolution是不簡單的事情,但是如果……

楊委員瓊瓔:當然,所以我只要院長告訴我一個時間點,是年底還是第三季,什麼時候可以出來,讓國人瞭解?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剛剛說過,健康臺灣的論壇是集全國所有的醫學專家……

楊委員瓊瓔:過程本席非常的清楚……

卓院長榮泰:先做出這樣的結論……

楊委員瓊瓔:請教,你們有沒有KPI?什麼時候你的健康憲章會出來?

卓院長榮泰:出來之後,這是一個非常審慎的工作,必須再跟社會做對話……

楊委員瓊瓔:當然,所以我願意給你時間,你告訴我時間點嘛!新政府要有新作為啊!什麼時間?

卓院長榮泰:剛剛部長說明,他的草案已經大概具備,我們必須再跟社會做對話,對話當中……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

卓院長榮泰:對話當中會有多少時間再做一些折衷……

楊委員瓊瓔:請教,今年年底會出來嗎?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給衛福部更多時間。

楊委員瓊瓔:好,請教邱部長。

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像WHO現在在研擬大流行病協定,本來1年就要出來,現在3年了,到今年WHA還說要延長1年,所以表示對社會的對話……

楊委員瓊瓔:好,沒關係,我們做任何事情,卓院長……

邱部長泰源:但草稿部分,我想我們1個月出來是沒有問題的。

楊委員瓊瓔:1個月出來草稿,院長,我謝謝你們,我們一定要好好努力做,但我們希望我們新政府做事情還是要有KPI的指標,大概什麼時間出來?現在邱部長給我一個答案,1個月內會出來草案,草案之後,大概什麼時候,今年年底會不會出來?

卓院長榮泰:我們就是還要跟社會做對話……

楊委員瓊瓔:邱部長,有沒有這個信心?

卓院長榮泰:我們努力讓它盡快的實現,但是社會的意見我們要尊重。

楊委員瓊瓔:好,邱部長,你有沒有設定你自己的KPI時間點?

邱部長泰源:我想健康憲章這個部分,我們以前做過太多,很多地區都有,像北投也有健康憲章……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不是邱立法委員,你現在是邱部長……

邱部長泰源:全國的健康憲章要跟全國……

楊委員瓊瓔:你想一想,沒關係,請把書面資料給本席,至少你回答本席健康憲章的草案1個月內會出來,好不好?

邱部長泰源:好。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怎麼樣正式,你再書面資料給本席。

邱部長泰源:我們把草稿提出來會跟各界討論,謝謝。

楊委員瓊瓔:第二個議題,HPV疫苗的預算,男生施打疫苗的預算,這個沒有多少錢,請問編了沒?編了沒?部長。

邱部長泰源:非常感謝,因為HPV對男生的預防現在真的是很重要……

楊委員瓊瓔:請教,你現在是部長,請政策回答,預算你編了沒?

邱部長泰源:我們現在正在編擬預算當中……

楊委員瓊瓔:有將這個項目納入嗎?

邱部長泰源:我們會積極來研議。

楊委員瓊瓔:怎麼研議?剛剛院長都講了啊,都同意了啊!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兩句話,第一個,我們現在在執行今年度的預算,新的團隊現在在對明年度的概算……

楊委員瓊瓔:你要編列明年度的預算嘛,你會把它納入,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明年度的概算我們還沒全面檢查、檢驗過,我們現在在執行今年度的預算,明年度的概算還要7月底的時候才會……

楊委員瓊瓔:本席非常清楚,這個過程本席非常清楚。

卓院長榮泰:這個時程就是這樣排的。

楊委員瓊瓔:要不要而已啦,院長,會不會編入?

卓院長榮泰:我們請衛福部研議,照陳前院長指示。

楊委員瓊瓔:照陳前院長的指示就是同意喔,他說他要編列喔!

卓院長榮泰:他說研議看什麼時候做到什麼程度。

楊委員瓊瓔:所以要編列,明年度我們希望看到這個預算。

邱部長泰源:我們研議。

楊委員瓊瓔:謝謝邱部長,我向你感謝,我們都是共同奮鬥,連卓院長當時是立法委員,我們藍、綠、白都全部合作,所以我們希望能成為亞洲第一個男女共同施打的先進國家,你頻頻點頭,我希望你在編列明年度的預算時納入,甚至在今年如果有預算就可以開始執行,至少明年度預算要編列,OK嗎?會執行吧?

邱部長泰源:我們會全力來研議。

楊委員瓊瓔:全力研議就是全力執行,是嗎?

邱部長泰源:因為公共衛生的議題……

楊委員瓊瓔:剛剛卓院長要做你的後盾了,你是在怕什麼?院長已經說了,照陳前院長的指示啊,他的指示你也參與到啊,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照陳前院長的指示研議,但是我剛剛也跟委員報告,明年度的概算不是我們編的,我們現在進到概算的程序當中去檢視。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邱部長,你聽到卓院長的支持,我們務必要編預算,成為亞洲第一個,編出來之後預算通過,我們來開一個記者會……

邱部長泰源:好,我們全力往這方面來努力,我們全力往這方面來努力。

楊委員瓊瓔:讓臺灣在世界上的醫療能夠發光發熱,好不好?尤其在講孩童,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到的。謝謝。

邱部長泰源: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我要談電的問題,院長,我非常敬佩郭部長,郭部長講了真心話,他說對於台電用公務預算去撥補,他不太贊成,當然他率性的回答,現在大家都非常支持郭部長,因為郭部長會講真話,而且他是真正在解決問題,他來自產業,我們支持。但是在我們支持之餘,還是要解決問題,在賴總統擔任行政院長時曾經說過,在2017年的時候他說2025年我們的能源配比是再生能源20%等等等,但是王美花部長告訴我們是跳票的,我也在經濟委員會請教郭部長,我問他我們現在要怎麼辦?沒關係,你們承認2025年原先的能源配比是跳票的,我們積極趕快鼓勵再加油,這是我們非常誠意的鼓勵政府。再生能源的部分原本是說20%,你們預計要調降到15.5%,我們也都給予鼓勵,但是其中有個問題,也就是沒有加入AI,瞬息萬變,我也感謝郭部長願意在這個會期7月16號結束之前針對我們的需求電力會給國人一個報告,因為原本111年所說的需求是3,045億度,這是111年,而112年還沒出來,告訴我們2027年的時候會達到3,045億度,可是當時還沒有加入AI,所以郭部長非常誠意的說給一點時間,因為又加入了AI,瞬息萬變,所以我非常敬佩郭部長的坦白,而且願意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本席有兩個議題要請教,第一個,也就是我們的能源配比在加入AI的導入之後,我們的總量跟能源配比什麼時候會告訴社會大眾?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議題,您的好朋友童子賢先生也說了,如果沒有加入核的部分,2050年淨零家園是達不到的,你聽到了吧?你也點頭。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會不會考慮非核家園的調整?就這兩個議題,請教院長。

卓院長榮泰:第一個議題等一下請您尊敬的郭部長來回答。

楊委員瓊瓔:好。

卓院長榮泰:至於非核家園,現在依照環境基本法,我們還是要依法朝向非核家園,能夠安全供電、穩定供電是政府的要務,我們必須在安全穩定供電的前提下,發展更多的綠能,我們說展綠、增氣、減煤到非核,這個就是步驟。

楊委員瓊瓔:這個都是目前在做的,所以本席告訴你,賴總統擔任行政院長時說的跳票了,我不希望你的回答、你的宣布又是跳票,人民騙一次就夠了,不要再騙了!我們也願意,因為瞬息萬變,我希望我們理性的討論,也希望得到答案,請問會不會調整非核家園?如果AI的用電量很大的話。

卓院長榮泰:是,現在科技的進步,有些事情在多少年前是難以預測的,但是我們的法律規定就是朝向非核家園的目標進行,在這個法沒有改的情況下……

楊委員瓊瓔:院長,你是一個有能力的人,不要再拿法律來搪塞!今天政府如果需要,法律可以修,對不對?你如果沒有相關的配套,一再的以法律來搪塞,等於當時所設立的通通都跳票了,我們找誰算帳啊?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這不是拿法律搪塞,我是說在法的規定下,我們用更多的方式,包含展綠、增氣、減煤,這個方式我們都要做。

楊委員瓊瓔:你的好朋友童子賢董事長也給你真心的建議,我們現在請郭部長來回應。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我想大家關心的是會不會缺電,我先跟你報告結論,到2030年我們是不會缺電的。我們為什麼這麼講呢?就是我們已經務實的考量用電的需求,2023年到2030年我們的需求大概成長700萬瓩,我們現在的大型機組會淨增910萬瓩。但就如您剛才指導的,我們可能因AI致用電量暴增,所以我們現在正在考量要用280萬瓩作為估算的標準,那280萬瓩要說一次跳掉,這個機率其實幾乎等於零,但是我們還是放寬了電的容量。所以我們有兩個方法,第一個就是用儲電來滿足……

楊委員瓊瓔:本席了解,先插斷你的話。你要用ESCO的概念,對不對?

郭部長智輝:對。

楊委員瓊瓔:你要用ESCO的概念,所以,本席還是要請教您,你現在信心滿滿,我也期待在7月16日以前,你告訴我們總電力以及你的能源配比,這是我非常關心的。

郭部長智輝:是。

楊委員瓊瓔:也希望,卓院長,到時候經濟部長所公布的,不可以再跳票,就像我說的,嚇一次就死了,不可以再嚇第二次。所以本席還是要請教院長,政府告訴我們,2027年我們的用電是3,042億度,但是並沒有包括AI,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的年用電量是不是會提早衝破3,000億度?大約時間點或落點在哪裡?111年度告訴我們的是2027年,現在加上AI的導入,會不會提早衝破3,000億度的需求量?請講。

卓院長榮泰:我們現在的用電需求成長率是2.2%左右,未來我們預期整個科技的發展會有更大的需要,所以剛剛……

楊委員瓊瓔:所以會提早嘛,會提早……

卓院長榮泰:部長已經講到,會用科技儲能跟發展多元綠能等等來處理……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換句話,你這個回答也就是會提早衝破3,000億度,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這個沒有辦法現在做預估的數字。

楊委員瓊瓔:沒有,你轉頭看看你的部長,他一直在點頭,他是專業的……

卓院長榮泰:那可能會是一個預估,那我們……

楊委員瓊瓔:你轉頭過去看看。

卓院長榮泰:我常常看他。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為產業、為民生的用電安全。

接下來,政見要落實,除役要規劃,台中火力發電廠,我們真的好辛苦,我們也為社會大眾貢獻良多,因為我們當地民眾的健康是我們的寶貝,我們一定要好好顧著。所以,我要請教院長,你提出的這個健康憲章,我一直希望追出來,也就是中火陸續除役的規劃是五年還是十年?因為我們自己有一套減煤方案,每一年燃煤量要遞減,是在臺中市議會通過的,所以我希望政府幫我們規劃,中火除役的規劃是什麼時候,五年還是十年?你做一個完整的報告,然後把書面資料給本席,我們一起朝著這個方向,讓我們臺灣的電、臺灣的能源能夠更加的安靜、乾淨好嗎?書面資料給本席。

卓院長榮泰:只跟委員報告一句話,十多年來,臺中的空污量已經減幅65%以上了,當然這部分還要繼續努力……

楊委員瓊瓔:對,我們都很努力,但是還不夠,我相信……

卓院長榮泰:未來以氣換煤的機組會繼續的增長,所以情況應該是更好。

楊委員瓊瓔:對。就是因為會更好,所以我希望縮短時間,你認同嗎?所以你把規劃給本席,好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考慮到安全穩定供電,至於對環境的影響,我們把它降到最低。

楊委員瓊瓔:安全穩定供電,你要先把我們人民的安全、健康要留住啊,這是最重要的,好吧?

卓院長榮泰:所以對空污的影響,我們會想辦法把它降到最低。

楊委員瓊瓔:還好你補充這一點,不然,我真的要給你打「X」了。

卓院長榮泰:謝謝。

楊委員瓊瓔:還好你補充這一點。請把書面資料給本席,中火的除役,你的預計計畫表,請書面資料給本席。

卓院長榮泰:好的。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人民守護民主,我相信這是全臺灣人民最重要的。民進黨不分區的第二名沈伯洋先生說了,到底這是真的假的?他說高風險族群包括在大陸做生意,或者是大陸有來往的人,院長,這是真議題、假議題?這是真議題、假議題?

卓院長榮泰:這是一個社會在討論的議題,但是到現在,真正的結論還是要再經過大家共同對於事實狀況的研判。

楊委員瓊瓔:如果依照沈伯洋先生所說的,那你卓揆內閣裡頭……

卓院長榮泰:我們就會增強國家安全的考慮。

楊委員瓊瓔:我會緊張喔,你聽喔,我們鄭副院長的先生沈先生,他也在東莞做生意;我們的郭部長,他生意做得這麼好,他也在大陸有很多的分公司;如果照他的規劃裡頭,我們國發會的劉主委是IBM大中華地區供應鏈諮詢服務的負責人,他是這方面的專家;如果照沈委員的說法,院長,你也去過大陸兩、三次嘛!

卓院長榮泰:是。

楊委員瓊瓔:對啊!那這些人都是危險分子,而且是高危險分子,可以這麼認定嗎?

卓院長榮泰:沈伯洋委員的定義絕對不是這樣子的……

楊委員瓊瓔:他是這麼說啊!

卓院長榮泰:他不是說去到中國、跟中國有任何往來的人就是所謂的第五縱隊,絕對不是這樣的定義。

楊委員瓊瓔:那他的定義是什麼?那臺灣到底有沒有第五縱隊?

卓院長榮泰:他一定是受到某種目的……

楊委員瓊瓔:這個第五縱隊的認定,請教是個人立場、政黨立場還是政策立場啊?院長。

卓院長榮泰:那一定是有目的、有企圖心的特殊行為,對國家造成傷害,那才會是我們應該去防範的潛在性危險。

楊委員瓊瓔:因為他說在高風險族群裡頭,請你注意聽,宮廟危險最低,黑道、陸配在中間,村里長、立委和大學教授是最高風險,你認同嗎?

卓院長榮泰:我尊重委員各種言論上表示出來的意見。

楊委員瓊瓔:你尊重他,但是你聽起來,你認為臺灣可以如此嗎?

卓院長榮泰:臺灣有臺灣的問題跟現象,因為兩岸之間的敏感性……

楊委員瓊瓔:臺灣的民主可以有這樣子的說法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我們遇到的問題跟現象,包括所有的國安團隊持續都在重視這樣的現象,我們的責任就是在防範讓它不會成為嚴重的威脅。

楊委員瓊瓔:臺灣當然是一個民主國家,講什麼都可以,但是如果任意的、惡意的貼標籤,會危害到臺灣的民主,也會危害到臺灣整個的安全度,你認不認同?

卓院長榮泰:我們當然希望在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之外,尊重個人的人權保護、言論自由的保護都要同時並進。

楊委員瓊瓔:都要同時並進嘛!院長,所以你要小心喔!因為這是你們貴黨的不分區立法委員所說的,真的是讓人民人心惶惶,讓那些教授都人心惶惶,你看可以嗎?

卓院長榮泰:所有委員的提醒,我們都會很慎重的當作很重要的事情來做研判。

楊委員瓊瓔:好,很慎重,所以我也認同你的很慎重,但是務必不要再製造人民的恐慌,好嗎?

卓院長榮泰:我是要讓人民安心。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做一個結論,所謂的第五縱隊,在你目前執政的政府是沒有這回事,可以這麼解讀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不同潛在的威脅,但是不一定要用這樣的名稱來涵蓋這些不是在定義裡面的人,所以我們……

楊委員瓊瓔:所以是不認同的嘛!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我們還是要針對國家的安全負責任。

楊委員瓊瓔:當然,國家的安全非常重要。

卓院長榮泰:像陸委會每天的問題就會很多,主委也知道,問題就會很多。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也就是這樣子的說法造成人民的恐慌、不安心,這樣是不可以的,院長,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所以政府要讓人民安心,我們會做到讓人民安心。

楊委員瓊瓔:好,就你講的政府要讓人民安心,我就希望你要注意,不要再隨意的讓人民恐慌,好嗎?這是第一個。接下來我要講的是我們的產業,我們都非常希望臺灣一級棒,臺灣的隱形冠軍太多了,臺灣的發明,臺灣在全世界裡頭真的是不得了,最近在AI進來這5個、全世界首富前10名,都是我們臺灣欸!我真的是感動得不得了,太光榮了!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完全對。

楊委員瓊瓔:完全對,而且我們的中小企業……

卓院長榮泰:我前幾天到會場去也有相當的光榮感。

楊委員瓊瓔:對,我也跟郭部長講,我們除了AI、除了科學之外,我們的中小產業、臺灣的產業是首重要照顧的,院長,對不對?對不對?你連這個都不敢回答!我們的中小企業、在地的產業,我們的政府要全力的支持他們,對不對?院長。

卓院長榮泰:是,不僅是中小企業,我們連中小微企業都不希望在這個AI轉型的過程當中受到傷害。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像所謂的以大帶小,這個概念非常好。本席要請教,我們很榮耀,因為我們在亞洲地區是科技創新最快的,可是我們看到全球創業投資執行長所發布的5個國家裡面沒有我們,怎麼回事啊?有印尼、有越南、有日本、有韓國、有印度,不管人才,他都講別人,怎麼沒有講到我們臺灣?這是怎麼回事?

卓院長榮泰:我們繼續努力啊!

楊委員瓊瓔:你說繼續努力,有什麼方案?人家已經公布,竟然沒有我們!部長要回答也沒關係,我們要怎麼樣協助這些產業,讓他們可以看得到?這是非常重要的。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因為國外的大廠來臺灣是要用我們的人才,我們現在是說臺灣的人才因為……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問題,郭部長,你現在所謂的人才,本席知道,你說要培養20萬人,然後18萬人是在工廠裡頭,而高階的,你給他的比例是50%、50%,這個本席非常清楚。

郭部長智輝:謝謝。

楊委員瓊瓔:但是我要跟院長講的是,世界的評比沒有看到臺灣,我很憤慨,我們這麼好,怎麼會沒有我們呢?所以我請院長你要努力、你要努力,不要只有自嗨,我們要努力,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一起努力。

楊委員瓊瓔:一起努力。接下來最後一個議題是危險邊坡,我們陸續發生了這些事情,從四級、五級、六級、七級,這些次數我都不忍心講。院長,我請你組專案,這是人民安全的問題、這是人民安全的問題,你必須組專案去解決、協助這些問題,因為沒有生命就什麼都不用講了,一走過去坍下來就完蛋了,對不對?我看到你的臉色慢慢的沉重起來。

卓院長榮泰:不會。

楊委員瓊瓔:不會?那表示你有信心。

卓院長榮泰:看到這種危險的地方,當然我們會感同身受。

楊委員瓊瓔:對。

卓院長榮泰:至於具體的措施、細部措施,交通部從過去到現在已經有相當的措施。

楊委員瓊瓔:李部長,你也是專家,我提出國土安全的問題,邊坡這麼危險,我希望你把書面資料給本席。

李部長孟諺:是。

楊委員瓊瓔:你去盤點,因為我們經過921,我們的中橫還沒有通,我們都很緊張,好不好?因為中橫通,我們臺灣全部都通,這是務必要做的,好不好?

李部長孟諺:針對包括像高鐵、臺鐵、高速公路跟一般的省道公路,有各種邊坡,我們現在都有監測相關的……

楊委員瓊瓔:努力去做,因為它的數字我不忍心講出來,你把書面資料給本席。

院長,最後一個功課給你。本席在經濟委員會擔任召委,超思的蛋案到昨天為止,我們也到現場考察,竟然告訴我們沒有合約,甚至不是統統從超思來,大家傻眼了,你組這個專案來告訴國人、告訴國人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澈底去瞭解,不容許!

楊委員瓊瓔:對!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報告院會,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27分)

繼續開會(11時38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

林岱樺委員聲明上午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請陳亭妃委員質詢。

陳委員亭妃:(11時3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卓榮泰院長,還有文化部部長,還有財政部部長。

主席:再請卓院長、兩位部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委員好!

陳委員亭妃:謝謝院長,還有兩位部長。我想最近有人挑起了一個所謂天馬電台的議題,這是我們地方的痛,因為在102年我用了很多的心力,透過質詢,好不容易把我們中央電台的天馬電台移到褒忠電台,這塊土地就完全歸我們國產署所有,所以這盡了很多的力量,在102年正式遷臺到褒忠,然後開始了所謂的招商,最開始我們期待魏導在這裡做一個所謂影城的規劃,他也有來做說明,我們滿心期待,但是最後不見了;然後我們有所謂的沙崙影城也不見了;然後魏導要移到後壁,也不見了,都不見了;再來又有所謂的明華園要來,也不見了。也就是說,當時招商他們必須負擔相對價值,他們要做文化,因為這一塊就是文創產業專用園區,所以文化產業本身必須投注很多心力,但是收到的效益不一定是高的,相關單位卻要求必須對等回饋,所以沒有辦法達到。光是到天馬電台做說明會,在本淵寮朝興宮普庵祖師前面開公聽會、說明會就有三次了,結果最後都不見了。從102年正式遷台到現在就是一片荒蕪,這是我們的痛,但是最近有人故意挑起說延宕13年。延宕13年是誰延宕?是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因為是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一起開發、一起合作,但是放給我們地方的是荒蕪一片。我們不斷地說服地方,畢竟地方跟中央都是民進黨執政,我也是民進黨的立委,我們不斷地說服他們給地方、給政府時間,但是拖延到現在,也有人用延宕13年的說法,所以是誰延宕?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

再來,我們必須說,現在經過這一段時間,土地原本是臺南市政府管理,現在又歸還財政部。我們看到的是,106年魏德聖這麼大亮點不見了,不斷這樣子拖延,明華園也是亮點,也不見了,到了107年,最後由臺南市政府管理,現在又歸還財政部。好,現在問題來了,現在我們要透過市政府安南區的六通做土地變更,我要拜託部長全力配合,我們希望是整體開發,沒有整體開發就沒有辦法有亮點。如何規劃土地,不論是商業區未來怎麼做亮點經營,然後土地有部分來到市政府做一些回饋?我相信都應該全力配合市政府。這個拜託部長,OK吧?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確實天馬電台這一塊土地有29公頃,相當大,國產署也曾經跟臺南市政府合作,就如同委員講的,我們合作開發,但是後來因為一直都沒有招到適合的做這樣的用途,所以現在約已經解了,交回國產署。目前臺南市政府正在通盤檢討,看看這一塊土地的都市計畫要做怎麼樣的變更。

陳委員亭妃:它要做113年的六通。

莊部長翠雲:是,就國產署來說,只要這一塊土地能夠更好地運用,而且對地方的發展有助益,我們一定會全力協助配合。

陳委員亭妃:我們希望財政部全力配合,因為這時間實在拖延太久了,我們不斷催促。我要拜託部長,現在荒蕪一片,現在雜草一堆,因為六通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有結果不知道,在還沒有開發之前是不是可以先委由市政府,我們絕對會把所有環境整理一下,讓社區可以使用,這太大了,你知道嗎?這邊實在是有夠髒亂,你們要趕快處理。

莊部長翠雲:好,這個部分……

陳委員亭妃:這個部分再拜託。

莊部長翠雲:在還沒有運用之前先做怎麼樣的短期運用,我們再跟市政府一起討論。

陳委員亭妃:好,這個再拜託一下部長。

另外,我們要再談到另外一個議題,國家語言發展法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這也是我們一直在推的,要講臺語──我們自己的母語,所以國家語言發展法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2019年7月1日台語台在公視正式成立。

我們現在要推的就是台語文化園區,這在過去我們都有進展、有一個步調,因為彰化剛好在它建縣三百年的時候設立了台語創意園區,相對的今年剛好是臺南建城四百年,而且臺南縣市合併就是透過文化。過去我們都一直在推動,一步一步地從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台語台通過,現在時間已經到了,我們應該要成立自己的文化園區。

現在我要跟部長拜託,因為對於臺南,沒有人比我更瞭解它整個地理環境,我跟你報告,第一,有人說天馬電台,但現在天馬電台的土地還是未知數,它未來要怎麼開發,不知道;市府要怎麼規劃,不知道!土地是未知數,因為這是國有財產局的。第二,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剛好在火車站旁邊,這塊目前是由南臺科技大學委外,到118年9月30日委外才到期,但是它還有優先營運權。所以這塊雖然是文化部的土地,但還是未知數。

現在我把整個適合設置的地方跟部長報告,第三個地方,有一個地方叫「臺灣歷史博物館」,臺灣歷史博物館總共有幾公頃?20公頃,扣除滯洪池、綠帶及二期擴建所需,實質土地建坪也只有5.5公頃,20公頃只有做5.5公頃。但是這個部分如果做為台語文化園區,能夠結合歷史、文化、文學,它變成人家說的會「結市」,喜歡歷史的、喜歡文化的、喜歡文學的都來到這裡,土地又是文化部的,我們馬上編經費就可以做了,這樣是不是很適當?這個部分我也跟市政府討論過,我們不能去說一個無法掌控的東西,因為未來六通之後,土地、都市計畫要怎麼計畫我們不知道,而且最快的速度,我們如果看通盤檢討,這個院長就很瞭解了,院長也從基層上來,通盤檢討若要有結論,3、4年,5、6年,那算是有夠快了。所以你今天要用一個需要通盤檢討的來做這個部分,未知數、遙遙無期!

因此我跟部長建議,因為我過去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們就一步一步從國家語言發展法到台語台,現在時間到了,台語文化園區在彰化是中部,南部也要一個,這樣才會串連,改天北部也要一個,北、中、南都有台語文化園區。尤其彰化使用的就是成功砲校的營區,如果是用我們自己既有的土地,這樣的話文化部剛剛好,所以部長,我覺得這是我們可以考量的地方。尤其台語文化園區若跟臺灣歷史博物館結合在一起,是不是很好?而且它是我們的門面喔!國道一下來,然後剛好是這個門面,能夠再接到山海圳綠道,這樣串連起來,說我們臺灣的歷史、說我們臺南的歷史,我們有台江,尤其安南區的十六寮、台江的文化,內海、外海串聯起來,我們可以因此說一個我們臺灣人的故事。部長,這才有意義啦!對不對?部長,你覺得呢?

李部長遠:謝謝委員剛才講的那幾個點,其實我個人就在安南區做千里步道,剛才講的山海圳就是我們發起做為千里步道的一個起點。你剛才講的那幾個點,我會在最快時間內去看,因為剛才講的天馬電台那一區我沒有看過,另外這幾個地方我再……

陳委員亭妃:因為天馬電台現在就是荒蕪一大片,30公頃,荒蕪一片!

李部長遠:我承諾委員,我會在最快時間去這幾個點看過以後,把它構想出一個未來我們做得到的……

陳委員亭妃:因為土地最重要嘛!土地沒有問題你才有辦法提經費,你絕對不能拿一塊完全不能掌控的地方,等規劃做好了,最後卻無法付諸實施。所以土地如果是文化部的,我們就可以馬上編經費啊!如果院長支持,就可以立刻編經費啊!北、中、南各有一個台語文化園區是不是很漂亮?院長,OK不OK?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對文化的用心跟設想了這麼多的地點,剛剛李部長已經表示,他會在近期內去看看哪一個地方將來適合做怎麼樣的使用。另外,關於天馬電台現在如果土地這麼大,在我們沒有辦法即刻活化使用的情況底下,我也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一定要把環境整理好,不要成為地方人民的嫌惡設施。

陳委員亭妃:對於天馬電台現在的髒亂,我拜託一個月給我們答復,看要怎麼處理。地方今天有人把這個痛再挖起來,那我們就直球對決了啊!再拜託我們的部長!

另外一個議題就是台61線、曾文溪跨海大橋如何銜接到86號快速道路的部分。院長,這個部分一定非常重要,因為曾文溪大橋好不容易在林全院長任內,我當時就在這個地方質詢他,那是蔡英文總統第一任的時候,林全院長在這裡,他馬上答應曾文溪大橋OK,現在曾文溪大橋也在進行當中了。現在曾文溪大橋要銜接86號快速道路,要拜託我們的院長啊,一定要加速!現在確實也在規劃,因為這太重要了!如果可以從外環道銜接,這一條比什麼都還重要啊!這樣子根本就不用再把車輛引流到濱海,濱海都塞車啊!如果可以從曾文溪大橋直接銜接到86號快速道路,我相信這樣一個便捷,還有未來我們要發展所有的科技甚至產業就絕對都沒有問題。我們這裡有臺南科工區,還有新吉工業區,未來七股工業區還有南科,這一段對於曾文溪大橋銜接86號快速道路期待非常高啊!這部分我們有什麼計畫要快速處理?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有關這一條長達47公里的重要延伸道路,現在正在聽取各方面最後的綜整意見,交通部……

陳委員亭妃:現在在做可行性研究?

卓院長榮泰:交通部已經有一個初步的構想,我請交通部再跟委員做報告。

陳委員亭妃:我們知道現在在做可行性,可是中間有很多關卡。

卓院長榮泰:是。

陳委員亭妃:光是安平港這個環帶當中要怎麼突破很多包括我們過去的嫌惡設施,我們為了要綠能發電那裡有很多的設施,可是這些現在要怎麼突破?就是我們過去都沒有一體性的研究嘛!這邊怎麼辦?現在在做可行性沒錯啊!預計113年底要完成,好,我們會如同現在所做的?這個是我們地方一直在追的!可以完成嗎?

李部長孟諺:這個部分目前是8月份就會提方案出來。

陳委員亭妃:8月份提出方案?

李部長孟諺:我們也會希望先跟地方政府妥為溝通,以靠海邊的最適方案來提出。

陳委員亭妃:8月份就會提出來了?

李部長孟諺:嗯。

陳委員亭妃:因為你們預計的綜合規劃時程是2年,二階環評是4到5年,然後建設計畫又1年喔!光是這個,你知道……

李部長孟諺:就是路線在8月份先提,要有共識……

陳委員亭妃:沒錯啊!所以……

李部長孟諺:如果有共識,就會繼續……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前面路線如果拖的話,後面就一直拖了喔!這樣你們的時程表可能10年都看不到喔!我覺得要加速啦!這個時間點大家沒有辦法接受,因為這一條太重要了!對於所有產業的發展,太重要了!謝謝。

李部長孟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張嘉郡委員質詢。

張委員嘉郡:(11時55分)院長,我想請卓院長。

主席:再請卓院長備詢。

張委員嘉郡:卓院長好。這次我們的AI行動內閣進用了很多實務界的專業人士,各界也都很期待我們的內閣團隊是一個很接地氣的內閣,院長對我們的內閣有什麼樣的期許呢?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對我們的肯定,誠如你所說的,我們有來自產業界、有來自學術界,也有原來在陳建仁院長時代留下來的幾位很優秀的部會首長,我希望新舊之間儘快的融合,我們跟人民展現的就是我們要用行動,積極行動跟創新的理念,將它放在我們對每一項,所以我們說,我們會到發現問題的第一線、解決問題的第一線,也提出正確方法的第一線,我們會努力讓自己在這個工作上做好自己應該有的責任。

張委員嘉郡:本席也對院長所帶領的內閣團隊充滿了期待,希望可以排除藍綠之間的爭議,做一些福國利民,真正對臺灣好的政策。我知道院長很少提到家庭,不曉得院長當阿公了沒有?如果不想回答,可以不用回答,不方便回答,可以不用回答,但有一個趨勢……

卓院長榮泰:我只是有老人卡而已。

張委員嘉郡:有一個趨勢要讓院長知道,從2016開始,我們臺灣的生育率每況愈下,從2020年開始,我們臺灣已經進入了一個生不如死的狀態,每年以一萬這樣子的人口數下降,這樣子急遽的下降,可以說少子化變成一個國安問題,為什麼年輕人不敢生,院長知道嗎?

卓院長榮泰:有一些是社會環境的變遷,有一些是經濟的因素,還有很多就是生下來之後他的教養問題,國家還要持續給他更多的協助。

張委員嘉郡:沒錯,院長講到重點,其實就是教養問題,就是經濟問題。現在行政院要推動托育政策2.0版,但很奇怪的是少子化明明是越來越嚴重,但是很多爸爸媽媽在替小朋友抽公幼時還是抽不到,不曉得院長有沒有朋友跟你反映過說:「怎麼辦?抽不到耶!怎麼樣都抽不到公幼。」有沒有?

卓院長榮泰:過去蠻嚴重的,那現在這個情形稍稍有舒緩,但是政府的各項措施,包括公托、準公托的設施,還要繼續的強化精進。

張委員嘉郡:沒錯,目前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學生數是38.5萬,占比67.6%,讀公幼的學生只有18.5萬,占比32.4%,為什麼家長都想讀公幼呢?因為收費比較便宜,現在只有三成的公幼,家長真的很辛苦,平常要工作,然後還要去打聽說哪一個幼兒園的中籤率比較高,然後抽中的算幸運,不抽中的是常態,所以是否有可能繼續增加公幼呢?

卓院長榮泰:當然,我們會持續的在各地方增設相關的公共化幼兒中心,讓需要的爸爸媽媽跟小朋友都能夠有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

張委員嘉郡:是,這個我們都共同的期待。那在公幼銜接上需求之前,本席建議院長是不是可以考慮先提高育兒津貼跟托育補助?因為就現行的育兒津貼而言,第一胎每個月只有5,000塊,那第二胎當然有6,000塊等等,但養過小孩的家長都知道,一個月5,000元的補助,可能小孩的奶粉錢都超過這個錢了,更何況還有尿布、副食品、生病等等各種的花費,所以在這裡建議院長可以納入物價指數來修正補助,當物價指數大幅提高,超過警戒值的時候,希望我們行政院可以有所因應。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育兒津貼從創設到現在,逐步有在增加當中,而且這個速度是考量政府財政的負擔,所以在這個情況底下,我們一樣的,當少子化的問題日趨嚴重的情況底下,政府投資跟社會投資都會日益增加,在這過程當中……

張委員嘉郡:這一點拜託院長特別關心。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定在財政衡量容許的範圍當中……

張委員嘉郡:是,繼續研議……

卓院長榮泰:盡量鼓勵,也盡量照顧。

張委員嘉郡:來幫助這些有小baby的家庭,然後也鼓勵更多的年輕人願意生小孩,謝謝院長。

卓院長榮泰:是。

張委員嘉郡:謝謝院長。接下來,最近最夯的議題就是有關於AI產業的發展,國家的半導體產業跟AI產業的發展是一個關鍵時刻,尤其台積電、輝達等大廠都相繼想要擴廠、設廠,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臺灣逛夜市,但是輝達其實不一定要逛夜市,它也可以吃韓牛、可以吃壽司,我們現在是跟全世界一起在競爭輝達設廠。所以要向院長來推薦,我們雲林縣就是一個非常適合這些科技大廠設廠的地方,因為雲林縣的土地目前是各縣市裡面最完整、最大的,首先,在高鐵站旁我們已經準備好高鐵特定產業專區,有10公頃的土地可以標售,而且可以立即進駐。當然,另外雲林縣現在在推動的是中科二期擴大,已經向台糖拿到了用地同意函32.8公頃,也向台電拿到了用電同意函跟自來水公司的用水同意函,現在只需要院長輕輕一推,我們就有可能順利拿到土地變更,現在土地變更已經送到了農業部,是不是可以請院長大力支持呢?中科二期擴大。

卓院長榮泰:首先我們都非常感謝黃仁勳執行長,他喜愛夜市讓臺灣的美食揚名世界,我們會繼續把我們的夜市做得乾淨、漂亮,而且衛生、營養。再來,輝達公司在內湖的總部目前使用的狀況已經接近相當的飽和之中,他會尋求各地方,但是除了他公司產業布局的選擇之外,我們也希望他選擇臺灣的任何一個地方,我們都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服務,但是這樣的世界大廠要選擇在哪裡,他現在還沒有做明確的明示底下,我們現在只能是等待他做好更多地方的選擇跟調查。

張委員嘉郡:當然。但是本席剛剛第二個問題是,我們中科二期擴大現在已經拿到用水同意函、用電同意函跟用地同意函,已經進入到土地變更的期程,在之前經濟部是一直都非常的支持,目前需要農業部儘速把變更土地核定下來,我們就會跟上台積電明年要設廠的期程,這一點可不可以拜託院長督促農業部儘速來審查我們的土地變更案呢?

卓院長榮泰:初步計畫審查通過,現在是取得用地的階段。

張委員嘉郡:用地已經同意了。

卓院長榮泰:還沒有。

張委員嘉郡:我們已經拿到了台糖的用地同意函。

吳主任委員誠文:台糖的部分沒有問題,現在是私人土地,那邊有一個高爾夫球場……

張委員嘉郡:我們沒有高爾夫球場,你弄錯了。

吳主任委員誠文:中科,你講的是……

張委員嘉郡:中科二期在虎尾。

吳主任委員誠文:虎尾的部分?

張委員嘉郡:在虎尾的部分,我們已經全部都送到農業部,要等待農業部審查,所以希望農業部可以儘速審查。

卓院長榮泰:請農業部來說明一下。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有關於相關的專案,如果整個院的專案核定了以後,農地的變更是一個程序,我們一定會配合。

張委員嘉郡:是,拜託部長可以儘速審查完成,因為這不只對雲林縣很重要,對臺灣未來的發展也很重要,因為中科二期擴大雖然只有32.8公頃,但是它連結褒忠、土庫、東勢整個台糖的農場1,600公頃,放眼未來50年,假設AI產業跟半導體要繼續在臺灣深耕,它上、下游整合有充沛的土地,包括我們雲林縣有湖山水庫、海水淡化場,包括我們有集集攔河堰的這些水,我們有充沛的用水、用電,包括我們有充沛的太陽能光電跟再生能源等等,用水、用電、用地都沒有問題,可以支撐AI產業跟半導體產業下一個50年在臺灣深耕,我覺得這可以決定未來臺灣在國際的競爭力。今天院長帶領經濟部長、農業部長等等,大家都在這裡,希望你們可以大力的來支持。

卓院長榮泰:剛剛說程序已經在進行了。

陳部長駿季:對,就是整個專案核定以後,農地就會配合做正式的變更。

張委員嘉郡:是,拜託了,這一點特別拜託。經濟部部長,你要不要講一下?是不是可以支持?

郭部長智輝:是,經濟部也是一樣,當然行政院院長整合以後,我們一定是全力支持。

張委員嘉郡:好,謝謝部長。當然,AI產業是我們重大產業發展方向,對於AI產業的發展,院長認為我們目前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我們除了在硬體的設施及軟體的加強之外,應該要跟世界各個進步的國家及廠商合作,但是最重要還是要培育我們足夠的人才。

張委員嘉郡:是,人才是一個很大的需求,當然,全國的用電上面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前幾天我在經濟委員會已經問過了部長,就是AI伺服器耗電量是傳統伺服器的3至20倍。在美國,ChatGPT每天要消耗56萬度的電,相當於我們臺灣夏季用電每天4萬戶的用電。院長,你覺得我們有辦法負荷得起嗎?

卓院長榮泰:郭部長幾次談過台電對現在用電的評估,到2030年前我們還是手上握有相當的餘裕,但是要針對高科技的發展,現在政府更必須積極地拓展更多多元的能源,包括展綠、發展更多的綠能,才能夠滿足業界的需求。至於細部怎麼去規劃、幾個正在進行的發電機組補上來,都是經濟部、台電每天在密切注意的東西。

張委員嘉郡:是,當然,再生能源、綠能這些,本席都非常、非常地支持,我覺得這是全世界的趨勢,但是院長有考慮過以核養綠嗎?有沒有考慮再把核三或者是核一、核二重啟呢?因為核三今年就要除役了,可能會有6至7%的用電缺口,院長怎麼看這個用電缺口?

卓院長榮泰:希望委員給我一點點時間,我希望透過這個時間向委員說明。核三廠1號機今年7月、2號機明年都會除役。

張委員嘉郡:對,2號機明年5月17日。

卓院長榮泰:對,現在……我是說假設,即使要延役的話,我們也要經過很長安全檢查的程序,汰換裡面檢查出可能的一些機組設備零件,所以在3年半到5年當中,核三廠1號機、2號機是不可能發電的。所以5年後它能不能發電還是一個問題,5年後的狀況不是我們面對今天這些問題可以解決的。

張委員嘉郡:這一點我也要提醒院長,其實我們的核能發電機使用年限只有歐洲及美國的一半,歐洲及美國的使用年限是我們的一倍多,所以變成其實它的使用年限是可以再增長的,為什麼我們不趕快把它檢查,現在你就可以決定,現在是關鍵的時刻,我們國家正面臨有可能要迎接AI產業高耗電的時刻,有沒有考慮在綠能達標之前先用核電來補足這個缺口呢?

卓院長榮泰:細部問題,我請郭部長再回答,我只跟委員報告,40年前我們設核電廠的時候就規定了它的年限就是這個樣子,那個是政府跟人民的信賴保護原則,現在我們要延役,也要照核管法的規定,5年前提出延役的準備,現在已經過了那個時間,所以依法我們就是把它停下來。

張委員嘉郡:就是希望說……假設院長有這樣子的想法的話,我相信不管是藍綠白都會大力地支持,只要院長願意,我覺得修法的問題是次要的,反而是對於國家現在面臨的挑戰我們要怎麼樣一起去因應,這一點也希望院長可能記在心裡,希望對國家最有利的方式,我們可以回歸理性、專業的討論,也拜託院長記在心上。我想部長是從產業來的,他也一定會去做專業的評估,就拜託院長及部長好好地思考一下,因為本席真的不希望我們臺灣的競爭力就錯失在用電供應不足,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部長常常跟我們說,安全穩定供電是我們共同關注的,我們一樣要把這個事情做好,讓部長說明一下。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現在是這樣子,我們撇開這個法的問題來講,現在的核二、核三,確實你把它降載,你一定要先停、檢查,檢查完了以後可以用才有辦法開啟,不能用、有危險,它就不能用,因為安全是我們第一個考量。

張委員嘉郡:是,當然。

郭部長智輝: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之前就已經考慮這樣一個現象,所以我們到2030年……

張委員嘉郡:所以是有考慮要重啟核能的?

郭部長智輝:我們都有備案在。

張委員嘉郡:所以,部長,你現在是在告訴本席說,其實你心中是有重啟核能的備案,是嗎?

郭部長智輝:我們什麼事情都可以考量,事先就可以考量,但是以目前,我們是沒有辦法在2030年,就是說在五年內是沒有辦法使用核能,如果它可以使用,我們也沒有辦法使用。

張委員嘉郡:這一點,大家可以再好好來討論,希望可以找出好的辦法,因為這個缺電的問題其實影響的不只是產業,也影響民生,而且下至每一個人民,上至整體臺灣的未來。所以這一點希望院長跟部長可以記在心上,然後趕快去面對這個問題,而不是粉飾太平說我們沒有缺電問題。實際上,本席看到的包括上一次跳電,我們的備載容量只剩下3%,只剩下3%就要迎接全臺大停電了,台電跟上一任的經濟部長還在說完全沒有問題!完全沒有問題!甚至還一再否認說他們有在準備要跳電的問題,我覺得我們真的應該是好好地用專業去判斷、用理性去判斷這件事情。

接下來,我想要請教院長的是國土計畫法。我想這個國土計畫法,院長這幾天已經聽到都耳熟能詳,可能也已經聽到有點膩了,但是院長,2025年國土計畫法就要上路了,雲林是受到影響最大的一個縣市之一,請問院長知不知道國土計畫法裡面預計全國農地的總量是多少公頃?

卓院長榮泰:120萬。

張委員嘉郡:對,但是你知道雲林縣被劃為農地的有多少嗎?

卓院長榮泰:8.9萬。

張委員嘉郡:是,將近全國最高,是全國劃第一名的縣市,而且雲林縣農1、農2的土地合計八萬八千多公頃,面積真的是超乎……如果以人平均農地責任額來說,我們是臺北市的638倍,您覺得這合理嗎?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說雲林縣一直是我們心中的農業大縣,所以它的農地也多,各方面的條件就是提供臺灣人民很多農業產品。

張委員嘉郡:我們的確是農業大縣,但我們也想朝農工商高科技並進的城市努力啊,我們不想要我們的農民變成世代農奴,而且假設說種田賺不到錢的話,你把農地都劃了,但是大家都不回去種田,你到時候徒有農地、沒有農民,你要怎麼保障糧食安全呢?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希望臺灣均衡發展,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在雲林科技園區的發展,就是未來雲林再轉型,但是雲林的土地中當作農業使用,它一定有它的傳統。未來還是要維持一定比例的土地,但是轉型的過程當中,需要更多的協助。

張委員嘉郡:所以院長,本席也想要提出,希望國土計劃法可以暫緩實施,因為目前來說,細部規劃不只是雲林縣,全臺灣很多縣市都有疑慮,所以希望可以把細部都討論完善之後再來實施,因為目前可能是我們雲林縣人比較善良,儘量按照國土署的標準,結果農業部對於某些縣市就比較通融,像屏東縣本來對於私人土地,像我們提出私人土地要劃為農2,這樣農業部就不同意,但屏東縣只要是私人土地都可以劃為農2,原本屏東要劃4萬公頃的農1,最後只劃了4,000公頃,這個農業部也同意,但雲林要劃設1,500公頃的農2卻被農業部打回票。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你剛才講的是一個錯誤的訊息,因為……

張委員嘉郡:你不要再說是我有誤解!我們來看這個公文……

陳部長駿季:這個部分在各縣市國土審議委員會的時候,我們都針對……

張委員嘉郡:我們沒有誤解,我覺得是你行政有偏差,院長,你同意他這樣說嗎?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在農業發展地區,我們依照國土計畫的內容……

張委員嘉郡:屏東也是啊!屏東也是一個農業發展地區啊!

卓院長榮泰:各個縣市應該都是標準一致,不會有特定獨厚哪一個縣市。

張委員嘉郡:就這個公文來說,院長,包括部長本身都說會尊重地方政府劃分的權限,但是針對我們要劃設農2的部分才1,500公頃,可是這個回函裡面卻說因為沒有通過審查會議,所以無法作為劃設的依據,不准我們將交流道附近的這個區域劃成農2,而且這些審查依據是農業部提供給內政部的,這就叫作尊重地方劃設的權限嗎?不能理解的是,在細部規劃都沒有明確之前,為什麼要著急推動呢?可不可以緩一緩呢?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由內政部來答復你。

劉部長世芳:我先跟委員回復一下,好嗎?國土計畫法的實施,對於農民的權益,還有農地變更的部分完全沒有改變。

張委員嘉郡:是怎麼樣沒有改變?

劉部長世芳:所以合法農地的保障……

張委員嘉郡:哪裡沒有改變?我已經聽過部長講了好幾次,其實我也好奇,部長說農民的權益沒有改變,農地的使用沒有改變。

劉部長世芳:合法農地的權益也沒有改變,如果你要改變的話,不管是農1變成農2或者其他的部分,可以透過5年的通盤檢討,或是相接計畫的發展,所以這個部分,雲林縣政府在4場說明會的時候都非常清楚所有的程序。

張委員嘉郡:我現在要求的是標準全國要一致,全國要一致才公平。

劉部長世芳:全部一致,你所提到的屏東縣政府是24年前的法律。

張委員嘉郡:因為雲林縣目前在進行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功能分區的劃設,雲林縣現在也要比照屏東縣的標準,所有私人土地都劃設為農2,農業部會不會再打回票呢?這一點我也希望部長可以回答。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是縣市政府主導規劃的,縣市政府召開的國土審議委員會,我們都會去參加,而且會表……

張委員嘉郡:我只說一句,不可能那麼巧,不可能那麼巧屏東所有的私人土地都剛好符合農2的標準吧?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你現在所說的屏東縣的部分是24年前的法律,跟現在106年所推動的國土計畫法完全不一樣。

張委員嘉郡:我希望部長不要再有誤解。院長,你知道目前有幾個縣市上繳區分圖嗎?

劉部長世芳:目前就我們所知道,大概只有4個縣市政府是有困擾的,4個縣市政府有困擾。

卓院長榮泰:目前只有3個上繳。

張委員嘉郡:目前只有3個繳交區分圖,期限是6月30日以前,為什麼大家都不繳?明年就要實施了,全國只有3個縣市繳……

劉部長世芳:因為時程還沒有到。

張委員嘉郡:院長,可不可以延後實施呢?有沒有考慮要延後實施呢?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現在上繳的只有3個縣市沒有錯,但是內政部有一一去徵詢其他的縣市,目前所知應該是只有4個縣市表示它有困難,其他縣市我們希望能夠如期報上來。

張委員嘉郡:基本上,我不是不理解,內政部長也很努力,但是我真心希望你們不要急就章,我們不是在找你們麻煩,我們只是希望這件事情的實施,不要造成民眾的困擾。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

張委員嘉郡:如果可以再審慎研議、緩一緩,就算你緩一年、緩兩年,我們再把它討論的更周延一點,對於行政機關其實才是一勞永逸,也不會實施了之後又問題一堆,所以我真的要特別拜託院長,也要拜託部長,可以體諒民眾,就算他知道他的權益不會受損,他也會擔心,你知道嗎?因為他不理解會不會有他不懂的地方,所以是不是能夠辦更多的說明會,讓他們更理解之後,再來實施呢?這一點會不會有困難呢?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針對劃為農業發展區的部分,他只要從事農業,權益完全不會變,而且能享受更多的……

張委員嘉郡:到底哪裡不會變呢?是不是可以邀請兩位部長到雲林縣來跟我們的農民做說明呢?因為你現在在這裡跟我說不會變,跟農民的理解是完全有落差的。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剛剛部長說過,他們有辦過4場說明會……

劉部長世芳:我們有44場跟雲林縣政府的說明會。

張委員嘉郡:但是我告訴你,你如果去做民調,雲林縣有80%以上的農民對這件事情都不理解。

劉部長世芳:那是因為有錯誤訊息的傳達,所以造成農民的誤解。

張委員嘉郡:我是不是可以邀請兩位部長來說明,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透過……

張委員嘉郡:你們兩位部長親自來說明,我相信你們一定有辦法把它一一地說清楚。本席沒有反對,我只希望在你們說明白之前,可以暫緩實施好嗎?

劉部長世芳:我希望委員可以告訴我們實際例子上對農民權益受損的是哪一些地方,我們可以根據實例來做說明,謝謝。

張委員嘉郡:因為我的時間有限,這一點我希望是不是可以邀請你們,院長可以指示兩位部長到雲林來辦說明會嗎?我們可以把所有的村里長、所有的農會、所有的農民代表都邀請來,好好地跟他們說明清楚,可以嗎?

劉部長世芳:有,現在我已經請地政司邀請其他的農民團體來參加,我們的國土署每一場都會參與。

張委員嘉郡:好,謝謝。本席還要再提一個有關於農業權的概念,在國際上已經行之有年,而且是廣泛實施的制度化概念,源自於英國發展權轉移的概念,即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在美國馬里蘭州,甚至紐澤西州都有類似的制度;簡單來說,某些縣市必須背負更多的農地責任額,就必須要給予相對性的補償,以兼顧農地所有權人的權益,這才是發展農業的長久之計。在巴黎協定當中,已開發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做的氣候補償,也是類似的概念,不曉得院長有沒有聽過這樣的概念?

卓院長榮泰:農業部已經實施一段時間的對地綠色補助,就是朝這個方向、這個理念在進行。

張委員嘉郡:部長想的跟我們所提的農業權概念是有一點點不一樣啦!所以這一點本席也希望,目前我們是有提出一個方案,即每公頃40萬的補貼,但是細部的部分,如果院長覺得這個概念是可行的,數字的部分我覺得是可以討論……

陳部長駿季:我可不可以跟委員……

張委員嘉郡:希望農民權益可以獲得保障,否則就像我剛剛講的,農民空有農地,如果種田都種不活、沒有辦法溫飽,他怎麼會繼續去種田呢?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國土計畫法是讓全國的土地有效、合理地運用。

張委員嘉郡:是!這是我們共同的期待。

卓院長榮泰:所有的劃分全國各縣市標準一致,我們不會獨厚哪裡。

張委員嘉郡:好,特別……

卓院長榮泰:再來,他如果真的有需要,5年還是可以再檢討的。至於剛剛說的農業對地補助,我們希望在現在的基礎上面,我們好好地把它執行下去,也要考慮到很多財政相關的問題,這個也請委員支持。

張委員嘉郡:是,這就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有關於院長在說AI創新之上要加上民主元素,訂一套民主AI基本法。

卓院長榮泰:沒錯,AI不能去侵害人權。

張委員嘉郡:對!可以看出院長想要傳達行政團隊對於民主體制、民主原則是非常尊重、非常注重的。

卓院長榮泰:這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

張委員嘉郡:沒錯。但本席想要請教的就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如果民主的反義詞是集權,現行財劃法就是一個集權的財劃法,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上一次修法是25年前,25年前為了精省,我們重修財劃法,在修法以前,中央跟地方的財源大約是60比40,在修法之後,就變成75比25;在那一次的修法,地方失去了15%的財源,院長覺得把財源集中在地方自治的落實是有利,還是不利呢?

卓院長榮泰:中央的想法是財源一定要平均分配到各個地方去,兼顧到地方的需求,所以這麼多年來,我們補助給地方的金額是越來越多、越來越多,以後也是朝這個方向去想。

張委員嘉郡:我們是不是也給院長看一段影片,好不好?我們來看一下當時的賴清德市長跟賴清德行政院長是怎麼說的呢?

(播放影片)

張委員嘉郡:其實當初的賴清德市長跟賴清德行政院長,他是非常體恤民情的,我相信他現在擔任總統也是一樣,當時您是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您應該也很清楚他苦民所苦的心,他也是支持地方自治的,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所以當時沒有辦法繼續走,就是因為垂直分配、水平分配的問題,但是,即使在那個之後,中央對地方的各項補助,包括長照、包括前瞻、包括統籌分配款。

張委員嘉郡:所以你還是在講一個集權概念嘛!就是說中央要去補助,為什麼不直接劃分給地方呢?因為地方自治就是檢驗民主政治是否真正落實的重要基準啊!對於中央集權的這個概念……

卓院長榮泰:如果照現在的計算方法……

張委員嘉郡:為什麼要把財源都攬在中央呢?

卓院長榮泰:那只有多的越來越多,少的不會更多啦!如果照現在提出的……

張委員嘉郡:所以每個縣市都希望院長關愛的眼神……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定是在均衡臺灣的理念下做到平衡的……

張委員嘉郡:所以希望院長可以支持財政收支劃分法重新討論,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

主席:謝謝張嘉郡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上午的質詢到此為止,我們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進行質詢,我們現在休息。

休息(1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