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星期四)9時6分至12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就「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就「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四、邀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籌編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

原住民族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杜張梅莊Adralriw Abaliusu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處長羅赫踛Helu Chiu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宋麗茹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劉維哲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主任簡信惠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古秀妃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顏容欣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今日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下午4時39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麥玉珍  張宏陸  蘇巧慧  黃建賓  李柏毅  黃 捷  許宇甄  吳琪銘  張智倫  王美惠  牛煦庭  徐欣瑩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楚茵  葛如鈞  羅明才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鍾佳濱  楊瓊瓔  鄭正鈐  傅崐萁  羅美玲  柯建銘  邱鎮軍  林倩綺  吳思瑤  黃國昌

   委員列席15人

請假委員:丁學忠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人員

大陸委員會法政處處長周鳴瑞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副處長陳永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專門委員陳淑華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鍾錦季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經濟參事黃青雲暨相關人員

農業部漁業署簡任技正邱宜賢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門委員黃仁良暨相關人員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顏容欣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法官林宜靜

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副司長林茂雄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謝偉智暨相關人員

考選部專門委員翁千惠

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司長牛信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副處長陳書銘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張雅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李培源暨相關人員

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鄧瑋宜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2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26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

六、審查王美惠等19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案。

七、審查邱鎮軍等27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案。

(委員王美惠、邱鎮軍說明提案要旨)

決議:

「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等7案:

(一)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委員羅美玲等22人提案第六條、委員蘇巧慧等26人提案第十條、委員王美惠等19人提案第九條、委員邱鎮軍等27人提案第四條及委員王美惠等4人、委員徐欣瑩等3人、委員牛煦庭等6人、委員王美惠等4人及委員黃捷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予以保留。

(二)增訂第六條之一,照委員羅美玲等22人提案第四條通過。

(三)增訂六條之二,條文如下:

「第六條之二  為研擬、制定或檢討相關支持事項,政府應每五年進行調查、擬定計畫,並將調查結果公開於網站。」

(四)第七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為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特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

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五)第九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九條  政府應規劃結合相關資源及學校,積極提供新住民學習我國語言與文字之資源,以有效消除語言隔閡。

政府應提供獎勵措施,結合各級學校、家庭與社區推動新住民語言及我國語言學習,並提供新住民子女教育協助。」

(六)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如下:

「第九條之一  對於在臺之新住民家庭,政府應提供家庭、婚姻、育兒等諮詢服務,並於各縣市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對於新住民家庭之子女,政府應提供輔導措施,以協助其適應生活。」

(七)第十一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一條  政府機關(構)處理新住民事務,應使新住民得以其語言陳述意見。各該政府機關(構)必要時應聘請通譯傳譯之。

政府應於公共領域提供新住民語言諮詢等服務及其他落實新住民語言友善環境之措施,著有績效者,得予獎勵。」

(八)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如下:

「第十一條之一  政府應提供新住民在我國生活所需之基本資訊,包含教育文化、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等,並鼓勵其接受社會適應教育、職業教育培訓以及我國語言教育等課程。

前項資訊,政府應努力提供多語言服務。」

(九)第十二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二條  政府應鼓勵推動新住民與其母國連結之措施,以促進新住民與母國間經濟、社會、文化、宗教及學術等事項之交流合作。」

(十)第十三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三條  政府應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輔導取得技術士證,促進其就業。」

(十一)第十四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四條  政府應提供新住民關懷協助;並對弱勢新住民應給予扶助。」

(十二)第十五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五條  政府應鼓勵各媒體事業,製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並得予獎勵或補助,以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

(十三)第十六條,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案、委員張智倫等18人提案第十六條、委員蘇巧慧等26人提案第十九條及委員邱鎮軍等27人提案第十七條通過。

(十四)第十七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七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十五)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之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十六)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高金召集委員素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十七)通過附帶決議2項:

1.有鑑於〈居住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之規定,要求以書面為之及應以中文繕具,顯對不諳中文之新住民極不友善。經查,自民國97年8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之受歧視申訴案件計36件,顯與社會現況不符。爰要求移民署儘速改善,俾使新住民便利使用申訴機制。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麥玉珍

2.有鑑於中央法規涉及違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之虞列管法規計26項,行政機關法規修正、調整進度遲緩,僅解除列管3項,應加緊腳步追上進度,讓歧視在台灣完全不再存在。爰要求內政部就業管部分定期盤點,就反歧視相關法案、行政命令檢討、修正。

提案人:徐欣瑩  張智倫  麥玉珍

其他事項

主席宣告:

一、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保留之條文,請內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必須就行政院版本草案全面檢視,以利本法案黨團協商之順利進行。

二、請行政院於6月21日前將相關草案函請本院審議,本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將於院會交付逕付二讀後併案協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上次議事錄有沒有錯誤?

蘇委員巧慧:我沒有說錯誤,但我可以詢問嗎?

主席:好,請說。

蘇委員巧慧:在座位上嗎?

主席:都可以,這樣講就可以了。

蘇委員巧慧:我想確認一下,昨天會議結論在主席宣告的第二項部分:請行政院將相關草案函請本院審議,本席將於院會交付逕付二讀後併案協商。對於「併案」,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因為我們昨天的目的、異議也是很清楚,即要有行政院版本,從title到狀態,我們有一個版就對了啦!

主席:你要不要說明?

郭專門委員明政:跟委員報告,將來的黨團協商會議會有兩項,一案是我們委員會的審查……

蘇委員巧慧:就兩個案子嘛,對不對?

郭專門委員明政:一案是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就是兩個案子。

蘇委員巧慧:兩個案子嘛?

郭專門委員明政:對、對。

蘇委員巧慧:因為昨天在講的時候,包括對照表等等,也都是兩個案子。

郭專門委員明政:是!

蘇委員巧慧:所以未來如果真的還有哪一些又有出入,需要表決的時候,行政院版也有出線的機會,對不對?

郭專門委員明政:我們會做一個黨團協商結論。

蘇委員巧慧:一個黨團協商結論?

郭專門委員明政:最後會做一個黨團協商結論,看哪些條文被保留,將來送……

蘇委員巧慧:所以不是什麼國民黨版、民眾黨版、蘇巧慧版、什麼版,已經沒有這個版?

郭專門委員明政:沒有,已經沒有了。對、對!最後會做一個黨團協商結論……

蘇委員巧慧:在會議結束的時候?

郭專門委員明政:黨團協商結論會有哪些條文要保留送院會表決。

蘇委員巧慧:但是在開始討論的時候,是0612什麼委員會審查版和行政院版?

郭專門委員明政:我們黨團協商的標的就是兩個,一個是審查會的條文,一個是行政院的條文。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主席。

主席:沒有意見吧!好,謝謝巧慧委員。我們說明清楚,讓大家也都比較清楚一點,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本日議程,請宣讀。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就「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就「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四、邀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就「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籌編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的報告事項,我們合併詢答。

現在進行報告,請原民會曾主委報告。因為你今天有三個專題報告,所以我給你長一點的時間,給你10分鐘,請你一一地來說明,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首先要感謝立法院長期以來對原民會業務的支持,以下我針對都會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措施,還有賴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以及114年度本會預算籌編情形,擇要跟大家報告。

為了要提升我們族人遷居都市的適應能力,本會跟相關部會共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並且研擬精進方案如下:我們規劃每半年辦理各項業務計劃的追蹤及考核,確保各項施政能夠落實。第二個,我們規劃在今年8月底以前,至少要辦理6場次的都會區原住民族相關權益法律草案的公聽會,明天就……

主席:對不起,主委,您的口頭報告在我們的書面上是哪一份?因為你今天給我們的是賴清德總統的專題報告、都會區的專題報告,還有你現在的預算籌編情形,請問您口頭的報告是哪一份?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現在報告的是……

主席:我們三份是要一起打開看嗎?還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現在先報告都會區的部分。

主席:都會區的,是不是?謝謝。抱歉打斷您,請繼續。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規劃在今年8月底,就開始要辦理至少6場次都會區原住民族相關權益的法律草案公聽會,並且從明天晚上開始在桃園市辦理第一場,我們要徵詢並且要聽取多方的意見,特別是地方政府的意見,我們也必須能夠聽得到,作為後續法案及相關政策推動的參考。第三個,我們將持續執行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從113年到116年,在都會區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我們會打造都會區文化傳承場域。第四個,我們與教育部要合作,將原住民族議題融入學校課程當中,我們也必須要推廣全民原住民族教育,建立正確的認知,我們也希望能夠降低對原住民歧視事件繼續發生。第五個,我們不定期要召開座談會,來盤點地方的法規,強化中央跟地方政府都市原住民族的聯繫跟合作。

接下來,我要報告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的方案。第一個,我們會依照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結果,希望在114年10月27日前修正原住民族身分法,或者是另定專法的方式,讓平埔族群在內的南島族群民族有機會取得原住民身分;另外,在判決中特別揭示要先認定民族,之後再取得身分的處理原則,目前本會也已經受理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及巴賽族,各族群、團體的民族認定申請案,其中西拉雅族,我們已經委外進行調查研究,後續我們會依照相關的法律核定前述我講的這三個族各族群的民族別。

第二個、在推動原住民族自治的部分,本會將提供經費來補助,讓每一個族各族內他們自己先充分對話討論,看族人需要的自治制度是什麼樣的自治制度,形成共識之後,我們作為以後後續推動的基礎,本會也將針對部落公法人的制度重新推動來徵詢部落的意見,以更符合族人實際需求的方式推動部落公法人的制度,因為部落公法人這一、兩年來,我們到部落去做說明,其實很多很多的部落他們也沒有共識,他們也有很多的意見,所以我們需要一點時間來做徵詢的會議。

第三個、我們要培力部落,落實原住民族資源的共融、共管,而且要守護土地,我們要精進諮商同意制度,我們將會參考過去實際的經驗,在今年度全面修正、檢討,把諮商同意辦法提升法律位階到諮商同意條例,讓它的位階能夠提升;在土地權利的保障方面,我們會依據國土計畫法,跟內政部共同來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我們希望能夠鬆綁土地管制的法規,讓族人使用土地能夠不要受那麼大的限制,能夠更自由地使用自己的土地;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研擬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條例草案,我們希望也把原開辦法一樣地把它提升到法律的位階來健全原住民保留地的法源還有管理的體系,落實憲法上保障原住民族土地福利的精神。

第四個、我們要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的服務,我們會依據原住民族健康法,跟衛福部共同來改善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的情形,我們也會就影響原住民族平均餘命的這些疾病,我們利用現代的科學將醫療帶進預防,我們最主要是希望提升我們族人的平均餘命;此外,本會也會繼續推動文化健康站的服務量能,我們會整合地方政府、部落還有在地的醫療團隊等,我們希望落實長者個人的健康管理,強化原住民族的健康跟醫療的服務。

第五、我們也持續推動原住民族的實驗教育,而且要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還有原住民族教育課程發展的各項工作,我們希望能夠一步一步地發展雙軌制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的基礎,同時也希望透過我們執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讓我們原住民族的語言使用能夠更生活化、家庭化,而且也能夠部落化。第六、針對都市原住民的保障,在剛剛的報告中我們已經說明,我們會繼續積極地來落實各項精進的方案。最後第七、在國際交流的部分,我們會持續透過南島民族論壇還有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的協議跟臺紐經貿的合作協定,我們會跟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族做交流,而且我們也會培養原住民族在外交領域的人才;此外,我們也會透過原住民的文物館來培養更多的文化轉譯專業人才,以及持續獎勵還有培育原住民族的體育人才。

最後,有關114年度預算籌編作業的情形,我們目前正在重新檢視、調整相關的概算,我們會將總統的政見以及本會當前的施政重點優先納入,我們希望能夠在6月20號以前送行政院審查,後續我們也會依據行政院審查的結果來籌編114年預算,希望能夠在8月31號以前將整編後的114年的預算書送到大院來審查,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不吝指教,謝謝大家,maljimalji、masalu、aray(謝謝)。

主席:好,謝謝主委,今天比較進入狀況了,你還有一點時間沒有講完,所以表示你好像已經非常準備充足了,待會就針對我們其他委員對你個別質詢的時候,請你好好表現,謝謝你。

繼續我們還有其他部會的一些說明,我們就是看書面報告就好了,好不好?好,我們就請各委員自行參閱,並且刊登公報。

原民會書面資料:

一、

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今日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邀請本會就「都會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進行專題報告。

本會在歷任主委帶領、全體同仁努力,以及跨部會共同研謀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相關政策,逐步進行基礎資源盤點並持續推動各項措施,提升族人住居都市之社會適應力,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發展,同時,我們也不斷思考如何精進以使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更臻完善。

以下,謹就本會上開專案報告主題,擇要說明,敬請委員不吝指教。

壹、都會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措施

本會自112年起推動新一期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至116年),5年預期經費77.9億元,計有七大策略共41項具體措施,保障內容涵蓋建立文化學習體系、鼓勵族語運用、發展多元職能提升就業競爭力、完備社會安全網絡、提供多元居住方案,以及促進事業實力與建立產業拓銷據點等。本年度預期經費為18.3億元,持續推動本期方案,促進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整體存續發展。

貳、都會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精進方案

就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法制化未完成前,本會將持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至116年)」,並就方案管考及其他相關權益保障精進方向臚列如下。

一、定期追蹤各項措施落實情形

為掌握各業務計畫實際執行情形,檢視各部會資源挹注狀況,以精進方案推動之效能,本會規劃每半年辦理各項業務計畫之追蹤管考,確保各部會間均落實相關協助,並依當年度執行情形視需要滾動修正調整。

二、辦理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相關權益法律草案公聽會

113年5月30日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由立法委員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提出相關法律草案,惟因各界意見眾多,針對各版本草案有賴召開公聽會,徵詢並聽取多方建言,作為日後法案及相關政策推動之參據,爰本會將於113年8月底以前於全國分區規劃辦理6場次公聽會,促使相關法案之推動。

三、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

我國憲法肯認多元文化價值,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法制基礎,族群權益及相關議題日趨受主流社會所討論,「族群主流化」成為推動族群政策之主軸,族群文化亦成為城市發展重要資源之一。

另隨原住民族族人住居於非原住民族地區比率持續攀升,截至目前已反超原住民族地區,佔原住民族總人口數50.21%,當前都市地區相關文化傳承場域之公共服務設施不若原住民族地區完備,顯見對於空間需求更為迫切,且非前揭都市地區發展方案可茲解決,爰本會為滿足建立友善空間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之需求,提出「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113年至116年)」四年期計畫,預期總經費為新臺幣10億元整,以利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達成族群友善之目標。

四、消除歧視從教育體系開始

本會與教育部為加強中央與地方在原住民族教育事務的協調,自91年起每年邀請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與原民局(處)代表,以及學校校長共聚一堂,研討相關教育議題。

近年都市地區頻傳校園歧視事件,本會於112年度中央與地方原住民族教育事務協調會議中,即針對隱微歧視現象特別討論,並探討如何消除歧視,以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在無壓力的環境中學習和成長。

其次,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討論全民原教精進方案,透過教育部核定之「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學之精進與實踐計畫」,引導師生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加強學習原住民族教育並提升教師相關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知能,營造族群友善多元共融之環境,以及運用學校相關案例強化機會教育,推廣全民原教,建立正確認知以降低原住民族歧視事件之發生。

五、強化中央與各地方政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政策之聯繫

(一)盤點各地方政府現行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政策推動情形

本會將盤點並確認各地方政府現行就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政策推動之專責機構與事務幹部組織之推動現況與相關財源編列,並確認各地方政府是否已擬定相關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法律,以完備資料蒐集及整合工作。

(二)召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政策座談會

本會將不定期邀集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及部落代表等召開政策諮詢會議、工作聯繫會報或施政座談會,強化城鄉族群發展事務上的合作,期盼各方參與,實現更具兼容性和穩健發展的社會。

參、結語

為進一步推進原住民族權利,本人將竭盡全力,承擔重任,與本會同仁繼續為族人服務。此外,本會也將與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合作推動落實各項精進作為,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發展。

以上,懇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會鞭策及指教。謝謝,Masalu!。

二、

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今日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會就「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進行專題報告。

賴總統擘劃之原住民族政策藍圖,分為七大項目:

一、依據憲法法庭判決結果,盡速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

二、深化原住民族自治,促進原鄉部落永續發展。

三、培力部落並開放參與,落實與原住民族共同管理自然資源、守護土地。

四、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

五、逐步發展雙軌制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為臺灣教育增添多元適性與創新能量。

六、完善都市原住民族的公共服務、居住權保障與參政管道。

七、培育原住民族外交、文化、體育等多面向人才,將原住民族故事推向國際。

本人將在歷任主委及全體同仁努力下,賡續精進推動各項原住民族法制與政策,也仰賴各位委員之關心與協助,共同合作讓原住民族事務能夠穩健推進、族人權益保障更加落實。

以下,本會謹就總統原住民族政策推動之規劃,擇要說明,俾各委員及全體國人瞭解,敬請委員不吝指教。

壹、依據憲法法庭判決結果,盡速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

一、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7號判決意旨

緣西拉雅族人訴請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案,憲法法庭111年10月28日作成憲判字第17號判決,該判決肯認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所保障之原住民族,除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以外,應包含既存於臺灣同屬南島語系之其他原住民族。凡民族語言文化特徵存續至今、成員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者,得依其民族意願,向政府申請核定為原住民族,其所屬成員得取得原住民身分。

現行原住民身分法規範未及於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而保障不足,爰相關機關應依上開判決意旨,於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就其他原住民族之民族認定、所屬成員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予以規範。

上開判決併予指明部分,立法者應依憲法保障意旨,充分考量各原住民族及其成員之歷史發展脈絡及現況,並斟酌國家資源,另以法律定之。至其保障內容及範圍,立法者自有一定之形成空間。

二、依憲法判決意旨目前推動工作

(一)受理民族認定申請:

判決揭示「先認定民族、後取得身分」之處理原則,本會迄已受理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及巴宰族等族群團體之民族認定申請案,其中西拉雅族已委外調查研究,續將依相關法律核定前開各該族群之民族別。

(二)積極研擬法律草案:

本會已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工作小組啟動法案研擬,並辦理研討會、研參國外相關立法例,續將徵詢各界意見,納入後續參考依據。

(三)廣泛徵詢意見:

參酌上開判決黃昭元大法官協同意見書第39段意旨,本會規劃於本年7月至8月間辦理意見徵詢,廣納既有原住民族、待認定之平埔族群及專家學者等各界意見,俾使法案完備周延。

三、本會將綜整各界意見,適時提出法律草案並積極爭取大院支持推動,期能於憲法判決期限前完備法制,保障平埔族群等其他臺灣原住民族之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

貳、深化原住民族自治,促進原鄉部落永續發展

一、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歷程

本會自89年起草自治法案已20餘年,曾於92、96、97、99及103年提出各種原住民族自治法案版本送請大院審議,5進5出大院均因屆期未能續審,足見法案推動之艱鉅。

二、目前規劃方式

現階段本會已協助太魯閣族、魯凱族進行族群內部討論,並與雅美族及卑南族進行洽談溝通。本會將提供經費補助,讓各族內部充分對話討論其需要之民族自治制度,待形成共識後作為後續推動的基礎。

另本會於105、106年間,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授權兩度預告不同版本之「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因原住民族內部仍有重大分歧而未能完成法規發布,故本會未來將重啟徵詢部落意見,期以更符合族人實際需要之方向推動部落公法人制度。

參、培力部落並開放參與,落實與原住民族共同管理自然資源、守護土地

一、修訂《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一)諮商同意案件辦理情形:

諮商同意辦法自105年施行迄今,已有202個開發案件申請部落諮商同意,雖多數案件並無爭議,外界仍就部分個案提出程序問題之質疑,執行情形如下表:

同意

不同意/流會

案例數

148

54

 

比率

73%

27%

(二)為精進諮商同意制度之效能,本會將參酌過去實施經驗,於本年度內全面檢修諮商同意辦法,同時規劃未來提升諮商同意制度至法律位階。

(三)本會業已啟動諮商同意修法作業,111年10月成立諮商同意機制修法工作小組,委託專家學者進行法律研析,全盤檢視實務運作概況,彙整歷年諮商同意個案窒礙難行、程序成本過高或與原住民族現狀顯著不符之案例,及參照各國諮商同意法令,並邀集本會各業務單位及學者專家就提升法律位階一案進行研商,目前已完成6次修法小組會議。

(四)預計113年6月中旬可提出修正草案並開始徵詢各界意見,期能強化保障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資源使用之權利,落實原基法意旨。

二、制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5月1日實施,依據該法第23條之授權,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使用管制者,由內政部會同本會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為廣徵原住民族各界之意見,本會於113年3月至4月間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鄉(鎮、市、區)首長及民意代表等召開5場次「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意見交流座談會,並依各地區意見修正草案內容,預計6月底前再邀集地方政府討論獲共識後,送內政部續行草案條文研商。

未來朝向鬆綁土地管制法規對族人使用土地之限制措施,將可望解決部落族人住屋違建、傳統祭典設施合法化、設置耕作慣俗專區等長年問題,並建立永續利用原住民族土地的機制,實踐原基法第23條之立法精神,尊重原住民族選擇其生活方式及土地利用的權利。

三、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立法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於108年1月9日修正公布,《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於108年7月3日接續修正發布,惟原住民保留地於法律位階層次保障尚有不足,為健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法源與管理體系,本會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及原基法第20條第3項規定,研擬「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以健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法源與管理體系,落實原基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精神。

法案之具體效益包含健全原保地管理體系、回復部落土地、保障由族人使用權利、導入部落公共利用法源、增加原鄉建地解決部落建地不足、統籌規劃土地收益等,本會於上開法案通過後,將研議修正相關子法(施行細則)、法規命令(辦法)及行政規則,如「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等,以利各級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依循辦理。

肆、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

《原住民族健康法》於112年6月21日公布施行,本會與衛生福利部共同推動消弭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工作,並就影響原住民族平均餘命之疾病,利用健康及現代科學將醫療帶進預防,以改善並提升族人平均餘命。

此外,本會將賡續落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第6章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提升文化健康站服務量能,並發展整合地方政府、部落在地團體、醫療團體等力量,落實長者個人健康管理,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顧服務。

伍、逐步發展雙軌制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為臺灣教育增添多元適性與創新能量

一、推動雙軌制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各項基礎工作

本會持續落實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原住民族教育課程綱要發展等各項基礎工作,以下說明各項工作推動情形:

(一)原住民族實驗教育

本會與教育部共同補助11族群43校辦理,以期建立符合原住民族需求之教育模式。目前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均積極建置發展符合在地文化脈絡之民族教育課程架構及教材,未來經12年完整實驗期程之推動,將可完備各族銜接不同學習階段的課程內涵,並深化民族教育師資研發課程及教學之能力。

(二)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110-114年)

1.本中長程計畫包含「知識建構」、「知識實踐」及「雲端服務」3大執行策略11項具體工作,並於111年5月3日於國立東華大學正式啟用專案管理中心,目前已盤點徵集1萬6,585筆原住民族知識文獻資料,提出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分類架構草案,另於112年12月完成核定14校16族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中心。

2.又本會刻正規劃研擬115年至119年中長程計畫,過程中將邀請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在既有3大執行策略建構基礎上持續精進完備相關措施,並強化與原住民族部落、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族實驗學校之連結,以利完善保存各族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內涵。

(三)原住民教育課程綱要發展計畫(112-115年)

本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自112年起推動本計畫,主要工作為「成立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推動機制」、「建立各族民族教育課程研發與協作機制」、「建立各族民族教育課程審議機制」、「課程規劃及教材研發」。

二、執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

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以7大策略(加強語料保存、推廣書寫系統及使用、辦理族語認證測驗、推廣族語活動、營造族語友善環境、推動族語教育、研發族語學習輔助資源)、22項工作事項及50個細部執行工作,推動各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積極促使原住民族語言的使用生活化、家庭化及部落化。

陸、完善都市原住民族的公共服務、居住權保障與參政管道

截至今年4月,設籍於非原住民族地區之原住民族人口已逾30萬人,佔全體原住民族總人口數之50.21%,已超過原住民族地區設籍人口數。現今散居於都市地區之族人,普遍面臨文化疏離、歧視現象、就業限制、住宅自有率低與生活適應等問題,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益保障之需求日益增加,爰本會加強辦理以下4項工作:

一、持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116年)」

本會自112年起推動新一期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年至116年),5年預期經費77.9億元,計有七大策略共41具體措施,保障內容涵蓋建立文化學習體系、鼓勵族語運用、發展多元職能提升就業競爭力、完備社會安全網絡、提供多元居住方案,以及促進事業實力與建立產業拓銷據點等。本年度預期經費為18.3億元,持續推動本期方案,促進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整體存續發展。

 

年度

部會

112年

113年

114年

115年

116年

總經費

(千元)

原民會

738,074

750,324

763,524

759,324

904,024

3,915,270

教育部

37,300

37,300

37,350

37,350

37,400

186,700

衛福部

1,080

1,080

1,080

1,080

1,080

5,400

文化部

5,400

5,400

4,400

3,400

3,400

22,000

客委會

17,500

14,000

14,000

17,500

14,000

77,000

內政部

978,860

978,860

978,860

210,860

210,860

3,358,300

勞動部

45,115

45,115

45,115

45,115

45,115

225,575

 

合計

1,823,329

1,832,079

1,844,329

1,074,629

1,215,879

7,790,245

二、辦理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相關權益法律草案公聽會

113年5月30日大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由立法委員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提出相關法律草案,惟因各界意見眾多,針對各版本草案有賴召開公聽會,徵詢並聽取多方建言,作為日後法案及相關政策推動之參據,爰本會將於113年8月底以前於全國分區規劃辦理6場次公聽會,促使相關法案之推動。

三、活化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本會將滾動修正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簡化行政流程並放寬融資條件,逐步解決原住民族中小型企業擔保品不足導致貸款無法申請之困境,研擬調整更簡便方式讓民眾取得資金,提高融資金額,增加合作承辦金融機構家數。

為增進原住民族金融素養,強化原住民族金融風險抵抗力,本會將落實原住民族普惠金融體系,加強金融知識及詐騙宣導之深度及廣度,輔以長期輔導並追蹤,提升族人金融風險抵抗力,帶領族人建立正確的金融財務觀念及知識能力,進而逐步改善家庭經濟狀況。

四、強化原住民族適足居住權

本會持續透過調查原住民族居住需求數據,作為研擬原住民住宅政策之參考,推廣宣傳政府及民間單位居住協助資訊,以實現「符應國際適足居住權,提升原住民族居住權益」之目標,協助族人居住於可取得、可負擔、具適居性及文化適足性之住宅。

此外,本會也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修繕住宅或災後重建,補助經費協助自建自購或修繕住宅。另配合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協助地方政府規劃或興辦專屬原住民族社會住宅,提升原住民族人入住社宅比率及減輕居住負擔。

柒、培育原住民族外交、文化、體育等多面向人才,將原住民族故事推向國際

一、推動「南島民族論壇六年(109至114年)計畫」

本計畫總經費為7億3,978萬元,現有15個正式會員(臺灣、帛琉、馬紹爾群島、吐瓦魯、索羅門群島、吉里巴斯、諾魯、紐西蘭、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關島、夏威夷、巴布亞紐幾內亞、北馬利安納群島邦)及1個觀察員(貝里斯),此外澳洲、加拿大及美國亦常態參與相關會議及活動。

為落實總統政策,推動南島國家區域間實質交流,穩定各項南島區域原住民國際事務發展,本會將積極以南島民族論壇名義參與聯合國會議,並規劃於今年辦理南島青年論壇區域訓工作,以培力南島民族青年之國際事務經驗。

另本會刻正研議「第二階段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計畫(115年至120年)」,透過蒐集各會員國及觀察員所提出優先推動事項或計畫,俟擬定初步計畫架構並詳盡研議各具體工作內容後,期於年底前完成提報行政院。

二、深耕原住民族文物(化)館及文化轉譯專業人才

本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自100年起與文化部、教育部及其所屬國立博物館,共同規劃並持續執行全國29座原住民族地方文物(化)館(下稱原文館)輔導營運任務。

透過「輔導全國原住民族文化館整合計畫」,以跨部會資源整合為策略,並以分區輔導為架構,培育、派駐原住民籍專業人員入館,進行地方文化、語言、知識調研蒐整及轉譯展示、藏品文物維護整飭、建立典藏管理制度及文化素材數位化等工作,併透過軟硬體與專業資源挹注,精實原文館成為具有地方博物館體質,以充分吸納地方民眾參與,帶動在地產業及部落社區力量,促進原鄉部落永續發展。

又為增加原文館專業人力、培養文化轉譯專業人才,以及擴充各館所專業性表現與傳達地方文化內涵,本會補地方政府設置並優先進用至少1名原住民駐館策展規劃解說員,並搭配年度評鑑、館際交流,促進各館人員持續精進成長。

另也與日本北海道UPOPOY(民族共生象徵空間)、帛琉共和國國家博物館、馬來西亞沙巴博物館簽署合作備忘錄,深化雙邊文化資產、展覽活動及人員互訪交流,並也讓臺灣原住民族故事推向國際。

三、獎勵補助原住民族體育人才

本會透過「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要點」、「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及「鼓勵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補助計畫」等,獎勵及培育原住民族優秀體育人才,其中專門人才獎勵要點,每人最高獎勵金為30萬元。

四、推動「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及「臺紐經貿合作協定」(ANZTEC)原住民族合作專章

「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係國際間首個以原住民族經濟議題為核心之非拘束性的多邊協議,創始經濟體為我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並於111年3月份正式生效,本年度夥伴關係理事會已確認優先領域工作,啟動未來3年之合作計畫。

又我國與紐西蘭簽署之「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第19章原住民族合作專章;本會與紐國毛利發展部(Te Puni Kōkiri)將賡續援例每年輪流於兩地召開專章協調會議,深化臺紐雙邊原住民族主題及跨領域合作。

捌、結語

前述各項原住民族法制與政策,本會將與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合作持續推動落實,就尚未取得共識之議題,將積極與各界溝通協調,以共同保障族人各項權益。

以上,懇請各位委員持續鼎力支持,並在各項施政及預算執行上,給予本會鞭策及指教。謝謝,Masalu!

三、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預算籌編情形報告案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

首先對主席及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會各項業務的支持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以下謹就本會114年度預算籌編情形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正。

壹、近年本會及所屬公務預算編列情形

本會及所屬自85年12月成立以來預算持續成長,近年來更大幅增加,其中公務預算112年度編列103.26億元,首度突破100億元,113年度再創新高,編列110.65億元,相較105年度76.05億元,增加34.60億元,增幅達45.50%,在政府整體財政資源有限情況下,本會預算仍能維持大幅成長,顯示政府對原住民族各項權利的重視與決心。

貳、本會114年度預算案籌編情形

一、114年度概算提報及預算編製作業之法令依據:依據「預算法」、行政院函頒「中央各主管機關規劃中程計畫與概算編審作業應行辦理事項」、「中華民國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等規定辦理。

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日程之規劃: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日程表(詳附表一)及本(113)年5月20日行政院函示規定,相關規劃時程:

(一)5月17日前:提報本會114年度概算。

(二)6月20日前:本會配合新政府施政主軸,重新檢討調整修正概算提報行政院。

(三)7月26日前:行政院將舉行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核定中央各機關歲入應編數及歲出預算額度。

(四)8月15日前:行政院將114年度總預算案提報院會。

(五)8月31日前:本會將114年度單位預算案書函送大院審查。

三、目前本會概算籌編情形:

(一)本會前依行政院核定114年歲出概算額度,由各單位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配合本會施政計畫優先順序審慎檢討提報各項目概算需求後,於本年度5月17日報送行政院。

(二)嗣配合新政府上任,為落實總統政見及新政府施政主軸,行政院於本(113)年5月20日函請各部會依下列調整原則,重新檢討修正概算:

1.施政規劃上,務必為人民所需,讓人民能夠感受到政府施政用心和成效,解決民眾所關切問題。行政院當前施政重點,相關預算務必配合優先編列。

2.應依照新政府施政主軸,本零基預算精神,依施政優先順序在原核定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重新配置資源。

3.公共建設計畫,應配合國家發展需要,本零基預算精神,核實檢討計畫優先順序及必要性經費。

4.科技發展計畫,應配合國家建設長期展望妥慎規劃,並逐年滾動修正。

(三)本會刻正依上開調整原則,重新檢視調整相關概算,務求將總統政見及本會當前施政重點優先納入,進而達成各項施政的目標,並將依限於6月20日前將檢討調整後概算報送行政院審查。

參、未來需辦理事項

一、本會後續將依據行政院審查結果,據以整編114年度預算案,並依規定於本(113)年8月31日前將整編後之114年度預算書送大院審查。

二、另依據本(113)年5月30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有關本會業務報告臨時提案決議,要求本會每年9月15日前函報「相關預算科目細部計畫說明表」,敘明預算科目、績效指標、預期效益等事項一案,未來本會將於期限內將細部計畫說明表函報大院。

肆、結語

本會及所屬114年度預算案,刻正配合政府整體施政及財政,依業務實際需要妥慎籌編中,未來將全力推動各項施政工作,使預算資源發揮最大效能,落實原住民族各項政策,回應族人期待,促進族人全方位健全發展。懇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持續鼎力支持,惠予指教,謝謝!

客委會書面資料:

客家委員會「都會區各族群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秀妃今天很榮幸受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都會區各族群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提出專案報告,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以下謹就「都會區客家族群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支持、不吝指正。

壹、前言

臺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社會,客家一直都是這個多元社會裡的重要元素,不同於傳統的鄉村客庄,「都會客家」逐漸引領民眾進入客家文化的現代詮釋,本會歷年除積極重建客庄,亦投入相關資源於都會客家,如健全客語學習、推動客語為通行語、營造客庄創生環境、推展客家藝文影音融入都會生活、協助地方客家發展計畫、探尋再現客底文化……等,持續在都會區復振客家文化,形塑都會客家新貌。

貳、都會區客家族群權益保障措施

客語是客家文化的載體,亟需政府以積極行動,強化整體客語社群活力,為客語的永續發展奠定基石。至於在都會區客家藝術、文化、產業發展上,本會亦將持續整合資源、人力,共下推動,並保障都會區客家族群權益,振興客家語言文化及產業,強化發展客家族群活力。

以下謹簡要向各位委員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一、健全客語學習環境,推展客語為通行語

為提供多元客語學習環境,本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客語沉浸式教學」、「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等計畫,自109至112學年度,共補助「客語生活學校」逾1.1億元、「客語沉浸式教學」逾4,600萬元、「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逾2,700萬元,期以客語結合課程教學活動,將客家文化素養導向學習理念並融入課程設計中,俾利學生透過客語學習新知識,增進對客家文化的理解與尊重。

此外,本會自108年起透過客語為通行語評核及獎勵機制,引導各機關公教人員增進以客語提供服務之能力,共同營造客語友善環境,加速落實客語為通行語或提供客語服務政策;其中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都會區均參加評核,並於112年皆獲得「佳等」成績,其所屬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人數相較107年多有成長;本會亦藉由訪查與輔導機制,協助地方政府提升一線人員客語服務量能,建立客語於公共領域友善使用之支持體系。

二、形塑都會客家風貌,推廣在地客家產業

本會自109年起以「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及「客庄369幸福計畫」,補助新北市3案,逾1,300萬元;桃園市30案,逾4億1,000萬元;臺中市25案,逾2億元;臺南市2案,逾1,500萬元;高雄市37案,逾2億6,000萬元,共逾挹注9億2,000萬元,以推動客家重要人文地貌整備,修復歷史建築,保存客家重要歷史脈絡。

另在客家產業加值補助方面,六都共投入近4,000萬元,以推廣客家特色商品、培力產業人才。112年更與桃園市政府共同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向國際宣揚臺灣客家文化,展現全臺不同地域客家文化的多樣性與未來性。

三、推展客家藝文影音,融入都會客家生活

透過演唱會、音樂節、藝術節,增進都會區接觸客家流行音樂及客家文化,跨界辦理「H³-RIZZ UP」售票演唱會,邀請知名客籍女歌手田馥甄、江美琪及林曉培於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美聲傳遞客家族群的包容與榮耀。結合國內大型知名音樂祭,推廣客家流行音樂,包含臺北市華山藝文特區「Simple Life簡單生活節」、花博公園「PARK PARK CARNIDAL」、臺中市「春浪」、臺南市「浪人祭」及高雄市駁二藝術特區「大港開唱」等,共吸引逾30萬人參加。

另為傳遞客家藝文多元表現,讓不同族群之間互相瞭解及認同,本會每年均於六都辦理音樂劇及精緻客家大戲,客家親子劇《雨馬》近3年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演出43場次,吸引近8萬觀賞人次。

四、推動地方客家發展,探尋都會客底文化

本會為落實客家基本法,鼓勵地方政府整體推動客家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自112年起推動「地方客家發展計畫」,共有16個縣市共同加入,包含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期整合都會區地方政府團隊資源力量共下推動客家事務,以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認證通過率、客語學習校園數、政策宣導客語版影音比率、公用頻道客語節目時數、在地產業媒合活動及客家藝文活動場次等。

另,本會於111年起辦理「客底文化發展試辦計畫」,其中臺南市客家人口約占6%,尤以白河地區客家文化元素最為豐厚,因此採學校策略聯盟模式,結合四所小學以「宗祠」、「菸樓」兩大主題,舉辦工作坊、參與式文史田調、教材編寫與戶外教學、文化體驗、童玩DIY、客家建築VR及STEAM體驗等活動,期能帶動非客家族群以不同面向認識臺南客底文化,藉以提升多元族群之認知。

叁、都會區客家族群權益精進方案

為利於都會區復振客家文化,形塑都會客家新貌,本會將賡續透過「地方客家發展計畫」,鼓勵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都會區地方政府運用客家事務推動會報,精進整合跨局處之職權及資源,加強於都會區整體推動客家語言、文化及產業發展。此外,本會將依據賴總統客家政見,適時推廣至都會區,以強化發展客家族群活力。

肆、結語

為推廣並傳承都會區客家文化之長期發展,敬請大院各位委員一本過去關心客家事務之初衷,繼續支持本會推動各項客家事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

謝謝大家!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書面資料:

「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專案報告

壹、前言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於2017年6月14日公布實施,並於第1條即明訂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依據該法第27條規定,立法院於2018年12月5日完成訂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依前開法令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本基金會),本基金會亦於2019年12月26日正式完成設立登記,後於2020年2月22日宣示正式運作。本基金會設置目的係為強化與研發原住民族語基礎研究、編纂族語辭典、建置族語資料庫、研發教學教材、推廣族語使用、培育族語復振人才、辦理族語認證測驗及其他相關事務,肩負起族語研發、教育推廣、保存傳承之責任,並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發展,建立永續傳承及發展基礎。

行政院於2022年7月15日正式核定四部會共同提出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5年投入321億經費支持各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復振與發展,方案包括七大執行策略,分別是加速語料保存、加強語言文字化、優化語言認證、擴大推廣活動、營造友善環境(含傳播媒體)、強化教學資源及擴充輔助資源,其中有許多新舊工作項目皆與本基金會息息相關,尤其是AI人工智能相關研發及應用。以下謹就本基金會「目前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進行報告。

貳、目前推動情形

本基金會成立至今已滿四年,重要族語相關事項推動情形如下:

(一)建置族語相關系統及平臺:本基金會持續建置及維運原住民族語線上辭典、原住民族語E樂園等兩大族語學習平臺,平均每個月共超過100萬瀏覽人次使用。自109年起另開發原住民族語資料庫平臺,著手蒐集和保存16族各類語料;持續擴增族語認證測驗Lokahsu網站功能,以服務所有報考族語認證之考生。

(二)深化族語研究資料:自109年起持續並擴大辦理各類族語基礎資料建置之會議,與16族語言推動組織共同合作,包含辦理族語書寫系統共識會議、族語書寫規範、族語新詞及法規翻譯等超過300場以上會議,俾利各族群語言文字化發展及語言保存工作。

(三)研發族語應用資源:本基金會作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的專責單位,自109年起,逐步研發各類族語應用資源,如出版16族《詞類及其教學》叢書、研發族語有聲教具、研發族語認證測驗應考指南、出版族語調查及轉譯手冊、研發族語AI相關技術之開發等,以提供社會大眾及族人更多的族語學習及教學應用資源。

(四)辦理推廣活動及競賽:自109年起辦理多項重要的族語推廣活動,如221世界母語日表揚典禮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會議、原住民族語單詞及戲劇競賽全國決賽、族語認證測驗頒獎典禮、族語閱讀推廣活動(423世界閱讀日)等,總計超過7,500人次參與。

(五)培育各類族語專才:自109年起每年依照不同專業需求開設人才培訓工作坊,如族語口譯及筆譯人才工作坊、族語命題技巧及題庫建置工作坊、族語Podcast人才培訓工作坊等,累計培訓超過500人次以上;本基金會亦建置原住民族語人才資料庫,目前共計6,000多筆資料,每年協助各機關(構)進行族語人才媒合工作。

(六)推動多樣化族語數位學習:本基金會積極推動多元化族語數位學習,除優化原有族語E樂園及族語線上辭典平臺外,於110年起推動數位線上遊戲學習(PaGamo)及建置族語Podcast音頻平臺、研發族語有聲電子刊物等,已累計超過5,000萬人次瀏覽使用。

(七)精進族語認證測驗制度:本基金會自109年起積極和主管機關原民會共同進行族語認證測驗精進工作,如110年起族語認證從一年一次改為一年兩次、研發中高級及高級應考指南、研發族語認證測驗線上模擬練習程式、各類協助考生之應考措施等,希冀提升社會大眾參與族語學習之意願,及考生服務品質。

(八)橫向連結外部機關(構):本基金會自成立後持續和外界交流及合作,與原民會、語推組織、語推人員、族語老師等全年度合作推動各類族語工作,另協助教育部國教署、各地方政府等提供族語人才媒合工作,與原文會進行各類族語文化合作推廣及宣傳等。

參、策進作為

為提升各項工作及計畫執行成效,本基金會就目前推動各項族語具體工作及措施,進行通盤檢討並依照實際執行情形之需要,提出精進作為如下:

一、積極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本基金會依照《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7條而設立,主要業務職掌包含研究、研發、保存、推廣、傳習等,爰將依照各法條規範及所屬業務職掌積極落實及推動。

二、全力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本基金會將全力執行該方案七大執行策略之內容,並進一步結合數位科技及AI技術之應用,期盼能有效提升年輕人學習興趣、意願及語言能力,並加速語言復振及傳承工作。

三、持續發展多元化族語學習管道:除現有族語學習平臺及相關應用資源外,未來將持續優化及研發,結合新媒體工具應用於族語學習及推廣,更加健全族語資源應用及整合,同時將持續和原文會共同合作推動語言文化工作。

四、深化培育各類族語專業人才:未來將持續且定期辦理各類族語專業人才培訓工作,並強化培育各族群的族語種子師資,同時和各族語推組織合作,深化各族群語言人才庫及發展多樣化之專業人才培訓規劃。

肆、結語

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條規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未來推動各項工作皆以此為主要依據。本基金會為務實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挽救族語流失與復振文化傳承,將積極培育、延攬及深化族語研究發展專業人才。是以,本基金會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所訂定的各項具體措施,全面推動各項語言復振工作,以維護族語永續傳承及促進族語健全發展。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書面資料:

「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專案報告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專案報告

壹、前言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稱原文會)自民國98年創辦至今,依原文會設置條例規範推展各項業務,從文化藝術業務的發起,到原住民族電視台及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的整合經營,101年,原文會創辦以原住民為主體的「Pulima藝術獎/節」;103年,取得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正式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台;106年,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依法成立,奠定原住民族群發聲平台的地位,110年,建置新媒體任務編組,連結社群平台。

在族語內容製作及文化藝術領域上,原文會推展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傳播等活動之輔導、辦理及贊助,以及工作者之培育及獎助。近年,積極將文化藝術內容導入自有媒體,並推展線上(影音媒體)與線下(藝文活動)的整合,期望打造專屬於原住民文化傳播品牌,向世界展現語言,文化,讓原住民族群文化得以綿延傳承並傳遞到世界各地。

基於原文會設置條例第4條業務範圍,分別就族語內容辦裡情形與文化藝術業務推展重點說明如下:

貳、族語內容辦理情形

一、106年6月14日公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其中第23條:「政府捐助之原住民族電視及廣播機構,應製作原住民族語言節目及語言學習課程,並出版原住民族語言出版品。前項原住民族語言節目及課程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之比例,不得低於該機構總時數之百分之五十。

二、原文會於112年度製作了族語新聞,以及族語節目包含《WAWA哇!》、《senay345》、生活說族語、樹人大冒險等全族語節目,持續深化推廣族語,廣播也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規範分別製作大眾娛樂類、教育文化類、公共服務類及新聞資訊類型等節目,總計112年度電視族語時數4739.25小時,族語比例54.10%、廣播族語時數6028小時族語比例68.81%。113年截至5月31日原文會電視族語時數2294.21小時,族語比例62.89%;廣播族語時數2,354小時、族語比例64.53%。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底核定原文會所送「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依據此計畫製播族語戲劇節目包含迷你劇集、家庭情境喜劇以及規劃與友台平台共同合作製作戲劇節目,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方案中動態族語行動應用,透過族語戲劇、影像動畫、族語歌謠,達到保存、研究、傳習、推廣目的。

四、此外,原文會另訂定「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以促進原住民族影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並提昇影視創作品質與數量,培育文化創意人才,製作具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藝術內涵及市場價值之作品。

叁、文化藝術業務推展

一、原住民族文化及傳播出版品之發行及推廣

原文會自成立以來致力於推廣原住民族文化,並透過多元宣傳管道,展現原住民文化風貌,於103年8月創刊發行《原視界》雜誌,初期以媒體類電視刊物的定位出發,之後嘗試轉型以原住民族價值精神的品味誌出刊,運用封面故事的編採手法設定各期議題,藉以形塑原視界雜誌獨特的品牌調性。自創刊以來逐漸朝無紙化,並嘗試以短視頻、動畫導讀拓增觸及率,以面對未來文化傳播的娛樂暨媒體內容產業化趨勢。適逢新媒體業務的成立,以及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空間經營契機,以「線上&線下」之推展模式,線上以新媒體的節目為載體,線下則以花創空間為主題活動場域,拓展閱聽眾對於原住民文化的深刻體驗。

二、原住民族文化傳播網站之建置及推廣

為推介台灣原住民族藝術風貌,自104年建置台灣第一個以原住民當代藝術為觀察觸點的網站Pulima Link,除推展原文會藝術獎及藝術節業務、提供展演訊息刊登服務。另企劃執行文章編採及專題報導,現已累積115名Pulima藝術家及國際網絡資料庫、120篇圖文報導、24篇英文文章。中文網站達1,931,934瀏覽人次(2024.06.11止)。近幾年持續提昇本網站專業度,有效促進整體藝術場域之對話,針對原住民藝術社群及藝術專業場域,提供藝術市場相關研究資訊及深度藝文內容,作為藝文政策規劃及創作者研擬市場策略之參據。

三、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傳播等活動之輔導、辦理及贊助

原文會辦理文化藝術補助重點旨在:(1)具文化保存價值、急迫性之文化藝術傳承及推廣計畫。(2)具獨特性、創新性及原住民觀點之藝文創作。(3)拓展國際交流之文化藝術傳播工作。(4)有助於健全各項文化產值、藝術價值之整合推廣工作。歷經13年以來,逐漸形成它的價值,透過獎補助計畫看到源源不絕的人才。其次,原文會也延伸核補計畫的效益,運用媒體傳播(原視、Alian96.3、新媒體)宣傳藝術創作的執行成果,並鼓勵參與Pulima藝術獎、Pulima藝術節、MATA台灣原住民文化影視節(MATATIFF)、原住民族文學獎等,讓補助計畫的效益延伸。

四、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及傳播等工作者之培育及獎助

Pulima藝術獎自101年創辦以來,透過競賽評選、得獎作品展、評論及教育推廣活動等機制,逐漸活絡藝術創作及展示教育的功能,並且自105年提供國內原住民表演藝術人才創作發表機會,創辦表演藝術新秀(107年更名為表演創作徵件),引領藝術圈對原住民當代藝術的關注,並拓展藝術市場的多種可能。Pulima藝術節辦理五屆以來,已成為國內最具指標性的原住民當代藝術節慶。為尋求多元發展契機,積極透過異業合作、國內外藝文單位串聯、國際共製等,企圖建構藝術交流與市場的管道;為開展藝術新視野,藉由扶植表演藝術新秀、連結部落另類空間、推展知識型或體驗型活動等,以求藝術知識與創作流通之健全發展。整體而言,「台灣唯一體現原住民族主體精神及當代藝術風貌之平台」是原文會經營「Pulima」藝術品牌的精神,基於此,109年Pulima藝術節拋開「節慶」思維,與Pulima藝術獎的「競賽」機制脫鉤,回歸「平台」操作,透過多元策展主題的知識生產與應用,擴充原住民族主體意識,展現這個時代的藝術風貌。111年,為建立原住民影視產業人士交流觀摩平台,累積產業專業知能及建構文化知識生產機制,乃創辦MATA台灣原住民文化影視節,藉此凝聚國際影視人才,邀請國內外優質紀錄片以及規劃學生實驗劇場,匯集紀錄片、錄像、動畫、短視頻等多種創意形式,以回應新媒體時代趨勢與發展,並創建影像美學,即「獻給原住民族社會的影像藝術」為目標。112年原文會承襲「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13屆脈絡,舉辦第14屆文學獎,本屆邀集文學界專家學者組成工作推動委員會並獲得支持,後續將扶助文學創作環境,獎掖原住民族各文類出版、創作,並推動原住民族文學版圖擴大、開拓原住民族文學新風貌。同時,也著眼於兒童藝術教育之重要性,112年辦理兒童美感教育創作營,導入花蓮太巴塱部落致力復興與傳承的阿美族傳統陶藝文化,兒童藝術圍繞著「採集就是創作的開始」美的精神實踐,安排上山採土、部落採野菜,生態溪抓魚蝦,沉浸於阿美族部落的生活哲學,從中引領孩童探索自我內在美的意識。在阿美陶的製程教學上,從採土,練土、器物捏製、自由創作、燒製等一系列課程設計中,不渴求美的形式(陶壺、祭杯),更不以最終燒製完成品為目的,而是著重孩童對美的體悟,以及培養個體的獨立創作思維為重要目標。

五、其他與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藝術事業及傳播媒體有關之業務

原文會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盛逢劇烈變化的時代,近年積極推進傳播與藝術二個跨場域的行動,並因應創意內容產業趨勢,現階段已著手規劃文化傳播的娛樂暨媒體內容產業化策略。適逢110年文化部積極邀請原文會進駐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並經受邀跨單位合作討論會議、提出「文化花開在花創」營運計畫,確立原文會與文化部所屬單位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簽定合作備忘錄,據以推展未來各項計畫,並結合Alian96.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Open Studio互動體驗廣播錄製、新媒體節目製作內容產出,串接112年Pulima藝術節系列活動,持續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醒釀、發酵,型塑花蓮在地美學品味,實踐花蓮的「美學地圖」。

肆、策進作為

一、文化內容產業之推展

原文會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鑒於文化藝術場域結構的年齡分析及收視質調查,自104年世代交替後,盛逢劇烈變化的時代,因此近年積極推進傳播與藝術二個跨場域的行動,並因應創意內容產業趨勢,現階段已著手規劃文化傳播的娛樂暨媒體內容產業化策略。而文學為藝術範疇中形式變幻最廣且深的內容生產,如何鼓勵這個時代傳達思想、表達情感、發揮想像的文學作品,支持小說、散文、詩歌及劇本,甚至是二創、漫畫等多元文類,並促成影視優質內容生產,將成為原文會的經營目標。

二、藝術市場之推動

21世紀藝術市場的大爆發,意味著許多新型態的交易手法、技術、專業知識在近幾年中快速竄升,更突顯各級市場之間的模糊界線,就藝術市場型態來說,原文會定位屬於機構型組織,偏向第三級市場的功能,自99年推展文化藝術補助,101年創辦Pulima藝術獎以及Pulima藝術節以來,激起原住民現代藝術發展的多種可能性,逐漸成就文化場域一股推力。原文會刻正以文化資產、文化藝術、部落營造、文創深耕、文化傳播5大業務內容進行資源盤整,著手研擬提出原住民當代藝術市場資源平台計畫內容,即以第三市場跨足第一市場之策進計畫,後續將整合既有藝文資源以及內部優勢資源,並透過研究、培力、拓展、媒合與合作等計畫,積極拓展原住民族文化藝術市場之多元發展。

內政部書面資料:

「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的重視與關心,本部應邀列席報告及備詢,深感榮幸。

壹、現況說明

截至113年4月底止,我國婚姻移民(以下簡稱新住民)人數共計59萬6,162人,包括來自大陸(含港澳)地區計38萬5,026人(占64.58%),外籍配偶計21萬1,136人(占35.42%),主要分布於六都(占70.26%),以新北市11萬6,481人最多,其次為桃園市6萬7,439人、臺北市6萬7,402人、高雄市6萬7,159人、臺中市6萬3,317人,及臺南市3萬7,083人。新住民家庭人數已逾百萬人,成為國家重要的人力資本。為完備對新住民之照顧及服務,本部爰整合中央、地方及民間團體力量,推動各項措施,強化新住民社會適應、保障各項生活權益,並提升國人多元文化知能,以營造友善和諧的社會環境。現行新住民照顧服務機制擇要說明如下:

一、訂定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

新住民來臺生活事務涉移民、教育、勞動、醫療、福利等不同機關權責,為能落實各項政策並具體協助新住民來臺後生活,本部自92年已訂定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結合中央、地方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辦理8大重點服務措施,分別包含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並藉由每6個月召開定期檢討會議及每年對地方政府之評核,滾動修正推動措施並督促落實。另每6個月將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情形,公布於本部移民署網站,供各界檢視。

二、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

依據行政院93年7月28日第2900次會議指示:「籌措專門照顧輔導外籍配偶的基金」,自94年度每年編列新臺幣(下同)3億元。自105年更名為「新住民發展基金」,規模維持每年10億元。

新住民發展基金規劃四大業務計畫,透過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補助中央、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落實推動新住民照顧服務:()辦理社會安全網絡服務,扶助經濟弱勢之新住民及其家庭等服務;()提供子女托育服務及辦理多元文化活動,培力扶持成長,以及提升民眾對國際多元文化之了解與尊重;()補助22個地方政府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計有40處)建構新住民家庭服務網絡,提供新住民家庭相關服務,協助其適應在臺生活;()辦理衛生保健通譯員服務(培訓)、多元文化人才培訓、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等計畫,從培力到社會參與均含括在內。105年至112年核定補助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計1,774件、補助金額27億610萬7,686元。

三、成立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

新住民在臺生活分涉各機關業務,為整合跨部會資源,行政院於104年6月成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邀請學者專家或民間團體代表及跨部會機關副首長擔任委員,計31人,每6個月召開會議一次,並由本部(移民署)擔任幕僚作業。協調會報擬定並統整各項跨部會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服務政策,如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轉型為新住發展基金、建立國家級的通譯制度精進試辦計畫、支援新南向政策培育各類新住民多語人才等。

四、培力新住民及子女

為培力新住民及子女發揮多元文化優勢,歷年來辦理多項計畫或活動,分述如下:

(一)新住民及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於寒暑假期間回到新住民子女(外)祖父母居住地進行文化交流體驗,深耕國際人脈、增進國際觀,使其成為國際人才,105年至109年獲獎組數計449組957人。

(二)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透過提供築夢獎金、業師輔導及拍攝築夢過程,協助在臺展能圓夢,自我實現,增進自信,105年至112年獲獎組數計215組487人。

(三)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培養優秀學生特殊才能,鼓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提升就業能力、增加收益、穩健家庭生活,105年至112年計4萬3,113人受益(新住民4,637人、新住民子女3萬8,476人),核發獎金已逾2億元。

(四)新住民子女國內培育研習營:發揮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及創意,於暑假期間舉辦多元文化培育營,105年至112年計322人參加。

(五)多元文化人才培訓計畫:鼓勵新住民及其子女參與公共事務,結合公、私部門資源,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計92人通過初階及進階測驗,取得種子講師資格,並於本部移民署各服務站推廣多元文化交流。

五、辦理初入境關懷及家庭教育

為強化移民輔導,於新住民入國(境)後至本部移民署申請居留時,進行1對1的關懷訪談,並提供在臺生活所需資訊,105年至112年提供初入境訪談服務計7萬2,226人次;另為倡導跨國婚姻家庭尊重多元文化及性別平等觀念,增進家庭互動關係,鼓勵新住民及家人共同參加家庭教育宣導活動,105年至112年計辦理2,325場次,5萬6,572人次參與。

六、推動便民行動服務列車

本部移民署服務站透過行動服務列車,赴偏遠地區宣導有關新住民服務措施,並提供辦理居留延期、法令諮詢、變更居留地址等服務,使服務據點靈活化、服務彈性化,並透過行動服務列車關懷在地新住民之生活及工作情形;105年至112年行動服務列車計出勤3,506車次、訪視4,240個新住民家庭。

七、設置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

提供外來人士在臺生活及適應之諮詢需求,設置1990免付費服務熱線(7種語言,24小時),諮詢項目包括居留、就業、稅務、健保、醫療衛生、人身安全、社會福利、法律資訊等訊息,並可進行三方通話。105年至112年提供諮詢服務計122萬540通(包含疫情期間分流1922協助疫情有關入出境問題諮詢服務計88萬3,762通)。

八、建置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新住民相關資訊分散於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為統整各項資訊,提供零距離之服務,本部建置一站式之「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計有7國語言(中文、英文、越南、泰國、印尼、緬甸、柬埔寨),並設立Line的官方帳號,作為各部會、地方政府所提供新住民相關課程、活動等資訊之平臺,並製作懶人包及政策資訊卡,以利新住民快速瞭解政府推動的各項措施及服務。累計瀏覽1,104萬4,178人次。

貳、策進作為

一、強化網絡資源連結

於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建置新住民關懷網絡,邀集中央部會及轄內民政、社政、教育、勞政、衛政、民間團體、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及新住民服務據點等相關單位,召開網絡會議,串聯中央與地方移民輔導網絡,探討新住民關心議題,並透過專題報告與個案討論等方式,發揮資源運用功能。

二、精進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

自92年起,本部每5年辦理1次調查,以量化問卷進行面訪之方式,以瞭解輔導課程需求、新住民就業狀況、家庭成員及生活適應狀況。最近一次調查為112年,本次新增中高齡新住民老年生活安排之調查,目前刻正撰擬成果報告,俟報告完成,將分送各相關機關作為未來政策之參考。

三、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設置新住民就業友善專區

本部移民署透過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發現,就業為新住民來臺後最關心的議題之一,另為鼓勵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方便新住民查找友善相關資訊,於該網站設置「新住民就業友善專區」,提供新住民友善就業資訊,保障新住民權益。

參、結語

本部將持續維護新住民權益保障,並結合公私部門倡導及落實國際公約平等無歧視精神,建構尊重多元、欣賞差異的友善移民環境,打造和諧共榮的多元社會。

以上報告,懇請委員惠予指教,並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文化部書面資料:

「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專題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日應大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就「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進行報告並備詢,甚感榮幸。

本部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條揭櫫「人民享有參與、欣賞及共享文化之近用權利;國家應建立友善平權之文化環境,落實人民參與文化生活權利」之精神,推廣多元文化,彰顯文化平權理念基礎,並透過相關政策及計畫,擴大各類族群之文化參與。

在此謹代表本部,說明本部推動多元文化發展之重要措施,敬請各位指教。

貳、本部推動多元文化發展之重要措施

一、推動及參與跨部會合作平臺

為持續促進原住民族保存與發展,本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3年5月起設立業務合作平臺,每半年召開平臺會議,透過部落文化發展、文化資產、藝術發展、文創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及語言發展等6大主題進行溝通與合作,迄今已召開20次合作平臺會議,合作事項達118項。

本部亦參與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定期掌握各項資訊,配合政策方向修正各項措施;並配合推動執行「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促進客家文化發展。

二、訂定補助作業要點,鼓勵推廣多元文化

本部為推廣多元文化發展,擴大各類族群之文化參與,透過訂定補助作業要點,鼓勵民間團體推動原住民族、客家及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活動。

如「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補助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個人,辦理相關文化權理念宣導、文化近用權之促進、推廣相關活動計畫;「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法人機構或學校辦理文化論壇,透過公民參與的方式,共同討論原住民、客家、新住民文化發展重要議題。

又如「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鼓勵透過社區組織或社群團體,以社區營造方式關注不同族群的文化議題及發展,並促進多元文化交流,以在地文化涵養社區生活,強化民眾對於多元文化參與的深度與廣度;「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鼓勵各界結合青年,透過原住民族在地文化脈絡及共享互助之精神,推動都市與原鄉地區之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扎根與傳承。

此外,也辦理相關文學、文化交流等補助工作,落實人民參與文化生活權利。

三、透過藝文創作及展演活動,提升文化近用

本部透過辦理相關展覽、文化藝術體驗活動與工作坊研習,提升文化近用。包括由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劇本開發,透過補助機制產生原住民、客家、新住民題材之電影製作企劃。

本部附屬機關(構)包括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及國立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生活美學館等,辦理各項原住民、客家、新住民等多元文化展覽活動、工作坊等,以多元形式讓民眾認識不同族群文化,促進彼此對文化的理解、包容與尊重。

參、結語

未來,本部仍將透過跨部會平臺、各項文化政策及活動,持續推廣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多元文化交流,建構多元文化發展之友善環境。祈請各位委員指正賜教,並繼續給予支持。

財政部書面資料:

「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籌編情形」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承貴委員會邀請就「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籌編情形」進行專題報告,謹就本部負責預算財源籌措事宜,簡要說明如下: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彙編之總預算編製作業相關規定與時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在籌編中,刻由各部會依據當前施政重點,於114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編妥概算並送該總處審核。本部負責中央政府整體歲入財源籌措,統籌支應政務需求,並未就各部會歲出需求或各項計畫個別籌措財源,本部後續將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籌編時程,辦理歲入財源籌措事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依例作幾點宣告:本會還有原住民委員發言時間是6加2,6分鐘,必要的時候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的時間是以6分鐘為主,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的時間在10點,於本會委員詢答完畢以後處理,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好,沒有。

我們現在就請登記第一位蘇巧慧委員來質詢。

蘇委員巧慧:(9時2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曾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蘇委員巧慧:主委好。主委,剛剛聽到您的報告,不管是對原民會的業務報告或者是對都市原住民地區的權益,我想都有著墨,我現在服務的地方是新北市,所以我當然關心的題目就是都市原住民的權益為優先,所以我今天想跟你談談的是在我選區常常發生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在都市的原住民聚會所到底要怎麼樣才可以得到政府的幫助,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建置起來?因為我們在都會地區,我們還是希望有我們族人朋友可以活動,就像在自己故鄉一樣的狀況,這個最需要什麼?需要的是寬闊的地方嘛!對不對?因為說實在的,我們的活動常常都是平面式的,不管是舞蹈、祭祀等等,你如果是讓我們在高樓大廈內或者室內空間,其實看起來都不像,也沒有辦法完整,我這個認知,主委,應該合理啦!合理,好,其實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年,現在是很高興看到您在今天的報告裡面,這一份都會區原住民族的權益保障措施精進方案裡面,你有寫到你們在今年開始會建置原住民族的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打造都市地區的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主委,這個和我需要的都市原住民地區的聚會所會有相關嗎?我可以因為這個計畫得到幫助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都會區,特別是我們的族人要借場地或者是使用場地辦各項的活動,很需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我們有一個這樣的計畫,就是都會區……

蘇委員巧慧:我看是今年開始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從113年到116年,我們可以有這樣的一個計畫來協助,這個計畫全部是10億……

蘇委員巧慧:4年10億的計畫。

曾主任委員智勇:10億的計畫,就可以提報,像都市比較多原住民的而且是比較需要這樣場地的,我們願意來協助。

蘇委員巧慧:好,那我就想問了,我覺得我很高興看到有這個計畫、這個方向,但是我就想知道4年10億的計畫,你們是如何選定地點?是只要我們自己喜歡、我們常用、我們高興的就可以嗎?還是你有什麼樣的條件或限制?那這個條件和限制對我們會有幫助嗎?我今天就想聽你講細部一點。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一個,它必須是人口希望能夠達到1,500人以上。

蘇委員巧慧:1,500人以上,我這裡到處都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有那個場域的土地如果是沒有問題那是最好,因為有問題的話,我們又會延宕,那個土地沒有問題的話,我們來協助會比較快。

蘇委員巧慧:主委,什麼叫做沒有問題?沒有問題的話,我還需要找政府嗎?對不對?說實在的,這個地方其實就是需要原民會下去協助,說實在的,我跟主委說一下,我今天看到這個計畫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我們政府看到了族人的需求了,所以有要投入費用、預算來幫忙、協助大家做聚會所,可是憂的是什麼呢?我跟主委說,如果你之後有機會到我們新北這邊,我至少就可以邀請你去兩個地方,一個是鶯歌的南靖部落,在臨水的河邊、河岸地,我們每年都在那邊舉辦聚會,可是那個地方就是河灘地。河灘地可以用來蓋一個聚會所嗎?我想有困難。另外一個地方是哪裡?鶯歌的中湖、永昌交界,中山橋下,那個地方也不錯,我們平常可以在那邊射箭,還有跳舞、聚會等等,其實是一個很適合的地方,坦白講,平常區公所、清潔隊也有在那邊使用。主委,我剛剛講的兩個地方,你覺得土地有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講的應該是中……

蘇委員巧慧: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橋那邊比較沒有問題,因為是公有地,那裡也比較……應該是……我這樣看啦!因為我沒有去現場看過,但是我覺得那邊會比較沒有問題。

蘇委員巧慧:所以只要土地是可以的,或者只要是公家的,你們都可以協助把它轉成是原住民朋友做為聚會所的地方,是這樣嗎?主委,你在這裡等於承諾原民會不只是給錢,而且至少……好啦!我不敢說,因為你是中央層級,這個一定要經過地方政府,說實在的,這一定有跟地方政府合作的部分。但至少原民會,你現在是不是可以在備詢台這裡公開地承諾,原民會會協助輔導族人朋友就這個計畫爭取到我們最最需要的聚會所?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會,跟委員報告……

蘇委員巧慧:那我要找哪個單位?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公建處,原民會的公共建設處。

蘇委員巧慧:好,公建處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公建處,那請你帶著計畫到我的辦公室來,我們就個案,今天在跟你講通則,那我現在已經跟你講了兩個具體的個案,我新北還有更多的地方其實都有這樣的需要,你可不可以盤點新北所有目前有需要的、申請過的,曾列案、入案的地方,都跟我們辦公室做說明,看看現在的進程可以到哪裡,可以嗎?公建處這裡。主委可以嗎?

劉處長維哲:現在就有資料,我們等一下可以提供。

蘇委員巧慧:會後就提供,然後我們一個一個就個案來談,看到底哪幾個可以。

主委,那我再問你,這個是競爭型計畫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所以有申請的期限嗎?要以誰為主體來申請?

曾主任委員智勇:直轄市政府……

蘇委員巧慧:所以必須報到市政府。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市政府還要先報上去,所以有沒有入列,是市政府決定這個順序嗎?市政府會先排一個順序,然後才送你們決定,你們按照市政府編排的順序做勾選、核給經費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也不是,他們報上來,我們還是要下去看。

蘇委員巧慧:當然你要下去看。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但是這個順序,市政府是不是有權力決定一、二、三、四順位,我的意思是,如果到時候沒有通過,到底是市政府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一個,他報上來,我們還要下去看,那個優先順序也會跟地方政府談。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地方政府是很關鍵的一環就對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我希望藉由今天,我問得這麼細,是因為我知道很多族人朋友都會看國會頻道,我們在問政的過程當中,這是他們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我很希望今天看到這一則質詢的朋友們,可以瞭解原民會有開辦這樣的計畫,我們有心要解決大家的問題,但申請的計畫、步驟以及權責,地方和中央要能夠一起合作。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原民會要一起來解決大家的困擾,包括土地利用的問題,但是錢的部分我希望能夠從寬編列,讓大家有一個好的聚會所,不然你講文化傳承等等,如果沒有場域,說實在的其實都很難,一年、兩年沒有跳舞,到時候連腳步怎麼動都已經忘記了,同意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同意。

蘇委員巧慧:好,我也再跟主委說,昨天同樣是這個會場上,我們在審新住民權益的保障,至於要用專法或基本法都還在討論當中。但是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其實對於新住民,在不同的部會裡面有不同的服務單位、有常態型和申請型,主委有看到這一頁嗎?你前面的螢幕應該也有。新住民的是這樣,那我們原住民也有嗎?每一項都有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有六十……

蘇委員巧慧:在內政部有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是常態型,服務對象為新住民;教育部有家庭教育中心,是常態型,服務對象為全民;教育部還有申請型的新住民學習中心,提供給新住民。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蘇委員巧慧:原住民有沒有比較少?不能比較少,對不對?因為我們的建構更完全。

下一頁,我幫你整理出來,其實我們每一項都有,可是我要跟主委再次提醒,我們還有更多的計畫,就如同剛剛說的,其實很多縣市政府都不知道要來申請,比如我們看到衛福部有「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這個不是只有原鄉可以申請,都會區的原住民部落也可以來申請。結果你看看,哪幾個縣市有來申請?老實講,一看其實只有高雄市最積極,高雄市去調查了其所有原民鄉之外,連小港區的都市原住民,他們都來申請這個計畫了,那我就想知道為什麼新北沒有、桃園沒有、臺中沒有?是他們的政府比較不積極嗎?還是他們不夠瞭解?我覺得原民會應該要可以幫忙去瞭解一下,凡是有資源的我們都應該可以爭取,不能讓族人朋友搞不清楚狀況,到底是中央還是地方的嘛!這樣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蘇委員巧慧:我也希望這邊可以盤整,各部會有其他針對原民相關的補助計畫等等,能夠提供到我的辦公室,我們一起為族人朋友的權益做爭取,這樣可以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主委。

主席:謝謝巧慧委員。

請問主委,你再回應一下,風雨球場或者那個是原民會全額嗎?還是地方政府必須也出資,或者由協會提供,要不然個人的話怎麼跟縣市政府申請,你可能要問清楚。再講一下。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第一個,跟主席報告……

主席:或者是聚會所。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就是你講的這個聚會所,它必須是……

主席:巧慧委員。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跟委員報告,就是它必須是……最好這個土地一定是要公有地,這是第一個。

主席:我知道,是協會來申請還是個人?

曾主任委員智勇:地方政府來申請。

主席:對,誰去跟地方政府申請?

劉處長維哲:地方政府申請。

主席:所以個人就可以跟地方政府申請,還是協會去跟地方政府申請?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這是公共設施,所以是地方政府執行……

主席:也就是說地方政府要清楚知道,但是我們的族人必須要去跟地方政府說有這個需求。

劉處長維哲:需求,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主席:重點是在這裡。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主席:因為在部落裡面,尤其是都會區,大概都是協會,不會是個人嘛!他要用到這一塊的時候,一定是一個協會嘛!這個協會就會到縣市政府去申請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主席:然後縣市政府才報給原民會,而這樣的經費縣市政府要不要提供,還是原民會全額?

劉處長維哲:按照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比例來分攤。

主席:所以是要地方政府。

蘇委員巧慧:主席,既然你問到這裡了,那容我也加入討論一下。

主席:你要確定一下。

蘇委員巧慧:對,因為我也處理過相當多的天幕球場的這種部分,確實就如同主席說的,這所有的計畫都是公家的計畫,所以就是地方縣市政府,還不是區公所,是地方縣市政府去提出申請,跟中央申請了之後,中央……像我們新北就大概是六、四比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大概是這樣的狀況,所以一定是地方縣市政府。因此剛剛說的個人和協會只能反映意見給公所……

主席:對!反映意見。

蘇委員巧慧:反映意見,然後公所也代為轉達到地方縣市政府。

主席: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我剛剛要說的其實也就是這樣,謝謝主席,大家一起把這件事情弄得更清楚。

主席: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好。

主席:要不然族人搞不清楚,為什麼……

蘇委員巧慧:以為自己就可以申請。

主席:對,為什麼我提出的都沒有,然後每次回應的時候就是沒有經費……

蘇委員巧慧:對。

主席:所以要比例啦!對不對?講清楚,縣市政府往中央報的時候,中央也要出一部分的比例,如果那個……

蘇委員巧慧:如果通過了的話。

主席:對,如果中央通過。中央通過的話,如果地方政府也不編那一半,可能也做不到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主席:是不是?所以中央跟地方要配合……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主席:才能夠完成這件事情。

蘇委員巧慧:而且中央大概會按著地方政府陳報上來的順序吧!不然的話,為什麼地方政府認為他是第一優先、第二優先、第三優先,中央是跳到後面去,這個也是有問題的狀況。

主席:對,所以非常多族人都會有很多的問號,這個我們要一併講清楚,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主席:好,謝謝。

繼續請王美惠委員質詢。

王委員美惠:(9時39分)主席,我們請客委會主委。

主席:請客委會主委,歡迎古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王委員好。

王委員美惠:主委早安。

古主任委員秀妃:早安。

王委員美惠:本席我先請教一點,你知道我們客委會的總預算、total有多少預算?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知道我們113年度的預算39億,明年編列的預算是46億。

王委員美惠:來,是不是有翻譯的人來翻譯?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請通譯。

王委員美惠:不是,我覺得這樣……

主席:現場有通譯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40億元。

王委員美惠:誰有辦法在旁邊翻譯?總共有多少?

古主任委員秀妃:請葉老師。有40億元。

王委員美惠:副主委來。

主席:有誰可以在旁邊回答一下?好不好?

王委員美惠:時間等一下。

主席:好。

王委員美惠:主委等一下說的時候都要用客語來回答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報告委員,我們在大院都用客語來報告。

王委員美惠:好,我們互相尊重語言。剛剛本席有向你詢問我們總total的預算有多少,以及我們的藝文預算總total有多少?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們藝文、語言差不多7億,語言的部分7億。

王委員美惠:差不多7億。本席要跟你探討,第一點,感謝對嘉義市的關心,讓相關藝文活動在今年8月舉辦。再來,在義民廟也好、八音也好,我們有很多文化活動得到客委會的支持,將近有53萬4,000元;今年的桐花祭也已經辦過了,得到客委會補助70萬。嘉義市的客籍人數將近有2萬4,000人,雖然少歸少,但我們的文化要保存下去,不是少就不去關心,這樣我們的文化會消失,所以我請教主委,對嘉義市的客家文化,目前你們有什麼規劃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謝謝委員。在嘉義市有鹿寮里,我們不時會去,那裡是辦理桐花祭以及舉辦活動的重要所在,我們每一年都鼓勵這個地方辦桐花祭,像今年我們就補助70萬。剛剛委員所提的,像是傳統的八音,據我所知這兩年沒有直接補助團體來做八音表演,但是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未來我們對客家藝文、八音的傳承會大力支持。

王委員美惠:好,本席再跟主委探討關於嘉義的藝文、戲劇,過去多年從未在嘉義市表演過,本席一直追、一再拜託,去年有在嘉義大學校內表演,但是據我這個月的瞭解,不知道是不是520交接、規劃的關係,都沒看到嘉義市有相關的規劃,本席期望主委可以給嘉義市機會。因為去年有舉辦,前副主委去參加的時候,看到很多人參與實在很感動,所以希望主委可以給嘉義市更多的資源。你知道嘉義市長久以來在鹿寮里,大部分的居民都是客家長輩,孩子都在外地,所以本席才跟你提到義民廟在熱鬧的時候,可以帶動他們的兒孫回到故鄉參加藝文活動,因此希望主委多多關心。

古主任委員秀妃:感謝委員,沒問題,我們會大力支持。

王委員美惠:好,剛剛本席跟你提的這些,你要快點去研議,請坐。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感謝。

王委員美惠:請原民會主委。主委,我請問你,等一下你回答本席的時候要用你本身的母語還是用……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我向你報告,原住民有16個族,我如果說排灣族的語言,連主席也聽不懂,所以我乾脆用臺語跟你回答好了。

王委員美惠:讚啦!因為臺語也快要消失了,可以由原民會主委來講臺語也不簡單,不過我相信主委都會說16族的語言,不然沒辦法擔任這個職務。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不,我不會。

王委員美惠:你不會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同族群說的話就像外國的語言。

王委員美惠:你如果去探訪、關心的時候,你是不是還要找那一族的人?

曾主任委員智勇:問候語例如你好、吃飽沒,這些我會說。

王委員美惠:沒關係,這是題外話。最主要是我們原住民的權利要顧、自尊要顧,主委知不知道最近有人帶我們原住民去中國大陸的時候被矮化說成少數民族?你知道這個問題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在105年的時候,原民會去過杭州文化創意……

王委員美惠:不是、不是,最近還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最近我們原民會裡面沒有去對岸。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你們沒有去對岸,我是說最近有這樣的狀況,本席要跟你探討關於未來的預算規劃,說實在的,每件事情都要照顧到,我們總total的預算裡面有補助教育的推廣,這當中如果有團體去做國際交流,到目前為止,有沒有計畫去中國?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沒有。

王委員美惠:去年有沒有?

曾主任委員智勇:過去五年只有一件而已。

王委員美惠:只有一件而已?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王委員美惠:參加之後的感受如何?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那次有文學家孫大川去,就沒有……

王委員美惠:主委,本席要跟你說,就像人家說的,我們不是去吵架的,我們是要去做好鄰居、一國跟一國的交流,如果我們的身分被矮化,去那邊就不值得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王委員美惠:我覺得大家互相對待要尊重,不能矮化我們,因為有時候去的時候就說我們是少數民族,要一家親,但我們就跟他們不同國啊!所以主委,你們要注意,在補助團體交流的部分,到目前為止你們怎麼規劃?有關補助團隊國際交流。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有補助國際交流,譬如去南島語系的國家……

王委員美惠:這個經費要怎麼補助、怎麼評分?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有一個要點,譬如多少人出去、去多久,經費都不一樣,地點也不一樣。

王委員美惠:他提出計畫,你會限制他去哪裡嗎?還是不用,他想去哪裡就去哪裡?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是,譬如去南島國家做交流,博物館的交流或是活動的交流……

王委員美惠:主委,錢要花在對的地方,回來還可以幫助我們的文化,這才是最重要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王委員美惠:本席的質詢時間到了,有關這個問題的預算,你們要好好處理,再跟本席說明你們去年的預算是怎麼花的,以上。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謝謝美惠委員、謝謝曾主委。

繼續我們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張委員宏陸:(9時50分)我請客委會主委。

主席:客委會古主委。

張委員宏陸:主委你好。在都市裡面有原住民,其實在都市裡面也有很多隱形的客家人,主委,你認不認同?

古主任委員秀妃:當然!有非常多。

張委員宏陸:以北部來說,我們講臺北市,臺北市大概有45.4萬的客家人,占臺北市人口將近17.4%,但在臺北市除了參加客家團體還有搭捷運之外,我們很難聽到客家話,主委認不認同?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有錯,我也有這種感覺,很少聽到。

張委員宏陸:你也這樣感覺,沒有錯。其實臺北市的客家人幾乎是北客比較多,從桃竹苗來的比較多,當然南部也有,但北客比較多,在臺北市我舉幾個例子,臺北市的克難街、南昌路、泰順街、通化街、臥龍街、武昌街、合江街,這些其實有很多我們客家的聚落,以前的人來了就在那邊。我們新北也一樣,在板橋可能也是一、兩條街裡面幾乎都是客家人,因為從南部上來,親戚朋友一起來就住在附近,所以已經形成一個客家的部落。不過主委,在這些很多客家人聚集的地方,很少聽得到客語了,你知道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知道很少人講,第一代遷移到都市的客家人還會說客語,但是假使沒對象的話,他就不會說,他就會融入都市的環境講華語或河洛話。再來,他跟下一代講客語的機會也很少,所以這確實是都市裡有很多客家人,但是客語很難傳承的一個現象。

張委員宏陸:你怎麼知道?我是東勢的客家人,我都不大敢講,也不會講了,但你講什麼我都聽得懂,因為我們的腔調跟別人不一樣。但我剛剛為什麼特別強調臺北、新北是北客比較多一點,因為他們的腔調會比較接近一點,所以我要說的不管是我們要客家文化傳承或什麼的,其實從頭到尾我真的認為語言非常重要,不知道主委認為呢?要讓客家文化傳承,其實語言很重要吧!

古主任委員秀妃:語言是客家文化傳承最重要的基礎,所以我非常認同委員的看法,語言的復振是我們客委會很重要的工作。

張委員宏陸:好,如果主委也這樣認同,我當然非常高興,但是我手頭上有一個資料,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民眾的客語聽說能力有很大的下降趨勢,我不知道主委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在客家庄……

張委員宏陸:有啦!因為你剛剛已經講了,東勢就是這樣。我覺得客家語言的重要性,雖然現在有很多學校說要客語認證、老師可以去教,但我不知道主委有沒有真的去看,我們不能說他不好,他很認真,還去考客語認證,但是他考的是客語認證,真正實際要去講、要生活化,其實有一點點距離吧?主委,你有沒有去學校關心過、看過?

古主任委員秀妃:這是目前許多方法的其中一個方法,我們透過客語薪傳師教導客語這件事情,我們鼓勵老一輩、長一輩的客語薪傳師帶著新手來加入教學陣容,所以要擴大的重點可能是薪傳師的數量、人數,這是教導客語非常重要的工作。第二,我們目前有推動客語宣講員,客語宣講員要做什麼呢?也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在都市裡講客語的機會很少,我們透過宣講員來告訴大家講客語的重要性,也是提高語言意識的一個方法,所以提高語言意識、提升客語薪傳師的人數都是我們目前重要的工作。

張委員宏陸:主委,你說提高語言意識等等這些,我不是反對,但我有一個具體建議,我們客委會能不能跟教育部協調?學校有一些客語課程,我們就協調一下,其實我們有些客家長輩可能是爺爺奶奶,他講的客家話非常好,只是他沒有客語認證,他沒辦法去教,對不對?我們是不是弄一個簡單的認證,讓他去學校教,我覺得會更生活化、更具體,對不對?甚至有一些課外活動,我們就請這些爺爺奶奶去,我覺得能不能活一點思考、能不能朝這個方向走?你覺得有沒有可能?

古主任委員秀妃: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我們研究看看如何朝這個方向辦理,因為剛剛委員有提到長輩的語言生活化,這是一個可以辦理的方向,我同意。

張委員宏陸:好,如果主委同意,我覺得可以努力一下,因為我覺得讓這些長輩去,反而更生活化、講得更準確,他也有榮譽感,他回去村里跟隔壁鄰居說:我在學校教書。榮譽感一起來之後,我跟你講,會帶動他的下一輩,因為長輩在那邊教書,他可能要學得比別人更好,不能給爺爺奶奶丟臉,對不對?這是一個共融,所以可能要稍微去突破,不然我們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每五年要投入300億耶!我們拿一點點去用一個特別計畫、拿個幾億,這些爺爺奶奶並不是真的要拿很多錢,可能一堂課給他幾百塊就很高興了,他要的是榮譽感,我覺得也可以讓客語文化的傳承比較活、比較好,好不好?主委,如果你同意的話,就要拜託你,好不好?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問題,我們朝這個方向來設計、研究,讓更多客語流利的長輩可以跟小孩子一起來學習。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如果可以的話,像我剛剛說的臺北、新北,其實也可以配合……

古主任委員秀妃:全國都一起來做。

張委員宏陸:對,全國都可以來做,這是對的。因為流失最嚴重的是都會區,你說客家庄雖然愈來愈少,但還是有人在用,對不對?都會區的客家人真的慢慢地流失了,好不好?拜託主委,可以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感謝委員。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古主委。

繼續我們請牛煦庭委員來質詢。

牛委員煦庭:(9時58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好,有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主委早安。在5月13號就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進行專題報告的時候,本席針對是不是可以興建員工宿舍這件事情提出質詢,5月30號有做追蹤,後續這兩個基金會的董事長,包含主委也有來本席辦公室討論,謝謝你們對這件事情的重視。但是我要特別講,在5月13號討論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小結論,就是一個月之內給出完整方案,今天非常剛好是6月13號,距離我們開始關心這個題目剛好一個月。當初來協調會的時候,你們有講兩個基金會內部針對相關的規劃還沒有整合、還沒有具體策略,但是一個月也到了,是不是該提出一個完整的說法?請主委回答,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目前在原文會這裡,大概這個禮拜他去夏威夷參加太平洋藝術節,所以目前這個進度還沒有趕上來,還比較慢……

牛委員煦庭:所以你們前面答應我一個月之內要給答案是在開玩笑,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再給我們一個禮拜好不好?因為他那邊還沒有整個整理出來,我們還沒有辦法執行。

牛委員煦庭:這樣子不行啦!如果有狀況,你要提早跟我講啊,對不對?要不然怎麼討論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牛委員煦庭:但沒關係啦,本席是有準備的。現在處理這個事情有三個步驟,第一個,請內部要整合出一個版本,對不對?你們如何保障在兩基金會上班的人到新大樓的時候,他的工作、通勤的權益能夠完整地確保,內部要先有個方案出來,而內部都有提出很熱血的方案,我是覺得很好啊!希望單位可以玉成,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整合出版本之後要進入行政溝通,因為新的大樓在桃園,對不對?所以你好歹要跟桃園市政府打招呼,過去曾經有做過這樣的嘗試,可是過去如果都沒有把權利義務關係講清楚,誰來做?什麼時候做?資源怎麼來做分配?桃園市政府當然會覺得很擔心啊!會不會我答應了,到最後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處理,沒有得到外在的資源,造成桃園的負擔,這個是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出發,會有這樣的懷疑是很合理的,所以中間要有人溝通。我在質詢的時候答應大家,我說要跟桃園市府溝通,我來扮演這樣的角色,這件事我說到做到,所以我希望你們該整合、該按照時間給計畫,你們也要說到做到,第二個叫行政溝通。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牛委員煦庭:第三個,就是真正的深水區,也是我們今天要花時間討論的,叫做經費來源,你們很多的員工其實是希望未來大樓在離機場捷運一站或兩站的附近,如果有好的閒置公有地,他們希望是做像合宜住宅,也就是中央出一部分的資源,由建商來處理,用相對低的承購價格,這是一個概念,我覺得我們心態可以放開一點,不見得一定要是合宜住宅的形式,但一定要是員工宿舍的形式,因為處理這個事情的目標就是要讓這些從臺北現在要到桃園上班的人,不要變成舟車勞頓的通勤族,對不對?不管它的形式是什麼,你總要花一點時間去做建設、總要把建築的量體做出來。好,問題來了,這年頭原物料價格大漲,要蓋個房子,其實價格不斐,那麼經費來源是哪裡呢?本席想破頭,結果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之後,我非常高興,為什麼呢?因為在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專題報告第9頁提到:持續推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5年預期經費77.9億元;在你們精進的專題報告裡面,也明確把表格列出來,不錯!資料整理很好,在第3頁計畫目標的第四項「發展多元職能,提升就業競爭力」裡面的「4-3、促進原住民就業」。非常高興,前面我們開這個題目的原因是什麼?因為你大樓要搬遷,有15%人可能會離職啊!這個對原住民的就業來說,它是一個負面指標,如果我們今天能把員工宿舍的配套處理好,把這15%的人找回來,就是促進原住民就業,所以它完全符合4-3的具體措施。它不只符合4-3的具體措施,還符合6-3的具體措施,第六項叫「多元居住方案,落實居住正義」,其實不只6-3,我仔細地看了一下,6-2也可以「輔導推動原住民族住宅」。如果大部分原住民族上班的人有員工宿舍,它是不是原住民住宅?它當然是!「6-3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安居聚落」,非常好,桃園就是都市原住民比例相對高的地方,未來你的大樓周邊,如果他們居住在附近,他們就是標準的都市原住民,你看完全符合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各項內容,所以原民會當然應該編列相關的資源。我相信原民會把計畫安排好,也編列相關的預算資源時,桃園市政府怎麼會不配合呢?對不對?既符合原民會中央施政的總體目標,又有相關的財源,又是中央跟地方可以共同創造對我國原住民族保障的政策亮點,何樂而不為,主委,你覺得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拜託快一點,就是原文會跟教育文化處趕快把那份報告提出來之後,我們來盤點就現有可以補助的計畫裡面,趕快給予協助。

牛委員煦庭:現有的補助計畫趕快提供協助,所以基本上是會蓋囉?我可以樂觀地解讀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把他們評估出來的那份報告趕快拿出來,在拿出來之後,我們來核對討論一下,什麼地方可以處理……

牛委員煦庭:我跟你講,我再給你一個禮拜,但是你不能再這樣子,這樣很糟糕!我們的召委是原住民族很重要的角色,對不對?你如果再不尊重內政委員會的委員,以後大家走著瞧,好不好?我不喜歡在質詢臺上講重話,可是你答應我一個月的事,你就要說到做到。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牛委員煦庭:我不只幫你想了預算,我還幫你想了預算以外的事情,什麼叫預算以外的事情?這個我要請內政部常務次長也聽一下,好不好?

主席:常務次長麻煩,謝謝。

牛委員煦庭:這題曾經跟你們做過討論,我們曾經在財政委員會質詢,那時候是花次長,雖然現在花次長換了一個崗位,我想跟社會住宅相關的推動,他一樣還是擔任很重要的角色。我們那時候在財政委員會講的概念叫ESG,現在ESG是世界企業主流,透過投資的方式,對環境友善、對社會責任友善,這是大家鼓勵從事的一個方向,其中其實可以用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的方式來幫政府籌措財源,鼓勵企業來投資啊!你就發ESG的社會責任債券,讓企業來進場,企業得到ESG的美名,配合了全世界的公平正義,對不對?政府募到了財源,相對來講,你要興建合宜住宅也好、員工宿舍也好、社會住宅也好,其實你是有相關多的政策武器;這件事情當初一樣在財政委員會,雖然不是在這裡,但是當初的花次長也答應本席說內政部會進行研擬。好,你中間有換屆,總會有交接,本席願意理解,但是請問針對用這樣子的方式,這不只是原住民族而已,為未來全臺灣的社會住宅興建提供特殊的財源,讓企業可以參與,請問這樣的一個方向內政部是否有研擬?是否有進展?

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的垂詢。我想社會住宅的興建,您剛談到結合ESG,這個部分本來在社會住宅,我們也有這個努力的方向。

牛委員煦庭:對啊!

吳次長堂安:在相關籌措財源的部分,您大概也知道社會住宅的興建,目前仰賴的就是尋找閒置公有土地。

牛委員煦庭:是啊!

吳次長堂安:興建財源的部分,也是由行政院來撥補相關的經費,投入到住宅基金裡面,其實政策是延續的,我想在社會住宅政策的部分,我們都沒有改變。委員剛剛提的部分,我們回去會再找住都中心跟國土署看怎麼樣把它強化。

牛委員煦庭:好,我也希望內政部就我們剛剛談的原住民族這個特別的案子,如果內政部可以予以協助,那當然是最好,對不對?我都幫你想到、幫你超前部署。

吳次長堂安:謝謝。

牛委員煦庭:萬一政府編不出來,你可以發行ESG相關的債券,我們都很努力,就是希望促成好的政策,好不好?

吳次長堂安:是。

牛委員煦庭:希望內政部也好、原民會也好,不要讓本席失望,可以嗎?

吳次長堂安:好,謝謝委員。

牛委員煦庭:辛苦,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牛煦庭委員。身為原住民的一員跟召委,非常感謝你維護原住民的權益部分,謝謝!我會跟你一起努力來監督。

牛委員煦庭:太好了。

主席:我們請牛煦庭委員暫代召委,謝謝。

主席(牛委員煦庭代):下一位請高金素梅委員上臺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0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高金委員素梅:曾主委,因為你上次在這邊考試沒有通過,今天是你的補考,希望你好好的表現。另外,我要再請陳副主計長。

主席:有請陳副主計長。

高金委員素梅:主委,這裡提醒你,上次您知道您的業務範圍,就是爭取預算、修法立法,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我跟陳副主計長在這邊對話,請你好好聽一下。陳副主計長,我要請問你,有新制定的法案或者是修正的法案,政府就應該要依據法案內容增加預算,對不對?

陳副主計長慧娟:跟委員報告,就是說我們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你不要講那麼多,就針對我問的問題回答是或不是?

陳副主計長慧娟:就是公布生效後……

高金委員素梅:就是立法院的法案通過的時候,是不是依據法案的內容,你們要增加預算?

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就依據那個來編列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對吧!好,我再給你一個案例好了,為了因應100年12月2號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的修正草案,還有國民年金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了,因為它的預算增加,所以行政院立刻就提出預算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審議,甚至還說如果預算仍然不足,就同意中央要特別用統籌分配稅款來支應,增加了多少呢?增加了163.57億,聽清楚了,對吧?請問副主計長,這是不是因為因應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以後增加預算的案例?而且不管是行政院提出或立法院提出,因為這幾個案子都有提出,只要是三讀通過就必須這樣處理,對嗎?

陳副主計長慧娟:跟委員報告,就是說101年那個階段,它是透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的結論,先有一個通案刪減,然後……

高金委員素梅:好,那麼請你告訴我,現在的禁伐補償也是立法院修法通過的啊!

陳副主計長慧娟:是。

高金委員素梅:為什麼……

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現在這個階段跟當時不太一樣。

高金委員素梅:為什麼不太一樣?

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現在行政院處於還在籌編預算的階段。

高金委員素梅:對,現在接著下來我就要跟你講這些問題,所以你不要告訴我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你們不可以來挪用,就是我在總質詢的時候說,你們現在中央總預算總共有3兆2,000億,對不對?原民會現在也正在籌編預算給你們,被匡列預算是125億嘛!針對柯建銘說,他要要求原民會自己在他們的預算裡面去挪用,其實他是逾越了行政院的權限,所以請曾主委聽好,謝謝副主計長!我們來看一下,副主計長,你的答詢再更簡單一下,因應法律案的通過所以增加相關的預算,這是一個常態,不會不是常態嘛!這也是一個法律義務嘛,對不對?所以當時我們在修訂這兩個法的時候增加的預算總共是163.57億,可是我們現在回頭來看一下,禁伐補償才只有26億。好,原民會主委,還有主計室簡主任,請副主計長到旁邊。

陳副主計長慧娟:不好意思!我還是可以補充說明,就是我們針對法案通過的那個項目,我們一定會編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我知道編預算,到底要怎麼做?你們不知道嘛!

陳副主計長慧娟:但是會不會影響其他計畫?目前不確定。

高金委員素梅:對吧?

陳副主計長慧娟:是。

高金委員素梅:對嘛,我剛剛就講了嘛!你們上面那兩個法總共增加163.57億,禁伐補償只有26億,我要跟你講的是26億跟163.57億這麼大的一個差別,行政院都可以編列,而原民會的26億柯總召卻要原民會自己去挪,你覺得這合理嗎?好,請你休息一下。

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

高金委員素梅:請你休息一下,我知道啦!你們必須在3兆2,000億裡面去挪用,我也請行政院長回去要考慮,也是原民會現在的責任了。原民會主委,還有簡主任,你們聽到了沒有?因應法律通過,必須可以增加相關預算,所以我們從最簡單的開始,今年原民會預算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明年是籌編125億。

高金委員素梅:好,那麼在籌編25億,中央政府總預算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剛剛委員講3兆2,000億。

高金委員素梅:好,所以也就是說,3兆2,000億中央也有增加1成,然後原民會你們也增加1成,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按照這樣的比例來看嘛!原民會的預算目前125億,5月初你們核定的是125億,但是我知道行政院在5月20號曾經發文要求重新要調整,所以6月20號你們要重新報院,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現在在籌編的狀態。

高金委員素梅:好,在籌編,也就是說有1個月的期間,從5月20日一直到現在?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是。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預算額度是可以調整的,對不對?所以125億不是最終的額度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目前還在籌編。

高金委員素梅:好,現在來了,禁伐補償三讀通過,錢是125億,6月4號通過了要增加26億,很簡單,125億加26億等於151億,所以原民會在6月20號之前是不是會提這樣的數字給行政院?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先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還在籌編當中啦!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啊!你說是,還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現在還在籌編當中。

高金委員素梅:那麼是不是?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啦!這個預算是在你原民會裡面啊,所以你要125億加26億等於是151億啊!還是你已經說服了行政院長說,在他的3兆元預算裡面去增加?你現在告訴我們。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我們會持續來跟院裡面做拜託跟溝通啦!目前的籌編狀態還是在125億這裡。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主委,我現在是特別要告訴你,你是原民會的主委,爭取預算是你的工作。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你在6月20號以前,不把25億放在你的預算裡面,那麼你就有本事讓3兆2,000億預算裡面跟中央去算,你有沒有這個本事、能不能答應我?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會盡全力來跟院裡面拜託跟溝通,因為希望原住民……

高金委員素梅:那麼你現在能夠告訴我到底要編在哪裡嗎?你的期望?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現在僅能就……因為目前禁伐補償增加了3萬塊之後,總的經費會增加到52億啦!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我跟你算過了26億啦、增加26億啦!以前的就不要再算,就是在以前的錢裡面增加26億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增加26億。

高金委員素梅:我現在簡單地告訴你,如果不匡列在你的預算的話,那是你的失職,因為柯總召已經在協商的時候告訴你了,他希望在你的預算裡面編列,如果我在預算書看不到你增加這26億元,就是你失職。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一定會跟會裡面及院裡面持續來溝通、來拜託,對……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沒有的話,你要不要辭職?這26億元預算很重要啊!而且柯總召或者是吳思瑤委員都已經說,會排擠你其他的預算啊!那麼排擠你的預算的話,就是傷害原住民,是你傷害原住民喔!不是行政院長傷害原住民喔!也不是賴清德總統傷害原住民喔!你要記得這樣子喔!曾主委,你不要習慣給自己穿小鞋,你要去極力爭取,不是柯總召說什麼就什麼,你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知道。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是立法委員,你是行政官員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而且你的前老闆是誰?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的老闆是老百姓啊!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你的前老闆在屏東縣,潘什麼?

曾主任委員智勇:他是我以前的縣長。

高金委員素梅:對嘛!你是以前的原民處處長,他是你的前老闆嘛,對不對?他現在是誰?賴清德總統旁邊是誰?

曾主任委員智勇:總統府秘書長。

高金委員素梅:對,所以他會直接跟總統接近嘛,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要跟你的前老闆講,不要傷害原住民,我們只有25億而已,而且這是我們的土地轉型正義,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會啦!不會傷害原住民。

高金委員素梅:請你要做到。好,接著下來的施政重點,再給我一點時間,抱歉!來,行政院5月20號有發文要求各機關,他們的預算施政重點要調整,然後在施政重點當中,原民會要依據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要儘速完成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法,好,這是你列為第一項,因為這是總統的政見,那麼請問你要怎麼做?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就是我們對於平埔族的認定,我們希望先給他一個民族認定,後面再來認定身分。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啊!你看一下105年9月27號,當時臺南市的市長,也就是賴清德市長他講,第一個,原住民身分法要增訂定第二條第三款平埔原住民,然後讓平埔族群依法認定身分;第二個,他要你即刻盤點平埔族群相關的基礎資源,並且依據人數要編列預算,設定期程給予應有的權利;第三個,過渡期建議先以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席次分配一席給平埔族。請問主委,他現在已經是總統了,然後也列為總統政見,是你第一個要去解決的問題,你已經盤點平埔族群相關的基礎資料嗎?然後相關的資源有哪些?你可不可以簡單講?上一次我就問過你這個問題,今天再讓你補考一次。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委員我跟你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應該有什麼它的相關資源?

曾主任委員智勇:你講的這個第一點、第二點也並不衝突,沒有錯……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啦!沒有衝突,這是賴總統講的,他在做臺南市長的時候講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先認定民族,再認定身分……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他之前是做臺南市長,現在已經是總統了嘛!所以我把他的三項講話告訴你,沒有衝突,我也沒有多加,這是他講的話,所以他要你盤點相關的基礎資源,然後相關資源有哪些你知不知道?因為你要去落實它呀!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知道,就是說……

高金委員素梅:有哪些?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一、二項這個我們不談,就是一樣在做,第三項目前是還沒有啦!

高金委員素梅: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第三還沒有,那麼你說……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啦!相關資源、相關資源是第二點,即刻盤點平埔族群相關基礎資源,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我上次已經問過你了,好了,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預算經費要不要有?社會福利教育資源要不要有?傳統領域土地要不要有?如果按照這樣子來講的話,你113年預算來算的話只有110億,當時我們原住民人口只有58.9萬,如果平均每一個原住民可以分享到的預算是1萬8,675塊。2022年原民會統計,平埔族的人數大概是98萬人,如果以113年110億的預算來算的話,你們總共要增加183億。請問一下,現在行政院連26億都不要編了,183億會編嗎?你要怎麼編?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平埔族身分認定是到明年10月27,有了身分之後我們……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我現在告訴你,你要預告我們怎麼弄啊!你不能這些東西出來才要去想!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第一個,到底最後來登記的平埔族是多少人……

高金委員素梅:你要預估,現在原民會給我的數字是98萬人,你為什麼還要讓他們來登記?主委,你今天到底有沒有準備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98……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再問你另外的問題,要增加183億,你現在告訴我平埔族人是98萬人,你想好要怎麼編列了嗎?有還是沒有?會不會排擠以後原住民法定的這些預算?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

高金委員素梅:好,大家聽好了,會。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排擠。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這些人……會排擠就表示原民會爭取預算不利,不願意讓行政院多出183億,要在原民會的預算裡面排擠,大家聽好了。第二,土地的部分,平埔族群一定會有傳統領域,他們也必須增劃編原保地。目前原住民的原保地有26萬公頃,為了平埔族群我們要增加多少,你知道嗎?你不知道,是40到50萬公頃,你要怎麼處理?你現在沒有辦法回答我怎麼處理,但是你要想好怎麼處理,不要浪費時間,沒有時間了。

再來,主委有沒有考慮到參政權要怎麼處理?雖然賴清德說民進黨的不分區要放一席,這個不會影響到全體的參政權,他要放在山原還是平原?還是有其他的方案?還是什麼?有沒有講好?有沒有想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立法委員的部分要修憲;議員的部分地方制度法就可以了。

高金委員素梅:你能不能完整地講?如果修憲會不會是一個很大的方向?他為什麼要修憲?他是放在平地原住民還是山地原住民?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第三類的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還有一個……

高金委員素梅:請旁邊的人不要給他打pass,他今天是來考試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是,平埔的原住民不會跟山地原住民還有平地原住民合在一起,他是另外……

高金委員素梅:好,講得很好,答案講清楚一下,平埔族是另外,另列平埔族,他不會在平原跟山原裡面,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也就是說,平埔族會有三席的立委,是這樣的意思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是。

高金委員素梅:那是怎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請旁邊的人不要回答。

曾主任委員智勇:立法委員的席次一定要修憲才有辦法。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也知道修憲,所以這件事情原民會提出法案,最終要修憲,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你。然後議員呢?代表呢?你討論過,想到這些……

曾主任委員智勇:議員修法就可以了,不是修憲。

高金委員素梅:好,你有沒有跟地方政府討論過?你知道我們修地制法的時候多辛苦嗎?只是增加議員跟代表的席次,在這裡立法委員都吵得一塌糊塗,你要如何落實賴總統的政見?不是一個原民會說要修法就可以,你真的已經準備好了嗎?主委,你真的沒有準備好,今天我問你簡單的問題,你都還搞不太清楚。時間到了,你看到了沒有,我才問你幾個問題?兩個問題,一個是禁伐補償,一個是你剛剛說要落實原住民,更不要談教育。

我要提一下,你說的教育裡面還沒有講賴總統的雙軌制度,什麼是雙軌制度,你沒有講清楚。你今天提的書面報告都是九年前本席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跟原民會教育處整合的平臺,你知道嗎?你沒有把賴總統的雙軌教育制度放在你今天的報告裡面。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有報告,剛剛的報告就是先定雙軌制……

高金委員素梅:什麼叫雙軌?

曾主任委員智勇:雙軌就是族語跟一般的教育……

高金委員素梅:你清楚知道現在有民族教育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有。

高金委員素梅:有幾所?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民族教育還在做,還沒有到,大概只有到七年級,像一些……

高金委員素梅:有幾所?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在實驗當中。

高金委員素梅:對,是不是所謂的雙軌叫實踐,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你要怎麼實踐?你今天沒有講。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目前先把基礎打好。

高金委員素梅:基礎是我們幫你打好的,是高金素梅在九年當中跟原民會前面的主委做的,但是你要怎麼樣落實賴總統的東西,我還是沒有看到。主委,回去再準備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你。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好,謝謝高金召委的質詢。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牛煦庭委員擔任召委。

繼續請黃仁委員質詢。

黃委員仁:(10時25分)有請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黃委員仁:masalu malimali(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malimali masalu(謝謝)。

黃委員仁:jiawajiaway(大家好)。今天我也很感慨,前面幾個立委詢問你的時候,你都是狀況外,狀況外還不打緊,很多重要的議題你都在打馬虎眼,對原住民的提升完全沒有幫助,而且是向下沉淪。本席特別提醒你,我們從今而後要不斷地盯住你對原住民的政策,不要總統府的潘孟安秘書長推薦你做主委之後,他是滿頭豆花。你要站在這個位置上,上次我也提醒你,全國人在看你有沒有帶領我們原住民進步跟發展,讓原住民的地位被認定。我們不是要跟人家爭,也不是要跟人家比較,我們要回歸歷史的真相,要還原真相,給我們在臺灣真正被認同的原住民族,這就是我今天要特別提醒你的。

請問一下禁伐補償,過去二十幾年你也提到禁伐補償,希望能夠照顧到偏鄉或是在山裡的原住民,而且能夠落實,我們從幾萬塊、三萬塊,到這一次三讀通過提升為六萬塊,陳瑩立委還有伍麗華立委都同意,我們不分政黨都同意,希望趕快爭取禁伐補償能夠不在你原有的預算之內編列,應該在3兆以上來爭取原住民的禁伐補償,這是直接對原住民照顧,怎麼會一直想不出來?你一直在裡面繞,說禁伐補償是不是在預算裡面編列26億?不對,不要被主計總處引導你的思維,你要替原住民爭取,既然三讀通過就要為我們增加預算,不是在你們原有的預算裡面編列出來,這個概念難道沒有嗎?今天你剛上任,禁伐補償讓全國領取六萬塊,是德政一個,你現在卻一問三不知,說還在編列預算、還在思考。原住民沒有思考的空間,我們只有進步的空間,沒有退步的空間。現在三讀通過,你就是要針對這個議題為原住民爭取預算,這就是你的責任,不是到後來踢皮球說因為怎麼樣、怎麼樣,你要跟院會雙向溝通。我們為什麼會提高這個?我們反觀現在百工百業,你看一下百工百業,甚至原住民現在的經濟能力下滑,都沒有辦法提升,農業的部分沒有辦法出去,觀光沒有辦法循環經濟,造成他們現在的生活處境每況愈下,情何以堪?前任總統蔡英文曾經對全國原住民道歉的目的在哪裡?就是要還原歷史、還原真相,要實質照顧原住民的基礎建設,包含生活、歷史,還有生存的定義、土地的保障,今天我要講的是原住民賦予給我們的保留地要怎麼釋放,我曾經也跟你講過,我下次要好好問你。

第二個,未來的原住民空間不是縮小。再來,我們沒有反對平埔族回歸原住民的歷史,我們沒有反對,民國111年的時候,在新北市市議會有召開全國原住民民意代表的會議,包含頭目、耆老,針對平埔族回歸的態度表達很多的一些方針,但是這涉及16族未來的生存,包含參政權,包含教育、土地的立場,你們為什麼不循著客家委員會?以前沒有客家委員會的時候,他們為什麼要爭取客家委員會,因為他們要受到文化的尊重,延續他們的民族、歷史。今天我們沒有反對平埔族回來,但是你們為什麼不循著客家委員會的政策來做具有獨立性的?再來看看他們的預算怎麼編列,按照現在的人口數來編列,而不是再混淆到平地人、山地人的16族。

請問我們最早的祖先曾經在臺灣被罵什麼?「死蕃仔」!是誰講的?「死蕃仔」不是我們原住民講的,「死蕃仔」是非常歧視,是對原住民的不尊重,是誰講的?這些祖先過去遭受不同文化的抨擊、被歧視、被趕到山上,請問現在平埔族要回來了,為什麼不跟過去,你們跟我們的祖先併在一起接受歷史的考驗?到現在,你要去思考這個思維,原住民在這個地方沒有要跟人家做競爭,我們希望給我們的是一個保障,對我們的歷史和現在的土地要真正的還原歷史。所以我們常常講原住民族保留地為什麼要放寬使用,你要讓他有自主經濟能力、循環能力,讓他們自足自給,有關於水源地、山坡地之外,在原基法裡面賦予的原保地,應該給他們放寬使用,也讓他們有循環經濟,讓他們可以跟銀行作為質押、借貸,建設他們自己的產業,這樣才可以實質照顧原住民本身的基本生活條件,這就是你的責任,未來我一定會再問你基本的原基法、土海法,這些土地的放寬使用,未來我一定會慢慢地質詢你,以上。

主席:非常謝謝黃仁委員的質詢,也謝謝曾主委。

請黃捷委員。

黃委員捷:(10時34分)謝謝主席,請原民會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黃委員捷:主委好。首先,我想要請教一下,我們今天要談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的處境,在還沒有立專法之前,現在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的發展方案裡面,我有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畫,教育部有在都市地區的中小學開設原住民族文化特色課程,我認為這個是非常好的政策,我看到去年的計畫有10個縣市、29個學校參與,對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教育部推的。

黃委員捷:請問原民會在當中的角色是什麼?我會這樣問是因為高雄非常特別,高雄是全臺灣唯一一個有16族原住民族的縣市,我也非常重視,我看到這個課程認為原民會若在當中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有協助這樣的課程參與的話,在高雄是不是也可以大力推動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教育部是負責一般的學校,我們原民會是負責原住民地區的重點學校。

黃委員捷:好,我想要建議,我剛剛也講過高雄16族都有,高雄市也非常積極的把16族的文化都保存起來,也希望可以積極發展,所以也希望接下來原民會可以多多重視高雄的原住民族相關文化的保存,如果高雄的學校需要協助的話,你們也積極配合,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都會區的部分會特別注意。

黃委員捷:再來,我要請教一下進度,在今年5月6日也就是一個月之前,院長有來高雄視察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這個國家級博物館其實在高雄也推了10年,好不容易接下來要準備開始籌備了,可是目前還看不到任何動工的進度,本來預計要到2032年才有機會完工,我當然希望可以提早動工、提早籌備、提早開始,因為我知道其實前期作業已經做得非常充足,包括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都做得差不多了,接下來就是時程的問題,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提前完工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在5月29日成立籌備專案小組,而且開過兩次專案小組會議,我們希望能夠修訂原博館的暫行組織規程,還有辦事細則,我們希望很快的讓籌備小組、專案小組趕快先做,然後籌備處趕快先成立。

黃委員捷:好,所以籌備處現在的進度如何,什麼時候可以開工?先告訴我什麼時候動工就好,因為我看到新聞報導說要等到明年才動工,是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動工進度是委由高雄市政府來做的,我們會密切跟高雄市政府溝通,希望趕快來做,我們的專案小組成立之後就會很快跟高雄市政府做更進一步的溝通,讓它速度快一點。

黃委員捷:真的要拜託,因為我們都很期待。再來,請教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其實我前兩次質詢也都有問,之前我有問到目前法律位階過低的問題,導致之前都有一些相關的爭議,包括原保地的流失,甚至有一些例子是不當透過人頭轉賣給非原住民,這些問題其實在新聞上都有出現。我想問的是,現在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提升法律位階的方式,就是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之前原民會也希望要提升它的法律位階,原民會應該籌備已久才對,什麼時候院版要送進來?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是有版本,但是我們還需要跨部會,讓其他部會瞭解一下位階的提升會碰到什麼樣的問題。

黃委員捷:所以有在溝通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我們希望……

黃委員捷:這個會期或下個會期,什麼時候?

曾主任委員智勇:希望在年底,好不好?

黃委員捷:好,年底之前把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送進立法院,這是原民會的承諾?

曾主任委員智勇:年底送行政院,然後我們再送大院。

黃委員捷:年底送行政院?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因為還要跨部會協商。

黃委員捷:所以還要再半年?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捷:可不可以年底送進來立法院?我們召委也非常關心。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努力,好不好?

黃委員捷:好啦,希望你有魄力一點,把積極度拿出來,拜託了,謝謝。剩下一點時間,請古主委。

主席:謝謝曾主委,有請古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黃委員好。

黃委員捷:古主委好,我要請教一下,之前客家基本法裡面提到,我們要把客家語言發展法在這個基礎之上也送進來,這個進度我也一直在追,我上一次質詢時有問到,現在行政立法的協調會已經有開了,其實後來有一些比較有爭議的條文,應該也都有處理了,包括之前有一個比較爭議的是,是否要有一個客語發展長的職位。

另外,客家重點發展地裡面的公務人員比例,取得客語能力的比例要跟在地的客家人口比例一致,之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反映:這在實行上可能會有困難。後來這些爭議你們也都有去協調了,對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協調,但是還是要經過各部會協商討論才有辦法進一步定案。

黃委員捷:好,所以現在我想問的是,如果協調結果順利的話,我們接下來是不是就把這些沒有爭議的版本送進來呢?

古主任委員秀妃:目前還有一些小小的爭議……

黃委員捷:除了這兩個比較大的爭議點之外,還有一些還在溝通的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還有、還有,所以還沒辦法這麼快送來立法院。

黃委員捷:好,其實我覺得有一些可以送進來再討論,像是用鼓勵的性質,把客語作為優先通行語的這件事情,其實送進來大家都可以再討論,看是不是用鼓勵性質、獎勵性質,或者是怎麼樣讓地方政府在特定的公部門一定要設置這樣的客語單位,這些都是我希望可以再努力的部分。

古主任委員秀妃:完全認同黃委員的看法,用鼓勵而不用罰則,不是用處罰的方式……

黃委員捷:是啦!不要有罰則啦,當然希望用鼓勵代替責備,因為講母語這件事情不應該是用懲罰的方式,懲罰的方式其實只會造成反效果,所以我也希望可以儘量讓你們先去盤點一下,目前使用的比例是多少,如何用一些具體的措施來獎勵嘛!

古主任委員秀妃:對,我們現在來協調。

黃委員捷:這個部分希望能趕快,把這個相關爭議處理好之後,看什麼時候送進來。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我們盡快跟各部會協調,看有哪些條文還要修改,我們會盡速處理。

黃委員捷:好,年底是不是可以?有機會嗎?其實我覺得剩下的溝通細節都已經不是太大的爭議了。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們朝這樣的方向去努力。

黃委員捷:最後,也是上一次我有詢問的,關於客語輸入法,其實我在上一次質詢時說要寄信跟Apple和Google反映,我們有一些輸入法可以去溝通,現在還要再協調,關於這個輸入法,我們是不是也有在技術上做更新了呢?

古主任委員秀妃:向委員報告,現在我們手機的輸入法還有拼音,預計在9月就可以完成、就可以使用。

黃委員捷:對,我知道,上一次主委也有講過。

古主任委員秀妃:9月就可以……

黃委員捷:只是那個iOS的部分……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錯,因為現在顯示字的問題有困難,目前行政院也請其他部會,包括數發部還有經濟部來跟系統業者協調,在協調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會用圖片的方式表達較為困難的字,這是目前我們的作法。

黃委員捷:好,希望可以借重數發部的專業,趕快把這個協調好,不管是要用圖片或什麼方式,其實都很好,趕快讓所有想要使用母語輸入的人都可以達成這個目標,好不好?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感謝委員。

黃委員捷:謝謝主委,謝謝。

主席:好,非常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謝謝古主委,謝謝。

待會許宇甄委員發言完畢就先休息5分鐘。

請許宇甄委員質詢,謝謝。

許委員宇甄:(10時44分)謝謝主席,請吳常次。

主席:好,請吳常次。

吳次長堂安: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常次好,我想請教一下,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說,第五縱隊不完全是中共的間諜,也可能不是一開始就背叛國家,但中共可能威脅在中國做生意,或是有妻小在中國的人,他說這類高風險族群有幾十萬人,一開始就要管好,臺灣人也可能被中共威脅,會為其做事,可能在立法院、地方宮廟都有,一開始都要管理好。我想請教一下常次,他講的這個第五縱隊,而且也把立法院放進去,就是也把立委暗指可能是第五縱隊的成員,那請問您到立法院備詢會擔心嗎?

吳次長堂安:跟委員報告,實際上第五縱隊的定義我並不是特別清楚,不過依照人民的自由,我想相關權益都要獲得保障,我想是這樣。

許委員宇甄:所以針對他說的這個部分,他說不管是宮廟還有黑幫都是內政部的業務範圍,那內政部有沒有在管理他所謂的中高風險族群呢?

吳次長堂安:是,我想跟委員報告,內政部主管的部分是宗教司,有關於寺廟登記都是內政部這邊執行的業務,其實內政部對於寺廟登記的業務有做管理,主要是這樣子而已。

許委員宇甄:好,是不是現在來臺工作的大陸籍人士都是屬於高風險族群呢?

吳次長堂安:跟委員報告,大陸人士如果要來臺灣,在陸委會這邊要審查資格,我們這邊是由移民署針對他的身分進行來臺的資格調查,然後會同陸委會,主要是這樣。

許委員宇甄:他還特別提到,就是因為這個部分,所以在這邊要請教內政部,有沒有所謂的專門作戰中心來因應第五縱隊跟潛在的在地協助者?

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垂詢,並沒有這個東西。

許委員宇甄:好,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到這個第五縱隊?請問一下次長,你認不認同沈伯洋委員的這種認知說法?

吳次長堂安:跟委員報告,我想在立院,各位委員都有他表達的自由。

許委員宇甄: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到呢?因為在內政部書面報告第1頁所提到的,以新住民來說,有59萬6,162人,其中大陸、港澳地區大概有38萬5,026人,占了64.58%,外籍配偶人數大概是21萬1,136人,我們可以看得出來,超過六成以上的新住民都是來自大陸跟港澳地區,針對這個部分,內政部在推動各項措施時有提到會強化新住民社會適應的方案。請問一下,會不會以國家安全有高度風險,而以監控為前提進行規劃呢?

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垂詢,關於移民政策,其實我們沒有考慮到那個部分,因為移民身分的組成,主要就是您剛剛講的婚姻移民,這部分大陸跟來自其他各國的都將近超過一半,在這個組成中,我們應該是要輔導新住民如何融入我國的生活,我們對於新住民的政策主要是以這個方式。

許委員宇甄:希望我們針對不同地區來的新住民都不要有差別待遇,希望都是用一致的標準對待這些嫁到我們臺灣來,或是融入我們臺灣的這些新住民,不要用這種認知作戰的方式來威脅大家、恐嚇大家,我覺得這部分請內政部一定要有特別的作法,針對不同族群能夠有一致的標準。

吳次長堂安:是的,我們會來處理。

許委員宇甄:好,謝謝。接下來請原住民的曾主委跟客委會的古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還有古主委。謝謝吳常次。

許委員宇甄:我想先請教一下曾主委,在5月30日時高金召委已經有排過你的業務報告,當時您對原民會的業務還不是很熟悉,經過兩個禮拜了,那我現在針對賴總統提出來的政見跟您請教幾個問題。

首先,有關2023年賴總統請原民會務必審慎、積極的處理平埔族正名的後續法制工作,讓平埔族的身分認同獲得保障。請問一下,上次本席也有請教過您,針對平埔族獲得原住民族身分之後的相關權益,上次主委也有提到,我也請教過您,平埔族被正名以後可不可以買原住民的保留地?主委說可以,但這樣對原住民公平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現在的法令是不行啦,未來他取得原住民身分之後,那麼他的權益到底是要跟原住民一模一樣,還是要有一些不同,尤其是土地的部分,他們的傳統領域是不是要劃入原住民保留地,後續還要跟他們討論。

許委員宇甄:這個影響非常大,所以可能要請曾主委好好的思考。針對這個部分,剛剛高金召委有提到,平埔族有98萬人,我們現有原住民才五十幾萬人,這樣子的權益包括你剛剛講的編列預算等各方面,甚至剛剛提到禁伐補償條例的26億都還要用現有的經費去支出,這都排擠到原來原住民的相關預算,所以這個問題可能要麻煩主委特別、特別用心的處理。

還有一個問題請教主委,以雲林為例,雲林的平埔族社區包括他里霧社、猴悶社、柴里社、貓兒干社、南社、笨港社、西螺社,未來平埔族取得身分之後,是不是可以主張他們的傳統領域?未來這些區域所有的開發都要跟部落公告,進行部落會議,跟平埔族諮商,並取得平埔族的同意之後才能開發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他們取得身分之後,未來我們一定還會跟他們做很多諮商,大家一起來討論後續有關權利義務的問題。

許委員宇甄:所以平埔族正名之後要處理的問題非常多,包括上一次質詢時,我也有提到那些問題,還有今天提到這些問題,請你們一定要多多注意。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許委員宇甄:接下來我要請古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請教一下,之前陽明交通大學以產學合作之名,要在客家學院校區興建商辦大樓,客委會只有在5月1號呼籲陽明交通大學要保存。但是我剛剛看到今天客委會的報告是都會區各族群權益保障措施跟精進方案,也沒有提到這一件發生在都會區的大事,然後你在報告第2頁又提到積極重建客庄,投入相關資源於都會客家,推展客家藝文文化等等,持續在都會區復振客家文化,型塑都會客家新貌。請問主委,針對這個部分,您現在有什麼看法?

古主任委員秀妃:關於陽明交大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可以保留當地的景觀,也維護當地文化及地貌,希望他們的歷史、文化可以保留下來,這是我們的立場。

再來,其實5月7日陽明交大已經終止這個地點,群聯電子已經不補助陽明交通大學興建大樓了,所以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結束之後,我們的立場也一致要保留客家文化、地景,未來我們可能……

許委員宇甄:所以古主委的意思是,目前已經取消了興建大樓的計畫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

許委員宇甄:這其實對我們客家文化保存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另外再請教您,平埔族正名取得身分之後,會不會跟客家族群的權益有所衝突,客委會有沒有進行相關的研究?

古主任委員秀妃:目前沒有任何的衝突,因為那還是原住民的法案,跟客家比較沒有相關,所以目前沒有衝突,與客家地區比較沒有關係。

許委員宇甄:但是平埔族過去的部落可能會跟客家族群有所重疊,要請客委會特別針對這兩者文化在同一個區塊共存共榮的發展,好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感謝委員,過去我們針對客家與原住民的生活、歷史來做互為主體的研究,當然客家跟平埔族也有很多重疊性,我們可以從歷史層面得知這些,也可以針對這部分做進一步的研究、瞭解,沒有問題!

許委員宇甄:好,謝謝。

古主任委員秀妃:感謝委員。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的質詢,謝謝古主委。

吳召委,不好意思,剛剛您來之前我就先宣布要休息5分鐘。現在休息5分鐘,待會開會。

休息(10時55分)

繼續開會(11時2分)

主席:謝謝,請大家回座,安靜一下,我們準備開始質詢。

好,繼續有請吳琪銘召委。

吳委員琪銘:(11時2分)召委、與會同仁。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主委好。今天討論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本席在都會區,都會區裡面有很多原住民,我看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四年編了10億。我的選區有一個原住民生態公園,這個地方相信主委也有聽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吳委員琪銘:還有本席常在關心原住民的聚會所,我連這一屆已經三屆了,我們極力推動聚會所。本席也知道新北市有提供公有土地,主委在經費方面要怎樣統籌?包含生態公園那一邊還有一個很大的腹地,是不是我們安排時間到現場看?至於經費的問題,中央由主委啟動,我看這樣速度會比較快,不然我每次質詢,每次都沒有下文,這對土城這個地方的族人非常不公平。三峽有三鶯部落,過去我還爭取他們的聚會所,就在部落裡面。土城還是有非常多原住民,未來要怎樣推動速度會比較快?因為經費都有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吳委員琪銘:經費有了,我們都要有動作,不然現在原鄉的地方已經……原鄉的人口絕對不會多過都會區的人口,很多原住民都已經跑到都會區,都會區的融合……沒有設聚會所,他們要借活動中心非常不方便。曾主委,針對這一點要怎樣有具體的動作?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的指教,很快的時間,這幾天我們下去看。

吳委員琪銘: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看怎麼樣解決現場的問題,因為它是公有地,而且又符合這樣的計畫的話,我們協助新北市政府趕快提報,這樣會比較快。

吳委員琪銘:到時候就由原住民委員會啟動,然後新北市原民局都一起到現場看。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也要求新北市提供公有土地,未來我們要做一個聚會所,相信這樣原住民跟大家都比較有感,他們也期待了好多年。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委員。

吳委員琪銘:不然每年辦豐年祭等,在生態公園裡面又沒辦法容納那麼多人,這樣土城的原住民有點不方便。三峽有三鶯部落,土城要過去那一邊還是有交通上的問題,這一點是不是拜託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一定會協助。

吳委員琪銘: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好,主委請回。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吳委員琪銘:謝謝。今天文化部有來吧?文化部的司長有來嗎?

主席:有請文化部綜合規劃司顏副司長。

吳委員琪銘:副司長好。有關原住民還是新住民,臺灣針對母語這個部分,根據本席的資料顯示,有一半以上的年輕人對母語……推動得不盡理想。針對這一點要怎樣推動,讓我們的母語,讓年輕人還跟得上上一輩的語言?這要怎樣推動會比較快?從學校著手,還是從小朋友,還是從家庭?有很多的面向。針對這一點……不然我看這個成績也不盡理想。

顏副司長容欣:是,謝謝委員垂詢。這個部分目前本部制定了國家語言發展法,從111年起,我們協同教育部、原民會、客委會還有本部,執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它是一個五年的計畫,預計投入321億的經費,希望能夠整合資源,長期辦理國家語言的復振、發展。它的目標當然重點是希望能夠提升年輕一代的語言能力,落實語言生活化,營造友善的使用環境,希望讓大家能夠在日常生活當中提高應用語言的機會,讓這些語言的文化不要消失。

吳委員琪銘:你們是學者專家,要針對這個部分,讓廣泛的年輕人願意學習。要用什麼誘因?這一點是你們要考慮的,好不好?

顏副司長容欣:是。

吳委員琪銘:文化是在地的知識、記憶的保存,我的選區有一個煤礦,煤礦是文化的記憶,像三峽的利豐煤礦有歷史、藝術,還有科學的文化價值。早期農業改為工業的時候,煤礦是非常重要的產物,現在都已經沒有煤礦了,但是挖煤礦的地方還有,那個地方出來又是國產地,未來這個地方是不是可以保存,彰顯文化的價值,也是一個歷史的象徵?

顏副司長容欣:是,跟委員報告一下,這邊有講到它是不是能夠指定成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文化資產的指定有一定的程序,可能需要先向縣市政府提報,然後辦理文資的一些評估、現勘、開審議會,委員審議通過之後才能夠指定。委員問到三峽利豐煤礦,我們查詢得知它目前還沒有文資的身分,不過文化資產局目前辦理煤業的文化路徑裡面,有把三峽利豐煤礦作為歷史的記憶點,有在推動一些文化路徑。這個部分後續案子要提報的話,可以先向地方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提報,然後由新北市政府做後續的一些評估跟審議。

吳委員琪銘:好的,我讓你們瞭解一下,早期土城有海山煤礦,三峽有海一煤礦,這個利豐煤礦也是其中的一個,因為民國七十幾年發生爆炸案,後來整個煤礦都封存了,封存的那一邊都被一些開發商開發掉,唯一剩餘的只有這一個煤礦口,不管是文化、不管是歷史、不管是教學,讓一些小朋友還能夠有一個記憶煤礦的地方,謝謝。

顏副司長容欣:是,謝謝。

吳委員琪銘:到時候我們再研究一下,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吳召委,謝謝您的質詢。

繼續請徐欣瑩委員質詢。

徐委員欣瑩:(11時12分)謝謝主席,本席請客委會古主委。

主席:有請古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徐委員你好。

徐委員欣瑩:主委你好,恭喜你。

古主任委員秀妃:謝謝。

徐委員欣瑩:剛上任會很忙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的確很忙。

徐委員欣瑩:請教你,你有和楊主委交接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有交接。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知道這個會期每個委員有問過哪些問題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

徐委員欣瑩:首先我要請問你,你有唱客家歌謠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不過我的歌聲不太好,所以比較沒有在唱歌。

徐委員欣瑩:沒關係,你有唱過客家歌嘛!今天要討論客家都會區中客家人的權益,關於客家歌曲或是歌謠的版權問題,你瞭解嗎?我之前有問過楊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知道。

徐委員欣瑩:很多客家鄉親以及非客家人都想要學習客家歌曲和客家歌謠,希望客家委員會可以協助多買一些版權,讓更多客家子弟、客家鄉親,或者想要學習客家歌曲的民眾可以唱,現在這部分做得如何?之前我有問過楊主委了。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錯,很多鄉親還有山歌伴在教唱山歌時都會遇到版權問題,過去客委會有授權過這些客家歌曲……

徐委員欣瑩:不夠,很多人跟我說那些還不夠。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錯,我也收到很多人反映說不夠……

徐委員欣瑩:你們有相關計畫嗎?今年有計畫買多少版權?

古主任委員秀妃:目前還沒有數量的規畫,因為這還需要授權、需要研議,我們會朝這個方向……

徐委員欣瑩:你們可以去看啊!哪些可以買的就盡量買嘛!每年、每年的買,這樣數量就很多了。

古主任委員秀妃:沒錯,這些事情是我們應該要做的,我們會每年都來購買這些版權。

徐委員欣瑩:今年有計畫了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目前……

徐委員欣瑩:還在盤點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對,因為需要經費。

徐委員欣瑩:是啊!現在才6月,應該還有經費啊!

古主任委員秀妃:還有一些經費,我們慢慢熟悉當中,我們會……

徐委員欣瑩:要快一點喔,很多人期待,不能慢慢來。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我們趕快來做。

徐委員欣瑩:我希望你們可以給我們一份報告,讓我們知道你們計畫的如何,1個月內給我們內政委員會一份報告,要計畫購買才可以啊!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我們來計畫。

徐委員欣瑩:可以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可以。

徐委員欣瑩:再來,你喜歡吃粄條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喜歡吃,我自己的故鄉就出產粄條。

徐委員欣瑩:美濃,對嗎?是面帕粄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對,面帕粄。

徐委員欣瑩:今年寶林茶室的中毒事件,很多人誤以為是粄條出問題啊!但其實不是粄條的問題,是他們儲存食物的方式出問題。我也曾邀請楊主委到新竹吃粄條,講到粄條就會想到美濃的粄條,主委,你知道我們新竹很有名的粄條在哪個鄉鎮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就我所知,在新竹的新埔。

徐委員欣瑩:對啊!新埔鎮的粄條很有名,主委,你也來新竹吃一次粄條,好不好?

古主任委員秀妃:以前我在臺北的時候,我也會到新埔吃粄條。

徐委員欣瑩:新竹縣的縣長想要辦粄條節,他們向客家委員會申請了200萬,但是你們只給了100萬,還說要辦在竹北,但我們粄條最有名的地方就在新竹縣的新埔鎮,所以是不是可以讓新竹縣政府自己決定要辦在哪個地點?

古主任委員秀妃:跟委員報告,在我上任之後就知道這件事情了,因此我有正式回復新竹縣政府,現在就交給新竹縣政府決定,他們可以決定自己要辦在哪裡。

徐委員欣瑩:可以了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可以,我沒有指定要辦在哪裡。

徐委員欣瑩:那這樣經費可以再多一些嗎?辦理粄條節,申請200萬也沒有很多啊!才給了100萬,是不是可以再多加一點?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們希望每個縣市所申請的經費都能足額給予,不過自我上任以後發現,這些經費的科目都爆掉了,所以沒有錢了,還有負數……

徐委員欣瑩:這樣喔!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也覺得怎麼會這樣,所以100萬就很多了,因為已經超過我們的預算了。

徐委員欣瑩:粄條節如果舉辦了,你會來參加嗎?一起來參加,可以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可以、可以。

徐委員欣瑩:新埔鎮、竹東鎮、北埔有很多有名的餐廳在賣粄條,新竹縣的鄉親希望客家人喜歡吃的粄條可以讓更多人知道,也希望更多人喜歡吃客家粄條。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同意,我們會來宣傳。

徐委員欣瑩:接下來要請問,客家委員會對我們全國的特色公園有什麼計畫呢?對於客家特色的公園有什麼補助?讓很多人能更加瞭解客家特色,現在客家委員會有什麼計畫?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我們有一個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這個計畫就是要保存客家地區的歷史記憶、環境,還有圖書館……

徐委員欣瑩:補助的方式是怎麼樣?

古主任委員秀妃:申請……

徐委員欣瑩:有申請就能取得經費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不是,申請是指地方政府,像是縣政府、鄉鎮公所寫計畫來申請以後,我們會請專家學者來審查,針對他們的內容來做實際的審查,看他們的內容有沒有客家特色,以及是否達到地方人民的需求,還有經費的分配是否合理,現在就要全部來……

徐委員欣瑩:好,拜託了,你知道,新竹縣是客家人比例最高的地方……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

徐委員欣瑩:希望你們能支持更多客家特色的公園,好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全臺灣我們都會照顧,新竹縣也一樣。

徐委員欣瑩:新竹縣是客家人比例最高的,你也知道啊!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

徐委員欣瑩:就拜託了!

古主任委員秀妃:好,謝謝委員。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徐欣瑩委員的質詢,謝謝古主委,在內政委員會很好吧!聽到美麗的語言、美麗的不同的文化,的確是非常棒,而且這樣的質詢跟對話實在是非常的和諧,謝謝讓我們聽到美麗,其實我從小有很多客家的朋友和同學,因為我在臺中縣和平。

徐委員欣瑩:對,那客家人口最多。

主席:對,所以我們從小大家和諧得非常好。

繼續請丁學忠,丁學忠委員質詢,丁學忠委員改書面。

繼續請張智倫,張智倫,張智倫委員也改書面。

黃建賓,黃建賓,黃建賓委員也改書面。

我們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都質詢完畢,所以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案由:

嘉義市客家族群的人口數約有2萬4千人,主要分布在圓林仔、鹿寮一帶;嘉義市幅員雖小,客家族群數相較其他縣市也不算多,然中央應一視同仁,不應以族群人口數,作為其政策推廣之主軸。自本席爭取後,去(2023)年客委會安排客家大戲至嘉義市演出,惟後皆無客委會主導之藝文活動在嘉義市演出。

為了加強嘉義市客家文化之傳承、豐富嘉義市客家文化多元化,爰請客委會在一個月內就「如何加強嘉義市客家藝文活動推廣」,提供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及提案委員。

提案人:王美惠  黃 捷  張宏陸

主席:應該沒有意見吧!古主委?我覺得非常好。

恭喜,也謝謝美惠委員的提案。

王委員美惠:謝謝。

主席:照案通過。我們今天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

繼續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曾主委和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原民會主計室主任。

主席:請曾主委、陳副主計長及主計室主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曾主委masalu,Nga'ay ho!(您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masalu,Nga'ay ho!(您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今天你的報告裡面第1張就呈現出從105年到今(113)年度預算成長,在112年度突破100億元,從105年度到113年度總共增加了34.6億元。我先問主計主任,你知道為什麼會成長這麼多嗎?

簡主任信惠:委員好,成長項目是禁伐補償這個項目。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絕大部分都是法律義務支出才增加的,當然有一些是經過多年多年的爭取,我們看104年7月1日博物館法第六條是本席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博物館法的時候,特別要求增加要設置原住民族博物館,所以開始籌編經費,一直到今年才籌編比較多的經費,以往都是一些規劃預算,所以這是法律義務支出。禁伐補償條例剛才主任也提到,這是104年12月1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也要感謝簡東明委員,更要感謝高金素梅召委,當時在朝野協商的時候,一樣是柯總召不同意,臨門一腳,有一些故事,說來話長。所以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就要開始編列相關的預算,當然,這些預算不應該編列在原民會,照理應該要編列在農業部才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但是我們還是編在原民會,所以113年6月4日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當然要編列,這是法律義務支出。

再來,我們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106年6月14日公布,這裡面就要編列經費,成立語發基金會也要編列經費,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府每年應匡列預算推動本法所定各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措施,所以就開始逐年編列原住民族語言的經費,這都是法律義務支出。原住民族教育法,我們高金素梅在教育文化委員會擔任召委,也是困難重重在沒有行政院版本的情況下,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非常困難的,當時也要謝謝剛到場的鍾佳濱,當時他在教育文化委員會也有提出草案,我沒有忘記你。

鍾委員佳濱: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一樣是法律義務支出,我只舉一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五條,原住民族的知識體系,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長期計畫,從109年開始編預算,到113年度編了非常高的預算,一億四千多萬元,所以我們原住民族的權益,尤其是預算就是要透過法律。

我們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權益,我們就講土地,為什麼要提?我們的土地在日據時代被劃為製糖株式會社的土地,日本敗戰之後回到日本,它有沒有把土地帶回日本?沒有啊!帶不走嘛!所以中華民國政府成立的台糖公司接收了這個土地,我們原住民族的土地從民國35年就開始繳租金給台糖,繳到現在還在繳,在楊仁福的時代價購了一批,本席當立委之後,我從107年就開始質詢協調。從107、108,不是只有1張,1張圖表還不夠,到109、110、111、112,不斷的質詢、協調臺糖公司、協調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協調主計總處,光這個就3大張,才推動返還,行政院才同意編列,所以在113年度編列了五千多萬元,114年度還要繼續編列。所以原住民族的預算爭取很多都要透過法律,有的部分是要透過原住民族相關的轉型正義,這就是轉型正義之一。

我們看花東基金,花東基金很重要的意義是落實「公務為主,基金為輔」,過去原民會本來有編列部落聚會所的經費,有了花東基金之後就全部推給花東基金,事實上是違反了公務為主、基金為輔。所以本席就開始協調國發會、開始協調行政院、開始協調主計總處,所以行政院就同意另訂一個花東地區原住民族部落聚會所行動計畫,就是要增加原民會的宜居部落經費,總共四億多元的經費,當然,今(113)年度編得比較少,下次有空的時候還可以再談這裡面不足的地方。

今天又談到都會區,過去在臺灣省政府時代投入了很多,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屏東的文化會館,當時臺灣省政府我在當副局長的時候爭取臺灣省政府主計總處的經費;桃園大溪不是有個文化會館嗎?呂秀蓮當縣長的時候,我去爭取主計總處的經費,就畫了一個縣級的文化會館。鄉鎮級的以族群為主叫文物館,所以才會有從基隆、臺北市、新北市到桃園、臺中、屏東都有文化會館,是這樣來的,各鄉鎮有一些族群有文物館,唯一沒有促成的是哪裡?雅美族,我們經費有給,但是沒有促成,這個說來話長。所以族群主流化這個經費我就開始協調爭取,召開過多次的協調會,所以行政院終於核定族群主流化公共空間的計畫,在113年度開始有這個經費。

我舉這些例子是要讓曾主委、讓所有的同仁繼續努力,這次的禁伐補償絕對不可以擠壓現有的預算,全部都要額度外的預算,這是基本,因為它是法律義務支出,不能擠壓現有的預算。所以上次韓院長主持協調的時候,因為你初任這個職務不怪你,這個部分要往這個方向去努力,共同的努力,當然有些小額的,我這邊就沒有寫,這邊都是舉比較大額的。所以有一些經費原民會該不該編?有的不該編啊!副主計長,像總統府設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轉型正義委員會,這個預算為什麼不編在總統府呢?編在原民會!莫名其妙!我當公務員30年了,從來沒有看過這種的,總統府還缺錢嗎?

你要回應?請說。

陳副主計長慧娟:跟原住民相關的預算編在原民會可以比較看出它的全貌,法律義務的經費依法就是要編列,但是我們只是擔心它會不會去排擠到其他非法律義務的重大計畫,當然,這個部分就是我們要努力,只是我們沒辦法確保一定完全外加。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副主計長,你要確保,為什麼要講那麼多?除了講給曾主委聽之外,就是講給你聽,剛才報告提到的,從105年到現在增加30幾億元,都是法律義務支出,有沒有排擠原來的?沒有啊!沒有排擠原來的,我講這麼多其實是講給你聽的,知道嗎?其實沒有排擠原來的,是新增的。

陳副主計長慧娟:跟委員報告,有沒有排擠……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能排擠、不能排擠。

陳副主計長慧娟:是,但是中間可能原民會所提的計畫我們沒有辦法完全滿足,最後編列的跟它中間爭取的過程,不必然可以百分之百完全滿足原民會的需求,因為我們資源有限,但是我們會來努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上次也有提到政府超徵稅收幾千億元,我們禁伐補償不過二十幾億元而已,以上。

主席:副主計長,請你們要依法行政,謝謝鄭天財委員,謝謝曾主委,謝謝副主計長。

繼續請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羅廷瑋、羅廷瑋,羅廷瑋委員不在。

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11時37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伙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原民會曾主任委員和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

主席:有請曾主任委員和陳副主計長。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主委好,雖然我們相識多年,過去也曾是同事,但是今天我們的位子,我必須就政府的施政來質詢你,請問主委,你什麼時候到任?

曾主任委員智勇:520。

鍾委員佳濱:你之前就已經知道要到原民會嗎?多久之前知道?1個月?還是半年前?

曾主任委員智勇:520之前一點點的時間。

鍾委員佳濱:陳副主計長,一般我們政府明年度的概算籌編從什麼時候開始?

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從3月開始就進行總體供需的估測,我們5月17日就把額度匡列給各個部會。

鍾委員佳濱:5月17日就把額度匡列給各個部會,請問主委,5月17日你人在哪裡?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沒有來。

鍾委員佳濱:所以主計總處在做明年度政府總預算概算匡列的時候,你到任之後就只能接受這個匡列的預算額度來進行分配,是不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您受卓院長邀請來擔任這個職務,我看到今天你是報告賴清德總統在原住民的政見,你接到原住民政見,這是總統開出來的支票,支票要兌現嘛!你開始去盤點要落實這些總統在原住民方面的政見,你需要多少年、用多少預算來執行,有沒有開始進行盤點?

曾主任委員智勇:開始盤點是需要很多的經費,而且不是一、二年就可以做的。

鍾委員佳濱:不是一年、二年就可以完成啦!但是盤點政見落實需要的預算是你的義務,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你也必須去盤點這每一年每一年,假設未來4年你擔任主委,要落實總統的政見需要用多少預算,你要把它盤點出來,是不是這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請問你有開始就明年度在既有的框架之內,你開始覺得在內容上可以去落實賴總統的哪些政見了嗎?有哪些是在你被匡列的明年度預算內可以執行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在明年125億元的預算裡面,我們就排列優先順序來進行資源分配。

鍾委員佳濱:當明年度我再跟你請教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就要跟你問出匡列多少預算、落實賴總統哪些預算,在第一年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你要有所準備。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接下來請教副主計長,這是憲法第七十條,熟悉吧!

陳副主計長慧娟:是。

鍾委員佳濱:主計總處在朝野協商的時候經常都會告訴我們,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是不是這樣?

陳副主計長慧娟:對,在審查預算當中。

鍾委員佳濱:在大法官釋字第264號提到,為了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人民負擔增加,你認為我們立法院是不是要為人民看緊荷包?

陳副主計長慧娟:立法院有立法院的職權。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也不宜去增加人民的負擔,在民國79年的時候,立法院曾經通過一個決議要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獎金,但是大法官認為這是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與憲法牴觸,所以就無效。在釋字第391號,1995年的時候,它不是直接增加預算額度,總額不變,而是挪用科目,請問副主計長,這樣的方式有沒有牴觸大法官的解釋?

陳副主計長慧娟:審查預算的時候,如果有移動增減,當然就違背第391號解釋。

鍾委員佳濱:原因是什麼?是不是這樣的話,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確立,是不是這樣子?

陳副主計長慧娟:對,它的……

鍾委員佳濱:預算籌編權是行政權,行政權要對這樣的預算執行後果負責,如果由立法院任意的挪調而不是刪減,那就無法確認責任政治,你認為這是不是釋字第391號的解釋內容?

陳副主計長慧娟:對,這是它的解釋內容。

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一下,為了落實這件事情,我們1998年是不是有修預算法?

陳副主計長慧娟:對,預算法有修正。

鍾委員佳濱:好。2019年新增訂財政紀律法,預算法第九十一條:「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這是預算法第九十一條所明定。2019年我們新訂的財政紀律法也特別強調,中央政府包括機關以及立法委員所提的法律案,如果會大幅的增加政府的歲出或減少歲入時,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請問您在主計總處任職這麼久的期間,2019年之前你有沒有經歷過,曾經有立法院透過法律提案的方式,就是跟財政紀律法所相違的,有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就是透過立法案、法律案的立法來增加政府的支出,有沒有?

陳副主計長慧娟:透過立法案增加……

鍾委員佳濱:透過立法案增加政府的支出。

陳副主計長慧娟:有啊!

鍾委員佳濱:2019年之前有,對不對?

陳副主計長慧娟:是。

鍾委員佳濱:這也是為什麼我們2019年要訂定財政紀律法,由立法院通過自我約束,不得以法律案的方式立法來增加政府的支出,除非你有具體指明彌補資金的來源,是不是這樣子?

好,我們請曾主委,其實過去我們談到禁伐補償,我記得那時候我們是同事,那時候在屏東縣,我們是不是率全國之先的推出禁伐補償?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那時候你是支持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你那時擔任什麼職務?

曾主任委員智勇:原民處處長。

鍾委員佳濱:那時老闆是誰?縣長是誰?

曾主任委員智勇:曹啟鴻縣長。

鍾委員佳濱:曹啟鴻縣長有指示你要做這件事情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我們一起和族人討論。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你們也編列了預算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鍾委員佳濱:預算送到屏東縣議會有沒有得到支持?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鍾委員佳濱:有,所以屏東縣議會有沒有刪減?

曾主任委員智勇:沒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增加?

曾主任委員智勇:也沒有。

鍾委員佳濱:它尊重行政部門所提出的施政計畫,全數通過,好,這就是我們今天要提的,如果按照今天通過的,本來原民會2023年的禁伐補償預算是10.5億元,但是2024年因為把基金拿掉,全部納入公務預算,所以預算變成21億元。2025年為了執行所通過的立法案需要52.15億元,請問主委,你有時間去籌措財源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52.15億元當然會壓縮……

鍾委員佳濱:你5月20日就任,我們的預算概算5月17日就已經匡列給原民會,你有辦法增加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非常有難度啦!但是……

鍾委員佳濱:好,請問副主計長,請問此項新增法律案大幅增加支出,有沒有先問過行政院的意見?你們有沒有被徵詢過?

陳副主計長慧娟:主計總處是沒有被徵詢。

鍾委員佳濱:那你們有沒有找到財源?目前找到了沒有?

陳副主計長慧娟:目前不確定。

鍾委員佳濱:目前不確定,好,來,最後的結論,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要跟大家說的是,2024年原民會的公務預算支出是125.3億元,如果以禁伐補償來講,它占了42%。客委會的主委在那裡看了可能要掉眼淚,它全年度的預算是40億元,禁伐補償是它年度總預算的130%。新住民的年度總預算是4億2,000萬元,我們這次所立法要增加的額度是它的百分比一千二百四十七。主委,你現在責任很重大,為了要實現禁伐補償和增進對原住民的照顧和他們對環境所付出的貢獻,希望你下次能夠提出原民會要怎麼樣透過土地的維護來創造出政府的收入,包括碳權及各項的收盈能力,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鍾委員佳濱:用此來支應未來我們所要提高的原住民的禁伐補助,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儘量努力。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鍾佳濱的質詢,謝謝。但是我要順便說一下,雖然曾主委是520之後就任的,但是行政院在5月20日的時候有發文要求重新調整預算,希望原民會在6月20日以前重新報院。也就是說,我們的禁伐補償是可以在這段時間內由曾主委來提高它的預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依法禁伐補償是立法院通過的,我們通過時並沒有要求中央政府要增加預算,而中央政府今年度的預算增加了一成,總共是3兆2,000億元,3兆2,000億元對26億元的原住民禁伐補償來講是少之又少,這就要看政治的決定,這是賴清德總統和行政院長到底要不要依法行政的問題,好不好?這是我的補充說明,非常謝謝!也請主委思考一下,這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工作,怎麼樣說服行政院長在主計總處的年度預算裡去挪動,而不是排擠原民會現在所提的預算員額,謝謝。

繼續請林倩綺委員質詢,謝謝。

林委員倩綺:(11時47分)謝謝召委、立委同仁、原民會和各單位的行政長官,有請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林委員倩綺:曾主委你好!你在5月20日就任,但是你在5月17日就來拜會本席,本席在跟你的對話裡給了你一項功課,你還記得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記得。

林委員倩綺:這個功課現在做得怎樣,你要不要跟本席做一個回應?

曾主任委員智勇:主要是針對文化的部分,就是部落跟原住民的文化要怎麼樣做得更好?你還有問到博物館的問題,我們也希望博物館的進度能夠儘快,等它有了進度之後,未來我們會持續的推動原住民博物館與國外的交流,大概是講到這個。

林委員倩綺:謝謝主委!本席早上也看了一下幾位委員對你的質詢,我不知道該怎麼樣繼續下去,你連本席在5月17日跟你講的那最重要的一點,而且這點你還列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面,就是最前面的這個問題。本席應該跟你說過,在原民會所有的業務裡面,這一點是本席最重視的事情,你剛才完全沒有提到,不知道當時你有聽進本席講的話嗎?還是你忘記這個功課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可能是沒有……

林委員倩綺:你剛才講的是本席在內政委員會有提到的事,我相信你的幕僚做了很多功課,但是那一天你來拜會時,本席有跟你講到原民會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這也是本席最關心的,你還記得嗎?我已經跟你提示了哦!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不是有關平埔族的事情?

林委員倩綺:我剛才已經很清楚的提示了,是,是有關平埔族這個部分,請問你的功課做得如何?從早上開會到現在,中間休息了5分鐘,事實上,在一些委員的質詢裡面,本席也聽到了一些回應,但是本席期待休息的這5分鐘你有一些惡補,如果沒有惡補的話,我想你的答案還是會接近本席早上聽到一些委員對你的質詢。還是你這邊有什麼要補充的嗎?就是有關平埔族這件事情。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要補充的就是,跟委員報告,當時憲法法庭的判決有一點很重要……

林委員倩綺:這樣好了,主委,我的時間很短,你講的這個部分我5月17日已經聽到了,其實早上有些委員已經很具體的問過你了,假設你在推動平埔族群這個議題上,請問你知道明年原民會的預算是多少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125億元。

林委員倩綺:有關平埔族方面的業務推動?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平埔族這個身分……

林委員倩綺:你只要回答本席明年平埔族相關的經費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按照我們所預知的是98萬人的話,光是教育預算就要增加90億元,那還只是教育的部分。

林委員倩綺:98萬到90億哦!什麼意思?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只是解決他們的教育問題……

林委員倩綺:未來就要90億元?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就是增加90億元。

林委員倩綺:明年就要90億元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來登記的或者是平埔族全部是98萬人的話……

林委員倩綺:主委,你有好多的未知,我建議你先把早上幾位委員所提到的,就是有關平埔族這個區塊土地問題、人數問題、文化問題和教育問題,各要多少經費先盤點一下,然後你必須要知道,明年你們在平埔族群這個部分要支出或支應多少,然後未來這些問題總共需要多少的額度?你必須要去瞭解一下你本身對於這個負擔,假設像你剛才講的,我只是用你講的話哦!我先不要講它是否正確。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林委員倩綺:就從你知道的明年是9萬,然後未來要98億,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口誤,如果平埔族群的教育經費會從九十幾萬元到98億元,請問現在原民會的預算將如何承載這樣的經費?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口誤,我先講,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口誤,早上這些委員問你的這幾個問題,你對經費都沒有概念。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98萬是人口數,如果有增加到98萬個人口數,那光是……

林委員倩綺:你是講98萬個人口數嘛!不是教育經費從98萬元變成98億元。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是98萬人口數,光是教育經費,我們估算差不多就要90億元。

林委員倩綺:好,90億元,請問,光是這一點你要如何承載跟處理?現在要不要用10秒鐘跟本席回應?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這個超過我們的預算很多,而且這樣原民會現在做的事情就完全沒有辦法做,所以我們當然要請求院裡面來協助和幫忙。

林委員倩綺:現在你們對於要如何協助和幫忙有概念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請求預算在編列時,額度外的需要我們要提出來。

林委員倩綺:你知道禁伐補償要尋相關的方式來做處理,就是額度外的預算。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也是要請求院裡面來協助啊!

林委員倩綺:好的,你現在終於聽清楚了,所以你應該可以試圖的、努力的請求院裡面來協助,對不起!是原民會額度外的預算,這點是本席非常關心的。但是平埔族的功課,在你來拜會時,本席講過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而且這也是你們今天業務報告所列的第一項,除了你當天講的有關憲法的內容,本席並沒有看到你們有提出相對的具體作法,本席希望這部分的功課你能夠更具體,早上許多委員的指教基本上都已經幫你把答案及未來的走向給匡列好了,所以你只要依照這個走向好好的去做應該就會有一些解答。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林委員倩綺:第二點,我可不可以請主計處?

主席:副主計長。

林委員倩綺:副主計長,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下,原民會過去的禁伐補償費用,就是你們積欠原民會的這個經費你們要怎麼處理?

陳副主計長慧娟:113年我們已經有撥補21億元,就是透過原民基金來執行。

林委員倩綺:所以你們有用到原住民族發展基金嗎?

陳副主計長慧娟:不是,全部都是由公務預算撥補,只是透過基金來發放。

林委員倩綺:由公務預算撥補,請問現在綜合發展基金剩多少錢?主委。

宋處長麗茹:我來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倩綺:給我一個總數就好了,因為主席站起來了。

宋處長麗茹:現在這個基金的淨值大概是45億元,可動用的資金大概是14億元。

林委員倩綺:請問一下,2012年當時基金是多少錢?

宋處長麗茹:2012年當時可動用的資金大概是五十幾億元。

林委員倩綺:可動用的資金五十幾億元,這比現在現有的資金還要多。

宋處長麗茹:不,是減少。

林委員倩綺:可動用的資金是?

宋處長麗茹:可動用的資金就是原來的、大概是十五、十六億元。

林委員倩綺:然後現在總額剩下45億元?當時可?

宋處長麗茹:現在可動用的資金是14億元。

林委員倩綺:好,請問2012年綜合發展基金有多少錢?

宋處長麗茹:2012年?

林委員倩綺:本席當時在新北市……

宋處長麗茹:這個原來有100億元的額度。

林委員倩綺:所以原本是100億元,現在剩下45億元,請問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這幾年來是怎麼花的?請給本席一個報告,也給所有的原住民委員一個報告。

宋處長麗茹:好,我們會把所有的預算收入和支出做成報告給委員。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謝謝召委。

主席:好,錢不足的部分請趕快補足,不足的部分被挪到哪裡去了,請說明清楚,非常謝謝林倩綺委員的質詢。

繼續請林宜瑾委員質詢。很少在這裡看到你,歡迎!我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經常見到,謝謝召委!

林委員宜瑾:(11時57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曾主委和客委會古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和古主委,謝謝。

林委員宜瑾:主委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我先請教曾主委,本席在擔任臺南縣議員和臺南市議員的期間,都非常關心和致力於西雅拉族身分認定這個議題,當時擔任臺南市長的賴清德,其實他也積極的為族人們奔走遞狀來提行政訴訟。我想多年過去了,憲法法庭也做出111憲判字第17號判決,根據判決的意旨,有關機關應於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原住民的認定要件要予以檢討並修法,重點是「修法」。本席要強調的是,血緣是與生俱來的,身分認同這件事情也有關文化建構和傳承,但是歷史上的錯誤或是國家的不積極作為,使得流著原住民血液的人沒有辦法在法律上被認定身分,我覺得這件事情是非常遺憾的。

好,在去年相關的行政訴訟中,行政法院以主管機關未完成修法而駁回西拉雅族人身分註記的申請,雖然判決於法是沒有違誤,可是西拉雅族是先於憲法存在著,怎麼能任憑憲法下不完備的法律,就使他們喪失民主國家應有的身分認定與權利?所以既然憲法法庭已經在2年前做出判決,也明確的宣示原住民身分權是我國人民的概括基本權之一,根據本辦向原民會進一步的瞭解,目前要採取擬具平埔專法的方式來回應這個憲法判決,以專法的形式也更符合平埔族群的需求,保障平埔族人的權益,也與現行原住民族權益有所區隔。同時,我想採取雙軌模式來逐步完善平埔族群的權益體系,這也可以有效的控制國家的預算及可負擔的幅度,也可以確保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請問主委,你覺得我這樣說正確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很正確,謝謝你。

林委員宜瑾:OK!賴總統去年主持原轉會會議時曾表示,要依據各原住民族的客觀需求及國家資源分配的原則,來回復平埔族群獲得民族身分的相關權利。所以原民會雙軌制這個規劃,因為考量到明年10月修法期限就要到了,所以原民會是不是有什麼樣的規劃?目前你們有什麼樣的規劃?或者,你們能不能在3個月內給本辦一份詳細的,就是有關設立專法的方向和規劃?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目前我們在做的是,我們要先把族群的身分認定好,至於設立專法這個部分,現在我們內部已經在討論,也會和西拉雅族人討論,等資料整理出來之後,我會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拜託你,3個月內是不是可以給本辦有關你們設立專法的方向,包括有關身分認定這部分的具體規劃,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林委員宜瑾:謝謝!您請回,我請教古主委。

主席:請古主委。

古主任委員秀妃:林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主委,你過去任職臺南市客委會主委,積極擘畫很多有關客家文化的活動,並透過走讀、騎腳踏車、巡迴等方式來增加客家的能見度,這點本席真的要大大的給你肯定。你今天接任客委會主委,這個攸關全國客家事務,上周五在客語社區營造計畫交流觀摩會中,有一個分享者提及,客家人正面臨數位失落的困境,也就是在數位時代中,官方並沒有一套打字系統可以打出客語,導致很積極想要推廣客家文化的這些朋友們,在輸入上都還得用注音打出客語的漢字,甚至還有沒辦法顯字的這個問題。我想文化跟語言的傳播,文字是一個很重要的載體,所以如果能增加客家文化的能見度,我想語言的數位使用就顯得相當重要,相比於台語有「PhahTaigi」的手機輸入法,客語就沒辦法透過手機拼音來打字,目前是沒有。據瞭解客委會已經推出電腦跟平板的客語輸入法,可是沒有相對應地輸入手機來使用,這部分不曉得你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

古主任委員秀妃:跟委員報告,客委會目前已經在進行手機用客語拼音的方式輸入,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差不多在9月底我們就可以用手機來做客語拼音以及客語輸入法,9月底會完成,以後我們就可以用手機來做客語輸入法,剛剛看到的「𠊎講話」,只要輸入進去就可以顯現出來。

林委員宜瑾:OK,大約多久呢?

古主任委員秀妃:今年9月底。

林委員宜瑾:今年9月?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

林委員宜瑾:好,因為這個事情確實有很多客家人在關心,也謝謝主委積極在處理,期待9月我們就有手機的輸入方式可以輸入客語。

古主任委員秀妃:感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主委,我想請問,你們是語音輸入法嗎?

古主任委員秀妃:有客語語音還有拼音,兩種方式都可以。

主席:兩種方式都有,好,謝謝。

繼續我們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委員不在。

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

林思銘、林思銘,林思銘委員不在。

陳冠廷、陳冠廷,陳冠廷委員不在。

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伍麗華、伍麗華,伍麗華委員不在。

莊瑞雄、莊瑞雄,莊瑞雄委員不在。

邱志偉、邱志偉,邱志偉委員不在。

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委員不在。

盧縣一、盧縣一,盧縣一委員不在。

請陳瑩委員質詢。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席……

主席:對不起,我們等陳瑩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再給你時間好嗎?對不起,因為剛剛已經唸完你的名字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因為我從那邊趕過來,看到還有好多人。

主席:對,應該要看一下現場,沒有委員在的話,助理可能要先告知你。不過沒關係,我會給你時間。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

主席:請陳瑩委員質詢。

陳委員瑩:(12時5分)謝謝主席。我看杜張副主委今天都還沒有被叫上來,我就請杜張副主委。

主席:有請杜張副主委。

陳委員瑩:宋處長。

主席:還有宋處長,謝謝。

杜副主任委員張梅莊:委員好。

陳委員瑩:大家好!希望推動有價值的原住民保留地可以在銀行視為有力的擔保品這是我從上一屆就一直非常大力推動的事情,我在大院總質詢共問過3次,我辦公室在這個會期就開過至少3次的協調會。在3月9日的協調會,當時的決議希望原民會在一個月內修正貸款的要點,但是到4月9日、一個月時間到了並沒有完成,如果說這當中因為時間關係,我可以理解接近520交接的時間,你們如果要等新內閣上任再做確定,這個理由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3月9日說一個月要完成的話,那麼4月初早就該處理好,而且整個進度就會耽誤到。因為後來我去瞭解原因,是你們處裡面有人在從中作梗甚至顛倒是非,我沒有誇大喔,因為這個回去傳遞的訊息真的是太誇張了!然後用漢人的思維,以及他自己既有的刻板印象,去扭曲本席原來立意良善的提案,因為這件事情是我們所有原住民殷殷期盼希望可以被解決的問題,現在已經遲了兩個月又3天了,我比較想要瞭解你們處裡的同仁是不是大家都理解了這個要被解決的問題?目前是不是還有人在從中阻攔?目前進度到底是怎麼樣?請你們報告一下。

杜副主任委員張梅莊:跟委員報告,委員所講那個有沒有從中阻攔這個我不是很清楚,但是……

陳委員瑩:可能處長比較清楚啦,但是我也……

杜副主任委員張梅莊:沒有關係,我的意思是現在整個進度來講,所謂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的作業要點草案,事實上我們已經草擬出來大概四十幾點,在會裡面也已經有逐條討論,我們大概在近期可能1個月內會邀請相關的部會,再來看這個草案的條文是不是可行、有沒有什麼問題需要協調的。我想到時候還是要請委員來指導,看看這個內容的部分有沒有真正保障到原住民的權益,我想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努力。

陳委員瑩:所以就目前來看,你們有沒有信心去說服所有相關的部會?目前的狀況還有哪邊誰比較有問題?

杜副主任委員張梅莊:原則上這個條文在實體上很多都是作業的要點程序,在各部會來講我想因為我們之前曾經有過信貸作業要點的一個前例,我們有針對那個部分來做研修。另外就是再增加了目前我們所看到的一些狀況,當然在信保的部分我們的保證很重要,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可以儘可能的讓其他部會能夠同意我們的一些看法跟做法,我想在協調上應該問題不大。以上。

陳委員瑩:處長有什麼要補充嗎?

宋處長麗茹:跟委員報告,這個時間最主要的落差是我們這次研擬出來的要點是新修訂的要點,不是按照過去那個信用保證要點做修正,我想因為整個立場或整個要協助的標的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是重新研擬一個新修訂的貸款要點,最主要拖延的時間是在這裡,我想我們會更謹慎的來處理。

陳委員瑩:我想相關的部會有財政部、金管會跟銀行,當然我們都知道其實這幾個單位有時候很不好溝通,所以我希望如果中間有什麼狀況再隨時讓我們知道,我們可以協助大家一起來協調。然後趕快把有價值原保地可以授信貸款這件事情處理好,這樣可以造福我們很多的族人,甚至未來不管是創業,在他們自身要購屋或者房屋修繕或者一些產業的發展推動,都可以有很好的結果。謝謝。

杜副主任委員張梅莊:謝謝委員指教。

陳委員瑩:好,請你們回座。

我請羅處長。

主席:請羅處長。

陳委員瑩:主委,我就不請你了,但是我請你坐在位子上好好聽一下這個概念,因為這一題是我剛剛臨時加進來的,不是故意的,是因為我很認真聽你們的報告。在今天「賴總統原住民政見推動規劃專題報告」裡面第7頁有特別提到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這部分,我想先請教你一個問題,因為它的目標有提到改善並提升族人平均餘命這件事情,我想請教處長,你認為提升族人的平均餘命比較重要還是縮短原住民和其他族群平均餘命的差距比較重要?

羅處長赫踛:兩個都重要,尤其是那個差距的部分其實我們也是很重視。

陳委員瑩:你回答得非常好,我快速的講一下,因為同樣的事情我也很鄭重的提醒了衛福部,在105年到109年這五年間,我先給大家一個概念好了,因為我怕這個有小數點的數據大家會亂掉。假設原住民的平均餘命跟其他族群的差距是10歲,如果原住民平均餘命增加2歲的時候,其他族群、或者我們就講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也增加2歲的時候,大家的平均餘命都提升了,但是我們平均餘命的差距還是差人家10歲嘛,對不對?我們長期以來努力的都是在縮短我們跟其他族群的平均餘命啊!

現在再換個角度,一樣原住民平均餘命提升2歲,但是全體國人其他族群的平均餘命減少2歲,我們中間的差距本來是10歲就變成6歲,你可以說是我們努力到我們的平均餘命跟人家差6歲嗎?你不能這樣看嘛!所以我今天要導正的觀念就是在這裡,我用一個實際的,我們看一下這個表格,這是105年到109年這五年當中,原住民的平均餘命提高1.74歲,你們也有發新聞稿,比如說是因為文健站,這幾年大家很開心啦,因為我們長者平均餘命提高了將近2歲;但是我們要看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也提高了1.32歲,所以這五年當中原住民平均餘命提高的情況並不是很單純的提高2歲,這個你們有聽懂?

另外我們再看下一個表,如果我們講到原住民跟全體國人的差距,政府公布的資訊是109年到111年這三年當中,差距縮短了1.47歲,然後連去年的原健法三讀通過的時候,你們跟衛福部也是拿這樣的資料給行政院,讓他們去發新聞稿,可是實際上是這麼單純嗎?好像也不是這樣啊!我們看這個表,各年齡層在這三年當中平均餘命的差距都縮小了1.5歲,可是再看到下面的一排紅字的數據,這三年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都下降了大約1.5歲,所以這三年間縮短差距的背後是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都下降了,而不是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上升,更何況其實這三年原住民的平均餘命其實是稍微減少了0.01歲。去分析這個成果跟目前情況的時候不是單單用一個統計數據就可以做為依據,這是我給你們的提醒,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提醒,因為這個牽扯到原住民健康實際狀況的調查,也更深深影響到未來健康政策的制定,所以我在這邊特別請羅處長出來導正這個觀念,也讓大家了解平均餘命背後代表的意義,並不是我們單看原住民平均餘命增加多少這麼簡單。

羅處長赫踛:是,委員說得很正確。

陳委員瑩:這樣你有明白?

羅處長赫踛:有聽明白。

陳委員瑩: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也謝謝羅處長。

今天登記的委員其實質詢都已經結束了,但是伍麗華委員跟盧縣一委員因為是原住民委員,所以我特別給他們一點時間也在這裡發言一下,就3分鐘,好不好?這樣子對於前面登記準時到的委員比較公平,照理說是不可以讓你們發言,但是我今天做召委,我就做這樣一個裁示,好不好?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質詢。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是跑過來,當時中間隔七、八個人。謝謝主席。

主席:下次希望助理能夠監看一下,好不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不知道那七、八個人都不講。

主席:沒有,因為現場如果委員不在的話,其實就要注意他們可能不會發言,或者是可以打電話到我們內政委員會請議事人員回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比照以前,原住民可以對原民會多一點。

主席:對啊,你如果準時到的話今天都講滿,但是因為你登記的時間已經過期了,我也唸完你的名字,因為是原住民委員的身分,所以我准許你們可以在登記完之後再發言,好不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

主席:因為我必須要這樣講,不然以後其他的委員在這邊,召委我就很難處理,好嗎?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只差10秒。

主席:這不是差10秒的問題,好不好?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16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的主委跟副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還有杜張副主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副主委兩位過去都是事務官,現在兩位都是政務任用,所以我相信肩膀扛了很多的責任,過去沒有做到的我希望兩位在你們任內能夠把一些應該做而還沒有做到的趕快做好。所以我今天質詢要就一些我過去關心的、還沒有完成的,希望兩位可以加把勁。

第一個部分,我想提的就是我在111年1月有召開一個原住民傳統建築的協調會,什麼原因?現在文資局補助很多錢去處理布農族、排灣族、魯凱族的石板屋,但是截至目前為止,即便是40年前民國73年的建築法就已經放寬我們偏鄉的建築法規,但是仍舊沒有任何一間石板屋具有使用執照,大部分頂多是臨時的使用執照。所以我曾經在111年1月找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跟原民會來召開一個協調會,當時的結論是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說要有建築圖說他們才能夠做認證,所以不是法規的問題,而是從來沒有一個建築圖說。我們就希望你們原民會要去研究,要去編經費來處理,結果已經經過兩年多了,到目前為止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做了沒有?這是第一個問題,我就不請你回答了,因為時間不夠。

第二個部分,我曾經在112年7月針對原鄉的失能老人、邊緣戶,他們要去入住住宿型機構的時候很辛苦、很困難,所以當時衛福部已經把入住住宿型機構補助的費用從5,000元調高到1萬元,我有請原民會做兩件事,第一個,先趕快去就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做出來,衛福部說他們願意尊重原民會的認定來放寬。第二個,我希望原民會也能夠編一些錢,跟衛福部一樣,幫忙這些沒有能力去住宿型機構的老人家,這個是有感的政策,已經過了一年多,希望可以給我一個回覆。

第三個問題是我也曾經開過一個協調會,我們有很多公有土地沒有辦法增劃編原保地,原因是出在它沒有劃入55個原住民的鄉鎮別,以至於沒有辦法去取得土地,這件事情其實在全國影響很大。簡單來講,像屏東有一個來義、又或者高雄的六龜、建山、二集團等等,非常的多,我們就是一直希望你們趕快去修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保地審查作業要點的規範,這個部分我也希望趕快給我一個回覆。

再來我也希望你們針對我曾經說過的,原鄉大部分的集會所都是民國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第一,它年久失修;第二,它要修的時候因為沒有使用執照,所以沒有辦法取得政府的補助;第三,它要拆除費用也很龐大,沒有自有財源。所以我一直說原民會應該要提出一個專案來統一處理這一些,我也希望趕快給我一個報告。

第六個就是我過去一直講的,原民會有一個專門人才的獎勵要點,大部分的家長都一直跟我抱怨為什麼只有補助那些碩士、博士、專利的、還有體育傑出人才?難道對舞蹈的都不用嗎?我們不是很重視文化、音樂嗎?我講了很久還是沒有,像這個排灣女孩打敗41國得到全世界民俗舞蹈冠軍,結果她的家長說有沒有獎金?沒有!我也希望這個部分要趕快修。

第七個就是我們的原教法有規定,各級各類學校可以遴聘耆老還有具專長人士到學校做教學支援人員,這個部分我已經看到了,今年113年終於已經有了第一批,但是到底他的薪水怎麼算?還有工作的媒合問題,他要怎麼樣去學校任教?

以上我講的這些,因為時間的關係,這通通需要編列經費,我們8月預計要把預算書送到立法院,9月要做細部計畫說明表,時間很緊迫,如果你們今年再不編,就表示又要糊弄我一年,所以我想這個部分一定要處理,而且我講的這些都跟賴總統的政見有關係,很多的部分我下一次的質詢再來就教。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也可以提書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席、謝謝主委、副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謝謝曾主委。現在繼續請盧縣一委員,也是一樣3分鐘,謝謝。

盧委員縣一:(12時22分)謝謝召委給我3分鐘的時間,有請我們的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盧委員縣一:主委,午安!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平安。

盧委員縣一:很高興我們在6月10號通過了我們期待已久的案子,其實我們剛剛也都有聽到鄭天財委員跟召委提到,所以我就不再說了,應該你會努力完成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盧委員縣一:如果依你的邏輯,你想看看,按照我們的人口,因為我們原民會包山包海,如果是一百多億的預算,你覺得應該要增加到多少會比較合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在明年度籌編的預算是125億,那當然我們希望……

盧委員縣一:如果你在跟主流社會講,你會說我們原民會這樣一個單位應該要多少億才合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我們後續還有很多……

盧委員縣一:有沒有算過?你有沒有在睡前拿計算機算過?

曾主任委員智勇:當然這125億是不夠,我們想說未來還要面對……

盧委員縣一:我有算過,我算給你看,我們按照人口比例,像去年是2.8兆,我們大概是700億,扣掉國防、扣掉外交、扣掉海巡署這些不是我們的單位,如果折半,應該還有三百多億啊!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其實原住民族的預算……

盧委員縣一: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要有一個power去跟……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是只有在原民會而已,其他的部會也有原住民族的預算。

盧委員縣一:對啊!你要去跟中央的部會說我們希望是這個層級,如果它給我們打折、再打折,也可以有兩、三百億啊!是不是這樣子?那其實門檻應該是在700億左右。好,我今天要講的就是我們課後老師的問題,因為現在都是國小,那希望能夠增列到國中,之前我們的召委已經有爭取到113年計畫要追溯補發,對不對?

主席:對,要符合勞基法。

盧委員縣一:對,是勞基法的一個原則,然後有基本薪資、勞健保,為什麼?因為我們現在有很多大學畢業的原住民學生,他們對教育有熱忱,他們在回鄉服務的時候希望能夠投入這一塊,主委,我希望你可以替他們想辦法,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勞基法的部分已經解決了。

盧委員縣一:接下來還有我們原住民的文化行政這個部分,因為我們建了很多的文物館,現在各鄉鄉民族文物館的人力是156個。我們沒有招考這樣的類科,其實應該要逐年編列這些名額在裡面,好不好?你目前有沒有這樣的規劃?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文化類科還沒有開設這樣的課程,我們進用的這些人雖然沒有公務員的資格,但是我們先進用他們,未來在原住民族的博物館也能夠無縫接軌。

盧委員縣一:可是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專業知識或是訓練,可能在推展上面就會有一定的落差,不是嗎?而且我們接下來還有國家級的博物館,對這些類科你不是應該要早一點去規劃嗎?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現在有這個類科,但是確實人數不夠。

盧委員縣一:不好意思,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要問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到明年就結束了,未來還有第三期社會安全網,現在是投入2.8億,那對於人力的部分你有沒有想過應該要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於原來的人,我們優先來留任,還有就是可以多33名社工督導,也希望是從裡面來升,然後還可以再補新的人。

盧委員縣一:好,希望你能夠著手進行我們都會原住民的這個部分,尤其是社工的問題,非常需要很多的人力跟財力去投入,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盧委員縣一:好,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盧縣一委員。主委,你的確是要思考一下,因為這個原住民的博物館要出來了,地點在高雄,你們的人員真的實在是要配套的進行,好不好?到時候我也會排一個專案報告請你們說明一下,謝謝。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之外,其餘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健賓、張智倫、丁學忠、高金素梅、莊瑞雄所提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還有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在一週之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黃建賓書面質詢:

一、如果台灣增加100萬名平埔族人,原民會需要增加多少財政經費,請問有試算過了嗎?評估了嗎?

之前禁伐補償條例審查時,原民會說增加經費太多會影響行政。主委,平埔族正名成原住民族,是賴總統的政見,本席依據之前中研院從日治時期戶籍資料推估,未來有機會變成平埔族大約有將近100萬人。現在原住民人口大約58萬,也就是如果平埔族加入,到時候原住民總人口可能會暴增到160萬人,增加這麼多人預算絕對會增加,突然要增加這麼多預算也絕對影響原民會的行政,進而排擠到現有的原住民族資源,賴總統政見要執行平埔族正名、就應該超前評估,往上呈上主管單位。本席支持平埔族正名,但正名後要增加多少預算請原民會要先說清楚,不要像禁伐補償從3萬增加到6萬時一樣,原委會毫無評估,主委才說會排擠其他資源。是否會提出相關的報告?

二、第二個想跟主委就教,賴總統說要落實部落公法人,本席因為擔任過原住民族地區行政首長,比較好奇村里與部落公法人要如何共存?或者說為甚麼到現在都沒有落實部落公法人,知道為什麼嗎?今天如果你要施行部落公法人,是不是就等於是一個村有兩個村里辦公室,一個是針對非原住民服務,另一個是協助原住民,到時候權責怎麼分工?資源要怎麼分配?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尤其原住民部落總共有740個,是全部都可以成為部落公法人嗎?還是有大小之分?這些問題原民會恐怕都要提出詳細的報告。本席是原住民女婿,絕對支持原住民自治,但我不希望族人出事情找不到人協助,甚至遇到單位互相踢皮球,這對部落絕對不是好事情,請原民會好好評估研擬法規與經費來源,請問有在研擬評估了嗎?

三、客委會在推行的客家語言深植計畫,從109年度推行到現在,111年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考試的數據顯示,30歲以下通過率未達6成,主要原因是甚麼?以及112年度30歲以下初級通過率是多少?

四、本席強調的是,根本原因得探討很重要,我們都知道要對症下藥,頭痛不可能吃腸胃藥,語言的傳承在於年輕一代願意學習與使用,客委會在113年度客家語言深植計預算中,也投入超過七億,舉辦了很多項目,但是不是都是切中核心本席比較好奇,希望這部分客委會可以研究,才可以把資源花到對的地方。

五、另外一個其實想要拜託一下客委會主委,台東池上是台東很有名的觀光景點,有池上大坡池,金城武樹,但主委知道跟池上大坡池相差不用十分鐘車程的「客家文化園區」,跟大坡池遊客人數相差多少嗎?四月份大坡池遊客人數有10萬人次,但我們「客家文化園區」卻只有僅僅1千人,縣政府目前也積極努力進行招商作業,希望藉由委託經營管理的方式,結合客家文化特色、深度旅遊、特色露營及文創聚落體驗等,讓客家文化園區能成為兼具文化、教育、休閒功能的特色空間,使園區功能更完備、同時也更具觀光魅力,但一直到現在仍舊在等待有緣人。本席知道客委會舉辦了很多可以吸引人潮的客家文化活動,像四月在北流邀請的年輕客家歌手有田馥甄等等,都吸引到很多人潮。是不是,客委會這邊接下來也能將一些活動移師我們池上客家文化園區,帶動人潮,也可以推廣池上的客家文化呢?

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

根據「內政部最新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報告」中所列新住民資料,推估人口分佈情形,可以發現我國接納新住民的時間已經很久,部分新住民配偶目前已出現年齡大於五十歲者,推估可能超過十八多萬人,已經占全部的十分之三了。新住民們不再年輕,會面臨有越來越多需要去看醫生的情形,尤其部分新住民幾十年前離開故鄉因為婚姻來到台灣,可能與配偶年齡差異較大,部分家庭經濟上也非寬裕,一旦家庭經濟支柱出現問題,在面臨醫療的照護問題,會增加許多負擔。因此有關年長新住民越來越多,內政部應會同衛福部等機關研議,就年長新住民在醫療上的照護和服務的政策來作先期規劃,如是否需要先檢視目前的資源,是否可先修正,以更有效率幫助新住民的醫療照護。舉例來說,新住民除了與語言較無問題的中國籍外,越南菲律賓等國籍的新住民,在醫療系統就醫中,可能就會遇到語言翻譯的困難,通譯是否足夠且能有效解決問題,加強通譯的部分可能就需要作規畫討論。

內政部雖為主管新住民照顧政策,仍有其他主管機關同步協助新住民,但因目前尚無專法規範就此身分別,作統一的定義,是否會產生適用法規疑義?目前檢視部分機關,各自法規內對新住民之定義仍稍有不同,如依內政部移民署網站資料,對於從國外來到臺灣結婚、移民而定居的人士稱為新住民。但依教育部之政策協助新住民第二代之子女之政策規劃,故第二代新住民在此政策下就確定為適用對象,但新住民子女在其他部會中是否等同於新住民身分?例如據瞭解,在勞動部針對職訓對新住民的職業訓練的法規中,出現取得國籍的新住民無法繼續獲得職訓的協助,若有這樣的爭議出現,正代表著各機關對新住民身分別的定義仍尚待整合,若不作統一的解釋和整合,恐怕法規適用會影響到相關當事人的權益?是否建請內政部,若行政院新住民專法尚未通過前,身為為主管機關,於行政院相關會報中,可否就各主管機關法令盤整,釐清新住民的統一概念範圍,以免生爭議。

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

賴總統將「依據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儘速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法」列為施政重點第一項。

按憲法法庭111年10月28日作成憲判字第17號判決意旨,凡民族語言文化特徵存續至今、成員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者,得依其民族意願,向政府申請核定為原住民族,其所屬成員得取得原住民身分。原民會應於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就其他原住民族之民族認定、所屬成員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予以規範。按上開意旨,原民會亦於專題報告中提出「充分考量各原住民族及其成員之歷史發展脈絡及現況,益斟酌國家資源,另以法律定之…」

為完成上開工作,應先與現有的族人應清楚告知修法之方向、變動的權利義務、後續影響評估等事項,再行徵詢原住民族的意見作為修法的憑據,才能確保跟維護未來原住民族的權利。

據此,爰請原民會研議下列事項,並於一周內至本席國會辦公室說明:

1.規劃《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或特別法案送立法院審查前,於轄有原住民族地區的縣市辦理10場次原住民族族人法案說明會的可行性。

2.上開說明會辦理期程、徵詢跟統計族人意見的方案。

3.上開說明會辦理情形與相關紀錄文件回復本席辦公室之方式。

委員莊瑞雄書面質詢:

請原民會主委。

曾主委,我們是老相識了,過去在這邊我也一直在追蹤,我們整個原住民文化園區的發展,過去你是園區的主任,如今成為了主委,本席也希望你能夠更勇於任事,更有高度的去思考,要怎麼讓原住民文化園區更加讓國人所知道有這個地方、甚至是產生一定要去造訪的念頭。

我知道你們都很努力,但是我們也都期待可以做出更好的成績,畢竟坐擁這麼好的環境,還有豐沛的文化氣息,立法院這邊也一直給你們支持。

我還是要再指出,文化園區的入園人次,107年39萬人次,108年40萬人次,109年19萬人次,後來開始疫情,110年15萬人次,111年大概21萬人次,到去年的8月份11萬人次,單看數字可能感受還沒那麼強烈,如果去比較我們的國旅,國旅在全國可是上億、破億次的人次,那就凸顯了我們屏東文化園區還是沒有抓到國人的胃口,唉,真的非常可惜。

先請教主委,過去這些年來,你認為屏東文化園區的發展困境,主要是有哪些因素?

我們在經營各種園區,或是要致力於文化的推廣存續,應該要隨時與時俱進,去注意到時代的變遷來調整政策的制定擘劃。

文化園區的創設初衷是,藉由公部門文化園區主題性的存在,去累積原住民文化的詮釋能量,也讓國內外人士藉由文化知性之旅的過程,瞭解並尊重原住民族文化。

這個出發點很好,本席也高度認同,但要達到這個明確的目標,不知道主委有沒有聽過一個線上遊戲,叫做英雄聯盟?英雄聯盟有很多角色,有冷門的也有熱門的,通常,越有更多華麗、炫炮造型的角色,越會吸引玩家去選擇─原民會也要努力去賦予文化園區有更多元的面貌,吸引民眾願意去、喜歡去、好想去。

本席過去也建議過你們,是不是可以跟原民臺那邊來合作,除了透過文化園區本身的軟硬體設施逐步規劃並完善豐富以外,要怎麼樣去擴散?

例如,實境節目或許就是一條可行之路,電視上常常可以看到的,像是全明星運動會、綜藝大集合等這些節目,通常藉著節目的播出,都會吸引很多觀眾、很多民眾及有興趣的人到該次製播的景點旁觀,後續也會想去這些明星去過的地方朝聖。

換到我們這邊,例如原住民有好多大家喜歡的藝人朋友,也有好多明星,好多運動選手,都是可以借鏡來嘗試看看的方法。

曾主委,文化行銷不是各做各的,應該是原民會各單位要一起來分工合作,你來自原民文化園區,文化園區所遇到的問題與困境你也最清楚,針對前面本席不斷建議的方式,原民會後續是否能夠積極研議可行性?我們就讓原住民文化園區在你的任內可以更加大放異彩,好不好?

主席: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我們現在散會,大家辛苦了!謝謝。

散會(12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