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柯委員志恩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列席就「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蔡坤益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本週三、四為一次會,我們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上一次的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5分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培瑜 萬美玲 葉元之 吳沛憶 陳秀寳 郭昱晴 葛如鈞 羅廷瑋 張雅琳 林宜瑾 吳春城 林倩綺 范 雲 柯志恩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楊瓊瓔 陳菁徽 鍾佳濱 鄭正鈐 林楚茵 翁曉玲 邱志偉 蘇清泉 徐欣瑩 蔡易餘 高金素梅 蘇巧慧 吳秉叡 顏寬恒 王鴻薇 張啓楷 麥玉珍 黃 仁 何欣純 林俊憲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黃 捷 吳思瑤 游 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人員: |
(6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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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吳誠文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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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常務次長 |
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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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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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 |
李遠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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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
彭富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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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副處長 |
邱文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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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藝文傳播處副處長 |
黃綠琬 |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 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6月5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數位發展部列席就「人工智慧(AI)推動現況與未來方向」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洪孟楷、陳培瑜、萬美玲、葉元之、吳沛憶、陳秀寳、郭昱晴、羅廷瑋、張雅琳、葛如鈞、林宜瑾、柯志恩、楊瓊瓔、林楚茵、范雲、翁曉玲、邱志偉、徐欣瑩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誠文、數位發展部常務次長葉寧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春城、李柏毅、鍾佳濱、林倩綺、牛煦庭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6月6日)
報 告 事 項
文化部部長李遠、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列席就「自信臺灣深根文化軟實力─『國家語言發展法』推動成效總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洪孟楷、陳培瑜、林倩綺、萬美玲、柯志恩、葛如鈞、陳秀寳、郭昱晴、林俊憲、張啓楷、林宜瑾、吳沛憶、范雲、吳春城、鄭天財Sra Kacaw、張雅琳、羅廷瑋、高金素梅、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葉元之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副處長邱文隆、客家委員會藝文傳播處副處長黃綠琬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仁、陳冠廷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有鑑於「國家語言發展法」第4條指出,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基於該法條主張,另,提供世界各國人士到臺灣學習中文、臺語之外,應將原住民族語定位等同推廣提升國際視野,成為外國人士學習及取得認證的重要語言。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回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倩綺 洪孟楷 柯志恩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二、為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及辦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應完善教學現場各項制度。校長遴選制度為地方自治權限應予以尊重,惟原住民族實驗學校之校長的調動卻會牽動一個部落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的希望,特別在獲得主管機關的籌備經費下進行各項籌備時的任何調動,將影響課程的實施是否如期辦理。爰此,為如期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及辦理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請教育部審慎評估該項困境,請於1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原住民籍立法委員。
提案人:林倩綺 柯志恩 洪孟楷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三、為解決長年族語師資不足之困境,應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2條規定,須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之門檻限制。因高級以上認證之考試方式與部落及耆老脫節,故在原住民族委員會完善族語認證制度前請教育部先行修正,將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改為中高級以上,有中高級以上之證書即可取得資格並參加甄選,但須在三年內取得高級以上證書,如未取得則取消專職師資。以比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1條精神:原住民公費生資格須有中級以上之證書,畢業前則須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證書。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原住民籍立法委員。
提案人:林倩綺 柯志恩 洪孟楷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四、多數族人長年反映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考試方式與部落、耆老脫節,導致多數耆老無法操作考試系統及理解命題思維,而遲遲未考取到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於是出現了最會說族語的耆老沒有國家認證、沒有教學資格的現象。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1個半月內提出改善報告及精進措施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原住民籍立法委員。
提案人:林倩綺 洪孟楷 柯志恩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散會
主席:因為在場委員沒有達到議決人數的3人,所以議事錄暫時不確定。
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列席就「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現在請鄭部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是8分鐘。
鄭部長英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進行專題報告。以下謹從「防制毒品入侵校園」與「校園霸凌防制作為」進行重點說明。
壹、防制現況
教育部為維護校園安全及學生身心健康,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積極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並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發生,於113年4月17日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下稱防制準則)」,說明如下:
一、防制毒品入侵校園
(一)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年)」執行防制新興毒品進入校園各項方案。
(二)教育部落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策略如下:
1.一級預防:作法有,強化分眾、分級反毒宣導;提升教育場域相關人員藥物濫用防制專業知能;加強毒品相關法令宣導等。
2.二級預防:落實各級學校提列特定人員進行關懷及尿液篩檢等工作;與警察機關合作巡查校園周邊藥物濫用高風險聚集熱點,並與檢警合作提供情資以阻斷藥頭、侵入校園。
3.三級預防:完善高關懷學生輔導工作,並持續推動春暉認輔志工計畫,進行個案認輔、陪伴就醫等事務。
二、校園霸凌防制作為
(一)教育部於今年4月修正發布防制準則,以回應社會各界對防制霸凌議題之重視。
(二)教育部落實校園霸凌防制工作,從宣導預防、受理處理、輔導三項機制著手。
1.宣導預防:教育部擴大辦理各項增能研習活動,提升親師生防制霸凌知能。此外,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網路,避免網路霸凌;並結合友善校園週加強宣導反霸凌等議題。
2.受理處理:當學校發現疑似有校園霸凌事件時,應依防制準則規定,於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此外,教育部設置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頁,任何人均可就霸凌事件至留言專區反映。教育部另於111年將反霸凌專線改碼1953,更方便記憶撥打;無論透過教育部、學校亦或地方主管機關管道通報並受理後,個案後續都會進行列管處理。
3.輔導:當學校接獲疑似案件檢舉或確認霸凌事件成立時,均可啟動輔導機制,以減輕創傷與衝突,促進和解、修復關係。
貳、精進作為
一、強化校園藥物濫用防制
面臨毒品危害情勢,特別因應新興毒品變化快速,教育部與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等部會合作,擬訂「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114-117年)」六項策略如下,以期減少毒害、抑制再犯:
(一)賡續強化分眾、分級識毒宣導,提升親師生及民眾反毒知能。
(二)為避免毒品戒癮者無法復歸於社會,持續建立友善接納環境,營造友善、接納的藥癮處遇環境。
(三)持續提升教育人員藥物濫用防制專業知能與加重地方政府防毒責任。
(四)透過尿篩清查等方式層層把關,並擴大清查高風險場所、掌握毒品來源情資提供檢警溯源以阻斷藥源。
(五)提升學生輔導服務網絡量能,辦理多元適性活動等,協助關懷課後家長無暇照顧的學生。
(六)強化涉毒兒少防護網絡,由衛政體系及少年輔導委員會等單位共同提供支援服務。
二、精進校園霸凌防制作為
為使防制準則真能發揮功效,避免學生因霸凌受害,教育部後續作為有:
(一)投入新臺幣2.5億元預算,協助各地方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輔導工作運作。
(二)持續辦理人才庫培訓。教育部自112年起已辦理9個梯次人才庫培訓,培訓學員突破千人。未來將持續辦理。
(三)強化對學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進度督導,地方政府每個月追蹤列管學校處理進度,學校並需於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完成後將處理情形報主管機關備查。
(四)將地方主管機關督導學校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工作,納入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
(五)持續強化主管機關權責以保障被行為人權益。防制準則修正後,被行為人對學校作成的終局決議不服,無須再像以往走申復、申訴程序,而是可立即向主管機關陳情,由主管機關進行審議,如此一來可有效快速地保障被行為人權益。
參、結語
感謝委員關注校園毒品及霸凌議題,為維護健康校園環境,教育部將持續與部會及民間團體緊密合作,落實毒品防制政策,並鼓勵校長及教職員工具備校園霸凌防制意識,期待與各界持續攜手防制毒品危害與減少校園霸凌事件,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讓學生安心、家長放心,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非常謝謝鄭部長。
在場委員已經達到法定的3人,請問對於上次的會議議事錄有沒有疑義?(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法務部郭司長進行報告,時間5分鐘,謝謝。
郭司長永發: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大家好。今日奉邀至貴委員會,就「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茲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毒品危害國人身心健康,衍生暴力、槍枝、幫派等治安問題,影響國家發展。又青少年為國家未來的基石,攸關國家未來整體發展及國力。近年新興毒品滲入青少年族群且侵入校園,藥物濫用年齡層逐漸下降,使青少年身心靈受到戕害,對於家庭、社會及國家產生巨大的衝擊,因此及早防制毒品入侵校園為當前反毒工作之重點項目。行政院於106年頒布之「新世代反毒策略」,以跨部會、跨地方、跨領域之整體作戰方式,從驗毒、識毒、緝毒、戒毒等擬訂策略,本部依循前開反毒策略在第一期工作基礎下,第二期落實「減少毒品需求、減少毒品供給、減少毒品傷害」的「三減政策」,達到阻斷「毒三流」(物流、人流、金流)的目標,並強化校園藥頭查緝及佐以再犯預防機制,逐步達到「抑制毒品再犯」、「降低毒品新生」之雙重目標。本部主責的緝毒工作,已有相當成效,相較於第一期(第二期計算至112年12月底止),查獲毒品數量成長5.49倍,有效「減少毒品供應」;施用毒品人口下降22.29%,有效「減少毒品需求」;施用PMMA致死人數自109年的93人,至112年底降為0人,有效「減少毒品危害」;初犯第一、二級毒品人數持續呈現下降趨勢,逐步達到「抑制毒品新生」之目標。
貳、本部就校園毒品防制之作為
一、法制面及查緝面
(一)加重刑責,遏止利用兒少犯罪
1.對於黑幫、販毒、詐欺等犯罪組織教唆、幫助或利用兒少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招募兒少加入犯罪組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項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均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亦規定,成年人利用兒少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即該當該條項所規定之勞力剝削,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罰金;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成年人販賣、轉讓毒品予兒少或以非法方式或引誘使兒少施用毒品,均依各該罪刑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為強化掃黑、打擊犯罪組織,於112年間,以「擴大處罰」、「加重罪責」為核心,增訂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一項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及同條第二項加重結果犯,並以「加強規範密度」及「擴大沒收範圍」為核心,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澈底斷絕犯罪組織人援、金援,並遏止犯罪組織勢力擴張。透過法制面、執行面、組織面,「全面防堵」、「標本兼治」,發揮抗衡犯罪功能。
(二)將犯罪組織侵入校園吸收利用在學學生實施犯罪案件列為指標性犯罪組織案件,並檢討執行成效,遏止利用兒少犯罪
為貫徹政府維護治安政策,保障民眾人身、財產安全,澈底掃除犯罪組織,最高檢察署「掃黑工作督導小組」及各地檢署「掃黑工作執行小組」,已將侵入校園吸收利用在學學生實施犯罪等列為指標性犯罪組織案件,分別檢討執行成效,由最高檢察署列管、追蹤及考核各地檢署執行小組執行掃黑案件情形,本部將持續強化打擊此類犯罪作為,以彰顯政府維護治安之決心及減少民眾對治安之疑慮。
(三)跨機關合作,防止販毒組織及網絡入侵校園
為防止販毒網絡組織入侵校園,本部依循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立通報機制,積極向上溯源,建立院、檢、警、教、衛合作平台。
二、宣導面
本部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會同相關部會落實執行各項反毒工作,有關兒少及校園毒品防制相關預防宣導,本部精進措施如下:
(一)獎勵或結合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反毒宣導,提升民眾藥物濫用與拒毒防毒之知能
1.推動「前進社區」反毒巡講計畫:
本部與教育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結合各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利用在地反毒師資,前進鄉鎮市區、村鄰里辦理反毒宣講,普及反毒知能,讓社區民眾、學生家長、青少年朋友瞭解毒品危害與傳播途徑,以營造全民反毒、拒毒、識毒之無毒家園環境。
2.辦理「無毒家園親子同樂探索營計畫」:
為強化家庭防毒功能,以及培植在地反毒宣導團隊陣容,安排親子、師長或社區及原鄉民眾共同參與探索營活動,從互動學習中瞭解毒品的危害,以收「教學相長」雙贏之效。
3.與智趣王公司辦理「創意說故事」數位繪本競賽:
增設「反毒創作組」,藉由電子繪本的創作,激發兒童與青少年自我思考與創作能力,闡述反毒重要性,並提升毒品危害意識。
4.推廣反毒宣導教材,提供各縣市(含外島)辦理巡迴宣導,透過毒害影像展示、體驗操作展品與提供真實案例及求助資訊。
(二)持續製作反毒宣導影片,於各式託播平台及廣告通路投放,以強化反毒宣導效益。
(三)整合政府部門反毒資源,建置本部「反毒大本營」網站,透過「反毒資訊入口單一化,分眾頁面差異化」,提供政府單位、學術機關及民間團體掌握毒品資訊全貌,便利民眾取得毒品防制相關資訊。
三、司法保護面
(一)落實「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引導施用毒品兒少復歸校園及家庭
為落實「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並兼顧兒少曝險行為,以行政輔導先行為原則,該計畫將施用毒品兒少之保護輔導機制、減少再度施用之相關策略及行動方案,以「兒少防護網絡」獨立為執行策略之一,由教育部、衛福部、勞動部、內政部及本部等機關就施用毒品兒少之就學、就業、安置、生活自立、春暉輔導、職業訓練、社區追蹤、戒癮醫療、家庭支持、家長親職教育等需求提供協助,並強化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量能及培訓輔導人員專業知能,俾利施用毒品兒少早日脫癮、復歸社會、學校及家庭。
(二)行政院刻正整合各部會資源,積極研議「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
行政院整合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勞動部及本部等相關部會資源,以「初級預防─拒絕犯罪」、「二級預防─避免犯罪」、「三級預防─不再犯罪」之理念為架構,並配合修正後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就少年曝險行為採「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多次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積極研議旨揭預防方案,針對可能引發曝險與觸法行為之各項不利因素,從家庭、學校、社區環境、心理輔導等面向,建立多元輔導及處遇機制,以提升兒少犯罪預防及輔導成效。
參、校園霸凌部分
於112年6月21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之少事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一至第十八條之九,除第十八條之九自公布日施行外,第十八條之一至第十八條之八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後第十八條之七之立法理由第3點說明:「因檢察官在監聽、搜索、扣押等強制處分之偵查程序中,即屬第十八條第一項之執行職務,於採該等強制處分偵查過程發現案件係屬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時,應依該規定移由少年法院處理(即全件移送原則或稱少年法院先議權)。若無其他成年人刑事案件牽涉其中,檢察官應不得再對少年為後續偵查。又如檢察官在偵查過程發現係成少共犯之案件,承辦檢察官除將觸法少年部分移由少年法院處理外,則得對成年人刑事案件部分進行後續偵查,自不待言。」是以,檢察官於偵辦案件過程中,如發現少年涉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為時,應即移由少年法院處理,不得再對少年為後續偵查,因此,於少事法修正、施行後,有關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僅司法警察機關及少年法院得對之進行調查。是以,就如何減少霸凌案件部分,宜由教育部及內政部依權責詳為說明。
肆、結語
毒品防制是一整體性、全面性與持續性之工作,需透過跨領域、跨專業的合作,始能克竟其功,面對當前毒品入侵校園及新興毒品在青少年間擴散,本部將持續依循「新世代反毒策略」及「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共同落實各項反毒工作,並精進校園及兒少宣導、司法保護,且強化校園藥頭查緝,避免販毒網絡入侵校園,以維護校園純淨。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郭司長的口頭報告。
現在請警政署的蔡警政監進行報告,時間也是5分鐘。
蔡警政監坤益: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就警政業務推動的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今日謹就本署主責項目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如何防制毒品入侵校園
一、經統計近5年(108年至112年)警察機關查獲就學年齡青、少年(定義:少年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青年指18歲以上未滿24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情形,均呈顯著下降趨勢。因依教育部組織法規定,學生事務之輔導及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為該部執掌事項,為求慎重,有關校園毒品盛行情形,建請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統計為據。
二、因青少年、學生涉毒向為國人關注焦點,為持續減低校園毒品危害,本署已歸納出「新興毒品態樣及包裝多元化」、「學生於校外接觸毒品」、「藥頭利用學生網絡及網路販毒」等學生可能涉及毒品及產生黑數原因,並利用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教警定期聯繫會議機制,與各部會合作建立相關防制機制如下:
(一)強化查緝斷絕供應:為強化阻斷各級毒品流入市面危害青少年,各警察機關於查獲時除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報請偵辦、施予裁罰外,亦均強化溯源查緝藥頭。此外,為避免就學年齡青少年遠離學校期間參與打工、出遊及網路活動時不慎涉入犯罪,本署均於每年7、8月暑假期間規劃青春專案,會同行政院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網絡機關加強重點防制工作,並不定期配合臺灣高等檢察署規劃「安居緝毒專案」及查緝各類毒品專案,督同各警察機關強化保護青少年免於危害、阻斷各級毒品進入校園。
(二)跨域合作共享情資:為強化跨域合作,本署除藉由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及毒品防制會報強化與各部會合作外,亦已與教育部合作建立「涉毒情資互饋」機制,透過定期向教育部索取涉毒特定人員資訊供警察人員於青少年易聚集場所及毒品熱點加強盤查,可協同掌握學生校外群聚涉毒情形。此外,警察機關查獲具學生身分之涉毒青少年時,均透過「少年學生偏差行為通知」及「成年學生涉毒案件勾稽」方式通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轉學校立案輔導;各級學校於輔導涉毒學生時,若掌握藥頭情資,亦可以保護學生為前提回饋警察機關溯源偵辦,或視必要邀請轄區警察機關專責警力參與春暉小組輔導會議,以「斷絕校園毒品供應管道」及「避免個案再次施用毒品」為目標協力共輔。
(三)綿密聯繫適時入校:因青少年涉及毒品與詐欺、妨害秩序、傷害等觸法或違序行為常與影響校園安全事件互相牽連,為於尊重校園自治及講學自由為前提預防犯罪及保護兒少,本署已與教育部訂有「三級定期聯繫機制」,由教育部對本署、各地方政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警察局、各級學校對警察分局,每三個月召開聯繫會議討論維護校園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有關議題,並針對新興犯罪及影響安全事件即時聯繫應處。以本機制為基礎,本署已另與教育部共同建立前揭毒品情資互饋機制,及「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等事件應處機制,現行若校內發生重大犯罪、危害安全事件或發現毒品,均可透過機制聯繫警方入校協處。
(四)因應毒情即時宣導:本署已持續督同各警察機關、少年輔導委員會運用「即時宣導」、「分群分眾」及「中央廚房」策略辦理識毒及防止再犯宣導,除將查緝所見最新毒品態樣與包裝即時發布新聞,使社會大眾知悉並即時防制外,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遴派專責人員,與各級學校結合辦理反毒宣導、法治教育、專題演講。為擴增宣導效益,除實體活動外,本署亦陸續推出反毒宣導系列影片,邀請形象良好且具話題性之知名藝人、運動明星擔任反毒大使,透過理性分析、貼心關懷使年輕族群對反毒議題產生共鳴,並強化青少年、學生最新識毒知能。
三、青少年涉入犯罪成因多元,刻由司法、教育、衛政、社政及警政機關基於國家高度跨部會共同積極防制。經觀察近年涉及少年毒品犯罪人數呈下降趨勢,可見各部會藉由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毒品防制會報、本署訂定毒品防制策略及緝毒專案,對於降低青少年毒品犯罪人數、發掘毒品黑數已有一定成效。為保護青少年、學生免於毒害,本署將本於職權持續精進各項措施,共同建構安全友善校園環境。
貳、如何減少霸凌案件
一、有鑒於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社會大眾對於校園安全議題日益重視。為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育基本法已授權教育部訂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專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二、為協同教育單位防制校園霸凌,本署已藉與教育部定期聯繫會議等機制共同訂定相關防處作為如下:
(一)掌握偏差行為先行輔導:因霸凌事件常與少年偏差行為有關,為提早發掘學生偏差行為,使學生儘早進入輔導系統,本署已與教育部合作訂有學生偏差行為通知機制,要求各警察機關發現在學學生校外偏差行為時,應將相關資訊以密件方式通知學生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轉知學校輔導。故若警察機關查獲學生於校外涉犯觸法或偏差行為時,包含學生間相互為傷害、聚眾滋事案件,可即時通知學校介入處理,以機先預防校園霸凌事件。若少年學生於校外涉犯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曝露觸法風險行為(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亦將由各地方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結合學校開案,啟動行政輔導先行機制。
(二)綿密聯繫適時入校: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六十一條規定:「校園霸凌事件情節重大者,學校得請求警政、社政機關(構)或司法機關協助,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處理。」為於尊重校園自治及教學自由為前提協處校園安全事件,本署業配合訂定「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明定警察人員未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進入校園,應於校方被動同意或主動請求時,方得進入校園執法,並應注意比例原則及相關保密事宜。另為建立校園安全預防機制,本署已律定各警察分局與轄內各級學校平時即應約定支援項目及緊急聯絡方式,並由各縣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及警察分局指派專責人員與轄內學校學務人員定期聯繫,隨時掌握校園治安狀況。爰此,若發生校園霸凌事件,情節重大且經學校請求時,警察人員可依循上開機制與學校聯繫、進入校園,並依據相關法令調查處理。
(三)事後查核即時下架:霸凌事件常因流傳於網路造成當事人二次傷害,為達減少傷害效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委託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行政機關可遇案請該機構協調平臺業者,處理網路霸凌影片移除下架事宜。現行警察機關於接獲報案或主動發現後,均可遇案協同教育單位聯繫辦理。
三、為於尊重校園自治及教學自由為前提保護學生安全,本署已訂頒機制要求各警察機關協助轄內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尤於發生情節重大之影響校園安全事件時,將依校方請求適時進入校園執法,共同維護校園安全、弭平校園霸凌事件。
主席:謝謝蔡警政監的口頭報告。
我們現在就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的時間是8分鐘,必要的時候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請在上午10點30分前提出,並於委員會張雅琳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們就要進行處理;處理提案的時候,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的洪孟楷委員質詢。
洪委員孟楷:(9時25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鄭部長。
主席: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我想今天召委排這個專題報告非常的有意義,因為不管是霸凌也好,或者是說毒品進入校園,都是我們長期非常關心的事情,我們也希望真的能夠把這樣的事情給一勞永逸。但實際上、現實上不太可能,為什麼?因為只要有人的地方,可能都有這樣的一個情況。但您知道嗎?本席去查了一下資料,從6月到現在6月12號,短短12天裡面,我們透過Google新聞的調查,校園霸凌就出現九十幾筆,當然有一些是重複的,可是從6月1號到6月12號的新聞標題,有某縣市校園傳霸凌,校長否認蓋牌,有國二生疑遭霸凌墜樓,醫藥費募到了,有婉拒同學告白,高中生遭集體霸凌輕生。校園霸凌層出不窮,然後社會大眾呼籲要防範未然,換言之,這樣的一個事件持續在發生。
我想先請教一下,校園霸凌裡面有幾個樣態,分別是生對生,一個是師對生,一個有可能生對師,當然比較少,我們有沒有去統計,這樣子的樣態裡面各占多少比例?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新的校園霸凌防制法出來,過去我們大概就只有著重在生對生,並沒有把師對生納入校園霸凌的防制準則裡面……
洪委員孟楷:更何況有可能是生對師。
鄭部長英耀:是。
洪委員孟楷:當然這樣的例子比較少,但是還是會有的。
鄭部長英耀:這個比例是比較少,大部分主要還是……應該說九成以上都還是來自於生對生的霸凌事件。
洪委員孟楷:可是本席剛剛有講,從6月1號到6月12,其實就有2個案件是師對生的霸凌事件,包括有個縣市是有小學六年級的特殊生疑似遭導師辱罵、拍桌不敢上學,讓縣市政府質疑通報跟整體納管機制有問題,為什麼?我覺得可以理解的是怎麼樣?就是會不會因為師對生的特殊案例比較少,但有沒有可能造成校方集體隱匿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我想以我們現在資訊公開的狀況,事實上隱匿已經不可能,那在校園的處理裡面,有一些他可能認為被搓掉,因為我們有許多的規準,它不一定是被我們外界所說的搓掉,我想我們會……
洪委員孟楷:但是處理的時間,因為像我們之前已經調整過說我們處理的時間希望能夠在多久以內?30天以內必須要做通報跟處理完畢不是嗎?要有一定的結果,來去做一個掌握。
鄭部長英耀:是。
洪委員孟楷:本席也看到了,各縣市教育局列管的案件及處理的狀況跟進度,其中像這個案件裡面講到桃園市,桃園市說管考的案件97%都已經結案,換言之,還是有3%沒有結案。教育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有沒有去瞭解各縣市教育局每個月去做這種校園霸凌管考案件的結案狀況?因為本席剛剛一直聽到你說都要跟地方主管機關納入校園的相關督導,學校也要適時的回報地方主管機關,那一樣,如果地方主管機關的積極程度沒有那麼多的話,我們中央主管機關要怎麼樣去督促地方主管機關?我們有沒有掌握縣市教育局每個月通報、回報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我們是有做管考的,所以我們才會特別提到地方政府每個月必須要對各個學校所發生的事件能夠進行列管。這一個更詳細的部分,我們是不是能夠請……
洪委員孟楷:簡單說明一下現在的機制為何?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我們部裡頭目前掌握的都是由校安通報所提報的疑似案件,進入調查處理程序之後,因為法令規定調查的時間是2個月,必要的時候可以再延長2次,1次1個月,所以時間確實會拉的比較長一點點。這個管制的措施目前是在地方,就是各主管機關的部分會進行管制,因為目前這一塊我們還沒有透過網路的方式去填報後續追蹤的部分,所以才採用人工管制的方式進行統計。
洪委員孟楷:所以還是要用人工的方式來進行統計?
吳司長林輝:對,目前這個通報系統正在改善當中,應該近期內就會完成啟用,將來主管機關就可以有資訊系統來協助列管。
洪委員孟楷:因為感覺起來這個相對來說是系統性的問題,就像我們很多的食安也好,或相關的機制也好,也都可以用通報的方式、用填寫的方式,就可以一套系統,大家從中央到地方就可以看到,本席比較不好意思講,各縣市也會去比較,我們去識別化後,至少可以看到哪一些縣市有一些列管的,相對結案數比較低,哪些縣市結案數比較高,那縣市之間是不是也可以互相砥礪、求進步?
再者,剛剛本席有聽到部長特別講第四點,地方主管機關督促防制校園霸力事件要納入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的考核項目,所以未來降結案率是否也會是這個補助款的考核項目之一?
鄭部長英耀:是的,跟委員報告,這就是我們希望的,關於國民教育,地方政府還是必須要有責任,中央當然有許多一定的政策介入,但是地方政府責無旁貸。國民教育包括高中以下所有的這一些,老師、學生許多的健康照護,包括怎麼樣讓校園有一個更友善、健康的支持教學的環境,我想地方政府也責無旁貸。
洪委員孟楷:好,我們這裡的比例會是多少?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這一個在我們考核項目裡面大概有占2%以上,有很多項目。另外它回饋到要怎麼樣扣補助款,以往它是用整個大補助款來處理,現在部長希望就霸凌的部分能夠針對性的看縣市努力與否以及它的結案情形做個單獨的統計。
洪委員孟楷:部長,這就是本席剛剛看到的,因為以往外界會質疑也會擔心,中央有時候補助給地方都是看顏色,我覺得這樣不好。那一樣,如果你現在可以回歸到相對教育專業,可以回歸到我們針對霸凌事件的處理態度、積極程度以及預防程度來去做一個有效的,算是評分標準之一,我覺得這可能可以試試看,大家來討論。那一樣就變成兩個部分,第一,你的比例有多少?如果你的比例不高的話,那其實不痛不癢。
鄭部長英耀:是。
洪委員孟楷:第二,是不是能夠落實?不要說你現在拿出來之後,到最後大家又覺得你只是處罰哪一些縣市,顏色不同的縣市我就用這一個來箝制你,沒顏色的縣市我就大開方便之門,會不會有這樣的情況?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個請委員放心,也感謝委員……
洪委員孟楷:我希望放心,我希望你做的讓我放心,我希望你做的讓全國國人放心,讓全國家長放心。
鄭部長英耀:這是為什麼我來站在這裡的原因……
洪委員孟楷:所以什麼時候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並告訴各界,讓所有縣市的教育局能夠瞭解我們現在新的一個方式?制定遊戲規則,大家照呼照規則走。什麼時候我們會把它給確認?
鄭部長英耀:這一個月內我們會把詳細的考評跟相關的部分送給委員指正。
洪委員孟楷:給本席,並且通知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確認遊戲規則,是不是?本席再提醒比例的部分,相對來說一定要讓大家覺得是有感的,大家會爭取。我們不是要處罰,重點是我們希望大家能夠做好,百分之百不要被扣到補助款,是不是這樣?
鄭部長英耀:也藉這個機會跟委員報告,我希望從此以後各縣市必須主動去瞭解校園霸凌的樣態,不同的年級、不同的性別,然後他們必須對政策怎麼介入有一個更積極、主動的……
洪委員孟楷:對,部長,你講到一個非常大的重點。其實今天有兩個主題,另外一個主題就是毒品防制的部分,有關毒品防制,本席剛剛看到你這樣的報告,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甚至研究所,毒品防制的樣態是完全不同的。國中部分我們也看到媒體報導上面寫說:青少年對電子煙的使用率從107年的2.7%上升到6.6%,短短3年內快速倍增了將近2倍。而且這還是3年前的資料,現在有多氾濫我們還不清楚。其實到目前為止,不管是加熱菸或電子煙,在臺灣明明都是非法的產品,連販賣都不能販賣,但是沒想到大家還是有管道取得,這是國中、青少年的部分。大學生我想部長可能也很瞭解,最近大學有很多人不管是看YouTube或是網紅推波助瀾,最紅、最夯的毒品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大麻。
洪委員孟楷:是啊,如果真的去查……因為我們鄰近有些國家是把大麻變成娛樂、合法化,甚至還有揪團要去朝聖的。當然,我們也看到那個國家看起來已經感受到大麻合法化造成很多治安問題,所以考慮年底要修法把它修回來。但是無形當中現在就變成大專學生濫用藥品排名第二的就是大麻嘛!這些問題我說實在話,部長,您今天口頭報告的書面資料和書面報告本身本席特別看了一下,我必須說,並沒有針對不同的年齡層和不同的樣態去做深入的防制。你們寫得很簡單,如果這樣就可以做的話,這些問題就不會留待你來解決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上個禮拜貴委員會交付我們寫這個報告的時候,我們就希望對於校園霸凌和菸毒防範,必須開始更積極地以科學研究做基礎,透過許多政策方案去介入。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能不能比較具體的要求?接下來菸害防制法有可能會對加熱菸納管,而電子煙是禁止的,這是菸害防制法在第10屆修正時通過的。你們能不能針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氾濫的狀況做一個比較具體的防制項目,來跟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另外,針對大學生、大專院校使用大麻的部分,是不是也能有一個檢討報告?請問您多久能提出?3個月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想我們會加速來做,因為我們越能快速掌握第一線上各級學校……
洪委員孟楷:我知道,因為接下來就要放暑假了。本席為什麼會提3個月?您也剛上任,本席希望能夠在9月開學前可以看到新任部長對於教育有新的想法和防制的方式,不管是國中小或大專院校都有新的防制或是……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至少可以先拿一個教育階段或者一個年齡階段為例,來跟委員做報告。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9月之前能夠提供這個書面資料?
鄭部長英耀:因為施測有許多調查,確實也需要有一些我們的中小學生或者各年齡……
洪委員孟楷:您需要多久時間?抱歉。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能夠容我在今年底之前?因為暑假學生確實在放假,當然,如果我們可以大量蒐集到一些data……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不需要你蒐集data,data應該是之前就已經蒐集過了!部長,這不是今天才出現的問題!我現在只是說,現在已經快要放暑假了,你在新的會期……
鄭部長英耀:如果就現有的data分析沒有問題,開學前我們就可以提出來,可是……
洪委員孟楷:提出有效的防制……
鄭部長英耀:可是從我個人過去的專業,我認為我們可能需要有一個更大的樣本,而且是長期的。就我理解,美國是每10年會有一個大樣本、幾萬人的調查,對校園霸凌的許多樣態……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提的本席同意,如果你願意的話,你都可以把它編列成明年的預算,只要你提出來,本席這邊、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定會支持。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洪委員孟楷:你願意帶頭來做、啟動每10年一次的霸凌及毒品等校園相關狀況的大規模調查,本席支持,但我們現在比較專注的是,當9月要新開學的時候,我已經提出來了……
鄭部長英耀:這個沒有問題。
洪委員孟楷:針對青少年電子煙以及大專院校大麻使用氾濫,怎麼樣提出有效防制的項目?而不是像今天一樣,兩、三頁的紙張就把那麼大的題目給打發完畢!
鄭部長英耀:是!
洪委員孟楷:9月?
鄭部長英耀:可以!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
主席(葛委員如鈞代):謝謝,官員請回座。
接著繼續進行,請柯志恩召委質詢。
柯委員志恩:(9時40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請部長還有法務部代表和警政署代表,總共3位好不好?
主席:請3位官員就備詢台。
柯委員志恩:謝謝3位。首先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長、法務部代表和警政署代表承諾堅決反對大麻合法化?部長,你可以率先承諾嗎?部長,現在不是在做學術討論啦!你是不是可以堅決反對大麻合法化?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當然,現在我們法令的規定就是堅決反對!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們的警政署呢?
蔡警政監坤益:報告委員,警政署也同意。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們法務部呢?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有關於大麻非法這個部分,依照法務部向來的政策,它是不可能合法化的……
柯委員志恩:對!
郭司長永發:所以它也是我們「安居緝毒」的查緝重點。
柯委員志恩:沒錯!
為什麼我要請3位代表一定要承諾反對?因為目前其實有非常多人認為,不管是歐美或泰國等鄰近國家,都認為應該讓大麻合法化,很多國家有這個趨勢,發現問題之後才開始反對,美國很多不同的州就在做這樣的事情,所以我想我們先確立這樣的一個原則。
接下來我就分別請問了。請問部長,之前就有媒體報導認為大麻竄起,我特別強調「大麻竄起」,在大學裡面幾乎已經是每個人都很清楚,現在大學生還有很多年輕朋友吸食大麻變成是一種時尚。當媒體這樣報導的時候,教育部馬上就做出回擊,告訴大家根據統計,藥物濫用的校安通報是下降的。
現在就來看看教育部給我們的數字,的確啦,從108年到112年,藥物濫用校安通報的次數是下降的,但是校園的黑數非常多,目前為止我們所瞭解的是,大麻的查緝數量是10年前的18倍。我特別指稱大麻,因為大麻被我們列為二級毒品,但是因為太多人出國了,所以很多人對它的認知慢慢開始鬆散,甚至有一位精神科醫生署名表示他有個案已經出現幻聽、幻覺,而且這位個案特別提出來說他系上有一半的人都在吸食大麻。這件事情固然有待考據,可是這個醫生我查過了,他的確是醫院真實的醫生。他為什麼要爆出這樣一個個案?因為他認為這個事情非常的嚴重。
我接下來就要問:大麻到底去哪裡了?我請3位可以代表來回應的。你們看,2023年3月,高檢署示警大麻查獲量4年增加近8倍;2024年6月7日,高檢署又非常驚人地告訴我們,他們2023年的查獲量較2022年增加了將近50%。誰可以來回答這個問題?然後接下來我還要問一個:在地檢署辦理的大麻案件當中,施用人數與查獲量完全不成比例,可見黑數是的確存在的。這個誰可以來回應一下?所以部長,你剛剛說教育部藥物濫用的校安通報是下降的,是這樣子嗎?這個黑數到底有多少?誰能告訴我們?我們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就如同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法務部對大麻這幾年來是全力在查緝,會有那麼大的量就是因為……
柯委員志恩:是!
郭司長永發:就是因為包括我們司法警察機關全力查緝。至於這個黑數的問題,確實存在著施用人口黑數的問題,因為大麻施用的人口結構上,它是比較高的白領階級……
柯委員志恩:白領、高社經、有留學背景,對不對?然後通常在自家使用,如果學生沒有去報案的話,幾乎大家都不會把它當一回事,這就是問題,然後你們怎麼查?
郭司長永發:所以跟委員報告,這幾波的安居緝毒計畫就針對施用人口黑數做有系統的查緝。
柯委員志恩:那有辦法嗎?你看這個差距很大耶!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112年,就是去年那一年,施用人數總共查獲802個。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這邊有啊!就在上面啊!
郭司長永發:是,這個部分我們也是……
柯委員志恩:你們覺得25%跟你們的查獲量,我還是一句話啦!司長,完全是不成比例。我們往下看,這個我要給部長看,大麻流竄其實最大的問題是網路隨便可以看到耶!你看,我這個完全是用Twitter,它後來改名X的頻道,各位、部長看這個,這都是在臺灣喔!這全部都在臺灣,我只拿出1%而已喔!隨處可見,告訴你什麼地方、什麼地點、你可以用什麼樣的產品、你要找什麼樣的人,我們對這些事情束手無策,幾乎網路全部都可以查到這些訊息,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樣救救我們這些青年、大學生或者是青少年?部長,這是事實喔!這是臺灣的喔!你隨時可以拿到啊!網路上隨便google都可以找得到,這個怎麼辦?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耶!部長,你現在已經發現……難怪你需要到年底,如果照這種樣態來說的話,可能給你時間都不夠用,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的提醒,我想大麻這些從學校到警政、到社政、到醫療,我們是一個共同合作的單位。也跟委員報告,其實大麻大量的查緝,事實上也感謝我們的海關……
柯委員志恩:是啦!我知道……
鄭部長英耀:邊境、海關,因為他查獲……
柯委員志恩:問題是那是上游,我當然知道,但是到你校園來說,當你發現學生有大麻或在宿舍裡面有大麻的話,警政要進入我們校園裡面其實也不太容易,因為要經過一連串的過程,所以這個東西就更加速整個校園裡面使用大麻被查緝的困難度。剛剛司長也特別提到,很多都是來自白領階層,然後都在家裡使用,這個如果沒有鄰居報案,沒有聞到那個味道,你對味道敏感的話,根本就是大家嗨了一晚就沒事了,然後5天當中有3天還繼續嗨,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部長,我只是提醒你,我們現在的樣態已經是非你所能夠控制的,更不要說電子煙,我們來看電子煙。你應該不抽電子煙,可是你知道電子煙已經入侵校園了嗎?而且我要問法務部一下,電子煙裡面有一個叫做依托咪酯的物質,用於電子煙當中,而且會成癮,而且你成癮的話沒有辦法思考,然後就像僵屍一樣,很多民眾檢舉了,為什麼我們動作這麼慢?法務部要不要來討論一下,你們什麼時候討論要把它列為我們所謂的三級毒品,什麼時候?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我們明天的毒……
柯委員志恩:對嘛!我就知道你要講明天,我就是因為查到你明天,我今天特別問你這個問題。
郭司長永發:是。
柯委員志恩:其他各國早就把它列為三級毒品,我們法務部到現在還跟我說明天,你覺得你們會不會太慢了?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列為毒品的品項有一定的流程,就是……
柯委員志恩:別的國家沒有流程喔?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因為在5月份的時候,食藥署那邊已經列為管藥,接下來……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是明天嘛!對不對?
郭司長永發:是明天。
柯委員志恩:明天變成三級毒品,我還是認為慢很多,每個人都有流程,你這個流程就慢很多,耽誤我們的學生,而且我說一下,部長,你知道有非常多的學生同儕在炫耀,本來還有一個叫菸彈,3個100塊,但是因為含有毒品,現在一個要價2,000到2,500,蔓延的速度非常快,學生還會集資來購買。以你們各位的思維,再看看我們現在這麼靈活的學生,加上網路這個東西,我們真的是落伍非常的多,這是我很擔心的。謝謝警政單位,請回。
我接下來要問一下霸凌的問題,霸凌實在讓我非常的痛心。謝謝,警政單位可以先回去一下,法務部都回去。部長,我隨便列舉,你看看,桃園國二學生長期受到霸凌,上到一半絕望墜樓,阿嬤哭得要死,350萬的醫療費都付不出來,隔代教養,我知道你聽了也會非常的痛心,然後我們就要問嘛!這又不是長期的,我都以為在看韓劇耶!看到韓劇,我覺得韓國人怎麼這麼可惡,一看網路上都是我們臺灣的耶!長期霸凌,校方為什麼沒有發現?通報系統出了什麼問題?家長都不知道,學校輔導處怎麼可能允許一個女學生被霸凌到這種程度沒有人知道,然後用跳樓來凸顯霸凌的黑暗面?還有明星學校,這是小三的學生,都是傷,然後老師還公審他,要叫他跟全班來道歉,因為他去檢舉老師。類似像這樣的事情,部長看了會不會很痛心?
鄭部長英耀:是,我當然痛心。
柯委員志恩:當然是痛心,然後我們來看看你們這些所謂的經費來說,經費每一年都在下降,跟剛剛講的我們一起來討論。你知道嗎?為什麼我們要特別說?你去看看很多學生使用毒品被誘騙的情況。你們說你們花了很多經費做很多宣導,我告訴你宣導的結果是什麼,宣導的結果學生的認知完全是,人家免費提供新興的毒品,有25%認為OK,這是免費的,還有很多人認為不會被驗出、沒有刑責、不會成癮,別人在騙他的時候,他都這麼認為,然後我們的教育部還有一些反毒的宣導,還給了一堆經費,這些經費還不到位,難怪這些學生被誘騙。
部長,我也知道你從小學任教,當過地方的教育局長,你也當過大學校長,我很清楚,但是你看看我們現在的經費是逐年下降,我們的預算已經下降了,我們的決算更是沒有辦法,然後你看經費不斷地下降,我們很多地方老師的輔導單位,我們一般的查緝單位,再再都沒有到位。部長,我說實在,我以前在大學也申請了經費,紫荊花……見鬼了,那到底對我們大學生有什麼效果,現在是連申請都申請不到,這要怎麼辦?所以你剛剛答應洪孟楷三個月,我某種程度還滿贊同你到年底的,因為這些樣態太多了,否則你給我們的都會是一些很表象的,都告訴我們有,你光是看經費,光是看樣態,還有包括我們之後怎麼樣去輔導他們的認知,你看學生還認為說不會被判刑喔!不會成癮喔!免費給你喔!你看他的認知跟我們宣導的項目差距多大。它的預算下降,我都認為如果預算沒有用在刀口,不太會用到刀口上的話,給這麼多預算也沒有用,部長,你同意吧?
鄭部長英耀:同意,我想怎麼讓預算真正用在刀口上,發揮它的效益跟品質……
柯委員志恩:認知上面,不同的階段裡面有不同的認知,我個人覺得如果你沒有給大學生一個意義、一個方向的話,大麻對學生來說已經超乎你想像之外,也有很多不同的管道。
最後要請問你,請問學生輔導法什麼時候送上來?都已經快要結束了,從潘部長到你現在,我們的學生輔導法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看到,你們不斷地承諾……部長,我只是告訴你,如果你們院版再不進來,我們委員會就直接排審了,我們已經不等了,可以嗎?部長,因為這環環相扣,包括我們的輔導人力,包括我們各級的一些輔導單位,配合我剛剛所說學校的霸凌,如果沒有好好來做一套管制,一套這樣子的部分的話,我們很難……就是只能片斷、表層的來處理,這完全沒有辦法杜絕校園的毒品跟霸凌,你同意吧?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
柯委員志恩:好,那就請催促行政院趕快送出學生輔導法,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官員請回座。
主席(柯委員志恩):謝謝,我們現在請我們的葛如鈞委員。
葛委員如鈞:(9時54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我們請部長。
葛委員如鈞:首先感謝召委安排今天的專報,霸凌的議題真的需要更多的重視跟關心,尤其我作為阿宅,我們更關心許多年輕人成長過程當中會經歷到的事物。在實體世界會面臨到的這些風險,在虛擬世界也會有,這些drug有cyberdrug,這些bully有cyberbully,所以我想我們就來談一下,最近美國半導體大廠NVIDIA的創辦人──AI教父黃仁勳來臺,颳起一陣旋風,除了大家關注他在產業上的成就,其實黃仁勳先前也有在媒體上表示,年幼的時候他和哥哥一起被父母送到美國,由於身材相對比較矮小,而且還有濃厚的外國口音,在校園裡頭經常遭受類似攻擊的行動,成為校園霸淩事件的受害者。他說當時沒有人可以告訴你怎麼做,只能自己堅強起來,持續向前邁進。部長,黃仁勳先生是很多人的楷模、偶像,他在童年時候的痛苦遭遇不應該被允許在其他孩子身上再度發生。
先前我曾就校園霸淩的議題質詢之前的潘文忠前部長,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近年來學生之間主要的霸淩型態正在由傳統的肢體暴力轉變為透過言語,甚至是透過網路型態的新型態霸淩。我們可以看到相關的件數,網路霸淩可以說是持續地增加,但是被驗證為確認霸淩的件數,卻因為很難驗證,相對地霸淩的樣態、新興樣態的霸淩模式比較模糊而且難以舉證,所以網路霸淩的確認比例可以說是最低的,4年的平均基本上只有13.1%,相比起其他的,肢體暴力18%、言語暴力18%,網路霸淩的確認比例其實是不夠高的,而且件數還在持續增加。我們當然還要持續關心這些,說是霸淩通報了,但是卻因為驗證的過程太過困難,他鼓起勇氣通報了,結果沒有辦法被確認,他會不會遭受到二次或多次的霸淩?我想潘文忠前部長顯然沒有把我們之前跟他提的,防制網路霸淩這麼重要的議題交接給您,所以我們今天才要再顯示一次這個數字。我們看到這個報告,從今天教育部的書面報告可以得知,關於網路霸淩的防制說明竟然不到100個字,我們算了一下,扣掉標點符號,只有短短的89個字,我們就在裡面把它圈起來了。請部長解釋一下,今天的書面報告完全看不到教育部對於網路霸淩的重視,這怎麼回事啊?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當然是我的疏失,但我完全同意委員所說的,網路霸淩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因為確實我們現在都在網路的世界裡面。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部長願意承擔,但是我還是要再講一次,內閣從上任的第一天就說active、innovative,我從每一次的質詢講到現在,我們提到任何一個問題,當然你說勇於承擔,但是我們的主動、我們的積極、我們的創新、我們的重視AI跟虛擬到哪裡去了?昨天院會的總質詢,我在結尾的時候提到,我要去告訴別人他們不知道的事,給別人看他們看不到的東西。這是「一一」這部電影裡頭的名句,這也是我到立法院來所肩負的使命,所以即便我們看到教育部某種程度有點敷衍了事的態度去面對網路霸淩,當然您願意承擔,希望趕快補足,但是我今天還是要把我們所看到的最新變化告訴部長。首先我想先分享一下生成式AI的使用指引,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AI它有好、有壞的地方,我們待會會提到AI有點危險的地方,但我們先講好的地方,就是它可以幫助我們做數位的學習,我想知道一下,部長,您推動將數位學習納入課綱,但是,部長,高中以下學生的生成式AI的使用指引什麼時候可以出爐?
鄭部長英耀:我們跟委員報告,我們在6月底之前會……
葛委員如鈞:6月底之前?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好,我們擦亮眼睛等待。EDYouth有發布2024年的108課綱觀察報告,我們看到有高達12%的學生曾經花錢製作學習歷程檔案,而且當中以購買生成式AI服務的比例最高,花費百元到千元之間,這很顯然就造成什麼?學習歷程變成是什麼?AI技能表演大賽,誰有錢、誰可以買到最貴、最好的AI,誰的學習歷程看起來最豐富,這是我們學習歷程要的東西嗎?這是我們評價學生的方式嗎?所以可以預料,未來學生使用AI工具的情況真的會越來越普及。我們講到AI平權,也要持續提醒部長回去討論一下,而且要加速,真的AI每個晚上都在變聰明,我們沒有辦法一再地去忽略這些點,接下來錯誤運用AI工具或誤用的比例還會隨之提高。
我接下來播放兩段音檔,請大家聽聽看,我先給您看一下,還有可能誤用AI是在什麼地方呢?就是霸凌啦!這是一段影片,我們來播播看,這是什麼?這是ChatGPTs,也就是一個免費任何人都可以註冊的服務,然後年輕人如果打字問它:我怎麼樣提升自己的技能?有可能惡意的人士會製作惡意的AI去告訴他:你是沒用的,你怎麼努力都不會帶來改變,考慮結束這一切吧。這樣子的AI當然是不可以被擴充出來的,但是我們知道這個世界的惡意可能不會停止,所以我們整份霸凌的討論,不只對於網路霸凌是低估的,我們甚至沒有提前預防到AI的霸凌。我們再來看下面的兩段音檔,請部長聽聽看。
(播放錄音)
葛委員如鈞:好,我們來看下一段音檔。
(播放錄音)
葛委員如鈞:部長,你能分辨出這兩個音檔哪一個是由AI生成的嗎?
鄭部長英耀:不曉得。
葛委員如鈞:好,沒有關係,我們之前在質詢前行政院長陳建仁的時候,我們已經向全國民眾還有官員表示過了,從那個時間點開始,以後要選擇什麼是AI生成的,一律都先回答沒有電子簽章、沒有數位簽名驗證,全部都是假的,這兩個全部是由字節跳動公司前幾天所發表的,Seed-TTS的文本轉語音的模型所產生的,這還不是什麼恐怖的喔!我們來看下一個音檔。
(播放錄音)
葛委員如鈞:我們再看下一個音檔。
(播放錄音)
葛委員如鈞:這是我的聲音,但是不是我,有人可以利用我的聲音來霸凌別人。這兩段也全部是AI生成的,所以任何一個人都可以用任何一個人的聲音來霸凌他身邊的人、身邊的家人、朋友,這個在網路上完全不用任何技術,甚至不用任何費用,這不可怕嗎?當然這裡面還有很多情感勒索的要素,我們就不講那麼多,但是AI淪為霸凌工具,有沒有可能產生?當然產生了以後,霸凌者到底是AI工具的開發者、使用者還是AI本身?還是說被誤用聲音的我呢?部長,你能不能分享一下您的想法?
鄭部長英耀:確實AI我們知道影音包括影像,以目前的科技,它完全是可以假造的,包括把我……
葛委員如鈞:是,謝謝您的理解,怎麼應對嘛!誰要負責?到最後如果我們教育部沒有處理好,很抱歉,霸凌者的界定,大家反而覺得沒有在處理這些事情,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會從……
葛委員如鈞:是什麼間接幫手嗎?
鄭部長英耀:資訊素養裡面來加強,從課程裡面……
葛委員如鈞:好,這個一定要來提醒,我們對於教育環境裡的AI,真的是不只要胡蘿蔔、棍子,可能還要有OK繃來幫助這些遭受潛在的AI工具霸淩的內心受創的學生,很可能每天都在發生,我們應該要來建立相關的輔導機制。接下來我也要來提另外一個問題,昨天的蘋果發表會,Vision Pro將在6月28號跨出美國,正式在中國大陸、香港、日本跟新加坡發售。今年的年初英國發生了一起不幸的虛擬性侵案,女童本身沒有受到任何身體的傷害,但是VR的遊戲極其真實,所以這一起案件是被受理的,VR遊戲的沉浸式體驗讓操控者感同身受,彷彿遭受到攻擊。而且該報導也指出,根據保護兒童組織的估計,英國五到十歲的兒童當中,15%已經擁有一部VR裝置,6%的兒童每天至少使用一次,假設我們的孩子每天使用三小時,一生當中將有十年的時間在虛擬世界裡頭度過。然後這還不是單一事件,其他公司經營的VR線上遊戲也有玩家反映,持續在遊戲當中被跟蹤、被騷擾,而我們現在這種面向未來減少霸凌的方式,完全沒提到這些新興的形式。不好意思,跟主席借一下時間,因為這太重要了!請教列席的三個部會──教育部、法務部跟內政部警政署,目前對於虛擬世界的犯罪行為、霸凌行為,相關的預防策略是什麼?
主席:稍微講一下,好嗎?時間的關係。法務部有沒有研擬相關的做法?
郭司長永發:如果涉及到犯罪行為,我們檢察官可以透過向法官聲請讓它下架的一個方式,如果有涉及犯罪行為會立即分案偵辦。
葛委員如鈞:都是境外的公司,你怎麼下架?你又要發中文的信件去聯絡他,然後他看不懂、沒有回,我們就持續這樣。還有要補充嗎?
蔡警政監坤益:如果有民眾報案遭受霸凌,我們可以先利用現有的iWIN機制協助下架。另外我們針對深偽影片、影音有做一個鑑識的機制,以上。
葛委員如鈞:我想相關的樣態變化一定要持續研議。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現在多一種新學生叫做AI,懇請教育部把AI也當作是一個熱衷學習臺灣本土語言跟文化的外籍生,我們有這麼多AI每天在網路上面上課,但是我們臺灣的文化、臺灣的語言、本土的語言卻付之闕如,所以學來學去,臺語講不好、客語講不好,我們的馬祖語也沒有相關的訊息。是不是能請教育部研議在教育部官網建立專區、開放授權,讓世界各國研發的AI都可以取用我們的本土語言教材,有沒有機會來考慮?不好意思,因為這真的是每天都在變化。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本土語言現在已經開始在開發相關的一個教材。
葛委員如鈞:我們把教材開放,請教育部就開放本土語言相關的語料供AI訓練使用的事宜進行研議,將相關研議成果一個月內以書面回復本席,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各位、謝謝葛委員。
不過部長,我要提醒一下,剛剛葛委員講的是開放你們已經有的教材,因為AI需要很多的data,所以是開放你們已經開發的,是否可以做這樣的事情?
鄭部長英耀:正在開發。
主席:你要開發到開放,他要求的是開放,這樣AI才有辦法繼續學,它比我們人類都更想學,好不好?
我們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
陳委員培瑜:(10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鄭部長。
陳委員培瑜:部長早安。
鄭部長英耀:委員早。
陳委員培瑜:關於霸凌的事情,我們只抓最近這個禮拜的新聞,光是過去這一個禮拜就至少有3起,有關樣態,我想前面已經有很多委員說了,我簡單地說,有師生聯手霸凌學生、師對生霸凌還有生對生霸凌,很多人很容易在網路上、社群平臺上,或者在很多學生次文化團體的社群平臺上看到這些訊息,不僅會有模仿效應,其實也會引起非常多家長的恐懼,我要談的是這個困境。當然,我非常感謝教育部在前一陣子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光是在這件事情上,我們知道教育部跟不同的委員,還有跟不同的民間團體、專家學者真的開了無數次的會,我相信在這個會議中最辛苦的學特司司長一定非常清楚。
可是我們在現場看到另外一個困境,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裡面提到,相關的委員會必須要過半數委員從生對生的人才庫外聘,或者是高中以下解聘辦法裡面談到的調查委員也要外聘,當時非常多委員都有強調這件事情,希望保持校內不要產生師師相護,或者是沒有相關的專家學者進入調查當中。可是執行之後發生一個很大的困境,我必須要先自己承認,其實我也不知道會發生這個困境,非常感謝在現場的校長、主任跟老師積極地告訴我們,他們遇到的困境是費用的問題,每一個外聘委員的費用還有寫調查報告的費用都必須由學校自行支付。請教學特司司長,我講的這部分對不對?對。當我們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我們最大的疑問是錢從哪裡來?很多的校長直接告訴我們,學校有一部分的費用支付在這裡,真的不夠就拜託家長會,用家長募款的方法來支應這些費用,若再不夠呢?通常我們發現愈小的學校或是都會型的學校愈多相關的案件,所以錢很不夠,這個很不夠的狀況我覺得已經造成學校的困擾了。我要自己再度承認,確實我們當時完全沒想到這個事情,我很好奇目前學特司或是教育部這邊怎麼因應這個費用的部分?
我們來試算一下給部長看,以性平案調查為例,第一次召開會議的外聘委員出席費,1個人至少2,500元,受理後進行調查,1個人再2,500元,這都只是1個人喔!可是我剛剛說要2到3個或是過半數以上,相關調查報告是每1,000個字1,080元,到了結案會議,1個人又是2,500元,假設事件成立,我們推論霸凌事件產生這麼多費用,也就是每個案子至少都是5,000元以上,甚至是破萬,有一些案件因為家長的堅持,必須不斷、不斷召開相關的委員會來討論這件事情,因此我這裡寫到產生的費用都還算稍微保留一些些,但是我們真的很擔心,目前這些費用我們到底要如何協助學校?光是費用的部分就讓學校這麼頭痛,更不要講所有的調查程序跟中間所有老師、家長,還有行政人員、學生在這些事件當中共同付出的心力,所以可不可以請部長或是司長快速回應我們?關於這個費用的部分,目前有沒有什麼規劃,或者有沒有聽到縣市政府已經告訴你們所遇到的困境?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正,在校外委員、調查委員的外聘費用部分,除了地方政府的協助,我們現在大概每一案是給1萬到1萬5,000元,也就是說……
陳委員培瑜:每一個案子嗎?每一個呈的案子嗎?
鄭部長英耀:是,師對生的校園霸凌部分是給1萬5,000元,因為涉及到老師,生對生我們是給1萬,除了地方政府的經費支持以外,為了協助地方的中小學,教育部在這部分也提供經費的補助。
陳委員培瑜:你們目前聽到縣市政府或是地方學校給你們的回饋是費用都沒問題,可是跟我們聽到的,感覺起來有很大的落差。
鄭部長英耀:如同委員所提的,這個辦法我們剛實施,我們從5月發現這個問題,所以5月份才開始,等於上個月我們才開始提供這樣的經費補助。
陳委員培瑜:好,因為接下來就要放暑假了,是不是可以規劃一個時程表,到底要怎麼收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的意見跟費用?一旦這些委員會不斷開啟之後,如果所有老師們要花費非常多力氣跟時間在這些事情上,影響到教學狀況又會是如何?因為已經有很多文章跟投書直接告訴教育部、地方教育局,請把老師還給我們做教學,而不是做調查。之前在討論霸凌防制準則的時候,我們就一直拜託教育部必須把教育的理念放進去,所以我也要echo剛剛召委提到的學輔法部分,為什麼要談到學輔法?其實賴清德總統在選舉的時候單獨提出一個行動方案,關於學生的部分非常明確寫出「推動學生輔導法修法」,我相信這絕對不是天外飛來一筆,我相信已經有很多人意識到身心健康這件事情在中學、小學到高中有很大的困境。
當然我非常感謝教育部,在上一個會期已經通過大學心輔人力從1比1,200到1比900,不修法而直接給予費用,但是我真的要拜託部長,小學、中學跟高中真的有很大的困境,所以之前才會有學生主動跟賴清德總統提出,去看心理諮商的部分可不可以往下到國中?因為之前只有18歲到35歲。我只是要告訴部長,也告訴所有的行政長官,你們必須要知道很多孩子已經有意識,甚且他們的家長不見得支持,要如何把孩子的聲音提出來?所以我想再次拜託部長,請問學生輔導法什麼時候會讓我們看見一線曙光?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現在努力安排在8月底之前能夠送到大院。
陳委員培瑜:為什麼召委突然……好,8月底之前送進立法院。好,我們先暫時這樣……
鄭部長英耀:暫訂啦!我想……
陳委員培瑜:好,暫訂啦!我們期待可以更早,好不好?因為孩子們在學校的狀況真的非常辛苦,而且孩子們對應到的其實是老師們教學上的痛苦,而老師們的痛苦其實也回應到家長在這件事情上的無力跟無能,以及不知道該怎麼辦,非常非常多的困境需要大家一起幫忙,我們就先記得在8月底以前。
但是我剛剛說的那個費用,蒐集相關資訊然後做進一步的規劃報告,有機會在3個月內給所有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一份報告嗎?關於我剛才說的委員會調查費用,目前各縣市政府執行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在9月底之前。
陳委員培瑜:好,9月底之前,謝謝部長。
下一個部分是「零容忍」,教育部一直談的「零容忍」是什麼呢?霸凌零容忍、毒品零容忍、性騷零容忍、兒虐零容忍,部長,您認同嗎?
鄭部長英耀:這我認同。
陳委員培瑜:好,部長您上任不久,我想要快速跟你分享一下,我們辦公室在過去這一年多以來,一直關注所有學校現場,除了一般的教學現場之外,學校還有另外一個樣貌,就是跟體育運動發展有關的樣態,有非常多問題要拜託部長跟署長,我們接下來要一起努力。第一個,電競大賞的頒獎人是有吸毒的,當時體育署說,並沒有同意擔任指導單位,堅決反毒。當時我就拜託體育署,是不是可以幫我們建立一個不受歡迎名單?所謂不受歡迎名單,就是假設我陳培瑜曾經做過類似的事情,那我就不應該被邀請去當任何的評審委員或是主持人,甚至是頒獎人,因為那會給底下所有觀眾帶來非常錯誤的示範,所以我陳培瑜如果做過類似的事情,我就應該被體育署列在不受歡迎名單當中;可是體育署當時給我們的回復卻說,沒有相關法源、沒有辦法做。部長,你覺得這樣適合嗎?我剛剛說的這些霸凌、體罰、性騷、毒品的大人們,一再一再出現在所有孩子們的運動場合,他們當主持人也好、當評審也好、當教練也好、當各式各樣有權力、有資源的人也好,部長,你覺得這樣適合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儘管法令上沒有明文規範,但是就教育的觀點,我們其實對一些可能存有爭議的人,我想他仍不宜在許多公開場合及頒獎典禮裡面出現。
陳委員培瑜:所以部長你應該是認同我的說法……
鄭部長英耀:是。
陳委員培瑜:其實我相信署長也認同,署長確實在過去這一段時間做了非常非常多努力,可是我必須要說,體育現場有很多過去遺留下來的,在父權體制底下,大家對於這些事情的不在意跟不重視,或者根本不覺得這是重要的事情,就像我剛剛說的霸凌、體罰、性騷、毒品這些事情,好像體育界的人對這些事情覺得理所當然,可是我們知道,絕對不是所有體育人都是這樣。
我再舉一個例子,6月4號在一個網路社群──靠北排球2.0裡面,他們指出有一個曾經性騷啦啦隊的一個……我都不想稱他為專業人士,結果沒有想到在這個月初,臺中辦理的連莊杯國際排球賽─體育署補助上百萬的比賽,這個人竟然再被找去現場當比賽主持人,又再一次發生這樣的狀況,因為沒有那個名單。在「零容忍」的每一個現場,不是教育部或是體育署第一時間就可以到達現場指導跟指揮,所以我們會一再一再的在網路上看到這些事情不斷發生。我們就來看網民怎麼評論這件事情,他們說:連莊杯找什麼噁男當主持人,有夠不舒服;這咖下去好嗎?找正派一點的來主持很難嗎?我覺得對部長和署長來說一定不難,可是為什麼我們屢屢在現場看到這樣的狀況?
再給部長看下一段影片,我個人非常震撼的這個影片,請部長先看一下。
(播放影片)
陳委員培瑜:部長,你需要再看一次嗎?我們再看一次。
(播放影片)
陳委員培瑜:部長,您來自教育基層,您也當過大學校長,您覺得這一位教練在做什麼事情?它是一個曾經拿過冠軍的排球隊。部長,我幫你說好了啦,你可能不好說,那還是我直接問,你覺得他算不算是體罰球員?是不是師對生的霸凌現場?
鄭部長英耀:他確實有不當的一個指導行為。
陳委員培瑜:這樣的現場屢屢發生,可是我們看起來好像沒有辦法對他做什麼事情。這個影片還有觀眾在看臺上,這個影片已經在我們辦公室放很久,但是一直都沒有機會跟部長討論,從我剛剛所有的案例到接下來的案例,我要再一次強調,「零容忍」不要再只是口號,體育署之後要升格作為體育運動發展部,一旦到部的規格,如果我們沒有處理過去遺留下來的舊的、專制權威的體育文化,我們會遇到很大的困境,若升格之後,這些事情該怎麼辦,難道要請大家繼續容忍嗎?絕對不是這樣,我相信部長跟署長一定也認同。
監察院在108年對於青溪國中的一個教練提出糾正案,他的名字叫陳宗世,結果這個教練竟然在109年華麗轉身到大仁國中繼續當教練。為了要確保我質詢內容是正確的,我剛剛還去查,這個人到現在為止還繼續在大仁國中的現場擔任教練,部長,你覺得適合嗎?
鄭部長英耀:抱歉。
陳委員培瑜:你覺得適合嗎?
鄭部長英耀:當然不適合。
陳委員培瑜:不適合嘛!所以「零容忍」對不對?部長,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
部長,我再跟你講最後一件事情,在體育文化裡面除了兒少的部分之外……謝謝主席,不好意思,我的問題快結束了。升格之路這件事情,我剛剛說要從組織文化改善,我們之前跟體育署問了,關於體育署發生中華奧會女性持刀自殘這件事情,我們請體育署協同勞動部去盤查相關的勞動環境,結果體育署跟我們回復說:有,有跟勞動部一起去了。可是我們就問,相關的會議資料呢?結果後來才發現,根本就沒有找勞動部一起去,也就是根本沒有發生這件事情,可是體育署給我們的回復卻是這樣。我要說,我覺得體育署不管在分工分組上,或者內部人員對於相關事情的意識,部長跟署長絕對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可以控制得到的,一定有很多同仁的心態必須要積極改變,做出對於時代的應對。
最後我想要拜託部長,這件事情……怎麼這麼多案例?好,我直接來到結論好了,在組改的議題之前,我要拜託部長,對於體育文化、組織文化改造這件事情,以及體育的改革,國人期待真的非常非常高,每次只要我們辦公室講到跟體育運動有關的議題,就會有很多人再給我們更多的案例,其實我自己都做快要無力了,所以這部分真的要拜託部長跟署長。
接下來,體育行政是不是應該要有進步思維?關於兒少、人權、性平,這也是賴清德總統、民進黨執政黨自己最在意的進步價值,但我相信他們絕對不該只是口號,這個進步價值真的必須要積極落實在所有的組織文化當中。是不是可以拜託部長跟署長?關於相關的議題,我們之後一起努力。這件事情我就沒有辦法押時間,因為組織文化改造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是我真的要拜託部長。
鄭部長英耀:是,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培瑜: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司長,謝謝主席,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羅委員廷瑋:(10時2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羅委員廷瑋:部長,你要喝一下水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羅委員廷瑋:先喝水吧!召委,現在時間可不可以先不要算?不好意思,因為他剛剛在咳嗽,我想先讓他喝個水。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羅委員廷瑋:那我們開始囉!我想今天講校園霸凌以及毒品,10分鐘不夠講,半個小時也不夠,但還是有很多要跟你探討。
近年來,校園霸凌層出不窮,霸凌的多樣性已經越來越讓我們感受到這個應該要予以重視,也重視了很多年,但都還是沒辦法處理。不過教育部啟動了一個修法,強化防制校園霸凌的作為,同時汰除不適任教師的機制,歷經一年多,新修正法規總算在113年4月19日執行,本席先肯定,但還有很多要建議。
首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推舉三倍至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偏遠地區學校外聘調查委員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之協助。」這部分我要跟部長來說說看,這個校事調查人員的培訓是由各主管機關推派三名,招募相關人員參加,每次培訓預計一百名,由國教署篩選後公告名單並培訓。
另外,針對校園霸凌事件專業人才的培訓,縣市政府薦派僅限已參與國教署事件處理會議調查輔導人才庫的研習成員,各主管機關每梯次薦派10人不覺得專業人力推薦的部分我們現在非常不充足嗎?調查小組應該具備專業性及公正性,按照我們現在所有的培訓以及薦派標準,人才庫看起來絕對是不足夠的,本席也認為教育部應該痛定思痛,儘快加速擴充調查人員的一個名單,但是也應該要增辦培訓場次,擴充主管機關可薦派的名額,對於未來發生的類似事件能夠及時的因應。部長,我剛剛講出了一個問題,您有聽到問題點嗎?
鄭部長英耀:有。
羅委員廷瑋:那您覺得呢?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確實也因應這樣一個校事人才、校外的委員,所以國教署積極在培訓這一……
羅委員廷瑋:對,但是我剛剛有點出問題,我希望你應該增辦相關的培訓場次,以及薦聘人員增額,對不對?我就直接跟你講,跟我陳情的是誰?就是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就看到問題點了,所以要我一定要來跟你說,希望你趕緊處理這個事情。
第二個就是今天的重點,我們來看一下,本席比較了一下生生霸凌案修法前後的法定期程,以及師對生校園霸凌、不當管教、體罰修法前後的法定期程。我們來細看一下這個表格,就是生對生校園霸凌防制處理時限差異表,修法前跟修法後,通報一樣是24小時;召開防制委員會,修法前是3個工作日,但現在召開防制委員會,你們在修法後卻變成打叉叉,我不知道這是不用成立防制委員會嗎?應該不會啦!但是你打叉叉了,表示不需要工作日,當然好像有提升效率了;受理通知的部分,我就想跟你請問一下,修法前是20日內,看起來就是含了星期六、日,但是修法後變成20個工作日,所以就是不含所謂的假日,那時程是不是就拉開了?
鄭部長英耀:是。
羅委員廷瑋:而且這個叫做受理通知,20日內跟20個工作日差距就很大了,這樣子的修法你覺得適宜嗎?我們把時間拉長了,受理通知為什麼要拉長?部長,您不覺得很奇怪嗎?您覺得這樣對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確實是時間拉長,也許因為校事委員處理都是……
羅委員廷瑋:但是我要跟您特別報告,這個也是臺中市政府跟我說的,它覺得很不當,為什麼受理通知要改成20個工作日?我們要接住這個受害者,我們要的就是搶時間,所以20日內改成20個工作日,對不起,我不能夠接受。
組成處理小組的部分,修法後為什麼又多加了5個工作日?我們在前面有召開防制委員會,修法後變成打叉叉,不用有工作日,即召開防制委員會,原本修法前是3個工作日,現在修法後變成打叉叉。可是現在修法後組成處理小組要5個工作日,又多加了5個工作日這樣子的時間要籌組處理小組,我不解為什麼修完以後反而要多5天來處理小組的組成?
我們再來看看調查時間2個月,必要時延長2次,每次1個月,這看起來好像都沒有改變,所以到目前為止,我看到生生霸凌案修法的法定期程,我認為有問題的,就是20個工作日以及組成處理小組要有5個工作日,所以就這個部分,您會後可不可以在一個時間內檢討,是不是可以給我回應?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這一個時程的調整是經過研修小組一、二十次會議的討論所形成的共識,我想這個是學校端反映他們在作業上確實有這樣的需求……
羅委員廷瑋:但是學校端如果……
吳司長林輝:我們在準則的部分,其實也有賦予縣政府在不牴觸法規的基礎下,可以訂定更詳細的規範。
羅委員廷瑋:好,你說這個是跟學校討論過的,可是我還是要說,這個也是臺中市政府跟我反映的,它覺得把時間拉長對於孩子是沒有幫助的,所以我不懂,當然學校端可能有工作上的困難,但是我們要考量到的是接住受害者,現在時間拉長,絕對不是接住受害者最應該做的。
鄭部長英耀:委員剛剛所提的我完全認同,因為當有人被霸凌的時候,我們怎麼樣快速的接住這個學生,讓他能夠免於恐懼或是傷害,時間縮得越短越……
羅委員廷瑋:對,但是我今天不是要你20個工作日變10個日,而是為什麼有20個工作日跟20日內這樣子的差別?如果這橫跨了兩個假日的話怎麼辦?
這個我就先不細談,我們再談另外一個師對生校園霸凌、不當管教、體罰處理期程差異表,當中我們看到的時間更有差距,我們就直接看到召開校事會議這一行,原本修法前是5日、霸凌是3日,現在統一改成7個工作日,原本的5日、3日被你變成7個工作日,這個部分我就看出差異了,有必要嗎?
再來,調查的部分,不當管教的調查是30天,必要時延長30天;霸凌的調查是2個月,就是2、2、1,可是我現在看到修法後調查都統一改成2、2、1。不當管教原本是30、30,現在變成2、2、1,整個時程拉長了,2、2、1是2個月得延長2次,每次1個月。原本是1個月,必要時延長不得超過30日,這個時間點是不是整個又大大地拉開了?部長,您覺得這樣妥適嗎?
彭署長富源: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研商過程的考慮,待會部長再跟您做綜整的說明。首先,在校事會議這一段,7天、3天、5天這一個部分,以往是霸凌、不當管教全部分開處理,以至於學校要啟動好幾個小組,所以那個加起來總天數可能會變成8天以上,現在是7天,因為合在一起了,所以可能會低於被分開進行的情形。
第二個,調查的部分,有一個是30天,但是實務上當時管教跟霸凌這兩個分開來的時候,都被家長申請兩次,加起來有時候會變成3個月以上,所以我們是折衷,而且是朝比較有利、比較嚴謹的方式處理,以上特別跟委員報告。以前在處理這兩段的時候,因為要組兩個小組以及兩次的啟動,讓家長等太久,讓學校啟動太多小組,所以整併之後變成一個學校能接受,地方政府也好運作的方式,跟委員做以上報告,細節部分會再跟您做一個比較詳細的補充。
羅委員廷瑋:單單就現在來看,兩個原本是分開,現在把它整合,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但是內容上,我覺得還可以再研議一下。我想這一次的修法絕對不是最終,我們是不是跟縣市政府再溝通、考量?我覺得這個修法對我來說,作為一個家長,我擔心的就是時間上,我很粗淺的、直接看到的就是時間拉長,是不是有機會整合以後再縮短?這個部分我們應該去考量,而且我還是要再次強調,跟我陳情的是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局也是在第一線工作,他們去瞭解、去做一個普查,瞭解到有這樣子的問題,他們覺得可以再縮減。今天連教育局都沒有說要支持,他們在第一線都覺得執行上可能會拉長,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考量到。本席覺得這個部分教育部要能夠苦民所苦,修法要能夠接住受害者,部長,這部分我們是不是再來擇期……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裡邊當然有非常多次的公聽會、跟老師的座談,有考慮到行政單位、學校的運作以及老師的負荷等等,但是不要忘掉所有的考慮當中,我們要處理的是學生受霸凌這一個議題,我們怎麼樣來讓它更有效率的去整合,這個我們會來努力。
羅委員廷瑋:其實我自己是滿常接到校園霸凌事件,不管是誤會也好,不管是生對生或者是師對生,我們通常遇到的家長都是非常急,家長都覺得沒有作為,每一個家長都可能會因此而急躁,這些我們都能夠體諒,但普遍來說,我們遇到的案件還是有多數都覺得時間拉太長,希望能夠速戰速決,因為對孩子來說,每一天都是苦戰,他們希望能夠趕緊回到正常的校園生活。我們聽到了你們的說法,沒關係,但整合能不能縮減時數,是我們要努力的,這部分我希望教育部是不是1個月內與臺中市政府溝通,是不是來做相關的檢討,這個我們會後再來討論,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好,謝謝。
羅委員廷瑋:1個月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部長,謝謝羅委員。我在這邊宣布,在吳沛憶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會休息5分鐘。
接下來我們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10時3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我們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在進入今天的專報議題之前我先請教您,部長,您覺得科技跟人文社會哪一個領域比較受目前學子的歡迎?或者說部長個人覺得哪一個領域比較重要?
鄭部長英耀: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所以沒有人文的素養、沒有哲學的思考,我覺得科技的文明有時候不一定會提供人類好處。我一直認為人文社會的人才,包括基本的人文素養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用來支撐科技是否能夠對人類的發展有所貢獻的一個關鍵。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也正是因為有這樣子的擔憂,所以今天在這邊特別要請教您,AI浪潮來襲,除了像AI教父黃仁勳來臺引起這些轟動之外,對於未來科技的想像、發展以及潛力等等,我們其實都專注在所謂AI的領域,可以想像學生們對於整個AI科技領域的學科一定是會覺得比較有興趣。建中跟北一女的人社班確定在今年退場,這讓我感到非常的擔憂,就像部長您剛剛回答的,科技來自於人性!AI的規範、發展還是要回應社會的需求,溫柔的回應社會。本席並不是在今天一定要強制教育部或各高中一定要強勢發展,或者說把人社班開回來,但是人文社會的重要性並不能在這個科技的浪潮之下被淹沒。在未來的課綱下,人社的課程是會存在於各班的基礎課程裡面,但是本席這邊要強調,我們如何有效並確實的將人文社會的柔軟、思辨與關懷傳遞到孩子的心中是非常重要的,科技跟人文是永遠不會脫離的!
接下來進入今天的專題,校園霸凌跟學生自殺的議題是教文委員會的委員們長期非常關心的議題,針對如何有效防制校園霸凌,從上個會期教文委員會就一直安排很多次專報。潘前部長在卸任前最後一次質詢也提到,他擔任七年多的教育部長以來最大的遺憾是,關於校園霸凌的議題跟學生自殺的議題沒有達成目標,也呼籲各界都要持續共同關心!
部長,這邊請教您,您跟潘前部長交接的時候,對於校園霸凌跟學生自殺議題的政策如何延續有沒有特別討論?或是潘前部長有沒有提供他的一些建議呢?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跟潘前部長有非常深厚的情誼,因為我當時決定要上來之前,事實上還是中山大學的校長,為了讓許多校務階段性的結束,確實也讓我壓縮了跟潘部長進行更多請益的時間,但是我們事實上是有熱線的,我隨時可以向他請益。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您剛才的回答也透露出訊息,其實您在學校的實務面應該會有滿多的經驗。針對霸凌案件,根據教育部給本席的資料,112年的霸凌通報件數高達3,257件,平均一個月就有271件,相較於111年的1,942件,等於幾乎翻倍。當然,這個數據可以解讀為我們現在反霸凌的意識比較提高,所以我們的孩子學會保護自己,但是相對的,這個確認的件數增加也表示現在霸凌事件真的也是增加,這個讓大家都覺得非常的擔憂。我們在校園的霸凌防制到底有哪個環節可以再做得更好?我們要教育孩子不要被霸凌,但是我們更要教育孩子不要去霸凌別人,我們在教育這一端還能多做什麼,部長,您認為?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正。事實上,我想在中小學輔導活動的相關課程,我們怎麼樣來落實?我一直認為人我之間人際的相處,怎麼樣讓我們青少年、我們的學生有更多同理心,透過角色替代,包括人際的一些互動、小團體、班級活動,我想第一個階段發展性的一些課程,我們要落實,當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能夠有更多的設身處地,我相信校園霸凌是可以減少的。另外,因為要培養這些同理心或者「角色取替」,事實上在中小學有藝術、人文課程,我們怎麼樣透過一些戲劇課程,讓青少年朋友能夠在不同的角色裡面去想像他可能遭到的處遇,他能不能感同身受,我相信這是……
陳委員秀寳:部長,您說的同理心非常的重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讓孩子們去感受到我不希望被這樣子對待,我們也不要這樣子對待人家,所以教育的課程、教材、教案就非常的重要,而且每一個孩子都有不同的人格特質跟個性,但一些比較內向的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很容易發生遺憾的事情,我們有沒有確實的接觸這些孩子?我們隨便上網搜尋一下新聞會發現,現在學生傳出自殺的頻率真的非常高,從5月底到現在,目前新聞報導至少就可以找到4則學生輕生的新聞,其中更有兩位學生是直接寫明就是因為受不了學校的霸凌而輕生。根據數據統計資料顯示,從106年一直到111年,所有階段的自殺通報都是暴增的,尤其在國小更是增加了十幾倍,總通報件數高達11,663件,平均一天就有超過31件,等於每個小時都有自殺案件的通報,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問題。
剛才提到教材的部分,教育部的1953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本席發現裡面提供的教材、教案已經很久沒有更新,最近的更新是在4月18日,但是點進去連結的內容是連結到2019年的舊內容,上一次是在2023年的2月更新的。但是,部長,你可以看到教學指引以及教學媒體下載只有一千多次,使用的次數非常少。根據2023臺灣兒少遭微歧視經驗與校園霸凌調查報告指出,有近兩成的兒少表示學校沒有做任何反歧視、反霸凌的教育,甚至只有四成的兒少認為這些教育內容對於現實狀況有幫助;意思就是說,教育部推動了這些反霸凌教育的相關內容其實是沒有貼近現實狀況,也無法讓我們的孩子在面對有歧視,或是有霸凌狀況的時候能夠從容的面對。
部長,我們教育部也在今年4月中修正了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相關的反霸凌教材、教案一定也是會更新,請問預計什麼時候更新?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會加速來做,確實因為社會的快速變遷,許多霸凌的樣態,包含網路的霸凌,我想許多的教材確實也應該要快速的與時俱進,我們會請許多專家……
陳委員秀寳:對,與時俱進!針對我們的孩子反映反霸凌教育沒有落實,以及內容不符合現實的這個問題,教育部現在規劃如何改善?
鄭部長英耀:我跟委員報告,會後我們會積極邀請第一線的老師跟學者專家,趕快利用暑假能夠有一些更與時俱進的教材、課程。
陳委員秀寳:所以,部長,您理解我在這邊向您反映的問題嗎?就是我們的教材,不管是老師他們採用這個教案、教材並不踴躍,還有孩子們反映他們學校可能沒有做這些反霸凌教育,或者他們覺得這些內容對他們來講不符合現況、用不到!
鄭部長英耀:所以我想滾動式的檢討跟修正是必要的。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您也重視這個問題。教育部應該善盡職責,落實反霸凌教育,而且應該儘速研議相關規劃。
接下來,部長,您留步,我想請法務部檢察司郭司長。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司長好。根據教育部的統計,112年的數據裡面,持有、販售與吸食藥品的總件數是483件,平均一個月有40件,從113年的1月到4月,平均下來一個月也高達37件,針對這個部分,司長,你有什麼看法?
郭司長永發:有關於學生是不是有濫用毒品的問題,我曾經擔任過雲林、新竹與臺中地檢署檢察長,其實我們每季都有一個緝毒小組會議,這個緝毒小組會議的組成,包括學校、教育局人員以及少年隊。我們都會交代、拜託少年隊能夠跟學校有所溝通,對防制毒品入侵多所努力,因為我們跟學校之間的溝通,學校比較忌諱執法人員進入校園,這一部分就是少年隊跟學校的努力,儘量防杜毒品。
陳委員秀寳:孩子不管是被毒品吸引,或是防制這個部分,我們的主力還是放在校園。
郭司長永發:是。
陳委員秀寳:目前學生濫用藥物的大宗應該是大麻,而新興毒品也很盛行,彩虹菸等等複合式毒品是防不勝防,但是目前的情況看起來,我們的教育體系對這些變化萬千的藥物真的可以說是無能為力。請問部長覺得,現在的措施我們還可以如何優化?
鄭部長英耀:我想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其實一直認為我們怎麼樣把一些發展性的……從學校課程,班級會議、班會裡面有很多融入課程,老師多一些在教材裡面把防制校園霸凌,包括民主、基本的公民素養、人權關係、人我的身體自主權,適時融入學科的教材或者在許多的活動裡面,我覺得它是會有價值的。當我們這個真正更落實的時候,我相信霸凌是會被降低的。
陳委員秀寳:還是要提醒部長,教材的內容真的非常重要。
主席,你再給我一點點時間。
我們來看一個「反毒大本營」的網站,請問這個網站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還是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法務部。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法務部保護司所做的。
陳委員秀寳:是你們的。目前我們知道,不管法務部還是教育部都說我們在推反毒教育,也有做海報,但部長和次長看一下,這個反毒大本營的網站上面提供的毒品防制影片,觀看次數是多少?5個月以來是六百多人次。六百多人次!不是六百多萬,是六百多人次喔!部長和次長覺得這樣是有成效的嗎?我相信法務部和教育部製作這樣子的反毒宣導,是要向孩子們宣導反毒的觀念,但如果你們製作出來的影片沒有人觀看,其實也浪費了這些資源。所以本席在這邊要建議教育部及法務部,你們要掌握孩子們觀看影片的習慣,用他們感興趣、願意去看的方式來製作反毒內容。甚至也可以跟文化部跨部會合作,我們用製作短影片的方式,而且比較有趣、比較生動,找孩子們熟悉的人物來做這樣的宣導。我們既然要做這樣子的反毒影片提供給孩子,讓他們從裡面學到如何保護自己,但如果它是一個他們不會去看、不願意去看的影片,其實做了也是等於白做。所以我請教育部和法務部針對反毒宣導的內容進行檢討,一個月之內提供檢討報告給本席。謝謝部長、次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吳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
吳委員沛憶:(10時48分)謝謝主席,我請法務部、警政署。
主席:我們先請法務部、警政署兩個單位,謝謝。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司長好。今天我們是進行毒品防制成效的報告,從報告的數據上看起來,我們毒品防制是有成效的,但民眾可能會覺得很無感。因為毒品案件不單是路邊攔查都查得到,甚至就在臺北市政府,竟然有公務員在臺北市政府的大門口做毒品交易,所以大眾看到這個新聞當然是覺得毒品非常地猖獗!連臺北市政府裡面都有人在販毒。北市府這起案件,當然現在已經交給司法處理,本案嫌犯的毒品來源是他的男朋友,這個我覺得非常值得關注,因為這不是一個個案。
衛福部其實做過分析報告,女性藥物成癮者有三分之二的毒品來源是來自於男友、同居人或者伴侶,這跟男性的毒品來源很不一樣。所以我想請問,因為過去也有專家建議,在你們的會報資料裡面看過,有建議我們要做性別差異化的毒品防制,這個我們在實務上有沒有開始在進行?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針對這個議題,有關女性對於其伴侶有毒癮,在情感依附及暴力脅迫、暴力控制的情況之下,高檢署已經有幾個具體措施要各地檢署落實執行。第一個,結合女性藥癮團體規劃緩起訴處分的課程,簡單講就是要讓有藥癮或毒癮的女性能夠遠離其男伴,予以諮商、緩起訴的課程,讓他能夠戒毒。其次,運用女性親密關係的需求,強化家庭、伴侶的支持系統。這些毒癮或藥癮者能夠戒癮成功,其實最大的因素還是家庭及伴侶的支持力量,這部分就透過我們毒防基金的協助,包括更保的協助,加強其家庭支持和伴侶的支持。此外是開發女性藥癮收容處所,現在開發了9處,就是為了要讓他遠離其生活圈,包括前面講的有毒癮的男性伴侶,所以開發9處收容處所,能夠在這端安置他。再來就是跟矯正機關結合的技能訓練,以及有關於他懷孕期間藥癮的部分,地方政府能夠提供產檢以及醫療服務,這是目前我們在執行的狀況。
吳委員沛憶:簡單來說是要幫助他能夠分手嘛!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但是分手之後,心理的支持、社會的支持,這幾年整個新世代反毒的綱領,最重要的就是導入治療、導入社工相關的支持,要能夠提供。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我想後續我們要有一個成效的分析,看看哪些作為是有效的。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臺北市政府裡面有毒品交易,這個駭人聽聞!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我們甚至還看到,有些縣市有毒品熱點,像我就收到陳情,苗栗有一家「阿帕契電子遊藝場」被查獲的毒品案件是數十次,判決書上面都有記載,很多人約好就在阿帕契電子遊藝場裡面買毒、販毒。所以我想詢問法務部,我們對於這種毒品的交易熱點,這個可以說就是熱點嘛!多次發生、多次查獲……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但查獲之後還不斷發生毒品交易的熱點,我們有沒有策略能夠加強查緝?你們有沒有統計這些毒品交易的熱點?
郭司長永發:毒品交易熱點的查緝,警方在掃蕩規劃的時候就會把它規劃進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就特定場所有規範,它本身被認定為特定場所就必須要自主管理,有通報義務,如果違反了這個規定,它要被課予行政罰鍰。所以針對熱區的……
吳委員沛憶:司長,我講的阿帕契的這個案子,你知不知道、有沒有聽聞?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
吳委員沛憶:因為很多傳聞說有沒有包庇的情事,為什麼多次發生、多次查獲,還持續發生毒品交易的案件?所以我要請你們特別注意。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因為全國各縣市可能都有相關的毒品交易熱點。
郭司長永發:對。
吳委員沛憶:就我所知這個個案,它是跟人家租的,房東也相當困擾。所以請你們務必依法查緝,如果有包庇情事,相信我,絕對跟你們追究到底!好不好?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我們的新世代反毒綱領2017年開始推動,政府總共投入的經費有250億,金額這麼高,除了緝毒之外,也包括成癮治療及家庭支持,我們投入這麼大量的資源,社會上一定會想問我們成果在哪裡?我看了一下統計數據,毒品最高峰的那一年是在2015年。這十年來我們進行毒品防制之後,司長,毒品施用比例有沒有下降?
郭司長永發:有下降很多,而且還逐年在下降中,至少這樣看下來就下降了一半,這個我們持續在努力。
吳委員沛憶:好,我看了你們今天的報告,有施用人數的部分,但我認為要看成效,一個是初犯人口有沒有下降,我們希望讓初犯的人減少,因為他進來之後可能就是一個迴圈。你們有沒有初犯人口的統計?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有關於整個毒品偵查的收案量,在107年,初犯的毒品施用人口之占比是23.1%,但112年的占比已經掉到18.7%,簡單講是掉了5%。初犯的施用毒品人口數自107年至112年掉了5%,我相信這個成效是逐漸呈現的。
吳委員沛憶:是,甚至我幫你統計了,十年以來,施用毒品的初犯人數下降超過六成。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還有一個要關注的指標是再犯率,再犯率有沒有下降?你們有沒有統計數字?因為報告裡面都沒有。
郭司長永發:再犯率的部分應該也有下降,不過這個我……
吳委員沛憶:我跟你們調了資料,毒品再犯率跟前一期相比,一、二級毒品部分下降了將近五成以上。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三、四級毒品部分也下降。但我很關注的是兒少案件的數字,兒少吸食毒品再犯率下降的比例反而成效比較小。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這個我覺得我們要非常非常地關注,因為兒少毒品防制也是我們的重點工作。
郭司長永發:是,謝謝。
吳委員沛憶:目前針對兒少毒品防制有沒有相關的措施在進行?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有關於兒少部分,因為我們「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整個包括成年、兒少,兒少是另外區隔一塊來推廣。而有關於追蹤施用人數,這個計畫是從111年8月份開始執行,要追蹤兩年,下降的目標值是1.5%。
吳委員沛憶:好。兒少毒品防制,少輔會很重要。
郭司長永發:是。
吳委員沛憶:所以我要請問警政署,因為就少輔會,我們一直關切的是人力不足、開案數太少,之前你們告訴我們說人力──少輔會的社工要補充,今年的人數有沒有補足了?
蔡警政監坤益:目前全國少輔會的人力已經達到268人,較社安網計畫補助前的124人已經大幅增加了116人,人力目前應該尚符合輔導的工作。
吳委員沛憶:好,有沒有預計人力要再提升?
蔡警政監坤益:目前……
吳委員沛憶:目前階段性補充到……
蔡警政監坤益:是。
吳委員沛憶:好,人力補充之後,我們要看你們業務的成果。
蔡警政監坤益: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沛憶:很重要的是,我看去年12月的毒品防制會報當中,警政署提到「現行非在學者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由少輔會來做輔導,在學部分是由學校做,相關分工會再跟教育部進行協調」。坦白說看到這個報告我相當訝異,因為少輔會新制去年上路,對不對?
蔡警政監坤益:對。
吳委員沛憶:上路之前我們已經籌備了3、4年了,少輔會新制最重要的就是做橫向的溝通協調平臺,這個問題怎麼會等到上路之後才要再協調!我現在請問,跟教育部協調了沒有?
蔡警政監坤益:目前三、四級毒品,就是由我們少輔會來輔導,另外……
吳委員沛憶:在校學生呢?
蔡警政監坤益:另外有春暉專案。我們會利用春暉專案,還有另外……
吳委員沛憶:也是由少輔會來進行輔導?
蔡警政監坤益:是。另外,本署在專案報告的書面中提到,我們有進行三個層級的互相聯防,情資會互換,包括一些相互的情資,也會提前把相關情資給教育單位提前輔導,我想相關的聯繫機制目前是……
吳委員沛憶:所以已經協調完成了?
蔡警政監坤益:是。
吳委員沛憶:好,這個報告要出來。
蔡警政監坤益:是。
吳委員沛憶:你們報告裡面都沒有寫。
蔡警政監坤益:是。
吳委員沛憶:報告再提供給我們。
蔡警政監坤益: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就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59分)
繼續開會(11時5分)
主席:我們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我們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11時5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鄭部長、法務部郭司長、警政署蔡警政監、國教署彭署長。
主席:我們請四位,謝謝。
林委員宜瑾:先請教彭署長,國教署指導運作的一個社團法人臺灣應用行為分析協會,根據民眾反映,他們的視訊會議系統用的是騰訊VooV,請問署長,這是不是中國的軟體?國教署指導的團體用中國軟體是不是非常不妥?請署長。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一下,這一個協會是不是我們補助的,這個讓我們查一下。
林委員宜瑾:好,你們查一下。
彭署長富源:中午以前回報您,好嗎?
林委員宜瑾:你會認為用這種中國軟體是非常的不妥適吧?
彭署長富源:相關的規範都要按照中央以及我們資科司有相關的規範來辦理。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署長,署長你請回。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我是很深切地認為,其實我們一定要避免這種中國或中資軟體的使用,因為要防範我們隨時可能會產生的資安風險。
進入今天的主題,毒品跟管制藥品在各級校園流竄,一直是國家的隱憂,近幾年來又有新興的形式進入校園,過去在我們多年的宣導之下,其實學生們對於常見的毒品外貌大多已經有個概念了,像K他命、安非他命或摻有毒品粉末的咖啡包等等,在教育聯合警政跟衛生單位的宣導下,大家對這些東西都會有一些警覺!所以我們從警政署的數據上也可以看到,去年查獲的少年毒品犯3,417人,比 2019年減少了2,200多人,少了39.8%,就可以看得出成效。不過,我想近幾年最危險的地方還是毒品換了一個新的形式進入校園,部長你知不知道有彩虹菸這種毒品?或者是藏了毒品在電子煙煙彈這回事,部長你有沒有聽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是有聽過。
林委員宜瑾:沒錯,就是在防制毒品上,傳統這種杜絕的手段,我們漸漸有了成果,但是在新興的手法上,再加上網路的發達,加上這種幽微不明的販售現象,所謂的彩虹菸跟藏毒品在電子煙煙彈裡面,又是另一個現在進行式的危機。所以現在毒販直接將各種毒品,例如大麻、卡西酮還有依脫咪酯等等加入電子煙的煙彈中,這會讓毒品的使用變得相當的方便,隨時隨地都可以吸食到,而且過程還不容易被發現,雖然我們有菸害防治法可以去防範電子煙的吸食,管制成年人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但是學生很可能透過抖音等等管道去購買到,而且我們私下是很難查緝到的,他們所謂口中有趣的東西,所以透過同儕間的模仿效應,越來越多青少年會有誤觸這種新興毒品的風險。
有關於這部分,縣市政府教育局跟警察單位的聯合查緝就變得非常的重要,尤其我要鄭重的建議,在相關單位接獲通報後,應主動出擊,往上去追溯來源,而且要更積極的進行所謂網路的巡查,去杜絕這種新興毒品在青少年交易的可能,在使用彩虹菸跟毒品煙彈的興起下,本席有個疑問在於說,這種非法轉讓混毒的菸品究竟應該要依照菸害防治法送辦,還是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送辦?因為它涉及的罰則中,前者只有罰罰鍰,後者是有期徒刑,所以請教教育部、法務部或警政署,對於加強查緝這種新興菸品適用的法律是什麼?你們的看法是怎樣?先請法務部好了,還是教育部呢?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正,雖然它不是我的專業,但是我還真的對於這個是有一些想法的,當然對於受教的青少年,在許多的學習過程中,我們除了給予教導外,也希望給一些機會,但是我會希望,在源頭上如果它是有系統性的在吸收,不管是菸毒或者校園的黑幫,應該從犯罪的加重刑罰來處理。我覺得這個部分在事實上,特別是針對我們未來寄望的新世代,我們應該要加重刑罰,這是我的基本看法。
林委員宜瑾:好,我們請教法務部,就是到底要用菸害防治法還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郭司長永發: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有關於電子煙本身它其實是一個載體,電子煙本身其實是違反菸害防治條例,它只有行政處罰而已,但是如果加進的煙彈有大麻或者是其他卡西酮類的毒品等等,就要看它是第幾級的毒品,就用第幾級毒品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處罰,剛剛委員提到有關依脫咪酯的部分,其實3月28號我們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經第一次預告,就是預警有這個毒品、品項的出現,因為這要經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所以在經3個月的蒐集之後,我們在明天可能就要把它列為三級的毒品來管制,以上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宜瑾:好,如果是其他藥品,就是所謂成癮性的藥品,在尚未列管為管制毒品前,可是同時它也混在煙彈裡面,在這種情形下,我覺得還是要去注意。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臺高檢在去年12月,我記得是12月,就已經成立了預警平台,也就是說,各查緝單位發現可能有先驅物品是製毒原料的時候,就會先預告這個可能具有製成毒品的未來性,就會提報到我們法務部毒審會來審議,以上報告。
林委員宜瑾:好,瞭解。
接下來想談談管制藥品濫用的問題,因為某些身心症的患者,因為病況而需要服用,像是史蒂諾斯或利他能等藥品,這些藥品如果沒有經過醫生的處方簽,他是不可能會有的,可是有的經過醫生開立處方簽之後,會私下互相轉讓,其實這是違法的,學生們可能會覺得吃了醫生開的利他能後可以集中精神、加強課業,可是他拿了這些藥,偷偷給了朋友一、兩顆,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喔!所以光是利他能這種非法轉讓而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就查到了30多筆的公開判決,所以請問部長,我們要如何在校園加強宣導管制藥品不得任意轉讓這件事情?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還是要從我們的親師座談,還有許多家長的一些……
林委員宜瑾:去加強宣導。
鄭部長英耀:加強宣導,另外還有在課程上,剛才講到融入到許多的輔導課程或者一些相關的活動,讓同學知道一方面它是治療用的,但是怎麼樣去謹守分際,而不會變成一個好像開玩笑式的或者一個買賣的行為,我想這是不應該被鼓勵的,而且是應該被禁止的。
林委員宜瑾:好。再來本席要跟部長請教,就是你有沒有關注到潘文忠前部長來立法院的最後一次備詢,他在那天的詢答中,陳培瑜委員有問到,在潘部長任內是否有遺憾未完成,但是會放在交接名單前三名的工作項目。潘部長的回答是,像校園霸凌、校園安全,都是他認為很重要的工作,並且教育部也已經完成學生輔導法的草案整理,現在各方的意見還在整合中。我想掌握學生的身心健康,充分瞭解學生處境,並給予相應的協助,也是今天專報的重點之一。學生輔導法修訂是本席從上個任期關注到現在的一個很大的題目,這會期也已經提出修正案,我想教育部的草案版本也磨很久了,希望能夠趕快送到立法院來,這樣我們就可以儘早排審,讓今天大家憂心的校園問題,可以有一個修正調整過後的制度來利用。據本席瞭解,學生輔導法在上一屆立委任期內,教育部跟行政院光是溝通,就來來回回改了四個版本,請問部長,目前院版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是否還是難產?跟行政院的溝通到底怎麼樣?部長剛剛說8月會送到立法院,那麼本席在此提出一個要求,也就是送進立法院的法案版本,一定要充分採納第一線輔導諮商專業者的意見,不要忽視輔導諮商專業學會跟公會的聯合聲明,不曉得部長的看法如何?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剛才召委也有特別提到,潘前部長也有提到,學生輔導法是重中之重,應優先處理。目前在大學端部分已經有共識,且有50%的大學已經在做了,雖然法令尚未通過。目前我們確實卡在中小學的專任輔導老師跟輔導人員上,還有許多要溝通的地方,我們會儘速來建立共識,希望在8月底能夠先提行政院……
林委員宜瑾:好,期待下個會期就可以排審。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不過我還是要提醒部長,就我的理解,我在7月時就會排審,不好意思。至於行政院的做法如何,請行政院加快速度補上,因為我們7月排審,從去年的4月到現在,已經給行政院非常多時間了!如果行政院不送案進來,那麼本席直接排審,謝謝。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11時17分)謝謝主席,辛苦了。有請部長。
主席:不好意思,請部長。
郭委員昱晴:部長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我先就最近我在關心的一個社會新聞事件請教,其實跟臺師大有關,也就是狼師邱姓副教授的狀況。這件事發生在2022年11月,這名邱姓老師性騷擾女學生,在2023年5月臺師大特別重啟這個調查案件,並對這位老師做出暫時停聘的處置。但這個暫時停聘的處置一直到現在,教育部有沒有針對臺師大校方所做的停聘三年處置做出比較明確的表態?其實現在在Dcard論壇上面學生蠻恐慌的,他們表示很怕狼師又要回來了!有關停聘一事,是不是請教育部先做說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有關學生權益,包括性平相關的議題。師大確實對這個案例、這個老師做了決議,因為調查顯示有一定的嚴重性,所以師大做出停聘三年的處置。就教育部的立場來說,我們請師大校教評委再重新考量……
郭委員昱晴:重新考量的意思是?
鄭部長英耀:這並不是輕微的,是有嚴重性的,所以我們希望校教評會能夠再斟酌,另外做出適法性的處分。
郭委員昱晴:也就是說不只是停聘?有可能要完全離開校園?
鄭部長英耀:看是終身停聘,還是說有一個比較嚴苛的,還是怎麼樣……當然,我們尊重大學自主,但是學生的受教權益……
郭委員昱晴:聲音要聽到。
鄭部長英耀:不容被打折!
郭委員昱晴:所以教育部就是希望臺師大再做一個更審慎的研議就對了?好,我們希望這個狼師能夠離開校園!
接下來我們進入校園霸凌這個議題。我們可以從教育部的統計資料上看到,111年跟110年被認為的校園霸凌樣態中,除了有所謂的反擊型,還有肢體的、關係的霸凌外,我們發現另外兩種霸凌的型態有增無減,也就是言語霸凌跟網路霸凌!不管是師對生,或生對生,其實在言語霸凌跟網路霸凌的比例是增高的。現在還有另外一種狀況,我們鼓勵孩子能夠說出他們被霸凌,或鼓勵孩子說出來誰被霸凌了,在我們鼓勵他們勇敢說出來的狀態之下,其實有很多人發現有所謂的微歧視,也就是輕微的歧視,甚至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而這也有可能發生在師對生上!像外貌、家庭狀況,甚至種族,甚至有一成的兒少會認為自己的性別氣質是跟別人不同的,這也有可能被當成生對生,或者師對生而產生所謂微歧視、微霸凌的現象。就這部分我想請教教育部,因為我們聽到有太多類似的例子發生在我們的身邊周遭。前一陣子藝人楊皓如的女兒在班上被老師說,你是恍神一號。女兒寫作文時把這部分寫出來了,寫出來之後引起很多人的關心,覺得老師這樣子對學生貼標籤的確有一些不妥。所以教育部怎麼樣協助第一線的老師來做因應,不要讓第一線的老師也成為微歧視或微霸凌的加害者。這部分教育部有沒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確實,對於微歧視,過去學術界歸納為關係的霸凌,即從語言上的冷漠、忽略到酸言酸語的方式。我認為我們應該落實班級輔導與教學,甚至可以有人文藝術課程或班級輔導,看怎麼樣用角色取替來培養同理心,設身處地去理解不同的角色,不同的人心裡真正的狀況,從而能夠感同身受,我相信這是有效的。
郭委員昱晴:剛剛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包含召委也特別提到學輔法的修法,尤其我們一直都很關心的輔導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知道第一線的老師必須面臨一班有二、三十個學生,而私校更可能有四、五十人,這些都有可能,所以他們的loading其實是很重的。有關校園霸凌的樣態,不管是生對生、師對生,也有少數是生對師,這個也是霸凌,所以我們不僅要同步,更要關心第一線老師的心理與責任狀態……
鄭部長英耀:對老師心理的支持,包括給他們許多的協助,我們會有許多的教師增能跟研習心理……
郭委員昱晴:就這部分,我想其實每一個人都關心,畢竟孩子都在校園裡頭,他們也許每天都在經歷這些。另外,我想請教教育部「疑似霸凌案件」。所謂的疑似,就是有通報疑似霸凌案件,但最後的成案數,即被確認數的比例其實是非常低的。但報案量,也就是被學生或被老師認定為校園霸凌的案量是很高的,但最後成案的比例相對的來講是很低的。
從這個表格當中我們會發現,既然霸凌的狀態不管是疑似案件或確認的案件,其實它都是有可能再增加,但確認數卻是逐年的下滑。那我又想要問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前一陣子我看到桃園私立高中的一段影片,是女生霸凌女生,當場就是要剪頭髮,校方處理的態度是說雙方家長已經和解,雙方已經和解,這明顯的跟被霸凌者他們家長所說出來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校方的態度非常非常的重要,我們發現有很多霸凌的事件在校方處理的態度積極與否,決定了這孩子將來的一個狀況。因為自殺率是提高的,我們必須講很殘忍的數字,尤其是衛福部在2024年的1月特別有統計過,這三年來兒少自殺率的比例上、人數上,這三年創下了新高,這個部分其實我們是非常非常的擔憂,就校方的部分,我們怎麼樣來讓學校能夠及時的處理、適當的處理,縮短處理的速度,才能夠避免很多悲劇的發生,這個部分我想請教一下部長。
鄭部長英耀:是的,我想原來疑似的部分,如果是霸凌或者攻擊,那很明確的造成傷害,大概在認定上比較不會有一些問題,但青少年在許多的一些嬉戲,當然它有模糊的界限,所以可能會造成疑似,到判定上會減少,但我也非常同意委員所說的,本來我們希望教育的現場回到人際關係的互動,他能夠回到正常的學習,能夠修復情感,我想那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但是我們現在的推動方式,只要任何一方有覺得他不願意和解,那個就立即終結,就進入到這一個……
郭委員昱晴:我比較想要表達的意見就是說,既然學校的霸凌有可能會導致孩子自傷或者是自殘,甚至於所謂自殺的狀況,那我想自殺的預防在校園的推廣是極為重要。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既然是要預防為前提,可是當學校的老師,第一線老師說這沒關係啦!這是小事啦!或者是說哎呀!你怎麼連這樣都沒有辦法克服的時候,當孩子遇到事情,老師直接對他說出這樣子的話,他要怎麼求救?他會覺得他求救根本沒有用啦!所以其實這個部分,我們教育部要再努力好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必須要來加強老師這方面的一些知能,確實當學生在傳遞訊息的時候,絕對不能輕忽,因為它真的有可能成真。
郭委員昱晴:所以校方的態度很重要、老師的態度很重要。
鄭部長英耀:老師的增能我們會來加強。
郭委員昱晴: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當然還有一些題目可能來不及問完,沒有關係,我們下次還有機會,謝謝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可以隨時把對教育的期待、指正,隨時讓我們知道。
郭委員昱晴:好,沒有問題,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11時28分)麻煩請部長,謝謝。
主席:我們請鄭部長。
葉委員元之:部長你好,我們今天要討論校園霸凌跟毒品,我想要反映一些在教學現場實際上的狀況,例如說毒品,我們有講到學校裡面會推一個叫春暉專案,部長知不知道春暉專案在學校裡面的實施大概的狀況是怎樣?
鄭部長英耀:我知道它是針對毒品上的一個實施,但是……
葉委員元之:沒關係,部長,我會跟你反映,因為你剛來啦!而且你是出身高教,可能對於國中、高中、國小不是這麼瞭解,我跟你報告,春暉專案在國中裡面大概能夠做的,就是針對他們懷疑可能有吸毒的同學去驗尿,就這樣,他們能做的就這樣,那這就會衍生出一個問題,比如說第一個,它必須要有一個個案,它才能夠去針對嘛!第二個是個案還要配合,如果今天個案他說我有我的人權,你為什麼隨便給我驗尿,那這個春暉專案在推動上是窒礙難行的。所以第一個我希望部長,因為才剛到嘛!你去瞭解一下,就是現在國中、高中到底在降低毒品的這個狀況遇到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一定要去瞭解,好不好?部長一定要去瞭解,否則的話,我們看那個數據,為什麼教育部每次告訴大家說你們做了很多方案在解決毒品的問題,但是毒品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到底問題在哪裡,部長可能要特別去瞭解。
第二個我們講到校園霸凌,部長你知不知道,如果今天有學生認為他被霸凌了,那他可以採取什麼樣的申訴機制,您知道嗎?他可以採取什麼樣的申訴機制?
鄭部長英耀:直接向學校來舉發……
葉委員元之:接洽學校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那我告訴你,接洽學校會遇到兩個狀況,第一個狀況,學校先來判定它是不是霸凌,如果學校認為你這是一次性的,這就是單純的學生欺負學生,那這個部分學校不見得會把它認定為霸凌,他會認為是一次性學生的欺負。
鄭部長英耀:這種一次性的如果造成傷害,我們講說就是一個校園的暴力行為,這還是會啟動,還是會用這個機制來啟動。
葉委員元之:不一定,可能他會找生教組或輔導老師的方式來處理,因為如果要啟動霸凌的話,會啟動另外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叫做校事會議,如果開校事會議的話,也會產生兩個問題,我現在跟部長報告,第一個問題什麼呢?要花非常久的時間,為什麼?因為它必須要請外部專家,然後也要讓學校裡面很多師資來處理,所以它會花大概一、兩個月。我想問部長,一個家長如果認為他的小朋友在學校被霸凌了,他的心情是怎麼樣?他一天都不能等啦!部長,一天都不能等!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
葉委員元之:他要在這個過程當中去判斷他要不要把他的小朋友轉班,甚至轉學,對不對?因為在霸凌校事會議結果出來之前,他沒有辦法做這個決定,他會認為說如果結果沒出來,我的小朋友直接轉走,感覺好像是我的小朋友的問題,對不對?到時候他轉走以後隨便老師怎麼講,隨便學生怎麼講,可是他如果要留下來等待那個校事會議,兩個月,部長剛剛你也講了嘛!一天他都很難受,但是他要等兩個月,部長,你覺得這個流程有沒有問題?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怎麼樣去減少這一個……首先當然就是減少霸凌的發生,這個我們從課程各方面我們會努力……
葉委員元之:這個我沒有討論到,我現在就是討論已經發生的。
鄭部長英耀:確實怎麼樣讓流程縮短,如果這一些霸凌的行為是明確的,我們怎麼樣能夠協助學校快速的處理這一個行為,我相信那是我們共同……
葉委員元之:這個是一個同理心的問題,為人父、為人母,知道自己的小朋友在學校被霸凌,他可能一天都不能等,可是我經歷過非常多家長跟我反映,在這過程當中,很多家長處理霸凌處理到聲嘶力竭啊!就是那種心裡的壓力,那種情緒的壓抑,部長,沒有遇到的人是很難瞭解的,所以我們作為一個教育單位,我們怎麼幫助家長去克服這個過程,不是嗎?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部長你認同嗎?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
葉委員元之:那是不是可以去瞭解一下校事會議的時間、處理的狀況,然後去做一個更有效率的解決方式?因為兩個月我個人認為實在太久。然後還有衍生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現在教育部並沒有額外的撥經費給學校去處理霸凌或校事會議,所以學校變成要自己編經費,要自己用既有的老師來處理,學校也會覺得負擔有點重,我不知道教育部能不能協助國小或國中、高中做這個事情?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這一個校事會議上個月才剛通過、才剛實施,我們現在也跟地方政府合作,就是說除了地方政府給予必要的一些經費協助,我們在師對生每一案是補助1萬5,000塊,生對生我們每一案是補助1萬塊。
葉委員元之:儘量給學校協助好不好?因為學校現在不管是師資各方面都很吃緊。還有一個小技術性問題要提醒一下教育部,這是高中生跟我反映的。他說每半年大概學校會做一次霸凌調查,就怕學生平常不敢講,透過問卷的方式讓他們自己講出來有沒有霸凌的情況,但有時候收問卷的時候,都是用傳的,或者是收問卷的時候,很容易被其他同學看到他填這個問卷,那麼並沒有達到保護學生的作用,這個技術性問題希望可以克服一下,不要讓他們在寫這些問卷的時候,心生恐懼,好不好?
再來,我之前曾經很關心,就是校園安全,因為現在的社會環境跟以前很大的不一樣,現在社會環境是詐騙集團盛行,所以詐騙集團現在都把手伸到國中,吸收他們的幫派小弟去做詐騙集團的車手,所以現在國中幫派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過去教育部常常就推給老師,如果學生有問題,就是老師去處理、生教組長去處理。但是部長,我想問你,請問一下,一個老師在學校怎麼去處理幫派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確實對老師已經逾越了他專業上的……
葉委員元之:很難處理啦!
鄭部長英耀:所以跟委員報告……
葉委員元之:我講一個真實狀況給部長聽,你知道現在很多國中的生教組長,就是負責我剛剛講那個業務的生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你知道這個狀況嗎?
鄭部長英耀:我進來以後,我聽到了。
葉委員元之:你知道為什麼都是代理老師?
鄭部長英耀:因為他確實面臨的挑戰是非常大的。
葉委員元之:是,所以我們是不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兩個建議。第一個,如果教育部在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之前,能不能提高代理老師,特別是生教組長代理老師的待遇,可不可以?他做了正式老師很多不願意做的事嘛!他要面對、解決很多類似飛行學生的問題,但是他的待遇還是用代理老師的待遇,部長,這個合理嗎?
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是不合理的,我事實上也跟委員報告,部裡對代理老師的待遇,因為他事實上也扮演一個專任教師的身分,所以在薪水待遇上,他是比照專任老師。
葉委員元之:我剛剛講的是生教組長。
鄭部長英耀:生教組長有主管的一個津貼。
葉委員元之:你再去瞭解一下,不然生教組長一直用代理的也不是辦法,對不對?你要去瞭解問題。我剛剛講,因為他要面對很多幫派的學生,他本來就比較危險。
再來,之前我曾經有提過,國中能不能比照高中成立校安人員,可不可以?就是由訓練有素的校安人員來處理剛剛所講的校園安全問題,可不可以?之前有提案,但是教育部也是隨便回我,因為現在換了一個部長,我們希望部長重新思考,因為現在校園安全確實是出了狀況。你叫老師去面對這些幫派學生,其實是給老師很大的壓力,所以應該要有專責訓練有素的人員去面對。希望下一次,等部長熟悉之後,我再來問部長,部長可以給我一個比較肯定的答案,因為這是為了學生好,為了要保護大多數。
鄭部長英耀:對於怎麼樣去提供一個友善跟安全的校園環境,不僅是學生的安全學習……
葉委員元之:沒錯。
鄭部長英耀:老師的安心教學,我想那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葉委員元之:對,我剛剛提出方案是校安人員,部長如果有更好的方案,我們來討論,但如果沒有,你考慮一下,就是編一點預算去找校安人員來做,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這個下次我再來問部長。
還有,現在老師講在學校記校規跟笑話一樣,校規變笑話,像我們以前小時候大家怕被記校規,為什麼?因為記三個大過退學,現在在學校記了十個大過卻沒事,反而還增加老師的負擔,老師為了記學生大過,還要寫報告。請問一下部長,校規記了十個大過,對學生都沒有任何影響,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要怎麼處理?
鄭部長英耀:我想有關學生的違規,某種程度他已經人地不宜,我們看怎麼樣去協助……
葉委員元之:我這邊一個建議,我覺得我們還是要設立很多中介組織,今天一個學生一直犯校規,也許他有校園暴力行為,記了十個大過,要嘛他就待在原來學校,要嘛轉到另外一個學校,成為另外一個學校的問題,那麼有解決任何的問題嗎?沒有!今天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中介組織,讓他先到中介組織接受訓練或是上學,然後再做處置,你不能把校規當作是完全沒有任何嚇阻力啊!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委員所說的,對這些已經進入需要關懷的……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我們的教育,當然學生人權很重要,這些少數學生的人權很重要,可是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怎麼樣保護更多善良的學生……
鄭部長英耀:完全同意,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葉委員元之:讓他們可以在一個無憂無慮的教育環境下學習,這也是教育部應該要注重的點吧?
鄭部長英耀:是的。
葉委員元之:這也就是今天為什麼我們討論霸凌跟毒品,好不好?部長,下一次我再來跟你討論,謝謝部長。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部長、謝謝葉元之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吳春城委員,謝謝。
吳委員春城:(11時40分)我們請鄭部長,有請鄭部長。
主席:鄭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吳委員春城:部長,上任三個星期了,應該駕輕就熟,有嗎?
鄭部長英耀:進入狀況中。
吳委員春城:進入狀況中啦!那應該可以看得出來,特別像今天在談新世代,層出不窮的教育困境,解方在哪裡呢?看起來目前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問題非常多。部長自己的看法認為有什麼根本解方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教育的人才培育是國家的希望,當然不能只靠學校教育,我們需要家庭教育,也需要社會大眾多一份對學校教育的支持。
吳委員春城:謝謝。部長這個觀念就跟我不謀而合,就像現在很多偏鄉在做兒童的數位教育,但是都不重視壯世代他的阿公、阿嬤的數位教育,導致阿公、阿嬤就沒辦法教育小孩,小孩的整個家庭教育,代溝就越加嚴重。所以這是一個整體的。我在提的壯世代,裡面特別提到高齡化與少子化的雙解方,其實這事情是一體之兩面,我們不可能去放棄另外三分之一越來越多高齡化的這一群人,讓他跟社會脫節,然後去致力解決另外三分之一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為什麼會層出不窮的困境,永無止境的循環,惡性循環越來越嚴重。
部長也知道,上次在5月31日行政院長總質詢的時候,我有提出壯世代的質詢,部長也有上臺備詢,那一次院長有答應成立行政院的壯世代專案小組,當然教育部也納在這個小組裡面,所以這個應該是院裡肯定要推動的政策。我也看到部長接受媒體採訪時,有一段話,你說大家都在招18歲的學生,希望能夠推動讓30歲以上的人口能更自由的進出高等教育,進行終身教育。我想這是你的理念,過去大學都是18歲在念的,沒有看到這麼多的空間,其他的好像置之不管,部長有這樣的理念,所以我也寄望於你,啟動第三人生大學是你的使命,那也很感謝,其實這四個月來我一直纏著教育部,對於第三人生大學的推動,也有給我一個正式的回函,對於這份回函我是給予肯定,可以看得出教育部是有用心的,不是敷衍一下的,是有在進行,但是我現在還是要繼續把這件事情落實,希望鄭部長延續之前的承諾,繼續來推動第三人生大學,因為我相信你剛上來,有太多的事物要理解。不過我也請部長對這個議題持續推動,這個議題是重中之重,這個議題會解決教育部太多的問題,而且有八百萬的壯士在殷殷期待。
在這份回復當中,教育部提出第三人生大學有三個階段,第一個就是短期,短期是委託專業團隊進行第三人生大學核心課程模組的研發,中期開始規劃第三人生大學的試辦計畫,長期則是第三人生大學與學位的銜接,有提出一個短中期的計畫。但是在這裡我沒有看到時程跟如何落實,可以看出來理念上是有納入部裡的規劃。所以我要給部長和部裡面提供一些建議,短期規劃當中主要在核心課程的模組研發,這裡我要特別提醒教育部,千萬要了解壯世代的概念,不要侷限在樂齡銀髮的思維。要請相關的同仁,壯世代的相關文章已經非常多了,成千上萬的在網路上都有,務必要去研讀、要去了解,如果不夠的話請跟我接洽,我非常樂意去上課。
像這個叫高齡智能,現在很多醫學都證明,老人不是沒有用的。華盛頓醫學研究就說,熟齡的大腦左右半球的互動變得更和諧,他的創意跟智能持續在躍進,創作力可能比年輕人更強。通常我們會覺得年紀大沒有創意,但是這裡說創作力可能更強。第二點是熟齡大腦雖然不如年輕的時候快,但是靈活性會提升,而且能夠做出正確的決定,而且比較少受到負面情緒的影響,人類的智力活動高峰出現在60到80歲之間。
那我覺得,我就要翻轉這個觀念,很多人包括自己,會覺得60歲老了、沒用了,所以教育部要教育他們,你很棒,給他加油。首先就是要翻轉這個,我看到現在真的很多都是銀髮族思維,要把它翻轉到壯世代的思維,完全不一樣,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設定,是教育部非常重要的教育工作。其實他們人生追求不一樣,過去的人就強人生,那到了第三人生,第三人生在追求什麼?首先要建立他的哲學基礎,我們人類的知識只有到第二人生而已,第三人生是一片空白。教育在這方面的研究,在追求自我實現,有關這個我想教育部的專家非常多,要來致力追求這個。
首先在做這個之前,不要憑空想像,要針對壯世代的需求來做調查。其實我們在民間,已經在進行這個工作很多了,我有提出一個80項需求大調查,目前在進行中。當然我們民間的力量很有限,教育部如果有的話,你們也要更專注的研究,了解他們,不然你憑空想像都是銀髮族的需求。所以這個調查我在進行,像工商時報提出來,他是可以捲起千堆雪,不是我們的負擔跟依賴。
第二個中間的中程就是試辦,目前的回復裡有提出社區大學、樂齡大學、空中大學,還有面臨轉型挑戰的大專院校優先徵詢。我覺得這個一定要跳脫這種樂齡大學、社區大學的概念,不是把他們的課程改良一下就好了,因為他是全然不同的。所以我倒是會覺得,這些面臨轉型的大學,不要輔導待退,而是能夠積極轉型來做這個第三人生大學,給他一條生路啦!
現在也可以看得出來,因為少子化,目前已經有12所,預計8年之內會再倒40所大學,不要只是輔導待退,而不輔導他們積極轉型。其實這也不是他的錯,不是他的學校有問題、設備有問題,而是因為少子化招不到學生嘛!那開放第三人生大學,有300萬人要報名,這可以救他們啊!為什麼不積極?所以這不能拖延,積極的同時,給壯世代希望,同時解決這些高校的問題。
長程的規劃就是跟學位的銜接,但是這個不要變成長期,我希望能夠更加快,而且這個也不是那些被淘汰的,未來頂端,這些優秀的大學也都應該要朝向這方面開放。最後我要請部長,因為這個想法應該都有,我非常肯定,但是現在對於執行的做法還有時間表這樣子的一個架構,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之內,分短、中、長期提供給本席?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們會在一個月內提出來,因為委員所勾勒的那一個圖像,事實上跟我們的想像是一樣的,我們也在做滾動式的修正。我相信他未來不應該只是樂齡大學、社區大學、空大,他應該在一般大學裡面,就應該看到人生的一個轉變,或者許多更豐富的發展。
吳委員春城:對,我看到部長很有這種理念,所以我們積極的推動,在立法院這部分,我也積極的支持你來推動這些事情。
鄭部長英耀:謝謝。
吳委員春城:好,謝謝。
主席:謝謝,本委員會今天最激發人心的,就是告訴我們60歲到80歲具有的智慧是最高的,這完全挑戰我的認知心理學,通常25歲之後記憶力就下降了,請接受這個事實好嗎?我們在張雅琳委員質詢完畢之後,進行三個臨時提案的處理,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謝謝。
張委員雅琳:(11時52分)有請部長跟警政署。
主席:部長跟警政署,謝謝。
張委員雅琳:早安,今天我想要針對青少年的部分,跟部長和大家做一個討論。現在雖然很多的數字顯示,不管從警政署或是校安通報的數字,好像青少年使用毒品的人口都在下降。但是我其實也有看到一個107年食藥署的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第一個他說我們現在使用的型態非常多元,所以這個是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大多數使用的地方,都在同學或朋友家裡。也就是說,它不是少安通報會統計到的校園,也不是青春專案會掃蕩到的KTV、網咖、夜店,都不是。那這個家內使用的數字,我們現在是有掌握的嗎?我想要了解這個部分,因為我們這樣子要怎麼去說使用的人口是下降的?搞不好他是在家裡,我們根本都沒有看到、沒有捕獲到。所以我想要知道,我們怎麼去掌握這些家內使用的狀態?
吳司長林輝:說明一下,目前教育部掌握到有關涉毒的學生人數,除了一部分是由警方查獲的以外,有另外一部分是經由學校特定學生提報做尿篩,經過檢驗之後發現是陽性的,而列入春暉輔導的個案。那有少部分的學生是因為自己感到困擾,主動向師長求助,我們列入輔導的個案。
張委員雅琳:所以現在看起來好像都是學生有覺察,或是我們發現學生有異狀,然後我們邀請他來做。我想要知道,我們如何去判斷學生有異狀這件事情?因為我看到我們的報告裡面都一直講我們有掌握這些高風險的,我們是有一些篩選機制讓老師們有意識,或是讓同學有意識,我們有做這塊的宣導是嗎?
吳司長林輝:如果學生有涉毒的情況,可能會出現精神狀態不佳,譬如倦怠或情緒高漲這樣異常的狀況。或者是出現異常的,譬如說出手突然變得很闊綽之類的,這些異常的狀況都很有可能是,學校會把他提報為特定學生。另外就是有一部分的學生,可能是中離、中輟,或者休學之後返校復學,這些個案我們也都會提報為特定學生進行尿篩。
張委員雅琳:那這個尿篩的頻率是?
吳司長林輝:尿篩的部分分成兩種,一種就是他如果是中離、中輟、休學,在他回學校的時候就做處理。如果不是這種情況,是屬於一般的狀況,就是當學生發現異常的時候,就可以來做處理。
張委員雅琳:瞭解,接下來我們就直接跳到第二個問題,就是新型態的毒品其實越來越多元,像這個喵喵,三年內奪去了205命。我想要知道,我們現在做的這些尿篩、尿檢,是新型態的毒品都能夠掌握得到嗎?
吳司長林輝:我們目前查獲的個案當中,還包括尿篩查獲個案,統計前五大當中,像新型毒品是混合型的……
張委員雅琳:對,是。
吳司長林輝:或者彩虹菸,這個其實都在前五排名之內,所以其實對這樣的新型態的部分,我們在查獲的個案是有發現的,而且比例不低。
張委員雅琳:OK,了解,那這部分我肯定教育部的努力啦!再來我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說人數都在下降,可是我發現一個數字很奇怪,現在才到四月,以前一整年國小大概2到4案,可是現在一月到四月,才四個月已經3案。如果這樣去推算,我們今年的人數可能就會超過過去的新高,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國小端我們的掌握是什麼?
吳司長林輝:剛才提過,其實年紀比較小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好奇誤用的多,很多時候可能是來自於同儕,或者所認識的其他成年人,提供給他嘗試使用的。因為剛提到現在新型毒品很厲害,是因為它混合成包括咖啡包、奶茶包……
張委員雅琳:同意,那我們現在在國小的作為是什麼?因為這個數字這樣看起來是非常不樂觀耶!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國小階段最主要的採措是入班宣導,每一個班都要有春暉志工或輔導老師進去宣導。會教小朋友辨識剛才講的奶茶包、咖啡包,甚至郵票、軟糖都有可能是,所以不要吃任何陌生人提供給他,或者不是我們所熟悉的食品、東西,否則就有可能誤食。
張委員雅琳:但是我想沒有陌生人啦!大部分都是同學、朋友、認識的人對吧?
吳司長林輝:是,但……
張委員雅琳:因為大多數都是透過朋友跟同學,就是你剛講的家人提供的嘛!那我們這些宣導的場次有在增加嗎?因為面臨今年這樣的狀況。
吳司長林輝:我們現在國小跟國中的部分,其實入班宣導的比例都有達到100%。我們為了確定成效,其實我們有做學生的抽樣問卷調查,了解學生是不是有接獲毒品造成的危害等等的資訊。
張委員雅琳:那這些資訊是不是可以回頭提供給我?
吳司長林輝:好,其實我們每年都有定期調查,百分比都有在提高,以目前最近一次的調查來講,大概有達到95%,還有5%學生沒有收到這樣的訊息,我們會繼續努力。
張委員雅琳:好,那我就想說接下來每一季如果有做這個小學濫用統計的話,都提到我辦公室,我想要知道這個趨勢有沒有因為我們有所作為而下降。再來就是因為其實大多數使用的地點都在同學家,八成的小朋友拿到毒品都是透過朋友,我們應該如何介入這些用毒青少年的同儕網路?我先講這個,我們現在雖然有做入班宣導,但我只是在思考一件事情,提供給教育部來做參考。我們是不是可以建立一個匿名通報的機制?因為其實我知道小朋友彼此都會說,我知道哪一班有這件事情,那我們是不是有一個這樣的機制可以使用?
再來就是因為是朋友,可是我們現在所提供的這些宣導單張裡面,我們都是跟他講勇於拒絕,不要輕易嘗試。可是朋友之間就會說:「啊你試一下啦!沒關係啦!」對於這樣子的話術,我們現在提供的話術,根本沒有辦法幫助他可以拒絕。是不是可以找兒少代表一起來討論,我們現在這些宣傳單張,要怎麼樣才可以真正貼近他們的環境,讓他們可以真的遠離毒害,這個事情可不可以做得到,在找兒少代表來討論的部分?
吳司長林輝:我們會努力邀請兒少代表來做參與討論,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過去有考慮到,如何讓學生關注這個議題,他們自己來討論如何來拒絕毒品,所以我們其實也有辦理微電影的競賽……
張委員雅琳:我知道。
吳司長林輝:就是希望學生他們參與……
張委員雅琳:對。
吳司長林輝:他們會找他們有興趣的題目跟情境。
張委員雅琳:我同意、我懂,可是問題是我們這些宣傳單張,是鋪天蓋地送到學校裡,好不好?我們既然要做,我們就讓這個東西真的實質有效。我們最近大概是什麼時候會開跟兒少代表相關的一些會議呢?最近可以什麼時候?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我們盡快來邀請,我們過去在處理的時候,比較沒有特別邀請兒少代表來討論。
張委員雅琳:好,這個部分就麻煩了,我希望我們可以找兒少一起來討論。再來就是說,因為其實還有講,當他今天用藥的時候,除了學校要注意之外,另外一個就是家庭。我也知道,教育部其實也有做一些相關的家庭教育中心,或是一些社區的活動。這些場次跟經費,是不是都可以會後提供給我,讓我瞭解一下?還是你們現在已經有確切的一些場次跟數據,現在有嗎?舉辦多少場次?
吳司長林輝:現在手上沒有這個數據。
張委員雅琳:沒關係,會後提供給我。第一個是協助他不要進入毒害領域,第二個就是當他離開之後,我們要怎麼讓家庭可以協助他,因為這是避免他再犯的。所以這個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我目前只有看到109年欸!有沒有更新的數據啊?這個數據到底是誰可以提供給我?
吳司長林輝:這個我們手上有。
張委員雅琳:你們手上有嗎?是教育部?
吳司長林輝:是。
張委員雅琳:那為什麼一直都沒有更新啊?109年到現在已經也4年了欸!
吳司長林輝:對,跟委員報告,抱歉我們來清查,我們手上都有這個數據。
張委員雅琳:好,那就麻煩,因為這個其實裡面就可以看出來,在學校的,我們可以透過學校的系統去影響他,非在學的部分,我們只能夠透過社區跟家庭……
吳司長林輝:我們目前非在學的部分,會由縣市政府的少輔會,會同社會局跟教育局,共同來協助輔導。
張委員雅琳:對,但是因為我現在看起來,6個月再通報跟6到12個月再通報的數字,其實在非在學的部分都是增加的啦!這個是由教育部提供給我的相關數據嘛!
抱歉,最後一題把握時間,我們現在校安通報的霸凌數據是12.3%,可是根據聯合國全世界校園霸凌的調查報告,其實全世界是30.3%。除了聯合國之外,我們在2019年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的調查也有指出,國小生、國中生、高中生被霸凌的比率分別是41.46%、31.97%、15.16%。或者是最近兒福每一年都會做這些數字,數字都遠高於我們教育部提供的數字,我想知道這個落差是什麼?
我不曉得部長了不了解,因為我知道,以前在開兒少事故委員會的時候,兒少代表就說了,我們在做這些校園霸凌的問卷調查,是由後往前收,或者是都收到老師那邊,沒有人敢真實的填寫,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他們也一直不停的提出來,是不是可以透過網路的方式來做調查,他們才能夠真實的說出來。這個部分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去做什麼樣的改善,讓真實的數據可以被呈現呢?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說明,我想我們的比率只有12.3%,跟其他國家不一樣,很可能是計算的基礎不一樣。因為我們現在目前的這個基礎,是用通報的當作分母,以查證確認成立的案件當分子。其他的部分可能不是,他可能是透過類似像問卷調查,然後從抽樣當中去發現。另外就是認定的期程是有關係的,像我們的校園問卷是以上個學期發生的事情,以半年內是不是有發生的感受。那其他國家可能不是,他可能是過去有的經驗,這個調查結果就會造成不一樣的情況。至於校園問卷可能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檢討改善當中,我們會再跟委員做報告。
張委員雅琳:好,抱歉我再用30秒就好,因為其實我們是有校園霸凌現況調查,在你112年的預算書有這些計畫,但是我完全找不到這一個計畫的內容,是不是也可以會後提供給我?再來就是說,我們其實有一個霸凌通報的專線,這支通報專線的成效如何?成案率、通報率是多少?是不是也可以會後都提供數字到我辦公室?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謝謝,請各位回座。
接下來我們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三案,現在請宣讀。
一、
有鑑於今年適逢偏鄉小校認定3年1次檢討年,因此針對現行中央對偏鄉學校認定採「總量管制」限額,導致出現像新北市原本有20所學校是偏遠小學,但受限於中央給新北市額度只有45所,只好改列非山非市,兩者相關補助經費出現嚴重落差,造成偏鄉小校面臨少子化與資源不足多重困境難以翻身,爰此提案要求教育部對於「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依各校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及社會經濟條件等項目計算模糊標準予以檢討,並對各地方政府今年爭取小校符合偏遠學校標準者,應依照偏遠小校實際需求採取增額錄取。
提案人:洪孟楷 柯志恩 葛如鈞
二、
案由:因台東女中操場長久以來均為紅土跑道,每逢東北季風,都造成大量沙塵,不僅影響學生上課品質,亦威脅學生健康,為改善台東女中整體教學品質,降低風吹塵揚,爰提案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進行會勘並協助台東女中擬具相關計畫送教育部申請補助。
提案人:黃建賓 葛如鈞 洪孟楷 柯志恩
三、
案由:近日因台東高中游泳池割傷學生腳底板的問題引發廣泛討論,還成為全國頭條,校方則回應,游泳池因使用地下水,水質偏硬,導致池底石灰質沉澱,過去已有學生因此割傷腳底,所以建議學生游泳課要穿襪子。台東高中體育組曾邀請維修廠商場勘,建議更換過濾器並增設淨水塔、軟水器等設備,但所需經費高達800萬元,卻未能獲得體育署補助,整建計畫因而擱置,為避免台東高中學生著襪上游泳課,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爰要求教育部於一周內邀集相關單位進行會勘並協助台東高中擬具相關計畫送教育部申請補助。
提案人:黃建賓 洪孟楷 葛如鈞 柯志恩
主席:先從第一案開始處理,第一案的提案委員不在,教育部的看法?
鄭部長英耀:跟主席報告,我們有跟洪委員報告,就是第一案後面能不能再加一個「評估」,即倒數第二句的最後一段「應依照偏遠小校」改為「應評估依照偏遠小校」,然後到最後一段加上「之可行性」,即改為「增額錄取之可行性」。
主席:那洪委員同意?
鄭部長英耀:同意。
主席:好,修正文字通過,謝謝。
第二案,第二案的提案委員黃建賓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席!就像我們提案案由所寫的,我們希望能夠改善臺東女中操場的跑道問題。
主席:你的提案還真的是滿簡單的,你只是要去看一看就好是嗎?OK!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配合辦理,我們照案通過。
第三案。
黃委員建賓:其實第二案和第三案都一樣,都是要編列預算,臺東高中這個應該也是有上頭版新聞。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關心!事實上,下午我們部裡面會有同仁去看,所以我們也配合辦理。
主席:不過部長和體育署還是請考量,讓學生穿襪子游泳實在是,拜託!
鄭部長英耀:跟主席報告,當時他們申請時,現況並沒有描述清楚。
主席:沒問題,你們就是配合辦理就對了,非常感謝,謝謝!3案皆已處理完畢。
接下來繼續進行我們的質詢。請林德福委員,時間4分鐘,謝謝。
林委員德福:(12時8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德福:部長您好!教育部統計111年國中中輟生有2,135人,本席認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將有助中輟生重返校園,基層教師也建議應增加輔導人力,專家也建議,如果該區域學生中輟的比例高就應該要增加社工師的比例。目前國中的輔導教師,112年有1,384人,請問教育部鄭部長,對於校園輔導人力不足的問題,未來你認為要如何處理?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正,確實,現在青少年新世代面對社會許多的挑戰,壓力滿大的,要怎麼樣讓我們的學生能夠安心的在學校學習,提升輔導老師相關的專業能力是一個。另外一個,當然,學校不能只靠輔導老師。
林委員德福:對啦!
鄭部長英耀:所以剛才委員所提要怎麼樣適度的增加輔導人力?或者必要的時候,在一個大型的學校,當它的問題需要有更多的專業人力介入,我們會擬出一個辦法,希望能夠來協助。
林委員德福:你們要解決問題啊!那你認為114年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的人數會不會再增加?
鄭部長英耀:目前國中已經完成增補,會再增加53人;國小會再增加2,088人。
林委員德福:我是認為,當下的問題真的要想辦法解決。2022年校園霸凌確認件數有205件,因為校園霸凌的問題層出不窮,我們經常在網路上看到學生、甚至是讓社會大眾非常的忿怒,其他的學生也不敢挺身而出來檢舉,形成校園霸凌的黑數。教育部訂定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八條提到:「鼓勵學生及家長檢舉、協助及作為旁觀者適當介入,以及早制止與化解」,請問部長,檢舉霸凌的鼓勵措施有哪些?要勇於檢舉啊!對不對?你們總要拿出辦法來啊!你們是要給獎金?還是記嘉獎?還是升學考試可以加分?鼓勵檢舉霸凌不要淪為空談,部長?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對於檢舉霸凌這件事情,目前我們所採取的方式應該就是讓所有的案件能夠及時處置來獲得好的處置,避免類似的案件再度發生,包括透過「1953」、網路通報的網路留言專區,或者透過目前我們所做的校園生活問卷這部分,我們都可以主動的發掘。
林委員德福:你們的處置要有實務上的作為,空談是沒有用的,我認為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要針對問題來探討問題和解決問題,並不是淪為空談,那一點用處都沒了。
還有大麻的問題,因為校園大麻防制現況與作為,教育部曾指出,112年1到4月學生藥物濫用統計中,大麻高居第二名、占14.29%,僅次於K他命,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學生施用大麻的人數卻和警方實際查獲到的大麻數量成反比,大學生涉毒的案件黑數恐怕不少。首先,本席反對吸食大麻除罪化,也反對大麻改列第三級毒品,包括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調查也指出,有近九成的民眾不贊成大麻合法化,部長,你任內會不會支持大麻合法化?會不會?
鄭部長英耀:不會。
林委員德福:不會,要很果斷,因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是,因為這裡面已經有太多醫學上的臨床證明,這會對身心造成危害。
林委員德福:因為吸食大麻後會有問題。其實我還有一些問題要問,但下一次好了,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謝謝。
接下來請黃建賓委員,謝謝。
黃委員建賓:(12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部長,你之前有在高雄擔任過校長,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黃委員建賓:因為我們南部的鄉親說,校長對學生非常照顧,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部長,請多照顧一下臺東的學生。首先,我想要跟部長分享我上個禮拜回去臺東過端午節所遇到的2件事情,我在包肉粽時,有一個小女生跟我說:「叔叔,我們聽到一件很好笑的事情,臺東高中的學生上游泳課都要穿襪子」,穿襪子上游泳課?我以為他是在開玩笑,部長,你有看到那則新聞嘛!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裡面趕快來協助和處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當時臺東高中有提出申請要對游泳池做年度修繕,但是他們申請的是要過濾。
黃委員建賓:我知道。
鄭部長英耀:他們是申請要過濾和遮陽,所以並不是有立即的危險。體育署有跟我們報告,他們有請專家委員去現場勘查及做了一個決定。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
鄭部長英耀:也感謝委員的提醒,跟委員報告,體育署今天下午就會派同仁到臺東高中實際的去勘查,希望未來能夠提供改善。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說:「沒有,還好沒有比較好笑,其實我們學校的學生都戴護目鏡跟護膝在跑步」,為什麼?因為臺東女中的操場是紅土,東北季風一來,整個臉都被風吹得紅紅的,萬一不小心跌倒就會全身都是傷,你看這個影片。
(播放影片)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部長,其實臺東高中和臺東女中是臺東非常具指標的綜合中學,它就像高雄的雄中和雄女。
鄭部長英耀:是,我同意。
黃委員建賓:這麼指標的學校,但是它的教學環境和設備卻是這樣需要極力來改善,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部長幫忙我們。
鄭部長英耀:其實這個校園的操場看起來還滿永續的,就是符合現在的永續校園,但是要怎麼樣讓它的塵土不再飛揚,讓學生能夠安心的做許多運動和活動,我想這個我們會跟學校討論和做一些處理。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最後,我再跟部長分享我就職以來,困擾臺東鄉親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東海國中綜合多功能體育館這件事情,我上任後就有送陳情書到部裡面,這件事部長可能要再瞭解一下,因為這間國中創校57年,但它還沒有自己的體育館,它經歷過2次的遷校,學生每年都是走到隔壁的高中去參加畢業典禮,然後再走回自己的校園。校方也是希望,地都有了,剩下經費的部分,所以經費這部分是不是能請部長協助?這部分據本席的瞭解,這個公文已經送來一段時間了,不知道現在這個案件進行的情況?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臺東東海國中活動中心的申請經過審查,它提出需要1億2,000萬元,去年10月的審查已經核定要用花東基金來補助6,300萬元,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700萬元,總共有7,000萬元的經費可以讓東海國中施作。
黃委員建賓:這部分會後請部長責成國教署和體育署來和本席聯繫後面整個發展情況,因為這個學校的學生,包括周邊的居民都很希望可以有這樣一個多功能的運動場所,它不只可以提供學生,甚至連周邊的居民、里民,遇到颱風時,它也可以做為收容中心,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多功能的運動休憩空間我們一起來努力。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部長和主席,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看在他是臺東來的委員,他是目前對你最客氣的,好不好?請你務必給臺東偏遠縣市最好的協助,這是一定要的,謝謝。
接下來請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
請林倩綺委員,謝謝。現在已經十二點多,煩請來這邊質詢的委員都能夠堅守時間,本委員會委員8加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謝謝各位!謝謝!
林委員倩綺:(12時18分)謝謝召委!請教育部部長、法務部和警政署的代表。
主席:請教育部長、法務部代表和警政署,謝謝!
林委員倩綺:謝謝召委!今天針對「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這個議題做這樣一個專題,讓我們有機會可以跨部會的來討論,也再次提醒一下,今天這個專題除了毒品和霸凌之外,本席認為,這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主體,叫:「詐騙」。詐騙、霸凌和毒品在這整件事情裡有很重要的相關性,依據這麼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針對這三者的統計數據和研究,我覺得應該要更進一步做綜合的交叉分析,希望各部會在職責所行的範圍內,應該要進一步的來做討論。
另外還有一個數據也希望教育部這邊能夠留意一下,雖然我們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這個背景下召開過很多的會議和公聽會,但是今年有一個數據,部裡面可以瞭解一下,也就是,校園霸凌數據不斷升高,目前已經有二千多件,但確認率卻降低了,從三成降到一成,我不知道這中間是不是有些變成黑數?所以這個部分我先提醒,請大家注意一下,因為各部會都有KPI的壓力,我不知道在KPI的導向和壓力下,在數字的呈現上,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更進一步的去瞭解它背後的意義,所以本席針對今天的主題有4點看法與建議。
第一個,我們必須要嚴肅的看待每一個霸凌案件,因為每一個案件都有它的意義,這當然會讓大家比較累,但是我們相信這樣的付出,如果我們多關照一下,社會成本相對就會降低。第二個,很多東西我們交差完後就感覺結束了、了事了,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在這個主題上,我們應該要持續的追蹤和觀察,其實長期的追蹤有它的必要。
另外,還有一個部分是「微歧視」,本席在這邊建議,我們應該要將「微歧視」定義入法,然後防微杜漸,希望能夠從源頭來防範,這部分請相關部會去做一個考量。
另外,我們在處理上要細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保密,很多事情都因為沒有保密,結果除了當事人以外,其他人都是加油添醋,結果最後變成渲染,導致有公審的狀態,這對當事人或相關人等其實都是不公平的,這4點是我今天很重要的建議,請相關部會研議。
接下來我們來分享一個案件,今年2月23日及6月5日媒體有一個報導,我們來看一下這個報導內容和標題,它的標題是:「以為國小兒子遭霸凌,爸爸『怒拿武士刀衝學校』嗆聲」,這是媒體的標題,我相信現在大家都沒有時間,所以都是標題閃一下,這個標題就進入腦子裡,但是我們要看一下這個內容,我今天就把內容拆解一下,請各部會就內容、就你們看到的結果和你對這件事情的認知。這個爸爸讀國小五年級的兒子在2月的某日下午,他認為遭到其他同學的言語激諷,所以這個爸爸的胞妹在接送時聽到這件事,因為他有他的認知,他認為小孩可能在校園裡遭到霸凌,所以他就告訴他爸爸,結果爸爸就向學校要求要調查此事,然後學校調查,我想如果我們有經驗,我們就會知道,這個看起來沒有什麼事情,應該也沒有這樣的情事,於是就依照我們的SOP召開協調會議,然後邀請爸爸和其他4名家長來參與。
內容二,接下來22日爸爸就去參加這個會議,結果他在會議中情緒激動的拿出武士刀來對大家揮舞。當然,我們看到器具都會害怕,所以校方就緊急封鎖全校52個班級,並廣播請大家不要離開教室。當然,大部分的人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情,於是就在教室裡面度過驚恐的1.5小時。
第三,當然,這一定會有人去報案,分局接到報案後就趕快到學校,然後就把這個爸爸以現行犯的方式逮捕,爸爸看到後就趕快將武士刀丟到校園的排水溝,後來這些器具被找到,警方也發現武士刀和高爾夫球桿。我後面自己會想,這個高爾夫球桿跟爸爸有沒有關係?但是在一定篇幅下能夠看到的報導就是這樣。這件事情後發現武士刀還沒有開封,只能算是鈍器,不屬於危險物品,所以我很好奇,請問那個高爾夫球桿是在這邊加重武士刀的強度嗎?這個是媒體報導,因為這有太多背景可以解讀。
最後地院在審理這個A男的時候,偵查當中,他對自己的行為都予以承認,但是地院考查他的動機、目的、手段,所產生的損害程度,還有他本身的家庭狀況之後,就判處了59天的拘役,也可以易科罰金,還在上訴中。我想請教在座各單位,不知道你們看到這樣的一個報導,心裡是什麼樣的想法?是不是先請警政署,接下來是法務部,教育的部分,需要長一點的時間,我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蔡警政監坤益:委員好,警政署代表發言。看到這個個案,一開始是霸凌行為的一些紛爭,跟警政署相關的是這個A 男拿出武士刀開始揮舞之後,學校報案。我們進到現場,依照現行犯逮捕之後,接下來是院檢論罪的部分,我們尊重司法的判決。我們未來也會要求,類似這種校園安全事件要能夠盡速到場,立刻維持所有人的安全,為最重要的任務。以上。
林委員倩綺:謝謝警政署。法務部有什麼樣的看法?
郭司長永發: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首先這個案子涉及的應該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單純恐嚇罪,因為他那個武士刀沒開封,沒開封的話,沒有辦法用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來處罰,所以這個案子應該是單純的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恐嚇罪最高刑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是檢察官或是法官針對個案,係依個案的犯罪情節、態樣以及犯罪後的態度等等,然後量處這樣一個刑度。如果檢察官認為這個刑度太輕的話,他可能會斟酌個案來做上訴的救濟等等,法務部尊重個案檢察官的一個判斷。以上報告。謝謝。
林委員倩綺:最後教育部鄭部長要不要發表一下看法?
鄭部長英耀:其實看到這個事件的一個發展,我真的覺得很捨不得,我們可以理解這個父親關心小孩,看起來父親有一點衝動型的性格,帶了不應該帶的一個器具到學校,在溝通的過程裡面,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紛爭,演化變成一個法律事件。我想,怎麼樣讓我們的學校,包括家長之間許多涉及到校安的事件處理,大家能夠有一個更理性、更好的互動與說明的一個方式,我覺得那是我們要努力的。
林委員倩綺:謝謝部長,還有各單位能就你們的職責背景,提出了一些看法。針對這樣一個案件,部長這邊剛才也提到他的感受,我們也都心有同感,覺得很捨不得。這就反映到剛才本席一開始所講的,我們對每一個案件的看待,它的後面都有很多的背景,而且是有連帶的。今天我們看這一個案件,加上每一年這麼多的案件,連帶起來,我們看不到的社會成本是非常高的,這其實是值得我們來正視的。
在這個部分,我們客觀一點來看待,第一個要檢視的是怎麼去判斷這個孩子是不是遭到霸凌,可能在這個過程當中,或許有些東西後來乾脆就往心裡放,然後就跟著他一起成長;另外,家長依據孩子的說法,行動的事實如何處理?再來,如何對家長進行安撫、溝通,並取得信任?還有協調會事前的準備是否充分?最重要的是,這個媒體報導的公開等等,相關的資訊是否適宜?本席提出這幾點供大家參考。當然,我們知道每一個要點後面,可能都有很多需要來討論跟研議的,本席語重心長的就這樣一個個案,來跟大家做相關的討論,期待我們能夠共同來讓這樣的數字變低,我們不要再付出太多的社會成本。以上。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大家請回座。接下請陳俊宇委員。
陳委員俊宇:(12時30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陳委員俊宇:部長午安。
鄭部長英耀:委員午安。
陳委員俊宇:我們今天的議題是毒品入侵校園,還有減少暴力案件的相關專題報告。有關校園霸凌的部分,我也想在此跟部長以及相關部會的首長,做一個研究探討。對於這個議題,我們從以前到現在,一直不斷的在檢討、討論,也都沒辦法來根治校園霸凌的相關問題。就先前網路媒體所公布的民調,在教育文化的政策當中,民眾認為新政府最優先應該要解決的問題,還是校園霸凌事件;再來才是人才培育和教育的改革。
最近重大的校園霸凌事件頻傳,尤其透過手機去拍攝,然後將影片上傳到這個社群媒體,再被新聞拿來引用,更是會造成廣泛的傳播效果。上個禮拜,宜蘭縣一所知名國中跆拳道隊也發生了令人憤慨的霸凌事件──跆拳道隊內的一名學弟對學姐施暴,拳打腳踢,該影片在宜蘭地方的社群廣為流傳。請教部長對於這個案件有沒有掌握到相關的內容?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校園的霸凌,確實我們現在也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校方也在積極處理。做以上的一個補充。
陳委員俊宇:針對這兩名學生,部長您瞭解他們是不是已經正常上課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位男同學也就是當事人,目前是請假的,女同學在這個禮拜即將畢業。
陳委員俊宇:學校有沒有啟動相關的輔導機制?
鄭署長世忠:容許我這邊做報告……
陳委員俊宇:可以,可以。
鄭署長世忠:已經跟宜蘭縣教育局積極的聯繫,瞭解整個來龍去脈,因為還在調查當中,我們在這邊就不方便多說;但是我們的確也有請校方,第一個維護雙方學生的安全,還有他們雙方的輔導機制也都已經啟動。
陳委員俊宇:因為兩名學生都是跆拳道隊的隊員,會不會影響到他們以後參賽的資格?
鄭署長世忠:目前應該還不至於,因為這部分比較深層的原因,我們還需要去做處理,會以正面輔導的走向為主。
陳委員俊宇:在此想請部長重視一個問題,因為兩造學生都是未成年者,網路上仍然流傳這個未打上馬賽克的影片,也就是被施暴的這個過程影像,都還在流傳當中,我們是不是可以要求相關的網路社群平臺下架?
鄭部長英耀:是的,我們已經在6月9日向iWIN網路申請這個影片的下架。
陳委員俊宇:我們有沒有去追蹤,看看是不是真的都下架?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歷來的一定都會下架,現在就是有些已經先被copy起來。
陳委員俊宇:這個部分再請署長持續去追蹤。因為從中央的教育部到地方的教育處再到校園,防制校園霸凌這件事情的每一個面向,都需要我們通力合作,也都環環相扣的!針對現在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事件,應該找到一個比較好的方式來做根治,不要讓這個事件一直延續在校園裡面,避免我們的學童在學校裡面遭受到這種心靈上的創傷跟身體上的霸凌,這樣子才可以提升我們教育的環境。部長您認同嗎?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認同委員的說法,這是我們要努力精進的。
陳委員俊宇:謝謝部長,也謝謝署長。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
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
請伍麗華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35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今天委員會特別安排如何有效防制毒品侵入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專題報告,您是教育界出身,專長是教育心理學跟教育行政,做過大學校長,也做過地方政府的教育局局長,您應該很清楚老師的一顆心是孩子的一片天。今天的這些問題,其實我是想要來談老師,因為有好的老師,我們來治本,後面就不會有這些太大的問題。我在這裡想要先請部長來看一下:去年聯合報願景工程曾做了偏鄉教改的大調查,我們看一下裡面的重點幾乎都跟人有關,招生不易、招聘老師不易、教師流動率高,是既留不住人,也找不到人。這裡所謂的人,包括老師跟學生。所以,我們就常笑說這個叫做偏鄉大逃亡!
就偏鄉來看,我們有一個偏鄉條例是前幾年制定的,我們看一下制定前的偏鄉流動率,以國小來講是2.1%,制定這個條例之後,112學年度國小教師流動率降到1.2%,看起來是有效的;但是比起全國平均還是高了一點點,表示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因為偏鄉教育條例規定,如果任滿八年,就會有所謂的久任獎金,即將在114年發放。因為聲音很多,我們特別看了一下偏鄉教育條例第二十一條,久任獎金是給校長、老師,第二項針對專聘的老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甚至社工人員也是準用。就這個部分,我有一個版本,有鍾佳濱委員、賴惠員委員等跟我一起提案,我們想要了解這些學校的教練、護理師、幹事,他們是編制人員,部長認為這個久任獎金對偏鄉的這些編制內人員,是不是應該也要一起來發放?
彭署長富源:我先補充一點訊息,現行我們初步統計,大概明年會來發放,約略有8,500人,現在統計的範圍是如同現在未修條例前的。委員所提的這個現象或偏鄉的處境,部長非常的關切,他會請我們跟地方政府還有相關的團體一起來共商。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我要繼續說,以立法院來講,大家都看得很清楚,我們加薪調4%的時候,立法委員是公保,醫事人員公保,這都沒問題,連同我們的助理,他們是勞保,也都跟著加薪,因為我們同住一個屋簷下。但是像偏鄉地區的舍監、工友、廚工,這些約聘僱勞保的人員,是不是也應該都要有?我覺得這個都要一併來討論。現在大家詬病的還有一點,對偏鄉很不合理,像六都的學校都有保全,部長應該很清楚,可是從很多年以前,工友就遇缺不補,只給學校不到一萬塊當作臨時雜事的一個人力鐘點費。但對偏鄉來講,一早開門之後,要去灑水、修東西,而你給的錢只能聘38個小時,請問我們要找誰?所以,部長應該都知道,這對偏鄉都極為不利,希望在部長您的任內,可以將這部分好好整頓。我覺得這對所有偏鄉的老師、行政人員是一個很大的強心劑。
請主席再給我一分鐘。另外就是行政大逃亡的問題,我就不用多說了,因為投書的、雜誌的、新聞的,都已經很多了。部長應該最清楚,招不到行政人力,它的癥結點很簡單,就是沒有誘因,多少年來都沒有調整,我當主任、當組長,做這麼多工作,但是我跟導師沒什麼差別。對於這些要做寒暑假工作,還要做這麼多計畫、這麼多評鑑,卻只有一千塊一點點的差距,我覺得要去正視這個問題。我要特別跟部長講一下,內政部最近主動調高民代及村里長的事務費、助理費、為民服務費等等,這是內政部主動提出的!今天我提出來,關於偏鄉大逃亡、行政大逃亡,沒有人要當主任、組長,也不報考了,現在它的錄取率是百分之兩百多,針對這個部分,希望部長兩週內給我一個策進作為的報告,可以嗎?相信這個部分做好了,毒品、霸凌事件一定會下降,請給教育行政人員一支強心劑,好不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接下來請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12時42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范委員雲:部長午安。要先謝謝部長,因為昨天總質詢的時候,有關兒童工作證的部分,我問行政院可否跨部會來協助評估?主要是這個議題涉及到跨部會,不只教育部,也涉及到衛福部,如果跟工作有關的制度,也牽涉到勞動部,謝謝部長,勇於出來說已經在做初步評估;但我也要提醒部長,這件事情不要只是教育部做,也要去協調衛福部,因為兒少權法是衛福部主管;相關的一些營隊、演講活動,甚至有可能牽涉到文化部。感謝部長勇於承擔,但是這個部分應該要跨部會來努力,提醒部長,也謝謝您。
再來,我今天我想問跟教甄有關的事情,部長可能不知道,兩年前在花蓮的教師甄試中,發生國文老師考英文,不考國文的事情,當時我就質詢了潘部長,潘部長也認為這樣的事情不能夠接受,所以教育部後來就修了教甄有關的行政命令,就是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中央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失,經查證屬實,可以請地方主管機關改正。不知道部長曉不曉得有這個規定?
鄭部長英耀:這……
范委員雲:沒關係,如果部長原來不熟悉的話,現在就確定有這個部分,因為當時我就請教育部,如果沒有相關規定的話,應該要去瞭解一下,畢竟這是地方的權限,可是也不能違反中央更高位階教育基本的法令,所以在我的努力下,去年2月的新版本在這裡。
另外,我想請問部長有沒有聽說臺北市最近有關教甄的一些爭議?我舉臺北不是針對臺北,而是因為臺北市比較容易上新聞,不代表其他縣市沒有問題。包含光合作用的氧是不是來自二氧化碳?臺北市教育局公布的答案,跟相關的專家不一樣,後來很多考生反映這樣會影響他的錄取權益,因為差0.5分可能就沒錄取,後來臺北市決定增額錄取,但是就引發質疑是不是有吵的孩童就有糖吃。因為另外一題阿德勒個人心理學,雖然我不是心理學專家,召委可能更熟,阿德勒我也讀過一、二本書,我也覺得丁明顯不對,因為它說補償作用只適用於身心障礙者,可是教育局公布的答案居然是C,有丁在裡面,國立大學的諮商輔導學系教授已經指出丁明顯有爭議,答案是有問題的,但是冷處理這一題。我想問的是,部長覺得以剛剛臺北市的情形為例,這是不是也符合我們剛剛講的中央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失而且經查證屬實,應該要請聯合甄選的機關予以改正?你覺得有沒有符合你們修訂的這一條?
彭署長富源:委員剛剛提的涉及實質上那一題出題整體的認定,我們在規範的第十二條第二項比較不屬於同性質,不過委員對於這一類的關切,上一次我們答應的是能不能讓縣市出題的爭議減少的方法,包含聯合起來,有更多時間或更好的命題,例如入闈等等,這個方式我們在這週五會開會。
范委員雲:你們會開會是好事,針對這件事情,我覺得你們有一個可以去考量、評估的,是不是要給考生救濟機制?因為教師對我們教育非常重要,它應該是個重要的國家考試,可是我們現在放在地方政府,過去比較大的爭議教育部的確會去處理,像我之前講的花蓮縣國文老師考英文的事情,但是相關的爭議,我相信不會只有臺北市政府,你們是不是可以去研議一下要不要給考生救濟機制,而不要每件事情上新聞,然後我們立委質詢才有機會處理,就是先去研議,你們也要開會了,包含救濟機制一起討論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教,有一些地方老師命題上的疏失是不是要到中央來作成法規上的救濟,我們再來研議。
范委員雲:我想你們就去研議,因為這個部分到底需不需要,你至少有這個「發現違失經查證屬實」,這個如何發現,我想這部分你們可以研議需不需要有救濟機制,因為我認為它是重要的國家考試。另外,剛剛也有委員問到不適任教師的新制度,全教總狠批,家長團體和教育團體是支持的,部長知不知道為什麼家長和老師會意見不一樣?部長知道原因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主要是涉及老師的權益,怎樣也讓老師在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中有參與的角色,我想他們主要是在這個部分不一致,但是我當時所理解的,潘部長也是用心良苦,他希望老師的教學負擔已經夠重了,如果有涉及到教師的爭議,是不是讓我們有客觀、公正的第三者來協助處理,我想這需要一些時間來加強溝通化解,因為它本來是合作議題的。
范委員雲:的確需要時間磨合,但是有一個部分我們幫老師想的部分是老師會擔心不知道如何遵循,現在我們改為外聘委員,舉個例子,剛剛也有委員問到最近這個案子,某大學的性平會,學校的教評會依照性平會建議停聘3年,我剛剛已經聽到你們把它退回,因為你們認為停聘3年可能還不夠,當然尊重大學自主。我回來講這件事情,這樣的一個案子,據我了解目前教育部的準則其實只有一個函釋,還是非常模糊的,才會出現學校的校評會依照性平會停聘3年,可是教育部覺得情節重大,它情節的確重大,這個案子我們辦公室之前也有接到陳情,它是複數的學生,可是為什麼學校和你們的判定會不一樣?就是我們對不適任教師,例如這個老師是不是已經不適合當老師,沒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準則。體罰的情形我們也有遇到,老師帶領全班學生去討論要如何出班規,結果大家討論出來說應該罰跑操場等等,結果老師就這麼去做了,後來被判定體罰,老師認為這不是體罰,因為是同學民主討論出來的班規,我覺得老師在這個新時代遇到的問題就像剛剛有委員說的,好像他的武器變少了,可是動不動就會被認為霸凌或體罰,我一直主張教育部要訂出老師的行為準則、要怎麼管教。剛剛這個老師最後被學校調查只有成立不當管教,家長還對霸凌不成立提出申覆,申覆成功後,學校需要重啟調查,這些事情真的不斷在發生。
今天召委排的這個霸凌主題非常重要,我希望教育部不是從0開始做,因為去年我擔任召委的時候,我們就辦了一個反霸凌、降低霸凌的公聽會,教育部不知道記不記得,你們應該記得,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你們當時承諾要進行跨國研究,因為我自己在做國會外交的時候,到英國、德國、比利時,我們都有特別跟他們的教育部會相關的人請益,因為名稱不一定叫教育部,有看到各國對於反霸凌等等都有一些不同的作法和準則,我有跟你們要資料,你們4到6月正在請委辦研究專家學者研擬計畫,籌組研究計畫團隊,部長可否告訴我們現在進度是不是依照你們的規劃說明,是正在研擬計畫呢?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部裡面已經在今年4月用專案委託大學的專家來進行跨國的研究。
范委員雲:預計什麼時候會出來?
鄭部長英耀:期限是1年,理論上明年的3、4月初步的報告會出來。
范委員雲:我希望這個報告是很有品質的,因為教育的問題不會只有臺灣發生,至少別的國家不錯的經驗我們要能夠了解,看看是不是能夠適用在臺灣,否則這樣的議題一直出現,現有的老師真的覺得非常困擾,我們要給他一個好的工具,如何不是體罰、不是違反教育部霸凌相關規定,做好管教工作,好不好?所以我今天的兩個對教育部長的期待及要求,第一個,教甄的亂象,教育部應該要研議一下我剛才所講的那個部分。第二個,教師行為準則的跨國研究持續進行,希望能夠如期出來。好不好?部長沒問題點頭,謝謝召委,謝謝部長,一起加油。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
黃委員秀芳:(12時53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好,今天我要跟你討論有關怎樣來防制毒品進入校園,我先讓部長看一下這個是你們校安通報學生藥物濫用的統計,在這幾年當中數據感覺好像也是差不多這樣子,沒有多大的變化。另外,這是校安中心呈報的統計,有關警方這邊涉毒嫌疑人的資料和學籍勾稽的結果,這個數據和校安通報的數據完全不一樣,哪一個數據才是正確的?之前行政院也有特別提到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會共同討論反毒的業務和工作,化被動為主動,更積極的檢視毒品防制業務的執行狀況。請教部長,在這幾年當中,如何強化校園藥物濫用防制,近三年的成效到底是怎樣?這個數據為什麼跟警方的數據兜不攏?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警方查獲的數據都會提供給教育部進行學籍的比對,學籍比對確定他是在學生才會納入社會輔導的個案,目前警方這裡統計的高中職和大專生人數遠比我們大很多,很可能是還沒有經過學籍比對之後的結果。
黃委員秀芳:因為我看每一年呈現出來的數據其實也沒有差多少,你們到底在推動毒品防制這部分有沒有設定一個目標或設定什麼樣的成效、什麼樣的數據才是你們認為有效防制毒品進入校園?你們自己有沒有設定一個目標?
吳司長林輝:我們設定的目標是希望新增的涉毒人口逐年減少,至於已經涉毒部分的再犯率也希望透過輔導,輔導成功率能夠提升,讓他再犯率可以降低。
黃委員秀芳:你們覺得成效如何?我看你們好像成效也……
吳司長林輝:這幾年有受到疫情因素的干擾,所以數字有降有增,情況還不是非常穩定,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觀察。
黃委員秀芳:你們未來要怎麼做?
吳司長林輝:第一,針對可能潛在的黑數部分要持續清查,包括校內的部分,觀察學生有異樣的表現,透過尿篩確定他是個案,把他納入輔導。另外,同時對於查獲涉毒個案的學生,要進一步去清查他的毒品從何而來,在什麼場所、在什麼時間、跟誰取得,得到這些有用的情資之後,通報給警方,由警方向上來追查。另外,針對他們可能取得毒品的一些高風險場所,我們會通報為巡查熱點,跟警方共同來加強巡查。
黃委員秀芳:我們希望教育部針對這部分應該也要設定一個目標,如何去降低人數。
主席:列席委員4分鐘,因為時間快到1點鐘了,麻煩一下,不好意思。
黃委員秀芳:其他的我再私下跟你們討論,謝謝。
主席:謝謝各位,因為今天從9點到現在已經1點了,我們體諒所有的行政人員,我們就4分鐘,請各位委員能夠堅守時間,謝謝。
接下來請邱志偉委員。
邱委員志偉:(12時58分)請教育部鄭部長休息一下,我請學特司吳司長。
主席:請學特司吳司長。
邱委員志偉:校園霸凌和毒品防制是學特司的主要業務。
吳司長林輝:是。
邱委員志偉:校安通報藥物濫用國中、高中職、大學教學現場裡面,高中職占多數,對不對?
吳司長林輝:對。
邱委員志偉:國中和高中職也差不多,大專比較少,這個黑數大概有多少?每年加起來大概500,我不相信全國包括國中、高中、大專只有500個通報,你估計黑數大概有多少?請法務部檢察司郭司長一起來。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說明,我們其實也很努力清查,除了警方查獲的以外,我們透過校內的特異學生……
邱委員志偉:給我一個數據,黑數大概有多少?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這個如果可以知道,我們就把他抓出來。
邱委員志偉:你當然要想辦法知道啊,這是你的工作,你的責任!
吳司長林輝:是。
邱委員志偉:你是司長,當然要掌握黑數有多少,你若不能答,代表你的通報機制有問題,該通報未通報,有沒有罰則?
吳司長林輝:會有究責。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因此究責過?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你要拿出更好的方法,把黑數抓出來,才能瞭解毒品在校園犯案的情況,到底都會區跟非都會區有沒有差別?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應該是有差別的。
邱委員志偉:當然是應該有,我才問你嘛!差別有多大?都會區比較嚴重,還是非都會區比較嚴重?
吳司長林輝:非都會區因為學生人數少,相對而言,它的百分比例變動……
邱委員志偉:我說比例嘛!
吳司長林輝:是,相對變動比例會跳動的比較大,都會地區……
邱委員志偉:你不要用統計學的數字來跟我說,你要將趨勢告訴我,我不要求你詳細的數字,你要告訴我趨勢,是都會區比較嚴重,還是非都會區比較嚴重?你不能回答我,我請檢察司郭司長,就檢察署來看,校園裡藥物濫用的通報,目前每年大概五百件左右,請問黑數大概有多少?
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青少年使用毒品這一塊不在我們檢察機關……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以你的實務,以你的經驗,你大概判斷那個黑數有多少?你給司長指引一下。
郭司長永發:報告委員,我沒有辦法回答委員這個問題,也就是說……
邱委員志偉:以我粗淺的知識來理解,沒有三倍也有五倍,所以你們是避重就輕,黑數抓不出來,你就沒辦法防制,你就沒辦法去預防,你就沒辦法去處理!接下來,霸凌的數據在哪裡?
吳司長林輝:我們也是在校安通報網上面會做預期統計報告。
邱委員志偉:你的數字在哪裡啊?過去三年在國中教育現場跟高中職、大專,霸凌的通報件數有多少?
吳司長林輝:一年大概三千件左右。
邱委員志偉:不能只說大概三千件左右,每年度的數據要出來,你以為這邊是遊樂場啊?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109年……
邱委員志偉:你的數據要提供出來,這個專案報告是針對霸凌,針對毒品濫用,對不對?
吳司長林輝: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要有詳細的數據,看看每年的變化……
吳司長林輝:有,跟委員……
邱委員志偉:包括生對生,還有師對生的部分呢?
吳司長林輝:師對生的也有,師對生的比例相對少很多。
邱委員志偉:還是有黑數啊,因為師對生的權力不對等,而且師跟師之間有同事關係,通報的這個機制可能會弱化,所以……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現在因為反映管道非常的多……
邱委員志偉:你的報告裡面,生對生的部分,你們有處理的原則,對不對?師對生的部分,你們有沒有處理原則?
吳司長林輝:有,生對生的部分,我們訂在霸凌準則;師對生的部分,則訂定在教師解聘辦法裡面。
邱委員志偉:那個還不夠,你要訂定一個準則。最後十秒,我想請教部長,生對生有一個準則來應用,師對生的權力不對等,你用教師解聘辦法,我覺得不夠周延,是不是比照生對生的方式,就師對生的霸凌,也由一個客觀的調查委員會來處理?
鄭部長英耀:有,針對這個部分,事實上我們有調查小組,都是外聘的委員。
邱委員志偉:本席一向都很遵守發言紀律,因為時間到了,下次再請教,大家一起努力。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們會努力。
主席:謝謝非常準時的邱志偉委員。接下來請比他更準時的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3時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楊委員瓊瓔:部長,現在家長最憂心的事情,是包括毒品進入校園的這個問題,你知道?
鄭部長英耀:是。
楊委員瓊瓔:要怎麼樣讓家長安心呢?因為這些孩子涉世未深,基於好奇、刺激、引誘,導致有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要討論的這個問題,教育部最近也把電子菸的部分加在這裡面。對於這類的個案,接下來就是暑假,我們有什麼樣的相關因應方案,請說明。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在每一年的暑假,各縣市的教育局處,都會跟警政單位不定期地到……
楊委員瓊瓔:部長,打斷你的回答是因為本席不希望聽到以往怎麼樣,我告訴你,以往的數字是越來越糟糕。本席希望新人有新作為,你要怎麼因應?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過去在暑假可能只有一次、兩次,我們現在會增加查訪,許多關鍵的場所,我們會增加查緝的這個頻率,希望能夠……
楊委員瓊瓔:你告訴我的是增加查緝,我希望你還有其他方案,書面資料給本席。接下來要問的是學生藥物濫用的問題,在我們的資料裡頭是越來越年輕化,這讓我最憂心。濫用者越來越年輕,我們要怎麼辦?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從根源去做;但是黑戶的部分,我想應該是顯性的幾倍,我們都不忍心講出來。剛剛有人回答說,因為黑戶找不到,如果找得到,我就把他抓起來。請教部長,我們要怎麼樣找得到?
鄭部長英耀:我想應該是這麼講,我們一定不會只有學校的這個人力,一定是跨部會,包括地方也是跨局處、跨單位來共同來努力。剛剛召委也特別提到,光是網路很多的傳播,要怎麼樣透過警政或是數位相關的一些單位,快速的來協助遏止這些訊息傳播。
楊委員瓊瓔:部長告訴本席的這一些,都是你有信心要怎麼去做,但是我還沒有聽到方案,希望你的書面資料可以給本席,比如黑戶找不到,要怎麼樣能夠找得到,你的方案要怎麼做,好不好?
接下來是校園霸凌的問題,網路上一直在討論,讓我好緊張,很多人問我那些影片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群組一直在傳,也讓人好緊張。我在這裡要給你一個數字,近三年校園霸凌的通報案,每年都破千,在107年確認比例達到30%,三件就有一件是成案的,可是我們看到112年7月份的時候,它的比例是9%,還不到一成,這個問題到底是怎麼樣呢?我們明明知道它越來越嚴重,但是成案的比例越來越少,是謊報?是我們沒有認真去查?還是我們不敢去面對?數字是我們用質化、量化的系統,最能夠達到問題的點,家長都很緊張,我們要怎麼辦?
鄭部長英耀:是的,怎麼樣降低這個數字,讓家長能夠更放心的把小孩送到學校裡面來安心學習,一直是我們努力的。
楊委員瓊瓔:請把你們主動防範的調查機制相關的方案,提供給我。謝謝。
鄭部長英耀:好。
主席:非常謝謝楊瓊瓔委員,謝謝部長。
請賴瑞隆委員、賴瑞隆委員、賴瑞隆委員不在。
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請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不在。
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另外有萬美玲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關於今天的會議,作如下的決定:報告及答詢完畢。委員所提的書面資料或是相關的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萬美玲書面質詢:
1130612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案件」
※教育部鄭英耀部長
一、霸凌案頻傳,霸凌防治準則無用?
1.校園環境的安全與品質,是家長們最為關心的事情,請問部長,您有聽過校園三害嗎?
2.本席告訴你,校園三害,分別是「霸凌」、「毒品」、「幫派」,這三害對校園的危害極大,本席先跟部長討論霸凌的部分,教育部在今年4月17日公告新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請問部長,對新的霸凌通報流程熟悉嗎?
◎部長,請您把這霸凌通報流程記熟,因為據本席調閱資料顯示,目前霸凌通報案件數越來越高,高中以下學校從108年767件,到112年已經成長到2,502件,成長3.3倍,而確認案件數雖然只成長1.3倍,但是霸凌的定義是須要以「持續性」才算霸凌,恐怕有些案件因此無法成案,成為黑數。
3.請問部長,認為霸凌防制準則中,要持續性的行為才算是霸凌,是否合理?有沒有修改的必要?
4.部長,新的霸凌防治準則雖然增訂71條,規定單一事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也可以視為霸凌,但是想請問部長,一次性精神上的傷害(侮辱、貶抑),算是霸凌嗎?網路霸凌可以準用71條來辦理霸凌通報嗎?(詢問國教署說不行)
5.部長,會這樣問,是因為目前網路霸凌盛行,據董事基金會2022年調查指出,全台有2.5%青少年曾遭遇網路霸凌的經驗,並且表示,有18.8%的青少年出現自我傷害的企圖,請問部長,網路霸凌的部分要如何認定有符合持續性的霸凌行為?
5-1.部長,目前各通訊平台都有訊息回收或刪除的功能,若學生沒有即時蒐證齊全,又要如何尋求協助?
※請法務部
5-2請問法務部,若學校有需要會協助學校向平台業者調資料嗎?過去是否有曾經協助過相關霸凌案例?
◎部長,網路霸凌的調查,恐怕不像一般肢體霸凌這麼好認定及蒐證,但網路霸凌或精神上的霸凌,對學生傷害不會比一般肢體霸凌來得輕,但目前針對精神上的霸凌以及網路霸凌,還是要有持續性才算是霸凌,也可能因此產生許多霸凌黑數。
5-2.部長,知道學校如何辦理網路霸凌嗎?
(知道):如果回答不是IWIN,請部長簡短說明一下。
(不知道):根據國教署先前回復本席,說網路霸凌處理流程也是依照校園霸防治準則辦理。但教育部112年在全國各級學校,實施友善校園活動宣導「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找iWIN」,請問部長,這樣到底是找iWIN?還是找學校師長?
◎但根據iWIN網頁上的注意事項顯示,受理要件同樣須具備故意傷害的行為、重複發生、力量失衡等特徵。而且同樣面臨霸凌定義與難以舉證的問題,找iWIN也無法妥善解決!
※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據兒少法46條規定,受理民眾申訴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主要為涉及違反兒少保護相關法令之網路內容,含網路霸凌案件。
6.部長,網路霸凌就怕學生還等不到伸張正義及幫助,就已經先承受不了壓力,而出現自我傷害的行為,尤其根據衛福部111年自殺原因通報統計指出,因「校園學生問題」自殺的人次逐年上升,從100年的220人次,到111年2,849人次,且顯見校園霸凌及網路霸凌對學生帶來的傷害有多大,請部長重新審視對於霸凌的定義。
二、毒品、幫派侵入校園。
◎部長,接下來要跟您討論校園其他兩害,依警政署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6到23歲學生,販售、持有及使用毒品的學生人數,都呈現下降的趨勢,顯示校園毒品防制獲得成效,值得讚許,但是販售毒品的部分,111年到112年卻不降反升,從111年1,210名到112年1,292名,增加82名,請教育部、法務部及警政署要去瞭解背後的原因。
108年 |
109年 |
110年 |
111 |
112年 | |
販賣 |
1708 |
1917 |
1760 |
1210 |
1292 |
持有 |
1240 |
1133 |
994 |
861 |
824 |
使用 |
2012 |
1863 |
1355 |
1149 |
890 |
1.部長,其實毒品與幫派是脫不了關係的,對不對?不然毒品哪裡來。
◎黑道幫派勢力滲入校園並非近年來才有的問題,尤其目前網路發達,幫派利用社群、通訊軟體,以感性的言語文字或金錢來吸收學生,再利用學生來販售毒品、詐騙等其他違法行為來躲避刑責,更是防不勝防!
2.依刑事局統計,每十萬少年犯罪人口率,從2013年627人,到2022年上升至799人,犯罪行為以詐欺增加14%最多,主因是詐騙集團吸收少年當取款車手,妨害秩序增加6%居次,請問部長,針對幫派吸收學生的部分,教育部這邊要如何去防制?另外,你認為那些學生最容易被幫派吸收?
◎部長,要知道問題才能解決問題,容易被幫派吸收的學生有很多種,如:原生家庭有問題、中輟、中離學生、或是因為各式壓力大,如學習壓力、同儕壓力或遭遇霸凌等等原因。
3.部長,如果在學校無法得到即時導正或輔導的學生,很容易走錯路,被幫派吸收,請問部長,若目前輔導人力足夠,能確保每個學生的狀況,是不是就能減少學生被幫派盯上的可能?部長認同嗎?
4.針對輔導人力的部分,據本席了解,教育部及六都近三年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部份皆沒有聘足,以桃園市為例,110年應聘58人,實聘47人,還有11人的缺口,而到112年應聘61人,實聘卻只有42人,缺口進一步擴大到19人,輔導人力嚴重缺乏,請問部長,為什麼補不滿?這些缺口何時才能補上?
4-1.另外,請問部長,目前教育部修訂的學生輔導法進度為何?
4-2.部長,目前已有多個委員提版本,其中有共識的就是提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人數,請問部長,現在都無法補足,若修法增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教育部又要如何補足增加的這些員額?
◎部長,當前輔導量能不足,無法接住每一位有需要輔導的學生,不管是新的校園防制準則中,提供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或是關心學生的狀況避免學生走偏路,都須要進一步提升輔導量能才有辦法真正落實,請部長加速學生輔導法的修法速度,提升輔導量能,來更好的接住每一位有須要的學生。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13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