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星期三)9時至13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宜瑾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文化部部長李遠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

文化部常務次長徐宜君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魏秋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陳濟民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我們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1時31分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柯志恩  陳培瑜  張雅琳  范 雲  陳秀寳  林宜瑾  郭昱晴  吳沛憶  萬美玲  葉元之  葛如鈞  吳春城  林倩綺  羅廷瑋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正鈐  鍾佳濱  牛煦庭  盧縣一  何欣純  顏寬恒  張嘉郡  羅明才  林月琴  楊瓊瓔  陳菁徽  廖偉翔  羅智強  邱志偉  王育敏  陳亭妃  林德福  蘇清泉  徐欣瑩  吳宗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

(6月24日)

 

 

教育部政務次長

張廖萬堅率同有關人員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專門委員

陳威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專門委員

王綺華

 

(6月26日)

 

 

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率同有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陳思荔

 

內政部民政司專門委員

劉立方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

鄭淑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古元玲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主  席:柯召集委員志恩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陳玉清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謝有銘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陳怡安

(6月24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盧縣一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逐條審查)

決議:

一、廣泛討論完畢。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不再進行詢答。

四、「國民體育法」相關修正草案,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柯召集委員志恩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五條,照委員柯志恩等17人提案通過。

(二)增訂第二十條之一,修正如下:

「第二十條之一 為維護代表學校參加學生綜合運動賽會及聯賽之學生與運動教練之安全及健康,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學校應另為學生及運動教練投保團體傷害保險。

前項團體傷害保險給付項目應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三)第二十三條,修正如下:

「第二十三條 籌組國家代表隊之特定體育團體,應於培訓及參賽期間,為其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選手及隊職員辦理必要之保險;其保險範圍、項目、內容與經費補助及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並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慰問金發給對象、條件、基準、領受權人、領受順序、領受權之喪失、申請程序、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保險之短期失能理賠給付額度與選手之合約薪資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補助之。」

(四)委員何欣純等20人提案第二十條之二及第二十條之三,不予增訂。

(五)通過附帶決議3項:

1.為保障學生參加體育賽會之健康安全,協助學生選手及運動教練能專注訓練及參賽,並健全各單項選手及國手培育環境,政府應即啟動政策保險有關保障各級學校之運動選手、保險採購程序、保費費率精算、補助金額及實施方式之研議,並於1年內完成。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郭昱晴  張雅琳  柯志恩  林宜瑾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何欣純  

2.本次「國民體育法」修法有關保障學生參加體育賽會各項健康安全、並減輕家庭與學校負擔,要求政府協助學生選手及運動教練納入團體傷害保險,現階段僅以教育部主辦之競技層次、傷害發生機率與嚴重程度較高之全大運、全中運、及相關學生聯賽為對象。故請教育部辦理上開各項保險時,確實要求保險內容應包括學生參加賽會或集訓時,報到後熱身、訓練等過程受到傷害時、及受傷後提供生活補助之相關保障。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郭昱晴  張雅琳  柯志恩  林宜瑾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何欣純  

3.教育部體育署應研議1年內建立國家代表隊投保之保單及理賠查察機制,避免有僅符合投保金額要求,卻無法提供選手理賠,或是選手受傷後遭協會放生,致使無人協助理賠狀況。另相關政策制定會議應邀請保險專家及運動員權益專家與會。

提案人:陳培瑜  陳秀寳  林宜瑾  郭昱晴  吳沛憶  張雅琳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何欣純  

五、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未予採納條文,授權議事人員確認。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旨在穩定偏鄉教師人力,以維護偏鄉學生享有平等之學習權益,因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2017年制定施行以來,對於教師流動率之改善成效及檢討,均為本次修法必要參考資訊,爰請教育部儘速針對偏遠地區學校自2017至2024年間,各縣市、各原住民族地區及各階段學校之師資流動率變化提供詳細報告,俾利「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之修正更符合教學現場之實務需要。

提案人:郭昱晴  林宜瑾  陳培瑜  陳秀寳  范 雲  張雅琳  吳沛憶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何欣純  

二、偏遠地區學校除教師流動率外,教學及校園維護之相關行政工作,均為教育現場之沉重負荷,且時有偏遠地區學校因行政負擔繁重,而流失教職員之現象。教育部雖有行政減量之政策,但實際成效如何、對於偏遠地區教職員是否有實質之幫助,尚不得而知,爰請教育部針對偏鄉學校之專職(如幹事、護理師、廚工、工友……等)及兼職教師人力(如組長、主任)之編制、薪資結構及業務內容,辦理基層教職人員之公聽會,以全面性檢視現行法規(如「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教師待遇條例」……)等之修正方向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昱晴  林宜瑾  陳培瑜  陳秀寳  范 雲  張雅琳  吳沛憶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何欣純  

(6月26日)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洪孟楷、萬美玲、范雲、柯志恩、羅廷瑋、陳培瑜、葛如鈞、陳秀寳、林宜瑾、郭昱晴、張雅琳、羅智強、陳菁徽、吳沛憶、陳亭妃、葉元之、楊瓊瓔、邱志偉、吳宗憲、徐欣瑩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憶君、王育敏、吳春城、林月琴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行政院版併案審查時,不再進行詢答。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學生輔導法」相關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之企業甲級聯賽、乙級聯賽參賽具悠久歷史,然近日卻驚傳其參賽權利遭轉讓至民間公司,查該賽事參賽現仍需資格賽等競爭機制,如可不經資格賽即可取得參賽資格,除可免除相關參賽成本外,亦可排除於資格賽中遭淘汰之風險,故可見該參賽權利本身即具有一定商業價值,故本次轉讓應視為國立大學無形資產遭轉移至民間單位樣態。然詳閱台體大函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就本案之說明,無論是「故學校對於最後轉讓申請知悉」、或「本案經教練團評估……,於球隊內部……釐清相關權利問題後(無會議紀錄)」、或「倘後續學生與公司間有任何權利義務爭議,本校將由男子足球教練團偕同學生與公司做進一步溝通與協調」,均可見相關流程除未經校方參與,亦不符合任何正式會議程序,甚至在後續如出現權益問題,竟係以教練團人員作為代表人。此種恣意處份國立大學無形資產、將學生參賽權益置於不受監督之私人單位作法,無異是將國立大學資產視為禁臠。更遑論於相關函復中,更是以「此作法係經參酌台北展翼、陽信女子足球、AC TAIPAI台北競技隊名變更參賽辦理。」明顯將「更名」與「權利轉讓」兩種完全不同層次之作法混為一談,粉飾台體大自此永久喪失相關參賽權利事實,其欺騙高教司、立法院之意圖昭然可見。鑑於任何國立大學之有形或無形資產,均不應為一人、一隊或少數教練所有,甚至是以先斬後奏形式逼迫校方承認,造成既成事實後再宣稱「未來將更精進相關內部行政作業規範」,為避免此例一開,成為各國立大學有心人士侵吞學校權利濫觴,爰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針對本案相關權利轉讓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以及有無損害國立大學權益等面向啟動專案行政調查,並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客觀意見後於1個月內做出報告,如確實有違反國立大學相關法規則應移送監察院,並要求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應向廠商索回相關參賽權利,以維高教尊嚴與學校資產並確實保障學生參賽權益。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郭昱晴

二、有鑑於「學生輔導法」修法程序恐超過113學年度各級學校聘用專任輔導教師期間,為避免各級學校因少子化衝擊減班,造成學生輔導中斷影響學生發展,請教育部針對113學年度因減班導致專任輔導教師可能異動部分允以於「學生輔導法」修正施行前依112學年度核定之員額辦理,以維護學生輔導權益,相關補助經費由教育部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辦理,其他增加專任輔導教師仍依照地方政府實際需求辦理聘用。

提案人:郭昱晴  陳培瑜  張雅琳

散會

主席:在場委員未達議決人數3人,所以議事錄暫不確定。

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部長列席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我們現在就請文化部李部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5分鐘。

李部長遠: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大家好。我今天深感榮幸來到大院,受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邀請,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提出報告並且備詢,我在這裡代表文化部同仁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文化施政的協助與支持,以下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在文資法中,建築類的文化資產類別包括古蹟、歷史建物、紀念建物及聚落建築群等,隨著臺灣文化保存的意識高漲,文化資產的保存以及相關人才的培育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我們從法制面、制度面還有教育面等三個大面向,說明我們一直以來的推動情況。

首先是法制面,隨著文資法的施行,我國開始有系統性的進行文資保存工作,特別在執法過程中,我們也不斷地參考世界遺產的保存觀念、技術與方法和國際接軌,同時,我們也考量臺灣文化資產的傳統性與在地性,透過增修法律,讓文化資產的修復保存更貼近實際的需求,不因現在的工程法令而受限,讓專業的修復人員能夠發揮最大的修復品質。

第二,在制度面,我們透過積極爭取經費,推動文資修復工程,擴大修復市場的規模,積極培育人才,期待建構出文化資產的修復產業鏈,但是隨著傳統工匠的逐漸凋零,還有社會變遷導致傳統師徒制的思維,願意投入文化資產修復的人員越來越少,特別是年輕人,所以我們積極建立人才培育的機制,包括成立文資傳匠工坊,作為技術培訓、保存傳承的人才培育基地,同時建置專業的人才庫,媒合具有傳統匠師資格的師傅進入修復現場工作。

另外,我們也辦理了古蹟規劃修復與監造的培訓班,培養更多優秀的古蹟修復人員。為了讓更多新的世代投入臺灣文化資產,我們將持續透過傳統技術與現代科技的整合,讓文化資產的修復、保存以及活化運用走向產業化,讓投入的人才更具有榮耀感。

最後,在教育方面,我們會和教育部、勞動部合作,透過學校的教育、在職的進修,強化產學供需的媒合,提升文資修復的品質,打造出屬於臺灣文化資產的產業,讓我們的文化資產走向永續發展。

懇請各位委員持續鼎力支持,並給予我們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李部長的口頭報告。

我們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的截止時間為10點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點30分以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吳春城委員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我們請發言登記第一位洪孟楷委員質詢。

洪委員孟楷:(9時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李部長。

主席:有請李部長。

李部長遠:洪委員你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部長,我們先請教一下上禮拜才剛落幕的金曲獎,當然金曲獎大家也都非常關心,因為三金其實也是我們的年度盛事,但是在這一次金曲獎裡面,反而大家會覺得有一些意外的插曲,包括製作節目的部分,然後在歌手演唱的時候,麥克風出錯,造成文化部之後還要出來道歉,還要說深自檢討,想請教一下到底有沒有去做瞭解,為什麼會出這樣的包?

李部長遠:整體來講,當時轉播的是台視公司,我們問了他整個過程,他們也對外公布了幾個重要的關鍵,其實是硬體的問題,就是整個技術問題,主要是麥克風的設備當時故障。

洪委員孟楷:但之前沒有彩排嗎?相信也都有啊!

李部長遠:都有,可是我覺得現場的狀況,應該是他們的人員不足,然後應付的反應不夠快,所以發現電池不良的時候,馬上換新的麥克風,可是旁邊的場控人員又報錯了麥克風的號碼,我想現場這種狀況是非常凌亂的。所以未來我們會改善作法,包括慎選我們的硬體跟協力廠商,確實掌握麥克風設備的狀況,增加一些無線訊號監控跟技術人員調度跟作業的SOP。

洪委員孟楷:看起來都是技術性層面的問題?

李部長遠:是。

洪委員孟楷:那未來,譬如像這樣子的相關承辦廠商,是不是也應該要把它列為考核的項目?

李部長遠:我請承辦的次長說明。

洪委員孟楷: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

李部長遠:OK,好。

徐次長宜君:好,報告委員,關於這次的整個部分,我們有跟台視做過檢討,我們是一定會依照契約來究責,然後包括扣款,我們也會依照契約的相關規定做未來後續典禮承辦的相關檢討跟參考。

洪委員孟楷:好。再請教部長……

李部長遠: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現在也有看到,居然得獎者上臺致詞的部分,也有說被粉專給消失,那你當然也有受到媒體的詢問。其實本席還是強調,重要的影視頒獎典禮,得獎者上臺致詞就是屬於得獎者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要尊重,因為榮耀時刻要說什麼就是言論自由嘛!尤其關心國際大事也是一個高尚人道的關懷。但是,為什麼會在這一個情況下,還是會讓大家有一些這種互相的討論?甚至本席也看到,好像現在已經就變成是有點高度對立,居然還講到說我們有高捷這一位藝人,說實在,高捷這位藝人也算是臺灣資深的藝人,他講一句「晚上好」也被網友酸爆。

部長,上一次本席也才在這邊質詢您,請教如果用「估計」一詞,會不會覺得是用大陸用語?你那時候講文化是包容的。所以針對文化部辦這樣子的一個獎項,然後網友是這樣子的討論,您自己怎麼看?

李部長遠:我沒有想到這件事情會鬧那麼大的原因是,其實每一次的頒獎,過去也有完全不會把得獎人的得獎致詞即時打出來,因為……

洪委員孟楷:不管得獎者、不管頒獎者,他們的言論是不是都應該要被尊重?

李部長遠:對,要尊重,所以我們這一次的方式為什麼會出差錯?就是因為現場的速度很快,而負責打字的小編,大概打到50個字到100個字就馬上上傳,因為馬上要進到下一個節目,所以第一,他絕對是無心之過,因為他就跟著打字,打到差不多50個字到100字的時候就上傳,巴奈(Panai)最後講的天安門事件,這個用現在來思考,它絕對不會敏感,那個小編大概從來沒有覺得這一件事是那麼重要,就直接跳過去到下一個節目,所以當我們發現不對的時候,他已經往上傳了。我也不曉得這件事情怎麼會被大家想成是自我審查,甚至於說是文化部來審查,這件事情發生在中華民國這個時代,我覺得不可能啦!尤其是我個人過去,從以前到現在,我們言論自由的爭取,到現在怎麼可能發生這個自我審查,而且我覺得甚至於腦袋裡都不應該有自我審查這個東西,因為那是一個屬於威權時代的,所以這件事情純粹是一個技術問題,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會吵得這麼嚴重。

洪委員孟楷:其實本席要說,三金的獎項都是大家高度重視,但不管是得獎者、不管是頒獎者,他們的言論都應該接受尊重,所以不管是巴奈(Panai)的發言或是高捷的發言,本席都認為不應該有任何人去把他的政治意識型態加諸在別人身上,我想這是應該互相尊重的部分,部長,你可以同意吧?

李部長遠:我在現場,我覺得有的時候很奇怪,這個社會很怪,現場有幾位立委也跟我們一起在現場看表演,其實我每次聽到有原住民的歌、有客家語言的歌、有華語的歌、有臺語的歌,大家混在一起會比過去多元,而且歌手變多。我跟你講我當場的感覺,我非常感動,現場聽的觀眾也非常地「嗨」,可是最後會討論的東西是我沒有想像到的,是某個言論怎樣、怎樣,真的憑良心講,在我的經驗中不曾有過。

洪委員孟楷:好,很好,言論的部分是一回事。一樣,上禮拜有發生另外一個事件,就是有平面媒體報導說,有中國官媒記者介入臺灣的政論節目,陸委會居然講是協同文化部來查明。請教,一個禮拜過去了,文化部有沒有去查明?

李部長遠:這個我們有繼續往下追蹤跟調查……

洪委員孟楷:有瞭解現在的狀況嗎?

李部長遠:我請正在參與的次長回答。

洪委員孟楷:來,平面媒體講的是哪一家電視臺?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是依照我們規定的程序進行行政調查,所以我們有兩個對象需要調查,第一個是邀請單位,邀請單位是聯合報;第二個是當事的單位,也就是新華社,因為新華社有兩位記者還在臺灣,所以我們也進行了約訪,我們分別透過發函、聯絡以及邀請,因此這些調查正在進行當中。但也跟委員做個說明,因為這整個調查是跟陸委會協同進行,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在進行當中,這個禮拜結束以前,我想我們對外會有一個比較公開的說明。

洪委員孟楷:這個禮拜以前,對外會有一個公開說明?

王次長時思:應該是一個禮拜……

洪委員孟楷:今天禮拜三了,所以明天或後天,是不是?

王次長時思:一個禮拜以內,我們會儘快,因為……

洪委員孟楷:這個禮拜以內?

王次長時思:一個禮拜以內。

洪委員孟楷:一個禮拜以內?

王次長時思:對、對、對,一個禮拜以內。

洪委員孟楷:但是已經過去一個禮拜啦!上禮拜發生的事情到現在,本席是想確認,平面媒體報導有講是說真的……因為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們都沒有辦法接受,怎麼會有外國的人可以到我們臺灣的新聞電視臺,然後去看,說哪一個政論節目,那被影射的政論節目,有沒有看到,上禮拜它也大動作的聲明,覺得根本不是啊!子虛烏有啊!根本沒有這種事啊!所以行政機關調查到底有沒有確認電視臺有沒有這個情況?

王次長時思:目前為止我們還在確認當中,也要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會找那個電視臺來詢問嗎?

王次長時思:我們要先從當事人開始,因為我們……

洪委員孟楷:當事人是指誰?記者?

王次長時思:是指邀請的單位跟駐臺的單位。

洪委員孟楷:駐臺的單位就是新華社。

王次長時思:新華社。

洪委員孟楷:新華社你們詢問了沒?

王次長時思:已經約訪了。

洪委員孟楷:約訪了?

王次長時思:已經約了、已經約了。

洪委員孟楷:他們有承認這個事情嗎?

王次長時思:還沒說,因為一個禮拜嘛!所以約它,然後跟它約時間,看什麼時候可以來……

洪委員孟楷:已經約了,但它還沒有來,是不是?

王次長時思:還沒來,對、對、對。

洪委員孟楷:好。

王次長時思:有在進行中,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畢竟是行政調查權,並不是司法權,也不是這些範圍的權利。

洪委員孟楷:來,部長……

李部長遠:因為文化部其實沒有……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在剛剛的答詢,本席也給你很多時間來回答……

李部長遠:對。

洪委員孟楷:一樣,就是你講到說現在的臺灣、現在我們中華民國、我們法治社會,我們沒有辦法想像說有人會做這個言語調查、思想調查。一樣的道理,你覺得這樣的一個狀況,因為上禮拜平面媒體指證歷歷啊!大動作。但是我們真的去看裡面,有寫哪一家電視臺嗎?沒有!它沒有寫哪一家電視臺,只有影射;有寫是什麼節目嗎?沒有!但就變成是人人自危啊!好像被潑到髒水的、被影射到的,然後大家就在以訛傳訛,網路上鋪天蓋地,再配合側翼來去帶風向,哇!那個電視臺好像就被帶風向了。

本席沒有要為哪一家電視臺講話,但本席很沒有辦法接受的,就是用這種帶風向式的、以訛傳訛的、故意抹紅的,那一樣的道理啊!我剛剛問了,如果我們行政調查有屬實,因為陸委會要跟文化部持續查明嘛!有屬實,把它給抓出來,該犯什麼法令,國安法還是什麼法,把它揪出來;但沒有屬實,是不是也應該要還相關人等一個公道?部長,什麼時候能夠跟社會大眾來說明清楚?

李部長遠:我想剛才講的有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就是當時這個消息傳出來之後,它已經不是思想的問題,它是好像有國安問題了,所以它兩個是不同的事情。但是,我們文化部的確是負責發記者證,如果他的行為違反了我們發證的條件,我們可以把他取消,我們的功能是這樣子。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調查也不能深入,我們也沒有司法權,所以也只能非常按照法治的方式來約談他們。

洪委員孟楷:好,你們剛剛講一個禮拜內會向國人報告,是不是?

李部長遠:是,因為昨天卓院長在另外一個立法院的會議中,他也被問到這件事情。

洪委員孟楷:在總質詢的時候啦!

李部長遠:對、對、對。

洪委員孟楷:好。部長,最後,本席今天也看到這一個新聞,我想召委是臺南人,大家很關注啊!臺南真善美戲院,2018年其實它才剛重新開幕,但是到現在2024年,不過6年的時間,它又再熄燈了。部長,您之前上任的時候,外界給您一個評語,叫做真正懂電影的部長,所以您既然是一個真正懂電影的部長,看到國內電影院這樣子的狀況,不管是現在這個市場越來越萎縮,不管是國片的市場,您有什麼樣的作為能夠更積極地來協助?

李部長遠:是的,委員,你問得很好,這也是我最憂心的部分,因為整體電影市場不是因為國片,而是連西片都開始跌,那是因為整個消費方式,大家很少願意走進戲院,整體來講,已經發展出兩種東西,一個是電影院的電影,一個是在Netflix這種平臺上……

洪委員孟楷:串流平臺的電影。

李部長遠:所以我們作為一個協助臺灣文創事業的單位,其實我們編的預算已經比過去多很多了,像我們跟國發基金申請了100億,已經動用一段時間,最近我才跟國發會再重新開會,希望動用第二個100億。另外,我們的黑潮計畫也跟行政院要了一個專門針對臺灣的文化內容,包括科技、包括電影、包括電視,還有文學等等,也編了100億,以4年來用。所以作為一個文化部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我們挹注更多的資源,協助他們能夠把整個內容產業抬起來,但是戲院的凋零的確不是一天的事情,就像書店一樣,它隨著消費方式越來越式微,文化部能做的事情就是在我們有限的預算內,包括我個人,這次暑假我答應每部電影都去看,而且我們也答應馬上就要宣布一個文化幣鼓勵大家看國片的政策,我明天就要宣布了,就是鼓勵大家用文化幣去看國片,而且指定就是國片,那個給的點數非常高,就是我做我全力可以做的事情,而且我自己也會每部電影都去看,我覺得有的時候是一個氣氛,就是自己的電影自己看,這一點當然我會盡我所有可能去協助的。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問題啊!本席只是提出一個點,因為過去到現在,我也都在這邊很關心我們的不管是影視產業或是國片的相關發展,但我只提醒兩個點,第一,過去有人感嘆,前幾任部長對於文化的重視,追根究柢到最後都只剩撒錢啦!業界雖然高興,但是影視文化難以扎根啦!這個是媒體報導,對於過去幾任部長的一個講法。所以剛剛雖然聽到你說有兩個計畫,但是本席還是要強調,除了資源投入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做什麼。還有第二個部分,商業影片戲劇,當然它們有它們各自的發展,譬如說引進更新的技術、環繞音響、IMAX,或是4DX等等,讓很多追求這些影視娛樂的可以去做。但是另外一個部分,對於真善美戲院它們的定位,可能是文化藝術相關片型,它們缺的可能不只是資源,而是更重要怎麼樣能夠跟國際上不同的電影來結合,更方便的引入,我覺得這才是不同特色戲院應該要求的生存,好不好?後續我們還會再繼續針對這個議題來做討論,本席也會跟您更深入討論,好不好?謝謝。

李部長遠: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謝謝替我們臺南真善美戲院即將熄燈發聲,謝謝。

我們先來確認議事錄,議事錄有無錯誤跟遺漏之處?(無)沒有,好,那議事錄確定。

我們接下來請柯志恩召委。

柯委員志恩:(9時2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李遠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柯委員,你好。

柯委員志恩:你好。我想我持續剛剛的問題,特別是三金,為什麼對這個問題特別關切?因為我35年前也曾經是金鐘獎教育文化主持人,好不好?不過知道這件事情的大概年紀都不小了,那也已經是非常久的事情了。

你剛剛對洪孟楷委員的問題已經做了一些答復,我必須要說,因為520你才上任,所以,金曲獎的承辦幾乎是在你上任之前就已經確定了嘛!所以說很多小編……我也相信以你過去一貫的立場,對於自由這樣一個定義,所以應該是小編在這個過程裡面出的小瑕疵,我比較在乎的是,說實在的,在過去,三金可以說是華人圈的一個盛事,所以你剛剛特別提到非常的多元,但是整個影響力跟我那個年代比起來,其實是下降的;對於這一點,部長你應該是同意吧?你當初在金馬獎為李安、為徐發行人等等,但現在這些已經風光不再了,這也是我們必須要接受的事實。

我比較關切的是,接下來的金鐘獎,特別是你非常熟悉的金馬獎,你有信心辦好嗎?像剛剛提到的那些,不管是突然的擦槍走火或是技術問題,你有信心把它處理好嗎?

李部長遠:我覺得以臺灣的影視發展,譬如你講金鐘獎,臺灣的劇集這幾年非常精彩,我們接受的除了電視之外,也接受在OTT上面的節目。

柯委員志恩:好,關於金馬獎的部分,你有信心辦好嗎?

李部長遠:對於金馬獎,我也很有信心。因為長期以來,金馬獎那個單位經過了李安當主席、張艾嘉,到現在李屏賓當主席,他們已經有能力對外募款達百分之八十……

柯委員志恩:好,我就是特別提醒,目前金曲獎因為一些技術問題,還有一些政治上面的問題,有一些紛擾,你自己也受到非常多的委屈,我希望在未來的二金當中可以記取教訓。

因為今天主席排的是有關於古蹟的部分,我想中正紀念堂也絕對是我們國定的古蹟,顧立雄宣布已經跟文化部協調好要把三軍移到自由廣場來,細節是由文化部來拍板,這是事實嗎?

李部長遠:因為我們臺灣有關中正紀念堂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

柯委員志恩:我瞭解,所以說這是部長你的決定嗎?還是國防部的決定?我只問這個問題。

李部長遠:簡單說,我們其實誰都不能決定,因為行政院有一個……

柯委員志恩:喔,所以是行政院決定的?

李部長遠: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的會報。

柯委員志恩:所以是他們決定的?所以說把儀隊移出去到廣場……部長,為什麼我要特別問這件事?我沒有那麼多政治思考,我只是覺得這些儀隊,你要知道他們曾經有過昏倒的紀錄,在室內沒有辦法,但把他們移到廣場去,在這麼高溫之下,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所以你剛剛說不是你,也不是顧立雄決定的,是你更上層的那個委員會所決定的,是不是?

李部長遠:應該不是,因為這個東西是來自民間大家對於去威權跟去個人崇拜的……

柯委員志恩:好,那也可以啦!我先問一下,因為你上次回答我這個問題的時候,你說這個要有全民的共識嘛!那你說民間對於所謂去威權也有他們固定的一個想法嘛!所以轉型正義在全民共識之下進行,這是你5月22號回答本席時講的話,請問這句話還算數嗎?撤離儀隊是全民共識嗎?

李部長遠: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回答。

柯委員志恩:快一點,因為我後面還有很多……

李部長遠:我在5月20號回答的東西跟現在想法完全一樣,因為全世界經過威權統治的、法西斯統治的國家非常多,他們如何處理很敏感的紀念碑或者一個建築物,那個東西如果處理得不好的話,是繼續撕裂族群,所以……

柯委員志恩:好,沒有問題啊!

李部長遠:所以我會非常小心翼翼地處理。

柯委員志恩:不是,部長,你的重點,你或許認為一樣,可是我們聽起來重點不一樣,因為每個人都會選擇性地去理解、選擇性地去暴露,然後會選擇性地去接受。你上次回答我說你覺得民眾休閒是比較重要的,我當時還對你比較肯定,而且你那時候還特別提到,以人道的立場來說,三軍儀隊不是被大家在政權當中轉來轉去,這是你當初的一個立場,這個立場其實跟你現在所提到的,大家對於威權制度等等各方面的部分,其實有很大的改變,一個月來是有很大的改變欸!

李部長遠:沒有,如果你願意給我多一點時間的話……

柯委員志恩:我沒有那麼多時間給你,我只是覺得你是有一些……而且我要提醒你,部長,我比較在乎的,跟你前次所回應的,這是人民休息的一個地方,而且你可能不知道,中正紀念堂的遊客過去曾經比故宮還要多,曾經是320萬,在疫情之前兩岸觀光還有交流的時候,還曾經達到六、七百萬,甚至高達709萬這樣的人次,大家去那個地方的時候就是看看儀隊,但是對於蔣介石的功過,大家自有一些解讀,不會因為參觀了一下,然後就對這樣一個偉人開始崇拜或是摧毀,基本上,現在自由開放,訊息太多,所以我只能說,在你任內,你過去一般的立場跟你現在所講的部分,我個人覺得還是有一些落差,我只問一個,你覺得在你任內當中對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你要發揮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李部長遠:我覺得有三個面向,如果你願意讓我講一點……

柯委員志恩:1分鐘!因為等一下還有其他問題。

李部長遠:因為第一個,我們最近有一個讓全臺灣年輕人來設計中正紀念堂,我覺得歷史是要把它翻過去,舊的歷史要翻過去,可是不能遺忘,翻過去之後大家重新面對新的時代,所以最近我會巡迴全臺灣,展覽所有年輕人對中正紀念堂想像的那棟建築物。

柯委員志恩:OK,好,第二個?

李部長遠:第二個,中正紀念堂要如何解決去威權跟去個人崇拜?有幾個方式,一個就是從周邊的,像剛剛講到的民眾休閒、環境的改造,這是我第二個想法。第三個,至於我們的儀隊如何操槍,我們最後還沒有定案,我相信也不會讓他日曬雨淋,也不會把他撤掉。

柯委員志恩:所以還沒有定案就對了?那麼我再多問一個,國父紀念館目前還在修建當中,顧立雄部長其實對這兩個地方真的非常有意見,你跟他好好溝通一下喔!他說銅像部分還是會做適當的戒護,我不曉得他說的適當戒護是怎麼樣?萬一這個儀隊撤掉之後,能夠讓更多激進份子來做一些損毀的話,那你文化部的態度又是如何?

李部長遠:我想強化保全吧!這一點我的確覺得要顧慮到不同族群對同一個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從過去歷史上看到這種有經過威權……

柯委員志恩:是,你的保全應該跟國防部這樣子的保護完全是沒有關係就對了?

李部長遠:對,我作為一位政府官員的態度,應該是讓它不要衝突、不要撕裂,我剛剛一直強調說,我從進來講的話到現在的話還是一樣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們要慎重處理過去的歷史,我們不要遺忘它,也不能夠為了逃避躲掉它,最重要的是讓過去的歷史仇恨翻過去,重新面對新的歷史。

柯委員志恩:我完全同意這個部分,只是你上次所講、所劃的重點,你現在把它講得更清楚,但是我還是要懇請部長,真的大家那時候一開始對你寄予厚望,就是因為你一本初衷,做很多事情你是還保有過去的一個想法,我還是希望文化部長就是以文化為基準點,不要被政治給凌駕。

接下來跟你問一個比較政治的問題,就像我們剛剛說的新華社,你剛剛已經特別提到,是聯合報來做一些邀請的。目前大陸駐臺大概有6家媒體、7名的記者,部長,就你所理解的部分來說,過去新華社或者是大陸的媒體來臺灣這邊,從過去到現在有多少是違規的,比例是多少?

李部長遠:這個部分,因為我才剛來,不太知道。

柯委員志恩:有多少是違規的?

李部長遠:我想請次長來說明。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新華社的部分並沒有其他違規的情形。

柯委員志恩:目前為止並沒有其他違規的一個狀況出現,「大陸駐臺」是指大陸其他駐臺的記者嗎?有沒有這樣子的一個紀錄?

王次長時思:曾經有過一家……

柯委員志恩:曾經有過一家?

王次長時思:曾經有過東南衛視,東南衛視後來……

柯委員志恩:所以目前為止都還是維持在符合規範的範圍裡面,那麼我問一下,大陸駐臺記者如果在臺灣有設備上的需求,像要租攝影棚或者SNG車,在文化部的規定當中可不可以?

王次長時思:基本上要看它的狀況來做申請,因為它……

柯委員志恩:是可以,還是看狀況?

王次長時思:因為他進來目的是進行駐點的採訪,那是依據這個採訪的需求而衍生的,如果沒有牽涉到其他的情形,就是看他的實際的狀況來做……

柯委員志恩:所以攝影棚是看你的實際狀況決定?當然你有前提設在那個地方嘛!所以攝影棚或SNG車的租借,在目前法規上面來說是OK的?

王次長時思:是,如果符合他在臺的活動目的是OK。

柯委員志恩:我只是說,到目前為止很多人想瞭解臺灣一些的訊息,透過這樣子傳輸的管道,不要把每個人都當匪諜好不好?我真的覺得我們臺灣現在已經處處都是匪諜,又回到我35年前的時代了,不止,更早以前的時代了,我們對臺灣民主要有相當的信心喔!不要把一些事情都擴大解讀,影射是最傷害的,好。謝謝!

最後,我要問一下,有關於大家非常關切的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的彩繪工程,到底什麼時候會再來一次地把它復原?這是鹿港人非常在乎的。

李部長遠:這個我要請文資局局長跟你解釋一下。

陳局長濟民:委員,鹿港龍山寺的彩繪,我們在4月份做終止契約的決定,現在在進行結算的工作,結算之後我們會再……

柯委員志恩:好,局長,既然你都上來了,我還是要讓部長瞭解一下,我真的不曉得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這位局長在擔任國美館副館長的時候,典藏庫房是解約的,我們要再次發包;擔任文建會第二處長的時候,又是解約再發包;擔任傳藝中心主任的時候,高雄中山堂修復工程也是解約再發包;這一次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工程我們延宕了兩年,解約之後這次又要再發包。請問為什麼一連串一直在出包,到底是什麼樣的問題?

李部長遠:我覺得臺灣的文資修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中央給錢然後地方來修復,這個我們真的還在學習中,因為臺灣有文資概念是很後面的事情……

柯委員志恩:我瞭解,局長,可是這是發生在你任內,你必須要做一些解釋,特別是這次大家非常關切鹿港龍山寺的這個部分,基層都完全反彈,因為裡面包括整個過程、美感、一些的數量等等,難道這麼多解約再發包都沒有辦法讓你們得到任何一點學習或是教訓嗎?

陳局長濟民:委員,龍山寺這個案子主要是團隊,我們的……

柯委員志恩:那麼之前的案子有沒有再重複發生?

陳局長濟民:每一個案例都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雖然每一個案例都不一樣,但是結果都一樣,就叫做解約再發包。

陳局長濟民:我想這都是按照我們合約的規定啦!如果不解約,那我覺得那是失職。

柯委員志恩:這麼多次的狀況,部長,我今天特別提出來、條列這個部分,或許你剛上任,但是我覺得你一直強調,從過去歷史當中學到教訓然後往前走,不能回顧過去起碼可以往前看,這麼多的例子擺在這個地方,特別鹿港龍山寺承載了非常多鹿港人對於文化上面的一個精神寄託,現在已經延宕兩年了,同樣的問題還是存在,請問什麼時候可以讓這個彩繪工程正式的完工?給我們一個數字,局長或部長。

陳局長濟民:委員,這個我想程序還是繼續照走啦!

柯委員志恩:什麼時候?

陳局長濟民:可能我們要再……

柯委員志恩: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一個答案?

陳局長濟民:我一個禮拜之內。

柯委員志恩:一個禮拜告訴我,好不好?還有所發生的問題等等之類,請告訴本席,到底問題真正所在?還有過去的這些問題當中,我們如何從過去的教訓當中,得到一個學習的經驗,我覺得這才是最重要的,好。謝謝!

李部長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柯志恩召委的質詢,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萬美玲委員。

萬委員美玲:(9時36分)謝謝召委,我們一樣有請李遠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萬委員,你好!

萬委員美玲:好,我們一樣回到上週六的金曲獎,我早上也聽了一下您對於這次金曲獎的一些回應,但是我覺得還是要提一下,首先先請教部長,整個金曲獎都落幕了,當然不管它引發沸沸揚揚的討論,你認為這次的金曲獎辦得成功嗎?你給這次的金曲獎打幾分。

李部長遠:必須跟你承認我是第一次參加金曲獎,打幾分啊?

萬委員美玲:所以這一次金曲獎在你的心目中成功嗎?打了幾分?

李部長遠:我給它80分,但是因為發生這些事情,我給它扣5分,就是75分。

萬委員美玲:75分?

李部長遠:嗯。

萬委員美玲:好,這一次金曲獎相關的出包,剛才您回答是說有硬體、有設備、有小編的問題喔!那麼我整個看起來,這些出的包其實都是非常低級的錯誤啊!都是不應該出的包,雖然看起來是一個小地方,但是影響甚鉅,所以才會造成您剛剛所說的,在今天典禮的現場,您看到所有多元文化的表演,你就會非常的感動,但沒想到落幕以後卻是引發這麼多的沸沸揚揚,就是這些小地方他們沒有注意的時候,帶來的就是一個巨大影響跟嚴重的結果。您知道這是哪一個單位承辦的嗎?

李部長遠:臺灣電視公司。

萬委員美玲:台視,好,這是它第幾次承辦?

李部長遠:第幾次啊?我問一下。

徐次長宜君:我們經過公開招標之後,這幾年都是台視承辦的。

萬委員美玲:第幾次承辦?

徐次長宜君:第幾次喔?應該是從第25屆到現在都是台視承辦的。

萬委員美玲:所以第幾次承辦?好,部長。

徐次長宜君:應該是第11年。

萬委員美玲:第11年,連續11年都由它來承辦?

徐次長宜君:應該是說每一年或每……因為從第25屆開始,有時候是每年招標,有時候是每兩年招標,都是經過公開招標然後來承接的。

萬委員美玲:所以我只問一下,台視連續幾年來承辦?它總共辦過幾次了?

徐次長宜君:其實它是在第21屆到第23屆……

萬委員美玲:你告訴我它總共辦過幾次?

徐次長宜君:幾次嗎?

萬委員美玲:對,台視?

徐次長宜君:14次。

萬委員美玲:14次,所以台視辦金曲獎的經驗有高達14次。部長,這個問題就嚴重了!

李部長遠:對。

萬委員美玲:其實它出包不是今年才出包,因為您是今年才接了部長這個位置,你有去現場看,它往年就出過很多次包了,去年不知道您記不記得?就在第34屆的金曲獎,因為頒獎卡片排版不佳,導致主持人唸錯,有沒有?還造成大家很多的尷尬,甚至造成大家心理上的不舒服,還有一些面子、裡子的問題,其實是很嚴重的錯誤。如果說台視從過去到現在,第一個,它經驗豐富還屢屢出錯,屢屢出錯又屢屢得標,這是為什麼?第二個,去年已經出錯,今年還是繼續再犯,那請問一下,它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你們去委給它來承辦這個活動?我想請教部長。

李部長遠:OK,其實你剛才問的問題,我應該分兩個面向,一個就是政府採購法我們的修正,然後有出了差錯,我們把它計點數;但是第二個問題我必須講,臺灣電視早期只有3家的時候,他們能力非常好,後來變成100家之後……

萬委員美玲:部長,剛剛柯志恩委員跟你聊到二、三十年前的事情,但我現在跟你講的是今年的事,好嗎?所以不要跟我講那個台視什麼幾十年前這樣,現在這幾年都是由它來承接,為什麼它一再出包還可以一再承接?我想就這樣吧!給這個……這位是?

李部長遠:徐次長。

萬委員美玲:好,我們請他來回答好了……

李部長遠:OK。

萬委員美玲:看起來部長比較不瞭解。

徐次長宜君: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是用公開招標的方式來辦理。

萬委員美玲:用什麼樣的標?最低標、最有利標,哪一種標?

徐次長宜君:我們是準用最有利標。

萬委員美玲:好,最有利標是評選嘛!

徐次長宜君:對。

萬委員美玲:何以十幾年來,它有經驗然後還出錯,出錯以後又再得標,得標以後再出錯,出錯又再得標,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徐次長宜君:其實這幾年都只有台視一家公司來投標,因為我們這個案子……我跟委員簡單報告,因為整個金曲獎不是只有頒獎典禮,整個案子裡頭是從25號開始有金曲國際音樂節……

萬委員美玲:這個我理解……

徐次長宜君:對,所以它的工作項目比較繁雜一點。

萬委員美玲:部長,有一個問題,剛才回答因為只有一家來,所以這麼多年下來,我們都只有一家來,這中間的問題其實不小,第一個,為什麼只有一家來,什麼原因?有沒有去理解過、瞭解過?

李部長遠:有,因為我們……

萬委員美玲:這個只有一家來,有沒有一些人謀不臧在裡面,或者是有沒有一些疏忽在裡面,或者是整個典禮活動的預算經費不夠高,沒有人要來?您總要找出問題來嘛!你不能老是一直給台視做,便宜行事地給它做,然後不斷地出錯,最後是什麼?最後就是部長您的感動到後來變成要去承接、面對這些沸沸揚揚啊!所以部長,我們要怎麼去解決這樣的問題?

李部長遠:我想我會整體檢討一下,據我個人瞭解,這個費用真的是不高,所以來標的非常少,因為標的時候它會虧,台視是臺灣第一家電視公司,後來民營化之後,他們很想要有形象,所以它其實是……

萬委員美玲:很想要有形象,現在這樣的形象好嗎?

李部長遠:但是整體……

萬委員美玲:部長,這件事情我們還是真的要做出一個懲處,您都知道假設是因為預算經費太低,沒有人要來,那你就要去思考怎麼樣辦好一個典禮,在足夠的經費之下,讓更有能力的人來承接,如果已經不斷在犯錯、不斷在出包,造成這個典禮去蒙羞,甚至引起這樣的沸沸揚揚,你就要去思考怎麼去懲處它、還適不適宜,這部分我們希望會後部長給我們委員會所有委員一個報告,好不好?

李部長遠:好,其實我們已經做懲處了,包括我們的合約上面有一些究責,就是扣款或者……

萬委員美玲:還有剛才我們所談論的這些問題……

李部長遠:對、對、對。

萬委員美玲:未來這一些事項,我們希望會後給我們一個完整的報告,好不好?

李部長遠:沒問題、沒問題。

萬委員美玲:好。今天部長在報告當中也有提到的,我們在文資的保存、修復上,最需要的就是人才,但現在人才的缺乏、人才的斷層非常嚴重,尤其部長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我們現在從教育面向來看,大家都往AI方向走,所以其實重理工、輕人文,因此現在你要找到年輕這一輩來投入,不管是人文社會科學學系,或者是我們稱作的文資人才,真的非常地難。我想請教部長,您知不知道現在文化部的文化資產人才庫裡面有多少人?

李部長遠:細節我不清楚,但是我們最近才開過一個會,您剛才講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

萬委員美玲:所以您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嗎?

李部長遠:細節……

萬委員美玲:那我告訴部長,我們現在文資登錄的總數是3,237人,包括保存者、傳統匠師、藝生、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等。部長,這個資料是文化部的資料庫,但是有另外一個網站,這個網站是要提供給需要找尋文資人才的資料網站,您知道有這個網站嗎?

李部長遠:我不知道。

萬委員美玲:您也不知道有這個網站?回去要看一下,這個網站的數字是只有2,617人,所以跟文化部自己登錄的總數有620人的差距,到底哪一個才是真實的?怎麼連相關的人才統計都可以落差這麼大,這是第一個。而且在2,617人的這個網站當中,人才庫竟然還有登錄已經過世的人,所以我不理解,第一個,為什麼會有數字的落差?第二個,為什麼有過世的人你們還把他登錄在上面?這是因為網站疏於更新,還是美化數字?

李部長遠:這個部分我讓文資局局長來回答。

陳局長濟民:委員,這兩個數字,可能我們在定義的認定上面有一點落差,所以才會像剛才講的,像有的過世了,但是我們尊崇他,所以我們還是把他保留在上頭。

萬委員美玲:你說為什麼把他保留在上面?

陳局長濟民:等於是對他的尊崇,因為這是一個很好的……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我想這個回答你也聽到了。部長,這個網站上面叫做人才庫,人才庫是要供給有需要的人來人才庫找人才,您同意我的說法嗎?

李部長遠:我同意。

萬委員美玲:你們把過世的人放在上面,找人才的人來這個網站上面看,有意義嗎?當時我們在調資料的時候,文資局的答復其實本席非常地不滿意,這個是文資局的答復,它說:「文化部依文化資產法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登錄認定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保存者過世後,基於尊重其殊榮,爰保留於國家文化資產網人才庫。」部長,您會後去看一下,結果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部分,今天文化部文資局給的資料怎麼可以亂講、亂答,非常不尊重自己,更不尊重委員,對不對?你對得起自己的專業嗎?亂講一通!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哪有就這個來講。本席上去找,在第九十三條,可能還有一條比較相關的,其規定為「保存者因死亡、變更、解散或其他特殊理由而無法執行前條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廢止該保存者之認定。」所以這個是指文化部可以來廢止的。

我們必須要講,這個人才庫是要給有需要的人去找人才的,但是我們對於剛剛所說的,對文資人才殊榮的尊重,我們要紀念他,我們可以譬如在一些網站、史冊,或者什麼樣的形式,我們特別去紀念他,讓大家想瞭解的、想看的可以在這個地方看。所以不應該為了去美化這個數字,前後數字兜不攏,給我們的法條也不對,這樣有對嗎,部長?

李部長遠:當然是不對,非常感謝萬委員今天講的這些細節,其實我一直覺得我們文資保存要改變的地方還是蠻多的,因為我自己有開過會,發現它也有蠻多很嚴重的地方,包括……

萬委員美玲:是,所以……

李部長遠:未來我們能不能在制度面上鼓勵年輕人加入我們的修復,另外,我們對於文資保存的工作,給他一種榮耀感,這個我覺得蠻急迫的。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剛剛說希望年輕人加入,我們就要講,你看喔!你們現在真的非常缺人,如果按照剛才你們那個資料庫裡面是2,617人,扣掉已經過世還寫在上面的,還有一些身分重疊的在裡面,本席認為恐怕連2,500人都不到啦!但是現在登錄文化資產保存的總共有6,380件,2,500人不到,我覺得人力真的非常地吃緊。而您剛剛說要找年輕人來加入,可是目前大學、大專院校有開設文資專業科系的只有4間學校,包括臺北大學、雲林科大、臺北藝術大學及佛光大學,只有這4所,而且培養出來的人其實非常地有限。結果文化部表示,你們為了要培育文資人才,從104年開始起,你們設置了文資學院,這個學院不曉得部長您知不知道?

李部長遠:知道,我還去參觀過。

萬委員美玲:好,這個學院你們透過計畫經費的方式來補助,號稱104年到112年有一萬多人次去上課。但是部長,上完課以後,看起來很「澎湃」,而上完課以後,你們有沒有給他做認證?再來,培育出來的學員,你們有沒有列入文資人才庫?數量是多少,您知道嗎?

李部長遠:這點我真的搞不清楚。

萬委員美玲:我告訴您,好不好?這個數字您要不要自己說有多少人?

陳局長濟民:委員,文資學院人才的性質跟我們認證的……

萬委員美玲:你只要告訴我,從您剛剛說的文資學院出來的人,有多少你們把他列入文資人才庫裡面?

陳局長濟民:沒有。

萬委員美玲:沒有,好,部長,0啊!0,是只有0!也就是說,有一萬多個人來上課,上完課以後,煙花一場、煙花一場。所以部長,這些問題你剛接觸到,你也重視了,我覺得非常欣慰,因為我們要面對問題。因此我們如果找不到年輕的學生,然後我們又那麼缺文資人才,如果你們自己做的文資學院的經費也編下去了,最後進到人才庫的只有0喔!你們也沒有去做相關的追蹤。部長,我想今天因為時間也到了,不管是金曲獎也好,或者是文資學院也好,經費一下去了,煙花一場過後,我們留不下任何的東西,我覺得這樣是不行的,所以希望部長在人資的培育上面能夠更嚴謹,才能夠跟得上我們現在需要文資人才的速度,可以嗎?

李部長遠:是,萬委員,你講的就是我最近很憂心的,這涉及到一些證照的條件,我想我們會立刻面對法制的部分,來修法鼓勵這些年輕人可以投入我們的徵人工作,這一點我覺得非常重要。

萬委員美玲:最後一句,文化部自己要重視,好不好?

李部長遠:好。

萬委員美玲:不要連那個數字前後都兜不攏。

李部長遠:是。

萬委員美玲: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謝謝你。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羅委員廷瑋:(9時50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羅委員你好。

羅委員廷瑋:部長好。今天召委排這個文資保存法的專報,有幾件事情想跟大家一起來探討。我以文資災害來起個頭,我想網友總是會這麼認為,臺灣的歷史建物之前很常會發生離奇的火災,部長有稍微瞭解一下這個部分嗎?

李部長遠:我知道,早期一直有這個問題。

羅委員廷瑋:好,國內的古蹟、歷史建築物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分為四項,用火不慎、人為縱火、施工不當以及電氣因素。廣義來說,就是自然跟人為的因素,人為的因素部分,我們就會推測,是不是當我們的老舊建物準備被評定為古蹟的時候,就會受到文資法的保護,周邊的建築物一併會受到影響,連帶出現疑似人為縱火的案件出來,也就是自燃事件?我們都知道,108年4月巴黎聖母院發生火災以後,起火的原因有兩說,一個是電器故障,一個是香菸引燃,當然,在這件事情發生以後,文化部也很重視,我們就推動了一個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目前還在辦理嗎?

李部長遠:有。

羅委員廷瑋:具體的成效可不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李部長遠:我是不是請局長仔細報告一下?

陳局長濟民:好,這個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我們是跟相關部會,像消防署、警政署,我們就這樣的方案定期做消防的演練還有聯繫會報,都會召開,對於所有各種可能的狀況,包括我們現在已經協調各警局,在各個文資點設置巡邏箱,還有我們也加強所有人跟管理人怎麼樣做維護管理,就是在聯繫會報裡面……

羅委員廷瑋:就是守護這些文化資產啦!近幾年確實有相對地減少失火的頻率,我們有感受到,但是聖母院大火之後,很快的在7月,文資局就和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相關單位建置了文化資產災害情資網,我看了這個網站的內容,似乎都沒有列進文化資產火災的案例,這又是為什麼?

陳局長濟民:我想我們可能後續可以把它補充進去,因為我們另外還有掌握這些數據,像……

羅委員廷瑋:有掌握嗎?

陳局長濟民:有。

羅委員廷瑋:那為什麼沒有列入?沒有想到?

陳局長濟民:我們可以考慮把它納進去。

羅委員廷瑋:我舉最近的一個例子,2023年屏東空訓中心大武營區的正氣樓就發生了人為縱火,木造的屋頂、木窗等,燒毀面積約100坪,但我在網站上從頭到尾都找不到相關的資料,然後我把縣市的數據從屏東縣拉回到不拘縣市,得到的也都是淹水、建物結構傾斜、裂縫等,仍然沒有看到火災的部分,是防災中心勾稽不到文化部的資訊,還是文化部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將資訊列管,以至於無法提供相關資料給防災中心?

陳局長濟民:委員,剛才那個防災中心的網站,我們主要是以天然災害為主,像地震、颱風等等,我想人為的部分,我們可以考慮再另外把它納進去。

羅委員廷瑋:我個人認為人為的部分也應該要列入……

陳局長濟民:我們是另外再……

羅委員廷瑋:要讓大家能夠知道。

陳局長濟民:是。

羅委員廷瑋:可以認同嗎?

陳局長濟民:可以,我想也應該是把它整個……

羅委員廷瑋:當時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民眾提出了建議,希望能夠立法規定遭遇火災的文化資產及其用地,100年不得做修復原狀以外的用途,以杜絕有心人士藉由縱火進行炒地的事情發生。部長,您知道這件事情嗎?網路所發起的這個活動。

李部長遠:知道。

羅委員廷瑋:文化部回應,希望透過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的推動,降低各項人為疏失的災害及因應未來日益劇烈的氣候變遷挑戰,守護國家無可替代的重要文化資產,用這樣子的一個方式來做一個回應。如果自然災害和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單位要列管的話,文化部也應該要把火災的部分羅列進去。部長,您覺得呢?

李部長遠:應該是。

羅委員廷瑋:而不是說今天你提報了一個有形文化資產的守護方案,但只做了半套。部長能夠承諾本席會進行盤點,將相關的資料一併列入嗎?

李部長遠:是,沒問題,會儘快。

羅委員廷瑋:好,接下來我想要再跟部長探討的是,接下來我們關心的是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問題,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法律面,文資保護法第十五條,有關公有建築物的部分,我們在這個部分簡單來跟大家分享,就是公有建物、公有土地的建築物,在興建完50年後,如果有要處分,例如拆除,都應該要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但是去年7月文化部就遭到監察院糾正,全臺灣2萬棟50年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只有353棟提送文化資產價值評估,這6年來拆掉的有兩成,都是沒有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根本就是違法拆除,這個被監察院認定有重大疏失,也要求確實地檢討。部長,您覺得這個嚴不嚴重?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做一個反省,甚至要趕快來亡羊補牢?

李部長遠:其實我知道這個法令,好像要主動去報,大家都沒有去報,因為50年以上的房子太多嘛。

羅委員廷瑋:對。

李部長遠:很多人都自動沒有報,自動不去報。

羅委員廷瑋:但是50年以上的建築物確實算是滿多的,很重要!

李部長遠:真的很多。

羅委員廷瑋:對。部長,監察院的糾正內容也提到,105年7月修正文資法,逾50年的公有建築物待普查數高達99%,所以我想文化資產,我們不是只是法律面訂定而已,實際的執行面的確看起來是有很大的一個差距,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部長,您覺得呢?

李部長遠:是,因為它那個執行面真的是很困難,因為50年以上的建築物在臺灣來講非常多,我覺得在鑑定上跟人力上相當不足,所以這個要檢討。

羅委員廷瑋:詢問文資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程序審查、列冊追蹤,到底有沒有涵蓋到50年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卻兩次獲得不同的說法。111年12月16日回復法令上無規範,112年2月15日又回復包含在裡面,各縣市根本無法追蹤。部長,你可不可以給我一個確定的答案?你覺得呢?50年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到底適不適用第十四條?要不要普查?定期檢查要多久一次?

陳局長濟民:第十四條跟第十五條其實兩個是不同性質的,那個解釋是不一樣的。我先補充一下,第十五條在監察院的糾正裡面,最主要現在是縣市政府各局處的橫向聯繫不夠。我們已經一個、一個通函各縣市,也請他們提出具體的勾稽,因為有的在文化局,有的在建設局,有的在……所以拆的時候他們之間沒有互相通報。依照文資法第十五條,這方面是一定要聯繫通報,是一定要做的。

羅委員廷瑋:對,我們希望要有具體的作為,我想文化部作為文化最高的主管機關,應該要想辦法去處理。

陳局長濟民:有,我們……

羅委員廷瑋:第十四條呢?剛剛我所問的,可不可以給我一個確定的答案?50年以上的公有建築物到底適不適用第十四條?

陳局長濟民:不適宜,這兩個是不同性質的。

羅委員廷瑋:好,我們現在的普查跟定期檢查,你們有訂定一個內部的規範嗎?

陳局長濟民:有,是說哪一個?

羅委員廷瑋:50年以上的建築物要普查、定期追蹤,你們有沒有去訂定,然後要求你們下面的各縣市主管機關去處理?

陳局長濟民:我們有訂一些行政指導的規範。

羅委員廷瑋:都有去跟他們做溝通?

陳局長濟民:對,是。

羅委員廷瑋:但是目前我們看到普查率還有高達99%。

陳局長濟民:因為像剛才部長講的,的確,地方縣市政府的人力還有橫向溝通,這方面的確實質上是有一些困難,因為數量很多。

羅委員廷瑋:我希望未來是不是有機會有一個招募人力的計畫,能夠來銜接這樣子的人力,讓我們這些50年以上的建築物趕緊來做普查,有沒有這個計畫可以來產生?

陳局長濟民:有,我們很多的補助案件裡面都包含了這一些相關的機制,包括有一些像考古遺址的巡查、古蹟的巡查,還有專案服務團隊,這一方面都是一些補充人力,還有專業技術的一種作法。

羅委員廷瑋:各縣市在文化部的督導下,有一個執行層面的問題,包括雲林縣沒有人力辦理統計,南投縣、嘉義縣表示,他們根本沒有相關的數據,也就是在拆除之前,他們根本不清楚自己拆的到底是不是50年以上的建築物,所以……

陳局長濟民:是,也就是橫向聯繫的問題。

羅委員廷瑋:這就是橫向聯繫的一個問題,我希望文化部能夠有所作為,能夠來協助處理。

陳局長濟民:是。

羅委員廷瑋:我想執行面有這樣子的一個狀況,文化部應該要痛定思痛,去想辦法協助處理。

陳局長濟民:是。

羅委員廷瑋:當然第三個,我們應該借鏡國外建築物遺產價值評估的一個系統,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做到,文資法的施行細則指出,處分前要通知主管機關進行文化價值評估,具體的做法就是邀請學者或審議會委員辦理勘查,做成一個結果紀錄,主管機關再來判定是否列冊追蹤、登錄審查或其他事宜之列管措施。

然而,目前對於「專家學者的定義、專業內容、職業倫理、職務執行細則」等,都沒有明確規範。譬如說,怎麼樣算是有價值?以目前的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為例,現在寫的只有比較廣泛的「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這三條基準要符合其中之一。

舉例來說,彰化縣的「大新鳳梨商事會社」是典型的文資爭議案事件,部長,您知道這個事件嗎?當時文資委員做現場勘查的時候,認定這個「大新商事外觀形式簡潔、臨街立面無繁複裝飾,常見於彰化市區的主要道路,不具稀少性、特殊性」。但文資團體認為,大新鳳梨商事會社為彰化市僅存連棟式現代風格折衷式樣街屋,具有稀少性、珍貴性、藝術性的價值。同樣是稀少性,主管機關跟文資團體的解讀完全相反,因無法客觀而引發爭議。

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參考國外的建築價值評估系統?例如加拿大他們有一個建築史、歷史、環境、使用、相關真實性的價值等5項指標來作為分級評分,分為A、B、C,也就是所謂的75到100分、50到74分等分成4個組別,個別對應具有重大意義的建築物或者是應受保護的建築物來作為評分,以達到「客觀的主觀」方式來做一個評分。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機會朝這樣子的方向來處理?

李部長遠:羅委員,你剛才講的這些東西,我想我們一定要痛定思痛地來檢討,因為剛才你講那幾棟建築物找來的專家委員,他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專業。

羅委員廷瑋:對。

李部長遠:所以他們評定方式是不一樣的,這一點我很謝謝你的建議,我們應該參考更科學的一些制度跟方法,讓那個評定比較有根據。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部長正面的回應,我想就是我剛剛說的,借鏡國外建築物遺產價值評估系統,希望更有效地去做這樣子的評估,不管是文史團體或者是學者去做的一個評估,我們當然尊重,但是我們希望的是在這個過程當中,能夠更謹慎、小心地去做評估,不要讓我們有任何遺留的遺憾,因為文化資產守護不易,每一次的拆除都無法再挽回。我想這部分我們一起來努力,部長,剛剛你有具體的給我回復,我們也希望會後兩個月內、三個月內,能夠評估出價值的一個評估系統,讓我們能夠知道,這可以做得到嗎?

李部長遠:應該是可以啦!

羅委員廷瑋:好,三個月,謝謝你!

李部長遠:謝謝!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

葛委員如鈞:(10時3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葛委員,你好。

葛委員如鈞:部長好。今天豔陽高照,但是我們的文化,在AI的世界裡頭卻可能見不得光喔!我想先請教一下部長,我們今天的文化資產,對內具有教育跟歷史的意義,對外則有提升臺灣國際的知名度,及發展觀光的重要功能,我相信這些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我想請教您,假設國外的朋友想要到臺灣進行文化的深度旅遊,他如果透過AI的工具,初步瞭解臺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情況,想要來規劃一個很棒的旅遊行程,你認為他們可以透過AI工具得到正確的答案嗎?

我們先來看一下第一個基本題,請問我們臺灣目前有多少國定古蹟?以下我們找了華爾街日報各個評比比較熱門的幾個AI,加上我們的TAIDE,我們讓它做了一些回復。那我們想請教一下部長,當中何者的答復比較是正確答案,或者是比較接近正確的答案?部長要不要感受一下AI跟人類的差距啊?有沒有哪一個是比較接近正確的答案?

李部長遠:111處,Gemini那個比較對。

葛委員如鈞:很好,我們看一下正確答案,確實我們的AI現在還及不了人類,尤其及不了部長喔!非常感謝部長的答復。

第二個部分,我們也來問AI,就是請舉出幾個臺灣的國定古蹟?這個是AI的答復,部長,您覺得這幾組答案裡面,有哪幾個AI工具回答是完全正確的?前面4個就是國際評比時經常在使用的,下面最後這個TAIDE是我們臺灣自己做的。

李部長遠:3跟4比較對。

葛委員如鈞:3跟4比較對是不是?就是Copilot跟Gemini,我想文化部對於文資保存的主題,顯然是做了非常多的功課,沒有錯喔,3跟4的答案是完全正確的。有點可惜啊!我們臺灣自己做的TAIDE答復是錯誤的,故宮博物院並不是我們的國定古蹟。部長,我相信你也相當瞭解啦!其實我自己從進到立法院以來就一再強調開放資料的重要性,您答對了,文化部也答對了,但是我們的AI竟然答錯了,表示什麼呢?表示他們得到的資訊可能不夠完整。

我一直在講,如果我擁有蒙娜麗莎這幅畫,我作為擁有者會做出來最錯誤的決定,就是禁止她被印在T-shirt和馬克杯上面,因為這樣子再過50年或再過500年,全世界就再也沒有人知道蒙娜麗莎這幅畫了。開放是文化唯一的生存之道,開放越多人知道,才有越多的人想要一親芳澤,並且認識她、擁抱她。

從前面我們詢問AI兩個問題裡面,我們其實就已經發現了,AI工具的回答不完全正確,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資料過舊沒有更新;另外一部分的原因,其實很可能是我們的相關部會對於AI去開放文化資產保存的資料,讓它去學習可能不夠完整、不夠主動、不夠積極,導致有一些相關的錯誤。部長,我想請教,你手中或者文化部正握有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瑰寶,就是我們臺灣的文化資產,您是否願意更主動積極地向全世界以及全世界的AI開放臺灣豐富的文化涵養,讓它50年、100年以後都能夠被世人所惦念,讓更多人想要一親芳澤?

李部長遠:這一點我要先瞭解一下法律,因為我個人的意願好像還要再考慮法律問題、著作權等等喔!

葛委員如鈞:我想法律是要隨著時代改變,我們現在就在立法院,如果您覺得法律有什麼需要修正,我們可以一起來協作。部長,如果您也同意這樣子的方向啦!是不是能夠提出具體的向AI開放文化資料的期程?法律哪裡有問題?我們一起來努力嘛!尤其TAIDE我們剛剛看到一個答錯的,是臺灣開發的第一個生成式AI,我個人非常支持,政府也應該全力支持,但是從回答內容來看,TAIDE自己作為我們臺灣自己開發的AI,資料卻是AI裡面最舊的。我們認為包含文化部在內,各個部會的資料都應該儘速向它開放,包含文字、圖片、影片,甚至包含3D模型,部長,我們希望未來能不能往這個方向來研議?

李部長遠:好,我們會研究這個部分。

葛委員如鈞:接下來談到文資保存,其實文化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委託成立的國定古蹟分區專業服務團隊,想請教一下部長,是不是有掌握目前國定古蹟分區專業服務團隊的成員人數一共有幾人?

李部長遠:32位。

葛委員如鈞:很好喔!32人的團隊要負責全國111處國定古蹟的巡檢輔導,建立個案資料還要定期更新,人力非常的吃緊。其實目前國內外我們剛剛只是講說,我們可以主動積極地提供資料給AI,可是AI也可以主動積極地來幫助我們,我們來看一下國內外有幾個運用AI工具做文資保存的案例,第一個,日本文化廳從2020年起,運用AI檢查城樓、寺院、古宅等等。文化廳也說,他們也面臨人員緊縮、老齡化的問題,希望透過AI,用數據累積的方式,不只協助巡察,還協助預判未來什麼樣的情況、什麼樣的氣候可能會面臨需要修理的情況。

再來我們看法國,2019年一把大火,讓八百多年歷史的聖母院付之一炬。我作為一個阿宅,真的覺得還好我們有玩遊戲,遊戲公司之前在製作遊戲的時候,有做全面3DVR的掃描,導致高解析度的巴黎聖母院有被虛擬化、AI化,使得聖母院得以進行更快速的災後修復工作。

在臺灣,2021年嘉義市政府有跟雲科大合作,建置戶外AI智慧古物監測保存系統,透過AI進行變形或者傾斜狀況的紀錄以及監測。2022年雲科大的團隊更開發出全臺首部AI文物智慧巡檢機器人,跟苗栗縣政府合作。

想請教一下部長,近5年來,文化部有沒有推動運用AI科技協助文資保存的計畫?

李部長遠:文化資產的鑑定科技資料都完全……未來我們會做,把AI的技術引進我們原來就有的監測技術,包括文化資產現地保存。

葛委員如鈞:好,現在有沒有?

李部長遠:現在沒有。

葛委員如鈞:很好,確實我們詢問過貴部,有說近5年文資局雖然尚無使用AI進行保存的計畫,但也希望未來可以評議,為什麼?文化部向行政院爭取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第5期,6年的計畫總經費高達160億,從今年開始施行。能不能請部長研議一下,運用AI協助文化保存,納入這一次跨年期的計畫當中?這個有沒有機會研議?

李部長遠:沒有問題,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會優先納入。

葛委員如鈞:AI是要幫助人類,日前卓榮泰院長也在答詢的時候說,要落實部部有AI,但是目前還沒有看到什麼AI的人在部會裡,也許文化部可以搶先,各個部會都要用AI人才,這是院長的承諾。部長可不可以承諾,從文資保存部門做起,至少進用一名AI的人才,並且用AI協助文資保存,讓古蹟服務團隊的人力可以變成33加N,等於多了一個AI的人才,運用AI擴大人類的能力,甚至無限擴增,有沒有機會研議?

李部長遠:絕對有,因為行政院目前鼓勵每一個部會都用AI的技術。

葛委員如鈞: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將相關研議結果,以書面提供給本席,有機會嗎?

李部長遠:是,可以。

葛委員如鈞:謝謝部長。接下來要跟部長談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文化平權,我們剛剛講的只是普及,現在要講平權。近年來文化部致力於推動文化平權,每年花費約7億元的預算。想請教一下部長,除了消弭實體世界中的歧視和偏見,文化部對於虛擬世界、AI世界的文化平權,有沒有提出相關的政策、規劃?有沒有計畫投入相應的經費?

李部長遠:我想請司長回答。

魏司長秋宜:委員好。謝謝委員的指教,目前文化平權預算的推動確實比較著重在實體的場域跟活動,這個部分我們會納入今年至往後推動的重點。

葛委員如鈞:謝謝。在這邊想提醒各位官員,我們在社群媒體的時代已經見證了,digital media、社群媒體對人類認知產生的影響是巨大而且快速的,AI絕對不會更慢,只會更快,而且更隱性。歐盟已經講了,會有輕推的作用,這個輕推會是微小但是巨大的影響,而且我們看不見。

為什麼我們會提醒部長,除了實體世界以外,也要重視虛擬世界、AI世界的平權?我特地準備了幾張AI繪製的圖片,我們首先請AI繪製了兩張醫生的圖片,再請AI繪製了兩張護理師的圖片,再請AI再畫兩張公車司機的圖片,再請AI畫了兩張空服人員的圖片,再請AI畫了兩張保母的圖片,再請AI畫了兩張副總統(vice president)的圖片,我們用中文,大家可以看一下,最後我們還讓它來一張剛剛所有角色的大合照。請教一下部長,有沒有發現這些圖片有奇怪的地方?

李部長遠:性別上大家有些偏見,還有階級。

葛委員如鈞:沒錯。首先,這些圖片帶有性別的刻板印象,醫生被預設為男性,護理師被預設為女性,而且一向面容姣好,公車司機一定是男性,空服人員、保母則一定是女性,還有副總統畫了4張,全部是男性。其次,這些圖片很可能還隱藏了種族歧視,所有的職業除了建築工人是有色人種以外,幾乎全部是白人,圖片當中亞洲人的身影寥寥無幾,明顯與真實世界的情況相異,當然也跟臺灣的情況不符。部長可以稍微思考一下AI的偏見如何產生。我們再來看一下文化的部分,請教一下部長,以下的圖片能不能分辨出哪一位是新娘?

李部長遠:中間的。

葛委員如鈞:事實上全部都是,地球上明明有那麼多元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有風格獨具的儀式,但是我們如果請AI畫出新娘禮服的話,連畫N次全部都長一個樣子。其實史丹佛大學的研究已經發現了,AI在開發的階段,它所學習的數據跟文化大多不包括亞洲國家,這會導致它對世界的認知是有偏差的。我們認為AI帶有偏見的情況應該受到政府部門,尤其文化部門的重視,因為歐美國家想要藉由AI工具,將西方的文化塑造成主流文化,未來可能會引發AI文化殖民。

我們今天也看到中研院院士孔祥重先生提到,臺灣擁有民主、多元、自由的價值,我們認為AI應該結合文化,要結合民主,要結合平權。黃仁勳先生說臺灣是AI的中心,這雖然是一句褒獎,但何嘗不是一種提醒?只有文化開放,只有提供資訊讓AI學習,才能夠落實虛擬世界、AI世界的文化平權,讓臺灣不要淪落為文化的邊陲。臺灣不要只做AI的機房,90%的AI機器是臺灣做的,未來有沒有可能文化裡面,有90%的華人文化是由臺灣提供?部長能不能承諾,接下來文化部將會投入資源,進行虛擬世界、AI世界的文化普及、文化平權?我們能不能一起努力消弭虛擬世界裡頭一切大欺小、文化殖民、AI殖民的刻板印象跟歧視?我們有沒有機會一起努力?

李部長遠:謝謝葛委員,這個真的非常重要,我們會列入未來施政的考慮。

葛委員如鈞:開放資料,讓AI認識真正的臺灣,認識真正的人類文化。謝謝部長,我們一起為文化平權努力。感謝。

李部長遠:好,謝謝葛委員。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

等一下吳沛憶委員質詢完,我們休息5分鐘。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

陳委員培瑜:(10時18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陳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雖然我的題目沒有含剛剛葛委員的題目,可是我想要echo一下。之前我們跟國科會談TAIDE模型的時候就有拜託國科會,一定要協同文化部協助開發臺灣TAIDE的模型,因為剛剛葛委員所舉的例子,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我們人類在下關鍵字的時候,自己就被單一的思維侷限。例如我要叫它產生一個副總統的圖像,我其實可以多給它一點關鍵字,例如女性、40到50歲、亞洲人、膚色等,這是透過我對這件事情的認識,是我去教會那個生成模型。所以這個部分我也要提一下,不是AI本身出了問題,是使用它的人有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用什麼樣的邏輯跟它對話,臺灣TAIDE的模型真的需要文化部給予協助。之前我們跟國科會談過,但我不確定國科會找你們了沒有,後續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透過跨部會的協調,希望在這件事情上讓臺灣TAIDE的模型可以做得更好、做得更多,這個部分請問部長可以簡單回應一下嗎?

李部長遠:據我所知,之前文化部有不斷提供給生成式AI,內容有提供……

陳委員培瑜:他們需要資料,他們需要繁中的資料。

李部長遠:有。

陳委員培瑜:我想他們自己在這件事的認知上可能還需要文化部更多的協助,我們辦公室也會積極追蹤,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好,謝謝。

陳委員培瑜:回到我自己的題目。部長,上上禮拜嘉義台積電廠址挖出疑似史前遺蹟,我們當然知道後續他們就先暫時停工了,他們在另外一邊先動工,我想知道目前文化部在這個議題上,協助掌握的進度跟後續規劃可能會往哪個方向發展?

李部長遠:這點請文資局局長回答。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陳局長濟民:委員,目前各地這種工程開發的案子遇到疑似考古遺址,案件也不少,當然在程序上還是要按照文資法的規範,裡面有一些要先停工,然後做一些調查研究……

陳委員培瑜:這個我都知道,我想問就這個case來說,你們有什麼規劃嗎?或者目前你們跟當地,因為他們是委託臺大團隊來協助,臺大團隊這邊有回報任何訊息給你們嗎?過往曾經有一個比較近的案例是後來開成了南科館,因為所蒐集的物件非常多,我不知道目前這邊蒐集的物件狀況跟當地學術團隊合作的狀況,所以只是要確保文資局有掌握相關的進度跟後續的規劃。

陳局長濟民:是,相關的進度跟狀況,我們都隨時掌握,目前後續怎麼做是由主管機關,也就是嘉義縣政府,他們已經召開審議會……

陳委員培瑜:是,但是他們絕對需要你們的協助喔!

陳局長濟民:是,不管是在經費或如果可以的部分,我們都會去協助,還有在諮詢技術上面、專家學者的協調等,我們都可以來進行,我們也都持續關注。

陳委員培瑜:請你們要積極協助他們,如果他們有更雄大的企圖心,想要做成博物館或者是相關的科學教育館、史學教育館,我相信文化部應該是有態度可以協助,也有相關經費跟資源,對嗎?

陳局長濟民:會。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局長、謝謝部長。我們來看下一個,我們看到新聞說落實轉型正義,中正紀念堂儀隊要全面撤出,從所謂的在裡面操演改到自由廣場上操演,我自己過往在做轉型正義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當然都有對於轉型正義的想像、認知跟希望達到的目標,我不知道部長您在這個題目上,因為說好是國防部跟文化部進行協調,部長您認為把儀隊操演移到戶外,它之於轉型正義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李部長遠:我想主要是大家對於整個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的方式,其實我們文化部已經進行很久了,包括裡面的展示內容、包括臺灣的自由民主過程等等,那是內容的部分,可是在外觀上,大家一直對三軍儀隊在主堂裡面對銅像致敬這件事有不同的意見,認為我們不應該向一個帶有威權的銅像致敬,它的確是一個問題,但是我們又考慮到觀光客很喜歡看這樣的過程,那是不是不應該在銅像前面,而是把它換個地方讓更多人可以看到,而且三軍儀隊本身也不會走得更遠、更麻煩,針對這個怎麼走、怎麼來,我們文化部跟國防部已經試了好多路線,最終我們要考慮的第一個,這些三軍儀隊本身的表演很自然;第二,還是能夠更吸引觀光客;第三,也是考慮民眾的觀感上能夠接受。

基本上,我剛才前面有講到,歷史上留下來的一些威權建築,每一個社會的不同族群對它有兩極的看法,作為一個政府,尤其是文化部在處理這種事情的時候,我們必須非常小心的處理,否則的話,它會變成是一個……簡而言之,我不希望處理之後,變成一個更嚴重撕裂族群的事情,我希望處理得很好以後,它會成為一個歷史的過程,好像翻一本書,我們又翻到新的一頁去了,我們不要再糾結這些兩極的看法。所以我上次為什麼在一上任就講,它的生活方式、它的改造,對於中正紀念堂未來的想像有各種想像,它不一定是現在這個狀況,它有各種可能的改變,這些都列入我們未來的思考。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我剛剛保留這麼多時間、用掉我自己的時間讓部長談這件事情,就是我覺得要論述這件事情的整體一致性,或者是整體的全面關照這件事情,部長您剛才舉了幾個族群,一個是觀光客、一個是臺灣一般民眾的觀感,一旦談到觀光,文化部是不是要跟觀光局討論觀光客到底喜歡看什麼?喜歡看儀隊表演,我可以理解,可是儀隊的表演在全世界有各種樣態,如果文化部是為了照顧觀光的需求,甚至也要去想像儀隊內容是不是要改變;如果是為了照顧族群,大家可以一致的對話,站在一個可對話、可討論的平臺上來看待這件事,那又是回到另一個面向要做的事情。

所以對於把儀隊操演移到戶外這件事情,我更關注的是文化部自己整體的論述一定要站得住腳,因為如同部長您說的,過去大家習慣在兩邊的光譜上,極左跟極右大家各自對話、各自發述,但是可能沒有對話的空間,我很感謝部長想要促成對話,而一旦要促成對話,相關的論述要請文化部發展得更完整,才有機會在促成觀光也好,造成大家更多的對話、造成大家更多的討論,大家更團結一致為臺灣,我都覺得這是好事,可是我覺得相關的論述這樣聽起來,文化部還要更加油,好嗎?

李部長遠:是。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下一個,前一陣子文化部辦了媒體茶會,裡面有記者談到圖書折扣秩序制,因為我不在那個茶會現場,我只有看到相關的報導,我相信當場的媒體絕對不會只有問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被好幾個媒體特別拿出來寫。當天次長跟部長都有各自回答,我很感謝部長說這個可能有公平交易的問題,但是我想要說的是,其實圖書統一定價制或是折扣秩序制這件事情,文化部在十年前曾經有過研究,去年也發包做相關的研究,但是在這個研究背後,我想要提出我自己的觀點、有一些問題。我們來說,每次只要提到問卷,就有消費者反映不想要被定價綁住這件事情,但我很好奇,我們的問卷真的有告訴消費者,其實臺灣的圖書出版業者早在十年前,為了應付消費者喜歡買打折書,早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把圖書定價提高了嗎?為了配合消費者,就連在我自己辦的公聽會上,有一個專門賣折扣套書的出版社都在公聽會說臺灣人很愛CP值,我把書定到6,000,然後打折變2,000,消費者買單買得不得了!這個事情大家早就知道,但是在文化部的問卷裡面,我很好奇當我們去問一個消費者喜不喜歡書有打折、你看到書沒有打折有什麼心情,我們根本沒有告訴一般消費者這個背景知識。

再往下看。韓國開始實施圖書定價制之後,他們整體的業績只上升2億,其實並沒有很多,可是他們卻造成另外一個意外的現象,也就是他們圖書出版的書種變多,圖書的市場變得更多元,有大眾的、主流的主題,小眾的、單獨的市場也需要被照顧到,而且圖書出版也被照顧到了。前兩天在中國的直播平臺上,有一個諾貝爾獎得獎者的書,在直播間好像不到4個小時賣出11萬本,可是出版社已經告訴大家不是要透過直播間賣出11萬本書來賺錢,他們其實是賠錢的,也就是打折去賣書這件事情,出版社很痛、很賠錢,可是他想要造成廣告效應。所以我想告訴部長,也想要拜託部長,您來自出版界、來自相關的藝術表演界基層,你一定知道打折這件事情對所有文化產業內容的創作者是多麼大的打擊,絕對不是只有在出版產業,更何況文化部一直想要推廣臺灣的影視音、推廣臺灣的IP,但如果部長有研究,以臺灣最喜歡拿的韓國來舉例,韓國有非常多的IP、所有的content都來自出版產業,而一旦我們用這樣的方法繼續摧殘圖書產業,我真的不知道臺灣自己的作家還有多少人願意投入,讓自己在臺灣成為一個漫畫家、成為一個繪本作家、成為一個小說作家,甚至成為一個報導文學作家。我覺得臺灣未來在這件事情上,我完全看不到可能性,可不可以請部長簡單回應一下?

李部長遠:謝謝陳委員。在我過去的經驗中,一個國家的文學作品很重要,出版也非常重要,因為它是所有文化的開始,如果有一個很好的文學作品變成一個很好的IP,變成電影、電視、遊戲、音樂等等,在我那個年代,我是非常鼓勵這樣子的,所以一定要保有臺灣在文學上,包括出版的利基,才能發展出更好的文化產業,這點我非常相信。未來有關這些折扣也好,圖書館的借書也好,這些我們都反反覆覆在研擬了,我希望多聽一點出版界本身的建議,還有剛剛講到消費者喜歡折扣,這些消費行為我們都一併納入討論。

陳委員培瑜:我相信有非常多的社會溝通工作落在產業本身,產業本身也很積極在做這件事情,可是從非常多圖書統一定價制的國家市場看來,一旦推行圖書統一定價制的好處是什麼?就是圖書出版的樣態會非常多元,甚至連我們認為有所謂言論管制的中國,他們都有發現這個現象,更何況是韓國、法國、日本等相關國家只要推行圖書定價制,其實書的樣態會非常非常的多元,言論跟文化不再會是單一化,大家不會只看到所謂的主流暢銷書這些事情在市場上,所以我覺得站在臺灣過往曾經有文化多元這個黃金的市場上,我們必須要回來看這件事情,如果現在它不再發生,如同部長你說的,現在這個世代不再發生,到底原因是什麼?到底跟折扣的關係又是什麼?到底跟臺灣人的閱讀、閱聽習慣的改變關係又是什麼?其實非常需要你們的政策配套。

我舉最後一個例子,韓國為了振興所謂出版產業,他們做了政策配套、做了市場調查、做了閱讀推廣、做了數位升級、做了人才培育、做了國際合作、做了文化輸出,而且他們所有的政策都有相關的法源依據作為配套,讓所有政策都有法源依據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但在臺灣,過往我們習慣用一個行政命令或是補助政策就去解決,但一旦沒有法源依據,說實話,部長您走了,下一個部長不見得會支持這件事情,如果我們在意、重視的是文化產業,其實我們需要更多的相關法規,這個部分也要請文化部積極的研議,好嗎?

李部長遠:會。

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部分我們辦公室會再積極跟文化部討論,謝謝。

李部長遠:好,謝謝你。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部長請回。

我們接下來請林德福委員。

林委員德福:(10時31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李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林委員你好。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好。少子化的問題很嚴重,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提議戶政單位將未婚未生的民眾資料勾稽給相關單位介紹獎勵政策,本席對卓院長的提議持保留的意見,這牽涉到個人隱私問題,但是少子化的確是一個國安問題,文化部辦理國家兒童未來館興建計畫,本席建議國家應該要減輕撫養兒童家庭的負擔,多給予門票優惠,你有什麼看法?

李部長遠:非常謝謝林委員的建議,因為國家兒童未來館還在設計中,未來裡面的內容還有如何經營、票價多少,這點沒有問題,這點我們會列入考慮。

林委員德福:沒有問題嘛!

李部長遠:對。

林委員德福:全國12歲兒童入館應享優待,場館周遭的居民更應該享有門票優惠,撫養多胞胎的民眾入館享有優待,以鼓勵國人多多使用,嘉惠撫養兒童之家庭,本席也要提醒李部長,未來在規劃國家兒童未來館門票,等於是收費上必須針對少子化的問題設計門票相關優惠,以減輕父母育兒的壓力,你有什麼看法?

李部長遠:我覺得這觀念蠻正確的,我們未來會考慮如何經營這個場館,但是最希望的就是所有的兒童都能夠享受這個……

林委員德福:對啦!不要以營利為目的啦!

李部長遠:不會、不會。

林委員德福:李部長,美國藝術四大獎,外界認為分別是劇場東尼獎、電影奧斯卡金像獎、電視有艾美獎、音樂有葛萊美獎。那國內對於電影金馬、電視金鐘與音樂金曲等皆有重要的獎項,唯獨舞臺戲劇類缺少這些指標獎項來鼓勵他們如何去創作,因此臺北市文化局踏出第一步,設立臺北戲劇獎,預計明年6月頒獎,本席也希望文化部與藝文界攜手合作,共同催生等同三金等級的舞臺戲劇類的這些獎項,讓國內劇場更加蓬勃發展,以提升民眾欣賞劇場表演藝術的意願,你有什麼看法,李部長?

李部長遠:就像電影,中央有金馬獎,臺北市有臺北電影節,各有特色,金馬獎是以華人電影,臺北電影節只能臺灣電影,所以剛剛也非常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正在研擬中。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你要去重視這個問題。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德福:本席另外也跟李部長探討公共藝術的推廣,根據預算書資料,藝術銀行112年6月底完成了432件作品出租,租金收入是119萬;111年作品出租1,005件,租金收入為299萬,藝術銀行111年獲得3,079萬預算的補助,該年度租金收入僅有299萬,本席希望藝術銀行早日能夠靠租金收入來維持營運,李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李部長遠:有關詳細的數字,我想請次長回答好嗎?

林委員德福:好啊!可以。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藝術銀行一直在提升出租可以得到的收益,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我們跟內政部的社宅合作,所以在社宅的這件合作上可以提升很大的……

林委員德福:對,我就是要問社宅的問題,其實你要自給自足啦!去年文化部與內政部開始推動社宅藝享計畫,以新臺幣10億元的公共藝術基金規模來達成10年的合作,由藝術銀行操刀,為社會住宅規劃藝術展示的服務,請問李部長,目前藝術銀行收藏的作品有多少件?

李部長遠:我看一下,3,092件。

林委員德福:已經開始在社會住宅展覽數量、社會住宅的地點等若干資訊,如你手邊沒有資料,會後是不是請你這邊提供給本席來參考?

李部長遠:是,因為社宅還沒蓋好,所以我會後來統計一下,好嗎?

林委員德福:好,因為如果社宅藝享計畫辦理情況良好,未來要擴大辦理開放,讓一般社區管理委員會也來申請租借藝術作品嗎?會不會朝這個方針?

李部長遠:會,因為社宅大概要蓋10年,所以我們還有足夠的時間來做……

林委員德福:雖然李部長你是新人,但是我希望你好好的去規劃,朝這方面的理想去實現,好不好?。

李部長遠:是,謝謝。

林委員德福:謝謝。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

吳委員沛憶:(10時37分)謝謝主席,我請文化部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吳委員你好。

吳委員沛憶:部長好。大家都很關心這一屆金曲獎典禮的辦理,那一天我也在現場觀賞,從頭坐到尾。我要坦言,因為在典禮進行的過程當中,我沒有太多時間看手機,我蠻專注欣賞表演,所以一直到典禮結束,司長來跟我講,他說委員很抱歉,造成大眾的困擾,我們已經趕快請小編更正了,我想說什麼小編,才開始滑我的社群平臺,也看到了大眾對於當時巴奈在臺上的發言,你們的官網可以說是官方的臉書,第一時間沒有完整的節錄,其實大家有很多質疑,認為這個是不是涉及到政治的審查,包含剛剛部長的回答,以及文化部第一時間的說明,我們知道這不是經過內容實質審查造成的結果,可是我還是要說,你們確實有要檢討之處。也許部長還記得,上一次也是在這個地方,我正在跟你討論,也就是文化部所轄管的臺文館抄襲事件,在社群平臺上面的發布,當時我就提醒文化部,現在這個時代,每一篇小編的發文都等同於文化部的新聞稿,大眾會認為這是文化部的態度及立場,所以當時也請文化部去進行盤點究竟有多少社群平臺帳號,你們在6月17號回復給我的公文當中說明現在文化部所屬的社群帳號有三種,一種是官方社群,一種是為了推廣業務使用,第三種也就是各類獎項,我想就包括這次金曲獎。所以我還是要問,重點是在於流程,當時我有強力的要求部長,你們要去建立發文、審文、刊出的流程。我們這一次事件發生,是在當天晚上的9點23分,貼出了第一篇文章,內容是節錄的,因為每一個得獎人你們都是節錄發言,但是因為他的發言內容涉及到了政治,所以當你選擇刊登或不刊登,其實它本身確實是一種主觀上面的認定。所以大家都就開始質疑了,為什麼有些被刊登,有些沒有被刊登?我想問,第一篇發文,有沒有經過文化部的承辦人員,或是你們相關內部人員的審核或者同意?有還是沒有?

李部長遠:沒有,因為它不像我們過去文化部社群經營,它是一個即時發稿,所以在現場,他們是一堆人在那邊做得很快,的確我們未來要檢討,因為我們沒有人在旁邊看他怎麼發,因為他過去的經驗都是發一部分,然後就換下一段了,巴奈這段話剛好講到最後……

吳委員沛憶:所以在發出的時候,文化部沒有任何一個人看過?

李部長遠:是,我非常確定。

吳委員沛憶:可以確定?

李部長遠:對。

吳委員沛憶:好。部長,但是你們在6月17號回復給我的公文,就是我過去詢問你們,文化部對於你們所管轄的這些社群帳號,你們建立的SOP是什麼?你們告訴我,剛剛上述的三種帳號,包含了辦理各類獎項、社群,這三種發文,都需經過機關內主責單位同意發布,這是你們回復給我的公文。也就是說,這一次小編發布文章,按照你們文化部應該要的流程,是需要你們內部的人員看過並且同意的,部長,我的理解有錯誤嗎?

李部長遠:好,我想請次長解釋一下。

徐次長宜君:跟委員報告,當時答復委員是說一般的,我們每天會有一個一般貼文,但是像金曲獎這種獎項,因為它是從29屆開始有一個小編的小組,所以這是一種典禮的即時服務,所以這種類型其實不會經過文化部這邊的審查,它會由小編團隊即時的做這樣的服務,那一類的部分就不會在我們回復委員的這種一般貼文……

吳委員沛憶:部長,之所以要建立SOP,就是你不能有太多的例外嘛,倘若每一個都是個案、每一個都是例外,我們不需要流程啦!所以我還是強力的要求,你們要去把流程確實的建立,並且確實的落實。倘若我們6月再討論這一個流程,你們文化部管轄的各類帳號,包含了辦理典禮帳號的發文流程,你們有確實建立並且設想到,也有落實執行,我想這次的意外不會發生。

李部長遠:對,對。

吳委員沛憶:所以這一個流程,什麼時候可以澈底的檢討?7月底以前我們完成一個澈底的檢討,好不好?

李部長遠:OK,好。

吳委員沛憶:另外,關於音響設備,技術層面也很多人討論過了,我還是要講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因為我也去參加過我們文化部跟北流、高流一起推動的記者會,我們現在很大的一個任務,就是要把我們臺流、臺灣的影視音人員及產業,把這麼優秀的內容文化輸出到國際,我們要出海。但是我們國家辦的典禮出現這麼嚴重的技術錯誤,這不只是我們社會大眾在看,國際的產業市場也都在看,這是我們文化軟實力的其中之一,演唱會絕對不只有臺上的表演者,整個團隊都非常的重要。

而我們這次的承辦廠商台視也有發表一個公開的聲明,其中有兩點我認為很重要,也希望文化部後續要持續來督促的,一個是說明這次的音響承辦公司出了哪些技術層次的錯誤;第二個,台視提到,未來對於協力廠商會更加的嚴謹。一個典禮舉辦,我相信協力廠商不只一個,非常的多,文化部有合約的是跟台視的合約,但是整個典禮的舉辦有賴所有協力廠商的品質。所以今天我們召委有提出一個臨時提案,關於整個典禮舉辦相關這些單位的檢討,也是要請你們再提出來。

李部長遠:好。

吳委員沛憶: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的是中正紀念堂。因為國防部有提到,要把我們三軍的崇敬儀式撤除,移到廣場,我想請問部長你的看法?

李部長遠:這個事情其實講了很多年,關鍵卡在國防部,最近國防部表達不堅持絕對不能動,那就給了我們一個可以討論的空間。我前面也講過,對於中正紀最重要的是未來到底我們要把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東西?可是目前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對於威權、對於去個人崇拜,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議題,所以三軍儀隊到底能不能在本堂操作,這個已經被討論了很久。最近我非常積極的跟國防部討論了很多遍,到底他們要怎麼樣改成另外一種方式,在中正紀念堂的廣場或者是考慮這些儀隊他們的動線、觀眾的看法,已經討論非常多次了。雖然本來我們轉型正義的會議是在10月份,我個人希望快一點有決定,然後做出一個讓大家還算滿意的一個結論。

吳委員沛憶:是。三軍是不是要取消崇敬儀式,當然國防部的看法至關重要,其實文化部也無法決定,但是你們主管的是整個園區。因為現在有一種討論是把他們移到廣場,也可以來促進我們的觀光,但是我想要講,國軍是不是最適合來做文化展演、推動觀光的主體呢?因為最近我們國防部才在討論取消演習的劇本,取消踢正步,就是要進行國軍形式主義的廢除,希望讓他們朝向更有功能性的實戰訓練。所以在文化部兩廳院廣場裡面,其實我們過去也有相當多的藝文演出,也有商業合作,但是它不如兩廳院內部是一整年檔期通通排滿的,我認為我們對於兩廳院廣場的文化展演,如何也來結合城市的觀光,文化部應該可以有更積極、更多的規劃,部長認同嗎?

李部長遠:我認同,但是他的操演是屬於中正紀念堂這一邊的,兩廳院文化廣場又是另外一個不同單位,所以我們現在考慮的只有中正紀念堂這一塊,所以他在哪裡操演,我們還在考慮中。

吳委員沛憶:是,但是我要講的是,整個我們園區的轉型,不能只靠移動儀隊的位置。

李部長遠:沒有錯,我剛剛……

吳委員沛憶:文化部本身,我知道你們最近關於中正紀念堂100種想像展覽在各地巡迴演出,那個展覽我也去看過,我覺得非常好,因為我們園區本來就應該要更貼近我們當代的都市計畫,有非常多我們優秀的設計師在這裡提出他們想像的競圖,但是文化部自己也要做出更多的論述。

最後一分鐘的時間,今天我們也要關心的是文資保存,我的選區臺北市中正、萬華區占了臺北市古蹟大概有將近一半,一般我們想歷史古蹟哪裡最多?都會以為是我們召委的選區臺南,結果一算下來,其實臺北才是最多的,尤其中正、萬華區又占了一半。部長,因為過去你也在臺北市文基會服務過,所以我想要有一個提議是,在我們的中正區裡面,因為古蹟非常的多,有非常多中央的文化場館,比如說我們臺博館、史博館,也有很多我們臺北市政府轄館的文化場館,我認為這裡非常適合來推動一個國家級的藝文廊道。例如說我們各個單位在舉辦館方的活動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結合社區?是不是可以不僅有單點的,而是點加點可以串連成一個帶狀的行程,這個部分,我希望中央文化部是不是跟地方政府臺北市文化局有更積極的討論,未來可以來推動相關的合作?

李部長遠:這個沒有問題,其實跟委員報告,我自己就出身在萬華,我對萬華四周有什麼宮廟我都很熟,然後中正區現在很多日本房子也在重建,它的確已經變成是一個古蹟跟歷史建物最多的地方。所以包括我們文化部自己所擁有的一些館所也非常多,我們如何去規劃成一個從點、到線、到面的一個文化園區,我想我們會很容易就做出一個規劃。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

李部長遠: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部長請回。

我們接下來先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50分)

繼續開會(10時5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郭委員昱晴:(10時5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郭委員你好。

郭委員昱晴:部長早安,不用擔心,我拿麥克風是因為感冒的關係,不是為了要大吼大叫。部長,上個禮拜最受爭議的其實就是金曲獎的部分,我想愛之深、責之切,在這裡還是要請教部長幾個問題,關於這次的金曲獎有不少爭議,包含巴奈上臺,他的所有感言是在一個半小時之後才完整補上,這個部分其實引起了大家很多的聲音,我想臺灣向來就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我們對於文化、對於藝術上創作的尊重,包含得獎者他們的發言,其實都不應該要被審查。其實我們看到文化部雖然在當天半夜也緊急地發了一些聲明稿,但是我發現了一個小問題,你們並不是在自己金曲獎的官網、FB上面直接用一篇文章來做這樣的說明,而是放在留言底下來做這樣的反應。有關這個部分,本席還是希望建議文化部是不是能夠在最快、最短的時間點,趁這兩個禮拜大家都還在討論這個話題,我想金曲獎是我們非常重要的盛事,當然言論不應該被箝制,也不應該被限縮,尤其是得獎者們的感言,雖然你們做了補救,但我個人認為誠意跟歉意似乎還是有一點點不夠。雖然我們知道提到六四天安門的事件,在過去比方說,在1989年趙少康先生還召集了臺灣的四家唱片、一百多個藝人做了一首歌……

李部長遠:聲援。

郭委員昱晴:叫做歷史的傷口。我想這次金曲獎這樣的事件引發這麼大的爭議,我覺得文化部是不是應該還是要再做一個更正式的對民眾的說明,以及再跟協辦的單位、承辦的單位台視來做責任的追溯,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文化部……

李部長遠:有,第一個,臺視本身也對外發了一個非常清楚的說明,過程中屬於技術上的問題。第二個,我們之間基於合約,我們會究責,包括罰款等等,我們都會做,而且整件事情,除了這幾個技術上的問題以外,我們會做整個的檢討,作為我們下一次要怎麼樣發包,然後怎麼樣監督,還包括未來如果繼續有這樣的發文,我們如何有個政治的應變,我想我們都會一起考慮。

郭委員昱晴:好,除了要周延的考慮外,我覺得部長可以跟著承辦單位再做一個更正式的記者會,甚至對外的一個說明,這是本席的一些意見,不曉得部長您覺得呢?

李部長遠:是。

郭委員昱晴:可能會比媒體私下受訪好,因為不見得每個人都會看臉書,也不見得每一個人都會看新聞,但如果是由部長這邊跟承辦單位把整件事情說明清楚,臺灣其實還是接納多元、崇尚自由創作、尊重創作這樣的一個好地方,這個部分我希望文化部這邊可以……

李部長遠:是,我來考慮看看,因為整個真相是從當天發生到第二天越來越激烈,到後來真相越來越大白,到最後你會發現從頭到尾就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但是我承認我們有疏失,就是技術上的問題,我們對於政治的應變快不起來,因為當時是控制在小編手上的那個,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去處理,我們只能在我們能夠處理的版面上趕快處理,所以我覺得這個疏失……

郭委員昱晴:我想不能說完全不能處理,其實是可以處理的,只是我們即時應變的能力要再更快一點。

李部長遠:是、是、是。

郭委員昱晴:拖到一個半小時之後,其實真的會落人口舌。

李部長遠:對,這的確是一個……

郭委員昱晴: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疏失,好嗎?

李部長遠:好。

郭委員昱晴:接下來,有關於中國的媒體疑似介入臺灣政論節目的這件事情,我想到目前為止,文化部對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一個說法?之後可能跟陸委會及移民署是不是要跨部會來針對這件事情所可能引發的後續,因為我們知道其實對岸對於臺灣真的是無孔不入啦,我想他們也可能會從政論節目上面下手,這個是絕對有可能的事情,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來防範呢?

李部長遠:整個過程,包括我們去跟陸委會還有約談那幾個對象的過程,我請王次長來跟委員報告詳細一點。

郭委員昱晴:好。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做說明,目前這個案子我們是在進行行政調查當中,所以對於邀請單位以及駐臺的單位都協同陸委會一起在進行事實內容的瞭解。因為到目前為止,這一則事件是基於媒體的報導,而這個報導並沒有指證出實質的、當時的狀況究竟是什麼,對於當事人究竟是誰、節目是什麼,大概也還沒有清楚的說明,所以我們大概就是先就這個事實的內容進行調查,才能夠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這個事發生,如果發生了之後怎麼防範,如果這些……

郭委員昱晴:調查的進度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公布?

王次長時思:卓院長已經有指示一個禮拜以內要提出調查的結果說明,所以我們會在一個禮拜以內提出來。

郭委員昱晴:那之後如果有類似的,比方說這些來自中國的記者,他們來訪的目的跟他們真正從事的工作其實是不符的,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針對這些記者來做因應?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如果他的行為跟他申請的目的、活動不符的話,第一個,當然可以廢止或者撤銷他的執照,第二個,當然就是請他離境。

郭委員昱晴:好,我想這個動作是必要的,因為這是攸關我們國安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啦。

王次長時思:是,這一定會做到。

郭委員昱晴:接下來,我們來討論一下文資的部分,我們自從有文資法,文資法訂定四十幾年來,其實真的因為毀損而被判重刑或者是入獄的幾乎是沒有任何一件,我們在臺灣其實真的也很遺憾地會看到,很多人在講說,只要你的土地上有一個古蹟,如果它自燃可能就是因為都更,有這樣子的一個都市傳說啦。2020年6月臺中刑務所官舍群被火吻,其實也引發了所謂自燃的一些問題,我想就文資法修法的部分,我們是不是應該怎麼樣再去做更進一步或者是再怎麼樣去防範這些古蹟遭到人為的破壞,還有真的被人為破壞之後卻沒有辦法去落實文資法相關刑責的部分,這個部分,部長您怎麼看?

李部長遠:因為這個涉及到滿多的法條,我們最近有開過會,我是不是可以請文資局局長跟你詳細報告?

郭委員昱晴:好。

陳局長濟民:報告委員,在文資法裡面,如果是人為破壞的話,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零六條都有相關的刑罰或者行政罰,目前最近的兩個,像花蓮玉里鐵道宿舍及屏東大武園區裡頭的那些縱火案件,都已經移送法辦,現在都在審判當中,都有相關的裁罰。

郭委員昱晴:好,我們希望成案之後,真的能夠讓我們看到每年臺灣幾乎都有古蹟會自燃的現象能夠真的降低,我想文化的保存對於臺灣來講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我要來問一下,2022年臺南火車站跟鹿港龍山寺陸續發生了所謂修壞的事件,我想部長應該也大概清楚,原本的一個窗框到後來變成一個彩繪的窗框,或者是在古蹟當中的廁所,明明是古蹟,但它真的就被拆掉了,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一個文資傳匠工坊,目前在修復的人力上面是有93個人通過所謂傳統匠師資格的審查,但是真正從事這個修復工作的人是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力,只有299人,我想這個數字顯示出在我們古蹟修復上的人力部分是真的明顯不足,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來做補救?

另外,臺灣雖然沒有所謂國家修復的體制,但是有幾個所謂的商業修復中心,包含正修科大、雲林科大,還有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另外像臺藝大也有古蹟藝術修復學系,這個部分,將來我們是不是可以跟教育部,或者現在正在跟教育部來做跨部會合作,來培養這些古蹟修復的人力呢?

李部長遠:其實針對委員提到的古蹟修復人才的問題,我們最近才開過一個會,就是我們要強化傳統匠師的薪水保障。另外,我們為了要讓年輕一代的人可以進入這個修復的工作,我們就訂了一個匠師的分級制度,然後擴大我們傳匠課程的培訓,還有跟教育部我們會進行合作,看看可不可以增加這方面的科系,多一點科系的開設。我們也必須輔導地方政府傳統修復人才,因為我們中央本身會希望地方上有比較多修復人才來做。另外,我們會把優良傳統匠師納入國家文化資產的保存,給他一種尊榮感。我們也會辦全國技術賽事,吸引年輕人參加這個競賽。我們也會建立一個回訓制度,就是在工地負責人的技術,這些人員再回來受訓。謝謝委員剛剛提到的這些部分,那的確是我們最近面臨很大的問題,所以我們也一直在開會。

郭委員昱晴:是,尤其現在因為少子化的關係,所以包含我們的科系能不能夠招滿學生,或者這些學生在畢業之後是不是真的能夠投入臺灣古蹟修復的行業,其實這都需要很快速地能夠來做一個整合跟計畫,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謝謝委員。

郭委員昱晴: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

張委員雅琳:(11時9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張委員,你好。

張委員雅琳:部長早安。首先,我這次看金曲獎,看到在表演的時候有出現臺文,而且是正字,是正確的,我真的感到非常高興。但很不幸地,接下來我又看到了另外一個片段,同樣一段的表演卻出現了「快快快,喝酒麥K孩」,這個正字應該要寫成這個樣子,所以我想要瞭解因為其他的語言都有相關的主責單位,但文化部是臺語唯一的主責單位,非常需要大家謹慎地照顧我們的臺語。我只在想關於臺語的歌詞,雖然它可能是老歌的歌詞,大家過去對臺文不瞭解,可能也沒有機會學習,所以會用可能「空耳」或是火星文,或是我們自己認為的語言去把它拼寫出來。但是因為我們現在都在推廣臺文了,這樣的大型典禮其實也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機會,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確保寫出來的臺文是正確的,這樣才能讓大家知道臺語也是有文字的,才不會出現像之前可能有委員質詢這個問題。

所以,我想請教,因為接下來還有金鐘跟金馬,我們是不是可以記取這次的教訓,我有兩個建議。第一個,我們是不是可以,因為我們已經有專家學者的資料庫了,我們是不是可以請臺文專家來協助,如果有一些相關的歌詞是臺語的部分,我們可以提供正字,可以協助勘誤。再來,可能大家也會擔心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尊重原本的創作者,那是不是可以採取另外一個方式,就是我們把原歌詞跟正確的歌詞並陳,我不曉得部長您的看法如何?

李部長遠: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原作者的著作權,如果能夠溝通,譬如說跟他商量,你願不願意改,他如果願意改,我想我們就改。因為剛剛委員提到用字、用語沒有標準這件事,剛好最近我們文化部成立了一個國家語言發展研究中心,想要做的事情可能這部分就是一個蠻重要的部分,就是各種不同的語言,它的華文用出來的時候,它的字是用哪一個字比較對,這是未來我們那個中心要研究的。剛剛講的歌詞的部分,的確歌詞會傳播得比較快,因為傳播會很快,所以委員剛剛講的部分,未來我們來商量一下,如果覺得它的用字不對,我們可以跟他討論。

張委員雅琳:我想可以從兩個方向,就是我們協助提供正確的歌詞,如果原作者還是希望堅持自己的原作詞,我也支持喔!但是我希望在他的原作詞下面我們可以放個括號,像我們可能之前有一些方式,我們用個括號去把正確的字也寫在下面,讓大家去理解原來正確的字是這樣子寫,好不好?我們往這個方向來努力,好嗎?

李部長遠:是。

張委員雅琳:謝謝。再來下一個就是有關不義遺址專法的法制進度,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在112年,也就是去年的5月9號已經送進行政院審竣,行政院審竣完也一年了,我想要瞭解大概什麼時候會送進立法院來審查呢?

李部長遠:據我所知,已經送到立法院了,那詳細情況,對不起,我們送到行政院了,還沒有送到立法院……

張委員雅琳:已經送到行政院,但是還沒有送到立法院。

李部長遠:我請對整個事情比較瞭解的王次長來跟你報告。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後來在去年5月9號之後,由行政院政委主持會議,我們又經過了幾次條文的修正,在去年的12月28號有將最後修正的版本送進行政院,後來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是在協調立法院排案的進度,這個部分我們就尊重行政院協調的結果,所以什麼時候會排進立法院,大概還是要看行政院跟貴院協調的最終時程而定。

張委員雅琳:好,我瞭解。我們之前也有跟文資局做一些討論,當時就有談到不義遺址的議題,因為在之前促轉會的時代,大家就一直講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如何保留不義遺址做一些人權教育來活化這些基地以傳承臺灣過去這一段過程的歷史。但是當時文資局告訴我們它沒有辦法,因為在沒有遺構、沒有建物這種狀況下,它很難去認定它是一個不義遺址,應該是說它很難做一些活化保存,所以它非常需要這個專法。可是現在聽起來,我們又沒有這個專法,針對這些潛在的不義遺址,現在還有這麼多處,我們已經有相關的審議會議來審定它的資格沒有錯,但是,到底我們要如何來活化它呢?我們沒有一個相關的計畫,不然就會變成爹不疼、娘不愛,它變成一個孤兒,到底誰來照顧它,可是它就是日漸地凋零,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一些相關的計畫,或者是用一些管理要點的方式來做相關的活化工作呢?

王次長時思:我分成幾個部分跟委員說明,第一個是已經審定的不義遺址42處,這42處因為已經指定了,已經確定它是不義遺址,所以這部分是以內容的充實、史料的完整為主。第二部分所謂潛在的部分,潛在的部分,現在雖然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這個法案還沒有通過,但是我們開始進行所謂的預審,我們就會先把這些潛在的不義遺址,有可能應該要認定為不義遺址的部分再做審定……

張委員雅琳:我瞭解,現在是有身分,但是活化的工作呢?

王次長時思:現在的問題是,因為不義遺址分屬於不同的地方,它如果是公有的,譬如說有的像這一次在臺南的民生綠園,那裡也有一個,它現在就在使用的狀態,就比較沒有活化的問題;有一些譬如它在國防的機敏地帶,那它就有沒有辦法活化的問題;那有一些是屬於私人的,那也有可能所有人不願意讓大家知道這是所謂的不義遺址,還要進行溝通,所以……

張委員雅琳:我理解,但這是一部分的問題,但是既有的也有一些是屬於國家單位的……

王次長時思:有,譬如說像景美人權園區,或者是像安康接待所,像這些我們已經把它列入活化的對象,就是我們把它變成是人權園區,或者是像綠島人權園區,這些其實也都是所謂的不義遺址。所以它大概有分不同的階段,如果是公有的、沒有爭議的、已經被審定的,歷史的資料也相對完整的,這個大概就會進入首部的活化……

張委員雅琳:好,沒關係,我瞭解。我們就直接進入這個部分,就是相關的工作其實是人權館的工作,我也看到人權館從2012年到現在,你也可以從這張表格中看到,它的人權推廣活動的補助預算占整體的比例是逐年下降,我想要瞭解這個原因是什麼?我也知道有非常多其實是既有也沒有任何爭議的,但是我現在看到相關的內容還是非常地少,這是第一個,比例、經費的下降。第二個,不義遺址的教案,從2019年之後時光就凍結了,沒有再更新,而且高中、國中、國小都只有一個教案,我覺得這對於活化這件事情是相對地不積極,所以,我想要瞭解我們有沒有更積極的方式?從第一個,先幫我解釋一下預算的部分,然後還有作法。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對於不義遺址的教案,其實要繼續開發中,這部分我們一定會積極來提升,不會讓它停留在只有3個教案。至於補助案的部分,據我的瞭解是這樣,它的補助案數量會因為補助的需求跟項目而減少,但是它的整體經費其實並沒有減少,它可能用在自辦,像自辦人權小旅行這類的方式,或者是做人權巡迴車的推廣,所以不一定是以補助的形式展現。但是如果有哪些做人權的,因為我們沒有補助而導致他沒有辦法繼續推動的,也請委員不吝提供我們這項資訊,我們會非常樂意來進行這一類的補助。

張委員雅琳:好。你剛剛講的那些,可能有部分是用促轉基金做的,對嗎?但是促轉基金到底有多少預算,可不可以也提供給我們,因為我們之前有跟你們索取但還沒有拿到……

王次長時思:好,我們提供給委員……

張委員雅琳:再請會後補給我們。

王次長時思:好,因為促轉基金是每年申請的,所以它的額度也都不相同。

張委員雅琳:對,因為你們從去年開始有申請,對不對?那實際的金額也提供給我們。但是促轉基金之外,我們可以回到這一張圖表來看,我們的人權推廣補助案整體的經費的確是下降了,但是你剛剛說有些是自辦的,那這些相關的費用也一起整理給我們,我們來看看到底是不是……因為民間有在反映,他們覺得補助案的金額變少了。

王次長時思:我們請人權館做一個總整理。

張委員雅琳:好。再來我想瞭解,因為剛剛有講到教案部分可以積極地處理,我想要瞭解大概規劃的進度是何時?

王次長時思:我們一樣可以提供給委員我們的規劃進度,因為教案的部分是我們在做人權推廣的一個主要的內容,因為他們現在做的比較多是把原有的教案複製提供給更多的學校,至於在內容的充實上,我想我們會持續來進行,就是除了去擴散學校以外,同時也在內容上增加更多的教案。

張委員雅琳:對,這件事情我真的非常希望大家可以重視,因為這個教案就是提供給老師們或是家長們,可以在家裡或在學校裡自己操作,可是如果都只有一個案子的話,變成說它在操作性上面難度非常高,可能要有不同的地點,比較多的內容跟方式,它才會比較好操作。

王次長時思:這個我們會來研議,它可能也跟我們所能夠掌握到的足以變成教案的內容會有關係,但這個我們一定盡力來做。

張委員雅琳:再來,回到中正紀念堂,為什麼我一直很強調教案這部分,因為其實我在民間也有在做教案,包含我自己也有做中正紀念堂的教案,或者還有剛剛有講到民間的徵件,我過去在民間都有在做這些事情。那我今天要講的中正紀念堂,就是當時我在做這個教案時,我們邀請了一些深藍的或是外省第二代的家庭,他們聽完我們的故事之後,他就講了這一段話,我覺得非常地重要。他說他雖然很早就知道蔣中正的真實版本,但當時改名叫自由廣場的時候,他會覺得是不是太沒事找事做了,改的名字也沒有原來的響亮,畢竟他是外省第二代,但是那天他聽我們講完整個走讀的故事之後,他突然覺得改名真的很重要,所以希望這裡可以成為一個兼具歷史的、有意義的,又親民的一個場地,所以這個教案其實就是在幫我們做很多很多民間的鬆動跟凝聚民間的共識,讓不同的視角可以一起來對話。所以這件事情真的是非常需要積極地來做,所以相關的一些計畫、規劃的內容,我們就在會後約個時間來詳細討論,好嗎?

李部長遠:好。

張委員雅琳:抱歉,最後我快快講一句喔!中正紀念堂因為剛剛其實大家有非常多的爭議在講衛兵交接的儀式要如何進行,我這邊也可以提供一個想法供部長參考,當然要對威權致敬,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事情,現在大家在討論的是,它又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光儀式,就可能像是白金漢宮大概有做這種儀式,大家想要去看,但是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就應該把它訂定為就是一個觀光的表演,大家也可以來思考是不是就是一個觀光的表演,是不是需要用軍人來執行這件事情呢?還是像韓國景福宮、韓國的一些宮殿都有一些相關的表演,它就會有相關的一些時程、時間,在暴風雪、在酷暑的時候,他們就會暫停,就可以兼具到表演、觀光,但是也可以兼具到表演者的安全,提供給部長來做個參考,謝謝。

李部長遠:是,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質詢。

主席(張委員雅琳代):我們邀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11時2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林委員你好。

林委員宜瑾:部長辛苦。部長,在上週二本席的總質詢裡,我有質詢顧立雄部長,他很明確地說國防部的態度就是三軍儀隊可以移到自由廣場,最終拍板的就是文化部,而且他強調國防部會完全地配合,在這樣的狀況之下,當然文化部的態度就是關鍵。我想藉這個機會,因為早上也很多委員都有垂詢,我藉這個機會也請部長來說明,第一個,三軍儀隊離開堂體是否已經是文化部的最終定案?第二個,三軍儀隊是不是會如同國防部的建議,改到自由廣場去操練?再來,文化部還會不會再思考,對於三軍儀隊有什麼其他的安排?部長。

李部長遠:好,謝謝委員詢問這個問題。其實關於三軍儀隊要離開堂體之後,要用什麼方式操練,這件事情我們其實非常慎重地已經跟國防部開過很多次會議,然後路線怎麼走,要考慮到這些軍人的方便,還有觀光客的方便,還有要用什麼方式,在離開堂體之後要用什麼理由在外面操演等等,它都是一個非常慎重的儀式,但是我可以跟委員講,文化部的態度非常清楚,因為我們在一年前就已經設定了中正紀念堂轉型條例一定要做的幾個動作,包括去除威權、去除個人崇拜,所以我們的努力方向,這只是第一步,而且是非常確定一定要做,只是時間點本來是10月份要開會,我一再表示我們會更早做,這是我的態度。

林委員宜瑾:OK。不過部長,今天早上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的小組成員有跟我們辦公室透露文化部的最新規劃,就如同這個圖一樣,我想堂體不再設置禮兵執行的衛哨,操演會移到戶外來進行,而且比照忠烈祠的模式,遇雨就取消勤務。我想這個規劃看起來還蠻清楚的,我是困惑既然文化部是主管機關,而且早就規劃好了,為什麼還要推給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來同意?據中正紀念堂轉型推動專案小組,他們其實也早在去年就已經對儀隊的撤離做成決議,不是嗎?所以我想請部長說明,文化部對於這樣的規劃,你們未來真的還要再送所謂的轉型會報嗎?還是你們自己就可以決定這件事情,交代國防部去實施?

李部長遠:這個路線連我都沒有清楚,我覺得可能是裡面有些人的想法,像這個路線,我是文化部長,我都不知道這是最後定案,但是我知道的是……

林委員宜瑾:沒有,這或許是規劃啦!是規劃。

李部長遠:對,它可能是規劃之一啦。

林委員宜瑾:是,最新的規劃。

李部長遠:因為我希望這次做完之後,就維持這個狀態,不要再改來改去。

林委員宜瑾:當然。

李部長遠:所以它必須是要國防部本身也接受,文化部也接受,然後我還要考慮到觀光客,還有民眾的權益,我全部要考慮進去之後,想選擇一個非常妥當的方式,可是這個東西文化部的確沒有決定權,因為我們必須開一個由行政院主持的轉型會議。

林委員宜瑾:對,這個轉型正義會報其實在去年,很多的成員都已經決議所謂的三軍儀隊,確實是要撤離堂體這件事情,所以這個已經是決議的事情,沒有被決議?

李部長遠:好像在一年前有這個決議,然後半年後沒有結論,可見這件事情是非常難的,就是它決議後很難執行,所以經過兩次會議,我自己去翻閱上一次會議是沒有結論,到我們開始了,國防部表達它有不堅持的一個可能的時候,我們才可能往下做,所以我是非常感謝國防部說他們不堅持了,給了我們文化部一個可能性,這個過程中,我們其實來來回回開了很多次會,路線怎麼走,推翻了再改過來,其實就表示我們真的要做了,但是又希望做到讓大家都比較能接受的。

林委員宜瑾:好,那就是照9月份送轉型正義會報……

李部長遠:也許不用到9月啦,因為我心裡也蠻急的,這樣的題目,你如果一直講,但是又沒有做,會引起更大的反彈,所以我心裡面會希望越快越好。

林委員宜瑾:好,我贊成部長您這樣講,因為說真的,這個轉型正義會報的成員,到8月就已經到期,9月是新的成員……

李部長遠:又換一批。

林委員宜瑾:可是我們過去都是這些舊的成員在討論這件事情最清楚,所以如果這件事情拖到9月讓新的成員去決定,我看可能……所以還是儘快最好。

李部長遠:我會儘快。

林委員宜瑾:好。另外我們回到今天的專報主題,有關文資修復,臺南火車站原本預計今年的6月要辦理新的修復工程的發包,預計2025年底要完工。部長,目前不曉得進度如何?再來,如果沒有辦法如期發包,那麼到底困境在哪裡?有信心在2025年完工嗎?因為這件事情拖很久,如果遲遲沒有辦法辦理建築師的設計、監造,或者營造廠的發包,最後文化部有打算要接手嗎?因為目前都是臺鐵的事,可是臺鐵對於文資修復真的很外行,所以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部長。

李部長遠:好,文資修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修復的那個能力,還有能不能回到原來那個樣子,其實不能夠很草率地做,所以時常有延遲,或者是把它停掉,再重新發包,細節……

林委員宜瑾:當然,可是這件事拖好久了。

李部長遠:這個案子,我想請文資局局長跟您回復。

林委員宜瑾:好,局長。

陳局長濟民:委員,我先提一下,這個案子,我們文化部從它停工到現在,在行政的協調、專業的諮詢,還有我們行政的協處上面,我們盡了很大的力量,尤其像上個月,我們就有兩次找專家學者現勘,它現在的問題是,第一個,結算的部分有送到文化部的審議會裡面,審議會還有一些意見要退請它再修正。另外,我們也在上個月有找專家學者現勘之後給它建議,希望它能夠先提出修復的原則,還有一些怎麼樣進行的方案,也都在持續進行,的確是比較慢,因為這種事情,只要是一終止,解除契約之後,後面的程序比較冗長,我們一定會盡全力來協助。

林委員宜瑾:好,實際上,關於臺南火車站的修復狀況,我也跟建築師公會做過很多的討論,建築師都認為其實癥結點還是在所謂的修復人才真的不夠,我想不僅修復人才不夠,整個的契約也應該合理化。去年11月2日本席有跟史哲部長在教文委員會討論過這個問題,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的範本本來是採用總包價法,它在文資修復案件中會造成很多的屢約爭議,史哲部長當時有說文化部對於這項問題是有意識的,他認為文資修復工作就如同局長剛剛講的變數很大,無法一開始就精準地估量,通常是在進行中才發現這個設計要改,為了不讓建築師在那麼多的風險中接案工作,所以我們吸收第一線建築師的意見之後要修正契約範本。我想這個責任現在在李部長的身上,所以請教部長什麼時候可以對文資修復這種第一線狀況提出文資專用的勞務契約範本?部長,還是局長?

李部長遠:請局長回答。

林委員宜瑾:好。

陳局長濟民:報告委員,關於總包價法,我們在去年10月已經召開會議,也邀了全國建築師公會,還有各縣市政府,還有委員辦公室,您的同仁也有去,建築師公會原來想用建造百分比法,但是大家覺得有的時候建造百分比法比總包價法建築師拿到的經費還要少,後來我們在今年2月也邀集全國建築師公會商議,就照現有工程會的契約範本裡面增訂經費表的範本,用這種方式,我們在4月份已經把這個草案提供給全國建築師公會來參考,他們在5月、6月說,建築師公會內部還要再研商,然後再來跟文資局做進一步的洽商,所以我們在等他們對草案內容的意見。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談到文資修復建築師的人才不足,首先真的很感謝文化部正視這樣的困境,所以在去年初文資修復課題的座談會上本席有提出一個構想,就是文化部挹注1,000萬,以5年為期,為我們國家培訓100個文資修復的建築師,上週接獲一個好消息,我們文資修復建築師的人才培訓終於邁向正軌,中斷了21年的建築師文資培訓計畫今天重獲銜接,在今天的書面報告中文化部也有提到,我們今年要開始籌辦古蹟規劃設計及監造培訓班,刻正著手辦理課綱、訓練制度的編擬,預計明年相關的課程就要上路。在這裡請教部長,上述的政策預計會辦理多少年?未來會常態性地來推動嗎?

李部長遠:這個應該絕對沒有問題,是要一直做,因為臺灣現在古蹟越來越多,人力不夠很嚴重,所以這個應該是常態,一定會編預算來做。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文資修復建築師就是要鼓勵年輕人來投入,所以在這裡我也有個倡議,希望文化部來支持,就是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九條,明定領有建築師執照,並且在古蹟規劃設計及監造培訓班受過培訓的人員,就可以進行所謂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以及文化景觀的修復及再利用,可以這樣來處理嗎?因為現在的規定是當然修歷史建築是不需要任何的資格,可是地方政府都會害怕,所以還是都會讓有資格的人來招標,可是問題卡在這樣子的話就會一直延宕,常常發包不出去,所以如果有參加這個培訓班的人是不是就可以有資格來進行修復?

李部長遠:是,這點沒有問題,因為我們也看到那個嚴重性,所以未來我們會朝著匠師分級制,他也不一定要做到有執照那個程度就可以投入這個現場,因為我們後來瞭解現場也有蠻多人沒有執照,可是他會做,所以這些問題我們文資局都掌握得很清楚,委員剛才講的這條就是我們未來一定會往這個方向去修法的。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

最後,不好意思!再一點點時間,還是要跟部長討論一下這次的金曲獎,我想從麥克風的沒有聲音到臉書小編逐字稿的疏漏等等,剛剛幾乎每個委員都有垂詢過,表演者上臺第一次麥克風出現問題已經很扯,可是換過之後居然還沒有聲音,這種流行音樂的盛事發生這種低級錯誤,還中斷歌手的表演,整段重來,我覺得音樂人看了都很心痛!也覺得丟盡了臺灣身為科技大國的國家顏面。

部長,這次金曲獎的負責公司成音工程設備,據很多音樂人反映,無論是器材的更新、保養或者技術人員,過去都出現很多很多的問題,並不是這一次金曲獎才出包,他們在業界早就被大家頭痛許久,所以是不是要有實質的改革作為?特別是我在這邊再強調一下,這次我們委託的穩立音響,它以前是一個非常大的廠商,幾十年過去了,他們確實對他們的器材也好、技術人才也好,都沒有做更新,所以他們很多技術人才都流失,他們的品質維持已經是沒有辦法,可是為什麼還是會標到案?因為他們都低價去標,可是你看接了案子,然後搞砸了,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可能要再好好地做檢討,我覺得這個事情出包確實是一個很大的遺憾!部長。

李部長遠:沒問題,其實我們已經非常快地跟台視方面談了,一定會深切地檢討,因為這個問題的確是非常嚴重,我們也跟台視之間有合約等等,這也會作為我們下一次再做類似標案的參考。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謝謝。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

主席(林委員宜瑾):現在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11時36分)謝謝主席。請文化部李遠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陳委員,你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部長,蔡英文總統曾經說過,如果沒有當年823的勝利,就沒有今天的臺灣。請問部長,您肯定這樣的說法嗎?

李部長遠:當然、當然。

陳委員秀寳:肯定喔!

李部長遠:對。

陳委員秀寳:專家更還原了1958年823砲戰的歷史,是因為臺灣、美國及日本聯合對抗共軍來取得勝利,本席認為歷史可以原諒,但是不可以忘記,我們持續努力還原歷史的真相,推動轉型正義,祈願我們臺灣世世代代的子民不但要瞭解真實的歷史,更要彰顯民主自由,高舉人權正義,因為這是臺灣人堅定的信仰,也是臺灣人的根本。

但是前幾天本席看到一則新聞覺得很難過,也非常擔心,曾經參與戰役唯一現存的功勳艦,就是中海軍艦,長期閒置在旗津的碼頭,在各方的爭取下,文化部指定中海艦是重要的古物,海軍也編列了7,200萬的維護及調查經費,但是國防部在上週向立院提交的預算解凍報告裡面顯示,海軍說,如果仍然沒有地方政府接收、活化再利用,將請文化部解除中海艦的古物列管。

我想請教部長,這是我們文資保存的作法嗎?本席真的很擔心,文化部是可以這樣做、會這樣子做?你們真的會解除列管嗎?

李部長遠:不會、不會。

陳委員秀寳:不會喔!

李部長遠:是。

陳委員秀寳:其實對於過去我們這些文物的保存,我們一直覺得,我們把它指定了之後,後續到底我們如何實質地落實在這些文物保存上面,很多民眾都非常地關心。中海艦未來如果被拆除,不但是浪費執行的預算,也是顯示文化部沒有做文資保存的決心,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文化部跟我們海軍還有地方政府儘快研議出一個方案來做處理?部長,您說。

李部長遠:是,一定會。

陳委員秀寳:那你們有沒有一個怎樣的期程、自己本身的規劃?

李部長遠:期程我想問一下文資局局長。

陳局長濟民:委員,在過程當中,我們跟海軍也都保持密切的聯繫,包括在經費的補助上面,也都有編列一定的預算,後續海軍一定要負責,依照文資法裡面,它是所有人,必須要負起保存修復的責任,文化部會在相關專業……

陳委員秀寳:對,當然海軍是保管者,是所有人,但是對於地方政府的協調,我們文化部也要有作為……

陳局長濟民:有,我們會來協助海軍跟地方政府……

陳委員秀寳:好,這個請儘快,而且有相關消息的時候,也請告訴我辦公室你們相關的進度。

陳局長濟民:是。

陳委員秀寳:其實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四十多年來,民間甚至戲稱文化資產是修一個壞一個,有時候甚至會出現專業者之間會互相批評,因為大家的論點或想法是不太一樣;那有一些主持修復的專家、官員們會把提供意見的民眾視為是妨礙修復的鬧事者,所以彼此之間會形成對立跟對抗。我想請教部長,您真的覺得對文資修復有意見的民間人士,真的一定是恐怖的鬧事者嗎?或者這是一個棒打出頭鳥的概念,沒有辦法解決事情、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只是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對於文資修復相關的意見,我們去整合、去充分溝通,不是文資局本來就應該要做的嗎?

李部長遠:是!委員,你問的問題非常好,這有兩個層面,其實早期臺灣比較沒有文資概念的時候,都是靠少數人站出來去呼籲,譬如說我們現在看到臺北幾個最大的園區,都是靠少數人提出來的,因為當時沒有文資概念,所以第一個層面,我們不能夠忽略所有對文資有研究者的意見;第二個層面,如果換到文化部去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就會碰到一些法律問題,因為它不會那麼單純的只是保留,它可能有都更的問題、有土地的問題,還有擁有人的問題,所以我們會儘量去溝通,這是我們的責任,所以我不會認為他們是恐怖份子。

陳委員秀寳:謝謝部長,您也這樣肯定願意提供相關訊息、相關資料、相關意見的人,其實對於文資保存他就是有這樣的關心,而且他本身有這樣的記憶,或者有這樣的意見可以提供我們來協助文資的修復。本席剛有提到充分地溝通,其實是文資局本來就應該要做的,文化資產的再利用有時候會面臨一些功能性的需求要進行調整,目的就是為了健全軟硬體相關的功能,讓建築能夠更符合現代需求,但建築物本身的新建、增建、改建、修繕、遷移、拆除或其他外形及內部變更,都是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查同意之後才會辦理。但是看一下最近的例子,臺中的歷史建築大屯郡役所跟臺北的國立歷史博物館在修繕工程中,明明也經過相關的文資審議,但是還是遭受爭議。還有剛才多位委員非常關心的鹿港龍山寺修復的爭議,我光是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追蹤關於龍山寺的修復,也追蹤了很多次,整個工程的延宕在鹿港人眼中看起來是非常地焦急,因為我們意見無法整合,不管是地方的意見沒有辦法進來,或者是得標廠商受到的為難跟委屈,這個部分我們都沒有妥善地處理,我想請教在文化資產保存的過程中,如何能夠做到即使不能人人滿意,但是都可以接受,文化部在這麼多次的爭議之後,有沒有正視這個問題?你們如何來處理?

李部長遠:因為這個標準真的很難訂,譬如說,你修到一個程度,地方不滿意,可是我們覺得又能符合,這個標準很難訂。我想是不是可以請文資局局長回答?

陳委員秀寳:好,局長。

陳局長濟民:我想這個大概就是一個溝通的過程,包括在審議會、公聽會裡面,像修復再利用裡面,假如曾經修復它,必須要辦理公聽會或者說明會,我想那個會議是凝聚共識啦!

陳委員秀寳:所以我會一直強調,就是意見的整合跟充分溝通,充分溝通真的、真的非常地重要。這個部分,我也希望你們在這麼多次的經驗之後,你們面對文資保存的部分,你們要去正視在會議上充分溝通的重要性,而且將來遇到這樣的問題都一定要廣納各方的意見。

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文化部說根據產業調查研究成果,在廣徵產官學研的意見,於2022年以高於一般公共工程的工匠薪資,制定傳統匠師每日最低薪資參考基準是3,922元,使第一線的傳統匠師受重視、有使命感,並希望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優秀的傳統匠師來投入這個領域。但是我想請教部長,在所有文資修復的案件中,每天最低薪的參考基準,傳統匠師是不是真的都可以領到?文化部有沒有認真地去查核過,得標的廠商是不是真的都照規定?

李部長遠:我們也知道這個問題,因為最低薪資3,922元,可是他一個禮拜只工作兩、三天,我們在今年年底會讓這部分落實、讓他們可以領到,甚至於我們最近在研擬薪資的提高還有分級制,因為我們文化部有警覺到這個問題非常嚴重。

陳委員秀寳:對,我看了一下你們的招標規範,其實沒有辦法嚇阻所謂借牌登記的疑慮,我們要保障傳統匠師每天最低薪資的基準,其實很難達成,我希望文化部對於這個事情,既然你已經有感受到這是有問題的,你們也要研議一個相關的方案,真正落實來保障這些傳統匠師。

李部長遠:是,會。

陳委員秀寳:而且本席認為除了薪資之外,讓第一線的傳統匠師感受到被重視、有使命感,讓年輕的人才願意投入,也應該要有一些相對的獎勵、鼓勵,相對於臺灣技職教育有全國技能競賽,讓技職人有這樣的榮耀感,但是我們文資修復的部分,文化部有沒有辦法研議傳統匠師這些競技的競賽活動,或者一些相關的作法,讓一些願意投入的傳統匠師,他們能夠靠著自己的技能、靠著自己的技術來取得這樣的榮耀,有沒有辦法研議相關的競賽?

李部長遠:有!我們正在做,就是要把優良傳統匠師納入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的獎項,提高他的尊榮感,因為我們也辦理修復技術全國技能大賽,吸引年輕人投入,非常高興委員提到這些,剛好就是我們正在做的,因為我們覺得年輕人如果能夠投入這個行業,讓薪水夠他生活,他有榮耀感,這是非常重要的。

陳委員秀寳:對,部長剛才也點出了,除了足夠的薪資來維持他的生活之外,他本身對這一份工作是有使命的、是有榮耀感。

李部長遠:對,這個行業。

陳委員秀寳:因為其實傳統匠師的培育、養成對整個文資修復的重要性,我想你們都知道,我們需要有這樣的人才,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需要修復的保存古物、文物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急迫,所以對於鼓勵人才這部分也希望文化部能夠再多做努力。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關於國立臺灣大學創立近百年,但是監委范巽綠的調查報告,他調查發現臺大未有校園文化資產分級、分類、分期修復整體藍圖,文化資產圮毀嚴重,公有文化資產容積移轉規制尚未健全,而且其中臺大一號館的屋齡達92年,雖然是在2002年有列冊追蹤,但是沒有審慎地修繕,已經函請臺大及文化部檢討改進。這邊我要請教部長,文化部如何明確地規範文資執行的事項,並且建立通報系統,讓公有建造物的所有或管理單位有所憑依?還是局長您要回答?

李部長遠:局長你來回答。

陳局長濟民:超過50年,依照文資法第十五條,它必須有一定的機制,要通報主管機關,如果是市定古蹟,或是歷史建築要通報臺北市政府,然後要經過文化資產調查評估,它有一定的程序。

陳委員秀寳:我們是有這樣的程序沒錯,但是我們如何明確地規範,或者如何落實相關的通報機制?

陳局長濟民:有的,我們現在跟各縣市政府也已經有進行一些聯繫,要建立一些管道,尤其是大家提到會有誤拆的這種可能,就是在縣市地方應該要有一個橫向聯繫……

陳委員秀寳:所以文資局現在正在做?

陳局長濟民:正在做。

陳委員秀寳:正在跟地方政府聯繫中,這個部分我也請你如果達到一定的進度,提供一份報告給我辦公室好嗎?

陳局長濟民:可以。

陳委員秀寳:以上,謝謝。

陳局長濟民:是。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吳春城委員。

吳委員春城:(11時48分)好,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吳委員,你好。

吳委員春城:部長好。部長看到我今天這個標題「文化亂了套」,你有什麼感想?

李部長遠:這個標題「文化亂了套」,我覺得滿容易亂了套。

吳委員春城:很容易亂套?

李部長遠:因為我覺得文化是一個太複雜的……

吳委員春城:太複雜的問題。

李部長遠:對。

吳委員春城:大家都在談金曲獎,我也有出席去看,主辦單位還是很辛苦,但是我現在舉這個例子,那天晚上有位大陸藝人高捷講了一句:「大家晚上好」,然後就被出征了。部長覺得這樣子是怎麼回事?

李部長遠:我跟高捷還滿熟的,他是臺灣藝人,專門演黑道,他那天講大家晚上好的時候,我有一點覺得他怎麼會講這個,因為他以前是我們那個時代的人,那個時代真的不會講大家晚上好,可見得語言的傳播透過網路其實很嚴重。至於他講這個對不對,我覺得只有聽了舒不舒服、感覺好不好而已,好像沒有對不對,因為語言這個東西我上次也講過……

吳委員春城:這也是一個問題,人都會這樣子,你到一個地方待久了就會有那些口音。

李部長遠:對,語言的改變。

吳委員春城:因為這都是中文,很容易這樣子混,大家會不會搞得太緊張了?問候一下也需要出征嗎?你覺得臺灣是怎麼回事?臺灣的文化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

李部長遠:我覺得臺灣某方面大家好像滿對立的,對立到滿讓別人不太好、會嚇一跳的結果,就像這次金曲獎,如果是一個天安門事件……

吳委員春城:現在在臺灣講話很緊張,你知道嗎?真的是講話隨時……

李部長遠:我覺得不是好現象。

吳委員春城:對,很緊張,在我們的民主運動當中,政治是解嚴了,但是現在變成文化戒嚴,我們真的是一個文化戒嚴的國家,動不動就思想犯、就出征人家、質疑對方的忠誠,包括你講的語言。臺灣是一個文化大國,本來文化是我們的優勢,現在變成文化互相殘殺、互相指責對方、互相戴帽子,文化部應該要好好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我不是說這是文化部的問題,但是要由誰來解決,當然還是要靠文化部,文化部絕對不能再添油加醋。

再來看這裡是哪裡?這不是日本,這是臺灣,臺灣每次到溫泉季的時候,那個意象表演一定會穿和服、踩木屐、跳這些舞,這是什麼?這是媚日嗎?還是溫泉只能有日本的文化,臺灣溫泉這麼發達,為什麼不能有臺灣自己的概念?部長怎麼看?

李部長遠:我覺得這個問題問得很好,臺灣在歷史上都是被動地被別人統治,只要統治50年它的文化就進來了,包括語言、服裝,包括一切,還有現在是世界化,年輕人是看網路、看日劇、看韓劇,他會朝著流行去走,這件事情說起來是滿複雜的。

吳委員春城:所以怎麼看這兩件事情,那邊講一句晚上好就不行,這邊大跳舞,跳了以後大家很開心,這是什麼?文化是這樣的選擇性和對立嗎?

李部長遠:您的問題非常好,我覺得文化基本上應該是認同,譬如我認同這個東西,我就覺得它非常好;我不認同它,我就覺得非常不好。

吳委員春城:我覺得現在是這樣子,以我自己來講,像日本是囫圇吞棗的文化,像我們現在如果說大禹治水,他們在問大禹是誰,如果你不知道這個故事,你講這個成語就沒意義,所以當他在運用這些語言的時候一定要瞭解它的歷史,我們現在在排除它的歷史的時候,連我們的語言都會被排除,這會造成很多的衝突。所以通常怎麼處理這種文化問題,像日本就是囫圇吞棗,不管是哪一國的文化它都囫圇吞棗吞下去,不用擔心這種事情,文化會自己消化,適合庶民生活的會被留下來,有的就會被排泄掉,自然會這樣子,我們國家不要那麼緊張,好不好?很怕文化入侵或很怕什麼,所以這邊要戒嚴、這邊要擋住門、這邊怕講錯話,做了很多事情,臺灣應該包容多元文化,不管是怎麼樣的文化,特別跟我們臍帶關係這麼密切的中文文化,你如果再去排擠它的話,我們自己會……

接下來,臺灣的多元文化在消逝,文化是我們的優勢,過去臺灣的電影曾經被聯合國列為全球第三大劇情片出產國,我30年前到韓國,韓國導演聽我在講臺灣的電影,幾乎是跪下來跪拜,你知道嗎?對臺灣崇拜到不行,臺灣的文化豐富、臺灣的劇情,結果到現在人家不把我們看在眼裡了。臺灣已經變成文化小國了,我們本來是一個文化大國,變成文化小國了,這是怎麼造成的?部長,你覺得呢?

李部長遠:我覺得我們本身忽略了自己文化的重要,還有在政策上比韓國晚覺醒,韓國從1998年開始金大中上臺就知道文化立國,在法律上直接立法,投入很多的錢,那是1998年,到2000年的時候韓流就起來了,2003年有一個導演李滄東被聘為文化部長,在他手上把整個韓流做起來,我覺得我們的覺醒比較晚一點。

吳委員春城:部長,我們是自己把文化政治化,文化為政治服務,在政治大力干預下,過去國民黨時代的時候……民進黨起來的時候也是一樣統治文化,排除其他、互相對立,其實這才是最大的根本原因。以前政府也沒有這麼多的補助,現在也沒有比以前補助的少,以前為什麼這麼豐盛?然而現在不僅不補助,還會追殺,你知道嗎?現在還會追殺異己,這才是文化墮落最大的原因,文化墮落最大的原因是只容許跟自己意識概念相同的文化,補助這種狹隘的文化,包括現在大家推崇原住民,我也非常推崇原住民,在很多介紹臺灣的國際大看板當中都有很多原住民的圖示,所以很多國際友人以為我們是非洲國家,你知道嗎?以為臺灣的意象就是原住民。因為臺灣找不到自己,現在用原住民最安全,原住民是最安全的意象,你用任何的圖像都會引起內部的糾紛,包括以前小學連踢毽子都會被指稱是媚中,一大堆隨便亂指責。所以這一點我很期待,因為我知道你是一個文化人,真正的文化人。

李部長遠:這一點我跟委員解釋一下,文化部至少這10年來在補助的時候不會看這個,它請來一群委員,完全不會看送東西來的是藍、綠還是白,裡面是講原住民,還是講過去的一些中國元素或者原住民元素,我跟委員保證,為什麼臺灣電影、影視這幾年終於比較起來,就是因為在審查制度上,我們滿公平的,因為我當過評審委員,這一點請委員相信我們。

吳委員春城:我相信你是一個文化人,我們繼續在這方面努力,端正這個,給文化人尊嚴,臺灣真的很可惜,臺灣是一個文化大國,文化和金融一樣會自由流動,這邊的文化自由、這邊的文化豐盛,很多的文化人都會往這裡靠攏、都會來,這和金融一樣,你管制不了,哪邊的利率高,錢就會流動。同樣地,在這邊很難搞以後,它就會跑掉,藝人也一樣,誰都一樣,臺灣要有文化包容度,才會具有文化的吸引力,我相信部長一定會往這方面走,我們一起努力。

李部長遠:是,謝謝委員提醒。

吳委員春城:謝謝。

主席:謝謝吳春城委員。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11時59分)主席,麻煩請部長,謝謝。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葉委員好,我們又見面啦!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謝謝!我們今天談文化資產保存,板橋有一個林家花園,應該是國定古蹟,最近因為菜刀房在0403地震之後有毀損,地方政府有跟中央申請補助,不知道下來沒有?

李部長遠:這個部分核准了。

葉委員元之:核准多少錢?

李部長遠:核准多少錢是不是請文資局局長回答一下?

陳局長濟民:委員,我們再查一下,因為我們大概在發生的第一週……

葉委員元之:這個會全額補助嘛,對不對?

陳局長濟民:我們還是按照……

葉委員元之:速度可不可以快一點?好不好?因為林家花園是板橋很重要的地標,而且它是非常著名的古蹟,希望能夠趕快補助。我這邊要提兩個部分,我以前在地方服務時對文化資產保存的看法,當然我們對於文化資產都支持,但往往受限於經費,會讓我們的美意打折。第一件事情就是當很多文化資產被提報要變成文化資產的時候,它的保存、維護、修繕都要仰賴文化部所給的B類補助,對不對?但是B類補助是不是預算有限?導致於很多補助沒辦法及時,也沒辦法達到比如說相當的額度,所以就會造成一個狀況,就是文化資產因為沒辦法及時修繕,造成它的價值不斷地減損。這個問題其實蠻嚴重的,我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一些策略出來?有沒有?

李部長遠:請文資局局長回答。

陳局長濟民:第一個,我們當然是積極地爭取預算……

葉委員元之:跟誰爭取?

陳局長濟民:向行政院,像我剛才提到的全國的古蹟歷史建築的補助修復經費,大概都是我們一個中程計畫,叫做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的中程計畫,已經18年了,今年第19年,都是靠這個計畫,去年在第5期六年計畫……

葉委員元之:不用講那麼細,因為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所以我只是跟你講問題很嚴重。

陳局長濟民:是,瞭解。

葉委員元之:曲高和寡啦!講得好像文化資產我們多重視,但實際上在地方很多破損要申請補助都拿不到,然後它不斷地毀損,價值遞減,到時要修繕時候要花更多的錢,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是比較急的問題要解決。

第二個問題,很多民眾的家產如果被劃定為文化資產的時候,其實他們都不高興,你有發現到這件事嗎?很少人會很高興自己的家被劃為文化資產,主要就是給的獎勵太少了,給獎勵少又影響到他去處分財產,所以他們都不高興,常常在地方就造成很多對立,這個部分我不曉得能不能解決?比如在修法或者是在給相關的獎勵方面可以多一點,讓他覺得做這個事情很好,也願意配合,有可能嗎?

陳局長濟民:依現有的話,我們有一些獎勵措施……

葉委員元之:就不夠啊!你有沒有去瞭解一下家產被列為文化資產的那些人的心情是如何?

陳局長濟民:委員所講的確是事實。

葉委員元之:對啊!你們都視而不見。

陳局長濟民:我們現在要啟動……

葉委員元之:這是我長期觀察到的問題,剛好今天是這個主題,我就反映給你們,我希望不管是在補助的額度跟速度,還有包括有人如果他的家產被劃為文化資產的相對應獎勵,我覺得一定要提高,不然就是曲高和寡,講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好像我們很重視,實際上都無法落實,這部分你有沒有可能給我們一個檢討報告?有可能嗎?針對我剛講的兩點,就額外再提供好不好?

陳局長濟民:是。

葉委員元之:一個月內,好不好?

陳局長濟民:好。

葉委員元之:謝謝。

接下來我要關心一下黃牛票的事,張學友演唱會剛結束,劉德華又要來了,張學友那時候的票就很多人都抱怨,因為黃牛的問題。我上次也關心過,文化部因為打黃牛要成立一個打黃牛辦公室,10個月花了800萬,當時是由長慧律師事務所得標,計畫主持人叫袁秀慧,他的顧問叫蘇孔志,後來我們有跟你們調資料,你們有給我看,因為我非常好奇為什麼打黃牛要成立一個黃牛辦公室?800萬怎麼分配呢?我們看了一下,結果發現這個案子真的很奇怪。第一個,光人力包括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專案經理、辦公室督導,加上辦公室的人員5位,成立這個辦公室有9個人,就是文化部為了打黃牛成立一個打黃牛國家隊,然後另外又請了9個人來做這個事情。第二,就是已經請了人,然後那些人的業務範圍內的工作還要另外再付他錢。舉例來講,我用紅色畫起來叫做「客訴報表彙整」,每個月要出一個民眾打來客訴的報表,可能是excel,一個月還要給他3萬元,我不是已經請人來做這個事了嗎?他做的事情,我還要額外再給他錢?好比說我今天請了一個國會助理,我一個月給他5萬元,結果他每次幫我寫質詢稿還要按件計酬,這感覺非常不合理。然後另外我們再看「電腦處理費」,裡面還有一個叫「電腦使用時間費」,就是我們已經給他錢了,但是他只要有用到他辦公室電腦,我另外還要再給錢;甚至還有付磁片的費用,我不知道現在這個年代還有人在用磁片,也是讓我覺得很奇怪。另外還有「行政管理費」,就已經付錢給他們那麼多的薪水了,然後還要再給他行政管理費!可見這個預算編列真的非常奇怪。剛剛我們在講文化資產保護都說沒錢,可是打黃牛的錢是可以這樣隨便給,我不知道部長乍看之下會不會覺得很奇怪?

李部長遠:乍看很怪……

葉委員元之:我先把它講完,我如果請一個助理,助理幫我寫質詢稿還要另外再跟我拿錢,或是他幫我準備一些PPT還要跟我拿錢,你覺得合理嗎?

李部長遠:我請次長回答好嗎?

葉委員元之:部長,你回答啦!

李部長遠:因為涉及到我們所請來的人裡面有法律,還有資訊……

葉委員元之:對,已經有法律這部分的錢了,裡面有50萬叫做「法令遵循流程設計」,也就是我們請那麼多人來做事,然後在法律的部分也是有給他錢喔!部長,沒關係,你先稍微看一下,後面還有其他資料,我繼續秀一下。

再者,這個標案的人全部都綠油油,比如顧問蘇孔志,他就是民進黨政策會之前的副執行長,然後袁秀慧律師以前是謝長廷的子弟兵,這也是我覺得很奇怪的地方,當然你會說他們有專長,所以做這個標案是適才適所,一定是這樣子講。但是從那麼奇怪的預算分配,剛好人又那麼巧合都是綠油油,所以也就啟人疑竇。當然我們辦公室也有跟你們要這個案子的結案報告,就是到底打了多少黃牛?多少黃牛是因為這個辦公室的關係被抓到?就是讓很多本來買不到張學友票的人買到了,但是我看不到這個結案報告書,我不知道這個案子的成效如何,部長,你知道嗎?

李部長遠:剛才講袁秀慧是綠油油這件事情,我稍微說明一下,請給我一點機會……

葉委員元之:他的那個網站上面……

李部長遠:假如我沒有記錯,他是柯文哲時代法律部門的主管,是局長……

葉委員元之:那也有可能現在跟柯文哲不好啦,但是現在律師事務所上面的網站是講他跟謝長廷很好。

李部長遠:我覺得我們臺灣最糟糕就是把一個人貼標籤,說他是綠是藍還是白。

葉委員元之:沒有,這是他標榜的,因為我也很少看到律師事務所的訴求是強調它是綠油油,我也沒看過,但它的網站上就是這樣。

李部長遠:我印象中他應該……

葉委員元之:好,後面還有。打黃牛除了這個標案之外,我們還有看到另外一個打黃牛的標案,叫做「黃牛專案防制人力勞務採購」,就是說我們已經花錢成立一個打黃牛國家隊,另外我們又有一個專案130萬來做這個黃牛專案防制人力勞務採購,今天沒有時間,我先把這些問題都點出來,你事後再給我報告。

再來我們看,剛剛那個案子長慧律師事務所的案子是10個月800萬,今年我們把那個標案延長了,變成一年半,同樣的打黃牛國家隊的案子把它變成一年半,然後費用也增加為1,500萬,有人跟我講得標廠商叫普華律師事務所,是嗎?是普華嗎?

李部長遠:對。

葉委員元之:普華裡面有一個合夥人叫賴芳玉,也是跟民進黨很多立委是好朋友。再來我們來看一下普華最近的案子,他得到113年到114年18個月1,500萬的打黃牛辦公室,然後112年也有得到文化部一個法律諮詢服務案148萬,這讓我覺得非常奇怪,就是我們已經有了這個法律諮詢的服務案,然後我們打黃牛又要再找別的律師來諮詢,已經有一個統整的法律諮詢案,然後針對特定項目又要再委託別的法律顧問來諮詢,我覺得文化部是不是真的錢很多?如果錢真的這麼多的話,可不可以把一部分的錢撥到文化資產那邊去?現在文化資產很缺費用,因為今天時間關係,我先把這些問題點出來,希望事後部長可不可以瞭解一下,因為你也是剛上任。

李部長遠:好,謝謝委員提這個問題。

葉委員元之:因為感覺文化部錢真的非常多,可以這樣花!

李部長遠:文化部錢不多啦!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這部分就很多,我剛剛隨便唸就很多。所以第一個關鍵就是要幫人民省錢,你把那些標案審視一下。

李部長遠:對,我們瞭解整個案子之後再向委員解釋。

葉委員元之:第二,打黃牛問題還是要做,不是只是把錢發包出去而已,因為劉德華演唱會就要來了。

李部長遠:好,我們會寫一個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

我們現在先來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1案,請宣讀。

臨時提案

本屆金曲獎表演者麥克風「無聲」事件,引發各界譁然,不僅傷害流行音樂盛事金曲獎聲譽,亦丟盡台灣作為科技大國之國家顏面。更有音樂人反映,成音工程設備負責公司已非首次出包,無論是器材的更新保養,又或者技術人才品質皆遭業界質疑。

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實質改革作為,以使對金曲獎承辦單位與相關廠商之審查標準得以提升,痛定思痛精進整體作業。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培瑜  吳沛憶  范 雲  郭昱晴  張雅琳

主席:這個提案是本席的提案,部長有何看法?

李部長遠:遵照辦理。

主席:謝謝,我們就照案通過。如果委員有要補簽提案,請到我的左手邊。

我們接著繼續質詢,請黃國昌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謝謝。

黃委員國昌:(12時12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黃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臺灣社會充滿了詐騙的事情,在這些集團的詐騙犯可以得逞的過程當中,有一些不肖的媒體,甚至是假冒的媒體,扮演著推波助瀾的效果,因為有很多人在一個新的所謂的虛擬貨幣或是交易平台剛上線的時候,大家資訊不足,就會開始去找有沒有這個虛擬貨幣或是這個平台相關的報導或者是新聞,結果這些詐騙集團越搞越誇張,越搞越誇張,為了要在資訊上面讓更多的人受騙,能夠上車,他們自己在外面搞假的媒體公司。搞假的媒體公司是因為表面上是媒體公司,實際上面刊出來的新聞全部都是在幫這些詐騙集團promote出來的新聞,這種假媒體公司一定要澈底掃蕩,它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亂源。媒體不是文化部管的,我今天會提這個質詢是因為我看了心裡很難過,因為中央通訊社是我們國家的通訊社,中央社如果寫出來的東西成為詐騙集團犯罪計畫的一環,這件事情很嚴重,部長同不同意?

李部長遠:完全同意。

黃委員國昌:接下來的事情有一點複雜,我簡單地跟部長講一下。在媒體上面,現在現實上已經造成了一堆人受害了。王牌交易所,王牌交易所的結構,兩個主嫌吸金,用沒有流通性的虛擬貨幣吸了二十幾億,甚至去利用蓮池精舍這個宗教團體,母女兩個人之間用不法犯罪所得,層層地成立了一堆人頭公司來幫忙洗錢。其中有一家公司我覺得很奇怪,叫做「萓篆股份有限公司」,在檢察官偵辦整個犯罪的過程當中,起訴的過程當中,發現了這個叫謝詩瑩的人頭女子現在正在被法院羈押當中,他當人頭用不法犯罪所得所成立的其中一家人頭公司,是在整個犯罪集團當中的一環,他公司登記的地址在三立集團舊宗路大樓3樓,且其中有40%的持股是三立集團下面的創造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有萓篆股份有限公司。這個萓篆股份有限公司到底是在幹嘛的?涉入整個詐欺的罪行扮演什麼角色?還有待檢察官進一步的釐清。

這個跟我今天要請教部長的事情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我要告訴部長的事情是什麼?裡面一樣同樣被起訴的兩位資深媒體人,一位叫做姜建良,一位叫做李燕南,他們兩個都涉入了整個詐騙集團的範圍當中。這兩位跟三立集團也有關係,但這也不是我今天要跟部長講的重點。但我要請部長看,他們的犯罪手法是什麼?明明知道銷售沒有實際應用價值、沒有實際價值的垃圾幣,然後他們要塑造NFT跟Chaebol平台合作,Chaebol平台是這個詐欺犯的主嫌,整個詐騙犯罪結構中的一環,他要騙大家什麼?你買這個虛擬貨幣,未來到這個Chaebol平台上面有交換價值,可以質押借款,但問題是什麼?這個平台本身就是詐騙集團的一環。

我剛剛跟部長講的那個狀況,現在這些詐騙集團厲害到什麼地步?他們去成立媒體公司,叫做「民生科技傳媒」,上面怎麼講的?Chaebol NFT藝術平台上架,可以成為治理代幣,治理代幣成為焦點,在promote整個詐騙集團。不管是NFT還是剛剛我所講的Chaebol平台,我把它圈起來,部長,您看一下,這位記者徐薇淳是一個假人,根本不存在,他所發的所有的稿子全部都是詐騙集團寫的。

最後一張slide,我要拜託部長回去請中央社徹查,為什麼?因為在整個詐騙的進行過程當中,我們來看一下中央社,2023年3月28日正是整個詐欺犯行最嚴重的時候,最多人受害的時候,我們的中央社發了什麼新聞?創造智能與三立合作發行NFT,首創影視娛樂通行證。我不要造成任何誤會,我今天沒有站在這邊指控說三立是這個詐騙集團的一員,沒有!我沒有提出這樣的指控,但請部長看最後一段,這稿子是怎麼寫的?「對於NFT的流通性與保值,創造智能此次與NFT平台Chaebol合作,使用者可以在Chaebol平台質押NFT,避免當NFT流通性枯竭時產生有行無市的風險,最終目標是讓企業和品牌的NFT產生明確價值,幫助使用者保值。」這一段描述跟我們前面所講的詐騙集團在外面成立空殼公司,用假的記者所發出的詐騙新聞稿的描述一模一樣,Chaebol平台就是這整個王牌交易所詐騙集團當中的一環。

所以,我要拜託部長回去徹查,我們的國家通訊社、中央社怎麼發這種新聞啊?怎麼發這種新聞在幫詐騙集團?他們所promote負責拿來欺騙人的平台,竟然用中央社的招牌在幫他們背書promote,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因為在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裡,這種假新聞稿已經成為詐騙,是檢察官起訴犯罪行為當中的一環,這個假記者背後的人,在寫稿的人也一起被起訴了,但我真的很痛心的是,你如果是那種莫名其妙的公司、莫名其妙的記者寫的東西就算了,這個是我們的中央通訊社2023年3月28日的發稿。

現在整個王牌交易所,大部分的人被羈押的羈押、被起訴的起訴,結果在幫這個已經被偵破的詐騙集團在promote的新聞竟然還掛在我們中央社上面,這個新聞到底怎麼出來的?這是廣編嗎?這個是收錢嗎?還是有人委託,要中央社的記者刊這一種幫詐騙集團promote的新聞?部長,可不可以承諾徹查?

李部長遠:沒有問題,如果是涉及到跟文化部有關的中央社,我來瞭解,而且我們會……

黃委員國昌:這個新聞是怎麼產製出來的?稿子是誰提供的?這很嚴重耶!

李部長遠:好,我會……

黃委員國昌:部長,您需要多少時間?

李部長遠:我越快越好,因為這樣聽起來有點複雜,可是要查也不難。

黃委員國昌:是,一個禮拜之內跟大家講,好不好?

李部長遠:一個禮拜,好。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12時21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范委員你好。

范委員雲:部長午安,辛苦了!因為剛剛已經有很多人檢討了金曲獎的頒獎,而且我們今天有一個臨時提案已經通過了,所以我就不再多講,我本來是要求一週內,但是我配合大家。我還想再提一個,就是除了小編,剛剛吳沛憶委員有提到小編,這個絕對不是小編可以處理的,因為就像這一次巴奈講的,音樂本身不是跟政治無關,過去金曲獎的頒獎已經有非常多跟政治相關的議題,所以那個SOP沒有執行真的應該要好好地檢討,怎麼看待金曲現場這個小編的服務。另外,我再補充一下,當天的麥克風不是只有在MC HotDog上場的時候,它整個高度還好幾度遮掩了我們重要致詞人的臉部,我在現場看到都覺得很尷尬。

李部長遠:對。

范委員雲:所以這些檢討也請一併納入,好嗎?

李部長遠:是,我會。

范委員雲:因為這是我們這麼重要的一個文化活動,當天現場我是覺得非常地欣賞,也很得到文化上的刺激,重要的文化慶典我想我們不應該忽略,好嗎?

李部長遠:好。

范委員雲:我們再回來談,因為剛剛幾位委員針對中正紀念堂跟部長都有很精彩的對話,我今天比較想提的是,我覺得文化部的發言真的要更謹慎一點啦!剛剛部長有講到,之前文化部是說因為國防部阻撓嘛!那顧立雄部長,我今天才知道是我們林宜瑾委員去質詢的,非常精彩的內容,顧部長已經說了可以不要在銅像旁,再來就是文化部主管的事,可惜我們文化部次長的回應是說跨部會活動不是單一部會說了算,好像給人感覺怎麼又在互踢皮球了?然後在最近,剛剛林宜瑾委員也有提到,行政院中正紀念堂轉型推動專案小組成員的發言是說已經做出撤出的決議,當然部長剛剛有澄清,說您有看了這個紀錄,可是我的感覺是今天部長在現場才有把這個價值、態度講得比較清楚。

我之前也有質詢過,其實你們給我們教文委員的報告都已經講了,中正紀念堂在促轉會解散後,文化部作為主責機關負責中正紀念堂轉型,這個轉型當然是轉型正義的轉型,那可以理解,因為前面也有委員提到部長講到歷史記憶的事情,我是想找一個解套讓我們這條路走得更順啦!我先請問部長,你有沒有聽過,你知不知道臺灣民主紀念園區?

李部長遠:我知道。

范委員雲:它是哪裡您知道嗎?

李部長遠:臺灣民主紀念園區啊?

范委員雲:對。

李部長遠:應該是有好幾個地方。

范委員雲:所以部長顯然也不熟悉,跟部長報告……

李部長遠:這個名字沒有太流行吧!你把中正紀念堂叫做臺灣民主園區,一般人的確是不知道。

范委員雲:好,一般人不知道,但是部長您要知道啊!為什麼?因為中正紀念堂有兩種文資身分,2007年是國定的,登錄為國定的文資身分,它的名稱就叫做臺灣民主紀念園區。部長,您知不知道臺灣民主紀念園區是我們現在圖上的藍色塊,還是粉紅色塊?

李部長遠:藍色塊。

范委員雲:那您就錯了。

李部長遠:粉紅色塊,對不起。

范委員雲:那個藍色塊是臺北市政府核定的,可見大家都不瞭解。

李部長遠:粉紅色這一塊,對。

范委員雲:臺北市政府把它核定為市定文化景觀,然後中間的粉紅色是臺灣民主紀念園區,至於最核心的堂體,深藍的部分,您知不知道有被哪一塊匡定?有被我們臺灣民主紀念園區匡定嗎?

李部長遠:它已經被定為國定古蹟吧!這一塊。

范委員雲:好,沒關係,因為時間關係,這個堂體非常有意思,兩塊都有匡定。臺北市匡定的市定文化景觀是包最大的,他們有他們官方的理由,至於2007年當時的文建會匡定的是粉紅色,包含兩個藍的。

再來,我們看它匡定的理由是什麼。民主紀念園區裡面有一點,就是呼應剛剛部長講的,「本古蹟為臺灣重要之政治空間,承載多數臺灣住民二戰後的各種政治記憶,有其足夠的代表性」,然後名稱叫做「民主」,就是認為一個民主紀念園區要記得這種政治記憶,很多著名的。這個是陳水扁擔任總統在2007年核定的,至今沒有被改過,馬英九擔任總統的時候也沒有改這個部分,所以臺灣民主紀念園區是不變的地位。

我們來看一下不同政黨的郝龍斌,他們都有開過會的,它的官方文字是什麼?建築兩邊都有講到,你看它的第二點,它有兩個理由,第二點中間說「廣場部分多年來為重要集會或民主運動抗議表達場所,從學運到燈會以及選舉造勢晚會等等,與民眾集體記憶及認同意義深遠」,最後,休閒那個當然有講,但是最重要就是說「故全區具文化性紀念園區之價值,已成為市民休閒、藝術及公民歷史事件之共同活動與記憶」,我想請問部長,這兩個版本,一藍一綠聽起來,你覺得最大的共識是什麼?

李部長遠:那就是走過歷史的共同記憶,但是大家解釋歷史的方式不同。

范委員雲:這裡面還沒有涉及到怎麼解釋不同喔!它解釋也許有不同,沒有說出來,但是相同的部分就是肯認它是重要的地方,是民主記憶的一個過程,就算有威權也是民主,所以從威權走到民主,我認為這個是超越藍綠的共識,否則在郝龍斌當市長的時候他匡了這麼大,可是他寫出來的東西我們今天看起來,跟陳水扁擔任總統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並沒有明顯的差異。

李部長遠:是。

范委員雲:所以我們踩定這個立場其實就沒有錯了嘛!就是威權走到民主是怎麼走的,現在大家共同的價值超越藍綠的就是民主,然後民主過程的歷史記憶怎麼展現。

我們看一下,鄭麗君部長他任內做的事情是停播「蔣公紀念歌」,把具威權意象的「中正藝廊」、「介石廳」改為「1展廳」、「2展廳」等中性的名稱。李永得部長,當時我也要求做了相關轉型正義的小旅行等等,文化部都有去努力辦理相關活動,然後增設獨裁者VS.自由的靈魂常設展等等。史哲部長展出了「想像中正紀念堂的100種方式」特展。再來就是我們李部長了,所以部長可以好好地思考一下,在這個藍圖上您的目標是什麼。

對我們來講的話,我想今天幾位委員都有提到,在一個月內至少可以有一個三軍儀隊撤離銅像旁的規劃跟想法,剛剛您有說到9月嘛!如果您覺得一個月不夠,我覺得不管是到自由廣場,如果是國家儀隊、三軍儀隊的話,他應該保護的是自由跟民主,對不對?

李部長遠:是。

范委員雲:不是保護一個偉人或獨裁者,現在已經沒有人敢說他是偉人了,就是一個威權的政治領導者,或者是有委員主張說應該是表演性質,我想這個部分,空間是文化部,但是怎麼去詮釋從威權到民主,應該是我們大家超越藍綠共同的共識,好嗎?

李部長遠:是。

范委員雲:那部長可以在一個月內,或者是您覺得不夠,兩個月也可以,給我們一個您初步的規劃,好嗎?

李部長遠:一個月絕對可以。

范委員雲:好,可以,部長加油。因為在鄭部長、李部長、史部長之後,我們覺得這條路應該是可以走得更順了。

再來,今天這個主題要謝謝召委,這一題也非常地重要,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我們文史團體有發起連署,在大安區過去也是被保留的日式建築群裡面有曹永和跟陳奇祿的故居,連署人數超過3,000人,包含45位校長、館長、院長、所長,還有367個教授及21個學會,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個新聞?

李部長遠:有,不但有看到,而且我非常重視,因為其中曹永和先生跟陳奇祿先生我都認識,而且我曾經在學習歷史的過程中跟他們學習過,所以這整個過程我非常注意。

范委員雲:好,謝謝。很高興部長知道,而且它不只是個人的居所喔!那個是日治時代的建築群,臺大有保留一部分,它本身也是有建築上面的價值,再加上文史價值,所以連署非常地熱絡。

我們辦公室接到陳情之後去研究了這個案子,發現有不少問題,這是其中一個建築群,這裡面有陳奇祿的故居,它曾經在106年受理,後來就是因為有文資潛力,所以在會勘之後予以列冊,而且107年開會都是持續列冊,有保存價值。可是居然4年後被突襲,111年被突襲,而且過程中都沒有依照文化部相關的行政命令跟手冊,沒有依規定通知提報人,最誇張的是它解列,從此不再列管,就是不被認為有文資地位,那個會議跟我們立法院很像,沒有討論所以也沒有民主,變成報告案。那我們看了文化部的函釋,很明確說這種案子解列管、解列冊是非常重要的,解列案應該要實質討論,它是用報告案,而且報告的時候稀哩呼嚕地沒有告訴大家明確的地址,所以有程序上的瑕疵,這是溫州街這一個建築群的情況。

另外一個2、4、6、8號建築群,這是另外一位曹永和故居的建築群,同樣地,5次現勘都沒有進入屋內,依照文化部的指示,屋內一定要進去,戶外、戶內進去,然後也沒有依規定通知提報人。因為這些委員不斷地在換,對不對?過了幾年之後,提報人最知道文史價值,然後在會議裡面決議不具文資價值,所以這裡面都有嚴重的程序瑕疵耶!甚至我們可能講到文資法的主要精神,它其實違反了,因為文化部自己的函釋及相關的辦法都是在維護文資法的精神嘛!所以這幾個問題,當然這個是臺北市政府的,不在我的質詢範圍內,但我想文化部有責任要瞭解。

今天因為時間的緣故,我們可以看到,這也不是我第一次發現地方政府有類似的問題了,我想請文化部做兩件事,針對層出不窮的地方文化局不遵照文化部的行政命令及相關手冊建議的程序違失,文化部要有一個究責機制吧?否則我們老是在搶救個案,會搶救不暇,這第一個可以嗎?部長。

李部長遠:我們目前的法規是沒有究責。

范委員雲:沒有,它就不遵照你們的規定,我剛剛講了。

李部長遠:沒有究責,但是我們會去……

范委員雲:對,讓搶救文史的人,連通知都沒有被通知耶!

李部長遠:我們來檢討一下。

范委員雲: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這裡面涉及到的,剛剛那個主角也是我很熟悉的臺灣大學,其實不只是臺大,就是說現在有很多都更案對他們來講,好像覺得已經保存一部分了,是不是不需要再保存?我覺得這個當然是跟主事者認為的臺大利益,他可能覺得有一些衝突,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滿困擾的。因為像臺鐵,剛剛也有委員看到它被罰200萬的事嘛!對於這些擁有眾多歷史、有文資潛力的老建築的臺大、台糖、台電、臺鐵這一類公家機關,是不是文化部想想看,如何協助鼓勵他們主動盤點跟保存呢?因為私人的話,我們可以講那個是財產的問題,但這些臺大、台電、台糖、臺鐵都是國家的資產,是不是更應該率先好好地保存,保護我們這些文資潛力?好不好?

李部長遠:好,沒問題,這個盤點……

范委員雲:否則在財務自主的壓力下,大家想出各種方式,我覺得會讓所有關心文資的人跟我們的後代子孫,哪天知道我們沒有努力的話,他們會非常失望的。這兩個部分,您看多少時間內可以給我們一個報告?

李部長遠:一個月。

范委員雲:一個月,好,謝謝部長,我們一起加油。

李部長遠:謝謝。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

李部長遠:鄭委員你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辛苦了!maroray kiso,辛苦了!好,對於Panai Kusui在金曲獎的得獎感言,我用比較中性的用詞。

李部長遠: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於他發表的金曲獎感言,「天安門事件也是剛好35年」,大陸有很多人都對這樣的發言不滿意,我用比較中性的不滿意,在臺灣的很多人很滿意,是不是這樣?

李部長遠:應該是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我來說,對原住民族而言,大陸的漢人不滿意,臺灣的漢人很滿意,這是原住民族的角度。

我們看這個發言,原住民族所看到的是什麼呢?Panai Kusui的得獎感言是說「剛剛結束了7年在凱道的抗議,為了原住民族群傳統領域的事情」,我們看到的是這個,我們非常感謝他發表這樣的得獎感言。然後他後面提到天安門事件,對原住民族而言,他的這一句話「我們都不要忘記」,是「都」喔!天安門事件不要忘記,凱道事件也不要忘記,對原住民族而言是這樣,所以臺灣要加油,因為對原住民族而言都是統治者。

對原住民族而言,還有臺語專輯獎,榮獲最佳臺語專輯獎,對原住民族而言,包括客家人,對用「臺語」這兩個字其實是很有意見的,因為臺灣的語言簡稱臺語,應該包含著在臺灣各個族群的語言,這是一個。好,因為為什麼呢?你看Panai Kusui,他在凱道一樣是被驅離喔!在臺灣是被警察驅離,在大陸是軍方驅離,這個讓大家也瞭解一下。

今天的主題是文化資產,成功宜灣教會我質詢了很多次,宜灣教會它被列為歷史建築,這樣的外牆仍然一直到現在,你看這個照片,它是歷史古蹟。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部長,當然你剛上任,我從107年7月30日就質詢,然後甚至去實地會勘,質詢了這麼多次,一直到去年的5月22日。好,文化部也開了一個線上會議,這個理由都不充分,不能說因為前面那一條道路有爭議就不處理,這不應該成為一個理由啦!這個其實也不是地主的,它已經是既成道路,鎮公所也把它列為既成道路,他就不應該擋,所以你們要修那個歷史建築,當然可以啊!對不對?不能受到任何的影響,所以這個部分,前面那個已經拆除了,擋的也沒有了,現在沒有理由了吧?什麼時候可以執行?

李部長遠:報告鄭委員,這個教堂非常重要也非常漂亮,我們已經開始處理了,之前有一些產權問題還有其他問題,全部協調完畢,我跟您保證,我們會解決。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真的是很久很久了,什麼時候可以……

李部長遠:因為我們找到預算是屬於風災、地震之類,我們可以給它預算,我們找到那個項目,因為這個教堂對我們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已經編了預算補助它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就麻煩部長。

李部長遠:是,沒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麻煩文化部積極地處理。

李部長遠:有,是,已經在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李部長遠:謝謝你。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請楊瓊瓔、楊瓊瓔,楊瓊瓔委員不在。

現在請徐富癸委員。

徐委員富癸:(12時42分)謝謝主席,有請李部長。

主席:有請李部長。

李部長遠:徐委員你好。

徐委員富癸:部長午安,辛苦了!部長,我想今天是針對文化資產保護的一個議題,在本席的選區屏東縣有一百多處的文化資產,也很感謝近幾年我們文化部對於文化資產的保護。從我們的潘前縣長到周縣長任內,屏東縣政府一直致力於文化資產的保護跟活化,但是我們最怕就是遇到火災,最近屏東潮州的郡守官舍就是在文資審議之前發生了火災的事故,請教文化部,後續針對這樣的資源挹注,怎麼樣來協助屏東縣政府?因為本席昨天也約了文資所的同仁去看了萬巒的劉氏宗祠,我想這個部長也很清楚,一百多年的歷史,但是我們文資所的同仁也吐苦水,說他們現在沒有相關的經費可以做協助,針對這樣的困境,文化部後續怎麼來協助我們地方政府?

李部長遠:好,我請文資局回答。

陳局長濟民:徐委員,目前各地的這些文資需要保存修復的相關申請案現在就送到部裡面的文資局,我們現在要盤整,因為明年度預算在行政院那邊還沒有完全定案,我們最後會把所有的案子,包括這個案子也會納到那裡面來做協助。

徐委員富癸:對啦!我想我們李部長很有理想也很有抱負,但是他一上任就面臨自己手邊好像沒有籌碼可以運用,這樣子未來做事情也很辛苦,這點可能要趕快去盤點一下。

部長,我們屏東縣的勝利星村跟屏菸1936都是活化很成功的一個歷史再造場域,我記得部長都有去看過。

李部長遠:是,都去過。

徐委員富癸:因為我們這個園區相當遼闊,很多的建材都是老舊的木造建築結構,屏東縣政府在維護跟災害的預防也花了很多心力,但是後續縣政府在財力負擔上面是非常非常地困難,文化部在所謂的文資活化的後續營運管理上面,能不能建立一個相關資源的平臺來協助文化資產的維護?請部長回答。

李部長遠:是,我們文化部其實對屏東許多的古蹟或者歷史建物投下了非常大的經費,就是因為它很重要,所以我們未來在預算裡面會編列,繼續維持它,這個沒有問題。

徐委員富癸:部長,這個在建好之後,後續維護管理……

李部長遠:對,它的維護需要滿大的經費。

徐委員富癸:這個才是後面的關鍵。

李部長遠:對,因為它建材的關係。

徐委員富癸:才能夠走得久遠啦!

李部長遠:對,是。

徐委員富癸:所以這一點要麻煩文化部再來強化。

李部長遠:好,沒問題。

徐委員富癸:來全力協助我們屏東縣政府。

李部長遠:是。

徐委員富癸:我想過去部長還沒有到部裡面服務之前,有一個很重要的身分就是紙風車基金會的董事長,也感謝部長在董事長任內對我們屏東的偏鄉挹注了很多的資源,讓很多偏鄉的孩子看到紙風車的表演。上個月紙風車在春日鄉完成了屏東最終場的演出,這個過程總共花了11年,我想部長您上任之後,未來是不是可以持續針對偏鄉的藝文活動推廣來做怎麼樣的一個規劃?

李部長遠:在我人生中的理想,我一直在做的事情就屬於這一種,因為在文化上,都會的孩子享受文化體驗比較容易,偏鄉的孩子如果你不表演給他看,他可能一輩子都看不到,所以我人生的理想,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幫忙紙風車走遍全臺灣,甚至於離島,還有我自己也做千里步道,也是很辛苦地在建立步道,也走遍全臺灣,這個理想我會堅持。

徐委員富癸:我想我們跟部長的心情都一樣,當我們在偏鄉表演的過程裡面,看到小朋友臉上的笑容非常地燦爛、非常地期待、非常地渴望後續還有這樣的表演,我也跟部長分析一下,依我們目前掌握到的狀況,屏東縣藝文表演的活動數量是全臺灣各縣市的第15名,但是實際上我們鄉親參與藝文演出的人數是排名第9,所以屏東的鄉親是很熱衷來參與這些藝文活動的,但是往往辦一場活動要花很多錢,未來文化部怎麼樣針對偏鄉巡演能夠提高藝文團體表演的誘因,還有部長把過去在紙風車董事長任內對於偏鄉的關懷,能夠把這個初衷帶到文化部來,讓文化的種子散播到屏東每一塊土地上面,部長,這個我們共同來努力,好不好?

李部長遠:沒問題!

徐委員富癸:我們屏東真的非常需要部長關愛的眼神。

李部長遠:沒問題,是。

徐委員富癸:好,謝謝部長。

李部長遠:謝謝你。

主席:謝謝徐富癸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林楚茵委員不在。

請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請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請黃珊珊、黃珊珊,黃珊珊委員不在。

請吳思瑤、吳思瑤,吳思瑤委員不在。

請林倩綺委員。

林委員倩綺:(12時48分)謝謝召委,是不是先請文資局的陳局長?

主席:有請陳局長。

林委員倩綺:這個部分也請部長稍微來關注。

主席:好,部長先請坐。

林委員倩綺:局長,是這樣,因為剛才其實也有委員講過,有關於鹿港國定古蹟龍山寺彩繪的修復有很多的狀況跟問題,本席這邊有收到民眾族繁不及備載的抱怨,所以這個部分在會後是不是可以請你書面詳細地解釋?本席在這邊簡單講幾點,請你就為什麼會解約,為什麼你們在原標案的數量不明確、規範不明確而導致一些爭議,那你們的自我檢討是什麼?第二點,是不是會再重新發包修復?還是會再延宕兩年?這個部分請你待會兒用很簡短的30秒鐘給本席做一個回應。

接下來是您過去在臺灣美術館副館長任內的典藏庫房工程,這時候您是文建會二處的處長,本席對你的認識應該是在文建會二處,但是本席對您不太熟悉,所以這個部分要透過您的文字報告,給大家做一個回復跟解釋。

另外,好像您在重新發包這件事情常常會被人詬病,包括您在傳藝中心這邊,本席知道高雄中山堂的修復工程好像也是沒有完成,這個部分本席在會後會給你相關的書面,請你就書面的部分做一個回復。但是為什麼龍山寺會解約收場?還會再重新發包嗎?30秒給你,謝謝。

陳局長濟民:好,解約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委託廠商雲科大團隊它的修復規劃、細部規劃的那些計畫沒有通過審查,4次沒有通過,依照我們的契約就把它解除,就是終止契約。

林委員倩綺:謝謝。一般來講,學校單位應該都會滿盡心地做這些事情,所以如果是雲科大,那這個學校單位還真的滿值得您用心好好地再去做一個處理。

陳局長濟民:是。

林委員倩綺:是不是這個部分在會後麻煩您,本席把相關的資料給你,請你一一地、仔細地做回復,好不好?

陳局長濟民:好。

林委員倩綺:謝謝。接下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李部長遠:林委員你好。

林委員倩綺:部長,剛才其實我也聽到有一些委員提到表演藝術,本席從事公共事務常常都忘記自己的專業,本席是在表演藝術的專業,所以昨天非常感謝您也承諾,有關於原住民族國家樂舞團能夠有一個主導,而且積極地跟原民會這邊來做處理,那有兩個重點,第一個就是要跟國際同級的一個國家樂舞團;第二個重點就是不要在行政上如同其他的單位都把原住民排除在行政的擔當,所以非常感謝您這兩點的承諾。正好今天也有其他委員提到在樂舞方面,比如說建議您可以仿照英國的Tony獎,本席其實在英國的西區,四十幾個劇院至少已經去過二十幾個,看到的劇當然也非常地多,所以在這邊給您提供一些想法跟意見。

今天我們談的是文資,文化資產,事實上表演藝術跟文化資產的結合也是一個世界的趨勢,我們看以下的PPT,IL DIVO這個團在Pulska Arena Croatia,在克羅埃西亞這樣一個國家,他們跟文化資產的結合有很好的效果。假設未來這個原住民的國家樂舞團能夠有這樣的規劃,我想這樣一個國家級跟文化資產會讓這個文化資產在活化利用等等的議題上,不僅是跟上國際的趨勢,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活化利用的可能,所以本席在這邊提供給你做參考。

接下來我們再談文化資產,剛才我一直強調文化資產在保存跟維護方面的重要性,但是在活化跟利用是非常地重要,今天本席要談的是錢跟人,不知道部長對於全國財力分配的比例,財力狀況的等級有沒有瞭解?就是全國的財力,各縣市的財力比例分為5個等級。沒有關係,本席直接跟您做個提醒,這個1到5級的財力,其實有12個縣市是在第5級,第5級的縣市如果沒有中央的挹注,真的很難持續跟做到長遠,所以全國總共有5,300個有形文化資產,從本席開始在做相關的觀察跟研究,到現在已經有五千三百多個有形文化資產,還不包括無形文化資產,那文化資產我們經常在講說不能以投資報酬來談這件事情,但是很多時候大家就是收門票,聊備一格地來湊數,那也很難成為長期的活水。

本席知道在2023年文化部這邊有提出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第5期,要從2024年到2029年,獲得行政院核定159.44億元,已經是歷年來補助之最,所以這個要如何分配,怎麼樣做到雨露均霑,部長這邊有概念或者是有想法了嗎?

李部長遠:那個那麼細,我們是預算編下去,每一年都會按照這個計畫做,我請文資局局長來講得更詳細一點。

林委員倩綺:沒有關係,部長,我只是提醒您這個部分,文化資產在這個區塊裡面怎麼分配,我剛才講的概念是說,財力比較差的縣市如何去處理跟分配,還有後續的營運,這個是文資應該要注意到的問題。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倩綺:第二個部分是人,其實在你們的報告裡面談了好多的細項,本席希望未來能夠針對細項再跟部裡面做個討論。但是我們在這邊談一點,就是3,922元這個最低薪資,剛才也有委員提到,是不是真的能夠拿到這樣子的錢,或者是他們到底都做幾天,這樣子的薪資是不是能夠讓年輕人被吸引來做這樣的工作,這可能是部裡面應該要檢視、討論還有研究的一個問題,好不好?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倩綺:本席在這邊做一個提醒。

最後,本席這邊談一下,文化資產很忌諱被政治駕馭或意識形態影響,本席本身在文化的領域,我覺得其實滿寬廣的,而且很自由。在文化資產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它的本質是能夠不分區域、不拘大小,也不限年代跟不計輕重地朝著保存情感跟共同記憶去保存、連結跟延伸,但是本席真的有感受到最近的政治氛圍,讓本來很寬廣的文化空間感覺都有點受到擠壓跟方向上的推動,所以本席這邊分享過去一個經驗啦!但是在分享這個經驗前,本席先請教一下,您知道這個圖是哪一個地方嗎?如果不知道,臺灣像這樣子的和洋式建築有很多,本席提醒一下,它是基隆的旭丘指揮所。

李部長遠:基隆,對。

林委員倩綺:旭丘過去在林右昌市長任內獲得了硬體方面很多的補助,但是到了現任,可能因為不同的政黨,相關的補助非常地微弱,所以沒有辦法對外開放,然後就變成所謂的蚊子館。其實這個共業我們應該要共同來面對,所以我們作為文化人,先不要管政治怎麼吵,該是怎樣,本席相信您應該會有很正確的判斷。

接下來再給您看一個地方,你知道這是哪一個地方嗎?這個是在高雄鳳山縣城裡面的見城館,本席想要請教您一下,您對見城館有瞭解嗎?

李部長遠:不瞭解。

林委員倩綺:好,那如果您看到這個名字,您會問什麼樣子的問題?

李部長遠:不知道什麼意思。

林委員倩綺:對,不曉得什麼意思嘛!「見到」的「見」,「城鎮」的「城」,然後「館」。其實本席在這個領域裡面浸淫滿久的,所以本席在高雄縣政府文化局的時候,有經歷過鳳山縣新城這樣一個概念,對於在左營大家俗稱的舊城也非常地熟悉。

所謂的鳳山縣舊城是在左營,後來本席在2016年看到見城館,因為本席以前經常會帶學生去戶外教學,然後後來它變見城館,雖然樂見鳳山縣城能夠被看見,可是對見城館這個概念也是很好奇,結果後來才發現詮釋上是因為國民黨時期鳳山縣城不見了,然後民進黨時期讓它被看到了,原來是這樣見城,所以這個概念也是很有趣的一個探討,是不是部長您回去可以想一想這個見城?我在想它是因為當時有一個計畫叫做見城計畫,見到的城,我本來以為是「建立」的「建」,因為有這樣一個計畫,結果它後來叫做見城館,所以本席在這邊要講的是,本席非常同意您剛才講的,所有發生的事都是歷史的過程,這一頁看完了,就翻到下一頁吧!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倩綺:我們不要一直留在那邊,我們看看這一頁,然後再往前走,你認同的上一頁或你不認同的上一頁,給予每個人一個空間,自己去往下走,好不好?

李部長遠:我們得把上一頁解決之後,才到下一頁,謝謝你的指教。

林委員倩綺:對,看看您怎麼去看待它。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倩綺:本席很喜歡過去在高雄縣跟的一個首長,叫做楊秋興縣長,他經常跟本席講……

李部長遠:是,我認識。

林委員倩綺:教育跟文化是人類思想的淨地,那我們作為一個文化人,請我們共同好好地守護人類思想的淨地。

李部長遠:是。

林委員倩綺:以上,謝謝。

李部長遠:謝謝指教。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蔡易餘、蔡易餘,蔡易餘委員不在。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外有林楚茵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2020年,本席曾在院會質詢時首次揭露中國統戰新招「融媒體」;2021年則在內政委員會質詢陸委會,關於中國利用TikTok跟小紅書特別針對台灣青少年、年輕族群進行「文化統戰」一事;2023年本席也在臉書公開示警,注意中國利用台灣中小型媒體進行認知作戰、介選。

然而,今年最新的中國統戰手法,就是從「融媒體」變成「乾爹養」。中國開始邀請許多台灣網紅赴中旅遊,再由台灣網紅拍成影片來介紹中國,根據網紅說法,這些影片內容完全不談政治,單純介紹中國風土民情。此種狀況已與本席在2020年所揭露中國曾以政治評論員散播有利中國、擾亂台灣言論,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代表說中國對台灣的統戰,從政治面,已經轉到生活娛樂面。

本席認為,台灣是有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的國家,因此本席尊重每一位台灣人的決定。但目前電視、廣播的置入性行銷已有「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本席建議針對數位平台有關的贊助影片,相關單位也應要立法揭露。請文化部及相關單位於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教育文化委員會。

主席:關於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3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