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星期四)9時1分至14時3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定宇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大陸委員會、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陳白立

張主任秘書景舜: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好,我們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3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2時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陳永康  黃 仁  馬文君  沈伯洋  林楚茵  徐巧芯  王定宇  陳冠廷  洪申翰  林憶君(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張啓楷  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蘇巧慧  鄭正鈐  楊瓊瓔  鍾佳濱  陳培瑜  羅智強  洪孟楷  麥玉珍  蘇清泉  徐欣瑩  邱志偉  吳思瑤(列席委員15人)

列席人員:外交部部長林佳龍及所屬人員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林佳龍報告「如何運用國際友我組織力量,協助我國加入聯合國相關組織具體做法」,並備質詢。

(外交部部長林佳龍報告,委員羅美玲、陳永康、黃仁、馬文君、沈伯洋、林楚茵、徐巧芯、王定宇、陳冠廷、黃國昌、羅智強、洪申翰、陳培瑜及邱志偉等14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佳龍、歐洲司司長黃鈞耀、北美司司長王良玉、秘書處處長洪振榮、人事處處長黃麗玲及主計處處長李佩華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憶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2案

一、茲因我國外交部駐美代表俞大,經吹哨者爆料及媒體報導,上任後對於公款使用有浮濫之嫌,及私人物品之採購交代不清;並有陳情指出其太太不當使用外館公務車、更有對外交基層人員使喚、霸凌情事,實有調查釐清之必要。請外交部盡速安排俞大大使以書面方式,對此次事件與相關公費支用情形,品項、明細,駐外人員是否遭不當對待與使喚等提出說明報部,外交部並應將調查報告於2週內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永康

決議:修正通過。

二、有關媒體爆料俞大大使一事,要求外交部盡速調查是否符合政府相關採購程序,並向社會大眾說明,以釐清該案爭議。

提案人:王定宇  林楚茵  沈伯洋  陳冠廷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因為現場人數不足,議事錄的確認,我們稍後再來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天的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大陸委員會、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並備質詢。

主席:本次會議邀請國家安全局會同相關部會機關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並備質詢。

我們首先請國安局蔡局長上臺報告。

蔡局長明彥: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女士、先生,大家好。非常感謝大院安排本局列席及進行「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專題報告,謹就本局掌握近期中共對台滲透態樣及因應作為,向大院各位委員報告如下:

壹、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

中共利用台灣民主自由開放環境,透過迂迴、隱蔽情工手法,持續加大對台滲透力度。國安團隊配合檢調機關自去(112)年迄今偵辦84件國安偵防案件,其中遭檢察機關起訴已達39件,案件數與往年相較有大幅增加趨勢,顯示中共在台滲透活動日益猖獗,對我國家安全維護工作形成嚴峻挑戰。謹就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說明如次:

一、情蒐刺密

(一)簽署宣誓效忠文件:中共吸收我現役軍士官兵,唆使拍攝向中共宣誓效忠影片或簽署宣示效忠承諾書,以及交付情蒐刺密、發展組織等任務。

(二)利誘基層官兵刺密:中共透由我地下錢莊、銀樓、借貸業者等渠道,於網路物色具資金缺口基層官兵,利誘渠等刺密以償還債務。

(三)物吸國安離退人員:中共吸收我國安單位退役人員,或於該等人員赴陸期間進行約談,對我進行情報作為。

(四)滲透黨政部門蒐情:誘拉我政府部門特定人士,蒐集內部機敏訊息。

二、發展組織

(一)廣泛佈建人脈網絡:中共透過威嚇脅迫、刑期交換、金錢資助、商業利益、特許承諾等多元手段,吸收國人在台為中共發展組織及建立人脈網絡。

(二)開展對台統戰交流:中共邀請我特定人士及團體赴陸參訪,伺機宣介兩岸交流共促和平,謀轉化渠等政治認同,營造「促融促統」氛圍,並廣拓交流渠道。

三、科技竊密挖角

(一)積極滲透機敏產業:中共為擴張「紅色供應鏈」及規避國際科技圍堵,透過掩護公司名義滲透台灣及各國機敏產業,竊取先進技術及商業機密。

(二)誘吸技術人才赴陸:中共以高額補助為誘餌,簽署合作意向,誘吸產學研專家赴陸從事科研。

四、介入選舉

(一)操作爭訊導引輿情:中共廣泛運用各類傳播渠道,宣傳武力犯台方案、操作國內政策爭議、釋放對台優惠措施,導引新聞輿論走向,試圖干擾選舉秩序及影響選舉結果。

(二)招待基層訪陸介選:中共廣邀我基層民代訪陸參與各類交流活動,並在選舉期間以落地招待為誘因,提升渠等訪陸意願,伺機影響投票傾向,遂行介選圖謀。

(三)動員特定團體陳抗:中共拉攏國內特定團體,平時動員舉辦陳抗活動,選舉期間協助造勢拉抬選情。

貳、本局因應作為

本局依法統合各國安單位,全般防制前揭中共對台滲透等違法態樣,有關因應作為如次:

一、機先蒐報偵防線索,送請司法機關偵辦

本局持續指導各國安單位,加強發掘、蒐報中共在台情蒐刺密、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科技竊密挖角等線索情資與違法事證,送請司法機關依法偵處。

二、透過公私協力機制,防範中共竊密挖角

本局密注國際局勢、供應鏈重組動向及新興產業科技發展趨勢,並指導各國安單位透過公私協力機制,掌握中共對台科技、經貿等對接情形,以及誘拉人才、移轉技術、刺探商業秘密等預警徵候,俾機先防範中共對台科技竊密挖角活動。

三、加強橫向通報作業,鼓勵民眾提出檢舉

本局統合各國安單位執行能量,落實轄區聯防及橫向通報,即時掌握個案違常狀況。另透過「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等場合,持續宣導中共對台滲透手法及案例,協請各國安單位強化內部安全控管,並提高獎金鼓勵民眾主動檢舉,共維國安。

四、辦理講習提升職能,強化案件偵蒐技巧

本局透過與檢調機關、國安單位合辦「國家安全法刑事案件講習」,共同研討中共運用多重手段規避我國法律之不法行為,以及推動跨機關協作,建立共同認知圖像,凝聚辦案共識,並強化嚴謹蒐證技巧,阻絕中共對台滲透。

參、結語

中共交互運用秘密情工與公開統戰,為其對台滲透工作創造有利形勢,並透由網路社群媒體渠道進行認知作戰,操弄虛假訊息,製造有利中共輿論氛圍,達致分化我內部團結等目的。

鑒此,本局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法制規範,統合指導、協調、支援各國安單位,落實國家機密維護工作,防制中共對我滲透作為。為因應中共近年對台滲透手法及管道日益多元,本局將續強化蒐研違法情資及事證,提供司法機關依法偵處,並偕同行政部門完善相關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民主法治體制。

以上報告。敬請 大院委員先進不吝指導,並持續對本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謝謝!

主席:剛剛的議事錄來補確認,對於上一次會議的議事錄有無遺漏、錯誤或需要更正的地方?(無)沒有的話,我們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繼續報告,由陸委會梁文傑副主委進行報告。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近期中共對臺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一、中共近年透過多重管道對我方進行滲透干預。中共為達其「統一臺灣」之政治目的,運用軍事威嚇、經濟脅迫、社會滲透,並進行認知作戰,利用我言論自由環境,散布虛假訊息、宣傳特定政治理念,並要求配合統戰宣傳,透過複合性施壓製造我內部矛盾及對立,持續對我滲透干預,考驗我方民主韌性。

二、臺灣受到境外資訊攻擊程度全球第1,受中共影響較其他國家更為廣泛。瑞典哥德堡大學「多元民主中心V-Dem」本(113)年3月發布「2024民主報告」,在各國遭受外國假資訊攻擊程度中,臺灣連續第11年位居全球第1,而中國大陸在「對外傳播假訊息的國家」名單從第6名上升至第4名。由於兩岸語言相通,相較於其他國家,臺灣受到陸方更直接更廣泛的影響,政府相關機關已密切關注中共運用各種管道對臺滲透情形。

三、中共利用臺灣自由開放社會特質,對臺散布符合中共立場價值言論。如108年經常發表武統言論陸籍學者李毅以觀光名義來臺參加政治性公眾活動,內政部依法廢止其入境許可並令其限期離境;109年東南衛視駐點記者違法在臺錄製政論節目,企圖引導輿論方向,已逾許可目的,經主管機關文化部、內政部移民署依法審認,令其限期離境。

四、中共透過交流名義包裝統戰宣傳,操作赴陸發展國人協助政治宣傳或政治表態。中共透過各項交流機會,如本質為中共統戰平臺之「海峽論壇」,以交流活動名義包裝統戰宣傳與政治操作,對臺宣傳「反獨、促融、促統」立場,伺機進行統戰分化。另本年5月中共央視發布政治性貼文,並示意臺灣藝人跟進表態,以政治操作刻意營造兩岸同屬「一中」之假象,影響臺灣輿論。

五、因應作為

(一)依法要求陸籍人士來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建立陸籍人士來臺管理機制,過濾可能有影響我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之陸方人員,經許可來臺者不得在臺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二)對於具官媒身分之陸媒記者來臺駐點,依規定採專案方式辦理。目前本會協同文化部依政府法令規定及行政程序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始核發入出境證。文化部並訂定「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維護來臺駐點採訪正常有序進行。

(三)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涉及違法個案積極調查處理。有關日前媒體報導陸媒駐點記者涉及介入國內電視節目製作案,本會刻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就個案事實進行查明中,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

(四)持續完善國安相關法規,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政府已完成「國安五法」、反滲透法及維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修法工作。針對具中共黨政軍或特殊背景從事統戰活動或滲透行為,或有其他違法或不當情事者,依法處置。政府將持續密注法律適用情形,配合整體政府政策及情勢發展,賡續滾動檢視相關法令。

(五)即時澄清錯假訊息,遏制惡假消息蔓延。針對中共積極透過各種管道散播不實訊息作為,行政院已設立「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法務部調查局亦成立「認知作戰研究中心」等,倘有涉及散布不實訊息、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理。

(六)加強媒體識讀與赴陸風險宣導,強化國人民主防衛力量。適時宣導應注意兩岸交流規範及中國大陸相關潛藏政治風險;教育部另推動媒體素養教育方案,本會亦透過補助及委辦「中國大陸識讀與兩岸關係」課程與相關活動,使民眾與青年學生瞭解現階段兩岸關係、中國大陸現況,增進媒體識讀知能、事實查核能力,提升國人心防,以達預防疏處與安全預警功能,反制中共對臺進行認知作戰。

六、結語

臺灣是民主自由多元開放的社會,政府正向看待兩岸正常的交流互動,也歡迎中國大陸人民來臺認識臺灣民主自由、開放多元等核心價值,但絕對不容許違法來臺進行滲透,散布傷害臺灣自主地位之言論。本會未來仍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落實政府相關法令規範與安全管理機制,維護健康有序交流秩序,持續強化臺灣民主防衛能量,保障我國家安全。

以上說明,敬請指教。

主席:謝謝梁副主委。

接下來進行報告的是文化部王時思政務次長。

王次長時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邀請,文化部就「近期中共對臺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提出報告並備詢,在此代表本部同仁,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施政的鼎力協助與支持,敬請指教。

以下謹就本部業管大陸媒體駐點業務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大陸媒體駐點業務說明

一、依據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三)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

二、陸媒記者駐點現況

截至113年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臺:含新華社2名、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3名,以及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新聞社、廈門衛視、湖南衛視各1名。

貳、陸媒記者申請駐點相關規定及程序

一、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二項「專業交流」第七款「駐點服務」。

二、申請駐點程序

(一)先經陸委會專案評估後,由邀請單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二)移民署依陸委會評估及文化部回復意見,提送「聯審會」審議。

(三)申請案經「聯審會」決議通過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再由文化部製發「記者證」。

(四)記者證效期每次核給3個月,可申請展延1次。近日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臺記者疑似違規事件,該名記者係任滿離境。

三、違反規定之處置

駐臺記者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並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參、媒體報導前新華社記者疑似違規之後續處置

一、刻進行調查作業

有關報導前新華社駐臺記者疑似介入臺灣電視節目製作1節,本部業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臺媒體查明,陸委會亦協同本部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相關作業。

二、如違規依法處理

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未來本部亦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法規,確保大陸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肆、結語

疫後逐步恢復兩岸人民之間的健康有序交流,是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未來兩岸文化交流的推動,含藝文人士及新聞專業人員來臺交流等,期望能秉互相尊重、和平對等的原則進行,這是兩岸的共同責任。懇請諸位委員持續鼎力支持與指教,感謝大家!

主席:謝謝文化部的報告。

接下來進行報告的是通傳會翁副主委。

翁副主任委員柏宗: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敬請指教。

壹、前言

為保障民眾權益福祉,大陸委員會、文化部及國安單位等相關機關已共同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安全等事項,依其權責辦理。通傳會作為廣電媒體之監理機關,將依廣電三法規範進行瞭解,以跨部會協力方式,共同維護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貳、通傳會處理程序

一、通傳會對於電視節目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等規定辦理。電視節目製播屬業者營運自主範疇,基於媒體編輯自主及憲法對言論自由之保障,本會對於節目編排、內容規劃原則予以尊重,惟若媒體未能善盡自律,致有違法事實者,本會除依法處理外,亦將違規行為納入評鑑、換照之重要考量事項。

二、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製播新聞之廣電業者,應建立自律規範機制,同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四款亦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節目或廣告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四、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

三、通傳會受理民眾陳情案件,係以電視臺播出內容作為審查依據,節目內容如涉有違反上揭法令情事者,將依具體個案調閱側錄資料,審慎瞭解案情,如有違法再依行政程序處理。

四、針對近日報載中國駐台記者涉有盯梢政論節目之情形,通傳會已於本(113)年6月25日函請由廣電媒體組成的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並提醒會員製播節目應符合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

參、結論

電視媒體為社會大眾知悉新聞資訊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電視內容對社會影響至為廣大,為保障我國新聞自由及民眾知的權利,本會將依法督促電視媒體落實自律及內控機制,保障公眾視聽權益。

以上,謹向立法院及國人報告。

主席:謝謝翁副主委。

接下來進行報告,請法務部調查局陳局長。

陳局長白立: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近期中共對臺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進行專題報告,謹提出報告如次,敬請指教:

一、前言

近年中共各部門全面透過各種管道接觸、利誘、威脅國人在臺發展組織、認知操弄進行統戰滲透,危害我國家安全。為防制中共企圖破壞我民主制度、影響我政經發展,立法院陸續修正「國安五法」及通過「反滲透法」,從法制面建構國家安全防衛機制,防制境外敵對勢力來臺發展組織、統戰滲透等,提升整體國安偵防能量。

二、滲透樣態

(一)利誘國人發展組織刺密

綜研本局近期偵辦國安案件,中共仍慣以金錢利誘等各種不正利益之方式,利誘國人在臺從事發展組織及刺蒐機密等不法行為。

(二)介選干預破壞民主制度

中共利用我國民主發展成熟,於歷次選舉運用各方管道介選,手法包括「武統」威懾,配合機艦擾臺營造「兵凶戰危」氛圍恫嚇國人;以違反選罷法、政治獻金法之特定目的,招攬選民赴陸接受落地招待或金援特定政黨候選人;利用網路媒體發布假民調等,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破壞我民主制度運行。

(三)操弄認知打擊政府威信

中共近年除對臺進行複合式「灰色地帶」威脅,更結合認知操弄打擊我政府威信,透由兩岸媒體、社群帳號等採取傳散錯假訊息、引導社群輿論風向等手法,貶抑我政府施政及分化內部團結。如中共官媒報導金門近海陸船翻覆事件逾400則,對於我海巡署合法執法,卻惡意批評為執法過當,並將衝突加劇歸咎我政府未釋出善意,配合海警船艦巡航巡查,對我進行灰帶侵擾。

(四)網路駭侵遂行破壞竊密

中共網軍、駭客長期以我政府機關、機密單位、關鍵基礎設施、重要企業為滲透駭侵目標,手法日新月異,駭侵手法包括社交工程惡意電郵、加密勒索、零時差漏洞攻擊等。如中國駭客組織利用網通設備漏洞製造3層跳板隱匿行蹤攻擊我政府機關;滲透國防產業資訊系統維運廠商、國營企業竊取內部雲端資料等,均威脅我國家及社會正常運作。

(五)挖角竊密侵蝕科技利基

美「中」貿易戰、科技戰引發全球供應鏈重組,中國為建構半導體自主供應鏈,突圍美國科技封鎖,積極滲透我科技產業,包括「假合作、真控制」、「假派遣、真研發」、「假代理、真落地」、「假投資、真入股」等模式,甚設立空殼公司處理臺籍員工保險、薪資,加大挖角我高科技人才、竊取商業機密及關鍵技術作為,削減我國經濟競爭力。

(六)文化交流包裝統戰圖謀

中國、臺灣地理位置相近,歷史、文化、語言相通,中共運用離散文化概念操作認同,強調臺灣宗教、族群脈絡源自中國,如福建莆田湄洲媽祖廟憑藉地理優勢型塑祖廟地位,招攬臺灣廟宇赴陸參拜分靈、宗教旅遊、舉辦學術研究論壇等多元方式鏈結情感認同,佯「以情促融」包裝統戰圖謀。

(七)惠臺讓利瓦解國人心防

中國各級政府歷年頒布多項「惠臺」措施,企圖以經濟利益拉攏國人赴陸投資、創業,增進對陸認同,並建立利益關係穩固鏈結。

(八)招攬赴陸辦證加速融合

中共福建省委宣示114年取得「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涉臺部門廣泛招攬國人赴陸申辦身分證件,並放寬規定,如在福建地區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無須繳交臺灣身分證,顯係規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模糊身分界線,加速滲透「融合」。

三、因應作為

(一)加強國安執法維護民主體制

本局積極偵辦與中共有關國安案件,近年已陸續偵破多起重大洩密、發展組織案件。未來將持續精進偵查技能,加強偵辦力度,反制中共新型態統戰滲透攻勢,維護我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二)賡續維護科技產業核心技術

本局全力維護我國廠商營業秘密,偵辦移送中企竊取營業秘密案件計33案、中企挖角人才案件計81案;另責由外勤處站辦理企業肅貪、保護營業秘密宣導座談。為落實「杜絕科技人才遭挖角、保護戰略性核心產業、完善國安整體防護網」政策,將賡續加強偵辦中企竊取國安、企業營業秘密及中企人才挖角案件,俾有效嚇阻不法行為,並協力建構企業內稽內控機制,遏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洩,維持產業競爭優勢,鞏固國家經濟命脈。

(三)提升資安技術溯源查處能量

本局近年陸續偵破中共以臉書假帳號、假粉專等4層式架構跨社群平台傳散假訊息、資金挹注我媒體協力傳散爭訊等案件,更查獲結合網路駭侵及盜用國人社群平台帳密散布假訊息案例。將持續擴充網路溯源系統功能,提升深偽技術檢測能量,加強案件偵證查處,反制中共利用新型態、複合式手法對我資安滲透及認知操弄案件作為。

(四)強化安防會報機制聯防滲透

本局為「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執行秘書,將結合調查、政風、警察、海巡、移民、憲兵、政戰7大系統能量,綿密地區聯防及協調合作機制,協力發掘各級政府機關、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重要機敏科研機構安全維護闕漏、去除潛在危安因子,俾利防堵中共滲透及駭侵。

四、結語

因應兩岸關係嚴峻及中共對臺展開新型態認知作戰等多面向滲透攻勢及複合式威脅,本局宣示首要任務即為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加強反制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積極偵辦國安案件,鞏固「臺灣主體性」價值,確保我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環境永續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局長,局長請回。

本會先行休息。

休息(9時27分)

繼續開會(10時38分)

主席:各位,我們休息到下午兩點半,官員回去辦公,謝謝。

休息(10時38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我們恢復開會,由於今天立法院在內政委員會要沒收人民的民權,要沒收人民的罷免權,影響人民賦權重大,所以身為國會議員,這件事情是目前立法院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今天在國防委員會所進行的會議為了避免各位公務延宕,一等再等,我們也很遺憾在內政委員會因為要沒收人民的權利、要沒收罷免權,這對人民的賦權影響很大,所以立法院各黨黨團現在的焦點都在那裡。我們今天的議程也相當重要,為了不影響各位不管是上班的公務以及後續議程的討論,本席在這邊宣布我們今天會議到這裡為止,散會。

我們擇日再就此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以上,謝謝各位今天撥出時間,也謝謝你們早上的報告,我們後續會接續繼續討論,散會。

散會(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