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江副院長啟臣

秘書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外交部部長林佳龍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

經濟部部長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

文化部部長李遠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鏡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翁柏宗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報告之前,首先歡迎卓榮泰院長、行政團隊蒞臨立法院第2會期,我們掌聲歡迎。

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6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地點:紅樓302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0日(星期五)舉行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20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草案逕送院會處理。有關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處理相關專案報告事宜,併同第1次會議議程草案,依黨團提出進行處理。

二、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會,進行相關議程,並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並不進行國是論壇。

人: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林思銘   柯建銘   吳思瑤

蔡易餘() 黃國昌   麥玉珍   吳春城()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

113年9月18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0日(星期五)舉行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20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草案逕送院會處理。有關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處理相關專案報告事宜,併同第1次會議議程草案,依黨團提出進行處理。

二、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會,進行相關議程,並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並不進行國是論壇。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權宜問題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知法玩法,無視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總統業已公布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竟悍然拒絕公告新法施行。行政院稱該院將於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後,再予以公告新法施行日;不當取得新舊法律緩衝期。行政院卓榮泰院長鑽此縫隙,逕行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國原則,公然對抗立院三讀通過之法案;行政院擴權弄法,技術性拖延公告新法,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之意圖,昭然若揭。

政府機關於適用法律時,如遇修正,應優先適用新法,依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總統業已公布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立法意旨,翁柏宗先生顯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行政院違法指派,使不具通傳會主委資格的翁柏宗先生,占據代理主任委員之職,並位列本院備詢台,實為荒謬。

爰此,本黨團參考會議規範第84條對於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者,提出權宜問題,要求院會於本次會議開始前,確認翁柏宗先生之備詢資格,始得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我們現在休息進行溝通,謝謝。,

現在我們休息。

休息(10時5分)

繼續開會(10時5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權宜問題,要求院會於會議開始前確認通傳會翁柏宗代理主委之備詢資格,始得進行施政報告。

報告院會,有關翁柏宗代理主委備詢資格確有審酌空間,不過本次會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已經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之修正案及一般提案,尚待院會處理,因此本權宜問題雖有審酌空間,但因上開考量,所以就暫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

(行政院長違法濫權!NCC組織法立刻施行!)

主席:謝謝。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依協商結論,本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草案逕送院會處理,現在我們進行確認議程。

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我們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報告事項部分因沒有黨團提出異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我們就照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依序處理各黨團提議,首先進行台灣民眾黨黨團共兩案,先進行第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1.

議事日程草案增列討論事項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2案(如下列表),列為討論事項第1及第2案,並請於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

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

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兩岸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糾葛,由來已久。中華民國在台灣歷經民主化之洗禮,實現了主權在民之原則,台灣的民主自由更獲得國際社會的肯認。也因此,台灣的國際處境,近年來獲得了諸多國際關注。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揭櫫之原則,台灣本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之空間,台灣人民亦應享有與他國國民相同之國際參與權利。

今年7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召開的大會,通過決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地位,並沒有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也沒有對台灣未來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做出任何認定。」隨後,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相繼以IPAC決議為範本,通過聯大2758號決議並不涉台之動議。

這是我國國會外交上的重大突破,我們樂見並感謝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支持。我們也認知,我國政府自身的努力才是真正的關鍵。因此,在此基礎上,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

一、積極爭取有意義地參與各種國際組織,打開中華民國台灣之國際參與空間。

二、在本會期,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台灣參與「聯合國」(UN)、「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CPO)、「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工作進度,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台灣民眾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我們就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第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2.

議事日程草案增列質詢事項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依據113年9月18日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有關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處理相關專案報告事宜,併同第1次會議議程草案,依黨團提出進行處理。」

爰提議增列質詢事項1案(如下列表),列為9月23日(星期一)之質詢事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

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

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台灣民眾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納入討論事項依序排列。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案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擬請增列討論事項1案(如附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易餘

附表 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增列討論事項

 

序號

討論事項

1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北京當局持續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打壓我國國際空間,阻撓台灣人民國際參與,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僅提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全文未提及台灣,與我國無涉,也未認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更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亦不等同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只有台灣的民選政府,才能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代表台灣人民。

對於美國政府、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及跨國國會議員聯盟等國際力量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立法院代表台灣人民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並重申我們的立場:

一、堅決反對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阻撓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以及剝奪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參與國際社會之權益。

二、中國應立即停止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與其所謂之「一中原則」掛勾,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現狀、印太地區之安全繁榮,及以規則為基礎之國際秩序。

三、呼籲聯合國須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以及「不遺漏任何人」之承諾,儘速接納台灣之完整參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我們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共2案,先進行第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1.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一次會議增列討論事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本院中國國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亦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下簡稱2758號決議)不公正的排除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及國際參與,長期以來造成國際上我國人民權益缺乏保障,國際參與邊緣化,以及自尊受損的「孤兒」困境,中華民國政府自始即表達反對2758號決議,此立場至今仍然一致。

對於友邦行政部門、國會,及多方國際友人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對2758號決議的詮釋和扭曲,立法院代表我國人民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重申立場如下:

一、中華民國及其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阻撓中華民國及其人民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對我國和人民是不公平不正義的,亦是世界的損失。

二、呼籲大陸當局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之客觀事實,中華民國憲法維護了法理主權不分裂,雙方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推動兩岸交流、維護台海穩定,與世界和平。

三、呼籲聯合國大會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儘速接納中華民國重返並完整參與。

立法院在此一併敦促外交部訴請我國友邦,在聯合國推動修正2758號決議,以符法理與歷史事實。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2.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一次會議增列討論事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本院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鑒於馬英九總統時代成功重返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之往例,復鑒於我國邦交數九年來自廿二嚴重劇減至十二,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五,請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正視外交困境,檢討作法並究責主政官員,以有效維護正式外交關係及我國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社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討論事項議案順序授權依序排列。

報告院會,依9月18日協商結論,9月20日(星期五)及24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等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決定: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第二案。

二、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電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9人擬具「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之二、第五十六條之二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牛煦庭等25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3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6人擬具「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二十四案,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二十五、本院委員何欣純擬撤回前提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撤回前提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考試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監察院函請審議「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施政計畫、「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高金委員素梅:有異議!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十五案現有高金素梅委員等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委員高金素梅等提案: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人針對本(第1)次院會報告事項第35案:「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高金素梅 翁曉玲  蘇清泉

連署人:陳雪生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德福  邱鎮軍  柯志恩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徐欣瑩  黃建賓  陳菁徽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黃 仁  陳超明  吳宗憲  萬美玲  廖偉翔  林倩綺  許宇甄  鄭正鈐  涂權吉  黃健豪  羅智強  陳永康  張智倫  牛煦庭  魯明哲  賴士葆  王育敏  洪孟楷  林沛祥  謝衣鳯  張嘉郡  廖先翔  邱若華  葛如鈞  徐巧芯  陳玉珍  葉元之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反對,好,有異議,進行表決。

表決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現在開始按鈴。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每位委員的表決卡是否都已拿到手?好,謝謝。

報告事項第三十五案現有高金素梅委員等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現在進行表決,贊成高金委員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者請按贊成,反對高金委員等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者請按反對,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5位委員,贊成59位,反對46位,贊成者多數。報告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2024年9月20日 上午11時16分14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35案

     委員高金素梅等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在進行第三十六案。

三十六、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呼籲各黨團幹部跟各位委員,我們保持議場肅靜,好嗎?讓我們的會議能夠順利進行,再次拜託各位黨團幹部規勸一下,謝謝。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4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0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

 

單位

時間

地點

內政委員會

113年9月25日(星期三)

上午9時至12時

紅樓202會議室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1會議室

經濟委員會

同上

紅樓101會議室

財政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9樓大禮堂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101會議室

交通委員會

同上

紅樓201會議室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2會議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801會議室

附註:

一、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2條:人事處應於每年首次會期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日之次日;每年第2次會期開議之次日,編定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分送各該委員會委員。各委員會於名冊編定後2日內,舉行召集委員之選舉。前項選舉之時間及地點,由人事處擬訂,提請院會決定之。

二、本表所定選舉時間(9時至12時)包含投票及開票時間,投票截止時間由各委員會自行決定。

三、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票由人事處印製。

四、選舉事務,由各委員會負責辦理。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五十三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五十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全球人壽承受國華人壽案相關補助款運用情形書面報告案」等2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內部組織人員編制運用合理性書面報告案」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3年各地方政府閒置資產活化情況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財政部函送該部主管110年度預算案所編『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擴充計畫』等4項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案」等4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慶富聯貸案貸款損害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八)專案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十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幣面上蔣中正頭像之轉型規劃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六十、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截至103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審核報告」案,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六十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09年度決算書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六十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六十三、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等66案,均已逾各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4人於第11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於第11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於第11屆第1會期第2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3人於第11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於第11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王委員育敏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志恩就國家語言發展政策與教育現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國防事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覆議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巧芯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覆議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定宇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賴總統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政見之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2022年世界盃資格賽應積極培育女足,監督協會選訓與提名參加賽事的公平性,增編木蘭聯賽之參賽隊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仁就檢討原住民老人之年齡定義,以法律定義原住民老人年齡為55歲以上,以確保原住民老人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昱晴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智傑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賴委員惠員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秀芳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柏毅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富癸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發惠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國內環島1號線蘇花公路東澳至南澳段安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仁就增加蘇澳至花蓮間藍色公路船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宏陸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有關修正警察撫卹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暑期國內水域安全及教育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黃委員仁就立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儘速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劃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月琴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培瑜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供應學童國產乳品之保存及配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黃委員健豪,鑑於近日接獲臺中地區餐飲業者陳情,受凱米颱風影響及西南氣流造成連日豪雨,中南部蔬菜產區嚴重受損,菜價隨之波動,影響民生甚鉅。為確認全臺市場因應作為,督促相關單位儘速啟動價格調節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蘆洲區往五股區的二重疏洪道末端的「淡水河出口堰橋」,為自行車友及民眾健行使用通道,惟鋼筋裸露、橋墩掏空已封閉近3年。建請行政院協調經濟部水利署及交通部公路局,協助新北市政府針對該區進行水環境再造及自行車道建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有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行政院應立即發布施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一案。

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

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

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現在請提案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林國成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林委員國成:(11時24分)韓院長、卓院長、各位我們院會所有的同仁。我想台灣民眾黨會提這個案,主要緣由我要特別代表台灣民眾黨跟各位來說明跟報告。我們大家都知道,NCC組織法在上會期三讀通過,但是三讀通過的案子,總統也公布實施,那就很奇怪了,為什麼新法不用,用代理制度?這代表什麼?就代表行政院不重視立法院通過的任何法律案。所以,我們今天會提出這個修正案,主要因為你們找到沒有必要的、技術性的這些耽擱,所以我們就會特別在這個部分提出本黨團的修正意見。另外一個,在代理期間,翁代理主委你應該作為,而你通通沒有作為,那這個原因是什麼?原因當然就是濫權不作為,所以我們會提這個修正法案,是要把新法更完整的去呈現,不要再用代理制度;那在代理期間,最起碼你應作為要作為;另外一個就是媒體監督之責任是你NCC耶!為什麼你都不作為?大家平心靜氣去看最近的媒體,不管是綠的,不管是藍的,藍的都做到公平、平衡報導的基本媒體人的責任,但是綠媒呢?尤其特定幾家,根本是不能看的,這些是NCC的責任。所以,本黨團希望要把所有通過的法律儘快實施,然後不足的部分,我們把它提出來修改,我們不希望NCC現在有代理主委,然後把媒體不公正、刻意包庇以及視而不見這種作法,我們希望請求大院儘快把這個案子通過,這個新法,也呼籲行政院儘快來實施,這樣較為嚴謹。最後懇求大家來幫忙,把這個法更完整。以上台灣民眾黨請求各位同仁幫忙,謝謝,感謝大家。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發言,我們就不再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 案(如下附表),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號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

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拒不公告新法施行。與此同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更直接指派翁柏宗委員延任並代理主任委員,意圖使根本不具備通傳會委員資格之翁柏宗成為萬年代理主委。行政院此舉已嚴重破壞法治原則,違背立法院之立法意旨,引發社會譁然。

為確保立法院之修法早日生效,防止行政院繼續濫權創造通傳會「萬年代理主委」,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行政院應立即公布施行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報告院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兩岸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糾葛,由來已久。中華民國在台灣歷經民主化之洗禮,實現了主權在民之原則,台灣的民主自由更獲得國際社會的肯認。也因此,台灣的國際處境,近年來獲得了諸多國際關注。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揭櫫之原則,台灣本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之空間,台灣人民亦應享有與他國國民相同之國際參與權利。今年7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召開的大會,通過決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地位,並沒有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也沒有對台灣未來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做出任何認定。』隨後,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相繼以IPAC決議為範本,通過聯大2758號決議並不涉台之動議。這是我國國會外交上的重大突破,我們樂見並感謝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支持。我們也認知,我國政府自身的努力才是真正的關鍵。因此,在此基礎上,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一、積極爭取有意義地參與各種國際組織,打開中華民國台灣之國際參與空間。二、在本會期,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台灣參與『聯合國』(UN)、『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CPO)、『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工作進度,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為臺灣國際的處境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權利及有關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兩岸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糾葛,由來已久。中華民國在台灣歷經民主化之洗禮,實現了主權在民之原則,台灣的民主自由更獲得國際社會的肯認。也因此,台灣的國際處境,近年來獲得了諸多國際關注。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揭櫫之原則,台灣本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之空間,台灣人民亦應享有與他國國民相同之國際參與權利。

今年7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召開的大會,通過決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地位,並沒有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也沒有對台灣未來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做出任何認定。」隨後,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相繼以IPAC決議為範本,通過聯大2758號決議並不涉台之動議。

這是我國國會外交上的重大突破,我們樂見並感謝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支持。我們也認知,我國政府自身的努力才是真正的關鍵。因此,在此基礎上,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

一、積極爭取有意義地參與各種國際組織,打開中華民國台灣之國際參與空間。

二、在本會期,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台灣參與「聯合國」(UN)、「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CPO)、「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工作進度,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我們請提案的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陳昭姿委員說明提案旨趣,發言時間5分鐘。

陳委員昭姿:(11時31分)近日美國、澳大利亞、荷蘭公開聲明,甚至在國會作出決議,他們對於臺灣的國際地位給予非常溫暖的支持,他們指出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裡面中國對此決議文所做的扭曲是不正確的。我們台灣民眾黨在9月18號就召開記者會,除了重申感謝各國對臺灣溫暖的支持,我們承諾要在正式會議開議之日提出相關提案,今天我們確實履行了這個承諾。在這個提案書當中,我們除了重申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並未談及中國對臺灣的主權,也沒有排除臺灣要加入各種國際組織,更沒有剝奪2,300萬人民能夠參加國際事務的空間,所以身為IPAC的共同主席,我們做出了這樣的提案,我們對行政院部門有相當以下的要求,第一,我們要求行政機關要非常努力的爭取臺灣進入國際組織的空間,要打開這個國際之門;第二個,我們邀請行政院院長到立法院來報告目前的進度為何,我們參加的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包括國際民航組織,包括國際刑警組織,包括CPTPP等,請問進度為何?我們要求行政院院長到立法院來做報告。身為IPAC的成員,我們非常感謝國際給予臺灣的溫暖,但是我們要提醒愛臺灣不能只喊口號,不能情緒勒索,不要在協商的時候裝悲情、搞突襲。

我很榮幸身為IPAC的聯合主席,那天如果不是民眾黨陳昭姿走進了會場,臺灣今天不能加入IPAC成為成員國,民進黨黨員有多少人發出不實的指控,你們欠我們民眾黨一個道歉,今天臺灣可以成為IPAC的成員國,民眾黨居功至偉!

民眾黨感謝國際對臺灣的支持,也希望行政院能夠負起責任,幫助臺灣人民走入國際空間,打開國際參與空間,加入國際組織,謝謝。

主席:謝謝陳昭姿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本案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發言,我們就不再發言。

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 案(如下附表),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兩岸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糾葛,由來已久。中華民國在台灣歷經民主化之洗禮,實現了主權在民之原則,台灣的民主自由更獲得國際社會的肯認。也因此,台灣的國際處境,近年來獲得了諸多國際關注。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揭櫫之原則,台灣本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之空間,台灣人民亦應享有與他國國民相同之國際參與權利。

今年7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召開的大會,通過決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地位,並沒有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也沒有對台灣未來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做出任何認定。」隨後,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相繼以IPAC決議為範本,通過聯大2758號決議並不涉台之動議。

這是我國國會外交上的重大突破,我們樂見並感謝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支持。我們也認知,我國政府自身的努力才是真正的關鍵。因此,在此基礎上,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

一、積極爭取有意義地參與各種國際組織,打開中華民國台灣之國際參與空間。

二、在本會期,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台灣參與「聯合國」(UN)、「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CPO)、「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工作進度,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9月23日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

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

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之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張啓楷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張委員啓楷:(11時37分)請政府跟人民站在一起,請政府不要欺負原住民,不要欺負農民,也不要急著在10月1號要漲電價。剛剛原住民的立委抗議了,農民代表的立委也抗議了。台灣民眾黨提案要求公糧收購一公斤提高5塊錢,我們看了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一毛錢都沒有編,所以我們要求要照顧好原住民、照顧好農民,要不然的話,中央政府總預算退回重編!

另外,行政院跟台電現在提到要撥補1,000億,可能要在10月1號漲電價,大家知道嗎?在過去的3年,政府已經拿我們人民的納稅錢撥補了三次,一次1,500億、一次500億、一次1,000億,3年加起來拿我們人民的納稅錢撥補給台電3,000億。此外,在過去的3年,我們連三漲,漲了三次的電價,漲幅超過30%,一般的人民電費負擔非常的重,政府是不是應該苦民所苦?可是我們現在聽到行政院跟台電講,再不撥補1,000億到2,000億,10月1號馬上就要漲電價,而且這次漲的幅度是12%到13%,人民不夠苦嗎?電價不夠高嗎?政府能不能苦民所苦,不要再拿我們人民的納稅錢去撥補。

第二個,不要急著10月1號漲電價!更重要的是什麼?台電本來是個金雞母,為什麼現在變成敗家子?每一年一直在撥補,撥補、撥補,漲價、漲價、再漲價,結果變成一個無底洞!台電的財務有變好嗎?這個無底洞一直填不滿,今年再給1,000億、再給2,000億,再繼續漲價,明年一樣再繼續漲價、再繼續撥補,這樣有解決問題嗎?這樣對得起人民嗎?政府有沒有跟人民講,廢掉核一、核二,現在要廢核三,一年人民多負擔了幾百億?台電自己的資料顯示了,光是一個核三廠去年幫台電賺了300億,結果現在政府要把核三廠的一號機停了,明年5月二號機又要停,300億不見了!核二廠有幾百億?這個錢不見了!民進黨政府有跟我們人民講這筆錢要怎麼撥補嗎?拿人民的錢嗎?還是繼續漲電價?你要廢核,你有沒有配套?這個錢,人民幫你付嗎?政府是不是有責任跟我們講清楚?

另外,全民一定很想知道,上個月行政院跟台電剛剛公布了他們整個能源的結構,他說2026年的11月,我們再生能源的配比要達到20%,大家知道嗎?蔡英文總統執政8年,再生能源增加幾%嗎?8年只增加了5%,結果民進黨政府現在跟我們講,他的再生能源在2年後可以從10%跳到20%,這是天方夜譚嗎?更嚴重的是什麼?你的目標訂這麼高,弄到下面的人要執行,弄出一堆太陽能的弊案來,有弊案就發生命案!政府該給人民一個交代嗎?

所以台灣民眾黨非常負責任的提案,請下禮拜一加開院會,行政院長跟台電、經濟部長來專案報告,跟我們講清楚。不要只是從人民的身上一直剝皮,不要只有拿人民納稅錢,一直撥補,1,000億、1,000億一直放下去,而且無底洞永遠填不滿!不要在10月1號馬上再漲電價,人民夠苦了!另外,你的能源配備是不是出了問題,為什麼把最便宜的核電除役掉?除役掉以後,那麼多、幾百億的錢,行政院、民進黨政府有跟人民講這個錢要從哪邊來嗎?

所以下禮拜一期待行政院提出來,不要撥補、不要漲電價,專案來講清楚。謝謝,感謝。

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本案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我們就不再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 案(如下附表),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

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

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四案。

四、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北京當局持續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打壓我國國際空間,阻撓台灣人民國際參與,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僅提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全文未提及台灣,與我國無涉,也未認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更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亦不等同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只有台灣的民選政府,才能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代表台灣人民。對於美國政府、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及跨國國會議員聯盟等國際力量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立法院代表台灣人民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並重申我們的立場:一、堅決反對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阻撓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以及剝奪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參與國際社會之權益。二、中國應立即停止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與其所謂之『一中原則』掛勾,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現狀、印太地區之安全繁榮,及以規則為基礎之國際秩序。三、呼籲聯合國須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以及『不遺漏任何人』之承諾,儘速接納台灣之完整參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北京當局持續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北京當局持續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打壓我國國際空間,阻撓台灣人民國際參與,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僅提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全文未提及台灣,與我國無涉,也未認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更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亦不等同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只有台灣的民選政府,才能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代表台灣人民。

對於美國政府、澳大利亞及荷蘭國會及跨國國會議員聯盟等國際力量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立法院代表台灣人民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並重申我們的立場:

一、堅決反對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阻撓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以及剝奪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參與國際社會之權益。

二、中國應立即停止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與其所謂之「一中原則」掛勾,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現狀、印太地區之安全繁榮,及以規則為基礎之國際秩序。

三、呼籲聯合國須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以及「不遺漏任何人」之承諾,儘速接納台灣之完整參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易餘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民進黨黨團代表吳思瑤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吳委員思瑤:(11時46分)主席、各位同仁。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遭到錯誤的解讀,在中國長期的打壓之下,臺灣與國際社會形同斷鏈,半世紀後的2024年,臺灣經過數十年來的努力,國人齊心打拚,臺灣展現強大的經貿實力,我們更成為世界、華人世界的民主典範,臺灣已經不再是亞細亞的孤兒,臺灣已經成為世界的關鍵字,2024的此時此刻,臺灣迎來重新鏈結世界的新契機,機會來了就要把握。民主同盟國家相繼為臺灣發聲,挺臺抗中也已經成為世界的新顯學,為2758號決議文來平反,撥亂反正,正確解讀,是這波國際行動的焦點。從2023年去年7月,美國眾議院通過臺灣國際團結法案,主張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臺灣,而後今年的7月30號,IPAC論壇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在臺灣召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會議,而臺灣也成功入會,連到第2758號決議不涉臺的共同訴求,在IPAC論壇之後,開啟了國際挺臺抗中的集體行動。很感謝、很感動,澳洲、荷蘭都相繼在國會跨黨派的發出決議的聲明,而最新消息,今天義大利眾議院外委會也加入了這個挺臺的行列;昨天美國國務院的副國務卿Campbell,具體的向國際社會說明中國利用聯大第2758號決議損及臺灣地位,這是美國官方有史以來第一次正式的對此發言。所以我要說,當外國朋友為臺灣發聲的時候,臺灣當然不能置身事外,機會來了當然要把握,所以民主進步黨負責任的提出,希望能夠透過立院的朝野黨團共同聲明來向世界訴求,除了表達對民主同盟國家對臺灣的支持之外,我們也要堅定的重申我們的幾大立場,如同剛剛議事人員所宣讀的共同宣言的內容,字字句句都是我們愛臺灣、挺臺灣的具體行動,大家可以參閱。

這週三民進黨團利用朝野協商的時間提出了這份共同聲明,非常遺憾當天被沒收了說話的權利,事實上,從過去到現在,立法院已經有15次的經驗,朝野各黨透過協商共同討論來提出立法院正式跨黨派的決議文,包括我們共同在去年提出了嚴正抗議中國軍演的決議文,我們也曾經在2022年共同提出反對俄羅斯片面發動對烏克蘭的軍事侵略,我們也在2020年共同針對香港版的國安法,臺灣朝野同心透過聯合聲明來訴求、對國際發聲,臺灣很有經驗,而這樣的經驗都是透過朝野協商提出,各黨願意正視這個議案,字字句句、方向、內涵都可以探討。所以我沒有辦法理解,到今天還有在野黨團在台上說協商當天是民進黨團突襲,過去15次立院共同聯合聲明都是同樣的程序,何來突襲之有?但是民進黨團非常雀躍也歡迎,我們看到各黨陸續提出2758號決議文撥亂反正的相關聲明,我們願意朝野一起磋商,為臺灣發聲,Leave no one behind. No one is an outsider. 臺灣的立法院當然要有行動,朝野一起來,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本案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發言,我們就不再發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案,擬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易餘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報告院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五案。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亦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下簡稱2758號決議)不公正的排除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及國際參與,長期以來造成國際上我國人民權益缺乏保障,國際參與邊緣化,以及自尊受損的『孤兒』困境,中華民國政府自始即表達反對2758號決議,此立場至今仍然一致。對於友邦行政部門、國會,及多方國際友人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對2758號決議的詮釋和扭曲,立法院代表我國人民誠摯歡迎與感謝,重申立場如下:一、中華民國及其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阻撓中華民國及其人民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對我國和人民是不公平不正義的,亦是世界的損失。二、呼籲大陸當局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之客觀事實,中華民國憲法維護了法理主權不分裂,雙方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推動兩岸交流、維護台海穩定,與世界和平。三、呼籲聯合國大會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儘速接納中華民國重返並完整參與。立法院在此一併敦促外交部訴請我國友邦,在聯合國推動修正2758號決議,以符法理與歷史事實。」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關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也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針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中國國民黨黨團,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亦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下簡稱2758號決議)不公正的排除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及國際參與,長期以來造成國際上我國人民權益缺乏保障,國際參與邊緣化,以及自尊受損的「孤兒」困境,中華民國政府自始即表達反對2758號決議,此立場至今仍然一致。

對於友邦行政部門、國會,及多方國際友人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對2758號決議的詮釋和扭曲,立法院代表我國人民表決誠摯歡迎與感謝,重申立場如下:

一、中華民國及其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阻撓中華民國及其人民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對我國和人民是不公平不正義的,亦是世界的損失。

二、呼籲大陸當局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之客觀事實,中華民國憲法維護了法理主權不分裂,雙方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推動兩岸交流、維護台海穩定,與世界和平。

三、呼籲聯合國大會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儘速接納中華民國重返並完整參與。

立法院在此一併敦促外交部訴請我國友邦,在聯合國推動修正2758號決議,以符法理與歷史事實。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我們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林思銘委員發言,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林委員思銘:(11時53分)韓院長、卓院長以及各位委員,大家好。針對聯大2758號決議,中國國民黨必須嚴正表達我們的立場,而且要重申相關對這個案子我們的意見。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也是聯合國創始會員,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公正的排除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及國際參與,長期以來已經造成中華民國人民權益缺乏保障、國際參與邊緣化,以及自尊受損的「孤兒」,陷入這樣的一個困境中。中華民國政府自始表達反對聯大2758號決議,到現在我們的立場仍然是一致的。

對於這次不管是友邦的行政部門、國會或者諸多國際友人,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者是透過會議決議,駁斥對第2758號決議的詮釋和扭曲,我們立法院要代表我國人民表達誠摯的歡迎與感謝,並且再次重申立場如下:國際友人的支持難能可貴,但是我們要呼籲政府正視這樣子的一個呼籲對我國外交會帶來多大的實質幫助。

我想我們的政府部門有更多作為來促進我國能夠積極參與更多的國際組織,所以我們重申立場如下:中華民國及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阻撓中華民國及其人民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織對我國人民是不公平不正義的,也是世界的損失。第二,我們要呼籲大陸當局應該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客觀事實,中華民國憲法維護的法理主權不容分裂,雙方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推動兩岸的交流,維護臺海的穩定以及世界的和平。第三點,我們要呼籲聯合國大會積極落實聯合國憲章揭櫫之普遍性原則,儘速接納中華民國重返並完整參與聯合國;立法院也應該在此一併敦促外交部促請我國友邦在聯合國推動修正第2758號決議,以符法理與歷史的事實。

主席:謝謝林思銘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本案大體討論並沒有委員登記,我們就不再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請將國民黨團提案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報告院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六案。

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鑒於馬英九總統時代成功重返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之往例,復鑒於我國邦交數九年來自廿二嚴重劇減至十二,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五,請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正視外交困境,檢討作法並究責主政官員,以有效維護正式外交關係及我國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社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請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正視外交困境,檢討作法並究責主政官員,以有效維護正式外交關係及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社會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鑒於馬英九總統時代成功重返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之往例,復鑒於我國邦交數九年來自廿二嚴重劇減至十二,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五,請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正視外交困境,檢討作法並究責主政官員,以有效維護正式外交關係及我國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社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的國民黨黨團代表羅智強委員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羅委員智強:(11時58分)馬英九勇敢突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的限制,賴清德,你做得到嗎

剛剛聽到吳思瑤委員說,民進黨上台之後,臺灣變成關鍵字,不再是亞細亞的孤兒。我有小小兩個問題想要請教民進黨:你的自信哪裡來?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從22國掉到12國,接近腰斬啊!關鍵字啊?不是亞細亞的孤兒啊?馬英九執政的時候,我們中華民國重返世界衛生大會、重返國際民航組織,你民進黨偉大啊!一上台兩個地方都被踢出去!你跟我講臺灣是關鍵字,不再是亞細亞的孤兒,我們臺灣人民所有的努力、重返國際社會的努力,被你民進黨敗光了!今天民進黨說要在立法院提案,朝野共同要打破聯合國2758號決議,不讓這個2758號決議封殺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我贊成啊!我當然贊成啊!中華民國從來就反對2758號決議,但我欣賞民進黨的勇氣啊!民進黨今天的提案根本自曝其短,打臉了蔡英文、打臉了賴清德!事實上從聯合國1971年通過2758號決議以來,中華民國只有一個總統打破了2758號決議的限制框架,然後讓我們中華民國有機會參與聯合國體系下的國際組織,這個人就是馬英九。

聯合國2758號決議是在1971年聯大表決中國代表權問題所通過的決議,中華民國當時的代表基於漢賊不兩立的原則,投票前毅然退場。這個決議雖然沒有直接處理臺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的議題,但它對於我國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機會,仍然造成全面封殺的直接效果,這是為什麼我們反對聯合國2758號的決議,但即便面對如此艱難的國際環境,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沒有怨天尤人啊!老共的打壓一直都在,可是我們執政的時候,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成功突破聯合國2758號的框架,2009年以觀察員身分連續8年出席睽違38年的世界衛生大會;2013年並應國際民航組織主席邀請,以特邀貴賓名義出席睽違42年的年會,馬英九可以用實際的行動、實際的成果來突破2758號的決議,國民黨可以為中華民國締造半世紀以來最耀眼的外交成績,重返聯合國體系下的國際機構。民進黨政府,你本來應該延續這一個資產,好好為我們的國際空間奮鬥,結果民進黨不但沒有辦法突破2758號的框架,事實上,在2017年、2016年,分別被逐出了世界衛生大會跟國際民航組織,這就是吳思瑤說的關鍵字啊!所以民進黨要反對2758號決議,很好啊!

我建議民進黨放兩個點進去,不要讓賴清德輸給馬英九,第一個,請賴清德及行政院保證跟馬總統一樣,能夠重返聯合國體系下的國際組織,在你2028年任滿之前,保證可以重返世界衛生大會、保證可以重返國際民航組織,不要輸給馬英九,拜託!把這一點放進你的聲明,羅智強都願意簽,我告訴你!第二個,如果你做不到,也不要打嘴砲,民進黨外宣說國際關係多麼好,請你敦請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廢除2758號決議,讓中華民國重返國際社會。賴清德要不要保證啊?2028年任滿前要不要保證啊?你做得到,再來嘴2758號決議,謝謝!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就不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建請將國民黨團提案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報告院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作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告院會,請注意一下秩序,再一次拜託大家。我們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有請行政院卓院長報告。

卓院長榮泰:(12時4分)首先謝謝韓院長會議一開始做出的裁決,讓今天我們行政院內閣閣員全員可以一致在這裡向大院提出報告,也感謝大院朝野各黨團的理解。至於我覺得有一些遺憾的部分,我們會再繼續透過溝通協商,希望能夠讓國家往前走的腳步不會停止。

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今天我再度與行政院的團隊到大院進行施政報告跟備詢,真的感到責任非常重大,行政團隊一直是把「人」放在第一優先,但我要強調的,我們是把全體的國人放在同樣的優先,我們不會遺漏,但是我們也會平衡。我在政策裡所提到的每一項數字跟文字,最後都要回到國家對人民的關懷,所以今天我同樣要從「人」來做出發,我們不要辜負國人對我們的付託,要努力的向所有努力生活的國人致敬。

首先,我要感謝凱米颱風期間,國軍、警消人員、工程人員、醫護人員以及地方政府能夠通力合作,迅速整合,投入整個救災的工作,政府也提供了所有的救災措施,編列了預算,將來要執行系統性的治水,精進各種科技防災,也會持續全力推動花蓮觀光的振興,要讓花蓮人能夠平平安安的進出。不論是協助救災,在第一線的無名英雄,或者是像照片右上角的鄭怡萍店長,他在花蓮老宅經營一家咖啡館跟賣肉桂捲,還有中間這兩位鍾順龍跟梁郁倫夫婦,他們回到花蓮的鳳林,創立了花生的品牌,像他們這樣每天辛苦的工作,做地方的創生,身為一個小店的老闆,努力的生活,這種韌性就是今天臺灣社會面對天災挑戰的基石,所以政府會積極的繼續投入、執行將近300億的賑災基金,對花蓮做全面的災後復甦。我們會解決旅宿業者長期以來缺工的問題,甚至最近聽到旅宿業者一些貸款不易的問題,我們都會盡量的幫花蓮的業者來解決,要恢復花蓮的災後秩序,讓它能夠有安全的鐵公路可以回家,這種提升災害防救的韌性,是為國人打造一個更安心的生活環境。

因應國際的趨勢,政府也推動了國家希望工程,我們要以照顧跟發展雙軸並進,期盼新的會期能夠跟大院持續的合作,共同推動。

前一陣子,我到了台電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看到這麼多可可愛愛的小朋友,他們是大、小蘋果班的小朋友,我跟他們一起唸繪本、跳韻律操,充滿了笑聲,所以我們會為更多的小孩子打造像這樣快樂、優質的成長環境。當然也希望更多的國內企業也能在它的工作場域廣設這樣的托育中心,照顧自己員工的小孩。因此,政府全力推動「0-22歲投資未來世代」的政策,我們會繼續擴大托育服務,提高各種的補助,讓孩子們可以快快樂樂的長大,讓家長們也可以放心的生養。

另外,我們非常重視跟青年朋友們的對話,在行政院青年諮商會議當中,有許多位青年朋友,像中間這一位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的理事長張育萌,以及旁邊的林薇跟林佳緯兩位,都是我們青諮會的青年朋友們,他們關心環境永續、關心教育、關心居住等等的問題,在青諮會裡面交換意見,我們未來會把這樣的青諮會擴大參與,讓它更活潑,更針對問題,更討論到大家、青年朋友們關心的多元問題。我們的目標一致,就是讓青年人有一個公平追夢的機會。最近我看了一部電影,是印度的電影,它叫做創夢之瞳,形容一位失明的印度企業家,其中有一句話我在這裡要跟所有的青年朋友們一起分享,就是青年朋友們,只要你進步,國家就會進步,你的進步就會帶動國家的進步,所以政府已經全面要落實高中職免學費,也減免私立大學學雜費,我們每年做3.5萬元的補助,對於低收、中低收的,我們還會加強;我們也要強化校園心理的學生輔導法,希望大院能夠儘速通過。另外,我們確確實實規劃了百億青年海外圓夢基金,促進青年的國際交流,我所希望的是,國家幫青年圓夢,青年也透過國家來圓青年的夢。

另外,我們知道年輕朋友們非常重視居住正義如何落實,所以我們推動了新青安來減輕購屋的負擔,不過我們知道執行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些困難,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們機動的來解決,我們一次又一次的檢討,我們希望能夠真正落實居住正義,並加速來推動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包括興建社會住宅,我們希望結合民間好的廠商,用更好的品質,讓社會住宅的居住環境能夠提升,能夠推動更適合國人居住的社宅。現在大家很關心第一次購屋青年朋友們的貸款問題,我們會繼續維持金融市場的安定跟穩定,我們會優先保障自住者、首購者以及契約進行中的貸款人不會受到這樣的影響。另外,我要求銀行行庫能夠檢討所有的放款結構,要讓需要貸款的人貸得到,但是不要過度集中在某些產業,這樣我們的金融體質才能健全,這個政策的執行絕對會落實下去。

要促進女性的就業及壯世代的勞動跟社會參與,所以我們會繼續對勞工朋友所關注的種種問題做全面的提升,因此謝謝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核定,我們也核定了新的最低工資,在明年我們會達到2萬8,590元,而且時薪也會提高到190元。當然我們期盼國內的產業、各公司,不論是大小公司,只要有能力,儘量把員工的薪資提高,這樣才能帶動臺灣全面薪資的向上攀升

為了臺灣經濟的整體韌性,要發揮民主供應鏈的角色,我們已經開完第一次的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提出也得到了三項重大的決定,我們在這個月底或下個月初會繼續召開第二次經濟發展委員會,會鎖定包容成長作為我們的目標,也就是我們會針對中小微企業的轉型跟創新,也會幫助傳統產業升級,再來,我們會針對青年問題、青年世代的正義以及薪資的提升,在委員會當中做出重要的決議。此外,我們明年度也預備投入116億來推動中小微企業的多元振興跟發展,希望透過數位轉型、淨零轉型跟通路發展三大策略,提供普惠專案的貸款以及各種優異的租稅優惠,讓企業能夠有單一窗口的服務,這是我們用具體的行動,不只在發展高科技,對於中小微企業,要在包容成長當中給它們最好的協助。

經濟的成長也希望有更多的投資,所以我們會加速留財引資,會打造具有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我們現在已經規劃行政院當中的跨部會投資平臺,希望能夠繼續擴大推動兆元投資臺灣的方案,引進3到4兆的資金幫助臺灣需要的戰略產業,也希望幫助臺灣產業再次升級跟復甦。政府對於人才培育非常重視,所以在第一次經發會裡面提到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我們會在2028年前培育20萬AI領域的相關人才並向國際攬才,讓臺灣的人才可以跟全世界鏈結。總統多次強調臺灣發展五大信賴產業,我們會把它列為重要的產業來發展,不過我們也會繼續對臺灣的生技以及新興科技全面整合跟推動,讓臺灣真正成為智慧科技島。當然我們也要競逐太空,所以對於太空產業跟無人機產業,我們也會在未來逐步的落實跟實現。

臺灣有堅強的世界高科技產業供應鏈,在製造上非常領先,未來我們要加強軟體的需求。我們認為臺灣要急速進入到主權AI的應用時代,所以要發展大型語言模型。TAIDE是未來我們要加強的,讓它形成有臺灣特色跟元素的大型語言模型,供各種產業共同來使用。

明年我們就淨零轉型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當中,也編列了1,161億,而且首度在政府部門裡面,所有的部會都將設立一位永續長,希望他們能夠繼續推動永續經營,讓政府在淨零轉型的過程當中,跟世界的腳步能夠銜接的更緊切。我們也知道能源是各位委員、先進以及社會、國人所關心的。我們在強化電網韌性的建設方面也投入了龐大的資金,也把原來10年的安全電網工作時程縮短到4年,希望2028年就能夠有比現在更安全的電網呈現在國人面前。

另外,政府會持續推動長照3.0,打造從居家、社區、機構、醫療以及社福的一體式服務,所以我們說只要政府在,健保一定在。我們會對健保財務投入更多,為的就是過去30年來保障國人的健保制度,現在是我們用全部的力量來回頭保障健保制度的時代。我們會建立百億癌症新藥基金,另外會擴大癌篩服務以及擴大罕見疾病用藥給付,這些都會補助。健保會保障一般人的健康安全,只有癌症的新藥跟罕見的用藥補助,才不會讓一個家庭因為這樣,經濟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從兩方面分別來進行。至於擴大癌篩,也會針對子宮頸癌、大腸癌、乳癌、肺腺癌以及胃癌等等全面篩檢,讓這些癌症能夠提早發現、適度治療,以達到降低癌症死亡率的目標。

我先前到了南投醫院,看到很多辛苦工作的同仁都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責任感,所以行政院也核定了護理人員政策整備中長程計畫及推動健康臺灣深耕計畫,培育更多的護理人員,讓他們進到職場裡面,並給他們更好的權利保障、更好的福利提升。

另外,為了達到均衡臺灣,政府也完善全國各地超過140項地方建設,同時我們會打造智慧科技產業生態鏈。像圖片上這位就是老闆娘,他賣的花生在各地都非常受歡迎,他就是在花蓮地區能夠落實地方創生很好的例子。在140項地方產業建設當中,我們也會專注、注意到各個地方的地方創生。

另外,淹水的問題讓大家都非常的辛苦跟難過,行政院也已經擬定了系統性的治水預算,希望打造更有韌性的水環境,而且用最安全的方式、最先進的科技來協助及解決各地防水和交通的問題。

農漁民的產銷方案,我們也透過農業部種種的補貼政策,以農漁優先的概念發展地方產業、發展綠能產業,但前提是我們會完全優先來照顧農漁的權益,不會讓他們因為在產業的發展過程當中,而喪失了本身現在應有的利益,希望做到處處可安居,人人可樂業。

政府已經著手規劃全新的體育及運動發展部,我們會邀請優秀的現役選手、教練、業界代表和專家,也組成了諮詢小組。像日前我們到花蓮去參加Dream Taiwan小朋友的足球比賽,在當時我們就希望我們的小孩跟我們的現役國手都能夠有機會往國外發展,所以未來的體育發展部會以全民運動、國際競技跟運動產業三項為主,希望這是一個全新的體育部,讓我說的「人人都是體育人」這個理想能夠實現。

今年的巴黎奧運非常精彩,接下來的帕運也非常感人,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文化奧運,我要特別謝謝李遠部長行前帶我去看文化奧運的表演跟預演,我看到了我們組成24組的表演團隊,122名的工作同仁排演了57場的演出,而且在預演的當時,我看到了阮劇場的汪兆謙藝術總監,他跟我談了很多,他認為文化奧運可以在巴黎創造一些風光的歷史,果然不錯,很多人看到了文化奧運的表演,都對臺灣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在文化奧運當中,我們的變裝皇后妮妃雅還有瘋家姐妹也都到了現場。很多外國朋友第一次看到臺灣有這麼多元的,不僅是在表演節目當中,表演的內容也代表了臺灣的創新、平權跟開放的精神,這是我們在奧運比賽之外的場地,在文化上取得的一項重大的發展。

我說過,我每個月都會到花蓮去,我也在上一次搭了火車到花蓮,我參加花蓮的豐年祭,感謝馬太鞍和太巴塱的頭目非常親切、熱烈的接待。我們會跟他們一起,用所有的政策來照顧更多的原住民同胞,也讓它的文化傳承能夠落實下去。我們希望所給的任何照顧都不是一次性的單一補貼,而是全面性政策的照顧跟發展。所以對於剛剛發生關於總預算的問題,我深感遺憾,但是我認為,只要我們適度的說明,大院應該可以理解我們在這個工作上有我們的想法,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一樣的對原住民同胞同等的重視跟尊重。

客家活動、客家文化是過去執政以來非常大力著墨的。這一次,我們也到了忠義廟,看到忠義精神在客家村裡面完全的發揮,也透過推動伯公照護站,將長照體系融入客家元素,讓所有的長輩能夠得到更貼近自己文化的照顧。另外,關於新住民的權益保障,我們也會設置一個機構跟中心,我們希望用它來配合整個新住民在臺灣快速發展的人口數量以及各種政策跟文化的融合。

今年我也參加了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的聯合會,這個典禮上,政治受難者紀秋郎前輩的夫人陳秀潔女士當場說了一句話,她希望我們要把臺灣引領到更好的境界,持續壯大臺灣。這句話在當時的現場,很多人都為之動容,因此政府會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為的就是要記憶過去、希望未來,不要再重演侵害人權的歷史,讓臺灣真正成為一個正義的國家,也希望大院能夠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以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的修正草案,落實人權教育,並且完整的保障這些受害者、受難者家屬的權利。

政府致力於內政的推動,但是我們更會積極的強化我們的國防預算,增加我們的社會韌性,作為國軍的後盾,我們要向世界證明臺灣有捍衛國土的堅定決心,但是只要侵略者一天不放下武器,人類就沒有真正的和平,政府必須繼續強化以及調整國軍的培訓,積極扎根國防,落實總統「民主和平四大支柱方案」,來捍衛我們自己的主權跟自由民主,守護二千三百萬的國人

在520之後,總統上任一百天的時候,我們提出了行動101策略方案,在當中,我們用新政策、新建設,包含了新的治水、新的打詐、新的能源、新的科技,以及新的體育,再加上我們的照顧跟發展,形成未來我們在工作上的重大發展。

還記得在奧運的比賽場上,李洋、王齊麟跟林郁婷拿到獎牌的時候,旗歌升起,全場的人在唱著國旗歌,我相信在場每一位都非常的感動,就是這份感動讓我們團結,這份團結就應該延續。我們在唱歌的過程當中,國旗歌裡面講到「毋自暴自棄,毋故步自封」、「守成不易,莫徒務近功」,我們真的守成不易,今天臺灣能夠走到這一步,是累積過去多少人的腳步跟努力,我們要非常用力的維護它、守住它跟保護它。

最後,我要用一張照片,就是我們跆拳道的蕭翔文選手,這是帕運的選手,他在場上除了會照顧自己,他也照顧對手,當對手的牙套脫落,他幫他整理牙套,這種尊重、這種照顧,不就是我們國人認為臺灣、認為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大家追求的目標嗎?在國家發展的過程當中,互相尊重、互相照顧,一直是我們追求的臺灣價值,在這個國家發展的關鍵階段,我曾經要求過所有公務人員像運動員一樣,要自律、要陽光、要團結臺灣,也就是要對自己正派自律的要求,接受社會陽光的檢驗,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內部團結,進而團結臺灣。

以上是我從「人」為出發點,以政策跟預算作為未來的努力方向,希望跟大院能夠攜手合作,我們絕對有能力打造安居樂業的幸福臺灣跟文明的國家。謝謝大家的支持,感謝、謝謝。

主席:謝謝卓院長的施政報告。在進行總質詢之前,我們現在作兩項重要宣告:一、施政報告之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以兩議題進行質詢,每一個議題為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者,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但不得超過3位。二、依登記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的委員如不在場,也是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

報告院會,上午會議到此為止,下午2點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非常感謝,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0分)

繼續開會(14時32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在進行質詢之前,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數位發展部黃部長彥男本日下午因公請假,由林次長宜敬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9月20日(星期五)施政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數發部黃部長彥男

林政務次長宜敬

因公請假(因公務率同仁赴美國參加自由線上聯盟FOC部長級會議,進行國際交流)

下午半天

主席:謝謝。報告院會,在質詢之前,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國立暨南大學等大專院校學生會的同學,我們在此表達歡迎之意,謝謝。

現在請傅委員崐萁質詢。

傅委員崐萁:(14時33分)主席,請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傅委員好。

傅委員崐萁:卓院長好。

卓院長榮泰:您這陣子公私兩忙,辛苦了。

傅委員崐萁:自古有云,國有明君,輕賦稅,薄徭役,民胞物與,修養生息,仁民愛物,天地同感。今天賴總統當選就任,應該是國政清明、德澤四方;卓院長帶領國政,應該是繁榮昌盛、國泰民安。院長就任已經4個月了,從520到現在剛好4個月,請問你有沒有民胞物與、感同身受,有沒有看見人民的眼淚?我們看一下,從花蓮地震4月3號到現在,人民的眼淚到今天已經五個多月,5個月又16天,到今天為止,花蓮災民的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解決,我們的國家在哪裡?人民的苦難有沒有看見?

我們看一下這次的大地震,可能卓院長已經遠離太久了,我再讓你複習一下,如同921大地震如此的嚴重,有這麼多的災民在這裡哀號,這麼多的民宅毀損。我們就來比較一下,2018年0206花蓮大地震當時的受災戶是195戶,現在的受災戶是10倍,我想院長已經耳熟能詳了,紅單、黃單戶總共1,949戶,災民五千多人無家可歸,五個多月過去了,現在安身立命依然還是如漂流的浮萍,不知道國家給他們重建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夠完成。院長,我相信你到花蓮來勘災的時候是帶著誠意,但是除了誠意以外,是不是還應該要有效率,院長?

卓院長榮泰:是。

傅委員崐萁:要有效率,好!到今天為止,花蓮震災的救災到目前為止,這個效率你滿意嗎?

卓院長榮泰:花蓮的狀況傅委員比任何人都清楚,我記得我們每次到花蓮跟傅委員一起,不管是公開還是私底下的談話,我們都深深為那個地方的狀況感到非常憂慮,這是真的,也謝謝傅委員一再一再的關心。但是光是交通的安全問題,每次大雨一來,我們的交通部就費盡很多心思,我認為我們要長遠來處理這個事情,這是一件。另外,我也知道,現在花蓮旅宿業有很多很多的陳情,包括他們的貸款有問題,包括他們的勞工人力有問題,包括整個產業的振興,但是我也看到有五星級飯店最近要開了,我是非常敬佩這些大飯店能夠在這個時候開,我希望它能夠帶動起大家對花蓮從事觀光活動的一股希望。我也會持續地跟傅委員一起,我們再到花蓮去就當地的現狀做全面的瞭解,關於房屋的修建,大院7月份有做過一個決議,我們在9月16日已經送到國發會,就整個內容跟以往不同的狀況我們有新的解決方法,向委員報告。

傅委員崐萁:請問院長,要不要遵守國會三黨共同簽署對人民的承諾,院會三讀通過要不要執行?

卓院長榮泰:立法院監督行政院,對立法院的各項決議我們當然是本著憲法職責充分尊重,執行過程我們會考量更多的因素,但是無論如何都會向立法院就執行面做報告。

傅委員崐萁:本席再跟你探討一下臺南大地震和花蓮大地震,我們看一下2016年臺南大地震,維冠大樓重建每戶最高400萬元,花蓮大地震是8年以後,紅單戶屋倒每戶重建最多補助30坪、1坪12萬共360萬,面對嚴重的天災,一樣是地震,在臺南和花蓮卻大不同。而且我們再看一下,當時臺南是8年前,花蓮是8年後,這8年發生了什麼事情?花蓮的青年住宅1坪8.47萬決標,而內政部這兩年在花蓮決標的中美好室社會住宅一坪16.96萬決標,然後美崙安居18.34萬決標,一樣的房子,花蓮的青年住宅(縣政府發包的)有國家認證、耐震標章,還得到行政院的磐石獎,已經蓋好了,發包一坪是8.47萬,現在內政部這兩年發包的是16.96萬跟18.34萬,物價漲了一倍多。2016年臺南一戶是補助400萬,今年花蓮一戶是補助360萬,所以立法院7月16號所通過的主決議是希望能夠把災民的重建迅速來完成,因為我們黃單戶修建的部分、整建的部分補助八成五,但是紅單戶屋倒了、要拆了,到現在還沒有一個能夠讓他們安身立命的清楚方式,所以由立法院三黨共同簽署補助八成五,即現在興建成本的八成五,而且就很簡單,內政部自己在花蓮的中美好室社會住宅、美崙安居社會住宅,現在是一坪18萬4,000塊,補助八成五,儘快讓人民安身立命的事能夠解決。

本席再強調一下,從4月3號到現在已經五個多月了,院長,據聞本席追內政部之後,內政部在9月11號發文到行政院,希望行政院趕快就相關的辦法來核定,院長什麼時候可以核定?

卓院長榮泰:剛剛跟委員報告,我們在9月16號已經經由國發會……現在在審議當中,我們會儘速的……

傅委員崐萁:儘速是什麼時候?

卓院長榮泰:我看國發會安排的時程,不會讓委員失望,不會讓花蓮的鄉親失望。

傅委員崐萁:是面對災民欸!是面對災民欸!

卓院長榮泰:不會讓花蓮的鄉親失望。

傅委員崐萁:是什麼時候?什麼時候?

卓院長榮泰:我們請國發會來看它議程的安排。

劉主任委員鏡清:報告委員,我們在9月16號收到文之後,9月18號函相關部會請他們給予意見,我們在下禮拜會親自召開會議,希望在一週內可以有一個回復的意見回來。

傅委員崐萁:院長,本席讓你看一下,2018年2月6號花蓮的大地震,4月26號花蓮縣政府重建的安心宅就動工了,經過所有災民的協調、所有社會慈善資源的募集、中央政府的支持,加災民的溝通、加上全國的招商,再公開說明會、再規劃、設計、發包,然後動工,兩個月二十天,2018年2月6號的地震,2018年4月26號縣政府就動工了,一年多、兩年完工,抗八級地震,有耐震標章,又是綠建築。本席在這裡請教,現在已經五個多月了,還要經過立法院三黨共識達成主決議、院會通過,現在還在等行政院,有沒有感同身受、民胞物與?

卓院長榮泰:當然有。

傅委員崐萁:本席今天聽到你說了,謝謝院長說你會儘快,本席在等,看您什麼時候能夠落實立法院的主決議,讓這些災民不是有政府的承諾補助以後,還要開說明會、還要開重建會議、還要去招商、還要去發包、還要等到動工,動工以後還要等到完工,而且這一次不是以前的12樓,這次都是15樓、16樓密集的集合式高層住宅,這個重建之路非常漫長,所以院長,本席相信,再一次講,您擔任閣揆應該是繁榮昌盛、國泰民安,民眾的苦難、民眾的眼淚、人民的眼淚,政府的大官到底有沒有看見、有沒有感同身受?本席就恭候看院會什麼時候核定,到底我們還要等多久?

再過來,這次地震的災民不只是這些受災戶,我們還有這麼多的產業,包括觀光、包括農業,花東的人民還在走這種道路。本席跟你介紹一下,現在的蘇花公路在清朝叫做蘇花古道,在日據時代叫做臨海道路,現在全國大概只有花東人民還比照孟加拉人民,我們是一個已開發國家,一個國家還有兩種人民,我們還在走百年前的蘇花古道,下個雨就坍掉,不是路坍而已,連鐵路也停了。請問一下院長,今年到現在,你知道花蓮成為孤島幾次了?院長。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這是我們共同關切的問題,我也跟委員說明……

傅委員崐萁:我們現在成為孤島幾次了?

卓院長榮泰:每次大雨來,它就會交通中斷,甚至我們在臺北感受不到的時候……

傅委員崐萁:院長,你不曉得,本席提醒你一下,地震後到今天,有8次的鐵公路中斷,花蓮成為孤島8次,這是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民,連大陸的三級城市都不如,8次鐵公路中斷,花蓮成為孤島。請問一下,我們說好的這些告警系統,從馬政府時代就通過的預算,這8年來執行到現在,我們的告警系統一直在出包,我們的告警系統、我們的攔石網到底在哪裡?怎麼樣能夠把這些石頭攔住?怎麼樣能夠疏解?請問一下,院長,最基本的攔石網什麼時候可以做好?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大自然的競爭就是這個樣子,要跟它和平相處,所以每次交通中斷,我們就啟動海運、啟動空運,我們也拜託民航的業者……

傅委員崐萁:那個待會再講。

卓院長榮泰:從上次我們發覺鐵路的告警系統不足,我們也已經要求鐵路局要全面加強。

傅委員崐萁:院長,什麼叫攔石系統,你看一下,這是最簡單的,到底這條路什麼時候可以讓人民安全回家?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跟你說,我跟你報告,我在當地,我們在開現場說明的時候,這個路就是這樣子,它石頭還在下來,我非常清楚,包括居民、鄉民,包括工程人員的安全的問題,我跟你一樣感同身受,至於工程怎麼樣進行、怎麼樣完成……

傅委員崐萁:院長……

卓院長榮泰:是不是容許我們新的交通部長陳部長跟你說明一下他的了解?

傅委員崐萁:等一下,待會會輪到他,不要急。現在是這樣子,院長,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攔石網,對公路也好、對鐵路,現在本席都沒有講到說明隧道還是傾斜鋼板,現在一個最基本的攔石網,至少你整條路什麼地方、會坍下來的地方,如果公路總局不知道、交通部不知道……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我們都知道、地方都知道……

傅委員崐萁:那個就是完全跟人民是脫節的,既然……

陳部長世凱:地點我們都知道,正在進行……

傅委員崐萁:很好,交通部如果知道的話,請告訴人民,這些地方你要怎麼做,計畫要馬上出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那個地方的災情……

傅委員崐萁:你可以先送給本席,今天本席沒有要問你。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

傅委員崐萁:告警系統做了這麼多年到現在,我們看一下,鐵路又出軌,告警系統竟然還會讓鐵路出軌,本席要再讓你了解一下,院長,為什麼我們要這麼沉重來討論這個問題?人民要怎麼活下去?我們的觀光做成什麼樣子?花蓮就兩大產業,第一個叫觀光產業,第二個叫做農業。觀光產業現在我們暑假住房率5%,因為路又斷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交通部其實很努力在補助啦!

傅委員崐萁:最慘的暑假!最慘的暑假!5%!院長,您可能還沒有進入狀況,本席再說明一次,這個5%代表什麼意思?暑假應該是百分之百住房的,現在5%是什麼意思?花蓮的觀光產業,現在待售的民宿、要sell的民宿將近一千家,請問員工的薪水要不要付?請問銀行的貸款要不要付?這是系統性的風暴,都要發生。

卓院長榮泰:我剛剛在施政報告都有提到這兩部分。

傅委員崐萁: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作為而且有效的作為,今天政府不是說我有做,而是你做得有沒有效,國家龐大的資源都在你手上,做得有沒有效、能不能夠把災民救出來,這才是重點,你不能說我有做啊!但是做不到啊!

卓院長榮泰:沒有做到更快、更多、更好,我當然願意全力的來檢討,但我們是全力在做,但是有很多自然的狀況,很阻礙我們各種的進展……

傅委員崐萁:你剛剛說自然的狀況,好!我們現在講我們現有的狀況,這不是大自然因素造成的,我們看一下現在臺北─花蓮的班機,請問一下院長,你們到底是把花蓮看作一個什麼樣的地方?一個觀光的城市,過去到2016年,臺北─花蓮一年2,600班次,現在兩百多班,花蓮機場是全國最漂亮的機場,在那邊養蚊子,我們的交通部是睡著了嗎?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陳部長已經解決……要解決這個問題了,他有方法、有時程……

傅委員崐萁:兩千六百多班有沒有解決?你找時間再來跟我說明。

陳部長世凱:委員,我那天跟你通電話之後……

傅委員崐萁:我今天是問院長。

陳部長世凱:您交代之後,我就馬上處理,跟院長報告過了。

傅委員崐萁:我是把現在的數字讓你知道。

陳部長世凱:是。

卓院長榮泰:好的,謝謝。

傅委員崐萁:2,600班到2016年,民進黨執政八年以後剩200班,一個這麼漂亮的城市變成200班。再過來,你們到底有沒有用國家的資源去疼惜這個地方?為什麼航空公司都在賺錢,EPS一年3塊、4塊、5塊,為什麼黃金航線沒有去綁國內應該有的責任線?因為這個航線是要養的,你把它養起來,未來它長大就不用你再養。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陳部長有這個計畫,已經在著手實施了。

傅委員崐萁:臺灣……

陳部長世凱:我們將會有定期航班,禮拜一到禮拜天都會有。

傅委員崐萁:本席很高興你這麼說。

陳部長世凱:委員也很關心。

傅委員崐萁:本席很高興你這麼說,但是我們再看一下海運。臺灣四周環海,竟然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藍色公路可以繞著這麼漂亮的臺灣島,讓全世界的觀光客可以來臺灣看一下臺灣島有多美,麗娜輪在2016年都還有201班,到2021年就不玩了,政府沒有關心、沒有救助、沒有支持,一個這麼美麗的臺灣就在太平洋濱,竟然一個沿海的、繞島的藍色公路都沒有,這個就是我們的政府、大有為的政府,本席現在明確在國會殿堂正式跟院長討論這個事情,也正式告知,以後不要說你不知道,現在已經講過了。

卓院長榮泰:交通部已經在計畫這個事情了……

傅委員崐萁:接下來……

卓院長榮泰:再跟委員說明。

傅委員崐萁:好,謝謝,接下來怎麼做就多多拜託。

我們看一下千萬的觀光大國,臺灣人民這麼善良,明明我們可以好好地做一個臺灣的觀光城市。現在本席是國民黨團總召集人,連要個資料你們都不敢給,觀光署現在不敢給。現在外客來臺的總觀光支出是多少?1到7月要不到資料,他們不給……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目前已經超過500萬。

傅委員崐萁:超過500萬?

陳部長世凱:已經超過500萬。

傅委員崐萁:超過500萬,很好,了不起!我們看一下……

陳部長世凱:不夠好、不夠好,要努力。

傅委員崐萁:我們看一下這兩年亞洲我們周邊國家是怎麼樣,看一下2023年,臺灣648萬、香港3,400萬、泰國2,800萬、日本2,500萬、馬來西亞2,014萬、這麼彈丸之地的新加坡1,360萬、越南1,260萬、韓國1,100萬。臺灣648萬,我們的行政部門都生病了,臺灣有哪裡不好?臺灣比不上越南、比不上泰國、比不上新加坡、比不上馬來西亞、比不上韓國,這是我們的臺灣。好,這不用解釋,因為數字說明一切,這還是觀光署自己給的數字。

我們就舉一個很簡單的,很高檔的、全世界都有的Club Med,在全世界有70個點,臺灣竟然沒有,一個Club Med都沒有,一個點都沒有,世界高檔的消費群來了,連一個基本像樣的國際級度假村臺灣都沒有。我們再看一下,連日本的石垣島,一個島只有四萬多人都有Club Med,4萬人的石垣島都有,而臺灣2,350萬人,所以我們的觀光在這8年到底做了什麼?我想院長我們還有很多可以切磋的機會,所以本席今天真的是非常誠意地一一來跟院長就教,也讓院長能夠知道這個過程。

我們再看一下,陳部長,我相信您未來的表現可能有機會做得不錯……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傅委員崐萁:但是我們還是要來看一下,到底新政府是用人唯親,還是用人唯才?我們從2016年開始看交通部長,賀陳旦先生少說也是土木工程,也當過交通局的局長;吳宏謀先生至少是環境工程的博士;林佳龍先生是耶魯的碩士、博士,至少他還當過臺中市的市長;再過來是王國材先生,他至少是交大運研所的博士,也當過高雄市政府的交通局長;李孟諺部長至少是荷蘭水利工程,有工程方面的專業,也當過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長;現在的陳世凱部長,一路是東海大學政治系、政治研究所、臺中市議員。交通多麼需要專業跟經驗,我們國家多麼重要的一個部會,你們用人了不起、很大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可以讓我說明嗎?

傅委員崐萁:把過去用人的規範完全打破……

陳部長世凱:過去……我可以報告嗎?

傅委員崐萁:本席沒有干涉卓院長的用人權,我們現在是尊重,但是我們睜大眼睛來看,下次可能就不是這樣,我們尊重你的用人權,但是你用人有沒有真正的專業?本席在這裡要先送你一張……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一句話,從剛剛部長的幾句答話,你也知道他非常地深入……

傅委員崐萁:我去搭火車……

卓院長榮泰:他非常地努力在瞭解所有的交通狀況。

傅委員崐萁:2024年9月8號本席上了火車,已經上了火車,然後通知我說路又斷了,所以要請我下車,我們所有列車上的人通通下車了,然後花蓮火車站像難民營一樣,一堆人趕著退票、一堆人趕著不曉得怎麼樣離開花蓮,這些觀光客。來,本席送給你一下。本席再跟您探討一下,現在我們有三兆多的預算,今年比去年超編了很多,增加兩千八百多億,雖然我們還有很多機會碰面,但是本席還是要提醒你一下,提醒院長一下,這個廣宣費用、大內宣,就像2758號決議一樣,臺灣躲在自己的門裡面在玩大內宣,本席這樣子問啦,到底為什麼大內宣要多65.4%?院長可能要準備好說明為什麼要多這麼多錢;還有打詐說要有打詐生態系,哇!這不得了,這名字取得好,打詐生態系要73億,2022年蔡總統、蔡政府執政時打詐國家隊是14億,2023年打詐專責辦公室是13億,賴政府打詐生態系要73億!這是院長您宣布的,本席還不了解,但是看一下法務部的官網,關於我們現在詐騙的情況,108年詐騙案有3萬4,947件,到去年是22萬9,000件,這不得了,6倍啊!真的是了不起!越打越詐,錢越花越多,越打越詐,本席希望院長要斟酌。

我們看一下台電,現在台電在我們賴政府下面到底會變成什麼樣的一個狀況?就看今年跟去年,去年的負債是2兆3,311億,今年負債2兆4,979億,多了1,600億,好,資本額膨脹了1,000億,因為政府拿錢給它,累積虧損4,349億,到底台電怎麼樣才不會倒?就是能源政策,我們一定會安排一個能源政策專報,讓院長到立法院來跟全國國人說清楚。我們看一下,三兆多的總預算,9,000億白花了,打水漂,2兆風力發電的大餅,國產化風力發電跳票,多了價差9,000億,多給人家9,000億,現在沒有了。

卓院長榮泰:委員,9,000億不是用在今年,那是好幾年的預算。

傅委員崐萁:這是政府的合約,院長。

卓院長榮泰:不要把9,000億跟3兆混在一起,這是連續預算。

傅委員崐萁:政府的合約多花了9,000億。再過來……

卓院長榮泰:這是從111年開始,不是今年編列9,000億,這個我們再度的說明都……

傅委員崐萁:賴總統不只是那個9,000億,還有後面這一題,現在不得了啊,賴總統協助企業淨零轉型又要再9,000億,哇!這不得了啊!「光電錢坑政策!圖利光電廠商?」院長,今年我們還有很多次見面的機會,我們會嚴格地監督。

卓院長榮泰:容許我清楚地跟大院說明。

傅委員崐萁:還有至少4次的專報,我們會跟你長相左右。

卓院長榮泰: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

傅委員崐萁:院長,這完全沒有辦法迴避,都必須要面對全國國人,而且必須回答問題。

卓院長榮泰:好,謝謝委員。

傅委員崐萁: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傅委員,謝謝卓院長。

接下來我們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黃委員國昌:(15時4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行政院卓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黃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卓院長好。中午聆聽您的施政報告,我必須要說有些驚訝,因為我還真的是第一次看到行政院院長把考察活動的照片大拼盤來當成施政報告的內容……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延伸後續的政策喔!

黃委員國昌:當然您提到了,有很多地方我知道你試圖的要回應年輕人所關心的事情,但對年輕人所非常在意的公平正義,特別是司法正義以及媒體正義,在你的口頭報告當中完全沒有觸及,關於有觸及的,就居住正義的部分想先請教您,賴清德總統在去年的時候、競選總統的期間,大學生問他說:「蔡英文總統說新建社宅12萬戶真的可以達標嗎?」賴總統說:「你可以看看蔡總統任內最後一天,興建跟完成發包的有沒有12萬戶。」請問有嗎?

卓院長榮泰:12萬戶我們會在……

黃委員國昌:請問有嗎?

卓院長榮泰:持續進行中。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到今年年底十萬多戶。

黃委員國昌:所以有到12萬戶嗎?

劉部長世芳:十萬多戶,差一萬多,您所說的是完成發包,但是動工興建的部分我們持續在增加當中。

黃委員國昌:所以加起來是多少?

劉部長世芳:現在是十萬多戶。

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我的問題很簡單嘛!沒有達標就沒有達標嘛!有各式各樣的理由都沒有關係,行政院都可以去說明、都可以去解釋,好好的繼續努力就好了,不要文過飾非,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如此清楚的事情,所有的數字全部都攤出來,全民都來檢驗。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用後續的時間把它加強起來。

黃委員國昌:今年1月的時候,在你就任行政院院長以前,你曾經說:「賴清德沒有涉入立法院院長選舉,所以未曾指派本人進行任何的工作。」我那時候說你公然說謊……

卓院長榮泰:沒有。

黃委員國昌:你說我一再昧於事實的指責,然後說你的公信力跟社會的公信力,到底誰的公信力比較高,社會可以公評,所以我再請教你一次,你那時候有沒有公然說謊?

卓院長榮泰:沒有。

黃委員國昌:沒有公然說謊,那我就覺得非常詫異啦!為什麼民主進步黨的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1月14號就成立了改選小組,你是成員之一,是柯建銘總召說謊還是你說謊?

卓院長榮泰:我們討論事實,不見得就是要涉入、去影響干涉啊!難道在國會領袖選舉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情上面,黨可以沒有立場嗎?那我們在內部討論……

黃委員國昌:我並沒有說黨不可以有立場啊!

卓院長榮泰:那你說我干涉啊!我沒有涉入啊!

黃委員國昌:但是我問的是什麼?你說賴清德沒有涉入立法院院長選舉,沒有指派你進行任何工作啊!

卓院長榮泰:那我要……

黃委員國昌:那奇怪了,柯建銘就不是這樣講啊!所以我請教你嘛!是你說謊還是柯建銘說謊?

卓院長榮泰:那照委員的講法,我請教委員什麼叫涉入?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把所有的事情攤出來啊!

卓院長榮泰:我們內部討論叫涉入嗎?

黃委員國昌:你有你的說法、你有你的說法……

卓院長榮泰:而且……

黃委員國昌:內部討論叫涉入……

卓院長榮泰:是嗎?

黃委員國昌:你有沒有跟黃珊珊見面,討論立法院院長選舉的事?

卓院長榮泰:那是之後的事情,你問我的時候完全沒有這個行為。

黃委員國昌:好,我們繼續再往下看,我請教你,黨政軍退出媒體還是不是民主進步黨的價值?

卓院長榮泰:這應該一直都是國內政治工作者共同追求的民主價值。

黃委員國昌:所以還是不是民進黨的價值?

卓院長榮泰:一樣是。

黃委員國昌:是嘛!民進黨現在有做到黨政軍退出媒體嗎?

卓院長榮泰:我們主要的幾個人,過去經營媒體的都已經退出了,主持媒體的也……

黃委員國昌:我的問題還是很簡單啦!民進黨有沒有貫徹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價值?卓院長你認為有還是沒有?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直在追求這種價值,當中有些人跟媒體有關係,在從事公職之後他都要離開,或者離開公職之後他才能進入媒體工作。

黃委員國昌:OK,好。下一個問題,關於要發鏡電視的執照,「這是總統的旨意,這不是行政院長的旨意,不管誰來當行政院院長,這個案子都還是要通過的」,這個算是有貫徹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價值嗎?總統下令這張執照就是要過的,這個叫黨政軍退出媒體嗎?

卓院長榮泰:你說的總統是誰?你說的行政院長又是誰?這完全……

黃委員國昌:我說的總統是蔡英文總統,對不起喔!這不是我說的,這個是鏡電視的大股東裴偉說的啊!這是他說的啊!

卓院長榮泰:那你應該問裴偉先生。

黃委員國昌:後來公布了錄音帶以後,他也不敢否認這個錄音帶的真正性啊!這樣叫做黨政軍退出媒體嗎?請教院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應該問問裴偉先生,他是怎麼樣心情說這個話?這個話是真是假?要不要經過什麼樣層層的考驗?

黃委員國昌:好,第一個……

卓院長榮泰:他一句話你就相信,我說的話你一句都不信!

黃委員國昌:如果裴偉說的是真的,大家都沒辦法接受對吧?

卓院長榮泰:是的。

黃委員國昌:好。如果裴偉說的是假的,哇!這件事情就嚴重了,我們放任一個媒體的大亨在外面假傳總統的旨意耶!這個事情非常的嚴重耶!但結果很奇怪喔,裴偉假傳蔡英文總統的旨意,如果真的是假傳的話,整個民進黨政府一片安靜,沒有人出來譴責裴偉,也沒有人出來說裴偉講的是假的耶!院長,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卓院長榮泰:每個人面對事情的發生跟結果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因為這不是當事人,我沒有辦法替某些人回答,至於有沒有都還是一個疑問。

黃委員國昌:現在啦!裴偉這樣說完了以後,我看到民進黨的態度是一片靜悄悄,對於這種假冒總統旨意在外面招搖撞騙的媒體大亨一樣關係非常的良好。這個就讓大家開始去質疑啦,質疑我們的民進黨政府在辦案的時候是不是有選擇性辦案?還是關係好的、後臺好的能拖就拖、能混就混?

兩年多以前,有人具體的檢舉、告發了裴偉鏡電視的弊案,到現在超過兩年多了,很具體的指責喔!高層下令這個案子不准動,承辦檢察官根本不可能忤逆上意,動都沒有動,還要拖延多久?還要包庇多久?還是依法偵辦中?

卓院長榮泰:照委員的標準,我是不涉入那個個案的,但是關於程序上怎麼進行,如果可以的話,部長簡要回答。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北檢還在偵辦中,我想我們……

黃委員國昌:有實際的偵辦作為嗎?真的有實際的偵辦作為嗎?不會啊,北檢前幾天讓全體國人印象深刻啊!9月9號告發洩密的案子,9月16號就偵結發新聞稿「北檢絕無洩密」。北檢效率很好啊!怎麼遇到特定的人、有關係的人、敢假傳總統旨意的人,當他涉及到這樣的弊案卻一直拖延,拖了兩年還不夠喔?部長,你對於這樣子司法偵查的效率滿不滿意?

鄭部長銘謙:檢察官依法偵辦……

黃委員國昌:當然是檢察官依法偵辦嘛!

鄭部長銘謙:案件的進行我沒辦法去推論……

黃委員國昌:所以我就請教你嘛!

鄭部長銘謙:因為我也沒辦法介入、沒辦法去指導。

黃委員國昌:站在法務部部長的高度、法務部部長的立場,一個案子拖延了兩年多,當事人、告發的人、告訴的人都已經出來指責了,到現在還繼續的拖延、繼續的包庇,這樣的效率部長滿意嗎?作為法務部部長你總要有態度嘛!我沒有說他一定有罪或沒有罪喔!

鄭部長銘謙:我不會去干涉檢察官偵辦案件的一個速度,檢察官自然會就案情以及證據的蒐集,把案件最妥適的處理,我沒辦法去做一個指導的……

黃委員國昌:所以意思是什麼?意思是辦個兩年很正常?辦個5年正不正常?

鄭部長銘謙:案情有難易……

黃委員國昌:還是跟鄭文燦的案子一樣要拖個7年才算正常?現在我沒有講案件本身喔!我完全請教的是人民所關心的司法效率嘛,司法的效率應該重要吧?這個是行政上面的事項啊,你作為一個部長,一個案件拖了兩年多,對這樣的效率,你滿不滿意都不敢表態?

鄭部長銘謙:一個案件的蒐證調查絕對不是行政效率……

黃委員國昌:好,我們繼續往下看。非常的奇怪,遇到了特定的綠色媒體集團,我們民主進步黨是能拖就拖、能混就混啊!我為什麼這樣說?這個就牽涉到有一個被違法任命為代理主委的翁柏宗。當初在鏡電視的弊案裡面,人家是指證歷歷說他洩密、通風報信、當綠媒的小弟,把NCC裡面審議時應該秘密的事項不斷地跟裴偉通風報信,人家把證據都拿出來了,當初翁柏宗是怎麼回答簡訊的?來,看一下,他說:如果連形式的真正性都待審酌,就沒有辦法確定、沒有具體事證。形式的真正性沒有問題啊!這些簡訊我全部看過,全部都是真的啊!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需要請翁代理主委來說明嗎?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翁柏宗先生沒有立場上備詢台,他沒有立場上備詢台,這是我的立場。我現在的問題還是一樣,這個洩密案還要拖多久?北檢有的案子可以9天偵結出來,查無不法、絕對沒有洩密。奇怪了!遇到跟民進黨政府關係特別好的媒體集團,這麼簡單的洩密案拖了2年多,偵結了嗎?有偵辦嗎?還要拖多久?請問還要拖多久?

卓院長榮泰:委員,有一句話我想我現在說出來,你心裡的感覺跟我會是一樣的,我們都應該認為是無罪推定。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呢?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請翁代……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沒有說他有罪、沒罪,我只問你偵辦多久了?偵結了嗎?不起訴處分做了嗎?我連效率性的問題都不能問喔?為什麼人民痛恨權貴司法,這就是理由啦!我有說錯嗎?這是讓大家瞠目結舌的事情啊!

卓院長榮泰:大家是誰?沒有人瞠目結舌啊!

黃委員國昌:捲入弊案、事情還沒有解決的人繼續被提名被當NCC的委員。請教一下卓院長,翁柏宗有擔任NCC委員的資格嗎?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我是基於讓行政院的機關能夠運作正常……

黃委員國昌:請回答問題,翁柏宗有沒有當NCC委員的資格?

卓院長榮泰:我現在是依法請他代理職位。

黃委員國昌:是,所以他有沒有當NCC委員的資格?

卓院長榮泰:目前有。

黃委員國昌:他目前有,什麼時候會沒有?

卓院長榮泰:如果大院人事審查同意之後,他不被同意的話,那他就沒有。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現在我不是在講審查有沒有過的問題,我現在講的是形式的積極要件跟消極要件,他有沒有具備及符合現在法定的積極要件跟消極要件,這個問題有這麼難理解嗎?

卓院長榮泰:我依法請他代理主委,他就有這個資格。

黃委員國昌:我具體的問,你什麼時候要公告施行NCC組織法?

卓院長榮泰:我的理由是因為我要讓……

黃委員國昌:沒有,我現在的問題是你什麼時候要公告施行?

卓院長榮泰:只要它能夠正常的運作,不影響政府機關……

黃委員國昌:我們今天已經提案了,提了主決議,這個主決議現在進入協商冷凍期1個月,過了1個月以後,本院決議要求行政院立即施行,針對立法院這樣的主決議,院長你會抗拒,還是會尊重國會的決議?

卓院長榮泰:我會請求大院在這1個月當中趕快進行人事同意權。

黃委員國昌:關於人事同意權,上次我在這邊質詢你的時候,我問了一個最關鍵的問題,這個人你背不背書?你拖延了多久才回答這個問題?沒關係,我們來看一看你們的算盤是什麼?按照你的邏輯就兩個嘛,第一個,立法院通過之後,翁柏宗就成為正式的主委;立法院否決了,按照現在行政院的態度,他就會繼續擔任代理主委。所以立法院接下來審查NCC的人事同意權,不管是贊成翁柏宗,還是反對翁柏宗,最後的結論竟然都一樣耶!都是翁柏宗擔任NCC的主委。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你這種預言式的質詢……

黃委員國昌:沒有啊,沒有預言式的質詢啊!

卓院長榮泰:答案不會只有這兩種啦!

黃委員國昌:那請問還有什麼選擇?

卓院長榮泰:看大院怎麼決定……

黃委員國昌:請教院長……

卓院長榮泰:我不敢僭越啊!

黃委員國昌:沒有啊,立法院只有Yes or No啊!要不就贊成、要不就否決,怎麼會有第三種選擇?

卓院長榮泰:之後行政院才會有行政院該因應的方式。

黃委員國昌:當立法院否決了以後,翁柏宗不就跟現在一樣繼續當代理主委嗎?

卓院長榮泰:如果立法院否決一個行政機關,讓它無法正常運作的話,那我必須尋求更多救濟,否則政府的政務會推動不下去。

黃委員國昌:剛剛你說要尋求更多的救濟,那是行政院自己的立場,但你說我這邊整理得不對,對不起!我沒有辦法接受啊!我們不管是同意還是不同意,最後出任的不都是翁柏宗嗎?對你們來講,算盤就是一樣嘛!你立法院否決你的,我行政院絕對不公告施行NCC組織法,舊法就是繼續當嘛!萬年的NCC代理主委嘛!踐踏中華民國的民主法治到這種程度!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只有三個原則,第一個,就是讓機關正常運作;第二個,儘速通過人事的同意權;第三個,我會依法行政,很簡單的三個原則。

黃委員國昌:好!談到依法行政,我想請教一下,我發函給NCC,請求說明NCC的正副主委特別費用到哪裡去了?NCC的正副主委特別費用到哪裡去了?這是人民的民脂民膏,院長,立法委員不能問嗎?可以問嗎?

卓院長榮泰:國會議員要了解這個,我想首長可以就……該回答的部分要清楚的回答。

黃委員國昌:但是它就不回答!

卓院長榮泰:那你可以繼續問。

黃委員國昌:我繼續問,所以院長你現在是指示NCC要回答嗎?

卓院長榮泰:你可以請他上來回答。

黃委員國昌:我只有一個基本的立場,行政院院長對於各部會首長的特別費,立法委員能不能監督?

卓院長榮泰:對不起!我沒聽清楚最後兩個字。

黃委員國昌:行政院院長的立場,對於行政院各個部會首長的特別費、錢花到哪裡去了,立法委員能不能問?能不能監督?

卓院長榮泰:依法可以。

黃委員國昌:依法可以嘛!但我們的NCC很大,NCC非常的大!

卓院長榮泰:都一樣!都一樣!

黃委員國昌:拒絕說明啊!拒絕提供資料啊!怎麼會一樣?完全不一樣啊!

卓院長榮泰:應該回答的部分……

黃委員國昌:悍然拒絕啊!

卓院長榮泰:它應該回答的部分……

黃委員國昌:我希望NCC所有的官員今天聽到我們行政院院長表態囉,立法委員可以問、可以監督喔!我為什麼會去監督到這件事情?因為我接到檢舉,我接到什麼樣的檢舉?我先請教一下我們的院長,按照我們目前行政院的官箴,官員送禮可以找業者買單嗎?

卓院長榮泰:官員送禮?

黃委員國昌:對!

卓院長榮泰:用官員的名義送禮,可以找業者來買單嗎?

黃委員國昌:可以找商人來買單嗎?

卓院長榮泰:官員本身收受禮物都有一定的標準……

黃委員國昌:我說送禮啦!

卓院長榮泰:我是說官員本身收受禮物都有一定的標準,何況是用自己的名義再送出去,我想這個行為將來要避免。

黃委員國昌:是要避免還是不可以?

卓院長榮泰:他有沒有超過……

黃委員國昌:我可不可以送禮?譬如說,我卓榮泰要送禮,結果我去找一個財團大亨來買單,可以做這樣的事嗎?買單就是他花錢幫你送禮嘛!

卓院長榮泰:難免就會有很多瓜田李下。

黃委員國昌:只有「難免瓜田李下」喔?

卓院長榮泰:我是用語比較含蓄。

黃委員國昌:不可以這樣子做,這個態度有這麼困難嗎?不可以這樣做,這個態度有這麼困難嗎?院長。

卓院長榮泰:我剛剛說過,官員收受禮物有一定的標準,不能收受他的禮物,或許現在有一些什麼樣的標準……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就不是在講收受禮物的問題,請問這個問題有這麼困難嗎?

卓院長榮泰:不是,他如果是一件禮物……

黃委員國昌:你要送禮,你要花你自己的錢……

卓院長榮泰:請問,是很大筆嗎?

黃委員國昌:我都沒有意見,你要送禮的時候,你找別人來買單、找別人來出錢,這個在行政院的官箴裡可以嗎?這麼簡單、這麼明確的問題……

卓院長榮泰:如果單純是這樣的行為就不被允許。

黃委員國昌:這樣的行為不被允許嘛!好,我今天公開檢舉,法務部部長,請聽好,這個是有名有姓的、NCC的內部檢舉,奇怪!我們的翁柏宗過年贈送了高價的海鮮,這海鮮盒裡面有附收據,收據我都貼出來了,查了收據的統編,竟然是一個廣電媒體公司,NCC的副主委送禮,廣電媒體公司買單,這樣對嗎?部長,要不要查?

鄭部長銘謙:這個是依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來做一個規範,如果沒有職務上利害關係的話,這部分是以3,000元以下為限。

黃委員國昌:上面收據寫得很清楚,是「41,000」元,我發票都貼出來了!這個統編我還特別去找,我想說其他公司也就算了,廣電媒體公司幹這種事!廣電媒體公司的主管機關是誰?是不是NCC?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告訴我們這件事情,如果今天委員不願意讓翁代理主委來這裡答復的話,我會請部長啟動了解的程序……

鄭部長銘謙:我們會請政風單位……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接下來翁柏宗自己會進入廉政程序、到檢調程序,他要怎麼講、他有什麼解釋,我都尊重。我只問一件事,這件事該不該查?

鄭部長銘謙:我們再請政風單位來了解。

黃委員國昌:請政風單位了解嘛!好,我們繼續往下看。

這兩位是民主進步黨提名、民主進步黨支持出任的NCC委員,在新聞傳播學界受到非常多學者跟學子敬重的兩位學者:一個是林麗雲委員,一個是王維菁委員。這兩位是我以前在推動媒體改革時的好戰友,雖然他們去NCC當委員,但我不會因為過去的情誼而放水,該監督的監督,該說的話我還是要說。結果這兩位委員卸任以後發表了一篇鏗鏘有力、沉痛的文章!他說什麼?他說:臺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了藉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跟政策,讓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導致臺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是臺灣民主的另外一個危機!我讀了心有戚戚焉,院長贊不贊成這樣的描述?

卓院長榮泰:首先我感謝兩位委員在任內對通傳會業務上的努力,但是我更希望他們這段話是在他們任期當中、在正式場合、在公開的時候,在裡面基於職權講的,那麼會對整個體制的改善更有幫忙。

黃委員國昌:你說的沒錯,我也贊成啊!你可以說他們勇氣不足啊!

卓院長榮泰:沒有,我沒有這樣說。

黃委員國昌:當官的時候不敢講,卸任的時候才講,有很多評論都是這樣!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這麼說,我沒有這麼說。

黃委員國昌:我都尊重。但我對他們兩位的評價是:下來的時候願意講實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我對你請教的問題是:他們這樣子的描述,你贊不贊成?這是不是你所觀察到的臺灣媒體現象?

卓院長榮泰:這樣的描述字面上大家看得懂,但我必須更深入了解所指的、所談的是何事?是什麼人?我們才能夠做進一步的判斷。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不知道他在談誰?

卓院長榮泰:這樣看我是不知道。

黃委員國昌你這樣看你不知道?我跟院長報告,談的就是三立,談的就是三立!我在國會殿堂…

卓院長榮泰:我看不出來有這樣的意思。

黃委員國昌:對,你看不出來,但我看得出來,很多人都看得出來啊!卓榮泰院長看不出來,可是今天全體國人都知道了,我們的行政院院長對於兩位NCC委員這樣的指責看不出來在談什麼,但我看得出來。

卓院長榮泰:或許我們角度不同,但如果我們都同時看清楚這一件事情的話,我們處理的方式會是一樣的。

黃委員國昌:他們講的有道理、沒有道理就要具體的看,對不對?一個特定的媒體集團在民進黨裡面有沒有派系、有沒有政治影響力、有沒有介入實際的政治事務?媒體上面討論很多,但我喜歡談具體的,我們更具體的來看。

他說臺灣政媒共生集團藉由土地開發牟利,這事情就嚴重了!所以我們下一步來看,桃園有個埔心牧場,埔心牧場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所在。為什麼我說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所在?味全集團持有埔心牧場二十幾年,不斷申請都市計畫變更,不斷申請不要再停留在農業區了,他們要開發、要遊憩、要休閒,結果二十幾年從來沒准過,從來沒准過!為什麼我會說這件事情很神奇?神奇的事情發生在2018年年底時,2018年年底時賣給了三立集團,院長,你知不知道2018年年底賣給三立集團後,內政部什麼時候准了都市計畫變更?

卓院長榮泰: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准的。

黃委員國昌:來,我把歷程都寫得很清楚了,什麼時候准的?2018年年底准的,2019年1月桃園市政府,18年年底才買耶,19年桃園市政府幫它把細部計畫都做好了耶,19年5月的時候,我們的內政部就准了耶!從地方到中央一路開綠燈,一條龍啊,快速服務啊,大家看的是瞠目結舌啊!

味全搞了二十幾年沒有辦法變,一賣給三立,1個月之內,我們鄭文燦所領導的桃園市政府太有效率了,1個月喔,馬上幫它提細部計畫,5個月以後我們的內政部就准了!院長,神不神奇?夠不夠力?差別待遇在哪裡?解釋給大家聽嘛!神不神奇、夠不夠力嘛?兩位委員所講的政媒集團,有政治影響力,還開發土地牟利,講的有沒有道理?來,請教院長。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我真的不知道這個過程,……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啊,你慢慢……

卓院長榮泰:你要問內政部,還是要問三……

黃委員國昌:這件事情我也不是第一天講了啦,我公開講了嘛,我公開講了,但是我們偉大的民主進步黨政府遇到這種案子是一片噤聲,一片靜悄悄啊!媒體不敢報,官員不敢說,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民主法治怎麼幫特定的政媒集團服務成這個樣子,非常的驚訝!但……

卓院長榮泰:那請教委員……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來講牽涉到中央法規的部分,在中央法規的部分,大家都要問,味全搞了27年沒辦法過,三立取得了以後光速過關,那我就實事求是,我馬上去拜讀三立當初是提出什麼樣神奇的計畫,讓桃園市政府、內政部一路過關斬將。結果我看了,哇,原來這個三立影城跟我們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有關係的,是因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桃園市政府為了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我們的文化部火速就讓它過了,但我看完了以後就只有一個問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跟三立集團的三立影城有什麼關係?院長你知道有什麼關係嗎?

卓院長榮泰:前瞻基礎建設是由各地方用競爭型的方式來提出地方的各項建設,所以一定要經過地方政府做很多的審核,進來預算的整個規模之後,就會依預算的程序來進行。

黃委員國昌:來,我再跟院長報告,聽你剛剛解釋的過程,你顯然不是很了解,沒關係啦……

卓院長榮泰:我當然不了解這個個案。

黃委員國昌:院長事務很繁忙嘛,沒關係,我幫院長都查好了,我就去看了我們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我從頭看到尾,就沒有一個三立影城啊!我找不到啊!我完全找不到啊!讓我陷入了迷惘,我們的桃園市政府是從哪裡看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一個埔心牧場從農業區要變更成產業遊樂區,這麼重要的土地計畫的變更,從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而來,但我實際去看卻完全沒有。從農業區變更成產業專用區,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光速通過了以後,院長,你知不知道這個地皮漲了多少錢?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明示。

黃委員國昌:好,2018年三立是1坪3萬8買的,1坪3萬8很便宜,牧場嘛,農業區嘛,怎麼會值錢,但是區位變更了以後,我們的鄭文燦市長,加上我們的中央,地方、中央一條龍的服務以後,我最近看了2024年4月周邊土地的實價登錄,1坪十幾萬,1坪十幾萬耶!院長,有好賺嗎?

卓院長榮泰:我了解委員的用心,你是希望地方首長不要涉入……

黃委員國昌:有好賺嗎?

卓院長榮泰:不要涉入任何的土地開發,這個用心我清楚了。

黃委員國昌:有好賺嗎?可以這樣改喔!

卓院長榮泰:賺不到啦,賺不到啦。

黃委員國昌:因為時間的關係,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卓院長。

下一位請蔡易餘委員質詢。

蔡委員易餘:(15時35分)主席,我們是不是有請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蔡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院長好。我想這段時間辛苦了,尤其在凱米颱風之後,有很多水災、很多救災,甚至花東的工作,這段時間院長可以說是到處奔波,真的是很辛苦。

今天透過總質詢,我還是想把時間用在跟院長聊一下國土計畫法,我們知道國土計畫法是在104年的時候,當時的行政院長是江宜樺,是他所提出來的,在105年馬英九還在執政的時候完成三讀,上路的時候是在105年的5月1號,等於是馬英九要交接給蔡英文總統的時候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

它的規定裡面是分為一階、二階跟三階,首先一階的部分是在107年4月30號全國國土計畫公告施行,二階是在110年4月30號縣市國土計畫公告施行,依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二階之後要到第三階,在4年內必須要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也就是在114年4月30號以前,國土功能分區圖必須所有縣市都要公告,然後要全面實施,也就是區域計畫法即將要被廢止。我想要請教院長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縣市,就我目前所掌握的還有新北市、臺中市、桃園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臺東縣以及嘉義市……

卓院長榮泰:9個縣市。

蔡委員易餘:還有9個縣市。

卓院長榮泰:還有9個縣市,對。

蔡委員易餘:院長,如果照這樣分析起來,在明年4月30號以前我們要全國一致的一併公告這件事情,這樣來得及嗎?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賴總統上任之後還是持續的請內政部、農業部全力推動國土計畫法,能夠讓它順利的上路,所以也併請尚未送達功能圖的各個縣市能夠在法定時間,也就是今年的6月30號能夠送達,但是到目前為止,誠如委員所說的,還有9個縣市還沒有送來,但其中有若干縣市是允諾會在9月底、年底送來,但是不一定到時候是不是真的如此,但是有這樣的允諾。

蔡委員易餘:就是有允諾啦!

卓院長榮泰:對,但是現在……

蔡委員易餘:院長,我跟你講,我們在地方看到的是,他們允諾要送,但是目前還沒有送的,我看除了苗栗市是無黨籍,其他好像都是國民黨籍……

劉部長世芳:對。

蔡委員易餘:尤其包括像雲林,我看他召開很多公聽會,全部都在批判,而且這個批判是帶有製造假消息的,他們說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以後,你們祖先的墳墓也會出問題,因為現在很多農地我們知道過去那上面是有墳墓的,他們說這樣墳墓也會出問題;又說國土計畫上路以後不能蓋農舍,農地農舍都沒有機會了。事實上我們所知道的就是,如果以現在內政部所公告的,他們說了很多的一些談參,一些讓我們可以去了解的,事實上國土計畫法有一些部分是有逐步在放寬,等於和地方都有在做一些微調。不過我跟院長講,很麻煩的就是,這個微調在條文的本身是看不到的……

卓院長榮泰:是。

蔡委員易餘:如果以我們看起來,在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所規定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供農業生產及其必要之產銷設施使用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我覺得「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這幾個字很嚴重,所以它等於用這幾個字把地封起來,所以大家都說,哇,原來農一的土地什麼都不能用了,所以現在大家都說這樣農二比較好,可是這個很矛盾啊!因為我們知道,所謂的農一跟農二它到底是怎麼演變來的。就是現在如果在區域計畫法是特別農業區,未來就可能會變農一;如果是一般農業區,未來可能會變農二。現在農業區的區分都又以過去有沒有灌溉,就是說它以前是否有做它們的……

陳部長駿季:農水路。

蔡委員易餘:對,然後來認定它們是屬於特別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現在這樣演變過來的時候,造成很多農民他們誤會說,我的農地你現在要變成農一之後,以後我就動彈不得了。而且這個矛盾又在於說,我們知道過去若是屬於特別農業區,它大概就是有灌溉,有灌溉就是以種水稻比較多;如果是一般農業區,它可能是低地力,也可能是地層下陷,或者是它位處風頭水尾,沒有水可以灌溉,所以那個土地可能會種雜糧比較多,但是這個矛盾就在於說,我們強調糧食安全,可是我們的稻米是生產過剩的,我們整個臺灣的水稻生產過剩。我們現在水稻生產過剩,你又是說農一的土地必須要維持,然後一般農業區,就是農二的土地,未來它是比較有彈性,但是我們水稻又不需要那麼多,我們需要的農業糧食安全應該要在黃小玉,結果種植黃小玉的土地,相對的它的權利比較少,這樣看起來整個都矛盾,整個都矛盾,所以農民等於說,哇,這個國土計畫法上路他有很多心聲,然後他們在這段時間沒有辦法好好地溝通,又加上有些地方政府他根本是抵制型的在跟農民辦公聽會,你說他要送這個分區圖,我不太相信他是真的要做分區圖,他根本就是在抵制的。所以,院長,我具體提一個建議,就是這個國土計畫法到目前為止看起來,我們現在貿然上路會有很大的民怨,那與其我們預見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是不是稍微緩衝一點,我們再增加比較長的時間來做有效地溝通,讓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可以更加地順遂?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尊重委員你的意見,但是請讓內政部劉部長談談看,這段時間他努力推動這個國土計畫法的過程,以及他現在對於整體的狀況有什麼樣的分析。

蔡委員易餘:好,請說。

劉部長世芳:感謝委員。委員跟二十幾個立法委員非常關心農民,對於農業,你也有正確的觀念,這就是我們過去一段時間在推動的時候遇到的困擾,因為國土計畫法實際上是要規範全臺灣國土能不能好好的利用,而不是把國土計畫法拿來當成生財的工具。有若干縣市政府,他們在四年前,也是這個縣長的名義就直接公布他的國土計畫,但是四年後,他現在所說的方向跟他四年前所公布的,其實已經相差太多,完全不一樣。而且我們聽到這個謠言的部分就是說,你剛剛所提到的這個農一每一公頃要四十萬塊,然後農二每一公頃要三十萬塊,結果農地就變成是拿來炒作,這個完全不符合國土計畫法現在所要推動的方向。而且我們認為,國土計畫法的推動本來就是要在明年的4月30日一併來公布,才能夠好好的規範全臺灣各地國土正確的運用。但是我們也呼籲,國土計畫法不要跟農業發展完全掛鉤,因為掛鉤下去的話,對於農業部,他們平常跟農會跟農民還有對農地上的利用,有他們的方法跟推動的方向,反而會讓人家錯以為說,國土計畫法是來做框架,然後限制我們農民,限制我們農地的發展,所以我建議說,是不是蔡委員可以讓我們的農業部長把這一陣子他們所推動的方向還有修法的範圍,跟委員報告一下?

蔡委員易餘:好,部長,簡短說明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謝謝委員。怎麼樣讓臺灣的農業永續發展是農業部的使命跟責任,這樣一個政策的推動跟協助,它不會因為國土計畫的推動是如期推動或延後而有所停頓,這個是我們一直在做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就是整個農業不是只有生產,其實在我們的國家希望工程裡面,它是以農村為發展中心的整個永續農業的發展,所以農一、農二基本上都是我們優良的農地在做生產的基地,對農業部來講,這兩個都一樣是我們重要的基地。農四的部分是跟鄉村有關,就是我們正在進行鄉村所有的規劃,未來包括委員所關心的農舍部分,它不會跟國土計畫掛鉤,它有其特定的興建農舍的辦法,所以在農業發展區裡面,你要做農舍的興建,都會跟現在的辦法是一樣的,那很可惜的就是現在很多外界的聲音都把農地當作一個土地開發在炒作啦!

蔡委員易餘:部長,對,你這樣講,我清楚,所以我要強調的就是,目前為什麼農民對於國土計畫法的誤解這麼深,這主要還是來自它的文字本身,以及國土計畫應該要有23項子法,這23項子法目前有部分都還沒有出來嘛!

劉部長世芳:沒有,跟您補充一下,在24項裡面有13項已經公布,另外9項現在正在預告當中。

蔡委員易餘:對,所以就在預告嘛!所以我就說對這些子法我們應該要跟國土計畫一併去看待,你說事實上有很多是有放寬可以使用的,但是在母法的規定裡面,它的文字就是寫「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就是說這樣的文字事實上框在那邊,變成整個大家就用這樣去渲染。

劉部長世芳:但是縣市政府在溝通的時候,他們都非常的了解,所以我剛才提到,有些縣市政府他們自己的地政局跟他們的城鄉發展局兩邊的意見都不一樣,所以事實上我們在溝通的過程當中一直告訴他,包括您剛所列的不得增建或改建,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訊息,剛剛農業部已經跟你講過了,在農一裡面要做使用的,包括農產儲等等,其實都還是繼續使用當中。

蔡委員易餘:基本上,第三十二條的文字也是寫「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

劉部長世芳:但是現在如果是用途的話,也沒有限縮。

蔡委員易餘:對,所以我現在要跟部長說,這就是這個母法的問題,這個母法的問題在那裡……

劉部長世芳:寫不清楚。

蔡委員易餘:你說我們現在有一些配套措施,或者是我們一些對應的子法有怎麼樣的辦法,可是這些東西進來都跟母法衝突啊!所以我認為我們需要時間,就國土計畫法我們是不是再通盤來檢討一下,然後我們不要貿然的,就是我們在時間上自己綁死自己,所以在這段時間大家溝通不清楚,我們就說:好,上路!我覺得這樣的話風險很大。

劉部長世芳:感謝蔡委員。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

蔡委員易餘:因為我認為我們大家的目標一致,我們希望臺灣所有的土地利用必須要有更完善的規劃,以後我們的土地是用計畫引導的方式,對這個我們的方向一致,但是在目前大家誤會這麼深的情況之下,是不是能有一個更妥善的時間來做更好的溝通?

卓院長榮泰:好的,我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說過,這個法是在2016年的5月制定完成、實施,我也不相信當初制定這個法會完全沒有尊重、顧慮到農民的權益,但是現在看起來,當中若干的解釋跟文字用語確實是讓人家在解釋上或實施之後會產生一些疑慮。況且現在就像剛剛一開始說的,還有9個縣市沒有送來,我們除了請內政部繼續請地方政府完成這個功能圖並送來之外,如果真的無法送來,那麼我們在明年4月要全國實施上路是有困難的,因為依照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它是要一併公告的,是不能夠割裂的。事實上,因為有9個縣市沒有送來,我們有這種事實上的困難,法律上如果沒有一併公告,我們也有法律上執法的困難。我也有聽到來自縣市、一些農民團體,甚至來自大院、黨團的一些意見,還有一些外界的聲音,都希望我們能夠再慎重,關於這個部分,容許我跟內政部、農業部討論,我們就事實的困難、法律的困難,參考外界的各種聲音,我們會做最終的決定。

蔡委員易餘:好,這部分就要拜託院長跟兩位部長做整體的評估,然後讓農民有信心,我們這樣一個法令的上路對他們是更有好處,而不是要綁死他們,我覺得一定要讓他們很清楚地知道這一點,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況且我們不論做了什麼決定,農業部對於農業、農民的補助,在整個總統的政策底下、幸福農家的這個政策底下,我們絕對不會去輕忽、忽略了對農民相關的補助,而且無論做什麼決定,我們只會在制度上、在補助上更精進、更周全。

蔡委員易餘:對,因為這個法案是這樣,它是訂4月30日,如果到時候事實上也沒辦法的話,可能要透過立法院的修法,所以我們還是需要整個行政團隊有一個明確的指示,可能說要怎麼樣去配合,讓整個國土計畫法上路至少不會像目前為止大家充滿著誤解,然後必須要有效地溝通,等於說這個法律要上路,大家都覺得可以接受再讓它上路,這樣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剛剛委員所說的,希望我們不要增加誤解,而且能夠把這個事情做一個圓緩的解決,這個意見我們都尊重,我們會在這個立場上來做討論。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謝謝卓院長。下一位請林思銘委員質詢。

林委員思銘:(15時51分)謝謝江副院長,我們請卓院長。

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林委員好。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想接續剛才蔡易餘委員有關國土計畫法的問題,國土計畫法明年就要上路,但是爭議一直不斷,甚至我們看到連執政黨的委員都出來反對。農業部也表示,農業施政的資源投入和國土計畫法的施行並非對價關係,就是剛剛你們解釋的,這都是因為農民對土地變更、農地的變更充滿疑慮,而且對農地的劃設標準不一,你們也一直去強調,所以各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也還需要有更多充分的時間去進行調查、與地方來溝通,因此明年如果你執意一定要上路的話,鐵定會產生非常非常多的問題。當然剛才兩位部長都解釋得非常多,但是一旦明年實施,會造成多大的農民反彈?我想執政者還是要去思考。

我整理了最近幾天不管是總統府或者行政院的看法,賴清德總統指示要彙整資料,行政院要再做整體評估,所以是否表示賴總統也贊成應該要延後施行?另外,行政院昨天也表示,要等待9個縣市政府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再進行階段的討論,所謂的新階段的討論的意思是什麼?院長是否應該就現在來宣布暫緩施行?難道國土計畫法有一定要在明年就施行的急迫性與必要性嗎?另外我想提的就是有關相關的獎勵措施,防止我們糧食安全風險以及農地品質下降等配套措施,政府何時可以完成規劃內容,公告讓民眾知道?這幾個問題請院長先答復。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剛剛我已經有跟蔡易餘委員答復過,我們看到了事實上目前的狀況,以及依照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執行上顯然是無法達成那個條件,但是我們現在內政部、農業部還在努力當中,我會跟兩位部長再做討論,而這個用意,第一個就是避免引起農民跟一般民眾的誤解,我們能不能把這個誤解解釋清楚?從原來法條裡面的解釋,能不能解釋清楚?第二個,我不願意這個案子是變成地方用一種政治的方式,在做一種政治的對抗,我們應該好好的來討論如何執行或是要不要怎麼執行。第三個,行政部門還沒有做出任何決定之前,我還沒有向總統報告這個事情,所以總統府是否贊成,並沒有是或否的意思,因為行政部門還沒有做出最終的決定。但是,我跟蔡易餘委員也承諾了,剛剛委員在垂詢的過程當中,我們會依照大家現在反映給行政院的這種態度跟內容來做審慎的了解,會儘速做出一個決定,但我希望這個決定之後,大家就往那個方向去推。

林委員思銘:是。院長,我想國土計畫法到底要不要暫緩實施這件事情,我自己彙整一下,大概我們立法院總共有11位委員提出暫緩實施的一個修法版本,所以我們還是要呼籲行政院,你要重視相關地方,尤其是農業縣市他們的意見。我想雖然你剛剛一直說你要花很多力氣去跟他們溝通,因為你剛才提到你昨天有提到一個事情,就是你說要等到這些沒有繳交分區圖的縣市繳交之後再來進行所謂新階段的討論,但如果這9個縣市遲遲不交呢?你所謂新階段的討論是指什麼?

卓院長榮泰:一個是事實上不交!第二個是法律上的規定,我們就沒有辦法依照第四十五條……

林委員思銘:他不交,你就沒有辦法讓這個法案……

卓院長榮泰:但現在我的矛盾是,現在法條是行政院對於全國的國土計畫要在明年4月公告,在法律沒有……

林委員思銘:院長,所以我為什麼告訴你有11個版本,我想請行政院明確告訴我們社會大眾,到底你對於這11個修法的版本,行政院支持嗎?你不要把責任都推給立法院嘛!你們支持嗎?

卓院長榮泰:我想委員也希望行政院多多聆聽各方的意見嘛!我們也要多所整合,我們也要再做努力啊!內政部、農業部對這件事情是非常努力的。

林委員思銘:你基於現在的法律已經規定就是在明年要施行嘛!

卓院長榮泰:是。

林委員思銘:你是因為這個因素,所以你說你一定會去努力趕快把它……

卓院長榮泰:依法行政是我一向的主張。

林委員思銘:對,但是因為有這麼多立委提出修法版本,你也要表個態啊!你支不支持啊?

卓院長榮泰:我剛剛說過啦!

林委員思銘:你支不支持這樣的立法,就是我們再延緩兩年,讓我們有更多的緩衝期跟地方溝通?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再次重複我剛剛答復蔡委員的這段話,我說我看到了事實上的困難,有9個縣市沒有送來。

林委員思銘:是。

卓院長榮泰:我也看到了國土法第四十五條必須一併公告在未來執行上的困難。

林委員思銘:是啊!

卓院長榮泰:我也看到地方政府有各種的意見,我也看到一些農民、團體或代表有不同聲音。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溝通還要一段時間嘛!

卓院長榮泰:我們已經進行了很……

林委員思銘:已經這樣,為什麼……

卓院長榮泰:內政部已經很辛苦進行好長一段時間了。

林委員思銘:對於是不是請立法部門把這個法案儘速地修正,你們做出你們一個相對應的意見嘛!

卓院長榮泰:我剛剛答復的過程就說了……

林委員思銘:部長,可以嗎?還是請部長來回答?

卓院長榮泰:我會跟兩位部長好好的討論我們如何接續後面,如果將來我們一個決定出來了,希望大院來協助,那我當然希望透過法定的程序。

林委員思銘:好。

卓院長榮泰:但是我們如果繼續推,我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合作。

林委員思銘:好,院長,我想這個議題我們就討論到這裡。

卓院長榮泰:好。

林委員思銘:我想我最後的結論就是呼籲,我們的國土計畫法當然關係到國家整體土地資源的規範與利用,我知道你們的用心,但是這個更跟我們民眾的生活與財產是息息相關的,如果你倉促的上路,造成他們非常多的疑慮,也造成他們對政府的很多埋怨,所以這些都是你們要考慮的。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國土計畫上路不是要跟人民搶他們的財產,也不是要改變他們現在的價值。

林委員思銘:我是希望你不要倉促上路,你要跟他們充分溝通。

劉部長世芳:我們已經延後過一次了。

林委員思銘:把疑慮講清楚之後,因為你溝通了,但大家認為還是有很多疑慮啊!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國土計畫法是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一定要依法行政,而沒有辦法用行政命令來做任何展延。

林委員思銘:部長,我才會呼籲嘛!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這不會是倉促上路,它已經延過一次了,它延過兩年。

劉部長世芳:是。

卓院長榮泰:所以有進行討論。

林委員思銘:如果不是這樣,我想大家……

卓院長榮泰:我不敢說……

林委員思銘:如果是如你講得這麼輕鬆,不是倉促上路,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人反彈嘛!

卓院長榮泰:我不敢說原來的條文裡面有問題,但因為這兩年還是沒有辦法化解誤解,我們就必須重新再來。

林委員思銘:我呼籲還是希望行政院、農業部,還有……

劉部長世芳:國土計畫法,縣市政府也是主管機關,不一定是由我們行政單位的內政部或相關機關,如果縣市政府他們有不同的考量,包括換屆的時候,如果有任何考量,他應該隨時可以提出來。而且在我們國土計畫法裡面也提到,5年就應該做通盤檢討,但是我們所知道的,你細看法條的內容,5年內要2年做通盤檢討也可以,但是有若干縣市政府是看到時間已經到了,最後半年才在加緊行程,像有些大的縣市政府說他們有一、兩千件的人民陳情案件,可是我們細看之下,跟鄉鎮公所都有很大的關係,不一定是中央政府。

林委員思銘:部長,這個我們都瞭解,我想我還是希望行政院很務實的面對民眾的聲音。

另外,院長,你是否知道目前校園中最紅的零食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一個什麼糖。

林委員思銘:從去年的魔芋爽到今天的蠟瓶糖。

卓院長榮泰:對,蠟瓶糖。

林委員思銘:請問這些是不是都沒有拿到合法的輸入許可,或者未經政府的食品檢驗?

卓院長榮泰:最近很多輿論在討論零食的安全性問題。

林委員思銘:是,請針對問題來回答,它是不是沒有拿到合法的輸入許可,也沒有經過我們政府的產品檢驗?

邱部長泰源:所謂的蠟瓶糖完全沒有經過我們正常的檢驗跟入境許可,所以如果有銷售行為,是違法的。

林委員思銘:但它現在確實到處流竄,既然它是違法,請問部長為什麼還會全臺到處流竄?在網路平臺上都可以購得。

邱部長泰源:那是因為有網紅啦,然後可能有人私帶進來,我們會……

林委員思銘:那你要如何查緝?

邱部長泰源:嚴加取締。

林委員思銘:嚴加取締而已,你是這樣後知後覺喔?因為現在問題都已經浮現出來了,還繼續在發生。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因為網路銷售行為非常盛行,所以它一時之間竄起來,因為它原來是不能進口的,我會要求衛福部、食安單位馬上杜絕這個事情。但是我在這裡公開的呼籲國人尤其小朋友還有家長,不要碰觸這樣危險的產品。

林委員思銘:院長,當然這是你的呼籲,要去宣導告訴民眾,但是我想查不勝查,他們還是有辦法進來,所以你要如何查緝、如何追溯處罰才是重點啦。

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在113年9月18號函請各衛生局要加強市場的稽查,查獲違規者,將依法嚴辦,我們的食藥署也已通知各個電商平臺,檢視自家的商品有沒有去廣告這個部分。

林委員思銘:部長,關於蠟瓶糖,現在業者又以不同的商品名稱繼續在平臺上販售,相關部門對於這些狀況有掌握嗎?你掌握之後,要怎麼樣去查緝、怎麼樣去杜絕他們繼續在網路上販賣?

卓院長榮泰:教育部也會從教育系統對校內的行為來做一些節制,平臺的部分,我們會請主管單位必須跟平臺去做一些溝通甚至要求,我們現在希望能夠強力要求,平臺既然落地,希望它能夠符合我們的食品安全相關法律。

林委員思銘:所以,院長,為了保護我們的國家的主人翁,我在這邊特別沉重的呼籲行政院、衛福部、教育部,對於這些未經合法檢驗,或者未經正常管道進入國內的糖果,真的要嚴加取締,否則會殘害我們國家的未來主人翁。

邱部長泰源:是。

林委員思銘:這個事情是很嚴重的。

卓院長榮泰:是。

林委員思銘:但我發覺你們好像根本都是後知後覺。

卓院長榮泰:衛福部有在處理食安的問題。

林委員思銘:希望你們儘速的去亡羊補牢,趕快來做。

另外,我想還是要跟院長來討論能源的問題,院長,能源政策是我們人民最關心的一個議題,電價的波動也是牽一髮動全身,今年4月電價審議委員會已經漲過一次電價,在9月底也即將再次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來討論電價調漲的問題,我們老百姓都很關心是不是又要再次面臨電價上漲、荷包縮水的問題。我在這邊要請院長苦民所苦,你要以民生為優先,人民的生活已經苦哈哈了,實在是經不起再一波的電價調漲,再一波的被剝一層皮。

台電也已經對外表示,如果立法院最後沒有通過今年1,000億預算的撥補,依據它的成本計算,電價後續仍需補漲12%。也就是說,台電自身不去檢討能源政策到底錯在哪裡,為什麼每年都一直虧損,對於它的經營管理方式是否需要調整,如果只想靠政府的撥補弭平它的虧損,甚至用這樣的一個說法要脅國會要通過補助,我想這樣的經營方式是一個惡性的循環,是不是政府都要每年用撥補預算的方式,永無止境彌補台電的虧損?

所以對於我們的能源政策,到底行政院對能源政策的配比,或者在未來,我們一直在強調,就是核能有沒有繼續讓它延役的可能?院長,你可不可以再次給我們很清楚的一個回答?

卓院長榮泰:我們先請郭部長答復一下電價的部分。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我們的電價,從今年開始,大概會依法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所以您剛才所指導的電價會不會漲,這個完全要由審議委員會作決定。

而您剛才問台電到底經營得好不好,我跟您報告,是這個樣子,我們過去所產生的虧損,大部分都是因為物價,因為原料價格上漲,俄烏戰爭導致於我們進口的材料漲了很多。我們因為要補貼民生用,所以大概每一年都要補貼一千多億,因為過去沒有完全反映在電價上面,所以造成它嚴重虧損。

林委員思銘:部長,當然剛才聽到您的回答,你是講電價的調漲要透過電價審議委員會,但是我剛才已經唸了一段文字給你聽,就是你們也表示未來依據成本去計算,電價後續仍須補漲12%才能夠彌補台電虧損的問題。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這個是兩件事情。

林委員思銘:所以除了電價審議委員會……

郭部長智輝:彌補的是要改善台電的財務情形,跟我們的電價沒有絕對關係。我們的意思是,我們這一次調不調電價是由審議委員會決定,但撥補一千億這件事情是在改善台電的財務情形,因為台電過去承擔了很多補貼的政策,所以它的財務狀況非常糟糕。

林委員思銘: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郭部長智輝:如果沒有撥補的話……

林委員思銘:如果您說是兩回事,我想請教你,也就是我們補助一千億之後,電價是不會調漲囉?你可以很肯定地回答這件事嗎?

郭部長智輝:我們可以跟審議委員會報告,就以我們現在,今年材料的價格……

林委員思銘:依照你的邏輯,你剛才跟我講是兩回事嘛!

郭部長智輝:是,是兩回事。

林委員思銘:你說台電的虧損跟所謂我們電價要調漲12%,這不是必然的。

郭部長智輝:對,不是絕對的。

林委員思銘:那如果經過撥補之後,這一千億我們撥補給你,難道你電價還要調漲嗎?

郭部長智輝:我認為審議委員會他們應該會參考,應該是可以不漲。

林委員思銘:我覺得經濟部的態度很重要,你要明確告訴國人啊!

卓院長榮泰:我來跟委員報告,電價的重點在於我們如何維持民生穩定、民生需求,所以我們是反映成本也要照顧民生,當然我們也要穩定物價和節能減碳,這個都要做。

林委員思銘:是。

卓院長榮泰: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提出的一千億追加,就我看來,我要修正一下剛剛委員所說的轉述台電的說法,說沒有這一千億就一定會漲電價,這種說法絕對不對,我也不希望跟國會用這種方式來對話。今年的一千億,我們可以用在穩定民生電價,讓它不漲;今年的一千億,我們可以回復給台電,過去很多政策補貼的政策,造成它財務不良,我們可以讓它財務比較健全,所以我說這1,000億是用在穩定民生跟健全財務,至於電價審議委員會,那是電價審議委員會獨立作業的審查結構,我願意這樣來跟國會對答。

林委員思銘:所以院長,依照您剛才的回答,我聽到您說,就是如果今年這1,000億補進去,電價是不會調漲的,因為要因應我們民生的需求。

卓院長榮泰:是。

林委員思銘:您的意思肯定是這樣嘛?

卓院長榮泰:但是電不只是民生在用啊!

林委員思銘:不是,你剛才說要照顧我們人民的……

卓院長榮泰:對、對、對,這是第一個條件。

林委員思銘:因為要照顧人民的時候,你不希望電價調漲嘛!

卓院長榮泰:民生電價我認為我們4月調過一次之後,我也在這裡說過,為了民生的穩定,不應該再調民生電價。

林委員思銘:所以9月底應該不會再調漲了啦!OK,好……

卓院長榮泰:但是這個要交給審議委員會,我必須要強調,這是我們過去的期待與現在的希望,電價審議委員會還是會期待的。

林委員思銘:我希望行政院的態度要做出來,你的態度就是你也希望不要調嘛!

另外,因為你剛剛又提到要反映成本,要看它成本多少去決定電價的問題,而我們看到台電的財務報告指出今年4月起調漲電價後仍繼續虧損,截至7月底累計虧損超過新臺幣4,300億,而行政院明年要繼續編列1,000億預算來撥補台電。那麼院長,我請問你,台電年年虧損,這樣看起來,台電就是年年虧損嘛!因為……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所以我們在明年……

林委員思銘:因為購買電的成本增加嘛!原物料增加嘛!

卓院長榮泰:我們跟部長討論過之後,往年台電做很多政策補貼,我們都回復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比方說對醫院、學校,就把這些電費由衛福部相關的醫院單位、教育單位來負擔,所以大家會看到某些部會有增加……

林委員思銘:我們看到今年總預算有關各個部會、各個機關電費的預算都增加很多……

卓院長榮泰:那是因為台電不再負擔這種政策補貼的任務了,它把它回復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電費會增加,台電的財務狀況會比較……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編列這些預算等於說就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來補貼這些機關的電費嘛!

卓院長榮泰:這就是一個社會投資和補貼政策,包括醫院、學校,這就是一個社會投資跟政府的投資。

林委員思銘:其實我最終是要請問院長,你還是要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到底我們的政府是否仍堅持不願意做政策的改變?對於我們的能源政策,到目前為止,還是一樣繼續地堅持非核家園……

卓院長榮泰:我們還是從「展綠、增氣、減煤、非核」這四個項目來做起。

林委員思銘:堅持用太陽能、堅持用光電、堅持用風電和綠能來發電?

卓院長榮泰:「堅持」兩個字是我們……

這是必要的選項啦!

林委員思銘:核能不是你的選項就對了?核能變成現在就絕對不是你的選項,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我想委員也知道,依照核管法,核三廠1號機已經除役了,明年2號機也會除役,現在核管法都沒有改變,我們沒有辦法讓它重新啟動。

林委員思銘:院長,如果行政院的態度是希望繼續使用核能,我想相關法令的修正,立法院一定都願意配合。所以到底你的態度是怎樣?你要跟我們講清楚、說明白。如果依照你現在的說法,你說因為法律不許可,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讓核電廠延役……

卓院長榮泰:它已經除役了。

林委員思銘:但是聽起來你並沒有反對核能喔!

卓院長榮泰:它已經除役,就沒有延役的問題。未來是否有可能重新啟動?現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林委員思銘:所以你也贊成我們透過修法,讓這些核電廠重新延役?

卓院長榮泰:不是,現在我們行政院的態度是希望能夠……

林委員思銘:或者是讓它重啟?

卓院長榮泰:剛剛說的光電、風電,包括水力,包括地熱,包括氫能,所有的新能源我們都把它全數開發出來、儘速地開發,現在還在興建中的燃氣電廠,至少它是污染性比較低的,能儘速依照時程把它先興建完成,這樣我們有辦法在2030甚至2033年之前提供足夠的電力能源。

林委員思銘:院長,您講得很漂亮……

卓院長榮泰:這不是漂亮,這是數字的……

林委員思銘:實際上能不能達成?我想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我再告訴你一件事情,就是核三廠停機後,目前我們的發電方式以天然氣發電占比最高,大概占約45%,但同時它的發電成本也不便宜,燃氣發電每發一度電我們就要虧損一塊錢,台電去年(2023年)的系統發電量是2,454.6億度,換算下來,我們燃氣發電一年大概要虧損1,080億,你的燃氣發電一年剛好大概就是要虧損1,080億,所以你今年又剛好撥補1,000億,跟這個數字非常的接近……

卓院長榮泰:不是剛好這樣子密合的。

林委員思銘:所以就是剛才講的,你買一個天然氣,買一度電,然後你賣給人民,你會虧損一塊錢,用天然氣發電……

卓院長榮泰:剛剛跟委員報告,如果蒙大院的同意,我們今年的追加預算1,000億,那是在安定民生以及健全台電的成本,不是在補這個所謂發電成本的差距。

林委員思銘:所以如果核能不繼續重啟的話,因為核能除役之後、停機之後,所造成這些相關電力的不足、造成我們購電的成本又高,然後台電又年年虧損,這是一個無止境循環的狀況。

卓院長榮泰:至於已經除役的……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到目前都看不出來到底我們的經濟部要如何解決……

卓院長榮泰:已經除役的核電廠,我們一直有三項原則。

林委員思銘:如何解決台電年年虧損的問題?

卓院長榮泰:就是要核安沒有問題、核廢可以解決以及社會有討論的共識。

林委員思銘:但是很明顯的,你們每年都在講,但是從我擔任立法委員、從2020年到現在,每年我們都認為,到底台電這個虧損可不可以弭補、可不可以平衡、到什麼時候台電才不會虧損?如果繼續發展綠能,台電何時能夠不虧損?但是每年都講得非常好聽,我們的綠能一定能夠達標,但是仍然沒有達標,而虧損繼續,因為我們購電的成本太高了,所以台電是永無止境的在虧損,都要靠我們編預算來撥補,這個情形到底何時能夠停止?院長,你能給個承諾嗎?

卓院長榮泰:我是希望這兩年內能夠把台電的財務健全,第一,它不用負擔這麼多政策補貼的政策,讓這個回復到……

林委員思銘:兩年?所以你的意思就兩年,希望兩年內?

卓院長榮泰:希望它回復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外,我們對於新開發的一些電源能夠穩定……

林委員思銘:您給我的答案是,2026年台電就不要再靠我們編預算來撥補、來弭平它的年度虧損了?

卓院長榮泰:我說這兩年讓我們來調整它的體質,讓它不用負擔這麼多政策補貼的任務,那麼讓它體質……

林委員思銘:我想,我不管你用……

卓院長榮泰:然後我們希望用經營的方式……

林委員思銘:院長,不管你用任何的工具,你就是讓台電營運上面能夠損益平衡,我想我要的是這個答案,不管你說它其他的什麼……

郭部長智輝:報告委員,我想這一點,我們應該是有把握,其實在過去幾年是因為烏俄戰爭所導致於天然氣的價格比較高漲,但是根據我們最近跟預測明年這些材料的成本,應該是不會再往上走,所以它應該就會達到像委員指導的,這樣我們應該是不會再把這個價格調漲了,也不會再虧損了。

林委員思銘:所以院長跟部長,你們就是保證在2026年,我們不會再用我們的預算來撥補給台電、來平衡它的虧損?

郭部長智輝:是的。

林委員思銘:我希望你能做到,好不好?

郭部長智輝:我們這是要趕快把借的錢能夠還掉……

林委員思銘:我也很高興聽到這個答案,但是我希望你能夠做到,也拜託你能夠做到。

郭部長智輝:也減少我們的利息支出。

林委員思銘:OK。接下來,針對偵查不公開,我想請法務部長也一併上臺好了,針對有特定媒體、記者在政論節目上面透露,北檢正在偵查階段偵辦中的京華城相關案件的內容,表示他在地檢已經經營了七年的線,而且對於消息的信任度達到百分之兩百。我們前幾天也看到北檢有傳喚幾個證人,傳喚他以及幾個人。所以這個事件,北檢表示不管是檢廉調,你們都不會去洩漏這些偵查的內容。記者他是依多年的採訪經驗綜合分析判斷,偵辦團隊絕對不會洩漏整個偵查案情的內容。所以我要請教院長,因為本席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我感到非常的瞠目結舌,我想請教不管是院長或者部長,這件事情到底是如何?這個記者講他掌握了訊息來源,而且百分之兩百是可靠的,請問到底他為什麼能夠知道?原因是什麼?他到底如何掌握的?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北檢在9月9日有分案來做偵辦,所謂這位記者是在13日有接受北檢的詢問,他是以證人身分來接受詢問的,根據這一種的詢問,北檢有發新聞稿,就是說他這個沒辦法提出、他不提出他消息的來源,那我想至於他所講的這個事實是不是正確,因為基於偵查不公開,我們也無從得知。

林委員思銘:部長,我想請教一下,這個記者他有拒絕證言的權利嗎?他有嗎?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那個……

林委員思銘:他是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及第一百八十一條的要件嗎?

鄭部長銘謙:這個檢方在……

林委員思銘:檢察官問他的時候,他來作證可以講說這個部分我可以拒絕證言嗎?他不願意透露消息的來源,他可以這樣嗎?檢方的回答就是發個聲明稿,非常的含蓄啊!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只是檢方的一個初步查證,這個案件還沒結。

林委員思銘:是。

鄭部長銘謙:那我想這個檢方還會對整個案情持續了解蒐證,我相信可以再……

林委員思銘:我進一步問部長,這個案子如果北檢沒有辦法對這位記者去詢問他消息的來源,如何查證是否有人洩漏?你要如何查證?到底誰洩漏的?他不講啊!你要如何查證?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因為我不是承辦檢察官,我沒辦法去回答這個問題。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希望法務部要積極的去查證,請北檢要積極的去查證。

另外,NCC的翁副主委,NCC應該也有必要去調查這個記者的消息來源吧!他是不是講的不實在?亂發布假訊息?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請三立……已經請他事實陳述了,那我們正在了解說他有沒有做事實查證,這個已經在整個行政程序當中。

卓院長榮泰:NCC是有作為的。

林委員思銘:謝謝。

主席:謝謝林委員、謝謝卓院長。報告院會,休息15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6時22分)

繼續開會(16時38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請吳委員思瑤質詢,答詢時間15分鐘。

吳委員思瑤:(16時38分)謝謝主席,有請院長還有法務部鄭部長。

主席:請卓院長還有法務部部長。

卓院長榮泰:吳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這是稍後給您的珍珠奶茶,但是先回答我嚴肅的問題。兩位都辛苦了,所有內閣團隊大家辛苦了,新會期一起努力。

今天下午,就在剛剛,社會非常矚目的憲法法庭對於死刑做出了合憲性的解釋,但是對於訴訟制度上,大法官也認為有部分違憲,也就是說,要回應國際公約,也要依據憲法保障生命權的意旨。後續針對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要提升訴訟防禦權、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等,憲法法庭都做出非常明確的裁定。尊重憲法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憲法的對立面。我想問院長或是部長,針對大法官會議這樣子的裁判,行政部門的基礎立場以及後續要啟動的修法、政策精進的作為,大概會有哪些?簡要回應。

卓院長榮泰:好,謝謝委員。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所做出這樣的解釋。他們也是聽取各界的意見,很慎重的做出了這樣的解釋。據我的了解,這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的制度,原則上是存在而且是合憲的,但是它的訴訟過程有若干違憲的部分,必須要透過後續的一些行為來補正、修正。至於如何進行後續的細節,我要請鄭部長來代為說明。

吳委員思瑤:請部長。大法官給的時間是兩年,後續是不是要修法?在制度的補正上,兩年可以嗎?有信心嗎?

鄭部長銘謙:我們會遵照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在兩年內處理,因為從宣誓之日起,兩年內要完成修法。這部分……

吳委員思瑤:相關的修法條文,這樣看起來、盤整起來,確實需要一點時間來進行。

鄭部長銘謙:是,我們會儘速提出一些修法草案,然後完成憲法法庭判決的……

吳委員思瑤:我想就教於部長,社會也非常關注現在37位被判死刑確定的被告,他們會因為這個大法官釋憲的結果被釋放嗎?會對他的身分有什麼影響?

鄭部長銘謙:目前的話,因為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是沒有改變的,我們現在是依照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繼續收容,還要再跑法律程序。接下來這些案件要不要再審理,這部分我們會再來做……

吳委員思瑤:會來啟動相關的……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的訴訟防禦權要再強化的部分都會來檢視,但是這幾位被告死刑確認的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的問題。本席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後續相關的修法、研議都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也希望朝野一起來努力、一起來合作,為了回應大法官在憲法法庭的判定,我們該做的事情就應當以維護人權的角度,回應國際公約之必須捍衛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的意旨,該做的我們即刻來啟動,好嗎?

鄭部長銘謙:好。

吳委員思瑤:我也呼籲朝野的立委一起來支持。

鄭部長銘謙:好,謝謝委員。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吳委員思瑤:好,請回。接下來有請文化部李遠部長跟外交部林佳龍部長。我把握時間,剛剛看到院長對於桌上的飲料很有興趣,您可以飲用。這個是臺灣的珍珠奶茶,紅遍國際的珍珠奶茶,也跟我……

卓院長榮泰:謝謝,這次不用讓我猜。

吳委員思瑤:是,不會讓你猜,也不會逼你要喝什麼。這樣的珍奶跟我今天的主題非常扣合,雖然這個會期思瑤擔任黨團幹事長,但我念茲在茲的還是文化的工作,而且今天的主題是我唯一一個擔任立委九年以來、總質詢上第二次提出的文化政策,我希望文化部李部長連同外交部林佳龍部長強強聯手,讓文化是最好的外交,讓文化可以是最強的國防。「2758」這個關鍵字,讓我們有了歷史的新契機,政治上在半世紀前,斷鏈了臺灣生存發展的國際空間,但是用文化來縫合。這些我就不再贅述,當挺臺抗中是國際新顯學的這個機會,臺灣一定要把握住。立法院會努力,如同今天上午民進黨團提出來的聯合聲明,我們希望朝野齊心為2758號決議文一起撥亂反正,立法院交給我們,但是行政部門要有行動。

我看到佳龍部長有很多國際的投書,未來我們會因應這個最新的2758不涉臺國際串聯跟行動,有什麼新的作為?或是我們對於參與聯合國相關的組織有什麼新的策略?哪些是重點的組織?

林部長佳龍:是,跟委員報告,現在因為聯合國大會期間,我們的友邦也聯名致函聯合國的秘書長,把這一個跟2758號決議扭曲的解釋也做了一個呈現,現在在紐約有很多跨國的活動,我們也都跟美國會參與互相舉辦的活動,在國際組織上,在世界衛生大會的時候,也是第一次,我想美國、日本……

吳委員思瑤:WHA還是重中之重。

林部長佳龍:對,那現在是國會的一些決議或動議,從澳洲到荷蘭……

吳委員思瑤:是我們協助IPAC相關論壇的成員。

林部長佳龍:持續的在推動發展當中,尤其是這一次IPAC,委員,你們跟他們共同通過那個決議是一個跨國的……

吳委員思瑤:對,我們共同努力。

林部長佳龍:所以他們回到歐洲之後,顯然的就根據你們的共同決議,持續在各國推動。

吳委員思瑤:所以臺灣更要不落人後,但我今天要提出一個新的策略。這裡是我列出來過去長久以來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的重點相關經營戰略所在,譬如說,我們對於WHA、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努力,每年鍥而不捨,或是我們對於加入國際民航組織、國際刑警組織,都是我們列在外交部門重中之重、積極加入的重點國際組織。而聯合國氣候變化的綱要公約,我們也爭取要以觀察員來加入,但是雖然臺灣沒有加入,但是國家已經宣示2050年的淨零排放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不會因為目前不是聯合國周邊組織的成員,就棄守了我們該善盡的國際責任,但是這些是我從上一屆到這一屆向外交部各部門來追蹤,到底哪些國際組織是臺灣要鎖定目標、精準打擊的這些面向。WHA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因為鍥而不捨,因為持之以恆,每年已經成為臺灣的重要外交工作,像今年我們新任的邱泰源部長也再次率團前去布達臺灣相關的主張,這是一個好的案例,這是一個好的操作。

但是文化是下一個機會,我在這裡要提出對於UNESCO,就是國際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它項下有世界文化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個重要的國際都在踴躍申列的組織,我想先問院長,您本身對於世界文化遺產有什麼樣的認識、有什麼樣的想法?同樣的問題,我去年問過陳建仁前院長。

卓院長榮泰:如果它是自然的文化遺產,那都是人類歷史的累積、記憶的累積,也是我們現在極力要去維護的,但有一些,它不是歷史的,它可能是一種行為或是一種紀念性的,那更是我們長久以來生活累積下來的一個習慣,我想這個都是人類智慧的保存。

吳委員思瑤:而臺灣當然有非常豐厚的文化多元性。當我詢問了陳建仁院長的時候,他以他過去長期擔任臺灣宗教外交的代言人,他很快地回應我,梵蒂岡整個城市都是世界文化遺產,它的建築藝術、它的宗教文化,而很重要的是,梵蒂岡不是聯合國的成員,這個是世界文化遺產物質性的,也就是有形的文化資產,這是陳建仁前院長他印象深刻在國會殿堂分享給我們的。

那我今天為什麼要給珍珠奶茶?另外一個就是過去臺灣相對比較欠缺的對於世界文化遺產的認識,就是無形文化遺產其實是更貼近人類的生活,是體現人類文化傳承跟演進重要的、需要被傳承、推廣的。譬如說,2023年UNESCO認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泰國的潑水節,有義大利的Opera──歌劇,食文化的部分,主角珍珠奶茶來了!日本在2013年成功的通過和食申列為世界文化遺產,韓國不落人後,泡菜也是世界文化遺產,而最新的一個食文化申列世界文化遺產的是法國的法棍麵包,所以這是人類生活的結晶,它反映了文化,而臺灣的珍奶,大家可以想一想,我們有什麼樣子的食文化,或者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實文化部有準備啊!賽夏族的矮靈祭,或者是大家都很深知的我們很多的民俗祭典,都可能有機會。

我很快的跟大家報告一些背景,文化是外交的敲門磚,申列世遺臺灣不要再是Outsider,現在的有形世界文化遺產有1,223個,剛剛院長回答得非常好,有文化型、有自然型、有混合型,非物質的無形文化遺產有730項被UNESCO認定要保存,而它現在的趨勢是系統性的保存跟跨國的合作保存,以及無形文化資產越來越受重視。

1972年UNESCO把世界文化遺產的公約推出之後,邁向下一個50年,現在亞洲急起直追,過去以基督教或天主教文明為主的歐洲是申列世界文化遺產的主力區域,但現在亞洲急起直追,為什麼?因為中國,中國現在已經是世界文化遺產僅次於義大利的第二名,它有59處,每年平均以1.5個申列成功的速度在搶奪文化的話語權。而看看中國,想想臺灣!最新的一個情事就是烏克蘭的總統曾經對UNESCO發表一個非常精彩的演說,搶救戰火下的文化遺產,所以烏克蘭的一個海港Odesa因此被聯合國UNESCO通過成為世界要保護的文資,戰火不可來波及。

看看烏克蘭,想想臺灣,我這裡要加快速度了。臺灣曾經有行動,現在有18個潛力點,包括本席的選區大屯火山。臺灣的政策從陳水扁任內開始啟動,但是當中走走停停,吳思瑤呼籲,現在是恢復重啟這樣一個文化外交的行動,有很多的重點我沒有辦法一一贅述,它可以強化文化保存、可以推動文化外交、可以落實遺產教育、可以促進文化觀光、可以深化文化認同,它更可以實踐SDGs,2022年UNESCO已經把文化列為SDGs重要的一項內涵。上次我質詢過我們的大仁哥,歷任的文化部長我都質詢過,大家都說要做,所以我們好不容易重啟了世遺推動會,我們更進步的連無形文化資產的推動會也成立了。來!強強聯手,文化部跟外交部,這需要行政院的高度,It's a good timing!「2758」是關鍵字,我們要突圍,而文化就是最好的外交、最強的國防。Yes or No?再一個精確的、有高度的回應,好嗎?院長。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林部長我一直稱他是最有文化素養的外交部長,而且李遠部長經常會把文化帶向外交去,兩位在這裡,我向委員承諾,我們不只是會做,我們一定開始做。

吳委員思瑤:我要提醒,在吳思瑤的要求之下,我們重啟了世界遺產的推動會,也創設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推動會,這是好的開始,但是只開了一次會,沒有了!李遠部長,你的責任很重,但是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文化部門可以努力,我希望外交部比照我們要申請加入WHA、WHO、世界刑警組織及國際飛航安全組織等等,用同樣的力道讓文化可以成為……

過去被政治斷鏈,現在用文化來縫合,兩位部長Yes嗎?

林部長佳龍:Yes。

李部長遠:Yes。

吳委員思瑤:珍珠奶茶是好機會,我們乾一杯好嗎?加油!

林部長佳龍:加油!

吳委員思瑤:好,時間有限,非常可惜。一起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院長。

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質詢。

王委員鴻薇:(16時55分)謝謝主席,我想先請行政院院長以及法務部鄭部長。

主席:卓院長及鄭部長請備詢。

卓院長榮泰:王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院長好、部長好。今天下午最新的大法官釋憲出爐,我相信你們也應該得到相關的訊息,最後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大法官做出合憲的決定,但是增加了很多關關卡卡,對於現在已存的37名死刑犯,在部分的條件下他可以聲請非常上訴,還有針對一些精障的部分,未來在執行上是不是可以執行死刑等等,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院長,針對今天最新的釋憲結果,行政院的回應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謝謝王委員關心這個議題,誠如剛剛我們回答吳思瑤委員一樣,遵守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完善我們法律正義的程序,這是兩項重要的原則,所以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會議所作出對於死刑意見的這個決定,這個決定意味著死刑的制度原則上是合憲,但在訴訟的過程當中它有若干違憲這部分,我們必須再補正、修正。

王委員鴻薇:對,其實未來接下來的重點就是這37名死刑犯一直都沒有執行,我現在具體的請教法務部長,既然死刑是合憲的,那請問一下我們一直都沒有執行的37名死刑犯,什麼時候才會落實執行死刑?請部長回答。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本部還是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雖然死刑是合憲,但是在37個個案中,其實憲法法庭也有提到,就是部分的訴訟程序或者是受刑人本身……

王委員鴻薇:我了解……

鄭部長銘謙:這是有違憲的一個情形,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所以我們目前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的意旨,就這37個受死刑……

王委員鴻薇:來做釐清?

鄭部長銘謙:對,做一個嚴謹的審核,來提……

王委員鴻薇:那要審核多久?因為在這37位當中,甚至有長達24年都沒有執行死刑,也就是這些受害家屬等待了將近四分之一個世紀,都還沒有等到他的公平和正義。現在根據今天憲法法庭做成的決議,你要釐清,請問一下,你要多久才能釐清?多久才能夠開始執行死刑?

鄭部長銘謙:針對這部分,我們請最高檢察署儘速來做一個……

王委員鴻薇:「儘速」大概要多久?要給社會一個回答。如果按照這樣,雖然死刑合憲,但是我們擔心的是用這樣關關卡卡,並不是讓37名的死刑犯又一次得到免死金牌,對不對?

鄭部長銘謙:不是這樣的,這37位死刑……

王委員鴻薇:您回答我你們需要多少時間?

鄭部長銘謙:我沒辦法確定,我們會儘速請最高檢察署……因為這個是憲法法庭剛剛判決宣示出來,而且每個個案的情況都不一樣。

王委員鴻薇:我在這邊具體要求行政院、法務部儘快釐清這37名死刑犯哪一些合乎非常上訴條件,哪一些根本不合乎非常上訴條件,你們就應該落實執行死刑,對不對?依法執行,對不對?院長,我講的合不合理?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因為我人在這裡,我沒有看到整個的內容,不過我初步的瞭解是針對那些真的罪大惡極的個案可以適用……

王委員鴻薇:好啊!我要講的是……

卓院長榮泰:那每個案件的複雜程度不同,我們希望能儘快地給社會一個最……

王委員鴻薇:儘快給社會一個交代,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大法官會解釋之後後續的發展。

王委員鴻薇:儘快給社會交代……

卓院長榮泰:可以,但是每個案件的……

王委員鴻薇:不要讓大家以為這個是拿了免死金牌。

第二件事情,因為按照今天憲法法庭所提出來的,對這37名的死刑犯,你們必須重新檢視,他有一些可能合乎資格,可以去跟檢察總長請求提起非常上訴,但是正好我今天質詢,我要直接說明的是,因為憲法法庭說如果不是犯最嚴重之罪而判處死刑,他可以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什麼叫作不是最嚴重之罪?我要特別講,37名死刑犯裡面,這裡面有好幾個案子是殺警案,過去多少殺警案讓整個社會付出沉重代價,我們痛徹心扉!所以對於殺警案,我在這邊具體地要求,對於殺警案,檢察總長不應該再幫他提起非常上訴。另外,這裡面也有很多非常殘忍地去殺害無辜女性,性侵之後姦屍,甚至還去破壞屍體,這樣的案子也不應該再去提起非常上訴,不要再浪費我們的社會資源、司法資源。

所以我要講的是,今天雖然有合憲的決議,但是這些所謂的關關卡卡不應該成為這37名死刑犯的護身符、再次的免死金牌,尤其這些人神共憤的重大罪刑案,該執行就要執行。

第三點,這裡面特別提到有關於精障的部分,過去我們也看到重大的刑案裡面,以所謂的精障作為逃脫罪名的說法、藉口,有引起社會極大的反彈,民意無法接受。所以未來有關於精障的標準,應該要有嚴格的科學認定,這當然應該是在司法院的部分,雖然這個不屬於行政院跟法務部的範疇,可是我在這邊也要提出我們的主張,因為我覺得我們的社會公義,尤其這些受害人家屬他們的公平正義,應該在司法裡面得到伸張,好不好?院長,可不可以承諾?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我想委員這種嫉惡如仇的精神,多數的人跟您是一樣的。

王委員鴻薇:沒錯,80%的臺灣民眾跟我一樣!

卓院長榮泰:但是我還必須要講一句話,如……

王委員鴻薇:你是不是跟我一樣?我問你,是不是跟我一樣?

卓院長榮泰:一樣。

王委員鴻薇:一樣,所以啊!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也請委員跟我一樣,如果我們要進入到整個大法官解釋之後的後續行為,那會進入到每個個案,我們就不要涉入個案。我們嫉惡如仇的精神是一樣的,不涉入個案的原則也應該相同,讓未來的檢察體系……

王委員鴻薇:我剛剛講個案、殺警案,殺警還要提起非常上訴、還要再審,哪有這種道理!好,我不要浪費我今天質詢……還有很多東西。所以今天特別請部長跟院長做一個答復,今天因為很多媒體在等你們的答復,所以……

鄭部長銘謙:我想這個部分最高檢察署會就37個個案……

王委員鴻薇:好,你再花最多30秒,你回應一下。

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會儘速請最高檢察署來就37個案子做一個審酌、審核,然後研擬提起非常上訴,再來就是最高法院做一個審理。

王委員鴻薇:好,這個重點我剛剛講了,所謂的最嚴重之罪,因為這個泛泛,什麼叫作最嚴重之罪?我剛剛講了,殺警是很嚴重的,對不對?不要再以說什麼……因為這裡面包含說合議庭一定要一致,如果沒有一致的決議就可以提出。所以在這邊我希望今天的釋憲案不是另外一個其實就是還是在做廢死、不做執行的擋箭牌,好不好?

法務部長請回,時間暫停一下。我請一下內政部長。

主席:內政部長請。

王委員鴻薇:法務部長,對不起。

主席:法務部長。

王委員鴻薇:內政部長。

主席:兩位嗎?

王委員鴻薇:對,兩位。

主席:內政部跟法務部,請備詢。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好,我繼續延續全民關心的話題,就是打詐,詐騙已經無所不在,臺灣多少民眾受詐騙所苦,為了打詐,我們成立打詐辦公室,成立打詐國家隊,然後花了大筆的預算去提高宣傳的效果。院長,我告訴你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行政院很好,為了要打詐、提醒大家,你們做了一個打詐儀表板,每天告訴你,彙整從中央到地方有多少詐騙案件,有多少財損,從8月29日上線開始,這個打詐儀表板每一天所顯示的詐騙數量和詐騙財損的金額,簡直嚇死人!你來看,8月29日第一天上線,整個打詐儀表板所顯示的財損金額達到4億,超過4億,到了9月3日大概是一個高峰,超過了5億,昨天一樣超過4億。所以我想請問部長,我怕院長記不起來,你知不知道我們去年整體的詐騙財損金額是多少?部長記得嗎?

劉部長世芳:我不太記得,但是我知道大概是兩萬多件,額度我不太記得。

王委員鴻薇:這個金額很重要,當時就說去年財損金額達到88億元,創下歷史新高,財損金額88億,創下新高,但是我告訴你這幾天、短短的20天上線之後,我們把它計算一下,財損金額已經達到80億元,短短20天。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計算方法不一樣。

王委員鴻薇:你讓我講完,打詐儀表板是你們行政院的,也不是我把它弄出來的,現在在整個金額上面,6月、7月、8月每一個月都超過100億,按照這樣子的進度,院長,我是你的話,我會心驚膽跳,怎麼打詐打成財損金額繼續上升,詐騙集團根本太猖獗了,根本不怕。所以今天如果我要送你東西,我要送你什麼?我要送你一個白旗,為什麼?難道我們跟詐騙集團揮白旗了嗎?我們難道投降了嗎?為何詐騙集團繼續如此猖獗?在上個會期我們在野政黨也一起支持打詐四法,我們希望趕快發揮功效,我們不想看到整個詐騙全線的崩潰。所以在這邊特別提醒,包含內政部、法務部,打詐現在我們還需努力,不是通過法律完就結束了,這點非常重要。

另外,我們來看錢花到哪裡去了?錢花到哪裡去了?我們最近不管在電子媒體、電視廣播,還不時的看到很多的反詐騙廣告,我們政府花了大錢,以今年來說,包含行政院、包含警政署、包含法務部,我們在打詐的媒體預算全部都大幅增加,增加最多的就是警政署,增加最多就是113年和114年,你編列這麼多打詐的媒體宣傳預算,宣傳到哪裡去了?成果在哪裡?不可能今天一方面民眾的荷包受損,我們納稅人的荷包也在失血,它的效果在哪裡?這個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明年我們會全力的來執行這個預算,因為兩億多是明年會開始執行的,執行的過程我希望能夠得到大院的支持,我們會向大院詳細的報告。

王委員鴻薇:院長,你這樣讓我怎麼支持,花這麼多錢,113年雖然不干你的事情,因為這個是前面……

劉部長世芳:113年一千多萬。

王委員鴻薇:沒錯。

劉部長世芳:就是現在。

王委員鴻薇:對啊!我的意思是……

卓院長榮泰:明年會……

王委員鴻薇:我跟你講113年就是增加了,113年就比之前增加啊!然後你們現在再大幅地增加,我告訴你,接下來我為什麼要講,我們今天不能夠是這樣子,我們今天政府花這麼多錢,結果詐騙集團賺飽飽,我直接講也不能夠讓特定媒體,我直接說綠媒不應該賺飽飽啊!這次在你們上任之前,我就曾經去統計過,這是112年度(去年度)的執行,當然也不是你們在執行,可是光是反詐騙的拍攝、媒體行銷,包含你們這麼多部會──行政院、刑事警察局、法務部,還有包含金管會,今年好像金管會沒有,全部94%的預算集中在一家媒體──民視,這就是我們最近一直在討論的,為什麼政府媒體行銷的預算如此地集中?我現在還有一些資料,人家在跟我爆料,院長之前也講了這是政府的問題,所以你們在執行的時候,如果光是詐騙的媒體行銷94%集中在一家民視手上,合理嗎?合理嗎?院長合理嗎?

卓院長榮泰:媒體公開採購,這是一個制度。

王委員鴻薇:怎麼這麼好呢?

卓院長榮泰:如果我們可以檢討一個……

王委員鴻薇:我還要告訴你,為什麼每年都可以集中在它手上呢?這個制度是怎麼樣呢?

卓院長榮泰:是不是只有它最有興趣,比方說體育的活動也是某幾家特別有興趣,但我要強調的是如果採購的制度會形成不公平,我願意來檢討。

王委員鴻薇:別人來標政府標案沒有興趣,因為知道標不到是嗎?所以這邊就是要提醒你,在這一趴的質詢裡面,我最關心的是我們現在不能夠容忍詐騙集團如此猖獗。

卓院長榮泰:是。

王委員鴻薇:我前陣子看到,例如我們那時候說有很多的名人,不管是政治名人、財經名人,包含經濟部長也是受害者啊,對不對?他的假的FB啊!現在有一些網紅,因為就是一些理財達人,也是一樣啊!就通通都被當詐騙集團,因為大部分都集中在所謂的投資理財詐騙,所以我們痛下決心一定不能對詐騙集團投降,但是我在這邊直接告訴我們院長、告訴我們部會首長,你們現在大幅增加的媒體行銷預算,我們礙難同意,如果你的執行是這樣子的話,這怎麼能夠同意呢?你要有成效才可以,好不好?在這邊請你們執行。

卓院長榮泰:明年的相關預算執行過程……

王委員鴻薇:沒有,包含你今年的執行喔!

卓院長榮泰:我們願意檢討,給大院一個很好的行程說明。

王委員鴻薇:院長,你不是明年才當行政院長,對不對?現在有一些執行你們也怪怪的,我直接說……

卓院長榮泰:現在沒有那麼多問題……

王委員鴻薇:包含行政院下面這個打詐預算、一些預算也是怪怪的,等我抓出來我再告訴你,也許你不知道,非常奇怪。

時間暫停一下,兩位部長先請回,我請央行總裁。

主席:請總裁備詢。

王委員鴻薇:時間暫停一下,我沒有發言,時間暫停一下,好不好?

楊總裁金龍: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總裁好。總裁,你們昨天公布的第七波打房,這個效果非常驚人,打房該不該打?該打!但是這一波被媒體形容為史上最猛、史上最兇、往死裡打的打房措施,我要跟總裁反映的事情,院長也請聽一下,基本上我要講的,我很早就認識總裁,以前我跑中央銀行,所以我極度尊重中央銀行的獨立性,不希望政治的手干預到中央銀行,但是這一次的打房措施,我必須要去反映整個民情,我們這次打房的猛藥來得太晚、來得太猛,以目前來看,總裁,你們可能要去考慮到有沒有濫殺無辜的狀況,因為你們現在對第二房很快的從原來的六成降到五成,然後降到四成,這個非常快速地降低,但是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價很高,有很多買預售屋的可能是2年前買的,所以他現在會面臨一個什麼狀況?另外兩成他籌不出錢來,他必須去退,按照現在契約,他要補房價的15%,所以原來在之前,也許2年前、3年前他買預售屋,然後現在開始要交屋了,他現在立刻面臨到他這兩成的gap他補不過來,所以他必須去退,那麼倒楣的是誰?倒楣的就是這些當年2年前去買預售屋的。

還有,因為你們到了現在自然人第二房,這個沒有寬限期,我要講,原來我就是有繼承祖厝,很多可能在中南部農村,我就有繼承祖厝,可是我來到臺北來打拚、來到新北來打拚,我不能買房嗎?我買房我現在連寬限期都沒有。所以總裁,你說要給他們一個lesson,給這些投資客一個lesson,可是很多人不是投資客,他不是投機也不是投資,對不對?你說,自然人買第二房,他原來他在他的農村裡面,他繼承了一個祖厝,結果你現在買房,你把他當投資客,我打他,給他一個lesson,不合理,這個是一個。

另外,我特別講說不要去濫殺無辜,所以在這邊具體地來建議中央銀行,這個在你們上次提的時候,我也跟你們央行,我忘了是業務局還怎麼樣,它跟我講一大堆,後來果然問題一堆,你們應該定出一個日出條款,也就是說,今天當央行有一個這樣的嚴厲的打房,選擇性信用管制,你應該從這個時候開始,我買成屋也好、我買預售屋也好,我2年前買,我很倒楣,我在1個月前買,結果我現在貸不到錢,我現在必須要去退,然後我立刻損失,他們何其無辜!是他們在炒房嗎?當然不是阿!我現在在講誰在炒房?新青安,我真的很生氣,今年為什麼央行這樣子打下來?就是因為今年漲得太兇,新青安從去年8月份推了以後,從南到北最少都漲5%,臺北市漲5%,新竹縣市漲11%,就是因為今年漲得太多、漲得太兇,新青安推升了房價,成為整個房價上升的元兇,結果別人倒楣了,非常好,財政部長上來了,推新青安的人出來道歉啊!推新青安造成整個現在房價一發不可收拾,然後央行現在重手去打房。

裁,我在這邊跟你預告,這次打房會成功,房價一定會有反應,但是我要講的是,我們不能坐在冷氣房裡面,就如同那時候是限貸令,說有沒有限貸令,沒有,沒有限貸令,可是有沒有呢?我們都接收到很多的陳情,有沒有?有啊!而且這個限貸令,你們最近趕快去做了一些補救措施,我在這邊可以預言,半年之內會再出現貸不到錢,因為你們現在都滿水位了,你們銀行統統都滿水位了,所以我要講的就是說,我希望在這一波的打房措施裡面,能夠去討論到這一些他們並不是在炒房的投機客、投資客,好不好?總裁,可以嗎?

楊總裁金龍:可以。

王委員鴻薇:教他們一個lesson,有的人很倒楣,他又沒有在炒房……

楊總裁金龍:我們會持續地來檢討。

王委員鴻薇:好不好?拜託總裁,好。時間暫停一下,再請一下我們的金管會主委。

卓院長榮泰:委員,拜託新青安的部分能夠讓……

王委員鴻薇:我沒有時間了,對不起,因為我沒有很多時間。

卓院長榮泰:這會停留在您說的這樣的……

王委員鴻薇:你用書面,我跟你講,你們當時的新青安就是炒房元凶……

主席:請主委備詢。

莊部長翠雲:我想新青安的政策委員您很清楚,我們在財委會……

王委員鴻薇:我們都很清楚。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的政策。

王委員鴻薇:另外,我為什麼在講一些金融性的,我們在財委會,但是我覺得這滿重要,今天在金融界,大概吵的除了……總裁可以請回,總裁,這個怎麼引起最大的這個……因為影響很大。

另外一個就是新光金要被誰併、花落誰家的問題,這個我也有跟主委討論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王委員鴻薇:今天中信金已經宣布他們放棄,民不與官鬥,對不對?我現在要講的,我昨天也跟你講過,有關於併購的政策要公開、要透明、要公正,你們怎麼說?你看中信金搶親拚翻盤,金管會怒了緩議就是反對。主委,我當時就請問你們是依哪一條法可以直接說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

王委員鴻薇:人家先跟你申請,你可以准,你也可以不准,這是你行政的職權,這是你的權責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報告委員……

王委員鴻薇:但是你又怎麼說不用送了,緩議就是反對,不必送了,可以這樣子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那個是……

王委員鴻薇:金管會有這麼大的權力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有關金控公司申請投資是根據金控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們進行審核……

王委員鴻薇:它可不可以送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的話,基本上它本來就已經送了啊!

王委員鴻薇:對啊!但你們駁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已經在……

王委員鴻薇:那它要修正再送,不行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沒有叫它補件,我們緩議就是不同意,我們在記者會的時候已經清楚講……

王委員鴻薇:緩議就是不同意。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王委員鴻薇:院長,因為你不是學法,我雖然不是學法,可是我就問主委到底是哪一條法,我要講的,在這一次的合併案裡面,大股東也告來告去,我剛才在前面講的,包含台新金有沒有違反金金分離,主委,我發文變成密件,到現在你不敢回文給我。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

王委員鴻薇:我說你就白紙黑字說,以台新金這樣透過控股公司去掌控新光金的董事之後再說兩邊合意併購,這真的是很奇怪!好,所以請你趕快回文……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可能是你對那個法條的誤解。

王委員鴻薇:你趕快回文,我說我要白紙黑字,這白紙黑字就是要通行天下,都可以通行。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有跟委員解釋過,因為這是一個檢舉函,所以我們會用密件來處理,並不是因為特別……

王委員鴻薇:不是檢舉函,這不是檢舉函,人家都告到北檢去了。所以這件事情我要講的,我們所有的併購案必須要公平、公正、透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絕對公平、公正,而且依法辦理。

王委員鴻薇:然後我要講的是,來!直接說,在這一次金管會的作為普遍被外界認為有獨厚台新金的嫌疑,而這樣的狀況,外界盛傳是因為台新金有一個超級大門神,就是前經濟部長王美花部長,年薪1,500萬……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不會是我們在考慮這些事情的……

王委員鴻薇:年薪1,500萬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其實……

王委員鴻薇:所以在整個狀況之下,金管會有關金金分離的原則竟然可以完全不理,然後另外……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其實有關法律的解釋並不是如此。

王委員鴻薇:你們可以人家要去申請,然後你說緩議就是反對,你看這是你自己說的,你們這麼大的權力,這是代表說你不要進來了,是不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金控法第三十六條是規定未……

王委員鴻薇:所以我要講的是,院長,不管金融或者是公營行庫,我希望不要因為綠色門神當道而變成無法無天,所以我今天講的這個金融就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這根本不在我們考慮之內……

王委員鴻薇:今天台新金是不是有一個綠色大門神守在那裡?

另外第二件,部長,你知道嗎?其實在國防預算裡面,我們會一直非常專注去討論有關潛艦國造的部分,因為這次是一次把它編足,然後在海鯤號裡面有三個主要的支柱,就是包含黃曙光、海軍,還有台船,照理說,台船這次完成了海鯤號,接下來台船不是應該有更重要的任務嗎?結果台船的董事長……很好,經濟部長上來,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台船董事長突然在無預警的狀況之下,比如說,今天給他一個公文,明天請他走人,為什麼?請問一下,台船發生什麼問題?如果你們覺得海鯤號很OK,國防部長不是在講嗎?我們會完成什麼,明年就會完成測試,交艦等等之類,不是台船造的嗎?結果台船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要讓他羞辱性的走人?

卓院長榮泰:委員……

王委員鴻薇:為什麼?來,我時間最後……

卓院長榮泰:我還要在這裡……

王委員鴻薇:這個……

卓院長榮泰:還是要謝謝鄭董事長的辛苦……

王委員鴻薇:讓我講,沒有,我講完,結果鄭文隆的離職……

卓院長榮泰:台船不只是只有做潛艦……

王委員鴻薇:是因為基隆市議長,也就是我們當今總統的外甥……

卓院長榮泰:完全無稽之談。

王委員鴻薇:童子瑋,媒體去問他,他不敢回應喔!他不敢回應……

卓院長榮泰:完全無稽之談。

王委員鴻薇童子瑋可以弄掉一個台船的董事長,一個重要海鯤號,這個算是讓他完成的董事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知道台船新任董事長的背景嗎?

王委員鴻薇:那我請問,為什麼鄭文隆要走?他犯了什麼問題、他有什麼錯誤?

卓院長榮泰:我還是要謝謝鄭……

王委員鴻薇:他不專業嗎?他沒有完成海鯤號嗎?

卓院長榮泰:我還是要謝謝……

王委員鴻薇:不要羞辱人到這種地步!

卓院長榮泰:謝謝鄭董事長任內為台船的付出……

王委員鴻薇:你這句話好廉價啊!

卓院長榮泰:不是,我告訴你……

王委員鴻薇:院長,如果今天發函給你,明天你就走人……

卓院長榮泰:我就走。

王委員鴻薇:院長,如果告訴你,你明天就走人……

卓院長榮泰:我就走啊!

王委員鴻薇:這是不是羞辱式的?

卓院長榮泰:不會,公務人員就是這樣子啊!

王委員鴻薇:是嗎?

卓院長榮泰:是。

王委員鴻薇:我跟你講,這些門神當道啊!

卓院長榮泰:不是、不是……

王委員鴻薇:一個基隆市議長可以搞掉一個台船的董事長……

卓院長榮泰:海鯤號很重要……

王委員鴻薇:你們……

卓院長榮泰:但是台船不只是做海鯤號而已……

王委員鴻薇:你們會不會無法無天啊!

卓院長榮泰:不是這樣子,謝謝。

王委員鴻薇:你們可以無法無天嗎?

卓院長榮泰:沒有,我們是依法任用。

王委員鴻薇:一個台新金的門神,一個王美花可以搞成這個樣子,獨厚一家金控,太離譜了啦!

卓院長榮泰:委員很多的用語都是無端的指控……

王委員鴻薇:做到這麼難看……

卓院長榮泰:我們無法接受。

王委員鴻薇:我們大家市場都在看……

卓院長榮泰:市場都在看……

王委員鴻薇:院長,有一些原則……

卓院長榮泰:金融市場的安定……

王委員鴻薇:有一些原則你要把它守住,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我們共同守住金融市場的安定,不要在這裡公開施以壓力。

王委員鴻薇:守住,好不好?不要大家變得繪聲繪影,然後大家覺得沒有公平跟公正,連台船的董事長都可以被你們這樣搞掉。

主席:好,我們時間到,謝謝王委員、謝謝卓院長。

下一位請沈發惠委員質詢。

沈委員發惠:(17時27分)主席,有請卓院長。

主席:有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沈委員好。

沈委員發惠:院長午安。不好意思,我今天有點沙啞。

卓院長榮泰:沒關係,聽得懂。

沈委員發惠:你如果聽不清楚,你再跟我說一下。這個會期是我們賴總統跟卓院長上任之後的第一個預算會期……

卓院長榮泰: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今天的施政報告跟今天的總質詢我個人認為說是重中之重,因此今天早上院長在做施政報告的時候,我也非常詳細、仔細地來聆聽相關的口頭施政報告。事實上,如果院長還有印象,在7月總質詢的時候,本席有就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問題來就教於院長跟我們相關的部會。

卓院長榮泰:是。

沈委員發惠:照我的印象,當時我質詢的時候是7月,那時候我們的彭主委有說,在8月20號要公布有關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全盤計畫,但是到今天已經9月20號了,我想瞭解目前資產管理中心相關計畫的進度。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我們對外說明我們在第三個月的時候會公布這個,剛好那個時候因為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納為計畫之一,因為9月3號他們要開第一次的顧問會議,所以我們把公布的時程延後到顧問會議,聽取顧問的意見以後,我們9月10號在金融研訓院舉辦了一整個下午的政策說明,除了把我們各個局裡面的相關政策對外說明,還邀集了……

沈委員發惠:有,我有看到9月10號你的那個相關報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就是這個,是的。

沈委員發惠:等一下我會就這個內容來跟主委討論。事實上,今年3月8號陳建仁院長在的時候,我那時候就有針對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問題跟陳院長溝通。今年7月2號的總質詢,我也有在這裡提,那時候我主要提出來的,如果卓院長還有印象的話,大概就是說:第一個,彈性設立專責的單位;第二個是提供一個全英文的單一窗口;第三個就是鬆綁法規,擴大國內資產的管理規模;第四個就是從修正稅制來吸引相關的資本投入資產管理,大概是這幾個面向。我也要在這裡先表示肯定,因為我看了你們9月10號的時候所提出來的計畫,本席所建議的一些部分都有所採納,在這裡先給予肯定,但是這裡面也有幾個問題,我認為到現在為止,我個人還沒看到有解決,這個部分我等一下會請教卓院長,因為院長要在各部會之間進行協調,各部會如果對於一個政策的看法有所不同的話,應該是要由院長這邊來協調。

彭主委,你剛剛所提的,你們9月10號在出席金融研訓院主辦的「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與產業高峰論壇」裡面,大概是你最完整地闡述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部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沈委員發惠:我看你們大概把整個具體計畫分成五大部分。事實上,今天早上我很仔細聽卓院長的施政報告,卓院長大概就是用兩個部分來總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第一個,要留財。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沈委員發惠:第二個,要引資。

彭主任委員金隆:引資。

沈委員發惠:留財,要把我們……

彭主任委員金隆:把民間的財富留在臺灣作資產管理。

沈委員發惠:對,把民間的財富留在臺灣。第二個就是要吸引外資,所以留財、引資大概是兩個重點。彭主委,你們所列出來的,包括壯大資產管理、普惠永續融合、財富管理促進,跟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擴大投資臺灣,大概這五大計畫。我想就卓院長所講的留財跟彭主委所講的普惠永續融合,這裡面我都看到到目前為止,好像我們政府單位在這部分彭主委所宣示的部分,跟其他相關的部會可能還有所扞格,就是在普惠永續計畫裡面,你有提到說要支持TISA,作為全民資產管理教育的推動,對不對?有關TISA的部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沈委員發惠:事實上,在學界、在金融界,大家也都認為要做金融管理中心,這個TISA絕對是非常關鍵的一步。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現場顧問也這麼建議。

沈委員發惠:對,也就是卓院長所說「留財」裡面的一部分,就是你要讓我們國人擁有的資產,不要過度的儲蓄,你要讓它能夠出來做包括個人的退休規劃、退休理財,你都應該用這個方式來讓它能夠投入。

彭主任委員金隆:促進他對於個人資產管理的意識,以及增加我們金融市場的活力。

沈委員發惠:對,就是讓國人除了儲蓄以外,他有這種理財的意識,他能夠把自己的資金投入資產管理的市場,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沈委員發惠:但是我們要建置臺版的TISA,這個部分目前有遇到什麼樣的困難?請主委說明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主要是TISA我們在很多國家有看到類似的,但幾乎都不相同,比如日本這一套應該是看了英國2013年的制度,他們在2014年開始推出,在2024也做了改版,把額度大為提高,他們主要是針對股利跟資本利得免稅,但是比如臺灣,在過去我們臺灣的資本利得本來就不課稅,而且我們還有其他部分,所以我們這次的提案裡面是想針對投資扣除這樣的一個概念提出來。

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我也要請財政部,是不是請財政部部長?

院長,事實上一直到上個月我們所看到的,有關於要建立臺版的TISA制度,裡面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租稅的優惠,租稅制度改變才有辦法讓TISA能夠真正產生它的作用啦!但是我看到到上個月為止,我們財政部針對有關於TISA制度的設計,到目前為止,我看財政部的態度都是消極,而且是負面的,是不是這個狀況?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有關TISA裡面涉及到租稅的部分,其實財政部已經整理了租稅相關的部分,譬如說是資本利得或者投資孳息所得的一些扣除,還有金融利息的一些扣除等等,現行在我們的所得稅制裡面已經有相對非常優惠的一個機制在裡面;而對於投資金額再給予扣除的話,跟所得稅制裡面是屬於你要維持基本生活的一個支出,才可以在所得稅制裡面扣除,基本上原則是有點相扞格的,所以我們會認為說各國在推動相關類似TISA、NISA等等……

沈委員發惠:我知道,部長……

莊部長翠雲:我們應該可以做一些稅制上的……

沈委員發惠:我可以幫你整理得更清楚啦!事實上以這個TISA制度,你提供一定的扣除額優惠、做稅制的改變,它一定是TISA的一個很重要精神,要不然大家幹麻去做TISA?我就把錢、退休金存在那裡就好,我幹麻要去做投資理財?就是我們必須要提供稅制的一些誘因,才能讓一般人把這些儲蓄拿出來作為投資理財嘛!

我看財政部大概有幾個意見,剛才部長講得很長,我看你們大概有四個反對的意見啦!第一個,你們認為說投資本金的性質上不是基本生活所需,也不是維持基本生活費用支出的性質,你們認為性質上不宜放入扣除額啦!就是本質、性質上你們就是認為不宜,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們認為說我們國家目前有關投資所得減免的這些措施,已經比外國還要優惠了,這是你們所提的第二點。第三點,按照證交所的一些統計,你們認為臺灣現在的股市、證券投資市場風氣已經非常熱絡了,不用再用稅制來鼓勵,這是你們的第三個理由。第四個理由,你們認為投資本金作為扣除額減免,對於本來無需繳稅的這個部分會形成不公平,基本上你們是這樣認為,而且認為有雙重所得稅優惠這樣子的疑慮啦!對不對?我剛剛整理這四點,是不是就你們……

莊部長翠雲:是、是、是,沒有錯,委員。

沈委員發惠:院長,那現在我就是要請教院長,現在我們金管會對於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裡面的這個部分,他們認為TISA勢在必行,而且認為租稅制度的改變也是重中之重,財政部在基本的立場上面,剛剛我所講的這四點,財政部就不同意,認為說不必、不應該做租稅的改變啦!這部分是不是請院長做一個答復?

卓院長榮泰:我先跟委員報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是經發會第一次會議的重要決定,那麼也會依序的往後推動,金管會也已經有進度了,包括9月10號,那麼我們在9月3號的顧問會議當中,顧問討論也非常熱烈。我認為租稅的優惠它是一種政策工具,甚至是一種手段,我們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但是當中也希望能夠考慮到整個社會的公平制度,我們不希望對某些人會有租稅特別的優惠,形成我們在公平制度上面的漏網,所以包括金管會的設計跟財政部的各項條件,我們都會再融合起來共同的討論。

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在我看來,財政部跟金管會對於自己的看法跟主張都相當的堅持,而且目標清楚。

卓院長榮泰:請金管會回答。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才要有一個經濟發展委員會……

沈委員發惠:所以我認為院長應該要在這個部分上來做協調……

卓院長榮泰:是,請彭主委談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會支持這個案子也經過很多的考慮,因為過去這個建議已經提出非常多年,剛剛委員提到很多的比如說財政部過去的看法,以前它陸陸續續提出來過,確實是這樣,但是我們現在是建構在要打造資產管理中心,在整個大政策下面的時候,整個策略思維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在開始執行這個任務的時候,我跟莊部長有非常多次的溝通,而且都非常的良好,上次在劉政委的協調上面我們都有更進一步的去做溝通,我們會持續的按照這個目標,尊重他的專業……

沈委員發惠:好,主委,我引用我們金融界人士一句話,如果說臺版的TISA不做的話,所謂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根本就是假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一定要朝這個方向努力。

沈委員發惠:根本就是假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沈委員發惠:你要做TISA,我們這些相關的租稅,你就必須要在租稅公平、賦稅公平跟……

卓院長榮泰:合理的規劃……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沒錯。

沈委員發惠:跟資產管理這兩個方面,要做一個合理的平衡……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跟財政部一起來努力這件事情。

沈委員發惠:甚至應該要考慮到退休制度的永續……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沈委員發惠:這個也必須要一併納入考量。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我們也有看到,我們去跟交易所統計,其實現在……

沈委員發惠:好,我希望院長能夠就這部分來協調啦!因為你沒有這些租稅優惠的改變,這個TISA是假的;沒有TISA,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是假的。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說我們需要這些政策工具,甚至是一種手段來吸引更多的投資,但當中公平分配的合理化……

沈委員發惠:好,院長,因為時間最後剩下不到一分鐘,我每次所提出一些建議,我希望我們能夠借鏡外國的經驗啦!第一個剛剛講說留財;第二個是引資,在引資的部分,日本他們最近做了一個「JAPAN WEEKS」日本週……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是,我們有收到邀請。

沈委員發惠:事實上他們成效相當的良好,參與的這些投資人非常多,所以我希望我們是不是來評估,也借鏡日本的經驗,我們來做相關這樣子的規劃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報告委員,這個也在我們的規劃之列,我們在壯大投資臺灣那一塊的計畫裡面會包括這一部分。

沈委員發惠:好,謝謝,謝謝主委、謝謝院長。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卓院長、謝謝沈委員。

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卓院長、鄭副院長以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點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7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