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1分至9時27分、10時1分至11時59分、下午2時30分至6時3分

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5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1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黃國昌  吳秉叡  陳昭姿  麥玉珍  林國成  吳春城  高金素梅 林思銘  羅廷瑋  廖偉翔  林岱樺  洪孟楷  楊瓊瓔  賴士葆  魯明哲  陳菁徽  許宇甄  林憶君  陳超明  陳冠廷  羅智強  江啟臣  許智傑  黃 捷  徐欣瑩  陳培瑜  羅明才  郭昱晴  游 顥  王正旭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黃建賓  陳秀寳  李坤城  沈發惠  蔡易餘  徐富癸  王定宇  張雅琳  王美惠  羅美玲  林月琴  陳素月  吳思瑤  林俊憲  林楚茵  范 雲  莊瑞雄  陳俊宇  賴瑞隆  李昆澤  何欣純  涂權吉  王世堅  黃秀芳  吳沛憶  郭國文  李柏毅  蔡其昌  洪申翰  陳亭妃  蘇巧慧  賴惠員  邱志偉  林淑芬  吳琪銘  黃健豪  張宏陸  鍾佳濱  劉建國  林宜瑾  陳 瑩  陳永康  黃珊珊  王育敏  邱鎮軍  呂玉玲  林德福  邱若華  盧縣一  牛煦庭  萬美玲  徐巧芯  柯建銘  謝龍介  馬文君  傅崐萁  陳玉珍  林沛祥  張智倫  王鴻薇  翁曉玲  鄭正鈐  葛如鈞  林倩綺  吳宗憲  邱議瑩  丁學忠  顏寬恒  李彥秀  謝衣鳯  張嘉郡  鄭天財Sra Kacaw   廖先翔  葉元之  陳雪生  黃 仁  韓國瑜  張啓楷  柯志恩  蘇清泉  

委員出席 112人

請假委員 楊 曜  

委員請假 1人

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行政院副院長

鄭麗君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下午3時40分起請假,由田次長中光代表列席。)

 

國防部部長

顧立雄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

 

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經濟部部長

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

陳世凱

 

勞動部部長

何佩珊

 

農業部部長

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

邱泰源

 

環境部部長

彭啓明

 

文化部部長

李 遠

 

數位發展部部長

黃彥男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徐佳青

 

行政院政務委員

陳時中

 

行政院政務委員

楊珍妮

 

行政院政務委員

季連成

 

行政院政務委員

史 哲

 

行政院政務委員

林明昕

 

中央銀行總裁

楊金龍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陳淑姿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蕭宗煌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

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鏡清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科學

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誠文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邱垂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

嚴德發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

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金德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曾智勇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古秀妃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進勇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 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翁柏宗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碧玲

 

行政院秘書長

龔明鑫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

 

(列席時間:10月4日)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龔明鑫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

 

(內政組)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邱垂正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碧玲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曾智勇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古秀妃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進勇

 

(外交及國防組)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

 

國防部部長

顧立雄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徐佳青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

嚴德發

 

(列席時間:內政組:10月8日上午9時至12時5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3分

外交及國防組:10月8日下午3時43分至4時31分)

 

  席

院長

韓國瑜(10月4日下午2時30分至6時3分、10月8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1分)

 

副院長

江啟臣(10月4日上午9時1分至9時27分、10時1分至11時59分、10月8日上午9時至12時5分)

  席

秘書長

周萬來(10月4日上午9時1分至9時27分、10時1分至11時59分、下午2時30分至6時3分、10月8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1分)

 

副秘書長

張裕榮(10月8日上午9時至12時5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學工程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遺傳諮詢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4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3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8人擬具「宗教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4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外交部函送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簽署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代謝性慢性病防治體系強化計畫協定」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與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愛荷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一、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機械設備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四、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五、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六、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七、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並修正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八、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九、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財政部函,為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一、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第四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二、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八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七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八十四、文化部函,為修正「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八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從事垂釣事項」名稱修正為「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從事垂釣事項」,並修正第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七、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納A.1185(33)決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Procedures For PSC, 2023)」案,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八、交通部函,為廢止該部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交航(一)字第11198001384號公告(於我國商港採用國際海事組織第三十二次大會採納A.1155(32)「港口國管制程序」),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九、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及應記載事項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廣告專用頻道之數量限制」名稱修正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購物頻道之數量限制」,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一、司法院函,為修正「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二、勞動部函,為修正「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勞動部函,為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勞動部函,為修正「鉛中毒預防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五、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五條之一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決議(五十三)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九)i僑卡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國軍幹部保密及軍法紀教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司法管轄權及交流演訓經費分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證據保全法治觀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導政府採購就陸資在台投資事業等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具體效益及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不穩定之供電對策及因應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之作為與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及產業園區碳中和及淨零科技應用補助推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4處工業用地(後鄉、台上段、角宿及五里林)工業廢污水處理可行性評估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確保漁業共存共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擬訂具體量化之年度階段目標及相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管制獸鋏等非法獵捕工具以保育野生動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支持辦理茶展活動並擴大至南投市、名間鄉、鹿谷鄉等鄉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灌溉用水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畜牧廢棄物精進管理及資源加值等4項跨年期計畫完整內容及分年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綠能總量管制策略及綠能發展區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納入年金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考日本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之設計,推動我國農電共生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民國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物解除保安林案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112-113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產木材自給率精進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強化坡地耐災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民地區畜禽養殖輔導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五、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六、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七、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八、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八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九、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保障於公部門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之合理調整請求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審酌職務特性延長公假期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六)及(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改善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法制化可行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企業併購、改組或轉讓事件勞工權益保護指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彈性育嬰假」與「有薪家庭照顧假」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雇主懲戒及處理措施訂定標準及對應態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雇主性騷擾防治責任相關事項研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部會就勞動權益事項進行研議並評估修法可行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友善中高齡者就業環境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相關工時彈性及請假制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薪長照安排假」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統一制定各地主管機關之勞動檢查紀錄表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男女薪資差距改善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資訊系統規劃應納入民眾實務使用建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及直聘中心缺乏組織法源依據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出新時代移工政策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創業婦女永續經營提出積極協助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研擬調整申請補助之勞工年齡門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避免弱勢勞工不具備現行經濟社會所需職能改善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強化弱勢婦女就業相關措施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具高危害性化學品之危害辨識資料庫更新進度緩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大職業災害移送地檢署相關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與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工程進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投地區設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西醫師之專科分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鄉醫事人員留任獎勵整體性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自殺防治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自殺防治綱領訂定之規劃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自殺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審員推薦及協助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軟硬體設施之規劃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增加南投地區急性病床數量之規劃與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防制青少年自殺前段預防及早療具體解決方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內政部合作推動員警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措施與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地方衛生局護理師(師級)人員研議發給不開業相關獎金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青少年自殺防治之宣導及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部分癌症治療商業保險無法理賠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寬列113年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各項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修正每日飲食指南手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跨轄安置經濟弱勢長者安置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本法公布施行1年內檢討主管法規並完成盤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本法公布施行1年內檢討主管法規並完成盤點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三、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四、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二)及(四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及第2項決議(六)、(十七)至(二十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辦理情形書面報告」等74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七七、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10年度至111年度)」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七八、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一七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一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為修正「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質詢事項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黃委員建賓,鑑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中,久任村里長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者,新增慰勞金。惟如村里長滿6屆,但未滿65歲者則無法領取,有違久任職滿之慰勞之意,實有欠公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林委員國成,有鑑於我國重要基礎交通建設業者之訂票平台會員數覆蓋眾多,倘發生資安異常事件,對於人民隱私與財產之權益侵害甚鉅,更恐成為國安問題。爰此,基於國民個資保障與數位犯罪防範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顏委員寬恒,因行政機關打詐成效不彰,且165反詐騙專線程序繁複、效率低落,無法及時有效回應民眾需求,導致民眾求助無門,專線形同虛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月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月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月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月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月17日(星期四)及10月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月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二、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4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三、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7案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9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融資公司法草案」及第33案委員陳永康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四、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案及第4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8日委員個人質詢)

〔10月4日:由委員郭昱晴、鄭天財Sra Kacaw、徐富癸、陳菁徽、林宜瑾、羅明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永康、李昆澤、涂權吉、張智倫質詢。

10月8日:內政組由委員麥玉珍、沈伯洋、廖先翔、葉元之、黃仁、牛煦庭、王育敏、王世堅、高金素梅、盧縣一、邱議瑩(書面)、吳沛憶(書面)、王美惠、馬文君、林岱樺質詢。

外交及國防組由委員沈伯洋(書面)、黃仁、徐巧芯、林岱樺質詢。〕

決定:下次會議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照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通過;討論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等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及增列下表報告事項18案。

附表

1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學工程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遺傳諮詢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其他黨團之提議不再處理。(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台灣民眾黨黨團相同)

二、討論事項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3案(如下列表):

附表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月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月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月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月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月17日(星期四)及10月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月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請公決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4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7案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9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融資公司法草案」及第33案委員陳永康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本院對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

行使同意權案相關事務及時程表

議程

日  期

處理程序

備       註

全院委員會

公聽會

 

10月14日
(星期一)

上午九時至下午
五時三十分

 

聽取社會公正人士之意見

 

註一: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依序先由學者專家代表及審查小組委員每人發言10分鐘,再由學者專家代表綜合答復時間30分鐘,發言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二:10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第十四屆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月17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分別審查考試院第十四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月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分別審查考試院第十四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

註三:10月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四:10月17日(星期四)及10月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五:被提名人之學經歷、著作、研究論文等相關資料,於全院委員會期間,陳列於群賢樓五○二會議室,上班時間供本院全體委員及黨團所指定之黨團助理1人查閱。

註六:行使同意權案投票時,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併為一張同意權票,投票會場布置,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時,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

 

審查會

 

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被提名人

周弘憲

10月16日
(星期三)
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發言完畢後,由委員進行詢答

審查會

 

考試院第十四屆
副院長被提名人
許舒翔

10月16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發言完畢後,由委員進行詢答

審查會

 

考試院第十四屆

考試委員被提名人
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

10月17日
(星期四)

上午九時至

下午五時三十分

 

 

每位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發言完畢後,由委員進行詢答。詢答完畢後,始進行下一位被提名人之審查。

 

審查會

 

考試院第十四屆
考試委員被提名人
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

Iwan Nawi

10月21日
(星期一)

上午九時至

下午五時三十分

 

 

每位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發言完畢後,由委員進行詢答。詢答完畢後,始進行下一位被提名人之審查。

 

院會

同意權
案投票

11月1日
(星期五)
上午進行

對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意權案投票

(二)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7案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9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融資公司法草案」及第33案委員陳永康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國民黨黨團之提議因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三案相同,合併處理,均予以通過。】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二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7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三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7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3)「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等僅限列之提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6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