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程序委員會第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星期二)12時8分至12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宗憲
本日議程 審定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各位,不好意思,因為剛剛在總質詢,總質詢完就馬上跑過來了。
報告委員會,現在已足法定人數,開始開會。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1分至12時28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林思銘 王正旭 陳玉珍 林楚茵 沈發惠 郭昱晴 范 雲 張雅琳 莊瑞雄 林國成 林月琴 黃 仁 羅廷瑋 張智倫 洪孟楷 吳宗憲 葛如鈞 廖先翔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
報告事項、質詢事項
依國民黨黨團(林委員思銘)提案,增列第42案至第53案暫緩列案,其餘均照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增列報告事項部分:國民黨黨團增列21案及民進黨黨團增列20案,共計41案照列。)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提案】
1、國民黨黨團(林委員思銘)提議: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增列第42至53案暫緩列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7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7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通。)
2、民進黨黨團(王委員正旭)提議: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二)
主席宣告:國民黨黨團(林委員思銘)提案已通過,本案不再處理。
二、請願案件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3案。
(第1案至第3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李念慈等為建請審查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三條條文內容,是否於違反法規訂定「應、不得」規定,並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究責等事續請願案。
2.倪○○為建請訂立假執行程序中與民事訴訟未終結前,聲請發還擔保金之相關規定事請願案。
3.彭○○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請願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21案。
1.鄺○○為軍人保險條例關於合併年資事件,不服法院判決事陳情案。
2.鄭○○為檢舉他人為枉法之裁判、瀆職等事陳情案。
3.王○○為詐欺事件遭法院科以刑罰事陳情案。
4.○○○○○○○○○○○○○○自救會為請國防部就退役人員發放房租補助費,不服法院判決事陳情案。
5.黃○○為反映銀行勾結地政事務所偽造土地登記簿,用假借據及假支付命令詐騙拍賣房地等事陳情案。
6.王○○為反映親屬偽造母親遺囑等事陳情案。
7.洪○○等為檢舉他人涉犯刑法上之背信罪及逃漏稅等事陳情案。
8.卓○○為他人偽造文書及背信案件,不服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案。
9.莊○○為反映先人墳墓遭違法起掘等事,不服法院判決續陳情案。
10.吳○○為他人疑涉偽造文書、瀆職,不服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事續陳情案。
11.黃○○為反映鄰地施工不當造成自家屋損及掏空地基等事陳情案。
12.王○○等為反映社區名稱及管委會組織不合法,及未繳納管理費等事陳情案。
13.○○○○○○有限公司為反映民間公司未依約給付工程款事陳情案。
14.林○○為反映他人親屬墳墓占用土地應分擔地價稅事陳情案。
15.尤○○為就遭遇惡房東、住居被侵入及手機遭駭等侵害權益事陳情案。
16.張○○為期貨商不法期貨交易受有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等事續陳情案。
17.王○○為遭詐騙集團詐騙事陳情案。
18.詹○○○等為拆屋還地訴訟等事續陳情案。
19.游○○為檢舉他人涉嫌偽變造刑事證據等事致生侵害案。
20.管○○為他人偽證案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事陳情案。
21.嚴○○為檢舉檢察官涉詐欺、偽造公文書及公務員涉貪瀆等事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24案。
1.吳○○為詢問行政院核定「補充矯正機關毒品犯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計畫」送立法院審議事請願案。(函轉行政院)
2.○○○○○○○○○○○○自救會為反映雲林縣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疑義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3.中華民國○○○○○○○○○○○總會為土地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七條關於房屋租金計算方式續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4.鄺○○為反映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第十四條關於遺族權益遭受侵害疑義事請願案。(函轉國防部)
5.石○○為建請放寬「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關於探親親屬親等限制事請願案。(函轉國防部)
6.戴○○為反映軍職年資合併計算疑義請願案。(函轉國防部)
7.傅○○為請領遺屬年金事請願案。(函轉國防部)
8.姚○○為反映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眷村改建不公不義事續請願案。(函轉國防部)
9.○○○○自救會為反映寶山水庫土地徵收不公事請願案。(函轉經濟部)
10.許○○為請廢止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等事續請願案。(函轉財政部)
11.趙○○為顧及被害者權益,建議將加害者之保單予以強制執行始符合公平正義事請願案。(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2.梁○○等為反對將非課綱活動的「閩南語」更改為「台語」事請願案。(函轉教育部)
13.顏○○為申訴歷次申請假釋皆遭拒事請願案。(函轉法務部)
14.周○○為反映監獄生活未獲公平對待事請願案。(函轉法務部)
15.台灣○○○○等為建請審慎審查加熱菸上市事宜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6.○○○○自救會為反映施打新冠疫苗受害及學校勿強迫學生施打疫苗等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7.雲林縣○○○○○○○○○協進會為反映因蘇丹紅事件導致辣椒粉缺貨及邊境檢驗問題等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8.詹○○為反映醫療疏失衍生額外醫療費用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9.王○○為建請照顧、賠償及援助「沙利竇邁」藥害事件受害者等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20.鄭○○為建議修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條文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21.謝○○為反映法院如同詐騙集團收取費用不為裁判,駁回案件亦不退款,請求退還相關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事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22.傅○○為建請全國各縣市清潔隊甄選統一由考選部辦理事請願案。(函轉考選部)
23.江○○為詢問基隆市土地公告現值、使用分區及實價登錄事請願案。(函轉基隆市政府)
24.劉○○為反映臺中市東勢區農會果菜市場涉及應拆除之違章建築物事請願案。(函轉臺中市政府)
其他事項
一、本(第2)會期循例由沈發惠委員及吳宗憲委員繼續擔任本會召集委員。
二、經各黨團同意及國民黨黨團來函,第2會期本會委員由洪孟楷委員、羅廷瑋委員、陳玉珍委員、黃仁委員更換為陳菁徽委員、王鴻薇委員、翁曉玲委員及林倩綺委員。
附件一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第42-53案暫緩列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思銘
附件二
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王正旭
主席:請問議事錄部分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現在請宣讀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4、8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4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3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8人擬具「宗教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5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3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外交部函送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簽署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代謝性慢性病防治體系強化計畫協定」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與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愛荷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機械設備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並修正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第四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教育部函,為修正「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七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文化部函,為修正「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交通部函,為「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從事垂釣事項」名稱修正為「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設施禁止從事垂釣事項」,並修正第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納A.1185(33)決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Procedures For PSC, 2023)」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交通部函,為廢止該部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交航(一)字第11198001384號公告(於我國商港採用國際海事組織第三十二次大會採納A.1155(32)「港口國管制程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及應記載事項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廣告專用頻道之數量限制」名稱修正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購物頻道之數量限制」,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司法院函,為修正「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勞動部函,為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勞動部函,為修正「鉛中毒預防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五條之一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決議(五十三)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九)i僑卡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國軍幹部保密及軍法紀教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司法管轄權及交流演訓經費分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證據保全法治觀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導政府採購就陸資在台投資事業等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具體效益及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不穩定之供電對策及因應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之作為與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及產業園區碳中和及淨零科技應用補助推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4處工業用地(後鄉、台上段、角宿及五里林)工業廢污水處理可行性評估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確保漁業共存共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擬訂具體量化之年度階段目標及相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管制獸鋏等非法獵捕工具以保育野生動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支持辦理茶展活動並擴大至南投市、名間鄉、鹿谷鄉等鄉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灌溉用水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畜牧廢棄物精進管理及資源加值等4項跨年期計畫完整內容及分年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綠能總量管制策略及綠能發展區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納入年金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考日本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之設計,推動我國農電共生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民國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物解除保安林案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112-113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產木材自給率精進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強化坡地耐災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民地區畜禽養殖輔導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八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保障於公部門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之合理調整請求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審酌職務特性延長公假期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六)及(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改善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法制化可行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企業併購、改組或轉讓事件勞工權益保護指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彈性育嬰假」與「有薪家庭照顧假」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雇主懲戒及處理措施訂定標準及對應態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雇主性騷擾防治責任相關事項研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部會就勞動權益事項進行研議並評估修法可行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友善中高齡者就業環境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相關工時彈性及請假制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薪長照安排假」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統一制定各地主管機關之勞動檢查紀錄表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男女薪資差距改善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資訊系統規劃應納入民眾實務使用建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及直聘中心缺乏組織法源依據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出新時代移工政策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創業婦女永續經營提出積極協助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研擬調整申請補助之勞工年齡門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避免弱勢勞工不具備現行經濟社會所需職能改善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強化弱勢婦女就業相關措施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具高危害性化學品之危害辨識資料庫更新進度緩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大職業災害移送地檢署相關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與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計畫工程進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投地區設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西醫師之專科分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鄉醫事人員留任獎勵整體性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自殺防治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自殺防治綱領訂定之規劃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自殺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審員推薦及協助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軟硬體設施之規劃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增加南投地區急性病床數量之規劃與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防制青少年自殺前段預防及早療具體解決方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內政部合作推動員警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措施與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地方衛生局護理師(師級)人員研議發給不開業相關獎金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青少年自殺防治之宣導及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部分癌症治療商業保險無法理賠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寬列113年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各項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修正每日飲食指南手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跨轄安置經濟弱勢長者安置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本法公布施行1年內檢討主管法規並完成盤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本法公布施行1年內檢討主管法規並完成盤點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五、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二)及(四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及第2項決議(六)、(十七)至(二十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八、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辦理情形書面報告」等74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五九、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10年度至111年度)」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一六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六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為修正「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二、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及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施政計畫、「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二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學工程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遺傳諮詢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接下來請登記的委員發言,在第1位林委員楚茵發言完畢之後就停止登記發言。
現在請第1位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林楚茵。
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林楚茵
主席:接下來請第2位王委員鴻薇發言。不發言。
接下來請第3位林委員國成發言。
林委員國成:本院台灣民眾黨,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2、13、14、15、16、17、18、19、20、21、22及23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2、13、14、15、16、17、18、19、20、21、22及23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林國成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第4位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我沒有聽懂林委員要暫緩的是哪幾案。
主席:我們請議事人員補充好嗎?還是你要請林委員?莊委員,我們請議事人員唸一下。
莊委員瑞雄:我聽懂了。
主席:可以了,好。
莊委員瑞雄:謝謝主席。剛剛林國成委員的提案我終於聽懂了,其實重點還是在於總預算就不排進來嘛!這是台灣民眾黨的立場,我是覺得非常可惜。我也知道台灣民眾黨現在是低氣壓,但用這樣的方式是真的非常不足取。颱風大家都很清楚,南部很多在放颱風假,我相信這兩天可能……我們也期待這個風能轉個向,讓臺灣各個縣市都可以平安。否則這颱風一來的話,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我們這次在總預算裡面,你去看我們整個治水的預算裡面,我們放了159億元進去,這159億元不是中央政府要用啊!它真正的功能是要用在各個地方,這種預算你把它擋了,然後淹水了,這個口水就噴向中央。在立法院裡面該審的預算程序完備了,那你又把它給擋掉?再考慮一下。
第二個,護理人員人力的問題,我看不管是中國國民黨或者台灣民眾黨,大家一起在努力啊!這一次我們也把護理人力提升的68億元編進去了,你也把它擋掉了。我再舉一個例子,上個會期大家吵的是什麼?就是中國國民黨的花東三法,然後台灣民眾黨你們去支持它。現在整個蘇花公路的安全提升,我們預算把它編進去了,你們也要擋!你們也要擋!如果說你認為這個總預算是不合理的,你就在委員會裡面好好地去把它審議,該凍結的去凍結。大家講理由,不合理就把它給刪除,但你們現在用聯手的方式,這個叫做洩恨啦!國家是大家的啦!沒有這樣的方式啦!那就很簡單嘛!你認為那一筆預算不合理的話,把它給刪掉嘛!什麼颱風的預算你也把它給刪掉了!連審你們都不審,這個比刪還要可惡啊!台灣民眾黨今天提這個案,沒有道理啦!
林委員思銘:沒有刪。
林委員國成:沒有刪,要見面啊!
莊委員瑞雄:不是!見面是談你整個預算規模的問題嘛!那你現在是連付委……你整個總預算都把人家給擋掉?天底下有這樣的事情嗎?你一點道理也……上個禮拜中國國民黨還有一位有良心的,手還不敢這樣舉起來,但你們現在不是這樣做,現在是說這個國家反正總統也選輸你們啦!因為藍白聯手人比較多,把整個立法院全部癱瘓掉!颱風會分黨派嗎?這種治水的預算你們真的認為不合理嗎?護理人力的提升你們認為不合理嗎?荒唐啊!
王委員鴻薇:那就趕快編預算啦!
莊委員瑞雄:那就趕快來審啊!趕快審啊!不是嘛!那你就登記發言嘛!
王委員鴻薇:你不編,怎麼審啊!
莊委員瑞雄:先付委啊!付委再好好來審啊!
王委員鴻薇:你不編怎麼審啊!重編啦!
林委員思銘:是退,不是擋。
林委員國成:不要誤解!今年颱風是今年的預算……
王委員鴻薇:我要發言啦!不可以,我要發言。
林委員楚茵:一直講,現在截止登記才要來亂!
王委員鴻薇:幹什麼!你們先來亂啦!
沈委員發惠:主席!處理一下秩序啦!
主席:請各位安靜。
王委員鴻薇:沒有秩序啦!
沈委員伯洋:沒有秩序就是你啊!站著的是你,講話的也是你!
王委員鴻薇:我不能站著,我不能講話喔!
主席:你們需要協商嗎?不用。
沈委員伯洋:不會發言,只會造謠!
主席:請各位安靜。我們現在就依照順序,下一位請沈伯洋委員發言。
沈委員伯洋:我還是要告訴國民黨,要發言的話,在這邊發言就可以了,並沒有很困難。登記的話,寫你的名字就可以了。你既然名字已經擺在那邊,剛剛輪到第2位發言的時候,你就可以好好論述你的立場,而不是像剛剛那樣在下面叫囂和造謠。
重編這件事情的問題就出在這裡。如果你今天真的覺得預算有問題的話,那你應該針對內容來做實質的審查,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再來,上個禮拜已經擋過一次兩岸條例第九條跟第九十一條的修正。我在這邊再告訴大家,我們這次提出來的新版本,針對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又把它稍微做了增列,我就不知道剛剛民眾黨提出要擋下兩岸條例第九條跟第九十一條的理由會是什麼,是針對原本的立法委員去中國的部分想要擋?還是要針對關鍵基礎設施的擴增想要做一番論述?還是認為在第三國見面的部分不妥當?
我還是要再講一次,我在程序委員會已經講過很多次了,法案的審查應該是在委員會,你對於內容有任何的不滿、你對於內容有任何的疑慮,都應該排案在委員會,用辯論的方式讓國人知道為什麼兩岸條例不應該修正,而不是在程序委員會擋下。再說一次,程序委員會著重的是今天連署的人數有沒有達成、修法理由有沒有寫、前言有沒有寫,那個叫做程序委員會。所以程序委員會不是給你們表達政治立場的地方,也不是讓你們來這邊玩弄是非的地方。所以還是要再鄭重地呼籲一次,不要再去擋國安的相關法案,也不要再擋預算。如果對預算有疑慮,就請進委員會審查,謝謝。
主席:好,謝謝。登記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我們現在進行處理,先提案先處理。
請問對林楚茵委員的提議有無異議?
林委員思銘:反對!
王委員鴻薇:反對!
沈委員伯洋:贊成!
主席:好,因為雙方對於這次院會議程草案的內容,朝野黨團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我們就依照前例,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3案。
(第1案擬送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1.李○○為建請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續請願案。
(第2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喬○○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三章第三節及第五章相關條文請願案。
(第3案擬送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3.王○○為建議修正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共2案。
1.周○○為向新竹地檢署請求國家賠償事陳情案。
2.謝○○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遭裁罰事,請求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及聲請公務圈禁用字等事,提起確認訴訟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17案。
1.金門縣議會跨黨派問政聯盟政團等為建請發展金門通電、通橋、通氣等民生建設,並籲請支持金廈大橋興建及倡議金門縣非軍事區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行政院)
2.梁○○為建請修改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五條規定將退休年齡延後至六十七歲事請願案。(擬函轉經濟部)
3.王○○為反映嘉義縣番路鄉吊橋管理及改建等疑義請願案。(擬函轉交通部)
4.謝○○為建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關於汽、機車定義等相關規定事請願案。(擬函轉交通部)
5.紀○○為反映假釋制度未依監獄行刑法及相關規定審查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6.高○○為陳述自身無精神疾病並請求更換病房,及建請修訂強制治療相關規範等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7.中華民國○○○○○○○○○為建議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相關規定續提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8.楊○○為建議讓國人有條件選擇安樂死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9.楊○○為反映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區域未明確,並建請廣設地方行政訴訟庭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10.鄭○○為詢問民、刑事卷宗保存期限及卷宗滅失事件處理相關法規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11.王○○為聲請法官迴避、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請求調查法院判決相關文書、證據及申請法庭錄音、錄影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12.鄭○○為建請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條文案。(擬函轉監察院)
13.社團法人○○○○○○○○○○○○○協會為建請退休公務人員月退休金等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進行調整事請願案。(擬函轉銓敘部)
14.○○○○○自救會為反映苗栗縣三灣鄉永和村土地因國土計畫劃分結果,限制土地利用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苗栗縣政府)
15.謝○○為反映臺中市政規劃事請願案。(擬函轉臺中市政府)
16.謝○○為反映高雄市岡山區路邊鋼筋裸露影響行車、行人安全事請願案。(擬函轉高雄市政府)
17.謝○○為反映屏東縣地區颱風災後修繕、道路邊溝修補、台糖園區安全疑慮及屏東縣立棒球場前庭閒置空地利用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屏東縣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的話,通過。
有無臨時動議?(無)沒有臨時動議。
散會。
散會(12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