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1015日(星期二)12時至1232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宗憲

本日議程 審定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108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23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林倩綺  林月琴  陳菁徽  沈伯洋  林國成  王正旭  林思銘  沈發惠  王鴻薇  吳宗憲  葛如鈞  張智倫  廖先翔  翁曉玲  林楚茵  張雅琳  范 雲  郭昱晴  莊瑞雄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

報告事項、質詢事項

依國民黨黨團(林委員倩綺)提案,增列第33案至第44案暫緩列案,其餘均照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增列報告事項部分:國民黨黨團增列18案、民進黨黨團增列14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增列15案,共計47案照列。)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提案】

1、國民黨黨團(林委員倩綺)提議: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第3344案暫緩列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2、民進黨黨團(林委員月琴)提議: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二)

主席宣告:國民黨黨團(林委員倩綺)提案已通過,本案不再處理。

二、請願案件

()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2案。

(第1案送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1.俞○○為建請修正兵役法為男女皆應服兵役事請願案。

(第2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雜誌社為建請修正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條文案。

()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4案。

1.吳○○為不服法院判決及遭警察違法對待等事陳情案。

2.葉○○為反映遭彰化縣政府以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予以裁罰事陳情案。

3.顧○○為保險公司拒絕給付保險金事陳情案。

4.葉○○為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不服法院裁定事陳情案。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4案。

1.雲林縣議會為建請召開國土計畫法實行公聽會請願案。(函轉行政院)

2.許○○為都市計畫農業區之既成道路,建請移轉時免徵土地增值稅事請願案。(函轉財政部)

3.周○○為反映強制治療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及違反人身自由、通訊自由等事請願案。(函轉法務部)

4.馮○○為反映住家門前土地非屬道路範圍及相關單位違法侵害使用土地權利事請願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附件一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第33-44案暫緩列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思銘  林倩綺

附件二

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林月琴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3101822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民防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3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3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廢止「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反歧視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3人擬具「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兵役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牙體技術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優生保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3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利用諮商同意參與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繼留地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客語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3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3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3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3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2人擬具「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本院委員洪申翰擬撤回前提之「醫療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經濟部函送「設立亞灣IC研發中心進度」1137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13年第2季暨上半年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五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內政部函,為「綠建築標章規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內政部函,為「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行政院函送113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補辦預算或先行辦理數額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交通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大園一期產業園區共同管溝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等5項法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農業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七月一日止,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農業部函,為修正「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澳大利亞首都特區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農業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項規定及其附件「加拿大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371日起至同年930日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財政部函,為修正「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獎勵補助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條文及第八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法務部函,為本院修正電子簽章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司法程序適用電子簽章之可行性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廢止「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並自1137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送「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實施日期」,及廢止「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並自1137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37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經濟部函送「112年度中小企業融資協助執行成果報告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院本部)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情形113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34月至6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內政部函送「連江縣政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計畫」等16項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內政部函送「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內政部函送移民署辦理「打造國境安全智慧應用數位韌性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分10年執行規劃期程」113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大陸委員會函送1136月「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外交部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僑務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密)國防部函送「光華二號(拉法葉艦)佣金雙重受償仲裁案辦理情形與預算支用狀況」113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管制預算運用情形統計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說明」及「113年度第2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經濟部函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113年第2次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5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3年度第2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高雄市前鎮及小港地區土地利用情形及可活化土地規劃情形」113年上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農業部函送漁業署「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追蹤」及「新建多功能水產品物流中心招商進度」113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農業部函送114年度「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114年─117年)」等11項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117年)」計畫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財政部函送截至1136月公股銀行紓困貸款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財政部函送公股銀行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113年第2季統計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財政部函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截至1136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財政部函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資料1136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財政部函送「數位海關再造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密)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密)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績效概況表及財金資訊112年年報,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中央銀行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六、文化部函送1131─5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屏東科學園區辦理進度及規劃」113年上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八、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6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九、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交通部函送114年度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廣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三、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3年度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五、司法院函送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新建少年輔導及家事保護大樓」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六、法務部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七、衛生福利部函送114─117年「藥健康─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第3期計畫」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八、審計部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特別預算11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九、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基金110112年度經費支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查核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預算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製造業低碳、智慧化升級轉型措施之推動效益事前分析及事後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二、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針對程序面整合性騷擾申訴案件請求糾正補救及加害人懲處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候選人連署規範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是否增訂選舉公報有關候選人經歷之查核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新臺幣93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正勳章之未來處置方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立威權象徵處置機制,並將處置情形彙整公開於網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一)推動濕地保育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等法規檢討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決議(七十四)精進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土地正義及傳統領域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86年以前因公或作戰致身心障礙義務役士兵修訂贍養金給與基準及發給遺屬年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應用綱要計畫」及「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辦理進度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晶創臺灣方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電力交易平台規劃推動與執行現況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八、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動物保護檢查人員經濟動物執法專業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牛乳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之推廣與落實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與生產現況及檢討糧食系統碳盤查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一、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1項決議第14項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與營業稅申報作業平台之維運概況暨相關使用情形統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二十一)(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五十)(五十五)(五十六)書面報告及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三、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及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四、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五、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八)(一三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六、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二十八)(三十七)(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七、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二十九)(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五)(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九、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五、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六、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六十五)(六十八)(一四四)(一四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七、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一二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針對設立機車臨時卸貨進行跨部會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計畫最新成效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針對檢舉人資格認定相關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六)肇事逃逸罰則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七)無人傷亡之肇事逃逸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十三)如何監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等管理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針對堵詐、阻詐相關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赴歐洲地區參與數據公益相關考察及交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委辦計畫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七、監察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八、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費醫師服務年數延長至10年應提升其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公費醫師制度之效益並保障公費醫師之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第二期之公費醫師權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持續推動危機處理小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嬰幼兒睡姿及睡眠環境之宣導策略與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服務評鑑制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區檢討劃分作業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針對完備CDR執行細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延長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至18歲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老老照顧之高風險家庭研擬對策與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院評鑑具體成效及真實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團體協約內容公開揭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訂定外送專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二、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6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1年度決算書等2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查核各單位對內部稽(審)核書面報告案等3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處置國幣之圖像問題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費來源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書面報告案」等18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第7項「調降汽機車貨物稅之可能性」書面報告案等4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九、本院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歲出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13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改善政治檔案徵集數位化進度」專案報告等86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二、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總統府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等2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三、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內政部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整備作業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4326,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等7案,均已逾各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等9項法規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五、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家中醫藥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0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及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施政計畫、「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謝謝。宣讀完畢,現在請委員依序發言。

第一位請沈委員伯洋發言。

沈委員伯洋:謝謝主席。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沈伯洋。

案由: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沈伯洋

主席:第二位請林委員國成發言。

林委員國成: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4案到24案以及第25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以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41516171819202122232425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林國成

主席:謝謝林委員。

下一位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林國成,我是要怎麼稱讚你?我也知道明天就要協商,我真的是沒辦法稱讚你啊!比如說,你把總預算又暫列,這個我是覺得非常不好啦!為什麼呢?第一個,林國成委員,你跟我不是只有屏東同鄉而已,你跟我還是同一個鄉,我們兩個又同一個村。我每次罵你,罵完以後,我們村民也覺得很奇怪,怎麼同村在罵同村?我罵你不是沒有道理啊!

比如說,屏東也好,臺東也好,今天你退掉的是什麼?是我們整個總預算跟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5期耶!中央政府前瞻,中央的部分,如果說治水,那是中央管的河川,那個執行率……國民黨跟民眾黨每次都說今年執行的是去年的預算,今年要用的,去年都已經用好了,這話只對1%啊!為什麼?因為現在10月底,到9月份的執行率已經99.1%了,剩下0.9%是要幹什麼的?0.9%就是要留下來已經既成、已經要做的事情,所以現在預算是多少?今年要執行的預算,去年編的是多少?是0啊!

這一次山陀兒颱風來以後,我看屏東、高雄、臺東,那麼多地方,地方政府大家在那邊唉唉叫說沒錢啊!中央趕快下來!我看不分黨派幾乎都是這樣,國民黨的委員也是這樣子啊!以這次臺東來看,你們這一次光這些縣管河川被山陀兒帶下來,土石流把它沖垮的,你們現在列出來災損多少呢?36億元!你們黃建賓委員說:趕快喔!中央給錢來支援地方喔!結果你們現在根本就不讓總預算過啊!你們說有啊!今年的去年已經編好了!今年縣管河川的部分,縣管的本來就是地方要去自己付錢,可是我們就是因為知道地方財政不好,我們才再把它放進去前瞻基礎建設,放了101億元耶!結果你不讓它過、不審。你不審,地方卻在討錢,你們這個矛盾嘛!我不想破壞這個氣氛啦!

但是我必須要提出來的是,昨天中國利劍的軍演,中國海警局4個編隊,我們海巡弟兄採取一巡防艦加一巡防艦二對一的因應,我相信大家看到了,捍衛國家的決心不容質疑,這也是穩定我們全國的民心啊!可是我們在立法院裡面,你把總預算一擋,你沒有看到今年國防預算新增就多少?415億元耶!包含我們的潛艦國造耶!這個讓我想起來就有很大的感慨!不要再一直說今年的已經去年編了,我們現在講的都是新增的。我們講到現在的治水跟防災,地方本來就是沒有錢,執行率都已經超過99%,沒有錢了,你們說還有錢,錢在哪裡?不是要中央支持地方嗎?我們立法院應該來撐這個政府才對啊!所以明天要協商,我看你暫列,待會表決也贏不了你們啦!但是我還是苦口婆心,不罵人。

昨天老共這樣的軍演以後,讓我去想到一段故事。二戰的時候,納粹入侵法國,當時曾擔任法軍的總司令叫貝當,他是他們的總理,結果他選擇向希特勒投降,他跟他們國內的一些政治人物選擇去投降。可是有一位叫做戴高樂……

林委員思銘:時間到了……

莊委員瑞雄:他組了一個自由法國,抵抗納粹德國對法國的占領,結果到最後把納粹趕走了。所以我今天不發脾氣,各位好好想想……

主席:時間到了,有人在等。

莊委員瑞雄:軍演剛結束,國防預算你們也不讓它放行,地方嗷嗷待哺,希望中央去支援,你們說去年已經編了,我在這裡苦口婆心跟你講去年編的今年執行率已經超過99.1%了,沒錢了,幫幫地方吧!國家是大家的啦!好不好?

主席:好,請大家儘量注意一下時間。

下一位請翁曉玲委員發言。

翁委員曉玲: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我也不是來罵人的,但是我想要針對莊瑞雄委員剛剛說的,我們不是退回總預算,我們是認為行政院所編列的114年的預算不合理,沒有依法行政,該編的不編,完全把國會所通過的法律視為無物。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立法院擁有的權利當然就是要求行政院重新編列合理的預算,而且它可以直接提預算的部分修正案,在過去都有例子的,所以我們不是要退回總預算,只是暫緩審議。

民進黨過去一直在那裡造謠放話,認為說我們是要退回總預算,不願意讓114年的預算通過,不是這麼回事。這個部分是要求行政院尊重民意,要能夠聆聽大家的聲音,而不是一直死槓在那邊,該編的不編,重編一個禁伐補償條例補償費用的預算有這麼困難嗎?今天如果我們放行了,看起來好像原住民的禁伐補償費用沒有多少,我們就放行了,行政院不編也無所謂,那麼下一次可能在通過其他對人民有利、增加福利的法案,那是不是行政院也可以不編呢?所以這並不是一個小事,而是從這件事情就看得出來行政院到底有沒有尊重立法院、尊重國會。這個部分請大家要瞭解,謝謝。

主席:好,謝謝。

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發言。待會王鴻薇委員發言完畢之後就停止登記。

王委員鴻薇:主席,還有各位同仁,莊瑞雄說要罵人,我不曉得他到底要罵什麼?事實上大家都知道,韓國瑜院長會在這個星期,也就是星期五之前就會進行朝野協商,所以只要行政院能夠依法行政,依照法定預算來編列預算,只要有這樣的誠意,還有這樣的解決方案,我們在星期五的時候可以再來處理。否則,按照上個星期五和解飯帶來的兩串香蕉,完全沒有提到任何的解決方案。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解決法定預算沒有依法編列的問題,難道我們要讓我們的政府變成詐騙集團嗎?

大家想想看,原民禁伐補償條例是一個經過立法院通過、經過總統府公告實施的法案,公告實施法案給我們的人民、給我們的民眾,他依照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所公告實施的法律來請領補償的時候,然後我們告訴他:對不起,我們根本沒有編啊!難道政府在詐騙我們的人民嗎?行政院要當詐騙集團,對不起喔!我們立法院不奉陪,我們在野黨也不會奉陪。

所以非常重要的是,我們在這次的朝野協商,也就是在禮拜四早上的朝野協商,行政院要提出一個讓人信服的解決方案。所以民進黨動不動提治水預算,現在又來軍演,是怎樣?又來牽扯、丟紅帽子是不是?提國會改革法案丟紅帽子,討論總預算丟紅帽子,下次我們只要在這邊講話就是中共同路人嗎?你們老梗玩不完嗎?只會玩這一招嗎?不能好好地來談總預算嗎?不能好好地來依法行政、依法編預算嗎?每天只會丟紅帽子,這樣的執政黨根本是不負責任。

我們現在是避免我們的政府、避免執政政府變成詐騙集團,所以我們還是會希望在星期四早上朝野協商的時候,行政院能夠很負責任地提出依法定預算來編列的預算,這樣就可以審查啦!所以如果不提的話,卡預算的是誰?想要卡預算的是民進黨啦!故意不提啊!故意這樣子啊!然後丟你紅帽子啊!玩這招最會啦!真正卡預算的變成是民進黨,好不好?你們自己好好想一想。

主席:好,謝謝。

下一位請郭昱晴委員發言。

郭委員昱晴:主席好!各位立法院的同仁,大家好!剛剛講到禁伐補償,我再次強調,禁伐補償連原民會都已經站出來打臉了,禁伐補償只有7%的原住民可以真正領到,你們知不知道很多的原保地是借名登記?真正嘉惠到誰?真正損失到誰?另外93%的原住民其實是沒有辦法領到這個,你們現在一直在不斷地帶風向。這個叫做公務預算,公務預算加上所謂的基金,照理來講,其實有編列的它就是會給,只是要怎麼給才不會犧牲到其他93%的原住民。再次強調,不要一直帶風向說我們政府這6萬元已經不給了。拜託!回去好好念書好嗎?

再來,講到編列的公務預算再加基金的調度,禁伐補償是一定會給,只是要怎麼樣合理地給,不會犧牲、擠壓到其他只剩下10%原住民能夠用的預算,不是犧牲原住民,不要天天拿著原住民來當自己的擋箭牌、當自己的遮羞布,丟臉啦!

另外,這陣子我都到桃園,因為我也要認養選區。我看到桃園地方的交通建設,昨天我去參加了國3以及台66線的開通典禮,你們國民黨的委員到場,麥克風一拿,希望地方能夠跟中央再要更多的補助,希望中央可以補助地方,地方的交通建設才能夠繼續地進行,結果現在呢?全部暫緩!你們擋的只有這些嗎?不只吧!中共昨天軍演,我們今年114年度的國防預算總共是6,470億元,增加了464億元,然後你們擋,削弱自己的國防預算。拜託!團結一點可以嗎?

還有,護理師的夜班費,因為你們擋,沒了!再來,我們的長照3.0,沒了!再來,我們的治水預算……再次強調,包含我們的災準金,包含我們的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講的都是當年度,但是災後的修建一定會是跨年度的。跨年度新的預算不過,地方哀哀叫,中央不補助,我們能怎麼辦?兩手一攤,你們這邊就全擋了啊!不要魚目混珠,不要亂帶風向,不要造謠可以嗎?

林委員思銘:你們才在造謠、亂帶風向……

王委員鴻薇:已經被事實查核中心打臉了!假新聞!假訊息,還在造謠做假!

主席:好了!大家不是說好今天不要吵嗎?對啊!大家說好了嘛!反正來這裡都有錄影,誰在那邊講假話其實都很明顯嘛!誰講的是真、誰講的是假都有錄影,大家都知道嘛!我們不要吵了,不然會議會無法順利。

下一位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叫我,我不來不好意思。

主席:不要罵人啦!這樣就好。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同仁,我其實都沒有罵人,我們對一句話、對事情的解讀幾乎是千差萬別,大家的感受差距太多了。王鴻薇委員,你真的太激動了,我完全沒有在丟紅帽子。我剛剛講的話的微言大義是,我們在享受和平時刻的時候,我們剛好面臨到昨天老共的利劍演習,剛好總預算裡面有新增的國防預算,不要因為我們在這邊的政治攻防而把它給耽擱了,就這麼簡單。

如果真的要講紅帽子的話,我也不會去講在場各位啊!我一定會講最明顯的馬前總統,他就是自己戴的紅帽子,我怎麼會去扯……在整個總預算裡面怎麼會去講各位呢?

王委員鴻薇:扯太遠了。

莊委員瑞雄:但是,各位要去好好想一想啊!你們真的要好好去想一想啊!這些預算你把它拿來當政治攻防,好多議題都可以拿來當政治攻防。我剛剛開宗明義就點出來了,總預算跟今天大家要讓它照列的是前瞻基礎建設的經費啊!這些是最主要的,了不起在立法院攻防裡面,大家吵來吵去哪一些地方不應該那麼多,可是到最後用的時候,大家都一直搶啊!

不要以為今天這個攻防是在丟紅帽子,完全都沒有。我很在意的是,現在已經超過十月半了,我們總預算審議期間只剩下一個半月的時間。我在意的是這個,你們拿來當政治攻防,然後說我們丟你紅帽子,這個我就不接受,所以我在這邊還是苦口婆心,這個禮拜四我們要協商,是不是今天保留一個善意?今天大家看這個能不能照列?我跟你們說,錢真的花完了,不管是臺東也好,不管是屏東也好,各縣市也好,真的很多都不是只有……你說中央沒有辦法做好,你可以罵中央,可是很多縣管的,地方真的是沒有錢,必須要向中央來求援,我們把這些新增的……颱風臨時來的,確實去年編的預算,今年全部花光光,我們竟還不給他,就讓行政院一直在那邊講,移緩濟急、移緩濟急,行政院了不起只能應付這一句,這個是我們國會議員該有的態度嗎?以上,謝謝。

主席:不是就要協商了,幹嘛講那些?

下一位請廖先翔委員發言。

廖委員先翔:其實這次總預算的問題是行政院在踐踏立法院,行政院踐踏的是立法院。行政院不是只踐踏國民黨、民眾黨,還有無黨籍的立委,行政院是連民進黨黨團的立法委員都一併踐踏了。我不曉得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民進黨立法委員在這邊幫行政院發聲、護航?這一次總預算的鎖在這邊,鑰匙在誰的手上?這次總預算的鎖,鑰匙就在行政院的手上,行政院只要做一件什麼事情?叫做依法行政、依法編列預算,這一次總預算的鎖就會解開了。我再次強調,這一次許多民進黨委員口口聲聲說,國民黨、民眾黨、無黨籍的委員在卡治水預算、國防預算、救災的預算等等,我想民眾這一次看得非常清楚,這很明顯的又是一個認知作戰而已,民眾非常清楚!我們國民黨、民眾黨以及無黨籍委員的主張,就是希望行政院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編列應該要編足的預算。試想,今天短編的是原住民禁伐補償預算,如果今天短編的不是原住民禁伐補償預算呢?如果今天行政院短編的也是法定的預算──老農津貼呢?民進黨一樣要護航嗎?民進黨一樣要護航行政院嗎?

莊委員瑞雄:你們可以倒閣!

廖委員先翔:沒有,我們一樣的作法。我們一樣會請行政院把所有應該要編足的法定預算編足,無論是原住民,無論是農民,無論是任何國家法定的社福津貼,我們都是一樣的立場,就是要求行政院補足,所以今天這個鎖的鑰匙就在行政院的手上,只要行政院願意依法行政、依法編列國家法律所制定的法定福利預算,我們國民黨的委員、民眾黨委員及無黨籍的委員一定非常樂意加速後續的預算審查。以上。

莊委員瑞雄:強烈一點,倒閣,我支持你!

翁委員曉玲:幹嘛……傀儡……莫名其妙!

主席:好啦!不要講到那邊去,好不好?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不是啦!因為禮拜四大家還要談,現在不要這樣。莊委員還有翁委員都先安靜一下,謝謝。

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請問對於沈伯洋委員的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因為這一次院會議程草案的內容,朝野黨團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援例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3案。

(第1案至第3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新北市○○○○協會為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草案提供修法意見案。

2.梁○○等為私校教職員以外,無月退休金且無優惠存款人員被排除在年金制度外之不公平事,建請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案。

3.彭○○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續請願案。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3案。

1.○○○○○○有限公司為建議電機工程系學士班畢業資格條件應列入通過專技考試事請願案。(擬函轉教育部)

2.○○○○○○○有限公司為訴訟救助屢遭駁回,函請釋示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案。(擬函轉司法院)

3.李○○為懇請協助申請屏東縣鹽埔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事請願案。(擬函轉屏東縣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的話,通過。

請問有無臨時動議?有沒有?(無)沒有。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