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2分
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7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55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陳昭姿 蔡易餘 洪申翰 黃國昌 麥玉珍 吳春城 王美惠 林思銘 李昆澤 林憶君 陳菁徽 張啓楷 羅智強 王正旭 郭昱晴 許宇甄 黃 捷 洪孟楷 陳冠廷 林岱樺 陳永康 吳琪銘 林沛祥 賴士葆 王育敏 高金素梅 許智傑 蘇巧慧 吳秉叡 沈發惠 賴瑞隆 陳素月 何欣純 林宜瑾 林月琴 張宏陸 邱議瑩 蔡其昌 李柏毅 林楚茵 陳培瑜 張雅琳 王定宇 羅明才 李坤城 吳沛憶 沈伯洋 羅美玲 王世堅 郭國文 劉建國 陳亭妃 謝衣鳯 黃珊珊 徐富癸 陳 瑩 陳秀寳 謝龍介 羅廷瑋 王鴻薇 徐巧芯 顏寬恒 張嘉郡 林德福 鄭正鈐 馬文君 陳雪生 黃健豪 黃 仁 翁曉玲 廖先翔 丁學忠 莊瑞雄 范 雲 廖偉翔 游 顥 傅崐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萬美玲 楊瓊瓔 黃秀芳 魯明哲 涂權吉 牛煦庭 邱若華 呂玉玲 蘇清泉 盧縣一 林淑芬 陳俊宇 林俊憲 吳宗憲 林倩綺 邱志偉 柯志恩 鍾佳濱 韓國瑜 張智倫 徐欣瑩 邱鎮軍 黃建賓 吳思瑤 陳玉珍 李彥秀 陳超明 賴惠員 葉元之 楊 曜 江啟臣 林國成 葛如鈞
委員出席 112人
請假委員 柯建銘
委員請假 1人
列席官員 |
行政院院長 |
卓榮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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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秘書長 |
龔明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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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 |
李慧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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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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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長 |
陳世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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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部長 |
黃彥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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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 委員會主任委員 |
陳金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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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
翁柏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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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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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部長 |
何佩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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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部長 |
邱泰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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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部長 |
彭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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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時間:交通組:10月18日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2分、10月22日上午9時至10時53分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10月22日上午11時4分至12時7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55分) |
主 席 |
院長 |
韓國瑜(10月18日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至12時、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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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 |
江啟臣(10月18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32分、10月22日上午9時至12時7分) |
列 席 |
秘書長 |
周萬來(10月18日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2分、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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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
張裕榮(10月22日上午9時至12時7分) |
記 錄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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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吳東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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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 |
李彥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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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黃建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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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處長 |
蘇顯星 |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家中醫藥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民防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3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3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1人擬廢止「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反歧視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財政三委員會審查。【民進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四十三、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3人擬具「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兵役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牙體技術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優生保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3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利用諮商同意參與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繼留地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客語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2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3人擬具「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三、本院委員洪申翰擬撤回前提之「醫療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一○四、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五、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六、經濟部函送「設立亞灣IC研發中心進度」113年7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13年第2季暨上半年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內政部函,為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五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為「綠建築標章規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為「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一、行政院函送113年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補辦預算或先行辦理數額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交通三委員會。
一一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大園一期產業園區共同管溝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等5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經濟部函,為修正「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農業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七月一日止,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農業部函,為修正「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二、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三、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澳大利亞首都特區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五、農業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項規定及其附件「加拿大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七、財政部函,為修正「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九、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獎勵補助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一、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條文及第八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二、法務部函,為本院修正電子簽章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司法程序適用電子簽章之可行性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辦事細則」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一三四、衛生福利部函送「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廢止「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五、衛生福利部函送「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實施日期」,及廢止「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七、經濟部函送「112年度中小企業融資協助執行成果報告書」,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八、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院本部)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情形113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3年4月至6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一、內政部函送「連江縣政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計畫」等16項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二、內政部函送「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三、內政部函送移民署辦理「打造國境安全智慧應用數位韌性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分10年執行規劃期程」113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五、大陸委員會函送113年6月「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外交部函送113年第1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僑務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密)國防部函送「光華二號(拉法葉艦)佣金雙重受償仲裁案辦理情形與預算支用狀況」113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五○、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管制預算運用情形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五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說明」及「113年度第2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五二、經濟部函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113年第2次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年5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四、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3年度第2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五、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高雄市前鎮及小港地區土地利用情形及可活化土地規劃情形」113年上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農業部函送漁業署「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追蹤」及「新建多功能水產品物流中心招商進度」113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農業部函送114年度「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114年-117年)」等11項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至117年)」計畫書,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財政部函送截至113年6月公股銀行紓困貸款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財政部函送公股銀行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113年第2季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財政部函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截至113年6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財政部函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資料113年6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四、財政部函送「數位海關再造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五、(密)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六、(密)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績效概況表及財金資訊112年年報,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七、中央銀行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一、文化部函送113年1-5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屏東科學園區辦理進度及規劃」113年上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三、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年6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四、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3年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五、交通部函送114年度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廣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八、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3年度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八○、司法院函送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新建少年輔導及家事保護大樓」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一、法務部函送113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八二、衛生福利部函送114-117年「藥健康-精進藥物及化粧品全生命週期管理第3期計畫」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審計部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特別預算11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四、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基金110至112年度經費支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五、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查核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預算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製造業低碳、智慧化升級轉型措施之推動效益事前分析及事後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八七、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針對程序面整合性騷擾申訴案件請求糾正補救及加害人懲處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候選人連署規範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是否增訂選舉公報有關候選人經歷之查核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新臺幣93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正勳章之未來處置方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立威權象徵處置機制,並將處置情形彙整公開於網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一)推動濕地保育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等法規檢討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決議(七十四)精進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土地正義及傳統領域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86年以前因公或作戰致身心障礙義務役士兵修訂贍養金給與基準及發給遺屬年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應用綱要計畫」及「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辦理進度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晶創臺灣方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電力交易平台規劃推動與執行現況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動物保護檢查人員經濟動物執法專業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牛乳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之推廣與落實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與生產現況及檢討糧食系統碳盤查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六、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1項決議第14項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與營業稅申報作業平台之維運概況暨相關使用情形統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十三)、(二十一)、(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五十)、(五十五)及(五十六)書面報告及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及生成式AI風險研究小組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八)及(一三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二十八)、(三十七)及(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二、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二十九)及(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三、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五)及(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四、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五、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六、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七、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九、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一、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六十五)、(六十八)、(一四四)及(一四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二、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決議(一二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針對設立機車臨時卸貨進行跨部會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計畫最新成效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針對檢舉人資格認定相關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六)肇事逃逸罰則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七)無人傷亡之肇事逃逸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十三)如何監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等管理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針對堵詐、阻詐相關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赴歐洲地區參與數據公益相關考察及交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二)委辦計畫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二、監察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十)、(十一)、(十九)、(二十)、(二十一)及(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三、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費醫師服務年數延長至10年應提升其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公費醫師制度之效益並保障公費醫師之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第二期之公費醫師權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持續推動危機處理小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嬰幼兒睡姿及睡眠環境之宣導策略與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服務評鑑制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區檢討劃分作業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針對完備CDR執行細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延長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至18歲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老老照顧之高風險家庭研擬對策與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院評鑑具體成效及真實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團體協約內容公開揭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訂定外送專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6項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1年度決算書等2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查核各單位對內部稽(審)核書面報告案等3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處置國幣之圖像問題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費來源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書面報告案」等18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第7項「調降汽機車貨物稅之可能性」書面報告案等4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四、本院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歲出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13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改善政治檔案徵集數位化進度」專案報告等86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七、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總統府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等2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八、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內政部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整備作業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432萬6,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等7案,均已逾各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等9項法規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淡水河出口堰通道改善建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滿一周,卻仍有許多學校無法提供學生交通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加強廢棄物源頭控管減量,落實計畫性減少廢棄物,以達到政府預定2050淨零轉型之目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實習生權益及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民眾跨行匯款錯誤所衍紛爭建議金融主管機關擬具合理作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菁徽就反映並監督高雄市內福山、明德、新甲及新港國小之校園環境改善事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葉委員元之,針對近年政府積極推動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然而區間測速系統的設置與執法,引發民眾諸多質疑,包括設備故障或未通過檢驗、速限設定不合理、執法寬容值不明確等問題,嚴重影響民眾對行政部門的信任,並造成用路人的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羅委員智強,就公立幼兒園師資短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黃委員健豪,鑑於臺灣少子化造成高等教育學校倒閉風潮,到今(113)年上半年為止,計有15所大專院校走入歷史,其中今年就有7所大學確定停辦,未來更有高達90所高中職、大專院校將面臨退場危機。面對退場後的校地處理,教育部訂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退場私校以「校產歸公」為原則。為避免媒體報導財團獵校地問題發生,同時解決社會住宅用地不足、徵收不易的問題,政府應明確訂定校地退場優先興建社宅比例,同時給予地方政府於退校興建社宅獎勵機制,以加速社宅之興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山陀兒颱風影響台灣甚劇,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截至113年10月7日下午5時,此次颱風共造成全國4死1失蹤719傷,總災情包括路樹倒塌、廣告招牌、積、淹水等共9,499件,曾停電43萬7,339戶,另有10縣市開設收容處所135處,收容安置2,192人。山陀兒颱風因雨量大、風勢強勁,加上漲潮,造成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40年來最嚴重的淹水、基隆市邊坡土石滑落、高雄市及屏東縣大範圍停電與設備損壞、花蓮縣、台東縣交通中斷及民眾不慎從高處墜落、駕車遭落石擊中、落海等災情。受山陀兒颱風影響,全國農業總損失約3億8,716萬元,其中屏東縣損失2億3,863萬元,高雄市損失8,896萬元較為嚴重,農作物受損以香蕉較嚴重,損失6,084萬元,次為番石榴、棗、木瓜及蓮霧等。為利災民進行重建工作、早日恢復正常生活,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等主管機關,積極支援各地方政府救災所需經費,並比照凱米颱風之災後救(協)助措施,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為全體受災戶訂定全國一致之補助標準。」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請公決案。
決議:10月2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9人、民進黨黨團推派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0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二讀時,照協商結論通過。)
三、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案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4案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四、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63案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政府因應明年紐西蘭進口鮮奶零關稅,為減少對本土酪農衝擊,農業部、教育部實施「班班有鮮奶」政策,惟因冷鏈配送、學校冷藏儲存以及食安疑慮問題,多數學生選擇保久乳,致演變校園「班班有保久乳」,同時造成市面上保久乳缺貨及漲價情形;政府規劃不周加上配套不足,不但造成學校教學現場之困擾,亦無法照顧到本土酪農,傷害本土乳品產業,更影響民生物資價格之穩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農業部、教育部應儘速檢討『班班有鮮奶』執行情形並且提出精進改善方案,以確保學生飲用安全衛生之乳品,兼顧本土乳品產業之穩定發展。」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4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案、第16案至第18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委員個人質詢)
〔10月18日:交通組由委員郭國文(書面)、張嘉郡、柯志恩、林憶君、廖先翔、顏寬恒、謝衣鳯、賴惠員(書面)、陳冠廷(書面)、鄭正鈐、黃建賓、陳超明、吳琪銘、陳秀寳(書面)、徐巧芯、林倩綺、邱若華質詢。
10月22日:交通組由委員賴瑞隆、陳亭妃、陳俊宇、黃捷、李坤城(書面)、邱志偉、魯明哲繼續質詢。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由委員林沛祥、黃珊珊、陳昭姿、林憶君、羅廷瑋、范雲(書面)、李彥秀、洪申翰(書面)、王世堅、盧縣一(書面)、邱若華(書面)、葉元之、何欣純(書面)、徐欣瑩、羅美玲、劉建國質詢。〕
決定:一、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
二、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等
(一)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增列「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5)。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僅限列原編擬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下表所列15案。
附表
案名 |
|
1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家中醫藥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
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僅限列原編擬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如下表共15案。
附表
序 |
案名 |
1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5 |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6 |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7 |
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家中醫藥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8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9 |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10 |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11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2 |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13 |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4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5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因
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相同,一併處理,均予以通過。
二、討論事項
(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2案(如下列表),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並於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進行處理。
附
表
案由 |
|
1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山陀兒颱風影響台灣甚劇,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截至113年10月7日下午5時,此次颱風共造成全國4死1失蹤719傷,總災情包括路樹倒塌、廣告招牌、積、淹水等共9,499件,曾停電43萬7,339戶,另有10縣市開設收容處所135處,收容安置2,192人。山陀兒颱風因雨量大、風勢強勁,加上漲潮,造成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40年來最嚴重的淹水、基隆市邊坡土石滑落、高雄市及屏東縣大範圍停電與設備損壞、花蓮縣、台東縣交通中斷及民眾不慎從高處墜落、駕車遭落石擊中、落海等災情。受山陀兒颱風影響,全國農業總損失約3億8,716萬元,其中屏東縣損失2億3,863萬元,高雄市損失8,896萬元較為嚴重,農作物受損以香蕉較嚴重,損失6,084萬元,次為番石榴、棗、木瓜及蓮霧等。為利災民進行重建工作、早日恢復正常生活,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等主管機關,積極支援各地方政府救災所需經費,並比照凱米颱風之災後救(協)助措施,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為全體受災戶訂定全國一致之補助標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2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力求「有盈無虧」之原則,全面調漲電價將更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賴清德政府上任迄今,更無法回覆本院委員「國家能源政策與配比」,顯見民進黨政府的能源配比「只有口號、毫無規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予以通過。
(二)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3案(如下列表),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並於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進行處理。
附
表
案由 |
|
1 |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案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第4案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 |
2 |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案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第63案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 |
3 |
農業部、教育部應儘速檢討「班班有鮮奶」執行及改進方案。 |
予
以通過。】
貳、113年10月2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請各黨團於1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逾時不再收案。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1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以利後續進行密集協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四案民進黨黨團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7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2)「報告事項第四十二案民進黨黨團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7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三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5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四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4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5)「民進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等之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人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8人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