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1023日(星期三)91分至1150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徐委員欣瑩

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洪秀龍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呂育誠

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

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劉侑學

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

高雄市中小企業產業聯盟協會理事長吳銘源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何明原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秘書長温宗諭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劉士豪

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監事召集人馬金惠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會長詹素貞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鍾興華Calivat‧Gadu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專門委員江美芳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李怡萱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黃弘君

經濟部人事處專門委員王奐寅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針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有台灣民眾黨黨團以及賴士葆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伍麗華委員、陳瑩委員、陳玉珍委員、牛煦庭委員等7個版本提案,由現行內政部頒布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之行政命令之位階如何提升,以立法明定,以確定法律位階之制度性必要,以及紀念日及節日設定的文化、社會與歷史意涵,對勞工的權益、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各族群的意見等多方面的考慮,我們特別舉辦了公聽會,聽取各位專家學者的意見,我們會詳實記錄各位的高見,並列入立法院公報紀錄中,作為法案討論時的參考。

我們今天公聽會的程序如下:首先,我們會先請部會簡短報告後,再請專家學者發言,我們會依出席簽到的順序為原則,每位專家學者的發言時間為8分鐘,本院的委員要發言的,請至主席臺登記,我們會在2位專家學者發言後安排1位委員發言,每位委員發言的時間是5分鐘,最後會再由與會的機關代表回應說明。發言臺正前方的燈號是倒數計時,發言時間結束前1分鐘會按鈴1聲,發言時間結束會按鈴2聲。

現在就先請部會報告,首先,請內政部的吳常務次長堂安報告。

吳次長堂安: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推動的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感謝之意。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本部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有關今日公聽會所列的討論題綱,謹將本部意見依序說明如下:

壹、紀念日及節日設定的文化、社會與歷史意涵

紀念日及節日具有國家歷史發展及民俗傳承之莊嚴意涵,其名稱、日期及放假規定等事宜,目前係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以下稱實施辦法)規定辦理,該辦法訂有11個紀念日、6個民俗節日、9個特定節日。歷來關於紀念日及節日之訂定、增刪、名稱及放假日數等問題,各界看法各異,查大院第11屆計有7個委員提案版本,謹分項說明如次:

一、立法主軸及立法名稱之擇定

各版本草案之立法主軸可概分為二,一以「紀念日及節日」為主軸,另以「國定假日」為主軸。現行實施辦法之架構係採前者,分別規定名稱、日期、慶祝或紀念方式,以及是否放假及補假規定等;而後者僅明列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例如陳瑩委員等人所提「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係以放假日為主軸;何種立法主軸較貼近我國當前民情,有待討論,又法案名稱達5種,亦待凝聚共識。

二、紀念日及節日之訂定

查目前各委員研提草案版本對於紀念日及節日之訂定、名稱或增刪宗教性節日、各職業紀念日、國際性紀念日等,見解亦多有不同。

三、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數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春節(3日)、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及兒童節等,計11日,另外,尚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勞動節及軍人節等,特定人員分別放假1日。

查各委員對於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數之提案,少者12日,多者達18日,如加計週休二日,全年放假總日數將達全年日數之三分之一,是否妥適,仍須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審慎衡酌。

四、上班日與放假日之調整

部分委員提案將上班日與放假日之調整,納入草案中規範,惟考量上班日涉及各行各業之運作需求,是否納入條例作硬性規定,抑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另行彈性處理,仍待審慎討論。

貳、紀念日及節日設定,對勞工權益的影響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具有文化傳承的莊嚴意涵,實施辦法所定之放假日為全國一體適用,另外,勞動基準法於105年修正通過,規定自10611日起勞工實施一例一休,並刪除7天假,目前除勞動節、軍人節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外,全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已趨一致,有利文化傳承與家庭團聚。

有關公務員與勞工權益所涉工時及勞動條件,公務員係依公務員服務法暨相關人事法規之規定辦理,勞工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其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之性質,雖有不同,但放假日多寡,影響甚鉅,仍應從國家整體利益綜合評估,做最適當之規範。

參、紀念日、節日及假日總數,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目前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計11日,合計週休二日後,全國放假總日數為115日至116日,係本部依大院896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修正條文之附帶決議,於89年修正實施辦法,規定自90年起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次日等8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只紀念不放假。另外,有鑑於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如逢星期六、日,僅農曆除夕及春節有補假規定,將造成104年全年放假總日數僅109日,影響民眾放假權益,本部於103317日邀集相關機關、團體開會研商,會中代表對於增加放假日雖無共識,但認為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逢星期六、日時,應有補假規定。本部爰於同年修正實施辦法第5條之1規定,明定自104年起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至此,全年總放假日數已符合大院附帶決議規定,且為本部會商各界之共識。

有關放假日之增加,需考量人民之權利義務、政府為民服務效能、工商企業運作、產業營銷成本、民眾休閒活動、交通運輸調度及金融結匯股市交易等各層面問題,影響層面甚廣,需凝聚各界共識。

肆、紀念日及節日設定,各族群的意見

有關原住民族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1日,其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關於放假對象、日期、請假辦法等係由該會自行規定。

大院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建議本部研議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是否比照春節放假31節,由於春節3天是全國共同的放假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僅具原住民身分者得放假,基於衡平性考量,需有社會共識,另外,亦需考量對原住民族就業之影響,以及像軍人等其他特定身分者之放假,是否會援引比照。

伍、結論

實施辦法為本部職權命令,屬有效法規,係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之名稱、日期、紀念或慶祝方式及放假規定等事宜,於相關法律完成立法前,為全國所應遵循。

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本部曾於91年、94年、993度研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報請行政院核轉大院審議,因各界意見分歧,以致未能完成立法,本部除賡續蒐集各界意見外,亦致力完善相關補假規定,以保障民眾權益。

綜上,有關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本當順應時代變遷適時檢討,使之與時俱進,但因所涉層面甚廣,社會各界尚有不同意見與期待,有待更進一步的討論及凝聚共識。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及各位學者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好,謝謝吳常次。

我們接下來請原民會鍾副主委興華報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本會受邀列席本次公聽會,備感榮幸,以下謹就本次公聽會各項討論題綱,說明本會意見:

壹、紀念日及節日設定的文化、社會與歷史意涵。

我國原住民族文化底蘊豐富、源遠流長,各族與部落依照季節時令、地理環境與宗教信仰,從傳統狩獵與農耕之歲時生活模式,自年初至年終發展出多元之祭儀文化,透過部落族人共同進行祈求、致敬(謝)、慶祝或祭祀,從而體現各族之文化內涵,並發揮文化傳承及促進族群團結之社會功能。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政府為支持原住民族人返鄉傳承文化祭儀,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列為民俗節日並應依法放假1日,放假日期之參據則由本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

貳、紀念日及節日設定,對勞工權益的影響。

為保障原住民族人向事業單位或雇主申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並落實依法給假與休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雇主應予休假且工資照給。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休假自100年推動迄今,承蒙大院委員關心以及勞動部合作政令宣導,愈多事業單位由被動配合轉為主動向員工提醒此項休假權益,且逐步帶動原住民族人返鄉傳承文化之意識風氣,然本會仍陸續接獲勞資雙方反應實務面問題,主要影響原住民族勞工權益之態樣如次:

()休假日期(間):我國現存740個原住民族部落,可申請休假時間現採族群別、固定期間方式公告,不時有個別部落之祭儀活動非屬公告期間內,資方稱難以判定是否給假,造成勞工須與資方協商。

()檢具證明文件:現行方式為原住民員工申請時得檢具身分證明文件(有原住民身分或族別註記),惟仍有雇主提出此項休假權益旨在增進族人返鄉參與部落祭儀活動,故向員工索取活動證明(如活動公告日期)。

()配偶無法給假:常有族人反應,因配偶未具原住民身分無法給假,夫妻二人難以共同前往參與歲時祭儀,降低族人返回部落之意願,恐難以達成歲時祭儀假推動文化傳承之目標與立法目的。

參、紀念日及節日設定,各族群的意見。

因各族祭儀文化具有其舉行之時點、程序及步驟,本會屢獲原住民族人普遍反應放假日數不足,難以完整傳承,再者多數族人現居都會區,單就往返家鄉或部落所在地即須半日至1天之車程,放假日數影響族人參與意願。

另關於非原住民族國人亦有向本會表示,雖同列為國定民俗放假節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卻為原住民族人獨具之權益,恐加深族群間之隔閡對立與歧視。另為推動全民原住民族教育,全民倘能各擇定至少1族之歲時祭儀給假,將能創造全民原教之時間與空間,透過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落實全民原教之目標。

肆、結語

綜上,本會作為原住民族政策統合之機關,且為實踐全民原教之精神,以上說明本會所遇勞資雙方、原住民族人以及國人反應之實務問題,敬請大院委員及各位專家學者先進提供寶貴意見,使機關行政作業得以精進且利於後續修法作業之參據,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經濟部王專門委員奐寅報告。

王專門委員奐寅: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承蒙貴委員會今天邀請經濟部就「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提出報告,說明如下,敬請委員不吝賜教。

一、法位階提升

查現行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數及連假補假等相關規定,係依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有關大院黨團及委員擬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法制化,提升規範位階,作為全國放假之依據,本部尊重主管機關及大院之職權與決定。

二、對於經濟發展之影響

現行全國性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包含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國慶日、和平紀念日、春節(3日)、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除夕及兒童節等,計11日。此外,尚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勞動節及軍人節等,分別放假1天。各委員對於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數之提案,少者13天,多者達18天,均多於現行放假日數;且本草案明訂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補為連假。

企業於國定假日若要維持生產營運,雇主須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除徵得勞工同意外,工資亦應加倍發給。我國製造業以出口導向為主,大多數企業之生產排程須配合國外客戶需求,若放假日增加,企業為準時交單,勢必得藉由員工加班來因應,衍生人事成本及人力調配之壓力。而中小企業、餐飲業及零售業者因其規模及產業特性,面臨之人事成本及產能影響效應更鉅。

考量我國股匯市場、產業供應鏈與國際市場息息相關,放假日之增訂,涉及辦公時間、行政效率、為民服務品質、生產事業成本、工商產銷運作、交通及生產事業加班工資、金融結匯、海關進出口通關等諸多事項,若予以增訂,對企業之產能、全球經濟及臺灣經濟競爭力皆會產生影響。

三、結語

經濟部向來秉持經濟發展與勞工權益並重之理念,建議本案應與勞資團體進行充分溝通協調、審慎衡酌,並有待更進一步的討論及凝聚共識,以共創勞資雙贏。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勞動部李專門委員怡萱報告。

李專門委員怡萱: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貴委員會本日排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本部能有機會應邀列席,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謹提供本部意見,說明如下:

1.為使勞工比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以縮減其工作時間,自10511日起,勞動基準法之法定正常工時上限由「每2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同年,並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俾使勞工於每週內有兩日之休息,對於增進勞工福祉,有相當助益。

2.另為配合週休二日政策及落實全國國定假日統一放假,依勞動基準法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復依同法第39條規定,第37條所定休假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倘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3.整體而言,現行勞動基準法已確保每一位勞工都有週休二日之權利,連同12日國定假日(包含五一勞動節),勞工每年約可休假日數為116日。至於國定假日是否再增加,屬全國一致性事務,本部尊重主管機關內政部之意見以及今天大家討論之結果,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教育部黃副處長弘君報告。

黃副處長弘君: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邀請本部列席並就「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提出報告,謹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有關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及生活作息,且攸關辦公時間、工商企業運作、產業營銷成本、民眾休閒活動、交通運輸調度及金融結匯股市交易等各層面問題。內政部前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作為全國放假之參據。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訂「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係考量教育史上,孔子象徵「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萬世師表典型,爰定9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為教師節,以紀念至聖先師,其教育精神足作為教師之典範,並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教師專業精神。此紀念日及節日之訂定有其歷史意義及價值。

另立法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立法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及立法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等提案,將祖父母節列為節日之一。考量「祖父母節」係本部為倡導家庭世代互動共學,喚起各界對於親情、孝道及敬老尊賢倫理道德的重視,自99年起推動並自100年起將每年8月第4個星期日訂定為「祖父母節」。

茲以本項議題涉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相關規範,本部尊重該法規之主管機關內政部及大院決議。

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請最後一個單位報告,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江專門委員美芳報告。

江專門委員美芳: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有關大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本總處就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法制化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查現行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規定,係依內政部43127日訂定、103611日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該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及第5條之1已明定全國紀念日及節日名稱、放假天數,及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又為利政府行政機關上班日及放假日之安排有所依據,並彈性調整上班日期,行政院前於10235日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之放假日,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在不變更全年應放假總天數前提下,明定政府機關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日期等事項,該要點因應各界建議於112525日修正,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除特殊情形外,以當週或次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大幅降低補行上班次數,並落實週休二日意旨。經依現行規定預排未來5年(114年至118年)之調整放假次數,除115年無調整外,其餘年度均僅調整1次。

有關委員提案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規定提高至法律位階,明定各類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方式、彈性調整放假等規定,因對國家總體經濟、國民民生活動影響甚鉅,亦涉及國人生活作息,且攸關工商企業運作、產業營銷成本、民眾休閒活動、交通運輸調度及金融結匯股市交易等問題,涉及層面甚廣,本總處將配合內政部審慎研議。

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好,其他單位的報告請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接下來就請專家學者發言,我們按照出席簽到的順序,第一位請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洪秀龍理事長發言。

洪理事長秀龍:主席、各位委員、各位與會人員,大家好,我是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洪秀龍,很高興今天能來這個針對我們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的公聽會做個說明。工會的立場是非常感謝各位委員的提出,裡面的假最好每天都放,為什麼呢?因為勞工一肚子怒火,從以前延續到現在,今天的假為什麼讓勞工那麼生氣?因為政府結合資方欺負勞工,從哪裡可以認定呢?在2000年也就是民國89年的時候,政府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明定週休二日,但是授權行政院跟考試院去訂定相關辦法也就是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結果裡面就砍掉7天假,理由是要全國一致,然而我們都知道,工時的縮短是世界的潮流,政府為了在世界上能夠跟人家平起平坐,維持尊嚴,推廣週休二日,這是美意,但是不能騙人家,你今天實施週休二日又砍人家的假,這樣是錯的。到了民國105年也就是2016年,政府要修正勞基法的時候,竟然又說了4個字:「全國一致」,結果是向下沉淪,所謂全國一致是勞工週休二日後應該恢復公務人員的7天假,對不對?而不是幹掉勞工原有的7天假,這叫全國一致?這叫向下沉淪,這個讓大家先知道。

所以今天我們工會的立場是,政府因為向下沉淪,A走勞工的七天假,要還給勞工,我又來說明一下,為什麼他要A走這7天假?他說因為週休二日,勞工會積欠雇主104小時,這是笑話!難道修法在進步就是積欠雇主嗎?是不是?不是。因為如此,他A走這7天假之後,我們勞工的上班時數在世界各國家裡面算是很高的,全世界大概前六名,亞洲大概是僅次於新加坡,而我們的上班時數,連日本、韓國,我們都贏不過,日本多先進,工時1,600個小時,臺灣呢?2,008個小時,人家的國定假日16天,臺灣呢?12天。基於這種種,我們會感覺到政府在砍假的時候還有意識形態,你要意識形態你就去做,你幹嘛砍勞工的假?你可以改名字就好了,為什麼砍勞工的假?

我們舉例來講,你所謂的全國一致性,那請問全國在勞動節有放假了沒有?有沒有?沒有,勞工有放假,那應該全國放假。第二個是教師節,教師很辛苦,教師是不是領薪水的?教師是自己出錢開設學校嗎?不是,不是的話,那為什麼教師節教師不能放假?是不是?是不是該放假?是,所以很多假都是意識形態改的,既然是意識形態改的,我們就應該恢復人家放假。如果問工會的意見,我剛剛就講過了,每天都放假,勞工最高興,但是我們不會貪得無厭,我們只要回我們的7天假就好,各位支不支持?所以我也希望我們的雇主團體應該為國家著想,你今天不要用長工時、壓低工資來增加你的競爭力,你應該配合國家政策,產業升級,我們拿出一個高品質的產品去跟人家競爭,而不是壓榨勞工來增加你的所得,對不對?所以我真的希望委員能夠大力的幫忙,希望各位能夠支持,讓我們勞工要回我們的7天假,以上就是我的報告,謝謝。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呂育誠呂教授。

呂教授育誠: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各位代表,大家早安,我是臺北大學公共行政系呂育誠。非常榮幸有這樣的機會來跟各位分享一下關於這個條例草案的相關意見,今天的討論提綱有四個,我接到這個討論提綱以後非常的有興趣,這四個其實都非常重要,可是各位有沒有發現,譬如說第二點跟第三點,似乎好像有一點點會有不一樣的衝突或矛盾產生,所以針對這四個提綱,我的疑問就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到底是要去探討所謂的紀念(節)日如何來認定?還是來探討我們的放假日如何來落實?

剛才第一位發言的先進提到,不管是幾天,好像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想我們今天可能先要去聚焦一下我們的焦點,即便是要法制化,到底應該把重點放在哪裡?因為時間有限,我先來談我個人的結論,如果我們今天一直在談到底哪一天要不要放假,似乎好像不會有任何的共識,因為就像剛才提到的,每一個行業、每一個族群都會有不同的理解跟認知,所以我的結論:第一個,目前全國一致性的假日應該以紀念日或是民俗節日來作為基本的範圍,也就是說,我們在一個目前最基本的共識上,先來思考這些假期的合理性跟安排性。

事實上,我想各位委員或是各位先進應該知道,臺灣在現在的多元社會裡面,早就已經有各種不同的行業、群體,譬如說今天是寒露,那非常有紀念價值,我們應不應該來放假呢?我想這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第二個,各行業、各群體乃至於各個族群的這種紀念的假期,我們都應該尊重,但是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展現?我個人的想法是,我們的重點應該是要去決定某一個程序來決定可不可以放假、應不應該放假、放在什麼樣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硬性規定在同一天來做這件事情,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

第三個,當然各類放假應該要考慮到社會實際的生活,其中最重要就是僱傭雙方彼此能夠有最低度的共識。

最後一點,我覺得這次法制化的重點其實不應該擺在哪一天該放或是放幾天,應該擺在放假日的決定程序,來確保各方面都能夠落實去遵守這個遊戲規則,這是我個人的結論。

為了要去解釋這些,我用幾張簡單的投影片跟各位長官分享。第一個,目前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大概已經指出了關於節日或者是紀念日它的一個思考方式,我的副標題是,像這樣的一個方式,真的是屬於我們特有的,這麼多年來累積起來的一個基本的共識,我想很多先進可能會提到其他國家怎麼樣、其他國家怎麼樣,我用這張只是要去表達,像這樣的一個節日的認定方式,可能去比日本,可能去比歐洲,可能去比特定的國家嗎?我覺得似乎意義不大,所以我還是要強調,這是一個非常需要共識的一個過程,而不是結果。

到底這個放假造成的衝擊是什麼?大部分都是用勞資等等的理由,這是主計總處的統計,從108年到112年,我要強調的是,目前整個社會的就業結構跟我們傳統上所想像的,似乎已經有很大的不一樣,譬如說,我們的服務業早就已經占到60%以上,在60%的情況下,我想各位先進應該可以知道它裡面的樣態、它裡面的差異性、它裡面的多元性非常的高,所以全國一致性放假,我的副標題是:確定可以放得到嗎?就拿最近的颱風假來看,其實還是有很多不一樣的樣態。

對於經濟的影響,這也是主計總處的統計,我們現在60%以上的GDP是由服務業來貢獻,各位不妨想想看,放假方式越固定越有利於我們整個生產毛額的提升還是越多元?這個部分我覺得是可以去更深度的思考。

勞基法其實對於放假有更具體的規定,它其實包含了休息日、放假日、特休日三種類型,如果純粹把它聚焦到放假這個議題來說,目前其實已經提供了相當多的選擇,那麼有沒有必要把這些假日的概念全部聚焦在同一天全國一致性,讓所有的人都必須要在這個地方做放假?我覺得這件事情在今天跟過去的這種不同的時代是不一樣的,就像剛才第一位發言的先進提到的勞動節,當然理論上勞工應該放假,但實際上,真的勞工都可以在那一天放假嗎?或者是所有勞工都在那天放假是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或認同的嗎?這是我的一個想法。

另外,關於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其實放假,我想各位先進都知道,它涉及到的當然就是所謂的假期的計算,乃至於加班費或者是相關的附加成本,它的影響我想不用多說,重點在於像這樣的一個改變,如果是我們剛才所提到的,對於放假難以有一個標準的作法的話,我們是不是更需要一個程序來決定這件事情?

我最後的結論是,某某天要不要放假重不重要?當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是,想要放假的人或需要放假的人,他真的能夠放到假。第二個,他個人覺得他不需要,或是他覺得其他的考量更重要的時候,他有其他的選擇。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這個草案,可能更重要的在於我們透過一定的遊戲規則,透過一定的討論去決定什麼樣的程序、什麼樣的過程、什麼樣的標準應該來放假,然後希望大家都來遵守這樣的遊戲規則,以上是我的分享,謝謝。

主席:好,謝謝。本席在這邊說明一下,因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所牽涉的層面非常地廣,各方也有不同的立場、不同的意見,所以立法院有7位委員提出來,我們在排案之前特別辦公聽會,就是要聽到各方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廣泛意見,所以我們今天的公聽會是由3個黨團,分別是國民黨、民進黨跟民眾黨來推派專家、學者或是民間的代表,公聽會最重要的就是聽到各方各面不同角度、不同立場的意見。

好,接下來我們請牛煦庭委員。

牛委員煦庭:謝謝主席。首先,我們要感謝徐欣瑩召委費心安排,促成今天這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今天來自各方的不同意見,要火力全開,血流成河也好,或者是要溫文儒雅,理性討論也好,都可以,因為公聽會是一個各方能夠暢所欲言的場合,我們也希望透過這樣的場合充分蒐集各界的意見,來有效地推動後續立法的進度,所以再次感謝,也感謝各界先進踴躍出席,今天大家的發言都會成為未來我們在修法過程討論的重要參考。

本席認為這次的修法主要討論三個面向,第一,節日與紀念日的意義。第二,對於勞動大眾的幫助。第三,對於經濟層面的影響。紀念日跟節日涉及一個國家民族對自己文化、歷史脈絡的彰顯,例如我們中華民國的傳統文化本來就是我們生活的日常,同時也是國家發展歷程中有重大歷史事件跟指標意義的時候必須予以紀念,這本來也是國家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在中華民國民主化的過程中,也有很多值得紀念的地方。我們的原住民、客家人、新住民等族群文化特色,在近年也越來越受到重視跟發展,因此,透過法律來規範各個族群或者國家歷史,用節日的方式來表彰,其實是從民主憲政的高度,對於國家肯定多元文化政策的具體落實。換言之,紀念日與節日的實施值得以一部法律的位階來規範,因此本席提案之外,也會以開放的心態來面對個別紀念日跟節日的討論。

第二,今天最重要的討論,我想也是最多人關心的,對於勞動權益的影響,紀念日跟節日的設定,除了剛剛的文化傳承意義之外,因為假日的天數會直接影響勞動權益跟經濟發展,現行中華民國的國定假日一共有12天,相較於南韓的15天,日本的16天,顯著不足。臺灣的勞工總工時,按勞動部報告高達2,008小時,全世界排名第六,很多人會講歐美的國定假日天數比我們少,但是我要提醒大家,歐美的特休假天數遠勝臺灣,當初在修正、推行週休二日的法制化,推動所謂的一例一休的時候,配套粗暴地刪除了7天的國定假日,看似平衡,但其實大可不必,特別是當初以辦法跟行政命令這樣的一個位階,完全沒有辦法在立法院有實質的討論,一紙行政命令就對勞工造成重大衝擊,因此,當初週休二日法制化的美意不幸淪為「勞基法修惡」的惡名,而勞工朋友的創傷到今天為止依然存在。因此,我們主張討回7天假,它只是還給勞工公道,這是我們早該做,也是在野黨必須要完成的使命。剛剛也有很多人講怎麼落實,到底應該怎麼做?本席主張透過國定假日法制化的角度來處理,就是因為在過去我們授權雙方自行協商,或者是給予充分彈性的時候,勞工往往是弱勢的一方。從立法上來做管理,來直接設定放假的天數,直接保障勞工的權益,實在是因為臺灣勞資不對等,政府要協助勞工不得不為。何況修訂這樣子的一部法律,勞工是不會輸的,有過勞、工時過長的勞工可以因為放假天數增加而得到喘息的機會,部分基於服務樣態而必須出勤的勞工,也會因為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工資照給、法定有薪假的機制設計,不但不會減少工資,還能夠因為出勤而有雙倍工資的待遇,所以對於勞工來講,這是一場穩贏不輸的賽局,希望各界的勞工朋友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最後,我們要談及有關經濟的影響,誠然,臺灣的出口競爭力等等,在過去討論勞資等等爭議的時候都被拿出來討論,但我要提醒,產業也不純然只是製造業,服務業也是產業,觀光旅宿也是產業,零售銷售也是產業,我們臺灣的勞工往往是有時間賺錢,沒時間花錢,這難道不會影響我們內需的經濟嗎?這難道不會影響資源的流動嗎?透過合理地增加放假天數,不只是讓該喘息的勞工有時間喘息,也可以把過去累積的成果,犒賞一下自己,照顧一下自己的家人吧!在這樣的經濟過程之中,難道對於我們的中小企業、對於我們的服務業,不是另外的商機,不是另外的機會嗎?幾方權衡之後,難道不可能、不會透過妥善地協商之後,達成真正的勞資雙贏嗎?我想我們應該要用開放的態度來面對。

本席提這個法案的修法重點,其實就是增加放假的天數,雖然在紀念日跟節日的意義上,我們用開放的心態來討論,在彈性休假等等的安排上面,我們也會廣納各界意見,用開放的心態來討論,但我們不希望這些討論的枝節,影響放假的天數,所以我們希望今天在公聽會之後,各界能夠快速地達成共識,儘快地來安排法案的實質討論,也更加希望更多的勞工朋友能夠關注自身的權益,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發聲,謝謝大家。

主席:好,謝謝牛委員。

我們接下來請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何政家理事長。

何理事長政家:主席、各位出席的委員以及列席的代表,大家好。我是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首先,感謝委員的召集,讓我們勞工團體有這個機會可以在這邊發表意見。從勞工整體分配縮減工時及國人期待連假的角度,我國政府應該要增加國定假日,政府若認為一口氣恢復7天國定假日對產業衝擊過大,也應該朝逐年或每兩年恢復12日國定假日的方向來前進。

以下本人就三方面來進行報告。第一,回應產業衝擊與中小企業影響,當年民進黨政府堅持要在推動「一例一休」的同時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原因,其中就包括在縮減工時的同時,要兼顧產業衝擊與中小企業影響。然而,工會認為,這件事得從我國經濟成長與受僱人員分配的角度來看,依據主計總處統計,從我國101年至111年經濟成長與GDP分配面結構的趨勢可以明顯看到,近10年來我國整體經濟持續成長的同時,分給事業單位的營業盈餘占比也是持續上升,但受僱人員報酬的占比卻是持續下降,顯見整體經濟獲利的同時,分配給勞工的部分卻越來越少。同時,以國際比較來看,我國在2021年受僱人員報酬占GDP43.1%,美國則有53.5%、日本也有53.2%,甚至南韓都有46.7%。因此,無論從我國GDP分配的歷史變化,或者是近年國際的比較來看,我國受僱人員的勞動條件絕對都還有提升的空間,無論是工資或者是休假的部分。

第二,為了縮緊工時。接下來,臺灣雖然已經實施一例一休週休二日,但是根據統計資料的比較,我國仍然是屬於高工時的國家,勞動部日前公布國際勞動統計,臺灣去年就業者平均每年工時為2,008小時,在39個主要國家中排名第6名。根據資料顯示,39個主要國家排名第一名的為哥倫比亞2,381小時;其次為墨西哥2,335小時,排名為第二;第三為新加坡2,293小時。與亞洲其他國家比較,總工時也僅次於新加坡,韓國則以1,904小時排名在臺灣之後,日本則為1,626小時,顯示臺灣相較於高工時過勞著稱的韓國、日本,也都是高工時的狀態。這樣的統計可能還不足以反映,因為yes123求職網「龍年社畜心聲與職場幸福指數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勞工有64%擔憂工時過勞,還有五成七的勞工曾經「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加班」的經驗,等於是無酬加班。

臺灣勞基法在1984年上路,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後,對於工時制度還引發激烈抗爭,最後採取「雙週84工時」;到了2016年,為了要因應「40工時」,政府和雇主團體合謀,砍掉7天國定假日,再次引發激烈衝突。也就是說,臺灣每16年就要因為工時議題而引發勞資矛盾以及重大衝突,所以我們為什麼不能緩著陸?也就是說,政府有共識每2年增加12天國定假日,一方面讓勞工可以逐步的增加休息時間,也不會讓雇主突然性的覺得成本提高。

第三,民眾對連假的期待。對於臺灣民眾來說,因為國定假日不足,連續假日可能得要老天決定,以今年為例,最後一個政府宣布的連續假日早在6月的端午節就放完,是10月份靠颱風才多放了一次連假,所以真的是靠老天決定。以明年114年來說,臺灣僅有6個連續假日,分別是農曆春節、228連假、清明連假、端午、中秋和國慶連假;相較之下,日本有9個。臺灣勞工對於連續假期是期待的,只要看人事行政總處公布行事曆之後,有多少新聞寫「如何請假最划算」就可以看到,雖然說連假未必是越多越好,但是因為臺灣每年幾乎都只有6個連假,所以非常容易造成民眾安排旅遊的時候過於集中、人擠人,更加容易造成交通阻塞,無形中降低了旅遊品質,也影響了一家人在一起的愉快氣氛。

最後,從公聽會的參考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委員對於增加國定假日是很有共識的,還請各位委員能夠繼續的大力支持與推動,感謝大家,謝謝。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中心劉侑學助理教授。

劉助理教授侑學:主席、各位委員、各部會的長官,還有與會的學者專家、各位先進,大家早安。我是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助理教授劉侑學,我想這次的修法最具爭議的應該是到底要放什麼假以及到底要放多少天,當然這兩者有可能互相牽絆。我今天就從工作時間跟休假的角度來談談關於後面那個問題,就是關於日數問題的一些看法。

前面許多先進都有提到臺灣工時過長的問題,當然有提到比較世界各國的總工時,過去勞動部其實一直會說,因為我們國家的部分工時太少的關係,所以我們的總工時會被高估;其他國家工時低,是因為他們的部分工時的工作者比較多。為了避免這樣的統計數據上的爭議,我們把主要全職受僱勞工的每週經常工時拿出來看,可是即便我們把這個數字拿出來看,你可以看得出來,臺灣在跟世界主要的國家來比較,我們的工時還是比其他國家還要來得長,也比OECD國家的平均都還要來得高。

過去其實我們經常會提到一個概念,也就是說,工時的長短其實跟你的休假息息相關,接下來我就要讓大家來看一下臺灣的休假日在世界上大概占什麼樣的位置。剛才許多先進都有提到其他國家的國定假日的日數比我們多,其實也不是只有國定假日的日數比我們多而已,我們連特休假都還輸給主要的國家。所以如果從這一張表,我們把法定最低特別休假,也就是你年資滿一年就會拿到多少天這樣的各國法律規定,加上各國的國定假日,加起來以後,你會發現臺灣只有19天,在世界主要國家裡面敬陪末座。比如說我們看到美國好像也不高,可是美國應該是按照各公司自行的規定,所以每個公司可能不太一樣,加總起來應該都比我們國家還要來得多,所以日數上的確我們有非常大值得調整跟進步的空間。就這個特休假來說,一定也會有非常多的先進會說,我們是不是應該討論特休假要不要增加的問題,當然這個我也支持,這也是可以討論的問題,可是我們就現在來說,到底特休假能不能落實?

從過去歷年來勞動部公布的統計數據來看,訪問了四千多名的受僱勞工,你會發現這些受訪的勞工裡面,他們的特別休假平均天數是12.7天,如果我以2019年為例的話,可是真正能夠放到假的只有8.4天。換句話說,我們把使用率算出來的話,大概只有六成到七成不等,其中有兩年特別高,我想跟疫情有關係,很多公司行號可能沒有營運,又或者是因為剛好這個工作跟家庭小孩也放假的關係,所以特休才在這兩年特別被使用到;後來隨著疫情結束以後,特休的使用率又降下去了。所以從這個層面來看,我們即便有特休假,可是放到的機會並不多,更何況有三成的勞工大概不知道自己有特休假的存在,我覺得這是在落實層面上非常非常大的問題。從日數來看,我們比其他國家來得少,然後在特休假的部分又沒有辦法放到,我想這是目前我看到最大的一個問題。

最後的3分鐘,我來講一下我的結論,我想國定假日是可以發揮承載國家記憶文化價值,或避免重蹈覆轍歷史錯誤的一個作用,可是就我看來,國定假日其實還可以扮演提升國人福祉、平衡工作跟個人生活或促進家庭融洽這樣的一個功能。特別勞動部在另外一份的報告裡面其實也有指出,非常多的工作家長都認為陪伴小孩的時間過少,可是要怎麼樣讓小孩跟家長可以同步都享有這個天倫之樂,其實國定假日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因為兩邊都同時休假,特休還不一定。過去2016年我們曾經針對工作時間進行改革,剛才許多先進都有提到,不過我們從往後幾年的數據來看,其實降低工作時間的效果非常有限,一般社會大眾對於這種每週的縮短工時相對無感,同時我們跟其他國家來比較,剛才給大家呈現的資料,我們也看到我們每週經常工時也相對來得高。

第二個問題是,我國的特別休假跟國定假日的日數也低於其他國家,所以我們一直在談增加假日會不會影響經濟發展等等的問題,我想是多慮了,因為我們的天數已經比別人少很多。那麼再加上特別休假的使用率偏低,確實臺灣的受僱勞工面臨的是休假權利保障不足的問題,所以最後我認為國定假日的好處是國人可以擁有共同的生活節奏,職場跟學校可以配合得起來,雇主比較不會刁難。就臺灣的現況來說,國定假日是大家比較放得到的,特休有時候需要配合公司的安排,也要經過雇主同意,我覺得這比較不容易,國定假日從現狀來看是多數勞工比較可以擁有、享用到的權利,落實放假的可能性比較高。基於以上這些原因跟理由,我支持國定假日的日數應該要增加。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我在這邊宣告,在賴士葆委員發言之後,我們會休息5分鐘,讓大家用個洗手間。

接下來請麥玉珍委員。

麥委員玉珍:主席、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早安。今天的公聽會將聚焦在全國假期制度問題共同討論,紀念日和節日不僅僅是放假時機,更是承載歷史、文化和精神的內涵,目前紀念日及節日放假規範僅是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對於勞動者的權利,明顯保障不足。為了落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政見,台灣民眾黨已承諾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希望能透過提升法律位階,將現行休假辦法法制化。

另外,現行制度下,只有部分勞工能享有勞動節假期,公務人員與教師卻被排除在外,我們主張讓所有的勞動者都能平等享有放假的權利,支持教師節與勞動節雙雙列為國定假日,讓全國辛苦的老師以及勞工可以放假一天,並調整彈性放假的制度,可以增加親子共同相處的時光,讓假期可以更加人性化,期望這個法案能夠獲得朝野各政黨的支持,儘快通過。

公聽會就是讓大家暢所欲言,邀請產官學各界一起來充分討論,讓假日更符合我們的需求。祝今天的公聽會圓滿成功!

我要跟大家說明一下,臺灣的教師節沒有放假,而我本身是越南人,在越南是全國放假的,因為教師節就是感恩老師、感恩我們的教師,全國放假就是讓老師來感恩自己的老師,也讓父母可以帶著小孩子去感謝老師,感謝老師教育我們,我們才有這樣的成就與成長,所以全國都是放假的。我們希望不管是勞動節或者教師節,雙雙都讓全國可以放假,對勞動者、教師及公務人員都一樣,希望有更多的假期來培養我們的下一代。這個就是台灣民眾黨的主張,謝謝大家。

主席:接下來請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

曲副理事長佳雲:首先還是要很謝謝內政委員會在徐委員的召集下,促成了這一場公聽會,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一件事。我是曲佳雲,今天代表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這是一個剛成立的全國性總工會。我今天代表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我是副理事長曲佳雲。

首先我要強調的是,前面聽了那麼多學者專家的敘述,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脈絡。我再次強調,國定假日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意義,一個就是勞動條件,另一個就是所謂的國家記憶。我們要紀念很多很有意義的事情,包括勞動條件、國家記憶。基本上,我們工會的立場前面有很多專家學者也重申過,有關勞動條件的部分,站在工人的立場,我們認為不應該下降、不應該下修,至少應該要把過去砍掉的7天假還給勞工朋友們。有關國家記憶的部分,也就是大家普遍認知的意識形態或者轉型正義等等這樣的議題,工會的立場是都可以持開放的討論,都可以好好的去研究、討論、對話,什麼樣紀念的意義或者是意識,需要推廣給全國民眾,讓大家可以凝聚全臺灣的向心力或者是文化發展,這些都是可以調整跟改變的,我們也都可以配合時代的進步去改變。

我再多囉嗦一下,假如臺灣想要有像南韓的韓江,大家都知道他是諾貝爾文學獎的女性得主,也就是女性作家。如果臺灣也想要出一個像韓江這麼優秀的人,或者想要有日本棒球界的大谷翔平,或者籃球界的河村勇輝,我們更應該好好增加國定假日,落實全國老百姓能夠在生活跟文化上或體育競賽上或各個專業領域上的發展跟成就,同時也才能夠創造出臺灣藝文跟體育產業需要的讀者跟觀眾的時間。剛剛劉助理教授也有講到,其實工人很可憐,大家都努力工作,沒有時間去消費,就算有多才多藝的各種活動或各種學有專精,或者是很專業的運動人才、藝文活動,可是勞工朋友們沒有時間去消費,也是枉然,也是白談,也是發展不起來的,這些都是一環扣著一環,都是相關聯的。

再回到所謂的意識形態上,我們試著回想當年砍7天假的時候,是不是最常聽到一種說法?就是這些國定假日通通都是威權遺留下來的情緒,它代表威權,我們要打破它,所以因應時代的民主發展,不應該紀念,也不應該放假,當時大家聽到最多的說法是這樣。我們不反對這樣的說法,也都有討論的空間,但是為什麼要拿砍掉勞工朋友們的基本權益、勞動條件7天假來做文章呢?

我再重申工會基本的立場,放假日本來就涉及到勞動條件跟意識形態這兩個層面,是這兩個層面決定什麼日子我們要放假、什麼日子我們只要紀念。有關勞動條件的部分,我們就是主張不應該下架、不應該砍,至於其他的意識形態或者轉型正義等各個方面,我們覺得各界都應該打開心胸來討論,讓臺灣有更好的發展,所以這些因應時代的發展跟調整完全都不是問題。也就是還勞工7天假,甚至增加更多的假期,跟當年一直強調所謂的意識形態、威權遺留的情緒,其實是兩件事,不應該混為一談,不應該拿來消費老百姓。

反過來我再講,國定假日有一定意識形態代表的部分,事實上,這個都不是錯誤。如果放假日該有的意識形態需要調整轉型,也都沒有問題,可是我們要讓政府知道,你真的有好好推廣、教育老百姓那麼珍貴、寶貴的種種意識形態嗎?或者所謂的轉型正義嗎?我們現在看到的好像也沒有,似乎也沒有。前面也有很多專家學者表示過,其實休假這件事,多一點的休假日這件事對整個國家的經濟功能有很大的影響,很多數據也顯示,它不會讓我們經濟消退,反而會造成我們的經濟更活絡,尤其是臺灣現在有很多觀光、文創、媒體或者是藝文、運動,這些都是亟待發展、很重要的產業,我們都應該要去重視它。

我舉兩個比較典型的例子讓大家來參考,我們大家都知道,198947號,鄭南榕先生用自焚的方式去表達一個難能可貴追求民主自由的精神,然後大家也都認同、也都倡議,這一天47號應該要列為國定假日,我們應該要來紀念這個言論自由,紀念這個很難得打破威權、言論有自由、民主自由的精神,所以很多很多的的場合都有公開宣傳這樣的事蹟,為什麼這樣一個這麼重要的日子,我們只紀念不放假?為什麼只紀念不放假?然後,現在我們可以去問問身邊的朋友們,尤其是比較年輕的一代,他還認識鄭南榕先生嗎?他對民主的精神有多少認識呢?如果政府是真的要落實去推廣一個這麼重要、這麼寶貴的民主精神,一個言論自由的精神,請問它做了嗎?請問它做了嗎?這個不免讓我們合理的去懷疑政府是不是在這個價值上其實是打一個假球?它其實在消費了鄭南榕先生當時用自焚想要號召、想要表達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精神,這個是讓我們覺得很遺憾的事,因為這個是我們大家普遍都會知道的一個過去發生的歷史,為什麼不要好好的推廣?我們也可以把它跟放假日結合在一起,更有效的去推廣它,這個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

同樣的,中華民國1987715號,我們宣布解嚴,解嚴這件事是不是很重要?打破了威權,因為過去認為這是一個威權,限制了大家,那麼是不是我們也更應該要針對這個打破戒嚴的方式,不只是紀念,然後來告訴大家,我們要拒絕威權,我們要倡議民主自由?我的時間可能不夠了,對不起。

好,我大概還要講的是,我身為一個基層勞工,言論自由重不重要?很重要,在國家、在政府應該要推行,但回到企業裡,我身為勞工代表,我身為一個工會幹部,也代表廣大的勞工,如果在企業裡面,他想要去跟雇主爭議一些事情,想要表達一些意見,很大的可能,尤其是工會幹部,甚至弱小的勞工,他可能就會被免職、被記過、被各種處分,請問言論自由這件事在企業裡面有被推廣、有被落實嗎?這個是精神層面上的事,所以我們希望這樣很重要的精神能利用放假、還有紀念的方式可以落實。

我再簡單講一下少子化的問題、還有人口年齡老化,這些都是很重要的議題,這個都跟高工時、少休假,人民沒有辦法去消費,沒有辦法去發展自己的興趣、自己的專長,沒有辦法讓產業從代工的的角度去提升到一個開創品牌、引領世界潮流品牌的角度,其實這個在國家政策上是倒退的、是退步的,如果我們希望以後的孩子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跟空間好好的從事休閒活動,好好的去發展他的專長,發展他的興趣,我們以後要更多一點像韓江、像大谷翔平這樣的專業人士,其實就應該好好的深思,我們身為父母的人有沒有辦法帶小孩多一點閱讀、多一點參與活動?小孩子有沒有機會多一點點的閱讀、多一點點參與活動?甚至發展他的專才,發展他的潛能,我們日後才會有更多發光發熱的下一代,然後對外去說我是臺灣人,我是佼佼者,我們臺灣有發光發熱。對不起,我的時間可能掌控得不好,後面沒有辦法比較仔細地跟大家解釋,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高雄市中小企業產業聯盟協會吳銘源理事長。

吳理事長銘源:主席,還有今天參與的各位貴賓,大家好。本人針對幾個議題,我來跟大家說明一下,剛才前面很多專家、學者有談論到有關於勞工權利,即休假日不足的部分,其實105年降低工時從48小時到40小時以內,是經過他們各種努力到達目前的階段,在勞工方面的政策其實已經達到相當的成果,至於剛才說到要還他們7天假的部分,其實在整個紀念日跟節日方面,如何設定這7天要怎麼去增加,除了勞動節之外,還有什麼跟勞工比較有相關性的節日?我是比較建議,假如假日不足的話,是不是可以直接放在特休假延長的部分?畢竟你在設定紀念日這個名詞的話,可能會比較有它的特殊意義在,所以今天我聽到很多前面的專家學者,包括勞工針對這部分的議題,其實大家也是比較care放假天數不足的部分,所以有關紀念日,它的含義可能比較不偏向這部分,除非我們把相關定義再弄得比較好一點,也可以兼顧到勞工放假的權利。

另外,今天前面的學者已經談到很多紀念日設定的基本條件,而我個人比較注意到的地方,其實在7個委員版本中,在假日的部分除了延伸之前的假日及我們的紀念日及節日辦法,其實還要配合一部分,就是跟整個國際或是我們目前比較強調的多元社會觀點。我比較注意到好像有一個議題,大家比較忽視的就是在這幾年有通過所謂婚姻平權的部分,其實這在整個立法跟族群融合的部分,大概是一個很重要的時程,所以我建議是不是也要兼顧?剛才講的所謂原住民族群其實是比較偏向在特定族群,像我們同志族群其實也是一個族群,是不是也要給他所謂這樣一個紀念日?畢竟我們很難得在歷經這麼長的時程,好不容易通過一個法,所以假如我們臺灣社會要走向前的話,不是只是在紀念日跟假日中一直care到底要放多少假。其實,這個假期我們可以慢慢去調整到比較符合臺灣的經濟發展,也讓企業可以賺得到錢。

企業的部分其實這幾年也是陸續因應整個工資調升跟作業成本的增加,包括電費增加,所以中小企業的壓力其實也滿大的。至於說要把天數調整比較多的話,其實還面臨到一個問題,比如遇到禮拜二或是遇到禮拜天要調假,調假之後可能天數多,但範圍可能又要調整,有時候你要調到禮拜六,據我所了解,調到禮拜六去的話,有的人可能認為禮拜六我要跟家人或小孩享受天倫之樂,他反而也比較意興闌珊,所以對於調假讓天數變多,其實是不是有相關比較好的機制可以兼顧到這方面的考量?

剛才曲副理事長也是提到很多在節日的部分,我們比較忽略到包括一些體育、文化,其實我們可以設定比較多一點像這種體育節、藝術節的節日。另外,有一些特殊的職種包括醫生、護理師、甚至礦工或是其他的,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不用那麼去強調?畢竟這些職種也蠻多的,假如說你只有聚焦到幾個職種的話,後面也有些節日包括會計師等等是不是要設定個什麼節日之類?其實這部分是不是也納入我們要去注意的一個考量點?只紀念不放假的部分,針對這部分,是不是其他各部會可以再去討論一下?以上是針對中小企業目前的經營現況,以及剛才與會專家學者所討論的部分,我大概有一個自己簡單的想法,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賴士葆委員。

賴委員士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首先要給主席按一個讚,今天能夠開這樣的公聽會,因為有不少委員聽到外界很多的聲音,特別是勞工團體的「還我七天假」。在全世界,臺灣已經變成過勞之島,我們的工時在全世界的排名大概第四名左右,當然每年可能不一樣,我看到去年的資料是第四名,在亞洲,應該差不多是第二名,僅輸給新加坡。基本上,臺灣人都很認真、很努力、很勤勞也很拚,在大家很辛苦、很辛苦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覺得討論他的放假其實是很有意義的。有人會講,特別企業主會講,放假之後會影響我的生產什麼之類的,可是你看一下,我們週休二日之後,我們的GDP還是一直在成長,反而是企業主賺的錢沒有把合適的比例分給我們的勞工,這個是勞工團體要去進一步爭取的。

我給各位一個數字,歐盟也好,日本也好,韓國也好,GDP分給勞工的都是五成以上,臺灣是多少?45%,這幾年來都是45%,還有到43%的,等於說企業賺了100塊錢,給勞工的只有43塊、45塊,其他就是老闆拿走了,這個是造成現在臺灣為什麼普遍低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企業家們,老實講,我不好意思用摳門來講,有些企業不摳門,不過,很多企業對勞工還是摳門,這是第一點我想要強調的。

第二點我想強調的是,我有提案,我最後才講放假日的問題,我先講如果國定假日是在禮拜二或者禮拜四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求強制的要彈性休假,你可以想想,今天中秋節、端午節,我們臺灣人都是要團聚、團圓的,你卡在一個禮拜四,禮拜五又上班,這是什麼跟什麼?所以我們就主動,這裡面就要有機制,只要碰到禮拜四或者禮拜二就給它彈性休假,彈性休假是什麼意思?禮拜二的話就是禮拜一放假,這樣就連起來了,禮拜四的話就是禮拜五放假,禮拜五就調班,不要好像要仰賴這個政府它的mercy、它的恩典,沒有什麼恩典,老百姓最大、老百姓最大!這是我第二點要強調的。

第三點,我們看到賴清德總統上臺之後,大家都知道,原來他被稱為臺獨金孫,現在呢?他到處講中華民國,蔡英文講中華民國臺灣,他現在臺灣……這個中華民國就是我們國家,他說中華民國,我們樂於見到他真正的擁抱中華民國,這是臺灣2,300萬人的最大公約數、最大的共識,而且確保中華民國,老實講也可以讓臺灣比較安全,相對的,老共比較不擔心或者擔心少一點說你搞臺獨。所以有關於中華民國的相關節日應該要放假,我們的國定假日「開國紀念日」11號已經放了,但是我們的「行憲紀念日」都沒有放,各位,我們今天在這裡講臺灣多民主、多民主,臺灣的民主自由對抗中國大陸的極權、專制統治,這些statement我都不反對,但是請問,我們紀念我們的民主是什麼?是行憲啊!如果沒有行憲,臺灣會有民主嗎?會有今天這樣子的一個局面嗎?所以「行憲紀念日」1225日應該要列為國定假日,這個非常重要。

另外,大家看到我們的勞工朋友們,你不覺得51號放起來怪怪的嗎?有些放假、有些不放假,公務員也不放假,如果公務員的另一半是勞工,勞工放假,他的老婆、他的老公不放假,接孩子也不對,不接孩子也不對,怎麼辦?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啦,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我質詢過人事長,他講一些五四三,都不是理由,說什麼總放假日超過多少,那個都是細節問題,要不要?我覺得對偉大的勞工的尊重,勞動節51號全國統一放假,不要再分只有勞工,勞工又分製造業,各位,現在服務業的員工、勞工比例超過六成、七成,你為什麼不給他放假呢?

同樣的,我們這個社會這麼樣的尊重老師,我們這裡有好多教授,對不對?請問教師節有沒有放假?沒有放假啊!這是我們的本啊,尊師重道,對不對?教師節應該要全國放假,所以我的提案是教師節也要放假一天,還有國定的部分,我剛剛說過了,行憲紀念日要放假一天,碰到禮拜二、禮拜四,應該強制的、彈性的一個調班休假,這才符合民意,也符合現在臺灣人民所需要的,謝謝。

主席:好,謝謝。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31分)

繼續開會1041分)

主席:我們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請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何明原理事。

何理事明原:主席、各位委員、專家學者以及今日出席的各位,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工業總會理事何明原。就以下幾點跟大家報告,中華民國各項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規範涉及全國人民的權利義務關係,影響公私部門運作非常的劇烈,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關乎個人的休息與工作權益,透過法律形式確立放假的規範,將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產業界基本上是沒有意見,予以贊同。

另外的想法是,目前勞工全年總休假天數,因為實施週休二日之後已經達到116天,已占全年總天數的三成以上,如果依照再增加的天數到121天的話,已經到達全年度的三分之一,而製造業,當然我們還是要反映一下製造業或是企業主的這種成本,以一天假的人力成本來說,以各行業的勞保平均投保薪資34,415元來說,各行業的勞保投保人數約計1,039萬人的算法來算的話,我們每一日放假的成本約計是119億元,如果再加上我們需要去補貼工作上的加班,那可能會達到2倍甚至更多的情況,當然這個是企業主該負責的部分,但是因為其實我們還是會考慮到未來的情勢發展。目前來說,雖然臺灣的股票非常的高檔,但是以我們在聽到各行業的出口以及內銷的訂單狀況來說,並不像股票反應得這麼劇烈、這麼好,所以我們大家還是會擔心,從111年開始,由於受到戰爭或是其他不景氣的影響,以臺灣來說,企業關廠歇業的家數明顯上升,加上目前景氣其實還是沒有那麼樂觀,很多訂單都還是沒有進來的情況下,出口還是受到一個很嚴峻的打擊。未來的電價跟基本工資想必是已經預計會調漲,還有2026年開徵的碳稅,這個部分也會增加所謂的企業主很劇烈的成本,目前在碳稅部分還沒有一個明朗的方案或規劃之下,這個未來可能還是我們需要考慮的部分。以剛剛來說,增加國定假日,應該又會增加企業主的某些支出負擔,這些成本不會對於產業造成太大衝擊,但是如果像訂單或整個經濟情況沒有往上漲的情況下,這些支出可能就會造成某些企業主非常大的困難。放假每個人都會很開心,勞工和企業主所要思考的角度當然不一樣,每個人思考的出發點也不太一樣。像我在大學有兼課,常常遇到教師節的時候還要面對學生的狀況,當然我也會在不同角度上考慮到這些不同的原因。

而紀念日是否放假,是否有教育意義,以美國為例,911紀念日,以及國殤紀念日,就是南北戰爭紀念日,還有憲法日、珍珠港紀念日,這些都是只紀念不放假的聯邦紀念日。為什麼只紀念不放假?因為放假對於學生來說,他只會記得:我這一天放假、我明天放假了。對於其歷史意義和紀念的意涵,可能沒有那麼深刻的體會。通常他們的作法,就是在當天會有一個課程教育學生,為什麼今天是一個具紀念意義的日子,其歷史原因、脈絡,為什麼要紀念這件事情?我想這具有比放假更有意義的內涵。

今天的公聽會,我想就是大家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交換想法,並不是讓大家站在對立面、互相鬥爭。未來經濟情況不明朗的情況下,當然企業主會越來越擔心,如果訂單都不進來,支出的成本又一直增加,很多企業主,中小企業或小型廠家可能會面臨更大、更嚴峻的挑戰。尤其坦白說,現在銀行的資金非常嚴格,甚至他們在周轉金上面非常嚴峻,我聽說很多人因為這樣子,的確因為周轉不良,所以造成他們營運上的困難,甚至直接倒掉。這個我想也是大家需要考量的部分,因為所有的公司能夠穩定經營,大家才會有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剛剛提到能夠加薪的部分,大家能夠把企業主的分潤提高,才有可能持續下去。如果很多廠商都倒掉了,對於整個企業的經營和臺灣經濟的發展都不是最好的結果。

期望各位委員和先進衡平考量所有因素,讓企業界可以有更好的發展,臺灣的經濟如果能夠更好,我想才是所有人都開心快樂的結果。最後一句是:人民的幸福感,應該不是只有單單放假天數增加這麼簡單而已。謝謝。

主席:謝謝。我們接下來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劉梅君教授。

劉教授梅君:主席以及各位關心這個議題的所有夥伴,大家早安。我也先講我的結論,我完全支持增加放假日,為什麼?除非我們不認為今天臺灣是進步國家,如果覺得我們是進步國家,那麼進步國家二十幾天、三十幾天的放假日,我們跟人家真的落差太大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剛剛賴委員也說了,臺灣是過勞之島,這個大家也都承認吧!在這個地方有非常多人,即使在公部門也都一樣,每天工作,能不能夠準時下班都不知道。過勞這件事情也談了非常久、有非常多文章,而國際組織算出來臺灣每年的工時,剛剛大家都說了,就是非常長,這絕對不是一個進步國家該有的現象。

因為我自己也準備了發言稿,沒有PPT,中間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好好講的話,那就請各位看我的這個發言稿。

第一件事情我要談的是,紀念日和節日其實是有特殊意義的,我們一定要重視這個特殊意義,就是給更多的放假日,它不只是讓任何一個人用那個假日去做什麼事情,其實它背後是一個主控權,時間自由運用的主控權,這是成熟公民社會的一個基礎,非常重要的基礎。第二個,剛剛也聽到雇主團體講了很多顧慮,可是我們也希望臺灣的雇主團體要能夠成長、能夠進步,因為你與其要工人work longer,你還不如讓他work smarter,聰明的工作永遠比長工時的工作是更有利的,因為它的影響其實非常非常大。何況我們也很希望臺灣走到今天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可是成熟的公民社會必須是這些公民有時間關心公共事務、參與公共事務,這樣整個國家在政策上面才會有進步的空間,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就是談到,我也贊成目前的紀念日或假日,它能夠提升法律的位階,因為提升法律位階可以彰顯的是,這些紀念日和節日的確具有特殊意義,這個特殊意義的重要性我們必須要重視。而有一些紀念日或節日的確是尊重傳統文化或多元文化,臺灣這些年的開放性、多元性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還有一個就是臺灣在過去這麼多年來,我們一直要跟國際接軌,特別是我們也宣稱以人權立國,跟國際社會接軌,所以很多有進步價值的國際節日,我覺得如果不是放假,至少它是一個紀念日,這是第二件事情。

第三件事情,我們也希望國定假日有更大的包容性,包容性更大,但有適用範圍,有一些是全國適用的,有些是地方適用、宗教適用,或是族群適用,也許它可能是紀念,不一定放假,可是它既是紀念又放假的話,可能大家要共同討論。我認為應該要全國適用放假的,第一個就是勞動節,剛剛很多人都提到,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人才適用,至於在公部門的,其實我不是公務人員,我在學校教書,我們也都沒有,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全國放假,不應該依他的身分別做這樣的排除,這是第一件事。因為大家都是受僱者,我即使是當老師,我還是受僱者!哪一天如果學校不要我,我的表現不佳了,它一樣把我fire掉,不是這樣嗎?所以沒有道理因為我的身分不是適用勞基法,所以不適用,就不能放假。

第二個是教師節,這的確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每次教師節的時候還要上課,我都覺得很心酸。當然還有一些節日,剛剛賴委員特別談到,如果節日是在禮拜二或禮拜四,他的主張是前一天就要放了。我們在上課的時候也發現這個問題很大,像今年的中秋節還是哪一個節,我的課在禮拜一,就有學生跟我請假了。那你說他請這個假,你要給或不給啊?不給不通人情,對不對?因為剛好前面又是禮拜天,他可能就回家去了。所以像這樣來請的我都全部放、我都全部給,問題是在課堂上就的確是,可能有幾次上課他就沒有辦法聽到,所以我覺得這都很奇怪。我跟賴委員一樣,如果節日在二、四,放假日在二、四的時候,那禮拜一和禮拜五其實應該要彈性調整,這是第一件事情。

而有一些是屬於族群適用或地方適用的,我看到西方國家有些地方,因為他們很多是有宗教背景,所以什麼St Patrick's DaySt. Andrew's Day,它就是地方性的,地方政府自己決定要不要放假,如果你在那個地方,那你就放到那個假了。這部分我覺得也是可以,臺灣譬如原住民族人數多的地方,我也贊成他們自己可以訂一個,因為他們就是需要有特定的儀式等等要紀念或慶祝。

至於剛剛大家很多爭議的,在2017年取消的國定假日,有一些部分是跟中華民國憲法或中華民國的存在有關,那些節日我覺得應該要恢復。譬如剛剛賴委員說的行憲紀念日,我覺得很重要,我們目前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結果這麼重要的一個日子卻不見了,我覺得這是不太對勁的。或是光復節,臺灣從日本的手上再回頭來,然後結果我們也不承認這一件事情,難道我們是日本的什麼、什麼嗎?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也會認為這個地方是有恢復討論的必要。當然有一些是因應歷史變遷,或是臺灣已經走向剛剛說的多元包容,甚至要接軌國際等等,有一些真的是值得紀念的日子,可以討論,至於到底要不要放假,這個我也覺得有討論的空間,沒有問題,這個完全沒有問題。

再來就是資方團體也常說什麼對經濟發展會有影響,可是我們要說的是,就像我剛剛也說了,臺灣其實長工時,過勞的這種狀況非常嚴重,這其實也不利於資方,如果你每一天都這樣子,然後疲憊得不得了,隔天要再去公司、工廠工作的時候,你的工作效率不會是很好的;或是國際上非常多的文獻也看出來了,如果你每天的工作時間是長過8個小時、10個小時、12個小時,他的效率會遞減,對於企業經營絕對不是好事情。那就更不要講我們現在也看到臺灣有非常多大概55歲以後就提早退休了,為什麼會提早退休?因為身心負荷不了,這其實對很多企業來講,他恰恰好在這個企業已經是mature,非常成熟的、資深的一個員工,結果他因為身心負荷不了而被迫要離開就業市場,其實不是好事情。

所以我的結論是,我完全同意增加現在的一些放假日,至於哪一個是要放假,我們可以討論,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温宗諭秘書長。

温秘書長宗諭:我是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秘書長温宗諭,首先感謝徐欣瑩委員主動召開這次公聽會,讓我們除了可以聽聽勞方的意見之外,勞方也可以聽聽資方的意見,然後有一個溝通的平臺。因為我應該算是勞工代表比較後面講的,所以大部分的內容其實前面幾位勞工前輩都已經提到,我這邊就不再多講。全總的立場也是支持所有在場勞工代表的立場跟訴求,也一樣是希望能夠增加勞工的國定假日,就是最少要恢復到7天,少掉的那7天一定要恢復。

另外,也感謝所有在場的每一位,其實我們現在在這個公聽會,為的都不是自己,都是為了大家、為了下一代,所以我們都努力在做,而且都花費很多時間。全總這邊除了第一個訴求是增加所有勞工的國定假日至少恢復7天之外,另外一個就是還要全國一致性的放假,不能有些人放、有些人沒放,尤其剛剛劉教授有提到關於教師的部分,其實教師在五一勞動節應該也要放假,因為這還牽涉到代理教師,代理教師是勞保,但是他們在勞動節反而是不能放假的,這很奇怪,所以主要有這兩個訴求。

此外,前面有幾位前輩也提到關於多放假會不會影響到經濟發展,其實我們可以觀察其他先進國家,他們放假天數比我們多、他們的薪水比我們高,但是他們的競爭力也是比我們強,所以我們要提升競爭力的方法,絕對不是用增加工時來提升競爭力,這是我們的訴求。另外,其實增加假日,尤其是連假的部分,在連假其實大家可以觀察到一件事情,就是大家流動會高,大家南北跑也會多、出去旅遊也會多,再加上返鄉的也會多,所以這反而有助於促進地方的經濟;再來,增加休假其實說不定也可以提高生育率。

除此之外,我們大致上看過所有委員提案的內容,裡面最大的差別是在於我們要決定哪些假該放。因為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是臺灣歷史最悠久的工會,下面有42個會員工會,會員人數也占了全臺灣勞工加入工會人數的一半以上,所以我們就趕快緊急做了調查,問卷調查結果就在上面,目前調查還在持續當中,最新的數據是已經蒐集到500份問卷。我們可以看到,主要填寫問卷的人是男生比女生多,至於年齡區間,因為工會的年齡層會比較大一點,所以2030歲這個區間的數據我們比較難以蒐集,這部分可能要另外請政府多聽聽年輕人的聲音,而我們大部分都在30歲以上。

30歲以上的族群分布來說,其實滿平均的,大多落在20%30%左右。再來就是關於薪資收入,以填寫問卷的薪資收入來講,其實大部分都滿平均的,我們有設定range,最少是從明年的基本工資往上看。

我們把所有委員提案及一些假別列上去,做初步調查並歸類後,就是大家覺得最應該放的前幾名:第一是小年夜,再來就是勞動節、元宵節、元旦隔日,還有臺灣光復節、中元節,然後比較特別的是聖誕節也在前十名以內。聖誕節相對來講就是我們的行憲紀念日,我覺得這也是可以考慮放假的。下一個就是父親節,這是有趣的,相信是因為填寫問卷的男生比女生多,所以父親節的比例稍微高了一點,不過接在父親節後面就是母親節了,這是我們對42個會員工會所有會員所做的初步調查。填寫這份問卷的人都是我們工會的成員,只有少部分、大概1%左右是非工會成員,但他們是勞工。

其實我們也特別問了大家有關現在的10天國定假日中,哪些是需要紀念而不放假的?當然,大家都希望能夠多放假,不過我們可以觀察到一個比較特殊的情況,即228和平紀念日,這是特別選出來只紀念不放假的,所以會稍微多一點。再來就是兒童節,因為現在有婦幼節,且兒童節放假但父母沒放假,所以家長的接送問題要考慮進去。這是最主要的三個假期,三個結果。

再往下一點,如果禮拜二跟禮拜四放假,以一和五補休,事後補班課的話是否贊成?目前數據看起來很接近,但以目前的500份問卷來看,贊成補班課方式放連假的有49%,不贊成的是46.2%,比例其實很接近,我覺得這點非常值得討論,但我們還是支持要放連假。

第四個問題,因為前陣子有週休三天的問題,我們也特別利用這份問卷稍微做了調查。勞工部分贊成週休三天的會比較比較多,不過我們設定問卷的前提是:把國定假日都取消,週休三天。看起來目前支持的人比反對的人多,當然也有一些特殊意見覺得可以週休三日,但春節還是要放,因為春節是我們的民俗節日。此外還有端午節跟中秋節,這三個特別民俗節日還是要放,他們有提供這樣的意見。

我們全總工會大致彙整了工會會員的意見給大家作為參考,謝謝大家。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劉士豪院長。

劉院長士豪:主席、還有各位委員以及各位在場的先進,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安。非常高興也非常榮幸受大院邀請,參與有關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來提供意見。對於大院有那麼多委員關心這議題,並提升至法治位階,我基本上非常欽佩。因為紀念日及節日的實施不僅對公部門與學校有影響,對於在私部門工作的人民也會發生權利義務關係的直接影響。按照法律當中的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如果涉及人民權利的法律必須要有法律授權,比如勞動基準法很多規定提到,由施行細則來做定義或規範。目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並沒有明確法源,且涉及廣泛,全國人民都適用,若將它定位為法律位階的話,我樂見其成。在討論時間中,可以把過去有些節日跟假日忽略的或者應該做調整的,根據國家核心價值,還有文化、歷史,甚至於宗教,乃至於民俗傳統都可以一併考量。所以基本上我非常欽佩大院有多位委員提出了七組不同的版本,表示大家對這議題都非常關心,打算仿照美國、日本、德國、英國以立法方式建立法律制度,確立國定假日的規範。

以德國為例,德國聯邦及各邦對紀念及節日都有立法權,目前德國全國放假的國定假日有9天,如果是在天主教徒居民占多數的各邦,通常有比較多的宗教性節日,比如說最近開始有啤酒節了,吃德國豬腳喝啤酒的就是巴伐利亞邦。除了德國聯邦的9天假日外,巴伐利亞邦還有另外多出的4天宗教日,以巴伐利亞邦來講,國定假日總共有12天。其中,奧格斯堡市又多出了1天叫瑪麗亞升天日,所以這個城市就有13天的國定假日。我們用這個表給各位參考,像元旦、主顯日、耶穌受難日、復活節的星期一,還有國際勞動日51日,這些都屬於聯邦假期。其中,耶穌升天日是巴伐利亞邦特有的,聖靈降靈節是聯邦的,聖體節是巴伐利亞邦獨有的,瑪麗亞升天日是奧格斯堡市特有的,德國統一日是聯邦國定假日,萬聖節是巴伐利亞邦,聖誕日,也就是1225日與隔一天,都是聯邦的放假日。所以全德都放假的國定假日有9天,各邦、以巴伐利亞邦來講則多了3天的假期,奧格斯堡市再多1天瑪麗亞升天日。

如果今天大院通過將紀念日及節日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那麼現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就可能必須要做調整修正。目前的文字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日,這個時候就會變成必須要依照所訂出來的紀念日及節日條例;另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放假之日,譬如根據選罷法規定,在選舉、罷免或複決等期間,投票當天通常也是放假,所以勞動部會發布那天屬於假日,不用出勤,但工資繼續照付。

在現行勞動基準法規範中,總共有12天假期,我想我就不多說了。剛剛有許多工會先進提到7天假,這7天假早期有放,後來經過不斷的修法之後,一下放回去,一下又拿出來,總共有7天的假期,是哪7天呢?第一個就是元旦翌日,也就是12日;還有革命先烈紀念日,以前稱青年節;還有就是孔子誕辰紀念日,又稱教師節;還有臺灣光復節、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以及剛剛許多委員及先進提到的行憲紀念日這7天,不過我必須要還原一下這7天來來往往的過程當中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情形。

首先,我們有19天假是訂在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最早開始是在民國86612號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的時候,確定了總共有19天的國定假日,當時的例假日有52天,沒有所謂的休息日。至於特別休假,當然特別休假規定很多,我舉例以一個勞工在工作兩年以上未滿三年的情況,這樣就有7天休假,所以在民國86年的時候,帶薪休假日總共有78天。到了91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時候,希望把工時下降,所以從本來一週工作48小時調整為每兩週工作84小時,以當時來講,例假日仍然是維持52天,國定假日19天,特別休假也沒有變,所以當時的帶薪休假日仍然維持78天。到了104129號修法的時候,仍然是維持52天例假日,但是把當時的國定假日修改變成12天,再加上民國100年的原住民歲時祭儀,所以當時雖然工時下降了,但是我們所謂的帶薪休假日只剩下71天加上原住民的歲時祭儀。到了105年民進黨執政了,民進黨馬上把國定假日回復到19天,也就是還了勞工7天的休假,但是到了1051221號,也就是俗稱的一例一休,因為多了52天的休息日,所以這19天的國定假日,配合公部門跟私部門,就比照內政部所頒布的節日紀念日實施辦法,變成了12天,再加上特別休假提升之後,算出來的帶薪休假日就有126天加上原住民的歲時祭儀。所以基本上來講,這個還原過程是這樣。

如果以我們跟德國相比來講,大家都說德國的勞動制度非常好,但我說我們臺灣目前現行勞動基準法的勞動條件並不會輸德國。譬如說我舉例,以例假日來說,臺灣跟德國都是7天放1天,但是德國的例假日星期天原則上是沒有薪水的,必須透過團體協約約定之後才有可能增加薪水;以休息日來說,德國也有休息日,但是德國原則上就是沒有薪水,團體協約通常也不會簽在休息日的時候有薪水;國定假日的部分,德國跟臺灣都一樣,雇主都必須要照給工資;以特別休假來說,沒有錯,德國的規定比我們臺灣稍微好一點,初任勞工做了6個月之後就有20天的休假,如果每一個禮拜工作6天的話,就有24天的休假。如果我們整個平均起來,以工作滿兩年未滿三年者的情況來看,在臺灣來講,帶薪休假時間總共有126天加上歲時祭儀,而德國只有32天,除非團體協約簽訂星期天有帶薪的話,才有82天的帶薪休假。

我只是還原各種制度的起源跟發展,也比較了我們跟德國的制度,以上提供給各位做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席、與會的各界代表,大家早安。我這一次自己有提案版本,我利用時間簡單的跟各位做一個報告說明。

第一,我是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法律位階予以提升,修正名稱為「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

至於內容的部分,我是納入多元價值以及人權的肯認。有關這個部分,我舉個例子,像大家近年已經熟知的81號叫做原住民族日,但是卻從來沒有以正式文字規定於我們的這個辦法當中,因此這一次藉著新增多元文化肯認紀念日,還有新增權利價值肯認紀念日,我就把像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全國客家日、世界母語日、國際移民日或者是勞動權益日、言論自由日、環境日、解嚴紀念日、臺灣女權日及世界人權日等等一併寫進去。

第三個部分,關於放假的日期,我做了這樣一個調整,我就是特別在第四條第五個部分增加「原住民族日:放假一日。」把它列進去明文規定。另外我也希望為我們的教師跟公務員請命,當然,如果在928日教師節能夠全國恢復放假一天,我個人是十分的贊成,但是如果討論到說既然教師有,那什麼都要有的話,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提供大家來做討論。不過,至少我認為現行所謂五一勞動節放假的部分,其實光是在我們立法院,我們就看到雖有這樣一個美意,可是往往卻沒有辦法落實,因為現實就是沒有辦法大家一同放假,也不會有實質上的一個紀念或放假的效果。因為我認為大家同樣都在付出勞動力,撐起國家的整個正常運作跟進步,所以我希望放假以及對象能夠全國一體使用,不要去限職業別或者勞基法適用與否,所以我希望這一天能夠全體,包括教師、各行各業,只要是有付出勞動力的,我們都一同來放假。

第四個部分,我特別主張我們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假,我是希望能夠用放3天的方式,為什麼?因為我們都聽過現在要邁入所謂的族群主流化,在前些年,我們的原住民族教育法已經修法,將過去的實施對象──原住民改為全體國民,這就是族群主流化在法律裡面的具體實現。同樣的,今天在我們的這一部法,我也希望能夠去落實族群主流化的概念,應該讓所有的人能夠共同來參與,但是單就我們原住民的困擾來講,我覺得這個部分其實是為德不卒,因為過去幾年的實施情況我們已經看見了,以蘭嶼來講,雖然放了這個歲時祭儀假,但其實根本沒有人可以回去,就算他願意負擔龐大的交通成本,也願意花這麼長的時間,但是他如何辦到?如果只有這一天的假,他能夠去參與祭典嗎?他到家的時候恐怕祭典已經在昨天完成。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既然要放這個假,就是因為念及現在已經有超過50%的原住民族人是散居在全國各大都會都市,我們放假就是為了讓大家能夠回去傳承語言、文化,凝聚部落的一個情感,但是過去這樣一個一天的假日,造成為德不卒,政策的美意沒有辦法落實。所以我特別希望透過這一次的修法,也能夠得到各界、各黨派的支持,針對我們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假,讓我們在外地的孩子能夠回去傳承之外,也能夠達成族群主流化,讓大家一同來參與。以上是針對我提案的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監事召集人馬金惠召集人。

馬監事召集人金惠:主席好、各位大家好。我在高雄的機車業服務,今天因為受到勞工局的邀請,這裡要召開一個關於例假日的公聽會,所以我代表機車業向各位立法委員、各位記者先生及各位教授提出我自己的看法。因為我是在3天前才接獲這個邀請,以我的資歷是比較無法做出書面資料,所以我在此以口頭向各位報告。

剛剛聽了在座的老師及教授提出的一些要求,而且在我來這裡之前也詢問過我們理事會的人對於例假日的看法是什麼,甚至剛才我在等計程車要過來這邊的時候,有兩位小姐問我要去哪裡,我回答說要去立法院,他們就問我要去立法院幹什麼,我回答要去參加關於例假日的公聽會,他們覺得為什麼還要討論例假日,現在的假日已經那麼多了。這個顯現出一個問題點,剛剛聽到大家都想爭取假日,講明白一點,就是那個……那個教師節、什麼節,其實我個人也喜歡放假,因為放假可以安排自己的生活,當然是很好,但我是老闆啊!雖然我也很喜歡放假,然而放假會有一個問題點,剛才有很多學者講到,這是一個成本概念。

如果今天臺灣沒有台積電撐起這些日子,我們的股市不會好,而且今天臺灣也只有半導體會好一點而已。在臺灣的一例一休實施之後,雖然臺灣沒有改變什麼,但我的了解是每個國家都有一定的產業輸出、每個國家都可以賣軍事武器,我們臺灣能賣什麼東西?現在只有台積電的半導體可以賣而已。現在臺灣的競爭力,我不敢說甚至我自己都在努力付出,我們付出勞力為了臺灣經濟而努力,甚至我們有很多客人上完班還要跑外送。對於今天大家要爭取休假的日子,我也都很贊同,但是後面的經濟實力在哪裡?我們的經濟要靠什麼?講明白一點,我們也是要爭取人家來我們這邊投資,產生我們的效益,大家應該也都有聽到……為什麼他們能吸引很多工廠去那邊?也是因為勞工。

今天我們要漲薪水、我們還要休假,當然都是可以談,但是要怎麼樣談?我覺得每個人當然都喜歡假日,但是現在的假日還是有很多人要加班、甚至被換假,那也是不公平的地方,我都很了解。講明白一點,今天的社會就是這樣,希望我們的立法委員、各界的先進再想想,調整假日是可以的,但是照今天的討論看起來,還要多放十幾天假的話,我覺得應該是要從長計議。

我們摩托車界也是技術服務業,如果沒有我們的服務,騎摩托車的人會很痛苦,因為我們服務的客戶都是最底層的人,大家要上班、要加班、要送小孩上學,很多人說我們摩托車業是摩托車店,我們不是耶!我們現在是機車醫生、也是地方的土地公,因為在我們摩托車店可以聽到最多的百姓心聲,包括政府好不好、你的法令做得棒不棒、你的執行過程有沒有侵犯到百姓,而且我們對他們的辛苦最了解。

我也要向各位報告,我也管理過公司,上個月的實施辦法,到了下個月我一直告訴公司的經理,你已經做很習慣的一個月資料,下個月要改是你們訂定價格的人有討論過才知道,使用者要10天至1個禮拜才會了解下個月要幹什麼,為什麼我要講這個?因為我們立法絕對會牽動很多產業,不是只有成本而已,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平心靜氣,不是一昧地要休假、休假、休假。今天我們看到很多資料,為什麼公聽會辦了這麼多次,為什麼我們的假日還訂不下來,其實就是因為牽扯到很多。

感謝各位給我這個機會,我們是基層的小老百姓,也是為基層服務業做事的公會,感謝大家!我也是商會的,多多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的詹素貞會長。

詹會長素貞: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大家午安。很高興受主席的邀約來表達我們全國勞工的訴求。首先要說的是我們確定要增加國定假日,希望大家能夠支持勞動節、婦女節及教師節應該全國統一放假。

我代表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來發言,勞工要的是實質的縮短工時,立法院推動增加國定假日天數,相信我們基層勞工都是樂見其成。107年勞動基準法修惡,將勞工的國定假日由19天減到剩下12天,工會團體一直爭取要恢復7天的國假,這次立法委員主動增加國定假日的天數,因為我們上街頭已經不下100場了,對於「還我7天假」,相信各大媒體都有報導,如果立法委員能主動立法,其實也只是還勞工一個公道。

具體要增加幾天的國假呢?綜合各個版本的考慮,無論是原住民立委和民進黨要彰顯族群文化的多元性,或是國民黨立委主張列入紀念國家歷史的重大事件,朝野各黨主張的日期都有道理,我認為不妨綜合各黨的主張,爭取將國定假日增加到21天,不要以為21天太多,其實勞工原本就有19天。

另外我要強調受僱勞工的立場,最重要的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應該全國統一放假,這個不僅是勞動組織,甚至教師團體也在爭取,而我們工會團體向來也是支持教師節一定要放假,因為教師是帶領學生成長的重要角色,所以我主張九二八教師節也應該要恢復全國放假。過去三八國際婦女節被合併到44日的兒童節,而且改稱為婦幼節,只有放假一天,其實是強化了只有女性應該照顧家庭的刻板印象。在內政部恢復只有兒童節放假後,婦女節反而消失了。五一國際勞動節與三八國際婦女節都是勞工爭取勞動條件、犧牲生命流血流汗才創立的紀念日,而且政府不是一向極為重視性別平等嗎?所以我主張婦女節應該要恢復全國放假。

另外,有多個法案版本將春節放假由3天增加為4天,我們認為工會也是會繼續支持。過去春節連假7天是透過勞工調休補班,造成了許多困擾,透過此次的立法希望能將問題一併解決,不要讓基層勞工覺得政府為德不卒。

此外,我這邊也要再做補充,根據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紀念日、節日分為紀念日、民俗節日及節日三種。紀念日當然是與國家重大事件相關,或者是彰顯對國家社會有重大紀念意義的節日。民俗節日則是民眾根據文化風俗過的節日,而節日就是根據社會發展或各族群設置的節日。如果雇主願意放假,勞工可以獲得休假。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當天工作,勞工也可以增加收入。目前國際上許多國家正在談週休三日繼續縮短工時,公眾假期的增加也是實質縮短工時的作法。

我在這邊舉例說明,以臺灣目前砍掉7天假而言,如果以我們的工資一天1,000元來計算,很多的勞工做二休二、做三休二,當勞工朋友們遇到國定假日、遇到紅字就算加班費2倍,如果是2倍的話,7天的國假就是14天,乘以我們的日薪1,000元,再乘以我們號稱臺灣有1,000萬的勞工,計算起來,7天的國假等於讓我們的勞工少增加了多少收入?1,400億元的收入!請問在座的諸公朋友們,我們的勞工也是消費者、也是顧客,他們可以刺激我們的經濟發展,是不是可以造就各行各業的蓬勃成長?因此,我們希望在現階段立法院能夠階段性恢復我們的7天假,也希望是以勞動節、婦女節及教師節全國統一放假為優先。

以上是我們代表全國勞工提出的心聲及訴求,希望大家能夠重視,謝謝。

主席:好,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各位與會的官員及專家學者們,大家午安。今天公聽會的主題其實是由本院幾位同仁提出相關的修法條文,目前我雖然沒有提案,但我還是想要來分享一些重要的概念,希望後續寫相關法案時可以做為相關的參考。

第一個,其實相關的主題在之前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已經安排過了,但是從上一次到這一次,大家其實都沒有提出我等一下要談的英國BANK HOLIDAY或是美國及日本的HAPPY MONDAY

我們來看一下,先不管增加幾天,我想要先分享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在英國的部分,BANK HOLIDAY是英國、部分大英國協國家及部分的歐洲國家,像是瑞士,還有部分的英國前殖民地,像是香港,他們的公共假日是透過把部分的假日刻意的安排在禮拜五或禮拜一,創造出連休3天的可能性,這個在臺灣大家非常熟悉,但他們其實是入法的,所以我們可以參考英國的網站,他們在2025年就會有5個國定假日是透過三連休的方法設計的。接下來看美國的部分,美國在1968年就以立法的方式,設計將紀念日挪移到禮拜一放假,一樣創造出三連休,目前美國也是有5個假日是固定以週一來做設定。日本是我們最熟悉的亞洲鄰近國家,他們是在1998年修正了國民祝日相關法律,把原本是固定日期的成人之日、體育之日移到星期一。到了2001年再次修正國民祝日法,把海之日、敬老之日移到禮拜一,所以日本目前有4個國民祝日,也就是國定假日,改到快樂星期一連休。

大家一定很好奇,為什麼要談這個?我想要把這樣的概念放到臺灣來看。以日本為例,日本上個禮拜剛剛結束三連休,也就是他們的國民體育日,大家可以看到投影片上有非常多可愛的海報,而大家應該也可以看見這個海報是以孩子為主體來設定國民體育日的所有活動。臺灣與日本一樣都有少子化的問題,大家知道嗎?其實臺灣的國體法有入法設定99日是臺灣的國民體育日,但是我想問現場的專家學者、與會官員,對臺灣國體法有這個假日印象的,請舉手?好,主席也沒有吧!如果大家都沒有印象,我們來看一下國體法在臺灣目前運作的模式到底是什麼呢?這幾年來體育署會找網紅、找選手、找一些人代言,辦一些演唱會,每年就花掉了大筆的預算及經費,但是在座超過50個人對於臺灣的國民體育日完全沒有概念、也沒有印象。事實上,我剛剛再次強調,它已經入法了喔!一路看下來,我們臺灣到底可以怎麼做呢?

我們來看一下日本,剛剛前面臺灣的照片全部都是演唱會或是官員排排站,我們再來看一下,這是我的助理前陣子自己到日本自費考察他們的國民體育日。當天在日本的國訓中心,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人在運動的這些畫面,大家會想因為是國訓中心,這是很正常的。再來看下一頁,這是當地的運動公園,大家可以看到,因為有三連休的制度,如果爸爸媽媽要帶著孩子一起參加社區運動公園的運動,或是很多就近學校辦的體育活動,或是社區的體育館、運動公園等等,每一個地方都可以看見、全國全日本上下都可以看見,大家共同積極為孩子或為長者設計適合體驗運動的樂趣,甚至讓孩子有機會在三連休的假期當中與爸爸媽媽透過運動培養情感,還包含右上角那個適應運動的部分。

臺灣的國體法有相關的規定,卻沒有相關的落實,因此,如果我們有機會參考日本的做法,採取三連休,並且把臺灣的國民體育日納入考慮,也許在未來運動部的升格可以把這個部分考慮進去。參考日本的經驗,把國民體育日國定假日化,在國定假日化之後再採取三連休,也許我們真的可以讓臺灣也走入全民運動的概念。

以上的概念分享,希望未來在後續相關立法時也能納入參考,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廖偉翔委員。

廖委員偉翔:謝謝主席。今天在場的各位學者專家以及我們的同事、同仁們,大家好。今天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公聽會,有媒體說這是大放假時代的來臨,但是我覺得這個題目涉及到勞動、經濟及家庭的多重面向,所以放假這件事不能以單一的層面去考量,必須想到怎麼樣平衡勞工的休假權益及產業的競爭力。

2016年勞動部修改勞基法,將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政府以砍掉7天假作為降低工時的配套措施。當時最大的爭議其實就是降低法定工時與砍假應該是兩件事情,但是勞動部卻便宜行事,直接用砍假的方式處理。如果7天假不砍的話,對於企業而言就是要讓勞工放假、補休或給加班費,但當時的執政者以砍掉7天假作為配套措施,讓所有的勞工朋友認為這就是政府欠的7天假,而我也非常認同。這段當時執政黨留下來的歷史惡業必須要先釐清,唯有面對,這樣修法後對勞工的不正義,才可以讓這個放假題目可以繼續討論。

另外一個角度,我國是一個高工時國家,整體的工時過長,根據勞動部的調查結果,我們一年的工時超過2,000個小時,遠高於日本與韓國,總體的工時過長,也危害了勞工整體的均衡生活。因此,透過這樣的節日調整,當然還有其他的方式,但是節目的調整就是今天主要的目標、主要的方式及手段。當然還有其他像是彈性工時、增加特休或其他假日,我覺得這些都是應該討論的方向,當然透過節日的調整也是我們今天主要的目的。

以我國的產業配比來說,服務業從民國98年的五成八成長到今年的六成多,而工業大概占了三成五,因此,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如果放假日增加,對於帶動我國的內需產業也是會有助益。長期來看,增加假日是可以引發一個產業結構的假日經濟學,對於我國產業過度集中在某些特定產業也是會有分散的作用,所以我認為這是必須要好好考量的。因此,我也要呼籲,包含五一勞動節、婦女節、教師節應該就是要統一放假,降低大家的生活困擾。此外,我們也比較具體來講,當然是希望能恢復7天假,甚至是增加2天假。其實我認為行憲紀念日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假日經濟學,因為行憲紀念日剛好也是所謂的聖誕節,這個東西是可以合併在一起考量的。當然也包含怎麼樣去調整一些其他相關節日變成是一個三連休的狀況,我認為這些真的都是政府應該要努力做的事情,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

涂委員權吉:謝謝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委員、召委,大家好。五一勞動節一國多制的亂象該結束了,權吉行走基層,每次遇到五一勞動節的時候,基層的家長、老師、甚至是教保員,抱怨聲連連,同一天卻發現多種出勤制度的亂象,干擾了我們的社會生活作息。五一勞動節的放假有多亂?全國千萬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依法放假,但是教師、公務人員以及立委等7類受僱人員卻無法放假,一國多制困擾基層,哪怕是同一個公立幼兒園內,教師為軍公教人員、教保員為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教師不放假、教保員放假,現在不僅是一國多制,甚至是一園多制。在立法院的國會助理適用勞動勞基法,應該要放假,但是公家部門照常上班,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全國勞工放假,像我們衛環委員會還要照常來開會,現在不僅是一國多制,而且是一院也多制。

本席也非常感謝徐欣瑩召委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公聽會,畢竟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國會要對主流民意積極回應,更要對行政院的消極不作為進行最有力的監督。事實上,無論公教人員或勞工,本質上都是受僱勞動者,差異僅僅在於前者受僱於國家政府,後者受僱於民間企業,但勞動節是普世價值,同樣具有受僱者身分的公教人員不應該被排除在放假的行列之外。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於行政命令的層級,照理來說,社會各界不分藍綠,長期都要求將五一勞動節列為國定假,行政院只要願意積極回應,即可立即修正,詎料多年來政府無視民意,不斷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推諉。行政院前院長陳建仁才在去年明確的表示,應可考慮是否勞動節全國一致性放假的宣示,但迄今持續跳票,難道政府輕諾,所以寡信嗎?

長久以來,臺灣社會因內政部一紙的行政命令,讓同樣具有政府受僱者身分的公教人員被完全排除在放假適用範圍之外,此等作為不僅是分化、歧視勞動者,也造成政府機關、各級學校每年在51日存在著多種出勤制度的亂象,嚴重干擾社會生活作息,但有權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行政院迄今依舊模稜兩可、莫衷一是,以至於多軌多制的爭議亂象年年上演。

我是立法委員涂權吉,我支持國定假日法制化,將五一勞動節訂為法定假日,這不僅是勞工放假的福利,彰顯勞動價值,更是全國對受僱勞動者最大的肯定與褒揚,謝謝。

主席:好,謝謝。

以上所有登記發言的專家學者以及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本席想請問今天列席的與會機關代表有沒有要回應說明?有沒有?內政部有沒有要回應說明?

請內政部次長。

吳次長堂安:感謝各位委員、學者專家以及許多與會的機關團體提供的寶貴意見。我們都知道紀念日及節日是具有國家歷史發展及民俗傳承的莊嚴意義,歷來對於紀念日及節日的訂定、增刪及名稱,一開始也向各位報告過,而且我們過去也曾三次將條例送到立院,因為各界從各個面向有不同的看法及意見,況且相關制度的調整都會對我們的社會影響很大,內政部會將各位的意見納入,進行審慎的評估。無論是各種聲音、各種期待、以及相關制度典章做調整的部分,我想內政部會再綜合大家的意見後做審慎的評估,也再次感謝大家,謝謝。

主席:有沒有其他單位要表達意見?勞動部有沒有?

請勞動部。

李專門委員怡萱:今天非常榮幸聽到大家很多寶貴的意見,大家針對工時比較長的部分也是對勞動部有一些期許,我大概稍微補充一下,確實在看OECD的數據時,應該要把全時與部分工時的數據分開來看。另外,我也稍微補充一下。剛剛有先進提到每週經常性工時的部分,那個數據資料上提到臺灣的部分是41.3小時,但我同時也補充一下他沒有列上去的2個國家,一個是日本,大概是42.7小時,南韓的部分是43.2小時,也都略高於臺灣,以上是我大概做的一些補充。至於今天提到是不是要法制化以及國定假日要怎麼放,原則上還是尊重大家的討論,謝謝。

主席:好,謝謝。

請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要回應?沒有。還有沒有其他行政單位要回應?好,如果沒有的話,我們想請問各位專家學者以及與會的代表,有沒有人要進行第二輪的發言?好,如果沒有的話,我們非常感謝今天所有專家學者以及與會代表提供的寶貴意見。

本席要在這邊特別聲明,紀念日及節日的設定或多寡,不只是表面影響人民的生活及經濟運作,當然它也有更深的層次,對於文化歷史的認同、教育及史觀的傳承,以至於家庭社會的和諧,都有極大的意義與功能。我們可以想見這個法案還有漫漫長路,等待社會的對話與溝通,但是今天列席部會的報告以及剛剛的回應,大部分都是還需要凝聚共識、有待進一步的討論等等這些推諉的說詞,所以本席特別要請今天所有列席官員務必把公聽會的討論向你們所屬的部會首長報告。也請轉告,很多部會都說還要再凝聚共識、還要再討論,我們就請各部會針對該邀集的社會團體、學者專家以及你該進行的討論,趕快去進行。下次在本院審查法案的會議時,如果你們再用討論當藉口,這樣就很難看了。

今天的公聽會是我們再次檢視社會上有這些聲音的起點,我們都還要再努力、再溝通,更相互的理解。因此,今天公聽會所有列席人員的發言與提供的書面資料、另外還有高金素梅委員提供的書面資料,除了刊登公報之外,我們還會另外製作公聽會的報告,送交本院全體的立法委員以及所有出列席人員參考。

教授呂育誠書面資料:

理事長何政家書面資料:

助理教授劉侑學書面資料:





教授劉梅君書面資料:

秘書長温宗諭書面資料:



院長劉士豪書面資料:

會長詹素貞書面資料:

委員伍麗華書面資料:

委員陳培瑜書面資料:

內政部書面資料:

大陸委員會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

書面報告

海洋委員會書面資料:

原住民族委員會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公聽會書面報告

客家委員會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書面報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面資料: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紀念及節日放假法制化

書面報告

外交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書面報告

國防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公聽會

財政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公聽會

教育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

書面報告

法務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

書面意見

經濟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對經濟發展之影響

書面報告

交通部書面資料: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公聽會書面報告

勞動部書面資料:

農業部書面資料:

衛生福利部書面資料:


環境部書面資料:

文化部書面資料:


國家發展委員會書面資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資料: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面資料:

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資料:

主席:我再次地在這邊感謝大家的參與,今天中午有準備便當,謝謝大家!今天的公聽會就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