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111日(星期五)10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江副院長啟臣

秘書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外交部次長吳志中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經濟部部長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鏡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開始開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秘書長宣讀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我們作以下決定: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李昆澤等30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5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5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促進友善畜牧水產養殖推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及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九、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楊曜等2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楊曜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楊曜等25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楊曜等24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楊曜等25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4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9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8人擬具「行政罰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訴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4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3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1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7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七、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撤回前提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依1131024日黨團協商結論,定於111日(星期五)及115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施政計畫、「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國防部函,為該部所屬113年度預算「營建工程」科目所需設備及投資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5億元,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會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牛海綿狀腦病風險等級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農業部函,為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農業部函,為修正「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農業部函,為修正「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農業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八點及第十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農業部函,為「森林遊樂區與拉拉山巨木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名稱修正為「森林遊樂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農業部、經濟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認定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第四點及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編制表」等4項編制表,並自112926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部分條文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八、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九、文化部函,為廢止「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書室資料複印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文化部函,為修正「金鼎獎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一、教育部函,為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交通部函,為「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名稱修正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危險區域限制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廢止「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及「受花蓮震災影響之旅宿業融資協處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廢止「日月潭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禁止擅自操作遙控無人機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交通部函,為本院制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運安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編制表」及「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分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一、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二、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編制表」及「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63案至第214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167171175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164165167170178179181184186192195199200201208210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我們宣讀之後通過。請宣讀。

一六三、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送112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情形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內政部函送移民署各縣市新住民參與資訊課程情形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內政部函送114年度「精進民力任務隊編組訓練服勤中程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海洋委員會函送「向海致敬」政策相關工作辦理情形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九、海洋委員會函送「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相關工作辦理情形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3年度第2季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一、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二、國防部函送國軍114年度軍事投資新增案(公開預算)計畫概要,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三、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四、國防部函送國軍113年度軍事投資預算執行概況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五、國防部函送「美對臺軍售案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申領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追蹤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3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說明」及「113年度第3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八、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轉投資事業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7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送「智慧杆產業推動暨城市智慧基建計畫(114年─117年)」核定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一、經濟部函送該部114年度新興重大計畫「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4期計畫(114─117年)」之計畫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二、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國營事業114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部分)新興計畫2項之可行性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8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四、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3年度截至第3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113年第3季「高雄市產業發展策略暨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推動方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六、農業部函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投資事業與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等7家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七、農業部函送漁業署「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追蹤」及「新建多功能水產品物流中心招商進度」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3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或提供巡迴金融服務機制推動進度1138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全球人壽承受國華人壽案相關補助款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二、財政部函送國有財產署捐贈、出租、讓售移轉予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土地使用進度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三、財政部函送「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四、財政部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五、財政部函送「財政部112年度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績效及考核結果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六、財政部函送截至113930日公股銀行紓困貸款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八、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九、文化部函送1131─7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文化部函送「112年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文化部函送1131─8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核能科技協進會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交通部函送「交通部(含所屬)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相關資料彙整表(1)(2)」及「交通部得實質掌控營業單位及公設財團法人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經營績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8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3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考試院秘書長函送「近10年(103年至112年)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等次分析檢討及預期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九、法務部函送113年第2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法務部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113年第2季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一二、衛生福利部函送「急性傳染病流行風險監控與管理第四期計畫」之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衛生福利部函送114─117年「食安心─卓越深耕管理計畫」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併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二一五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二一七案至第二一九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二一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3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總支出」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11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一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等16案,經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條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礦業權者使用土地爭議審議會組成及決議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九、本院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本院通過「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中、英文本影本案」通過附帶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集合式住宅台灣電力公司配電室設置於地下樓層,易生公共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公立幼兒園師資短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評估建立「備援電力媒合平臺」統整與分流住宅、水產養殖、關鍵基礎設施備援電力系統方案及現代儲能系統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元之就區間測速系統的設置與執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就護理人員薪酬福利提升,解決執業率低和人力缺口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羅委員智強,就照顧長照之照顧者身心、經濟與壓力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羅委員智強,就高齡化和屋齡老化問題嚴峻,都市更新速度緩慢,影響銀髮族居住安全與環境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羅委員智強,就全國寄養家庭招募面臨困境及高齡者參與寄養服務受限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近期臺灣蛋價崩盤與雞蛋供應相關政策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五股區公所行政大樓經耐震力詳細評估後,建議進行耐震補強,爰建請行政院協調內政部民政司,協助五股區公所行政大樓進行耐震補強,以維護建物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臺北捷運環狀線北環及南環段行政院108531日核定綜合規劃,原核定計畫總經費1,377.92億元,因受疫情影響勞工短缺,大宗材料價格飆漲,臺北市政府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計畫經費預計修正為1,798.98億元。為儘速加速興建進度,建請行政院儘速核定「臺北捷運環狀線北環及南環段修正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羅委員智強,就弱勢族群的膳食扶助與補助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首先邀請行政院卓院長進行報告。

卓院長榮泰:1041分)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承蒙貴院安排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情形」並備質詢,深感責任重大且非常榮幸。

過去8年來,在全國人民及產業界共同努力下,我國平均經濟成長率高達3.14%,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同時也帶動政府稅收穩定增加,使得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結果,自106年度起連續7年歲入歲出皆有賸餘,甚至連續6年賸餘超過千億,顯示政府財政體質改善,得以支撐國家預算擴增之量能,推動更多福國利民政策,幫助更多弱勢族群,並發展國家重要經濟建設,為臺灣奠定堅厚的基礎,也讓臺灣在面臨地緣政治與百年疫情之挑戰下,持續屹立不搖地穩健前行。

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係在衡諸國內外經濟情勢,兼顧未來施政重點與國家發展需要,並恪遵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範下審慎籌編,具有「歲入成長率高於歲出成長率」、「兼顧財政穩健」,以及「累計債務餘額比率下降」等三項特點,也就是歲入成長率15.7%,高於歲出成長率9.8%,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係自109年度編列平衡預算後,再次於總預算案產生賸餘;預估明年底,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比率為28.6%,較今(113)年底減少1.1個百分點,讓政府在推動施政的同時,更能維持國家財政健全及韌性。

以下謹就國內外經濟情勢及展望、總預算案編製原則及重點綜合說明。

壹、國內外經濟情勢及展望

今年隨著各國通膨壓力舒緩,需求逐漸回升,依據標普全球8月預測,今年全球經濟成長2.7%,略低於去(112)年2.8%;明年雖美中角力與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仍將干擾全球景氣,但主要國家適度放鬆貨幣政策之趨勢,有助維繫需求動能,預期全球經濟續成長2.7%

就國內經濟情勢而言,在外銷方面,明年隨人工智慧(AI)及高效能運算等新興科技應用加速拓展,我國出口主力的科技相關貨品需求旺盛,加上近年我國半導體與資通訊產業國內產能顯著擴增,以及在地產業供應鏈完整,商品出口成長可期。在內需方面,國內就業市場穩健、薪資提升,增加可支配所得,股市熱絡挹注財富效果,民間消費可望穩定成長。在投資方面,半導體廠商為肆應AI商機,以及終端產品需求回溫,料將加速擴充先進製程及高階封測產能,加上近期多家國際大廠相繼宣布加碼投資臺灣,如設立研發中心、資料中心等,均有利擴增國內產能、研發能量,強化在地供應鏈與國際競爭力,推升整體民間投資動能,並形成投資與經濟成長之正向循環,預期明年我國經濟將持續穩健成長。

貳、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原則

未來一年,行政團隊將全力以赴,秉持以「人」為第一優先,落實國家希望工程八大施政目標,推動照顧和發展雙軸並進等等重大政策,擴大社會投資以減輕家庭負擔、完善全齡社會支持體系、培育本土與延攬國際人才、強化臺灣經濟韌性並兼顧環境永續發展、提升備戰能力及軟實力,以及積極參與國際活動等。為妥善運用有限資源,114年度總預算案編製原則如下:

一、政府歲出應衡量歲入負擔能力與整體可用資源,務實籌劃。相關債務控管,應依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須本於零基預算精神籌編,並建立資源分配之競爭評比機制,以提升整體資源使用效益。

三、政府公共投資應兼顧地區均衡發展,以跨直轄市、縣(市)之區域方案為優先投資目標。

四、考量人口年齡結構變動對教育及社會福利等政策之影響,以兼顧社會公平正義、權利義務對等、政府財政負擔等原則,審慎規劃辦理。

五、政府預算籌編過程中應融入淨零排放相關概念,並依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就具促進淨零排放目標及效果之計畫,優先編列預算辦理。

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重點

114年度總預算案依循上述編製原則,經縝密檢討後編定,歲入編列31,534億元,較本(113)年度增加15.7%;歲出編列31,325億元,較本年度增加9.8%,歲入歲出相抵賸餘209億元,支應債務還本1,415億元後,尚須融資調度數1,206億元,以舉借債務706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500億元予以彌平(詳附表)。114年度歲出編製十項重點如下:

一、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均衡區域基礎建設

為完善國家基礎設施,創造在地希望,編列公共建設計畫經費2,644億元,較本年度增加798億元,約增43.2%。若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以下簡稱前瞻預算)574億元,合計3,218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528億元,約增19.6%。如併計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3,265億元,整體規模達6,483億元,增加11.7%

二、壯大經濟產業實力,鞏固國家關鍵優勢

為站穩全球供應鍵關鍵地位,壯大臺灣經濟與產業實力,編列推動五大信賴產業經費210億元,加計前瞻預算12億元,合計222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64億元,約增40.6%

三、厚植整體國防力量,深化國際合作參與

為強韌整體防衛能量,維護國家安全和平,國防部主管預算編列4,760億元,較本年度增加415億元,約增9.6%。若加計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904億元,合計5,664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377億元,約增7.1%。如併計非營業特種基金806億元,整體規模達6,470億元。

在外交項下,為鞏固與邦交國夥伴關係,深化與理念相近國家實質合作,外交部主管預算編列320億元,較本年度增加9億元,約增2.7%

四、強化友善教育環境,培植科研跨域能力

為營造友善學習環境,造就多元產業人才,教育部主管項下之教育經費編列3,558億元,加計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659億元、前瞻預算37億元,中央政府教育經費合計編列4,254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322億元,約增8.2%

為培植科研跨域能力,驅動產業創新升級,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1,466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90億元,約增14.9%。若加計前瞻預算129億元,合計1,595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108億元,約增7.3%。如併計國防科技經費85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85億元,整體規模達1,965億元。

五、優化全齡照顧體系,構築幸福美滿生活

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增進生養環境品質,編列0-6歲國家一起養2.0經費1,082億元,加計前瞻預算3億元、非營業特種基金92億元,合計1,177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52億元,約增4.6%

為強化長照服務資源,構築樂活高齡社會,編列長照服務經費926億元,包括總預算29億元、前瞻預算7億元、非營業特種基金890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50億元,約增5.8%

六、完備社會安全網絡,守護安心公義家園

為使社會安全網絡更加完備,編列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經費75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2億元,約增19.3%

為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守護安心公義家園,編列治安維護(含反毒及打擊詐欺)經費1,469億元,加計前瞻預算8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9億元,合計編列1,486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155億元,約增11.6%

七、提升醫療服務品質,邁向健康臺灣願景

為擴大醫療投資,打造健康臺灣,總預算新增健保財務協助方案336億元及健康臺灣深耕計畫相關措施60億元,另國家癌症防治相關經費編列136億元,包括總預算90億元及非營業特種基金46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94億元,約增225.3%

八、落實淨零轉型目標,建構韌性永續國土

為促進國家永續發展,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編列相關經費364億元,加計前瞻預算19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778億元,合計1,161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06億元,約增21.6%

九、文化支出預算部分

114年度歲出編列437億元,加計前瞻以及連同非營業特種基金,合併編列566億元,也增加了9.5%

十、充裕地方財政量能,均衡縣市區域發展

為調劑地方財政盈虛,提升地方財政自主,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2,501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99億元,約增8.6%。若併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計畫型補助款預算數,則整體中央對地方政府財源挹注合計高達10,151億元,較本年度相同基礎增加1,205億元,約增13.5%。以上是總預算編列的十項重點。

肆、以下就114年度總預算案大院正在討論或社會關注的3項爭議議題,分別提出說明。

一、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方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預算編列124億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13億元或12%,高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成長幅度10%,其中經該會勉力檢討編列禁伐補償28億元,較113年度預算21億元,增加7億元或34%

()基於立法、行政平衡及相互尊重,期盼兩院共同恪守憲法第70條之憲政原理精神,以及預算法第91條等原則、規定及必要程序,依此作為預算審查共同且唯一之原則,共同研商妥適解方。

()朝野政黨如獲以上共識,114年度禁伐補償經費,行政院當可考量以適當之方式,尋求資金來源予以支應。

二、健保點值方案:

()為全力改善健保財務狀況,並提升整體醫療品質,政府114年度已增加挹注健保基金336億元,其中包括原屬健保總額支出項目,移列公務預算負擔181億元(含癌症新藥專款50億元、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獎勵金40億元及三班護病比獎勵25億元等)與增裕健保基金收入155億元。

()又本院前已核定114年度健保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最高至5.5%,估計健保總額可增加531億元。如連同上開移列公務預算負擔的181億元,健保總額合共實質增加712億元。

()健保給付係採總額制,健保點值尚涉及實際醫療服務量能等不可控制因素,政府將朝更高點值來努力,不過未來仍須透過落實分級醫療及覈實審查健保支出等配套機制,以逐步達到穩定醫療服務點值之目標。

三、公糧收購方案:

()國際上僅剩我國仍具有稻米保價收購措施,且為唯一保價收購之農產品,倘將公糧收購價格調增5元,恐造成各面向之廣泛影響:

1.大幅增加政府每年財政支出91億元以上:據農業部估算,公糧收購價格提高5元,預計全國稻作面積增加至27萬公頃,未來每年公糧收購經費規模將達178億元,每年至少增加91億元。

2.農民種稻誘因提升,導致稻米產銷失衡,使民糧糧價下跌,影響70%未繳公糧之農民權益及近年輔導轉作政策效益:繳交公糧之農民及數量僅占30%,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將刺激生產,導致民糧價格下跌,影響70%未繳公糧之農民收益。

()經農業部審慎評估及與產業溝通後,提出「1集、2轉、33」策略,預估推行3年後,產地乾穀市場價格預計每公斤可提升3元以上,所需經費16.5億元,已納編到預算案中,其相較提高公糧收購價5元,方能達到真正提升整體稻農收益,調整稻米產業結構,農業能夠永續發展,確保糧食安全自主之目標。

伍、結語

以上謹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重點綜合說明,隨同總預算案送請貴院審議的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與歲入部分,將由主計總處陳主計長、財政部莊部長另作詳細報告。

近年來我國財政表現接連獲得國際組織高度肯定,其中惠譽、穆迪及標普全球評級等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分別在不同時間,將我國信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例如標普全球評級自111年起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調升至「AA+」,是臺灣歷年最佳評等,且肯定我國穩健財政管理及堅實財政韌性。

本院為實現賴總統「創新繁榮、公義永續、民主和平的臺灣」之國政願景,將在維護財政健全前提下,秉持「誠意溝通、人民優先」理念,全力推動各項福國利民的新政策、新建設。

國家正處於重要發展階段,誠摯希望朝野能以人民為第一優先,至盼各位委員先進鼎力支持,早日通過總預算案,讓攸關全體人民福祉的各項施政得以順利推展。

其次,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提出報告。

壹、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為奠定產業轉型及國家長遠發展所需的前瞻基礎建設,發揮公共支出提振景氣、帶動內需的乘數效果,並均衡區域發展,本院依貴院於10675日三讀通過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中央政府依本條例支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4年為期程,預算上限為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貴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感謝貴院分別於106831日、1071228日審議通過第1期(106-107年)1,071億元、第2期(108-109 年)2,230億元,另貴院於 10972日同意本院辦理後續4年預算籌編案,復於 110 1 19 日、111 12 30 日審議通過第3期(110-111年)2,298億元、第4期(112-113年)2,098億元,合共 7,697億元之特別預算。

1期特別預算執行至107年底,計畫經費執行率為92.3%;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至109年底,計畫經費執行率為91.7%;第3期特別預算執行至111年底,計畫經費執行率為94.9%;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至今(113)年9月底,計畫經費執行率為 96.9%,執行率都相當高。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以來,各市縣首長及各級民意代表均極為重視,並廣為民眾期待,積極爭取各項建設,執行迄今也展現了多面向的具體成果,產生福國利民之效益。經本院審慎評估後,據以提出第5期特別預算案。

貳、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重點

本次提出之第5期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703億元(全數以舉債支應),期程為114年,各項預算概述如下:

一、軌道建設

為提供國人安全便捷的軌道運輸服務,進而促進都市縫合,本期編列57億元,主要包括: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臺北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高雄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等計畫經費。

二、水環境建設

為因應氣候變遷,強化水環境的防護力與恢復力,並營造優質水環境,本期編列218億元,主要包括: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全國水環境改善、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等計畫經費。

三、綠能建設

為促進國家能源轉型與環境永續發展,創新綠色經濟,本期編列32億元,主要包括:淨零建築轉型發展、強化電網運轉彈性、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地熱探勘及開發基礎設備能量提升等計畫經費。

四、數位建設

為加速產業數位轉型,並讓國人能享受經濟、方便、安全優質數位服務,本期編列124億元,主要包括:5G網路建設、領航企業研發深耕、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基層數位韌性強化、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等計畫經費。

五、城鄉建設

為促進城鄉均衡發展,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本期編列221億元,主要包括:提升道路品質、改善停車問題、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推動觀光升級等計畫經費。

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為加強改善少子化問題,加速擴大幼兒托育公共化,營造優質友善生養環境,本期編列5億元,持續推動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七、食品安全建設

為完善我國食品、藥物安全管理體系,本期編列13億元,持續辦理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興建、強化食安檢驗效能等計畫經費。

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為充實產業人才庫,並強化臺灣年輕世代競爭力及促進就業,本期編列33億元,主要包括: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雙語政策等計畫經費。

參、結語

以上謹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的編製重點綜合說明,有關本特別預算案的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由主計總處陳主計長再作詳細報告,財源籌措部分,由財政部莊部長報告,至於計畫審議及執行部分,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感謝各位委員過去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34期特別預算的支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係為加速推動國家未來發展所需的重大基礎建設,除了振興經濟、創造就業機會外,亦可促進產業轉型、提升國家競爭力,讓國人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期盼各位委員先進能夠大力支持,早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使這些有助國家長遠發展的計畫能夠順利落實推動,謝謝各位委員先進,請大家支持,謝謝!

附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收支簡明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DW3215409  目

預算數

一、收入合計

703

 ()歲入

0

 ()債務之舉借

703

二、支出合計

703

 ()軌道建設

57

 ()水環境建設

218

 ()綠能建設

32

 ()數位建設

124

 ()城鄉建設

221

 ()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5

 ()食品安全建設

13

 DW9676577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33

主席:謝謝卓院長的報告,接下來請主計總處陳主計長報告。

陳主計長淑姿:113分)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概況及主要重點,卓院長已經作了說明,現在謹就籌編經過及主要內容進一步提出報告。

壹、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籌編,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行政院於今(113)年4月底核定中央各主管機關114年度歲出概算額度,請各機關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需要,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加強開源節流,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將原有的計畫或預算全數歸零重新檢討,並按本院施政主軸規劃預算資源;對於配合當前重大施政所需經費,應優先在本院核定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編列。新政府上任後,為使總統政見及新政府施政主軸具體反映在預算上,行政院函請各主管機關重新檢討其施政計畫,並配合新內閣團隊之政策方向調整概算內容報院審議。各主管機關概算於6月下旬報院,經行政院組成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研商,妥適配置有限預算資源,籌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在預算法規定期限內,於830日送請大院審議。

貳、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容要點

一、歲入歲出差短及融資調度情形(詳表1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31,534億元,較113年度27,252億元,增加4,282億元,約增15.7%;歲出編列31,325億元,較113年度28,519億元,增加2,806億元,約增9.8%;歲入歲出相抵賸餘為209億元,支應債務還本1,415億元後,尚須融資調度數1,206億元,以舉借債務706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500億元予以彌平。

二、歲入來源別編列情形(詳表2

114年度歲入編列31,534億元,其中稅課收入編列27,740億元,占歲入88%,較113年度增加4,600億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編列2,558億元,占歲入8.1%,較113年度減少311億元;規費及罰款收入編列814億元,占歲入2.6%,較113年度增加10億元;財產及其他收入編列422億元,占歲入1.3%,較113年度減少17億元。

三、歲出政事別編列情形(詳表3

114年度歲出編列31,325億元,各項政事別支出以社會福利支出編列8,310億元,占26.5%,居首位;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6,050億元,占19.3%,居第2位;經濟發展支出編列5,386億元,占17.2%,居第3位;國防支出編列4,674億元,占14.9%,居第4位。

如以歲出增列2,806億元分析,其中經濟發展支出增加1,109億元,主要係增列撥補住宅基金興辦社會住宅及住宅補貼政策、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以及新增撥補石油基金辦理住宅家電效率升級計畫等經費;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增加561億元,主要係增列科學研究計畫、教育設施補助,以及新增學校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等經費;社會福利支出增加413億元,主要係新增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等經費;國防支出增加410億元,主要係增列高高空無人機系統、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及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之軍事投資等經費。

四、歲出機關別編列情形(詳表4

114年度歲出編列31,325億元,各主管機關歲出,以國防部主管編列4,760億元,占15.2%,居首位;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3,702億元,占11.8%,居第2位;教育部主管編列3,623億元,占11.6%,居第3位;勞動部主管編列2,929億元,占9.3%,居第4位。

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容要點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120單位,總收入(基金來源)72,595億元,總支出(基金用途)69,848億元,淨利(賸餘)2,747億元,盈餘(賸餘)繳庫2,270億元,編列情形如下:

一、營業基金(詳表5

()營業總收入35,508億元,營業總支出33,256億元,收支互抵後,稅後淨利2,252億元,較113年度246億元,增加2,006億元,約增813.6%,主要係國庫補助台灣電力公司1,000億元,以及預估售電量增加,電費收入增加,由虧損1,887億元轉為淨利77億元所致。

()盈餘繳庫2,213億元,較113年度2,245億元,減少32億元,約減1.4%,主要係中華郵政公司減少31億元所致。

()固定資產投資4,185億元,較113年度3,961億元,增加224億元,約增5.7%,主要係台灣電力公司為穩定供電及台灣中油公司推動天然氣輸儲相關計畫等,增加投資所致。114年度主要投資項目包括電力擴充、天然氣產能擴充、改善供水、鐵道及機場建設等,對增進公共投資及促進經濟發展等,均有重大助益。

二、非營業特種基金(詳表6

()業務總收入(含基金來源)37,087億元,業務總支出(含基金用途)36,592億元,收支互抵後,賸餘495億元,較113年度194億元,增加301億元,約增155.7%,主要係營建建設基金由短絀156億元轉為賸餘31億元,以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賸餘增加141億元所致。

()賸餘繳庫57億元,較113年度325億元,減少268億元,約減82.6%,主要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減少284億元所致。

()固定資產投資1,828億元,113年度1,488億元,增加340億元,約增22.8%,主要係交通作業基金增加279億元與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增加67億元所致。114年度主要投資項目包括交通建設、港灣開發、科學園區開發及教學與醫療設施等。

肆、結語

以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係為落實財政紀律並配合當前施政重點,審慎安排編成,歲入成長率15.7%,高於歲出成長率9.8%,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係自109年度編列平衡預算後,再次於總預算案產生賸餘。連同特別預算,整體歲入歲出差短控制在1,789億元,較113年度減少2,115億元。如加計債務還本及扣除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後,尚須舉借債務2,313億元,約占歲出總額6.9%,符合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每年中央債務流量不超過15%之限制,且較113年度減少4.6個百分點;預估114年底,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為28.6%,亦符合公共債務法規定不超過40.6%之限制,且較113年度減少1.1個百分點。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使得政府各項施政能夠順利推動。

接下來再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之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提出報告。

壹、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

為賡續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同相關機關,就各部會按計畫期程所提之經費需求進行先期作業審查,茲依據先期作業審查結果編具完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為114年度,於本(113)年830日送請大院審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歲出編列703億元,茲分別按機關別及政事別編列情形,擇要說明如下:

()機關別編列情形(詳附表)

1.經濟部主管編列207億元,包括加速辦理縣市管河川、排水及海岸防護之防洪綜合治理工程、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水岸環境營造結合水質改善與打造樂活水岸風貌、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等。

2.交通部主管編列145億元,包括改善停車問題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觀光前瞻建設計畫、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第二期工程)等。

3.內政部主管編列127億元,包括辦理直轄市及縣(市)道路路網等公共環境改善、下水道及都市排水改善、改善地方政府行政中心、戶政、地政、警政與消防機關辦公廳舍及村里活動中心等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等。

4.數位發展部主管編列48億元,包括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政府及基層數位韌性強化計畫、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強化偏鄉地區行動寬頻網路數位韌性與近用之基礎設施建置計畫等。

5.農業部主管編列42億元,包括辦理直轄市及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上游集水區坡地土砂災害處理、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工程等、全國水庫集水區上游國有林地治理及調查規劃、設置畜牧糞尿多元利用資源化共同處理中心、農業物聯網發展計畫等。

6.教育部主管編列41億元,包括2030雙語政策計畫─加速提升學生英語能力、提升公共圖書館建築物耐震能力、臺灣學術網路(TANet)服務網路韌性強化、雲端服務品質提升及學術網路內容傳遞網路(CDN)建置等。

7.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34億元,包括食品安全建設計畫、補助地方衛生機關、社區及老人活動中心、社會福利機構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等。

8.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編列17億元,包括提升公共服務網路傳輸效率、雲端服務品質及建置公共服務內容傳遞網路、海纜及5G雲端聯網中心建置計畫、A世代半導體─前瞻半導體及量子技術研發計畫、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智慧科技大南方產業生態系推動方案─AI運算資料中心建置計畫等。

9.文化部主管編列14億元,包括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藝文場館危險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影音場域之5G創新應用領航計畫等。

()政事別編列情形

經濟發展支出415億元居首,占歲出總額59%,教育科學文化支出171億元次之,占歲出總額24.4%,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50億元,占歲出總額7.1%,社會褔利支出36億元,占歲出總額5.1%,一般政務支出31億元,占歲出總額4.4%

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703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貳、結語

以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係為加速推動國家重大基礎建設,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並鼎力支持,祝福大家萬事如意,健康快樂。謝謝!

主席:謝謝陳主計長的報告。

接下來我們請財政部莊部長報告。

莊部長翠雲:1116分)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財政部謹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有關收入編列情形報告如下:

壹、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為使政務順利推動,本部積極籌措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源,其中「歲入」編列新臺幣(下同)31,534億元,「融資財源」編列1,206億元(詳附表1)。

一、歲入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31,534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7,252億元增加4,282億元,成長15.7%,主要來源包括「稅課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財產收入」與「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謹分項說明如下:

()稅課收入

編列27,740億元,占歲入88%,較113年度預算數23,140億元增加4,600億元,成長19.9%(各稅目編列情形詳附表2)。

1.內地稅

編列26,116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1,645億元增加4,471億元,成長20.7%,主要係審酌各稅目特性、稅制調整及近年實徵情形,並納入申請延分期繳納稅額遞延入帳等因素,分別就所得稅、貨物稅、遺產及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逐項編列。

2.關稅

編列1,624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1,495億元增加129億元,成長8.6%,考量經濟成長帶動進口成長,關稅收入亦隨之增加。

()非稅課收入

編列3,794億元,占歲入12.0%,較113年度預算數4,112億元減少318億元,負成長7.7%

1.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編列2,558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869億元減少311億元,負成長10.8%;分項增減情形如下:

(1)「營業基金盈餘繳庫」編列2,213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246億元減少33億元,負成長1.5%,主要係中華郵政(股)公司盈餘繳庫較113年度預算數減少31億元。

(2)「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編列57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325億元減少268億元,負成長82.6%,主要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減少繳庫284億元及鐵道發展基金增加繳庫20億元,增減互抵所致。

(3)「投資收益」編列288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98億元減少10億元,負成長3.2%,主要係陽明海運(股)公司現金股利減少19億元、本部主管投資事業及中國鋼鐵(股)公司分別增加現金股利6億元及2億元等增減互抵所致。

2.財產收入

編列297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315億元減少18億元,負成長5.9%,主要係減列本部國有非公用土地售價收入、撥補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有土地作價收入,以及其他機關收入增加等增減互抵結果。

3.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

編列939億元,較113年度預算數928億元增加11億元,成長1.3%,主要係交通部規費收入增加所致。

二、融資規劃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31,534億元,歲出編列31,325億元,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支應債務還本1,415億元(占稅課收入5.1%),尚需融資調度1,206億元,規劃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500億元及舉債706億元支應。

第二個部分是「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114年度)」,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下稱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前4年預算上限新臺幣(下同)4,200億元,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大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為各項建設計畫之推動得以順利銜接,大院業同意辦理後期4,200億元建設預算之籌編,爰本特別預算上限為8,400億元,併計第1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歲出合共編列7,697億元。

為賡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依上述規定編列第5期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為114年度,歲出編列703億元,規劃以舉債支應。

貳、債務管控

一、債務存量

截至11310月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下稱長期債務餘額)實際數為58,780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下稱債務比率)26%。至114年底長期債務餘額預算數,依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係按112年底中央政府長期債務餘額實際數58,188億元,連同歷年特別預算融資調度保留數2,397億元,再加計113年度及114年度預計債務舉借數並扣除債務償還數後,預估至114年底止中央政府長期債務餘額為68,098億元(惟113年度因總預算歲入執行良好,原編列之舉借數全數未舉借,屆時114年底長期債務餘額預算數將隨之減少),約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28.6%,低於公共債務法所定債務存量上限40.6%,且較113年底預算數減少1.1個百分點。

二、債務流量

()114年度債務流量

前瞻基礎建設、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等特別條例均排除公共債務法單一年度債務流量管制;疫後特別條例未規定排除單一年度債務流量管制,爰114年度法定債務流量比率依總預算案舉債數706億元(疫後特別預算未舉債)占總預算案及疫後特別預算歲出合計31,716億元計算,比率為2.2%,在債務流量比率上限15%範圍內。

()各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債務流量

前瞻基礎建設、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等特別條例,雖然有規定排除單一年度債務流量管制,但仍有規定,施行期間之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歲出總額合計數15%。經計算至114年度,上開各特別預算舉債均符合施行期間債務流量規定。

叁、結語

近年政府施政得當,帶動經濟成長,總預算歲入歲出規模隨之成長,114年度總預算案歲入成長率大於歲出成長率,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債務舉借部分,併計總預算案及各特別預算舉債數,預估114年底債務比率為28.6%,距債務存量40.6%上限,尚有12個百分點,財政穩健且具韌性。未來本部仍將協同各部會賡續落實開源節流,並恪遵預算法、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規定管控債務,兼顧財政穩健及經濟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鼎力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莊部長的報告。

接下來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劉主任委員鏡清:1124分)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感謝大院今日安排「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過程之報告,以下謹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報告如下,敬請支持。

壹、前言

政府106年時為因應重要國家發展政策與民眾需求,以及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新生活趨勢所提出的關鍵需求,並兼顧生態、環境永續發展與轉型,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計畫),所幸當時行政團隊超前部署,也讓臺灣得以安然度過接連兩次的百年大旱,也在今年的風災中看到在防水上面得到災害減少的效果。因此,前瞻計畫強化我國重要基礎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提升國人的生活品質與強化國土韌性的成效,奠定經濟成長基石,確保臺灣在疫情過後繼續向前邁進。

透過前瞻計畫完成政府長期想做卻受限年度經費無法達成的事,滿足人民、地方、產業實質建設需求,並協助國家淨零與數位雙軸轉型,帶動民間投貧與經濟成長,不論是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甚至是因應少子女化、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等方面,都能展現更好的建設成果。

行政院依據大院1067月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推動前瞻計畫已逾7年(1069月至1139月),並編列第14期特別預算合計約7,697億元,本次向大院提送前瞻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約703億元,將延續過去前瞻基礎建設推動成果,繼續投資未來,讓台灣將來在經濟與社會上可以有更好的發展,加速公共建設之執行與推動。

貳、優先納入地方需求殷切及淨零轉型計畫

前瞻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除延續有助於均衡區域發展、強化偏鄉等建設計畫外,針對地方政府需求殷切、計畫成效顯著,我們都有持續支持,以及對於數位產業發展,AI、資安等五大信賴產業發展所需基礎建設等均將持續推動,並將擴大數位轉型、環境永續及提升整體韌性等相關計畫與政策,其中經費編列最多為城鄉、水環境及數位等三大項建設。

另外,為因應2050淨零轉型,本次亦在前瞻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中匡列約31.57億元,推動包含強化系統整合(如智慧電網、強化電網運轉彈性)、擴大既有能量(風電、光電、智慧電動巴士及電動貨車等)、前瞻技術的投入(如氫燃料電池大客車、地熱、碳循環、淨零建築及碳捕捉等)等相關計畫。

參、依計畫進度滾動檢討辦理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審查

本會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依據特別條例第6條規定,分別就公共建設計畫與科技發展計畫分別辦理前瞻計畫第5期(114年度)特別預算之先期作業審查,依各項計畫執行進度滾動檢討各項計畫114年度經費需求,覈實編列各計畫預算:

一、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先期作業

本會參照「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辦理前瞻計畫第5期(114年)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之先期作業審查,辦理歷程說明如下:

()本會今年66日函請相關機關填報納入114年度推動計畫之特別預算需求數。

()中央執行機關於614日前初核各計畫經費需求並排列計畫優先順序;本會於624日完成逐案審議,並完成複審作業。

()本會於626日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邀集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機關,就複審結果進行逐案研商審議。

()本會於718日將前瞻計畫第5期(114年度)特別預算案公共建設類計畫先期作業審議結果,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2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於719日陳報行政院。

二、科技發展計畫預算先期作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原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參照「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辦理第5期科技發展類前瞻計畫之先期審查,辦理歷程說明如下:

()參照114年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審議時程規劃,相關機關於今年5月底前完成計畫提送作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6月起,針對機關提送之計畫啟動書面及會議審查作業,邀集審查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國庫署等共同審議;另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針對資安經費投入評估進行審議確認。

()5期科技發展類前瞻計畫審議結果,併同114年度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審議結果,於717日提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11次委員會議」討論。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814日將114年度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暨第5期科技發展類前瞻計畫審議結果,陳報至行政院。

後續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本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先期作業審議結果,編具完成前瞻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822日第3917次院會通過核列前瞻計畫第5期(114年度)特別預算總計703億元(包括軌道建設56.64億元、水環境建設217.97億元、綠能建設31.57億元、數位建設123.91億元、城鄉建設221.46億元、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4.72億元、食品安全建設13.5億元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33.22億元),並送大院審議。

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執行與管考

依據特別條例第2條規定,本會為前瞻計畫之主管機關,並應專案列管及考核計畫之執行。本會爰訂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績效管考作業準則」,規定各項個案計畫由各中央執行機關負責推動,地方執行機關配合辦理;並按計畫性質,公共建設、工程及科技發展計畫分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考,本會統籌專案列管,持續按月追蹤推動情形、按季檢討執行進度及按年檢討總績效,以掌握計畫執行情形及協助解決問題。

為利各項計畫順利推動,各中央執行機關訂有追蹤計畫執行情形之督導機制,督促執行落後計畫加速辦理;如有需跨部會協調事項,可提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調處理,以提升執行能量。另管考機關亦不定期實地訪查計畫推動情形,主動發現問題,進而協助排解困難。

前瞻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今年9月(1121月至1139月),累計分配數為1,664.690億元,執行數為1,613.496億元,計畫經費執行率達96.92%。各建設類別之預算執行率由高至低依序為:「軌道建設」100.60%、「水環境建設」99.70%、「綠能建設」96.11%、「數位建設」96.10%、「城鄉建設」94.39%、「食品安全建設」94.04%、「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85.52%及「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83.00%(詳附表)。

伍、本計畫於行政院及國發會網頁專區主動公開資訊

為增進民眾對前瞻計畫之暸解,依據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行政院已於全球資訊網建置「前瞻基礎建設」專區,主動公開以下資訊:

一、已核定個案計畫之核定本。

二、已核定之競爭型補助計畫,以及該類計畫中央執行機關補助地方政府之情形。

三、績效檢討報告:含106年迄今各季執行進度檢討報告、各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及總績效檢討報告,以及第1期至第4期補助地方政府金額及執行情形。

四、可行性分析報告。

五、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另外,七年來在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勠力合作下,已完成許多前瞻性建設,為讓民眾瞭解中央與地方這些年來的努力,本會已建置「前瞻計畫施政亮點資訊網」,提供查詢前瞻計畫建設地點、計畫期程、說明、效益、經費等內容,也歸納出20大成效顯著的前瞻計畫,歡迎委員及民眾多加利用;後續本會將協同相關部會,陸續於網頁增補各項建設之亮點與成果。

陸、結語

前瞻計畫推動迄今,整體效益涵蓋經濟、社會及環境層面,對於促進區域均衡,提升民眾生活品質,逐漸充實我國產業未來所需各項基礎建設等方面,都有實質幫助。包括推動安坑輕軌、淡海輕軌、花東雙軌、南迴鐵路電氣化等軌道建設,政府也透過前瞻特別預算完成長期想做卻受限年度經費無法達成的事,例如班班有冷氣、公共托育設施、銀髮健身俱樂部、學校校園社區化改造、建置偏鄉5G基地台等,其他還有雙語政策、公有危險建築補強、市場整建、完善道路品質、區域排水改善等;其中桃園新竹水源備援管線,更於百年大旱期間發揮極大功能與效益。

為持續推升經濟發展動能,確保臺灣繼續向前邁進,政府亟需持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前瞻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除原本軌道、水資源、城鄉等建設項目外,亦將持續強化淨零轉型、能源轉型、產業轉型、數位轉型、生活轉型等相關計畫,以促進經濟成長,帶動民間投資,並創造綠色就業,加速國家永續發展。

目前前瞻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尚在執行中,相關部會持續嚴格管控進度,為提升計畫執行與效率,行政院已責成各中央執行機關應依各項工作預定期程加速執行,並加強管控重要里程碑及工程執行進度,另針對地方補助型計畫,需要地方政府完善的計畫及執行,期望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加速達成各項計畫的目標及效益。

由於前瞻計畫係屬連續性計畫,第4期預算僅編列至今年底止,明(114)年為前瞻計畫最後一年,為利前瞻計畫各建設項目執行與完成,第5期(114年度)特別預算亟需在這個會期通過,懇請大院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利前瞻計畫持續推動。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敬祝各位委員先進身體健康,平安如意。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劉主任委員報告。報告院會,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我們進行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33分)

繼續開會1143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委員質詢。

每位委員質詢詢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輪到質詢的委員如果不在場視同放棄。

首先我們請吳思瑤委員質詢。

吳委員思瑤:1143分)謝謝主席,有請卓院長。

主席:麻煩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吳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院長、大師兄、所有的內閣同仁,大家辛苦了。我今天的破題非常清楚「憲法、預算皆無顏色」,不論是藍、是白或是綠,都要恪遵憲法;也不論是行政或是立法部門都同樣要善盡憲法的忠誠義務。我非常遺憾,風風雨雨的總預算今天卓院長終於可以進入立法院的議事殿堂進行報告,但是擋預算的藍白委員們小貓兩三隻,民眾黨的委員更是8席都沒有出現。我認為如果真的關心總預算就應當到場參與跟聆聽,我首先要表達我的遺憾。

我常常有個說法,現在臺灣的政治環境非常險惡,戰場就在立法院,中國的統戰制高要點在在地點出,要用臺灣的民主破壞臺灣的民主,所以我形容它是形同一場隱形的民主政變!院長,你同意我的觀點嗎?

卓院長榮泰:臺灣是一個民主深化的國家,民主可以經由人民的力量來改變,如果用其他非法的行為,我想國人是無法接受的。

吳委員思瑤:是,我們擁有無限強大的隱形席次,就是我們的民氣可用啊!

我所謂的民主政變,就像五把利刃,刀刀見骨,刺向臺灣的心臟。第一、擴權,上個會期的國會擴權法案已經被證明立法院不應當站在憲法的對立面,大法官的釋憲已經做出了終極的裁判;擴權之後,又要搶錢,就是這個會期我們面臨的,譬如財劃法的修正案,譬如上個會期傅崐萁委員已經提出的三大錢坑法案,乃至於原住民的委員或是離島選區的委員分別提出了法案要新設基金,這都可能破壞國家的財政紀律,摧毀國家的預算制度,這是搶錢;第三把利刃就是要沒收民權,惡修選罷法,增加罷免的難度,向人民珍貴的憲法賦權開刀;再來是摧毀憲法,在野黨搶修憲法訴訟法,我非常遺憾的說,似乎在野黨的委員是違憲上癮,再一次提出要以修法來取代修憲,這樣的憲訴法將可能癱瘓我們憲法法庭的運作。

從擴權、搶錢、沒收民權,乃至於摧毀憲法,還有您站在這裡的此時此刻,我們共同要解決的是另外一把大的利刃,也就是中國習近平已經想方設法來下達命令,要摧毀賴清德政府可能擁有的執政成績,他的方法就是來杯葛總預算,就是我們今天站在這裡,針對預算,能不能夠持續挺進,所以針對這個刀刀見骨,就是我所謂的民主政變,你有什麼妙方可以來因應?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的提醒。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更是國人唯一遵守的依據,如果都能在這樣的理念之下,政府的運作就會順暢,兩院的關係就會在憲法的架構下互相的平衡,也互相的尊重,我想人民樂見的應該是這樣子,對外可以伸展國家的主權,對內可以透過很多福國利民的法案來增進人民的福利……

吳委員思瑤:一起來合作。

卓院長榮泰:這才是未來國家該走的路。

吳委員思瑤:是,所以朝野可以合作,雖然政黨之間有所競爭,但是對外團結,對於內政上民生的人民福祉、國家建設,我們都希望朝野合作……

卓院長榮泰:是。

吳委員思瑤:不管卓院長或是吳思瑤,我們都是同樣的心情。

跟您分享,我的辦公室是個聯合國,每年都有很多從國際讀書回來的學生要在我辦公室實習,我辦公室更是跨族群,譬如我辦公室有客家的年輕幕僚,有原住民的年輕幕僚,還有新住民的年輕幕僚,這些年輕世代針對總預算,不分族群,都希望不分顏色的總預算快快審查、速速通過,所以我跟幾位我的辦公室幕僚討論,我今天要用三種語言來表達不同族群對於總預算通過的心聲,你可以考我的發音。

「政府總預算案無分色目,希望遽遽審查、遽遽通過!」您聽得懂我的客家話嗎?

卓院長榮泰:請古主委來翻譯一下。

吳委員思瑤:沒問題,100分,謝謝古主委。這是我們四縣腔的客語。這一次如果我們的預算沒有通過,客庄地方創生的13.5億就受影響了,這是客家青年的期盼。

再來,我要用原住民族的語言,而且是非常少見的鄒族語,來表達原民朋友的心聲:

(譯:政府總預算,沒有政黨的問題,希望早點通過!)

這是鄒族語,我努力了。

卓院長榮泰:誠意一百分。

吳委員思瑤:謝謝,這是原民青年的心聲,我們看到原民的青年最近在串聯,他們不希望部分在野的委員拿原住民族禁伐補償的預算來作為政治的犧牲品,原民的年輕朋友也在反省,也在抵抗。同樣的,原鄉產業發展,如果預算沒有通過,一樣十多億沒有辦法支應。

再來,我要用新住民語,我辦公室的同仁來自於越南。

(譯:總預算無黨派之爭,希望總預算盡快審查、同意。)

這是越南話。新住民的朋友,如果總預算沒有通過,新住民族的教育預算,不管是子女或者是新住民都會受到影響。所以我要再次強調,不分族群都應當受惠於政府總預算,讓他們的生活進步都能夠予以實踐。

今天是思瑤這一屆就任立委274天,我也替您算過了,是您就任內閣院長165天,您還記得您宣誓的誓詞嗎?

卓院長榮泰:記得,背不起來。

吳委員思瑤:我們同樣的,不管是立委或是行政院長,「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所以無論行政、立法都要恪遵憲法,我們不期待所有的政治工作者宣誓的時候說一套,而實際的作為又是另一套。「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民意會制裁,剛剛院長說得非常好。

我上一次在質詢審計部審計長時就是以這一張投影片說明,這是國家完整的預算制度,no one is outsider,沒人例外,預算編撰是行政權,審議預算是立法權,而預算執行是行政權,後端的監督預算執行是審計權,相關的適用法規有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公庫法、財政紀律法、公債法,乃至於憲法,所以這就是我們的忠誠義務,不是嗎?

但我非常遺憾,在野黨的委員920號那一天在這裡是先提案退回總預算案,當時是沒有載明理由的,歷史上手指頭指的出來幾次的退回總預算案,都需要巨細靡遺的提出對於總預算編撰的意見,如果你要退回的話,可是這一次藍白的委員退回是沒有載明理由,他們先退回、表決,然後才提出相關退回預算的理由,而且每一個理由我不想在這裡贅述,因為剛剛您都在您清楚的預算報告裡頭回應了,這些擋預算的理由完全不正當,或者是說您也看到了在野黨的委員對於預算編列的一些建議,你也提出了解方,就在您剛剛報告的文件裡,但是藍、白的委員不願意來傾聽,而這幾點退回預算的理由,我懷疑真的就是國民黨黨團的助理、幕僚寫的,毫不專業、粗糙不堪,我們希望所有對於預算的項目就回到各該委員會去專業審查,這是立法院的憲政忠誠義務,您跟我的看法一樣嗎?

卓院長榮泰:是的。

吳委員思瑤:無論如何,我們今天可以報告,我在這裡請求韓國瑜院長,總預算只推進了二分之一步,這是很罕見的,過去協商獲得共識來排定總預算審查的期程,它必然是詢答完畢,交付委員會審查,各黨同意不得異議,也就是不提復議。那天在第三次的朝野協商,韓院長您主持的,我把這樣子過去的慣例向您請求、向您呼籲、向您提出,但是被院長無視,我們尊重朝野協商的結論,但是我請求,就如同我剛剛用客家語、用鄒族語、用越南語來表達這片土地上不分族群的國人期待總預算不能只進二分之一步,我們要進入審查的階段,用專業來對決!如果在野黨的委員針對各項預算有疑義,那就回到各該委員會去好好行使審查權。我再次懇求韓院長,下周二也在這裡,卓院長報告完畢之後,能不能夠順利付委?我希望韓院長能夠議事中立,「莫忘世間苦人多」,這是您的名言。卓院長,我們持續努力好嗎?

卓院長榮泰:當然,我們必須要更加的努力,讓大院的委員能夠了解總預算編列的精神,跟它未來執行的結果,以及不執行的效果。

吳委員思瑤:好,不執行會有什麼效果嗎?會有什麼負面的惡果呢?如果總預算不審查、不通過,包括新興計畫、延續性項目新增以及前瞻5期,總共影響了5,299億。針對新興新增計畫有2,528億,包括軍公教的3%調薪,包括癌症新藥的支付,包括護理三班制的加給,包括潛艦國造國防預算,如果國防預算沒有辦法通過,誰最高興?中國最高興,這是新增計畫的部分。延續性項目、新增的項目也有2,067億無法動彈,包括治水預算159億,包括06歲國家一起養新增41億,包括要強化我們的AI產業、中小企業振興以及五大信賴產業,加起來有146億,當然還包括前瞻5703億。換言之,用26億的禁伐補償來擋3兆的總預算,用5萬原民的利益來擋2,350萬全民的福祉,顯不合理,尤其這一頁您已經說到大家都會背了,憲法第七十條、預算法第九十一條、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七條,還有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

不論誰執政,都要恪遵憲法。這個是國民黨執政、國民黨國會多數、國民黨的大法官的任命之下做出來的兩個憲法裁判,釋字第264號和釋字第391號都告訴我們立法委員不能為增加預算之支出,因為會破壞財政紀律、會破壞憲法的權利分立原則,這就是您說的,只此一例,否則惡例一開,後患無窮。我們後續在總預算的審查期間,針對幾個在野黨委員所提出來的方案,我相信我們做好準備,總能夠努力來排除萬難,謝謝。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提出這麼精闢而且非常負責任的講法,非常感謝,謝謝!

吳委員思瑤: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請登記第2號傅崐萁委員質詢。

傅委員崐萁:1159分)主席,請院長。

主席: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傅委員好。

傅委員崐萁:院長好。昨天康芮颱風造成臺灣非常重大的災情,請院長先看一下,這個在花蓮新城鄉,轉播車也在那裡,好像碰到龍捲風一樣,圍牆全垮,連水泥車也翻倒了,真的好像一場戰爭過後。這是卓溪鄉鄉公所大門口,我們家前面有小河、有山坡,不敢相信這是一個地方政府的公所。過來看一下北迴鐵路,北迴鐵路的和仁─崇德段又斷掉了,台11線則是整個邊坡都崩掉了。院長,請教一下什麼時間來勘災?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樣關心颱風來臨,尤其花東地區,所以昨天在應變中心,總統也在第一時間跟徐縣長在內的幾位地方首長都通過電話……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院長,什麼時候可以來勘災?

卓院長榮泰:非常感謝他們。我想這個只要交通……我知道有些路段好像2號會通。

陳部長世凱:對。

卓院長榮泰:我記得是2號,明天會通。

傅委員崐萁:最快的時間來勘災,好不好?好,接下來……

陳部長世凱:明天台9線就會通蘇花這一段,明天中午就會通。

傅委員崐萁:法律不執行,決議未遵守。請問一下院長,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不是就是要守法?是嗎?

卓院長榮泰:當然是要守法。

傅委員崐萁:行政院長可不可以不守法?

卓院長榮泰:當然不可以不守法。

傅委員崐萁:法律不執行,決議未遵守,包括禁伐補償、公糧收購,還有健保點值,這三件是已經通過的法律跟通過的主決議,院長到現在還不執行,我們真的很詫異!我們先看一下禁伐補償,我請問一下院長,禁伐補償這個案子通過的版本,是哪一個黨提案的?

卓院長榮泰:我一直認為禁伐補償跟哪一個黨無關。

傅委員崐萁:請院長回答本席的問題嘛!今天我們不要用話術,很務實討論一下,禁伐補償是哪一個黨提的?

卓院長榮泰:有民進黨委員提案。

傅委員崐萁:不是有民進黨委員提案,是民進黨委員提案!民進黨的三長也有在提案簽字。這是一個法律案在立法院正式通過,但行政院不執行,是看不起原住民,是嗎?

卓院長榮泰:委員這樣的指控,我們無法消受,我一再提出預算……

傅委員崐萁:那就是欺負原住民,是嗎?

卓院長榮泰:我一再提出預算法第九十一條的程序,委員也應該非常清楚,這個提案有沒有跟行政院徵詢過……

傅委員崐萁:你跟我提預算法第九十一條,本席待會兒再來跟你討論。

卓院長榮泰:有沒有指名彌補資金之來源?

傅委員崐萁:本席只問你,這是不是一個通過的法律案?總統府有沒有公告?有沒有?

卓院長榮泰:總統府有公告。

傅委員崐萁:好,然後你不執行。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公糧收購……

卓院長榮泰:委員不能放著法律的規定不講,只講執不執行的問題。

傅委員崐萁:公糧收購……

卓院長榮泰:一個法律沒有依照合法的程序制定,之後我們當然要提出我們的救濟方式。

傅委員崐萁:有沒有合法程序,你可以做程序的救濟,請問你有沒有提覆議?

卓院長榮泰:我說過了,我為什麼不提覆議……

傅委員崐萁:所以你沒有提覆議嘛!你不走合法的程序,那你現在在這裡就不要再講其他的。你有自己的工具,有法律救濟的程序,但你不用……

卓院長榮泰:我們當然還有其他的救濟方式。之前我也希望透過協商的方式,打造一個辦法出來解決這個事情。

傅委員崐萁:公糧收購13年沒有調整!請問一下,農藥、肥料、工資、秧苗通通漲價,13年不漲,公糧差不多只多了5塊錢。請問一下院長,你為什麼又不執行?

卓院長榮泰:對於這個主決議,我們相當慎重地檢討,我們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未來如果照這樣的主決議,每年會增加91億元以上的支出……

傅委員崐萁:增加91億,行政院是沒有錢嗎?

卓院長榮泰:同時更嚴重的是,未來整個產銷秩序會失衡,這是過去歷次以來提高之後所產生的狀況,目前這種狀況還是存在的,所以農業部提出了「1集、2轉、33」的方式,希望用這個來增加農民的權利。

傅委員崐萁:所以當時為什麼不在院會表決的時候提出相關的看法呢?當時也沒有提出來。好,再來看健保點值,健保點值0.95元,您瞧不起原住民、欺負原住民,瞧不起農民、欺負農民,現在這不是醫護的問題而已,是全國人民健康的醫療品質是不是能夠提升。院長,你不依法執行……

卓院長榮泰:我們沒有瞧不起任何的族群,但是請委員要尊重行政院的憲法職權。

傅委員崐萁:好,我們看一下健保點值,請問一下執政黨柯建銘柯總召有沒有簽字?

卓院長榮泰:我們也尊重主決議的建議……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執政黨的三長有沒有簽字?

卓院長榮泰:我們會尊重主決議的精神,但是我們會有時程性以及預算的執行……

傅委員崐萁:一個執政黨,全黨上下都共同背書,行政院不執行!好,我們再看看賴清德怎麼講。

(播放影片)

傅委員崐萁:好,最有誠意、最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

卓院長榮泰:我們正在解決。

傅委員崐萁:民進黨全黨出來背書……

卓院長榮泰:我們正在解決。

傅委員崐萁:原來選舉是一件事情,執政又是一件事情……

卓院長榮泰:我們正在解決。

傅委員崐萁:可以前後不一樣,我們已經讓人民了解……

卓院長榮泰:核准的健保總額超過712億,這難道不是在解決嗎?

傅委員崐萁:請問一下,這三項法律案跟決議案會增加行政院什麼樣的財政負擔?有怎麼樣窒礙難行?請告訴本席。

卓院長榮泰:公糧收購剛剛說過了,每一年會增加約91億元以上的負擔。另外在健保的給付上面,在明年的預算,包括總額的給付,我們已經編列了712億的支出。

傅委員崐萁:700億?好,加公糧的800億……

卓院長榮泰:對。

傅委員崐萁:好,加公糧的800億……

卓院長榮泰:在禁伐補償這一項下……

傅委員崐萁:禁伐補償多少錢?

卓院長榮泰:它不是金額大小之問題……

傅委員崐萁:禁伐補償多少錢?

卓院長榮泰:它不是金額多少之問題,它是原則性、守不守法的問題。

傅委員崐萁:總共三樣立法院的決議……

卓院長榮泰:任何的不守法,一毛錢都不應該。

傅委員崐萁:院長,不是來這裡吵架,本席在跟你講道理,三項總共八百二十幾億,我們看一下,114年度中央總預算多編了4,282億歲入,四千兩百多億的增加歲入,立法院通過的八百多億你不執行?

卓院長榮泰:我們都有增加歲出的名目……

傅委員崐萁:再來,這三年超收了多少錢?這三年不多,你們從人民的口袋裡面超收了13,424億,區區八百多億,關係全國人民的健康、醫護人員的品質、農民的權益、原住民的尊嚴,全部被卓院長你踩在腳下,你跟我講財政紀律,超收一兆三千多億,你今天早上的報告,連續7年歲計盈餘,每一年多一千多億,八百多億你不處理?好……

卓院長榮泰:過去幾年沒有還財於民嗎?人民都有享受到這個經濟成長的果實,委員不要這樣偏頗的概念造成錯誤的印象。

傅委員崐萁:再過來,我們來看一下,我來告訴你什麼叫財政紀律。民國94年立法院的文書,請你看清楚,民進黨柯建銘、趙永清、陳景峻、賴清德等將老農年金從4,000塊提升到5,000塊,這個法律案執行了沒有?

卓院長榮泰:有經過……

傅委員崐萁:執行了沒有?

卓院長榮泰:有經過行政院的同意,這個就可以執行。

傅委員崐萁:執行了沒有?

卓院長榮泰:有經過行政院的同意。

傅委員崐萁:執行了。再過來,1009月又是老農年金,6,000塊增加到7,000塊,柯建銘、蔡煌瑯、翁金珠等提案,剛剛賴清德提案,現在翁金珠提案,增加一百三十多億,行政院吳敦義院長馬上3個月之內照辦通過。

卓院長榮泰:那個時候是有調整機制的。

傅委員崐萁:馬上照辦通過,任何時間……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都用以偏概全的方式在這裡提出質詢……

傅委員崐萁:再過來……

卓院長榮泰:是極端不負責任的。

傅委員崐萁:再過來,民國90年基隆河整治條例三讀通過,當時的院長張俊雄馬上來執行。95113日石門水庫整治條例,當時的謝長廷院長、你的師父馬上來進行。本席是告訴你,以古鑑今,過去所有民進黨自己的提案、增加預算的法律提案,行政院都有執行。

卓院長榮泰:都有經過法律的程序。委員,你想的就是未來要繼續利用這樣的方式,透過法律來增加提案,侵犯行政院的行政權,不僅是我,未來每一位院長都不可能同意這樣的方式,我們要建立的就是這樣的憲政體制。

傅委員崐萁:卓院長,我們看一下有多少……從陳水扁時代、蔡英文時代到現在,總共11位行政院長,有兩個人做過兩次,總共9位,我不禁很好奇人民腦袋裡還記不記得這些人,但是唯一記得的一件事情,他曾經做過什麼福國利民的事,歷任行政院長都尊重立法院,但是唯有你卓院長對立法院通過的事務完全不執行。本席也再告訴你,總預算在立法院退回程序委員會總共前後有6位行政院長任內,包括連戰先生兩次、唐飛先生1次、陳冲先生1次、賴清德先生1次,到您總共是6次,基本上這些案子大家都有朝野協商來解決,現在已經六、七個禮拜了,行政院長兩手一攤,我就是瞧不起全國人民,你怎麼樣,選舉我承諾的是一場誤會,選完你奈我何!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講這種話……

傅委員崐萁:我們再看一下現在的……

卓院長榮泰:委員這樣的言論,我想連韓院長都無法接受。

傅委員崐萁:你怎麼樣濫用預算,我們看一下台電,單單這兩、三年已經撥補了5,000億,本席現在告訴你能源政策怎麼解決,只要不要官商勾結,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郭部長可以上來一下,其他兩位請下去。

主席:衛福部、農業部請回,請經濟部郭部長備詢。

傅委員崐萁:本席要特別請教一下能源政策,我們看一下全部的饋線圖跟實際發電的光電,總共申請了六萬六千多MW,總共落實執行了3,400MW,只有5%。今天就是台電跟能源局的人謀不臧,把所有國家應辦事項,你可以用所有的國有地來發電,政府自己來做,但你不要透過這些蟑螂、民進黨的派系去綁這些……

卓院長榮泰:有不法我們會偵辦。

傅委員崐萁:只有5%,八十幾槍也開了……

卓院長榮泰:有不法的行為我們極力在偵辦,請委員也跟我們一起努力,把偵辦的情況跟國人說明。

傅委員崐萁:今天向人民來要錢,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部長,趕快把能源政策搞定,聽好,我們不會同意你們亂用老百姓的錢。

卓院長榮泰:我們沒有亂用。

主席:謝謝傅崐萁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各位部會首長的備詢。

上午的質詢到此為止,報告院會,我們下午230分繼續開會,進行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