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10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23分、10時至1137

10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12分、下午230分至521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蔡易餘  洪申翰  黃國昌  陳昭姿  麥玉珍  江啟臣  林思銘  洪孟楷  賴士葆  陳玉珍  陳菁徽  王美惠  陳永康  林岱樺  林月琴  張嘉郡  鄭天財Sra Kacaw   王正旭  郭國文  黃 捷  林憶君  王育敏  林國成  許宇甄  羅智強  張啓楷  柯志恩  沈發惠  陳冠廷  王定宇  吳秉叡  陳秀寳  賴瑞隆  徐富癸  郭昱晴  吳琪銘  陳培瑜  何欣純  蔡其昌  許智傑  張宏陸  林宜瑾  陳素月  張雅琳  李昆澤  邱議瑩  林楚茵  李坤城  陳俊宇  林俊憲  沈伯洋  賴惠員  羅美玲  黃秀芳  陳雪生  李柏毅  吳思瑤  牛煦庭  黃健豪  王鴻薇  呂玉玲  邱若華  萬美玲  高金素梅 鄭正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智倫  羅明才  鍾佳濱  韓國瑜  徐欣瑩  黃 仁  謝龍介  傅崐萁  蘇清泉  丁學忠  翁曉玲  黃建賓  馬文君  吳宗憲  盧縣一  廖偉翔  葛如鈞  劉建國  林淑芬  陳 瑩  林德福  林沛祥  邱鎮軍  游 顥  莊瑞雄  魯明哲  廖先翔  林倩綺  涂權吉  李彥秀  羅廷瑋  蘇巧慧  黃珊珊  吳沛憶  徐巧芯  范 雲  楊 曜  葉元之  楊瓊瓔  陳亭妃  吳春城  謝衣鳯  顏寬恒  邱志偉  王世堅  陳超明  柯建銘  

委員出席 113

列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列席時間:1029日)



主  席

院長

韓國瑜

列  席

秘書長

周萬來(1025日)


副秘書長

張裕榮(1029日)

記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一百十四年度強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環境安全改善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統計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孤獨死亡防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黃仁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黃仁等21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黃仁等29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7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民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六、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9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7人擬具「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及教育推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1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警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民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單位預算勘誤表」暨勘誤正確內容,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併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九十八、經濟部函送「設立亞灣IC研發中心進度」11310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九、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執行「113年食品及相關產品之委託檢驗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9,3494,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行政院函,為修正「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函,為修正「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花蓮震災災區範圍」(新增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部分),並自11343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351日公布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定自11310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716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3731日修正公布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定自113124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內政部函,為修正「太魯閣國家公園錐麓古道入園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內政部函,為「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名稱修正為「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送「全國性國土管理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一定金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六點及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一、內政部函送「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二、內政部、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五條之一附表一之一、第二十八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一三、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函送「大專校院健康照護相關科系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文化安全課程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一四、客家委員會函,為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五、海洋委員會、農業部、交通部函,為修正「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經濟、交通三委員會。

一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八、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修正事業區域,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農業部函送「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灌溉制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二、農業部函,為修正「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三條附表四及附表五,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三、農業部函送平硫瑞(Penthiopyrad)及賽安勃(Cyantraniliprole)等2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並修正因滅汀(Emamectin benzoate)等4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四、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應先經該部核准,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八、經濟部函,為修正「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為廢止「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等6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三、中央銀行函,為修正「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四、文化部函,為修正「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五、司法院函送本院修正電子簽章法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及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國際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IBC Code)」及其後續23件修正案,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條文,並自11363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七條條文,並自11363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編制表」等13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一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121116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化粧品種類」,及廢止「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化粧品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送「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送「建構健康飲食環境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等4項法規及規定,並自1137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環境部函送「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行政院函送外交部擬具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12年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防科技產業推動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五○、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3年第2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內政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對縣市政府補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二、內政部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三、內政部函送警政署113年上半年辦理「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派遣安全警衛」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四、大陸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大陸委員會函送「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1137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六、大陸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七、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3年度第1季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客家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客家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該會及所屬113年度第2季無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四、海洋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五、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113年上半年度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六、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東沙島環礁既有航道助航泊靠設施及海岸線強固工程計畫」113年第2季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計畫」113年上半年度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分10年執行規劃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海洋委員會函送113年上半年「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國防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一、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二、國防部函送113年第2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轉投資事業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五、僑務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六、外交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止「外交部主管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七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第八屆第一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八、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九、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經濟部函送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一、經濟部函送商業發展署113年度截至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二、經濟部函送水利署「113年度截至第2季公務預算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三、經濟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四、經濟部函送113年第2季「經濟部主管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五、經濟部函送產業發展署113年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六、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改善方案」(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七、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與預算執行情況」113年第2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八、經濟部函送「臺北及高雄中央調度中心大樓新建工程每年執行項目、經費與進度評估」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九、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太陽光電保留三成所發綠電專予中小企業購買執行績效」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3年第2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一、經濟部函送114年度新興重大計畫「三重及蘆洲區域供水管網改善工程計畫(第一階段)」等4項之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二、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36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農業部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四、農業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事業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八、財政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113年上半年度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相關法規調適113年上半年度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2年度會計報告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二○二、教育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三、教育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四、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教育部函送學產基金投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吳健雄學術基金會「110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及「111113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文化部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八、文化部函送「112年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文化部函送11316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文化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該部主管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文化部函送「112年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台灣半導體產學研價值共創基地建置」計畫選擇方案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太空中心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七、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該會113年第2季並無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八、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3年第2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3年第2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113年第2季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二、交通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三、交通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四、交通部函送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海造地情形113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五、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37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六、交通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七、數位發展部函送「112年度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112年度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及「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10年至113年)」,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八、數位發展部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數位發展部函送資通安全署113年第2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數位發展部函送113年度第2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一、數位發展部函送「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112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三、總統府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三四、司法院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之「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五、司法院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六、監察院秘書長函送113年度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七、考試院秘書長函送113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八、法務部函送113年第1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送113年第2季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止「公務預算補(捐)助情形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表」及「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114年至118年)」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兼善醫學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寄生蟲防治會、微窗醫學基金會及國光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三、環境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2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四、環境部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五、勞動部函送113年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第5目項下「基金現金增資」中「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繼續凍結1億元,檢送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數位發展部函送111年第3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案」等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等8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四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5家財團法人111年度預算書案」等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8年度預算書案」等2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五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5家財團法人109年度決算書案」等3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五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9年度決算書案」等2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五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五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等5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二五五、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建議優先瞭解移工失聯原因並研議減少失聯方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腸病毒宣導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落實打擊詐騙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萬委員美玲就內政部於111年核定之「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應積極檢討原計畫成效作為新計畫參考,以利建構友善行人環境,讓臺灣能早日脫離行人地獄之惡名,達到交通事故零死亡之目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建賓就久任村(里)長慰勞金需任滿6屆且滿65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顏委員寬恒就行政機關打詐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國成就重要基礎交通運輸業者會員平臺資安維護及現行重大資安事件通報程序之妥適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就維護我國高齡長者居住權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羅委員智強,就高層建築消防法規檢討與居住安全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羅委員智強,就刑警案件負荷量增加,刑事津貼與工作量不成正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黃委員健豪,鑑於我國為達成溫室氣體減量而依法徵收之「碳費」即將正式上路,為避免發生未來碳費由中央收取,碳排放污染卻由地方承受之不合理情形,要求中央應撥交百分之八十比率碳費供地方政府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1025日)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案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6案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第17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第18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鴻薇等20人及委員李彥秀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九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其餘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就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所定:「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得突破同條第一項所定之容積率上限」之容積獎勵,建請內政部研議相關政策,建立取得容積獎勵之建物回饋之機制。)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民進黨於2016年執政即確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政策目標,然而離岸風電從一開始躉購費率訂定高於國際行情讓開發商獲取不合理的超額利潤、國產化全面跳票、無視股權轉移限制等,再到綠能目標因建置進度落後而跳票,為追趕進度不計代價全力衝刺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卻演變成砍樹種電、滅漁滅農等危機,申設審查階段更因官商不當勾結而產生行賄放水、不當圖利、綠營權貴疑似介入等不法行為,以致國庫與全民利益蒙受嚴重損失。爰此,為解決不法弊端,避免全民為錯誤政策買單,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相關規定,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針對『再生能源相關弊案』乙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儘速釐清真相,查清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以利預算監督和檢討相關法令,善盡國會監督職責。」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本院委員黃健豪、羅廷瑋、牛煦庭、萬美玲、柯志恩、王育敏、廖偉翔、陳菁徽、羅智強、游顥、張智倫等11人,針對我國現有老舊校舍屋齡超過50年計有2,000棟以上,屋齡超過30年以上則有8,000棟以上,囿於臺灣位處地震帶,且因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常致使災情發生,學生就學與老師教學環境安全應以最高標準審視、以最快速度處理。然而2022年之後,中央主管機關並無針對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補強之相關專案計畫,亦未編列相關預算以為因應。相較於政府對於都更危老建物之重視,面對未來國家棟梁,不該忍睹國家幼苗在半世紀老舊校舍內冒生命安全學習,應儘速完成全面拆除重建。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中央政府應先統計全國超過50年以上老舊校舍數及所需拆除重建經費,並得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於八年內完成之。」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各種政策荒腔走板,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散播片面、不實訊息,拒絕依法行政,致使人民對政府信任全面崩壞。諸如:一、甫就職即對新國會三讀通過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提出覆議案,並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公然散播假訊息,宣稱「『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刻意向人民隱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需交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之事實。二、民生經濟方面,面對蔡政府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需達總發電量20%已確定跳票,竟無法於本院委員總質詢時回應「針對目前2024年我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僅為總發電量的10.7%,行政院如何於兩年後達標?」之基本能源轉型政策問題,顯見其所領導之內閣對於我國之能源政策毫無準備、毫無規劃,只會空喊口號、堅持不切實際之「非核家園」神主牌。卓榮泰院長及其內閣面對台電營運紊亂失靈,竟僅以無止盡之公務預算撥補、漲價掩飾其錯誤的能源政策,迫使人民為其買單。三、人事任免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依據本院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之修正案,撤回翁柏宗之主委提名、重新提名,惟其竟趁法律尚未正式公告時,逕自宣布由「缺乏民意基礎和政治正當性」的副主委翁柏宗任代理主委。四、預算編列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以本院議決之決議案、三讀通過之法律案為編列預算之依據,列入法律義務支出,匡列相關預算項目。惟經檢視行政院所提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無論「健保點值平均一點0.95元」之主決議、「公糧收購價格自每公斤26元調升5元以上」之決議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禁伐補償金額度修正為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之法律案,卓榮泰院長及其率領之內閣均僅憑個人好惡,悍然拒絕依法足額編列相關法律義務支出預算。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對整體施政良窳應負全責,惟卓榮泰自任行政院院長一職以來,罔顧憲法對人民基本權益之保障,未遵憲政分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成憲政僵局、朝野對立、民心不安、社會動盪,迄今難以止歇。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卓榮泰院長:『國家利益永遠高於政黨利益,政黨利益永遠不能凌駕於人民的利益』,以期將國家還給人民,匡正脫序的憲政秩序。」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三案均逕付二讀)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17日(星期四)及10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請公決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八、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53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九、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2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答復質詢。1029日)

由委員黃珊珊、郭國文、王鴻薇、張啓楷、邱議瑩、牛煦庭、邱志偉、徐欣瑩、何欣純、蔡易餘、洪申翰、張嘉郡、鍾佳濱、葉元之、謝龍介、廖偉翔、賴瑞隆(書面)、許宇甄、莊瑞雄、林德福質詢。〕

決定:一、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

二、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其他事項

壹、113102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111日(星期五)及115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6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3人進行,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0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上開報告應就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及健保點值等預算編製處理情形併予報告。

三、有關行政院函請審議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列入111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

四、請財政委員會於10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111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貳、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增列討論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其餘討論事項照原編擬議程草案處理,順序授權依序排列;另依1017日協商結論,定於102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等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21案(如下附表),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1029日)。

附表

DW2404337

議(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DW2404337 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1029日),僅限列原編擬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下表所列41案。

附表

DW7142300

案名

1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一百十四年度強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環境安全改善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統計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孤獨死亡防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4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DW2404337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僅限列原編擬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如下表共41案。

附表

DW7142300

案名

1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一百十四年度強化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環境安全改善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統計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孤獨死亡防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4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DW7142300 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相同,一併處理,均予以通過。

二、討論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1案。

附表

DW1311972

討論事項

1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鴻薇等20人及委員李彥秀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DW1311972 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3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附表

DW8960866

案由

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各種政策荒腔走板,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散播片面、不實訊息,拒絕依法行政,致使人民對政府信任全面崩壞。諸如:一、甫就職即對新國會三讀通過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提出覆議案,並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公然散播假訊息,宣稱「『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刻意向人民隱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需交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之事實。二、民生經濟方面,面對蔡政府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需達總發電量20%已確定跳票,竟無法於本院委員總質詢時回應「針對目前2024年我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僅為總發電量的10.7%,行政院如何於兩年後達標?」之基本能源轉型政策問題,顯見其所領導之內閣對於我國之能源政策毫無準備、毫無規劃,只會空喊口號、堅持不切實際之「非核家園」神主牌。卓榮泰院長及其內閣面對台電營運紊亂失靈,竟僅以無止盡之公務預算撥補、漲價掩飾其錯誤的能源政策,迫使人民為其買單。三、人事任免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依據本院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之修正案,撤回翁柏宗之主委提名、重新提名,惟其竟趁法律尚未正式公告時,逕自宣布由「缺乏民意基礎和政治正當性」的副主委翁柏宗任代理主委。四、預算編列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以本院議決之決議案、三讀通過之法律案為編列預算之依據,列入法律義務支出,匡列相關預算項目。惟經檢視行政院所提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無論「健保點值平均一點0.95元」之主決議、「公糧收購價格自每公斤26元調升5元以上」之決議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禁伐補償金額度修正為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之法律案,卓榮泰院長及其率領之內閣均僅憑個人好惡,悍然拒絕依法足額編列相關法律義務支出預算。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對整體施政良窳應負全責,惟卓榮泰自任行政院院長一職以來,罔顧憲法對人民基本權益之保障,未遵憲政分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成憲政僵局、朝野對立、民心不安、社會動盪,迄今難以止歇。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卓榮泰院長:『國家利益永遠高於政黨利益,政黨利益永遠不能凌駕於人民的利益』,以期將國家還給人民,匡正脫序的憲政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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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17日(星期四)及10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DW1686260 以通過。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1案(如下附表),並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其餘列案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

附表

DW5661092

案名

1DW1686260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九案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第十六案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第十七案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第十八案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

予以通過。】

參、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伍、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陸、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5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

(2)「民進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等之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4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8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9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

(3)「民進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僅限列1案之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8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

陳秀寳  王美惠  蔡易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羅美玲  陳培瑜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9

傅崐萁  林思銘  王鴻薇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吳春城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