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9時6分至9時1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莊委員瑞雄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審查人民請願案共73案:
(一)高○○君為建議修正外役監條例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高○○君為建議修正刑法相關規定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倪○○君為建議金融詐欺罪嫌遭刑事提起公訴後,應即凍結扣押其名下各式資產,以防止脫產事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倪○○君為建議修正重大金融詐欺犯及累犯之刑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倪○○君為建請修法檢察官就不法所得財產之發還條件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倪○○君為建請速訂立不法關說罪與棄保潛逃罪等相關法條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倪○○君為建請訂立假執行程序中與民事訴訟未終結前,聲請發還擔保金之相關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八)張○○君為修正行政程序法第33條條文事續提建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九)張○○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張○○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8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一)張○○君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及第25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二)張○○君為建議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32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三)張○○君為建請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57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四)張○○君為建請修正訴願法第81條及第8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五)洪○○君為建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222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條文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六)李○○君為刑事補償法有關少年時疑涉犯罪入獄後獲判無罪,得於成年後申請國家賠償事,提出修法建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七)梁○○君等為請儘速審查本院委員及黨團分別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8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八)梁○○君等為私校教職員以外,無月退休金且無優惠存款人員被排除在年金制度外之不公平事,建請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8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九)中華民國○○○○○○○○○○○○會為建議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中華民國○○○○○○○○○○○○會為建請增訂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3條之1、第13條之2及修正第23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一)劉○○君為累進處遇縮短刑期提出修法建議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二)傅○○君為有關立法委員研提法律修正案,如立法限縮人民權利,是否有違職務及應禁止之行為,建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三)謝○○君為建議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四)謝○○君為建請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140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五)鍾○○君為建議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2項第2款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六)李○○君為建議修正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七)林○○君為建議修正刑事、民事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八)周○○君為建議增訂民事訴訟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九)周○○君為建請增修身心障礙中重度以上者涉訟,選任公益律師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周○○君為建請修法弱勢者於民事訴訟時免繳裁判費,及司法院遇違法判決案應主動與被害人聯繫並負賠償之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一)林○○君為前請願之訴願法修正事經貴委員會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特敘明不服理由,陳請重新審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二)李○○君等為請審查立法院組織法第2條規定本院職權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三)李○○君等為建請審查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條文內容,是否於違反法規訂定「應、不得」規定,並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究責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四)李○○君等為建請審查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條文內容,是否於違反法規訂定「應、不得」規定,並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究責等事續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五)李○○君為建請修正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1條及第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六)蘇○○君為建議修正刑法相關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七)謝○○君為建議增訂民事訴訟併案退費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八)謝○○君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等相關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九)謝○○君為建議制定司法品質時效法及司法警察行為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李○○君為目前法規過於寬鬆,未規範中央民意代表應定期公開露面並向民眾彙報工作狀況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一)李○○君為建議本院委員公費助理聘用及薪資管理制度化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二)戴○○君為建請制定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三)郭○○君為建議立法推動國會司法調查權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四)劉○○君為建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五)張○○君為建議修正軍公教退休人員月退休金規定及立法院議事規則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六)鄭○○君為建議修正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及第103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七)鄭○○君為建請修正法院組織法第10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八)鄭○○君為建請修正法官法第3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九)鄭○○君為建請修正法律扶助法第3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鄭○○君為建請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04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一)鄭○○君為建請修正法院組織法第103條、第104條及第10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二)王○○君為建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內容及增訂海巡署外勤人員適用危勞降齡退休相關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三)彭○○君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四)彭○○君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續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五)喬○○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章第3節及第5章相關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六)喬○○君為請求制定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任免法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七)○○○○○○雜誌社為建請修正民事訴訟法第49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八)新北市○○○○協會為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草案提供修法意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九)全國○○○○○○○產業工會為建請修正教師待遇條例部分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賴○○君為建請修正貪污治罪條例依貪污所得價款計算刑期及中華民國刑法增列鞭刑刑罰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一)台灣○○○○○○為建請增訂刑事訴訟法第361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二)蔡○○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249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三)魏○○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條文,增列飼主因未善盡管理責任致動物傷人者應負加重刑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四)魏○○君為建請加重酒駕、毒駕與肇事逃逸等相關刑責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五)魏○○君為建請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文,明確強化對強制性交等犯罪之刑事責任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六)魏○○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及第339條之4條條文,加重詐欺犯罪刑責,以嚇阻詐騙犯罪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七)魏○○君為建請修正民法親屬編等相關規定,廢除第三者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求償制度,以回應人權價值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八)李○○君為建請儘速修訂中華民國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九)李○○君為建請修正民法相關條文,針對孫子女及子女不孝順被繼承人,且有具體事證者,喪失其繼承權利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蔡○○君為建請修正律師法第23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一)陳○○君為建請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47條及相關涉及累犯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二)陳○○君為民法總則失蹤人死亡宣告制度規定,與該法第1052條第1項第9款、第1080條第7項第1款規定期間不一致,恐致法律關係不安定,建請儘速修正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三)社團法人台灣經濟○○○○為本院議事程序有關議案之修正及再修正動議應上網公開7日方得議決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
主席(吳委員思瑤代):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一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昌 陳培瑜 王義川 羅智強 林倩綺 沈發惠 翁曉玲 吳思瑤 吳宗憲 王鴻薇 柯建銘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莊瑞雄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鄭正鈐 陳冠廷 林淑芬 蔡易餘
委員列席7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梅英
法務部常務次長 黃謀信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主任秘書 楊曉雯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長 邱俊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蔡志儒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法制事務組組長 林裕嘉
主 席:翁召集委員曉玲
專門委員:陳杏枝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薛復寧
簡任編審 蔡國治
科 長 余俊緯
專 員 莊鴻基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31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司法院函送「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黃國昌、陳培瑜、王義川、林倩綺、沈發惠、翁曉玲、吳宗憲、羅智強、吳思瑤、王鴻薇、林淑芬提出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
主席:因為在場人數尚不足3人,我們稍後再行確定議事錄。
接著我們先來介紹在場的委員,沈發惠委員,辛苦了。應邀的列席人員,因為今天有非常多從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選部、銓敘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衛福部、人事行政總處跟警政署以及海巡署,還有法扶基金會,因為人員眾多,大家可以參照一下今天列席的名單,非常謝謝大家今天來與會列席,就不再逐一介紹,我們就列入公報紀錄。再次歡迎大家。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列
【請接續背面】
機關 |
職稱 |
姓名 |
總統府 |
第一局參議 |
林秀玲 |
行政院 |
法規會參事 |
邱銘堂 |
立法院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人事處處長 |
黃瑞月 |
|
法制局局長 |
郭明政 |
|
司法院 |
刑事廳副廳長 |
顧正德 |
考選部 |
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
鄭育明 |
銓敘部 |
退撫司專門委員 |
朱美櫻 |
法規司專門委員 |
蕭麗蓉 |
|
教育部 |
人事處專門委員 |
姚佩芬 |
法務部 |
檢察司副司長 |
簡美慧 |
經濟部 |
人事處專門委員 |
張雅惠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組長
【請接續背面】 |
尤詒君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 |
許孟智 |
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 |
顏韶儀 |
|
內政部警政署 |
人事室副主任 |
劉永福 |
內政部警政署 |
刑事警察局警政監 |
蔡坤益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人事室主任 |
陳建宏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法務處律師 |
朱芳君 |
主席:本次的議程討論事項排定是審查人民請願案共計73案,處理前我們需要花一點時間請議事人員來進行宣讀。
討論事項
審查人民請願案共73案:
(一)高○○君為建議修正外役監條例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高○○君為建議修正刑法相關規定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倪○○君為建議金融詐欺罪嫌遭刑事提起公訴後,應即凍結扣押其名下各式資產,以防止脫產事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倪○○君為建議修正重大金融詐欺犯及累犯之刑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倪○○君為建請修法檢察官就不法所得財產之發還條件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倪○○君為建請速訂立不法關說罪與棄保潛逃罪等相關法條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倪○○君為建請訂立假執行程序中與民事訴訟未終結前,聲請發還擔保金之相關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八)張○○君為修正行政程序法第33條條文事續提建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九)張○○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張○○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8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一)張○○君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及第25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二)張○○君為建議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32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三)張○○君為建請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57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四)張○○君為建請修正訴願法第81條及第8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五)洪○○君為建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222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條文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六)李○○君為刑事補償法有關少年時疑涉犯罪入獄後獲判無罪,得於成年後申請國家賠償事,提出修法建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七)梁○○君等為請儘速審查本院委員及黨團分別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8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八)梁○○君等為私校教職員以外,無月退休金且無優惠存款人員被排除在年金制度外之不公平事,建請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8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十九)中華民國○○○○○○○○○○○○會為建議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中華民國○○○○○○○○○○○○會為建請增訂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3條之1、第13條之2及修正第23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一)劉○○君為累進處遇縮短刑期提出修法建議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二)傅○○君為有關立法委員研提法律修正案,如立法限縮人民權利,是否有違職務及應禁止之行為,建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三)謝○○君為建議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四)謝○○君為建請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140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五)鍾○○君為建議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2項第2款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六)李○○君為建議修正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七)林○○君為建議修正刑事、民事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八)周○○君為建議增訂民事訴訟法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二十九)周○○君為建請增修身心障礙中重度以上者涉訟,選任公益律師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周○○君為建請修法弱勢者於民事訴訟時免繳裁判費,及司法院遇違法判決案應主動與被害人聯繫並負賠償之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一)林○○君為前請願之訴願法修正事經貴委員會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特敘明不服理由,陳請重新審議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二)李○○君等為請審查立法院組織法第2條規定本院職權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三)李○○君等為建請審查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條文內容,是否於違反法規訂定「應、不得」規定,並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究責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四)李○○君等為建請審查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條文內容,是否於違反法規訂定「應、不得」規定,並分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刑法、貪污治罪條例究責等事續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五)李○○君為建請修正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1條及第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六)蘇○○君為建議修正刑法相關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七)謝○○君為建議增訂民事訴訟併案退費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八)謝○○君為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等相關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三十九)謝○○君為建議制定司法品質時效法及司法警察行為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李○○君為目前法規過於寬鬆,未規範中央民意代表應定期公開露面並向民眾彙報工作狀況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一)李○○君為建議本院委員公費助理聘用及薪資管理制度化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二)戴○○君為建請制定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三)郭○○君為建議立法推動國會司法調查權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四)劉○○君為建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五)張○○君為建議修正軍公教退休人員月退休金規定及立法院議事規則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六)鄭○○君為建議修正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及第103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七)鄭○○君為建請修正法院組織法第10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八)鄭○○君為建請修正法官法第35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四十九)鄭○○君為建請修正法律扶助法第3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鄭○○君為建請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04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一)鄭○○君為建請修正法院組織法第103條、第104條及第10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二)王○○君為建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內容及增訂海巡署外勤人員適用危勞降齡退休相關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三)彭○○君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四)彭○○君為建請廢止憲法訴訟法事續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五)喬○○君為建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章第3節及第5章相關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六)喬○○君為請求制定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任免法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七)○○○○○○雜誌社為建請修正民事訴訟法第496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八)新北市○○○○協會為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草案提供修法意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五十九)全國○○○○○○○產業工會為建請修正教師待遇條例部分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賴○○君為建請修正貪污治罪條例依貪污所得價款計算刑期及中華民國刑法增列鞭刑刑罰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一)台灣○○○○○○為建請增訂刑事訴訟法第361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二)蔡○○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249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三)魏○○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條文,增列飼主因未善盡管理責任致動物傷人者應負加重刑責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四)魏○○君為建請加重酒駕、毒駕與肇事逃逸等相關刑責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五)魏○○君為建請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條文,明確強化對強制性交等犯罪之刑事責任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六)魏○○君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及第339條之4條條文,加重詐欺犯罪刑責,以嚇阻詐騙犯罪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七)魏○○君為建請修正民法親屬編等相關規定,廢除第三者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求償制度,以回應人權價值等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八)李○○君為建請儘速修訂中華民國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六十九)李○○君為建請修正民法相關條文,針對孫子女及子女不孝順被繼承人,且有具體事證者,喪失其繼承權利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蔡○○君為建請修正律師法第23條之1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一)陳○○君為建請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47條及相關涉及累犯規定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二)陳○○君為民法總則失蹤人死亡宣告制度規定,與該法第1052條第1項第9款、第1080條第7項第1款規定期間不一致,恐致法律關係不安定,建請儘速修正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七十三)社團法人台灣經濟○○○○為本院議事程序有關議案之修正及再修正動議應上網公開7日方得議決事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
主席:討論事項所列請願案已宣讀完畢。現在在場人數已經超過3位委員,我們先行確認今天的議事錄,有沒有問題?(無)好,議事錄確定。
有關於剛剛宣讀完畢的請願案,有關個案的相關處理過程請參閱今天的會議資料──審查人民請願案的簡表,厚厚一疊。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本次討論為程序審查,僅審查請願案應否成為議案,委員進行審查時,如果需要進一步的了解處理經過相關的細節,委員可以自行詢問列席的權責機關代表。由於議程的討論事項所列請願案,已經經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經函請各相關權責機關,並查復請願人或錄案留供本委員會參考,所以這部分各委員應該都沒有異議,審查內容有沒有要什麼發言?(無)沒有,我們現在進行處理。
請問各位委員,討論事項所列各請願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審查,以及經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處理,審查結果我們一併均決議不成為議案,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交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請問在場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討論事項所列各請願案,審查結果均決議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議程所列事項均已處理完畢,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辛苦了。
散會(9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