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2項 主計總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款 監察院主管
第2項 審計部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7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8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1項 財政部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項 國庫署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賦稅署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臺北國稅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高雄國稅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3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項 銀行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3項 證券期貨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4項 保險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5項 檢查局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6款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第1項 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7款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8款 災害準備金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第29款 第二預備金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
三、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財政委員會迄114年1月3日尚未將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致未及列入審查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