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星期二)12時2分至12時1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麥委員玉珍、沈委員發惠
議 程 一、選舉第11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二、審定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李秘書彥緯: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在場委員推舉臨時主席。
王委員鴻薇:麥玉珍委員。
李秘書彥緯:請問委員會,對於推舉麥玉珍委員擔任臨時主席,請問有無異議?
翁委員曉玲:沒有。
李秘書彥緯:無異議,那現在請麥玉珍委員主持選舉會議。
主席(麥委員玉珍):好,各位委員好,我們現在開始開會。
今天要進行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及第5次院會會議議程審定事宜。現在先進行本會期召集委員選舉事項,請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委 |
委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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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鴻薇 |
2 |
羅智強 |
3 |
林倩綺 |
4 |
陳永康 |
5 |
陳菁徽 |
6 |
翁曉玲 |
7 |
許宇甄 |
8 |
葛如鈞 |
9 |
盧縣一 |
10 |
王義川 |
11 |
沈伯洋 |
12 |
沈發惠 |
13 |
林月琴 |
14 |
范 雲 |
15 |
莊瑞雄 |
16 |
郭昱晴 |
17 |
陳培瑜 |
18 |
羅美玲 |
1 |
麥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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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報告委員會,依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有兩人,由委員互選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在已經收到黨團所送的推選書,請議事人員宣讀。
一、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翁曉玲委員為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程序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二、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沈發惠委員為第十一屆第三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思瑤 陳培瑜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同意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程序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麥玉珍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推選翁曉玲委員擔任召集委員,民進黨黨團推選沈發惠委員擔任召集委員,台灣民眾黨黨團同意以推選方式處理,請問對於黨團推選名單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作以下宣告:翁委員曉玲、沈委員發惠當選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好,現在請沈委員發惠主持會議。
主席(沈委員發惠):好,我們現在繼續處理第5次院會議程審定事項。在進行之前,先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期本會開會時間原則上每星期二中午12時到下午2時,依例上午11時30分開始在會議室辦理委員簽到以及發言登記,這個都循往例了。如有委員要發言登記,請到主席臺登記,在議事人員宣讀完畢後,依登記順序請委員發言,並於發言後再進行處理;針對委員的發言,必須提出書面才會予以處理,謝謝各位委員的配合。
現在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星期二)中午12時3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張雅琳 吳宗憲 林思銘 林月琴 林國成 沈伯洋 郭昱晴 沈發惠 林楚茵 張智倫 林倩綺 翁曉玲 范 雲 廖先翔 陳菁徽 王鴻薇 葛如鈞 王正旭 莊瑞雄
主 席 吳委員宗憲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未審定。
主席宣告:依各黨團共識,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二、請願案件
(一)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1案。
1.雷○○為承租房屋事件,不服遭法院通知為追加被告出庭事陳情案。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3案。
1.王○○等為反映個人網路社群平台帳號無預警遭平台業者封鎖事請願案。(函轉數位發展部)
2.李念慈為請釋示依司法院組織法,於地方法院人事人員不執行違失人員懲處,屬考試院或司法院人事處監督事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3.董○○為反映違章建築拆除續建疑義事請願案。(函轉高雄市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我們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宣讀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3月14、18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葛如鈞等25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王美惠擬撤回前提之「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內政部函,為本院制定新住民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針對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者,盤點現行相關法令及政策措施,並規劃應享有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經濟部、交通部函,為修正「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司法院函送本院制定資恐防制法之附帶決議113年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第2項及第4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勞動部函送本院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至第3項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4季管制預算運用暨全年度撤案情形統計表」(公開部分),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國防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國防部函送113年第4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統計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所需饋線之規劃與目標及各再生能源饋線分布、預算與期程」113年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3年度第4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3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經濟部函送「晶創臺灣方案執行情形」113年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高雄市前鎮及小港地區土地利用情形及可活化土地規劃情形」113年下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經濟部函送商業發展署113年度截至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轉型─供電可靠度配套措施」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財政部函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資料113年12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財政部函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截至113年12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113年下半年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中央銀行函送113年度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文化部函送113年1─12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交通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交通部函送113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交通部函送「觀光署辦理穩定旅宿服務量能」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數位發展部函送113年第4季堵詐、阻詐作為成效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數位發展部函送資通安全署113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3年度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財務配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核融合技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核融合技術及國際鏈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公共服務委託專業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健全員工管理營造合理友善工作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產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出版品與衍生商品之產銷現狀研議及改善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化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文化發展基金113年度推動客家文化相關業務及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i郵購外部客源不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盤點清查貨轉郵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3項i郵箱推廣之具體精進作為與收益提升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9項貨轉郵業務強化郵件源頭管理及重新開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財務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33項「重新審視各項規劃中及進行中建設之財務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42項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43項獎補助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8項推動亞洲跳島郵輪聯盟及促進北海岸整體觀光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航空警察局治安防治、案件偵辦與查緝執法等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2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及新增決議第9項提升數位存款帳戶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提升i郵箱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及新增決議第11項提升未滿40歲存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協助精進政府執行防詐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提供資費調整及週日、國定假日快捷遞送服務相關效益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推動與國內金融業者洽談以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進行身分驗證服務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0項強化客運及觀光遊憩水岸開發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8項「對中天新聞台訴訟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新型電信工具詐騙防範與偵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委外辦理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2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法定業務與對應預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5項「因疫情影響,降低民眾裝設4K機上盒與業者製作推廣地方文化內容節目之意願,112年度改善情形及113年度加強推動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6項「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0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委外辦理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第3項「避免兒少接觸性影像犯罪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考選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考場試場環境噪音改善工程進度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盤點「長期照顧服務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子法照顧服務辦法等相關法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預防及延緩失能整合服務計畫之執行成果與相關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7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0項及第21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5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2,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研究發展費用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行車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如何在基金財源大幅銳減之困境中,確實保障有線廣播電視用戶之收視權益與品質,並維持各項相關業務順利推展」專題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5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6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專案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3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該條例施行執行情形書面報告」案等350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0年度決算書等8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二、本院委員翁曉玲、沈發惠當選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電影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7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二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4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凱米颱風風災災區範圍」,並自113年7月22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11月27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內政部函送「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罰鍰提撥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其總支出預算比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資料收費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經濟部函送「高雄臨海產業園區特殊性工業區空氣品質監測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汽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加油站商業」團體業別名稱為「加油(氫)站商業」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農業部函送「朱蕉及紫薇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亞利桑那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伊利諾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農業部函送「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農業部函,為修正「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瑞士及美國紐約州、密蘇里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北達科他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紐西蘭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田納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之三及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財政部函,為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財政部函送「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之一條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交通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編制表」等5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交通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事務官辦理各類事務之範圍」貳之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司法院函,為修正「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司法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編制表」等9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舞蹈症─棘紅細胞增多症」為罕見疾病,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氨氣之檢測方法─靛酚法(NIEA A408.73B)」,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氨氣之檢測方法─靛酚法(NIEA A408.72B)」,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環境部函送「水中濁度檢測方法─濁度計法(NIEA W219.53C)」,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環境部函,為廢止「水中濁度檢測方法─濁度計法(NIEA W219.52C)」,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環境部函,為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總硫氧化物檢測方法─沈澱滴定法(NIEA A405.75A)」,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總硫氧化物檢測方法─沈澱滴定法(NIEA A405.74A)」,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環境部函送「碳費徵收費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環境部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名稱修正為「環境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一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我們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第一位請林委員月琴發言,我們在林委員月琴發言結束後截止登記。
林委員月琴: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民主進步黨。
案由: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林月琴
主席:接下來我們第二位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王委員鴻薇: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原列第13案葛如鈞委員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增列第27案賴瑞隆委員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增列第28案「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改交教育、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另外,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38至51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一、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原列第13案葛如鈞委員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增列第27案賴瑞隆委員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增列第28案「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二、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38-51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主席:登記委員已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處理,先提案先處理。首先,針對林月琴委員的提案,請問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贊成林月琴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1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接下來我們處理王鴻薇委員的提案,有關人工智慧基本法增列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暫緩列案,這部分針對王鴻薇委員的提案,請問有無異議?(有)……
陳委員培瑜:包在一起表決嗎?
主席:對,包在一起表決,這是一個案子。
有異議的話,我們就進行表決。
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贊成王鴻薇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王鴻薇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多數,報告事項就修正通過。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通過。
接下來請宣讀人民情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1案。
(第1案擬送請經濟委員會審查)
1.王○○等為建請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請願案。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4案。
1.張○○為國軍人才短缺及軍人待遇等事提供建言案。(擬函轉國防部)
2.廖○○為反映承攬台電基礎工程要求工作人員須加保團體保險,因年齡逾75歲遭保險公司拒保而無法就業事請願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李○○為索取法務部矯正署監獄組織準則等規定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4.黃○○為申請退還溢繳健保費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
請問有無臨時動議?(無)沒有。
本次會議到此為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