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6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910分、10時至124分、下午230分至455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陳培瑜  賴士葆  陳菁徽  陳永康  徐巧芯  林國成  王育敏  柯志恩  陳昭姿  王鴻薇  麥玉珍  劉書彬  張啓楷  洪孟楷  王美惠  廖先翔  盧縣一  李昆澤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葛如鈞  謝龍介  張智倫  林憶君  郭國文  林沛祥  蘇清泉  黃 仁  黃 捷  廖偉翔  翁曉玲  林岱樺  陳亭妃  陳雪生  吳琪銘  范 雲  沈發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吳秉叡  賴瑞隆  李柏毅  王世堅  徐富癸  陳秀寳  郭昱晴  蘇巧慧  羅美玲  林楚茵  林宜瑾  張宏陸  張雅琳  陳俊宇  陳素月  邱議瑩  李坤城  林月琴  王義川  蔡其昌  吳思瑤  沈伯洋  鍾佳濱  韓國瑜  黃健豪  王正旭  柯建銘  蔡易餘  邱鎮軍  丁學忠  賴惠員  陳超明  鄭正鈐  林淑芬  徐欣瑩  牛煦庭  林思銘  呂玉玲  吳宗憲  謝衣鳯  馬文君  邱若華  羅明才  李彥秀  林德福  陳冠廷  葉元之  涂權吉  黃國昌  林倩綺  黃秀芳  黃珊珊  羅智強  傅崐萁  劉建國  江啟臣  吳沛憶  羅廷瑋  邱志偉  王定宇  陳 瑩  顏寬恒  莊瑞雄  高金素梅 魯明哲  萬美玲  楊瓊瓔  陳玉珍  游 顥  張嘉郡  

委員出席 111

請假委員 黃建賓  楊 曜  

委員請假 2

主  席

院長

韓國瑜

列  席

秘書長

周萬來(上午9時至910分、10時至124分)


副秘書長

張裕榮(下午230分至455分)

記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6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財團法人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游顥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四、本院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游顥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7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五、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4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王鴻薇擬撤回前提之「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六十、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國防部函,為修正「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三、國防部函送「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五、農業部函送「遠洋漁業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不得進口之漁獲物或漁產品」,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六、農業部函送「植物診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及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一至附件十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八、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441日起至1149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七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能源署處務規程」第六條、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三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環境部函,為修正「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環境部函送「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等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3.76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七、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含量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3.75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八、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等自動檢測方法-觸媒轉化法(NIEA A758.7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九、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含量自動檢測方法-觸媒轉化法(NIEA A758.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八十、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法子法訂定時程及保障民眾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法子法等配套措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國土計畫政策如何兼顧國土安全、農業發展與地方經濟需求,並平衡多方利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作業基金-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新增決議2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強化跨部會合作推動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八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八十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雄亞洲新灣區內設立「高雄亞灣新創研發中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發基金「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說明及未來投資標的之監督管理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機水稻田遭黑椿象蟲危害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村綠色照顧相關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二、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南港茶區茶產業發展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應對全球暖化造成氣候變遷之森林火災預防管理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環境影響及運轉後確保工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確保施工工安及減少施工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財務精進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5G AIoT推動辦公室與新創公司媒合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購電成本改善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購電成本改善與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購電成本改善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改善債務結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台中電廠用煤量及自主減煤減排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加強控管各區處改善小區管網封閉確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增加外包費之估算依據與撙節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進度落後檢討及改善對策」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積極爭取公務預算撥補並檢討公司成本結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進度落後檢討及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加速前置作業、加強計畫進度控管,並研謀善策提高用戶用水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偏鄉及非都會區改善前置作業、加強進度控管,並研謀善策提升接水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多元水源開發方案」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大幅增加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實質幫助工具機業者克服所面臨各階段性之挑戰及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38項及第3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14項、第16項及第1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金調度需求及電價檢討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電動車產業可持續發展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如何加強我國金融知識宣導效果,有效地提高金融知識宣導覆蓋率與普及金融知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至第10項及新增決議第1項、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防止高齡者落入金融詐騙及相關宣導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業務缺失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技轉成果及產學合作精進辦理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園區開發使用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淨零排放-新興生物型負碳科技之研發與應用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讓臺灣高科技產業穩住未來全球產業價值鏈關鍵伙伴地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現行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成效及研議政策性產業課程比率等問題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高齡就業促進計畫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指標之執行情形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廣雇主參與員工子女托育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原由及執行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勞工法律扶助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護病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盤整長期照顧專區之統計公開資料合宜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偏鄉醫院醫師長期需求改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玉里醫院照護品質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八、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3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1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九十三)、(九十七)及(一一六)預算凍結報告」等7案,其中6案業已處理完竣,第一案,准予備查;第二案至第六案,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三二九)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等23案,業已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准予備查;第五案至第二十三案,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考選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及(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8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及第二案,均准予備查;第三案至第八案,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監察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6款第1項新增決議(二五五)及(三一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三十專案報告」等36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業務費』排除『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預算凍結20%專案報告」等5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土空間資訊數位基礎建設及加值應用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等16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二九七)『辦理補助苗栗重要文化活動𪹚龍補助經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二八五)『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題報告」等7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三二九)預算凍結70%之說明」等3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海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海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題報告」等8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四、(密)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第3項決議(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等4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決議(一)第2目項下『基金業務之研考及控管』預算凍結1萬元書面報告」等76案,業已處理或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並針對處理或審查情形一覽表中第2案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一五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第28項『財政部』預算凍結3,000萬元專案報告案」等79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第1目項下『物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9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五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九)『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等7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凍結100萬元」等48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安全局函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決議(二七三)『水電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21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二、(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安全局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決議(二十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等28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或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第3節『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8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或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六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防部、國家安全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為111113年度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1年度截至第4季止『外交部主管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等9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發惠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宏陸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書彬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富癸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沛憶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秀芳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月琴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鼓勵企業將燃煤鍋爐改為天然氣之政策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定宇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倩綺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義川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菁徽,有鑑於交通運具為台灣碳排放主要來源之一,依據官方資料顯示,其碳排占比約達全國總量之13%,為我國邁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的重要關鍵。然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2024年底,電動車與電動機車之市售占比皆與政策目標存在顯著落差,顯示目前所推動之補貼與鼓勵措施恐已無法充分驅動市場轉型,應思考引入更具強制性的制度工具,以促進我國移動污染源之低碳轉型。爰此,提案要求就「油電銷售比制度」之可行性進行評估,並對相關法制、部會協調及實施配套提出具體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王世堅等18人、委員徐富癸等16人、委員蔡其昌等19人、委員蔡易餘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9人、委員李坤城等16人、委員吳秉叡等20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分別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1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羅智強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23人、委員賴瑞隆等17人及委員王美惠等17人分別擬具「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二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七條文;並將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二第三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四年六月三日」;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七條文,予以刪除;第一百七十條之一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委員王世堅等、委員羅廷瑋等、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超明等、委員羅智強等、委員徐富癸等、委員李坤城等、委員賴瑞隆等及委員王美惠等分別提案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條文,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請司法院督導所屬各法院應於本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八個月內,對所聲請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於施行前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中之保險契約金錢債權,但依新法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之保險契約且無人異議者,完成撤銷扣押命令及強制執行之執行程序。)

二、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徐巧芯、張啓楷等29人,鑑於環境部火速通過台中發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評案,新增建六部燃氣機組,而原規劃六部要除役燃煤機組,轉為緊急機組,致中火變相擴廠為「六氣、六煤」。過去經濟部對台中市民承諾「增一氣、拆一煤」的減煤規劃,如今不減反增,中火將持續成為國內最大型的燃煤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將持續居世界前茅。尤其台電長年向國人宣傳「早一天增氣、早一天減煤」,如今中火一期燃氣兩部新建機組即將在今年(2025和明年(2026)完工運轉,總計2600MW發電裝置容量,可立即汰除4.7座燃煤機組,竟是失信於民,未據以汰除半噸的中火燃煤,令廣大中火煤電空污災民十分憤慨。燃煤為萬毒之首,全國發電用煤有六成集中於中台灣,中火就占四成五,台中發電廠使用老舊亞臨界燃煤機組,發電效率最低、相同發電量的用煤量最高,特別是苗中彰投雲嘉南,都將是中火燃煤受害最深遠之縣。目前行政院規劃2034年達無煤中火政策目標,在此目標下,20242031年中火僅將減煤160萬公噸以下,與現行(2023年)用煤量相較,至2031年仍有71%煤電未汰除,減煤進程嚴重落後。據統計,截至2024年,中火已減630萬公噸用煤量,2025年中火燃氣一期上線,可繼續以氣汰除432.5萬公噸用煤量,2026年加入民營中佳燃氣電廠,以及中火燃氣一期第二個機組,可再以氣汰煤636萬公噸,最遲至2028年即可含括每年節電83億度,依此,2028年達無煤中火,絕非難事,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改善空氣品質,守護國人健康,台中發電廠應逐年提出並落實減煤計畫,並在2028年完成無煤中火之國家減碳目標」,請公決案。

決議:改善空氣品質,守護國人健康,台中發電廠應逐年提出並落實減煤計畫,並在2028年完成無煤中火之國家減碳目標。(二讀時,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114516日核定修正114年度中央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各縣(市)政府刪減比例高達約27%至32%。查立法院通案刪減之決議,其中應刪減另予補足的科目應係指一般維持費,不包括補助款;而應刪減另予補足的經費應係指屬於中央機關支用的經費,不應刪減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復查「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3條規定,一般性補助款包括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如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就學生活補助、國民年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學校水電費、學生午餐經費、國中小冷氣電費與維護費,還有水利工程、清淤疏濬、文化與體育發展經費等。但行政院竟以「行政救濟」為名,在未經跟地方政府溝通下,行文給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逕自刪減一般性補助款,嚴重影響民眾教育及社會福利等權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立即全額撥付114年度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及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另應由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636億餘元,請行政院院長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國際金融情勢動盪且瞬息萬變,目前已有多個國家由政府主導設立,由政府負責出資成立的獨立管理機構管理,且以財政盈餘、天然資源或財政資本為基礎的主權基金,目的在於創造更多的財富,操作原則偏重較高風險與低流動性的資產,以換取較高報酬率,透過長期投資與更廣的資產配置面向來布局全球。中央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等部會,前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主權基金提出專題報告時,就主權基金的設立目的、是否制定專法、監督管理機制、資金來源以及主管機關等相關規定,咸認為應先凝聚各界共識並審慎考量其必要性後再行成立較為妥適,中央銀行更明確表達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無償撥用。朝野討論主權基金已逾20年,總統賴清德於就職一周年演說時宣布設立由政府主導的主權基金,茲事體大,曾獲全球金融雜誌評選全球唯一「14A」前央行總裁彭淮南表示,主權基金追求報酬極大化,絕對不是毫無風險,2008年金融海嘯時,全體主權基金虧損高達6,000億美元,一旦發生鉅額虧損由誰負責?絕對不應迴避立法院監督。基此,主權基金具體內容實有必要向全民說清楚、講明白。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儘速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我國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之規劃及進程等相關事宜』乙案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五、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74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變更議程照黨團共識通過,將討論事項第四案不須協商之保險法修正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其餘議案順序依序排列

本次會議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討論事項第二案照國民黨黨團提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