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6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23分、10時至1159分、下午230分至231

6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144分、58510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陳昭姿  林楚茵  黃國昌  郭昱晴  陳培瑜  范 雲  林月琴  張雅琳  王義川  沈發惠  沈伯洋  莊瑞雄  林國成  羅美玲  麥玉珍  劉書彬  張啓楷  王正旭  李昆澤  王美惠  游 顥  陳永康  洪孟楷  陳菁徽  楊瓊瓔  張智倫  王育敏  許宇甄  賴士葆  蘇清泉  鄭天財Sra Kacaw   廖偉翔  黃建賓  林沛祥  翁曉玲  張宏陸  馬文君  吳宗憲  柯志恩  吳思瑤  吳秉叡  徐富癸  陳素月  柯建銘  賴瑞隆  黃秀芳  蔡其昌  李柏毅  李坤城  陳俊宇  賴惠員  牛煦庭  郭國文  林岱樺  李彥秀  何欣純  陳亭妃  林淑芬  王世堅  謝龍介  黃 捷  邱鎮軍  丁學忠  王定宇  林宜瑾  傅崐萁  黃健豪  邱若華  蘇巧慧  林德福  呂玉玲  鄭正鈐  邱議瑩  張嘉郡  羅明才  葉元之  徐欣瑩  謝衣鳯  王鴻薇  魯明哲  許智傑  陳秀寳  鍾佳濱  韓國瑜  羅智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葛如鈞  林俊憲  徐巧芯  陳 瑩  邱志偉  陳冠廷  吳沛憶  陳玉珍  蔡易餘  林思銘  廖先翔  萬美玲  陳雪生  涂權吉  黃珊珊  劉建國  楊 曜  吳琪銘  羅廷瑋  高金素梅 顏寬恒  陳超明  江啟臣  林憶君  林倩綺  盧縣一  黃 仁  

委員出席 113

主  席

院長

韓國瑜(66日上午9時至923分、10時至1159分、610日上午9時至下午144分、58分至510分)


副院長

江啟臣(66日下午230分至231分)

列  席

秘書長

周萬來(66日上午9時至923分、10時至1159分、610日上午9時至下午144分、58分至510分)


副秘書長

張裕榮(66日下午230分至231分)

記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社會福利基本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王義川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岱樺擬撤回前提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三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3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環境部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6家財團法人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3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登記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第三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五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亞利桑那州、奧克拉荷馬州、西維吉尼亞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及「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五十四、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汽油及柴油貨物稅應徵稅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五、財政部函送「一百十三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六、財政部函,為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六條第四款所定營業人應申請稅籍登記之年銷售額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第三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八、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441日起至同年930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有關證券交易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之令,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文化部函,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陶工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陶藝研發實驗室設備使用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公告「空運危險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及第十七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環境部函,為修正「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本院交由該會辦理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之公民投票提案,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事項,該會礙難辦理,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有效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之研究計畫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之國外旅費編製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之外包費編製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預算編製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之專業服務費辦理役男攀岩課程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之其他用品消耗科目預算編製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編列基礎與落差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收支短絀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編製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加速前置作業、加強計畫進度控管,並研謀善策提高用戶用水意願」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債務結構及利息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基金勞務收支結構檢討與成本實際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調整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強化海外辦事處及據點服務駐地臺商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海外商務中心縮減「蒐集與檢討原因」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13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中電力領域及碳捕存資訊宣導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2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捐助國內團體科技計畫預算執行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計畫』改善報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油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推動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46項、第47項及新增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委辦手續費執行數遠低於預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協助中小企業迅速取得融資,以利其升級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新核能技術開發分析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全數汰換智慧電表時程,人力不實抄表之防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購電成本增加對台電公司財務影響之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能源政策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降低台電公司火力發電排碳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通盤檢討電源配比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助中小企業購買綠電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用電規模較大用戶裝置智慧電表比率未及五成及可用性查驗延誤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持續協助民間業者申辦離島建設基金融資業務,鼓勵參與離島投資開發,活絡經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島建設基金貸款機制及檢討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校務基金決議第1項及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產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五、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東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第4項及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無人機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7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撙節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9項人員招募業務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3項「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檢討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26項節流增收具體措施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追償天使輪沉沒衍生代墊費用及相關預防措施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3項推動郵輪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4項港區環境清潔、消毒、植栽維護及臺中港委外拖船外包費預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2項「從營運、服務及建設等全方面提升機場品質」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3項政府機關確保充足人力因應第三航廈完工啟用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如何進一步強化民眾健康照護及防疫期間各階段防疫任務之具體策略及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孕產婦死亡原因分析,提升孕產婦照護品質之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腸癌篩檢政策年齡下修之成本效益評估與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中男生公費接種HPV疫苗之宣導規劃及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調高及精進CB01給付費用及調整服務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五、(密)外交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密)外交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密)外交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總統府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一)『業務費』預算凍結報告」等5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4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及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業務費』預算凍結70%報告」等2案,業經審查完竣,除第2款第8項決議(一)、(二)、(五)及(十)預算繼續凍結外,其餘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7萬元」等120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八十二)『業務費』預算凍結5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7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一三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及處理「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7案,業已審查及處理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13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一三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及處理「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案」等14案,業已審查及處理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34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一三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九)『業務費』預算凍結70%書面報告」等5案,業經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環境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8款第1項新增決議(三二九)『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等142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同意動支,並針對處理情形一覽表中第1案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一三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3人於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匯價採行平穩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第11屆第3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事項第374案院會所作將委員吳宗憲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等4案,均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二、本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案。

決議:本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及台灣民眾黨黨團之提議併同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六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另依協商結論,第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六條條文,不予處理;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本次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修法將志願役加給法制化,以達照顧國軍並增加國人從軍之意願,隨著修法通過後,要求國防部將過去依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之勤務加給內屬於志願役加給性質之加給,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廢除,以避免重複加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五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六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5)】;另依協商結論,第四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6)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五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7)】;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8)

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廖先翔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5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游顥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案至第()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十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之五、第十二條之六及第三十七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十一條之一照協商條文通過;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

七、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114年度)」案。

決議:定於613日(星期五)院會進行處理。

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九、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定於613日(星期五)院會進行處理。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變更議程照以下黨團共識通過。

66日(星期五)僅處理下列五案後,再行休息,順序如下:

1.民進黨黨團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之復議案。

2.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案(本案黨團共識交付協商)。

3.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4.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

610日(星期二)僅處理下列議案後,即行散會,順序如下:

6.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黨團同意完成立法程序後不提出復議)。

7.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114年度)。

8.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9.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復議案(以上三案定於610日星期二下午230分進行協商;大法官同意權復議案定於613日星期五院會處理)。

貳、依上開黨團共識原定於66日(星期五)處理之討論事項第3案至第5案,復依更新之黨團共識,各黨團同意討論事項第3案至第9案,定於610日(星期二)院會依序處理。

參、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9)

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自經濟、財政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伍、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自交通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陸、其餘各黨團變更議程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不再處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5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高金素梅 張啓楷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棄權者:0

(2)「討論事項第三案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52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8

贊成者:52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高金素梅 馬文君  林思銘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8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3)「討論事項第三案全案付表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0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4)「討論事項第三案附帶決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0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5)「討論事項第四案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61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1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6)「討論事項第四案全案付表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0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7)「討論事項第五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7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高金素梅 張啓楷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蘇清泉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8)「討論事項第五案全案付表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9)「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5

傅崐萁  王鴻薇  羅智強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麥玉珍  劉書彬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高金素梅 張啓楷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反對者:49

郭昱晴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王義川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李坤城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