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星期二)12時1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翁委員曉玲
議 程 審定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已經達到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首先,在這邊先向各位問候,今天是這個會期第一次開會,在處理議程草案之前,有幾件事情要向委員會報告。首先,本會期循例是由本席以及沈發惠委員繼續擔任程序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在這邊也謝謝大家的支持。
接下來就是有關本會期程序委員會的委員,依照本院議事的先例,因為出任黨團負責人可以更換,所以我們國民黨黨團依照上述的先例來函,我們的王鴻薇委員就更換為林沛祥委員,請大家掌聲歡迎林沛祥委員的加入。好,請坐下。
另外,經過各黨團同意,許宇甄委員就更換為涂權吉委員;麥玉珍委員則是更換為劉書彬委員,所以我們也以掌聲歡迎涂委員跟劉委員。
第三件事情就是要向各位委員說明,因為下週一10月6號適逢國定假日,也就是中秋節,因此第4次院會議程草案增列的截止時間就調整為本週五10月3號的中午,所以如果大家有任何的議程草案,麻煩請於週五之前要送到議事處。
接下來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時2分至12時16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陳培瑜 麥玉珍 陳菁徽 許宇甄 盧縣一 王義川 沈伯洋 陳永康 沈發惠 羅智強 林倩綺 林月琴 翁曉玲 王鴻薇 羅美玲 范 雲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3會期第26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事日程。
報告事項、質詢事項
依國民黨黨團(許委員宇甄)提案,增列第31案至第46案暫緩列案,其餘均照議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國民黨黨團增列23案、民進黨黨團增列8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增列2案及議事處增列1案,共計34案照列。)
討論事項
依114年8月25日院會通過之黨團協商結論決定及國民黨黨團(許委員宇甄)提案通過,編列4案。
【提案】
1、民進黨黨團(陳委員培瑜)提議: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本案不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4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9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2、國民黨黨團(許委員宇甄)提議: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31案至第4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二)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3、國民黨黨團(許委員宇甄)提議: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草案討論事項,提議僅限列「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案。」等4案。(如附件三)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4、民進黨黨團(陳委員培瑜)提議: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討論事項,建請列「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案。」等4案。(如附件四)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討論事項順序已確定,本案不再處理。
二、請願案件
(一)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9案。
1、魏○○為建請明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執行標準,補足下架規範與適用對象,避免法規適用失衡與執法模糊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2、魏○○為建請排除殺人罪犯擔任民選或任命之公職,以維護公職廉潔並回應社會期待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3、魏○○為建請制定宗教團體法或訂定行政命令,全面強化宗教捐款金流之透明化與監督管理等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4、魏○○為建請強化制度保障,全面提升消防人員職安與待遇,以及全民公共安全意識等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5、魏○○為建請政府將海洋保育署所公告之魚類建議體長納入法規,禁止市場與通路販售未達最小體長之魚體,以確保海洋生態永續發展事請願案。(函轉海洋委員會)
6、魏○○為建請適度修正能源相關法規,以降低火力發電比例、增加核電使用,確保國家能源安全與環境永續發展事請願案。(函轉經濟部)
7、魏○○為建請研擬專法或修正補強,落實極端氣候下勞工生命健康保障機制事請願案。(函轉勞動部)
8、魏○○為建請禁止於公共場所大聲播放短影片超過一定音量,維護公共環境安寧事請願案。(函轉環境部)
9、魏○○為建請建立提告人與告訴人個資保護制度,避免遭報復與人肉搜索風險等事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案 |
法案名稱 |
條數 |
備註 |
1. |
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案。 |
-- |
|
2. |
行政院函請審議「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3 |
請院長 召集協商 114.8.22. |
3. |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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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1 |
交付協商 114.7.31. 交付協商 114.8.15. |
附
件一
案由: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培瑜
附件二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31案至第4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鴻薇 許宇甄
附件三
案由:本院中國國民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草案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王
鴻薇 許宇甄
案 |
案名 |
一 |
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案。 |
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
四 |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附件四
案由: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程討論事項,建請列下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培瑜
議案名稱 |
|
1. |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
2. |
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案。 |
3. |
行政院函請審議「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4. |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主席:現在宣讀完畢,請問有沒有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我們議事錄確定。
報告委員會,如果有委員要登記發言,就請到主席臺前面來登記,於議事人員宣讀完畢之後,再依照登記順序請委員發言,發言後再行處理。
現在請宣讀報告事項、質詢事項、特別預算報告質詢以及施政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3、7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農業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1家財團法人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5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6家財團法人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數位發展部函送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等9家財團法人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優先順序總表及各主管機關概算計畫優先順序排列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行政院函,為經濟部為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無人化創新科技實驗室先期建置作業,動支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6,000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範圍」新增嘉義市東區全區及西區全區,並自114年7月5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範圍」新增雲林縣全區,並自114年7月5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本院通過「有關該院主計總處應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決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之「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定自114年10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內政部函,為修正「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第五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國防部函送「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三條第四項所定不列管制之軍事機關」,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國防部函送「重要軍事設施種類」,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國防部函送「軍事機關執行軍事營區安全勤務事件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國防部函送「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國防部函送「軍事機關辦理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許可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國防部函送「軍事營區安全檢查強制驅離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國防部函送「軍事機關執行軍事營區安全勤務配備武器及器械種類」,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國防部函送「軍事機關武器或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國防部函送「軍事營區安全管束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國防部函送「軍人權益事件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國防部函送「軍人懲罰權責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國防部函送「軍人違紀罰款分期繳納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國防部函送「官兵權益保障會兼任委員遴聘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國防部函,為「悔過室設置辦法」名稱修正為「悔過執行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農業部函送「植物診療師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農業部函送「植物診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農業部函送「植物診療機構開業登記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經濟部函送「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援助與設備汰換及產業設施復原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財政部函送「財政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出口廠商金融支持措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違反利益迴避處置準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名稱修正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違反利益迴避處置準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績效評鑑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教育部函,為修正「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第十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交通部函送「萬美沙灘場域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密)法務部函送與美國推動洽簽之合作瞭解備忘錄英文約本及中譯本影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勞動部函送「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因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M GBF)」目標之我國推動策略及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力分工、巡山人員安全保障及人才招募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平地造林計畫20年獎勵期滿後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檢討水保計畫及通盤檢討作業時程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量化指標分析及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後農路復建補助認定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業試驗所「林業科技試驗研究」項下「淨零排放及提升森林碳匯效益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畜產試驗所「制定友善蛋鴨飼養與鴨蛋生產相關福利研究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藥物試驗所「建構高效智慧化農糧產品安全管理體系計畫」規劃工程及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前鎮漁港招商及建設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加速建立完整海洋碳匯量測方法與本土係數完成認證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範非洲豬瘟防檢疫宣導及政策整合行銷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研議防止外來疫病侵入,加強保護本土養豬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確保臺灣成為亞洲唯一豬瘟非疫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加強民眾宣導及落實邊境檢疫,防杜他國非洲豬瘟病例入侵風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加強民眾宣導及落實邊境檢疫,防杜他國非洲豬瘟病例入侵風險」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條之3查處及通知平臺下架精進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檢討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提名方式及113年受委辦與獎補助單位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促使農漁民參加農業保險之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落實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徵授信作業及貸後管理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提升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提名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署強化農業金融政策之教育訓練與宣導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現勘與免現勘適用條件、執行基準及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落實高風險蔬果農藥殘留抽驗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批發市場蔬果價格穩定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實施範圍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降低農藥風險指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提升農糧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優化冷鏈保鮮核心技術及長程貯運技術與相關設施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發展」新增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全球氣候變遷、強降雨情形增加之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擴大灌溉服務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會改制前後事業灌溉管理組織之營運狀況、農田水利渠道及構造物更新改善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原住民族相關經費預算之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農業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2025年亞太蘭花會議暨臺灣國際蘭展」園區設施準備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與研議修正概算書表格式與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4年度「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一般事務費相關書表印製經費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普抽查統計數據貼近現實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編製各項費用流用統計分析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中等薪資者薪資成長率過低原因分析」及「相比鄰國我國員工薪資報酬占國內生產毛額比例為何較低」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0項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政策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3項改善國營事業董監事性別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8項節約用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0項近10年特別預算條例排除適用預算法對國家財政負擔及財政稅收之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31項114年度財政部擴大發行永續發展政府債券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32項財政部推動發行永續發展政府債券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1項中央地方各機關規費法制化及應檢討期程統整、規費管理資訊系統填報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5項評估我國財務狀況,強化債務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6項檢討及精進稅課收入估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7項推動發行永續發展政府債券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3項賦稅署稽查住宅租賃逃漏稅計畫、運用新興科技稽查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4項賦稅署精進所得稅申報格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6項賦稅署建立績優扣繳義務人之獎勵制度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7項賦稅署個人不法所得課徵所得稅之法令研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23項賦稅署貨物稅歷年函釋再彙整檢討及補充解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28項賦稅署113年推廣使用統一發票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辦理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5項決議第2項高雄國稅局加速審理復查案件及精進原查核定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3項強化基隆海港大樓文資保存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8項關務署「次世代人工智慧輔助緝私計畫」強化影像樣本與AI生成影像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9項關務署「次世代人工智慧輔助緝私計畫」研議納入促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一)及(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第1目「軌道建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法政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
主席: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第一位先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陳委員培瑜: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謝謝。
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培瑜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發言。
葛委員如鈞: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至1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10月3日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7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謝謝。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1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10月3日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7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葛如鈞
主席:現在登記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我們先提案先處理。
請問對於陳培瑜委員的提議有沒有異議?(有)有異議的話,我們就進行表決。
先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在場委員18位,贊成陳培瑜委員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請放下。
反對陳培瑜委員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請放下。
表決結果:在場18位,贊成者9位,反對者9位。報告委員會,因為本案表決結果可否同數,依照本院相關規定,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本席決定反對,本案不通過。
現在繼續處理葛如鈞委員提議增列第一案至第十六案暫緩列案,請問對於葛如鈞委員的提議有沒有異議?(有)有異議的話,我們就進行表決。
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在場人數18位,贊成葛如鈞委員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請放下。
反對葛如鈞委員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請放下。反對葛如鈞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謝謝,請放下。表決結果:在場18位,贊成者9位,反對者9位。報告委員會,本案表決結果可否同數,依照本院相關規定,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本席決定贊成,本案通過。
報告事項修正通過。
質詢事項、10月3日進行「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報告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7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通過。
接下來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4案。
(第1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黃○○為建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以維護人民言論自由事請願案。
(第2案至第4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魏○○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加重詐欺犯罪刑責,以嚇阻詐騙犯罪事請願案。
3.魏○○為建請修正民法親屬編等相關規定,廢除第三者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求償制度,以回應人權價值等事請願案。
4.陳○○為民法總則失蹤人死亡宣告制度規定,與該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第一千零八十條第七項第一款規定期間不一致,恐致法律關係不安定,建請儘速修正事請願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共2案。
1.簡○○為立法委員涉有公然造謠事陳情案。
2.柴○○為申請保險理賠遭拒,請求出具法院採納之專業意見書事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24案。
1.黃○○為現行法制存在重大漏洞,致新聞記者無職業保障,請行政院改正事請願案。(擬函轉行政院)
2.魏○○為建請針對跟蹤騷擾行為,建立公眾人物隱私保護制度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內政部)
3.魏○○為建請政府比照公告酒駕犯原則,公布累犯或重大詐騙犯之姓名、照片與犯罪方式,以強化社會防詐警覺、降低再犯率並提升政府防詐透明度事請願案。(擬函轉內政部)
4.魏○○為建請政府研議修正現行選舉與罷免制度,導入自主提議、評分表決、附議機制與續任審查制度,強化民主參與事請願案。(擬函轉內政部)
5.涂○為建請研議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6.魏○○為建請檢討動物保護法制,明訂公共安全優先原則,並就攻擊性流浪動物、通報機制、自衛權、餵養責任等問題進行制度補正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農業部)
7.柴○○為申請保險理賠遭拒,侵害弱勢醫病群體之醫療權益與契約信賴等事請願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8.張文蘭為建請將個人銀行帳戶列為告誡帳戶等事請願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謝○○為建請協助協商展延銀行貸款還款期限,並釐清銀行法拍程序是否合乎規定等事請願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吳○○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與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收費等疑義事請願案。(擬函轉交通部)
11.周○○為索取紙本「刑罰執行手冊」事。(擬函轉法務部)
12.王○○為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聘律師於刑事案件中誤導法院致使判決錯誤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13.魏○○為建請檢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對附贈兒童玩具的過度限制,由衛生福利部訂定明確指引,引導健康飲食觀念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14.魏○○為建請正式引入電子監控保護令制度,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中高風險案件之及時保護效能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15.魏○○為建請針對未經審查執行人體研究或違反倫理規範之案件,強化刑罰、民事與行政責任,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提升我國研究倫理水準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16.葉○○為建請腎臟衰竭者能行安樂死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17.張○○發為中低收入戶審核認定之計算基準列入父母親財產疑義事請願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18.關○○為強制執行案件遭受司法事務官超額假扣押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19.周○○為了解憲法訴訟法及釋憲等相關事。(擬函轉司法院)
20.李○○為推動法庭直播、法院組織法及法律扶助法研議修法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21.林○○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疑拒絕回復陳情,致損害個人權益事請願案。(擬函轉臺北市政府)
22.張文蘭為臺北市副市長及秘書長辦公室皆無在公開網頁登載工作項目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臺北市政府)
23.董○○為反映新建違章建築拆除疑義事請願案。(擬函轉高雄市政府)
24.蔡○○為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疑包庇不作為事請願案。(擬函轉苗栗縣政府)
主席:請問有沒有異議?(無)沒有異議的話,我們就通過。
請問有沒有臨時動議?(無)好。
本次會議就到此為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