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0月7日(星期二)12時1分至12時1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議 程 審定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開始開會。
在處理議程草案之前,先向委員會報告,因為本週五適逢國定假日(國慶日),所以第5次院會的議程草案截稿時間調整為本週三下午5點,以便這個議程草案可以在週四印送給本會的委員跟各個黨團,以上說明。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時1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陳培瑜 林倩綺 葛如鈞 林月琴 沈伯洋 劉書彬 陳永康 盧縣一 王義川 翁曉玲 陳菁徽 羅美玲 林沛祥 涂權吉 沈發惠 范 雲 郭昱晴 羅智強 莊瑞雄
主 席 翁委員曉玲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
報告事項、質詢事項
依國民黨黨團(葛委員如鈞)提案,增列第1案至第16案暫緩列案,其餘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增列報告事項部分:台灣民眾黨黨團增列共計3案照列。)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
【提案】
1、民進黨黨團(陳委員培瑜)提議: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本案不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9人,可否同數;嗣經主席決定反對,本案不通過。)
2、國民黨黨團(葛委員如鈞)提議: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至1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10月3日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7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二)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9人,可否同數;嗣經主席決定贊成,本案通過。)
二、請願案件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4案。
(第1案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黃○○為建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以維護人民言論自由事請願案。
(第2案至第4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魏○○為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加重詐欺犯罪刑責,以嚇阻詐騙犯罪事請願案。
3、魏○○為建請修正民法親屬編等相關規定,廢除第三者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求償制度,以回應人權價值等事請願案。
4、陳○○為民法總則失蹤人死亡宣告制度規定,與該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第一千零八十條第七項第一款規定期間不一致,恐致法律關係不安定,建請儘速修正事請願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2案。
1、簡○○為立法委員涉有公然造謠事陳情案。
2、柴○○為申請保險理賠遭拒,請求出具法院採納之專業意見書事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24案。
1、黃○○為現行法制存在重大漏洞,致新聞記者無職業保障,請行政院改正事請願案。(函轉行政院)
2、魏○○為建請針對跟蹤騷擾行為,建立公眾人物隱私保護制度等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3、魏○○為建請政府比照公告酒駕犯原則,公布累犯或重大詐騙犯之姓名、照片與犯罪方式,以強化社會防詐警覺、降低再犯率並提升政府防詐透明度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4、魏○○為建請政府研議修正現行選舉與罷免制度,導入自主提議、評分表決、附議機制與續任審查制度,強化民主參與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5、涂○○為建請研議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等事請願案。(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6、魏○○為建請檢討動物保護法制,明訂公共安全優先原則,並就攻擊性流浪動物、通報機制、自衛權、餵養責任等問題進行制度補正等事請願案。(函轉農業部)
7、柴○○為申請保險理賠遭拒,侵害弱勢醫病群體之醫療權益與契約信賴等事請願案。(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8、張文蘭為建請將個人銀行帳戶列為告誡帳戶等事請願案。(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謝○○為建請協助協商展延銀行貸款還款期限,並釐清銀行法拍程序是否合乎規定等事請願案。(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吳○○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與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收費等疑義事請願案。(函轉交通部)
11、周○○為索取紙本「刑罰執行手冊」事。(函轉法務部)
12、王○○為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聘律師於刑事案件中誤導法院致使判決錯誤事請願案。(函轉法務部)
13、魏○○為建請檢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對附贈兒童玩具的過度限制,由衛生福利部訂定明確指引,引導健康飲食觀念等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4、魏○○為建請正式引入電子監控保護令制度,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中高風險案件之及時保護效能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5、魏○○為建請針對未經審查執行人體研究或違反倫理規範之案件,強化刑罰、民事與行政責任,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提升我國研究倫理水準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6、葉○○為建請腎臟衰竭者能行安樂死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7、張○○為中低收入戶審核認定之計算基準列入父母親財產疑義事請願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8、關○○為強制執行案件遭受司法事務官超額假扣押事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19、周○○為了解憲法訴訟法及釋憲等相關事。(函轉司法院)
20、李○○為推動法庭直播、法院組織法及法律扶助法研議修法等事請願案。(函轉司法院)
21、林○○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疑拒絕回復陳情,致損害個人權益事請願案。(函轉臺北市政府)
22、張文蘭為臺北市副市長及秘書長辦公室皆無在公開網頁登載工作項目等事請願案。(函轉臺北市政府)
23、董○○為反映新建違章建築拆除疑義事請願案。(函轉高雄市政府)
24、蔡○○為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疑包庇不作為事請願案。(函轉苗栗縣政府)
其他事項
一、本(第4)會期循例由翁曉玲委員及沈發惠委員繼續擔任本會召集委員。
二、國民黨黨團來函,第4會期本會委員由王鴻薇委員更換為林沛祥委員;另經各黨團同意,許宇甄委員及麥玉珍委員更換為涂權吉委員及劉書彬委員。
附件一
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3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7日),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培瑜
附件二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1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10月3日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7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葛如鈞
主席:請問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
現在請宣讀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2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一百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3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刪除第十一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8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畜牧法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畜牧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廢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廢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廢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廢止「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7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國防部函送「軍民合用場域之軍事營區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國防部函送「國防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國防部函送「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國防部函送「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國防部函送「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農業部函送「農業部執行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措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經濟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基於非營利目的採取礦物免申辦礦業權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等7項法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定自114年9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件五、第五十一條附件二十,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司法院函,為「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名稱修正為「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司法院函,為修正「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司法院函送「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第十九條條文勘誤表、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及第二十三條附件五修正對照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並溯自113年8月1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自114年4月23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二條附表二、第二十九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勞動部函,為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十條附表四、第六十二條附表十三、第六十三條附表十三之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內政部函送移民署各縣市新住民參與資訊課程情形114年5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內政部函送114年第1季節約用電、用水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客家委員會函送「114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114年上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東沙島環礁既有航道助航泊靠設施及海岸線強固工程計畫」114年第2季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海洋委員會函送114年上半年「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國防部函送「新一代輕型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114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國防部函送113年「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釋商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國防部函送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113年採購執行進度及114年支用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國防部函送113年「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人事成本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僑務委員會函送114年度截至第2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114年度截至第2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經濟部函送商業發展署114年度截至第2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經濟部函送高雄產業技術升級之具體計畫、預算及預期成果114年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4年6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經濟部函送「製造業低碳、智慧化升級轉型措施之推動效益事前分析及事後評估」114年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農業部函送前鎮漁港招商及建設進度114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4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或提供巡迴金融服務機制推動進度114年4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4年度截至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4年上半年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4年第2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科學中心113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4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司法院函送114年第2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提高預算自籌比例之規劃與執行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114年度增加之補助款項其使用項目及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及(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委託辦理住宅及都市更新之專題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推動社會住宅興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嘉義市安寮好室及彌陀段社宅規劃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研擬兒童及青少年休憩空間納入社會住宅規劃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之執行成效及政策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依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流程與需求,規劃並落實系統審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文化部函,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及(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文化部函,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專利推廣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落雨小幫手服務推廣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私協力推動地方創生、淨零轉型及AI產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淨零公正轉型工作落實與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中長期推動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中長期推動作法」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潮州地下水補注湖第2期工程計畫(草案)推動進度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價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所屬及直投事業經營績效、人事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產業技術自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我國地熱發電產業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民眾對SRF電廠污染疑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廠商分散及開拓海外市場計畫相關作業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廠商分散及開拓海外市場計畫相關作業規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淨零科技標準檢測驗證推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伏流水開發與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離島地區水源備援及調度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型移動式抽水機整備及建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市溪北地區備用水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服務業員工薪資現況說明及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業家實證計畫改善整體申請補助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扶植新創驅動企業創新轉型計畫」推動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灣新創園場域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因應淨零碳趨勢提升綠色競爭力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業家實證計畫」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業家實證計畫」精進作法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業家實證計畫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業家實證計畫精進作法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提升申請案商品化、產業化成效等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淡海科學城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平衡以維持水資源健全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網路平臺業者比照銷售者納入商品檢驗法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商品檢驗法對銷售者之監管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百貨場域餐飲業電價調整方案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低碳及深度節能推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我國AI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低碳及深度節能推動方案」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國成熟製程產能過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台灣IC設計市佔與技術研發實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以獎補助示範型計畫,設立工業區或產業園區之碳中和示範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布局海外市場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與大阪世博會執行進度加強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電力系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送112年度截至第2季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案等3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查核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風力發電執行情形書面報告案等4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球通膨對國內民生經濟的影響及我國政府因應對策書面報告案等11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保險業者財務及業務狀況之監理措施書面報告案等20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2年度預算書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2年度決算書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九八、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一九九、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二○○、本院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建置強化杜絕境外詐騙電話相關設備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350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一、本院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之反詐騙宣導及汰購科技偵查設備等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3億9,267萬7,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二、本院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臺灣高等檢察署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之購(建)置偵查軟硬體設備與資訊系統等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856萬1,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等2案,均已逾各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三、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6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六、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擬具「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三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
第一位請沈委員伯洋發言,在沈委員伯洋發言結束的時候,截止發言登記。
沈委員伯洋:(12時9分)謝謝主席。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沈伯洋。
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沈伯洋
主席:好。現在請登記第二位盧委員縣一發言。
盧委員縣一:(12時9分)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十一案至第二十六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除增列報告事項第11-26案,建議暫緩列案外,其餘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盧縣一
主席:登記委員已經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
先提案先處理,請問對於沈伯洋委員的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贊成沈伯洋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沈伯洋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表決結果:在場17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9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接下來繼續處理盧委員縣一的提案,提議議程草案增列第十一至二十六案暫緩列案。請問針對盧縣一委員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現在進行處理。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贊成盧委員縣一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盧委員縣一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表決結果:在場17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多數,通過。報告事項修正通過,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通過。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1案。
(第1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社團法人台灣經濟○○○○為本院議事程序有關議案之修正及再修正動議應上網公開7日方得議決事請願案。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7案。
1.社團法人台灣經濟○○○○為未來財劃法再度修正應召開聽證會等事請願案。(擬函轉財政委員會)
2.竣○○○有限公司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招標,有關履約實績證明文件審查爭議事請願案。(擬函轉交通部)
3.郭○○為建請放寬撤銷假釋規定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4.王○○為違反保護令案件,審判過程及取證程序有重大瑕疵,致裁判結果失當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5.張○○為建請司法院依法官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處理各級法院違法行使職權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6.黃○○為宜蘭縣五結鄉之土地產權移轉登記錯誤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宜蘭縣政府)
7.施○○為請求臺中市政府將送達通知書取回,並回復原狀事請願案。(擬函轉臺中市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的話,通過。
請問有無臨時動議?(無)沒有。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