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是論壇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主席:現在進行國是論壇。
向各位委員說明,依照昨天協商結論,今天院會在進行施政質詢議程時,行政官員再行列席。
另外,也請各黨團的幹部於9點30分到議場後方主席休息室,我們進行本次會議議程之溝通,請各黨團幹部於9點30分至議場後方主席辦公室。
首先,請張智倫委員發言,林倩綺委員請準備。
張委員智倫:(9時)院長、各位同仁、各位媒體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一直以來,民眾都在問為什麼公視董事會拖了快一年還沒換屆?NCC委員人事案卡了一整年,中選會委員的任期也快屆滿了,行政院卻連名單都還沒送,我們的憲政體制是要讓獨立機關依法行事,而不是看心情任命,可是現在民進黨政府卻把人事提名當作政治籌碼,讓制度空轉、職權真空變成行政怠惰的代名詞。以公視為例,第8屆董事會早在5月就任期屆滿,文化部卻到現在還沒有提出新名單,理由居然是很多人不願意因為選任被羞辱,請問政府的責任可以這樣推給別人嗎?公視是公共媒體,是全民的聲音平臺,結果董事會延任超過10個月,導致節目政策、預算監督都受影響,讓人不禁要問:政府對公共媒體的責任感在哪裡?再看NCC這個應該維護媒體公正的獨立機關,其委員的席次長期懸缺,業務甚至一度停擺,行政院明明在去年底就甄選好人選,卻一直拖到今年7月才送名單,外界質疑是不是要挑時機、選時機,要等到風向對了才願意提,這樣的NCC還有什麼獨立性可言?中選會的情況也不遑多讓,包括李進勇主委在內的6位委員任期到11月3日屆滿,依法在3個月前就應該提出新名單送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結果到現在行政院才在徵詢朝野政黨,明年國家就要舉行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卻在無主狀態,這對民主選舉公正是最大的諷刺。
本席發現,對民進黨政府來說,這不是單一個案,而是一種習慣,人事延宕已經成為民進黨政府治理下的慣例,凡是攸關監督、獨立、制衡的單位,能拖就拖、能卡就卡,當權力集中到行政部門,獨立機關就變成聽話機關。本席在這裡嚴正呼籲民進黨政府儘速完成這三個機關的人事提名,別讓制度被政治算計綁架,獨立機關不能成為權力真空,更不能淪為政黨工具,請政府遵守制度、善盡責任,別讓人民繼續看著國家體制在原地空轉、停滯不前,謝謝。
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林倩綺委員發言,陳冠廷委員請準備。
林委員倩綺:(9時4分)院長、府會同仁、媒體朋友,大家好。守住生態底線,終結綠能亂象!臺灣目前在綠能開發與環境保育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失衡,近年臺灣推動能源轉型的腳步很快,但是在急就章的政策推動下卻出現越來越多的綠能亂象,許多的環團都警告如果不即時補破網,這場原本以綠能為名的運動恐怕會變成另外一場以環境為代價的開發浪潮。從嘉義光電板在丹娜絲颱風崩毀,廢棄物散落到水庫、原鄉的綠電開發爭議,我們都看到一個共同的現象,就是監管不足、環評鬆綁、政策急躁,許多應該是生態敏感區的地方,如今布滿了光電。這些問題都讓人民開始質疑所謂的再生能源是不是還名符其實,民間有很多訴求非常清楚,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應該全面排除開發,水庫、潮間帶、都計保護區及山坡保育地應該要納入環評,防止分割土地規避審查,這些呼籲都是提醒政府,再生能源的發展不能踩在環境正義的肩膀上。
本席提出國家公園法的修正,就是要在制度上補上一道防護,國家公園的核心在保育,無論是生態、景觀、地質或文化,國家公園都是國家級的自然資產,要免於任何形式的開發侵擾。然而,現行條文對於再生能源設施沒有明確的限制,導致可能出現一些法律漏洞,如果沒有及時修法,很多業者會以綠能為名,進入國家公園設置光電案場或大型風電設施,這對保育體系的根本威脅是很大的。因此,國家公園在區域內應該禁止再生能源發電的一些設備,同時也要避免影響整個國家公園的能源需求。本席這邊有一個但書,附屬在公共設施、保育、研究或環境教育等國家公園的管理,可以不要在這個限制裡面,例如山屋,這樣子的設計能夠兼顧環境保育和園區運作,也能夠守住國家公園的完整,也保障必要的永續使用。能源轉型不能成為破壞環境的理由,光電政策如果脫離土地承載的原則,會重演過去開發壓迫自然的錯誤。
因此,本席在這邊提出國家公園法的修正,希望大家能夠一起用法來明文化,讓國家公園免於一些破壞,我們應該要將人民的聲音一同落實,保護我們美麗的寶島,國家公園是全民共有,不容許片面開發,讓國家公園回歸保育本質,讓綠能政策回到法制軌道。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陳冠廷委員發言,麥玉珍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冠廷:(9時7分)院長、各位同仁,大家早安。七十多年前臺灣推動耕者有其田,讓29萬戶的農民有自己的土地,這段成功的土地改革還有一些尚未解決的部分,我們要共同完成,就是公地放領還地於民。戰後初期,因為語言隔閡、政治環境等等的特殊性,許多世代耕作的農民還沒有完成土地登記程序,他們的土地後來被劃為國有,所以這些土地的主人變成了承租戶,必須向國家繳納租金,我認為這些農民不是占用者,他們是歷史轉型的過程中制度未能充分保障的一群人。嘉義是農業大縣,我們有許多鄉親是世代務農,他們告訴我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把祖先留下來的土地正式傳給下一代,我們全國有許多類似的狀況,嘉義也有這樣的案例,所以農民期盼了幾十年,就是要一個公道,就是要一個公平。
宜蘭大南澳的試辦計畫,我必須說讓我們看到問題是有機會被解決的,當地的農民總算可以用合理的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這證明了歷史遺留的問題只要有心就有辦法處理,我在這邊要正式呼籲行政院把這個成功的經驗擴大到全國,讓公地放領還地於民的政策採取三個步驟,第一個,立刻啟動全國性的土地普查,清查所有具有歷史爭議的國有耕地,建立完整的資料庫,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希望制定差異化的解決方案,對於一般農業用地,我們可以比照大南澳模式去做放領,但是對於環境敏感的土地,我們可以提供它的耕作權或者是其他的補償方案,兼顧農民權益,也兼顧國土保安。最後,我們希望修訂國有財產法或者是制定特別條例,建立制度化的解決機制,我們不希望再個案處理,我們希望可以成為依法行政的常態作業。
這些農民是臺灣重要的農業守護者,他們對糧食安全的貢獻是非常重要的,他們要的不多,只是希望世代耕作的土地能夠名正言順,合法、合情、合理地傳承下去,這不只是土地問題而已,它是國家對人民的承諾,它是憲法財產權的保障,這邊再次希望我們可以把公地放領政策擴及全國,真正實施土地正義,讓每一位辛勤的農民都能夠安心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最後一位麥玉珍委員發言。
麥委員玉珍:(9時10分)主席、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好。今天是我第三次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我也親自拜託了,卓院長回應我說:「我聽到了!」當下我很感動,但還是沒有正式行動。我再次誠懇請求卓院長要依法公布新住民基本法施行日期,因為到現在不論中央還是地方政府,都無法確認哪些新住民能受到法律的保障,地方單位要推廣於預算編列上也全被卡住,這不單純是新住民的需求,而是國家發展的基本目標。
新住民離鄉背井,努力打拚,在臺灣結婚生子,落地生根,早已是我們的家人,政府一再說要與國際接軌,卻忽略了最能連結世界力量的是最有活力的新二代,他們天生擁有語言優勢、多元文化,是臺灣走向世界珍貴的資產。新住民基本法保障平等受教權、語言支持與學術研究,這是教育政策,更是國家的責任,法律已經三讀通過,總統也已公布,行政院再拖延就是對人民不尊重,我們要的是依法施行,不是口頭承諾,是行動的政府,不是等待的藉口。
今天我再次嚴正呼籲行政院應立即公告施行日期,讓每一種語言都能被聽見,讓每一種文化都能被看見,讓新住民感受到尊重,讓新二代自信、傳承、友善、多元的臺灣,我會一次又一次呼籲,直到新住民基本法真正上路的那一天。新住民加油!臺灣加油!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經發言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9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