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1020日(星期一)9時至158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議  程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蔣榮先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程明修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葳威及羅慧雯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1020日(星期一)依序分別審查蔣被提名人榮先、程被提名人明修;1022日(星期三)依序分別審查黃被提名人葳威、羅被提名人慧雯。】

答詢官員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本次會議進行「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蔣榮先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程明修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葳威及羅慧雯均為委員,請同意案。」並說明如下:立法院院會11488日第11屆第3會期第24次會議報告交付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本案,行政院並將審查時所需各被提名人之相關資料送交立法院參考。交通委員會已於828日舉辦公聽會,日前並已完成本院各黨團對被提名人之資格及適任性所提書面問題函請行政院轉致各被提名人,經行政院函復各被提名人提出之相關資料及具結部分檢送予各黨團在案。本案審查程序,安排本(20)日及22日兩天一次會議分別審查,本日先依序分別進行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及程明修先生之說明與答詢;22日再依序分別進行被提名人黃葳威女士及羅慧雯女士之說明與答詢。

本日會議開始進行各被提名人之說明與答詢前,先宣告以下事項:先進行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之說明與答詢,依序由行政院張惇涵秘書長及蔣榮先先生分別說明後,即進行答詢;在蔣榮先先生部分全部答詢結束後,休息10分鐘,再進行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之說明與答詢,程序同上。答詢時間為出席委員6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本院委員發言登記於1030分截止,本日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行政院張惇涵秘書長進行說明。

張秘書長惇涵: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各位媒體先進朋友。今天貴委員會召開本會期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提名蔣榮先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程明修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葳威及羅慧雯二人為委員之同意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是憲法保障通訊傳播自由的重要守門人,更是在數位時代當中,國家「通訊安全」與「數位主權」的重要防線,依照NCC的組織法,NCC致力於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多元文化。尤其,隨著極端氣候變遷、AI應用普及與資安新時代的挑戰日益嚴峻,通傳會將來更是肩負起防堵電信詐欺、強化災防韌性的重要任務。因此,通傳會的運作,不只是行政監理,更是維護國家民主、自由與安全的基石。謹就本次提名作業報告如下:

一、法令依據

這次的提名工作是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而第三項亦明文,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此外,第四項則明訂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院長應於三個月內補足提名。

二、回顧本次通傳會委員提名過程及任期

通傳會前任委員陳耀祥、翁柏宗、林麗雲及王維菁等4人之任期,已於113731日屆滿。行政院於113430日依法提名並送請貴院審查,惟未完成任命程序,並經貴院於114624日同意撤回提名。然而,為確保通傳會業務持續推動,行政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於114731日將新提名之名單,併同被提名人之最高學歷論文、財產、稅務、刑案紀錄表等資料,送請貴院審查。

也跟委員會做個說明,雖然本次新提名之蔣榮先、程明修、黃葳威及羅慧雯等4人,未及於11381日前任命,然為維持通傳會組織法所定之「任期交錯制」精神,並參考中選會前例,如果這次提名的4位新任委員經過立法院同意,4位委員任期均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7731日止。

三、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

接著說明本次新任委員提名之原則重點如下:

首先,維持專業均衡。4位被提名人專長涵蓋資訊、法律、傳播及財經領域,不僅皆符合組織法之專業要求,亦兼具學術專業與政策實務的經驗。

其次,在黨籍規定上也合法合規。4位被提名人中,僅程明修為中國國民黨籍,其餘3位均為無黨籍。若經貴院同意任命,通傳會全體7位委員中,僅1位國民黨籍(約14.3%),其餘6位皆為無黨籍,完全符合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之規定。

另外,本次4位被提名人均無中國戶籍或身分證件,亦無外國永久居留權,無涉外的疑慮,亦符合相關國籍規範。

四、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

接著容許我用一點時間來介紹這4位被提名人。

()蔣榮先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現任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專長為資訊與網路管理,在人工智慧、資訊安全、醫療照護、巨量資料分析等領域卓有專精。曾任成大醫院資訊長,於COVID-19疫情期間領導跨域團隊開發AI判讀模型,兼具科技專業與社會實踐能力。蔣榮先先生也曾經在2022年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推舉為全球TOP10AI團隊,這也是亞洲唯一入選的團隊。

()程明修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相信許多委員對他是有一定的熟悉度,他是現任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專長為法律,在經濟行政法、管制理論、特許法制、憲法訴訟、資訊基本權學有專長,為國民黨籍。曾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亦曾擔任中央許多機關及NCC之訴願或調解委員,具備公共法制及監理體系豐富經驗。

()黃葳威委員:

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專長為影音媒體市場、傳播倫理法規與媒體識讀,尤其深耕兒少網路安全等傳播類別也相當努力。曾任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長,也擔任過衛星電視公會,以及多家媒體的新聞倫理或自律委員會委員或主任委員,對媒體自律、創新與公共責任推動有深厚實績。

()羅慧雯委員:

現任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專長為傳播政策、傳播產業、公共媒體、政治經濟學等方面。因為他的學經歷也是經濟學博士,所以他除了傳播之外,也有財經方面相關專業。他也曾任公視基金會董事、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長期關注媒體改革與傳播產業發展。

五、結論

綜觀本次4位被提名人,雖來自不同專業領域,卻展現出「公共責任感與社會關懷」的共同特質。這樣的組合,加上現有的3位委員,相信更能深化臺灣數位民主治理的厚度與韌性,更能讓通傳會在AI時代平衡自由與秩序、創新與安全。

依照通傳會組織法第八條之規定,通傳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然而,我們所有人都期待,通傳會能「獨立於政治,但不脫離社會;依法行使職權,也主動回應人民期待。」這次4位被提名人敬請貴院支持同意,讓通傳會在AI與數位治理時代,持續以專業、獨立與公信力,守護人民的通訊自由與資訊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張惇涵秘書長的說明。

現在開始進行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之說明與答詢,請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說明。

蔣榮先被提名人:主席、各位委員,以及各位女士、先生,大家早安。請容我用幾分鐘的時間來介紹自己,我來自一個很平凡的家庭,就像是典型的五年級生,成長在臺灣經濟起飛的時代,小時候看著媽媽繳學費的時候在標會,也看著自己的家庭經濟逐漸變好,也就是我們所謂最有韌性的那一代。

我們這一代人很幸運,就是親眼見證了整個國家從農業、工業,然後進入資訊世代的轉變。在80年代進入90年代的時候,我大學畢業之後存了一些錢,然後很幸運地就拿到美國獎學金到美國讀書了。那個時候其實很簡單,反正到哪個學校都一樣,就是哪一個學校給獎學金、哪一個學校學費最便宜,我就去哪裡,所以35年前很意外的,我選擇美國密蘇里大學哥倫比亞分校就讀。到了美國才知道原來這所學校在1908年就建立全世界第一所新聞學院,在中華民國還沒有開國之前就建立了新聞學院,當年他們所撰寫的新聞人誓言,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媒體人守則,一直到今天都還在使用。一百多年來,母校一直都是美國第一名的新聞系所,臺灣許多知名的媒體記者女士先生們都曾在那邊留學,這是我與所謂的新聞媒體的第一次接觸,也沒想到結下了不解之緣。那時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每天在學校免費看CNN的節目,有一個節目叫Crossfire,那個Crossfire字面上叫作「交叉火力」,是美國最有名的辯論節目,跟我們現在臺灣的立法院差不多,每天針鋒相對,大家辯論,然後辯論政策的價值,也讓我自己對媒體第四權有了深刻的體認。

我是在19955月獲得電腦博士,那一年剛好遇到大家熟知的1995年閏8月,大家都知道、印象深刻,隔年發生了第一次臺海危機,同時中共試射飛彈。我畢業之後拿到4個工作機會,後來才知道因為我博士學位期間參與了美國柯林頓總統指派高爾進行的美國國家資訊通訊基礎建設計畫,也就是所謂的美國NII計畫,這個計畫是我的博士論文的一個部分。後來,在國內同一時期,當時的總統府資政李國鼎先生看到了,臺灣也就藉這個機會應該可以發展網際網路,所以指派了當時的政務委員夏漢民先生,預計要從美國招募10位參加過美國NII國家計畫的人回來臺灣,因為臺灣沒有經驗,很慶幸的我是那10位中的一位。當年在美國那時候還要打越洋電話的時候,有一天深夜我接到了夏漢民先生的電話,他打來電話就問我說:蔣博士,你確定你要回來臺灣嗎?因為臺灣很緊張,他言談之中告訴我,其實他們預計招募的人選沒有那麼樂觀,聽說要回來5位,最後只有兩位回來,所以他要確定,說李國鼎先生希望知道你會回來。我其實聽了非常感動,我覺得自己有這個機會能夠參與,發揮自己的專長,所以後來也就讓我回臺灣之後,我大半輩子的工作、行政工作都是在做網際網路管理。在大學教課之餘,我從最基礎的,擔任組長到主任,然後到資訊長等等,也就是當年的臺灣學術網路TANet

也許各位不知道什麼叫TANet,我跟大家介紹一下,就是全臺灣所有的國小生、國中生、高中職、大學的學生和教授們他們每天在使用的網路,全盛時期TANet的使用者大概將近有500萬人,我當時是負責國家南部網路中心的主任,也讓我有機會見證到那是臺灣第一次透過海底電纜和國際接軌,跨越了國境,連接了世界。最近的中華電信TANet終於邁入30週年,很多人都知道,我也很慶幸自己參與了數位國力的縮影,感到很驕傲。

我的工作當中有一個比較特別的經驗,就是在1999年大家可能聽過Y2K事件,我其實就是Y2K事件最主要的主角之一。當年所有人在19991231日的半夜準備要跨年的時候,我在成大帶著一群工程師們盯著電腦螢幕,確認所有電腦都不會因為Y2K之後全部斷機、斷線,然後所有飛彈亂射或者所有電腦作業不正常。我個人感覺到非常驕傲,而且也很焦慮,那也是那一代所謂的網路管理者專屬的記憶。

當然,跨越千禧年以來,我們進到21世紀,走完第一個四分之一個世紀,已經2025年了,我個人很慶幸見證了從撥接上網,就是滴滴答答、滴滴答答那個撥接線,一直到現在的次世代光纖,可以看到從應用面向打造整個臺灣的數位社會生態系。臺灣的土地非常小,但是數位世界的疆土非常大,我們已經不是一個二流國家了,數位科技可以讓媒體和通訊傳播業與傳統有很大的不同,可以透過創新培養屬於臺灣的軟實力。我個人很期待NCC能夠把媒體視為一個產業,將來能夠把通訊、傳播、電訊扶植成一個活躍的產業,而且營造一個公平、健康的環境。它就像運動一樣嘛!各位可能知道,你喜歡統一獅,他喜歡味全龍,當然我們也可以有中信兄弟,那麼多的球隊啊!這是粉絲經濟學的概念,所以我們期待未來NCC的挑戰不是只有頻道的分配,而是能夠讓產業、媒體跟公民之間形成一個公平、透明又充滿活力競爭的環境。

當然,我自己對於通訊傳播產業有這樣的期許:第一點,我希望身為被提名人,我能夠去以我的力量、以我的想法,保障言論自由跟多元媒體的生態,就像是我在回答了三大黨團總共40道題目當中,我非常詳細的敘述了,除非導致明顯且立即的危險,任何言論不應該受限制,確保不論媒體的大小,你的背景或者你的立場,都能有公平的發展空間,都能有他們發聲的空間,讓社會大眾能夠接觸更多元的觀點;第二點,期待能夠推動跟時代接軌的通訊傳播法規,來因應科技的演進,例如對生成式AI的內容、5G的頻譜、社群平臺等一些新興的議題,通傳會應該主動與其他部會共同研擬法規及產業的指引,例如相對的政策,還有制定更開放、更透明的擴大公眾參與的方式,避免政策落後於技術發展;第三點,我覺得將來在強化各種媒體平臺的責任跟透明度上面,將是最重要的。舉個例子來說,可以主動要求大型的社群媒體跟網路平臺,針對假新聞、假訊息,還有甚至於操控的演算法,以及用戶隱私管理更具有透明度,同時也持續跟社群平臺業者和社會大眾溝通,來實現用跨域來做打詐,一些民眾所期待的議題。

最後,我覺得實現普及以及公平的網路連接,特別是在偏鄉弱勢的社群當中,能夠加速推動寬頻建設、價格合理,以縮短全民的數位落差。當然,NCC最重要的工作是維護閱聽人跟消費者的權益,能夠持續堵詐、強化用戶的數據及規範等等,這都是NCC將來可以做的。我同時也知道部分公民團體及基金會非常關切NCC的業務,甚至於在上個周末兩天前的下午還提出了問卷,個人非常感謝這些學者專家很精闢的提問。不過我仍然以大院三大黨團稍早提出的40個問題為主並逐一詳細的回應,由於時間還有個人的專業能力有限,對多項提問的回應也許有不詳細的地方,也請各位見諒。

對於NCC,我的期待非常單純,他必須是一個專業、能夠體察民意的獨立機關,我會希望未來有機會的話,請給我一點時間,我一定讓各位看到一個有願景、值得期待、正直獨立的公務機關。我也期待、也希望能夠帶領這一群懂技術、懂政策、懂人民需求的專業團隊,謝謝大家。

主席:蔣榮先先生說明完畢。

現在我們邀請第一位登記發言的委員,首先請洪孟楷召委來發言。

洪委員孟楷:924分)主席謝謝,麻煩請蔣被提名人。

主席:請蔣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蔣被提名人好。聽完慷慨激昂的演說,我們還是回歸到NCC被提名為主委的部分。我還原一下,因為本席一直很關心行政院什麼時候要提出名單,但是我們在去年就詢問,當時院長說要送出,結果到最後沒有,今年4月再詢問,院長也說要送出,到最後也沒有,直到731日滿了一年才送出。我想先請教,蔣被提名人是什麼時候跟院長有碰到面並詳談邀請您擔任主委這樣的角色?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我必須要很詳細的說明,對於詳細的日期我可能一時記不清楚,但是卓院長非常的認真……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間點?

蔣榮先被提名人:跟我做過2次的會談。

洪委員孟楷:對,什麼時間點?

蔣榮先被提名人:應該是我的問題,因為當時我們學校……因為所有的社會層面都是一樣正值上課期間,我沒有辦法立即答應。

洪委員孟楷:所以行政院院長有找你談過兩次?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洪委員孟楷:第一次差不多是在什麼時間點?

蔣榮先被提名人:第一次是接近67月的時候。

洪委員孟楷:67月。第二次呢?

蔣榮先被提名人:也差不多那個時候。

洪委員孟楷:一個是6月、一個是7月,是不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洪委員孟楷:被提名人,這個問題應該很好回答吧!這不是陷阱題,院長有找你談過,而且也詳細談了嘛,對不對?差不多在67月的時候?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洪委員孟楷:因為如果連這個問題都沒有辦法告訴國人的話,我們很難問下去啊!今天回答的都是誠實的回答嘛,對不對?

蔣榮先被提名人:當然。

洪委員孟楷:OK。所以一個6月、一個7月,有沒有印象差不多談了多久?在院長的辦公室嗎?還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在院長辦公室。至於談的時間,我可能沒有辦法記得那麼詳細,但是兩次的時間,第一次談的時間比較長,大約有20分鐘的時間。

洪委員孟楷:20分鐘,所以院長一來就已經跟你講,他希望提名你並且擔任主委的角色?

蔣榮先被提名人:不是。院長只是提名我,希望能夠擔任被提名人而已,謝謝。

洪委員孟楷:是。之後在什麼時候認為你合適?因為4位委員嘛!都學有專精,每一位委員我們也都看過了,到最後是提名你並且擔任主委的角色,主要是什麼樣的最後的一個決定?是您回答得讓他覺得你很有風骨、很有專業,還是院長覺得跟你比較投緣?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委員提問。其實我並不知道,我只是最後被告知,可能會需要擔任被提名人,然後兼主任委員。

洪委員孟楷:這兩次談完也都沒有跟你講,到最後會被提名主委?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洪委員孟楷:好。被提名人,因為之前前NCC不管是委員或主委,其實違反行政中立,罄竹難書啊!高居民調最不滿意,如果真的有做最不滿意的民調,我想NCC也一直讓國人沒有辦法相信。因此,既然你已經被提名為主委了,你覺得要如何洗白?網路上有看到NCC「髒兮兮」這樣的污名,本席其實很不喜歡。對於我們任何機關有這樣的污名,為什麼?因為每一個機關其實都是代表中華民國,但是面子是自己丟的,NCC為什麼會讓大家覺得髒兮兮?其實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過去很多例子都讓大家覺得沒有行政中立嘛!所以被提名人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如果真的有機會,你擔任主委了,怎麼樣恢復NCC的獨立性?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問題。我剛剛有說過,其實對於NCC我個人的期待,他一定是一個專業,並能夠體察民意的獨立機關。如果要真的做到獨立的話,我必須承認我本身在執政黨有朋友,在在野黨也有朋友,所以我期待在我上任那一天起,我會堅持與執政黨跟在野黨保持等距,也就是所謂保持政治上的等距,我相信唯有這樣子,我才能夠獨立行使職權。當然,我必須跟這些朋友們說:抱歉了!謝謝。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未來真的有機會上任之後,你不會跟這些朋友聯繫,如果朋友主動找你呢?因為過去很多NCC委員,甚至有NCC委員屆滿,在卸任前發表公開信,痛批政媒集團化,他直言NCC嚴重的腐化跟腐敗,更挑明NCC變成首長制,委員不具決策權,你怎麼看?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相信這是他個人的言論,謝謝。我還是必須回答,其實剛才我所謂政治上的等距,並不等於友誼上的等距,謝謝委員。

洪委員孟楷:什麼意思?

蔣榮先被提名人:也就是說,我會希望能夠跟執政黨與在野黨保持政治上的等距,但並不意味著我在友誼上面就……

洪委員孟楷:所以友誼、朋友還是可以交,但是如果說講到公事的時候就……

蔣榮先被提名人:行政中立。

洪委員孟楷:就行政中立?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洪委員孟楷:我看你怎麼行政中立?我們看到上一屆的NCC委員在官司上一直連敗,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NCC其實已經連敗了好幾件官司,甚至濫罰的裁量到最後也都被撤銷,這是行政法院判決出來的。從2018年開始,NCC每年編列的法律諮詢費用是150萬一年,到2023年時已經高達1,310萬,十倍之多。假設你有機會上任的話,你會針對這些敗訴的部分一一提起上訴?還是你認為過去的一些政治紛擾應該要喊停了?請說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臺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所以一切以法律裁決來做最後決定,謝謝。至於NCC內部……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言下之意是說,不管你上任之後前面有多少爛攤子,即便你不認同他的裁量行為,但該編的法律諮詢費用,該編的打官司費用,你會編好、編滿,是這意思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不是這個意思,謝謝。

洪委員孟楷:那不然是什麼意思?

蔣榮先被提名人:應該就是說依法行政。

洪委員孟楷:依法行政?對,那我現在再問您、請教您的是,現在已經連續敗訴二十六敗,NCC不承認,然後持續編1,310萬的法律諮詢費用,請律師來跟民間企業打官司,你要怎麼樣打?未來你是要持續打官司,還是你認為應該要大破大立,過去不合理的部分應該要喊停了,不要再繼續上訴?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想我現在是被提名人,我會等到有機會上任的時候……

洪委員孟楷:你沒有想過這個議題?你不認為這個議題是我們會詢問的,是國人所關心的,是大家所重視的?請回答。

蔣榮先被提名人:應該說現階段我還沒有辦法去直接回答,謝謝。

洪委員孟楷:沒有辦法回答?來,我最後再請教,你剛剛講了誠實很重要……召委已經站起來了,所以我想請教,既然誠實很重要,那麼請再回答一次,什麼時候院長找你談過,請你提名NCC的委員?你剛剛講6月、7月,我最後再給你一個機會,什麼時候院長找你談過提名NCC的委員?什麼時候?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我等一下可以查我的行事曆,然後再詳細的回答,謝謝。

洪委員孟楷:所以剛剛的6月、7月是隨便講講?

蔣榮先被提名人:不是,6月是憑我的記憶,謝謝。

洪委員孟楷:那很簡單,你現在講一個。如果你連兩、三個月前院長找你談那麼重要的事情你都回答不出來,我們怎麼有辦法相信你有辦法獨立行使公正客觀的權力跟責任,擔任獨立機關NCC主委的角色?連院長什麼時候找你談都想不起來!

主席:謝謝,也請被提名人就相關的……

洪委員孟楷:不是,召委。召委不覺得這一個問題很重要嗎?因為我不清楚為什麼被提名人剛剛在國會答詢的時候,居然可以那麼草率地回答本席的問題?

主席:所以他必須要回去……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你沒有印象?院長找你兩次?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間點?6月、7月,是不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洪委員孟楷:是?6月、7月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次是55號。

洪委員孟楷:55號?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

洪委員孟楷:好,55號。請去看一下公開的質詢,在4月底的時候就有本院委員質詢行政院院長什麼時候要提名NCC委員,結果行政院院長在4月底講名單已經確認了,等待送出來。如果你55號才第一次跟卓榮泰院長見面,而且你講你們有見面兩次,在第二次的時候你才確定要被提名的話,那到底是行政院長說謊,還是你說謊?

主席:好……

洪委員孟楷:誠實是國人對NCC委員最基本的期待。很顯然你無話可說,啞口無言!

主席:主委被提名人先請回座,也必須查明相關的行事曆做明確的說明。

我在這邊再補充說明本次會議的進行程序。尊重每一位委員的發言時間,所以6分鐘時間到了響鈴一次,接下來如果委員無法在1分鐘內做收尾的話,我們會再響鈴三次,然後每過30秒也會再響鈴一次,再做一次說明。不論黨派,所有委員發言時間我們都同樣給予尊重以及基本規範。

現在請葛如鈞委員發言。

葛委員如鈞:935分)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

主席:請被提名人蔣先生。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蔣先生好。恭喜您這一次被提名為NCC委員並且為主任委員,在此您也說明了您對於NCC業務的立場。

首先,我想對於時序的黑箱,也希望您之後可以再多做說明。您剛剛有提到幾個關鍵字,公平、言論、自由一定要堅持,這一點我也想先詢問您一下。

近期教育部說中小學的Wi-Fi要擋掉抖音,還發公文到各大學校警告說小紅書很危險,同時成大也發生疑似有長城擋住B站的問題。請問您如果上任以後,您認不認為、您同不同意應該要儘量避免這樣的事情?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非常謝謝委員提到有關於中小學對抖音,或像這樣子的社群媒體的使用情形。臺灣還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所以我們可能無法像某些國家用強制性的方式去做限制。針對中小學生在學校階段所接觸到的資訊,或者在學校校內TANet學術網路上面所接觸到的,目前教育部資科司有設定一個不當資訊防治機制。

葛委員如鈞:對,您剛剛也提到多元,但多元在這上面就突然被覆蓋過去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並沒有。

葛委員如鈞:好,沒關係,這個我們之後再來請教。我想您剛剛的意見也表達得算相當清楚了。

另外,您剛剛提到公平,我想我還是要持續來詢問一下。首先,NCC在今年2月針對每件3C產品收取750元審查費,引發民怨沸騰,上路5天之後又暫緩收取。這整件事情缺乏跟民眾的直接溝通與凝聚社會共識的管道,跟社會民意完全脫節。您剛剛說要體察民意,我想這整個「750之亂」的事件,您就任為主任委員後,是不是支持應該避免這種缺乏民意基礎,NCC貿然施行政策的情況?請回答。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這個750之亂如果以一般民眾的角度來講,我也感受到民眾對於這樣子覺得不適當,所以……

葛委員如鈞:支不支持這樣的作法?不好意思,不用重複我的問題,謝謝。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謝謝。所以如果我上任NCC主委之後,我們會避免這樣子的更改……

葛委員如鈞:很好。

蔣榮先被提名人:或者政策不一致,與民眾充分的溝通。

葛委員如鈞:一定要完全避免。另外,你們會不會再研議,又要再來收一次審查費?因為民間一直有在傳,你們只是暫停,有沒有可能再研議?支持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不支持,謝謝。

葛委員如鈞:很好。我想不體察民意的事件都不要再發生!為什麼會有750之亂?是因為有人工逐案審查,而且還不是實質審查。其實這樣的一個程序是非常用人工的,一件至少可能要花半小時以上,而它是就文件審查,還不是實質射頻審查。民間人士一直在講,各國都有所謂電子射頻器材的審查,為何已經通過、已經安全的東西進到臺灣還要再重新審查一次?有沒有可能做跨國資料的同步?請教被提名人。您的資歷非常完整,又有數位,又有網路,還有人工智慧、巨量分析,假設您就任主委,有沒有機會積極向行政院爭取資源,促進NCC的人工審查流程加速AI化、科技化?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委員提問。這個完完全全跟我的想法是一致的,一個數位的政府就該用這種方式來去審查。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之後您有機會順利上任的話,請您加油。

另外請教被提名人,您也擅長科技領域,我們也很高興能夠用同樣的語言。我相信你有聽過eSIM,就是數位的SIM卡,2015年就已經存在了,現在已經2025年了,它有可能持續用在手機、穿戴裝置、車載裝置、物聯網,甚至是無人機上面,但是本席近期接獲很多民眾陳情,指說國內各大業者均一價地向用戶收取300元的eSIM設定費,每次轉移再300元,民眾質疑可能有聯合壟斷市場的嫌疑,也有部分媒體質疑,為什麼國外的電信業者轉換eSIM的時候不需要收取費用,國內的電信業者就要收取費用?據了解,NCC 2023年曾經向國內電信業者提出酌予減免設定費的呼籲,但顯然沒有成效。想請教被提名人,站在促進數位人權與科技應用的立場,我的eSIM也是我的,NCC應該要提升消費者對eSIM的接受度,假如您就任主委,是不是願意邀集國內電信業者,再度就減免eSIM設定費的議題,積極與電信業者進行溝通協調?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在我的立場上,我一定會支持,站在鼓勵這個科技將來發展的立場上,應該是跟業者溝通,這個費用確實聽起來是不合理的,謝謝。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您有這樣的機會來表達您的看法。

最後請教被提名人,電子簽章法修正後已經在去年5月正式施行;根據數發部的答復,NCC沒有提出暫緩適用電子簽章的申請;同時據本席了解,NCC所公布的行政命令「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當中也有適用電子簽章的相關規定;然而本席辦公室又接獲非常多民眾的陳情。目前辦理各項電信號碼的業務,剛剛我們講的是價格及過程,現在我要講的是還需要親自臨櫃去辦理,這樣擾民又沒有效率!eSIM就更嚴重了,一個數位的裝置在設定、轉移的時候竟然還要親臨現場來辦理,我們真的是數位之島嗎?

請教一下被提名人,您是資工系的教授,我們也非常高興,同時也是資安的專家,假如您就任為NCC的主委,是不是可以允諾,以專業的角度出發,大力推動電信業務全面適用電子簽章,讓很多的民眾在業務上面不要再有很忙、很辛苦卻還要抽出時間臨櫃辦理的困擾?這個部分能不能現場允諾?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因為這個屬於NCC內部的業務工作,我個人在觀念上面會支持這樣的作法,讓數位科技更方便,那我不知道中間有沒有細節,我想如果有機會上任的話,我一定會優先把這個議題當作是NCC可以做的事情,謝謝。

葛委員如鈞:謝謝您承諾這是一個優先議題。我想您剛剛提到的八個關鍵字,假設您有幸可以上任,我們也期待您能夠把這八個字真的落實,第一個、體察民意,第二個、運用科技。以上的問題,也謝謝被提名人的答復,我們未來一起交流,謝謝。

主席(徐委員富癸代):謝謝葛委員的發言。接著有請李昆澤召委。

李委員昆澤:944分)謝謝徐富癸主席,現在請蔣榮先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蔣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早。

李委員昆澤:蔣榮先先生,你好。我們就直接來問NCC的相關業務。

最近臺北車站發生相關性侵的事件,當然媒體在報導性侵害、性騷擾相關的,甚至是兒少保護事件的時候,還是必須要遵守相關的法令;我們看到就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第十三條第一項,以及性騷擾防治法,以及相關的兒少福利法。它們都有兩個基本的原則,第一個原則就是不得揭露相關當事人或者是足以辨識當事人、被害人身分的資訊,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則;第二個是要保障、保護被害人的隱私;這是兩個主要的原則。但是我們在這一次看到相關的報導過程裡面,很遺憾的,還是有部分媒體的隱蔽其實是非常粗糙,沒有辦法去做到明顯保障被害人的隱私,也破壞了這種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資訊的基本限制及保障。

我現在要請教蔣被提名人,對於報導過程這樣粗糙地隱蔽,沒有辦法去保障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資訊的這樣一個重要原則,我們如何保護被害人的隱私?請你說明一下。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自己也覺得非常的難過,確實我們的新聞媒體有他的專業性,其實NCC本身並不做新聞內容的審查,但是媒體在報導的時候,新聞的素材如果能夠清楚地針對兒少的議題,甚至於弱勢的議題,做更好的保護,應該是會更好的。當然這件事情的事後,就我所知道,應該是臺鐵公司有將這樣的資料做一些遮蔽。當然這是一個合理的作法,我相信不管是報案人或者是受害者,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媒體在報導這件事情的過程當中不適當地使用這些影音,甚至於資料,確實是不適合的,謝謝。

李委員昆澤:好,當然我們都要尊重新聞媒體報導的自由,以及言論的自由,但是類似這樣的事件,其實社會以及法令都有基本而且很嚴肅的原則,不管是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或是保護被害人的隱私,這兩個重要原則是必須要堅持的。

現在因為NCC委員的人數不足,在做行政處置的時候,當然會陷入相關的困境,如果人數不足,這樣的狀況繼續發生,NCC會做怎樣的處理?你說明一下。

蔣榮先被提名人:現在NCC由於委員人數不足,所以成立了一個諮詢委員會,對於重大的案件,目前暫時是擱置,做列管的動作,當NCC有機會再重新順利啟動的話,我們的委員會就會如同NCC組織法所列的,詳細地把所有這些案件都逐一地考量和處理。

李委員昆澤:好,我的重點是如果NCC委員的人數仍然不足來做相關行政處置的時候,你認為NCC要遵循怎樣的處理方式來處理呢?

蔣榮先被提名人:NCC的基本核心理念其實是保障通訊傳播所有市場的公平,以及監理的工作,目前NCC內部研議,他們依法確實無法去召開委員會議,但是他仍然有不同的相關處、室會針對不同的問題去做處理,所以像這些類似的問題,也許不需要進到委員會去做大方向的決定,他們應該會正常執行,有代理主委……

李委員昆澤:好,你有做基本的回復。

我再進一步來就教於被提名人,你有提到你認同新聞媒體善用AI,這是屬於高影響力的一個領域,它的核心理念當然就是要真實、透明、隱私跟避免偏見,要制定相關的指引、相關的法規、人才的補助、相關的透明報告等等。現在臺灣還沒有建置這種具有法律強制力的AI內容標示或者是相關的審核制度,但我們看到有很多的媒體其實已經在使用AI撰稿、AI的合成主播、AI的輔助剪輯、影像生成等等,觀眾卻沒有辦法得知這些內容是否是AI產生,雖然你提出這種AI的透明度報告或是倫理指引,但是實際上業界都會跟你說,這是他們的商業機密,所以拒絕揭露相關的基本資料,那你要怎麼實質落實?你是否贊成公部門、學界還有公民團體三方共審的方式?最後讓你說明。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非常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我們知道過去媒體的自律、他律以及法律是多年來依循的作法,新聞媒體本身是高影響力,有了AI之後就像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換句話說它也是影響非常大,我個人覺得能夠在這三方面去共管(co-regulate)應該會是將來的一個趨勢,謝謝。

李委員昆澤:好,謝謝。

主席(李委員昆澤):謝謝徐富癸委員。

現在請黃國昌主席發言。

黃委員國昌:951分)謝謝召委,麻煩有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早安。

黃委員國昌:蔣老師好。老師,在你自己專業領域當中的著作多數以外文發表,我稍微瀏覽了一下你的著作目錄,對於老師在你自己專業領域當中學術上面的表現,我個人是高度肯定,但是接下來的提問也要請蔣老師能夠體諒,因為這是NCCNCC處理電信、處理媒體,涉及龐大的商業利益,更攸關臺灣民主的成熟,或者是臺灣目前政媒集團的墮落,所以接下來的問題,蔣老師既然已經被提名了,你在你的著作當中也很誠實地說,不管是電信還是媒體相關的事情,你從來沒有做過任何的研究,也沒有任何相關的研究計畫,那為什麼提名你出任NCC的主委?過去大概都是媒體或者是電信相關,突然找蔣老師來當主任委員,我擔心你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讓自己遇到一些沒有辦法預期的狀況,但這是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我們對NCC委員非常的嚴肅,接下來就請蔣老師直接針對問題回答。第一個,你什麼時候同意出任NCC委員的?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謝謝委員剛才……

黃委員國昌:第一個,你什麼時候同意出任NCC委員?

蔣榮先被提名人:第一次卓院長55日的時候有邀請我。

黃委員國昌:是,那什麼時候點頭的?

蔣榮先被提名人:那一次我答應回去思考,所以兩個星期之後……

黃委員國昌:所以大概520就同意了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應該是之後,6月……

黃委員國昌:因為我今天一定要追出來,當初卓榮泰跳票,5月底以前NCC的名單要送到立法院,一拖再拖,他說因為裡面有人有生涯的考慮,要配合他。我聽不懂,中華民國這麼重要的政府職位,到底要因為哪一個人的生涯考慮,拖到830號才送來?結果我看8月底送來的資料,明明5月的時候就整理好了,5月整理好,遲遲不送來,拖到8月底,是裡面真的有人說我有生涯考慮,大家等我,還是要等到大罷免、「大烙賽」了以後,知道不能再拖了才送來?

第二個,過去竟然有業者在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的帶領下,直接找NCC的主委出來,說鏡電視的執照要拜託出來喬。請問一下蔣老師,未來如果有民進黨的秘書長去關說,說特定電視臺的執照要給它過,這個面你會見還是不會見?會還是不會?現在我沒有要把以前的事情歸咎在你身上,陳耀祥做的事陳耀祥自己負擔,洪耀福做的事洪耀福自己負擔,但我要一個基本的態度。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黃委員國昌:當初問陳耀祥的時候,一副無關緊要,說人家只是來關心啊!表達關切啊!為什麼這個電視臺的執照還沒有發啊!相同的情況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接受這種關說嗎?來,請教蔣老師。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委員,謝謝您的提問,非常簡單的答案,剛才我前面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有機會上任的話,我會和執政黨與反對黨保持政治上的等距,也就是說,非常的清楚,我必須要中立。

黃委員國昌:政治上,我老實說,老師講的話非常政治正確,但是其實老師只要講一句話,秉持我的專業跟獨立,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這樣就好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黃委員國昌:好,那我馬上來進行,第一個,蔣老師可能過去對於新聞傳播比較沒涉獵,我強烈推薦你,林麗雲跟王維菁,這兩個絕對不是藍的,這兩個也不是白的,這兩個都是綠底的,我跟這兩個老師很熟,所以我說他們綠底他們不會介意。綠營出身的傳播學者在講什麼?臺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藉由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讓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導致臺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居於世界排名倒數,為臺灣民主的另外一個危機。這不是我說的,這是林麗雲跟王維菁兩位我尊敬的媒體界的前輩,也是前NCC委員講的。主委,看到這樣的聲明,你認不認同?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已經卸任的委員發表這樣的聲明,他應該是有他自己說話的權利。我個人覺得,臺灣的媒體將來能夠做得更好,或變成一個很好的產業的話,其實除了說服國人能夠將自律做得更好……

黃委員國昌:對啦!我也希望,但在現在的環境當中我是很悲哀。主席站起來了,我最後只用一分鐘,用一個具體的例子給被提名人看一看,就是當初由民進黨撐腰違法取得執照的鏡電視前兩天說我什麼?說我用假對話截圖矇騙社會。我黃國昌問政,從來沒有人敢說我拿出造假的資料,是可忍、孰不可忍,我馬上要求說明澄清,結果呢?結果發訊給我的人,他的律師給我函,證實我出的圖全部都是真的,那代表了什麼?代表了鏡電視在做假新聞,我要求他們公開道歉,他們也沒公開道歉,到目前為止裝死當中。指著我的鼻子,說我造假,人家發的律師函說我都是真的,我要他道歉,他不道歉!

沒有關係,我不是問你態度立場,我要考你法規,依照現行的法律,這樣的行為依照現行NCC主管的法律,不要講民法或刑法,依照NCC主管的法律,有哪一個條文在規範這樣的行為?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沒有,確實NCC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權,也就是說那些聽起來不喜歡的或者不舒服的……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我現在在問的是哪一條法律規範這樣的行為。

蔣榮先被提名人:沒有。

黃委員國昌:有!所以我就跟你說,你作為主委的被提名人要多熟悉自己未來要主管的法規。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規範得很清楚,除了罰鍰,最重還可以停止播送該節目或廣告,或採取必要的更正措施。蔣老師不是來自這個專業領域,對衛廣法不熟,我們大家願意給你時間跟空間,但是怎麼取得社會跟國會的信任,說蔣老師有這樣子的專業來擔任主委,是接下來比較大的挑戰。好,謝謝。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質詢完畢。

現在請柯志恩委員質詢。

柯委員志恩:10時)謝謝,我們請……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柯委員志恩:你沒有回去休息?

蔣榮先被提名人:不用,委員好。

柯委員志恩:我們請蔣被提名人。我目前為止還是叫你蔣老師好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沒問題。

柯委員志恩:而且你進到這個會場之後,你應該發現被叫老師應該比被叫被提名人這個頭銜來得更輕鬆一點,沒錯吧?

蔣老師,我想以你的學經歷跟你的資訊專長來擔任我們的政府首長,我個人覺得是絕對符合資格的,但NCC長年以來被大家詬病的就是完全缺乏所謂的獨立精神,所以備受外面的抨擊。像去年11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在去職的時候還恐嚇民眾,他告訴大家,如果NCC委員懸缺,恐怕沒有辦法開會,所以iPhone沒有辦法上市。對於他的這個說法,就是被大家所詬病的,然後事實證明,沒有啊!iPhone還是如期上市,沒有NCC好像還比較清靜一點。這就是我們所提到的,NCC的獨立自主,甚至有人提到NCC變成髒兮兮,就是在過去當中,太多、太多的事件沒有辦法……我先幫被提名人回憶一下,包括中天被撤照的事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已經判定中天勝訴,但到目前還在上訴;推動數位中介法,引發非常多平臺業者的強力反彈;鏡電視在剛開始的時候資金沒有到位和高層人事等風波;三立入股中嘉案違反媒體壟斷的底線。對於這些狀況,被提名人有充分去理解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柯委員志恩:然後呢?你的看法?我沒有辦法讓你在這麼短的時間……但是我只能說,這些部分都是過去我們所列出來的,我們認為是需要被釐清的,而NCC沒有辦法獨立來看待這件事情。更何況我呼應剛剛黃國昌委員所提到的,這都是NCC委員離去之前非常真實的一個告白,批判臺灣走向政媒集團化,而且新聞報導不公,並且他特別還提到,這讓新聞頻道完全失去了公信力跟社會影響力,永遠在表決的時候都是五比二,二就是他們,當然大家就會批判說,他們為什麼在擔任委員的時候不敢講,離去的時候才講。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樣子啊!很多時候都是如此。

但是他們所講的,還有包括我前面所條列的黑歷史,無非就是為什麼一個可以獨立的機關,卻被大家發現沒有辦法發揮,你身為主委的角色,未來如何洗掉髒兮兮這樣的一個污名?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我身為被提名人,我認知到在中天案當中,應該去正視這個案件當中的一些輿論,還有對於程序正義的一些疑慮,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確實我也認知到,引發社會對於NCC程序正義跟比例原則這樣的疑慮,我認為NCC應該要深刻檢討。

柯委員志恩:對於身為在野黨的我們來說,我們完全明確的只看到執政黨永遠很想介入NCC,你覺得你有辦法去承擔這樣子的壓力,然後勝任我們認為你應該是主管一個獨立精神的角色嗎?你有辦法有這個抗壓性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剛才我已經回應前一個委員的話,就是我希望未來有機會的話,給我一點時間,我會讓各位看到一個有願景、值得期待、正直獨立的機關。

柯委員志恩:我們當然非常希望,因為我們也很希望NCC的委員可以透過這樣子,能夠提出一個有專業的人,然後最重要的是,他可以秉持著獨立的精神,我想沒有人會否定這樣的一個角色,而且我也認為NCC過去是有很多優秀的文官,但很多團體難免會有一些害群之馬,我想你也應該知道,前NCC的委員去當電信的門神,而且寫論文還付諮詢費。

最後我想請問你,除了你剛剛已經保證說你會讓我們大家看到你都維持等距、很獨立之外,但是還有很現實的問題,你如何約束規範這些NCC的委員跟嚴守旋轉門的規範?然後維持,不是在你這一任,而是未來,在過去已經被污名化,如果可以從你這邊開始,澈底的改變大家對NCC的感覺,還有最重要的是,你如何能夠讓NCC的名聲與形象再繼續的維持下去?這完全是一個事實,你怎麼樣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將來如果能夠有機會在NCC工作的話,我希望能夠實現被社會大眾認可的中立性及程序正義,這會是我的第一件工作,而且是唯一的一件工作。

柯委員志恩:不是,我是在問你如何約束規範及嚴守?你剛剛所講的部分只是一個宣示性的作用,但對我們來說,我們需要很具體的一些作法,萬一你有看到或者是類似像這樣的狀況,就表示過去一定有一些內部的管理出現缺失,所以才讓這些委員裡面有這些弊端出現,你如何用一個更強制性的方法來避免這樣的狀況?就如我剛剛特別提到的,嚴守旋轉門的規範,你的具體作法是什麼?不是一個口號的宣示而已,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當然就是依法行政,如果這些人有違法事情,一定要查。

柯委員志恩:當然啊!有違法一定是依法行政,這都是被追到的,就是依法行政才會被發現啊!在管理層面上非常多,而且NCC不是常常就會被叫出來這樣質詢,你們有很多委員過去在這麼多的狀況之下,所以我才問你在整個的嚴格規範上面,不是「依法行政」這四個字有辦法解決的。被提名人到目前為止講話非常的保守,然後不斷地告訴我們你是可以的,但是我們看不出來這整個的具體作法,這是我目前為止對你很大的一個疑問。

蔣榮先被提名人:如果還允許我說的話,我希望能夠重建社會大眾對NCC的信任,作法很簡單,如果你想知道的話,委員,我會開始去執行,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先求容易的,求小勝,最後累積成滴水穿石這種改革策略,我會一件一件把事情做好。

柯委員志恩:好吧!因為你是被提名人,然後很多的具體事件還沒有到你手上,我只能說,在今天這個國會殿堂上,你能夠遵守你的諾言,讓我們一步一步的看到你到底有哪些作為,謝謝。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萬美玲委員發言。

萬委員美玲:107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蔣榮先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早安。

萬委員美玲:被提名人,你好。我看到你的現職是成大資訊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成大醫院健康數據資源中心執行長,對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萬委員美玲:你的學歷是美國密蘇里大學電機暨電腦工程所博士,對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萬委員美玲:我再看到你過去的專長跟研究的領域,不管是在生醫資訊探勘、人工智慧、智慧型計算、雲端醫療照護、癌症與幹細胞研究等等,這些都是你的專業跟研究領域。我看過這些以後,真的發現你在這些領域上面有著很卓越的成績,但是你現在被提名為NCC的主委,我看不出來你對於通訊傳播的專業上面有什麼地方……你怎麼認為自己可以接這樣的職務?你的優勢是什麼?我能不能給你一點時間讓你重點闡述一下?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委員的提問,如同您所提到的,確實我過去是電腦博士,專長是人工智慧,在過去的……

萬委員美玲:NCC有什麼關係?

蔣榮先被提名人:在過去的25年來,我在做網際網路管理,所以從所有臺灣的學術網路當中,500萬人在使用網路的網路公約、網路的治理……

萬委員美玲:好,就是你對網路上面也有一些專業在,是這樣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直是如此。

萬委員美玲:還有別的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還對網路上面的安全……

萬委員美玲:還是網路?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萬委員美玲:還有別的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還有例如我過去在行政工作上面,其實也曾經去……

萬委員美玲:網路、網路加行政,好,OK。看起來網路、網路加行政,跟NCC的專業上面,其實沒有那麼緊密的結合。請教一下,你剛才一直在講,講了很多,什麼要重建信任、要相信你等等,我想這件事情不能只有建立在信任上嘛!早上備詢到現在,本席還沒有聽到你提出來,你到底要怎麼具體做?

蔣榮先被提名人:請問委員的問題是我要怎麼樣去把NCC做……

萬委員美玲:所以我問你,你問我?

蔣榮先被提名人:因為我確實剛剛沒有很清楚你的……

萬委員美玲:好,沒關係,我再來問一題你比較能夠答的,好不好?對於NCC,因為你要來接這個位置,你一定有去了解一下NCC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單位、過去的歷史到底怎麼樣?有沒有做這個功課?

蔣榮先被提名人:有的。

萬委員美玲:好,那你對於這幾年NCC印象最深的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過去我們國人普遍對NCC不信任。

萬委員美玲:好,你印象最深刻的就是NCC不獲得國人的信任,這是第一個,再來。

蔣榮先被提名人:第二,我們發現NCC有許多在行政上面的裁罰已經引起了社會、民眾普遍的不滿意。

萬委員美玲:不信任、不滿意,還有嗎?所以NCC整個概括起來給你的感覺,就是我們不信任它,我們也不滿意它。好,那我請教一下,對於前主委陳耀祥過去的這五年任期,你覺得他做得好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很抱歉,對於個人的工作行為,我沒有辦法評論,謝謝。

萬委員美玲:他是主委耶!我沒有評論他個人,好不好?他是主委,他帶領整個NCC耶!你不評論他?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確實沒有辦法評論他。

萬委員美玲:所以你也不了解他做得好不好。那你知不知道在陳耀祥前主委的任內有哪些NCC的爭議事件?你剛剛告訴本席,你有去研究、了解一下,因為自己可能即將就要來NCC,被提名了嘛,所以你有沒有去看一下這些爭議的事件是哪些?

蔣榮先被提名人:目前三大黨團的提問當中,都有提到過去NCC普遍的爭議案,例如中天案、鏡電視案、其他電信傳播的收費案件,所以在三大黨團提問當中的40道題目,我都已經詳細的回應了。

萬委員美玲:好,你都有了解嘛。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萬委員美玲:好,我想有幾件:第一個,2020年拒中天換照這件事情鬧得沸沸揚揚,過程充滿瑕疵,所以也引起了大家對NCC最不滿、最不信任的看法,大概從這裡開始。我們再看到數位中介法、鏡電視上架、三立入股中嘉案等等,這一些統統都是爭議。本席就以2020年拒中天換照這件事情為例,這件事情外界普遍認為有政治介入,中天跟NCC之間的法律訴訟到現在還在進行中,請問被提名人知道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知道。

萬委員美玲:好,這段時間我們看到了NCC的訴訟費用明顯地攀升,從過去105年到109年平均只有105萬,而110年到114年總共編列多少錢?3,856萬!平均每一年要花771萬的公帑打官司,這樣的花費您認為合理嗎?值得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對預算的編列還有使用上面的細節沒有任何的了解,這是我第一次看到,謝謝。

萬委員美玲:沒有了解也要有概念啊!你覺得這樣合理嗎?一個單位在這幾年當中,每年都要花七百多萬來打官司,你覺得合理嗎?如果連這題都答不出來,你將來怎麼帶領NCC?合理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這個費用確實是高的。

萬委員美玲:好,因為今天時間也很有限,我希望之後如果您真的有機會接任主委,您是不是能夠在這裡保證再保證,帶領NCC回歸專業,保持中立,未來能夠讓國人對NCC恢復信任,而且最重要的一點,絕對不受任何政治力的影響跟介入,這一點您做得到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做得到,謝謝。

萬委員美玲:做得到?保證做得到?好,你不要現在為了要上任都說做得到,然後只想在現在從從容容的上任,但如果你真的做不到,本席要提醒你,你可能會連滾帶爬的離開,好不好?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萬美玲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1014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NCC主委被提名人蔣榮先。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早安。

林委員俊憲:主委早。今天早上可能是主委人生第一次的經驗,被我們很多的立委同仁提問。我剛剛有特別看了一下所問的內容以及主委的答復,主委過去的專長在網路這一塊,主委知道現在NCC其實有一個重要業務,就是網路傳播的治理。臺灣現在很多網路上奇奇怪怪的行為、犯罪行為、詐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問題我認為是在於,我們現在並沒有法律可以來管理網路上相關的一些犯罪,就是我們對網路上的管理目前幾乎是沒有法律,所以NCC現在如果要能夠對網路上的犯罪產生一點他律,就必須要完成相關法案的立法,否則目前我們網路上的犯罪都只能靠自律。我舉個例子,109號北車發生了一起性侵案件,你知道吧?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了解。

林委員俊憲:結果電視台T台不知道怎麼取得北車監視器的畫面,直接就在它的新聞節目裡面播出了,T台播出的時候雖然有用馬賽克,但是你注意看,還是可以看出他做了一些犯罪的行為和動作。這個畫面以及新聞這樣播出以後,有一位部長回應了,衛福部長有回應說拍攝這樣的一個性影像,雖然它是翻拍的,但這基本上已經觸法了,更不用說是上架或者傳播影像,而且在新聞上報導的內容也不應該揭露被害人的相關個資,主委知道這個事情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知道,謝謝。

林委員俊憲:這個基本上也是NCC管的。第一個,這裡面相關的有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還有衛星廣播電視法,我們播出來的內容基本上必須受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範,不可以違反下列幾個事項,例如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剛剛這個影片,第一個,未經當事人同意,它不可以直接去取得這樣的影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裡面就有規定,不可以翻拍,更不可以有……刑法規定的是不得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這是刑法本來就有規定的。性侵害防治法更規定不可以隨便揭露。

再來,回到NCC管的部分,基本上有衛廣法,還有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所以其實NCC管得是非常廣泛的。這其實就是一個案例,以後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NCC就必須要扮演一定的角色,主委,你對這個事情有什麼評論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林委員,這個案件確實在社會上引起一陣騷動,我也有注意到這個新聞。如果以目前NCC所掌管的廣播電視法,以及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在隱私的這個部分,在這個報導上面確實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也知道隱私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點,將來有機會的話,NCC應該是要詳細地把這部分的工作做好,謝謝。

林委員俊憲:其實很多立委會對你有一些非常嚴厲的質詢,也是在於NCC其實掌有一些非常大的權力,例如NCC內部就有一個廣電媒體製播涉及性別相關內容指導原則,這是NCC頒布給所有媒體的一個原則,你NCC可以要求媒體做到這件事情,所以NCC權力其實是很大的,就是說你不可以播放哪些東西,像我剛剛提的北車這個事情,這個媒體實在很過分!因為你本來就不得洩漏,比如說性騷擾、性侵害受害者的身分和資訊,如果違反這些事情,比如說不宜刻意以畫面、語音或文字凸顯任一性別之性特徵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未來媒體相關評鑑的參考。所以我是要提醒主委,未來如果你在執行你的業務,NCC基本上主要的業務大概有衛廣、電信、無線通訊等等,管的其實非常繁雜,其中現在NCC比較受到批判的,應該是在網路這一塊,尤其針對網路犯罪,其實主要也是因為無法可管,就這部分,過去與網路相關的法案,並沒有……你來NCC以後的一個可能重要任務,就是趕快讓這個法案制定完成,然後送到立法院,跟立委溝通。如果沒有一個法案的話,那麼目前我們所看到的網路犯罪等等……其實大家對你的批判、對政府的批判,然後相關的法案又沒有制定出來,或者制定出來時在立法院又沒有辦法得到通過,那麼國家就網路他律的管理就全部卡在那個地方了。所以主委,我相信未來這一塊對你會是最大的挑戰,好不好?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非常謝謝委員的期許。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發言完畢。

接下來請林國成委員發言。在林國成委員發言之前,召委作個簡單說明:我們在廖先翔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會休息10分鐘,請黨團助理告知相關委員。

現在請林國成委員發言,謝謝。

林委員國成:1021分)謝謝召委。請蔣被提名人。

主席:請蔣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林委員國成:好。我看黃國昌總召叫你蔣老師,我一向對學者專家抱持非常尊敬之態度。蔣被提名人,我要請教你一下,我們台灣民眾黨一向秉持三個原則,請問蔣被提名人,你知不知道是哪三項?即我們問政的風格。不知道?

蔣榮先被提名人:確實不知道。

林委員國成:第一個就是理性,再來是務實,再來是科學。所以這三個當中,我會採取第一個理性探討的態度來對蔣被提名人針對未來NCC如何去推展,或者你有胸懷什麼大志,要如何去做改革來請教,這是我所期許的。但我還是要提醒蔣被提名人,到立法院來一定要誠實,誠實是最好的執政答詢方式。剛剛我特別聆聽了卓院長召見你的時間問題,我建議這部分要把它釐清楚,我相信未來對同意權的部分會有所幫助,這是我語重心長給蔣被提名人的建議。

蔣被提名人,我們大家都知道你在學術研究有你的專長跟特色,今天張秘書長也在這裡。我覺得你的專業很適合去數位部當部長,不適合在NCC當主委。這點我要特別提醒張秘書長,請張秘書長要下情上達。所以現在的亂象是什麼?專業錯置,隔行如隔山!到現在為止,有很多委員質詢你的專業問題,我看過你的大作,即你對於醫學AI以及你所有的研究,你的專長就是放在這裡,就是數位這部分,跟媒體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在這部分,蔣被提名人,給你一點時間,你有什麼看法?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非常謝謝林委員這麼關心我的工作還有過去的研究。如果用一個簡單的說法來敘述我過去的經驗,那麼我有30%的時間做研究,30%的人生在教學,30%的時間做行政工作,剛好研究工作占30%的時間。過去在成大醫院服務的時候,我歷經過三任校長、三任院長,在我卸任的時候,他們對我的評價其實很簡單,就是這個人的行政手腕其實是非常願意去做事情的;第二,就是這個人是很公正的。我想也許是這個原因所以才能夠被提名,謝謝。

林委員國成:好。其實我之所以要你答復是基於大家的疑慮,因為同意權當然會牽涉到你過去的著作,跟你未來如何去做,這些都要綜合起來,而這些東西會影響每一個委員對你的看法及是否同意。

另外一個,我比較冒昧地請教蔣被提名人,你的研究計畫多少其實跟NCC職掌是沒有關係的。但既然你擁有國科會給你的研究案,最後甚至可能要用到三大電信公司,而你在研究案研究到一半時如果出任了NCC主委,請問你要如何迴避?或如何切斷研究?這點請你回答。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問。很慶幸的,我目前手上所執行的,以及過去執行的研究計畫當中,都沒有任何跟NCC業務直接相關,以及和電信產業有直接相關的,謝謝。

林委員國成:另外我還是要再提醒一下,當然,這是給你做一個功課。NCC本來是一個監督管理單位,不是研究單位,所以在這部分我比較納悶,想聽聽你的意見,也就是中天撤照的問題。一個是監督,一個是管理,而撤照事關重大,涉及言論自由,對這件事情請你簡單回答你有什麼看法?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非常謝謝委員提出這麼關鍵的問題。我自己也必須承認,在接到這個任務之前,我原來只是個一般民眾。以我的看法跟想法在想這件事情時,我當時一接到這個工作,就很仔細地把所有的公開資訊當中,有關於中天案的細節、過程仔細研究了,而且也看了所有的報告。我有兩點發現:第一點就是說,我有注意到中天案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不滿意,或者對於這個案件的一些資訊。這個案件,如果以我目前來看,我覺得當時是依法不予換照。當年這個法律訂定的目的應該是很清楚的,所以……

林委員國成:我想是這樣啦,因為我時間也有限,不過我要特別提醒你:監督、管理跟撤照,這三者之間當然有關係,但你要知道,社會大眾對於這些是非常重視的。所以如果你當了主委,希望將它視為前車之鑑,不要再犯,這個要特別注意。

最後我再請教你,在這快一年內,NCC有將近六百件針對社會亂象的檢舉案件,請問主委被提名人,如果通過任命以後,你有什麼作法?簡單回答。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我的作法就是讓NCC的作為符合社會期待,然後積極完成這些工作。

林委員國成:好,蔣被提名人,本黨一向是理性、務實、科學,我們會根據科學、根據非常務實的東西來做最後的評判。在這裡祝福你有一個好的投票結果,但是我希望你站在這裡所講出的任何一個承諾,有朝一日你要去實踐,好不好?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羅廷瑋委員發言。

羅委員廷瑋:1030分)謝謝主席,有請蔣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羅委員廷瑋:程被提名人要11點到,對不對?

主席:就整個早上按照順序,蔣被提名人部分,大家發言完畢之後,再看是要直接接上去,還是到下午,謝謝。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主席。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早。

羅委員廷瑋:今天聯席會審查行政院送來的NCC相關的被提名人,首先要恭喜兩位被提名人,剛剛我在臺底下也有聆聽。我想NCC身為我國憲政體系中具有獨立、非常重要的一個機關,肩負非常重要的任務,我想其職權範圍從通訊傳播、設備、系統審驗,到整個廣播電視頻道的上下架,都與全民的資訊接收權及產業息息相關。隨著科技跟媒體的快速變遷,NCC的角色更為重要,加上現在又面對著數位轉型、AI內容的生成,網路中立性的維護,以及防治假訊息跟網路安全威脅的挑戰。

社會對NCC的專業、公正,效率是寄予厚望,也要跟蔣被提名人特別分享,我今天早上才跟青年國教行動聯盟一起召開一個記者會,我們在討論的是媒體識讀。媒體識讀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社群平臺或者是網路相關的一些新聞資訊,很多報導都未經查證,甚至是加工,有失公正,甚至有媒體直接運用AI生成的影片、照片來做成新聞,後續還補充說相關的資訊未經查證,我想這些都對於現階段我們看到的一些媒體生成的內容,還有所謂的媒體識讀,以及網路假訊息,這些都是我們特別重視的。我也在那一場記者會說到,增加媒體識讀,全民來做一個認同、重視,這不僅僅是讓青年發展有邏輯思維,判讀更多元的觀點,更希望能夠將假訊息、詐騙訊息跟我們的人民隔絕。我們更希望在這樣子一個對於NCC的獨立性、透明度,有極高的期待下,也希望不要有政治的干擾,甚至是行政的依附,如何讓決策的過程能夠更開放,能夠更自我的檢驗,也希望這是被提名人應該要努力的一個方向,所以首先我想先請問一下蔣被提名人,社會上現在對於NCC的信任度是不夠的,可以說是非常不夠,所以NCC也被戲稱是髒兮兮,你認為關鍵的問題在哪裡?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任何一個機構,當它的信任被破壞的話,其實往往需要多年才能夠修補,過去NCC由於有好幾宗的訴訟案件,以及在過去一些裁處案件當中,造成了一些跟社會的期待是不相符的,所以我很期待,我希望我自己將來能夠以一個開明務實的主委來自居,所以很希望將來能夠針對NCC過往的這些案件當中,能夠逐一地去檢視,能夠成為一個符合社會期待的公務機關,謝謝。

羅委員廷瑋:你能不能另外說明一下,你覺得NCC怎麼看待它的獨立性?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我個人,還是說NCC……

羅委員廷瑋:你個人怎麼看待?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NCC是一個依法行政的獨立機關,換句話說,它必須要維持行政上的中立,這樣才能夠執行針對廣播、電信、傳播、通訊等等這些業務上面,能夠普遍的讓人民因為這些新聞資訊的訊息,而能夠培養他們對這個社會的認識。當然NCC的工作,除了去監管之外,NCC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去體察民意,去了解到現在社會上普遍的社會期待是什麼,讓這個社會的期待和NCC的作為最接近,這應該是我將來的作法。

羅委員廷瑋:應該這樣子,我更直接地問你,所以你可以承諾,你會以民意為優先,並且不會有任何政治的干擾,不會接受任何政治的干涉?

蔣榮先被提名人:當然,我剛剛就在回答前面的委員時就已經跟他們說過了,各位都是為民喉舌,所以每位立法委員其實對於民意的熟悉都很清楚,這對我來說,你們都是我的老師,所以我很希望能夠從你們當中看到民意的期待,然後我也期待能夠做得更好,謝謝。

羅委員廷瑋:謝謝。你的學術背景主要是集中在人工智慧,包括資訊安全跟醫療數據的分析,這些領域確實跟資訊、通訊的技術是有關的,但是我認為NCC涉及的不只是技術,也包括媒體的內容、公平競爭、言論自由等價值議題,想請問你如何看待技術治理與言論自由兩者之間的界線?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非常謝謝委員提這個這麼重要的問題。沒有錯,NCC基本上依法是做監管,但是它不去做內容的實質審查,反而是去鼓勵,讓我們的媒體去做自行的自律,換句話說,技術……剛剛委員提到技術部分是很好的,將來AI的技術或者是生成式AI的技術,將來可能也許是能夠被媒體所用,例如我們都知道所有的技術是中性的,它不具有任何政治色彩,用得好,它是能夠讓這樣的產業變得好,但用得壞,就可能對這個產業產生破壞,所以我希望將來NCC能夠有這個角色,將來能夠當一個新世代的NCC,同時也對科技擁抱,希望能夠透過科技把這些內容產業做得更好。

羅委員廷瑋:另外我想問你,如果未來你擔任這個機關最重要的一個職位,你們在審查任何的媒體相關生成內容的時候,發現到有一些問題,例如我剛剛有說的AI生成內容、AI生成影片被誤用,甚至它就是要去使用,你覺得NCC未來一定會面對AI生成內容的時候,比如說AI主播這樣的新型態,你是否支持NCC主動研議AI內容透明的標示制度?比如讓民眾知道這段新聞影片、畫面、照片是人寫的,還是AI生成的,你支持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目前生成式AI已經造成了社會大眾的困擾,雖然它提供了方便性,但一般民眾對於它的識別、識讀如果不足的話,很容易去誤導民眾,所以將來也許在媒體產業上面,除了自律之外,除了事實查證之外,我也很同意委員在這裡所提到的,對於生成式內容應該主動、明確的標示,讓所有的閱聽人有很好的認識,謝謝。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廖先翔委員發言,廖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

廖委員先翔:1038分)謝謝主席,麻煩邀請蔣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廖委員先翔:您好。其實我對您並沒有太多的認識,因為您要行使NCC獨立機關的職權,那我可能……其實包括其他三位,副主委跟其他被提名人,我其實都可以預告等一下要問的問題,我可能針對三位也都是問一樣的問題,我不會針對你們個人可能過去的一些行為舉止,或者是學術著作,提出特別的提問。

NCC這幾年被社會廣泛討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針對新聞媒體監管的獨立性,被認為被執政黨高度的影響,因此,我會針對新聞媒體的監管提出一些問題。當然新聞媒體在西方叫第四權,當然我們現在是五權,但其實國內也一樣習慣稱之為第四權,請問您對於第四權的理解。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非常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剛才在自我介紹時有提到,我很慶幸在美國的那個時候,其實是30年前就見識到第四權其實能夠透過媒體,能夠透過公共政策的辯論,形塑成社會的價值,這是我見識到而且非常重要的一個事情,謝謝。

廖委員先翔:那您對於第四權的期待,就是社會賦予它第四權這樣一個稱號嘛,總是會對它有一些期待,或者你認為它在這個社會上面應該要有的義務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所有的媒體其實最主要的就是公共利益,也就是對於民眾知情權的保障,這是最重要的。也就是他能夠揭露政府機關不該做的事情,能夠把一般人不喜歡聽的言論,都能夠透過公平、公開的方式在特定的媒體上報導,這樣子呢,就能夠促進公共利益,甚至可以讓一般民眾理解到更多知情權的意義。

廖委員先翔:其實每個人一定都有他自己本身的立場或是意識形態,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只是有時候我們在行使一些職權或者在某一個位置的時候,可能要盡量地排除我們的立場,盡量做到客觀,或者符合社會期待,我相信媒體也是一樣的。

其實我們都知道,臺灣的媒體或是全世界的媒體,現在每一個媒體變成光譜的情況是越來越嚴重,每個媒體本身也都有他自己的立場,我想不可能有100分的媒體。為了確認您是否具備獨立性,不會帶著政治的任務行使職權,或是被媒體集團來操弄,我現在針對不同政治光譜的各大媒體、新聞媒體,請您提出批判。我想各類的媒體,不只偏藍、偏綠,而是所有的媒體,我都請你簡單的論述一下,可能是你對這家媒體的認識,提出你的一些批判,可以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想我不做個案分析,但是我做一般性的分析。回答委員的問題,以目前國內這麼多樣性的媒體生態當中,確實有些媒體背後是老闆、集團,因此會有特定的色彩。

廖委員先翔: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在一個民主國家的常態裡,這是應該被尊重、同時被保護的現象。所以我個人不認為不同的政治光譜導致這些不同的媒體就應該被管理,或者被管制,我反而認為應該要讓媒體能夠被正向的看待,當他能夠發聲,有更多元化的聲音,能夠讓我們的民眾了解到這個社會真實的反應的話,這是有它的意義的。

廖委員先翔:所以您認為不同立場或是不同政治光譜的媒體集團是非常正常的。那您認為不同光譜的媒體集團,回到剛剛前面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就是你對於第四權的理解,以及社會大眾對於第四權的期待,要怎麼樣在不同的政治光譜當中符合社會對於第四權的期待?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憲法賦予我們的媒體有言論自由,因此所有人民和民眾都知道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下,媒體可以自由發聲,可以揭露他想要表達的事實。所以在這樣的媒體生態當中,接下來媒體要做的就是自律的工作了,也就是他為何要報導這件事情?他為什麼要報導?為了得普立茲獎嗎?還是為了要得金馬獎或金鐘獎?不是的,所以媒體報導應該有他的意志。在現在的社會當中,特別是在臺灣民主價值、普世價值的現場當中,這樣的聲音都應該被尊重,不管他的聲音多小、多大,都應該被尊重。

廖委員先翔:也就是說,新聞的自由跟NCC監管新聞秩序的界線,您認為應該會有一個很明確的界線,應該要在哪一邊?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這樣的提問,也讓我有機會來說明。媒體的自律和NCC監管的權力,中間的平衡點是什麼?平衡點其實就是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也就是他今天報導這件事情如果能夠促進社會的公共利益,就值得被報導,NCC也沒有理由要去做任何的監管。

廖委員先翔: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應該還蠻主觀的吧?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廖委員先翔:您認為NCC應該也不會太去判斷什麼東西是符合公眾利益,你也很難判斷,是不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確實,以NCC的現況,我們不去做內容的實質審查,然而一般民眾對於輿論的議題應該是我們最重要的……

廖委員先翔:我可以了解您的立場非常清楚,原則上是高度自由的新聞媒體,盡量不去干涉。

其實前面也有人提到了,我還有二個小問題,您簡單的說有或沒有就好了。您認為中天被關台,是否有政治力的干預?有或沒有?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覺得我很難回答這個問題,用Yes or No來回答這個問題。

廖委員先翔:所以你也不確定有或沒有?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我沒辦法確定。

廖委員先翔:你沒有辦法確定中天關台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而且從所有的公開資訊看起來,目前已經進到司法程序了,所以能夠尊重司法判決。

廖委員先翔:好,沒關係。

第二個就是鏡電視的設立,您認為是否有政治力的干預?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樣的道理,鏡電視的設立過程當中……

廖委員先翔:這可能就牽扯到NCC的職權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雖然過程中有不斷的爭議,我個人認為現在最適合的方式就是持續的監管,也就是持續的觀察這個電視台的表現。如果這個電視台目前播放出來的新聞都觸犯到法律的話,NCC確實應該要去做監管的動作,謝謝。

廖委員先翔:以上,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45分)

繼續開會105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另外一位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也已經到場。程明修先生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之被提名人,以上先做報告。

現在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葉委員元之:1058分)主席好,請主委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被提名人您好。我想先確認一下,因為您剛剛說是55日被諮詢的,對不對?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我剛剛也利用一個空檔,把我所有行事曆都查出來,所以把我的時間做一個正確的回應。謝謝您的提問,一次是421日的中午,另外一次是55日的下午。

葉委員元之:421日就被問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葉委員元之:然後是55日下午。所以421日那時候你沒有同意,55日再一次跟你確認,是這個意思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沒錯。

葉委員元之:55日就答應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55日那一次,我就答應院長了。

葉委員元之:好,就答應了。因為行政院是在731日才把4位名單送過來,55日到731日有兩個多月,我是不知道這兩個多月發生什麼事情,可能那時候在大罷免吧,所以行政院想看看大罷免結果,民進黨會不會掌握國會多數再送。但這就凸顯現一個問題,就是行政院好像也不認為NCC是一個重要的機關。我們去年曾經問過之前的代理主委翁柏宗,他說NCC如果沒有順利組成委員會,最嚴重的問題就是iPhone無法上市!您知道這件事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我有看到新聞。

葉委員元之:同樣的問題,我想跟您請教一下,如果沒有NCC的話,最嚴重的事情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根據NCC組織法,它是負責全國的通訊跟傳播媒體的監管,所以如果沒有這樣一個機構的話,勢必我們的媒體或者是我們所有的通訊傳播,應該是會有混亂的情形。

葉委員元之:所以你覺得現在滿混亂的?

蔣榮先被提名人:目前它有一個諮議委員會仍然在運行當中,所以也很慶幸這段時間內……

葉委員元之:所以沒有委員也無所謂,反正有委員會可以運行,所以你的態度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的態度是覺得NCC是國家一個重要的機關。

葉委員元之:這件事當然跟你無關,但跟你的詢答中就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行政院講話矛盾,NCC講話也都矛盾,一方面告訴大家說iPhone無法上市,後來不是iPhone 18也要上市啊!NCC又自己解釋說,因為後來有修改內部的法規,但本來就可以修改法規,這不是一個很困難的事啊!

再來,您是4月多就被諮詢,55號就同意了,但行政院可以壓到7月底才把名單送過來,現在才開始審,代表行政院也不認為NCC是一個重要的機關,所以才會拖這麼久!然後您剛剛又說,其實這段時間媒體也有一個運行機制在處理,因為有諮議委員會,所以感覺上好像NCC這個委員會是可有可無,到目前為止,感覺上是可有可無。

之前NCC做了一件讓大家覺得很不可思議的事情,我也想問一下您的態度,就是針對中天電視臺的部分,中天電視臺現在跟NCC有官司,因為NCC把它關臺了,關臺的理由是因為它很多事項被裁罰,可是後來被裁罰的案件卻一一被打臉,我們來看一下,這是所謂的26連敗。

最近一次是有3個案件,就是藍色標出來的部分,包括討論農漁產滯銷;質疑「卡救命錢養蚊滅韓」;還有,質疑蔡英文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00萬。這三個案子當時被NCC認為,任由來賓辱罵官員而且沒有查證,所以就開罰了,結果中天一審勝、二審勝、終審勝,換言之,法院打臉了NCC當時的濫罰,但問題是NCC當時濫罰,就用這個理由把中天關臺了,所以我們現在電視臺就少了一臺,就是中天電視臺,原因是中天批評政府。

我問一下主委,其中還有一個超離譜的,有一個名嘴叫謝寒冰,他在其中一個案子裡面的政論節目上說,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主委。請問一下被提名人,謝寒冰說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主委,這是評論還是亂罵?還是沒有客觀、沒有查證?應該是哪一個?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其實媒體在報導的時候是有他認定的知情權,所以根據剛剛那個說法,應該是說這些我們聽起來不舒服、不好聽的聲音,其實也是他的言論自由。

葉委員元之:所以要關臺啊!所以要裁罰啊!以前NCC因為這樣就裁罰了,如果你當了主委之後,你可以認同過去NCC這樣的作法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這裡的每一個案件在經過裁罰的過程當中,都是經過合議制來討論的。

葉委員元之:是採合議制,那你也是其中一員,我們現在是在問你的態度,你覺得一個名嘴批評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官員,然後NCC說中天沒有做好查證工作,中天任由來賓辱罵政府,所以就予以裁罰。如果您是主委的話,您認同這樣的態度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剛剛前面幾位委員也質詢過相似的問題,我把我的想法跟大家說一下,確實中天案在法律上面已經造成了社會大眾對NCC的程序正義、比例原則產生質疑,這個是現況,我們言論自由保護的尺度,就如同我剛剛的看法,應該、只要他敘述的出來沒有立即性的危險……

葉委員元之:好,沒關係,所以被提名人您是不認同這樣的看法。

我接下來就繼續問,NCC為了要保自己的面子,就一直在打官司,但打官司花的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即訴訟費非常的高,光是去年的訴訟費就有685萬,如果您當了主委之後,還會堅持去打這種官司嗎?會一直無止境的花人民的納稅錢去打官司,打到最後卻一直連敗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雖然我不對假設性的問題來做回答,不過可以看得出來,當這些訴訟費用真的、確實是在浪費人民納稅錢的話,是應該被考慮不要再去進行。

葉委員元之:不要再進行、不要再訴訟,是不是?

蔣榮先被提名人:所以有機會的話,我會請NCC法制處重新去研擬這些應對的方案,謝謝。

葉委員元之:請問一下,因為當時NCC把中天關掉的理由之一是說中天違規情事非常多,現在顯然可知是因為NCC當時濫罰,人家已經幫它平反了,所以它並沒有違規那麼多,現在中天就會打關臺無效之訴,如果到時候法院確定撤銷NCC的原處分,發回NCC重新裁決的時候,請問被提名人的態度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非常清楚的,就是依據司法的判決來做最後詳細的、細節的處置。

葉委員元之:沒有,因為依據司法判決是撤銷原處分,但是會要你另為裁判,那你的決定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樣,就是根據司法的判決去做處置。

葉委員元之:就是讓他繼續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司法判決是什麼。

葉委員元之:我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司法把它撤銷,認為NCC當時是濫訴,所以關臺的理由沒有了,然後又發回給你們,你們會讓他復台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還是會根據司法判決它最後的解讀,謝謝。

葉委員元之:好,謝謝。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郭昱晴委員發言。

郭委員昱晴:116分)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主席:我建議被提名人還是要回到座位,好,繼續。

郭委員昱晴:好,先回答一下剛剛葉元之委員所說的,NCC裁罰中天,其中的26件當中,有16件是裁處無誤的,並不是像他所說的26件全輸;另外還有3件正在訴訟當中;有7件敗訴,但還可以再提上訴,在此先更正一下剛剛葉元之委員所說的,他說的這個部分應該還是沒有查清楚,所以不能在這邊直接就這麼論定。

請教一下,NCC應該是一個獨立的機構,當然最近很多人就會開始擔心是不是有政策偏頗,不管從媒體的執照審查,或者是節目的內容,再到一些電信相關政策,大家在擔心NCC的政策透明度是不是有所不足,NCC之後是不是能夠繼續維持超然跟公正來守護傳播自由跟促進多元這樣一個立法初衷呢?但是我們知道,隨著NCC部分委員任期屆滿,以致沒有辦法召開正式的委員會,高達了104項涉及全民利益的關鍵業務,目前是全部停擺,在這裡我想請教一下,如果將來擔任主委,你怎麼樣確保我剛剛所說的,NCC在決策當中能夠維持獨立的運作?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第二個,重大決策如果涉及內容跟媒體的管制,怎麼樣來建立更透明的決策程序,包括是不是會支持這個會議的紀錄跟投票這樣一個公開的結果?

再來,現今NCC管轄的範圍跟平臺的責任、界限稍微比較模糊一些,您認為NCC應該怎麼樣來保障言論自由、防制假訊息,以取得中間的平衡?

第四個就是人才的挑戰,還有現在大家都說有線電視是所謂的夕陽產業,將來應該要如何管制?以上這四個問題想請教一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謝謝委員。我就逐一回答剛才您提的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媒體在政策方面,因為確實到目前為止,NCC已經累積了不少的案子,因為沒有辦法把所有的委員都滿足到最低的開會人數門檻,目前NCC的正常運作是依循他的諮議會去做相關的處理,所以接下來其實有相當多列管的案件,像剛才委員提到有上百件……

郭委員昱晴:104件。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這些案件到時候組成正式委員會之後,我們就會開始根據這些條文逐一去做審查,正式地把這些案件逐一地去解除列管。

郭委員昱晴:大家最擔心的就是我們怎麼樣維持政策的公平、公正。

蔣榮先被提名人:剛剛你提到政策的公平性,其實過往以來,NCC一直是合議制,合議制也就是所有的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當有不同意見的時候就寫不同意見表達書,這樣的方式將來所有的公務機關才能夠去依循當時的決策是不是有一些瑕疵,所以我個人會繼續支持這樣的作法,讓政策有公平性。

郭委員昱晴:我們怎麼樣解決假訊息的部分?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委員確實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些假訊息現在是國民目前最痛苦的一個指標。

郭委員昱晴:沒錯。

蔣榮先被提名人:NCC也在國家打詐隊當中,我們主要負責的是堵詐,所以我們會和所有業管的電信公司進行這些訊息的防制,目前已經從每個月數千萬則的簡訊減少、降低到不到1%的數字。

郭委員昱晴:但是還需要再更加的加油,因為我們要培養媒體識讀能力,另外是產業人才培育,這個也很重要。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相信現在大家應該都會聚焦在所謂的詐騙問題,甚至在8月有人直接接到自稱來自NCC的來電,透過假傳的律師和警察,結果後來這個被害者接到電話之後被詐騙將近百來萬之多,因為現在詐騙非常猖獗,不是只有臺灣有這個問題,再次強調,其實日本也是,全世界都是,詐騙的問題真的無所不在。我們當然也針對這個部分成立了防制機制,所謂的KYC,我們準備怎麼樣來看待NCCKYC電信管理制度的合作,我們要怎麼樣讓這個制度更加完善,才能夠真的防堵這些詐騙行為變得越來越猖獗?

蔣榮先被提名人:如果我是一個被詐騙的人,我心裡只想三件事情,第一,能夠把我的錢追回來;第二,能夠讓壞人被抓起來;第三,能夠讓自己重新站起來在這個社會,所以我們的民眾、被害人就這麼一個簡單的期待。政府一定要有強烈的決心,讓民眾知道民眾受到假訊息傷害的時候,他不是孤軍奮戰,而是整個社會大家一起和國家來保護我們人民,所以我會站在這樣的角度來思考,將來NCC在國家打詐隊當中能夠扮演更主動積極的角色。

郭委員昱晴:其實現在詐騙的手法延伸得非常快,甚至已經超過NCC傳統電信管轄的範圍,這個部分也建議NCC之後一定要補強,我給大家幾個建議,我們要強化電信業者的教育訓練以及稽核機制和頻率。第二點,我們成立跨部會的防詐整合機制,社福單位也要介入處理所謂的弱勢族群被害的案件,就心理層面來講,這個非常重要。再來,我們要建立平臺端通報封鎖機制,減少詐騙號碼的流通,我想這個部分也是重中之重,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之後我們還有很多的時間,希望可以再跟被提名人來做更進一步的交流,謝謝,以上。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郭委員昱晴: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111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許委員智傑:蔣準主委好。NCC之前有針對境外假訊息干擾舉辦過公聽會,我們對於傳統媒體、平面媒體都有管制單位,網路媒體現在沒有,主委認為NCC可以怎麼管?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現況上面對於傳統的電子媒體,我們是有法可管的,因為網際網路是新興科技,同時也包括像OTT等等這些新的媒體,也導致現況上面NCC目前是沒有辦法用法律去監管。所以就我個人所知,在過去的幾年來,NCC內部曾經提案,針對網際網路的監管提出多次政策草擬,現在白皮書也出來了,將來NCC應該是會朝向凝聚更多的民眾共識之後,能夠朝向立法的方式,也會將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監管標準一致化。

許委員智傑:所以將來NCC應該有機會可以來納管?

蔣榮先被提名人:其實之前行政院……

許委員智傑:講重點,我想問重點。

蔣榮先被提名人:行政院當時是希望能夠把OTT納管,至於網際網路,目前的主管機關確實還沒有非常明確。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問你,將來是不是有機會由NCC當主管機關,這樣才有機會去控管,NCC的態度是將來希望把網際網路媒體等等,由NCC修法把他們納管,這樣子OK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應該是這樣子,應該是勇敢的去接這個工作。

許委員智傑:謝謝,謝謝你很勇敢,因為你如果不勇敢,老是沒有人管,館長說斬首總統這件事,還可以讓它繼續擴散嗎?這個應該趕快處理掉,雖然數發部最了解網路的狀況,但是它沒有直接管理的權力,媒體部分主要是NCC主責,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發現之後,NCC就可以開始查核,查核之後發現他真的是對國家元首,或者是散播這些謠言對人民、社會有重大傷害,就馬上把它停掉,先停了再說,如果要等到所有的程序,等到法律的程序統統處理完了,最後才停就來不及了,所以我覺得NCC應該要勇敢的把這個擔下來。我們目前有廣播電視法、有線電視法、衛星電視法等等,針對這個部分是要新訂一個法,還是要修哪個法?

蔣榮先被提名人:根據網際網路管理白皮書,當時是希望凝聚共識的方向,目前還沒有凝聚共識之前,先用分散式的立法,根據不同的議題去立法,將來如果有可能的話,其實廣電三法會和網際網路的管理法制變成一致化。

許委員智傑:我簡單講,比如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的管理規範,還是什麼法,你們會把它連在一起思考,對不對?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應該是朝這個方向。

許委員智傑:我希望你們可以照這個公聽會做,將來這個部分不要沒有法可管,希望NCC勇敢地擔下來,也謝謝主委願意來承擔。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詐團用NCC的名義冒名詐騙,你們建議設定拒接未顯示號碼,這個建議你認同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確實過去一般是用比較保守的方式,其實是用比較不出事的方式去作為,對於一般民眾來說,所謂的拒接未顯示電話……

許委員智傑:我們講快一點,你講話太慢了,拒接未顯示號碼這個建議,我覺得有跟沒有一樣。

蔣榮先被提名人:現況上面確實是對民眾沒有感覺。

許委員智傑:不如電信業者去研究這個隱藏號碼到底是可不可行,如果要民眾自己去用,這個功能到底現在是好還是壞,有需要再保持這個功能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所以這確實是NCC力有未逮。

許委員智傑:我建議你們要有一點具體的作法,以前我的經驗是,NCC經常就是推推推,推都不能解決問題,所以剛剛你提到要納管網際網路、要承擔、要勇敢,我給你肯定,我們希望你可以說到做到,坦白講,這個建議根本就是無效的建議,你要嘛就是有什麼作為,不管是研究隱藏號碼的功能怎麼樣處理,或者是Whoscall,看怎麼樣跟電信業者合作,幫忙65歲的老人等等之類的考量,要有一些具體的作法,這樣子才有用,希望NCC將來每一次的作為都是一個具體的建議,這樣子我們才有機會得到確實的改善。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期待,謝謝。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主席:謝謝許智傑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蔡委員其昌:1120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蔡委員其昌:謝謝。今天是交通委員會來審查NCC的被提名人,你未來是擔任主委的人選,我想主委跟其他委員最大的不同的是,主委一定程度帶領著NCC──這一個國家重要的單位到底要走的方向是什麼,今天本席就一個比較大的方向來就教被提名人。

被提名人應該知道,NCC過去在臺灣媒體發展的角色裡面,它扮演的其實是一個對媒體進行高度監理的角色,換言之,大概NCC出現的態樣或者樣貌都是準備要處罰人或者是要管理人,角色大概是這樣。過去有它的背景,所以本席沒有覺得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當然過去技術面要怎麼執法、這些法規,這是另外一回事,扮演這樣的一個形象跟角色,本席沒有太大意見。但是與時俱進,時代一直在往前走,NCC除了對監理這件事情應該持續的關注跟重視之外,對於整個臺灣的媒體產業,要怎麼讓它發展,特別是現在大家都在講產業創新,主委有什麼看法?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問了這麼好的一個的問題,其實我們民眾對NCC的三大期待就是,NCC能夠做一個很公平的執法者,能夠讓讀者的權益受到重要的守護,還有最後一件事,也就是剛剛您提到的,就是能夠積極的為我們的媒體產業領航,我個人認為媒體本身就應該……它是一個產業,它需要賺錢才能夠維持下去,所以媒體將來是不是能夠在一個促進健康而且多元的通訊傳播的環境下,讓所有的媒體都能夠找到它自己的niche,它能夠利用新興科技、它能夠去申請重要的獎項、它能夠走到國外、它能夠去外面報導我們的護國神山,讓全世界的人認識臺灣的軟實力,這都是可以做的,所以將來也希望他們在產業創新能夠有新的想法,謝謝。

蔡委員其昌:主委,我想你剛剛提示的是大的方向,也就是說,在你的想法裡面,你的確把發展當成一件事情,至少你的腦袋裡面有想過這件事情,但是本席也可以在這裡告訴你,其實發展跟法規會完全的緊密綁在一起,如果現在你把所有NCC主管媒體的相關法規來看,基本上我們都在處理監理、限制、規定,本席舉一個例子就好,譬如說大家知道現在跟過去不大一樣,過去是有線電視獨霸的時代,而且我們也都知道市場的現況是有線電視在每一個區域都是壟斷型的存在,我是說過去啦,但是我們也都從具體統計數字裡面看到,有線電視的戶數正在逐年下跌,本席依照市場的現況來分析這個下跌的趨勢恐怕還沒到盡頭,它會持續下跌,那為什麼會持續下跌?很簡單,因為收視習慣的改變,大家開始透過不同的載具、OTT的盛行,所以大家已經不再去接受傳統像有線電視裡面幫我規定好時間、規定好頻譜,要在什麼頻道、什麼時間、看什麼節目,現在收視習慣已經完全改變了,我也不算是年輕人,但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打開有線電視,雖然我也有裝,但我已經很久沒有打開它了,我如果要看體育頻道,我就直接在……譬如說以棒球來講,我就直接買CPBL TV,我就直接看了,我不僅可以隨選還可以回顧,這個都是收視習慣的改變,所以你看有線電視的數量、戶數正在逐年下滑。

我們現在叫做差別管制,什麼意思呢?我們對OTT、我們對境外其實是毫無規定的,幾乎讓大家自由任意而為之,但我們對有線電視是高度的監理管制,我講過時代背景是因為當時它壟斷,幾乎沒有其他的選擇,所以當時我們政府一定要高度管制,從要多少錢,我們也要審查,從它製播裡面要有多少百分比是國產自製節目,過去十年,這個法規在交通委員會大家花很長的時間在限制這個媒體怪獸,但是這個怪獸看起來已經從兇猛的恐龍快變成小白兔了。

主委,對於這個差別管制的狀況,你有沒有去想過大概戶數降到多少,您就會提出對差別管制的檢討?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或者到什麼樣的狀態,你認為它已經不再是巨獸了,你應該把這個差別管制……否則在經營上,它一定先天不利嘛?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目前NCC有很多法規其實需要與時俱進,有線電視從過去的壟斷,而且過去握有主要的播放的權力,但現在一般來講都已經進到網路了,現況上,我們看到Cable的數量一直在減線潮,我個人也不樂觀,它是不是就到這個地方、已經探底了,一般來講,我們臺灣進入高齡化社會之後,其實家中還是有一些阿公、阿嬤看習慣了,他就習慣……

蔡委員其昌:對,沒有錯,老人家習慣了,我剛剛已經給你提示了,我的年紀也不是年輕人,但連我都已經開始進入了OTT的時代,所以表示什麼?你剛剛講有收視習慣的老人家,他一定會隨著年齡增大而逝去,可能這個數字還會往下跌。所以本席要問你的是,你覺得大概到什麼時候我們NCC就可以開始檢討這個差別管制?因為你的差別管制會加速它的滅亡嘛?如果你不想讓Cable完全不存在,你也覺得它是眾多消費選擇之一的話,那可能你就要面對管制上面的問題了。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沒有錯,雖然沒有一個數字能夠明確的回答委員,但是我們可以看得到,目前在有線電視在式微的情況之下,它仍然有一個連接社群、社區,甚至是少量、所謂的小眾的媒體功能,換句話說,將來如果要比較嚴肅看待的話,也許是開始去監測跟檢討的時候到了,要留意它將來是不是……

蔡委員其昌:OK,本席只是提醒你,我覺得主管機關應該要未雨綢繆,因為有一天會換它變成弱勢,就有一天啦!我預測它有一天會變成這樣子,除非你說讓Cable在市場消失,否則這個產業的競爭是相對……因為當它變得很小又被差別管制的時候,這個其實在產業競爭發展的公平性上,就會面對挑戰,所以主委可能要早早來思考這個問題,謝謝。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謝謝蔡其昌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29分)謝謝主席,有請NCC被提名人蔣榮先主委。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在之前我們有一個智慧國家方案,這個方案是20212025,也就是今年,它特別提到目標是希望達到國民基本寬頻上網權、寬頻普及率要達到100%Gbps網路覆蓋率要大幅提升。想要先請教您,您覺得目前的達成率如何?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當我被推薦為委員之後,就開始很認真地去看目前我們國家數位落差的情況,不瞞您說,確實臺灣的偏鄉仍然存在著一些所謂的數位落差,除了教育部有DOC中心,還有一些偏鄉政府有提供一些補助之外,確實還有一些鄉鎮是沒有一家三大超商的,沒有一家Seven的那些地方,其實國民的網路覆蓋率確實是低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就是沒有達成這個目標嘛!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至少它是個願景啦!在您接任之後,你會設定什麼樣的目標及期程?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問題,我稍早自我介紹時有提到,能夠普及公平的網路環境,能讓偏鄉及弱勢社群有寬頻建設及價格合理化,也就是讓網路的價格不會變成他們無法支付的障礙,這樣子就能夠縮小全民的數位落差,我想這是一個作法,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未來你能夠設定一個目標,也希望有一個期程讓我們可以知道。很謝謝主委被提名人好像也很清楚我是來自偏鄉,我的看法是這樣,就是有電的地方,我們也希望自來水可以到,通訊也可以到,網路都可以到,這是我們的理想狀況,因為其實臺灣並不大,雖然多山,但我想很多都是可以克服的,但是您剛剛有提到,就是經濟規模,一個經濟的誘因、因素就變成偏鄉要建置寬頻或者接取這些寬頻基礎建設的很大障礙。我舉個例子來講,其實兩、三年前我也有承諾,有些地方並不偏僻,就是公路可以到達,像是高雄市有一個桃源區,它最後的那幾個地方、幾個里在兩、三年前連有線電視都到達不了,後來NCC有承諾會動用有線電視發展基金,希望可以幫他們接過去。可是時至今日,其實還是有很多部落沒有,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看這個地圖,黃色的線是主要道路,從衛星地圖上可以看到,房子很多的地方,然後又鄰近主要道路是有的,可是只要沒有鄰近道路,他們就接不到有線電視,對於這個部分,主委怎麼看?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您提到這樣的一個想法,剛才除了您提到過去NCC是利用基金去協助之外,我個人今天有一個很大膽的想法,就是我認為應該要訂定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指標,我們都聽過CSR,我們也知道大公司會希望能夠對社會有些回饋,如果在有獎勵誘因的前提之下,也許有線電視公司或者Cable公司會願意把企業的社會責任當作它的工作。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委,我聽到這個很振奮,希望未來你跟有線電視業者一起來促成這個社會責任,好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只要有地方、有居民提出這樣的需求,NCC都可以成為一個平臺來協助疏通,可以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也看到數發部去(113)年的數位近用調查報告,我們從這個當中其實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如果分山地原鄉、平地原鄉跟非原住民鄉鎮,會因為固網架設率而造成一些數位近用的差距。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以網路掛號或數位影音編輯來看,其實平地原住民鄉還高於非原住民鄉,他們很需要,因為它遠,所以特別需要透過網路去做網路掛號預約門診,特別需要利用這一些網路去做一些數位工作,所以看起來其實對偏鄉來講,它是更需要,可是就是因為山地原住民鄉鎮的一些基礎工程造成了他們沒有辦法使用,因此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主委未來會注意。

蔣榮先被提名人:網路的近用權是國民的基本權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我希望山地原住民鄉鎮的這些基礎工程都能夠來處理。另外,我關心災害發生時的通訊,我們來看一下,如果以今年的0728來說,颱風常常都有,而且未來會越來越頻繁,因為氣候變遷的關係,就會斷路、停電,通常都是路會先斷掉,然後電就斷掉、通訊就斷掉,有時候會很多天,我也覺得不可思議。以9月的樺加沙為例,樺加沙颱風造成我們都在關注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的時候,其實在另外一邊的海端鄉,他們最後的那幾個部落,像利稻或者是霧鹿,竟然3天之後他們斷訊的消息才傳送出來、斷路的消息才傳送出來,是因為什麼呢?剛好有廠商困在裡面,他有衛星電話。我想請問一下主委,你覺得這個衛星電話是不是應該每個原鄉都要來配置啊?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您的提問,就如同剛才前面所提到的,災害發生的時候,能夠確保通訊不中斷,能讓我們的基地臺儘快地完成恢復,這應該是NCC該做的事情,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主委未來也要注意。13個縣市易成災害孤島地區的有186處,我想給主委一個功課,這是內政部消防署盤點的,我希望根據這186處,至少針對他們有沒有衛星電話、他們的網路布建率或者是有線固網等這些到底有沒有,可不可以去盤點這個資料?因為我覺得要先有這樣的盤點資料,我們才知道未來要怎麼做,對不對?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加強建置,謝謝主委。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也希望兩個月內給我一個報告,可以嗎?謝謝。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1138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NCC主委被提名人──蔣榮先主委。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主委早。我看您的學經歷都非常完整,也非常優秀,也看到您的專長是在人工智慧,本席也很好奇,因為看您的學經歷與專長跟NCC的傳播跟法令、法律似乎沒有很直接的關聯,當然提名你來當NCC主委被提名人,想必也是要借重您的專業跟專才。在這邊本席先跟你討論,就人工智慧領域來跟你做討論,我們知道其實上個禮拜國安局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裡面的業務報告就有再次說明,就是臺灣遭受到中共組建的網路民兵與民間網駭側翼的攻擊每天高達280萬次,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狀況。我們也看到,國內很多的議題都是受到很多的假訊息,或者是特定的操弄跟帶風向,例如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的意外發生之後,我們也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散播AI生成的假影片在帶風向,試圖要把這整個意外的責任甩鍋給中央政府沒有事先做好撤離或者是相關的宣導,這樣一個AI生成的假影片確實是會影響到我們民眾的認知或者是輿論的方向。

過去其實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有這樣的現象存在了,可是國民黨一直都不承認,也不願意面對,但是在這一次國民黨黨主席選舉時,他們自己受害了,他們才願意承認跟面對這樣的現象。國民黨主席選舉的投票日是18日,在這個投票日之前,國民黨戰鬥藍、正深藍的趙少康也在記者會裡面提到,來自TikTokYouTube的影片內容高度支持特定候選人,而且註冊時間是在國民黨啟動黨主席選舉前夕,他在這個記者會裡面也強調,並正告大陸當局不要介入國民黨黨主席的選舉,所以連國民黨現在也承認了,就是藍營人士也承認了,來自中國的這種網路訊息的介入跟影響是非常的直接跟明顯的。

境外假帳號及AI變照影片結合演算法確實影響了我們的社會認知,且操縱輿論,這是確實存在,而且目前這種現象越來越嚴重。所以在面對這樣的一個狀況,我不曉得以我們主委的專業,未來你有什麼想法或應對方式?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問,確實我們現在每天不管是GSN也好,或者是在網路上面,因為我以前擔任南部網路中心主任,我們是每天都有幾百萬的駭客在攻擊的,那個是完全沒有辦法用想像能想像出來的。針對像這些,以最簡單的道理來說,就像是一個身體,你要讓你的身體變強壯才不怕這些攻擊。現在的現況上面,確實對於不管是網路上的假訊息、假影片,還有這些演算法,如果按照科技的角度來講,所有的演算法和這些技術是中性的,他的立場其實是中立的、沒有立場,而是被使用的人去造成了一些危害。換句話說,現在對於境外的阻絕上,已經很早就開始用AI來堵AI、用AI來抓假訊息、用AI來抓假影片,這些作法現在都已經有不少的演算法在進行了。

我個人很慶幸的,自己的專長剛好也是資訊科技,還有AI的專長,如果有機會進到NCC服務的話,我應該會把這個當作是日後我們的重點,希望NCC能夠與時俱進的把法規面去做進程之外,我們也希望NCC能夠更快速的協助,例如像新聞媒體做查證的工作,自動去查證、驗證假訊息的這些檢驗等等,希望這些都能夠用科技的方式來做到。謝謝。

陳委員素月:是,很高興聽到主委這樣的回答,也讓我們對主委未來帶領NCC有很高的期待。

現在科技的運用,像Meta透過演算法掌握我們瀏覽的內容,我覺得這個對於整個社會真的是影響非常嚴重,我們看到美國也曾經大規模起訴Meta,他們揭露臉書、IG的演算法如何把兒童推入有害內容,也就是只要我們點閱、觀看影片或相關議題之後,可能Meta就會透過演算法來推播給我們相關的內容,所以我們也擔心境外透過這樣的一些影片來影響我們的輿論之後,然後把相關的一些假影片或訊息再推播給我們的百姓跟鄉親,所以我覺得AI的阻絕真的是非常重要,我們也希望未來在整個傳播媒體上,NCC有這個責任協助廣電媒體來防制假訊息,剛剛主委也有做明確的回答了,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希望主委真的上任之後,我們在這邊當然也要呼籲在野黨要來支持啦,畢竟NCC是獨立的機關,我們也希望賦予NCC這樣一個責任,未來能夠發揮您的專長來協助廣電媒體防制假訊息,協助我們社會的安定。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非常感謝委員的提問。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林委員宜瑾:1145分)謝謝主席,有請蔣主委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被提名人好。紐約時報控告OpenAI侵權案,我想國際矚目,同時也成為我國探討媒體議價法這個過程中國內媒體高度矚目的重點,人工智慧、AI是您的專長之一,所以首先想要請教,臺灣該如何面對AI時代下的侵權爭議?尤其是你將任NCC的主委,所以要特別請教您,有關媒體在AI時代下的權利保障,具體而言,你是否支持新聞有價?如果你支持新聞有價,站在NCC的角度,該如何協助國內媒體因應AI的發展?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問。所有的媒體都是由記者女士先生們慢慢的一個字一個字刻出來的,所以換句話說,當他們報導的新聞被這一些所謂的大型媒體巨獸瞬間用搜尋引擎拿去當作自己的這種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作法,確實現在全世界大家都注意到了。國內也針對這樣的議題,由數位發展部、NCC甚至公平會,目前正在討論當中,雖然到目前為止他們並沒有一個一致的共識,但是可以看得出來,在現況上面,假如我們國內很清楚的讓全民共識達到這個地步的話,這個時候我們的政府就可以站出來,很勇敢的跟這些大型媒體說,當你日後在臺灣要做什麼樣的檢索時應該要採取什麼樣的作為,這個我相信應該是目前對所謂侵權爭議上所可以的一個作法。謝謝。

林委員宜瑾:雖然剛剛我們先探討AI時代的問題,不過實際上,連舊網路時代下GoogleMeta這種跨國平臺跟媒體間的那種權利義務關係都還沒有釐清,從加拿大跟澳洲推動媒體議價法的例子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場團體戰,從媒體到政府各部門必須要做好因應平臺措施的準備,在立法後也需要長期的密切合作。因為我們可以想見,發生在加拿大跟澳洲這種新聞內容遭平臺下架的案例,必定也會出現在通過,假設通過媒體議價法的臺灣啦,所以我們不能放任媒體單打獨鬥,在立法的同時,我們也要提出因應平臺抵制的解方。所以想請教您,如果你成為主委,是否會繼續來推媒體議價法?或者你認為臺灣該怎麼因應跨國平臺抵制的措施?

蔣榮先被提名人:現況上我們其實很清楚,就是所謂凝聚社會的共識,也就是有民意基礎,當有民意基礎的時候,我們的主管機關就應該要很明確的去跟這些跨國平臺溝通。例如我們的社會認同Meta來臺灣,但是你應該要有明確的責任,是負責任的落地,這些負責任的落地就是我們不會用不當方式去干擾或干預這些商業行為,但是必須尊重臺灣這樣一個主權國家,我們的媒體應該要有現有這樣一個支持。

林委員宜瑾:對於媒體議價法,數發部認為雖然立意良善,可是執行上卻有窒礙難行的地方,所以數發部希望轉而發展成臺灣優質媒體共同分潤平臺。可是本席認為,你如果要搞這種平臺,你必須要先解決三個問題:第一個,捐款不具備強制力,那如何確保財源的穩定?第二,要求民眾要訂閱,是否就是將原先跨國數位平臺該承擔的成本跟責任轉嫁到人民的身上?第三,如果最終我們還是必須要透過議價跟基金的豁免機制來達成平臺捐贈的誘因,那麼我們就會回歸到議價跟基金的制度該如何設計的問題,所以我必須提出,假設如果平臺就直接撤掉所有臺灣的新聞內容,又或者直接撤出臺灣的市場,那我們要怎麼樣因應?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謝謝委員的提議。其實我相信數發部現在從新的數發部部長,現在目前最新的所謂分潤制的平臺,就我所知,現在目前還在溝通當中……

林委員宜瑾:是,還在研議?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我覺得主管機關,不管是數位發展部或者NCC,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開明態度,讓這一些國外的大型媒體或者大型的數位平臺,讓他們不會覺得臺灣是一個反商的國家之外,也讓他們理解到落地的責任在哪兒……

林委員宜瑾:對。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認為落地的責任可以讓企業,或者這種大型企業他們去思考到,企業的社會責任在哪裡,而非只是在這邊把所有該拿到的資源拿走,我認為用這種方式跟大型的數位平臺,應該是有溝通的空間。謝謝。

林委員宜瑾:好。再來,我再跟您請教的就是廣播電視法的改革問題,因為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的時候,有特定的候選人遭到質疑,因為他身兼新聞媒體董事長的職務,所以我們恐怕這樣會讓新聞媒體失去報導大選的公正性,為杜絕掌握政治權力又有意角逐公職者會藉由操控媒體的狀況來操作輿情,因此當時本席有提案修正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規定政黨的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選任公職人員跟登記參選公職者,都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或任廣播電視事業董事或獨董。

當初我提案的時候,在野黨對本席大加撻伐,可是現在我們來看,這個黨、狗、駭、媒的世紀大醜聞爆發,我們又再一次發現,其實政治人物或者意圖掌握政治權力者,他跟媒體的關係真的是必須要被嚴謹的規範。所以,我要請教被提名人,你是否支持本席的修法方向?未來在你的領導下,廣播電視法你又想要有怎麼樣的修正革新?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案。由於我並沒有參與廣播電視法第五條的修正案,所以我不了解……

林委員宜瑾:是,當然、當然,這個是我的提案。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謝謝您提出此案,我覺得不管是現在的黨政軍條款,或者將來日後對於媒體的管制等等,我認為透明,讓所有的監督都有透明的管道可循,這應該是最好的方式。謝謝您。

林委員宜瑾:好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現在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徐委員富癸:1153分)主席,有請我們蔣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徐委員富癸:被提名人好。我知道被提名人一向都在學校教書,今天到立法院會不會緊張?

蔣榮先被提名人:會的。

徐委員富癸:我想我們還是一樣,用一個最好的應答的態度來面對所有委員的質詢。您有特別提到,NCC應該超然於政治跟商業勢力,確保公共利益跟通訊的權益。我想這一點我非常的認同,但是回歸專業不只是口號,尤其我們現在社會期待看到,NCC不再是一個被動的裁罰機關,而是能夠主動引導產業確保民眾權益的一個監理機關,被提名人贊成這樣的說法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

徐委員富癸:目前全民最關心的一個議題就是詐騙的問題,當然NCC在防詐的工作裡面負責通訊端跟媒體端的防詐功能,包含簡訊的部分、第四臺的廣告查核,甚至目前風起雲湧的網路詐騙廣告的下架部分,但是很可惜的是,民眾似乎感受不到NCC在這部分有積極的作為,對此被提名人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的提議。確實現在對一般民眾來講,普遍痛苦指數最高的就是有不斷的、像是鋪天蓋地式的眾多的詐騙訊息跟詐騙簡訊。NCC過往其實也用堵詐的方式,希望強制性的讓三大電信業者透過Know Your CustomerKYC)的方式,清楚地把所有不當的簡訊訊息加以攔截。現在的現況上面,就我所知道,已經有很好的改善措施了。將來其實很簡單的就是,慢慢的如果能夠讓三大電信或者其他的電信公司透過這樣的機制去更強制地讓更多的電信公司了解到,他應該負起社會責任去做這件事情的話,再透過監督的方式,NCC可以透過監督的方式去了解他們是不是真正地做到了防制詐騙的工作。

徐委員富癸:對,尤其我們自己從基層出來的,很多的長輩也好,年輕人也好,最近被詐騙的案件還是層出不窮啦!有些老人家努力辛苦工作一輩子的積蓄全部都被騙了,真的欲哭無淚啦!我想防止詐騙的工作,絕對不是只有NCC要負責任,尤其您未來上任之後也有可能擔任主委,如何在既有的架構裡面強化跟警政署也好,金管會也好,甚至跟數發部的協作機制,甚至未來能夠跨部會整合,建立一個通訊詐騙應變中心,甚至是橫向的通報機制,被提名人是不是支持未來做這樣一個跨平臺廣告防詐的聯合稽核的機制?

蔣榮先被提名人:當然,非常謝謝委員的提議,這是一個很好的構想。

徐委員富癸:未來如果你上任之後,你會很快的推動這樣的一個機制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定會。

徐委員富癸:會啦齁。尤其現在網路,包含LINE也好,FB也好,YT也好,這些平臺雖然在臺灣經營,但是因為總公司都在外國,很多人都覺得他們是在規避我們的監理啦。未來您上任之後,是不是主張未來大型平臺應該在臺灣設立一個法遵的窗口,甚至有一個即時下架的回報機制?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的,對。委員提到的問題,其實我在回應黨團的意見上已經非常清楚的表達了,就是我們針對這種境外大型的數位平臺,由於他並不在臺灣,可是其中的關鍵就是主管機關可以要求他負責任的落地……

徐委員富癸:他們不能只是來這邊賺錢,都不用負責任啦!

蔣榮先被提名人:對,您說得很好,不僅是讓他在這個地方賺錢,他應該也要承擔社會責任,他不但應該要有窗口,他不但應該要有法遵的機制,甚至於他應該要很完整的去做追蹤,將來他在這個地方所有的反詐騙的行為,NCC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會對這件事情去做一個透明的指標加以顯示。

徐委員富癸:好。另外我還要特別強調,像我們屏東來講,我們有偏鄉也有離島,過去我們自己在地方上跑行程的時候,也有很多鄉親在反映,不要說5G,有時候甚至4G3G都達不到,有的地方甚至連網路訊號都沒有。未來您上任之後,針對這個部分,能不能積極跟我們相關的,包含數發部也好,交通部也好,跟電信業者能夠做一個溝通平臺,強化當地的通訊品質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案。確實通訊不僅僅是救災的生命線,而且通訊是一切聯繫最重要的管道,NCC過往既然是主管通訊的機關,我們就應該責無旁貸的,在任何的情況之下,確保不管是偏鄉、離島或者是在平時,在災害發生的時候,都能夠擁有一樣的通訊權利。

徐委員富癸:是。我想三大電信業者也不是只有賺錢,他們在重要的時候,尤其像一些救災也好,甚至在一些指揮中心的現場也好,應該扮演行動基地臺甚至支援的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尤其我們偏鄉有很多基地臺建置不足,NCC也應該要協調全面盤點,甚至未來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你們不是只做為監理機關,而是一個通訊韌性建設的推手,被提名人贊成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非常贊成,謝謝委員。

徐委員富癸:好,社會期待NCC能夠回歸專業,維持獨立,但是我更期待未來你主掌NCC之後,能夠展現積極的作為,讓防詐更有效、媒體更健全、通訊更公平。最後請問被提名人,未來你上任之後,要帶領NCC打造一個什麼樣的具體目標?

蔣榮先被提名人:剛才我有花一點時間介紹我個人理念,我用很短的時間,也如同委員期待的一樣,希望NCC將來是一個正直、公平的機關,讓社會大眾認識到這是一個可以期待的中立、獨立的機關,謝謝。

徐委員富癸:我想要化解在野黨的疑慮,你也必須展現很大的誠意來處理。好,謝謝。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徐富癸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黃健豪委員發言。

黃委員健豪:121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蔣榮先。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蔣老師好。針對一些新的技術、eSIM卡的這個問題,過去我也討論了非常多次,包含iPhone17上市之後,他們強調在全球市場裡主推eSIM卡,但是臺灣市場因為NCC過去不開放也不支持的態度,所以iPhone17在臺灣推出的時候,必須針對臺灣有特製nano-SIM卡槽的狀況,所以我要問被提名人,未來你擔任主委的話,對於eSIM卡的態度,你的立場怎麼樣?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我們的科技立委,問的問題就是不一樣,回答委員剛剛的問題。現況上,其實我大概就是那35%,因為我個人出國就是使用eSIM卡,所以我也認為當這個科技趨勢不可阻擋的話,NCC應該主動把這個事情的推動,當作是它必須要去做的事情,謝謝。

黃委員健豪:如果蔣老師未來擔任主委的話,會帶動、帶領NCC推動這個事情嗎?因為過去很多的藉口跟理由,這幾年大家不斷強調,不管是在這邊質詢,或是在媒體上發表意見,大家都在問為什麼NCC不推動eSIM?原因可能是因為怕詐騙、怕一些有的沒有的,但實務上,我們知道就算是實體SIM卡,實際上還是有很多所謂的詐騙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未來如果你真的順利擔任主委,是不是會往這個方向開放?不只iPhone,基本上,我想各家手機業者技術上都做得到,但是過去因為法規限制和NCC不支持,所以現在除了iPhone之外,很多Android手機系統都沒有辦法使用eSIM,所以我才要問NCC的態度,如果未來你擔任主委,會不會往開放的路線來走?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想我會更積極去了解目前這個技術和我們國內現有法規衝突之處,以及為何針對eSIM卡的這個問題,NCC現在的態度是屬於比較消極,我想我會優先去了解這件事情,謝謝。

黃委員健豪:好,蔣老師,這個真的要拜託,因為世界各國對於eSIM的技術應該是沒有問題,包含防詐,包含相關法規,世界各先進國家都做得到,唯獨臺灣做不到,如果你能夠順利就任,這個部分要重新檢討。

再來,針對很多委員關心的中天案問題,在中天電視臺被關臺的這件事情上,我想先請教被提名人,你認為言論自由有沒有一個標準?

蔣榮先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問題,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換句話說,不管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等,都受到國家法律保障,言論自由只有在我剛剛前面提到的,只有會產生立即性而且明顯的危險時,例如煽動暴力或其他情形,它才會危害、觸及到那個底線,不然其實言論自由整體上的管控是比較鬆散的,謝謝。

黃委員健豪:剛剛也有委員提到,過去在質詢NCC時也提到過,中天案跟NCC之間的官司,目前來講,NCC這邊已經26敗,過去針對新聞事件的內容、新聞本身,NCC對中天新聞臺有一些裁罰,當然我們也知道不只中天而已,除了中天之外,各家新聞臺的報導有時候也會被檢舉,甚至裁罰,我想被裁罰的不會只有中天新聞臺,但因為裁罰紀錄這麼多,所以是用這樣的方式把中天新聞臺關掉,我想請問蔣老師,未來如果你擔任主委,如果中天想要重新申請回復電視臺,這些被撤銷的裁罰、被撤銷的行政處分,會不會影響到中天的權益?你的立場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確實中天案引起社會大眾廣泛的討論,也讓目前的社會大眾注意到,當年2020年的那個審照案的過程是不是有瑕疵?現在這個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程序,我會等司法程序確認以及它的司法見解之後,再請NCC針對這件事情做進一步的處置。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蔣老師。再來,針對過去NCC委員,包含林麗雲和王維菁離開之前,提到政媒集團化的問題,當然,現在媒體很多,因為收入問題,所以會大量承作所謂政府標案,很容易形成政媒共生的問題,包含蔣老師你的提名也是行政院的權責,未來你要怎麼確保NCC的獨立性跟專業監督?另外,會不會主動統計並公開各機關媒體採購跟置入的預算數,來強化民間監督,以避免政媒集團化跟政媒互相利益結構綁在一起的問題?未來NCC在這個事情上的態度是什麼?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的,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們都知道,不管是政媒共生或是尋租等等,最好的解決方式,其實就是透明,也就是有一個機制讓NCC或者社會大眾更清楚知道這個過程是不是透明的,包括政府標案,也包括重要的標案,如果是經過政府標案,也必須很清楚的載明支持的單位,這樣才能夠讓NCC做到獨立性,我很期待有這個機會把這個透明機制建立起來,謝謝。

黃委員健豪:所以蔣老師如果擔任主委,會主動去做這個事情,還是由立法院提出來,你們是被動的?我是說在政策理念上,你剛剛說你個人是願意支持的、心態上是支持的,如果你真的接任這個位子,願不願意主動提出這樣的法案或提出這樣的制度?

蔣榮先被提名人:會的。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蔣老師,也謝謝召委。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現在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現在請劉書彬委員、劉書彬委員,劉書彬委員不在。

現在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不在。

現在請范雲委員發言。

范委員雲:128分)好,謝謝召委,有請主委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蔣榮先被提名人:委員好。

范委員雲:被提名人好。你未來有機會擔任我們非常重要機關NCC的主委,所以我想請問一個跟主委權責相關的問題,就是如果性侵的影像滿天飛,那監理機關的責任到底何在?我想最近大家都有看到臺北火車站爆發不幸的性侵案,一名通緝犯把一名外籍女子拉到牆邊性侵將近10分鐘,我們很不幸的看到有部分電視臺拿到影片後,居然只有把重點部位打上馬賽克,甚至只有打在眼部,就製成新聞影片,用擬似A片上馬賽克的方式播出性侵影片,完全沒有顧慮到受害者或者觀者的看法,造成很大傷害,我認為這是助長性別暴力的文化。我們看到衛福部這一次相當不錯,立即反應,1014號發生這個影片外傳,15號就發布聲明,呼籲不要再報導被害人的相關資訊,否則將查明嚴懲;16號性影像處理中心在兩天內就接獲14件檢舉,第一時間就通知媒體及網路平臺業者下架。我們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這種沒有保護到受害人相關的資訊,其實是會處罰款的,事實上,在上一屆立委任期,針對性私密影像,我們有所謂的四法聯防,就刑法來講,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等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處刑罰的罪,今天我想問的是,NCC主管的廣電媒體製播相關規定中,其實也有相關原則,其中第二點提到避免不宜之呈現方式,不管是性騷擾、性侵害等等,都應該謹慎處理畫面及聲音,所以除了衛福部主管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外,NCC也有相關規定,而NCC又是電視新聞的主管機關,所以我想請問被提名人,如果你當選主委,你會做哪些事情?因為這一波我們幾乎沒有看到NCC有任何的聲明跟角色,所以第一個想問的是,你有沒有注意到這件事?如果你擔任主委,你會做哪些事情來促成電視新聞應該嚴守國家的相關法令?你會如何積極宣導檢舉的管道,讓民眾跟NCC協力把違法的內容儘速移除?

蔣榮先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這個提問。確實,個人的隱私權是一個普世價值,全世界的人都重視,在這個新聞案件中,非常遺憾看到這樣的新聞報導,現在衛福部已經通知性影像處理中心準備要下架……

范委員雲:對,那個是針對網路,但是電視新聞的主管機關是NCC……

蔣榮先被提名人:沒有錯,現況上就我所知,NCC內部也開始有做一些相關處置,目前所有廣播跟電視的處置方式,還是要求自律為優先,後面才用法律,現況上這個案子看起來,如果我有機會進到NCC,我會特別深刻檢討,在這個過程當中,政府機關是不是應該主動將傷害降到最低。

范委員雲:請問被提名人,你覺得以北車這個事件來講,現在的自律機制運作的好嗎?

蔣榮先被提名人:我現在沒有辦法做個案的探討,不過以通案的探討看起來,目前廣播電視傳播業當中,普遍的自律機制都有做到一個內容事實的查核,以及內部自律的工作,普遍性……

范委員雲:講到自律,你說他們都有事實查核,這應該很多民眾都不同意吧!如果自律機制運作不好時,該怎麼辦?

蔣榮先被提名人:當然,如果自律機制沒有辦法做好,主管機關NCC就應該用其他的他律和法律來執行……

范委員雲:對,自律不好的時候,就是他律,他律就是NCC要代表我們全民的公共利益,這個非常明確,公共利益就是保護受害人,然後不要讓大家看到這樣的性暴力影像到處亂竄,甚至擔心會有模仿作用。既然NCC已經有很明確的規範,這種涉及到性犯罪、性暴力的畫面、聲音,應該要謹慎處理,避免不適宜的報導。未來你是不是可以更積極的處理這個自律機制看起來明顯不足的狀況?

蔣榮先被提名人:是,應該的。

范委員雲:雖然你今天還沒有說出要怎麼處理,但我相信你有這個誠意,請加油,你可以承諾未來會嚴加處理吧?

蔣榮先被提名人:一定的。

范委員雲:一定,好,謝謝你。

主席:好,謝謝范雲委員發言完畢。

繼續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現在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現在請游顥委員、游顥委員,游顥委員不在。

現在請魯明哲委員、魯明哲委員,魯明哲委員不在。

被提名人蔣榮先先生之說明與答詢結束。蔣榮先先生可以先行離席,謝謝。

現在作以下宣告:休息到下午130分,休息後,進行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之說明與答詢。現在休息。

休息1215分)

繼續開會133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進行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之說明與答詢,請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說明。

程明修被提名人:主席、各位委員、秘書長、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午安。我是程明修,目前服務於東吳大學法學院擔任教職,主要講授憲法跟行政法相關的科目,研究所以經濟公法的專題研究為主要重心,主要研究為經濟管制法跟公私協力,還有行政合作法制。目前同時也擔任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的委員,並且參加許多中央跟地方政府的訴願救濟還有法規審議的工作,那麼也很慶幸在2007年到2010年,曾經擔任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的政務工作,在2020年也獲司法院選任,擔任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1屆的參審員,實際參與法官在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的司法審判工作,不論在教學、學術或者參與的政府跟司法工作,都有極高的自主獨立性的特質。今天非常地榮幸能有機會接受大院的審查,並期盼能在未來的工作上,於獨立機關中繼續貢獻自己在法律上的經驗以及專業。

我出生在嘉義一個單純的公教人員家庭,家父幼年來臺,後來擔任國小的教職。我在嘉義完成高中的學業,大學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後來進入中興法商完成了碩士學位,並且進入博士課程,後來就轉赴德國,先後取得了比較法碩士以及法學博士的學位。那麼我在德國的博士論文研究主題主要涉及到行政法上最核心的管制議題,就是許可制跟特許制,它涉及到管制模型當中所牽扯的基本權利之保障,還有管制機關權限行使的界限等等問題,在這個研究的基礎上,後來也開展我自己在憲法基本權理論以及經濟公法上管制理論的研究。在經濟法上的管制理論,從典型的強制規制,到具有自主規制成分的規制,到國家規制型的自我規制,以至於純粹的私人的自我規制,它所呈現出來的就是各位目前所看到的法律、他律、自律的管制光譜,在廣電媒體跟網路領域當中,也更加看到它論述的實用性,特別是目前關於網際網路當中廣泛被運用的產業自主規制模式,更是可見其重要性。

20年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設立之初,是臺灣獨立機關開始運作的嘗試時期,當時許多獨立機關的組織運作以及監督問題都有相當多的內外在挑戰,而我也有幸在機關設立初期就以法律的專業參與了NCC訴願審議委員會,擔任訴願審議的法律救濟工作,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起步之初所面臨到的法制環境的挑戰身歷其境。如今隨著數位匯流時代的來臨,傳統電信、廣播、電視的界線已日漸模糊,通訊與媒體產業融合迅速,產生許多新的服務型態,對於通傳會來說,無疑是一個更深層的監理體制的挑戰。我認為通傳會在數位匯流時代會面臨到幾個過去存在以及未來的關鍵挑戰,我也期許未來可以有機會,特別是在法制面向上可以有參與的機會。

首先我們可能面對到最嚴厲的挑戰是既有的管制法律也就是目前的規制所受到的一些外在質疑,特別是在黨政軍條款的裁罰對象上一直受到挑戰。那麼在審照程序上還有違規裁罰上,雖然NCC在管制上有滿大的裁量空間,但是法律明確性的要求也受到外界的期待。另外,在廣播電視法跟衛星廣播電視法目前規範所呈現出來的分歧現象,也可能有必要做一致性的處理。另外,有線電視業者在目前遇到嚴苛的管制以及面臨到產業生態的挑戰,可能在管制的密度上也有一些鬆綁的呼聲。

既有的傳統法規目前可能已經沒有辦法涵蓋新型態的服務類型,特別是針對跨平臺業者,在既有的管制規範上面可能會出現一些管制的漏洞,導致所謂的「平臺無責、內容無控」的現象,因此,我可以理解外界對於整併目前電信傳播網路新型態規制的期待日益增高,那麼這裡的管制遇到的一些困境大家也都可以理解,涉及到的是平臺治理的邊界模糊,因為大部分的跨國平臺不見得在臺灣有落點,導致我們在執法上面的困難。那麼目前通傳會擔任OTT TV的主政機關,也逐步的在嘗試建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相關法制的建設,這裡面所遇到的這些外界的挑戰或者是外界的建議,目前還沒有辦法完全形成一個有共識的內容,我想這個部分也會是未來我們要精進、挑戰的地方。

另外,在面對到氣候變遷、資訊安全還有關鍵基礎韌性的挑戰上面,各位可以從最近的風災看到,有關基地臺的架設以及高空架線設施抗風係數的增強,對於我們通信韌性的提升,可能也是未來我們要努力的地方。另外,有關於重要的通訊基礎建設受到攻擊會癱瘓影響國安的問題意識也慢慢地增強,因此,確保落實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的執行,我想也會是更重要的一個挑戰。面對到AI技術應用的挑戰,為了鼓勵業者創新,因此通傳會也擬定了AI應用指引的自律規範,鼓勵業者跟公協會制定內部的規範。另外,NCC在堵詐的任務上,應該也會持續統籌堵詐電信服務的任務,持續推動防杜境外詐騙來話、攔阻惡意簡訊等措施,來阻擋所謂的網路詐欺犯罪。當然,在建立媒體識讀的教育上面,NCC應該也有相當重要的角色可以扮演。

本人期許未來有機會在這份廣受國人與社會期待的工作上,在完善法規環境、提升透明度跟公共參與的機制上,致力建立更符合現代需求的法制基礎,提升社會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信任,讓NCC成為全民的NCC,力求在快速變遷的環境中守護民主的價值與言論自由,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被提名人程明修說明完畢。

現在請登記第1位本院委員吳沛憶委員發言。

吳委員沛憶:1340分)感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程明修博士。

主席:請被提名人。

吳委員沛憶:程博士好。你剛剛提到一句話,我覺得相當的認同,就是NCC要做全民的NCC,雖然您現在是被提名尚未上任,但是我要就最近國人也非常關心的一件事,就發生在我們周遭,臺北車站發生的治安事件所引發的媒體事件來跟您請教討論。上週在臺北車站很不幸的發生了性侵案件,那麼更不幸的是,隨即我們看到國內竟然有媒體取得民眾拍攝的性侵過程影像之後,把它放到報導當中,在全國國人可以看到的電視臺上面放送,舉國譁然。我請教程博士,根據現在既有的法規,目前對於媒體報導裡面使用性侵害過程的影像是否有所規範?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目前我們在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第二十七條,連結到它的裁罰第五十三條條款當中,應該有相當明確的一些規範,在我們的現行法當中可以運用。

吳委員沛憶:是,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針對國內這些電視放送的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這四款任一款發生都是禁止的。第一款,違反法律規定,我們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就有規定,對於被害人我們要保護他,資訊不得揭露,所以第一款就已經有法律在禁止這樣的行為。第二款,「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這一個新聞報導是任何一個年齡層都有機會可能會看到的,所以它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的潛在風險存在,而且確實發生。第三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我想這不需要多加說明。

據我所知,有很多民眾已經有上網向NCC檢舉,希望NCC要來處理,因為按照現行法規,如果違反剛剛講的這四款其中之一的話,這個罰責博士能不能說明一下?NCC可以處怎麼樣的罰責?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印象中,在第五十三條當中它有連結一些裁罰的條款,那麼其中當然有一些程序上面,比如說要令其限期改正的一些措施,這個在既有的裁罰程序當中應該都有規範存在。但是可能我們更關心的是要即時下架,或者即時地除去這些性影像,就這個部分,目前在衛廣法當中,我們不是主要要求移除的權責機關。

吳委員沛憶:對,這是衛福部,衛福部也有所作為了。即時下架當然重要,也已經下架,但是該罰要罰,才會得到懲戒的效果,如果按照現行法規,因為其實它的罰責不一啦!像我剛剛講的,如果是二、三款的話,最重可以罰到200萬,最輕20萬以上,這是以法規層面來說。但是實務上,現在NCC有沒有辦法來處理這個違規檢舉案?就你的瞭解。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講的是我們現在的委員結構……

吳委員沛憶:現在的NCC

程明修被提名人:現在的委員結構嗎?

吳委員沛憶:沒錯,以現行的狀況,有沒有辦法召開審議委員會來審議這樣的檢舉案件?

程明修被提名人:目前我可能理解有些重要的裁罰案件,可能沒有辦法馬上以……

吳委員沛憶:是,因為現在NCC委員還沒補足。

除了門檻以外,因為這是去年NCC對外所說的,去年NCC委員曾經做成一個決議,除了人數以外,很重要的是,目前傳播專業的委員是從缺的,所以去年NCC做了一個決議,針對傳播相關的違規處罰案件先暫停審議,你們一樣接受民眾的檢舉陳情案,可以收案,但是還沒有辦法召開會議,所以我很希望NCC要做全民的NCC,讓它的功能能夠實際發揮才有用啊!否則我們在這邊討論這麼多,法律有規範,罰則有罰,但是沒辦法開會,沒辦法審議,民眾已經檢舉了,你們可以收件卻不能處理,所以這個我要拜託立法院,因為太多民眾一直打電話來我辦公室,說我們這個國家是沒有法律了嗎?竟然性侵的影像可以這樣上傳到網路上!不是下架就沒事,該罰要罰!法規有規範,但你們卻沒辦法開會,這是非常大的遺憾。

第二點要請教博士,金鐘獎剛落幕,其實大家很關心臺灣本土電視節目內容的自製,NCC對於本國文化的保障,在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八條裡面也有所規定,就是我們在電視臺規劃節目的時候,其實是有保障本國文化、善盡社會責任這樣的義務存在的,NCC有什麼樣的作為可以來提升本土節目內容的自製呢?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NCC不只應該作為一個網路或者是媒體的監理機關,對於目前您所提到的這些產業的扶持,也是NCC應該積極作為的部分,那這裡會面臨到一個滿大的挑戰是,目前有線電視業者在經營上面所遇到的一些困境,我想這個連結起來觀察的話,在製作本土節目的獎勵機制上,NCC應該可以有更多提升的作法。

吳委員沛憶:好,我也相當地認同,我認為NCC除了法律的監理之外,我們也可以來鼓勵與支持,所以非常地期待,希望未來新的NCC能夠一起來支持本土節目內容的製作,謝謝被提名人,謝謝主席。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洪孟楷召委發言。

洪委員孟楷:1346分)主席謝謝,麻煩請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洪委員孟楷:程副主委被提名人,你好。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本席也很關心跟重視NCC要獨立行使機關職權,但是很遺憾,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行政部門提出人選的時候,已經距離去年4位委員到期一年之久。去年731日到期,結果新任這一屆的委員名單是今年的731日才提出來,並且送到立法院,所以即便我們要審理,過去這一段時間沒有名單可以審理。但關鍵還是來到,因為院長說有委員在做生涯規劃的考量等等,因此有延宕,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副主委被提名人,院長有沒有跟您徵詢過擔任委員這件事情?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行政院長有跟我親自徵詢過。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

程明修被提名人:印象當中有兩次的時間,第一次的時間應該是在去年的年底。

洪委員孟楷:去年年底就徵詢了。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去年年底是第一次跟院長碰面,不過第一次碰面時,院長跟我談到的並不是具體的工作上面的問題,而是想要跟我探討有關通傳會目前運作所衍生出來的法律問題,想要瞭解我的一些看法。

洪委員孟楷:跟您就教。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但是他也有……

洪委員孟楷:好,那第二次呢?什麼時候確定提名你,並且說是副主委這樣子重責大任?

程明修被提名人:如果沒有記錯,應該是在今年的55日。

洪委員孟楷:55日。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洪委員孟楷:奇怪,今天早上我們的主委被提名人也講55日,不過重點在於4月底本院委員在質詢的時候,院長就有講過幾乎已經確定名單了,好,那不管,從55日到731日,中間將近3個月的時間,副主委,會不會覺得很好奇?你55日答應院長說你願意承擔這個重責大任,為什麼過去這3個月行政院沒有把你們的名單交出來?

程明修被提名人:就這個部分,我可能沒辦法回答。

洪委員孟楷:不清楚?你也沒有去問?是不是因為你的生涯規劃而造成院長沒有辦法送出名單?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我來講,當然有規……

洪委員孟楷:是你個人嗎?拖延的原因是你個人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自己在教學上面的安排當然也會遇到一些影響,但因為審查的期程沒有辦法確定,所以所謂的影響並不是那麼的具體。

洪委員孟楷:所以不是你個人。所以在55日至少主委、副主委確認了,院長也在公開答詢時表示4月底可以送出名單,但是5月沒有送、6月沒有送,直到731日才送出名單,原因是什麼?這3個月來,NCC說有些委員會、小組沒辦法開會,我們也很關心、很焦慮啊!我們也希望獨立行使機關的職權啊!那麼為什麼行政院不提出來?坊間是講要等大罷免啦!副主委被提名人怎麼看?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實在沒辦法協助回答這樣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好,你也回答不出來。行政院院長要負最大的責任啦!如果現在NCC有那麼多事務被卡關、那麼多業務沒有辦法獨立行使職權,提名的人要負最大責任。

再來,請教副主委被提名人,本席看到您的履歷,裡面特別提到您擔任過訴願委員、擔任過NCC國家賠償事件小組職務,所以對於國賠也好、訴願也好,我相信您應該學有專精,對不對?

程明修被提名人:不敢。

洪委員孟楷:那麼站在法令跟比例原則的角度,其實NCC在上一屆最大的爭議、也讓全國人民譁然,甚至會認為「NCC變髒兮兮」的主要原因,就是當時讓一個新聞臺被撤銷,並且沒有辦法換照,造成新聞臺實質關閉,當時就有很多人指出這已經違反了言論自由跟新聞自由。我們知道廣電法採取屆期換照制是為了保障公眾權利、視聽眾的權益,並且兼顧新聞自由跟新聞專業,保障新聞自由跟行政審查媒體絕對不能劃上等號。那我想請教,以你的角度,你認為NCC當時的決議符合廣電法跟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範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所垂詢的這個問題,基本上在行政法院判決中呈現出兩個比較大的爭議,包含程序上進行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你怎麼看?如果你是委員、甚至副主委的話,會讓這樣的事件發生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以我身為學習行政法或研究行政程序法的學者來講,對於一個行政決定,正當行政程序的踐履是必要的條件。

洪委員孟楷:所以?

程明修被提名人:在這個案子當中,老實講,目前我也沒辦法直接看到相關內部決定的過程。就一個……

洪委員孟楷:那你認不認同?我現在講的是你認不認同這樣做已經實質影響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展現?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話,但我誓死捍衛言論自由。可是在上一屆NCC委員任內,竟然發生了直接用換照方式將一個新聞臺直接撤照的事,你認同這樣的行為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依照法規,監理機關在換照審查權限上有其應該面對的媒體言論自由或傳播自由,但也須顧慮到應保障的公共利益,所以在公益跟私益的權衡當中,機關的決定應該有一定應踐履的正當程序,同時……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被提名人,不要只是拖時間啦!講人話好嗎?直球對決可以嗎?回答本席的問題,可以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就是在回答委員的問題啊!

洪委員孟楷:我們看一下,現在法院也作了相關審理。現在該新聞臺在作訴願、行政法院相關流程,假設最後真的判決處分有瑕疵、違法,那NCC要怎麼面對?你當過國賠、訴願小組委員,如果到時候業者請求國賠的話,你認為可能怎麼處理這個案件?

程明修被提名人:在一個法治國家,不管是機關或者哪一個政府單位,在法院判決作成之後,依法院判決而作成應有的相應措施是理所當然的。

洪委員孟楷:現在看起來,法院已經判了該業者26勝、NCC 26敗,那麼有沒有人應該負起相關政治責任或裁量責任?

程明修被提名人:以目前委員所提到的換照案件為例,就我所理解,法院訴訟還在進行當中。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如果涉及相關問題,依法應如何處理本來也就是法律規範的內容。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本席期待你所講的跟你過去、現在以及未來的言行都一致。NCC是獨立行使職權、公正的機關,但是最重要的是「面子是別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這句話,我期待每一個被提名的委員都要有信心、有能力,讓國人看到NCC的專業。謝謝。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國成委員發言。

林委員國成:1355分)謝謝召委,請程被提名人。

主席:現在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林委員國成:程被提名人,本黨對於任何事情一向重視理性、務實、科學,沒有根據的我們也不會問。針對NCC的提名,雖然卓院長說抱歉好幾次、騙臺灣人民好幾次,但總是已經塵埃落定、也提名了,大家可以看出來,我們還是很迅速地排審啦!

最近我看到一篇報導,說這次行政院提了一人為國民黨籍,那我很冒昧請教你,這次你被提名,到底是國民黨推薦或者是他們自己找你?請回答。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提問,應該是行政院直接徵詢。

林委員國成:沒有經由國民黨推薦?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自己從工作以來,基本上沒有參與任何政黨的實際運作。

林委員國成:對啦!所以你有國民黨籍,但是沒有繳黨費,是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目前的狀況是如此。

林委員國成:這次國民黨選黨主席,你有沒有投票啦?

程明修被提名人:沒有。

林委員國成:那就是失聯黨員。行政院張秘書長在這裡,程被提名人知不知道現在媒體的亂象,把你寫得好像是中國國民黨推薦,我在審查時看了你的資料,也真的是這樣。我覺得不能用輿論的煙霧彈闖關,而是要具有實際上對NCC有幫助的專長,這才是正確的。我為什麼要特別問你黨籍這個問題?因為已經引起軒然大波,包括很多媒體在用輿論煙霧彈,有時候真的連我也產生一點錯覺啊!所以我希望就這個部分特別向程被提名人建議一下,沒有就是沒有、有就是有,事實上你沒有經過國民黨提名,所以不要讓人產生誤解啊!

第二,我要特別請教你,你是學法律的,當然知道NCC因為要監督、還要管理,法律當然有必要,可是對於法律人當主委、副主委,說實在的,我們是沒有信心的。為什麼?當法律來到NCC委員會的時候就走樣了,你知道嗎?我也看到你的資歷,你參加過很多屆訴願審議委員會,這都是好事對於整個制度也都有幫助,但是我要特別提醒程被提名人,學法律的信念只有一個:公平、正義跟於法有據,所以不要像以前的主委、以前的委員把黑的變成白的,這樣就不好、是非不分就不好。我還是要提醒你啦!學法律要有法律尊嚴這種骨氣,不要進了NCC以後馬上把法律變成律法,這樣就不好。

另外,現在有一個亂象,就是這幾年來新聞媒體假訊息氾濫還有假新聞的新聞亂象,請問副主委被提名人,你的理想是如何讓NCC加強管理?請回答。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對於這樣的社會亂象或訊息亂象,目前我們的監理機制確實存在比較大的困難,主要是面對一些沒有辦法納管的平臺,因此在管制的力道上確實有委員所說……

林委員國成:不!程被提名人,對於沒有納管者,可以針對沒有納管去做法規的修正,我想立法院一定會支持。但我現在是講就現在的亂象:假新聞一大堆、新聞亂象一大堆這些東西,本來是NCC要做的,但是NCC都沒有做。你在被提名並通過以後就會變成副主委,所以我要問你,你如何杜絕這些或者你要怎麼做?我要你回答這個問題,好不好?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我們目前主要的做法還是透過媒體自律的形式進行比較重要的規管,透過監理機關對整個自律機制運作的後段監理也有一些促進媒體自律這樣的可能性。

林委員國成:好啦!程被提名人,你如果要這樣講,我就很明確地告訴你,我會不同意你的任命案,我坦白跟你講。第一,現在主要是有亂象嘛!但是那是以前的委員會,你是新來的委員,一定有新的做法嘛!我要你講的是這個答案。但沒有關係,我也不要逼你,因為你也不敢講,對不對?

最後,我想請教你現在的檢舉案件。你曾擔任很多單位訴願委員會的委員,而訴願委員會除了要公正以外,當然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嘛!所以我請教你,NCC已經有500件至600件檢舉案件,但是到現在為止沒有開罰過一件,因為NCC都怕電視臺啊!尤其是綠色電視臺你們更怕。所以我要提醒你,這是你的課程,要改革這個部分一定要用一點心。我在這裡要期勉副主委提名人,這部分有很多是亂象,在你們進去之後要撥亂反正、回歸正軌,這才是NCC副主委應有的作為,好不好?

程明修被提名人: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羅廷瑋委員發言。

羅委員廷瑋:143分)謝謝主席,有請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程被提名人,你好。我想跟你研究幾個問題、就教一下。您長期研究行政法,熟悉政府決策及整個法制程序,我想請問你,從行政法的角度來看,NCC的獨立怎麼界定?可不可以具體回答?

程明修被提名人:NCC的獨立首先可以透過組織的獨立獲得其正當性,包含以提名委員人選結構以及政黨比例等組織上的正當性確認其獨立性,這是從組織面向上獲得確保。

羅委員廷瑋:那您認為過去有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過去在……

羅委員廷瑋:根據剛剛您所提的嘛!就是政黨比例等等,你覺得過去有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從專業以及政黨比例的角度來看的話,我認為過去在形式上並沒有太大的疑問。

羅委員廷瑋:沒有太大的疑問?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你的回答。

假設未來在某個重大頻譜分配、媒體換照、平臺監管的議題上,行政院有其政策方向,而NCC的判斷不同,你認為應如何在行政一體的原則與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之間取得平衡?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所垂詢的行政一體應該不包含委員會對個案的判斷,但是在廣泛的人事決定權限上,根據大法官的解釋,行政院作為獨立機關的上級機關,應有一定的人事權限但是在個案的決定上,應該沒有涉入的可能性。

羅委員廷瑋:所以你可以很具體地回答你絕對不會受任何政治干涉,可以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我從開始從事教學以及在政府部門服務以來,基本上所擔任的工作都具有相當的學術獨立性或者是職權行使的獨立性,這一點我有滿大的自信。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對於你的回答,我想大家都看在眼裡。

我想另外請問,現在媒體生態變得比較複雜,我們都可以看到,哪怕是社群平臺、網路平臺,演算法都會決定我們看到什麼,假訊息又滿天飛,你認為NCC在這些問題上扮演的角色是規範還是協調?你比較傾向產業自律、政府共管還是立法強化約束?

程明修被提名人:這裡會涉及對於內容的管制,如我剛剛一開始的說明,在管制模式上如果採取比較弱勢的自我規制,也就是單純由業者自律,在強度上可能會有一些欠缺。如果有可能的話,提升到業者的共律,業者共律指的是整個群體加入公會,與行政機關、公司合作治理的模式,也許是一種管制的思考。

羅委員廷瑋:是管制的思考,但是你認為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防範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不知道如果採這樣的方式是不是確實有效,但是在管制模型的思維上,以目前單純仰賴業者自我管制,在管制力道以及實效性方面有所欠缺來說,提升其管制密度也許是可以考慮的。

羅委員廷瑋:我們就拿演算法來說好了,不管是社群平臺或網路相關平臺的機制,演算法就像傳統媒體所說的,讀者或觀眾喜歡看什麼就給予。那你認為演算法的機制……就拿所有觀點來說好了,對於每一個讀者或網路使用者透過演算法不斷給予他喜愛的議題,背後有什麼值得我們反思的?你覺得這個機制有沒有問題?對於透過演算法就特定喜好不斷地給予的這個機制,你覺得後面有沒有我們應該反思、檢討的?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在整個市場的結構上,它對於個人消費行為、甚至大到整個民主共識的形塑、多元價值的形成,可能都會產生滿大的挑戰。

羅委員廷瑋:可不可以更具體地講演算法對讀者觀點會帶來什麼樣的變化,您認為呢?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的認知是讀者的自我決定空間會遭受比較大的壓縮。

羅委員廷瑋:對,我們就拿演算法對於孩童來說好了,對孩童不斷地投其所好,讓他永遠只看到這個框架所得到的相關網路資訊,甚至可能是拿特定、他喜愛的,更有可能是特定的政黨偏好,沒有多元的觀點,他也沒有接收更多元的資訊。這樣的單一資訊提供雖然是投其所好,卻讓所有讀者或相關使用者缺少更多元的反思,這部分在NCC保障媒體多元、維護言論自由又要防止假訊息擴散等方面,你認為有沒有什麼具體方案?

程明修被提名人:如同前面對委員的說明,如果以目前單純仰賴業者的自律規範,看起來這個形式可能有些不足。

羅委員廷瑋:對啊!所以有沒有什麼方案嘛?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剛剛有提到公司的合作治理可能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羅委員廷瑋:所以我才說,看起來你們應該不可能作為規範者,那麼你們要做協調者嗎?政府要共管、NCC要強化……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NCC作為監管機關,做法律秩序設計工作絕對是責無旁貸的。

羅委員廷瑋: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具體行為嘛!不管是過往的NCC或者是未來的NCC,我們都希望它在任內能夠推動一項改革,能夠讓大家有感NCC新的委員有新的氣象,甚至新官上任三把火,讓這一把火能夠讓大家看到,那你可不可以說,如果你擔任這樣的職務,你有沒有什麼最想改革的方案?最想做什麼?比如說,能夠建立更透明的程序,更新舊法,推動治理平台,還能夠讓我們更清楚地瞭解,我們要投下這一票,你可以帶來什麼,讓髒兮兮變成NCC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在網路治理這個部分,剛剛有提到過,有一些嘗試性的立法,目前沒有共識,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希望能夠在監理法制的建立上面有所突破。

羅委員廷瑋:我想我們都希望有所突破,我早上在問蔣被提名人時就有提到,關於AI的內容能夠主動研議,相關的AI內容透明標示制度,讓民眾知道,不管是這段新聞畫面照片是AI生成的或者是人寫出來的,這個部分就是我們在探討當中產生出更具體的方案,讓看到的全國國人能夠知道我們的對談有更具體的方案,讓他們覺得這樣的人擔任這個職位可以更讓人放心。

最後,我想請問,你有沒有什麼方案能夠促進偏鄉原住民地區通訊基礎設施建設,讓數位落差能夠縮小?

程明修被提名人:目前我們所看到的網路普及狀態大概只有到69%,寬頻的普及率大概到達86%,我如果印象沒有錯的話,大概是這個數字,所以我們有滿大的調整空間。

羅委員廷瑋:滿大的進步空間。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羅委員廷瑋:這些議題我們提出來,希望你好好檢討,讓我們能夠被你說服。謝謝。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羅廷瑋委員。

現在請廖先翔委員發言。

廖委員先翔:1412分)好,謝謝主席。麻煩邀請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廖委員先翔:謝謝。其實我早上在這邊跟蔣提名人溝通的時候,對每個被提名人,大概都問類似的問題,所以如果有準備的話,應該會回答得非常輕鬆,但是因為您比較特別,您是禮拜一跟禮拜三的會議中這四位被提名人在資料中唯一有提到黨籍的,在資料上面是寫您是國民黨,我想確認一下,您現在還有中國國民黨黨籍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如果委員給我時間的話,我可以說明,我在剛剛說明時有提到,2007年我有擔任過政務人員,所以在2007年那個時期,在相關資訊的提供上,我就把過去曾經加入政黨的訊息填在上面。

廖委員先翔:所以曾經加入過?

程明修被提名人:非常早。

廖委員先翔:所以現在沒有黨籍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這一點我沒有辦法從我的角度回答,應該是從政黨的角度……

廖委員先翔:從政黨角度,所以你也不確定現在還有沒有中國國民黨黨籍,一切還是要看中國國民黨那一邊他們怎麼認定。

程明修被提名人:因為我有搬遷,所以很多訊息也都中斷。

廖委員先翔:所以最近也沒有繳黨費嘛,對不對?

程明修被提名人:應該沒有。

廖委員先翔:那你也沒有終身黨員的資格?

程明修被提名人:應該沒有。

廖委員先翔:沒有嘛。就我的理解,您目前應該是無黨籍身分,因為照國民黨的規定,應該是每年都要繳黨費,那這部分我覺得可以再查清楚一下,在相關資料的正確性,我覺得可以再更嚴謹一點。

好,那接下來討論正題,NCC這幾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的就是對於新聞媒體監管的獨立性,大家有許多的質疑,質疑NCC是不是被執政黨高度影響,所以我也是針對這部分來跟您討論。第一個,西方說新聞媒體是第四權,我們中華民國是五權分立,但是習慣上大家還是講新聞媒體是第四權,那你對第四權的理解是怎麼樣?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它做為既有政治權力以外的第四權,具有相當強的對政府職能監督的職權,同時它可以協助人民政治意識的形成。

廖委員先翔:所以有一個很重要的點,您認為第四權為什麼會被叫做第四權?是因為大家期待它來監督政府。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廖委員先翔:那您對於第四權的期待是什麼?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期待在新聞的報導上面能夠有真實的查證,提供人民正確的資訊內容,同時它對於政府能夠進行有效而理性的監督。

廖委員先翔:所以就是包括了媒體的自律再加上監督?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媒體的自律是它做為監督權力的前提。

廖委員先翔:非常重要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廖委員先翔:好。我想每個媒體都會有政黨色彩,不只臺灣,西方媒體現在也都普遍是這樣的情況,人有立場很正常,一個新聞媒體有立場,我現在來看,好像也還滿正常的,但是重點是,有沒有辦法做到剛剛您講的自律,這一點我覺得也是大家對於新聞媒體的期待。您願不願意對我們國內現在的媒體生態來給一些評論?如果您願意的話,對於各個不同光譜的新聞媒體做評論,或者是做總的概括性的評論,您敢對個別媒體評論嗎?還是要做概括性的評論?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我不太適合對個別媒體評論。

廖委員先翔:好,沒有關係,做一個概括性的有關現在國內媒體生態的評論。

程明修被提名人:國內媒體生態其實跟很多民主國家都有類似性,就是政治意識明確地表現在媒體之上,這也不是一個完全意外的事情,所以我們對於很多媒體會稱為右派媒體、左派媒體,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即使有這樣的光譜的呈現,在新聞的提供、在資訊的提供上面,媒體應該保持的中立性是不能因此而受影響的。

廖委員先翔:是,自律及中立性是您現在對我們國內媒體生態的期許?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廖委員先翔:好。謝謝。

最後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牽扯到時事,針對於中天電視台換照的爭議,依您自己的感覺,您認為是否有政治力的干預?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沒有辦法用這種簡略的方式來評論這樣的問題,因為我是一個法律工作者,我只能夠從這個案件所呈現出來的法院判決爭議中去找到在事實的認定、事實審部分的爭執以及法律上面的……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針對這個事件,你有什麼樣的初步的、簡單的想法?重點性地來做說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行政機關在這邊運用了比較寬泛的裁量,或者是所謂的管制裁量權限的行使,在正當行政程序的踐履上面,有人對於正當程序密度的高低可能有不同的想法。

廖委員先翔:是。如果是在您擔任NCC委員任內發生換照事件,您認為您會有不一樣的聲音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不會說這是一個不一樣的聲音,但是,做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在作成任何一個重大的、涉及廣電媒體的決定時,應該踐履的正當行政程序及透明化的要求,我認為應該是最高的。

廖委員先翔:您認為應該還要有更高的一個標準?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不曉得怎麼去形容更高的標準……

廖委員先翔:對您自己來說,你會期許自己……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應該是用管制上面最高的標準來處理這樣的事件。

廖委員先翔:好,最後一題,就是有關鏡電視的設立過程,這應該也是一個非常廣泛的社會議題,在設立過程中您是否有感受到有政治力干預?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這個事件,我個人沒有那麼清楚了解他們申設過程裡面所提供的文件,但是從媒體的報導看起來,是有一些外在正反不同的想法。

廖委員先翔:所以您不太敢表達您的看法?

程明修被提名人:在沒有充足資訊的情況之下,我也不適合代替……

廖委員先翔:好,您未來是NCC的委員,如果您審查通過的話,你也會是裡面的委員,鏡電視發生的事情,或許未來在您的審查過程當中也會遇到,我覺得您對過去的事情應該也要去瞭解,然後知道社會對這件事情爭議的癥結點在哪裡,是社會的誤解,還是過程當中真的有什麼違失或是不應當的地方,好不好?以上。謝謝,謝謝主席。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

現在請魯明哲委員發言。

魯委員明哲:1419分)好,謝謝主席。有請程被提名人。

主席:請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魯委員明哲:謝謝。第一次見面,我特別看您的報告,包括學經歷,以及過去在政府機關擔任了很多職務,包含行政法方面的職務,甚至是評審委員,又特別看到你是行政法的權威學者,我真的覺得滿開心的,但是這種開心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過去我個人有三年多的時間有幸跟另外一位行政法的權威學者,就是當時的陳耀祥主委,我們針對NCC很多事情爭爭吵吵,我覺得,同樣是行政法的權威學者,本來就是依法行政嘛,很多東西本來就是依法行政,但是我發覺有幾個問題,第一個,NCC在傳播廣播媒體甚至在電信相關的部分,對於整個媒體環境,在這幾年NCC身為最高主管機關、身為獨立機關,對於其所營造的整體環境,你滿不滿意?你現在還是一般的民眾,你是教授,程教授,看到這樣的媒體環境,你滿意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每個人的滿意值可能不太一樣。

魯委員明哲:對,用你的標準。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監理機關在這邊會面臨到相當多監理的困境,這是確實存在的。

魯委員明哲:好,您這話說得滿實在的。這個部分確實有很多困境,但是我想請教一下,那您又是因為什麼樣的機緣而被提名?以您的學經歷,您真的像是千里馬,那麼那個伯樂是誰啊?是誰引薦您,讓您有這樣的機緣成為NCC副主委的被提名人?是誰引薦的?機緣在哪裡?能不能說一下?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印象裡是在年底的時候行政院有同仁直接聯繫我,但對中間這個環節我確實不太了解。

魯委員明哲:好,就是行政院聯絡你。但是我在這邊直接跟你建議,如果你真的通過了審查,過去我覺得獨立機關不獨立,最主要是因為很多裡面的人都是有人脈、伯樂、恩人的這種觀念,因為你沒辦法直接說「我是專家學者」,然後自己就跳進來,進入獨立機關,會有很多人引薦,包括伯樂,那我在這裡真的給你建議,我不知道你同不同意,不管是引薦你的伯樂也好,或者是你的恩人也好,如果你擔任副主委的機關是一個獨立的機關,你覺得你未來會不會受這些幫過你或引薦你的人所影響?你覺得你是否能夠避免他們在你執行NCC職務的專業上有所影響?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在我被徵詢並同意擔任這樣的獨立機關的工作時,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問題,我認為擔任獨立機關的委員,先決條件就是自身必須要保持在事務決定上面的獨立性,所以這一點也請委員放心。

魯委員明哲:好。但是我其實不太放心,不太放心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經歷之前的NCC換屆,在換屆的過程中,雖然我們覺得NCC有獨立專業,但確實很多事情也真的被一雙隱形的手在影響,但是不知道到底影響是從哪些管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真的有期許。

接下來我想請教,你剛剛特別說,對於一個案子,不管是中天的案子還是鏡電視的案子,你要做說明可能不夠精準,還是要儘量依法。事實上,在今年36日,針對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419號判決,我看你給各黨的回應,你大概也有看過了,其中有一個滿重要的因素,結果是最高行政法院把原判決廢棄了,把這個case又丟回北高行,等於是要重新審理,中間引用的最具體的理由是,這種評分表的變更,譬如說,未來營運計畫占60%,然後能不能換照就是按照這個,然後評鑑結果修正改善、營運報告占40%,但是107年跟109年中天的案子送進來的時候,就用新的法規,而且最後在內部控管跟自律,舉例來說,就像高中生要考大學,從高一就開始準備,按照聯考的制度,如果要考英文系,臺大英文系英文加重50%,要考什麼樣的系,要看考這個系有什麼科目有加分,從過去到現在,聯招制度都有加分的項目,這些學生就乖乖地、老老實實地針對這樣的項目去準備,可是到了要換照的時候,卻說不好意思,整個制度換了,而且變成不發給執照,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最高行政法院依法行政,對這樣一個案子,你自己的感覺怎麼樣?因為你現在還不是副主委,你是被提名人而已,你可以有兩種答案,第一個,你是一個專家學者,最高行政法院都這樣說了嘛,現在確實也把案子打回來,可能雙方要重新開始再去走一波程序,但是對於這個部分,你的看法如何?

程明修被提名人:這裡面所涉及到的可能有法律面向的問題,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裡面,在決定程序當中,法規的變動是否要從新或從舊,有這個爭議。另外,在容許管制機關有寬泛的管制裁量的情況之下,在總額之下的細項權重的調整,是否能夠被一樣尊重,這可能也是法院在這邊表示不同的想法。

魯委員明哲:好的。你是行政法的權威,依法論法,依法行政嘛,剛才這些不是我說的,是最高行政法院判的,我們也希望你們真的能夠尊重一點,對於已經覺得有問題的,不要再硬拗,如果你有其他理由,你自己再提。

最後,我要說的是,如果你們有機會進NCC的話,我們真的是對你們有期望,剛剛問你臺灣整個媒體的現況,其實從一元、多元,早期國民黨時代也是一元,然後慢慢變成多元,就我個人的看法,現在不管是政論節目,主要的媒體慢慢地,可能有八成都在說一類的話,我不知道NCC未來能夠做什麼。

第二個,單篇的媒體報導,國家重要的新聞或社會重要的新聞,會因為一家媒體不想報導某一個人,即使是大家關注的新聞,它也不報導,零報導,它可以完全不報,或者有一些站在另外一方的新聞,就從頭報到尾,我倒是覺得,你剛剛講一句話我很認同,光譜有不同,但是基於新聞媒體的天職,對於新聞媒體的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你們未來有機會的話,能夠把它做得更好,謝謝。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蔡委員其昌:1429分)謝謝主席,請程明修被提名人。

主席:請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蔡委員其昌:被提名人午安。我看了一下資料,在這一次四個NCC委員被提名人當中,你是唯一有填黨籍的。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蔡委員其昌:你填的是國民黨,法規是沒有規定黨籍,法規只有規定有黨籍的不可以超過幾分之幾,並沒有規定NCC做為一個獨立機關,所有的委員必須是無黨籍,但本席有點好奇,如果立法院真的投票通過了,你會退出國民黨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如果以我個人的家庭背景來說,我是高中時期就在學校加入國民黨,因為家庭因素,所以參與政黨的事實一直延續到今天沒有任何變動。因為我父親的關係,所以我並沒有積極去處理這個事情,目前一直是這樣的狀態,我也沒有想要做更積極的處理。如果像剛剛其他委員詢問的,它是屬於某一種狀態,那就是持續這個狀態。

蔡委員其昌:你會擔心因為是國民黨籍,所以大家會挑戰你的獨立或公正性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於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有這樣的想法。

蔡委員其昌:不會擔心這個問題?

程明修被提名人:從來不會。

蔡委員其昌:但本席還是要提醒啦!因為在立法院,這麼多年來對於NCC委員的態度,就是藍白兩黨不斷在挑戰委員的公正獨立性,又因為其他三個委員都是無黨籍,只有你是國民黨籍,所以剛剛才會有人說政治的黑手不知道會透過什麼管道伸進來。你是否擔心被人家誤解會有這個問題?就是未來行使NCC委員的職權時,國民黨會在背後指揮你。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沒有辦法影響別人,但是我自己不會擔心。

蔡委員其昌:所以你現在是很明確的告訴大家?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的。

蔡委員其昌:NCC委員該具備的獨立性、公正性,是每一個NCC委員都應該遵守的。

程明修被提名人:從我工作至今,基本上我應該扮演的獨立性角色從來沒有被質疑過。

蔡委員其昌:好,被提名人,希望你能夠記住今天本席提的這個問題。未來在NCC行使任何職權時可能會面臨很多問題,因為臺灣是一個高度對立的社會,面對某一家電視台的言論時,某些人認為是對的,某些人認為是錯的,或者哪些人認為哪一台必須關或撤,哪些人覺得不需要,本席認為過度對個案關心,其實都是一種干預。被提名人是否同意?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同意這樣的想法。對於這樣的疑慮,我想這可能也是未來我們如果能夠順利擔任這個工作時,應該要處理的問題,很多信任是建立在透明的程度上。

蔡委員其昌:對。理論上本席也同意你的說法啦!但是在現實運作上,就算再透明還是會有人不斷在這個台上質詢你,而且這是馬上就會發生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話,我們可以在這裡打個賭。當你通過測試之後,未來就你們的職責、準則來說,即便你覺得已經很透明、公正、獨立,但本席相信你還是會被挑戰,或許不是挑戰你,但是會挑戰主委啦!所以你自己要很清楚那把尺在哪裡。

最後一個問題,對本席而言,本席對詐騙深惡痛絕,詐騙不只是NCC的事情,數發部、內政部、警政署,甚至整個行政團隊、立法院,都必須把這個事情視為最重要的。本席看了一下,NCC最近也在宣傳,你們說是重要的權益通知,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會寄Email要求確認交易,被提名人有沒有注意到這個事情?

程明修被提名人:是。

蔡委員其昌:有嘛!就是發送訊息告訴消費者,如果是寫NCC寄的Email,那都是假的,我們不會做這個事情。今天並不需要你回答,因為你還沒有通過審查,但本席希望未來有機會就教NCC,對於打詐,NCC該扮演什麼角色?特別是簡訊這個平台,NCC該有什麼樣的新作為和想法,這是本席最期待新任NCC委員做到的事情。

這不是只有NCC要做的工作,但是NCC有依其職權應該負責的事情。因為在你通過審查之後,我們有機會常常見面,到時候本席一定會請教NCC,未來在打詐上面如何扮演好NCC的角色,一定要比以前做的更好。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先不用回答,謝謝。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蔡委員其昌代):謝謝。請李昆澤委員質詢。

李委員昆澤:1435分)謝謝蔡會長。請被提名人程教授。

主席: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李委員昆澤:被提名人,你好。剛才有很多委員都誇你是行政法的權威,但是如果最後通過,本席也會為你擔憂,因為過去也有行政法的權威在這邊被行政法的威權修理得遍體鱗傷,所以你要好自為之。本席要請教一下被提名人,你的表現非常理性、非常專業,讓本席不認為你是國民黨籍,而是民眾黨籍,因為你真的是理性、科學又務實。

現在本席要請教有關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的部分,這個草案到現在還沒有通過。在目前這樣的狀況之下,這些境外平台似乎不受內容監管,多數平台並沒有在我們的國家設置在地窗口,或者相關的稽核制度,這會導致一些消費者的權益沒有辦法確實獲得保障。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很多假訊息或者是政治廣告,這些訊息的來源難以追蹤。本席記得你也提過,我們對OTT應該要有一個公平的規範,你應該也會支持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吧?請簡單說明一下。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垂詢。這個問題其實是世界各國面臨的新挑戰,臺灣目前在做這樣的嘗試,亞洲各國也有這樣的立法思維。委員剛剛所提到的,這些跨國平台在臺灣落地化,我認為這是管制的一個基點,這個基點如果沒辦法先踩住的話,後面的管制可能都會落空。

李委員昆澤:對,這個基點就是所謂的落地化責任。落地化責任當然包含透明報告以及相關的內容揭露,你認為境外平台的在地化責任要怎麼展現呢?

程明修被提名人:它的在地化責任包含如果能夠受到有效監管的話,可能會課予它一定的監理強度,我們會採取一些作為,例如強制它登記,延伸到後續對製作內容的揭露,甚至像韓國的做法,在這個基點上會嘗試對它課徵一定的公課等等,這些都是在立法上可以嘗試的思維。

李委員昆澤:這也是我們以後要努力的方向,針對在地化責任,這些平台必須負起相關保護消費者的基本義務。另外本席要請教一下被提名人,通傳會已經請資策會研擬相關的廣播與電視頻道AI應用指引草案,其實就是建議媒體應該明確標示AI的生成內容,而且要落實查證和相關的比例原則。業者應該要自律,而非直接干預,當然業者也會有相關的理由推卸,說這是商業機密或這是什麼,你的看法如何?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目前我們能夠先嘗試的,也就是如剛剛委員所提示的,就是嘗試從業界的自律先行,這裡面包含是不是能夠具體落實新聞媒體業者遵守法遵,同時要加強它在AI內容的事實查證機制,相關的程序揭露以及相關程序的透明可能是我們目前在這個機制下可以著力的點。

李委員昆澤:其實目前臺灣沒有強制做AI內容標示或者審核的制度,現在部分新聞台也漸漸嘗試用一些AI生成畫面、虛擬主播,或者主動寫稿、撰稿等等,觀眾難以辨認真偽,AI的內容如果是誤導、侵權,或是涉及性別的刻板印象,也缺乏明確的責任歸屬。

被提名人應該也清楚,歐盟的AI法已經將新聞的AI列為高風險的應用,但是NCC仍然停留在指引草案的階段,人家是以高風險應用這樣的規格看待,我們還在指引草案的階段,請您說明一下。

程明修被提名人:對於委員剛剛所詢問的,我認為NCC應該確立這些不能夠跨越的紅線,特別是有關以深偽技術生成像色情或性影像這部分的傳播,至少在某些重要的AI技術運用上面,應該要更加強平台守門人義務的空間。

李委員昆澤:對。其實現在AI的技術正在改變,例如新聞的生產流程,AI自動生成新聞或者影像,如何確保它的真實性?因為它號稱是新聞。來源可驗和倫理問責、真實性都是我們要面對的嚴肅課題,NCC是否應該建立AI生成內容標示和稽核的規範?請你說明一下。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這個部分的透明化標示有它的必要,一般我們對於廣播、新聞節目、電影等等的管制分級有一些分類的管制標示,它的重要性在AI運用於新聞的製作上面,我想應該是同樣的道理。

李委員昆澤:好。如果你順利通過審查,也必須針對剛才所提的事情去實際努力督促和推動。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李委員昆澤):謝謝蔡其昌會長。

現在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伍麗華委員不在。

現在請許智傑委員、許智傑委員、許智傑委員不在。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陳素月委員、陳素月委員不在。

現在請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不在。

現在請范雲委員、范雲委員、范雲委員不在。

現在請徐富癸委員、徐富癸委員、徐富癸委員不在。

現在請黃健豪委員發言。

黃委員健豪:1443分)謝謝主席,一樣邀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程老師你好。剛剛很多委員提黨籍的問題,剛好國民黨剛選完主席,本席想確認一下,你有收到投票通知單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沒有。

黃委員健豪:你有繳黨費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沒有。

黃委員健豪:廣義來說你算是失聯黨員。本席在這邊幫你澄清一下,你應該不算黨員,只是早年黨籍是國民黨,但是現在應該不具黨籍身分,所以你未來不用擔心政黨中立的問題。以現階段的黨員資料庫來說,既然你沒有收到投票通知單,就表示你現在沒有黨權,這是第一個部分。

再來,程老師,你是許多單位的訴願委員,包含今天大家非常關心的一個案子,就是中天案。中天案歷經一、二審加起來,NCC已經有數十次敗訴的紀錄,做為一個訴願委員,針對這件事情,本席想了解一下你對這個事情的法律見解,以及你是否會依照後續法院的判決來做相關處置。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剛剛在前面幾個委員提問時已經說明過,法院的裁判出現上級審和事實審之間的認知落差,這在法院判決當中是常見的現象。我認為就NCC這樣的原處分機關來說,它應該注意的是被糾正的違失點是事實認定上面的錯誤或者是法律見解上面的失衡。就這個部分,當法院最終的確定終局裁判出來之後,做為一個法治國家之下的獨立機關,要依照法院判決採取作為,這部分應該沒有其他空間。

黃委員健豪:謝謝程老師,接下來是其他部分。現在是數位匯流時代,NCC基本上是管理有線電視的部分,目前這部分的確有在監管。但是在網路的部分,對網路業界和對電視平台的監管差別非常大,就您的立場,你覺得未來要不要改變這個現象?有沒有可能廢除廣電三法?還是納入網路的管理?您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是什麼?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就目前NCC的執掌,規管的對象是限制在電信業者身上,所以就法規賦予NCC執掌的權限範圍,在現行法當中有一定的侷限,雖然在組織法當中有擴增到網際網路傳播的監管,但是目前我們對於網際網路平台的監管力度基本上等同於零,我們採取的是一個比較弱密度規管的型態,但它造成的產業生態影響卻如此重大。

我自己的想法是不會採取二擇一的方式,而是應該改善既有對於像有線電視或者是衛星廣播電視法當中的管制密度是否應該相應做一些平衡的規範。對於目前尚缺規範的,例如網際網路服務業者的規範的確應該提升,不管是採取自律性的規範或者是協力性的規範,應該要將它的規範密度往上提升。

黃委員健豪:本席認為這個問題涉及到一個問題,因為是否管理也涉及對言論自由、對言論市場的界定。在過去電視的時代,因為發照要經過NCC同意,要經過政府機關同意,它才能夠繼續延續下去,但網路沒有這個限制。當然,現在因為電視的市場狀況和網路的狀況,他們言論市場的狀況不太一致,所以當然也會造成競爭上的差異,或是現在我們看到的,在很多型態上面,兩者的自由度是有差的。

所以如果您順利就任NCC這個職位的話,你認為網路的部分要納入嗎?本席問的更明確一點,你覺得要把網路納進來還是應該放寬對電視頻道的管制?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個人認為啦!當然這要經由整個NCC的決策,要有共識決定,如果問我個人意見的話,我認為要做一個類似水平的調整,就是太嚴格的是不是要對管制密度稍微調降,然後就沒有規制的部分應該要提升。

黃委員健豪: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最後再問一下,剛好我們提到有線電視。因為前段時間有線電視時不時就會發生一個狀況,就是頻道代理商和有線電視業者之間的爭議,當然,過去可能是針對有線電視業者裁罰,好像沒有特別針對頻道代理商的部分。現在頻道代理商的問題,就是我們常常說的,為什麼有線Cable台不能自由收視?因為頻道代理商都會綁一整串的頻道賣給地方的有線電視。所以在收視群眾來講就不能自由地去選擇電視頻道,當然你用串流服務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我講的是傳統收視的這些觀眾。所以未來如果您有機會就任NCC副主委的話,您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您希望解開嗎?還是繼續維持現有的機制?這個裁罰對業者來說大概就是幾百萬,但這個利益卻是上億元的利益,我想相對比例來講不太一樣,不知道您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自己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的話,應該要讓消費者有更大的選擇空間,而不是完全被迫接受的服務。目前我理解可能有若干地方已經有在推動所謂分級付費這樣的機制,當然這有正反不同的聲音,以及不同的應該面對的地方上的挑戰,但我比較積極的樂見這樣的制度能夠比較廣泛的推行。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程老師,召委謝謝。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邱若華委員發言。

邱委員若華:1451分)謝謝主席。請NCC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程明修教授。

主席:請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程教授好。本席看到您在行政法學界深耕多年,歷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以及文化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也擔任過企業的獨立董事,這樣的履歷顯示您在政府決策及民間產業都有相當的經驗與人脈,正因如此,社會關注您如果進入NCC這個具高裁量權的機關時,要如何確認這些過往的關係不會產生利益糾葛或是影響公正呢?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詢問,誠如剛剛所說的,我目前所參與的工作基本上都不是在政策決定層面上面的工作,而是純粹的法律救濟、法規的研擬這個層次的法律專業提供,包含我目前還擔任的獨立董事,在業務面向上與通傳會規管的業務基本上沒有直接的關係。

邱委員若華:所以您認為這樣都不會產生任何利益糾葛跟影響嗎?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自己目前是不會有這方面的疑慮。

邱委員若華:因為過去NCC被批評在部分媒體或是平臺案件上的裁罰選擇性強,而且關係不明確,這些質疑往往不只是針對法律,也是針對個人或是公司企業。NCC做為一個獨立機關,我們都不希望看到有政治干預、人脈干預或是關係的干預,是不是可以請您具體回答,您在上任之前願不願意主動提出利益迴避清單,公開列出這三年曾經合作過、諮詢過或是任職過的公司部門及企業?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個人嗎?

邱委員若華:是。

程明修被提名人:當然沒問題啊!

邱委員若華:因為這不只是個人的聲明,也是讓社會有一個檢驗的依據。

再來要請問您是否支持NCC建立委員利益的揭露與迴避名單?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這也是必然的。

邱委員若華:這也是必然的嘛!如果您上任之後,您願意來做這件事?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認為是。

邱委員若華:因為NCC委員會的獨立性不只是制度的保障,它也需要有透明化的體現,既然我們期待NCC是一個公信的建立者,委員不應該只有被動的依法迴避,我們希望都可以主動來揭露。

我看到您在書面的答復中有提到針對假訊息及深偽影音的問題,您傾向於以產業自律來作為主要的策略,也認為應該要尊重平臺與業者的自我規範,認為政府僅作為協調與教育的角色。對於這樣子的言論,理論上它是有自由主義的基礎,但是在現實上,自律的機制在臺灣根本沒有辦法有效的運作,因為我們現在也看到詐騙廣告、假投資以及假的交友訊息,幾乎每天都在社群平臺及媒體上面出現。行政院也統計一年當中被通報疑似詐騙的訊息超過30萬則,其中有一半以上發生在社群平臺,這些平臺常在業者自律的名義下拖延處理、拒絕揭露或是拒絕回應,對民眾來說,這根本是擺爛不作為。在這邊要請教教授,接下來如果您作為NCC副主委,倘若NCC只停留在召開座談會促進協力的角色,這樣應該沒有辦法回應社會對於網路治理的期待,您是否同意NCC應該要要求大型平臺定期揭露相關的報告?

程明修被提名人:從理念上我會支持這樣的作法,但實踐上面有沒有辦法達到這樣的結果或實效性,因為這裡面可能不是單純只有公權力彰顯的問題,還會涉及到比較廣泛的層面,比如業者相關的營業秘密上面的保護。就理念上來講,我可以支持往這個方向推進。

邱委員若華:我們希望這些報告裡面能夠包括假訊息移除的數量、查核的流程還有廣告的……

程明修被提名人:就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若華:是沒有問題的嘛!如果平臺沒有改善的話,你是否贊成NCC有強制的裁罰或是下架的命令呢?

程明修被提名人:就規管的體制……

邱委員若華:因為我們現在看起來業者根本不會自律地做到這件事,未來如果您上任之後,您會如何要求業者?

程明修被提名人:裁罰當然是一個大家樂見的或者是比較立即的管制手段,但一樣會遇到的問題是,對於平臺的制裁或是對於它的管制,是不是能夠確實找到可歸責的對象,這也是我們在建議相關制度時會面臨到的困境。

邱委員若華:現在很多民眾認為NCC如果只停留在要求業者自律或是宣導,這樣子是形同虛設,您要如何在尊重言論自由及保障公共安全之間建立一個更有效的平衡?

程明修被提名人: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是防堵詐騙假訊息這樣的問題,目前我們一方面期待NCC對於言論的審查應該要相對的保留,但是一方面又期待NCC能夠有更積極的作為,所以在管制手段的選取上面,單純以介入裁罰這樣的作法,恐怕不是一個最好的選項,我剛剛也特別提到一些公司部門協力管制的模式。

邱委員若華: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再問一個問題,近年來社會對於NCC的質疑,其中一個是有沒有裁罰的依據?為什麼罰這個卻不罰那個?同樣是節目偏頗還有假訊息,有的媒體被重罰,有的卻沒有,有時候裁罰的理由只有一段摘要,外界根本沒有辦法判斷。未來您是否支持NCC全面公開裁罰的決議書全文以及會議紀錄,讓社會可以來做監理?

程明修被提名人:剛剛我有提到一個獨立機關的公正性能不能獲得人民的支持,它有相當多的輔助機制,其中透明化或資訊揭露是一個必要的作法,我也希望能夠朝這個方向去努力,但是在所謂的揭示量能上面也要考慮到機關的能力負擔,我自己對於重要決定的程序上面以及決定內容意見上面的揭露,我認為這是必要的。

邱委員若華:好,您認為這是必要的,謝謝您的說明。

主席:謝謝,邱若華委員質詢完畢。

現在請張雅琳委員發言。

張委員雅琳:1458分)謝謝主席,我們邀請程明修副主委。

主席:請程被提名人。

程明修被提名人: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程教授,你好。你長期研究憲法與行政法,也曾經擔任行政院及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學術的關注核心在於行政管制與程序的正當性,尤其強調政府在法治國原則下行使權限必須兼顧合法性與必要性。NCC作為一個跨越傳播數位以及行政監督的機關,其實最常面臨的困難就是如何在合法、合憲的前提之下做出符合比例原則的積極決定,避免陷入一個依法不作為的僵局。我想問的並不是NCC到底會不會違法,而是當社會需要NCC行動的時候,它會不會有勇氣去作為?特別是對於家長來說,NCC的每一個決定都不是抽象的條文而已,它決定了孩子看到的每一個畫面、聽到了什麼。所以這份表其實是NCC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所建立的裁量基準。我們可以看到,判斷嚴重程度的依據只是違反規定的次數,一次違規算嚴重,兩次以上才算非常嚴重,可是對於實際的違規樣態,例如性質、影響對象或者是社會的危害程度,其實沒有做細緻的區分,有些可能只是技術性的疏失,有些可能是直接涉及兒少權益,甚至是假訊息的傳播。所以一次的錯誤可能只是程序上的疏漏,但是一次的錯誤也有可能傷害了一個孩子。

所以本席想要請您說明,您認為在這樣的裁量機制之下是否會造成裁量怠惰?NCC有沒有可能在這樣的裁量基準當中引入更多內容面的判斷要素呢?例如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以及兒少權益,是否有再犯風險,或者造成社會不特定的多數受害,或者是違規對象的受眾結構,以及對於社會影響程度,把它進行所謂的量化和分級。

程明修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委員剛剛有提到,目前我們是擔任協助政府部門的工作,就是訴願的決定、法規的研擬,您提到的這個問題,其實也是我極為關心的問題點。一般的行政機關往往為了裁罰的便利性而製作非常多這樣的裁罰基準,以便減去很多的行政成本支出,但是它會使得本應裁量的權限被取而代之,導致一個僵化的裁罰,可能會呈現出實質違反正當性的結果。

對於裁量基準或裁罰基準的制定,我自己認為它可以當作裁罰輔助的工具,但並不以此為限。機關合義務的裁量應該是在這個裁罰基準的前提之下,隨著個案情境的差異性,在法規容許的裁罰範圍當中,有針對個案裁量的空間。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可以隨著裁罰案件經驗的累積,與時俱進調整它的裁罰基準,加入相應的權重、相應的比例。

張委員雅琳:了解。好,本席這樣聽起來,其實副主委提名人滿支持本席說的,從內容面分類出更多樣態,根據累積的案量去做更積極的量化。接下來本席想和副主委提名人再討論一下,這樣的裁量怠惰在兒少保護問題上面尤其是關鍵,在兒少法第四十六條裡面,妨害兒少身心健康被列為禁止項目,涵蓋範圍非常廣,從暴力、血腥、恐怖、色情到錯誤資訊都有可能被納入。

過去NCC依此條文介入的時候,其實社會輿論常常出現兩極的評價,有一部分覺得NCC太保守了,有一部分又覺得,哎呀!NCC越權、模糊。但是在這樣的灰色地帶,NCC如果只求不會出錯,反而可能會讓孩子一次又一次暴露在傷害裡。本席舉幾個具體的例子,例如苗栗國小的學童刺傷案,我們可以在新聞報導當中看到完整的事發經過,而且反覆被播放。上個禮拜臺北車站的性侵案也是,都是在民眾強烈抗議之後才移除。

本席想要強調,移除不代表就不存在了,因為很多人可能把它備份下來,所以那個傷害是不可逆的。本席想要請教一下程教授,媒體報導範圍與影像呈現的界限問題,到底要如何規範和界定?如果媒體主張這是屬於真實的社會案件,有它的新聞價值,但NCC又認為畫面或語言不當導致兒少受影響的時候,裁量應該落在哪裡呢?是要以社會影響為核心?還是以內容、意圖做為判斷的標準?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想這裡會涉及媒體自律的問題,以及萬一進入管制機關的裁罰時,就我的理解,NCC對這個問題的判斷有它自己的內容審議準則。要畫出一條絕對的線,恐怕在立法上確實有它的困境,但是在個案,應該可以尊重各專業委員的判斷,去權衡所呈現出來的畫面是不是已經踩到紅線。

張委員雅琳:接下來本席想用三峽這個案例和您討論,我們認為NCC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當時媒體去採訪一個目睹整個事件的國中生,鏡頭直接拍到他的臉,本席在質詢衛福部的時候要求他們和NCC合作,通知媒體下架。

本席要說的是,從法律來說,這樣的做法可能沒有直接違法,但是NCC不應該只以合法做為唯一的判斷標準,本席認為NCC在這件事情的作為有點被動。我們是不是可以期待NCC對兒少保護的範圍可以建立更明確的保護規範,以及採取更主動的行動?本席必須再次強調,這對孩子的傷害是不可逆的。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非常贊成委員這個想法,因為有關性侵的問題,衛福部會做相關的處理,可是一般性的案件,因為媒體會比較急速的處理,目前我們的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確實沒有針對立即處理這部分予以規範。

張委員雅琳:我們未來是不是可以建立更積極、明確的保護規範,讓相關行動可以更主動?

程明修被提名人:我也期許這部分有實現的可能。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

現在請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不在。

現在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現在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現在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現在請林宜瑾委員、林宜瑾委員、林宜瑾委員不在。

現在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現在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現在請游顥委員、游顥委員、游顥委員不在。

現在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現在請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被提名人程明修先生之說明與答詢結束。

本日會議委員魯明哲、邱若華、何欣純、游顥、陳秀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委員魯明哲書面詢問(蔣榮先被提名人):

1.109NCC以「重大違規累犯、內控失靈」為由,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過程中衍生評鑑標準是否一致、裁量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與比例原則、是否受政治氛圍或行政壓力影響等多項爭議。此外,111年鏡電視向NCC申請新聞台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發照過程屢遭質疑官商勾結,如申請過程中NCC是否受特定政商勢力施壓、內部審議會議紀錄不公開及政府高層疑涉「關說」或「提前掌握NCC決策」等。兩次事件嚴重導致NCC被批「雙重標準」、「政治工具化」,民眾對NCC公信力毫無公信力可言。對此,若蔣榮先被提名人成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後,要如何重建社會大眾對NCC的信任?如何撕掉政府打手、雙標機關的標籤?

2.近年民眾面對假訊息、深偽影片與AI生成內容的快速擴散,NCC如何成為「數位時代的監理角色」?目前制度偏重仍傳統媒體執照與內容裁罰,卻欠缺對演算法、平台責任與生成式內容標示的明確規範。請問蔣榮先被提名人,您認為目前NCC與跨部會所成立的協調機制是否符合當前需求?有哪些需要改善與加強之處?如何推動「AI內容透明原則」與「數位事實查核合作機制」?同時,在防制假訊息與保障言論自由間維持比例原則,避免行政機關成為內容審查者?

委員邱若華書面詢問:

議題一:政治中立與決策公開:讓NCC真正回歸獨立監理

主委,NCC作為獨立機關,其精神在於遠離政治干預、保障公共利益,但現實中卻屢屢因政治介入而失去公信力。

從歷任主委遭質疑「受行政院指導」、委員表決不透明,到重大換照與裁罰案黑箱操作,人民早已對NCC的獨立性失去信任。

質詢問題

第一,被提名人在書面答覆中提到「以公共利益為共識、決策不受政治與業者影響」,但這樣的保證歷任主委都說過。請問,您是否願意推動NCC重大審議會議紀錄與影音全程公開,讓社會能檢視每位委員的發言與表決?

第二,您是否支持推動修法或內部規範,禁止行政院及政黨幹部對NCC個案進行意見指導或協調?

第三,若未來您遭遇行政壓力,是否願意主動揭露干預過程,讓NCC真正成為公民監督下的獨立機關?

議題二:假訊息治理與言論自由界線:防詐不能變成審查

被提名人,近年NCC以「防詐」「防假訊息」為名,頻繁與警政署、數位部合作,但這樣的行政協力卻讓民眾擔心政府權限過度擴張。

「假訊息」的判定極為主觀,若由政府主導,容易導致寒蟬效應。民間最擔憂的,是NCC在未立法授權下,以「行政指導」要求平台下架內容,形同間接審查。

被提名人在紙本答覆中有提到「不會直接審查言論,而是建立公開透明程序」,但具體如何落實,社會仍未看到清楚承諾。

質詢問題

就教被提名人:

第一,您認為NCC在假訊息與深偽影音治理中,應扮演「協調者」還是「執行者」?若平台拒絕配合,NCC是否會有強制下架的權力?

第二,您是否支持在未來明文禁止政府以行政命令或私下函文要求任何文章,確保一切刪除行為都必須有法律授權?

第三,您是否願意推動「通報紀錄公開化」,讓所有假訊息、詐騙內容的處理流程可被查詢與救濟。

本席想請問被提名人,所有NCC介入網路內容的行為,都應具書面記錄並公開上網供社會監督,您是否願意立下這項透明原則?

議題三:產業創新與公共利益:讓NCC成為數位融合的推手

本席認為NCC不只是裁罰機關,更是通訊與媒體產業發展的關鍵推手。

蔣教授您在書面答覆中提到「NCC應由管制者轉為協調者」,但目前中小業者反映,NCC在頻譜釋照、補助與政策制定上,仍過度集中資源於少數大型媒體與電信集團。

若缺乏開放的市場與公平的競爭環境,再多的AI5GOTT政策,最終仍是大者恆大、小者被淘汰。

質詢問題

就教被提名人:

第一,您如何確保NCC在頻譜資源、補助與政策設計上真正「公平競爭」?是否支持建立「公開評比平台」,讓業界可即時查詢補助與執照審查標準?

第二,您是否支持設立「公共內容基金」,專款支持地方新聞、少數族群語言、文化節目及青年媒體創作,以保障多元與公共利益?

第三,NCC若要推動AI與媒體融合,將如何防止行政程序成為創新的阻力?您是否願意上任後三個月內召開「數位融合公聽會」,廣納中小業者與新創平台的意見?

本席建議應建立「年度公開KPI」,將產業投資額、OTT市占率、AI應用成果列入評估指標,讓NCC的改革可被衡量。

委員何欣純書面詢問(蔣被提名人榮先):

一、通傳會執行業務,與民生息息相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通訊傳播政策與法規之制定、產業經營監督、網路設備審驗、傳播內容分級制度與消費者保護等事項,其職權範圍與國人日常生活及經濟發展密切相關。

近一年何欣純歷次質詢、提案,要求NCC跨步會落實源頭堵詐及打詐、建立保護兒少機制,涉及兒少性犯罪網站第一時間封網、完善高抗災基地台建置,確保災害來臨時不斷訊。

NCC職責攸關資訊安全、媒體倫理、產業發展與公共利益,未來新任委員之專業背景與政策視野,將直接影響台灣通訊傳播環境的健全發展。

二、AI已深入國民日常,如何完善通傳領域的AI應用與監理?

()AI使用普及但風險日增

NCC「通訊傳播市場報告」顯示,2024年已有超過半數民眾使用AI服務,但高達六成受訪者對網路安全存有疑慮,尤以「網路詐騙」最為主要。微軟《工作趨勢指數》調查亦指出,台灣有84%知識工作者日常使用AI工具,且79%員工自行導入AI於工作流程中。AI已成為全民日常的一部分。

()AI生成內容滲入新聞與節目製播

在通訊傳播領域,工研院也=在2024年與各電視台合作,推出手語AI主播,目前亦有電視台研發,以AI模仿真人播報氣象新聞。近期,伴隨各AI平台影像、影片生成技術(如Nano BananaVeo 3Sora 2等)迅速發展,網路平台上充斥許多AI生成影片,達到以假亂真之效果,挑戰新聞真實性與內容審查機制。

()NCC研擬AI使用指引進度

早於20235月,NCC即表示將研擬電視新聞使用AI指引,經查該指引目前業已於20258月、9月召開兩次專家學者座談會徵詢意見,修正後將續召開廣電業者座談會,預定完成指引後提供業者參酌。

()、具AI專業之被提名人應提出具體見解

被提名人為國際公認AI領域專家,曾於2022年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舉為全球頂尖Top AI團隊,為亞洲唯一入選團隊。鑑於AI應用於新聞與節目製作的多樣化,請問:

1.應如何界定媒體使用AI技術之合理範疇?

2.在「輔助播報」(生成背景、布景)、「實際播報」(AI主播)及「內容生成」(AI影像素材)等不同情境下,應採何種倫理與揭露標準?

3.針對新聞中之置入性行銷內容,是否允許使用AI生成影像?若允許,應如何揭示以維護觀眾知情權?

()、建立前瞻監理架構

AI技術日新月異,通訊傳播治理也要與時俱進。被提名人曾在2020年及2024年分別出版「從AI到智慧醫療」及「當數位轉型碰上生成式AI」兩本專書,盼被提名人發揮專才,完善通傳領域的AI應用與監理。

三、保障兒少權益,NCC主掌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如何作為兒少可信任平台?

()、兒少網路安全挑戰加劇

保障兒少使用網路權益、養成正確使用網路習慣及素養,已成為數位匯流時代刻不容緩之議題。《親子天下》2024年針對1.3萬名中小學生的調查顯示,有近50%受訪者將AI當成朋友來「聊天」,近半數無法判斷AI是否提供錯誤資訊。此外,聯合報20255月報導亦指出,網路不當內容防不勝防,網路自殘挑戰盛傳來到台灣,成為兒少身心安全一大隱憂。

()、政策白皮書更新滯後

2011年通傳會公告發布「兒少通訊傳播權益政策白皮書」,↓然而至2025年當下已過14年,網路生態、技術及相應挑戰已大不相同。何欣純於202542日交通委員會質詢時即關切NCC新版「通訊傳播政策白皮書」進度,並要求納入兒少權益保障。經查,新版「通訊傳播政策白皮書」已在4月經過公聽會程序並完成修訂。

()、被提名人兒少權益保障立場與論述?

被提名人在提供立法院之書面文件中,雖有提及「通訊傳播政策白皮書」中兒少權益保護之議題,但僅有寥寥數字,實難了解後續上任後之施政方向?作為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被提名人,期盼亦要求應提出更具體之兒少權益保障論述。

()、強化內容防護機構功能,NCC如何建構兒少可信任平台?

此外,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辦理「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機制之建立及執行」及「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等事項。未來被提名人作為通傳會主委,如何使內容防護機構成為兒少可信任之平台?

委員游顥書面詢問:

本席針對「行政院提名NCC主委候選人蔣榮先教授及副主委候選人程明修教授,就兩位被提名人之法律專業、行政中立、媒體監理能力、制度改革承諾及執行可行性等」,予以質詢。

NCC為依法設立之獨立監理機關,職司新聞自由保障、廣電換照審查、電信監理、數位平台治理及假訊息防制等重大公共事務,然而,近年來多起爭議案件,包括中天新聞台換照案、OTTAI技術監理、詐騙資訊防制及跨境平台治理等,均引發社會對NCC「政治中立性」與「決策透明度」之嚴重質疑。

蔣被提名人於書面答覆中,多次強調程序正義、公開透明與制度改革;程被提名人具備深厚憲政與行政法專業,但在媒體監理與通訊實務面,仍有待補強;為重建社會對NCC之信任,兩位被提名人應提出具體、可檢驗、可追蹤之改革方案,而非流於抽象承諾。

試問一:針對NCC主委被提名人─蔣榮先教授

1.若再度處理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請說明NCC將以何法律條文為依據?所採評分表及審查標準為何?若需修正指標以符合法定程序,您認為應以「公開修正條文」或「內部手冊調整」為準?請明確提出法源及作業流程。

2.您主張「換照指標及扣分、加分機制完全公開」,請具體說明公開平台(網址)、施行時程,並說明是否將以行政命令或子法形式固定?若推出公開評分表,是否願徵詢立法院意見?

3.NCC過去審查常遭批評「黑箱、利益關係未揭露」等,您主張委員應主動迴避,請具體說明利益申報方式、查核頻率、違反處理及公開方式。

4.若法院撤銷NCC原處分,但未判國賠,返審時,應如何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國賠風險?是否考慮以條件復照或和解方式處理?其法源依據與風險評估為何?

5.請舉出三項具體、量化之裁罰指標(例如:兒少不當內容、廣告不實、重複違規累進處罰等)及法源依據。

6.重大裁罰案件是否一律舉行公開聽證?如遇緊急情形(例如:重大違法、兒少危害等),NCC是否應設暫行處分?該措施如何兼顧速效與後續救濟?

7.您主張引入外部專家參與審查,請說明遴選機制、任期、迴避規範及意見公開方式。

8.NCC擬推動「平台透明度報告與登記制度」,請說明法源依據、修法方向及預定期程。

9.對於大型平台以營運成本或技術限制為由拒絕合作,NCC將採何種漸進式強制措施(例如:罰鍰、流量限制或法律訴訟等)?是否需與數發部、經濟部、外交部等協調?

10.面對跨境假訊息與國安風險,您主張結合國安機制,請說明跨部會通報流程及法源依據,並說明可否要求平台提供數據查核。

11.NCC何類會議您主張全面公開(例如:換照審查、重大裁罰等)?是否願公開委員投票結果及各別意見書?請明示時程。

12.您主張建立KPI,請列舉上任首年三項具體指標(例如:下架速度、透明度報告頻率、寬頻覆蓋率等),並說明是否將每會期向立法院報告。

13.您承諾接受外部評鑑,請具體說明評鑑機構、頻率、公開方式,及若評鑑結果指出瑕疵,您應負之改正責任及時限。

試問二:針對NCC副主委被提名人─程明修教授

1.您如何確保於媒體監理、新聞自由及政媒關係議題中,維持超黨派與中立立場?

2.NCC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您將如何設計委員利益申報及迴避制度?是否願建立公眾查閱平台揭露與業者往來資訊?

3.若發現潛在利益衝突,您將如何啟動自動迴避程序?是否公開處理結果?

4.請列出您赴任首年將推動之三項監理實務檢核或跨部會合作計畫及時程。

5.對於媒體監理實務經驗不足部分,您將如何透過分工與外部專家補強?

6.面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之程序瑕疵,您認為NCC應如何補正程序?

7.是否支持公開聽證、利益迴避、評分指標公開及委員評分揭露制度?請具體說明。

8.是否支持於換照審查中,設置救濟機制?請提出設計構想與法源依據。

9.針對違反兒少保護或內容失衡之情,請提出一級至三級裁罰金額區間及法源。

10.是否支持公開裁罰案件之違規事實、裁罰決議與委員表決紀錄?若是,請說明平台與時程。

11.您認為NCC是否應主導監理大型數位平台?若是,應透過修法或行政命令?請列出法源依據。

12.若認為應由其他部會主導,請界定NCC應負之監理角色與法定職能。

13.您主張「平台在台落地」需兼顧營業自由與財產權,請說明落地條件及拒絕落地後之法律措施(例如:罰鍰、流量限制、登記制度等)。

14.若境外平台涉及假訊息或國安風險,請提出NCC應如何協調司法、國安及外交機關之具體SOP

綜上所述,均須詳覆,NCC之社會信任不應建於口號或政治立場,應建於制度之公開、透明與可稽核上,故此,本席期待兩位教授能以明確法律論述與制度願景,說明如何兼顧「新聞自由、行政中立、監理透明、公共利益」等,予以後續監督與政策檢討。

委員陳秀寳書面詢問:

一、蔣榮先被提名人:

1.短影音盛行 如何防止兒少沉迷及濫用?

近年來由中國社群平台「抖音」開始,短影音文化迅速傳播,並擴散至其他社群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等,導致兒少可以從多元管道不間斷的閱覽短影音。這也造成許多問題,短影音因為短時間可以帶給兒少娛樂的特性,降低兒少的耐心;進而產生兒少注意力不集中、情緒波動大等負面影響。其中抖音對兒少造成的危害更甚,抖音上一直盛行「抖音挑戰」,例如:昏迷挑戰、地鐵衝浪、狂噴止汗劑等等,國外屢傳出兒少沉迷抖音挑戰導致死亡的憾事。抖音因為平台設計可以持續推播特定標籤內容,且不會針對年齡層篩選播放內容,導致兒少因追求網路聲量而進行一系列危險行為。通傳會針對危害兒少的網路平台預計如何有效監管?如何防止兒少接觸不當內容?

2.國際串流平台趨勢 如何因應?

台灣串流平台市場逐具規模,根據資策會公布之2024年第四季之調查報告顯示,72%的台灣民眾會使用串流服務,已與傳統電視(含有線及無線)相當,重點是使用成長率高達53%,顯見我國媒體收視串流平台已經為一大來源。然而,民眾倚賴國際串流平台收視的同時,本土串流平台卻多元且零散,導致各本土串流平台訂閱數的總和還不及國際串流平台的訂閱數,也使本土串流平台的發展引發討論。通傳會有預計如何協助本土串流平台發展嗎?

而民眾多數訂閱的國際串流平台也屢傳出將針對同一帳戶非同個位址收視者加收費用,且近期也屢屢調漲訂閱費;通傳會如何監管並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二、程明修被提名人:

1.短影音盛行 如何防止兒少沉迷及濫用?

近年來由中國社群平台「抖音」開始,短影音文化迅速傳播,並擴散至其他社群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等,導致兒少可以從多元管道不間斷的閱覽短影音。這也造成許多問題,短影音因為短時間可以帶給兒少娛樂的特性,降低兒少的耐心;進而產生兒少注意力不集中、情緒波動大等負面影響。其中抖音對兒少造成的危害更甚,抖音上一直盛行「抖音挑戰」,例如:昏迷挑戰、地鐵衝浪、狂噴止汗劑等等,國外屢傳出兒少沉迷抖音挑戰導致死亡的憾事。抖音因為平台設計可以持續推播特定標籤內容,且不會針對年齡層篩選播放內容,導致兒少因追求網路聲量而進行一系列危險行為。通傳會針對危害兒少的網路平台預計如何有效監管?如何防止兒少接觸不當內容?

2.國際串流平台趨勢 如何因應?

台灣串流平台市場逐具規模,根據資策會公布之2024年第四季之調查報告顯示,72%的台灣民眾會使用串流服務,已與傳統電視(含有線及無線)相當,重點是使用成長率高達53%,顯見我國媒體收視串流平台已經為一大來源。然而,民眾倚賴國際串流平台收視的同時,本土串流平台卻多元且零散,導致各本土串流平台訂閱數的總和還不及國際串流平台的訂閱數,也使本土串流平台的發展引發討論。通傳會有預計如何協助本土串流平台發展嗎?

而民眾多數訂閱的國際串流平台也屢傳出將針對同一帳戶非同個位址收視者加收費用,且近期也屢屢調漲訂閱費;通傳會如何監管並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主席:本日會議結束,22日星期三繼續開會,休息。

休息1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