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1030日(星期四)9時至1148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坤城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張振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局長賴欣國

中央銀行副總裁朱美麗

中央銀行業務局局長謝鳳瑛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簡立忠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委員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1023日(星期四)9時至128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賴惠員  郭國文  林思銘  李彥秀  鍾佳濱  李坤城  黃珊珊  王世堅  陳玉珍  羅明才

   委員出席13

列席委員:葉元之  張嘉郡  楊瓊瓔  鄭正鈐  葛如鈞  邱志偉  王鴻薇  謝衣鳯

   委員列席8

請假委員:顏寬恒

   委員請假1

列席官員: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業務局

局長

謝鳳瑛


發行局

局長

鄧延達


外匯局

局長

蔡烱民


國庫局

局長

吳懿娟


金融業務檢查處

副處長

黃寶霞


經濟研究處

處長

曹體仁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郭淑蕙


資訊處

處長

陳 恭


人事室

主任

張淑惠


法務室

主任

謝佳雯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林宗模


中央造幣廠

廠長

葉牧青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國良

主  席:林召集委員思銘

專門委員:林靜玟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汪治國 研究員 蔡檳全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沈克彬 科 員 劉雅欣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率所屬單位主管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賴惠員、林思銘、李彥秀、李坤城、鍾佳濱、黃珊珊、王世堅、陳玉珍、葉元之、謝衣鳯、邱志偉、葛如鈞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國良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報告及詢答完畢。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中央銀行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羅明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議事錄暫不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今日議程安排為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以下請金管會還有中央銀行報告就好了。

現在先請金管會彭主委進行專題報告。

彭主任委員金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媒體朋友,大家早安。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會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提出專案報告。

本會對於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虛擬資產之管理主要參考國際趨勢,以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為監理基礎分四階段納管,目前已經進行到第三階段,於114922日公布9家登記制VASP業者;第四階段係推動VASP專法立法管理,專法草案已於627日送行政院審議,草案說明如下:條文草案內容結構包括總則、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管理與監督、罰則及附則等7個章節。

以下就規範重點說明:一、對VASP的管理,VASP許可規範包括不同種類VASP的許可要求、VASP須為專營、金融機構得兼營VASP、組織形式、名稱使用、資本額、營業保證金以及負責人與業務人員資格條件等加以規範;二、VASP之營運共通管理規範包括財務要求、內控與內稽制度、資安委外、資料保密以及資訊公開與紀錄保存等規範;VASP之差異管理部分,對交換商之交換資訊公開、平臺商之上下架審查、保管商之保管義務及承銷商之資訊公開等規定。

穩定幣之發行與管理係由本會與中央銀行共同研定,重點如下:將價值錨定法定貨幣之虛擬資產視為穩定幣,納管並定義為「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發行穩定幣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境外發行之穩定幣應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始得在我國VASP交易;更應設置與維持十足之準備資產,定期查核、繳存足額準備金、申報穩定幣發行相關資料及資訊揭露等。

三、市場不公正交易之處理,虛擬資產之發行或交易不得有資訊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以致他人誤信之行為,並明定不得意圖影響虛擬資產交易價格、意圖造成交易活絡之表象或操縱行為等。

有關VASP專法草案及相關子法推動的進程,本草案報行政院審查前已召開過3場大型座談會、辦理超過20場次溝通會議說明,並於627號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已於725號及926號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本會將配合行政院審查程序儘速積極辦理。

有關VASP專法的相關子法部分,未來專法通過後須擬定8個授權子法,其中有7個涉及VASP管理、1個涉及穩定幣,相關子法說明如下:()虛擬資產服務商設置標準;()虛擬資產服務商管理辦法;()虛擬資產服務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虛擬資產服務商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虛擬資產帳戶及疑似不法或顯著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穩定幣發行許可及管理辦法。主要規範申請許可之發行人資格條件、最低實收資本額及其申請程序、穩定幣種類、運用場景、廢止許可事由、準備金資產之設置與定期查核、穩定幣發行與贖回程序等規範。

四、完善虛擬資產市場之監理架構,現行VASP監理是剛剛提到四階段中的第三階段,主要是依據1131130日生效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規定管理,輔以搭配公會自律之機制,達到強化業者內控及提升業務監理強度之目的。

推動VASP專法監理效益與影響:()提升VASP產業秩序與交易人保護,專法實施後,管理責任將由洗錢防制提升至特許事業的全面健全營運與市場秩序管理,管理範疇將更加周延,現行專法草案訂有資本額、營業保證金、退場機制、防止市場不公正交易等交易人保護及財務健全經營之規定,相對於現行洗防制度之監理架構,對於相對人之保護將更為完整;()穩健推動穩定幣的發行與管理;()提供VASP業者發展之彈性,本會對VASP之監理係採循序漸進、審慎友好之態度推動,考量未來可能發展出新型態服務,專法草案第六條已明定虛擬資產業務包括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虛擬資產服務,未來將視市場狀況、法遵程度、國際管理趨勢再行研議開放。

有關落實金融檢查、完善風險管理,目前專案檢查家數為1124家、1136家、11412家,未來專法通過後,持續透過金融檢查強化VASP財務業務遵法程度,落實風險管理、保障交易人權益。

加強打擊虛擬資產詐騙部分,依據現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已賦予VASP與金融機構相同之阻詐義務。此外,本會亦將持續精進虛擬資產阻詐措施,研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修正建議,增訂金融機構與VASP之間的異業照會機制、異業聯防通報機制及異業情資分析機制等。

虛擬資產係發展快速之新興業態與市場,各國除積極發展相關產業,亦透過制定法規強化監理,以促進產業健全與風險防控。我國在虛擬資產領域具有一定技術能力,相關基礎建設完善,本會秉持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態度,推動VASP產業之發展與監理,希望能夠加強對業者監理,促進市場健全,保障交易人權益,並兼顧產業發展,提升我國業者的國際競爭力。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彭主委。接下來請中央銀行進行專題報告。

朱副總裁美麗:今天前來貴委員會報告專題,至感榮幸,以下謹就與本行業務有關之穩定幣監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貨幣體系的歷史以及其在經濟中的角色,是一段不斷演進的故事,近年來貨幣體系的技術創新,帶來支付方式的改變,也為我們一向熟悉的金融與經濟體系的運作帶來不確定性,其中有關於穩定幣的發展就是一個故事。

穩定幣是一種在區塊鏈上運作的虛擬資產,單一法幣價值連結的穩定幣與美元或其他法幣具有11的兌換關係,並且具有支付功能,是虛擬市場的主要交易媒介。由於穩定幣具有可點對點直接支付,速度快、成本低、可24小時交易等優點,穩定幣已經從虛擬市場逐漸進入實體的經濟,例如用於消費支付及用戶之間的轉帳。

穩定幣因具有支付的功能,如果有市場壓力造成價格偏離面值,可能會影響現有支付與金融體系的運作,加以虛擬市場之詐欺、洗錢等非法活動頻傳,穩定幣可能被用作詐騙洗錢之工具,因此應予適當監管,目前全球主要國家已陸續將穩定幣納入監管。主要國家對於穩定幣的監理架構可分為兩類,一是直接訂定穩定幣的專法,如美國的天才法案,另一個則是訂定虛擬資產法案,其中包括穩定幣相關規範,如歐盟的MiCA法案跟目前我們主管機關──金管會所訂定的架構,即是我們現在講的這一類。我們非常簡要的介紹這兩個主要法案,接下來談到我國穩定幣的監理,因為我們目前很多相關的監理概念跟這個兩個法案的精神非常類似,美國的天才法案是在今年7月由美國總統川普正式簽署成為法律,將支付型穩定幣納管,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是發行人不得支付任何形式之利息或收益。如果談到天才法案的規範,它最主要的是規範支付型穩定幣的發行跟初級市場,而有關於支付型穩定幣之上架以及次級市場、保管等業務則納入另外一個法案,就是所謂的「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來管理。

至於歐盟的MiCA法案是比較早,在2023年的5月就通過了,其中,在虛擬資產納管的部分,就是我們今天會談到的穩定幣。至於我們在這所談到穩定幣的性質,它就跟現在大家非常熟悉的電子支付是一樣的,發行人限制為信貸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需要遵守準備資產要求、贖回、資訊揭露、資產區隔等規範。另為降低穩定幣被作為價值的儲存,而發生銀行存款流失的風險,MiCA法案規定發行人及加密資產服務商,不得支付穩定幣持有人利息或任何形式的收益

最後,我們很簡單的談到目前監理架構的特性,它其實就跟我們剛才所談到的兩個法案──美國跟歐盟MiCA非常類似,有一些相關的規定。在過去一段時間或者是現在或是未來,我們都會跟金管會共同研提跟穩定幣相關的議題。有關於相關國外法案的重點規範,我們已經提供給主管機關參考。

至於跟央行比較相關的規範,我們有兩點要特別提出來做說明,一個是準備資產的相關規範,穩定幣的發行是涉及向不特定大眾吸收資金,與現行電子支付之儲值款項是來自不特定大眾繳交的資金類似,均做為支付的用途。為了保障用戶的資金安全,我們的穩定幣發行人應該比照電子支付機構,達到一定金額的時候,準備資產的一部分需提存於本行的準備金,其餘的部分則可用於存款或者購買高品質、高流動性金融資產,如短期債券或票券等。穩定幣的準備資產價值需大於或等於其發行的穩定幣金額,以增加市場的信心並防範擠兌,保障用戶可依面值贖回法幣。

第二項是外匯相關的事宜。目前穩定幣主要用於買賣其他虛擬資產,但未來將會逐漸應用於實體經濟活動的支付,可能成為跨境支付及臺、外幣資產兌換的工具之一,未來我們將就穩定幣於實體經濟活動之可能應用,研議相關業者應向本行申報資料之作業及規範。

本行將持續與金管會共同研擬未來境內虛擬資產服務商之相關子法規範,未來穩定幣發行人於申請發行許可前,金管會將洽商本行意見,本行將就貨幣政策、外匯事項、支付系統等議題提供意見。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朱副總裁的報告。

在場委員已達法定人數,請問各位委員,對於上次議事錄有無異議?(無)沒有,謝謝,議事錄確定。

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一、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二、今日上午10點截止發言登記;三、現依登記順序,請登記第一位的林德福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920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我們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林委員德福:主委,您早。主委我請教,因為9月公告9家首批通過洗錢防制登記新制的業者名單,做為市場建立初步的監管基礎,據了解這些業者對虛擬資產產業的未來發展,都抱持著高度的期待。主委,有業者指出目前臺灣只有不到5%的民眾活躍在加密資產市場,相比全球成熟市場如美國、韓國,活躍人口達10%15%以上,臺灣的滲透率仍然偏低。請問主委,開拓國內虛擬資產市場的腳步,你認為應該加速投資民眾參與,來積極追上國外成熟的市場,還是建構虛擬資產完整的法規,進而徐徐圖之,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剛剛的問題,我想誠如委員說有兩個選項,剛剛委員提到成熟國家,其實就虛擬資產的發展趨勢來看,應該還不能稱得上像資本市場或一般金融市場所謂的成熟市場,它是一個在發展中的市場,也就是因為這樣,最近各個國家才開始針對這個部分做一些初步的立法。我想剛剛委員也提到活躍跟滲透度這部分,在一個發展中的市場,大概都有這樣的趨勢。金管會對於虛擬資產的態度,去年我們有答應會在今年年中送出草案,就按照循序漸進、謹慎、友好的態度,應對這樣的發展。

林委員德福:所以這是金管會現在的看法跟立場,是不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林委員德福:主委,金管會上半年金檢報告指出,虛擬資產業者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上有三個缺失,包括客戶審查措施欠妥適(未確認高風險客戶的財富與資金來源)、對客戶交易持續監控機制不夠完善,以及未建立有效獨立的稽核等。請問主委,金管會對金檢報告中的虛擬資產業者所指出的缺失當中,到底是故意比較多,還是過失比較多,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待會有回答不足的部分,我請檢查局局長再來說明。我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其實我們在管理方面如同我剛才報告的,現在是屬於第三階段,是採登記制,還是以洗錢防制為概念的基礎,所以剛剛提到的幾個問題,比如KYC做得不足、事後的監控,還有內控內稽的部分,我想在一個剛剛衍生出來的新產業,這個會是常見的情況。假設專法通過,它會變成是一個類似金融機構的高度監管,對於剛才講的那幾個部分,都會變成是未來基本的要求,剛才我在子法的報告裡面,比如我們會訂定嚴謹的內控內稽制度,還有財業務監理準則,我想這部分大概在未來都會有很顯著的改善。

林委員德福:按照金檢缺失的個案,分析故意或過失行為的成分占比,主委,金管會是不是會做為制定法規監理寬嚴的依據或參考,以進一步建構更完善的虛擬資產市場?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想方向大概是這樣,有些細節我請局長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賴局長欣國:報告委員,我們在檢查過程當中,初步針對洗錢防制部分的缺失,會提出意見給證期局核處,目前已經對11家幣商進行核處,共計裁罰了一千三百多萬。另外對於未來的專法,在有關內控內稽的要求,還有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共同規範的部分,我們日後一定會加強跟檢查。

林委員德福:主委,缺失中提到虛擬資產客戶審查措施有欠妥適,像是未確認高風險客戶的財富以及資金的來源,還有對已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疑似洗錢交易STR的客戶,未適時研判是否調整客戶風險等級。請問主委,虛擬資產業者審查的措施欠妥適,到底是業者考量審查要求過嚴,才會為了業績而便宜行事,還是審查措施通報有主觀上的落差,所以才會有陽奉陰違的情況出現,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跟委員說明過,我們的洗錢防制是一個非常嚴密的制度,是遵循國際的規範以及與其他部會共同努力。剛剛說他們在做這件事情時,檢查局檢查發現了這個缺失,我們就會強烈要求改善,若有不法的情況,也會移送相關的單位。關於任何缺失的動機我們不會知道,但是會針對缺失,按照規定該處罰、該糾正、該管理,就加以執行。

林委員德福:主委,另外金檢缺失也提到虛擬資產業者對客戶交易的持續監控機制不夠完善,以及沒有建立有效獨立稽核的功能。請問主委,虛擬資產業者為什麼沒有辦法依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登記辦法」以及打擊資恐等辦法的規定,來建構和運作合規的監控機制以及完善獨立稽核功能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在過去一開始他是用洗防聲明進入這個產業,那是非常低度的管理,後來在今年330日以後,他們必須經由登記制,到9月底以前就剛才報告的,922日以前我們核准了9家,接下來這些規範就會更為嚴格。剛才委員提到持續監控,我們的判斷是除了可能是受限於資源條件跟人力的配置以外,還有對整個產業是否準備好可以持續精進?所以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淘汰了非常多的業者,也就是不斷地要求他們一定要做到,在未來既然要市場健全發展,這些都是很基本且一定要做到的地方。

林委員德福:主委,對於虛擬資產業者的法規要求,現階段到底是不是應該比照金融業者,甚至還要更高?另外,會計師對虛擬資產業者的會計處理,包括稅務的申報以及財產簽證等責任,你認為國內的會計師是不是已經具備足夠的虛擬資產專業?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在登記制的時候,我們已經開始納入會計師來協助,他們的報告也是非常重要。對一個新興產業而言,包括關於未來很多的稅制還有比如會計事項如何表達等等,可能大家都要來因應;至於稅的部分,主管不是金管會,我想相關主管單位也會注意到這件事情。未來在專法裡面確實如委員所說的,我們對虛擬資產服務業是採取高度監管的態度,當然它可能跟金融機構不太一樣,但是在觀念上是相近的,比如我們這次增加對它的資本額、財業務、內控內稽等等規範,這些都是典型對金融機構的管理,這個部分就更加強化而不只是為了洗錢防制而已。

林委員德福:主委,事實上由於詐騙手法不斷的翻新,臺灣已成為詐騙的重災區,每日被騙的金額高達好幾億,遠超過鄰近國家,現在還因為外國媒體的報導,臺灣在整個國際社會被冠上詐騙之島的臭名。請問主委,你認為虛擬資產業者是不是已經做好防範詐騙手法污染的準備?以及目前金管會的監理法規現況,你認為應不應該來加強哪些面向的規範,才能夠讓民眾有安全無虞投資虛擬資產的環境?你的看法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委員剛剛提到了,確實是這次要立專法的目的之一,因為我們剛剛提過打詐專法裡面已經把VASP納入跟金融機構一樣的反詐義務,我們也發現到譬如在資訊通報的時候,只能同業之間通報,未來我們也希望把異業納入,來強化這部分,這也是我們一定要做的。

林委員德福:最後一點,主委,最近詐騙案件涉案對象多了許多專業人士,甚至包括公務員、律師、調查官,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貪念更是罪惡的起點。現在就連知法的專業人士,都可能不顧高道德標準,動起貪念,鋌而走險涉及詐騙案件。請問主委,關於虛擬資產業者,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對行業中的專業人士,要求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以阻止以身試法的情況發生?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委員提的沒有錯,我們這次專法裡面有一個專門的子法,是針對這些從業人員的資格條件,包括消極跟積極資格都會要求,這是我們在監理金融市場最基本的概念,這部分已經把它納入了。

林委員德福:是這樣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一定要嚴格規範,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賴士葆委員。

賴委員士葆:932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有請金管會彭主委、央行的朱副總裁,請兩位長官。

主席:我們請彭主委、朱副總裁。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賴委員士葆:兩位長官好。首先先請教一下朱副總裁,川普上任之後,我們發現到他很care的是美國股票市場,他很care的是加密貨幣,可以講興風作浪也好,或者是推波助瀾也好,加密貨幣屢創新高、黃金屢創新高,我請問央行,你們的外匯存底的配置有沒有增加持有加密貨幣或黃金?有沒有?

朱副總裁美麗:央行的外匯資產一向是注重流動性、安全性為原則,所以我們沒有加密資產。

賴委員士葆:沒有買加密貨幣?

朱副總裁美麗:沒有。

賴委員士葆:沒有買黃金?

朱副總裁美麗:黃金是以前早期買的。

賴委員士葆:最近有沒有買?最近一、兩個月?

朱副總裁美麗:最近沒有,因為已經在高檔,我們都沒買,所以如果委員有機會到文園金庫,再看一下、盤點一下,完全跟10年前一樣。

賴委員士葆:那個看不出來,一塊、一塊的金塊怎麼看得出來?都沒有看到。所以我們的外匯存底,最多還是存有美債,是不是?

朱副總裁美麗:應該是存有美元計價……

賴委員士葆:計價的資產?

朱副總裁美麗:對,美元計價的資產。

賴委員士葆:有八成以上?

朱副總裁美麗:這個我現在不是很確定,因為隨時在動態調整中。

賴委員士葆:最少要七成?

朱副總裁美麗:對,如果說你要比較精確的數字……

賴委員士葆:不、不、不,在這裡就要老實回答,因為這是公共領域,而且老百姓很關心我們的外匯存底到底放了哪些,這個不是什麼機密,過去都講過啊,美元計價八成,然後日圓計價多少,歐美計價多少,這個都有啊,這是公開的資料。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正如委員剛才所講現在國際金融市場動盪很大,我們隨時在調整,所以我現在真的也不知道金額有多少。

賴委員士葆:沒有回答我啊。

朱副總裁美麗:我回去問一下我們外匯局。

賴委員士葆:要現在回答我,美元計價有沒有八成?這樣比較快一點。

朱副總裁美麗:這是我們總裁回答你的數字嗎?總裁講的是八成?

賴委員士葆:沒有,我現在要你回答數字。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我真的……因為我本身並沒有業管到這個部分,所以我沒辦法。

賴委員士葆:你不知道?

朱副總裁美麗:是,對不起。

賴委員士葆:所以差不多八成?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我不知道,謝謝指教。

賴委員士葆:你不能一問三不知,不可以啊,那你今天來幹什麼?你要回答,要say something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我今天講的是針對穩定幣這部分,我沒想到您是要問外匯存底的數字。

賴委員士葆:當然要,外匯存底很重要。好,你另外一種總是可以回答了嘛,美國降息一碼,12月還未知,臺幣是不是會再升值?

朱副總裁美麗:12月降息怎樣?

賴委員士葆:你沒看我的PowerPoint,美國不是已經降息1碼嗎?剛宣布了嘛,12月不知道,有人預估說12月還要降息1碼,央行會不會跟著?美國降息,臺幣當然升值啦,是不是?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這樣啦,因為美國是一個大國,他的降息……

賴委員士葆:不、不、不,你回答我問題,臺幣會不會升值啦?

朱副總裁美麗:我講我的邏輯……

賴委員士葆:你不要講邏輯,講答案。

朱副總裁美麗:美國降息,像您講的,跟各國之間的利差會改變。

賴委員士葆:是啊,所以臺幣極可能升值,這樣對吧?

朱副總裁美麗:沒有,我們臺灣也有自己的考量,譬如說我們有幾個央行設定的目標……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們要干預囉?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只有利差,譬如說外匯市場影響,還有我們的通貨膨脹……

賴委員士葆:你要回答我問題啦。

朱副總裁美麗:經濟成長率等等……

賴委員士葆:不能這樣子啦,你不能來這裡就假裝「黑龍遶桌」,是怎麼樣,是上一次回答讓人家講不滿意,被罵了是不是?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利率政策是理事會決定。

賴委員士葆:不是利率,這是匯率啦,問你匯率,你可以看一下我的題目啊。

朱副總裁美麗:匯率的話,坦白說,利差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現在的國際金融市場……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啦,你講了這麼多。

朱副總裁美麗:我現在講……

賴委員士葆:你回答我,臺幣是不是可能再升值?就這樣子啦,回答我。

朱副總裁美麗:我這樣講,如果我們的經濟前景很好,外匯市場這個部分怎麼反應,因為外資會進來看好我們嘛,所以外資若進來,它對我們有信心,這個是由市場決定的。

賴委員士葆:所以會升值?我就問你,是不是會升值啦?

朱副總裁美麗:就外資的行為來講……

賴委員士葆:會嘛,當然會升值。

朱副總裁美麗:它資金進來是升,可是它若不進來,跟我們對經濟的期待不一定喔。

賴委員士葆:你今天跟以前不一樣欸,以前敢講話,今天不敢講話欸,真奇怪,不知道今天來幹什麼,都是這樣子「黑龍繞桌」,不可以這樣子。

兩位長官,如果發行穩定幣,是誰管,金管會管還是央行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報告委員,因為這訂在我們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裡面……

賴委員士葆:等一下、等一下,朱副總裁先不要走,還沒有叫你走。

朱副總裁美麗:因為您好像希望知道一些相關的訊息,我必須請幕僚……

賴委員士葆:不要浪費我時間,彭主委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剛剛跟委員說明……

賴委員士葆:來,央行人員有什麼case資料給你們副總,趕快給。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這部法第二條明定主管機關是金管會,但是我們在穩定幣專章裡面有提到,因為這事涉貨幣跟外匯,所以這部分我們是跟央行共管。

賴委員士葆:好,請問央行的朱副總裁,穩定幣是不是貨幣?

朱副總裁美麗:穩定幣是……

賴委員士葆:是貨幣嗎?

朱副總裁美麗:它也是支付的工具,有支付功能,這可以視為……

賴委員士葆:視為貨幣?

朱副總裁美麗:是。

賴委員士葆:跟總裁講的不一樣喔,總裁講不是貨幣,總裁講加密貨幣不是貨幣,你回去又要被罵喔,我不要害你。穩定幣是代幣啦!代幣啦!不是像玩柏青哥的那種代幣,穩定幣是其中之一,對吧?彭主委,對吧?

謝局長鳳瑛:報告委員,它是一種私部門發行的數位貨幣。

賴委員士葆:什麼?

謝局長鳳瑛:私部門發行的數位貨幣。

賴委員士葆:私部門,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發?

謝局長鳳瑛:可是他要符合我們現在虛擬資產管理法的穩定幣專案規範。

賴委員士葆:要問你是不是貨幣啦,是不是貨幣?

謝局長鳳瑛:如果是以法幣11的掛鉤,它就是屬於私人部門發行的數位貨幣。

賴委員士葆:私人發行的數位貨幣?

謝局長鳳瑛:對。

賴委員士葆:可是更精準的,它應該是代幣,對吧?

謝局長鳳瑛:應該是一種代幣化的技術所發行的貨幣。

賴委員士葆:代幣啦,主委,你說一下穩定幣是什麼,代幣對吧?代幣的其中之一?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如果說根據我們的草案,我們也參考MiCA的制定辦法先定義虛擬資產,我們定義它是以跟價值連結的一種虛擬資產,所以基本上穩定幣……

賴委員士葆:所以它是資產?

彭主任委員金隆:它是虛擬資產的一種,在我們法律的定義是一種。

賴委員士葆:這個很重要,對公職人員來講,包括你,大官都要申報財產,如果有比特幣的話,都要申報,如果你這樣講的話,過去是不用申報的,因為央行不承認它是貨幣、央行不承認它是資產,所以今天央行的態度又改變了。央行的三位長官請離開,因為我時間有限。

請教彭主委,玉山金最近併了三商壽,這個事情到現在為止沒有發布重訊,參與競爭的中信金在1023日有發重訊,為什麼玉山金可以這麼老大不發重訊,而且沒有經過董事會通過?他有沒有經過董事會通過,要不要查一下?誰可以回答?外面很關心這件事情喔!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知道。有關上市櫃公司該不該發重訊,上市櫃公司和證交所之間訂有契約,其中有明定,根據交易所的規定,臚列有51項該發重訊的,要由上市櫃公司來判斷……

賴委員士葆:請問這是不是重訊?請問你,這是不是重訊?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先跟委員說明一下,這個是交易所和上市櫃公司之間的約定,他們會上面臚列這麼多,由上市櫃公司自行判斷,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請他做說明;剛剛委員有提到,其中一家公司因為開了董事會,他就發了重訊,按照交易所的規範……

賴委員士葆:中信金沒有搶到親就發布重訊,結果玉山金搶到了還沒有發布重訊,這很奇怪耶!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我們已經……

賴委員士葆:這到底有什麼貓膩?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他跟交易所之間的約定,我們知道這個事情,就已經責成交易所趕快去了解,我知道交易所……

賴委員士葆:只有交易所,那銀行局、證期局都是路人甲?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不會是路人甲,但是我們在……

賴委員士葆:你們是路人甲,你們都角色扮演耶!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剛剛講到角色扮演,正是這個,因為在整個過程當中,包括他們去做雙方協商的整個過程,如果按照規定的話,他們要開完董事會以後,做成正式的決議,才會送到金管會來,我們要看到他的正式文件……

賴委員士葆:股票市場都已經反映了,玉山金股票重挫,三商的股票暴漲,股市都反映了,結果連你們都沒有報告,董事會也還沒有通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昨天我們在記者會也講得很清楚,我們已經請交易所按照他們的規定去了解,交易所也請他們三家公司做澄清……

賴委員士葆:我就確定一點,這個算不算重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不是重訊是交易所和他們之間的認定,我們會請交易所查明以後對外說明。

賴委員士葆:這個也把證期局張局長看扁了,等於他沒事可以做。

彭主任委員金隆:也不是,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在交易市場發重訊的過程,本來就是依據規定來做的。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個小問題,但是很重要的小問題。有關普發現金一萬塊,數發部說13歲以上不可以由父母代領,他的理由是他已經可以理財自主。金管會同意嗎?他可以理財自主嗎?他不會被騙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關普發現金,這是由財政部來主政,金管會負責的是ATM的部分。至於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就回歸到民法的概念,如果符合現行民法的規定,其實未成年也可以去開戶,這個部分,金管會大概只針對……

賴委員士葆:沒有啦!這個我要強調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而且財政部應該也發新聞稿澄清了。

賴委員士葆:因為我時間到了,主席站起來了,我很快把它結束。

被詐欺的人口18歲到23歲最多,每10萬人有627人,年紀越小越容易被詐欺。結果現在數發部等於侵入到你的地盤,明確的指出來13歲已經有金融自主的權利、理財自主,這個都是你們的管區,銀行局要講話啊!他都已經殺到你的地盤,結果你都默不作聲。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沒什麼地盤的問題,我們各自有分工。

賴委員士葆:這是你的地盤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財政部也做出新聞稿說明了,我想在這個部分,法律規定銀行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

賴委員士葆:你贊成13歲以上就不用父母陪嗎?我個人是強烈反對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不是金管會能夠回答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是一個金管會主委,我不會去……

賴委員士葆:你要回答,因為13歲畢竟未成年,才國一,他能夠自己理財?他容易受騙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主要是根據民法上面,對於未成年人有一些能力行為的規範。

賴委員士葆: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

郭委員國文:945分)主席,有請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彭主委,報紙的這個標題做得很大!穩定幣發行納管拚明年上路。看到沒有?這麼大!還看不到,是不是?我待會請人送過去。明明現在要進入第四階段,目前還躺在行政院裡頭……

彭主任委員金隆:要法律通過才會進入第四階段。

郭委員國文:對,我知道。如果你這麼有信心,目前還躺在行政院,立法院現在又變化多端,我請問一下,如果明年可以上路的話,最有可能是明年上半年,還是下半年?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個標題不是我下的,我沒有這麼說。

郭委員國文:不是你下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只是說……

郭委員國文:看起來,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只是說,假設立法通過以後,我們在半年之內要頒布相關的子法。

郭委員國文:所以明年上半年有機會?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法律通過以後,行政機關在半年之內要公布所有的子法……

郭委員國文:子法也要半年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半年之內,最晚半年之內要公布。

郭委員國文:如果要半年的話,要在上半年,除非這個會期通過,但這個會期顯然是變數重重,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要看大院什麼時候通過,其實我們的子法都在準備中了。

郭委員國文:行政院都還沒送來,就不是立法院的問題。

主委,前一段時間有些案例,知名餐廳「茗香園冰室」老闆及「東引快刀手」老闆與違法、未依洗防法向數發部申請能量登錄審核的第三方支付Hero Pay合作,替海外博弈集團洗錢,更誇張的是半年洗30億!當然第三方支付是數發部的事情,但是這裡頭有共管的問題。本席在民間還有聽過麵包店、按摩店、水產店,甚至眼鏡行,還有24小時的店,都在協助洗錢。這裡頭有二個特點:一個是內需市場,二來是現金流為主。為什麼可以做到這種階段呢?照理說,這些屬於內需市場的服務業除非有海外據點、分店,或者是加盟,不然,不至於有這麼多海外業務需要匯款,所以當這些匯款透過金融單位的時候,難道銀行就讓他直接把這個高額的海外匯款匯出去嗎?雖然這個案子目前檢方還在偵辦當中,但是現在類似這種現象在民間普遍被討論。主委,你的看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剛剛有幾個問題,委員講的其實是真的,因為剛剛提到……

郭委員國文:你也知道這些現象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些業態現在都不是金管會主管,剛剛講的,假設牽涉到匯款,特別是……

郭委員國文:匯款就是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匯款的部分,我們有一套規定來做限制,比如最近因為詐騙很盛行,我們針對這一塊也在著力,但是細節我不能公開說明,我只能說這個部分,包括反洗錢,都有一定的規範在做,當然我們是看到一個案例以後回推,會覺得這些不可以,但是我們會……

郭委員國文:這是冰山一角……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我們就是因為有……

郭委員國文:這不是單一案例,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單一案例的價值就在於……

郭委員國文:本席已經跟你講好幾個行業,我在民間跑都有聽到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是、是,沒錯,委員講的是,我們會從這些案例裡面再回推看我們整個防控上面有沒有什麼漏洞。

郭委員國文:是,沒有錯,這就是今天我質詢您的重點,就是已經有這種現象,檢方已經在偵辦了,至少他在透過銀行海外匯款的時候,我們要如何把關……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對,沒錯,就是異常交易的部分,我們應該會來……

郭委員國文:這個很關鍵。為什麼一開始我要問你,穩定幣什麼時候上路?跟這個又有關係,為什麼?因為穩定幣也會變成一種媒介,對不對?它也有可能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我們再看一下。基本上,穩定幣也有可能會成為洗錢的工具,也就是我上次質詢的這個部分,他不是透過銀行匯款,而是透過穩定幣把款項匯出,這個部分你要如何去防弊?銀行還有公司治理的KYC,問題是現在的交易所你有要求類似的公司治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我們的交易所應該要……

郭委員國文:有要加強這個監管的強度嗎?你剛剛說目前虛擬貨幣是屬於高度監管的,會比照這種方式處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只是登記制,還沒有達到我們的高度監管……

郭委員國文:還沒到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郭委員國文:將來如果你開放之後,有可能會有類似的情況,多開放一個管道……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郭委員國文:甚至目前搞不好就有了,因為現在交易所U幣一大堆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9家裡面確實有在經營交易所的。

郭委員國文:對啊!已經有了嘛!已經有在交易了嘛!所以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就要去看,當我們在銀行端緊縮的時候,他有沒有可能會跑到這邊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我們在銀行跟VASP交易的部分有訂定相關的規範。

郭委員國文: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現在來講,比如說上次講過他完全不能用現金做交易,現在全部都要透過法幣帳戶,所以他就跟銀行之間產生了連結,未來我們做KYC等等,這些都比較容易做。

郭委員國文:對,我的意思是說將來對交易所的部分也應該要求啦!另外,因為穩定幣的成本低,交易又快速,在這種情況底下,它會不會有把既有的海外外匯交易替代掉的可能?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有很多的討論,因為穩定幣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跨境支付,跨境支付一定是用不同幣別的穩定幣之間在做交易,我想這部分其實各國都很重視,未來我們會跟央行好好密切來管理,因為這主要是……

郭委員國文:講到央行,這個問題我問過楊總裁,他說,未來是不是有衝擊,要看使用者對穩定幣有無信心。我不曉得你的判斷如何?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所有貨幣的使用都跟使用者的信心有關,就像現在的泰達幣也沒有受到監管,但為什麼就是有人信任它?

郭委員國文:就是有信心嘛!如果沒有信心,就不會流通這麼多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有人相信USDC是因為美國監管,他才相信。

郭委員國文:對啊!沒有錯啊!通常是先有市場,才有法規嘛!在市場已經流通了,然後法規再跟進嘛!同樣的方式,像SWIFT有一個現實上的交換機制,以後虛擬貨幣的部分有沒有類似這一種監理的機構?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是未來監理的重點,剛才有報告過,在我們總共7個樣態的VASP業者裡面,其中最核心的大概就是交易平臺商,它會做很多業態,所以未來在監管的強度應該也是最強的,對它的要求也比較多,再來就是對它一些資本的要求、人員的管控,這些應該都會比較高……

郭委員國文:在相關的八大子法當中有特別講到,對於人員的消極跟積極資格都會處理……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我們對各種不同的類別,因為我們現在有7大類的虛擬幣,其中有一個是所謂的交易平臺商,就是我們講類似虛幣交易所的這個概念,它會做到很多業務,這是很重要的部分,我們在內部子法裡面會做分級的管理。

郭委員國文:會做一些分級的管理。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郭委員國文:但是總體而言,現在流進來的主要是U幣為多,這個部分流進及流出的部分,金管會和央行將來有沒有建立一個海外匯款申報機制的可能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剛才包括央行的報告跟我們的報告裡面都有提到它要陳報的資訊,對於VASP業者來說,比如說KYC,它換了這些的量、這些定期的報表應該申報什麼東西,應該未來都會規範重點。

郭委員國文:就是業者會自結,然後通報給主管機關。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這個就是它被納管最基本的要求。

郭委員國文:最基本的要求,所以都會做一個基本的流量管控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郭委員國文:好,接下來還有一個部分,現階段在世界上最主流的穩定幣大概是泰達幣和Circle發行的U幣,以這兩種為主,市占率一個大概占七成多,一個大概占兩成多,現階段穩定幣最關鍵的,就目前官方所透露的,除了銀行之外,還有沒有誰可能可以發行?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按照國外的發行單位,最重要的是所謂的銀行機構,再來像美國的話,有經過他們聯邦同意也可以,還有以香港為例,他也沒有限制,比如說很多電商也有可能來申請。

郭委員國文:沒有,一般的虛擬貨幣我們不管嘛!但是就穩定幣的部分有沒有可能交易所或其他的地方可以有發行的可能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像剛剛委員提到兩大的USDTUSDC就不是金融機構發的。

郭委員國文:就不是嘛!那在臺灣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我們現在的規定是穩定幣……

郭委員國文:要金融機構先發行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是參照MiCA的規定,沒有在法律上把它限縮,但是我們在很多公開的場合說,基於審慎的態度,我們會優先由金融機構來發行。

郭委員國文:對,我知道,我是說衍生到後面的部分有沒有可能有其他的。另外,目前好像沒有國際的業者落地,是不是我們監管得太嚴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們在專法裡面就有一個針對國外VASP來申請的規定,這個我們都是開放的,未來我們也會針對境外……像剛才講的,以穩定幣來講,在境外……

郭委員國文:專法上路之後會更開放就是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它會有明確的遊戲規則。

郭委員國文:好,最後一個問題,這些交易所有沒有可能開放一些衍生性商品?就如同去年本席在擔任召委的時候有去海外參訪,我們去看了日本的穩定幣,基本上日本對虛擬貨幣的監管非常的嚴格,即便在這麼嚴格的情況底下,他還是有開放一些衍生性的商品,類似像期貨概念的商品,但是需要有一些特定的槓桿比的演算法公司,這個類似於日本的方式有沒有可能是臺灣未來走的方向?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關虛擬的衍生性業務我剛才在報告裡面也說了,我們在虛擬資產業務裡面留了一個「其他經主管機關同意的虛擬資產業務」,我們剛才說,我們會根據現實這些業者經營的狀況以及風險管控的能力,以及國際的趨勢,我們來看需求,隨時可以調整。

郭委員國文:看市場發展,逐步放寬。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應該是我們逐步漸進來做這件事。

郭委員國文:越健全就越多元。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郭委員國文:好,謝謝主委的回復,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郭委員。接下來請賴惠員委員。

賴委員惠員:956分)謝謝主席,有請央行副總裁,還有業務局局長。

主席:請朱副總裁,還有謝局長。

賴委員惠員:副總裁、局長早安。去年612號本席擔任召委的時候有辦了一場虛擬資產服務法的公聽會,在這個公聽會裡有很多的學者跟專家都給了很多的建議,也期待行政部門保留創新的空間。我們希望國際化,也保障投資人,所以對於這個新法,我們希望金融會安全、洗錢防制法要能建立,還有數位主權,這些都是關鍵的轉折點。

在這裡有幾個問題我想請教央行副總裁,在這一次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第三十四條裡有提到穩定幣,等一下請你解釋一下穩定幣跟我們央行的CBDC有什麼樣的不同?除了不同以外,我們又看到在今天審查的這個草案裡,你把穩定幣列入了規劃,對於穩定幣你要進行監管,這後續是由金管會負責,那你的目的是什麼?站在央行的角度,請跟我提出這幾個說明。

朱副總裁美麗:我先做個簡單的說明,詳細部分再請我們局長補充。基本上央行的CBDC是具有法幣性質,只是用數位的方式來發行。第二個,CBDC分兩層,有一層是央行跟金融機構之間的關係,第二層是金融機構跟一般客戶,也就是跟使用者的關係。CBDC最主要處理的是央行跟金融機構這種大額清算等等,所以這個是它的特質。

賴委員惠員:簡單的講,它是不是就是一個流動的新臺幣?

朱副總裁美麗:應該是電子化的新臺幣,但它不像現在……

賴委員惠員:一個新型的電子化的新臺幣。

朱副總裁美麗:它不會用於一般支付,最主要是使用在跟金融機構之間大額的……

賴委員惠員:它需要十足的準備金,發行者達到一定金額的時候一定要向央行繳交準備金,這個穩定幣有交易的仲介,還有替代通貨的功能,這裡我要請教你,穩定幣會不會比照通貨,還是活期存款,把它列為計幣的範圍呢?

謝局長鳳瑛:委員,你指的計幣是哪一種計幣?

賴委員惠員:我跟你講,穩定幣一定要繳準備金,準備金未來會不會比照通貨還是活期存款,列為貨幣計幣的範圍?

謝局長鳳瑛:我們計提準備金的部分就是比照現在的電子支付,因為它是一種電子支付代幣化的私部門發行的數位貨幣。

賴委員惠員:現在的呢?

謝局長鳳瑛:現在電子支付的計提準備金是以活期存款的準備率來計提準備金。

賴委員惠員:通貨有沒有把它列進去呢?活期已經列進去了嘛?

謝局長鳳瑛:因為它等於是把錢放到發行者的帳戶裡面,所以我們視同它有吸收這一筆資金,這一筆資金的這部分要提出來以活期存款……

賴委員惠員:所以是11嗎?

謝局長鳳瑛:委員是指準備資產的部分嗎?

賴委員惠員:對。

謝局長鳳瑛:準備資產是整體的,準備資產有包括準備金,計提準備金剩餘的部分可以買高品質、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這些加起來的準備資產要大於、等於……

賴委員惠員:納進去與不納進去有什麼影響,你分析給我聽?

謝局長鳳瑛:委員是指準備金不納進去的話嗎?

賴委員惠員:對。

謝局長鳳瑛:第一個,因為它的支付功能和現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是類似的,我們希望相同的業務、相同的活動要適用相同的規定,所以有計提準備金這樣的規定。

賴委員惠員:當然是為了安全,對不對?

謝局長鳳瑛:第二個,準備金是具有保障使用者的權益,準備金計提之後,如果發生問題,可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賴委員惠員:沒有錯,是一種保障、是一種安全,對臺灣的貨幣、資產影響層面是什麼?

謝局長鳳瑛:其實我覺得重點還是在影響金融體系的存款,因為今天如果是私部門或某一個非銀行機構發行穩定幣,你是不是要把資金吸到非銀行機構的本身,用戶一定會從銀行存款提出來放到這些私部門機構發行穩定幣,所以其實比較受衝擊的應該是銀行體系的存款流失。

賴委員惠員:局長,我這樣聽起來,其實你們還是非常保守,金管會主委一直講要創新,主委,我等一下下半段會請教你,上半段央行是趨於保守,你有沒有想到新臺幣處於比較劣勢的狀況,因為我們不夠國際化,知名度又不夠,不像新加坡、香港有比較響的國際知名度,我們也不是世界流通貨幣,我們不是美金、也不是日幣、也不是歐元。如果你採取這麼保守的貨幣政策的話,是不是會影響未來比特幣的發展?我剛才坐在我同事旁邊,我同事就告訴我,他對這個法案事實上是有點擔心,那我是不知道要從何擔心起,因為我也知道勢必是一定要推動的,可是在推動的過程中,如果我們不跟世界接軌的話會非常吃虧,顯然在這個過程中,新臺幣穩定幣必須要100%準備金,你們會把這個準備金指定放在央行或是指定的金融機構嗎?

謝局長鳳瑛:報告委員,我們不是100%準備金,而是一部分是提存準備金……

賴委員惠員:11為什麼不是100%呢?

謝局長鳳瑛:它的準備金構成成分包含準備金以及其他的高流動性資產,所以準備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是100%

賴委員惠員:不是100%

謝局長鳳瑛:對。

賴委員惠員:,不是100%,民間發行的新臺幣穩定幣不一定必須100%的準備金,還有其他…

謝局長鳳瑛:不是100%準備金,但是100%的準備資產。

賴委員惠員:好,是100%的準備資產,你的規模要放到多大?

謝局長鳳瑛:那就要看整個部門發行的量有多大。

賴委員惠員:沒有,你一定要有一個準備,你打算規模最大要放到多大?你不可以連這個都答不出來啊!

謝局長鳳瑛:是看這個部門發行的穩定幣的量規模有多大,才會依這個量去計提所謂的準備資產

賴委員惠員:所以你們打算這個規模要放到多大?

朱副總裁美麗:這個部分是新的,這個標準還在研議中。

賴委員惠員:你有一個地板,總是會有一個天花板,你不可以連這個問題都答不出來,我們怎麼支持你們這個草案通過呢?

謝局長鳳瑛:以電子支付來看,如果單純講準備金大概是10%左右。

賴委員惠員:我現在不是在問準備金,我已經翻頁了,我在問的是你的規模有多大,你準備的規模要多大?

謝局長鳳瑛:目前我看虛擬資產專法裡面是沒有規模的限額,後續可能再跟金管會……

賴委員惠員:所以沒有天花板?

謝局長鳳瑛:目前看母法是沒有,但是後續我們可能會跟金管會再來做一些溝通交流,謝謝。

賴委員惠員:有沒有跟金管會溝通過這個問題?

朱副總裁美麗:委員,母法是一個一般概念,將來會訂定相關子法。

賴委員惠員:你們跟金管會總是會討論過……

朱副總裁美麗:對,現在因為母法都還在討論,所以相關子法在這個部分應該會比較清楚。

賴委員惠員:主委,是不是由你來回答我這個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關穩定幣,因為剛才講涉及到可能是外匯,還有貨幣問題,我們所有的草案包括這個草案裡面總共有8個條文,每一個條文都有跟央行做過非常密切的溝通,包括未來的子法也都是、一定是,因為這個確實牽涉到兩個部會,像剛才委員的投影片裡面提到的新加坡MAS就是兼具金管會和央行的功能,他們就很容易協調,我想我們兩個部會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在這一塊我們有很高度的共識在管理這個市場。

賴委員惠員:我還是希望你會後給我一個大概的參考值,你們的規模到底要做到哪裡?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未來對於穩定幣整個規範的架構,還有細節內容,我再跟委員做報告。

賴委員惠員:好。主委,最後一個問題,一方面要監理,一方面又希望豁免監理的管理權,這樣有沒有矛盾?在你的草案裡頭,你希望授權業者有創新實驗,可是你又希望它不適用於本法,這樣會不會出現結構性的矛盾?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不會,跟委員說明,因為這是我們為了鼓勵創新,把創新實驗條例也適用到VASP,就像我們現在所有金融機構都可以來適用。

賴委員惠員:所以你讓它更靈活、更有彈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未來假設有一個是我們在整個虛擬資產服務法規範下面,框限到一個新型業態的話,我們可以暫時讓它準用……

賴委員惠員:如果業者進行大規模募資的話,你會不會介入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當然要看它的……

賴委員惠員:是不是會有一個監理沙盒,還是會有一個灰色避風港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不會有。

賴委員惠員:其實這種灰色地帶、模糊地帶,我們就是擔心一些狀況會發生在模糊地帶,沒有關係,主委,我們再來共同討論,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再跟委員提個書面說明,其實不會有這個問題,這個條文只是讓它適用……

主席:那就提供書面說明給賴委員,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只是讓它適用創新實驗條例。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

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

吳委員秉叡:108分)主席,麻煩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吳委員秉叡:主委早。請問美國穩定幣現在進行到的程度是怎麼樣?

彭主任委員金隆:美國穩定幣就是剛剛講的天才法案,據我所知,還在做最後的確認,不過美元的穩定幣現在在市場上已經是主流了,他們納管的部分好像還有最後一個立法程序要完成。

吳委員秉叡:所以已經先走了,然後法律還沒有完備?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過去USDTUSDC這兩個是早就已經存在的東西。

吳委員秉叡:其實我個人認為過去貨幣的發行是國家的主權行為,如果這個穩定幣和美元掛鉤是11,然後讓渡給私人去發行,這是把國家的主權行為下放,這裡會產生一個問題,貨幣總供給量(M2)會不會因為這樣子而增加?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部分可能要請央行來回答比較精準,因為央行有做過這個評估。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他們的答案就是不把這個算入貨幣嘛!但是我覺得在整體、在市面上流通的貨幣就是會增加,請朱副總裁回答。

朱副總裁美麗:其實這個問題我們最近在研議中,流程還滿複雜的,譬如說在發行之後,發行商賣出去所收到的款項他怎麼用,如果他把它當作存款,這個存款的項目是在貨幣供給的項目裡面,可是現在穩定幣發行的又可以當交易媒介,如果從這個部分來看,它有一個影響在這邊。

吳委員秉叡:對啊!它的M2……

朱副總裁美麗:另外,還有一個流向,他並不存回銀行體系作為存款,我們說他可以有高品質的金融資產,所以他可能去買債券等等,當買債券時,錢就沒有流回銀行體系,所以會有影響。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假設他去買債券,問題是穩定幣的取得者,他要如何使用穩定幣,不是你能夠控制的啊!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穩定幣的發行就在穩定幣的幣圈流通……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但是……

朱副總裁美麗:在幣圈當然它就有交易的功能。

吳委員秉叡:是啊!你同時有交易的功能,問題是你……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不是……

吳委員秉叡:國家貨幣的總供給量M2本來是受控的,但是你再加上這個東西之後,這個東西的數量,你有辦法總計在裡面嗎?

朱副總裁美麗:我現在這樣講,我先講後面的流通,再來談您講的總計。如果它在幣圈流通,這就是一個交易的媒介,這邊就牽涉到我們要不要把穩定幣的交易功能納入貨幣供給的項目,如果你不納入或納入,這邊就形成問題……

吳委員秉叡:對啊!你到底是納入,還是不納入?

朱副總裁美麗:對,因為在計算貨幣供給有M1M2……

吳委員秉叡:對啊!我就是問你總體貨幣供給。

朱副總裁美麗:對,那你要看要不要列入,因為你從M1這邊拿了貨幣去買,所以你如果要納入,它可能就跑到M2,就有一增一減。

吳委員秉叡:對啊!這個增加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還有一個,這是第一層。第二層是幣商拿到錢,我剛才講他如果存回……

吳委員秉叡:剛剛你有回答了,我是說幣商拿到錢,他要怎麼使用,不是你可以控制的嘛!

朱副總裁美麗:不是!會影響到貨幣供給。

吳委員秉叡:對啊!

朱副總裁美麗:所以這個影響增減,我們說這樣看起來,目前沒辦法說是增還是減,要去看他們怎麼用,那個有一個流程,這是我們目前的邏輯。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剛剛說為什麼我會擔憂這個東西,我個人認為如果M2整體是增加的,那國家的主權行為,本來你的貨幣供給有一定程度是在央行的控制之下,如果這個供給增加太多會造成通貨膨脹啊!

朱副總裁美麗:不只是通貨膨脹,會影響到我們講的貨幣政策效果中另外一個利率水準。

吳委員秉叡:好,另外一個問題,你同不同意美國的穩定幣在臺灣使用,當作美金的支付工具?這是國家跟國家之間的主權行為啊!這個你們有討論過嗎?

朱副總裁美麗:我想是這樣,如果美國發行的穩定幣要進入臺灣市場,金管會有些規定,應該是看他們的規定。

吳委員秉叡:有一些他們規定不到,有一些就在網路上直接支付掉了。網路上直接支付掉了,也不是你們能夠控制的,那怎麼辦?

朱副總裁美麗:我覺得現在好像即使沒規定,也是有這個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在穩定幣裡面分兩部分,一個是臺灣發行,就是本國募集,這個當然沒問題。再來,就是國外已經募集、已經存在的話,如果要在我們未來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裡面進行交易,這要經過我們的同意,等於說他要經過我們的同意,還包括追蹤他的…

吳委員秉叡:主委,我剛剛的問題,如果他進來有經過你的同意,這個還比較好控制。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對、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現在是網路無國界,你根本就控制不到他,他直接就在網路上支付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確實是……

吳委員秉叡:臺灣的政府,即中華民國政府要不要承認是一回事,事實上這已經發生了,就像我在總質詢的時候,經濟部長跟我說臺灣不接受中國的電商經營,問題是拼多多、淘寶的貨品已經大量進來,你不承認但它是存在的,不是說我不承認它就不存在。我現在的問題是,美國的穩定幣看起來臺灣非接受不可,除非你要跟美國對幹,但是我覺得不太可能、我們中華民國政府不太可能,如果它在臺灣做支付,這一些就會變成我剛剛講的廣義的國家貨幣總體供給有可能會不受控制,它的金額會增加很多,當然這個金額增加很多、M2增加很多的時候,另外一個考慮的問題,會不會造成整個通貨膨脹的問題,等於是廣義的貨幣流通在臺灣就增加了很多。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跟委員提到的,比如說,穩定幣從過去這一段時間在國際上使用確實有一個狀況,就是有些國家的民眾對自己本國的貨幣反而信心不夠,他會希望持有穩定幣,反而成為民間支付一個很重要的工具。

吳委員秉叡:是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自然形成的,確實如剛剛委員提到的,在網路世界裡面,當某些國人自己有能力,然後透過這個方式去購買或是去轉換貨幣,這個時候確實我們在整個法規管理上面是未來要再努力的地方,我們現在是希望能納管這些業者,再來就是對於一般民眾能加大保護的範圍。

吳委員秉叡:是啦!我知道你立法的目的,但我剛剛講的這些疑慮是要先想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吳委員秉叡:我個人認為未來美國的穩定幣,一定會透過各種途徑進到臺灣,臺灣人也不會去拒絕,全世界沒有人會拒絕美金啦!因為美金的流通性跟可信度都是現在世界所有貨幣裡面最強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確實,它是國際的主流貨幣,對。

吳委員秉叡:坦白講,你問我說你是要持有新臺幣,還是要持有美金?如果我有選擇、如果方便的話,我當然希望持有美金,還不用規避匯率的問題,我們保險業也不用買那麼多的債務國投資來平衡保險,不用避那麼多險,這些問題馬上就會來。所以我認為這個東西非訂不可,確實因為時代來了,你不改變不行,但是很多問題要先想清楚,你M2的供給,如果美國這邊是一比一,它是鎖美國公債跟美金,而且要鎖住那麼多才能發行等量的穩定幣,美國公債就是因為美國政府當然要賣他的公債,他認為美國公債的價值跟美金現鈔是一樣的,這我們能理解。臺灣的穩定幣發行如果不要鎖百分之百,你說資產,資產怎麼估啊?資產有貶值的問題,將來穩定幣的發行,事實上我發行的時候是百分之百,當漲跌的時候要怎麼調整?再來,如果跌的時候,穩定幣還是發行在那邊,貨幣的總體供給就增加出來囉!另外,在流通的時候,我不用新臺幣交易,而用穩定幣交易,如果你把它當作支付工具、當作貨幣形式的話,那整體貨幣供給也是增加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剛才講的這些都是非常非常深入的問題,就是開放這樣新的業種以後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這其實就是我們在日常開會,還有找專家學者再仔細研商,未來我們要訂定穩定幣的管理辦法,包括剛剛提的這些,全部都要考慮到這些問題。

吳委員秉叡:當然這不是你的問題,法務部草案的罰則說那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然後罰幾千萬到兩億,這個如果給你出一個包,動輒金額是幾百億、幾千億,你罰那麼一點點這樣夠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在罰則的部分,我們有提出來,當然也要社會有共識,看看要做什麼處理。

吳委員秉叡:而且這個如果出包,那個包之大,要小心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其背後的風控,包括一些準備資產,像剛剛委員提到準備資產的穩定程度、對外的揭露,還有一些平常的調控、監控,所幸國外已經有一段時間的經驗,剛好我們是後面再進來的人比較多可以拿來參考……

吳委員秉叡:我個人的理解是多參考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當然。

吳委員秉叡:有一定要這麼急嗎?這是一個考慮。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剛跟委員講,我們其實沒有急,但是不要落後。

吳委員秉叡:第二,我再提醒你一個問題,前一陣子,光是比特幣被震盪的那一下,因為槓桿的關係,很多人被清倉、強制平倉,就是clearing out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也是剛剛有委員提到的,要不要開放這些衍生性商品,這我們會非常謹慎的。

吳委員秉叡:是!我再次提醒你臺灣人的特性,賺錢沒有人會感謝政府,集體賠錢就要找你算帳、找你負責,你一定要記得這個特性,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謝謝吳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1019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金管會彭主委,還有央行朱副總裁。

主席:請彭主委、朱副總裁。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主委好。當然,今天有央行的題目,先問一個時事議題,就是玉山金併購三商壽,居然有媒體的標題說是摸黑交易,因為根據證交所的處理程序,重大投資必須要做重訊發布。有人說玉山金的團隊既然已經投標,出具了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如果沒有經過董事會的決議,這樣可以嗎?金管會的看法怎麼樣?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相關的交易都是具有……他們都非常清楚什麼叫做公司治理。

鍾委員佳濱:是。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責成交易所主動去了解,剛剛也有委員詢問這個問題,我會請交易所調查完畢再跟社會做報告。因為這個主要是交易所跟他們之間的契約關係,我們一定會請交易所去跟他們做些了解。

鍾委員佳濱:是的,我想不只一位委員關心,表示這是一個大家都關心的議題,所以請金管會一定要慎重處理,好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我們在前天的記者會也表達這樣的看法。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我們期待調查後的結果。三商壽的RBC如果沒有達標,我們來推估,玉山金會溢價收購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覺得我們在做帳務財報的價值,跟它未來持續經營的價值,這兩個是有不同的看法,為什麼每次收購合併案都有所謂的溢價?就是大家對於持續經營價值的預期不同。

鍾委員佳濱: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等於說我們現在看到它的價值是所謂淨變現的概念,就是現在我做一個清償,它價值多少,就像我開一家餐廳,餐廳如果現在馬上清掉,我的資材設備就是值這麼多錢,但是我長期經營,假設我是個經營能力好的人,我看到的價值是不一樣的。

鍾委員佳濱:好,但正是因為金管會公布了一個ICS過渡措施,所以三商壽就算是合格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沒有。

鍾委員佳濱:還沒?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它必須對以前那個資本缺口完全不能消失。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它必須承諾,未來接手的人也必須要概括承受。

彭主任委員金隆:概括承受。

鍾委員佳濱: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願意溢價來併購的,跟金管會的ICS過渡措施有關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們協商的過程,金管會是不會介入的,我想這是一個市場機制。

鍾委員佳濱:由他們去判斷?

彭主任委員金隆:市場機制的判斷,因為我們一定要等它開始……

鍾委員佳濱:它知道要概括承受了,所以它心裡有譜?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說未來他們有送件的時候,正式透過他們的公司治理股東民主程序決議通過以後,按照金控法還有保險法的規定送到金管會,我們就會來看它這部分的承諾,還有這些內容。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接下來請你暫時休息一下,請副總裁。

來問一下聯準會,之前我就問過總裁,不過今天是副總裁來,我問說聯準會的降息跟臺股的新高會不會有關聯?那時候還沒降,現在聯準會降了,你認為臺股又創新高,到底有沒有關係呢?是臺股的體質好,我們的出口產業強勁、創新產業強勁?是什麼原因?有沒有關聯?

朱副總裁美麗:應該影響的因素很多。

鍾委員佳濱:很多?

朱副總裁美麗:但是如果我們臺股真的很好,外資會進來買。

鍾委員佳濱:體質很好,外資很願意來買?

朱副總裁美麗:對,應該是這樣。

鍾委員佳濱:好,但是因為外資大舉進入,有人又說了,央行出手沒收了匯率的升幅,「出手沒收」,講得很重,但是我們認為央行是要持續的,因為我們臺灣是出口導向,穩匯很重要,這個匯率影響程度央行怎麼因應?

朱副總裁美麗:我應該這麼講,其實外匯市場的匯率應該是市場供需決定,很難預測,但是我們看外資進來買,它在臺股投資獲利很高,還可以隨時會將它的獲利匯出去。

鍾委員佳濱:是。

朱副總裁美麗:所以對匯率的影響,其實進來買好像是一個方向。

鍾委員佳濱:對。

朱副總裁美麗:它獲利馬上匯出去是另一個方向,可能抵消掉。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你認為外資進出臺股的市場,對於匯率的影響是一部分,不是全部。

朱副總裁美麗:是。

鍾委員佳濱:但央行要持續的穩匯,這是你們的目標?

朱副總裁美麗:是我們的目標。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來,往下看,大家來看穩定幣,大家都在問穩定幣的貨幣戰,美國是不發行官方的穩定幣,但是歐盟的看法不同,它擔心它的清算體系、資本流動,還有跨境結算全面美元化,所以歐盟很積極。那麼美國目前是兩大穩定幣商壟斷市場,但是歐盟的作法……我們臺灣有一個數位新臺幣(CBDC),目前CBDC在央行的規劃用一個比較通俗化的說法是B2B,沒有用在一般的民間,未來會不會繼續擴大,跟歐盟的作法一樣?

朱副總裁美麗:其實CBDC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是在一個試驗的階段、在研擬,至於未來應該怎麼樣,其實有各種可能性。

鍾委員佳濱:會不會擴大?謝局長,我聽你講過……

朱副總裁美麗:但是最基本的……

鍾委員佳濱:問一下謝局長好了。

朱副總裁美麗:但是它有兩層,最主要它應該是在上層,央行的CBDC是上層。基本上,它是跟金融機構之間的支付清算。

鍾委員佳濱:下層。

朱副總裁美麗:我們現在談穩定幣的這個部分是一般大眾使用的,這是很不一樣的。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會不會CBDC擴大到一般大眾,當作是一種穩定幣?謝局長,我之前聽過你的介紹,謝局長來解釋一下。

謝局長鳳瑛:我想就是分兩個,一個叫做retail,給大眾使用的;一個是給wholesale,給做清算使用的。我想我們目前不急迫去發行retailCBDC,主要是因為現在的支付工具相當的多元也便利,所以沒有急迫性,目前比較急迫是在wholesale做清算。

鍾委員佳濱:好,我馬上問下一題,既然你這樣講,已經進入了。我們穩定幣的監理,它有準備資產,對不對?高價值、高品質或高流動性,像短期債券或票券,如果不是法幣樣態的,是不是會用不是法幣樣態的來做穩定幣的準備資產?美債?RWA?會這樣嗎?會不會把這些不是法幣樣態的作為穩定幣的準備資產?

謝局長鳳瑛:目前我們在那個法的規定,主要還是以高流動性、高安全的金融市場為主。

鍾委員佳濱:美債算不算?

謝局長鳳瑛:美債可以。

鍾委員佳濱:RWA也可以?

謝局長鳳瑛:如果是屬於符合或合格的這種有監理的、有監管的金融資產……

鍾委員佳濱:很好,講到了。現在我們要問有監管的,來,金管會彭主委,知不知道這個事件?加密通貨史上最大規模的清算事件,因為川普宣布了對中國加徵100%新關稅,結果加密通貨11日……因為基本上它是用非資產來做儲備的,這個合成穩定幣可以買進虛擬資產,但是又賣出等值的期貨,然後有Delta中性對沖。我們來看一下後面的運作,就是這樣的循環,它已經不是用實體資產了,去抵押之後又拿到穩定幣,又繼續買這樣的合成資產,這樣一直循環、循環、循環,它可以把收益率推高到四成、五成,這樣的合成穩定幣循環貸有什麼風險?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次我們的草案裡面就不包括這一塊。

鍾委員佳濱:不包括這一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鍾委員佳濱:不包括合成穩定幣?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鍾委員佳濱:好,這樣我們就往下看。合成穩定幣貶值會造成死亡螺旋,是不是也是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金管會不打算開放?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時我們在考慮的時候,本來這四大類的穩定幣型態,我們就選擇以法幣做連結

鍾委員佳濱:以法幣?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鍾委員佳濱:但是剛剛央行說了,美債、我們的RWA也可以考慮。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它是準備資產。

鍾委員佳濱:它是準備資產?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說我發一個臺幣穩定幣,我背後的準備資產可以用……

鍾委員佳濱:OK

彭主任委員金隆:USDTUSDC也不是用美金,它可能是用他們短期的美債,或是其他的工具,就是流動性要高、安全性要好。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剛剛央行的問題就是這樣。未來是否開放合成穩定幣或以Delta中性對沖的虛擬資產?您剛剛已經答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按照我們的草案通過,應該是沒有這個。

鍾委員佳濱:沒有這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鍾委員佳濱:那會不會開放虛擬資產抵押或循環抵押,也就不存在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是我剛才提到,假設未來虛擬資產有新的業態,我剛才講,我們在專法也保留了一個立法上的彈性。

鍾委員佳濱:可能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同意的虛擬資產業務。

鍾委員佳濱:所以未來如果開放,會不會有什麼具體規範?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每一個新的開放,我們都會仔細地思考它應該要怎麼規範,會非常謹慎來做這件事。

鍾委員佳濱:好,這裡面就是剛剛講到的RWA技術驗證已具可行性。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鍾委員佳濱:因為你們提到金管會已經有一個實驗小組,也顯示具有可行性,有三個領域,分別要趕快調適法規、要建置交易平臺、要跟國際連結。未來如果開放,會不會建立第三方驗證機制,來向購買者驗證資產價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RWA比較特別一點,其實剛剛有提到,有人說穩定幣也是某種RWA,但是我們現在在專法草案的定義裡面其實把RWA排除在外,因為我們是把它另外的當作……比如因為它是連結到有價證券,我們現在還是用另外一個有價證券的方式在處理,所以剛才講RWA的部分不會在這裡面,除了穩定幣以外。

鍾委員佳濱:是,因為RWA是一個有實體世界資產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它就是一個孿生,或是數位原生……

鍾委員佳濱:對,因為剛剛吳秉叡委員有問到了,它的實體世界資產價值重不重要?

彭主任委員金隆:RWA本質上兩個就是連動的,就是它的分身嘛!就是我有一個股票……它主要的目的是希望交易更有效率,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但是這個穩定幣不一樣,兩個是有點分離,這個還是有點差別,只是說它性質是很類似,都有個抵押資產在做一個backup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最後我們來看一下,立法院的法制局提出了虛擬資產的稅務規範,既然是資產,它會有交易,未來也會面臨課稅的問題,就這個部分,金管會會不會跟財政部提,請它是不是也要來關心一下?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當然,據我所知財政部應該也在做這個研究,因為通常稅的部分,我們不會在專法裡面釐定,財政部應該會根據它性質跟交易的屬性來釐清該課什麼樣稅賦的制度。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委,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們就到這裡,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鍾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顏寬恒委員。

顏委員寬恒:10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大家早。有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主委好。主委,玉山金併三商壽的併購案,金管會應該要明確的來審核,確保國內金融市場的穩定,同時也保障全體投資人的權益,這個你認同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這是法律上規定的,不管在金控法、保險法都有明確的規定。

顏委員寬恒:對、對,但是玉山金併三商壽受到市場矚目,也是實際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針對市場上盛傳玉山金沒通過董事會的授權,就逕自去談一個讓股價價崩逾7%的價格,然後金管會說這是商業行為,要等到收件後才去了解……

彭主任委員金隆:確實,剛剛其實也有多位委員關心這個問題,我剛剛已經說明過,他們在議價協商的過程當中,其實金管會是最後要等到他們完成法律程序送件以後,才能確定它的內容。至於市場上有關重訊該不該發、怎麼發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責成交易所,那是交易所跟它之間…

顏委員寬恒:金管會容許這樣的公司治理行為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公司治理他們都知道,我們也對外說明了,這些東西他們都有自己專業的判斷,如果它真的不符規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我想我們在前天的記者會,我們的同仁也已對外說明了。

顏委員寬恒:好,我再請教,現在最熱門的虛擬貨幣就是穩定幣,不僅是美國,現在各國都搶著要發行穩定幣,目的就是要穩定國內貨幣主權,臺灣也不例外。但部分經濟學者對穩定幣的風險提出警告,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Jean Tirole撰文指出:穩定幣可能在金融壓力下出現擠兌風險,它的安全性不應該被高估,並且批評美國對於儲備兌付與風險控管條文不明確,且發行機構缺乏銀行等級的資本跟流動性的要求,所以恐怕會成為影子銀行體系的一環。他認為支付系統應該由公共基礎設施主導,穩定幣或許是金融創新的代表,但他們可能會讓少數人致富,卻讓整個金融體系承擔風險。請問主委,對於學者的這段話,你有什麼看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於新興的這些業務或是這樣的發展,一定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很多的……因為這個不是今天才存在,但是為什麼各國政府要在這個時候透過立法來做這件事情?剛剛提到,過去草莽發展的過程當中,確實有像剛剛委員說的,開始有一家銀行,因為他儲備都在那邊,發生擠兌的時候,就會影響到所謂資產儲備的安全性,因為過去沒有監管,所以大家也看到這個概念,當市場使用的人已經這麼普遍的時候,主管機關就應該站出來,把這件事情規範化。我想這也是解決這位學者提的論點,即風險一直存在,但是我們要怎麼解決它?

顏委員寬恒:對,所以主委這是一個很新的東西,其實大多數人根本就不了解。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顏委員寬恒:所以說這些金融體系可能會面臨風險之外,同樣我更擔心的就是詐騙的問題,因為臺灣已經變成詐騙天堂了,對不對?我們現在很多人在電話響起,只要沒有顯示是我的朋友或者是認識的人的話,根本電話都不敢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穩定幣一推出,勢必會有更多的詐團會藉由民眾不了解的這一段時間,來誘導他們進行投資,就是假投資、真詐騙,穩定幣極有可能會淪為洗錢詐騙工具之一,所以未來臺灣如果要發行穩定幣,勢必要清楚地讓民眾知道什麼是穩定幣。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

顏委員寬恒:它的功能是什麼?還有它的使用方式是什麼?這個宣導一定要做得夠清楚。另外請教主委,你在跟央行合作的過程當中,會針對穩定幣的準備資產管理、資金流向,還有反洗錢監管的方面,提出更多的具體措施嗎?會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剛剛委員提到一個,我們對於金融教育……還好還有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可以來做準備,比如說未來針對專法通過,我們做金融教育市場宣導,這個一定會來做。剛剛提到我們跟央行之間針對穩定幣,因為確實關於我們兩個單位的職掌,所以這部分我們大概都有充分的協調跟合作,應該未來監管也不會有問題,我們在過去很多銀行的業務,本來就跟央行都是共管共治,我想溝通經驗大家都是非常順暢。

顏委員寬恒:對啦,穩定幣放在虛擬資產專法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顏委員寬恒:主要針對不必要的風險,尤其是詐騙的風險,這是我最關心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也很關心。

顏委員寬恒:對。在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的討論當中,金管會如何平衡傳統金融業跟創新業者的角色,並確保虛擬資產產業的多元發展跟競爭力,可不可以請主委說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也是一個大家要注意的問題,假設我們銀行的歷史推演是非常非常久的歷史,但是整個過程當中,它遇到非常非常多新的東西的衝擊,比如說這次數位化的過程當中,其實銀行也開始做轉型。假設未來我們的虛擬金融也出現的時候,金融業也應該開始要去思考,我們最近在做一個實驗,就是請銀行來做虛擬資產的保管業務,這是一個非常起始的動作,未來如果要涉入這個,不管服務客戶也好,或是自行要參與,要從保管來做,這是最基本的。再來,我們也注意到,比如我們在發行穩定幣的過程當中,也讓銀行來參與,還有我們在做這些RWA的時候,也是希望銀行來參與這件事情。所以我們也是用漸進的方式,也提醒我們銀行業者,未來會怎麼樣大家都不知道,但是一定要及早做準備,這樣的話才能因應,否則等到整個環境變了,再突然來做,我覺得那個成本高且風險也更大。

顏委員寬恒:是的,所以我想創新跟傳統的部分,要如何讓它有發展力、能夠平衡、能夠有發展的空間,金管會要更加的著力……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講的這個確實非常重要,因為整個金融體系這麼龐大,怎樣讓它能夠順利的因應各種的變化,我想金管會一定會努力來做。

顏委員寬恒:當然,我最在意的點是要避免未來市場上有持續更多的不法交易,這部分就是我們要避免的,並且針對詐騙行為一定要嚴防,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這次我們也有個子法是專門針對這個。

顏委員寬恒:對,好,謝謝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謝謝主委,謝謝顏委員。

接下來有請李召委坤城質詢。

李委員坤城:103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彭主委。

主席:有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主委好。三商美邦人壽的招親案消息滿天飛,剛才很多委員也很關心,從1027號的深夜開始,到28號的上午,11個小時內3家公司陸續發布重訊,市場也解讀說已經揭露了最終的結局。中信金的重訊是「投標案已結束」;玉山金跟三商壽強調「對市場傳聞不予評論」,請教一下主委,現在有關玉山金跟三商壽合併案的過程,你有了解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整個過程,我們站在金融主管機關的角色,當然是全程掌握,但是因為是個案,我們不方便透露其中的細節。

李委員坤城:所以你有全程掌握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那當然。

李委員坤城:既然有全程掌握,我就再請教了。現在有兩個問題,其實剛剛也有很多委員在問,但我認為不管是主委、銀行局或證期局都沒有回答得很清楚。第一個,到底董事會有沒有授權議價投標?如果董事會有授權,那麼議價投標屬於重大轉投資決議,應依法公告;如果確定交易對象跟金額卻沒有公告,就違反重訊規範。第二個,董事會至今尚未召開,若出具據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參與投標,則涉及公司治理正當性的問題。這兩個問題:一個是這屬不屬於重大訊息要發布?另外一個涉及公司治理的問題。請教主委,首先,這是否涉及重大訊息必須公布?後來是因為金管會去催他們,所以他們才發布重大訊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件事金管會不會去催,因為這是他跟交易所之間的事情。交易所對於上市櫃公司會要求他們要資訊透明,裡面臚列非常非常多要件……

李委員坤城:所以是交易所去要求他們要發布重訊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外界所以會有這問題,主要是媒體報導以後,我們也請交易所去瞭解,而交易所也主動去對……

李委員坤城:所以是你們請交易所,交易所請他們。換言之,差不多就是你們要求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本來就是交易所應該做的,我們是交易所的主管機關,當然會請他們去做。而且我們也講了,請交易所要對外說明結果。

李委員坤城:所以這是不是屬於要發布的重大訊息,但他們沒有發布?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否屬於重大訊息由他們來判斷,由交易所跟他們來做認定。比如說……

李委員坤城:主委認不認為這是重大訊息?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個情況,我不方便在這邊講……

李委員坤城:我們就按照相關規定來看,這是不是屬於重大的訊息?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此,我確實沒有辦法站在金管會的立場去做說明,因為事實情況非常非常複雜……

李委員坤城:你也是監理機關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第一個,我沒有參與他們的協商,我也沒有參與內容及整個過程。我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這個合併案前面有非常……

李委員坤城:這個合併案是不是屬於51種上市公司必須公告的事項?

彭主任委員金隆:裡面有一項提及會有影響什麼什麼的情況……

李委員坤城:對上市公司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牽涉到當時的判斷,我想有關重訊發布……

李委員坤城:主委也應該認為有影響,才會叫證交所去……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已經有媒體報導了,市場也這樣傳言,我們基於主管機關的立場告訴交易所,而交易所是主政單位,當然要去處理,這點當然是這樣。我剛才也對幾位委員說過……

李委員坤城:開記者會時證期局副局長說,這東西有爭議性,證交所就會去查證。目前有查證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

李委員坤城:查證結果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剛才講了,交易所查證完會對外說明。

李委員坤城:到現在已經三天時間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再請交易所儘快查明。

李委員坤城:這要查多久?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會請交易所儘快去做這件事。

李委員坤城:我說已經三天了!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你認為幾天查出來是合乎規定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交易所在處理這類事情上已經非常非常有經驗……

李委員坤城:對,就像你講的,其實規定都很清楚,該不該發布重大訊息也都有規範。但是三天時間你們查不出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我們查,是交易所,剛剛跟委員報告過了。

李委員坤城:證期局局長有去查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一樣,我們剛剛已經講過,而且交易所應該有請他們出來自清……

李委員坤城:我請張局長回答,有去查嗎?

張局長振山:正在查核中。

李委員坤城:還在查核中?哪時候會有結果?

張局長振山:等看到事實結果才能夠判斷。

李委員坤城:什麼?

張局長振山:有結果才能夠判斷。

李委員坤城:我當然知道。我的意思是說你們需要多久時間?

張局長振山:只要依照一般程序,我們就會進行處理。

李委員坤城:一般程序大概是幾天?

張局長振山:應該在一週內,看他們查的結果……

李委員坤城:一週內?好。我再問一下主委,外界形容這是摸黑交易……

彭主任委員金隆:標題是媒體下的。

李委員坤城:對,但你是監理機關,你要做說明,到底這個binding offer有沒有經過董事會授權?

彭主任委員金隆:在整個交易過程當中有各種不同的授權型態,如果他們是一間上市櫃公司,就應該按照規定辦理,該怎麼對外說明就按照規定說明。

李委員坤城:剛剛主委一直強調,他們都知道公司治理的相關規定,但如果大家都知道,也有遵守的話,金管會也不用那麼辛苦了!金管會的存在就是對於公司治理有問題的地方要提出監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不會在一件事情尚未完全釐清的情況下,就在這邊先下結論。所以我剛剛講過,我們尊重他的體制,況且重訊的發布是上市櫃公司與交易所之間……

李委員坤城:不是只有重訊的發布,重訊發布是另外一個問題。到底這個binding offer的提出,有沒有經過董事會的決議或同意?我想問的是這件事情,因為這涉及公司治理的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們在協商過程當中,不需要跟主管機關說明這些事情。但未來如果正式要送件,他們就要仔細說明整個程序是符合的,這時候他們就要自己說明這些內容……

李委員坤城:所以他們送過來時你們就會去檢查……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這整個程序……

李委員坤城:當初的這段過程到底有沒有經過董事會的決議就對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他們所有文件都應該要符合我們的規定,按照媒體報導,將依照金控法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文件來送件,這些過去都非常有經驗。

李委員坤城:如果玉山金沒有舉行董事會,但相關人員卻提交具備法律約束力的交易價格跟換股比例,且最後完成收購,也把這些資料送到金管會,這樣有符合相關規定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金管會的要求就是根據金控法,假設是根據第二十六條必須由董事會作成決議,再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雙方做成股份轉換契約書,再檢送相關書件送金管會審查。

李委員坤城:如果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必要的程序,法條寫得非常清楚。

李委員坤城:如果沒有開過董事會,就自行提交這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價格……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那是向金管會送件的要求,而前面是他們的協商程序。

李委員坤城:當然,我的意思就是,如果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這樣的程序還符合你們的標準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才講了,前面的部分是他們的協商,但最後送過來時必須明確完成公司治理的程序及法規所要求的程序。

李委員坤城:有媒體形容這一段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是摸黑交易,主委怎麼評論?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應該由他們自己去澄清,這是他們自己……因為實際上……

李委員坤城:這也不是要他們自己去澄清,作為監理機關,你也有資格去要求。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沒有立場幫他代答這問題。

李委員坤城:不是代答問題,我要求的是市場秩序、公司管理的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果以後他的這些程序不完備,當然不能送件,即使送件了,我們也會提出質疑

李委員坤城:好。今天的書面報告包含內政部警政署在內,主委有看過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

李委員坤城:有?有看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到面臨很多困境,這些困境一共有六點,其中,金管會公布已經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即原來沒有合於洗錢防治法規範的這些業者,但他們後續的相關資料並沒有規範要保存,此舉恐將成為偵辦的斷點。金管會也要求VASP要定期通報使用的錢包地址,但是不肖業者沒有如實申報,警察機關也沒有VASP所屬錢包的地址資料,即使要追查不法金流,也不知道向哪一家業者調閱資料。若是來自境外高風險交易所,業者恐涉及申報虛假資料,且沒有按照實際的交易金額開立發票,實際上難以比對。如果是大額交易的通報調閱,只有匯款人的身分,沒有以VASP公司為名的條件可以調閱。對於警方所遇到的困境,主委要怎麼去處理?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應該是警政署善意的提醒……

李委員坤城:善意的提醒?我看他寫的是遭遇的困境,所以想利用機會讓你回答一下,看能不能解決第一線偵辦人員的困境?

彭主任委員金隆:請委員仔細看一下我們的條文草案,比如第一項的資料保存,我們明明已經寫得非常清楚要保存5年,若涉犯糾紛則需持續保存,所以我想都沒有問題。

李委員坤城:都沒有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比如說剛才講的發票部分則是財政部的事情,他要去做,應該要大額申報,而且應該跟法務部調查局去做。我想這些部分我們跟警政署可以……

李委員坤城:所以警方所遭遇的六項困境都有辦法處理?

彭主任委員金隆:可以處理,這些其實在我們的規範裡面都有。

李委員坤城:那麻煩你給我一個書面資料好了,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問題,這個其實在我們的規範裡面都有。

李委員坤城:其實他們都有在現場,但現在沒有時間讓他們講,因為他們都在第一線,如果遭遇到這些問題……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他們是善意的提醒,其實這裡面都有啦,因為我們在開會時都有邀請各個單位一起討論。

李委員坤城:所以是他們沒有進入狀況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他是善意的提醒,我剛才說過,我希望未來能夠強化這些東西。

李委員坤城:好,善意的提醒!請你把書面資料給我。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未來規範裡面都有啦。

李委員坤城:好,沒關係,先把這個書面資料給我,謝謝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主委、謝謝召委。

接下來有請黃委員珊珊質詢。

黃委員珊珊:1050分)謝謝主席,我請彭主委。

主席(李委員坤城):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主委早。我想大家都非常關心的虛擬資產,接下來你們要送你們的專法過來,現在申請來做所謂虛擬資產服務商的相關登記,也經過你們公告,目前是原來的二十幾家,現在只有九家通過,對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原來二十幾家剩八家,其中有一家是新申請的。

黃委員珊珊:OK,所以是八家,二十五家只剩八家,原因是什麼?

彭主任委員金隆:原因很多,我想在過去這段時間來看,有些是涉犯一些不法行為,有些是因為我們的標準提高,它無法符合,有些是不願意申請……

黃委員珊珊:所以這一家新的並不是原來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黃委員珊珊:然後來申請,請問它是境外的還是國內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都是境內。

黃委員珊珊:都是境內?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

黃委員珊珊:我們也查過相關虛擬資產交易的事實,國人大概70%是使用境外的業者,所以境外的業者到現在沒有來做相關的申請登記,您覺得是什麼原因?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就是臺灣的滲透度相對是低,這些低滲透度的人,大概大部分現在……因為我們過去沒有這樣的立法,所以他必須透過一個境外的交易……

黃委員珊珊:他搞不清楚要怎麼來做處理?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也是為什麼說,假設我們這個產業未來要發展,需要有專法,因為大部分的人,我們希望他未來是透過我們納管的管道……

黃委員珊珊:是,我現在只問你,你覺得境外的人為什麼不來登記?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境外當然是第一個,我們判斷……

黃委員珊珊:因為他們之前都來登記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它有很多其他的因素……

黃委員珊珊:一、兩年都沒有下文,這才是問題嘛。主委,您來的時候,這個問題我也質詢過很多次,重點是你今天要舉辦一個考試,考試規則要明確。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要把它明確化。

黃委員珊珊:內容要清楚,審查標準要一致,也就是說,我來考試,我知道我考了幾分會及格,我就會來考試嘛。但是我來考試,我不知道要怎麼考,或怎麼努力可能都不會及格,那我來考試幹嘛?我現在的問題是,光您現在的標準,有八家通過,好,那二十幾家很多有問題,沒有通過,目前為止,這些標準都很清楚的公告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很清楚啊,我們的登記辦法裡面,一項一項的跟……

黃委員珊珊:我只看到一大堆要的文件,但是好像沒有說這一個文件缺了你就會怎麼樣,或者是說資本適足率要多少、實收資本額要多少,請問最低標準有公告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實收資本額是在專法裡面才會訂定,因為我剛才講這個登記制……

黃委員珊珊:所以專法還沒有?

彭主任委員金隆:登記制還是以洗防為基礎,接下來專法才是以機構管理強化。

黃委員珊珊:專法裡面就會說清楚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會。

黃委員珊珊:所以現在等於說,你們也不希望人家現在就來登記,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就是說我們不同階段,剛剛委員講過,如果這是一個我們……

黃委員珊珊:你聽懂我的意思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不同階段……

黃委員珊珊:如果我們有,為什麼不一次說清楚?已經有人在登記了,你又要等專法,那是怎樣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委員這個……我知道你很關心這個問題……

黃委員珊珊:主委,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要考試,有人在登記,然後你告訴我說要等到專法才能夠寫出來,那你現在登記什麼鬼?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現在登記制也很清楚,它可以來申請,也都沒有問題,對不對?

黃委員珊珊:但不知道會不會過,因為沒有標準。

彭主任委員金隆:審查的東西不是一個類似自動化進去就會出來,這中間有很多內容。

黃委員珊珊: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有要登記,就把登記的規則說清楚,我們不希望看到的是金管會不希望人家來登記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會、不會,規則很清楚,否則不會有人來申請,而且也通過了。

黃委員珊珊:我希望,第一,如果我們的規則是公平跟清楚的,我希望全部正當合法的業者都會希望來臺灣做登記。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剛剛講得很好,那個正當合法啦,我想這一次……

黃委員珊珊:是,我同意,我們希望正當合法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是個透明化的政府,沒有辦法就是說,我們最後否準不同意,一定有理由…

黃委員珊珊:我沒有什麼意見,我只有說規則公布清楚,不要像上次一樣,進來登記的,送了半天的文件,然後不知道為什麼沒有通過,這才是大家會疑慮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不會不知道……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我們希望業者來登記……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申請的當事人應該都很清楚知道啦,不會……

黃委員珊珊:願意來被你管的,儘量能夠被你管是最好的,對我們來說,因為這樣國人才找得到對象。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黃委員珊珊:他想要被管,就請他好好的來登記,只要符合相關的條件,我覺得我們的態度應該是你就是來給我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錯,我們的想法跟委員一樣。

黃委員珊珊:而不要讓他在境外,然後賺我們臺灣人這麼多錢,可是我們管不到他,這才奇怪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但是他就要符合我們的要求啊。

黃委員珊珊:同意,所以標準清楚、一致。

第二個部分是臺灣虛擬資產使用者有70%使用境外業者平台,我希望透過這個專法能夠把他們也納到臺灣,讓我們來好好的監管,這才是接下來我們應該要做的目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而且我們的專法裡面已經有規定,你是境外的VASP就可以來申請。

黃委員珊珊:是,我們是希望它來適用這個法規,而不是用法規把它排除在外面。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會啦,我想只要符合我們的規定,我們其實沒有在區分這個。

黃委員珊珊:沒錯!接下來是只要它經過營運的話,將來就是定義……目前虛擬資產是用於支付或投資的目的嘛,所以目前這個營運方式其實是有點類似銀行的狀況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應該講說它不是金融機構,但是我們會類似用金融機構的模式來監管VASP

黃委員珊珊:因為將來草案裡面,你有開放借貸,也開放移轉及相關保管等業務,其實如果有借貸的話,就是類同於銀行的業務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確實委員講得沒有錯,對於借貸商的部分,接下來,我們就看他的業務範圍到……比如說槓桿或是比如說他今天做多少的……

黃委員珊珊:如果他有到借貸,他可能就必須對消費者有一定的責任。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也是為什麼這個開始就要有資本適足的規範。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我就說嘛,這個標準趕快訂出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的子法已經在訂定中。

黃委員珊珊:對業者來說,他也要做好準備。第二個,對民眾來說,他們也會知道這家業者我去買有保障,今天的問題是保障,我們希望能夠登記,就是希望你是一個好的業者,你都符合相關的規定,我們的消費者才會有保障。

彭主任委員金隆:同意啊。

黃委員珊珊:這是同一批的同一個邏輯,所以接下來,如果他是已經到收受虛擬資產存款,然後又銷售虛擬資產,又用虛擬資產來授信、來借貸,其實他的管理就很重要,萬一像一些業者,如果他自己發生了所謂的財務危機,或者是他運作有問題,現在這個專法,還沒有通過的專法裡面有怎麼樣的規定去保障之後的消費者?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裡面剛剛提到,就是我們會分級管理,針對不同的業態,我們上面有七種業態,會根據不同的業態……

黃委員珊珊:保管的、借貸的、交易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說,保管商的風險跟借貸商的風險是截然不同的。

黃委員珊珊:所以這些都要把它訂清楚,我之前也有講過嘛,比如說,我們看到美國總統川普把比特幣變成國家的戰備儲備,也就是說,他其實就是在因應將來可能發生問題的時候,還有一個什麼東西可以來抵抗。一樣的,我認為這些業者,他們現在如果真的有狀況……你現在的專法看起來,只是叫他們自己要做好相關的信託,或者是做好相關的準備,有沒有要求他們做其他的方式?

彭主任委員金隆:應該不止,就像我們對現在很多電……當初我們開放電支,它的……

黃委員珊珊:電支是有基金的呀。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有信託,所以我們就是這樣,未來也會比照這樣的方式來管理。

黃委員珊珊:你覺得信託就夠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們會根據不同的……那是一個概念,這個錢……

黃委員珊珊:信託目前是法幣信託還是虛幣信託?沒有啊,只有法幣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部分它的法幣特性,因為它主要是跟客戶的資產……

黃委員珊珊:也只有法幣嘛,我們現在也沒有虛幣可以信託的狀況,我的意思是說,我認為啦,類似存保的機制可能現在就要開始考慮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委員提醒很多次了,有關當一個機構……

黃委員珊珊:不會只有它放個信託就會沒事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機構就會有一個退場的問題,所以我們的退場機制也是會規定在裡面。

黃委員珊珊:而且將來虛幣的價值可能跟法幣會有很大的落差,也就是說,它就算去信託了足夠的法幣,可是到虛幣那個價值可能已經差了十萬八千里了,這種情況下,怎麼樣去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我認為在這個新的專法裡面,可能主委要把它……既然它可能有類同銀行的業務,那我們就採取類同銀行管理的思考,但是又可能要維持它一定的所謂的自由度,我同意要做一些相關的、特別的處理,但是一樣,要考慮的是消費者將來能夠求償、能夠找得到人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如果是由金管會納管的話,我想大家……誠如剛剛委員講說,大家還是希望由金管會來管理,大家會比較有信心。

黃委員珊珊:所以我希望金管會就是認真的管理啦,因為之前的證期局也是滿辛苦的,因為這個東西沒人見過,所以壓在他們這邊,的確也是一份很大的負擔。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謝謝委員的體諒。

黃委員珊珊:既然要接手了,我們就希望所有願意在臺灣登記落地納管的業者都可以來遵循臺灣的法令,希望他們進來登記的時候,我們的遊戲規則是一清二楚的。第二個,我們不希望他們還是繼續地在境外,然後跳過各種的方法,否則我們有本事就把他們封鎖,不要讓他們連到臺灣的網路,不然他們只要存在,臺灣人就會去買,然後永遠就變成是像原來一樣沒管的狀況,既然我們要管,他們願意來登記,我們的規則清楚,然後希望所有的人都在臺灣落地,這樣才能真正保障臺灣的消費者,也真正能夠確保這個市場是正常運作的,否則就像剛剛坤城委員說的,刑事警察局去找他們都找不到,如果你今天沒有納管,這種狀況只會更嚴重,連納管的都可能有問題了,不納管的更找不到人。

彭主任委員金隆:規則清楚是我們應該做的。

黃委員珊珊:所以我的意思是,我們的法規清楚、明確,讓業者都能進來,如果他們不進來,我們有我們的處罰或相關的程序,我們會讓他們在臺灣做不了生意,這樣你才有辦法好好管,好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的建議,謝謝。

黃委員珊珊:好,謝謝。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

接下來請王世堅委員。

王委員世堅:111分)謝謝主席。我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彭主委,去年你一上任,那時候你就確認了金管會會來訂定臺灣首部的虛擬資產業管理法,這非常好,而且你們確實也做了,也在今年627日就把這個案子送到行政院去審查,這個專法的內容包括消費者的保護,包括市場交易的行為規範,包括資產保管,包括業者的許可條件,這些都是專法裡面所訂定的,都非常好。可是從送進去到現在已將近4個月了,主委,你們有沒有跟行政院溝通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現在進度到底為何、有碰到什麼困難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我們送進去後,行政院很快就開會了,但因為這事涉很多的單位,他就提了很多很多的問題叫我們回去再來研商,我們再把這個內容又修改提出來,又開了一次會,其實我們都緊鑼密鼓地在進行討論,畢竟是新的東西。

王委員世堅:有在緊鑼密鼓,跟他們盯這個案子的審查,有跟他們盯著就對了?你覺得大概什麼時候行政院會核可?

彭主任委員金隆:關於這個部分,就我個人的觀察,因為同仁跟我回報,現在比較重大爭議的地方其實不多,都是在未來執行上的細節,因為這部法律重點會在未來子法要怎麼去做比較詳細、嚴密的制定。

王委員世堅:當然制定的過程,為什麼我們現在要先求有?比方說,在這一段時間裡面,金管會有先推VASP……

彭主任委員金隆:登記制。

王委員世堅:法遵聲明,也確實有做登記,有26家業者來登記,可是現在這26家業者……

彭主任委員金隆:8家,26家剩8家。

王委員世堅:已經有18家被除名掉,就是覺得不行、不合格的,這裡面有3家是嚴重的洗錢詐騙耶!你看,像有一家是去年4月王牌數位的負責人,光他一件就34,000萬,去年底還有幣想科技,詐騙33億之多,這三件加起來總共就670億這麼大的金額,所以你們就剔除了這18家。所以我認為既然專法要加強內控,加強內控就是要查核開戶的目的、查核開戶人的身分、虛擬幣流向的追蹤等等,在這個部分,我們的專法裡面有沒有特別針對KYC的部分做加強監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我剛才也報告過,我們也有特別針對內控、內稽的部分做一個專門的子法,我想在金融界的人都知道,金融機構的內控、內稽是非常非常重要且非常綿密的管理模式,針對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像委員講的,我們會來強化。還有剛才講的,比如說,疑似不法交易、詐騙的,我們會另訂一個子法專門來做規範。

王委員世堅:對,虛擬的我們當然該查、該管,但是實質存在我們銀行的款項,你看,到現在為止,國人存在國內銀行的存款超過60兆臺幣,這些錢裡面,我上回就提過了,中央銀行有頒布一筆針對不動產的部分,他認為不動產,我們銀行的錢、大眾的資金,不應該幫建商去炒作土地,所以訂了,也就是說,建商要貸款,可以!要興建OK,但是貸款過去的金額不能超過18個月都沒有動,超過一年半沒有開工,表示這建商買這個土地根本是去炒地皮的,不是這樣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王委員世堅:結果我那時候發現,這裡面金額最大的是土地銀行,土地銀行的不動產貸款裡面,在前年底總共貸了14,805億出去,其中18個月沒有動工的,前年是1,173億,當時你有要求他們改善,改善的結果,到去年3月底,他還剩下802億這麼多,並沒有實質地去要求推動,等於當了炒地皮的幫兇,等於建商要去炒房價,現在房價這麼高漲,這麼專業的土地銀行竟然做了幫兇。同樣地,當時臺銀18個月沒有動工的有142億,但是同樣15個月以後,到今年3月底,臺銀只剩38億,等於臺銀在你要求了以後,他大幅度地去做了改善,要回了七成,只剩三成還在繼續追蹤。而土地銀行剛好相反,1,173億,他只去處理了三成,還有高達七成、800億啊!還在幫建商,我搞不懂耶!土銀這些傢伙在幹什麼?他還是土地專業的銀行,所以我搞不懂這兩家同樣百分之百官股,同樣百分之百要受金管會監管不打緊,還在財政部這麼嚴密的監管之下,結果上有命令,他下有對策,還繼續再跟這些惡質的建商勾結,不可思議耶!所以彭主委,這一點你是不是要趕快回去交辦,多久時間內要土地銀行給個交代?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會回去跟財政部、跟央行趕快來研商,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王委員世堅:因為你跟財政部莊部長也常會碰面,九大公營行庫裡面,這九大的董事長、總經理都是莊部長派的,你可以請莊部長協助,查一查土地銀行到底在幹什麼?這麼明目張膽,我們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公開質詢他,他還紋風不動,這個是不是要積極辦理,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王委員世堅:另外,我們國內37家銀行手續費,從過去2,461億增加到3,156億,他們的獲利增加很好,我們不嫉妒這些銀行,他們做該做的事,應有的收入,這是應當。但是這麼高的手續費的增加,這代表了一件事情,就是不當招攬的風險增加了,他不當招攬、買賣很多這種相關的金融產品,即所謂的理財,讓存款戶買了這些理財的產品,風險就增加,所以我認為你們對這個部分要加強稽查。因為我看到比方這部分的控管,你們說爭議有減少了,從前年的1,390件、占國內銀行爭議案件38%,有降到16.3%,這一點我是肯定你們,金管會確實有做事,有針對這個在監管。但是這個減少會不會還有一種情況,是他們的話術變更高明了、更會騙?理財專員憑他的三寸不爛之舌,把存款戶辛苦血汗錢就這樣又騙過去了,騙到一些風險很高的金融產品上面,因為這個部分有實際的案例出現。過去我們都認為合庫銀行是規規矩矩、最老實的銀行之一,它本來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的,但是在金融圈這個大染缸裡面學壞了,光是今年你們就抓到它兩件,裁罰了80萬,裁罰的理由是陳報理財講座業務不實,還有對保險公司照會涉及異常招攬案件,沒有建立異常招攬態樣管理機制。你看這麼明顯,有的案子罰的還是他們竟然說有辦招攬說明會,但是那個招攬說明會原來是假的,只有留下檔案,根本完全沒有會議紀錄!很多存款人、很多金融消費者在這個部分是無辜的,因為全民、存款人三百六十行,不一定每個人都對理財有專業,所以都會信任銀行、金融機構的理財專員,如果這些理財專員自己不懂還不打緊,存著壞心眼、堅守自盜的結果,就害慘了國內所有的金融消費者、可憐的存款人。我認為這個部分要加強監管,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

王委員世堅:再老實如合作金庫都會學壞,這一點你們要謹記在心,好不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王委員。

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

葛委員如鈞:1113分)謝謝主席。有請金管會彭主委以及央行朱副總裁,謝謝。

主席:請彭主委、朱副總裁。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謝謝主委,還有央行。我在此先感謝你們都對臺幣穩定幣表達開放、支持、審慎、友好,尤其彭主委勇於任事,對於這樣的新科技跟新的產業審慎、友好,我們要再次感謝。

今天想要問一下,目前鄰近的幾個國家──日本、新加坡、韓國,都有自身的穩定幣或即將推出,JPYC更在1027號可以說是正式推出。他們有瞄準,目標三年內流通市值要達10兆日圓,大概650億美元,想請教一下主委,對於臺幣穩定幣有沒有一個具體的目標?預計多少年內要到達多少市值?有沒有相關的想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從國際貨幣的市占率來看,我們必須非常、非常務實的說,臺幣穩定幣確實在國際貨幣上,跟美元、日圓或歐元還是有一段距離,所以我們在這部分現在的規劃還是在建制度,我們現在沒有針對這個做未來的預想。

葛委員如鈞:謝謝主委。不過接下來我還是希望政府要確立一定的目標,目標可以不要太高遠,但是可以務實,這樣才能夠讓相關的子法連動,然後在目標明確的情況之下,我們才能夠設計更多的配套,我覺得可以大膽的來設立目標。

另外也想請教一下,因為行政院一直還沒有把草案的版本送進來,有一些說法說央行是不是有一些顧慮?但是我們之前問了央行總裁,他說他們跟彭主委都有很好的互動。不過我還是要在這裡給央行一個機會,就我們理解,一旦打通了臺幣穩定幣跟美元穩定幣的流通,很可能會影響到外匯的量體。臺灣算是一個外匯管制的狀態,我想是不是給央行一個機會?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顧慮?有沒有什麼concern?可不可以提出來?因為業界現在很擔心,如果你說有擔憂,所以想要晚一點,大家也就接受;你如果覺得沒有擔憂,我們就快一點。其實在薛丁格的狀態是大家最擔心的,因為有些產業會提前投入,結果到最後門又沒有開,會造成產業資源的浪費。央行副總裁能不能稍微提一下,有沒有顧慮?哪些顧慮?也許就提出來讓我們了解一下,讓產業可以早一點因應。

朱副總裁美麗:其實我們跟金管會密切合作,都支持穩定幣推動。即使沒有穩定幣,央行目前就跨境移動的部分,有一些要申報資料照外匯管理做。將來如果的確有比如類似美元穩定幣的部分,我們還是會依照現在的規則不變。

此外,我們局長還有一些補充意見。

謝局長鳳瑛:我們跟金管會溝通的過程都很順暢,所以我們的意見都有提供給他們。主要是除了央行的業務之外,還有洗錢防制、詐騙的案子,這些後續都要在行政院裡面討論,所以可能有一段時間需要做這樣的溝通。

葛委員如鈞:如果有更多的訊息,早一點、多一點跟業界溝通,不要有這種隱含的顧慮,我想這樣也不好,其實大家都會願意配合央行跟金管會。

有關外匯的部分,我也表達一下,從技術的角度來看,其實所謂的貨幣交換有穩定幣的形式存在,反而它的帳本是更清晰、更清楚、更容易追溯的。我認為甚至有可能對於外匯的適度管制上,不見得比較差,反而比較好,這一點跟各位交換一下意見,也希望我們能夠用創新的思維來擁抱這些新的科技跟技術。

剛剛已經提過外匯了,另外還有一點是關於穩定幣的發行,其實有提到在境外發行的穩定幣要取得主管機關同意。我們有看到日本也是用類似的作法,可是我們也思考到像日本的人口1.24億,其實臺灣的市場相對小,到時候是不是又要請國外已經流通的USDTUSDC的發行商來落地、驗資,然後又要主管機關許可?這個過程可能會很繁複,別人也不一定第一時間把臺灣當作第一優先的市場。到時候又變成這些東西還沒有許可,大家卻都在流通,人人違法,很可能還會出現假USDT、假USDC,這個部分主委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是不是能夠有一些更加彈性的機制在子法裡面來設立?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剛剛那個確實在母法的條文裡面有提到,因為我們發行穩定幣也是一個監理主權的象徵,既然今天我們對國人發行要同意,當然不可能對外國人沒有這個要求。我們會從務實、實用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這不會是個障礙,我們只要大家站在一個公平一致的基礎上來做這件事。

葛委員如鈞:我最後想跟央行還有主委分享,現在國家貨幣風起雲湧,全球的政府都想要持有比特幣作為風險的對沖,而我們現在單押在單一貨幣的量體有點太高了,很可能會導致我們在技術上變成所謂的single point of failure,這個風險會太高,其實也有一些國家比特幣持有的量很少,也沒有關係,開始做就好,加上比特幣的來源不一定要購買,有的國家也是從查獲不法所得,如果沒有要返還受害者的一個狀態,也可以直接就變成國家的儲備之一。我也希望央行跟金管會這邊有沒有機會、未來能不能就這個議題也稍微討論一下?

主席:請簡短答復。

朱副總裁美麗: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指示,繼續去研究。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主席、謝謝主委、謝謝副總裁。

主席:謝謝葛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吳宗憲委員。

吳委員宗憲:1120分)麻煩主委。

主席:我們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吳委員宗憲:主委,我跟您說明一件事情,當人民的錢被騙走的時候,人民只在乎一件事就是錢拿不拿得回來,只要沒有辦法幫他把錢拿回來,他就會覺得政府就是廢物,在人民的眼中,他只在乎錢拿不拿得回來,我想有沒有好的管理,這就是您的責任,你應該非常地清楚。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去年就有質詢相關的議題,金管會從去年說要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一個最簡單的問題,請問虛擬資產是不是也在管理的範圍內?

彭主任委員金隆:虛擬資產在目前沒有。

吳委員宗憲:目前沒有,好。去年我有跟你提到,臺灣目前投資虛擬市場大概有8成的交易都在境外交易所,這個您知道吧?

彭主任委員金隆:知道。

吳委員宗憲:好。在這個部分,現在您有什麼積極作為,可以請您現在告訴我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就是我們要訂定專法一個很重要的過程,因為現在大部分交易透過境外的時候,我們的轄管是沒辦法對此做任何管理。

吳委員宗憲:但是我跟你說,我看到你們的草案,你們的草案還是管不到這8成的市場,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想這不是只有臺灣會面臨到的問題。

吳委員宗憲:你不能這樣講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也在努力,但是我們要先解決國內的這些業者、民眾更容易接觸到的市場。

吳委員宗憲:你至少要讓國人知道,有80%國人的投資是政府幫不了你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不是這樣看啦!

吳委員宗憲:我跟你說,我不喜歡政府幹一件事情,政府常常幹一件事情就是告訴國人沒問題,有政府都可以值得信任,結果事情發生之後又做不到。我今天很擔心的一點,會不會我們告訴國人,讓國人誤以為今天去投資這些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到最後他認為被騙了以後,政府也會幫他忙,但是幾乎都拿不回來,他到那一刻才發現,原來政府沒有辦法幫忙。我是希望這個在宣傳的時候,你必須要告訴國人,不要讓國人誤以為你有這個能力,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個在金融教育確實是需要,因為所有的投資教育、金融教育都是要同步來進行。

吳委員宗憲:現在我看到了你們的草案,第一個是國人80%的投資市場,你管不到。再來,您的草案裡面雖然有提到一些……

彭主任委員金隆:未來如果是境外納管的話,我們就會管理得到啊!

吳委員宗憲:當然啊!但問題是你有沒有辦法納管,重點在這個地方。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他來申請落地,像剛才有委員提到境外的VASP願意在臺灣納管,當然就會受到這樣的約束。

吳委員宗憲:不是,那你就是被動,我今天講的主軸是被動,好不好?他願意來,我才有辦法管他;他不願意來,人民繼續被騙,錢也拿不回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我們在第四條裡面有加上一個叫國際合作,我們希望預留個空間,因為確實這件事情是全世界要共同面對的問題。

吳委員宗憲:沒關係啦,你再推給全世界。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的提醒。

吳委員宗憲:我跟你講,你就直接告訴人民那80%,真的不是我們能夠幫你的忙,請不要投資,就只能這樣做了,你不能一方面講你要做什麼管理中心,另外一方面什麼都做不到。我跟你講,你剛剛講的那個沒有錯,他願意來納管的話,但是現在80%的這些境外交易所,它也沒有主動向臺灣來招攬或打廣告,是我們臺灣人自己上網去搜尋、去那邊從事交易的,所以你們也管不了,你也說如果他願意來,被動的才能夠納管,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跟委員報告,當我們開始納管,臺灣已經有非常安全的交易平台,他購買的是相同的標的、相同的服務,我想這也是導引我們現在國人走向合規化,就如我剛才講說委員所關心的問題就會被縮小。

吳委員宗憲:不是,但是我聽來聽去,還是沒有辦法管理,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會努力跟他講……

吳委員宗憲:你要他主動來嘛!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吳委員宗憲:你只能消極被動的看他要不要來,除此之外,你對他完全沒有辦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他看中臺灣的市場……

吳委員宗憲:我問你有沒有辦法凍結那80%投資的這些境外交易所得,有沒有辦法?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委員是法律專家,非常清楚這個是有困難的。

吳委員宗憲:對,就是有困難,所以你要告訴國人,這才是重點。我跟你說我看到114918號你們會後記者會的一些資料,現在臺灣虛擬交易已經到550億美金了,尤其20236月到20246月這一年的期間已經達到這麼高,投資人比例也從去年12%上升到今年的24%,也就是說投資的數字一直在往上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直接跟你講,我現在還是認為這80%還是境外之地,無從管理。但是你看一下我們鄰近的一些對手,日本、韓國、新加坡他們都有設專法在管理。所以我現在看到的是,每天我們國人被騙的有3億元,但是我們什麼都做不了,我們對國外的一些函詢也都石沉大海,這我很清楚,我以前函詢國外也都石沉大海,所以這個沒有辦法落地監管的東西,你還是得要讓國人知道,我管不了,但是我要讓國人知道我真的是管不了,那像日本之前就2022FTX破產的那件事,你一定很清楚。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

吳委員宗憲:日本政府就有幫他們國人爭取到,而且要回很多錢,我們國家有沒有辦法做到?當然我知道國際上的困境,但是這不構成理由,回到我剛剛第一句話,人民被騙錢,他只在乎政府有沒有幫他拿回錢,拿得回錢,你就是好政府;拿不回錢,他只會罵你是笨蛋、罵你是廢物,他不會在乎你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好不好?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要麻煩你們對這些在臺灣能夠可用、可查、可凍結的加密貨幣市場秩序還是要建立起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不麻煩。

吳委員宗憲:不行的話,就告訴國人你做不到,不要讓國人以為政府管得了,他投資了,被騙的那一天才知道原來政府管不了,這是我在辦公室整天聽到的訊息,好不好?好,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保護消費者是我們的職責,沒有什麼麻煩,我們會朝這方向來努力。

吳委員宗憲:那就要納管。

彭主任委員金隆: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羅明才委員。

羅委員明才:1127分)主席、各位委員及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請彭主委,還有央行朱美麗副總裁,以及內政部陳副局長、櫃買中心董事長簡立忠。

主席:請彭主委、朱副總裁,然後簡董事長,還有陳副局長。

羅委員明才:大家早安。其實這個議題聽起來是滿重要的,虛擬貨幣,過去本席在立法院多次質詢,央行應該心有所感,六、七年前我就拜託楊總裁買進兩個東西,一個是黃金,每盎司1,270塊,後來央行有沒有買?在6年前我建議央行把外匯儲備或多或少斟酌,除了人民幣之外,還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比特幣,請問央行,你們有沒有買?回答。

朱副總裁美麗:我們並沒有買。

羅委員明才:一直都沒買?

朱副總裁美麗:是。

羅委員明才:你會不會覺得因為你沒買而影響到很多人?

朱副總裁美麗:其實委員的建議是我來到央行之前,六、七年前……

羅委員明才:對。

朱副總裁美麗:這兩年我在央行,我知道央行有很多事都要考慮安全性。

羅委員明才:你要知道因為總裁我是很信任他的,我在這裡公開請教總裁,我說比特幣到底能不能買,他說那個可能是詐騙不要買,那時候1枚比特幣是6,000塊美金,結果你知道有很多年輕人,包括本席,總裁都說那個有可能是詐騙,所以因為總裁的一句話我沒買,很多年輕人也通通沒買,這樣一個讓年輕人或是產業成長的事業,結果全部鎩羽而歸,斷送了年輕人的發展,很可惜。

現在我要請教一下包括主委及在場各位,你們現在都在說這是時代的潮流,臺幣計價的穩定幣、虛擬貨幣的交易中心一定要做,我請問你,現場的所有官員手上持有虛擬貨幣、持有比特幣的請舉手,沒有啊,你們手上都沒有持有,要怎麼與時俱進,你手上都沒有,你怎麼樣來管理?請問主委好了,我現在要買一顆比特幣,我怎麼買?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有很多種途徑,我們當然是透過交易所。

羅委員明才:哪一個交易所?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就不做廣告了,各位都知道……

羅委員明才:臺灣有幾個交易所?

彭主任委員金隆:像我們剛才講過,我們大概有34個吧!

羅委員明才:幾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大概34個。

羅委員明才:沒有啦,總共67個啦,7個是有登記的,本來有26個,現在全部都取消掉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我剛剛有講裡面有些不是交易平台。

羅委員明才:好,這裡面哪一個是OK的,哪一些是不OK的?

彭主任委員金隆:假設按照現在臺灣合法的就是9家。

羅委員明才:問題是都名不見經傳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也不能這麼說,它是在起步階段。

羅委員明才:請問一下,全世界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是哪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我一直……

羅委員明才:好啦,幣安啦……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

羅委員明才:請問你現在要開放,你要做臺灣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未來虛擬貨幣的這個市場,究竟金管會要或不要?

彭主任委員金隆:在我們去年公布的計畫裡面確實沒有包括這一部分,但是我想這個產業還沒有在臺灣真的形成這樣一個條件,所以我想這會隨著未來……因為我們做這個資產管理中心不是一天兩天,可能要花很長的時間來做,我想我們未來會根據發展,我們再把它納入政策。

羅委員明才:主委,你是有智慧的人……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沒有,委員才是有智慧的人。

羅委員明才:你是很聰明的人、點子王,你看,美國都已經在做了。請簡董事長,美國什麼時候開始發行虛擬貨幣ETF,有沒有正式開始交易了?美國總統川普對於虛擬貨幣的態度是怎麼樣?

簡董事長立忠:報告委員,其實虛擬貨幣的部分我不是很內行,大概……

羅委員明才:不內行,好,請下去。主委,找一個內行的上來講。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委員比較內行。

羅委員明才:沒有,不是內行,是因為所有的年輕人已經被割韭菜,所有臺灣的年輕人已經喪失了很多、很多的機會,你知道臺大資工系一年畢業多少人?

彭主任委員金隆:因為不同領域,沒有研究。

羅委員明才:廖老師教出來的兩、三千個學生,本來是在臺灣可以發展這個產業,給年輕人很大的機會,結果你們全部Say NoNoNo,每次都說因為詐騙,你就因為這個問題而扼殺了產業的發展。

接下來我要問刑事警察局,你們這幾年在注意打詐的事情、洗錢的事情,請問今年在臺灣的國際洗錢案你們查了幾個案子?

陳副局長世煌:目前我手頭上沒有這個統計。

羅委員明才:好,沒有,謝謝。我是說我們說的範圍很大,要打詐、國際洗錢等等,結果洗錢金額多少、查了幾件?有誰可以回答?央行好了。所以每次聽起來都障礙非常多,可是你不做,美國在做啊,你不做,日本在做,韓國在做,新加坡在做,那乾脆通通不要做就不會出事,可是這不是臺灣未來發展的一個重點嗎?我們要跟國際接軌。

我請問主委,美國通過相關對虛擬貨幣支持的法案有幾個?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央行的報告裡面有兩個比較重要的是剛才講的GENIUS跟……就是報告裡面講的那個,我想報告裡面有寫啦,其他國家比如說歐盟的MiCA,對不對?

羅委員明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還有像日本、香港、新加坡都有相關的立法。

羅委員明才:主委,今天召委員很用心,我們做這個是希望瞭解這個產業到底要不要?因為臺灣現在在成長、發展,你不可以自外於國際的這一塊市場,所以期許說……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我們今天為什麼會有這個專題報告?就是我們希望促成剛剛委員所期待的這件事情,我們是一個、一個階段,非常清楚!

羅委員明才:一步一腳印,用心愛臺灣?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今天的主題就是未來這個產業很重要的基本大法。

羅委員明才:請問主委,臺灣以臺幣計價發行的穩定幣,第一顆什麼時候我可以買到?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剛才講過,我們現在法案在行政院,如果我們通過立法院審查的話……

羅委員明才:最快什麼時候可以買到?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我沒辦法預期,但是……

羅委員明才:大概!10年會不會買到?

彭主任委員金隆:假設這個會期有機會通過的話。

羅委員明才:這個會期處理預算,比較難。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如果再下個會期的話,因為我們的子法大概在通過以後的半年內,當然不見得要半年……

羅委員明才:我們希望加快速度,你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速度要加快,主委,看到你來這邊,我們也希望整個金融的這一塊可以做大、做強、做好,因為你看起來又是那麼smart……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一起努力。

羅委員明才:你也很用心,就趕快該做的把它做好。

彭主任委員金隆:有,我們正在做,對!

羅委員明才:你的運氣還不錯,因為你來了以後,可以說是在金融方面四海昇平、穩定的發展,本席也給你祝福。

接下來請問你,臺股什麼時候會突破三萬點?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委員很關心這個問題,我也回答過很多次。

羅委員明才:因為跟我有關,3萬點的時候,我要請你吃雞排、請大家喝珍奶,我已經請過2次了,一個是突破1萬點、一個突破2萬點。上次你來的第一天我就期許你趕快,大家都在看!現在每天的成交量最近最高大概7,000億左右,你覺得這個量溫不溫和、變成一種常態了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如果以今年的成交量跟去年來比的話,還沒有去年平均的量多,今年大概比去年少了大概7%左右,平均量。

羅委員明才:好,我們就再參考,為什麼新加坡人均GDP是九萬五、臺灣現在才三萬八,怎麼樣把市場擴大,你覺得怎麼樣做可以讓更多的資金回來臺灣?

彭主任委員金隆:就我的這個工作來看,我覺得我們可以貢獻的就是希望把我們的金融產業做大、做強,當然對整個國家的GDP,還有提供國民更多優質的工作,讓我們的年輕人留在臺灣可以好好發展、不用到國外去。

羅委員明才:新加坡有沒有遺贈稅?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

羅委員明才:臺灣的遺贈稅現在多少?

彭主任委員金隆:20

羅委員明才:本席主張調降到10,讓更多的資金回來臺灣,支不支持?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可能要問一下財政部。

羅委員明才:你不是要跟新加坡競爭嗎?不是要贏過香港嗎?

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任何有利於我們金融發展或資產管理發展的話,我們都是歡迎的。

羅委員明才:你這個多研究,為什麼新加坡能、我們不能?為什麼新加坡人均GDP是九萬五、我們還停留在三萬八?請為下一代年輕人多找找出路!

第二個,就是本席所提的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什麼時候開始可以把它的上限往下調降到一半?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問題應該這樣講,如果委員最近有注意到,我們把對於國內的公建投資從10%調高到15%,其實某種程度就想要做這件事情,跟委員講的一樣,只是委員講的那個方式突然變化比較大,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希望用一個實務可行又能夠達到目的的方法來做。

羅委員明才:這個案子如果5年前通過,大概回來13兆的資金,13兆回臺灣買什麼?買台積電、買AI周邊的,這些壽險公司又安全又可以帶動臺灣企業的發展。

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因為壽險業的投資有其強制分散的規定,也沒辦法就集中在股票或這個方面,它就是有比較安全性的考量。

羅委員明才:主委,外國人做的,能開放的、好的,請多多學習,讓臺灣趕快成長起來。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這就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羅委員明才:也更期待趁你當主委的時候股市上3萬點,這個OK嘛!多努力,謝謝。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羅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王鴻薇委員。

王委員鴻薇:1140分)謝謝主席,先請金管會彭主委。

主席:好,請彭主委。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主委,這個星期在市場熱議的一件事情,就是玉山金併購了三商人壽。有關於它的重訊發布,其中中信金本來也要出價,它在連假之前發布重訊,而玉山金跟三商人壽是到連假之後,也就是禮拜一的晚上才發布重訊。但是星期一三商人壽的股價就已經暴跌,而且值得重視的是外資大賣玉山金。

這件事情當然在整個金融跟證券市場得到非常多的討論,也就是說為什麼中信金可以提前4天發布重訊,但是玉山金、三商人壽竟然一個是27號公告,一個是28號,都是在晚間、凌晨的時候公告。當然我看到很多媒體都會有追金管會的態度,我想請問一下,金管會到目前為止對這個事件,你們的態度是什麼?是中信金發的不對,還是玉山金跟三商人壽有違反重訊發布的相關公告的規定,然後要不要予以處分?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跟委員說明跟報告,剛剛已經有多位委員詢問相同的問題。

王委員鴻薇:我知道。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也再重述一遍,剛剛您提到有一家公司在星期四發,因為他開了董事會,他們自己判斷按照重訊發布的規則,它就發了重訊。其實我剛才也再三說明了,這是他們在上市櫃公司跟交易所之間的一個契約行為,這由交易所來處理。媒體很關心以後,我們也請證期局,請交易所趕快去了解,我想交易所也提醒了他們。

王委員鴻薇:今天已經是星期四了。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剛才有講,這部分局長也承諾了,我們已經責成交易所趕快把它調查清楚、對外說明,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王委員鴻薇:就你們所了解,今天已經星期四了,到底有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想這個主要是,我可能要再重複一遍……

王委員鴻薇:我知道,你們在講的就是那個規定裡面,就是處理程序裡面有一個第四條第十一款,就是它是董事會決議,對不對?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王委員鴻薇:基本上它可以說董事會還沒有決議,價格還沒有確定,在董事會還沒有決議之前可以不需要發布重訊。但是這個事情,為什麼我特別提到外資大賣,為什麼外資大賣?外資在連假之前事實上都是買超,連續3天買超。外資大賣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這個有沒有違反公司治理,不夠透明?不夠透明的問題。好,那如果它沒有違反這個相關的公告程序的話,那它不是公司治理的問題,這就是你們金融監理的問題啊!

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所以我跟委員……

王委員鴻薇:你們怎麼會讓它混亂到這樣的程度?我再來看,過去金融市場的併購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是過去要不要發重訊,我也看不出你們到底是什麼樣的標準。比如這是當時新光金跟台新金,他們先發重訊,因為他們董事會決議兩邊要一起研究還要不要合併,結果呢?你們各罰10萬塊,所以我就不懂啦!他們比較早發重訊就被罰10萬塊。

過去中信金跟京城銀行也是媒體傳出要併購,盤前沒有發重訊,然後你們金管會好像最後也不了了之。所以這個事件凸顯的是什麼?凸顯的就是在併購的過程裡面,顯然你們的法定程序是混亂的,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多爭議呢?

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是,跟委員報告,就像委員舉這兩個例子裡面,因為他們自己專業的判斷,就是因為現在重訊本來就很多要涉及到他們專業的判斷,所以……

王委員鴻薇:所以你留給他們一個很大的專業判斷空間……

彭主任委員金隆:這是交易所……

王委員鴻薇:然後股價大跌、外資大賣,股民受損失都可以歸之於這些金控他們的專業判斷?

彭主任委員金隆:我沒有這麼說,委員……

王委員鴻薇:那請問一下,我們的金融監理的尺度在哪裡?我們的原則在哪裡?我們對於散戶的保護在哪裡?外資大賣,兩天18萬張耶!你現在別雲淡風輕,尊重他們的專業判斷,那請問金融監理在哪裡?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我沒有雲淡風輕,我只是跟您解釋一下,整個監理是會有一段的……

王委員鴻薇:我希望這個事件你們一定要給市場一個交代,這麼多的股民……

彭主任委員金隆:所以我們請交易所趕快查明並對外說明。

王委員鴻薇:對不起,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再找一下央行的副總裁好嗎?一個問題而已。

主席:好,請王委員把握時間。

王委員鴻薇:好,會的。副總裁,我們今天談到的是虛擬貨幣,剛才講美國現在強力推行穩定幣,這是川普大力推行。為什麼要大力推行呢?美國穩定幣的準備是11美元資產,所以它現在變成美國國債的好幫手。美國就希望國債不要滯銷,對不對?所以他現在的準備是11,讓大家對它比較安心。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你們也認為它發行要有準備,那請問一下,我們會不會也傾向於像美國一樣,如果你是以新臺幣來計價的話,應該也是用11來做準備。

朱副總裁美麗:是,我們在報告裡面有提到這一點。

王委員鴻薇:你的報告沒有11喔!

朱副總裁美麗:我們講穩定幣……

謝局長鳳瑛:法幣11的掛鉤。

王委員鴻薇:好,所以未來我們也是比照美元計價的穩定幣是11,但是這個問題來了,美國國債一大堆啊!他恨不得趕快發行多一點,消耗他的國債,但是我們新臺幣資產未必有這麼多,我覺得這是後續可能會衍生的問題。不好意思,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蠻重要的,就是我們也是以11來做未來的穩定幣發行的準備。好,謝謝。

朱副總裁美麗: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王委員。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不在。

下一位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下一位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下一位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本次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林思銘、李彥秀、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委員林思銘書面質詢:

請教金管會、中央銀行,虛擬資產領域長期處在法規空窗階段,虛擬資產(以下稱:虛幣)業持續大幅成長,即使在經歷過兩次虛幣市場重挫的大事件後,市場總值仍然具備龐大規模。專法的制定必須適得其所,既能健全虛擬資產市場的經營與發展、建置市場秩序,在監管方面除了能夠有效抑制成為不法集團的溫床,並且也要考量避免監理過當、壓縮小規模業者創新空間。

請問:

一、金管會草案版本中,要求業者必須要具備「申請許可」、「資本門檻」、「保證金」,並未分級,這樣的制度如何讓小規模創業者、從事公益代幣、測試專案的使用者能夠生存?這樣過度強調全面納管,是否最終會走向美式高門檻模式?

二、金管會草案版本中,要求業者的準備資產須完整揭露,所有代幣皆需白皮書,並要定期審計,這樣沒有分級要求小規模資訊揭露與準備資產審計是否會門檻過高?是否考慮效法歐盟MiCA,引入「簡易VASP登記機制」或「風險低平台豁免條款」?

虛擬貨幣交易主要多數來自於境外,若未針對境外虛幣探討的話,立專法就意義不大,而金管會草案版本中,關於「境外穩定幣」與「去中心化協議(DeFi)」,並未提到「去中心化協議」監理邊界,也對USDT(泰達幣)、USDC(美元硬幣)這兩大類境外穩定幣未設實質落地條件。

請問:

一、對此金管會目前的態度是如何,未來在院版的擬定上是否可能加入?

二、去中心化協議(DeFi)是否列入VASP定義?若不是,是否代表不受法規拘束?若是,主管機關如何認定其實質營運人?是否有打算比照MiCA46條,要求任一穩定幣若於本國流通即須符合儲備資產與透明義務?

請教金管會、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證券櫃買中心,目前草案版本並未明定與央行、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的跨部會協作模式,未區分「USDT(泰達幣)這種全備兌型」或「演算法型」、甚至NFT綁幣機制。美國司法部、財政部近期起訴在足跡遍佈全球30多個國家進行詐騙的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美國司法部查扣陳志名下的比特幣資產,總額達127,271枚,約合150億美元(約新台幣4593億元)。太子集團控股打造了亞洲最大詐騙帝國,在全球多國透過擴張模糊的合法企業與跨國詐騙網絡來洗錢。誘騙受害者轉移加密貨幣,聲稱這些資金將用於投資賺取利潤。同時,太子集團還運用複雜的加密貨幣洗錢手法,掩蓋集團詐騙所得資金的來源。

請問:

一、如果沒有美國司法部以及財政部的偵辦之下,包含金管會、財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單位是否仍後知後覺?

二、虛擬資產服務法推動在即,是否有真正懂關於虛擬資產運作的專業人才?各相關單位了解詐團透過加密貨幣進行詐騙的運作嗎?如果只是一知半解,或訂出一部空洞而毫無拘束力的法,恐怕也只是形同虛設。

美國財政部公布太子集團的犯罪地圖中,台灣和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新加坡、香港都是該集團設空殼公司洗錢根據地。根據媒體報導,陳志在2021年前來台10多次,涉詐洗錢歷史長達9年,可追溯自2016年。政府自2017年成立洗防辦公室,目的就是要打擊不法集團將不法犯罪所得漂白,但太子集團仍透過豪宅市場以及一系列手法在我國設立了9家公司,並都設籍在和平大苑共佔了11戶,結果在2019年政府推動投資台灣3方案吸引資金湧入時,詐團運用政府的「德政」,透過人頭公司將「黑錢」投入豪宅房市,當時每坪成交價約190萬至220萬,且名下豪宅全以現金交易方式購置,詐團一口氣砸逾38億元買入9戶,原本被視為台商回流置產的案例,結果卻是將豪宅當成洗錢據點,把台灣當作詐團的洗錢溫床。

請問:

一、金管會未來除邀集央行、法務部外,另外還會邀集哪些主管機關研擬子法的訂定,以落實跨部門監理分工機制,未來發行穩定幣時才能徵詢貨幣政策與外匯等意見?

二、對於專家的意見徵詢以及專業人才的培養是否有方案,否則如何跟這樣龐大規模的詐團抗衡?定出來的法如何能有效納管並作為事先防範?

三、院版預計什麼時候會送到立法院?虛擬資產要納管入法、建立制度,在制度設計上也要考量如何適得其所,監理應該是搭橋通行,而並非築牆阻隔,要考量風險分級、創新空間、跨部會協同,既能保障使用者,也能扶植未來的數位經濟競爭力。

委員李彥秀書面質詢:

案由: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中,關於「穩定幣發行與管理」之規範,恐存有發行人資格過度限縮、準備資產監管細節闕如以及缺乏分級監理彈性等疑義,須待釐清以確保交易人權益,特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將具備支付及投資雙重屬性之穩定幣,提出虛擬資產服務法之草案,然查草案關於穩定幣之監理,存在金管會(視為虛擬資產)與央行(視為代幣化支付工具)權責不清之疑義,且於政策方向上,傾向限制發行人資格予銀行,恐與鼓勵金融科技創新之政策相悖。

二、國際上如美國《天才法案》(GENIUS Act)及英國《2000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加密資產)》等,均對穩定幣發行人的資產儲備、流動性、資訊揭露、法律隔離及分級監理設有極為嚴格且具體之規範,旨在確保「一幣一法幣」之贖回承諾,防止發行人破產引發系統性風險。

三、查金管會之草案,針對發行人資格開放性、準備資產是否須達100%全額儲備、資訊揭露(是否要求獨立第三方attestation)、資產法律隔離、以及境外穩定幣(如USDTUSDC)如何監管等關鍵細節,多未明確規範或充分說明。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針對下列問題具體釋疑:

()發行人資格是否僅限金融機構?若未來開放非金融業者,風險評估報告為何?

()準備資產構成與比例:準備資產之可接受類別表、各類資產最高占比。

()分級監理與大型發行人規定:是否規劃對於超大型發行人(例如資產管理規模迪一定門檻)採取更嚴格之監理,包含更高儲備率、更多壓力測試、及定期審查。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我國致力發展成為「亞洲數位資產樞紐」,以高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為發展重點,《虛擬資產服務法》更將是未來我國金融市場之關鍵。

立法設計若傾向高度監理,將可能導致法遵成本過高,排擠中小型業者,虛擬資產產業恐遭大型金融機構與財團壟斷,傷害台灣的金融創新與技術自立。反之,若監理力道不足,虛擬資產恐淪為洗錢、資恐、詐騙等犯罪工具。且因虛擬資產樣態多樣,如何監管將是一大挑戰。

自比較法觀之,美國SEC(證監會)採雙軌分類監理,對不同性質的資產有不同處理方式;新加坡也依照業者規模與業務型態,訂定動態適用的規範;歐盟規範也對中小型業者仍保留一定成長彈性。

對此,本席認為我國主管機關應審慎平衡風險控管與創新發展需求,建立合理、分級且具彈性之監理機制。

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下列事項說明:

一、若以監理銀行或證券業的方式規範虛擬資產服務業(VASP),將導致法遵成本大幅上升,可能扼殺新創產業、讓中小型VASP無法生存。是否考慮採納「風險導向」及「規模分級」原則,區分不同業務類型、規模業者,提供輕量化、彈性法遵路徑,如分級資本門檻、彈性AML(洗錢防制)及KYC規範?

二、是否提供足夠之法遵輔導資源,協助中小型VASP業者因應制度變革?

三、虛擬資產之樣態多元,導致法律適用上易產生模糊地帶。虛擬資產依其性質得分別納入《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規範。是否考慮將《虛擬資產服務法》,與現有之《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等規範進行整合,避免疊床架屋以及法規適用模糊?

四、近年詐騙集團大量利用虛擬資產轉移金流、洗白資金,甚至冒用合法交易所名義詐騙民眾。請問金管會如何與警政、調查、法務等單位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強化交易所監理、帳戶追蹤及防詐教育,以防杜虛擬資產詐騙案件擴大?

五、我國目前就穩定幣之監理規範尚未明確,可能造成各業者在準備階段無所依循,請問金管會目前穩定幣相關子法進度為何?是否會納入差異管理?是否仿香港金融管理局之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作為業者在監管前的試驗場域?相關內容預計何時提出?

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

主席:散會。

散會11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