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1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14分、10時至1210分、下午230分至431

11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50分、下午230分至452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游 顥  黃國昌  陳昭姿  林國成  麥玉珍  林沛祥  王美惠  賴士葆  林倩綺  李昆澤  陳永康  洪孟楷  許宇甄  黃建賓  蘇清泉  陳素月  許智傑  謝龍介  陳菁徽  王育敏  吳琪銘  柯志恩  徐富癸  林月琴  林淑芬  林俊憲  牛煦庭  陳亭妃  張智倫  李彥秀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柯建銘  李坤城  謝衣鳯  賴瑞隆  盧縣一  吳思瑤  劉書彬  張宏陸  沈伯洋  呂玉玲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翁曉玲  羅明才  莊瑞雄  黃 仁  陳俊宇  邱議瑩  邱志偉  黃 捷  羅智強  林楚茵  王正旭  張嘉郡  吳秉叡  羅美玲  魯明哲  廖偉翔  蘇巧慧  何欣純  李柏毅  黃秀芳  廖先翔  黃健豪  王定宇  鍾佳濱  韓國瑜  丁學忠  蔡其昌  郭國文  葉元之  王鴻薇  沈發惠  林德福  王世堅  王義川  陳玉珍  陳冠廷  陳培瑜  涂權吉  蔡易餘  陳 瑩  吳沛憶  張雅琳  林宜瑾  張啓楷  萬美玲  徐巧芯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陳超明  黃珊珊  馬文君  吳宗憲  顏寬恒  林思銘  郭昱晴  楊瓊瓔  邱鎮軍  江啟臣  陳雪生  賴惠員  劉建國  葛如鈞  傅崐萁  徐欣瑩  羅廷瑋  楊 曜  林岱樺  林憶君  

委員出席 112

請假委員 范 雲  

委員請假 1

列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張惇涵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


(經濟組)



經濟部部長

龔明鑫


農業部部長

陳駿季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

委員會主任委員

葉俊顯(1111日請假,由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代表列席)


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陳志民


(財政組)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彭金隆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陳淑姿


中央銀行總裁

楊金龍


(教育及文化組)



教育部部長

鄭英耀


文化部部長

李 遠


運動部部長

李 洋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科學

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誠文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蕭宗煌


(列席時間:經濟組:117日下午、1111日上午


      財政組:1111日下午230分至318


     教育及文化組:1111日下午328分至452分)



主  席

院長

韓國瑜(117日上午9時至914分、10時至1049分、1059分至1210分、下午230分至431分、1111日下午)


副院長

江啟臣(117日上午1049分至1059分、1111日上午)

列  席

秘書長

周萬來(117日上午、1111日上午)


副秘書長

張裕榮(117日下午、1111日下午)

記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水土保持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資恐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擬具「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六、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8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3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3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廢止「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0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三、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八條之四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五十一、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四、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五、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4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十、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委員來函撤回)

決定:同意撤回。

六十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自來水法第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客家委員會函,為修正「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十四點及第十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經濟部函,為修正「溫熱型飲水供應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一點、第十三點規定及第四點附表四、第六點附圖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一、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編制表」10項編制表,並自1148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應辦理輸入查驗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二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十四項規定及其附件波蘭產藍莓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農業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農業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禁止輸送豬隻及停止搬運豬隻屠體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農業部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十一月一日止,馬祖地區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送至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農業部函送公告「因應非洲豬瘟緊急防疫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編制表」等4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條文勘誤表及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至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文化部函,為「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名稱修正為「民間參與文化及影視音設施接管營運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 Convention, 2004)」後續修正案,增訂「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聲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交通部函,為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交通部函送「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一一一、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航港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一一二、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安非他命類(Amphetaminelike)藥品與其衍生物之鹽類及製劑為藥事法之禁藥及其例外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禁用屬安非他明(Amphetamine)類之減肥藥品(包括Phendimetrazine及其鹽類,Diethylpropione其鹽類,Fenfluramine及其鹽類等)」等2項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港埠檢疫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九、內政部函送「邁向3D智慧國土-國家底圖空間資料基礎建設延續計畫」等5項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一、內政部函送113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13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國防部函送國軍115年度軍事投資新增案(公開預算)計畫概要,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轉投資事業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轉投資事業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經濟部函送115年度新興重大計畫「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畫」之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投資事業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農業部函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投資事業與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等7家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財政部函送國有財產署捐贈、出租、讓售移轉予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土地使用進度1147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4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3年度會計報告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文化部函送1147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文化部函送「113年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六、文化部函送「113年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七、文化部函送「113年度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八、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九、教育部函送學產基金投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一、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核能科技協進會11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二、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113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太空中心113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3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送「交通部(含所屬)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相關資料彙整表(1)、(2)」及「交通部實質得掌控營業單位及公設財團法人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經營績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交通部函送115年度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兼善醫學基金會等6家財團法人11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勞動部函送勞工保險局115年至120年「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一、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計畫法修法對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4年度歲出預算之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二、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未達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三、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71項決議(二十二)及第3項決議(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四十八)、(七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四、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4年上半年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國內旅費」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六、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信信令人口統計資料有關資料蒐集、運用及個資保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七、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政府機關應思考配套措施,協助寵物生命紀念業者合法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不動產登記知識庫檢索系統開放予民眾使用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九、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有土地管理精進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後備軍人基於宗教信仰轉服替代役備役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需用機關替代役備役召集率偏低及檢討替代役基礎訓練設備執行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替代役役男基礎訓練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防訓練場地第1期整修工程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舉辦國土計畫法說明會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納入兒童及青少年遊憩空間設計之規劃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移工失聯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大陸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4年度上半年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4年度截至6月底止預算流用及勻支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決議(二八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一、教育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二、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第6目項下「網路科技運用精進計畫」預算凍結4542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七三、外交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辦理駐雪梨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七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中華民國振鐸學會為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第四條規定之請願文書案等5案,經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豪就「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推行寧靜車廂政策,造成攜嬰幼童搭乘之家長反映搭乘壓力及違反哺乳室使用規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國防事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國內旅遊持續慘澹,交通部觀光署應儘早提出明年度澎湖地區國旅振興方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鑑於在臺陸籍配偶雖已具我國國籍並具公職參選資格,卻仍因內政部援引《國籍法》而遭解職,顯示現行制度對國人參政權保障顯有不足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17日上午報告事項後)

一、本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蔣榮先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程明修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葳威及羅慧雯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決議:一、蔣榮先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二、程明修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三、黃葳威、羅慧雯均未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

蔣榮先 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0張,無效票0張。

程明修 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0張,無效票0張。

黃葳威 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0張,無效票0張。

羅慧雯 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0張,無效票0張。

本案記名投票表決結果名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蔣榮先

同意者:50人  

王世堅  王正旭  王定宇  王美惠  王義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吳沛憶  吳秉叡  吳思瑤  吳琪銘  李坤城  李昆澤  李柏毅  沈伯洋  沈發惠  林月琴  林宜瑾  林岱樺  林俊憲  林淑芬  林楚茵  邱志偉  邱議瑩  柯建銘  徐富癸  張宏陸  張雅琳  莊瑞雄  許智傑  郭昱晴  郭國文  陳秀寳  陳亭妃  陳俊宇  陳冠廷  陳素月  陳培瑜  陳 瑩  黃秀芳  黃 捷  楊 曜  劉建國  蔡其昌  蔡易餘  賴惠員  賴瑞隆  鍾佳濱  羅美玲  蘇巧慧  

不同意者:60

丁學忠  牛煦庭  王育敏  王鴻薇  江啟臣  吳宗憲  呂玉玲  李彥秀  林沛祥  林思銘  林倩綺  林國成  林德福  邱若華  邱鎮軍  柯志恩  洪孟楷  徐巧芯  徐欣瑩  涂權吉  翁曉玲  馬文君  高金素梅 張啓楷  張智倫  張嘉郡  許宇甄  陳永康  陳玉珍  陳昭姿  陳雪生  陳菁徽  陳超明  麥玉珍  傅崐萁  黃 仁  黃建賓  黃珊珊  黃健豪  黃國昌  楊瓊瓔  萬美玲  葉元之  葛如鈞  廖先翔  廖偉翔  劉書彬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魯明哲  盧縣一  賴士葆  謝衣鳯  謝龍介  韓國瑜  顏寬恒  羅廷瑋  羅明才  羅智強  蘇清泉  

無效票者: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程明修

同意者:50

王世堅  王正旭  王定宇  王美惠  王義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吳沛憶  吳秉叡  吳思瑤  吳琪銘  李坤城  李昆澤  李柏毅  沈伯洋  沈發惠  林月琴  林宜瑾  林岱樺  林俊憲  林淑芬  林楚茵  邱志偉  邱議瑩  柯建銘  徐富癸  張宏陸  張雅琳  莊瑞雄  許智傑  郭昱晴  郭國文  陳秀寳  陳亭妃  陳俊宇  陳冠廷  陳素月  陳培瑜  陳 瑩  黃秀芳  黃 捷  楊 曜  劉建國  蔡其昌  蔡易餘  賴惠員  賴瑞隆  鍾佳濱  羅美玲  蘇巧慧  

不同意者:60

丁學忠  牛煦庭  王育敏  王鴻薇  江啟臣  吳宗憲  呂玉玲  李彥秀  林沛祥  林思銘  林倩綺  林國成  林德福  邱若華  邱鎮軍  柯志恩  洪孟楷  徐巧芯  徐欣瑩  涂權吉  翁曉玲  馬文君  高金素梅 張啓楷  張智倫  張嘉郡  許宇甄  陳永康  陳玉珍  陳昭姿  陳雪生  陳菁徽  陳超明  麥玉珍  傅崐萁  黃 仁  黃建賓  黃珊珊  黃健豪  黃國昌  楊瓊瓔  萬美玲  葉元之  葛如鈞  廖先翔  廖偉翔  劉書彬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魯明哲  盧縣一  賴士葆  謝衣鳯  謝龍介  韓國瑜  顏寬恒  羅廷瑋  羅明才  羅智強  蘇清泉  

無效票者: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黃葳威

同意者:50

王世堅  王正旭  王定宇  王美惠  王義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吳沛憶  吳秉叡  吳思瑤  吳琪銘  李坤城  李昆澤  李柏毅  沈伯洋  沈發惠  林月琴  林宜瑾  林岱樺  林俊憲  林淑芬  林楚茵  邱志偉  邱議瑩  柯建銘  徐富癸  張宏陸  張雅琳  莊瑞雄  許智傑  郭昱晴  郭國文  陳秀寳  陳亭妃  陳俊宇  陳冠廷  陳素月  陳培瑜  陳 瑩  黃秀芳  黃 捷  楊 曜  劉建國  蔡其昌  蔡易餘  賴惠員  賴瑞隆  鍾佳濱  羅美玲  蘇巧慧  

不同意者:60

丁學忠  牛煦庭  王育敏  王鴻薇  江啟臣  吳宗憲  呂玉玲  李彥秀  林沛祥  林思銘  林倩綺  林國成  林德福  邱若華  邱鎮軍  柯志恩  洪孟楷  徐巧芯  徐欣瑩  涂權吉  翁曉玲  馬文君  高金素梅 張啓楷  張智倫  張嘉郡  許宇甄  陳永康  陳玉珍  陳昭姿  陳雪生  陳菁徽  陳超明  麥玉珍  傅崐萁  黃 仁  黃建賓  黃珊珊  黃健豪  黃國昌  楊瓊瓔  萬美玲  葉元之  葛如鈞  廖先翔  廖偉翔  劉書彬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魯明哲  盧縣一  賴士葆  謝衣鳯  謝龍介  韓國瑜  顏寬恒  羅廷瑋  羅明才  羅智強  蘇清泉  

無效票者: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羅慧雯

同意者:50

王世堅  王正旭  王定宇  王美惠  王義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吳沛憶  吳秉叡  吳思瑤  吳琪銘  李坤城  李昆澤  李柏毅  沈伯洋  沈發惠  林月琴  林宜瑾  林岱樺  林俊憲  林淑芬  林楚茵  邱志偉  邱議瑩  柯建銘  徐富癸  張宏陸  張雅琳  莊瑞雄  許智傑  郭昱晴  郭國文  陳秀寳  陳亭妃  陳俊宇  陳冠廷  陳素月  陳培瑜  陳 瑩  黃秀芳  黃 捷  楊 曜  劉建國  蔡其昌  蔡易餘  賴惠員  賴瑞隆  鍾佳濱  羅美玲  蘇巧慧  

不同意者:60

丁學忠  牛煦庭  王育敏  王鴻薇  江啟臣  吳宗憲  呂玉玲  李彥秀  林沛祥  林思銘  林倩綺  林國成  林德福  邱若華  邱鎮軍  柯志恩  洪孟楷  徐巧芯  徐欣瑩  涂權吉  翁曉玲  馬文君  高金素梅 張啓楷  張智倫  張嘉郡  許宇甄  陳永康  陳玉珍  陳昭姿  陳雪生  陳菁徽  陳超明  麥玉珍  傅崐萁  黃 仁  黃建賓  黃珊珊  黃健豪  黃國昌  楊瓊瓔  萬美玲  葉元之  葛如鈞  廖先翔  廖偉翔  劉書彬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魯明哲  盧縣一  賴士葆  謝衣鳯  謝龍介  韓國瑜  顏寬恒  羅廷瑋  羅明才  羅智強  蘇清泉  

無效票者:0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17日下午及11日委員個人質詢)

117日:經濟組由委員牛煦庭、王鴻薇、陳超明、郭昱晴、邱志偉(書面)、謝龍介、廖先翔、林岱樺(書面)、黃建賓、高金素梅(書面)、賴惠員繼續質詢。

1111日:經濟組由委員吳宗憲、賴瑞隆(書面)、顏寬恒、林楚茵、士葆、黃捷(書面)、何欣純、陳亭妃(書面)、丁學忠、劉建國、莊瑞雄、李柏毅(書面)繼續質詢。

政組由委員林德福、葛如鈞、賴惠員(書面)、黃珊珊、林楚茵(書面)質詢。

育及文化組由委員呂玉玲、麥玉珍(書面)、鄭正鈐、王鴻薇、郭昱晴(書面)、吳思瑤(書面)、陳俊宇書面)、羅美玲、黃捷、范雲(書面)、李坤城(書面)、張雅琳(書面)質詢。〕

決定:下次會議進行交通組之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