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1215日(星期一)91分至1325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偉翔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邀請環境部部長、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農業部、交通部、國防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署長蔡孟裕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邱求慧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長吳振華

交通部航政司簡任技正鄭鴻政

國防部軍備局副局長陳益志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商情綜合處處長吳立文

劉主任秘書厚連: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人數11人,已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

主席: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128日(星期一)9時至1729

1141210日(星期三)91分至1653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縣一  蘇清泉  林月琴  王正旭  陳昭姿  廖偉翔  林淑芬  楊 曜  劉建國  王育敏  陳菁徽  黃秀芳  邱鎮軍  涂權吉  陳 瑩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賴士葆  林倩綺  蔡易餘  張嘉郡  黃健豪  郭昱晴  羅廷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葉元之  徐欣瑩  范 雲  林楚茵  羅明才  楊瓊瓔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

128日)




衛生福利部

政務次長

呂建德


社會及家庭署

副署長

張美美



組長

簡杏蓉


法規會

參事

陳信誠


保護服務司

專門委員

張靜倫


醫事司

簡任技正

卓琍萍


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

簡任技正

張櫻淳


內政部戶政司

簡任視察

蘇誌盟


警政署防治組

專員

王裕竣


消防署救災救護組

代理科長

莊念恩


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  (上午)

專員

葉先峰


(下午)

科長

陳雅芳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副組長

張翠芳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組長

郭芝穎


法務部

參事

汪南均


經濟部人事處

專門委員

張雅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專門委員

顧家容


勞動福祉退休司

專門委員

李涓鳳


勞動關係司

專員

許瓊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組長

陳嵐君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

專門委員

柯雪雁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

專門委員

謝靉倫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法制事務組

科長

陳瑾儀


1210日)




衛生福利部

部長

石崇良


社會及家庭署

署長

周道君



組長

尤詒君


心理健康司

司長

陳柏熹


統計處

處長

李秋嬿


護理及健康司  (1230前)

副司長

陳青梅


1230後)

專門委員

曾淑芬


保護服務司

專門委員

張靜倫


醫事司

專門委員

郭威中


長期照顧司

司長

祝健芳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署長

張禹斌


國民健康署企劃組

簡任技正

劉惠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副署長

施淑惠


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副組長

王雅芬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副組長

胡欣野


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

副組長

何維敦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專門委員

李怡萱


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

簡任技正

葉沛杰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副司長

許嘉倩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組長

林淑敏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法官

郭躍民


銓敘部法規司

專門委員

蕭麗蓉


退撫司

簡任視察

梁傑芳


考選部綜合規劃司

副司長

鄭育明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科長

陳汝瑾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 (上午)

專門委員

許孟智


(下午)

專門委員

陳素槿


組編人力處

專門委員

曾永芳


培訓考用處

科長

古欣巧


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

副組長

林志駿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科長

王嘉華


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

科長

陳雅芳


國土管理署住宅發展組

科長

王基政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副司長

廖謹志


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

高級分析師

王宗彥


經濟部經濟法制司

專門委員

林雨歆


綜合規劃司

專門委員

劉玉蘭


產業技術司

科長

陳俊瑋


標準檢驗局

簡任技正

鄭乃元


產業發展署

科長

林育諄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專門委員

廖倪妮


法務部

參事

汪南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副組長

朱衛華


證券期貨局

專門委員

羅嘉宜


保險局

副組長

許文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

專門委員

李文秀


運動部適應運動司

副司長

蔡忠益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

副處長

洪 玲

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

主任秘書:劉厚連

專門委員:游亦安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江建逸 科  長 賴映潔

   專  員 許淑真 薦任科員 黃俊傑

128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四、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五、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六、委員黃捷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七、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八、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九、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委員郭昱晴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三、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五、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六、委員吳沛憶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七、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草案」案。

十八、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九、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四、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六、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七、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八、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九、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114528日第11屆第3會期本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林月琴等3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同年611日第11屆第3會期本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陳菁徽、陳昭姿、王育敏等3人提出第十一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陳菁徽、陳昭姿、王育敏等3人提出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王正旭、黃秀芳、林淑芬(張雅琳)等4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第八條、第十八條及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劉建國等3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委員陳瑩、王正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4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同年86日第11屆第3會期本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林月琴等4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委員盧縣一等3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同年818日第11屆第3會期本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劉建國、陳瑩、陳昭姿(范雲)等4人提出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動議。同年1014日第11屆第4會期本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動議。本日會議有委員林月琴等3人提出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林淑芬等3人提出暫定第六條條文修正動議。以上共16案。)

決議:

一、本日會議審查結果如下:

()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條文。

()第四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四條 托育服務,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及提供兒童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托育服務。

政府機關、托育機構、托育相關人員及家庭,應推動及促進兒童托育服務之健全發展。

政府對處於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或因經濟、身心、文化與族群而有協助需求之兒童(以下稱需要協助之兒童),應優先提供適當托育服務之機會。」

()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全國性托育服務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推廣、宣導及研究。

二、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托育服務之輔導、協調及監督。

三、中央托育服務經費之分配及補助。

四、托育服務輔導、獎勵、補助及評鑑之規劃。

五、托育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及規劃。

六、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

七、定期辦理托育需求調查,公開統計及分析之結果,據以訂定托育服務政策。

八、協助托育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

九、其他全國性托育服務之相關事項。

前項第六款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至少應包括全國居家托育服務、托育機構之收費項目與數額、評鑑結果、不利處分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七條(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七條併同審查),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諮議會,整合規劃、協調、諮詢、宣導托育服務、開發居家托育人力資源、訂定居家托育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托育機構之收費、退費項目與其他托育服務相關事項。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審議會,整合規劃、協調及諮詢轄內托育服務,並依據前項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收費、退費項目與調整原則審定之

第一項諮議會及前項審議會,其成員應包括社政主管機關代表、衛生主管機關代表、勞動主管機關代表、相關學者專家、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或團體代表、托育機構團體代表、兒童福利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婦女團體代表及勞工權益促進團體代表。

第一項諮議會及第二項審議會涉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相關議題時,應邀請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團體參與。

前項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應不具民意代表身分,其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負責人不得以非托育機構團體代表之身分,擔任第二項之代表;第二項團體代表身分有異動者,主管機關應重新聘任。」

()委員王育敏等24人提案第四十八條、委員陳培瑜等19人提案第十二條、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四十八條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十三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 條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依托育書面契約規定繳交托育相關費用,及提供預防接種資料;於兒童有特殊身心健康狀況時,應告知居家托育人員或托育機構,必要時並提供相關健康狀況資料。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儘量配合參與托育機構所舉辦之親職活動,或因受托需要協助兒童特殊需要舉辦之相關個案研討、活動。

各級主管機關對前項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主動提供資源協助之。」

()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十五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進行監督及檢查,並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輔導之。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前項之監督、檢查及輔導,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前二項監督、檢查、輔導及其他相關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十一條 符合第條規定具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於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後,始得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及檢查,檢查時,並得不經事先通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居家托育人員之監督及檢查,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第一項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收托人數、輔導、管理、檢查、廢止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月琴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及委員林淑芬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如下:

「第十三條 居家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項目之訂定與調整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相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審酌全國及各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家庭可支配所得、托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研議,訂定居家托育服務收費與退費基準之調整原則。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並依轄區內居家托育服務收托方式及收費情形,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並公告之。

前項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應至少每二年定期檢討。」

()第十八條,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二十四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十八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自然人,得設立托嬰中心。

設立托嬰中心,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政府機關(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應依下列順序招收兒童:

一、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需要協助之兒童。

三、該托嬰中心之員工子女。

四、前三款以外之兒童。

學校、法人、醫院或商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以招收其所屬員工及與其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者所屬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主,得收托人數有餘額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招收其他兒童。」

()第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十九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並訂定一定比率,優先收托需要協助之兒童。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得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公告參加甄選後,受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前項規定受委託後,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公共托育家園或托嬰中心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設立許可之要件、程序、廢止許可、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面積、設施設備、托育相關人員配置、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收托人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十一)第二十四條,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三十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二十四條 法人、專業機構、團體或托育專業人員配合國家政策,於離島、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族地區辦理社區互助式托育機構、部落互助式托育機構,需用公有不動產時,得由公有財產管理機關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其年租金基準,按該不動產當期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之。」

(十二)第二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林月琴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如下:

「第二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托育機構之管理、監督及檢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托育機構之輔導及評鑑;其評鑑報告及結果,應公布於機關網站。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托育機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加強前項管理、監督及檢查:

一、於同址新設立許可之托育機構,其設立前之托育機構經主管機關廢止、撤銷設立許可或自行歇業且未逾五年者。

二、機構負責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涉及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條所列情事之一。

托育機構對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管理、監督、檢查、輔導及評鑑,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第一項評鑑之類別、項目、指標、實施方式、結果公布、申復、申訴、追蹤輔導、複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十三)委員陳培瑜等19人提案第四十條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二條,照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二條通過。

(十四)委員陳培瑜等19人提案第四十一條、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三條及委員陳菁徽等17人提案第三十八條,照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三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   條 居家托育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應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其他人員之資格及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十五)第三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月琴等16人提案第六十一條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五條修正通過如下:

「第三十六條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不得對受托兒童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及其他對兒童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前項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四條規定裁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裁罰資料,供政府機關(構)或經其同意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

(十六)第三十七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如下:

「第三十七條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認有前條規定違法行為時,得令行為人接受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接受三小時以上十二小時以下兒童輔導管教、情緒管理、性別平等教育或其他相關課程。

二、其他符合教育或輔導目的之措施。」

(十七)不予採納:

1.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九條。

2.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十條。

3.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十一條。

4.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十二條。

5.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十三條。

6.委員王育敏等24人及委員顏寬恒等16人提案第十六條。

(十八)保留條文:

1.行政院提案第三條、第六條、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及相關對應提案條文。

2.委員陳培瑜等19人提案第十九條、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二十二條及委員陳菁徽等17人提案第十八條。

3.委員陳培瑜等19人提案第四十二條及委員林淑芬等25人提案第四十四條。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等29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

1210日)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勞動部及教育部就「身心障礙者特教融合、就業服務及自立生活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專題報告及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經委員陳昭姿及林楚茵說明提案旨趣,由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報告及說明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邱鎮軍、王育敏、蘇清泉、林淑芬、王正旭、盧縣一、廖偉翔、涂權吉、劉建國、黃秀芳、羅廷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及陳瑩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施淑惠、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郭躍民及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副司長許嘉倩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陳菁徽、楊曜、楊瓊瓔、范雲、林楚茵及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

()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一)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八)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陳俊宇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委員林月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盧縣一等3人提出部分條文修正動議。)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7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委員會,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本日會議議程為邀請環境部部長、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農業部、交通部、國防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接下來請環境部彭部長報告,下一位請經濟部代表準備報告,謝謝。

彭部長啓明:主席、各位委員、在座所有部會及媒體朋友好。環境部在此報告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的議題,內容包括各種廢棄物從去年到現在的執行進度,讓各位可以清楚的瞭解。

首先,根據最新資料,全臺灣一般的垃圾,即家戶垃圾產生量,一年大約470萬餘噸,各縣市狀況不一,有的多、有的少,和當地的人口有關係,若以全國人均的垃圾量計算,平均是0.5公斤左右,有些縣市相對較多,因此源頭減量是非常重要的。

各位看到嘉義縣特別多,有0.89公斤,最主要是嘉義縣今年遭逢很大的風災,將風災垃圾計算至人均的一般垃圾量,因每個縣市的算法略有不同,本部將對其重新規範與定義。有的縣市會進行源頭減量,像金門縣人均的一般垃圾量是全臺灣最好的。

另外,臺灣各地垃圾處理以焚化廠的處理占大宗,也有掩埋及其他可行之方式,平均來說,目前事業廢棄物進場約占20%左右,部分縣市會稍微偏多,如臺北市高達63%,最主要是家戶的公共型態,許多公寓大廈的算法就變成以事業廢棄物來做處理。

另外,大家關心的裸露垃圾,為什麼要談裸露垃圾?垃圾若裸露在外會產生臭味及污水等環境問題,住家幾公里內若有裸露的垃圾山,基本上是苦不堪言,不僅會聞到臭味,環境品質也不好,也會造成當地很大的生態問題。裸露垃圾的處理程序當然是希望可以覆蓋、掩埋,像右邊的圖就是將其蓋起來,但有的縣市是希望12年內趕快送至焚化爐處理,如果沒有處理的話就會變成環境的問題。本人自去年上任後,經媒體披露有所謂「百岳垃圾山」,經實際清查共有53座裸露的垃圾山,及全臺目前有三百多座掩理場,其中多數皆已處置妥當。後來本部已與有這個問題的11縣市環保局局長共同研議相關方案,一起下了軍令狀,預計明年年底將裸露垃圾完成妥善的處理。

向各位報告目前的情況,截至11月底,過去53座裸露垃圾山,目前為33座,裸露的垃圾量仍有60.8萬噸,原先預計至年底希望降至41萬噸,但各位知道今年發生大量的風災垃圾,大約15.3萬噸,以及非洲豬瘟的廚餘,大概落後將近20萬噸,其中屏東縣及嘉義市已處理達標了;部分縣市減量中但未達標,也是多數的縣市,如:臺東、桃園、雲林、南投、新竹及澎湖;有些縣市堆置的垃圾量增加,主要是臺南、花蓮及臺中市,這3個縣市有遇到一些狀況,特別是焚化爐或各方面的量能還沒有完全上來。

另外,原來的53個裸露垃圾場,現在變成33個,即大概增加10個場,但減少了20個場,這個量希望在未年一年當中可以加速完成,雖然我們落後大概20萬噸左右,但我們有信心,當然要很努力、很拚,也希望大院給予多一點支持。

全臺灣垃圾產生量與焚化廠處理的量的確有缺口,因過去有整改及量能不足的情形,其中以臺南市的缺口最多,包含桃園市及臺中市都有顯著的缺口,這個值是一個平均值,像臺中市的缺口近幾個月相對較大,目前15個縣市大概暫無處理缺口的問題,大概7個縣市有垃圾量缺口的問題,我們希望量能可以上來或透過調度來處理。

目前處理規劃的方式,為什麼我們說到年底有信心?這是各縣市向我們彙報及討論出來的結果,包含了焚化、打包、暫時打包或覆土掩埋,量的部分,各個縣市都有提出他們的想法,我們也有經費來協處,雖然未來多元垃圾處理方案的經費不多,但目前依規劃方案,預算方面到年底是沒有問題的。

由於今年的秋天非常的熱,是有史以來、75年以來最熱的秋天,然後又很乾燥、不下雨的日數特別多,造成很多掩埋場如臺南後壁烏樹林垃圾掩埋場大火。這場大火引起委員會很多委員對此關心,也謝謝委員的提議與建議,我們發現臺灣過去對於垃圾堆置就是儘量堆,沒有考量到這樣的方式可能發生大型災害,各縣市也沒有這樣的土地可暫置堆放,所以每一個都是臨時的、暫時的。

本部已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了一個方案,同時也派同仁至日本實際與專家做討論,預計於2月底對外發布,也會請大家提供更多的意見,這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因為過去的用地可能都要蓋大樓或新的建設,沒有人要蓋暫置的用地,這部分我們會來處理。

第二個,我們會跨單位,環保與消防單位合作,因為烏樹林這次大火,我曾到現場2次,發現要救是非常困難的,只能透過傳統的方式不斷的灑水、不斷的挖讓它降溫,因為內部溫度高達四、五百度,可能會有消防人員生命安全的問題,所以針對大型火災的救火,我們希望有更好的方式,這需要大家來努力。本部明年45月會特別找專家來開會研究這樣的內容。

另外一個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業廢棄物,經濟部主管事業廢棄物處理,目前大概一年有一千七百多萬噸,要處理的量大概是兩百多萬噸,可燃性事業廢棄物大概是244.5萬噸,其中195萬噸是進到公有焚化爐,其他包含民營的焚化,還有SRF使用36.7萬噸,另外0.7萬噸是暫存,所以基本上我們預估未來的量應該是可以到達平衡的。

不過,各位可以看得出來,焚化爐如果沒有採取ROT/RTO的話,其實它就會造成地方財政很大的壓力,所以目前大概都是公民營或委外民營的方式,民營可能會燒一點事業廢棄物,以獲取平衡。但是如果這個東西變成是地方政府的支出,那會非常的大,目前大多數都採用這樣的作法,所以接收家戶垃圾跟可燃一般事業廢棄物是臺灣現在或是國際上一個必要的營運模式。

大家最關心的SRF,去年本人上任之後針對這個問題感謝大家給我們很多的批評指教,現在經過我們很努力一家一家清查輔導,跟各位報告,因為經過了我的白皮書之後,SRF已經相對的透明公開治理,而且朝向一個正面的發展,所以目前來看的話已經逐步上軌道,當然我認為還是有進步的空間,我們會努力來做,目前量能稍微平衡,而且量稍微有一點下降,但是以長遠來看,其實SRF如果在管理上處理得好,它就是一個資源回收、資源循環的方式,我們還是鼓勵事業廢棄物能夠多採行SRF,甚至我們也鼓勵一些SRF的業者能夠主動更加嚴,比現在一般標準更加嚴的作法來管控各種風險,目前我們都有比照焚化爐一樣的標準來推動,未來也可能會再更加嚴。所以目前來看,整個管理情形、品質,包含汞、氯、淨熱質,都有顯著的改善。所以,各位,過去臺灣造成SRF的爭議,現在可以說是告一段落了,但是我相信我們還有努力的空間。

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垃圾不是只有廢棄物而已,還有營建土石方,營建土石方分為兩種:營建剩餘土石方和營建廢棄物,目前我們臺灣產生的量是四千多萬方,非常的大量,可是土資場嚴重不足,因為在各個都會地區、縣市地方,隨著人口的增加都會被設為鄰避設施,另外加上區域不平衡,很多縣市都是往別的縣市偷倒、亂送,這是過去這麼多年臺灣長期以來的一個問題。所以我們跨部會,包含環境部、內政部還有經濟部都很努力的在處理。我們大概發現三個漏洞:第一個漏洞是容易混在一起被掩埋;第二個是運送土石方的時候沒有GPS;第三個是去化的點沒有追蹤到。所以我們後來跨部會針對營建工程、拆除工程、裝修工程設計土石方的交換,結合建管的程序、工地的分類,把營建土石方跟廢棄物透過土資場、混合物的分類場跟廢棄物掩埋場去做最後更好的使用;也就是說,源頭確定好,我們就可以來管理、來做這個事情。

我們在今年跨行政院也提出了一個方案,也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是臺灣過去幾十年來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是這十年來出現的問題,而是臺灣從一開始有營建都更就從來都沒有面對這個問題的現象,我們終於提出了一個跨部會的方案。所以目前包含了環境部主導廢棄物的管理方案,跟內政部主導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處理方案,我們也跟各地方政府建構平臺,目前有四個方向:第一個是去化量能要增加;第二個是統一管理強度,包含所謂的GPS土方電子聯單;第三個是建置智慧圍籬,等於是有人想要做壞事的話都很容易被抓到;第四個就是推動修法作業。我很簡單的跟大家說明清楚。

第一個,去化量經由內政部和交通部等等跨部會預估,目前盤點的量各個縣市加起來可以有一萬五千多萬方,這個就需要我們未來逐步去開發,如果這個開發的量夠的話,去化就有機會,就可以減少這樣的問題,所以我們要拓增去化量能。

第二個,我們鼓勵營建工地現場分類。過去就直接打一打變成廢棄物,可是最近也感謝衛福部防疫中心CDC的興建工程,它完全拆得非常細,最後廢棄物大概只剩下百分之二、三十左右,所以基本上全回收變成下一個新的房子,這就是城市採礦,這個是我們目前會大力鼓勵的一個方式,本部循環再設計中心有一個營建循環再設計展,也歡迎各位委員可以去參觀,裡面就有這樣一個案例,讓大家可以清楚,我們會積極鼓勵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

另外一個是智慧圍籬,其實很多亂挖、亂倒都是覺得抓不到,目前我們的確測試了幾個智慧圍籬的方式,但是現在還沒有全面裝,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有效的方式,尤其是我們規劃了一個方式總共要投入23.5億的經費,這是有機會可以很快速抓到,不會像現在倒了之後,事後再做處理。而這個有什麼用呢?本部從升格以來,這兩年我們跟檢警環調合作總共破獲117件環保犯罪,起訴一千多人,查扣犯罪所得大概41億,當然我知道這裡面只有一部分而已,還有很多犯罪人還是繼續在做,但是我們這樣的決心是非常堅定的,也請各位委員給我們大力的支持,當然這也會承受很多不必要的壓力,我們會努力挺下去,也希望委員可以支持我們。

其次,智慧圍籬是中央跟地方一起合作,中央布建監測設施1,400處,補助布建800處,所以未來只要偷倒、亂倒,透過GPS或是結合CCTV,中央跟地方一起打擊這種環保犯罪。我剛才講過,這個預算今年我們編列五億多,當然這部分是屬於新增預算,照目前情況,明年11號還是沒辦法執行,所以還是請大院給我們多支持,未來預算如果審定,我們可以早一點來做這個事情。

最後是雙法的推動進度,我們在5月預告,1023日就送行政院審查,目前已經接近完成階段,我們希望院內最後通過能夠趕快送到立法院審議,也拜託委員要給我們支持,最主要這一個是棍子、一個是胡蘿蔔,過去那麼多年曾經兩法合一,現在我們將兩法拆開,一個是棍子、一個是胡蘿蔔,一個是全循環管理、一個就是加重刑罰或生產者的責任,甚至如果亂倒到農地會加重50%的刑責和罰金,這部分是我們一個堅定的態度。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其實後面那些都是事後的管理,源頭減量的行動才是最重要的!國人對於這樣的支持,本部做了一些民調,我們發現國人對源頭減量是支持的,但是要做就會有不一樣的意見,例如旅宿業的減量,大家會覺得跟以前習慣不一樣,很麻煩等等,但我們認為這需要建立一個文化跟制度。在制度方面,包含網購、外送業者的激增,也是讓垃圾量激增很大的一個原因,所以我們需要制度化的改變,我知道大院也針對外送平臺進行了一些處理,也拜託大院給我們支持,透過法規能夠限制他們不要製造那麼多垃圾,同時透過循環的方式做處理。

第二個是文化的素養,這是最困難的地方,以建國花市為例,我大概在年初的時候發現,雖然大家都很愛花草,可是願意自己帶塑膠袋的人,100個人裡面大概只有1.5個,大多數是用超大型的塑膠袋去買花,這是一個很大的諷刺:我們過去推了那麼久的減塑,在這個全亞洲最大的花市竟然這麼不環保!所以我們就下定決心,要以改造建國花市為目標。

目前我們每個禮拜六、日都有人在那個地方,一步一步地改變,現在大概有一成左右的人去做這樣的事情,而且我們獲得企業、學校、環團的支持,大家一起來做。當然,我必須說我們還需要更多的人手一起來協助,所以如果有機會的話,也歡迎委員一起來,大家都努力做一點,就可以改變很多。民眾知道我們在做這個事情之後,願意自己帶環保袋的人數已經顯著提升大概10%左右,我們也在現場提供各種環保袋,甚至讓大家主動把家裡不用的拿出來。這部分還有待提升,真的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等於是攤商減塑,目前攤商有九成支持我們,特別把標語掛出來,各位有機會可以去看,但是我也必須承認,民眾嘴巴講容易,要做很難,所以我們一定要一步一步地。我還要花一年的時間,將這個地方改造成功,我就有底氣去做各式各樣的改變,所以也請大院給我們支持。

最後也跟各位報告,我們還是承諾115年底妥善解決垃圾裸露堆置的處置。第二,我們一定環、檢、警、調結盟,這是我們的決心,我們不會懼怕任何破壞環境的人,那個就是一種罪,我們會堅定地來處理,不管藍、綠、白,全部移送法辦,這是我們的態度。第三,資源循環雙法能夠重新建置是最重要的,而且它會把廢棄物當成資源看待,也就是希望我們在明年此時來貴院報告的時候,可以說我們不是處理垃圾山、廢棄物,而是資源怎麼樣做更好的使用,我們澈底來改善垃圾的問題。最重要的是,也請大院給我們115年度新增預算一些支持,我們會啟動圍籬跟營建平臺,因為營建平臺也需要我們來協助地方,那屬於新增計畫,我們早一點做處理,就可以早一點完成環境治理的拼圖。謝謝!

主席:謝謝彭部長報告。

接下來請經濟部代表報告。

邱署長求慧: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承蒙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下稱本部)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提出專案報告,本部謹就主管之工業廢棄物去化推動情形向各位委員報告:

一、廢棄物管理分工

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廢清法)第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全國性廢棄物清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屬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權責。

本部則依廢清法第39條規定授權訂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辦理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相關工作。

二、工業廢棄物現況說明

本部估算113年工業廢棄物產生量為1,711萬公噸,業者再利用已達1,452萬公噸,餘採焚化、掩埋、境外處理。

三、本部推動工業廢棄物去化作為

()推動工業廢棄物再利用

1.明定再利用途徑:本部依廢清法第39條授權訂有「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納入「自行再利用」、「公告再利用」、「許可再利用」等三大再利用途徑,俾供產業依循。

2.自行再利用:事業產生的廢棄物得經環保機關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後,將廢棄物在廠區內作為燃料或返回製程原料,估算113年度工業廢棄物自行再利用量約為195萬公噸。

3.公告再利用項目:本部共計訂有52項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依據廢棄物成分特性,納入肥料化、材料化、燃料化等多元用途,事業得經環保機關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後運作,免向本部申請許可,進而縮短從事資源循環之行政申請程序。經估算113年度本部公告再利用促成工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約1,144.3萬公噸。如煤灰可作為水泥原料及預拌混凝土原料、淨水污泥可用於產製紅磚。

4.許可再利用:本部建立完善審查程序,許可核准及提升非屬公告再利用種類之再利用量能。目前本部許可有效之工業廢棄物再利用案有206件,促成再利用量約112.7萬公噸。如半導體業產生的氟化鈣污泥廢棄物,經本部許可核准產製人工螢石,提供作為鋼鐵業助熔劑使用,促成電子業及鋼鐵業之跨業循環鏈結。

5.再利用監督管理:本部除定期查核再利用機構依法申報之再利用運作檢測報告及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與最終使用紀錄外,亦每年派員赴再利用機構查核,並辦理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地點追蹤,經查如有再利用用途或再利用產品使用不符規定等重大違法情事者,會要求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廢棄物,並橫向聯繫環保機關查處;另屬本部許可再利用機構涉及違規情節重大者,由本部廢止再利用許可,以遏止不法。統計近三年每年查核約360家,占營運中再利用業者約3成。

()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

媒合並鏈結工廠多餘的能源與資源供鄰廠使用,透過產業互補,能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同時減少需處理的廢棄物量,故本部自98年起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截至114年底,已成功推動轄下包括大園、觀音、台中、埤頭、永安、臨海、林園、屏南……等共計29座產業園區之能資源整合,累計促成161項能資源項目達成實質鏈結,鏈結量達546萬公噸,建立有效循環利用鏈結。

()推動再生粒料應用

工業廢棄物中約78%屬無機性廢棄物(如鋼爐碴),經適當處理後可產製再生粒料,故再生粒料的推廣應用也是工業廢棄物去化的重點。以爐碴再生粒料為例,本部協助推廣使用於道路瀝青鋪面及管溝回填穩定去化爐碴,並發展長效循環鋪面技術,以鋼爐碴與其他無機資源(如刨料)併用,原生砂石替代率最高達100%,已累積9處示範案例,其中桃園市的優良案例獲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4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優等。

()產業園區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1.88年廢清法修正前,本部轄管既設產業園區多屬無環保用地之產業園區,其內事業之廢棄物多委託清除業者運送至區外進行處理或再利用。886月廢清法修正後,規定產業園區應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故本部於新設之彰化濱海產業園區、雲林產業園區、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台南產業園區、和平產業園區,以及既有之利澤產業園區、觀音產業園區、中壢產業園區、臨海產業園區、大發產業園區等,規劃共有10處產業園區共17處環保用地。前開產業園區尚有2筆環保用地待釋出,分別為雲林產業園區(5.9公頃)、台南產業園區(3.2公頃),環境部刻正推動「氣候科技循環園區計畫」,並納入此2筆環保用地進行規劃,本部後續將配合環境部政策,持續辦理用地釋出作業。

2.推動有害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因應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本部已分別在觀音、彰濱、大發產業園區,輔導完成設置北、中、南三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示範廠,協助解決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

四、未來策進作為

()促進循環材料加值

推動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聚焦開發可循環高值產品及創新材料,提升資源循環品質及價值。

()提升循環體系韌性

輔導產業推動綠色設計、源頭減量或使用二次物料,促進產業資源循環利用。

五、結語

自民國90年廢清法授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以來,本部結合產、官、學、研力量,讓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由91年的56%成長至113年約達85%,除減輕廢棄物處理之環境負荷外,並增加產業二次物料來源。

本部將持續依產業需求及相關法令規定,輔導產業推動事業廢棄物去化,並依相關國際趨勢,引導產業朝向綠色設計、源頭減量及高值化資源循環等方向發展,以減少事業廢棄物產生。

以上報告,敬請指正,並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盧委員縣一代):謝謝邱署長。

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環境部書面資料:

環境部全台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適逢大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啓明應邀列席就「全台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進行專案報告,至感榮幸。各位委員對國家環境保護的關懷與支持,啓明在此謹致敬意與謝忱。

壹、全國垃圾及裸露垃圾處理情形

一、現況說明

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處理裸露垃圾,本部環境管理署自去(113)年起分由多元垃圾處理計畫補助經費,透過數位化管理、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整理整頓、覆土及垃圾打包減容等措施,協助地方處理裸露垃圾,並於今(114)年19日邀集有裸露垃圾堆置的11縣市環保局長,共同宣誓並簽署合作宣言,目標115年底前達成妥善解決裸露堆置問題

統計至今(114)年10月底,全國暫置量已從112年的原84萬噸,下降為60.8萬噸,集中於新竹縣、臺南市及南投縣約佔73%,掩埋場整體裸露垃圾堆置量已逐步減少中,惟相較原設定進度仍稍有落後,主因係覆土或打包工程招標案尚在發包或執行中,待縣市陸續發包後可加速處理進度,此外,屏東縣及嘉義市已經在今年10月底提前完成裸露垃圾妥善處理。

DW9034792

裸露堆置(萬公噸)

新竹縣

16.2

臺南市

17.1

南投縣

11.1

花蓮縣

5.8

桃園市

4.4

雲林縣

4.0

臺中市

1.7

臺東縣

0.5

澎湖縣

0.04

總計

60.8

DW4378628 計至11411月底

二、中央協處措施及督導情形

()補助覆土掩埋及打包:已針對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嚴重之掩埋場,優先補助地方政府加強掩埋覆土、打包、設置沼氣管及建置智能監控等整理整頓工作,並陸續核定新竹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等10縣市相關補助計畫計5.2億元,同時於今(114)年再完成25場覆土打包及整理整頓,加速解決垃圾堆置問題。

()處理進度資訊公開全民監督:已建置「全國裸露堆置垃圾妥善處理監控平台」,提升地方政府重視妥善處理,自今(114)年19日起民眾可透過網站,查閱各縣市掩埋場垃圾裸露暫置情形及各場改善進度,政府定期於官網公布各縣市垃圾處置進度,透過數位化科技及資訊透明公開,強化民眾監督政府機制。

()持續定期召開「裸露垃圾處置進度追蹤會議」:透過中央與11縣市定期進度追蹤會議,113年合計已召開5次;截至11411月底已與10縣市召開10次會議,由本部環境管理署追蹤並督導各縣市暫置垃圾改善執行進度,督促各縣市如期如質達成既定目標。

()加強執行掩埋場現地督導查核:透過中央與10縣市定期進度追蹤會議,截至11410月底已完成271場次,包含部長率隊考察24場次。

()裸露堆置場址減少中:截至11411月底,53場垃圾暫置場中,共減少20場,包含新竹縣竹東、新埔、雲林東勢、二务、四湖、斗六、林內、虎尾、土庫、箣桐、褒忠、屏東枋寮、花蓮壽豐、瑞穗、台東縣東河、鹿坪、大武、金學、台東市、卑南等。

三、各縣市妥善處理規劃與執行情形

各縣市裸露垃圾處理多以覆土、焚化、打包及資源化為主,進度持續推動。屏東縣已提前於今年10月底提前覆土;臺南市隨城西更新爐115年底前可全數焚化處理,並搭配少量打包處理;臺東縣運用轄內焚化處理設施依期程於115年底完成清理;臺中市裸露垃圾經本部環境管理署114829日派員督導查核後,規劃多元處理方式,將依期程完成處理。桃園市本部已核定兩階段覆土工程,持續執行相關作業中。新竹縣經本部核定兩期覆土計畫並於1148月實地勘查,工程持續執行中。

花蓮縣本部已核定補助計畫,規劃115年底前完成垃圾覆土,並搭配焚化與氣化完成處理。雲林縣已補助元長、斗南等在內共5鄉鎮,預計減少5.6萬噸裸露垃圾。澎湖縣則執行3萬公噸分選打包,已完成2萬噸,115年再處理1萬噸。南投縣本部已核定補助2萬噸打包,以及4,000萬元進行再利用。

四、大型天災廢棄物暫存場消防因應對策

()參考日本經驗制定大型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包含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原則,將規範廢棄物分區堆放及進出場管理原則,提供地方依循。本部環境管理署已於114124日邀集專家學者及中央地方相關部會討論,已有初步具體內容。

()與消防署合作「天然災害垃圾暫置場火災預防及搶救研討會」:本部已規劃透過中央環保與消防單位的資源整合,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與地方單位,共同研討事前預防及事故發生時可行有效應變措施,降低類似事故再發生的風險,主題包含案例探討廢棄物暫置場火災特性與風險研析及暫存場堆置、監控、搶救之有效應變措施。

貳、全國事業廢棄物處理及營建產出物管理

一、可燃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

為解決可燃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及暫存累積問題,行政院於111926日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推動設置燃料化及焚化設施,逐年提升處理量能,並配合大型焚化廠整改,以達廢棄物量能平衡及逐步去化暫存。

可燃事業廢棄物產生與處理情形,113年產生量約244.5萬噸,處理量約243.8萬噸(公有大型焚化廠195.1萬噸、中小型焚化設施12萬噸、SRF燃料化設施36.7萬噸),暫存0.7萬噸。另新竹高效能、豐堉一期、新創、巨基及揚堡陸續試運轉,114年可再新增32.8萬噸處理量。

二、固體再生燃料(SRF)運作管理

本部於113年完成全國66SRF廠的營運體檢與輔導,掌握運作現況。為強化管理,於114117日發布「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重點包括建立SRF產品分級制度、加嚴品質標準、強制設置 CCTV遠端連線監看、並導入第三方驗證等。此外,本部於1141月同步修正6項空污子法,要求SRF使用設施加嚴排放標準、提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的連線要求,並比照焚化爐頻率檢測戴奥辛,管控環境風險。本部並於1145月公布「SRF白皮書」,提供各界參考。

114年本部持續進行SRF廠訪視輔導,部分業者已選擇退場,製造廠從113年輔導時的48家減為39家,使用廠由18家減為17家,部分業者配合法規提升SRF產品品質及廠區運作管理。未來,本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共同落實輔導與監督,推動資源彳盾環,同時維護環境品質。

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管理

()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問題癥結

營建產出物主要存在三個主要問題,包括有營建廢棄物易被當作營建土石方處理、營建土石方運送時無強制GPS追蹤及未能追蹤至最終去化地點,而產生遭非法棄置之漏洞風險。本部及內政部分別提出「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二方案,經報行政院准,以解決營建產出物之問題。

()解決對策與精進作為

依前述二方案,環境部及內政部結合相關部會,包括有交通部、農業部、經濟部等部會,並協調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跨部會跨局處以解決營建產出物之問題,主要有四大對策:

1.拓增去化量能

透過大型開發工程、填海造陸計畫納入餘土作為填築材料,增加餘土最終去化,並推動地方政府設置公有土資場。

2.統一管理強度

(1)全國統一土石方電子聯單並綁定GPS,自1151月起推動使用。

(2)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規範非列管事業及一般裝潢廢棄物之清運、收受者即時申報及確認義務,於1143月起分階段分區域推動。

3.建置智慧圍籬

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2規定,強化廢棄物流向管理,整合土石方、廢棄物及警政監控資源,建置全國性「智慧圍籬」系統。

4.推動修法作業

增訂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1規定,授權內政部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

(1)明訂施工廠商、清運業者及收容處理場所應網路申報及清除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義務

(2)規定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機關或工程主辦機關進行查核時,準用廢清法第9條行政檢查。

()拓展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

依據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預計可提供去化量超過15,110萬方。包括有4個重大區段徵收計畫(計1,656萬方)、6個商港及工業區填海造陸工程(計11,582萬方)、7個填埋型土資場(計1,872萬方以上)等。

參、推動智慧圍籬計畫

一、環檢警調跨域結盟,打擊環保犯罪

環保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層出不窮,探究原因係集團化、細密而有系統分工所致,犯罪樣態不外乎不實申報(空污費或廢棄物處理量)、以合法掩護非法(無處理能力或收受非許可項目廢棄物而任意棄置)或假藉再利用之名行非法棄置或掩埋之實等,故追本溯源阻斷上下游犯罪組織,才能有效防止污染事件一再發生。

有鑑環保犯罪案件近年來趨向集團性、組織化與跨區域犯罪手法,增加查緝困難度。本部環境管理署邀集法務部暨各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及各縣市環保單位,以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模式進行跨域合作,透過具司法調查權檢察官之搜索、偵訊及起訴,以及具行政檢查權與環保專業知識的環保單位提供污染源管制勾稽資料及專業技術,結合具有司法警察權的警察單位,在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下,進行監控(聽),面對多元化、複雜性的組織型環保犯罪樣態,三單位合力出擊,有效打擊環保犯罪案件。

本部以查處跨域之環境污染事件及重大環保犯罪案件為查察重點,針對跨縣市、重大或敏感性案件,依管轄協助各地方檢察署及地方環保局進行偵辦與查核。檢警環機關持續攜手打擊環保犯罪,今年4月至8月已共同舉辦三場破案記者會,查獲廢棄物非法走私出口案件以及跨縣市廢酸洗液非法棄置案件,展現良好的合作模式。

1128月本部成立至今,破獲重大環保犯罪案件117件,移送人數1,133人,行政裁罰3,471萬餘元,查獲犯罪所得超過41億元,查緝成果有目共睹。經由暢通的檢警環聯繫管道,提升案件處理效率,未來將持續密切合作及交流,全力打擊環保犯罪。

二、運用科技建構智慧監控網絡,打造智慧圍籬系統

為了預防及避免國土持續遭到破壞,本部刻正推動智慧圍籬全流向監控非法棄置策略,以前瞻性與突破性的作為,整合政府跨單位既有監控資源,與內政部警政署、國土署及交通部高公局等單位合作,積極推動智慧圍籬全流向監控非法棄置犯行,導入AI技術強化執法能力,建置非法清運及棄置之監控系統。

希望透過智慧圍籬的布建,主動發現污染,並結合檢警環跨機關合作,有效提升執法效率;截至11410月已移交地方環保機關查處1,526輛異常清運車輛,要求業者恢復GPS運作,以健全廢棄物流向。同時,透過GPS完整軌跡與敏感區域比對,雖然尚在部分路段測試階段,已成功防堵3起非法棄置案件,目前移由檢、警協助偵辦中。

本部環境管理署已於113820日函報行政院「強化全國廢棄物流向遠端數位管理智慧決策計畫」,該計畫已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審查,預計爭取423.5億元經費擴大布建,115年編列5.094億元,預計完成500IoT監測設施建置,透過大數據與AI分析及智慧圍籬運作,提高稽查精度與反應速度,結合中央與地方合作,有效打擊非法棄置行為。

肆、未來工作重點

推動資源循環雙法修正

一、雙法修正草案於111年起啟動,將「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之精神融入制定「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經與各界充分溝通蒐集意見後,基於廢清法(管制)與資再法(激勵)之立法目的不同,雙法合一造成管制與激勵混淆,不易執法與遵循,雙法分立更能發揮全方位立法與行政策略,故113年起改採雙法同步修訂方式辦理,兼顧管制面及循環獎勵。

二、資源循環雙法修正,係建立在遏止非法棄置,促進循環經濟之目的性上,鑑於臺灣面臨環境負荷超載、資源耗竭等挑戰,為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與零廢棄之願景,亟需從線性經濟轉型為循環經濟,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爰雙法修正重點與目的如下:

()資源循環推動法

為打造綠色台灣品牌,整合台灣關鍵及戰略資源國家隊,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推出源頭減量與綠色設計精神,以全生命週期管理,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及解決垃圾危機,修正重點如下:

1.跨部會推動:明定中央有關機關推動資源循環之權責事項及制定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設置資源循環推動會提供政策諮詢。

2.循環永續:建立產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規範營建混合物源頭分類、使用再生粒(材)料;推出重複使用、減量使用、禁限使用、包裝減量及延長產品使用壽命等源頭減量措施。

3.創造市場循環採購,推動公部門優先採購。

4.扶植循環產業,透過對資源循環績效優良之機關、事業、學校、團體或個人提供獎勵補助、稅徵減免措施;建立循環融資與投資管道,並建置資源循環用地、資源循環創新實驗沙盒。

()廢棄物清理法

為遏止非法棄置,落實營建混合物源頭分類與全流向管控,統一再利用管理權責,加重環境刑罰與環境復原責任,及建立太陽能光電板回收處理責任鏈等民眾、環團高度關注議題,修正重點如下:

1.新興廢棄物納管,擴大新興廢棄物(如太陽能光電板)責任業者範圍,明確登記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使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共同負擔廢棄物清除處理責任。

2.強化全流向管理,授權內政部應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如:事前核准、網路申報、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等;再利用統一,並建立再利用全流向管理機制、再利用產品品質管理及認驗證機制。

3.嚴懲不法加重刑責,建立電子圍籬等科技工具執法、提前代履行費用債權保全程序及擴大處置義務人負連帶責任,並加重刑責。

4.維護環境衛生品質,提高違規罰鍰之最高額度,並課予車主協力義務。

三、雙法啟動修正後,分別與8+N聯盟、動脈產業、靜脈產業、外國商會、環保團體、中央與地方機關溝通與交流,於114529日預告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同步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歷經40多次研商、諮商會議,已於114919日函送行政院審查,於1023日進行第一次審查,俟行政院審查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伍、結語

掩埋場裸露垃圾處理正一步一腳印展現「看得見的進步」,本部透過數位監控、源頭減量、整理整頓、覆土與垃圾打包等多元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目標於115年底前全面改善裸露堆置問題,本部未來持續統籌環境管理署及三區環管中心督導量能、督促地方環保局加速執行,共同建立「全方位防線」,定期透過「全國裸露垃圾妥善處理監控平台」亦提供公開透明資訊,讓民眾即時掌握各縣市進度,並持續強化資源回收、源頭減量與破袋稽查,並定期追蹤工程與招標進度,加速執行,以確保各階段目標如期達成。

「破壞環境,就是一種罪!」環境部絕不容許!廢棄物非法棄置不僅破壞環境,亦挑戰政府執法能量,面對犯罪手法集團化、跨區域化及隱密化的趨勢,環境部以「跨域合作、科技執法、修法強化」三大核心策略,深化環檢警調跨域合作機制,結合智慧監控與大數據分析,強化源頭管理與流向追蹤,同時透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健全法制體系,確保將不法行為者依法究責、污染行為者負責復原,以維護環境正義。

對於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政府將依「量能平衡」思維,持續推動燃料化與焚化設施、並配合大型焚化廠整改,逐年補足處理缺口,降低暫存壓力,並以新增量能提供中長期需求。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將以「全流向管理」為核心,推動全國統一電子聯單綁定GPS、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與智慧圍籬,並透過修法授權落實事前核准、網路申報與即時追蹤,堵住管理漏洞。同時推動資源循環雙法修正,強化管制與循環獎勵,導入綠色設計與源頭分類、鼓勵使用再生粒(材)料,讓制度更好遵循、執法更有力,促進資源循環。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衛福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醫療事業廢棄物管理作為,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為兼顧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並配合我國推動循環經濟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本部自86年起持續就醫療事業廢棄物,推動源頭減量、妥善清除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等相關作業,協助醫療機構在確保感染控制與醫療品質之前提下,逐步導入永續管理作為。

貳、醫療事業廢棄物現況及管理

一、按環境部申報系統之統計資料,113年度醫療機構產生之廢棄物,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量為121,488公噸,按其感染性風險及再利用可行性,分別交由合格處理及再利用機構妥善處理廢棄物,總共處理104,343公噸及再利用17,145公噸,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滅菌後再利用率約為22.66%

二、考量醫療機構產出之廢棄物生物感染性風險較高,爰其再利用應考慮對人體與環境暴露於感染之風險,經謹慎評估並確保妥善處理,始得再利用。目前醫療機構產出之廢棄物,除依環境部所定「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外,另依本部「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特定品項之再利用,其中再利用量最大者為醫療用廢塑膠(例:人工腎臟類(PPPCPS)、部分呼吸照護廢棄物、透析廢藥水桶(HDPE)及點滴軟袋(PVC)等)。

三、為提升醫療廢棄物之再利用率並落實再利用管理,本部除持續了解醫療機構之廢棄物種類,將具再利用潛力之特定廢塑膠列入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品項外,亦依「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進行本部13家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之查核,包括現場營運查核、許可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狀況、再利用機構申報查核等,確保各機構依據許可內容妥善進行廢棄物處理作業。

參、結語

綜上,醫療事業廢棄物之管理與再利用,涉及感染風險控管、環境保護及資源循環等多重面向,本部將持續在確保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之前提下,審慎評估可再利用品項,強化再利用制度與查核機制,並與環境部密切協調,逐步提升醫療廢棄物資源循環成效,以兼顧醫療品質、環境永續及社會責任。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經濟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下稱本部)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提出專案報告,本部謹就主管之工業廢棄物去化推動情形向各位委員報告:

一、廢棄物管理分工

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廢清法)第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全國性廢棄物清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屬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權責。

本部則依廢清法第39條規定授權訂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辦理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相關工作。

二、工業廢棄物現況說明

本部估算113年工業廢棄物產生量為1,711萬公噸,業者再利用已達1,452萬公噸,餘採焚化、掩埋、境外處理。

三、本部推動工業廢棄物去化作為

()推動工業廢棄物再利用

1.明定再利用途徑:本部依廢清法第39條授權訂有「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納入「自行再利用」、「公告再利用」、「許可再利用」等三大再利用途徑,俾供產業依循。

2.自行再利用:事業產生的廢棄物得經環保機關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後,將廢棄物在廠區內作為燃料或返回製程原料,估算113年度工業廢棄物自行再利用量約為195萬公噸。

3.公告再利用項目:本部共計訂有52項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依據廢棄物成分特性,納入肥料化、材料化、燃料化等多元用途,事業得經環保機關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後運作,免向本部申請許可,進而縮短從事資源循環之行政申請程序。經估算113年度本部公告再利用促成工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約1,144.3萬公噸。如煤灰可作為水泥原料及預拌混凝土原料、淨水污泥可用於產製紅磚。

4.許可再利用:本部建立完善審查程序,許可核准及提升非屬公告再利用種類之再利用量能。目前本部許可有效之工業廢棄物再利用案有206件,促成再利用量約112.7萬公噸。如半導體業產生的氟化鈣污泥廢棄物,經本部許可核准產製人工螢石,提供作為鋼鐵業助熔劑使用,促成電子業及鋼鐵業之跨業循環鏈結。

5.再利用監督管理:本部除定期查核再利用機構依法申報之再利用運作檢測報告及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與最終使用紀錄外,亦每年派員赴再利用機構查核,並辦理再利用產品最終使用地點追蹤,經查如有再利用用途或再利用產品使用不符規定等重大違法情事者,會要求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廢棄物,並橫向聯繫環保機關查處;另屬本部許可再利用機構涉及違規情節重大者,由本部廢止再利用許可,以遏止不法。統計近三年每年查核約360家,占營運中再利用業者約3成。

()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

媒合並鏈結工廠多餘的能源與資源供鄰廠使用,透過產業互補,能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同時減少需處理的廢棄物量,故本部自98年起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截至114年底,已成功推動轄下包括大園、觀音、台中、埤頭、永安、臨海、林園、屏南……等共計29座產業園區之能資源整合,累計促成161項能資源項目達成實質鏈結,鏈結量達546萬公噸,建立有效循環利用鏈結。

()推動再生粒料應用

工業廢棄物中約78%屬無機性廢棄物(如鋼爐碴),經適當處理後可產製再生粒料,故再生粒料的推廣應用也是工業廢棄物去化的重點。以爐碴再生粒料為例,本部協助推廣使用於道路瀝青鋪面及管溝回填穩定去化爐碴,並發展長效循環鋪面技術,以鋼爐碴與其他無機資源(如刨料)併用,原生砂石替代率最高達100%,已累積9處示範案例,其中桃園市的優良案例獲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4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優等。

()產業園區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1.88年廢清法修正前,本部轄管既設產業園區多屬無環保用地之產業園區,其內事業之廢棄物多委託清除業者運送至區外進行處理或再利用。886月廢清法修正後,規定產業園區應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故本部於新設之彰化濱海產業園區、雲林產業園區、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區、台南產業園區、和平產業園區,以及既有之利澤產業園區、觀音產業園區、中壢產業園區、臨海產業園區、大發產業園區等,規劃共有10處產業園區共17處環保用地。前開產業園區尚有2筆環保用地待釋出,分別為雲林產業園區(5.9公頃)、台南產業園區(3.2公頃),環境部刻正推動「氣候科技循環園區計畫」,並納入此2筆環保用地進行規劃,本部後續將配合環境部政策,持續辦理用地釋出作業。

2.推動有害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因應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本部已分別在觀音、彰濱、大發產業園區,輔導完成設置北、中、南三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示範廠,協助解決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

四、未來策進作為

()促進循環材料加值

推動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聚焦開發可循環高值產品及創新材料,提升資源循環品質及價值。

()提升循環體系韌性

輔導產業推動綠色設計、源頭減量或使用二次物料,促進產業資源循環利用。

五、結語

自民國90年廢清法授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以來,本部結合產、官、學、研力量,讓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由91年的56%成長至113年約達85%,除減輕廢棄物處理之環境負荷外,並增加產業二次物料來源。

本部將持續依產業需求及相關法令規定,輔導產業推動事業廢棄物去化,並依相關國際趨勢,引導產業朝向綠色設計、源頭減量及高值化資源循環等方向發展,以減少事業廢棄物產生。

以上報告,敬請指正,並祝

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農業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

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本人很榮幸列席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進行「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專題報告。本部近年致力推動循環農業,以期達成農業剩餘資源全循環零廢棄之目標。以下謹就農業部門事業廢棄物之規劃及辦理情形進行報告,敬請不吝指教。

壹、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說明

一、農業事業廢棄物種類

本部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授權,訂有「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作為管理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法規依據。本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技術成熟且廣為應用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依附表1之種類及管理方式逕行再利用。目前本辦法附表1之農業事業廢棄物種類計有禽畜糞、農業污泥、菇類培植廢棄包、羽毛、畜禽屠宰下腳料、死廢畜禽、牡蠣殼、果菜殘渣、豬毛、花卉殘株及栽培介質、破殼蛋或孵化廢棄物等11種。

二、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重要修正

()10736日將禽畜糞、菇類培植廢棄包、死廢畜禽、果菜殘渣、花卉殘株及栽培介質等,增訂再利用為再生能源之原料或燃料規定。

()108227日增列破殼蛋或孵化廢棄物可作為有機質肥料之原料,以因應家禽產業需求。

()1121114日修正發布,廢棄牡蠣殼除可再利用為飼料及肥料外,增訂得再利用為工業用途原料,以配合本部研發之技術應用。

()1141127日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牡蠣殼可作為食品原料,增列牡蠣殼粉碎、煅燒後可作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藥品原料及醫療器材原料之用途,進一步提升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價值。

貳、推動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方向

循環農業的核心理念,是將傳統觀念中需耗費成本處理的「廢棄物」,重新定義為有待開發的「資源」,並透過科技創新,發掘其多元價值。此不僅是廢棄物處理方法的改變,更是驅動農業產業升級、提升資源自主性的根本性轉型。本部執行「循環農業科技與產業場域輔導計畫」,以「能源化、飼料化、肥料化、材料化」四大再利用方向促進農業剩餘資源高值化。已完成循環利用創新技術研發58式,技轉24件,技轉金達675萬元。重點方向如下:

一、能源化

()策略目標:將農業剩餘資源轉化為生質燃料或能源,以取代化石能源,達成農業部門的減碳貢獻,提升能源自主性。

()應用案例:

1.竹材燃料顆粒化:建立竹材從疏伐、破碎、乾燥至沖壓的系統性製程。透過機具在產地進行破碎,可大幅降低60%的原料體積,有效節省運輸成本。製成的竹燃料顆粒可直接作為鍋爐燃料,副產物如生物炭、竹醋液亦可作為農業資材使用,形成完整的在地能源與農業循環鏈。

2.畜禽糞尿生質能源:輔導畜牧場建置厭氧消化設施,將畜禽糞尿轉化為沼氣進行發電,解決糞尿污染問題,更將廢棄物轉化為可創造收益的綠色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展現農業在國家能源轉型中的潛力與貢獻。

二、肥料化

()策略目標:將富含有機質的農業剩餘資源轉化為高品質肥料或栽培介質,以改善土壤地力、減少化學肥料施用,並替代泥炭土等進口資材。

()應用案例:

1.廢棄菇包與家禽羽毛複合介質:將廢棄菇包與家禽羽毛混合,開發出具有緩效供肥特性的栽培介質。此技術不僅為兩種廢棄物找到高值化出路,更可替代仰賴進口的泥炭土,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並提升我國農業資材的自主性與產業韌性。

2.禽畜糞堆肥化:透過標準化的堆肥發酵製程,將禽畜糞轉化為穩定、安全的有機質肥料,施用農田改善土壤結構與肥力。

三、飼料化

()策略目標:將農產品副產物或格外品,轉化為動物飼料,以降低飼料成本,減少對進口飼料原料的依賴。

()應用案例:

1.檸檬皮青貯飼料:將檸檬加工後剩餘的果皮進行破碎與青貯發酵,可作為牛隻的優質飼料補充來源,除促進資源循環,同時作為進口飼料替代。

2.格外品餵飼黑豬:甘藷格外品直接餵飼黑豬,減少飼料成本,達到農業副產物循環再利用與加值的目標。

四、材料化

()策略目標:從農業剩餘資源中提取纖維、化合物或其他成分,開發為具高附加價值的工業或民生用料,開創跨領域產業鏈。

()應用案例:

1.鳳梨葉纖維應用:開發自動化鳳梨葉取纖機械,將過去被視為田間廢棄物的鳳梨葉,轉化為可用於紡織業的天然纖維。此技術不僅將田間廢棄物轉化為農民的新興收入來源,同時開創了農業與紡織業的跨域產業鏈。

2.牡蠣殼多元應用:將廢棄牡蠣殼開發為自發熱源包、鹼激發混凝土,以及用於海洋生態復育的珊瑚礁體,解決沿海地區牡蠣殼堆積的環境問題,更將單一廢棄物轉化為橫跨民生、營建及生態保育領域的高值化產品,是循環經濟跨域合作的最佳例證。

參、結語

循環經濟是實現農業資源高效利用與邁向永續淨零的關鍵途徑。農業部近年來積極推動農業剩餘資源再利用,將逐步落實「農業資源全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交通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進行專題報告,本部將就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及收容情形,以及商港船舶廢棄物處理情形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及收容情形說明

營建工程於施工過程中,常會產生剩餘土石方,容易衍生非法棄置、環境污染,甚至影響地方居民安全與生活品質。因此,內政部已訂定「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做為全國剩餘土石方之管制標準,目的在於防止非法棄置(山坡地、河川、農地、海岸)、確保公共安全與環境保護、落實土石方去向可追蹤、可稽核以及建立責任可歸屬制度(源頭→運送→去化)。

本部公路局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管制及稽查作業要點」,高速公路局則於工程標準作業程序(SOP)中訂定「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專章,目的係將土石方之產生、運送及去向全程納入管理,確保處理合法、透明及可追溯,具體作法如下:

一、事前管制:來源與去向核定

承包廠商在施工前,就必須提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清楚說明土石方數量、運送方式及最終去向,經工程主辦機關備查,並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上網申報後才能執行。

二、事中管制:運送與流向追蹤

廠商製作土石方運送聯單,以一車一單方式掌握每車土方來源及去向,並輔以GPS定位裝置,確保可即時掌握行車路線,避免土石方去向不明。

三、事後管制:查核與稽查

除在運輸過程中落實留存車輛造冊、出場管制及每日填報運輸紀錄外,工程主辦機關及土石方合法收容場所每月均須上網進行運送紀錄之雙向勾稽查核,確保工程管理可受外界查核。

臺灣港務公司則於臺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之填海造陸工程中協助收容北中南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並在環保條件許可下,逐步開放收容轉爐石及焚化再生粒料等多元料源,推動資源循環政策同時加速港埠發展,目前僅臺北港物流倉儲園區有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至臺中港及高雄港填海造地工程刻正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中,未來將依環境影響評估結果辦理。

參、商港船舶廢棄物處理情形說明

為防範船舶廢棄物造成海洋污染事件,國際海事組織(IMO)之國際船舶防止污染公約(MARPOL73/78)附則I至附則VI已訂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相關規定,我國「商港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分別訂有管理船舶廢棄物之法規及措施,以符合國際船舶防止污染公約(MARPOL73/78)針對附則I(廢污油水)、II(有毒液體物質)、IV(生活污水)、V(垃圾)等4類船舶廢棄物收受之要求。

依據「商港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商港區域內,船舶之廢油水、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應留存船上或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因此船方於船舶到港前,預先透過臺灣港務公司各分公司官網查詢MARPOL附則I(廢污油水)、II(有毒液體物質)、IV(生活污水)、V(垃圾)等4類廢棄物收受業者聯絡資訊,並依據環境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與廢棄物收受業者訂定契約書,由收受業者依據環境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辦理船舶廢棄物之貯存、清除、中間處理及最終處置,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當地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申報清除處理情形

肆、結語

本部為兼顧國家建設推動與環境永續保護,採取「源頭管制、流向追蹤、多元去化」之整合策略,由本部公路局及本部高速公路局透過GPS即時監控與雙向勾稽機制,嚴格控管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以杜絕非法棄置外,亦配合國家循環經濟政策,推動臺北、臺中及高雄港利用填海造陸工程協助收容剩餘土石方及再生粒料;同時針對商港船舶廢棄物,嚴守國際海事組織(IMO公約規範,落實岸上接收與合法清除處理機制以防範海洋污染。

國防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書面報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國防部書面報告

壹、依據

一、廢棄物清理法暨事業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二、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作業規定。

三、醫療事業廢棄物分類收集暨清除處理作業規定。

貳、廢舊不適用物資及事業廢棄物種類

一、廢損之飛機、船艦、車輛、通信、機工具、經理品、軍械、電腦器材及其相關器材。

二、各兵工廠之生產廢五金、餘料。

三、廢尖銳器具、血液、透析、病理、化學物質等醫療事業廢棄物。

參、處理方式及原則

一、針對廢損之軍品及生產工廠廢餘料,依「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處理作業規定」採調節、拼修、拆零及標售等方式處理。

二、針對無殘餘價值之軍品、生產工廠廢餘料、醫療事業廢棄物等,依「廢棄物清理法」循具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之廠商辦理清運,並管制承商運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場處置。

肆、執行成效

一、114年透過國軍廢舊及不適用物資作業,計標售9,618公噸,歲入價款新臺幣2390萬元,均報繳國庫。

二、另114年統計完成無殘餘價值之軍品、生產工廠廢餘料、醫療事業廢棄物清運計2,294.34公噸。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內政部書面資料:

「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

感謝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的關注與指導,今天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對於「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本人應邀前來報告並備質詢。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與去化部分,整體說明如下:

壹、營建剩餘土石方為有用之土壤砂石資源,可作為建材原料、工程填方使用

一、營建剩餘土石方係指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收容處理場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經回收、分類、加工及處理後,屬有用之土壤砂石資源。

二、營建剩餘土石方因屬有用之土壤砂石資源,其用途可作為工程填方、土地改良、填海造陸材料使用,亦可提供預拌混凝土場、水泥廠、砂石場或磚瓦窯業者等,利用營建剩餘土石方為替代原料,例如砂石場可利用岩塊、礫石、碎石及砂來生產砂石級配,磚瓦窯業者可利用黏土來生產磚塊等,以減少天然資源的開採。

貳、杜絕非法棄置,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追蹤管理

一、為杜絕不肖業者開立假證明及砂石車繞場做假紀錄,將未經分類或加工處理的營建剩餘土石方非法傾倒至農地,破壞環境永續,本部113515日已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刪除土資場轉運功能外,並要求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

二、為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本部國土管理署已建置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系統及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系統,並依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統一全國營建剩餘土石方聯單格式,將自11511日施行,推動從營建工程、收容處理場所到最終使用地點,每一台車、每一個進出點,都採用電子聯單來申報,透過電子聯單及即時追蹤系統(GPS)雙重管理機制,從出土端及收土端來強化清運監控,督促業者依法執行清運作業。

參、行政院核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跨部會合作擴增最終去處

一、行政院於114828日核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透過跨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審查重大開發計畫時,要求落實土方減量與土方平衡,並在規劃設計階段,以防災角度墊高地盤高程,並推動大型開發工程收容剩餘土石方,作為填海造地或其他填築材料使用。

二、擴增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管道:

()本部已跨部會合作從大型的開發工程收容剩餘土石方,例如區段徵收計畫(現有的桃園航空城,以及未來的臺北社子島、高鐵屏東車站特定區與嘉義縣擴大縣治開發區)、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及彰濱工業區共6個填海造陸計畫,及7處填埋型土資場(基隆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與雲林縣),預估可去化量逾15,110萬方。

()為協助地方政府進一步去化土石方,本部國土管理署已盤點潛在適合設置土資場的公有土地,供地方政府評估推動增設公有土資場及作為土石方調度中心,讓剩餘土石方未來能有長期合法去處。

肆、精進法規制度及地方政府成立跨局處推動平台落實管理

一、為防止業者將營建混合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濫倒,本部持續運用衛星影像監測科技監督力量,提高國土利用監測頻率,每週透過衛星影像判釋比對疑似違規資訊,並公布於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由地方政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二、地方政府透過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由府級主管來主動協調各局處,共同解決土石方管理與去化問題,以落實營建混合廢棄物與營建剩餘土石方源頭分類與減量、流向稽查、擴增後端去化管道等工作。

伍、總結

為遏止營建產出物(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濫倒行為,本部與環境部已建立跨部會合作平臺,積極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問題,本部持續精進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及去化工作,並透過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由府級主管來主動協調各局處,共同解決土石方管理與去化問題,以落實營建混合廢棄物與營建剩餘土石方源頭分類與減量、流向稽查、擴增後端去化管道等工作。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點半處理臨時提案,11點截止收案。

現在請登記第1位陳昭姿委員發言。

陳委員昭姿:933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陳委員昭姿:部長早。部長,2027年就要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了嘛?

彭部長啓明:對。

陳委員昭姿:如果邊境或海關無法完全杜絕可能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肉品進入臺灣,也許這就是現在唯一的方法。我在這裡想要請教部長,禁止廚餘養豬,您禁的是家戶廚餘,還是也包含事業廚餘?

彭部長啓明:未來是全禁。當然,有些植物性的,例如有些生產事業產生的植物性的渣,這還是可以用的。

陳委員昭姿:請部長看一下本席出示的這張圖。我這樣問的原因是全國每天廚餘產生量是2,115噸,是「家戶」的593噸加上「養豬外其他再利用廚餘量」的791噸,再加上「事業」的731噸。但是2026(明)年底,環境部的總設施量能才1,720噸,要再過一整年才可能達到2,119噸,那麼是否2027年一整年累積的廚餘還有395噸必須靠焚化跟掩埋來處理?但現在政府焚化和掩埋還是量能不足,現在的數字是284噸,我估計每天還多了100噸,那你要怎麼處理呢?能夠繼續燒嗎?有辦法繼續燒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針對焚化爐到底能不能燒的問題,像日本的家戶廚餘是全部到焚化爐燒的,目前我們有請專家評估過,如果處理妥當,大概最多就10%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是根據你們的報告,你們說只有284噸,現在我算一算就是還不夠嘛,所以一定還有沒辦法處理的。

我為什麼在意焚化跟掩埋呢?因為焚化會有戴奧辛的疑慮。我之前質詢部長,部長說廚餘只要把水瀝乾,就不會有戴奧辛的問題,但每個地方政府真的都能做到嗎?事實上並不是如此,因為臺中市上禮拜才開始租用廚餘脫水機來去除水分,表示之前沒辦法完全脫乾,其他地方政府當然也一樣,這是第一個有關焚化的部分。

第二,掩埋還有高風險。因為掩埋場都在郊區,如果沒有做好防護措施,要是野生動物去翻動,就有可能會繼續傳播病毒,這也是過去民進黨從上到下在攻擊臺中市政府的說法。我們看到西班牙這次豬瘟爆發,加泰隆尼亞的農業部部長說,可能是某頭野豬誤食自國外攜入、受污染的食物,進而引發後續傳播。

所以部長您承諾每個月都會監測焚化爐焚化廚餘的戴奧辛變化量,這個措施會持續多久?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第一個是野豬的部分,因為有些縣市還是有掩埋,這個部分現在全面加裝電網,像臺中那個場就有電網,等於是豬去會被電到,不會讓牠進去,這是第一個。

陳委員昭姿:你還有在測量上次你承諾的戴奧辛的變化量嗎?

彭部長啓明:對,我其實是說最近的這一次,因為每一個焚化爐一年要測兩次,我那時候說的是,未來這一個月要他們再多測一次。

陳委員昭姿:對,一年兩次太少了。

彭部長啓明:對,我們會評估,也報告委員,測一次也要花20萬,所以基本上我們會再評估,到底會加幾次。目前我們有全面叫他們量,爐子大概總共有四、五十個吧,目前量的結果,我們有看到一些結果,甚至因為這個時候要進廚餘,大家比較小心去燒,所以目前有幾個縣市廚餘的戴奧辛量比平均值還要低很多。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剛剛聽你說,你覺得用電網就可以全面阻擋野生動物去翻動掩埋場的這個部分嗎?

彭部長啓明:對,目前這是農業部的動保處……

陳委員昭姿:你會去定期做檢查嗎?看看這個方法有效嗎?

彭部長啓明:這是他們給我們一些建議,避免野豬能夠去翻動。

陳委員昭姿:部長,11月豬隻禁運禁宰,農業部有說會擴大雞鴨鵝的供應量,但事實上屠宰量受影響,為什麼?因為過去拿來當廚餘養豬的動物性廢渣、下腳料,也就是雞爪等等,因為沒有辦法拿去餵豬了,所以影響屠宰量。目前也有報導指出,未來禁止全面廚餘養豬的雞鴨鵝等禽類的下腳料要額外清運處理的話,每隻雞至少會漲價10塊錢以上。請問你有跟農業部討論過這件事嗎?你可以避免嗎?因為物價膨脹,大家都有感,你要讓這些雞鴨鵝等繼續漲價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處理的去化是農業部,他們有一個化製廠在處理,不是我們這邊做最後的處理。

陳委員昭姿:你們要關心啊!因為要處理,然後變成費用是上漲的。部長,請你繼續看這張圖片,125日環境部的記者會上,把家戶廚餘或是小吃攤、公寓大樓等廚餘歸類為不可養豬,這個OK。現在遇到的問題是,環境部在簡報上規範分流,竟然讓公寓大樓的廚餘交由乙清業者來處理,那麼請問原本跟公寓大樓簽約的丙清業者呢?

彭部長啓明:只要是合法清除業就是可以。

陳委員昭姿:部長,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禁止養豬之後,我先告訴你,丙清業者的成本增加很多,為什麼?因為現在簽約的價格,他沒有辦法,他會賠錢,而且他需要排隊進焚化廠,我跟你講排隊三、四小時,他如果進不了廠,他還必須找個地方暫時堆置,所以他們就跟社區大樓說他們沒有辦法去做了。因為你看你這張圖,公寓大樓是要乙清,所以他們就把這個當個藉口,他們不做了,如果公寓大樓又轉到乙清,乙清說他們沒有辦法接新客戶。現在不只是一個社區,我現在已經接到很多社區的陳情,所以你的分流從頭到尾都沒有寫丙清,如果真的丙清可以,你就把它放上去啊,你沒有放上去,結果部長知道它放在什麼地方嗎?部長,非常可笑,你看下一頁,放在「常見問答」,這個重要的問題,他們問丙清不可以嗎?然後你們回答只要合法機構都可以,所以甲、乙、丙清都能夠載廚餘。這個地方不是澄清的地方,這個地方是民眾的問答,你把這個重要問題放在這個地方,而且你們簡報寫的東西很離譜,「都能載廚餘」,你沒有說「載廚餘去焚化爐」,現在就是這樣。部長,如果真的是如你說的都可以,合法業者都可以,因為每個公寓大樓能夠簽約的對象等等是有限的,這個情況下是不是這樣子,環境部要嘛就是行文給清運業者,不然就是責成地方政府行文給地方業者,告知他們是可以的,不要讓丙清業者拿你們的簡報當藉口,說他不做了。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的建議。有關這個部分,我們上禮拜有兩次跟地方環保局開過會,這個也做了一個修正,今天就會發布出去。

陳委員昭姿:你要修正啊!

彭部長啓明:會,會有修正。

陳委員昭姿:你看這麼重要的問題,你在簡報上是指定了乙清,這個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彭部長啓明:對。

陳委員昭姿:部長,現在團膳跟餐飲業面臨很大的壓力,我先告訴你校園的團膳發生什麼事,因為他們為了排隊進焚化廠,我剛剛講的,要多花三到四小時,如果沒辦法進廠,要自己找地方放,除了時間成本還有回收作業混亂之外,有些業者因為調不到車,你知道嗎?甚至以營養午餐的餐車載廚餘,這種食安的疑慮都跑出來了,這勢必壓縮小朋友餐食的質與量,餐車可以載廚餘嗎?因為他沒辦法了,因為他等不到、他進不去、他排不到隊啊!所以原有廚餘這個部分,部長,請你要務必注意。

彭部長啓明:是。

陳委員昭姿:這個不得了,這跟食安是違背的。

彭部長啓明:也跟委員報告,我們上禮拜針對這個議題,也請陳理事長跟我們各縣市環保局調資料,其實我這邊都有各縣市的報表,每個縣市有壓力的,我們都知道。

陳委員昭姿:陳理事長也有另外一個問題,我先請教你,原來廚餘處理有補貼,你是不是要終止還是延長辦理?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個是到今年年底,因為我們現在是中央應變中心,還在開設當中。

陳委員昭姿:你不補貼,OK,不過就是委託方的成本就會增加,成本增加會帶動什麼?大概部長你心裡有數,你剛剛講陳理事長,就是餐食食品公會全聯會的理事長,他的公司就是這樣。他說乙清的報價是每公噸13,000元到14,000元,可是你們環境部預期的是8,000元,價差很大,這麼多的操作費用,你怎麼處理?到最後你不要瘦了小孩子的營養午餐,增加了國人的負擔。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也請大家想一件事情,就是我們的所有廚餘,所有的團膳供餐,有三成變成廚餘,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有更好改善的空間?第二個是這個費用會處理,其實上禮拜陳理事長也有到我們的群組跟……

陳委員昭姿:差很大啊!兩個的數字差很大。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不是全臺灣都這樣,就是有些縣市的確會遇到一些短時間的陣痛,我們都在處理當中。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有在處理就對了?

彭部長啓明:對,各縣市都在處理當中。

陳委員昭姿:當廚餘沒有去處,然後他們的清運成本又提高,你知道結果就是會有很多跟垃圾山一樣,棄置廚餘就開始出現了。

彭部長啓明:對,基本上,任何製造的垃圾就有一定的成本,然後任何的餐廳本身的垃圾也都說過已經在清除了。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最後再對你談一個也是垃圾引起的問題。臺南市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的事,它總共燒了十幾天,那天你跟我說:明天會熄火。後來我想想已經燒得差不多了吧,當然你大概預期要熄火了。我希望你正視,環境部要面對這次火災造成的嚴重污染問題,請你看畫面,你一邊看,我一邊講,整個暫置場的周圍全部是農地,也有農民在工作,土地或地下水都可能有潛在的戴奧辛跟多氯聯苯。請問部長,環境部預計如何監測戴奧辛跟多氯聯苯?多久一次?

彭部長啓明:關於這個部分,臺南市環保局已經在做了,我們也會要求他們把資料再給我看……

陳委員昭姿:臺南市環保局很有問題,等一下我再繼續跟您談。你覺得要多久驗一次?你看到了,旁邊都是農地,還有人在耕地,然後燒得一塌糊塗,燒了十幾天。

彭部長啓明: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跟他們做確認,因為其實上禮拜很努力在……

陳委員昭姿:第二個問題,如果驗出來了,你怎麼賠償農民?還是要等他們自己去找國賠?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我們有跟臺南市環保局在討論這個事,他們也告訴我未來的規劃,包含量測等等,然後跟地方再溝通,他們有一定的計畫。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一步步來。現在燒完的灰渣跟廢水,你要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現在我們都有補助,原來這就有一定的補助經費在處理這塊的廢棄物。

陳委員昭姿:因為臺南市政府拿了3.4億的廢棄物處理費,在丹娜絲颱風之後。

彭部長啓明:是。

陳委員昭姿:結果這件事情就是臺南市環保局找的地,它跟國軍……

彭部長啓明:借用的地。

陳委員昭姿:無償借用的地,然後現在燒出火了,他們不負責。所以我上次就問你臺南市環保局要不要開罰?你叫它自己管,結果叫它罰自己?你要出面啊!

彭部長啓明:這個部分,火災如果最後臺南市政府有責任的話,他們就會自己罰自己,他們都會做處理。

陳委員昭姿:不是,這個區域是臺南市政府它挑的,它拿了政府的補助費3.4億,然後它處理,結果出事了,它沒有責任嗎?不要告訴我行政機關沒有責任!

彭部長啓明:等於是說,到底失火的原因……

陳委員昭姿:它也要負責火災的原因,不是它自己放火就沒事嗎?

彭部長啓明:不會自己放火啦,但是它自己如果違反了法令,它自己要罰自己,這個是明確的。另外一個……

陳委員昭姿:你確定嗎?它要自己罰自己?

彭部長啓明:當然,這個因為它……

陳委員昭姿:部長,只有你可以怪它喔,它很皮喔,我任何協調會紀錄,它都不出現。好,那我要求,這個非常清楚,上次他們還回答我,說要證明有空氣污染,請問燒了十幾天,還要證明有空氣污染嗎?部長,我要知道臺南市環保局什麼時候開罰、罰多少錢,然後它提出清運計畫了沒?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地方的事務,但是謝謝委員給我的建議……

陳委員昭姿:但是你是長官啊!

彭部長啓明:我會去了解他們的狀況,我們也會去追蹤。

陳委員昭姿:請問你,臺南到底有多少勢力在保護它?部長,你敢辦臺南市環保局嗎?它已經是慣犯、累犯了。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全臺灣只要有犯罪的,我們都會處理。

陳委員昭姿:你說的,你剛剛報告說藍、綠、白都辦喔!

彭部長啓明:對啊!

陳委員昭姿:那請你盯著臺南市環保局,它從來不面對民意代表。

彭部長啓明:臺南市政府是對臺南市議會,不是對立法院。

陳委員昭姿:但是你可以去管啊!你身為環境部的首長,臺南市環保局如果做得不當,你是否要去處理呢?

彭部長啓明:這個我們會努力去跟他們溝通,因為他們的監管單位是臺南市議會。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簡直是說你在投降嘛!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委員,不能這樣說,每個單位都有分工、都有權責。

陳委員昭姿:這件事太清楚了,它拿了行政院3.4億的費用,然後它去找了一塊地,還是無償的,我問過國軍,然後這個堆得很高、堆得很邊邊,非常危險。居民之前就來說這會起火燃燒,我也告訴過你,然後真的燃燒了,結果現在你告訴我,沒有辦法,你只是監督它去處理。

彭部長啓明:對,我們會監督。

陳委員昭姿:你這樣對得起臺南市民嗎?臺南市民是最挺民進黨的,你這樣對待他們對嗎?

彭部長啓明:我們會密切的要求它任何的監測報告,還有最後的罰責我們會來處理。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報告的時候是非常清楚,我希望你要有骨氣,要有承擔的勇氣。

彭部長啓明: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昭姿: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廖委員偉翔):謝謝陳昭姿委員發言。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林委員月琴:947分)主席,麻煩請環境部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林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今天我要給你一個很大的肯定,你在核電重啟環評的這一題上被媒體說管太多了,可是我覺得你管得剛剛好,因為核能安全跟環境是跨部會跟世代影響的一個議題,沒有任何部會能夠當局外人。部長,上個月在野黨把設置後不會產生污染物質的光電板在環評法直接加嚴,以同一套對環境影響更為嚴謹的標準來看的話,面對1984年開始運轉40年,在國家公園周邊的核三要重啟的話,還有核廢料的問題,我相信環評應該要更嚴謹。如果依據現在光電板設置要環評的邏輯的話,在野黨應該要支持,所以我請部長講清楚,超過年限、已除役的核電廠要重設,環境部的立場是什麼?輻射影響評估是核安會的責任,但影響環境的專業在你這邊,而且核安會主委也說,依法應由台電來請環境部評估,部長,環境部能提供什麼樣專業建議?台電有沒有找你開會?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台電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不用找它開會,我是直接跟核安會主委有通過電話討論未來的分工,也跟委員報告,這個還要研商,因為他們是核輻射的專業,而對環境影響是我們這邊的專業,所以我們現在有在討論未來要如何分工、要如何來處理,目前因為它的許可……最重要的是它必須要負擔更多的責任。

林委員月琴:部長請先留步,我先請經濟部代表協助我釐清一則新聞,我也知道今天經濟部不是部長、次長來,是署長來,可是還是要請你來講這件事。因為媒體已經報導,期待核電加速運轉的民間團體轉述經濟部的說法是,經濟部認為核電廠再運轉只是原有機組的安檢換修,不涉及環評。我想請經濟部去對媒體或者是今天在這邊講清楚,超過40年原始設計的核電廠除役再運轉,真的只有安檢換修而已嗎?這已經是登在媒體上的報導,經濟部自己有沒有去看?如果他講錯,有不對的,你們要不要回應?

第二個問題是,部分民間團體說,經濟部把除役後再啟用要不要環評類比火力發電廠延役。我就要問,火力會產生污染,可是會產生核廢料嗎?不會嘛!有沒有核廢料,其風險評估的災害規模應該差很多吧?你們認為可以直接類比的理由是什麼?我不懂,這兩個的等級不太相同,怎麼可以去類比火力發電?另外,除役後再運轉,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直接延役,是不是涉及重新授權?你們要說明。

我會這樣問是因為我看到經濟部依新修訂的核管法及其辦法展開核一、核二、核三現況的評估,核電廠除役後要再啟動更複雜了,安檢應該只是第一步,所以我要問最後一句話,現在經濟部是要等核安會提出完整需求,才要來做後續要不要環評的一個評估嗎?我相信你現在沒辦法回答,請你們帶回去,如果媒體報導的是錯誤,民間訴說的是錯誤,經濟部為什麼不回應?本來今天想讓你們在這邊回應清楚,請你們對媒體回應,還有針對我剛剛問的這幾題,麻煩回復到我們辦公室。

邱署長求慧:好。

林委員月琴:我覺得如果有不正確的真的都要回應。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那個民團不是很懂得環評的定義,那他用這樣的一個比喻是不對的。

林委員月琴:他說他轉述經濟部的說法,那經濟部為什麼都沒有回應呢?所以我才想說今天有這個機會讓經濟部做好好的回應,署長請回,謝謝。

部長,賴總統提出核能的三個核心,也就是安全無虞、核廢料有解、社會共識,我認為你最近的發言就是在落實這三個核心,因為現實是核二乾式貯存槽建置延宕了10年,到現在還卡著,臺灣現在的制度很魔幻,要除役的核電廠要環評,再多用20年的反而不用;光電只要設在敏感區位就要環評,核三要再運轉的話,不能只是修法說我要延長20年就好了,沒有制度配套,也不能被說成只是行政單位的安檢換修就好,我認為法規未盡之處反而更要積極作為,所以部長,我請你先做簡答,從環境單位的立場,你是環境部最大的首長,核廢料到此時此刻有最終處置的解方嗎?

彭部長啓明:目前我所知道有些國家是開始有,但是很多國家還是用乾式貯存槽放在那個地方,這個議題環境部也在研議當中,也謝謝委員剛剛提到的,因為很多國家的環境部是管核能安全的後端處理,而我們環境部是沒有這樣的機構,例如說日本的環境省,它連核安的部分也管,大概有一千多人在裡面;韓國也管;然後很多有環評的國家是他的核安就在環境部門裡面。

林委員月琴:你現在完全還沒有一些……可是現在要講核三,所以接著兩個重點,第一,從你主管的環評法來看,對核電廠除役後再啟動延役,把它理解為新的權利授予,能源設施設置的重新授權是否合宜?

彭部長啓明:我們正在研議,因為從這個字面解釋我同意委員的觀點,但是我們現在環評法的確是把光電拉得非常的嚴,可是對於這種新的沒有那麼嚴。

林委員月琴:反而沒有。

彭部長啓明:對,這個其實產生了一些落差,所以我們的確在研議。

林委員月琴:第二,民間團體對法規的疑問是,核管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運轉執照換發準用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也就是準用建廠審核的要件,其中包含環境保護跟生態保育的影響要合乎相關法律。照這個邏輯,運轉執照換發準用建廠執照的規定就應該提出經環境部認可的環評相關資料,部長,這樣的法規解釋是否合宜?環境部要怎麼去規劃上述的環評資料?

彭部長啓明:對,這個我也有詳讀過,的確我們內部有討論這樣一個可能的問題,然後比較各個國家,因為我們沒有核能重啟要環評的經驗,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跟核安會來討論哪一個算是我們這邊的,哪一個是他們那邊的,然後才能夠來處理。

林委員月琴:最後,我還是要強調,你提出來的政策環評是建立社會共識不可少的一步,讓意見能夠公開、充分表達,核電重啟牽扯到風險不確定、利益衝突,還有世代正義的問題,所以所有可能的影響跟真實的風險都必須要被評估、被辯論、被監督,我希望提醒部長這一塊。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林委員月琴:部長,基隆這起廢油偷排的事件已經影響到基隆民生用水,我有兩個問題要請教,第一個問題是,報導說,業者長期用廠內廢油污水分離設備分離廢油污水,把分離後含污染成分的無味、透明的廢水偷排到基隆河,還對外招攬生意,5年不法所得超過五千萬。請問部長,既然是無味、透明,但有污染成分,為什麼一直沒被偵測到?這次是業者失誤才爆出來嗎?你認為這個問題出在哪邊?未來要怎麼去處理?

彭部長啓明:因為抽水供水區域的上游區是由基隆市政府管理,他們其實平常應該要積極地對於供水可能的上游……因為旁邊的工業區還滿多的,我們有請他們一定要強化稽查的頻率。這次有幾家是自己排,而這個是罪證確鑿,被檢察官抓到,所以這個權責是基隆市政府……

林委員月琴:可是為什麼偵查不到呢?它既然有污染成分,而且事發地點就在淨水場周邊,所謂污染成分到底是什麼?你們有沒有掌握他們的技術,以及過去排放污水裡的污染成分對人體的危害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有,一開始有兩家被開罰,因為他們被列管,但他們並沒有來做申報,所以已經被開罰了。至於這家,主要是後來我們透過跟檢察官……細節部分我不能對外說,但是檢察官跟我們有合作一個平臺,所以主動去偵查到他。

林委員月琴:可是部長,這家是累犯耶!

彭部長啓明:是累犯。

林委員月琴:前次偷排只罰五萬五,這次是因為上新聞才準備重罰到千萬。我問的是,我們的裁罰、裁量怎麼會落差這麼大?你們去年底修正發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採記點的附表,很完備但也相對複雜,請問部長,從去年到現在,環境部有沒有檢視各縣市是否依這套準則來做裁罰?你們要怎麼去協助地方做裁量,又怎麼樣做後續的檢視?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這次的水污法也要靠地方環保局在做,因為我們剛通過完那樣的東西,未來我們會跟地方再針對裁罰的量能……因為全臺灣不是只有基隆有風險,還有很多地方,所以這個我會來……

林委員月琴:部長,不然就會變成上新聞的兩千萬,沒上新聞的五萬五,這不是制度該有的作法,會後也請部長提供相關資料,讓我們知道你們這一年來怎麼去監督、檢視各縣市是否用這個裁罰基準來做裁罰。

部長,今年我們面對到天災人禍下巨量廢棄物的處置,我很肯定你願意面對,也在想辦法,但這幾個月來我聽到的答案幾乎都是一樣,量能不足、招標不順,所以只能先擺著,可是這不是解決,只是拖著而已。我先問進度跟時程,請部長直接回答,風災後的石綿屋瓦跟太陽能板以及臺中臨時處理的廚餘掩埋,目前進度到哪裡?能不能最終解決?

彭部長啓明:太陽光電板沒有問題,已經全面……

林委員月琴:石綿屋瓦呢?

彭部長啓明:石綿屋瓦已經都進到一個程序,當中大概兩萬多噸。

林委員月琴:臺中臨時處理的廚餘掩埋呢?

彭部長啓明:廚餘掩埋的部分已經不進廚餘掩埋了,現在全部進去焚化。

林委員月琴:我最關心的還是花蓮光復鄉幾十萬噸的災後淤泥跟廢棄物,現在難以篩分、無法招標、無力清運,部長,你們有沒有預估最糟的情況下,對環境的衝擊是什麼?到底要怎麼做?

彭部長啓明:這個最重要的是因為東部這樣的業者不多,處理的量能的確不足,我們雖然爭取到特別條例的預算,但是現在還沒有開始執行,因為這個可能要跟地方來合作,委員說到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面對當中,也希望有更好的業者能夠來協助處理這個事情。

林委員月琴:請環境部把這幾項的處置進度跟現況,給我一個比較清楚的說明資料。

彭部長啓明:好。

林委員月琴:第二部分,我要問制度面。事業廢棄物進一般家用的垃圾焚化爐,現在的垃圾熱值提升、焚化爐老舊、縣市調度困難,最後還是垃圾堆著,風險只會累積。所以我要具體要求,我們的源頭減量不能再用後端處理落差到22倍,這是過往的平均數字。所以請問部長,明年度就算在預算能不能審還不確定的狀況底下,你們編列源頭減量跟後端處理的經費比例是多少?會不會改善?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他這樣的說法是因為他不了解我們政府的預算,因為我們還有資源回收的「費」,如果把那個算進去的話,我們早就超過很多了啦!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跟委員做說明。

林委員月琴:好,否則源頭不管制的話,末端永遠燒不完。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月琴:這題就麻煩你們到時候再給我相關的資料,我們也希望你整個的預算,源頭減量的配置跟經費配置都要給我,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

主席(盧委員縣一代):謝謝林月琴委員。

現在請廖偉翔召委質詢。

廖委員偉翔:10時)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召委好。

廖委員偉翔:部長,首先來看第一張圖,我想要請問,你看這一張圖,你覺得這個垃圾山很嚴重嗎

彭部長啓明:這當然嚴重啊!

廖委員偉翔:很嚴重嘛?

彭部長啓明:對。

廖委員偉翔:部長,你知道這是哪裡嗎?

彭部長啓明:全世界有很多這樣的地方。

廖委員偉翔:對,部長,剛剛這個確實不是我國的垃圾山,剛剛那個是印度的垃圾山,可是你可以看到現在這張圖,右邊的是竹東垃圾山,更確切地說,看起來像是一個垃圾瀑布,看起來是不是有點相似?看起來是不是很怵目驚心?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是嘛?你們今年5月號稱已經清理完畢,但是根據環保組織的實際勘查,發現它其實只是縮水,還沒有清理完,甚至污水還不斷地滲入到頭前溪流域、新竹市跟竹北市約有60萬居民的水源當中,請問這部分,部長是否有了解?

彭部長啓明:有,這個我也到現場看過,委員,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我們署長來說明?

顏署長旭明:向委員報告,原來它確實有垃圾瀑布的現象,它也是水源區,所以竹東場是我們第一個要解決的,當時已經把所有的垃圾瀑布都完成清除之後,現在右邊這張圖是它原來掩埋場的部分,後來這個部分,我們有要求務必完全……

廖委員偉翔:完全清理完成?

顏署長旭明:完全復育完畢,要覆土。

廖委員偉翔:對啊,那現在呢?現在是已經全部清完了嗎?

顏署長旭明:這個是要整理好之後覆土,然後再植生,大概是這樣。

廖委員偉翔:我的意思是,現在現場已經沒有任何垃圾了嗎?

顏署長旭明:應該是說,它會完成復育,不會說完全沒有垃圾,但是在它的掩埋區裡面會有好的設備,包含不透水布跟它的污水都會收到左下角的污水處理廠來做妥善地處理,原則上這個復育完畢之後,污水就很少會再滲出了。

廖委員偉翔:我想問的是,所以現場不是完全沒有垃圾,還是有垃圾的。

顏署長旭明:是的。

廖委員偉翔:現在還是有垃圾?

彭部長啓明:它是掩埋,這個把它掩埋、蓋過去。

顏署長旭明:對,但是它的水不會再跑出去,就是在那裡讓它穩定化,原則上一個掩埋場的穩定化大概要20年的時間,這20年的時間,它的水不會再出去。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們現在相關的處置都已經處置好了?

顏署長旭明:是的。

廖委員偉翔:部長,之所以問這一題,就是因為你在去年上任的時候,你對於垃圾「新百岳」也表達說很震驚,你承諾,剛剛你的報告也有講到,2026年底會全數解決。這部分的目標有沒有改變?還是你是有信心提前解決?

彭部長啓明:當然,必須說我們原先希望年底只剩下40萬噸,現在是變60萬噸,因為今年的天災特別多,所以目前我們也再跟我們的同仁確認過,我說很挑戰,但是我們還是有信心可以把它完成。但是委員,我說有透過掩埋、打包方式,能夠不要裸露出來,這個是我們的目標。

廖委員偉翔:因為部長,你在執行承諾的時候,其實你有設立了一個全國裸露堆置垃圾妥善處理監控平臺。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這貌似能夠讓民眾快速且即時了解進度,但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圖顯示,到1156月你就會完全歸零,所以你可以提前半年達標嗎?而且退一步來說,撇除目標線不看,其實你現在的實際進度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七點多,你的實際跟目標曲線離非常遠,換句話說,每個月大概要增加45%的目標比例,這真的有辦法達到嗎?還是其實你這個頁面只是拿出來供參考的樣板而已?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剛才說過,原來我們希望例如說年底到40萬噸,但是今年多了20萬噸,變成六十幾萬噸,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現在要很努力。

廖委員偉翔:部長,看起來這個差距非常大,但你還是信誓旦旦覺得明年可以完成,然後你們做的這個網頁所告訴大家的還是一樣,到現在你們設定變成1156月就可以完成你們的目標。

彭部長啓明:對。

廖委員偉翔:部長,這個部分究竟是拿出來好看的,還是你們真的可以達到?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剛才我們的圖裡面有列出來哪些縣市是沒有做到的、哪些縣市是已經完成的,基本上……

廖委員偉翔:部長,這是你們整個環境部的目標嘛!

彭部長啓明:對,這個是我們把它所有的值加起來。

廖委員偉翔:對。

彭部長啓明:的確我們現在大概還有剩下六十多萬噸。

廖委員偉翔:對嘛!我就是問你,因為照你們官方出來的圖,你告訴本席的或你給國人看到的是你們1156月可以完成嘛!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所以我剛剛不斷地在跟你確認這件事情,你們是可以提前完成嗎?你本來說明年底,但是在你們的網站上面又看到你們的目標是在明年6月完成,然後你們的實際值又離得這麼遠,本席很憂慮啊!很擔心你們根本達不到。

顏署長旭明:報告委員,這個圖是我們跟地方政府協調後的結果,當時我們希望是115年底,但是取乎其上,得乎其中,我們希望能夠提前完成。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們往前設定了半年?

顏署長旭明:對,去年已經把所有12億的經費都核下去,很多因為發包的關係,發包完成之後,它的進度就會相當快,今年我們還有大概1.2億再補助下去,希望在115年底能夠完成。

廖委員偉翔:所以部長,你們這個的意思就是,你們確定可以明年6月完成,因為你們網站出現的是這樣嘛!你是說發包下去就可以完成了?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請部長信守承諾,明年的6月喔!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我們把各個縣市的環保局局長都一起找來,共同面對這個問題,所以基本上是大家一起努力,我必須說,有一些縣市,像……

廖委員偉翔:我覺得目標跟實際要做到的真的是要一起來努力。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我也相信部長很用心,但是你們看起來……我看到這個曲線是非常憂心,所以請你們一定要務實,如果你回答說你們可以做到,本席就在這裡,反正記錄下來你們可以做到這樣子

彭部長啓明:是,我們會努力,但是現在當然我必須有個條件,明年拜託不要像今年有這麼多的大型天災,多了20萬噸,那個壓力就來了,所以基本上這個部分也希望委員給我們多一點支持。

廖委員偉翔:好,部長請加油,一起努力啊!

彭部長啓明:好。

廖委員偉翔:看到這樣子,希望明年中的時候可以看到真正達標。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部長,我們也都知道,如果不從源頭改善的話,垃圾跟這些廢棄物都很難處理,這也是部長的核心主張,包含修法、加嚴管理及加重刑責的部分。可是今天你也說到,這個法其實很奇怪,5月你們送到行政院,到底什麼時候會出來?就是後來9月送到行政院後就沒有消息了,你們預告完之後,所以現在到底什麼時候會出來,可不可以給本席一個時間?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剛才特別說,我們大概是10月多正式送行政院,也開了非常多次的會,跨部會的去協調,目前的消息是「即將」,我只能說「即將」……

廖委員偉翔:「即將」到底是什麼時候?

彭部長啓明:快要了、快要了。

廖委員偉翔:快要了是1月初?

彭部長啓明:我是希望拼一下年底,或是到1月初。

廖委員偉翔:所以是希望年底?你認為拼一下年底可以出來?

彭部長啓明:因為……

廖委員偉翔:最晚1月初會出來?

彭部長啓明:對,最晚1月初,目前我們的成果還不錯,但是因為這個要經行政院的決定。

廖委員偉翔:部長,因為今年截至124號為止,全臺已經累積至少24起類似垃圾掩埋場跟暫置場發生火警的狀況,包含臺南、花蓮、澎湖等地方,雖然你會說起火是因為氣候異常乾燥或者是大量廢棄物混合堆置導致發酵,但其實背後主要的原因還是跟垃圾越堆越多有關係,去化量能不足,然後還有賞罰不足,也就是你說的蘿蔔跟棒子都還沒有上線,現在立法空窗期越久,本席越擔心這樣的事情越拖越久就會造成極大的危害,所以請部長趕快,好不好?請行政院趕快送出來。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廖委員偉翔:下一題,我這個部分邀請國防部軍備局跟國防採購室商情綜合處的代表上臺,好不好?部長,你可以先休息一下。

彭部長啓明:好。

陳副局長益志:召委好。

廖委員偉翔:你好。RDX炸藥是聯合國規範UN 0072Class 1.1D的高爆炸藥,威力是TNT1.5倍,我想要請問一下國防部代表,因為這種高危險性的炸藥也是化學品,所以即便國防部開了這次的標案,也必須要有專業且有經驗的承包商才有可能完成。這一次的標案中,為何僅要求廠商具備國際貿易業這種毫無專業門檻的一般資格?依照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於如此高風險的巨額採購,為何沒有訂定需具備危險品運輸實績,或者是擁有合格防爆倉儲的特定資格,就讓一家室內裝修公司得標?國防部是不是認為處理高爆炸藥跟進口壁紙的專業度是一樣的?

陳副局長益志:報告委員,跟委員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在訂定廠商資格的時候,我們考量到以往火藥類購案的投標廠商資格是循往例訂定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包含國際貿易業)及納稅證明等3項資格,並確保廠商具有進出口貨品供售的能力。另外,我們為了確保廠商的投標具誠意參標……

廖委員偉翔:不是,難道你們不會擔心它在運送過程中造成任何的問題和危險嗎?

陳副局長益志:報告委員,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廠商得標後,我們會依據經濟部訂頒的貨品輸入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限制性貨品的輸入申請或者進口……

廖委員偉翔:我想要請問一下,這個廠商有沒有具危險品運輸實績,或是擁有合格的防爆倉儲?

陳副局長益志:跟委員報告一下,事實上他們在運輸的過程中,在路上運輸的時候都會依據道路安全的……

廖委員偉翔: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它有沒有具備危險品運輸實績,或者是擁有合格防爆倉儲的特定資格?它有沒有這部分的資格或是曾經的實績?

吳處長立文:報告委員,這個在審標的時候並沒有在審標的條件……

廖委員偉翔:你們不覺得你們審標有問題嗎?我跟你說……

再來,請交通部的代表,你們剛剛有說到運輸嘛!請交通部的代表。

鄭簡任技正鴻政:委員好。

廖委員偉翔:好。交通部代表跟國防部代表都在臺上,請問一下交通部代表,根據國際海運危險貨物章程的第1.3章,岸上處理人員是不是需要受過處理危險品的培訓?另外要問一下國防部代表,福麥公司內部是不是有持有相關證照的專業人員?

鄭簡任技正鴻政:報告委員,在運輸方面來講的話,貨運承攬及船舶運送業接觸相關危險貨品的時候,他們都要有相關的證照。

廖委員偉翔:對,很好,需要嘛,對不對?需要有相關證照,謝謝交通部。

我問一下國防部代表,福麥公司內部是不是有持有相關證照的專業人員?如果沒有的話,他們要如何判讀原廠的安全資料表、要怎麼確保該批炸藥在海上運輸或港口裝卸的時候符合國際的隔離規範?還是國防部覺得看到貨送到就好,過程中的公共安全風險全由全民負擔?

吳處長立文:報告委員,廠商在交貨的時候,我們的需求單位──軍備局第205廠會有火工專業檢驗人員全程陪同,把這個東西運送到需求單位。

廖委員偉翔:所以這個廠商不需要符合這些條件,之後國防部會幫忙處理,它只要把貨運進來就好了,所以任何一個國際貿易的代表,只要這個公司符合國際貿易的資格都可以標到這個標案?國防部代表,我跟你說,目前我想同時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也應該會針對此事做檢討,相信標案的爭議性細節會有更深入的探討,但本席在這裡是要針對這樣的作法會對於環境跟人民產生公共安全危險提出質疑,尤其最近有貝魯特大爆炸、天津大爆炸等等的案件,殷鑒不遠。我希望國防部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做這種不合理的操作,不能夠放棄對於公共安全的重視,否則你在那邊採購武器,說要保護人民,會不會讓國人根本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請你們回去,我請環境部部長上臺。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廖委員偉翔:部長,這個RDX也就是環三亞甲基三硝胺,它在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被列為C級致癌物,也就是強效的神經毒素,它對於地下水的污染也極其嚴重。這一次的採購是由民間的室內裝修公司進口,也不是軍方直接運輸。我想要請問一下化學署,這批劇毒化學品進入臺灣,環境部有沒有掌握?它是不是有在我們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列管名單中?

蔡署長孟裕: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個環三亞甲基三硝胺,目前不是我們環境部所列管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廖委員偉翔:好,沒有的話……

蔡署長孟裕:目前沒有。

廖委員偉翔:沒有的話,環境部是不是要長期放任這種軍用的毒物在民間隨意存放、流竄而毫無監管呢?

蔡署長孟裕:這個部分還是要由國防部處理,因為其實在我們毒管法的範疇裡面,比較偏重的是工業跟民生相關的物質或者是物品。

廖委員偉翔:所以這個時候就發生問題了,如果RDX在陸運的過程中發生翻覆、洩漏,它的毒性會迅速穿透土壤,污染地下水,請問你們有沒有需要去跟國防部溝通?在運輸的過程中,有沒有什麼通報機制會告訴環境部?針對RDX的洩漏處理有沒有標準作業流程?再者,如果消防員不知道這是水溶性的毒物,而且大量射水的時候,會造成周邊環境跟水源永久的污染,請問誰要負責?如果只能夠追蹤、追責到福麥公司的話,這個公司的規模可以完全負擔得起賠償嗎?本席從剛剛問到現在就是要問這個問題,兩位點頭,你們覺得是不是應該去跟國防部溝通?你們現在是不是沒有這個機制?

蔡署長孟裕:跟委員報告,如果真的發生了這些事情,當然相關政府部門、相關部會的通報機制就會啟動。

廖委員偉翔:不會啊,你現在就沒有啊,因為它如果……

蔡署長孟裕:不是……

廖委員偉翔:對啊,如果運輸的過程中它已經傾倒了,你們都不知道它在運輸,當發生了外洩,難道它會在那個當下趕快告訴你要啟動嗎?

蔡署長孟裕:跟委員報告,我剛剛說的是,它不是目前毒管法公告的毒性化學物質。

廖委員偉翔:對,它現在不是,所以我才說因為現在不是,如果你們又沒有去做這件事,未來發生了這個狀況的話,你們要怎麼做管理?

蔡署長孟裕:跟委員報告,以目前的機制來講,即便它不是,在政府部門中,這樣的災害發生時都會進行相關單位的通報,所以其實大家彼此之間都會有這些資訊上的交流。

廖委員偉翔:好,所以你的意思是,像我剛剛說的,如果發生這個狀況,消防員到現場一定會知道它是水溶性的毒物,就不會大量射水,你可以確保這件事?

蔡署長孟裕: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是這樣,我們有一個化學物質的資訊中心,這個資訊中心在它通報之後,就會立即地去把這個物質的物性跟化性的資料都抓出來,然後我們就會透過相關的群組跟系統去通報。

廖委員偉翔:所以換句話說,你認為這個部分的洩漏處理是有作業標準、有SOP的?

蔡署長孟裕:相關化學物質的資訊我們後面都有通報。

廖委員偉翔:可是你剛剛說沒有列管這個部分,那個中心還是會管理到這個RDX

蔡署長孟裕:是,還是會有。

廖委員偉翔:還是會有?

蔡署長孟裕:今天有列管的情形是,如果我們有公告的話,它有這個責任,從源頭、運輸以及後面的去向,全部都要在我們環境部的法定系統裡面去做申報。

廖委員偉翔:所以現在這個有申報嗎?

蔡署長孟裕:這個沒有,因為它不是我們公告的對象。

廖委員偉翔:好,我要跟部長說,其實根據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發布的RDX相關宣導資料,美國多個軍事基地都有受到RDX的污染,例如茱麗葉軍事彈藥場,它是經典案例,該場因為長期製造飽含RDX的彈藥,導致周邊的土壤跟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美國環保署也在19955月把它列為超級基金場址要進行整治,耗時了13年才完全復育。既然這批原料有可能長期在國內的兵工廠使用,環境部就應該要針對這個部分去做相關的配套,包含如果儲存RDX,它周邊的地下水、土壤是不是要進行這些調查或是背景值的調查?部長,我要提醒你們的是這個事情。目前這個RDX主要被視為爆炸物,是受經濟部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或者是國防部的法規管理,但是它的毒性、特質完全符合要關注的化學物質定義。環境部已經公告數百種的關注化學物質,但是對於RDX這種軍用為主的物質,你們都會說那是屬於國防部的權責,沒有納入環保監控的體系,所以這其實對於民間是有問題的,也是有危險存在的,請環境部長去做跨部會的溝通,好嗎?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這個我們來研議一下,我也去了解一下美國環保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謝謝。

廖委員偉翔:好。

主席:謝謝廖偉翔召委的質詢,也謝謝彭部長。

主席(廖委員偉翔):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質詢。

王委員育敏:102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王委員育敏:部長好。今天要討論垃圾處理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在臺南台江國家公園內的城西掩埋場,光是今年就火燒了三次,不只這樣,在2021年當地議員質詢的時候也說,一年內至少發生火災兩、三次,每次都三天三夜燒不完,今年更是燒得更久,這樣的狀況就是因為掩埋場不當地存放或堆積太多,變成火燒,火燒之後又變成空污,這真的是一個惡性循環,目前這樣的狀況環境部要怎麼去輔導跟管理?因為光這個城西掩埋場……我覺得它也滿離譜的,它竟然就鄰近台江國家公園,甚至它應該算是在公園內,全世界有這種的嗎?在國家公園內有掩埋場,又經常火災,然後不只是地面污染,還空氣污染,這個你們有沒有專案好好去督導管理?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城西其實在剛才我的簡報裡面有特別提到,臺南垃圾的產生量跟去化量有很大的差距。

王委員育敏:全國第一耶!

彭部長啓明:他們焚化爐的量不足,不過他們新設的在城西附近,預計幾個月之後有機會啟動,啟動之後應該就會開始紓解累積堆置的垃圾。

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會啟動?

彭部長啓明:請署長回答一下。

顏署長旭明:因為測試的關係,所以它在明年年中以後就會啟動。

王委員育敏:明年年中才啟動,那它現況還是堆積如山嘛。

顏署長旭明:是。

王委員育敏:像這樣的垃圾山火災情況,你們要怎麼去因應呢?其實也不只是它,但它是最受矚目的,因為看起來臺南裸露的垃圾量是全國第一高,堆的最多。其他地方也會有這種掩埋場火災,你報告裡面提到你們已經有開會,但是什麼時候要做呢?你們要去研議,它的消防因應策略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們其實也有補助消防或是監控設備,例如紅外線、消防射水的設備,不過……

王委員育敏:看起來無效啊!

彭部長啓明:因為它的量實在太大,而且這次臺南因為風災,有大量的樹枝、樹葉都堆在這邊。

王委員育敏:沒有啊,2021年它就開始火燒了,跟這次也沒有關係。

彭部長啓明:其實這個已經很久了。

王委員育敏:對啊。

彭部長啓明:所以基本上,第一個是未來我們如何規範掩埋場或是暫置場,要如何去堆、要如何放,其實我們看到日本有一些限制,不過這個壓力在於,我們臺灣的土地沒有辦法像人家可以有那麼大的面積來做這件事。

王委員育敏:所以有辦法落實嗎?

彭部長啓明:其實是我們的土地面積問題,而且我們地狹人稠。

王委員育敏:那怎麼辦?

彭部長啓明:這個就要大家努力啊!第一個,我們希望將日本的經驗拿來用。第二個是如何預防,就是我們是不是有更好的消防體系?我也請我們同仁跟消防署聯繫,針對這種掩埋場的事故要如何搶救,不是傳統的一個……

王委員育敏:你們什麼時候才能研議出來?包括像日本的防災指引;還有,一旦事故發生的時候,最快的時間及最迅速的撲滅,像這次臺南垃圾場燒那麼久,真的太誇張了,我覺得對臺南的人民真的很不公平,空污對他們健康的危害,這個時間維持太久了。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次臺南垃圾場基本上是堆的太多,針對救火的方式,我一直在問同仁有沒有更新的處理方式?後來我去了協調之後,開了很多的水線,三天內火才撲滅完,所以基本上,那是一個很特別的案例。我們國內能夠針對那樣的案例來救火都是只能用傳統的方式,所以第一個是現在會請化學署跟消防署提一個計畫,並且找一些消防專業人員,針對這種掩埋場大型火災要怎麼救。第二個是……

王委員育敏:你們什麼時候要研議出來?

彭部長啓明:希望是明年4月、5月的時候,我們要開一個消防……因為這是消防跟垃圾處理兩個專業……

王委員育敏:明年4月、5月才會開會?

彭部長啓明:對。但是我們所謂掩埋場、暫置場堆置管理指引……

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會出來?

彭部長啓明:現在內部已經出來了,我們希望2月的時候……

王委員育敏:什麼時候公布、開始做?

彭部長啓明:我們希望2月底的時候。

王委員育敏:各縣市就要按照你的指引。

彭部長啓明:是。

王委員育敏:新的堆放方式就要按照你的指引方式來堆放?

彭部長啓明:是,我們希望2月底完成。

王委員育敏:2月底可以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這個問題一定要處理,因為臺南市的垃圾裸露17.1萬公噸,是全國第一。你可以看到他們自己在官方報告上都說:我都做得很好,我已經封閉、覆土、綠化。這是做假報告啊!結果現場都是垃圾堆積如山,它的綠化到底在哪裡?針對這個,中央有沒有定期去稽查?你環境部有沒有針對特定幾個……譬如臺南垃圾全國裸露第一,你就應該要針對他們垃圾堆放的方式,還有地方政府自己所宣稱的報告跟實際情況,你們應該要去查核啊!這看起來他們做得其實並不好。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你說的其實他們真的有做,我們定期都有去查核,但是今年從7月開始新堆置的,他們主要集中在某幾個地方,所以這個點就堆置的特別多。

王委員育敏:但他就是美化,他現場有堆放的都沒有講,很多耶!而且你們官方報告中他就是第一名。另外,其實它涉及到的是環境議題,因為它離曾文溪口濕地只有3.6公里,又在國家公園裡面,它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哇!一直去開發,聽說第四期還是我們賴總統擔任賴市長的時候核定的,這個不是跟你的環境保護是完全是背離的啊!設置在國家公園又處理不好,還可以一直擴增,你不覺得這個問題還滿大的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有時候我們臺灣地狹人稠,如果大家都是用這麼嚴格的標準弄,我們根本沒有掩埋場,所以基本上這個東西有先來……因為這個地方早就有這樣的東西,而且也開發了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但要輔導啊!包括它後面的幾期,如果還要擴增,應該是採取更嚴格的標準,不是嗎?

彭部長啓明:如果它的焚化爐可以啟動,他們臺南有一個計畫就是舊的或是新的焚化廠是不是能夠同步啟動加速完成。

王委員育敏:好。我希望你們好好去督導,就是各地這一些,譬如指標性的、裸露垃圾量特別高的,我希望你們中央可以加強督導。

彭部長啓明:好。

王委員育敏:不只垃圾的問題,我們最近的廚餘,潘(phun)啦!「潘(phun)滿為患」,團膳業者現在最近也告訴大家說,沒有像你們畫的圖卡這麼的美好,你們圖卡做得很好啦!不可養豬之後,它的去化管道有清潔隊、有乙清業者,看起來好像都沒有問題,結果這家團膳業者直接就發文說:有問題啊!很有問題。而且他的發文裡面告訴大家說,他們都是比較能忍的人,當有人已經出來發聲,就代表不是只有一個個案,而是有很多業者都面臨到現在的廚餘不知道運去哪裡?因為你們的清運量能不足,而且運費還暴漲,你們中央督導責任到底在哪裡?你們好像報告都說去化什麼的都沒有問題,結果他們在第一線就覺得很有問題,現在到底是有問題,還是沒問題?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你沒有追蹤陳明信理事長的臉書,他稱讚我們,我們上禮拜也跟他及各縣市環保局在線上開會,逐一盤點所有的問題,因為有些縣市其實他們乙清上不去,暫時沒有出去,所以他們有一點點的小狀況,我們也協調了各縣市環保局來協助他們,所以其實這個部分都有在處理,這是各縣市他們第一線來負擔,我們來協助,也拜託委員不要說環境部失職,我們很努力在做,也希望你可以看到一些實際上的情況。

王委員育敏:但是現在就是問題還存在。我直接問環管署署長,當問題發生之後,你說1211日你們會開會,請問你開了什麼?這一些清運量能增加了多少?運費還會再漲嗎?現在到底有哪幾個縣市是有困難的?你們要提供什麼協助?

顏署長旭明:跟委員報告,1211日開會是召集各縣市環保局跟團膳業者一起來談,逐縣來盤點,這個……

王委員育敏:現在哪些縣市有困難?

顏署長旭明:現在比較困難的大概是直轄市的部分,當然……

王委員育敏:六都通通有困難?

顏署長旭明:以陳明信理事長所在的新北市來看,他是比較困難。不過經過現場的溝通,原本是溝通上有點誤會,環保局的副局長也當場承諾解決陳明信理事長的問題。有關清運運費的部分,如果太高,我們認為不合理的時候,就會請環保局的清潔隊來協助。至於乙清業者,因為他清運的特性以往是清運垃圾,很少清運廚餘,所以他的車輛可能不敷使用,而這個部分我們也可以幫忙解決,也同意他們自己租車或運用自己的車,再運到環保局指定的地點,以上。

王委員育敏:你們有補貼運費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月到這月底前都有補貼。

王委員育敏:有補貼?

彭部長啓明:這月底(1231日)前有補貼。

王委員育敏:所以剛剛署長提到的就是直轄市比較有困難、量比較大,經過你們開完會之後,都解決了嗎?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他們現在在媒合,因為我們是上禮拜四有開會,所以……

王委員育敏:這個禮拜就不會看到有一桶一桶的廚餘堆在那邊沒有人收了嗎?

彭部長啓明:還是會有一些個案。委員,其實這是每個縣市環保局一直要去協調及面對的問題,而且我們那麼多的學校,有些學校比較偏遠,所以其實是要系統化解決的問題。請委員放心,我們會努力把它完成,所以拜託委員,您說我們無為而治,其實我們每天都在處理這些事情。

王委員育敏:好。無論是垃圾或是廚餘,我覺得你們作為中央主管機關都有督導跟協助地方改善的責任,這個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問題,我希望你們就是加把勁,特別是廚餘的問題,因為這個新的政策既然是中央的政策,你的配套當然就要跟上,如果現在沒有做好的部分,我們希望你們要發揮即時協助的功能,跟地方一起把這個問題好好的解決,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

王委員育敏:謝謝。

主席:我們宣告待會陳菁徽委員發言後休息10分鐘。

現在請盧縣一委員發言。

盧委員縣一:1033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部長好。今天聽了很多關於垃圾山的問題,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垃圾可能是幾年前的10倍或者是爆量啊!我想知道現在是焚化爐不夠,還是其他原因,問題出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是垃圾量的確還在增加,特別是外送、網購還在持續增加,所以我們垃圾量降不下來;第二個是我們焚化爐過去到了一個整改期,所以顯著的落差就造成一個差距,所以垃圾山裸露就會增多。

盧委員縣一:可是我的感覺很像是優先處理高價的事業廢棄物,一般廢棄物是不是就被排擠在後面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現在各個縣市大概都會採取BOT或是委託委外來經營……

盧委員縣一:如果優先處理高價的事業廢棄物,然後你把處理一般家務的費用也調高,會不會造成那種為了利益而優先處理什麼樣的廢棄物?

彭部長啓明:這個理想很好,但是因為垃圾是地方在管理的,所以地方縣市政府可能就要額外編出一筆經費給焚化爐做處理。目前都是委外經營,相對之下,他必須要從事業廢棄物獲得一些經費。

盧委員縣一: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確保焚化爐嚴格遵守一般廢棄物優先處理,而不是讓垃圾處理變成是利益導向的市場,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現在僅是一定的比例而已,並沒有全面給事業廢棄物。

盧委員縣一:OK。這次我們臺南後壁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大概有7層樓高,也就是21公尺嘛!你剛才一直都在說日本,但日本是訂在5公尺,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盧委員縣一:我們為什麼當初沒有去規範,讓它堆這麼高,造成頻繁地發生火災?

彭部長啓明:因為第一個是土地的面積大小、垃圾量的大小,或是有些縣市首長或地方,他們會願意現在就早一點規劃一個整個縣市的暫置區域。

盧委員縣一:我希望中央能夠有一個針對災害廢棄物臨時暫置場的SOP,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這個我們會來規劃,我們也會提醒地方能夠來處理。

盧委員縣一:我們不可能期待明年沒有颱風嘛!一定都會有,所以這個SOP還是要出來,不然臺南這件事情還是會發生。

彭部長啓明:我們預計明年2月底會有這樣的指引。

盧委員縣一:好。剛才針對林月琴委員說末端及源頭的部分,你剛才說不是差22倍,可是我一直覺得是不是應該從源頭課徵更多回收清除費用,讓生產這些垃圾的人責任增加?

彭部長啓明:這個源頭是我們現在……報告委員,因為我們希望資源循環促進法能夠推動,在源頭的處理就會更有力道,這樣的費用就可能有機會能夠給予鼓勵或獎勵,所以我也贊同源頭的費用要增多。

盧委員縣一:源頭減量關於營建廢棄物230萬噸這個部分,在運送的時候,載運的車輛是不是要裝GPS,讓他們剛才講的智慧圍籬的部分能夠一起加進去,也讓這些傾倒營建廢棄物的車輛都能夠傾倒於應該放置的地方?

彭部長啓明:對,這個就是明年11號開始,所有運營建土石方或是廢棄物的全部要裝GPS

盧委員縣一:全部都要裝?

彭部長啓明:對,明年11號開始。

盧委員縣一:現在回到原鄉的問題,我們之前講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我後來發現有那麼多的垃圾,你有去當地嗎?

彭部長啓明:有。

盧委員縣一:應該有聞到非常惡臭的味道,就是溪畔有很多掩埋場,這個時候就被沖出來了,我很想知道全國的溪畔有多少掩埋場,有沒有大略的數據,或是大概的範圍在哪裡?

顏署長旭明:報告委員,數據我們再提供,不過現在主要在海岸跟溪畔的掩埋場大多已經封閉,尤其是光復馬太鞍這件事情,原來是在河堤,算是以外的地區,那是河堤溢流之後產生的。

盧委員縣一:所以我一直覺得為什麼會開放這種比如說河川或是剛才召委講的,在竹東的水質保護區會有這些垃圾掩埋場,你不會覺得應該要規避或者是要遠離這些水質保護區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那個都是幾十年前他們大家定的,可能幾十年前那個地方是沒有人居住的地方。

盧委員縣一:回到廚餘養豬的問題,花蓮的問題就是他們現在載送不出去,然後也沒有量能可以處理,所以現在一天可能可以多達61公噸,可是處理的量能大概只有一半,目前堆置的量已經越來越多,所以花蓮變成是雪上加霜,天災又加上廚餘的事情,你覺得要如何幫助花蓮?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第一個是鳳林的環科園區廚餘處理場,因為馬太鞍的事件有稍微停頓了一下,無法營運,所以造成它稍微堆置,我所知道花蓮的垃圾是台泥協助的,我們其實上禮拜也有特別請花蓮環保局做說明,所以我們近期還會再請他們說明,請他們再做規劃,他們目前是沒有特別跟我們提出什麼樣的需求,但是我會請我們署長再特別針對花蓮的情形,看如何給他們更好的指導。

盧委員縣一:現在廚餘養豬可能朝向全面禁止,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盧委員縣一:所以現在的養豬業者可能因為你們之前的規範是請他們裝鍋爐,結果以後卻要禁止廚餘養豬,所以希望他們能夠拆除鍋爐設備,我覺得這種強制他們拆除的動作會不會太草率,因為有的時候豬不一定都是吃冷的,有時候可能在冬天是要吃熱的,所以這個部分有養豬業者跟我們講他們願意配合國家的政策,可是這個部分可能不要太……

彭部長啓明:這個還是要農業部來訂相關政策。

盧委員縣一:如果你們有做跨部會討論……

彭部長啓明:也跟委員報告,因為花蓮很早就禁廚餘,可是花蓮的廚餘都送到別的縣市。

盧委員縣一:是啊!

彭部長啓明:現在別的縣市不讓花蓮的廚餘直接進來,所以產生這個問題,因此我們也鼓勵花蓮縣能夠再積極,有多一點去化的管道。

盧委員縣一:所以能不能建立一個比較穩定、常態性的跨區域調度機制?比如說廚餘或者是像現在花蓮的垃圾可能沒有辦法及時處理,因為現在花蓮有一個台泥的DAKA再生資源中心,它的量能也不夠,因為又地震、又颱風的,所以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這些天災的時候,這些廢棄物堆積如山,所以能不能幫花蓮想辦法?

彭部長啓明:這個其實也要地方一起來做,特別是廚餘的話,生質能中心如果做起來的話,就可以有比較好的跨區調度,我也拜託委員要跟各個地方的縣市政府說,他們一定要對於環保多一點用心,這一次從廚餘或是垃圾來看,有些縣市對於環保長期投入的不足是最主要的原因。

盧委員縣一:我還是希望有系統性的替代方案,比如說跨區域轉運、跨縣市緊急應變專區,或者是補助設置第二套緊急處理設備。

彭部長啓明:這個我們來想辦法,但是跟委員報告,現在因為大家長期對環保不重視,尤其是地方,造成這些東西全部變成鄰避設施。

盧委員縣一:我希望部長多努力。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生育率今年可能達不到11萬,因為有一個環境荷爾蒙的問題,大家都知道環境荷爾蒙大概都是從食物、容器的部分引起,所以可能在處理回收這個部分是不是力道不夠或者是準確度不夠,又或者是各方面的知識不夠?因為我知道美國環境保護署在2015年有一個新的演算法,對環境荷爾蒙這些物質,或者是怎麼深入各個家庭生活領域,我覺得他們都有些預測或者是規範,可是臺灣還沒有,為什麼要提到生育率?因為環境荷爾蒙會造成很多不孕的後遺症,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不僅要改善,以後也可以改善我們的生育率。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部分我們有一個國家荷爾蒙環境調查計畫,我們再提供給委員,我們會再留意。

盧委員縣一:OK,謝謝。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盧縣一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陳委員菁徽:1042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謝謝。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陳委員好。

陳委員菁徽:彭部長,剛剛我聽到很多人質詢垃圾山也有提到空污,我跟您報告,我今天比較晚到衛環委員會,也是因為剛剛跟4位民進黨委員在開一個記者會,講到COPD,就是慢性肺阻塞疾病,希望大家可以除了篩檢肺癌之外,也要篩檢自己是不是有慢性肺阻塞疾病,因為它是第八大死因,這些都跟空污息息相關。

但是我今天想要先播一段影片,立法院有一位沈委員,他在對東吳大學的學生發言的時候,曾經這樣子講述,我想請問環境部部長的意見,我們來播放這段影片。

(播放影片)

陳委員菁徽:我想請問環境部部長的看法,您會覺得每天對空氣污染做發言或是評論算是一個資訊戰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針對他的看法,因為我知道他有一些論文,我沒有看過他的論文,我不清楚他在描述什麼,但是以我的經驗,環境部其實在過去一年多,包含各種光電板或是各種的……其實我也遭遇到有一些不知道來源的對岸攻擊,我們是有的,所以部分我是贊成他某些對資訊戰的看法,因為的確我們追查到有些假消息的來源是無從追查起。

陳委員菁徽:我今天跟你討論空污,所以我們可不可以就空污來做討論?您會覺得針對空污的討論還有評論是一個網路的資訊戰嗎?

彭部長啓明:因為他指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哪一段時期,但是的確我們在臺灣……

陳委員菁徽:這個指的是最近,我跟你說,這個是129號他到東吳大學的演講,他講的是12月這個時期,因為他認識很多NGO的人,有一個關心環境的人告訴他說,最近只要在網路上發表與空污、環境相關的文章,就會受到大量的轉發、分享或是留言等等這類的。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是政治議題,我是專業人士,但是我關心空污,我的臉書也常常有人在留言或是批評的也都有,所以我都尊重,但是其實臺灣無時無刻受到各種網軍境外或境內的攻擊,的確是有的。

陳委員菁徽:主席剛剛也說他受到網軍的攻擊,可能是您的數百、數千倍……

彭部長啓明:都有啦,都有啦。

陳委員菁徽:所以,彭部長,你先不用覺得這一切都是來自於哪邊的政治攻擊,我現在只是想跟你討論,其實我們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關心空污的議題,這是臺灣從十幾、二十年前,包括關心中火,都是不分黨派的人去的,以及臺灣人最關心的一百件事情一直都是空污。誠如我剛剛跟您講的,因為肺癌一直蟬聯在十大癌症死因的第一、第二名,剛剛又講到一個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也是排名臺灣十大死因的第八名,所以臺灣人關心空污這件事情其實並不罕見。

另外,你們自己在今年5月都有推出一個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裡面講到永續健康、精進污染改善、淨零排放還有科技公民參與,而且我要稱讚您的是,在健康的章節,你有聚焦在兒少還有脆弱族群的空氣權,甚至您分享自己氣喘的經驗。比如你說瓦斯爐的開啟、居家的黴菌接到臭氧等等引發過敏,所以從過去二十年,我看到臺灣民眾最關心的議題都是空污,一定是在前十大這裡面。我是希望藉由環境部長的口中可以講出,其實臺灣人很關心自己的環境跟健康,我不想要被部分的人士解讀是統戰,不要連關心空污都可以被抹紅,您認同嗎?

彭部長啓明:我基本上是關心空污,而且這個訊息,這一次我們也是主動來做的。我不知道這個委員他說的是什麼樣的事情,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因為空污的事情,我也遭遇到很多很多境外的攻擊,的確是有的,但是我們不會管這些事情,我也希望國內對於資訊的傳遞上面有一個更好的管理方式。

陳委員菁徽:是的,我認為對的事情我們就持續去關注,我們不要去在意那些雜音,好嗎?

彭部長啓明:是。

陳委員菁徽:我也不認為臺灣人民,就算有這些資訊戰的影響,大家會因為空污影響他們的認知或是什麼的,這個就是普世價值而已,是嗎?

彭部長啓明:是、是。

陳委員菁徽:好。再來,我們要討論的是,您在今年也辦了一個滿盛大的研討會,因為極端氣候,所以我們現在高溫的時間越來越長,溫度也越來越高,光是今年臺北跟新北就啟動了11次的高溫警戒,所以您在今年731號大概花了快要100萬臺幣的預算,推出了一個抗高溫涼適地圖來提升全民對高溫風險的應對能力。7月的時候,你的新聞稿講到,已經彙整了2,400個涼適點,裡面就包括便利商店、銀行、公家機關等等,如今超過了5,000個,提供1.5萬次以上的使用,但是其中主要的地點大部分還是在六都,其他的縣市還在積極的拓展中。不過我先示範給您看,因為我就自己試用了一下,比如說我找立院附近,從你的抗高溫地圖可以找到5處的涼適點,可是其實如果我用Google Map的話,便利商店的數量就高達22間,更不用說這麼多的政府公務部門就在這附近。

再來,我再搜尋環境部附近,環境部附近的涼適點,你的地圖上是有8處,戶外降溫設施是1處,可是其實環境部附近的便利商店大概就有16處,還有你們對面有個景點叫做西本願寺廣場,這個都在你的圈圈裡面看不到。所以我想知道,目前你地圖上的涼適點大概有5,000處,便利商店就占了一半以上,可是其實全臺灣的便利商店已經一萬四千多家了,而可以配合您、配合環境部的店家只有兩千多家,您覺得在地點這部分有什麼方式可以改善?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像這個店家他就說,因為進去沒有買東西,說真的我也不好意思,所以他主動說,你如果身體不適可以進去,不要覺得不好意思,所以光是便利商店做這個我就很「感心」,因為我們一個政策讓他們願意響應。也跟委員報告,現在只有六都,我希望可以更多,因為我們也沒什麼錢做這個事,未來我希望這個就變成一個開放資料,不是只有我們的網頁,就是讓大家都可以,包括各個平臺如果他要加的話,未來環境部的app也會加進去,我希望讓這個可以擴展多一點,讓大家隨手可得,知道自己感覺熱了可以到那個地方降溫。

陳委員菁徽:第二個,我想問一下,你有沒有跟比較熟悉的長輩或是家中的長輩來實際操作?因為我們有遇到跟長輩一起來操作,他是覺得,根據這些統計的確也是真的,其實長輩在使用3C產品的時候,第一個,他們是用來做通訊;第二個,他們是用來看新聞,第三,他們是用來查一些資訊……不是查資訊,就是看一些影音,比如說YouTube或者是抖音什麼等等的,這三個才是最常見的。55歲、60歲以上的長者會用搜尋這個功能的大概只有70%,可是70歲以上的人,大概只有一半的人有這樣子的能力。我實際上去找了一些比較高齡的長者,其實您在研討會就有提到,你們是希望透過科技跟關懷去守護,尤其是獨居的長者或是高齡的長者,不能遺漏任何一個人,政策要有溫度,所以你當然就要針對這群TA。我想問你,在實際操作的時候,有沒有遇到這樣的狀況?因為我有,他們是不習慣用搜尋功能去找這些軟體的。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的意見,我知道年長者其實3C也不會太差,不過他們喜歡用LINE,要讓他搜尋很困難,所以基本上……

陳委員菁徽:對,所以你也發現了嘛?

彭部長啓明:我有跟我的同仁說我們以後LINE@要多做一點,讓他們加入我們的LINE,然後直接發一個訊息就可以回答,等於是直接互動式的來做處理,我有叫我的同仁趕快來研究做這個事情,就是讓LINE@比較多一點點。

陳委員菁徽:對,所以我在這邊要具體給您一點建議,因為衛福部明年11號開始要去訪視全臺灣的獨居老人,我是認為環境部如果有一些對於高齡長者的關懷,其實你可以跟衛福部一起去,你可以知道他們對於3C的觸及率是多少,還有他們要使用你提供的這些立意良善的資訊有沒有遇到什麼障礙,之後你就可以跟衛福部或者數發部去做整合。比如,他們假使有要提供一些課程,是不是把你們這個東西納入;或者是長輩喜歡用的軟體,你剛剛講得很好,就是做一些結合。

另外,你剛剛講到的,他們會不好意思走進去,但是現在其實全國的超商都跟地方政府有一些配合,不管是發牛奶,或者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小朋友,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到超商去拿一些物資來使用什麼的,這些都很好,所以未來看你有沒有想要做這些,在高溫或者是極高溫的狀況下,長輩可以在便利商店內兌換一些,尤其是有電解質的飲料,這樣就可以打破他不好意思走進去這一類的想法,但這個需要很多整合,可能要中央跟地方政府合作,我只是提供您一個想法而已。

彭部長啓明:委員,你的意見非常好,我會請我的團隊,針對委員的意見,納入我們明年要推動的項目來做看看。我們今年其實有一個團隊跟臺南成大的幾個老師結合,針對年長者,因為現在我們的年長者有時候家裡連裝冷氣的機會都沒有,我們要針對弱勢的,把最弱勢的找出來,雖然他們沒有得獎,但是禮拜四的時候我會特別表揚他們,因為他們整合在一起有在做類似的事

陳委員菁徽:這就是我現在想告訴您的,在六都你有這些地圖,有這些地方其實是不錯,可是這邊的人並不是最需要幫忙的,反而是衛福部接下來要去訪查的那些獨居長者,尤其在偏鄉的地方,這才是你真的需要趕快立即幫助他們的,因為他們可能家裡並沒有空調。

彭部長啓明:是,好,可以、可以、可以。

陳委員菁徽: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花2分鐘跟您討論,請看下一張。這個之前曾經我們有質疑過,那您在927日面對此則新聞的時候,部長馬上說要進行政風調查,大概過了75天我們完全看不到您的政風報告,黃國昌委員又再度質詢,為什麼會跟特定的廠商一起出國,並且特定的廠商獲得了許多限制型的標案,但是在黃國昌委員質詢之後,您在1210號才說查無不法,前前後後經歷了75天,從你講政風調查到你公布報告,也沒有,到你中間對外有一個說法後,也沒有,所以我今天其實是想要請教您,不知道您的調查報告到底有出來嗎?你可以提供給我們嗎?

彭部長啓明:內部調查報告已經完成,我們署長在這邊,他其實覺得這次事件,雖然他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他自己也跟我自請處分,程序上,我們已經進行內部的考績委員會裡面去做處理……

陳委員菁徽:沒關係,部長,我問你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因為這個公文上面有押您的名字「部長彭啓明」……

彭部長啓明:對。

陳委員菁徽:他說他需要進去貴賓室開會,所以他需要帶兩位廠商人員,他要開會嘛,然後我看您對媒體的說法是最後廠商沒有進去……

彭部長啓明:對,只有他而已。

陳委員菁徽:所以會開了嗎?會已經先開了嗎?或者他跟廠商走到會議室前面時覺得不妥,不適合進去,所以沒有進去?請部長回答就好。

彭部長啓明:署長沒有開,因為他用信用卡刷,就有權利使用機場貴賓室,所以我後來通令所有同仁,以後這個就不允許!

陳委員菁徽:對。

彭部長啓明:不允許。

陳委員菁徽:如果他知道自己可以使用,其實就不需要發公文。不過他也可以發第二份公文表明不需要這樣的安排,不是嗎?

彭部長啓明:是。所以我們內部已經要求,本部不可以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陳委員菁徽:所以我們大概多久可以獲得這份調查報告?因為您在927日就說要進行政風調查

彭部長啓明:其實調查在一個月內就已經完成,我也早就看到了……

陳委員菁徽:雖然你一個月內調查完成,可是你沒有跟我們講!

彭部長啓明:因為後來要進行懲處,然後我們又在處理與馬太鞍有關的很多很多事情,所以這個部分……其實我們的署長也很有勇氣,因為他回來之後馬上就去救災,這陣子都很忙。他說有些同仁很辛苦,他只不過是好意,也說要懲處,所以署長就主動擔起責任跟我說要自請處分。

陳委員菁徽:所以我們一個禮拜應該可以跟你要到調查報告?

彭部長啓明:調查報告沒問題,但有關考績,公部門有公部門的審議程序。

陳委員菁徽:關於黃國昌委員提到的限制性標案,因為這家跟署長出國的廠商總共獲得五個標案,而且都是限制性標案,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一個禮拜內跟你要到報告?也就是限制性標案的條件是哪些?是流標了很多次?或者說這五個標案到底有幾家廠商一起來標?到底是一家、兩家、三家?或者是一直都只有這一家?

彭部長啓明:黃委員可能沒有在政府機關服務過,所謂限制性招標並不是限制只有你可以來,而是某一個條件,但黃委員不瞭解。

陳委員菁徽:是、是,但我們想知道。

彭部長啓明:這個沒有問題。

陳委員菁徽:我想跟你要資料,第一個資料是限制性條件到底列了哪些?就這五個標案。第二個,這五個標案裡面,每一個標案有幾家廠家競標,這樣方便嗎?

彭部長啓明:這個沒有問題,政府的資料都是公開的,沒有問題。

陳委員菁徽:我們會後再跟您要這兩個資料。謝謝部長,署長辛苦了。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57分)

繼續開會11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林委員淑芬:118分)是不是請彭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林委員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們在一夕之間就宣布了廚餘不再養豬,現在每天大概有幾千噸的廚餘?

彭部長啓明:現在大概一千七百多噸。

林委員淑芬:一千七百多噸,瞬間成為燙手山芋,一半進焚化爐?

彭部長啓明:對。

林委員淑芬:另外一半可能就掩埋,然後就是這樣子。

彭部長啓明:生質能。

林委員淑芬:生質能的量就固定嘛,你是有設定目標,但現在生質能幾乎就是那麼一點點,所以政策急轉彎的後果,大多數還是要靠我們剛剛老舊翻新的焚化爐來承擔。

我們走到第一線的垃圾處理現場,會看到很荒謬的景象,現在含水量高達80%的生熟廚餘放到焚化爐裡面,焚化爐就像在燒開水一樣,不僅大幅降低焚化的溫度、減損發電的效率,而且大家都知道,超齡服役的焚化爐面臨了更嚴重的設備耗損風險,所以你在報告裡面提到,要將廚餘處理設施的量能,提升到每天2,119噸,聽起來像是政績,但事實上,我要跟你分享,你卻暴露了我們對於源頭減量的無能為力。

你們現在想的是,我們把處理廚餘的量能提高到生產的量能,可以處理這些廚餘就好了,可是你們從來都沒有想過,真正的正本清源是要源頭減量,我們一方面喊著2050要淨零排放,可是另外一方面都用這種高耗能的方式去燒掉或許裡面還有很多是可以餵飽弱勢族群的食物,有一些是可以轉化為肥沃土壤的有機質。

聯合國的數據告訴我們,食物浪費貢獻了多少percent的溫室氣體排放,你知道嗎?

彭部長啓明:大概10%左右。

林委員淑芬:差不多,所以這一些食物浪費貢獻了10%的溫室氣體排放。歐盟已經透過廢棄物框架指令,要來重新分配食物的資源,我們還在煩惱廚餘太臭沒有人要,還在想要蓋幾座的生質能廠來消化這些錯置的資源,我的意思是說,你們的想像、你們的政策裡面,到現在為止,都沒有重新分配食物資源的概念,完全都沒有。所以我們今天要請你跳出把廚餘當成垃圾處理的舊思維,請跳到循環經濟裡面的架構來看。

我們知道歐盟的廚餘政策開始談,歐盟的廚餘政策並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架構在歐盟運作的條約第一百九十一條的環境條款,跟2015年循環經濟行動計畫的宏觀架構裡面,其核心邏輯是一定要嚴格地遵守廢棄物管理階層的優先順序,你知道他們的優先順序是什麼嗎?

彭部長啓明:歐盟這段我沒有看到。

林委員淑芬:它的優先順序,處理循環經濟食物廢棄物管理階層優先順序,第一,一定要預防,最優先要從源頭避免浪費。第二,要再利用供人類食用,就是食物捐贈,這是僅次於預防的最佳方案,要做食物捐贈。第三,動物飼料。第四,工業生質能。第五,堆肥。第六,最後、最後不得已、最終不得已是焚化和掩埋,這是最後手段。

對照我們的狀況、我們的政策中心,現在你都是選擇四、五、六,就是生質能、堆肥、焚化,這在歐盟的廢棄物管理階層的優先順序裡面,都是很低階的、價值流失較多的處理方式。歐盟優先是要將資源的價值保留在經濟體系當中的最高位置,也就是要盡可能保留其作為食物的型態,而不是廢棄物的型態。

所以我現在請你們用科學的數據來治理,從末端的清運量統計,要走向全生命週期的食物浪費的統計,你們光是統計就沒有統計了。你們告訴我,一年產生多少的食物浪費,部長,你講得出來嗎?

彭部長啓明:說真的,臺灣的數據我有問了,基本上是沒有。

林委員淑芬:沒有統計。

彭部長啓明:那也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給行政院的報告裡面,我們有特別加進去一個就是重新再推動食農、惜食的教育,就是委員你說的,我們現在正在整合。因為我覺得我們這個過去早就有推,可是都很分散……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食農、惜食是口號,如果你連產生多少量都統計不出來,你根本不知道有沒有惜到食,根本不知道啊!環境部的統計數字永遠是清潔隊的回收量,但是這種數據,你說你有多少廚餘?剩食?你們就只有清潔隊的回收量,是末端的處理量,而不是源頭的產生量,更不是食物的浪費量。你都不知道食物浪費多少,你怎麼奢談惜食呢?你怎麼惜食,你怎麼知道有沒有惜食?所以不要把它變成抽象的、道德的口號。

環境部的統計邏輯,將所有的有機廢棄物混在一起秤重,一桶來自自助餐的廚餘桶裡面,混了沒有吃完的白飯,現在連排骨也可以丟進去,連備料時削下來的果皮也都可以放進去,混在一起送上垃圾車秤重,所以這個重量是什麼?沒有意義!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沒有意義。這個數字也沒有告訴你們這些決策者,有多少的比例是因為供應鏈的管理不當而過期的麵包,有多少比例是因為消費者習慣而倒掉的剩食,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區分可以避免的浪費和不可避免的廢棄物,我們的減量惜食就是口號而已啊!

部長,你們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廢棄物、再生資源項目,上面怎麼寫?你要先統計,沒有列為統計的數字,沒有計算就沒有所謂的減量,可是你們的公告應回收再利用廢棄物、再生資源項目,只有一個項目叫什麼?你們叫做「廚餘」兩個字,事業產生出來的廚餘,就是廚餘兩個字,你們在廚餘裡面沒有其他的概念了,你覺不覺得光從正本清源的統計上應該要有其他的概念?沒有辦法設定減量啊!你怎麼設定減量?連統計都沒有、連計算都沒有,怎麼設定減量,部長?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廚餘有分不一樣的類別,林副署長要不要說明一下?廚餘有分類,但是委員說的這個,例如餐廳或是一般團膳出來的部分,的確是缺乏統計資料。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要跟你講,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已經講很多遍,一直跟你講。

彭部長啓明:我知道,對。

林委員淑芬:對比之下,歐盟早在10年前就意識到這個問題了,歐盟執委會為了達成聯合國SDGs12.3減少糧食浪費的目標,啟動了歐盟食物浪費預防及社會創新計畫,簡稱Fusions,它不是一個簡單的統計專案,而是一場關於定義的革命,定義definition的革命,它的核心價值在於建立了一套非常嚴謹的定義框架,不再籠統的簡稱叫做廚餘,副署長,你們除了廚餘以外,還有其他名稱嗎?還有其他統計嗎?

林副署長健三:是,我們的一般廢棄物裡面是有廚餘這個名稱,事業廢棄物裡面有廚餘的名稱,還有一些是說剩食,那剩食裡面又分成來自於譬如工廠的,有植物性殘渣、動物性殘渣,還有一些下腳料等等,統稱叫做廚餘,事實上它有個別的代碼存在。

林委員淑芬:最終還是混在一起。

彭部長啓明:還是沒有啦,對。跟委員報告,我對於現在的惜食是不滿意的啦,所以我已經請次長……

林委員淑芬:不滿意要有手段、要有方法、要改革,而它必須從定義開始。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我就跟你講,歐盟首先強制把食物廢棄物區分為……並不是你們講的什麼下腳料、剩食、廚餘,剩食跟廚餘還不是一樣?它是區分為可以食用的部分跟不可食用的部分,為什麼要這樣區分呢?因為這樣要對接到不同的管理工具,政策工具會不一樣,對於可食用的部分比如過期的吐司、外觀醜陋的蔬果,這個是資源錯置啊!政策的目標是要預防跟再分配,例如要捐贈給食物銀行;但是對於不可食用的部分像蛋殼、骨頭,才是真正的廢棄物,它的政策目標應該是價值轉化,比如拿去厭氧發酵產氣。歐盟透過這套方法制定了統一的量化手冊,要求成員國在食物供應鏈的六大階段,從初期生產、加工製造、批發物流、零售市場到餐飲服務業、到家庭消費進行全面的盤查,要盤查六個階段,都要做,然後讓歐盟能夠精準的抓出,原本在生產端有大量的農產品因為外觀不符合超市的規格而被拋棄,而在消費端有大量的食物因為標示不清楚而被拋棄,有了這一套數據以後,第一、它才能夠訂出精準的廢棄物框架指令,有這個廢棄物框架指令,才能夠強制要求大型企業揭露數據,才能夠對症下藥。你看我們臺灣還在用多少量、總重量來自我安慰,以為說廚餘回收率高就是做環保,殊不知我們的回收一半以上有可能是不應該要丟棄的食物。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更不要講說第二個歐盟進一步在2025年再次修訂指令,為了要達到2030年將人均食物浪費減半的目標,人家訂出浪費減半的目標,而且減少生產和供應鏈中的食物損失,他們要求成員國要在2030年前將加工製造緩解的食物浪費減少10%;此外,成員國在零售和消費的緩解,比如在餐廳、在餐飲服務機構和家庭,要設定人均食物浪費要減少30%。所以,你剛剛講治理,治理不能變成空話,沒有盤查就沒有管理,沒有辦法設定政策工具,更談不上減量的目標,所以不會源頭減量。你現在說要增加去化,增加去除這些廢棄物的處理量能,這個都是末端啊!那不就要生產更多?生產更多,然後你再蓋更多,從來都不應該是這樣子。部長,這樣是不對的。

彭部長啓明:是,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的確有在研究法國的避免食物浪費法,它到底怎麼做的,我們也在看;甚至像韓國,它的廚餘都要秤重、要付費,我們也都在觀察,就是怎麼樣去推動。因為對於浪費食物,臺灣過去的確並沒有一個很好的政策,只有道德性的去做處理而已,所以我也贊同委員說的,但是這個部分我們需要跨部會去做,例如現在很多的團膳製造一堆,三成變成廚餘,這個其實就是有問題。

林委員淑芬:這個很多問題啊!比如說你們的2050循環經濟路徑洋洋灑灑說建立食品供應鏈減損管理的策略,聽起來很好啊,你說避免食物浪費法,聽起來好像很好啊,可是你沒有具體的管理工具啊!具體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在哪裡?所以不是說訂了一個避免食品浪費法就好了,你要先導入,你先要統計啊!你要像Fusions一樣的盤查方法,所謂的供應鏈減損,如果沒有這種盤查的話,供應鏈減損就是一句空話。根據公視的報導,目前列管的1,490家的超市和量販業者當中,你現在說個別家庭廚餘要秤重、要計價,你為什麼不從業者開始?1,490家的超市和量販業者每年申報11,000噸的廢棄食品,11,000噸欸!1,490家而已。請問部長,這11,000噸裡面有多少是還可以吃但被丟掉的?有多少是已經腐敗不能吃的?你們答不出來吧!因為業者申報的時候,根本不需要區分啊!

彭部長啓明:對,然後大多數直接送去焚化爐燒掉。

林委員淑芬:業者只要把東西交給清潔處理機構就好了,責任就沒了啊!業者根本不需要在乎任何執行的細節,是進到豬的肚子還是跑到焚化爐去,都跟他無關,都是你政府的責任嘛!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也不在乎啊!但是當不能夠養豬以後,你們就必須要在乎了。

彭部長啓明:沒錯。

林委員淑芬:但我要講,這11,000噸高熱值的廢棄食品,失去了養豬這個去處,我們還是不知道他們的成分,我們就沒有辦法精準的把他們保留,我們可能會把高鹽分的剩食送進堆肥場,它也毀了農地的土壤,把高水分的果皮送進了焚化爐,毀了爐體的耐火磚。所以其中你們有很多KPI啦,但是你們的KPI到目前看起來,永遠在追逐末端處理設施的擴建,而陷入了垃圾產生越多預算編列越多的惡性循環。你們的KPI說堆肥、黑水虻、生質能處理廠,提升全國處理的設施量能,116年要達到2,119噸一天,這是非常危險的指標設定欸!部長,你設定的指標是,我們的目標是處理量能提升,那就意味著處理越多越好,真正的循環經濟目標應該是處理產生量要下降,但我們過去幾年精準的食物浪費的基準線都沒有辦法統計和設定,怎麼去設定2030年要減少50%的食物浪費這麼精準的源頭減量目標?不可能嘛!所以我在這裡具體要求,第一、我請你半年內參照歐盟Fusions的架構,發布臺灣版的食物浪費盤查指引,設定科學化的減量基準線,而這個指引不能夠只是參考性質,必須具有強制力入法,強制要求從業者開始,資本額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食品製造業、餐飲業和零售通路商,每年必須申報詳細的食物浪費盤查報告,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非常同意你的作法,我們整個在應急的廚餘去化處理中有留下一個伏筆,就是源頭減量,所以這個部分,委員你提到的這個意見,我們的確是在看,我們現在是要先應急,但是後面的部分,委員,六個月太長,我們會努力儘快在之前完成。

林委員淑芬:好,我很樂意聽到你這樣說,但是這個報告必須揭露,那個企業一年採購了多少食物、銷售了多少量、丟棄了多少量,在丟棄的部分當中,可食跟不可食時的比例為何?流向哪裡去了?只有這些數據被攤在陽光下,企業才可以接受到社會監督,感受到社會責任的壓力,才會認真的去檢討採購跟庫存管理的流程,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源頭減量。但是我必須說,我們的確還有一些相關的法規還要再配套,還有食品安全管理的問題也是要配套,還有責任的問題也是要配套,這個執行的細節我們再討論。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我們會趕快來做。

林委員淑芬: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發言。

蘇委員清泉:1127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彭部長啓明:蘇委員好。

蘇委員清泉:部長辛苦了。

彭部長啓明:謝謝。

蘇委員清泉:我問三個問題,簡單明瞭。第一個,現在臺灣的露天垃圾場還有幾座?

彭部長啓明:33座。

蘇委員清泉:這個圖怎麼是63?以前兩百多座嘛!

彭部長啓明:這個應該是以前還沒有處理的。

蘇委員清泉:現在這些露天的,你跟人家說2026年要全部剷平,你是要怎麼剷平?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是覆土,第二個是打包,不是剷平,是覆土、打包,剷平要等到焚化爐的量能夠,才慢慢的把它處理,還有一段時間。

蘇委員清泉:所以就把它蓋起來,掩耳盜鈴?

彭部長啓明:委員不能這樣說,因為掩埋本來就是垃圾處理的方式之一,但是現在我們先解決……因為裸露的過去實在太多,去年我上任的時候是五十幾座,甚至有人號稱百岳,事實上是53座,那現在我們是希望能夠減少,因為住在附近的民眾真的很可憐,所以我們是承諾說先把它蓋起來,然後之後我們等到焚化爐的量夠之後,一步一步的再來處理。

蘇委員清泉:那像臺南前幾天火燒起來,垃圾山火燒是很平常的事情,又很難打火,因為水車去到那邊都要硬載,一車載5噸、6噸的水,去到那邊一下子就用光了,所以只要垃圾山火燒都很難撲滅,一燒就是一個禮拜、兩個禮拜,污染非常的嚴重。那現在還有4個縣沒有焚化爐,雲林、南投、花蓮跟新竹縣,怎麼辦?

彭部長啓明:新竹已經在試營運了,南投我所知道的是他們地方要發標……發包,然後澎湖他們自己有在討論……

蘇委員清泉:許淑華應該不太會發飆吧?

彭部長啓明:發包、發包。

蘇委員清泉:所以這沒辦法驗收,他們現在都是掩埋,還是拉到別的縣市?我記得南投都是拉到臺中燒,現在還有嗎?

彭部長啓明:現在因為臺中自身難保,所以它有委託給別的縣市在處理,但是等於是說量還是沒有辦法去化。

蘇委員清泉:所以還是要趕快給他們蓋啦!

彭部長啓明:是。

蘇委員清泉:我們屏東分類得很好,所以效果不錯,是工商不發達還是怎樣?垃圾量太少?還是分類很好?

彭部長啓明:他們很努力啦!所以屏東原來的露天垃圾已經沒有了。

蘇委員清泉:枋寮那個好像也都沒了?

彭部長啓明:對,沒有了,解決了。

蘇委員清泉:好。第二個問題,臺灣黑熊往下跑,日本棕熊也往下跑,臺灣的石虎也往下跑,結果日本那邊有報說這跟光電板有關係,部長,這是怎麼回事?

彭部長啓明:這個我沒有特別的研究,我會再來跟農業部探討一下。

蘇委員清泉:他說因為光電板……太陽會動嘛!光電板每一個角度都不一樣,所以反射、反光都不一樣,那這些光害動物本身就很敏感、鳥類也很敏感,這些棲息在中海拔的動物,像低海拔的石虎,從苗栗那邊一直往下走,整個棲息地都破壞,所以日本現在有提出一個看法,他們低海拔跟中海拔現在絕對不再做光電板,屋頂的光電板他們還是允許做,但是低海拔、中海拔都不做。那我們臺灣,部長,你要去研究一下,不然熊都跑下來了。

彭部長啓明:好。

蘇委員清泉:臺灣這幾年保育做得很好,你到山上可以看到很多山羌,我到霧台那邊去,整條馬路旁邊都是猴子,我就跟牠比凍蒜、凍蒜,牠們也跟我一起跳,我可以帶廖偉翔去看一下。所以這些熊或者是野生動物的棲息,你要研究一下,你有沒有這方面的idea

彭部長啓明:因為這個是屬於農業部主管的,我們會跟它研究,不過委員,因為我們臺灣光電板的環評標準,在山坡地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委員你放心,未來山坡地如果要做光電板是很辛苦的。

蘇委員清泉:要管制啦!不要這樣一直破壞我們的環境,你看這些光電板的業者一個一個都出事情,收押的收押,這表示說有問題,弊端一大堆,我們環境部的人絕對不要involve到裡面,不要牽扯到……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我們是環評的審核單位,所以我們跟那個無關的。

蘇委員清泉:把關把得嚴一點,不要受到壓力就亂核准,這個是災難,整個移給子孫,這很不可取啦!你上次那些光電板,33座出事的,現在復原到什麼程度?你有在追蹤嗎?

彭部長啓明:現在33座我們有拿到23座的數據,然後其他的都已經進入去化的過程當中,所以委員放心,我們都有列管。

蘇委員清泉:好。瑩瑩,你不用上來了、不用上來了。最後一個問題是事業廢棄物,現在SRF或是事業廢棄物,你現在有沒有分類分得好?我看你們現在是滿嚴格的啦!

彭部長啓明:是。

蘇委員清泉:最後我再問你,醫療廢棄物現在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醫療廢棄物現在一年大概是12萬噸,那目前來說的話,現在等於是有分幾種的量,大概12家,然後滅菌再利用的8家,其實目前的量能剛好是平衡的,因為我也聽到很多醫界的朋友說很貴,那我也跟會跟我們署長再想辦法說,如何將循環再利用的比例拉高,減少它的負擔。

蘇委員清泉:現在用紅袋裝的污染性廢棄物都燒掉嗎?

彭部長啓明:對。

蘇委員清泉:那黃袋是回收嗎?這是你們在控制,還是醫事司在控制?

賴署長瑩瑩:因為有些再利用是我們衛福部那邊公告的,不過我們還是會去輔導,然後讓滅菌再利用的量可以增加。

蘇委員清泉:就是說用黃袋的儘量鼓勵,這樣嗎?可以回收,是這樣嗎?

彭部長啓明:是。

蘇委員清泉:以前大部分用紅袋直接燒掉很可惜,那你現在黃袋的比例,副司長,現在差不多有幾趴?

劉副司長玉菁:是,跟蘇委員報告,根據環境部113年的資料顯示,黃袋的再利用率是23%

蘇委員清泉:所以一些比如洗腎的tube、人工腎臟,都可以破碎回收?

劉副司長玉菁:是。

蘇委員清泉:那你現在黃袋的價格跟紅袋的價格差很多嗎?

劉副司長玉菁:價格應該滿有差異的,可能是它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

蘇委員清泉:就是黃袋的比較便宜,是這樣嗎?

劉副司長玉菁:對,回收再利用、滅菌再利用比較便宜。

蘇委員清泉:就是鼓勵他們儘量回收就對了。部長,你們這裡還有什麼配套?我看做醫療廢棄物的都做得很痛苦,都做到快要倒閉,有這個事情嗎?

彭部長啓明:不會啊!我訪視幾家都還……因為收的費用還滿高的,都還不錯。

蘇委員清泉:但是量不多啦!

彭部長啓明:量不多,對。

蘇委員清泉:所以有在輔導?我看他們真的都艱苦經營,有這回事嗎?

賴署長瑩瑩:我們今年有綠色醫療方案去進行輔導,所以像我們25家的醫學中心,今年已經可以全部來推動生物醫療滅菌再利用的工作,那比去年的話就多了4家。

蘇委員清泉:好,這一方面滅菌之後回收再利用,這個因為常常接到他們的陳情,所以部長和衛福部這邊都要注意,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要幫忙他們啦!

彭部長啓明:好。

蘇委員清泉:我沒有講特定的哪一家。

彭部長啓明:對。

蘇委員清泉:這個是好事情啦!

彭部長啓明:對。跟委員報告,其實SRF經過好好管理,它還是一條可以走的路,我也透過這個機會,如果好的就可以繼續走,社會也要慢慢可以接受,因為我們經過1年的整頓其實整個成效還不錯,有慢慢得到大家的信賴,不過還是有一段路要走啦!

蘇委員清泉:還是被污名化了啦!所以這個要輔導,也要幫忙他們。

彭部長啓明:是。

蘇委員清泉:好,謝謝。

彭部長啓明:是,謝謝。

主席:謝謝蘇清泉委員的發言。

請劉建國召委發言。

劉委員建國:1138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召委好。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這一本你有沒有看過?環境部的「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的專案報告。

彭部長啓明:有。

劉委員建國:你有詳細看過?

彭部長啓明:我後來是拿來自己再做簡報啦!我自己是簡報的版本。

劉委員建國:什麼?

彭部長啓明:我簡報的部分會呈現得更細緻。

劉委員建國:所以這個不夠細緻嘛!

彭部長啓明:因為我是看著那個,自己額外再做這個,又多做了更多。

劉委員建國:對啊!所以你是看了這個覺得就是不夠細緻才會再做另外那一份嘛!

彭部長啓明:對,要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

劉委員建國:如果這一份你有看過,我是覺得跟我對你的認識,在你施政上的作為跟作風是有很大的落差,是真的有很大的落差。

簡單講,臺灣垃圾處理的觀念一直落後國際,這個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在這個委員會也一段時間了,也經歷過好幾屆的署長跟現在的部長。現在在處理垃圾的方法就好像人家在開跑車,我們一直在騎腳踏車,不要說看不到人家的車尾燈,連努力要追都追不上。因為你來當部長,我覺得在面對這個垃圾的處理應該會不一樣,從減量、從暫置到掩埋還是焚化,應該會有不一樣的思維跟做法,但是我看這個報告裡面,沒有!就是完全沒有,所以我才會這麼講。

我們當時是在1990年的時候政府提出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國際上當時的歐洲等國家就已經確立減量與回收優先。我們還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為觀念,到了2025年已經經過35年了,狀況仍然一樣,我們面對垃圾的問題,還是思考如何儘早掩埋、焚化,沒有充分地去思考要如何再減量,做最好的暫置處理。甚至在面對突然的災害還有焚化廠歲修的時候,要如何因應短期暴增的垃圾?

從今年花蓮光復的災害以及臺中非洲豬瘟的事件,我想是給我們臺灣狠狠地上了一課。沒有充分地事前準備,結果到了災害發生,雖然感覺到是有在做,但是就中央跟地方來講,感覺地方是束手無策,全都顯示在國人的面前。中央當然也一直要積極去處理,不過這個好像一直銜接不起來。我從這個報告裡面要整理一些資料,部長就知道我要提出的是,這個報告完全不是你的施政作風跟作為。

部長同時再看這個表,這是環境部建置的「全國裸露堆置垃圾妥善處理監控平台」,上面很清楚地顯示,110年到現在全國各地的掩埋場、轉運站等垃圾堆置場,有火災通報的total77次,也就是說這些堆置場平均每2週就發生一起火災,這個不是鄰避設施,也不是嫌惡設施,這叫危險設施。然後111年至今新竹有21起,我的母縣(雲林縣)竟然也有11起;然後是澎湖,連離島的澎湖也有10起。所以我們在垃圾暫置的整個管理上、露天的管理上根本就是鬆散、毫無紀律,而且我們設置了這個平台卻還讓這樣的事情持續在發生。

我要說這是完全交代不過去的啦!這個就有陰謀論了,這個民間有講,我要送去焚化爐燒,也不一定可以全部收去燒。再來是價錢的問題,中央當時對焚化爐的政策,從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到民辦民營,坦白講這中間有很多人當時在上下其手,也有很多人因這樣的案子被抓去關、判刑也執行完畢了啦!這顯示這個政策基本上必須大幅去面對,然後去做修正,不然這樣的事情還是會層出不窮,因為到現在還有人期待要蓋焚化爐。我現在是想,他知道這個狀況,反而沒有在期待焚化爐,直接搞一個露天的焚化場做焚化,不然怎麼會這個樣子?兩個禮拜燒一次,不分本島跟離島,然後我們還設置這個監控平台。

第二件事情,121號環境部發了一個新聞稿「極端氣候加劇,環境部督促地方加強掩埋場防災管理」,然後要研擬什麼?研擬「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如果你沒發這則新聞稿我還不覺得……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有經過部長的同意,還是部長的指示,然後來研擬這樣的指引,到現在研擬指引有用嗎?到現在面對這麼多場的火災,我們還在研擬指引,你覺得有用嗎?而且你們的指引,我看你們的報告好像是到明年的2月,也就是到農曆過年前後才要出來,不知道還要再燒幾次,照這樣的比率、發生率來講的話。

我針對當時衛福部,不管是剴剴案還是蘇丹紅案地方政府都有訂指引,中央也有指引,地方政府還覺得我們訂的還比你中央的指引更好,但這個完全沒有法律上的效力,完全沒有啦!所以一旦等到燒出事情、燒出人命我們大家才警覺,然後才覺得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我們才要去面對,我覺得這是不對的。依照部長的個性還有施政的作風,我們立法院來修法也不為過,所以你們要不要趕快去面對,然後去調整、修正你們相關的辦法以好好處理這個事情?不然今天召委排這個專報,不要召委排完之後兩個禮拜又不曉得哪個縣市的暫時垃圾堆置場又燒一次,還是兩個禮拜內又燒兩次,這樣是沒道理的啦!

我希望部長面對這個事情,依照你施政的作風、作為應該是很積極地,該修辦法就去修辦法,該提到我們這邊修母法的就來修母法。暫置場的相關規定都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中了,所以我今天要具體地跟部長建議,我們應該梳理整個相關的規定,同時是不是要找專家,包含相關單位、地方政府的意見,訂定一個專門針對垃圾暫置場的管理辦法?

彭部長啓明:好。

劉委員建國:我認為這個要訂出來啦!好不好?因為在你今天的報告裡面有講到124號也就是這個月初你們有邀請專家學者及中央、地方相關部會來討論,已有初步具體內容。如有具體內容,是不是可以訴諸在修訂的相關辦法裡面?

彭部長啓明:好。

劉委員建國:一個星期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委員,包含我們的同仁上個禮拜到日本去問他們的專家,因為日本很理想,例如堆置只能有5公尺高,然後是多大的面積,但是這個在臺灣,差很多啦!

劉委員建國:部長,叫你處理廚餘,你去看日本。

彭部長啓明:我知道。

劉委員建國:結果現在這個還要去看日本?臺灣自你來當部長以後,很多思維和作法也不一定會輸日本啦!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不用等看到日本以後才去做啦!從1990年到現在2025年,都35年了我們還在處理垃圾暫置處理的相關辦法,然後要去研擬指引!你去看日本也沒有用啊!你去看美國也沒有用啊!你去看歐美有什麼用?是心態問題啦!那是心態問題,不然不會35年了到現在都還在搞這個啦!說白了就是這樣啊!對吧?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你再看,你們1210號又出了一則新聞,這個新聞我看到實在是差點昏倒,「臺中市環保局出妙招!」出妙招、出妙招,還是真的有夠奇妙、妙妙妙,什麼妙招?「壓縮垃圾再打包,避免發臭、四處飛」。垃圾打包分選從環保署時代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中央跟臺中市政府有城鄉落差,進入到時空隧道嗎?從1990年到現2025年,中央垃圾分選打包跟臺中市政府是有這樣的疏離感嗎?這個叫妙招?這個會叫妙招

彭部長啓明:這是既定的啦,以前很久就這樣做了。

劉委員建國:對,不管媒體怎麼下標,我是覺得為什麼到現在臺中市環保局才會來處理這個事情?還被媒體形容叫做妙招,環境部都沒有妙招了,好可憐,臺中市現在有妙招了,你們死定了,你們要被挑戰了。

不只這樣,11419號,部長,這是你下去邀集各縣市有裸露垃圾堆置的縣市環保局長共同宣示並簽署合作宣言,持續透過數位化的管理,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掩埋場整理及垃圾打包減容。我不曉得「減容」這個「容」的意思是怎樣?

彭部長啓明:就是不要裸露啦!不要裸露造成環境問題。

劉委員建國:為什麼用這個「容」?

彭部長啓明:就是原來的裸露實在很不好看,而且造成蒼蠅衛生、惡臭的問題。

劉委員建國:所以減少垃圾場醜陋的容貌啦!

彭部長啓明:對、對、對,打包啦!

劉委員建國:我可以這樣解釋嗎?

彭部長啓明:是、是、是。

劉委員建國:減少現在看到很多暫時堆置場裸露的、醜陋容貌的垃圾場等多項措施。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然後中央跟地方共同合作,在115年底前達成妥善解決各縣市裸露堆置的問題,這是當時的,是年初?

彭部長啓明:對,年初。

劉委員建國:對,那現在年底耶!地方政府的環保局,即臺中市環保局講說「妙招」,所以你下去看喔!臺中市環保局的局長還是副局長沒有一起跟你們召開這個會嗎?

彭部長啓明:有,前任局長也在這邊。其實我所知道的是他們堆了非常非常的多,比大家想像中還要多很多。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1月份也是有邀集他們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有、有、有。

劉委員建國:怎麼會年初邀集他們,年底的時候他們好像發覺到一個新的處理方式?我講到自己會覺得說,我怎麼會拿這兩個東西去做比較?問到連一點深度都沒有,真的問到連深度都沒了。所以你現在再訂指引,有用嗎?沒有用啦!部長,絕對沒有用,一點用處都沒有。

再來,過去臺中市不是沒有處理,這是在前市長的任內,2021年之前,應該是更早,110年,有啊!不是沒有做,整齊劃一,也不用再減容了,不用再減少醜陋垃圾場的容貌,現在2025怎麼變這樣?怎麼現在才要再出妙招?打包垃圾基本上當然要多花一點錢,我們雲林縣也是靠環境部的補助四千一百多萬,應該還不只,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不只,對。

劉委員建國:還更多嘛,就用壓縮封膜打包的方式,可以減少這樣醜陋的容貌,也可以抑制惡臭的發生。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這做多久了?

彭部長啓明:很久了。

劉委員建國:很久了,怎麼會變成臺中市環保局的妙招?所以我還是請部長研議相關的計畫、更積極的計畫,是不是有一個更妥善的處理方式?有具體的減量KPI呈給我們的委員會,大家再來督促啦,好不好?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好,沒問題。

劉委員建國:一個月內?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

劉委員建國: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劉建國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王委員正旭:1151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主席:請部長。

彭部長啓明:王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部長好。今天排這個題目,看起來真的垃圾不分藍綠白,大家要共同來關心,我們也了解垃圾一直都是臺灣民眾非常非常關心的問題,也經過您這兩年來大力的希望能夠透過各種不管是好的方法或者是好的思維,來解決民眾每天要製造可是又希望能夠透過政府部門努力來解決這樣的困難,這邊就有三個議題要跟部長來討論,第一個是有關於各縣市在裸露堆置垃圾處理的進度,第二個部分是資源循環和廢棄物管理的預算是不是有再調整的空間?第三個就是強化源頭減量和資源循環的政策。

有關於今天的重點之一就是各縣市這些裸露堆置垃圾的處理進度,剛剛很多委員也都非常非常關心,劉委員也提到部長那個時候有跟各個地方的環保局長宣示,在115年就要把裸露垃圾做一個完整的處理或至少要達到一定的目標,這個是大家非常關心的。早上的口頭報告裡面部長也提到目前已經從53座裸露垃圾場減了20座,只剩下33座,暫置量從84噸減到60萬噸左右,雖然與預計40萬噸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至少也有在努力處理當中。可是我們看到的報告好像又不太一樣,這個是我們今年1130號的數據,是來自貴部環境管理署所看到的,目標達成率是27.6%,顯然有一些落差,這個落差裡面我們比較關心的就是各個縣市好像又不太一樣,我們也知道垃圾處理機制是地方主管機關需要努力來達成的目標,可是有一些縣市可能今年也剛好有風災或相關的自然災害造成影響,臺南市或者是像花蓮縣目前的達成率好像都掛零,臺中市也同樣是掛零的狀況,當然也有一些縣市做得非常好,包括像屏東縣是100%,還有澎湖縣有到達95%,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落差?是出現哪一些相關問題?事實上當初各縣市這些衛生主管的局長們也都有共同來開會,這個落差的情形會造成目前的狀況,是不是有哪一些問題?中央如何能夠進一步來督導協助,這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說明?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第一個是像花蓮、臺南、臺中市本身的問題壓力就很大,它的焚化爐其實整個去化,據我所了解,他們垃圾暫置的量比我們想像中看到的數據還要多很多。而臺南是因為風災影響,有兩個縣市沒有問題且很努力積極的就是屏東和嘉義市,已經沒有露天裸露的部分。當然現在的情況是,因為我們現在也把錢都下去了,他們也給我們承諾未來這幾個月會加速發包來弄,所以裸露的部分,我希望是可以有一個進度啦,但是因為多了這20萬噸,本來今年年底要41萬噸,但是多了20萬噸,就是天災多了十五萬多,另外一個是廚餘4.5萬,年初的時候沒有想到會多到那麼多。花蓮則是因為這次馬太鞍天災的事情也有一點點影響,所以大概是這樣,我覺得我們會努力再跟各縣市一個個來討論、來解決,因為每個縣市狀況都不一樣,需要個別來給他們鼓勵支持。

王委員正旭:好,這部分就麻煩部長多費心,因為基本上每一個縣市的民眾都很期待可以好好處理裸露垃圾。再過來我們看到就是火警,剛剛很多委員也提到目前為止至少已經有24起火警,要處理火警真的是非常困難,同時,它對於相關地方所造成的影響真的非常非常明顯,不管是空氣污染、土地水質污染等等,這部分除了現有的政策以外,部長心中有沒有哪一些認為需要再積極加強的部分?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因為我上任之後也經歷了幾個火警,特別是前幾個禮拜臺南烏樹林的火警,當然一開始我們跟大家一樣都覺得為什麼燒了那麼久?後來到現場去看才知道那裡面真的很大,裡面的溫度高達四、五百度,我們的消防單位很努力在救、24小時在救,很多車都只能用傳統的方法去處理。所以針對火災的預防,我們現在雖然有監控還有灑水設備,但是像這種大型掩埋場或暫置場的處理,我們的經驗是不夠的,然後救災的機制也不夠,所以我們現在是希望跟單位一起來合作,看看有沒有新的方法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這部分請再給我們一點點時間,我們會找一些消防專業人員跟我們的同仁一起合作與協同,因為這是消防署跟我們的連結,不只要預防,未來救火的方式也要調整。

王委員正旭:顯然需要更多的專家或者是相關有經驗的人士共同來討論,希望針對火警的預防、處理以及後續相關的部分,大家能夠一起努力把它處理到一個到位的程度。

彭部長啓明:是。

王委員正旭:再過來是有關於預算的部分,記得去年10月份的時候就有跟部長討論過,希望爭取未來循環經濟相關的預算可以增加,因為我們了解有好的預算,才有辦法把事情做得更為到位,可是我們看到這幾年來,113年的預算是編列9億,今年是7億,而明年的總預算如果通過的話,只剩下5億,這一部分是不是在爭取預算上有什麼困難?要怎麼因應?其實我們知道如何讓資源能夠再利用是很重要的需求。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少的部分主要是財劃法修正之後,主計總處直接就砍掉了一般性補助款,所以一般性補助款的部分的確是減少了,我們就是少了一般性補助款,其他部分有些微增加,我請處長來說明。

賴署長瑩瑩:115年的部分,我們在源頭減量方面也有爭取院裡面額度外的經費來推動。

王委員正旭:所以業務執行上不會造成任何衝擊吧!

賴署長瑩瑩:在中央部分,我們在源頭減量方面有在爭取經費,對於一些像是我們要去做的綠色設計或者是循環產品,都有一些推動的經費來做。

彭部長啓明:不過也要向委員報告,那個時候是新增的預算,針對新增的預算,如果我們的預算沒有過,我們是完全沒辦法執行的,就跟營建剩餘土石方智慧圍籬一樣,如果沒有審預算,那麼我們1月、2月可能都沒辦法做,我們希望快一點。

王委員正旭:所以我們希望總預算能夠如期處理。

彭部長啓明:對。

王委員正旭:對於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改善的部分,剛剛有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有關於固態再生燃料的部分,其實很多委員都很關心,包括在座的涂委員,我也跟他討論過。針對SRF,如果能夠讓民眾更有信心,對於這跟所謂的焚化爐使用有些誤解的部分,如何能夠讓民眾更有信心來做這方面的理解,並且爭取未來所有民眾可以共同支持,其實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再利用的好機制,這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再說明?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針對SRF,其實我還沒上任前就知道這個爭議實在太大,而且缺乏管理機制,經過這一年多,我們特別一家一家去體檢、一家一家去看,找出問題,然後找專家提出方法,而且提出了白皮書規劃未來怎麼發展,現在也會定期監控,當然我們是以臺灣現在的量能為基準,其實針對有些SRF的廠,我們還是希望各個縣市首長能夠讓他們順利去推展,不然該縣市的SRF或是垃圾處理都會出問題,所以我們是鼓勵在做。對於有些SRF使用廠,我們也期待如果地方希望有更嚴格的標準,我們也鼓勵它,所以目前我們也有這樣的溝通。但是因為這裡面的許可權都還是在地方政府身上,我們未來一定會負責把關,只會更嚴,希望它更好。過去各位的疑慮,我可以說現在已經顯著改善了。

王委員正旭:我們希望好的政策可以如期得到民眾的支持。最後是有關於家戶廚餘,因為突然每一天會增加593噸的家戶廚餘,有沒有短、中、長期的想法和做法?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第一個,關於整個量能平衡,還要再一年多的時間才能完全balance,不用進到焚化爐燒,我們是希望不要進到焚化爐燒,因為廚餘是一種資源,當然有一些增加的措施現在都在開展當中,但是現在短期是不要餵豬,所以還是有去化到焚化爐,這部分我們會密切監控。另外是這種設施的興建,我們已經鼓勵地方政府在做了。還有最重要的就是源頭減量,所以包含如何設計一個更好、更有效的策略,不是只有宣導式的惜食,整個源頭減量的策略才是最重要的,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正在規劃當中,希望一、兩個月內可以提出來更具體的方案。甚至剛剛也有委員建議比照歐盟的法規,其實我們都有在做,但是畢竟臺灣從來沒有對食物浪費好好去規劃,我們也希望我們可以提出來,但是這個提出來之後,就像這次的廚餘,其實就要變成成本了,以後廚餘就是有成本了,大家也不大習慣一樣,所以這個部分真的需要轉型

王委員正旭:好,如果討論有決議或者是內容的話,也麻煩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參考。

彭部長啓明:好。

王委員正旭:最後一點就是剛剛有提到全國醫療機構相關再利用的部分,我們也發現每床日總廢棄物生產量過去這幾年還是有在逐步增加當中,從105年的2.97kg/床日到113年的3.58kg/床日,雖然看起來數字好像沒有那麼驚人,事實上量也是蠻大的,再利用率也有稍微增加。其實我在今年3月份也有麻煩部長,包括那時候的邱部長也一起去林口長庚考察,針對這部分,目前兩個部會有沒有積極在研討,針對醫療廢棄物如何再利用的部分有做哪一些討論及加強?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今年有一個綠色醫療方案,其中就是把醫院裡面的廢棄物,看看是不是可以再盤點,分類之後可以滅菌進行再利用,這樣就不用焚化了,所以這部分都有在做,我們今年先從醫學中心做起,今年大概全數都已經可以參與我們滅菌再利用的工作了。

王委員正旭:所以大型醫院、醫療機構都有共同參與了,因為醫療廢棄物造成的影響會越來越明顯,貴部確實需要好好來加強輔導,或者是協助醫療機構共同來處理這個部分,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發言。

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涂委員權吉:125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涂委員好。

涂委員權吉:部長,我們現在有預計2027年廚餘養豬要全面退場嗎?

彭部長啓明:是。

涂委員權吉:2028年焚化掩埋到時候也是要歸零對不對?我們預計的期程大概是這樣嘛!

彭部長啓明:如果是歸零的話,應該在兩年多後就會歸零,就是……

涂委員權吉:差不多就是2028年啊!

彭部長啓明:我們希望可以快一點,例如廚餘的量可以減少,源頭減量會更快。

涂委員權吉:所以到時候大宗的部分大部分會變成堆肥,然後還有生質能等等嘛!

彭部長啓明:對。

涂委員權吉:上一次衛環委員會也有到桃園去考察,主要是考察生質能中心以及民間廚餘去化機構,當時也有看到民間廚餘去化機構占地面積小,而且三個小時就可以把廚餘去化變成堆肥,液體的部分可以做成有機營養液,固體的部分可以做有機肥料,這是中興大學和中研院產學合作的成果,而且它一天處理的量能可以到100噸,甚至可以更高。針對這部分的技術,如果我們到時候禁廚餘,這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大力推廣一下?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上禮拜也去那個廠看過,第一個,有關沼液的部分,其實它是有用的,可是現在變成廢棄物去處理,也讓它整個去化的成本一噸大概要5,600塊,所以我們現在會協調,我們已經跟農業部在協調如何把去化做更有效的利用,不要把它當成廢棄物,這個我們正在談。但是農業部原來有一些法規上的限制,所以目前我們正在協調當中,我希望讓廠商可以更好,就可以更成功的解決廚餘去化的問題。

涂委員權吉:因為現在是我們政策的問題,本來所有廚餘可以百分之百的處理,而且沒有碳排、沒有污染,可以做成有機營養液,固體的做有機肥料。剛剛部長講到一個重點,本來有機營養液其實養豬業者拿回去加熱以後就可以餵豬,可是因為現在我們政策的問題,以後廚餘不能餵豬,有機營養液反而就像剛剛部長講的,變成沒有用的,變成要去找污水處理,所以他現在面臨很大的問題,成本又提高,還有污水處理的量能也是問題。

彭部長啓明:對。跟委員報告,其實不只有他,包含桃園的生質能中心,其實也有沼液的問題,我們的確是希望能夠解決,當然農業部陳部長也跟我討論,他們那邊正在處理協調當中,我們希望可以儘快有一些方案讓這些產業能降低成本,因為是不是資源、是不是廢棄物,就是要在法規的解釋跟認定上面有一個更好的協調。

涂委員權吉:現在也碰到一個問題,因為那時候非洲豬瘟,他們為了幫地方政府處理廚餘,結果有機營養液又不能拿去養豬,當作污水處理,所以這一部分可能農業部、經濟部與環境部應該要好好的協調一下,經濟部處理污水處理廠的量能,他也達不到,有時候要迅速處理,可能又超標。他幫地方政府處理廚餘,因為污水的濃度太高,結果變成排放出來又被罰錢,可是如果全部要達標,可能會有一個成本,還有量能上都會有問題。所以我說我們現在禁用廚餘,這個技術真的是很好,就像部長講的,有機營養液真的要好好規劃一下,不然明明是可以用的東西,本來加熱以後就可以養豬,結果現在變成污水處理,成本提高,然後污水量能又不夠,如果量能要夠,可能它的濃度達標,超過標準又會被罰款,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應該要跨部會研議一下?

彭部長啓明:對,我們現在正在處理這個事情,也跟委員報告,因為最近天氣冷,火鍋或羊肉爐等等油脂特別高,所以水污染處理的也告訴我,那個都是一層油,都是我們大家吃的油,其實那個油我覺得都可以再回收、再處理的,現在就是法規上面的認定,以及大家的協商還有一些狀況,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希望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的確正在處理。

涂委員權吉:所以看起來業者讓我們感覺到廚餘可以百分之百的利用,基本上它不是廢棄物,只是如何用技術把它變成有用的東西,雖然還有一年,2027年才不用廚餘養豬,可是我發現這個政策一宣布之後,很多地方政府也在反映其實現在很多養豬業者完全都不收了,民眾都說現在的廚餘,業者以前都會去他們那邊收,現在完全開始都不收,所以變成他可能知道往後都不收,他本來要買蒸煮設備,現在都不買了,因為他知道再過一年多都不能使用,所以現在地方業者就已經沒有在收廚餘了,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這個情形?

彭部長啓明:知道,很清楚。現在向各個縣市環保局、農業局申請可以持續蒸煮監控的大概已經有一百多家了,基本上我們預估會有大概將近一半左右可能會退場,因為農業部對於他們變成飼料養豬給的福利還蠻好的,所以基本上未來的確慢慢會變少,這段交接、轉換、轉型的期間就需要大家來努力,我們其實一直不斷地在協助地方縣市環保局協調這個事情,因為可能有些團饍或是餐廳無法去化,就會產生一些壓力,目前我們真的在解決這個事情。

涂委員權吉:所以廚餘的問題可能不是到2027年再處理,現在就要面對……

彭部長啓明:現在就有問題。

涂委員權吉:現在就要面對。

彭部長啓明: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其實現在到年底之前,我們是有補助費用的,到了明年之後,因為11號才開始可以廚餘養豬,有一年的時間,所以我認為壓力會是在明年年底的時候,這個是大轉型,那個會是另外一波,我們現在就要來準備未來的事情了。

涂委員權吉:好,希望農業部、環境部、經濟部,部長,因為你們是廚餘的中央主管機關,這個部分應該趕快跨部會來研議解決這個問題。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涂委員權吉:還有針對現在促進資源循環,在2024830號有成立8+N資源循環的產業聯盟,現在已經滿一年多了,部長,那時候你有說產值在2030年的時候要達到3,700億元,現在環境部在這一部分的角色到底是屬於被動還是主動去輔導產業鏈成立?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們是主動的,剛剛是他們那時候統計的數字,我們最近用德國的方法來算臺灣的循環經濟,去年是1,688億,我們選擇幾個重點能夠來合作,現在大概有10個聯盟了吧!我們請署長來說明一下。

賴署長瑩瑩:我們現在各個聯盟分別就主題來做一些交換意見,包括法規或者他們有些在循環產品的銷售,一起來共同討論,如果他有些資金問題,我們有一個綠辦也有提供資金的支持。

涂委員權吉:所以署長應該知道,因為我們有共同去參加他們資源回收全國大會,他們業者也都非常關心環境部現在到底針對這個期程、指標要做到什麼程度,我們將來是不是一樣要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

賴署長瑩瑩:是,資源循環推動法對我們要促進這些產業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也希望能夠得到大院的支持。

涂委員權吉:因為這部分,回收產業其實有一個很關鍵的就是貴金屬資源,我覺得環境部應該也要推動請民間業者加入,因為他們應該是將來我們關鍵貴金屬的國家隊,針對這部分,我希望部長能夠明確讓我們知道要如何推動民間產業成為8+N產業聯盟的成員,請環境部針對未來的規劃,可不可以提供這些計畫讓我們知道?

彭部長啓明:好,委員說的承辦窗口沒有問題,其實這是整個循環署在推動的事,你剛才說到,例如說稀有貴金屬或是重金屬的回收也是我們的主力要點,我們現在就密集地跟一些相關業者在討論當中,我必須說我們現在先找幾個很重要的、最重要的貴稀金屬在討論當中,未來我們會更開放的讓更多人來參與,因為這裡面的水很深,我們會一個一個來掌握狀況。

涂委員權吉:對,因為現在業者認為針對廢棄物回收有明確的法令處理,你看針對資源回收,他們連窗口都搞不清楚,法令上好像也不是很明確,所以是不是可以儘快針對資源回收的部分,而且這對臺灣回收貴金屬,我覺得也非常重要,所以這部分應該是不是要儘快好好的規劃?是不是有明確的計畫可以提供給我們辦公室?

彭部長啓明:好,沒有問題,謝謝委員。

涂委員權吉:針對今天垃圾掩埋的部分,我也想請問一下,部長,之前我們有去桃園市考察,我了解一下進度,我們當初有去考察楊梅的員本垃圾掩埋場,還有觀音的保障垃圾掩埋場,它都是暫置,部長也有講明年底就會退場,這個部分是不是確定可以如期進行,以解決地方垃圾掩埋場的問題?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桃園的部分,他們很積極在面對,我也給他們很大的肯定。委員,因為那次我們去的時候,里長在那邊,我也拉著里長的手說明年我們一起去看,至少沒有裸露的情況,我們目前掌握的進度是會如期完工,也希望明年年底的時候帶那位里長,我們一起來見證。

涂委員權吉:明年底退場,是整個覆蓋完成?

彭部長啓明:覆蓋完成,當然桃園環保局更積極,我們的標準,第一個,打包;第二個是覆土。他們可能會更積極地來處理,這個還是要看他們最後的結果,但是至少在附近絕對不會有那種聞到味道、蒼蠅一大堆的問題,應該會顯著地改善。

涂委員權吉:因為地方民眾還是希望都能夠拿去焚化……

彭部長啓明:移除。

涂委員權吉:移除、焚化處理掉。

彭部長啓明:對,但是因為桃園的量還是有一點點緊張,因為桃園的那兩個焚化爐,其實剛好平衡而已,還有事業廢棄物,還是有點不大夠,所以基本上,如果桃園未來還可以更積極,可能等SRF發展得更完整,我希望速度可以更快。

涂委員權吉:好,針對這部分,部長有答應說明年底一定要退場,所以最基本的部分還是要把它完成。

彭部長啓明:對,我們至少要把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變好,這是我們首要的目標。

涂委員權吉:對啊,不然一些惡臭啊、蒼蠅啊,這都非常嚴重影響到他們的生活。

彭部長啓明:是。

涂委員權吉:好,這部分部長有講明年底一定要退場完成。

彭部長啓明:對,明年底我們邀請委員一起再去考察,應該可以回復原狀,讓里長開心一點。

涂委員權吉:好,希望明年底我們是去驗收成果。

彭部長啓明:是。

涂委員權吉:好,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涂權吉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邱鎮軍委員發言。

邱委員鎮軍:1218分)主席好,我們一樣請彭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邱委員好。

邱委員鎮軍:部長好。我看你們今天的書面報告,到今年10月底,全國的暫置場從112年的84萬噸下降為60.8萬噸,也就是說已經處理了23.2萬噸,大概是27%。我想問一下,明年年底的這個承諾有沒有辦法完成?

彭部長啓明:目前我們還是照原來的承諾往下走,雖然原來更積極應該是41萬噸,但是因為臺南還有包含廚餘,多了大概快20萬噸,所以我們……

邱委員鎮軍:這是垃圾山耶。

彭部長啓明:掩埋場,露天裸露。

邱委員鎮軍:對,你們是要怎麼做?就是打包嗎?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是打包,第二個是把它覆土掩埋,就是蓋住。

邱委員鎮軍:等於是活化再利用的意思嗎?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如果未來這個焚化爐量能夠的話,還是希望可以把它去化掉,但是這個……

邱委員鎮軍:要打包的話,這個你要放到什麼時候?

彭部長啓明:要打包的話,如果焚化爐啟動,未來大概兩、三年後這個焚化爐應該有一些餘裕,那就可以來做焚化的處理。

邱委員鎮軍:所以現在這個狀況是控管住了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現在還有33個露天的。

邱委員鎮軍:對啊,那你明年能不能完成?

彭部長啓明:應該是沒有問題。

邱委員鎮軍:我們是希望你們說到要做到。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鎮軍:當然我也希望你打包之後,也不能說就把它丟在那邊就不管了,政府應該有一個具體的作法,你期待的是怎麼樣?

彭部長啓明:以臺南來說的話,它的……

邱委員鎮軍:臺南當時也是含在裡面嗎?

彭部長啓明:是,因為他們的城西掩埋場,量還滿大的,然後未來幾個月應該有機會啟動新的焚化爐,如果舊的還繼續留著的話,應該有助益於去化打包的垃圾。

邱委員鎮軍:不會越處理越多啦?

彭部長啓明:不會、不會、不會。

邱委員鎮軍:我再問一下,在高雄有亂倒垃圾案發生,很多青鳥在脆(Threads)上面說至少高雄市有出面處理,其他縣市的暫置垃圾一直都沒有處理,把亂倒垃圾跟垃圾場裡的暫置垃圾混淆在一起,不小心就把這個情況怪到環境部頭上去,我很替你很抱屈,但是我看到今天的報導說還剩下60.8萬噸,都集中在新竹、臺南及南投三個縣市,現在是哪邊最多?

彭部長啓明:應該是臺南還有新竹縣。

邱委員鎮軍:臺南是因為11月底又暴增17萬噸嘛,是風災之後的垃圾嗎?

彭部長啓明:是,風災的垃圾。

邱委員鎮軍:有沒有包含烏樹林暫置場的垃圾場?

彭部長啓明:沒有包括。

邱委員鎮軍:烏樹林就不含在這裡面了?

彭部長啓明:對,我們是算露天裸露的,那個暫置場沒有算在裡面,因為那個本來在未來這幾個月就會去化完成。

邱委員鎮軍:我看到你們有去日本考察經驗,制定大型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消防安全管理原則、分區堆放及進出場管理原則,提供地方依循。請問你提供給地方了沒有?

彭部長啓明:還沒有,我們還在研議,因為日本是很理想,但是在臺灣,我們的災後的量,因為日本其實在發生災害的時候,家裡面的器具等各方面都要做好分類,而我們是沒有在分類的,所以等於是整個就變成大垃圾出去……

邱委員鎮軍:暫置的時候不會順便做一次分類嗎?

彭部長啓明:現實上很困難,例如說以花蓮光復鄉來說,其實那整個就一起出來了,全部混在一起,你沒有辦法分類的。

邱委員鎮軍:那到後面要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所以基本上這樣就變成一個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現在一直在觀察說……

邱委員鎮軍:很大的困難還是要有個辦法。

彭部長啓明:對,當然先進國家有一些好的作法,我們會來做參考,因為我們通常遇到災害的時候,基本上所有垃圾、所有東西就混在一起了,當然會造成我們去化的困難。

邱委員鎮軍:對啊,臺南這個事件還是要引以為鑑,因為萬一發生火災,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我希望環境部儘快來妥善處理。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鎮軍:另外,全國事業廢棄物處理及營建產出物管理,今年臺灣再度爆發垃圾大戰,主要就是當時蔡英文總統改變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政策,導致每年有高達數百萬噸的事業廢棄物進到一般焚化爐,排擠到一般家庭垃圾的妥善處理率。我看經濟部的報告,10個園區、17處環保用地,請問目前開辦事業廢棄物專門處理設施的進度到哪裡了?

彭部長啓明:這是不是請產發署說明?

邱署長求慧:目前這17處的環保用地,現在只剩下兩處,現在正在待釋出,但是這兩個部分的話,剛好環境部現在有在推動氣候科技的環保計畫,這兩處的話大概是預備做這兩個計畫的使用

邱委員鎮軍:那其他的呢?

邱署長求慧:其他部分目前都已經有在做環保用地的使用,原來的規劃……

邱委員鎮軍:已經開始使用了,什麼時候可以完全落實?

邱署長求慧:完全落實,就是我剛才講的,這17個裡面有15個現在都已經落實用地的使用了。

邱委員鎮軍:已經落實在做就對了?

邱署長求慧:是的。

邱委員鎮軍:就地處理原則都一樣嗎?

邱署長求慧:對。

邱委員鎮軍:每一個都一樣?

邱署長求慧:對,都是就地來處理,依據廢清法的……

邱委員鎮軍:好。另外,我們經濟部成立的北、中、南觀音、彰濱還有大發產業園區,三個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的示範場,目前的運作狀況怎麼樣?

邱署長求慧:我們是不是請組長這邊說明?

邱委員鎮軍:好。

吳組長振華: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北,中、南的桃園、彰濱跟高雄的三個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場,目前都是順利運作當中。

邱委員鎮軍:年處理量是多少?

吳組長振華:年處理量會依照有害事業廢棄物的量,每年會有變化。

邱委員鎮軍:所以它的量是無限擴大的?

吳組長振華:沒有,它還是有一個上限,比如說我們南區的處理量能,大概兩座焚化爐……

邱委員鎮軍:這三區能不能滿足現在所有廢棄物處理的問題?

吳組長振華:有害事業廢棄物的部分,目前是沒有問題的,處理都夠。

邱委員鎮軍:都夠就對了?

吳組長振華:是。

邱委員鎮軍:已經開始做了嘛?

吳組長振華:是。

邱委員鎮軍:接下來,越來越多的良田、魚塭、山谷像得了癌症,一步一步死去,危害到臺灣的農業與環境,兇手其實就是營建工程產生的廢棄物與剩餘土石方四處濫倒,像美濃天坑,盜採完砂石就被偷埋營建廢棄物與土石混合物,這當中最主要的破口,其實中央有統一的規範,各縣市的作法不一樣,才會導致清運業者和非法車隊、土資場業者串成三角的犯罪鏈,部長認為這個問題出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出在很多的面向,例如我們的去化量不夠,第二個是過去的管理,其實臺灣幾十年來……

邱委員鎮軍:不是都有裝GPS嗎?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土石方的部分沒有,我們破獲的幾個案例都是有一些……

邱委員鎮軍:未來會裝嗎?

彭部長啓明:會全面要裝,然後另外一個是智慧圍籬,加強監管,以後會更容易抓到。

邱委員鎮軍:你擔不擔心他們裝了這個GPS,然後到土資場繞場一圈就跑掉?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們以後會連結警政單位的CCTV,所以這個部分不會有這個問題。

邱委員鎮軍:對,這個還是要去防止啦。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鎮軍:我也看到其實有很多問題,就是說有一些建商在蓋大樓的時候,那一些土其實是乾淨的土,但現在全臺灣都沒地方去啊,這個怎麼辦?

彭部長啓明:我們會鼓勵能不能夠在現地做好一些分類,因為它就是沒有分類才會變成廢棄物。

邱委員鎮軍:因為有時候你說完全百分之百沒有垃圾好像不太可能,可能有一些參雜到……你們有沒有一個比例的原則?

彭部長啓明:有的,因為像疾管署現在舊的大樓拆掉,其實在現地就分類得很好,就可以重新再利用。

邱委員鎮軍:我是說新建的。

彭部長啓明:新建的部分,我們當然現在沒有辦法,還沒有一個規範出來。

邱委員鎮軍:它只是挖地下室而已啊。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鎮軍:但是它撈起來可能有一些垃圾,或者是有一些磚塊什麼的。

彭部長啓明:是,那個都有一定的分類標準,例如磚塊,R什麼類、D什麼類,等於是大概都有。當然,我們是希望以後源頭可以分類得更好。

邱委員鎮軍:但現在這個還是沒地方去啊。

彭部長啓明:當然現在的確是有問題。

邱委員鎮軍:尤其是我們鄉下很多農民,有一些他的農地需要改良,這個時候就可以給他們利用,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鎮軍:這個是地方政府管轄?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個是地方政府要管轄。

邱委員鎮軍:它決定就可以了嗎?

彭部長啓明:因為這部分的管理是地方政府,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其實並沒有特別去做一些平臺,所以以後的土資平臺,我們特別找了幾個去化量能不夠的地方政府先成立一個平臺,我們都談好了,預計明年的預算就可以來推動、做這個事情,我們照今年的辦法都已經弄好、協調好了,就是明年11號開始啟動。

邱委員鎮軍:好,因為我看到這其實有很多問題,還有一些土資場在賣證明的問題,這個應該是已經公開的訊息,所以我覺得環境部應該把會碰到的問題做個整體的規範,讓各縣市政府好遵循,這樣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可以,也請委員幫忙,因為這個部分明年我們各縣市都談好了,他們要成立一個土資的聯合辦公室,由副市長來主持,也請委員多幫我們忙,因為這是明年新增的預算。

邱委員鎮軍:好,可是你們要我們立法院通過,要趕快給我們啊,我們才可以幫你們審預算。

彭部長啓明:對,委員要趕快幫我們審。

邱委員鎮軍:你沒有編,我們怎麼審?我們要的都沒編!

彭部長啓明:我們已經給了。

邱委員鎮軍:給的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邱委員鎮軍:該給的錢沒給,這不是你的責任,你不要攪和進來啦!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鎮軍:最後,禁止廚餘養豬的部分,我剛剛也聽到兩年後要完全禁止嘛。

彭部長啓明:一年後。

邱委員鎮軍:一年後?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鎮軍:現在還可以用就對了?

彭部長啓明:現在還可以用,但是家戶的不能用。

邱委員鎮軍:我們苗栗縣有一場是一個年輕人自己在做的,我們叫做蒸煮中心。

彭部長啓明:共同蒸煮。

邱委員鎮軍:對,他當初是響應政府的政策,環境部如果禁了之後,他怎麼辦?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這個問題我也跟農業部討論過,基本上按照現有的法規是不可以,但是其實以農業部來說的話,它對於植物性的殘渣,這種事業的其實是沒有禁的,所以未來我覺得他可以轉型,可能跟現在的狀況會有點不一樣。

邱委員鎮軍:對,我希望政府能夠介入,因為他當初也是配合政府的政策,一個年輕人創業其實不容易。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鎮軍:他投資的金額其實也不小。

彭部長啓明:一億多,全順畜牧場。

邱委員鎮軍:因為他是全臺的第一場嘛。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鎮軍:當初他也是響應政府政策,我希望政府不要把他丟在那邊不管,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我會跟農業部反映,協助他們來做轉型。

邱委員鎮軍:好,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邱鎮軍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謝龍介委員發言。

謝委員龍介:1230分)主席,我請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謝委員龍介:部長你好。我請教你,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10年前你專訪賴總統,你問他:「你跟謝龍介到底是什麼關係?」

彭部長啓明:有。

謝委員龍介:有嘛。

彭部長啓明:嗯,有。

謝委員龍介:他怎麼回答你?

彭部長啓明:我忘記了。

謝委員龍介:你忘記了?

彭部長啓明:對。

謝委員龍介:他跟你說:「我跟謝龍介非敵非友。」那個訪問我有看到,所以我在議會問他,我們兩個這麼好,你怎麼會說我們兩個非敵非友?我就寫了副對聯,我說:「非敵即是友;非友即是敵,所以市長,我們兩個是不是亦敵亦友?」他都不敢回應我,不好意思回應,對不對?哪有這種當面笑咪咪,去到你那裡就變得不一樣,變成非敵非友的!我想你和他這麼好,你要了解他對環境疼惜的這種心情,包括天坑也好,還有包括剛才邱委員說的,是苗栗對地下室的土方沒有管制嗎?不應該是這樣,你說你有編一筆預算,地下室本來就是土方的資源,這叫做土頭,只要它後面有蓋房子,就叫做土尾,土頭跟土尾應該各縣市的建管單位都有這個申請,也都有管理。萬一今天沒有土尾,地下室挖起來的時候,它會有一個堆置場,包括各縣市有一些資源回收場,沒有那麼難管理,也沒有那麼難統合,為什麼你們環境部一直沒有去做這個統合?這是不對的,各縣市如果可以跨域做統合,今天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違規的事情發生?偷倒垃圾、偷運土方、偷挖土石,甚至處罰這些人的時候,你們環境部是不是要建議交通部,在這個違規……我說給你聽,所有我們剛才說的違規,包括那時候你去臺南看那些堆置、暫置場的東西都需要卡車來運輸,你知道嗎?

彭部長啓明:嗯。

謝委員龍介:沒卡車他們就拖不走,基本上這些35噸的卡車都有GPS,車行去到檢察官那裡說:「是他要訂我的車,我只是載運而已,跟我又沒關係!」如果他是請他載土方,結果到最後是載垃圾、載廢棄物去到不應該去的地方,你們是不是要跨部會協調一下?像這種的就應該把他的牌照吊了,因為只有吊牌他們才會怕,只有把他的牌照吊了,他沒有維生的工具,司機就不敢犯法了,因為司機不需要用他的牌照和卡車的牌照去跟他們拚。作奸犯科之輩賺大錢,他只賺個運輸費而已,運輸是他去加油,是他應該做的、也合理的利潤而已,他只是幫他們代工

你知不知道檢察官過去這些案件都是怎麼破案的?部長,我跟你說,都是問司機才問到真相的,所有車隊的司機都知道真相,所以這個你要落實管理,你只在那邊制定規則,說要怎麼管,但是「嚴官府出厚賊」我沒騙你,只要對症下藥,從源頭把它鎖住,明確地定下去,我跟你說,他不敢亂運、不敢亂倒,而且你剛才說,透過GPS要抓是很簡單的,檢察官破案是這樣來的,所以只要這裡結合起來,我看違規亂倒的人最少可以減80%以上,你知道嗎?

彭部長啓明:是,報告委員,我們除了GPS外,所有的CCTV都會弄。另外,現在很多的狀況是抓到司機,可是罰不了錢,因為都脫產了,或是斷在那裡。

謝委員龍介:不是啦,我跟你說的意思就是你要把他們吊牌啦!

彭部長啓明:是。

謝委員龍介:車要吊牌,駕駛也要吊照,就像我們現在在高速公路超速,立法院的助理我問了好幾個,超速的都被吊扣牌照,這樣他就會怕,民間也很多人被吊牌,還要被吊照。我跟你說,治亂世要用重典,因為你的環保現在是在亂世之中。

還有廚餘的事情很嚴重,廚餘現在都沒辦法去化,我剛才有跟陳部長說,工研院要趕快把廚餘化成豬的飼料,他說他一個月前已經去日本看完了,我有要求他在一個月內提出跟工研院初步的研議報告,臺灣要怎麼樣才可以把這些廚餘再度化廢為寶,雖然成本會提高一點,但是它可以真的化成豬的飼料,這是你的業務,我跟你說,現在各縣市一旦不收營養午餐的廚餘,我看你們補助地方把廚餘做成堆肥,但你們沒有落實考核,部長,他澆肥隨便弄,包括粉碎也都不合標準,然後做一個報告跟你們核銷,說有啊,你們補助這些我們就有怎樣做,但都在騙你,你知道嗎?都在騙你,我現在跟你說就是有證據。

彭部長啓明:好啊,你拿給我,我來看。

謝委員龍介:真的嗎?

彭部長啓明:好啊,你拿給我。

謝委員龍介:你們補助各縣市去做堆肥,補助他那麼多錢去買機械、買粉碎機,然後去發酵,但空氣也沒處理,臭味也是一樣產生,而且「瞞父騙母」都在騙你的啦!你問他就知道了,對不對?你不知道喔?我就跟你說,你再去跟部長報告。

彭部長啓明:好,委員給我資料,我們請同仁來查,沒問題。

謝委員龍介:你沒有落實考核,底下人就在那邊「遮瞞」嘛!

彭部長啓明:會啦、會啦!

謝委員龍介:不管哪一個縣市……

彭部長啓明:委員就給我。

謝委員龍介:還有那一天你去看堆置場的火災,我跟你說臺南市的消防局長辭職了,他在第一時間就跟環保局建議大型的機具一定要到位,才有辦法打火,但他們沒有這樣做,我們在那邊都很清楚。現在去追究責任也沒意義了,但是要怎麼挽救?你承諾要在全臺灣做一個大型的暫置場,要怎麼分類?要怎麼區隔?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這種災難,這讓空氣污染非常的嚴重啦!所以我在這裡跟你說,要以臺南市這個個案重新做一個檢討。

彭部長啓明:是,有。

謝委員龍介:你現在計畫還沒出來啊!

彭部長啓明:這個要時間,因為我們也要跟各縣市環保局來溝通,然後我們自己要提出一個,也要找專家來討論這個暫置場。

謝委員龍介:要多久的時間?

彭部長啓明:我們預計是2月底會對外公布,現在其實我們內部有一些初步建議方案,但是我覺得還可以更好一點。

謝委員龍介:好,我是覺得你如果在2月底要公布,在1月底你就要先給本席你們初步的計畫啦,我可以提供你很多意見,我不騙你。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謝委員龍介:你如果沒有,我再叫賴總統跟你說。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謝龍介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黃委員秀芳:123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想請教,我們現在廚餘禁止養豬有一個緩衝期,差不多緩衝一年的時間。我也看到像彰化縣,因為就只有一年的時間,你們現在有補助蒸煮的設備,而目前彰化縣沒有養豬場申請嘛,我們當然希望非洲豬瘟不能、也不可以再次到來,因為對產業影響真的非常大,有2,000億!我想請教部長,目前學校遇到了一些困難,你應該也看到這幾天學校因為營養午餐的廚餘,彰化的老師或者校長都要押廚餘車到固定的點,也引起學校老師的反彈。因為我們從非洲豬瘟發生10月份到現在,我在質詢臺上面也重複提到廚餘的問題45次,我覺得地方跟中央這邊應該要有一些合作的關係,你如果請這些老師或者是校長要去押廚餘車到固定的點,或者押到垃圾場,其實我覺得這些都不應該啦!部長,所以你看到這樣的消息之後,你有跟地方政府溝通,希望可以再怎樣去處理營養午餐廚餘的問題嗎?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我們上禮拜四跟彰化和各縣市都有開會,彰化環保局目前大概整體是沒問題,他們關於老師送的部分,很快就做一些修正,但是現在彰化有一個情況,其實縣府也主動說都不要……

黃委員秀芳:就是都不要了。

彭部長啓明:所以基本上縣府,我所知道環保局有協助他們原來養豬的清運業者轉型成清除業,來解決短暫銜接的問題,所以他們正在做這個事情,但是這個可能還要一點點時間,我們希望越短越好。

黃委員秀芳:其實我是覺得真的要快一點啦!要不然廚餘的問題,確實是……

彭部長啓明:很大壓力啦!

黃委員秀芳:真的是很大的壓力!再來,如果現在清運的成本都提高了,難保未來會亂倒,有這個可能發生,可能會亂倒,倒到深山、山谷底下。我之前在質詢臺上也有特別提到,有一些廢棄物被亂倒在深山的山谷,直接倒下去,如果現在廚餘清運成本又提高的話,難保未來廚餘也是會被亂倒。所以我希望環境部跟地方政府,針對廚餘應該要有一個更明確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對環境第二次的傷害。

彭部長啓明:對,也跟委員報告,我很多次,大概有3次的場合都拜託縣市首長、六都的首長,一定要嚴防亂倒的問題,因為執行是他們在執行,他們也都說沒問題會加緊來處理。當然,我是覺得我們如果按照過去,因為原來每年平均一天是2,100噸,現在廚餘因為疫情的關係降到1,700,表示我們有進步的空間,所以如果我們源頭真的落實減量,甚至我們的團膳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好吃,讓小朋友吃光光,不要三成都變成廚餘、變成去餵豬、變成我們去化的難題,這個都是我們可能在源頭管理就可以做的地方啦!這個部分我們近期也會提出更強力的,或是更積極的惜食或食農教育,跨部會我們會來做,也希望委員給我們一些建議。

黃委員秀芳:好,部長你剛剛講到重點,很多學生會覺得營養午餐不好吃,營養可是不好吃,所以差不多三成左右就變成廚餘嘛!剛剛部長提到,我覺得應該也要跨部會協助是不是能夠讓營養午餐更好吃,當然好吃也要兼顧營養,今天很可惜教育部沒有派人來,所以我希望未來這個部分,如果可以讓營養午餐更美味的話,其實廚餘應該可以減少,或者是能夠更精準的去計算每個學生的量是多少,讓廚餘能夠減少,應該可以更仔細地去計算啦!我覺得最重要是讓營養午餐變好吃,其實我們看到日本有一部電影,讓廚師把營養午餐變好吃,我覺得這個真的是要跨部會討論的一件事情,如果可以把源頭減量,多多少少對我們廚餘的去化確實是有很大的幫助

彭部長啓明:對,因為我也問了很多的學校,特別是中小學,他們告訴我很難,因為要營養就不好吃,要好吃就不營養,但是我也有問到一些學校廚餘量很少的,所以我們現在會把好的案例讓大家都知道。因為這個事情發生後,其實在10月、11月的時候,我都有打電話打給鄭部長請教育部預做準備,我們未來也會跟教育部討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例如我上禮拜去桃園,桃園一天的團膳就40噸,全國大概300噸,這個量實在太大,我就提醒教育部一定要解決這個問題,不然他以後就要編經費去處理廚餘的問題。

黃委員秀芳:是。因為今天教育部沒人來,我再請教部長,學校的團膳業者原本用餐車把營養午餐載到學校,目前的狀況是他們可能租不到處理廚餘的車子,所以有的就直接用餐車又載廚餘到固定的點,像這樣子其實會有衛生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應該也是環境部跟地方政府大家要再去討論的,餐車不應該再去載廚餘,我覺得會有衛生安全的問題,這一點要再考慮一下。

彭部長啓明:好。

黃委員秀芳:另外,我想請教環境部,目前提供廚餘焚化補貼,聽說只有到今年年底?

彭部長啓明:只有到年底。

黃委員秀芳:未來呢?

彭部長啓明:未來的話,報告委員,如果真的要廚餘減量,其實廚餘跟一般餐廳的垃圾都是一樣,要處理的費用,我認為我們不能夠補貼,這是道義跟責任,造成食物浪費是每個人的責任,本來就應該有價的,但是大家不習慣,我們目前也在討論如何做得更好,可能要加大讓大家知道、體會的力道。

黃委員秀芳:是。我覺得如果只有補貼到今年的話,明年廚餘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家戶沒有受影響,因為家戶都是清潔隊收的,沒有受影響。主要是餐廳跟團膳,因為他們現在還是可以餵豬,所以明年沒有問題,但是可能後年就是另外的壓力,所以我們大概會有兩關。

黃委員秀芳:像蒸煮的部分,彰化幾乎沒有跟你們申請蒸煮設備的補助,彰化就禁廚餘養豬了,所以就是會有一個問題。

彭部長啓明:等於彰化的餐廳業者可能提早會遇到,他就必須要努力減少廚餘量,不然的話會變成他的成本。

黃委員秀芳:對。所以我覺得未來,廚餘真的是很頭痛的事情。再來就是廚餘處理的價格會往上提,可能第一個會壓縮到營養午餐的費用。

彭部長啓明:跟委員報告,目前廚餘的處理大概一噸是三千塊到五千塊左右,有的便宜一點,我們未來如果各種新的方式可以起來的話,希望可以往下降,但是因為有這樣的價格存在,也讓我們所謂廚餘處理業者會越來越多,我們是這樣在看問題。但是我必須說,大家一開始要轉型的期間會有一點不能適應。

黃委員秀芳:部長,再來,如何讓廚餘變成有價值的?剛剛委員有提到把它轉成飼料,我覺得也是一個方式。另外,之前在委員會,我有帶各位去看黑水虻,彰化目前碰到的問題就是黑水虻處理的地方很臭,所以連續在上禮拜跟上上禮拜,附近的居民就抗議,包括上一次委員會有去看其中一場,所以我覺得,未來如果用黑水虻處理廚餘,尤其是現在可能原本處理廚餘的量沒有麼多,未來可能因為禁止餵豬,所以他們處理的量更多,中間可能沒有處理好,臭味就亂飄四溢,造成住在附近的居民就受不了,連續有兩場黑水虻的抗議,一場在和美地區,一場在……

彭部長啓明:鹿港。

黃委員秀芳:就是鹿港、和美那個地方,另外一場在北斗,有民眾抗議,針對這部分,我們希望未來不論是做成堆肥或做成飼料,或者是用黑水虻處理廚餘,我覺得一方面就是不要再造成環境的二度傷害,也不要讓民眾覺得說這個是嫌惡設施,就不希望它設在我家旁邊。這部分你們應該也要好好再去輔導一下,我們原本覺得這是處理廚餘很好的方式,可是前端廚餘回收回來之後,還是會有餿水的臭味,如果前面沒有處理好的話,會造成附近居民受不了,他們整天就會聞到餿水的味道。針對這部分,希望環境部可以更積極,如果今天是用黑水虻來處理廚餘的話,我覺得在前端應該也要處理異味的部分。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有關異味的處理,我也看過一些黑水虻的業者處理,其實沒有什麼味道,所以那個業者是不是可能經驗上面或各方面……我們再去了解,看是不是可以給他們一些建議的協助,這個我們可以來做。其實黑水虻或任何一種方式,可能都會有一點點味道出來,但是如何降低異味對附近居民的不舒適感,我認為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做一些協助。

黃委員秀芳:如果可以再把異味降低,或者是幾乎沒有異味的話,我覺得是很好的方式,就是說處理完之後,黑水虻的糞便或什麼還可以當成肥料,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方式,可是你在前端如果沒有處理好的話,這真的是……

彭部長啓明:嫌惡設施。

黃委員秀芳:讓大家很嫌棄的地方,再拜託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我們來努力。

主席:謝謝黃秀芳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著請陳瑩委員發言。

陳委員瑩:1252分)麻煩請環境部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陳委員好。

陳委員瑩:部長好。今天召委特別安排全臺垃圾山危機和事業廢棄物去化的專題報告,今天與會列席的各個部會也都很認真準備資料,不管字體大小,都想盡辦法擠出一點內容出來。但是這其中,我特別關注內政部的報告,當然國土署的部分,有關注到土方的管理,但是我想整個內政部更應該關注到的是,既然我們今天講的是全臺垃圾山危機,我們首先會遇到的危機是,最近很多垃圾山起火的問題,內政部完全沒有講到消防的問題,我很驚訝,所以我也特別在這裡點出,在大家共同面臨垃圾山危機的同時,消防的部分可能請內政部回去要特別留意,當然也不是內政部自己就可以處理,這還是要環境部來協助,我就做這樣的提醒。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跟你報告,我去臺南的時候,其實跟消防署長一直密切聯繫,我們到底可不可以更快地解決,當然,因為消防署長以前在臺中也救過掩埋場的大火,所以他很有經驗,然後我也詢問了各種專家,這種掩埋場的火災怎麼去做處理,都是很老的步驟啦!

陳委員瑩:沒關係,我們後續會討論到,我想我就做這樣子的提醒,內政部請回。

另外,我來替大家問個問題,因為目前廚餘已經不給豬吃了嘛!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即廚餘已經不給豬吃了,便當或家裡的剩菜剩飯,我們還需要再做分類嗎?

彭部長啓明:當然現在是非常時期,一開始的階段,量能還沒有起來。我知道各個縣市,以臺北市來說,家戶廚餘還是去做堆肥的,所以其實還是要分類。每個縣市狀況有一點點不一樣,像新北市認為把它放在垃圾裡面,反正都會去焚化廠燒掉,但是要瀝乾,每個縣市有一點點不一樣,但是我們未來還是希望做更有效的利用,還是要分類啦!

陳委員瑩:所以部長的結論是說,例如,我常常在各縣市跑行程,我今天到新北,我就把剩下的廚餘瀝乾;我去到某個縣市,又變成沒關係,全部都丟進垃圾;我再到臺北市來,我可能又要做另外的處理,是這樣子嗎?

彭部長啓明:其實我們還是希望要分類啦,但是因為我所知道以新北市來說,他們就是鼓勵大家瀝乾混在垃圾裡面處理。

陳委員瑩:所以結論到底是什麼?部長這樣講,我們還是無所適從啦!這一段時間內,我們應該要怎麼辦?還是說要看每個人身分證開頭或所在地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不用、不用,我們還是期待要分類,一定要分類,因為未來的……

陳委員瑩:這樣好不好,我這樣講,我們在過了這個非常時期,邁入正常的時期之後,在我們現在不給豬吃廚餘的前提之下,接下來廚餘到底真正應該是要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還是要分類,該分類廚餘的還是廚餘。

陳委員瑩:我們一般家庭裡面到底要準備多少個垃圾桶才夠?

彭部長啓明:我們是……

陳委員瑩:沒關係,你講個數量,這樣我們才有概念。

彭部長啓明:至少要可燃、不可燃還有廚餘。

陳委員瑩:但是廚餘又要再分類啊!所以我要準備多少個桶子?

彭部長啓明:目前廚餘只要瀝乾就可以了,不用再去分生的、熟的吧。

陳委員瑩:或者有骨頭、沒骨頭這樣子?

顏署長旭明:是,委員思考的很對啦,因為依照後續再利用的設施,例如如果是去生質能源化大概就不用分類,如果是堆肥,譬如有一些椰子殼等等的還是會被分出來,大概是這個樣子。這個部分就依照各縣市以後所設的設施,在收集的時候清潔隊就會去宣導他的桶子應該放在什麼地方,所以原則上以後可能會分成兩桶,一個是生質能源化,一個是堆肥的。

陳委員瑩:好,因為我又聽到你的關鍵字,就是未來要看每個縣市怎麼樣去做,所以我還是很暈倒,大家仍然是無所適從的,所以這個部分不管你們要分各個縣市還是怎麼樣,我只希望你們可以去落實,也協助每個縣市去落實宣導到底廚餘應該要怎麼分類。

彭部長啓明:像有的縣市未來就要做生質能廠,那就可以照顏署長所說的;有的縣市未來的主力是下水道厭氧發酵,有一個槽,那可能就不用特別分類,所以我們現在等於是盤點出未來的量能之後,應該可以照委員的建議,能夠再更明確的加強宣導要怎麼去做處理。

陳委員瑩:你大概預期什麼時候可以達到這個理想的境界?

彭部長啓明:當然,這個量能平衡不用去焚化爐大概還要一年多的時間。

陳委員瑩:一年多的時間?

彭部長啓明:一年多的時間,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就可以到那個階段。

陳委員瑩:我也請你們去超前部署、提早規劃,在這個時間來臨的時候,讓大家都做好準備,這樣就可以很快上軌道做好分類,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好,可以。

陳委員瑩:接下來的這個部分,身為民意代表我們也是必須要來替民眾發聲啦,一旦垃圾場的大火發生,大量的濃煙、惡臭會造成空氣品質非常不好,大家要將心比心,到底這樣的大火發生的時候,居民需不需要暫時撤離或是發放救助金,讓附近的民眾可以離開?如果這樣的作法有利於民眾的健康,環境部是不是應該好好的規劃一下暫時撤離的標準?包括氣象、火勢蔓延的程度、財務救助的發放標準,有關這幾個方面,其中執行面可以讓地方政府處理,但是我覺得經費的部分還是由環境部所掌握的基金來支應,不曉得部長是否能評估本席這樣的政策建議?有什麼想法?

彭部長啓明:委員,這個我們再來思考,因為我們的空污基金可能沒有這樣特別的用途過,但是我們的預警是有的。我所知道像臺南這次發生烏樹林的事,因為燒比較久,對於附近的居民如何去做一些協助、回饋等等,他們都有在溝通。

陳委員瑩:你說有,但我們臺東看起來都是無預警,不但無預警、也無所適從。

彭部長啓明:在這個部分,我們針對這種大型暫置場,如果未來遇到著火的時候怎麼去建議、怎麼去處理,或許我們可以在後面的細節裡面來討論。

陳委員瑩:接下來,我想跟部長稍微討論一下這個狀況,我們就從近期臺東縣發生的兩場大火來請教部長,最近一場是202575號發生在我們臺東卑南鄉山里掩埋場的火警,猜測是因為廢棄物堆積、發酵產熱、氣候乾燥、風勢又很強勁所引起的,但是真正的起火原因尚待釐清,目前大家還不是很清楚,這場火災燃燒面積大概有400平方公尺左右,因為產生大量濃煙惡臭影響到居民的生活,所以迫使當地的居民必須要暫時撤離,也因此引發了大家對於掩埋場管理還有焚化爐去化能力不足等這些的關注,要求政府要加速處理堆積垃圾還有沼氣的問題。

部長,我想請教,火災發生的時間是在上午935分,為什麼大白天還是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開始救火呢?

彭部長啓明:這個案子我不大清楚,通常這要不斷地灑水、噴水,其實掩埋場的量體都很大,以我們最近看到幾個例子,他要灑水、要噴水,其實不見得馬上就有效,不過每個地方不一樣,我猜可能是他的水線沒有很完整,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所以未來對於這種掩埋場的監控,甚至灑水系統等等,如果是舊的,我們都要再提升。

陳委員瑩:燃燒的三要素就是溫度、氧氣跟可燃物,部長是氣象專家,但是火災爆炸是另外一個專業。我們也請教過專家,氣體會閃燃,只要溫度到了就會自動燃燒起來,像這種由沼氣所引起火災的起火燃點都比較低,而你們國家環境研究院應該趕快去蒐集資料跟模擬實驗,針對過去的大火及天候因素去分析,同時把這些結果提供給地方環保局跟各個垃圾場去做有效的監督管理,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有關這個建議,我有特別交代我們化學署跟環管署,我們要跟消防署合作,這是事前的預防,這個要做;還有一個就是怎麼救。這兩個部分,事前的預防,像委員講到燃燒三要素,這很重要,因為掩埋場的火災跟一般家裡的火災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專門請他們消防專業針對這種狀況來處理。

陳委員瑩:我們全臺有四百多個掩埋場,每一個掩埋場狀況其實都不太一樣,所以他們應該逐一都去做分析、研究。

彭部長啓明:對、對、對。

陳委員瑩:其次,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救災方式,電氣火災跟一般住家火災,還有滅火器跟救災策略是不太一樣的。最近從臺南烏樹林的大火不斷復燃,我是很擔心,是不是我們的救災設備跟滅火物質可以有更好、更新的技術?剛剛部長有提到,我們救災的方式其實是非常傳統的,尤其是這種大面積的燃燒,消防人員跟車輛是很難靠近的。

環境部是不是針對這種垃圾場的大火,由相關的基金提供經費給消防署,讓他們引進新的救災技術?部長,這個可行性如何?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的確是希望跟消防署合作一個研究計畫,我們來出錢,先來研究說這個怎麼救。

我也聽很多人在說,國外弄很大的防火毯整個蓋上去,但是那個毯子要很大,或是有一些特別的化學藥劑冷卻、降溫。很多人都有提供給我一些意見,但是我認為還是要請消防專家整個幫我們看這種火要怎麼救,因為目前我所看到實際上第一線的人還是用灑水來降溫,的確是不夠,所以委員你說的就是我們現在想要做的。

陳委員瑩:這個部分如果需要環境部的經費挹注來協助消防署的話,也請你們不吝於多多分享。

彭部長啓明:沒問題,我們現在準備要這樣做,希望能夠來規劃一下。

陳委員瑩:另外一個火災是發生在臺東市建農垃圾掩埋場,這場大火是發生在凌晨115分起火,連燒了很多天,因為火勢很猛烈、濃煙惡臭影響到附近的居民,所以部分的居民都需要暫時安置,後續里長很辛苦,里長都帶著居民到議會陳情,要求處理堆積的垃圾跟沼氣,避免重蹈覆轍,起火的原因大概就是不離天氣乾燥、廢棄物自燃還有沼氣累積這幾個原因。

最後要強調我們臺東縣的天候因素,特別在大武有焚風……

彭部長啓明:對,有焚風。

陳委員瑩:這很恐怖,因此垃圾場更容易出現自燃火災,我們整個臺東縣其實天氣都是非常熱的,地方政府的經費跟資源有限,只要發生這種火災,都會造成民眾可能被迫要撤離家園,而且可能是在白天,也有可能是在深夜,我們不確定這樣子的火災風險,真的讓附近的民眾最近都人心惶惶、生活很不安。

除了具體的撤離標準、救助金的補助、研究垃圾自燃起火的條件跟提升監督管理的效能,我們也需要消防救災單位針對這種垃圾山火災具有最新、最有效的控制方法,能夠儘早發現、儘早啟動有效的救災,讓我們可以減少空氣污染對於健康的影響,以上這些我們需要像部長這樣有專業、有使命的環境部部長來支持,部長,以上今天所建議的是否都可以接受?

彭部長啓明:委員你說的就是我想做的,但是你特別點到了臺東特別的條件,特別是有焚風等等地理條件的特性,我們會把臺東的狀況考慮進去,到時候完成如果有一些需要改進的部分,也請委員給我們一些指教。

陳委員瑩:不只焚風,我們臺東整體的氣溫就是比較高。

彭部長啓明:是,沒問題,我們會來辦理。

陳委員瑩:內政部也麻煩把本席的建議帶回去,謝謝。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發言。

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剛好趕到,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葉委員元之:139分)請環境部部長,謝謝。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葉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部長想請教一下,我們廚餘養豬現在分兩種,一種是家戶的話,現在是要禁止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葉委員元之:但是如果是事業的話,還可以去養豬,對吧?

彭部長啓明:是。

葉委員元之:根據你們的資料顯示,家戶的廚餘禁止養豬大概一天會增加593噸,這是全國的數字嘛?

彭部長啓明:對,全國的數字。

葉委員元之:現在的廚餘除了養豬之外,其他的廚餘大概一天是791噸,所以593噸加上791噸,大概一天要去化的廚餘是1,384噸。根據你們的資料,總設施量能是1,100噸,所以大概會多出284噸必須要透過焚化跟掩埋,這是現行的狀況,沒錯嘛?

彭部長啓明:是,是現行狀況。

葉委員元之:115年的話,一天大概要多出395噸焚化去化。

彭部長啓明:是。

葉委員元之:因為我現在看到環境部的資料都是全國的總數,可是實際上,要處理這個廚餘並不是全國一起統一來調度,它是給各縣市的清潔隊,或者是乙清業者來處理,所以換句話說,環境部如果負責任的話,應該要給大家各縣市的數據。我舉個例子,比如新北市一天3座焚化爐加起來總共可以處理2,600噸,可是新北市所產生出來的垃圾是3,000噸,已經有400噸的垃圾是要移到外縣市來處理,現在就新北市的部分,如果再把廚餘的量加進來就是不夠啦!等於又有更多的垃圾要移到外縣市處理。這個會增加什麼?這會增加我們新北市每一個人處理垃圾的費用,比如可能乙清業者,因為有更多的垃圾要移到外縣市處理會增加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他們最後增加成本的錢跟誰收?跟我們新北市民收。所以新北市配合中央的廚餘政策,當然這是環境部為了環境的政策,大家都沒有意見,可是配套要怎麼樣在各縣市配合中央政策之餘,中央可以協助,不至於讓新北市民的處理垃圾成本提高,特別是在協助全國調度的部分,否則的話,可能我們新北市處理……你現在給的量,其實看到全國的量,臺北搞不好沒問題,新北搞不好有問題,其他縣市又沒問題,另外一個縣市又有問題,我覺得這樣的數據是不夠負責任,我不知道部長能不能跟……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我澄清一下,我們處理加起來當然有每個縣市的數據,新北市目前量能是平衡的,但是因為新北市目前去化的管道……像臺北市還有一座堆肥廠,每天可以處理一百多噸,新北市還沒有,但是新北市也積極地在開發、發展當中,他目前的量能並沒有不夠去化的問題。也跟委員報告,其實廚餘在我們家戶的部分,本來就清潔隊在收並不會增加,我們的費用也不會增加,本來是家戶在收,而且是隨袋徵收,所以廚餘的問題在新北市的家庭是沒有問題。

但是有一些像是餐廳,如果是要變成乙清去收的話,他當然就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包含焚燒、清運的費用,的確是在裡面的。

葉委員元之:我講是說,你現在是認為新北市可以自己消化自己垃圾嘛!

彭部長啓明:目前情況……

葉委員元之:這是非常樂觀的狀況嘛!

彭部長啓明:但是未來要整改的話……

葉委員元之:如果把未來的廚餘算進來的話,也許新北市就沒有辦法,特別是乙清的業者,我的了解就是他們沒有辦法處理,很多都已經移到外縣市了。所以,部長掌握的狀況跟實際上狀況可能有一定的落差……

彭部長啓明:沒有。因為整個廚餘不能夠外移……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是不是請你掌握一下各縣市的狀況,給一個比較具體的數據?

彭部長啓明:每個縣市的狀況我們都非常清楚,我們也跟縣市環保局都有密切的協調。

葉委員元之:可是我了解的不是這樣耶!因為你剛剛講各縣市都可以消化自己的垃圾,但我實際上了解的狀況……

彭部長啓明:廚餘的話……

葉委員元之:光新北市……我剛剛就講了,新北市產生的垃圾量就是3,000噸嘛!他的3座焚化爐加起來是2,600噸,就是差不多有400噸是要另外運到外縣市處理的,這就是我……

彭部長啓明:他們會透過一個協調的機制。

葉委員元之:這就是我了解的狀況嘛!但是部長,你剛剛一直講說沒問題、沒問題,甚至加了廚餘進來都沒問題,這是簡單數學的問題。

彭部長啓明:沒有。報告委員,新北市目前的廚餘是鼓勵他們瀝乾後變成跟垃圾一起到焚化爐做處理。

葉委員元之:還是會增加啊!

彭部長啓明:當然是會增加一些。

葉委員元之:你本來是可以養豬,現在不行就是會增加,這是基本的數學問題嘛!

彭部長啓明:但是新北市……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這個垃圾問題因為是跟民生息息相關,我覺得不要用一些數字好像就粉飾太平,還是請你仔細去了解一下,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可以,沒問題。我們跟新北市的狀況……

葉委員元之:你講的狀況跟我實際了解的狀況不一樣。

彭部長啓明:我是直接跟環保局局長通電話,他們的狀況我們也了解蠻清楚的。

葉委員元之:你除了了解官方的說法之外,也要各方面去打聽一下啦,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是。

葉委員元之:另外,我再請教一下,因為上禮拜我們在教育委員會時,核安會有來,大家一直針對核能議題在討論,如果核電廠要延役,到底要不要環評的問題?有的民進黨立委認為要環評,那是環評法的環評,不是你講的政策環評,因為部長講了一個政策環評就讓大家覺得模棱兩可,你認為到底要環評,還是不要環評?還是政策環評就可以?

彭部長啓明: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跟核安會有做過協調,因為核安會指的是游離輻射需要環評,我們環境部是針對環境影響評估的環評,所以基本上,我們兩個是不一樣的角色。

葉委員元之:但是大家混在一起嘛!所以針對環境部的部分,如果核電廠延役要環評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們的確有在研議、討論這件事。

葉委員元之:你要延役喔!

彭部長啓明:我們是討論這件事情,因為……

葉委員元之:討論!到底要不要?

彭部長啓明:按照現在的環評法,它是既有的設施,倘若要重啟或延役是不用環評的。

葉委員元之:不用嘛!

彭部長啓明:但問題是它是一個新責任的授予,很多人也給我們一些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也有專門在研究各國遇到這樣的情況,到底要不要環評?

葉委員元之:所以有可能要環評?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在委員你們修改的法令中,光電板5公頃就要環評了,它這個是幾百公頃,你覺得要不要?

葉委員元之:沒有,它是重啟啊!

彭部長啓明:但是它是一個新責任的授予……

葉委員元之:重啟是不一樣狀況啊!我們講的是新設,這是重啟,怎麼會混為一談呢?

彭部長啓明:重啟是一個新責任的授予。

葉委員元之:這不是在跟你吵架,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沒有。報告委員……

葉委員元之:我請教一下,興達火力發電廠退役後又重啟,為什麼不用環評?

彭部長啓明:那個是不一樣……

葉委員元之:哪裡不一樣?廢話,每個能源都不一樣啊!我在講核能,你講光電,我講火力,你又說不一樣……

彭部長啓明:這不一樣。委員,這個時間還沒有到,因為我覺得他們如果要送進來,也要到一年多後的時間,我們現在還有機會再研究討論……

葉委員元之:你覺得重啟要環評的理由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重啟要環評?

葉委員元之:核電廠重啟要環評的理由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我們沒有說現在重啟要環評啊!

葉委員元之:你剛剛是說在研議啊!還質疑光電板都要環評了,為什麼核電廠不用,不是你講的嗎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很多人質疑的啊!

葉委員元之:不是。你是部長嘛!你又不是很多的人。你是部長,你的態度嘛!所以你覺得要還是不要?

彭部長啓明:委員,基本上,現在還沒有到達那個時機點,我們也會再做研究,到底哪一個需要?

葉委員元之:我這樣講,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曲解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你們在研議當中,只是時間點還沒有到,所以到時候時間點到了,你會告訴大家要環評還是不要環評,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是一個程序,因為畢竟我們是環境部,並沒有核能的專業在裡面,所以基本上,我們針對這個議題會跟核安會做研究。

葉委員元之:核安會就說不需要啊!核安會說他們該做都會做,他們就說他們的部分……就他們的業務範圍之內到底重啟對環境的影響為何,這個部分他們會做啊!

彭部長啓明:對,這個我們會跟核安會做研究。

葉委員元之:現在講的是環境部自己要不要,你們根據環評法要還是不要?

彭部長啓明:按照現在的法規是不需要。

葉委員元之:是不要嘛!可是你剛剛講,因為各界給你很多意見,所以你們還在研議當中,而且你說像光電板都要環評了,為什麼核電廠延役不用環評?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外界給我的……

葉委員元之:這是你剛剛講的。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外界給我的質疑。

葉委員元之:外界都很多意見,我們現在問的是環境部的態度嘛!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現在這個事情還沒有發生……

葉委員元之:所以你現在是要做還是不做,還是到時候再看看?

彭部長啓明:我們還在研究當中……

葉委員元之:還在研究就是有可能要做?

彭部長啓明:這個主責機關還是屬於核安會,由他們來處理。

葉委員元之:我都聽不懂你到底要講什麼,主席聽得懂他講什麼嗎?

彭部長啓明:他聽得懂啦!

葉委員元之:那麼簡單……主席,他說你聽得懂,你就懂嗎?不是啊!我問題這麼簡單,你一開始要求說核二、核三延役要做環評;然後你剛剛又講說這不是你的業務、是核安會的業務;我說那是怎麼樣?你又說有很多人給你意見,時間還沒到,所以到時候會出來一個決定;而且你說光電板都做了,核電廠怎麼可以不做。所以你的立場是跳動的、浮動的!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跳動,我們的立場……

葉委員元之:我現在給你完整時間講,到底要做還是不要做?

彭部長啓明:這個時間點還沒有到嘛!

葉委員元之:所以等到那個時間點的時候,你會告訴大家要做還是不做,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我們還在研究當中。

葉委員元之:還在研究當中,現在就是研究要做、還是不要做,只是時間點還沒到,還不到公布答案的時候;等時間點到,你就公布答案要做還是不要做,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這不是我公布的,還是要我們內部來探討,大家……

葉委員元之:公布要不要做環評,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是環評法的規定,現在這個規定不需要……

葉委員元之:你剛剛講依照現在的環評法規定不用做,但因為有很多人給你意見,所以你們要研議要不要做;如果要做,可能就要修法,你的意思就是這樣。我現在問你是不是這個意思,可是你講話又變來變去?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變來變去!

葉委員元之:那是怎樣?

彭部長啓明:委員,時間點都還沒有到……

葉委員元之:時間點還沒到,所以你現在在研議當中,那我就做個簡單結論:因為時間點還沒到,所以你現在無法給大家到底要不要環評的答案;但是等時間到了,你就會告訴大家要環評或不要環評,這有曲解你的意思嗎?這有曲解你的意思嗎?這個這麼簡單,而且我們剛剛的對話應該是國小程度的對話!中文理解有那麼難嗎?為什麼用中文無法起溝通的作用?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

葉委員元之:除非你立場跳動,很難自圓其說才會變成這樣……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立場跳動!我沒有立場跳動!

葉委員元之:那你的立場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按照現在的環評法是不需要環評的……

葉委員元之:我當然知道。

彭部長啓明:因為是既定設施……

葉委員元之:我當然知道。但是你剛剛說很多人給你意見,所以你們在研議要不要做環評。我問你要不要?你說還沒有到時間點,等時間點到了就會告訴大家要做或不要做。我的結論有違背你的意思嗎?而且你剛剛還嗆說,連光電板都要做了……

彭部長啓明: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很多人質疑我們的!

葉委員元之:是啊,所以很多人用這個立場來給你建議。也就是連光電板都要做環評,為什麼核電研議不要做環評?所以你覺得到時候可能會做環評,你們還在研議當中,這樣有講錯嗎?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各個國家都有不一樣的狀況,我們也在看各個國家怎麼去做這件事。

葉委員元之:所以你在研議中嘛!

彭部長啓明:我們以前從來沒有做過……

葉委員元之:你在參考各個國家的作法、參考很多人給你的意見,但是因為時間還沒到,所以要到時候才能決定要不要做環評,就是這麼簡單,你的意思不就是這樣嗎?我不知道……

彭部長啓明:我之前也說過就是這樣子。

葉委員元之:就是這樣嘛!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可能要做,只是現在時間點還沒到!

彭部長啓明:你不能這樣套我的話!

葉委員元之:沒有!這就是你的意思,這就是你的意思啊!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這還沒有發生啊!

葉委員元之:這就是你的意思,有可能要,也有可能不要,因為你在研議當中,要參考各國作法,然後有很多人給你意見,就是這個意思。你還說光電板都要做,為什麼核電延役不要做?

彭部長啓明:這是別人要求的,委員不要這樣套話。

葉委員元之:我是問部長的立場,誰管你別人有沒有要求?你是部長,有的人跟你講要做,有的人跟你講不要做,像我就覺得不用做,當然就有人會跟你說要做。所以我現在問你身為主管機關的態度,我又不是問你別人有沒有給你意見!

彭部長啓明:委員,你就聽我說,基本上這件事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作法,依照現在的環評法規是不需要的,但也有一派說這是新責任的授予,所以需要。現在我們會跟核安會討論,因為他們是核能的主管機關,關於他到底要做些什麼事,他們必須要負擔更多的責任,例如核子輻射對環境的影響等等,他們會比我們專業得多。至於公眾參與、全民參與、環保的部分,我希望他們可以參考我們環評的作法,讓大家可以表達更多意見。

葉委員元之:我已經問過核安會,他就是說他們該做就會做,不太需要環境部來下指導棋,謝謝。

彭部長啓明:他沒有這樣講。

葉委員元之:後面是我講的,但他說他該做的都會做。

彭部長啓明:委員,你不要多講。

葉委員元之:他說他該做的都會做……

彭部長啓明:所以他該做的就會做。

葉委員元之:但你現在又說你要去找他討論……

彭部長啓明:我們也有在討論。

葉委員元之:你又要去找他討論,所以你現在的意思就是核安會做完之後,你認為因為有很多人給你意見,要參考各國作法……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沒有這樣講!

葉委員元之:你剛剛就這樣講!

彭部長啓明:你不要斷章取義,我沒有這樣講!

葉委員元之:沒有、沒有,我給你非常多時間,在座的人、包括在看質詢的人都非常清楚。

彭部長啓明:沒有這樣講,是你自己這樣說的!

葉委員元之:絕對就是這樣……沒有、沒有,你就是這意思!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下指導棋!

葉委員元之:你沒有下指導棋,但你去找他建議。你在受訪還是什麼時候說過,核安會應該怎樣、應該怎樣,這不是下指導棋是什麼?這是定義的問題嘛。

彭部長啓明:這不是指導棋。

葉委員元之:那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這是協商!

葉委員元之:什麼協商?你說核安會要怎樣怎樣是協商?那是在命令核安會應該怎樣怎樣,這不是指導棋的話又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這怎麼叫指導棋?我沒有下指導棋!

葉委員元之:我們不要吵定義問題,你叫核安會幹嘛幹嘛,這就是指導棋啊,這又怎麼了?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叫他做什麼,是人家詢問這是誰的責任,誰要做……當然是核安會要做這樣的判斷!

葉委員元之:好啦,沒關係啦,謝謝。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楊曜、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壹、從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中─資源循環零廢棄探討如何提升澎湖縣的資源回收率?

問題:台灣2050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中,其中一項為「資源循環零廢棄」,內容為三大循環策略─綠色設計源頭管理、能資源循環利用、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以及兩大驅動支柱─暢通循環網路、創新技術與制度,請教環境部,其中的「三大循環策略」及「兩大驅動支柱」,就澎湖縣現行環保政策,需要加強的項目為何?又長期以來,澎湖縣的資源回收率皆為後段班,與同是離島縣市的金門縣資收率常居全國前三名差距甚大,請教環境部,是否能提出政策誘因來輔導澎湖縣政府以利提高資收率?

貳、請環境部研議編列漁業廢棄物回收獎勵,提高廢棄漁網回收率

問題:目前漁業廢棄物回收獎勵金是由海保署編列經費,漁業署執行,而地方政府依照其財力情形來訂定額外漁網回收的獎勵措施,例如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曾在2018年,獎勵漁民回收廢漁網,以每10公斤兌換100元禮券的方式處理,實施4個月已回收近40公噸廢漁網,但隔年則受限經費沒有繼續辦理。

雖說漁業廢棄物在權屬上規責農業部管轄,但從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立場出發,請問環境部,是否也能編列獎勵金鼓勵漁民落實漁業廢棄物回收,讓廢棄漁具漁網的處理量增加,將有助於推動廢棄漁具的循環經濟。

參、如何解決離島偏鄉縣市無「人力」、「能力」管理掩埋場之問題?

問題:全國各縣市的垃圾掩埋場、資收場,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執行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縣(市)環境保護局及鄉(鎮、市)公所,換句話說,縣市掩埋場,實質管理責任就落在鄉鎮市公所的身上,但對於離島偏鄉縣市的新鎮市公所而言,人力不足已是常態,澎湖縣湖西鄉的掩埋場,也時常發生自燃,屢遭民眾抗議,環境部如何協助縣市政府,透過科技運用,來加強對於掩埋場的管理,降低「自燃」發生的頻率?

肆、垃圾源頭減量以及提升回收再生品的價值

問題:回歸到垃圾掩埋場問題的本身,除了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外,如何從源頭垃圾減量以及提升回收再生品的價值,因為再生品的價值提升,資源回收率也就會提高,針對上述二點,環境部未來如何持續精進作為?

伍、如何加強推廣綠色消費?

問題:對於澎湖縣而言,4-9月為澎湖的旅遊旺季,對於多數遊客來說,選擇一次性商品的機率較高─因為方便,因此,澎湖夏季的垃圾處理量暴增,造成環境負擔,而環境部長期以來,皆有編列預算推廣綠色消費,先請教環境部,輔導澎湖縣推廣綠色消費,近五年成果為何?是否能研議在澎湖縣擴大推廣綠色消費,降低環境衝擊?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壹、

主題:就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制度之執法空窗、去化量能失真及新竹縣非法棄置高風險治理問題,請內政部提出具體改善與即刻作為

一、政策宣示與實際執行間之「致命時差」是否已形成執法破口?

查內政部報告指出,將自民國11511日起,全面施行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及GPS雙重追蹤之全流向管理制度,以杜絕非法棄置。

惟此一政策宣示,實際上已形成明確之執法時差與預期心理,等同對不肖業者釋出訊號:「全面嚴管尚未開始」,恐導致其於新制上路前之數月內,加速、大量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

尤其對於營建活動密集、山區與沿海地形複雜之縣市(如新竹縣),此一空窗期所造成之風險,遠高於一般地區。倒置一車土石方僅需數分鐘,若行政監管於此期間未即刻補強,將對國土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

爰請內政部說明:

1.自即日起至11511日新制全面施行前,是否已針對此一政策空窗期,規劃高強度、短期專案性之執法補強措施?其具體內容、執行期間與涵蓋地區為何?

2.是否評估過新制宣告但尚未施行期間,可能誘發非法棄置之預期心理與風險擴大效果?相關風險評估與因應作為為何?

3.於過渡期間,對於未裝設GPS、訊號異常、遮蔽設備或電子聯單不實之清運車輛,是否已有即時攔查、扣車、停工或移送機制?其法源與實務運作方式為何?

二、「資源」定義下的結構性矛盾:去化失靈時,追蹤僅成為污染紀錄

內政部於報告中一再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屬「有用之土壤砂石資源」,可供工程填方、填海造陸或替代建材使用,以減少天然資源開採。

惟實務上,當公共工程(如填海造陸、區段徵收)進度落後、尚未啟動,或合法土資場容受量不足時,所謂「資源」即因供需嚴重失衡,轉化為非法棄置之污染來源。

()以新竹縣為例之制度失靈情境

新竹縣受科技產業擴廠與房地產高度開發影響,營建剩餘土石方產出量龐大,惟地方長期反映合法收容場所:

容受量疑似飽和

或存在「只開立證明、不實際收土」之情形

致使大量土石方流向寶山、橫山、新豐等山區及沿海保育地,形成長期非法棄置熱點。

報告中雖列出新竹縣設有填埋型土資場,惟未見其實際剩餘容量、每日進場量與場內地形變化之勾稽數據,難以判斷該等量能是否僅為「紙上資源」。

爰請內政部說明:

4.請就新竹縣報告所列各填埋型土資場,逐一提供:

(1)核准總容受量

(2)目前已使用量

(3)剩餘可用容量

(4)近一年每日實際進場量

5.內政部是否掌握並查核「收錢開單、土方外流」之假收容行為?近三年是否有撤照、裁罰或移送案件?請提供統計資料。

6.倘後端去化管道長期失靈,前端GPS與電子聯單之全流向管理,是否僅成為記錄土方如何被運往非法棄置地點之工具?內政部對此結構性矛盾之改善策略為何?

三、被動式衛星監測頻率,是否足以因應即時非法棄置行為?

內政部報告指出,已透過每週衛星影像判釋方式,監測疑似非法棄置行為。

惟查,非法傾倒一車土石方往往僅需數分鐘,待衛星影像更新、判釋完成並轉交地方政府查處時,現場多已遭覆蓋或破壞殆盡。

爰請內政部說明:

7.每週一次之衛星影像監測頻率,是否足以因應即時、快速之非法棄置行為?是否評估針對高風險地區(如新竹縣)提高監測密度?

8.是否已結合無人機即時巡查、夜間與假日稽查、或跨部會即時路攔機制,以彌補衛星監測之時間落差?若有,請具體說明;若無,請提出改善時程。

四、要求內政部立即執行之具體行政作為(請逐項回覆)

為避免國土持續受害,本席要求內政部即刻執行並說明下列行政作為:

()非法棄置熱區高密度阻絕專案(填補115年前執法空窗)

9.是否願意即刻會同警政署、環境部,針對新竹縣市、桃園市、苗栗縣等營建熱區,以及山坡地、沿海保育地等棄置熱點,實施為期至少半年之高密度路檢與稽查?並定期公布執法成果

()新竹縣土資場「容受力真實性」總體檢

10.責成國土管理署,於一個月內會同地方政府,針對新竹縣所有收容場所進行突擊式查核,勾稽申報收容量與實際地形高程變化(含無人機測繪),並對不法者即刻撤照並移送法辦

()公共工程強制回填機制(政府帶頭去化)

11.協調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新竹地區一定範圍內之公共工程,於工程規範中優先且強制使用經處理之營建剩餘土石方。

五、結語

科技執法(GPS、電子聯單、衛星影像)僅為工具,不是治理的目的。

真正的關鍵,在於行政機關是否有決心在數據異常時即刻行動、立即阻斷、迅速究責。

請內政部切勿以「未來將全面實施」作為當前監管鬆散之理由。

新竹的土地,承受不起再一段制度空窗期的蹂躪。

貳、

對環境部全台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專案報告─書面質詢

新竹垃圾山與全國裸露垃圾治理

第一題─「妥善解決」的法律與政策定義是什麼?

環境部在專案報告中明確寫到,目標是「115年底前妥善解決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先請教定義問題:在環境部的政策與驗收標準裡,「妥善解決」是否等同於「最終去化完成」?還是只要完成覆土、打包、整理整頓即可視為達標?

完成覆土或打包後,垃圾本體仍然存在於原地。那麼在制度上,就至少存在兩種不同狀態:一種是「風險管理完成」,另一種是「最終去化完成」。

請問環境部目前的KPI與驗收標準,是否有清楚區分這兩者?還是現在在報告與對外說明中,混用同一個「妥善解決」名詞?

難道民眾要的只是垃圾原地打包嗎?

「如果KPI不分層,政策成效就會失真。」

第二題─新竹縣16.2萬噸:去化路徑是否具體?

依環境部報告的表列數據,全國裸露垃圾60.8萬噸,其中新竹縣16.2萬噸,是高度集中的縣市之一。在這16.2萬噸中,環境部要求在115年底前「最終去化完成」的比例是多少?請問環境部是否已掌握新竹縣逐年去化的分解表?

請具體提出比例與時程。例如:

●114年去化多少

●115年再去化多少

115年底,仍然暫置的數量是多少

所以目前的狀態是:

中央有目標年份

地方在執行工程

但沒有一張對外可檢驗的年度去化路徑圖

請問這樣的治理方式,要如何讓地方居民「看得到終點」?

新竹縣垃圾火災是台灣第一名。事情要從難做得先做。請部長把問題嚴重的縣市放在心裡、順序放在前面。

「沒有路徑圖的承諾,只是把風險往後延。」

第三題─進度落後的真正責任機制

環境部報告中也坦白指出,進度稍有落後,主因是「覆土或打包工程招標尚在發包或執行中」。請教環境部三個層次的問題:

第一,目前是哪幾個縣市、哪幾個場址仍在落後?

第二,請問環境部是否有內部清冊,具體列出

場址名稱

落後原因

預計補救時程?

第三,如果招標持續流標、工程持續落後,環境部是否有替代方案?

例如跨縣市量能協調、專案去化、或更高層級的介入?還是只能被動等待地方發包成功?

「督導如果沒有替代方案,就只是提醒而已。」

第四題─271場查核,成效如何衡量?

環境部在報告中強調,截至11410月底,已完成271場現地督導查核,其中部長親自率隊24場。請教環境部這271場裡,實際查出多少缺失?

請問:

開立多少限期改善

有多少行政裁罰

有多少場址因未改善而被列為重點追蹤?

有沒有量化指標?

如果查核沒有明確的缺失統計、裁罰率、改善完成率,那外界會質疑:這271場查核,是管理工具,還是行政流程,甚至只是行政秀?

「查核沒有後果,就無法形成治理力量。」

結語總結

部長,今天的質詢不是否定你們的努力,而是提醒三個制度關鍵:

1.名詞要精準:

「妥善解決」不能模糊「風險管理」與「最終去化」。

2.路徑要可驗證:

尤其是新竹縣這類高度集中縣市,必須有清楚年度去化表。

3.督導要有牙齒:

查核、補助、平台,最後都要回到「責任與結果」。

「垃圾問題不是技術問題,是治理問題。」

主席: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