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1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書彬
議 程 報告事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真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主任陳志平
核能安全委員會綜合規劃組組長李綺思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管制組組長高斌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組組長張淑君
核能安全委員會保安應變組組長林貞絢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物料管制組組長陳文泉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院長高梓木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
今日議程是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現在請核安會陳主委進行業務報告,時間8分鐘。
陳主任委員明真: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很榮幸能代表核安會,並偕同各單位主管向大院進行業務報告。首先,向大院委員對本會各項工作的支持,致上最深的敬意及謝忱。
核安會是我國核能及輻射安全的專責主管機關,獨立行使原子能安全管制工作,以下謹就強化原子能安全管制等4項工作重點進行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
首先,在強化原子能安全管制,確保公眾安全的部分,針對核電廠安全管制,本會持續對國內核電廠執行各項安全審查及現場視察,並辦理追蹤與管制,以確保核電廠運作安全;此外,本會已依總統公布之核管法第六條修正條文,完成「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修訂作業,並於10月8日刊登行政院公報正式施行。在放射性廢棄物安全管制方面,本會已監督台電完成核一廠室外乾貯7座貯存護箱運貯作業,並定期派員查核核二廠室外乾貯設施興建,此外,嚴格審查核二廠除役低放貯存庫建照申請案,並於9月中辦理聽證會,以強化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在強化輻災整備作業部分,本會透過視察核電廠以及在核三廠舉行核安演習,將用過燃料池意外事故、重大威脅以及複合式災害等納入演習情境,強化輻災應變整備;此外,於輻射災害應變訓練導入虛擬實境,提升應變人員實作技能。在輻射民生應用安全管制方面,執行放射線照相檢驗業工地不預警稽查,導入移動型輻射源科技監控技術,並設置新一代輻射源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平臺,提升輻射源管制效能;此外,辦理相關設備之輻射醫療曝露品保作業訪查,並建置輻射安全防護文化數位學習網,強化從業人員輻射安全知能。在全國環境輻射監測方面,全年無休穩定運作,全臺有63座環境輻射監測站,監測結果沒有異常,同時針對全國放射性落塵及核設施周圍等進行檢測,至114年11月完成4,804件次,分析結果都沒有異常。針對日本含氚廢水排放,持續跨部會合作執行海域監測,至114年11月完成3,954件次,分析結果無異常。此外,為提升國內生物氚檢測品質,3間生物氚分析實驗室均已取得食藥署之認證,強化民眾對檢測結果之信心。
接下來報告推廣原子能科技創新,培育跨域人才。在拓展國際交流並善盡核子保防義務部分,持續與美國、日本等核安管制機構定期召開會議進行交流,並獲得IAEA連續19年宣告我國所有核物料均用於核能和平用途之肯定。
在推動社會溝通與原子能科普教育部分,設立全民參與事務諮詢委員會,針對社會關注之議題與溝通模式,邀請諮詢委員給予指導與建議。另外,辦理原子能科普展,參與科學及災防推廣活動,並辦理教師研習課程,以多元管道擴大原子能科普資訊傳播。
為落實原子能科技研發之民生應用,114年本會與國科會共同補助學術合作研究計畫62項,共31所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參與,建立原子能科技跨域整合能量,促進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育。
此外,本會補助國原院執行各項計畫,建立原子能關鍵技術,發展能源及核後端技術。在建立原子能關鍵技術方面,國原院開發全球首創技術,可有效評估肝功能,榮獲2025年全球百大科技研發獎。另研發長效型攝護腺癌治療藥物,正積極推動臨床試驗。此外,開發二氧化碳分離膜製備技術,可應用於高溫二氧化碳之捕捉,突破市售商品僅能於低溫操作的限制。國原院亦開發常壓環境操作之低能量質子照射平台,提供太空元件輻射驗證測試,並布局寬能隙高功率元件技術,所開發的晶片缺陷密度已優於商業水準。
在發展能源及核後端技術方面,國原院運用核設施清理經驗及技術,建立本土除役技術自主能力,並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提升新型金屬支撐固態氧化物電解電池單元之產氫效率,以及建立木質素高效率萃取技術,提升本土能源技術能量。
為接軌新世代核技術,本會補助國原院進行SMR先期研究,強化我國SMR技術自主能力。此外,國原院執行磁約束高溫電漿研究計畫,已完成國內首座球形托卡馬克實驗裝置的細部設計,正進行組件採購與裝配,為後續運轉測試做好準備。
本會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繼續執行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工作,同時精進原子能科技研究,拓展相關民生應用,並落實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以增進民生福祉與環境永續。
以上報告,不盡之處,敬請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主委,請回座。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6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今天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委員會羅廷瑋委員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就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發言第一位的柯志恩委員質詢。
柯委員志恩:(9時11分)謝謝召委,請陳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柯委員志恩: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柯委員志恩:請問一下,就你目前的了解,台電是否有提出終止核二、核三的除役計畫,目前的進度是如何?我說的是除役。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沒有收到這方面終止除役的計畫。
柯委員志恩:目前兩座核電廠的除役程序進行到什麼地方了?你們還是它的監管單位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還是在進行當中。
柯委員志恩:對,進行到什麼程度?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請高組長說明。
高組長斌:跟委員報告,除役計畫核安會已經審查完成……
柯委員志恩:核二、核三除役計畫都已經審查完成了?
高組長斌:對,可是現在台電公司要依法提出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除役……
柯委員志恩:對嘛,所以還要再提出環境的評估報告。最近又有一個很熱門的話題,就是經濟部也特別提到,核三可能在2028年可以重啟,也就是再運轉,好像讓大家看到核三跟核二又有一絲機會,所以核安會到底會先收到再運轉計畫還是除役計畫?我現在被搞得很混亂。
高組長斌:跟委員報告,台電公司都依法來申請,除役許可申請是在執照到期前三年就提出來。
柯委員志恩:所以他們有送出除役計畫,已經完成,現在在做評估報告,對不對?
高組長斌:除役的環評。
柯委員志恩:環評報告。同樣地,他們也有機會,因為今年5月核管法已經修過了,還是可以申請再運轉,所以當經濟部釋放出核二、核三可能有機會再運轉的時候,可能也會再送出再運轉的計畫報告,沒錯吧?
高組長斌:是。
柯委員志恩:目前有收到嗎?
高組長斌:目前還沒有。
柯委員志恩:所以我說現在政策到底是怎麼樣,就你們主管單位來看,你們好像只能做審查,到底要再運轉或是真正除役,完全是掌握在經濟部的手上,我這樣的認知沒有錯吧?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如果台電公司依法提出申請,核安會的職責就是依法審查。
柯委員志恩:對,最後到底是要再運轉或者是要真正除役,是由上面的單位來做決定嗎?
高組長斌:如果提出再運轉的申請,核安會就審查,如果審查都可以符合法規跟安全的要求,依照法規,核安會就會核發……
柯委員志恩:再運轉的部分。
高組長斌:換發運轉執照。
柯委員志恩:好。目前經濟部長說,照國外的經驗,如果要再運轉,審查的時程可能是一年半,有可能到五、六年之久,美國是18個月,你個人認為以目前來說,核安會應該要審多久,如果要再運轉,以核三來說的話,2028年有沒有機會再順利運轉?
陳主任委員明真:跟委員報告,審查時程有很多因素會影響……
柯委員志恩:沒關係,你不要跟我講那麼多,我只問一個,因為我們核三5月才除役,2028有沒有機會再運轉?
陳主任委員明真:如果台電審查報告很完整、能夠很快速回應我們的審查意見,我們現場視察也都沒有什麼問題……
柯委員志恩:所以2028是有機會的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也沒有重大的零件需要更換,那當然是有可能。
柯委員志恩:對啊,因為你們過去就有安檢,5月才剛除役,以2028來說,照這樣的時程來看是有機會的,不過到底我們的核能政策要走到什麼程度,你們目前就只是負責做審查而已,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柯委員志恩:說實在的,我覺得核安會的角色不應該只有這樣子。
我們現在看一下SMR,目前來說,賴總統表態不排斥核能,而且核安會似乎已經開始啟動了,你們明年要提出4年中長期計畫、預算8億,要開始來布局SMR,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數目還沒有很確定。
柯委員志恩:但是你們編了8億,表示大家已經開始在做這樣的處理了。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明年確定是1億,後年以後還有連續4年的申請,這個數目還……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開始啟動這個部分,我只是告訴主委,全世界都已經走在這個趨勢上了,你看COP 28有25個國家簽署2050年要實現核能增加三倍的宣言,還有很多國家跟進,而且要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所以你看看我所條列的,各國到目前為止都是在積極辦理SMR;而且根據原子能總署(IAEA)的統計,到2024年底,全球大概有20個國家投入SMR的開發。以目前來說,我們的腳步跟其他國家比起來是不是慢了一些?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方面我們當然會加快。
柯委員志恩:對啊,你的速度已經很慢了,而且很多國家都是透過公私協力的方法做主導,所以未來我們有可能尋求美、日等國家的協助,大家共同來做這個開發、加速它的時程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跟美國和日本聯絡非常密切,我們也派員到美國的國家實驗室參觀他們的研究成果。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應該知道美國制定新的一個框架,他會簡化申設的時程,而且日本選擇的是比較傳統的方法,所以未來我們將採取什麼樣的方式來做管制?我希望你們趕快做出這樣的一個研議,到底是美國的方式快一點還是日本的傳統方法?
而且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目前為止,我們有規劃要派人到歐美去做一些學習,這點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柯委員志恩:但是你要知道,我們核能的政策已經廢了這麼久的時間,所有的核工人才臺灣已經很困難了,連清大核工都已經改名,你們當初所唸的科系的名字都已經不知道換到哪裡去了!而且台電還傳出要裁撤核發處,後來這整個工程雖然有做了一些內容的調整,但是核工的人才沒有辦法在臺灣存留,這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你認為我們的人才有辦法趕上未來全世界的核能趨勢嗎?你認為以目前的人才留置來說,有機會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覺得事在人為,我們努力的話當然會改善。我們核安會也規劃國家層級的原子能研究計畫。
柯委員志恩:你們要加快速度,已經花費非常多次了,當初引以為傲的這一些,目前就是整個核能政策的錯誤,你現在要重新再建置另外一批人才,我只能說速度加快,因為這是未來的一個趨勢。
還有,我還是要特別提到台電擺爛的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你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嗎?你們是它的核管機關耶!你看從過去到現在,你們都說要持續要求台電研議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然後要提出具體的規劃內容給非核家園推動小組討論,有嗎?台電有提出來嗎?有任何積極的作法嗎?你們甚至跟它打了行政訴訟,還被法院給否決。你們是一個監管的機構,結果現在連這一點權力都沒有,難怪台電根本不鳥你們嘛!不是嗎?
陳組長文泉: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今年的4月10號其實有行文給行政院非核小組,請他們積極的來……
柯委員志恩:積極,然後你能怎麼辦?你看本席簡報所示:行政訴訟、訴訟中、撤銷裁罰、撤銷裁罰。在法規上你們本來就掌握這樣子的權力,2017年應該通過、要求台電2025年2月要啟動這個貯存設施的計畫、2029年要完成核廢料的遷移。這都是明文寫在那個地方,結果你們現在只能開罰,開罰結果還被撤銷,我請教核安會對於貯存場的設置或貯存場的遷移,你們現有的職權到底可以發揮什麼樣的功用?
陳組長文泉:我們其實有邀集經濟部來共同……
柯委員志恩:所以只能書面糾正缺失,繼續要求改正,是這樣嗎?有任何的執行力嗎?這樣有辦法嗎?所以整個能源政策完全混淆不清,到底核安會先接收到的是再運轉的計畫還是除役的計畫?目前為止,你們兩個都接收,然後一切由上面來,本來國家的政策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要有一個中期貯存場,你們有權責可以要求台電去做,台電不做,你們就開罰,開罰之後法院認證予以撤裁。
我想請問核安會的功用到底在哪裏?你會不會覺得很無奈?主委,我真的替你感到很無奈,一群專家坐在這個地方,國家沒有要聽你們專業的建議,你不覺得很無奈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經濟部已設有核廢料的專責處理機構,負責這方面的……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可是在職責及法規上面,要我唸給你聽嗎?在法規上面,核安會有這樣的功能,只是他們不甩你們而已,不是嗎?不甩最專業的單位,還告訴我們要另設一個,這到底在幹嘛?疊床架屋喔?政策到底要走到什麼地方去呢?核安會是不是能有一個更積極的作為?
我還是強調,這不能怪你們,說實在,以你們目前能掌控的,不管是胡蘿蔔還是棍子,都沒有辦法奏效,所以我只能說,是不是很無奈?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果然是很無奈,我也很無奈,謝謝!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現在請謝龍介委員質詢。
謝委員龍介:(9時22分)主席,我請主委。
主席:好,有請陳主委。
謝委員龍介:主委你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謝委員龍介:我說「Holo話」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聽得懂。
謝委員龍介:我國核能電廠已經除役,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若是申請重啟,大家都在關注核三廠和核二廠,核能一廠已經停役,如果申請延役,依您專業的見解,核能一廠可以再申請延役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部分恐怕要由台電來評估。
謝委員龍介:當然啦!因為內部機組還在,外部有一些設施,它若要繼續發電,當然要經過全面性的安全評估,可以申請嗎?以它的現況可以提出申請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台電對這方面有做內部評估,他們認為可能缺乏效益,所以沒有提出申請,我們沒有辦法替台電……
謝委員龍介:可以申請就對了,若評估可行就會向你們申請,因為……
陳主任委員明真:理論是可以啦!
謝委員龍介:可以啦!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他們說過,核一廠的話……
謝委員龍介:不管有效益、沒效益,總比你買1度5元的太陽能還有效益,說了等於沒說,「多來的哥哥叫做多說」!台電為了滿足執政者的立場,說了一些不應該說的話,全民生活如此困苦,我們在全世界的競爭力不斷地下滑,你看,沒電怎麼會有AI呢?沒電怎麼會有超級電腦的計算力呢?沒電怎麼發展新的軍工業呢?沒電要怎麼開車?對不對?
現在全世界31個國家中,總共有多少座核能電廠在運轉?應該有408座,大約有90座正在興建中,計畫興建的核電廠超過90座,這是世界的新趨勢。我們中華民國要發展水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都有相當的困難,太陽電發電搞得七零八落。全世界的太陽能平均1度1.5元,有4角半、9角、7角半、1.5元、德國2.1元、美國1.8元,日本最貴2.7元,反觀臺灣是5元,想到就令人難過流淚,這其中涉有官商勾結的部分,我們當然會追查。
時值今日,我早已斷言2027年以前賴總統一定會重啟核能,我太瞭解他了,為滿足他的虛榮心,2025我們達到非核家園啦!對祖先有交代了!夠了啦!多替臺灣人民著想嘛!
我正式向您請教,台電若申請核能四廠啟封,你們做好核能四廠安全檢測有困難嗎?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核四廠的建廠執照在109年12月31日已屆期失效了,如果核四廠要重啟,還是要由台電公司與經濟部針對整體來做評估。
謝委員龍介:我知道啦!技術性和程序性的部分非你們的權責範圍,核四廠若申請啟封,你們有辦法完成安全性檢測嗎?不要一直說建照失效,可以讓它有效啊!讓它有效,它就有效啊!
高組長斌:還是要由台電公司和經濟部做全面性的盤點,到底有哪些是……
謝委員龍介:好,意思就是如果台電和經濟部向你們提出核四廠啟封,你們可以做好安全檢測就對了。因為沒有安全檢測就不可能有核能發電嘛!是不是這樣呢?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只要台電公司依法提出申請,核安會就依法來審查。
謝委員龍介:你們會審查就對了。
高組長斌:一定會依法審查。
謝委員龍介:所以要做好安全檢測。應該有一千四百多個項目吧!
高組長斌:還要看整個盤點的結果,因為有很多事情……
謝委員龍介:你有去核能四廠看過嗎?
高組長斌:有。
謝委員龍介:有嘛!主委你有看過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有。
謝委員龍介:全部封起來,裏面非常潔淨,地板比我家客廳還乾淨,我們花了那麼多經費來維持,這是我們的寶,卻如此拋棄它,好比生了小孩卻棄養,很沒人性,這是能讓臺灣經濟競爭力起死回生、提高競爭力一個很重要的電廠,你們都是核能專家,看了不會覺得心痛嗎?就這樣放棄它、扼殺它,你會覺得心痛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感謝委員關心。
謝委員龍介:你會覺得心痛嗎?會不會難過?
陳主任委員明真:感謝委員。
謝委員龍介:全世界評估我們的競爭力,包括NVIDIA、台積電為何要外移,坦白說就是因為電,電力就是國力,這是很現實的。兩岸要如何和人家對抗?在全東亞要如何競爭?如何在世界貿易中競爭?沒電就沒力了,就沒得談了,全世界都集中在這裏,結果為了意識形態,造成今天臺灣電力的匱乏。你們是一個很超然的單位,本席在這裡是希望主委可以提出一個宣示性的,廢核四廠你不會覺得難過嗎?我會關心,我是一定關心你的,我請問你內心的感覺,你會覺得國家投資好幾千億,就這樣廢棄把它放在那裡。主委,我最後再問你一次,你會覺得心裡很難過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剛剛說過,感謝委員對本主委的關心。
謝委員龍介:所以你跟本席的立場一樣都很難過,很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已經感謝過委員了,謝謝。
謝委員龍介:有感謝過就算認同。感謝你,感謝你對本席的看法,這不是我個人,是我接觸到很多鄉親跟我說我們臺灣有識之士包括企業界,他們說:龍介大哥,如果沒電之後臺灣要怎麼打拼下去?我們這些製造業、我們這些生產業面臨電價不斷調漲,人家大陸在西進,不斷在降價,降低成本,我們卻不斷在提高成本,我們要用什麼跟人家競爭?所以我會向經濟部要求,想盡辦法讓核能四廠拿到完整、完備的資料以後,向貴會提出正式的申請,這樣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是委員的意見,我了解委員的意見。
謝委員龍介:感謝你的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謝龍介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萬美玲委員質詢。
萬委員美玲:(9時32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陳主委。
主席:主委請。
萬委員美玲:主委早。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早。
萬委員美玲:經濟部在11月27號核定了核電廠現況的評估報告,其中我們看到核一廠因為重要設備都已經拆除了,所以經過評估不再具有運轉可行性,但是核二、核三廠都評估具有再運轉的可行性,而且要啟動自主安全檢查,那麼台電也計畫在明年3月要提出核二、核三廠的再運轉計畫,我們看到龔明鑫部長說:核三廠最快在2028年的時候就會開始重啟。主委,我想請教您,行政院或經濟部有找核安會來討論核電廠再運轉的相關議題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沒有。
萬委員美玲:如果沒有找你們討論,龔部長卻表示核三廠最快2028年初就可以拿到核安會核發的再運轉執照,他這樣子的說法,這個底氣從哪裡來?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應該問部長吧!
萬委員美玲:那你同意他的這個說法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只能這麼說,核安會當然會依據職責嚴格審查,時程上我很難給一個很確定的時程,因為很多因素的影響……
萬委員美玲:所以您這裡其實很難給這個時程,但是龔部長自己就說了2028年,當然您是不知情的,是這樣講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真:當然如果在很多條件之下,是有可能的。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所以他這樣的說法是沒有跟你溝通過的。但是我們來看今年5月的時候,卓院長說:我們相關安全檢查的程序最少需要差不多三年半的時間,但是龔部長又說:按照國際慣例,要是順利,審查時間是一年到一年半能完成。我想要請教一下主委,短短的半年期間,安全檢查的時間相差這麼多,兩個人有一個講三年半、一個講一年到一年半,不曉得站在核安會立場來看,誰講的才是對的?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會影響時程有很多因素,包括台電的準備資料、台電對我們所提問題的回復速度以及我們現場觀測結果、過去的保養狀態……
萬委員美玲:所以他們兩個講的,誰講的是更接近正確的?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現在還沒有做過評估。
萬委員美玲:你還沒有評估?
陳主任委員明真:多快的……
萬委員美玲:院長都已經講三年半,然後部長又講一年到一年半,你都不去了解一下他們當中哪一個人講的可能有誤,你要去指點他們或提出問題,我想這也是您的責任嘛!你怎麼可以說他們講的東西你還沒有了解,我覺得這樣不好!是不是可以請主委會後去了解看看到底誰講的是對的?為什麼這時間差距這麼大?這個時間差距其實是大的,如果按照經濟部的說法,最快明年3月台電就會送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核。
最後想請教一下,您剛剛說這中間的變數跟可能的條件因素非常多,對不對?核安會有沒有去了解在國際上,相關審查程序要注意的事項,或者制定相關的流程,這些核安會都有去了解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有,我請高組長補充說明。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有去了解嘛,是不是?
高組長斌:有。我能不能順便補充一下,剛才委員提到一年半的事情?
萬委員美玲:好。
高組長斌:按照經濟部所講,台電公司自主安全檢查需要的時間大概一年半到兩年,之後還要送到核安會進行審查跟現場確認,這部分的時間……
萬委員美玲:我想您是幫他補充說明,他自己並沒有講得那麼詳細,他講的就是按照國際慣例,順利審查的時間就是一年到一年半。
高組長斌:事後要……
萬委員美玲:應該要這樣講,不管院長或部長,如果發現他們的說法有未盡之處或者錯誤之處,其實應該要提點,好不好?以上我就是提醒你們。
接下來,據了解,核二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預計明年第一季就能夠完成,而且也已經在今年9月26號向核安會提出試運轉計畫。我想請教一下主委,目前核二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運轉計畫的審查進度,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有沒有預計什麼時候會審查完畢?
陳組長文泉:報告委員,如果台電公司能夠對我們的議題做釐清的話,我們有望在明年2月完成這個試運轉計畫的審查。
萬委員美玲:好,你們預估明年2月,但如果台電的速度更快一點,可能也會往前提,意思是要看台電送上來的期程,是嗎?
陳組長文泉:我們有一百多項意見給台電公司,所以台電……
萬委員美玲:好,我了解。我認為其實不管是核二或是核三廠重啟,都會有部分民眾是有疑慮的,所以核安會作為審查的主管機關,我認為也要跟我們的民眾說明相關進度、安全性等等,這些跟民眾的溝通及相關計畫,你們有沒有在做?
陳主任委員明真:有的。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只要台電公司提出申請,按照以往的作法,我們核安會會辦地方說明會……
萬委員美玲:好啦,所以其實你們跟台電橫向的往來也要更細緻、更頻繁一點啦!
我再請教一下,環境部彭啓明部長昨天受訪的時候也說,依照現行法規,核電廠再運轉不需要環評,但環境部站在督促的角色,他會確保審查納入環境相關考量。我想請教一下主委,環境部是二級機關,核安會是三級獨立機關,但彭部長說他要督促核安會,您認為恰當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他的意見我是覺得沒什麼問題。
萬委員美玲:所以可以接受他的督促?
陳主任委員明真:也不是,我們平常就有密切溝通、來往。
萬委員美玲:我想跟主委講一下,溝通跟接受他的督促,層級上是不太一樣的,其實您應該也知道。我請教一下,到目前為止,環境部有沒有找核安會針對核電廠重啟進行討論呢?有討論過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沒有正式討論……
萬委員美玲:有私下聊天?
陳主任委員明真:不過我們跟環境部有來往,我想請委員讓我補充一下,核安會是針對……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主委不用補充啦!我想再請教一下,如果彭部長希望核安會在審查核電廠再運轉計畫的時候納入環評的考量,主委認為有沒有必要?
陳主任委員明真:事實上已經納入了,輻射對環境的影響評估,本來就是核安會的職責,這部分核安會會負全部責任。至於其他因素,我們會跟環境部討論。
萬委員美玲:我想核安會是一個獨立機關,你們跟其他相關部會,假設有任何相關聯的議題,你們多往來、多研究是好的,但是因為你們是獨立的機關,我想主委要確保不要受到其他的干擾。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萬委員美玲:再來要跟您請教一個題目,主席,我要請國原院高梓木院長,有在現場喔?好。
因為時間關係,我就直接發問。我們看到去年底有多達2.4萬公升的柴油流入石門大圳農灌系統,導致周邊1.2萬平方公尺土地被匡列為污染控制場址。2.4萬公升的柴油流入周邊的土壤跟農灌系統,這等於一輛油罐車滿載的油,如此龐大的油量整車漏光光,國原院卻是等到環保局通知才發現。院長,我想請教一下,國原院這樣的後知後覺,在監控上出了什麼問題?
高院長梓木:報告委員,我們在去年年底12月29號就有嚴密配合環保局的調查,在1月2號我就親自帶員……
萬委員美玲:沒有啦!總是不是你們發現的嘛,對不對?
高院長梓木:不是我們發現的沒錯,油為什麼漏這麼久?因為地下是暗管,暗管的接頭鬆脫,所以就一直漏,漏了一整個禮拜。
萬委員美玲:對啦,你有給我一個報告說漏油的原因是輸油管連接的閥件鬆脫嘛。
高院長梓木:是。
萬委員美玲:院長,你的這個回答其實我聽了更是心驚膽戰,如果只是一個閥件鬆脫就造成如此嚴重的漏油、如此大量的漏油,那麼在本席看來,這鬆脫的不只是閥件而已,可能人員相關訓練管理的鬆脫才嚴重啦!所以在經過這件事之後,本席想要問一下,國原院針對有污染風險設備操作的教育訓練跟SOP的流程等等有提出了什麼樣嚴格的規範嗎?
高院長梓木:報告委員,我們在這次事故以後,針對一公秉以上的油槽統統要有液位偵測器,還有錄影機監控它的液位,在漏油的第一時間可能液位正常,但是24小時都有同仁值班去觀察,大概有12口這樣的油槽,只要監測到有異常液位就要回報,不會讓它漏了一個禮拜之後才發現。
萬委員美玲:好,有了SOP以後的落實是很重要的。
最後,對於這個事件,桃園市環保局開罰了84萬嘛,對不對?
高院長梓木:是。
萬委員美玲:國原院針對被污染的土壤及水源還要進行相關的整治跟復原的工作,請問院長,你有沒有去計算這次的漏油事件,整個國原院要花多少錢?
高院長梓木:報告委員,今年預計會花5,700萬,明年大概是2,100萬,這是最近兩年,等整治有確定的成果,我們……
萬委員美玲:你想想看,我覺得真的很離譜耶,將近8,000萬的預算經費,這是全民買單你的錯誤耶!這算不算全民買單你的錯誤?
高院長梓木:是,所以我們在事件發生以後有懲處相關的化工組組長,化工所的所長跟副所長都是簡任,被懲處以後我們報到監察院,監察院有發函來調查過兩次……
萬委員美玲:院長,我覺得一個結論啦,你知道嗎,你們的一個人為疏失,這8,000萬夠不夠我都還不知道,全民買單,這樣的預算是一個嚴重、重大的浪費!第二個,對於相關土壤及水源可能遭受到的污染,你都沒有辦法做百分之百的保證,我覺得這一連串不是說是一個小小的疏失然後改善SOP就能做的事情。針對這一件事情,我希望院長在會後給本席辦公室一份仔仔細細的報告,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現在的SOP、未來怎麼去落實SOP以及你的懲處,還有未來預算會花到哪裡,請給我整套的計畫,可以嗎?
高院長梓木:可以。
萬委員美玲:多久的時間?
高院長梓木:兩個禮拜以內。
萬委員美玲:兩個禮拜以內?
高院長梓木:是。
萬委員美玲:好,10天可以嗎?
高院長梓木:好。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葛如鈞委員質詢。
葛委員如鈞:(9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陳明真主委。
主席:請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主委好。隨著經濟部在兩個禮拜前核定台電核電廠的現況評估報告,大家都非常關心核電何時重啟的情況,畢竟輝達要落腳臺灣,還有非常多的工廠正在建設,我們的供電到底能不能滿足AI的爆發,大家都很擔憂,也很關注。
根據修正後的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要重啟要滿足三個條件,我想你應該再清楚不過,第一個是台電要提交相關的自主安全檢查報告,第十六條之一規定,台電要提交再運轉計畫書。再來,第十六條之二規定,核安會審核通過,再做再運轉執行結果報告。現在台電對外表示明年3月會先提交再運轉計畫書給核安會審查,而自主安檢,台電目前是說有些部分要請原廠協助,預計在2027年年中完成。然而,在這個自主安檢的過程當中,台電或者有心人士會不會有一些要上下其手的地方呢?譬如說,請原廠多次來評估,譬如說,可以一次完成就分成多次完成,能來一次做的變成來N次做,或者控制交報告的品質,報告該寫的地方沒寫,不用寫的地方寫一大堆,到時候時程延宕,又開始踢皮球說核安會沒有跟我們說要寫這個啊!請問一下主委,核安會有沒有辦法去監督這個時程跟報告的內容一次搞定而且越快越好?有沒有辦法監督?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已經跟台電做過溝通了,我們要求什麼、有什麼標準,都已經跟台電做過溝通,這部分請組長再補充一下。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這兩份要提交的報告,會裡面跟台電公司都有溝通,會裡面也參考國外的經驗,擬定了審查導則,所以相關的技術細節跟審查的要項,在裡面都有說明。
葛委員如鈞:非常好。請問這個會議相關的所謂審查導則有公開嗎?
高組長斌:有。
葛委員如鈞:在官網嗎?
高組長斌:對。
葛委員如鈞:會議紀錄會後提供給本席好嗎?
高組長斌:好。
葛委員如鈞:所以應該不會讓他們一年半後一次交,結果又不足吧!
高組長斌:可以。
葛委員如鈞:是分次交還是一次交?你們這個導則是怎麼弄的?
高組長斌:這個導則是整體性在看,當然台電公司在法裡面可以依照……
葛委員如鈞:我現在在問細節,突然你又繞出去了,你說有導則,導則是一年半之後交,一次交?還是分次交?
高組長斌:導則不會去規範台電公司什麼時候交,因為……
葛委員如鈞:那交的內容?
高組長斌:是針對內容、技術細節的部分。
葛委員如鈞:那他一年半以後會不會來跟你說做不完?
高組長斌:這個可能就涉及台電公司整個管理的部分。
葛委員如鈞:對嘛!所以主委,我們真的是提醒,不要到時候幫有心人士背鍋,不要到時候供電不足,相關單位又把責任推給核安會,說你當時沒有叫我們要分次交,我一次做啊!結果老外過不來,內容的部分時間不夠。有沒有辦法分次進行?這個是不是核安會應該要多做一點事情?畢竟經濟部龔部長說,台電最快2027年中完成自評報告,注意一下哦!他說,決策在核安會,這個決策不是只是最後把關,如果你最後把關,你只是說要交哦!要交這些、這些哦!過程當中沒有任何督促、監督的機制,會不會很危險?對於這一點,主委在這裡可不可以把權責講清楚?我們幫你們看了,第十六條之一最後一段有提到,「前條規定文件,經營者得視需要」,注意喔!「向主管機關申請分階段提送」。可不可以分階段?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以的。
葛委員如鈞:可以嘛!你們的導則有沒有說分階段?我們就這樣,全民,在這裡,核安會,在這裡,你要交這個哦!一年半。剛剛也有委員、萬委員也提了,有人說兩、三年,如果他說一年半他做不到,兩年再交可不可以?你可以說不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時間我們會和台電密切的溝通。
葛委員如鈞:是,所以相關的會議紀錄要公開、要透明之外,我們幫你把法條查好了,經營者得視需要,得視什麼需要?得視國民與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分階段提送。分階段有沒有可能?有沒有可能?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可以的。
葛委員如鈞:可以的嘛!所以主委這邊能不能建議一下,台電繳交各項評估報告的時間,在導則裡面也提供給他們建議,並在收到相關的報告,收一份,公告一份;收一份,公告一份!我講的是公告內容跟缺失,要透明!我們不能這樣全民在這裡巴巴的等,哇!一年半後他突然舉手說:歹勢!我做不出來!核安會你也不能在這裡巴巴的等嘛,同意吧!同意嗎?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會跟台電密切溝通。
葛委員如鈞:好,謝謝,勇於任事。不然台電到時候一次塞給你,萬一真的有什麼理由,正當理由我們可以理解,可是你們認為理想的繳交程序、分階段,這個我覺得要讓他們知道,我是想要講核電重啟時程可能會影響到特定業者的利益。不是我講的,不是我講的!是蔡英文前總統講的,光電有弊案,我們的能源一直不足夠,零碳一直不夠,那就可能有弊案,越漫長的重啟時間可能會越有人得利。童子賢也一直在提醒說我們要核綠共存。我想這裡面相關的訊息,我就不仔細解釋,大家細細品味也應該都懂,所以為什麼我們今天要來督促核安會?也謝謝主委勇於任事,我們不要捲入這樣的權力、利益漩渦,我想您是勇於任事的!
但是整個機關的結構也應該要幫忙您,我也幫您關心了,原能會在兩年前被降為三級機關,現在就是核安會。當初說得很好聽,說是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但是有一些人看出來覺得這是不是配合非核家園,變成叫不動部、變成叫不動委員會,你可能叫不動經濟部、可能也叫不動台電。如今時勢在變了,賴總統都喊出了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能源的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核能(這是他的原話),顯見整個時代都往前推。我就要請教主委,您勇於任事,我給予肯定,但是現在三級機關的核安會有沒有辦法去要求二級的經濟部?台電又是直屬於經濟部,三級機關要如何去協調二級機關?如果未來牽涉到安全的事情,在機關的架構之下變成經濟利益優先、台電利益優先,那安全利益呢?所以這一點會不會有監督不對等的問題?主委,您覺得繼續保持這樣的關係合適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目前我們是堅守崗位,做好核能安全管制工作,如果未來核電廠的重啟,要調整機關位階的話,確實對國際交流、人才培育、跨部會整合是有幫助的。
葛委員如鈞:太好了!謝謝主委直接完整唸出同仁幫你準備好的說法,我們非常認同,為什麼?兩年前改編制的時候,原能會的蔡前主委就懷疑,當年他高瞻遠矚,他說面對未來小型核電廠SMR跟核融合的發展,降級後能否因應國際趨勢,有可能會遇到挑戰!尤其如果核電要重啟,核安會的工作會越來越重,所以我想政府不能既要馬兒跑,又不讓馬吃草,不能讓經濟利益、特定團體利益或公司的利益優於安全的考量。我想您身為核能大家長,有這樣的見地,我們予以認同,我們在此也希望能夠向卓院長表達相關機關架構的調整可能勢在必行!
最後幾個點提到SMR,本席有拜讀過國原院明年的SMR計畫書,有這樣的東西非常好,予以肯定!裡面列舉了SMR的數項優勢,哇!太棒了!非常清楚。有我們的能源韌性與安全的概念在裡面、電力調度的彈性、國安層面,還有產業需求的方面、淨零排放的方面,都是優上加優,對於這麼適合臺灣的SMR,院長,你知不知道我們國家編多少錢的經費?我很感謝你寫得這麼好,多少錢?
高院長梓木:我們明年編了1億,有拿到SMR計畫1億元。
葛委員如鈞:一個特別條例1.25兆就要出去了,沒有電,能抗中保臺嗎?沒有電,能保家衛國嗎?這個問題很簡單嘛!可以還是不可以?
高院長梓木:不可以。
葛委員如鈞:不可以嘛!所以能源很重要,我在這裡跟各位站在同一線,這個東西加上後年要實施的中長期計畫才10億,一年平均大概2.5億。我們已經幫忙整理了各國的狀態,美國是1,000億臺幣,是我們的1,000倍!法國政府362億,362倍,韓國2.16億美元,67倍,主席不好意思,再借一點時間。請問主委,您認為這樣SMR的量能夠嗎?1億臺幣?
陳主任委員明真:目前只是起步而已,以後應該會增加。
葛委員如鈞:明年有沒有機會10億?後年有沒有機會百億?我們現在看到到119年才10億啊!你說增加,要快一點吧!明年有沒有機會上看10倍,10倍就好,美國現在是1,000倍,可以考慮吧?可以討論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是可以討論啦!可是我們要做到能夠執行。
葛委員如鈞:為什麼本席在這裡要提醒大家,要看懂上位者的看法啦!賴總統已經親自表達了,我幫他說,不排除未來新的先進核能技術。卓院長說,對新核能要主動對話、研究及合作,這是卓院長的說法。如果他們都講了,你們沒有排進去,難道要總統、院長打電話給國原院、給主委說,這樣不夠啦!要這樣嗎?主委不用吧!不用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葛委員如鈞:他已經講了,他們很急啊,他們現在在院長辦公室、在總統府很緊張啊!到119年10億臺幣,叫他怎麼兌現新核能願景嘛?好不好?所以這一點我在這裡幫忙,讓你們感受一下。
最後,關於未來的人才,我們看一下委託的學校,我們也很擔憂啦!我們很肯定國原院你們對SMR的展開,但是有關人才的部分,主席,我最後再20秒。報告最後一頁,我朗讀一下;核安會未來將全力推動留才、育才、攬才等措施。我們應該要召集千人回臺啊!關於核安,你們都是子弟滿天下的,結果我們發現人才計畫的速度太慢、金額太低,應該要馬上全面追趕,好不好?這一點是不是多做一點全力攬才、留才、育才,要有錢、要有人,相關的編列可不可以有更務實的作法?會後提供相關的報告給我們,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以的,謝謝。
葛委員如鈞:需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明真:給我兩星期,好不好?
葛委員如鈞:好,兩星期,好不好?謝謝,感謝,謝謝主委、謝謝院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質詢。行政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陳秀寳委員質詢。
陳委員秀寳:(9時58分)謝謝主席,請陳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陳委員秀寳: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主委,新聞報導有清大的教授表示,核電廠用過的燃料棒95%都能夠回收成為新燃料,這位教授指出現有核電廠退下來的燃料棒,其實只用了裡面5%的鈾燃料,其他95%都沒有用到,而第四代的反應器,特別是快中子反應器,可以把剩下這95%繼續使用,所以還有90%可以拿來作為第四代核反應器的燃料來發電。他甚至指出,中國已經有一臺第四代反應爐在運轉,美國的技術大概10年內可以商轉。我想請教主委,您本人或者是核安會的同仁對於這個說法有沒有了解?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是以前就有的觀念,現在核電廠只使用掉一小部分而已,大部分將來再處理之後還是可以繼續使用。
陳委員秀寳:所以對於這位教授所指出的,我們的燃料棒只使用了裡面的一小部分,剩下的部分其實還可以再拿來使用,這個說法主委也覺得是這樣子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正確的,日本就是這樣做。
陳委員秀寳:這個教授指出,中國已經有一臺第四代反應爐在運轉,美國的技術在10年內是可以商轉的,您覺得以現在的技術,這是可行的嗎?或者這個說法是可信的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個在理論上是可行的。
陳委員秀寳:好,我這邊也要一直強調核安會必須跟上國際的核能趨勢,希望核安會要掌握最新的狀況,了解最新的技術,這樣在其他國家有核能消息出來的時候,才可以在第一時間有正確、有效的立場說明給民眾了解,解除他們的疑慮。
綜觀我們剛才的詢跟答,主委是說,95%沒有使用到的這些燃料可以再次回收使用,第四代反應爐使用這樣的回收燃料棒,技術上是可行的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理論上是可行的。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委。我想請教主委,烏俄戰爭已經持續很多年,位於烏克蘭東南部的札波羅熱核電廠也一再被國際原子能總署示警,恐怕存在安全疑慮。札波羅熱核電廠目前反應爐本身是沒有在運轉的,但是他們需要電力系統來維持冷卻跟安全的系統,以防止這個反應爐發生熔毀的現象,進而引發核子事故。
這幾個月陸續傳出札波羅熱核電廠受到戰爭的影響而有斷電的情形,例如他們柴油發電機的電線就被人為破壞,相關的電力系統出了問題。如果這個斷電的情形一直持續,札波羅熱核電廠可能發生核子事故的時間,也就是它斷電多久可能會引發核子事故?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要計算才知道,不過斷電久了確實會引起核安事故。
陳委員秀寳:雖然電廠反應爐是沒有運作的,但冷卻系統還是必須要持續地維持它的安全。
陳主任委員明真:它有餘熱,對。
陳委員秀寳:如果真的因為戰爭的影響,很不幸地讓電力中斷的時間過長,真的造成這個反應爐有問題,發生核安事件的時候,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臺灣民眾的安全?
陳主任委員明真:距離是蠻遠的,像上次的車諾比事件,臺灣也是隔了好久才偵測到,會直接影響到的可能是歐洲地區馬上會受到影響。
陳委員秀寳:因為臺灣跟這個核電廠的距離讓我們會有一些緩衝跟比較可以自保的一些措施能儘快來做。那核安會有沒有建立緊急的應變措施?因為戰爭真的是我們無可預料的,它什麼時候會發生怎樣的事情,如果電廠真的不幸發生了核子事故,對於核電廠周邊會影響到的這些區域範圍,其商品有進口到臺灣的話,我們會不會有機制馬上進行管制?
陳主任委員明真:台電已經訂定了在面對軍事威脅下,要確保核安準備與應變計畫及相關程序書,並透過年度核安演習來訓練、精進,我們已經做好準備。
陳委員秀寳:我的意思是說,雖然這個札波羅熱核電廠離我們很遠,萬一發生核安事故不會立即危害到臺灣民眾的健康,但是在它周邊的一些相關商品,如果我們臺灣是有進口的,它可能是有輻射感染疑慮的,我們會不會有這樣的機制、這樣的應變措施,對周邊的這些商品進行管制?有這樣的機制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食藥署對這方面會有邊境的管制。
陳委員秀寳:你們有給他們這樣的建議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有,已經有建立這個制度了,會有邊境管制。
陳委員秀寳:因為核安會對於這個部分的管理是專業,所以需要有這樣的機制來啟動的時候,即便職責、職權可能是在食藥署,但是核安會有你們的義務跟責任,要告知跟啟動這樣的機制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請組長回答一下。
張組長淑君:如同過去處理福島核事故的經驗,第一時間因為空浮污染可能會造成在歐洲的國人受到一些污染或者物品的污染,我們會在機場成立門框偵檢器,協助清除一些污染。至於像是一些食品或者物品,我們就是跨部會合作,就像食藥署過去也曾經針對日本進口食品一直進行邊境管制,我們會提供相關的偵檢技術服務。
陳委員秀寳:您是組長嗎?
張組長淑君:對。
陳委員秀寳:謝謝組長。你也預先回答了我下一個要問的問題。我再重複一下我剛才問的,當然你也回答了。因為核安會是專業的,對於核能安全、核子安全部分的管制跟研究,你們是專業的,雖然職責可能是在食藥署,或是在衛環,又或是其他部門,但是你們有這樣的專業,就必須以你們的專業來告知、通知、啟動這樣的機制。這樣的機制是由你們來啟動,是嗎?
張組長淑君:這部分不會說是由我們啟動,但是我們會跨部會溝通、協調,像我們會提供一些技術。
陳委員秀寳:剛才組長也說了,包括在那附近旅居的國人,如果他是在念書或者有其他商務的需求,只要是在當地的國人,我們也會有一些其他的機制來啟動、保護他們。你們都會即時跟外交相關人員一起關心國人的健康,這個是你們的職責吧?
張組長淑君:對。
陳委員秀寳:但這也是你們的專業。因為現在有戰爭在發生中,所以對核電廠相關的安全疑慮,如果我們能夠做得更周全,希望給民眾比較有保障的……也就是我們其實是隨時在關注相關的情況。
我再請教一下,關於核電議題,現在討論度很高的就是核二、核三會不會重啟的問題,台電預計明年3月會送核安會審議。在討論重啟之前,本席有關於核廢料存放的問題要先請教核安會,核二廠跟核三廠都有規劃興建室內乾貯場,目前也在招標中,而且其中核二廠已經招標第三次,請問這是什麼原因?
陳組長文泉:核二廠的室內乾貯已經在前天決標……
陳委員秀寳:所以這次是有順利的?
陳組長文泉:有順利的。
陳委員秀寳:有順利的標出去了?
陳組長文泉:對。核三廠的部分,因為第一次招標的投標廠商不足三家,沒有辦法達到工程會的要求,所以會再繼續……
陳委員秀寳:會再開二標?
陳組長文泉:對。
陳委員秀寳:會第二次招標就對了?
陳組長文泉:是。
陳委員秀寳:既然核二廠已經完成了這個招標的程序,請問預計什麼時候會完工?這個期程你們訂出來了嗎?什麼時候完工?
陳組長文泉:掌握在核安會的部分,建造執照大概會審一年半,一、二廠我們都有經驗,試運轉計畫審四個月,運轉執照審四個月,這個是核安會可以掌握的。至於其他工程的部分,就要由台電公司自己來掌握。
陳委員秀寳:所以關於審核的部分是你們?
陳組長文泉:是。
陳委員秀寳:有關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給我你們的期程,到時候送一份資料到我辦公室。
陳組長文泉:是。
陳委員秀寳:我還是要強調,其實核廢料還有後續的中期處置跟最終處置的問題,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妥善地處理核廢料的問題,要貿然地使用核電,這真的是非常危險。尤其是中期處置場跟最終處置場選址的問題,一直都沒有辦法解決,也沒有辦法取得共識,所以我希望未來核安會在審查核二及核三再運轉計畫的時候,必須將核廢料的處置問題納入考量。
陳組長文泉:我們會要求台電公司盡速來處理。
陳委員秀寳:其實核電運轉最重要、最必須面對的問題就是核廢料的處置,所以我希望未來關於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很審慎。關於我剛剛提到的就是乾式貯存場的相關期程,你再送一份資料到我辦公室。
陳組長文泉:是。
陳委員秀寳:好,以上,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請官員回座。
現在請吳沛憶委員質詢。
吳委員沛憶:(10時10分)謝謝主席,我請核安會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吳委員沛憶: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主委,我想核能安全是國人都非常重視的,但因為今天我要請教幾個比較具體的計畫,所以等會如果是業務單位相關的部分,就請同仁直接來回答,我們希望在時間之內可以來充分討論。
核安會長期有在蒐集國際上面的核安重要資訊,也持續跟國際組織、國際原子能總署保持聯繫,今年2月的時候發生一件事情,也就是車諾比核電廠遭受到無人機的攻擊,造成什麼問題呢?他們防止輻射外洩的新安全圍阻體受到損傷,上個月國際原子能總署還有一個追蹤的報導。我先請教一下,這一個核電廠的新安全圍阻體受到損害,會造成什麼嚴重的影響?
陳主任委員明真:一開始的話,目前還沒有真的到有嚴重影響,但是如果持續下去的話是有可能造成環境的威脅。
吳委員沛憶:什麼樣的威脅呢?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能會……
吳委員沛憶:因為他們現在趕快在修復了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吳委員沛憶:所以這個新安全圍阻體是什麼樣的功能?為什麼要做這個東西?
陳主任委員明真:輻射外洩,有這個疑慮……
吳委員沛憶:防止輻射外洩。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吳委員沛憶:防止輻射外洩對安全當然很重要,尤其這一個核電廠1986年輻射外洩的時候我甚至還沒出生,但是直到今天為止,我們都還要為了防止核輻射外洩的事情要做很多準備,因為這個傷害是無可回復的,所以我就要請核安會去了解,因為在12月5號的時候,我看國際原子能總署還發布了一個新聞稿,就是說車諾比核電廠遭受無人機襲擊,烏克蘭方面已經指出,這個就是俄羅斯對他們發動戰爭的攻擊,把新安全圍阻體破壞了一部分,它本來是可以密閉的,現在變成沒有辦法密閉,就如同簡報畫面所示,你們有沒有跟國際原子能總署來了解最新的狀況呢?即國際上面的核安資訊。
陳主任委員明真:請組長說明。
林組長貞絢: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持續掌握國際原子能總署跟其他國際資訊,也有在我們的官網……
吳委員沛憶:有沒有什麼樣的資訊可以跟我們分享?
林組長貞絢:像委員有提到「新石棺」,就是新安全圍阻體的受損,目前IAEA最新的檢視是顯示它的密封性確實像委員所說的,在結構上是有破損,不過它在整個承載的部分以及裡面輻射監測的部分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現在正在進行緊急的修復。
吳委員沛憶:現在就是趕快緊急修復?
林組長貞絢:對。
吳委員沛憶:所以我想這個案例其實是提醒我們,也叮嚀我們,在戰爭的極端情境下,可能會提高核安的威脅程度。核電廠當然也就是臺灣的防衛韌性、防災韌性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為我也是立法院全民防衛連線的會長,總統府也推動了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我們各個部會現在都在投入並做事先的評估,有準備最重要、有準備才安全,所以包括全動署、包括內政部,全動署出了一本臺灣安全指引小橘書,內政部最近開始要在全臺灣進到社區來向民眾說明,當災難發生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怎麼準備,我們事先要準備什麼物資,我們應該要怎麼樣來疏散,我們可以怎麼樣來自救以及助人。所以我想要請問核安會,針對我們的核電廠,倘若在戰爭當中受到攻擊,我們有沒有相關的緊急應變計畫?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目前電廠都已經訂了面臨軍事威脅下確保核安的準備及應變計畫,也有相關的程序書,電廠也透過每年的年度核安演習及廠內演習去做演練檢視。
吳委員沛憶:每年都有演習嗎?
林組長貞絢:是。
吳委員沛憶:其實它不只是廠區內,一般最可能發生的後果有兩個,一個是大規模爆炸,另外一個是廠區內大範圍的火災,所以它可能要協同的就包括了我們的兵警力,可能消防、醫護通通都要投入。能不能請教一下,現在你們的緊急計畫都有訂定嘛,對不對?倘若廠區發生大範圍的火災,民眾第一步要做什麼?如果我住在旁邊而已,我第一步要做什麼?
林組長貞絢:民眾的部分嗎?
吳委員沛憶:對,他可以向誰請教相關資訊?還是你們的網站上面有資訊公告嗎?
林組長貞絢:我們的網站上都會有相關的資訊……
吳委員沛憶:網站有資訊公告?
林組長貞絢:是。
吳委員沛憶:倘若他事前沒有看過你們網站,因為除了我以外,我想立法院也沒幾個人看過,真的要很關心你們核安會才會去看。如果他在現場,事前沒看過,聽到發布警報,他第一時間應該做什麼事情?
林組長貞絢:如果是發布警報,那就表示有核子事故的疑慮,我們就會請民眾先進入室內,也就是像剛剛委員有提到的,政府所發布的小橘書裡面就有宣導,如果遇到核子事故要停看聽……
吳委員沛憶:誰會去請民眾要進到室內?誰會在現場協助疏散?
林組長貞絢:就是警報發布的時候,就會請民眾要進到室內去避難。
吳委員沛憶:誰會做這件事呢?現場誰會去請民眾要進到室內?應該不會是你們,你們在很遠的地方。
林組長貞絢:我們有核子事故監測中心,到時候監測中心成立的時候,就是現場緊急應變……
吳委員沛憶:哪些單位要進駐到這個事故中心?
林組長貞絢:包括核安會跟我們所屬的輻射監測中心,以及台電公司的放射試驗室,還有其他的相關單位,像內政部……
吳委員沛憶:核安會由誰來進駐?誰是現場的第一指揮官?
林組長貞絢:是我們輻射監測中心的主任。
吳委員沛憶:那會有幾個人力來投入呢?
林組長貞絢:我們的人力部分嗎?
吳委員沛憶:對,核安會自己,因為每年都有演練嘛!
陳主任志平:報告委員,輻射監測中心的成員包括相關政府機關,包括台電、內政部,所以進駐中心演習的成員一次大概會有三、四十位同仁。
吳委員沛憶:有關於警力、醫護、消防等需要跟地方政府協調的部分,是由什麼窗口來進行橫向的聯繫?
陳主任志平:在演習的時候,我們會設置前進協調所,相關部會的長官都會在現場,輻射監測中心如果有任何需求,包括物資、人員或者技術上的協助的時候,我們會透過前進協調所請各部會提供相關的資源。
吳委員沛憶:非常好,其實我們每年都有進行演練,我也看過你們的資料,我們是有計畫、也有在準備的,甚至核安會也要求台電及各核電廠要增加戰爭因應措施,例如核安演練。但是主委,今天我要提醒您,因為我們現在在推動的全社會防衛韌性,除了政府有準備以外,最重要的是要讓民眾知道,萬一發生災害,因為災害有很多種,可能是天然災害,可能是地震,也有可能是核災,當各種災害型態發生的時候,我們要怎麼樣來準備呢?我認為核安會或者由你們來要求事業機關,必須要開始進行社會的教育,雖然我們有做相關的準備,但是這些資訊必須要公開透明,讓民眾知道萬一發生災害的時候,如何來保護自己、如何來保護家人、如何來保護社區,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預算審查之前,核安會能不能給我一個初步的方向?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以。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官員請回座。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19分)
繼續開會(10時31分)
主席:好,現在請林沛祥委員發言。林沛祥委員,林沛祥委員不在。
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張委員雅琳:(10時31分)謝謝主席,我們邀請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張委員雅琳:主委,前幾天11月27號經濟部核定了三座核電廠的現況評估報告,認定核二跟核三有再運轉的可行性,台電也隨即表示將會進行自主的安全檢查,並在2026年3月會先提出一個再運轉計畫,並且在2027年將自主安檢報告送到核安會審查。因為接下來核安會的角色到底是什麼就變得非常重要,我現在想請主委回答,核安會是被動的收件單位,還是核能安全的把關者?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核安會的職責就是對核電廠的把關工作,這是最重要的工作。
張委員雅琳:所以你們會非常站在專業地去做安全的實質審查,對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張委員雅琳:好的,當社會聽到具再運轉可行性的時候,就會認為你們好像已經在背書了,我認為這個對你們的獨立性跟專業性會有非常大的考驗,所以我希望你們還是能夠秉持專業去做實質的審查,因為所有人都生長在這一片土地上面,之前我們都一直不停強調三個共識,三個共識還是最重要的原則。
接下來我也想要跟主委再請教,根據核管法第十六條之一,我們確實允許經營者先提出再運轉計畫,再分階段補齊第十六條所要求的一些重要文件,包含整體的老化評估、耐震安全評估、中期安全分析等等的,但是我們也看到經濟部已經有提到說,他們希望可以在2028年能夠進行再運轉。我想請教一下主委,根據您的經驗,從專業的角度來看,還有從國際的審查實務來看,能夠保證在三年之內完成這件事情嗎?核安會可以完成審查,然後再運轉?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一定依法根據國際標準進行嚴格審查,該做的項目很多,時程上我們沒有辦法給個確定的日期,多快可以審查完畢,一切要依法實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張委員雅琳:所以我們依法行政、依法執行,不會有一個確切的時間表,還是要回到國際的同儕單位,以及透過國際的專業審查來進行所有的時程,是不是可以請教主委,國際的專業審查時程,他們大概是多久的時間呢?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也是不一定,有的比較快,有的會審查蠻長的。
張委員雅琳:對,我看到我所蒐集到資訊,就是如主委說的,差異時間非常的大,法國甚至到了20年,所以大家認為專業性還是在於安全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張委員雅琳:在11月時監察院其實也提出了一份報告,就已經把問題講得非常清楚,台電在104年時就已經去做,他們現在就依照美國的SSHAC Level 3的標準,替三座核電廠做過機率式的地震危害分析,我不曉得主委知不知道這份報告,結果發現三座核電廠實際可以承受的地震程度,跟當年相比,都已經超過當年建廠時的設計值,也就是說其實我們的耐震力需要很大的調整,因為就是有很大的疑慮。在114年核管法修法的時候,我也要再澄清一個重點,就是核電廠的運轉執照其實都已經到期了,沒有什麼延役,只有再運轉,所以我們所有的執行都必須依法重新來過。依照SSHAC Level 3的分析結果,把整個核電廠的耐震安全、設備老化的問題重新評估之後,才能夠重新申請再運轉執照,我這樣子說對嗎?這個流程是這樣子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地震絕對是我們要檢驗最重要的項目之一。
張委員雅琳:好,接下來我也要來談核廢料的部分,現在其實不管怎麼講,我們一直都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沒有處理,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條例從2006年立法至今將近20年,我們都選不出一個最終處置場址。核二廠其實現在都是卡關的狀態,因為乾式貯存設施沒有完工,反應爐內的燃料棒還沒有退出來,就代表說我們到現在實務上根本無法執行。至於高放射性的廢棄物,經濟部在6月時就已經公開,他們會提出高放選址的條例草案,可是現在到12月了,我們還是沒有看到任何版本。我們還是要非常坦白地講,過去國民黨在面對核廢料的問題,其實都沒有真正來面對、一直都沒有面對,他們都一直停留在未來可以用乾式貯存,先存40年再說,一直都沒有去面對最核心的核廢料處理的問題。
我這邊也覺得非常荒謬的是,我們今天還要協商青年基本法,其實在整個青年基本法討論的過程之中,或者是我之前召開一個環境相關的座談會時,都會有年輕的朋友,甚至兒少告訴我,我們現在所做的決定,基本上承擔後果的都是他們,因為再存40年之後,在座很多人可能都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了,可是我們的孩子就是要承受這一切後果的人。所以我就覺得非常諷刺,一邊說要尊重、傾聽青年的聲音,要挺青年,但是另一邊我們做了這樣子的決議,卻完全沒有去考慮到下一代要承受什麼樣子的後果,就只有把問題丟給下一代。
所以最後我想要再跟主委討論一下關於社會共識的部分,核管法第六條跟第五條其實都有講到我們需要保障公眾之健康及安全,而且要確保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我想這個觀念一直在更新,也一直在改變,環境部其實之前有說環評法需要修法。彭啓明部長也在11月30號指出可以先進行政策性的環評,但是實務上,政策性環評只有徵詢性質,沒有任何實質的否決權,根本無法回應社會對於核電的疑慮。過去核安會也曾經在相關的報導說是否要先做環評,要由環境部來認定,可是我認為做為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核安會有責任在相關的子法中清楚規範申請再運轉時要具備哪些相關文件。所以我想請教主委,在核電廠申請再運轉的制度上,是否我們可以明確去規範申請人必須檢附環評的相關資料?我們可不可以把這樣子的一個要求納入子法裡面?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子法裡面也有包括輻射方面的安全評估,核安會的職責是針對輻射對環境的影響評估要負完全的責任,至於其他方面的議題,我們會和環境部來共同協商討論。
張委員雅琳:其實大家一直在講環評,就像剛剛講的,環境部已經表示環評法需要修法,它可以先做政策性的環評,這部分環境部已經沒有問題,可是現在問題是在於要做環評,你們說這要由環境部來認定,可是我認為這應該是你們要來認定的,問題在這裡。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核安會職責是針對輻射安全做環境影響評估,這方面核安會要負全部的責任,其他……
張委員雅琳:但是問題是你們的第六條有講到公眾安全,還有環境保護跟生態保育等等的,你們自己有提到,我們現在是希望把這些東西也納入在環評裡面,這個是不是也可以寫在子法裡面呢?主委,您的態度是什麼?
高組長斌:我跟委員報告,核管法第五條明確規定要合於相關法令,主管機關是回到環境部,核安會已經針對會裡面的主管事項,也就是輻射相關的議題,包括對環境、對工作人員的輻射相關議題,都已經納入到子法裡面,所以這部分核安會已經按照自己的職責來處理。剛才主委也有提到針對非輻射部分的環境保護,這部分可能會裡面還會再跟環境部進行討論。
張委員雅琳: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我想你再給我一個時間,你們跟環境部大概會討論多久,我們可以來追蹤後續的進度?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跟環境部討論之後再向委員報告好不好?
張委員雅琳:我想我需要一個時程表,可不可以一個禮拜之後給我一個你們規劃的時程好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給我兩個星期好不好?
張委員雅琳:兩個星期,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請官員回座。
請林宜瑾委員質詢。
林委員宜瑾:(10時42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主席:有請陳主委。
林委員宜瑾: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這個星期一深夜日本青森外海發生了規模7.6的強震,日本也隨即針對鄰近震央的核電廠進行戒備及安全檢查,所幸一切平安。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想要再陷入311福島核災發生時的恐懼,所以不論核電廠除役與否,或者它是否還要再運轉,當天災來臨時,針對核電廠的安全管制還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林委員宜瑾:監察院在今年11月7號發布一份報告,這份報告指出臺灣三座核電廠的耐震能力堪憂,台電跟核安會應檢討。監察委員也表示在地震風險無法預測的情況之下,且各廠運轉超過40年之際,台電公司除針對攸關緊急停機設備組件的先期耐震補強作業外,還缺乏對於各核電廠結構體的耐震及系統老化影響等評估,顯有安全疑慮,這是監察委員說的。雖然藍、白聯手強行通過了核管法的修法,把核電廠的運轉期限延長到60年,從現實面來看,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務實的去面對核電廠安全管制的議題,尤其我剛剛說監察院公布了這份調查報告,顯而易見,不論是在運轉的狀態,或者是核電廠的安全性,特別是對耐震度方面一定要嚴加檢視,監察院這份報告也針對耐震度敦請台電跟核安會來檢討評估。可是本席認為,除了地震這一件事情以外,其所造成的複合式災害,像是地震後會產生一些海嘯或者山崩,甚至是軍事的威脅,這些都應該要納入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的評估項目當中,其實民間團體也有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所以我現在要請教主委,核安會參採民間寶貴意見的情況如何?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對這些意見非常重視,除了耐震方面,包括海嘯或是複合性的災害,都有相關的規定,也都有相關的評估。
林委員宜瑾:都有把它參採進去這些複合性災害的安全評估當中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林委員宜瑾:好。同樣涉及核安把關的還有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策略,我們可以看到核安會都有辦核安演習,本席要提出一個關鍵的問題是,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中有關於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的劃定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我們看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政府就強制核電廠半徑20公里內的居民要疏散驅離,也要求20至30公里內的居民要採室內掩蔽或自行疏散,而根據我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的範圍其實只有8公里,萬一發生核子事故的話,我看恐怕是難以充分應變。再來,緊急應變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有提到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應定期提出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之分析及規劃,並設置完成必要之場所及設備。核一、核二半徑30公里的範圍內其實都框到整個臺北市了,所以數百萬人都是所謂的潛在影響對象,而核三廠半徑30公里範圍內也框到了人潮熱絡的墾丁鬧區。本席認為就算核電廠沒有在運轉,核物料還是放在場址裡面,同樣有風險,所以主委你認為在現在的交通狀況之下,即便我們依照日本的標準框了30公里的範圍內,這數百萬人真的可以安全疏散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其實我國的緊急應變區計畫是根據風險分析的科學評估結果,這個方法與美國等其他國家是一致的做法,台電每3年都需要重新評估並提出緊急應變區的檢討評估,我們經常有滾動式的檢討,依照……
林委員宜瑾:所以目前是8公里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8公里。
林委員宜瑾:可是要檢討的範圍需要擴大嗎?因為我們看日本……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覺得目前的緊急應變區是適當的,這是經過科學分析以及風險評估……
林委員宜瑾:這確實是要滾動式檢討啦!即便現在所謂8公里的計畫區裡面,你覺得用現在的交通狀況,安全疏散是沒有問題的?
陳主任委員明真:沒有問題,我請林組長補充一下。
林組長貞絢: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疏散的部分,我們現在都是採超前部署的方式,也就是在輻射還沒有外洩之前先做預防性的疏散,在疏散的時候都會以風險來做最優先的考量,例如弱勢族群會需要最優先……
林委員宜瑾:當然、當然。
林組長貞絢:所以疏散是會分階段、分流來進行的,這是目前的應變規劃,每年的核安演習也都有進行演練,像今年就有針對屏東縣3公里範圍內的居民做疏散演練,以及弱勢族群也都有。
林委員宜瑾:如果參照日本福島核災發生時的做法,其實半徑20公里內是強制疏散驅離,30公里內是要求他們自行疏散。我的意思是20、30公里是日本政府的規定,因為他們發生核災是血淋淋的例子,所以我們規定的8公里是不是也必須要滾動式的檢討?8公里是不是範圍太小了一些?我覺得核安會也要定期檢討,並不是規定8公里,就只用8公里來做安全疏散的範圍,是不是?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也都有滾動的檢討,因此我們最新的檢討評估,台電公司提報的報告是今年6月的報告,就像剛剛主委所說的是依照風險評估,跟國際上其他國家一樣的科學根據所做的評估,目前是訂為8公里。
林委員宜瑾:好,了解。再來,民間其實也持續向核安會倡議,就是針對高放選址條例的立法,我們當然不能只是討論是否再運轉,而始終忽視高階核廢料的處置跟法源,我要再次強調,無論核電廠運轉多久,或者是否要重啟運轉,用過的這些高放射性廢棄物就是產生在那邊,我們必須務實面對這個問題嘛!高階核廢料的處置一定是我們的必要任務。請教主委,高放選址條例核安會內部還要討論多久?
陳組長文泉:跟委員說明,高放選址條例其實是經濟部專案辦公室在研議,今年4月辦公室成立,他們負責的工作就是要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法案的立法,草案目前經濟部內部還在討論中。
林委員宜瑾:你們是共同參與的嘛!
陳組長文泉:我們其實有把管制的專業意見給經濟部,今年有邀請經濟部來會裡面,跟他們說明了三次我們對管制上可能的技術要求,讓他們能夠來……
林委員宜瑾:按照你的推估,大約什麼時候會有比較具體的……
陳組長文泉:我實在很難推估,因為是他們專案辦公室在處理這件事情。
林委員宜瑾:最後再提一個小問題,我國現行原子能法的主體是在1971年修正,到現在已經超過50年,它的立法思維可以說已經很難應對當代的核能挑戰,尤其是此法的宗旨究竟是要管制還是推廣原子能的利用,也有待商榷,也就是說,原子能法應該要通盤檢視,並評估是不是要重修此法。我要請教主委,目前原子能法有推出修正草案的打算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請組長回答。
李組長綺思:跟委員報告,原子能法確實很長時間沒有修改,我們也陸續提出草案,還有跟專家學者進行討論,因為現在相關的管制法規都有個別的法律,譬如「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游離輻射防護法」這些管制法規都有在使用。目前原子能法在執行上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但是因為已經很久沒有修了,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修了之後讓它與時俱進。以上報告。
林委員宜瑾:對,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請官員回座。
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范雲委員代理主席。
主席(范委員雲代):請劉書彬委員質詢。
劉委員書彬:(10時54分)有請陳主委。
主席:有請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主委好。我們在12月初的時候看到一則新聞,就是車諾比核電廠的防護牆遭重創,烏克蘭755億的核災設施出現破口,國際原子能總署警告,輻射外洩恐失控。這邊提到防護牆,針對此議題,最重要的是,核安會掌管核電廠的安全,請問我們的核電廠有沒有這樣子的防護牆?還有,我國核電廠的安全設計有沒有對應國際原子能總署所提到的「戰時核安指引」與「外部威脅評估」的要求?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點請組長說明。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委員所問的是針對IAEA最新的戰時指引跟外部威脅這些重大評估,目前台電公司都已經訂了核電廠面臨軍事威脅下確保核安的準備跟應變計畫以及相關的程序書,也透過每年的演習檢討、精進。
劉委員書彬:所以台電有這樣的一個計畫書嘛,對不對?
林組長貞絢:是。
劉委員書彬:也有在演習嘛,對不對?
林組長貞絢:是。
劉委員書彬: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給本席,或是台電已經放到他們官網上面了嗎?有知道這件事情嗎?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因為有些內容涉及保安的部分,是屬於比較機敏的,但是在演練的時候,我們都會派員去視察、檢視。
劉委員書彬:好,你們核安會知道嘛,對不對?
林組長貞絢:是。
劉委員書彬: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給本席一份說明,有沒有機會?還有核子安全的設施等等。
好,沒關係,我想問的是,計畫書裡面有沒有包含無人機的攻擊、飛彈落彈還有長時間斷電等「設計基準外事件」這些內容?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有的。像委員所提的無人機攻擊是近年非常重視的一個議題,每年也都有進行演練。
劉委員書彬:這樣子表示我們針對國際原子能總署最重要、最新的趨勢,已經有因應像烏俄戰爭中的無人機攻擊。
接下來,我們在8月20號考察核三廠的時候,台電許永輝副總回應現場質疑,說核三廠的完整安全性,不只原始設計的抗震是0.4g,還加上所有極端風險的機率性考量。因此,台電許副總認為核安會所說的加固到1.384g是考量到所有安全性風險機率的抗震能力,並非只是抵抗單純地震。這非常重要,因為核安會是做把關的。請問主委或者是高斌組長,除役中機組,核三、核二的乾式貯存設施是否已經納入戰時防護情境?是否與國軍戰略、民防單位有計畫銜接,保障核電在極端風險下仍然是安全的?
陳組長文泉: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臺灣的乾式貯存設施系統,其實都引進於美國NRC核准的系統,開發商當時在設計的時候,有些乾貯甚至採用飛機撞擊去做測試。
劉委員書彬:所以包括機組還有你們已經開始招標的乾式貯存場,也有要求這樣的標準,對不對?
陳組長文泉:這是台電公司的招標案,不過台電公司招標案裡面對於耐震設計有特別的要求。
劉委員書彬:對,而且是全部,包括極端風險都已經包括進去了。
另外,在國軍戰略跟民防單位演習,有沒有做計畫銜接?因為現在都說全民韌性,包括如果遇到極端的情況,是不是也沒有問題?就是保障核電廠是安全的啦!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相關這些重大威脅都有納入演習的情境,有做討論跟實際的演練。
劉委員書彬:所以剛才所說的,有些委員所提到的安全,包括不只是地震,甚至連極端危險狀況的風險都已經包括進去了,都可以抵擋住,對不對?
林組長貞絢:是。
劉委員書彬:是的!這就展現出核安會的guts,我覺得非常好!在國家最高民意殿堂立法院展現出核安會的態度。
接下來是有關核三廠的議題,1號機已經進入除役階段,2號機目前在過渡管制階段,包括爐心的燃料也拿出來了,已經進入自主安全檢查時期,這個時期當中,就會遇到一個很大的問題,目前我們可以看到的情況是,因為經濟部部長也提到台電預計在明(2026)年3月要提出申請重啟的計畫,對不對?尤其是核三廠的二號機才進入除役階段,可是除役階段面臨到的是25年,可是我們也知道,如果明年3月台電要將重啟計畫書提出來申請的話,會遇到除役跟重啟間重疊的時間,請問一下,在這個情況之下,是不是會遇到有一個轉折點的情況?就現在已經有的資料來看,這個轉折點可能會在哪裡?包括你的上級長官經濟部,另外對核電廠重啟這部分的看法,請回答。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除役許可申請案是執照到期前三年,台電公司依法來向會裡面申請,這部分就等台電公司提出除役的環評報告之後,如果符合法規,核安會才會核發除役許可。目前按照台電公司或者經濟部對外的說明,如果明年3月提出換照的申請案,核安會也是依法審查。
劉委員書彬:就是在審理之後,再看情況,如果……
高組長斌:因為剛才委員提到除役跟重啟這兩件事情可能會並行嘛。
劉委員書彬:對!
高組長斌:我們也會參考國外核電廠重啟的經驗,即恢復申請的經驗,我們會針對重啟的事件、重啟的現場工作進行現場查證或視察,也會針對重啟跟除役的共通事項來進行查證,這部分還是會持續辦理一些乾貯設施、用過燃料的安全管制作業。
劉委員書彬:換言之,如果台電提出重啟的申請,當然依照程序去申請的話,也是你們在審核,就變成重啟會是比較優先的項目,但是重啟,包括核燃料裡面的燃料棒也要拿起來,如果它有空間,乾貯設施就會開始進去,包括乾貯場也會繼續再興建,對不對?是的!但現在的問題是二號機的燃料池,這部分也大概有了解,包括現在的處理、設備的拆除,基本上就會停止了,除役當中的設備拆除這部分會停止嗎?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按照除役計畫的規劃,現在是過渡階段,台電公司就準備一些乾貯設施的興建作業,目前是沒有……
劉委員書彬:因為現在還沒有正式提出來。
高組長斌:維持用過燃料的安全。
劉委員書彬:好,可是我們看到一號機已經開工把設備拆除,即氮氣槽跟飼水加氫系統的部分,二號機是否還會繼續進行拆除氮氣槽跟飼水加氫設施?
高組長斌:那是核一廠,氮氣槽跟飼水加氫是核一廠的乾貯除役作業。
劉委員書彬:好,了解,事實上核三廠是更新型的,對不對?就沒有這個設施。我們現在要更強調的是另外一部分,如果遇到的是重啟的情況之下,有一個問題是,核燃料的補充是重要的,在運轉的計畫裡面,核燃料補充這部分到時候會由誰來負責、來編預算等等,有沒有考慮到這些事情?你們可能也會遇到這樣的情形,要去思考。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燃料的採購是屬於台電公司的商務採購合約,細節要由台電公司去規劃說明。
劉委員書彬:OK,可能重啟之後,在核燃料的部分,可能由台電去負責這邊的重啟等等,更重要的是購置,對不對?好,還有一個問題是在於重啟有個政策、有環評,剛才都提到環評,先前環境部部長提到要做環評,可是在目前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當中,並沒有關於他所強調的政策環評,因為考慮到要政策環評,就會把人民的意見放進來,當地或是全國的意見都要放進來。請問一下,對於政策環評,我是注意到政策環評的意見,核安會的態度是怎麼樣?覺得有必要嗎?如果有提出政策環評的話,當然要修法,可能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裡面,你們的態度是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是負責核能安全管制,對於輻射對環境的影響評估,這責任完全是在核安會,核安會要負起全部的責任。
劉委員書彬:核安會是負責環境評估,對不對?但我現在是說政策環評,因為現在環評裡面沒有特別去講到跟人的……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方面的事情,其他的議題我們會跟環境部協商討論。
劉委員書彬:好,這件事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要涉及到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要做修訂,才能有法源依據,是不是要有這樣的考量?
高組長斌:跟委員補充說明,核安會是核安的主管機關,針對輻射的相關議題,在我們的子法已經納進來了,這部分也是環評的一部分,但是針對非輻射相關的環境評估部分,剛才主委有說明,就是要跟環境部再去討論。
劉委員書彬:因為剛才說辦法有,可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有法源依據,目前政策環評是沒有的,你們跟環境部溝通之後,這部分可能會是重要的一個依據,不然沒有法源依據,其實做不來,只有辦法的話,它的執行效力也是會有問題的,我就提供這樣的意見,我們希望你們跟環境部討論時要注意到這個議題,謝謝。
主席:主委請回,也謝謝劉書彬委員的質詢。
下一位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11時6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主席(劉委員書彬):有請陳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主委,辛苦了!經濟部雖然已經核定台電的評估,核一是不可能重啟,核二、核三可能,但是台電說還需要大概一年半到兩年來做評估跟自主檢查,但並不是做完兩年之後,就馬上可以重啟,因為後面還要經過最嚴格的核安會審查,所以應該是1.5加2年,後面還要加N,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郭委員昱晴: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提醒。關於核一,其實它已經有一個先例,光是這樣的審查過程就長達將近7年,這個也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提醒,第一,審查不能硬壓縮時間,因為安全是最重要的;第二,我們的標準是不是應該要公開;再來,這是我常常在講的,核廢料的後端要怎麼處理,我們是不是一定要講清楚?我想今天這個質詢,其實最希望就是核安會能夠幫助,或者是整合我們整個所有的行政團隊,把延役當成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環跟治理架構,我們是不是能夠用透明、可信,最重要的是對全民安全,還有凝聚社會共識。第一個問題就來了,核安在審查的時候,如我剛剛講的不能壓時程,避免變成是政治的時程壓過安全的考量,這是不對的。我想核一當年,我們也預估大概要將近24個月,是2年的時間,但是後來做了整整快要7年的時間,這代表核能審查的本質上本來就那麼複雜,它不是單一的,不是說2年就可以2年,但後來我們也發現做了7年,其實不能用政治的時程去逼迫所謂的時間點,這是大家都應該要知道的。
接下來我想要請問,核安會能不能夠主動地去公布安全的審查到底應該要多久?因為我們要讓社會知道,這個審查是照安全,而不是照政治,避免外界誤解政府是為了要趕時間,我想安全是不能用「趕時間」這三個字來做政治性的考量。再來,當經濟部說核一老化到已經不行了,同時核二也大概差三年,可能就會有老化狀況,也會完全不同,我們當初在講到,尤其是乾貯設備,在核二的部分是2030年才會完工,這個沒有錯,對不對?好,核安會是不是已經確認所謂的時間差,還有老化進程當中的一些差異,並排除掉時程的壓力會造成所謂被迫加速審查這樣的疑慮,這兩個問題,請教一下核安會。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職責最重要的是確保核電廠運作的安全,這點是毫無模糊的餘地,我們審查……
郭委員昱晴:我再重複一次問題,你們會不會主動公布安全審查需要評估多久?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一切都是非常透明,所有的申請書、審查意見及台電的回復,我們都會上網公告,每個程序都會讓大家知道……
郭委員昱晴:剛剛我也有提到。
陳主任委員明真:而且我們絕對不會為了縮短時間……
郭委員昱晴:剛剛我有特別提到,核二大概是差3年,它的老化狀況跟之前你們的評估可能就會完全不一樣,你們有沒有把在審查的過程當中有可能的一些比方說老化程度,或者是一些變數考量在裡頭?
陳主任委員明真:那是一定要考慮的。
郭委員昱晴:所以已經有這樣的考量?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那是必須要做的。
郭委員昱晴:好,我們剛剛有提到核一最後被判定是因為老化過於嚴重,這是核一的部分;另外,如果核三要重啟,老化評估將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核三老化評估的標準會不會比核一更加嚴格?舉例來講,包含防震、壓力容器的脆化,還有結構性的疲勞,另外還有蒸氣產生器等等,這些有沒有包含在裡頭?因為我們也看到國際有例行檢查卻看不出問題的案例,包含戴維斯貝西核電廠,他們真的例行檢查居然找不到問題在哪裡,有這樣子的案例,所以核三如果真的要重啟,請教其核安的條件會不會比核一要來得更加嚴謹?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對所有零件的老化評估,都會非常非常的仔細檢查。
郭委員昱晴:就這樣一句話?
陳主任委員明真:而且延役20年,所以核安會對這個是非常非常謹慎的。
郭委員昱晴:我直接這樣問,核電的自主檢查現在有沒有接軌最新的國際標準?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點請高組長回答。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關於老化跟反應爐這些組件,或者一些必須要考慮到的因素,會裡面有參考國際的一些標準跟作法。
郭委員昱晴:因為我記得當初有說,如果核三要延役的話,蒸氣產生器要不要換,之前台電有說必須要換,現在這個立場是一致的嗎?
高組長斌:這個還是要透過台電公司現場檢查,然後進行評估之後,我們才會知道結果。
郭委員昱晴:會不會公開重要檢查的項目跟標準?
高組長斌:當然,再運轉計畫裡面就會規範台電公司要做哪些事情,包括檢查項目。
郭委員昱晴:因為這個是建立社會信任最重要、最關鍵的一步,所以檢查項目有沒有接軌國際,或者是項目嚴謹到什麼樣的程度,我相信其實應該要公開透明,讓社會能夠有更多的了解,我們要有社會共識,剛剛我提到社會共識很重要。
第三個問題來了,我想後端的核廢料如果沒有規劃好,其實根本不用考慮延役的問題,我相信核二的乾貯拖了大概……也說2030年,將近快要10年,另外,核廢料的處理如果沒有解決的話,核電政策其實就會被卡住,我想核廢料的處理是非常非常重要,請教一下核安會,是不是已經要求核三重啟計畫必須要同步提出其乾貯時程?與地方有沒有進行非常密切的溝通?再來,進度在哪裡?如果核三沒有清楚的乾貯時程,請問你們會不會認為這是不符合審查啟動的正當性?另外就是高放的場址,你們講今年年底要提出,請問現在的時間是12月11號,到目前我沒有看到草案,目前草案在哪裡?
陳組長文泉:向委員報告,有關核三乾貯的部分,12月4號台電公司第一次開標,因為沒有達3家,所以不符合相關採購法規定,台電公司會再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作業。相關的期程其實掌握在核安會的部分,我們大概建造執照會審一年半左右,然後試運轉跟運轉執照各審4個月,其他工程的要件都是由台電公司掌控。第二個問題,有關委員垂詢高放處置選址條例,其實核安會有主動邀集經濟部在今年開了3次會議,我們提供我們的管制資訊給他,但是目前草案還在經濟部內部討論中。
郭委員昱晴:說12月底,現在已經快要12月底了。
陳組長文泉:我們理解,但是因為這是經濟部的作業,我們其實沒辦法去……
郭委員昱晴:好,我要到經濟部那邊再去質詢的意思嗎?
陳組長文泉:是,謝謝。
郭委員昱晴:謝謝。我剛剛講到高放場址條例的部分,目前你們也還沒看到?
陳組長文泉:沒有。
郭委員昱晴:因為你們沒看到,我當然更看不到,所以我可能還要再繼續追問,但是我真的希望核安會在整個條例當中,12月底之前出來的草案,核安會有沒有角色在裡面?
陳組長文泉:一般來講,經濟部要做遴選計畫的時候,會徵詢我們的意見,日後如果尋找出場址,它的安全性由我們來負責確認。
郭委員昱晴:你們來負責確認。好,今天主席特別請你們來做業務報告,最重要的,你們應該要從核一給我們的一些教訓也好、一些歷史的經驗也好,就是審查不能壓縮,尤其是安全性的部分,絕對不能因為政治的關係而壓縮到安全審查的時程。再來,後端不能拖延,還有老化的部分,我們不能輕忽,其實這三大重點只要我們掌握住,才有資格來談後續核三要重啟這樣的一個問題。所以我相信,我也希望核安會用最嚴謹、最公開的方式,把審查過程與民間的溝通,及所有共識的集結,包含我剛剛所提到的,到現在12月,我們還沒有看到高放選址,到底什麼時候這個條例草案才會出來?這個部分如果核安會有第一手掌握到一些訊息,再提供給我的辦公室,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以的。
郭委員昱晴:好,謝謝,謝謝主席。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范雲委員質詢。
范委員雲:(11時17分)謝謝召委,有請主委。
主席:有請陳主委。
范委員雲: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范委員雲:從5月的時候,教文委員會藍白匆匆修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讓它可以再運轉20年,原本只有40年的年限,到現在我們居然聽到2027年要重啟核電,我認為是假消息,請問主委,核安我們零妥協,對不對?這是核安會的立場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不是。
范委員雲:不是?
陳主任委員明真:你說……
范委員雲:我說核安零妥協。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核安零妥協,我了解。我剛剛沒有聽出,對不起!
范委員雲:嚇我一跳!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我們對核安的要求是沒有任何妥協的餘地,而且絕對是非常清楚的。
范委員雲:我們一切都是依法,雖然我認為上次匆匆修法,針對什麼叫作重啟、什麼叫作再運轉,講得不清不楚,並沒有強化安全,因為這個法很多都是舊的,但是依照現在的法規,如果台電送出再運轉計畫,核安會必須審查以下6項文件,沒錯嘛?主委,這6項文件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的。
范委員雲:沒有錯喔!第6項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目前你們有指定什麼文件嗎?因為前面就是老化等等,當然監委已經告訴大家,監委的報告談到跟地震相關的安全評估,也請參考。第6項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你們決定了沒有?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我們是參考美國換照申請所必須要提出來的文件,另外,我們也考量國內管制的重點,包括輻射相關的議題跟耐震這部分。
范委員雲:好,那這個第六項是什麼內容,我今天想要詳細的跟你們討論確定,您剛剛講是依照美國的標準,如果是依照2024年美國政府問責署,其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有提到要充分考慮氣候變遷的潛在影響,如高溫、乾旱、野火等等,這個講的是一般性,對不對?至於臺灣的部分,2013年歐盟的核安管制組織來臺同行審查的時候,就有提到關鍵風險應該要全面更新自然災害的評估,特別是地震、海嘯,他們認為臺灣地震、海嘯是複合式的風險非常的高,特別是核三所在地斷層要更精細的研究,即使低震度後也要檢查,建議我們重新評估斷層與地震的危害。根據這個部分,這個報告主委有看過嗎?這個歐盟核安管制組織來臺灣的時候給的建議,不知道主委有沒有看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自己是沒有看過。
范委員雲:請主委再去看一下,因為美國這個部分是指一般性的,歐盟的核安管制組織給我們是針對臺灣當時做的。根據那個內容,我這次為了質詢,特別再看了一次,專家十年前就建議有三項重點要納入,第一個,極端天然災害如地震、海嘯、水災、颱風;第二個,喪失安全系統,因為外部因素導致喪失電力的處理方式;第三個,嚴重事故的處理,核災發生的時候有可能會道路斷裂或者是地震,要有專業人員無法及時抵達的處理機制,核安會是不是可以把你們剛剛的依法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文件,把這三項也納入,請他們提供,然後你們再專業審查,可以嗎?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有關於當時歐盟專家所提的意見,核安會已經成立核管案件,也持續在辦理,針對耐震這部分,我們也會特別關注,就是把它納進來,也就是要求台電公司機組如果要繼續運轉的時候,要針對地震的可能危害以及相關的安全防護,都要納入整體的評估,來確保整個機組未來的運轉。
范委員雲:我知道,光地震這一項,三位監察委員田秋堇及趙永清、蔡崇義今年11月的報告就講到地震的風險,剛剛張雅琳委員也有提到,即耐震非常的不足,所以這些東西都必須要提供喔!
高組長斌:耐震部分所涉及的可能危害包括地震、海嘯,這部分都有納進來。
范委員雲:都有納進來?
高組長斌:對。
范委員雲:所以都會請他們依照這三項……都會納入審查,沒錯吧?
高組長斌:有關於……
范委員雲:你講的一些語言,因為我們不是專業,未必會懂,歐洲專家十年前就建議的這三項重點,這一次都會請他們提供,然後納入審核吧?你只要說會還是不會。
高組長斌:都有納進來。
范委員雲:相關說明在會後給我報告,好嗎?這是關於審查的部分,我們再次確定核安零風險,今天我們還沒有機會講的重啟三條件,核廢有解方、核安零風險及第三個社會有共識,依照你們的專業理解,核廢現在有解方嗎?你就說有或沒有?主委,現在核廢有沒有解方啊?
陳主任委員明真:因為這個議題是持續進行中……
范委員雲:對,現在連高階的專法都還沒出來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目前有些國家的處理方式,很多人認為還不是最理想。
范委員雲:有或沒有解方?臺灣啦!我們不能夠送給其他的國家處理,臺灣啦!有沒有解方?
陳主任委員明真:臺灣現在選址條例都還沒有……
范委員雲:對嘛!連條例都沒出來,高階的專法都沒出來,所以到目前為止沒有解方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范委員雲:好,再來我想要提一下危機來臨時候的核安風險,主委知道車諾比核電廠雖然……大家知道車諾比事件之後,都已經停下來了,但還是被無人機攻擊,所以它的防護罩被損壞,失去了主要的安全功能。剛剛也都有委員講到烏克蘭,札波羅熱核電廠是歐洲最大的核電廠,不斷地遇到斷電的問題,而且它也沒有辦法成為戰時的備電電源,這個部分主委都知道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范委員雲:我曾經針對這個議題跟核安會請教過,但核安會給我的報告不知道為什麼,你們的報告內容認為完全不會有任何的風險,還詳細列了第一個,你們認為我們的核電廠在戰爭的時候,不會成為攻擊的目標,針對戰爭風險的準備列了十一點,都是廠內的應變,只有在第十點提到,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籌國家救援能量協助,結合全民防衛動員體系。請問你們真的有跟全民防衛動員體系一起討論嗎?這本裡面我翻了半天,完全沒有看到,如果發生烏克蘭的情況,或者是像車諾比的部分,到底附近的居民該怎麼處理?今天不管是停役或者重啟,都有同樣的風險耶!為什麼裡面都沒有核災發生的時候該怎麼處理?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在小橘書的第12頁有針對核子事故的應變……
范委員雲:第12頁?我現在看了,是我看不懂嗎?
林組長貞絢:第12頁的下方。
范委員雲:下方?
林組長貞絢:對。
范委員雲:只有三行,立即進入室內、關閉門窗、打開電視機,政府會在適當時機發布民眾配合措施,如疏散、服用碘片等。
林組長貞絢:因為這是第一階段最緊急的時候,要請民眾進到室內去做掩護。
范委員雲:所以恆春人或新北人、臺北人只值得這三行字?
林組長貞絢:因為小橘書裡……
范委員雲:如果他在外面被輻射塵沾到了,回家之後應該怎麼樣?你現在可不可以告訴我?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如果外面有輻射塵,我們也是請民眾趕快進到室內去做掩蔽,因為輻射塵要洗手、洗臉,把它清掉之後……
范委員雲:那這個裡面有告訴大家要洗手、洗臉嗎?
林組長貞絢:因為小橘書的部分是比較針對全民的,我們另外還有核子事故的應變指南。
范委員雲:好,那應變指南你有發給所有在風險區的民眾,像小橘書一樣一人一本嗎?
林組長貞絢:有的。
范委員雲:有的?
林組長貞絢:是。
范委員雲:我的老家在新北淡水,我們並沒有拿到像這樣的一個小橘書。
林組長貞絢:我們……
范委員雲:我想告訴大家,請參考一下越前市,以下我們有越前市的防止核災害指南,它講得非常清楚,我們剛剛所講的穩定性碘片要怎麼使用,可以事前就使用,如果是核災的時候,你去相關避難地點的時候就必須像這樣,穿雨衣、戴口罩,手也要戴手套,腳不能穿涼鞋,如果是從外面回來到室內的時候,衣服要脫掉,相關的衣服要把它放在袋子裡頭進行隔離等等,連氣窗都要關起來,這些大家都知道嗎?
林組長貞絢:報告委員……
范委員雲:這本裡面都沒有耶!因為依照烏克蘭的經驗,它是有可能複合式發生的,我們不希望它發生,但是有準備是最好的,是不是針對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樣才能夠……不管是日本越前市的水準,或者是小橘書的補充,是不是能夠給本席一個報告?因為召委已經站起來了,好不好?可以參照辦理嗎?
林組長貞絢:在我們的核子事故應變指南,其實都有相關的內容……
范委員雲:那請把你們發放的範圍、內容……因為我在新北的居民家裡沒有看到,小橘書的發放現在都還沒有普遍,我在臺北市的家中也還沒收到,所以有沒有發放跟有沒有針對每個在潛在風險區的居民都人手一本是很大的差距,好不好?可不可以把你們發放的範圍、內容給本席一個報告,然後這本裡面如果有改版的機會,不要只有三行字,所有在核一、核二、核三、核四附近的居民,都值得一個更嚴肅的對待,有準備最安全,好嗎?多久之內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
陳主任委員明真:兩星期可不可以?
范委員雲:兩星期你們準備的出來?好,就兩星期,謝謝召委、謝謝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行政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30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主席:有請陳主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今年5月核管法修法之後,我們有看到新聞,台電預計明年3月就會把再運轉計畫提送給核安會。我們也看到,你們特別提到核一廠大概就是除役了,雖然要40加20,但是停機已經多年,可是你們評估核二、核三是OK的,核二的部分要先移除反應爐內的燃料,燃料池淨空之後才提報;核三的部分因為是剛停機,所以你們覺得設備是維持良好的,有再運轉的可能性。現在我也看到一個新聞,環境部彭啓明部長聽到台電會把再運轉計畫送到核安會,他希望核安會要去做環評,將環保納入考量。先請教一下主委,你的意見如何?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的職責是確保核電的安全,輻射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是核安會的責任,核安會在這方面會負起完全的責任,保證環境能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你們會啟動環評?
陳主任委員明真:不是,保證會對這方面做好環境的評估,至於其他方面的議題,我們會和環境部來協商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您看看換發執照的程序,包括整體性老化評估及老化管理報告、時限老化分析報告、相關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及運轉技術規範之增修內容、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耐震安全評估說明、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文件。我不太了解,主委,您剛剛說您非常支持,一定會納入去做環境的評估,不曉得是在哪一個部分?
陳主任委員明真:輻射相關議題的評估報告就會包括對環境的影響,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就是核安會的職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您是說第四項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這一個就是環境評估報告?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輻射對環境影響的評估就是核安會的責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您只做輻射?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環評的部分,你只負責輻射單項?
陳主任委員明真:其他的議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交給台電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其他的議題我們會跟環境部來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在礦業法修法的時候,當時我們也做了一件事情,因為以前是他們說你的祖先同意我挖,就表示他永遠可以挖,沒有這回事嘛!所以礦業法修法之後,如果要延,也必須要做部落諮商同意。現在一樣,當年也沒有環評,所以也沒做過,可是現在既然要延役,我想這個部分,主委剛剛的態度,我們也聽到了,你是很支持的,你覺得該做,而且你們也會做,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對輻射方面會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現在我要請教另外一個問題,你們有沒有將在地居民的意願納入審查評估的項目裡面?我沒看到。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關於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相關技術文件所必須要審查的要項,我們都是參考美國的作法並納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有自己中華民國的法律,原基法都有,結果你們參照美國?
高組長斌:跟委員報告,換照主要的精神是在確認機組設備在未來的繼續運轉期間能夠安全運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跟您說,不是只有礦業法,現在所有的再生能源,每一個都會踐行,只要是公有地傳統領域都要遵照原基法踐行部落諮商同意,這個是其他部會都已經在做的事情,但這個部分我沒有看到,我想請教一下主委,這個怎麼辦?好,沒有關係,我希望你們要去找原民會來討論一下,這個部分等一下最後的時候我再做一個比較清楚的訴求、要求。
另外,我想要請教一下,因為我看到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下有一個非核家園小組,他最後一次開會是110年4月,已經滿久了,我想要請教一下主委,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小組好像已經沒有再開會,也沒有積極督促經濟部或台電,針對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或者是高階核廢的處理研議立法,所以我只想請教核安會主委,你覺得非核家園小組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應該請行政院來回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沒有,我只是請教您,你是要推動核的,我只是問推動非核的,你覺得他們的小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因為核安會的職掌只是核安管制方面的工作。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當然知道啊!
陳主任委員明真:至於政策方面,並不是我們……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我只是請教您,您覺得他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反正你們已經也要提報再運轉計畫了。
陳組長文泉:報告委員,非核家園專案小組是行政院永續會所成立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啊!永續會。
陳組長文泉:當年成立是有其目的,目前是開會開到第六次,為了進一步探討核後端相關議題,核安會在今年4月10號有發函建請非核小組,希望他們能夠來推動第七次會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你們那個公文給我的辦公室,好不好?
陳組長文泉:我們可以提供我們促請非核小組開第七次會的公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們大家都很納悶啊!還要不要推非核家園啊,是不是?
陳組長文泉:是,我們有發過這個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下一個部分我也想要再請教,我們看到新聞報導,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要進行第十七次排放含氚廢水,核安會這邊的報告也看到了,你們儀表板的不合格件數都是零、零、零、零、零,也就是都很合格。但是我想請教一下,因為你們的採樣是銫跟氚,但是核種類很多,例如碳14、碘129。請教一下主委,這一些你們沒有在檢測嗎?
陳主任志平:跟委員報告,碳14的部分,我們在113年已經研發完成,今年我們就按照新的方法在檢測,目前檢測……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第十八次排放的時候我們會看到碳14就對了?
陳主任志平:不是,我們對碳14的魚類檢測,目前看起來都跟國際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我們沒有看到你們的儀表板有啊!很多人也想看到碳14、碘129。
陳主任志平:好,我們回去檢討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希望下次看到,好不好?是因為這個核種不重要,沒有安全疑慮?還是因為我們的檢測技術沒有達到?
陳主任志平:我們的技術是沒有問題,因為目前我們……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技術沒有問題,我就安心啦!
陳主任志平:主要是我們目前監測的核種是以氚跟銫為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很多人不這麼想,核的種類那麼多,為什麼每次看到你們就只檢測氚,所以大家有疑慮,因此我才來問啊!
陳主任志平: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既然檢測技術沒問題,下次就給我們,好不好?所以以上我所提的,就是希望兩個月內可以找原民會或者找衛福部、環境部、國科會、中研院,針對這一些到底要不要做部落諮商同意?要不要做環評?怎麼做?這些氚以外的核種,到底它對人體危害的風險,還有控管標準,能夠提出一個報告,主委,可以嗎?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行政官員請回座,謝謝。
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葉委員元之:(11時40分)主席好,麻煩請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葉委員元之:主委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首先,我覺得今天剛剛很多委員,包括民進黨委員在內,我非常肯定大家終於能夠就事論事來討論核電是否延役的問題。我記得今年初,那時候我們要通過核管法的時候,當時只是希望讓核電廠有延役的機會,至於核電廠到底能不能延役,當然就必須經過大家的討論,跟核安會對核安的確認。可是在修核安法的時候,民進黨的立委通通亂罵一通,像范雲說:核電重啟會有國安風險,會造成經濟成本越來越高。我也不知道他講什麼!張雅琳立委更扯,他說:核電廠如果延役,就是要為中國攻臺開方便之門。這個抹紅已經抹到我不知道他在講什麼了!如果按照這樣說法的話,總統府的顧問童子賢前兩天才獲中華民國核能學會頒發特殊奉獻獎,就是因為他多次倡議核電對經濟發展以及臺灣的重要性,難不成童子賢也是在幫中共開後門?所以難得今天大家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都能夠就事論事,而不是只要講到核電就一堆口水,讓大家實在是很難討論下去,所以今天我還是要表達一下,對於今天整個過程感覺到非常欣慰,民進黨的人終於理性了,不會動不動就抹紅。
以下就幾件事情跟主委請教,第一個,剛剛大家也有提到,很多人在講核電廠到底要不要環評?這個問題應該是問環境部,但環境部就推給核安會,說這個就叫核安會政策環評。我先表達我的立場,我覺得本來核安會就會做這個事情,根本不需要環境部叫你們做這個事,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本身就是核安會……
葉委員元之:你本身就會針對相關的比如說地質的問題、核安的問題,你會做評估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輻射安全方面……
葉委員元之:所以我不太知道彭啓明在指導你們是要你們做什麼?你知道他的意思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是他的意見嘛!
葉委員元之:你知道他的意見是什麼嗎?他要你幹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他有跟我們溝通嘛!
葉委員元之:他要你幹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兩個單位之間一直有溝通。
葉委員元之:不是啦,他叫你幹嘛?主委,一直有溝通,但內容是什麼?不要問A答B好不好?這個問題有那麼難回答嗎?他要你幹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知道……
葉委員元之:他要你幹什麼?他是希望指導你,要你幹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核安會輻射對環境影響評估。
葉委員元之:他要你做輻射對環境影響評估?你本來沒有要做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本來就是我們核安會的……
葉委員元之:那不就多講的,環境部長多講的,講這個要幹嘛?所以有要做環評嗎?除了他講的,有叫你要做一般環評法裡面的環評嗎?沒有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他好像不是這個意思。
葉委員元之:不是這個意思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其他的環境議題……
葉委員元之:為什麼我會這樣問?因為很多人都覺得說彭啓明講這話很奇怪啦!也不要逢核必反,好不好?很多人也提到,像興達電廠延役,這跟你無關,興達電廠是火力發電廠,延役是說延就延,沒有看到任何人出來講要叫他去做政策環評,我聽都沒聽過,只有對核電要做政策環評,這就是故意,讓人家難免會覺得在卡,希望核電廠的延役時程延後。所以這個經由主委的嘴巴證實,他有講或沒講其實是沒有任何意義啦!我們不要做這種無謂的發言,我是說環境部啦!導致大家又認為你們是不是在卡,那我就不懂為什麼卓院長宣示說最快2028可以重啟延役,我就不懂啦!院長說要延役,然後部長一直讓人家感覺在卡。
我來問一下時程,因為卓院長是已經訂一個目標說最快2028,但實際上我們知道它的程序大概有幾個,第一個,台電是說明年3月,經濟部已經核定台電的計畫了嘛,明年3月會送到核安會對吧?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對。
葉委員元之:卓院長講大概要經過一年到一年半的審查對吧?所以這樣子大概最快就到2027年,可能3月核安會就可以核定再運轉的計畫,沒錯吧?我說最快。
陳主任委員明真:開始審查。
葉委員元之:對不對?最快嘛,因為明年3月就送了,卓院長說要花大概一年到一年半,看看他講的,我記得是一年半到兩年啦,所以最快的話就是2027年9月份就可以審查完畢,最快啦!這個卓院長訂的目標,2027的9月。
再來,再運轉計畫核定之後,經營者應該要依計畫執行,執行完提執行結果報告,主管機關根據申請檢附的文件再予以核定,換發運轉執照始得裝填核子燃料,這個部分需要多久?第十六條之二規定的部分需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明真:審查的期限很難給一個……
葉委員元之:大概。
陳主任委員明真:因為誤差也可能滿多的……
葉委員元之:不是啦,你這樣子講,那卓院長怎麼講得出2028這個數字?
陳主任委員明真:當然理想狀況是這樣子。
葉委員元之:理想狀況2028?
陳主任委員明真:理想。
葉委員元之:所以最快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那是最理想狀況。
葉委員元之:最理想狀況是2028?
陳主任委員明真:應該是。
葉委員元之:怎麼感覺好像卓院長比你還熟啊?怎麼卓院長都講得出一個目標,然後你怎麼都講不出來,主委,你來這邊好像沒有很認真回答問題耶!
陳主任委員明真:不是,因為這個……
葉委員元之:我剛剛已經幫你算了嘛,你明年3月收到這個計畫,卓院長說要花一年半到兩年,所以最快就是2027年的9月,而2027年9月,現在根據第十六條之二再運轉計畫核定之後,他依計畫執行,再提出執行結果報告,然後換發運轉執照,這個過程要多久?我問的問題這麼簡單,大概多久?最快。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除了再運轉計畫是明年3月台電公司會提出來,主要目的是要將電廠的設備恢復回來,另外,還要根據第十六條,第十六條是換照的一些安全技術……
葉委員元之:我現在就在講第十六條。
高組長斌:這是第十六條之二,還有一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就是台電公司說明需要1.5年到2年時間去完成老化評估這部分。所以按照時程算起來,就是2027年的6月或9月期間,台電公司才會把第十六條的安全評估報告送到會裡面來審查。
葉委員元之:你再講一次,2027的幾月?
高組長斌:大概,如果照算的話,2027的6月或2027的9月期間。
葉委員元之:2027的6月或9月,我們抓快一點,就2027年6月嘛!送來審查,你們要審多久?
高組長斌:按照國際的經驗,如果文件完備,然後現場設備也都OK,理想狀況應該是在2028年左右……
葉委員元之:2028年的什麼時候?初、中、末?
陳主任委員明真:下半年比較有可能。
葉委員元之:2028下半年比較有可能延役?
陳主任委員明真:對,2028年……
葉委員元之:這是最理想狀況?
陳主任委員明真:理想狀況。
葉委員元之:你們也是這樣子建議卓榮泰院長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沒有……
葉委員元之:你沒建議他,那他自己夢到的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因為中間變數很多……
葉委員元之:不是,那他怎麼會講出2028這個數字嘛,不是你們建議的?所以我們行政院除了核安會之外,還有另外一個有關核電延役審查的幕僚單位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因為有審查才知道哪些地方需要改善,還有我們審查意見、台電回復的速度等等,都會影響……
葉委員元之:不是啦,不用一直鬼打牆跳針啦!我的意思是,卓院長講2028這件事情,是你們有幫他分析過嗎?還是……剛剛主委說沒有嘛!那他為什麼有這個數字?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想這是……
葉委員元之:因為審查是在你們這邊嘛!所以他的數字是……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是理想狀況。
葉委員元之:這是你們跟他講的?不是?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沒有……
葉委員元之:你們沒有講,所以他是從別人那邊得到2028年可能可以……他自己根據經驗就對了,2028年?因為剛剛跟另外一位說的時間一樣嘛,2028末嘛?
高組長斌:台電公司跟經濟部是參考國際的經驗來推估。
葉委員元之:所以是台電跟經濟部跟他講的?
高組長斌:推估時程。
葉委員元之:好。再來,既然連院長都已經宣示要重啟,我提醒幾件事情,第一個,因為我們現在這個社會還有很多人對於核電有莫名的恐懼,希望你們可以加強宣導。我有去看你們的YouTube,其實那個點閱率都很低啦,還有影片是沒有被點閱的,這滿難想像的,當然你們可能會講說宣傳預算有限之類的,可是我覺得這不是藉口,因為實際上你搭配社會上的熱門話題,或是根據大家討論的事情去做出回應,也可以達到宣傳作用。我舉個例子來講,像之前有一個民進黨的青年才俊,民進黨臺北市的重要幹部,他跑到蘭嶼低階核廢料的貯存場去放水,放了一個晚上之後,他覺得那個水很可怕被污染,然後就要求國民黨的人去喝,結果國民黨的人比較有核能知識,就一飲而盡,結果那個人還嚇一跳,想說怎麼可能,原來可以喝喔!就是連執政黨的青年才俊、重點培養對象,都對核能有那麼錯誤的認知,代表核安會根本沒有在宣導。我先問主委,請問一下把礦泉水放到蘭嶼低階核廢料貯存場,放一個晚上那個水就不能喝了嗎?就會嚴重的輻射污染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如果那個瓶子封閉得很好的話,應該還好啦!
葉委員元之:如果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明真:封閉、密封得很好。
葉委員元之:那到底封閉得好不好?蘭嶼的低階核廢料貯存場封閉得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目前來看,我們是放心的。
葉委員元之:你放心嘛?
陳主任委員明真:是。
葉委員元之:可是民進黨不知道啊,你有沒有覺得很誇張?這連執政黨都不知道耶,所以像這種這麼誇張事情,你們核安會可以出來解釋說:社會大眾不要亂,特別是執政黨,不要故意製造這種恐懼。這樣你的點閱率一定很高,絕對很高啦!但你們不做、你們不做。所以我是提醒,既然我們現在已經朝向要延役重啟的方向,宣傳就很重要,因為到時候類似民進黨的青年才俊幹的這種事情,應該會層出不窮,希望你們利用這個機會多做宣導,好不好?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好,謝謝委員的意見。
葉委員元之:不是謝謝我的意見,是可不可以?我是要求這樣子做,因為到時候一定會遇到類似的狀況,不然大家每天都要強迫別人喝水耶。
陳主任委員明真:這是我們一直在做的事情。
葉委員元之:你就是做不好啊!你那時候有去跟那個民進黨的青年才俊說:那個水沒問題。你有做這個事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會繼續努力!
葉委員元之:不要說空話啦,這個要做啦、要做啦!不要講到執政黨你就不敢講了,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明真: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葉元之委員、謝謝陳主委,請回座。其實要澄清是一個好方向,核安會要中立就對了,把一些疑慮去除掉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我們的年輕人需要這樣的重要資訊。
請羅廷瑋委員質詢。
羅委員廷瑋:(11時53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羅委員廷瑋:陳主委,你好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主委,我一直很關心福島核廢水排放的事情,多次地跟您做這樣子的質詢、詢問,對於核安會的赴日查察都很關注,我對於之前大熊分析研究中心作為第三方檢測單位沒有拿到ISO的事情也都特別的關注,並在這邊提出質疑,但是我為掌握日本排放源頭的現況,核安會也很積極地在10月13到18日進行第六次赴日的實地審查,我想有去做這樣子的一個觀察,請問這一次赴日觀察,具體參訪了哪些地點跟設施,可不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重點有哪些?見了誰?交換了什麼意見?
陳主任委員明真:重點是參觀福島第一核電廠、福島中間貯存設施、JAEA(大熊分析研究中心),以及掌握第一核電除役作業的安全管制狀況。
羅委員廷瑋:見了哪些人?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本人還有好幾位會裡的同仁去參觀。
羅委員廷瑋:不是,我是說你見了哪些人?
陳主任委員明真:日本管制機關的人、長官我們都見過。
羅委員廷瑋:所以交換了哪些具體的意見?還是你們只是去聽聽簡報而已?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對它整個除污及除役的過程都有詳細的了解,此外,我們還特地去海邊採取海水的樣品回來臺灣做檢測。
羅委員廷瑋:對,不好意思,我是說你們有沒有交換了什麼意見?得到什麼樣的資訊?還是只是單純去聽簡報?當然聽簡報也會了解。
陳主任委員明真:包括人才培育、資訊溝通等等,我們都有很充分的溝通,像他們碰到的問題在哪裡,我們碰到的問題在哪裡,我們都有很好的溝通。
羅委員廷瑋:主委,我想你回話的時候可以再更有自信,因為就這樣子,我想全國人民都在看我們的直播,我們在這個詢問的過程當中,我想有一點點支支吾吾的感覺,都會讓人家覺得說,到底我們花了這些錢、做了這些考察,到底我們得到了些什麼?我就實際問你,我不刁難你啦,或許在答詢的過程當中,您不一定是可以很暢所欲言,但是我想有沒有很實際的內容讓全國人民能夠來審查,我想第六次赴日的實地考察,完整報告什麼時候會放在網路上?
李組長綺恩: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初稿已經完成,大概預計在一個月之內就可以放到網路。
羅委員廷瑋:一個月之內?
李組長綺恩:是。
羅委員廷瑋:主委,可以承諾一個月之內,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沒問題。
羅委員廷瑋:我們再來看實際考察的具體內容,讓全國人民來看一下。另外第二個,請問核三重啟的案件,經濟部11月28號宣布已通過台電提交相關核電廠的現況評估報告,並確認核二、核三有可以再啟動的潛力,台電也預告將於2026年3月,我想這個大家都知道,今天都談了一整天,大家都很關心,那核安會準備好了嗎?準備接它的相關評估報告來啟動核安會的程序了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會依職責一定會接受這個報告並進行審查。
羅委員廷瑋:我當然知道你一定會接受。
陳主任委員明真:幾乎已經準備好了。
羅委員廷瑋:我想12月初經濟部龔明鑫部長在答詢的時候,有指稱國際案例,都在講國際案例,就像你剛剛講的,卓榮泰院長可能也是用國際案例去做評估,審查約一年半,最順利的情況是在2028年可能重啟,剛剛你說2028年年中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明真:下半年。
羅委員廷瑋:好啦,年中跟下半年。在這一波的對外溝通中,我想核安會是最重要的一個審查機關,但是好像只要我們的政府照程序來走就一定會通過,整個社會的氛圍就好像是2028年一定會重啟。主委,你認同經濟部對外表示最順利的情況,2028年就一定會重啟的說法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核安會一定會嚴格把關,依照國際標準……
羅委員廷瑋:我當然知道你會嚴格啊!
陳主任委員明真:時程上,我們很難給一個確定的日期,但是……
羅委員廷瑋:但我認為啦,經濟部還有現在卓榮泰院長用所謂的國際慣例來做一個評估,並對外去做一個宣言……
陳主任委員明真:如果台電的報告做得很完整,針對我們的審查意見也能夠很快回復,現場的設施管理得很好等等的先決條件之下,可能就會很順利。
羅委員廷瑋:我認為不妥啦,因為核安會是最重要的審查機關,沒有去會同你們的意見,就對外不斷地放聲,好像讓整個社會氛圍都知道2028年一定會重啟,我覺得這個是不夠謹慎,我覺得核安最重要是什麼?安全至上,這才是國人期待的。現在我們針對整個核二、核三的再運轉計畫,我們看到10日環境部彭啓明部長表態了,直接點名核安會,他說核電重啟,依環評法規定確實無須環評,但希望核安會擔負更多的責任,環境部也會從環境的角度,督促核安會將相關的環境保護因素納入審查。主委,一個部會首長直接公開點名另外一個部會,要它多負點責任,還說要督促核安會來將相關的環境保護因素納入審查,我們看到這種行為在整個行政體系來說很罕見,主委有沒有要回應一下?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覺得環境保護本來就是核安會很重要的責任,輻射防護對環境影響評估是核安會必須負起的責任,也是唯一要負起的單位,其他方面的環境影響,我們會和環境部溝通協調,彭部長提出意見,我們當然是很感謝他的意見。
羅委員廷瑋:我相信你一定會就你自己的工作去百分百的努力,但是很罕見地竟然會被點名,彭啓明部長的發言會不會影響到核安會的獨立性?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覺得還好,我沒有這個感覺。
羅委員廷瑋:彭啓明部長更直言核電的重啟關鍵是核廢料處理及核安檢查,這也是核安必須直接面對的問題。對於彭部長現在所談的核廢料處理及核安檢查,核安會的因應對策是什麼?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有關於核安部分,我們就是比照國際的作法,也就是美國的作法來進行一些安全評估,至於核廢料部分,我們還是要參考國際的作法,現階段就是要進行乾眝設施興建和乾眝處理,至於後續最終處置的話,目前經濟部有專案辦公室來推動最終處置這部分。
羅委員廷瑋:剛剛你所說的,不管是我們現在所面臨到的核廢料處理及核安檢查,請問你覺得環境部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扮演什麼角色?你們怎麼合作?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核安會還是以核安為優先考量,我們還是以安全管制為優先,包括核安、輻射相關議題,核安會的職責本來就是會去推動,至於環境保護的其他議題,剛才主委也說明了,會跟環境部再溝通協調、討論。
羅委員廷瑋:我看你們再協調一下好了,難得你被點名,我是覺得很詫異,怎麼會由它來督促你們,核安、核廢料本來就是你要做的。倡議核綠共存的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最近表示,臺灣在經濟發展同時需要能源,但臺灣不生產能源,因此能源的選項顯得非常重要,有人說臺灣地狹人稠不適合核能,但他認為不妨參考比利時和瑞士對能源的選擇。歐盟就以實際行動實現了核綠共存,核綠共存可以在支持臺灣經濟發展和民生需求電力的同時,也改善空污的影響,主委,你支不支持核綠共存?
陳主任委員明真:核安會的職責就是保證核電能夠安全運轉,這是我們重要的責任。
羅委員廷瑋:這個我都知道,你已經講了3次了。
陳主任委員明真:至於能源政策或能源配比的問題,不在核安會管制之下,我們會尊重經濟部的意見。
羅委員廷瑋:謝謝,我也不再多做逼問。最後1分鐘,主委,昨天衛環委員會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修正草案,也安排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的專案報告,有幾個問題跟你就教一下,我們看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規定,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公共資訊無障礙服務的時候,要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主委,核安會有一個app叫「核安e點通」對吧?要換你了,剛剛只是前言而已,這個app作為民眾了解核能安全緊急應變資訊的重要管道,請問其公共資訊無障礙化的具體辦理進度如何?
李組長綺恩: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是遵照數發部推動的普及與深化政府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行動方案辦理,依照我們原來的排程,我們預計會在115年年底前完成整個無障礙的送檢,目前我們在明年的預算以及時程規劃上都已經做好準備,以上。
羅委員廷瑋:速度要快,今天在這邊點一下,身心障礙者數位參與是法律明文保障,剛剛葉委員就有提到我們的核安宣導,身心障礙者也有權利去參與到這些,但是他們在「核安e點通」裡面就沒辦法點閱,甚至沒有無障礙app,對他們來說這就是一個資訊的剝奪,所以主委,今天我在這邊提出,也希望督促你們應該就你們的app來做一個有效率的趕緊趕上,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可以,謝謝委員的意見。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請行政官員回座。
現在請翁曉玲委員質詢,時間4分鐘。
翁委員曉玲:(12時6分)謝謝,有請主委。
主席:有請陳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真:委員好。
翁委員曉玲:陳主委好。賴總統其實在很多場合裡面都有提到,他不反對核電,也認為接下來我們可能要發展的是先進核能技術或是新式核能技術,請問賴總統這邊所講的,不管是新興核能、先進核能或是新式核能技術,到底是指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真:第一,小型模組化核電廠(SMR)是其中之一,還有核融合也是另外一個項目,現在還有一些微型反應器(MMR)也有在討論。
翁委員曉玲:現在臺灣主要的目標是想要推動什麼?SMR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未來的重點會在SMR的研究,在國原院……
翁委員曉玲:只是在研究?本席要提醒的是,我今天看到你們報告還在講SMR未來幾年都還不可能商轉,但事實上,我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其實中國大陸大概明(2026)年就會有一個小的SMR廠預計完工商轉,其他國家,包含英國等等,最近的新聞也都說他們開始在建廠,準備往這方向在做,預估也是2、3年就可能會完成並進行商轉,畢竟SMR的整個建置及運作等等這些條件比建大型核電廠相對來說可能容易一些。所以,就目前核安會有沒有預估,假設我們有廠商願意要做的話,最快幾年之內就可以做到?
高院長梓木:報告委員,像中國發展的是高溫氣冷堆,現在它製造的核廢料是13倍,所以這個應該不在我們選擇考量的範圍內。依照目前西方世界SMR的進程,應該是4年到5年,2030年左右才有真正商品化的產品出來,第一個安全也要考慮;第二個,它要模組化。所以應該是4到5年,2030年左右才會正式……
翁委員曉玲:好。不管是4到5年或是我講的可能更快,也許最快明年或者可能是2、3年。重要的是現在你們核安會對於SMR基礎的定調,還有相關的法規準備好了嗎?我們現在的法規有提供足夠的法律基礎,可以讓一般私人廠、私人企業自己去興建SMR嗎?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們電業法現在規定核電廠原則上以公營為限,但由主管機關特許之下,可以有例外,這是我們現在電業法裡的規定。
翁委員曉玲:所以,你的意思是電業法完全不需要修正,只要主管機關特許就可以了嗎?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電業法第五條裡有規定,如果私人要設置核電廠的話,要由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來同意……
翁委員曉玲:其實不管……
高組長斌:至於核安會,如果要申請新核能SMR這部分的核電廠,它是屬輕水式的核設施,目前的核管法是可以因應適用的,但是就剛才提到,因為新型的可能目前還在發展當中,所以我們還會持續關注整個發展的狀態跟法規的動態。
翁委員曉玲:好。本席很想講,未來推動這SMR非常有可能會由台電以外的其他一些公司來進行建置,甚至做維運,在法規上,以現在電業法來講,基本上都是指大型的核電廠,所以是以公營為準嘛!你說有例外,還要經過電業主管機關,經過核安會、經濟部……可能不是經過核安會,而是經過經濟部核准設置,對不對?
高組長斌:對。
翁委員曉玲:這應該不是屬於核安會。這個部分會不會也會產生問題?而且我們不管在環境評估的相關法規等等,是不是應該要趕快做法制上面的準備?甚至你們核安會都要提案,我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我有提電業法的修正案?
陳主任委員明真:我知道。
翁委員曉玲:針對小型的SMR,就30萬瓩以下的核能發電業者,未來他基本上可能只要申請許可並經過核安會同意就可以了,這樣才能夠鬆綁。現在大家希望未來如果新建小型的核能發電廠,可以由一般企業自己有能力籌資去做,這樣就不會一直把負擔都放在台電身上,這樣的方式會不會更好?
高組長斌:跟委員說明,電業法第五條應該是規範要設置核電廠的經營者,而核安會的角度是,如果已經經過經濟部同意之後,向核安會申請建廠執照,後續的運轉維護管理這部分是由核安會主責。另外,環評這部分就回到環境主管機關。
翁委員曉玲:是。本席今天其實要提醒你們的,就是因為看起來現在賴總統的方向是要去推動新興的核能,也許就是SMR,然後現在核安會裡,在今年所提下年度的研究計畫裡也是編了1億的計畫經費要去做相關的研究,雖然本席認為這1億計畫的經費好像過高,也就是一些paperwork的整理,你們也沒有實際上要設置一個實驗型的小型SMR的爐或什麼之類的設施,為什麼要這麼多的錢?這當然是等到審預算的時候再來說。
可是本席希望核安會也許在法制作業上面可以加緊速度,不要永遠都是法律跟在技術的後面,如果我們已經預見到未來臺灣可能會朝這方面去做的話,不管是核安管制的相關法規或是環評等等,都要啟動嘛!不能說等到事情發生了,人家都要建了,才發現沒有法律可以用,所以可以請核安會做相關的研究計畫嗎?就是一個委託研究計畫,類似把小型SMR所需要的法規評估都做一些研究,或是你們自己內部也可以做,也不見得非得一定委外辦理研究。
高院長梓木:報告委員,關於這方面的法律研究,我們在明年會規劃外界的委託案,在學校方面……
翁委員曉玲:好。我希望除了委託研究計畫案之外,另外你們自己內部也要儘速地把不管是大型、小型的核電廠所需要的法規基礎,都能夠先整理出來,要stand by,隨時要用的時候就可以上手。今天我主要就是要提醒主委這個議題,謝謝。
陳主任委員明真: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
現在請鍾佳濱委員質詢,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林沛祥、鍾佳濱、徐欣瑩委員提出書面質詢。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質詢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核安會相關所屬機關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林沛祥書面質詢:
就在上個月,經濟部終於核定了台電的評估報告,承認核二、核三廠具有「再運轉可行性」,並預計明年3月送件,然而台電說自主安檢要1.5到2年,核安會審查時間還不確定,最快要等到2027年底甚至2028年才能發電。目前全世界都在搶核電救AI,只有我們還在慢條斯理地觀望,我們的競爭對手韓國、美國、日本都在加速,我們卻把已經蓋好的電廠晾在那裡,事實也證明,重啟核電並非不可行,美國密西根州Palisades核電廠在2022年關閉,但在美國能源部與核管會的全力支持下,預計2025年底到2026年初就要重啟,成為史上第一座除役後重啟的電廠,美國從決定重啟到預計發電,展現效率才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請問核安會,為何美國NRC可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協助業者在3年內完成除役轉重啟的程序,而我們的核安會搭配台電,面對機況更好的核二、核三廠,卻需要耗費「自主安檢」加上「審查」漫漫無期的時間?核安會會在訂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再運轉計畫審查導則》時,究竟參考了哪些提升審查效率的國際標準,還是刻意設下繁瑣門檻來以此拖延時間?
接下來,今年5月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拿掉了40年的限制,法律障礙已經排除了,剩下的就是行政機關的執行力,然而我們看到的是行政程序的互踢皮球,台電推給核安會審查,核安會推給台電資料不足,根據經濟部的說法,核二、核三重啟有「兩個必須」,其中一個是「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審查辦法」。
請問核安會,面對明年3月台電即將送進來的再運轉計畫,核安會是否已經組建了專責的「重啟審查小組」?你們預計投入多少人力?針對台電提出的「1.5年至2年」自主安檢期程,核安會作為管制機關,有無具體機制可以由「被動審查」轉為「主動輔導」,在安全不打折的前提下,讓部分審查工作與台電的安檢工作「平行進行」,以縮短行政空窗期?
再來,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年8月的民調,66%的民眾支持核三廠延役;《天下雜誌》的民調也顯示7成民眾支持核電,民意已經如此清晰,並做出選擇。
請問核安會,作為獨立機關,在審查核電重啟時,法規上只要求「核安無虞」,面對行政院所謂的「社會共識」在核安會的審查法規中,是否有明確的量化指標?如果沒有法源依據,核安會未來在審查台電的再運轉計畫時,要如何確保專業審查不受政治上的「社會共識」口號干擾?若台電的技術報告符合安全標準,但行政院仍以「缺乏共識」為由駁回,核安會打算如何捍衛專業機關的獨立性?
最後,核安會提到對於小型模組化反應器(SMR)正在進行法規研究,甚至國原院還有一個「FIRST裝置」的核融合計畫。
請問核安會,針對SMR這種更安全、更靈活的新技術,目前的法規架構是否具備受理申請的能力?如果不具備,核安會預計在「具體」幾年幾月前,完成SMR在台灣選址、興建與運轉的完整法規配套?(請勿回文表示還在研究,請給本席一個具體法制化時間表)
委員鍾佳濱書面質詢: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徐欣瑩委員替人民盯緊核安,不反核、不恐核,但拒絕「核安靠喊口號」
◆題組─延宕改善10年還在追蹤?「備查不是核安保證」
根據歷史紀錄,台電在核一除役、廢樹脂處理、乾式貯存推動上,多次延宕、反覆修正、改善多年列管未結案。
請確認:目前仍有多少項目列為注意改進?最久已延宕幾年?
委員會看到的是──列管不是改善,備查不是安全。
台電若再拖兩年,核安會是否有「升級為違規處分」的門檻?或仍採「再觀察、再提醒」?
本席再問具體一點:延宕超過2年 → 是否可直接進入裁罰審查?
還是要等台電「願意改」才改?
核安會若無明確期限,延宕就永遠不算違規。
→是否願在115年提出「延宕升級裁罰表」?
最後確認,人民要的不是改進承諾,而是 期限 + 後果 + 問責。
本
席要求核安會提出:
必須明列 |
|
列管改善事項 |
最長改善期限 |
屆期未改善 |
自動啟動裁罰評估 |
每 |
向立院公開公布追蹤表 |
核安不是等待台電改善,而是要求台電按時改善。
◆題組─曾有違規裁罰紀錄 → 未來若再犯能否停工?
核四工程曾發生資格不符焊接、材料瑕疵、檢驗不足等重大違規,核安會當年裁罰10-40萬。
請問:近五年是否仍出現同類瑕疵或注意改進案件?
裁罰額度低、改善期長,導致外界疑慮:核安罰單比停車違規還便宜。
若台電明年送再運轉申請,核安會有無機制可要求停工或暫緩審查?
若同類品質瑕疵再度出現 → 核安會是否會直接停工?
還是又回到「限期改善」「請注意改進」?
本席要求寫入制度。
以下三項是否能提出期程回覆本委員會:
核安會須交付 |
|
再犯違規 → 自動停工標準 |
時程建立 |
瑕疵改善追蹤月報 |
向立院公開 |
再 |
制度化承諾 |
請
於115年3月前提出完整制度草案。
我們不怕再討論核電,但我們要拒絕重複犯錯。核能安全不能重修。
◆題組─核安評估多為「活動KPI」,缺乏風險量化與減災指標
核安會報告中出現最多的字是──幾場、幾次、多少人參與。
但本席沒有看到:
輻災風險是否下降?異常件數是否減少?現行是否無風險量化指標?
演練4,000人vs演練3,000人,哪一個更安全?
如果沒有事故下降指標,活動越多也不代表核安越好,對嗎?
本
席要求核安會提出 風險量化模型,至少包含:
必須呈現 |
|
核安異常事件趨勢 |
5年比較 |
除役與貯存風險變化 |
前後差異 |
乾式貯存安全係數 |
可視化公開 |
台 |
可量化追蹤 |
核安不是看活動量,而是看風險是否降低、事故是否避免、改善是否落實。
人民要的不是熱鬧演習,而是真正的演習落實的安全。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