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17日(星期三)9時至1142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以上全案於17日(星期三)、18日(星期四)詢答及處理。

答詢官員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農業部漁業署署長王茂城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副司長劉起孝

財政部賦稅署副組長洪嘉蘭

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游主任秘書千慧: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41231日(星期三)9時至1145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議瑩  陳亭妃  楊瓊瓔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賴瑞隆  林岱樺  鄭正鈐  陳超明  蔡易餘  張嘉郡  張啓楷  邱志偉

   委員出席14

列席委員:蘇巧慧  鍾佳濱  林倩綺  徐巧芯  高金素梅 張雅琳  郭昱晴  何欣純  洪孟楷

   委員列席9

列席人員: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副組長盧家惠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劉永福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副組長簡俊良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專門委員廖雙慶暨相關人員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生命科學研究發展處研究員李佳卉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專門委員洪嘉璣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吳宜倫暨相關人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蔡信誼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科長安柏翰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陳信瑞

主任秘書:游千慧

紀  錄:簡任秘書 吳人寬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陳卉庭   專  員 費添錦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

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游顥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九、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一、本院委員郭昱晴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三十二、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三、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四、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六、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三十三條之二及第三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所有委員提案與委員謝衣鳯等人、委員陳超明(徐巧芯)等人、委員林岱樺(郭昱晴)等人、委員蔡易餘(張雅琳)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1項,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繼續進行討論事項。請一併宣讀。

一、審查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有三個法案,分別為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日會議進行詢答及處理。

現在請農業部陳駿季部長就委員提案版本合併報告。

陳部長駿季: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今天奉邀參加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有關於「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及「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文修正草案」案,以下謹就農業部綜整各委員版本提出說明。

首先針對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這個基本上是新增條文,是由陳亭妃委員所提案。整個條文最主要的修正原因是原來設置條例是針對園區部分,但是後來整個農業科技園區增加了蘭花業者,蘭花業者過往基本上都是自然人或是相關獨資商號,陳委員提案的部分是針對相關園區中的自然人或獨資商號能夠繼續從事這樣一個行業,同時在後續如果發生繼承事實或贈與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讓他們也能申請進駐園區。基本上農業部支持這樣的修正,也建議這樣的修正能夠追溯適用範圍,農業部根據法條規範的體例有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正,基本上是一樣的,最重要的是我們增加了第三項的部分,讓修法完成前這一段時間內已經發生繼承事實的人也能夠適用前面的規範。

第二個部分是有關於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第五十三條之一最主要是針對違反農業部、中央主管機關限制或禁止輸出公告之行為者的處罰,原先的處罰是60萬到300萬的罰金,這個部分是沒有變的。李柏毅委員所提出來的是新增第三項,規定「犯第一項之罪,且將其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仿效違法行為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農業部的意見是希望能夠維持現行條文,最主要的理由是因為根據刑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已經訂定了對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及犯後態度可以加重其刑責的規定,所以當有這樣一個行為傳播的時候,法官在裁量時就已經有加重其刑的規定可以適用,而且這樣的違法行為有時候比較難判斷、不明確或難以認定,不利於我們對這條法規後續的執行。

第三個部分是農產品交易法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第六條是農產品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的規定,陳亭妃委員所提的第六條是修正第一項跟第二項,在第一項加了「對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造成危害」這樣的文字,就是任何人不可以這樣做;針對第二項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之影響範圍,增加「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基本上,農業部支持這樣的文字修正,但是農業部認為,原來條文裡面的「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應該繼續維持,因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比較有實質上的判斷性。至於有關市場交易秩序,這個部分我們也同意放,但是我們建議「行為」這兩個字可以拿掉。因為最重要的是,當你要維持秩序,它是一個結果,行為是一個過程,所以如果我們已經將「秩序」放進去的話,那行為的過程我們可以從最後的結果來判斷,所以委員提案的部分,我們建議酌修。

第二個第十條的部分,農民團體共同運銷集貨所需的場地視同農業用地,適用第十五條的規定,基本上農業部支持這樣的修法,這一條修法最主要是很明確的去定義前面的農民團體共同運銷的集貨場地,最重要的是它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可以減半徵收。原來的條文是適用第十五條的規定,一旦適用第十五條的規定,因為它還有其他的規定,就會造成一些疑慮,所以我們也支持陳瑩跟莊瑞雄委員提案所做的修正。

至於第十五條的部分,第十五條最主要是強調整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所有公有土地,政府應該出租或是依照公告現值售讓,對於私有土地則應洽購或是依法徵收。有關邱議瑩委員跟林楚茵委員等20人所提修正第一項跟第二項,邱委員的提案增加了以其他合作開發的方式取得之,然後針對私有地的部分增加了租用的方式,另外針對國營事業所有土地的部分,可以合作開發等相關的方式取得。

農業部基本上支持上述修正,但是在條文上面提出部分建議:第一個建議是,在整個法條體例上做一個修正;第二個是在私有地的部分,我們大概只能處理到國營事業的部分,其他的一般私有地的話,因為它屬於私財產權,政府沒辦法介入去徵收或做其他的處理。所以,我們把條文修正以後,在公有地的部分大概跟委員的版本是一樣的,但是在私有地的部分,我們限定以國營事業土地為限,而且強調一定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能夠由國營事業直接採取相關的作為。同時,一旦建設以後,因為批發市場是一個比較長久的建設,我們希望租用的使用期限不得少於20年,這部分我特別再跟委員說明,等一下也許在版本討論的時候,我們會更詳細的說明。

第三十五條是關於處罰(罰鍰)的規定,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跟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現行法本來是處以六萬到三十萬的罰鍰,陳亭妃委員的建議是將罰鍰提高為三十萬到三千萬。這部分可以分兩個部分來說明: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罰鍰,係針對批發市場經營者處罰,將這部分的罰鍰額度提高,本部是支持的;但是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跟第二項規定之罰鍰係針對承銷人跟自然人,農業部的立場是,對自然人個人的處罰金額跟對批發市場經營者的處罰金額應有所區別。對於第六條針對個人的部分,考量法規的衡平性及違法行為與處罰內容宜相當,並考量行政罰法第十八條已規定,針對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所以我們建議維持現行規定的額度。以上報告。

主席:有關本次會議各部會所提的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農業部書面資料:

審查

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

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邱議瑩、林楚茵等2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陳瑩、莊瑞雄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首先向貴委員會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推動上的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謹就審議「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報告,敬請不吝指教。

壹、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

一、背景說明

花卉創新園區(原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於11211日納入本部管理,目前進駐業者共68家,其中自然人及獨資商號達40家,占比近6成,多為長期在地經營之小型蘭園。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下稱設管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園區事業應為依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略以)。為顧及既有業者信賴保護,本部業增訂設管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一,明定納管前經臺南市政府核准進駐者,得續依原核准資格條件進駐。為維護自然人或獨資商號進駐業者渠等權益,使其繼承人或受贈人不受上開園區事業組織型態規定限制,爰擬增訂設管條例第十五條之一,該修正草案業於1131015日函陳行政院並送立法院審議中。

二、委員提案之修正重點

大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明定納管前原經核准園區事業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及增訂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因發生繼承事實,或贈與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而改由該繼承人或受贈人申請進駐園區時,亦應不受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進駐之園區事業應為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限制。

三、委員提案之研析意見

()委員提案增訂設管條例第十五條之一,基於花卉創新園區納管前原核准園區事業權益之信賴保護,以維護渠等權益之修法方向,本部敬表認同。

()惟考量於本次修法前,已有發生繼承事實之情事,為落實對農民之信賴保護及維護產業安定,使既有園區業者能安心傳承經營,促進花卉產業技術與經驗之永續累積,本部建議增訂前開繼承人或受贈人不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之規定,適用範圍應追溯至園區納入管理後至本條文修正施行前。

本次修法旨在落實信賴保護原則,保障原地方政府核准進駐業者,得維持原資格繼續經營,並使其繼承人或受贈人得排除公司組織之限制,以達產業永續發展之目的。

貳、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一、背景說明

1103月中國暫停輸入臺灣鳳梨並宣稱有種植我國育成之台農17號(金鑽鳳梨),引發我品種外流疑慮。爰考量國際情勢日新月異,在生產全球化及他國優惠投資政策等磁吸效應下,相關優良種苗外流之風險提升。為捍衛我國農產業發展,遏止非法輸出入,並防杜我國培育之優勢品種遭非法外流情事,強化種苗管制,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下稱種苗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之一、第五十五條於112年經大院修法通過,針對侵害我國農業經濟安全及國家利益者,增訂禁止輸出入條款、並將刑責入法,有助防範優良品種外流或回銷國內,致侵害我國農業經濟安全及國家利益之情事,強化我國農業競爭力、永續我農產業發展。

前揭條文經11251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40941號令修正公布,並於11291日經行政院發布施行。第五十一條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之情形,並明確規範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前揭第五十一條第二項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違法輸出入之物沒收及法人併罰規定;第五十五條提高違反限制輸出入公告之罰鍰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並賦予沒入之執法彈性。

二、委員提案之修正重點

大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三項「犯第一項之罪,且將其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效仿違法行為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本國限制輸出入之種苗或收穫物,以栽種為目的輸出入,雖於本條已有罰則,但近年有公眾人物將相關行為向大眾侃侃而談,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此行為合法並效仿,故增訂將相關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效仿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三、委員提案之研析意見

()現行法規已具遏止成效:

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前於11291日修正施行,修法至今無違反種苗法相關管制及禁止輸出入特定種苗之案例發生,評估現行法令已有效防止我國培育之植物品種非法外流,避免侵害我國農產業發展

()現行刑法已訂有量刑標準:

依據刑法五十七條「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犯罪之動機、目的。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十、犯罪後之態度。」,考量刑法已訂定依行為人犯罪之動機、犯後態度等情,致生危害等可加重其刑之規定,爰種苗法科以刑責可參考現行刑法第五十七條量刑情節來裁量具體刑度或罰金。

()構成要件不明確難以執行:

所提修正草案「犯第一項之罪,且將其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效仿違法行為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有關使公眾效仿之虞,其違法行為判斷較為不明確,爰難以認定,不利於法規推動。

()持續滾動檢討管制清單:

本部於113410日公告「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管制鳳梨冠芽、鳳梨吸芽或裔芽、鳳梨植株(苗)、香蕉球莖、香蕉吸芽、香蕉組織培養苗、茶樹枝條、茶苗、番石榴枝條、番石榴樹、番荔枝枝條、番荔枝樹、鳳梨釋迦枝條、鳳梨釋迦樹、紅龍果枝條、紅龍果樹、芒果枝條、芒果樹、棗枝條、棗樹、蓮霧枝條、蓮霧樹、楊桃枝條、楊桃樹、荔枝枝條、荔枝樹、其他菇類菌種、其他竹苗及供生產大豆用黃豆種子;另於114107日公告增列稻穀;本部考量保護農產業需求及政策需要,業依第五十一條公告限制輸出植物種苗計16類作物共30種品項,將持續滾動檢討國內產業需求,增列公告品項。

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前於11291日修正施行,修法至今無違反種苗法相關管制及禁止輸出入特定種苗之案例發生,評估現行法令已有效防止我國培育之植物品種非法外流,避免侵害我國農產業發展,另有關具體刑度或罰金可參酌刑法相關規定。

參、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背景說明

為確立農產品運銷秩序、調節供需及促進公平交易,7085日公布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並於7191日施行。自公布迄今,該法已歷經7次修正,現行法條係於108717日修正公布。

為穩定農產品價格,遏阻壟斷、操縱價格、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等情事發生,並杜絕有心人士從中獲取龐大不正當利益或對市場交易秩序與行為造成重大危害,委員陳亭妃等16人提案修正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為解決現行法令規定未開放租用私有土地作為批發市場用地,導致地方政府推動批發市場遷建或興建新設施遭遇阻礙,委員邱議瑩、林楚茵等20人提案修正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為鼓勵農民團體經營共同運銷並享有減稅優惠,委員陳瑩、莊瑞雄等16人提案修正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

二、委員提案之修正重點

依委員提案修正之條文條次分述如下: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陳亭妃等16人提案修正第一項規定之行為目的要件「謀取不正當利益」,改為「對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造成危害」;針對第二項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之影響範圍,增加「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

()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陳瑩、莊瑞雄等16人提案修正刪除第一項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土地須適用第十五條規定之限制,並新增第二項維持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之優惠,及明定土地應專供農民團體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

()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邱議瑩、林楚茵等20人提案修正第一項批發市場用地增加得以其他合作開發方式取得公有土地,及得以租用方式取得私有土地,並增加使用國營事業機構(私法人)土地之審核及方式;於第二項增加限制第一項之土地應專供批發市場設置及營運使用。

()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陳亭妃等16人提案修正提高違反第六條第一、二項及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

三、委員提案之研析意見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本條委員提案修正第一、二項「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文字,考量「市場交易秩序」已涵括其意涵,爰本部建議酌修。第一項「謀取不正當利益」屬認定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之要件,爰本部建議保留。

()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考量農民團體(如農業合作社)辦理共同運銷之集貨場用地,現況以租用私有土地或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使用為主,與本法第十五條規定須使用公有土地或自有土地未盡相符,為利農民團體持續經營共同運銷業務,本條文確有修正之必要。爰針對修正草案刪除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土地適用第十五條規定部分,本部支持。

2.又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業務具有公益性,享有辦理共同運銷所需房屋及土地之稅金減半徵收優惠,本部尊重。惟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部分,涉及財政部權責,本部亦尊重該部立場。

()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對於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之私有土地未開放「租用」,與現行國營事業土地管理政策衝突,導致地方政府推動遷建或新設時遭遇障礙,確有修正必要。

2.惟針對修正草案第十五條第一項,增加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私有土地,得以「租用」方式取得部分,查批發市場之受益者為全部生產者及消費者大眾,故本法第十二條明文揭示其為公用事業,是以,批發市場具有一定服務性、公益性,為保障國內農產品供應及交易之穩定,必須確保其建築物及所坐落土地需有長期使用之正當權源。爰放寬農產品批發市場租用一般私有土地,宜以國營事業土地為限,並宜增加相關審核及使用期限之規定,以避免衍生批發市場長期經營之不安定因素疑慮,影響生產者及消費者權益。

()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係針對批發市場經營者處罰,經營主體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發給許可證,經營農產品批發市場業務,抑或經許可營業後,未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或無不可抗力因素而停業、歇業,嚴重影響農產品運銷秩序,若僅裁處30萬元以下罰鍰,不足以遏止相關行為之發生,爰本部支持修正提高罰鍰額度。

2.違反第六條第一、二項規定之罰鍰,係針對承銷人及自然人處罰,基於法規衡平性及違法行為與處罰內容宜相當,如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故意散播有關農產品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之三規定,對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或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收購公糧計畫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兼考量行政罰法第十八條已規定針對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爰倘違法情節嚴重,符合前開行政罰法規定,亦得據該法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額以上之罰鍰,爰本部建議維持現行規定額度。

考量農產品批發市場具服務性、公益性,並有穩定市場供需平衡及形成公平合理價格之功能,放寬土地之利用及減徵所使用土地與建築物之稅賦,有助地方政府推動設置及促進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意願;另適度提高罰則,以助益農產品批發市場之穩定營業。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經濟部書面資料:

經濟部就「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之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各項業務的協助與指教,對於貴委員會就「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審議,研提相關說明供貴委員會審議參考。

壹、案由

大院委員邱議瑩等2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其宗旨係因現行法令僅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私有土地須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洽購或依法徵收」,未開放「租用」作為取得方式,與現行國營事業土地管理政策(如台糖公司採「以租代售」政策)產生衝突,導致地方政府推動批發市場遷建或興建新設施時,遭遇法令障礙、推動困難,爰提案修正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

貳、「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

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公有土地,政府應優先出租、依公告現值讓售或以其他合作開發方式取得之;所需用私有土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洽購、租用或依法申請徵收,並得使用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其屬國營事業機構所有之土地,得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以租用、合作開發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取得之。

前項用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變更使用,並應專供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置及營運使用。

參、經濟部說明

經濟部所屬事業長期配合各項農業政策,以出租方式提供土地設置有機農業專區、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毛豆專區等,支持我國農業整體發展。

有關委員提案修正第十五條文草案,可促進農產品物流現代化之政策需求,賦予地方政府更具彈性之土地取得工具,且有助於活化國營事業之土地,經濟部予以尊重大院審議結果。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財政部書面資料:

有關審查大院陳委員瑩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之說明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日貴委員會審查大院各委員擬具「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相關條文增修草案5案,謹就涉及本部主管業務之陳委員瑩等16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簡要說明如下:

一、有關增訂專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之土地,其地價稅減半徵收一節,現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0條規定,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之土地視同農業用地,即課徵田賦,而田賦自76年起停徵,爰建議不予增訂地價稅減半徵收之規定。

二、有關專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一節,查現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0條規定,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其房屋稅減稅適用第17條之規定;又同法第17條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房屋,減半徵收房屋稅。依此,現行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與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房屋,可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上述集貨場用地倘為租用私有土地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使用,因與該法第15條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土地,須使用公有土地或自有土地之規定未盡相符,故無法適用同法第17條減半徵收房屋稅之規定,爰提案定明集貨場房屋稅一律減半徵收,本部尊重主管機關農業部對該法第15條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土地之意見。另倘涉擴大租稅優惠,該部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及財政紀律法第6條規定,進行稅式支出評估。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分開處理。委員質詢前,依照往例我們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3分鐘,上午10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第一位登記發言的邱議瑩委員發言。

邱委員議瑩:916分)謝謝主席,我請一下陳部長。

主席:我們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邱委員議瑩:部長好。部長,謝謝您剛才對於本席提案的說明,我還是讓部長看一下,當時提案的理由其實是為了解決我們高雄果菜市場到現在不敷使用的狀態。高雄的果菜批發市場成立於民國64年,年交易量大概是10萬到11萬公噸,規模大概是全南臺灣最大,這個我想部長你也很清楚。

左下這個圖就是現在果菜批發市場的現址,面積大概是二點多公頃;右邊這個圖是現在高雄市政府新找到的、位於仁武的台糖土地,在國十的旁邊,面積大概是六公頃左右。部長,請你看一下,為什麼我會提案修法希望能夠儘速解決批發市場的問題?高雄果菜批發市場的面積只有2.5公頃,你看在批發做買賣的時候,動線非常紊亂,拍賣空間非常、非常的小,甚至連廢棄物的處理都是非常受限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當然我們要去找土地,現在最好的土地當然就是國營事業,包括台糖的土地是可供使用的。台糖的規定是它的土地只租不售,但是我們原來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裡頭又規定,對於果菜市場的用地我們只能買,所以這就導致我們在尋找土地上面產生一個極大的落差跟困難。

謝謝農業部願意很正面的回應本席修法的需求,部長,但是我想要請教的就是,因為台糖屬經濟部所管,它是屬於經濟部所管的國營事業,未來包括農業部提的修正動議或修正條文是希望這個都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可,即使高雄市政府送上來,也要經過農業部的核可,未來農業部跟台糖、跟國營事業的中間會不會產生一個gap?農業部有沒有辦法成立一個專責窗口來協助各縣市政府解決、處理,比如說未來我們跟國營事業、跟台糖之間的這些土地,不管是租或是協議或是徵收的這些問題?部長。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的詢問。我想未來如果在實務執行面的部分,我相信農業部跟經濟部本身在互動上就有聯繫窗口,同樣的,我們農業部也有代表參加台糖的董事會,因為土地如果要租用的話,在台糖的流程,我所知道在台糖一定要經過董事會同意……

邱委員議瑩:對。

陳部長駿季:相對的就是我們的代表可以在台糖的董事會充分說明其必要性跟合理性,我相信台糖這部分相關的,就是我們農業部會先核定這個土地是當作批發市場,台糖的土地是不是出租,是由台糖董事會同意以後報經濟部核定,所以這兩個部分,我想我們會做比較好的溝通,在農業部是由我們的農糧署作為窗口,在跟台糖溝通的部分,我們會透過我們的公股董事去進行溝通,然後跟經濟部相互協商。

邱委員議瑩:好,這個部分因為……今天經濟部是誰來?是國營司嗎?是副司長對不對?其實這個我想請副司長帶回去,就是在國營司協調的部分來講,我希望能夠把時程縮短,因為就像您剛剛看到我舉的這個照片,其實我們已經是年久失修了。因為在這個法條上面卡了太久,所以我們除了在修法通過之後,大概高雄市政府就要很快速地進行後面不管是土地租用等等的這些問題,所以這個可能要請國營司大力協助,希望能夠跟農業部互相配合,看是不是能把時程縮短,趕快讓我們能夠搬遷啟用,讓土地租用的事情能夠儘速地進行?這個部分國營司能不能同意

劉副司長起孝:可以,我們可以配合辦理。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請回。

部長,我接下來要再請教您一個跟時事比較相關的,我覺得農糧署最近螺絲是不是有一點鬆啊?其實我在市場上遇到很多不管是農民,或者是菜農大家都在講,我們很多蔬菜的管控做得沒有以前好。最近有高麗菜、有青花菜的產銷波動,我們過去都會講我們有做一些管控,至少那個量不要讓它同時出來,或者是種植的量不要太多,可是為什麼還是會發生這樣的狀態?量多了以後,再加上冬季進口的夾擊,就會造成農民對於種植青花菜這件事情出現價格崩跌,部長有沒有什麼解決之道,或者是有什麼防治之道嗎?因為其實我認為我們在講所謂的智慧農業,這個東西其實是很基本的啊!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青花菜的部分,基本上,我們查看了一下現在的面積,其實它的面積跟去年是差不多的,並沒有很大幅地增加。這次價格會比較低迷,最主要是它的產期比較集中,當時因為災後大家同時復耕,這是一個現象的部分,就現在1月看起來,價格已經回升了。

不過剛才委員講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對於整個蔬菜量的產銷調節,過往我們是充分地跟北農合作,我們有一個總量,然後當它的量太多的時候,進到批發市場,如果量多的話價格一定跌。

邱委員議瑩:對。

陳部長駿季:我們會從北農那邊透過相關的機制,要產地不要送到北農去,有做這樣的協調。對於這個部分,我想我們之前也跟北農再次討論,特別是我們會支持北農的相關建設,但是我們也希望北農就這個部分的產銷調節能夠搭配,用總量管制,讓它的產品不要都到批發市場,而要到直銷的這些……或者甚至去做部分冷凍的儲藏,特別是青花菜可以冷凍儲藏,再來做後續的釋出。

邱委員議瑩:部長,我覺得這個不是東西不要送到北農去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而是你在整個種植的面積上面、種植的量上面,從源頭就要開始管控,大家同一時間種一定是同一時間量產出來嘛!

陳部長駿季:是。

邱委員議瑩:你要如何分批去種,我覺得在種苗的釋出上面,我認為這個都應該做前期的規劃,不是說把責任全部推給北農,全部不要送到批發市場上而改成送直銷。我覺得這個應該是有前後端,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應該是要同步做規劃去進行的。

陳部長駿季:了解。

邱委員議瑩:我希望這個部分農糧署應該要持續加強你們在產銷的整體規劃,這個應該還要再去做加強……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的提醒……

邱委員議瑩:不要每次量一大,我們大家就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在收拾爛攤子,好嗎?

陳部長駿季:好,了解。

邱委員議瑩:謝謝。

主席:謝謝邱議瑩委員、謝謝部長。

我們先確定議事錄,對於上次會議議事錄大家有沒有意見?(無)沒有的話,我們議事錄確定,謝謝。

我們現在請陳亭妃委員質詢。

陳委員亭妃:92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邱委員議瑩代):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陳委員亭妃:部長好。部長,9月我們的花卉創新園區正式掛牌了嘛!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現在有一個問題產生了,也是我這次修法非常重要的議題。整個花卉園區進駐之後,我們發現目前有68家,可是自然人及獨資的商號達40家,如果依照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它必須以公司法組織的……

陳部長駿季:公司行號。

陳委員亭妃:對,要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辦法在這裡面。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你也知道我們的後壁蘭花園區,花卉園區的前身就是後壁蘭花園區,這個是我們當時臺南縣政府一路規劃的。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有這些廠商大家的協助才能看到今天這樣的光景,我們才有辦法去打國際牌。但是因為整個需求度太高,當初是希望我們從地方的量能可以變成中央政府的協助量能,所以我們也在111年做了由中央農委會掛牌,一路走到現在,今年9月正式……因為國發會還有整個國家計畫的公建計畫核准,讓我們的花卉園區變成了四級單位。

現在問題來了,也是這次修法的重點,我們待會會提修正動議,我們要把它修得更完整。我也同意部長所說的,我們要趁這次修法,把它修得更完整。也就是說目前大家、我們廠商所面臨的問題就是沒辦法成立公司啊!他在第一時間進駐的時候,就是一個小型的私人企業,根本就沒有公司,你現在要讓它成為公司,他有極度的困難,而另外一個重點則是繼承的問題,這個對他們來說是極盡不公平,所以我會提修正動議,要依照我們整個……比較完整性的……就是說,當然他的繼承要以1人為限,因為有好多人的話就沒辦法去做確認,所以是1人。但是他們可以用過去這樣的身分繼續維持在花卉創新園區這樣的條件。

這個修完之後我們就可以改變他們現在所擔憂的問題,否則這段時間主任應該就很清楚,這個問題是他們現在最擔心、害怕的,他們的資格有受到影響,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今天一定要趕快過,因為已經有問題產生了,包括繼承。剛好父親在這段時間過世,沒有辦法繼承,如果再拖下去,他的權利就會受損,所以這個部分今天在處理完修正動議之後,希望今天就可以快速地讓它通過。部長,有沒有問題?

陳部長駿季:我想沒問題,謝謝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因為園區本身過去只有屏東園區,它都是企業進駐的,後來蘭花園區併入以後,同樣用這個設管理條例,相對地,蘭花園區的屬性跟本來農科園區的屬性是不一樣的,所以……

陳委員亭妃:完全不一樣。

陳部長駿季:針對獨資跟自然人的部分,這是蘭花園區最主要的特質。

陳委員亭妃:是。

陳部長駿季:所以我們也非常支持這樣的修法,這個修法過了以後,農業部剛才的版本又增加了一項,就是在修法之前已經有這樣的事實的話,我們也希望能夠比照辦理,這樣的話就是最好。

陳委員亭妃:對,就是可以溯及。

陳部長駿季:追溯,對。

陳委員亭妃:可以追溯,這個也很重要,所以我們希望它是一個完整性的。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尤其像部長所說的,我們當時能夠創這個園區,時代、背景都不一樣。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屏東的園區跟我們這邊的園區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勢必要讓我們所有的蘭花業者安心,這樣才能作夥打拚,不然我們原本是要給他更好的條件的,結果因為這個條件他們又被排擠掉了,這就不對了,所以我們希望今天趕快去處理這個部分,這也是我為什麼要趕快排這個案子的重點。因為我們等很久了,農業部一直沒有版本送進來,所以我們如果再等下去,就影響他們的權益太大了,因為現在已經有問題出現了,所以我們希望今天可以趕快過。

另外部長剛剛有講,在整個交易市場的部分,這個部分,部長,我們是不是可以提上來調整、討論?就是說,因為我們希望穩定整個交易市場,不要因為有人哄抬,或是刻意去做所有管控,而造成市場交易不公平,或是有哄抬物價的問題。

剛剛部長所說的,如果以承銷人、自然人,整個罰鍰的部分要有一定的標準和range,否則他也沒有辦法負擔,但是對於批發市場是OK的;所以如果我們在第三十五條做調整,對於批發市場,應該要有重罰,否則都比照過去,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根本不痛不癢!所以如果我們做修正,針對批發市場,應該要提高罰鍰,這個OK嗎?

陳部長駿季:我想這個可以,就像農業部建議的版本裡面特別有提到,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就是違反的批發市場經營者,他本身應該要有比較重的罰則……

陳委員亭妃:是。

陳部長駿季:對於自然人及承銷人的部分,我們希望維持原來的罰則,因為它和其他法規是有衡平性的。

陳委員亭妃:我同意你們的說法……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所以待會我會提修正動議……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因為大家都知道,臺南是一個很重要的農產品出貨地,所以我們很害怕,很多農民都跟我們說,雖然臺北喊價喊得那麼高,但是我們這裡根本就沒有那個感受,所以就表示中間有人剝削了這一塊利益……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那是誰大家都清楚,所以我覺得這一塊就是要有重罰,才能給他們更多的約束和壓力,這個部分沒有問題吧!

陳部長駿季:沒問題,這個我們可以,謝謝。

陳委員亭妃:好。另外,我們國際蘭花展又要展開了,現在都在籌備了……

陳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部長,蘭花獸,你知道它非常熱門。我們的花卉創新園區去年不是你們。

陳部長駿季:對。

陳委員亭妃:因為你們9月才掛牌嘛!

陳部長駿季:對。

陳委員亭妃:今年是你們。

陳部長駿季:都是我們農業部。

陳委員亭妃:對,都是農業部,但是不一樣,現在是四級單位喔!過去是委在屏東的農業科技園區裡面,現在是你們的四級單位,首次自己主導,我們就看可不可以打出一支好的品牌。

陳部長駿季:會,我們……

陳委員亭妃:這一隻在去年已經有點夯度了,還不是很夯,今年把它做出效果,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我們會全力以赴……

陳委員亭妃:做出我們的成效,好不好?蘭花獸喔!這個部分,我對你們有期許,因為如果能夠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代表性,你也知道現在在網路要夯是要有一個代表性,所以如果它可以變成是一個代表性,它是不一樣的,我們期待,你們四級單位花卉創新園區的首次,怎麼樣把它做得更好,期待,謝謝。

陳部長駿季:好,謝謝,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亭妃):請鄭正鈐委員,謝謝。

鄭委員正鈐:933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一下農業部陳部長。

主席:請農業部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部長好。因為今天主席安排了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的修法,所以針對整個農產品產銷的問題,我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要就教。

第一個是臺灣經常會出現農產品產銷失衡的原因,很多時候價格暴漲很可能是因為天災,價格暴跌可能就是因為搶種。我這邊舉個例子,比方高麗菜,我看前幾天高麗菜的每公斤批發價低到1公斤5.9元,相較於今年年中颱風來的時候,最終消費者的價格大概到了180元,平均起來1公斤等於是一百三十幾元,當然一個是產地的批發價,一個是最終的消費價,二者大概差距到二十幾倍。

我今天要講的倒不是這個差距問題,我是要講我們要怎麼解決這樣一個產銷容易失衡的問題。我想請教一下部長,農糧署在2010年的時候有開始一個計畫,叫做大宗蔬菜播種量及供苗預警資訊這樣的機制,因為已經15年了,我想有這樣的預警制度,為什麼我們的產銷狀態還是沒有辦法有一個比較好的平衡,可不可以請部長做個簡單的回應?

陳部長駿季:我想跟委員報告,有關於產銷的預警制度,相對的,我們特別針對高麗菜的部分,從種苗到它的種植面積都有提出紅黃燈的預警;現在問題就是高麗菜是一個比較容易取巧的蔬菜,因為它單位面積產量多,遇到一次颱風,它的價格可以拉到數十倍,可以承擔這個……

鄭委員正鈐:理解。部長,我簡單問一下,目前實際參與農產品種植登記的比率大概有多高?這個數字大概有多高?

陳部長駿季:目前我們會根據種苗的數量及用航拍圖看的面積去推估它什麼時候會收成,並沒有讓農民來做登記,這是一件事情;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在今年度農業部的重要政策之一,可能在下個月我們就會正式對外公布,我們會啟動……

鄭委員正鈐:所以現在沒有要求農民來做這個登記,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種植登記,對。

鄭委員正鈐:沒有做種植登記……

陳部長駿季:對。

鄭委員正鈐:這是直接用航拍的方式去做估計……

陳部長駿季:是。

鄭委員正鈐:我知道,事實上,在高麗菜的部分,農業部大概會提早一、兩個月有一個預警……

陳部長駿季:對。

鄭委員正鈐:我知道這個狀態,我想既然有預警的狀態,因為高麗菜有很多加工的部分可以去處理,或者是出口,我知道去年也出口不少到日本去……

陳部長駿季:是。

鄭委員正鈐:所以既然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去做這樣的緩衝,我希望農業部能夠有更高的績效來做這樣一個預警的相對應處理,基本上,我要講的是這個問題。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大概下個月會公布,針對大部分的作物,會採用種植登記的制度,透過種植登記的部分,當量太多的話,我們會提前去協助做外銷的訂單……

鄭委員正鈐:所以種植登記是接下來要推的部分,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會比較容易去處理。

鄭委員正鈐:到時候種植登記,如果沒有登記,會不會有獎懲的問題?

陳部長駿季:這個就是我們要重新設計的,過去我們曾經要推種植登記,但是都沒有推成功,就是我們政策的誘因、獎勵的誘因是脫鉤的,現在因為農業部有非常多對農民的獎勵作為、補助作為,如果有配合種植登記的話,他某個程度可以加碼……

鄭委員正鈐:這就是本席特別要講的,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夠真正去落實,讓預警制度能夠真正有效,我想這對農民來講是一個很重要的保障。

陳部長駿季:是。

鄭委員正鈐:我接下來想再請教一個問題,就是獸醫的部分,因為很多飼主在反映一件事情。我看到農業部有一個新聞稿提到,關於獸醫師法,針對獸醫師用藥是不是比照人醫的部分,大家有一些不同看法,我知道獸醫師和飼主有不同的角度,農業部特別提到,打算要部分採納,研議修法。我想要知道的是農業部準備要部分採納的是哪些部分,要修法的部分大概是哪些部分?因為飼主非常關心。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現在在處理的獸醫師這個部分就是在動物醫院診療費用的收費標準,我們現在正在跟公會談,這個如果跟公會有比較好的共識的時候,在不同獸醫院的診察費就會有一個標準。

鄭委員正鈐:OK,這個也就是我現在要問的問題,目前我們看到,按照一個寵物相關網站,它去整合各個地方的公會呈現出來的狀態,各個地方的掛號費及診療費差距非常大……

陳部長駿季:對。

鄭委員正鈐:我想請教一下,各地方獸醫師公會提出來的建議數字是一個天花板價,還是一個地板價?

陳部長駿季:我想他們在考慮的是一個天花板的上限部分……

鄭委員正鈐:是天花板價,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天花板,不能比這個高。

鄭委員正鈐:我們看到其實差很多。比方說,以臺南來講的時候,價格可能是新北跟高雄的5倍以上,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價差?我覺得農業部身為主管單位,我希望能夠去做一個更好的溝通,讓飼主能夠覺得比較平衡,也覺得依法有據。如果發生爭執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調解機制?

陳部長駿季:基本上,這個跟地方政府是可以有申請調解的部分,但是剛才委員講一個非常重要的點,我們一定要讓寵物飼養者去找獸醫的時候,不會被認為是敲竹槓。

鄭委員正鈐:是、是、是。

陳部長駿季: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跟獸醫師公會談,不同縣市當然可以有不同的標準,但是這個標準的範圍不能拉得太高,這部分我們會跟他們溝通。

鄭委員正鈐:理解!我們看到這個部分,還不含有部分的治療、手術費用,光是掛號費跟診療費,其實就差距56倍,所以我覺得這部分農業部應該要介入,做一個比較好的溝通。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現在已經在溝通,這些都會有。

鄭委員正鈐:OK,後續有任何的成果隨時跟本辦公室做一個報告。

陳部長駿季:好。

鄭委員正鈐:接下來最後一個問題,我要問一個狀態,就是生鮮草莓跟草莓即食品的問題,我想請教一下部長,生鮮草莓是誰在管?農業部管嘛,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基本上,在上市前是由農業部負責,上市後是由衛福部負責。

鄭委員正鈐:農業部管對不對?對。所以如果是草莓即食品,就已經做成了草莓蛋糕、草莓大福,就是衛福部在管,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那些是食品。

鄭委員正鈐:是!我們看到了一個狀態,之前消基會做了一個調查,它檢查17項草莓即食品,裡面有16項草莓不合規,這邊都出現一個狀態,因為草莓如果變成即食品、變成蛋糕、大福,衛福部說他們也沒辦法檢查,所以監察院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來一個狀態是,對於草莓即食品應該要從原料去做源頭管理,請問部長,你認不認同?

陳部長駿季:我覺得基本上,針對農產品本身的農藥殘留要分兩個部分,源頭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後市場的檢查也要能夠追溯到源頭,去做源頭的加強管理,這是現在的機制。

鄭委員正鈐:是。現在的狀態就是因為它變成即食品之後,沒有辦法去溯源、追蹤,我覺得這邊就出現一個狀態,就是生鮮草莓變成即食品的時候,衛福部覺得他們管不了,監察院覺得農業部跟衛福部應該要做比較好的跨部會溝通。我在這邊可不可以請部長主動、積極跟衛福部協調,我們要怎麼樣來做即食品原料的源頭管理及溯源部分,不要變成草莓蛋糕之後,即使草莓蛋糕裡面檢查出來有很多農藥殘留物,我們都沒有辦法去做要求及檢查。

最後一個部分,以草莓為例,農業部允許使用的有119項,可是在整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裡面,有5項其實並沒有規範在裡頭,按照衛福部的標準這5項正常是應該都不能夠被查出來的,針對這部分,我們要怎麼去做處理,可不可以請部長做個簡單回應?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在做農藥設定的時候,是針對病蟲害防治,這些農藥的高標準是符合人體安全可以吃的。衛福部本身在食品端的時候,有另外一個標準,後續我會如委員建議所說的,我們現在跟衛福部已經有雙次長會議,包括你現在講的這個議題,對於一些本來有列但是沒有列在標準之內的部分,怎麼樣去做一個調合,這部分後續我們會來處理。

鄭委員正鈐:部長,因為大部分的國人真的都愛吃草莓,對於生鮮草莓跟草莓即食品,我覺得一定做好保障,不要到時候……比方說,草莓做成蛋糕、做成大福之後,都有很多的農藥在裡頭,這一定是我們所不樂見的,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謝謝。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現在請賴瑞隆委員質詢。

賴委員瑞隆:945分)謝謝召委,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早。

賴委員瑞隆:部長,今天是17號嘛!總預算沒有審,也沒有通過,對於農業部有沒有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陳部長駿季:我想總預算沒審的部分,大概影響程度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新增計畫是完全不能動。

賴委員瑞隆:對!

陳部長駿季:在農業部的新增計畫,我們統計大概有十六億多。

賴委員瑞隆:16.7億。

陳部長駿季:對,十六億多。另外一個部分是延續性計畫,但是因為我們增加了很多工作項目所增加的預算,這個預算也是不能動用,大概有七十四億左右。

賴委員瑞隆:74.2億。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加起來將近有90億。

賴委員瑞隆:90億,所以這個部分都是受到總預算不審查的影響?

陳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我再更細地問,16.7億新興的預算裡面有涉及到氣候變遷,包括河川、排水改善、無人載具,甚至於農民的水利工程,甚至於治山防災等部分,這個部分怎麼來處理?

陳部長駿季:我想非常重要的一個影響就是水利建設,從去年看起來有很多颱風,特別是在中南部的部分,有很多地方在山坡地土石流的預警監測,一直到農田水利的灌溉建設,還有坡地防災的部分,這個部分都在我們新興計畫裡面必須要去做的。更重要的是在這裡面還有一些要透過地方政府一起合作的部分,這筆經費如果沒辦法順利通過的時候,相對的,對於我們後續在汛期一開始的防範會產生更多可能的風險。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些經費如果總預算遲遲不審、不通過的話,這些新興計畫完全不能用嗎?

陳部長駿季:對,是不能用。

賴委員瑞隆:因為去年幾個颱風幾乎是對中南部產生重大的影響,北部感受不深啦!特別很多都涉及到治山防洪,甚至很多是排水的問題,甚至很多攸關農業的一些經費,我們要趁這次機會趕快來做,尤其是趕在汛期之前,萬一颱風或者豪雨又來的時候,減輕整個災情,如果現在遲遲不通過的話,對中南部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陳部長駿季:是,特別是對農業,我這邊也期待立法院的委員能夠儘快將總預算付委審查,如果需要一些說明,我們很願意在委員會來做一個說明,跟委員做溝通,但是不能都不進到委員會審查,讓我們沒有溝通的機會。

賴委員瑞隆:現在連進到委員會都進不來,連讓一讀、連進到委員會討論都不討論。如果進來了以後,藍白是多數,如果認為農業部講的沒有道理,不該給的錢你刪掉,大家也沒什麼好說的。你多數,你也可以刪,你有能力刪嘛!但是連討論都不討論、連審都不審,這個完全無法對國人交代。

陳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在怕什麼?我說藍白在怕什麼?難道你是怕總預算被大家看到了,政府要做什麼事情嗎?我覺得毫無道理可言,送進來,如果農業部編的經費不合理,你要刪、你要凍,我們可以來討論,但是你連進來討論都不討論,這個人民無法接受。

陳部長駿季:對!這個也是我們一直覺得很奇怪的地方,所以我們也一直呼籲立法院能夠儘快的審總預算。

賴委員瑞隆:因為它牽扯到對人民,甚至對農民很多的權益事項,我們真的再次呼籲藍白要以人民為念、以農民為念,不要刻意去杯葛,你連進來討論都不敢討論的話,這完全毫無道理、完全站不住腳、完全沒辦法接受。

陳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也從來沒有總預算到了這個年度開始了,連進來都沒有進來過,這也是完全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我認為這個是完全無法接受的。既有預算新增的74.2億,這個影響也很大,裡面也有很多牽涉到各個項目的部分,部長,要不要再談一下?

陳部長駿季:對,這個部分,我相信所有三級單位所談的,除了新興計畫以外,我舉個例子,包括我們常需要的冷鏈部分、相關的業務執行部分,這些都是在新興計畫增加的部分。

賴委員瑞隆:我看到裡面有水利工程的。

陳部長駿季:水利工程也有。

賴委員瑞隆:對,因為因應去年的狀況之後,有再做一些新增,但是這個水利工程也會影響到包括水土保持、治山防洪、大範圍崩塌的部分。

陳部長駿季:大規模崩塌及土石流大規模崩塌都放在裡面。

賴委員瑞隆:這個都是因應去年的狀況有再做一些調整。

陳部長駿季:對,延續的部分。像高雄有非常多因為這次颱風增加的部分。

賴委員瑞隆:去年幾個颱風造成很大的崩塌。

陳部長駿季:所以我們在延續性計畫有新增經費,這些經費也不能被用。

賴委員瑞隆:我去年在山上的時候,像六龜或什麼地方,那個幾乎是整個崩塌下來,整個水路幾乎完全是被土石崩塌所影響,這個要儘快來做,你不做的話,整個「庄頭」幾乎受到很大的影響,好不好?這個我們希望一方面要持續跟藍、白在國會做溝通,一方面也要持續跟社會溝通,讓社會知道這個經費是非常重要的。

陳部長駿季:會,我們會儘量地去做這些說明。

賴委員瑞隆:還有,裡面有很多包括穩定肥料、資材,甚至於整個阿里山軸帶的躍升、安全檢驗、動物的一些檢驗,我認為這些都很重要。

陳部長駿季:對啊!還有我覺得對農民更有影響的,是很多肥料補助的部分,因為我們在設計上面,今年度有一些新的經費,這個部分也因為總預算的關係,沒有辦法增加。

賴委員瑞隆:除了請部長要持續對藍、白在國會做說明以外,也要持續對社會做說明,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

賴委員瑞隆:社會更支持的話,預算才有可能審得過,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好。

賴委員瑞隆:另外,農業部有提了一個東西,其實我覺得這個很好,現在大家都進入到手機的時代了,不管老農、青農,大家都要用手機,你如果把你的服務整合到手機裡面的話,其實更便利,不管是查詢退休金還是子女的獎學金,或者是農業天然災害的補助,或者是一些相關的事項,甚至是申請,都可以。我認為這個很好,這個部分本來預定在去年年底就要開始推動,現在推動了沒?

陳部長駿季:我們預計在今年度12號開始已經有兩個地點要先做試辦,一個在桃園,一個在嘉義。我們試辦完了以後,如果很順利的話,我們會全面……

賴委員瑞隆:我看到你們是預計在11412月中旬要開始來提供。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正式開始是在今年12號,要在兩個縣市先做試辦,3個月之內如果大家沒問題的話,我們會……

賴委員瑞隆:這個要用到今年的經費嗎?

陳部長駿季:這個也要用到今年的經費。

賴委員瑞隆:新增經費嗎?

陳部長駿季:這個算是延續性計畫裡面擴增的。

賴委員瑞隆:如果總預算沒有審查通過的話,這個可以做嗎?

陳部長駿季:也沒辦法順利執行。

賴委員瑞隆:總預算沒有過,這也沒辦法做?

陳部長駿季:沒辦法很順利地執行。

賴委員瑞隆:這個我也希望儘快來推動,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也希望持續對社會各界說明,好不好?因為這件事情我認為對老農、對青農都很重要,現在大家幾乎都是用手機就可以得到很多資訊,如果透過app,其實經費並不多,1,272萬。

陳部長駿季:對。

賴委員瑞隆:如果能夠做這件事情的話,其實對我們很多的資訊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有17項對農民的服務,都放在這裡面去做整合性的協助。

賴委員瑞隆:好,再來我請教一下,這一次共軍演習的部分,對我們的漁民也造成很大的影響,這個部分造成多少損失?

陳部長駿季:我想這個損失目前是沒有辦法去估算的,因為它演習的時候我們的漁民是沒辦法出海的。

賴委員瑞隆:我看澎湖永安很多地方的漁民都沒辦法出海,連近海都沒辦法出海。

陳部長駿季:對,沒辦法出海,然後這種演習會造成漁民的恐慌,這是最重要的,他們滿擔心的,所以我個人覺得用這樣一個圍島式的軍演是沒有道理的。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覺得站在農業部長、站在漁業署的角度,要強力地譴責,要幫漁民發聲,要勇於去發聲,好不好?這件事情也要讓大家知道。

陳部長駿季:是,會。

賴委員瑞隆:這種惡劣的行為、環島的軍演,造成我們漁民的損害,漁民沒出海就沒錢賺了。

陳部長駿季:對。

賴委員瑞隆:少一天就少一天,少兩天就少兩天,所以這件事情要不斷地對社會各界做說明,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好。

賴委員瑞隆:我覺得第一時間都要不斷地揭露各項資訊,然後同時間去譴責,站在漁民的角度、站在農業部的角度,要做強烈的譴責,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

賴委員瑞隆:最後再請教一下,猴群到了市區,不管是在山區或原鄉都有很大的一些影響。我們上次有提過電圍網的部分,這個能不能加速來推動?

陳部長駿季: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去加速推動,事實上,我們林保署現在開始也在跟一些地區做一些示範性的移除,因為猴的密度是越來越高,如果沒有適當的移除……

賴委員瑞隆:部長,高雄的猴子是在市區,都會騷擾到人民,然後在山區裡面都會去偷採水果,也造成農民很大的困擾。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我想……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覺得這些你要有好的方法,就用電圍網,讓牠不要去影響到。

陳部長駿季:這個我們會加速去推動。

賴委員瑞隆:這個要加速補助,加速協助農民來推動,才不會造成人跟猴之間的一些衝突,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

賴委員瑞隆:部長,一個月內給我一份你們的評估報告,就是怎麼樣來加速推動電圍網的制度,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這個可以。

賴委員瑞隆:謝謝。

陳部長駿季:謝謝。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質詢。

張委員啓楷:954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張委員啓楷:部長,剛才民進黨的立委說總預算被卡住了,卡住總預算的不就是賴清德總統跟卓榮泰行政院長嗎?從國際上來看,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哪有一個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定預算不編的?從中華民國的歷史來看,包括以前民進黨執政的陳水扁時代、蔡英文時代,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有不編的嗎?卡關總預算……

陳部長駿季:我也跟委員報告,也沒有一個立法院……

張委員啓楷:我沒有問你,聽我講完。

陳部長駿季:立法院從來沒有到現在這個時候都還沒有審今年度的預算,從來沒有過。

張委員啓楷:就是因為賴清德跟卓榮泰卡關嘛,這是全世界的笑話,全在賴清德一念之間,他想通了,總預算馬上就審,馬上沒有卡關的問題。總預算卡關,去年也卡住啊!部長,你應該很清楚去年為什麼卡住,立法院通過了公糧收購要調高,你們一直卡!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在主決議的時候是參考用……

張委員啓楷:還有原住民的禁伐補償,行政院一毛錢都不編。

陳部長駿季:我們非常尊重委員。

張委員啓楷:我也很尊重你,我要問你去年……

陳部長駿季:所以相對的,預算要儘快地來審……

張委員啓楷:部長,對嘛,就是因為總統跟行政院把它卡住,你趕快編法定預算進來,去年……

陳部長駿季:總預算進到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委員有任何意見,我們還可以再做後續的,不管是用追加或其他的方式來處理。

張委員啓楷:去年不就是卡關以後有成功解決的個案嗎?去年公糧收購你沒有編,後來我代表黨團,我們不是到行政院去朝野協商嗎?你也在場啊!後來你們允諾了,把原住民的禁伐補償調高、把公糧收購調高,預算不就審了嗎?你們先製造問題,但你們不解決問題,我們跟你朝野協商。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如果委員任何一個提案說今天要調高……

張委員啓楷:我現在也跟你講了,你只要把軍人的調薪……去年有成功,對不對?部長,去年公糧收購解決了!原住民禁伐……

陳部長駿季:公糧收購的部分絕對不是你的貢獻,你是說調高5塊錢,5塊錢的話,今天水稻都倒掉了,我們是透過整個的……

張委員啓楷:什麼倒掉!你現在調了2塊錢,不是好好的嗎?你還欠農民3塊錢!

陳部長駿季:我告訴你,我們的設計完全跟你不一樣。今年的糧價非常好,絕對不是你的貢獻,是我們農業部針對糧食產業升級多方面地去支持才有的。

張委員啓楷:你到底有沒有調高?有嘛,對不對?你如果沒有調,你那整個施政都是假的,最核心的部分農民講得清清楚楚,你該調高公糧收購的價格,你也調了。我現在的問題是講,去年卡關,只要賴清德想通,一念之間,公糧收購問題解決,原住民問題也解決了嘛。

陳部長駿季:公糧收購是農業部單獨的問題。

張委員啓楷:今年卡住的是什麼?今年卡住了軍人加薪。昨天晚上還發生了不幸的事情,我們F-16V的飛官發生事故、跳傘,到現在人都還沒有找到。我們在野黨,包括民眾黨提案,軍人每個月加薪3萬塊都通過了,你們現在趕快加薪,這個問題不就解決了,哪有卡關這個問題?所以我現在提醒一下,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這樣解決問題的,中華民國也是這樣解決問題,去年更有成功的個案,只要把軍人的問題解決、把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的問題解決,跟去年一樣,沒有卡關問題,馬上審預算,所以現在卡關的是總統跟行政院長。

接下來,我要跟你談老農的經濟安全問題,就是退休儲金,等一下我們要進行討論嘛,還有老農津貼的問題,我們現在變成長短腳,老農的晚年經濟安全網變長短腳。第一個,退休儲金長不大;第二個,老農津貼一直在限制當中。我先給大家看一下,農業部說要照顧我們的老農,要做兩件事情,就是退休制度由老農津貼跟農民的退休儲金共同構成。我給大家看一下這個資料,老農津貼從民國846月份開辦,那時候一個月3,000塊錢,現在調高到最新的是8,100塊錢,它很多時候是依照物價指數(CPI)來調整的,調了多少?38.57%。可是部長,我給你看一個更嚴重的事情,右邊這個是臺灣民眾每個月消費的支出,在民國84年是12,501塊錢,到了113年變多少?兩萬六千六百多,所以這遠遠追不到、追不上去,對不對?上個月24號我們在衛環跟經濟的聯席會上,很多立委包括民眾黨都有提要把老農津貼適度的提高,你說送到行政院了,現在已經定案了嗎?要提高多少?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今天是在審農業科技園區、植物品種相關的修正案……

張委員啓楷:跟農民有很大的關係。

陳部長駿季:關於農民退休制度,我們上次在委員會已經報告過了,現在您這邊所提到……

張委員啓楷:我就是要追蹤你到底……你不是說送到行政院兩個禮拜了?定了沒有?

陳部長駿季:當然定了,我們只是在等適當的時間送到院會,再送到立法院來。我跟委員報告,您在這邊提的這些經費,這些經費如果大家討論有共識,那當然OK,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如果有共識,那退休費用會非常順,同樣的,如果總預算不去處理,再多的法案、增加農民福利的東西也沒辦法做啦!所以還是回歸到總預算要儘快的去執行。

張委員啓楷:全國民眾都知道嘛!趕快把軍人加薪、警消的所得替代率解決,總預算就審啦!

陳部長駿季:就農業部的預算來講,我們哪一個部分,如果在委員會,大家可以有共識……

張委員啓楷:你上次公糧收購卡住,後來解決了,這次用同樣方法,趕快啊,就沒有卡關問題啊!你現在在講,我現在問你老農津貼後來定了嗎?你覺得今天還不適合講,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我們內部當然定了啊!

張委員啓楷:定了是吧?現在不適合講就對了,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我們送到立法院,立法委員就知道啦!

張委員啓楷:你以前答詢不是這樣子啦,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因為我覺得你非常不合理啊!你真的非常不合理啊!

張委員啓楷:為什麼不合理?

陳部長駿季:我覺得我們的總預算該進到委員會就進到委員會,如果委員會有任何的問題,不管哪個部會有問題,都可以在那個委員會去提嘛!那就農業部來講……

張委員啓楷:部長,所以你要趕快去跟總統跟行政院長講啊!

陳部長駿季:沒有,就農業部來講……

張委員啓楷:你把法定預算……就進委員會來了……你去年不就是這樣嗎?

陳部長駿季:你們在行政……

張委員啓楷:你去年會成功,為什麼不照去年來做?

陳部長駿季:你們為什麼不在經濟委員會質詢農業部的預算?

張委員啓楷:那你去年為什麼要到行政院院長的辦公室去協商?那不就是個解決問題的方法嗎?你去年為什麼要去?

陳部長駿季:我不是因為你去的。

張委員啓楷:對啊!

陳部長駿季:我不是因為你去的。

張委員啓楷:那是因為國家大政嘛!那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正常的體制、正常的方法,而且它成功嘛!

陳部長駿季:任何立法院增加的預算違反……

張委員啓楷:行政院院長、民眾黨的三長、國民黨的三長、民進黨的三長一起去把問題解決了嘛!

主席:時間到囉!

張委員啓楷:我今天在提供的……不要吵架,我們現在要共同解決問題,好不好?去年既然可以成功,當然今天……

陳部長駿季:你是在威脅,我覺得你是用這種東西在威脅我們的預算,預算一定要進到審查。

張委員啓楷:部長,你這樣講不就是威脅別人嗎?最重要的是法制面……

陳部長駿季:我哪一句話是威脅?

張委員啓楷:從法制面來解決問題,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這樣解決,以前的民進黨政府連陳水扁、蔡英文都這樣解決啊!

陳部長駿季:我們農業部的預算絕對經得起考驗,只要進到委員會,我們就來溝通嘛!

主席:時間到了,如果沒有完成的,請農業部提供書面答復。好!部長,時間到了。

張委員啓楷:趕快去跟總統跟院長講啊!你也趕快解決法定預算的問題!

主席:張啓楷委員,時間到了。

張委員啓楷:謝謝。

主席: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103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部長,我們來討論12號報導農業部農糧署說,為了要提升蔬果農藥安全管理,今年運用了農業藥物試驗所研發的質譜快速篩檢技術,到各地輔導農民自主檢驗,落實檢驗合格再上市,因為現在的民眾對於食安非常重視,根據統計,112年到114年,你已經完成了81,490件,也輔導了7,062件延後來採收,換句話說在八萬多件裡頭,幾乎有一成是有狀態的,所以你請他們延後採收,這是對的,因為我們一定要堅持合格再上市這個原則。同時你也採購了5台質譜快檢行動檢測車,提供各產地來做服務,你也表示112年到1143年的成果是如此,必須還要再繼續加強,因此115年度你們希望能夠提高檢驗量能到5萬件,是不是如此?

陳部長駿季:是,是增加到5萬件。

楊委員瓊瓔:今年度?

陳部長駿季:對,就是115年度。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請教具體要怎麼分配?因為你只有5台,那你怎麼分配到各產區,來確保不同地區的農民能夠實際上取得檢驗的資源?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在產地源頭協助農民檢測大概分為幾個面向,第一個面向就是在產地端,現有的是……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有22縣市,但你只有5台車啊!

陳部長駿季:是,但是5台車是行動的。我先講一下,現地的檢疫,就是已經在地方像合作社場,我們一定會加以協助。

楊委員瓊瓔:對,因為現在大家都在做嘛!

陳部長駿季:對,然後有一個區檢中心也在做,我們透過行動的質譜儀快篩車去做串接,後端是在批發市場,所以我們會建構一個所謂的農藥殘留檢驗網絡,您所重視的行動質譜儀車就是去做一些鏈結,那現在有5台……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回答到這裡,就一個重點,鏈結很重要,因為我們看到你從112年到114年是8萬件,你希望115年到5萬件,等於你要有兩倍半的量能,所以本席才會提出,你的行動車沒有增加,這個網絡鏈結要怎麼去運作,你的整個流程要怎麼去做?本席認為有精進的空間。

陳部長駿季:絕對有。

楊委員瓊瓔:所以請你們檢討之後提出精進的方案,提供給本席。因為你光一年就要有兩倍半的量能,本席希望它不只是口號,而是真正能夠落實,能夠照顧全民的食安,讓賣的人安心、買的人也安心,讓我們的農民有榮耀,這才是我們要的,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認為有精進的空間……

陳部長駿季:我想我們的目標是一縣市至少要有1台質譜儀快篩車。

楊委員瓊瓔:但你現在只有5台而已,我們有22縣市。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我們現在準備再提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去做這樣的設計。

楊委員瓊瓔:好,你把你希望一縣市一台的這個方案,以及要怎麼樣精進的管道、方式提供給本席。

陳部長駿季:好。

楊委員瓊瓔:政策出來就是要落實。

陳部長駿季:好。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農漁民在年前都需要有小額的現金,你們在114年首度舉辦農民紓困貸款,今年度當然一定要續辦,你的總額是5億,每個人最高10萬元,利率是1.915%,原先114年是一年內要還款,但是有些農民還不了,所以你現在從善如流,這也是本席所說的,我們務必要傾聽基層民意,你叫他一年要還,他還不了,所以你有傾聽民意,這個本席給你贊許,你的方式是延長為2年來還款,這個是農漁民非常迫切需要的,要過年了,一定要這麼做;同時你也透過農業信保基金,最高可以九成的信用保證,減半計收的保證手續費,降低申貸的門檻,但是我們也看到最近地球暖化造成天災地變一大堆,我們農民的收益不可確定性太強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很多的貸款他根本沒有辦法清償,所以本席要請問,他們面對這些資金壓力,雖然是小額資金,但是對農漁民來說非常重要,否則過不了年,所以我們要怎麼樣協助他?今年天災頻繁,尤其農業的收入波動非常大,不是我們可以預估的,往往等到要收成了,像上一次的玉米,明天要收成,今天全部沒有了,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了,所以你要怎麼樣讓農民紓困貸款制度化、常態化?而且你必須要滾動式檢討,通膨那麼嚴重,你一直只提供10萬的額度,叫他們怎麼過年?請教部長。

陳部長駿季:第一個部分像委員的簡報所列的,我們從去年開始就做,也獲得農民的好評,有一個重點您剛才說了,就是要做滾動檢討,我們在去年10月份做了一些檢討,現在的額度是10萬塊錢,後續如果需要的話,我們還可以再適度提高。同樣的,我也同意……

楊委員瓊瓔:這句話就對了,因為現在通膨的問題很嚴肅,包括老農津貼,今天大家不分藍綠白,一定要好好地讓農民可以過活,這是我們對農民的基本尊重,所以滾動式檢討,務必你每一年要去看。

陳部長駿季:對,每一年都會做。

楊委員瓊瓔:每一年滾動式檢討。我要謝謝你,一定要每一年滾動式檢討這個金額。

陳部長駿季:是。

楊委員瓊瓔:而且每一年續辦,是不是可以達得到?

陳部長駿季:絕對,因為這個受到農民好評,我們每一年都會辦,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有關於貸款規定的部分,包括利率、額度,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對,額度、申請的條件、利率。

陳部長駿季:對,這個東西我們每一年都會檢討。

楊委員瓊瓔:滾動式檢討,每一年要做。

陳部長駿季:是。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1219號報導,農業部推動動物科學應用3R倫理(取代、減量、精緻化),到目前為止10年了,從120萬隻降到110萬隻,大概9%。本席認為這個數量是不美的,而且在你的政策推動10年後是如此,達不到3R,雖然你找了一個理由說不是用數量來決定你的政策目標,但至少數字可以告訴我們,你們現在做到的成效到底是如何。

所以本席希望這個部分必須加油,我們是要實際上落實在全國動物科學應用的機構,而不是只有口頭講一講、不是只有書面的資料,請教部長。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對實驗動物的關切,特別是3R部分。數字當然可以反映某個程度的成果,這個部分從數據來看,降幅似乎太低了。

楊委員瓊瓔:對。

陳部長駿季:但是他們在前面的過程……

楊委員瓊瓔:10年才9%……

陳部長駿季:但他們是針對精緻化的部分,就是當動物實驗的時候,對於動物保護相關的這些,讓牠不會很驚恐。

楊委員瓊瓔:對。

陳部長駿季:這個部分的精緻化我們有做到、做得非常好,但下一個目標就是用替代的,因為……

楊委員瓊瓔:不夠啦!部長,我們就一個結論,因為10年從120萬隻降到110萬隻,你自己都認為這9%是不夠的。本席希望能夠真正落實在機構裡頭,你們的方案要精緻化,這個數量以及你們的落實程度,3R(取代、減量、精緻化)必須要去做,這是政府的政策,而且現在對於動物寶貝、毛小孩,大家是非常非常重視,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是。

楊委員瓊瓔:本來就要採人性化管理,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同意。

楊委員瓊瓔:同意,所以你把方案給本席,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

楊委員瓊瓔:一起加油,謝謝。

陳部長駿季:我們精進的方案。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現在請張嘉郡委員質詢。

張委員嘉郡:1013分)主席,我想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張委員嘉郡:部長早。本席想要直接切入今天的主題,台電去年9月有漲電價,除了一般電費以外,你知道基本電費也有調漲嗎?

陳部長駿季:應該是有吧。

張委員嘉郡:有吧?

陳部長駿季:對。

張委員嘉郡:基本電費調漲多少,部長知道嗎?

陳部長駿季:我現在手邊沒有掌握這個訊息。

張委員嘉郡:沒關係,本席告訴你。每個月底度費本來是33.6元,一期大概是67.2元,現在漲成每個月100元,一期是200元,等於底度費漲了三倍!

我想部長非常清楚,務農就是看天吃飯,有節氣、有休耕,所以對農民用電來說,的確是可能一年有幾個月完全沒用電,這個您同意嗎?

陳部長駿季:我基本上同意,剛才委員所說的,最低100塊,但是他可以抵電費。

張委員嘉郡:抵什麼電費?

陳部長駿季:可扣抵當月的電費。每戶最高的實收金額100塊,但是這100塊可以抵他的電費。

張委員嘉郡:對啊!但是他沒有用電。所以他沒有用電,他還是需要兩個月繳200元,等於是過去的三倍。這個部分其實有很多農民現在在抗議,因為他們收到電單之後才發現,從每期67元變成200元,是原本的三倍!部長,您覺得這對農民有什麼影響呢?

陳部長駿季:這個我了解,等於說沒用電的時候你又收了……類似基本費的概念,他多增加了一些支出。

張委員嘉郡:是,基本費怎麼漲了?本來67塊農民都OK,可是你突然變了、一期要繳200元,這對農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部長關心這件事情?

陳部長駿季:不過我想,當然在農業的部分我們會來了解,基本上農業用電,政府單位會協助。這邊所提到的特案部分,就是他沒用電,而沒用電在農業的部分幾乎不大可能發生,除非他沒有耕種。

張委員嘉郡:是,就是基本費。我跟你說,為了要抽絲剝繭這件事情,我去做了很多研究,就他們的陳情,因為不是一個農民陳情,很多農民都陳情,我發現這可能是農業部可以幫忙補救的。因為當初他們申請,那裡都是田,他們會請水電行幫忙申請電,但是可能去申請用電的時候他們便宜行事,沒有申請農業用電,他們就用一般用電。但當初一般非營業用電的基本費跟農業用電是一樣,所以都沒有人感覺到,但現在是不是農業用電有凍漲,但一般用電沒有凍漲,所以它就被調漲了呢?

所以本席希望,是不是農業部可以徹查這件事情?假設他的確是農地農用,而且符合農業用電的資格,是不是讓他趕快可以重新申請,可能怎麼樣地整個重新申請的流程……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就是只要你真正從事農業所需的用電,農業部一定會協助。而這個部分也不是說某一年就截止了,隨時你有新增的部分或者是……

張委員嘉郡:都可以去申請。

陳部長駿季:你都可以重新申請,只要符合相關規定。我所知道的部分,農民不敢來申請,就是他並不是實際農用,他有時候還拉到別的地方去,所以他不敢來申請。

張委員嘉郡:我目前接到的全部都是農用,全部都是田用、灌溉用,就是水利設施。

陳部長駿季:對,農業用電絕對沒問題,我們一定會協助,如果這樣的話,我會請相關單位再做一些通報。

張委員嘉郡:有沒有一個……等於是SOP,就是他要申請農業用電要怎麼做,因為他們……

陳部長駿季:好,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同意,就是你在什麼條件之下是可以申請農業用電的,我們會透過我們的系統再讓農民知道。這樣的話,如果他符合農業……

張委員嘉郡:好,是不是也可以將書面給本席?

陳部長駿季:也可以給委員。

張委員嘉郡:讓我來協助大家宣導。

陳部長駿季:可以。

張委員嘉郡:尤其部長,我也努力去查察了這件事情,是不是要經過公所同意要……因為聽說,等於是公所或者是縣市政府的農業單位要去現場查核嗎?有需要嗎?

陳部長駿季:詳細的部分,我想基本上他去申請一定是跟台電申請,然後台電會去勘查他是不是接到……是農業所需的。

張委員嘉郡:對,這整個申請的流程,不只是你「霧煞煞」,我也「霧煞煞」、農民也「霧煞煞」,所以他不曉得到底是不是農業用電。

陳部長駿季:好,我把這個東西用非常簡單的一個SOP的表格……

張委員嘉郡:好。

陳部長駿季:如果今天農民要申請農業用電,第一個你至少要有農作。

張委員嘉郡:是。

陳部長駿季:第二個,接電的時候,要從事農業的行為。

張委員嘉郡:沒錯,這個完全同意。

陳部長駿季:第三個,要去哪裡申請。

張委員嘉郡:是,要去哪裡申請。

陳部長駿季:申請完成以後,台電會把這個資料給我們,我們就會撥錢給台電。

張委員嘉郡:太好了。因為現在有很多農民,他明明是農用,可是可能當初申請時,不曉得要申請農業用電,他就用了一般用電,這個可能要協助他們變更。假設涉及鄉鎮公所或者縣市政府,也請農業部是不是跟他們溝通說這個一定要簡化流程?因為有很多農民是因為看到帳單,才知道原來他當初報的不是農業用電。這個謝謝部長,請儘速地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會,我們會儘快。

張委員嘉郡:你會委託署長還是誰?要儘快,是不是給我們一個書面?

陳部長駿季:我回去就會交代,因為不只是農業用電,還有漁業用電。

張委員嘉郡:是,農業用電、漁業用電。

陳部長駿季:所以這個部分,我想我回去會有一個窗口,把相關資訊給地方政府,或者是透過農會,也會提供給委員。

張委員嘉郡:是。好不好?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張嘉郡的質詢、謝謝部長。

我們現在請謝衣鳯委員質詢。待會鄭天財委員質詢完,我們就休息。

謝委員衣鳯:1020分)好,謝謝主席。我想要請農業部的陳部長。

主席:我們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謝委員衣鳯:早安。我想要請教一下,有關農業科技園區管理條例裡面提到說要追溯至納管後和施行前,目前我們會影響以及亟需要法源支持的業者具體有多少家?如果不追溯的話,是否會出現經營權的斷層?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需要追溯的目前是1家啦!

謝委員衣鳯:只有1家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那時候不知道法什麼時候通過,所以現在是1家,我們也的確發現現在的問題就是原來的屏東科技園區設管條例都是農企業,我們把蘭花園區併入了以後,相對的,蘭花園區的屬性都是獨立商號或是自然人,所以這個部分對他們來講,有關後面的繼承,特別是在第一代蘭園的蘭主年紀已經比較大了,他一直想要透過繼承,可是相對的,現在的法沒辦法讓他繼承,所以都一直卡在那邊。

謝委員衣鳯:對啊,我看到你後面的謝主任,他本來也要來我們彰化溪州設一個園區,是不是?還有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裡面,根據批發市場的用地,農業部要放寬租用私有土地,但是以國營事業的土地為限,可是在地方就會面臨到一個問題,就是當地方政府在遷建市場的時候,如果周邊沒有國營事業的土地,因為你也不確定嘛!有可能是就地擴建或等等的,如果沒有國營事業土地的時候,還有沒有其他的配套方式呢?

陳部長駿季:基本上,第一個,農業部會支持這樣子的處理是因為批發市場是我們農產品給消費者最後一哩路的重要節點,現在如果當地有國有地,相對的我們會來協調,我們在這次修法裡是以國營事業的地為主,若是私有地,因為私有土地財產是要個人的協商,沒有辦法由政府出面去租用,所以這個部分在條文中是希望儘量配合我們能夠掌握的國營事業土地,跟經濟部那邊做很好的協商。

謝委員衣鳯:對,可是如果他在……

陳部長駿季:他沒有的話,就變成回到個人的部分。

謝委員衣鳯:因為有時候批發市場用地或者這些批發市場都是既定的、既有的,除非是遷建到其他地方……

陳部長駿季:對。

謝委員衣鳯:做擴大才有可能適用這個,如果就地要擴大的時候,例如我們彰化田尾的花卉中心或等等的,這個當然就會涉及到旁邊的私有地怎麼樣一併納用,這會不會符合現在在講的民間擴大投資,是不是?政府現在也希望民間的資金擴大投資公共預算嘛!這有沒有……

陳部長駿季:我們現在的做法不是說私有土地就不處理,我們只針對租用的部分限定在國營事業的土地,但是其他價購的部分或是徵收的部分,必要的時候我們政府都會來協助。

謝委員衣鳯:好。

陳部長駿季:所以只有租用才是……因為租的話,純私人土地很難由公權力介入,但是國營事業我們可以透過協助,只是私有土地讓售,就是價購的部分跟徵收的部分……

謝委員衣鳯:就是另外,這是分開來的,等於是分開來的?

陳部長駿季:對,還是會繼續走,還是會繼續協助。

謝委員衣鳯:OK!好,那我了解了,謝謝。還有就是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去年11月到12月的青花菜,你知道嗎?

陳部長駿季:了解。

謝委員衣鳯:收成很多,現在價格變低了,這怎麼辦?青花菜菜農有時候還要整理菜、還需要包裝等等的,他覺得這樣子上架可能不敷成本,現在要怎麼處理?要補貼嗎?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青花菜的面積大概去年跟前年都差不多啦。

謝委員衣鳯:對。

陳部長駿季: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去年在11月、12月的時候,因為天氣比較暖了以後,它的產期變成過度集中,所以特別是12月份的價格是有偏低的,但是現在1月份根據我們監控的價格已經有拉上來了。

謝委員衣鳯:拉多少?

陳部長駿季: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後續我們會更細膩的去處理在源頭的部分,他們有分批種植,如果我們有一個比較好的種植登記,量太多的時候,我們會提前啟動可能的這些加工、凍儲,因為青花菜……

謝委員衣鳯:那現在來得及嗎?現在呢?

陳部長駿季:現在價格都不錯了,現在價格都不錯。

謝委員衣鳯:可是還是沒有……

陳部長駿季:我們現在也在做,加工還是持續在做。

謝委員衣鳯:你是不是現在也應該持續把一些已經收成的加工、冷凍嘛?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一直持續在做。

謝委員衣鳯:做冷凍相關的……

陳部長駿季:冷凍的部分,我們現在持續在拉。

謝委員衣鳯:那其他的部分呢?有些人覺得沒有辦法,價格太低的部分,你有考慮救急性的補貼嗎?

陳部長駿季:沒有,因為現在量大概都回穩了啦,所以我想我們後續會更細緻地去做一些監控,我覺得我們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這個部分特別是拉到其他的國家去或是提早啟動凍存的這些協助。

謝委員衣鳯:你有做凍存,可是有一些人……你們都是透過合作社,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合作社。

謝委員衣鳯:你們目前都是透過合作社,但是你必須要考量到有一些小農他沒有加入合作社,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沒有,我們是透過合作社去跟一些小農對接,這個我們會來協助。

謝委員衣鳯:你們現在透過的是合作社,但是也有一些小農,你知道嗎?他沒有進入合作社的體系裡面,那這些怎麼辦?所以我才說對這些小農,你要不要做相關性的、救急的?就是因為他沒有辦法進入這些救急的冷凍或者能夠進入冷鏈凍存的階段,是不是給予他救急性的補貼?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總量有一部分有契作,我們把契作收到加工部分的話,市面上的量就少,這些個體戶本身的價格就會拉起來,我們大概用這樣的方式操作,如果有一些個體需要協助的部分,我們也會協助他跟這些合作社做對接。

謝委員衣鳯:那外國的呢?外國的要不要再……

陳部長駿季:外國的我們現在沒有處理……

謝委員衣鳯:外國的青花菜。

陳部長駿季:外國進來的,我們不處理。它只有在夏天,冬天沒有進來。

謝委員衣鳯:它冬天沒有進來,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冬天沒有進來,它是夏天進來。

謝委員衣鳯:是不是未來……因為我們現在凍存了……

陳部長駿季:它是夏天進來有一部分是做凍存,然後再釋出的。

謝委員衣鳯:對啊,我們現在凍存會超多嗎?

陳部長駿季:進口的現在沒有進來,但是我們不會去處理進口的蔬菜。

謝委員衣鳯:如果凍存量超多的時候是不是也要調節一下進口的量?

陳部長駿季:對,進口量我們會跟進口商去溝通,我會把庫存量告訴進口業者,就是國內已經有這麼多了,其實不需要從國外進口。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謝謝我們的部長。

我們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28分)主席,我們請部長,還有財政部副組長。

主席:我們請農業部,還有財政部代表。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今天農場品市場交易法要審查修正條文,現行條文第十條特別提到「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所需用之土地,視同農業用地,適用第十五條之規定;其房屋稅減稅適用第十七條之規定。」這部分我們有委員提案需要修正第十條,改為增加第二項,前項用地應專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其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農業部的報告裡面對於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土地適用第十五條規定表示支持,但是對於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則認為這是財政部的權責。我們看財政部的報告裡面特別提到,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之土地視同農業用地課徵田賦,而田賦自76年起停徵,爰建議不予增訂地價稅減半徵收之規定。我先請教財政部,你們的報告裡面寫農業用地課徵田賦,而田賦自76年起停徵,所以既然農業用地是課徵田賦,即使我們的條文加了地價稅減半既不影響也不會適用嘛,是不是?

洪副組長嘉蘭: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不是這樣?

洪副組長嘉蘭:報告委員,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也不會適用嘛,所以這個條文看怎麼修才會比較適當,而不是說不予增訂,因為你訂了之後也不適用嘛,對不對?是這樣嗎?

洪副組長嘉蘭: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按照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七條,農產品批發市場之土地及房屋減半徵收房屋稅、地價稅或田賦,這是現行條文,所以本席建議我們在逐條討論的時候也可以討論,就是針對第二項「前項用地專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者,其房屋稅、地價稅或田賦適用第十七條之規定」,這樣的話,財政部有沒有意見?

洪副組長嘉蘭:報告委員,因為本來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也就是委員現在所說的第一項,已經把所需用的土地明訂為視同農業用地,所以這就是剛剛報告的已經屬於課徵田賦的範圍,然後田賦又在76年停徵,所以似乎就不用特別再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如果這樣訂的話也無妨嘛!也不會影響到你們原來的政策嘛!

洪副組長嘉蘭:應該就不用碰到地價稅的問題,因為前面視同農業用地,就已經進入到課徵田賦的範圍了,所以似乎只要留房屋稅的部分就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這部分待會兒逐條的時候再討論,那麼財政部就請回座。

部長,接下來還是要再跟你談花蓮光復鄉佛祖街的問題,這些照片是一個禮拜以前的照片,不曉得最近有沒有改變或者還是維持這樣?這些土石、沙石你們有把它清掉了嗎?

陳部長駿季:相對的如果是在農田上面的部分,我們現在正在……有一些是在50公分以下的,已經開始重新種植了;有一些在50公分以上的會做整體的規劃,如果它是落在整體規劃區的話,那上面的東西就不會先動它了,大概是這個方式。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來跟部長回顧一下,上次我有質詢過,你們上次的答復是說,佛祖街這一帶的農田有打算朝兩個方向進行,其中一個方向就是徵收,你知道嗎?

陳部長駿季:這個我知道。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兩個方向,你們之前的調查應該也都調查得差不多了吧!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農田大概被淹沒774公頃左右,然後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靠近河道希望有個緩衝區會被徵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由水利署負責?

陳部長駿季:對,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現在是談農業部負責的……

陳部長駿季:因為那邊也是農田,只是它會被水利署徵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個我知道、那個我清楚。

陳部長駿季:過來的話,有一部分的區位可能會變成造林的部分,因為它土石掩蓋的面積比較厚;再過來如果它是50公分以下的,我們就會進行所謂的耕作輔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我們現在都談50公分以上的,我們現在談……

陳部長駿季:針對50公分以上,現在有一部分會被徵收,目前要不要徵收的那條線還沒有畫出來,我們正在溝通,因為也要當地的居民同意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不管要不要徵收,你要徵收的話,也必須把這些土移走,不可能一直留在那邊啊!其實我只是拍了一部分,它就在房子的旁邊,離房子非常近,所以對屋主來講,他會擔心又下豪雨,這是他的土地,通常房子旁邊就是他的農田,他的農田一直堆那麼高的沙,然後他什麼都不能用,又擔心會被影響。從923開始,經過10月、11月、12月,現在已經要邁入第四個月了,一直維持這樣也不是很好看,所以這個部分拜託部長再請相關人員去了解,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好,我會請同仁去了解,但是原則上如果土太厚的話,現在處理那上面的沙丘是沒有意義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時間的關係,待會兒請到我辦公室說明。

陳部長駿季: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質詢,謝謝部長。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36分)

繼續開會1042分)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我們請邱志偉委員質詢。

邱委員志偉:1042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農業部陳部長、漁業署王署長?

主席:請農業部陳部長、漁業署署長,謝謝。

邱委員志偉:部長早。史無前例,立法院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都還沒付委,這個當然會影響很大,如果總預算不審,新興計畫就沒有辦法動支,很多政策就沒辦法推動。我想請教部長,針對總預算不審,會影響到農業部相關預算的規模到什麼程度?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內部經過計算以後,總共的預算大概有將近90億是不能動支的,這分為兩個區塊,一個區塊是新興的計畫,完全不能動的大概是十六點多億;另外一個是延續性計畫,但是因為我們增加了很多項目,那個……

邱委員志偉:增加的不能動支,你只能沿用去年的預算。

陳部長駿季:對,增加的部分大概有74億,所以兩個加起來大概有90億,所以我在這邊也……

邱委員志偉:新興計畫不是不能動支,而是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陳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假設真的完全都不審,那你們針對新興計畫要提到立法院請立法院同意,有沒有這種想法?

陳部長駿季:最大的根本還是希望總預算能夠付委來討論,如果對農業部分的經費有任何疑義,我們都願意跟委員溝通及協商。總預算通過,包括新興的部分和延續的部分一併來處理,相對的……

邱委員志偉:這主要是要照顧農漁民、發展農漁業。

陳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農漁民、農漁業在產業結構裡面相對比較弱勢,需要政府更多的協助,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特別請教王署長,如果總預算不審,影響到漁業署的預算,對第二類漁港建設的補助以及對養殖漁業補助的影響規模大概有多大?

王署長茂城: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新興的部分,特別是養殖的生產端管理,像一些供排水系統或是養殖區生產道路的一些建設都會受到影響,這一個部分大概有一、兩億的預算;而漁港的部分現在在配合財劃法的修正,因為第二類漁港的部分屬於地方政府的主管權責,那一個部分在我們原來預算編列的時候就已經配合財劃法的修正,已經調成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

邱委員志偉:如果是非二類漁港,比方說在我的選區,你也知道,你常常去永安、彌陀、梓官、興達港,這些漁港要怎麼讓他們現代化、提升設施,漁港建設的投入是會有影響的。

王署長茂城:我們現在配合財劃法的修正,一些協助地方政府建設二類漁港的經費已經切到地方政府去了,但是如果地方政府確實因為預算的短缺,需要研提比較大型的中長程計畫,只要地方政府研提上來,我們署裡面會協助……

邱委員志偉:我有做彙整。

王署長茂城:對。

邱委員志偉:針對我的選區,包括梓官、彌陀、永安跟興達港,這些都是老舊的漁港,需要現代化,漁民作業安全或者是漁產交易環境的改善,這個如果提專案計畫呢?

王署長茂城:是,就是提專案計畫,我們絕對會來支持、協助,向行政院來爭取比較……

邱委員志偉:需要中央協助的,由高雄市政府提出一個專案計畫。

王署長茂城:對。

邱委員志偉:當然專案計畫你要報院嘛,報院如果同意的話……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就是在整個經費的運用上面來講,雖然說二類漁港是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在財源分配上面可能不夠的時候,他可以提您說的專案計畫,專案計畫就是中長程公共建設,中長程公共建設經過國發會審定、行政院核可以後……

邱委員志偉:這個有沒有在總預算的範圍裡面?

陳部長駿季:這個目前已經有切到地方的話,就依照財劃法切到地方……

邱委員志偉:我意思是說,如果高雄市政府提出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比方說他提出20億,這20億有沒有包括在農業部的年度預算?

陳部長駿季:也包括在裡面。

邱委員志偉:也包括在裡面?

陳部長駿季:對。

王署長茂城:後續如果行政院中長程計畫審議通過了,還是編在我農業部。

陳部長駿季:就是由中央補助地方的經費額度裡面。

邱委員志偉:也沒那麼快……最快也要到……如果說今年度提的,那一定是列入明年度預算。

陳部長駿季:對,116,我們每一年的中長程公共建設依規定大概是在2月底,然後開始審,最慢是5月底之前要提送。

邱委員志偉:所以在財劃法的限制之下,這也是一個解決的方案?

陳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我也覺得全盤把整個高雄市的漁港建設透過專案計畫來,這個會比較一勞永逸。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雖然說我們有一些是切到地方去,但是他的建設如果對整個產業有影響的話,中央政府會有相關另外的協助,大概會是這樣的方式。

邱委員志偉:好。第二個問題請教一下部長,臺美關稅談判最後的結論還沒有出來吧?

陳部長駿季:是。

邱委員志偉:但是應該談得差不多了,我比較關心農業的部分,在農業的部分,之前大家討論關注的大概就是加強對美國的採購,而且不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去採購,是由民間……

陳部長駿季:對,這個都是民間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牽涉到比較敏感的部分?譬如說市場開放?

陳部長駿季:我想所謂的市場開放基本上就是關稅的部分,關稅在談判裡面是一定會去觸及的,但是我們會堅持所有的品項裡面,對臺灣農民的衝擊要是最小的,且這種市場開放對於我們成本是有幫助的,另外一類是什麼?是我們本來就有開放了,如果讓美國關稅比較低的時候,他只是在輸入的競爭國之間去做互相的取代。

邱委員志偉:如果從國家利益角度來看,美國在這個關稅的談判中,一定是讓美國的國家利益最大化嘛!

陳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有時候國家利益之間是零和的,他的國家利益最大化就是我們國家利益可能會受到影響。

陳部長駿季:我們就是讓我們農業受到的影響是降到最低,我們是用這種角度去談。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有把握、你有信心,如果他的要求,比方說對於市場開放這個部分,你有這個信心可以因應,確保農漁民的生計或者是農漁產業不會受到太大的衝擊?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大概分三類,一類就是開放以後對我們完全沒有影響,反而是有幫助的,像黃小玉的部分;第二類的部分是我們……

邱委員志偉:那個我了解,比較受影響……

陳部長駿季:對,但是的確可能有一些必須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如果有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的話,我們就會用產業支持的方案去協助他。

邱委員志偉:這些方案出來了嗎?

陳部長駿季: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了。

邱委員志偉:好,第三類,你說還有第三種。

陳部長駿季:對,都已經準備好了。

邱委員志偉:你說第一類是黃小玉,第二類是我們開放之後,對產業會有衝擊,你會有產業支持方案,還有其他的嗎?

陳部長駿季:我們大概分三類,另外一類是競爭對手國、輸入國彼此之間的競爭、取代,他對臺灣整個市場的交易也不會有影響,第三類才會有某個程度的影響,針對某個程度的影響,我們就有產業支持方案去協助。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有相關的因應方案?

陳部長駿季:我們每一個農糧的、漁業的……

邱委員志偉:可以克服這些關稅的衝擊?

陳部長駿季:對,農糧的、漁業的、畜牧的,我們每一個品項都做了這樣的評估。

邱委員志偉:最終方案如果攤出來,對臺灣的農漁業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影響?

陳部長駿季:我們認為其實臺灣的農業沒有想像那麼脆弱。

邱委員志偉:我們有沒有韌性?

陳部長駿季:我們絕對有那個韌性,沒有那麼脆弱啦!

邱委員志偉:所以如果這個出來,跟大家的期待有很大落差的時候,要怎麼樣去說服農漁民?要跟農漁民去說明或者討論。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我們現在……

邱委員志偉:我很擔心啦!因為這個最後的版本還沒出來,如果跟我們的期待有落差的時候,你們應該趕快跟受到影響的農漁民去做溝通、做說明,以及相關的支持方案要很明確,讓大家知道。

陳部長駿季:我們如果公開了以後,我們第一時間就會提出相關的一個完整方案,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一旦公布了以後,我們第一時間就會跟各地有相關利害關係的農民去說明,這個我們一定會做到。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有信心把農漁民顧好、把農漁產業顧好?

陳部長駿季:我個人是有信心,因為臺灣的農業沒有那麼脆弱,而且臺灣農業應該有其競爭力。

邱委員志偉:漁業也是?

陳部長駿季:也是。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謝謝邱志偉委員、謝謝部長。

現在請呂玉玲委員質詢。

呂委員玉玲:1052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我們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呂委員玉玲:部長,你剛剛說我們的農業不會這麼脆弱,應該很有韌性,所以臺灣整個農業的韌性也要靠部長來繼續努力,尤其是我們為了讓年輕人能夠加入從農的行列,我們也導入了很多,包括數位的跟我們AI的模式,尤其要提升我們整個農產品的品質跟產能,而且還要透過外銷市場來增加我們整個農業產品的收益,這才是最重要的。

陳部長駿季:是。

呂委員玉玲:2019年的時候,那時候主委是陳吉仲,他就有說了,希望我們的外銷能夠突破60億美元,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數據每年一直下降,到2024年下降到剩下49億,到今年2025年的11月剩下41億,現在整個外銷市場是碰到了什麼瓶頸的問題呢?

陳部長駿季:第一個部分,這兩年整個外銷產值降低有一個最大的原因,您看今年從丹娜絲颱風一連串的這些天災,還有去年的三個颱風,相對的,我們的外銷通常是當我們的產地相對供應量穩定的時候,我們才有機會去外銷,因為這兩年本身國內的需求……是因為總體量變少了,所以相對的,就會導致外銷的數量沒有辦法再持續的增加,但是,我們針對比較新興的、主要的這些市場,我們還是持續的、努力的去開拓。

呂委員玉玲:所以部長,我們看到整個外銷市場,雖然這個金額一直下降,你說是因為內需的關係,所以沒有辦法去外銷,這個是你的說辭……

陳部長駿季:沒有,是因為天然災害的關係。

呂委員玉玲:因為颱風影響了農產品,但是我們的外銷市場目前看起來,大概都到美國跟日本比較多嘛?

陳部長駿季:還有澳洲、紐西蘭、加拿大。

呂委員玉玲:對,還有新南向,新南向大概占我們外銷農產品的市場25%而已,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差不多這個數字。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新南向只有占25%?是因為我們地區的氣候環境還是因為我們同質性很高,所以我們的競爭會比較大,合作比較少?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新南向的部分要看特定的品項,因為本身的氣候環境相對的類似,然後本身的品種、產品之間有它的替代性,所以沒有辦法全力的一直往新南向的地方走,所以我們希望拉到其他的國家,像比較北部的、比較溫帶的,像日本、韓國、美洲的加拿大,還有南半球的澳洲、紐西蘭的部分來開拓。

呂委員玉玲:部長,如果是同質性大的話,那我們就必須要有一些差異化的產品,我們就可以行銷到東南亞新南向。

陳部長駿季:對。

呂委員玉玲:你要找有差異性的,所以我們要有自己的規劃,要有重新去檢視的方式,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是。

呂委員玉玲:還有剛剛你講到很多國家,你說外銷到其他國家如澳洲哪裡、哪裡,但你都沒有提到歐洲的歐盟國家,是不是因為距離比較遙遠,有運輸的問題?所以我們要突破外銷的瓶頸,因為我們的農產品不容易保存,我們可以用冷鏈的方式,或者是我們用貯存運輸的方式,這些趕快建置好的話,就可以往歐盟國家去發展,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對,我跟委員報告,特別是在歐盟的部分,過往都是花卉比較多,現在我們的水果……我們很高興番石榴……

呂委員玉玲:芭樂。

陳部長駿季:沒有,番石榴跟芒果也可以去外銷了,但是一旦開放,因為檢疫條件的關係,開放了以後可能要兩年到三年才能夠進到市場的正常通路系統,像番石榴現在可以了,我們現在要積極跟對方的通路系統做對接,我們不希望純粹靠貿易商零單的去輸出。

呂委員玉玲:可是部長,臺灣比較有代表性的農產品是鳳梨,那為什麼你們不能把鳳梨運銷過去?

陳部長駿季:臺灣的鳳梨基本上風味非常好,但是它有一個比較脆弱的,就是它的果皮不適合比較長程的運輸,所以我們一方面也開發了一些比較適合長程運輸的這些,像芒果鳳梨,它比較好的部分可以去做主打,所以以鳳梨來講,我們基本上還是用鄰近的、以日本市場為主的策略。

呂委員玉玲:因為臺灣是個果蠅的疫區,所以我們對於防疫跟檢疫方面要怎麼再加強?

陳部長駿季:關於果蠅的部分,有一些國家我記得像紐西蘭、澳洲,他有一些是切鳳梨頭的方式去運輸,針對檢疫的部分,我們在國內會更精進的、針對不同的外銷國家去做這些病媒害的管理。

呂委員玉玲:可以用蒸熱跟冷藏的方式。

陳部長駿季:對,用冷藏、冷凍的方式來處理,還有做截切的部分,我跟委員報告,像鳳梨,以日本市場,他們越來越喜歡我們截切好的鳳梨,截切好的部分就避開了很多檢疫的條件。

呂委員玉玲:所以有很多方法都可以做,我們不要放棄歐盟國家,好不好?繼續努力。

陳部長駿季:我們絕對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有機會的國家。

呂委員玉玲:調整一下整個出口的策略。

陳部長駿季:對,任何有機會的國家,我們都不會放棄。

呂委員玉玲:還有要請教部長的是,關於外銷,有些農產品我們是有植物的品種權,這植物的品種權在臺灣也好或者是各個國家,他們有幾項產品的品種權?

陳部長駿季:品種權非常多,基本上……

呂委員玉玲:大概有幾項?有爭取到的,因為我們必須保留我們產品的品種權,不然人家……

陳部長駿季:我們現在國內的就有302項。

呂委員玉玲:多少項?

陳部長駿季:國內的,我們國內取得的有302項。

呂委員玉玲:那國外呢?

陳部長駿季:國外的部分應該是有241項,是蝴蝶蘭蘭花的部分。

呂委員玉玲:那水果的部分有沒有?

陳部長駿季:水果的部分,最主要是芒果的部分。

呂委員玉玲:部長,會這樣子詢問你,最重要是我們要保障農民的權益,不管是花卉也好、水果也好,到國外之後,我們的品種被人家培育去量產的話,對我們的競爭是很大的壓力,是不是?

陳部長駿季:是。

呂委員玉玲:所以申請這個品種權的時候,可能費用會很昂貴,程序要走得很遠,要花很久的時間。所以我們希望農業部可以協助農民爭取並申請品種權,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我們一直都有在協助,過往是花卉比較多,至於其他的農產品,因為大部分都是公部門所育種出來的,所以我們會在目標市場國去取得品種權。相對的,如果私人品種願意到國外去申請品種權的話,我們也很樂意協助。

呂委員玉玲:要主動協助。

陳部長駿季:我們會,而且我們一直有團隊在協助。

呂委員玉玲:要保障農民的產品權利,若在國外被人家仿照、被人家培育完成的話,我們的競爭力就會下降……

陳部長駿季:對,我了解。

呂委員玉玲:我們外銷的數字就會越來越不好看,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

呂委員玉玲:部長加油。

陳部長駿季:謝謝。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質詢,謝謝部長。

現在請蘇清泉委員質詢。

蘇委員清泉:11時)謝謝主席。請陳部長、漁業署署長及農糧署署長。

主席:請部長、漁業署署長及農糧署署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蘇委員清泉:我要先謝謝部長。前一陣子我們到車城農會超市現勘,他們反映冷凍櫃不僅舊,而且都壞掉了,不過南區分署的人很好,馬上提計畫馬上改。今天我看到公文後發現你們有補助他了,補助多少?

陳部長駿季:三百多萬。

蘇委員清泉:三百多萬?正確,謝謝。我常常誇讚部長和署長,部長都說我消遣他,沒有,這是肯定!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

蘇委員清泉:接著我要問第二個比較嚴重的問題,這兩天溫度那麼低,今天早上的東港12度,而位在空曠地區的漁塭,在冷風吹拂下,我想應該在10度以下。我早上問過漁業署有關養殖午仔魚、石斑的問題,特別是主席選區的虱目魚養殖業,問題更嚴重!這問題要怎麼處理?怎麼預防?

陳部長駿季:向委員報告,以養殖漁業的虱目魚來說,只要低溫超過10℃以下連續一段時間,我們就會啟動天然災害救助,而且不用現勘,用天氣參數即可。根據我們的觀察,屏東地區在白天會回溫,雖然晚上溫度偶爾會降到10℃以下,但是……像虱目魚要連續10℃以下一段時間才會凍傷。因此,雖然氣溫偶爾會下降,但還是在12度到13度左右,影響就不會那麼大。不過我們會比較密切去監控,一旦遇到需要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時,我們會馬上啟動。

蘇委員清泉:我現在的問題是,像枋寮、佳冬一帶加起來有差不多兩千公頃的午仔魚、石斑,我看到石斑凍死覺得很傷心,上次即便是大尾的石斑也被凍死!現在的狀況是魚已經不吃餌了,漁民說再過兩天就差不多要翻白肚凍死了,這有辦法預防嗎?還是把水加深、加重?有辦法嗎?

陳部長駿季:屏東的大面積養殖場,他們的魚塭挖得比較深,一旦遇到寒流,魚就會躲到池底,這樣比較能抗寒。不過漁業署也會持續與屏東地區漁民聯繫,如果他願意改善魚塭,那麼在我們的能力範圍之內,我們會來協助。

蘇委員清泉:也就是說如果魚塭要再挖深一點,你們可以補助?

陳部長駿季:我們可以協助。

蘇委員清泉:圍網有用嗎?圍網沒用吧?

陳部長駿季:擋風的部分。

蘇委員清泉:擋風的部分?除此以外,也沒什麼好的方式……

陳部長駿季:引入新的海水讓它升溫,然後圍網讓風……畢竟吹過來的也是冷風,最後就是池底加深。以這幾個部分來說,如果漁民要挖池底,需要一些建設,這就是工程部分,只要在經費許可下,相信農業部一定會來協助。

蘇委員清泉:好。最後,如果萬一魚死了要補償,你們用的是一般補償,還是需要有養殖認證的?有認證跟沒有的補助不一樣吧?

陳部長駿季:應該是要有養殖登記、養登的才有。

蘇委員清泉:養登?這方面屏東縣很慢!現在才幾percent?漁民每天都在哭訴,政府到底有沒有幫他們?我看高雄市已經有百分之七十八,快百分之八十了!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也與地方政府溝通,因為屏東的養登要跟水權合在一起。我們現在主張水權另外處理,因為其他縣市養登不跟水權一起時,養登的比例就比較高。由於地層下陷的關係,所以屏東縣政府要求一定要取得合法水權,對此,我們正在溝通。

蘇委員清泉:不能這樣,這樣太慢!現在才百分之五十幾,還是才百分之四十幾?

陳部長駿季:不到五十。

蘇委員清泉:對,所以這樣不行。一旦遇到颱風、寒害,就會讓漁民血本無歸!部長,跟地方政府加強一下!

陳部長駿季:我再來想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因為養登是地方政府的規定,所以我們從天然災害救助方面著手,看可不可以避開。也就是除了養登以外,看可不可以設計另外一種方式……

蘇委員清泉:讓它脫鉤!

陳部長駿季:我們再來研究看看有沒有辦法脫鉤。

蘇委員清泉: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蘇清泉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鍾委員佳濱:116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請陳部長、畜牧司李司長。

主席:請陳部長、司長。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司長好。部長到農業部擔任次長與部長大概多久了?

陳部長駿季:1083月起擔任次長。

鍾委員佳濱:七年了。在你當次長時有處理什麼議題讓你印象深刻?我直接講好了,那時候讓我對你印象很深刻的,就是之前的陳部長推動農藥減量,當時你是次長,協助了實名制的實施,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對。

鍾委員佳濱:當時一開始很不適應,甚至反彈,壓力很大,有沒有?

陳部長駿季:那時候壓力非常大……

鍾委員佳濱:來自於哪裡?來自於哪一個地方?農藥行?

陳部長駿季:農藥行認為實名制登記會讓他有一些藥沒辦法賣……

鍾委員佳濱:這個我們就不提了。農民呢?農民本來也不太適應吧?

陳部長駿季:對,農民一開始覺得太麻煩了。

鍾委員佳濱:但後來連肥料都透過實名制解決了供銷的問題,也證明這個制度是有幫助的。所以現在農民也接受了?

陳部長駿季:對,現在農民對農藥實名制、肥料實名制都可以接受。

鍾委員佳濱:農藥行也不再反彈了?

陳部長駿季:對,百分之九十幾都已經接到POS系統了。

鍾委員佳濱:對農藥廠來講,有沒有影響到他們的銷售?

陳部長駿季:完全沒有影響。

鍾委員佳濱:整體來講,臺灣農業用藥有沒有減一些下來?

陳部長駿季:目前農藥十年風險減半部分,預計在117年可以達到百分之五十二。

鍾委員佳濱:風險減半,包括用量也減少?

陳部長駿季:對,且劇毒農藥退場。

鍾委員佳濱:很好,這就是對臺灣環境與農民健康的保障。我再請教一下,農民用完的農藥罐、農藥容器怎麼處理?有回收嗎?

陳部長駿季:環境部有資源回收辦法。

鍾委員佳濱:據我所知,農藥廠比照其他容器業者有繳錢給基金,由該基金再去支持回收業者回收?

陳部長駿季:對。

鍾委員佳濱:再請教一下,這些丟棄在農村外面的飲料瓶,你分得出是飲料還是農藥嗎?

陳部長駿季:從外觀應該看得出來。

鍾委員佳濱:看得出來?很好。我要告訴你的是,其實拾荒的人在回收過程當中並不想碰農藥瓶,因為回收廠不太想收,畢竟農藥瓶可能有氣味。環境部規定,同樣是塑膠容器,但農藥瓶要另外處理,也不能壓縮,所以很占空間,還有氣味問題,這部分你知道嗎?

陳部長駿季:了解,要適度的經過三次沖洗。

鍾委員佳濱:對。環境部本來指定專一業者處理,其實臺灣也只有一家的廢棄農藥瓶容器處理廠,但目前業者已經沒有辦法做了,所以這段時間是用焚燒的方式處理,當然,環境部還要再找一家來做。你覺得該怎麼樣解決這個問題,減少環境的破壞?

陳部長駿季:這議題我會跟環境部一起去處理。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支持你。過去在回收廢容器時,保特瓶有押瓶金。像我們小時候幫忙買米酒、啤酒,每一支都可以退錢,你知道現在一支可以退多少錢嗎?

陳部長駿季:米酒?2元、5元吧?

鍾委員佳濱:4元啦!

陳部長駿季:喔,4元。

鍾委員佳濱:你有看到人家將啤酒瓶亂丟嗎?

陳部長駿季:沒有。

鍾委員佳濱:因為都被回收了嘛。

陳部長駿季: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請你往這個方向來思考一下,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了解。

鍾委員佳濱:另外一個很小的問題,因為時間到了,要拜託您指示一下畜牧司,我們黑豬轉化退場或者規模的縮減,母豬的部分,退場機制有沒有研議出來了?簡單講就好,司長有嗎?

陳部長駿季:我們應該有研議。

鍾委員佳濱:那可不可以找個時間來跟我報告一下?

陳部長駿季:好,我們找個時間。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1月中可以完成……

陳部長駿季:我記得委員是不是有提到母豬本身的處理,因為牠跟肉豬是不一樣的,所以那時候我們就有一個規劃,針對這些母豬退場的部分,而且我記得我們也報院了。

鍾委員佳濱:不好意思,我用抱怨的方式。但拜託……

陳部長駿季:是我們報院。

鍾委員佳濱:所以是你們報行政院?我還以為你說我在抱怨。

陳部長駿季:不是、不是,報行政院,因為這需要一些經費。

鍾委員佳濱:1月中可以啟動嗎?

陳部長駿季:應該可以。

鍾委員佳濱:加油一下,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OK

鍾委員佳濱:我們屏東的農民非常需要,農藥廢棄容器的部分,請次長或者防檢署再找個時間,是哪個部門負責的?廢棄的農藥瓶。

陳部長駿季:農藥是防檢署。

鍾委員佳濱:那就請他們一起來,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好。

鍾委員佳濱:謝謝部長,加油。

陳部長駿季:謝謝。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接下來我們請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委員不在。

林倩綺、林倩綺,林倩綺委員不在。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委員不在。

賴士葆、賴士葆,賴士葆委員不在。

林岱樺委員改提書面質詢。

請陳瑩委員。

陳委員瑩:1112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陳部長。

主席:我們請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陳委員瑩:部長好。我們先來看一張照片,這張照片不曉得部長還有沒有印象?這是去年楊柳颱風重創臺東的農業,本席和部長、卓院長,以及莊瑞雄委員到現場去勘災時的照片。當時受創的不只是農產品而已,就連農產品的運銷集貨場也損失慘重,而且現場是滿目瘡痍,所以相關農民團體是真的很慘,因為他的運銷集貨場還沒有開始營運就遇到這個颱風,就先慘賠了好幾百萬。我想這樣的情形,我相信它不是空前,也不會是絕後,所以今天我提案的內容其實起源也是有遇到這樣子的案例,當事人也有跟我陳情,農民團體經營農產品運銷集貨場,本來其實就會遇到很多的困難,所以政府都應該要儘可能來協助他們。過去的法令會強調說,希望農產品運銷集貨場地使用公有土地,目的是希望農產品的集貨場可以比較穩定的經營,不過現在公有土地的取得其實也是困難重重,所以有心經營集貨場的農民團體,不論他是用公有土地或者私有土地,農糧署仍然都會給予相當多的協助,不會因為這個土地到底是公有或者私有,這樣子沒有錯吧?

陳部長駿季:對,沒有錯。

陳委員瑩:好,我提案修正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條,是從民國70年制定之後就不曾再修訂過了,我的提案內容是跟農糧署討論很多次的結果,希望未來不論農產品運銷集貨場地的用地,不管它是公有或者私有,都可以享有政府稅制上的優惠。我要請教部長,不知道您的看法如何?

陳部長駿季:第一個,基本上我們同意只要是共同運銷的場所,都是協助我們把農產品進到消費市場的最後一哩路,所以後續他的地面會視同農地,所以他的房屋稅是可以減半的,原本地價稅的部分應該也可以減半,但是剛才好像財政部有特別提到,其實地價稅的部分本來就是免地價稅了,所以……

陳委員瑩:不過看起來我們討論很久,這個案例並沒有辦法被解決啊!所以……

陳部長駿季:沒有,我們這次修法就可以處理了。

陳委員瑩:就把它處理掉?

陳部長駿季:對,就把它處理了。

陳委員瑩:好,謝謝。

因為時間也到了,我快速問一下,部長,你知道原住民的平均餘命是多少嗎?

陳部長駿季:應該是八十二點多歲吧?

陳委員瑩:我不知道是你的幕僚提供給你……

陳部長駿季:82.7

陳委員瑩:我們原住民的平均餘命沒有那麼長壽,我們近幾年平均餘命是55

陳部長駿季:沒有,我講82.7是……我們是針對從事農業的原住民,他有領取老農津貼的。

陳委員瑩:我的問題是原住民的平均餘命。

陳部長駿季:如果是整體的平均餘命,我大概沒有掌握。

陳委員瑩:而且部長你講的應該是平均死亡年齡,並不是平均餘命,這個部分、這幾個數字,我想部長應該也是需要先弄清楚。

陳部長駿季:好。

陳委員瑩:抱歉,我更正一下,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不是55,我是說我們老人的定義,在原住民被訂為55歲,不過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也沒有到那麼高,其實我們努力了很多年,它都有將近10歲的差距,雖然近年有縮短一點點,但是它還是有將近10歲的差距,這個部分,我想要請你們幕僚跟部長重新做一下功課。

我要強調的是,平均死亡年齡跟平均餘命是完全不一樣的統計數據,而且這個平均餘命沒有針對原住民農民的統計,因為有一些媒體引用部長備詢時所說的內容,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在這邊跟部長詳細說明,因為這個會影響到我們的老農津貼。上一次我希望老農津貼針對原住民的年齡要下修到55歲的時候,部長的回答跟實際上的落差是很大的,所以就算要比較平均死亡年齡,也應該以原住民農民的平均死亡年齡,跟全體農民的平均死亡年齡來做比較。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部長你們重新再去了解一下實際的數據是怎麼樣,不能拿原住民農民平均死亡年齡的數據跟全體國民的平均餘命來做比較,這樣的基礎是完全不對的。但是我們原住民跟全體國人平均餘命的差距,也是一個長期沒有辦法改善的問題,所以有關老農津貼原住民部分下修年齡規定的提案,也還是請部長可以來重新評估、支持。

陳部長駿季:好,謝謝委員提供這樣的資訊,我想我們當初在考慮時,就是農的應該要跟農的比啦,我上次的82.780.7,是跟全體在比,委員這邊提供的資料,我想我們後面會去精算一下,如果同樣是農業的部分……

陳委員瑩:要看左邊的欄位啦!

陳部長駿季:86.582.7相比,至少差了大概3.8歲嘛,我們怎麼樣去設計,是不是可以去降低老農津貼請領的年齡,我覺得這個必須要去做一個精算跟討論。

陳委員瑩:對,那麻煩你們再去重新研議,好,謝謝。

陳部長駿季:謝謝。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賴委員,因為我們待會還有協商,就請你質詢3分鐘,把握時間。

賴委員士葆:1119分)謝謝主席,我請農業部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非常感謝主席,因為我剛剛被跳過去,讓我又可以回來發言,非常感謝。我想我關心的是臺美的關稅談判,外界一直關心美國是不是要求我們農產品全面的零關稅,讓美國農產品全面進來,有沒有這件事情?

陳部長駿季:我想在相關的談判過程中,我們都有觸及到所謂的市場開放,市場開放並沒有說百分之百全部零關稅這件事情。

賴委員士葆:現在我把它整理了一下,這也是很多專家整理的,其實我們全部讓美國的農產品進來,不是說要不要吃美國貨,而是價格能不能打得過?農民撐不撐得住?選票會不會出事?看這裡面,以敏感度來講,對臺灣農業的衝擊,豬肉是五顆星,很嚴重,政治敏感度也非常高;雞肉是四顆星;玉米是四顆星、三顆星。稻米是最值得你看的,它對臺灣農業的衝擊只有一顆星而已,不大,可是政治敏感度有五顆星。對於這個表,你基本上同意吧?

陳部長駿季:基本上,我覺得這個表有一點問題啦!

賴委員士葆:有點問題噢!

陳部長駿季:因為第一個部分,我講玉米就好,玉米本身零關稅,現在就已經是零關稅了,它進來以後當作飼料用,可以降低我們的飼料成本,所以它對臺灣農業……

賴委員士葆:所以玉米零關稅沒有問題?大豆也沒有問題?

陳部長駿季:它本來就是零關稅,大豆本來也是零關稅。

賴委員士葆:大豆也是零關稅。

陳部長駿季:然後你說稻米對農業的衝擊低,這個如果開放的話,對農業的衝擊才高咧!因為我們有22萬戶的農民都是這個,所以這個表的衝擊……

賴委員士葆:這個表有問題?

陳部長駿季:對農業的衝擊是有一些問題的,但政治敏感度則是另外一件事情。

賴委員士葆:這個表我告訴你,這個表不是我編的,這個表是AI,也就是ChatGPT編的,我就問它,它就給我這樣的答案,所以它是亂寫?這是它整理很多專家後的結果耶!

陳部長駿季:我覺得這個是不正確的啦!不能隨便用ChatGPT

賴委員士葆:是它隨便寫寫就對了!好,那我就問你,我們是不是最後可以選擇性的零關稅加配套的保護,是不是可以這樣?

陳部長駿季:對不起,您再說一遍。

賴委員士葆:選擇性的零關稅加配套的部分,也就是部分零關稅、部分保護啦!簡單地講。

陳部長駿季:對,我想我們農業部在談判的過程中,最底線一定是要確保我們農民的收益嘛!然後保護我們產業的競爭力,在這個情況之下,有一部分是可以零關稅,有一部分是我們希望……

賴委員士葆:你可不可以再公開講一遍,我記得你已經講過了,你絕對反對全面零關稅……

陳部長駿季:我絕對反對,而且我們在歷次的談判中也不會全面地零關稅。

賴委員士葆:好,謝謝,我就是要你這句話,謝謝。

主席:謝謝賴士葆委員的質詢。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岱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

案由:針對全台農業科技園區土地利用效能低落、產值落後預期、科研成果外溢效應不足等結構性缺失,請農業部嚴格落實《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3條及第19條之退場機制,強化土地活化與淨零輔導,以確保國家農地資源之配置效益,特向農業部提出書面質詢。

一、農業部應立即針對全台農業科技園區(含屏東、蘭花園區等)進駐企業進行「效能總盤點」。目前園區內普遍存在「實際投產率」與「土地利用率」長期偏低之現象,部分企業甚至以低度利用之名行囤地之實。請彙整各園區進駐企業之實際產值與核准計畫之落差,並具體列出近五年依法執行「強制遷出、徵購或收回土地」之案件清單。對於長期「租而不產」之業者,必須依《條例》第13條與第19條執行,杜絕國家資源遭私人企業變相占用。

、現行《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對違規業者之處置程序冗長,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農業部應參考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經驗,研擬法規修正方案,強化行政管制力道。亦同時說明如何強化對違規業者之管理要求,並落實退場制度;包括縮短改善期限、增列廢止進駐核准之明確構成要件,以及建立一套能將「科研成果外溢至基層農民」納入續約考核的評鑑制度,確保園區科研能量與區域農業體系有效對接。

三、面對2050淨零排放壓力,農業科技園區理應作為示範場域,而非僅提供行政優惠。目前園區在循環農業與碳盤查之推動缺乏整合,政策力道散亂。農業部須提出各園區推動廢棄物再利用與碳盤查之現階段量化成果,並明確訂定未來三年度之「低碳升級時程表」。內容應涵蓋具體的輔導工具(如AI節能管理、綠色金融對接)與配套激勵措施,要求進駐企業逐步揭露產品碳足跡,提升台灣農產品在國際供應鏈之核心競爭力。

農業部不應放任園區成為變相養地工具。本席強調,必須透過「退場機制」與「精準輔導」雙軌併行,回歸園區推動產業升級之設置初心,確保國家有限農地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請農業部於兩週內就上述事項提出具體之書面報告。

委員陳超明書面質詢:

1-1.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第35條規定,農品產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且任何人不得散布或造謠農產品交易價格,違反操弄價格、散布謠言或造假,皆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1-2.1135月經濟委員會針對操弄價格、散布謠言兩種行為皆分別提高罰鍰金額,由3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1000萬元。當時,部長態度本席認為不夠堅定,只提出建議最低維持6萬元最高60萬元的調整,時至今日,有委員提案最高3000萬元,農業部還是認為最高60萬元就有嚇阻效用嘛!?

1-3.另外,目前手機當道,許多訊息透過手機就能轉傳,特別在三節前夕、颱風來臨前後等等,都是農產品價格波動的期間。然而,陳部長先前接受答詢時坦言,面對相關不實訊息,未曾開罰過,均因無法調查到具體消息源頭。部長,難道是農業部鴕鳥心態,認為查無源頭,所以即便提高罰緩也起不了用嗎?!

1-4.像是公平交易法若涉及壟斷最高可罰2500萬元,農業部應拿出這樣的態度,面對傷害農產品、農民的訊息、行為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主席:討論事項所列三案合併詢答結束,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議事人員宣讀所有條文,若有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請一併宣讀,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請宣讀。

一、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一)委員陳亭妃等16人提案條文: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

DW6595675 訂條文

說明

DW4269070 十五條之一 地方農業科技園區經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定設置之園區,其於主管機關納入管理前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不受前條規定條件之限制。

前項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者,因該自然人或獨資商號之負責人發生繼承事實,或贈與配偶或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而改由其繼承人或受贈人申請進駐園區時,亦不受前條規定條件之限制。

一、本條新增。

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設立之地方農業科技園區,係為發展地區農業、促進園區長期發展並提升國際競爭力,經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定納入管理之農業科技園區。考量於納入管理前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渠等權益應予以適度保障,爰於第一項規定,該等於納入管理前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仍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不受園區事業須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

三、又第一項園區事業倘為自然人或商號之負責人,於有繼承或贈與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時,為有效提升整體園區國際競爭力,又為兼顧該等園區事業由其家族後代持續發展,規範於該繼承人或受贈人申請進駐園區時,得不受進駐資格應為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爰新增第二項規定。

四、例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前依第五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定,並納由主管機關管理,其於納入管理前,經臺南市政府依臺南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管理辦法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為自然人、獨資商號或有限公司者,得繼續以自然人、獨資商號或有限公司身分進駐園區;又倘為自然人或獨資商號之負責人,因繼承或贈與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事實,該繼承人、受贈人於申請進駐時,其資格條件不受第十五條規定應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限制。

DW6595675 二)委員陳亭妃所提修正動議: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之一修正動議

地方農業科技園區於本條文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定納入為主管機關管理之園區者,其於納入管理前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不受前條所定園區事業組織型態規定之限制。

前項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者,因該自然人或獨資商號之負責人發生繼承事實或贈與配偶或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由繼承人或受贈人申請進駐園區時,亦不受前條所定園區事業組織型態規定之限制。

前項申請進駐園區之繼承人或受贈人應以一人為限。

第一項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於園區納入管理後至本條文修正施行前,有第二項規定之繼承事實或贈與行為者,亦得適用前二項規定。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邱議瑩  

二、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委員李柏毅等16人提案條文: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DW6707683 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DW355188 五十三條之一 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禁止輸出入之公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犯第一項之罪,且將其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效仿違法行為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一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第一項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不予處罰。

第五十三條之一 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禁止輸出入之公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輸出入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一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第一項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不予處罰。

增訂第三項,將本國限制輸出入之種苗或收穫物,以栽種為目的輸出入,雖於本條已有罰則,但近年有公眾人物將相關行為向大眾侃侃而談,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此行為合法並效仿,故增訂將相關行為傳播、宣傳有使他人效仿之虞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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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陳亭妃等人所提修正動議: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三十五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其領有許可證者,並廢止許可證。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領有許可證者,並廢止許可證。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邱志偉

主席:要不要了解一下,邱志偉委員在來委員會的路上了嗎?OK了嗎?好,來了,那我們就不用休息了。

現在協商討論事項第一案「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先請農業部說明。

陳部長駿季:有關修正條文的討論,陳亭妃委員有提了一個修正動議的部分,對於這個修正動議我們是支持的,所以是不是可以建議依陳亭妃委員的修正動議通過?

主席:好,我們第十五條之一是不是依照修正動議通過?那就請宣讀一下。

第十五條之一修正動議

地方農業科技園區於本條文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報經行政院核定納入為主管機關管理之園區者,其於納入管理前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不受前條所定園區事業組織型態規定之限制。

前項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者,因該自然人或獨資商號之負責人發生繼承事實或贈與配偶或直系血親二親等內卑親屬,由繼承人或受贈人申請進駐園區時,亦不受前條所定園區事業組織型態規定之限制。

前項申請進駐園區之繼承人或受贈人應以一人為限。

第一項原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屬自然人或獨資商號,於園區納入管理後至本條文修正施行前,有第二項規定之繼承事實或贈與行為者,亦得適用前二項規定。

主席:因為我們今天的條文都不一樣,所以要一條、一條宣讀。請問各位同仁,依照剛剛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有無異議?(無)通過。

討論事項第一案「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請問需不需要交由黨團協商?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的時候就由本席說明,謝謝。

我們現在討論第二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請農業部先說明。

陳部長駿季:有關於第五十三條之一李柏毅委員所提的案子本身,他特別提到犯第一項罪行,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農業部是建議維持現行的版本,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當他違反了這個規定以後,依據相關刑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他如果發生犯罪的損害,而且他犯罪的態度……已經有可以直接加重其刑的規定了。

第二個部分是,李柏毅委員的提案中提到「使他人效仿違法行為之虞者」的部分,因為使公眾效仿這個部分在實務上比較難判斷,而且也不明確,在這一條不用加的時候,在現有的條文也可以處理加重其刑,所以我們建議是維持原來的條文。

主席:好,因為這個案子的提案委員沒有在現場,所以我們就把這個案子另定期處理。

討論事項第二案「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另定期繼續處理。

們進行第三案,我們現在協商討論事項第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請農業部說明。

陳部長駿季:第六條的部分,陳亭妃委員提到的就是修正第一項跟第二項,其中在第一項的部分是把原來「謀取不正當利益」劃掉,然後增加了「對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造成危害」;第二項的部分也增加了「、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的部分,農業部基本上支持陳亭妃委員的提案,但是在原來的條文裡面有一個「謀取不正當利益」,這個應該把它留下來,因為它是非常明確的證據,可以去處罰。第二個部分就是委員所提到的「、市場交易秩序或行為」,我們建議「或行為」可以拿掉,因為對市場交易秩序已經有在處理的時候,行為只是對這個秩序的一個過程,所以在處理這個市場交易秩序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同步在處理行為了,所以「或行為」可以拿掉

主席:好,我想第六條就修正通過,我尊重農業部的意見,我們就修正通過。

第十條。

陳部長駿季:第十條的部分是有關農民團體運銷集貨地的部分,陳委員跟莊瑞雄委員提案的部分就是更明確地將「前項用地應專供農產品共同運銷集貨場使用,其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基本上農業部是支持的,但是剛才財政部有提到,其實「地價稅」可以不用寫,因為地價稅本來就免稅了,所以不用寫,只要寫「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我們也徵得了陳瑩委員的同意。

主席:好,我們就照農業部的修正版本通過。

第十五條。

陳部長駿季:第十五條的部分是由邱議瑩委員跟林楚茵委員等20人的提案,他修正的是第一項跟第二項,基本上我們農業部也是以支持的方式,但是在法制的體例上面來講,我們最主要是針對私有地的部分。因為私有地除了國營事業有以外,還有一般的私有地,國營事業土地部分的租用我們覺得可以納入;至於一般人民的私有地就很難由政府去介入這個租用的部分,所以我們重新修改了農業部的建議版本,希望用農業部建議版本的文字通過。

邱委員議瑩:部長,可不可以請農業部把你們修改的文字版本再唸一次?還是可以showPowerPoint上面或印給在場的每一個委員好不好?

吳處長芙蓉:可不可以show一下我們的那個網頁?我們show一下那個網頁,我就繼續唸。第一項的部分……

主席:等一下,是不是沒有在桌上?你們沒有印嗎?有嘛!

邱委員議瑩:沒有,它是在他口頭報告的書面裡頭,但是你們沒有另外印成單張讓大家知道你們的……

主席:來,他有一個單張的。

邱委員議瑩:因為這個我們要留成正式的會議紀錄,建議農業部還是要印成單張讓我們……

主席:對啊!我們給提案委員先看一下,沒有印的就補印給所有的委員。

吳處長芙蓉:那個PowerPoint播一下,我們那時候有把條文放在上面。

邱委員議瑩:你們這樣寫反而比這個更不清楚,因為你這個還要翻頁才看得到你寫的東西。你們是不是把它唸過一次好不好?

吳處長芙蓉:我現在可以唸了嗎?

邱委員議瑩:可以。

吳處長芙蓉:OK,第一項的部分: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公用土地,政府應優先出租、依公告現值讓售或以其他合作方式提供;所需用之私有土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洽購、依法申請徵收、租用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取得,並得使用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第二項:前項租用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取得之私有土地,以國營事業土地為限,且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其使用期限,不得少於20年。第三項:第一項用地應專供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置及經營使用,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變更使用。以上。

主席:議瑩委員。

吳處長芙蓉:不好意思,第一項的部分,前半段是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公有土地」,再做個澄清。

主席:來,議瑩。

邱委員議瑩:基本上我是沒什麼意見。

主席:OK嘛!

邱委員議瑩:文字上是可以。

陳部長駿季:這個部分基本上是跟邱議瑩委員版本的意思是一致的,只是在寫法上面,第一段的部分是先界定公有跟私有部分的處理方式,然後再來就是講前面私有部分只限於國營事業,一般私人的土地我們沒辦法去強迫他租用。最後一個,我們一定鎖定它只能作批發市場的設置跟經營,然後沒有經過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就不得變更,我們怕申請完以後馬上做變更就比較麻煩了

邱委員議瑩:OK,好。

主席:第十五條修正通過。

第三十五條。

陳部長駿季:第三十五條的部分是針對違反相關規定所處的罰鍰,陳亭妃委員本來的提案有把它提高到三千萬,但是後來陳亭妃委員又提了一個修正動議,我們農業部支持這個修正動議,所以是不是可以依照陳亭妃委員版本的修正動議通過?

主席:第三十五條就依陳亭妃委員修正動議的版本通過。

我們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六條修正通過;第十條修正通過;第十五條修正通過;第三十五條照委員陳亭妃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依照剛剛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有無異議?來,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第十條如果按照剛才宣讀的部分,就是現行的條文有提到「農民團體共同運銷之集貨場,所需用之土地,視同農業用地」,這邊沒有問題,但現在修正之後就少了這個,適用第十五條之規定還在嗎?

吳處長芙蓉:不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在?不在了嘛!

吳處長芙蓉: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有沒有影響?

陳部長駿季:不會。我跟委員報告,因為第十五條的規定裡面,它相關的有包括公有土地、私有土地,政府單位要去協助,因為等一下下個條文會有。相對地,這一條主要是去解決房屋稅的減免,這一條的精神就是在處理房屋稅的減免,所以這邊如果適用第十五條的規定,就會卡住原來第十五條的部分,針對政府單位的這些公有或私有土地我們要去協助,但是我們在協助的時候只處理批發市場,不處理農民團體,所以一旦寫「適用」的話反而所有農民團體的這些集貨場政府都要來協助。以現在的實務來講,農民團體的這些集貨場是由自己來處理的,我們只處理批發市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只是提醒,因為第十條是針對集貨場。

陳部長駿季: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第十五條是針對批發市場。

陳部長駿季: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集貨場在原來現行條文的第十條,它也可以適用第十五條,這是原來的規定,它是讓它更寬,現在你刪掉的話……

吳處長芙蓉:沒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只是提醒啦!

鍾委員佳濱:有適用,在第二項。

吳處長芙蓉:跟委員報告,當初適用第十五條的時候有一些困難,因為第十五條是批發市場,批發市場所用的土地必須讓他自己所有,所以就算是私有土地也不能用承租私有土地,依照現行的第十五條是不行的。我們現在把它刪掉,讓那個集貨場可以去租用私人土地,只要它是給集貨場使用,就可以免……房屋稅就可以減半,所以它是整個放寬其限制。

主席:OK嗎?那我們討論事項第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不用吧!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

審查通過的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本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現在散會。

散會11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