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4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建賓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三、邀請內政部部長就「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智勇 Ljaucu.Zingrur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Yapasuyongʉ.Poiconʉ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處長羅赫踛Helu Chiu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王瑞盈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處長謝亞杰
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主任陳建宏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任邱黃肇崇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馬耀.谷木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代理署長朱慶倫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群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45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高金素梅 張智倫 蘇巧慧 張宏陸 李柏毅 王美惠 黃 捷 麥玉珍 吳琪銘 許宇甄 黃建賓 牛煦庭 徐欣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黃國昌 賴士葆 王育敏 鄭正鈐 鍾佳濱 葛如鈞 陳培瑜 羅明才 郭昱晴 王義川 盧縣一 楊瓊瓔 沈伯洋 謝衣鳯 謝龍介 邱志偉 翁曉玲 蘇清泉 林楚茵 陳永康 林月琴 羅智強 王正旭 張雅琳 林沛祥 陳菁徽 林倩綺 吳宗憲 沈發惠 陳冠廷 張嘉郡 范 雲
委員列席34人
請假委員:丁學忠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暨相關人員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杜張梅莊AdralriwAbaliusu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參議張志鵬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陳副處長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處長呂正芳暨相關人員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黃湘瑩
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黃蓓蕾暨相關人員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門委員黃仁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蔡孟洙
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劉致言
農業部農業科技司副司長陳瑞榮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卓琍萍暨相關人員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處長張學文暨相關人員
考試院銓敘處簡任秘書白佳慧
銓敘部退撫司簡任視察梁傑芳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林建彰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謝靉倫暨相關人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蔡信誼暨相關人員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副處長何紀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組長白嘉眉暨相關人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給付處處長羅馬可
主 席:王召集委員美惠
專門委員:翁栢萱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鄧瑋宜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1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沈伯洋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繼續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徐富癸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麥玉珍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報告,委員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李柏毅、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黃建賓、徐欣瑩、陳冠廷、鄭天財Sra Kacaw、吳宗憲、邱志偉、黃國昌、牛煦庭、高金素梅等17人質詢,由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司法院刑事廳法官黃湘瑩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吳琪銘、丁學忠、林倩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於3月底前召開兩場公聽會,原則上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各召開一場公聽會。
二、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本日議程報告事項,請宣讀。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三、邀請內政部部長就「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議程報告事項合併詢答。在今天會議開始之前,本席有一件事情要先表達,內政委員會今天安排內政部的專題報告名稱是「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但是內政部沒有經過內政委員會的同意,就擅自更改這個專題的報告名稱,非常不尊重立法院,同時也代表不願意承認這個政策上的疏失,本席在這邊要表達非常嚴正的譴責,未來也要請中央部會務必要尊重立法院的職權。
現在先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曾主委智勇報告。
曾主任委員智勇:主席、各位委員先進。感謝今日大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會列席報告。
回顧上一會期,在各位委員的關心與支持下,《本會組織法》完成修正。本會亦依院會審議意見,積極推動各項業務,並就組織制度變革所帶來的挑戰逐步檢討調整。這些進展,不僅是制度上的里程碑,也是本會邁向新階段的重要基礎。
展望本會期,我將持續秉持「新力量」、「新方向」的施政理念,帶領本會團隊整合資源推動原住民族政策,並落實賴清德總統「國家希望工程」中邁向多元平權、共榮社會的施政目標。同時,本會也將因應國際趨勢及國內需求,滾動並檢視調整各項施政方針,推動原住民族地區的永續發展與自治實踐。
感謝大院各位委員長期的支持與指導,以下謹就本會業務推動與執行情況提出重點報告,敬請指教。
壹、制度化保障原住民族各項權益
一、《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
本會遵照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意旨,草擬「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行政院於114年5月15日通過審查並送立法院審議,並於114年10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本會已受理西拉雅族、大武巄族、馬卡道族、道卡斯族、噶哈巫族、巴宰族、拍瀑拉族、巴布薩族、凱達格蘭族等9族民族認定之申請,刻正辦理民族研究調查程序。《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的相關子法研擬與跨機關行政作業業已經完成準備,將加速落實民族核定及身分登記程序。
二、《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
為落實部落自治精神,本會於114年4月7日正式啟動「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甄選具有代表性的臺東縣都蘭部落、南投縣卡里布安部落、屏東縣義林部落及屏東縣大武部落等四個部落,作為首波示範對象,展開制度建構與實務驗證。
三、《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
本會114年3月18日訂定發布「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實施要點」,及內政部訂定之「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並於114年6月2日至3日辦理完竣第一梯次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嗣於114年9月23日至24日完辦第二梯次,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為原住民向內政部申請持有自製獵槍必要條件之一。
本會將蒐集課程經驗回饋,逐步分階段委託符合要件之原住民族部落、團體或機關(構)共同辦理,以擴大辦理訓練,回應族人受訓需求。
貳、務實推動及制定原住民族土地法案及權益保障措施
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
為完善原住民保留地之管理體系、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並提升現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法律位階,本會業研擬《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於113年8月間召開地方機關及跨部會研商會議,經完成預告作業,並已呈報行政院審議,後續將配合行政院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時溝通協調。
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為強化災害應變韌性、文化傳承等公共使用或民族集體發展所需,本會於114年10月14日召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與地方機關協調,將持續滾動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三、《推動傳統領域劃設公告》
本會於114年1月24日、9月25日分別公告花蓮縣萬榮鄉馬遠部落、臺東縣太麻里鄉魯巴卡茲部落及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後續將賡續推動傳統領域公告工作。
參、賡續發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及傳承文化
一、原住民族語言復振與推廣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後,族語保存、研究與傳習獲法律保障;配合「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規劃近五年工作。本會依此推動相關政策,將資源優先投入學齡前階段,營造幼兒自然習得族語的環境。目前全國設有61校77班沉浸式族語幼兒園及14所部落互助教保中心,受惠學童逾1,400名,並透過獎勵族語保母,提供近700名嬰幼兒自然接觸族語的情境。
自107年起,本會持續支持7所大專校院設立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作為培育族語師資及推廣族語學習的重要場域。迄今已有1,151人通過族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展現出顯著成果。為進一步培養族語傳承人才,本會將於115年推動專案培訓計畫,鎖定具中高級認證資格者及大專院校學生為主要對象,擴大培育年輕族語人才,逐步補足族語傳習人力的不足。
為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資料庫建置,本會與國立臺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合作,積極培育語料蒐集與資料標註人才。114年度已完成7族別、21名標註人才培訓;115年度除啟動第二階段人才培力外,亦將納入大專院校學生參與,共同推動語料蒐集與整理,逐步建構各族語料庫,確保族語能永續保存,並提供作為推廣與教學的重要素材。此外,原語會亦已完成16族語言人工智慧語音辨識系統、語音合成系統及翻譯系統,將有助於語言的紀錄與保存工作。
二、推動雙軌制原住民族教育體系
為逐步落實「原住民族教育體系雙軌並行」政策,持續聚焦於知識建構、知識實踐與知識管理。為延續前期成果並深化知識應用,進一步推動「知識轉化」,強調發展原住民族本位教材與課程,未來將以「知識建構、知識轉化、知識傳習、知識分享」四大策略為核心,整合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相關政策,奠定民族學校與民族教育師資培育的知識基礎,以具體行動回應賴清德總統提出的雙軌制教育體系政策主張。
三、推動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育成方案
依行政院指示,自114年度起,由本會擴大支持協助原住民族運動人才發展,從地方基層扎根,由下而上逐步完善原住民族運動人才之培育,以發掘更多具有潛力的原住民族潛優選手。並研訂「原住民族優秀運動選手拔尖計畫」與「原住民族潛優運動選手培育計畫」,114年度執行補助頂尖選手(黃金計畫選手及亞奧運培訓隊選手50人)、潛優選手(全運會、全大運及全中運選手422人次)及25所培育項目重點學校改善訓練場地及更新訓練設備,加強提供訓練及參賽之支持。
四、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軟硬體籌建同步並進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自114年6月18日揭牌正式成立後,即全面啟動各項籌設工作,於同年6月底完成5場諮詢會議,廣納29位專家學者意見,並於8月底辦理2場全國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焦點座談,彙整專業意見及第一線工作經驗作為規劃依據;隨後於9月19日正式成立並召開「諮詢委員及典藏審議委員委員會」,邀集31位博物館與原民文化領域專家,共同擘劃整體籌建展望。在硬體建設方面,願景館之土建統包與內部展示工程已於11月底前完成發包,預定於115年6月底前申報開工,並以116年6月底前試營運及開幕為目標;同時,針對全區新建工程,刻正啟動建築設計競圖招標作業,廣邀國內外優秀團隊參與,期能打造體現原住民族主體性與當代跨域連結之指標性場域。
五、發揚並推廣原住民族文化
本會所屬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自114年起輔導全國原住民族文化(物)館數增至30座,並延續推展原文館營運及培育文化轉譯專業人才工作,盤整跨部會及單位資源,以「分區輔導」為策略,辦理「輔導全國原住民族文化館整合計畫」,協助全國原文館優化館務營運、專業能力、資源輔導、人才培訓等;114年因應地方發展方向、館舍體質與需求落差,啟動個別館所轉型與專案輔導措施,促發特色亮點化與永續化的營運模式。114年計輔導措施挹注總經費達新臺幣6,667萬餘元,共辦理展覽115場次,文化教育推廣相關活動270檔次,服務人次達140萬5,711人次。
肆、提升原住民族健康照顧網絡
一、整合部落長期照顧資源
本會落實長照2.0前端初級預防功能,連結後端失能專業照顧服務,持續提升文化健康站服務量能,並整合地方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部落在地團體、醫療團體等力量,建構原住民族長者多元化照顧環境,截至114年全國已設置532個文化健康站、照顧長者已達1萬8,500名、提供1,390位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機會,以落實長者個人健康管理,及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顧服務。
二、以網中網補強社會安全機制
本會於全國13縣市設置66家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下稱原家中心),涵蓋55個原住民族地區,並進用33名社工督導及222名社工人員,且因應114年3月起擴大服務對象至部落及都會區原住民族脆弱家庭,本會業函頒「脆弱家庭服務處理原則」,俾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諮詢辦理。114年全國原家中心共提供個案服務3,874案(含脆弱家庭服務共1,070案、長期關懷服務共502案、一般性關懷服務共2,302案)、團體工作1,028場次、社區工作1,132場次及宣導講座1,601場次。
三、培力原住民族青年安全探索職場
本會設置全國10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及原住民族免付費就業專線(0800-066995),提供族人職涯諮詢、就業媒合、職業訓練及勞動權益相關資源開發與連結,以外展模式深入各地區及部落,提供個別化、專業化的整合型就業服務,並輔以獎助措施,實地走訪在地企業或民間團體,積極開發全時、高收入及多面向之優質職缺,有效提升其就業品質及薪資水準,創造原住民族就業競爭優勢;經統計114年截至12月底止共受理求職族人12,100人次、推介媒合就業6,155人次。
伍、強化原住民族經濟產業韌性
一、原住民族產業創造實質經濟收益
落實「以人文為本」、「產業為核心」的政策精神,形塑部落產業示範亮點;自111年起共核定23案推動3年計畫,挹注經費達4.35億元,該計畫已創造近7億7,128萬元的產值,提供2,386個就業機會,並輔導族人取得專業證照達678人、人才培育達9,360人次。
本會自111年起推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文化旅遊計畫」,媒合旅行業者落實文化體驗及深度旅遊目標,每年5-7族群參與,截至114年已有35家旅行社32個部落旅遊執行單位,創造近990萬元產值,帶動部落經濟發展,未來將透過智慧科技與環境永續的引導,進一步強化產業轉型,以回應產業發展趨勢。
二、將原住民族音樂製作與產業行銷推向國際
本會持續培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並促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之發展,提昇原住民族音樂人才質量及創作品質與數量。114年度已核定通過共26案,經費合計2,823萬2,000元。另將賡續於本年12月辦理「2025 Taiwan PASIWALI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亦將首度辦理主題曲徵選並頒發PASIWALI音樂獎章,強化PASIWALI品牌推動原住民族音樂推動人員。
在原住民族商品全通路行銷布局面向,截至114年12月底,LiMA電商平台與旗艦店累計營業額達1,515萬元,持續透過多元行銷活動與商品型錄,提升品牌影響力。LiMA社群媒體與官網總瀏覽次數逾1,468萬次,互動量突破100萬次,粉絲專頁觸及人次達2.1萬,顯著提升品牌能見度與參與度。另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設置通路據點,迄今已有8縣市據點正式營運,累計營業額達8,400萬元,展現地方產業發展潛力。國際推廣方面,本會於114年8月16日至17日以「LiMA原選」品牌參加「2025 TaiwanPlus台日新風」市集,強化海外市場能見度。另於8月8日至10日參加「第二屆高齡健康產業博覽會」,設置「部落經典旅遊」主題專區,集結13家部落業者參展,展期三日創造營業額696萬元,帶動部落旅遊與商機拓展。
三、提供創新創業輔導資源與媒合
本會為持續培育原住民族產業所需人才,辦理「百萬創業計畫」提升族人創業能力與產業創新,透過專業培訓、顧問輔導、資金支持及商機媒合等,協助原住民族創業者活化傳統產業並實現永續經營。本會於114年已核定15組優秀團隊,專注於原住民族產業的創新與發展,近10年已輔導215家企業,輔導成功率達99.5%,企業存活率達87.4%。
為促進原住民族企業發展與創業,本會運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提供多元融資管道及深度金融輔導,增裕企業資金動能並促進企業永續發展。114年貸款件數計247案,貸款金額逾4.77億元。
陸、營造宜居環境與文化傳承公共空間
一、建構部落宜居生活環境
系統化盤查部落環境與人文資料,規劃部落整體建設藍圖74案,累計達421案。賡續強化部落防減災工程,建構韌性家園計48案。改善聚會所、文化場域等景觀、意象設施,點亮文化特色84案,114年受益面積2,254公頃。
二、改善部落交通道路
114年度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核定工程37案,規劃設計21案,改善里程數170公里,核定經費供5億8仟萬餘元。另114年補助聯絡道路養護經費核定1.65億元已全數核定,養護里程數1,810公里。辦理原住民族地區聯絡道路編號作業,推動道路韌性路網規劃,提升道路設計及施工品質,落實道路養護,強化道路韌性,創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建置都會區原住民族友善公共空間
114年已核定補助工程6案,規劃設計8案共計14案,累計核定經費共3億1千萬餘元,已核定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宜蘭縣及金門縣等10縣市建造傳承服務聚會所及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展現都市多元族群風貌。
四、減輕原住民族居住負擔
補助20縣市政府計1億3,800元,114年核定349戶、修繕核定887戶。核定天然災害住宅重建18戶,修繕518戶,經費計8,238萬元。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維護居住安全及提高生活品質。
五、持續推動原鄉傳統文化遺址及生態資源永續利用
本會「原住民族土地古道遺址、生態及環境調查維護計畫」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經費,投入古道遺址、生態及環境調查維護工作;114年執行成果包括:原住民族土地古道或傳統文化遺址資料建檔44處、整理維護工作路線累計里程約4,109公里;傳統生態資源永續利用超過3,859公頃,執行成果豐碩。
柒、以原住民族文化立足走向國際
一、以海洋文化鏈結我國與友邦
本會在114年6月接待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總統海妮閣下(H.E. Dr. Hilda C. Heine)率領的國是訪問團,陪同海妮總統參訪本會原住民族文創品牌LiMA原選旗艦店,並前往屏東參觀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論及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文化復振與保存、樂舞交流以及博物館合作等議題,並共識持續深化臺馬雙邊南島語族文化的互動合作。
二、第11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專章會議
此協定第19章為原住民合作,為全球第一個納入原住民族議題之國際經貿協定,自104年起,本會與紐西蘭毛利發展部迄辦理11屆會議,穩定推動各項合作計畫,如旅遊業者實習交換、辦理國際經貿論壇、影展交流、毛利商學院青年學生交流等。本(11)屆專章會議業於114年7月31日於臺北辦竣,決議未來三年將持續深化文化、書籍出版、青年及經濟等合作機制。
三、培力原住民族青年並回饋部落
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培育原住民族人才之政策願景,本會於114年7月22日至27日辦理2025年世界青年論壇,邀請國際原住民族講者引導學員以原住民族觀點探討四大核心議題:「氣候行動與社區永續」、「數位創新與文化傳承」、「觀光產業與經濟發展」以及「國際交流與文化藝術」,透過跨文化之思辨,促進原住民族青年對多元族群文化的認識與探索。
論壇結訓學員接續於8月18日至22日赴屏東泰武社區發展協會及泰武國小共同舉辦「社區服務」營隊,應用所學並回饋於部落社區,增進學童學習語文之興趣,並培養青年對參與部落公共事務之認同感與意識。
四、世界原住民族傳統運動會
為凝聚世界原住民族情感,創造更豐富的文化對話與交流契機,本會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共同辦理「2025年世界原住民族傳統運動會」,以10項具代表性之傳統競技為核心,除我國17隊伍參賽外,另有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帛琉共和國、吐瓦魯國、瓜地馬拉共和國、紐西蘭、加拿大、日本、菲律賓共和國、美國關島、夏威夷州、北馬里亞納群島邦等9國、11組國際團隊參加,總計1,133名選手,國際訪臺貴賓層級包含3位邦交國部長以及3位次長,活動以傳統運動競技為媒介,促進國際原住民族社會交流、強化多元文化認同以及增加國際社群媒體曝光度,媒體觸及數5,423萬人次。
五、翻譯出版計畫新書發表會
為持續促進社會大眾以及華語讀者瞭解國際原住民族社會之人文歷史、政策發展,本會與文化部攜手推動「南島文化選集翻譯出版計畫」、迄累積出版8本譯作,114年12月17日舉辦「航向海之邊際」發表會,推出《原住民族公共政策全書》及《汗水與鹹水,留在血液裡的海洋:蝶艾瓦選輯》。活動邀集帛琉共和國南女王(Bilung Gloria Salii)及駐臺使節代表、專書譯者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共同出席,透過2場議題講座,以多元視角解讀公共政策與文選內涵,促進跨族群、文化傳承與原住民族政策實踐討論。
六、以藝術為舟船,啟航國際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新篇章
本會與文化部合作,支持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於112年至113年間,以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為基地舉辦首屆「臺灣南島藝術三年展」,推動成為全球原住民族文化凝聚的實踐行動。114年啟動第2屆南島三年展前期研究,、國際藝術串接(日本Upopoy民族共生象徵空間、澳洲亞太三年展、印尼日惹雙年展、挪威奧斯陸國際舞蹈節、日本愛知三年展)、藝術人才培訓,以及視覺藝術策展等,持續發展當代原民藝術,推動臺灣成為全球原住民族藝術文化交流平臺,強化國際原住民族藝術文化網絡地位。
另持續第6年與文化部合作,於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設置「原住民族藝術專區」,由畫廊媒合企業與國際藏家,推動作品交易與經紀,除創造文化產值與多元發展機會,亦展現臺灣豐沛的原住民族藝術能量。
七、從部落走向國際,文發中心化為原住民族樂舞交流的橋樑
本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所轄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歌舞館於114年7月啟用,並自114年3月起推動場域轉型。包括邀請日本Upopoy團隊首度海外公演,展現跨文化對話;與國內舞蹈團隊及在地青年合作,融合傳統與現代表演;辦理暑期青年工讀計畫,傳習並展演卑南、太魯閣族舞作;114年7至9月再邀部落樂舞團體展演,串連工藝、語言與儀式,展現在地文化能動性。逐步奠定「以部落為根、以國際為窗」之平台角色,朝向鏈結各原住民族群樂舞藝術交流重鎮邁進。
捌、結語
面對持續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本會將在上一會期奠定的基礎上,繼續以原住民族主體性為核心,尊重並保障原住民族各項權利,並積極推動原住民族社會的永續發展,確保族人生活福祉不斷提升。
未來,本會將持續在各項原住民族事務上深耕與茁壯,謹請各位委員先進在施政推動及預算支持上,繼續給予本會指導與協助。
謝謝各位,masalu!
主席:謝謝曾主委。
接下來請內政部劉部長世芳報告。
劉部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感謝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的關心與指導,今天大院內政委員會召開會議,本部針對住宅政策推動部分,整體說明如下:
住宅法在民國(下同)100年立法完成,並於隔年公布實施。立法後,社會住宅開辦初期僅有零星興辦,直至106年行政院以8年(106至113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並於106年1月公布修正《住宅法》,為推動社會住宅機制建立法制基礎。
該次《住宅法》係全文修正,重點包括社會住宅土地取得(公有土地長期租用)、經費來源(設立住宅基金、融資平台)、人力組織(設立專責機構)、稅賦減免(地價稅、房屋稅減免,免徵營業稅),並新增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優惠,以鼓勵屋主出租。
行政院並於106年3月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住宅2種供給方案,增加供給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的住宅,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
為落實住宅法立法精神,本部將持續滾動檢討社會住宅政策,以達100萬戶社宅為目標,推動「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年至121年),期以務實、可及、精準的政策,以達成穩定住宅市場及安定人民居住的目標。
壹、8年(114-121年)達100萬戶(直接興辦、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推動進度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12月14日第3884次院會備查「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以直接興辦、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3大居住政策,8年(114-121年)達到總計100萬戶為目標。推動了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也就是114年到121年,以達成穩定住宅市場以及安定人民居住的目標。
二、截至114年12月底,全國社會住宅已達成22萬7,483戶,其中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已達成12萬2,680戶(中央興辦7萬138戶、地方興辦5萬2,542戶),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有效契約數10萬4,803戶。另外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申請戶數108萬273戶,累計核定戶數91萬3,867戶。
貳、社宅面臨的挑戰及因應策略:
由於臺灣都會核心地區素地稀缺、人口結構面臨少子化的改變、以及高空屋率及高屋齡等多重挑戰,推動「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過程中,必須依據社會情勢變化,適度調整「直接興辦、包租代管、租金補貼」3大居住政策方向。
一、中央全力盤點北北桃中社會住宅興辦量能:行政院於106年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由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然而部分地方政府興建速度放緩,中央政府則於109年由本部及國家住都中心加入興建社會住宅。目前由於都會區土地使用已趨於飽和,可供興建社宅之土地稀缺,租屋需求仍集中在都會區域,尤其是蛋黃區。為了精準因應租屋需求,中央將針對人口成長或社會住宅供給不足地區,除持續透過盤點國公有土地、整體開發、促參、都市更新分回等多元方式擴充社會住宅供應量能,未來推動重點將放在臺北、新北、桃園、臺中等都會區。地方政府也應續運用市有土地,通盤考量人口、產業發展、通勤情形等因素,與中央共同努力落實興辦社會住宅。
二、透過擴大包租代管方式,引導低度利用空餘屋進入租屋市場,增加社會住宅供給量:依據住宅法第19條,包租代管符合社會住宅之定義,因此中央除持續推動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外,也將透過擴大包租代管方式增加社會住宅供給。目前六都屋齡在50年以下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為37.5萬戶,將有效引導至租屋市場,將需求精準布建於都會區。截至114年12月底,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有效契約數已達10萬4,803戶,其中經濟及社會弱勢戶占43%合計4萬4,984戶,確實保障弱勢族群的居住需求,未來包租代管更以每年新增3萬戶為目標,持續來推動。
三、租金補貼滿意度高達七成:除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外,為達到立即協助租屋家庭,因此採以租金補貼方式,減緩租屋家庭的負擔,使現行租屋家庭在不需要搬遷下立即受惠。截至114年12月底止,租金補貼申請戶數為108萬戶,累計核定戶數為91萬戶,累計撥款戶數為65萬戶,補貼最多的直轄(縣)市前三名依序為臺中市、新北市及桃園市。針對租金補貼滿意度調查,非常滿意及滿意合計達70.9%。
四、租金補貼資格認定除111年至113年中央主政外,自去(114)年起則回歸地方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以去年6都為例,核定案件為74萬件、溢領件數2.1萬件,占比約2.8%。6都溢領件數依序為新北市5,043件、桃園市4,826件、高雄市3,375件、臺北市3,124件、臺南市2,409、臺中市2,319件,未來本部將持續請地方政府核實相關資料,確保補貼作業正確無誤,避免後續爭端。此外,租金補貼政策推動至今,總核定約197.3萬件,其中約有2.5萬件尚未返還溢領款,僅占整體核定案件比例1.3%。經分析溢領原因,主要以申請人資格及租屋情況異動為最大宗,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等因素。
五、保障婚育家庭:114年已釋出1千戶婚育宅、115年預計可再提供逾1,000戶婚育宅,未來3年內會再釋出1萬戶。
參、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
面對人口結構變化與都會區土地條件限制,社會住宅供應必須朝多元化方式推動,這部分中央與地方責無旁貸。截至目前為止,全國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共12萬2,680戶,中央興辦7萬138戶,占57.17%,地方政府興辦5萬2,542戶,占42.83%。未來也會持續透過盤點國公有土地、整體開發區、促參、都市更新分回等多元管道,穩健擴充社會住宅供給量能。
同時,租金補貼及包租代管等配套措施持續辦理,透過提高房東及業者媒合弱勢戶之補助額度,提升業者媒合房東及弱勢戶之意願,並持續對業者辦理社會福利資源連結之教育訓練,由業者輔導弱勢戶取得社會福利資源,持續強化對弱勢戶的租屋支持,承諾政府推動百萬租屋家庭照顧政策持續不間斷。
本部劉世芳部長分別於今年1月9日及去(114)年12月22日拜會新北市侯友宜市長與桃園市張善政市長。劉部長向張市長表達,期盼桃園市政府與中央攜手推動,運用整開區留設社會住宅用地、盤點轄內低度利用公有土地或市有建物,以增加桃園市的社會住宅儲備量,張市長當場表示會積極與中央合作,努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此外,本部也向侯市長說明,新北市在包租代管政策推動上成效顯著,有效契約數達2萬5,030戶為全國之冠,加計租金補貼核定戶數13.8萬戶,成功透過多元住宅供給與實質補貼,侯市長也表示,新北市一向配合中央制定的「多元興辦、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社宅三軌政策,將與中央攜手合作持續推動,並指示市府團隊繼續擴大租屋公共支持量能。
最後,為實踐我國居住正義,並回應大院委員對於修正住宅法的關注與指導,本部針對精進租金資訊透明、強化社會住宅登記措施、完備社會住宅土地儲備機制、提升社會住宅包租案比例與補助等法令,進行住宅法相關條文研擬修正,盼請大院委員支持。
以上謹就住宅政策作扼要報告,敬請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其他單位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書面資料: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業務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今天Maraos瑪拉歐斯非常榮幸獲邀大院貴委員會,就本基金會業務及執行辦理情形提出報告,由衷感謝大院及各位委員支持,並關心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及媒體傳播權益的發展。
去年114年,適逢本基金會電視台成立20週年,我們以「領航新視界」為主題,藉由感恩慶典、影像回顧展及專題節目製播等形式,展現原住民族媒體發展的歷程成果。同時承辦「2025世界原住民族媒體聯盟(WIBN)年會」,邀集來自澳洲、加拿大、紐西蘭、挪威等國際原住民族媒體代表齊聚台灣,透過論壇、座談與文化交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媒體的合作與經驗分享,強化全球夥伴關係,推動節目與新聞合作,並提升我國原住民族媒體於國際舞台的能見度與影響力。
其次,有關節目製播的具體成果,在第60屆廣播電視金鐘獎中,TITV原住民族電視台及Alian96.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共入圍11項,包含:廣播類金鐘獎榮獲「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節目類金鐘獎榮獲「生活風格節目獎」及「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等獎項;同時也在去年獲得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的肯定,共入圍13項,其中《原視每日新聞─晚安報新聞》榮獲「最佳新聞節目獎」的大獎。
其他國內外獎項的部分,榮獲第24屆卓越新聞獎之「突發新聞獎」、第48屆時報金像獎之「技術類最佳導演獎」、第9屆全球華文永續報導獎之「專業組/影片類(長片)優等獎」、114年台灣醫療報導獎之「廣電類佳作」;入選2025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TIEFF及東京紀錄片影展2025「台灣紀錄片」;並榮獲第25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獎最重要獎項「年度主題獎─族群共融」及「影視類兒少評審團獎」。
此外,本基金會於去年度積極加入「臺灣網路新聞自律聯盟」並參與「公共媒體AI合作計畫」,同時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及「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共同推動族語AI合作開發計畫,進一步強化公共媒體的專業自律、文化代表性與多元觀點。透過嚴謹的資料管理與授權制度,確保新聞查證、來源與文化脈絡完整呈現,同時提供原住民族新聞與影音內容作為AI訓練素材,兼顧資訊安全與文化尊重,推動族語數位化與應用發展。此舉不僅展現科技與文化並進的新模式,也提升公共媒體的包容性與信任度。
謹呈本基金會業務執行成果,敬請委員指教與支持!
【附錄】
壹、113年度業務執行成果
本基金會113年度執行成果概述如下:
(一)《ila跟土地學做飯》入圍第59屆金鐘獎節目類「生活風格節目獎」。
(二)陳君瑋、蔡逸帆/《Lima幫幫忙─哈Law.有事嗎?!》入圍第59屆金鐘獎節目類「生活風格節目主持人獎」。
(三)《WAWA哇!》入圍第59屆金鐘獎節目類「兒童節目獎」。
(四)小茉莉及謝國玄/《原客.好滋味》榮獲第59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
(五)《Alian理財集會所》及《ali一起揹山去!》入圍第59屆廣播金鐘獎「生活風格節目獎」。
(六)馬耀.喇外/《SawaliMusicStyle》入圍第59屆廣播金鐘獎「類型音樂節目主持人獎」。
(七)Lituk、Sera、Niun、Joyce小傅/《Mitengil勞動物語》入圍第59屆廣播金鐘獎「企劃編撰獎」。
(八)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舉辦的第24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本會節目部的《WAWA哇!》入圍「影視類推薦節目獎」;廣播部的《Alian探險號》入圍「聲音類推薦節目獎」。
(九)《第二屆原Way星聲代專屬聽歌會》及《原Way星球》入選第六屆走鐘獎「年度團體創作者獎」。
(十)阿洛·卡力亭·巴奇辣Ado' Kaliting Pacidal/《原Way推推》入選第六屆走鐘獎「潛力新星獎」。
(十一)《ITA·看世界》及《原視每日新聞》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新聞節目獎」。
(十二)《專題─人權之河:我是河流河流即是我》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專題報導獎」。
(十三)《出力CEO》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談話節目獎」。
(十四)《Kai試英雄之kivavange》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遊戲或智力競賽節目獎」。
(十五)《maca'u日出之聲》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音樂節目獎」。
(十六)《Kakudan時光機》及《樹人大冒險》入圍第29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兒童節目獎」。
(十七)新聞部《走出卡努陰霾》入圍吳舜文新聞獎「影音類─深度報導獎」;《馬紹爾群島─面對沉沒不沉默》入圍吳舜文新聞獎「嚴凱泰先生永續發展新聞報導獎」。
(十八)每日新聞以《極端氣候進行式:凱米颱風與部落防災》入圍第23屆卓越新聞獎的「突發新聞獎」。
(十九)適逢原文會成立15週年慶,以「採集是創作的開始,創造是未來的開始」為主題,於9月13日至12月9日在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美感基地及花蓮鐵道電影院,舉辦一系列展映及論壇活動。活動包括「NEXT SHOW內容論壇」及「原WAY星聲代音樂會」於花創美感基地登場後,原住民族攝影展「複眼觀:部落顯影」、文學作品出版與影視媒合會、藝術行政培力工作坊陸續接力,「2024 MATA TIFF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影視節」則於花蓮鐵道電影院播映16支精選片及舉辦映後座談。
(二十)2024 MATA TIFF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影視節,以太魯閣語的Hiya nanak(離群狀態)來詮釋影片中這些遠離塵世生活的人們,從微觀的生命故事出發,透過時間的延伸與空間的交錯,呈現台灣部落乃至於人類世界的多元生命圖像。本屆邀請國內外精選長片11部及精選短片5部,自9月13日至9月16日於花蓮鐵道電影院播映。
貳、114年度業務執行績效
一、114年度會務推動情形
(一)114年1月23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0次董事會,通過「114年度財產管理系統建置」勞務採購案及「《老同學!我就問》第四季119-144集節目製作」藝文勞務採購案。
(二)114年2月26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1次董事會,報告有關永久會址進度暨員工權益方案報告及關國家語言發展方案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執行進度。
(三)114年3月28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2次董事會,通過113年度決算書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變更法人登記證書財產總額案以及「原住民族電視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換發(115~120年)。
(四)114年4月23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3次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
(五)114年5月23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4次董事會,通過115年工作計畫書草案暨業務計畫書以及「2025 WIBN世界原住民族廣電聯盟年會暨20週年慶」一案。
(六)114年6月20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5次董事會,通過「114年度紀實節目《荒野蓋小屋taoanan(暫定)》委託製作」藝文勞務採購案以及辦理「全區原住民族廣播電臺申設及營運規劃書」變更案。
(七)114年7月28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6次董事會,通過「永久會址電視專業設備採購計畫」財物採購案、「永久會址廣播電臺設備採購暨建遷工程」財物採購案以及「115年度原住民族廣播電臺節目製播暨主持」藝文勞務採購案。
(八)114年8月29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7次董事會,通過「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台北竹子山、高雄中寮、花蓮鯉魚山、臺東西川山及綠島轉播站調頻發射系統設備維護」勞務採購案。
(九)114年9月26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8次董事會,通過「115年度公務車及採訪車司機人員(含車輛)」勞務採購案、「115年度原住民族電視台梳化妝」勞務採購案以及「原住民族廣播電臺113年度梅山轉播站鐵塔與避雷系統暨機房基礎座新建」工程採購。
(十)114年10月31日召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五屆29次董事會,報告永久會址進度報告、國家語言發展方案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執行進度報告及114年度年終考核實施計畫報告等案件。
二、114年度執行成果概述
(一)《ila跟土地學做飯》榮獲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生活風格節目獎」。
(二)張祖鈞/《kakudan時光機》榮獲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
(三)《出力CEO》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生活風格節目獎」。
(四)《kakudan時光機》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少年節目獎」。
(五)戴曉君/《搖滾區第一排》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生活風格節目主持人獎」。
(六)《WAWA哇!》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兒童節目獎」。
(七)《族語e樂園─動畫平台》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動畫節目獎」。
(八)姚君/《百年原殤─虹霧》入圍第60屆金鐘獎節目類「戲劇類節目造型設計獎」。
(九)《原客.好滋味》入圍第60屆金鐘獎廣播類「教育文化節目獎」。
(十)《Alian理財集會所》入圍第60屆金鐘獎廣播類「少年節目獎」。
(十一)《隔壁住了誰》榮獲第60屆金鐘獎廣播類「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
(十二)《百年原殤─抉擇》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單集戲劇或電視電影獎」。
(十三)《百年原殤─抵禦之山》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紀錄片節目獎」。
(十四)《搖滾第一排》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音樂節目獎」。
(十五)《kai試英雄》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問答遊戲節目獎」。
(十六)《matazua唱就對了》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原創娛樂節目獎」。
(十七)《尋muing紀遺》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擴充現實獎」、「最佳剪輯獎(紀錄片)」、「最佳紀錄片導演獎」及「最佳紀錄片攝影獎」。
(十八)《ITA看世界》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時事節目獎」。
(十九)《ITA看世界─守護懷唐伊條約(下)》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單篇新聞報導獎」。
(二十)《每日新聞─晚安報新聞》榮獲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新聞節目獎」。
(二十一)《原文會15週年─我們一直勇敢向前》入圍第30屆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品牌內容獎」。
(二十二)《原文會15週年─我們一直勇敢向前》榮獲第48屆時報金像獎「技術類最佳導演獎」。
(二十三)《Lima新聞世界─回到土地上》榮獲第9屆全球華文永續報導獎「專業組/影片類(長片)優等獎」。
(二十四)原視每日新聞以《山那邊的白袍:原鄉醫護的堅持與災後孤島處境》榮獲114年台灣醫療報導獎「廣電類佳作」。
(二十五)原視每日新聞以《直擊風暴前線:康芮颱風與原鄉防災救援現場》榮獲第24屆卓越新聞獎「電視及網路(影音)類突發新聞獎」。
(二十六)百年原殤《流離之岸》1877 Cepo'戰役紀錄片入選2025台灣國際民族誌影展TIEFF。
(二十七)百年原殤《重燃之燼》1900-1907大豹社抗日戰爭入選東京紀錄片影展2025「台灣紀錄片」特別單元。
(二十八)《kakudan時光機》榮獲第25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獎之「年度主題獎─族群共融」及「影視類兒少評審團獎」。
(二十九)114年2025 Pulima藝術節首次將核心活動移師桃園青埔地區舉辦,並結合「第三屆兒少美感創作工坊」共同推動,擴展藝術節之教育與公共參與面向。配合本會未來正式進駐桃園A17領航站地區之規劃,期盼透過長期累積之原住民族藝術、音樂與文化能量,持續深化在地美學實踐,為區域注入創造力與文化厚度。另,工坊學員共同完成之藝術編織作品,於Pulima藝術節展演呈現,讓此一從採集、感知到創作的學習歷程,得以在更大的公共舞台中與社會大眾分享。
(三十)有關新媒體及各部門社群平台執行情形如下:
1.文化行銷部於110年1月,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新媒體組」。同時與新聞部原視新聞網、節目部TITV+Yourube頻道,廣播部APP共同整合社群工具運用。原文會新媒體網路社群(Facebook、Instagram、Threads)經營數據自114年1月01日至12月15日累計觸及數達43,667,321人次。
2.截至2025年10月底,TITV+ 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進一步累積至36,610位,全年(截至10月底)總觀看次數達229.6萬次,持續展現穩定的觀眾黏著度與內容影響力。在內容持續優化與多元節目推播下,維持穩健成長動能。
3.原視新聞網以有別於2021年10月初創時之目標設定,2025年起除維持每日新聞內容上架,更加強針對新聞即時及網路話題性,以貼文或短影音等方式,彌補原視每日新聞以外的時段,觸達到更多領域閱聽眾。在原視新聞網官網,年度瀏覽次數平均約百萬流量;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累積近1.5萬訂閱人數,年度觀看人次最高238萬次;Facebook平台追蹤人數超過1.5萬,2025年瀏覽人次已突破760萬人次;另積極經營Instagram社群,從2023年8月經營至今,粉絲數已突破4,000人。
4.113年7月底建置「Alian96.3廣播電台APP開發暨維運服務」,以期強化廣播電台新媒體應用服務,有效觸及行動裝置用戶。Alian FB及IG粉絲專頁截至2025年10月累積粉絲數約計1.3萬及2千人次。利用新媒體平台充分發揮本台防災訊息傳遞之宗旨。未來將持續利用新媒體跨平台傳遞資訊便利性高之優勢,提升廣播收聽率,以傳遞原民文化。
參、115年度工作計畫概要
一、新聞部
1.新製節目預計產製全年總時數1,653.5小時。每日新聞約621.5小時;族語新聞約816.5小時;新聞性及專案節目約215.5小時。
2.與大專院校(原專班)合作,逐步建立產學合作制度,培力原視新聞人才及族語記者。
3.辦理公民記者訓練(拍攝、寫作、倫理教育)。
4.彙整族語AI語料、深化新聞網即時性及互動性內容。
二、節目部
1.自製、委製、專案等多元製播方式,達成全年製播節目新製時數至少331.5小時以上;另製播族語內容。
2.因應數位匯流趨勢,於網際網路社群媒體平台提供媒體公共服務,以互動及分享。
3.結合新媒體TITV+、Threads等社群平台露出製作有趣、精簡的短影音,以吸引年輕族群。製作互動式影片,例如問答、選擇你喜歡的節目或角色等,可以讓年輕觀眾參與並感到受到重視。
4.製作戲劇、動畫影集內容及紀錄片內容製作。
三、廣播部
1.達成全年廣播節目總時數計8,760小時;族語時數計6,132小時,比例達70%。
2.辦理廣播製播人才培訓,以培養在地廣播人才,預期培訓參與人次達40人。
3.預計於podcast上架總計15個優質節目(包含金鐘入圍及獲獎、熱門收聽排行及評鑑優等節目等);結合節目推廣、活動宣傳及社群行銷。
4.115預計導入ISO 27001且完成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通過公正第三方之驗證。
5.完成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事宜,並建置永久會址廣播設備。
四、製作工程部
1.維持會內資訊網路租賃提供官網路、臉書、YT等新媒體營運網路流量。
2.完善B級資安服務,建構完整資安防護需求。
3.持續進行數位媒資索引建立,提升片庫歷史資料查詢及調用。
4.規劃執行永久會址電視專業設備建置。
五、文化行銷部
1.統整IPCF全新品牌識別系統。
2.規劃永久會址為文化內容育成與展示基地。
3.建構多頻文化IP內容策展與行銷系統。
4.推動AI應用與文化行銷結合。
5.建構具有快速整合和創新內涵的數位媒體運作模式,以符合多頻道網絡化(Multi-Channel Network,MCN)的趨勢,實踐本基金會數位媒體經營轉型之願景目標。
六、行政管理部
1.完善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爭取外部資源支持,持續與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協調相關配套措施。
2.規劃教育訓練,辦理職能、通識及法定教育課程。
3.招募甄選計畫,研議規劃產學合作、校園徵才及人才培訓等招募管道。
4.因應永久會址擬定搬遷計畫及物業管理相關勞務採購作業,同步制定大樓相關管理制度。
5.持續優化行政作業及數位管理系統。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書面資料:
O pipahapinang to nitayalan no Yofayof no Pikadkad ato Picowat to Sowal no Yincominco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業務報告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幾點宣告:第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5分鐘,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今天臨時提案截止提出時間是11點,在本會委員詢答完畢後處理,請問各位同仁,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現在進行詢答。
請登記第1位的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22分)謝謝主席,我們要請原民會曾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蘇委員巧慧:主委好。我今天還是要就我們原來的主題──原民會的業務報告向原民會來就教,所以對於原民會,在這麼多年來講,我最關心的其實是我們都市原住民的生活,而都市聚會所的建置也是我非常非常關心的一個題目,因為大家可以看到,其實新北市原住民人口在六都之中算是第二,僅次於桃園,也就是說,全臺灣每100位的都市原住民當中,大概就有20位是在新北市,所以如何在這個地方、在都市能夠讓我們的文化可以繼續傳承,讓我們的歲時祭儀活動可以順利地舉辦,其實對都市原住民來講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主委,現在我們看到在2024年開始,你們推動了一個計畫叫做「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持續從2024年到2027年,這個計畫其實現在通過了幾案,甚至是在前一陣子,主委也有跟我們一起去會勘過,請問主委,你覺得這個計畫反應如何?現在執行的成效如何?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這個計畫在去年底即12月底,我們已經核定補助12個案。
蘇委員巧慧:12個?
曾主任委員智勇:12個案,我們核定的經費已經累計差不多有三億三千多萬,執行這個計畫是部落族人很需要的,所以我想我們陸續還是會繼續協助跟補助。
蘇委員巧慧:就是表示反應不錯就對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我這邊有一個統計數字是六都的申請狀況,你剛剛說有超過且核定了12案,但是如果是以六都,因為我這裡是統計六都,我目前統計出來的數字是7案,像新北申請的是2案,核定的是1案,這個核定就是在2024年8月30號的時候,主委,你有和伍麗華委員、吳琪銘委員一起去會勘過,後來就是我們的隆恩埔案,隆恩埔這一案,你們就核定而且動工了,動工的時候我也有去現場參與到,確實是非常的漂亮,而且符合大家的使用狀況,可是另外一案呢?板橋這一案為什麼沒有通過?這個標準到底是在哪裡?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這個跟隆恩埔不太一樣,板橋這個案的設計都是會議室,還有販賣空間的使用,這就比較不符合我們族群主流化多功能公共服務的空間,我們也在跟新北市政府溝通,是不是它的計畫要做一些修正,我們再來做……
蘇委員巧慧:主委,既然你這個計畫都受大家歡迎,而且也希望可以越做越多,有關標準的部分,其實就應該要講得更清楚。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因為目前我們看到的標準其實是可以讓我們的族群有文化傳承或提升原住民族社會福利,這個概念其實是滿空泛的,如果你說我是做商場展售,可是在商場展售如果是族人朋友自製的文化產品等等之類的,是不是某程度也可以符合呢?還是我在展售的過程當中,旁邊也有我對於文化族群的介紹,這個是不是也符合?這個標準是什麼?主委,我希望原民會這邊是不是可以更清楚地說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剛剛委員講的那個就是屬於算是部落的特色據點,但是沒關係,我們會跟市政府這裡再跟他們來做一個……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現在的計畫其實要做的是歲時祭儀場所的整建才符合現在這個計畫,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是這樣。
蘇委員巧慧:目前是這樣,所以板橋的這個計畫因為它就是純室內,而且是多會議室,甚至是展售空間,所以就不符合歲時祭儀嘛!如果這樣講的話,那也可以,反正標準講清楚,我覺得大家就好做事,會往這個方向來做事。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蘇委員巧慧:好,如果你完全是歲時祭儀,我就照主委這個方向來繼續前進的話,主委,你看一下,我們現在再往下一層,你剛剛說的那個商場展售就不管了,再怎麼符合文化傳承,因為它都不是歲時祭儀,那個就不符合了。那我們來看,按照歲時祭儀這個部分,你要補助的話,現在是縣市政府提報,但是以鄉鎮區作為單位來提出,如果該區、該鄉鎮裡面有超過1,500位族人朋友的人口數就可以優先辦理。我把新北市的原住民人口數統計出來,大約是這樣子的數字,也就是說,在14號五股區之前,我們是超過1,500人的,可是15號永和區之後,其實就沒有到1,500人,如果我要提報這種歲時祭儀場所的參與補助計畫,後面這15項,15到28是不是就幾乎不可能了?尤其我還要跟全國來比?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就幾乎很難了,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好。主委,我在這裡想要特別提出既然我們現在是2024到2027的計畫,也就是它應該可以隨時滾動檢討,我就以17號瑞芳為例,主委也常常去瑞芳,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蘇委員巧慧:瑞芳是一個很特別的地方,我們的族人朋友人口數非常多,如果我們這裡的統計數字就算只有1,197人好了,可是它的文化活動、族人活動、傳承活動其實是遠高於其他地區,比如它一年可能就8場、10場都有,所以主委,我建議是不是可以在人口數之外另外還有一個指標?比如它的活動舉辦次數到達多少的頻率,如果它的人口數雖然不到1,500,但是它的活動次數比例相當的高,高於什麼平均,你們原民會可以討論嘛,我覺得這樣子的鄉鎮也應該可以提報列為優先申請補助區域,主委,你同不同意我的建議?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的建議,這個建議我想我們會……
蘇委員巧慧:可以考慮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考慮,然後列入來滾動做修正。
蘇委員巧慧:好,我希望原民會列入考慮啦!另外我也想再提第二個建議,說實在的,你說如果要在新北市另外找一個地方,就像隆恩埔這樣的地方可以蓋那麼大、那麼漂亮的歲時祭儀場所其實很困難,坦白講就是有困難,我們剛剛那29區,大概很少有地方可以再找一片這樣的素地,臺灣的地,尤其是北部都會區就是地少,所以有沒有可能我們考慮另外一種補助方式?就是在某一個空間不管是戶外或是室內,這個空間我們可以讓它多功能使用,就是說原住民族和漢族和客家等等其他族群,其實我們共用這個空間,原民會提供補助讓這個空間可以修繕,具有原住民族舉辦歲時祭儀的功能,由原民會補助讓那個空間比較好,可是平常還是開放給大家,一般都可以使用,只是在歲時祭儀的時候,讓原住民朋友可以優先使用,這就符合了同一個空間,在一整年的時間裡面,其實各族群都可以來用,但有一個時間,我們原住民族朋友及族人朋友不用那麼辛苦的去找地方嘛!既然原民會補助了,這地方這麼漂亮,平常在歲時祭儀的時候,就讓原住民族人朋友優先使用,這個計畫可行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可行。我想因為現在有好幾個館也是這樣子……
蘇委員巧慧:對嘛!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它平常是客家朋友也在用、平地朋友也在用。
蘇委員巧慧:對,你們原民會也可以參考使用一下……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蘇委員巧慧:研究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蘇委員巧慧:主委,我以上提這兩個建議,希望能夠解決都市部落聚會所的問題,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張智倫委員發言。
張委員智倫:(9時31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劉世芳部長。
主席:請劉世芳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早。
張委員智倫:部長早。部長,先跟您說明一下,今天我們專案報告的主題有一個是關於全臺灣的社會住宅,賴總統當時在選前特別承諾在2032年要興建25萬社會住宅。我跟各位報告一下,25萬戶是如何來的?就是蔡英文總統執政8年,原本目標20萬戶,興建12萬戶,而賴清德總統認為要比蔡英文總統多做一點,他預計要興建13萬戶,12加13就是25萬戶,所以他在2032年才會提出全臺灣要興建25萬戶的社會住宅。可是現在他的政策轉彎,悄悄地把他目標的13萬戶下降到4萬戶,所以我要幫我們召委說一句話,今天我們專案報告內容的主題才是「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
內政部因為已經坦承公開要從13萬戶下降到3、4萬戶的社會住宅,跟當時賴清德總統承諾相去甚遠,是不是當時評估發生了什麼問題?是不是選舉的詐騙話術?是不是可以請部長稍微簡單解釋一下?
劉部長世芳:謝謝張委員的關心。第一個是賴總統所提出的社宅進度,我們也都知道從蔡總統到現在為止,照顧弱勢及很多年輕族群,這是我們的基本方向。事實上,我剛在報告的時候已經特別提到,行政院已經有提出一個全面性的檢討,也就是三軌並進,從社會住宅的興建、包租代管跟租金補貼這3個一起來處理,當然這裡會牽涉到我們在調整的時候,怎麼樣更務實的調整?跟委員報告,從陸陸續續出來的租金補貼,我們發現到現在社會住宅在興建過程當中,其實它所需要的素地都是集中在北、北、桃、中這些蛋黃區域,也就是都市計畫密集區,才是真正社會住宅需求的方向。
既然是這樣,我們考慮到它的可行性、立即性跟精準性,所以我們再做務實性的調整。既然有務實性的調整,目前繼續盤點當中,同時我們也持續在跟各縣市地方政府,尤其是跟北、北、桃、中的市政府協調,因為縣市長不管是在選舉,或在執政過程當中,他們也非常盡力想要達成直接興建社會住宅……
張委員智倫:部長,因為時間有限……
劉部長世芳:但是因為有這方面的調整,我想我們在調整的當中,就是一樣希望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大家一起來努力。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部長。所以剛剛你講的,就證實應驗當時賴清德13萬戶社會住宅會下降至四萬多戶。本席要在這邊講,政府的政策不是不能調整,可是對青年的保障跟所需要的人,當時的承諾不能打折。過去行政院明明也盤點了260處,大概有多少萬戶社會住宅的用地,可是現在部長一句話就覺得好像土地太貴、成效不足要退回。我覺得這有一點讓本席相信……我本身是支持社會住宅的,可是這樣的話,依您的講法會不會犧牲年輕人的居住正義?
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就像今天你們報告裡寫的及剛剛部長所講的,讓本席覺得是一種話術,因為在這份報告第一頁裡面,你們寫預計社會住宅的目標是100萬戶,就像剛剛部長講的,依照住宅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你們現在所興建的社會住宅大概12萬戶,加上包租代管的大概10萬戶,也是22萬戶,倘若要達到100萬戶,就本席而言,這個目標根本就太長遠、天方夜譚,所以我是不是再請部長稍微解釋……
劉部長世芳:委員,您的算法錯了啦!我剛有提到,現在行政院所做……
張委員智倫:您解釋一下。現在社會住宅的數量,興建的是不是12萬戶?包租代管是不是10萬戶?你們在報告第一頁寫預計100萬戶,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美化數字。我想要請教部長,如何從20萬戶達到100萬戶的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不是美化數字。我跟委員報告,在行政院所通過的「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裡本來……
張委員智倫:沒有,你寫的是100萬戶的社會住宅,以100萬為目標啊!所以……
劉部長世芳:就「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我們目標從來沒有改變過,是三軌並進。
張委員智倫:所以我要跟部長講,這就是你的話術,以100萬為目標啊!現在社會住宅興建……
劉部長世芳:不是話術,每一個目標都有它的數目字,而且是非常務實的。
張委員智倫:一般政治人物啊!尤其賴總統的報告是興建,不是興辦啊!就是花政府的錢,蓋政府的房子。可是你現在不管是興建的12萬戶,再加上包租代管10萬戶,也才22萬戶,你這裡美化說要100萬戶,中間還差了那麼多的數字。我了解你的想法,就是未來想要把租金補貼,或甚至一些空的房子加入包租代管裡,可是你的目標其實也沒辦法到達,我記得你的目標大概是25萬戶,你要達到100萬戶也是不可能喔!所以我還是希望這個數字……
劉部長世芳:百萬戶租屋家庭計畫是三軌並進。
張委員智倫:我知道,可是我們在講的是依照住宅法第十九條的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社會住宅興建、包租代管以及租金補貼。
張委員智倫:所以我還是要跟部長講,年輕人的未來跟有需要的人,還是要拜託賴總統關心他們的需求啦!
第二個,我要請教部長,之前在去年11月,我在這邊質詢的時候,一直請教您有關於內政部預告的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標準,就是未來在興建、增建或改建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物,要強制設置太陽光電。當時我在講的時候,就覺得這個法一定要多加檢討,而且當時你在質詢的時候,你也承諾要再檢討,也不會那麼快上路喔!可是我們也看到現在這個辦法已經公告上去了,距離上次質詢已經兩個多月了。請問部長,你們後續跟經濟部開了幾次會?當你都不同意了,這個辦法為什麼還要這麼急著公告?你們有沒有……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上次您在質詢的時候,我有跟您講我們會檢討……
張委員智倫:請問你們檢討了幾次?
劉部長世芳:我請我們國土署跟經濟部負責的單位應該是……
張委員智倫:有檢討的話,有沒有書面的會議資料?
劉部長世芳:有8次的會議,我是不是可以請代理署長跟你回應一下?
張委員智倫:好,請。
劉部長世芳:你聽我講完一下,我們檢討以後,這標準已經針對有消防、公安、跟維管三個部分做充分考量……
張委員智倫:部長,我在114年質詢你……
劉部長世芳:而且我們在12月19日的時候,是與經濟部一起共同公布出去的。
張委員智倫:好。代理署長有沒有要解釋?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
張委員智倫:我是114年質詢內政部長,請問你們開那8次會議是幾年開的?
朱代理署長慶倫:我們在去年,甚至前年都有開。
張委員智倫:是113年開的8次會議?
朱代理署長慶倫:沒有。是陸陸續續一直開,我們……
張委員智倫:我拿到的8次會議紀錄是113年的,我的質詢是114年,你們有沒有跟部長報告錯誤啊?
朱代理署長慶倫:114年有開會。
張委員智倫:開會是在113年。
朱代理署長慶倫:因為我們持續在檢討……
張委員智倫:你們有沒有跟部長報告錯誤啊?
朱代理署長慶倫:沒有……
張委員智倫:你們如果真的沒有認真開會的話,是不是要針對這個辦法還要再繼續檢討?針對所有消防安全以及後續維護應該要再檢討?部長,你有沒有聽到沒有開會,就把這個辦法草草的公布?
劉部長世芳:有開會。報告委員,你在上次質詢的時候……
張委員智倫:我在114年年底質詢你,我拿到的是113年的會議紀錄耶!
劉部長世芳:您特別提到消防的部分,我也請教過消防署,針對這個部分要提供他們的見解。跟委員報告,針對這個部分,在114年12月19日的時候,我們會同經濟部已經發布出去,現在要報院……
張委員智倫:好。再來,我要請教部長,有一個實務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輝達要在北士科設總部星艦3.0,屋頂是科技感的摺疊設計,這恐怕很難符合內政部的要求並設置光電板。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市政府現在要協助輝達,畢竟可能成為臺灣第二個護國神山,請問屋頂設計是不是要送內政部與經濟部審查?你們會不會因屋頂沒有辦法裝光電板而否決其建築設計?可不可以請部長具體回應?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對此,我們會再跟臺北市政府共同找到一個比較好的方式。我們都知道針對輝達的新建案臺北市政府在……
張委員智倫:第一個,需要送件到內政部與經濟部嗎?
劉部長世芳:在內政部地政司的協助之下,也如火如荼展開當中。根據設備標準第六條規定,我們可以跟臺北市政府一起協調,看到底碰到什麼樣的困難。如果可以協調出共識的話,我想就可以幫助輝達在取得土地後蓋總部時,能如期如質達成。
張委員智倫:最後我要拜託部長,不管是社宅新建或光電板設置……由於輝達可能成為臺灣第二個護國神山,所以一定要多多幫忙,我相信未來臺北市政府會有很多像這樣的案子。對於光電板的設置,我這邊有一篇經濟部的新聞稿,當中有提到發電量。所以我要向大家公布一個數字:全臺灣可能會因光電板設置在屋頂上,一年要增加一百多萬片的光電板。所以我要拜託部長跟經濟部要多溝通,審慎考量。謝謝。
劉部長世芳:我剛剛也跟委員報告過,根據我們所公布的發電設備標準第六條來看,您剛才所提到有關輝達的問題其實是有解方的,並不是沒有解方……
張委員智倫:有解方?我還是請部長對該標準再審慎思考,謝謝。
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李柏毅委員。
李委員柏毅:(9時42分)今天花敬群董事長有來,請花董事長,部長先稍後。
主席:請花董事長。
花董事長敬群:委員早。
李委員柏毅:董事長早。馬英九時期的社宅為1.4萬戶,從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到賴清德總統,花敬群董事長是社宅最重要的推手。請問目前社宅部分一共舉債多少?
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依照興建速度,即動撥……
李委員柏毅:興建完成及興建中的一共舉債多少?向基金借了多少錢?
花董事長敬群:以中央蓋的,即住都中心所蓋的來說,大概將近七萬戶,也就是六萬九千戶。就整個聯貸案來說,當時興建的費用為四千零五億,現在估下來最後應該是三千八百九十億左右。
李委員柏毅:這三千八百九十億加上租金收入可以付得出利息嗎?利息可以抵得過嗎?
花董事長敬群:整個自償率算下來大概是百分之六十四左右。
李委員柏毅:自償率……
花董事長敬群:就是租金收入扣掉必要的管理費用……
李委員柏毅:目標是不是百分之百?
花董事長敬群:當然,缺口就由住宅基金來補助住都中心,所以大概有百分之三十幾的部分……
李委員柏毅:你會不會希望目標是百分之百?
花董事長敬群:什麼意思?
李委員柏毅:租金。
花董事長敬群:租金收入的估計是用九成出租率去估的,不是滿租,而是九成的出租率,且需要後續的維護……
李委員柏毅:因為這三千多億包含興建中、尚未開始收租金的部分?
花董事長敬群:對、對。
李委員柏毅:所以在動態調整裡面,同步把包租代管拉高是一個方式,讓內政部補貼的社宅基金經費可以降低,是不是這個意思?
花董事長敬群:其實這部分是針對過往所蓋的六萬九千戶,未來如果還要再增加興建,當然就要另外籌措資金和補助,這些都要另外算。其實這是選擇,不管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都可以即刻、快速滿足民眾的需求,不用等待蓋房子所需要的時間。
李委員柏毅:我以我的選區高雄左營、楠梓為例,高雄目前總社宅規劃接近兩萬三千戶,因為台積電進駐的關係,所以有大量的社宅規劃在左營跟楠梓,一共九千多戶。目前崇實安居這個地方已經有很多人住進去了,不過我在這邊想讓大家知道,崇實安居一共為859戶,當初有2,186戶來申請,但通過審核的有1,085戶,可能因為工作地點、戶籍地點等等限制因素所致。以1,085的合格率來說,中籤率接近百分之八十,這是歷年來社宅中籤率很高的例子。以我自己所接觸的很多案例來說,從領租金補貼到搬進社宅:第一個地點關係;第二個社宅比較新;第三個即使搬過去,租金上不會造成更大的負擔,因為這三個因素讓中籤者會搬過去。但這部分只有百分之八十,接下來左營、楠梓還有八千戶,董事長也都有去看。接下來我要請教劉部長。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李委員柏毅:現在內政部的調整方向應該是希望大量的包租代管可以出現,所以包租代管裡很多公益出租,並對出租人給予綜所稅優惠、賦稅減免等等,希望可以釋出更多空屋,好讓包租代管的量可以增加,讓整個租屋市場可以平衡。請問部長,從去年度開始推包租代管,到今年度整個包租代管量的變化為何?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垂詢。包租代管不是從去年度開始,我們其實已經推了大概十年左右。但從前年、去年到今年……
李委員柏毅:增加了賦稅優惠……
劉部長世芳:從112年到113年,速度非常快。
李委員柏毅:部長可以說明一下數字嗎?
劉部長世芳:現在是十萬四千多戶,113年是八萬多戶,112年是六萬多戶,幾乎是每年以兩萬戶的趨勢在往上成長當中。
李委員柏毅:這兩萬戶的成長其實包含住宅法給予的賦稅優惠……
劉部長世芳:修繕的補助。
李委員柏毅:還有修繕的補助等等,會比蓋房子快、會比住都中心蓋房子快……
劉部長世芳:而且這是民間蓋的房子,不是公務……
李委員柏毅:不就是一般的租屋?
劉部長世芳:對,是空屋或餘屋,或是有租屋需求、即市場所需要的部分。
李委員柏毅:部長,我再請教你一個問題。如果包租代管速度可以這麼快,但是如果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配合好,以楠梓的中油宿舍區來說,請問花董事長跟部長,在這個方向上,你們評估會不會有機會蓋?
劉部長世芳:第一個,我們會做彈性調整,像委員所在的左營跟楠梓未來人口可能會急遽增加,因為台積電2奈米廠已經開設,此外還有橋頭科學園區。如果有需求的話,我們一定會在包租代管與直接興辦當中做一個最好的彈性調整。但也要請委員能夠了解務實跟可及性,也就是說會不會來不及?如果現在大家有需求,且現在有空、餘屋可以拿出來出租,那就是最務實的。譬如現在馬上要去台積電上班的青年或是其他的弱勢族群,如果要等到五年、十年以後才能看到房子蓋成,那麼他大概已經轉到別的就業市場,所以這是非常務實並具可及性的。
李委員柏毅:所以在政策上部長是希望把大量的包租代管的空屋催出來?
劉部長世芳:我們很希望走這個方向。
李委員柏毅:謝謝。請教花董事長,我剛剛講的問題,如果中油宿舍那一區有機會協調好的話,住都中心能不能評估興建?
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該宿舍未必一定要蓋社宅,因為那本來是中油的資產……
李委員柏毅:不一定是這個名字。
花董事長敬群:對,可能更新或怎麼樣,總之要依據高雄的在地需求,這些其實都可以再跟市府做溝通。
李委員柏毅:謝謝。我想內政部跟住都中心要用活化、滾動式快速調整這些可以出租的房子,我們也在這裡表達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
接下來請王美惠召委。
王委員美惠:(9時50分)我們請住發中心花董事長。
主席:請花董事長。
花董事長敬群:召委早。
王委員美惠:董事長,說到社會住宅,我記得我剛剛從嘉義市來到中央開會的時候,你剛好是次長,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要感謝你給嘉義市機會,因為中央有這個政策,嘉義市才有可能蓋社會住宅,因為每一縣市的需求都是不同的,你知道嘉義市是一個小而美、好住的地方,不過不代表它的房子比較便宜,不代表它的空屋多,所以我覺得有擔當的中央就是政策是如此,不過每個縣市的訴求不同,該改進的就要改進。像我有時候跟部長說,部長說因為嘉義市和很多大都市都不一樣,這我可以接受,但是他說要新建的,是不是可以有空屋出來給包租代管,不過今天我身為嘉義市的民意代表,我就先跟你說嘉義市的需要在哪裡,因為嘉義市有安寮好室、友忠好室、博愛安居這三個地方,將近五百戶,如果沒有中央的政策,我相信我們嘉義市不會有這三個地方的社會住宅,可以幫助年輕人跟弱勢。
這幾年來看到中央給嘉義市機會,不過在這幾天,百姓打給我或打去我的服務處說,你們的政策又在變了,我說怎麼說?他說你們說要蓋社會住宅,到現在說了這麼多,是期望嘉義市市政府努力,在日新安居那裡有一塊自來水廠的地,市政府也趕快在規劃了,在這裡我要請教我們董事長,外面有些風聲把沒有的事也說得好像有,我們是要依每一縣市的訴求不同調整,我已經說三次了,每一縣市的需要不同,所以嘉義市我跟你說的那塊,你們如果要討論,也要包括那塊才對,因為最重要的是嘉義市沒有很多空屋,我跟你說過了,所以,董事長,你是不是針對現在我說的那塊地,說明一下要怎麼做?因為我相信,如果有經過嘉義市,嘉義市的鄉親也好、年輕人去嘉義市工作也好,都有看到我們的社會住宅已經漸漸要完成了,所以,我拜託董事長,請問日新街那塊地要如何處理?
花董事長敬群:感謝委員一直支持我們住都中心跟社宅政策,現在嘉義市有安寮、友忠跟博愛三個社宅,我先跟委員報告,安寮好室今年蓋好就會招租,差不多第四季就會開始公告招租,當然委員一直在說第四案,就是在自來水廠旁邊的日新安居,內政部現在應該還是繼續在規劃中,沒有說要放棄。
王委員美惠:這樣董事長你說的就跟外面所擔憂的不一樣。
花董事長敬群:是。
王委員美惠:不是中央放棄不蓋社會住宅了,而是每縣市會想讓年輕人趕快有房子可以住,因為各縣市不同,有的空屋很多,可以包租代管,但是嘉義市一定要有社會住宅,對嘉義市來說幫助很大。
花董事長敬群:是,安寮好室今年第四季開始招租,我們也可以看申請的狀況,如果申請的很多,我們就可以提早來作彈性的安排。
王委員美惠:就是像董事長說的,日新街的社宅不是不蓋,而是看第四季招租的情形……
花董事長敬群:是。
王委員美惠:另外一部分,嘉義市政府也是照計畫來走,是不是這樣?是嘛!再來,說實在的我比較擔憂的是,我們的百姓、年輕人和弱勢更要多加去照顧,因為要補助他的房租,年輕人有時候在臺北上班一年、兩年後,說不定在又到嘉義縣去上班,他有不一樣的需要了,訴求就不一樣了。剛剛本席說的,也希望董事長能夠注意。
再來請原民會主委,主委,本席質詢的時間快要到了,我要跟你說獵槍訓練安全,去年在12月底的時候,已經登記的獵槍將近7,500支、差不多有4,005人左右。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王委員美惠:你們去年的安全訓練分成50人一批,有98人通過訓練,主委,你看有四、五千人有獵槍,之前就發生過受過獵槍訓練還是造成走火的事件,造成他的同行被打死,所以這個訓練非常重要。安全訓練要多少錢,主委,你知道嗎?到現在還沒過啦,我覺得這筆錢對原住民來說非常的重要,你知道訓練的錢有多少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一般差不多要40萬……
王委員美惠:你可能是想到現在都沒有要審預算,預算也沒在記了,不然本席問這個訓練的預算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差不多40萬。
王委員美惠:主委,要好好用這些錢去訓練,我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問題,我們應該要鼓勵所有有獵槍的人都出來接受訓練才對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要擴大訓練啦。
王委員美惠:對啦,主委,這是重點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王委員美惠:要擴大訓練啦,是因為有4,005人有獵槍,所以你說要擴大訓練是對的,不然,說實在的花這種錢也浪費,我們不要再讓這種遺憾發生。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王委員美惠:當初我們在修法的時候,本席最擔憂的就是獵槍管制的問題。以上。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
主席:謝謝王美惠召委。
接下來請黃捷委員發言。
黃委員捷:(10時)謝謝主席,我們先請原民會曾主委。
主席:有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早,謝謝。
黃委員捷:主委早。先跟你請教一下,1月5號,原住民身分法規定的兩年補正的登記期限就已經到期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黃委員捷:有看到過去因為單獨監護,然後取得身分的族人,1月5號之前如果沒有改父或母的原住民的姓、並列名字的話,他的原住民身分有可能遭到廢止。我擔心的是,全臺灣有多少族人因為在1月5號之前來不及,或者是他漏掉了沒有去登記、補正而面臨到廢止的風險,請問現在有多少的族人面臨到這樣子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我們有精準掌握到大概是四千多個人。
黃委員捷:其實蠻多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我們也已經通知他們儘早申辦。2月5日我們還會再次敦促當事人來辦理。我在這裡還是跟委員講,即便喪失原住民的身分,仍然可以重新取得……
黃委員捷:是的,我知道,可以恢復,但現在問題來了,這就是我要請教主委的,自廢止到恢復這中間,有沒有因身分中斷而影響他生活各方面權益的問題?我在這邊舉幾個例子,例如這個族人的身分中斷了,但是他想要考的是2026年上半年的公務員考試或者各種升學考試,或者他要申請的是跟原住民相關的社福補助,會不會因為這個身分的中斷而影響他的加分資格、影響他補助的資格等等以上這些生活的各個面向?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會、真的會。
黃委員捷:是,所以……
曾主任委員智勇:如果在這段時間剛好有考試或什麼的,他剛好喪失原住民的身分,就真的會中斷。
黃委員捷:所以就是我要問的,因為這樣子,中間有一個空窗期,導致他可能很多……包括我剛剛講的社福補助耶!包括他考試的資格、加分,來回可能落差就非常大,這對他的生活來說都是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這四千多個人,主委接下來怎麼處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都有密切跟他們聯繫,因為當下回復原住民身分是很快的,你只要去登記,馬上就可以回復。所以現在不管是我們的同仁,我們也拜託縣市的一些相關的原住民處,還有內政部的戶政事務所,趕快通知會喪失原住民身分的這些族人,我們盡全力協助他們。
黃委員捷:好,這個要拜託主委,因為我們當初立這個新的法,用意並不是要讓他失去這一些資格、廢止。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捷:而是希望他們可以並列他們的族名,重新彰顯族群的平等。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黃委員捷:這是我們當時的精神。在這邊我也要提醒主委一件事情,我最近看到兩個例子,一個是在2024年底,臺中市北區有一個泰雅族族人,想要為新生兒登記他的族名,結果承辦人員說他的族名不在族名譜上面,就拒絕他了。當事人的說法是,他想要融合泰雅跟布農族的奶奶的文化意涵,然後它的拼寫是有融合在一起的,結果承辦人員就刁難他說這個不是泰雅族的名字,所以就被拒絕了。
另外一個例子,去年的年底有一個賽德克族的人也是去戶政要辦族名的表列,結果承辦人員也是拿著手冊翻啊翻說:你這個名字有沒有拼錯啊?然後說他的手冊上面沒有賽德克族的這個參考,百般刁難這位賽德克族的族人。
所以我在這邊要講的是,既然我們希望,彰顯他們使用的名字是可以尊重他們這個族群本身,他們好不容易說:對,我很願意去把我的族名表列在上面。結果承辦人員百般刁難。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這其實是戶政事務所人員誤會了,原住民的傳統名字不是只有列在族譜的才是……
黃委員捷:對,所以剛好今天內政部在這邊,也拜託部長跟原民會回去可以做橫向的溝通,讓第一線、各縣市的戶政遇到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要去刁難族人的族名表列。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們會持續辦這個訓練。
黃委員捷:好,謝謝主委。
最後一點時間,我們請內政部劉部長,我在這邊簡單提一下,我還是認為蓋社宅、包租代管跟租金補貼是沒有衝突的,所以我也希望,在蓋社宅的這個漫長過程當中,我們用包租代管的方式可以儘速進到市場,增加空餘屋提供給租屋族的數量,這三管齊下我認為是並行的,而不是說做了這個就不做那個,這個是我希望……
劉部長世芳:委員,您講的非常正確。
黃委員捷:是的。
劉部長世芳:我們就是朝這三軌齊進,一起來處理。
黃委員捷:對,所以最後我想要跟部長提醒一下,因為其實包租代管已經上路近十年,目前也努力地清出了大概10.48萬戶這樣子的數量,但是目前手上的工具到底夠不夠?因為就部長的盤點,我們未來的目標是希望把這91萬戶裡面再找出37萬戶……
劉部長世芳:不是,我想不是,就是我們從北、北、桃、中裡面找出現在低度利用的空餘屋……
黃委員捷:是的。
劉部長世芳:精準的部分,在這個地方是37.5萬戶,但是……
黃委員捷:對,所以我的意思就是……
劉部長世芳:未來達成數目不會是這個數目,譬如可能以1萬、2萬、3萬慢慢往上升,是這樣子的方式。
黃委員捷:是啦!只是……
劉部長世芳:沒有那麼快,但包租代管業者現在增加的數目是非常快,已經達到131家。
黃委員捷:對,這就是我要講的,這也是我每次都一定會提醒的,就是到底誘因是什麼?因為像之前我們在討論,是不是給他們有足夠的稅負減免,其他方面有各式各樣的誘因,讓他們願意進到包租代管的市場?
劉部長世芳:是。非常……
黃委員捷:可是目前看起來,我擔心的是這樣的速度……
劉部長世芳:不夠……
黃委員捷:並不夠快。
劉部長世芳:好,我們會精進,包括委員提的建議案,如果在財稅的負擔上面,不管是用棍子或蘿蔔,我們可以齊頭並進,因為我們也不希望有太多空餘屋。
黃委員捷:是的。
劉部長世芳:再來就是這個房子它要不要進入修繕補貼的方式,因為委員非常重視的像老宅延壽的部分,也許我們也可以把它納到裡面,因為老宅延壽本來就是針對房屋要很健康的,才可以提供給包租代管業者使用。
黃委員捷:是的,對,謝謝部長說明。我覺得對年輕人來說,其實就是現在馬上可以入住、夠方便,最好在市中心,又夠便宜、品質又夠好,這個才是對年輕人最直接的幫助。
劉部長世芳:是,所以我們要用……
黃委員捷:所以這三管齊下,如果可以,最快速達到這個目標的,對年輕人來說就是在市中心馬上可以入住,就學、就業都方便……
劉部長世芳:所以就是包租代管。
黃委員捷:沒錯。
劉部長世芳:目前看起來也是像桃園、新北,增加的速度非常快。
黃委員捷:對,我希望這個就必須要加速、趕快,這些空餘屋,最好這37萬戶都釋出來是最好。
最後一個小提醒,就租金補貼,最近我接到很多的陳情,因為之前的條件太不設限了,然後審查過寬了或者是審查太簡便,導致現在在跟民眾追討這個租金的補貼,所以現在還是有接到一些民怨,租金補貼用意很好,那你們當初條件就設好,不要說初審到後面複審,最後又要跟你把租金補貼要回來……
劉部長世芳:是,報告委員,我們是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地方政府在處理的過程當中,也許他們的考量跟中央不一樣。中央的話會透過財產總歸戶或稅務總歸戶的方式,或者是他有沒有真正住在那個房子裡面,所以事實上會有所謂的溢領,有的時候是時間差。溢領的部分我們也可以採取的是,如果他現在的經濟負擔上,沒有那麼快的話,會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處理。全國的溢領數量大概是百分之一點三左右,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可以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
黃委員捷:好,當然我知道這個有一些行政上的落差。
劉部長世芳:是。
黃委員捷:但是我還是希望,如果接下來要精進的話,你們就第一時間把條件都設好,跟地方也都講好,民眾怎麼樣的條件可以領,不要說到最後,他根本就不知道他溢領,因為有時候房東沒有提供這些可能是他的租屋證明等等的……
劉部長世芳:有的時候是他自己的身分改變,譬如他有自己的房子。
黃委員捷:對,等等的,有一些變動。
劉部長世芳:或者他已經不是學生等等這些。
黃委員捷:是的,對,所以這個真的要拜託,希望接下來不要再發生必須要追討的狀況。
劉部長世芳:好,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一起精進。
黃委員捷:好,謝謝。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張宏陸委員發言。
張委員宏陸:(10時9分)我先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早。
張委員宏陸:主委,剛剛也有委員問到原住民身分法1月5號前這個問題,剛剛聽到你講還有四千多人,當然,時間過後他們還是可以恢復,這是沒有錯,可是這四千多人,我覺得人數也不多,為什麼無法一一通知到他們?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都有書面,但是就是有的人譬如不在國內,或者是有一些是經常在的時間不是在戶籍地,而是到外面、到都會區工作,我們也拜託公所協助、催請他們趕快來申請回復。
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會特別問?你說除了在國外之外,其實四千多人我覺得人數不多,透過公所、透過族群、透過部落都可以掌握。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張委員宏陸:我認為應該把這個做成一個例子,以後如果有類似的情形,應該要及早通知,我覺得這不困難,才四千多人而已。為什麼我要這樣特別請教你?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也通過了,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張委員宏陸:未來平埔族原住民要恢復他們的身分,會不會又有同樣的問題出現?
曾主任委員智勇:平埔族的部分是一開始先登記,登記完之後才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對,不管那個過程是怎麼樣,總有一天會遇到這個問題吧,會不會?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
張委員宏陸:平埔族原住民遇到這個問題的話,會不會比現在這個更複雜?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所以我們要及早藉這次的經驗,看怎麼樣來跟平埔原住民將來的審議委員會……我們也會透過宣傳,讓他們都能夠在期限內來登記。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現在四千多人都沒有辦法了,到時候多了平埔族,人數會更多,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張委員宏陸:你應該以這次的事情去檢討,看看是怎麼樣沒有辦法通知等等,至少要有一個範例出來吧,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張委員宏陸:以後如果有這個,至少不會從零開始,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我們會整理成一個SOP。跟委員報告,未來是怎麼樣來因應這個事情……
張委員宏陸:你們現在有SOP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現在已經在做SOP了。
張委員宏陸:你們現在有SOP了嗎?請說明。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我們現在跟內政部正在合作,包含跟地方政府、公所跟戶所來建立這個SOP,之後我們會把這個SOP建立起來。
張委員宏陸:所以現在還沒有嘛?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還沒有。
曾主任委員智勇:還沒有。
張委員宏陸:對嘛,所以我說要以這次的例子趕快去防患於未然,不然未來這個問題我認為是百倍不只,而且你們跟內政部、尤其是跟戶政事務所,要緊密地配合開會。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張委員宏陸:像剛剛主委說戶所人員了解不清楚,其實說真的,我也要幫戶所同仁說一句話,不是他了解不清楚,我不認為是他了解不清楚,戶政事務所人員不會特別去刁難,是因為內政部跟原民會你們兩個單位沒有把該有的範例、範本給他說清楚,如果有說清楚,我不認為第一線的戶政事務所同仁會這樣,為什麼?他這樣只是找自己麻煩,本來一次可以辦好的,變成要辦好多次,我不相信戶所的同仁會自己找自己麻煩。所以我的意思是,都要把它建立成範本或什麼,人家一看就很清楚,這樣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張委員宏陸:可以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可以做這樣的修正。
張委員宏陸:給你們時間做,我也不認為3個月之內你可以做得出來這個SOP,我也不相信,但我覺得半年的時間應該夠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可以。
張委員宏陸:可以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半年,我們努力。
張委員宏陸:那就給你們半年的時間去研究一下,好不好?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麥玉珍委員發言。
麥委員玉珍:(10時15分)主席好,有請內政部部長。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麥委員玉珍:部長好。想要請教一下,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政府公開發布新聞,明確宣布已盤點227處國公有土地或結合老舊宿舍等改建需求,可興建約九萬戶社會住宅,但現在內政部卻改口說社會住宅用地取得困難。我要請教一下,這是當初盤點的錯誤,還是賴總統對社宅的政見正式跳票?這227處的土地現在在哪裡?另外,行政院過去也明確指出,在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中保留3%至5%的土地供給社會住宅使用,這是政府過去用來支撐社宅的用地,這項重要的政策工具現在還在不在?近3年全國市地重劃案件中,有多少實際保留用於社宅用地?部長,請你回答一下。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的指教。我跟委員報告,「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的目標從來沒有改變過,現在我們是在可行性、精準性、及時性上面做務實的調整跟變動,也不是外界所說的社會住宅從此不蓋,不是這個樣子,委員可能誤解了。您所提到的227處部分,是在113年的時候國土署全部盤點所有可能的土地,去除掉其中已經招標及不可行的基地,還有各機關提供的閒置用地,到昨天為止一共是235處,是增加的,但是在「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中,最主要我們發現到精華土地也就是稀缺性極高的蛋黃區土地,才是真正年輕人或者是社會住宅需要的土地,所以我們現在所處理的這個部分改採多元興辦,包括都市計畫的變更、都更分回、協商使用土地的地上物遷移等等,預計在115年到116年優先興辦的大概會有40處左右,這40處會分布在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稀缺性土地上,可能就是分布在北、北、桃、中這4個地塊。
麥委員玉珍:好,請把你說的資料提供給我。我要提醒的是,盤點不是許願清單,而是政府對人民的承諾,如果是227處的土地不能使用,就是不能蓋的話,就不能列入政見,因為我們要的是當初這個政見不能拿來騙票……
劉部長世芳:當然不是。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希望真正要去蓋、正式興建,如果答案沒有,就不是事實,我們怕的不是土地不見了,而是政府選擇不做。現在部長說要蓋很多,但是我們沒有看到,所以政府在……
劉部長世芳:我們現在已經完成12.2萬戶了,怎麼會沒有呢?
麥委員玉珍:但是我們的政策方針實際用在……
劉部長世芳:現在可受惠的對象還是以100萬為準。
麥委員玉珍:我們沒有看到!我沒有看到!所以我要你把這個詳細的資料要給我們……
劉部長世芳:在我們的書面報告裡面都寫得非常清楚。
麥委員玉珍:因為你自己在網路上說我們是困難的,所以我才針對你講的困難……
劉部長世芳:我們有挑戰,但是我們有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而且有提出精進的方案,希望能夠及時性的補助需要社會住宅或是需要租金補貼的對象。
麥委員玉珍:所以你們實際上是用租金補貼跟包租代管來取代興建……
劉部長世芳:沒有取代,而是更多元。
麥委員玉珍:來取代興建社會住宅,把原本承諾要興建社宅改成大規模的補貼,請教我們的租屋補貼真的等於社會住宅嗎?沒有等於嘛!對不對?所以你的大規模補貼不等於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所以委員希望租金補貼停止嗎?
麥委員玉珍:我現在不是說這個……
劉部長世芳:還是你希望包租代管不要做了?
麥委員玉珍:我現在是說社會住宅是政府直接提供可負擔、有品質、穩定租期的公共住宅……
劉部長世芳:但是社會住宅蓋的速度確實不夠快,不夠合乎現在的需求。
麥委員玉珍:這是能夠平抑房租,改善房屋的品質,但是租金補貼只是把錢丟進市場,無法確保租屋的品質,甚至還可能推高房租,所以請部長清楚回答……
劉部長世芳:好像剛好相反、好像反而造成定錨的效果。
麥委員玉珍:內政部這邊承不承認租屋補貼無法取代社會住宅?無法取代,對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租屋補貼是什麼意思?租金補貼還是包租代管?
麥委員玉珍:租金補貼無法取代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在我們住宅法裡面直接興蓋跟包租代管都是屬於社會住宅的定義。
麥委員玉珍:我們現在要的是興建社會住宅,而租屋補貼不等於是社會住宅;我們的包租代管也沒辦法取代社會住宅,你承認嗎?
劉部長世芳:關於包租代管,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在我們的住宅法裡面,它也是屬於社會住宅的一種。當然如果用素地來興建的話,我們也必須要考慮它的地段是不是在稀缺的土地上面,也就是說,現在有需求的這些住宅或是包租代管都是以臺北、新北、桃園、臺中為主。
麥委員玉珍:我只是要問你,你說不能取代,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沒有那麼多,當初你們有承諾,而且你們在選舉的時候說有227處,這是你們已經盤點的,所以我們才要問……
劉部長世芳:這裡面還有包括地方政府要興辦的戶數。
麥委員玉珍:到現在我們總統已經上任一年半了,我們都還沒有看到,所以盤點的部分是錯誤的嗎?你說沒有取代,但事實上社宅的目標就是被下修了,補貼預算不斷的擴大,興建社宅核定數卻是零,所以這個不是並行,而是用補貼掩護不蓋社宅,我們不接受,而且國際上也沒有國家把包租代管算作社會住宅,所以我希望不要有偷換概念。
剛才部長說有很多空屋,請教我們的部長,現在到底有沒有掌握全國社會住宅的實際需求?答案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零、沒有,中央政府到今天為止,從來沒有建置任何全國性的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制度,也就是說,政府不是因為已經掌握需求,判斷會沒有人租,而是在完全沒有需求資料的狀況下,先下結論說:可能沒有人租。
這不是謹慎的評估,而是先射箭再畫靶。更荒謬的是,我們的部長長期拒絕建立全國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讓真正的需求被關在黑箱裡……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上次修法已經通過了,你可能在時間上有些差距喔!
麥委員玉珍:現在卻反過來拿這個當作不蓋社宅的理由,我們要的是承諾要實現,不是只用說的,選舉的時候說有227處,但到現在我們都沒有看到,情況就是這樣。
劉部長世芳:沒有,報告委員,您剛才還跟我索取資料,我跟您報告的時候提到,我們興辦有40處、1.1萬戶,您叫我給資料啊!就表示這個資料有在啊!然後我們有說,連一戶都還沒有核定……就是有這麼多……
麥委員玉珍:你自己在新聞上說取得土地難、蓋也難,所以現在你講的還有我們網路上找的也沒有……
劉部長世芳:網路上面講的不一定是事實,請看我們的記者會比較好。
麥委員玉珍:這是記者會上說的嘛!
劉部長世芳:我們的記者會將所有的、全部的方式,包括三軌並進都講得非常清楚,同時也包括我們今天的報告案,請委員能夠詳實看一下報告案裡面的數據,我們也會根據委員的垂詢及批評指教的部分來做精進,謝謝。
麥委員玉珍:好,如果你是這樣說的話,我希望……因為我看到新聞上你又說全國有91萬戶空屋,所以不需要再蓋社宅,這也是你說的。
劉部長世芳:我沒有說不需要再蓋社宅,社宅本來就是持續在蓋,我們只是調整它的戶數,我們在調整戶數……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請教一下,91萬戶的空屋是今天才出現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在務實地調整他的戶數,三軌並進,目標都沒有改變。
麥委員玉珍:臺灣空屋的成長率已經維持10%,為什麼過去可以說要蓋社宅,現在卻拿空屋當理由不蓋?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沒有說不蓋。
麥委員玉珍:如果政府真的認為空屋可以成為租屋供給,請教一下,我們的空屋稅在哪裡?囤房稅改革為什麼避重就輕?沒有任何的制度逼屋主釋出房子,讓我們就只靠補貼,政府要從哪裡變出10萬戶租屋供給人民呢?我們要的是政府的承諾,賴清德的承諾要實現!
劉部長世芳:我們要執行的是精實的方案、精準的方案,而且我們的目標從來沒有改變過,我們也沒有說不蓋社會住宅,只是我們在調整它的戶數,希望能夠全部集中在北、北、桃、中這些精華土地,剛剛也跟委員報告過,現在……
麥委員玉珍:現在是全國都有需要,而且227處在哪裡我們沒有看到,不能只是拿這個當藉口……
劉部長世芳:全國都有需要,在蔡英文總統的12萬戶裡面,全臺灣已經蓋過一輪了,委員也參加過動土典禮。
麥委員玉珍:現在我們又看到了,你們又提出「可移動住宅」……
劉部長世芳:委員講的邏輯,我有點不是很清楚,是不是請委員講清楚一點。
麥委員玉珍:我們看到的是這樣……
劉部長世芳:也就是委員否定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是嗎?
麥委員玉珍:我現在跟你講的是,我們看到的數據會說話,數據不會說謊,但是政府會說謊……
劉部長世芳:我們看到的也是數據會說話,我們用數據來認證現在的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希望賴清德上任後,當初他承諾的政見要去實現,因為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給新的社會住宅興建案,卻不斷的就是擴大補貼、改名詞、包租代管、湊數,這不是調整的政策,是全面縮水。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是多元興辦社會住宅,合乎住宅法。
麥委員玉珍:這不是做不到,是沒有想要做;這不是土地不見,是政府自己把社宅目標砍掉;這不是方法的問題,是選擇對市場低頭,我們希望你們不要欺騙人民,真的是要提供給人民住。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的指教,柯市長任內也有這方面的問題跟挑戰。
麥委員玉珍:現在政府的社宅政策已經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赤裸裸的政見跳票,選前說要蓋,選後要實現,我們的要求就是這樣子而已。
劉部長世芳:柯市長任內也有這方面的問題。
麥委員玉珍:所以不是替自己找理由……
劉部長世芳:沒有找理由,我們是務實在精進這樣的社宅政策。
麥委員玉珍:內政部要停止用補貼跟包租代管來掩蓋事實……
劉部長世芳:所以委員認為包租代管不要推動,是嗎?
麥委員玉珍:要勇敢面對社會住宅跳票,當初的承諾沒有真正的實現、沒有真正的行動,我要說的是,社會住宅跳票!
劉部長世芳:委員否定包租代管政策嗎?
麥委員玉珍:我現在說的是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我剛有提到,包租代管也是社會住宅的一種,住宅法第十八條跟第十九條講得非常的清楚。
麥委員玉珍:包租代管沒辦法等於、取代社會住宅,所以只是另外一個政策……
劉部長世芳:這是法定上的要求,我們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在處理。謝謝委員指教。
麥委員玉珍:沒辦法等於也沒辦法取代社會住宅,你不要拿這個來騙人民!
劉部長世芳:我們沒有欺騙,我們更務實。
麥委員玉珍:社會住宅是我們的需要……
劉部長世芳:我們非常務實跟精準。
麥委員玉珍:既是需要,那就是要承諾,而且是真正讓人民看得到的承諾,而非只是掩蓋。以上,謝謝。
主席(許委員宇甄代):謝謝麥玉珍委員,謝謝劉部長。
接下來請黃建賓召委。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席。本席先緩和一下情緒,有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請原民會曾智勇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主委早安。djavadjavai。
曾主任委員智勇:masalu。
黃委員建賓:今天是原民會業務報告,本席要跟你反映一件對臺東許多原住民鄉親來說非常嚴重的警訊。相信主委很清楚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臺東縣就占了15個。而在臺東21萬人口中,有將近三分之一、大概八萬人口是原住民,高居全國第三。這次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財力級次做出非常不合理的調整,未來將對許多原住民鄉鎮造成嚴重衝擊。主委,臺東縣以往的財政等級是第幾級?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所知道的應該不是第一級。
黃委員建賓:對。因為主委常收到計畫,應該知道臺東一直來都是第五級,結果最近所公布的名次是第一級,一次從第五級調到第一級,跟首都臺北同列為自籌款最高的等級。主委,這不是升等,是沉重的負擔;這也不是獎勵,而是變相的懲罰!本席為什麼會說是變相懲罰?依據中央所公告,財力第一級的縣市包括臺北市、新竹縣(市),接著就是臺東縣。臺北市一年的稅收大概是一千八百億,新竹縣(市)有科學園區作為重要的財源來源,但臺東縣的人口大概才21萬,年稅收大概12億,這麼大的差距,卻放在同一個級距裡面。更嚴重的是,未來中央政府可以依據這樣的財力分級為理由,減少對臺東的補助,以致未來臺東要推動地方建設或社會福利時,都必須負擔更高的自籌款。本席在收到消息時,馬上邀請臺東縣副縣長王志輝立刻到臺北向主計總處抗議,要求重新檢討臺東的財力級次,並請主計總處函文中央各部會與所有機關,未來受理與臺東有關的各項補助計畫時,第一個要考慮臺東的偏遠性;以及第二個,原住民地區應從寬認定補助標準。目前以原民會所屬機關對地方政府補助的原則來看,原民會對地方的計畫型補助,會依照地方財力級次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補助,對吧?最高的比例是不能超過90%,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黃委員建賓:如此,財力第一級的地方政府除非符合相關情況,不然原民會是不會補助的,本席這樣講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不管縣市的財政級次是第幾級,原住民鄉永遠是脆弱的,即便是第一級,對原住民鄉的照顧也一定是比較脆弱的。所以我們對原住民鄉的補助,不會因為等級而有特別的差別,也就是一樣,仍然以照顧原鄉、照顧自己的族人為主。
黃委員建賓:所以主委的意思是未來不管臺東縣屬於第幾級,仍舊會比照原住民鄉鎮的補助標準,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一樣……
黃委員建賓:臺東縣的15個會跟其他40個原住民鄉鎮一樣,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沒有錯。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委。這點其實大家都很擔心,畢竟臺東縣的16個鄉鎮裡有15個是原住民鄉鎮,讓這些鄉鎮長情何以堪?未來只要想到計畫型補助的自籌款拉到這麼高,試問以後怎麼敢再送計畫?原本可以申請到90%的補助,接下來可能都沒得申請,且未來如果要推計畫也可能會直接被刷掉,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們再來看另一份資料。根據本席辦公室的統計,過去三年臺東縣各鄉鎮向原民會申請的計畫中,計畫性補助高達四百個項目,總金額36億。按照原民會的補助標準,若以財力一級的級次來看,不僅僅會被腰斬,而且是根本所剩無幾,對不對,主委?臺東縣是中華民國很重要的原住民鄉鎮所在地,也自詡為南島文化發源地。未來如果原民會不支持我們的話,那麼臺東縣的原住民鄉親就不會被照顧到,也不會有人重視。所以本席在這裡要向主委提出兩個具體要求:
第一,原民會必須檢討現行財力級次補助標準,如果中央仍然不願意調整臺東的財力級次,那麼原民會針對第一級縣市中的臺東縣,就必須考量原住民鄉鎮發展,還有臺東縣自有稅收不足的情況,放寬經費補助比例,也就是剛才主委所承諾的。另外,對於臺東縣15個原住民鄉鎮的權益標準,要比照其他40個原住民鄉鎮。
第二,原民會在參與其他部會的計畫審查時,也必須明確向其他部會表達,未來必須考慮臺東縣的地理條件、交通劣勢及稅收不足等問題,加上是原住民地區,因此計畫性補助款應該要全力協助,避免造成城鄉差異過大,衝擊到原鄉城鎮的發展。
以上兩點請主委承諾會向相關單位強力爭取,並在一週內提供資料給本席辦公室。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辦理。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委的支持,masalu,謝謝。
主席:謝謝曾主委,謝謝黃建賓召委。
接下來請吳琪銘委員發言。
吳委員琪銘:(10時37分)召委、與會同仁。請住都中心花董事長。
主席:請住都中心花董事長。
花董事長敬群:委員早。
吳委員琪銘:花董事長早。其實社會住宅政策非常正確,也因此都會區的接受度都非常高,大家都非常期待。至於包租代管,我認為包租代管政策並非永續,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才是正確的方向。怎麼說呢?現在很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他們的期待是什麼?擁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希望能抽到社會住宅,即使要等好幾年,而且是新房子。以頂埔頂福社區為例,蓋得非常好,共一千多戶,讓多少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夢寐以求,這是新北市於土城重劃區所蓋的,造成轟動,讓很多沒有房子的人期待社會住宅的興建,而不是包租代管。因此,社會住宅的興建腳步一定要持續。
至於土地取得問題,我想其實有很多國有土地可以利用,所以問題在於你們過去的政策錯誤,沒有提高重劃區的比例。目前重劃區的比例是地方政府將剩餘土地拿來公開標售,因此,若能將社會住宅的比例提高,那麼一個重劃區可以取得多少土地、蓋多少社會住宅?我們明知道很多年輕人都將社會住宅視為寄託,希望能擁有一間社會住宅。至於包租代管,臺灣的空屋率因為有人囤積叫空屋,所以政府的政策就是打擊炒房、打擊空屋,畢竟空屋一堆,卻不願釋出,如此,政府就必須加稅才可以嚇阻。所以我認為社會住宅的腳步不能停,現在請董事長說明。
花董事長敬群:謝謝委員對整個住宅政策的支持,其實住宅政策本來就是多元價值、多元的方案在處理的,大家在意、關心的重點可能會隨著進度而會有調整或檢討,例如我們現在就是針對有需要的人在蓋社宅,所以很多人在期待蓋好的社宅,這個期待是很大的,當然那個力量很大,而怎麼樣在現階段提供多一點可以直接來幫助得到的數量,所以租金補貼或包租代管就會是比較快,讓期待得到政府幫助的年輕人或一般的家庭能夠優先,這就是現階段的思考和調整。過去早期因為連社宅都沒有,也沒有租金補貼、也沒有包租代管,大家可能是說你有什麼都好,當我們走到這裡,走了這些年來,其實我覺得在這個時間點做一次整體性的再思考和檢討,然後再來看蓋完的社宅申請的住戶數,有沒有因為政府提供很多的租金補貼了,而可能那邊的壓力會小一點點,我覺得這都是大家可以互相思考和檢討的地方。
吳委員琪銘:董事長,我是想要了解整個市場,尤其是這些年輕人他們的需求、他們的願望,就是希望能夠取得一個社會住宅,所以社會住宅的需求是絕對比包租代管、絕對比租金補貼的誘因還要大。
花董事長敬群:一定是這樣的、一定是這樣的。
吳委員琪銘:所以針對這個部分,你必須要整個去做調整,包括未來針對重劃區,你取得土地的比例一定要提高。
花董事長敬群:是。
吳委員琪銘:比例提高的用意就是要拿來蓋社會住宅,這樣才可以澈底解決社會住宅的問題。
花董事長敬群:當然,也感謝委員一直給予我們支持啦,其實我們在這部分也是很認真在做的。
吳委員琪銘:好,感謝。
花董事長敬群:謝謝委員。
吳委員琪銘:繼續請教原住民主委。
主席(黃委員建賓):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主委好。主委,因為在我的選區裡面,原住民的比例在新北市算是非常高的,但我發現原住民的語言現在都已經斷層,因為年輕一輩的,你說學校的課輔所教導出來的,未必跟他實際上在家裡的學習,家裡一些老長輩教的速度應該會比較快,本席還是提倡,我們應該多辦一些活動,讓原住民的小朋友們都能來接觸,你看在一些活動上,小朋友他們接觸後的領悟力會比較高,所以未來我還是希望原住民委員會多來辦一些大型的活動,讓原住民的小朋友能夠去接觸、學習語言,這樣應該會比平常學校課程上的學習、吸收得更快,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因為很多的語言還是要經常被使用,如果是透過大型的活動,不管是歌謠、不管是舞蹈、不管是戲曲的比賽,我們都有在做這一類的比賽,全國有分初賽、決賽,都有,希望我們能夠持續舉辦這樣的活動,讓小朋友還有學校的學生,持續來使用自己的母語。
吳委員琪銘:因為我看三峽那個聚會所也蓋好了,未來我們還是要去推動一些活動,不能說蓋了之後你們就丟給地方政府,中央還是要介入、還是要多舉辦活動。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因為在三峽這個地方還有土城,原住民部落的人口是最多的,還有樹林,未來你們還是積極的去做規劃,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琪銘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許委員宇甄:(10時4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世芳部長。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部長好。部長,您在1月初的時候有陪同前總統蔡英文去參觀中和的社會住宅,當時蔡前總統也發文強調社宅是國家必須承擔的責任,而且賴清德總統競選時也明確的承諾要落實居住正義,所以要在蔡英文政府12萬戶的基礎上,再加碼興建13萬戶,到達25萬戶。結果大概在您陪同蔡英文之後,他也肯定、他也相信未來中央政府會繼續的一起來推動社會住宅跟居住支持的政策,但是一個禮拜後,您就提出了25萬戶的社宅可能會跳票,因為接下來可能會越蓋越少,所以要請問部長,賴清德總統競選時所承諾的25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截至今日為止是否仍算數?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確實在蔡英文總統到中和去看警消社宅的時候,我有跟他報告我們現在三軌齊下的目標值是110萬戶,當時也提到,蔡英文總統任內所完成的社宅總量是12萬戶,包租代管是10萬戶,所以我所說的數據,到目前為止,變動數並不大。
許委員宇甄:那請問一下,賴清德總統當時說會加碼興建13萬戶社宅,你已經講了未來會越蓋越少,請問會少到什麼程度?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目前為止,我們盤點出來的部分,可能會在4萬到6萬之間,那還要看……
許委員宇甄:4萬到6萬?
劉部長世芳:對不起,還要看北、北、桃、中等縣市地方政府,他們現在能夠跟中央政府一起來合作盤點的戶數,這個部分會有一些變動。
許委員宇甄:也就是說,原來是13萬戶,現在可能會調降為4萬到6萬戶,是這樣嗎?
劉部長世芳:當然要看時間、要看時間。
許委員宇甄:因為聽說這個計畫其實都還沒有送行政院嘛。
劉部長世芳:不是,報告委員,我們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並沒有改變,目前為止還是三軌,所以現在調整的是數目。
許委員宇甄:你剛剛講110萬戶的租屋族受到政府的補助……
劉部長世芳:100。
許委員宇甄:就是合計超過110萬戶。
劉部長世芳:現在已經超過110萬了。
許委員宇甄:那是因為你有90萬戶都是租金補貼,對不對?
劉部長世芳:不是、不是。
許委員宇甄:有90萬戶都是租金補貼,所以才能夠合計加起來是110萬戶。
劉部長世芳:不是。
許委員宇甄:尤其我們剛剛提到的12萬戶社宅,現在看起來好像達標,可是實際上只有四萬多戶是完工的,我們可以看一下現在這個統計表,而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的,加起來還有大概8萬戶左右,加起來才會有12萬戶,這也只是達到蔡英文總統當時說的12萬戶,但是真正12萬戶要蓋完,可能要到2032年,現在規劃中的28,230戶,這個就是剛剛您講的賴清德總統任內開始規劃中的嗎?就是所謂的13萬戶的社會住宅嗎?
劉部長世芳:目前規劃當中,但是事實上我們還在規劃,我剛剛有跟其他的委員報告……
許委員宇甄:所以還不知道嘛,也就是說,接下來13萬戶……
劉部長世芳:沒有,我剛剛有跟其他的委員報告過,目前我們在115到116年裡面可優先興辦的40處,大概是1.1萬戶。
許委員宇甄:那請問一下,為什麼會在賴清德總統才上任一年多的時間,你們就把他原來所說要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的部分,就已經開始公開的表示會跳票了,為什麼這麼短的時間,而沒有好好的努力?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第一個,我們沒有講會跳票,而是需要調整。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從租金補貼裡面所分布的樣態,知道社會住宅的需求量,大概就是集中在北、北、桃、中,這些所謂的精華地段跟精華地區,因為現在全臺灣22個縣市已經有蓋好很多社會住宅。
許委員宇甄:你剛剛在回答其他委員的時候,我有聽到,這個應該是在你們上任前就會知道,社會住宅需求的部分大概就是會在精華區,絕對不會現在才知道。
劉部長世芳:沒有,那個時候是全國的盤點,用盤點的方式,但是還沒有跟縣市地方政府商量。
許委員宇甄:也就是說,現在除了跳票之外,您剛剛還提了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營建會增加碳排,影響2050年的淨零目標。請您看一下,您在2024年9月2號參加自然碳匯及低碳建築研討會的時候,還提到25萬戶社宅每年可以減碳11.23萬噸,但現在的說法卻變成因為蓋社宅會增加碳排量,所以我們也要多利用現在的空屋、餘屋,所以到底蓋社宅是會增加碳排,還是會減碳?
劉部長世芳:蓋得越多,當然碳排就越多,蓋得越少,碳排就越少。
許委員宇甄:請問您在2024年講到25萬戶社宅每年減碳11.23萬噸,這個是怎麼來的?
劉部長世芳:第一個,當時我們在蓋社會住宅的時候,因為我們要求社會住宅要走綠建築標章,所以綠建築跟一般的標章比起來,是這樣子做……
許委員宇甄:所以現在不用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要求更嚴格,也就是說,在氣候變遷委員會裡面,總統有明確要求住商裡面的碳排量要達到35%,我在參加自然碳匯研討會的時候,那時候的目標不是35%,既然是35%的狀況之下,社會住宅如果可以減少新蓋數量的話,它減少的碳排量就會更多。
許委員宇甄:不管是當時你說會減少碳排或是現在會增加碳排,其實大家都聽得一頭霧水,都會覺得到底是當時為了要推社會住宅、當時為了要推賴總統的政見,所以什麼樣子都有可能來帶動社宅的興建,可是現在又是這樣子,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用淨零轉型來告訴大家說社宅的興建應該要少一點,這個其實聽起來事實上大家都沒有辦法接受。
劉部長世芳:其實委員還有另外一個重點就是稀缺的蛋黃區土地太少了,那才是真正有需求的人所需要的地段。
許委員宇甄:另外,再請教部長,既然您剛剛講說社宅的興建會越來越少,為什麼今年住都中心還要增加35個名額,並增加將近9,000萬的經費?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的方向有三個:第一個是社會住宅的興建;第二個就是現在已經完成的社會住宅還需要有人做社會住宅的管理;再加上我們現在還有都市更新、公辦的都更。所以有三個面向,但是這些人數,我有要求住都中心已經要做檢討,不能夠以增加員工人數為主。
許委員宇甄:這個在本席之前已經有提出來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可能住都中心也要了解一下,既然接下來社宅會越蓋越少,所以住都中心的員額事實上必須要調整,經費也應該要減少才對。
另外,最後想要請教你,既然剛剛聽部長講,重心都轉向包租代管跟租金補貼,我們看到為了擴大租金補貼2.0,當時為了衝業績,內政部就宣傳說免房東同意、直接申請、手續簡便,然後告訴年輕人:放心來申請吧,政府挺你!結果現在他們忽然收到叫他們要補繳的租金補貼繳回通知,因為房東房子的稅籍不符合或建物用途不對,然後發公文叫弱勢的房客把錢繳回來,動輒幾萬、十幾萬……
劉部長世芳:沒這麼多。
許委員宇甄:其實要租金補貼的人就是相對弱勢,為了當時你們要去衝這樣的業績,結果造成我們的房客受到這麼大的問題,針對這個部分,國土署說返還困難可分期付款,這不是返還困難的問題,這是當時你們的政策推廣造成房東、造成房客不了解政策,而被迫做這樣子的……騙大家上車之後,後續再對弱勢人進行抄家,這樣子可行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來做精進方案,因為這裡面包括第一個,他身分變更;第二個,他所住的住宅是否符合我們當時所說的住宅的部分,都需要後續的查核,再來就是也有可能他因為短期的租屋,譬如寒暑假,所以會造成我們查核上的困難,也就是說,我們第一線的查核是在地方政府,第二線的複核是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發現複核有狀況的時候,就會要求第一線的地方政府需要做追回的動作,追回如果有困難……
許委員宇甄:部長,如果當時有宣傳免房東同意、直接申請、手續簡便而造成房客誤導的話,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就應該要來好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說事後稽查的問題。
劉部長世芳:我們應該是有定型化契約的提供,但是在處理的過程當中一定會有這些困擾……
許委員宇甄:對,在宣傳上是不是有這樣的問題?如果有的話,我覺得政府應該要來解決這樣的問題。
劉部長世芳:我們會來幫忙,跟地方政府一起來解決,因為目前大概是1.3%左右出現這樣的狀況,有溢領的狀況。
許委員宇甄:不管百分之多少,我想會來使用租金補貼的民眾就是相對弱勢,我們一定要幫他解決問題,謝謝。
劉部長世芳:好,了解,是的。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牛煦庭委員發言。也跟委員會報告,我們在牛煦庭委員詢答完之後,休息5分鐘,之後我們再處理臨時提案。
牛委員煦庭:(10時54分)謝謝主席。內政部部長有請。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部長午安。我就直接問問題好了,現在確定減少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已經確定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方向了嗎?
劉部長世芳:在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有跟院長報告過,但是我們的總目標100萬還是沒有變,但是……
牛委員煦庭:我只問你直接興建社宅。
劉部長世芳:直接用素地來興建的部分可能會減少,但是並不是表示停止,跟委員報告,因為太多人在網路上面用誤解的方式來誤解我們的社會住宅政策。
牛委員煦庭:所以不是不蓋,只是減少,是吧?
劉部長世芳:因為目前在溝通上出現困擾,所謂的溝通上出現困擾就是包括北、北、桃、中這4個市政府,他們目前也出現速度變慢,牛委員也非常清楚,您對這一塊非常有精闢的見解,所以我們就是跟著它配合。
牛委員煦庭:部長,因為賴清德總統於2023年9月20號在社宅推動聯盟的拜會場合中公開宣示說:我當選總統之後,將會在蔡總統20萬戶的基礎上以兩任8年進行規劃,增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新增13萬戶。所以就跳票了嘛!對不對?
劉部長世芳:目前賴總統上任是一年半多,我們是朝著這個方向來努力,但是我想您剛也看到了,就是蔡總統8年任內的20萬戶目前很辛苦……
牛委員煦庭:很辛苦,我理解,我從來看這個部分是一定很寬啦,但是你如果今天講政策要修正,那你就要承認當初開出來的支票太大張而且有跳票的狀況嘛!部長,你願不願意承認這件事?
劉部長世芳:我覺得在數據上確實是需要調整。
牛委員煦庭:數據上確實是需要調整。好,現在很多人對這件事情當然就引發社會震動,尤其是關注居住正義政策的公民團體也好、有需求的人們也好,這個原因是什麼,我想我們也講得很清楚,不管在媒體上或怎麼樣都講得非常清楚,因為在過去這麼一段時間討論居住正義的政策流變裡面,直接興建住宅到了最後其實是變成大家的平衡點,因為很多深水區的東西,當然我們也看到之前內政部有講、國土署也有講,我們可以釋出很多的空屋,以及我們是不是要課徵更重的囤房稅等等,這些東西前面很多人倡議,但之所以沒有辦法一步到位就是因為這個東西涉及了更複雜的利益結構,以至於推動相關的政策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所以裹足不前。
我們前一段時間在這個地方審理住宅法,去討論到稅制問題的時候,政府也一律是保守以對,這就是為什麼到了最後大家就期待可以直接興建社宅……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們有更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
牛委員煦庭:確實政府要花很多錢去興建社會住宅,但是難道不值得嗎?部長。
劉部長世芳: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是我們共識性最高的,至於如何做到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必須要一步一腳印,而且在數據上面的,我們可能會調整,但是並不是表示完全歸零。
牛委員煦庭:部長,我們之前在這個地方討論過很多住宅相關的政策,大家也都非常清楚,其實在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裡面成本最高的就是土地,如果土地有辦法順利取得,你還會覺得這件事情財務負擔非常大嗎?部長,如果社宅的土地可以順利取得,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政策阻力會不會那麼大?會不會壓力很大?
劉部長世芳:不能只有因為土地成本而已,還有其他的成本,比如說,跟委員報告,有些社會住宅所興建的地區等於是一個造鎮的計畫。
牛委員煦庭:是啊!
劉部長世芳:造鎮計畫裡面交通運輸、都市計畫的變更等等這些都是需要曠日廢時的,這個委員了解地非常清楚。
牛委員煦庭:這就是本席今天特別跟你討論,因為我們看到,當然你推這項政策很困難,你有很多的理由,本席願意理解,但很多理由其實完全站不住腳的,譬如說我最不能接受……
劉部長世芳:我們可以一起來討論。
牛委員煦庭:我最不能理解的理由就是,我們沒有什麼剩餘的國有地,剩下的國有地都在偏遠地區,蓋了也沒有人要住,這非常荒唐。部長,你和內政部、國土署也做過這麼多的都市計畫,我們光是北、北、基、桃這4個縣市現在有多少條捷運正在蓋?
劉部長世芳:北、北、桃、中。
牛委員煦庭:沒關係,我先講北、北、基、桃北部四縣市就好,我先不講臺中跟南臺灣的都會區,我先講北臺灣的都會區就好,有多少條捷運正在蓋,部長知道嗎?
劉部長世芳:多少條捷運正在蓋?
牛委員煦庭:大概就好。
劉部長世芳:你是說新北還是基隆?
牛委員煦庭:北、北、基、桃。
劉部長世芳:你現在是講哪一條線?
牛委員煦庭:有多少條捷運正在興建?沒關係,今天交通部不在,我不為難你,我唸給你聽,環狀線有北環、東環、南環,萬大線有一期、二期,有汐止民生線、有基隆捷運,在桃園有棕線、有綠線,綠線延伸中壢,還有鐵路地下化等等。這些捷運的大型建設計畫很多基本上至少都是進到綜合規劃階段,很多都已經核定了。這些計畫會帶來多少場站開發?TOD的都市計畫變更?這內政部有沒有掌握?
劉部長世芳:我知道委員就是要告訴我TOD,但是TOD是不是能夠變成唯一拉動直接興建社宅的因素,其實都是要多重討論。所以我剛剛有提到,我們的態度是穩健的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牛委員煦庭:我現在就很擔心,因為光是這些有捷運建設的地方,怎麼會是偏遠而且沒有人願意居住的地方?這些都是有人願意居住的地方!
劉部長世芳:所以需要時間。
牛委員煦庭:我們當初在修正住宅法的時候……
劉部長世芳:捷運要蓋完,可能就需要10年的時間。
牛委員煦庭:我們一度有在討論,是不是要把這些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等取得的,留一定比例一定要去興建社宅,就是給你大量的土地,結果當初內政部的態度是什麼?你們說不要把這個寫得太死、不要把這個講得太明,你們一定會做!但結果是,如果我們沒有給予一些相關措施的時候,你的結論就是不做,然後你就開始說,土地取得很困難等等,這不是很奇怪嗎?
劉部長世芳:不會啊!
牛委員煦庭:明明就有法規上的條件、建設上的帶動啊!
劉部長世芳:如果3%跟5%的土地取得可能要入法,對此,我們在過去的一段時間也跟直轄市政府討論過,有些直轄市政府是直接反對3%到5%,所以我剛剛有提到,我們在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裡面最大的問題是溝通,且溝通還包括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的溝通。
牛委員煦庭:所以部長現在是在指控這些直轄市的首長都不想蓋社宅嗎?
劉部長世芳:我沒有指控。
牛委員煦庭:因為就本席的理解,地方政府對於這個計畫是不會排斥的,那你為什麼要自己踩煞車?
劉部長世芳:他們不會排斥,但我們也沒有踩煞車……
牛委員煦庭:你們又變成沒有踩煞車了?
劉部長世芳: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現在在調整方向,看看怎麼樣穩健的推動,包括桃園市長跟新北市長,他們也覺得穩健的推動非常重要,中央政府如果沒有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的話,社會住宅是蓋不成的。
牛委員煦庭:當然嘛!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們沒有要踩煞車……
牛委員煦庭:你沒有要踩煞車,那就維持13萬戶的宣示,你儘量去做不就好了嗎?為什麼要主動說不蓋了呢?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正努力的推進當中。
牛委員煦庭:那不就很奇怪嗎?
劉部長世芳:但是沒有定案。
牛委員煦庭:沒有定案?這又變成怎麼一回事了?要轉彎了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每一件事情都是要穩健推動的時候,從土地的取得到資金、到TOD、到都市計畫,都是要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合作。
牛委員煦庭:我都是在鼓勵你們積極去取得、積極去推動……
劉部長世芳:我們非常的積極,所以才要穩健。
牛委員煦庭:那為什麼你要把13萬戶的計畫砍掉?你為什麼遲遲不核定,最後說……
劉部長世芳:我們哪有說要砍掉呢?我們的意思是要調整這個方向。
牛委員煦庭:你為什麼要調整呢?
劉部長世芳:調整方向是因為在有限的時間裡面,要麻煩地方政府非常多,而且地方政府原先所提出的、答應的直接興建戶數也非常的多,甚至有些到目前為止只有完成千戶而已,而不是萬戶。
牛委員煦庭:你有很多的新計畫,各地方縣市政府也有若干的進度或一些想法,這樣好了,請你會後提供相關的資料,因為你一下講說你們還是很積極;一下講說要穩健;一下講說還沒有定案;一下講說還沒踩煞車,這樣很奇怪!
劉部長世芳:沒有,這些都是基於可及性、務實性跟精準性三個原則。
牛委員煦庭:請你會後提供相關的資料,包括現在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時間表、你所謂的穩健等等相關的資料,請提供讓大家做長期追蹤。但本席是建議就按照13萬戶的目標去拼,而不是今天做不到就砍,現在大家擔心可能會「破窗」,13萬戶一下變6萬,一下說4萬,會不會過兩年變2萬或是變1萬?這個是人民的擔心,本席只是提醒你而已,希望部長好好加油。
對不起,我還要1分鐘,部長請回,我請原民會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主委,我們討論一下桃園羅浮的濕地重劃案,因為之前跟你手下開會開了半天,這大概是第一個有涉及原保地,在市政府規劃相關的案例裡,面對於土地的運用、地主的權益,其實都已經做了確保,但是因為法規上的一些疏漏,而且過去沒有這樣一個案例,所以該案目前還是停滯不前。現在原民會的態度是怎樣呢?如果不修法,你就沒有辦法用任何其他的方式來調整,讓這件事情可以圓滿,是這個意思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請土管處跟委員說明。
謝處長亞杰: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去年12月21號的時候,有請桃園市政府針對該濕地重劃案召開說明會,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原住民地主有14位,但重劃完之後,獲配的只有3位,所以我們要求桃園市政府針對其他沒有受配的11位土地所有權人的部分進行說明會。桃園市政府後來也有召開說明會,但是在這次的說明會當中,只有3個地主有到,11個基地地主都沒有到,這3個地主當中,甚至幾乎都是反對重劃,所以基於程序正義,我們要求桃園市政府應該讓這14個地主有知的權利、讓他們知道這個重劃案對他們的土地權益有什麼影響。換言之,我們已經要求桃園市政府,針對這未到的11個原住民地主,來做進一步的說明。
牛委員煦庭:那時候的協調會其實就是這樣,桃園市政府要去負責與地主溝通的相關部分,我們這邊要負責的是法規解釋上排除的部分,我們現在擔心的是,會不會跟地主溝通後,大家都OK了,到最後還是卡在法規上,會不會?
謝處長亞杰:不會。
牛委員煦庭:確定不會?
謝處長亞杰:不會。
牛委員煦庭:這裡可以押軍令狀?
謝處長亞杰:不是,跟委員報告,其實,因為土地重劃案的主管機關在內政部地政司,其實我們有跟內政部地政司協調……
牛委員煦庭:講好了嗎?
謝處長亞杰:他們正式函復的文其實並沒有具體回復,就是這個市地重劃的結果,是不是算是由政府取得?所以這個部分還是回歸到我們山保條例第三十七條有關於原保地劃設的精神,在保障原住民生計這樣一個立場來去說明。
牛委員煦庭:對嘛!所以我才講,跟相關地主的權益溝通,這個市政府要把它做好。
謝處長亞杰:對。
牛委員煦庭:只要他們同意,這個要件就算符合了,對嗎?
謝處長亞杰:還要考慮到法規面的問題。
牛委員煦庭:這就是本席今天問的問題啊!會不會大家溝通好了,到最後你還是要考慮法規面的問題,然後整個案子還是沒有辦法處理!
謝處長亞杰: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看,就我們去年12月21號召開的說明會,已經到場的3個地主,其實幾乎都是反對的。
牛委員煦庭:地主的問題不是你要處理的,是市政府要去溝通的,我要問的是程序面的問題,只要地主都講好,是不是就可以了嗎?還是我一定要為了這個事情要去啟動修法?我覺得很奇怪,這當然也是有公共利益在裡面,未來也許會有其他的案例也是這樣來做處理的,只要地主的權益可以被確保,原民的權益不會受損,其實應該要樂見地方有辦法做合理的重新規劃跟發展,對不對?
謝處長亞杰:報告委員,基於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我們原民會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就是要保障原住民族的生計,所以基於這樣一個立場,我們會去從這個方向去做解釋。
牛委員煦庭:所以主委,他說了算?不管怎麼樣都還是要看法規嗎?還是你可以作主決定一下,這件事我們可以用政策解釋的方式處理?你如果真的決定了,我就回去催桃園市政府,趕快完成溝通程序,這事情就圓滿了,可以做到這樣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希望兩方面都能夠完成,尤其是……
牛委員煦庭:你現在又變成希望兩方面都要完成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對、對。
牛委員煦庭:所以要解套的話還是要修法?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牛委員煦庭:你說的是「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牛委員煦庭:好,這樣我知道了,辛苦了,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7分)
繼續開會(11時18分)
主席:我們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共4案。請宣讀。
一、
針對內政部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授權,正研擬《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擬規定一定規模以上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強制設置太陽光電。
鑒於該辦法已於114年12月19日發布,且社會各界對於將「一般住宅」及「商業辦公大樓」納入強制範圍存有消防安全、產權維護及增加建築成本之高度疑慮。
為避免執行窒礙,爰提案要求內政部與經濟部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施行日期於行政院核定前,應加強該標準政策宣導及溝通,以消弭「一般住宅」及「商業辦公大樓」施行之疑慮。
提案人:張智倫 黃建賓 牛煦庭 許宇甄 丁學忠
二、
社會住宅是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的重要居住政策,對於照顧青年、弱勢族群及穩定都市居住環境具有實質助益。嘉義市屬高度發展的都市區,人口集中、居住需求持續存在,確實有興建社會住宅的必要性。
目前嘉義市先前評估規劃的社會住宅案已陸續進入施工階段,顯示政策方向正確、需求確實存在。展望未來,隨著都市發展與人口結構變化,嘉義市對於社會住宅仍有持續推動的空間與必要性,且部分用地與規劃作業已在進行中。
因此,建議中央依適合之用地,與地方政府合作,加速相關規劃與興建作業,以回應市民實際居住需求,落實居住正義。
提案人:王美惠 李柏毅 黃 捷 張宏陸
三、
有鑑於「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政策目的,係在強化原住民族語之保存、復振與傳播能量;其中「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跨國族語節目製播計畫」編列經費,原意在於提升族語發展、培力節目自製能力與國際交流製播量能。
惟相關經費遭挪作與族語無關之運動會及周邊活動,形同掛羊頭賣狗肉,已非單純行政調整,而是偏離法定政策目的、掏空族語振興之重大疑慮。
尤有甚者,該筆款項係經立法院揭弊監督後方得保留之經費,原住民族委員會不僅未記取教訓,反疑似變本加厲以活動包裝、規避監督,損及國家語言政策公信力,亦傷害族人對政府推動族語復振之信任。
為釐清經費用途合法性、政策目的符合性及責任歸屬,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議辦理下列事項,並以書面函復本席國會辦公室,俾利後續審查與追責:
(一)釐清法源與目的:就「跨國族語節目製播計畫」之核定目的、應辦工作項目、預期成果指標與可支用範圍,提出明確書面說明;並說明本案是否符合「強化族語發展與節目自製能力」之政策目的及法源依據。
(二)完整揭露預算與支出:提出本案8,500萬元之完整預算編列與執行明細(含用途別科目、各項採購/契約金額、委外項目、付款期程、核銷憑證類型),並逐項說明:
1.為何僅6集節目即支出高達8,500萬元之成本合理性與市場比較依據;
2.近九成經費用於活動辦理之必要性、與族語製播之關聯性及其成果驗收方式;
3.是否涉及周邊販售、宣傳支出與其收入流向與會計處理;
4.經費支出之檢討:若經查核認定涉及與計畫目的無關之支出、或不符預算科目及核銷規範者,請提出逐筆追回、責任追究與行政懲處之具體作法與時程,並提出後續防弊機制(含專案稽核與公開透明措施)。
提案人:高金素梅 許宇甄 黃建賓 鄭天財Sra Kacaw
四、
有鑑於「部落公法人」制度之本旨,係在建構部落治理制度,包含部落決策機制之建立、角色分工與責任鏈之釐清,使部落得以「有組織、有程序」回應公共事務,並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精神。惟原住民族委員會迄今遲未公布相關辦法與制度配套、反而先行推動114年度「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致原住民族各界難以支持與理解,亦引發制度正當性與程序正義之重大疑慮。
尤有甚者,即便以「試辦」名義推勧,仍應遵循「由下而上」之部落自主原則,採公平、公正、公開之程序,確保部落充分知情、自由選擇與實質參與;若以自上而下命令式推動,將使試辦淪為行政績效工程,背離部落自治初衷,並可能造成部落內部分裂與治理負擔外部化,影響部落長期治理穩定。
據此,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兩周內研議辦理下列事項,並以書面函復本席國會辦公室,俾利後續監督與審查:
(一)儘速完備法制與配套:請提出「部落公法人」相關辦法(含設立要件、組織架構、權責範圍、財務制度、監督與救濟機制等)之具體公布時程與草索內容,並説明逾期未公布之原因及補救措施。
(二)釐清試辦之法律依據與政策目的:請説明114年度「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之法源依據、政策目標、預期成果指標、試辦範圍與適用條件,並提出與正式制度銜接之路徑圖與退場機制。
(三)建立由下而上之公平公開程序:試辦計畫之遴選與參與,應採公開徵件、資訊透明、評選標準明確、審查委員組成公開之方式辦理,並確保部落有充分討論期與部落會議決議程序;請提出完整作業流程、時程表及部落知情同意之具體做法。
本席重申:部落公法人是部落治理的制度基礎。制度未完備、程序不正當,試辦只會消耗部落信任、破壞自治初衷。請原民會以部落為主體、以程序為底線、以法制為依歸,勿再本末倒置。
提案人:高金素梅 許宇甄 黃建賓 鄭天財Sra Kacaw
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在相關單位向提案委員說明之後,我們臨時提案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依溝通結果通過,第四案照案通過。
我們現在繼續進行詢答,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主委。
主席:請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好。主委知道原住民族教育程度的落差嗎?原住民跟非原住民大專學生的粗在學率的差距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75%到9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正確的數字,這表示原民會的處要加油,我質詢過教育部,你們的同仁也在,回去以後要跟主委報告。近5年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的粗在學率在107學年度的差距是31.9%,然後逐年增高,在113學年度的差距高達36.85%。今天原民會在業務報告裡面有特別提到要提升原住民的人才,其實教育是最重要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所以對這個部分原民會要去重視。當然,你會覺得跟你們的業務沒有很大的關係,事實上,你們有幾個部分要去和教育部協調。第一個部分是外加名額,主委,我們過去考大學的時候不是外加名額,後來改為外加2%,是杜正勝前部長在任的時候把它改為外加2%。在經過我的協調之後,現在教育部對部分科系提高為外加5%,但是那些科系太少了,而且教育部的這個辦法是規定原民會跟教育部一起去跟大專校院能夠增加這些科系,所以最好是全部改為外加5%,因為我們的落差太大了,主委,可以去協調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我們來跟部長協調。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也要請副主委積極的協助主委去跟教育部協調,過去我在當副主委的時候都是負責去協調。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教育部對學雜費的減免,這個會跟什麼有關係呢?就是跟我們原住民學生的休學、退學,也就是跟教育經費有關係。你看我們111學年度大專以上學生的休學率,原住民是10.55%,一般的非原住民只有5.87%,差距將近一半;我們的退學率更高,高達13.01%,也將近有5.63%的落差,這就是因為沒有經費、預算。尤其是在外加2%之後,有些原住民學生就去念私立大學,私立大學的費用很高,因為付不起,所以變成要半工半讀,當然就會影響學業,最後就會休學,甚至退學,這都是跟經費有關係。行政院在112年6月29號公布了私立大專學校非原住民的學生可以少繳3.5萬的學雜費,但是原住民完全沒有受益,因為我們有另外一個制度,本席在112年7月就去協調,但是經過了8年都沒有調整,所以要請原民會去和教育部協調。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在每年編列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的時候,原民會要去跟教育部協調,就是原住民族教育經費不能少於多少,對那個部分你們要想怎麼樣去調整?因為教育的相關經費是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要請原民會儘速去協調。至於原民會本身的獎助學金部分,從111年到現在也都沒有調整,為因應物價指數等各方面,你們應該要去協調。主委,你們預算的編列要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有所重視,對這個部分要去修正、要調高、要檢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我們檢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接下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很重要,你看105年12月31號的決算數,淨值高達一百十七億七千多萬元,因為被挪用作為禁伐補償,所以112年 12月31號的決算數是負的,變成負數,本來淨值是正數,從一百十幾億變成負的63億,到114年12月31號累積短絀的預計數是負的六十七億六千多萬,到113年決算數累積短絀又增加,是負的六十八億八千多萬。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你們要做其他事情都很困難,所以對這個要去爭取,主委,你要知道,在當初沒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時候,我在臺灣省原住民行政局副局長任內開始去和主計單位協調,每年去撥幾億,所以才會達到一百多億,就是有這樣的一個基礎。但你看這個部分一直短絀,106年立法院在第9屆第2會期就有決議應該要去撥補,所以高金素梅委員跟本席有共同提案要修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加以明定,因為這個本來就超過一百億,對不對?我們要修法,所以你們要去和相關部會協調,請他們要支持這個修法,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今年有挹注5億到這裡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很清楚,那個還是去做禁伐補償了,所以禁伐補償這個部分的要扣掉,本來就不應該,禁伐補償本來應該用公務預算的,所以這個部分要去協調。反正要讓它回到100億的方向,有這個基金你才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貸款,原住民保留地貸款開始做了,既然已經有綜合發展基金去做信保,就應該要降低利率,結果利率還高達2.28%,其他的新青安房貸、一般型房貸都比較低,我們的還是高!既然有了信保、既然有基金去保證,就應該降低它的利率,這個才是對我們原住民權益的保障。
接下來內政部部長也來一下,主委你也要在場,這是你的業務。我舉例,過去沒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時代,臺灣省政府開始每年編列相關的基隆國宅、新店中正原住民住宅,當初馬耀.谷木帶頭去臺灣省政府抗議,我那時候是副主委還副局長,那時候去興建,買了中正國宅,像這樣的當初就是用這政府的經費、公務預算,現在當然又出了問題。你看新店三峽也是用公務預算,相關汐止花東新村,也都是用公務預算,那時候都沒有住宅法也沒有原基法,但現在有了原基法,策定原住民族住宅政策,要對都會區的安居要有保障、要協助。住宅法第二條第四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會同主管機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但105年12月23號修正到現在,沒有一個專屬的原住民族住宅。現在都會區的原住民人口已經高達52.8%了。原住民族住宅自有率,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都差距百分之三十左右,這樣的差距,當然要去加強原住民專屬的社會住宅,但是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一個,主要還是經費嘛!所以本席針對原民會114年至117年原住民族住宅計畫,也曾經協調國發會,當然就內政部而言,你們的住宅基金難道都不能提供作為興建原住民專屬的社會住宅嗎?都沒有做!你看看國發會的主委質詢答復都同意了,要列在原住民住宅的四年計畫裡面,本席也發了公文,國發會主任委員的承諾,也都發文給原民會,卻都沒有做,所以加油,就修正、提出去、送出去,我們共同去協調相關的部會,甚至行政院。處長,趕快發文、趕快修正,還沒有做嘛,對不對!這個已經快要一年了,一定要去爭取。部長請回座。
最後,主委,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造成重大的傷亡,包括住宅,相關的這些我們已經受害非常深了。現在經濟部水利署要將馬太鞍溪河道治理土石的暫置場,放在馬太鞍部落的香草場部落裡面,這個部分要請原民會,第一個,這裡面很多的土地,部落原住民的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增劃編保留地,因為分割經費沒有,一直到現在幾十年都沒有辦,保留地他沒有拿到所有權,當真的被強制做土石暫置場的時候,他完全拿不到任何的……連徵收都不會有,所以第一個,要請原民會就保留地趕快加速辦理。第二個,這是我們的部落,要依原基法,因為馬太鞍溪堰塞湖特別條例有提到要依原基法,所以你們要跟經濟部水利署說,你要設這個暫置場,要依原基法,要經過馬太鞍部落的諮商同意,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趕快發文給他們,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我們請鄭正鈐委員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39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一下劉世芳部長。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部長好。今天的主題,其實就是我們的社宅原本是宣示要做13萬戶,現在可能就往下修,我剛剛有聽您提到可能下修的數量大概是到4到6萬,對不對?是不是這個數字?
劉部長世芳:是,目前是這樣子,但是還沒有完全定案,因為我們主要有2、3個市政府還沒有去拜訪。
鄭委員正鈐:理解。量下修可以理解,不過某個部分也算是政策的跳票,可是品質不會下修吧,對不對?
劉部長世芳:完全不會。
鄭委員正鈐:完全不會嘛,好!我想請教部長,因為內政部在2021年有宣示未來興建社宅必須同時符合綠建築、智慧建築跟耐震三大標章,2021年就開始,所以這個政策不會改變嘛?
劉部長世芳:到目前為止也是這樣子。
鄭委員正鈐:沒有改變嘛,好!我想請教一下,確實有些社宅建案是符合這三種標章,而高雄的仁武安居社會住宅,是不是完全符合上述三大標章的規範?
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請可以請董事長?
鄭委員正鈐:可以,請花董事長。
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我們的社宅,除了最早的1、2個案子可能只有2個,沒有3個之外,我們後面……因為我們現在有169個案子,應該全部都至少符合3個。
鄭委員正鈐:應該都全部都是嘛!
花董事長敬群:是、是。
鄭委員正鈐:所以仁武安居算在後來的部分,不是前面2個嘛,對不對?
花董事長敬群:應該是。
鄭委員正鈐:好的。我想確實住都中心在整個施工規範及施工和材料管理標準裡面都非常的清楚,也確實都講到,包括在鋪地磚的章節當中也都講得非常細,確實都有。我們去看比方說,包括蘆洲青年社宅等等,他們確實也都有具體地公布,我們在用地磚的時候,要符合這三大項的部分。可是因為本席收到了一些陳情,在高雄仁武的這個案件,地磚的部分疑似沒有符合標準,你往下看,我想請教一下董事長,針對CM60AB3這個品名的地磚,因為這個很細,我也不能指望說你現在馬上可以回復,可是這個地磚是不是符合綠建築標章?你應該很難馬上回復,你可以之後再給,我直接跟你講,因為這個是越南製的,它不符合標章,而且事實上,既然沒有綠建材標章,它也沒有納入綠建材資料庫裡面、都沒有,環保標章也沒有,也沒有綠建材證書,像這樣的狀態為什麼可以進到社宅的工地裡?可不可以請董事長回應一下?
花董事長敬群:報告委員,我立刻查好不好?讓我立刻查。
鄭委員正鈐:好,一個禮拜,請給本席很清楚的資料,就是本案件核准所有地磚的型號、綠建材證書的編號跟有效期間、送審的材料,還有核准的文件。這些部分請一併給我們,因為我們認為如果社宅總量的政策要下修,量是一回事,但品質不能打折扣,對不對?
花董事長敬群:當然、當然。
鄭委員正鈐:所以這個部分請務必給本席一個很清楚的資料,一個禮拜可以給本席相關資料?
花董事長敬群:可以。
鄭委員正鈐:一個禮拜可以。好,我再繼續問另外一個問題,請教部長,因為從1月1號開始臺灣的建築營造業出現了土方之亂,我不清楚部長知不知道這個事情?
劉部長世芳:在土方跟土資場的部分,我們了解。
鄭委員正鈐:其實對於剩餘土石方的管理數位化部分,這個方向本席是支持的。
劉部長世芳:謝謝。
鄭委員正鈐:可是在整個做的過程當中,因為整個制度改變非常地快,去化量、跨縣市的調度,還有系統韌性跟整個契約配套,感覺沒有跟上,我想請教部長,因為內政部有直接講說,目前全國的收納量能是1億5,110萬方,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這個數字當中,有多少是立即可以動用的量、有多少是已經符合所有法律程序可以用的、有多少只是計畫當中的,可不可以請部長做個簡單說明?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在去年5、6月的時候,三個部會已經同時宣告這個部分。
鄭委員正鈐:是。
劉部長世芳:只是有一些民間業者對這方面的了解不夠深入,有關總量的部分,我是不是請代理署長跟您回應一下?
鄭委員正鈐:可以。
朱代理署長慶倫:委員好。有關1億5,000萬方的部分是由行政院跨部會來協調,當然除了本來地方政府就既有的一些……
鄭委員正鈐:我要問這是現在馬上可以用的,還是未來才可以用?因為現在馬上碰到幾個大問題,一個是去化量能不足;第二個狀態,就是內政部說臺灣一天至少要有6,000臺運輸的車要裝GPS,新的政策要裝GPS,請問現在總共已經裝到多少的量?
朱代理署長慶倫:現在內政部的GPS已經將近五千臺。
鄭委員正鈐:快五千臺,那……
朱代理署長慶倫:再加上環保的GPS目前有1,832,總共有6,821臺。
鄭委員正鈐:請教代理署長,目前整個業界幾乎都停擺,碰到幾個狀態,因為整個土方成本馬上的上升,然後工程可能會碰到延宕的問題。我直接講比較具體的狀態,因為你剛剛還沒有回答我,就是1億5,110萬方可以處理的量,如果有這麼多去化量的時候,正常不會造成市場上這麼塞車的情況,因為我們去年整個公共工程出來的數字大概是3,600萬方,一年的使用去化量,可是如果有1.5億這麼大的去化量的時候,正常不應該塞車,我們也確實希望讓臺灣整個環境有好的制度,我們就要往下走,只是過程當中怎麼樣讓它走得順。剛剛部長有提到是廠商還不了解狀態,這就是我們在推動政策的時候必須要去處理的問題,不能夠所有的問題都全部推給廠商,我們要協助他們來解決。所以最後一個部分,我想很具體的要求國土署是不是能夠去了解、去調查目前這些公共工程的部分,大概有多少會因為這樣土石方政策的調整而受到延宕,如果受到延宕,是不是能夠協調公共工程委員會用制度性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讓這些工程延宕的部分能夠有一個調整的標準?可不可以請代理署長回答一下?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目前來講公共工程部分,其實現在院裡面都有在協調,所以公共工程的部分其實沒有太大問題,現在主要是民間工程,我們今天下午也會……其實我們部長已經在上個禮拜都邀集六都以及新竹縣市來討論,今天下午會把所有的縣市通通再找來,把現在所有處理的對策向大家說明。目前來講,我們內政部都有積極處理,譬如像剛剛講GPS的安裝,還有這些最終處置的場所,這1億5,000萬方有一些是中長期的沒有錯,但是依目前立即可用的……
鄭委員正鈐:中長期就沒有辦法滿足現在的狀態,所以現在才會塞車嘛,你剛剛提到公共工程部分可能可以顧到,可是民間的業者完全塞車,我想新政策的推出也不是只要滿足公共工程的需求,我們希望整個市場都能夠得到一樣的照顧,好不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好。
鄭委員正鈐: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國土署很具體的告訴我們,有多少的量可以馬上去做去化的,而不是只處理公共工程的部分,民間的部分也需要讓他們有一個合理去化的去處,好不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我們現在有一個……
鄭委員正鈐:請部長再回應。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想我們必須很務實地跟委員報告,大概三個方向:第一個就是擴增土資場,您剛剛所提到的擴增土資場部分,我們已經協調交通部在臺北港、臺中港以及高雄港的部分,目前的量大概是1億5,000萬方,但是現在可以用的量大概是3,000萬方到4,000萬方可用;另外,有關公共工程的土資部分其實沒有問題,就按照原來的步驟去走就可以了。再來就是簡化,還有要求加裝GPS,因為如果有加裝GPS,包括新竹縣市政府還有臺北市政府要求他們可以跨域清運這些土資,如果沒有GPS的話,可能就會變成亂倒、變成環保的大問題,後續的處理會更糟糕。我們現在就是想辦法把不合法土資的管道把它堵住,這是一點,所以也非常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現在GPS的量採取雙軌制,如果他在內政部已經有申請GPS的話,當然沒問題,現在已經達到5,000輛,還有以前因為配合環境部在處理的GPS,那個部分地方比較沒有實質上的運用,可是我們覺得可以雙軌,縣市政府也願意來支持。而且如果在雙軌上面有一些時間差的話,縣市政府在處理稽核都願意幫忙,這一點包括新竹縣市政府在內的7個縣市政府,都同意朝這樣的方向來處理,這是一個。
再來就是簡化行政流程,簡化行政流程的部分,就是如果他要加裝GPS的話,我們會在兩天內,只要他申請大概就會通過。還有我們把砂石車,不是只有現在的砂石車,包括一般3.5噸以上到8.8噸的車子,他如果願意來清運土石的話,我們也會讓他來處理,這一點我們跟交通部還有監理所已經談妥,所以事實上在一個禮拜的時間內,我們把北臺灣去化量比較不足的狀況已經做了部分的處理。再來就是執行面的部分,縣市地方政府的包括他們都發或是公務等等,這些他們在配合程度上都有提到,就希望業者不要因為安裝GPS是不是可以緩衝的部分,請他們不要先觀望,因為一觀望的話就會造成更大的塞車、會造成更大的環保問題。以上相關的部分,如果您對新竹市政府或者新竹縣政府所需要的土資量有多少的話,我們會後再查給委員來做參考。
鄭委員正鈐:OK,謝謝部長,因為我想這個問題確實是目前整個業界碰到的問題,我也給你時間去做完整的說明,你剛剛提到我們目前盤點出有3,000到4,000萬方可以用,我想你之後再給我更詳細的資料。有關於GPS部分,我要特別提醒一個狀態,A、B車的問題請務必要特別去注意。
劉部長世芳:我剛剛講的就是A、B車,A到B到C這三點的部分都已經處理了。
鄭委員正鈐:A到B到C不是這個狀態……
劉部長世芳:暫置場。
鄭委員正鈐:我意思是他用合法牌照,可是卻用非法的部分去處理,這個部分請務必要同時去做處理。
劉部長世芳:那是交通部權責,我們會跟他們一起來協調。
鄭委員正鈐:OK,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我們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王委員鴻薇:(11時51分)謝謝主席。請國土署代理署長還有劉部長。
主席:請代理署長朱慶倫及劉部長。
王委員鴻薇:部長還有代理署長,我接續剛剛鄭正鈐委員的題目。我們都知道最近有所謂的土方之亂;另一個是房屋租金因為溢繳被追回之亂,你可以看到我們的民眾現在可以說是連滾帶爬,但是原國土署署長,現在是從從容容地要去就任新職,我覺得看在民眾的眼中這麼多亂象,看在被這些亂象所困擾的民眾眼裡,真的是何其的離譜、真的非常諷刺!
我們來看土方之亂,剛才部長的回答,我特別把它仔細聽了一下,現在的土方之亂不是只有南部,昨天媒體大幅報導,大概都是集中在高雄,事實上在我們北部,包含很多處工地、包含國營事業、包含民間建商的案量,甚至學校等等,各處工地因為土方之亂,到目前為止很多都還在停工中,停工已經超過半個月之久。
所以:第一個,你們所提出來這些所謂的解方,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解決土方之亂;第二個,我們很擔心,因為有一些他們挖連續壁已經到四層樓或五層樓,如果他們繼續處於停工狀態,非常有可能發生工安問題,因為怕工地會崩塌。剛才我看到部長有點頭,我相信你也聽到這樣的說法,所以他們很擔心,像這個部分應該優先解決。比如有一些建地可能剛挖一層樓,開始擔心,但是已經挖四、五層樓的,很擔心如果還不能動工的話該怎麼辦!所以現在是處於全面受害、連滾帶爬當中。
剛才在講加裝GPS,我們不反對加裝GPS,但它有配套的措施,現在就是因為欠缺配套措施,現在狀況是怎麼樣呢?是中間這些土資場、土方場,他們等於有點像聯合行為,就是拒收!管你來自於哪裡,統統都拒收,所以才造成現在很多工地處於停工狀態,大家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所以我想請問部長的是,因為我也有注意到媒體,事實上這幾天有很多人反映,所以卓院長也說他在1月16號做了跨部會召集,我不曉得那個跨部會召集的結果是不是你剛才所說的,這是其一。第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做兩個具體的建議:第一個具體的建議,以我們臺北市來說,即便再增加最終處置場,沒有可能放在臺北市,所以跨縣市的部分真的急需中央協調,這是跨縣市的部分;另外有一些建地,比如A建地現在可能挖了四、五層,但他還有B建地或者C建地,這個時候可能B建地、C建地還沒有挖,為暫時解決燃眉之急,他可不可以把A建地的土方先暫置在B建地上面,然後一起處置?也就是說,這些土方還是會處置,但是可以解決現在已經挖得滿深的部分,不要出現工安事件。
第二個,你們可不可以輔導或者同意,如同公共工程,因為有一些公共工程在原來的建地就開始分類,不用透過中間的土資場,就可以直接送到最終處置場,這至少可以解決極大多數土方的問題。現在有一些民間業者其實是有能力,也願意投資,不要經過中間,現在就是中間集體拒收,等於就是在這個建地裡面直接先處置、做分類,然後比如說這個是臺北港可以接收的,因為臺北港也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收,是要處理過後的才會收,那就可以直接運到臺北港去,這至少就解決已分類的土方。
我剛才做了一些具體建議,現在就請部長回答,請問你們在1月16號開會到底做成什麼樣的結果?今天下午你們又可以做什麼具體保證來解決土方之亂?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剛講的這三個方法都是我們現在在精進的措施,相關的部分等一下代署長會跟您回應。但是我跟委員報告,除了行政院有召開跨部會會議之外,內政部已經先針對六都跟新竹縣市政府,也就是出土量比較多、建案比較多的地方,已經達成了協議,這裡面包括您剛剛所提到的暫置區怎麼樣定義,還有臺北港原來只有收公共工程的量,它是不是可以收民間興辦的部分?在臺北港有沒有可能整理出一個暫置區?這些都是可行的方案,我請署長回應。
王委員鴻薇:目前臺北港是朝這個方向嗎?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目前院裡面李顧問已經協商,大概會有將近14公頃的土地可以提供雙北暫置。
王委員鴻薇:14公頃?
朱代理署長慶倫:對。目前還在等兩個市政府做最後答復,在一週內。
王委員鴻薇:一週內都還是有點晚喔!你們可不可以……
劉部長世芳:這個禮拜。
王委員鴻薇:我知道,你們還是要加緊,因為挖四、五層樓的,他們很怕坍掉。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報告委員,目前已經開挖、施工中的工地,就是挖到一半的部分,我們是有配合行政院的決策做臨時暫置,關於臨時暫置,今天下午會開會跟大家討論。
王委員鴻薇:所以今天下午會有臨時暫置……
朱代理署長慶倫:會有臨時暫置的一個規定。
王委員鴻薇:好。我覺得這個問題真的一定要解決,因為再下去我們擔心會有工安問題,甚至也擔心到時候可能有些金融問題。
另外就是大家很關心的租金補貼回收之亂,我知道剛才有一些委員也有特別問到,你們說要責成縣市政府來加強處理,可是因為現在發生很多事情,譬如說租屋者在這個過程中持有房子,不管是用購買的或者有的是用繼承的,或者是他的家庭成員持有房屋。老實說,在臺北租屋,但是在南投、在雲林有房子,如何跨縣市做稽核?所以這個部分是沒有辦法責成縣市來做,這還是中央統籌,不然的話真的大家就會哀鴻遍野,現在要領年終獎金了,結果年終獎金還不夠去補回房屋租金補貼。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因為這是申請人資格的變動,坦白講,不管是受贈或是繼承,甚至是婚後配偶原來所有的房屋,這種東西的確沒有錯,是因為他的申請條件變了。
王委員鴻薇:但我的意思是他在南投有房子或在雲林有房子,臺北怎麼會知道?所以才會出現後來再去追繳,才會引起這樣一個問題。
朱代理署長慶倫:抱歉,委員,因為現在是總歸戶的關係,所以才會掌握到這些資訊,掌握到這些資訊以後,我們是按規定,因為過去審計部也要求我們針對這部分要查核。
王委員鴻薇:我知道是按照相關規定,但是這對於租屋者是很大的困擾。第一個,家庭成員持有房子他都不曉得,因為家庭成員持有房子不一定會跟他報告;第二個,這個房子符不符合資格?它是不是符合自用住宅等等之類的。一般租房子的不會去問那麼多,不會去問房東這個房子是不是自用住宅、這個是不是不能報自用住宅,不可能!所以才會出現今年這麼混亂的現象。
所以在這個部分,第一個,拜託你們,你們現在說要用分期的辦法,就是減輕這些人回繳的壓力、負擔。但是,第二個,我剛才講的,你們全部交給縣市,就會出現像這一次這樣的租金補貼回補之亂,不然以前怎麼不會發生?對不對?
朱代理署長慶倫:過去其實也有啦!不過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共同處理、加強教育訓練。
王委員鴻薇:你們應該去想一想、去檢討一下,是不是還只是責成縣市政府?交給縣市政府,你們比較輕鬆,但是我覺得反而會製造問題,好不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好。
王委員鴻薇:謝謝。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的質詢。
現在我們請黃健豪委員發言。
黃委員健豪:(12時2分)謝謝主席。一樣請內政部劉部長,還有國土署朱代理署長。
主席:請劉部長,還有代理署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部長早、署長早。今天還是一樣針對土方的問題,剛剛幾位都是北部的委員,我特別要討論中部的部分。這是你們上禮拜記者會提供的數字,其實在臺中市、臺北市、新北市的部分,臺中市確實出土量是全國第二,但是在直接利用之後,真正要送土資場的量只有212萬,處理的比例其實蠻多的,只剩三分之一需要處理。但是,如果依據你們上禮拜公布的地方擴增最終去處,你們看那個數字,剛剛部長提到不管中長期規劃還有短期規劃,中長期規劃是一億多立方米,現階段你們上禮拜公布給我們的數字是臺北港可以收3,000萬,高雄收容中可以收700萬;臺中的最終去化、最終處置場,到115年底會有200萬;彰化104萬。但這個數字是今年年底才會發生,此時此刻到今天已經是19號,因為你們16號那天早上有開跨部會會議,我記得16號下午的時候,我跟署長也有一個協調會,其中有臺中一些業者跟廠商來反映他們的想法跟意見。
從那天到現在為止,其實最核心的問題是臺中……因為就內政部的立場,全國的量是夠的,但是臺中要到115年底,這個量才會出來。所以我們想要解決的問題是,請問一下今天115年1月19號上午,我也跟臺中的10家土資場來確認今天能不能出?但他們今天還是不能出,已經19天了,如果再一個禮拜……再一個月左右要過年了,現在很多建案的土方沒有去處。今天你們有ABC嘛!B點是土資場的部分,可是土資場因為沒有C點,沒有地方去化,導致B點不能收,大家現在卡在這邊。今天內政部要給大家一個答案,以中部地區來講,C點到底要去哪裡?怎麼處理?可不可以送到北部?可不可以送到南部?有沒有開放?這個部分是不是請內政部或國土署給大家一個明確的答復,到底臺中、中部地區的C點,要怎麼處理?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有關C的部分,目前來講,當然第一個現在臺中市原來的處理方式,從A到C的這個部分,因為現在是簡化流程,這個部分也可以來處理,在今天的下午會議也會跟臺中市政府說明……
黃委員健豪:署長,我打斷你一下。早上我也問了這件事情,A到C的部分,依往例還是會送到土資場,所以A到C的部分,有時候送到土資場,有價料送到C,那B要處分嘛!可是因為今天沒有C的時候,在中間這段它的有價土方沒辦法分離出來,因為分離出來會沒有地方放啊!我這個建案、我這個場地,要出土出來了,這個土方很優秀、很好,有辦法再利用,本來有C處可以進行再利用,但是這個土方裡面一定有部分需要被堆置、被掩埋,需要經過B的處理。因為沒有最終去化的場地,所以它出來這一堆東西裡面,有些是要進到B去處理以進行再利用的部分,沒有B的地方,它也不能收嘛!因為B拿不到最終處置場地空間,拿不到照,他就不能發給A,所以你說A到C可以簡化,是以後可以把中間流程去化掉嗎?有價的直接處理、直接賣掉就好了嗎?然後B沒關係,是這樣嗎?
朱代理署長慶倫:現在是A到C的部分是沒有錯,沒有辦法處理還要再分類,才會直接到C。當然,B的部分也是經過分類處理、篩分,因為臺中的土質大部分都屬於卵礫石層,其實它很多是有價料,有價料當然有一些都可以直接A到C。另外,剛剛講的那個最終去處,我還是要報告一下,以臺中港來講,剛剛委員所垂詢的部分,我們院裡面也跟港務公司積極協調,115(今)年底,比較多的143萬放置部分可以來處理。短期之間,我們是用暫置場,暫置的部分港務公司也提供5公頃的土地,但是這部分臺中市政府必須要跟港務公司共同來談,怎麼樣收費?怎麼樣去做後續的處理?這個部分在上次副院長的會議也有談到。
黃委員健豪:署長,稍等一下。部長,我想問你一下,你聽一下你們署長剛剛這樣講,當然一切都很合法、都很合理,但是還是沒回答到我的核心問題。今天你們公布這個政策,大家也都支持,包含GPS雙軌並行,這個部分大家都支持,沒問題!但今天最核心的問題,是因為沒有C,沒有最終處置的地方,臺北港有3,000萬,高雄有700萬,臺中不管是暫置還是最終處分,就是那兩、三百萬的數字,看起來是有這數字沒錯,但是因為此時此刻是沒有的。你們提出這個政策的時候,卻沒有辦法替中部的這些土方找到去處,這個東西要怎麼處理?此時此刻要怎麼辦呢?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是這樣子,我想臺中市政府非常明白我們現在的運送機制,包括A到C,我們也支持臺中市政府可以用直接交換,這個部分你大概了解。在中部地區,當然目前如果比較急的狀況之下,它要運送到臺北港,我們也願意協助。再來就是在中部地區的其他經濟部所屬工業區,現在經濟部也正在盤點當中,譬如彰濱工業區這些部分。所以我們今天下午會針對非六都再來請教,就是整體出土量比較少的地區,他們在處理土石方的運送機制上面有什麼困難?我們一起來解決。還有一個剛剛很多委員在問的,就是如果現在工地已經開挖,是不是有工安問題?這個部分公共工程比較沒有太大困難,私人的、民間方向的話,我們會提供在都市計畫……我請署長跟您回應一下。
朱代理署長慶倫:我們在都市計畫區裡面會來盤點,就土地使用管制上,只要在地方自治條例或訂定相關的規定就可以來處理,排除目前土地使用管制的一些問題,這個部分目前在行政院都有協調。
黃委員健豪:最後一點時間……部長。
劉部長世芳:但是縣市政府要能夠提出他的自治規定或是自治管理,我們才會知道如何去規管所有土石方的去處,不要造成環保問題或工安問題。
黃委員健豪:部長,你講的都是中長期的問題。我今天講的是,像你們剛剛提到經濟部有些地方可以使用,包含彰濱工業區,甚至上禮拜的協調會議裡面提到說,我們工業區的北方有一塊地可以使用,但是這個土地的使用權、所有者都是中央部會,包含經濟部、各單位。因為你們訂這樣子的規定出來,所以這部分我也希望是由內政部來幫忙、協調,看這個地方能不能暫時堆置?先解燃眉之急。因為就是我講的嘛!你們解臺中的方案是到115年底……
劉部長世芳:是,我們剛剛有提到,一定要在同樣的都市計畫區,這個剛剛有提到。所以我說讓地方政府來處理有關自治規定的時候要讓我們知道,如果造成環保或者是其他的工安問題,我們也會來協助。
黃委員健豪:好,下午就等你們的方案,好不好?希望你們幫我們找到堆放的地方,至少這一年,可以嗎?
劉部長世芳:是啊!
黃委員健豪:OK?好,謝謝。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高金素梅委員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2時10分)謝謝召委,有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高金委員素梅:曾主委,其實本席在這邊質詢你,一直以來都是用非常溫暖的口氣在質詢你,可是您就任到現在,我發現本席辦公室跟您辦公室,跟原民會的互動越來越差,要的資料你們越來越不給,然後時間還拖很長。我希望今天主委在這邊答應我,也公開地跟我的辦公室說,希望未來我要的資料、我們的互動,不要像之前這麼糟糕,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我想這個一定會要求來修正。
高金委員素梅:我不知道裡面到底是出了什麼狀況,我曾經非常善意地提醒,我希望主委你能夠撤換一些失職的幕僚,可是到目前為止,你還繼續使用這些錯誤的幕僚,做錯誤的判斷!而這位錯誤的幕僚,其實各個地方的原住民族人都知道他是誰,我希望今天質詢完畢了之後,主委回去能夠請他收斂,好好做好他幕僚的工作,而不是私底下的主委,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們會特別要求修正。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我有幾個問題要就問您:第一個,身分法之亂。最近身分法之亂,當初修法也是你們原民會自己提的,而這部法在111年就修好了,當時給你們三年的緩衝可以準備,然後在這三年中好好地跟族人說明要做什麼樣的事情就不會喪失原住民的身分。可是現在已經快到了,我們的族人陷入非常恐懼之中,並且在慌張中度過,我們可以看一些數據,一直到1月5號,新北、桃園、花蓮仍然有超過六百個人還沒有更正,所以整體來說,還有4,440人面臨喪失原住民身分的風險。主委,三年的準備期,怎麼會搞到最後一刻好像是連滾帶爬?你可以簡單說明一下為什麼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委員。我想自己的族名,還有想要轉變成原住民身分,除了個人要有很強烈的慾望之外,我們也都有通知、掌握這四千多人,我們已經通知了……
高金委員素梅:三年了還通知不好、還沒有辦法辦完?主委,你們不要在這邊撇清責任,我這裡有三件事情要請你們趕快做:第一,立刻規劃用書面逐一通知真正的當事人,讓真正要申請的族人儘快辦理,而不用申請的我們的族人也可以安心;第二,立即跟戶政司橫向整合,訂出雙軌的宣導機制;第三,2月5號之前,2月5號快到了,今天已經是1月19號了,大概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希望你們每一週都能夠到我的國會辦公室來說明、報告最新進度,還有完成率,因為你們既然在三年當中沒有辦法完成,那就讓我的辦公室來督促你們,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剛剛委員要求的這三項,我們即刻辦理。
高金委員素梅:OK,最後我要講的是,2月5號族人如果沒有完成他的身分處理,會不會喪失原住民身分?如果會的話,誰來負責?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暫時會喪失,但可以即刻再來申請。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你的意思是,2月5號以後,族人沒有辦理的,以後還是可以辦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可以。
高金委員素梅:是這樣的意思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對,還是可以,沒有影響他日後的申請。
高金委員素梅:你要確定喔?如果我們族人以後去申辦,不可以的話,責任你要負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會、不會,確定。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第二個,有關禁伐補償的問題,禁伐補償主委知道嗎?現在影響我們族人中低收入戶的資格,你知不知道非常嚴重,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知道這個問題,我們在12月中旬的時候,也特別跨部會來討論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你們要解決?
曾主任委員智勇:要、要。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在這邊提醒你,禁伐補償的本質是因為國家禁止了我們族人利用他的保留地、原保地,讓本來有經濟價值的土地被剝奪了,所以必須用「補償」來彌補,可是目前補償的金額也僅僅只能夠填補族人土地被政府不當限制的部分損失而已,雖然從3萬塊提高到6萬塊,但很多族人的土地面積並不是很大。可是你知道嗎?你們跟衛福部說這筆錢是為維護國土保安,所以要算收入,現在衛福部就把我們這個禁伐補償的補償金納入族人的所得認定,影響到了族人的中低收入資格。主委,要解決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知道,這個很嚴重,我們會跟法務部、衛福部,還有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會商,在12月17號我們就已經有召開第一次會議,會很嚴肅的共同檢討這個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好,其實本席在這個禮拜就要召開協調會了,請原民會務必要站在族人立場,不要將其扭曲為一般收入,禁伐補償不是一般收入,它是政策,因為讓原住民的土地不能使用,所以這是補償,補償是不可以變成收入的,知道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知道。
高金委員素梅:希望你們要記得,也要站在族人立場,主委,你們要有人負責這件事情,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站在族人的立場。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第三個我要講的是就業代金,還有綜發基金的部分,就業代金是督促廠商要僱用原住民,對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不僱用的話,就要挹注錢進入到我們的專款,但我們看一下數字,113年有722件,你們只處理22件,連一成都不到,短收了多少?2.5億。然後我再跟你說,111年到113年加起來也只辦了一半,短收5.4億,主委,5.4億是很大筆的錢,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5.4億對原民會、對族人來講,是很大的一筆收入,因為你們的不作為,短收了5.4億,族人的就業權益也受損,所以在這裡我要非常嚴肅地說,不知道你們是在圖利廠商,還是在欺負我們自己的族人?主委,請你回答,什麼時候會把短收的5.4億收回來?
羅處長赫踛:跟委員報告,這五億多絕對不會短收,只是因為現在我們代金的人手不足,但今年我們的法務有增加一名,然後今年也換了一些廠商……
高金委員素梅:處長,我要糾正你,不是短收是什麼?這個本來就應該……
羅處長赫踛:這些錢因為還在五年之內,所以我們會收回來。
高金委員素梅:沒有僱用原住民,你要罰款、要收回來,但你沒有收回來啊!
羅處長赫踛:會,會收回來,會。
高金委員素梅:請問什麼時候收回來?
羅處長赫踛:我們現在就是一直在趕111年跟112年的部分,這個部分因為都還在五年內的收款範圍,所以一定會收回來,不會短收。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幾年了?
羅處長赫踛:現在是114年,我們的人力會加強。
高金委員素梅:114年了,你還在告訴我要收回111年跟112年的,那113年跟114年呢?
羅處長赫踛:對,我們現在已經有在努力了。
高金委員素梅:什麼時候?努力多久了呀!
羅處長赫踛:我們今年……
高金委員素梅:113年722件,只處理了22件,主委,是不是要趕快做?
羅處長赫踛:111年的部分是……
高金委員素梅:趕快告訴我什麼時候收回?
羅處長赫踛:我們今年會再加強,然後會有……
高金委員素梅:加強?如果今年沒有全部收回,怎麼辦?誰要負責任?
羅處長赫踛:報告委員,我們會努力,因為這個還要去做調查……
高金委員素梅:不接受!主委,請他不要說話,你來說。我給你看數據,113年722件,只處理了22件,連一成都不到,然後你們早就清楚知道要增加人力,對吧?你們一直不增加人力,到現在還有5.4億沒有收回來,然後你現在告訴我說你們要努力,這我不接受,我的族人也不接受,告訴我什麼時候收回?
曾主任委員智勇:短期內、這一兩年內,我們會很用力的來收回……
高金委員素梅:主委,我不要你這個回答,我不接受!113年722件,只處理22件,連一成都不到,111年到113年加總只辦理了一半,所以請告訴我時間?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會盡全力在很短的時間……
高金委員素梅:我不接受盡全力,請你告訴我時間?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委員,那就從現在開始算,希望在一年內把這個事情處理完。
高金委員素梅:好,這也是一個答案,我不要盡全力,我要的是一年內把這5.4億的就業代金給收回來,如果沒有辦法收回來,你們要負政治責任,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高金委員素梅:好,接著我要請教你的是綜發基金,主委,綜發基金要做些什麼事?
曾主任委員智勇:很多這個……
高金委員素梅:我po在上面給你看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金融的業務等等。
高金委員素梅:綜發基金對我們原住民族的權益來說很重要,對吧?處長,你要不要幫主委說明,綜發基金要做些什麼事?
王處長瑞盈:綜發基金主要是在資金的融通、信用的保證,以及有關原住民溫泉,還有土地利用限制的補償收入去做處理。
高金委員素梅:好,今年你們終於出面承認105年到113年基金累積短絀68.73億,對嗎?本席非常負責的幫你們提出主決議,要求行政院必須分三年各撥補22.91億元,可是我們看到今年行政院只給你們5億,硬生生就少給了18億!請我的族人聽好,針對綜合發展基金,縱使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提出了主決議,行政院還是不在乎原住民的綜合發展基金,然後硬生生地少給了18億。我要請問一下,綜合發展基金23.4億的缺口你們要怎麼補?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今年……
高金委員素梅:儲蓄互助社是原住民最重要的一個互助社。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高金委員素梅:有很多的基金也因為這個不足而影響到了族人的權益,所以你們要怎麼處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儲蓄互助社這個業務其實占綜發基金超過10%,是很重要的一個業務啦!那麼……
高金委員素梅:對,因為原住民都是跟他們貸款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這個儲蓄互助社跟原住民有相當深的關係,所以這個業務我們會持續給予協助。
高金委員素梅:好,那你這個缺口怎麼補?
曾主任委員智勇:今年是先撥充5億,我想我們仍然要跟主計總處繼續爭取。
高金委員素梅:什麼時候跟它爭取?
王處長瑞盈:我們會持續,今年度會再跟……
高金委員素梅:行政院如果不撥足的話,你們是不是會正式跟族人報告?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拜託主計總處,應該就是按照我們當時的決議,要補足這個金額啦!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你要跟院長說明綜合發展基金很重要。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高金委員素梅:請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不要一方面說很照顧原住民,但一方面對該補足的都不補足,然後主決議明明已經定了,還不按照主決議的模式撥補給我們原民會,原民會不准再穿小鞋了好嗎?主委,硬起來!
繼續最後一個問題,有關原文會傳統競技族語節目這個問題,我聽說賴總統很想做「世界原住民傳統運動會」,但是我們的總統又不給錢,因此你們就用「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的計畫,把要製作強化族語發展跟節目製播能力的錢拿來掛羊頭賣狗肉,然後就去辦什麼跟族語毫無相關的運動會,這不僅僅是公然亂用經費,更是掏空我們族語的振興呀!主委,你怎麼說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個族語的文化,它含有很多的面向,其實藉這個活動來辦這樣的……
高金委員素梅:你這個計畫的名稱叫什麼?請問。
曾主任委員智勇:跨國族語節目製播。
高金委員素梅:好,是跨國族語節目製播,但為什麼你們原民會對外宣傳的都是「原住民世界運動會」?製播跟運動會有什麼關係?你知道一旦用「運動會」這個名稱,它就必須要有另外的科目,而且只要是運動會,對於來參加競技比賽的這些族人,尤其是學生就可以作為評量的成績。如果是用作運動會,你就得發揮縣政府的力量、鄉公所的力量,甚至是公部門的力量、甚至是原民會的力量都要來,可是你是製播節目啊!而且你還製播了6集。
花了多少錢我跟大家報告,8,500萬!用8,500萬製播了6集的節目,本來這6集節目的8,500萬會留下來是因為王鴻薇的揭弊,因為有些要去製播節目的錢,很清楚地委外給了別人,引起了很大的風波,因此8,500萬被保留下來。我們的原民會就用這個8,500萬去討好賴清德總統,但賴清德總統應該要給我們辦運動會的錢,他不給然後就用這8,500萬去辦。跟大家報告,8,500萬裡面有九成是外包,所以我都說原文會是「外包能力」的單位呀!
原文會,你們有原住民電視台耶!你們連直播都不用自己做耶!然後你們把所有的錢都拿去委外給廠商辦活動,辦什麼活動?原住民世界日,把原住民世界運動會辦得非常浮華,然後政治人物都去謝謝賴總統,政治人物都去台上講話,唯獨高金素梅沒去,原因是我清楚知道,這是賴總統想辦的但是卻不給錢。這筆錢要強化族語發展,提升自製能力,對吧,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沒錯。
高金委員素梅:好,結果近九成,有7,500萬全部用在辦活動,5,500萬發包給廠商,然後這些廠商把所有拍過來的東西再交給原文會,原文會再去把它剪出6集所謂的世界原住民的製播節目。好厲害喔!主委,沒關係,我們請處長簡單說一下,因為這是你教文處的業務,請簡單說明。
陳處長坤昇:是,謝謝委員指教。我想在核定補助原文會3億700萬族語方案的經費裡面,其實就有一個策略要做……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這是四年計畫,是蘇貞昌院長在的時候核定的。
陳處長坤昇:對。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都很希望核定的這筆計畫能好好地用在族語方案,可是沒想到8,500萬到最後要被執行時,被王鴻薇揭弊出來,因此8,500萬被保留了,對吧?
陳處長坤昇:對,在整個規劃方案中,原文會所提出來的製作策略裡面有一個第7項,就是要做跨國族語節目的製播……
高金委員素梅:好,「跨國族語的製播」跟「世界原住民運動會」有什麼關係?
陳處長坤昇:我想它是透過運動會的方式來製播節目的內容,坊間其實也有很多用運動會的模式在製播節目。
高金委員素梅:那你們原民會應該宣傳的是「原住民族族語節目影音製作計畫」,你們應該要這樣子宣傳呀!你們要這樣宣傳的時候,對於所有來的族人是不是應該要有節目的參與費?因為我對製播節目,我是來自於演藝圈,要來製播你這個節目的人不是競技選手耶,他是來參與你這個節目的人耶!每個來參與的人應該要拿到一些經費吧,像是車馬補助費、一些補貼費吧!我是演員就應該要有,我的族人拿到了沒有?
陳處長坤昇:各族的選手來參加這個節目或是運動會的執行,其實他們都有提供相關的車馬費、住宿費,都是由這個節目的經費來支應。
高金委員素梅:好,這個節目的經費是給個人、給縣市政府,還是給鄉公所?
陳處長坤昇:其實是由縣市政府來代轉給我們的各族……
高金委員素梅:是原民會給還是原文會給?還是這些外包的廠商?
陳處長坤昇:是原文會給,在節目製作經費裡面給,是由原文會來支應的。
高金委員素梅:我跟你們要了好久的資料,也開了兩次的會議。處長,我可不可以在這邊要求你,以後你們要做什麼事情就大方地跟族人報告這是「節目影音製作計畫」,這不是「原住民世界運動會」?因為你很清楚,只要是運動會就有競技,對吧?有競技就一定會有獎金,對吧?有獎金,它一定會有一些獎狀,對吧?這些獎狀還可以作為孩子的評量成績,可是這次是完全沒有,因為它不是運動會,因為它是「影音製作計畫」,你們要剪6集來核銷這個蘇貞昌院長以前核定的四年計畫的經費。
而且很奇怪,除了8,500萬之外,原民會還有52名的正式人力要支援3到5天,然後原民會自己又出了四十六萬多的出差費,而你們的媒體宣傳費花了多少?我現在跟你要資料,也沒有資料。族人也告訴我,我們的鄉公所被要求派員參加,我們的族語老師被要求到現場來支援幫忙,然後族語老師的費用是從哪裡出的?是從8,500萬出的,還是教文處另外補給這些族語老師呢?這些我現在也都沒有拿到資料。
因為今天時間已經沒有那麼多了,我可不可以要求原民會主委跟處長,以後賴總統要辦「原住民世界運動會」,請賴總統跟行政院自己出錢給原民會辦理?不要用原民會的公務預算,因為我們沒有這個科目,也不要拿族語的這些錢去做包裝、做世界原住民運動會,讓我們原住民族人一頭霧水,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但是我跟委員講,辦世界原住民族運動會也不是總統特別交代或者是院長交代……
高金委員素梅:那是誰想做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我們跟這些南島語系的國家經常有連繫……
高金委員素梅:既然這會是主委你想做的事情,我也沒有不同意你做,所以麻煩直接在你們要送出預算的時候,就是說每年你要辦這件事情,經費怎麼來、要有多少錢,請你們明白的寫出來,不要再這樣子掛羊頭賣狗肉,好不好?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
主席:謝謝高金素梅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我們請徐欣瑩委員發言。
徐委員欣瑩:(12時33分)謝謝主席,本席有請劉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徐委員欣瑩:部長休息了一段時間,現在再次上場。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部長,首先,本席要就……這個是你們內政部今天的報告沒有錯嘛!怎麼會篡改我們召委的題目呢?召委今天專題報告的題目是「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而內政部今天給的報告上面是寫「當前興建社會住宅政策之挑戰、檢討與策進: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精進方案」,我看你們該檢討不檢討,你們的精進方案在報告裡面寫這百萬怎麼來的?你們應該很清楚,真正社會住宅就12萬戶,然後包租代管10萬戶,剩下全部都租屋補貼,所以這叫做什麼?百萬的精進方案90%就是靠發錢、10%靠蓋房。
所以第一個,召委,我們真的不能夠這樣藐視國會,召委訂的題目,他們直接改掉。第二個,百萬精進方案90%靠發錢,現在是不是在你們的百萬戶KPI裡面,發了租金補貼就算是達成了一戶社會住宅的業績?你們是不是打算這樣?是不是?回答就可以,是或不是?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包租代管也是社會住宅政策的一環,而且寫在住宅法裡面……
徐委員欣瑩:對,我知道……
劉部長世芳:所以你剛剛講的算法是有錯誤的。
徐委員欣瑩:所以包租代管大概10萬戶啊!
劉部長世芳:對。
徐委員欣瑩:你們主要靠租金補貼,其實你沒有這些精進方案……大概從人類歷史以來開始,應該幾十年都有這個租金啊!那你現在就是用一個租金補貼,90%撒錢、發錢的方式,來創造所謂的百萬戶。
劉部長世芳:因為這是最穩健的社會住宅,而且能夠達到補助比較經濟弱勢的族群,尤其是在六都裡面。
徐委員欣瑩:租屋補貼我們不反對,而是你們的講法,百萬戶讓我們不得不懷疑是為了今年選舉做的數字工程,這不是真正的居住正義啊!沒關係,現在這個百萬戶我們接著看,你們租屋補貼核定了91萬戶,結果只撥款了65萬戶,其中還有2.5萬戶是溢領,然後你們現在開始追殺。所以我先就教部長,你核定91萬戶,結果累計撥款65萬戶,請問消失的26萬戶是怎麼回事?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第一個,大概是不符合現有的資格或者是他在資格變動當中。
徐委員欣瑩:不符合資格,那你核定91萬戶,這怎麼回事?
劉部長世芳:我們的平台有兩個,一個是地方政府、一個是中央政府。
徐委員欣瑩:所以是地方政府的問題?
劉部長世芳:中央政府在覆核的過程當中,我們也來把關,剛剛有提到,譬如可能是某個單一政府在核定的時候,並沒有考慮他有跨縣市的房產或者是跨縣市的身分別,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做處理。也就是說現在租金補貼裡面違規溢領的情形,都是因為申請人個人條件的變動比較多……
徐委員欣瑩:等一下,溢領後面談。我是說你核定91萬戶,撥款65萬戶,有26萬戶消失,我先談這個,溢領後面我會談,這26萬戶怎麼回事?
劉部長世芳:就是有人會重複,我剛剛有提到,如果是單一縣市政府,他可能住新竹縣,但是他新竹縣跟新竹市兩個都申請。
徐委員欣瑩:重複的去掉,還有呢?還有什麼情況?
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請我們署長跟你回應一下?比較多的。
徐委員欣瑩: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還有一些譬如像寒暑假,因為學生如果從學校畢業了,他就沒有來申請了,等於我們是……
徐委員欣瑩:沒有來申請你核定幹麻?
朱代理署長慶倫:前面會有核定,但在一個年度裡面他會有變動,還有就業……
徐委員欣瑩:是因為年度中間……所以一個是重複申請,還有就是有變動……
朱代理署長慶倫:對,有資格變動。
徐委員欣瑩:就這兩個?
朱代理署長慶倫:對。
徐委員欣瑩:所以這樣就26萬戶?
朱代理署長慶倫:對,大部分的原因是這樣子。
徐委員欣瑩:你們是不是可以把相關的資料,會後還是要給我一個報告,好不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沒問題。
徐委員欣瑩:部長,剛剛您急著回答的2.5萬戶溢領,我看到你們的報告裡有寫,申請人資格還有租屋情況的異動,我在這裡要問的是,這中間有沒有是因為我們政府效能、政府的執行力不彰、系統勾稽太慢,所以才會造成有這2.5萬的問題?這一塊我們行政單位有沒有可以再加強的地方?您認為。
劉部長世芳:當然,我剛剛有特別跟委員報告過,因為在租補的申請條件當中,我們都是授權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之間的勾稽當然就會出現時間差。
徐委員欣瑩:授權地方政府應該是今年度接下來,之前應該都中央吧?
劉部長世芳:沒有,已經開始了。
徐委員欣瑩:已經地方在執行了?
劉部長世芳:對。
徐委員欣瑩:已經地方協助。
劉部長世芳:所以才會跳增這麼快。
徐委員欣瑩:這是第一個,行政的效能跟行政的執行力,我們希望再加強。
劉部長世芳:這個我們來檢討。
徐委員欣瑩:第二個,本席要為這一些溢領追繳的人,我們可能也要替他們來說一下,除非他是惡意的詐領,否則如果有一些經濟弱勢戶,因為你們說的這些理由,你要去追繳本來就應該,但可不可以給他分期還款?
劉部長世芳:是,我們已經有執行。
徐委員欣瑩:你們有在進行了?或者是……
劉部長世芳:但是報告委員,如果他是詐領的話,恐怕就不……
徐委員欣瑩:對,詐領就不行,詐領的絕對不行。
劉部長世芳:對,要依法律來處理。
徐委員欣瑩:有一些就像你們說的申請人資格或是有一些租屋情況的異動,一個月假設有4,000到6,000不等,他溢領一年就將近5萬塊,對一般人來說,有的時候5萬塊可能也是一筆負擔,臨時要他拿出來一筆可能難,所以分期還款或者是社福轉介免責的這種機制,有沒有?
劉部長世芳:這些我們都會跟地方政府來勾稽,剛剛委員所關心的部分,署長有提到,如果真的有經濟上的困難的話,分12期我們也可以接受。
徐委員欣瑩:對,給他們分期。
劉部長世芳:12期。
徐委員欣瑩:好。再來有關社會住宅,我們看到報告第2頁說,未來的興辦重點在北、北、桃、中,很明顯是在直轄市,我們想要了解,請問基隆跟竹、竹、苗為什麼……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個是從租金補貼裡面所申請的數目,還有我們看它的人口結構的部分,以及都會……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的興辦重點不是社會住宅興建的重點地區?
劉部長世芳:不是,報告委員,原先在蔡總統時代已經興建十幾萬戶,那是全台灣各地都有,我想您也知道。現在我們要再繼續精進方案的時候,我們認為有這個需求的會集中在北、北、桃、中,這是從租金補貼裡面我們所了解的。為什麼他要申請租金補貼?未來在社會住宅,包括包租代管的話是以這個為主,再加上這4個直轄市政府他們的土地最稀缺,也就是最屬蛋黃區、也就是大部分的人最需要的,既然有大部分人最需求的這個部分的話,我們就必須要跟這4個市政府來一起來討論。同時包括桃園或者是新北市政府的首長,他們也都了解這個部分,所以我們常常會漏掉一個,我們採取的是多元興辦社會住宅,除了素地以外,還有包括都更或者是其他的分回等等這些,都會列為我們未來要取得社會住宅土地,或是取得社會住宅的戶數裡面的一個重要方向,而且都會集中在這一帶的生活圈為主。
徐委員欣瑩:部長,你剛剛有講土地稀缺或者是他們的租金比較高之類的……
劉部長世芳:不是租金比較高,土地真的不容易取得。
徐委員欣瑩:土地稀缺,那其實新竹縣市也是啊!
劉部長世芳:當然新竹縣市……
徐委員欣瑩:而且大家應該知道竹北市也是這樣,所以我們希望你們還是要再特別評估一下。
劉部長世芳:當然,我們是說以北、桃、中為主,但是不是表示其他的沒有啊!跟委員報告。
徐委員欣瑩:那其他你是怎麼分配?
劉部長世芳:現在我們仍然在持續盤點比較重要的土地。
徐委員欣瑩:我就知道你會說盤點,但是真的不要忽略基隆跟新竹縣市他們的需求,這些也都是非常都會區的,還有這些通勤族的壓力,所以我們也要特別爭取啦!基隆、新竹縣市,特別是您說的蛋黃區,其實你去看全臺的蛋黃區,絕對有新竹縣的竹北市。
劉部長世芳:當然。
徐委員欣瑩:好不好?請部長還是要再重視。
劉部長世芳:好。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不在。
現在請羅廷瑋委員發言。
羅委員廷瑋:(12時45分)有請國土署署長還有部長,謝謝。
主席:請劉部長還有國土署代理署長。
羅委員廷瑋:部長還有署長,我想土方之亂網路不斷的在報導,我會關心最主要是因為我們在地方爭取了自來水管線的工程汰換,前陣子停工,到現在已經有知名的企業出來喊話,土方之亂有可能造成每坪再貴5萬元,最後受害的是所有這些年輕家庭也好、買房的人也好,這讓我們非常擔憂,如果這樣子的狀況不加以改善,而且是超緊急改善,不是中長期,這些所謂的成本都會轉嫁到消費者。剛剛也聽到其他的委員在關心,我們現在不管是最終處置,也就是C,以及現在看到臺中所提出的替代方案,也就是臺中的臺中港,這個部分大概有提出了部分來做暫置,剛剛部長你也有提到如果要運到臺北港那邊來做處理,是可以接受的,是嗎?
劉部長世芳:海運。
羅委員廷瑋:海運的部分,可是這些人就問一句話,當它運到臺北的時候,這中間的運費一定會有一些多的成本出來,請問中央會補助嗎?
劉部長世芳:如果是公共工程的話……
羅委員廷瑋:不是公共工程。
劉部長世芳:那很抱歉,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要有一個概念,我們現在在處理這個部分是為了以前不合法的處置方向。
羅委員廷瑋:我知道。
劉部長世芳:我們現在要把它拉正回來,要怎麼樣合法的處置方向,所以有業者提到說要增加,以前如果他們亂堆、亂置的時候,後續的環境保護所花費的恐怕是十倍、百倍不止,所以我覺得他們應該了解這個狀況。
羅委員廷瑋:我想先問一下署長,署長,我跟你和江副院長開會的時候,當時你有提到臺中其實早在110年就有做GPS,而且在當時這樣的政策之下,臺中的處理狀況是相對比較好的,對吧?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報告委員,目前臺中跟我們就是雙軌並行,我們現在是這樣。
羅委員廷瑋:我知道雙軌並行,你先回應我,臺中是不是早在110年就已經有做GPS,相對應的做追蹤,所以臺中的這個部分是不是做的比較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但是臺中只處理到B,C的部分沒有處理……
羅委員廷瑋:你剛剛就說是了,然後現在又改口!C的部分也是因為你處理的量能不夠,你增加C,我沒有問題,我跟你講,今天我們都支持你的方案,不管雙軌制或者是你要怎麼處理都沒有關係,但今天我也不是在幫這些運到臺北的業者講話,我是怕它所有的成本最後轉嫁到消費者,這個部分你不承擔,業者也不承擔,最後是誰承擔?我們全民都知道,全民承擔嘛!所以今天我不是要你硬著頭皮掏錢給他們,而是臺中的配套、超短期的救濟,是不是應該先出來?所以他們有說是不是暫緩3個月、暫緩6個月?有的人覺得兩個月都不可能等,為什麼?因為你自己也知道,現在已經開挖到一半,這些地下室如果經過一場大雨,造成整個內部崩落,旁邊鄰房的損失,我再問一句,可以申請國賠嗎?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
羅委員廷瑋:因為你的政策停工,所以大雨來了,眼巴巴的看著它就是內部崩落,那請問鄰房倒塌算這個企業的還是算你的?
朱代理署長慶倫:報告委員,這個我知道,公安意外的部分我們也非常非常的重視,所以今天下午跟各地方政府開會,今天下午我們就……
羅委員廷瑋:我希望你們好好討論啦!
朱代理署長慶倫:我們來處理暫置的問題。
羅委員廷瑋:因為你一直在講今年能夠提供,對不起,不是今年年底,從現在開始只要一場大雨就好,就會造成挖到一半的地下室導致公安危機,請問一下這可以用年來算嗎?所以我們還是呼籲,今天你們下午的會議,超短期的配套不管是要做一個暫緩也好、不管是要做一個臨時的暫置也好,你們都應該要提出來,而且當天會議我們有一直在追,如果他自己還有其他的土地,他做暫置可不可以?
朱代理署長慶倫:我們現在希望是透過地方的自治條例或是訂定相關規定來處理。
羅委員廷瑋:不是,現在不只是地方自治條例,地方自治條例也是說兩個月、三個月的時間,但有沒有其他的配套方式?如果他自己有自己的土地,有多的他拿來暫置,這個部分你們來做一個控管呢?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只要能夠管理得好,我們都可以支持。
羅委員廷瑋:所以你配套要出來啊!好不好?
朱代理署長慶倫:是,下午我們會一起討論。
羅委員廷瑋:所以部長,剛剛我所提到的,我知道你有意願要改善,可是絕對不是半年,絕對不是好幾個月。
劉部長世芳:我們也了解會有這種臨時要處理的狀況,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上次開會的時候已經解決跨區運送,譬如說臺中的北邊是苗栗或者是南部有其他的地區,好像是彰化、是哪裡都會有土資場的餘裕,這是一個。另外,我們想要解決你剛剛所提到的,如果它現在有公安問題要處理的話,在毗鄰土地上面,要在同一區,這區位怎麼做確認,如果不會影響到環保跟公安的問題的話,我們會透過譬如臺中市政府的自治規定或者自治管理規則,把它明定進去的話就可以暫時解決您剛所提到的這個困擾。
羅委員廷瑋:好,部長,我們還是要定調,土方的問題不是營造業單獨的問題,因為它有可能衍生到公安,還有所謂的民眾轉嫁成本……
劉部長世芳:是,當然。
羅委員廷瑋:最後導致我們現在的住屋又漲價,這就是錯誤的政策。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個到住屋蓋完之前還有一段距離,不過我跟委員報告,院裡頭……
羅委員廷瑋:對,一定是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都知道業者很聰明,一定會轉嫁到消費者啊!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不容許不合法的土資去向,這個是大家共識性非常高的。
羅委員廷瑋:我支持、一定支持。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們要怎麼樣解決,除了中長程計畫大家不反對以外,短期的部分我們已經解決跨區要能夠清運,再來就是毗鄰的土地怎麼做定義?還有我們可不可以擴大它在容受這個土石方的時候,所謂的公益性,譬如說它是市地重劃或者區段徵收,這個可不可以變成是公益性的收容土石方……
羅委員廷瑋:這個可以討論,沒關係。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剛剛跟委員報告,如果大家願意一起解決,尤其我們在開會的時候,大部分的縣市政府,尤其是很多直轄市政府都有表達同樣的意見跟建議,他們也跟我們站在同樣的立場,我們不希望業者採取觀望或是緩衝的手段,因為這樣子只是把問題往後越堆積越嚴重。
羅委員廷瑋:好。另外,我要跟部長再討論的是,今天我們先把話說重一點,年輕人就是被民進黨給騙了,因為選前講的一套,選後做的是另外一套。我想我手機的影片大家都看過,多年前一個大學生在詢問賴清德總統的社會住宅政策很難執行,他說13萬戶沒有問題,甚至還說他的政策比蔡英文總統的更有力。我想賴清德總統在選舉時,對年輕人說得很清楚要蓋社會住宅,今天我們不要再講住宅法把包租代管也放在裡面,就很清楚,賴清德總統說的,今天我們到底是要看賴清德總統說的,還是要看住宅法的一個圓融的界定?你告訴我要看法,法比較大,立法院所訂定的法你們又不執行。賴清德總統當時一直不斷地講,讓年輕人有地方住,敢成家、敢生孩子,這不是模糊的承諾,這個是很明確的政治承諾,但是政府現在對外說明不再蓋這麼多的社會住宅,要改以包租代管。我待會來就教大家,你們心中自有一把尺,租金補貼作為主力,並聲稱這也是社會住宅,我承認這是社會住宅的一環,但這是社會住宅嗎?
劉部長世芳:我們說的是包租代管,不是租金補貼。
羅委員廷瑋:講白一點,就是要把原本承諾要蓋的房子改成用補貼嘛!所以你們現在一直強調包租代管也是社會住宅,對不起,我不能夠接受。
劉部長世芳:這是明令寫在法條裡面的。
羅委員廷瑋:那我就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請部長回應我,拜託你!你說包租代管、你說租金補貼就是社會住宅,那請問一下,我們如果實際蓋了社會住宅……
劉部長世芳:委員你誤會了,我沒有講租金補貼。
羅委員廷瑋:它會留下公共資產,政府對於房源有長期的掌握,但是包租代管、但是租金補貼房子是私人的,房東說不租就不租,這兩者的制度上就有本質的差異,不能混為一談。今天我也遇到,我們一直在修法,租金補貼一定要給所謂的房東、房客更多的機會作為溝通的橋梁,最後所謂的公益出租者,租金來作補貼以後,部分的稅金能夠減免,讓房客更容易申請。我想請問一下部長,今天如果房客正要租房,您是房東,你直接明確地表達:對不起,如果你要申請租金補貼,我不會。我連跟你簽約都還沒簽約,只是詢問我可不可以,你就說:那你可能可以找別人了。請問這樣子我們可不可以申訴對方?都完全沒有任何契約產生。
劉部長世芳:我們還是可以另外找其他服務的對象。
羅委員廷瑋:對嘛!講得這麼簡單。房子沒有這麼好找,地點就這些地方。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得到租金補貼,要有一定的身分,要屬於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有錢人不一定要去申請租金補貼。
羅委員廷瑋:這個不用再就教,我們現在都在討論的是租金補貼申請過程遇到的一些問題……
劉部長世芳:這個我們可以來協助。
羅委員廷瑋:這就是不接地氣嘛!
劉部長世芳:我們來協助。
羅委員廷瑋:我們在基層遇到的民眾就跟我們反應,他說要申請租金補貼,房東直接說:拜拜,不用聯絡。連契約都沒有,你根本沒辦法檢舉他啊!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臺中市申請租金補貼的人數是全臺灣最多的。
羅委員廷瑋:第二,我們遇到更多的狀況,不要說沒有遇到,我講給大家聽,房東直接跟他說:你要申請租金補貼,讚!支持!加油!記得我會漲一些,你要給我哦!請問你要怎麼處理?檢舉他?
劉部長世芳:委員,你認為租金補貼這個政策不對嗎?
羅委員廷瑋:我當然知道檢舉他,檢舉他有罰款啊!我們修法檢舉他有罰款,但是下次合約一到馬上就請他搬家,這些問題要不要考量到?這些租屋者的困境,有沒有被我們給接住?我們有修法,我當然知道我們有修法,但是這些租屋者的困境並沒有完全被解決,所以今天我們為什麼在討論社會住宅的重要性?因為政府就是房東,能夠給予的幫助是更實際的,而你告訴我們租金補貼、包租代管也是社會住宅,但是本質上,所謂的私人財產,我們就沒辦法全面地介入啊!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弄錯了,我剛剛所提到的社會住宅就是直接興辦,跟包租代管才是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只是租金補貼,我們已經報告得非常詳細,委員一直強調說租金補貼是社會住宅,我想是不對的。
羅委員廷瑋:反正你們今天就是不斷一直在整個社會住宅政策裡面,幫助賴清德包裝啊!
劉部長世芳:沒有,我們現在所要處理的是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
羅委員廷瑋:所以從今天你們改題目,不尊重今天所訂定的題目,到現在整個社會住宅轉為包租代管跟補貼,這是一個正確、負責任的轉彎?
劉部長世芳:我們在推動的是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
羅委員廷瑋:我覺得政府應該要跟年輕人講清楚說明白……
劉部長世芳:也希望委員不要誤解。
羅委員廷瑋:賴清德總統應該要親自跟所有的年輕人及租屋者道歉……
劉部長世芳:也希望委員不要誤解。
羅委員廷瑋:更關鍵的是這個轉彎並不是因為政府做不到,內政部自己在「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草案當中,早在2025年1月就已經盤點全國260處社會住宅用地,面積約265公頃,可以興建9.4萬戶的社會住宅,並且明確說明持續滾動修正、擴大供給。但現在同一個政府,面對社會大眾卻說土地不足,社宅蓋在偏遠地區沒有人住……
劉部長世芳:在蛋黃區的土地不足。
羅委員廷瑋:請問部長,如果這些地方沒有人住,當初為什麼要盤點這260處的用地?
劉部長世芳:盤點是各機關送給國土署的,但是我們必須要做評估,評估過後,我們認為現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必須有穩健的立場。
羅委員廷瑋:所以你是說因為地方政府的評估、盤點導致你們的政策錯誤,導致當時正在競選總統的賴清德被這些錯誤資訊給搞混了?
劉部長世芳:報告,如果這樣子說,很多直轄市市長他們當初所提出的政見,到目前為止也是還沒有完成啊!
羅委員廷瑋:從他的嘴巴說出來,我認為他應該有責任,這是他的政治承諾,而且剛剛你有說,盤點完以後,你們會評估。
劉部長世芳:是的。
羅委員廷瑋:你們評估完了才會對外公布嘛。那當時他的政策小組難道沒有負責任嗎?還是先喊了再說?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們要檢討,面對這樣的挑戰,我們必須要檢討才能精進。
羅委員廷瑋:所以我想要請問內政部,你可不可以有責任地公布這260處社會住宅用地?
劉部長世芳:我們就是非常有責任地在評估,才會有今天的報告案,委員。
羅委員廷瑋:部長,我沒有說你今天是不負責任的。
劉部長世芳:有很多直轄市長幹了8年以後,到現在為止,他們所拿到的社宅政見也都還沒有完成。
羅委員廷瑋:部長,你們今天面對了問題,你們跟民眾清楚地表達蓋不出來,你負責任。
劉部長世芳:我們希望大家一起面對。
羅委員廷瑋:你負責任。
劉部長世芳:我們希望大家一起面對。
羅委員廷瑋:但是賴清德總統當時的承諾卻沒有告訴全民他錯了,當時還這樣子回應那個大學生,說他做得到,還回應那個大學生,說他的政策比蔡英文更有利,所以今天我不是譴責內政部啊。
劉部長世芳:謝謝。
羅委員廷瑋:我是譴責賴清德,怎麼會透過內政部來幫你包裝?政治的語言、政治的承諾,賴清德應該要出來道歉啊!所以我剛剛在問內政部,請問一下,剛剛我們說的這兩百多處社會住宅可以公告嗎?你們當時說……
劉部長世芳:我們本來就有盤點,我們本來就有盤點閒置的房地啊。
羅委員廷瑋:我知道有盤點,我是說,可不可以公布這些所有的用地在哪裡?
劉部長世芳:本來就有了。
羅委員廷瑋:會後可不可以讓我知道這份資料?
劉部長世芳:沒有問題。但是也要跟委員報告,這個必須要跟地方一起來協助,才有可能共同推動,我們的立場還是一樣,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合作,而不是互相推諉。
羅委員廷瑋:我想具體的位置跟取得方式,讓社會來檢視,其中究竟有多少屬於市區可及的範圍,又有多少原本是透過都市更新,甚至是捷運聯合開發的方式取得社會住宅用地。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的方向非常正確,就是我們多元取得社會住宅的用地。
羅委員廷瑋:對。那我希望讓社會來檢視一下相關的資料嘛。
劉部長世芳:對。但是必須要有時間。
羅委員廷瑋:如果政府真的擔心需求不足,我會給你時間,為什麼不敢公開基地,讓需求本身來說話?
劉部長世芳:這個時間可能是十年以上。
羅委員廷瑋:為什麼寧可用推測、用假設,作為整個政策退縮的理由?綜合以上,我們的問題非常清楚。
劉部長世芳:所以我們會持續不斷地滾動檢討,推出穩健的社會住宅政策。
羅委員廷瑋:這已經不是能力的問題了,也不是條件不足的問題了,而是執政黨的選擇,我們民進黨政府選擇不做,而這樣的選擇,最終承擔這些代價、承擔後果的,就是全臺灣納稅人民,既然賴清德最初的政治承諾已經無法兌現,他也沒辦法出來向社會道歉,那麼主管機關內政部部長劉部長、國土署署長,你們就應該為賴清德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實際跳票負起政治的責任,下台吧!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很多直轄市長到目前為止也是一樣,8年的直接興辦社宅數也是沒有達到應該到達的數量。
主席:好,謝謝部長……
羅委員廷瑋:那您現在是在說林佳龍嗎?林佳龍真的沒有做到喔。
主席:好,謝謝……
羅委員廷瑋:是不是公開譴責林佳龍了?
劉部長世芳:盧市長……
羅委員廷瑋:我要講的是現階段……
劉部長世芳:盧市長當時同意的是18,000戶。
羅委員廷瑋:你要玩文字遊戲?哎呀!我沒有做到啊!別人也沒有做到啊!這就是現在內政部長的一個態度啊!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子。我們的態度是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合作。報告委員……
羅委員廷瑋:我們做為在野黨、做為應該要監督的一個角色,對於所有政策跳票,我們都譴責,但是竟然從內政部長嘴巴裡面說出來:「啊!我們做不到,別人也做不到啊!」
劉部長世芳:我沒有說這樣的話。
羅委員廷瑋:「別人也應該怎麼樣啊。」這樣子的一個態度,我們更是不恥、更是應該要譴責啊!
劉部長世芳: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合作。
羅委員廷瑋:中央跟地方本來就應該一起合作。
劉部長世芳:是的,謝謝委員。
羅委員廷瑋:但是你剛剛的態度,只是想要推卸責任,讓全民看到,我們現在的執政黨的態度就是這樣。
劉部長世芳:委員,您誤解了。
羅委員廷瑋:做為一個監督的角色,我還是公開地再說一次……
劉部長世芳:委員,您誤解了。
羅委員廷瑋:我們都是同一套標準、我們都一樣譴責,但是現在我看到你就是說:「啊!我沒有做到,別人也沒有做到啊!」
劉部長世芳:抱歉,委員,我沒有說這樣的話。
羅委員廷瑋:從你的嘴巴說出來……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您誤解了。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謝謝部長。
劉部長世芳:您誤解了。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不在。
我們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3時4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djavadjavai。今天終於等到原民會的業務報告,我也很驚訝,這麼長的一段時間,一直沒有看到原民會來做業務報告,每一次原民會來做業務報告的時候,因為機會很難得,所以我大概都會找十個議題來質詢,今天也不例外,因為時間的關係,也希望主委簡單地回答,好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談到原民會,我覺得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功能,就是要展現原住民文化的軟實力,這也是我們國家的軟實力。我們常常聽人家說或自己說原住民的文化有多好多好,但是我們往往看不到對等的、相稱的聲量,這個是我們很遺憾的部分,所以我先就世界原住民族運動會來說,你看看這個圖片,這個照片都不是我拍的,是我copy你們原民會的照片,這個照片其實好多人看了都覺得:「哇!怎麼有這麼棒的運動會!」請教主委:世界原住民族運動會你們辦完了之後,有沒有開過檢討會?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檢討會可以給我一份報告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跟您說,我綜整一下我自己的臉書或其他的社群軟體,聽到的大概都是幾個意見,第一個就是為什麼總統沒有來。請問下一次還會辦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希望能夠兩年辦一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兩年辦一次,那下次就是116年?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總統會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希望總統來。我們特別框總統的時間。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聽到第二多的意見就是說你們的宣傳很不夠,好多人看到影片、照片之後都嚇一跳,說:「怎麼有這麼好的活動?我們怎麼都不知道?」不是只有原住民這麼說,連非原住民都這麼說。所以請教一下,這個宣傳經費多少?
曾主任委員智勇:大概是400萬。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400萬的宣傳經費?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為什麼會搞得這麼多人都不知道?
曾主任委員智勇:因為這是第一次辦理,所以我們總是有一些速度上沒有跟上,這個部分我們會做為日後辦這個活動的檢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我就想知道了,可是你剛剛已經有講了,你說這個會延續性辦理,說兩年會辦一次。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請教一下,會有這個科目嗎?明年要辦的話,今年你們有列入科目,要編預算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明年度的預算,我們會希望能夠編列進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經費規模?
曾主任委員智勇:大概也就是跟今年的世界原住民運動會一樣,大概是8,000萬到8,500萬。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請教一下,今年大家都說原來這筆經費是從原文會出來的。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你們也有原語會,甚至你們還有文化發展中心,那你們覺得你們這三個單位未來是輪流辦嗎?還是由原民會主辦嗎?還是怎麼樣?
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這麼大的活動,而且要動用這麼多的人力,我想當然是原民會主辦,我們不會把這個責任往外推,因為辦得好、辦得不好最後還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原語會發包、原文會發包還是文化中心發包?
曾主任委員智勇:原民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原民會發包?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然後動用你們所有的人力?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我是希望說,既然是一個可以展現原住民文化的軟實力,它的效益一定是非常大的,所以這個部分我真的是很高興,為什麼?我跟主委講,其實在5年前我就質詢過了,但是我沒有想到,在114年底竟然能夠成行、辦出來,然後看到3個月準備做出這樣的一個規模,如果你讓我打分數,已經及格了啦。但是我們總覺得希望會更好、更完整,希望你們把它好好地規劃,在下一次我們看到的時候,希望真的不是只有讓我們的國人震驚,我希望能夠震撼到全世界,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繼續我也要關心一件事,其實我在110年3月即將滿5年的時候,我就有質詢一個問題,是什麼呢?我很關心你們文化發展中心有一個國家樂舞團,為什麼我這樣子笑?你注意聽,當時是怎麼樣呢?我們的文化中心組織法寫著國家級原住民族樂舞團的設置規劃管理,文化部有一個國立傳藝中心的組織法也說會聘用戲曲展演專業人員,最多187人,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就有點想笑了,國立傳藝中心的組織法說是聘用戲曲展演專業人員,可是他們用的卻是法定預算,然後文發中心組織法說是國家級原住民族樂舞團的設置規劃,可是你們一直都是用計畫人力勞務採購的預算,所以我在110年就有問了,主委說會朝國家樂舞團的目標來推動,而且還答應我要在1個月內提供評估報告給我,這個也是你們原民會很嚴重的問題,我每次質詢說我要報告,幾乎沒有拿到過報告,就不把我們的質詢當一回事,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到底你們有沒有朝這個方向努力?
曾主任委員智勇:是不是先請文化中心主任來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邱主任黃肇崇:謝謝委員長期對這個議題的關心,這個議題就是我們娜麓灣樂舞劇團要納入國家級定位這個目標,這一直是我們這幾年來重要的工作,主委當初在擔任主任的時候就提出了這個計畫,這個計畫在本會已經做過很多次的討論,如果本會對我們所提出的草案有共識的話,就要準備送出本會,然後進入正式的審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請教主任,您預估什麼時候這個國家級的樂舞團可以成立?
邱主任黃肇崇:是。跟委員報告,上個禮拜我們在主委的支持之下,邀請行政院人事長來我們園區,他也體認到我們園區這個樂舞劇團的重要性,也點出了一些方向,重點如下:第一個就是希望國家對於這個樂舞團的資源挹注要穩定。第二個就是希望這個舞團未來的定位要維持它一定的自主性。達到這個目標的路有好幾種,所以我們後續會跟本會及行政院人事總處持續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到我辦公室跟我報告。
邱主任黃肇崇: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關心這個議題很久了,為什麼我要這樣講?主委在擔任文化發展中心主任的時候,做了一件讓我很感動的事情,除了申請綠珠雕琢計畫,你們在去年也成立了新的歌舞展演場,除此之外,我比較感動的是,他針對每一族去做歌舞劇,特別是從瀕危語族開始做起,這個讓很多瀕危語族很有尊榮感,甚至讓很多年輕人回流,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其實國家級樂舞團鼓勵的不是這些舞者,而是鼓勵所有原住民的藝術家、歌舞展演者,他們也能夠成為國家級的表演者,這個就是我講的,每次都說原住民文化多好多好,聲量不相稱,我們看不到國家對他們尊重的做法,這樣可以嗎?
邱主任黃肇崇: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另外一個部分,我也是要特別提,這個也是很多年前,為什麼呢?因為我在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看到他們有做一個預算,就是成立一個國立的客家兒童合唱團,一年編1,050萬元預算,現在編多少我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事呢?他們跟兩廳院合作,所以每一年都會讓客家兒童合唱團上去表演,我幾年前也關注這個問題,什麼時候我們原住民也可以有?但是我關注是因為國際間唱原住民歌曲的團隊越來越少,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沒有做出編曲,如果我們有編曲,全世界的管弦樂團、合唱團,他們都可以來演出我們臺灣原住民各族的歌謠,但是因為國家原民會沒有帶頭做,所以現在反而是客家、菲律賓的合唱團在國際間傳唱的歌越來越多,現在都沒有人在唱我們的歌了,所以原民會要重視這個問題。那當然合唱團也好或者是青少年管弦樂團也好,我是希望原民會可以主動去規劃,甚至是可以補助一些跨校的團隊組織,我看到教文處長站出來,處長,您有什麼看法?
陳處長坤昇:謝謝委員,委員這個建議非常好。因為現在原住民的孩子散居在全臺灣各地,如果你要組成一個單一的國家原住民管弦樂團,會有往返集訓時孩子們的交通等等各方面的問題,所以現階段要成立一個單一的團隊可能比較困難,我的建議是說,我們可以鼓勵組成區域性的管弦樂團,分東區、北區、南區,他們就近可以來練習,未來也可以演出,所以我們會來籌劃,鼓勵各區來組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我希望教文處可以主動規劃,背後不單單是訓練這一些孩子的音樂專長,更重要的是背後要有編曲、要有曲譜,這個對於我們的國際能見度跟文化傳承都是很有幫助的,好不好?
陳處長坤昇: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5年前就已經做了,我們跟國家交響樂團已經有把16族的古謠改編成交響樂,會後我會把這個CD給委員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我就是一直在關注這個問題,希望也給我一個報告。
再來我要關心部落公法人的計畫,我記得我在這一屆的第一個會期,也就是113年的3月,我在院會總質詢中有跟院長說,部落原住民自治還沒有共識之前,至少部落公法人要先上,那也很謝謝主委,在院長的支持之下,你也開始要推動,但是我現在有點頭痛,因為我記得我質詢的時候是說應該找一些需要部落公法人工具的部落來辦理,我們才有辦法檢討成效,而且應該要有座談會或說明會在全國各地舉辦,讓大家可以去聽一聽,但是我發現很多參與的部落也沒有要用到部落公法人的工具,然後我也沒有看到他們的檢討說明會,我不太曉得到底現在要怎麼做。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是不是處長直接做說明?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跟委員報告,針對114年的4個試辦部落公法人,我們已經有針對他們執行一年後的成果,逐一舉行檢討會議,然後我們也邀請一些相關的學者專家去幫我們檢視他們過去一年執行的狀況,來當作後續要辦理的一個基礎。115年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透過這樣一個實踐的經驗,把法規生出來的方式,來持續辦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要在做中學,像這個部落公法人,你們應該要研議法規的鬆綁,讓試辦的部落有明確的工具去執行它的法人行為,例如:去跟廠商締約或開戶等等,我覺得這個部落公法人很重要,甚至有的部落已經告訴我說,既然以前的村民大會已經變成部落會議,為什麼村長不要變成部落會議主席?也有人這樣跟我講,所以我覺得其實各個部落、各個族群都有不同的想法,我們希望透過試辦,就是要去抓到各個部落試辦的成效跟檢討,我們才有辦法往前推進,但是因為我一直都沒有拿到這些報告,我也沒有看到你們……既然這樣子講,我希望給我。
再說文健站的照服員,我這幾年碰到很多文健站收站了,原因有幾個:第一個是因評鑑不佳而退場;第二個是理事長換人了,他們說不接了;第三個是有的站招不到人了,所以就退場了。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問題來找我們,就是資遣費發不出來,你叫我怎麼去協調這種事?我只是想問,當政府撥款給一個協會,協會用這個錢去聘用照服員,然後文健站可能因為辦不好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收了,收了之後,沒有錢支付那些照服員的資遣費。
羅處長赫踛:報告委員,這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然後重點是,我算給你看,50歲以上的照服員現在占90%,有28%,就是374位,將近400位即將要退場,要屆齡退休,而且50歲以上的竟然占那麼多!以後因此衍生出來的一堆問題即將在未來幾年陸續發生,然後我們交給協會去接棒做這些事,大家也都清楚知道,地方的社區發展協會又不是營利單位,甚至很多運作也不是很正常,結果原民會把這樣的重責大任交給他們!
羅處長赫踛: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資遣費是可以用行政管理費去做支應的,只要是非歸責於執行單位的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他們都說不夠,他們說那一點點的都付不出來。
羅處長赫踛:我們在縣府也有一些行政管理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縣府也不管他們,我們都開過協調會。
羅處長赫踛:如果有個案的話,我們可以來看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未來協會衍生出的這些大量的資遣費,原民會都會買單?
羅處長赫踛:對,我們會協助,但是會從我們的行政管理費裡面去支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那些計畫負責人都不用扛責任?
羅處長赫踛:如果是歸責於他們自己,是個人因素說這個人我不要的話,那可能執行單位還是要負責。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是希望原民會應該要會同勞動部,釐清三方契約下的雇主責任歸屬,提出制度性的解決方案,同時要研議文健站的營運模式,我不曉得過去這些具備穩定財力跟專業的社福機構為什麼要退場,對此原民會要重新去檢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瞭解我的意思噢!這個部分請原民會好好檢討,給我一個報告,也希望到辦公室報告。
曾主任委員智勇: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再來就是原保地的貸款終於上路了,我相信很多事情都是萬事起頭難,但是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在觀望,看這個結果,所以我希望原民會能夠每一年提出檢討報告,對的事情、對的政策,我希望原民會就要堅持,我相信政府也不會不管。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儲蓄互助社也是,我知道原民會多少年來也都在幫忙補貼利息,讓我們的族人在儲蓄互助社,可以用比較低的利率或者是用原保地,以比較簡單的方式、可及性的方式去拿到一些金融,我其實要講的就是因為你們在去年的10月27號發布了一個新辦法,然後又說10月27號以後要採用新辦法,讓他們措手不及。我已經有在上上個禮拜幫忙開過協調會,這個協調會其實很有共識喔!因為我們發現原來那是一場誤會,對原民會來講,你們的放款金額達到5,000萬元之後,你們要補貼給儲蓄互助社的錢暴增,但是對儲蓄互助社來講,其實也沒有賺到錢,他們在意的是你們的利息補貼讓他們可以用較低的利率給我們的族人,所以他們建議你們原民會只要去做放款的總額管制,其實就可以解決雙方的問題。所以主委,我想對這個部分,之後你們可能還要再發一個明確的公文下去,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再來一個問題就是原住民知識體系這個中長程計畫從110年到114年結束,同樣的,他們也是突然拿到一個公文說以後不辦了,所以我們又要開協調會,但是開了協調會發現又是誤會一場,彼此之間也找到共識,細節部分我就不細講,我只是要表達一點,希望原民會以後對於新的措施、新的辦法提早一點公布,而且一定要做好溝通、檢討,避免衍生這些不需要的誤解。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也希望原民會要把這部分確定的決定發給各個承辦的大學,因為很多知識中心很擔心他們的大學會對他們有所誤解,所以這個公文一定要發。謝謝!
再來就是我比較關心的原住民族教育中長程的發展,115年到119年新的中長程計畫出來了,我很高興的是我過去長期要求原民會跟教育部一定要有一個最上位的思考,如果我們最上位思考是原住民自治人才的培育,就應該要知道要培養哪一些人才,既然知道要培養哪一些人才,就應該主動積極去找大學的優勢學校科系,讓他們來承攬這一些專班,這個才是正辦,而非撒手不管。你看,現在一堆原專班開了,但是沒有什麼原住民自治人才的相關重要科系,結果少子化之後,又一間一間關閉。所以我覺得原民會跟教育部一定要常常的去討論最上位的思考,公務人才的培育就是原住民自治人才的培育,全國各大專院校也都開設原資中心了,那麼未來它的角色是什麼?就是要輔導我們的學生啊!你看我們的原資中心,越開設越奇怪,因為我們的粗在學率、高等教育輟學率跟一般全體大學生的落差達38%,國小差不多、國中差不多、高中差不多,到了大學竟然是斷崖式的落差,表示我們的大學生很可憐啊!他們去哪裡了?去打工了,去哪裡了?所以對這個部分,我真的希望要去重視原資中心的角色,教文處長在這邊,我相信對這一方面,你其實很有想法也有很多心得,希望未來在我們的原住民教育中長程計畫部分,考選部、銓敘部、人總、教育部和原民會可以一同的來努力。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最後就是關於跨部會溝通的平台,我希望原民會也要找農業部,因為你們跟農業部一人出一半的錢,在全國營養午餐推廣小米,結果呢?只推廣了三十幾間學校,因為找不到小米。為什麼一百多年前臺灣的主食小米今天淪落到這個沒有人種的地步?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在山坡地種?是不是因為我們的森林法、野保法、水保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種種法令限制了我們土地的利用?對這個部分,我也常常跟農業部他們溝通,我希望原住民的產銷班都能夠重視小米種不出來、沒有人種小米這件事。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最後就是關於我們這個姓名之亂的問題,因為大法官釋憲之後,我們的原住民身分法已經做了最新的修法,新法要求依循舊法的人趕快在1月5號前辦理。我要跟主委說的是,我的辦公室接了三百多通電話,南部服務處、臺北辦公室,每一個助理都在負責接電話,次數多到我們已經很會回答問題了,所以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我現在只是要說當時我有要求請戶政所要個別通知,你們有去跟戶政所溝通了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有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中有一個部分我還沒有辦法解套,現在講給你聽。就是依據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有宣告判決確定的人需執行完畢滿3年,所以有一堆人要等3年後才能改名,但是我覺得這很奇怪,因為他不是要改名,他的漢名還是漢名,他只是要並列增加原住民的名字就是羅馬拼音、原住民族文字而已,你們可不可以函釋一下,免得他們3年後才能夠變原住民?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處長:報告委員,因為這個部分是屬於內政部主管的法規,我們再跟內政部協調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的意思是說原民會要主動去積極協調,不是由立委每次開協調會。另外,還有一些衍生的費用以及所有的系統,比如健保卡、身分證、護照、駕照等,一堆人跟我們說都打不上去啦!而且很多人還拿到手寫本,所以這個滿困擾的。其實很多年前我們就開始去要求,但是進度有點慢,希望原民會再跟各部會去做溝通協調,如外交部、內政部等。
最後一個問題是有關禁伐補償的部分,我們很多族人擔心禁伐補償會被列入所謂的收入,所以在社會救助法這個部分,我們很多年前也開過協調會,當時要求原民會,只要做出不具經濟效益的宣示,他們就願意來認證。但是他們現在回復說要把它列入不動產,所以我在去年的11月也開過協調會,目前衛福部是表示社會救助法會進行修法,但是也請原民會在禁伐補償條例也要做相關的修正,所以在這個部分,社助法也好,禁伐補償條例也好,我個人都已經提出修法版本,不曉得原民會對此有沒有積極的來處理?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12月17號邀請法務部、衛福部以及財政部來做一些跨部會的協調,我們持續會再追蹤。好不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應該要積極來辦理,族人很關心。安息日會我也要謝謝你們,因為他們禮拜六做安息,什麼事也不能做,也不能參加考試,所以他們很少公務員,因為國家考試都放在禮拜六。他們幾十年來提出陳情,也很難啦!但是我要誇獎原民會,你們基於對族人的愛護,幾年前你們有同意他們的三育聖經學校作為考場,送完夕陽之後就開始考試,但是他們有接到通知說115年不准辦了,我想聽一下原因是什麼。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前次我們有去拜會陳玠霖校長,陳校長特別提出如果是在安息週,那是沒問題,就以他們提出的條件作為考試場合。這是第一個,我們有辦到。第二個就是如果是非安息週,他們是開放的,那該週次我們就不安排作為考場,上次的問題是因為他們整個的系統上出了一些小錯誤,跟委員做以上說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意思就是說其實還是可以的,對不對?
馬耀.谷木董事長:是,可以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我想替族人著想是原民會的責任,謝謝!也請原民會繼續努力。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現在請陳瑩委員發言。
陳委員瑩:(13時31分)謝謝召委!我的問題會少一點,麻煩請原民會主委。
主席:請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智勇:委員好。
陳委員瑩:主委好!我接續剛剛伍麗華委員提的我們更改姓名之亂,其實在這個過程當中,很多人都遭受到一些令人很生氣又很麻煩的狀況,即便現在1月5號的期限已經到了、截止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人還沒有完成更改姓名這件事情,可能之後陸續都會接到戶政事務所的通知,還需要再繼續去改名字。但是我要提醒主委,在已經完成的這些人當中,也有不少戶政人員因為具備的訓練不足,弄錯法規的,這是我們的親身經驗,就是旁邊的人發生的事情。我要提醒的就是畢竟之後還會陸續通知我們還沒更改姓名的族人,需要更改的都要去改,所以我要要求原民會會同內政部,一起就承辦這次姓名更改的這些戶政人員再做一次加強訓練,因為在不少的案例當中,其實改來改去中間的程序真的是錯的,結果也不完全是正確的,這個部分我在這裡特別提出要求,你們可否大概在兩個禮拜內跟內政部來檢討這個事情?
曾主任委員智勇:會,我們儘快跟內政部這邊協調,然後趕快來訓練。
陳委員瑩:OK,謝謝!在1月7號,主計總處依照前年國民黨通過的財劃法版本,試算並公布了新的縣市財力分級,我們臺東從第五級調整到第一級,花蓮也從第四級跳到第二級,那臺東跟花蓮加起來,只有一個綠島不是原鄉,其他都是原住民族地區,全國55個原鄉,光臺東、花蓮就占了一半:臺東15個、花蓮13個,原民會的很多政策都是以原鄉為主而做的規劃,可是現在很多原民會的資源可能就無法下到臺東、花蓮。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表,這是原民會前兩年補助臺東與花蓮縣府跟公所的經費,這裡面涵蓋了各項計畫的補助經費,你們有沒有試算過,臺東與花蓮在新的財力分級之下,接下來縣府跟公所的自籌款會增加多少負擔?
曾主任委員智勇:目前還沒有精算出來。
陳委員瑩:還沒有精算?那我建議你們趕快盤點、趕快算一下,因為原民會的計畫對財力分級補助的比例都不太一樣,通常經費比較龐大的是特色道路,隨便一條特色道路的經費,動輒都是好幾千萬元,臺東的原鄉過去提報一個特色道路計畫,假如經費是需要1,000萬元,那麼公所負擔的是150萬元,但依據新的財力分級規定,臺東原鄉的自籌款必須增加一倍,在依照新的財力分級規定,自籌款比例增加一倍的情況下,我非常擔心公所沒有錢,原鄉的建設會不會因此而停滯無法繼續發展,本席是非常的擔心,因為畢竟每個鄉鎮跟縣府的交情可能不太一樣喔!又比如原住民的假牙補助,在新的財力分級之下,臺東縣府的自籌比例從百分之十提高到了百分之五十,我們部落還有很多原鄉的老人家,他們的牙齒是還沒長出來喔!再如原住民的住宅建構修繕補助,地方自籌比例是從百分之十變到百分之百,這些補助政策是直接影響到我們族人的民生需求,那你們到底有沒有跟縣府好好的溝通?這些補助是不是確保可以來繼續執行呢?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假牙補助原先是3萬6,000元,我們不但沒有減少還增加到4萬元,這個不會受影響。
陳委員瑩:所以就是不會受財力分級改變影響,你們這一筆補助還是會繼續認啦!
曾主任委員智勇:對,還增加了。
陳委員瑩:或許在未來還有機會繼續增加,本席深深期待喔!但其他的可能就沒有那麼好了吧?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雖然是因為財劃法的關係,它變成第一級,但是對原鄉來說,不管它是哪一級,永遠是比較脆弱的部分,也是比較需要協助的部分,所以對這個部分,我們原民會還是一樣會給予協助啦!
陳委員瑩:好,但是你還是要先盤點,因為雖然你這樣講,我們就還是很擔心啊!所以本席希望原民會所有需要地方政府配合款的計畫,都應該要針對臺東、花蓮的情形來調降自籌款的比例,專案報行政院同意,特別是由公所負責自籌款的部分,一定要大幅調降自籌的比例,不然這些公所可能到最後都無力負擔。這個部分要特別拜託主委,也麻煩你們儘快盤點各項計畫,來跟本席說明,然後趕快提報行政院。那你們需要大概多少時間?兩個月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月就可以報了。
陳委員瑩:哇!很難得。本席說兩個月,然後原民會自己說一個月,先給你們拍拍手,這是很罕見的情況。
曾主任委員智勇:這個月可以報啦,但是最後回復的話,至少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
陳委員瑩:你們起碼這個月就把它報上去嘛!處長都這麼說了,剩下的我們再來催行政院。
另外,我們看一下上個禮拜的新聞,要請教一下原民會,因為財劃法的影響,希望把原住民的急難救助政策移交到地方政府,這個部分你們是如何跟地方政府溝通的?
羅處長赫踛: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去年9月的時候有跟地方政府討論,因為財劃法的緣故,那部分的資源已經挪到地方去,所以有關急難救助的經費也可以麻煩地方政府編列,比如說這次新聞談到的成功鎮就是48萬元,但就是因為這樣的狀況,我們還有66家的原家中心跟222個原住民社工和33個督導,這些都可以幫忙去橫向連結社會資源。
陳委員瑩:現在是以成功鎮為例,但我們還有其他的鄉鎮,你們大家都有同意接手嗎?哪些同意、哪些不同意?
羅處長赫踛:幾乎大概就是照這個政策方向去走,但是就是大家努力要再去跟縣政府爭取那些相關的預算。
陳委員瑩:就是他們要去跟縣府爭取,那地方政府有同意接手嗎?
羅處長赫踛:有。
陳委員瑩:縣政府?
羅處長赫踛:有。
陳委員瑩:全部同意?
羅處長赫踛:但是這樣我們也公文都下去了。
陳委員瑩:所以急難救助是救命錢,這個部分……
羅處長赫踛:它不會中斷,因為還有一些其他相關的……縣府的、衛福部的急難紓困資源都還在。
陳委員瑩:好,你們如果有下去溝通,那是不是有一個具體的譬如會議紀錄、公文?就是確保這個急難救助是沒有問題的,這個部分麻煩提出具體的證據跟說明,不然,大家還是唉唉叫。
另外在政府的原住民土地政策上,我們都有不斷的在努力,所以「還我土地」這個口號最近比較少聽到,但是我們在這裡還是要很認真的喊一下「還我土地」呀!原民會知不知道臺鐵用了多少我們的保留地?
謝處長亞杰:跟委員報告,443公頃、2,997筆。
陳委員瑩:那光臺東就有121公頃。
謝處長亞杰:對。
陳委員瑩:過去臺鐵局是依照原保地管理運用辦法規定,用無償方式撥用了數十年。
謝處長亞杰:是。
陳委員瑩:兩年前臺鐵公司化之後已經不符合無償使用的規範,它不但不想繳租金,現在還很認真的在想怎麼樣可以把我們的原保地拿過去直接繼續無償使用,大家應該都有掌握這個可怕的訊息吧?
謝處長亞杰:了解,當然有,我們是希望將來朝承租的方向處理。
陳委員瑩:我想也是要跟各部會講一下,其實這件事情對原住民來說是很大的禁忌,踩到地雷,就像我們的原保地,光是在退輔會的、那個台糖的,我們要拿都拿不回來了,現在還想要拿出去,那簡直是天方夜譚!
謝處長亞杰:對,所以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已經有完全掌握臺鐵公司化之後,他們原本在臺鐵局時代使用的那些筆數跟面積,我們有去試算過,如果將來承租的話,一年大概會有2,250萬的租金收入,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朝這個方向去跟臺鐵公司協調。
陳委員瑩:所以繼續使用,接下來就要收費了?
謝處長亞杰:是。
陳委員瑩:那前面兩年怎麼算?
謝處長亞杰:我們會再跟它持續協調。
陳委員瑩:討債是用協商的?前兩年的租金要繳嗎?還是免費奉送?
謝處長亞杰:沒有,應該也是要去回溯,只要在租金請求權的那個時效範圍之內都可以。
陳委員瑩:因為已經不符合法規的範圍了。
謝處長亞杰:對。
陳委員瑩:好,那就麻煩你們好好去討債吧?
謝處長亞杰:好。
陳委員瑩:總共多少錢?
謝處長亞杰:兩千兩百多萬。
陳委員瑩:兩年的嗎?
謝處長亞杰:每一年,我們初步估算,臺鐵公司化之後,他們現在使用的那些原保地的筆數跟面積,用公告地價去算,每年的租金收入大概會增加兩千兩百五十多萬。
陳委員瑩:好,那努力哦!謝謝。
報告召委,最後一小題,很快。主委,不久前我有特別跟主委反映,其實應該不只一次,我們增劃編的土地案件真的是太多了,特別是花東地區,人力不足是蠻嚴重的問題,也感謝主委承諾要來解決這樣的問題,大家可能不了解人力不足有多麼痛苦,我在這邊算是褒獎也表達遺憾,過去原民會土管處有一位非常優秀的泰雅族女生,她是臺大法律系畢業的,重點是她非常喜歡辦理原保地增劃編的業務,不但專業而且喜歡,表示她有熱情。我們的處理面是不是特別需要這樣的人才?
謝處長亞杰:對,沒錯。
陳委員瑩:但是很可惜的在前年10月,她無預警的就被調到別的地方了,應該不是你調的吧?
謝處長亞杰:不是,她自己去應徵的。
陳委員瑩:不是啦,我是說她不可能自己跑掉,她是不得已,沒辦法待才跑掉的,不是嗎?
謝處長亞杰:是。
陳委員瑩:就跟你說她有熱情,她是不想走的啊!後來她因為無預警的被迫調到別的地方,結果她回不了土管處,所以她就乾脆應徵其他部會,就走了,調不回來,真的好可惜。
謝處長亞杰:是。
陳委員瑩:另外,你們規劃科員額是……
謝處長亞杰:目前員額是3位。
陳委員瑩:但是你們編制有7個嘛。
謝處長亞杰:是。
陳委員瑩:所以報告主委,比例只有42%,你回去可以跟其他處室比一下。主委,不知道上次您答應之後截至目前為止,你們人力調配的進度有沒有什麼進展?可以在這裡報告一下嗎?
謝處長亞杰: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這次請增員額下來之後,主委也非常支持。
陳委員瑩:是,他從頭到尾都非常支持,我知道。
謝處長亞杰:實際上主委有提供我們土管處相當的員額,去支援增劃編業務的工作。
陳委員瑩:你講的是提供編制的員額,還是提供……
謝處長亞杰:編制內的員額。
陳委員瑩:對啦,但是人沒有到位啊,都被別人調走了。
謝處長亞杰:以後會有新的員額進來,大概是3位。
陳委員瑩:主委,請問一下,大概什麼時候會調回來?會補人力?這個問題也問了很久了。
曾主任委員智勇:應該是……
陳委員瑩:本辦就好幾百件,塞車了。
陳主任建宏:跟委員報告,行政院核增我們18個預算員額,目前……
陳委員瑩:土管處可以18個嗎?
陳主任建宏:不是、不是,整個原民會,因為我們現在還在做官制官規,要送到考試院備查,還有後續職務說明書的製作,這個程序辦好之後,我們會馬上就朝進用人員……
陳委員瑩:大概需要多久?
陳主任建宏:一般來說是兩到三個月的時間,因為行政院是1月5號才核定我們這些員額的配置,所以我們基本上會在兩到三個月的時間內,用最快的方式去做。我們也先跟銓敘部那邊打過招呼,也就是希望我們兩個機關互相配合,儘快的完成官制官規的法制作業程序,以上報告。
陳委員瑩:主委,所以18個員額,你打算要放多少到土管處?
曾主任委員智勇:至少4位,已經是最多的了。
陳委員瑩:你們不用跟主任請示?
曾主任委員智勇:不用、不用。
陳委員瑩:確定喔?
曾主任委員智勇:確定。
陳委員瑩:那我就不用問他了。那是今天很好的消息,我們就等待,謝謝。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倩綺、丁學忠、徐欣瑩、盧縣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周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林倩綺書面質詢:
案由:賴清德總統曾明確提出「興建十三萬戶社會住宅」之居住政策承諾,惟近期行政院整體政策方向,出現明顯轉向,引發社會各界對政策是否實質跳票之高度疑慮。爰就社會住宅政策執行現況、政策調整依據及其長期影響,向內政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依總統政見所提出之「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草案內容,已完整盤點全國二百六十處可供社會住宅興建之用地,約可興建九萬四千戶,並就經費結構進行具體試算,顯示土地取得並非政策推動之主要障礙。
二、該草案並揭示,新建一戶社會住宅之初期成本約為新臺幣一百五十七萬元,其中近四成、逾八百億元之支出,係屬中央向地方政府購地之經費。此一制度設計,原係前任政府為鼓勵地方參與社會住宅興辦所設,惟現階段卻被視為主要財務負擔,成為政策調整之關鍵理由。
三、相較之下,租金補貼及包租代管雖具短期財務彈性,其單戶年度成本分別約為新臺幣三點九萬元及九點六萬元,然均屬一次性支出,無法形成可長期使用之公共住宅資產,亦不具備穩定供給及長期調節租屋市場之功能,與社會住宅作為公共資產之政策性質,顯有本質差異。
四、另依內政部公布之資料,雙北等青年就業核心區域之空屋率僅約百分之七,顯著低於全國平均值,顯示於租屋需求最為迫切之地區,所謂「以空屋取代社會住宅」之政策論述,實務上仍有高度可行性疑慮。
五、社會住宅政策不僅關乎當前居住需求,更涉及政府是否願意以公共資產方式,長期承擔居住風險、穩定青年及家庭生活基礎,並強化社會整體韌性,其政策評估不宜僅以單戶建置成本與補貼支出進行靜態比較。
综上,請內政部就以下事項於一個月內書面說明:
一、賴清德總統於選舉期間所提出「興建十三萬戶社會住宅」之政策承諾,目前是否仍屬政府既定施政目標?若政策已有調整,請內政部具體說明調整內容、時程及是否經行政院正式核定。
二、內政部主張以空屋、租金補貼或包租代管作為社會住宅之替代方案,其可行性評估所依據之數據為何?是否已就雙北等高需求區域空屋結構、價格帶及可實際釋出比例進行完整分析?
三、內政部於評估社會住宅政策時,是否已將社會住宅作為長期公共資產之租金回收、使用年限、市場調節功能及社會穩定效益,納入整體政策成本效益分析?相關評估結果請具體說明。
四、請內政部說明,現行社會住宅政策係屬階段性調整,抑或已實質轉向以補貼為主之居住政策模式?未來是否仍保有明確之社會住宅興建目標與期程。
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
原住民族委員會致力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並讓據點增加以利普及,讓各族人與不同族語有更多與學習場域,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8條及國家語言各項專案,自113年度原住民族教會推動族語發展獎勵計畫,該計畫以具原住民身分教友之教會及其總會、區會、堂口使用原住民族語言宣教及辦理各類教會事工等,據統計資料,113年度獎勵五百多家教會,補助金額超過1億4千萬多元。為完成計畫,原民會特另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特將原住民族教會納入補助對象之一,查該辦法第7條訂有該會係依「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之比率」、「目標及效益」、「受益人數」、「效益影響」等基準,綜合審查申請計畫。然除該補助辦法中訂定審定標準外,後原民會訂定教會族語獎勵計畫,其中似乎無其他彙整成果細部資料之規劃,另也無考核計畫以了解進行之成效,恐缺乏對推動族與發展成效。另查113年度教會族語獎勵計畫完成後,114年度卻未有相關後續規劃的計畫,僅有114年4月就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審視後,修訂內容將原教會族語獎勵計畫辦理事項納入該補助辦法一併推動,然增列之計畫申請書格式大多以113年度教會族語獎勵計畫內容作為標準,仍未依該補助辦法第7條規定之審查基準,對必要事項有管考追蹤,恐影響後續審查作業之管考。另有關前述族語獎勵計畫規定,族語主日學老師使用族語教學者每班獎勵最多2名老師,購置族語詩歌本、教材及成果展示等3項標準,依教會原住民教友人數規模級距核給獎勵金。據資料資料,共10間教會領受獎勵金額度,超逾其原住民教友人數級距應獎勵額度,也有獎勵老師超過兩名標準之情事,顯有標準與執行效益不符的問題。查原有標準獎勵計畫並未明訂相關彈性放寬原則,若有浮動標準之情形,涉及獎勵金恐有未顯公平之問題。
以上相關計畫之延續性與補助各項情形,請原民會提出回應說明。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題組一─戳破數字氣球:百萬戶的「三本帳」真相
你們今天的報告標題很宏大:「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但本席把數字拆開來看,只有「震驚」兩個字。
你們說截至114年底,直接興辦才12萬戶,包租代管10萬戶,但租金補貼核定高達91萬戶。這叫做「90%靠發錢,10%靠蓋房」。
請明確回答:在你們所謂的「百萬戶」KPI裡,是不是只要發了租金補貼,就算達成了一戶「社會住宅」的業績?是或不是?
不要拿國際當遮羞布!租金補貼是「支出」,錢發完就沒了;直接興辦是「資產」,房子會留下來。
如果堅持混在一起算,就是企圖用發錢的效率,來掩蓋蓋房子的無能。
所謂的「百萬戶」只是你們為了115年選舉所做的數字工程,而不是居住正義工程。
題組二─行政霸凌:消失的撥款與殘忍的追繳
數字會說話,而且說得很難聽。報告第2頁,租金補貼「累計核定91萬戶」,但「累計撥款」只有65萬戶。這中間消失的26萬戶是怎麼回事?
這26萬個家庭收到核定函,以為政府要幫忙了,結果錢沒進戶頭或是不要政府匯款了,請問你局德發生了什麼事?請解釋:這是因為行政效率低落導致的?還是申請的民眾因為甚麼可怕的原因核准了卻不要領?你們有關心過、研究過嗎?
另外,報告第4頁寫著,還有2.5萬件「溢領」尚未返還。這2.5萬個案子,是不是因為你們系統勾稽太慢!民眾1月發生原因,你們6月才抓到,然後發公文叫弱勢戶一次吐回半年的錢。你覺得一個需要領補貼的家庭,有能力一次拿出好幾萬塊還給政府嗎?中央還把以後的稽核和追繳責任推給地方?
這是在逼死人!我要求兩件事,現在承諾:
第一,針對「核定未撥款」的26萬戶,兩週內提出分析報告和因應對策。
第二,針對「溢領追繳」,除非是惡意詐領,否則對於經濟弱勢戶,全面建立「分期還款」或「社福轉介免責」機制。不要讓內政部變成討債公司
題組三─空間錯置:核心區的迷思與通勤族的悲歌
報告第2頁說,未來興辦重點放在「北北桃中」。聽起來很合理,但這暴露了你們完全不懂「通勤族」的痛苦。買不起、租不起核心區的人,都被擠到基隆、淡水、楊梅、新竹縣去了。
當你們把資源都集中在核心都市時,請問對於住在「外圍通勤圈」的民眾,除了叫他們去領租金補貼之外,你們有任何興建計畫嗎?
我要聽的不是形容詞,民眾要的是動詞、是動作。
你們現在手上有沒有針對「桃竹苗通勤圈」或「基隆汐止廊帶」的社宅選址地圖?如果有,為什麼報告裡隻字未提?如果沒有,你們就是把通勤族當次等公民。
不要再跟我說「盤點中」。我要求內政部與交通部,拿出「通勤流vs.房價壓力圖」,依據這張圖來決定社宅蓋在哪裡,而不是看哪個市長比較順眼就蓋哪裡。
題組四─杯水車薪:千戶婚育宅的笑話
我看完整份報告最生氣的地方。報告第4頁:「保障婚育家庭,114年已釋出1千戶」。部長,台灣一年新生兒13萬人。你釋出1千戶?這是「婚育家庭大樂透」嗎?還是你以為婚育家庭的夫妻都不想申請社宅?
這1千戶是新增的,還是從現有社宅裡「切」出來的?如果是切出來的,請問這又排擠了誰?是單身青年還是獨居老人?
這就是挖東牆補西牆!你拿1千戶出來當政績,根本是杯水車薪。
而且,請定義清楚:什麼叫「婚育宅」?租金幾折?能住幾年?如果沒有誘因,這1千戶對少子化一點幫助都沒有,只是讓你們寫新聞稿用的。
我具體建議:不要再玩這種1千戶的家家酒。請內政部跟衛福部講好,「生一胎,租金打7折;生兩胎,優先承租權」,直接寫進法規、計畫裡。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要拿少子化來消費社會住宅!
針對平埔身分認定之落實
報告說《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去年10月已經三讀通過,目前受理了西拉雅等9族的申請 。這是遲來的正義。
但我看報告裡寫「刻正辦理民族研究調查」,心裡就警鈴大作。西拉雅族爭取正名幾十年了,資料多到可以蓋圖書館。
請問主委,所謂的「研究調查」還要多久?你該不是打算用程序,讓這9族再等個三五甚至十幾年吧?
我具體要求:不要重複轉圈圈。對於文史資料已經明確的族群,能不能承諾在半年內完成核定?請給我一個明確的「首批平埔族群身分核定」時間點。是今年六月?還是年底?
法律都過了,現在是執行層面的問題。請承諾今年(115年)內完成第一批核定!
另外,關於《認定辦法》第5條第8款規定的「證明文件」。我們都知道,經過數百年的殖民與同化,很多族人的戶籍資料可能不完整,或者因為戰亂遺失。原民會是否能承諾採取「從寬、多元」的認定標準?
也就是說,除了日治戶籍資料外,集體認證、宗族族譜、甚至是長期的文化參與紀錄,都應該納入採計。
不能要求受害者拿出完美的證據。如果資料斷裂是因為國家統治造成的,國家就應該用最寬容的標準來接納他們。
你同意「從寬認定、多元舉證」這個原則嗎?
另外,認證程序的參與,要有非原民身分的客觀學者在內,更要有平埔族群在內,審認過程要即時全程公開透明。一定要做到。
請將你的承諾列入紀錄。本席會緊盯這9族的進度。法律是拿來保障權益的,不是拿來給行政機關設路障的。請加速辦理。讓原民會展現歡迎平埔族人加入大家庭的胸襟和誠意。
委員盧縣一書面質詢: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
一
、針對《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自114年1月報院審查迄今已逾一年仍未送立法院審議,導致現行規範法律位階不足,無法有效遏止「借名登記」與「假抵押、真買賣」等違法亂象。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說明法案延宕之具體爭點,並承諾於下會期內全力協調行政院將法案送入大院審議,並針對立法過渡期間之違法轉讓行為,提出強化查處之專案報告。
二、針對原語會已研發完成「原住民族16族AI語音辨識及合成模型」,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督導相關處室進行跨部門技術整合,將該AI模型具體導入「長者高齡友善居家安全」、「部落防災廣播」及「公共服務臨櫃翻譯」等公益場景,並研議開放API供民間加值應用,以落實數位平權並發揮預算實質效益。
(一)根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原語會)之業務報告,該會已於114年9月完成16族語音辨識系統開發(平均正確率達85%以上)及16族語音合成系統,且阿美語及太魯閣語之評測分數均達4分以上。另原語會115年度預算亦編列520萬元用於「研發族語人工智慧AI應用」。顯示族語AI核心技術已具備基礎,現階段關鍵在於如何將「實驗室技術」轉化為「部落生活應用」。
(二)又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4年度及115年度預算,於「社會服務推展」科目下編列逾1,150萬元辦理「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民族長者高齡友善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惟查,部落長者多習慣使用族語,若該計畫之AI監測設備僅能辨識國語,將大幅降低緊急求救(如跌倒呼救)之有效性。本席認為,社福處之高齡科技計畫應直接導入原語會研發之16族語音辨識模型,讓系統能「聽懂」部落耆老的母語求救聲,此乃科技執法與人本關懷結合之必要作為。
(三)原鄉地區常面臨天災威脅,資訊傳遞之即時性至關重要。原語會既已完成16族「語音合成系統」,應研議將此技術導入原鄉部落之防災廣播系統,將氣象署之國語警報文字即時轉化為當地族語語音播出,確保長者能第一時間獲取避難資訊。此外,針對醫療院所或公所之臨櫃服務,亦應加速開發即時雙向翻譯工具,解決語言隔閡造成之權益受損。
(四)綜上所述,為確保政府預算發揮最大公益價值,本席有以下訴求:
1.請原民會社會福利處於執行「高齡科技居家安全計畫」時,務必與原語會技術對接,確保相關AI設備具備族語語音辨識功能。
2.防災系統導入評估:請原民會公共建設處評估將 AI語音合成技術應用於「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中之防災廣播設施,落實災害防救資訊之族語無障礙傳遞。
3.開放API落實數位平權:建請原語會研議將16族語音模型之應用程式介面(API)對外開放授權,鼓勵民間與學界開發族語導航、有聲書或生活助理等多元應用,以擴大族語使用場域。
三、針對「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工程進度嚴重延宕,原定114年6月完工之承諾跳票,導致115年度仍須編列鉅額公帑支付現址租金。爰向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原文會提出質詢,要求說明工程延宕之具體原因、釐清相關行政責任,並限期提出趕工計畫及確切搬遷啟用日期。而為避免公帑持續浪費,請原民會及原文會:
(一)於下會期初始提供最新的工程甘特圖,詳列主體結構、使用執照取得、室內裝修及設備建置之具體查核點。
(二)請具體承諾永久會址之「正式啟用日期」,並說明115年度編列之1,500萬租金預算預計支應至幾月份?若再次延宕,相關衍生費用應由何人負責?
(三)若115年底前仍無法完成搬遷,請原民會針對督導不周之相關主管及執行單位,提出具體之懲處或檢討方案。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