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美惠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游盈隆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胡博硯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文玲、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及陳宗義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依序分別審查游被提名人盈隆、胡被提名人博硯、黃被提名人文玲、李被提名人禮仲、蘇被提名人嘉宏、蘇被提名人子喬、陳被提名人宗義】
答詢官員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11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張智倫 張宏陸 許宇甄 王美惠 黃 捷 李柏毅 黃建賓
吳思瑤 羅智強 牛煦庭 陳培瑜 吳琪銘 翁曉玲 林倩綺 高金素梅
王義川 王鴻薇 莊瑞雄 徐欣瑩 沈發惠 吳宗憲 柯建銘
委員出席23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李坤城 王定宇 沈伯洋 蘇清泉 葉元之 楊瓊瓔 陳冠廷
委員列席8人
請假委員:黃國昌 麥玉珍 丁學忠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官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暨相關人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蔡金誥
法務部參事謝志明暨相關人員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門委員黃仁良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陳副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蔡信誼
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吳宜倫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司長陳其華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吳元曜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二組組長楊淑娟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黎寶文暨相關人員
主 席:王召集委員美惠
專門委員:翁雪萱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林淑萍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9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反滲透法第二條、第九條之一及第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沈伯洋、王定宇、黃捷說明提案要旨,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報告,委員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許宇甄、黃捷、王美惠、李柏毅、黃建賓、吳琪銘、牛煦庭、沈伯洋、吳思瑤、高金素梅、李坤城、徐欣瑩、葉元之、陳培瑜等17人質詢,分別由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文傑暨相關人員、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陳副處長、法務部參事謝志明、司法院刑事廳法官吳元曜、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蔡金誥、數位發展部法制處副處長吳宜倫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莊瑞雄、林宜瑾、丁學忠、徐欣瑩、沈發惠等5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請宣讀。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游盈隆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胡博硯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文玲、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及陳宗義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依序分別審查游被提名人盈隆、胡被提名人博硯、黃被提名人文玲、李被提名人禮仲、蘇被提名人嘉宏、蘇被提名人子喬、陳被提名人宗義】
主席: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交付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兩委員會已於1月26日舉辦公聽會,日前亦已完成本院各黨團對被提名人資格及適任性所提出之書面問題,函請行政院轉致各被提名人,經行政院函復各被提名人提出相關資料,並已檢送予各黨團在案。
本案審查程序安排於28日、29日兩天一次會分別審查。本次會議開始進行前,先宣告以下事項:先進行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之說明及答詢,依序由行政院張秘書長和游盈隆先生分別說明後進行詢答,在游盈隆先生部分全部答詢結束後休息10分鐘,繼續進行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之說明和答詢,程序同上,並視會議進行狀況,依序分別進行被提名人黃文玲、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及陳宗義之說明及答詢;答詢時間出席委員為6分鐘,列席委員為4分鐘;本院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30分截止;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行政院張秘書長進行說明。
張秘書長惇涵:主席、在場各位委員、各位先生女士、媒體朋友,大家早安。今天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所提名的7位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是我國國民重要的參政權,也是憲法保障人民參與公共事務之基本權利;臺灣透過一次次的選舉、罷免和公民投票,逐步深化我國的民主憲政。為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之主旨,中選會秉持超然獨立,恪守中立之精神,統籌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務,持續鞏固公平、公正、公開的公共事務環境,以確保人民意志的展現,因此中選會的運作是中華民國實踐民主的核心機制。以下謹就本次提名作業做簡要的報告和說明。
依照中選會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中選會置委員9人至11人,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1人為副主任委員,其餘委員7人至9人,這次的提名也是依照中選會組織法進行提名,遴選具有法政相關學識、經驗之公正人士擔任,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也跟大家報告跟說明,依照中選會組織法的規定,中選會除了主任委員跟副主任委員之外,其餘均為兼職無給職,這次的提名也依照這樣的規定進行與辦理。
第二個說明是中選會前主任委員李進勇、副主任委員陳朝建、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王韻茹、許雅芬等六人任期已經在去年11月3日屆滿;另外,委員蒙志成也因為個人的因素而提早請辭,所以這一次行政院提名游盈隆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胡博硯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委員包括黃文玲女士、李禮仲先生、蘇嘉宏先生、蘇子喬先生等六人,以上六人的任期會依照相關的法令規定,任期到2029年11月3日止,而前委員蒙志成的遺缺將由陳宗義接任,任期會到明年的11月為止。
這次中選會的新任委員提名是依照中選會組織法第三條規定辦理,滿足三個法定條件:第一個,滿足中選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項的規定,提名了具有豐富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的公正人士來進行;第二個,同一個黨籍的委員也不會超過三分之一,在這次被提名人當中,僅有胡博硯有時代力量的黨籍;蘇嘉宏教授有中國國民黨的黨籍;陳宗義前立委則是有民主進步黨黨籍,其他的四個人目前均為無黨籍。如果蒙大院通過所有的人事同意權後,加上目前現有的四位委員,委員中同一黨籍的人數比例不會超過法定的三分之一;第三個,經過這一次提名作業的具結,所有七位被提名人均無中國戶籍,也無外國戶籍或永久居留權,也符合了相關的國籍規範。以下就這次七位被提名人的學、經歷背景做簡單扼要報告。
第一位是主任委員並為委員的游盈隆教授,大家對他很熟悉,他是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過去長期在學術界東吳大學任教非常多年,在中央的行政經驗,他不但擔任過行政院研考會的副主任委員、陸委會特任副主任委員、海基會的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也擔任過中選會的委員,在政治學、比較政治、民意與投票行為、政黨與選舉等專業領域卓有專精。
第二位是胡博硯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胡博硯教授現在是東吳大學法律系的教授,專長是憲法、行政法,過去他在不同的大學任教,也曾經擔任過許多中央部會的訴願審議會,或者是法規委員會的委員,他也曾經擔任過中選會訴願委員會的委員,對於中選會的業務實務上也是非常了解。
第三位被提名人,也是過去資深的立委黃文玲律師,黃文玲律師的專長是法律及內政,曾經擔任過第八屆立委,也曾經擔任過多個仲裁協會的仲裁人,在程序主持、爭議處理方面有相當豐富的實務經驗。
第四位是李禮仲教授,李禮仲教授是由中國國民黨所推薦的被提名人,李教授現在是中華科技大學的專任教授,也是副校長,專長是商業與金融監理法、公平法跟智慧財產權法等多元領域,他過去也曾經擔任過第七屆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委員,長期投入法學研究,兼具公共治理、選務跟獨立機關的實務經驗。
第五位蘇嘉宏教授,也是中國國民黨所推薦優秀的人選,蘇嘉宏教授目前是輔英科技大學的專任教授,過去在中央他也曾經擔任過海委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的主任等職務,現在也擔任地方政府之醫療爭議調解會跟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從中央到地方、從理論到實務也具有豐富的經驗。
第六位是蘇子喬教授,蘇子喬教授是台灣民眾黨所推薦的被提名人,蘇子喬教授是現任東吳大學政治系的教授,專長是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比較政治,長期研究我國的憲政制度跟選舉制度,著作等身,有相當豐富的期刊跟論文。
第七位被提名人是陳宗義前立委,他目前是桃園市選委會的委員,專長是法律,曾經擔任升格之前的桃園縣桃園市長,也是立法院第五屆的立法委員、資深立委,在地方不只有行政經驗,也擔任過長期縣議員的職務,具有豐富的中央跟地方的實務經驗,相信也能夠為中選會,無論是中央或者是地方的選舉事務投注非常多的專業貢獻。
這次中選會的提名作業,也感謝國民黨以及民眾黨舉薦優秀的人才,經過行政院審酌考量,秉持著「含納各黨推薦」、「橫跨朝野背景」、「兼具理論實務」以及「中央地方經驗」這四個原則,我們就相關的領域遴選了七位被提名人,加上現有的四位中選會委員都是學養俱優,相信能夠為中選會籌辦選務注入專業,全面的規劃跟運作思維,持續深化中華民國臺灣的民主法治,體現主權在民,希望貴院所有的委員能夠理性審議,予以支持。以上報告,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感謝張秘書長的說明。
現在開始進行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的說明跟答詢,請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說明。
游盈隆被提名人:王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張秘書長、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安、大家好。我今天非常榮幸能夠以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的身分來國會殿堂接受各位的提問,不過一開始,我沒有預期到我還要做報告、說明,不過我簡單的講,11月底我接受行政院的提名,我是抱持著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情接下提名,我知道中選會主委的工作是非常艱鉅的,中選會的工作不是常人所能夠理解的,但是中選會的工作關係到臺灣民主的成敗,所以承擔這樣的角色是無比沉重,也無比榮幸,我是懷抱理想跟使命感而來,我希望為臺灣民主做出貢獻。
在目前國內政局緊張、政黨高度競爭的環境裡面,中選會要如何做到讓各黨能滿意、讓所有的候選人能滿意、讓選民能滿意,是一個非常艱鉅的挑戰,但我相信,如果我能獲得大院的同意、支持,未來我一定會堅持絕對的、超然的中立、客觀、公正,並且以專業的精神和能力,全力以赴,希望一個健全的中選會能夠在大院的支持之下,早日出現在國人眼前,讓我們2026年的大選能夠順利成功,讓我們2028年的大選能夠順利成功,中選會是扮演這樣一個角色。
我在這裡非常誠摯也謙卑的向我們的國會報告,並且也請求讓中選會人事案早日通過,讓中選會早日上路,為大家做事,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牛煦庭委員質詢。
牛委員煦庭:(9時25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游教授。
主席:請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牛委員早。
牛委員煦庭:早安。我們認識游教授大部分都是在新聞媒體上,而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意調查也算是赫赫有名,有長時間的滾動,提供政治圈非常多攻打守備的素材,在看到游盈隆教授被列為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的時候,大家當然是有一些意外,同時也有很多問題想要請教,今天很高興有這樣一個機緣可以跟教授來做一下面對面的討論。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如果有幸成為中選會主委,因為你平常也評論非常多的政治事務,也做了很多民意調查,在基金會裡面也有擔任職務,請問你怎麼樣確保這之間的分際可以非常的清楚?你打算做哪一些的決定呢?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牛委員。我已經有了相當的覺悟,擔任中選會主委有一定程度的犧牲、是要付出的,我可能會失去了自由。我的意思是說,失去公開評論臺灣政治的自由,作為一個政治學者、作為一個關心臺灣的知識分子,那樣一個犧牲是重大的,但是為了更高的目的,為了更重大的目標,我覺得我必須做這樣的割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牛委員煦庭:好,所以意思就是說,你不會再發表相關的評論、民意調查等等,也會離開基金會的職務,是這樣的意思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如果大院能夠通過中選會主委的人事同意權任命,我將辭去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也辭去董事,我採取比法律更嚴格的標準做自我的要求。
牛委員煦庭:非常好,謝謝。我們再針對幾個常常在中選會這個平台做討論的題目,來跟教授做一下意見的交換,目前立法院有很多委員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或者是不在籍投票等等各種相關的草案,關於不在籍投票的部分,雖然大家的版本不一樣,但大部分版本基本上都是限於所謂的境內移轉投票,有關不在籍投票的部分,換言之,就是透過登記的方式,不見得要舟車勞頓的返鄉,可以在就近的投票所進行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投票,我想請問一下被提名人,立法院如果修正相關的法令,新增了不在籍投票相關的制度,限於國內移轉投票,請問您會不會忠實的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游盈隆被提名人:當然,如果立法院通過了不在籍投票,中選會只有依法行政,全力以赴。
牛委員煦庭:好,謝謝。再來,如果您有機會領導中選會,可能需要多少時間來做好境內移轉投票制度相關的準備工作?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不知道這項立法到時候在立法院會如何通過,即整個制度的內容到底是怎麼樣,我並不清楚,但是我最近也從我們中選會同仁那裡所得到許多的資訊,我深深的感覺,不在籍投票是世界的潮流,也是臺灣許多人直覺上覺得這是一個對的努力方向。但是當我們在講世界各國很多都採取了不在籍投票的時候但臺灣沒有,感覺到自己落後了、自己很慚愧,我覺得那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我肯定那是一個進步的思維,可是我們也不能夠脫離現實,如果回到我們自己國家的選舉制度,在深入看了後很快就會發現,不在籍投票牽涉的是非常複雜的選舉工程,尤其是九合一……
牛委員煦庭:抱歉,我要打斷一下,因為時間很有限,所以你大概會抓多少時間去做?當然這是一個浩大的工程,所以有沒有比較具體的想法呢?
游盈隆被提名人:可否讓我講這一句?
牛委員煦庭:OK。
游盈隆被提名人:尤其是在九合一地方選舉裡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就現階段來講,肯定是一個災難,中選會已經提出來,如果九合一地方選舉辦不在籍投票,將會造成將近9,000種不同選票的移轉等等,所以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點,我們喜歡看天邊的彩霞,但不要踩壞了眼前這一大片的玫瑰,讓我們傲視世界的臺灣選舉被蒙塵了。
牛委員煦庭:教授,那到底是要執行還是不執行?要花多少時間準備?
游盈隆被提名人:所以原則上我剛剛已經講了,但是……
牛委員煦庭:願意執行但需要很多時間準備,我可以這樣解讀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實際上要通過什麼樣的制度、內容,目前您知道嗎?還是您可以現在告訴我,我可以來做回應?
牛委員煦庭:當然這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如果你有幸擔任中選會主委,相信還有很多討論的機會,但因為時間有限,最後我還有幾個問題請教,因為我們的執政黨曾經表示,如果施行不在籍投票,會導致選民投票的信任消失,會有作票的風險;也曾經說會讓中國大陸介選更加容易,即便我們剛剛講的,現在的不在籍投票的版本是國內的移轉投票,針對這樣的說法,您認同嗎?在您領導下的中選會,如何去避免選務公信力下降的問題?該如何把這個東西帶領好?您真的覺得不在籍投票會有作票的風險嗎?請您簡要回答就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選務行政的公信力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最重要的,讓選民相信選舉的結果是公正的,但是實施不在籍投票最大的困難是來自於執行面、在可行性上,我覺得境外的影響等等可能是比較其次的。
牛委員煦庭:比較其次,所以還是在整個操辦選務過程中遇到的一些行政上的困難。
游盈隆被提名人:很務實的講,的確是這樣。
牛委員煦庭:那你有沒有信心可以逐步的解決?我就不講要一步到位了。
游盈隆被提名人:如果立法院提了一個中選會沒辦法執行的方案,壓垮中選會,我也沒辦法在這邊跟您保證說一定就能夠做得好,如果這樣的話是不負責任。
牛委員煦庭:好,謝謝教授,因為今天時間有限,不過我建議您,因為後面還有很多委員要就教,您直接回答就好,好不好?以上是給您一點點提醒跟建議,祝您今天順利,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好,謝謝。
主席:感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
請張智倫委員。
張委員智倫:(9時33分)主席、各位媒體、各位官員,大家早。有請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教授。
主席:請游教授。
張委員智倫:教授好。首先恭喜你成為中選會主委的被提名人,也預祝你可以順利當選。請容我稱你教授,教授,過去本席是從電視上或一些民調當中對你有一些了解,在去年你針對大罷免的亂象也公開提出批評甚至非常誠實地說這是對民主的傷害,根據您的說法,執政黨就是參與發動這場全面性、無差別的大罷免,企圖奪回國會主導權,不僅是臺灣主流民意反對,也不被其他民主國家所接受,所以這個意思就是說大罷免不是民主之光,反而是臺灣民主之恥,這是您說的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我講過。
張委員智倫:好,本席要在這邊稱讚你,對於你願意講真話的風骨,本席給予高度的肯定,本席也要特別講,在臺灣民主史上,不管是選舉、罷免或公投,整個選舉制度其實是蠻完整的制度,可是過去在罷免跟公投上出了很多問題,尤其在罷免上,以你的評論來講,就是執政黨其實利用了罷免裡面很多的漏洞去做政黨政治的一些對決跟操作,所以本席想要特別在這邊跟你請教,就是在民意代表當選一年內可不可以執行罷免的連署,其實法律對這個是無明文規定的,可是會造成社會上的對立,所以本席必須要說,選舉投票是一個民主的行為,可是罷免是政黨的對決,會造成社會分裂,而且是長期會造成一個情勒的問題。因為在投票的時候你投誰,大家非常清楚我們都是秘密投票,所以不會知道你投誰,可是罷免如果你沒有去連署的話,會造成無盡的情勒,會一直說你沒有連署,我遇到很多民眾,他們說就是不想要連署罷免,可是被一些民眾要求他們一定要去連署罷免,還有一些攤販跟我講,他如果沒有去連署罷免,人家就恐嚇說會讓他的生意做不下去。我覺得在當選一年內去做罷免的連署,其實就是現在整個制度的一個漏洞,我看到你的報告裡面也有說你未來會倡議不能去進行這樣的動作,請問你有沒有一些具體的做法?或是未來可能會跟內政部去討論這樣的事情?
游盈隆被提名人:以目前的制度來看,對於罷免的規範是在當選一年之後才能夠進行罷免,但是法律沒有禁止社會有相關的罷免言論。
張委員智倫:主委,大家是有言論自由,可是對於進行連署的這種方式,你自己本身也是不贊成的,對吧?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不贊成連署,我認為可以倡議,因為那是言論自由,但是如果是進行連署的話,那對於我們想培養的成熟的政治文化就會是有傷的。
張委員智倫:謝謝教授,我覺得你講的其實就是我們的心聲,為什麼?因為當時這個連署的過程造成社會分裂,而且有很多民眾都被情勒、恐嚇,這樣的狀況其實非常的不好,如果你有機會擔任主委,也希望你未來要多倡議不要有這樣的行為,謝謝。
第二個,今天很多委員都有跟你請教關於不在籍投票的部分,我覺得不在籍投票其實非常重要,因為現在有很多在投票所的工作人員,他們現在也可以不在籍投票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智倫:對啊!所以其實已經行之有年,就是很多在投票所的工作人員其實可以進行不在籍投票,本席看到你的報告裡面有寫未來可行不在籍投票的順序,第一個是移轉投票,限定境內、針對身分特殊或者是戶籍地在外的一些選務人員未來可以考慮,或者是具特定身分者的不在籍投票,比如說原住民族或服勤的軍警消人員等等。我覺得這兩點非常重要,因為很多公務人員或警消人員的工作地跟戶籍地是不一樣的地方,所以這個部分本席也非常強烈支持您這樣的主張,那是不是可以先通過讓一般的公務人員或警消人員來辦理這樣子的不在籍投票?請你回答是不是可以。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根據中選會最近的研究跟思考,中選會是建議不在籍投票先從單一的公民投票開始實施,然後逐步的累積經驗之後,再進一步推廣到各項選舉,就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這樣的態度是審慎的、是負責任的,所以未來看什麼時候、哪一年能夠有一次公民投票,然後在公民投票裡面試行不在籍投票,我覺得那會是一個很重要的開始。
張委員智倫:好,了解,就是先從公民投票做起,然後可能是就不特定人,如果有進步,再來就有機會可以全面,我也希望主委這邊加速來實行。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智倫: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立法院其實有一個決議,就是有一個公投的主題是反廢死公投,當時是被中選會否定這樣子的題目,因為這個議題對很多民眾來講非常的重要,因為當時大家看到很多的殺人事件,覺得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就是不願意對一些案件去判死刑,民眾當然覺得很不能接受,所以立法院才有這樣子的提案,沒有想到被當時的中選會否決了,當然你們否定是有你們自己的理由,但是我想要請問主委,針對民眾所關心的、重要的公投的議題,未來是不是可以讓大家有溝通的機會,而不是說中選會直接否定立法院所提出的這些公投的主題?
游盈隆被提名人: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覺得未來應該要多做溝通,這樣會比較好,否則這裡面牽扯到太多複雜的問題,如果沒有溝通的話,可能引起強烈的反彈,對社會也不好。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教授,今天非常開心有機會第一次這樣面對面的質詢你,也期待你未來有機會可以當中選會的主委,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感謝張智倫委員的質詢。
我們請張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9時41分)我想請游主委。
主席:請游教授。
張委員宏陸:我在質詢時還是稱你為老師好了。
游盈隆被提名人:張委員好。
張委員宏陸:游教授是我在大學的老師,其實我很多政治學的東西都是游教授教導我的,所以今天我要這樣問你也是有一點尷尬,但是我還是要問。我想請問一下,很多委員也都有在關切不在籍投票,不在籍投票其實分了很多種,那大家現在一直在講,其實慢慢地好像聚焦在移轉投票,臺灣現在大家一直慢慢聚焦在移轉投票,其實中選會辦的就是選政的工作,選務的工作其實都是地方選委會在第一線辦理,關於選政的工作,我想要請教游教授,臺灣現在已經有部分的移轉投票,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就有移轉投票,但如果貿然的要大規模移轉投票,我個人有一個很擔心的問題,我想不出解方,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提出任何解方,未來如果移轉投票變成是選政改變的話,我可不可以指定某些人去某個投開票所投票跟開票,會不會發生這種可能?
游盈隆被提名人:要看選區。
張委員宏陸:不是喔!我為什麼要這樣講?因為會變成買票,買票的人會要求,你收了他的錢,你要去特定的投開票所投票,他買幾票,若沒有開出幾票就是跑票。未來會發生這種情況,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不知道各位被提名人有沒有解方?我相信目前都沒有解方,我不知道教授的看法是如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這樣講好了,我剛剛說不在籍投票是世界的潮流,民主國家採行不在籍投票的非常多,臺灣在這方面其實已經落後很久了,所以要迎頭趕上,我覺得在道理上是說得過去的,不在籍投票讓許多無法返鄉的人去其居住地投票,這說起來社會上普遍也是會贊成的。但是我也同意張委員剛剛所說的,這可能會產生很多的問題,包括你說的買票,這是因為臺灣從來沒有實施過不在籍投票,所以我們不知道會碰到什麼情況,因此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事先當然應該做好非常周全的研究調查,並且考量各種因素,然後再來進行。目前中選會所提出的這樣的解決方式,我覺得是可行的,就是我們要循序漸進,不是一步到位,如果一開始就在九合一選舉裡面全面性的弄不在籍投票,這個是太大膽且太冒險的作為,暴虎憑河,不足為訓。是不是未來可以先從公民投票開始做?從那裡開始實施,逐步累積經驗,並且解決社會或是很多人們的疑慮,我覺得分階段一步一步走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張委員宏陸:我也是這麼認為,我覺得我們先從公投、先對事來做移轉投票。為什麼呢?不在籍投票很多國家都這樣做,臺灣要不要跟著做?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崇高的理想,我也不反對,但臺灣有特殊的買票文化,美國會買票嗎?不會吧!但臺灣的買票文化我們從報紙上就看得非常清楚,到處都有在買票,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如果我們對人的選舉也實施移轉投票,那麼我們的對岸中國,我跟你講,透過大規模的買票,這對臺灣來說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災難。我個人認為對全國性的公投事情,我們可以先來做做看,為什麼我要這樣講?我必須再說,我辦過選舉,我是縣選委會的總幹事,我當了4年,從村里長的選舉到總統的選舉,我都親自辦過,我跟你講,選務的複雜程度超乎大家的想像,連一張選票有污損或印得不好,我們要一張一張選票去看,從頭看到尾,每個人壓力有多大?如果要移轉投票,我跟你講,問題太多了,我光說一個,他要移轉去那裡,要由誰去送投票通知單、選舉公報?到時候他說他沒有收到,這個有很多技術性的問題。
我必須要說,移轉投票不是不行,但不能躁進,躁進會讓臺灣馬上一次垮掉,如果有一次選舉的不公平,大家以後對選委會的公信力就不在了。我常講一句話,選委會如果要辦選舉,就多給他人、多給他錢,很多技術性是可以克服的,但公信力是最重要的一件事,選務「公信力」三個字是最重要的。教授,如果你的看法也一樣是先從事情來,我覺得應該是先朝這個方向,不可以太躁進,不知道教授的看法是如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覺得這樣做對臺灣是比較好的。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主席:感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
請黃捷委員。
黃委員捷:(9時50分)謝謝主席,請游盈隆被提名人。
主席:請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黃委員好。
黃委員捷:游董事長,先跟您請教不在籍投票,其實您剛剛已經有提到一個重點,就是不在籍投票雖然世界各地有很多國家在施行,但是我們不一定要這樣冒進,而且如果直接用九合一大選貿然進行的話,會是一場災難,這是您剛剛的論調。我在這邊也想要附和這個論點,因為大家也知道選舉的公信力是最重要的,如果九合一大選直接開始施行不在籍投票的話,您剛剛是說會增加9,000種選票,是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就選票的種類來講,是將近9,000種。
黃委員捷:是的,這就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技術性問題,所以我在這邊想請教的是,你們有沒有先算過,如果九合一大選要直接使用不在籍投票,會增加幾倍的經費、幾倍的人力、多少個投開票所?
游盈隆被提名人:因為我還沒有上任,我只是努力地去蒐集相關的訊息,我不知道中選會是不是已經評估出來?我目前手邊沒有這樣的資訊。
黃委員捷:我在這邊先提供一些資訊,在2021年內政部其實有統計過,如果這一些就學、就業而沒有設戶籍的,因為不在籍投票而可能可以投票的人,第一名是雙北,大概就有37.4萬人;第二名是臺中,有26.5萬人;第三名是桃園,有26萬人;第四名是臺北,有18.5萬人。如果這一些人通通來申請不在籍投票,大概就會增加百萬人以上,這個是2021年的數字,臺北市的選委會當時也有出來說,光是投開票所可能就要增加3倍以上,如果年底就要來做這件事情的話,您覺得可行嗎?您就一個選務機關的考量來說。
游盈隆被提名人:2026地方選舉是11月28號舉行,今天正好1月28號,就是10個月左右,我的直覺上是不可行,事實上最近中選會也曾經行文給各地方的選舉委員會,各地方選舉委員會也都回報關於不在籍投票的態度,沒有一個選委會是同意在這一次採行不在籍投票,所以地方事實上也是「剉咧等」。
黃委員捷:是嘛,因為就像我剛剛說的,光是臺北就說要增加3倍了,更不用說其他像是新北、臺中,這一些可能不在籍人口有大概3、40萬的選區,所以我覺得這當然是一個很大的技術性挑戰,但是話說回來,其實剛剛有一句話我沒有很認同,就是剛剛游董事長說我們臺灣沒有實施不在籍投票跟國際上相比來說是落後的,我必須要說,其他國家跟臺灣的情況大大不同,你不能拿臺灣的情況跟世界各地來比。請問其他國家有中共介選嗎?有這一些想要試圖來破壞我們臺灣民主的境外勢力嗎?沒有嘛!再來,其他的國家有像臺灣這樣經歷過中壢事件等等,還有買票、作票等過去選舉舞弊的歷史嗎?也沒有嘛!
所以臺灣過去的民主歷史是非常艱辛的,我們是這樣一步一步,靠著人民的信任、人民的爭取而來的,我相信游董事長過去也是經歷過這些民主的事件,努力撐起臺灣的民主,所以一直拿國外來跟臺灣比較,我覺得非常的不公平,臺灣現在需要的是一個非常可信、穩定,而且有選舉公正性的民主制度,所以任何選務的變革我認為都必須要在非常可信而且公正的基礎上來進行,沒有不行,但是前提非常、非常的重要,因為臺灣的民主很辛苦,我們是這樣撐起來的,所以在這邊還是拜託游董事長,如果要回答說不在籍投票是國際趨勢的時候,拜託想想臺灣特殊的歷史,拜託想想臺灣的過去是怎麼走過來的,不要一味的說要跟國際上來比較,這真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
最後,我用一點時間跟您請教公投綁大選,因為過去游董事長一直都是支持公投綁大選的,所以在這邊想請教,未來如果您上任之後,還是支持公投綁大選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當然,我支持公投綁大選,而且也沒有不支持的空間。
黃委員捷:所以我在這邊要請教的是……
游盈隆被提名人:因為法律已經修正了。
黃委員捷:沒錯,因為藍白還是又再次強行通過了嘛。我要請教的是,您要怎麼務實地解決過去2018年發生邊開票邊投票、開票到半夜3點,以及這些因為人綁事而造成沒有辦法好好討論公投議題的問題?
游盈隆被提名人:直接民主是民進黨的核心價值,過去二十幾年來,當我是民進黨黨員的時候,我實際地參與相關的事務,無數的民主前輩為了能夠實現公投,犧牲奉獻他們的青春、生命和自由,所以公投是一個民進黨的核心價值,也是所有的民主國家應該要追求的。
黃委員捷:是的,我們都認同,我們也非常支持公投制度,所以我在這邊跟您請教的是,如何防範2018年邊開票邊投票、開票到半夜3點,以及這些可能會影響選舉結果的情況再度出現?
游盈隆被提名人:2018年是一個惡夢,而且這個惡夢的形成有一些條件,其中一個……
黃委員捷:您如何預防未來不會再重演呢?
游盈隆被提名人:2018年……
黃委員捷:這是一個選務機關最重要的工作。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可以說明一下嗎?2018年那一次有10項公投,這10項公投在選委會公告之後一個多月而已就要投票,所以造成整個秩序大亂,這是其中一個。經過這幾年來朝野共同體認之後,修法將公告之後一個月就投票改成三個月,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改變。第二個,以前辦理那麼龐大的選務,法律規定選務人員一半是要軍公教人員,現在也修正成三分之一。
黃委員捷:是的,謝謝游董事長,既然公投綁大選是您的立場,也是您的責任,未來希望你可以承諾在你的任內絕對不會再發生2018年的惡夢。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們盡力而為。
黃委員捷:這個要請你保證喔!謝謝。
主席(陳委員培瑜代):謝謝被提名人,謝謝黃捷委員。
接下來有請王美惠委員。
王委員美惠:(9時58分)主席,請游教授。
主席:有請被提名人,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王委員你好。
王委員美惠:你好。在這幾天的過程當中,本席有看到你的履歷,剛才你也有說到,有人告知你要擔任這個職務的時候,你一方面是高興,另一方面是為了理想而行。中央選舉委員會是要中立的,就剛才本席所聽到的,我比較擔心的就是,大家都認為你長久以來在民意教育基金會擔任董事長,剛才也有許多委員請教你什麼時候可以辭職,你說如果這個人事案過了就會馬上辭職。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王委員美惠:因為我覺得理想上雖然辭歸辭,但有的人也說,你常常都在批評民進黨,為什麼你要來做這個?因為我覺得有擔當的執政黨,應該是無論他支持誰、批評誰都沒關係,今天要在政府單位服務,我們看的是能力,所以在這裡,包括我在嘉義,國民黨也是我們的朋友,任何一黨都是我們的朋友,為了理想、為了建設,我們都要一起打拚,這是最好的。如果不當朋友,我們也沒辦法,但不可能在打拚的過程中,中選會跟你不同黨,想法不一樣,你就不採納他的意見跟他的想法,大家討論之後才能找出更好的問題。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最重要、最重要的是……
今天大家大概都在說不在籍投票,教授,你有說可以從公投開始,不過,剛才你也有回答過,為什麼我們2018年會亂糟糟、會這麼多人、開票的時候還有人在投票,這些我相信在你的帶領之下,以後可能不會再發生,也不是說可能,是一定不能再發生。不在籍投票有很多人煩惱的就是,像我們的選務人員,譬如他在東區當選務人員,像我在嘉義來說,他的戶籍在東區,不過他是選務人員,譬如他是在第1號的票箱投票,原本第1號票箱不是他應該投的地方,但因為他有申請不在籍嘛,在這個過程裡面,你知不知道他最煩惱的是,議員的都一樣,市長的也都一樣,不過里長的不一樣,他這張票如果投出來,不管他有投里長,還是他沒投里長,大家都知道。
所以教授,在這裡面,不管是嘉義也好,或是全國也好,我們今天是在討論全國的,只不過我是比喻這個情形給你聽,因為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選舉,是大家有共識認為最好的,雖然是很古早的做法,不過改進得很好,因為我們比較擔憂的就是有一個壞鄰居,壞鄰居有時候會影響到選舉,我常常說,好的人才、認真努力的民意代表,我們一定鼓勵他當選,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不在籍投票有時候會影響選舉的結果。所以在這裡要問教授,關於不在籍投票,本席也跟你說,像嘉義北漂的人也很多,現在也有回去嘉義的,如果是在板橋、在三重,因為有很多嘉義人在那裡住,所以不覺得有什麼差別,但他如果突然去申請一個嘉義鄉親都不住在那裡的票箱,只有我一個王美惠在那裡而已,今天我的票開出來,這樣有算秘密投票嗎?教授,你回答我所有擔心的事情,我們大家做參考,因為未來這可能也要慢慢去改善。
游盈隆被提名人:王委員所擔心秘密投票可能會破功、會出問題,這確實是一個問題,要去注意。另外,你一開始指教的,說我批評民進黨很多,我在這裡跟王委員報告,我都是就事論事,沒有特別批評民進黨,我也批評共產黨,也批評國民黨……
王委員美惠:教授,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我現在是說以我民進黨的來講,有人說你怎麼會去提名這個常常在批評你們的人?我跟他說:民進黨找的人才不分什麼,不能因為他批評我們,說我們不好,就沒有提名他,因為他有他的專才嘛!我剛剛是這個意思,從前的人都會說一句:「嫌貨才是買貨人」。所以我要跟你說,有人有這個想法,我相信你也有聽到,你說你講的是事實,不過有的人覺得有需要這樣做嗎?我覺得為了這個國家好,像你這種人才一定很讚啦!我只是要問你,關於不在籍投票,你要怎麼去改善本席兩個擔憂的地方啦?尤其南部人如果去臺北,我就跟你說了,有兩個地方嘉義人很多,因此沒差,但如果有心人故意,就像我剛剛說的,如果有壞鄰居,我們的想法他有辦法用另外一個想法破壞時,例如這個票箱就只有你們小家庭、兩個夫妻去投而已,這要怎麼處理,這才是最重要的啦!一開始我是要解釋為什麼會邀請你來,因為你有你的專長,但我覺得批評不是壞的,如果批評可以讓一個人改變他的想法,他可以再做的更好,這是你我都很樂意見到的。像我,我有時候也會覺得自己做得不好,要反省應該怎麼做才對啦!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已充分了解。我剛才也已經跟大家報告過不在籍投票,在這裡我再說一次,不在籍投票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不是喊要做就去做,那會造成很大的問題,甚至災難,所以要循序漸進。中選會有提出一個完整的草案給行政院,行政院也通過後交給立法院,所以可以朝那個方向來努力,累積經驗以儘量減少它可能造成的問題,包括王委員所說秘密投票這種很重要的事情。
王委員美惠:教授,我還有兩、三個問題,但我質詢的時間到了,私底下我們再來探討,希望我們可以再做得更好,因為我的想法是不管你來自哪裡,像在座也有很多別黨提出的人才,所以我們也應該樂觀其成,可以讓中選會早日去做更好的事情才對,而不是在這裡要分什麼黨,這樣是不應該的,如果要分什麼黨,今天在座的都不可能會來到這裡,以上。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謝謝。
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被提名人請回。
主席(王委員美惠):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陳委員培瑜:(10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主席:被提名人。
陳委員培瑜:董事長早安。
游盈隆被提名人:陳委員早。
陳委員培瑜:我剛剛坐在現場聽了非常多的委員跟您請教關於不在籍投票,你的立場非常的清楚,就是不在籍投票如果貿然實施會是一個大災難。我們接下來看大家都沒有想到的一個問題,我覺得非常的可怕,我不確定董事長有沒有注意到,去年11月,我們立法院在藍白惡意強力主導之下通過了公投綁大選,而且說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到6個月就要舉行公投,這個是針對人民的部分。可是董事長,公投法又有規定,如果是總統交付,或是立法院,或是行政院提案的特殊公投案,不適用相關的頻率跟日期的規定,即沒有一定要兩年才能辦一次。所以我可不可以假設一個情況,請中選會想一想,也請董事長考慮一下怎麼回答。第一個,假設今天真的有立法院藍白黨團惡意在今年年底大選以前,提出一個立法院本身提出的公投案,然後逼你們中選會,因為剛剛被提名人一直說你支持公投綁大選,那我就看年底選舉的時候,只要立法院藍白黨團對中選會提出相關的公投案,不管是什麼主題,你們就要處理喔!可是你剛剛跟我說,你支持公投綁大選,這是第一個情況,因此年底就會有九合一大選,加上公投綁大選,這是第一個困境。第二個困境,假設我想像,因為現在網路上有非常多人在帶風向,有相關輿情討論……相關幕僚可不可以讓我問完?讓我問完,因為第二個問題比較難。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陳委員培瑜:第二個問題,假設有人發起一個運動叫做……假設年底真的有兩種票可以投,一個是公投票,一個是九合一大選票,可是移轉不在籍投票我只申請公投的部分,可是我的九合一大選還是繼續在我原戶口地方投,然後我就開始在網路上製造一個輿論,是你們中選會為難我,你害我只能放棄某一種選票,因為可能我一個票在臺北,一個票在花蓮。可是假設我當天又沒有辦法兩地趕著投票,他不去問自己為什麼要操作這種行為,他就會問中選會,假設您真的當選主委之後,這絕對會是一個難題。請不要說我可能過度惡意的想像,我必須說現在的臺灣社會確實有非常多人是刻意要製造混亂,製造國內的不團結,甚至在這種看起來像民生事務上給相關行政機關造成困難,就算中選會是一個獨立機關。請問被提名人,你怎麼看?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首先關於公投綁大選的大是大非的問題,民進黨……
陳委員培瑜:它不是大是大非,不好意思,董事長,我認為它是一個相關配套,因為辛苦的是我們基層的選務人員,就像您剛剛一開始有說,會動到非常非常多選票的規劃。
游盈隆被提名人:從2004年民進黨提出兩個公投綁大選,也都很順利的舉行了;2008年民進黨提出兩個公投綁大選,國民黨相對也提出兩個,共四個案,也順利辦完了。今天公投綁大選碰到的問題是2018的那一場災難,因為那一場災難,所以大家在想怎麼樣避免災難重現,我剛剛跟大家報告了其中的2018年為什麼是獨特的,我也希望它是獨特的,不會再發生了,是因為它的件數多達10個,然後又是在中選會公告一個月多一點的時間馬上進行投票,所以整個選務大亂,在這種情況底下,抱歉,讓我這樣講,西方有一句話是「不要倒洗澡水時連嬰孩一起倒掉」,不要倒洗澡水時連嬰孩一起倒掉的意思就是說,公投是重要的,跟選舉綁在一起立意甚佳,而且過去的經驗也證明是可以的、沒有問題的,但是……
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剛剛才進一步跟您請教,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我等一下會被主席請下臺。
游盈隆被提名人:2018年是個獨特的案子。
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剛剛問,假設有人在立法院提案,在今年大選的時候真的就有公投題目可以一起投,然後又有一群選民,假設真的要惡意操作、製造臺灣內部的分裂跟不團結氣氛,他就申請公民投票部分可能在A地,可是九合一大選則是回到戶籍地,然後到最後說是你們中選會害他不得不拋棄其中某一種投票的權利,請問我們怎麼預防這個問題?我認為現在的困境就是各種荒謬狀況真的都很有可能在臺灣發生,從立法院開始,到很多不同黨籍的委員,尤其是在野黨的委員,不斷地製造非常多分裂跟惡意的對話與論述,所以我必須要提出這個看似很荒謬的問題,但是不無可能,因為只要是立法院提案,或是行政院或總統交付特殊的提案,就可以不用受兩年頻率的這個限制。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我也很希望這種很獨特的狀況不會發生。
陳委員培瑜:但如果發生了呢?我也希望不要發生。
游盈隆被提名人:如果發生……
陳委員培瑜:我也希望不要發生。
游盈隆被提名人:目前中選會……
陳委員培瑜:所以被提名人也聽懂我的意思了,對不對?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當然充分了解你的意思。中選會公告之後三個月,目前新的法律規定是這樣,三個月的時間。
陳委員培瑜:對啊!所以只要在下個會期,立法院只要有人惡意要操作這個題目,我們立法院真的就可以提出一個公投提案,然後逼你們中選會表態:要不要支持這個公投提案,讓它走入公投?然後年底的時候就公投綁大選。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們沒辦法處理政治問題,中選會是處理選務問題。
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剛剛說嘛,好,假設回到人民,我剛剛的意思就是說,我陳培瑜的戶籍如果在花蓮,我就回去花蓮投九合一,可是我對於公投題目的投票就把它移轉到臺北我住的地方,最後我創造一個輿論跟氛圍,就是你們中選會害我不得不拋棄其中一種選票。因為去年藍白惡意主導公投綁大選,硬要這樣通過,所以我認為更多的惡意操作都是有可能的。我基於一個負責任的民意代表,我認為有需要跟被提名人先討論這個問題,當然,相關的惡意做法可能不是在您的想像當中,但是我現在就先提出這個疑問,我相信後續會有很多的討論跟配套,假設在事件發生之後,真的要拜託你們,假設你們都能夠成功通過提名成為中選會的委員,當然這就是你們要頭痛的事情。但是我身為一個民主的後輩,過去看到您非常多民主的成就,我必須要在這裡跟您報告,過去這兩年來,這一屆立法院確實就很可能有相關惡意的操作,甚至相關的支持者就予以配合,真的就會出現我的公投票在臺北,而我的九合一投票則回到花蓮,然後我就說是你們中選會害我只能投其中一種票,以上是我給您的建議,你們可以再去做討論。
游盈隆被提名人:好,我們會留意這方面的情況。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感謝陳培瑜委員質詢。
請吳思瑤立委質詢。
吳委員思瑤:(10時17分)謝謝主席,辛苦了,有請游被提名人。
主席:請游被提名人。
吳委員思瑤:我在開始進行前先向主席拜託,我今天的簡報資料有22頁,我會講快一點,也請儘量讓我多說一些,因為今天可能沒有機會每一位都垂詢到,但是我想這是難得的機會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些觀點。
我的破題非常清楚,當政治愈紛擾的時候,中選會的選務就要愈公正,並且要超越黨派、守憲合法。這是每一個從政人員,我想未來大家有機會如果通過同意權,我們在宣誓時候的誓詞就是「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所以超越黨派跟守憲合法是重要的。
我這邊列出來的是思瑤自己認為的成功選務三要素,當然要是公正的,也是要有效率的,更要能夠便民,這是選務成功的三要素。我也認為中選會委員要具備四個要件:要獨立行使職權,要基於專業,要能夠公正,更要守憲合法。對於我提出的選務三要素跟中選會委員四要件,未來的主委被提名人游老師應當都認可吧?有沒有要補充的?
游盈隆被提名人:完全認可。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我來跟您報告思瑤在努力的面向,我們不談政治,中選會有很多可以做得更好。
導入Design thinking,不曉得老師對於Design thinking有什麼樣的理解?
游盈隆被提名人:Design thinking?
吳委員思瑤:沒關係,我來替您說明好了。賈伯斯曾經說「Design is not how it looks, design is about how it works.」也就是Design thinking不只是大家說的設計美學,事實上是以使用者為切入點,讓整個事情更有效率,而且可以解決問題。
因為臺灣設計研究院是思瑤在任內催生的一個新設的國家組織,透過設計的導入來攪動我們的公共政策,也提升公共服務的效能跟品質。所以,設計院成立之後,我們去跟很多部會敲敲門,我也帶著設計院去向前主委李進勇先生敲敲門,希望能夠導入Design thinking,讓我們的選務更進步、更親民、更有效率,螢幕上的是我當時在2021年拜訪李前主委時的照片。
我們改變了什麼?我希望未來中選會的委員們都能夠持續來推動。吳思瑤催生、中選會say yes、設計院投入,我們改革了很多讓選舉更進步、更便民也更美學的一些做法。第一個是投票動線的優化,螢幕的左邊是Before,右邊是After,讓大家在有限空間的移動更有效率,這就是Design的導入;另外,在選舉公報的優化上,過去我們很多長輩說選舉公報的字很小、排版又非常的unfriendly,所以我們找了設計師Design thinking以後,After是在後面,非常清楚的讓大家可以一覽所有候選人的政見及相關的學經歷,這是設計導入的正向成果。設計導入還包括這些標示系統的革新,越美也越清晰,不會永遠都是標楷體,不要永遠是中華民國美學,而這樣的選舉美學獲得世界級的Good Design設計獎、獲得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也獲得臺灣金點設計獎,所以我希望未來的委員們都能夠持續優化這些Design thinking導入我們的選務。當然還包括圈選票處,我們真的也讓它更簡潔、更俐落、更好看,而不是數十年如一日。我們小時候的圈票處真的就像簡報上Before所顯示的這樣,到現在立法院自己的圈選票處還是長一樣,這是可以革新的。我先就這個正面的部分分享給大家,我想主委及大家應當都可以……如果後續有需要,思瑤很樂意再串聯設計界跟中選會合作。未來的主委,OK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非常的impressive,因為思瑤委員剛剛有「落英文」啦!
吳委員思瑤:英文不重要啦。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覺得這個就是中選會未來需要的。
吳委員思瑤: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中選會未來需要的!我是一個進步改革主義者,所以任何能夠進步、能夠改革的,都是好的事情,我覺得這個是……
吳委員思瑤:所以讓選舉更有效率、選舉更美學、選舉更便民,然後大家對於選舉時去投開票所的心情可能也好起來,很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讓我再講一句。我沒有想到今天來立法院可以看到這些新的觀念,我簡直是unbelievable。
吳委員思瑤:所以立法院是有認真問政、優質進步的立委,而不是只有毀憲亂政的黨團,很好!當然,不在籍投票是今天的重點,我剛剛講的,選舉的三要素:公正、效率跟便民,提案的民眾黨團顯然只著重在降低選民投票成本的便民思考,但是對於公正性跟選舉的效率,它會造成選務的混亂,甚至影響秘密投票,甚至也或多或少有境外介選風險增高的疑慮,對於整個民主投票制度產生信任危機,所以,絕對不能先求有再求好。我們都支持行政院的版本,您剛剛也說公投先行嘛,這是我們共同立場,我們希望未來大家一起來捍衛這樣子的做法。
行政院去徵詢了這些執行者、選務機關的代表,對於不在籍投票欠缺配套的狀況之下,他們是All SAY NO!21縣市中認為現在可以上路的是0個縣市,甚至連提案的民眾黨黨團他們自己執政的新竹市,也認為目前不可能,過半的縣市也都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公投先行。
我希望我今天要多花一點時間,我為什麼要跟主席多爭取一點時間,因為民眾黨團的不在籍投票,他們就是這一屆立法院的壞習慣──逕付二讀,委員會沒有討論,直接不議而決,很有可能這一週搞不好禮拜五又拿出來表決了,所以今天有這個機會跟大家討論,我就是希望能夠把這些數據告訴國人、告訴社會,臺灣沒有一個縣市的選務機關認為,不在籍投票現在可以上路,NO!所以我們就要審慎,公投先行是多數的共識。
而我們以投票意願,這一張是我做的,其實臺灣的選舉投票率都是七成以上,相較於這些已經有不在籍投票制度,包括不同的可能是電子投票,可能是境外投票等等,不同方式行使不在籍投票的國家,臺灣的投票率都是高的,除了南韓。南韓這一次的總統大選有其不同的政治、社會、經濟的背景。所以,不在籍投票並不等同於高投票意願的這個思維,我也要在這裡論述。
更重要的是,未來這是大家的事情,我們要辦一個讓人民滿意的選舉。而你看看,臺灣目前選務的滿意度,2024年總統、立委選舉,有84%的人民滿意,給各縣市的選委會跟中選會拍拍手;2022年地方選舉的滿意度是83.2%;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的滿意度86.9%。唯一一次就是未來的主委候選人剛剛說的災難,即2018年那一次公投綁大選,滿意度是28%,不滿意度高達68.6%,這更要讓我們看到人民的聲音。
我跳到我最後一個主題,因為有民調專家,我還是想問一下這一題。主委,我一直叫您主委,未來的主委,您認為在臺灣,中共介選、境外勢力介選的情況嚴重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嗯……
吳委員思瑤:有這麼難回答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坦白講,作為一個嚴謹的政治學者,我要回答的是說,感覺上很嚴重,事實上政府沒有找到非常多的證據來證明它很嚴重,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審慎地去評估這件事情。
吳委員思瑤:好,游老師,因為主席站起來了。
證據在這裡,證據在這裡,看清楚!法務部公布中國介選的手段,包括境外資金介選、網路選舉的賭盤跟認知作戰、假訊息的操作,2024年被依反滲透法偵辦的案件,境外勢力介選的有117件、287人,這個不是證據嗎?主委。
而國民黨黨主席的選舉是黨內自家的人跳出來批評的,我就不再贅述了。中國的介選變本加厲,我們就是要禦敵從寬、料敵從嚴。
各國都有,韓國、加拿大、澳洲、美國、印度,甚至在美國這種民主的國家,中國可以利用製造假駕照的方式,大量的協助中國的僑民去投票。所以世界各國面對中國的介選,都在進行ing的防範,主委,我們不要掩耳盜鈴。您是民調專家,我問您一個專業的問題,現在都有民調禁制期,就是在選舉前禁止公布民調的期間,現在是幾天您知道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10天。
吳委員思瑤:10天,您認為如果要調整,您同意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未嘗不可。
吳委員思瑤:未嘗不可,那調整到幾天是可以接受的?
游盈隆被提名人:7天。
吳委員思瑤:好。您的意見我尊重,臺灣是民主社會,現在國民黨立委要調為3天,太危險了!太危險了!
我們看看,中國授意記者與退休教授捏造9次不實民調遭司法判刑;張顯耀先生涉嫌受中國指示,發布假民調介入選舉遭起訴,這都是司法偵辦的案件。換言之,為什麼百分之六十六的民主國家有選舉民調的禁制期,就是要讓人民在那個時間能夠冷靜,不要受到任何可能被刻意操作的認知作戰來影響他的投票行為。現在是10天,主委您說可以調整,我當然也認為可以調整,7天也是可以討論,不過3天就太離譜了,你覺得是不是?
游盈隆被提名人:3天太短了。
吳委員思瑤:翁曉玲委員跟傅崐萁委員這個提案是3天,您覺得可以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太短、太短了。
吳委員思瑤:太短嘛,所以就專業論專業,我覺得我們今天做了一個非常好的示範,沒有政黨立場,我們超越黨派,就專業論專業,我們期待每一個委員都是獨立的、專業的、守憲合法的,以及能夠公正行使職權的。
最後一個提醒您,國民黨提出修公投法,要用公民複決來推翻憲判,主委,你認為呢?
游盈隆被提名人:這會是一個高度爭議性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是,所以我剛剛說中選會委員要守憲合法,不問黨派,守憲合法是基本的底線。憲法第七十八條明定司法院統一解釋憲法之權;憲法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也規定,所有的憲法判決,人民、各機關都要服從,而人民就包括公投行使的這些主體人民;釋字第185號也說明了,不容挑戰用任何方式來推翻憲判;公投法第二條也規定,公投的實施要遵循憲法的規定。
我要提醒大家,未來的立法院一再地毀憲亂政,要用公投法的修正來凌駕憲法,未來這個難題可能會落在各位委員你們在審查公投案的當下。我要提醒,不看黨派、不看顏色,守憲合法是我們每一個人宣誓就職的誓詞,請大家謹記在心。
謝謝游老師,我今天多次稱呼您主委,不好意思,僭越了。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我們一起加油,謝謝。
主席:感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
請黃建賓召委質詢。不好意思,讓你等那麼久,謝謝。
黃委員建賓:(10時31分)謝謝召委,主席,我們先有請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上臺。
主席:請被提名人游教授。
黃委員建賓:老師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黃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老師好。老師,因為目前還在人事審查階段,所以本席就先稱您為游董事長。其實我相信臺灣的民眾對你都不陌生,你過去擔任過民進黨副秘書長,還有海基會副董事長,在政壇的經歷非常豐富,是我們的大前輩。後來你擔任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也經常發布民調跟時事的評論,很多見解常常引起迴響。像是去年民進黨發動主導大罷免,結果大失敗的時候,你就非常直率的說,大罷免是惡意的在排除在野黨,但是不會被選民所接受,你更直接批評說,民進黨推動大罷免毫無正當性,可以說是民主之恥。本席要對於你雖然出身民進黨,但卻有足夠的勇氣來說出民眾的心聲,並且給予我們執政者中肯的建議,這件事情本席要給你高度的肯定。
尤其現在你身為中選會主委的被提名人,擔任這樣的角色就是必須要能夠超越黨派、恪遵中立,帶領中選會發揮本來應該要發揮的超然獨立的功能。因為在過去,我們中選會的「中」都被人家下面加一個心,被批評是「忠心」的「忠」,很遺憾它不是忠於人民,是忠於執政黨。舉例來說在大罷免期間,很多立委辦公室都函文去中選會,希望能夠提供一些相關資料,中選會都用行政流程為由,然後一拖再拖,而不願意提供給立委的這些資料,甚至都還沒有經過中選會的會議審議通過,結果罷團跟這些媒體都有辦法先拿到,接下來就在網路上公開、帶風向。發生這樣的情況相對上是非常明顯地違反中選會的行政中立,甚至有洩密的嫌疑,這也是為什麼中選會長期以來形象一直不好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它雙標,大家認為它雙標、沒有恪守超然獨立的立場。
因此本席也希望,如果未來老師順利成為中選會主委,一定要勿忘初衷,秉持客觀中立,勇於對執政者提出建議、說真話甚至批評,符合原本大家對你的這些期待。
接下來本席要針對問卷中有關於不在籍投票的議題跟您討論,你在問卷中的回應是,不在籍投票涉及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擴大政治參與,意義重大,你舉雙手贊成。這點本席給予肯定,因為你的態度非常清楚、明確。而你也提到不在籍投票當然還有許多行政跟技術上的問題需要克服,但問題是身為選務主管機關,應該要以守護人民投票權為出發點,努力解決、克服問題才對。因此本席也希望,如果老師就任主委,能夠更進一步地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特別是針對偏鄉還有原住民地區優先實行。為什麼本席會這樣講?我也來自臺東,臺東就是一個偏鄉,我們很多人都在外面工作、求學,有很多原因,所以每次回去投票要花很多成本,這些成本不只是交通上的成本,包括時間上的成本。跟主委分享一下,像臺北到臺東坐火車4個小時,到了臺東市,要到其他鄉鎮可能還要1至2小時,他可能投票就要花1天的時間,這個是都會區沒有辦法想像的。你可能早上出去投票30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對我們來說要花1天的時間,這是偏鄉在投票上很大、很大的困難。
像2024年總統大選的投票率,全臺東縣是62%,相較於全國平均是72%,我們少了10%,因為成本實在太高,所以會影響到人民投票的意願,這也是本席支持不在籍投票最主要的原因,希望在外工作的這些臺東子弟或者讀書的學子,也能夠享有跟其他人一樣的投票權利,不會因為距離而影響投票的意願。
最後我也要再呼籲一下游董事長,如果未來立法院審核通過你擔任中選會的主委,我想也請你務必要保持過去所一直保持的客觀中立,勇於對執政者提出建言的勇氣,並持續推動不在籍投票,落實憲法賦予人民的平等參政權,也守護我們偏鄉民眾投票的權益。這個部分,請問董事長是不是可以作答?
游盈隆被提名人:當然。我剛剛已經講了,不在籍投票是世界潮流,社會也高度關注,身為一個政治學者也好,或是一個知識分子也好,我舉雙手贊成。但我們還是要非常謹慎面對,讓它循序漸進,不要追求一步到位,否則會帶來很大的災難。
黃委員建賓:對,我們一起努力,確實,如果是住比較遠的真的感受得到,我們投一票要翻山過嶺,可能大家真的沒辦法……
游盈隆被提名人:確實是,我也是花蓮人,所以我充分了解。
黃委員建賓:謝謝主委很正面的答復,那我們一起加油。謝謝被提名人、謝謝召委。
主席:感謝黃建賓召委質詢。
請蘇巧慧委員,蘇巧慧、蘇巧慧委員不在。
請吳琪銘委員。
吳委員琪銘:(10時37分)召委、與會同仁。請中選會被提名人,主委、游老師、我們的老朋友。
主席: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吳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首先恭喜你了,被提名人。但是我看早上很多人提的爭議,在網路上的假訊息,包含不在籍投票,這是未來當主委你要去推動、承擔的,因為過去的九合一、上上屆就是一個亂象,對於亂象的話,你當主委,你整個選舉的步調以及規劃都要很妥善。在這幾年,其實我對中選會也是很肯定,因為這幾年真的改變很多,在民眾心目中真的有澈底改變。但是未來對於不在籍投票,要好好規劃,還有在網路與境外的假訊息問題。假訊息的問題,我認為主委,你是學者出身,對這個問題,第一時間你要怎樣去遏止、怎樣開罰、怎樣下架,這是未來你要做的,是不是?主委,這一點你來做說明,好不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吳委員的指教。假訊息,特別是在網路時代的興起,是所有民主國家必須面對的巨大挑戰,怎麼樣在假訊息充斥之下能夠維持選務的公正性,讓所有候選人還有選民都能夠獲得最好的保障,這是中選會或是任何國家的選務單位必須面對的問題。未來針對這個部分,我相信中選會同仁在這方面的經驗是非常豐富,但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尤其AI時代,所以中選會怎麼樣面對這個問題,中選會自己要有所覺悟。但同時中選會是一個行政單位,也需要立法院的強力支持,賦予它能力、賦予它資源,讓它能夠應付這一個高度複雜而且充滿不確定性的年代。
吳委員琪銘:主委被提名人,你這樣回答,因為過去每次選舉都有一些網路的誤導以及境外勢力介入,但那時候很多都是反映給中選會,但中選會還是沒作為,等到要有作為時選舉已經結束了,這對候選人是非常不公平。所以我要拜託未來的主委,這點一定要記一下,主要是我們要確保每一個候選人的權利,第一時間的反映我們都要立即處理,才不會造成候選人受到……真的是不公平。
我再請教你,你說不在籍投票這一點,我聽剛才建賓委員在質詢,你也是舉雙手贊成嘛!那未來實施的時效上,是什麼時候?
游盈隆被提名人:目前中選會的建議是這樣,從公民投票開始實施,從單一的全國性公民投票開始實施之後,逐步地累積這方面的不在籍投票的相關經驗,降低它的弊端,然後一步一步推進到全國性選舉,包括總統、立委,甚至到地方選舉,這需要一個過程、一段時間,不是立刻就去做,事實上中選會也沒辦法決定我們立刻就去做,中選會還是要遵循立法院制定的法律,然後我們才能夠依法行政。但是中選會秉持選務機關的立場,也有責任和義務提供給立法院最充分的資訊,包括可能面對的困難是什麼、問題是什麼、我們的建議是什麼,我想這是中選會應該去做而且能做的。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大家當然都希望中選會要有作為,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及目標。謝謝。主委請回。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吳委員。
吳委員琪銘:接下來請行政院秘書長。
主席:請秘書長。
張秘書長惇涵:委員早。
吳委員琪銘:秘書長早。我看媒體報導,現在砂石問題和廢棄物問題非常嚴重,針對這個部分,應該是中央要和地方政府協調,包含每個縣市都設置一個掩埋場或是譬如臺北港那樣的地方,每一個地方都有,不要讓砂石在各縣市流竄,衍生亂倒的問題。現在地方都在反映那是中央的規定,什麼都推給中央,這對中央非常不公平,所以我認為行政院應該找地方政府看要怎麼設置和處理,包含填海造陸和港口,港口附近有很多沒在使用的貨櫃區和一些大型工業區,這些都可以來推動。
張秘書長惇涵:委員和召委可以給我大約3分鐘的時間來報告和說明嗎?
吳委員琪銘:好。
張秘書長惇涵:砂石問題可以分三個方面來向大家報告,第一是GPS的部分,現在中央的政策是可以安裝中央的GPS,不管是內政部或環境部的,這是可以上路的;其次,很多地方政府原本就有自建GPS系統,不管是手機或車機,都可以上路,我們用GPS雙軌制的方式,讓載運砂石、土方的車子能夠上路去載,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是剛剛委員垂詢的暫置場的部分,現在中央非常密集地在和地方開會協調,中央會從北到南,找8個暫置場,包括臺北港、臺中港、彰濱工業區,臺南有一部分,高雄也有南星計畫的土地,中央會找8個暫置場,希望地方也能進來協助管理;車子載著跑,也要有地方可以倒,這是第二個部分。第三是簡政便民的部分,以前是土方出場之後要先經過土資場,再到最終處置場,但是依照法規,有些土方是有價料,現在可以從出場直接到最終處理場,又或者是像臺中,經過分析,有70%可以賣掉,這種情況也可以就地進行合法交易。我們從這三個面向來做,但是還需要一點時間,中央會和地方一起合作,讓公共工程也好,各種私人工程也好,都能在合乎法律規定之下,讓土方全流向管制穩健上路,這還需要一點時間,中央、地方會合作,政府、民間也會一起合作。以上跟委員報告。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對於一些可再利用的部分,不要一味全部都規定得死死的,這樣才有辦法解決問題,不然每個都會區都在推動建設,包括公共工程,很多都有土方無處可去的問題,所以我們接到很多陳情。今天正好秘書長在場,所以本席特別提醒一下。謝謝。
張秘書長惇涵:好,如果有什麼反映,再麻煩委員跟行政院說,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琪銘委員。本席在此也要告訴秘書長,你的說明要到位一點,讓各縣市都瞭解,不然大家怨聲載道,非常不好,一件好事變成擾民。
接下來請劉書彬委員質詢。
劉委員書彬:(10時47分)謝謝主席,請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教授。
主席:請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劉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游教授好。您不只是政治學者,你本身也曾經當過陸委會的副主委。對於兩岸關係的法律體系,還有國家忠誠的問題應該非常了解。
我今天想要請教制度性的矛盾就是陸籍配偶在臺灣的戶籍滿了10年之後,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是可以參政的,並且他也是經過中選會審查具備候選資格,但是我們看到國籍法第二十條,當選後,他在就任前或是一年之內必須提出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或是依照其他法律規定來辦理,否則就撤銷資格。內政部長劉世芳也主張可以參選,但就任前再用國籍法去檢驗他的忠誠,我認為有三個問題:第一個是法律適用的問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特別法,跟國籍法發生衝突時,是否應該優先適用呢?內政部劉部長的說法是否已經擴張裁量權,逾越法律授權的問題?我先把問題說完,請被提名人游教授,你等一下再一起回應,因為我時間有限。
第二個問題就是參政公平性的問題,一個人參選後當選,最後要高度仰賴對岸出具這個文件,才不會被撤銷,可是事實上,這個中共不會發的啦!是否會侵害到陸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參政權?
第三個,國家忠誠如何制度化?這是民進黨非常重視的問題,忠誠審核應該是在選前明確、可預期的法律要求之下,還是可以選後補件,如果拿不出來就撤銷,因此,在相關的法律還沒有整合之前,您是否認為中選會應該主動面對這樣的法律衝突?請游教授回答,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對中選會來講,這的確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一方面站在保障參政權的立場,中選會樂見所有的國民參政權都被完整的保障,但是兩岸關係高度複雜,相關的法律到目前為止,就這一點也沒有非常完備、清楚的立法,所以在這種情況底下就留下了模糊的空間,這個空間內政部有內政部的主張,中選會在這上面幾乎沒有去主張什麼的立場,但主觀上……
劉委員書彬:您作為一個學者……
游盈隆被提名人:作為一個學者,我覺得兩岸是一個高度複雜的問題,目前這樣的問題遺留下來……
劉委員書彬:就是侵犯他的公平參政權。
游盈隆被提名人:這是好幾個價值牽扯在這裡面,所以,即便在過去,多年以來有國民黨執政時代、有民進黨執政時代,但通通沒有去根本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這個問題遺留下來,這個問題坦白講,對中選會來講,要交給中選會去處理,中選會沒這個能力。
劉委員書彬:所以未來你們這個獨立機關就不處理了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不是,我的意思是……
劉委員書彬:這個部分可能是行政院秘書長要去回應。我現在問一個問題,特別法跟普通法的適用問題,您的看法呢?
游盈隆被提名人:根據法律學,當然,我們在座有很多法律專家,特別法是優於普通法。
劉委員書彬:所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游盈隆被提名人:但是這兩者,因為兩岸關係高度複雜,牽扯非常複雜的歷史因果,這裡面可能會衍生很多很多的問題,就選務機關來講,選務機關並沒有這種職權去做讓所有人滿意的處理。
劉委員書彬:好,我知道,被提名人游教授,你現在在審查期間,這個問題應該是民進黨非常care的問題,的確也是有它的複雜性,但是這個部分要全國人民,包括學者專家必須好好針對這個問題正視它的公平性。
還有一個問題是國內移轉投票,國內移轉投票涉及到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涉及到公平的平等權、自由及秘密投票,也涉及到國家信任。我剛才也聽到主委的說明,民眾黨提出的是國內移轉投票,請其他的政黨尤其是民進黨,不要特別去污名化,我想請問被提名人,針對國內移轉投票,您的態度是支持還是怎麼樣?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支持,我完全同意,但是我覺得不是一步到位。
劉委員書彬:沒錯、沒錯,我後面會繼續問下去,這個部分你也在對民眾黨的回應報告當中有提到,它必須按部就班,因為這涉及到國家信任的問題,還有安全秘密投票的問題,你的意思是先從公投開始,再從原住民的選舉、地方到中央,是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劉委員書彬:重點是相關的問題包括配套措施,對於秘密投票有沒有被破壞的問題,還有選票保管及運送問題,就這兩點,如果你當上中選會主委,你有沒有什麼後續的配套措施規劃或是初步的想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還沒有上任中選會主委。
劉委員書彬:我是說如果。
游盈隆被提名人:不過我已經很努力的在了解相關的狀況,我覺得技術上來講應該是可以處理,否則像原住民的部分已經有了初步的規範,大院也已經通過相關的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基本上是不會有大問題。
劉委員書彬:所以基本上技術性沒有大問題,這個部分只是行政機關要不要做的問題?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認為要講清楚的是,如果不在籍投票立刻就要實施在2026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幾乎所有的人包括22個地方選舉委員會,也就是各縣市、六都都期期以為不可,所以應該要分階段實施,如果能夠獲得社會的信心、社會的信賴,我們再推展到選舉上面。
劉委員書彬:所以大概可以預期,如果您順利當選中選會主委的話,應該會提出中選會的版本,按部就班就實施可行性去進行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我希望這樣子。
劉委員書彬:那非常好,謝謝。最後一個問題,主席先包容一下,您在民眾黨的回應報告當中有提到,中選會對於公投案的審查僅限法律明定要件,不涉及價值判斷,就這個部分請問針對114年送中選會審查的立法院公投案,這個題目是「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假設您當時是中選會主委,對於這個案子是否能夠成案,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游盈隆被提名人:那一個案子對中選會來說,我事後了解中選會承受了空前巨大的壓力,要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中選會不是立法院提出的全部否決,中選會同意也處理了核三延役公投。
劉委員書彬:是的。
游盈隆被提名人:所以有一個通過、一個不通過,我相信上一屆的中選會委員會有相當完整的思維及堅持。
劉委員書彬:但是主委被提名人,我是問您的看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的看法。
劉委員書彬:對這個議題。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
劉委員書彬:您的初步判斷,因為這涉到的是程序上面,這一部分……
游盈隆被提名人:劉委員,你也是學者……
劉委員書彬:我再把題目說一遍:「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這個部分是讓民眾去決定,所以如果過程當中的程序並沒有違反的話,應該是讓民眾去決定,公投就是這樣子的意涵。
游盈隆被提名人:沒錯,我充分了解你的意思,而這正好也觸及或凸顯目前臺灣司法審查權跟直接民選、直接民主之間的衝突。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社會還不是完全了解,但是我覺得社會可以廣泛地去討論,是不是公民投票的結果不能牴觸憲判?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憲政問題,我覺得社會可以去討論,但是上一屆的裁決,我現在也算半個當事人,我不便表達意見。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至少我覺得被提名人游教授,你被提名之後,你知道現在在審查期間,你過去身為民進黨黨員,後來退黨,但是你知道自己有學者的價值,這個風範我覺得已經建立起來,有一個高度肯定。當然我希望,您如果被立法院同意的話,你就繼續的在這個位置上面,跳脫政治、堅守行政中立,也重建各界對於中選會的信任,因為大家都覺得中選會的「中」是忠於執政黨的「忠」,然後也落實到法定選務,保障人民實質參與,這是對你的期許。
游盈隆被提名人:這一點請委員放心。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
游盈隆被提名人:游盈隆就是游盈隆,不會改變。
劉委員書彬:好,我們期待,大家共同期待,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感謝劉書彬委員質詢。
請王鴻薇委員。
王委員鴻薇:(10時59分)謝謝主席。我請被提名人游教授。
主席:請游教授。
王委員鴻薇:游教授,辛苦了。
游盈隆被提名人:王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可以看到今天整個審查會裡面,包含我們國民黨的委員對游教授也有相當多的肯定。我想請問一下,游教授過去除了是政治學教授,還有民調部分,當然對於政治也有很多評論,而且您過去長期當政府的烏鴉、執政黨的烏鴉。譬如在去年大罷免的時候你有很多的評論,你的評論是大罷免是臺灣民主之恥,而且你曾經痛批有兩大戰犯死不認錯,就是民進黨黨團的柯建銘總召及沈伯洋委員,你也有提到大罷免是災難性的民主內戰。當然你的評論也不止於此,所以你這次在被提名的時候,外界其實有很多人是驚訝的,甚至有一種說法是,你可能可以得到在野黨委員的票數,但是民進黨內部很多人對你有意見,你認為在這一次整個提名的表決過程裡面,你目前評估你可以得到民進黨全數票數的同意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這部分我不敢去評估。
王委員鴻薇:所以有可能會有人跑票?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不知道。
王委員鴻薇:另外請教一下,因為我剛剛特別提到了大罷免,在這個過程裡面,很多人就開始談到一些法律跟制度上的問題。在之前我們通過了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民進黨政府有提出覆議,但是並沒有拿去釋憲,所以這個應該已經是可以確定的,行政院也沒有拿去釋憲。我想請問一下,我們還有一個是加一版本,就是被罷免票數要多過之前的當選票數才能夠確定被罷免,我不曉得游教授對於這個修法版本的個人意見是什麼,你同意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我的看法是這樣,第一個,加附身分證是加嚴罷免權的行使,坦白講,在某個程度上我是贊成的。
王委員鴻薇:好,因為現在這個法也已經公布實施。
游盈隆被提名人:因為全世界各國是沒有什麼國會議員罷免制度的。
王委員鴻薇:沒錯。
游盈隆被提名人:所以就這個部分來講,我純粹基於學者的立場,加嚴我是可以同意的。第二個,立委提罷免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我覺得這兩個不能夠……
王委員鴻薇:不能相提並論?
游盈隆被提名人:對,不能相提並論,這兩個不是同一個事情。
王委員鴻薇:所以對於加一的版本,你個人有疑慮?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覺得那個不合理。
王委員鴻薇:好,你覺得不合理,因為我們今天是審查,所以必須把一些現在修法的過程要就教於你。另外,我看到你回答立法院各黨團有關於罷免的部分,在罷免的過程裡面有很多的不合理,其中有一個是政治獻金,我們自己身為被罷免人,因為我們是被監督的對象,但是相對在政治獻金上,就出現了一個極不平衡的狀態,如果在選舉裡面,不管是多少人參選,每一個人都是受到政治獻金法的規範,但是我們在這一次的被罷免裡面,其實整個政治獻金是非常、非常混亂的。我看到你的回答是,你也認為即便是罷免者,包含領銜人或罷免團體,其政治獻金也應該受到一定的管理和規範,所以我想請問,這個部分你要不要再講一下,就是有關於政治獻金的規範,你個人的看法是怎麼樣?
游盈隆被提名人:政治制度是演進的,不是從一開始就完美無缺,所以經過不斷的實踐、實驗之後,該修的是應該要修。我個人的意見是,被罷免的人要受到政治獻金法的限制,但是提罷免的人目前這方面沒有任何制度的規定。
王委員鴻薇:沒有,沒有任何規範。
游盈隆被提名人:所以我覺得未來可以考慮修法。
王委員鴻薇:雖然政治獻金法的主管機關並不是中選會,但是這涉及了選務、選舉跟罷免的公平性,對不對?
游盈隆被提名人:的確,所以我才表示意見。
王委員鴻薇:好,所以你也認為這個應該修。另外,在這次罷免裡面,中選會有一個完全迥異於過去的做法,也被我們認為是極為不中立,而且有政治辦案之嫌,就是有關告發錯假連署的時間。事實上去年大罷免並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但是中選會過去歷次針對有關罷免的錯假連署,包含韓國瑜、王浩宇、陳柏惟、黃捷等等,所有的都是在投票之後去做告發,每一個是都在投票之後去做告發,唯有一次例外就是在去年的大罷免,大家可以看到去年大罷免,告發錯假連署,然後去偵辦錯假連署,大概都是史上最為激烈的一次,就是跟中選會的告發時間有關。到底這個告發時間應該是在連署期間,或者是在投票之後,不要去影響最後的罷免結果,其實應該要有一套制度,但是中選會當時就是完全違反過去的做法,當然就被我們認為有政治辦案的嫌疑,這個就是中選會的業務了。所以我想請問主委被提名人,如果你擔任主委,未來假使有錯假連署,其實這個連署還不只是罷免,選舉也會有嘛,這個你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制度,而不是隨著不同的情境而改變?
游盈隆被提名人:對我來講,這個時候要回答這個問題的確是困難的,但是我還是要回答這個問題。
王委員鴻薇:怎麼會困難?這個一點都不困難吧!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還是回答這個問題。我自己也參選過,所以我也知道,其實選舉期間為了避免影響選舉,即便有嫌疑人涉嫌犯罪,檢調、司法單位也都是事後偵辦,事前也有一些,但是基本上不會這麼做。我不了解去年大罷免實際的狀況,他們是怎麼樣作成決定,我不了解,那是一頁滄桑史,我覺得事後可以再去檢討、改進。
王委員鴻薇:好,我特別指出這個,就是因為這個其實完全是技術性的介選,介選有非常多種,好不好?我時間到了,不耽誤下面的時間,謝謝。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質詢。
請徐欣瑩委員。
徐委員欣瑩:(11時8分)謝謝主席,請主委被提名人。
主席:請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徐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游教授好。本席想請教您,您應該知道現在AI時代來臨,AI的深偽技術已經成為全球民主的威脅。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徐委員欣瑩:您被提名為中選會的主委,所以今天本席的質詢要為我們的民主憲政找到疫苗,我們臺灣民主的選舉絕對不能被破壞,也不能被不信任,臺灣的民主如果被破壞,那就不戰而亡,這點您認同吧?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我完全贊同。
徐委員欣瑩:近年來AI深偽技術您是不是有所觀察,或者您的了解是如何?現在全球民主都受到AI深偽技術的威脅,很多國家都發生過類似的案例,您有沒有一些體會或觀察的心得?
游盈隆被提名人:當然有。我覺得AI所帶來新的時代,假訊息充斥氾濫,這是所有的民主國家必須要去面對的,是一個挑戰,也可能是一個噩夢,應該要嚴陣以待。
徐委員欣瑩:對,現在我們選罷法的機制大部分是事後追究責任,沒有辦法擋住選前,特別是選前24小時、48小時這種假訊息的洪水,針對這一塊,本席想請教您,您如果就任中選會主委之後,是否支持並能夠主動推動選罷法的修訂,應該要納入一些預防性的條款?例如強制要求平臺展現出來的影片或是照片、圖像一定要標記是否為AI生成的內容,而且也要賦予中選會針對經過鑑識是深偽的影音或是圖像,有權下令做緊急處置。針對這一塊,您的看法如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的看法是這樣子,中選會只是一個不到60個人的單位,長期以來努力於選務的行政,對於當前時代巨變所衍生的這些問題,恐怕不是中選會單獨可以承擔的。所以……
徐委員欣瑩:當然,所以本席主要要講的是,第一個,你如果擔任主委,你是不是可以推動一些修法?有法、依據法令,相關單位就可以來進行,而中選會是很重要辦選務的單位,必須要公平公正,甚至你要讓整個選舉過程合乎民主程序,所以您是否會主動推動選罷法的修訂,針對現在AI深偽納入一些預防性的條款?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覺得這是義不容辭。
徐委員欣瑩:會嘛!
游盈隆被提名人:應該這麼做啦!但是必須要建立在非常好的、紮實的、研究的基礎上面,然後才能夠提出來。
徐委員欣瑩:當然啦,但是現在很多實務上非常需要。剛剛您也已經有稍微提到,整個修法如果只靠中選會,可能會遇到相關部會互踢皮球,我想您大概也有預期,所以本席也想請教,您上任之後如何確保中選會跟NCC、數發部實質的合作?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們主觀上當然是願意,很多事情事實上就是跨部會必須要共同面對的。
徐委員欣瑩:您是否願意發起跨部會的專案小組,來制定一套可操作的預防機制,不能讓我們整個民主選舉、民主制度的防護網最後被破壞?
游盈隆被提名人:在中選會的職權範圍內,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而且要全力去做。
徐委員欣瑩:好,大原則、方向很好。您如果就任後,整個修法如果來不及,可是馬上選舉就到了,AI的假訊息爆發怎麼辦?中選會會不會有一些行政備案?譬如說透過行政命令,要求平臺在選舉期間加強審核,以及跟事實查核中心進行24小時的熱線等等,這些問題我猜您大概還沒想過。
游盈隆被提名人:據我知道,中選會這方面已經有一套做法……
徐委員欣瑩:上次我們才質詢,我們的王召委也很認同,我不知道中選會送來了沒?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不曉得中選會送來了沒,我現在是被提名人。
徐委員欣瑩:對,沒關係,那您就表達您的立場。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覺得就這個部分來講,深偽照片的影響是直接影響到選民跟候選人,所以中選會能夠做的大概是怎麼樣在第一時間降低它的傷害,而不是根本上解決假訊息的問題。
徐委員欣瑩:對,中選會要主動、積極建立綠色通道,讓這整個能夠不受影響。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因為那樣問題的存在是跨政黨的惡夢,不是只有哪一個特定政黨。
徐委員欣瑩:對,我們不是為特定政黨,選舉的公平、公正很重要。
游盈隆被提名人:沒錯。
徐委員欣瑩:主委,所以AI的偽造像洪水猛獸,我們希望預防勝於治療,中選會一定要主動修法,不然我們的民主會淪為科技戰場的犧牲品,我們希望如果您能夠順利擔任主委的話,這個部分一定要落實而且堅持住,好不好?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我們嚴陣以待、嚴肅以對。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主席:謝謝,感謝徐欣瑩委員質詢。
請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11時16分)麻煩請游教授、游被提名人。
主席:請游教授。
游盈隆被提名人:葉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游教授好。跟游教授請教一下,在我們選罷法裡面有規定,如果要罷免的話,要一年之後才能夠進行,你覺得當初選罷法會這樣子規定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不是立刻選完之後就可以搞罷免,一定要一年後?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猜想立法者大概也意識到,不要讓當選完之後立刻面臨當選人被罷免的情境。
葉委員元之:不要讓人家因為輸不起就搞罷免,應該是這樣吧!總是要讓人家做個一年,看看做得好或不好,再來決定要不要罷免。
游盈隆被提名人:是。
葉委員元之:但是李進勇前主委,我在這邊也問過他一樣的問題,他說沒有不可以,現在的法律是沒有不可以。換句話說,如果我選上了,輸給我的人輸不起,他可能覺得他在選舉過程當中有什麼失誤,或他覺得想要再拼翻盤的機會,他在敗選的隔天,他跟他的團隊就可以來搞罷免,我們現在法律的規定就是這樣嗎?您的看法。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看怎麼詮釋,我覺得選舉結束之後,如果有國民不滿選舉結果、不滿當選人,所以會對他講出很多負面的話,說要罷免等等,那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葉委員元之:言論自由當然都尊重,但是如果是由敗選的那一方或其政黨在背後煽動發起,你覺得這有符合民主的常態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因為以目前法律的規定,事實上也是一年之後才能夠進行罷免。
葉委員元之:才能送件。
游盈隆被提名人:像中選會才能夠……
葉委員元之:對,可是問題是輸的人可以在輸的隔天就開始規劃、煽動,然後搞大罷免,我們去年看到的狀況就是這樣……
游盈隆被提名人:言論自由……
葉委員元之:所以民進黨嘴巴不講是他們發動的,但柯建銘總召就很誠實,他在接受媒體訪問的時候就說,在投票的隔天、還是隔兩天就去找過賴總統,這是他媒體訪問公開講的,就是怎麼透過罷免去扭轉國會的席次。在我們那一區,包括我們國民黨很多立委的選區都一樣,發動罷免、推動罷免最用力的就是輸的那一方。我那一區就是這樣,我在那個罷免說明會有看到公開資料,輸給我的那個立委服務處主任沒多久就加入一個罷免的社團在推動,不然就是想要取而代之的民進黨的人主要在推動,這是民主常態嗎?你覺得是嗎?
游盈隆被提名人:當然不是,這是政治問題。
葉委員元之:對啊,問題是法律規範不嚴謹或中選會的暗助,就會造成反民主的狀況出現。所以如果您當主委,當然中選會是辦選務的機關,但您也是動見觀瞻,如果是您的話,您覺得要怎麼去結合您未來的職務,讓這種反民主的狀況不要繼續發生?
游盈隆被提名人:都依法行政,就中選會的角度來講,但是以我作為一個政治學者的角度來講,我長期以來反對在國會議員的層次──立委來存在一個罷免制度,因為全世界先進民主國家,沒有哪一個國家的國會議員,美國的聯邦參議員、眾議員當選之後面臨被罷免,沒有,制度上就不存在這種可能性,但是臺灣也許在孫中山先生的思想底下,去制定了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力行罷免制度……
葉委員元之:游教授,我們國家不可能沒有罷免,走到這一步不可能沒有罷免,應該是怎麼去完善那個罷免的制度。比如說,現在因為罷免的門檻比較低,只要兩成五,所以就會讓選輸的人覺得有機可乘,怎麼透過大罷免去扭轉剛剛產生的民意,我覺得這就是制度造成的漏洞。但是大罷免的結果其實對社會非常傷害,像我們那一區就出現非常多的對立,包括家庭,長輩跟子女之間也因為立場不一樣,罷免造成仇恨的煽動、彼此不和,甚至有女兒離開家庭,這些都有,我覺得當初發動大罷免的人可能沒有顧慮到那麼多,但這絕對不會只是政治問題,這是整個社會的問題,它會影響到整個社會,我覺得這個事情非常嚴重。沒有正當性的罷免,那時候罷免我、被推出來的領銜人用了一個理由,說2023年葉元之怎麼樣、怎麼樣,所以要罷免葉元之,我是2024年才做立委,因為剛選完就要搞罷免,他也找不出什麼理由,就這樣隨便亂講,這個就是罷免制度的漏洞。我們對未來的主委或是現在的游教授充滿了期待,到時候在一些法令的解釋、詮釋、甚至是改革上,希望您可以更積極地讓我們臺灣更民主、更健全。
游盈隆被提名人:我一定會這麼做。
葉委員元之:好,謝謝。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質詢。
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之說明和答詢已經結束了,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可以先離席。我們休息10分鐘,接續我們再進行胡博硯先生的審查,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
休息(11時22分)
繼續開會(11時32分)
主席:我們現在繼續進行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的說明及詢答。
請中選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說明,謝謝。
胡博硯被提名人:謝謝主席。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胡博硯,很榮幸有這個機會受行政院的信任而被提名擔任這項職務的工作。這幾年來,我們都看到臺灣不只是在立法院,其實在每個地方,政治的抗爭性都非常大。我想政治不是只有抗爭,也有很多討論跟協調,而這個委員會目前的7位被提名人,基本上是來自各個不同的黨派,其實跟目前的地方選委會的態勢是一樣的。說實在的,相比內政委員會處理的,像內政部的事情或是其他部會,中選會的行政動能很小,嚴格來講,處理的事情也比較單純,雖然它是單純的,但是這件事情若處理不好,可能就會動搖國本。而中選會,其實剛剛主委被提名人有提及,員額編制也不過才60個人,就像地方選舉委員會也不過才兩百多個人,所以我們雖然有7個被提名人,但是大概只有主委跟副主委,需要兩個值日生來負責擦黑板、倒水這樣的工作,這個工作就由游老師跟我來擔任。但重要的是,這7個人未來在決定事情上面,以及現在的4位委員未來在決定事情上面,在這個委員會當中,每個人決定的份量是一樣的,這也是體現這個國家在處理選舉事務當中、各黨各派在處理事務當中,都有應該要發言的地位。我們希望藉由這一次的審查,可以讓我們國家走得更順利,謝謝!
主席:謝謝。
我們請登記第一位的許宇甄委員質詢。
許委員宇甄:(11時35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胡博硯教授。
主席:請胡博硯教授。
胡博硯被提名人: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被提名人好。我想剛剛你有說明,就是這一次基本上是由各黨派來推薦,也是我們進入立法院將近兩年來第一次的人事審查是由各黨派來推薦,我們當然也希望能夠有這樣一個好的結果。當然今天有幾個題目要就教於您,首先,在我們提問的問題當中,針對中選會是否有權審查立法院的公投提案,您的書面回答得非常清楚,就是依公投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立法院交付案件,排除人民提案審核的程序,就法律解釋上應該沒有審查的適用。你甚至說,立法院交付本為政治決定,在邏輯上不該由中選會進行合法的審查。所以我在這邊請你先把你的立場講清楚,你的意思是不是只要立法院三讀通過,交付到中選會這樣的公投案,其實中選會的角色就是依法辦理呢?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認為一件事情,就是就這個法律條文解釋的邏輯上面來講,因為它排除了第九條到第十三條的適用,所以在這個時候,如果中選會審查,必須要回到一件事情上面來講,就像以前所講的,就是它是不是一個政策……
許委員宇甄:請你簡短回答,是不是……
胡博硯被提名人:是。
許委員宇甄:因為在您的報告裡面,是不是就是依法辦理?
胡博硯被提名人:如果在這個選擇上面來講就會是如何……而且不是只有這個條文,因為我們還有防衛性公投。
許委員宇甄:那我的問題就是,這是您的回答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
許委員宇甄:所以是不是遇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交付中選會的公投案,中選會的角色就是依法辦理?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
許委員宇甄:是,好。所以不能再用什麼非重大決策或是合法性把它擋下來,是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憲政問題,應該要由大法官來解決。
許委員宇甄:好。接下來我要請教您的是,如果真的有憲政問題的話,中選會雖然是獨立行政機關,但仍為行政權的一部分,並非憲政機關,所以憲政上的爭議,依照憲法規定,應該交由大法官來處理,這是您的回復。針對這個部分,中選會不是憲政機關,所以中選會如果過度介入,只會讓選務複雜,這也是您在回復中提到的。所以我要問得更直接一點,就是中選會直接駁回公投案,是不是嚴重的越權,也僭越了大法官的職權?
胡博硯被提名人:其實我在之前的研究報告有提出來一件事情,中選會如果直接把人家駁回的話,應該在法條裡面規範,讓它立即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由大法官解決這樣的憲政爭議。
許委員宇甄:所以中選會不可以駁回,是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如果從我剛剛的研究報告立場上面來講,從這個立場來講,其實是可以讓它駁回,但是後面接續的就是馬上憲法解釋的問題。
許委員宇甄:可是中選會沒有權力駁回我們的公投案,如果照你剛剛的論點,你們應該就是要辦理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我剛剛講的就是……
許委員宇甄:如果認為有問題的話再送交憲政機關,就是聲請釋憲的問題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
許委員宇甄:所以這個部分的話就是……其他機關是不是有權力解釋違憲的問題?
胡博硯被提名人:其他機關?
許委員宇甄:對,行政機關可不可以解釋違憲的問題?
胡博硯被提名人:實際上來講,每個行政機關基本上都是依據憲法作成決定。
許委員宇甄:對,所以我想請教你……
胡博硯被提名人:但是最終而言,決定有沒有違憲的問題……
許委員宇甄:是大法官!
胡博硯被提名人:就要變成是大法官。
許委員宇甄:對。所以針對軍人加薪和提高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的法律是否違憲,其實應該不是行政院長說了算吧!應該是要聲請大法官釋憲,由大法官來決定,在還沒有宣判違憲之前,是不是就是合乎憲法?在您法律學者的立場,請你告訴大家。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覺得這個憲政爭議應該要交由大法官來處理。
許委員宇甄:對。所以在……
胡博硯被提名人:但是因為行政院認為它是違憲。
許委員宇甄:還沒判違憲之前就是合乎憲法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行政院認為它是違憲,就像訂出來的某些制度,立法院也有可能認為是違憲的。
許委員宇甄: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說在你是法律學者的立場,針對這個部分,您認為是不是只要還沒判違憲之前就是合乎憲法?
胡博硯被提名人:只要還沒判……
許委員宇甄:還沒有判違憲之前是不是就合乎憲法?
胡博硯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每個行政機關可能會認為這個法條是違憲的,所以最終可能會聲請釋憲去做處理。
許委員宇甄:因為你在國會改革審議階段多次公開批評在野黨的修法是違憲、擴權,可是當中選會駁回我們的公投的時候,你卻沉默了!你卻沒有站出來說這個部分依法的話不應該駁回,應該要依法行政。所以我覺得站在這個立場的話,被提名人你好像就只有監督在野黨,不監督執政黨,展現出來表現的就好像是側翼的行為,而且你的書面也回答了中選會是違法,但是你的沉默卻證明了你也不敢得罪民進黨。所以當有這樣的狀況的時候,你要如何說服我們這些審查委員,你未來能夠超然獨立行使你的職權?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在2015年的時候就說我要跟蔡英文劃清界線了,這件事情其實報紙都有報導過。
許委員宇甄:我想這次的審查,你要說服的是這一次審查委員他們的想法。
另外一點就是我們在第一題就有提到有關公投綁大選如何順利進行,您的回答是只要把場地租大一點、分流做好、工作人員增加,然後提高行政效率,107年的亂象就不會重演,這是您回復的,是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
許委員宇甄:好。那你這樣是不是就在說明,民進黨這幾年說107年公投綁大選的選務亂是因為公投綁大選的關係,所以你現在就是在證明民進黨這幾年的說法純粹就是為了政治算計,而做這樣子說謊的行為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確實107(2018)年公投綁大選日那一天的混亂狀況,大家都看得出來。
許委員宇甄:是因為選務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選務狀況混亂。
許委員宇甄:選務沒有規劃好嘛!所以你才會提出來接下來你就可以把選務怎麼規劃好,你剛剛回答是這樣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但是那一天確實就是有10個公投案會投不完的問題。
許委員宇甄:有10個公投案,那就表示人力還不夠,分流沒有做好嘛!這是你在回答中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所以這是不是也代表上一次(2018年)的公投,中選會沒有辦好是因為人的問題,是因為人無能,而不是因為併大選嘛?所以你在回答問題的時候……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覺得2018年確實選務工作做得不完善。
許委員宇甄:對,所以是因為這樣,但這幾年民進黨一直在說是公投綁大選造成選務的混亂,其實不是嘛!因為公投綁大選事實上是真正能夠展現民意,讓每個民眾能夠有機會去表達他自己意志的時間。所以我想您在整個回復中已經這樣充分回答了,針對公投綁大選,你覺得選務的亂象其實不是因為綁大選,而是因為行政作業沒有做好,是這樣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因為有些國家確實是沒有綁大選,我認為如果真的要綁大選,我們就必須要把選務工作處理做得更好。
許委員宇甄:從你過去的一些言論跟立場,事實上你是反對公投綁大選的,當然今天……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在研究報告是寫我支持欸!
許委員宇甄:對,但是你看你在自由時報的博硯「說」法……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在專欄裡面我寫……
許委員宇甄:你同意公投綁大選只會毀了公投本質,這是你以前的說明……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
許委員宇甄:我希望今天不要因為是為了要擔任副主委,所以你就改變過去的說法,到底我們要相信哪一個你?是同意公投綁大選的你?還是反對公投綁大選的你?
胡博硯被提名人:委員,因為現在法條已經改了,我們未來就是要因應一件事情,就是要綁大選。
許委員宇甄:對,就是公投綁大選。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們要預防的一件事情就是2018年的那個狀況出現。
許委員宇甄:希望您不要因為是為了要擔任副主委這個職務而出賣您自己的學術良知,如果未來你有幸能夠擔任副主委的話,還是希望您一定要秉持公正、超然、獨立的立場行使職權,謝謝。
胡博硯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感謝許宇甄委員質詢。
請吳思瑤委員質詢。
吳委員思瑤:(11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副主委被提名人胡老師、胡教授。
主席:請胡教授。
胡博硯被提名人: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首先我想要先分享,被歐巴馬總統任命的第一位女性司法部長、哈佛第一位女性院長叫做Elena Kagan,2010年歐巴馬提名他。這位美國女性大法官有一句名言,我想要分享給大家,也許胡教授您也非常了解這句名言。他說:My politics would be, must be, have to be, completely separate from my judgment.意思是:我有我個人的政治意識形態,我有我個人的政治傾向或是我的政治主張,但是這跟我的判決是完全兩碼子事,它是完全會抽離的。當他成為大法官的那一天,他勢必要專業地判準他的每一個判決,而且依據憲法,每個人有自己的politics,我有、您有、每一個委員都有!但是當大家被提名成為中選會的委員,未來可望上任的時候,請切記超越黨派、超越個人的政治意識形態,守憲合法是必要的!我相信胡教授非常同意這位Elena Kagan的主張,其實也是吳思瑤我個人的主張。
我剛剛在垂詢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先生的時候也提到,成功選務的三要素就是公正、效率跟便民,而中選會委員的四要件:獨立、專業、公正跟守憲守法,守憲守法非常的重要,唯有回到守憲守法的基準,我們才能夠超越自己的politics、自己的政治意識形態,您同意嘛?
胡博硯被提名人:同意。
吳委員思瑤:在守憲守法的範圍裡頭,剛剛因為時間有限,我對於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一直長期在論述的、他個人認為罷免是災難的這件事情,我尊重他的言論自由,但是如果今天成為中選會未來要獨立行使職權,而且是守憲守法的主委的時候,回歸憲法的精神就非常重要。
憲法第十七條所規範的,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這是中華民國的憲法,所以人民依據憲法所提出的罷免,我希望過去的游盈隆學者跟未來游盈隆主委的主張勢必要守憲合法、要脫離他個人的politics,那您怎麼看這個命題呢?您怎麼看待人民發起的大罷免?
胡博硯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的意見其實跟委員一樣,但是某些方面我也認為罷免制度目前在很多國家其實是被檢討的。
吳委員思瑤:是。
胡博硯被提名人:但是我們確實在憲法第十七條就寫了我們有罷免的權利,這個是我們沒有辦法去否定的一件事情,因為它寫在憲法裡面。
吳委員思瑤:是。
胡博硯被提名人:人民也會跑來說我就可以罷免誰!
吳委員思瑤:是,所以說守憲守法很重要,個人作為學者的身分,可以有自己的政治主張,但一旦被提名成為國家的中選會委員的時候,守憲守法就是重要的基準,請尊重人民依據憲法所發動的基本公民權。
而我更要說,大罷免是人民發動的,大惡罷才是國民黨發動的。吳思瑤我本人就是受害者、就是當事人,我到現在還是中華民國史上被罷免者的最高被偽造連署份數2,674份,這份負面紀錄還標記在我身上,我非常地遺憾,這是被發動大惡罷一方用違法的方式僭越了、踐踏了憲法珍貴的人民賦權,我要在這裡提出。剛剛提到不在籍投票,我也都說即便要便民,也要讓公正選舉跟選舉的效率不打折,所以大家都有共識,公投先行。各縣市政府有這樣的共識、選務機關有這樣的共識,所以請支持行政院的版本。
公投綁大選,2018年的選務混亂,只有兩成八的人民同意,而高達六成九的人民不滿意,這就告訴我們,公投綁大選需要有很好的機制配套。現在立法院修法通過,未來可能公投綁大選會再上路,但是選務機關的責任就是維持它的運行不會混亂,不會造成人民在選舉投票行使的不便利性。
那我就要問,您個人確實有主張,但我認為這個論述還是要再精確一點,依據公投法第十條,中選會即主管機關對於不管是人民發動的公投或者立法院發動的公投,還是必須去審核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跟憲法的規範,對不對?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是認為它還是要有初步的審核。
吳委員思瑤:是。
胡博硯被提名人:如果有問題,就直接去憲法法庭做自己的……
吳委員思瑤:謝謝你提供未來立法院可能在修法上的一個方向,但目前並沒有您所說的這個條文,就是如果中選會在認定、審核上的判準有所疑義,應當由憲法法庭做最終審議,這是未來法律所沒有的,而這可能也會衍生另外的問題。因為憲法法庭在審議釋憲的過程有一定程序,而人民所發動對於部分的主張或是立法院的公投案本身,也許在時程上沒有辦法等,這也會衍生其他的問題。
但回到現在的法律規範,如果公投綁大選,要讓它不至於造成選務混亂,我們必須精確地讓合法、守憲的公投案才能上路,不是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是,某些方面是。
吳委員思瑤:是,否則從107年到115年,我調閱了中選會的資料,人民發動的公投案有69案,您知道中選會駁回多少案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不知道。
吳委員思瑤:35案,成立了34案,換言之有一半比例。中選會這個把關還是需要的,因為它需要在守憲、合法的規範上,公投法第二條就規範了,全國性公投跟地方性公投都有適用要件,而且要符合憲法規定。所以在人民發動的公投案裡頭,從107年到115年有一半以上經過中選會把關,有一半成立、一半駁回,這會避免了過多的公投,你沒有去審核它是不是合法、合憲,你也必須去把關,否則公投綁大選,天哪!2018年那種惡夢、幾十案又來了。同樣地,立法院的公投案也是要守憲、合法啊!所以就像我說的,用公投法的修正來推翻憲法的解釋是可以的嗎?是可以的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覺得這個會觸犯到法治國原則的要求。
吳委員思瑤:是,所以我是建議,我非常理解您在法律上的一些見解,但我認為發言要非常嚴謹,我也希望社會不要錯誤地解讀,副主委,您認為未來委員針對公投法是否合法、合憲、合規,完全沒有審核把關的權力,這非常危險、這非常危險!你在審核的不是政治意識形態,而是有沒有符合國家公投制度的法律授權跟憲法授權,您同意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同意。
吳委員思瑤:我再給您最後一次去更正、調整您的說法,好嗎?未來如果您當選、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針對人民發動的公投案跟立法院所發動的公投案,您認為中選會獨立機關要進行什麼樣子的把關?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認為的把關都是屬於最低限度的把關。
吳委員思瑤:是。
胡博硯被提名人:處於最低限度的,不要過分干涉整個議案裡面的內容、避免中選會過度逾越的這件事情,但我想最低限度的要求其實應該是可以達成的。
吳委員思瑤:守法、守憲,這就是我們共同的底線。好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好。
吳委員思瑤:依法行使職權。我提醒所有的被提名人,沒有政治意識形態,而是依法、守憲,做你們該做的事情,這樣你就能夠有很強的底氣,不受政治所威脅,好嗎?我們一起加油,謝謝胡教授。
主席:感謝吳思瑤委員質詢。
請陳昭姿委員。
陳委員昭姿:(11時54分)謝謝主席,有請副主委被提名人胡教授。
主席:請胡教授。
陳委員昭姿:胡教授,雖然有委員提到,但是我對於您曾經投書媒體,認為公投綁大選會讓公投淪為政黨對決的工具,甚至喪失公投的本質,這件事我還是要再請教你。請問您現在對於公投綁大選還是這樣的看法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會認為,如果可以的話,讓它實施於不同天其實是可以決定的選擇,但我們現在要面對的問題是,法條已經修過了,就是要同天投票。
陳委員昭姿:我了解你認為公投綁大選可能會讓政黨來主導公投議題,造成公投失焦,可是我的想法剛好跟你相反。公投綁大選基本上是強迫政黨或政治人物不能迴避,必須針對這個議題去做他的主張或是表態,讓選民也能夠有機會知道參選人對於這個議題的想法跟態度,根據這個議題做出選舉的決定。
換句話說,您擔心的是政黨會影響公投,可是我的看法剛好是相反的,我認為人民作主的公投反而會去影響政黨。我相信臺灣選民的素質越來越高,他們不見得是根據顏色去投票,他們會根據議題、看議題然後做選擇。胡教授,您贊同我的說法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贊同。
陳委員昭姿:過去的經驗,我想你也非常清楚,單獨舉行的公投,投票率非常低,資訊流通有限,結果往往被高度動員,反而有可能更容易讓政黨主導。綁大選至少可以讓參與率提高,讓公投的結果更能夠反映選民的整體意志。
您剛剛也一再提到,修法已經通過了,我認為今年年底的地方選舉很可能就是同時舉辦公投,那我要請問胡教授,因為您過去是反對的,當然你現在要尊重這個法律已經通過的事實,可是您能夠如實地執行立法院通過的修法嗎?你怎麼樣說服立法院還有臺灣人民,你會按照修法,公正、如實地把選務辦好?你怎麼說服我們?
胡博硯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們在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混亂之後,因為當天有10個公投案,確實造成一些混亂,中選會針對整體選務有做過改革,在分流制度上面來講其實是已經達成了。所以只要公投案件數不會太多的話,我相信當天的秩序其實是可以被掌控的。
陳委員昭姿:我們是擔心您會不會如實去辦好選務,因為您的主張……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會如實去辦好這件事情。
陳委員昭姿:我也同意個人的主張跟作為有時候是可以分開的,但你的責任就是要遵守。
我想請教你對不在籍投票的看法,民眾黨所提的不在籍投票其實是限於臺灣島內、國內的移轉投票,事實上你過去參與的時代力量、目前還是,也是這樣主張的喔!那請問胡教授,您現在是支持國內移轉投票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支持國內移轉投票。
陳委員昭姿:你支持移轉投票,好,這樣我們可以幫助由於就業、就學因素的選民不必舟車勞頓回到戶籍地投票。目前不在籍投票是多數國家的作法,連東南亞國家包括印尼、菲律賓都做了。你知道前年印尼大選,臺灣的警察還出來幫助秩序的維安工作,所以這個我是覺得很丟臉,我們可以幫助別的國家,結果到目前為止還不允許我們的國民能夠移轉投票。剛剛胡教授說您是支持的,法律通過了以後,你也會按照這個去辦理,對不對?
胡博硯被提名人:立法院法律通過之後,中選會會依據立法院所通過的選罷法等相關法規或公民投票法來處理。
陳委員昭姿:好,我希望胡教授能夠遵守法律,因為我們現在已經看到太多起行政院院長沒有遵守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把它視為空氣,真的就是形同空氣。我想再請教你一件事,就是受刑人的權利。有民間團體非常關注受刑人和收容人的投票權,過去中選會認為根本不可能在監投票,這等於完全剝奪受刑人和收容人憲法賦予的權利。我知道胡教授去年11月曾經在收容人投票權研討會上擔任主持人,請問你認為受刑人和收容人有沒有投票權?我先問你,他們有沒有投票權?
胡博硯被提名人:有投票權啊!只要沒有被褫奪公權,他們就有投票權。
陳委員昭姿:如果有,要怎麼落實呢?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覺得在投開票所的設置上面來講,因為要兼顧公開化以及安全的問題,這個部分其實不管是中選會或法務部,都應該更努力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有些人不是不在籍,而是其實就設籍在監所。
陳委員昭姿:你提到的還是技術面的問題。歐洲很多國家都可以在監投票,你所屬的時代力量也是一直以此為例,所以,胡教授,您認為是可行的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認為可行。
陳委員昭姿:這一次就可以辦了嗎?年底的選舉就可以辦了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這個我不確定,這可能要和幕僚機關以及各縣市選委會來……
陳委員昭姿:不就是你們在辦選務工作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但是從我的觀點來講,我一直認為這是可以做的。
陳委員昭姿:可以做就要去做啊!
胡博硯被提名人:對!從我的觀點,我也會去推行這件事情。
陳委員昭姿:好,謝謝胡教授。
主席:感謝陳昭姿委員質詢。
現在12點了,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
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主席,有請被提名人胡教授。
主席:請胡教授。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胡教授好。你有聽過原住民選舉權的困境吧?
胡博硯被提名人:我有聽過,而且原住民議題我其實也熟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你的關注。
有關秘密投票,其實很多選舉原住民並沒有秘密投票的情形,雖然憲法明確規定應以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但是因為原住民從原鄉到都會區工作的非常多,遷居的也很多,在都會區設有戶籍的原住民人口數已經達到50%左右,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以平地原住民來講,只有1個選舉人的投票所就有966個;只有2個選舉人的投票所有1,034個;如果包括只有3個選舉人的投票所,總共有兩千九百多,將近3,000個。山地原住民也有類似的情形,只有1至3個選舉人的投票所總共有3,235個。所以一開票就知道他投票給誰了,因此他就會考慮要不要去投票。在這樣的情形下,怎麼樣做到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的保障原住民族之政治參與?政治參與除了參政權之外,還有選舉權。
本席曾經透過非常多次的質詢,請中選會解決原住民族秘密投票的問題。其實不修法是可以做到的,因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就規定,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投票。事實上是有規定的,但是一直沒有辦法落實,所以本席不得不提案修法,並且在去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文字內容是:「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權益,選舉委員會應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應在戶籍地投票之限制。」當初在進行修法討論的時候,中選會還是不支持。針對這個部分,如果胡教授擔任副主委或者是其他被提名人擔任委員,希望能夠落實這次修正的條文,可以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接下來要談不在籍投票的問題。原住民族的不在籍投票最適合先實施的是立法委員選舉,因為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區是臺澎金馬,可以跟總統一起選,所以原住民實施不在籍投票應該最優先辦理,這也是可以執行的,因為每一個投票所都有我們的選民,都有!都有投票所,移轉投票就很容易,因為每個地方都有原住民的投票所,所以這個部分是可以先實施的。因為沒有實施不在籍投票,造成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投票率的差距,以第11屆立委選舉來講,山地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投票率相差13.83%,平地原住民和非原住民則相差百分之七點多,會造成這樣的落差就是因為太遠了嘛!
大家可以看一下臺灣地圖,一個住在臺北市的鄉親要回戶籍地蘭嶼投票就是很遠啊!不要說蘭嶼,就算是回屏東或臺東,都非常非常遠,而且到火車站之後,還要到山上喔!所以原住民族的不在籍投票更有必要性。
我看印尼選舉時,外勞都可以在臺灣投票耶!而且還不只在臺北市,每個縣市都有投票所,他們都做得到,我們卻做不到,所以我們真的要加油。希望胡教授和各位被提名人到了中選會之後,能夠優先支持原住民族的不在籍投票。可以嗎?
胡博硯被提名人:可以,沒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感謝鄭天財委員質詢。
請徐欣瑩委員質詢。徐欣瑩,徐欣瑩委員不在。
請沈發惠。沈發惠,沈發惠委員不在。
葉元之、葉元之,葉元之不在。
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之說明及詢答已全部進行完畢,委員徐欣瑩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徐欣瑩書面詢問:
對中選會副主委被提名人同意權審查書面質詢
質詢案由:針對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過去於學界及社運界,長期主張擴大參政權、維護受刑人投票權及推動不在籍投票等觀點,為確保被提名人進入行政體系後,能堅持專業良知,不因行政怠惰或政治壓力而背棄過去主張,本席特就「參政權落實」、「特殊群體權益」、「AI防禦」、「公投審查」及「選務改革」五大面向提出書面質詢,要求被提名人具體表態並做出承諾。
題組一:言行是否一致?──落實「移轉投票」的具體承諾
1.個人立場的堅持:被提名人於書面報告中明確指出,現行《選罷法》第17條僅限選務人員移轉投票並不足夠,應擴大至軍警及公務員。
○請問被提名人:您上任後,是否承諾將「擴大移轉投票適用對象」列為您的首要推動任務?若中選會內部或行政院以「選務複雜」為由反對,您會選擇妥協,還是堅持您「盡量讓所有國民投票」的初衷?
2.推動期程的具體化:學者可以談理想,官員要給時間表。
○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願意承諾,在您的任期內,至少完成將「移轉投票」適用於「全國性公投」及「總統大選」的修法草案研擬,並送進立法院?
3.邊緣案例的處置:針對因工作或路程無法返鄉者,您提到「增加放假」是替代方案。
○請問被提名人:這是否代表您承認短期內無法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若然,您將如何利用副主委的職權與地位,說服行政院及勞動部或在中選會各種作中,具體公開推動增加選舉日的放假彈性,以保障勞工權益?
🔔「被提名人,請不要讓您過去發表的文章,變成就任後充滿妥協的藉口。我們期待看到一位堅持讓選票『移轉』的副主委,而不是立場『移轉』的官員。」
題組二:打破高牆──對「受刑人投票權」的實質捍衛
1.面對行政怠惰的態度:您長期參與監所關注小組,深知受刑人投票權受阻的主因是「行政機關不作為」。
○請問被提名人:過去中選會常以「監獄內無法設投票所」為由進行技術性杯葛,甚至對有利於受刑人的判決提起上訴。您上任後,是否承諾會反對中選會繼續對受刑人投票權訴訟進行上訴?
2.具體解決方案:
○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主張依據《選罷法》第57條,在監所內設置「特設投票所」?若法務部以戒護人力不足為由推託,您作為副主委,將如何運用您的法律專業與溝通能力,突破此一行政僵局?
3.信任機制的建立:
○請問被提名人:您將如何設計監所內的監票與開票機制,以消除社會大眾對於「強迫投票」或「作票」的疑慮,確保受刑人是在自由意志下行使權利?
🔔「人權教授入閣,不應成為行政體系的橡皮圖章。請證明您會是那位推倒監獄高牆、讓民主光線照進鐵窗的推手。」
題組三:防衛民主──對抗AI深偽的「預防性」決心
1.法律與實務的落差:您在報告中提到現行法律已有下架機制,但也承認「緩不濟急」。
○請問被提名人:針對選前48小時的AI深偽攻擊,您是否支持賦予中選會更積極的「緊急處分權」?亦即在司法判決前,先行要求平台對具高度疑慮的影音「加註警示」?
2.主動出擊的勇氣:
○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承諾在上任半年內,推動「競選廣告AI強制揭露」的行政指引或修法?要求所有候選人必須在AI生成內容上打上浮水印,違者重罰?還是您會繼續等待立法院修法?
3.跨部會協調的角色:
○請問被提名人:未來面對NCC或數位部在假訊息處理上的消極態度時,您是否願意站在「維護選舉公平」,落實保障台灣民主憲政選舉的立場,主動發起跨部會聯防機制,而不是被動等待檢舉?
🔔「面對AI洪水,我們不需要一位只會解釋法條的學者,我們需要一位敢在第一時間築起防波堤的捍衛保防官。」
題組四:權責分際──確立公投案的「低密度審查」原則
1.審查權限的自我限縮:您主張中選會對立法院交付之公投案「無審查權」,對一般提案僅做「低密度審查」。
○請問被提名人:若未來執政黨再次透過行政力量,要求中選會技術性杯葛特定在野黨的公投提案(如拖延聽證、刁難主文),您是否敢於在委員會中獨排眾議,堅持您今日的法學主張?
2.憲政爭議的處理:
○請問被提名人:您提到憲政爭議應交由大法官處理。這是否意味著,只要公投提案形式合法,即便內容涉及高度政治爭議,您也會主張「先予成案」,讓民意有表達的機會,而非由中選會充當「太上憲法法庭」?
3.法制一致性的維護:
○請問被提名人:對於不同法源(如離島建設條例)的公投案,您將如何確保審查標準的一致性,避免中選會再度陷入「因人設事」、「雙重標準」的泥淖?
🔔「中選會的任務,是搭建民主舞台,不是審查、沒收劇本。請堅守您『低密度審查』的承諾,不要成為沒收民意的劊子手。」
題組五:與時俱進──選舉技術現代化的具體藍圖
1.改革的起手式:您認為我國選舉技術落後。
○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已將「全國性公投」視為導入電子化選務(如電子計票、電子名冊)的最佳實驗場域?您預計在第幾年的任期內,讓我們看到第一次的試辦?
2.資安與信任的平衡:
○請問被提名人:面對社會對電子投票的不信任,您將如何運用您的專業,建構一套既能提升效率、又能說服國人的資安驗證機制?您是否支持採行「紙本與電子雙軌制」作為過渡?
3.縮短城鄉差距:
○請問被提名人:您將如何利用科技工具,解決偏鄉選務資源不足的問題?是否承諾優先在離島或偏遠地區試行數位選務輔助系統?
🔔「我們希望您帶領中選會走向未來,而不是讓中選會停留在過去。請提出具體的現代化藍圖,證明您值得這個職位。」
主席:被提名人胡博硯先生可以先行離席。
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過後繼續進行被提名人黃文玲女士之說明及詢答。謝謝大家,辛苦了。
休息(12時8分)
繼續開會(12時14分)
主席:繼續開會。
進行被提名人黃文玲女士之說明及詢答,請黃文玲女士說明。
黃文玲被提名人: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在場的先進,大家午安、大家好。我是黃文玲,這次非常榮幸能夠受到行政院提名為中選會的委員被提名人,今天來這裡也是要跟大家分享。我在民國83年就考上律師,一直擔任律師到現在,期間於2012年到2014年擔任第8屆立法委員,曾經有短暫時間在立法院,那時候也是在內政委員會。
我在過去從事律師職務辦理過非常多選罷法案件,包括賄選案、當選人資格不適任案還有假訊息案等等,所以未來在實務上或許能夠提供中選會一些建言。我本身在2004年及2014年、2018年也參與過立法委員選舉及彰化縣長選舉,在選舉的過程當中,當然有非常多選務紛爭,主席身經百戰,也都很清楚選舉可能會遇到的糾紛。
我覺得這次的被提名人與上一屆的好像有比較多出入,因為我看上一屆實務界的律師有好幾位,這次的被提名人則大部分都是學者專家,而且都是憲政的學者專家,實務界的律師好像就只有我一人。
我如果未來有機會擔任中選會委員,希望除了要讓中選會保持獨立性、中立性及公正性之外,還要維護其專業及可信賴性。當然在選務的過程之中,確實有非常多可能會涉及到紛爭影響到選務工作人員的部分,所以未來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也應該要維護選務人員的尊嚴,希望能夠對中選會有所貢獻,以上,謝謝。
主席:感謝說明。
請黃珊珊委員質詢。
黃委員珊珊:(12時17分)謝謝主席,我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黃被提名人。
黃文玲被提名人:委員好。好久不見!
黃委員珊珊:我稱呼您黃律師好了。黃律師,很高興在這邊看到您,尤其您的父親是以前非常受人敬重的中選會主委。我想中選會主委也好,或者是任何選委會的委員,都需要秉持相關的公正及獨立性。
民主選舉的過程裡面不是只有最後一天的結果,我想過程很重要,過程的不公,包括有所謂的不肖方法,或者是不正當方式,造成了選舉不公。我看到您的問卷,大部分都有回答,不過我今天要問的是有關選舉的過程裡面最大的一塊,叫做媒體不公。
媒體不公的部分其實在各個法律都規定得非常清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四十六條,還有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四十九條,都有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或罷免相關議題之論政、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或被罷免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但是這麼多年來,我相信你選舉過也知道,只要是非主流媒體支持的對象,大概都會在很多媒體中被消失。包括去年的總統大選也非常清楚,2024的總統大選,非常清楚,某些是藍媒、某些是綠媒,現在臺灣人都已經有既定的印象,你會看到有一些藍媒看不到綠色的、綠媒看不到藍色的,更糟糕的,像我們台灣民眾黨是中間,所以兩邊都看不到。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曾經也提出過很嚴肅的控訴,NCC回答查無證據。我們也有檢舉,但是要回去給中選會,所以我們就不禁要查到,在101年、105年,其實中選會都曾經有對於媒體沒有平衡報導或者是沒有邀請到所有參選人而開罰的紀錄。
我想請問您,對於第一個、媒體在選舉過程中沒有依法行事;第二個、105年到現在已經快10年了,沒有任何一個媒體處罰成案,所以我們反而會懷念您父親當時當中選會主委的時候,還有道德勇氣,對媒體做相關的裁罰。如果有這樣的案子,我想知道您的想法,還有基於選舉公平,您認為應該在媒體上面怎麼樣來維護中選會的獨立性及公正性?
黃文玲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指教。剛剛你提到的這個部分,其實我感同身受,因為我在2014年及2018年這兩次彰化縣長選舉就是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當時確實媒體……
黃委員珊珊:所以就是沒有人會幫你特別報導。
黃文玲被提名人:就是把我們的新聞全部都消失掉,所以我可以感受到選委會在辦理選舉的過程之中必須要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以及專業的部分。至於特定媒體沒有對被選舉人做公平報導是不是應該裁罰的部分,其實我記得我那時候有去抗議過,但是似乎沒有作用,因為他們認為那個是NCC的主……
黃委員珊珊:其實中選會在101年曾經罰過當時的華視,他們在政見發表會後沒有播出某個候選人的會後記者會,被裁罰了20萬,這個最基本的、該有的他們沒有做到。
黃文玲被提名人:所以我認為中選會應該要有基本的法律價值,它的價值就是要維護選舉的公正公平……
黃委員珊珊:沒錯。
黃文玲被提名人:讓每個候選人都能夠在媒體上被揭露。
黃委員珊珊:我想大家可能都很清楚知道,這個公正性的確在現今的臺灣媒體環境裡面做不到,但是我相信中選會應該要做到……
黃文玲被提名人:是的。
黃委員珊珊:如果中選會還有道德勇氣的話。我們10年來都沒有成過半個案子,但是105年那時候,某些節目只邀請特定候選人,還有只邀請特定的,沒有給予同樣選區其他候選人相同的機會,就被裁罰了40萬及20萬。我想這是中選會委員必須要秉持的公正立場。
黃文玲被提名人:那個時候的中選會委員有道德勇氣,才會做這樣的裁量,所以……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我們也期待如果您有……
黃文玲被提名人:我們也希望如果未來有機會擔任委員的話,也能夠秉持這樣的立場。
黃委員珊珊:是,只要依法就好,公平就好……
黃文玲被提名人:對,依法。
黃委員珊珊:好,謝謝。
黃文玲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感謝黃珊珊委員。
被提名人黃文玲女士的說明及詢答已經結束,被提名人黃文玲女士可以先行離席。
現在休息5分鐘,謝謝。
休息(12時23分)
繼續開會(12時28分)
主席:繼續開會。
繼續進行被提名人李禮仲先生的說明跟詢答,請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李禮仲先生說明。
李禮仲被提名人:王主席、各位委員、張秘書長,還有各位在座的先生跟女士。我是李禮仲,很高興這次被行政院提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被提名人,我在此報告。
我們都知道,民主選舉制度乃是憲政秩序與民主制度的核心,它的公正性、可信賴性跟穩定性直接關係人民對臺灣民主的信賴關鍵。中央選舉委員會肩負選舉與公民投票的規劃、執行與監督的重任,其專業性、獨立性跟依法行政對於民主制度之健全運作具有關鍵的意義。倘有幸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一職,個人將超越黨派,以維護憲法精神、確保選舉公平、強化制度信賴為最高自我期許。
然而,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非權力之所在,而是責任與信賴之所繫。本人之抱負在於以專業、理性與公正、守憲合法,協助臺灣建構一個經得起政治競爭、社會檢驗與歷史評價的選舉制度,為我們民主發展盡一份長期而穩定的力量。以上報告,謝謝各位。
主席:感謝說明。因為沒有委員登記質詢,所以李禮仲先生的說明到此為止,被提名人李禮仲先生可以先行離席。我們休息2分鐘,謝謝。
休息(12時30分)
繼續開會(12時32分)
主席:繼續開會。
繼續進行被提名人蘇嘉宏先生之說明跟詢答,請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蘇嘉宏先生說明。
蘇嘉宏被提名人:主席、秘書長、麥委員,還有全體的女士們、先生們。我是輔英科技大學蘇嘉宏蘇老師,我在這間學校任教已經有32年的歷史,在去年因為種種的機緣巧合被推薦、被提名,所以有這個機會來這邊接受大家的提問。
我在這裡想要講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從早上到現在,所有的委員們對被提名人的提問大概聚焦在幾件事情上面,大概不外就是公投綁大選及不在籍投票,另外還有其他的問題,不管怎麼樣,這都是一個值得追求的未來方向,但是我們必須要很誠實地去面對中選會現在、當前的行政量能,未來的考驗其實都在於未來的中選會能不能在自己的行政量能上面有所擴張、有所深化,來因應這些挑戰。一個值得追求的方向代表了一種進步的價值,與此同時,中選會目前的行政量能卻沒有與時俱增的調整的話,這完全是不現實的。
中選會的組織編制據說是57個,預算編制是55個,總之,不會超過60個人。地方選委會是負責選務工作,所以不管是境外的或者是深偽等等各式各樣的挑戰,中選會其實是沒有辦法回應現代的時代需求跟社會殷切的期待。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認為中選會的委員們應該是要專任的,這是我要講的第二點,目前是無給職,NCC跟公平會都是專任的。以兼任的、兼職的、無給職的委員要來因應剛剛講過的這些重重挑戰,實在是分身乏術,幸好此時此刻的審查會是在這個禮拜,如果是在上週、上上週的話,是學期最後一週,要辦期末考,要監考、要印考卷等等的,怎麼可能來呢!要把本職工作的薪水顧好。所以這個工作這麼艱巨,對委員來講,確實無給職的兼職是一個很奇特的現象,所以我們必須要讓這個獨立機關的獨立性因為委員的永業性獲得保障,這個機關才能夠因應未來更多的挑戰。
第二件事情是有關於選舉罷免的訴訟,選罷法的訴訟目前都還是在民事法院裡面,它明明是公法訴訟,這個部分我們可能在未來也可以重新再做個調整跟思考,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感謝說明。
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麥委員玉珍:(12時38分)謝謝主席,有請蘇老師。
主席:請蘇老師。
蘇嘉宏被提名人:謝謝。
麥委員玉珍:老師好。真的辛苦了,沒領錢,還被問這麼多。我們請問一下,你也說了,現在的選舉制度是選政由內政部主管、選務由中選會負責的分立設計,原意在於落實責任政治與維護選舉的中立,但你也指出,實務上因為權責交織,所以往往導致改革遲滯,甚至使中選會受制於行政慣性,難以回應高度流動社會與新型的風險。所以我想要請教兩點:第一,在維持分立的架構下,你認為中選會是否應清楚定位為依法執行選務的獨立機關,而非被推上政治爭議第一線?第二,若短期仍維持分立體制,是否應通過交錯任期、專任化、外部專家審查與高度透明等制度設計,逐步強化中選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我們要的就是可以獨立作業的目標。
蘇嘉宏被提名人:是的,委員您的提問統統都是我的答案,我都是肯定的。
麥委員玉珍:肯定的,好,很好。所以你在我們的問卷裡面也有回復指出,選舉權不是形式權利,而是國家必要積極保障的基本權,當人民因為求學、就業、服役或執勤無法返回戶籍投票的時候,若國家未提供替代制度,實質上就是限制其投票權,並對年輕人還有流動人口造成不平等,所以你是否認為,在本人到場、還有身分查驗與秘密投票的前提下的「國內移轉投票」,在實質上不是便利措施,而是國家履行憲法保障參政的必要制度?
你也強調,國內轉移投票不同於資訊或者電子投票,風險可控,不宜過度上綱為國安問題,那麼立法院完成不在籍投票的法制化,你是否認為,中選會在制度設計與執行上應如何以「權利最大化」為原則?從如何讓更多合格選民安全投票出發,因為現在很多地方,像印尼、菲律賓等等各國都可以在臺灣投票,但是我在這邊強調的是,我們民眾黨說的就是在臺灣、在臺灣、在臺灣,是移轉投票而已,所以你覺得這樣子我們能做得到嗎?
蘇嘉宏被提名人:以目前國內的移轉投票,我認為中選會可能步步為營,也是步步為「贏」,「贏」是贏得勝利的「贏」。
麥委員玉珍:是。
蘇嘉宏被提名人:這件事情我覺得中選會可能還可以勉強跟上社會的需求,但是如果我們繼續做民主深化,我們還要再做其他更大發展的話,我再強調一次,以目前我所了解到的,中選會的行政量能是做不到的,所以必須要有所調整,才能夠因應時代的變遷、回應社會的需求,以上。
麥委員玉珍:中選會應該做得到,現在我們臺灣是科技國家,所以這個應該要做得到,不是還在不一定做得到,我覺得我們臺灣已經應該要做得到的。
接下來我想要請教一下,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十年,還有,我是外配,也是滿十年得依法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這是立法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所做出的特別規範,但近期行政機關卻用國籍法將大陸地區人民類比外國人,額外要求放棄所謂的外國國籍,形同以行政解釋架空特別法。所以你在這邊基於你的理解,你是否也認為,已依法設籍滿十年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參政權是否屬於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因為在我們的兩岸條例是優先適用,排除國籍法的類推適用,目前我們的部會法律見解出現分歧,甚至有行政官員公開宣稱說「陸配參政權已死」的情況下,你是否認為中選會應依特別法明文辦理選務,而非被動承接這樣可能違憲的行政解釋,以避免實質剝奪人民的參政權?
蘇嘉宏被提名人:報告委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對於國籍法、民法諸多相關涉及的法律,目前就是特別法優先適用於普通法這樣的一種法律適用關係,這是沒有疑問的,如果特別法跟普通法的這種優先適用關係不成立的話,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繼承遺產上限兩百萬可能就會怎麼樣呢?那就不用遵守了,可以回到民法,他的應繼分或者是什麼樣,都很可能超過兩百萬,所以有關特別法的問題,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這個叫做期待可能性,如果中國大陸沒有放棄國籍這樣一種法制的話,強要我們的大陸配偶回去大陸放棄國籍,在客觀上沒有期待可能性,強人民之所難,以此來剝奪人民的參政權,這個我不能認同,以上報告。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再給我1分鐘,謝謝主席。謝謝老師給我們的說明。所以我常講的,我們不要因出生地來去決定我們在臺灣的待遇,我們拿身分證是跟我們國民一模模一樣樣,參選也是一模模一樣樣,當選也是一模模一樣樣,不要再拿出生地來去卡在臺灣努力的人。
最後再請教教授,你在問卷中也多次強調,選舉制度的核心不在政治操作的便利,而在憲法秩序的穩定以及人民參政權是否能被實質保障,針對這樣一個關鍵問題,若你未來擔任中選會委員,在面對高度的政治爭議或跨部會法律見解分歧時,你將如何具體拿捏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的分際,確保制度解釋回到法律明確性與憲政原則,真正守住民主制度與人民參政權的長期保障?
蘇嘉宏被提名人:報告委員,超越黨派、依法行政、公正公開,以上報告。
麥委員玉珍:好,太好了,謝謝,未來希望你讓我們的國家正常運轉,保障我們的人民,謝謝。
蘇嘉宏被提名人:謝謝委員,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感謝麥玉珍委員質詢。
被提名人蘇嘉宏先生的說明跟質詢都已經結束,被提名人蘇嘉宏先生可以先行離席。休息2分鐘,謝謝大家。
休息(12時48分)
繼續開會(12時50分)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繼續進行被提名人蘇子喬先生之說明及詢答,請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蘇子喬先生說明。
蘇子喬被提名人:主席、各位委員、張秘書長以及在座各位先進,大家好。非常榮幸能夠在這邊接受立法院的審查,很榮幸被台灣民眾黨推薦,受行政院提名為中選會的被提名人。我目前在東吳大學任教,現在是東吳大學政治系的教授,我自己的研究專長及研究領域是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對於世界各國的選舉制度有蠻多的觀察跟研究。我個人認為如果有這個機會、有這個榮幸能夠到中選會服務的話,其實是貢獻我自己的所長,作為一個學者能夠進行公共服務,有這樣的機會,其實我是非常樂觀其成的,而且也覺得很榮幸能夠有機會擔任這樣的工作。
如果將來有機會能夠擔任中選會委員的話,我對自我的定位是超越黨派、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地行使職權。雖然我是受台灣民眾黨所推薦,但我不是台灣民眾黨的政黨代言人,對於中選會這樣的獨立機關,我作為一個研究憲政、憲法的學者,其實我對獨立機關本身的期許是相當深厚的,所以如果我真的有機會、有榮幸擔任中選會委員的話,我想這是我對自己一個非常深切的自我期許。
我覺得中選會在過去這幾年來的政治紛擾當中,它的公信力跟它的獨立性似乎受到社會各界的某一些質疑,不過我還是相當程度肯定中選會同仁在選務工作上很多的努力,只是在臺灣目前朝野對立的情況之下,不免會有一些對中選會這個獨立機關政治上的批判,我認為強化中選會的公信力與獨立性,是未來中選會要進一步去努力的方向,我也希望我未來如果有幸作為一個中選會的委員,在合議制的運作之下,能夠貢獻自己所長,對於臺灣的民主深化、民主鞏固以及民主韌性盡一分心力。我想我就簡短報告到這邊,謝謝。
主席:謝謝,感謝說明。
請張啓楷委員質詢。
張委員啓楷:(12時54分)請蘇教授。
主席:請蘇教授。
張委員啓楷:蘇教授,今天從游盈隆主委、副主委到目前,最熱門的問題就是不在籍投票,游盈隆主委提到的是他贊成,可是他要求從公投開始做,事實上,最近這幾天有看到民進黨立院黨團向前跨了一步,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必要的時候從總統大選都可以開始做。我看你回答我們的問卷,你是贊成不在籍投票的,特別是台灣民眾黨現在提出來的版本──國內移轉投票。如果你獲得提名完之後,我剛剛講的是三個階段,從游盈隆所說的公投,到民進黨黨團說連總統大選都可以了,如果你成功通過中選會的提名進來之後,有沒有可能在今年年底的縣市長投票就可以做不在籍投票?
蘇子喬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詢問。不在籍投票現在要等相關法律通過,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最重要的職責是依法行政,我是很樂見且期待不在籍投票法能夠通過。事實上,目前對於不在籍投票的一些疑慮確實存在,我想可以肯定的……
張委員啓楷:你剛剛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法行政」,民眾黨的版本已經提出來了,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民眾黨的版本,那麼中選會就要依法行政,對不對?
蘇子喬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啓楷:如果來得及的話,今年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可能就可以開始實施台灣民眾黨的版本,而且這個版本沒有什麼國安疑慮,也沒有什麼境外勢力介入,它沒有國外,也沒有兩岸,我們界定的就是國內的移轉投票,也就是說,還是要親自去投,你也有提到這跟通訊投票又不一樣,對不對?
蘇子喬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啓楷:所以執行上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那我問你一下,因為剛剛有委員提到中選會的行政量能做不到,你覺得做不做得到?
蘇子喬被提名人:我覺得中選會會用比較謹慎的態度面對這件事情,我自己認為如果法律真的已經通過了,中選會當然就要盡力配合辦理,我也認為中選會在一定的時間準備之下,應該有一定的準備量能去推動這件事情。
張委員啓楷:依法行政,然後儘快去推動,是可以有機會在年底依法來做的,對不對?
蘇子喬被提名人:其實是有可能的。
張委員啓楷:你是專門研究選舉的,日本實施不在籍投票大概有二十幾年了,我看報導上面寫說日本人去南極都可以投票,他們甚至可以提前投票,跟美國都是一樣的,南韓也有嘛!我們號稱科技大國,怎麼我們的技術是有問題的?連在臺灣的印尼移工、菲律賓移工,他們都有投票啊!老實講,我們要趕快去推動,要不然的話,真的會被全世界笑。這一題希望你以後可以盡力去推動,當然有些人可能意見會不一樣,可是最重要的是這個法有沒有在最近完成三讀。
另外,我看你的回答裡面有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上次總統大選的時候,有一個非常有名的網紅愛莉莎莎,他因為轉發有些民眾在質疑是不是有作票,結果中選會去告他,但後來沒有起訴。黃國昌就說,中選會到後來一句道歉都沒說,請問你怎麼看這樣的事情?
蘇子喬被提名人:我想中選會作為一個獨立機關,它的基本做法應該以公開澄清為主要的優先選項,個人覺得提起訴訟相對來講是一個比較激烈的手段。
張委員啓楷:應該要澄清,對不對?
蘇子喬被提名人:對。
張委員啓楷:把事實呈現,而不是急於興訟,你的態度是這樣?
蘇子喬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啓楷:OK,所以希望中選會以後不要急著去興訟。
最後我問一個問題,去年引起最大爭議的就是國民黨提了實質廢死的公投,結果在中選會被廢掉了,你怎麼看這樣的事情?如果你當選了中選會的委員之後,假使再來提一次實質廢死的案子,你會怎麼樣處理這個案子?
蘇子喬被提名人:這個問題在憲政學理上確實是比較有爭議的,不過我簡單回答,就是立法院所提的公投案,依照目前公投法的規定,其實中選會是沒有審查權的,所以當立法院真的提了這樣的公投案,我想中選會……如果這個案子重新同樣發生的話,中選會必須依法辦理,只是用公投去推翻憲法判決這個議題,我作為一個學者,我覺得是有一點疑慮的,不過中選會作為一個獨立機關的角色,我認為就是依法行政,我想這是最優先的考量。
張委員啓楷:中選會去沒收立法院的這個提案,那不就變成是太上立法院了,對不對?而且你有講到一個重點,我覺得今天你答詢得非常好,你都是依法行政在做事情,所以如果這個案子最近又被提出來,請依法行政來做事情,不要急於去沒收,好不好?好,非常謝謝。
蘇子喬被提名人:好,謝謝委員。謝謝主席。
主席:我們感謝張啓楷委員的質詢。
蘇子喬先生的說明跟詢答都已經結束了,被提名人蘇子喬先生可以先行離席。
我們休息2分鐘,謝謝。
休息(13時1分)
繼續開會(13時3分)
主席:我們繼續進行被提名人陳宗義先生的說明跟詢答,請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陳宗義先生說明。
陳宗義被提名人:主席、張宏陸委員、吳琪銘委員、在座各位官員,我是這次中選會委員的被提名人陳宗義,很榮幸也很高興能夠來立法院答詢並接受審查。人家說好酒沉甕底,不是濫竽充數,我想今天聽了吳思瑤委員的選舉創意美學,對我們很有啟發,也聽到張宏陸委員說選罷法第九十八條之一規定意圖使人當選而虛偽遷徙戶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們都有聽到很多委員的寶貴意見,我們都會吸收來加以運用,如果我有榮幸能通過的話,我一定會秉持公正、公平、獨立、專業,並依法來執行職務,謝謝各位,以上。
主席:感謝說明。
現在請登記的委員發言,請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黃國昌委員不在。
被提名人陳宗義先生的說明跟質詢已經結束了,被提名人陳宗義先生可以先行離席。
本次會議登記質詢7位被提名人的本院委員,除了不在場者以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蘇巧慧、莊瑞雄、高金素梅、李柏毅、沈發惠所提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在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未及答復的部分,請行政院跟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蘇巧慧書面詢問:
台灣民主發展至今,社會大眾對於選舉制度的高度信賴,建立在長年累積的「人工開票、逐張唱票」信任基礎之上。近期社會各界對於推動「不在籍投票」多有討論,部分聲音認為應盡速於2026年九合一大選全面實施以提升便利性與投票意願。然而,外界常以「科技與便利」作為主要訴求,忽略了台灣選務環境的特殊性與社會互信的脆弱性。就此,本席提出以下質詢,期望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能明確表達其未來作為中選會首長,對於推動不在籍投票之具體看法與態度。
一、從2026九合一選舉看選務執行的複雜性與風險
不在籍投票並非單純的法律修訂,更涉及龐大的選務執行細節。以即將到來的2026年九合一選舉為例,全台灣包含直轄市長、縣市長、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因選區劃分極細,預估將產生近9,000種不同樣式的選票。
近期,社會各界對於是否應全面推動「不在籍投票」,特別是境內的「移轉投票」制度,十分關心。朝野政黨與社會大眾紛紛對此表達高度關注,對於是否應趕在即將到來的2026年九合一選舉中正式上路實施,有諸多不同的意見。
「移轉投票」固然有提高民主參與正當性的美意,但選務機關必須確保9,000種不同組合的選票,能在事前精準無誤地配送至全台各地的投開票所,事後即時的開票、驗票,並正確的統計加總。只要中間發生疏漏,勢必引發社會大眾的質疑,甚至導致選舉無效之訴訟。此種行政風險與破壞社會大眾對於我國選舉制度的信任,應嚴肅看待。
二、審慎評估並非妨礙投票,而是確保選舉公信力
國際上不乏因貿然推動選務改革而導致社會動盪的案例。即便是制度成熟的美國,在2020年大選中因郵寄選票激增,亦引發嚴重的信任危機與社會撕裂;回顧我國2018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僅因選票張數增加及動線規劃不當,即造成「邊投票、邊開票」之嚴重亂象,重創中選會信譽。
這些例子足證,選務制度若未經嚴格壓力測試與風險控管,將造成社會信任流失與民主基石崩解。而部分輿論將「審慎評估」簡化為「妨礙公民投票權」,不僅未能呈現選務全貌,亦對基層選務人員的辛勞相當不公平。
三、「籍在人不在」之民主正當性
地方自治的精神,在於「在地住民」選出代表以管理眾人之事,尤其地方選舉為實施地方自治之重要途徑,住民需直接承擔投票後產生之民選代表對於地方自治事務之承諾與政策(如交通、環保、治安),故其投票權具有高度的正當性。
然而,若就地方選舉全面實施移轉投票,可能產生極為荒謬的「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一名長年居住於台北的公民,無須負擔返鄉投票的時間與交通成本,理論上終其一生無須返鄉,即可透過移轉投票輕鬆決定高雄或花蓮的民意代表與地方首長。
若無相關配套或限制,此舉可能造成「不在地公民」稀釋「在地住民」的意志,嚴重背離民主政治中「住民自決」的核心價值。
四、具體提問
1.關於「選務信任度」與「投票便利性」之價值排序:台灣選務公信力建立不易,係奠基於「眼見為憑」且兼具效率的人工投開票機制。追求「投票便利」往往伴隨著不可控的「信任風險」。請問被提名人,在「投票便利」與可能造成的「信任風險」之間,您會如何衡平?在您未來的任期內,若兩者發生衝突,您的核心價值排序為何?
2.針對2026年九合一選舉使用移轉投票之可行性:2026年地方選舉涉及村里長等基層公職,全台選票樣式組合高達9,000種。若實施移轉投票,中選會必須精準配送數千種不同組合之選票至全台各地,並快速、精準的完成投開票程序。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有信心保證在如此複雜的物流與人流控管下,能達到「零失誤、零寄錯、零遺失」,避免重蹈2018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之覆轍?
3.關於「籍在人不在」侵蝕住民自決精神之疑慮:地方自治之核心在於「在地住民自決」,由實際居住者共同決定地方事務。然而,若全面允許國內移轉投票,將出現「某公民長年居住台北,卻可輕鬆決定花蓮或屏東之民意代表」的荒謬現象,導致「不在地公民」稀釋了「在地住民」的意志。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認同此現象將掏空地方自治的民意基礎?在我國未能解決戶籍問題前,您對於推動移轉投票是否持保留態度?
4.是否認同「先公投、後選舉」之漸進式路徑:考量我國國情特殊及社會對選務改革之疑慮,外界有建議應採取「先公投、後選舉」之漸進模式,即先於性質較單純(全台選票一致)、無候選人競爭壓力的「公民投票」進行小規模試辦。待累積足夠經驗並建立社會互信後,再研議是否擴大至「對人選舉」。請問被提名人,您是否支持此一路徑?還是堅持一步到位?請具體說明您的政策規劃。
委員莊瑞雄書面詢問:
一、關於公投民調應比照《選罷法》增訂「封關期」之必要性?
1.維護資訊對等與選舉公平:按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此規範意在避免有心人士於選前關鍵時刻,利用無法查證之假民調或誘導式民調干擾選民判斷,俗稱「民調封關」。惟查現行《公民投票法》針對涉及國家重大政策之公投案無相關禁令,顯有法制疏漏。
2.防杜候選人藉公投民調規避法規(變相助選):若未來公投與大選合併舉行,極可能出現「候選人同時為公投領銜人」之情事(如2018年台中市長選舉與反空污公投之例)。在此情況下,候選人雖受選罷法規範不得於選前十日發布選舉民調,卻可利用公投法之漏洞,大量發布與其高度連結之公投民調。此舉實為「掛羊頭賣狗肉」,藉由公投議題延續個人曝光度,實質架空選罷法之防弊設計,嚴重破壞選舉公平性。
3.保障公投品質與理性思辯:公投旨在決策國家長遠發展(如能源、食安、人權等),其決策品質應建立在理性思辯之上。若容許投票前夕充斥未經查證或具操弄性質之數據,將誤導中間選民,扭曲直接民主之本意。爰此,本席主張《公民投票法》應盡速修法,比照選罷法規定,於投票日前十日禁止發布任何有關公投之民意調查,以杜絕錯假訊息干擾。
二、關於「公投推翻憲法法庭判決」及「剝奪中選會審查權」修法主張之違憲疑義
1.公投複決憲法判決違反權力分立與憲法優位原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78條、第79條及第173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憲法解釋權。另依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司法院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釋字第405號亦明示,立法權之行使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憲法法庭之職責在於捍衛憲政秩序及保障少數人權利,具抗多數決之特性。若允許透過公投(多數決)推翻憲法法庭判決,無異於以民粹凌駕憲政,將導致憲法守護機制崩潰,法理上顯屬謬誤。
2.剝奪中選會審查權,將使獨立機關淪為橡皮圖章:中選會作為《公民投票法》之主管機關,依職權負有審查公投提案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複決等)之義務。若修法規定「立法院提案中選會不得拒絕」,即剝奪中選會對形式合法性之審查權,使其淪為行政傳令兵,不僅違反行政中立與專業分工,更可能導致明顯違憲之公投案被迫執行,嚴重破壞法治國原則。
詢問事項:
一、針對現行《公投法》缺乏「民調封關」規定,致使候選人得兼任公投領銜人鑽法律漏洞,變相進行競選宣傳之亂象,中選會是否有具體修法計畫?被提名人是否支持將公投民調比照《選罷法》,於投票前十日禁止發布?
二、就部分修法主張欲透過公投複決憲法法庭判決,中選會對此「以公投對抗釋憲」之適法性看法為何?若此類法案通過,嚴重衝擊我國憲政秩序,中選會是否將依職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三、針對「立法院有關立法重要事項之提案,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之修法方向,是否侵害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之職權?中選會如何應對?
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詢問:
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被提名人游盈隆備詢。
今天花一次寶貴的議程,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有其意義,我看到主委被提名人就「不在籍投票」議題,表達雙手贊成,照理講我應該要高興,但後面又提到還需要足夠法定準備期一事,我更多的是覺得遺憾與憤怒。
因為我們看到一個荒謬、也非常熟悉的對比。政府要花人民的血汗錢時,只要幾張紙、不必公開討論,就能推動動輒兆元的特別預算;可當人民只是想更便利地行使憲法保障的投票權時,政府卻變得「很複雜」、「要再研議」、「程序要走完」。一邊是速度,一邊是拖延,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
所以我要把話講清楚:這不是技術問題,是態度問題;不是做不到,是不想做。
我把時間線講清楚,讓社會知道不在籍投票不是沒討論過,是被拖著不做:
一、2011年:監察院提出「推動不在籍投票」調查報告,要求主管機關落實制度。
二、2012年:內政部召開多場不在籍投票相關公聽會與研商會議。
三、2013年:監察院再度以公開方式要求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
四、2018年:內政部再次召開「研議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行性」公聽會。
五、2020年:也辦理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相關公聽會。
從2011到現在,超過十年的時間,該講的理甶都講完了,該討論的問題也討論過了。
十幾年過去,執政黨到底做了什麼?到底卡在哪裡?如果每一次都說「要再研議」,那請問研議了十幾年,研議出了什麼?制度的路線圖在哪裡?時程表在哪裡?誰負責、誰拍板、誰要承擔政治責任?答案其實很簡單,一切都只是政治算計,執政黨想不想做而已。
更諷刺的是,本屆我在第一會期擔任召委,也負責任地召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實務現況精進」公聽會,把不在籍投票、原住民參政權、可行性配套放進完整討論脈絡;甚至在去年年底,在野黨也推動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修正案,讓「原民選舉」朝向不在籍投票方向推進,這是重要里程碑。
所以我要把話講得更白,討論超過十年,制度推進卻要靠在野黨一步一步扛。執政黨不是不知道、不是沒能力,而是刻意不做;每當談到人民投票權,就用「程序」當盾牌、用「複雜」當藉口,把改革拖到沒有盡頭。
回過頭再看,政府面對外部軍購、面對特別預算,該公開討論的沒有好好討論,該辦公聽會的也不見公聽會;但一談到人民投票權、便利投票、制度保障,卻突然變得小心翼翼、步步退縮。對外砸錢很大方,對內保障權利很小氣。政府如果真的尊重民主,就應該用同樣的速度、同樣的決心,去保障人民的投票權,而不是讓人民一等再等、一次又一次失望。
所以今天的審查會,我看不到主委把話講清楚、把責任扛起來。沒有具體方案,只有依據句「研議中」;沒有明確時程,只有再持續推動敷衍;沒有配套措施,只有推給民眾要自己產生共識。
投票權不是施捨,是憲法保障;便利投票不是恩惠,是民主該有的基本配備。很可惜,我今天看不到一個有效且具體的解決方案,但我還是會繼續追,要中選會把制度說清楚、做得到,人民才會相信你們真的尊重民主,而不是將人民的基本權淹沒在政治口水中。
委員李柏毅書面詢問:
中選會作為公職選舉的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選務規劃負有主要責任,而中選會主委作為機關代表與委員會議的主要主持者,應當對於我國選務政策有清楚擘劃。
游盈隆被提名人對於民進黨黨團所發送之問卷,有關公投綁大選可能導致的選務混亂,回應為:投開票人力增加與彈性配置、禁止邊開票邊投票、「先人後事」的開票原則。針對不在籍投票的選務規劃,被提名人答覆為:秉持「穩健、分階段、可驗證」的原則、考慮地方選委會量能,並須有充分時間準備。
從目前在野黨團的公開發言與政治實踐可知,其所追求之目標為今年大選的全面不在籍投票;而依據公民團體初步估計,今年底即將舉行之九合一大選,涉及1,900多萬選舉人、1萬7千多投開票所與近9千種選票。據此,本席對游被提名人提出下列提問:
一、行政院於1月23日送交各黨團的說明資料中,各地方選委會針對公投綁大選的意見調查中,沒有任何一縣市表示「完全可行」,除新竹市外全數提出「選票種類過多」,在公投綁大選的情形下,即便堅守「先人後事」的開票原則,仍難避免地方選委會人力不足而導致投開票作業延宕,若地方選委會皆提出人力不足,作為中選會主委,要如何應對?要從多久之前開始規畫人力配置?
二、行政院於1月23日送交各黨團的說明資料中,各地方選委會針對施行不在籍投票的意見調查,沒有任何一縣市表示「完全可行」,而認為有條件可行的意見中,都限於「全國單一選舉或全國性公投」或是「電子投票」,在電子投票的情形下,要如何防範舞弊行為(冒名投票、盜用個資等)?又要如何使民眾確信開票結果無舞弊可能?
三、承上題,若國會多數黨仍堅持必須於今年九合一大選全面開展不在籍投票,所有地方選委會皆提出的「選務作業過於複雜」問題是否有解決可能?
四、2024年大選依現行投開票制度進行,尚且有網紅指稱選務人員「作票」,若重回公投綁大選的模式,甚至是施行不在籍投票,會否使民眾對於選務的不信任感更加強烈?
五、有立委認為不在籍投票可保障「一人投開票所」之選民秘密投票,但無限制的移轉投票制度,是否可能導致投開票結果更易於人為操作?
綜上所述,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是我國民主得以落實的根基,以上提問枝答覆都可能動搖我國選務穩定與選舉可行性,請游被提名人於一周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答覆。
委員沈發惠書面詢問:
本日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人選同意案。被提名人胡博硯,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長期從事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按民主憲政體制之基本原理,國家統治權之民主正當性,係透過選舉制度之運作加以確保其核心內涵。我國憲法第17條與第130條固明文保障人民之選舉權,惟其具體行使方式與程序,並非可自憲法文本直接導出,而須經立法者透過法律加以形成,始得具體化。此一理解,已為我國實務與學說所肯認。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三年度上字第一四九號判決亦指出,選舉權除憲法明定事項外,並不具備特定之實體法保障內涵,其行使方式與程序屬立法形成空間;行政機關於欠缺明確法律依據之前提下,尚不得自行補充或創設制度內容。此一見解,與學界將參政權理解為須透過制度建構始得實現之「後國家權利」的理論脈絡相互呼應。
然而,當選舉權之行使涉及受刑人等特殊身分群體時,相關問題即不僅止於制度設計之技術層次,而進一步牽動對政治參與性質與刑罰目的之整體理解。學說上固有見解指出,選舉權並非不可限制之絕對權利,於特定情形下,得基於公共利益或制度運作之必要而予以限制;惟亦有論證認為,若僅因刑罰執行或羈押狀態,即使人民在制度上無法實質行使投票權,是否真能與預防犯罪、矯正行為或再社會化等刑罰目的形成合理關聯,仍有進一步檢討之空間。此一學理爭論,亦反映於我國現行制度實務:法制上已不再以褫奪公權方式否認受刑人之選舉權,惟因選務配套尚未建構,其選舉權仍難以實質行使;而司法實務多認為,相關解方涉及投票方式與選舉程序結構之整體調整,性質上屬高度複雜之立法政策判斷,應回歸立法者形成空間,以維持權力分立之憲政架構。
在此前述憲政原則、學說討論與實務運作交錯之背景下,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依法執行選務之機關,其角色定位與制度責任即顯得格外重要。中選會一方面並非制度創設之主體,另一方面卻實際承擔選舉制度能否順利運作之關鍵職責。鑑於被提名人長期從事相關學術研究,對選舉權之性質、立法形成空間以及行政權限分際,應有深入體認,爰請被提名人就前揭議題,說明其對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程序機關」之定位理解,並進一步說明,在相關實體法尚未完成制度形成之前,選務機關於面對此類具高度爭議性之選務問題時,應如何在尊重立法形成空間與維繫制度運作穩定之間,拿捏其職權行使之節制原則與制度責任。
主席:報告聯席會,對於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游盈隆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胡博硯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黃文玲、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及陳宗義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作以下決議:本院審查完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於2月13日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通過。本案於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美惠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通過。
本院各黨團對被提名人資格及適任性所提書面問題以及行政院函復就被提名人所提出的相關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