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33日(星期二)121分至127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議  程 審定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今天是新會期,也是元宵節,還算過年,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1屆第4會期第18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127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23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羅美玲  盧縣一  羅智強  翁曉玲  劉書彬  陳培瑜  王義川  林月琴  范 雲  郭昱晴  沈伯洋  陳永康  涂權吉  林沛祥  林倩綺  沈發惠  葛如鈞  陳菁徽  莊瑞雄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李秘書彥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1屆第4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本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日程未審定。

依國民黨黨團(翁委員曉玲)提案,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提案】

1.民進黨黨團(羅委員美玲)提議: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本案不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1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2.國民黨黨團(翁委員曉玲)提議: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將議程草案送交院會處理。(如附件二)

決定:照案通過。(經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8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3.民進黨黨團(羅委員美玲)提議: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討論事項,建請限列「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9案行政院函請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6案。(如附件三)

主席宣告:國民黨黨團(翁委員曉玲)提案已通過,其他提案不再處理。

二、請願案件

()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1案。

1.○○寺為高雄市燕巢區湖子內段46-1地號土地,登記權屬疑義事請願案。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5案。

1.○○○○○○○○○○○○○保留地自救會為請釋示關渡平原大度路以南公共設施保留地被定位為高保護滯洪或等同保護區之政策來源、合理性及必要性,並檢討不當長期凍結,研議解除行政管制等事請願案。(函轉行政院)

2.張○○為請釋示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及第三十條,是否得優於取代施行於台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案事請願案。(函轉內政部)

3.梁○○為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調查醫療事件請願案。(函轉法務部)

4.張○○為民國107年期貨交易市場波動,時任行政院長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失職,建請監察院彈劾事請願案。(函轉監察院)

5.蔡○○為臺南市住宅區內印刷行製造公害噪音事請願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討論事項簡表(院會議程草案)115.1.27.

DW8880533

法案名稱

條數

備註

1.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之部分,於電視台舉行三場全國轉播的辯論會,由『國民黨黨團三長VS行政院三長』方式進行。」呼籲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勿言而無信,出爾反爾,不要學總統賴清德「沒出席(沒出息)」彈劾案,反錯失向全民說明機會,讓全體國人清楚明白預算爭議之處、接受全民的檢視、裁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交付協商

115.1.23.

2.

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附件),本院同意先行予以動支。」俾以補救行政院怠於推動政務,消極不作為之行徑,影響國計民生。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交付協商

115.1.16.

DW8541071 件一

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羅美玲

附件二

案由:本次院會(第11-4-20次)議事日程建請將議程草案送交院會處理。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羅智強  翁曉玲

附件三

案由: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0次會議議程討論事項,建請限列下表6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羅美玲

DW2944894

議 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9案行政院函請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於2026119日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發言結束後,約上午104005秒許,將軍購機密會議資料攜出而離開秘密會議現場,直至上午104120秒許方返回秘密會議現場,共計將涉及軍購國防之重要機密資料攜出會議室長達115秒,當中約42秒處於監視器無法拍攝之處,且當下另有手持具備拍照、錄影功能電子設備之助理隨行,則黃國昌委員涉嫌刺探、蒐集國防機密會議資料進而對外洩漏或交付國防機密等情,自當予以調查釐清。

黃國昌委員並非初次擔任我國立法委員,對於機密會議內之各項機密資料不得攜出、對外宣洩之規範(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第50條)理應知悉甚詳,則黃國昌委員事後辯稱係一時疏漏而夾帶外攜云云,顯屬違背經驗法則之卸責辯詞,不僅未向社會大眾道歉,甚至辯稱係遭到抹黑。

黃國昌委員將機密會議中之國防機密資料攜出,進而可能涉嫌洩漏之情事,無論係故意或過失(即不小心),均已涉嫌「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34條、刑法第109條至第110條之違反,亦與本院「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0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第50條之規範意旨有違。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2條之規定,將黃國昌委員移送本院紀律委員會議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中國當局於20251229日至30日間,無視區域責任與國際規範,恣意發動針對我國之軍事演習,連日以軍機、軍艦及海警船大舉侵擾我國周邊海空域、衝擊國際海空旅運安全。中國此舉不僅無視「聯合國憲章」關於「禁止在國際關係上使用威脅或武力」之基本原則,更係意圖以暴力、脅迫手段單方面破壞台海及印太區域和平穩定的現狀,立法院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一、針對中國在我國周邊發動針對性軍事演習,干擾我國民航航道與海上交通,影響我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表達最嚴厲的譴責,並要求中國立即停止對我國威脅挑釁,切勿誤判情勢,意圖以武力改變現狀。二、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中華民國長期致力於維護區域和平與繁榮,從未挑釁、製造區域紛爭。然而,北京當局一再無視我國政府與人民釋出的善意,持續非理性的軍事行動進行恫嚇,這不僅嚴重傷害台灣人民的情感,更加深兩岸隔閡,近來接連對日本、菲律賓及我國之威脅迫嚇,更自證其為破壞國際秩序的『麻煩製造者』。面對中國持續升高的軍事威脅與灰色地帶侵擾,中華民國立法院秉持『同島一命』之精神,無分朝野黨派,堅定支持強化我國國防戰力與社會韌性,並將持續推動相關國安法制建設,以確保國家安全。三、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中國威權主義對外擴張之風險,共同遏止威權勢力破壞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維護印太區域的自由、開放與繁榮。」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立法委員行使立法權及政府機關有關法律案、預算案等之提案權,均為憲法所賦予,不容任意剝奪。而「立法院組織法」第七條設置程序委員會的目的,原係為立法委員或政府機關所提出法律案、預算案、一般提案等各種議案進行程序性的安排,「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明定程序委員會之職掌包括確認各種提案與人民請願案在手續、形式上是否完備,以及議案是否合併、或議案如何分案至各常設委員會等。惟本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在國民黨黨團及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主導下,變相對於委員或政府提案進行實質審查,本屆民進黨立委所提民意代表赴中申報等國安相關法案,合計在程序委員會遭封殺近500次,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之「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遭杯葛,無法列入院會議程。程序委員會實質就法案內容決定可否列入院會議程,已逾越其議案形式要件審查之制度功能,成為「立法院太上委員會」,對此表達嚴正抗議,程序委員會不應剝奪憲法賦予立法委員之立法權及政府機關之提案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程序委員會阻擋議案排入院會一事,請本院韓院長召集黨團協商,務使本院程序委員會之進行合於議案形式要件審查之職權,俾以維護憲政體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八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王正旭等20人、委員林月琴等18人、委員郭昱晴等16人、委員王鴻薇等18人、委員邱鎮軍等20人、委員林倩綺等18人及委員陳菁徽等16人分別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王正旭等19人分別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月琴等18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6人、委員王鴻薇等18人、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林倩綺等18人分別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DrawObject1

主席:請問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53610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六及第一百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十及第一百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畜牧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7人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肥料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食農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游顥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游顥等16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依黨團協商結論,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併案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14年第4季暨下半年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及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編制表」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外交部函,為我國2025年捐助65萬美元予「亞太經濟合作」(APEC),檢送我國與APEC秘書處簽署之「瞭解備忘錄」(MOU)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國防部函送「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七條附件一、第十九條附件二發布令等勘誤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41128日修正公布之「地質法」第五條條文,定自1152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業經簽署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數位貿易相互合作協議」英文本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2628日修正公布之「商港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定自1152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41119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除第十六條、第三十五條第六項、第十三項及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外,其餘條文,定自11513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農業部函,為該部審查一百十五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一款所定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一百十三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為基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一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農業部函,為修正「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德拉瓦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財政部函送公告115年度花生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文化部函,為修正「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材料分析與技術諮詢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數位發展部函,為「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經濟部函,為「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名稱修正為「礦業申請及年度施工計畫相關書圖文件專業技師簽證規則」,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環境部函,為廢止「空氣中一氧化碳自動檢測方法─紅外光法(NIEA A421.13C)」,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環境部函送「空氣中一氧化碳自動檢測方法─紅外光法(NIEA A421.14C)」,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文化部函送「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計畫114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及115年度第1季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之工作計畫實施內容概述及預計實施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該會及所屬114年第4季無辦理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大陸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410月至12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內政部函送「公共設施管線圖資品質提升暨系統整合應用建置計畫(115-119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國防部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國防部函送「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114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國防部函送對中科院採購防弊機制1141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度截至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4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高雄市前鎮及小港地區土地利用情形及可活化土地規劃情形」114年下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太陽光電保留三成所發綠電專予中小企業購買執行績效」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農業部函送修正後114年第3季及第4季該部暨所屬機關「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中央銀行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財政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該會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4年第4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該會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4年度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司法院函送該院及所屬機關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司法院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總統府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監察院秘書長函,為該院114年第4季無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考試院秘書長函送該院及所屬機關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國史館函送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環境部函送「強化全國廢棄物流向遠端數位管理智慧決策計畫」(115─118年)及「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114年第4季辦理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工業安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營業成本」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專案計畫」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南科超高壓變電所擴建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銷貨成本」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貿易基金「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勞務成本」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投融資業務成本」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2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雜項業務成本」之「災保及保護」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服務費用」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之「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就安)」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職業訓練業務」中「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之「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就安)」預算凍結200萬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之「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就安)」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之「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之「青年就業服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參加國際技能組織賽事暨交流訪問」之「辦理亞洲技能競賽相關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利息補貼及創業協助」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基金用途」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之「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外國人管理等相關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之「辦理就業安定費及外國人收容費收繳等相關事項」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項下「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項下「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行政院函請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首先請第一位劉委員書彬發言。在劉委員書彬發言結束時截止發言登記。

劉委員書彬: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以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劉書彬

主席:接下來請登記第二位王委員義川發言。

王委員義川:主席,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案由: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王義川

主席:登記委員已經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先提案先處理。

請問對於劉書彬委員的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來進行處理。

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贊成劉書彬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好。反對劉書彬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在場18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多數,通過。

我們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其他的提案就不再處理。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1案。

(第1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施○○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十九條第一項,違反憲法對人民應考試服公職及工作權等之保障,建請修法廢除事請願案。

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7案。

1.○○石業有限公司為請釋示縣市合併後,臺中市政府是否應蓋括承受前臺中縣政府財政及行政相關責任事請願案。(擬函轉內政部)

2.倪○○為建請竊盜罪涉案金額新臺幣肆佰元以下之案件除罪化,以減少司法單位繁重案件負擔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3.詹○○等為親屬入監服刑期間已符合中華民國刑法相關假釋規定,建請法務部准予假釋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4.郭○○針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申請相關法令疑義事請願案。(擬函轉勞動部)

5.○○○○○都更權益促進會為臺北市政府於新隆社區都市更新案件中,涉以行政裁罰造成不當表態壓力之重大爭議,建請立即檢討並修正顯不合時宜之裁罰基準事請願案。(擬函轉臺北市政府)

6.余○○等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裁罰事,提請撤銷原處分並賠償損害事請願案。(擬函轉新北市政府)

7.李念慈等建請臺南市政府將請願人歷年經總統府、立法院、監察院、中央部會函轉市府,及請願人向市府提出之請願處理結果刊登公報事請願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就通過。

請問有無臨時動議?(無)沒有的話,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