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312日(星期四)1330分至1419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安祥

協商主題 有鑑於行政院於11411月提出規模逾新臺幣1.25兆元之國防特別條例草案,惟其內容規劃與決策過程極其封閉,事後資訊更流於黑箱,導致重大軍事採購事項竟無法透過正常民主程序監督,反須仰賴外國媒體片段報導拼湊得知,嚴重踐踏國會監督權。尤有甚者,政府屢將建軍延宕之責推諉予在野黨之務實審議,一再以政治口水掩蓋其行政失能。儘管行政院程序瑕疵在前、政治操弄在後,台灣民眾黨黨團始終秉持「國家利益高於政黨利益」之核心價值。為確保國家戰略利益與我盟友軍購發價書簽署期程之需求,避免我國國防因行政怠惰失職而產生延宕或缺口,並積極展現本院民主彈性與應變能力。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之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之拖式、標槍飛彈續購及M109A7自走砲等三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之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現在已經1點半了,協商的時間已屆,所以我們是不是就開始今天相關的協商議程?好,我們現在開始協商的會議。

報告黨團協商會議,我們可以開始協商了。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下列決議:「本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之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之拖式、標槍飛彈續購及M109A7自走砲等三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之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11536日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2次院會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協商會議請各黨團指派代表參加在案,所以今天由本席代表台灣民眾黨來主持這個黨團協商會議。今天我們協商請出席的各黨團代表依序輪流發言,每位委員發言的時間是5分鐘。我們現在就開始進行協商,首先請提案的黨團代表說明,請台灣民眾黨。

劉委員書彬:主席、國防部的官員還有其他黨的同仁,大家好。民眾黨最重要的是要在這個黨團協商當中呈現三個議題。第一個,我們是基於國家利益大於政黨利益來進行協商,我們下面的幾個重點包括:第一,目前的現狀是兩個黨跟行政院的版本已經付委,內容的部分比較了三個版本之後,在民眾黨的部分,最重要的是採購是最透明的,包括已經把美國戰爭部所提出來的這些項目都含括進去了。更重要的是,在4,000億的預算當中,除了前面的部分大概是3,200億之外,還有包括未來可能會涉及到的預算,我們編了881億,這部分就很清楚地呈現透明度,讓大家可以知道。

第二部分,我們的特色就是在於監督機制是完備的,包括未來如果條例通過之後,在編預算之前,我們要求針對過去已經採購了,但是還沒有到的這些品項,包括長程的重型魚雷、F-16A/B型戰機的性能提升,還包括新式戰機的採購等等,都應該要做一個報告,當然我們編列大概也是以一年去進行。

第三個是財政紀律,這部分特別強調應該要重視也要了解,如果有些部分屬於像特別預算需求當然併上去是應該的;但如果是屬於年度預算的部分,也應該把它編到年度預算去。尤其原訂115年行政院的國防預算,已經從去年的六千多億,增加到現在的九千多億,在每年都有增加的情況之下,這些部分都應該要一起來看。並且我們的重點也包括,在特別條例實行期間,有關社福的預算不能有低於前一年的情況。

最後再講到我們現在已經了解美國已經跟我們提出三項發價書,包括最新的海馬士也已經出現。而台灣民眾黨也已經授權,今天為什麼協商的重點就在於要賦予行政院、授權行政院針對已經來的發價書部分,我們也願意授權請行政院去簽署,要跟大家講這樣就可以進行。

第三個部分的重點在這個簽署之後……昨天國防部長到本黨團做說明的時候,我們也提出來,因為現任台灣民眾黨的8位委員,其實當初都沒有參加秘密會議,所以我們想在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秘密會議中可能有必要包括……因為原來在行政院版本當中的第四條第五、六、七項的內容是不太清楚的,並沒有像前面的第一、二、三、四項那麼清楚,所以我們希望在第五、六、七項的內容當中能夠更清楚,讓我們未來在審議條款的時候,真的可以更清楚地知道怎麼樣讓透明度更多,包括以秘密會議的方式去進行,這樣的話應該也是可以達到。所以針對我們的國防預算,民眾黨的重點在於國防安全非常重要,我們當然希望為民主監督,尤其身為立法院的國會議員,要把監督機制做好,為了後代子孫長遠的打算,財政紀律也是必須要嚴守的,這是本黨的立場,謝謝。

主席:感謝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劉書彬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出席黨團代表發言,民進黨先還是國民黨先?好,有請。

范委員雲:首先民眾黨召開政黨協商,這代表跨黨派的大家其實都非常關心我們的國安,今天主要我們要處理緊急授權,關於發價書的議題,我想先表示一下,其實這個不是第一次,過去也有這樣的狀況。關於高精武器的購買,雖然我並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在很多國會外交的過程中,我也非常了解,也都有體會到它是一個賣方市場,即它有一個期程,而且是要排隊的。我們也看到包含美國,非常多的人都希望臺灣能夠在這個關鍵時刻,能夠就不對稱戰力跟強化韌性的部分,不要錯失這個機會,所以我想發價書先授權,過去是有這個例子。

再來,我也想提到民眾黨的提案文裡面,後面提到的民主審議、理性監督、財政紀律,這部分我們都是蠻支持的,而且既有的程序中也應該都包含這個部分。至於原本最早我們聽到是三項軍購發價書,後來又知道有第四項,然後這兩天又知道第五項,所以民眾黨也已經有把增加的第四項放進去,即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等。另外第五項要不要放入等等,我也想請國防部、國安會是不是能夠表達意見,讓我們大家了解。針對這個部分,既然三黨都坐下來一起強化國安、願意處理這個緊急授權,特別是不要錯失發價書的時機,到底我們是應該照民眾黨這個版本,就是三加一,還是應該加二的部分?請國防部做說明。我先表達我們今天能夠坐下來一起為國安緊急處理這個部分,那我們就好好地討論細項的部分。另外最後補充說明,就我的了解,其實這幾個武器國民黨跟民眾黨也是贊成的,而且過去都有採購的前例。

主席:感謝范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是不是請國民黨?

黃委員仁:國民黨今天提出的協商內容,我要表達三個重點,這個重點裡面通常是在1.25兆之後爭論問題的核心。首先要說清楚的是,沒有人不支持國防,所以爭論的焦點有兩點:第一,國家的資源有限,如何才能利用有限的資源讓國防效力最大?第二,如何有效監督國防採購,避免再發生室內裝修公司採購火藥的事件?所以不要再說什麼配合中共指示弱化國防,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如果真的沒有任何配合中共弱化國防,請執政黨拿出證據,本席絕對支持嚴辦。

第二個,採購的武器不明確,監督是國會的天職,本席認為今天的協商就是要確保在維持戰力和避免發生弊端間取得平衡,但是現在政府的態度就是要壓縮國會的監督空間,例如院版的條例羅列出七項採購項目,但是實際要買的武器到底是什麼,國防部一直沒有說清楚,這就是要國會空白授權,要這樣規避立法院的監督。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在110年通過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確要採購的武器是雄二、雄三飛彈、劍翔無人機、沱江級艦等,所以當時審查相對順利,國會也知道想要監督的項目,這才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正常運作。

第三個,是否真正符合不對稱作戰需求?我國現今正朝向不對稱作戰的轉型,但是以院版第四條第七款為例,就是本席前面提到空白授權,到時候採購的武器是不是符合不對稱作戰,我們完全無法預測,所以本席認為有這樣幾個問題,以上。

主席:好,感謝黃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是不是請機關代表國防部,針對剛才三個黨團的發言一併做個說明,好不好?

徐副部長斯儉:我們請戰規司黃司長回答。

黃司長文啓: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我們先就發價書的事情跟大家做個報告。美國對外的軍售不是以發價書作為期限的約定,它的法律效力在於知會國會後,目前我們是適用30天的規定,也就是準北約,準北約規定30天內國會議員如果沒有提出反對意見,這個案子就自動生效,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是已經成了的案子。

接下來發價書會什麼時候到?它中間會有一段作業時間,這涉及到美國政府跟主合約商之間談判的基本條件跟後續產製的期程,還有涉及相關主合約、次合約簽約的項目,所以會給我們一個時間,而各位看到的就是歷年來發價書到的時間,並不會有一個很特定的時間,它來的時間前後不一,我們到目前為止的四項,美東時間1217號知會完國會之後,在2月份跟3月份拿到發價書,就過往的歷史來看的話,僅次於當年F-16V Block 70的案子,它發價書拿到時間算是非常非常快的,我們其他正常的案子拿到發價書的時間,正常來說大概是68個月,這個要特別跟委員報告。正因為我們先期已經跟美方充分地協調,所以我們也預期第五項的Altius-700Altius-600ISR型的案子也很快地就會拿到發價書,當然我們目前急切要處理的是這四項,尤其是海馬士這一項,此項是寫死326號屆期,而且不能展延,如果展延的話,後果是我們其中購買的重要彈藥會被取消,這個部分會影響到整個武器裝備的性能,所以如果今天獲得各位委員的支持,同意我們五案能夠授權簽署當然是最好。如果大家覺得還是一定要拿到發價書再簽署,等到近期我們拿到發價書之後,國防部也非常樂意過來這邊再做一次報告。

另外一點是剛剛委員提到特別預算的部分,我們在這邊也要向各位委員報告,到目前為止,國防部本身業管的三個特別預算,第一個是F-16V Block 70,第二個是海空戰力提升,第三個就是這個,因為我個人是這三個案子的業管主管,我要跟大家報告一下,其實這三個案子有點不同。第一個F-16V Block 70其實是沒有名字的,它叫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因為當初我們在發價書需求信函提出的時候,不會在上面寫上F-16V Block 70,因為這是由美國安援機關依據我們提出來的能力需求,再去跟相關單位討論完之後,找出適合我們的選項,所以它在這個地方會保留彈性。第二個海空戰力提升這個案子,它的十個案子全部都是持續案轉特別預算,其實原本就已經列在公開預算裡面的項目,所以它會有每一項、每一項非常確切的名字,這個部分當然會有所不同。針對這一次的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美方沒有知會國會,以及未來要走商購的這個項目,此項目在我們之前提出來沒有辦法寫得那麼細的原因,是因為商購到時候我們給的是一個規格,然後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由國內所有合格的廠商來進行競標,當然一旦我們寫上去某一個特定東西的名稱,很容易構成採購法裡面的指商指廠,這個是國防部必須要按照法令去做。當然有關監督的部分,國防部在這邊除了感謝各位委員的指教,只要在符合各項法律範圍且不至於影響到國防部執行、造成嚴重窒礙的項目,本部非常樂意接受各位委員增加的任何監督項目,以及必要的報告舉動,我們會善盡國防部應該盡的責任,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感謝國防部的說明,現在有一份台灣民眾黨提出的修正動議,請議事人員宣讀一下,並把條文分送各位委員。


主席:好,是不是先請台灣民眾黨代表跟大家說明?

陳委員清龍: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代表。今天台灣民眾黨秉持國家安全不能等、國會監督不能少、國家利益絕對大於政黨利益,所以我們才提出這樣的提案,針對美國軍售前三項發價書屆期的問題,我們提出這樣授權的提案,今天我們看到各黨應該對國家的安全都是非常重視,但是我們剛剛也強調我們花的錢一定要買得到東西,交貨期程也一定要收得到貨,這是我們一貫的原則。

今天我們針對第四項海馬士多管火箭這個項目,國防部表達確定發價書有明確提供,所以我們提一個修正動議案,因為台灣民眾黨支持國防,希望能為國家安全盡一份應該盡的責任,而監督的部分,各黨都一樣,台灣民眾黨也重視監督,在支持跟監督這兩個共同目標之下,我們確定的四項,也就是原提案三項,加上今天我們提修正動議把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加入,就等於四項,我們提出四項修正案,也是我們在野黨(台灣民眾黨)展現的最大誠意,為了國家安全,我們願意立即提出這樣的修正動議案,我們也期待透過今天的協商能夠有結果。

另外,剛剛戰規司司長有提到第五項Altius-700型跟Altius-600ISR這兩型無人機,目前發價書還沒有收到,對不對?剛剛從戰規司的發言及態度,台灣民眾黨也表達一個主張與態度,在沒有發價書之前,剛剛國防部所提無人機的部分,我們是不予授權的,在這邊很明確表達。

剛剛司長也講了,發價書作業時間估算最多可能68個月,像前三項海馬士速度很快,我們站在監督的立場,也考量到國家安全不能等,既定已有的發價書,我們也展現誠意,把海馬士納入修正動議案,但是堅決表達無人機Altius兩款型號不予支持,以上明確的表達,謝謝。

主席:感謝陳總召。其他黨團有沒有要發言?請陳委員。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主席。我們針對修正動議來看一下,民進黨這邊有幾個建議,想要請在野黨委員可以參考一下,也需要國防部幫我們說明。第一個,關於這個修正動議的前面,其實有非常多對於行政單位的指控,我們真的覺得有所不妥,既然我們今天是實質上,如同黃仁委員剛剛所說的,我們都贊成實質的監督,也贊成公開的討論,但是過去的這些事情,尤其是上面這一段寫法,是不是有機會請在野黨委員,我們討論一下可以做修正?在整個發價書的內容之前,前面那一大段。

第二個,現在民眾黨黨團的修正動議版本是四項嘛!聽起來在野黨委員應該都是支持的,我們非常感謝,但是我們也還是想要善意的提醒,因為我們知道,即將來的發價書第五項馬上就要來了,我相信在野黨委員都非常清楚。有沒有機會在今天協商的時候,我們一併完成?也許我們可以讓國防部做相關期程的說明,後續的採購跟相關工作會進行得更順利,這邊也想要拜託在野黨委員的支持。針對第五項的部分,我想大家手上應該都非常清楚相關資料,也許待會可以請國防部說明。

再來,最後一段是在講關於交貨期程必須要由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到立法院來做完整說明,我不確定所謂交貨期程到立法院來做說明,國防部你們過去的做法或是在這一次的做法,有沒有窒礙難行的部分,可不可以請你們跟我們說明?因為整個修正動議,如果等一下大家都有共識簽下去之後,還包含交貨期程的說明,你們如果都認同的話,你們都要到立法院做報告。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請國防部說明?

至於執政黨這邊對於在野黨委員的請求,包含修改上面的文字,然後發價書的內容現在是四項,有沒有機會增加到第五項?就是反裝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的部分及最後一個關於交貨期程的說明,這邊想要請國防部說明。以上,謝謝主席。

主席:好,感謝陳委員。請教陳委員,民進黨這邊要提相關修正動議的書面文件嗎?還是……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的善意。如果有機會,我們是很願意提修正動議,但是聽聽看在野黨委員的意見,還是要直接修改也可以,這邊我們可以等一下再討論,但看起來……國民黨這邊有話要說。

主席:好,請牛委員。

牛委員煦庭:謝謝主席,我們簡單釐清幾件事就好了。第一個,我想剛剛兩個黨團也都有提到了,到底是四個案子還是五個案子?關鍵是第五案的發價書你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期程?因為講白了,在野黨的立場就是監督,如果整個軍購的過程越透明,可以跟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它的審議過程會是迅速的,我想我們已經講過非常多次了。

第二個,之所以會提這個議案是因為國防部有表達有時間壓力,就本席的了解應該是324日之前要完成簽約的程序,國防部現在也提了所謂的展延。換言之,這個議案能不能順利的趕快通過與你的展延是否順利有沒有絕對的關係,時間上具體的壓力是多大?這些我都希望國防部可以清楚的說明。因為這事涉我們今天要花多少時間協商?因為如果真的有很大的時間壓力,今天大家要達成共識,我們可能要花比較長的時間,今天要協商出一個共識,才能夠趕快讓這個授權案可以儘快過關。所以到底這個授權的案子跟實際上你的簽約、你的展延,會有什麼樣的一些實際上的影響?也希望國防部做一下補充說明,以上。

主席:感謝牛委員。是不是請國防部做一下說明?

黃司長文啓:報告委員,感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我們先講有關於第五案的部分,的確我們目前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時程,我們在上個禮拜跟美方最後一次的研討會裡,他們只說最近就會提供這個發價書。當然就技術層面而言,因為它的條件都不一樣,就像前面的四份發價書,它要求的條件不同,所以我們在沒有看到第五份發價書之前,我們不會知道它要求的條件,比如效期是到什麼時間點,要拿到才知道。前面四項的部分並不是324日,前面的三項是315日到期,這就是為什麼當初部長會特別提出來說:請求大院能夠授權我們簽署。因為只剩幾天的時間,我們前面的三項就必須要簽署。

至於我們提出去展延的部分是我親自致函美國國防安合局局長,到目前為止,他們雖然口頭說同意展延,但是我沒有收到他們白紙黑字的同意函,所以我們還是只能把它當315日,這要特別跟各位委員說明。因為我們所有的官方文書往來,都必須要看到對方官員(也就是副局長以上)簽署的信,我們才視為它是真的,因為他們雖然口頭同意,在沒有拿到發價書之前,如果拿到正式給我們信函的情形超過那個時間,到時候就會產生執行上面的爭議,所以我們還是把時間放在315號。至於那個海馬士是最新來的,它的效期是326號,而且直接寫明不得展延,已經直接寫了不能延,因為中間要去談的就是彈藥的問題,所以它已經寫明白了。剛剛有關陳培瑜委員所提到的立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的武器交貨期程,這個部分我要在這邊跟各位委員……

陳委員培瑜:我的意思是這不是我提的,是民眾黨的修正動議要求你們的。

黃司長文啓:對,我知道,報告委員,我是說您針對這一段問到我們有沒有執行上窒礙的問題,對,這當然是民眾黨寫到裡面的。這個部分我要跟各位委員解釋,發價書上面的確會有交運的時間,也就是會有一個執行期程,可是發價書的交運期程不等於實際的交運期程,因為實際的交運期程還是要等到美方的安援機關跟主合約商簽完約之後,他們在簽約的過程會去確定哪幾個年度可以交多少東西,然後哪幾個年度到第幾個年度會交完。這個部分會產生資訊上面的落差,如果大院一定要我們在簽署之後向大院進行期程的報告,那我們只能就發價書上面,通常定義為草案期程的部分來報告。

主席:感謝國防部……

徐副部長斯儉:這個不一定等於實際的……

主席:好,請陳總召集人。

陳委員清龍:我們為了臺灣的國家安全、為了國防,其實我們大家一起在努力,我在這裡還是要跟民進黨及陳委員提出一點小小的一個……我不能講抗議,但是我必須要表達啦!因為這個提案本來就是本於事實,包括我們一直在講的1.25兆不能空白授權,也就是我們在野黨一直在主張的,關於提案的文字應該請民進黨也要尊重我們台灣民眾黨,不應該在協商裡面要求我們作文字修正。我想民進黨是執政黨,像發價書這麼迫切的事項,民進黨自己本身沒有提案,今天在野黨為了臺灣的國防安全來提案,針對提案的文字在政黨協商上,提出對我們提案的文字修正或調整,我覺得真的非常不妥,應該要尊重我們的提案。民進黨如果有想法,你們也可以提案,不應該在這邊就我們的提案要求作文字的任何修正。

本黨的堅持,剛剛我已經講了,就是已經確認了四項,就依我們的修正動議來主張。誠如剛剛講的,我想臺灣跟美國都是民主國家,今天任何的一個軍購項目,通知美國國會之後沒有異議後自動生效,然後發發價書,這樣的程序我們也了解。在臺灣,我們中華民國立法院的民主程序,我們也要遵守,所以在這邊還是針對我們的修正動議來做這樣的主張,也請主席能夠裁示。

主席:好,感謝陳總召的說明。剛剛都講一輪了嘛,好像三加一大家應該是有共識吧?因為好像剛剛國防部第五項也沒有一個比較……是不是可以預測,也不能預測啦,我想以現在的氛圍,就是隨時……

陳委員培瑜:主席,我最後一次發言。謝謝在野黨的善意,三加一也許是大家都有共識,再次感謝在野黨委員。也謝謝國防部剛剛的提醒,新的部分,因為未知,如果再一次新的發價單來,我們要再一次進入這個循環或者是協商,那就是我們大家日後共同一起面對跟一起做的功課。我想執政黨這邊還是要堅定地表明立場,最好的case當然就是五項,但如果今天三加一有機會,我們也非常感謝,只是我要再次提醒,我們下一次可能要再面臨一樣的會議、一樣的問題,也要持續拜託在野黨委員一起支持。

主席:好,范委員。

范委員雲:也想跟民眾黨的委員溝通一下,因為據我的了解,其實今天最重要的共識就是剛剛的三加一能夠授權發價書,而且315日很可能不一定有展延,我想謝謝大家跨黨派支持。

我們本來是想,既然核心的決議其實是一致的話,前面的文字,也許大家可以協調一下,這樣簽署之後就是……因為這個部分一定是各黨會有不同的立場,對民進黨黨團來講,如果我們對前面的陳述文字沒有辦法同意的話,其實會造成困難。我是覺得核心的決議大家都有共識是最重要的,是不是能夠同意前面的文字大家再花一點時間協調一下?譬如說,我們休息個5分鐘看看怎麼處理,好不好?

主席:好,我們現在手上有的版本,就是民眾黨修正動議那個版本,我們是不是就基於該修正動議版本來做處理?牛委員要發言。

牛委員煦庭:我補充一下,大家也都知道立法院的提案核心就是它實際產生的效果,那今天大家在討論的效果:第一個就是到底是三項、四項,還是五項,對不對?大家就是四項先走;第二個是剛剛陳培瑜委員也有提的,行政院後續要做報告這一件事會不會難以執行?當然國防部剛剛講他很難掛保證一定會來,畢竟過去也有交貨延遲的狀況,但是來報告的這件事應該是不影響,來跟大家說明到底我方政府所掌握的一些可以公開的資訊是什麼?讓我們國人有更清楚的認知基礎,我想這對於未來的軍購都是有幫助的,所以我覺得這可以執行。

那麼整個議案的實際效果,第一個授權、第二個來報告都可以達成的情況下,我覺得文字上就不要再拘泥,這樣速度才快,因為大家有時間壓力,好不好?希望大家可以互相理解,以上。

主席:好,現在我們有修正動議的版本……請陳委員。

陳委員冠廷:謝謝幾位委員及主席。現在看起來是我們三黨都有共識,就是今天這四項能夠通過,大家都知道時間的緊迫性,其實我們也同意儘快,因為時間的緊迫性是非常高的,我們是希望這一次的授權,未來可以用這樣子的模式,在Altius-700發價書拿到手後,也比照辦理,很順暢地把一些……因為三黨都有這些項目在上面,這樣以後我們推進的速度就很快,民眾對我們的支持也會增加,不僅僅是民進黨,其實在野黨也是。

主席:好,感謝陳委員。看起來我是覺得大家都有共識。

范委員雲:針對這個議題,我最後一次發言。我還是建議我們休息5分鐘,處理一下文字上能不能協調的部分,也許這樣子馬上就解決了,好嗎?休息5分鐘就好。

陳委員清龍:我在這邊還是認為應該要尊重,我覺得就像剛剛牛委員所提的,我們今天為了達成臺灣國防自主的進度,安全為重,請主席裁示。台灣民眾黨的提案就是我們的提案,就不要再糾結於文字上的修正,請主席裁示。

主席:好,林委員好像要發言。

林委員沛祥: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剛剛陳委員講的,表示這案子這樣處理,以後就變成一個成功的先例,也就是說,未來如果軍購案有發價書LOA出來,有正式LOA,我們在審理的時候,針對FMS就應該再去好好審理。既然這會變成一個成功先例的話,那麼我認為就不要再拘於小節,讓實質內容及整個過程圓滿結束。如此,針對未來的軍購案,尤其是對美國的FMS會更有效率一點。我們知道FMS是國與國之間的交易,是一定會交貨的,且過去FMS也比較不具有爭議性。在此前提之下,既然有時效性,我們現在也很清楚知道有四項發價書已經出來了,所以我們就試著配合國防部,儘快讓它完成並增強國防,以上。

陳委員冠廷:可不可以簡單回應一下?

主席:好。

陳委員冠廷:現在三黨之間已經有一些共識,也有些善意出來。不過我們有個小小的希望,如果修正文字還是跟過去一樣對抗性這麼強的話,這似乎不太必要。所以是不是可以休息5分鐘來討論一下?

范委員雲:休息5分鐘。

主席:陳昭姿委員剛剛到來,我們歡迎一下。現在是這樣,我覺得大家對此其實都滿高度重視的,所以休息討論也可以,不過會不會因為這樣……我想民進黨應該也看到另外兩個黨團的立場也滿確定的,而剛剛國防部已經說15日以前要過,這滿critical的,從這觀點來看,我們是不是不要再去爭執文字上的東西?

范委員雲:我想也許5分鐘可以省掉我們繼續討論20分鐘,是不是休息5分鐘讓大家稍微就目前的意見交換一下?

主席:好,就休息5分鐘,我們5分鐘之後回來。

休息1411分)

繼續開會1416分)

主席:各位,休息時間已屆,是不是請大家回到位置?不曉得民進黨這邊……OK,是不是?好,本日協商過程之發言內容都有錄音、錄影及紀錄,現在照台灣民眾黨提案通過,接下來請各黨團在協商結論上簽……

范委員雲:主席,等一下!

陳委員培瑜:等一下,我們還沒歸位,再給我們一分鐘。

主席:一分鐘?因為等一下還有一個案子要協商,我們是不是……看起來大家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所以就照台灣民眾黨的修正動議通過,即三加一這個版本……

范委員雲:再等一下下,可不可以?

陳委員培瑜:下一場是關於三個不副署案的譴責案協商,還是一樣在這邊開,對不對?

主席:對。

陳委員培瑜:可不可以再等我們一下下時間?就一下下。我們要先感謝在野黨委員的善意,但說實話,很多事實跟……其實剛剛劉書彬委員有講到關於機密會議的部分,他們之前確實有召開機密會議,而新報到的委員確實還沒有機會參加到。至於後續相關內容的說明,非常謝謝剛才牛煦庭委員在休息時有提到,之後的第五項發價書有機會的話就釋出善意。

主席:所以是不是OK了?

陳委員培瑜:我們還是要公開說明,並再次感謝在野黨委員,我們就簽這個協議,沒有問題。

主席:所以就照台灣民眾黨的修正動議通過,並請各黨團簽名。

范委員雲:我們是為了時效,本來希望文字可以採中性一點的版本,這是為了國家,也拜託大家一起支持國防。

主席:非常謝謝大家。

散會14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