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星期四)14時23分至14時3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安祥
協商主題 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面對本院三讀通過之「立法院組織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提升軍警權益、立法院助理費法制化等法案,屢屢展現「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怠惰態度。在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主導下,行政權恣意否決代表民意之立法權,將自身推向不受監督之絕對權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就台灣民主史之巨大危機。依「中華民國憲法」,三讀通過之法律若遇窒礙難行,行政院依法僅能提出覆議;覆議未獲通過即應依法執行,此乃憲政運作基本秩序。然卓榮泰院長竟一再跨越憲法紅線,逕行以「不副署」之名,行實質否決法律之實。當行政權可無視國會決議、拒絕依法行事,此等行徑若非獨裁,何謂獨裁?卓榮泰院長任內覆議「八戰八敗」,卻不願正視民意反撲。覆議失敗後未回歸制度,反淪為不執行、不作為、不守法之「三無閣揆」,甘願作為架空立法權之打手,將台灣推向全面綠色威權。賴清德總統日前邀集五院院長茶敘倡議團結,實為虛情假意之政治秀;其口說捍衛憲法卻視法律為無物,實為台灣民主最卑劣的背叛者。台灣民眾黨黨團堅守憲政正軌,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執行,此舉不只為單一法律或族群,更為守住台灣民主得來不易之制度底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應立即停止違法濫權『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行徑,回歸憲政運作之基本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看起來今天與會的協商代表都已經到了,所以我們就開始今天的協商會議。
今日的協商是由於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應立即停止違法濫權『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之行徑,回歸憲政運作之基本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115年3月6日第5會期第2次院會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現在先請台灣民眾黨針對提案進行說明。
陳委員昭姿:很遺憾,台灣民眾黨黨團今天必須責無旁貸的提出這個譴責案,而且他們是邀請陳昭姿來說明,我想大家……今天出席的是副秘書長,我也希望你們能夠了解我們的堅持跟我們的用心。
這個譴責案的核心問題就一個,行政院院長拒絕依憲法所定程序去面對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這嚴重破壞了憲政體制跟權力分立原則,我想中學生以上大概都知道這是基本的憲政精神。憲法是臺灣人民跟國家簽訂的契約,本質上是如此,所以沒有一個人可以高過憲法,這是人民跟執政政府的一個契約,大家都要「照步走」。
根據憲法跟現行制度,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如果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我們有制度性的救濟,就是提出覆議,覆議如果沒有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行政機關就是要依法執行,這個是我們憲政體制運作的一個基本秩序,也是最基本的尊重。但是卓院長從就任以來,尤其這一屆(第11屆),我們真的看得太多了,面對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多項法案,包括最近的立法院組織法、衛廣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及涉及提升軍警權益、立法院助理費法制化等法案,多次出現不副署、不公布、不積極執行的情形,這樣的作法就是行政權獨大嘛!行政權獨大就是意圖消滅立法院的功能啊!貴黨過去還說五院太多,只要三院,現在等於是過而不及,現在難道只剩下行政院嗎?立法院的功能是什麼,我想你們在野的時候努力希望能夠執政,也都非常清楚。
非常嚴重的是,行政院過去已經針對國會通過的法律案提出覆議,在覆議遭到否決的時候、在覆議沒通過的時候,理應要回歸憲法秩序,也就是要執行法律,但是我們看到的都不是,而是持續用各種方式來拖延、消極處理,甚至拒絕副署,這是對憲政體制最大的挑戰。如果行政機關在覆議失敗後還是選擇不執行法律,那麼立法院三讀通過還有什麼意義嗎?叫我們都不上班嗎?如果行政權獨大,自己去決定哪些法律要做、哪些法律擱置,我真的建議各位乾脆修法把立法院廢掉好了,我們不要立法院,就行政院一權就好了!
因此本黨提出這個譴責案,再次提醒行政院必須回到憲政體制內來運作,如果認為法律有問題就提出覆議啊,可以提出修法,但不能用拖延或拒絕執行的方式來面對國會的最新民意。本黨團希望透過這個譴責案來表達立法院維護自身的職權,我們不要當薪水小偷,所以我必須履行立法委員職權的行使,希望行政院能夠維持憲政秩序的立場,所以要求行政院卓院長立即停止「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的作法,回到依法行政。
上面所談的都是一些法制問題,我想再談一下的是,近日我參加很多民間團體的活動,總是有人對我這位在野黨的立委說:你們不要再擋軍購,剛剛我們也提到一部分的人說不要再擋總預算案,這些人口氣有的很差啦,我想院長非常清楚,包括副秘書長,今天如果朝野易位,我想民進黨攻擊的力道跟回擊只會更加強烈,執政黨當然有媒體的一些優勢,在社群資源的優勢,所以成功的洗腦部分的綠營支持者,在一連串的程序當中只挑了一個點來抨擊,大家都清楚總預算案為什麼沒有啟動,因為行政院未依法編列預算啊!我們三讀通過的法律你都視而不見,這是最根本的原因啊!所以我們今天回到這個譴責案,也是肇因於這個根本原因,根本原因不去看,然後只看後來所造成的結果,這樣子公平嗎?如果你不依法編列預算,叫我們如何審查?我自己認為我非常認真,也許我能力不夠好,但我非常認真在執行我該做的事情。你看剛剛談的軍購預算那麼龐大,院版如果沒有細項的數字跟說明,你寄望我們空白授權嗎?
我必須說,在我還沒有進入立法院前,我擔任衛福部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委員,我一天到晚在審相關的預算,即便50萬、100萬的預算我都會很努力的用專業去審查,而且很認真的寫下很具體的評論,其實有時候那個審查費才幾百塊錢。上週民進黨也史無前例29位立委出席,但是我們還是很認真,我們做了一些重要的提案,包括在總預算案還沒有完全處理之前,我們趕快做了一些新興的計畫案,我們也是希望對於民眾最迫切需要的部分能夠趕快來做,包括TPASS。
總之,無論如何,從法理情每個觀點來看,我們今天責無旁貸的必須提出這個譴責案,我們也想讓大家知道,真正怠惰的真的是立法院嗎?真正阻擋法案,包括特別條例執行的真的是立法院嗎?還是行政院本身?所以我希望行政院能夠好好的省思。以上發言。
主席:謝謝陳委員。其他黨團哪位要先發言?
請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我想先談的是,這其實是一個責任政治,針對我們民主政治的制度,有很多學者說它是半總統制,我們選出了怎麼樣的一個政府,當然就是以他的政見主張來施行,反對黨當然可以監督,但是現在反對黨回頭來變成好像自己是執政黨,強迫政府去做政府並不認同、不支持的事情,其實就一個民主政治來說,全世界走到哪裡都一樣,這違反了責任政治的精神。
回頭來看,因為剛剛民眾黨陳委員講了很多程序上等等的,我要講的是,我們先看看實質的議題,不副署的爭議是什麼?就提案所提到的三個法:第一個是黨產條例,黨產條例的修法是轉型正義的倒退,更嚴重的是把國產拿來圖利特定的組織──救國團跟婦聯會,我想剛剛民眾黨陳委員講到他還沒有進立法院之前,應該也很支持轉型正義,黨產條例的修法就違反了……轉型正義的精神是倒退的,而且圖利特定組織,這在釋字第793號早就認定了,不當黨產回歸國家不只是合憲,而且是回歸民主政治的公平競爭,臺灣才能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第二個是衛星廣播電視法,它也是為個案解套的特權修法,你如果去看它的法條,大幅削弱了NCC未來的監管能力,本來是為了特定個案修法,但未來會削弱NCC對所有的電視臺、對新聞臺的監管能力,等於是整個專業把關被棄守,也破壞了臺灣的媒體環境,其實未來是非常危險的;第三個是立法院組織法,它也是可能會讓現行的刑法制裁出現漏洞,更嚴重的是,社會大眾希望立法院不要再有詐領助理費的事情,可是立法委員卻自己修法,讓未來詐領助理費更難受到貪污罪的追溯。我想這也非常違反民主政治的精神,等於是圖利立法機關。
這三個法除了實質的內容有問題之外,在立法院完全沒有經過委員會討論,都是逕付二讀,我想在座的兩個反對黨,你們也都沒有參與到委員會的專業討論。未經討論、辯論就逕付二讀,在民主程序上,大家也不能接受。而且這三個法還有另外一個共同點,都是干預訴訟中的司法,救國團有訴訟案,衛星廣播電視法也在訴訟中,立法院組織法也有非常多的個案在訴訟中。今天透過立法干預司法,我想這也違反了我們三權分立的精神,這是為什麼行政院長決定不副署。
最後,我要講不副署的憲法權力,剛剛大家都把不副署講成好像是不該使用的,我們也知道,有非常多的法條經過委員會,通過了非常、非常多大家有共識的,譬如說我們審查中的障權法,衛環委員會的委員也都知道,只要是正常審查、正常的福國利民,行政院長副署過非常、非常多的法案,這個就不用說給大家聽。至於這三個法案,既然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及發布命令前,須經行政院長副署方可執行,那行政院當然可以不副署。立法院對抗的武器是什麼?依照憲法就是發動倒閣。
有非常多的法律學者,我就不一一署名了,包含他們講過對行政院長的副署、對內閣總理的副署、行政權的副署能夠理解,它是一個實質的權力。就這個部分,如果未來行政權做不到的事情,給予行政首長實質的權力,讓他副署或不副署,也包含立法院如果強行通過違反憲法第七十條精神的法案,行政院可以主張該法案因未獲行政部門同意而無效,進而暫緩副署,以上就是政大法律系、中央大學法律系等不同學者的解釋。也有政治學者談到,行政院長當然可以有實質的不副署權力,包含也有東吳法律學院的特聘教授提到,副署權是讓行政院長有足夠的底牌做政治上的折衝與協調,過去在德國或其他國家都有這樣子的制度行使。
我要再次重申,如果是福國利民的法案,而且經過正常的立法程序,當然過去行政院長副署過的有非常、非常的多。今天這少數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法案,包括我剛剛講的黨產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立法院組織法,這三個法案不僅是干預司法,而且在民主程序上逕付二讀,完全沒有經過專業的討論,實質的內容更是傷害我們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基於這些理由,我們民進黨團非常支持行政院長不副署這三法。以上。
主席:好,感謝范委員。請中國國民黨林委員。
林委員沛祥:代表國民黨黨團支持民眾黨的立場。以上。
主席:接下來是不是請機關代表副秘書長跟大家做一些說明?
阮副秘書長昭雄:剛才各個黨團所表達的意見,我們都有非常謙虛的聆聽,不過在諸多貴院審理通過的法案裡面,本院院長有副署的其實是多數,只有少數不副署,關於不副署理由,剛才執政黨黨團的幹部也說得非常清楚。我想大家是一個理性的溝通過程,針對這個案子,就我們行政機關而言,希望貴院能夠收回成命。以上。
主席:好,看起來各黨團都已經發表自己的意見了,不曉得大家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請陳委員。
陳委員培瑜:我想今天應該會是沒有共識,因為聽起來三黨的發言都是如此。不過,針對剛剛陳昭姿委員的發言,我還是有一些意見要陳述,我想既然是黨團協商,會留下紀錄,我要講,所謂的執政黨有媒體優勢,這件事情到底所為何來?民眾黨屢次在協商當中都會創造出非常多的謠言、平行時空的空間,如果要論所謂的媒體優勢,要不要去網路上看看,有多少所謂的藍白側翼每天都在攻擊民進黨的委員、民進黨的執政政府?我要說,執政黨有媒體優勢,這件事情到底是所為何來?如果陳昭姿委員真心覺得是因為媒體的論述空間,讓在野黨很多委員在很多議題上不得不轉向支持民意,那我要說,難道是你們錯判民意嗎?這個部分我覺得我還是要再次表態。當然對於今天這個主題的協商,我要再次強調,民進黨黨團絕對不支持!
主席:好,看來大家都已經進行發言了,那我是不是就做一個裁示?本日協商過程都公開,發言內容均予錄音、錄影並列入紀錄,本案因為仍然沒有共識,仍待繼續溝通以取得共識,本案應該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後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相關規定處理。那我們是不是就移請院長另行召開黨團會議,然後再進行協商?好,那今天的協商到這裡,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14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