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327日(星期五)10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外交部部長林佳龍

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

數位發展部部長林宜敬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

主席:報告院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7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本次會議議程有待溝通,再一次拜託各黨團幹部到議場後方主席辦公室,我們來進行溝通。

現在休息。

休息10時)

繼續開會103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5327日(星期五)上午10

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47日(星期二)與327日(星期五)、31日(星期二)合併為一次會議,47日進行委員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主持人:韓國瑜

協商代表: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蔡其昌

莊瑞雄   范 雲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

115327號朝野黨團協商,經決定如下:各黨團同意47號(星期二)與327號(星期五)、31號(星期二)合併為一次會議,47號進行委員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報告院會,議場二樓旁聽是來自臺南大學EMBA的同學,我們掌聲歡迎各位同學。

報告院會,因為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的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在有黨團依照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我們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報告院會,現在黨團共識如下: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新增一般提案3案,均不作提案說明,大體討論,各案由各黨團各推派1人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畢,依提議進行表決。

三、今日上午院會進行至討論事項處理完畢即休息,下午進行施政質詢議程。

四、下週二院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黨團共識:

一、議程草案確認,循例依提案先後進行處理。

二、新增一般提案3案,均不作提案說明,大體討論,各案由各黨團各推派1人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畢,依提議進行表決。

三、今日上午院會進行至討論事項處理完畢即休息,下午進行施政質詢議程。

四、下週二院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蔡其昌  莊瑞雄  范 雲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院會後續就依照黨團共識來進行。我們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宣讀黨團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36案(如附表),其餘照議事日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DW1300473 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范 雲

附表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增列報告事項

DW1577308

議(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6

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DW928228 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提議議程草案報告事項第19案不予列案,並僅限列其餘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62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DW2361333

案名

1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25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6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37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8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9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0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1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3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4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5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6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7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DW3516909 8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5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5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5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6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DW8883286 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DW7614407 民黨黨團提案:

報告事項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提議僅限列除議程草案第19案外,其餘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62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報告事項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62

DW1237893

案名

1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25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5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6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7

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28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9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0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1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2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3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4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5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6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37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8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9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0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1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3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4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5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6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7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8

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5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3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5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5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6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2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DW5288599 席:報告院會,我們依照先後處理各黨團的提議,現在按鈴7分鐘,並請議場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按鈴時間已到,請問各位委員是否都有拿到表決卡?好,我們要開始進行表決。

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委員,贊成49位委員,反對58位委員,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327日 上午104301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等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7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進行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一併進行處理。

請問院會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8位委員,贊成59位,反對49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327日 上午104529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等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8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張嘉郡委員發表聲明,剛才的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報告院會,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

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僅限列之提議,因為國民黨黨團提議與該黨團提議相同,我們一併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院會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建請僅限列案如下表3案,並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DW6397562

案由

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權違法、恣意踐踏憲政體制,拒絕依法編列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架空立法院之立法權。此舉不僅造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列基礎失序,更導致立法院無從依法審查,嚴重侵害憲政分權秩序。

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不思檢討,反屢屢將未依法編列法定預算之責任,刻意扭曲為朝野對立所致,企圖混淆視聽、轉移施政失能之焦點,其政治操作之明顯,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為避免國家施政因行政院之消極怠惰與政治算計而陷入停滯,立法院秉持對人民負責之立場,主動釋出善意,於院會提案明確列舉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國家藥物韌性整備」、「各縣市河川排水整治」等13項具高度急迫性之重大新興計畫,並經表決同意行政院得於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前依法先行動支,以確保民生需求不致中斷。

然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以「公決案非法律案」及「恐使基層公務員為難」等荒謬且悖離法治之說詞推諉卸責,無視主計總處早於115312日即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核示各部會得依立法院決議動支相關預算。卓榮泰院長刻意壓制該公文不予核定發布,致使基層公務員進退失據,更使攸關人民福祉之政策延宕不前。此等行徑,顯示卓榮泰院長以政治算計凌駕專業判斷,將國家機器工具化,對民生疾苦視若無睹。

綜上所述,卓榮泰院長不僅違法失職,且長期藐視國會決議、破壞憲政秩序,自居權力之上位者,其行徑已嚴重不符行政院院長應有之憲政責任與民主素養,墮落失格。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共計718億元,並依法編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軍人志願役待遇調整等法律之相關預算,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確保人民基本福祉,並回復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非核家園」乃民進黨列入黨綱的神主牌,不僅在野時非理性抗爭要求廢核,首次執政後甚至片面停建核四造成國庫鉅額損失,而後二次執政在蔡英文、賴清德接續主政下,強推「非核家園」入法,能源結構去核化,經十年執政,最終於2025517日賴總統宣布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日前賴總統竟又宣布,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能源政策急轉彎不但引發國人議論,綠營內部也炸鍋。

由於民進黨執政後大力推動綠能,惟光電、離岸風電開發過程弊端不斷,官商勾結、毀農滅漁、高額購電費用全民買單,如今光電裝置目標一再跳票,風電國產化鬆綁衝擊本土業者生存,唯一獲利只有綠友友們。再者,為因應能源去核化,民進黨政府重押火力發電,占比達八成以上,其中以天然氣發電為大宗,巨幅增加的碳排量對國人健康造成嚴重影響,遭譏「用肺發電」,今受俄烏、中東戰爭影響,天然氣進口成本飆漲,國內安全存量不足,不僅讓台電、中油2家公司財務雪上加霜,供應問題更引發國安危機。

前總統蔡英文曾說:「我們有把握在10年內不會大幅漲電價。」,但能源配比錯誤導致成本上升,蔡、賴二人執政迄今不但調漲6次電價且挹注台電3千億元人民血汗錢的代價。此外,由於賴清德總統宣示重啟核電,以核三廠為例,預估重啟成本可能高達3,900億元。更有甚者,因民進黨非核家園而停建的核四,從計畫投資總額到停工封存及後續燃料棒外運處理費用,將近3千億元的經費全部打水漂,粗估廢核代價約高達9,000億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賴政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無視國家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是穩定的電力供應,盲目推動錯誤的能源政策讓台灣空轉,決策髮夾彎導致兆億元民脂民膏的浪費,實有愧於國人,應給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賴清德總統日前正式宣布,因應AI時代與經濟發展,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顯然賴政府已預見到現行去核化的能源政策根本無法滿足產業用電與淨零要求,然而事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雖說總統拋出重啟核電論述前有與行政團隊充分溝通討論,事後經濟部及台電亦表示相關重啟評估採取「平行進行」策略,以爭取時效,但卓揆卻又重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似有意技術性卡關,而執政黨民意代表甚至在選舉考量下發言捍衛「非核家園」,諸多與重啟核電背道而馳的言行,反讓外界更加疑惑賴政府承認錯誤、回歸科學的務實調整能源政策仍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的束縛,恐讓評估流於形式,再次虛擲公帑。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能源已被各國視為攸關數位主權與國家安全的戰略資源,要求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提出『重啟核電以因應AI時代經濟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DW702346 民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建請僅限列案如下表3案,並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沛祥

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DW1572992

案由

1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權違法、恣意踐踏憲政體制,拒絕依法編列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架空立法院之立法權。此舉不僅造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列基礎失序,更導致立法院無從依法審查,嚴重侵害憲政分權秩序。

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不思檢討,反屢屢將未依法編列法定預算之責任,刻意扭曲為朝野對立所致,企圖混淆視聽、轉移施政失能之焦點,其政治操作之明顯,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為避免國家施政因行政院之消極怠惰與政治算計而陷入停滯,立法院秉持對人民負責之立場,主動釋出善意,於院會提案明確列舉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國家藥物韌性整備」、「各縣市河川排水整治」等13項具高度急迫性之重大新興計畫,並經表決同意行政院得於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前依法先行動支,以確保民生需求不致中斷。

然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以「公決案非法律案」及「恐使基層公務員為難」等荒謬且悖離法治之說詞推諉卸責,無視主計總處早於115312日即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核示各部會得依立法院決議動支相關預算。卓榮泰刻意壓制該公文不予核定發布,致使基層公務員進退失據,更使攸關人民福祉之政策延宕不前。此等行徑,顯示卓榮泰院長以政治算計凌駕專業判斷,將國家機器工具化,對民生疾苦視若無睹。

綜上所述,卓榮泰院長不僅違法失職,且長期藐視國會決議、破壞憲政秩序,自居權力之上位者,其行徑已嚴重不符行政院院長應有之憲政責任與民主素養,墮落失格。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共計718億元,並依法編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軍人志願役待遇調整等法律之相關預算,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確保人民基本福祉,並回復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非核家園」乃民進黨列入黨綱的神主牌,不僅在野時非理性抗爭要求廢核,首次執政後甚至片面停建核四造成國庫鉅額損失,而後二次執政在蔡英文、賴清德接續主政下,強推「非核家園」入法,能源結構去核化,經十年執政,最終於2025517日賴總統宣布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日前賴總統竟又宣布,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能源政策急轉彎不但引發國人議論,綠營內部也炸鍋。

由於民進黨執政後大力推動綠能,惟光電、離岸風電開發過程弊端不斷,官商勾結、毀農滅漁、高額購電費用全民買單,如今光電裝置目標一再跳票,風電國產化鬆綁衝擊本土業者生存,唯一獲利只有綠友友們。再者,為因應能源去核化,民進黨政府重押火力發電,占比達八成以上,其中以天然氣發電為大宗,巨幅增加的碳排量對國人健康造成嚴重影響,遭譏「用肺發電」,今受俄烏、中東戰爭影響,天然氣進口成本飆漲,國內安全存量不足,不僅讓台電、中油2家公司財務雪上加霜,供應問題更引發國安危機。

前總統蔡英文曾說:「我們有把握在10年內不會大幅漲電價。」,但能源配比錯誤導致成本上升,蔡、賴二人執政迄今不但調漲6次電價且挹注台電3千億元人民血汗錢的代價。此外,由於賴清德總統宣示重啟核電,以核三廠為例,預估重啟成本可能高達3,900億元。更有甚者,因民進黨非核家園而停建的核四,從計畫投資總額到停工封存及後續燃料棒外運處理費用,將近3千億元的經費全部打水漂,粗估廢核代價約高達9,000億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賴政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無視國家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是穩定的電力供應,盲目推動錯誤的能源政策讓台灣空轉,決策髮夾彎導致兆億元民脂民膏的浪費,實有愧於國人,應給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3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賴清德總統日前正式宣布,因應AI時代與經濟發展,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顯然賴政府已預見到現行去核化的能源政策根本無法滿足產業用電與淨零要求,然而事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雖說總統拋出重啟核電論述前有與行政團隊充分溝通討論,事後經濟部及台電亦表示相關重啟評估採取「平行進行」策略,以爭取時效,但卓揆卻又重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似有意技術性卡關,而執政黨民意代表甚至在選舉考量下發言捍衛「非核家園」,諸多與重啟核電背道而馳的言行,反讓外界更加疑惑賴政府承認錯誤、回歸科學的務實調整能源政策仍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的束縛,恐讓評估流於形式,再次虛擲公帑。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能源已被各國視為攸關數位主權與國家安全的戰略資源,要求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提出『重啟核電以因應AI時代經濟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DW4341939 席:報告院會,蔡易餘委員發表聲明,剛才的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327日 上午104826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討論事項

     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程就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以及協商結論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沒有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現在作以下決定: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葛如鈞委員發表聲明,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處理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增列報告事項

一、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25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吳宗憲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進行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2樓貴賓席是來自日本島根縣縣議會的議員參訪團,我們掌聲歡迎。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7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十一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我們補宣告增列第六十二案: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來自於臺北市立大學的同學們,掌聲歡迎。

宣讀第十案。

十、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十九案方才已經確認議程,我們不予列案。

請繼續宣讀第二十案。

二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商港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八、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九、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公證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一條及第二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第三百六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外交部函送我國與日本修訂之「關於實施台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部分內容中日文版換函約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經濟部函送我國與印尼完成簽署之「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貿易推廣合作瞭解備忘錄」中文、印尼文及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器型式認證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條文及第二十八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威斯康辛州、俄亥俄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密西西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三點規定及其附件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之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九條條文及第二十九條格式八之九,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本院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強化復康巴士及長照交通車量能及減輕長照交通接送負擔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82次會議所採納MEPC.39282)決議之「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並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空氣污染證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交通部函送「商港區域特定範圍內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及管理辦法」,並自1152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司法院函送「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編制表」等4項編制表,並自1152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教育部函,為註銷114128日修正發布之「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議場2樓旁聽又來了一批來自新竹縣竹東鎮戴姓宗親會的好朋友們,我們掌聲歡迎。

報告院會,第68案至171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6873777984868896102103150151153154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76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六十八、大陸委員會函送114年度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九、客家委員會函送「114年度第4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內政部函送警政署114年下半年辦理「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派遣安全警衛」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一、內政部函送該部及所屬114年度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二、海洋委員會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三、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4年度截至12月底止「預算流用及勻支情況」,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東沙島環礁既有航道助航泊靠設施及海岸線強固工程計畫」114年第4季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該會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六、國防部函送「新一代輕型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七十七、國防部函送該部114年度截至第4季因公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七十八、外交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七十九、經濟部函送商業發展署114年度截至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4年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一、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與預算執行情況」114年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二、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改善方案」(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三、財政部函送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與營業稅申報作業平台維運概況暨相關使用情形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四、財政部函送「114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控管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114年下半年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相關法規調適114年下半年度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八十九、文化部函送11412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一、交通部函送114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二、交通部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三、數位發展部函送114年度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四、數位發展部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六、總統府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九十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偏鄉醫院醫師長期需求改進方案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八、運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九、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決議第4項至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5項鼓勵無線及衛星電視事業投入兒少節目製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6項針對訴訟費用支出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案決議第2項「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檢討郵政物流園區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郵政營運中心無法招租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提升數位存款帳戶涵蓋率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精進霸凌防治作業與優化現行申訴管道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郵政博物館營運相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9項郵政專用信箱使用率下降及租金收入逐年減少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優化數位存款帳戶及行動郵局APP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郵務士包裹送達紀錄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提升行動郵局APP使用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3項降低交通違規案件數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員工招待所(郵館)後續處置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5項i郵購後續營運及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6項郵政博物館高雄館調整人力方式及開放時間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7項原嘉義郵局再利用計畫結合郵局歷史文化與嘉義地方特色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8項郵政行銷策略、方向及郵政博物館展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3項桃園機場安全維護及偵防提升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財務狀況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精進無人機防制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研議夜間疏運旅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5項研議元首、副元首接機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6項桃園國際機場廠商違反場地使用及活動申辦作業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7項分年建置充電樁計畫及研議地勤業者投入電動化政策誘因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9項桃園機場航機跑道自動異物偵測系統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0項針對不同維安程度訂定管制區管理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桃園機場安全管理改善及電動行李箱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強化無人機偵測防制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5項達成114年度節能減碳目標值300萬度細部分項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國道1號內湖地區交通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31項國道基金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33項改善國道壅塞及追撞事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36項國道橋梁資料保存維護方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37項研議將原通往台4線道路設為專用出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39項國道3號增設桃園八德交流道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42項精進霸凌防治作業與優化現行申訴管道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45項評估整體財務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2項研議改善高鐵台中站區內交通規劃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3項高鐵車輛改善增加行李放置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7項高鐵永續計畫及聯外道路改善計畫未開發土地招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8項彰化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辦理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2項「大陸市場」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6項改善觀光發展基金財務狀況及永續經營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7項改善相關旅行產業缺工危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9項督促受託單位辦理訓練計畫應符合性別平等原則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決議第71項及第7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通案決議(十八)有關堰塞湖壩體安全性等事項由行政院院長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一四九、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業務費用」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營建建設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服務費用」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科技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油基金「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預算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油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運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項下「郵電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9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4項「松山機場國際線航廈耐震補強裝修及設施更新工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七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第2款第3項決議()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172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

請宣讀。

一七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2年度預算書等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七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2年度決算書案等4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一七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並自114101日生效案等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七五、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環境部函為修正「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應對台股市值及成交量大幅成長,注意有價證券和處置有價證券的相關規定與標準調整之必要性及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權違法、恣意踐踏憲政體制,拒絕依法編列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架空立法院之立法權。此舉不僅造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列基礎失序,更導致立法院無從依法審查,嚴重侵害憲政分權秩序。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不思檢討,反屢屢將未依法編列法定預算之責任,刻意扭曲為朝野對立所致,企圖混淆視聽、轉移施政失能之焦點,其政治操作之明顯,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為避免國家施政因行政院之消極怠惰與政治算計而陷入停滯,立法院秉持對人民負責之立場,主動釋出善意,於院會提案明確列舉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國家藥物韌性整備」、「各縣市河川排水整治」等13項具高度急迫性之重大新興計畫,並經表決同意行政院得於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前依法先行動支,以確保民生需求不致中斷。然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以「公決案非法律案」及「恐使基層公務員為難」等荒謬且悖離法治之說詞推諉卸責,無視主計總處早於115312日即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核示各部會得依立法院決議動支相關預算。卓榮泰院長刻意壓制該公文不予核定發布,致使基層公務員進退失據,更使攸關人民福祉之政策延宕不前。此等行徑,顯示卓榮泰院長以政治算計凌駕專業判斷,將國家機器工具化,對民生疾苦視若無睹。綜上所述,卓榮泰院長不僅違法失職,且長期藐視國會決議、破壞憲政秩序,自居權力之上位者,其行徑已嚴重不符行政院院長應有之憲政責任與民主素養,墮落失格。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共計718億元,並依法編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軍人志願役待遇調整等法律之相關預算,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確保人民基本福祉,並回復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並依法編列警察、軍人之相關預算,請公決案。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權違法、恣意踐踏憲政體制,拒絕依法編列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架空立法院之立法權。此舉不僅造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列基礎失序,更導致立法院無從依法審查,嚴重侵害憲政分權秩序。

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不思檢討,反屢屢將未依法編列法定預算之責任,刻意扭曲為朝野對立所致,企圖混淆視聽、轉移施政失能之焦點,其政治操作之明顯,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為避免國家施政因行政院之消極怠惰與政治算計而陷入停滯,立法院秉持對人民負責之立場,主動釋出善意,於院會提案明確列舉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國家藥物韌性整備」、「各縣市河川排水整治」等13項具高度急迫性之重大新興計畫,並經表決同意行政院得於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前依法先行動支,以確保民生需求不致中斷。

然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以「公決案非法律案」及「恐使基層公務員為難」等荒謬且悖離法治之說詞推諉卸責,無視主計總處早於115312日即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核示各部會得依立法院決議動支相關預算。卓榮泰院長刻意壓制該公文不予核定發布,致使基層公務員進退失據,更使攸關人民福祉之政策延宕不前。此等行徑,顯示卓榮泰院長以政治算計凌駕專業判斷,將國家機器工具化,對民生疾苦視若無睹。

綜上所述,卓榮泰院長不僅違法失職,且長期藐視國會決議、破壞憲政秩序,自居權力之上位者,其行徑已嚴重不符行政院院長應有之憲政責任與民主素養,墮落失格。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共計718億元,並依法編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軍人志願役待遇調整等法律之相關預算,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確保人民基本福祉,並回復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經大體討論之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依照黨團共識,本案提案說明就不再發言。

我們現在開始進行大體討論,依照黨團共識,請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

首先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洪孟楷委員請準備。

鍾委員佳濱:1116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先說結論,大家只知道718億新興計畫希望院會作成決議讓行政院可以先行動支。大家知道嗎?718億如果未經正常預算審議,未來這718億先行動支了,我們院會正式審議今年度的預算變成了700億,如果是700億,那18億誰來找呢?這就是我們院會要去思考的問題,我是第一個發言,希望兩位後面的政黨代表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總預算拖太久了!沒有哪一個當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拖到今年度的3月還沒有審,怕大家忘記,我幫大家複習一下。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是3350億,較去年增加了2,992億,這當中所有的新興計畫是1,017億,其中38項國民黨認為要先行動支,但是別忘了,還有299億也是新興計畫,它不重要嗎?先不說這個,除了新興計畫之外,地方政府殷殷期待的還有什麼?還有其他延續計畫的擴增部分,這個部分有多少呢?有1,975億,其中還包括了170億的災害預備金。大家知道現在水情吃緊,各地方政府都在擔心今年萬一不是風災也不是雨災,是旱災,我們要不要動支這些災害預備金呢?這些也沒有經過審議。

所以換言之,現在藍白說,我們很好心,38項新興計畫、718億讓你先行動支,但是我們預算只要不審,未來審政府總預算的時候只要刪減了任何一毛錢,政府花出去的錢如果立法院要減列,找不回來!所以我們在這裡誠懇呼籲後面兩位發言的政黨代表,請告訴大家,針對這3350億當中較去年新增的2,992億當中的新興計畫1,017億,你是不是可以做出保證,只要同意先行動支的就同意未來審議的時候不予減列?這樣子才不會造成自己自打耳光。

另外,地方政府殷殷期盼的,包括桃竹苗地區還有交通部的248億,這是屬於延續型計畫的擴增預算,要不要讓它過?地方政府在拜託!還有170億的災害預備金要不要先行讓它通過,也是不予減列?這一點請待會發言的在野黨代表清楚的跟全國人民還有各地方政府交代,如果真的要救命、真的要讓民生樂利,不要因為其他的突發狀況影響,請通過不予減列的決議!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謝謝。

今天立法院有非常多的參訪團,又有來自臺南大學EMBA的同學,我們掌聲歡迎!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蔡春綢委員請準備。

洪委員孟楷:1120分)主席、各位立院同仁。過去回應韓院長呼籲民進黨停止大惡罷的時候,賴清德總統講「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既然因果、因果,我們就來說清楚。在1141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已經一年多的時間,賴清德總統425號公告也已經將近一年了,到現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依法行政了嗎?沒有!軍人待遇條例去年610號三讀通過,627號賴清德總統公告將近9個月的時間,請教現在依法行政了嗎?沒有!因為115年年度總預算,行政院違法漏編相關的預算,也因此造成違法的預算無法違法審查,那麼簡單的道理、那麼清楚的因果,民進黨團還是行政部門還要「烏龍繞桌」,我們真的不知道你怎麼好意思!

更重要的是,如果現在還不施行,就是行政怠惰,就是對不起軍人、警察、消防!718億的新興計畫等13項,主計處,我們通過的時候也早就已經講了,可以依法動支、依法行政,我們要說拜託,不要連依法行政都吃法律自助餐好嗎?在核能議題上面,明明通過是得延長而不是應延長,那時候也說要依法行政,就可以馬上拋棄所謂的反核神主牌,沒想到現在真正應該依法行政的,反而自己找自己的一個臺階下,還不願意來發放。

但我們要講的是,即便如此,民生不能停擺,中央、地方一起努力,所以包括TPASS、包括生育補助津貼、包括國家藥物韌性以及各縣市的河川排水等13項計畫,哪一項計畫不夠重要?哪一項計畫我們沒有站在民生的角度來幫人民優先解決問題?結果現在反而是卓榮泰在擋,所以我們要正告所有全國的同胞:未來如果TPASS吃緊,那是卓榮泰不同意動用;未來如果生育津貼補助沒有領到,那是卓榮泰不願意發放;未來國家藥物韌性無法進行,是行政院在阻撓;未來河川排水治理落後,那是行政院不同意支用!

最後,我們也請今天在場所有的好朋友一起來看,等一下我們投下同意票跟反對票,是誰同意站在民生的角度優先動用718億,又是誰反對,國人自有公評,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謝謝。

接下來請最後一位發言的委員蔡春綢委員,請發言。

蔡委員春綢:1123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台灣民眾黨黨團站在這裡,是為了要守護臺灣民主最基本的底線:依法行政與憲政分權秩序。我們很遺憾的看到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以來,視法律如無物,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還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這是法律,不是行政院的選配項目,行政院拒絕編列相關的法定預算,這不只是對立法院立法權的藐視,也是對全國基層軍警人員辛勞的公然踐踏。

民進黨政府不斷對外放話,把預算僵局抹黑成朝野對立,但事實真相是什麼?真相是,為了不讓民生受苦,主動釋出善意,通過公決案,我們要求行政院先行動支,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河川整治等13項急迫性新興計畫,總計718億。然而,卓院長竟然用公決案不是法律這種荒謬的藉口來推諉,更可惡的是,主計總處早在115312日就已經發文建請動支,這份公文卻被卓院長刻意壓制,不予以核定。卓院長口口聲聲說要溝通,做的卻是架空立法院、忽視軍警待遇的行為,一個自居於權力之上、無視法治精神的行政首長,已經完全失去了憲政素養。因此台灣民眾黨在此嚴正要求:第一,行政院長應該立即核准13項新興民生計畫預算,讓人民福利不要再延宕。第二,行政院必須依法補編軍警人員待遇調整之法定預算,回歸法制軌道。

各位同仁,國家機器不應該成為特定政黨的打擊工具,我們要求停止消極怠惰、停止政治操弄,讓憲政體制回歸正常運作,確保人民福祉不受損害,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蔡春綢委員的發言,謝謝。

報告院會,現在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逕付二讀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1案(如下附表),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DW7855036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權違法、恣意踐踏憲政體制,拒絕依法編列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嚴重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架空立法院之立法權。此舉不僅造成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列基礎失序,更導致立法院無從依法審查,嚴重侵害憲政分權秩序。

尤有甚者,民進黨政府不思檢討,反屢屢將未依法編列法定預算之責任,刻意扭曲為朝野對立所致,企圖混淆視聽、轉移施政失能之焦點,其政治操作之明顯,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

為避免國家施政因行政院之消極怠惰與政治算計而陷入停滯,立法院秉持對人民負責之立場,主動釋出善意,於院會提案明確列舉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包括「TPASS通勤月票」、「公勞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國家藥物韌性整備」、「各縣市河川排水整治」等13項具高度急迫性之重大新興計畫,並經表決同意行政院得於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前依法先行動支,以確保民生需求不致中斷。

然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以「公決案非法律案」及「恐使基層公務員為難」等荒謬且悖離法治之說詞推諉卸責,無視主計總處早於115312日即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核示各部會得依立法院決議動支相關預算。卓榮泰院長刻意壓制該公文不予核定發布,致使基層公務員進退失據,更使攸關人民福祉之政策延宕不前。此等行徑,顯示卓榮泰院長以政治算計凌駕專業判斷,將國家機器工具化,對民生疾苦視若無睹。

綜上所述,卓榮泰院長不僅違法失職,且長期藐視國會決議、破壞憲政秩序,自居權力之上位者,其行徑已嚴重不符行政院院長應有之憲政責任與民主素養,墮落失格。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即刻核准各部會動支業經通過之新興民生計畫預算共計718億元,並依法編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軍人志願役待遇調整等法律之相關預算,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確保人民基本福祉,並回復憲政體制之正常運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DW623982 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清龍

主席:依照黨團共識,我們要進行表決。現在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9位委員,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本案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327日 上午112823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進入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非核家園」乃民進黨列入黨綱的神主牌,不僅在野時非理性抗爭要求廢核,首次執政後甚至片面停建核四造成國庫鉅額損失,而後二次執政在蔡英文、賴清德接續主政下,強推「非核家園」入法,能源結構去核化,經十年執政,最終於2025517日賴總統宣布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日前賴總統竟又宣布,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能源政策急轉彎不但引發國人議論,綠營內部也炸鍋。由於民進黨執政後大力推動綠能,惟光電、離岸風電開發過程弊端不斷,官商勾結、毀農滅漁、高額購電費用全民買單,如今光電裝置目標一再跳票,風電國產化鬆綁衝擊本土業者生存,唯一獲利只有綠友友們。再者,為因應能源去核化,民進黨政府重押火力發電,占比達八成以上,其中以天然氣發電為大宗,巨幅增加的碳排量對國人健康造成嚴重影響,遭譏「用肺發電」,今受俄烏、中東戰爭影響,天然氣進口成本飆漲,國內安全存量不足,不僅讓台電、中油2家公司財務雪上加霜,供應問題更引發國安危機。前總統蔡英文曾說:「我們有把握在10年內不會大幅漲電價。」,但能源配比錯誤導致成本上升,蔡、賴二人執政迄今不但調漲6次電價且挹注台電3千億元人民血汗錢的代價。此外,由於賴清德總統宣示重啟核電,以核三廠為例,預估重啟成本可能高達3,900億元。更有甚者,因民進黨非核家園而停建的核四,從計畫投資總額到停工封存及後續燃料棒外運處理費用,將近3千億元的經費全部打水漂,粗估廢核代價約高達9,000億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賴政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無視國家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是穩定的電力供應,盲目推動錯誤的能源政策讓台灣空轉,決策髮夾彎導致兆億元民脂民膏的浪費,實有愧於國人,應給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賴政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盲目推動錯誤的能源政策,讓臺灣空轉,應該予以最嚴厲之譴責,請公決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非核家園」乃民進黨列入黨綱的神主牌,不僅在野時非理性抗爭要求廢核,首次執政後甚至片面停建核四造成國庫鉅額損失,而後二次執政在蔡英文、賴清德接續主政下,強推「非核家園」入法,能源結構去核化,經十年執政,最終於2025517日賴總統宣布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日前賴總統竟又宣布,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能源政策急轉彎不但引發國人議論,綠營內部也炸鍋。

由於民進黨執政後大力推動綠能,惟光電、離岸風電開發過程弊端不斷,官商勾結、毀農滅漁、高額購電費用全民買單,如今光電裝置目標一再跳票,風電國產化鬆綁衝擊本土業者生存,唯一獲利只有綠友友們。再者,為因應能源去核化,民進黨政府重押火力發電,占比達八成以上,其中以天然氣發電為大宗,巨幅增加的碳排量對國人健康造成嚴重影響,遭譏「用肺發電」,今受俄烏、中東戰爭影響,天然氣進口成本飆漲,國內安全存量不足,不僅讓台電、中油2家公司財務雪上加霜,供應問題更引發國安危機。

前總統蔡英文曾說:「我們有把握在10年內不會大幅漲電價。」,但能源配比錯誤導致成本上升,蔡、賴二人執政迄今不但調漲6次電價且挹注台電3千億人民血汗錢的代價。此外,由於賴清德總統宣示重啟核電,以核三廠為例,預估重啟成本可能高達3,900億元。更有甚者,因民進黨非核家園而停建的核四,從計畫投資總額到停工封存及後續燃料棒外運處理費用,將近3千億元的經費全部打水漂,粗估廢核代價約高達9,000億元。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賴政府、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無視國家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是穩定的電力供應,盲目推動錯誤的能源政策讓台灣空轉,決策髮夾彎導致兆億元民脂民膏的浪費,實有愧於國人,應給予最嚴厲之譴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主席:報告院會,羅廷瑋委員發表聲明,對剛才的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之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本案提案說明就不再發言,現在進行大體討論。

依照黨團共識,由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首先請王鴻薇委員發言,洪毓祥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鴻薇:1132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歡迎今天來立法院的很多個團體。民進黨政府重啟核電,出現了一個史詩級的髮夾彎,我們樂見錯誤的能源政策終於可以導正,因為民進黨執政10年,執意一路執行非核家園的政策,對臺灣的能源結構、對臺灣的產業,乃至於對我們所有的民生、民眾的荷包,都產生了非常非常大的衝擊,包括電價飆漲,包括台電虧損累累,包括用肺發電,影響我們國民的健康,浪費民脂民膏,更不要說光電弊案一直在發生。

蔡總統當時推動非核家園,他告訴全部的臺灣人說,10年不會漲電價,但是從2016年開始,電價一路飆漲了6次之多。從2016年的平均2.54元,一路飆漲到2025年的3.78元,漲幅高達48.31%,這全部都是民脂民膏。台電到現在累積虧損超過4,000億,更不要說我們用政府預算增資加撥補也達到3,000億元之多。光電弊案叢生啊!多少的良田、魚塭,現在是山也光電板、海也光電板,然後「綠友友賺飽,台電跌倒」。非核家園政策所造成的種種惡果,難道不應該被檢討?難道不應該面對嗎?

在我們討論重啟核電的時候,前民進黨立委、號稱雲豹小公主的賴品妤委員說:重啟個屁!去年也在我們的議事廳裡面討論重啟,讓核三延役公投,當時的黃捷委員說:誰贊成重啟核三,就要罷免他。包含在座的范雲委員也說:這是國安問題,如果要重啟的話,該罷就罷。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你們用這樣的方式去討論重大公共政策?請問一下,你們現在要罷免賴清德總統了嗎?錯誤的能源政策本來就應該導正,但是這些錯誤必須要有人承認,而我們也應該予以譴責。以上。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洪毓祥委員發言,吳思瑤委員請準備。

洪委員毓祥:1136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來參觀的來賓們。民眾黨黨團對於賴總統在先前磐石會當中宣布核二、核三重啟,打破非核家園神主牌,造成黨內、黨外很大的震撼,但是對於我們從產業結構發展來講,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產業發展需要的是穩定的電力結構,這一次我們又再度回到一個非常熟悉的印象,也就是再一次校正回歸。

今天非核一場空的代價是全民要扛,而賴總統在先前說重啟的理由是因應AI算力的需求、因應低碳電力的需求,但是又告訴我們2032年穩定供應電源沒問題。這是一個非常自相矛盾的邏輯,既然是非常穩定的供電,為何又要再重啟?如果他在當時對於AI發展就已經預估到這樣的需求,就表示電源的供應是足夠的,請問AI是昨天才發生的嗎?上任的時候號稱AI行動內閣,但是我們的產業聽了「會唉」,現在會變成悲哀的行動內閣,絕對不是他的名字「賴」的英文有「AI」,我們就可以AI啊!我覺得應該要好好地思考,如果沒有好的能源結構政策,我還可以送你一個字叫做「FAIL」也有AI,那就叫失敗。

這樣執政黨的政府難道不應該為你過去能源結構的錯誤負責嗎?我們付出了多少代價?包含你必須要用火力發電,我們現在的燃氣跟燃煤的火力發電比例已經來到了81%左右,我們用我們的肺來發電,然後投入再生能源逐年下降,因為一直達不到目標,從20%下修到今年13%,要到2028年才有可能達到20%,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唬爛」,所以我們要提出嚴厲的譴責。

主席:謝謝洪毓祥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最後登記的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1139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在處理的又是一個譴責案,藍白又要譴責了,上週譴責李柏毅召委、這週要來譴責卓榮泰院長,看不順眼的就要譴責,挾怨報復只會譴責,立法院這個會期法案還沒有過幾個,但是藍白一再拿譴責案來當業績,至於提案的內容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非常無奈還是要來打臉跟回應一下。王鴻薇委員說非核家園是臺灣災難,他剛剛手拿版是這樣寫的,提案內容藍白都說停建核四是大錯特錯,難道你們在罵的是封存核四的馬英九嗎?難道你們在批判的是口口聲聲說非核家園是全民共識的朱立倫嗎?難道你們在譴責的是一再強調「核廢沒有處理,憑什麼用核電」的朱立倫跟侯友宜嗎?

今天非核家園上路314天,在民進黨的努力之下,我們的政策目標沒有轉彎、沒有跳票,即便我們邁入非核家園的今天,我們供電的備載容量還是高於10%,臺灣能夠穩健地供電,為什麼你們一再污名化這是錯誤的能源政策?第二,我們面對核電的原則是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要有共識,請問這三項哪一項錯誤了?請問這三項哪一項國民黨、民眾黨不認同呢?重啟核電了嗎?藍白的委員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依據立法院通過的核管法,現在台電在進行的只是自主安全檢查,還要過N關斬N將,不要驟下結論,更不要來獨押核電。

面對國際能源急遽的挑戰,政策要做的是二次能源的轉型,我們要提升建置儲能設施、要優化電網韌性,但是藍白都不支持,我們全面來推動能源多元化,核電只是其一並非唯一,不要再倒果為因、不要再污名化正確的能源政策。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我們依照黨團共識開始進行表決。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開始進行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提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09位,贊成60位,反對49位,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本案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5327日 上午114356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二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林淑芬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賴清德總統日前正式宣布,因應AI時代與經濟發展,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顯然賴政府已預見到現行去核化的能源政策根本無法滿足產業用電與淨零要求,然而事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雖說總統拋出重啟核電論述前有與行政團隊充分溝通討論,事後經濟部及台電亦表示相關重啟評估採取「平行進行」策略,以爭取時效,但卓揆卻又重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似有意技術性卡關,而執政黨民意代表甚至在選舉考量下發言捍衛「非核家園」,諸多與重啟核電背道而馳的言行,反讓外界更加疑惑賴政府承認錯誤、回歸科學的務實調整能源政策仍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的束縛,恐讓評估流於形式,再次虛擲公帑。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能源已被各國視為攸關數位主權與國家安全的戰略資源,要求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提出『重啟核電以因應AI時代經濟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案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提出「重啟核電以因應AI時代經濟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請公決案。

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賴清德總統日前正式宣布,因應AI時代與經濟發展,將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廠。顯然賴政府已預見到現行去核化的能源政策根本無法滿足產業用電與淨零要求,然而事後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雖說總統拋出重啟核電論述前有與行政團隊充分溝通討論,事後經濟部及台電亦表示相關重啟評估採取「平行進行」策略,以爭取時效,但卓揆卻又重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似有意技術性卡關,而執政黨民意代表甚至在選舉考量下發言捍衛「非核家園」,諸多與重啟核電背道而馳的言行,反讓外界更加疑惑賴政府承認錯誤、回歸科學的務實調整能源政策仍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的束縛,恐讓評估流於形式,再次虛擲公帑。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能源已被各國視為攸關數位主權與國家安全的戰略資源,要求行政院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提出『重啟核電以因應AI時代經濟發展』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現在謝衣鳯委員發表聲明,對於剛才的表決與國民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依照黨團共識,本案提案說明就不再發言。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請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

首先請邱慧洳委員發言,陳培瑜委員請準備。

邱委員慧洳:1146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大家好。民主進步黨的非核家園這一塊神主牌曾幾何時改成叫做擁核家園?現在看來廢核四、小英總統將非核家園入法,還有賴清德總統去年514號宣布臺灣進入非核家園,這些動作如今看起來格外諷刺。

我們曾經以為民主進步黨對於非核家園的堅持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結果搞了半天,今天答案揭曉是一路走來有始無終,我們以為終點是非核家園,結果終點居然是重啟核二、核三,真的讓人家笑著笑著就哭了。這一開跟一關之間,請問要浪費多少時間成本、精力成本、行政成本?不是很缺衛生紙嗎?不是很缺糕點沒錢買嗎?但是民脂民膏卻可以花費在這裡。

賴清德總統,你知道白海豚會轉彎,在我們的眼裡,你也會轉彎,你這麼一轉彎浪費多少民脂民膏?一開一關之間,請問你有沒有顧慮到國人看到你們的雙標?一開一關之間,請問你有沒有看到國人滿頭問號,不知道為什麼又要重啟?一開一關之間,你有注意到你們綠營內部已經炸鍋了嗎?一開一關之間,你有看到青鳥側翼已經崩潰了嗎?一開一關之間,你有看到環保團體在抗議嗎?這不就是你們的鐵票嗎?

到底為什麼要重啟,我們來追根究底,是因為臺灣缺電嗎?你說沒有,可是每次到夏天的時候就是跳電、停電,人民認為這叫缺電,但是你們說沒有,只是小動物、小松鼠到處橫行,不要再拿小動物、小松鼠出來背鍋了,小松鼠雖然沒有人權,但是牠有動物權,牠們也是會抗議的,到底是什麼原因呢?電力即算力、算力即國力,在AI的浪潮之下,也許賴清德總統看到不得不向現實妥協,但是妥協太慢了,這一開一關浪費多少民脂民膏?

所以我們在這邊呼籲賴清德總統,你重啟核二跟核三的同時,你要跟國人道歉,這一段時間,我們吸收了多少空污、用肺發電,你要跟國人道歉,我們強力要求,而且我們也要求卓院長應該要來這裡專案報告,告訴我們你的能源政策,謝謝。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羅智強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培瑜:1150分)主席、各位同仁早安。我想要說我現在手上3張討論事項的提案有多麼的荒謬,在野黨正事不做,淨幹一些壞事,他們做了哪些壞事?過去四個會期,我想我就不再多說,但今天3個提案莫名其妙。我們來看一下民進黨今天提出的提案有哪些?我們想要把國安法案從程序委員會交付委員會,但是我要跟大家報告,到目前為止,國民黨非常害怕,到中國去要事先申請、事先報備,回來之後要事後報告,到現在不敢面對。我也想請問一下,民眾黨團換上了新的立委之後,你們的態度又是什麼?到今天為止被擋了877次,這877次就是藍白面對中國的態度、這就是藍白面對臺灣民主自由的態度。

接下來,我要說總預算送進來立法院,到目前為止已經209天了,一樣卡在程序委員會,這就是藍白幹的好事。我再說一次,請藍白的立委告訴全臺灣人民,為什麼不敢通過國安法案?為什麼不敢通過總預算?為什麼不願意討論?再說到昨天國防及外交委員會審查軍購特別條例,只有兩條送出去,其他必須要交由黨團協商。我要說海馬士到今天為止,只剩下3天了,如果3天之後沒有辦法付款,所有的程序要再從頭來過。請問這個責任,藍白你們敢擔嗎?

從總預算、國安法案,到國安特別條例,都是藍白用力阻擋,我要拜託全臺灣人民,我們等一下要表決,會看到的是民進黨將不會支持今天所有的提案,為什麼?我們當然支持專案報告,我們支持所有事情都要公開討論及實質的進行,但是我可以預估未來當卓院長來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的時候,藍白就是極盡的羞辱、極盡的造謠,再剪出短影音,這就是他們想要叫卓院長來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的原因。我要再次強調,民進黨團支持專案報告、民進黨團支持專案報告,我們等一下即將要反對的是藍白不負責任的造謠、抹黑的資訊,還有不願意對臺灣人民負責的總預算、國安法案及軍購特別條例。

最後,我要請韓院長主持公道,現場有一位不是立法委員的人坐在旁邊,等一下也會按表決燈,他叫李貞秀女士,我要呼籲這些應該才是立法院要處理的事情,而不是在每一個禮拜的院會阻擋民進黨團的議程,然後通過莫名其妙的討論事項和報告事項。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培瑜的發言。

接下來,最後一位發言是羅智強委員,請發言。

羅委員智強:1153分)動物農莊裡有兩頭豬,一頭叫做雪球,另外一頭叫做民進黨,抱歉!口誤,叫做拿破崙。這兩頭豬都當過領導者,雪球有一天告訴大家:動物農莊缺電,我們要蓋風車發電。拿破崙很生氣跳出來說:牠說什麼?雪球是兩腳獸的同路人,雪球是動物農莊的叛徒,我們要處死雪球、把牠趕出去。於是拿破崙當了領導人,一上來3個禮拜宣布我們要蓋風車,因為動物農莊缺電了。這個故事不是羅智強編的,這是1945年世界頂級知名的作家喬治.歐威爾寫的《動物農莊》裡的場景,穿越時空啦!歐威爾也打臉了民進黨啊!來看看何其相似

國民黨從國家能源發展長遠的角度,我們不斷的告訴民進黨,核能必須作為能源的選項、核能不能廢,民進黨怎麼說?今天黃捷說:核廢料放徐巧芯家。今天范雲說:誰敢挺核就罷免他。民進黨最愛講中共同路人的沈伯洋,我要問問他,民進黨說什麼叫中共同路人啊?來了、來了,不好意思啊!賴清德說要重啟核二跟核三,了不起啊!鼓掌啊!民進黨鼓掌,快點,鼓掌,來、來,鼓掌,了不起啊!我就要來問問我們親愛的民進黨,我請問黃捷,核廢料要不要放到賴清德家?放賴清德家,好不好啊?我要問問范雲,賴清德要不要罷免啊?罷免好不好啊?我要問問沈伯洋,賴清德是不是中共同路人?迫害臺灣啊!

我要跟各位說一句不客氣的話,今天國民黨當然樂見、樂見啊!今天民進黨迷途知返,回到國家長遠發展的路上,願意重啟核二、核三,但是抱歉啊,卓榮泰院長來報告一下嘛!我是人,我反核,現在民進黨不反核了,還是不是人啊?謝謝大家,謝謝。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我們依照黨團共識開始進行表決。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提議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0位,贊成60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本案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2026327日 上午115742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三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10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柯建銘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交付黨團協商。我們現在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上午的會議進行到此為止,下午2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