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47日(星期二)9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垂正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古秀妃

繼續開會

主席:卓院長、各位列席的閣員,早安。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始開會。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要進行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第一位蘇巧慧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

2005年行政院將老人住宅政策整併進入整體住宅政策後,2007年刪除原老人福利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實際需要,辦理下列事項:(第二款)專案興建適合老人安居之住宅,並採綜合服務管理方式,專供老人租賃。(第三款)鼓勵民間興建適合老人安居之住宅,並採綜合服務管理方式,專供老人租賃。」當時政府認為不應再強調「老人住宅」這種隔離式產品,而應推動「全齡住宅」或「通用設計」,其利益良善,也因法律之修正,2008年各政府亦停止相關促參方案等。

目前在法律上,對於老人的居住保障,僅有《住宅法》第4條將65歲以上老人列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一,強制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給這些弱勢族群等,對老人的居住保障範圍涵蓋率低。此外,即便老人在社會住宅中有較一般有較高的出租比率,現行規定最多只能住12年;然而,假設以65歲起租的老人,在屆滿12年時已高齡77歲,調查顯示僅約1成房東願意租給老人,導致無房產的老人易淪為無法可住之狀況。

另一方面,即便政府已停止開辦老人住宅,但近年來部分業者已自行興建,核心差異在於從社會福利、僅依賴租金收入難以回本的商業模式,轉向銀髮產業,經營者與醫療、保險、飯店業合作,利潤來自於後續的健康管理、頂級餐飲、旅遊規劃等服務,再加上部分長者觀念轉變,比起依賴子女扶養,他們更追求社交與尊嚴,甚至主動追求揪團養老等,部分人社會觀念已有明顯改變。

以上為老人居住兩極現象,此外,中間仍有一大部分中間族群,屬於有產權、但現金流有限的中產階級,比如目前65歲以上人口數達到467萬人,其中約有98萬人、達21.0%為獨居;另同一戶籍中有265歲以上老人,且無64歲以下者之「老老照顧」老人人口達約52萬人,占比11.1%。若觀察其居住宅現況,有超過55萬名、11.8%老人住在無電梯公寓,其中又有13萬人獨居、6.36萬人處於老老照顧,其中又高度集中在雙北地區。

DW4783986

住在無電梯公寓老人數

獨居比例

老老照顧戶數

全國

55萬人

13萬人

6.4萬戶

新北市

14.5萬人

3.2萬人

1.6萬戶

DW3707653 北市

11.8萬人

2.8萬人

1.3萬戶

相較2007年法規修正老人人數為234萬,2025年老人467萬已為過去之一倍人數,佔總人口比更是從10.0%成長至20.1%。在未來的推估,老年人口數雖到2050757萬人為高峰,但整體佔比成長的趨勢至國發會預估至2070年,老年人口已佔比到46.5%,並沒有停止成長的趨勢,因此,老年居住以及相關服務推展,將是我國未來的重要課題,且政府資源有限,不應僅以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待,透過政策引導相關產業發展,公私協力健全老人居住服務量能及品質。

以下建議,建請行政院偕同相關機關研議並回覆:

1.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族群之長者,政府應持續提高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量能,協助其能夠安心終老,請說明相關進度及未來規劃;此外,政府應研議租屋市場更願意提供長者租屋之誘因,比如修正所得稅法,租給65歲以上長者房東,其租金所得稅免稅額度再往上調、又或鼓勵保險業者開辦租賃保險,若有承租人死亡之環境清潔與復原、修繕補助等相關費用予以理賠等措施等,全面減少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族群「租不到」的困境。

2.在商業市場中,民間已開始興建高齡友善住宅,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六章「老人住宅」專章相關規定在2007年刪除老人福利法、2008年各地方政府停止促參後已廢止,市場上標榜銀髮宅、高齡宅等住宅,在建築規則依一般住宅規範及部分,並視樣態及規模依無障礙建築物之規範。雖無障礙住宅亦可提供老人居住,但並不完全是針對高齡者特殊需求設計之建築類型(比如室內照明、地板防滑、跌倒偵測、遠距醫療、緊急通報系統等軟硬體設施),如何做到設備完善預防老人受到傷害,以增加其健康餘命,行政部門應就老人住宅之需求重新釐清,並就相關規定再次盤整,或提出高齡友善住宅設計參考手冊等方式,做為政府或民間興建之參考依據。

3.另為避免前述老人住宅形成「孤島」,請研議參照新加坡海軍部村落(kampung admiralty)「垂直整合、在地安老、多機能規劃」的概念,在園區裡同時提供安養、照護與護理功能,並且納入跨代共融與功能多元服務避免造成社會隔離等,提出對地方政府及民間之相關獎補助案。

主席:接下來請本日登記第二位沈伯洋委員質詢。謝龍介委員,請準備。

沈委員伯洋:91分)謝謝主席。一開始有請院長跟陸委會,謝謝。

主席:麻煩請卓院長、陸委會備詢。

卓院長榮泰:沈委員早。

沈委員伯洋:院長早。一開始開宗明義當然還是要講一下總預算,在野黨提到有可能有機會審查,但是我們也還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畢竟從去年8月法定的日期到10月被提出覆議,一直到現在已經非常多天了,有預算才有辦法做事。軍購有幸在上個禮拜已經開始被討論,被討論之後現在比較麻煩的地方就是原定這一個禮拜要開始協商軍購,結果現在國民黨黨團提出要延到415號,也就是習鄭會之後,當然我覺得這個會有點瓜田李下的問題。如果我們要等到鄭麗文主席跟習近平會面之後,才可以討論軍購的項目,無疑不就是在等著中國的首肯,你才可以來討論軍購的內容。我今天想要聚焦在看到報載鄭麗文今天早上要出發,所以我第一個想問的事情是,目前來講,我們可以看到裡面有提到,這個是對方的邀請,現在看起來內容、新聞安排都是由北京來規劃跟主導。在訪期間一定需要一個法律的框架,我認為不管習鄭會有發生還是沒有發生,最後他們見面之後,一定是希望再度提出原來的法律框架,即兩岸同屬一中、堅決反對臺獨,這個一定是他們要的法律框架。但我現在在意的是中間的細節,因為一直以來公務人員一旦要到中國都要經過陸委會及內政部聯審會同意,行程要公開透明才能夠過去。我在前兩年提出國安法修正,認為立法委員如果去……立法委員可以去嗎?可以,但是他一旦去了,他的行程也一樣要公開,需要經過聯審會,讓國人知道到底去談了什麼。現在這個法案已經被擋了八百多次,院版現在也提出來了,不管是我提的版本還是院版提的版本,其實並沒有討論政黨的主席去的話,該怎麼辦?理論上,一個政黨的主席,尤其是在國會握有重要席次的主席,他可以跟黨團一起開會、他可以告訴他的不分區立委,有什麼事情是他在意的,但是政黨主席一直以來並沒有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之內,所以就變成他說去就去,說回就回,不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之內。第一個、我想問一下陸委會,我知道陸委會的能量從前年開始被砍預算,本來就沒有太大的執法能量,也只是被動的,比如公務人員要過去、回來要回報都得上去系統填與經過聯審會等各式各樣的程序。現在政黨主席不在我們的規範範圍之內,我們要怎麼知道他去了到底談了什麼?難道就只能根據他們現在新聞的報導、有跟去的媒體?媒體還是被控制的,所以我們陸委會要怎麼去控管這件事情?

邱主任委員垂正:是,謝謝沈委員關注這個問題,對於政黨的代理人或是有真正政治影響力的人赴陸要不要管制,我們曾經有很多討論,包括我們這次送來的行政院版,第一次把立法委員送來這邊做規範,把他放在特定人員來審查,以及我們也在這次的修法裡面,有把所有的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黨、政、軍都必須公開揭露,這個都是過去所沒有的,也是要來確保有關我們的公務人員跟公職人員赴陸,經過透明化來防範,一方面是提醒、對內提醒,你可能會有被滲透的風險;二方面就是讓大家都知道我們的公職人員到中國大陸去幹什麼,這個也是希望達成一個民主防衛機制。

我們要強調剛剛委員提的這個方向也是我們本來要立法,但是怕說規範的實在……因為我們臺灣的政黨很多,什麼是有政治影響力的這些人物或是政黨代理人,這方面我們曾經有一度想要這麼做,但是後來考慮規範太多,所以想說下一次再提出來,我們很支持委員的提法。

沈委員伯洋:對,因為我的建議就是說,確實政黨是多,所以或許是對於有沒有在國會握有一定席次的政黨納入規範,這樣的話也比較符合比例原則,我會問這個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理由就是因為最近爆發徐春鶯的案件,徐春鶯的案件很特別,以往我們所關注的是,比如中國把手伸到我們的立法院或者中國把手伸到我們的公務機關,這是不分政黨的,大家都有可能被滲透,被滲透的其實都是被害者。所以當民眾黨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對我來講,我覺得民眾黨也是受害者,對不對?就是它畢竟被滲透,當然對於滲透它怎麼處理是民眾黨黨內的家務事,但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因為剛剛講的是國民黨,民眾黨一樣也是在國會握有重要的席次,如果中國今天是把手伸到政黨內部的運作,然後政黨內部再去要求不管是他的公職人員還是黨務人員為特定的行為,這個理論上也應該要被規範,但我們現在反滲透法能夠用的武器其實沒有很多,反滲透法我們現在能夠真的來調查的,我看到在這個案件比較明顯的可能就只有第五條遊說的部分,就是說,如果我今天滲透的來源透過比如徐春鶯,徐春鶯再去接觸比如立法委員,這個可能就構成一個遊說的行為,但這個東西也不好調查,因為我們在前階段可以知道徐春鶯有沒有去接觸我們這邊的人員,因為遊說在理論上他要登記,但是在前階段比如滲透來源跟他的關係,要不是這一次有調查、有微信的紀錄等等之類的,我們永遠不知道這一個滲透來源跟他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回到剛剛鄭麗文的例子其實也是一樣,我們的滲透來源跟鄭麗文有沒有談什麼?這個我們也不知道,就是我們沒有辦法有一個充足的法律規範在事前來做預防,所以在這邊我想問的就是,在這個圖裡面,滲透來源他有接觸徐春鶯,這個部分是目前我們的檢調看起來有被證明的事情,裡面他也有提到,徐春鶯又說,他本來要找國民黨的哪一個立法委員,我這邊就不點名,他說他要去找,只是他後來沒找而已,他一旦找了,他就符合後半段,就可以用反滲透法第五條。

一模一樣的情形,現在鄭麗文主席所握有的權力,絕對比徐春鶯要來得更大,他現在到中國很明顯的一定會接觸到中國的黨政軍,所以他跟滲透來源之間這一個紅色的箭頭,我畫虛線,因為我們不知道他要談什麼。接下來,如果他回到臺灣,他接觸國民黨的黨團、接觸國民黨的立委,然後跟他們講說:好,現在軍購應該要怎麼處理,又或者去告訴他,我們應該推什麼法案,這不是沒有前例。之前我們有一群立法委員到中國去,回來了以後,臺企聯作為一個代表就出來講說,他認為反滲透法需要被修正,所以當我們今天這兩個框架:一個是現在已經發生的案件正在被調查;一個是今天都已經要發生了。如果我們前面這一個預防機制沒有確立的話,那我們沒有辦法知道滲透來源跟鄭麗文主席之間的關係。回過頭來,就算我們看到他回來跟臺灣的民意代表說軍購應該要怎麼做、其他法案應該要怎麼推,就算有後面這個藍色的箭頭,當前面的紅色箭頭沒有辦法被證明的時候,其實反滲透法也一樣無用武之地。其實剛剛陸委會也表達了立場,當然現在修法連前半段我們認為沒有爭議的都還沒有過,但後半段我們是不是應該來研擬要有怎樣的方式讓前面這個可以透明化?就像我剛剛提到的,如果握有一定席次、具重要影響力的政黨,其主席或副主席去跟滲透來源接觸的時候,照樣也應該跟我們的軍警人員、重要公務員一樣,要有一個聯審會的機制,不知道陸委會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沈委員對於反滲透法的關心,尤其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資助相關證據,過去真的比較難舉證出來,所以滲透行為就不太容易成立,當然違法行為是有,但加上滲透行為才能在司法上構成那個要件。針對這個部分,陸委會也針對過去實施以來的情形,我們找了很多審判案子的法官及檢察官一起來研修未來反滲透法在舉證方面是不是能夠有更快速、更具體的證據,以及如何解決他們在執法、在查處當中遇到的困難,我們正在研究如何再提出一個更實用的反滲透法,來確保國家安全。

沈委員伯洋:對,這個就是……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補充,接受中共的任何指示、委託或者贊助行為,當然除非公開而無法查證,但是身為一個政黨的代表人或是具有實質政治影響力的人士,用公開的方式與中共接觸,難免必須受到高強度的監督,尤其是國人跟媒體,我們也希望所有這樣進行監督的人,都能以國家為念。過去我們曾經想做一些修法,但是只侷限在立法委員的身上就已經遇到相當大的阻礙,這是預防性的修法,如果未來或是這一次有任何不法行為明顯的發生,政府就不會是預防性的修法,而是要以災後重建的方式來重建整套強而有力的法律規範,這樣才能確保國家的安全。

沈委員伯洋:謝謝院長的這一個態度,我覺得尤其不管是我們的總預算或是我們的軍購,其實現在對我們國家而言都是重中之重,但一直拖延到現在,我們的國防也已經出現了空窗,如果我們今天還要去看對方的臉色,然後去決定我們要怎麼去構築我們的防衛系統,這個真的會滑天下之大稽。當然我也建議針對我們前階段的檢驗,有時候聯審會在檢驗的時候,可能看的是他公開的行程,他可能見了誰,然後我們去告訴他風險,但這個內容也可以再度加強,比如鄭麗文去之前,其實之前就有國共論壇嘛!本來有可能是發聲,後來變成國共論壇、後來變智庫交流,在這個智庫交流裡面就有提到他們想要醫療的合作、想要AI的合作、想要我們防災減災系統的合作,國共之間要合作這些,不管是醫療、AI還是我們的防災系統,其實很多都跟國家機密有關,甚至跟國人的隱私有關,結果這個在前階段舖陳的時候,他就已經把這樣的城市交流擺在裡面,假設以後就算政黨代表能夠納入到聯審會的審查,我們也應該要告訴他如果前面已經發生這些事情,你去談的時候,在哪些地方有可能會觸法、有哪些東西是我們國家要避免的,我認為這個都是重中之重。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要快速的問內政部,不好意思。

主席:麻煩請內政部備詢。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沈委員伯洋:部長好。我想要快速的詢問關於災害協作中心的問題,目前我們要成立災害協作中心的機制,前陣子因為花蓮發生光復鄉的事件,全國有很多志工到那邊去,如果按照本來志願服務法的規定,畢竟志願服務法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它也不符合裡面的定義,但是志願服務法的規範有包含民防、義警等等之類的,這個又跟內政部有關。對於這種臨時但是其實又需要指揮的,目前來講我們有防災士、有本來之前講過的應變中隊(T-CERT)等等之類的,我們應該要怎麼去建立?這個災害協作中心的概念如果要放到整個防災系統裡面,對於臨時來的志工、對於替代役、對於義警警消,現在整個內政部規劃的大方向大概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了?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於災害防救法防災協作中心的部分,現在已經報院審查,也就是說,未來在鄉鎮區公所的層級裡面,防災協作中心會有主任秘書或秘書等屬於文官層級的來擔任災防時候的指揮官。如果是包括替代役或是其他志工團體的話,未來可以附在這些防災指揮中心裡面,一起做防災協作的工作,但是他們的工作內容大概不涉及最緊急的救援跟搜救的工作,而是後續的,譬如收容、安置、撤離等等這些。目前的規劃是這樣的方向。

沈委員伯洋:好。我現在看到各地民防的工作越來越強調資安,我相信資安當然本來是數發部主責……

劉部長世芳:對。

沈委員伯洋:但是這個方面跟內政部民防整個系統訓練的合作上,要怎麼把資安加進去?這個問題等到我到內政委員會的時候再來做深度的詢問。

劉部長世芳:沒有問題,我們會來努力。

沈委員伯洋:謝謝部長,謝謝院長。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質詢,謝謝卓院長跟相關部會首長備詢。

報告院會,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來自臺北市大安高工的同學們,我們掌聲歡迎。

接下來請謝龍介委員質詢,鄭正鈐委員請準備。

謝委員龍介:917分)院長,我請卓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謝委員好。

謝委員龍介:卓院長,辛苦了。

卓院長榮泰:不會。

謝委員龍介:5年前發生了一個事件,美國叫做稜鏡計畫,就是德國的總理被美國監聽,這件事你聽過吧?

卓院長榮泰:稍微有印象,不是很了解……

謝委員龍介:如果你跟賴總統的電話被美國監聽,這樣適當嗎?

卓院長榮泰:對於總統跟我們政府人員通訊的安全,我們相當注意……

謝委員龍介:有適當嗎?

卓院長榮泰:任何一個國家去監聽其他的人都不適當,甚至在國內非法的監聽也是不法的。

謝委員龍介:是,所以針對大陸對我們的滲透,我們有法律在調查、來防止。

卓院長榮泰:是。

謝委員龍介:畢竟兩岸分治的過程中,我們過去也對他們做很多滲透,滲透他們拿到情報,這個攻守包括你在做外交的時候都很困難,已經延續80年了,所以有時候不要「牛牢內觸牛母」、批評在野黨如何云云,應該要一致對外、要一致對外。

卓院長榮泰:政府站在國家安全的角度,互相提醒、三申五令、再三提醒是應該的。

謝委員龍介:我懷疑難道是你跟賴總統的電話被美國監聽,要不然我們在買軍火的時候,我們是買家,他是賣方,怎麼我們都不曾出價呢?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委員不知道國防部的辛苦。

謝委員龍介:再來,如果被人家滲透,如果美國對臺灣特定的人一次補助都好幾千萬,這要查,這是不正常的,要不然他怎麼不來補助謝龍介、怎麼不來補助卓榮泰,對不對?明明我們是賣方,買賣的時候,為什麼我們都沒有人出價?我很懷疑,所謂「關門著閂,買物著看」,對不對?我們拿這麼多錢……

卓院長榮泰:包括軍火買賣,價格都有談好。

謝委員龍介:我們花這麼多錢,應該買得比人家好才對。我們買的價格在國際上都偏高,我同意,因為我們比較困難,從其他國家也很難採購到,來源有限,貴一點是合理的。賣給別人1億,賣給我們1.5億,我都同意,加50%80%,我也同意,但是不要加200%300%,這太難看!

卓院長榮泰:要合理,我們要爭取合理的價格。

謝委員龍介:關於太陽能的事情,我覺得你們最近處理得不好、我覺得你的態度不錯,而你們經濟部說太陽能、魚電共生,但我說這是魚死電生,當時還說要告我,事後證明就是魚死電生,你們現在要來解套,說不用養魚了,太陽能能做就好,即現在發生問題了,而你現在是要讓它就地合法嗎?

卓院長榮泰:並不是都不用養魚了,也還是要養魚,只是換一個專業的方式跟團體來養魚。

謝委員龍介:這已經是違法的東西了,你知不知道他們不用查了、檢察官也不用查了,因為大家已經不用養魚了,行政院也說不用養魚,沒關係。

卓院長榮泰:請委員弄清楚,行政院包括農業部都不是這個態度,而是未來可以交給專業的漁民跟團體來養魚。

謝委員龍介:請你們要說清楚,不然地方的民眾是很不諒解的。

卓院長榮泰:要再溝通、要再說明。

謝委員龍介:包括已經簽約的,結果人落跑了,造成漁民現在無法收錢,地主的租金也拿不到,這個問題你們要重視啦!

卓院長榮泰:就是看到這個現象才開始有改進的方式。

謝委員龍介:你們也不去查……

卓院長榮泰:有查。

謝委員龍介:臺南市地檢署只查一件,但光這一件就涉及圖利91億,變成後面都不敢查了,因為越查越難看。

卓院長榮泰:要查清楚!

謝委員龍介:好,這是你的態度。這兩年來,我在這裡對你這樣的態度已經肯定過好幾次,但仍是沒有進度,你有態度,但下面沒有進度,你要還給南部鄉親一個公道啊!不是嗎?

卓院長榮泰:好,養魚的部分是交給專業來處理;不法的部分,法務部絕對會徹底的查!

謝委員龍介:我肯定你,但你還要再跟法務部交代一下。

卓院長榮泰:好,我會再特別召開一個會議來處理。

謝委員龍介:再查出一件來讓我們看看啊!

卓院長榮泰:不是一件,而是所有不法的我都希望可以予以打擊。

謝委員龍介:你明明知道有很多件,還不追查下去嗎?我真的很急,我在這裡等兩年了!

卓院長榮泰: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

謝委員龍介:之前涉及圖利91億的那一件,是蔡英文的人查到的,並不是你上任後查到的,你一直說要查,說了兩年卻是一件都沒有!

最近我對你稍微有一點意見,就是我們立法院通過的中選會人事案,為何你怎麼不發給他們聘書?我跟你說,這樣下去社會對你不諒解,而且你這樣還會害到賴總統,他的滿意度本來還不錯,雖然沒有上去,但是也沒有掉下去,對於他們的聘任你可以有意見或者是你要再補提名,都可以啊!既然人事案已經通過,你卻在賭氣,這樣不好啦!以你的高度……

卓院長榮泰:委員應該知道原因吧!

謝委員龍介:以你的高度不需要這樣做啦!

卓院長榮泰:原因是什麼委員知道嗎?

謝委員龍介:原因就是「牛圈裡鬥母牛」,這是依法通過的。

卓院長榮泰:你怎麼可以說這是「牛圈裡鬥母牛」?這是我跟韓院長說的話,哪有「牛圈裡鬥母牛」?

謝委員龍介:你說韓院長有答應,但他要怎麼答應?他是院長,他在主持上希望可以周全,但每一個立法委員是獨立行使他的意志啊!

卓院長榮泰:黨團跟黨團也有說過、也都有拜訪過啊!

謝委員龍介:如果照你現在這個做法,我現在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卓院長榮泰:互相尊重就可以了。

謝委員龍介:這七個我們都予以通過,結果你卻只聘那三個,剩下的四個你卻沒發聘書給他們…

卓院長榮泰:我絕對不會這麼做。

謝委員龍介:你現在的做法就讓我覺得你會這樣做。

卓院長榮泰:我絕對不會這樣做。

謝委員龍介:不需要啦!你是行政院長啊!我是立法委員……

卓院長榮泰:你沒給我機會,你怎麼知道我會怎麼做?

謝委員龍介:你是中華民國最高的行政首長,搞這種有的沒的,不好看啦!

卓院長榮泰:委員,若立法院不講信用,貴黨去外國又如何談所謂的尊重呢?

謝委員龍介:院長,我跟你說,這樣很難看啦!我是給你良心的建議啦!

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我也有說我要補提名啊!

謝委員龍介:沒有對跟不對,難看啦!難看啦!

卓院長榮泰:很難看啦!

謝委員龍介:沒有對跟不對……

卓院長榮泰:有……

謝委員龍介:你是最高行政首長,心胸要寬大……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要補提名啊!

謝委員龍介:你如果心胸不夠寬大,讓人家覺得你是「雞腸鳥肚」,枉費你在這裡做了兩年的行政院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再補提名三個,你同意嗎?我再補單,可以嗎?你都不針對問題啊!

謝委員龍介:我怎會不同意?你儘管提名啊!

卓院長榮泰:可是你們有人不讓我提啊!

謝委員龍介:提名權是你的,你卻問我有沒有同意。

卓院長榮泰:好,我就馬上提喔!

謝委員龍介:你這樣講,我是不好意思回應你啦!

卓院長榮泰:好,這樣我馬上提名喔!

謝委員龍介:提名權是你的嘛!

卓院長榮泰:好。

謝委員龍介:你就照程序來,我們照程序來審查,已經通過4個,你聘任人家就好了啊!

卓院長榮泰:我們說好七個人,你們卻只有通過四個,這樣你還有話可以說?

謝委員龍介:你如果不聘,那是你家的事情,跟我也沒有關係。

卓院長榮泰:做人不可以沒有信用到這種程度……

謝委員龍介:那是你個人的信任問題……

卓院長榮泰:這是你的個性嗎?

謝委員龍介:我是很尊重你,但是我是說我認為這個事情不宜啦!

卓院長榮泰:你要說原因啊!

謝委員龍介:不適當啦!

卓院長榮泰:對啊!不宜,非常不宜啊!

謝委員龍介:不適當啦!

卓院長榮泰:講好七個人的名單,你們才通過四個,這是欺騙,你知道嗎?

謝委員龍介:我跟你說啦!兇拳不打笑臉人,你先釋出善意,哪有兩個人都同時伸出來?沒有那種同時伸出來的。

卓院長榮泰:有,都已經講好了!

謝委員龍介:你是心胸很寬大的人,你是有權力的人,糖果、餅乾都在你家的冰箱,要由你先釋出善意啦!我跟你說,你要不要做也不重要,我現在要請教你,你去日本拚外交,我跟你說,我是很肯定你,你也是採取賴總統之前當副總統時那種低調的方式,這樣很好,這是一種突破。針對中華民國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跟外交部長,中日在建交的時候有一個默契,就是你們4個人不能去,你可以去做突破,照理講是很好,可是外交部的突破為什麼要你自己出錢?我覺得很漏氣,這是國家要為你出錢,為什麼你還要去包機?

卓院長榮泰:因為今年的預算被立法院刪了很多,行政院沒有多的預算可以支出這筆錢。

謝委員龍介:不要說沒有多的預算啦!

卓院長榮泰:我如果用公款,我回來以後各位也會有很多意見,不是嗎?

謝委員龍介:外交部沒錢嗎?林佳龍就可以來來去去。

卓院長榮泰:你們會說我們沒有這個計畫,我們為什麼可以支出這個預算。

謝委員龍介:你為臺灣在拚外交,你就已經很委屈了!

卓院長榮泰:這個沒關係,委員如果有體諒,我感謝,就是歡喜做、甘願受,沒問題。

謝委員龍介:第一,我是體諒;第二,我覺得你去那裡很沒有尊嚴,日本人沒有照講的做,這樣很沒意思、真的是很沒意思,如果不要的話,他就跟你說:我們首相不能跟你同框,我們沒辦法、我們很為難。只要坦白說就好了,可是放你去,你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首長,去日本卻遮遮掩掩,回來時也遮遮掩掩,來立法院的時候被人家問這兩百多萬你要不要出。

卓院長榮泰:我在公開場合、一個有四萬人的地方看那場比賽,這是公開的。

謝委員龍介:這樣喔?

卓院長榮泰:是。

謝委員龍介:這樣算很光榮,那你回來就不要說是外交突破。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說啊!我是說突破捷克的防線,比數是140,只突破捷克的防線而已啊!

謝委員龍介:你們的閣員每個都喇叭吹得很響,說這是一個很重大的外交突破,我很清楚啦……

卓院長榮泰:我有這樣講嗎?我有這樣講嗎?

謝委員龍介:院長,外交本來就不好做……

卓院長榮泰:是啊!

謝委員龍介:外交有很多是要秘密、私底下進行,而且委屈要可以求全啦!如果委屈卻不能求全,那就不如不要了,如果像你說的這樣,要去一個有四萬多人的地方看球賽,像東京的巨蛋跟西武的巨蛋,現在我們臺南的林安可去那裡打棒球,表現也不錯,你有要再去看他一下嗎?如果有四萬多人,那就很滿足了。

卓院長榮泰:如果是國家的球隊去比賽,我們會爭取各種的機會去為我們的國家隊加油。

謝委員龍介:我跟你說,當然這一次日本人對你的虧欠,我們是希望有一天他們可以彌補。

卓院長榮泰:這個是委員誤會啦,沒有這種事情。

謝委員龍介:應該要彌補,不然你洗臉我們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這個我是看不下去。

卓院長榮泰:日臺雙方的關係現在是很好的,不需要彌補。

謝委員龍介:像我的日本朋友來,我也是跟他說,我說:你們這樣很沒意思,你們怎麼可以搞出這個?不然你就乾脆不要讓我們去、不要答應我們去啦!對不對?像當初賴總統當副總統時要去參加安倍首相的家祭,那也是在岸田首相同意之後,他們就安排嘛,然後賴副總統就很低調地去,他確實有參加到,如果他去了以後連家祭都不能參加,鼻子摸一摸又回來,那就很漏氣了,對不對?像你這一次去就是這樣嘛!

卓院長榮泰:我有看到啊!

謝委員龍介:你看到什麼?

卓院長榮泰:看了一場全程的比賽啊!

謝委員龍介:你有看到誰?瞞者瞞不識、識者不能瞞,話點到就好了,外交是不需要在這裡現出腳底皮給人家看。

卓院長榮泰:是,委員體諒就好了。

謝委員龍介:你說有體諒就好,我是一定體諒的,因為我了解內幕,但是不需要這樣,有時候該爭取的就要爭取啦!

卓院長榮泰:希望以後的人會用更多的方式跟機會、用更好的方法去。

謝委員龍介:再來,我要談現在的一個民生問題,你們這樣突然去雲林、高雄、桃園稽查塑膠袋,好像要製造恐慌,根據刑法第兩百五十一條規定,你要處罰他就必須要行政院公告塑膠袋是民生必需用品。

卓院長榮泰:沒有錯。

謝委員龍介:你有公告嗎?

卓院長榮泰:沒有公告。

謝委員龍介:對啊!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們去查的是聯合……

謝委員龍介:你沒有公告,法務部就下去查?

卓院長榮泰:我們查的是聯合壟斷、有沒有聯合壟斷。

謝委員龍介:你查了就會製造恐慌,我們的環保減塑已經做了二十多年,大家家裡環保袋、回收袋重複使用的狀況那麼多,每個人家裡的塑膠袋都準備很多,你無緣無故癢的不抓,痛的抓到破皮,你何必要這樣做,本來就要穩定物價。我跟你說要穩定物價……

卓院長榮泰:環保減塑是長遠的目標,這次是為了因應民生之需求。

謝委員龍介:我們的環保做了二十幾年,現在因為戰爭,在緊急的時候,我們就用得到,現在反而要宣導減量,叫全民不要恐慌……

卓院長榮泰:政府也不能沒有聽到人民……

謝委員龍介:所以大家儘量自己自備,這樣就好了,以你的高度站出來呼籲大家要自備,就不會造成恐慌。

卓院長榮泰:政府也沒辦法不聽到夜市、小商家的心聲,他們有需要……

謝委員龍介:外送員平臺的修法已經通過了,現在正是緊張的時候,正在戰爭物價要穩定,所以你說不漲,我支持你,這是正確的,由政府先吸收,未來再來調整,但是外送平臺Uber Eats7月中要漲價,我跟你說你要關心一下,漲了就回不去喔!

卓院長榮泰:好。

謝委員龍介:漲了就回不去了,就像一碗麵漲5元,不會再從45元變回40元,院長,這是很嚴肅的問題,尤其是在這個緊張的時候,你所做的凍漲政策、有的沒有,我都支持你,但是它說7月要漲價的事情已經放風聲在探「路草」了,你的態度是什麼?

卓院長榮泰:當然在這個時機,所有穩定物價、民生是最大優先,任何的風吹草動都會帶動心理上的一些負擔。

謝委員龍介:你有要跟它呼籲一下嗎?

卓院長榮泰:有,當然有,在這個時候,不能因為一點點的成本就要加重民生的負擔,這絕對不行,我會要求交通部、公平會一定要努力去處理這件事情。

謝委員龍介:好。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謝龍介委員質詢,謝謝卓院長備詢。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質詢,羅智強委員請準備。

鄭委員正鈐:933分)謝謝主席,請卓榮泰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鄭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卓院長好。今天在野黨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即將赴大陸交流,兩岸的關係其實很複雜,可是我相信對話一定會比對抗好,兩岸和平一定會比兩岸衝突來得好,我想院長一定認同這樣的狀態,OK嗎?

卓院長榮泰:黨務活動我雖然不公開批評,但是任何的接觸,只要介於我們的法令規範裡面都可以。

鄭委員正鈐:理解。院長,如果你認為我們對話比對抗好,兩岸和平比兩岸衝突來得好的話,我們希望卓院長要按照一個國家行政院院長的高度,對於在野黨的兩岸交流都能夠採取更開放、更正面的方式去看待。

卓院長榮泰:包括陸委會也一再地依照法律規定,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鄭委員正鈐:這沒問題。

卓院長榮泰:法律規定也三申五令提醒重要的事項。

鄭委員正鈐:我覺得兩岸交流很重要,我們其實也在努力,不管執政或在野,我們都在努力希望讓我們的社會能夠更好,讓人民能夠得到更好、更安身立命的環境,這應該沒有問題,院長?

卓院長榮泰:對,安身立命就是不能去到中國說我們要全國躺平,這個很危險。

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今天我要特別講跟民生問題有關的事情,我希望院長能夠真正去把它落實,因為之前有提到813萬戶社宅大概會跳票,這沒有問題,量減少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理解。我今天要特別提到的是社宅品質的問題,在2021年的時候,當時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現在住都中心的董事長,他就直接提到我們之後所有的社宅都必須要符合綠建築、智慧建築還有抗震三大標章,這沒有問題嘛!院長,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

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還是繼續往下堅持下去,沒有因為花次長現在不在了,改朝換代之後就有所改變,對不對?繼續嘛!

卓院長榮泰:對於社宅的定義,怎麼去興建一個社宅以及如何取得社宅……

鄭委員正鈐:理解。

卓院長榮泰:我們在方式上會有精進,但原則性的問題都是在規範中。

鄭委員正鈐:這些原則都還是繼續進行嘛。這邊我要特別提到一個部分,其實我在119號就曾經質詢過一件事情,因為我們碰到很多的陳情,在高雄很多地方,包括仁武部分有特定的狀態,他們在興建社宅的時候,當時送審的建材跟實際現場運用的建材是不一樣的,當時我要求內政部一週內給我們一個答復,他也答復沒有問題。在一週之後沒有答復,我們繼續追的時候,住都中心說他們給了,他們覺得卡在國土署、卡在內政部;當我們跟國土署要求時,他們說卡在住都中心,互相推。在49天之後,我在316號再一次質詢這件事情的時候,4天之後給了我答案,我們很清楚的要仁武社宅當時統包的需求書及建材清冊,結果320號給了之後,他確實承認當時送審資料是用臺製的狀態,而且要符合環保標章及綠建材標準,可是實際上現在在使用的是越南代工廠的磁磚。院長,你知道這個事情嗎?

卓院長榮泰:請部長來做說明。

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可以來回應一下?我想鄭委員在追蹤這個部分,追蹤得非常地詳細,確實沒有錯,我們在3月的時候提供給委員辦公室,但是我們還是一樣去查了所有國家住都中心的統包工程契約規定,到目前為止,您所指涉的報綠建材或者是環保標章,還是按照原來的標準,目前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委員覺得有任何……

鄭委員正鈐:好!部長,如果你覺得有按照標準,你就很清楚的把當時送審的資料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來做對照,因為我看到你們送給本席的資料……

劉部長世芳:320日是有供給委員辦公室參考。

鄭委員正鈐:320號給本席的資料當中,你很清楚地提到我們送審的廠牌是國產廠牌,而且基本上都要符合CNS 9737的標準。

劉部長世芳:對,它也是符合環保標章的。

鄭委員正鈐:對,可是現場提供在運用的越南代工廠廠商,你們並沒有符合CNS 9737的環保標章,你們提出來的狀態是用美國UL認證,可是我要特別講到UL認證,基本上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空氣污染低逸出的標準,並不是按照我們國家所訂定出來的環保標章,表示我們當時送審是一套、實際進場是一套,你們現在同時又用混淆、置換概念的方式,覺得用UL標準就可以取代臺灣的環保認證,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院長,你知道這個狀態嗎?

卓院長榮泰:請部長說明,因為這個在……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想您的觀念上面可能還要再澄清一下,所謂的綠建材或是環保標章,只要它符合這樣的規格,我們全部都認定,而且住都中心的統包工程契約規定得非常清楚,所有曾經進場的這麼多間、上百以上的社會住宅,都是按照這樣的工程契約規定來進行的。

鄭委員正鈐:部長,按照我們國家的「窯燒類資源化建材」環保標章標準很清楚地提到,我們的標章適用範圍、建材種類應該要包含國家標準CNS 9737的相關標準,而且產品使用回收料應該是全部為國內消費、使用、營造、製造或者加工等過程產出,摻配重量有下列幾種不一樣的狀態,重點它是「回收料應全部為國內……」的情況,而不是用越南代工廠取代臺灣的環保標章,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所以要特別請院長儘速給本席很清楚的資料,包括當時送審的標準是什麼、現在現場實際運用的標準是什麼,可不可以?這是很簡單的一個對照標準,請院長承諾多久時間可以給本席辦公室一份很清楚的資料?

卓院長榮泰:好,執行這麼多年的社宅一定有一貫的作業規範,是不是有新的標準出現或是我們沒有辦法全數涵蓋的話,我們會重新檢討把它放進合格標準內。

鄭委員正鈐:如果有新的標準,就請給本席一個很清楚的資料。因為我們目前看到的情況是沒有新的標準,我剛剛講的那三個原則是當時內政部所公開的,如果當時送審的標準是一套,現在進場的標準又是一套,我覺得裡面可能牽涉到一些人謀不臧,請院長能夠全面針對在建社宅,加以統籌的檢討及監督,可不可以?

卓院長榮泰:好。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如果您認為有人謀不臧的話,歡迎移送檢調辦理,我們都完全支持,但是到目前為止,綠建材或環保標章的標準是新的。

鄭委員正鈐:好,就請把你們當時仁武社宅送審的資料、標準,還有現在進場的建材標準,給本席一套完整的資料,有沒有辦法?部長有沒有辦法?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按照契約規定,應該給你的所有資訊,我們一定都會給你,沒問題!

鄭委員正鈐:你們之前在講這個部分的時候……

劉部長世芳:因為這是國家住都中心的工程契約規定。

鄭委員正鈐:這些認證標準講到個資的問題,我覺得這明顯就是希望能夠暗藏一些事情,「烏龍踅桌」……

劉部長世芳:沒有。報告委員,如果您認為有人謀不臧,歡迎您移送檢調辦理。

鄭委員正鈐:原本用國產的環保標章,你們不願意提供,用UL認證,完全不一樣的事情,一個是產品的環保標章,一個是溢出物的標準……

劉部長世芳:UL認證與CNS認證本來就不一樣。

鄭委員正鈐:空氣的溢出物標準,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院長,我講得很清楚,希望院長對於社宅品質能夠好好把關,好不好?這兩個送審標準跟進場的建材標準都一定會有簽收,請院長追究這件事情,然後很清楚地給本席一套比照的資料,有沒有辦法?

卓院長榮泰:好,委員,剛剛部長已經答復了,標準是一致的,UL標準也是我們認可的,如果委員需要更詳細的說明,再請內政部準備。

鄭委員正鈐:標準是一致的,可是你們提出來的就是不一樣,你們給我的標準當中所提出來的是精工跟三洋的國產認證環保標章,結果現在送進來的是越南代工廠的產品,怎麼會一樣?國產的品質及價格與越南代工廠的怎麼會一樣?這個部分請院長去追究,全面對於目前在建社宅的品質,好好地去監督,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建築規範的部分,如果應該有要更加說明清楚的部分,再請內政部跟委員說明。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院長。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針對行政人員法定員額編制是幾年前的標準,院長知不知道?我簡單跟你提,目前的標準是用87年的標準,財政收入是用85年的標準,已經30年了。

卓院長榮泰:你是說法定編制員額的標準,是不是?

鄭委員正鈐:對,法定員額標準30年了。30年來,以新竹來說,我們看到有很大的變化,人口成長非常多,所以我們這30年都沒有檢討過這件事情,讓整個新竹的公務人員他們要服務的人口數比例非常高,所以請教一下院長,什麼時候可以啟動檢討,針對法定員額的部分,能夠更符合現在實際的狀態?

卓院長榮泰:我們日前在檢討的是我們的編制員額,包括中央、地方政府送出的預算員額,中間還是有落差。我們想這個落差怎麼會產生,是要重新再……

鄭委員正鈐:理解,這個我都理解。所以我現在講法定編制員額30年沒有改,可是因為整個社會變化很大,尤其是科學園區附近不只是人口成長了將近三成以上,新竹縣成長更多,還有很多流動性人口,就是戶籍不在這邊,可是在這邊工作,讓當地的公務人員產生非常大的負擔,所以本席希望行政院這邊能夠提出一個新的修正版本,在還沒有提出修正版本之前,針對新竹市的部分,因為我們新竹市這邊的公務人員法定上限是1,092人,目前核准進用的是1,067人,本席希望行政院這邊是不是能夠請人事行政總處來補足新竹市可進用的公務人員人數,提高到法定上限1,092人,有沒有辦法?

卓院長榮泰:如我剛剛說的,法定的編制員額、預算員額跟實際上每年進用的員額,這三個落差是……

鄭委員正鈐:是,新竹市的預算員額是有能力去負擔的,現在是因為我們卡在准許進用的員額只有到1,067人,有25個人的差距,所以本席希望行政院這邊能夠請人事行政總處,先讓新竹市的准許進用員額提高到法定上限1,092人,多25人,有沒有辦法?

卓院長榮泰:人事總處會從人口數量、結構以及產業發展,乃至於地方財政各方面來做衡量。

鄭委員正鈐:是,本席希望在新竹市的部分,至少能夠先在法定員額的容許範圍之內,先提高25人的這個部分。

接下來,最近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有很多衝突,最近一個衝突就包括中選會人事任命權的問題,行政院送進來人選,我們立法院也按照憲政體制通過了,通過之後,現在行政院這邊似乎不打算要馬上去任命他,不打算任命他的話,中選會沒有辦法順利開會。我想請教,當我們立法院已經依照憲政機制通過中選會的人選,行政院什麼時候可以行使任命權來拍定人選?

卓院長榮泰:委員應該了解原因吧?

鄭委員正鈐:完全了解……

卓院長榮泰:投票當時,貴黨黨團要求你們不能投同意票,民進黨黨團是全數要求投同意票,為什麼?這是欺騙……

鄭委員正鈐:這個部分,院長,我覺得憲政體制目前有幾個狀態……

卓院長榮泰:這是欺騙,委員,這是欺騙!

鄭委員正鈐:我覺得行政院不能夠按照你的喜歡或不喜歡……

卓院長榮泰:不是……

鄭委員正鈐:憲政體制有憲政體制的運作,當立法院通過人事同意權的時候……

卓院長榮泰:立法院要不要講程序?

鄭委員正鈐:我希望行政院就能夠遵守……

卓院長榮泰:立法院要不要講信用?

鄭委員正鈐:就像針對李貞秀委員的部分,我們立法院院長很清楚地裁示,在司法判決還沒有確定之前,該有的權力就應該要給,這表示院長非常尊重司法權,那麼我們希望行政院長也能夠尊重司法權、尊重立法權……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剛剛在這裡的質詢,我都願意好好地來處理,這就是信用……

鄭委員正鈐:不要變成一個行政獨權、獨裁、行政獨大、霸凌的狀態……

卓院長榮泰:但立法院自己不適用的時候,憑什麼要求資格?沒有辦法!

鄭委員正鈐:不要變成行政權霸凌立法權跟霸凌司法權的情況,希望院長能夠好好地去思考。

卓院長榮泰:你們完全放任自己的信用破產,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立法院信用破產是非常可悲的事情!

鄭委員正鈐:請院長一定要尊重憲政體制,謝謝。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相關部會首長備詢。

接下來委員質詢之後,我們將會休息10分鐘。卓院長請喝口水。

接下來我們請羅智強委員質詢。

羅委員智強:949分)有請卓榮泰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羅委員好。

羅委員智強:院長,請你喝口水,消消氣。

卓院長榮泰:喝了,謝謝。

羅委員智強:可以喝口水沒關係,消消氣啦。

卓院長榮泰:好,還好、還好,就事論事。

羅委員智強:待會我們不要生氣,也不要大聲,我們就平心靜氣地來談我們的憲政問題。

卓院長榮泰:好。

羅委員智強:立法院313號依法通過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游盈隆及委員被提名人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的人事同意權案,317號人事同意公文發給行政院,到現在21天,卡住了中選會人事不任命。前面的質詢我都聽過了,你的發言我也聽過,你一直強調這是誠信問題,背信嘛,做人要講誠信,沒錯吧,對不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答應民進黨所有的中選會人事,我們通通要蓋同意,結果蓋了不同意,這就叫背信,對不對?如果啦,對不對?是不是?

卓院長榮泰:這個邏輯中間要有一塊,不能這樣講。

羅委員智強:我舉個例子,院長,你邀請我參加活動,我答應你,結果沒出席,是不是我背信?沒錯吧?

卓院長榮泰:對於整個活動的影響跟你個人未來再被邀約的時候別人的考慮。

羅委員智強:我是講我啦,我就背信了嘛。你邀請我參加活動,我沒答應,結果沒去,你說我背信,你覺得對我公平嗎?如果這樣。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沒答應,我當然沒有辦法邀請。

羅委員智強:非常謝謝院長。那我們就回到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我想請問籌備期間的國民黨黨團幹部是誰,你知道嗎?

卓院長榮泰:也跟委員交……跟你談過。

羅委員智強:對,跟我溝通過,我是書記長嘛。

卓院長榮泰:是,你那時候的答……

羅委員智強:那時候名單送到我這邊來……

卓院長榮泰:我知道你當時的回復是滿正面的。

羅委員智強:我有正面啊,怎麼正面告訴我,把白紙黑字拿出來,怎麼個正面法?

卓院長榮泰:不是白紙黑字……

羅委員智強:我說歡迎民進黨提出人選,就像是我今天歡迎你卓榮泰舉辦宴會,等於我要出席嗎?

卓院長榮泰:你還說我們提出的人選相當有誠意。

羅委員智強:我有說你提出人選相當有誠意?拿白紙黑字出來嘛!

卓院長榮泰:如果……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stop、這邊stop一下。

卓院長榮泰:這個就是……

羅委員智強:主張者證,這是最起碼的論事標準。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辦法舉證你的不誠信。

羅委員智強:那就好嘛,我羅智強是有沒有誠信的人讓大家、社會來評判,但是你要說我答應了,你要拿出證據來,我非常高興至少今天卓榮泰院長在這邊說是羅智強答應的,是嗎?

卓院長榮泰:沒有,我們在拜訪的時候……

羅委員智強:謝謝,沒有嘛!

卓院長榮泰:在現場你說過:我們提出的名單滿有誠意的。

羅委員智強:院長,你長得實在很帥、你長得很帥,我很欣賞你。

卓院長榮泰:不敢。

羅委員智強:所以代表今天提名人事同意權的時候,院長你進來,我一定要求全部國民黨黨團投給最帥的卓榮泰,是這個意思嗎?

卓院長榮泰:不是,那貴黨……

羅委員智強:更何況我要告訴您,關於民進黨提的人選,坦白講,除了游盈隆以外我通通不認識,我怎麼樣去跟你講說民進黨人選很棒?

卓院長榮泰:貴黨推薦的人選我也不認識。

羅委員智強:非常好,都不認識嘛。

卓院長榮泰:但是基於這樣的互信,我們就提出來……

羅委員智強:來,我們回到……

卓院長榮泰:我也沒有去問他的黨籍、沒有問他的政治立場、沒有問他的政治事件選擇。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啦,院長,好啦,院長,回到一件事情,你剛剛已經說過沒有答應了嘛,來,那請問誰答應的,傅崐萁答應的嗎?

卓院長榮泰:黨團跟黨團之間有黨團的交涉,當時……

羅委員智強:交涉有答應嘛,誰答應?黨團的幹部就是我,書記長啊!

卓院長榮泰:你們要求行政院正式發文給各黨團,才依照那個時間跟內容提出你們的人選……

羅委員智強:對,很好啊。

卓院長榮泰:這就是一個意思表示的行為。

羅委員智強:這個意思表示叫答應啊?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要這樣講,政治要談到什麼程度?

羅委員智強:拜託,院長,我先跟你釐清所有的分層邏輯……

卓院長榮泰:那你們現在怎麼跨過臺灣海峽、怎麼跨過太平洋去跟人家談?如果貴黨是這種態度的話,太可怕了!

羅委員智強:院長,沒關係啦,我告訴你,沒有答應的事情你形容說我們必須答應,然後形容說今天沒有投叫做背信,沒關係,社會公判!

卓院長榮泰:社會公判,對。

羅委員智強:可是我回頭講一件事情,今天我要問你第二個問題,顯然你也說不出是誰答應嘛,那我問你是按照什麼法律,依據中選會組織法,中選會成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請問是哪一條法律?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要這樣講,委員……

羅委員智強:你先聽我問完,沒關係,你另外再回答。來,院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只要一句話就好了,如果你今天是這種態度,我認命,我「認命」啦!

羅委員智強:謝謝!

卓院長榮泰:我認命被騙啦!

羅委員智強:立法院……你剛剛講你願意認命了。

卓院長榮泰:我認命被騙!

羅委員智強:你認命被騙啊。

卓院長榮泰:我「認命」啦!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

卓院長榮泰:你們就是這樣欺騙行政院嘛。

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第一個,你的心靈多麼強健跟脆弱我管不到……

卓院長榮泰:我很堅強。

羅委員智強:我沒有答應你的事情……

卓院長榮泰:好啦,你現在可以反悔。

羅委員智強:然後你跟我講說我騙了你……

卓院長榮泰:現在全世界……

羅委員智強:然後說你現在願意被騙、願意認命,那我告訴你,我甚至鼓掌你啊,即便你心靈這麼脆弱,沒答應你,你都認為今天有答應叫做被騙……

卓院長榮泰:我只要提醒,現在全世界美中……

羅委員智強:你還認為被騙這件事你願意認命……

卓院長榮泰:中美兩國都知道國民黨的態度是如此。

羅委員智強:不要講到中美兩國去了……

卓院長榮泰:你們怎麼跟國際談呢?

羅委員智強:今天連立法院……有沒有辦法按照你自己的誠信標準講話你都做不到……

卓院長榮泰:是啊!是你們做不到啊!

羅委員智強:你自己都講主張者證,你自己都講羅智強沒有答應……

卓院長榮泰:好啦!

羅委員智強:結果最後變羅智強背信,院長,抱歉啦!

卓院長榮泰:當初你們要求行政院正式發文,我們也發文了。

羅委員智強:謝謝院長,你發文……

卓院長榮泰:就按照那個人數、那個內容、那個時間。

羅委員智強:請問啊!請問啊!

卓院長榮泰:不要強辯。

羅委員智強:今天哪一個行政院提名的人士、哪一個總統提名的人士不用發文到立法院?你講一個給我聽。

卓院長榮泰:發文的內容是請貴黨團推薦名單來,照你們的意見發文。

羅委員智強:請問你,歷來立法院、行政院請各黨團推薦人選,哪一個不用發文?

卓院長榮泰:而且推薦的人數也都講了。

羅委員智強:推薦人數都講,你們各推薦……

卓院長榮泰:委員……

羅委員智強:推薦人數就等於投票要同意?

卓院長榮泰:爭執這個沒有用……

羅委員智強:院長,沒關係……

卓院長榮泰:我現在只要求一件事情……

羅委員智強:我做一個很簡單的結論……

卓院長榮泰:我能不能要求一件事情?

羅委員智強:你自己都講再爭下去沒用嘛!

卓院長榮泰:如果大家願意補足誠信,那我們補足程序……

羅委員智強:天啊!我都沒答應你,你跟我講補足誠信?今天如果張三跟李四求婚,他沒答應他,他說:我都跟你求婚了,我公文發到你家了,你沒有答應我,你背信,你現在請補足誠信馬上嫁給我,有這回事嗎?

卓院長榮泰:所以現在全國人民都會知道,我們之間的溝通,除了白紙黑字之外,全部都是白的。

羅委員智強:院長,待會我拜託立法院黨團新任書記長林沛祥發個公文給行政院,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是。

羅委員智強: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今天兌現非核家園諾言,不然就下臺辭職,公文到了以後,你沒辭職就叫背信,可不可以這樣子?

卓院長榮泰:我會回答啊!

羅委員智強:對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我是書記長,我回答你了啊!

卓院長榮泰:你們的回答就是按照時間提出人選啊!

羅委員智強:院長,我告訴你,我們提人選、你們提人選,本來到立法院,不是羅智強同意就能過的,也不是韓國瑜同意就能過的啊!

卓院長榮泰:好啦!那我知道以後怎麼跟立法院溝通了。

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謝謝你啊!

卓院長榮泰:你這種態度,不會造成兩院……

羅委員智強:院長……

卓院長榮泰:我知道……我們提出這樣的方式之後,你們也肯定,社會也認為這是善意的第一步,結果善意的第一步今天淪落到這種地步,不是嗎?

羅委員智強:善意的第一步,發文等於同意,等於一定要通過?我知道你的善意真的如泰山之重,人家承受不起,真的承受不起啊!照你這種方式,路邊隨便發文去請人家嫁給他,通通都要答應了,沒有這一回事啦!

卓院長榮泰:你這比喻不倫不類啦!

羅委員智強:院長,我要告訴你下一個,今天為什麼詐騙這麼嚴重?我要問問院長……

卓院長榮泰:就是因為這樣子啊!

羅委員智強:就是因為你這個樣子嘛!

卓院長榮泰:就是因為你們這樣子才詐騙這麼嚴重,大家都在看啊!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詐騙問題你要扯。我想問你下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我們給社會公判,但我只做一個很簡單的結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從來沒有同意今天民進黨送來的人士必須通過;第二點,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是按照國民黨立法院所有委員大家共同的意志,今天認為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提的名單當中,游盈隆是一個民進黨提名的主委,我們認為他適任,所以我們投下同意票,另外3位我們認為不適任,所以投下不同意票。接下來我要跟各位講一件事情,中選會以目前來講,請問還有多少委員在任?

卓院長榮泰:8位。

羅委員智強:目前,加上4個通過的嘛!

卓院長榮泰:4位。

羅委員智強:4位嘛!加上4個通過的就是8個,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是。

羅委員智強:8個裡面幾個是民進黨提名的?

卓院長榮泰:我不知道,我從來沒有問他們的黨名。

羅委員智強:前面那4個就是民進黨提名的。

卓院長榮泰:沒有!

羅委員智強:是啦!

卓院長榮泰:沒有!

羅委員智強:查查看啦!

卓院長榮泰:好,查查看。

羅委員智強:去查查看。

卓院長榮泰:查查看。

羅委員智強:我現在問你,李進勇都說過了,中選會幾個人可以開會?

卓院長榮泰:中選會過半就可以開會啦!

羅委員智強:5個人啊,對不對?

卓院長榮泰:對。

羅委員智強:現在4個人沒辦法開會。

卓院長榮泰:沒辦法開會。

羅委員智強:沒辦法開會,今天選舉如果選務耽擱的話,請問院長,這個責任是誰要負擔?

卓院長榮泰:所以我說我來補足程序,我另外提3個人,請大院再來行使同意權。

羅委員智強:現在已經通過4個人進去,44等於8,數學好一點就可以開會了……

卓院長榮泰:不是,這是……

羅委員智強:剩下3個,你可以繼續提,沒關係……

卓院長榮泰:這是你們精心計算的一場騙局!

羅委員智強:又來騙局了?

卓院長榮泰:對。

羅委員智強:院長,真的拜託你,公告一個新的法律,以後求婚不用對方同意……

卓院長榮泰:不要再用這種不倫不類的講法,在立法院的殿堂裡面……

羅委員智強:您剛剛用這種不倫不類的方法來回答我,所以我用不倫不類的方法去講一個比喻。

卓院長榮泰:民主殿堂裡面談好的事情都能夠說沒有白紙黑字……

羅委員智強:「談好」兩個字,有「談」要「好」啊!

卓院長榮泰:你也曾經是黨團幹部……

羅委員智強:院長,再回來,我告訴你……

卓院長榮泰:我也知道黨團幹部的辛苦。

羅委員智強:我直接告訴你,你所有東西根本不合邏輯,為什麼?第一個,你們有談,沒有人同意,什麼叫背信?問號一;第二個,我要告訴你,本人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我非常知道我的分寸,這分寸是什麼?我今天就是一個協商的功能,我沒有立場代表黨團答應事情,這麼簡單嘛,因為我只是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選出來服務大家的幹部。

卓院長榮泰:羅委員,這叫……

羅委員智強:請問,今天你們把公文發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就等於代表所有黨團成員答應你?天下焉有斯理啊!院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你在這裡如果真的是這種翻臉不認帳的態度,我也沒有話說。

羅委員智強:翻臉不認帳?要有帳可認啊!

卓院長榮泰:這是大家談好的事情,好,沒有關係。

羅委員智強:今天你把一個人家沒有答應的事情,硬要冠在羅智強頭上的時候,什麼叫翻臉不認帳?你要說我翻臉不認帳,起碼把帳單拿出來嘛!你有跟我講,我沒有答應啊!你有講,我沒有答應啊!

卓院長榮泰:我不用拿帳單,我只看這張臉。

羅委員智強:謝謝,我也看你這張臉。

卓院長榮泰:「翻臉不認帳」這張臉就好。

羅委員智強:大家彼此看臉啦!彼此看臉啦!

卓院長榮泰:不要這樣子把這個當兒戲啦!說真的,大家在談的時候,一次、兩次、三次,當然不是在媒體公開這樣來談。

羅委員智強:院長,其實就這麼簡單。

卓院長榮泰:一次、兩次、三次,我從8月底、93號、1018號,談了幾次?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你要繼續講可以啦,我讓你講到3分鐘結束啦!

卓院長榮泰:日期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羅委員智強:繼續,你質詢我啊!

卓院長榮泰:我沒有質詢你,我在回答你,日期我都記得清清楚楚,什麼時候談的、發生什麼事情,為了選……

羅委員智強:請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羅智強、傅崐萁,還是任何人答應你?

卓院長榮泰:為什麼要拖到10月底,為什麼?因為我答應在你們新主席選出來之後再來談,你們也答應。

羅委員智強:院長,誰答應了?總要有一個人吧!名字見不得光啊!你剛剛又說我沒答應,那好吧,可能是別人越俎代庖答應了,也許,把名字講出來啊!

卓院長榮泰:你要有一點承擔,好不好?

羅委員智強:我承擔什麼?我答應了什麼?

卓院長榮泰:好啦!我不願意講,你要有點承擔,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羅委員智強:我在這邊公開授權你講啊!我讓你講啊!

卓院長榮泰:我尊重大院。

羅委員智強:今天羅智強答應你,我馬上辭立委,拿出證據來啦!好不好?

卓院長榮泰:我尊重大院的指揮權,我今天……

羅委員智強:今天羅智強拿不出證據,羅智強答應你,你不用辭院長,我也不會要求你,因為你從來不會做這件事。

卓院長榮泰: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羅委員智強:在這個國會的殿堂上面,誠信才是最重要的。

卓院長榮泰:是,沒錯。

羅委員智強:可是今天我看到院長,你今天就是什麼?白布染黑嘛。

卓院長榮泰:什麼?

羅委員智強:你白布染黑嘛,我沒有答應你的事情,你不要扣我頭上。

卓院長榮泰:是你說一定要白紙黑字啊!

羅委員智強:有白紙黑字啊?

卓院長榮泰:是沒有白紙黑字,但是如果翻臉不認帳,沒有白紙黑字就不算帳,以後談什麼談啊?

羅委員智強:翻臉不認帳?謝謝你啊!真的謝謝你啊!這樣都可以叫做翻臉不認帳,我剛剛……

卓院長榮泰:是。

羅委員智強:如果有路人甲憑空說你:「卓榮泰院長,你說答應給我5,000萬,你不給我……」

卓院長榮泰:委員……

羅委員智強:卓榮泰院長說:「你白紙黑字拿給我啊!」所以你翻臉不認帳啊!

卓院長榮泰:委員,不要占這種便宜!委員,有沒有人跟你……

羅委員智強:就是這樣啊!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沒有跟委員說過,請國民黨黨團推薦2人?有沒有?

羅委員智強:請國民黨黨團推薦2個,等於國民黨黨團就要搭進你民進黨提名的4個,有這種事情嗎?

卓院長榮泰:那時候談的就是這個樣子啊!

羅委員智強:什麼叫做談的就是這個樣子?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認為各個黨團在這裡……

羅委員智強:有,我告訴你,第一個我跟你講的是……

卓院長榮泰:不能用這種談話的方式來形成一個共識,大家來全力做的話……

羅委員智強:我跟院長講啦,我拜託你啦!你今天不想要任命人事,你講那麼多,沒有法律的理由是你的自由。

卓院長榮泰:我不想為什麼要請你們提名呢?我不想為什麼要請你們提名呢?

羅委員智強:今天在立法院殿堂上,你連個證據都拿不出來。

卓院長榮泰:我不想……

羅委員智強:我羅智強從政到現在最重要的就是誠信,這麼簡單。

卓院長榮泰:我不想讓中選會正常運作,我就提7個讓你們反對就好了。

羅委員智強:如果我答應的事情沒做到,我今天會站出來承擔。

卓院長榮泰:不是,我如果不想讓中選會正常運作,我就提7個讓你們反對就好了,但不是嘛!

羅委員智強:最後我告訴院長啦,結論很簡單,你剛剛前面都說我沒有答應,又說不忍心公開,我不知道你自己的邏輯要怎麼圓。

卓院長榮泰:我說過了,我不要再重複,因為這個是做人還有基本的一點分寸跟把握,我不需要再一直重複,好不好?

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啦!做人的道理,今天電視機前面的觀眾看得清清楚啦!

卓院長榮泰:兩院之間能夠代表兩院談話的就是兩個人,我談好了,我希望中選會能夠正常的運作,所以請你們推薦大家一起通過,否則我不需要這樣子做。我明明知道你們不會同意的話,我不會讓人事來通過嘛。

羅委員智強:談好了?院長,我怎麼知道你要不要這樣做?什麼叫做你要這樣做?在你的國語辭典裡面,「誠信」兩個字完全改了啦!

卓院長榮泰:因為你們的做法讓我不敢相信。

羅委員智強:只要一方說了,提了公文,有提出訴求,對方就必須答應,對方沒有做到就是背信,我恭喜你啊!教育部趕快,教育部有沒有來?教育委員會才會出來……

卓院長榮泰:如果你有空回去……

羅委員智強:教育部趕快去改國語辭典啦!

卓院長榮泰:你有空回去看看當時整個媒體對你們的態度。

羅委員智強:最後一句話啦,我真的是佩服大法官說國會官員可以說謊,在這邊就公然說謊!

卓院長榮泰:國會可以不講信用……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跟相關部會首長備詢。

我們即將休息,在休息之前要謝謝王鴻薇委員、陳永康委員、王正旭委員陪同我們一起參與上半場的施政總質詢,謝謝。休息之後再繼續進行會議,現在休息。

休息105分)

繼續開會1021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我們請李貞秀委員質詢。

李委員貞秀:1021分)主席好。麻煩有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以及陸委會邱垂正主委上臺,謝謝。

主席:麻煩請卓院長、內政部、陸委會備詢。

卓院長榮泰:韓院長,我今天步上這個臺子,我必須要跟院長表示,是基於對院長主持大院議事秩序的尊重與接受,但容許我先向韓院長及大院表達我目前心裡面真正的想法。

站在對面的李貞秀女士,他並沒有依法放棄中國戶籍跟國籍,他完全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我們國籍法當中的明文規定,落實對中華民國的單一效忠,因此他沒有辦法成為一個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會議員。這個責任是在中國政府,不是在臺灣政府。任何人只要有中國國籍,他必須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反間諜法及國家安全法,他就負有必須推動統一的義務,更負有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蒐集情報的義務。然而,要當作一個合法的中華民國國會議員,他必須嚴守國家機密、嚴守國家安全。因此,任何一個人資格上發生疑義,他不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他就是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去為他蒐集情報,否則他也會違反了臺灣的法律,中華民國的法律必須確保國家安全,不能洩漏國家機密,這兩相是違背的,沒有一個正常人可以做到這樣的工作。完備所有的程序之後,是具有中華民國國會議員的立法委員,才能在大院議場裡面依照憲法行使他的質詢權,如果沒有辦法完備這個程序,他當然不是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就沒有權力來行使憲法的權力,行政院也沒有義務接受這樣的答話。

因此,行政官員在此時向院長表示最大的立場就是,行政院所有的首長沒有義務接受一位不具備合法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會議員的任何個人,在議會大院裡面進行備詢,這是我們對於憲法的忠誠、遵守跟我們必須負起的責任,以上跟院長報告。

主席:本席在這裡提出說明,您請在備詢臺上沒關係。

向院會說明,立法委員在開會的時候,有向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

希望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能夠依據相關規定,尊重本院立法委員的質詢權。

現在休息。

休息1026分)

繼續開會1034分)

主席:報告院會,我們繼續開會。

接下來我們請李貞秀委員質詢。

李委員貞秀:1034分)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以及陸委會邱垂正主委上台。OK,謝謝韓院長的協助。我想卓榮泰先生也是雙標啦!只想要鞏固自己的票源……不好意思,現在可以算程序發言嗎?暫時我想要發表一下……

主席:已經開始計時間。

李委員貞秀:就是先不占用我的時間,時間暫停,謝謝。

主席:李委員,已經開始計時間。

李委員貞秀:計時開始?OK,好。卓榮泰先生整個行政團隊都雙標,他們只想鞏固自己的票源,不想顧全國人民的福祉。蔡政府時期,陸配當選就職從來沒有任何問題,換成賴政府,卻開始極盡刁難、帶頭霸凌、歧視陸配,就問40%的賴總統憑什麼跟60%的蔡總統唱反調?行政院還要繼續違法雙標嗎?民進黨賴政府這樣的態度,對待一個已經依照程序、依法宣誓取得完整職權的立法委員,依照憲法第五十七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在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下,行政院的具體義務應該接受監督、被質詢,可見卓內閣拒絕接受人民監督。

民進黨口口聲聲說愛國民、愛臺灣,結果是一個雙標黨,只會造謠生事,過自己喜歡的法案,自己不喜歡的就不副署、不執行;不顧人權,自己府內有被霸凌的同仁,也不敢吭聲一句話;不顧民意,只編列自己想要編列的預算。這樣踐踏民意、操弄司法,還有資格成為執政黨嗎?本席很遺憾行政院如今用這樣的態度來面對質詢,民進黨暴力踐踏法治、壓制異議、封殺監督,今天不只是針對李貞秀,更是想要對所有新住民發出訊號,新住民、陸配在國會的聲音可以被否定,可以被消失,陸配只配當二等公民嗎?陸配只配當二等公民嗎?本席在此要請行政院尊重立法院,尊重多元社會,尊重陸配參政權。民進黨踐踏國會,讓陸配成為二等公民。

我現在要正式質詢議題,詐騙犯罪已經成為臺灣最大的「誤國神山」。卓院長,一個比意識形態更要認真面對的現實,不是批鬥陸配,是臺灣持續增加的詐騙。警政署數據擺在這裡,113年詐騙財損502億元,一天被詐騙超過1億元,114年更誇張財損直接衝到893億元,一天被騙超過2億元,每天四百多人受害,而且案件數一年超過16萬件,你們執政下詐騙不是減少,是全面失控,年年創新高。青少年犯罪七成五都是詐欺,整個世代被拖進去,這不只是治安問題,已經是國安危機。你們行政院說要打詐,預算從13.9億暴增到73.5億,直接增加5.6倍,但人民看到的是什麼?不是越打越少,是越打越詐、越打越嚴重。卓院長,民進黨已經讓詐騙變成一座「誤國神山」了,我要請問這73億是拿去打詐,還是養詐?

再來,依法成立的新住民發展署,本席要問還要拖多久?劉部長,你們一直強調依法行政、維護國安,本席要問依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在本法公布後三個月內就應該要成立新住民發展署,從去年12月公布到今天已經四個月了,整整拖了四個月,有在依法行政嗎?內政部可以這樣罔顧新住民權益嗎?

政府宣示要蓋社宅,結果上個會期從13萬戶跳票,對外縮水成4萬戶,明明住都中心已經收購了大量土地,還公然謊稱蓋社宅沒地,把社宅興建和性質、條件完全不同的包租代管混為一談。請問劉部長,賴清德政府選前承諾是在騙選票嗎?選後打假球、政策跳票,沒有居住正義的住都中心人事費暴增,轉型酬庸中心了嗎?住都中心讓社宅空著不給住,民眾看得到吃不到,證明住都中心管理成效不彰,然而住都中心的人事費用卻連年增加,從111年到115年,4年間暴增超過兩倍,現在住都中心少蓋那麼多社宅,每年的薪水、獎金還可以不斷加碼,所以現在住都中心已經變成坐領乾薪的酬庸中心了嗎?

現在請大家好好地看看行政院如何的雙標跟霸凌,踐踏我們臺灣多元民主的聲音。行政院口口聲聲說本席不符合單一忠誠,然而貞秀上任至今,在各個議案的投票中,有哪一個投票不是為了臺灣好?有哪一個議案違反了忠誠義務?新興預算動支,我同意;授權簽署軍購發價書,我也同意;人事同意權,我按照職權行使;國是論壇,我也發表了對兒虐等重大社會議題的擔憂。哪一點不符合忠誠於中華民國的義務?或者只要不符合民進黨黨意,就是對國家不忠誠?請卓榮泰院長好好想一想。

再問劉部長,呂秀蓮前副總統已經說過,本席依據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後即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不必特別申請。立場不同,但不能因為立場不同,認定的標準就不一樣。請問整個卓內閣團隊,你們認同呂前副總統說的話嗎?劉部長,你們到現在都不敢上臺來面對這個問題,所以我現在當你們不回答就是默認,不敢回答。

本席再次呼籲,民進黨口口聲聲說會保障所有國人權益,身為執政黨就應該與陸配站在一起,而不是霸凌陸配。蔡政府時期,陸配已經有5位村里長,還有1位南投縣議員,同樣都是陸配,他們從當選到就任,甚至卸任,從來沒有過任何忠誠跟法治適法性的問題。可是今天賴政府40%的少數總統,公然跟817萬票的蔡總統唱反調,行政院還要繼續違法雙標嗎?這中間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任何變動過。

劉部長,你們民進黨的雙標真的沒有極限。去年內政部對全臺5名的陸配村里長發出解職令。跟全國3萬名村里長一樣,這5名村里長也是受在地選民所託,目前只有1位村長被解職,也訴訟成功,所以目前這5名村里長都還是合法的村里長。但是去年內政部違法濫權,擅自扣下這5名陸配村里長本該領到的年終慰問金,我跟這些村里長都需要內政部劉部長給一個答復、給一個解釋。劉部長雙標擴權解釋法律,對自己人寬容大度,對意見不同的人就極盡苛責,目無法紀,這樣對嗎?可見劉女士根本不想接受全民監督,只想躲在別人背後,這樣還有部長的風範嗎?

民進黨政府整天喊抗中保臺,自己內部卻每天爆共諜!卓院長,民進黨現在是把共諜當標籤在亂貼嗎?說本席會竊取國家機密,請問證據在哪兒?拿不出來就是赤裸裸的政治抹黑。更諷刺的是,真正抓到的共諜在哪裡?就在你們民進黨自己人裡面!從總統府諮議、外交體系的助理、民進黨幹部、立法院助理、地方民代助理,到現在最新爆出的朱政騏,一路從總統府、行政院體系、民進黨中央到立法院、地方民代系統,整條線通通出問題,一個一個爆,一層一層破!你們嘴巴喊抗中保臺,結果是什麼?嘴巴抗中,身體親中;嘴上反中,實則養共,賺紅錢!

現在總統府副秘書長的愛將朱政騏都被爆涉嫌翻拍立法院機敏資料提供給對岸,出了事馬上切割,請問這種政治責任是這樣切一切就沒事嗎?這樣不用負責嗎?國安誰來守護?你們到底是在抓共諜,還是在養共諜?對在野黨沒有證據就抹紅、抹黑、扣帽子;自己人一堆案件,一個接一個爆,卻選擇輕輕放下,快速切割,這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請卓內閣團隊誠實面對,你們不是守護國安,是連自己內部都守不住的破口政府!民進黨還要繼續用抗中保臺來騙國人嗎?

最後我要感謝所有立法院同僚共同捍衛中華民國憲法!感謝這段期間所有支持貞秀的立法院同僚,還有不畏強權,一起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的各界先進們。我也要感謝柯文哲創辦的台灣民眾黨以及黃國昌主席,確實做到多元包容,把所有真心愛臺灣的新住民當自己人,堅定的信守承諾,讓歷史上第一個陸配立委走進國會。最後,我也要感謝韓國瑜院長,展現了立法院大家長的高度和溫度,堅定保障了所有立法委員的問政權益。也謝謝韓院長在我第一次國是論壇發言時的溫情鼓勵。

本席要再一次強調:貞秀唯一效忠的是中華民國,我會堅定捍衛臺灣的民主自由,行使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的職權。今天本席站在這裡,就是臺灣民主的驕傲,我們一起擦亮臺灣民主的金字招牌。在此,貞秀要邀請所有的新住民陸配弟兄姐妹,也拜託所有善良的臺灣新家人,我們一起來阻止這個毀憲亂政的賴政府繼續惡搞,大家一起來成就一個更好的中華民國,交給下一代一個更好的臺灣,謝謝。

委員李貞秀書面補充資料:

一、詐騙王國失控,政府打詐成效何在?

警政署數據顯示,113年詐騙財損高達502億元,平均每日超過1億元;114年更暴增至893億元,平均每日超過2億元,且每日受害人數超過400人,全年案件數突破16萬件。在政府執政之下,詐騙不僅未減,反而年年創新高,呈現全面失控狀態。更嚴重的是,青少年犯罪中高達七成五涉及詐欺,顯示詐騙已滲透至社會結構底層,影響世代發展,已非單純治安問題,而是國安層級危機。然而,行政院打詐預算從13.9億元暴增至73.5億元,增加5.6倍,但實際結果卻是「越打越詐」。請問行政院,巨額預算究竟是用於打擊詐騙,還是反而助長詐騙產業?政府是否已將詐騙放任成為「誤國神山」?

二、新住民發展署設立跳票,內政部是否違法行政?

依據《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本法公布後三個月內即應成立新住民發展署。然自去年12月公布至今已逾四個月,仍未完成設立。請問內政部,是否已明顯違反法律明定之設立期限?政府一方面強調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卻延宕涉及新住民權益的重要機構成立,是否已構成對新住民權益之忽視與侵害?

三、社會住宅政策跳票,政府是否欺騙選民?

政府原承諾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卻於實際執行中縮水至4萬戶,政策明顯跳票。同時,政府將性質完全不同的「包租代管」納入計算,混淆視聽。在住都中心已取得大量土地的情況下,卻對外宣稱無地可蓋,顯與事實不符。請問行政院,是否刻意誤導社會大眾?賴清德政府是否存在選前承諾、選後跳票之重大政策誠信問題?

四、住都中心績效低落,是否淪為酬庸機構?

住都中心所持有之社會住宅出現「有屋不住」現象,民眾看得到卻住不到,顯示管理成效不彰。同時,住都中心人事費用於111年至115年間暴增超過兩倍,在社宅供給未提升的情況下,薪資與獎金卻持續增加。請問內政部,住都中心是否已淪為「少蓋房、多領薪」的酬庸機構?對於資源配置失衡與績效不彰,政府是否有具體檢討與改革方案?

五、行政院限制立委職權,是否違反憲政體制?

行政院以「國家忠誠」為由,質疑立法委員資格,甚至出現拒絕提供資料、限制問政之情形。然本席於軍購發價書授權、新興預算動支、人事同意權行使及國是論壇發言等各項議案中,均依法履行職權,未有任何違反國家忠誠之情事。請問行政院,所謂「忠誠標準」是否已淪為政治審查工具?是否只要與執政黨立場不同,即被認定為不忠?行政院是否已逾越權限,侵害立法權並破壞權力分立?

六、國籍認定標準不一,程序正當性何在?

針對國籍問題,呂前副總統曾指出,依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須另行申請。請問內政部,是否認同此一法律見解?抑或因政治立場不同而採取不同標準?政府在國籍認定上是否存在選擇性適用與雙重標準,侵害人民法律安定性與信賴保護?

七、陸配村里長遭差別待遇,是否違法濫權?

內政部對5名陸配村里長發出解職令,並扣發其應領之年終事務費。然該等村里長仍具合法身分,並未完成解職程序。請問內政部,是否以擴張解釋法律方式進行差別待遇?是否存在對特定身分者從嚴、對其他人從寬之雙標執法情形?此種作為是否已違反比例原則及依法行政原則?

八、共諜案件頻傳,政府國安體系是否全面失守?

近期共諜案件連環爆發,涉及總統府、外交體系、民進黨黨部、立法院及地方民代系統,顯示國安破口層層擴散。

然而,政府對在野黨卻以「抹紅」方式進行政治攻擊,對自身體系內之案件卻輕描淡寫、快速切割。請問行政院,國安標準是否存在嚴重雙重標準?政府究竟是在打擊共諜,還是放任內部滲透?對於已發生之重大國安漏洞,是否有全面檢討與制度補強機制?

九、民進黨國安標準是否淪為政治工具?

過去民進黨對於任何與中國之交流,皆以「中共同路人」標籤攻擊。然而,當涉及自身人士與中國學術機構往來時,卻轉稱為「學術交流」。請問行政院,國安標準究竟是客觀原則,還是依政黨顏色決定?政府是否已將國安議題工具化,用以打擊異己、維護政治利益?

十、陸配參政權爭議,陸委會是否逾越法定權限?

陸委會相關發言指出「陸配參政已死」,並對法律進行擴張解釋,甚至與實務認知(如台胞證不等於大陸戶籍)相違。請問陸委會,是否已逾越法律授權,任意解釋法規?是否忽視立法原意,侵害新住民之參政權?陸委會角色究竟為政策協調機關,還是淪為政治打手?

十一、政治宣誓與少數族群權益,政府是否真正落實?

本席再次強調,唯一效忠中華民國,並將堅定捍衛民主自由與憲政秩序。然而,政府對新住民及少數族群之政策,卻屢見歧視與排除。請問行政院,是否真正落實多元包容價值?還是僅停留於政治口號?

主席:辛苦了李貞秀委員,辛苦你。謝謝李貞秀委員的質詢,謝謝你。

有關李貞秀委員的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接下來吳沛憶委員、伍麗華委員、林宜瑾委員、陳瑩委員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也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吳沛憶書面質詢:

一、老屋重建需求迫切,危老條例應持續推動並擴大誘因

()全台老屋數量多,重建需求大,現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相較《都市更新條例》更具小基地適用、程序簡便及審查迅速等優勢,已成為推動老屋重建的重要制度。然危老條例將於1165月底屆期,行政院應研議推動危老條例修法延長,持續加速推動老屋更新,強化居住安全。

()老屋重建不僅是單一建築更新,更關係整體居住安全與社區生活品質。以台北市萬華區為例,長年面臨公共設施不足問題,若能透過危老重建結合公益性容積獎勵,將有助同步補足社福與公共設施,帶動社區整體升級。

()綜上,建請行政院提出危老條例修法草案,盡速送至立法院審議。包含危老條例不落日、研議增設公益性容積獎勵,將社會住宅、托育、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設施納入獎勵項目,讓危老重建也能帶動社區整體升級,回應地方公共設施不足之問題,兼顧居住安全、社會照顧與城市發展。

二、應積極推動老宅延壽計畫,並推動老屋整建維護及修繕法制化

()目前全國仍有超過五百萬棟老屋待改建,但重建耗時,在完成重建前,政府仍應先確保民眾居住安全與基本生活品質。因此政府除推動老屋重建外,也應透過整建維護、修繕補助及無障礙改善等,先行提升居住安全與生活機能。內政部規劃於114年至116年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興試辦計畫」(下稱老宅延壽),方向值得肯定,應積極加速推動。

()老屋修繕需求具長期性,除試辦計畫外,仍應推動制度化與法制化,建立穩定長久政策工具。故建請行政院積極推動老宅延壽,並提出老屋整維及修繕補助之修法草案,建立全國一致且可長可久之制度,使老屋修繕不再只是一次性試辦計畫或零星補助,而是成為住宅政策重要一環。另,現行老宅延壽及未來補助政策之制度設計上,應兼顧補助金額與比例具足夠誘因、申請門檻合理下修,並針對無管委會老舊社區設計彈性機制,同時強化中央與地方協作,讓政策更貼近民眾需求並順利落地執行。

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針對我國之內政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針對下列事項,請內政部所轄相關單位於兩周內提出書面資料並至本席辦公室說明:

()內政部消防署刻正籌組「原民特搜隊」,並由內政部函發「輔導原民特搜隊建置推動指導計畫」,預計於今年5月前完成12原鄉縣市之原民特搜隊成立,計畫採「中央輔導、地方推動」模式,由消防署統籌政策規劃與訓練制度,並結合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協助部落進行人員招募、訓練與組織建置。惟原民特搜隊之組成成員須具備搜救、醫療及山域相關之專業知識,為提升具專業背景相關人士之參與意願,建請內政部於「輔導原民特搜隊建置推動指導計畫」中編列特搜隊成員參訓津貼、出勤獎金等必要之經費。

()內政部消防署既有之「智慧搜救平台」,雖具備強大的後端整合功能,但在前端「搜」的數位工具上仍顯不足,第一線搜索人員目前多仰賴市面上格式各異的商業或開源GPS導航APP,導致所記錄的航跡與影像等關鍵數據格式不一,且在任務結束後仍須透過手動方式傳輸,並依賴熟練GIS專業的人員協助操作,不僅程序耗時且易生錯誤。為從源頭解決資料傳輸與轉換的困境,使指揮人員即時進行精確研判,爰請內政部消防署研議可行方案,開發包含統一資料格式及雲端數據功能等「智慧搜救平台」專屬APP

()原住民族部落囿於地理位置及交通之限制,長期消防救火能量不足,惟現行各地區之消防車、消防管線及消防栓等設施,均為地方政府自行籌設,導致原鄉消防設施普遍不足。為統一提升原鄉之消防救火量能,請內政部消防署重新檢討有關之中長程計畫或擬訂專案,補助原鄉地區消防設施、設備之建置。

()114115日本席於內政委員會之質詢,鑑於原住民族地區辦公廳舍面臨建物老舊及耐震能力不足之風險,且過去挹注修繕重建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已陸續屆期止步,導致原鄉地方政府在財政等級欠佳與營建成本上漲的雙重壓力下,無力自行籌措後續龐大的建設預算。為確保原鄉行政服務與防災指揮空間不因預算斷層而面臨安全隱憂,爰請內政部民政司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盤點尚未改善之廳舍缺口,並研議爭取中、長程計畫。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一週內就國土計畫法授權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之最新法制化進度以及後續修正之條文對照說明,提供予本席國會辦公室。

()承前述,迄今原住民族委員會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間尚有針對原住民保留地其上既有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物未來欲申請合法化尚有待解之問題與相關徵點討論,爰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一併提出相關說明以及待解問題為何?

()蘭嶼地區長期面臨機場、醫院及道路等公共設施不足,導致地方經濟發展受限或是環境窳陋等不利現況,為因應未來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及原住民土地使用規則正式訂頒,另也請國土署輔導臺東縣政府申請蘭嶼鄉之鄉村地區整體規畫,以盤點、釐清蘭嶼鄉內之發展需求及可供建築用地,爰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偕同原住民族委員就本案提出相關規畫及可供之協助。

二、針對下列事項,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轄相關單位於兩周內提出書面資料並至本席辦公室說明:

()國土計畫法原民土管規則

()現行《禁伐補償條例》規定,申請土地須達竹木覆蓋率七成以上方得申請補償,其餘三成土地若欲利用,僅能栽植林業保育署正面表列之九項林下經濟作物;此外,現行禁伐補償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同一地號土地當年度因限制使用或促進利用,同時符合禁伐補償及其他中央機關發給獎勵金、補償或補助之規定,僅得擇一申請」,導致嘉義縣阿里山鄉、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等農友,無法於三成土地面積推動友善耕作並請領農糧署有機及友善耕作補貼,因而降低族人充分利用土地之意願,為鼓勵土地多元利用,兼顧生態與產業發展,請原民會盤點農業部農糧署、林保署等相關既有補貼及獎勵措施,研議禁伐補償開放同一地號之三成土地之多元利用方案。

()有關本(115)年116日原民會與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並與四家公營行庫簽約開始受理「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業務」乙案,然而族人對於申請條件、徵審標準、保留地鑑價金額遠低於族人期望故迭有埋怨;或原民會雖辦理數場次說明座談,然而會內金融輔導員及申請族人對於金融授信5P原則也未能理解掌握,導致申辦核貸不易,爰請原民會於一個月內盡速邀集四家公銀行盡速進行檢討,並將檢討報告妥處逕復本席國會辦公室。

()鑑於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五條:「為發展及厚植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會商教育、科技、文化等主管機關,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並積極獎勵原住民族學術及各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前項中長程計畫,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公告之。」故法有明定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建構原住民族知識教育文化體系乙案,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盡速邀集原專案管理中心及各族知識研究中心會商檢討,並於二週內擬訂未來新一期之中長程計畫方案相關期程規劃,並逕向本席國會辦公室進行說明,以利原住民族知識教育文化體系之持續建構。

()為促進部落公法人推動進度,本席多次提出要求,請原民會推動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並同步辦理法制化作業,原民會亦於114年始推動部落公法人試辦計畫,並於115年擴大推動。惟本席要求原民會應於114年試辦計畫結案後,提出各部落試辦成果暨檢討報告,迄今尚未有具體回復。另有關部落公法人法制化工作進度,依據115324日本席索資,原民會擬依114年及115年試辦計畫之執行成果及法律研析報告建議作為後續研議修/立法之參考,惟部落公法人係經現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授權,卻受限於尚未有相關法令進一步規範,導致推動延宕多時。爰此,請原民會研議辦理「部落公法人之全國分區巡迴座談」,於座談中說明試辦計畫實施成果,並搜整族人及專家學者意見,作為同步推動法制化作業之參考依據,請原民會就分區座談之規劃內容、期程及討論議題,至本席辦公室提出說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鑑於原住民族部落多位於都市計畫以外之偏遠地區,多依基地特級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特色興建,為適度放寬建築技術規範適用標準,爰建築法修正施行第九十九條之一乙案。且各地方政府為了落實該法之修正如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也訂頒「新竹縣原住民地區建築標準圖說」以利地方建築管理機關審查、專技建築師可供依循申請。然原住民族委員會亦提出「115年─116年建置原住民族特色住宅建築標準圖書補助申請計畫」一案,以供各地方政府申請,惟部分地方政府反映是否可以彈性授權各地方建築管理機關予以自行裁量(毋庸先行建置原住民族特色住宅圖說),以符合因地制宜及尊重各族建築特色之裁量餘地。

委員林宜瑾書面質詢:

【陸委會、外交部、國防部相關議題】

正當國防特別條例難產、建軍壓力緊迫,全球民主夥伴關注臺灣局勢發展之際,國民黨主席鄭麗文選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唱同調,並宣告接受境外敵對勢力領導人習近平安排,於47日至12日奔赴中國。此舉無疑踐踏臺灣國家利益,對外創造國際社會對我國反侵略、護主權決心的無端疑慮,對內則分化社會、削弱國人防衛意志。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後稱「兩岸條例」)第5條之1規定,臺灣人民、法人、團體未經授權,不得與中國簽署涉及臺灣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根據「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臺灣人民、法人、團體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共黨政軍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所謂「合作行為」,指的是雙方在主觀面上有彼此相互同意,客觀上有具體分工,以達成共同目標之協同行動。

行政院、陸委會應會同外交部及國防部,嚴正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安排,國民黨鄭麗文赴中政治行動對國家創造的傷害,並於本書面質詢正式提出後一個月內說明,由國民黨鄭麗文領頭,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執行之赴中政治行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之執行時間:202647日至12日),是否涉及違反我國相關法規?國際社會對此有何評價?臺灣受到怎麼樣的衝擊?未來如何因應國內政黨、人士配合中國執行政治行動?

【原民會相關議題】

目前有關平埔原住民族的各族審議,以西拉雅族及道卡斯族進度較快,已公告該族之「所屬民族之民族成員身分認定要件」,並廣泛徵詢意見。而西拉雅族,又於今年321日召開西拉雅民族會議,凝聚更多共識。然有許多疑問仍須釐清。

其他既存之平埔原住民族,行政院及原民會是否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三讀附帶決議第四項「鑒於平埔原住民族群在歷史上最先遭到外來殖民集團迫害,政府對於其文化特徵之確認,應積極提供協助,並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予以從寬認定。」而所謂提供「積極協助」,是否有必要如西拉雅民族會議,邀集學者專家、律師一同開會以決定身分認定要件,進而使既存之平埔原住民族盡速得以受核定公告?請說明目前各族之相關進度及規劃,以及如何「積極協助」?具體建議,西拉雅族以外之族別,原民會亦應邀集學者專家給予協助,促進各族盡早核定為法定平埔原住民族,並供族人登記。

請原民會說明,何時具體落實本席曾在法案審查及協商時所建議,各項平埔原住民族族親應享有的各項權益?如,身分證比照現有法定原住民族單列或並列族名、遇歲時祭儀假可放等等。

各界亦相當關心,平埔原住民是否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日前本席向原民會副主委質詢時,透過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6年度原上訴字第37號刑事判決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僅具「綱領性、宣示性或政策性」等作用,並無法作為「請求權基礎」以請求任何權利。因此,平埔原住民如納《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並不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理由無他,具體請求權基礎仍須仰賴實體法以形成。是故,平埔原住民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完全可行。本席認為,「所有臺灣南島語系民族」只需一部基本法便已足夠,並不需要另立《平埔原住民族基本法》。同時,《原住民族基本法》必須作為政策指引,促使原民會等部會完成符合族群正義觀點之修法,保障平埔原住民族權利。綜上,請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適用於平埔原住民族的適法性。

有關噶瑪蘭族及屏東部分排灣族等少數族人,竟無法擁有原住民身分之議題,原民會勢必了解相關狀況。既然藍綠兩黨皆有委員提出修法試圖解決問題,原民會更應積極面對。請詳細說明針對本席之提案、鄭天財委員之提案、黃仁委員之提案,以及盧縣一委員於20251127日質詢之論述,原民會將提出怎麼樣的具體解決方案?本席要求,應於本屆期結束前妥善解決此問題。

【內政部、原民會、中選會相關議題】

本席收到陳情:「我就是西拉雅族,為什麼我還是要投票投給白浪?」,係因《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後,雖確立平埔原住民族族人得獲取平埔原住民身分,然而卻未解決選舉相關議題。請說明,在《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通過後,平埔原住民基於身分認定,是否能獲得專屬平埔原住民族之選舉及被選舉權?

以上書面質詢,相關部會請於一個月內,向本席提交附有完整規劃之書面報告。

主席:接下來本日最後一位質詢委員請林思銘委員質詢。

林委員思銘:1049分)謝謝院長。院長,我請卓院長。

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卓院長榮泰:林委員好。

林委員思銘:卓院長早。針對李貞秀委員剛才的質詢,我也想表達幾句話,其實依法行政是我們民主法治國家最高的指導原則,對於李貞秀委員的身分疑慮,院長你本身也是法律人,我們在野黨不斷地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國籍法的特別法,是優先適用的,李貞秀委員已經取得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也已經主動宣示放棄中國的國籍,而且他的立法委員資格也經過中選會的確認,也給了他當選的證書,所以從整個程序上來看,我們完全看不出來有什麼道理行政院竟然認為他不是立法委員、他不具這樣的身分。我想一個國家如果可以由行政部門恣意的去解釋我們的法律,這個不是法治,反而是人治,所以我還是在這邊衷心地期盼,我覺得第11屆立法院以來,行政院屢次做出選擇性的執法,沒有完全依照法律的精神、法律的制度去執行相關法律,這點我要予以提出譴責,也感覺到遺憾。

卓院長榮泰:我只講兩句話,依照國籍法,就職前需要放棄中國國籍,「放棄」這兩個字是動作,就職後一年內要完成,這完成是相對條件,都沒有達成。

林委員思銘:院長,中選會是你的行政院轄下的機關,它都已經認定他已經放棄,所以取得中華民國立委的資格……

卓院長榮泰:它沒有辦法佐證有放棄,放棄是一個動作。

林委員思銘:所以由您個人的意志來去表達,這非常不適當。

卓院長榮泰:沒有、沒有!個人意志沒有辦法抵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林委員思銘:這個問題我只講到這裡,我現在再提到一個您違憲違法的問題。院長,立法院三讀通過TPASS等相關的新興計畫718億,到底要不要執行?

卓院長榮泰:我只懇求立法院不要選擇性的用決議來割裂中央政府總預算,這兩天大雨,我們的災損金不能用、二備金不能用,這都是事實啊,為什麼不一次把它通過呢?

林委員思銘:院長,您去問主計總處,我想可能……您當院長連這個都不知道,關於二備金,如果是災損的話,所有公務預算都可以挪用的,所以你講這句話……

卓院長榮泰:對,但災損金、二備金都不能用!

林委員思銘:你講說二備金不能用,但是其他的公務預算可以用,這一次我們看嘛,這718億過了,你卻表示立法院此公決案史無前例,且暫時同意動支不符合憲法與預算法的規定。院長,你大錯特錯啊!怎麼你又是把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呢?這個部分法律寫得那麼清楚,根據預算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有關支出部分的規定是「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所以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了啊,你可以不執行啊?

卓院長榮泰:歲入沒有通過。

林委員思銘:院長,什麼歲入?這一條預算已經三讀通過了,你可以不執行喔?

卓院長榮泰:對,歲入沒有通過耶!歲入沒有通過……

林委員思銘:這兩回事,院長,你不要再去拗!

卓院長榮泰:沒有歲入,我們怎麼有歲出呢?

林委員思銘:我想你不要再去拗了!

卓院長榮泰:審議後……

林委員思銘:這個新興計畫的預算已經三讀通過,依照預算法的規定,已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可以支出,為什麼你不去支出?

卓院長榮泰:這個三讀跟預算的三讀是不一樣的程序,至少付委了、在審議了,在過程當中時間上來不及,把它抽出來,這個還可以這樣依循,連付委都沒有,整個預算還在包裹裡面、還在冰箱裡面……

林委員思銘:院長,這個都是您個人意志的一個展現……

卓院長榮泰:不是個人意志,從來沒有這樣過啊!

林委員思銘:當然,您一直強調說什麼只先過2%98%沒有過,這個違憲……

卓院長榮泰:是,事實是如此!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們看不出來憲法哪一條規定說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你可以不執行……

卓院長榮泰:如果立法院再做一個決議,如果立法院經過三讀說全部其他的都可以用,當然都可以用啊,現在只有2%可以用,這個是事實啊!

林委員思銘:院長,這是憲政基本的問題,您這樣子不執行,我覺得我要提醒您,如果今天……

卓院長榮泰:我們沒有不執行,我們是在據理力爭全部執行,而不是不執行。

林委員思銘:如果行政院連這樣2%的門都不願意打開,我覺得你口口聲聲說要和立法院和解,跟韓院長要求總預算要審,我覺得你根本沒有誠信啦!您好像沒有誠信……

卓院長榮泰:中選會我就被騙了,我要講什麼誠信?我要跟你們講什麼誠信?是你們沒有辦法誠信啊!

林委員思銘:中選會……

卓院長榮泰:中選會被騙了,你知道嗎?

林委員思銘:這個我沒有參與,我不能回答你。

卓院長榮泰:那我們喝杯咖啡,我好好講給你聽。

林委員思銘:但是剛才羅智強委員已經講得很清楚,到底有沒有……

卓院長榮泰:會後有時間我可以講給你聽。

林委員思銘:我想這個不在我們今天討論題目啦,我還是要告訴你,行政院如果現在完全不顧民生,不執行這筆救命的預算,還在搞政治算計,您個人的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我覺得你對不起臺灣全體人民啦……

卓院長榮泰:我們一起來對得起國家的法律跟預算,好不好?我們一起來面對國家的法律跟預算。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強烈要求院長,您是法律人,依法行政很重要,執行新興計畫啦,不要成為憲政的破壞者。

院長,第二個問題,我一直關心我們新竹縣的發展,有關竹科三期及臺灣知識經濟園區,我在上次總質詢也問過你,我想新竹縣是臺灣的科技心臟,地方的發展不能一再被延宕,我從上一屆(第10屆)立法委員到現在第11屆,我每個會期不斷的在質詢這個題目,在這10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的院會總質詢時,我向當時的行政院蘇院長及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詢問,然後又經過陳建仁院長與林右昌部長,到現在的卓院長跟劉世芳部長,我總共7次在院會總質詢中為新竹縣請命希望能儘速通過。當時徐國勇部長信誓旦旦的跟我表示,他在質詢台表示,已跟楊縣長談過,非常了解,一定會依法處理,而且對於很多建設,站在政府的立場,尤其行政院都已經核定通過,一定是樂觀其成的,會用最快的速度通過,讓新竹縣跟新竹市能夠軸線翻轉。到了陳建仁院長,陳院長也答復本席,政府支持任何一個可以使臺灣高科技產業興盛的計畫。去年104號的院會總質詢,本席一樣的詢問院長有關臺灣知識經濟園區及新竹科學園區三期,也跟院長及劉部長就教,當時院長答復本席說桃竹苗大矽谷是我們進度最快的六大產業生活區,一定會按照速度,甚至加速完成,因為它必須和大南方新矽谷兩個合為一體,帶動臺灣的雙引擎共同發展。

卓院長榮泰:是。

林委員思銘:劉部長也答復本席,依據內政部的了解,縣政府正在辦理可行性評估作業,預計今年年底就可以完成。我們來看一下投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思銘:院長,剛才您的回答也非常明確。關於竹科三期計畫,我先講竹科三期,在331號最後一次(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也已經開過會了,楊縣長親自率縣府團隊參加,會後依照我們知道的大概情況,整個委員開會的結果也蠻順利的,所以是不是本案,我想了解一下,請部長回答好了,到底我們國土署這一次的專案小組開會,開完之後,是不是就會整個彙整相關的意見修正之後,然後就會送我們都委會的大會來審議,因為拖太久了啦!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委員追蹤這個進度,我們也非常了解,包括楊縣長也有到內政部國土署來開會,目前我們所了解的部分,就是請縣政府跟經濟部按照土徵條例來召開聽證會,這個聽證會就是要把民眾有反對意見的部分,能夠做比較好的溝通,溝通結束之後會按照原來的計畫看要不要修正,修正過後再送我們的小組或是大會來審議。

林委員思銘:部長,你剛才講要開聽證會,是指那個臺灣知識……

劉部長世芳:這是土徵條例裡面規範的。

林委員思銘:對,那是臺灣知識經濟園區……

劉部長世芳:對。

林委員思銘:至於科三,現在土徵小組也都已經開完會了……

劉部長世芳:是。

林委員思銘:那這次再送回我們的小組再審……

劉部長世芳:小組會議,然後再送大會,對。

林委員思銘:對。所以我現在只針對科三先問你,我想聽證會目前會開嘛?

劉部長世芳:是。

林委員思銘:經濟部也在籌辦……在籌辦當中……

劉部長世芳:對,經濟部也知道了,他們有大會。

林委員思銘:但是這一次針對竹科三期,我們現在需地那麼急啊!竹科三期這次是不是請部長……我想做一個政策的宣示啦!院長,你都同意,歷經這麼多任的院長,大家對我的一個承諾,是不是這次就可以送大會了,你做政策的宣示嘛,否則我覺得這個皮球踢來踢去的,每次又大會然後又踢回來,人民苦等30年了,一塊地應該要地盡其利,沒有那麼久的時間去等。部長……

卓院長榮泰:委員,第一個要把這個程序完成,包括聽證會是不是一次就完成……

林委員思銘:院長,是,程序都完成了。

卓院長榮泰:還是後續還有聽證會。再來,就是有關土地的問題,土地徵收是不是大家的意見都能夠趨於一致,應該就是在這個會議當中進行多項的討論,對,這個完成之後……

林委員思銘:院長,你願意做政策的宣示,說願意完全支持竹科三期以及臺灣知識經濟園區,迅速的、儘速的把它審議完成嗎?你做一個政策的宣示,我是做這個要求喔。

卓院長榮泰:按照這個程序,我們當然希望,對。

林委員思銘:OK啦?OK

卓院長榮泰:對。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最後一個問題要請客委會。院長,客委會最近補助一部電影,叫做「那張照片裡的我們」。這部電影總共客委會補助了5,700萬拍攝,這部片子背景設定以1977年的中壢事件為主軸,最終票房非常的慘淡,僅收回905萬。我們補助了5,700萬,只收回了905萬,扣除跟電影院的分潤,回收的經費根本不到成本的10%;如果沒有透過包場觀賞的話,票房可能更慘淡。本席辦公室也徵詢了一些客語老師的看法,他們的評價都很差,認為沒有凸顯中壢事件中客家人的精神,只是強調畫面唯美,但敘事不清。總體來說就是以講客家話為由來讓客會編列預算支應,客委會也沒有人出來檢討、承擔相關的責任,讓納稅人的錢白白打水漂。院長,納稅人的錢可以這樣白白地打水漂嗎?

客委會,你在補助這部片子的時候,我想當時楊長鎮主委說要拍這部電影,我就告訴他,這部電影其實你要打造的是客家人的精神,中壢事件跟客家人有什麼關係?你這個根本就是政治的操作,所以現在結果看出來,花了那麼多錢,沒有達到推展客家文化的效果,這要不要檢討?

古主任委員秀妃:跟委員報告,對於這部片子這樣的票房,我也是不滿意。

林委員思銘:是。

古主任委員秀妃:對於內容的敘事,我想我們也有檢討的空間,這樣子的內容,其實我們也是不滿意,沒有真正的直指核心,沒有……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想不是在你任內決定的,不是在你任內,我是可以……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想我們都必須要承擔,我們也都必須要……

林委員思銘:對,你還是要承擔這個……我希望,院長,我們客委會……

古主任委員秀妃:我們都必須要面對來檢討。但是,我必須要說,中壢事件對於臺灣來說,對於客家來說,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歷史事件。

林委員思銘:但是你畫虎不成反類犬。許信良縣長抱怨說,還原民主歷史最重要的就是訪問,而不是純靠想像的……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我想這個都是必須要檢討的。

林委員思銘:這部電影拍得不倫不類。

古主任委員秀妃:這個議題是……

林委員思銘:以後的補助真的要特別的……

古主任委員秀妃:這個我們確實是要檢討。

林委員思銘:要謹慎,不能這樣亂花錢、浪費公帑。

卓院長榮泰:對文化影視作品的獎勵跟補助我們會持續進行,最近包括大濛、包括冠軍之路,都有很好的例子讓我們可以學習,我們會檢討。

林委員思銘:客委會要加油啦,謝謝。

古主任委員秀妃:是。

主席:謝謝林思銘委員質詢。

卓院長榮泰:非常謝謝韓院長,謝謝。

主席:謝謝卓院長、相關部會首長備詢,謝謝。

報告院會,我們內政組的質詢已經詢答完畢,謝謝。再次謝謝卓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的列席答詢,現在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另外,依照協商結論,本次會議我們不再處理臨時提案。

再次謝謝王鴻薇委員、陳永康委員、范雲委員、吳沛憶委員、王安祥委員、劉書彬委員、李貞秀委員以及王正旭委員一起參與我們今天的質詢。我們現在散會。

散會1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