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星期三)9時1分至15時2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
(一)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十一)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十二)至(十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答詢官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廖高賢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司長楊玉惠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代理司長許嘉倩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處長邱文隆
主席:大家早安。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開始,出席委員14人,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本次會議是週三、四一次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培瑜 柯志恩 葛如鈞 蔡春綢 羅智強 陳秀寳 林宜瑾 郭昱晴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吳沛憶 吳思瑤 葉元之 羅廷瑋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萬美玲 林德福 洪孟楷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張雅琳 何欣純 羅明才 王鴻薇 盧縣一 蘇清泉 劉建國 顏寬恒 楊瓊瓔 張嘉郡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人員: |
教育部政務次長 |
張廖萬堅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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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 |
鄭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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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 |
郭孟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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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牧司簡任技正 |
程俊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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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副組長 |
鄭悅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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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
呂易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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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王前鎧 |
主 席:羅召集委員廷瑋
主任秘書:陳杏枝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簡任編審 蔡淑珍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古建廷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
(一)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萬美玲等2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洪孟楷等2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郭昱晴等2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張宏陸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徐富癸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委員林淑芬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委員林宜瑾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九)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一)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三)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四)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委員林倩綺等3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六)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本次會議有委員陳培瑜、柯志恩、羅智強、葛如鈞、陳秀寳、蔡春綢、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吳沛憶、郭昱晴、萬美玲、張雅琳、洪孟楷、盧縣一、羅廷瑋、葉元之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徐欣瑩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學校衛生法」相關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遺漏的地方?(無)議事錄確定。
這次會議議程有兩個,第一個: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第二個: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4案。
現在進行提案說明,因為今天我們有安排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我們就依委員到場先後順序安排。
第一位我們先請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依據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現行規定,教師若因案停聘,事後獲判回復聘任,依法只能補發本薪,但我們都知道,學術研究加給以及地域加給都是屬於教師待遇條例法定加給項目,為教師薪給的一部分,如果只補發本薪,等於讓回復聘任的教師平白承受經濟懲罰,非常的不公平。因此,本席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兩項修法:第一、修正第二十五條,明定未受處分而回復聘任的教師,除本薪外必須一併補發停聘期間的學術研究加給以及地域加給,同時增訂過渡條款,讓目前尚未結案的停聘事件也能夠一體適用,不讓教師權益受損。第二、修正第五十三條,明定本次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跳過等待的空窗期,即時保障教師權益,落實程序正義,完整保障教師合法的權益。
本席身為退休教師,深知教師是百年樹人的責任與辛勞,要有幸福的教師才會有幸福的學生。對於提升學校教育,還有學生受教品質、教師權益的提議,本席都敬表尊重跟支持,請各位委員、教育部共同支持本案,謝謝。
主席:謝謝蔡春綢委員的提案發言。
接下來是羅智強委員。待會兒依序是葛如鈞委員、林倩綺委員、林宜瑾委員、葉元之委員。
請羅智強委員。
羅委員智強:主席,大家早安。臺灣這幾年不只是面臨少子化,事實上,我們的教育現場也出現了教師荒,承載教育、親子溝通跟培育下一世代的重責大任都在教師身上。
事實上,我最近開始一一拜訪我選區裡的學校,每一個校長跟我講的第一件事情都是教師荒!這一次我們討論有關於教師待遇條例的部分,本席提出的草案就是要回復跟維護復聘教師的薪資權益。教師待遇條例第二條明定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加給及獎金,薪給是指本薪與加給合計之給予,且於該法中第六條另有明定教師之薪給以月計之,並按月給付。因此可以得知教師之薪給應為經常性的薪資,為待遇的一部分,與執行職務之津貼有所差別。
但是,現在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針對配合接受調查而受暫時停聘的教師,調查後未受解聘或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代表因案暫時停聘的教師並無不適任情形,如果只補發本薪,而非經常性的薪給,在校園濫訴情況日益惡化的情況之下,對復職教師來講其實是很不公平的。雖然停聘期間教師沒有教學的事實,但是並非教師拒絕或怠惰教學所產生的,所以責任不應該由教師負擔。因此我們認為現行法規顯然有違公平正義,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能夠真正保障教師合理的薪資權益。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提案說明。
接下來有請葛如鈞委員,下一位林倩綺委員。
葛委員如鈞:主席、各位在場的立委同仁、列席的官員以及媒體朋友大家早安。首先感謝召委今天安排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詢答以及審查,本席過去也是教師,現在也希望能夠持續跟教育界有更多的連結。本席提出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案,一方面是在處理教師停聘期間的待遇問題,另外一方面更關係到如何用一個更公平的制度,留住願意投入教育現場的人才。根據教育部在2025年開學前的統計,全國3,303所公立國中、小,一度有高達1,429名的代理教師缺額,即使到了8月底,仍然還有412名的缺額沒有補齊,甚至有學校公開徵選教師超過40次,直到開學了還找不到人,而且缺額的問題還不只出現在偏鄉,連臺北、高雄、桃園這些都會區都一樣面臨招募困難的情況,這代表我們的教育體制必須要通盤的檢討、改善。
首先要做的就是如何挽留第一線教師的師資還有教育的人才,我必須要講,目前一線教師所感受到的是越來越不友善的教學環境,所有的一線教師不僅承擔了高壓、高風險的工作條件,結果在制度上竟然還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現行的教師待遇條例第二條就明文規定,教師待遇是由本薪、加給以及獎金所組成;同法第四條也明定,教師的薪給本來就是本薪加上加給,而且應按月給付,換句話說,對於教師而言,加給不是時有時無的獎勵,而是教師們法定薪資待遇的一部分。
現行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如果因為調查而被停聘,最後證明沒有被解聘、終局停聘而回復聘任,目前只能補發停聘期間的本薪或者年功薪,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也是採用相同的作法,只補發本薪而沒有把加給納入,這就產生一個明顯不公平的現象,最後明明證明了教師沒有問題,不是可歸責的一方,卻還是要由教師自行承受停聘、薪期間的部分薪資損失,這對於學校與教師之間的風險及損失明顯的不平等。本席要強調,今天有12個不分黨派的提案版本,顯見要為教師爭取應有的薪資待遇是跨黨派的共識。我們的要求是:如果最後證明教師被解聘但沒有被終局停聘,制度就應該要完整回復這位教師的薪資權益,因為一個法治的社會,不能讓無可歸責的人在程序走完以後還要繼續為制度的成本買單。
最後本席再次強調,今天審查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修法,不是只為了老師個人權益的問題,整體來說是為了要維持整個教育體系的穩定。今天年輕人為什麼不願意進入教育的現場?除了工作的壓力、行政負擔很重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份工作到底有沒有辦法提供給他們人性的制度、友善的保障,如果一個制度連最基本的符合法律條文的待遇回復都做不到的話,我們如何能夠邀請優秀的人才長期投入教職?我們本來就應該要用更合理的制度,讓真正願意教學及陪伴孩子成長的教師感受到國家制度真正友善的地方,跟他們站在一起,讓制度也有正義,讓教師也有尊嚴,讓學校也留住人,最後真正受益的還是我們的孩子跟下一代,這是本席提出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最重要的原因,懇請大家一起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
接下來有請林倩綺委員做提案說明,下一位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倩綺:主席、媒體朋友、府會同仁,大家早安、大家好。本席過去在大學擔任專任的教師,在中、小學的教育現場也多所接觸,在立法院服務時也收到許多的教師還有學校反映目前教學的狀況,所以我們在維持整個教育現場的穩定情況下,本席今天針對教師法的第二十五條提出修正,主要的目的是針對現行的制度對於教師停聘期間權益保障不足的問題,及回復制度應有的公平性。
依現行的規定,教師在接受調查而遭停聘的期間可能不發給待遇或僅發給半數,當調查結果確認未受解聘或者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卻只有補發本薪,但是教師的薪資結構不是只有本薪,這個部分大家都很清楚,還包括學術研究加給及職務加給,也會進一步影響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兼任行政職務的休假等相關權益,在過程當中可能都沒有辦法被考量進去。換言之,即使教師最終沒有受到任何的實體處分,教師仍然必須要自己承擔停聘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薪資與附隨權益的損失,這樣的制度安排,其權益顯然不符合平衡的原則。教師在停聘期間沒有辦法提供勞務,不可歸咎於教師本人,依民法的相關規定,在不可歸咎於受僱人之情形下,仍應該保障其報酬請求權。因此,在確認教師無須受處分並回復聘任之後,理應回復至未停聘前完整的權益狀態。
本次的修法明定教師於停聘後,經確認未受處分者,除了應該要補發本薪以外,而且要補發加給並回復考核獎金、年終獎金以及相關休假等權益事項,使整體的勞動條件得以完整回復。本提案最主要是針對及回應制度性風險不應該由個人來承擔的基本原則,所以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本案,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林宜瑾委員做提案說明,下一位葉元之委員,林宜瑾委員請。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感謝召委安排教師法的修正,本席這次提出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源自於讓很多老師叫苦連天的校園濫訴現象,從前年解聘辦法修正後,在1年間校事會議的投訴案件高達1,372件,超過八成的案件有受理,根據當時的調查資料,已經完成調查的769件當中,不成立的案件有382件,占比49.7%,達到停、解聘的只有3.3%。雖然校事會議的主要用意是處理不適任老師的停、解聘事宜,但卻演變成小案大辦的現象。教育部發現濫訴現象後,有著手修改校事會議的相關規定,教師停聘接受調查,如果事後判定責任不歸屬教師,那也應該要有所謂的冤案補償,因此本席提出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修正案,就是對於教師停聘事由消滅或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的處分,並回復聘任者,除了依現行規定補發本薪以外,也應該要補發加給。
教師的待遇分為本薪、加給及獎金,加給又分成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地域加給,如果老師被停聘接受調查,在調查結果是責任不歸屬老師的時候,如果沒有對老師補發這段時間的加給,那等於就是補發了半薪而已,加上停職是屬於非自願的停止工作,所以經調查後如果沒有受不利的處分,本來就應該要補發教師原來他應該要得到的薪資。所以本席認為教育部應該要和老師跟學校的團體充分討論補發的範圍,我想最低的限度是一定要把學術研究加給補發給老師,因為學術研究加給是老師教學研究工作本來就有的加給,這屬於固定薪資的一部分。在我們進行逐條討論的時候,我還要再請教育部做詳細的評估跟說明,看可以做到怎麼樣的程度,當然最大的重點就是務必要建立一個讓受到冤屈的老師們得到合理補償的制度。以上,敬請支持,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林宜瑾委員。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做提案說明。
葉委員元之:大家都知道,現在教師荒非常嚴重,代理老師非常難找,有的學校甚至四十幾招、五十幾招都還是招不到代理老師。現在的狀況是正式老師考上了都不報到,到底為什麼會面臨這個狀況?其實有非常多的研究指出,就是因為現在老師的教學環境非常不友善,第一個,老師被迫做非常多跟教學無關的行政工作,所以大家一直在呼籲要做行政減量,但是各部會、各個公家機關依然會要求老師做非常多跟教學無關的宣導,包括要辦非常多的公文,然後做各式各樣的評鑑,所以讓他們產生了非常大而且跟教學無關的壓力。第二個就是濫訴的情況,之前因為校事會議引爆了很大的風波,大家到最後發現,校事會議的召開其實很多時候老師都是被誣賴的,而且並沒有像人家指控的這樣,可是他卻進入了漫長的調查期,最長大概可以調查4個月。
「親子天下」最新的一項調查指出,現在有近六成的教師想要在5年內離職,更可怕的是這些教師有超過六成並不支持他的下一代投入老師的行業,而且他也不希望學生以後當老師。換言之,教師的環境現在是處於一種急劇惡化的螺旋當中,所以希望教育部和各方和我們一起來改善教育的環境,讓老師覺得做老師是值得被尊重、是有榮譽感的。此外,還有一項調查指出,有95.8%的老師即使覺得自己是秉持著教育專業,不過還是擔心被誤解、被隨便的控訴,然後認為校園現在存在一種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氛圍,那大家思考一下,如果任由這種情形繼續下去,其實真正受害的是學生,因為學生們也沒有辦法得到一個好的教學,所以這個問題是亟需解決的。
我們今天所討論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只是還老師一個最起碼的公道而已,因為如果這位老師被隨便投訴,之後進入調查期,在這個期間被停聘,最後才還他清白,其實他在整個過程當中已經承受很大的煎熬了,即便最後說他沒有這樣的問題,要回復他的聘任,可是他在這個過程當中所受的傷害已經難以彌補,如果還把他在這段期間應該領的加給扣掉的話,我覺得是非常非常不公道的。所以我們今天提的修法就是希望能夠也回復加給,因為在現行狀況之下是只回復本薪和年功薪而沒有加給,我們的修法是希望能夠把加給一併回復,除了讓老師得到應有的待遇之外,更是對老師有一個最起碼的尊重,所以希望一起來努力,除了這個之外,還希望大家一起共同改善老師所身處的不友善環境,謝謝。
主席:好,謝謝葉元之委員。
最後一位有請張雅琳委員做提案說明。
張委員雅琳:謝謝主席,大家今天都引用了滿多「親子天下」最新的「2026教師幸福感調查」的結果,這一份調查裡面蒐集的資料其實非常的完整,我也希望教育部可以仔細的來看看我們的教師面對了一份怎麼樣艱辛的工作,因為他們的幸福感只有五成,一份幸福感只有五成的工作,卻要面臨到非常多的濫訴,或者是在管教上面最近大家也有看到對於老師的一些批評等等,我想這是我們大家應該要一起來關注的事情。
今天我要特別來講一下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修正,我認為修法這件事情的核心就是追求一個公平而已,依照我們現在的制度,一個老師如果被停聘,但是最後調查的結果是沒有問題的,他沒有被解聘,也沒有被終局停聘,那他可以回來任教,會補給他在停聘期間的本薪,卻沒有補給他學術加給。我認為這樣非常的不合理,對許多沒有兼任行政職務也沒有在偏遠地區服務的老師來說,他的固定薪資就是本薪加上學術加給,這不是額外的獎勵,這是他日常穩定的收入,調查的結果是他沒有做錯事情,好不容易才證明了他的清白,我必須說真的是蠻艱辛的,在他得到清白之後,卻只有補給他一半的薪資,另外一半直接消失,那我認為這就是一個制度上的扣薪,而且是對於一個沒有做錯事情的人來扣薪。
從法律上來說,民法第四百八十七條也規定得非常清楚,如果不是受僱人的責任,沒有提供勞務,也不代表他不能請求報酬,老師在停聘期間沒有上課,並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也沒有補上課的義務,那為什麼報酬要打折?所以還是回到我在講的,我追求的就是一個公平而已,不只本薪,連同學術加給也要一併補發,我們不能夠讓一個已經被證明沒有問題的老師還要獨自承受損失,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我們所有的提案說明到這邊告一個段落。
這一次的會議採一併報告、綜合詢答,現在我們進行報告,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報告,報告時間15分鐘。
鄭部長英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本人今日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全國教育、青年發展等業務,以及委員提案修正「教師法」第25條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之待遇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以下謹擇要報告11項教育施政及未來規劃重點,相關內容備有詳細的書面資料;另於第12項分析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之待遇,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首先,在學前教育方面,為提供學前幼兒能在更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快樂成長,114年度補助2,955園改善教學設施設備,並額外挹注2.2億元,協助公共化幼兒園購置適合的圖書,讓孩子們從小就接觸閱讀。為充裕幼兒園師資,鼓勵教保員在職進修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持續辦理幼教專班及幼兒園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另為增加久任意願,已積極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工作條件,調增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之薪資基準,並自1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薪資再調高3%,115年1月16日再明定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教保員,其教保費補助,比照導師職務加給額度支給,且溯自114年9月1日生效。此外,增加平價教保的就學機會,全國提供約52萬平價就學名額,並為提供育兒家庭臨時性支持措施,推動公共化幼兒園試辦臨時照顧服務,其中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在114學年度開辦率逾9成,未來亦將持續推動,以營造完善友好的幼兒教育。
其次,在國民教育方面,為確保兒少權益及教學品質,持續精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制度,建構更為健全、有效且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之教師管理體制,共同維護校園教育品質。另為展現對教師專業付出之支持,體恤教學現場長期累積的工作負荷,提高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增給行政工作獎金,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此外,亦持續提供師資公費生之生活支持,提高專業成長費及生活津貼。另在充裕偏遠地區師資部分,於114學年度開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計有530人修讀,為教育注入新的人才,並持續深化高中職素養導向及跨域教學實踐,引導教師導入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教學應用。又為促進健康多元的學校體育,本部與運動部持續合作,精進學校體育品質,並補助290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修整建運動場地及充實體育器材設備。
第三、在技職教育方面,聚焦「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五大信賴產業」政策推動所需技術人才,本部核定離岸風電、電動車、智慧電網、無人機等20座新興產業人才培育基地,並擴充53所技專校院AI教學設備,培育跨校、跨領域學生具備AI技術。另為落實產學鏈結共育專才,結合技高、技專及產業界共同培育技術人才,實施彈性學制與課程,整合獎勵機制及相關資源,兼顧學生就學就業需求,持續推動「產學攜手合作2.0」,114學年度至少2萬名技術型高中以上學生參加。此外,強化技職學制整合,推動技術型高中與科技大學合作3+2新五專模式專班,由38所科大、138所技高合作辦理,核定技術型高中以上學生共1萬1,450人,更試辦技職公費師資培育專班計畫,優化專班實作技術培育課程及輔導公費生取得乙級以上專業證照。
第四、在高等教育方面,為延攬重點領域優秀人才及培育國家高階人才,推動彈性薪資方案,適度拉大薪資級距,協助大學延攬符合校務發展重點領域需求之新進教師,並因應全球經濟及新興科技產業變化,精進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及提升高教品質,推動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另配合國家重點產業領域人才需求,鼓勵大專校院擴增資通訊、半導體、AI、機械領域相關系所招生名額;115至116學年度,感謝所有委員的支持,通過特別預算200億元,協助大學發展、國際攬才以及跟企業共培人才。此外,補助博士生海外交流(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及延攬優秀境外博士生(每人每月4萬元)。另為培養創新應變能力之高教人才與確保課程內容可靈活應變產業變遷,爭取特別預算20億元推動「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合作。更為因應生成式AI帶動產業轉型,成立「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CA)」,整合全國AI教育資源,推動跨校合作教學與學分採認,培育具專業素養與競爭力之AI人才。此外,推動教育平權,積極扶助弱勢及特殊境遇學生,減輕其就學經濟壓力,114學年度試辦大專校院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計畫,新增獎勵清寒學生學業表現優異之獎學金補助,當學生的成績達全班或全系之30%,即透過每月發給獎學金8,000元至1萬元的方式,鼓勵清寒學生在困境中精進學業。
第五、在數位科技教育方面,為因應國際數位學習的發展趨勢,以及AI(人工智慧)的發展對教育造成之深遠影響,持續引導不同年齡的學生,強化數位學習軟硬體資源,充實數位內容,以及運用生成式AI輔助教學與自主學習,並研發新一代AI學習系統。另為提供教師教學輔導與支持,推動入校入班(手把手)陪伴服務,114年累積787校次參加;提升教師數位教學知能,推廣數位教學指引,以及強化科技領域AI素養。另建置教育部學習載具管理系統(MOE-MDM)、建構與維護教育大數據資料庫,以及培養教育人員資料素養。另推廣高級中等學校新興科技教育,共計22所中心學校及123所合作學校辦理。115年起,推動「AI Di+實驗方案」,提升偏遠地區學生數位學習之興趣及自主學習能力,並與15個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推動「職前與在職教師AIPACK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計畫」。
第六、在語言教育方面,為厚植多元平權的本土語言教育,持續辦理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及豐富本土語言學習環境,營造數位化本土語言終身學習使用環境,並辦理「臺灣台語語料庫建置計畫」,建置「臺灣客語拼音學習網」供各界使用。另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運用雙語機會,114學年度補助1,320校辦理雙語生活化計畫;此外,於114學年度推動「科學園區周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試辦計畫」,以因應外籍專業人才子女就學需求,以及擇選3所偏鄉學校試辦偏鄉雙語創新學校,協助其發展全日制的多元學習環境,豐富偏鄉學生學習資源。
第七、在國際教育方面,為配合國家發展需求,鼓勵學生赴國外優秀大學攻讀五大信賴產業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115年試辦五大信賴產業學門公費留學考試方式,改採「先書面審查後面試」,並提高五大信賴產業學門錄取生學費及生活費補助額度。持續擴大招收國際生來臺就學及留臺就業,強化Study in Taiwan之宣傳及提供僑外生就學獎學金,推動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共56校開設專班,培育2萬9,345名新南向國家青年;另依產業需求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學生於就學期間領取政府及企業獎助,畢業後具留臺就業義務,提供產業所需人才。此外,推動國際生就學輔導及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提升國際生職涯輔導效能及國際生留臺就業率,補充我國勞動市場短缺人力。113學年度國際生在76所大學畢業人數為8,294人,留下就業、升學人數有4,265人,留臺率高達二分之一以上。又自115年起推動「華語教育2030計畫」,以深化全球華語教育合作與連結,整合國內華語教研資源,透過連結國內外華語教育專業人員,強化行銷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教育。
第八、在安心校園方面,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推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相關計畫,以打造健康、安心、平等與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另充實校園專業輔導人力,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商與個案管理,以掌握個案需求與危機程度,114學年度高中端共置5,352名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大專校院115年度計核定補助138校、488名專任及兼任輔導人員鐘點費。持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數位及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空間;此外,除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外,持續積極建構特殊教育支持體系,目標於117學年度達成特殊教育班生師比(國小1比10、國中1比8、高中職1比15),完善特教助理人員人力,並增加1,600名月薪制學生助理員,以提升服務量能。
第九、在終身教育方面,為拓展民眾終身學習機會及管道,提高終身學習意願,並提升國人媒體素養教育知能,積極辦理多項促進終身學習措施,114年推動終身學習票券試辦計畫,發放2萬2,000張「終身學習券」與3,300張「5館通行票」電子票券,提供國人依其自身需求至社區大學、樂齡大學或部屬社教館所體驗優質學習,進而培養終身學習習慣及行動。此外,115年度推動30+大學試辦計畫,從原本55歲為優先對象擴大到30歲以上成人,已有60所大學申請,鼓勵民眾培養第二專長與社會參與能力,讓不同階段的民眾都能回流、再學習。此外,持續運用智慧科技與創新設施設備,建構跨域加值服務網絡,提供民眾多元優質的終身學習場域。
第十、在原民教育方面,以「建立完整體系,深耕民族意識,培育族群人才,尊重多元共榮」為方針,發布原住民族教育五年發展計畫,擘劃重要發展方向,持續提升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及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量能,114學年度全國139所大專校院已全數設置原資中心。更為培育族群所需人才,保障原住民學生升學權益,115學年度提供大專校院1萬1,398名外加名額予原住民學生,原住民公費留學名額115年增加至20名;另攜手地方政府及學校,擴充教學現場所需師資,透過公費專班培育、務實調整國小族語師資資格及公費生畢業條件等措施,創新族語師資培育制度,並持續聘用族語專職老師,將國小族語師資資格由高級調整為中高級,以利擴充教學現場所需族語師資。
第十一、在青年發展方面,為推動青年發展,維護青年權益及尊嚴,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享有幸福生活,落實總統揭示的「國家希望工程」,增進青年參與及履行健全民主社會公民之責任,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發展,於115年1月21日公布「青年基本法」,並預計於115年整合就學、創業、居住、公共參與等政策為架構,制定完成「青年政策白皮書」,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經營。此外,擴大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114年度總計錄取1,463人至八十幾個國家圓夢,115年度起更推出「圓夢助力方案」,優先保障原住民、偏鄉、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等青年參與之權益,將支持331名青年走向世界,補助機票及食宿等相關經費,且以「培訓取代審查」作為選拔指標,支持每位具備潛力的青年站上國際舞臺。
最後,有關委員提案「教師法」第25條修法內容,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待遇之本部立場。現行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經學校暫時停聘,經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復聘者,依規定發給本(年功)薪,我想本薪應該包含本俸及學術研究費。
本部建請委員支持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之修法,以確保教師之權益。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鄭英耀部長。
其餘提出書面報告的機關代表有沒有口頭補充?(無)沒有,機關代表報告完畢。
相關的書面資料,請各位參閱並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我們開始進行詢答,因為登記發言的人數較多,而且今天會進行法案的逐條審查,在討論條文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充分的表達意見,所以今天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5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10時30分;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請在10時30分前提出,處理提案的時候,如果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羅智強委員質詢。
羅委員智強:(9時45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鄭英耀部長,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早。
羅委員智強:部長好。我在這個會期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以會期一開始我就到我選區的各個學校去拜訪,看看每個學校目前的教育現場到底狀況如何,以及需要的幫助是什麼,我剛剛在提案說明已經說過了,我非常印象深刻,幾乎每一個校長跟我講的第一件事情,他們反映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請問部長,你知道是什麼事嗎?
鄭部長英耀:教師聘任。
羅委員智強:對,教師荒,沒有一個校長沒提到這件事情,所以部長,你覺得目前教師荒嚴重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看到有部分的縣市,誠如委員剛才所提的,它不只是在偏鄉、離島或者非山非市的學校,連都會區也有遇到一些代理代課老師,特別是在STEM或者一些特教類科上,確實是有一定程度的挑戰。
羅委員智強:好,但是我看完教育部的業務報告,裡面幾乎沒有提到教師荒的議題,只有非常少的篇幅提到教師加給,這就是我今天來這邊看到一個很大的落差,當我在各個學校拜訪,每一個學校校長跟我講的第一件事都是教師荒,但這個基層的聲音竟然沒有反映在今天教育部的業務報告裡面,麻煩部長針對教師荒這件事情,部裡面現在到底怎麼因應這件事情,請給我一個報告,好嗎?準備一個報告給我,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羅委員智強:剛剛你已經講過它是全國現象,我要告訴部長,這顯示教育現場失調,人才、師資的推力大於拉力,尤其對臺北、雙北的衝擊又特別大,甚至有媒體形容這是教師的脫北潮,我想請問部長,你知道教師離開都會、離開臺北造成的缺額有多嚴重嗎?根據統計及媒體報導,臺北市教師缺額連四年增加,114學年度總懸缺是2,210位,高中職732位、國中721位、國小757位,去年的狀況是臺北市占全國缺額高達34%,因為招不到老師,所以要招代理老師,但是部長也講了,其實要找代理老師也很困難,從招聘6次、7次放寬到十幾、20次,甚至也有到45次才找到代理老師,一招再招、不斷地放寬,變成代理教師裡面沒有教師證的可能占三到四成。我剛剛才去拜訪過學校,教育現場也是這樣反映,代理教師基本上幾乎大學畢業就可以了。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委員可不可以給我比較長的時間,把這個來龍去脈跟委員詳細的報告?
羅委員智強:因為質詢時間有限,沒關係,部長,你簡要說明,有些東西我們可以另外再談。
鄭部長英耀:或者事後我可以跟委員做詳細報告。簡單來講,我們國教署當時為了確保國民教育,因為少子化,許多學校大量採用代理老師,所以為了鼓勵地方能夠優先聘用專任老師,從111到114學年度……
羅委員智強:我知道其實你們有增加正式老師的職缺。
鄭部長英耀:是,每年增加5,000位專任老師。
羅委員智強:部長,其實我在教育現場問……
鄭部長英耀:因為這樣所以產生了一定的輪動。
羅委員智強:部長,我懂,你不用擔心,其實我在教育現場,那些校長也有跟我講到這件事情,但是這也形成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對臺北市的衝擊變更大,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因為臺北市的物價指數、生活水準各方面,所以臺北市現在其實開始針對在地的中小學老師,在攬才、留才有更多待遇上的加碼,我覺得這樣的策略對臺北市在未來教師的延攬應該會有正面的改善。
羅委員智強:其實我覺得部長講到重點,以前是看到偏鄉的老師很難找,所以對於偏鄉教育部、國家會給予一些補助政策,但現在其實是倒過來,現在變成是都會區,尤其是臺北,因為生活物價高,拿的薪水都是一樣的時候,事實上就會造成教師荒最嚴重是發生在都會區,尤其是發生在臺北市,這一點我還是要拜託部長,我要為臺北市請命,在增加補貼的部分,請教育部也能夠研擬怎麼樣幫助紓解臺北市的教師荒,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國民教育當然是地方權限,但是確保教育品質,中央與地方怎麼樣共同攜手合作,讓老師有一個更好的、更穩定的教學環境,支持力道夠的環境,這對我們新世代的教育品質絕對有幫助。
羅委員智強:我有一些想法,我再另外跟教育部溝通。
另外,我這邊有接到一些反映,有關老師兼教練的問題,也麻煩部裡頭研究一下,在教育歷程裡面,運動教育一直是很重要的一環,不管是培養國手,還是學能或全能養成,事實上,我知道教育部、運動部都很重視這一塊,但是現在有很多老師幾乎是燃燒自己在帶校隊、帶體育績優或專長的學生,我想這個狀況部長應該知道,對不對?怎麼說呢?因為按照現行規定,教師兼任校隊訓練工作,只能用社團老師的名義,每週只能減授1到2節課。現在臺北市接到很多陳情的狀況是國中專任教師一週基本授課時數18節,但是兼校隊訓練老師每週基本授課時數仍然高達16到17節,這些老師帶學生是早、晚、午休,甚至假日、寒暑假訓練工作都在進行,每週實際工作量甚至高達30節課以上,也有老師跟我反映為了帶校隊、帶體育學生,陪學生的時間還超過陪自己家裡小孩。我要講的是,這不是體育班,是沒有專任教練的學校,很多體育老師或是相關經驗的老師,帶校隊跟體育相關學生,有些老師本身是選手出身,這些部分教育部能不能也給我一個報告,怎麼樣對他們有一些幫助和支援?
鄭部長英耀:確實在中小學,特別是小學,有許多老師兼社團、運動團隊的教練,他們都是非常熱情,甚至有的還提供學生時數,這個部分我們都經常會聽到這樣優秀、熱情的老師。
羅委員智強:其實部長講的……
鄭部長英耀:我們怎麼樣給他更大的支持。
羅委員智強:我覺得要給實質的幫助,因為完全靠老師燃燒自己去做,其實對老師來講,負擔真的是非常大,所以我們需要教育部作為後盾,以上,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柯志恩委員。
柯委員志恩:(9時53分)謝謝召委,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柯委員志恩:部長好。今天從剛剛到現在、到等一下都有很多人關切我們老師的環境問題,我們都知道學生的管教問題越來越嚴重,很多家長和學校其實都有點束手無策,像之前就有一個11歲小孩飆車還壓車過彎,父母親都不知道該怎麼管,而且現在沒有中輟,但是常常請假,這是校園裡面常常發生的一些狀況,顯然這個學校也是不太有辦法來處理。部長,從2012年開始,有關師生衝突問題大概每年平均只有三百多件,2019年的時候已經到五百多件,到了2023年達771件,而且還有很多的黑數,所以師生關係緊張,學生不斷地在網路上po與老師之間的衝突,面對這樣的狀況,部長,你有任何的對策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青少年發展,確實在情緒教育、情緒管理、人際之間的互動、溝通。跟委員報告,我從去年暑假開始已經請國教署推動暑期營,就是培養同理心……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知道,同理心我們從以前就培養到現在,你會發現現在的孩子跟老師越來越沒有同理心。部長,因為召委給我們的時間太短,今天是業報,應該給我們更多的時間。
部長,你看,我還是給你看一個數據,為什麼我要拿這個當例子?就是因為目前來說,老師感受到整個教學環境讓他們倍感挫折。部長,當初我們都是學教育心理學的,我們都做過師資培育,當初我們培養的學生,師培出來,他們為了要考上教甄、教檢,他們花了多少時間,考上之後欣喜若狂,就到學校去任教,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教育的正常現象。但是你看現在這個比率,新手老師的任教比越來越低了,你知道嗎?取得教師證跟正式代理的比例大概只有57.4%,你再看下面這個數字,就誠如我剛剛所說的,身為一個師資培育的老師,目前為止大概有23萬人具有教師證資格,但是投入教職工作的大概只有13萬,也就是說有三分之一的合格老師是不進校園的;任教10年的變化是從70%到60%,而且新血投入整個下降,所以你不可否認,整個環境真的是讓老師覺得倍感挫折。
部長可以看到這張圖,不同的團體做出不同的比例圖,三年內考慮離開教職的主要原因為親師生三方溝通困難、校內文化的管理問題、缺乏成就感及職涯疲乏還有缺乏專業自主,再加上校事會的濫訴問題,所以有一些老師就告訴你,我不是不愛孩子,是這個制度沒有辦法讓我愛下去。所以你看這個比率,當初考上教師的,包括你自己從師專畢業,你那時候是多麼以當老師為榮,結果你看現在,你可以想像,到目前為止你當教育部長的當下,你看看,連公費生都寧可賠錢也要離職,就表示這個環境已經讓他沒有辦法待下去了。
所以我們歸納的結果就是整個結構的問題、師資人力不穩、校園衝突增加、親師生間關係緊張、校園濫訴瀰漫,身為部長,同樣是教師專業出來、一路過來的,你應該很有感吧?部長,怎麼辦?你不要告訴我什麼同理心,那沒用啦!
鄭部長英耀:委員,這很重要啦,你也知道,同理心很重要……
柯委員志恩:當然重要啊!很重要,但是你先告訴我老師的問題,老師的問題怎麼解決?
鄭部長英耀:委員,我想我跟委員關心的都一樣,我們都非常在意……
柯委員志恩:是,怎麼解決?
鄭部長英耀:我有一個數據跟委員update一下,近五年拿到教師證的八成的年輕老師,他們還是到中小學教育現場,這一個data要跟委員做說明。
柯委員志恩:停留多久?停留三年以上的比例是多少?比例多少告訴我。
鄭部長英耀:另外我要跟委員報告……
柯委員志恩:是代理代課呢?還是正式老師?
鄭部長英耀:沒有,正式老師或者代理代課老師至少有八成以上。
柯委員志恩:是拿到教師證的代理代課還是正式老師?停留三年以上的有多少?
鄭部長英耀:但是我同意委員提到的,目前有許多的現象,我們怎麼樣提供更友善的校園環境,讓老師……
柯委員志恩:怎麼友善?部長,怎麼友善?
鄭部長英耀:我們一直在努力,就像委員也支持,學生輔導法也通過了嘛,對吧?所以……
柯委員志恩:來、來、來,你不講還好,好,先談這個問題,學生輔導法,彭署長也在,我真的要特別問一下,你上次告訴我有新的編製準則,我們好不容易通過了,現在你跟我說編製準則已經公告了,有嗎?我點進去看,是112年的,你還是用舊的法來做這樣的事情。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我們那時候跟您報告的是現行的相關做法都已經到我們的……
柯委員志恩:在哪裡?公告了嗎?
彭署長富源:在我們的計畫內,會增加600位……
柯委員志恩:你沒有公告嘛,你的連結就還是這樣,是舊的嘛,你還跟我講學生輔導法,我就一股氣!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會增加600位老師跟192位專任人員,這個都跟委員報告過了。
柯委員志恩:不是,你告訴我有新的編製準則,但你的網站上面還是照舊法。往下面看,更不要講說他們好不容易進去了,部長,這個裡面還包括我們的老師,他們人力已經非常缺乏,也有很多老師特別提到,他們沒有辦法像一般老師一樣可以按節次來做增補,這些都是很大的問題,這是我們下面要講的部分。
好,我先回到剛剛的議題,我還沒有講完,所以部長你跟我說你支持學生輔導法,是,但是很多的配套你完全沒有update跟上來,剛剛我們提到那麼多教師覺得校園不友善的問題,你真正的對策到底在哪裡?根據這個,你的對策在哪裡?
鄭部長英耀:譬如說師資的不穩定,我們看到了STEM或者偏鄉離島,我們開始增加原住民的專班,我們對STEM……
柯委員志恩:這個我肯定你的努力,但是還是不足以解決這些問題……
鄭部長英耀:我們對偏鄉的代理代課老師,他沒有辦法……因為他對教育是有熱忱的,所以我們改變了方式,用線上來上課、用寒暑假來上課。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在跟你雞同鴨講,對於偏鄉這個部分,我剛才說我肯定你的做法,但是對於不是偏鄉的部分,老師的人力不穩、校園衝突,這怎麼辦?
鄭部長英耀:校園濫訴的部分,也感謝委員的支持,現在匿名的投訴也把它拿掉了……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認為你都做好了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教育這個東西不是一夜之間就能夠看到效果。
柯委員志恩:我當然知道教育不是一夜之間,但是教育的很多問題,到目前為止我們討論的都是這些,表示很多做法還是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這是我所提出來的。
部長,因為時間有限,請你把這個部分給我一份報告,針對我所提出這四大項,你的策略到底是什麼,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柯委員志恩:因為時間關係,沒有辦法在這個地方做充分討論,對不起,給我1分鐘的時間,我還是要問到這個部分,上次我們的召委已經排定的一個問題,但是很顯然沒有辦法解決,原因很簡單,我們往下看,在我們上次討論完之後,這是一個學生親手寫信給我的,我把他的名字遮住了,他告訴我們,目前這些剝削一直存在,但你們告訴大家,沒有查到所謂的違法、違規,所以這些學生覺得非常憤怒,他們寫信告訴我,剝削一直存在,因為你們教育部的規定讓很多事情合法化。舉例來說,他們現在感到非常痛苦的是421制,4天實習、2天讀書、1天休息,教育部本來是有非常好的美意,就是有一個公約、有一個合約,就是用付月薪的方法,教育部本意很良善,但是因為付月薪的方法,很多地方讓他一個禮拜可以工作40小時,可是他只有4天可以工作,所以變成要求他們一天工作10小時。有很多當初被糾舉的新南向國際專班,因為你們特別要求、特別保護,所以他們可以收時薪,而且每天不能超過8小時;反而是這些僑生,他們被要求一天工作超過10小時,是這樣地血汗,所以他們告訴大家,他們真的是很累了,他們想來這邊學習,但是他們卻被這樣要求,沒有辦法,所以他們來這邊留學,卻好像被當作勞工來看待。這樣的情況被合法化,你怎麼來解決?這是存在的事實,不要告訴我你們查無違法、沒有這種事,查無違法的話,就不會有一群學生來這邊控告。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樣一個案例的控訴,我的心情……
柯委員志恩:這不是案例喔!
鄭部長英耀:我的心情跟委員是一樣的,我一定會嚴格來查,只要查到……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在去年跟32所技高學校的所有董事、校長開會,感謝我們彭署長的邀請,在南棟我特別……因為我不希望臺灣是一個偽留學天堂,我希望臺灣有更多的國際班,以後能夠培養出更多的林百里……
柯委員志恩:是,但是你現在的政策,我相信這是個理想,因為以這個來說的話……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也開始不定期地……
柯委員志恩:對,不要預告,不預告、不定期地去做,不要有事情你才去做。
鄭部長英耀:不定期地查證,我們也去查到了一個即將要退場的學校。我要談的是,許多的東西我們逐步來做,我的心情跟委員是一樣的,我們都是……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從2016年當立委,所有的部長站在質詢臺上面都告訴我教育不是一蹴之間就可以完成,我們都逐步來做,問到2026年,10年了,還在逐步來做,你知道嗎?我們所有老師還有很多學生都非常希望教育部能夠主動做一些事情。
鄭部長英耀:我跟委員報告,對於技高的學校我怎麼說,我說如果你們沒有辦法按照法律規定來辦,我會把這個班關掉;第二個,如果學校連在地的本國生都沒有,沒有認真辦學,我也會把你們學校關掉。我想……
柯委員志恩:是,我現在已經跟部長報告這樣的狀況,也就是421制的部分,請不要讓這些學生永遠要透過跟立法委員這樣告知,才有辦法發現這些事實,我只能告訴你,每一次我們告知任何事情,你們去查都說查無違法,這種狀況真的會讓很多受害的學生……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有不定期的……
柯委員志恩:好。
鄭部長英耀:連我們的專門委員都親自下去現場看,我想這個部分我們來努力,也許一時之間沒有辦法立即改善,但我們會來努力……
柯委員志恩:我最後只是祈求部長,你也是教育出身的,老師的環境越來越惡劣,你不能否認有更多更多的老師不願意投注在這個地方,有更多的老師希望他的熱情能夠被教育部接住。在這個過程裡面,有很多僑外學生也很想來臺灣學習,不要因為我們的法制、我們的一些制度,還有我們一些想貪小便宜,找學工遠比找那些所謂的移工還便宜……我不希望我們臺灣的教育變成如此,這個是你跟我的共同期望,你現在握有權力,你應該更知道如何能夠來做這樣的部分。
鄭部長英耀:這也是我為什麼留在這裡的原因,謝謝委員,我們一起努力……
柯委員志恩:那你就要好好幫我們把你這些問題解決啊!
鄭部長英耀:不要讓我看到,我看到我絕對辦!
柯委員志恩:很多是你看不到的啦!所以你要常常把眼睛睜開去看。
鄭部長英耀:我現在的眼睛會越來越多啦!謝謝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們期待,我們一起來當你的眼線,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羅廷瑋委員質詢。
羅委員廷瑋:(10時6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到質詢臺。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羅委員廷瑋:部長好。剛剛柯委員下去以後,他講了一句話,你可能沒聽到,他說你是一個好人,但是我一直在想,我們不能夠把所有的事情建立在各個部會首長是好人的基礎上,而是要把它建立在制度上,就像你剛剛說的:不要讓你看到,你絕對會處理,但是有多少我們沒有看到,這才是重點,所以不只是增加眼睛,我們更希望透過制度、透過檢舉、透過……不要只是找立法委員,我們能夠處理多少這樣子的零星案件?它已經從零星變成很多的通案的話,我想是制度上有問題,不管是剛剛僑生的問題,到校園濫訴的問題,到現在校園暴力的問題。前幾天又出了一個用棍棒敲頭的案件,您知道嗎?這個事情到底要怎麼處理?有委員因為這樣子,還要求我一定要排公聽會、一定要排這個案子,要來審,希望特殊案例的孩子要轉介到其他的單位來培養,您覺得這樣的說法對嗎?
鄭部長英耀:我想教育的難處就是我們很難把某一個事件變成大家全部都有一致的處理,但是我也同意委員剛才所提,我們在很多的時候是要建立制度,所以校園要怎麼樣防制,才能夠有一個更友善、沒有死角的校園,在課間或者放學的時間,我們的校安人員、學校的訓輔人員或者導師能夠全力投入協助學生、青少年的發展,我想這都是我們在努力的。
羅委員廷瑋:我知道,我們都在努力,但是不能僅靠愛的教育。
鄭部長英耀:是,我當然同意。
羅委員廷瑋:你不能說因為校園暴力多,我們來多一點品德教育,就這樣子而已,不是說品德教育不重要。
鄭部長英耀:他會有這樣一個行為,絕對不是一日之內形成的,我們希望從親子教育、親師合作,到校園友善環境,所有的努力,包含國教署在去年的時候,就有三百多的……
羅委員廷瑋:這些我都知道,包括你的夜光天使,你願意來支持,事前我們來做一些相關的教育,事後我們也希望有一些強力的手段能夠介入,這是家長端、這是老師端、這是其他正常願意認真上課的學生都希望的。
我們還是回歸今天的主題,前言我們談了這麼多,但今天我們就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我們為什麼今天要來討論第二十五條?你的報告裡面就寫得很清楚,引發校園濫訴疑慮,審酌教師因非自願停止工作,以及近年物價大幅成長下,尚難充分的維持基本生活跟家庭照顧所需,確有再檢討精進之處,這個是你報告所寫的,所以我的版本很簡單,現行條文說的:補發其停聘期間全數的本薪,我還多了五項,考核獎金、年終獎金、職務加給、學術加給、地域加給,簡而言之,就是四個字「權益還原」,就如同今天你們的報告裡面所寫到的濫訴疑慮、非自願停止工作以及生活照顧的所需,我認為應該要補發這五項,這五項不是額外的優惠,是教師在原聘任的狀態下就應該領取的待遇結構中的一部分。部長,您怎麼回應我的版本?
鄭部長英耀:我感謝委員對老師權益的關心,但是確實,在學校裡,不是每一個老師都有兼行政工作,也不是每一個老師都有兼導師,但是我們怎麼確保他最基本的薪水,每個月那一份薪水,就是本俸加學術研究費,這是應該的。我將近兩年前進來,我在地方跟老師座談的時候,我聽一聽,還是同理心,將心比心,我認為他的薪水應該被保障,當他被不實指控,這也是我們第一個階段在處理校事會議之後,把濫訴、匿名投訴的拿掉,接著再來支持老師,當他受到不當指控或者誤解的時候,回復他的清白,不是可歸責於他個人的,我們本來就應該把整個月的薪水給他……
羅委員廷瑋:就像你剛剛講的,不是每個人都有行政加給,不是每個人都有教師加給,所以我所主張的一加五,並不是他一定領到滿、領到有啊!也一定要看他原本的薪資待遇結構裡面有沒有這一項,所以你只說你的一加一,但我認為他就已經喪失他原有的權益了嘛!
鄭部長英耀:我們在建立制度,一個完美的未來社會的想像,當然有時候沒有辦法一次到位……
羅委員廷瑋:你又要說無法一蹴可幾了,這個誰不知道!但是我還是希望這件事情,還人家清白了,就應該要好好的重視他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但是我跟委員說明,今天人事行政總處還有銓敘部也都在這邊,他們事實上都會來支持,但是整個來講,社會的公正性還是……
羅委員廷瑋:部長,您剛剛報告寫得很清楚,非自願停止工作,證明他的清白了,我們現在就是應該要修法進行補發,是學校讓教師暫時不能服勤耶!
鄭部長英耀:我覺得合理的就是他的本俸加學術研究費,最合理的就是他……
羅委員廷瑋:我覺得不合理,因為他是清白的,他本來就應該領所有他該有的薪資待遇結構的時候……
鄭部長英耀:因為其他是他職務有值勤以後,才會產生……
羅委員廷瑋:但因為是學校讓他暫時不能服勤,他不是自願不做這件事情,所以就不應該把沒有服勤的後果全部算在教師頭上,所以我們一直在講還他清白,就應該要把原有的待遇全部給他。剛剛已經談論到這麼多的問題,我們教師人力不足、校園濫訴的問題,以及現在我們看到在還他們清白之後,給他們該有的權益,這都是讓第一線的老師願意再回到學校的最後動力,所以您在主張一加一的時候,我覺得就是沒有在為老師想!
鄭部長英耀:沒有啦!跟委員報告,你也知道我是小學老師出身,我非常清楚第一線的情況,我也擔任過兩次地方教育局的局長,我非常熟悉第一線老師會碰到的各項挑戰。
羅委員廷瑋:我相信,所以我也說你是一個好人,但我也要告訴你,你也知道我是三個孩子的父親,站在家長的角度,我都願意幫老師講話,因為我知道對老師好,就是對我們的學生好!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但是對老師好……
羅委員廷瑋:如果沒有老師,我們孩子未來就可能會接受更差的教育。
鄭部長英耀:就像我們有時候說對小孩子不要濫愛,就是溺愛,我們有一些老師,事實上,如果錢不應該給老師,老師領了,他也會覺得心虛,我們反而陷他於不義。
羅委員廷瑋:這樣子啦!部長再思考看看,我希望能夠更全面的保障教師權益,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鄭部長英耀:這個我們的想法是一致的。
羅委員廷瑋:今天召委要逐條,我也建議召委,現在院會還在施政總質詢,是不是再給部長一點時間想一下?建議逐條能夠緩一緩,不要急,我們是一加五,不要一加一。
最後,我再問一個問題,我想接著就學校運動設施補助案向部長請教一下。請問部長,現在教育跟體育分家了,請問你同意運動部在學校運動設施的補助上,只負責棒球跟足球嗎,你同意嗎?你覺得這合理嗎?它現在的意思是,不論任何運動設施,都要由教育部來負責補助。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我並沒有聽到運動部有這樣的說法。
羅委員廷瑋:我現在告訴你了,運動部給我的答案就是運動部只負責棒球跟足球場,其他所有的運動設施全部由教育部自己負責,你同意嗎?請你回答我。
鄭部長英耀:我想他可能沒有把話講完,因為還有一些專項,也還有許多屬於政策上在推動的,後續競技訓練……
羅委員廷瑋:請問目前你有白紙黑字去了解這些分工的細目嗎?
鄭部長英耀:這個部分,我們張廖次長都定期跟運動部洪次長有一個雙邊的溝通協調,就委員所關心的這個部分我們會來了解,絕對……
羅委員廷瑋:現在運動部是要推給你,我在幫你爭取權益啊!我希望你應該要去了解你目前到底有多困境,學校能夠蓋棒球場跟足球場的應該很少,九成以上的其他運動設施都要由教育部負責,如果你同意這樣子的分工,我只能說你會很辛苦。
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關心,謝謝委員體諒……
羅委員廷瑋:我們現在在爭取很多考察的時候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的分工一定是合作的,我們……
羅委員廷瑋:你剛剛跟我講的是專班相關的運動設施可能是針對……
鄭部長英耀:專項。
羅委員廷瑋:比如說體育班,專項競技類的,但是不要跟一般教學的設施一起審查的話,把體育班拉出來,他們才有機會可以獲得補助啊!現在我們看到這樣的規定,我們也希望他們可以提出申請,但問題是你們不會補助啊!所以這個問題在分工上,我覺得你跟運動部還要再好好去協商,我們這些委員對於現在考察時遇到這樣的狀況是沒辦法接受的。
鄭部長英耀:對於個案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個案來討論,基本上、制度上、原則上我們是都有共識的,我想委員剛才所提的,也許是不是運動部沒有把話講清楚,我們事後再來了解,然後再向委員報告。
羅委員廷瑋:我現在就想了解嘛,操場、跑道、籃球場、射箭場、羽球場、游泳池、網球場,這些誰來補助?講清楚、說明白。部長,你多久可以給我一個答案?
鄭部長英耀:這個基本上是教育部,因為體育教學,但是如果屬於專項的、競技型的一些團隊上的訓練,當然是運動部,我們會後再把它弄清楚,對於造成委員困擾……
羅委員廷瑋:兩個禮拜內給我答案好嗎?
鄭部長英耀:兩個禮拜?好。
羅委員廷瑋: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沒有問題。
羅委員廷瑋:上個禮拜四我在教文辦考察,我去臺中教育大學實小看他們的輕艇校隊,臺中教育大學實小的輕艇隊培育出多位國家代表、亞運選手,像這樣的輕艇校隊的補助案要找誰,你知道嗎?
鄭部長英耀:輕艇基本上是比較戶外的水域活動,應該是跟運動部的關聯性比較大,但是如果在個案上講,我們來看怎麼樣來……
羅委員廷瑋:現在部長說應該是運動部,我不怪你,但運動部叫我找你,所以我真的很納悶,今天我會遇到的問題,你們都會遇到,我呼籲所有的委員一起來釐清這件事情。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我想我們事後來了解及協調,我們不會逃避責任,如果是我們,我們不會逃避。
羅委員廷瑋:最後30秒,我們要感謝部長願意大力的支持夜光天使延伸到國中,目前試辦兩年了,成效都非常好,我還是希望部長能夠繼續支持夜光天使……
鄭部長英耀:這個一定的。
羅委員廷瑋:能夠試辦延伸到國中的夜間教育政策,我們來推動夜光天使3.0。脫貧是一條非常漫長、辛苦的路,但教育無疑是公平的,也希望有一條公平的路,讓莘莘學子透過自己的努力在教育制度上能夠向上繼續就學,能夠有這樣的可能性,所以我們要支持。就像你剛剛說的,雖然對於暴力事件,我們沒有辦法有很多方法,但現在你說的品德教育也好,同理心也好,我們都希望夜光天使多一點接觸,來實施這些教育,這個部分我希望一定要加油,一定要支持,好嗎?
鄭部長英耀:一定。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
鄭部長英耀:現在對於偏鄉、離島,還有非山非市的學校,我們也都有全面來支持夜光天使。
羅委員廷瑋:拜託你,謝謝。
鄭部長英耀:謝謝。
主席(陳委員秀寳代):謝謝羅廷瑋委員質詢,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林宜瑾委員質詢。
林委員宜瑾:(10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部長早。首先本席還是要跟部長關心一下我們國家教育大業這新一年度的預算,目前在野黨遲遲不審總預算,雖然表面上假裝很在乎,說什麼要讓新興計畫先行動支,可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預算案應該經過三讀程序,所以這種所謂的先行動支案根本沒有前例,而且除了有急迫性的新興計畫預算,我們還有常態性的、延續性的計畫預算,比去年度多編一些預算,這些預算有可能是因應物價成長或者是要深化既有的政策,現在這筆錢也因為總預算沒審而面臨到不能使用的窘境。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除了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外,其他計畫是依已獲授權的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按照教育部提供的資料,2026年常態性、延續性的計畫預算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6億元,白話一點來講,這筆錢可說是藍白不審總預算可能會被實質砍掉的,就是看得到吃不到,所以要請部長簡單講一下,這新增的66億主要是用在什麼地方?如果像是電費、人事費等這些費用,可能今年的成本會有一些增加,而且還一定要支出,也就是無法被壓縮,那其他哪些項目會因為這樣而被緩減或者減縮它的規模?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確實,我們真的希望115年度的預算能夠趕快審,為什麼?因為光是剛才委員所講的新增預算裡面,我一直覺得從小學到大學有一項無人機的學習、協作,從無人機的操作到設計到製造,以後會影響到整個產業。就是說,我們從小學開始到大學的這9.3億,我們這次總共編了……
林委員宜瑾:對,將近10億。
鄭部長英耀:總共有將近50億,分四年,這個真的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像其他的,譬如說我們看到有一些大學有許多歷史建物,放在那邊荒廢了,我覺得很捨不得,我們怎麼樣給一些錢,教育部是第一次從公務預算編列來支持大學去做老屋的改建或者一些維護,我想這也非常有價值。至於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原來114年已經做的,我們現在繼續持續往好的方面再加碼……
林委員宜瑾:可是有增加一些?
鄭部長英耀:像終身教育司推動公共圖書館,包含地方的Big Maker、地方圖書館,光這一項就增加了將近18億,是用來支持地方縣市有自己更美、更現代化、更fashion的圖書館,或者鄉鎮型圖書館的擴充或增建。另外還有一個是資訊部分,對於中小學的數位學習,我想我們AI裡面有許多的基本設備,我們用來支持中小學一些設備的添置,當然用電補助也有。還有一項是大學的,譬如說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第二期的擴建計畫也有15.6億。這些都是今年新增的,類似這樣的東西就都沒有辦法做,我們擔心這會延誤到工程,特別是醫院裡面其實有很多是服務更廣大的社會大眾的健康,所以我還是真心期待委員能夠趕快來審查115年度的預算,讓教育部能夠走得更快速、更穩健。
林委員宜瑾:部長剛剛講到很多,也有列舉很多的項目,就這66億到底有哪幾個項目其實是被擋掉的,假設沒有審,這些都動彈不得、都沒有辦法動?我現在是要問說,既然狀況是這樣,我們要想到最壞的狀況,最壞的狀況就是藍白真的就擺爛不審,這樣的話你怎麼解決?有沒有想一些方法來因應?
鄭部長英耀:我不想像我們的預算會不審,我是一個正向、浪漫、樂觀的人,我相信還是會審,我只是希望我們都是做福國利民的事,不要讓原來良善的一些、對未來社會更進步的想像,因為這樣而耽擱了一些時間,因為這樣而沒有辦法執行,這確實是比較可惜的。
林委員宜瑾:當然、當然,如果藍白可以審總預算當然是最好,因為今年的還不審,再來的話,下半年照理說是要審明年的預算了,那明年的呢?這個都是環環相扣的,所以還是要趕快,今年的要趕快審,明年的……
鄭部長英耀:所以要請委員趕快也跟在野黨的……大家一起合作。
林委員宜瑾:這裡就有一位在野黨的委員,要拜託他。
另外,要跟部長探討一下轉型正義教育的問題,行政院在2023年有函頒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為期四年的管考計畫是到今(2026)年,這個轉型正義教育隨著越來越多的研究、口述歷史跟藝文的著作,教育的面向越來越多元,也更加深入。比如說本席曾經向衛福部關心過的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或者近期推動轉型正義會報重視的戰後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強化方案等等。在今年2月26號的行政院院會也特別宣示要責成教育部啟動研訂第二期的教育行動綱領,基本上,這份到2026的行動綱領是依據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的各面向去編寫的教育議題,總綱領裡面也有提到,會由教育部協同各面向的主辦機關來研編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實施指引,提供各機關來規劃專屬推動計畫跟訓練課程,落實轉型教育。這份綱領今年就要到期,很可能就要開始編寫下一個階段的轉型正義教育規劃,所以除了本席剛剛提到那兩個特定的議題以外,近期掀起很多的歷史補課潮,我們看到教育部做了補課專區,目前也正逐步在建置頁面,我想請教部長的是,下一份的綱領會加強辦理哪些教育部認為這四年還沒有落實的部分?比如說,有可能是機關不配合轉型正義的教育、消極的配合國家轉型正義教育的政策,其他你們還新增一些什麼樣的內容要來深化國家轉型正義教育?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轉型正義,我想自由從來不是理所當然,歷史可以被原諒,但是不應該被遺忘。我們也知道有些歷史不是存在於課本裡,也存在這塊土地的記憶中。所以我們最近,誠如委員所關心的,我們在今年年底就會把新的四年計畫弄出來。
林委員宜瑾:好。
鄭部長英耀:過去我們確實有許多來自於這塊土地的轉型正義,我剛才講土地也保留了許多的歷史記憶,我們開始鼓勵大學透過USR去大手牽小手,結合在地的文史工作者跟在地相關的NGO團體、民間團體,開始把這樣一個轉型正義故事地圖實地去踏查,開始透過教學、透過戶外的教育及活動去推動。
另外,從今年開始,誠如委員剛才所看到的,我們大概每一個月會有一到兩期的短影音,包含每一個月裡面有特定的、來自於過去白色恐怖的受難或者228,譬如下個月,沒有,今天4月1號,我講話是算數的,今天4月……
林委員宜瑾:今天是愚人節。
鄭部長英耀:我講話還是算數的,4月7號是言論自由日,我們就會有一期短影音是與言論自由相關,類似這樣的東西,包含實地的,譬如說在3月初,我們的一級主管全部到景美人權博物館去開部務會議,我們也開始鼓勵校長、老師、學生陸續去參觀人權博物館或者到綠島實際的……像這個月我會帶領我們的一級主管分兩梯次到綠島,真正的去理解過去那個威權時代,我們怎麼樣從這裡面去尋求一個經驗,然後要珍惜臺灣的自由民主得來不易,我想這個我們會全面來做。
林委員宜瑾:真的非常肯定部長對於轉型正義教育的重視,這個之所以那麼重要,我覺得我們可以看看其他國家,像德國、波蘭,就可以感受到他們認真在做教育扎根的努力,可是要做事就要有人,所以我還是很懇切的來請求部長,這方面的專責人力應該要增編,因為教育部目前做轉型正義工作的人員只有兩位,所以我想問是不是可以增編人力?這個部分就請您回去研議看看,可不可以在會後來回復本席?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因為這個轉型正義的業務量忽然……可能部長也非常積極在推動,所以我們的人手確實有一些不足,我們也跟人事總處在積極爭取,希望能夠獲得他們的支持來增加人力。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加油啦,多增加一些人力才能把這個事情做得更好。
鄭部長英耀:是。
林委員宜瑾:謝謝,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質詢,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請蔡春綢委員質詢。
蔡委員春綢:(10時32分)主席,我們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蔡委員春綢:部長好。剛剛有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目前校園的一些問題,譬如說教師荒,還有我們的校園氛圍已經非常不友善,我們的孩子每5個就有1個很不想上學,然後有人際關係的焦慮。以113年教育部的校安通報來看,學生的自殺人數將近2萬人,如果從106年到現在,成長了將近12倍,這個數字是非常非常的驚人啦!今天我就要替這些焦慮的學生、想自殺的學生以及幸福感剩下50分的老師來向教育部提出最沉重的呼籲。請問部長,在這樣的狀況裡面,你有沒有決心明年就能夠把教師的幸福感提升到60%?
鄭部長英耀:我想老師的幸福感當然有主客觀的一些感受,但是怎麼樣讓老師能夠更願意留在校園裡面,大家一起來努力培養我們新世代的年輕小孩,讓他們有一個更美好未來的發展跟想像……
蔡委員春綢:對,沒有錯,但是校園的氛圍不好啊!
鄭部長英耀:這個方向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
蔡委員春綢:要怎麼樣努力?有什麼策略?
鄭部長英耀:就像剛才委員所關心的,我們把校事會議裡面造成老師無謂壓力的這些匿名投訴拿掉了……
蔡委員春綢:對,這就是源頭。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調整老師的鐘點費及一些其他的待遇,也許大家覺得好像力有未逮,但是至少我們看到了一些,我們從他的薪資報酬及工作上的相對待遇做了一些調整,對於偏鄉、離島的老師,我們也開始支持宿舍的整建或者蓋宿舍,讓老師能夠有一個更安穩的工作環境。
蔡委員春綢:部長,我了解,希望這個決心能夠落實。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就指出了輔導機制的問題,還有輔導人力不足、輔導老師行政負擔過重,以及輔導的銜接機制也不流暢等,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狀況,這也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學生不想上學、壓力很大。然後我們現在也有所謂的身心調適假,但目前利用身心調適假的人沒有很多,請問你們有沒有掌握各縣市、城鄉間的使用統計差異?
鄭部長英耀:身心調適假是從去年開始實施,高中生裡面已經有兩萬三千多名學生,全國將近5%的學生有用到身心調適假,各縣市的……
蔡委員春綢:後續呢?如果這些學生有這樣的狀況,學校有沒有做後續的輔導?
鄭部長英耀:詳細的部分我請署長來補充說明。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跟委員補充兩點,第一點,剛才部長所提的數據是經過我們一學年的運作。第二點,關於有沒有要結合輔導機制,當時的討論是,如果太緊密結合,學生會覺得他不過只是想要調適一下,卻被拿來放大解釋,甚至增加很多輔導機制,他們會因此有顧慮而不敢申請,所以這一點我們會用比較專業的輔導方式來協助,謝謝。
蔡委員春綢:用比較柔性的方式。最後,我們可以講說學校的氣候已經變天了,這是一個危機,我們當然也是要非常關心,面對這樣的情形,學生的壓力、老師的壓力,這個危機會影響到未來國家的競爭力,請問部長,我們要如何提升國家競爭力?
鄭部長英耀:當然最基本的是臺灣沒有天然資源,我們靠的就是人才,所以在每一個教育階段把每一個小孩子、每一位學生教好,我想這是提升國家競爭力最直接的方法。
蔡委員春綢:好。剛剛部長還有講到要調薪以及種種的措施,但是我要告訴部長,不是你把職務加給調了一千、兩千,就能夠改變現在校園氣候不佳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當然影響教師工作滿意度的因素很多,有時候他並不是不喜歡,但是因為產業有更大的吸引力,包含我們師資的培育機制也改變,過去我跟委員的年代是師大,像彰師大、高師大,他們是需要多少老師就培養多少老師,是公費的,但是現在是儲備制,所以變成有許多年輕人的生涯規劃原來是想要當老師,但生涯規劃有可能改變……
蔡委員春綢:對,這個狀況我了解,但是現在問題是,老師在學校為什麼不快樂?就是因為教師的尊嚴很低、教育政策常常改來改去,還有最嚴重的就是學生的素質不好,這些對老師而言都是一個壓力。然後我還要再跟部長請教,學校校長有跟我提過,早期高中是有教官,現在教官已經退出校園了,所以在管理學生的部分,會給學校老師帶來行政的壓力,當初這些教官要退出校園的時候,有沒有做配套?沒有啊!現在所有的工作都留給現任老師,增加他們的壓力,也增加他們的行政工作,每一次到下學期要請行政人員來擔任行政工作的時候,校長都找不到人,這就是一個問題,就是給老師一個很大的壓力,我們要如何來退出校園,如何讓老師跟行政人員能夠分開來、分治?
鄭部長英耀:過去校園裡面有教官是來自於軍政時期,當然隨著臺灣民主化的過程裡……
蔡委員春綢:對,現在我要問部長的是配套!
鄭部長英耀:現在高中職是有配套的,有校安人員的補助,另外國中原來沒有教官,也因為隨著社會的變遷……
蔡委員春綢:他是學務處的管理組長。
鄭部長英耀:加上少子化,當然每一個小孩都是家庭的寶,也是臺灣未來的希望,所以我們冀望給小孩子一個更好的發展、成長環境,去年我們在國中也補了六百多位校安人力去協助國中校園,以營造更安全、更友善的環境,我想這一點事實上我們都有辦到。
蔡委員春綢:很好,我們也希望不要讓老師兼太多的行政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學,讓他們能夠提升教學品質,給學生……
鄭部長英耀: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委員報告,老師回到教學的本業這是對的,但其實國民教育法開宗明義就講「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所以老師不是只有學科的教學,特別是小學生……
蔡委員春綢:沒有錯、沒有錯!
鄭部長英耀:良好的情緒、人格、態度、生活習慣的養成,都是非常重要的。
蔡委員春綢:這是不可否認的,當然是要前面的教養,這個沒有錯,但是我們希望最後能夠行政專業化,當然剛剛講的五育是老師要教學的內容,沒有錯,但是行政工作要能夠分治,我希望你們能夠朝這樣的方向來走。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也聽到第一線老師的一些聲音,所以我們在去年就全面檢討目前地方對中小學老師的要求,包括許多表格、資料的申請,原本大概150項,我們減少了將近70%,就行政的減量,因為時間的關係,會後我也可以跟委員做詳細報告。
蔡委員春綢:要跟部長報告,我也是從第一線來的,我以前曾經當過老師,我的來源都是來自第一線,所以是最真實的。
鄭部長英耀:是,也跟委員補充報告,教育部開始在行政減量,但是地方縣市教育局處有時候有增加的時候,他都算教育部的,都說是教育部要求的,也跟委員做這樣的補充說明。
蔡委員春綢:最後我要跟部長分享,我們要有幸福的老師,才能教出幸福的孩子,學校的心理健康要落實,對學生學習的成效才能夠有加乘的效應,因此,我們希望能夠將教師的幸福感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國家的品質關鍵指標,希望我們一起來努力。今天我們有一些請教教育部的問題,請提出一個計畫或報告送到本辦來。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及指正,對於怎麼創造老師的幸福感,我們一起來努力,我同意它是一個很重要的教育品質指標。
蔡委員春綢:好,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蔡春綢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有請陳秀寳委員。等一下吳思瑤委員詢答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
陳委員秀寳:(10時43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上備詢台,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好。請教部長,日前教育部有透露要研議修改規定,將毒品唾液篩檢引入校園,希望可以改善傳統尿檢法對於新興藥物,像依託咪酯這種代謝比較快的毒品,比較難用尿檢法驗出來的問題。請教部長,目前有規劃具體的時程嗎?後續毒品唾液快篩要如何分配到學校?你們如何執行?是不是已經有開始討論了?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引入快篩確實是有助於我們及早發現學生的一些不當的毒品接觸,詳細的內容請學特司來說明。
許代理司長嘉倩:跟委員報告,毒品快篩的部分,其實我們已經有委託師大來幫我們修正相關的要點及相關的補充措施,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跟內政部警政署研議,有加入內政部警政署的一些毒品快篩的共同採購契約,如果採購順利,我們希望在今年9月能夠上路。
陳委員秀寳:現在到9月剩下半年的時間,所以你要如何執行、學校要如何配合,包括相關人力、對象及怎麼執行,其實必須要有很具體的時程安排,你們已經有具體的討論出來了嗎?
許代理司長嘉倩:師大的研究案出來之後,我們就會找各縣市辦理一些相關的研析,讓第一線的教官還有校安人力知道可以怎麼運用毒品快篩試劑。
陳委員秀寳:那是不是等你們研究、了解整個過程,跟縣市不管是教育局處或者相關人力做相關執行的討論有進展之後,請把你們的報告給我的辦公室,讓我了解你們再來是怎麼安排,好嗎?
許代理司長嘉倩:好,謝謝委員。
陳委員秀寳:有公民團體建議除了唾液快篩之外,也可以考慮配合第二層的檢測,就是所謂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讓快篩如果有偽陽性或是爭議的時候,可以作為相關依據。部長,您認為呢?
鄭部長英耀:這確實超乎我的專業跟想像,但是唾液快篩對學校來講,事實上是最方便的,如果能夠有更好的方式,這部分我們來看學特司有沒有……
許代理司長嘉倩:我們想要用唾液快篩,主要是為了因應像依托咪酯這樣的新興毒品,它的代謝……
陳委員秀寳:這個是第二層,就是在快篩之後嘛!
許代理司長嘉倩:對,它的代謝很快,所以我們才用唾液快篩,但唾液快篩就只是快篩,不管有沒有實施快篩,最後我們都還是要送尿檢,尿液篩檢才是最準確的,快篩只是初步的而已,後面都還是會送尿檢。
陳委員秀寳:除了對學生進行這樣的毒品檢測之外,本席認為像圖片中這樣的毒品實物展示,向學生宣導毒品的多變性,確實可以讓學生對類似的物品有警惕、警覺,也比較容易辨識,所以我希望教育部可以多辦理類似這樣的毒品宣導,讓學生有警覺心,提高他們辨識毒品的能力,發現類似毒品就趕快避免,才能夠真正防止毒品進入校園。請問教育部,你們可以安排類似這樣的毒品宣導課程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事實上在已經做到入班宣導,以目前來講,114年總共有5萬7,002班直接到班上宣導。另外,我們還透過寓教於樂,用一些戲劇團體、藝術團體到學校宣導反毒,也就是我們是多面向的在做這樣的工作。
陳委員秀寳:所以已經有在做,本席支持也肯定這是有效果的,也希望是不是可以開更多這樣的班次?
鄭部長英耀:我們除了有一些大規模的場合已經做到入班,還有藝術團體……
陳委員秀寳:這是對於校園的安全、學生的安全……
鄭部長英耀:還有企業界也關心這個部分,許多民間企業團體也幫忙在做這樣的宣導,舉辦一些類似園遊會的大型活動。
陳委員秀寳:我希望你們在這個部分可以更積極!謝謝部長。
接下來一樣也是關心學生權益。有關考試的部分,108課綱為了要適性揚才,在學測階段就將數學分流成數A跟數B,一般就是區分成自然組跟社會組的學生來報考。但是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12的學測及113的學測分別有高達61.22%以及60.65%,即超過六成的學生是數A、數B都報考,導致社會組的學生受到比較大的影響。雖然數A、數B命題及考試內容針對的部分不太一樣,但是數B大部分的考題可以用數A的邏輯觀念來解題,相對來講,自然組的學生覺得比較簡單因而跨考,造成社會組的學生恐怕會面臨更大的競爭跟壓力,而且很多學生考量未來在大學校系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所以他們都會數A、數B全報,導致學生要花更多時間來學兩套考試的內容、花更多時間來準備,甚至需要另外補習。請教部長,您覺得數A、數B的分流是不是可以有更妥善的做法,來降低社會組學生所受到的影響?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針對這個議題,當初設計的立意就是希望能夠適性選才,每個高中生都可以開始思考他的生涯發展走向,早期是只有數學,不管要選人文社會或者理工,全部都是一個數學,現在把它分流就是希望學生能夠本於興趣來發展。
陳委員秀寳:但是有超過六成……
鄭部長英耀:對,現在變成有六成,我們會後再來看怎麼樣兼顧學生的生涯發展,又能夠讓志趣、職涯選擇能夠更友善。
陳委員秀寳:108課綱的多元學習、適性發展,本席也是認同的,但是我們要重視到不同類組學生的權益。這麼高比例的跨考跟108課綱的適性發展要做數學分流這樣的初衷、本意是背道而馳的!
鄭部長英耀:本來分流還包含學習過程能夠……因為分流……
陳委員秀寳:現在他兩組都要考,他兩組都要準備啊!
鄭部長英耀:當他有更好的學習,他就可以轉到A的這一班。
陳委員秀寳:超過六成!我覺得本來的本意沒有做到位,而且反而增加學生的壓力。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跟第一線的這些……
陳委員秀寳:其實很多學生家長希望,既然分數A跟數B就同堂考試,不要分堂,讓要選擇的學生很明確的去選擇要數A或數B,然後擇一應考,這樣的方式,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還是來研究,因為民主寶貴的精神就是多元,學生事實上有多項的興趣,如果一定要用一刀兩切的方式……我們會後來研議。
陳委員秀寳:有關剛才本席所說的,這麼高比例的跨考,一看就知道與本來分流的初衷、好意相悖。在學生的選擇來講,並沒有照著你們所想的這樣去做,他兩組都要考,兩套教材都要準備。當然對理科的學生來講,以他的理解力考兩組的考試,他可能就覺得沒有那麼大的負擔。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如果在數學,他本來就比較有優……
陳委員秀寳:社會組的學生……
鄭部長英耀:學習比較好的學生確實在考數B的時候,比較駕輕就熟。
陳委員秀寳:對於只選擇數B的學生,他也不得不去選擇數A,但是他沒有這個優勢,因為一般念文組的學生本來在理科的理解力或者在數學的運算能力,可能就沒有數理科的這麼強,相對下來,會造成他們的壓力跟負擔。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教育部可以研議相關配套,而且兩個月之內把你們的書面報告送到委員辦公室。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看怎麼能夠讓考招制度更精進,會後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秀寳:好,就麻煩部長了,謝謝。
鄭部長英耀: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吳思瑤委員質詢。
吳委員思瑤:(10時53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備詢。
吳委員思瑤:今天的主題跟高教、國教都有關係。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大家辛苦!我剛剛有聽到林宜瑾委員針對轉型正義有提出他的一些觀點,我希望我給教育部的一些建議能夠補強。轉型正義就要從教育下手,教育部是主角,而不是配角,除了頒布行動綱領,我們的行動更要具體化,轉型正義就在我們每一天的生活裡。
部長,我要恭喜你,中國把你鎖定、跨境鎮壓。我們都心知肚明,他是劍指教育,因為過去威權時代一黨獨大的政府對人民洗腦,現在中共也是如法炮製,用認知作戰在扭曲我們下一代的觀念,所以教育就非常重要。吳思瑤跟你一樣,只是你比我高一級,你是已經認列為臺獨頑固分子,沒救了!吳思瑤現在只是臺獨的打手、幫凶,也就是我在幫助你這樣子,你會怕中國對你的跨境鎮壓嗎?會怕嗎?
鄭部長英耀:我無憂無懼。
吳委員思瑤:無憂無懼,因為你是優雅的臺灣人,對於壞鄰居冠上的名稱,你會一笑置之,而且會更秉持著教育基本法培育人才,推動愛臺灣的愛國教育,守護臺灣的民主自由。吳思瑤跟你一樣,有一天如果我也能夠榮登榜上跟你列在一起,我會覺得是更大的光榮,我會持續的努力。但是從這件事情搭配著現在轉型正義的一個特快車,我認為教育部就應當借力使力,跟上這一股熱潮,搭上這班列車。轉型正義是全臺灣公民的民主補課,我們需要更多覺醒的賈永媫,教育部是主角,不是配角,雖然你剛剛說你們只有兩個人力,但我們來看看要怎麼做?
國際是這樣做的:德國用追討回來的不義黨產,大概40億元,成立了一個評估基金會,他們的做法是設立圖書館展示文物,支持公私立文化事務,包括各類的出版跟展覽,當然他們也鼓勵非常多的寫作、進行國際合作,更提供學術補助以及設獎學金。你可以想想,我們哪裡沒做到?所以我說這裡有高教的工作,也有國教的工作。
加拿大的轉型正義是對原住民族歷史的平反,不外乎是針對原住民族受迫害的那一段歷史真相來強化教育,他們的做法也是給補助,然後從課程來進行教學,不外乎都是這些做法。
看看波蘭,波蘭更生活化,他們設計非常多生活化的桌遊跟教具,然後國家記憶研究院,其實就等同於現在退場的促轉會一樣,定期提供學校出版品、舉辦教師研習活動,而且進行受難者訪談,現身說法,這更有說服力,然後進行全國性的展覽。
我舉這些國際例子是讓你想一想,我們還有哪些可以做更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2016年修法的時候,吳思瑤的版本就是把促轉基金、追討回來的不義黨產,除了國家原始的用途要用在長照跟社福之外,增加了可以用在人權教育跟轉型正義相關的文化事務,我們要爭取促轉基金的使用,而促轉會退場之後,教育部就應當跨部會一起進行合作,教育部當然是以人權教育為主,但你們應當跟文化部保存的不義遺址或政治檔案的研究多多合作。我都提點到這裡了,馬上要到期的轉型正義行動綱領,2023年到2026年是第一期,請問你們有第二階段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有的,我們朱次長現在在統合,我們有……
吳委員思瑤:好,會有第二階段,非常好,我建議主席未來也能夠有轉型正義的專報,所以有2.0,對不對?次長,確定會有,是幾年期的?
朱次長俊彰:跟委員報告,是4年期的,從明年116年開始到119……
吳委員思瑤:4年,好,那預算呢?
朱次長俊彰:但是我們用1加4的方式,今年就會先超前……
吳委員思瑤:好,預算多少?足夠嗎?
朱次長俊彰:原則上,我們會再申請促轉基金的協助,教育部也會勻支我們一些……
吳委員思瑤:好,你之後來跟我說明你們新的規劃,好嗎?
朱次長俊彰:好,沒問題。
吳委員思瑤:我希望你能夠納入我剛剛講的那些國際經驗,我要分享給部長、次長的是,不用怕!雖然只有兩個人力,當然我覺得不夠,還是要擴編,但是跨部會的下手、合作,以及公私合作,其實是一個很好借力使力的方法,因為民間有非常多這樣的NGO,我們可以去合作。
我提供你幾個建議,第一個,國教端鼓勵教案的多元開發,融入課程;第二個,跨部會plus公私協力提出多元活動;第三,結合沉浸式體驗教育,就是把現在教育部在做的很多文化體驗課程搭配進去,而且要注意是現地教學(on-site learning),這是國教端我的三個期許。而高教端,現在的大學,部分學校針對轉型正義有通識課程,我認為可以鼓勵,也可以鼓勵這方面的研究,設立獎學金也是可以的方向。我這些綜整的意見,請問朱次長,對於通識教育及設獎學金鼓勵轉型正義的學術領域研究可以參採吧?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委員剛才所提不管從國際經驗,到國教端跟高教端深化轉型正義都非常具體、可行,我想我們會把它納入2.0轉型正義綱領。
吳委員思瑤:我最後有3頁投影片很簡單,就安你們的心,你們可以在現有少少的人力,當然我希望擴充人力跟能量,怎麼做呢?「人權故事車」去巡迴校園,吳思瑤也爭取了到北投的學校;「人權故事行動展」還有舞臺劇,這個很好,在校園巡迴;「人權素養教具箱」有非常多元的教具;還有臺灣文學館做的桌遊開發,以上這四個事情,其實都是文化部的文化館舍在做,你們要跟他們搭上線,人權故事車多來一些學校,對不對?人權故事行動的舞臺劇或是展覽多下鄉。多元的桌遊課程,都可以跟人權館或文學館來合作,這些不用你們的人,甚至不用太多你們的錢,搭便車好嗎?促轉會過去也有非常多當事人入校的分享,這些都是跨部會可以搭便車的。
鄭部長英耀:是的。
吳委員思瑤:投影片這些現有的課程,各校文化美感的教學都是融入課程的。我建議,過去很多都去兩廳院、故宮、北美館、高美館、衛武營都很好,融入對於人權館或者是不義遺址,都是擴充這些選項而已,不用花太多錢,直接納入就好。on-site learning是UNESCO訂定最有效的遺產教育方式。
最後一個,剛剛講有很多館所,其實人權館是我們要擴大合作的單位,我過去歷次……當然我這一次是兩年後再回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這是我2023年整理的資料,我們讓學生的校外教學前進人權館是逐年遞減的,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是2023年的統計。搭上這一股臺灣公民的民主補課,其實你不用有這些,大家現在都去看「自由花蕊」,大家都去人權館,但是教育部的責任,教育部是主角,不是配角,對於人權館跟不義遺址融入校外教學的選擇,我們真的可以推廣出去,我提供的這些建議,都是在現在只有兩個人力的狀況之下馬上就可以做的。至於如何去擴充extend 2.0的部分,我希望後續還有時間跟大家做更多元的討論,但是不要忘了,不是只有國教,高教有相當大的責任,好不好?我今天提供給臺獨頑固分子鄭英耀部長,我們就要做更多,當我們被中國鎖定,代表我們做對了很多事,我們毫無恐懼!你們都可以做吧?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的指導,都非常具體,很多東西跟我們目前規劃方向一樣,包含高等教育裡面怎麼樣在創新教學計畫裡面就把它融入,或者大學USR,我想我們會全面……
吳委員思瑤:很好!USR是可以擴大的,後續希望能夠有這樣的專題分享,我們來進一步研議,USR非常好!我倒還沒有納入,我們可以來做。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指導。
吳委員思瑤: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4分)
繼續開會(11時1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下一位有請葛如鈞委員進行詢答。
葛委員如鈞:(11時10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
主席:請鄭英耀部長上備詢臺,謝謝。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部長好。剛剛有提到臺獨頑固分子,我想沒有AI主權就沒有獨立主權,AI的人才技術真的是下一個世代最重要的,也包括教育。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過周星馳的電影,我是星爺的粉絲,在電影九品芝麻官裡面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臺詞,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我看到部長你都在笑,顯然您可能也是粉絲,至少看過這部片。用來比喻舊時代的制度來治理新時代的現象,這邏輯是荒謬而且於法無據的。部長,既然不能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為什麼我們可以用3G時代所制定的課綱來教育5G的孩子呢?部長您的笑容從臉上消失了,這真的很不好笑,而且非常離譜。當3G時代的通訊,在2024年6月30號全面在臺灣關閉以後,同個年代的產物,也就是108課綱,仍然被奉為臺灣中小學教育的規臬。本席向來都非常關心臺灣數位科技教育的推展,部長,我也必須要非常感念您,2024年7月份,對於108課綱的說法你說,明確地講「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每10年要大改一次,因此沒有118課綱,但是會對於科技領域的課綱進行局部微調,加入AI以及數位學習的內容」,這是您的原話。結果將近兩年的時間過去,直到今天,我們登上國教院的網站,科技領域的課綱依然是107年,也就是2018年9月份所制定的3G時代的東西,部長承諾的AI以及數位學習的部分,目前只聞樓梯響。部長,近來有很多科技大廠在呼籲人才、人才、人才;能源、能源、能源,能源的部分,我們也看到賴清德總統已經說要重啟核電,願意放下神主牌,而人才的部分,我們怎麼沒有看到教育部有任何的回應?甚至前幾天公平會還公布生成式人工智慧報告,明確指出業界普遍認為臺灣現階段人才培育速度難以跟上需求。請教部長,教育部何時能夠完成科技領域課綱的微調?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在AI的世代,我們在108課綱裡面就有科技領域,科技素養……
葛委員如鈞:所以要微調嘛!對不起,我時間很有限,你不要再重複我的問題。我問你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就在做,現在從課程教學跟老師的徵人,事實上都一直在做……
葛委員如鈞:那什麼時候嘛!我就說要做到什麼時候?
鄭部長英耀:因為108課綱是科技素養,但科技素養裡面我們就直接談AI,不再談3G。
葛委員如鈞:好,那我們就先來看教育部的回文,說108課綱具前瞻性,已經可以將世界趨勢產業發展納入學生的學習,本部為維持現行課綱的穩定性,沒有要修改也沒有要微調。部長,這是2026年教育部要打臉2024年的鄭部長嗎?還是您底下的同仁陽奉陰違,不遵守部長微調108課綱的指示呢?
鄭部長英耀:沒有,我想可能當時話沒有講清楚,跟委員抱歉,因為主要在科技素養裡面,本來我們過去可能是教PE2,但是現在我們直接就進AI,就是說同樣都是中小學的科技……
葛委員如鈞:我們現在講的是課綱啦!課綱有沒有AI?講前瞻性嘛!
鄭部長英耀:這個名詞是……
葛委員如鈞:哇!又前瞻性、又有世界趨勢!好,那我來請教部長,你說我們有科技領域課綱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有前瞻、AI嘛!請部長猜一下,這本課綱從頭到尾出現過幾次人工智慧?幾次AI?知不知道?
鄭部長英耀:我想……
葛委員如鈞:很前瞻嘛!世界趨勢嘛!出現幾次?這麼重要的文件,部長竟然沒有概念啊!科技領域的中等學校課綱出現幾次人工智慧?答案部長不知道,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幾次真的我不曉得。
葛委員如鈞:這一本課綱從頭到尾只出現過一次,只有一次四個字,就是「人工智慧」這樣,更誇張的,「AI」這兩個字完全沒有提啊!所以我們的學生在學的時候,AI、人工智慧完整的理念是完全不足的。早在2016年谷歌的人工智慧就已經在棋盤上……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委員是這一個領域的專家,當然我們教育部如果有不足的地方,也歡迎委員指導。
葛委員如鈞:不是,謝謝部長,我現在就點出問題,我們一起來解決啦。現在我們看到,真的不能再怠惰下去了,我們真的是希望迎回2024年的鄭部長啊!我們真的應該要趕快微調了,不要再只是講我們有在做,什麼時候?部長,您看啊!兩本AI指引是前一任部長、一本是您,用補丁的方式在搞我們的AI教育,這樣夠嗎?我想這可能還是完全不夠的,真的能讓學生認識AI、了解AI、善用AI嗎?我們認為AI還有所謂AI素養、數位素養,都完全不夠,課綱裡面對AI的描述也完全不足。我想要考一下部長,數位世界裡面的數位素養,要去理解它、學習它,大家常用emoji在社群上互動啦,部長看一下這是很好的範例,女星安海瑟威開通Threads帳號,前總統蔡英文在底下留言三個小圖示,部長可不可以幫忙我們全國師生翻譯一下,這三個小圖示是什麼意思?看一下部長的數位素養。
鄭部長英耀:請委員指導。
葛委員如鈞:這一題我是讓分欸!這個很簡單,你看那個主席都在笑了,我很佩服啊!蔡前總統的小編太厲害了!這個叫做真羨慕啦,很羨慕的意思啦,安海瑟威的那個針線是threads的意思、串在一起的意思。沒有關係,這個梗就是數位素養的一部分,我覺得有人會不知道、有人會知道,也許我們教育部部長也可以來補充一下,做一下測驗。這個emoji是什麼意思?左邊是什麼?翻譯一下,真的沒有陷阱啦,部長。就是你現在的表情啦!
鄭部長英耀:笑。
葛委員如鈞:笑啦,開心啦。中間呢?中間翻譯成中文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也是笑,喜極而泣,笑到掉眼淚。
葛委員如鈞:好,可以啦,笑哭。那第三個是什麼?這比較難了,試試看,倒立著笑,是不是?
彭署長富源:笑到翻過來。
葛委員如鈞:笑翻過來,也不錯,很有創意。這叫陰陽怪氣的意思啦。部長,我們用賴總統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對您的程度我只能給你這樣一個微笑。那我們在看AI素養、數位素養,再請部長看一段影片,判斷一下這是不是AI偽造的訊息,美國第一夫人梅蘭妮與AI機器人一同亮相的影片。
(播放影片)
葛委員如鈞:這在白宮,白宮的背景,部長,你覺得這是AI偽造的假影片嗎?
鄭部長英耀:確實現在的假影片確實是……
葛委員如鈞:這是真的還假的啦?部長。很好,我覺得部長這個精神很棒,要很仔細看才能回答,沒錯,這要給部長一個肯定。部長要不要說一下?
鄭部長英耀:您是……
葛委員如鈞:不行啦,部長,你不能逃避寫答案的責任。
鄭部長英耀:對不起。
葛委員如鈞:我質詢您,您要回答,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我同意,我一定遵照委員的意思來辦……
葛委員如鈞:沒有啦,沒關係,部長說不出來沒關係啦。
鄭部長英耀:因為委員是這個領域的專家,我不敢在委員面前……
葛委員如鈞:部長,謝謝!大家都不夠專家,AI時代所有人都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所以要拜託教育部要讓我們在新的起跑線上,讓所有的學生都要能夠往前衝。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這部影片是真的。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為什麼?因為他的帳號有一個金色勾勾,Twitter 2022年就發布了,金色勾勾就是企業帳號,而這個影像完全是真實的,AI時代不是只是手機裡面的AI,是走出來了,走在白宮裡面,結果我們的課綱科技領域,對人工智慧只提到一次,四個字「人工智慧」就沒有了。部長,這種科技教育原地踏步,我想不是只是您在這裡說,委員,我尊重……我謝謝您的精神,但要Take action. Action talks louder than words.好不好?拜託!
鄭部長英耀: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事實上有規劃了一個未來人才AI的能力圖像。
葛委員如鈞:好啦,我知道部長您自己也有點要笑哭了啦,這個我們都知道,同仁也很努力,不夠!好不好?真的不夠!這個稿子我都知道,同仁準備很努力,但真的不夠啦。課綱微調,科技部分的微調,您不要打臉2024年的你自己。
最後,我爭取一點時間,其實芬蘭有一些例子,我希望教育部的同仁可以去研議。他接下來要強調數位參與權作為基本公民權,每個人都要有平等使用AI的機會,目標很具體喔!住在偏鄉的阿嬤都要懂AI,這是芬蘭。部長,本席先前有提醒過教育部,AI要大力推廣,而且要在終身教育全面的推廣,上次質詢完以後,教育部有沒有加強終身教育階段的AI教育資源?
鄭部長英耀:這個確實我們在終身教育的社區大學裡面,我們也請終身司能夠跟社區大學廣開類似的……
葛委員如鈞:AI、科技教育的部分?
鄭部長英耀:是,就是科技教育。事實上我也去看了彰化的一個社區大學,我們看到一個80歲的女士也在操作。
葛委員如鈞:這是很好的例子,謝謝教育部,但是本席也整理過,臺灣的學生或者所有人最常使用的AI工具要錢的,對吧?
鄭部長英耀:是。
葛委員如鈞:有20美金、600塊臺幣的,有6,000塊臺幣的,知行要合一,我謝謝教育部有提供知的教育,但是用,付費的跟付很貴費用的到底差在哪裡?學生有沒有那個能力知道?
鄭部長英耀:我想這個當然老師在上課時怎麼樣去做……
葛委員如鈞:那老師有沒有辦法報帳去付錢教學?有沒有這樣的預算?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的AI人才方舟培育計畫,我們確實考慮到是不是在老師的教學裡面也能夠有部分的經費補助。
葛委員如鈞:太好了!太好了!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已經在討論這一個議題。
葛委員如鈞:好,要做,好不好?不要我每次問AI的時候,都說在討論,你2024年討論到現在了。
鄭部長英耀:總體的預算當然要中央跟地方來合作,看怎麼樣能夠……
葛委員如鈞:這個當然。
鄭部長英耀:因為老師在教,確實會用到付費的軟體,效果是完全不一樣的。
葛委員如鈞:部長,您們的高度還是很重要,先前我們曾經引用Global AI Index,臺灣賣AI全球第一,用AI全球第二十一,遠遠落後新加坡、日本、韓國,我這都已經倒背如流了。部長,文化部的文化幣是很棒的政策,教育部有沒有辦法研議AI幣,我們已經講了一整年了。剛剛提到偏鄉阿嬤用AI幣,可以來用付費的AI,老師可以用AI幣來教學生,學生可以用AI幣來體驗付費的AI跟沒付費的差別在那裡,這也是學習。對AI幣發放進程有沒有什麼具體的進展?
鄭部長英耀:這個我想我們內部來討論。
葛委員如鈞:好,我們會持續跟同仁保持緊密的聯繫,我想主席也會認同這真的太重要。我最後要給部長一個非常重要的idea:Open Source開源的idea。
鄭部長英耀:非常好。
葛委員如鈞:部長,我們內部做了很多討論,教育部所屬的圖書館可不可以率先做起,成為臺灣數位平權的領頭羊?館館有AI,這不是只是喊話而已,圖書館裡面的電腦可不可以有AI訂閱的服務?可不可以訂20塊美金的?可不可以訂200塊美金的?只要你有一個借書證,就可以去使用這台電腦,體驗一下付費的AI畫出來的圖,字都不會歪欸!付費的AI寫出來的文章可以教導我很多的知識,AI就像一個有汪洋大海的圖書館,而且它還可以跟你一起協作,館館有AI的目標,讓教育部所屬的圖書館成為臺灣民眾接觸先進科技平台的第一站跟媒介,有沒有機會?部長,這個idea真的很棒喔!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這一個非常專業也非常良善的建議,我想我們來做。
葛委員如鈞:太讚了!部長可不可以在1個月內將相關的研議結果書面提供給本席?初步的就好,1個內,真的、因為AI真的走得很快。
鄭部長英耀:可以,我請終身司梁司長來跟委員做報告。
葛委員如鈞:好,最後,我今天真的非常感謝主席願意讓我借用這麼多的時間。最後我要跟部長分享,芬蘭這個例子可以參考,其實那個館館有AI,他們也在做部分的嘗試,我們一定可以做得比他們更好,為什麼?因為每一個AI晶片幾乎都是臺灣在賣的,我們應該要讓臺灣的每一個孩子都更加能夠使用到AI。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議題,芬蘭不僅以一己之力躍升為AI科技強國,並且還大力的推廣政府免費製作的AI線上課程,叫做「Elements of AI」。它除了嘉惠它自己本國的國民,它還把這個課程免費送給歐盟,所以現在歐洲有很多國家、170個國家,超過200萬人透過這個平臺來瞭解AI。部長,全球有12到14億的人口使用中文。當然,我們美麗的繁中也是有很多人在使用,今天教育部有沒有辦法抓緊時機,讓14億人利用繁體中文的教材來學習AI?我們最瞭解AI,我們中華民國、我們臺灣是最瞭解AI的。要了解AI,要看臺灣;要了解AI,要看臺灣的繁體中文,我看到官員也都點頭了。這個我們有沒有辦法更積極的來推動真正的AI教材?這個可不可以跟課綱微調一起來進行?好不好?有沒有辦法?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AI人才方舟計畫」就會來做這件事情。
葛委員如鈞:好,我想我們一起來研議。部長,AI發展一日千里,希望教育部可以發「AI幣」,這有可能是民進黨執政非常重要的一個德政,我們也不分黨派,我們也讚美「文化幣」和「運動幣」,而且人才教育與AI的對接,消弭社會的斷層、促進數位平權、提升科技的近用,這是不分黨派的。內容與教育的提升,這是14億中文人口學習AI的機會,這就掌握在部長您的手上,好不好?希望這一點我們一起來努力,提升我們臺灣在AI世界的話語權,謝謝!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努力。
主席:謝謝AI立委、葛如鈞委員的豐富質詢。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謝龍介委員質詢。
謝委員龍介:(11時27分)主席,我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上備詢臺。
謝委員龍介:部長你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你好!
謝委員龍介:請教,現在老師越來越少,這和砍公教退休金有關係嗎?
陳委員培瑜:沒有。
謝委員龍介:陳培瑜說沒有,你是教授出身的,你有很多的同事、同僚都有這個感受,這是一個事實,但這已經是過去的事了。從前我們的總預算是一兆七千多億元到1兆9,000億元,你們本來是說未來財政會很困難,所以請大家共體時艱,減領一些退休金,當時他們也同意,結果不知道現在變成3,000億元,民進黨說他們執政得不錯,財政越來越好,一年比一年好,結果這跟當時砍人家退休金的角度都不一樣,所以這點就是很重要的原因,今天修法你又提不出對策,坦白說,「癢的毋抓,痛的抓到破皮」,那是沒有用的,要對症下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基本上,老師得不到溫暖,退休又沒有保障,誰要當老師?如果回到當時的你,現在的你應該是不可能當老師了,是不是這樣?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真的可能比較浪漫、比較熱情,所以我對教育一直都有興趣。
謝委員龍介:好,欽佩、欽佩、欽佩。
鄭部長英耀:抱歉!不然我今天也不會站在這裡,說實在話。
謝委員龍介:和錢沒有關係,當老師吃不飽也沒有關係就對了?
鄭部長英耀:和錢沒有關係,不是吃不飽,因為我們現在要思考如何提升老師的服務與待遇。
謝委員龍介:好啦!我看你剛才的報告,口口聲聲都是AI,難怪AI立委一直在問你,我也不好意思阻擋他,對不對?越講越久,AI沒有電就糟糕了,為了臺灣的電力,所以核二、核三要重啟,這是正確的。我看你講了那麼多的AI,我來問問看,我試試看,來!「請問你對於中華民國教育部對學生所規劃的AI學習課程有什麼看法?」,來,它說:「政策實際在教什麼?我的評價是優點跟問題」,它還是有評價你的優點。
它用總結來回答:「第一、教育部目前的AI課程在教什麼?」,我來重點拆解,不錯哦!它說:「大致可以分成3層」,看一下跟你們所說的是否相符。「第一、基礎層(AI素養):以中小學為主,認識AI是什麼?怎麼運作?理解AI在生活中的應用與學習判斷,譬如:用AI做語言學習與寫作的輔助,練習辨識AI產生的,不是工程師也要懂AI」,這是你的核心目標。
「第二、應用層,就是跨域加上問題解決的課程核心」,這是你們的規劃,教育部強調學生要用AI來處理真實的問題,要培養解決問題跟跨域能力。「第三、進階層,專業的AI課程大概就是高中、大學的程式設計、機器學習與自然語言處理,跨校的AI課程甚至可以拿證書」等等。「第四、教學上的關鍵改變」。
好,第二、現在ChatGPT說:「我對這套AI課程的看法,優點:我認為做得不錯的是,課程設計是未來導向,而不是工具導向」,所以這是它誇獎你的。「但是臺灣課程在做的是理解AI、應用AI、批判AI」,這個對你來講比較成熟,「跨域的部分,設計的方向正確」。
再來,現在它要說你的問題在哪裡?「第一、課程理念很好,但是很難教」,寫得不錯,但是很難教,「要會AI;要會設計問題;要會引導討論,但現實是,不是每個老師都準備好了」。這是我剛才才問它的。「第二、學生容易只學到表面,不是深度的理解,譬如:會用AI寫報告,但是不知道AI怎麼錯的」,這是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如果沒有設計好,學生會變成AI操作員,而不是思考者」。部長,我覺得它這樣寫滿有道理的。
「第三、評量方式跟不上你的課程,現在的課程在教創造力與問題解決,但是考試還是標準答案跟背誦,這會導致一個矛盾,課堂一套、考試又是另外一套」,哇!慘了。「第四、課程可能會過度樂觀,目前很多課程的AI都很好用,AI可以幫助學習,但是比較少強調它的偏誤跟幻覺,以及過度的依賴,這會讓學生低估風險」。它給你一個比較直接的結論:「這套AI課程在理念上是先進的,但是學習深度上有相當的風險,講白一點,教對方向就是跨域加素養加運用,但不一定學得深,容易流於工具使用」。後面它又說了,如果你要它幫你升級,它有3件事情,這個你自己去問AI。你覺得它回答的這些、就是我剛才跟你說的這些,跟你的現況接近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ChatGPT真的很厲害。
謝委員龍介:真厲害!
鄭部長英耀:因為確實,我們現在面臨挑戰,目前有參加過AI研習的老師有將近5萬人,但是現在所有的老師加起來有20萬人,所以……
謝委員龍介:我再給你一個建議,因為現在我們把問題說出來後,大概每個人都會去問AI現在課程怎麼樣?
鄭部長英耀:是、是、是。
謝委員龍介:我建議你再多問幾個平臺,綜合這些答案,然後針對你現在所提出來的AI課程,給各級學校、大家共同的,因為我覺得它講的很客觀,你的問題跟你的優點都有了,然後改進的方向也有了。你剛才說它很厲害,你必須要接納它嘛!如果你不接納它,你只想要當一個操作者,最後你就會像它剛剛講的一樣嘛!不管是部長也好、委員也好、學生也好,我們都要自己去思考,我們要運用AI,不要只是把它當成工具,這樣好不好?謝謝。
鄭部長英耀:是,我的看法和委員完全一致,感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好,我們也特別謝謝臺南點子王、謝龍介委員的AI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有請陳培瑜委員詢答。
陳委員培瑜:(11時36分)謝謝主席!部長是不是喝個水、休息一下?一樣有請部長,謝謝。
主席:請鄭部長備詢。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好!我們來看第一個新聞,我們感到很納悶,我們看到相關的新聞報導說:「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為什麼要強調「國立」呢?因為這是你們教育部的主管業務,你們是它的主管,我想要問一下相關的報導,我們後來有詢問教育部,說這個校長到中國去申請補助這件事情,有沒有報請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給我們辦公室的回函說得非常模糊,你們只告訴我相關的法規,但是你們沒有告訴我臺中科大目前的說法是什麼。
第二個,他當時參選的時候,必須要繳交一些書面資料,就是他到底有沒有到中國大陸地區去從事交流,或是他有沒有到中國大陸地區去做一些講座。他哪一些事項勾有?哪一些事項勾沒有?我相信這些你們手上都有資料,但是我看到你們回復給我的資料,我覺得非常荒謬,有沒有都說不清楚。其實相關的法規都規定得很清楚,到底這間學校現況如何?教育部接下來要如何問責跟確認相關的事情是否屬實?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臺中科大陳校長這件案例經過媒體的揭露,教育部技職司已經行文,要求學校要對外界的指控說明清楚,等於是要回復教育部。我們會根據它的回復,再到現場去做實地的調查與瞭解。
陳委員培瑜:我目前……
鄭部長英耀:這是行政程序,目前已經行文要求學校要針對外界的指控說明清楚。
陳委員培瑜:什麼時候發文?部長,你們什麼時候發的文?大聲一點,謝謝。
楊司長玉惠:跟委員報告,報載的第二天我們就發文了。
陳委員培瑜:你們給他們多久的時間回應你們?
楊司長玉惠:一週內。
陳委員培瑜:一週,那他們回復了嗎?
楊司長玉惠:還沒。
陳委員培瑜:好,我聽說,現在地方上有聲音傳出,我不確定接下來你們教育部的態度是什麼。據說,臺中科技大學的人可能會跟你們說,可能啦!他們會說查無事實,那你們要怎麼辦?假設你們收到這樣的回復,你們該怎麼辦?
楊司長玉惠:部長已經指示了,我們會組專案小組,依據學校所報的,就是他們自己所提供的一些資料、佐證的資料,我們就會實際的、逐條的根據報導和他們所回復的這些去做一些查核。還有論文的部分,國科會也是在做查核。
陳委員培瑜:所以教育部會和國科會一起開會嗎?還是分頭並進?
楊司長玉惠:我們會分頭做,因為國科會只負責論文。
陳委員培瑜:好,沒有問題,我覺得這個態度非常的堅定,而且也非常的清楚,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有犯法就有犯法,沒有犯法就沒有犯法,我們從來都沒有阻止兩岸學術交流,但是該申報就要申報,該遵守法規就要遵守法規,我想這個態度非常的清楚。以上,謝謝。
好,接下來第二個,學生輔導法在修法之後有非常多的子法要修訂,我現在回到教文,我繼續追蹤相關的進度,第一個是相關的要點,我的辦公室在召開會議之後,我們知道有些實施要點往下會有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的問題,還有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這邊我想要直接請國教署署長回答,署長,我想要確認一下員額編制準則跟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目前這個子法的修法進度跟相關公告進度的規劃。
彭署長富源:謝謝。首先,要點的部分,我們會配合員額準則以及下面第三點,行政院4月9日會審議,審議的結果我們會作為補助的依據,這是第一點,這個我們尊重行政院的審議結果,這個應該4月份就會審議完成,所以第一項應該5月份以前會公布。
陳委員培瑜:好,第一項5月份以前。
彭署長富源:第二項因為涉及到最近委員們提到的行政專職化的討論,原來我們是預定前一個版本會在3月31日公布,但是因為部長很關心行政專職化,希望我們能夠全面蒐集意見後來檢討,所以這個我們會在5到6月間公布,第二項是很大規模的,我們會在那個時間公布,這本來要更久,本來是7月、8月,但是我們覺得應該要在5月、6月,這樣才可以讓學校在新的學年度前晉用,所以我們會在5月、6月,5月底會完成。第三項剛才我們已經報告了,以上補充,謝謝。
陳委員培瑜:太好了!署長。署長,你完全知道我要問什麼,第一項我沒有問題。然後第三項的專輔人員辦法跟輔助辦法4月9日會公布,這個我也沒有問題,確實的關鍵是它會連動到第二項,你剛才說這個人員編制準則會牽涉到行政人員專職這件事情,我認為確實如同剛才謝委員所說的,這有很多老師在問,可不可以減輕他們的行政負擔?但是你現在跟我說5、6月,所以你們決定這個部分要送交行政院嗎?
彭署長富源:第二項不用送交行政院。
陳委員培瑜:所以部裡面自己決定就可以了?
彭署長富源:現在主要是在蒐集意見,譬如說:我們有5條的主要內涵。
陳委員培瑜:好,請說。
彭署長富源:包含我們要不要讓小學設副組長。
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關係到員額編制。
彭署長富源:對,我們要不要讓變動的學校組織因為少了一個班,結果它設的組要大量減組,這些能不能夠跟地方政府溝通,讓它的變動不要這麼大?因為它所有的行政事務還是在,類似這些的有5個項目,會後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彭署長富源:另外,專職化也要考慮到不要一定要配置正式的公務員,這有沒有可能?因為不是設「組長」,它是設「人力的專職化」,所以能不能夠用契約晉用等等?因為這些都涉及到地方政府整體的運用人力,我們也覺得這是新時代比較先進的作法,但是這5項的精神可能要跟地方政府或是有關單位,包含人力單位做比較完整的溝通。相關的進度我們會持續跟委員會報。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署長這麼清楚的說明,我想我們都知道爭議點在哪裡,尤其是財劃法新版實施之後,其實我們有非常多的錢都到地方去了。我先預告,我認為,如果你們在這件事情上面沒有把態度說清楚,就是到底這些新增的員額是在編制裡面,包含你剛才說的副組長也好、還是相關的契約範本也好,到底我們會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聘請這些行政專職?我希望教育部的態度要清楚,到底錢是地方政府出的,還是你們出的?因為我們知道國教系統有非常多的事項隸屬地方政府,我不希望在選舉這一年,到時候很多地方政府因為自己不願意編列相關的預算,不願意有所承擔,又甩鍋丟包回來給教育部,就如同之前「三章一Q」一樣,所以我先提醒這件事情,也期待國教署跟我的辦公室有比較明確、就是剛剛署長你所說的5項回復。以上,謝謝。
署長暫時再停留一下,因為這件事情還是跟你有關。再來就是有關偏鄉師資的部分,我們要謝謝部長之前到TFT參加一個所謂浸潤式,也就是所謂的「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甚至是各式各樣的課程規劃進度。當時我們在講,「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開班開得很少,報名的人數也相對少,可是感謝教育部在去年擴大辦理之後,目前我們看到,開班的人數都是過去的二到三倍,我們確實看見實務上的需求,也謝謝教育部願意開班。我想問有關今年的部分,今年我們有什麼樣的進度規劃,或是跟過去不一樣的作法,或是更積極回應地方老師的需求?這個可不可以請部長來說明一下?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偏鄉的教育品質,包括師資的來源。確實,在偏鄉地區裡邊,我們不僅是開設學士後學分班,我們現在還開設專班,甚至寒暑假還有線上課程,因為我們非常清楚,偏鄉的這些老師,代理、代課的老師,他們沒有辦法在一般的上課日的夜間來上課,所以我們除了有專班,像原住民地區我們還有開設原住民公費專班;像有一些STEAM,我們也有請師大開設STEAM的專班,至於偏鄉部分,除了有學士後專班以外,我們對於來自於金門、馬祖、澎湖也特別開專班,也進行線上學習。理論課部分,基本上我們鼓勵師培單位儘量用線上課程,實務操作部分就利用寒暑假,讓真正對臺灣教育人才培育有熱情的這些年輕老師能夠圓他們的夢,也能夠一起來守護臺灣的教育。
陳委員培瑜:謝謝部長,您說明的非常清楚。確實在去年的小教報考人數就變多了,可是目前中教的報考人數仍然寥寥可數。我知道教育部今年有放寬,只要四個學期就可以報名,可是因為小教現在還是要六個學期,我當然知道民間團體有他們的倡議,我就簡單地說,請教育部帶回去研議,有沒有機會小教從六學期一樣改成四學期?當然我知道你們認為現在小教已經人滿為患,也許不需要,但我想你們還是可以回去考慮一下。
另外要請教部長,部長也非常喜歡、非常在意的是教學實作導向的師資培育試辦計畫,我知道你們有計畫在推進跟進行,我也想要確定今年的進度,大方向是不是會後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因為時間有限,我就不讓部長在這裡多說,可以嗎?但是我希望相關的同仁要協助部長積極推進這件事情,因為部長也非常在意嘛!
鄭部長英耀:有關TFT等等的這些結合。
陳委員培瑜:對、對。
鄭部長英耀:這部分的師培是非常有價值的,我們也看到國際的經驗,所以我想這會成為我們另外一個師資培育的重點。
陳委員培瑜:而且也許比較適合現在的教學現場,因為實務困境很多,如果老師們邊做邊學……
鄭部長英耀:這一些年輕畢業的學生充滿對教育的熱情,數量非常大,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投入。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繼續問及關於久任獎金的部分,因為已經開始發放了,也謝謝署長,之前國教署署長願意放寬認定獎金請領資格,可是當我們在細部盤點之後,發現久任獎金還是有一些問題,我認為應該沒有辦法在今天質詢臺上給我回復,不過我還是把問題提出來,拜託部長甚至請關心的委員一起來關心,以下是偏鄉教育獎金的幾個問題。
第一,任職學校同為偏鄉,可是老師跑到不同學校去了,可能沒有辦法請領。第二,任職學校同為偏鄉,可是老師跑到不同縣市去了,也沒有辦法請領。第三,現在的狀況是這樣,請署長聽聽看,公立學校的附設幼兒園可以支領,可是偏鄉的公立幼兒園沒有辦法支領。第四,可能伍麗華委員也會關心,目前有非常多族語老師及新住民語言的支援老師,他們可能長期在偏鄉支援母語教學,但是他可能因為代課的性質或是原本不在偏鄉條例裡面,所以他完全沒有辦法支領偏鄉久任獎金。我們想在第一線師資匱乏的當下跟署長及部長反映,有沒有機會召開相關會議,把這些樣態都盤點完,然後有沒有機會在預算可支應的情況下更加開放,讓這些久任的偏鄉老師都可以實質受到獎金的鼓勵?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目前委員所關心的幾個樣態,基本上相關的法規都已經改變了。
陳委員培瑜:沒有、沒有,部長,我剛剛講的都沒有,我剛剛所講就是都沒有,我才講出來,真的!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剛剛部長的意思是,在部長的理念跟3月5日的文都可以處理,但是有些認定因為在細節的操作面,是不是容我把剛才講的公立幼兒園(不是附幼),以及族語老師的身分認定……這會涉及到地方政府可能對認定的權限會認為是否有到那麼大,這部分由我們來跟他們開會,開完幾個個案之後,我們會做成問題彙編,就可以全國通用?
陳委員培瑜:很好,你講到關鍵,問題彙編什麼時候開始修訂?
彭署長富源:問題彙編現在是逐期可以公布,我們每半個月會公布一次,因為最近這個新制度部長也很關心,希望能夠儘量照顧多一點我們的夥伴,所以3月5日那個文已經非常放寬,並且授權,但是對地方政府認定方面還怕有窒礙,所以我們會定期召開,每15天會公布一個新版的QA。
陳委員培瑜:也請副本提供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包含本席辦公室。我認為偏鄉老師這部分,非常多委員會關心,為什麼要這樣講?我們當時立這個久任偏鄉獎金,我們在意的穩定師資,指的到底是指整體的偏鄉師資還是個別學校?當時的版本看起來比較是照顧個別學校,但我認為時過境遷這麼多年之後,其實所有整體偏鄉師資穩定這件事情變得非常非常重要,謝謝部長跟署長。
最後一個題目,實驗教育三法上路已經十年了,有越來越多學生走出所謂的主流體制,但我認為所有進到實驗教育三法,不管是個人自學、機構自學還是團體自學,有非常多的困境都已經在十年後開始浮現了。很多困境浮現,第一,很多縣市政府本來有很多空出來的教室跟場地,應該優先提供給這些自學機構申請,但是很多地方政府置之不理,他們不友善的不接受這些申請,非常可惜。第二,很多地方政府面對不同的機構之間有大小眼,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例如對於公辦公營或是公辦民營的態度完全不同。第三,我們在特教法跟學輔法修法完之後,有非常多自學機構裡面的老師跟家長,遇到孩子們有特教的需求跟輔導的需求,完全沒有辦法在這個體制裡面受到照顧。我認為十年前很多人認為走進實驗教育的小孩叫做體制外,錯!我希望從現在開始,大家重新去想一個念頭,就是實驗教育三法所照顧的都是我們的孩子,這些孩子因為有法而他們都叫「體制內」,既然是體制內,在十年後的今天,我們應該要開啟修法的座談會跟討論。這個部分我要先提醒部長,我們來看一下,實驗教育人數逆勢成長,在學生總數5年少了27萬的同時,有越來越多人走出校園,走到實驗教育三法所照顧的機構裡面,這件事情我認為非同小可,尤其輔導資源跟特教資源都照顧不了這些小孩,我認為這是我們要檢討的部分。我知道部長今天應該沒有辦法回答,我就簡單說到這邊,我希望後續教育部可以開啟修法的討論,我們辦公室也會實質的推進,想聽一下部長的態度。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實驗教育三法確實是民主的象徵……
陳委員培瑜:是,沒錯。
鄭部長英耀:我們過去是單一的一個思維,其實民主本來就是多元,所以我們因應所謂的個別差異並且能夠因材施教,我想實驗三法某種程度等於是在輔助這個……
陳委員培瑜:應該是說它照顧了不同學習樣態的家庭跟孩子的需求。
鄭部長英耀:對、對,能夠在學校裡面兼顧到個人需求。
陳委員培瑜:而且這個個人需求,我認為不再那麼個人囉,你看這個數字就知道其實非常非常的明顯。
好,接下來這一題我覺得很難,但是我要告訴部長現在教育部面對的困境是這個,就是臺語沈浸幼兒園的問題,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發現了教育部的很多作為其實非常的消極,我們辦公室一直在想,我們不是只有提出問題,我們也很試著想跟教育部一起努力提出解方,我們就找了客委會來討論,而且請教了現場的專家學者,本席辦公室就召開了座談會,我們邀請了客委會來告訴我們現在客委會的做法是什麼,我們來看以下客委會的做法。
關於教保員的部分,在幼兒園部分,客委會要求教保員的語言門檻是客語必須要有中高級以上能力,但是在臺語方面幼兒園完全沒有。在教保員的培訓機制,客委會有一套機制非常的完整,可是臺語部分完全沒有,只有研習。再來是語言陪伴的制度,臺語的部分是顧問制,而且不可以入班,可是客委會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專業輔導團,甚至有客語陪伴員及教師互助社群。再來有關資訊獲取管道,目前臺語幼兒園的老師跟教保員告訴我們是分散的,他們要自己去找,可是我們看到客委會非常認真的做了專屬網站跟一站式的資源。
其實不是只有教育部現在面臨這個困境,我們問了原民會、客委會跟教育部,對於在協助成立這些所謂的國家語言的學校機制上,其實從來沒有一個平臺去討論這個事情,如果整體的環境跟有越來越多的家長有意識,不論他是希望他的小孩進入所謂客委會這客語的幼兒園還是臺語幼兒園,甚至我們未來在部落裡頭會有非常多原住民語言的幼兒園,對於這些事情,如果教育部、客委會跟原民會沒有一個好的經驗交流甚至成果分享,我認為在教育部這邊依然可能在三、五年後看到都會是同一個狀況。本席辦公室做了研究,也做了座談,所以我想要快速給教育部幾個建議,我們辦公室也會持續地追蹤。第一,我們希望你們積極跟客委會及已經有做出成效的原民會還有文化部,就國家語言的部分要進行經驗分享跟交流。第二,教育部如果沒有中央輔導團,以學術研究跟論述作為基底,協助開發課程、模組、教具、教材等輔導資源,我認為現場老師困境很大。第三,教育部如何跟地方政府、專家學者研議成立地方輔導團及陪伴員?第四,臺語教保資訊平臺相關計畫的一站式網站現在依然沒有。
以上講了這麼多,千頭萬緒,我只是要告訴部長,我們不是只來提出問題,我們也請教了客委會,謝謝客委會還有屏東大學的老師給我們非常多好的建議,我把這些建議交給部長,我想要請教育部積極去研議,三個月內給我們規劃報告可以嗎?這些資料我們可以再送交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三個月提相關報告OK……
陳委員培瑜:規劃報告。
鄭部長英耀:但是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委員報告,我們從去年9月開始,已經透過全國22個教育局處首長的會議做了宣示,從幼兒園及從語言上,等於是著眼社區語言的共通性,開啟不管是臺語、客語或原住民語,就幼兒園裡面變成是老師在幼兒教學很重要的一個語言介面。我們也請國教署不定期到各地方學校幼兒園去訪視,希望對於本土語言、國家語言的推動能夠從幼兒園就開始全面來推動。
陳委員培瑜:本席時間有限,請再給我30秒。部長剛才所講,我完全認同,你在局處會議上用宣示的方法,可是一旦所有老師要動起來,教保員要動起來,他就需要我剛剛講的這些事情,他需要教材,他需要資源,他需要網站,他需要陪伴,他需要相關的輔導機制,以協助他去落實部長的宣示跟交代,對嗎?所以部長這邊該做的事情,我們來一起努力。
鄭部長英耀:是的,輔導團裡面包含許多教材的開發,我們當然都一直持續在做,現在地方也有一定的程度做得非常不錯,像去年全國舉辦的本土語言教材的開發,我也到現場去看了,各縣市在這個部分還真的都做得有許多具體的成果,會後除了委員的建議我們來深化以外,有一些東西我想會後我們也跟委員做更詳細的報告。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
吳委員沛憶:(11時57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部長好。剛剛陳培瑜委員提到實驗教育三法上路之後應該要進行通盤檢討,我相當的支持,也相當有感,因為我過去在擔任市議員時,時常有像這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團體的家長或學院團體反映,他們真的遇到很多的困擾。例如跟學校談土地時經常都需要給予協助、協調,甚至是比如租金要幫忙負擔土地稅等等的問題,像心輔資源也是一樣,有些學生沒有學籍,或有些是掛在教育局,在心輔資源的使用上有時候就會比較被忽略。所以我覺得確實上路多年,實務經驗也這麼多年了,針對學校型態或是非學校型態也好,就是各方類型的實驗教育的學生,如何整體提供他們一些資源跟後盾?我覺得這真的是可以整體來討論的。
今天最主要有幾個問題要跟部長討論。首先,前陣子因為林義雄先生過去林宅血案事件重新被社會大眾看見,社會發起轉型正義補課潮,本席受到很多人的反映,他們很感謝教育部有一個轉型正義的補課專區,至少國人知道這個資訊是正確的,因為現在資訊特別發達,導致查證也需要花比較多的心力去確認所知道的資訊是正確的。有很多人想要認識歷史,想要瞭解歷史,有一個管道或是入口,讓他可以入門,大家會自己再去挖掘更多的資料來閱讀。事實上我們去回顧,教育部對於轉型正義教育的推動其實一直是關鍵角色,我認為轉型正義的工程,教育是重中之重,因為我們要真的去認識歷史,我們才能夠反省,才能夠學習尊重。所以教育部從2000年以後開始推動人權教育,我們有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從2023至2026年,同時我們也有教學資源網,針對轉型正義的教育人才庫,我們也有設置要點,這些都等於是我們轉型正義教育的基礎工程,我覺得很重要,也肯定教育部,我們也希望可以繼續來做。
針對轉型正義補課專區,目前上線的是兩個單元,一個是二二八,一個是湯德章,接下來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
鄭部長英耀:我們也會有一個鄭南榕的言論自由日短影音,那一天會公布。
吳委員沛憶:這個是教育部轉型正義補課專區的一張新的課程,未來……
鄭部長英耀:5月19日也會再有一個課程,我們會針對每一個月裡面不同的一些,不管是白色恐怖或是對個人的人權所造成的傷害,我們大概希望……誠如我講自由全然不是自然發生的,對於歷史我們可以原諒,但是不能遺忘,我們也透過轉型正義更積極全面推動,希望國人能夠更珍惜臺灣的自由跟民主。
吳委員沛憶:是,因為迴響真的相當不錯,我們也需要這樣比較科普性質的教育,就我所知因為這一次是事件引發的,所以第一個課程上線的時候也比較倉促一點,也很感謝相關單位及承辦同仁,大家都是全力在拚啦!請教我們針對轉型正義的補課專區有沒有一個中長程的規劃呢?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排到明年2月,因為明年剛好是二二八事件80週年,這個行動綱領到今年第一季結束,明年會請我們朱次長,從今年開始等於有一個重疊,明年又有一個新的四年,但是今年成為一加四,雖然是最後一年,我們有一系列轉型正義的一些課程或者一些不義遺址,而且大學裡面今年開始了,過去沒有,我們今年開始把大學的USR,包含大學的教學實踐計畫裡面,希望老師在教學創新或者USR大學能夠把轉型正義、人權教育也都帶進來。目前在USR裡面已經有七所大學提出這樣的計畫,我想以大手牽小手結合在地的地方文史跟社會工作者,能夠建置這些地圖,然後透過他們來協助中小學的學生也都能夠進一步去理解我們的歷史。
吳委員沛憶:部長,我們很支持你們去推動,你知道本席長期關注,我看了去年12月行政院有一個轉型正義會議紀錄,行政院人權處有提出你們的業務繁重,認為你們的人力有必要增加,通常都是我們去跟行政院要人力,而行政院也會認為我們人力太多,不能再多了,也就是很少情況是像這樣要你們增加人力,所以在人力的部分有沒有相應的規劃呢?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確實我們做了非常多,包含教師課程、教材的發展、校長的研習,以及我們看了許多轉型正義相關的影片,也邀請行政院的委員到現場跟我們指導,也感謝他們,我們以有限的人力做得還滿積極的,所以我們現在……
吳委員沛憶:部長,我們就是提醒有關人力的……
鄭部長英耀:我們有跟人事總處爭取,希望能夠增加人力……
吳委員沛憶:人力的調整要去進行。
鄭部長英耀:是。
吳委員沛憶:這一次也有跟二二八基金會來合作嘛!
鄭部長英耀:是。
吳委員沛憶:本席也建議,其實可以增加跟二二八紀念館、國家人權館做專案合作,我覺得這些都很重要,朱次長也是二二八基金會的董事,他們都長期在投入了,乃至於善用整合這些資源也很重要。
鄭部長英耀:我們要展現一個態度,在今年上個月,教育部的部務會議,我也親自帶我們所有的一級主管到景美的人權博物館去開部務會議,同時也請受難者當事人出來解說,這也是展現教育部在未來轉型正義跟人權教育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全面的、更積極來推動。
吳委員沛憶:好,我們也支持教育部繼續來推動。
本席時間不是很夠,但是我一定要跟部長討論專任輔導教師的權益議題,黃捷委員在總質詢時也有跟部長討論過,當時您的回應是再請地方政府來補貼,我認為這不夠有誠意,所以今天還是要討論一下。
根據學生輔導法,專輔教師跟專業輔導人力當然是守護校園心理健康最重要的兩個防線,上一週我們審查學校衛生法時也有提到專輔人力的議題,今天要講專輔教師。一般我們對教師有個標準是授課時數,所以我們可以去衡量、去評估,例如他這個有沒有超過業務量,有沒有超時加給等等,但是專輔教師是用個案,他是用案量對個案進行處遇。教育部目前對專輔教師的業務有衡量標準嗎?你們的衡量標準是什麼?
鄭部長英耀:我想委員……
吳委員沛憶:我們目前其實是沒有標準的……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在……
吳委員沛憶:所以沒有標準會造成什麼問題?你根本看不見專輔教師的辛勞,我連衡量評估的工具都沒有,所以目前不管是輔導教師、教師團體或家長團體都有提出一個訴求,就是我們的專輔教師能不能夠比照特教老師,特教老師有特教加給,我們能不能夠有專輔加給?這個部分,我想部長已經充分了解這個問題了,我們有沒有可能來開啟一個討論,你們找專業團體,大家來討論這個到底要怎麼樣改善。
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提醒,有關專輔教師,怎麼樣給他們一個更大的支持,我想我們會後會找相關人員,包括專業團體,我們一起來討論……
吳委員沛憶:這個要開會,我們有沒有一個時間儘快來……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給我們兩個月……
吳委員沛憶:兩個月內我們就來開啟這個討論好不好?因為你們一定比我們更了解實務上遇到的困難。這個你要增加加給也好,這都是要整體互相評估的,所以趕快來開啟這個會議討論。
鄭部長英耀:是。
吳委員沛憶:除了加給以外,還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是,學校的輔導主任是不是一定要專輔老師來兼任?國民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輔導主任是由具輔導熱忱及專業知能的教師擔任;學生輔導法第九條,學校輔導主管宜由具輔導專業專長者優先任用。實際上你有輔導教師證,就可以來擔任輔導主任才對。唯一只有在高中,我們的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裡面有明定,這個主任必須要專輔教師來擔任。現在問題來了,我這邊收到不只一所,各縣市都有完全中學來反映,因為學校實務狀況很多,這點署長可能知道,他的輔導老師可能就只有兩位,你一定要專輔老師才能擔任輔導主任的話,兩個人輪流一直在兼主任,等於這個行政職他永遠沒有辦法放下,所以他們說完全中學的業務其實包含國中跟高中。其實就我來看,我們法規的解釋不一定要比照高中的標準,因為他也有國中的業務存在。那麼完全中學是不是可以,只要有輔導教師證的老師就可以來擔任輔導主任?這個部長過去有沒有聽聞過相關的陳情?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確實這個問題就剛才委員所說的,完全中學我們目前是比照高級中學法的第二十條,我們法規會的執行,目前的態度都是採用比照高中的教育法來執行,我們是……
吳委員沛憶:部長,我看過你們所有的會議紀錄,其實有專家提出不同的法律解釋,沒有認為一定要用高級中等教育法來解釋。
鄭部長英耀:會後我們再來做一個……
吳委員沛憶:部長拜託一下,因為我覺得這個實務上如果我們可以替他解決這個困擾,只要是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我看起來甚至不用修法,請你們來討論一下好不好?就實務的需求跟法規解釋面做整體的評估。我們希望就現在不用修法的階段,能夠提供給他們幫助的儘量來協助,因為真的現場的狀況負擔相當大。
鄭部長英耀:謝謝,謝謝委員提醒。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主席:好,謝謝吳沛憶委員的詢答,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郭委員昱晴:(12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好,部長辛苦了。今天我還是要針對校事會議提出一些我的看法跟問題。我想校事會議在我們第一線老師的現場,他們也因為校事會議的關係,剛剛前面我聽了有幾位委員也特別提到,現在老師的部分、校園的部分,其實有一波老師出走潮,我想校事會議可能也占了很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我想先請教一下部長,我們1月12號的時候,其實也對外公布了校事會議的部分,我們怎麼樣做最好的補救,讓老師不要在校園當中除了教學以外,還要人心惶惶的面對自己被調查的危機?當時其實我們也說了,我們會刪除匿名檢舉但書,我相信這個應該就可以解決蠻大的部分,就是被匿名濫訴的狀況。
第二,其實之前我多次質詢,我相信我是第一個提到這個校事會議的人,當然我也多次建議教育部,是不是在進入校事會議之前分流,也就是分級的機制?這個部分我想問一下教育部,目前有沒有收到來自校園方面,他們做了這樣子的處理,效果或成效又如何?這個分流的機制,就是在進入校事會議之前,我們先把一些根本就是溝通上的問題,是現場可以解決的,不需要再走校事會議的程序,這個部分有沒有收到一些回饋?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到2月28號,等於說今年1月12號到2月28號,我們收到全國有86案,受理的等於說在事前就分流了,大概就只有22案,其他就變成不受理或者轉到考核案,它確實達到分流的效果。
郭委員昱晴:好,已經開始有分流了。那我想要再回到這個所謂的分流,分流這樣子的方法,在校園當中已經開始實行了,它的確也出現了一些效果,但是我想要問的是,誰來決定分流到底是停留在我只是溝通,我在學校端就可以解決,然後接著下來可能有一些部分,我可能要往所謂的校事會議前進。這個分流組成的判定團體或者是組織,是由校方的人員,還是由老師,還是由所謂的家長,還是由外部一些專業的學者或者是專家,這個分流的制度?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基本上這一個組成是校長、老師代表、家長代表,還有社會公正人士,但是校長是不投票的……
郭委員昱晴:我懂。
鄭部長英耀:所以等於就是由教師代表、家長代表跟社會公正人士……
郭委員昱晴:好,他們取得一些共識之後,再回來就是校長裁定對不對?應該是這樣子。
鄭部長英耀:是,他們就做了一個決定,校長基本上就在主持這個會議,讓他能夠順暢。
郭委員昱晴:好,為什麼我今天特別提到這個問題?我們針對校事會議的前端,分流的部分看似我們好像還蠻多元的,然後還蠻完整的,但是問題是會不會有可能成為不是有沒有專業的問題,而是誰要不要負責判斷的問題?我為什麼要這麼講?我以日本來做例子,日本在2020年其實就已經提出了校園律師這樣子的機制。校園律師的存在,其實不只是存在於校園當中,他可以處理包含學生被霸凌或者是師生之間的一些關係等等,他做一些比較正確而且法律上的專業判斷。回到我們現在講的校事會議的前端,我們的分級機制,是由法律的專業來主導這個前端的判斷,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緩衝,同時它也會避免……我講的避免是什麼?避免行政最後來主導這個判斷,也就是說我把這些專業意見,變成只是其中的一個參考而已,但是在日本有這樣子的校園律師,我們有沒有可能往這個方向考量?也就是說當一個案件進來的時候,其實在臺灣剛剛我們講到,臺灣的校園我們可能有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再來可能有行政人員,最後校長沒有投票的權利……
鄭部長英耀:社會公正人士是訓練過,是外界的公正人士。
郭委員昱晴:好,那只要有爭議,只要碰到這個案例是有爭議的,會不會我們剛剛講的,沒有一個人想要當壞人?你懂我的意思嗎?沒有一個人想要當壞人,沒有人想當壞人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去承擔說這個校事會議我可能就不受理,最後我們大家都沒有辦法決定,那就只好送校事會議,會不會有可能有這樣的狀況?
鄭部長英耀:當然,有時候徒法不足以自行,但有沒有可能?我想當然是有可能,但是我們至少在程序,譬如說他是匿名投票,然後這個校外的公正人士,當然他有可能是法律專業背景的,或者因為這個事件裡面,他們可能是走心理學家或者兒童、社工人士等等的這些……
郭委員昱晴:因為今天時間的關係,我為什麼會特別提到,我們是不是可以參考日本的做法……
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提醒。
郭委員昱晴:也就是說我們傾向程序化的處理,不要只是為了自保而已。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而是這個程序化之前的分級處理,我們是不是可以交給一個第三方最公正的單位?這個人可能就是有律師背景,我們來比照,如果是法律問題進入程序,如果只是溝通問題,我們可以現場來處理。
鄭部長英耀:我們進入實質的審查,到第二個階段,那個真正認定他可能會觸及到解聘、不續聘這些,通常各個學校都會有法律的專家進來。
郭委員昱晴:好,我剛剛講法律的專家進來,他只是其中一環的其中一個人,但是其實我們看到日本,他們是讓法律專家守在整個所有制度或所有機制的最前面,這個其實我們也可以參考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來研議。
郭委員昱晴:接下來,第二個問題其實我剛剛有特別提到,我們的老師出走潮,現在關於國中小的教職離職人數其實算是最多的。從109年的資料到113年,從原本的2,249人,包含這些離職、退休或者是留停人數,從兩千多人已經暴增到5,024人,5年之內已經高達123%。這個其實等於老師的人才是翻倍在流失。尤其是中間的40歲到50歲,這最重要的中生代的教師,他是校園最重要的主幹,但這一群人最不想要留在校園,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隱憂。現在連新血都不願意進來了,為什麼新血不願意進來?因為連同公費生可能有15%,他就說我真的寧可賠錢也要解約,要走人,這個也是隱憂。
再來,我們調查過了,這個是翻轉教育,他們說校園當中有將近四成的老師考慮在3年之內離職。我們有沒有掌握到底是什麼原因留不住人?是因為我們的整個所有的薪資結構,還是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剛剛我提到的校事會議?我們不能在一個已經漏水的桶子裡面,我說沒關係就一直加水、加水、加水,它還在漏啊!如果沒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我們怎麼補足這一塊?因為最終受影響的還是學生的受教權。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老師的工作滿意度是很重要的,關係到我們臺灣的教育品質。事實上師資譬如說我們從民國57年改制為國中,每30年大概一個世代退休潮,當然隨著你看57年到87年到117年,理論上他就是世代交替……
郭委員昱晴:當然他可能會是一種……
鄭部長英耀:剛好在這幾年,因為隨著我們科技產業的吸力,這當然也可能是一個原因。另外……
郭委員昱晴:剛剛其實部長有講到可能、可能、可能……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可能、可能……可是問題是我希望教育部要做到,因為你們畢竟是教育部,你們是最高主管機關,這個部分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掌握學校校園師資流失真正的關鍵原因,我們找不到方法耶!如果找不到方法,我們即便有再好的政策,其實我們真的都應該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危機。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現在教育部從我的專業立場,我很清楚在師培部分,我們的供一定要大於求。至於地方國民教育,本來應該是地方權限,老師、校長都是他們在聘,學校的經營都是來自於地方權限,我們希望地方也能夠扮演一定的角色去支持……
郭委員昱晴:我們都知道我們供願意大於求,但重點是……
鄭部長英耀:因為我們現在是儲備制……
郭委員昱晴:很多好幾招之後還是招不滿,要好幾招是吧?
鄭部長英耀:我要跟委員報告,我想我的心情跟委員是一樣的,國民教育地方不能兩手一攤,就說我聘不到老師……
郭委員昱晴:我希望我們來做真正的現場盤點,找出到底這些老師留不住真正的原因到底在哪裡,然後我們才能夠更具體,這個部分是不是有一些比較……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師資司跟國教署也一直在這一個部分,委託學者專家做一系列的計畫研究,在了解我們真正能夠掌握問題……
郭委員昱晴:我想老師的專業跟基石,是國家最重要的競爭力的存在……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郭委員昱晴:最後,請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還有第三個問題,這個部分如果有一些比較進程的報告,再提供給我辦公室,我們真的來正視這樣子的問題好嗎?
再來第三個問題,我想大家都知道現在不管是假訊息也好,然後AI是日新月異,再加上認知作戰越來越嚴重了,但是在我們的教育體系當中,我們是不是還停留在教學生不要亂信所謂的假訊息,這樣子的層次而已?剛剛聽到我們的AI立委──葛如鈞委員有特別提到芬蘭,我也想要用芬蘭做一個例子來說明。芬蘭是從3歲到10歲就已經開始在教孩子們什麼叫做識讀的能力,他們甚至在語言的課程當中,已經開始在辨識訊息的來源,他們在社會課程當中已經開始在判讀公共議題,甚至在數位科的教學方面,他們已經開始在用演算法跟假訊息這樣子的操作作為教育了。如果我沒記錯,從2018年到2023年,芬蘭一直是識讀教育所有評比的第一名,這是在歐洲,但是除了在歐洲,德國也開始做了,英國也開始做了,連我們知道的南韓也開始做了,韓國也開始做了。
如果說現在全世界都已經意識到所謂的識讀教育,識讀的認知問題,其實是媒體識讀非常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如果還只是停留在、分散在各科流於形式,只是在告訴大家說這個可能是假的,這個可能是真的,但是我們沒有統一或者是系統性的,不管是師培也好或者是教學資源的支柱也好,讓老師只是輕輕地帶過,我想這個問題會非常非常的嚴重。我想媒體識讀,它不是選修而是真的從小,現在開始我們就應該要有一個整合性的,中小學把媒體識讀這樣子的科學能夠放進去課綱當中,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最近確實規劃了一個AI人才方舟計畫,本來媒體識讀我們一直從小學就全面在做,包含我們終身教育司也在社區大學、樂齡裡邊也都有在教……
郭委員昱晴:沒有,我不是在講外面,我是在講學校,我是在講中小學……
鄭部長英耀:學校就有開始在做,剛才所講的是AI人才方舟計畫裡面,媒體識讀也是一個重點,也是我們一個計畫裡面……
郭委員昱晴:我想提醒教育部,我們要把這個部分當成國家級的基礎工程來做。
鄭部長英耀:是。
郭委員昱晴: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因為它其實跟我們的國家安全有非常大的關係,如果孩子們沒有從小有這樣子的觀念,其實他就是國安非常嚴重的一個破口。
鄭部長英耀:是,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郭委員昱晴:我們一定要把它當成一個非常重要的正事來做,看怎麼樣把媒體識讀教育正式納入國中小的階段,讓每一個孩子都知道,我要怎麼樣在日新月益的AI,整個所有都有可能因為一個指令就可能變成一個假訊息,在這樣充斥的環境當中,找到自己能夠自我判斷、媒體識讀的能力,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謝謝委員。
郭委員昱晴:好,謝謝,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郭昱晴委員,請部長回座。
主席在這邊先宣告:葉元之委員發言前,我有一件事要先說明,今天有臨時提案一案,在伍麗華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要進行處理。
現在有請葉元之委員詢答。
葉委員元之:(12時23分)主席好,麻煩請教育部長,謝謝。
主席:好,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因為今天大家討論教師法,其實最終目的,我覺得還是要給老師一定的尊重,要改善對老師不友善的環境。剛剛大家都談很多,現在少子化真的非常嚴重,我真的希望教育部可以很正視這個問題,因為教育是國家的根本,如果連老師都不願意投入這個工作的話,以後誰來教育學生?這其實是雙輸的局面。教育部常常講地方怎麼樣,地方怎麼樣,但教育部總是教育的最高單位,大家希望你多做一些事情,包括我們都希望跟你一起來討論,看怎麼樣讓教育更好。
我昨天總質詢也跟卓榮泰院長跟部長很深入地討論有關於校園安全問題,基本上我覺得校園安全這個議題,也會影響到老師願不願意留在這個職場的動機,就像昨天卓榮泰院長,我也是很感謝他,他有肯定我因為想要解決校園安全的問題,所以提了一個「安心上學法案」,針對那些常常帶蝴蝶刀上課啊!有疑慮他也可能拿刀刺人的啊!或者是拿鋁棒敲人的啊!這種背後有乾哥、乾姐的學生,希望能夠由教育部設立一個專屬的學校,然後由一些很有理念的專業團體來設立,比如說以人為本,比如說愛的教育、正向管教,讓原本的學校師生可以得到喘息,好好讀書。
昨天院長說他有認同我這個大方向,不過昨天院長講了一句話,在網路上有一些老師也有意見,因為院長說如果遇到那些會帶刀上課的學生,老師跟行政人員就要有所處置啊!但是他講這句話是完全不瞭解教學現場,因為在現在的教學情況之下,你說一般的行政人員跟老師面對這種學生,他要怎麼處理?他沒有能力處理啊!所以教育部針對這件事情我覺得要提出一個方案來。既然院長有肯定我的立法方向,接下來的細節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真的非常認真來討論?我們上次有開過公聽會,但是部長沒有來,是不是可以找一個時間請部長,然後部長可以找一些相關的人,我們一起,不一定要利用委員會的時間,我們可以很認真地討論一下細節,因為它可能牽涉到比較深入的討論,我不知道部長願意嗎?
鄭部長英耀:怎麼樣讓學校更友善、更安全,讓老師教學能夠安心,學生學習放心,家長也能夠放心小孩子在學校學習,我想這個方向我們是一定願意來努力的。
葉委員元之:但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是說既然院長有肯定我們的立法方向,那我們就……
鄭部長英耀:沒有,就是委員剛才所提的方向,這樣的方向,然後我們再來討論,這是可以的,這當然是OK的。
葉委員元之:我們找一個時間來討論一下細節,因為委員會質詢時間也不多啦!也沒有辦法很認真進入細節,我是說約你,我們再找一個時間來討論。
鄭部長英耀:是,確實細節要有另外的時間充分討論。
葉委員元之:對。
我來提一下,因為我在上個會期有提到一件事情,也是跟老師的待遇跟尊重老師有關的。我先肯定一下教育部,把老師的鐘點費提高了,這個是肯定,當然這是第一步,我們覺得不夠,還可以再多一點,可是至少已經跨出第一步。但是它反映了一個狀況,學校的老師如果不是導師也不是行政人員,他也不是鐘點老師的話,其實對這些老師來講,教育部現在的做法對他們來說是沒有差的,反而讓他們多付出,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如果請假,一般老師請假的代課費用是老師自己出嘛!他出的代課費用反而提高,所以像一群比如說他可能是科任老師,在教育部這一波的待遇調整他們其實沒有受惠,反而多付出。部長,這個我跟你提過,不知道您還記得嗎?
鄭部長英耀:有。
葉委員元之:記得嘛!當時我是不知道教育部要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啦!針對我剛剛提到那一群老師,我有提一個建議,我說不然的話,是不是可以減老師的鐘點開始做起?因為現在國小是20個鐘點,國中18鐘點,高中16鐘點,如果讓所有的老師都可以減2個鐘點的話,第一個,因為108課綱的關係,老師其實負擔也滿重的,那讓他減鐘點,如果他願意減鐘點,他可以多一點時間去備課或去跟學生相處、教學之類的。
第二個,當然部長可能會說減鐘點的話,其他的課誰要來教?如果找得到就可以讓其他人來教,如果找不到的話,因為減了鐘點之後,假設由原來的校內老師來上這些課,這些老師就可以得到額外的鐘點費,他如果得到額外的鐘點費,這一次教育部調漲的鐘點費對他來說就有幫助,等於是有點變相加薪啦!
我上個會期提的時候,已經隔很多個月,當時我跟部長講其實幫你算過了,全國大概增加二十幾億,這個錢對教育部來說真的不是大錢,可是你至少可以讓老師得到基本的尊重,而且讓所有的老師,不管他是不是導師,或者是行政人員,都可以在薪資上面增加一些,其實也增加不多,但就是有增加到嘛!那時候部長好像是說要研議一下,有好幾個月了,不知道部長研議得怎麼樣?
鄭部長英耀:它涉及地方的教育權限,地方自治的一個權限。
葉委員元之:不會啊!你去談啊!
鄭部長英耀:國民教育裡邊,所以……
葉委員元之:沒有,部長,對不起,我要跟你溝通一個觀念喔!雖然國民教育牽涉到地方,但教育部是最高的主管機關,我今天來這邊跟你討論,如果你認為做這件事情對教育有幫助,你教育部可以跟地方去談啊!那你開會了嗎?
鄭部長英耀:對,所以我要跟委員講,我們會跟地方……
葉委員元之:沒有、沒有,我已經講幾個月了嘛!那你去找了嗎?你找了嗎?會議紀錄給我啊!這是上個會期跟您說的啊!如果每一次跟你說,你提的都是說那是地方的事,然後沒有任何的動作,所以教育都跟你無關嗎?能推就推嗎?這幾個月前就跟你講了嘛!你說這是地方的事,請問一下,教育部……
鄭部長英耀:委員,你不要動怒。
葉委員元之:有沒有找地方政府來討論過?有沒有?
鄭部長英耀:我請國教署署長來說明。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一下,剛剛陳培瑜委員有問到類似您的問題,行政減量的同時,一般老師、科任老師有沒有機會給他加薪,這個有列入我們這一次在4月份跟地方政府談的議題裡面,所以……
葉委員元之:不好意思,署長,我上個會期就講了。
彭署長富源:委員,這需要研議。
葉委員元之:上個會期就講了。
彭署長富源:是,委員……
葉委員元之:其實教育部也可以編這個錢嘛!你們對於高教,我上次就講了,高教那時候特別預算送過來就是幾百億,當然我們也都支持高教啊!高教幾百億,你覺得不編這幾百億高教的韌性會有問題,大家今天討論的主題就是怎麼面臨少師化,剛剛那麼多委員都有提到,我這個方案才增加二十幾億,然後可以讓一般的老師,他不兼行政、沒有當導師,也可以透過減鐘點的方式得到一點加薪,全國大概就是二、三十億,然後你就說做不到,這是地方的事。
幾個月前跟你們講,你說那是地方,那你也沒有找地方啊!這是全國的嘛!減鐘點難道是臺北市的事嗎?是新北市的事嗎?要減當然全國一起減啊!這個也是可以全國一體適用,為什麼教育部不願意呢?
彭署長富源:所以委員……
葉委員元之:我問部長。
鄭部長英耀:沒有,委員,到底要減幾個鐘點……
葉委員元之:2個鐘點,我剛剛講了嘛!
鄭部長英耀:這個跟地方,當然我們還是希望做……
葉委員元之:那請問一下,你去跟他們討論沒?
鄭部長英耀:剛才署長已經有跟你報告,我們4月已經把這個議題……
葉委員元之:你說4月,我是上個會期講的,你那時候說要研議,結果現在因為我來這邊問了,所以你跟我說4月,那我沒有問不就8月啦!我這邊沒有問就12月啦!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你不要大聲啦!
葉委員元之:不是大聲,跟大聲、小聲什麼關係?
鄭部長英耀:因為你是一個優雅的國會議員。
葉委員元之:那我跟部長報告,你回答問題不要那麼顢頇!
鄭部長英耀:我沒有顢頇,我是就事……
葉委員元之:你如果要來戰態度的話,要戰態度大家一起來戰啊!
鄭部長英耀:我就事論事。
葉委員元之:我也是就事論事!
鄭部長英耀:我們尊重地方,也跟地方協調,希望有一個共通的……
葉委員元之:但是你沒有做!
鄭部長英耀:如果你挑戰我是我們還沒……
葉委員元之:你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做!
鄭部長英耀:做得比較慢,不是沒有做。
葉委員元之:做得比較慢?
鄭部長英耀:是這樣沒有錯啊!
葉委員元之:好啦!你要來戰態度,我不要大聲啦!那你可不可以積極?
鄭部長英耀:可以啊!
葉委員元之:你可以做一個積極的教育部長嗎?
鄭部長英耀:我本來就很……
葉委員元之:你可以做一個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然後針對教育困境提出方案的部長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是一個非常積極的教育部長。
葉委員元之:喔!是,真的自我感覺良好。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我可不可以補充一下?因為您那時候提的時候,我們用12月31日那個方案已經先做了一波,現在地方政府要連續……
葉委員元之:12月31日是什麼方案?
彭署長富源:加了那3項加薪,因為花……
葉委員元之:我是上個會期提出來,因為3項加薪衍生出來的問題就是一般老師的代課費用增加,如果他不是行政職、不是導師,等於這一波加薪對他沒有幫助,反而付出更多成本,這個是上個會期講的,不是12月底的方案。
彭署長富源:委員,我們是12月底宣布那個方案,所以您提的時候不是因應那個3項加薪,3項加薪是在1月份您又再跟我提到能不能夠也考慮,我跟委員回報說這個因為涉及到地方政府,容我在最近一次通盤性的研議中一起來規劃,因為剛剛委員講的減2節,地方政府在12月已經花了大概21億,是不是容我再跟地方政府溝通?好不好?
葉委員元之:好,什麼時候?我們訂一個日期出來,好不好?
彭署長富源:剛剛有講到,4月中以前我們會開……
葉委員元之:4月中會完成溝通,是不是?
彭署長富源:會完成第一次溝通,因為這會涉及到5項方案,剛剛跟陳培瑜委員講到5項,其中有含一項您提到的這一類,要不要用減鐘這一類思考讓老師行政減量,這恐怕沒有辦法減,但有一點實質加薪,這些都是我們的規劃,可是時序上跟委員再補充一下,剛剛的時序就是這個樣子,謝謝。
葉委員元之:4月是不是?
彭署長富源:對。
葉委員元之:好,那到時候我4月再來問。
再來,我再請教一下,因為最近學測開始放榜,我這邊有接到一些學生的抱怨,也反映給部長、署長知道。如果用學測要申請入學,是不是要準備學習歷程檔案?對吧?要準備學習歷程檔案。結果有學生學測其實考得也不錯,但是因為有些學校要入學它有個門檻,比如說國文加社會要達到幾分,或者是哪一科加哪一科要幾分,可能有時候就差一分、兩分,他就沒有辦法去申請他理想的學校,但是他的學習歷程檔案已經做一大堆,所以學生就在抱怨,既然我沒有資格、沒有機會去申請這些學校,為什麼要做這些學習歷程檔案呢?
以前在108課綱之前的做法是說,申請學校就是你如果達到申請那一間學校的標準的時候,給你幾個月讓你去準備備審資料,以前的做法是這樣,可是後來把它改成……有一些可能教育專家吧!認為這樣學生的壓力太大,他在兩、三個月之內就要準備那麼多資料,乾脆讓他高一就開始,結果反而造成我剛剛講的那個狀況。
我再提一個數據,我相信教育部應該很清楚,學習歷程檔案現在大家越來越不想交,根據最新的數據,學習成果未提交的比例都接近5成了,在高一的時候,高一喔!高一應該還是比較聽話的時候,剛進到這個環境還願意配合體制,到高三可能七成多不想交啊!所以這個學習歷程檔案真的是到了應該檢討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有必要讓學生做這件事情?不僅很多人覺得他白費時間,願意準備的人白費時間,然後很多人乾脆不理,那請問一下,這個有達到當初你想要做學習歷程檔案的目的嗎?部長,其實這個跟你也沒關係啦!我覺得大家也要就事論事,因為這個不是你推的,但是既然你在這個位置上面,假設其他人推的東西遇到了問題,是不是由你來解決?那你也是功德一件嘛!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現在也看到因為少子化以後,大學的供給量遠大於需求量,所以有一定的程度,委員剛才也提到了,他不需要靠學習歷程檔案就可以進入大學。我們現在已經責成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跟高中端,針對學習歷程檔案在政策上做認真的討論,看到底要有怎麼樣的因應,與時俱進的一個方法。
葉委員元之:什麼意思?
鄭部長英耀:簡單來講,譬如說有一些大學,事實上它不管是申請入學或者特殊選才或者繁星,它已經不需要用到,或者有一些大學需要真正去看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我們還是希望認真地思考這個學習歷程檔案對他們選才跟學生未來發展上的價值性。
葉委員元之:好,部長,因為現在是多元入學,有的入學方式本來就不用學習歷程檔案,比如說你考分科就不用學習歷程檔案啊!
鄭部長英耀:但是我們現在學習歷程檔案也……
葉委員元之:我現在是針對申請入學的部分,學測加上學習歷程檔案的部分嘛!
鄭部長英耀:是。
葉委員元之:這個部分很多人認為也不需要嘛!還有你會造成學生的負擔,他高一、高二就開始做……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現在已經請他們去研議。
葉委員元之:高一、高二就開始做,結果他因為學測沒考好,全部都白做啦!為什麼不能恢復像以前一樣?他要申請再準備備審資料就好,為什麼要強迫他們高一、高二就要做?當然你們會講高一、高二就來做的話,可以什麼自主探索,那有沒有去評估一下它的成效呢?這個其實也有對老師增加負擔嘛!因為學生要做、要上傳,老師也要看。如果一件事情大家都認為它沒有達到你當初設定的目標,反而製造一些困擾的時候,對老師對學生都有困擾的時候,這個東西還有必要持續下去嗎?我現在是講這件事情。
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現在也在認真思考委員所關心的問題。
葉委員元之:一樣啦!這個學習歷程檔案,每次講都說會思考、會研議、會什麼,我們押一個日期,好不好?你可以在什麼時間點把你們的決定或者是怎麼改良,要繼續還是怎麼做,給大家一個報告,好不好?
廖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針對學習歷程檔案,其實我們每個月都有召開剛才部長所說考招連動小組的檢討,但是在裡面還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結論,還是有人認為根據108課綱,要讓學生提報所謂的學習歷程檔案,但是也有部分的學者專家就如同委員剛才所說的,認為可以做一些調整和改變,雙方還沒有具體的共識。這個我們會持續地,每個月都會……
葉委員元之:沒有,司長,我們不能等了,這件事情如果要等到全世界的人大家意見都一致的話,可能118課綱都出來了啦!你押一個日期就決定嘛!利大於弊還是怎麼樣就要做一個決定,不是讓它一直拖。當然你們的感覺都是一動不如一靜,可是現在這個問題就衍生出來,很多人在抱怨,你要做一個決斷嘛!你如果認為這個東西好,要繼續,你也跟社會大眾公布一下啊!對不對?
廖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不是……
葉委員元之:你押一個日期,沒關係啦!押一個日期。
廖司長高賢:我們是不是在3個月內把相關的利弊分析提供給委員?
葉委員元之:3個月內,利弊分析之外,也要告訴大家怎麼做,好不好?具體的做法啦!好不好?
廖司長高賢:具體的做法還是要凝聚共識。
葉委員元之:具體的做法啦!好,謝謝。
主席(郭委員昱晴代):謝謝葉元之委員,部長、署長請回座。
接下來有請伍麗華召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還有原民會。
主席:有請鄭部長、原民會。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辛苦了!部長,不曉得您知不知道原住民人口目前占全國總數的比例,你知道嗎?
鄭部長英耀:不到3%,大概二點……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是很聰明的回答。好,我跟部長來說明,我們看數據,2004年的時候,全國人數有2,269萬人,到了2013年有2,337萬人,但是2026年下滑到2,328萬人。相對的,我們來看原住民的人口數,它從44.3萬爬升到53.2萬,再爬升到現在的62.9萬,如果以比例來看的話,從2004年到現在2026年,它從1.9%來到2.2%,再來到現在的2.7%,所以剛才部長的回答是非常有智慧的,3%以下。部長,看到這樣的數據,你會不會覺得原住民沒有少子化的現象,對國家很有貢獻?部長,您覺得如何?
鄭部長英耀:我想原住民這一些族群,事實上在我心目中是充滿創意,而且才華橫溢,因為我有許多同學他們就展現這樣的特質,不管從藝術或者從文學、從社會關懷,有很多。
另外,我們也看到臺灣現在有一定的比例,我們在世界上看到臺灣的貢獻、臺灣之光,事實上也是來自於我們原住民,譬如說包含經典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英耀:包含許多的國際運動,還有一些競技,都是來自於原住民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光是看每一次出國比賽的棒球隊,大概都有一半,50%的比例是原住民,所以確實很有貢獻。您提到,譬如說101大樓,雖然不是原住民去攀登的,但是101大樓是很多原住民去蓋的,甚至是目前勞動部統計全國前五大的缺工行業,恰恰是原住民的前五大投入行業,所以沒有人要做的都是原住民在做,確實對我們這個國家貢獻很大。
但是我們要靠教育翻身,所以在原教法第十一條特別這樣子寫著:「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一點九,並依其需求逐年成長。」這個是2004年的法條,所以在2013年的時候我們把它修到了2.2%,這個是10年的一個調整。但是又過了13年,到現在又時隔13年,我們的比例又來到了2.7%,我想要瞭解一下,部長覺得在您的任內該不該做這樣的調整?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原住民許多的教育經費,確實我們這些年根據法令上的編製,以115年來講,已經到2.54%,如果用人口比例,好像又似乎稍微少了一點。但是怎麼樣對原住民教育投入更多的資源,包括對原住民人才的培育,我想教育部的基本立場跟委員是一致的,我們來努力。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我知道原民會在這一路上應該都是教文處在負責這個業務,我也想請原民會表示一下意見。
邱副處長文隆:好,謝謝委員對我們原住民族孩子的關心。我想原教法規定原住民教育總經費的1.9%是13年前修法的時候訂定,不過我們這幾年跟教育部合作,已經把我們年度預算的編列達到了2.54%,已經遠超過法律規定的比例。我想要在法定的修法裡面去把這個比例再酌作提升,我們認為目前的現狀已經有達到實際的需求。
不過我要提醒的是,從去年平埔族群身分法通過之後,未來今年度開始會有很多很多的平埔族群回到原住民族的家庭,所以未來原住民族教育的預算不能以現在的人口數來算,應該要再考慮未來平埔族群加入之後會有更多的需求加進來,這個可能是我們跟教育部要再一起考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原民會的回應。我們希望可以開始啟動原教法第十一條的修正,因為也已經隔很久了,人口比例也往上升了。更重要的是,我們從目前高教原住民的粗在學率跟全體高教生的粗在學率相較,那個是斷崖式的差距,將近30%。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部分需要更多教育經費來協助我們的原住民學生,我也謝謝部長長期以來肯定這樣的做法。
接下來想要提到的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更多的經費?就像陳培瑜委員剛剛講的,實驗三法施行也已經10年了,也需要去做一些討論,所以可能會辦公聽會。至於原住民的部分,原住民實驗學校很多也都已經走了一段時間,他們也很迷惘,不知道下一步何去何從;甚至是原住民族學校法被明定在原教法裡面,是要訂定的子法,可是時至今日,大家對於什麼是原住民族學校也沒有想法、沒有共識。所以,也謝謝原民會已經編列經費開始試辦,但是這一些都很需要更多原住民的教育經費來支撐,所以在這個部分就特別要請部長來支持。
今天也排了一個關於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審查,這個是源自於這些年發生了一件事。因為109年修訂的教師解聘辦法有了「校事會議」這個名稱,校園事件處理法。到了112年的時候,為了避免同一個事件重複地調查,不同的機制運作有不同的調查結果,本來是好意啦!所以希望把性別事件以外所有師對生的違法事件全部都整合到這個校事會議裡面,結果沒有想到美意不成,反而變成一場夢魘。
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也有請教育部幫我們統計,才實施校事會議這樣的一個整合型,結果短短一年,發現原來80%的投訴案件是不成立的。而且成立的當中,其實只有50%是需要申誡的,其他的卻造成我們老師這麼樣的動盪。
所以在這邊我們就是要提到,我們必須要把老師的尊嚴找回來。自從部長上任以來,其實您的回應算是不錯的,當我們說要啟動校事會議的討論,其實我們也討論了,而且1月也已經公告新的,包括分流、包括不處理匿名的、包括要怎麼樣去新增輔佐的機制等等。
但是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因為還是有人喊廢除校事會議,雖然我們覺得這樣的修訂已經回到112年之前原來的做法,但是仍有人發出了廢除校事會議這樣的聲音。所以我想跟部長請教一下,明年1月我們再來統計從1月新實施的這個辦法,如果明年1月看到的實施結果還是不盡理想,我不知道部長會回應很多人喊要廢除校事會議這件事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在新的校事法以後,我們也一直在掌握,目前是每個月追蹤各校因為新的校事法造成一些實際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請部長報告,現在是上路以來的1個月?
鄭部長英耀:對,以後我們每個月追蹤。在去年的時候,當時也感謝委員的關心,在蒐集這個新的法實行以後到今年的6月,我們希望在今年的暑假至少有一個半年的觀察期,看它的效益怎麼樣。假設大家還覺得可以更精進,我們再有一個新的想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開放的態度。因為我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大概有21萬人,其實大家也都很關注這件事。但是我還是要肯定部長,因為有很多事情喊了很久,包括調升導師費、終點費的調升、行政加給的調升,還有擴大偏鄉教師的保險,甚至是談到年資的採計,或者是終點費的調升要涵蓋到教學支援人員;還有包括偏鄉久任獎金一直調、一直調,現在的態度應該是幾乎有反映,其實都接納了。所以從這個部分,我們看得出來,部長您確實是抱持著一個非常開放的態度。
在這裡我們還有一件事沒做,就是今天要排審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我們希望對於這一些被停聘,然後復聘回復名譽的教師,我覺得最起碼該有的尊嚴就是全薪還給他,至於其他像加給的部分,我想人總、主計總也都在這邊。但是我們想要特別強調,為什麼親子天下會來做教師幸福感的調查?就是因為我們發現這一、兩年,特別特別老師的聲音就是斷崖式地滑落,已經有一半的老師覺得不幸福。這個問卷是有意義的,因為是回收5,412份問卷,然後有超過6成的老師想要離開教職。
所以在我們討論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時候,我們希望我們的各個機關、各個代表都能夠秉持著一個開放的態度,讓老師的尊嚴至少能夠回復。我們不知道怎麼回復他的名譽,但是我們至少要回復他這段時間所損失的,我想這是最基本的。部長,不曉得你的態度如何?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我們老師的權益,包括他的名譽上怎麼樣去維護。我的想法跟委員的看法是一致的,我們也希望怎麼樣讓老師能夠更安心,因為將心比心,當他被不實的指控或者誤解而造成一些訴訟,後來回復他名譽,基本上不是歸責於他,我覺得應該給他全薪。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我們就等下午的排審。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伍麗華召委,部長跟署長請回。
主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依照先前的宣告,我們先來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提出的臨時提案有一案,請宣讀。
案由:
國民教育階段部分男性學生面臨學習退縮、情緒壓抑、社會孤立及暴力風險增加等「男性困境」,並可能形成「有毒的男子氣概」,其成因包括性別刻板印象、情緒教育不足與網路極端社群影響,相關國內外研究如「Toxic Masculinity:Men, Meaning, and Digital Media」、「Masculinities and Discourses of Men's Health」、「男性廢退:失落、孤僻、漫無目的」、「有毒的男子氣概:從希臘英雄到現代新好男人」、「何苦為男?活在競爭、控制與成就壓力下的他們」等專書或文章。
有毒男子氣概造成之情緒壓抑、羞於求助,與衝突處理失衡,已對校園安全與學生心理健康產生衝擊。惟現行課程與教師培訓仍偏重女性與一般性別平等議題,缺乏系統性的「男性困境」研究與教材。
該議題在健全性別教育內涵,並強化學生情緒適應能力,具重要意義。然教育部將如何具體落實形成相關教材?如何在學校進行推廣周知、教師培訓及鼓勵社會討論?同時針對「如何形成教材」及「如何鼓勵社會討論」所述,應如何具體協助學校與民間?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陳秀寳 陳培瑜
主席:好。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主席,我來說明一下。這個提案是本席所提,雖然我們是女性,也十分關心男性困境這個議題,所以希望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能研擬相關的教育對策,讓社會對這個現象有更多的認識。
近年來在學術界其實「男性困境」這個詞開始有比較多的討論,特別是臺灣男性協會等團體在論述中有被凸顯出來,就是許多男性感受到自己既已經失去了在父權結構中的那種特權位置,又沒有被清楚地提供新角色的典範,因而會產生一種被責備卻找不出出口的這種焦慮狀態。
臺灣男性協會有觀察到,臺灣的性別平等跟女性主義發展,已經讓很多女性清楚可以做自己的空間,但同時社會對男性的期待卻沒有同步地鬆動,所以許多男性在伴侶跟家庭關係中被要求也要溝通、要溫柔、要承擔情緒勞動,可是他卻缺乏被教導如何做這件事的資源或者是支持。所以男性困境不只是變得比較弱勢,它更是一種在傳統跟當代價值之間拉扯那種位置的模糊。我覺得這種多重矛盾變成男性困境結構性的面向。我想不只是單一男生的問題,這是整套社會對男人應該怎麼做的規範,跟期待沒有同步被調整跟翻新所帶來的狀況。
所以最後我要強調,傳統對男性期待擁有的什麼男子氣概,其實對很多男性來說,我覺得他們也是受害者。因此我希望教育部可以研擬相關各教育階段的教學對策,讓社會更認識男性困境這些議題,以上。
主席:好,請問教育部有沒有補充說明?
鄭部長英耀:跟主席報告,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繼續有請楊瓊瓔委員詢答。
楊委員瓊瓔:(12時58分)好,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好,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我們共同來討論教師荒的問題,因為我們看到教師荒不是未來的,它是現在正在發生的危機。所以請教教育部部長,目前已經出現了教師人力的結構性危機,有關這個出現的現象,本席來綜合幾項。
第一個,教師甄試的時候報名人數是下降的。雖然我們的錄取率上升,但仍然補不滿,甚至出現有部分科別是開缺,但是沒有人來報考。如果連想當老師的人都在減少的時候,我們教育部在整個培育的制度是不是有出現失靈的狀況?
第二個,我要提出更嚴重的問題是人留不住。第一線的教師反應最直接,他說工作負擔過重,還有加上行政壓力爆炸,尤其是導師加行政的雙重負擔,各類的評鑑填報工作不斷地在增加,所以本席要請教,教育部是不是有一個整體的人力重建計畫?因為如果制度不改,未來還有人願意當老師嗎?如果現在的現象已經產生,那我們的教育、我們的制度到底要怎麼改?教師荒不只是教育的問題,更是一個國安的議題,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支持老師,不讓他有這一些困境,國家的競爭力才能夠不流失?我要請教部長。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我們老師的培育跟老師的穩定性,首先我要跟委員報告,教師人才在人力上的流失當然因素是複雜的,譬如說每30年一個世代,從民國57年到117年剛好是第2個世代交替,這是一個原因。第二個,在產業上,科技產業真的是蓬勃發展,它也吸引了許多STEM的老師。第三個,在師資的培育,過去我們的師大公費制度,缺多少老師就招多少學生來儲備,但我們現在完全是儲備制,師資多元從民國83年開放以後,師資培育的供給量事實上是遠大於需求量,這一點我必須要先說明。
最近,特別在去年我們看到許多代理老師會大量地缺,是因為我們希望確保國民教育的品質,雖然少子化,但是我們希望各校不要有太多比例的代理代課老師,儘管他們裡邊也有很多熱情有使命感的,所以國教署從111年到114年特別透過各校只要保留8%,因為我們看到地方縣市教育,有的中小學的代理老師占到百分之二十幾、三十幾,我們希望穩定老師的教育品質,為了因應少子化老師最多能夠控留8%,所以從111年開始,由國教署來補助地方教育局處經費,如果你學校只控留在8%,改善了,等於說你要開始釋放出更多正規合格教師的缺,從111年開始每年大概都補了5,000個,等於111、112、113、114這4年裡,原來代理代課的老師有2萬個幾乎都變成正式缺的老師,所以原來代理代課的老師確實是會有一些不足。再加上譬如說以臺北市為例,非常嚴重,大家都看到了一些媒體的報導,因為臺北市過去是給代理代課老師一年的薪資,當法院判定各地方縣市、22地方縣市,有的給9個月,有的給10個月,並沒有像臺北市給一年,當我們這個制度一改變,全部代理代課都要給一年薪資的時候,臺北市的物價、生活指數各方面當然就比不上,因為條件都一樣了,所以有一定比例的年輕人,他要從事教職,他有熱情,當然就回到他自己的故鄉,我想這是有多樣的原因在滾動。
當然我們也看到偏鄉、離島的,譬如原住民地區,我們從去年開始就請屏東大學開原住民公費專班,我們也看到STEM的一些課,也請臺灣師大去開一些公費專班,除了這個以外,我們還有一些學士後專班,針對這些偏鄉離島的代理代課老師沒有教育學分者,我們甚至開線上的課程。事實上我們是從整體的系統去看師資的培育,包括世代的交替,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培養出來的老師,一方面解決讓許多熱情的老師能夠留在中小學繼續為臺灣培養人才的問題,另外,我們也開始更大量地培養各領域的師資人才,包含STEM的人才。
當然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要拜託地方政府,當教育部培養足夠的各領域人才、師資人力的時候,地方怎麼樣去透過一個攬才、留才的機制,讓許多年輕人能夠繼續為臺灣培養人才來一起努力,一起為臺灣做出貢獻。
楊委員瓊瓔:本席願意給部長大概3分鐘的時間去說明,但是我們看到你目前所有的政策、制度跟執行還是一個問題──教師荒,所以本席認為,當政府制定了制度,在執行的同時,必須要去看到目前的現況到底是如何。如果依照剛剛部長所說的,沒有辦法解決我們現在所稱的教師荒,不過還好你知道問題在哪裡,又因為你身為教育最大的機構,所以更應當要從中看怎麼樣去研擬方案,能夠落實、解決目前家長、學校等沒有教師的這個隱憂,這才是我們要的,所以我願意給你這麼多時間說明,也就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的制度你要怎麼調整。
我還是一句話,我們希望協助學校,協助我們的家長,協助我們的教師,而不是「教師荒」3個字一直印記在我們的社會、在我們的教育當中,所以我具體地建議,請你把剛剛所說的,你預計的KPI到底是如何,你把書面資料給本席,我希望能夠把「教師荒」這3個字去除掉,真正幫助學校,OK嗎?你多久時間可以告訴本席?多久時間?
鄭部長英耀:會後我們這一個data隨時都可以提供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就是你這個data要怎麼去調整嘛!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
楊委員瓊瓔:好,你既然已經有了,那就一個禮拜的時間給本席。
接下來本席要討論的是,我們整個升學制度到底公不公平?我們一直強調學習歷程是多元性的表現,而且減輕壓力,但是現在似乎變成什麼呢?有資源的學生補習競賽包裝成果,資源不足的學生只能夠填寫基本的資料,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城鄉學生在頂大錄取的比例差距有沒有持續擴大?因為教育最重要的是立足點的公平,資源差異的影響評估本席認為必須在一段時間做滾動式的調整,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落實當時設計的公平與減壓目標,這個非常重要,請做說明。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事實上當這一個制度在改變的時候,我們這些比較鄉區學校的學生錄取頂大的比例是在增加的,詳細的情形請廖司長來說明。
廖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升學管道現在分很多,一個是繁星,繁星其實就是顧及到每校都等值的一個概念,所以不管是鄉鎮或者城市地區的學生,錄取率其實是差不多的。
再來,針對學習歷程檔案城鄉之間有沒有差距,這個我們有進行相關的研究調查,是不是會後提供給委員參考?
楊委員瓊瓔:部長,針對城鄉差距還有社會階級落差的部分,本席非常重視,你們必須要滾動式檢討。
最後一個功課我要請教,因為3月23日教育部、司法院及法務部針對校園暴力問題、精神狀況不穩學生的事件等召開了公聽會,當時有家長請問了一句話:孩子在學校是真的安全嗎?這句話在我們的教育層面來說,是不應當有這樣的話語,因為我們一定要讓我們的孩子安全,不過到目前為止,教育部似乎都停滯在個案的處理。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3月23日的公聽會中提到是不是有專輔機構介入,強制讓暴力行為在專輔機構裡協助,讓原本的校園能夠安全,也讓教師能夠有權責來處理?這是在維護孩子的安全。早上我也特別在法制委員會請問了,法務部跟你的立場是贊同設置專輔機構,但是司法還是認為有疑慮,所以我特別要請問部長,因為你的立場是贊成的,教育部是贊成的,是不是要更積極地三方再去會合,針對孩子在校園的安全,還給家長一個放心?
鄭部長英耀:提供友善校園讓老師安心地教,學生安心地學習,這一直都是我們在努力的,對於這些有暴力或者是情緒困擾的學生,怎麼樣有更個別化的安置跟教育的方案,這都是我們一直在思考的,我們願意再來討論。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部長願意,三方趕快再會合,還給校園一個安全,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有請劉書彬委員詢答。
劉委員書彬:(13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主席:有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部長好。我們知道去年底教育部調高了國中小的導師費還有兼任的鐘點費,並增訂了行政獎金,這些都提高了,但是獨漏了工作不以鐘點計時的專輔教師,因為這部分我在1月19日的時候也做了質詢,部長那時候說應該要跟人事行政總處來研議才可以知道,現在過了70天,請問研議的進度怎麼樣?有什麼結果嗎?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專輔老師因為他的工作性質,事實上跟中小學老師是不一樣的。
劉委員書彬:不一樣。
鄭部長英耀:他並沒有一節、一節的,他是在接個案。
劉委員書彬:對,我知道,那現在的進度是怎麼樣?還沒有研議結果出現嗎?
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並沒有一個具體的……
劉委員書彬:有在研議嗎?
鄭部長英耀:有、有,國教署……
劉委員書彬:有,那大概什麼時候有一個初步的研議……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剛剛部長已經有特別說明,在接到委員這樣的垂詢之後,部長立即請我們就各類老師,包含科任老師的情形我們都做研議,包含地方政府的態度,所以這一些可能需要一點時間來收斂。
具體地講,像目前採個案認定,以現在學校在認定個案上,二級輔導的認定情形或是個案數量可能有它的複雜性,小校有小校的複雜性,60班的學校跟6班的學校……
劉委員書彬:所以你要花很多時間嗎?
彭署長富源:有22縣市政府有經驗的這些輔諮中心,可能要給我們一點時間,但我覺得這一類的研議很有價值,等於要走過這個過程,沒有辦法一下跳到那個答案。
劉委員書彬:是,那預計……
彭署長富源:可能要給我們2個月。
劉委員書彬:2個月啊?
彭署長富源:從1月19日您問了之後,那2個月我們已經有初步瞭解到縣市對這件事可能的態度,但還有專業的團體,以及我們剛剛有講到的5個議題,在4月份會跟地方政府一起談,整體相關的會商,那個會商會比較大規模,也會涉及剛剛您提到的這個議題。
劉委員書彬:好,包括他非上班時間的加班,這部分也是會考量進去就對了?
彭署長富源:這個比較細節的會等到……所有研議的議案會從上層一直到中層或下層,逐個議題再來一起探討。
劉委員書彬:好,整體進行。
彭署長富源:是。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另外,我們又聽到中央在輔諮中心的安排上面,因為財劃法的一個理由,減少了對縣市輔諮中心的補助,從87%要降為50%以下,結果它的督導能量就不夠了,可是學生的心理健康需求是很重要的,他還是有需求嘛!你們預計用哪些措施跟各縣市政府合作,來照顧到孩子們的心理健康呢?
彭署長富源:委員剛才關心的涉及到補助比率,以及在相關的補助下怎麼樣強化中央地方的合作……
劉委員書彬:是。
彭署長富源:首先,在財劃法部分,的確,我很坦率講,國教署的經費是最直接跟地方政府有關,跟這一波的財劃法也是直接相關,我們大概整體調勻了138億,所以相關的補助設算會變動。那地方政府我們隨便抽取4個直轄市,有2個直轄市增加四百多億,有2個直轄市增加300億,有1個省轄市增加200億,有一個第一級的縣市增加188億。
劉委員書彬:所以您是要求地方政府應該把錢撥出來是不是?
彭署長富源:對,所以這一些可能就會照委員講的,我們在第一個議題上,在經費的整體運作上會有一些溝通。第二點,即便在這樣的情況下,部長還是站在整個國家往前、學生的利益最大化,所以這裡面會有一些措施仍然在不變的情況下還會往前進,例如最新修的輔導法在輔導室的功能,還有各處室,包含普特融合、輔導室統整功能等等,新一波的子法都在運作中,這也是新修的學生輔導法之後的4個子法,再併同4月份可能還有一個新的子法以及相關的補助要點,都會來運用在這些措施的強化,謝謝。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我們看到國教署有在用心,有發現到財劃法上面的經費分配,也願意做相關的子法來補充進去。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關心到大專的部分,在大學每900位學生才分配到一名具有心理師跟社工師資格的專輔人員,但事實上這些專輔人員待3年就算久任了,他們的流動率非常高,主要原因包括行政負擔過多、雜務過多、薪資不如預期等,因為一個諮商師可能一個小時就是一、兩千塊的費用。現在想要問的是,如何降低大學心輔人員的流動率?部長是不是能夠做回答?
許代理司長嘉倩:跟委員報告,有關大專心輔人員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去年就有提高相關的經費補助,像國立的部分是提高到一個人55萬,私立的部分一個人是提高到65萬,光是今年補助給大專校院心輔人力的經費就高達三億多了,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跟各個學校一起合作,看怎麼樣的措施可以讓這些人繼續留任。
劉委員書彬:你們這個是專款專用嗎?因為你分到學校去。
許代理司長嘉倩:對,專款專用。
劉委員書彬:好,那你真的要落實,真的要讓專輔人員能拿到,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可以看到你們這邊的資料,包括他們是不是有專款專用,是不是可以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報告?
許代理司長嘉倩:好,謝謝。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教育部辛苦了。
主席:謝謝劉書彬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有請邱慧洳委員。
邱委員慧洳:(13時18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還有各位政府部門的同仁,大家好。有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邱委員慧洳:部長您好。今天我站在這邊是想替偏遠地區的校護來請命,因為感覺政府似乎忘了校護的存在。針對偏遠地區,因為人才有容易流失的問題,所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為了挽留這些專業人力在偏遠地區,就有規範了久任獎金,部長,不知道您知不知道這件事?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校護這個工作的支持力量,久任獎金從教育部來講,當然學校裡邊第一個思考的就是老師、校長、主任這些嘛!
邱委員慧洳:是、是。
鄭部長英耀:確實也因為這樣,校護或者過去有一些輔導人員、社工人力在校園裡邊就被忽略,因為它涉及到銓敘部跟人事總處,所以我們必須要考量所有人員的性質跟設立的特性,我想這個還有待一些跨部會的討論。
邱委員慧洳:瞭解,部長,謝謝您的回復。你剛剛提到教師要關照到,可是事實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關照到的不是只有教師而已,它關照到十類人員,而校護卻不在這十類人員的範圍之內,關照的人非常多,可是校護卻被獨排於外。
這裡呈現出來的,關照到的人有教師、校長,還有專聘教師、代理教師,您剛剛講的專業輔導人員,其實也有被包括在裡面,社工人員也有包括在裡面。除此之外,附設幼兒園的園長、老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都有在久任獎金的發放範圍之內,但是獨漏校護,難道校護在政府部門的眼中真的這麼不重要,可以獨排於這十項人員之外?
鄭部長英耀:我想我的心情和委員是一致的。校護當然是重要的,他是穩定學校學童健康的一個力量,所以我同意這個部分。校護這個部分要怎麼努力?或者用什麼樣的方式?因為剛才特別提到,專業的輔導老師、代理、代課老師、社工,這都是教育部可以直接作為的,但是因為校護的任用……
邱委員慧洳:沒有。其實這十類人員的任用和校護也可以相提並論啊!為什麼其他人有,校護沒有?這些久任獎金的金額雖然不是非常巨大,但是至少能夠撫慰校護好像被不公平對待的心情,他們的相對剝奪感已經出現了,因為別人都有,但校護都沒有。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請署長說明一下?
邱委員慧洳:好。這些數字真的是既看不到也吃不到。再請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說明,我用10秒簡單說明。剛剛講的幾類人員屬於部長或是國教署,或是地方政府教育單位可以直接做決定的,不涉及相關單位人員,包含衛福部、銓敘部,他們如何看待校護、護理師這個角色,可能也會讓我們顧慮我們要多幫忙思考校護之外的護理人員,例如偏遠地區的衛生所等等,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容我們也做一些討論?
邱委員慧洳:我們先不要把……
彭署長富源:因此當時處理第二十一條時大概會有這些顧慮,所以希望教育部處理教育部能處理的部分。不過剛才部長已經說了,可以再去約相關單位,大家一起再討論,就是涉及到第二十一條的部分。
邱委員慧洳:好。相關單位要討論,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時間表?因為署長剛剛有提到嘛!關照到學校的校護時,好像也會連帶被質疑衛生所為什麼沒有?我想衛生所人員的權益也要把關,但是我們現在是在講校園裡頭的情境,其他十類人員都有了,獨排校護沒有,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不用扯到衛生所人員的事情,我們先處理校園裡頭的事,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九條有提到,中央政府其實是有補助地方政府某些經費的,其中一個項目就是第九條第一項,提到合理配置護理人員,協助他們的專業發展,而久任獎金的財源就來自於第九條第二項,第一項也已經有提到校護,不知道為什麼第九條有關照到校護,但是第二十一條卻沒有關照到校護?這是我的疑問。
剛剛您也提到願意研議嘛!事實上早在你們願意研議之前,因為校護一直來向我請命,所以我也提出修正草案,在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把校護納進去了。剛剛你們也提出願意研議,不曉得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具體的時間表?
彭署長富源:一個月內。其實對於這個議題,我們也覺得就像剛剛部長講的,這個護理師如果在偏鄉服務那麼久,看怎麼做才不會衝擊到其他的,而我們也可以把這個部分照顧好。是不是給我們一個月?我們會約時間。但是這一個月是約了以後談一下方向,是不是會逐步往前進,或是有關洽談的過程,我們再回報委員商議結果,謝謝。
邱委員慧洳:好,沒有問題,謝謝教育部願意帶回去研議,也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教育部和我能夠聯手守護校護的一些權益,保障偏遠地區學生的健康,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請廖先翔委員、廖先翔委員、廖先翔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請李坤城委員詢答。
李委員坤城:(13時25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
主席: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辛苦了,一直備詢到現在。我想先和部長討論一下校園暴力的問題,2023年12月的時候發生新北校園割頸案,這個案子最後在2026年(今年)2月定讞,其中郭男被判12年,教唆的林女被判刑11年,已經定讞了,這件事情也引起大家對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的關注,今年3月又發生一個國中女生被人持鋁棒霸凌的案子。
我們當然希望藉由教育、家庭、學校,一起讓校園暴力的案子能夠減少,但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確也有修法的必要性。我想先請教一下部長,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過去有一律塗銷前科的規定,比如滿3年沒有再犯就一律塗銷前科,現在民間團體是希望能夠依犯罪輕重,採分級塗銷、動態註記,我想請教一下部長的看法。
鄭部長英耀:從教育來看,我們當然希望能夠給犯錯的人一個機會。
李委員坤城:當然。
鄭部長英耀:但是就這部分的塗銷,它可能還涉及司法院相關的規範。
李委員坤城:因為您是教育部部長,您的看法和這個方向一致嗎?這個問題我有問過司法院,現在他們的修法方向是希望依據犯罪的輕重,比如犯重罪的話,可能塗銷的時間會分等級,時間會不同。就教育部的立場來看,您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是抱持什麼樣的態度?民間團體希望採取前科分級塗銷,您的態度怎麼樣?
鄭部長英耀:譬如如果是輕罪、微罪,他是一時糊塗犯下的,不會涉及到生命上的傷害,我想從教育的立場,當然我會傾向支持。但如果屬於重大刑案,他必須要對行為付起責任,這種法律上的處分是他應該要承擔的,我認為以目前委員所提供的這個圖示來看,基本上我是認同的。
李委員坤城:所以部長也認同按照罪行的輕重,再來決定是不是要分級做前科的塗銷?
鄭部長英耀:是。
李委員坤城:其實除了法律之外,我們也希望從家庭教育和專業的社工、心理師一起努力。這個是最後的手段了,因為是在犯法之後,處理這個犯罪的青少年之後怎麼在社會上立足。其實教育這部分更重要的是在校園暴力還沒發生之前,要做什麼樣的預防,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
鄭部長英耀:是。
李委員坤城:不過這是個大課題,但今天質詢的時間很短,沒有辦法和部長討論那麼多。另外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部長,就是校園交通安全,因為前幾天在長庚大學的校區裡面,有一輛三重客運的公車違規,壓到一個20歲的學生,這個學生目前還在加護病房當中。
這其實不是個案,按照教育部2024年所做的校園安全災害事件分析報告,光是交通事故,2024年就有608件,受傷的有864人次,所以校園交通安全這部分,其實也值得教育部做處理,可是現在教育部和交通部對於校園交通安全的部分,目前看來好像是處於一個三不管的地帶。在一般道路,我們規範的很明確,由道交處罰條例處理,但是在學校裡面並沒有規範,是由各個學校處理。不曉得校園這部分有什麼更具體的做法?公權力要怎麼介入?
鄭部長英耀:事實上校安的通報方面,各大學每年發生多少所謂的校園交通安全事件,我們都有紀錄。
李委員坤城:對,就是我剛才說的那個數字。
鄭部長英耀:每一年交通安全做的最不理想,等於是校園最不安全的,我們會找學者專家到現場去看,例如基礎設施要怎麼改善,我們會協助他們改善,從專業的角度協助他們。事實上這幾年我們也看到了一些成果,譬如去年被列為前10大、前3名的,改善以後今年就沒有了,這個部分會後我再把資料給委員,我們會更正向、積極的協助學校改善。
李委員坤城:對啊!我希望這個數字能夠減少。但是剛剛部長提到的,就是譬如硬體設備的改善,道路一些死角的改善啦!
鄭部長英耀:當然學校也應該正視學生行的安全,要多做宣導等等。
李委員坤城:我也希望交通部能夠介入處理這個部分,因為現在學校的道路不屬於一般道路。
鄭部長英耀:是。
李委員坤城:對啊!所以就變成很多屬於道交處罰條例處分的部分,好像沒辦法處罰到校園裡面的違規。
鄭部長英耀:特別是大學。其實校園常常是開放的,所以不只是社區民眾,經常有很多人進出,這個部分我們來看能不能和交通部合作。
李委員坤城:對啊!合作怎麼讓公權力可以介入,因為現在都是由各個學校自行處理嘛!一般道路所適用的規範,是不是也適用校園的道路?因為有些校園真的很大,是不是能夠一體適用?這方面是不是請教育部和交通部協調一下?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
李委員坤城:OK,謝謝。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上臺詢答。
張委員雅琳:(13時32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部長好。有一件事情要先和部長討論一下,前幾天我和臺大舍監的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因為法院已經判處這個加害人一些相關刑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明確確認,臺大性平程序存在違法的問題。其實我也看到,教育部在這段時間也做了一些事情,包括要求臺大,但是從114年10月到115年3月,臺大還是沒有依法重啟調查。到114年12月,你們又再持續要求臺大限期召開相關的性平會。你們目前已經要求臺大,由教育部性平會作成的決議視同臺大性平會的決議,要求重啟調查。我想問一下,像這樣子的案例,就是由中央來做決議的案例多嗎?好,沒關係,請朱次長好了。
鄭部長英耀:這是比較少的。
張委員雅琳:比較少見,對不對?是比較少見的,對嗎?
朱次長俊彰:對。
張委員雅琳:好。臺大在這個案件上面,其實已經出現嚴重的制度失靈和行政怠惰,這是一個提醒,也是一個懇求,我希望教育部應該好好審視現在的校園性平法規,有一些地方是不是應該做檢討,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可以嗎?
鄭部長英耀:當然可以。
張委員雅琳:好。再來,另外一個問題是有關於特教生的部分。部長,您先看一下前方這個表格,這是各地針對特殊教育所做的分類,從111年到113年特教生和疑似生的數據統計比例。這張統計數據的問題在於,依據特教法或是特教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其實沒有所謂的「疑似生」規範,但縣市政府卻有統計疑似生的部分,可是在現行的法規,對於疑似生是沒有辦法給予相關的支持和補助,所以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似生?這樣的身分又代表什麼樣的意義?我們實際上能給他什麼樣的支持呢?好,請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疑似生至少有兩個情況,第一個,他在鑑定的過程中,或是他原來的鑑定沒有過等等,但是都給予補助。
張委員雅琳:現在疑似生也都有給予補助嗎?
彭署長富源:對,這個部分我們都給予補助,所以如果……
張委員雅琳:分特教生和疑似生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彭署長富源:疑似生是因為他有機會,而且是很有機會,只是在相關的心評或相關的資訊蒐集上,還需要完善一點,但是他看起來其實很多部分都是需要照顧的,所以在政府,不管中央、地方都有給予協助。如果有個案,我們可以馬上如同向委員說明的這樣處理,沒有問題。
張委員雅琳:其實我今天討論這個部分,不是因為個案的問題,應該是說,現在這種鑑定疑似生的做法,是不是有修正的必要性呢?
彭署長富源:對!所以我第二個要向委員報告,您剛才看到的,將近十一分之一或十分之一這個數據,現在的策略是既然都要照顧,我們希望縣市政府能夠加快處理速度,讓他可以直接變成有特教需求的孩子,疑似生的階段不要太久,儘量完整的把他列到特教生這邊。這個鑑定的相關規範,因為涉及到專業,是不是容我們會後把各縣市的情況整理給委員,我們的策略也向委員做個報告?
張委員雅琳:好喔!因為我認為疑似生其實並沒有得到相對應的、足夠的資源,我覺得各縣市還是存在資源上的落差。同時我也看到,臺北市的疑似生比例、數量,其實比其他縣市來得高,我覺得這是一個滿大的問題耶!像我之前也處理了一些個案,這些孩子永遠都沒有辦法被判定是特殊生,可是在醫學鑑定上面,他就是特殊生,但是當地的縣市教育局就是不願意給他這樣的資格,所以我不認為疑似生的確有得到相對應的補助。
我認為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因為它實際影響到這個學生所得到的支持,以及可能會造成課間的時候,老師能不能給予他足夠的、正確的支持。除了這個孩子之外,還有其他的學生以及老師,其實都會因為這個疑似生而沒有辦法得到足夠的支持,這個部分我覺得要澈底檢討,特別是各縣市對於疑似生的規範也是非常不一致。這個部分等你們蒐集好各縣市的資料時,我們要一起重新檢討,因為這也是學校老師向我反映的問題。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特教生。確實,臺北市的疑似生異常的多。
張委員雅琳:沒錯,非常高耶!
鄭部長英耀:會後我們和臺北市湯局長了解一下,到底發生什麼事。
張委員雅琳:對。你看它和新北市相比……
鄭部長英耀:他們在評估、鑑定等各方面的流程,就比例上來講,為什麼異常的高?我想就我們……
張委員雅琳:沒錯啊!光是和新北市相比,他們都是好幾倍了啦!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是。
張委員雅琳:所以這個部分要麻煩部長關心,畢竟每個孩子對我們來說都是很重要的。這個部分有機會在半年內提出研商的方向嗎?
鄭部長英耀:是,可以,沒問題。
張委員雅琳:可以?好,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下一位請洪孟楷委員上臺詢答。
洪委員孟楷:(13時38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鄭部長。
主席:好,請鄭部長。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同仁,大家辛苦。本來本席是想說中午了,趕快讓大家休息,但是因為有個案件,我真的是過意不去,一定要過來反映,希望能夠聽到部長正面的答案。
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
洪委員孟楷:最近發生女國中生的霸凌事件,霸凌的影片在Threads上面轉傳,當然,這個絕對不要傳,因為這可能會造成當事人多次傷害。本席想要講的是,嚴重的霸凌就現行制度來說,雖然我們過去已經討論非常久,但實際上還是有,所以霸凌者到底有沒有負起應有的責任?我們已經做了很多面向,不管是社會安全網,不管是校園的教導、指導等等,但還是有人霸凌。
發生霸凌時,能不能也要求霸凌者負起相對應的責任?我先請教,因為就現行的法律制度來講,可能會變成是在校園裡面調查、輔導、記點、轉班或是轉校,但是當他轉校之後,如果他洗白了,後續還是一樣升學。
我們看韓國的例子,其實韓國過去霸凌也非常嚴重,部長應該也理解嘛!韓國從2025年、2026年開始列入校園霸凌的扣分制度,也就是變成升學時的評分標準。當然一定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質疑這樣會不會造成孩童犯一次過就沒辦法改過向上、改過自新,但我們真正要討論的地方在於如果是非常離譜、已經造成人身傷害的嚴重霸凌或重複、反覆霸凌的情況,是不是也應該讓霸凌者負起相對應的責任?部長,您怎麼看?
鄭部長英耀: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當反覆且造成人身傷害,他必須付出法律責任,我覺得這是肯定的。
洪委員孟楷:但付出法律責任的同時,相對應的……部長,就如同現在這個案件,女國中生被學姊逼下跪、呼巴掌,就有人身傷害、會有傷害罪,還要走司法程序等等,但即使這起事件過了之後沒有再往上,或者說只對霸凌者校內記過而已,沒有法律上的責任,還是構成霸凌啊!那麼這部分是不是應該在他的升學上有所記錄或有所取捨?部長,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談論的議題。
鄭部長英耀:我想是否納入其升學扣分或在許多可享用資源上加以暫停或隔離,我們確實可以研究。
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就看到韓國已經在做了,甚至在2025年、去年,就是因為有高官的兒子犯下校園霸凌事件,但最後還可以考上頂尖大學,造成全國譁然。而且,即便我們現在的制度中已經有所謂的校內評議委員會,但是有些時候也是社會的縮影,霸凌者會霸凌,可能自恃家庭背景不錯,所以就算真的成立評議委員會,或許其家長仍會有相互勢力的角力,而造成無法還原公道。所以我才想,既然韓國以及其他國家針對校園霸凌能夠用更積極的態度處理,那我們臺灣能不能作為參考?感謝部長剛剛講到正面回應,也就是可以研議,那麼是不是可以針對這部分,請教育部參考韓國現在的做法,甚至了解他們採用這樣的做法之後有沒有什麼後遺症,以及有沒有減少霸凌案件?什麼時候可以給本席書面報告?
鄭部長英耀:因為涉及蒐集國外資料,我們希望跟學者、專家有更深入的討論,兩個月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兩個月?好,本席等你兩個月。本席希望看到的是如果確實有效,那我們應該可以往這個方向推動。因為這可能不只涉及立法或修法,而是牽扯到更……
鄭部長英耀:也包含家長要不要也負連帶責任。
洪委員孟楷:是!
鄭部長英耀:如果青少年真的在學校犯下非常嚴重的傷害罪,我想家長也不能……
洪委員孟楷:置身事外?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比較系統性地研討。
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您提到一個重點,因為這也是本席要講的。很多人談到少事法,我也有提案,但是少事法是針對已經成為刑案者前科塗銷與否,這是一塊,而本席現在講到的是更普遍的霸凌現象,例如孤立人、潑人家水、叫人家下跪,甚至罰站、唱國歌,這些都是我們過去在國中、高中時聽過或是看到的霸凌狀況,即便這些人沒有涉及刑案,可是如果真的反覆,就不要讓他在這個學校處理完之後轉學到另一所學校,就可以重新洗白、再次犯案,卻沒有任何紀錄,到時候變成……
鄭部長英耀:學校所有機制都是希望讓學生知過能改,而且往好的方向走,我想不管任何一種機制、任何一個辦法、任何一項制度都有這樣的本質。
洪委員孟楷:教育的本質當然是希望讓大家好,但是如果真的已經一而再、再而三,也應當讓霸凌者負起相對應的責任。
鄭部長英耀:對於故意、屢犯,我想應該有不一樣的機制。
洪委員孟楷:說實在的,對於那支影片,我們任何人都不忍再看,但是不能因為沒有看就當作影片中事件沒發生,它確實發生,也因此我才會說希望能夠有更積極的態度。兩個月之後等我看到教育部的報告,我也會進一步針對這個部分跟教育部研究、討論,好嗎?
鄭部長英耀: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請徐富癸委員,徐富癸委員、徐富癸委員不在。
有請林倩綺委員上臺詢答。
林委員倩綺:(13時45分)謝謝主席伍召委,我請部長。
主席:再次有請鄭部長。
林委員倩綺:部長、部會同仁,大家好。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本席長期以來關心偏鄉跟原鄉的教育環境,最主要是因為這些地方資源不足、師資不穩的結構性問題長期存在,但是今天本席要針對一起個案加以關心,也就是跟本席脈絡也很親的澎湖縣,這是離島的問題,但我想跟偏鄉、原鄉都有一些相同的處境。大池國小有一起家長集體陳情案件,全校大概14名學生已經很少了,結果近半……也不是近半,應該多於一半,有9位學生家長連署,向教育相關單位反映教學跟行政問題,也提出二十幾頁具體事證。反映內容包括課程長期落後、期末倉促趕課,最重要的是也存在常常教學還沒完成就進行評量的現象,考試時又是自行翻書,這樣的狀況對家長來講很難以想像。這些問題都長期累積,在教學、行政與校務層面,校長也沒辦法督導,整個入班觀課跟教學輔導的機制沒有好好發揮功能,感覺上學校好像失去了一些治理,多次向縣府教育處反映,也沒有具體改善。在這個部分,本席請教,第一,對於家長多次具體陳情也沒有辦法改善的案件,教育部會不會多做一些了解,並加以處理?第二,對於像偏鄉這類小學校的案件,當地主管機關如果沒能有效地處理時,教育部是否有主動介入與督導的機制,還是完全仰賴地方治理?第二部分,目前對於教師品質和校務運作的監督有沒有跨縣市的一致標準?會不會因為地方差異導致偏鄉學生、離島學生的權益被打折?這部分請部長先回應。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大池國小這件事,我們在下班之前一定會了解,必要的時候,國教署會專人到學校介入、實地勘查。
林委員倩綺:對,最主要的是要主動關心啦!離島整體資源狀況也跟偏鄉、原鄉很接近。
鄭部長英耀:我們下班前會就整個事件做全面了解。
林委員倩綺:對,可能要加以關心,好不好?最重要的就是中央跟地方之間有效的補位救濟機制,可能要請部裡為這些可能最沒有資源、最需要保障的學生處理,讓教育的公平性能夠被落實。
接下來,本席再談一個長期以來大家都在講的通面性問題,也就是學習歷程檔案的實際成效。本席進入立法院之後,其實這個議題常在談,幾年來就會總整理一次。我想,其初衷最重要的是希望評量多元化,但實務運作上到底有沒有符合其初衷,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有人拿出來討論。就你們國教署的統計,108課綱第1屆到第3屆高中畢業生學習成果沒有提交的比例,從第1屆的18.31%達到第3屆的30.17%,未提交比例的增加是不是代表制度的運作有明顯的落差?
我們來談一下,其實很多人提到學習歷程在實務上漸漸變成資源的競爭,有資源的學生就參加各種營隊、製作精美檔案,外部還可以進行內容的包裝。但是資源比較少的學生,也就是像本席關注的偏鄉、原鄉,甚至剛才所說的離島個案,往往沒有辦法投入相同的時間跟成本,本來希望多元化的初衷,結果擴大了城鄉差距跟社會階級的落差。最後本席還要提醒,隨著AI時代的來臨,生成式AI也會導致學習歷程檔案在真實性與可驗證性上面臨挑戰,包括部裡或相關單位要檢測的話,也有很大的問題。
目前大學入學主要還是以學測成績做為門檻,學習歷程本來應該是輔助的資料,那你們要不要再針對它在整個升學體制當中的定位做比較確切的回應?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如果沒有辦法減輕壓力,卻增加了一些沒有必要的負擔,又擴大不平等,那是不是應該檢討?長期以來,其實也有很多檢討的聲音,但是這個問題還是存在。針對這個通案性的問題,本席今天在這邊質詢,也再提出一些問題,部長是不是也能很快地、簡單地回應?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其實學習歷程檔案有其一定的價值,但是對於怎麼樣與時俱進,我們現在請大考中心與高中端研擬,看看能怎麼樣與時俱進,包含剛才委員所提的,雖然很多大學老師很認真地看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但是生成式AI會不會……
林委員倩綺:這就是本席剛才所提醒的新問題,對不對?
鄭部長英耀:它確實會造成許多更新的挑戰,我們願意正視這個問題並討論,看看怎麼因應。
林委員倩綺: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再增加大家太多負擔。做的事情如果沒有效度,原本的初衷達不到,一旦資源的落差愈來愈大、城鄉差異又更明顯的話,我想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初衷跟實際執行的狀況,以及未來即將面臨的挑戰。對於這部分,部裡真的要很審慎地檢討跟討論,好不好?
鄭部長英耀:好。
林委員倩綺:如果有相關進度,是不是可以把階段性報告送給本席的研究室,好嗎?
鄭部長英耀:可以。
林委員倩綺:謝謝。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的質詢,請部長回座。
下一位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盧縣一委員、盧縣一委員、盧縣一委員不在。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有盧縣一、萬美玲、徐富癸3位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
委員盧縣一書面質詢:
議 |
一、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審查:「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書
面質詢議題:中小學近五年即將面臨校長荒,教育部的因應措施為何?
校長荒的警訊:
一、2024年10月親子天下雜誌調查中小學校長退休情形,觀察到報考校長的人數越來越少,以及年輕教師報考校長的比例也越來越少,同時預測大約五年後即出現校長退休潮。
二、2025年9月世界新聞網以及福報,報導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近三年退休校長自願退者多,屆齡退者少,表示教育環境吸引不了校長,讓校長提前退場。同時也預估2031年我們會面臨教師退休潮,也將影響校長報考情形,教育部是否做好因應措施?
三、2026年3月公共電視台及聯合新聞網播報,從113、114學年度出現多所偏鄉學校出現代理校長的情形。另外是也有報導指出校長大多選擇中小型學校,不想到大型學校服務。
從2024年到2026年教育生態與環境處處在提醒校長荒即將到來,教育部的因應措施是什麼?
綜上問題:
一、看看近十年,學校行政工作越來越沈重,先不說一般的行政事務,最令校長感到壓力的性平事件、體罰事件、霸凌事件、校事會議等等,校長必須戰戰兢兢,以免觸法移送監察院調查。因此現階段校園裡有行政優先,課程與教學次之的情形。
教育人員的專業在課程與教學,108課綱實施之後,學校應該發展屬於學校的特色課程,以及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教材教法,校長要扮演積極的課程與教學領導者,然而學校層出不窮的校安事件,校長又何來心思表現其在課程與教學的專業。
針對以上,如何減輕教育人員的行政負擔,讓教育人員有更多心力從事課程與教學的工作,教育部的做法為何?
二、大型學校學生人數多,校安事件及課程領導均比中小型學校繁重,國中小大型學校是否要增設副校長一職。校長掌課程與教學,副校長掌學校行政,是值得思考的一件事。高中校長設有校長秘書一職,協助校長事務,國中小大型學校的學生數比高中多,行政與課程發展事務不比高中少,因此校長工作的人力配置應要求至少可比照高中,若要更具前瞻性,設置副校長亦是可思考的方向。
三、目前教師自主性高,同時有教師工會為教師申張權益。而校長為學校管理者,名義上的雇主,疏不知這職位是有責無權。在有責無權的環境之下,一旦學校運作不如意時,即責怪校長領導不力。如何平衡校長領導統御的責任與權力,教育部有何做法?
四、校長薪資與教師的差異主要在職務加給,以小學為例:導師加給3,000元,主任加給4,000-5,000元,校長職務加給約8,000,這樣的差距,除了校長抱持的教育理想在支撐外,是無吸引力的。
委員萬美玲書面質詢:
鑒於近年來,校園霸凌案件逐年成長,據教育部數據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霸凌通報案件數自111年1,791件至113年3,819件,短短三年成長2,028件,近期亦頻頻出現相關案件,甚至相關影片被上傳至網路上,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實有檢討校園霸凌事件逐年增長之必要。
1.鑒於近年來,校園霸凌案件頻頻發生,據教育部數據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霸凌通報案件數自111年1,791件至113年3,819件,短短三年成長2,028件;而霸凌確認案件數亦從217件成長到416件,成長近一倍。
2.此外,近期發生之校園霸凌案件性質相當惡劣,如近期發生學生在校園內遭鋁棒敲擊頭部,甚至有學生遭堵在廁所圍毆並強迫下跪等,案件層出不窮,且被霸凌之過程均被錄影放置網路上,無疑是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甚至被害人還遭威脅不得外傳,其惡性重大,實有檢討之必要。
3.綜上所述,為能改善當前霸凌案件數逐年成長之狀況,爰要求教育部應檢討、強化當前匿名檢舉、線上通報、保密轉介與後續陪伴機制,降低學生求助門檻;另應加強與數發部之橫向聯繫,儘速下架霸凌影像,避免學生二次傷害;又應參考芬蘭「KiVa Anti-Bullying Program」的經驗,研擬將「旁觀者介入訓練」納入校園防制架構,以期藉此降低霸凌案件,請於一個月內向本辦公室提供前述檢討及研擬之書面資料。
委員徐富癸書面質詢:
壹、預算
(請教育部鄭英耀部長)
●部長,我們屏東有很多的老舊廁所、校舍、運動場、活動中心需要整修,單靠縣府的資源絕對不購,但我們聽到縣府說明,因為總預算沒有過,導致今年教育部對於學校建設很多都無法提供經費支持,請問部長,這是真的嗎?
●我認為苦不能苦孩子,不該讓孩子成為藍白的犧牲品。讓孩子有良好的學習空間很重要,希望部長能最大限度給予學校建設支持。
貳、海生館
●部長你去過屏東海生館嗎?
●屏東海生館已經有25年的歷史了,很多的設施都很老舊,我認為海生館應該可以成為一個觀光、保育、教育、研究的全方位基地。目前海生館和屏東縣政府規劃將屏東海生館打造成一個全方位的海洋主題育樂科學園區,部長願不願意來支持?
●我認為翻新這座園區的經濟和教育效益很高,希望教育部能夠一起來支持。
參、偏鄉人力
●最後想跟部長討論偏鄉教育人力的問題,全台國小無證代理教師占所有代理教師的比例從37.6%,升高到56.4%。無證教師在國小教師總數的占比,也從110學年度的6.18%,上升至112學年度的9.38%。
●即使這些無證代理教師有熱忱願意留在學校,但他們擁有的是一份隨時可能失業、終身不會調薪的工作。
●根據法規,代理教師聘期為一年一聘,偏遠學校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可進用聘期最長兩年的代理教師。每年暑假,無證代理教師都必須重新求職,還需等到第三次招考後才能應徵。倘若第一、二次招考有其他教師錄取,無證代理教師只能找下一間學校,否則會面臨失業危機。
●此外,無證代理教師起薪低、學術研究費打折、年資不累積,這些在偏鄉越來越高比例為孩子付出的老師,待遇卻是最差的,教育部甚麼時候才能改善這些無證代理教師的工作待遇?
主席:因為等一下要進行教師法第二十五條的排審,為利於討論,準備協商場地,也讓大家先用餐,休息到下午3點。跟審查法案無關的列席機關代表可以先行離席。
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2分)
繼續開會(15時0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審查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相關修正草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內容並進行討論與協商,討論時如果有新增修正動議,請一併宣讀。討論時,請參閱教育部提供的提會討論版本書面資料,並列入公報紀錄。
二、修正動議:
主席:主席宣告:現在進行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逐條審查,審查時請參照條文對照表及提案關係文書。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有委員伍麗華等17人共14個提案,以及委員陳秀寳等修正動議。是不是請委員表示意見?
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針對第二十五條部分,本席提的是修正動議,其實今天早上很多委員的發言對這一條都是認同的。考量教師在受停聘期間是非自願停止工作,所以停聘期間結束後,如果沒有被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代表教師並沒有從事相關不法行為,所以停聘期間的薪水本來就應該要補發。現行條文規定只補發本薪的部分有點不合理,應包括學術研究加給的部分,所以本席提修正動議,補發的薪資要加計學術研究加給來保障教師的權益。
主席:謝謝秀寳委員的意見。
我們先請所有的委員進行第一輪發言。先請林宜瑾委員,再請蔡春綢委員及郭昱晴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這案本席在上個會期初第一次質詢教育部的時候就有提過,主要還是校事會議濫訴的狀況太多,很多小案大辦的問題。這個期間老師被停聘、被調查,有些樣態是這個期間有發給半數本薪,有的是全部都沒有發,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的處分,回復聘任才補發停聘期間的薪資,主要是補發薪資的部分是不是要包含加給。目前只發本薪,也就是所謂年功薪,加給和獎金都沒有發,可是老師的薪水結構跟一般的公務人員和我們都不一樣,因為本薪只占了其中一部分,大概有四、五成是學術研究加給,如果只給他本俸,等於只給他一半薪水而已,而他已經沒事了,我覺得這實在很不公平,因為這是薪資結構的不同,大家忽略這一點,所以我的草案是要補發加給,當然現在加給包括學術研究加給、地域加給、職務加給等等,有些版本只有強調學術研究加給,我覺得這當然可以再細談討論,無論如何,學術研究加給是最重要的,因為它占比太大,四、五成,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把學術研究加給加進去,至於其他的加給要不要加進去,大家可以討論,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宜瑾委員提供的建議,等一下請教育部一併回應。
接下來請蔡春綢委員,下一位郭昱晴委員。
蔡委員春綢:主席、大家好。台灣民眾黨提案也是一樣,我們覺得再回聘回來的老師,除了年功俸,我們主張學術研究費和地域加給都應該要納入,要補償給回任的老師。在偏遠地域加給的部分,我做個說明,這是屬於偏遠地區的教師,目前我們偏鄉的老師本來就教師荒,很多人不願意到偏鄉去,好不容易有人願意到偏鄉去。目前根據統計有這個問題的大概有26人,其中有幾位是在偏鄉,也沒有多少人,我們覺得偏鄉是很多人不願意去的地方;第二,做這樣的調查對他本身就是一種尊嚴的傷害,既然已經調查完了,他沒有這回事、是冤枉的,我相信調查期間他也一定住在那個地方等,因為要調查。我覺得地域加給本來就是薪資的一部分,我個人及我們台灣民眾黨認為地域加給應該要給。我覺得這沒有多少錢,因為只有26個人,偏鄉也沒有多少人,既然自尊都受傷了,何必去計較這幾千塊,而且也沒有多少人,這是我的建議。
主席:非常謝謝蔡春綢委員所表示的意見。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郭昱晴委員發言完,請教育部回應。
郭委員昱晴:我要強調一下,學術研究加給其實跟本薪是一樣的,老師固定支領薪資其實是為了維持原本生活的核心,如果因為他非自願或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被停聘,最後獲得清白要復職,這也是我們一直不斷強調,部長之前也強調,就是要恢復名譽的部分,如果只發回本薪,其實比較不符合受僱人請求報酬的精神,比較難以維持他們原本家庭照顧基本的費用,尤其近幾年物價又大幅增長的狀況之下,所以學術研究加給的部分我有寫進去條文裡面,主要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以上。
主席:以上四位提案委員都已表示意見,現在是不是請教育部鄭部長回應?
鄭部長英耀:請人事處處長說明。
林處長建璋:謝謝委員。剛剛委員已經說明過了,原先的規定是本薪,現在要把學術研究加給加進來,我們是站在給老師每個月經常性固定薪資的概念,就是全薪的概念看待這一個條文。如果按照每個月固定薪的結構,應該是本薪加學術研究加給,所以我們建議的文字是後面加「學術研究加給」。另外,剛剛有委員提到可能有職務加給或地域加給,這都是因為身分上可能兼主管職務或服務在偏鄉所給予另外的加給,跟我們剛剛說明每個月老師固定薪資的經常性給與,本質上還是有一些些不太一樣,所以教育部建議的條文是本薪加學術研究加給,以上報告。
主席:謝謝處長的回應。在螢幕上有打出教育部的提會版本,請問各位委員,是不是就依照教育部提供的版本來討論?我先唸一下:「依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停聘之教師,停聘期間不發給待遇。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六項停聘之教師,於停聘期間不發給待遇;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全數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後面加上「及學術研究加給」;「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停聘之教師,於停聘期間發給半數本薪(年功薪)」,增加文字「及學術研究加給」;「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未發之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
看起來早上大家的質詢都滿有共識,剛才幾位委員的發言也大概往這個方向,大家同意嗎?
請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我個人對於地域加給還是要提出看法,早上我有講,我們的校園為什麼會有這些問題?應該就是校事會議惹的禍。我覺得地域加給這個薪水本來就已經發放了,他雖然沒有上班,但是這些薪水還是放在學校,回復了以後,這個薪水還是放在學校基金裡面,你就還給他而已嘛!而且他本來就已經住在偏鄉那邊等候調查。既然也沒有增加,這個薪水也在學校裡面,這對他的傷害也很大啊!他的尊嚴受損,難道給他這幾千塊或者學術研究費的錢就能夠彌補他的傷害嗎?我覺得這需要大家再討論一下,這是我個人認為要堅持的地方。
主席:蔡春綢委員有特別提到希望把地域加給放回去,即便沒有上班,還是希望把地域加給加回去,請教育部人事處長說明。
林處長建璋:謝謝委員剛剛的說明。我這邊還是要強調一下,這個條文其實是適用每一個教師,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地域加給,其實是有在偏鄉或離島服務的教師才會發給,並不是所有的老師薪資必然有這樣子,必然有的是本薪加學術研究加給,這是每一位老師都有的,地域加給跟剛剛也有提到的主管職務加給都是一樣的性質,所以在這個條文裡面,我們才會說他被冤枉後來復職的話,應該回復他這兩項的薪資結構,所以我們建議還是維持學術研究加給就可以了。
主席:蔡春綢委員,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教師待遇條例、考核辦法等等其他的法令,如果在這個地方寫進這個文字會破壞齊一性,因為這種特殊的部分有在其他的法條裡面規定。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先等蔡春綢委員。
主席:請蔡春綢委員。
蔡委員春綢:我剛剛也表達了,我覺得應該加入,因為並沒有增加經費,這些薪水本來就放在學校的基金裡面,我們要鼓勵有人願意到偏鄉去,這些老師本來就不容易,我個人希望把偏鄉地域加給加進去,也沒有幾個人啊!這也是針對特殊對象啊!還是可以考慮看看。
主席:理解,因為名譽無法用金錢回復,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是很好,我們是怕體例上文字不知道會不會跟其他的法令衝突。
蔡委員春綢:這裡可以修一下,只是針對偏鄉特殊的一些人,而且也不多,我希望教育部能再協商看看。
主席: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其實我某個程度是非常支持,這個老師在調查期間是停聘的狀態,既然還給他清白的時候,其實他原本的薪水就應該還給他,可是現在卡在他停職的時候一定有人代理,地域加給已由代理職務的人領走了,我的意思是說,這就是加倍支付了,從行政系統來看,學術研究加給是最大條的,他的薪水就是本俸加學術研究加給,這個就是薪水,薪水可以全都還他,剩下的是津貼的概念,因為你被停職、沒有工作,所以應該就沒有那份津貼,這是我的想法,我們的原意就是原本的薪水、該給的薪水要給人家。我覺得如果可以的話,因為大家都有共識,只差在這一點點,好不容易都挨到下午了,大家都那麼辛苦,而且學術研究加給是大家都有共識的,這是最好的,真的幫了這些被調查的老師們,再拜託蔡委員啦!
主席:我這邊也要補充,從校事會議被討論,各個委員輪番上陣質詢,不斷的要求給與全薪,也很感謝部長在質詢臺上總是說他個人相當支持,所以就啟動了這個修法,也看到這麼多委員都把版本提出來,如果可以順利通過,接下來就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教師待遇條例的修法,因為這兩個都要連動修,如果這邊快,那邊也可以順利進行,應該這個會期就可以完成三讀,可以讓老師如果遇到這種狀況可以安心。
還有沒有其他意見?謝謝各位委員順利達成共識,我們是不是就照……
蔡委員春綢:謝謝前輩,也不要說我一直在阻擋這個,但是我還是要強烈表達我個人的意見,就是比較希望地域加給能納入,如果大家都要協商作最後的決定,我當然尊重,但是我提的不是最苛刻,還有人提案全部都必須要補償。剛剛前輩講的他是偏鄉,但是我想這個是短期的代理,有時候也有可能是在地人來兼的,原本這個偏鄉的老師也許是外地進來的,所以我覺得如果以情理來講,我這樣提出也沒有什麼苛刻,純粹是為老師,尊嚴都受傷這麼嚴重了,補償那麼一點點也補償不了,當然我還是尊重教育部來納入協商,但我個人的意見是比較希望能夠考慮地域加給。
主席:蔡春綢委員不用擔心,你絕對沒有苛刻,因為其實如果可以的話,大家都覺得應該要全部回復,只是因為在法令上可能有一些沒有辦法這樣處理,謝謝你的體諒,也謝謝大家達成共識。
第二十五條修正通過。
下一個是第五十三條比較單純,因為好像只有民眾黨黨團提案,請大家看一下第五十三條:「本法施行日期,遊行政院定之。增加的修正文字是: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請提案委員說明。
蔡委員春綢:這應該沒有問題,就是這個通過之後就可以適用。
主席:教育部人事處同意嗎?
鄭部長英耀:同意。
主席:第五十三條照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今天的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及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整理,列入紀錄。
關於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資料或相關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教育部書面資料:
一、
英耀今日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全國教育、青年發展等業務,以及委員提案修正「教師法」第25條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之待遇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在既有的基礎上,英耀上任的這段時間,致力推動完善友好的幼兒教育,提供全面完善的幼教環境;精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制度,提高教師待遇,維護校園教育品質;延攬重點領域優秀人才及培育國家高階人才,深化人工智慧教育,促進跨校聯盟資源共享;推動30+大學試辦計畫,活化成人人力資源;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擘劃重要發展方向;公布「青年基本法」及研擬「青年政策白皮書」,確立我國青年政策基本方針。在此,誠摯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支持,並感謝許多教育工作夥伴的投入,讓下一代因受教育而有更多元的發展。
以下謹擇要報告11項教育施政及未來規劃重點,相關內容備有詳細的書面資料;另於第12項分析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之待遇,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一、在學前教育方面
為提供學前幼兒能在更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快樂成長,114年度補助2,955園改善教學設施設備,並額外挹注2.2億元,協助公共化幼兒園購置適合的圖書,讓孩子們從小就接觸閱讀。為充裕幼兒園師資,鼓勵教保員在職進修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持續辦理幼教專班及幼兒園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另為增加久任意願,已積極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工作條件,調增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之薪資基準,並自1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薪資再調高3%,115年1月16日再明定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教保員,其教保費補助,比照導師職務加給額度支給,且溯自114年9月1日生效。此外,增加平價教保的就學機會,全國提供約52萬平價就學名額,並為提供育兒家庭臨時性支持措施,推動公共化幼兒園試辦臨時照顧服務,其中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在114學年度開辦率逾9成,未來亦將持續推動,以營造完善友好的幼兒教育。
二、在國民教育方面
為確保兒少權益及教學品質,持續精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制度,建構更為健全、有效且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之教師管理體制,共同維護校園教育品質。另為展現對教師專業付出之支持,體恤教學現場長期累積的工作負荷,提高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增給行政工作獎金,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此外,亦持續提供師資公費生之生活支持,提高專業成長費及生活津貼。另在充裕偏遠地區師資部分,於114學年度開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計有530人修讀,為教育注入新的人才,並持續深化高中職素養導向及跨域教學實踐,引導教師導入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教學應用。又為促進健康多元的學校體育,本部與運動部持續合作,精進學校體育品質,並補助290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修整建運動場地及充實體育器材設備。
三、在技職教育方面
聚焦「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五大信賴產業」政策推動所需技術人才,本部核定離岸風電、電動車、智慧電網、無人機等20座新興產業人才培育基地,並擴充53所技專校院AI教學設備,培育跨校、跨領域學生具備AI技術。另為落實產學鏈結共育專才,結合技高、技專及產業界共同培育技術人才,實施彈性學制與課程,整合獎勵機制及相關資源,兼顧學生就學就業需求,持續推動「產學攜手合作2.0」,114學年度至少2萬名技術型高中以上學生參加。此外,強化技職學制整合,推動技術型高中與科技大學合作3+2新五專模式專班,由38所科大、138所技高合作辦理,核定技術型高中以上學生共1萬1,450人,更試辦技職公費師資培育專班計畫,優化專班實作技術培育課程及輔導公費生取得乙級以上專業證照。
四、在高等教育方面
為延攬重點領域優秀人才及培育國家高階人才,推動彈性薪資方案,適度拉大薪資級距,協助大學延攬符合校務發展重點領域需求之新進教師,並因應全球經濟及新興科技產業變化,精進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及提升高教品質,推動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另配合國家重點產業領域人才需求,鼓勵大專校院擴增資通訊、半導體、AI、機械領域相關系所招生名額;115至116學年度爭取特別預算協助學校與企業之出資、補助博士生海外交流(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及延攬優秀境外博士生(每人每月4萬元)。另為培養創新應變能力之高教人才與確保課程內容可靈活應變產業變遷,爭取特別預算20億元推動「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合作。更為因應生成式AI帶動產業轉型,成立「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CA)」,整合全國AI教育資源,推動跨校合作教學與學分採認,培育具專業素養與競爭力之AI人才。此外,推動教育平權,積極扶助弱勢及特殊境遇學生,減輕其就學經濟壓力,114學年度試辦大專校院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計畫,新增獎勵清寒學生學業表現優異之獎學金補助,透過每月發給獎學金8,000元至1萬元的方式,鼓勵清寒學生在困境中精進學業。
五、在數位科技教育方面
為因應國際數位學習的發展趨勢,以及AI(人工智慧)的發展對教育造成之深遠影響,持續引導不同年齡的學生,強化數位學習軟硬體資源,充實數位內容,以及運用生成式AI輔助教學與自主學習,並研發新一代AI學習系統。另為提供教師教學輔導與支持,推動入校入班(手把手)陪伴服務,114年累積787校次參加;提升教師數位教學知能,推廣數位教學指引,以及強化科技領域AI素養。另建置教育部學習載具管理系統(MOE-MDM)、建構與維護教育大數據資料庫,以及培養教育人員資料素養。另推廣高級中等學校新興科技教育,共計22所中心學校及123所合作學校辦理。115年起,推動「AIDi+實驗方案」,提升偏遠地區學生數位學習之興趣及自主學習能力,並與15個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推動「職前與在職教師AIPACK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計畫」。
六、在語言教育方面
為厚植多元平權的本土語言教育,持續辦理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及豐富本土語言學習環境,營造數位化本土語言終身學習使用環境,並辦理「臺灣台語語料庫建置計畫」,建置「臺灣客語拼音學習網」供各界使用。另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運用雙語機會,114學年度補助1,320校辦理雙語生活化計畫;此外,於114學年度推動「科學園區周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試辦計畫」,以因應外籍專業人才子女就學需求,以及擇選3所偏鄉學校試辦偏鄉雙語創新學校,協助其發展全日制的多元學習環境,豐富偏鄉學生學習資源。
七、在國際教育方面
為配合國家發展需求,鼓勵學生赴國外優秀大學攻讀五大信賴產業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115年試辦五大信賴產業學門公費留學考試方式,改採「先書面審查後面試」,並提高五大信賴產業學門錄取生學費及生活費補助額度。持續擴大招收國際生來臺就學及留臺就業,強化Study in Taiwan之宣傳及提供僑外生就學獎學金,推動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共56校開設專班,培育2萬9,345名新南向國家青年;另依產業需求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學生於就學期間領取政府及企業獎助,畢業後具留臺就業義務,提供產業所需人才。此外,推動國際生就學輔導及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提升國際生職涯輔導效能及國際生留臺就業率,補充我國勞動市場短缺人力。又自115年起推動「華語教育2030計畫」,以深化全球華語教育合作與連結,整合國內華語教研資源,透過連結國內外華語教育專業人員,強化行銷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教育。
八、在安心校園方面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推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相關計畫,以打造健康、安心、平等與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另充實校園專業輔導人力,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商與個案管理,以掌握個案需求與危機程度,114學年度高中端共置5,352名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大專校院115年度計核定補助138校、488名專任及兼任輔導人員鐘點費。持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數位及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空間;此外,除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外,持續積極建構特殊教育支持體系,目標於117學年度達成特殊教育班生師比,完善特教助理人員人力,並增加1,600名月薪制學生助理員,以提升服務量能。
九、在終身教育方面
為拓展民眾終身學習機會及管道,提高終身學習意願,並提升國人媒體素養教育知能,積極辦理多項促進終身學習措施,114年推動終身學習票券試辦計畫,發放2萬2,000張「終身學習券」與3,300張「5館通行票」電子票券,提供國人依其自身需求至社區大學、樂齡大學或部屬社教館所體驗優質學習,進而培養終身學習習慣及行動。此外,115年度推動30+大學試辦計畫,從原本55歲為優先對象擴大到30歲以上成人,已有60所大學申請,鼓勵民眾培養第二專長與社會參與能力,讓不同階段的民眾都能回流、再學習。此外,持續運用智慧科技與創新設施設備,建構跨域加值服務網絡,提供民眾多元優質的終身學習場域。
十、在原民教育方面
以「建立完整體系,深耕民族意識,培育族群人才,尊重多元共榮」為方針,發布原住民族教育五年發展計畫,擘劃重要發展方向,持續提升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及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量能,114學年度全國139所大專校院已全數設置原資中心。更為培育族群所需人才,保障原住民學生升學權益,115學年度提供大專校院1萬1,398名外加名額予原住民學生,原住民公費留學名額115年增加至20名;另攜手地方政府及學校,擴充教學現場所需師資,透過公費專班培育、務實調整國小族語師資資格及公費生畢業條件等措施,創新族語師資培育制度,並持續聘用族語專職老師,將國小族語師資資格由高級調整為中高級,以利擴充教學現場所需族語師資。
十一、在青年發展方面
為推動青年發展,維護青年權益及尊嚴,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享有幸福生活,增進青年參與及履行健全民主社會公民之責任,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發展,於115年1月21日公布「青年基本法」,並預計於115年制定完成「青年政策白皮書」。此外,擴大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114年度總計錄取1,463人,115年度起更推出「圓夢助力方案」,優先保障原住民、偏鄉、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等青年參與之權益,將支持331名青年走向世界,補助機票及食宿等相關經費,且以「培訓取代審查」作為選拔指標,支持每位具備潛力的青年站上國際舞臺。
十二、有關委員提案「教師法」第25條修法內容,發給教師暫時停聘期間待遇之本部立場
現行教師法第25條規定,教師經學校暫時停聘,經調查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復聘者,依規定發給本(年功)薪。惟近期因校事會議制度引發校園濫訴疑慮,教師權益保障議題備受社會高度關注,多位立法委員提案,是類教師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而復聘者,應補發全數待遇。
有關是類暫時停聘教師應補發全數待遇之提案,本部原則支持,惟經審酌後認「學術研究加給」係基於教師學術研究特性及教學工作本質所給予,與因執行特定職務或於偏遠地區服務所發給之津貼或補助性質不同,爰本部建議補發全數待遇之範圍應係指教師每月固定支領之薪資〔即本(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較具正當性及合理性,並修正教師法第25條。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各項施政重點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敬祝各位委員健康平安,謝謝!
二、
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林宜瑾等18人、委員張雅琳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林倩綺等22人、委員柯志恩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9人、委員葛如鈞等18人、委員葉元之等18人、委員羅智強等19人、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教師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謹提出本部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一、現行制度及背景說明
現行教師法第25條規定,經學校依同法第22條規定暫時予以停聘之教師,經調查後倘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依規定發給本(年功)薪。
近期因校事會議制度運作,引發校園濫訴疑慮,教師相關權益保障議題備受社會關注,爰多位委員提案,主張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如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而復聘者,應補發停聘期間全數待遇。
二、現行制度之意涵
依教師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項規定,暫時予以停聘係指教師於聘約存續期間,停止聘約之執行。亦即聘約雖存在,惟教師無須履行服務義務,學校亦無給付待遇之義務,是以,縱後續教師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而予以復聘,原則上無須給付停聘期間待遇。
現行制度仍補發前開停聘期間本(年功)薪,係審酌教師非自願停止工作,且經調查後未受不利處分,基於維繫其基本生活之衡平性照顧措施,其性質非屬停聘期間服務之對價給付。至各項加給,原則係依職務性質、服務條件或實際履行情形發給,屬有服勤始支給之性質,爰不在補發範圍。
三、本部立場
本部向來重視學生受教權益維護及教師工作權保障,並不斷就相關制度設計之妥適性審慎評估及調整精進。
現行制度考量教師停聘期間未履行服務義務,於待遇給付採較為嚴格設計。惟經綜整衡酌,暫時予以停聘教師因非自願停止工作,如最終經調查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而復聘者,倘維持僅發給停聘期間之本(年功)薪,在近年物價大幅成長下,尚難充分維持基本生活及家庭照顧所需,確有再檢討精進之處。審酌制度衡平性與合理性,對於多位委員就教師制度完善及權益保障所提修法方向,本部原則支持並尊重大院決議。
另就教師待遇整體制度設計而言,「學術研究加給」係基於教師學術研究特性及教學工作本質所給予,與本(年功)薪同屬教師固定支領之薪資,二者於性質上與因執行特定職務或於偏遠地區服務所發給之津貼或補助不同。爰此,後續修法,建議得將發給範圍明定為教師每月固定支領之薪資,即本(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較具正當性及合理性,並以此修正教師法第25條及教師待遇條例第19條。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謝謝!
三、
教育部業務概況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欣逢大院第11屆第5會期開議,英耀今日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全國教育及青年發展等業務提出報告,甚感榮幸。英耀自承接政務以來,與本部同仁致力於推動各項教育施政,承蒙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與全力支持,讓教育政策之規劃與執行得以日益精進,謹此致上誠摯的敬意與謝忱。
本部為營造安心友好的幼教環境,持續充實幼兒園人力與擴充教保員培育管道,穩定平價教保服務量能,支持公幼推動延長照顧服務及試辦臨時服務;另調高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導師費、鐘點費及增加行政工作獎金,以提高教師待遇,並為使校園事件處理更為妥適,持續精進校園事件處理制度,確保兒少權益及教學品質;又為因應全球經濟及新興科技產業之快速變化,持續精進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及提升高教品質,並補助大專校院強化校務經營,以及持續深化人工智慧教育,促進跨校聯盟資源共享;此外,整合高齡教育機制,培力高齡教育相關人員之專業素養,推動30+大學試辦計畫,以活化成人人力資源,且為擘劃原住民族教育重要發展方向,發布原住民族教育5年發展計畫;另公布「青年基本法」,完備青年專法,確立我國青年政策基本方針。
為呈現本部在各教育階段的重要推動工作,本報告以「完善友好的幼兒教育」、「均衡發展的兒少教育」、「產學鏈結的技職教育」、「協力共創的高等教育」、「智慧創新的科技教育」、「開拓文化與視野的語言教育」、「串聯全球脈動的國際教育」、「營造友善堅韌的校園環境」、「探索無界的終身學習」、「多元綻放的原民教育」,以及「追夢翱翔的自信青年」等11大面向,提出當前施政重點與未來規劃,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壹、完善友好的幼兒教育
一、營造安全優質幼教環境
為提供學前幼兒舒適安全學習環境及充實幼兒園人力,持續協助改善教學所需之設施設備,並兼採職前培育與在職進修多元方式,擴充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培育管道;另持續調整師生比,由公共化(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先行辦理,提供幼兒全面完善的教育環境。
(一)改善幼兒教學及環境設施設備
1.公立幼兒園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作業要點」,114年度補助公立幼兒園改善教學及環境設備,以維護師生安全,計補助750園,115年賡續受理申請。
2.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國立學校、公立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建築物裝修及設施設備改善經費,114年度計補助154園及中心,115年度持續補助。
3.準公共幼兒園
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準公共幼兒園履約期間每年得申請充實設施設備補助經費,114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數為2,096園,實際補助經費園數為2,051園。
(二)調整幼兒園(含私立幼兒園)師生比
為整體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及減輕教保服務人員工作負擔,自112學年度起至114學年度,就3歲至入國小前幼兒班級逐年推動調整師生比至「1:12」,朝每師至多照顧12名幼兒,每班至多招收24名幼兒方式辦理。公共化幼兒園自112學年度起先行辦理,114學年度達成率約99%;準公共幼兒園以113學年度為整備年,自114學年度起逐步調整,預計於115學年度達成師生比「1:12」;至於一般私立幼兒園以113學年度為整備年,114學年度有意願者自由響應政策。
(三)充實幼兒園人力與擴充培育管道
1.幼兒園教師培育
每年核定14所師培大學職前培育幼兒園師資類科職前師資生員額約1,100名,並辦理「幼教專班」每年約1,000個招生名額,提供現職教保員進修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114學年度協調13所大學共開設21班1,115名〔含協助桃園市(2班)、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宜蘭縣等6地異地開設7班〕,實際錄取728名。另辦理「幼兒園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114學年度招收137名,至113學年度累積修讀人數為869人。
2.教保員培育
經本部認可培育教保員之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科系計44所,近3年平均每年約4,000名畢業生取得教保員資格,其中實際進入幼教場域擔任教保服務人員約2,000人。自108至114學年度起增設「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於114學年度核定開設9班,累計修讀人數計1,335人。
二、健全學前教育及照顧
為緩解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庭育兒負擔,113年納入「0-6歲國家一起養2.0」政策,持續穩定平價教保服務量能,並支持公幼推動延長照顧服務及試辦臨時照顧服務;另充實圖書資源及優化閱讀環境,以推動學前閱讀教育。
(一)穩定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
1.增加平價教保的就學機會
106年至114年全國公共化幼兒園累計已增加3,922班,其中家長最關心的2歲專班已增設1,377班,113年至114年業增設2歲專班逾400班。另與符合合作要件之私立幼兒園合作,建置準公共機制,114學年度共可提供約52萬個平價就學名額,全國已提供8成的平價就學機會,每10名幼兒中,就有8名幼兒可選擇就讀平價幼兒園。
2.推動公部門及國立學校設立職場托育設施
為推動行政院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公營事業及國立學校之公部門設立職場托育設施,加速公共化教保服務,業規劃協助措施,從營運前說明、評估與營運後相關經費挹注,截至114年12月底合計開辦174處。
(二)持續發放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
未接受平價教保服務之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第1胎每月發放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2胎以上再加發,114學年度約協助33.9萬名(含就學補助約6.2萬名)幼兒,並持續辦理。
(三)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
1.採定額收費,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自113年2月起,平日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每小時35元,寒、暑假加托服務每月繳費2,000元;經濟弱勢幼兒參加均免繳費用。
2.補助公立幼兒園家長繳費與實際開辦所需費用間之差額,並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分攤
補助項目包括延長照顧服務人員之加班費或鐘點費、加置教師助理員經費、行政費及寒、暑假加托服務之餐點費,由本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分攤,以確保公立幼兒園皆得提供延長照顧服務。
3.補助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人事費
113年7月起,依公立幼兒園申請意願,核定補助1名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人事費,並由地方政府統一甄選進用,截至115年2月底共核定528名人力。
4.自113年起至114學年度寒假止,各期開辦率均逾9成。
(四)公共化幼兒園試辦臨時照顧服務
自113年8月起,由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定點試辦臨時照顧服務,以提供育兒家庭臨時性支持措施。每小時收費50元,並核定補助試辦幼兒園每園每年80萬元;113學年度計有54園試辦,7月服務人次計8,798人。114學年度賡續辦理,計有60園試辦。
(五)推動學前閱讀教育
1.為提升學前閱讀教育品質,業委託國立中央大學辦理「幼兒園明日閱讀推廣試辦計畫」,推動沉浸式身教安靜閱讀,以培養幼兒閱讀興趣與習慣,114年度計有30園試辦,115年度業賡續辦理。另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推動故事與童詩閱讀計畫」,計畫內容包含增能研習、種子教師甄選培訓及訂定幼兒園選書原則,以增進學前教師閱讀教育知能。
2.充實圖書資源與優化閱讀環境
為確保各類園所幼兒均能享有優質閱讀資源,本部積極投入經費支持教保服務機構更新圖書與建置閱讀環境,114年業依幼兒園(中心)之收托規模,核定補助公共化幼兒園充實及更新圖書繪本資源經費共2億2,210萬元;又修正「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自115學年度起,準公共幼兒園申請之設施設備補助經費中,至少應有10%用於購置圖書;至非營利、職場及部落中心業函文要求所申請之房舍修繕與設施設備改善經費中,至少應有3%用於購置圖書或建置園內閱讀空間。
三、兼顧並提升偏遠及原住民幼兒教保服務質量
(一)保障優先入園權益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4條第1項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保障原住民幼兒優先就讀公幼之機會;114學年全國原住民幼兒入園率達85.90%。
(二)增加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供應量
為增加原住民幼兒就學機會,114學年度原住民族地區341所國小設有附設幼兒園者,計314園,設置比率為92.08%;此外,原住民族地區另設置6家非營利幼兒園,核定招收幼生人數計558人。
(三)協助設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下稱部落中心)
1.設立部落中心
全國已設立15家部落中心,除高雄市岱克拉思部落中心外,其餘均位於原住民族地區。114學年度核定招收數計375人。
2.補助部落中心設立經費及營運經費
自112年起,為協助部落中心免於每年度申請補助經費,並簡化行政作業,由本部一次核定4學年度營運經費,採每年撥款及核結,家長繳費與部落中心營運費用之差額補助,由原民會與本部共同分攤,114學年度補助經費約4,942萬992元(本部分攤經費為2,337萬8,382元)。
四、完善學前教育政策
為因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下稱幼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下稱教保條例)明確規範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為教保相關人員之條件、不得對幼兒所做行為及其罰則,與知悉違法事件時需依規定進行通報等規定,已適時調整行政作為,並持續完善教保服務機構違法對待幼兒案件調查處理與通報機制。此外,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參考手冊,以及家長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予地方政府參考運用。
(一)明確賦予教保相關人員法定通報義務
幼照法與教保條例就知悉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違反通報義務訂有罰則,並依兩法授權訂定「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下稱通報辦法),以確保主管機關得即時獲知案情,啟動後續調查處理程序,完善教保服務機構通報處理機制。本部於114年業修正發布通報辦法第8條,增訂倘行為人為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董事、監察人,或上開人員之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者,知悉之人應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之規定。
(二)完善教保服務機構違法對待幼兒案件調查處理機制
1.明確規範違法對待幼兒案件調查處理流程
本部於114年1月22日業修正發布「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以完善規範地方政府自案件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調查處理結果通知及不適任人員認定之機制,強化幼兒保護規範。另修正調查處理案件之相關程序規定,以及調查報告應連同處理結果提供行為人、事件關係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相關規定,俾完善違法事件之處理制度。
2.建置教保服務機構發生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訂定發布「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學者專家人才庫設置要點」,以及賡續建置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名單並進行培訓,以協助各地方政府周全調查機制,截至114年12月底計辦理13場次、培訓937名調查員,並納入專業人才庫。
3.明定違法對待幼兒行為之定義及輔導管教措施
於幼照法施行細則及教保條例施行細則,明定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樣態之定義;另訂定「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以明定一般性管教措施、正向管教措施及阻卻違法行為並提供示例,協助教保服務人員依法實施合理之輔導與管教措施,避免發生對幼兒有違法或不當管教之行為。
4.明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裁罰與消極資格之裁量基準
訂定發布「教保相關人員違法對待幼兒事件罰鍰金額及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裁量基準」(下稱裁量基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裁量基準,審酌違反教保條例或幼照法相關規定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情節程度,並依附表審議罰鍰金額及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為教保相關人員。
5.提供地方政府調查處理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相關指引
為供地方政府參考運用,除業於114年2月14日檢送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流程圖、調查報告格式範例外;另亦於114年5月1日提供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檢核表、期程檢核表及修正後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知悉通報確認單及通報表,並於114年11月4日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參考手冊,供各地方政府參考運用。
6.提供地方政府家長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
本部業於113年及114年函釋說明,有關遭受違法對待之幼兒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調閱調查報告及監視系統錄影畫面之法源依據及注意事項,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研議訂定受理民眾調閱教保服務機構違法事件監視器檔案之具體做法,以利民眾後續調閱有所依循。另本部業於114年10月29日,函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予各地方政府參考運用。
(三)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保專業知能研習並提供相關數位課程資源
為強化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知能及積極維護幼兒之教保品質,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保專業知能研習課程所需經費,請各地方政府妥為規劃各年度辦理之教保研習,並規劃系列性專業成長工作坊,提供轄內教保服務人員選修;另本部現已培育約177位輔導管教法令種子講員,講員透過宣講輔導管教相關法令,以協助涉及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增進知能,並將「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納入地方政府教保研習宣導。此外,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錄製線上課程,並公開於本部磨課師平臺,提供多元之學習管道。
五、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工作條件
(一)公立、非營利幼兒園
1.依幼照法及教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明定了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及非營利幼兒園(含部會設置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相關人員的薪資支給基準,並分別於107年、110年、112年、113年調增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之薪資基準,以優化工作條件。1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薪資再調高3%。
2.為鼓勵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部會設置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教保員在職進修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並增加其久任意願,本部於115年1月16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明定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教保員,其教保費補助,比照導師職務加給額度支給,溯及自114年9月1日生效。
(二)準公共幼兒園
為強化準公共幼兒園攬才誘因,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本部自107年起訂定教保服務人員每月薪資下限,並分別於112年1月、113年1月及8月為每位教保服務人員調薪,合計調高4,200元,114年1月起,配合軍公教調薪政策再調高1,000元;初任者由趨近最低基本工資,已提高到每月至少3萬4,200元,滿3年至未滿6年者,每月至少3萬7,200元,滿6年以上者,每月至少4萬200元。另準公共幼兒園亦應配合訂定調薪機制,強化各園工作條件,營造友善職場。
貳、均衡發展的兒少教育
一、建構安全完善的校園空間
(一)精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制度
1.為確保兒少權益及教學品質,本部已於115年1月12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強化處理機制。
2.本次修正透過制度面之調整,兼顧學生學習權、兒少最佳利益與教師專業保障,精進校園事件之處理,建構更為健全、有效且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之教師管理體制,共同維護校園教育品質。
(二)充實校園安全防護能力
1.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本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在現有校園安全維護基礎上,完善校安防護系統建置,消弭校園危險角落並能即時處置突發狀況。
2.辦理「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工作實施計畫」,114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本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善與建置校園死角緊急求助系統、感應式照明燈、監控系統及電子圍離等防護設施設備,共核定365校。
(三)整修學校老舊廁所
1.為提升校園師生之如廁品質與使用舒適度,本部向行政院爭取「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專案經費並獲核定,並於112年至113年累計辦理1,491棟老舊廁所改善工程,將持續強化校園友善與安全之使用環境。
2.另考量全國待改善廁所量體龐大,本部另向行政院爭取114年至116年專案經費並獲核定,截至114年12月已核定1,988棟老舊廁所改善案,以加速協助各地方政府提升校園整體如廁環境品質。
(四)辦理公立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
1.本部前已結合98年至111年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及數期耐震能力改善計畫,投入經費1,315.2億元,完成補強6,691棟及拆建2,097棟,以達內政部耐震規範。
2.惟考量校舍除可能有因地震產生受損情形外,亦會隨時間產生老劣化情形,公立國中小校舍仍持續有整建之需求,爰112年起,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辦理,112年度至114年度計編列81.25億元。
3.配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公布,中央將釋出大幅財源,115年度起,地方政府經費相對充裕,本部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各公立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並請地方政府自115年起仍應編列足額經費賡續辦理校舍整建事宜。
二、共同發展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山野教育
為實踐戶外教育宣言3.0及海洋教育白皮書,啟動孩子探索原動力,透過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讓孩子跨出課室圍牆,在真實世界中學習、在自然山海中成長,以「讓學習在戶外發生」為核心願景,由教師引導學生於真實情境中自主學習,透過「走讀、操作、觀察、探索、反思」五大歷程,將學科知識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實戰能力。
(一)透過相關補助計畫提升走出教室動能
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作為推動戶外教育的實質推動力,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計42校辦理「戶外教育活動」,以及62校辦理「研發優質戶外教育課程及實踐」;另發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型態戶外教育教案共計7校,課程模組共計8校。
(二)協助地方政府建置教育中心完善支持體系
為協助地方政府運用地方資源及特色發展戶外教育,補助地方政府建置「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作為發展據點,114學年度辦理45場教學活動及發展128份課程模組,辦理增能課程與研習833場,課程類型包含素養導向課程規劃設計、安全風險管理促進戶外教育之實踐與回饋,逾2,000位教師參與。
(三)整合課程發展資源提升教師專業
為利學校及教師結合相關場域資源發展課程,活化各地資源以利精緻化戶外探索課程,彙整全國超過350筆場域與187條路線於「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網站搜尋加入地圖式探索功能及AI標籤功能,提供安全風險、課程設計等主題式教學錦囊包,提供教師參考運用;另透過在職教師培訓,114學年度共2,637位教師參與安全風險管理與素養導向課程設計之增能研習,成為地方政府推動戶外及海洋教育之重要推手。
(四)提供教師推動安全管理機制及教師資源
為協助教師籌備豐富內容及優質內涵的戶外教育課程,透過「高級中等學校戶外教育課程優質化計畫」,辦理課程設計與安全管理實務工作坊,並規劃近20條遊學路線,提供安全風險、課程設計等內容,俾利教師參考運用。
(五)透過基地學校推廣並落實多元海洋教育
透過114學年度高中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與教學研發基地計畫,補助各基地學校創新教材開發、教師增能研習及辦理體驗活動,協助學校發展海洋教育課程,以及鼓勵非臨海學校參加海洋教育體驗課程。本部補助及支持地方政府教材開發、增能研習與規劃體驗活動,厚植發展能量,114學年度各地方政府共計研發出57份海洋教育教材,充實教學現場資源;另辦理綠階海洋教育者課程提升教師海洋素養,每學年約2,000名教師參與,以及93所學校,逾2萬名學生參與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校際交流活動。
三、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相關措施
(一)制定偏遠地區專任教師服務年限
為強化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之穩定性,本部已明定專任教師留任規範,針對由公費生制度分發,或透過專為偏遠地區設置之專任教師甄選進用者,規定須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達6年以上,始得申請調動至非偏遠地區學校,以避免教師短期頻繁異動。經查113年度偏遠地區國中小專任教師流動情形,已呈現逐步趨緩。
(二)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專班
為提供符合偏遠地區學校具備一定服務年資之代理教師進修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機會,本部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規定,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小師資班及中等師資教育班,持續提供符合一定服務年資之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進修管道,支持其自費修習學士後教育學分。同時,配合偏鄉學校師資實際需求,逐步擴充國小教育階段專班名額,並依中等教育師資缺口情形評估開設相關類科。114學年度擴大開班,核定13所師培大學於全國北、中、南、東四大區域分區開班,合計錄取530名未具教師證書之現職代理教師(含78名原住民代理教師)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學品質,並採「彈性遠距及集中授課」,透過平日夜間遠距課程、寒暑假密集班與假日授課等方式,提高偏遠地區代理教師進修之近便性。
(三)訂定自願服務於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機制
針對自願由原校留職停薪,借調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與教師,明確保障其薪資待遇與福利,並比照適用偏遠地區學校相關規定,同時提供傷害保險補助;另將傷害保險之適用對象,擴大納入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自願赴特殊偏遠地區或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以及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自願赴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以維護其工作安全及相關權益。109至113學年度,累計補助已達544人次。
(四)發放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
為鼓勵校長及教師長期投入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針對久任且表現良好者,除既有薪給外,另行發給久任獎金。自「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後,於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滿8年者核發第1次久任獎金,服務滿11年者核發第2次久任獎金,以強化留任誘因。本項久任獎金於114年首次發放,約協助6,500人。
(五)改善偏遠地區學校宿舍住宿條件
為落實本條例第18條相關規定,持續協助偏遠地區學校改善教職員工及學生宿舍環境與居住品質,藉以提升教師赴偏遠地區任教之意願,並確保學生學習環境之穩定與品質。
(六)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
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持續精進教學專業,本部補助國中小學辦理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共備教學、觀課與議課,以及各類教師增能研習活動,每校每學年最高補助額度為25萬元。107至114學年度,累計補助辦理課程發展及教師專業支持活動之學校計3,818校次。
(七)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教學訪問教師計畫
透過教學訪問教師計畫,媒合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教師進行專業交流與經驗分享,協助偏遠地區學校提升教學能量。107至114學年度,共計媒合169名教師,服務204所偏遠地區學校。
(八)補助地方政府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整合性計畫
於114學年度補助19個地方政府設置偏遠地區學校區域教育資源中心,透過策略聯盟方式,整合區內學校行政人力與教學資源,推動校際協作與分工,協助學校共同辦理各項例行性業務與活動,以提升整體行政與教育運作效能。
(九)辦理中等師資類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於114學年度正式開辦「中等類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經評估需加強培育之專長,且因業界吸引力較大易產生師資缺乏之領域為主,如科技領域、自然領域、電機與電子群、藝術領域等,實際開班學校共4所、共開設4班,修讀人數149人。
(十)鼓勵公費生專業成長、增加公費生生活支持
為鼓勵公費生持續自我精進、穩定公費生安心學習,進而吸引優秀學生投入公費師資培育,培育優質教師人力投入教育工作,以穩定偏遠及特殊地區學校師資來源,保障學生受教權益,爰修正「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將「專業成長費」(原「書籍費」)由每學期補助3,000元提高至5,000元、「生活津貼」由每月補助4,300元提高至1萬元,每名公費生1年受領數額預計增加7萬2,400元,並自114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一)發放敬師禮券
1.為配合教師節敬師活動,激勵教師士氣及提升教師工作績效,依行政院104年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4361號函規定,比照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款規定,發放敬師禮券。
2.發放敬師禮券的對象包含教育部所轄高中以下學校國、私立編制內專任教師、代理教師,約計協助2萬4,000名教師。
(十二)提高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增給行政工作獎金
1.為展現對教師專業付出之支持,並體恤教學現場長期累積的工作負荷,行政院已同意調高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導師職務加給、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以及增訂教師行政工作獎金,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
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3,000元調高至4,000元,以肯定導師在班級經營與學生照顧上的關鍵角色;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民小學由336元調升至405元、國民中學由378元調高至455元、高級中等學校由420元調升至505元,實質改善教師授課待遇;另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工作負擔程度,按工作表現評價增給每月1,000元至2,000元不等之行政工作獎金,獎勵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表現。
四、校園空間多元活化並建置實作場域
為妥善運用校園閒置空間,業訂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舍空間多元運用要點」,提供藝文展演場所、產業發展機構等14種多元用途,迄今公立國中小學校有停辦、遷校情形計有332校,經輔導再利用者計有309校,活化率93.07%。
五、持續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
自113年2月(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擴大免學費補助範圍,凡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非重讀或透過私立學校單獨招生管道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均免納學費。114學年度第1學期協助之學生計42萬3,776人次。
六、深化高中職素養導向及跨域教學實踐
為深化推動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透過經費挹注及專業諮輔機制,輔導學校落實108課綱,並配合本部相關政策,推動自主學習、多元選修、數位學習、安全教育、社會情緒學習(SEL)及SDGs等素養導向跨域課程之規劃與實施,同時引導教師導入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教學應用,精進教學專業知能,以促進學生之全人與優質發展。
(一)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提升辦學品質
本方案以提升高級中等學校整體辦學品質及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為目標,鼓勵學校發展具特色之創新與多元課程。透過資源挹注與專業諮輔機制,支持學校專業成長與校務精進,強化教師專業發展與自我評核能力,並落實素養導向教學,推動數位學習與課務及課程發展,充實數位資源及人工智慧應用工具,建置數位學習推動機制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並視學校需求推動遠距共授課程。同時,引導學校結合在地特色,發展務實之技職教育,培養學生多元能力與適性潛能。114學年度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共補助440校。
(二)落實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
本方案聚焦於適性學習社區之資源整合與多元發展,除依區域特色滾動檢視群科結構與課程設置,落實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外,亦透過整合社區內大專校院及國高中職學習資源,辦理職涯探索與學術試探,導引學生適性入學,同時以區域特色共學為基礎,推動跨校協作及自主學習機制,協助各適性學習社區實現教育資源之均衡與均質化目標。
七、擴展美感教育影響力
推動「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年至117年)」,以「美感即生活:從幼啟蒙.扎根生活.在地國際.永續實踐」為理念,分為人才培育、課程實踐、學習環境、國際鏈結及支持體系五大推動面向,藉由各教育階段美感教育計畫與體驗活動,將美感經驗成為各級教育之教學重要元素。114年截至12月底,人才培育相關增能研習活動共3,338人次參與,並建置230個美感教育教師社群;辦理地方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及各教育階段美感課程教學與學習體驗計畫,並建立與跨部會、民間合作機制,參與學校計4,009校次,發展美感課程計600案;完成31所學校改造學習環境;推動美感教育國際交流計畫及補助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114年11月27日至28日於政大公企中心舉辦「2025美感教育國際論壇─美感即生活:科技人文共舞的在地實踐與國際對話」,2日超過600人次參與;辦理美感教育計畫執行團隊共識營4場次。
八、強化學生午餐品質深耕飲食教育
本部國教署於112年已成立專責單位「學校午餐科」,訂定「補助地方政府成立學校午餐輔導團及輔導人力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成立學校午餐輔導團,在既有政策基礎上,強化供餐管理與專業輔導機制,從食品衛生安全把關到飲食教育推動,持續提供地方政府與學校穩定支持。透過整合跨部會資源及建構中央與地方協力平臺,逐步提升學校午餐供應品質與教育功能,確保學生吃得安全、吃得營養,並於日常生活中落實健康飲食與永續理念。
(一)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
辦理「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透過專案計畫提高學校自設廚房供應午餐之比率,並增加營養師及廚工薪資,讓孩子吃到營養健康又多樣化的菜色,投入金額超過63.1億元,協助約1,312校,約照顧24萬人。另114年編列約15億補助中央廚房及聯合採購群長學校約273位營養師、1,131名廚工、225條生/熟食運輸路線及駕駛人力,並提高偏鄉午餐費達62元等各項強化措施,全面提升偏鄉學校午餐品質。114年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中225輛熟食運輸車,由地方政府持續執行該計畫。
(二)充實學校午餐人力及素質
為健全學校午餐人力配置並精進專業素質,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充實學校午餐人力要點」,於114年度核定補助營養師188人(經費約1億599萬元)及偏鄉學校廚工38人(經費約881萬3,702元)。在提升專業知能方面,賡續辦理全國營養師研習與核心課程,並透過建立輔導機制與專業社群,深化人員職能;另針對廚勤人員,結合3場次實體交流工作坊及「學校午餐廚勤人員e化培力課程系統」8小時之食品衛生安全課程,厚植廚藝技巧與食安意識,全面保障校園午餐品質。
(三)督導、監測學校午餐供餐品質
1.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校園食品及餐飲衛生輔導訪視
依據「學校衛生法」及「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結合行政院食安五環,落實中央聯合訪視抽查、地方政府主動全面督導監控、學校落實管理之三級校園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機制;由本部定期會同衛福部、農業部、地方政府教育、衛生、農政單位及營養師,實地到校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
2.運用校園食品登錄機制
「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可查詢全國各級學校供餐內容、食材及調味料資訊(菜色、原料、商品名稱、製造商、驗證標章、供應商名稱)等,並透過跨部會資料介接,整合校園食安Open Data、午餐大數據分析,完整揭露團膳廠商及食材檢驗資訊,以提升學校午餐品質控管及食安通報之效率。另建置「Line食安通報小尖兵」,強化食安通報及時性,讓食安通報流程更快速便捷,與以往E-mail方式通知疑似使用問題食材學校之方式併行。
3.完善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督導機制
114年補助地方政府成立學校午餐輔導團約2,006萬元(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及業務費),共同輔導學校落實午餐各項政策,並協助地方政府及學校在菜單設計、食材採購管理、中央廚房運作、人力調度等方面取得專業協助,精進學童用餐品質。
(四)補助國中小廚房設施設備
依「學校衛生法」第23條之2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應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廚房。配合食安政策及考量各地方政府財政,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精進午餐廚房要點」,補助學校建置廚房及改善設施設備。截至114年12月底補助各地方政府所轄國中小學校廚房設施設備經費,約1,741萬1,240元。為協助地方政府建構及精進學校午餐,自115年起已投入並移撥相關經費予各地方政府,依學校需求之輕重緩急,進行可行性評估並完整規劃後,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學校,協助改善學校廚房設施設備。
(五)補助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
依本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會銜發布之「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辦理貧困學生午餐費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4類經濟弱勢國民中小學學生,補助其上課日與寒暑假至校參加輔導或活動之午餐費,以及低收入戶學生寒暑假期間未到校之午餐;114年編列21億元,協助學生約35萬人次。
(六)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
為確保學校午餐食材品質安全,補助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114年編列38億元,補助一般學校每人每餐10元、偏遠地區學校14元,落實「吃在地,食當季」之低碳哩程飲食教育。查「校園食材使用標章(示)統計」,學校使用國產三章一Q食材標章(示)占比(%),從108年的55.93%提升至114年的98.99%,達到食材安全、農業永續與食農教育三贏。
(七)推動惜食教育,廚餘減量
1.持續向學校宣導於日常生活中落實惜食行動,包括:購買適量食材、善用剩食、外食打包、分享多餘食物等,並請學校加強餐食規劃與食材保存管理,以有效降低廚餘產生量。
2.本部已於114年12月31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持續落實校園廚餘源頭分類、惜食減量及前端妥善處理。
3.本部將與環境部共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惜食教育及午餐廚餘源頭減量推動計畫」,藉由績優甄選與表揚機制,鼓勵學校加強推動惜食教育,建立可供觀摩與學習之惜食示範學校。
九、健康多元的學校體育
為因應114年9月9日運動部成立,本部國教署同年9月9日成立專責單位「體育衛生組」,並增設「體育教學科」及「體育設施科」,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及本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精進學校體育教學,與優化設施、設備及器材。
(一)強化體育教學及課程
1.依本部與運動部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業務分工原則,本部國教署辦理全校性一般體育課程教學業務,運動部則辦理運動專業、專項競技業務。
2.依據十二年國教素養導向課程與教學的概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課程教師增能研習活動,透過系統性教材研發策略及教師專業增能機制,支持體育教師實施素養導向的體育實踐,活化與提升教學品質。
3.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健康與體育領域之學習內容,全面培養學生游泳能力、水中安全認知與自救能力;另持續推動師資增能研習及守望員培訓,提升游泳教學品質及安全。
(二)協助地方政府及本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善學校體育運動設施
1.優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教學場地及設備器材,114年補助290校修整建運動場地及充實體育器材設備,核定補助金額總計約9.36億元。
2.改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質之游泳池設備及設施環境,提升學校游泳池之經營管理品質,提高游泳教學實施率,截至114年12月底已核定4校,包含地方政府所屬學校2校,國立學校2校。
3.配合行政院綠能政策,推動「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球場計畫」,輔導各地方政府及學校,由民間投資興建之太陽光電球場,107年底至114年12月,累計完成建置529校。
4.補助建置公立國民中、小學樂活運動站,增加學校室內運動空間、降低空氣汙染危害、提供學生多元運動環境及維護該運動空間使用品質,提升學生身體活動量,促進學生健康體能,114年核定35校。
5.加強各地方政府對校園一般體育教學設施及場地開放情形的重視,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提供民眾從事運動使用。
參、產學鏈結的技職教育
一、擴充教學能量,強化大學與產業聚落之連結
配合政府「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政策,以及國內5+2產業中階技術人才需求,推動「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規劃111年至114年補助大專校院建置20座區域型技術培育基地,引進產業投入,培育專業技術或跨領域之多元人才。
(一)計畫執行情形
配合政府產業政策方向,本部核定離岸風電、電動車、智慧電網、無人機等20座新興產業人才培育基地;另配合跨部會相關產業AI政策,至114年共補助10座基地符應各產業AI應用實務需求,擴充AI教學設備,培育跨校、跨領域學生具備AI技術。
(二)人才擴大培育
本部已核定低軌衛星通訊模組、低碳製造、能源電池、資安等20座新興產業人才培育基地;另配合跨部會相關產業AI政策,至114年共補助10座基地符應各產業AI應用實務需求,擴充AI教學設備,培育跨校、跨領域學生具備AI技術。114年修課學生達1萬2,499人次,並協助在職人員進修達7,998人次。
(三)基地永續經營
自112年起籌組專家學者輔導團隊,逐年針對基地辦理成效,如培育人數、課程規劃、產學合作方式及財務永續管理等提供建議及專業協助;114年亦辦理20座基地年度輔導,協助學校落實課程開設及各項產學合作。另115年起將透過輔導團隊,引導基地運用教學場域資源結合本部新興教育政策,協助基地落實人才培育及教學場域永續維運機制。
二、整備教學環境,貼進產業現況
落實總統擴大投資技職體系教學設備政見,以五大信賴產業人才需求,推動「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協助技專校院充分利用現有教學資源,結合當前國家重點產業政策之跨領域技術需求,擴大教學環境,並促成產業參與人才培育。
本計畫奠基於「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等設備補助基礎上,規劃114年至117年投入約21億元,補助技專校院完善實作教學場域並提升師資與實作課程,同時透過擴充學校教學設備之方式,吸引產業參與人才培育。依教學場域類型及執行重點分為兩類:
(一)教學實作場域建置方案
透過跨校聯盟方式,將教學資源分享至他校學生或在地合作產業員工,同時串連鄰近學校及業界資源,以產業作業現場為模組,增建或整修教學空間、購置符合業界需求之設備,並與產業共構人才培育模式。114年協助技專校院教學場域結合AI應用,共補助10校設置智慧醫療、半導體封裝、流通管理、食品產程管理、AI精準檢測與營建實作等11案。
(二)課程師資設備精進方案
針對部分缺乏設備、空間或師資之技專校院,除協助學校介接跨校實作場域外,亦補助學校教學所需軟硬體資源,並提升教師精進實務能力,幫助各校課程接軌產業需求。114年鼓勵技專校院系所提出跨領域AI應用課程與師資進修規劃,共補助52校70案計畫,AI應用範疇包含數位多媒體、行銷科技、刺繡圖像創作、觀光餐旅、焊接、車輛維修與無人機數位測繪等多元領域。
三、落實產學鏈結共育專才
本部與經濟部、勞動部合作自110學年度起擴大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結合技高、技專及產業界共同培育4年至7年之技術人才,實施彈性學制與課程,整合獎勵機制及相關資源,兼顧學生就學就業需求,以落實鼓勵人才在地學習、就業及發展之目標。
(一)推動規劃
為鼓勵學生、企業及學校踴躍參與,規劃以下誘因:
1.對參與計畫學生而言
為鼓勵學生參與本計畫,並使其生活可以自足、減輕家庭負擔,當專班計畫模式屬於輪調式或勞發署受訓模式時,學生依規定全時在校讀書且無收入期間,得補助學生每月助學金5,000元。技高端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21校、3,662人,約5,493萬元;技專端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10校、511人,約1,916萬元。
2.對產企業而言
享有相關獎勵機制,如列入經濟部申請工安輔導及研發補助等計畫評選加分項目、可申請勞動部技專階段工作崗位訓練費、勞發署提供學員專業技術指導等。另技高階段開放高二起辦理10週以上校外實習,增加中小型企業參與機會。
3.對技職學校而言
(1)提高辦理工業類計畫之開班經費為每班70萬元、技高每校每班最高補助30萬元;除管制類科外,技專校院全校與申辦系所生師比符合規定者,經核准後得採外加名額辦理。
(2)配合國家護理人才培育政策推動及該產業人員聘任資格特殊需求,放寬法規有關五專護理科學生參與身分別之規定,鼓勵醫護產業及學校踴躍參與本計畫。
(二)辦理情形
本計畫114學年度核定179案,至少技高生9,472人、技專生1萬1,216人參加。
四、公費培育高中專業群科師資
114至116學年度試辦技職公費師資培育專班計畫,以培育具實作能力之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師資,核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招收1班工業類科專長公費生,公費培育所需師資,並優化專班實作技術培育課程及輔導公費生取得乙級以上專業證照。
五、強化技職學制整合,支持學校特色發展
本部鼓勵學校可因應外在環境及產業需求,朝「單科專門學校」進行規劃,轉型成與產業脈絡緊密鏈結之特色學校;另自113學年度起推動「技術型高中與科技大學合作3+2新五專模式」方案,引導技高與科大透過彈性、多元與創新方式進行銜接,以落實培養學生升學及實務技能。
(一)單科專門學校
1.推動重點
鼓勵學校可因應外在環境及產業需求,朝「單科專門學校」進行規劃,轉型成與產業脈絡緊密鏈結之特色學校。
2.辦理方式
(1)鏈結產業專業
學校評估自身條件及產業需求,得發展單一領域(如半導體、AI、民生產業等)之系所,針對產業所需核心技能,調整學校系所並修改學校組織規程,轉型成與產業脈絡緊密鏈結之具特色學校,為產業培養人才。
(2)提供專業輔導
本部持續請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籌組專家團隊,提供大專校院所在區域產業發展、地方政府資源、在地人才培育及進修需求等資源,協助學校進行轉型規劃。
3.預期成效
持續透過專家團隊提供學校相關資源、發展學校特色,協助產業培育人才。
(二)技術型高中與科技大學合作3+2新五專模式專班
1.推動重點
本專班由技高與科大(二專)依據學校與區域產業特性合作議定開辦計畫,強調於技高課程不變更之前提下,兩方共同規劃銜接性之技專實作課程,學生透過各群科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之紮實學習,奠定專業能力之基礎;技專階段則加強實作與進階能力,並可媒合產業職缺,幫助學生所學即所用,培養產業所需實務知識。
2.辦理方式
辦理方式包含技高銜接二專之「3+2模式」及技高銜接技專後、再升讀二技之「3+2+2模式」。參與之技高各年級皆可合作辦理本專班(3+2、2+2或1+2),以增加技高各年級學生參與本專班之彈性。另鼓勵技專陪同技高共同赴國民中學進行宣導,鼓勵國中畢業生參與。幫助學生提前看見選擇技職之多元可能性,鼓勵尚未有明確興趣分流的學生落實職涯規劃,並透過紮實的訓練後快速投入職場,引導學生重視專業技術能力,同時也為產業培育所需之優秀中階人才。
3.推動方案
(1)補助技專開班經費以協助各校支應專班開設所需經費,並鼓勵技專陪同技高共同赴國民中學進行宣導,鼓勵國中畢業生參與。
(2)已將整體專班推動及政策宣導事項,列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偕同技高及家長團體向技高親師生宣導項目,透過核心講師培訓,辦理全國宣導說明會,並搭配適性入學政策,由本部及各地方政府講師進入國中校園宣導。幫助學生看見選擇技職之多元可能性,積極參與並選擇升讀合作之技專校院。
4.預期成效
此模式可提升學生專業技術能力,協助學生二專畢業便具備就業即戰力。114學年度共核定167件計畫,核定技高端6,486人、科大端4,964人。由38所科大(12所國立科大及26所私立科大)、138所技高合作辦理專班。
(三)技職師資接軌實務
配合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師資需求,核定國立學校1所試辦技職公費師資培育專班計畫,並優化公費生實作技術培育課程及專業證照之取得,於114學年度辦理首屆招生,以工業類科先行試辦。另為吸引大學畢業且具自然領域與技術專長者修讀師資職前課程,114學年度起開辦中等類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充裕自然領域及技術群科等經評估為待加強培育專長之儲備教師。
六、私立學校轉型活化及退場機制
(一)私立學校轉型機制及配套措施
1.機制
私立學校得透過自我檢視辦學情形,有效運用現有資源,調整現行規模及經營模式,如改制、新設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拓展回流教育生源、培養產業所需人才或配合在地需求改辦等。如「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及「南榮科技大學」等2校停辦後,已完成新設國小;「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停辦後,已轉型為長照財團法人設立長照機構。
2.配套措施
本部委請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籌組專家團隊,提供大專校院所在區域產業發展、地方政府資源、在地人才培育及進修需求等資源,協助學校進行轉型規劃。
(二)私立學校退場機制及配套措施
目前一般私立學校係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退場,專案輔導學校則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退場。
1.依「私立學校法」
(1)機制
學校法人所設學校不能繼續辦理者,學校法人可自行申請或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停辦。
(2)配套措施
學校法人依規定停辦所設學校後,得於3年內申請改制、恢復辦理、新設學校、與其他學校法人合併,或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完成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
2.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下稱退場條例)
(1)機制
學校若有退場條例第5條第1項各款有關財務、教學、師資結構等問題,經本部查核認定者,列為預警學校;學校若有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有關財務、教學、師資結構、合格教師率、積欠薪資、3年列預警2次、違反教育法規等問題,經本部提退場審議會審議認定者,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定期進行查核及輔導。
(2)配套措施
A.得於2年內免除專案輔導
專案輔導學校得於2年改善期間積極謀求校務改善,以利免除專案輔導狀態、恢復正常辦學。
B.加派專案輔導學校董事及監察人
主管機關加派專案輔導學校之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擔任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擔任監察人。
C.賦予主管機關重組董事會權力
主管機關命學校停止全部招生時,重組董事會成員包含專任教職員及學者專家。
D.設置退場基金
透過補助及墊付方式,協助學校退場事宜,以維護學生受教及教職員工權益。
E.屆期未獲免除則令停招、停辦
專案輔導學校如於2年改善期間,屆期未獲免除,將由主管機關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之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三)退場學校校地及校舍辦理事項
1.為使退場學校校地及校舍有效活化運用,行政院已邀集相關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召開跨部會會議,並確認退場學校校地及校舍後續使用需求。本部已成立工作小組,協助需求機關與學校法人研商退場校地後續運用事宜。
2.將協助學校法人辦理解散清算作業,並協助需求機關及地方政府與公益董事洽談賸餘校地及建物捐贈事宜,使賸餘財產歸屬具公益性及永續性。
(四)未來工作重點
持續監督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學,透過輔導機制協助預警及專案輔導學校改善辦學,並協助辦學狀況不佳學校平順退場,維護教職員生權益,使退場學校賸餘財產歸屬具公益性及永續性。
肆、協力共創的高等教育
一、深化治理精準培育,持續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以第一期(107年至111年)為基礎,第二期(112年至116年)預計5年投入970億元,達成「型塑具備明確定位及優勢特色之大學,培育符應未來需求及國家發展之人才」願景。
(一)全面性提升大學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展
延續第一期以學生為主體、教學為核心之精神,持續協助大學依據優勢領域發展多元特色,並強化培養學生「資訊科技與人文關懷、跨領域、自主學習、國際移動、社會參與、問題解決」等6大關鍵能力。114年核定補助138校主冊計畫(包括補助138校推動資安強化專章、補助其中95校推動國際化行政支持系統專章)、121校共257件社會責任實踐計畫、137校完善就學協助機制、139校強化原住民學生輔導措施。
(二)協助大學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研究中心
推動全校型計畫及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協助具多面向國際競爭力之綜合性大學並擇優挹注獲研究中心學校,結合國家重要議題以回應社會及產業需求,協助大學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研究中心,持續強化大學研究能量,並培育重點領域國際一流人才,提升國際學術影響力。114年核定補助4校全校型計畫、22校共66案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二、延攬重點領域優秀人才及國家高階人才培育
(一)持續透過「玉山學者計畫」延攬少數國際頂尖學者,推動彈性薪資方案,針對校內教研人員的特殊優良表現,適度拉大薪資級距。同時,配合「高教人才永續發展促進計畫」,協助大學延攬符合校務發展重點領域需求之新進教師,強化我國高等教育之攬才與留才機制。藉由促進國際優秀人才與國內青壯世代學者在臺長期發展,精進大學師資結構與研究量能,促進高等教育人才永續,提升我國高教整體教學與研究品質。
(二)推動專法並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
本部於110年制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並公布國家重點領域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智慧製造、循環經濟、金融、國際傳播、政治經濟及智慧機器人等。透過專法鬆綁組織、人事、財務、財產、人才培育及採購等事項,使產業有效有序參與國立大學產學治理,提高其資源投入意願,讓國立大學與合作企業共同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培育高階科學技術人才。推動迄今,業核定11校共13個研究學院。
(三)持續推動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培育重點領域國際人才
為持續強化大學研究能量,並培育重點領域國際一流人才,卓越國際聲望,同時解決社會議題,大幅提升產業競爭力,本部推動第2期(112年至116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各校依其特色專長及教研量能擇定所發展之領域,包含工學、理學、醫學、農學、生命科學、社會科學、人文藝術等領域。114年核定計22所大專校院執行66件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四)成立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中心厚植國際學術研發能量
1.因應全球經濟及新興科技產業之快速變化,以強化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培育及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提升我國國際影響力及世界大學排名,本部自114年8月起推動3年期(114至116年)「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結合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及國立中山大學等5所大學,設立6所「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中心」,推動領域涵蓋「人工智慧」、「生醫科技」、「資通訊科技」、「量子科技」及「海洋科技」等國家重點領域。
2.每年補助每中心5,000萬元,以打造具國際競爭力之科研重鎮,深化學術研發能量,促進前瞻技術創新與產業應用之鏈結,奠定臺灣在全球科技發展中的關鍵地位。
(五)配合國家重點產業領域人才需求,鼓勵大專校院擴增招生名額
1.持續擴增資通訊、半導體、AI、機械領域相關系所招生名額。自108學年度起推動「大專校院智慧科技(AI)及資訊安全碩士人才計畫」,每學年度核定15所大專校院外加招生名額450名;另109學年度起鼓勵大專校院擴充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量,以培育科技研發人力及工程師,並於110學年度擴大至半導體、AI及機械等領域相關系所。
2.111學年度核定增加7,060個名額、112學年度核定增加6,883個名額、113學年度核定增加6,805個名額、114學年度核定增加6,874個名額、115學年度核定增加7,224個名額。
(六)優化博士人才產學共育機制,強化博士班就學誘因
為優化博士生實務研發力與職涯銜接,推動「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大學依區域重點產業與企業法人合作,透過課程改革與業界參與,建立論文共同指導機制,促進學生至業界實作研發。114學年度補助414名博士生,共計8,280萬元。
另推動「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由本部與學校企業每月各出資2萬,共4萬元,強化就讀博士意願。114學年度定額補助2,443人,共計5.86億元,並擇優發給學校加碼補助,114學年度投入1.1億元。115至116學年度預計以特別預算投入8.64億元,協助學校與企業之出資、11.36億元補助博士生海外交流(每人年最高100萬元)及延攬優秀境外博士生(每人月4萬元),以促進國際人才延攬。
(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
1.為確保課程內容可靈活應變產業變遷,培養具即戰力與創新應變能力之高教人才,本部爭取特別預算20億元推動「強化高教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強調以「大學與企業共同命題與解題」之精神,結合政府及學校資源,對應產業議題共同出資設立講座、導入產學研發教師機制,以利學校聘任業界優秀人才,並透過講座孳息永續及擴散機制,引導永續發展產學合作。
2.本計畫已於115年2月開放申請,預計徵件至116年3月31日止。獲本部114年高教深耕主冊計畫補助1億元以上之公、私立大專校院,計27校(含一般大學15校、技專校院12校);取得企業承諾或實際出資5千萬元以上者,得向本部提出申請。申請通過之學校將由本部與企業以1:1比例共同出資設立講座,專款專用於「研發計畫」與「人才培育」等核心任務,期協助具備研究優勢與跨域整合能力之大學,發揮其學術特色,促進與企業之鏈結合作。
三、培養具專業領域溝通能力與國際移動力之人才
為提升大專校院學生英語力、培養具備專業領域國際溝通能力之人才,持續推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引導大學須在「學生有選擇」、「教師有準備」、「學校有支持」的前提下推動雙語化學習計畫,透過營造雙語化學習環境,培養在專業領域具有國際溝通能力之人才及提升高等教育國際化。
113年遴選出13所標竿學校(4所全校型、9所領域型)、18所重點培育計畫學校(3所全校型、15所領域型),以及30所普及提升計畫學校,各校外籍專任教師、境外生及學生出國交流人數皆有顯著提升,推動全英語授課,獲國際認可,114年美國4所頂尖大學(亞利桑納州立大學、紐約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及馬里蘭大學)與國內4所標竿大學(中山、成大、臺大、臺師大)共同推動EMI免試托福計畫,未來修讀一定比例EMI課程的學生,前往美國留學,將可獲免托福成績,此項成就為非英語系國家首見。
四、持續擴大招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
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國內重點產業人才需求,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規劃,本部發布「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自111學年度起,採「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及「設立國際專修部」兩項策略推動,針對「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技醫療、國防、新農業、循環經濟、製造業、營造業、農業、長期照顧、電子商務及服務類」等領域招收僑外生,並在確保學生具備授課語言所需之能力後,輔導僑外生進入專業系所修讀,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
截至114年12月,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實際註冊人數共3,100人,國際專修部實際註冊人數共1萬7,853人。115學年度已分別核定18校辦理重點產業系所及61校辦理國際專修部。
五、深化人工智慧教育,促進跨校聯盟資源共享
為因應生成式AI帶動產業轉型,本部於113年9月成立「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CA)」,整合全國AI教育資源,推動跨校合作教學與學分採認,培育具專業素養與競爭力之AI人才。執行情形如下:
(一)推動跨校AI學分學程:TAICA於113學年度開設「探索應用、工業應用、自然語言技術及視覺技術」等4類學分學程,提供不同學門學生學習AI之管道。學生完成各學程規定15學分後,將由聯盟核發學程學分證明,強化其AI專業識別度與就業競爭力。
(二)擴大聯盟規模與課程:參與學校由113學年度第1學期25校,114學年度擴增至55校以上,AI課程數亦由初期5門擴增至10門,並持續規劃新增專業課程;取得課程學分人次比率由56.63%提升至75.68%以上,顯示學生參與度與學習成效穩健成長。
(三)建立跨校共享教學平臺,落實彈性學習:TAICA持續以NTU COOL與各校數位學習系統為核心,推動跨校課程與師資共享,結合同步與非同步多元修課模式及教學助理支持機制,使學生得以依原校課表彈性修課,有效提升跨校學習效益。
(四)持續擴大AI學習機會:規劃增設「人工智慧資訊安全技術學分學程」,並將TAICA課程向下延伸至高中職,納入彈性與多元選修,銜接大學學習,建構完整AI人才培育體系。
六、辦理跨域彈性修業試辦計畫並擴大參與學校
建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開放式大學」為策略方向,透過學生探索體驗、自主引導、跨域共學及開放信任,鼓勵並輔導大專校院以學位授予法鬆綁之精神,建立友善之跨領域學習機制。
(一)於學位授予法鬆綁之基礎上建立友善之跨領域學習機制
學位授予法於107年修正施行,旨在打破系所藩籬,鼓勵學生跨域修讀課程,且學校得依其學術領域、修讀課程及要件授予學士學位,更有助培養職場與社會所需之跨領域能力。另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支持與引導下,學校已逐步建立具有彈性、跨域、自主學習之機制,爰本部於此基礎上推動「跨域彈性修業試辦計畫」,透過課程模組或領域專長方式,結合完善的諮詢輔導機制,提供學生探索與跨域學習之機會。
(二)藉由跨領域課程的靈活選擇為臺灣培養「跨領域學士」人才
為培養跨域能力進而提升就業競爭力,本部借鑒國際經驗,引導學校設置「跨領域學士學位」,114年計8校參與推動「跨域彈性修業試辦計畫」,115年經審查後再加入21校,迄今已有29校參與,本部將持續引導大學透過課程模組或領域專長等模式,藉由跨領域課程的靈活選擇,為我國培養能適應快速變遷社會的「跨領域學士」人才。
七、支持青年就學推動教育平權
(一)落實教育平權,持續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為協助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使學生能更適性選擇校系,以落實教育平權,115年度持續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並持續精進就學貸款之申貸及各項寬緩措施。
1.實施內容
(1)主軸: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最高3.5萬元(學士班、五專後兩年、二專)。
A.減免金額:日間學制每學期最高減免1.75萬元、進修學制每學分減免學分費50%,每名學生1年最高減免3.5萬元。
B.減免方式:配合學生上下學期註冊繳交學雜費時間,分別於上下學期扣抵減;同時由本部補助學校少收學雜費的差額。
(2)配套一: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至2萬元(學士班、五專後兩年、二專)。
(3)配套二:全面落實高中職學生免學費政策(高中職學生)。
(4)配套三: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高中職以上學生)。
2.辦理成效(不含配套二高中職免學費)
(1)主軸: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人數約34萬人,現為學校及各部會辦理同性質補助之重複請領確認、註銷作業期間,補助人數將持續滾動更新。
(2)配套一:因本項措施補助期程以學年度為單位,113學年度補助人數2萬5,519人。
(3)配套三:113學年度申請就學貸款學生人數約18萬人,申貸總金額約114億元。
(二)持續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照顧學生
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本部自113年2月起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凡具本國籍且有住宿事實之大專校院學生皆可享受校內住宿補貼,期透過全面補貼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
1.補助一般身分校內住宿學生
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貼5,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5,000元者,則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學生不需申請,將於宿舍的繳費單上,先預扣補貼額度,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差額即可。
2.針對經濟弱勢校內住宿學生提高補貼額度
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比照內政部租金補貼方案,以加成1.4倍至7,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7,000元者,則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同樣於宿舍的繳費單上,先預扣補貼額度,惟經濟弱勢生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
3.補助情形
經統計113年約協助大專校院學生42.7萬人次;114年持續推動補貼方案,預估約照顧46.3萬人次(含114學年度第1學期預撥人次)。
(三)推動「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
1.為因應國際局勢變動對我國高等教育體系帶來之衝擊,穩定校務發展,避免增加學生及家庭經濟負擔,並維持高等教育之教學品質,本部於「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預算下,規劃推動「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
2.計畫期程自114學年至116學年,分年核定撥付補助經費,其經費將參酌學校日間學制學生人數、平均學雜費基準及補助基準比率進行核算;另為達成上開目的,本計畫規範獲補助學校應配合事項如下:
(1)114至116學年度不得調漲日間學制學雜費收費基準。
(2)編列至少20%補助經費,作為因國際局勢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
(3)私立學校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不低於公立學校。
八、完善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機制,維護受試者權益
為完善各大專校院研究倫理審查機制以保障受試者權益,本部自113年起設有大專校院研究倫理組織及運作指導委員會,針對各大專校院倫理審查委員會(下稱審查會)之組織及運作,進行定期及不定期追蹤查核,並就查核結果進行審議,敦促審查會加強審查與督導;未來大專校院辦理運動科學研究,須要求計畫主持人與研究主持人及其研究團隊落實人體研究法,各大專校院亦須提供該校審查會充分之行政支持,以利研究倫理審查作業之運作。
九、維護私立學校兼任教師之基本權益
為維護私立學校兼任教師基本權益,並保障學生受教權,本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及第23條,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自訂之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並自114年8月1日起施行。
伍、智慧創新的科技教育
一、導入AI輔助,中小學數位學習再精進
本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充實數位學習內容、提升行動載具與網路及教育大數據分析。因應國際趨勢及AI時代,將接續推動AI及數位人才培育計畫,導入AI工具強化科技領域AI素養,配合教師職前培訓,以輔助教師有效教學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一)強化數位學習軟硬體資源
1.優化中小學網路環境
完成一般教室均有無線網路設備(AP),並提升國民中小學連外網路頻寬達300M至1Gbps,以及擴充地方政府教育網路中心頻寬達40Gbps至80Gbps;另持續監控頻寬使用情形,提供數位學習所需優質穩定網路服務。
2.充實數位內容
補助地方政府與學校採購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可由公告的3,631項產品選購。開發多元的數位內容,提供影片1萬5,460支、電子書5.61萬本、互動及遊戲式等教材1,395款予師生使用。
3.運用生成式AI輔助教學與自主學習
「因材網」開發多方對話情境設計、學科內容及教學法之「學科領域」及「通用型」2種AI學習夥伴,免費提供全國中小學校使用,114年累計448萬1,054人次使用;「英語線上學習平臺(酷英平臺)」運用AI技術開發英語學習資源,提供國小至大專學生免費使用,包含發音評測專區、AI英語聊天機器人、AI寫作工具等,協助學生提升英語口說與寫作能力,114年平臺AI學習資源累計達35萬673人次使用。
4.研發新一代AI學習系統
115年將導入開放式教材架構,廣納各單位開發之數位教材,擴充數位內容來源與多樣性,並應用AI提供不同角色之教學與學習,讓教師更便利地實施適性教學、學生更容易進行個人化學習,校長能即時掌握教學數據進行決策,家長則能瞭解學習歷程陪伴學生學習。
(二)提供教師教學輔導與支持
1.推動入校入班(手把手)陪伴服務
培訓領航教師依潛力學校的需求,提供數位學習平臺、數位工具及學校載具運用於教學之模式,減輕教師備課負擔,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截至114年12月累積787校次參加。
2.提升教師數位教學知能
建構中小學在職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機制,全國中小學教師已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基礎課程;另鼓勵持續參與「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專題導向(PBL)」、「數位教學指引」、「各領域/科目、議題」、「生成式AI融入教學」等進階課程,提升運用數位學習平臺進行差異化教學知能,至114年業累積5.6萬人次教師參與進階課程,未來將強化培養AI融入教學知能。
3.推廣數位教學指引
114年1月發布教師、校長及家長三份數位教學與學習指引更新版,納入國際最新文獻「真假資訊的辨識能力」相關內涵,引導家長與學生正確認識AI的功能與限制,避免過度依賴。截至114年12月培訓「數位教學指引講師」231人,參與增能培力工作坊教師2,697人;參與「校長數位學習領導增能工作坊」校長1,056人;採公私協力,補助家長團體辦理「數位學習政策宣講」,培訓家長講師20人,辦理宣講活動38場,參與家長2,400人次。
4.強化科技領域AI素養
115年起將推動科技領域AI素養強化計畫,編制科技領域AI素養課程內容教學與學習應用參考說明,進行國小三年級至高中三年級科技領域AI素養課程教材教案開發、辦理科技領域教師AI素養增能培訓,徵選中心學校進行課程教材實驗,滾動修正課程與補充教材。
(三)建置教育大數據平臺協力教育治理
1.建置教育部學習載具管理系統(MOE-MDM)
中小學學習載具均導入載具管理系統,可執行大範圍軟體部署、派送與更新,並即時查詢載具使用情形,提升管理效能。
2.建構與維護教育大數據資料庫
已介接本部、地方政府及民間共30個平臺資料,推動數據分析與資料釋出,作為教育政策制定與治理依據、學校教學與學生個人化學習培養自主學習力。業運用本方案執行成果及教育大數據分析資料進行相關研究,於國內外研討會、期刊發布或接受21篇研究結果;未來將善用AI協助數據分析,以提升資料探勘與解讀效率,促進地方政府之數據應用。
3.培養教育人員資料素養
115年起規劃資料素養增能培訓,強化教育人員與地方行政團隊在資料數據判讀、分析與應用上的能力,提升以數據支持教學與行政決策之專業知能,並確保教育數位應用兼顧效能與責任。
(四)辦理AI相關課程、競賽活動及發展學生AI應用手冊
1.推廣高級中等學校新興科技教育
自114學年度起,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組成新興科技教育聯盟,共計22所中心學校及123所合作學校辦理,以新興科技教育發展為主題,共同開發並推廣新興科技課程、教師研習及學習活動,以落實新興科技教育之推廣。
2.開設高中AI多元選修課程
自113學年度起與大學合作,開設高級中等學校AI多元選修課程,由高中與大學教師合作,透過直播教學、程式實作、線上批改等方式,提供城鄉學生均等的AI學習機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計38校次參與,包含普高22校次、技高12校次、綜高4校次;課程引導學生運用、理解並應用AI基礎概念,開拓學生AI及程式語言之視野及興趣,並引發學生以AI運用到各領域學習之動機。
3.推動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延伸數位學習
以偏鄉優先,持續鼓勵學校推動自帶載具(BYOD)及帶載具回家學習(THSD),培養學生的數位學習能力與習慣,以及培養其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問題解決及創意思考等能力,截至114年累計189校855班參與。學生課後使用「因材網」的時間普遍高於校內使用時間,參與THSD方案的學生於此期間平均課後學習累計時數達3.5小時,遠高於未參與者的1.5小時。
4.辦理國中小AI競賽活動
113年辦理教師培訓及提供教材資源,規劃以積木式程式工具、遊戲破關與競賽方式,引發學生學習興趣,提升AI素養,並於114年辦理「總統盃AI素養爭霸賽」,計552隊1,104名學生參加地方政府選拔賽、150隊299名選手參加全國賽。
5.發布生成式AI之學生應用手冊及注意事項
114年12月19日發布國小生「我和AI一起學」,以及國高中生「駕馭AI,洞察未來:數位公民的必修課」2本中小學生成式AI學習應用手冊,建立中小學生正確使用生成式AI之觀念,提升AI素養並強化自我保護意識。115年2月12日修正發布「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2.1」,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瞭解「生成式人工智慧」安全、合規與負責任的工具使用素養及倫理原則,並在教師或家長的指導與同意下,遵守各工具適齡與帳號申請規範。
6.應用AI導入輔助數位學伴
115年起推動「AI Di+實驗方案」,透過人工智慧(AI)加成數位學伴計畫(Digital Companions)模式,以師培生作為「大學伴」,運用視訊並使用AI工具輔助教學備課,為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學生打造數位學習平臺輔助自主學習環境,以及AI工具輔助課後學習,提升偏遠地區學生數位學習之興趣及自主學習能力,以及師培生AI工具教學應用能力。
(五)促進師資生數位教學能力與AI應用知能
1.推動AIPACK計畫
推動「職前與在職教師AIPACK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計畫」,分為6大學科領域(國語文、自然、數學、英語、藝術及特殊教育)進行,截至114年已成立37所研究基地中小學,共同發展課程及評量,共計15個地方政府參與。
2.教學檢測試題納入AI知能
自113年起辦理「師資生數位教學能力檢測」,以評定及提升各師資生數位教學能力,至114年12月底止已輔導師資生6,333人次參與,約85%達基礎級以上;另因應新世代科技發展,自114年起檢測題庫持續擴充AI議題與倫理相關試題。
3.推動「智慧教育師資培育聯盟」
為深化及制度化智慧教育師培模式,114至115年委請師培大學辦理「智慧教育師資培育聯盟前導計畫」,並規劃納入115至118年「AI人才方舟計畫」項下之子計畫六「智慧教育師培聯盟」計畫推動內容,將成立師資類科推動辦公室、推動數位與AI輔助的師資培育課程改革、建構教學實踐與示範場域、推動智慧教育師資培育相關研究。
二、創新AI及科技人才培育
因應國家科技發展與產業需求,鏈結產學資源建立AI多元教學模式,強化各領域人才之數位創新與跨域合作能力,培育智慧國家數位時代所需之人才。
(一)透過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引導學校推動跨領域學習
1.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112年至116年),引導學校因應人工智慧、智慧製造、物聯網、大數據、金融科技等科技趨勢,培養學生具備量化分析、運算思維與軟體創作統合能力,並成為具解決問題與創新決策及判斷之人才。
2.將「資訊科技/Coding人才培育(網路經濟)/電子商務/數位教學素養」納入主冊計畫重要政策推動事項,針對非資通訊系所學生,透過資訊通識或資訊共同科目、跨院系所整合等方式,開設融入數位科技之跨領域微學程,妥善規劃修課地圖,漸次引導學生培養以數位科技解決領域專業問題的核心能力,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計有15萬7,228名非資通訊系所學生修讀數位科技跨域學程,占學士班總人數21.1%。
(二)推動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跨域人才培育
1.配合行政院臺灣AI行動計畫2.0,引導14所大學校院電資學院與非資電學院共同規劃AI技術及應用跨域課程,對應產業或應用領域且有主題連貫性,以強化課程與實務之鏈結。114年共計開設96門系列課程,修課學生計有3,865人次。
2.鏈結產學資源,舉辦人工智慧專業領域競賽(AI CUP),並鼓勵學生跨域組隊參加,提升運用AI解決問題之實踐力及培養團隊合作精神。114年春季賽以「桌球智慧球拍」、「醫病語音敏感個人資料辨識」、「心臟肌肉影像分割」、「主動脈瓣物件偵測」為競賽主題;另持續與玉山銀行合辦人工智慧公開挑戰賽,共辦理5場競賽,計有2,737隊、4,607人次參賽。
(三)深化資通訊產業創新人才培育
因應我國晶片設計、下世代通訊及軟硬體系統與應用等產業優勢及競爭力發展需求,推動晶片與系統設計、B5G/6G及資訊軟體核心技術等人才培育,透過發展及推廣前瞻技術課程模組、跨域專題實作等模式,培養學生前瞻技術知能及系統整合應用能力,以促進產業發展與教學銜接。114年開授約280門課程,修課人數逾1萬1,600人次;另辦理積體電路電腦輔助設計軟體製作(CAD)智慧晶片系統應用創新專題實作、行動通訊實務、智慧創新暨跨域整合創作等競賽,參與學生逾3,500人次。
(四)推動重點產業跨域科技人才培育
聚焦產業數位及永續雙軸轉型趨勢,擇定工程製造、生技農業等國家重點產業領域,推動智慧製造、精準健康、多元農業、高齡科技、永續能源、新工程、動物實驗替代科技等人才培育,成立跨校教學聯盟,整合跨校教學資源,114年共計開授約1,100門相關專業、跨領域及創新實作課程(課群、微學程),修課人數逾5萬2,000人次,引進業界師資,建構產學共育教學機制,形塑人才培育社群,促進跨校成果推廣與分享。另辦理永續能源創意實作、智慧製造大數據分析競賽,參與學生近3,000人次。
(五)推動人文社科跨領域教育
推動素養導向高教創新、數位人文及產業實務創新鏈結等人社跨域計畫,扎根人文厚度,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問題解決及運用量化及科技工具提升職能競爭力,114年共計補助大學校院51校,開設跨領域及議題導向式實作教學課程逾1,000門,修課學生逾4萬人次;辦理教師專業成長共學研習與跨校成果分享等活動326場,約8,400人次參與。
三、強化各級學校資安防護措施
為強化臺灣學術網路資通安全防護能量,整合各級學校之情資交流、資安事件處理與通報、網路防護偵測及弱點掃描,建構教育體系資安聯防架構;透過資安專章推動大專校院資安強化措施,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成立資安輔導團,提供資訊資源之支援與協助。
(一)擴大培育資安實務人才
1.為厚實資安課程教學資源及提升全國大專校院跨領域資安應用教學量能,建構以實務為導向之資安教學環境,優化並推廣「個資保護之資安防護技術與管理」、「工業物聯網資安威脅檢測與防護」等跨領域資安實務示範課程,以強化資安防護能量,114年計5,038修課人次。
2.深化亞洲資安教育的合作與交流,與日本、韓國、印度及蒙古等國合作辦理亞洲資安競賽「Asian Cyber Security Challenge(ACSC)2025」(線上),並由參加ACSC2025中表現優秀的成員薦選組成亞洲隊參加國際資安競賽「International Cybersecurity Challenge(ICC)2025」,獲得第2名。
(二)持續深化國立大專校院全校性資安強化作為
1.第二期高等教育深耕計畫(112年至116年)資安強化專章114核定補助138校,持續協助學校完備資通安全管理系統。
2.透過教育體系資安職能訓練,增加學校資通安全管理量能,114年辦理12場資安職能訓練課程,課程包含資通安全概論、網路架構與部署安全、資安稽核實務等,共計培訓272人。
3.對47間國立大專校院辦理實地稽核及技術檢測,114年總計辦理19間大專校院實地稽核,為協助大專校院進行安全防護,114年度共辦理10場技術檢測,持續管考各校檢測後之改善情形。
4.針對大專校院校園網站安全,於114年5月至12月辦理教育體系攻防演練,演練對象共計56間,包含47所國立大專校院,並擴大辦理8間私立大專校院,協助辦理核心資通系統滲透測試,檢視學校系統潛在安全弱點,以降低校園資訊安全風險。
(三)持續辦理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資通安全輔導
1.114年遴聘25名國立學校教職員擔任校園資通安全業務管理輔導團,協助實施校園資通安全維護計畫,114年辦理66場次實地稽核及2場次專案稽核,並召開48場地區資安研討會議與研習課程,共483人次出席。
2.114年辦理校園資通安全業務專責(職)人員知能研習計153校162人參與、輔導團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計16人參與,以提升校園資通安全管理人員之能力。
3.115年規劃辦理50所學校入校資安諮詢輔導服務,協助學校資安業務事宜及提供相關改善建議。
(四)持續辦理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訊資源向上集中
1.持續協助160校DNS、學校網頁及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並定時監控資源、資安防禦及防護措施,以節省學校維運成本。
2.114年辦理學校網頁弱點掃描計343次、系統弱點掃描計170次、個資掃描改善計362次諮詢,以及公版網頁、資安防護等綜合輔導共2,857次諮詢。
3.114年辦理DNS、學校網頁及電子郵件維運人員增能研習2場次計159人參與,以及新任業務教育訓練50人參與。
陸、開拓文化與視野的語言教育
一、厚植多元平權的本土語言教育
為傳承我國語言文化多樣性,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本部跨部會合作辦理「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並積極規劃及執行國家語言師資培育與聘用、課程學習與教材資源、終身學習資源及使用環境等教育措施,以落實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營造友善之學習環境。
(一)共同辦理「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年至115年)
為達「國家語言發展法」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行政院111年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由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本部共同執行辦理該方案,包含加強語料保存、標準化書寫系統、辦理語言認證、加強推廣活動、營造友善環境(含媒體傳播)、語言教學及輔助資源,本部積極辦理涉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之教育業務,以落實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營造友善的學習環境。
(二)持續辦理本土語文多元師培及豐富本土語言學習環境
1.辦理本土語言多元師培
本部以多元管道培育具本土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師資,包含職前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至114年已累計培育達2,639人、取得教師證書人數達1,163人。
2.豐富本土語言學習環境
(1)鼓勵學校結合在地特色、學生需求及社區資源,營造校園學習情境,引導學校推動本土語言沉浸式教學計畫,教師及學生能自然的運用本土語言進行學習活動,鼓勵學生運用本土語言表達自己及與同儕互動;114學年度計158所國民中小學及398所幼兒園推動本土語文沉浸式教學計畫,其中臺灣台語計121校、398園次;閩東語3校及原住民族語34校參與。
(2)另透過引進本土藝師或文藝活動及利用暑假期間辦理夏日樂學計畫,以跨校招生、混齡教學等方式鼓勵學生參與,豐富學生學習本土語文的經驗及興趣,達到語言復振及文化傳承的目的;114學年度計核定1,371所國民中小學辦理夏日樂學計畫,計有3萬5,762名學生參與,其中352校推動本土語文活動課程,提供9,483名學生參與。
(三)充實本土語言學習資源及終身學習使用環境
1.辦理本土語言數位化相關工作
持續維護及運作《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及《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並持續編修撰寫新詞及檢校原有內容,供民眾查詢使用;另辦理「臺灣台語語料庫建置計畫」,並持續進行臺灣台語與臺灣客語學科術語編譯工作,建置學科術語對譯查詢網站。為了支持本土語言研究及保存臺灣台語語料,現階段已累積蒐集完成文字語料4,010萬字,口語語料4,900小時;截至114年12月底「教育部本土語言資源網」累計達1,455萬人次使用。
2.辦理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
自99年首次辦理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101年首次分A、B、C三卷進行測驗;112年首次1年辦理2次考試,並試辦電腦化測驗;113年正式辦理1場A卷電腦化測驗,114年則持續辦理,並預計115年三卷均採電腦化考試。本部將持續優化試務工作、擴充題庫,並辦理人才培訓研習課程,讓國人透過學習臺灣語言,共同傳承與推廣臺灣本土語言。
3.數位化營造本土語言終身學習使用環境
(1)辦理「臺灣台語語料庫建置計畫」,建置並精進語音處理AI工具,現有工具功能分3大類:第1類,將臺灣台語或多語混合的語音輸出文字稿;第2類,將臺灣台語(漢字或拼音)與華語文稿相互對譯;第3類,華語及臺灣台語間相互進行口語對譯,有助於教學、研究或生活應用。
(2)為方便各界繕打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文字,本部開發「臺灣台語輸入法」及「臺灣客語拼音輸入法」,提供Windows及Mac兩種版本。其中臺灣客語部分包括臺灣客語六腔(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南四縣)內容。為配合臺灣客語拼音教學及推廣,建置「臺灣客語拼音學習網」供各界使用。
(3)建置臺灣台語輸入法APP,透過導入語音辨識功能,使民眾能快速將語音轉化為文字,提升使用本土語言溝通的意願,亦利不諳本土語言文字書寫之民眾,方便快速查找所需資訊。
4.營造本土語言教育友善環境
自97年至114年累計239人,獲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本部補助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理本土語教育文化與生活資訊廣播節目,114年規劃24個節目(包括臺灣台語13個、臺灣客語5個、臺灣原住民族語言6個),廣播頻道播出後於教育電臺官網Channel+永久典藏音檔,並剪輯精華於教育電臺官網Channel+新增策展5節目,包括「佇厝講台語」30集、「暢樂客語屋,WOW!」30集、「阿政先講臺灣」30集、「生趣个老古人言」27集及「輕鬆學族語─鄒族語」13集,114年策展集次共計130集,營造國家語言友善環境,讓母語自然融入民眾日常生活。本部補助部屬社教機構營造國家語言友善環境,鼓勵各館所辦理本土語文各項推廣活動,114年共計辦理550場次,以提升國民對各語言之使用意識及落實生活化使用。
二、營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生活化環境
(一)推動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
「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係指教師按照學生的英語程度,最大程度的在英語課用英語進行教學及與學生互動,讓學生在課堂上有更多機會學習及使用到英語。經調查,114年高中以下學校英語課採全英語教學之實施班級數比率,國小達35%、國中達40%、高中學術群達52%、高中專業群科達21%,將持續鼓勵學校於英語課採全英語授課。
(二)雙語生活化計畫
為使師生能自然而然的在校園中提升英語聽說能力,自114學年度起整合既有雙語計畫,推出雙語生活化計畫,學校可依各校條件及校本特色規劃相關措施,安排多元、有趣的課程或活動,增加學生運用英語的頻率,包含營造全校師生共學之雙語學習氛圍、提供學生固定且持續的多元學習機會、推動雙語多元體驗活動及結合學校周邊資源,增加學生運用雙語之機會等,114學年度計補助1,320校辦理。
(三)試辦偏鄉雙語創新學校
為落實消弭城鄉差距、實現教育平權之理念,於114學年度擇3所偏鄉學校整合轉型為寄宿型學校,協助其發展具特色的雙語課程與教學發展,提供固定且持續的雙語多元學習機會、學生多元學習活動、人力支持,以及改善學生住宿品質,期透過學校結合在地資源與人文風情,協助學校打造全日制的多元學習環境。
(四)科學園區周邊學校試辦雙語部
因應科學園區周邊產業聚集、外籍人才移入及人口成長所帶來的子女就學需求,推動「科學園區周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試辦計畫」,藉由建立國中小雙語部示範機制,累積課程設計與行政經驗,促進在地與國際學生的雙向文化交流。114學年度由高雄市政府於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設立試辦雙語部,已招收7年級1班21名;高雄市楠梓區油廠國民小學試辦雙語部,已招收國小5年級1班21名。
(五)擴增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
持續擴增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深化學生雙語學習環境,透過外籍英語文教師與校內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及共同備課,外籍英語文教師亦提供學校教師英語授課的諮詢服務,提升學校雙語教學能量,增進學生雙語能力,以利銜接高教階段EMI課程。至114學年度,已累計補助314校次辦理。
(六)擴增雙語人力
開設職前雙語教學課程及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已累計培育1萬1,669名師資生及教師修讀,提供在職教師增能課程及選送領域/科目教師、英語教師赴海外短期進修;另為營造校園英語溝通環境,活化本國教師教學知能,持續透過外加員額方式,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與本國教師共同備課及協同教學,114學年度已招募1,069名全時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七)辦理學伴計畫
為激發學生學習英語之興趣及增進多元文化瞭解,辦理國際學伴計畫,招募本國及外國籍大學生以視訊方式陪伴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114年計招募681名大學伴、151所國中小約3,881名小學伴參與;另持續辦理偏遠地區國小英語遠距教學學伴計畫,招募具良好英語能力之大學生,以遠距教學方式陪伴偏遠地區與非山非市國小學生學習英語,114年計招募580名大學伴、約2,792名小學伴參與。
(八)擴充英語線上學習平臺資源與功能
持續優化Cool English英語線上學習平臺功能,開發「寫作評估」及「AI寫作偵錯」等工具,提供學生英語寫作內容評估及整體建議,並擴大服務對象至大專校院學生,讓學習更為全面,114年使用人次已逾383萬人;另已完成「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英語自主檢測系統」,透過網路科技結合人工智慧開發出免費的線上檢測系統,提供國小至大專校院學生,只需有網路及平板、筆記型或桌上型電腦即可測驗,並獲得即時回饋,截至114年使用人次已逾7萬人。
(九)奠定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學生職場英語基礎
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學生的英語能力,使技職雙語教育向下扎根,持續引導學校推動職場英語課程,成立專業群科與英語文教師協作團隊,研發情境式職場英語文教材教案,目前技術型高中15群科皆有發展職場英語文教案及示例,提供教師於校訂課程教學時運用。
柒、串聯全球脈動的國際教育
一、擴大招收國際生來臺就學及留臺就業
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持續擴大招收國際生來臺就學,依產業需求鼓勵大專校院開設相關專班,並補助學校精進國際生輔導就業機制,培育我國產業所需人才。
(一)強化Study in Taiwan宣傳及提供僑外生就學獎學金
1.111至113學年在臺就學的境外生總人數自10萬6,067人成長至12萬3,188人,來臺就學人數最多之前3名國家為越南、印尼、馬來西亞。將持續補助新南向國家教育組、各大學營運之臺灣教育中心及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臺灣高等教育展、海外招生宣導活動及提供留學臺灣諮詢服務,打造留學臺灣優質品牌。
2.為吸引優秀僑外生來臺就學,114學年度新南向培英專案獎學金及臺灣獎學金分別核配100個及450個名額,吸引新南向國家大學講師及全球優秀青年來臺攻讀學位。另設置各項僑生獎助學金,114學年度優秀(菁英)僑生獎學金共56名學生獲獎;114學年分別核配780個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及4,000個清寒僑生助學金名額,協助僑生安心就學。
(二)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
114學年度第1學期專班開設90班、3,149人。為確保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益,106學年度至113學年度,專班校內課程實地查核作業共查核43校、1,667班;107學年度至113學年度,專班校外實習實地訪視作業共訪視32校、1,139班、2,998家(次)廠商。106至113學年度,共有56校開設專班,共培育2萬9,345名新南向國家青年。截至目前共有8屆6,128名畢業生,其中4,692名就業,平均就業率達77%。就業情形分別為留臺就業4,019名(66%)及返回母國就業673名(11%);在臺升學520名(8%);其他(如留臺覓職或返回母國就學)916名(15%)。
(三)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
113學年度共計核定38校、197班(STEM領域161班、金融領域20班、半導體領域16班)、3,571人、261家合作企業,經校方與企業資格審核後,計錄取583人。114學年度秋季班共核定52校、168班(STEM領域124班、金融領域11班、半導體領域32班、其他領域1班)、2,597人、113家合作企業,經校方與企業資格審核後,計錄取514人。學生於就學期間領取政府及企業獎助,畢業後具留臺就業義務,提供產業所需人才。
(四)國際生就學輔導及留臺就業輔導專業化
1.自108年起設立全國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諮詢服務多元管道,建置諮詢4語專線(中、英、越及印尼文)與線上意見信箱,使境外生能充分表達意見並即時有效處理,督導學校善盡照顧學生之責。另為強化大專校院輔導人員職能,主動關懷並瞭解境外生在臺就學期間問題,每年辦理4場大專校院境外生輔導人員服務素養培訓課程及4場中央相關機關聯合僑外生分區訪視活動,強化在臺僑外生生活與學習輔導體系。
2.自113年起推動「國際生就業輔導專業化計畫」,114學年度補助89所大專校院執行國際生專責輔導就業人員、與企業共同規劃課程、建立學習與升學及就業SOP、落實留臺升學及就業追蹤等4大策略,協助各校建立校內國際生職涯諮詢及就業輔導機制。本部並辦理產學座談會、企業參訪、專責人員培訓課程等活動,提供產學界面對面交流平臺,提升國際生職涯輔導效能及國際生留臺就業率,補充我國勞動市場短缺人力。
二、推動國際人才交流
為促進我國與國外頂尖大學研究、課程和教師交流等多元合作,本部整合大學之資源和專業知識,透過聯盟深化雙邊夥伴關係,從而推動國際人才流動和交流。
(一)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
補助國立臺灣大學等12所學校組成「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University Academic Alliance in Taiwan,UAAT),聚焦半導體、生醫、工程、太空科技、人工智慧與永續發展等關鍵領域,並與美國、歐洲、日本等國家大學系統及聯盟合作,推動包含大型研究計畫、碩博士生交換、移地研究、雙聯學位、產學合作計畫、短期修課、學術活動及研討會、語言交換等,期藉由國際學術合作,發展科技經濟所需之先進技術及因應國家未來經濟發展之人才需求,達到人才交流及循環目的。113年度已補助與美國伊利大學系統合作案計21件、德州農工系統合作案計3件、捷克大學聯盟合作案計2件、日本九州沖繩開放大學聯盟合作案計5件,總補助經費達1.36億元。
(二)大學共組招生國家隊,設立海外招生前進基地
依產業需求與配對大學校系,組成「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與企業共同推動海外招生,以「招生國家隊」的團隊模式,擴大海外招能量能。配合臺灣產業海外布局與人才需求,於目前學校招生較穩定、簽有國際合作項目、具有良好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基礎、生源潛力巨大的越南、印尼與菲律賓,優先設置海外基地(含據點),114年新增泰國海外基地。基地提供華語先修、國際合作交流、新型專班招生與人才延攬的功能。海外基地於印尼(雅加達、泗水、峇里島、萬隆)、越南(河內、胡志明、順化、峴港、芹苴)、菲律賓(馬尼拉、宿霧、怡朗、巴丹)與泰國(曼谷、清邁與孔敬)辦理超過250場教育展與入校說明會,並協助夥伴學校與當地學校簽署合作協議、統籌招生與宣傳活動之策劃與執行,目前已與當地大學162校簽署合作協議,穩定未來生源;另開設華語先修課程,提供有意來臺就讀新型專班學生修讀,合計3,441人修課(實體與線上);辦理8場次華語教師培訓,培訓236位華語教師(包含助教),陸續於海外基地開設實體及線上華語課程。華語先修課程有助於國際生具備有華語基礎後,再來臺就讀學位學程;國際合作則結合企業能量,共同推動師生交換、產學合作有關的共同研究計畫與華語教育等,促進延攬國際優秀人才與人才交流循環。
三、深化全球華語教育合作與連結
自115年起推動「華語教育2030計畫」強化對外推廣我國華語教育,以「建立國家教學品牌」、「擴大全球華語教育連結」為目標,藉由「政府間合作」及「校對校合作」,擴展臺灣華語文教育全球布局,並深化全球華語教育合作與連結。推動重點如下:
(一)拓展華語文推動組織機制
打造「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作為我國推動華語教育之專業單位,將整合國內華語教研資源,透過連結國內外華語教育專業人員建立專業及權威性,並建立與國外連結之華語教育合作網絡,統一對外行銷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教育。
(二)完善華語文教材與測驗體系
基於我國民主自由、多元包容的價值,輔以靈活彈性的華語教育優勢,研發系統性華語教材、課程及華語文能力測驗,為全球華語學習者提供優質學習資源。
(三)優化華語教師培訓及支持系統
以培育具國際競爭力之華語教學人員為目標,建立兼顧語言專業、國際語言能力指標、跨文化素養之華語教師支持與培訓體系,推動臺灣華語師資成為我國文化外交重要推手,拓展臺灣國際能見度與連結。
(四)擴大推動海外華語教育
透過教育體系深耕,提供外國學校及學生我國華語教育資源,鼓勵外國學生來臺研習華語,深化其對我國文化認同,建立長期外交網絡與友臺人才社群,擴展國際連結及影響力。
(五)精進華語數位教學與學習
結合我國華語教學研究成果及科技發展優勢,訓練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教學語言模型,並建立跨國界華語學習平臺,藉由提供品質及量能兼具的數位華語學習資源,協助提升全球使用者華語教學與學習效能,領導全球華語數位教學發展。
(六)提升大專校院華語教學品質及量能
為厚植我國大專校院華語教學能量,將提供各校資源打造優質華語學習環境,並針對既有之具境外招生資格華語中心進行訪視及評鑑,持續提升教學品質,期使大專校院成為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助力。
四、優化兩岸教育交流管理平臺及推動中國識讀教育
持續推動「對等互惠」與「健康有序」之兩岸教育交流,透過強化兩岸教育交流管理機制,優化「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及推廣「識讀中國」教育,加強學生對兩岸關係及中國現況之正確認識。
(一)優化「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並加強宣導
各校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以及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均應至平臺登錄;本部已多次藉由通函及相關會議提醒,兩岸學術與教育交流應遵循兩岸條例等法規及政策,提醒學校加強內部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不應有政治目的及政治性內容或有損我方尊嚴,且不宜轉發及參與大陸地區單方面提供落地招待之教育交流活動。
(二)深化中國識讀教育
會同陸委會推動各級學校辦理中國大陸識讀課程或活動,透過3個區域中心(國立中山大學、東海大學及東吳大學)分別於北中南區辦理國高中師生活動,如校園講座、教師增能、學生營隊與競賽活動,以及推動大學或科技大學通識中心辦理多元教學活動、國際學術研討會、專題論壇、專家座談、參訪與競賽等活動。另持續辦理媒體素養教師增能研習或研發相關教材,以加強學生對兩岸關係、中國現況及赴陸風險的正確認知。
捌、營造友善堅韌的校園環境
一、優化學生身心支持網絡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推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相關計畫,以打造健康、安心、平等與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
(一)完善校園三級輔導機制
1.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學校及主管機關應增置專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114學年度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共置4,697專任輔導教師,本部及各地方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655人。
2.訂有「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專業輔導人員要點」充實校園專業輔導人力,並設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置有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商與個案管理,以掌握個案需求與危機程度。115年計核定補助138校、488名專任及兼任輔導人員鐘點費。
3.賡續推動「學美.耕心大專校院輔導諮商空間改造計畫」
為協助大專校院打造符合諮商輔導情境與兼具美感之工作環境,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媒合8所大專校院與設計團隊,進行輔諮空間優化及改造,以期提升校園輔導諮商整體流程與品質。
(二)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與生命教育
1.持續推動「校園學生自傷三級預防工作計畫」,針對主要成因及高關懷族群,從落實課程與教學、各類人員培力增能、強化專業支持系統、社會宣導與推廣及研究發展五面向,以及督導學校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及加強建物防墜安全檢查。
2.辦理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自殺防治增能研習,透過實務經驗交流與工作坊,強化學校自殺防治工作之效益。
3.持續推動「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透過政策發展、師資培育、課程教育、社會實踐、研究發展等5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三)推動學生身心健康促進方案
1.推動「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於114年8月8日召開社會情緒學習協作機制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各級學校校長代表、民間團體等共同會商,期促進校園的情緒健康。115年起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社會情緒學習與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計補助135校;另114學年度補助114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心理健康輔導方案。
2.為協助大專校院推動「身心調適假」,函發「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114學年度第1學期計有135校設置;高級中等學校自113學年度起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及「身心調適假說明與常見問題」。
(四)友善校園人權環境營造
1.執行「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以「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及「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三大面向,逐步落實國際人權公約。
2.114年度各策略項目均如期達成,在教育環境面,透過核定性別友善廁所、落實服儀督導機制,並結合青少年諮詢會與培力活動,保障學生表意權與公共參與能力。在教學工具面,研發數位教材教案,並利用多元學習方式,將人權價值融入課程。在教育人員素養面,定期辦理增能研習,並針對定議題培訓強化教育人員知能,將人權價值落實在各級學校中。
(五)充實國中學務人力方案
1.推動「114學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計畫」,依學校規模、社區環境及師生需求等,提供地方政府以校為單位,擇一申請「增置學務人力」或「設置副組長」之彈性方案,以解決學校需求。
2.透過編列經費等方式,協助地方政府強化學校之學務輔導及校園安全人力。另已函詢各地方政府執行情形並蒐集建議及需協助事項,將邀集各地方政府檢討精進本方案相關措施,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
二、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積極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一)函發「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參考指標」
本部依據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2.0政策目標,發展「大專校校院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參考指標」,內容包括三大向度: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多元性別差異與教育,並於114年7月21日發布,供各大專校院據以參考本指標辦理開課或檢核目前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辦理情形。
(二)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
114年舉辦「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短影音暨海報繪畫比賽」,徵集到334件創意作品,並於8月22日頒獎表揚優秀學生作品。另本部籌組「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案諮詢會議,於114年召開3次專案會議。聚焦於六大工作領域:訂定工作計畫、舉辦主題宣導活動、建立及發布相關資訊與資源平臺、編製宣導文宣品或教材、進行人員培訓課程或建立培訓機制,以及收集業界案例(包括相關法規及因應措施),透過統整各部會的行政資源,全面推動防治教育宣導工作。
(三)設置四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114年度賡續委託設置四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以協助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強化校際連結,提升相關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114年度四區中心辦理事項,包括召開各分區相關會議計16場次,及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議題增能活動計19場次。
(四)辦理大專校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辦理情形書面審查
114年度賡續辦理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業務辦理情形書面審查工作,受審學校計38校。書審項目為「行政組織與運作」、「學習環境資源與教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及「校園文化環境與社區推展」,經審查計32校通過,6校待改進。審查列為「待改進學校」者,除要求學校研提檢討報告外,並透過四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協助其改善困境;另對於審查績優學校,將辦理分享觀摩活動,俾供各校學習與仿效。
(五)積極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空間
辦理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業務辦理情形書面審查,納入「檢視並改善硬體設施以提升校園安全」、「規劃維護人身安全與避免性別歧視的措施」等指標。另依「大專校院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協助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將「每幢建物設置一處以上性別友善廁所」,納入114年公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的衡量指標。研編「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宿舍建置參考手冊」,納入文獻回顧、各國學校性別友善宿舍設計及管理(含政策及措施)、臺灣各大學宿舍現況分析,並訪視20所大專校院,以蒐集相關經驗及意見。114年9月及11月於北區及中南區舉辦「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友善空間研討會」,研討完善性別友善空間(含友善宿舍)之策略及措施,強化校園空間之性別友善性。
三、結合跨部會資源以堅韌校園安全防護網
114年9月12日辦理「四防齊心 校園安心」之校園安全宣導記者會活動,邀集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警政署、交通部、大專校院資源中心及地方政府暨聯絡處等單位,共同響應及維護校園安全。
(一)強化校園識詐教育,提升學生防詐意識
依據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騙策略行動綱領2.0」,本部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校園「識詐」宣導,聚焦假投資、假交友、假網拍等常見詐騙樣態,結合警政及金融教育資源,辦理大專校院入校宣導,並於114年9月配合「友善校園週」,推動校園安全巡迴宣講。114年部層級宣導計132場、觸及1萬3,378人次;校層級累計1萬1,801場、觸及176萬9,473人次。另辦理防詐種子師資培訓與研習,強化學校內部宣導量能。
(二)深化反霸凌處理機制
結合友善校園週宣導反霸凌專線1953及生對生事件調和制度,落實各級學校校園霸凌防制整體計畫,建立校園霸凌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強化事件處理機制,截至114年12月止,計培訓1,604名人才庫人員,提供各界運用。
(三)積極推展反毒宣導活動
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3期(114年至117年)相關行動方案,強化校園防毒意識及識毒知能,並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至國小高年級)入班反毒宣導,114年已完成5萬7,002班之反毒宣導。
四、建構特殊教育支持體系提升無障礙校園環境
(一)推動融合教育及相關配套
訂定114至117年「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融合教育中程計畫」,採系統性、整全性推動融合教育。在健全法制與支持系統方面,研議相關教育法規納入推動融合教育規定,委託學術單位研擬「個別化教育計畫參考指引」,將特殊教育評鑑指標納入融合教育,並推動融合教育基地學校;在充實特教人力資源方面,致力降低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生師比,逐年提高合格特教教師聘用比例,辦理融合教育相關增能研習,研發融合教育課程教材教案;在強化專業支持服務方面,增加特殊教育助理人力並提升其專業知能,強化行政教學人員融合教育培訓,並建置健全的中央與地方輔導團及資源中心;在營造共融環境方面,全面盤點並補助校園改善無障礙設施設備,建構基礎友善空間,精進資源班之設施設備與學習情境,提供高品質的特教教學場域,進一步建置共融式遊戲場,提供多元共融遊戲體驗;在保障身障學生表意及申訴權方面,致力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參與重要會議與活動之權利,透過教學教材及課程模組,提升其表達能力與自我決策權,並提供申訴宣導之易讀版本。
(二)加強軟體支持落實對高教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輔導
考量身心障礙學生因其生理或心理特質,所產生的特殊學習需求,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責、專任之輔導人員,以落實對學生的個別化支持計畫(ISP),並提供多元化的協助。透過辦理學生輔導活動,關注學生的身心發展,並補助學校引進校外專業資源,規劃實施職涯輔導方案,協助學生為未來的生涯轉銜做準備。114年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所需之工作經費計143校。
(三)加速改善大專校院硬體設施打造無障礙校園
積極協助大專校院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114年度核定99件改善申請案;本部與專業團隊合作,持續到各校進行現場勘查,以「全棟整體改善」為原則,檢視建築物與校園動線的改善需求,期望為學生提供安全且易於到達的學習與活動空間。
(四)逐年調降特殊教育班生師比
將生師比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為全國一致之規定;另訂有「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合理生師比計畫」,納入一般性補助考核項目,優先督導地方政府改善生師比較高的學校,目標於117學年度達成法定生師比。提供獎勵金支持地方政府達成生師比目標且增聘正式特教教師,114學年度補助20個地方政府增置341名教師。
(五)持續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支持及無障礙校園環境
114年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原則」,補助地方政府所屬學校582校,國立及私立學校120校,循序推動校園無障礙設施優化。另為協助地方政府強化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114年補助142校,以整體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六)完善特教助理人員人力及提升服務量能
依行政院核定之「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品質計畫」,除已於114年10月17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增訂月薪制學生助理人員之進用機制,以及時薪制學生助理人員久任晉薪機制,增加月薪制學生助理員共1,600名,明訂助理人員應完成職前36小時及時薪制、月薪制助理人員每年分別完成9小時及24小時在職訓練,並編製「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參考手冊」及規劃製作特教助理人員20門數位增能課程,以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七)落實保障身障學生表意權及申訴權
委請學術單位編製「權利發聲:促進身心障礙學生自主參與和表達之課程發展與實踐實施計畫」課程教學模組,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提升會議參與及表達能力。另編訂「身心障礙學生申訴與支持服務機制易讀版」,並製作易讀版「有聲書」及「手語影片」,上載「教育部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臺」及「教育部國教署學生事務資訊網」,並請學校及各主管教育機關採取多元管道宣導及辦理研習,使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皆能瞭解申訴管道及機制。
玖、探索無界的終身學習
一、完善社區終身學習網絡
為拓展民眾終身學習機會及管道,提高終身學習意願,並提升國人媒體素養教育知能,本部訂頒「學習社會白皮書」及「數位時代媒體素養教育白皮書」,積極辦理多項促進終身學習措施,如推動終身學習票券試辦計畫,期打造全民樂學之風氣及環境,邁向「全民愛學習的臺灣─學習型臺灣」。
(一)強化全民終身學習體系
110年發布學習社會白皮書,以打造學習型臺灣為願景,115年發布「第2期終身學習中程發展計畫」(115至118年),以6大實施途徑及17個行動方案為基礎,計39項執行策略與方法,以穩健推動終身教育。114年推動終身學習票券試辦計畫,透過電子票券形式發放2萬2,000張「終身學習券」與3,300張「5館通行票」,提供國人依其自身需求至社區大學、樂齡大學或部屬社教館所體驗優質學習,進而培養終身學習習慣及行動。其次,114年補助7個地方政府辦理學習型城市計畫,並通過基隆市政府為學習型城市認證,協助地方政府發展特色,拓展多元學習管道,回應在地民眾多元終身學習需求。
(二)打造全齡終身學習資源
為因應數位化學習趨勢,建置「終身學習資源平臺」,以成為全國性終身學習入口網為目標,提升資源可得性及可近用性,並導入智慧搜尋及互動功能,建構具互動性及專屬性之學習環境,實現「學習不分年齡,知識不設邊界」之願景。
(三)支持社區大學穩健發展
為穩健社區大學發展、發揮公共參與角色,並引領地方政府及社區大學落實社區大學發展條例,本部114年補助89所社區大學、獎勵85所社區大學及21個地方政府推動社區大學業務,並定期召開全國社區大學發展會議及促進社區大學發展研商平臺會議;此外,為支持地方政府及社區大學聚焦推廣年度重大政策/議題,自106年起補助辦理社區大學促進公共參與特色議題計畫,114年度共補助16個地方政府共72件計畫。
(四)深化數位時代媒體教育,建構國人數位媒體素養基礎
在數位科技快速發展與社群媒體高度滲透下,假訊息擴散、不當短影音影響及網路個資外洩等風險,衝擊國人判斷力與社會信任,媒體素養成為數位時代重要的核心能力。為回應相關挑戰,本部發布「數位時代媒體素養教育白皮書」與「數位時代媒體素養教育中程計畫」(112年至115年),聚焦辨識假訊息、正確使用短影音與強化個資安全,以建構國人數位媒體素養。
二、精進高齡教育整合機制
為建構完善之高齡者學習支持體系,本部整合樂齡學習跨領域政策資源,透過與大專校院合作,引導高等教育專業能量投入高齡教育,發展多元且具層次之學習模式;同時培力高齡教育相關人員之專業素養,結合社區實務經驗,發展具延續性之課程內容與教學資源,並拓展推動管道,將學習服務深入地方基層,促進高齡者參與社會、持續增能與回饋社會,逐步落實終身學習理念於在地生活場域。
(一)高齡教育中程發展計畫規劃情形
本部業於114年發布「第3期高齡教育中程發展計畫」,推動期程自114年至117年,計畫重點包含高齡科技素養、推動年齡平權教育、鼓勵發展代間學習方案及退休準備教育等,藉由「擴充高齡學習管道」、「強化高齡專業人力」、「強化高齡科技素養」、「前瞻後期人生準備」、「推動年齡平權教育」及「創造世代融合契機」等6項執行策略,建構具前瞻性之高齡學習發展方向,促進後續人生全面發展。未來,除配合行政院「高齡社會白皮書」、「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外,並將結合勞動部、衛福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之高齡資源,以及結合博物館、圖書館、基金會、產業等相關資源,跨領域持續精進高齡教育政策。
(二)透過多元模式擴展高齡學習參與
透過制度化與自主參與等多元學習途徑,擴大高齡學習服務內涵。114年補助371所樂齡學習中心,學習服務延伸至3,118個村里,輔導1,048個樂齡學習社團運作;114年累計辦理11萬1,984場次,計288萬9,748人次參與,實施時數合計22萬6,520小時。另於114年補助83所樂齡大學,促進高齡者進入高等教育場域,與大學生共同參與學習;支持242個自主學習團體,將高齡教育服務推展至偏遠地區、都市邊緣及各類社區場域。
(三)強化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專業素養
本部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相關訓練,以提升其專業素養,包含:樂齡專案管理師、樂齡講師、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等,通過之人員納入「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供外界運用,截至114年12月,已累計培訓3,829人取得專業人員認證。
(四)打造高齡者數位知能學習體驗示範場域並提升數位素養能力
本部執行「樂齡終身學習數位優化與創新計畫」科技計畫,就數位發展部109年「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類報告」中列屬2級至4級之鄉鎮市區,擇選具備核心經營團隊及潛力之地方政府,作為「樂齡學習數位示範體驗場域」,優化其空間作為數位科技示範場域,提供數位科技課程、專人諮詢及辦理推廣活動等服務,以提供貼合在地樂齡者與生活相關且實用之數位基本知能,113年至114年於10個地方政府成立樂齡數位學習示範體驗場域,並完成5套樂齡數位學習系列課程模組,截至114年12月計3萬8,455人次參與課程、活動及諮詢。
(五)推動30+大學試辦計畫
為回應中高齡族群持續進修及技能精進之需求,本部自114學年度起試辦第三人生大學計畫,遴選38所大學校院參與推動。各校結合自身教學與研究優勢,設計多元跨域課程,鎖定55歲以上民眾提供學分學程專班,並以專班單獨招生及外加名額方式辦理;課程實施得採實體或線上形式,提供彈性修業機制,藉以擴展學習參與管道並提升其投入職場之能力。114學年度審核通過38校之103個學分學程、123班,經統計各校招生成果,共有27校58班53個學分學程成班,報名人數1,598人,錄取人數1,204人。自115年起調整計畫名稱為「30+大學試辦計畫」,擴大試辦學校門檻改採申請制,參與對象適用年齡擴及至年滿30歲以上民眾,以期活化成人人力資源,回應成人教育的迫切需求。
三、鏈結整合家庭教育服務資源
本部持續偕同中央、地方及民間等單位,推動「家庭教育法」及「第3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積極提升服務人力及專業、增進民眾家庭教育知能、整合服務資源及網絡、綿密社會安全網絡,強化家庭教育預防功能,以因應家庭結構與家庭教育需求的變遷。
(一)推動「第3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111年至115年)
本計畫以「強化家庭教育體系之整合運作及人員培力,提升家庭教育及服務之專業發展」、「整合資源普及家庭教育與服務,提升家庭教育推展之質量」、「連結家庭教育與服務支持系統,尊重多元、符應不同型態家庭需求」及「前瞻社會變遷及科技發展趨勢,研發家庭教育推展策略」等4項策略主軸,結合11個中央部會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41項執行策略,以期強化家庭功能,支持其家庭成員面對現代社會之各種挑戰。另自114年10月委託「第四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116年至120年)研究計畫,俾規劃下一階段之工作策略。
(二)擴大家庭教育實施管道
補助地方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114年7月底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計9,040場次;「教育部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鼓勵地方政府及本部主管教育基金會,連結在地企業,共同推展家庭教育,114年共計補助6個地方政府及1間教育基金會,累計70家以上企業參與。
(三)聯繫整合家庭教育支持網絡
提供「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電話支持與陪伴之諮詢服務,至114年計服務1萬0,919人次;另提供經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者相關家庭教育資訊、課程或活動方案,至114年已連結或轉介計818案。
(四)穩定家庭教育專業人力
114年補助地方政府進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與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63人、行政助理22人,各地方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均達成專業人力占比一半以上規定;另建置「家庭教育專業人員人才資料庫」,截至114年累計3,887人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
(五)充實家庭教育教材資源
運用資通訊科技、新媒體及數位學習,114年委請空大研發完成共33個學習資源;另114年完成《我和我的家人》代間教育教材共30單元之研發,並將研發完成之學習資源置於本部家庭教育資源網供民眾閱覽及下載使用。
四、打造創新智慧服務終身學習場域
持續推進各項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計畫,配合淨零轉型及數位轉型政策,運用智慧科技與創新設施設備,建構跨域加值服務網絡,優化服務品質,並規劃聯合行銷及各類推廣活動,提供民眾多元優質的終身學習場域。
(一)賡續推動社教館所各項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計畫
本部爭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計畫─「落實科技共融、實踐永續幸福社會─國立社教機構科技創新服務計畫」(114年至117年),促進10間社教機構以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為核心並導入智慧科技應用,以及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Big Maker全國公共圖書館科技運用與創新實驗環境建置及服務精進計畫」(114年至117年),強化民眾科技數位知能並創造學習環境。持續推動「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暨聯合典藏中心建設計畫」(107年至115年)、「建構合作共享的公共圖書館系統中長程個案計畫」(108年至115年),完善圖書館設施建置與空間應用,擴大民眾使用效益。
(二)推動國立社教機構及文化機構「Muse大玩家」寒暑假系列活動
本部於每年寒暑假期間,結合所屬館所、國立故宮博物院及文化部所屬文化機構,共同推動「MUSE大玩家」系列活動,透過主題式策劃與整合行銷,引導民眾走入館所、深化學習體驗。114年暑假以「MUSE大玩家─Team MUSE」為主軸,共辦理約7,000場次活動,累計參與人數達60萬以上。
(三)舉辦「2025第六屆臺灣科學節」
臺灣科學節係由本部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共同主辦,透過創新、多元、寓教於樂的方式推動科普教育,激發全民對科學的熱情與探索精神,提升全民科學素養與永續發展理念。114年以「啟發心智,賦能未來(Science Empowering Futures)」為主題,結合本部5大科學類國立社教機構及25所科普基地資源,辦理科學展演、工作坊、論壇及市集等多元活動,共計舉辦1,726場次,約有44萬8,000人次參與。
(四)建構國立社教機構淨零轉型典範場域
為符應「2050淨零排放」國家政策趨勢及型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以分年達到既有建築物更新為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目標,推動「國立社教機構淨零轉型節能計畫」,已完成9所國立社教機構既有建築能效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推動4年期節能設施設備改善計畫,營造社教機構成為淨零轉型的典範場域,114年度已完成核定9館所30項子計畫。
五、深化新住民教育支持體系,促進多元學習與國際移動力
隨著新住民人口逐年攀升,本部推動多項支持措施,持續深化語言教育、終身學習、輔導資源與國際交流,協助新住民及其子女穩健融入,發揮潛能,落實教育平權與多元文化發展目標。
(一)推動新住民教育揚才政策,回應多元學習需求
國內新住民人口穩定成長,截至114年12月底已逾61萬人,爰本部依「教育部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113年至116年)」,推動多項教育支持措施,以強化新住民及其子女在語言、學習、升學與文化等面向之適應與發展,促進教育機會平等與社會融合。
(二)整合語言教育與終身學習資源,擴大支持效益
114年補助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之新住民專班共267班,並補助地方政府40所新住民學習中心,規劃終身學習課程,鼓勵家庭共同參與學習。同時,補助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幸福在臺灣」新住民廣播節目,114年製播6個節目計573集。完成新住民7國語文數位教材共126冊、成人識字與雙語教材修訂版6冊,並刊載於本部出版品網站。另研編7國語言繪本30本,以及中英、中越、中印3國雙語婚姻教育動畫教材共30單元,落實語言教育與文化傳承。
(三)完善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與支持體系
為整合新住民子女相關資源,整併「跨國銜轉學生之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2.0」,並優化行政作業流程,如各地方政府及學校有需師資協助,亦可至該網站之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老師人才庫查詢。自105年度起,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辦培訓資格班,截至114年12月底累計培訓4,461新住民語語文教學支援老師,以及協助新住民子女學生申請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另外,資訊網設有新住民子女跨國銜轉學生返臺填報功能,提供學校協助新住民子女學生申請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截至114年底,協助679名新住民子女學生學習華語。
(四)深化新住民語文課程推動,強化多元語言學習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實體班共1,597校,開設9,922班,計1萬9,346人選修;另補助284校辦理遠距直播課程238班,參與學生799人;補助辦理語文樂學活動103校、124班(含親子共學11班、語文學習38班及寒暑假營隊75班),參與之家長計231人,協助之學生共2,482人;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第二外語課程91校、163班,計3,559人次選習;補助大專校院113學年度開設161班東南亞語言課程。
(五)培育國際移動力,強化就業與職涯發展連結
推動「新住民子女國際移動力發展計畫」,114年辦理國際職場體驗活動,安排36名新住民子女及4名教師赴國內臺廠企業實地見習,並赴越南胡志明市參與職場交流,協助學生提早探索職涯方向,以及補助職業技能精進方案5件、國際交流方案12件(含校際互訪及視訊交流),培養跨文化與職場實務能力。
拾、多元綻放的原民教育
一、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5年─119年)」,擘劃重要發展方向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規定,延續前一期計畫以「建立完整體系,深耕民族意識,培育族群人才,尊重多元共榮」為方針,由本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於114年12月訂定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5年─119年)」(以下稱發展計畫),包含7項推動策略、48項具體措施及16項主要績效指標,計畫執行期程自115年1月起至119年12月止,期達成「持續完善教育政策族群自主權」、「建構多元進路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深化民族教育及全民原教政策」、「優化升學就學保障及人才培育機制」、「促進師資培育多元化符應原住民族教育發展需求」等5項目標。
二、精進原住民族實驗教育,深化文化課程內涵
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建立符合原住民族需求之教育模式。
(一)精進原住民族實驗教育
114學年度計12個地方政府45校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16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且臺中市、屏東縣、臺東縣、宜蘭縣於國民教育階段均有學校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將持續視各地方政府之教育規劃,積極協助落實升學銜接;另亦將與原民會共同引導各校提升實施成效,促進語言與文化學習延伸。
(二)深化文化課程內涵
依據學校及現場教職員工生之需求,輔導學校發展具族群文化特色之課程內容,積極協助各校(班)邀請部落耆老及熟悉傳統之文化人員入校協作、精進課程文化內容,並每年定期舉辦原住民族實驗教育成果展,促進校際交流及對話,彼此分享教學經驗及文化傳承,共同提升課程、教學質量與學習效果。
三、培育族群所需人才,厚植族群競爭力
培育族群社會發展所需各類專業人才,並全方位促進原住民族青年之職涯發展與國際視野。
(一)辦理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營
結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核心素養,透過部落踏查、領導知能培養及專題實作等課程,培養認識民族文化、具民族認同、社會關懷、多元文化及國際理解之原住民學生。114學年度辦理2場次初階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營,提供有系統的課程培訓,參與學生計121人。
(二)保障升學權益及推動公費留學
1.配合原民會提出115學年度人才培育類別建議,鼓勵各校開設原住民專班,115學年度核定大專校院原住民專班22校、36專班,並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單獨招生、分發入學及原住民專班等管道,提供1萬1,398名外加名額。
2.114年公費留學考試計錄取14名原住民學生,攻讀之學門包含語言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少數族群教育、戲劇、原住民族文化、博物館行政與管理、性別研究、社會工作、能源經濟、工業設計及公共衛生(含疫情管控),115年續提供原住民公費留學名額20名。
(三)推動職涯輔導及拓展國際參與
1.與原民會合作辦理「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114年補助20校建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資中心)與職涯輔導單位合作機制,服務原住民學生1萬4,902人次,以及合作推動「U-start原漾計畫」,114年第1階段核定公告補助11組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團隊,第2階段入選5組績優團隊。
2.「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開放曾參與原民會「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計畫」、「國際原住民族青年論壇」課程的原住民族青年加入,114年共遴選1名;另補助24名原住民族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除團隊補助額度外,每名加額補助1萬元;「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114年獎助48名原住民族青年參與,並提供每人核定補助金額之3%為額外獎勵金。
3.114年辦理「全國大專校院原住民族青年領袖出國交流計畫」,由東區暨專科區區域原資中心(國立臺東大學及國立東華大學),透過2階段甄選及培訓,帶領15位原住民學生至紐西蘭參加「世界原住民族教育研討會」,培力原住民學生扎根傳統、接軌全球。
四、落實支持措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持續提升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及大專校院原資中心量能,並落實各項支持措施。
(一)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推動原住民族教育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規定,與原民會共同補助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經費,並鼓勵中心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科技發展,配合教育現場需求,與教師共同發展民族教育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持續研發、推廣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方法;另以辦理講座或教學活動開發等方式,加深加廣全體師生對原住民族文化之認識。
2.督導地方政府依發展計畫,訂定原住民族教育方案,並透過相關備查程序,強化對各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之協助。
(二)健全大專校院原資中心支持網絡
1.大專校院設置原資中心,並指定專責人員,提供原住民學生生活、課業與就業及生涯發展輔導,以及民族教育課程及活動等支持服務,114學年度全國139所大專校院已全數設置完成。
2.自114年起,依原住民學生人數擴充原資中心專任人力,114年較前一年增加補助專任人力98人;另擇優補助9校推動全校型整合方案,建立典範以擴散效益。
3.透過4區8校區域原資中心,提供諮詢及資源分享,114年持續辦理相關交流、考評及增能活動,並推動區域夥伴學校教職員原住民族文化及學生輔導知能之增能,以及透過績優學校及人員表揚機制,激勵各校持續精進。
(三)補助原住民學生就學費用
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計2,638人,補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住宿及伙食費計2萬2,118人;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113學年度計3萬8,698人次。
五、營造文化學習場域,致力族語傳承
提升原住民學生的文化認同及語言能力,並完備符合原住民族需求的文化及語言學習空間。
(一)營造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環境
為打造原住民族文化學習場域,以回應學校民族教育之需求,鼓勵各校設計具文化特色之課程,並結合部落工班及資源,使學習空間融入族群文化特色,提升學生參與動機,進而深化文化認同並傳承民族知識。場域規劃原則涵蓋與部落協作共創環境、保存族群歷史記憶、推廣民族知識與族語運用等方向,114年核定22校辦理。
(二)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修習原住民族語言
本部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將本土語文課程納入部定必修課程,並依據學生選習需求開設課程。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課程共開設1萬9,888班,共計5萬3,279位學生修習原住民族語,其中為滿足學生學習需求,提供直播共學備援機制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114學年度共開設4,046班,計5,900位學生修習。
(三)強化族語生活應用及推動維基數位典藏
以提升民族語言意識、族語與族語文字生活應用及資源連結為核心目標,透過情境營造與資源整合,提升族語在當代生活中的使用頻率與能見度,115年辦理營造族語文教育學習環境計畫及族語書寫活動,藉此吸納民間創意並轉化為實務推廣;另持續補助5種具正式版本之族語維基百科團隊,強化語料蒐集與條目優化,藉由數位平臺確保族語在現代化環境中的存續與活躍度。
六、攜手地方政府及學校,擴充教學現場所需師資
透過公費專班培育、務實調整國小族語師資資格及公費生畢業條件等措施,創新師資培育制度,並持續聘用族語專職老師。
(一)辦理原住民公費專班及調整畢業條件
1.114-117學年度增辦原住民國小師資培育公費專班試辦計畫,由國立屏東大學採集中式專班培育,於畢業學分內納入國小包班知能、族語及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並分發至該族語專長需求學校任教;114、115學年度經地方政府提報專班公費生名額計37名、40名,併計其他提報原住民公費生名額計95名、93名。
2.配合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變革,114年完成公費生畢業門檻之調整,原住民公費生於畢業前取得中高級任一合格證書(「聽力及口說」、「閱讀及寫作」及「聽力、口說、閱讀、寫作」3種證書類型),即視同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1條第3項規定之畢業門檻條件。
(二)務實調整國小族語師資資格
於114年完成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將國小族語師資資格之族語能力認證由高級調整為中高級,以利擴充教學現場所需族語師資。
(三)培育具備民族教育知能之師資
本部持續推動「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專門課程」,內容涵蓋「文化脈絡、部落實踐、教學設計、族語能力」4大模組,最低修習12學分,並結合公費制度,補助原住民族師資培育學分班及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截至114年度累計核定培育學校計9校16族,取得教師證書加註「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資格者,累計66人。
(四)穩定族語教學專業人力
1.配合軍公教調薪政策,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將專職族語老師薪資基準提升3%。
2.持續補助地方政府依需要聘任專職族語老師,114學年度補助17個地方政府及268名專職族語老師。
拾壹、追夢翱翔的自信青年
一、完備青年專法及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
為推動青年發展,維護青年權益及尊嚴,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享有幸福生活,增進青年參與及履行健全民主社會公民之責任,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發展,行政院於114年5月1日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並函送大院審查,大院於114年8月14日進行逐條審查。114年12月26日經大院院會三讀通過,總統於115年1月21日公布「青年基本法」,確立我國青年政策之基本方針。
另為落實總統「國家希望工程」,擬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以整合就學、就業、創業、居住、公共參與等政策為架構,蒐集國內、外相關青年政策及文獻,邀請青年及跨部會參與,114年已進行專家學者及青年諮詢會議,並辦理分區實體公民對話座談會及線上意見徵集,廣泛蒐集意見,刻正進行初稿撰擬及審議,以形成具體結論,續擘劃支持青年發展的整體藍圖與執行方案。
二、規劃與執行「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
為鼓勵青年開拓國際視野,本部114年起推動「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以拓展國際鏈結交流、青年帶動百工百業創新成長、引領青年多元創意行動為推動重點。針對15-30歲青年,分為「築夢工場組」及「海外翱翔組」(含年度旗艦計畫)。
(一)築夢工場組鼓勵青年自主提案
1.鼓勵青年自主提案,以拓展國際鏈結交流、青年帶動百工百業創新成長、引領青年多元創意行動等為主題,規劃2週至1年的企劃書,由本部提供孵化輔導資源及機制,育成輔導青年赴海外圓夢行動,每案最高補助200萬元。
2.第1梯次296人報名,錄取94人;第2梯次534人報名,錄取96人。
(二)海外翱翔組提供國外見習圓夢機會
1.由各部會與民間組織合作,分成國際組織、基金會、智庫見習、新創團隊及職能培力、青年地方創生及社區機構、青年行動及服務、專業職能培訓等10大主題類別,每案最高補助150萬元,見習期間2週至6個月。
2.聚焦全球重要議題,114年以「環境永續」為主題,呼應政府淨零碳排的目標,由本部與環境部積極開發各國際環境永續組織的交流與蹲點機會。
3.第1梯次共計提供85案610名圓夢機會供青年申請,4,184人次報名,錄取610名;第2梯次共計提供124案666名圓夢機會供青年申請,3,863人次報名,錄取663名。
(三)辦理計畫說明會、校園說明會及偏鄉工作坊
1.為利青年知悉及了解圓夢計畫的推動重點、計畫類別及申請方式,本部於東區、北區、南區及中區辦理計畫說明會4場次,共計1,527人次參與。
2.結合大專校院、高中職學校及地方政府辦理校園說明會,共計105校(單位)、3,394人次參與;另辦理偏鄉高中生工作坊,共計24校、332名師生參加。
(四)建置圓夢諮詢室與提案申請說明線上影片
1.為協助及輔導青年規劃圓夢行動方案及提升申請計畫意願,本部建置圓夢諮詢室,青年透過預約機制獲取相關協助與輔導。
2.錄製提案申請說明線上影片,以利青年熟悉提案申請方式及掌握計畫書撰寫要點,勇於提案申請前往海外圓夢。
(五)推出「圓夢助力方案」強化弱勢青年參與
1.旨在縮減青年在國際接軌上的資源落差,特別針對經濟弱勢、偏鄉及原住民族青年,提供前期培力課程、提案輔導與國際溝通訓練,協助其具備申請及執行海外圓夢計畫的能力。
2.115年預計提供300名出國機會,以15至未滿18歲或為高中職在學生為對象,並具備以下資格:(1)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境遇身分學生者。(2)不具備低收、中低收資格但家庭有特殊狀況(如單親、家庭突遭變故、第一代大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具備原住民族身分且需幫助者……等),需由導師、校長、認輔機構推薦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3)現就讀教育部核定偏遠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名單者。
3.115年度第一梯次於114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受理報名,並於115年2月中旬公告錄取名單,後續辦理相關獎勵金撥付與青年海外圓夢事宜。
三、擴展青年多元職涯
以促進青年職涯多元發展為核心,建構多樣化的職涯探索和職場體驗機會,並透過推動創新創業計畫,激發臺灣青年勇敢就業與創業的夢想;另持續召開「全國青年事務首長會議」,整合地方政府青年事務單位,深化青年發展政策推動成效。
(一)與大專校院合作,強化青年學生職涯發展
辦理「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結合學校特色及青年需求進行多樣化職涯輔導方案,114年核定補助61校、81案、20萬9,340人次參與;另辦理「大專校院職涯輔導種子教師培訓」7場,以精進教師職涯輔導專業知能,總計培訓332名教師。
(二)開展多元職場體驗管道,擴大青年未來職涯可能性
幫助在學青年及早規劃職涯、積累職場經驗,順利銜接職場,並促進校園職場體驗文化,結合公、私及第三部門推行多項職場體驗計畫,包括「大專生公部門見習」、「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經濟自立青年工讀」、「青年創業家見習」及「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見習類)」等職場體驗計畫,114年共計媒合3,713名青年體驗職場,並偕同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等辦理聯合宣傳記者會及職涯博覽會,計1萬1,302人次參與,擴大多元職場體驗之可能性。
(三)培力青年創新創業人才
「U-start創新創業計畫」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第一桶金,並設有創業門診、實地訪視服務、創業社群連結及成果展現,提升青年創業知能及實戰能力,進而帶動校園創新創業氛圍。114年核定補助88個創業團隊、第二階段入選33組績優團隊,並媒合91名青年至U-start新創公司見習;「智慧鐵人創意競賽」啟發高中生創造力及多元跨域整合能力,並訓練其耐力及資源運用,計373隊2,929人參加;「大專女學生領導力培訓營」鼓勵學員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激發女性潛能,並增進自我實踐、領導的決策力及影響力,計3場、270人參加,以及配合臺灣女孩日辦理交流分享會。114年共計5,760人參與創新創業相關活動。
(四)辦理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
1.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自我探索,透過職場體驗、學習及國際體驗,累積多元經驗,協助其能清楚自己的未來目標,並建置諮詢管道及輔導追蹤,持續關懷。自106年至114年「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媒合人數計1萬0,444名、「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參與人數計234名。114年為方案最後一屆報名,將持續執行至方案內所有青年完成計畫及就學配套為止(預估至119年止)。
2.方案自115年起轉型為「青年生涯領航計畫」,聚焦青年自主生涯探索體驗,常態性推動,期提供青年更多元、更符合階段性生涯需求的選擇與資源。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1)由青年自行研提2年之體驗學習企劃,參與計畫期間可規劃單一或結合數種體驗學習類型(包含職場體驗、志願服務、壯遊探索、達人見習、創業見習、社區見習或其他符合體驗學習精神之內容),回歸青年需求。
(2)提供獎勵金補助(包含實踐獎金、職場歷練獎金、專業認證獎金,最高可領取28.5萬元),鼓勵青年積極參與體驗學習並落實企劃執行。
(3)以特殊選才(外加名額)及彈性選系為就學配套,促進適性升學,維持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年限措施,並放寬進修規定。
(4)每年彙整本計畫之暫緩徵兵處理名冊,函請內政部轉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暫緩徵兵及延期返國處理。
(5)輔導及檢核機制:遴聘輔導委員每月關懷青年、每3個月進行雙週誌檢核,以確保計畫順利推進,並提供適當的引導與回饋,以及評估青年是否需額外提供輔導或諮商服務。
四、協助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生涯定向及適性轉銜
為強化國中畢業後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的支持與輔導,整合教育、勞政、社政及法政等多元資源,協助國中畢業後未升學未就業之青少年探索生涯方向,順利銜接就學或就業;114年累計關懷輔導青少年達2,346人。
(一)資源整合,落實在地推動「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
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結合地方教育局(處)、社政單位及民間團體資源,透過生涯探索課程、輔導會談與工作體驗,協助國中畢業後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朝適性就學或就業方向前進。
(二)強化溝通支援平臺網絡,提升計畫服務效能
為強化地方政府輔導人員專業能力與合作效能,定期召開全國聯繫會議及工作輔導會議,邀集各地方政府與相關單位,協調推動策略及資源整合方式,114年辦理2場輔導員培訓課程,增進地方政府輔導員知能;另辦理地方政府外部輔導措施單次諮詢服務6場次,由專家學者及實務輔導員共同參與,針對各地方政府推動現況及問題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五、擴展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完善支持與培力機制
為積極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培育參與公共事務之青年人才,並提供青年公共事務參與機會,將持續結合公部門、大專校院、民間組織及青年團隊等網絡,建立校園內外青年交流與對話機制,培力青年關注公共議題及公共參與知能,並持續鼓勵青年投入志願服務及地方創生。
(一)建立青年志工服務資源支持網絡
為培力並鼓勵青年投入志願服務,透過全國12家青年志工中心,持續完善青年志願服務資源整合平臺,引動青年發掘在地真實需求,並運用所學及專長以實際行動關懷社區,擴大發揮青年影響力。另為建立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學習典範,推動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志獎),除表揚服務成果外,亦安排青年志工前往國內、外參訪交流,期開拓青年志工服務視野,更促進其分享多元創意服務內涵。114年捲動7萬3,663人次投入參與志願服務,展現青年志工服務量能。
(二)強化跨域整合之地方創生青年人才培育體系與平臺
114年持續推動「青年社區參與行動2.0 Changemaker計畫」,支持50組青年團隊在地行動,並於11月辦理成果競賽及成果展。另招募長期在地深耕之民間組織成立青聚點,114年擴大成立42組,已開設300堂在地課程、4,075人次參加、培訓214名蹲點實作學員。115年將賡續推動,至少支持40組青年團隊及40-45組青聚點,並持續配合行政院「地方創生」政策,深化跨域、協作機制及建立線上線下整合之培訓體系。
(三)建置在地青年公共參與平臺,深化中央與地方青諮組織連結
目前全國22個地方政府皆已設置青年諮詢組織,114年與高雄市政府青年局共同辦理「全國青年諮詢組織交流會」,115年則將與新北市政府青年局合作,邀集全國青年委員與地方政府代表一同交流,深化青年諮詢組織橫向與縱向連結,建立中央與地方綿密網絡。114年新辦「推動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深化計畫」,計協助13個地方政府建立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治理、實驗與交流管道,全年提供逾1萬5,000人次在地青年參與地方公共事務。
(四)擴大學生校務參與,落實學生自治校園深耕
全國大專校院皆已成立學生會,持續以雙軌併進方式(學生會業務人員及學生會幹部),並透過學生會成果展、業務聯繫會議及幹部傳承營培力等健全學生會運作;另擴大補助學生會籌辦與學生權益及校園公共議題相關活動,增強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能力,以及藉由經費補助協助學生會運作之基本需求,提供學生會相對資源,並提供自治諮詢服務,協助各校學生會及學生會業務單位,於學生自治組織會務推動或輔導/協助過程中,釐清疑義並給予相關建議;此外,將「提升學生代表校務參與」、「提升學生會財務支持」納入公私立大專校院補助款指標,如有違反大學法法定義務者(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列為行政缺失,以提高全國大專校院落實及重視學生自治。另將就大學法各界關注議題(含學生會定位、學生校務參與、學生自治事項、辦公空間獨立使用等),持續與各界溝通。
六、鼓勵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
鼓勵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以及從事海外志工服務,體驗臺灣在地文化,透過壯遊體驗探索自我及成長。
(一)厚植青年參與國際交流能力
1.為提升青年國際參與能力及行動執行力,辦理「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鼓勵青年自組團隊、自選國家,以社會創新方式自主行動,媒合業師輔導,聯結國際組織經驗,在地執行永續行動方案。114年共培訓793人次,遴選27隊119人參與。
2.為拓展青年事務國際交流及合作,規劃辦理「全球青年趨勢論壇」,以「永續新動力:青年×綠領×行動」為主軸議題,子議題包含「青年永續行動」、「綠色經濟暨綠領人才」等帶動青年討論。論壇業於115年1月3日至4日辦理,總計21國(含臺灣)、236位國內外青年出席。
3.為鼓勵青年以國際組織蹲點研習、參與或舉辦國際會議活動等方式,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辦理「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114年補助30案、557人次。
(二)鼓勵青年投入海外志工服務
1.推動「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114年計補助113個團隊、1,192人赴20國進行海外志願服務,並辦理行前培訓,計127人參訓。
2.為精進青年團隊服務方案、提升海外服務知能,辦理青年海外志工培訓工作坊,以促進各團隊交流合作,計65人參訓。另為鼓勵青年團隊精進服務質量及團隊運作,並鼓勵彼此分享海外志工服務經驗,辦理「114年青年海外和平志工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共225人參加。
3.114年6月總統接見79位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代表暨授旗,勉勵114年暑期將前往海外服務之青年志工。
4.辦理「大專校院國際永續及社會創新人才培育計畫」,補助大專校院開設國際永續或社會創新相關課程,並協助學生赴國外參訪相關國際組織汲取經驗,回國以相關主題提案參與本部青年署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徵選。114年核定補助中國醫藥大學、淡江大學等11校師生139人赴法國、紐西蘭等國家進行參訪。
(三)促進青年壯遊探索在地關懷
1.114年結合非營利組織與大專校院資源,於全國設置86個青年壯遊點,鼓勵壯遊點與學校合作推動戶外教育,讓青年體驗臺灣在地生活及文化,共辦理1,004梯次活動、2萬5,012人次參與。
2.辦理「青年壯遊臺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鼓勵青年認識鄉土、行遍臺灣。114年計96組團隊、331名青年參與。
各項教育政策的制定與落實,有賴各級學校、地方政府共同協助,才能齊心達成各項教育目標。未來本部將持續與社會各界關心教育事務者積極對話、尋求共識,以共同促進教育的創新與發展,企盼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繼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面資料:
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1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及「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1案,本總處奉邀列席,深感榮幸。謹就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有關大院部分委員提案對於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除現行規定補發其停聘期間全數本薪(年功薪),考量教師之待遇係由本薪(年功薪)、加給及獎金組成,擬於教師法第25條增訂補發學術研究加給或各項加給及年終獎金,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3條規定,加給分為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揆其立法理由,係參考公務人員俸給法第5條規定,及考量教師教學工作與學術研究特性,定明教師加給之種類及範圍,故教師待遇之加給性質,係屬教師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與學術研究而給與,屬工作性給與,其性質與公務人員加給相同。
復查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規定略以,依法停職人員復職,補發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係考量公務人員之本(年功)俸為身分性給與,加給為工作性給與,各項加給之發給,係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具有工作事實為前提。
據上,以教師各項加給與公務人員加給之性質同屬工作性給與,基於公教人員待遇制度衡平,就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相關待遇制度規劃,公教人員宜為一致性之考量。審酌本案事涉主管機關教育部權責,本總處尊重該部意見及大院決議。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謝謝!
銓敘部書面資料:
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以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25條及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召集人、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本部就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林宜瑾等18人、委員張雅琳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林倩綺等22人、委員柯志恩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9人、委員葛如鈞等18人、委員葉元之等18人、委員羅智強等19人、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以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25條及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說明如下:
茲以公、教人員停、復職(聘)及補俸(薪)之制度有別,前述委員提出教師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以及台灣民眾黨黨團研提教師法第25條及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教師法第25條修正條文就教師停聘期間應如何發給薪俸,以及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關係者,應如何補發薪俸及恢復相關權益,本部尊重教師待遇事項之相關主管機關意見與大院審議權責。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法務部書面資料:
審查大院黨團、委員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4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審查大院黨團、委員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4案,謹代表法務部列席。茲提出書面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本次會議審查審查(一)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葛如鈞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徐巧芯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4案。
貳、大院黨團、委員分別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之內容,修正重點係增訂於教師停聘事由消滅後,補發加給、獎金及休假權益等,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本部所屬矯正學校將配合教育部之制度設計及相關配套措施辦理。
參、有委員提案之立法說明提及應參酌民法第487條規定,惟按民法第487條本文:「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乃僱用人怠於領受受僱人所服勞務,與受僱人無故不為服務不同,故無論受僱人已否服畢,應以已為服務論,均應有請求報酬之權。其係以勞工已為勞務提出,而遭雇主拒絕受理或不能受領為前提(本條立法理由、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508號民事判決參照),與旨揭草案所規範之情況似有不同,此部分立法說明請再予斟酌。
肆、大院黨團及各委員提案教師待遇制度之調整,係期透過法制調整保障教師權益,屬教育政策整體規劃事項,事涉主管機關之專業判斷與政策衡量,及大院之職權與決定。本部尊重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及大院審議結果。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教師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請問是否須交黨團協商?(不用)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伍召集委員麗華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