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4月8日(星期三)9時至14時2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月琴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
(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淑芬等22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
(一)委員許智傑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
【專題報告及法律案綜合詢答,法律案僅詢答】
答詢官員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健三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陳國軒
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顏為緒
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專業總管理師黃美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顏家瑞
農業部農糧署組長洪宏毅
內政部國土署總工程司曾正宗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專門委員廖益群
主席:現在開會。
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劉主任秘書厚連: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4月1日(星期三)9時至14時52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月琴 陳菁徽 邱慧洳 邱鎮軍 王育敏 劉建國 廖偉翔 蘇清泉 黃秀芳 盧縣一 涂權吉 林淑芬 陳 瑩 王正旭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洪孟楷 葉元之 林楚茵 林倩綺 王鴻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徐欣瑩 王美惠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
勞動部 |
部長 |
洪申翰 |
|
|
常務次長 |
陳明仁 |
|
勞動力發展署 |
署長 |
黃齡玉 |
|
|
副署長 |
陳世昌 |
|
勞動基金運用局 |
局長 |
蘇郁卿 |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署長 |
林毓堂 |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所長 |
王厚誠 |
|
勞動關係司 |
司長 |
王厚偉 |
|
|
副司長 |
謝青雲 |
|
勞動保險司 |
司長 |
陳美女 |
|
勞動福祉退休司 |
司長 |
黃維琛 |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司長 |
黃琦雅 |
|
|
副司長 |
王金蓉 |
|
衛生福利部 |
政務次長 |
呂建德 |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副司長 |
陳青梅 |
|
心理健康司 |
副司長 |
鄭淑心 |
|
長期照顧司 |
簡任技正 |
白姍綺 |
|
社會及家庭署 |
副署長 |
張美美 |
|
國民健康署 |
簡任技正 |
劉巧菁 |
|
|
研究員 |
麥揚竣 |
|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 |
處長 |
羅赫踛 Helu Chiu |
|
行政院 |
副秘書長 |
李國興 |
|
人事處 |
處長 |
陳焜元 |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李美惠 |
|
銓敘部法規司 |
專門委員 |
蕭麗蓉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安衛防護處 |
處長 |
蔡獻緯 |
|
|
科長 |
洪沂珊 |
|
法務部法制司 |
檢察官 |
楊石宇 |
主 席:盧召集委員縣一
主任秘書:劉厚連
專門委員:游亦安
紀 錄:簡任秘書 江建逸 簡任編審 王鴻儀 科 長 賴映潔專 員 許淑真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穩定原住民族就業、改善低薪與勞動權益保障,並縮小職業災害發生率及死亡率差距之執行現況與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就「開放家有十二歲以下子女家庭逕行申請外籍家事移工政策,對本國勞工就業、照顧體系負擔、兒童最佳利益及相關權益保障之衝擊評估與制度配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法務部,就「職場霸凌申訴機制之檢討:以顏慧欣案為例,如何建構員工心理健康與職場保障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專題報告採綜合詢答,由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及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報告後,委員林月琴、陳菁徽、邱慧洳、邱鎮軍、蘇清泉、劉建國、王育敏、廖偉翔、黃秀芳、涂權吉、林淑芬、陳瑩、王正旭、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林倩綺及楊曜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與常務次長陳明仁、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呂建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安衛防護處處長蔡獻緯、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處長羅赫踛Helu Chiu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高金素梅、徐欣瑩及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衛生福利部於2026年2月9日發函通知各地方衛生局及醫事機構,說明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40085979號函,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指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爰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衛生福利部並通知各單位,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所需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工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規定給予公假。個別醫事人員接受逾法定積分數之繼續教育受訓時間,如符合上開勞動部函示所稱「業務相關在職訓練」,亦請納入工作時間或給予公假。衛生福利部已明確佈達,醫事人員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雇主應給予公假,惟近日仍有醫事人員反映醫院沒有給予公假。為維護醫事人員勞動權益,請勞動部將「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雇主應給予公假」納入醫療專案勞檢項目,並請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邱慧洳 邱鎮軍 陳菁徽
散會
主席:請問委員會,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議事錄確定。
本日會議議程為:一、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討論事項(一)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二)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等2案。專題報告及法律案採綜合詢答方式進行。
現在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每位委員兩分鐘。請林淑芬委員說明。
林委員淑芬:謝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我提出了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是因為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法棄置廢棄物的業者,主管機關可以代為清除、處理,再向業者求償費用。但是實際上根本都求償不到,我們面臨很多不肖的業者為了閃躲法律的求償義務,在被追償以前就把公司解散掉,或者是宣告破產,或者把資產轉移,政府根本就追不到錢,最後這些都還是要全民買單,所以廢清法看起來好像有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其實是無法執行的。這種狀況下我們看一下,我曾經大修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其中第四十三條就不一樣,土污法第四十三條在處理這個問題有明確地規定,公司負責人、主要股東要負連帶責任,公司即便消滅了,責任還是在,所以這個制度運作下來才會是有效的,有恫嚇作用,能夠扼阻,但是廢清法沒有相對應的規範,形成了法律上的一個漏洞。
所以在這次修法裡面,我們就參考了土污法的立法精神,修法重點有三個:第一個,擴大求償對象,事業如果是公司組織,主管機關可以分別向公司負責人、持股過半的股東,或者是實質控制公司的人求償清理的費用,公司就算合併、分割或其他原因消滅了,這些人的責任都不會跟著消失,這樣子業者就不能夠再把公司結束掉來逃避他亂丟、亂棄置廢棄物的責任,特別的是,我們知道不是一般人丟垃圾而已,都是亂丟事業廢棄物的居多;第二個,我們明定了連帶清償責任,如果這個繳納義務人有好幾個,大家要負連帶責任,也不能夠相互踢皮球,政府可以向任何一個人求償全額,不管是負責人、持股過半的股東或者是實質控制公司的人,政府可以向這些的任何人求償,所以別想要跑掉;第三個,增訂滯納金和罰鍰,費用逾期未繳的,每天加徵千分之五的滯納金,超過一個月還是不繳的話,還要繼續處20萬到100萬罰鍰,讓拖延繳納有法律上實質的效果。
綜合這次修法,我們希望大家在求償機制上把這個漏洞給補起來,讓污染者付費原則能夠真正地落實,而且我們都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要能夠讓他知道不再閃躲責任,要有恫嚇的作用,如果完全沒有這個恫嚇作用的話,我想這個法律就僅供參考而已。我們與其讓那裡被污染了,然後再去整治,不如防患未然,先恫嚇讓他不敢輕易地污染,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請大家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環境部彭部長報告,並就法案併案說明,也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陳國軒副署長先準備,等一下換你說明。
來,麻煩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召委、各位委員,還有在場各部會官員。我今天進行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的報告,另外是審查兩個法案的內容。也跟召委報告,因為有兩個法案,我可不可以有10分鐘的時間完整的報告?第一個,我會報告全球遇到了什麼樣的大問題;第二個,我們如何去做減塑及重要措施,還有未來立法的過程。
首先,為什麼我們要面對這個行動?我從小到大也經歷過石油危機,1970年代,雖然那時候還蠻小的,都知道那時候我們遇到了很大的壓力,可是從來沒有遇過每桶石油可以高達170塊美金這樣的程度,雖然現在跌下來了,但是這個已經不是從景氣循環,而是從地緣政治的風險帶動的變化。尤其是過去這三年,從2023年到目前為止,造成那麼大的波動,所以很多國家已經完全推動大幅度的節能,甚至大幅度的限制或減少,作成不准使用塑膠袋的決定,不過基本上他們是原物料供給出了很大的問題。其實本部一直有觀察到這個現象,我們從去年就很努力地在做節能,環境部的大樓從去年跟前一年相比,減少了19%,我們是一棟60年的大樓都可以這樣做,所以現在我們就積極地透過永續長聯盟,各個政府大概有九十幾位永續長,我們一起來推動做這個事情,我們從1月就開始很認真地推,近期也會要求所有部會都要跟我們一樣,大型地去做節能、節電措施,這是減少資源浪費很重要的一個做法。
關於塑膠袋的用量,這是大家很關心的議題。我自己前幾天在放假期間,也很努力地蒐集各個國家的政策,目前臺灣的塑膠使用量,手提式塑膠袋一年大概用掉100億個,所以我們平均起來大概384個到427個,跟亞洲國家像日本、韓國的國情比較類似。而在歐洲,因為他們生活習慣或是法規比較明確,他們用量的確非常少,最厲害的就是英國,人均每年大概是8個手提式塑膠袋。比較多的是在中國跟香港,他們的生活習慣造成每天平均一個人要用到3個手提式塑膠袋。
國際上,因為聯合國有一個塑膠公約,雖然過去這兩年沒有談成,但是已經有很高的共識,可能在今年年底或是明年年初會持續加速推動限塑公約、會存在。本部在過去一直推動減塑,但是有很多不一樣的做法,像這次我們不會放棄,因為整個塑膠原物料短缺而造成很好的推動機會,所以我們推動了「袋袋箱傳」計畫,針對建國花市第二年來進行它的改造升級,減少用塑膠。第三個是創造誘因,這次悠遊付、悠遊卡也進來了,如果自己帶塑膠袋,每一個可以有5塊錢的誘因。另外,感謝食藥署協助,我們主動地告訴大家,很多食品容器的塑膠或塑膠袋該怎麼用,因為我們發現很多民眾不大會用,所以有些錯誤使用,造成一些民眾健康上的疑慮。
我們現在新的做法,首先是「袋袋箱傳」,我們主動地把供給跟需求做對接,供給就是像我們最近募集到幾萬個二手袋,就會放在建國花市,而現在有一些需求端,像市場已經開始跟我們登記,目前來說,因為很多企業願意做ESG,他會鼓勵員工把不用的環保袋、二手袋、紙袋全部捐出來,讓大家使用,我們會做好媒合的功能,讓大家能夠來做,目前這個工作有些縣市已經在做了,我們會擴大到全臺灣一起推動「袋袋箱傳」二手袋媒合機制。
我國減塑治理最後一哩路是最困難的,就是攤商、夜市還有各方面,我上任之後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實際到很多地方去蹲點、去看。例如寧夏夜市或是建國花市,我先選一個可能比較容易達到的,有些地方很困難,一推就會被罵。我也到很多市場去推動減塑,但有時候就是一天的活動而已,我們去的那天會減塑,我們不去的時候就又回到原狀,為什麼會樣子?以下是我分析的五個原因:第一,因為我們推動攤商、夜市等等都是微型經濟,這種成本的增加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基本上,成本的對比沒有辦法像我們14類推動要收費的攤商那麼直接。第二個是因為攤商要快,所以他用塑膠就是要方便為主,對他來說用盒裝就會覺得不方便。第三個是因為華人文化,麵、水等湯湯水水特別多,所以用塑膠袋外帶,手提式的就會做得很多。還有一個就是外送平臺,因為外送平臺要裝進去,又要更多塑膠袋包在一起、避免漏出來。最後一個就是我們容器共享的系統,雖然很想要做,但是在很多地方就是推不動,因為需要成本,到底誰來負擔這個東西,其實是最困難的。
所以基本上,我們發現雖然因為傳統華人社會一些生活習慣造成困難點,但是還是可以做,最主要的是我觀察到,只要民眾有心願意去改變,政府創造機制還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必須要拉長一點點時間來做。目前減塑一定要公私協力來參與,過去是限制使用,我們現在要創造誘因,從綠色設計、生產製造、流通消費到資源再生,裡面都要有一些新的做法。過去「限」就是不能用,可是不能用就造成很大的反彈跟衝擊。現在我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調整,就是導入循環經濟的觀念。我們過去在2018年有推動很多減塑的做法,去年年底的時候,也透過網路各種意見徵召,因為當時並沒有太多的、很大量的社會溝通,所以有些成功、有些也不成功,而這次經過民眾提供想法,我們認為時空環境在2025、2026年已經不一樣了,所以我們提出一個減塑目標,希望2030年一次用的石化塑膠減少5%,這是一個很雄心壯志的目標,因為是跟歐盟對齊的目標。我們也增加了六大品項跟六大場域,多了一些包含零售通路等等的公共場域都必須要來做,這個部分過去是用「不准」,但是會造成各地方稽核人力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能用一些新的方式來改變,特別是零售跟網購都可以顯著減少。
至於我們如何精進呢?第一個,我們現在已經針對綠色設計跟高風險材質做出一些限制,包含推動導入應回收塑膠容器綠色費率,例如它可以再循環、再回收。我們同時也禁止含PVC的平板包材及它的容器,這個部分已經在實施了,因為這個對民眾健康是有很大、直接的正面效益。另外,我們以建國花市,不是只選擇這個點,而是我們覺得可以先到達的一個點。建國花市在去年年初的時候,大概只有1.56%的人願意用自己的環保袋,現在大概已經到10%,但是我也必須坦承,我們不推動的話,又回到2%左右,所以基本上,我們發現大家願意做、一起推動,而且攤商配合我們,這是可以成功的。我們做了之後,也感謝悠遊卡公司主動積極來跟我們合作,把減量行為轉為實質的經濟誘因。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就是資源回收體系重塑,收集分類完了之後可以透過物理回收為主,並以化學回收為輔,且我們會主動給他再生料的認證,然後跟應用端銜接,我們希望打造循環體系,讓塑膠的量可以再減少。另外一個大家最關心的是化學物質管理,因為PFAS的問題是國人認知,但是生活裡面又不願意做到的。我們呼應斯德哥爾摩爾公約已經限定,有「PFAS管理行動計畫」,這個就可以減少包含毒管法限制的塑化劑。事實上,我們也感謝上禮拜食藥署跟我們一起來告訴民眾,一定要仔細地閱讀標示、定期汰換舊品,如此能夠減少塑膠溶出風險對我們國人健康的危害。
有關未來立法的狀況,目前有資源循環推動法跟廢清法,現在行政院初步已經審核通過,我們希望很快就會在行政院院會通過,這裡面是完全升級的概念,因為這個原來是資源回收促進法,我們加入很多新型的概念在裡面,最主要是翻轉廢棄的概念,因為廢棄物就是錯置的資源,我們把它全部當成資源來看待,同時採「胡蘿蔔跟棍子」的做法,我們都必須統一使用,所以修法的重點,資源循環推動法從生活轉型到產業循環,都有考慮到裡面。廢棄物清理法就是新興廢棄物納管,落實產業責任,例如光電板、風機回收,另外最重要是遏止非法棄置的問題,我們會全部統一處理。
很多委員有提供意見,包含馬文君委員跟顏寬恒委員提出關於清潔隊員的管理,不過因為清潔隊員目前在地方自治裡面是屬於地方事務,恐怕沒有辦法在這個法裡面去訂定。顏寬恒委員、許智傑委員跟張宏陸委員等也修正第四十六條加重刑責,遏止非法棄置,目前來說,我們提的草案也有把這個東西加入。也感謝剛剛林淑芬委員提出的建議,我完全認同,唯一我們少了一項,就是我們會再檢討是不是到時候在院裡面審議時加入,如果沒有交錢的時候再加重、再加罰、再加上滯納金等等做法,我們非常同意這樣的做法。邱議瑩委員也提出相關提案,還有劉建國委員、陳冠廷委員都提出處罰,我們建議通盤審酌,一併進行修正。資再法的部分,許智傑委員還有盧縣一委員提出相關的內容,我們也跟委員的立場一致,建議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最後我用這張圖,這是過年完大年初五,我跟我們署長到歐盟去看他們循環經濟的做法,基本上全生命週期管理就是我們希望做的,其中最重要的修法五大核心:綠色設計、產品數位護照、維修權、生產者延伸責任,還有綠色公共採購,這個我們是完全跟歐盟對接,我們希望這樣的推動可以讓產業升級,接軌國際,還有解決我們國內廢棄物的危機,這是我們最主要想推動的一個方向。
最後,我們最希望的就是邁入永續循環的社會,這其實需要大家一起推動,如果我們只是強行要求可以怎樣、不可以怎樣,這會造成民眾很大的困惑,我們認為一定要從源頭做起,例如塑膠公約的進展怎麼樣,甚至塑膠微粒對我們環境、每個人的危害如何,擴大對民眾的教育,但是最重要的是公部門還有企業,一定要帶頭響應推動這個事情,如果循環法可以通過的話,將讓政府有更大的力道來推動,包含綠色設計跟源頭減量,更重要是如果社會能夠有一個誘因來創造這個機制,這就是我們看到很多歐美國家或先進國家推動成功的一個因素,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一個循環,能夠讓民眾都理解減塑是愛地球的,才能夠守護我們美麗的家園。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好,謝謝彭部長的報告。
下一位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陳國軒副署長報告。
陳副署長國軒: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承蒙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下稱本部)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提出專案報告,本部謹就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減塑治理策略向各位委員報告:
一、現況說明
近期因國際情勢變動劇烈,對全球能源供應及物價帶來衝擊,進而導致國內產業供應鏈產生波動。
二、國際原物料穩定供應策略
(一)面對近期國際局勢動盪及社會各界對石化原料與塑膠製品供應的關注,將由中央、地方、生產端、通路端協力合作,以確保國內原物料供料供貨不中斷。
(二)本部啟動物價監控機制,採取五大強化措施如下:
1.上游廠商擴大生產,確保內需原料足量供應:
已協調台塑化、台塑、台聚同意足量供應國內客戶所需乙烯、聚乙烯,確保內需市場穩定供料。
2.優先提供生產原料,配合增產及調整品項:已協調20家塑膠袋、包材之塑膠製品業者,視市場缺貨狀況,適時增加產量或調整產品項目,並優先供應其所需原料。
3.零售通路穩供貨,媒合調度市場需求:已協調小北百貨及振宇五金等零售商全力供應塑膠袋,並協調其塑膠袋供應商增產因應。
4.建立通報網與專線媒合供料:成立原物料供應通報網,以單一窗口解決廠商缺料、缺貨問題。針對因上游料源不順而受影響的製造業者,可利用本部專線電話(02-2701-1669分機105~107)尋求媒合協助。
5.中央地方攜手合作,共同解決缺料問題:地方政府已成立物價穩定小組或聯繫平台,並由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協助企業解決缺料缺貨問題。
三、減塑治理策略
(一)本部長期深耕「低碳轉型、循環經濟與數位轉型」三大方向,透過專案計畫資源,加速國內業者優化自主技術能量,開發兼顧永續及競爭力的材料與製品,以期減少原生塑膠使用量。
(二)本部配合環境部源頭減塑政策,鼓勵消費者養成自備購物袋之習慣,並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用品,共同維護環境永續。
四、結語
(一)因應近期國際情勢對能源及石化原料供應帶來之衝擊,本部已全面盤點國內石油、天然氣及塑化原料供應情形,並採取能源調度、原料增產、供需媒合及通路補貨等措施,確保國內能源安全、產業運作及民生物資供應穩定。
(二)本部亦將依循國家減塑政策與目標,持續協助產業投入綠色技術與智慧製造,以期兼顧永續發展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以上報告,敬請指正,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經濟部產發署陳副署長報告。
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一、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紀錄,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二、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三、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四、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五、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六、循例本日不處理臨時提案。
環境部書面資料:
一、
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
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適逢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啓明應邀列席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進行專案報告,至感榮幸。各位委員對國家環境保護的關懷與支持,啓明在此謹致敬意與謝忱。
壹、全球資源安全與減塑趨勢之交會
一、國際原物料波動對我國塑化產業之衝擊
塑膠原料高度依賴原油與石化原料,當國際油氣價格受地緣政治影響波動時,將直接推升生產成本並外溢至下游產業與民生消費。近期受以色列、伊朗與美國衝突影響,杜拜原油價格一度衝破每桶160美元,並與塑膠原料價格呈現高度正相關;國內市場亦明顯波動,PVC今年漲幅逾64%,HDPE吹塑級由每公斤42.5元上升至近60元,漲幅超過40%。同時,戰爭情勢推升航運與保險成本,原料供應商採取「減量配給」及「週報價」機制,顯示供應鏈穩定性已受衝擊。若衝突進一步波及關鍵能源運輸通道,恐導致供應鏈中斷與成本結構性壓力,外部性成本逐步顯現,對我國高度仰賴進口之塑化產業影響尤為顯著。
綜上,化石資源依賴所隱含之價格波動、供應風險與環境外部性已逐步內部化,凸顯減塑與資源循環政策之必要性。爰此,推動減塑與資源循環,強化再生料應用與使用效率,將有助於降低原料依賴,提升我國產業供應鏈韌性與整體資源安全。
二、國際減塑公約趨勢
聯合國環境大會於2022年3月通過第5/14號決議,正式成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旨在制定一項涵蓋塑膠生產、設計到廢棄處理等全生命週期的國際具法律約束力文書。自2022年下半年起,委員會已陸續於烏拉圭、法國、肯亞及加拿大舉行4次談判會議。原訂於2024年11月在韓國釜山召開最後一次談判會議(INC-5.1)並產出公約文本,然而因各國對條約實質內容分歧過大,未能如期完成談判,會議遂決定進入後續復會階段以賡續協商。
2025年8月,委員會於瑞士日內瓦召開續會(INC-5.2)。此次會議以釜山草案為基礎進行審查,但各國在核心議題上仍維持既有立場。主要分歧點在於條約適用範圍與「初級塑膠聚合物」的生產管控:高目標聯盟國家主張應從源頭限制產量;而部分資源大國則強調國家主權,認為應聚焦於後端的廢棄物管理與技術提升。此外,開發中國家要求設立新的獨立多邊基金,而已開發國家則傾向擴充現有融資模式。針對化學物質列管清單及管制措施的強制性與否,各方亦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導致會議最終未通過具體文本。
原談判會議主席厄瓜多籍瓦迪維索(Luis Vayas Valdivieso)於2025年10月宣布請辭。2026年2月,委員會再次於日內瓦召開續會(INC-5.3),選出智利籍柯達諾(Julio Cordano)擔任新任大會主席。此次會議雖未進行實質條文談判,但新任主席確立了「包容、透明與可預測」三項核心原則,強調未來將確保成員國充分參與,透過多邊溝通機制尋求共識,以務實方式處理重大爭議,為陷入停滯的談判進程注入新動能。下次的談判會議(INC-5.4)預計於2026年底或2027年初召開,期能透過為期10天的密集會期,正式完成國際減塑公約之協商作業。
貳、我國減塑治理之環境戰略轉型
綜觀國際發展趨勢,塑膠相關議題已不再僅限於廢棄物處理層面,而是逐步擴展供應鏈韌性及資源管理等多重面向,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加劇,使塑膠產業面臨成本不確定性與供應鏈風險,亦凸顯過度依賴初級原料之潛在外部性成本;而全球減塑行動持續升溫,包含聯合國推動之《全球塑膠公約》逐步將塑膠生產、使用與廢棄階段之環境影響納入管理,並強化產品全生命週期之責任要求。
在此國際脈絡下,我國除需因應原物料供應與產業發展挑戰,亦須回應全球減塑與淨零轉型趨勢,調整既有治理模式,傳統以末端處理為主之政策架構,已難以同時兼顧資源效率、產業韌性及環境永續之多重目標,爰有必要推動減塑治理之戰略轉型,透過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及制度創新,建立更具韌性與前瞻性之管理體系。
一、核心理念轉變
我國減塑治理之核心理念,由過去著重「末端廢棄物處理」,轉向「全生命週期資源循環」,以回應國際間對產品生命週期管理之要求,強調自產品設計、生產製造、流通消費至最終處理各階段,均納入政策規劃與管理範圍,並透過源頭減量與資源循環並行,逐步降低一次用產品對環境之影響。
在此治理架構下,資源循環不僅作為環境保護手段,亦成為強化資源使用效率與產業體質的基礎,透過推動綠色設計、材料簡化及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可減少資源投入與廢棄物產生,同時降低碳排放與環境負荷,與國際減碳及減塑政策方向接軌,面對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及供應鏈不確定性時,亦能因已建立之循環利用機制,降低對進口原料之依賴,提升資源調度彈性與市場穩定性。
隨著國際減塑與循環經濟相關制度持續推進,我國可提前調整生產與消費模式,使其符合國際規範與市場發展趨勢,降低未來貿易與環境管制風險,並進一步提升產業競爭力與國際接軌能力。
二、政策雙軌制
我國減塑政策推動,係採「法制規範」與「誘因引導」並行之雙軌機制,作為促進源頭減量與行為轉型之主要策略。在確保政策具備必要約束力的同時,亦透過彈性措施提升社會接受度與實務可行性,逐步引導產業與民眾共同參與減塑行動。
在法制面,透過相關規範之訂定與調整,建立明確之管理方向與基本要求,提供市場穩定且可預期之政策訊號,使產業得以依循制度逐步進行轉型與調整;在鼓勵面,則透過經濟誘因、行為引導及輔導機制,促進企業從產品設計、生產及服務模式進行優化,同時提升民眾採行減量行為之意願,形成由下而上的推動動能,政策推動亦強調分階段與差異化管理,依據產品特性、替代可行性及使用情境,逐步擴大推動範圍與調整措施強度,並搭配公共場域示範、產業合作及宣導溝通等配套作法,以提升整體執行成效與政策落實程度。
為因應一次用塑膠製品長期使用所帶來之資源消耗與環境負荷,並配合國際減塑與循環經濟發展趨勢,環境部持續檢討並精進我國源頭減量政策,透過多元工具與分階段推動策略,逐步引導產業與民眾轉型,建立減量與循環並行之管理體系。
三、2030與2035減量里程碑目標
整體政策以2024年為基準年,設定階段性減量目標,預計於2030年達成一次用石化塑膠使用量減少5%,並於2035年進一步減少10%,逐步引導我國邁向資源循環與永續發展之目標。
本部已於114年12月29日宣布減塑里程碑,整體政策以循環經濟與禁限用措施雙軌並行,跳脫過往單一管制手段,改採結合經濟誘因、階段性推動、重點場域導入及公眾教育宣導等多元策略,並將管制項目由原4大品項擴大為6大品項,新增「零售包裝」及「網購包裝」,強化整體源頭減量管理範疇。
在推動架構上,規劃以「6大品項×6大場域」為核心,優先於公部門、大型企業、販賣業、公共場域、市場市集及零售通路等六大場域推動:
(一)購物袋與餐具:推廣「減塑市集」,鼓勵自備或使用二手袋;內用提供可重複清洗的餐具。
(二)飲料杯與吸管:擴大自備優惠,並於觀光景點與賽事建立循環杯系統;輔導替代材質並推廣就口杯。
(三)零售與網購:鼓勵包裝輕量化、單一材質及使用再生料;網購則推動最適包裝與導入科技技術減量。
參、精進塑膠管理機制與綠色轉型成效
一、源頭減量與綠色設計
為因應一次性塑膠製品長期使用所帶來之資源消耗與環境負荷,環境部以「源頭減量」與「綠色設計」為核心,推動包裝輕量化、單一材質化及非必要塑膠製品禁限用,並透過場域示範與制度設計,逐步引導產業與消費行為轉型,建立減量與循環並行之管理體系。
(一)推動包裝輕量化
在包裝減量方面,已由過往著重末端回收,逐步延伸至設計端優化,透過材質簡化與結構調整,提升回收效率與再利用價值。除持續推動零售及網購包裝減量、導入補充與重複使用機制外,亦強調於消費場域中建構循環服務,使減量行為融入日常生活。114年成立「零售包裝循環永續策略聯盟」並發布「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推動食品、飲料等五大類商品包裝減量至少2%,推廣補充機設置。自聯盟成立至今已有29家業者加入,將透過常務理事及產業小組會議建構產業界與政府間之雙向溝通平台,滾動式調整後續推動方案。
(二)綠色設計
本部於114年1月1日起推動應回收塑膠容器綠色費率【使用再生料、綠色設計A(容器符合純料、原色及減標籤設計)、綠色設計B(容器瓶蓋採不脫落設計)】,鼓勵業者自產品設計時納入綠色設計理念,藉此提升回收價值。統計114年使用再生料之業者有41家(申報重量為6,530公噸)、綠色設計A有14家(申報重量為3,580公噸)、綠色設計B有7家(申報重量為2,958公噸),其中有2家業者申報二級綠色費率(同時申報2項綠色費率),塑膠容器綠色費率申報重量共計約12,413公噸。
(三)高風險材質強化管理
為了符合國際《水俁公約》,我國預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修正草案,新增對電子量測儀器(如熔體壓力感測器、汞真空泵、輪胎平衡塊等)及特殊工業零件(如衛星推進劑、照相膠片)的輸入限制。傳統照明全面退場分階段實施,2027年(116年)1月1日起:禁止輸入普通照明用「緊密型螢光燈」(常見的省電燈泡)及各式「螢光燈管」。2028年(117年)1月1日起:針對使用「三基色螢光粉」的高規格螢光燈管也將全面禁止輸入。
另訂定「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透過本次公告,限制使用含PVC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裝填「食品、動物食品、飼料、乳製品、調味品、醋、鹽、食用油脂、飲料、包裝飲用水、酒、藥酒、胺基酸類及多種維他命之內服液劑」之容器商品,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起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於該日前已製造或輸入品不在此限。
(四)多元推動源頭減量
過往採取分階段擴大禁限用範圍之策略,考量仍需有可行的替代方案與配套機制同步推動,以確保政策推行具可行性。現行已針對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飲料杯、塑膠吸管、零售包裝、網購包裝及旅宿備品等項目建立管理基礎,透過限制提供、使用付費、自備優惠及循環替代等多元措施,引導消費端逐步降低對一次用產品之依賴。相關措施已由單一限制手段,轉為結合行為引導與服務提供之整體策略,使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可透過多元選擇落實減量行動,逐步形塑以重複使用及替代方案為主之消費模式。
以建國假日花市為示範場域,推動「花漾新生活,植感自己袋」減塑計畫,透過「自備袋、循環袋、二手袋」三袋並行機制。推動以來,民眾採行不塑購物(如自備袋、重複使用袋、紙箱裝填或自備推車等)的比例,由1.5%提升至10%,逐步帶動消費行為轉變。114年民眾自備購物袋達1萬5,000人,循環袋借用超過5,000次,也募集了超過1萬個二手袋,降低一次性塑膠袋使用量。
透過「袋袋箱傳」平台,媒合企業與民間閒置資源,促進二手袋於市集與商圈間流通,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該平台透過數位登記機制串聯供需,並提供公版圖示與合作設置循環站,在無須額外成本下即能導入循環機制;同時透過企業參與募集及場域設置,擴大資源來源與使用據點,逐步形塑全民參與之二手袋循環模式。
另外透過數位工具,如環境部Line@、環保集點APP提供誘因,鼓勵民眾自備、重複與少用,更與悠遊卡公司合作,透過數位載具紀錄民眾減量行為提供實質誘因。
二、資源化回收體系之重塑
(一)現行塑膠回收體系
塑膠製品具備耐用與便利特性,廣泛應用於工業及民生領域。為落實資源循環,環境部已將5大類塑膠納入「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公告事項中,包含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聚乙烯(polyethylene;PE)、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PVC)、聚丙烯(polypropylene;PP)及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等,其常見產品有寶特瓶(PET)、食品包裝(PP)、塑膠袋(PE)等,民眾可將前述使用後產品交付回收體系(清潔隊、回收商等),後端經分選、處理、再利用等程序,再製成再生原料。
考量各地區處理量能與特性,部分塑膠品項由地方政府視需要自行公告為應回收項目。以廢塑膠袋為例,目前已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及臺中市等6縣市納入公告回收,強化地區性資源盤點。
高回收價值如PET(寶特瓶)、PE(牛奶瓶)等,因材質單一且技術成熟,多轉製成環保纖維或再生塑膠粒;而低回收價值如洋芋片袋等複合材質(含鋁箔層),因多層貼合導致機械回收分離困難,現行多進入焚化爐進行能源回收
(二)回收後的應用
塑膠容器資源回收處理方式包含以物理或化學方法改變廢棄物性質,使其達純化、分離或資源化之目的。其中,物理回收透過清洗、粉碎及熔融造粒等程序,技術成熟;化學回收則以裂解或解聚方式,將塑膠還原為單體或基礎化學品,雖能處理混合材質並維持品質,但受限於成本與技術門檻,應用較有限,故國內多以物理回收為主要方式。此外,要求進廠廢塑膠容器應符合允收標準,以保障處理品質;處理廠之再生料應分類分區貯存,清楚掌握產出情形,同時詳實記錄其流向、數量與價格,以強化管理與追溯機制。
(三)再生料使用與認證
本部為促進塑膠資源循環利用,推動產業自願性使用塑膠再生料,於111年11月訂定「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之推動範疇,據以辦理塑膠再生料成分含量審查,於114年止已通過審查商品共36式。
為強化我國廢塑膠容器回收體系與再利用技術,並拓展塑膠再生料循環利用,削減現行國際間驗證模式中的潛在風險,本部正積極建立本土化驗證架構,希望此制度既符合國際標準(如ISCC PLUS)精神,又能服務臺灣中小企業為主的回收體系,以提升塑膠再生料流向與產品添加比例之透明度與可信度,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三、化學物質源頭管理
(一)塑化劑管理
本部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下稱毒管法)第8條第1項及第11條第2項規定,公告列管鄰苯二甲酸酯類等26種塑化劑為毒性化學物質。同法第8條及第13條,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並依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內容運作。
(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管理
行政院於113年10月22日核定「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以源頭管理、流布掌握、國際接軌、產業創新、風險溝通為目標,由各部會共同執行,本部定期召開會議,公布跨部會執行成果。
本部已依據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508種PFAS,包括8種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353種全氟辛酸、8種全氟辛烷磺酸(PFHxS)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為毒性化學物質,並依公約限制其得使用用途。
(三)跨部會宣導減量與食安
本部與衛福部於4月2日跨部會辦理記者會,呼籲民眾應落實「自備、重複、少用」的源頭減量精神,減少塑膠流入海洋造成的環境負擔。另在重複使用食品容器時,應嚴格掌握「仔細閱讀標示、澈底洗淨防菌、定期汰換舊品」之三原則,確實依照容器耐熱溫度使用,並避免使用鋼刷清洗造成刮痕,確保在實踐綠色消費、守護地球環境的同時,也能全方位兼顧食品衛生與國人個人健康。
肆、推動策略與未來立法方向
一、健全法律架構
面對日益嚴重的非法棄置、資源耗竭以及國際綠色供應鏈標準的挑戰,政府積極推動管理機制轉型。本次修法「棍子與胡蘿蔔」並行,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流向管控及環境正義」為核心方向,引導產業由線性經濟轉向循環經濟模式,透過「廢棄物清理法」加強管制、嚴懲不法(棍子),藉由「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促進循環設計、扶植循環產業(胡蘿蔔),邁向資源永續新時代。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在於擴大管理範疇至產品全生命週期,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再利用,全面納入資源循環管理。修法內容包括提出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明確跨部會分工,並導入綠色設計、源頭減量、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循環採購及相關獎勵機制,建構有利產業轉型與創新發展的制度環境。此外,亦將設立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之沙盒機制,在兼顧技術試驗彈性的同時,強化環境風險控管。
二、建立再生料市場調節機制
環境部持續透過政策引導提升再生料使用比例,以逐步取代原生料、降低產業對原生料之依賴,亦有助於平抑生產成本,提升產業面對市場不確定性之調適能力。為促進供需有效媒合,已建構再生料資料庫並整合第三方認驗證體系,提供供應商資訊及再生物料地圖,強化供應鏈資訊揭露與信任基礎。透過平台機制,需求端可對接穩定且具品質保障之再生料來源,提升資源循環效率。
為協助食品產業相關業者因應食品塑膠容器受原料(新料)價格大幅上漲及缺料的影響,本部資源循環署媒合供應PET再生料(食品級再生料)業者名單,並給予使用再生料之商品業者享有優惠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即容器綠色費率)。期容器綠色費率制度,以鼓勵並提升商品業者使用塑膠再生料之意願,逐步擴大市場需求。
其次,結合回收與處理體系之申報與追蹤機制,掌握再生料產出、流向與價格資訊;建構我國再生料認驗證制度,確保品質與使用安全,並強化產品資訊公開,提升市場信任基礎,期待透過政策引導與制度化管理,形塑健全且具韌性之再生料市場環境。
三、產業升級與數位治理
鑑於塑膠循環轉型涵蓋原料供應、產品設計、製造應用及回收處理等完整價值鏈,環境部推動「塑膠聯盟」作為產官學研交流合作平台,整合上中下游產業、公協會及專家學者資源,建立常態性溝通與諮詢機制,協助業者掌握政策方向、法規要求、技術發展及國際趨勢,並因應技術調整、法規適用與市場媒合等轉型挑戰。同時,透過公私協力凝聚產業共識,蒐整實務意見回饋政策設計,促進制度與產業需求接軌。並結合聯盟推動再生料應用,強化品質管理與穩定料源供應,協助業者導入再生塑膠於產品設計與製造端,提升整體應用能力。藉由建構完善產業生態系,逐步擴大再生料市場規模與接受度,促進塑膠循環經濟發展。
伍、結語
隨著全球原物料價格波動與減塑政策升溫,我國面臨塑膠供應鏈韌性、資源效率與環境永續的多重挑戰,環境部已透過源頭減量、綠色設計、循環容器與二手袋媒合平台、再生料市場管理及數位化監控等多元措施,建構涵蓋政策、產業與民眾行為的全生命週期治理模式,透過分階段推動、重點場域示範及經濟誘因設計,逐步引導各界落實減量與循環利用,形成具擴散性的循環體系。
本部將持續統籌各環境管理單位及相關場域,強化政策執行力與資源整合能力,並透過數位追蹤平台資訊,提升政策透明度與民眾參與度,同時結合循環設計、源頭分類及再生粒(材)料運用,確保減塑措施既符環境保護目標,也兼顧產業發展及社會需求,逐步形成韌性十足、永續發展的循環社會。
未來,本部將依循國際趨勢與我國實務需求,持續檢討與精進法制規範、產業升級及行為引導策略,確保循環體系具備長期穩定性與彈性,並強化全民參與與產業合作,建構「政策有力、產業韌性、社會共識」的永續循環架構,為我國邁向低碳、零廢棄及資源高效利用社會奠定穩固基礎。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二、
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
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
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貴委員會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本部應邀列席報告,謹提供本部意見,供委員會參考:
壹、「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
一、馬文君委員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馬文君委員等17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明定受僱從事清潔工作人員之管理及權益保障事項,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鑑於地方政府清潔隊員從事廢棄物清運及環境清潔工作,具高風險與高勞動負荷,爰擬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管理及保障規範,以強化其勞動條件與權益保障,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惟考量相關規範涉及地方自治權限、行政組織法制及財政負擔等整體制度面影響,且現行制度已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人員進用及管理,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二、顏寬恒委員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顏寬恒委員等19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強化對以營利方式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行為之刑事處罰,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鑑於非法傾倒有害事業廢棄物行為屢生,致環境復原及清除處理成本最終由政府及社會承擔,爰擬提高刑事處罰強度,俾遏止環保犯罪,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所提「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業已就第46條整體刑責架構通盤檢討,除提高法定刑度至最重7年有期徒刑外,並就非法棄置、污染、回填或堆置廢棄物於環境敏感地區之行為,增訂加重其刑規定,兼顧犯罪預防及重點違法態樣之有效嚇阻,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三、顏寬恒委員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顏寬恒委員等17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明定受僱從事清潔工作人員之管理及權益保障事項,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鑑於地方政府清潔隊員,從事垃圾清運、災後清理及環境清潔工作,屬於高污染、高風險及高工作量之行業,爰擬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管理及保障規範,以強化其勞動條件與權益保障,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惟考量相關規範涉及地方自治權限、行政組織法制及財政負擔等整體制度面影響,且現行制度已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人員進用及管理,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四、林淑芬委員等22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林淑芬委員等22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增訂公司負責人、主要股東或實質控制者之責任及相關罰則,以強化污染者付費原則之落實,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鑑於現行制度於實務上確有部分事業因解散、破產或脫產等情形,致求償困難,影響污染者付費原則之實現,爰參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範,強化責任追究機制,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刻正推動之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已修正第71條,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令清除、處理之處分送達階段,即可為之,無待清理期限屆至或實際代履行產生清理費用,以避免清理義務人脫產;此外,並強化清理改善環境費用之優先性,於第71條之1及第58條之1等規定,明定代履行費用不受刑事扣押禁止處分效力之拘束,刑事扣押之財產得逕作為清理改善環境之用,新增處置義務人間及處置義務人內部負責人、大股東及控制公司間之連帶責任,並定有屆期未清理之相關裁罰機制,其規範內容與委員提案之修法立場一致。
五、張宏陸委員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張宏陸委員等17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提高本法針對任意棄置有害廢棄物行為之嚇阻效果,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為遏止非法棄置對環境造成傷害,遂提高刑期與罰金,以期強化處罰及達到嚇阻效果,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所提「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業已就第46條整體刑責架構通盤檢討,除提高法定刑度至最重7年有期徒刑外,並就非法棄置、污染、回填或堆置廢棄物於環境敏感地區之行為,增訂加重其刑規定,兼顧犯罪預防及重點違法態樣之有效嚇阻,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六、邱議瑩委員等21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邱議瑩委員等21人所提「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廢棄物運輸過程及相關從業人員責任,以強化運輸鏈監管並防杜非法棄置情形,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鑑於近年非法棄置事件頻仍,運輸環節之責任歸屬及管理機制尚有強化空間,爰擬明確規範駕駛人責任、運輸設備管理及相關處罰機制,以遏止違法行為並維護環境品質,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惟考量現行法制對於運輸行為、從業人員責任及相關管理措施已有相當規範,且本部刻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導入科技監控與強化刑責,相關提案多已可於現行或修正規範架構下處理,建議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七、許智傑委員等2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許智傑委員等29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加重刑期及罰金,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係為有效遏止不法行為,參酌水土保持法、水利法罰則,加重刑期及罰金,以期嚇阻非法棄置情事發生,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所提「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業已就第46條整體刑責架構通盤檢討,除提高法定刑度至最重7年有期徒刑外,並就非法棄置、污染、回填或堆置廢棄物於環境敏感地區之行為,增訂加重其刑規定,兼顧犯罪預防及重點違法態樣之有效嚇阻,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八、劉建國委員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劉建國委員等19人所提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營建混合物流向管控不足及非法棄置廢棄物引發環境風險等問題,檢討現行法規,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擴大責任業者範圍、統一再利用事權、控管再利用過程、追蹤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利用電子圍籬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清理刑責、提前債權保全及提高裁罰等關鍵因應措施,以期有效預防,遏止非法棄置廢棄物,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考量本部刻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整體修法,已就強化再利用管理、導入科技監控、加重刑責及建立債權保全與連帶責任等機制通盤檢討,委員提案重點已納入修法方向,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九、陳冠廷委員等2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陳冠廷委員等20人所提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針對汽機車輛違反環境衛生事件,增訂車輛所有人未於裁處前檢證告知其他應歸責人,即以之為處罰對象,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鑑於使用汽機車輛代步並丟棄垃圾,而檢舉或舉發時常衍生駕駛人非丟棄者而無法可罰,且考量車輛所有人為管領使用之人,故明定車輛所有人未於裁處前檢證告知其他應歸責人,即以之為處罰對象,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所提「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項修正草案,已審酌實務常見之污染環境行為,車輛所有人為管領使用車輛之人,依經驗法則可推斷為應歸責之人,爰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第1項規定增訂舉證責任轉換之規定。與委員提案之立法精神及目的一致,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貳、「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
一、許智傑委員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
許智傑委員等28人所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從現行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翻轉為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資源循環,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我國應有必要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環境並完善相關法制基礎,從現行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翻轉為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資源循環,以達「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刻正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並將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包含: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綠色設計準則、源頭減量及禁限用、公部門優先採購循環產品或服務、獎勵補助措施、循環融資與投資及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等。委員提案精神及修法重點,與本部修法立場一致,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二、盧縣一委員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
盧縣一委員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以達「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之目標,本部意見如下:
委員所提修正草案,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環境並完善相關法制基礎,從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資源循環,以達「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立意良善,本部爰表尊重。本部刻正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並將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包含: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綠色設計準則、源頭減量及禁限用、公部門優先採購循環產品或服務、獎勵補助措施、循環融資與投資及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等。委員提案精神及修法重點,與本部修法立場一致,可於整體修法架構下通盤審酌,一併修正。
參、結論
綜上,針對本次 大院委員所提「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本部均表尊重,委員提案之精神已融入本部目前正於行政院審查之修正草案中,為求國家整體環保法制之完整性與法條銜接之精密性,建請與本部草案併案審議,以求周延。
本部雙法修正係以「強化廢棄物管理、嚴懲環境不法」及「促進資源循環、建構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為核心,採取管制與促進雙軌並進之制度設計,作為推動我國循環經濟與淨零轉型之重要法制基礎。相關修正草案目前已提報行政院審查,預定近期將函送立法院審議,以期儘速完成立法程序,完善我國資源循環與廢棄物治理制度。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衛福部書面資料:
一、
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中東衝突持續已逾月,導致全球能源及石化原料市場劇烈波動,並對國內民生物資與醫療物資產生直接衝擊。面對「塑料不足」與「成本漲價」之雙重挑戰,政府除啟動緊急穩定機制確保供應鏈韌性外,亦同步強化減塑治理,推動「自備、重複、少用」策略,以減少對石化原物料之依賴,兼顧環境永續及國民健康。
貳、穩定供給機制與治理作為
針對國際石化原料供應不穩與價格波動影響範圍,包含藥品生產溶劑、包材及特定醫材的塑膠組件,為確保醫藥品穩定供應,本部已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一、建立單一通報專區:本部食藥署已於官網「西藥醫療器材供應資訊平台」建立「中東情勢影響藥品醫療器材供應通報專區」,主動盤點所需原物料,監測藥品及醫療器材供應狀況。
二、強化跨部會協作:本部強化與經濟部跨部會協作,已請經濟部協調石化大廠塑化原料優先供應國人醫療所需,並由本部食藥署彙整塑化原料供應不穩業者名單,提供經濟部產發署積極協助塑化原料來源不穩業者媒合取得原物料。
三、穩定價格與財務支援:本部已建立單一窗口,協助受影響之醫藥品廠商,行政院「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已編列200億元健保基金安全準備金,可用於支應必要的給付調整,如相關藥品或醫療器材有因本次原物料波動致製劑成本增加,可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35條(藥品)及第53-2條(醫材)規定,檢附成本相關資料向本部健保署申請調高價格。
四、加強市場監督與反壟斷機制:政府嚴防不當成本墊高。廠商遇成本問題可向健保署反映;若發現市場端有成本哄抬之違法情形,則移請法務部查辦。
參、醫療事業廢棄物之管理與再利用
一、為配合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並兼顧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本部自86年起持續就醫療事業廢棄物,推動源頭減量、妥善清除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等相關作業,透過制度化管理及跨部會合作機制,在確保感染控制與醫療品質之前提下,逐步提升醫療廢棄物之資源利用效率,並協助醫療機構在確保感染控制與醫療品質之前提下,逐步導入永續管理作為。
二、依環境部最新統計資料,113年度醫療機構產生之廢棄物,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量為121,488公噸,按其感染性風險及再利用可行性,分別交由合格處理及再利用機構妥善處理廢棄物,總共處理104,343公噸及再利用17,145公噸,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滅菌後再利用率約為22.66%,再利用量最大者為醫療用廢塑膠(例:人工腎臟類(PP、PC及PS)、部分呼吸照護廢棄物、透析廢藥水桶(HDPE)及點滴軟袋(PVC)等)。
三、綜上,醫療事業廢棄物之管理與再利用,涉及感染風險控管、環境保護及資源循環等多重面向,本部將持續在確保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之前提下,審慎評估可再利用品項,強化再利用制度與查核機制,並與環境部密切協調,逐步提升醫療廢棄物資源循環成效,以兼顧醫療品質、環境永續及社會責任。
肆、結語
在國際原物料供應不確定環境下,衛生福利部將以「醫療安全優先、減塑永續並進」為核心原則,確保我國醫療體系穩定運作,同時逐步邁向減塑與循環經濟目標。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二、
「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報告,深感榮幸。茲就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提出書面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為配合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並兼顧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衛生福利部長期推動醫療事業廢棄物管理相關措施,包括源頭減量、妥善清除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等作業。透過制度化管理及跨部會合作機制,在確保感染控制與醫療品質之前提下,逐步提升醫療廢棄物之資源利用效率,並配合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制度之推動,強化醫療體系循環經濟與永續管理。
貳、醫療事業廢棄物
一、醫療機構產生之醫療事業廢棄物,其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之整體制度係以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主要法源依據,由環境部負責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循環政策之整體規範與推動;衛生福利部則基於醫療安全、感染控制及公共衛生管理職責,針對醫療機構產生之醫療事業廢棄物,另訂定「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範,並負責相關許可審查、營運查核及管理監督等作業。透過兩法制度架構與跨部會分工合作,確保醫療廢棄物在兼顧醫療安全與環境保護之前提下,妥善清除處理並逐步推動資源循環利用。
二、依環境部最新統計資料,113年度醫療機構產生之廢棄物,包括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總量為121,488公噸,按其感染性風險及再利用可行性,分別交由合格處理及再利用機構妥善處理廢棄物,總共處理104,343公噸及再利用17,145公噸,其中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滅菌後再利用率約為22.66%。
三、考量醫療機構產出之廢棄物生物感染性風險較高,爰其再利用應考慮對人體與環境暴露於感染之風險,經謹慎評估並確保妥善處理,始得再利用。目前醫療機構產出之廢棄物,除依環境部所定「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外,另依本部「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特定品項之再利用,其中許可再利用品項共36項,再利用量最大者為醫療用廢塑膠(例:人工腎臟類(PP、PC及PS)、部分呼吸照護廢棄物、透析廢藥水桶(HDPE)及點滴軟袋(PVC)等)。
四、為提升醫療廢棄物之再利用率並落實再利用管理,本部除持續了解醫療機構之廢棄物種類,將具再利用潛力之特定廢塑膠列入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品項外,亦依「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進行本部14家醫療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之查核,包括現場營運查核、許可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狀況、再利用機構申報查核等,確保各機構依據許可內容妥善進行廢棄物處理作業。
五、此外,為擴大醫療廢棄物之資源化利用,本部亦依前揭管理辦法審慎評估並核准部分具再利用可行性之廢棄物項目,例如廢尿布等項目,於確保經適當處理並符合相關安全規範之前提下,得進行再利用,以提升資源循環效率。
參、結語
未來本部將持續配合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制度推動,強化醫療事業廢棄物之源頭減量、妥善清除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在確保醫療安全與公共衛生之前提下,逐步提升醫療體系資源循環效率,促進醫療產業朝永續與淨零轉型方向發展。
此外,本部亦將配合環境部管理權責統一之規劃,協助提供本部所轄之許可再利用機構運作情形及提供相關必要協助,以利後續業務順利銜接與推動。
農業部書面資料:
「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有關農業部肥料穩定供應部分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出席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報告「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案,以下謹就農業部(下稱本部)執掌肥料穩定供應議題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目前主要製肥原料國際行情
根據國際主要製肥原料最新(115年3月26日)行情,與戰前(115年2月26日)比較,尿素上漲266元(+51.8%),液氨上漲81元(+15.7%),氯化鉀上漲8元(+2.1%),磷礦石價格持平。
貳、國內主要製肥原料進口來源及庫存情形
國內製肥原料氮肥來自印尼、馬來西亞、澳洲、汶萊等;磷肥來自約旦、摩洛哥、澳洲等;鉀肥來自白俄羅斯、加拿大等。
台肥公司製肥原料均有多元(2-3個以上)進口來源,並建立3-6個月庫存;目前國內庫存(含已訂購量)可供應至115年8-12月,本部已督請該司持續盤點原料、進口及庫存,以確保國內農民用肥供應無虞。
參、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措施
本部為平穩國內肥料供需,降低農友生產成本負擔,推動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計畫,自111年1月起啟動該補助措施,視國際行情滾動調整,本年1~3月原補助6項肥料,每包(40kg)補助10元~20元,增加為補助14項肥料,每包補助45元~435元。
中東衝突爆發以來,本部每周嚴密監控國際製肥原料價格,將適時擴增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之肥料品項及額度,由政府補助及台肥公司吸收部份原料漲幅,以穩定肥料供應及價格平穩。
肆、滿足農友用肥需求並加強查察肥料銷售情形
實名制購買肥料措施可精準供應農友用肥,建立肥料合理調配機制,保障農友用肥權益。本部已協同台肥公司等肥料供應商,就實名制購買肥料之農友及區域充分供應,滿足農友耕作需要。
為確保肥料銷售供應農民使用,本部農糧署已建置肥料實名制登記系統,掌握肥料業者出貨數量及流向,由該署各區分署加強查察各地肥料進出貨配銷、經銷點售價、銷售及庫存情形,如查察發現囤積肥料導致市面缺貨或有聯合行為者,將移送公平交易主管機關及檢察機關,依法究辦。
伍、結語
受中東衝突爆發影響,導致國際製肥原料價格上漲,本部每周嚴密監控國際製肥原料價格,適時擴增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額度及肥料品項,由政府協助國內肥料業者吸收部分漲幅,並請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發揮企業社會責任自行吸收部分漲幅,維持肥料價格不變,並加強查察肥料銷售情形,以穩定肥料供應及價格平穩。
內政部書面資料: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
感謝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的關注與指導,今天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及備詢,深感榮幸。
有關大院委員所提上開法律修正內容,謹將修正重點及本部意見說明如下,供委員參考:
壹、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
一、委員劉建國、王美惠、徐富癸等19人所提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營建剩餘土石方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全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規定
(一)營建剩餘土石方係指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收容處理場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經回收、分類、加工及處理後,屬有用之土壤砂石資源,其用途可作為工程填方、土地改良、填海造陸材料使用,亦可提供預拌混凝土場、水泥廠、砂石場或磚瓦窯業者等,利用營建剩餘土石方為替代原料,如砂石場可利用岩塊、礫石、碎石及砂來生產砂石級配,磚瓦窯業者可利用黏土來生產磚塊等,以減少天然資源的開採。
(二)為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本部國土管理署已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並依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統一全國營建剩餘土石方聯單格式,自115年1月1日起,推動從營建工程、土資場到最終使用地點,每一台車、每一個進出點,透過電子聯單及即時追蹤系統(GPS)雙重管理機制,強化清運監控。
(三)工程產生營建剩餘土石方除天然砂石、土壤外尚有混凝土、磚、瓦等可再利用材料,其性質較屬可再回收利用資源,本部後續將與環境部研議評估納入資源回收再利用相關規定,將營建剩餘土石方依其種類及性質公告為可再利用或再利用資源項目,並訂定相關管理規範。
二、委員劉建國、王美惠、徐富癸等19人所提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增訂主管機關、執行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運用監視系統或科技工具蒐集、掌握廢棄物流向資料規定。
查環境部建置「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技術及AI分析,於廢棄物棄置熱區架設監控系統,即時偵測異常車輛行為並發出告警資訊,協助執法人員預防非法棄置行為發生。本次提案增列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2,透過介接本部國土管理署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系統之GPS軌跡、電子聯單等相關資訊,本部敬表同意。
貳、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
一、有關委員盧縣一等16人所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智傑、何欣純、賴瑞隆等28人所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建築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本部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
有關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建議權責單位增列建築部門,依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所訂綠色設計準則,檢討營建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及作業規範相關規定,本部尊重主管機關意見及大院審議結果。
二、有關委員許智傑、何欣純、賴瑞隆等28人所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36條,為促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土地變更、使用等有關規定
有關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條文第36條規劃設置環保科技或資源循環專用區1節,其中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部分,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前(最遲於120年4月30日前),仍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即適用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其餘修正內容本部敬表尊重。
以上謹針對大院委員所提法律修正內容,作扼要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公平會書面資料:
「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日奉邀代表本會向 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
針對本次輿情關切之塑膠袋價格及供貨狀況,本會已主動立案調查,除實地訪查市場瞭解塑膠袋供應現況,亦向上溯源製造業者及批發商釐清供銷狀況,同時與經濟部、地方機關保持聯繫,參與跨部會「物價聯合稽查小組」行動,並密切關注其他塑膠製品有無異常漲價或缺貨,將本於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之職責,積極查處事業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案件,倘有違法事證即予處分。
近期由於中東戰事持續升溫,導致國內石化原料及相關產品價格上漲或有缺貨情事,業者為反映營業成本或原料供應不穩,而調整商品價格或供貨,以致市場產生供需波動情況。本會已積極查處事業是否有合意進行之聯合行為,倘若以石化原料缺貨為由,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或操縱市場,本會若掌握事證,定予嚴懲。倘調查中發現,屬個別事業因短期市場供需波動導致出貨及價格變化,雖無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情事,惟透過調查手段之運用,已產生嚇阻操縱效果,亦間接發揮穩定物價維持交易秩序的功能。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法務部書面資料:
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一、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淑芬等22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一)委員許智傑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謹代表法務部列席,並提出書面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本部原則上尊重相關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及大院審議結果,為求周延,謹提供以下意見供參:
壹、「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部分:
一、層級化規範:委員提案認為有必要提高現行條文第46條第1款至第4款行為態樣之刑度,由現行規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於修正條文第46條第1項提高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現行條文第46條第5款、第6款移列為修正條文第46條之1,刑度仍維持「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惟依目前「中華民國刑法」之體例,並對照上述修正條文第46條第1項所定刑距,建議調整修正條文第46條之1之刑距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整體刑度配置似較相當,亦符層級化原則。
二、修正條文第50條第2項:行政罰雖以處罰行為人為原則,然而實際上常有因未能當場查扣動力車輛,而依檢舉或查緝所錄得之違規影像,難以判別實際行為人,故委員提案將該動力車輛所有人列為受處罰人,並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第1項規定,並在本項但書增訂舉證責任轉換之規定,對此立法方向敬表尊重。
貳、「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部分:為落實本法推動資源循環之立法目的,委員提案刪除現行條文第25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之行為),而回歸「中華民國刑法」偽造文書罪章相關規定,對此敬表贊同。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
國科會書面資料:
審查「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針對審查「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議題,國科會意見如下:
壹、前言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及零廢棄之目標,亟需從線性經濟轉型為循環經濟,接軌國際永續發展趨勢。環境部為兼顧循環激勵及強化治理之修法策略,啟動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
貳、本會有關廢棄物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說明
本會所轄科學園區管理局已要求園區廠商廢棄物之去化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優先原則,亦於園區內規劃設置資源再生中心。
一、事業廢棄物產出現況
科學園區統計自98年資源化率由77.7%提升至114年的94.8%,其中114年廢棄物產出量3,697噸/日。
二、目前推動作為
(一)持續輔導園區提高生產流程的資源效率、將廢棄物提高其回收價值(如製程源頭回收、自行回收廢液再製後返送原製程等),以利跨園區建構產業鏈結與合作共生。
(二)刻正規劃5處廢棄物處理或資源化設施(新竹、臺中、虎尾、臺南、高雄等園區陸續規劃運用環保用地或輔導廠商自行設置廢棄物處理/資源化設施),另有園區規劃設置資源循環事業專用區,提供園區科學事業或園區事業進駐從事資源化事宜,期提升園區內再利用及資源化比例。
三、未來推動目標
(一)持續推動廠商廢棄物(含資源物)自行再利用及能資源化,未來新增及擴建園區更加嚴再利用率目標,積體電路(IC)製造業營運三年後,整體再利用率提升至93%,園區全量運轉後達95%;光電製造業整體再利用率提升至88%。
(二)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將考量優先使用再生粒料,且事業廢棄物送至公營焚化設施比率目標訂為1%以下,以免排擠一般廢棄物處理量能。
(三)未來如有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將推估衍生各廢棄物增量,並就其所在區位檢視既有資源循環設施容量,視園區產業特性及需求,於園區內預留空間,規劃資源暫存、轉運或前處理設施之設置,鼓勵或協調廠商於區內或區外適當地點增設資源循環設施,或依「環境部審查園區開發行為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處理原則」辦理。
參、結語
資源循環零廢棄的推動是我國實現2050淨零目標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本次修正草案之修訂,強化廢棄物的管理、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本會無意見,後續並將配合立法院修法結果,依法輔導科學園區廠商推動循環經濟。
工程會書面資料:
審查:(一)委員許智傑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有關貴委員會召開併案審查(一)委員許智傑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等2案,謹提出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
關於委員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第9條第6款:「中央有關機關應推動資源循環,其權責事項規定如下:六、工程部門資源循環事項:由各工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辦。」。查內容與行政院預告版本相同,本會無意見。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請登記第一位林月琴召委發言。
林委員月琴:(9時29分)麻煩請彭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召委早。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事實上,今天本會把這個專題和雙法排進來進行詢答,我認為非常有必要,因應這次國際局勢的波動,大家看到的不只是塑膠袋變貴,還有臺灣零售市場對一次性塑膠的依賴是非常的深,行政院這次要求要先穩定原物料供應鏈,也特別要求醫材原料原則上不能出問題,這個方向我非常支持,因為民生跟醫療需求一定要先穩住。在此我想請教部長,因應國際情勢的變動,現在這些「袋袋箱傳」的做法還是在示範、試辦、鼓勵的性質比較多,部長認為這樣的強度真的足以打破現在這個高度依賴一次性塑膠的系統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有這個念頭是因為我們在建國花市已經試驗成功,所以這次是完全升級擴大辦理,包含上禮拜在建國花市,第一銀行就主動捐了1萬6,000個二手袋,我們也著手開始分配,所以現在到建國花市去看,當有大量二手袋可以使用時,民眾就可以選擇不用塑膠袋,我們認為這樣的推動是成功的,而且跟委員報告,這些以前有些縣市也做過,只不過沒有那麼全面,我們會再發動各縣市一起推動,所以這個已經不是示範型,而是全面型的推動。
林委員月琴:我希望環境部把這次的事件當成一個警訊,因為讓臺灣減塑,不能只靠景氣平穩時的宣導,而是即使在碰到國際風險的時候,還是有能力撐住的治理系統,我覺得這部分你們一定要去做,否則像這次的事件,你們要怎麼去因應?以目前「袋袋箱傳」做的那個量體,事實上是不夠的,基本上,還是沒有辦法真正解決問題,我當然肯定你們願意面對政策執行的落差,從過去單純的純禁限用,到現在調整成精準減塑跟循環經濟,這個方向我支持,可是我現在擔心的是,外界會不會把這個精準減塑解讀成方向有了,可是到真正執行的時候,卻只剩下少數的示範、少數的場域及小範圍的KPI,最後社會看不到進度,也沒有辦法監督,所以我要請問部長,因為已經從4個品項變成6個品項,接下來環境部會不會訂定這6個品項的基準量和年度減量值,以及六大優先推動場域的分工和進度?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涉及到每一個營業場所的使用,以我們的經驗,如何說服每一個業者都有環保理念比一切都重要,所以像去年1月1號我們推動旅宿業減塑6小品的時候,就發現大的都沒有問題,但是就是有一些會反彈,所以我們認為在訂定限制之前,一定要有完整、清楚的教育讓他們知道,而且不要造成他們經營上的負擔,有一個過渡期,所以就我們的認知來說,一定要把它變成是一個規範,就像歐盟一樣,不用講大家都知道,那就會有機會成功。
林委員月琴:部長,我剛剛問到期程,就是你們的進度怎麼樣?如果沒有這些中繼的KPI,到了2030年、2035年的目標,就還是容易只停留在宣示而已,所以為什麼我剛剛才跟你說要講清楚、說明白。
另外,針對電商、零售通路跟品牌商,環境部下一步會不會建立年度的揭露跟分級評比?
彭部長啓明:在我們的資源循環推動法裡面,我們要把綠色設計放進去,近期我們也跟金管會討論這個議題,就是把循環率寫進永續報告裡,把它變成是一個強制性的,這就會造成一個更大的質變,不然我們現在推的東西,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法規可以限制。
林委員月琴:既然零售商的商品包裝也已經進入到你們政策的重點,所以我要追問,2025年到2030年,零售商品包裝循環永續指引未來會不會有更明確的法制化期程,而不是永遠停留在指引,而且你們要如何跟經濟部合作?
彭部長啓明:這個部分其實是一定要建立一個規範,如果要用塑膠,那它的再生循環率要訂出一個比例;第二,因為有訂這個比例,我們會定義它是不是綠色商品。我們用這兩條商業機制的手段來逼迫、鼓勵大家往這個地方邁進,這個部分一定會訂出相關指標。
林委員月琴:好,還是期待你們在問題來的時候,要了解你們前面的這一些做法,到底能不能因應、解決問題。
再者,從環境治理的觀點來看,臺灣減塑最有意義的指標,我認為不應該只是剩下少用了幾個塑膠袋,所以要問部長的是,環境部現在最核心的是減塑指標,到底是後端一次性石化塑膠產品的總量下降,還是源頭的原生塑膠使用量下降?包括產能的控管以及透過再生料的使用,到底是哪一個?
彭部長啓明:其實我們也比較了全世界減塑的時程,都是第一個,即一次性石化塑膠產品的總量,這個部分我們完全是跟歐盟對齊的。
林委員月琴:可是相較於未定案的塑膠公約喊出我們未來2040年就是要減量75%,部長覺得現有的目標值會不會太低?如何估算出來?
彭部長啓明:因為塑膠公約定的是末端的原生塑膠使用量,而我們上面一次性的是各個國家或是整個歐盟定出來的塑膠用量,這兩個意涵不大一樣,但是有一點共通性。我必須說原生的塑膠使用量下降是必然的、必須的,但是我們要有一定的方法跟做法才能達到。
林委員月琴:可是民間團體都一直在提醒,如果上游的石化產能持續擴張,原生塑膠持續便宜的話,民眾再努力少拿一個袋子、再努力回收,都可能被新增的產量抵銷,所以我還是要直接問部長,如果一次性的用品有減量,但是原生塑膠產能的控管沒有下降,環境部認為這樣是成功的嗎?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還是要從一次性、原生性的塑膠產量來做。不過也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有些原生塑膠其實已經不在臺灣產了,有些是靠進口的,有些是別的地方傾銷過來的,所以這個已經不是單純的環保問題,而是一個經濟的問題,這個我們也必須去重視。
林委員月琴:等會我也會問經濟部,希望部長在會後提供我各自的基準年,還有年度的KPI和品項的範圍,和我們公開揭露的方式,這個要麻煩部長這邊。
彭部長啓明:好,沒有問題。
林委員月琴:謝謝部長。
接下來我們請經濟部的代表,產發署的陳副署長。
主席:請陳副署長。
林委員月琴:副署長,總統已經公開要求我們政府推動循環經濟跟產業的國際化,打造一個綠色的臺灣品牌。行政院也把綠色成長跟淨零轉型列為重要的施政方向,面對這個大方向,我認為經濟部一定不能缺席。
陳副署長國軒:了解。
林委員月琴:這次應急穩工的政策我能理解,可是我想問經濟部在中長期上不會只剩下缺貨就增產的這一套解法吧?
陳副署長國軒:不會,這真的是一個短期的因應措施,長期的話,我們的循環經濟是從源頭開始做綠色設計,這個是我們在輔導業者的。
林委員月琴:可是如果上游的乙烯產能還是在擴張,甚至新四輕的這種投資案還沒有用減塑、循環經濟、碳排跟市場需求一起檢驗的話,那臺灣就很容易成為一邊談源頭減塑,一邊又讓塑膠上游的原物料繼續往上加,所以對於這個提醒,我不會把它簡化成反對產業,可是我認為經濟部有責任回答,未來國營事業跟石化投資的決策,會不會納入減塑循環材料跟市場需求跟碳排風險的整合評估?
陳副署長國軒:我想長期的目標我們應該是一定會去遵循的。
林委員月琴:可是我最在意的是,石化投資決策在產能評估上是否有盤點必要的物質,比如像醫材、基礎建設等用途明確、替代性成本比較高的項目,有嗎?
陳副署長國軒:這必須要做一個長期的研究跟規劃。
林委員月琴:對,那現在有在處理嗎?
陳副署長國軒:這一塊是不是容我會後再補充資料?
林委員月琴:好,我覺得真的要跟環境部一次性塑膠減量的政策連動,否則這中間的比例分配是什麼?石化原料的供應順序又是什麼?如果副署長現在沒辦法回答,一併在會後給我一些相關的資料。
陳副署長國軒:是。
林委員月琴:副署長,緊接著我就要問,經濟部在減塑這件事情上,現在到底有沒有自己的KPI,而不是配合環境部?因為我看到經濟部不是完全沒有做,像2025優良市場的評核已經把推動市集減少使用塑膠袋列進我們政策配合的項目裡,所以經濟部到底有沒有一套自己可年度追蹤減塑的KPI以及年度的揭露方式?
陳副署長國軒:我想說在商業的話,不管是商圈市場這一塊的減塑,我們是一定會加強廣宣跟推廣,這個我們會去推動。
林委員月琴:如果經濟部沒有自己的KPI,那減塑就很容易永遠停留在環境部管末端卻管不到前端,而經濟部只做一些輔導,我覺得這不太恰當,所以我覺得經濟部應該更往前一步,把減塑正式變成商業服務跟產業治理的一部分。
陳副署長國軒:這個我們來努力。
林委員月琴:最後我想彭部長也在這邊,麻煩環境部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給我這些相關的資料。經濟部也是,包含剛剛副署長提的,麻煩在一個月內兩個部會都給我相關的資料可以嗎?部長。
彭部長啓明:可以。
陳副署長國軒:可以,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月琴召委的發言。
下一位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陳委員菁徽:(9時41分)謝謝主席、謝謝委員,還有謝謝官員。請彭部長,謝謝。
主席(林委員月琴):麻煩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陳委員好。
陳委員菁徽:部長,我先講一個我辦公室接到的陳情案,有人描述環管署裡有兩個案子,分別有兩位不同的科長,但他是去年8月中檢舉的,今年已經到了3月我還持續收到陳情。我大概跟部長簡述一下這兩個案子,第一個是在講一位環管署的孫姓科長,這位數位執法科的科長在稽查同仁的外套採購案的時候,因為經費控管的問題,在主管會議直接大罵同仁,但是他們的檢舉是跟我陳情,說居然還讓他出來選模範公務員;另一案是環評的科長,因為公文超過4個小時,所以下班的時候還傳簡訊霸凌。我想問,從去年8月看起來是有檢舉成立的時間,到現在處理的狀況是如何?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環管署,它是獨立機關,這個案子我是事後才知道,他們也有去調查,不過因為當事人並不認為他被霸凌,所以這個問題要成案還要一定的程序。
陳委員菁徽:所以這個案子已經結案了嗎?
彭部長啓明:我會再繼續追查,因為在公務機關有時候主管嚴厲一點點,那種不舒服的案件還蠻多的,所以我們會有一定的程序在處理。
陳委員菁徽:您的意思是說,這兩個案子分別是兩位科長,但經過調查,這兩位科長辱罵或者是您說的言語比較嚴厲,但兩位當事人並沒有感受到?
彭部長啓明:應該是其中有一位,這個是不是請我們的署長來說明,因為這是獨立機關?
陳委員菁徽:沒關係,我是想請部長回復,大概多久以內可以給我您的調查進度?
顏署長旭明:報告委員,這個陳情人本身並不是被霸凌的人,他是看到別人,所以有反映。他沒有具名,但我們也有啟動霸凌的相關會議或者是教育,這些被他講到的人,我們也都有去調查他,問他有沒有被霸凌,如果有,有什麼管道可以陳述,他們都一致說他們沒有被霸凌。如果有的話,他們會反映;也有請外部的人來做教育訓練。另外在9月16號我們也有再做一次全組的調查,所有的同仁都反映沒有。這個確實是比較特殊,這個組是做環境執法的,這些同仁的特性就是講話比較大喇喇的,互相之間都比較是這個樣子,或許這個部分在我們內部的教育訓練會一再提醒,以後講話的時候要客客氣氣、要互相尊重,所以這個案子目前是到這個地方。
陳委員菁徽:您請回,我先請部長回答。部長,因為他們比較封閉,看得出來,署長都已經說講話比較大喇喇,好像跟我接到的陳情不太一樣,我可不可以請部長在一個月內給我報告?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我們會再了解。
陳委員菁徽:假使兩位科長沒有錯,我們也應該還兩位科長清白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陳委員菁徽:那就請部長一個月給我這兩個案子的調查報告,謝謝。
彭部長啓明:是,也請委員放心,因為本部過去也經歷過嚴重的性騷擾事件,我們有一定的程序會清得很乾淨,但是有時候同仁心裡面的感受會不大一樣,所以都有一個程序來界定。
陳委員菁徽:好,再來我們看一段影片,不過我相信部長也蠻熟悉的。
(播放影片)
陳委員菁徽:很多人開始在網路上流傳找塑膠袋等等的情形,售價已經比原本多了2倍,當然這是因為短期戰爭的因素,可是我們不知道這件事情到底會持續多久,目前經濟部有發布記者會表示,會推出塑膠袋的平價專案,具體的作法是等中油、四輕、台塑等企業生產5,000噸的大量乙烯,讓下游的塑膠袋產量增產,每個月會增加約12.5億個1斤裝塑膠袋,這跟您剛剛的報告……經濟部這樣的反應,看在環境部眼裡的感受是如何?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你不能用這樣比喻,他們是穩定民生的習慣,讓國人的民生不要受到影響。我們是要推動減塑,所以基本上他有他的……我們的交叉點是不大一樣的。
陳委員菁徽:但是他跟你的減塑是相違背的。
彭部長啓明:委員,基本上,如果我們在市場想買東西都沒有任何的塑膠袋,其實民眾對於習慣的改變,衝擊是很大的,我們也必須理解,但是限塑的作為是減少使用,所以我們鼓勵用二手循環袋,要讓民眾……其實會用環保袋的人自己就會用了,但是我們覺得不夠多,所以環境部主要是推動這個。
陳委員菁徽:好,沒關係,等一下我會具體跟你討論一些國外的案例,您推了一個袋袋箱傳,你剛才有講解,有關袋袋箱傳的活動,你過去配合的業者應該蠻多的,不管是循環杯等等的,現在已經發布一陣子了,請問媒合的廠商大概有幾家?
彭部長啓明:因為目前打電話來及使用網路都蠻多的,所以他們現在正在記錄,也跟委員報告,那是上禮拜四才推出,只有一個多禮拜的時間而已。
陳委員菁徽:一個多禮拜大概幾家?我們想知道進度。
彭部長啓明:我們會用量,例如現在有幾萬個了,但是我們現在遇到一個挑戰,就是有些傳統市場找不到那個人,都要一個、一個去連結,所以我們還一直在討論這個平台如何去建立,但是委員可以放心,因為現在企業的ESG,我們收到的認同是蠻多的,他們都願意來做這件事情。
陳委員菁徽:請問剛才您講到第一銀行跟建國花市,第一銀行的塑膠袋是怎麼募集來的?
彭部長啓明:透過同仁……二手袋,他們是二手袋,我們沒有募塑膠袋,是募二手袋,例如紙袋或是環保袋。
陳委員菁徽:所以他們再把它捐到建國花市去使用?
彭部長啓明:Yes,對。
陳委員菁徽:我跟你稍微講一下這個問題點在哪裡,說不定你可以想出解決的方法。現在其實就是做兩個表單,一個是提出需求的表單,另外一個可以填寫供應。另外您講到夜市、攤商可能會需要,可是剛才也有提到經濟部已經說每個月會做12.5億個。第一,攤商會覺得經濟部會做;第二,他也要在意顧客的感受,他今天可能響應這個政策,可是要由他去說服顧客是很困難的,這是你遇到的痛點。這個部分你幫自己訂多久的時間以內,你想媒合多少廠家?
彭部長啓明:委員,這需要大量的推,當社會的脈動……希望委員一起來響應就會更多。目前我們是很有自信,目前媒合情形……因為當時為了趕快上線,我們現在新的做法像是一個撮合的平台,甚至有一個map,在哪裡可以取得都會做出來。
陳委員菁徽:好,我想跟你討論這個map,因為你已經推出了3個map,也是要稱讚,比如循環杯的介面,這個服務是做得不錯,但是針對很少人用的點,是不是有考慮檢討撤點?另外我覺得不需要3個map,因為已經有循環杯、抗高溫涼適地圖,現在又推出袋袋箱傳地圖,你要不要考慮把它全部整合在一起,專屬於環境部的地圖,這樣所有跟環境部相關的東西都可以在上面找到?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們現在就是往這方面去進行,謝謝。
陳委員菁徽:你預計多久以內會達成?
彭部長啓明:現在要看他們程式的進度啦!因為同仁被我操得蠻兇的,所以我也不好意思給他們很大的壓力,其實我們已將這部分列入計畫,要趕快推動。
陳委員菁徽:列入計畫了,可能三個月或半年之內?
彭部長啓明:應該是一、兩個月內就可以推動。
陳委員菁徽:好,你剛剛有自己承認,上任時說要啟動40處的減塑試辦,你上任是5月,6月你遇到阻力所以又說要一步一步來,到2024年的年底又說2030年禁用的目標不變,可是到現在2026年初了,似乎是原地踏步。如果你中間有點作為的話,現在可能就不會爆發這麼荒謬的塑膠袋之亂,可是這中間……剛剛你有講遇到5個瓶頸,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陳委員菁徽:所以……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些狀況我都去蹲點過,委員下次跟我去蹲點,你就知道遇到什麼樣的問題。
陳委員菁徽:我知道,你現在幫自己設定一個新思維、新目標,變成2030年減量5%、2035年減量10%,但是請你看經濟部的數據,關於塑膠袋的生產,紫色的線是生產量,有的是外銷,粉紅色的線是內銷量,如果這些線的趨勢是這樣,你是如何幫自己訂出5%和10%的KPI?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說的是塑膠原料的使用量,不是塑膠袋。你也知道過去這幾年遇到一個疫情,整個臺灣社會結構,包含網購或是外帶整個量大幅度的增加,那就是塑膠袋增加的一個很大的原因。
陳委員菁徽:我具體的舉一個例子給您,比如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或者是香港,可能大家在夜市、攤商消費的習慣差不多,有一些不同的做法,我是希望不要遇到事情就修改你的目標,可以修改你的做法。
彭部長啓明:委員,你剛剛說的目標是2018年訂的,其實沒有經過充分的社會溝通……
陳委員菁徽:驗證,好。
彭部長啓明:香港比我們多了三倍。
陳委員菁徽:是。
彭部長啓明:我不認為香港……當然我現在沒辦法去香港,我不知道他們現在做得怎麼樣,像新加坡其實超市都有一樣限定……
陳委員菁徽:沒關係,我先幫你找資料,我們不一定人要到那邊,好不好!我先跟你討論一下香港的作法,它在減塑的過程就下了法規,當然有陣痛期,需要二到三年,或者最終他們需要四到五年才真的開始限塑和減量。比如你講的一次性備品,一開始很多人也不習慣去外面旅遊的時候,突然都要開始自備牙膏、牙刷,可是現在做了一陣子,經過陣痛期之後,現在每個人出去旅遊都知道了。我是舉香港的例子,看您要不要參考這樣的做法,一開始是規定……他知道大家買東西很不方便,所以你剛才有提到的湯湯水水、生鮮、會滴水的,比如魚或是肉,他會提供沒有提袋的平口袋子,可是一開始大家就發現,不管我有沒有買生鮮的或是會滴水的,我就是想去拿那個袋子,這是人性,所以他們的提袋減量了,反而是平口的塑膠袋大幅上升,因為大家不管買菜或是買蘋果都去拿平口袋使用,他們後來發現這樣的問題,他們又再把法規收緊,就規定如果你這一單交易是生鮮的,可以豁免,他就給你一個平口袋子;但是如果你最後買乾貨或是水果則不用,袋子就需要收費,或者是你自備環保袋。所以看你要不要這樣階段性的推動,因為你剛才提出很多原因,不一定是每樣東西都適用,有些是乾的不需要袋子。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香港所謂的攤商、夜市還有零售沒有像我們這麼多,香港做的我們早就做了,我們所有開發票的商家都必須用付費取得,所以我們比他更前面。
陳委員菁徽:對,我懂,但是你會遇到一個痛點,現在你怎麼好意思……他們大部分都是現金交易,所以你不會讓付費取得塑膠袋的責任流落到攤商的老闆身上。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清明連假特別花很多時間看了每一個國家的詳細政策,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甚至中國,其實他們對於最後一哩路的零售都沒有做直接的影響,因為它是微型經濟,裡面有很多的因素。
陳委員菁徽:我提出一個建議,第一,比如您剛才提到回收廢太陽能光電,業者要預先繳大約1,000元的回收清潔處理費,另外環境部非常驕傲的四合一資源回收基金,比如茶裏王這些瓶子必須要繳交空瓶處理費,這是擴大生產者的責任,還有汽、機車燃油的空污費,你不可能去攔下每一輛車子然後跟阿伯收錢,所以你會直接向中油、台塑這些財團、油品生產者收空氣污染防制費,所以在此具體跟您建議,因為剛剛講了很多源頭,所以我們是不是要從源頭課稅,讓生產者延伸責任?比如我們用稅金來輔導塑膠袋工廠轉型為生產環保的包材,同時讓傳統的塑膠袋在市場的批發價自動提高,攤商自然就會減少使用,他可能就會去輔導購買的人說:你可以把這些東西全部放在一個袋子裡面。你覺得這樣子是否有可行性?我不是在催現在就要做到,這一波塑膠袋之亂、這一波石化業成本上漲,這一波結束之後,你覺得環境部有沒有辦法跟經濟部一起動起來,啟動對塑膠袋源頭課稅的可行性評估?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我們會來研究。不過也跟委員報告,我們針對有開發票的早就已經使用者付費了,現在大家爭議的是市場上最末端的攤商不開發票的很多微型經濟,全臺灣很多人都在靠這個工作,占了六成。
陳委員菁徽:我知道,所以我在跟你說從源頭。
彭部長啓明:所以這個部分其實……
陳委員菁徽:你不可能永遠從末端去做、去開刀嘛!
彭部長啓明:很多庶民的生活行為,雖然我環境部部長認為能夠自己帶環保袋,我們也不會用塑膠袋,可是很多民眾的行為,當他不了解的時候,他還是很倚賴,所以這個部分需要文化的轉變,我們會跟經濟部討論如何做得更好。
陳委員菁徽:請問這個可行性評估大概多久以後可以取得?
彭部長啓明:因為這是很長期的,這個是庶民經濟,很多弱勢的人或是一般人都是在市場上工作,所以你要他大幅提高成本,像這次增加一點成本他們就受不了。所以基本上我認為要再討論,我們也會再觀察,因為這些,每一個我找出那個問題……
主席:請環境部就直接提供。
陳委員菁徽:好,就請環境部提供報告。
彭部長啓明:好,可以。
主席:因為已經超過半小時了。
陳委員菁徽:好,謝謝。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菁徽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邱慧洳委員發言。
邱委員慧洳:(9時56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政府部門的同仁,大家好。有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邱委員慧洳:部長好。我今天想跟你交流廢棄物回收的問題,廢棄物清理法提到業者應申報營業量,根據營業量繳納回收處理費用,這筆回收處理費用會被納入資源回收基金。
我們看右邊這張圖,它是立法院預算中心113年所提出的一個決算報告,這張圖有5項廢棄物,顯示出這5項廢棄物的營業量都遠低於回收量。營業量遠低於回收量,有一個訊息出來了,可能有營業量短報的問題;第二個問題也出來了,營業量如果短報,可能會讓我們剛剛講的資源回收基金發生虧損情形,怎麼說呢?因為營業量,它其實是反映業者根據他的營業量所支付的回收處理費,從基金的角度來說,這筆費用可以視為收入;而回收量,它可以反映出依實際回收量而支出的實際回收處理費,就基金的角度來說它是一筆支出。當收入很少,支出很多,就形成了一個入不敷出的現象,就是我剛剛講的,可能我們的資源回收基金會有虧損情形。請問一下部長,您認同嗎?從這些數字的解讀,您認同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大水庫,每年的狀況不一樣,要看回收的……我是不是請我們主管基金的署長來回答?
邱委員慧洳:可以。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在基金部分,我們都有定期去查核他的申報情形。如果是查到申報不實的話,我們就會移送強制執行、催繳,甚至有些是檢調單位去調查他的回料申報,在紙餐具就有幾個這樣的例子,因為紙餐具的逃漏情形是嚴重的。
除了稽查方式之外,我們在稽徵的方式部分,紙餐具後來也改為從紙餐具的成型業者改為就源課費,就源課費在去年有經過充分的討論。所以我想在每個項目像紙餐具,未來它就可以在收支平衡部分有很大的改善。
邱委員慧洳:所以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您提到就紙餐具,你們現在有用一個就源管理的方式去處理嘛!
賴署長瑩瑩:就源課費,是。
邱委員慧洳:所以導致短收的情形就比較不會出現。那其他的4種物品,也想見賢思齊,以後會往廢紙餐具就源管理的方式去處理嗎?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像塑膠的話,主要是像平板的那種容器,比較不容易徵收,因為那個業者可能有些是不開發票的,所以我們後來也有檢討對那些平板的業者,就是讓商品的業者來繳費。所以在繳費稽徵的技術上面,我們會就每個業者的樣態進行改善。
邱委員慧洳:對。好,你剛剛已經提到了,不同的樣品有不同處理方式,反正條條大路通羅馬,不同的樣品可能要用不同的方式管理,希望你們能夠確實地用不同的方式管理。這個並不是太遙遠以前的報告,這個是113年做的決算報告,我想營業量短收就是會造成入不敷出,然後影響基金的狀況。所以現在基金的狀況是如何?
賴署長瑩瑩:目前整個收入,因為我們有公告14大項,這些物品容器的整個收入總體是平衡的。當然您提到幾項,有些個別的它有入不敷出的情況,這部分就是從個別項目加強去做,它可能有幾年基金不平衡的情形,我們就是儘量讓它在幾年的時間可以達到平衡。
邱委員慧洳:好,你剛剛提到某些項目有不平衡的情形,可不可以把那個資料給我們,讓我們進一步了解?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如果有營業量短收的問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就是不實填報,而不實填報你有提到強制執行。我想強制執行,有兩個手段,第一個手段是對於業者,你要跟他追繳費用;第二個是會有一至三倍之罰鍰。您提到強制執行的部分,我的問題是,追繳費用聽起來有,那請問有開罰嗎?
賴署長瑩瑩:在紙餐具以及有些業者有開罰,有、是。
邱委員慧洳:有開罰。
賴署長瑩瑩:是不是會後我們再把資料給委員這邊?
邱委員慧洳:可以,所以聽起來是紙餐具有,其他沒有嗎?
賴署長瑩瑩:紙餐具部分是欠繳情形比較嚴重的,其他的也是有。
邱委員慧洳:也是有,那可不可以一併把資料完整地讓我們了解一下?
賴署長瑩瑩:是。
邱委員慧洳:好,請回。再請部長,接下來我是想問光電板的回收。光電板如同我們剛剛講的一般廢棄物,業者也是要跟經濟部繳納回收處理費用,使用的標準是每瓩1,000元。經濟部收取了這個費用之後,他會把這筆錢納入再生能源基金,然後經濟部從再生能源基金再拿一些費用出來,補助環境部去進行光電板回收處理的業務。比較可惜的是,行政院主計月刊提出來,如果每瓩收1,000元的話,其實到了2045年只能夠收到173億,但實際上支出成本是397億,所以這當中有200億的落差,於是就會讓我們產生一個想法,這不就如同我們剛剛所言的,又會出現入不敷出的情形。部長,不知道您怎麼看?
彭部長啓明:因為光電板大量產出,應該是在127、128年,還有十多年的時間,我們是從108年開始收,的確那時候訂的就是1,000塊,像去年有大量產出,但是他沒有用到這個基金,是他自己必須付費、當成廢棄物去處理掉。所以基本上,如果未來的量夠,其實那個費用就會往下降,現在因為量很少就一百多噸,怎麼做都划不來,所以相對地,到目前為止只有支出七千多萬而已。
邱委員慧洳:您確定是一百多噸嘛?因為我的辦公室有去函問環境部,我們問從108年5月到去年12月,這些廢光電板的處理狀況如何?他們回答說總清理量是6,074公噸。
彭部長啓明:那是天災……
賴署長瑩瑩:天災是業者付的。
彭部長啓明:天災是業者付的……
邱委員慧洳:你說天災是業者付的?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自然到使用年限之後淘汰的,而天災是業者自己要去處理費用。
邱委員慧洳:所以這裡的6,074噸當中,你的意思是有些是天災所導致的太陽能板耗損,它的回收處理是業者要處理?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慧洳:可以讓我們知道比例嗎?因為這裡就一個數字6,074,我們也無從監督有多少是來自於業者自行處理掉,有些是用我們所謂的再生能源基金去處理,可能要讓資訊透明化,我們才能夠進一步做一些比較有效的監督。
彭部長啓明:是,委員,這個其實是有一個長期的趨勢,現在還沒有到。當然在未來的資源循環推動法裡面,我們希望這個部分是由環境部來處理,跟回收基金一樣,就不用像現在那麼麻煩,我們要跟能源署申請經費來處理。
邱委員慧洳:了解,這也是我下面要問你的,我們很好奇再生能源基金每年補助環境部多少錢?實際支出的費用又是多少?會不會入不敷出,最後變成要從資源回收基金去挖錢來填補?我想這是我們人民比較關心的。
賴署長瑩瑩:是,跟委員報告,目前太陽能板的回收基金是能源署這邊用它的法規採徵收的方式,現在累積20億元。我們現在把需要用的費用以申請計畫的方式給能源署,然後由能源署提供它的基金給我們,譬如我是要補貼費或有些行政管理費用。
邱委員慧洳:是,所以你說的21億是它給……
賴署長瑩瑩:20億。
邱委員慧洳:20億是?
賴署長瑩瑩:它全部收的錢。
邱委員慧洳:你說再生能源基金裡頭有20億?
賴署長瑩瑩:對。
邱委員慧洳:再生能源基金有20億?
賴署長瑩瑩:對。
邱委員慧洳:我們這邊好奇的是,它補貼給你們的實際費用是多少?你們足不足夠?因為我們擔心萬一不夠用會挖東牆、補西牆,這可能也是我們要關切的地方,有資料嗎?如果沒有資料就盤整一下,會後給我。
賴署長瑩瑩:好,會後提供。
邱委員慧洳:當然,我有注意到部長非常關心光電板回收費用的問題,您也覺得不夠高,所以需要提升,甚至如同你剛剛有提到的,可能需要修法,但是從您有這個態度一直到現在應該也快一年了,我們現在光電板的回收還是維持在每千瓦1,000元,代表從過去一年到現在還是有點原地不動的感覺。當然,今天早上我有聽您的報告,您一直想積極地推動,把光電板納為應回收的廢棄物,然後把它納入廢棄物清理法的管理範圍,才能夠課予雇主回收處理的責任。我有聽到你的最新進度,只是因為當時你說第4會期就要處理,結果現在第5會期了,雖然早上有聽到行政院會已經通過了,但是好像還沒進入立法院的大門,所以我們期待你趕快讓這部法進入立法院的大門。因為據我了解,很多立委真的是在幫環境部心急,也要提出一個跟你們類似的版本,我覺得經過一年的漫長等待……因為9月你們還發新聞稿,信誓旦旦地說了這件事;10月卓院長又指示了,由長官指示下來,特別是卓院長一直把行動內閣奉為圭臬嘛,總不能說他號稱行動內閣,你這邊卻是不動內閣,好像就有一點說不過去。現在院會已經通過了,希望你們……
彭部長啓明:院會還沒通過。
邱委員慧洳:行政院會還沒通過?
彭部長啓明:快要了。
邱委員慧洳:快要通過?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慧洳:請問一下,送到立法院的時間表今天能夠呈現出來嗎?
彭部長啓明:因為行政院會還沒有開,我不能在今天說什麼時候就能怎麼樣,但是目前已經到最後一個程序了。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循環法不是我們環境部的層級,已經到跨部會,是整個行政院的層級,所以它的確比較複雜,要跨單位協商。
邱委員慧洳:了解。
彭部長啓明:當中也遇到一些土石方的事情,所以推出的時機我們也稍微考量了一下,現在等於是水到渠成,我們認為這個時候……我們希望儘快送到貴院。
邱委員慧洳:好,您認為天時地利人和,條件有了嘛。
彭部長啓明:對。
邱委員慧洳:有天時的條件嘛。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慧洳:我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你給我們一個比較可以期待的數字,這就是我要呼籲環境部的,因為您這個訴求已經歷經快一年了,我們都在等待,我們期待政府不要開出來的支票就是跳票,特別是回收的基金已經有虧損的情形,如果再一天拖過一天,可能財務黑洞就會越來越大,也希望經濟部、環境部積極一點,消弭這些經濟上的赤字,所以這邊有一些數據要請部長提供。當然,剛剛署長……請問是署長嗎?
彭部長啓明:是。
邱委員慧洳:署長也有答應我們要給一些資料,除此之外,可不可以把這些營業量短報、追繳跟裁罰的資料送過來?還有我提到的,就是每年經濟部補助多少錢給你們,然後實際支出多少錢。再來就回應到部長最後講的,已經水到渠成了,天時的條件已經出現了,現在就缺人和,人和就是你這邊加緊腳步一點,不知道是3個月還是6個月會進入立法院的大門,可以給我們一個答案嗎?
彭部長啓明:就儘快,快要了,馬上。
邱委員慧洳:好,快要了、馬上,請在書面報告裡頭給我們一個比較詳細的數字,好嗎?一個range,3到6個月或什麼的。
彭部長啓明:不用,委員很快就會看到了。
邱委員慧洳:好,謝謝部長,我們就一起努力,來為廢棄物的回收盡一份心力。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發言。
王委員育敏:(10時10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王委員好。
王委員育敏:部長好。部長,我請教你,依你們現在掌握到的訊息,全球塑膠公約大概預計要減少多少的塑膠污染,要減少多少的產量?
彭部長啓明:我記得有一個數字是75%。
王委員育敏:產量是75%,污染是80%,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有這一個數字,但是因為過去這一、兩年他們都沒有談出一個結果,尤其是產油國,但是各國的協定可能是在年底或是明年會有一個方式出來。
王委員育敏:對,這個是它訂出來的,我覺得是滿高標的,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我們要跟國際接軌,我去看了一下現在環境部訂出來的目標,2018年時環保署在2030年是要全面禁塑的,在亞洲其實是喊得最前面的,但是現在看起來,部長你修正了,你在去年底其實已經把全面禁塑取消了,現在2030年你的目標只有減量5%,2035年減量10%。我要請教部長的是,你這樣的一個目標,本席認為是過低的,對照全球塑膠公約即將要減少的量跟污染,我們差很大的距離,這樣我們跟國際接軌不了,你可能沒有辦法去參加國際會議了。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你可能對這個數字有點誤解,這個5%跟10%是石化塑膠的量。塑膠公約……
王委員育敏:對,你可以換算成它的產量跟污染,你的比例是多少?
彭部長啓明:這個要去對照一下,因為他們最強調是塑膠袋。
王委員育敏:你們沒有對照嗎?你們應該要對照啊!
彭部長啓明:這不一樣。
王委員育敏:你們應該早就掌握全球塑膠公約要求的這個標準嘛。你自己現在已經估這部分,你如果說是原生塑膠的量,你把它換算成那個產量,占比大概是多少?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沒辦法,譬如現在這個螢幕也用到塑膠。
王委員育敏:對。
彭部長啓明:但這個就不是塑膠袋。
王委員育敏:這樣你兩邊怎麼核對?
彭部長啓明:不一樣,因為塑膠公約訂的是,我舉例,連耳棒用塑膠它都禁止。
王委員育敏:對。
彭部長啓明:它有很多的品項,跟生活有關的它會禁用。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我現在要問你的問題就是,你自己訂了一個原生塑膠的百分比,你將來怎麼去跟國際接軌?全球塑膠公約要求的是降低產量跟污染,它已經訂在那邊了,你必須轉換成那個數據,要不然你將來去參加國際會議的時候,你的報告跟它的要求不同,你總是要轉換成以你們的標準來看,譬如臺灣目前的產量,我已經確保可以達到50%或60%,污染可以達到譬如60%或70%,這樣子你出席國際會議,跟國際評比起來,人家才知道我們臺灣的現況在哪裡,不是嗎?
彭部長啓明:對,報告委員,我們說的是,剛剛你這個5%或10%是一次性的石化塑膠用量,那是整個,所有的東西都有,我們是2030到5%,然後2035到10%,這個完全是對應歐盟。
王委員育敏:對。
彭部長啓明:這個塑膠公約是針對某些產品,例如我剛才說的耳棒,然後很多小小的東西,我們看了也嚇一跳,甚至塑膠袋用量都有訂一些限制,那兩個是不一樣的。因為每個國家,像我們臺灣會產製出這樣的螢幕、塑膠袋,塑料的用量就特別多,我們就希望這個比例,一次性的能夠降低,然後多用再生的、回收的料來做處理,所以這兩個意涵我們都會去遵守,但是不太一樣。
王委員育敏:是啊,是不太一樣,但是你總是要讓人家理解我們臺灣現在做到什麼程度,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換算起來,你要做的,譬如產量的部分,你希望可以減量到多少,因為像環保團體,他們都會有一些指標,包括紙容器、塑膠袋或塑膠餐具,這個是他們觀察我們有沒有減量的一些指標,針對一些項目,我覺得現在你自己也應該要去把這一些設定出來。比如說這一次我們看到因為美以伊戰爭,經濟部就要增加5,000噸最上游的原料,我要問這5,000噸變成產品之後,有沒有估算過它最終最想增加的是什麼,就是塑膠袋,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王委員育敏:我看到媒體問你,你說這個跟你的減塑政策沒有背離,我覺得在回答這件事時你可能要先去問……因為這一波有一部分是恐慌性的囤積。經濟部今天有沒有代表來?有沒有估算過恐慌性的囤積,加上現在增產跟原來沒有美以伊戰爭之前,總塑膠袋的產量是增加還是減少,有估算過嗎?
陳副署長國軒:跟委員報告,之前有些是進口過來,但因為現在國際局勢影響,現在進口那一塊很多都已經不進口了,所以就會變成臺灣內部自己要去生產、去供應。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有沒有評估過總量,現在和戰爭前到底是增加、減少,還是一樣?
陳副署長國軒:目前我沒有這個數據。
王委員育敏:你們沒有掌握嘛,對不對?那這個就是問題啊!所以當部長說「並行不悖」的時候,恐怕不是這樣的,如果它總產量是增加的,因為有些人是過度囤積導致市場缺貨,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就不是「並行不悖」,坦白講它的源頭是增量了。這個部分我們來看一下,我還有另外一個數據,國內生產跟進口量的比較,關於我們的進口額……經濟部也要回答一下,我們113年是4,407百萬美元,然後114年增加了11%。我要問經濟部,進口的這一些塑膠到底是哪些用品,用在哪些類別,可回收的占比多少,會變成垃圾的占比多少,這個你們有沒有掌握?
陳副署長國軒:委員,是不是容我會後再提供說明?
王委員育敏:所以也沒有掌握?好。你可以看到我們從源頭,經濟部是主管這一些塑化原料生產製造,源頭端進口多少?是什麼類的產品?如果經濟部沒有掌握,那環境部有掌握嗎?你知道哪一種類別增加很多嗎?增加的11%是哪些類別?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上游是經濟部的工作,我們有注意到回收體系的衰退。目前全世界因為永續的這個議題有受到一些波動,雖然減碳沒有影響,但是回收的體系,例如很多國際知名的大牌,它不用添加的、再生的力道的比例往後延了,包含可口可樂等等,所以的確回收體系受到很大的壓力,包含它的費用、可以回收的錢,但錢就沒有誘因了嘛,所以就造成整個衰退,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王委員育敏:對,所以我要講的是我們現在整體的塑膠,一個是跟全球國際接軌這個部分,我們要急起直追。如果2040國際公約這樣訂的話,事實上那是非常高標的,我覺得我們臺灣現在距離這一步其實還非常的遙遠,所以環境部責任重大。
另外一個,我們對於整體塑膠源頭的管控,從自己生產也好,或者是進口也好,我們從源頭其實沒有做很好的監督跟控制,你根本不知道進口多少、流向哪裡、回收多少,所以總體就是控制不了。這一塊,我要求環境部跟經濟部必須做出一個檢討報告,針對源頭我們到底總量減少多少,然後到下游之後可以回收多少,環境部還有努力的空間。剛剛你一再回答委員:我們有我們的國情,小吃店、攤商占了六成,因此減塑好像一籌莫展、沒有辦法。但是有時候危機是轉機啊!這一次剛好因為缺貨、有些缺量,所以事實上在市場方面,包括經濟部,你們可以請業者減量提供,減量提供這個是可以做到的,鼓勵大家多用環保袋。特別是那種塑膠袋,塑膠袋沒有一定必要,我指的是市場手提扯下來拿走、拎著的這種。我們一方面鼓勵環保袋,但是如果是那種類型的缺,我個人覺得你們要去宣導多用環保袋,減量一次性手提的塑膠袋,這反而是一個推動的契機,不是不管市場缺哪一樣,我一律都提供,這是不對的。我們一定優先提供醫材,包裝用的例如醬油、礦泉水一定要的包材,那也沒有辦法,但是我個人認為,市場上那一種塑膠袋真的本來就該是我們減塑的目標,不是嗎?這個應該好好去推廣。
彭部長啓明:據我的了解,他們製作乙烯是給食藥署醫材的部分,這是救命……
王委員育敏:對,是,救命一定要。
彭部長啓明:然後我們生活上吃東西,譬如吃個包子,現在國人習慣還是必須用這個,因為不用自己帶容器,還是要一個塑膠袋,所以他們是不要讓國人生活有太大的衝擊,但對我們來說就是全面的減。我舉例,委員也可以來推動,像立法院待會發便當用多少個塑膠袋,我們也可以來推,環境部自己就在推。
王委員育敏:可以啊!
彭部長啓明:但是我們希望推的更多,所以我們現在的確在整個社會風氣的轉變裡面訂了一些計畫要來推動,也希望委員可以支持。
王委員育敏:好,我覺得我們減塑的力道真的差國際還有一段距離,請大家加油,然後要做一個檢討報告。
接下來,我要問關於垃圾的問題。部長曾經承諾兩年之內要移除全臺48座垃圾山,現在還有33座,你大概只有做了兩成五。最近南投的議題,看起來環團的抗爭,還有地方政府的問題,這個問題我沒有看到環境部的角色。事實上當時彭部長也去過南投,你當時講了一句話:不能只要台積電,不要焚化廠,而且有一些焚化廠是現代新型的再生能源,焚化效率很好、很乾淨,不會製造污染。這個都是你講的,現在南投要設焚化廠,當時你也去看了,你看起來像是支持的,但現在你又說支持總統的雞尾酒療法,雞尾酒療法到底是什麼呢?可以解決問題嗎?到目前為止,環境部的態度是如何?要支持地方政府去蓋嗎?還是要走總統講的雞尾酒療法?如果是走總統講的雞尾酒療法,到底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南投是全臺灣唯一沒有垃圾處理設施的地方,所以我們去看草屯,堆置如山。
王委員育敏:是。
彭部長啓明:你剛才講到33座垃圾山,其實目前我們有信心,但是南投現在大概有九萬多噸裸露在那個地方,我們希望他們可以解決,會督促他們要補助……
王委員育敏:怎麼解決?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目前……
王委員育敏:不是本來你去看了也覺得可以有焚化廠?
彭部長啓明:我沒有說可不可以,因為目前焚化廠要不要蓋是屬於地方自己環評、自己的事務,但是因為它用到一些農地,所以到時候送到內政部區委會的時候,我們中央部會會表達意見。當然我們的態度會嚴格審查會不會有空污的影響等等,這是我們的態度,是我們必要的一個程序,農業部也會表達意見,目前這個態度是地方的層次,還沒有到我們這邊來。
王委員育敏:這個是在解決垃圾問題,中央的態度到底是支持他們可以設立,但是嚴格把關朝禁止污染的方向,還是其實你們現在已經跟總統一樣反對,覺得根本不需要,有雞尾酒療法就萬事OK了?
彭部長啓明:雞尾酒療法是一個概念,要很多元的處理,例如南投的源頭減量還可以再加強,其實我也贊同這樣的做法,我們也早就有提醒他們應該源頭減量、做好分類、破袋檢查,該做的都要做,以目前來說,他們的確還有一些進步的空間。
王委員育敏:雞尾酒療法其中不是也包含焚化廠,還有生質能源中心也是其中的一環,不是嗎?
彭部長啓明:我不知道他們……因為每個人講的不大一樣……
王委員育敏:你不知道總統講的是什麼?這是總統講的。
彭部長啓明:我看到候選人講的,例如他希望用到例如SRF、分類、減碳等於源頭減量,那個都是對的做法,我相信南投縣政府也有在做。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也不知道總統的雞尾酒療法是怎麼回事?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那是候選人推動、提出來的。
王委員育敏:所以總統是附和候選人講出來的?
彭部長啓明:那是一個概念,因為垃圾絕對不是只有單一一個方法可以解決。
王委員育敏:部長,我希望你可以堅持一些專業的原則,你當時如果認為有一些再生能源中心其實是更進步的,也可以乾淨,也不會製造污染,我覺得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你們有責任提供地方政府建議,要蓋可以,但是要蓋一個不會污染的、符合世界標準的,這樣子可能也是一種解方。要不然你們必須輔導他進行所謂的雞尾酒療法,一個候選人不能去主導政策,你是環境部才應該主導政策啊!我希望這件事情不要成為政治攻防,而是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相信環境部的專業,用你們的專業去輔導地方政府有效地解決垃圾問題,可以嗎?
彭部長啓明:對,垃圾處理本來就是地方事務,當然我們在某些立場會表態,但是到目前為止,因為還沒有送到我們這邊,我們不方便馬上表達任何意見。
王委員育敏:好,我希望你們就秉持專業處理,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是,我們一直都是這樣,謝謝。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廖偉翔委員發言。
廖委員偉翔:(10時25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廖委員偉翔:部長好。臺灣正邁向2050淨零排放,你也多次強調循環經濟是關鍵,但是在這場綠色大轉型中,我們的社會中最弱勢的是庇護工廠,所謂的庇護工廠也就是15歲以上有工作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的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職場,而這個職場卻仍然面臨到譬如烘焙、手工藝,或是傳統產業的高度競爭,難以跨入具備高附加價值的綠色供應鏈,本席等一下的簡報會給大家看,有相關的公文和陳情,因此我想要請教一下,目前弱勢優先採購是否有跟綠色採購做整合?
彭部長啓明:綠色採購有綠色採購的定義啦,還沒有針對弱勢的部分,這個我們會再了解一下。
廖委員偉翔:對,所以就是沒有整合嘛。
彭部長啓明:對,目前沒有。
廖委員偉翔:所以我也提供你一些意見,根據國際推動社會責任公共採購的經驗,政府採購應該是推動永續環境跟社會公平的雙重引擎。歐盟在2014年的時候其實有一個指令,第二十條設有所謂的保留合約制度,允許政府將特定的綠色採購案,限定由具備30%以上身障或者是弱勢員工的機構參與。美國在相關的計畫研究,像AbilityOne,也有顯示這種戰略性的採購模式,每投入1美元能為政府跟公眾創造高達2.66美元的社會投資報酬率,也大幅節省政府在身障福利上面的補貼支出。所以我想問一下部長,你願不願意仿效、去研究相關的採購制度,來落實這種制度性的雙效採購?目前的綠色採購跟這個優先採購系統,剛剛你講了,其實它是相互獨立的,它也導致基層人員的行政負擔,你是不是願意研議,跟相關的部會進行系統串接?然後你可以針對同時具備環保標章或者是庇護工廠生產的產品,在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中給予更高的權重,譬如加成1.5倍之類的,讓機構和機關一次採購就可以達到兩項的績效,也實質帶動庇護工廠進入綠色供應鏈,這部分部長怎麼看?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的確如你剛剛所說的,我們綠色採購是強調永續、環保的部分,沒有考慮到這種弱勢或是庇護的功能。委員讓我們研究一下國際上有沒有這樣的案例,我們來做……
廖委員偉翔:我剛剛有提供,像歐盟、美國其實都有在做這方面的推動。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我們可以來研究、討論。
廖委員偉翔:對,所以我要進一步深化跟你講,這個為什麼可以,因為其實有很多庇護工廠也在積極地尋求轉型,譬如提議引進黑水虻養殖,或者是這種高效、快速發酵的技術,像我們之前去參觀、考察過的,因為這類技術具有高度規律性跟結構化的流程,根據所謂的職能治療研究,也非常適合固定行為模式的這種,比如自閉症的學員,可以顯著降低他的焦慮也提升他工作的穩定度。另外,傳統碎紙作業產出的紙纖維較短,回收價值有限,但是若引進這種專業的,比如碎紙壓磚機或者是廢紙的纖維化設備,它可以讓這些廢紙直接壓成高品質的再生紙漿原料,讓百分之百的循環進入。所以參考我剛剛說的,美國的AbilityOne計畫,它其實是有將機密文件銷毀列為他們標準勞務採購的項目,也讓這些資源回收跟身障的就業整合,他們有在做這個事情。
同樣要請部長回去了解的事情是,因為你今天在做的循環經濟裡面,其實他們是可以有角色的,但是這個角色的困境在於它的設備成本,剛剛我有提到這個設備成本嘛,雖然勞動部目前對於庇護工廠購置一些單項的設備有一些補助的額度,可是它通常都是在10萬以下,對於購置這種大型的系統,像剛剛說的壓紙回收原料的系統,可能數十萬到數百萬都有。今天剛好討論這個題目,我希望部長回去可以研議我這個方向,你跟相關的部會去討論,譬如剛剛講到的,不管是黑水虻或是碎紙作業,你們是不是要有個輔助機制,然後把他們納入到你這個資源循環的系統裡面?因為事實上有其他國家也在做這件事情,你可以同時貢獻循環經濟跟社會包容,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
彭部長啓明:可以,謝謝委員提供的意見,這個是滿好的,因為我們現在是針對弱勢、偏鄉、地方創生或是比較弱勢的去做處理。庇護工廠我們的確過去沒有特別研究過,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來研究。
廖委員偉翔:好,部長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給本席辦公室一個相關的報告?
彭部長啓明:好,我們會先跨部會進行討論。
廖委員偉翔:對,你要告訴我你們有什麼進展,你們有沒有相關的研究,請提供報告給本席辦公室。
彭部長啓明:OK,可以。
廖委員偉翔:再來這題,部長還是先留步,我還想要請經濟部能源署的副署長。
彭部長啓明:他是副組長。
廖委員偉翔:今天是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
彭部長啓明:對。
廖委員偉翔:或者也可以請產業發展署的副署長。
主席:請副組長、副署長。
廖委員偉翔:我想要請教一下副署長或是副組長,你們看誰可以回答。現在經濟部為了鼓勵既有的光電案場轉換成高效模組,好像你們在今年1月有公告,在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中有新增一個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對不對?
顏副組長為緒:是。
廖委員偉翔:根據規範,只要換了新的太陽能板,既有的發電量可以照以前的躉購算,新增的發電量照新的算,讓光電業者在這個部分的收益可以增加,你們還說現盤點全臺有800MW的既有案場,想要請問一下,如果說用這種換的方式,你預計未來5年會增加500MW,對嗎?
顏副組長為緒:是。
廖委員偉翔:是嘛,你們預計今年有多少案場要淘汰,預計會換多少量?
顏副組長為緒:我們會再做盤點,因為這個還涉及到意願。
廖委員偉翔:什麼?
顏副組長為緒:就是申請者的意願。
廖委員偉翔:但是你們當初在做這個規劃的時候沒有去盤點過嗎?沒有去調查過嗎?應該是有才會出現這個規劃吧?
顏副組長為緒:我們是盤點超過10年的設置案,這些案件的設備基本上是比較老舊,效率可能有點衰退,這些就是未來可能會汰舊換新的潛在對象。
廖委員偉翔:你們現在的方案是直接補助嗎?還是讓他們有一些費率收益的誘因而已?
顏副組長為緒:我們沒有補助,就是費率上面的誘因。
廖委員偉翔:就是費率上面的誘因嘛。好,接下來我想要問彭部長,剛剛其實也有委員提到,可是他沒有提到這個論點,就是現在他們開始在鼓勵汰舊換新,但是這項政策無疑就是把很多你剛剛在講的,原本要在2035年以後才廢棄的模組提前處理,可能提前到今年,2026開始到2030年進入回收體系,對不對?請教部長,接下來的舊板,你們回收的處理量能準備好了嗎?你們兩個單位有去溝通過嗎?
彭部長啓明:有。
廖委員偉翔:有嗎?
彭部長啓明:有,目前有4家在處理,我知道有幾家正在申設當中,因為他們看好未來的商機。
廖委員偉翔:我想要請問一下經濟部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有沒有先跟你們溝通?
彭部長啓明:有。
廖委員偉翔:有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有。
廖委員偉翔:可是我剛剛問他有多少量能,你有去掌握、盤點如果它現在做這件事,今(2026)年開始到2030年會有多少量能進來嗎?
彭部長啓明:他們現在這個提早淘汰的,我們並不清楚,因為我們的量並沒有去算這個淘汰的,這是他們現在最新的政策。
廖委員偉翔:我剛剛問的是,你回收處理量能有準備好了嗎?這個就等於是沒辦法回答囉?
彭部長啓明:有,我們現在……
廖委員偉翔:如果你都不知道量能有多少,你怎麼可以確定你準備好了?
彭部長啓明:有,我們現在有5家,一個月總共可以處理5,000噸的量能。
廖委員偉翔:一個月可以處理5,000噸?
彭部長啓明:對。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意思是說它淘汰下來5,000噸,你都有辦法?
彭部長啓明:對,沒有問題。
廖委員偉翔:好,我接下來再問,部長,剛剛也有討論到其實你們環境部有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你們今年3月份的會議資料有寫,但目前的處理技術及再生料運用方式的差異,回收處理成本大概每kW是1,600到2,400元,相較於能源署徵收費1,000元,其實尚不足以收支平衡。請問部長,現在已經收支不平衡了,請問你們要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因為現在的量很少,所以它處理的成本會相對的高,經過他們專業去估算,未來的費用應該會慢慢的往下。
廖委員偉翔:未來是什麼時候?怎麼往下?
彭部長啓明:127年。
廖委員偉翔:什麼意思?
彭部長啓明:127年它的量就會起來,這個費用……
廖委員偉翔:127年!
彭部長啓明:對,現在沒有這個量啊!
廖委員偉翔:127年,我們剛剛說現在他們這個補助方案有可能2026到2030,也就是115年開始就有這些量能出現了耶!
彭部長啓明:現在就有了。
廖委員偉翔:對嘛,現在就有了。所以你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嗎?你現在每kW都是虧,等於每kW在回收的時候都虧,這不是我講的,這是主計處的估算,如果按照你每kW徵收的1,000元,到2045年累積可收1,173億,估計處理成本是397億,所以差額有224億耶!因此你現在加速推動太陽能板換新,這部分是不是就只會虧更多?因為你也還沒到127年的量體,對不對?
顏副組長為緒:報告委員,中間替換的部分,模組回收費用是由業者出的。
廖委員偉翔:你說他們現在替換下來的那些板?
顏副組長為緒:對,是業者出的。
廖委員偉翔:你是說他自己要再多拿1,600或是2,400元出來嗎?就是給他們去處理?
顏副組長為緒:給他們自己處理。
廖委員偉翔:所以這個部分,你可以保證不會影響到其他民眾要負擔納稅錢嗎?
顏副組長為緒:對。
彭部長啓明:這個1,000塊是屬於正常淘汰的,20年、30年之後正常淘汰的費用。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現在鼓勵的方式,如果他們提早淘汰,10年到期要淘汰的,這些成本都確定不會由納稅人的錢買單,是嗎?可以保證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像嘉義去年有大量廢棄的光電板,那個其實都是業者自己負擔,沒有用到這個基金。
廖委員偉翔:所以我想問,對於業者來講,如果他說之前他有繳1,000塊的,那你怎麼算?
顏副組長為緒:最後它除役的時候還是要用到……
廖委員偉翔:他現在就提早要換了嘛,他換新的板當然是他自己要出,我是說對於換下來的、舊的板回收的部分,也是他們要出,是嘛?這2,400元是他要處理的?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所以確定不會用到全民納稅錢?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你要確保喔,這個是有紀錄的喔!
彭部長啓明:是。
廖委員偉翔:我們擔心的是,因為看到這個狀況,這兩個機制如果你們兩個沒有溝通好的話,就會變成你本來就已經在虧了,結果你現在突然又一大票進來要處理,你的成本還是這麼高,是不是?部長,你可以保證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現在是經濟部能源署在代收這個錢,未來如果我們修的資源循環推動法裡面所謂的太陽光電或風電這種,一開始源頭管理就由循環署來管理,相對這個機制或是費率可能會更有彈性。
廖委員偉翔:為什麼本席這樣問?因為你本來上一年底的時候就有說可能要研議提高處理費率,對不對?你本來說1,000塊可能不夠,你們也要提高,對不對?本來說上一年底就要處理,但是也沒處理,你今天說可能……
彭部長啓明:沒有,因為光電業者已經進入一個寒冬了,所以基本上當我們提出這個想法跟溝通的時候,我相信這個阻力是非常大的。
廖委員偉翔:我是要說因為你延到今年底,年底你預計會調,因為你剛剛說127年嘛,現在115年的情況之下還有12年的期間,所以你這中間等於所有都是虧錢在處理。你說可能年底會調,現在今年年初他們有這樣子的方案出現了,會不會導致大批業者會想他就趕快提早,在這個時候先回收,因為這個時候處理是1,000塊,會嗎?
彭部長啓明:不會,因為沒有人想要做這樣的事,不會有。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覺得這樣的鼓勵政策不會造成……
彭部長啓明:對,不會有。
廖委員偉翔:不會造成,那鼓勵政策不就有點自相矛盾嗎?你說他們不願意做這個事,你們又推這個事,那你有吸引到他們嗎?
彭部長啓明:他們從發電效率可以提升,可以多賺一點光電的錢,由這個角度就可以去算出來,這完全是一個財務模型,我們算這個1,000塊也是財務模型,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影響。
廖委員偉翔:好,我要說的事情就是這個費用,你要確保不會用到全民的納稅錢。事實上,我們不是不鼓勵綠色能源發展,我們要鼓勵,可是現在看到這個機制,我們很擔心,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不過,我必須說可能寫報告的人不是很懂得這個財務模型的機制啦,所以我們會再解釋。
廖委員偉翔:你會再解釋?好,請答應本席確保這件事情,你到底怎麼解釋這件事也給本席辦公室看一下,謝謝。
彭部長啓明:是。
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發言,待會黃秀芳委員詢答完畢後,我們休息10分鐘。
蘇委員清泉:(10時40分)謝謝主席,我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蘇委員清泉:還有台電副總,台電不是副總要來嗎?
主席:沒有,台電是專業總管理師黃美蓮。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主席:蘇委員要請台電嗎?
蘇委員清泉:台電沒有來啊!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有來!
彭部長啓明:有,在這裡。
蘇委員清泉:剛剛我們廖偉翔問的問題,部長知不知道?我想他不太知道,我可以補充一下,去年丹娜絲颱風來,我們嘉義、臺南、高雄光電受傷的有33個案場,這些案場上面壞掉的光電板都還沒到10年,都幾年而已。像我們去看最大的嘉義滯洪池64公頃,很淒慘,到現在也沒辦法處理,弄上來的這些你又不給他補。像彭部長講的,我們光電業者已經進入寒冬了,現在快要死掉了,就做在那裡了,不幫忙也不行,所以想這個案子來鼓勵他,協助他度過。不過銀行還會再貸給他嗎?二次貸款?
彭部長啓明:我還不清楚,不過那個還沒有動,我們是希望他可以起來啦!
蘇委員清泉:不然的話他也是死在那裡啦,所以這個是錯誤的能源政策!屋頂的太陽能板,我們是絕對支持啦,全世界都支持,但是成效不彰,這些在農地的、在魚塭的,像我們屏東搞得亂七八糟,這些都是詐騙集團,現在已經搞成這樣、已經錯了,雖然多少也對能源也有點幫忙。但是我問銀行的人,銀行說不敢貸給他們第二次,因為怕颱風又來,又掃一次,不是又死掉,現在要找誰討回錢,要找「魔神仔」還是「鬼仔」要?所以這是問題癥結之所在。能源署還經濟部搞這個方案出來是要幫忙他們度過,然後政府又不能拿錢直接……你們有沒有直接拿錢補給他們?沒有吧?
彭部長啓明:沒有。
蘇委員清泉:沒有,你如果有就死定了,一推下去你真的會出事啦!好,我要問台電,我在麥寮的朋友說你們燃煤的廠本來要廢掉改成天然氣,但現在經濟部請他不要動,因為有可能馬上要頂上來燃煤。我第一個問題是,麥寮的燃煤現在有沒有在發電?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報告委員,其實麥寮的燃煤目前是沒有發電的。
蘇委員清泉:沒有發電,那怎麼我們今天早上8點抓到麥寮PM2.5是一直往上飆到13、16、19?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目前麥寮的三部機組,其中2號機已經拆掉了,而1號機跟3號機都是停機當中,所以沒有發電。
蘇委員清泉:他們本來是要把這個拆掉,要改成天然氣,是不是這樣?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不是,是……
蘇委員清泉:還是你們現在叫他不要動,然後旁邊再蓋天然氣?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我說明一下,目前2號機拆掉,會再利用旁邊的空地,目前是在進行一個燃氣機組的建置當中,這個是持續在進行的,會新增兩部燃氣機組。
蘇委員清泉:所以現在麥寮在發電是靠什麼發電?現在都停了,都沒在發電了?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麥寮他們沒有發電啊!
蘇委員清泉:那怎麼怎麼PM2.5……我們是很認真在抓,這個是環境部的monitor喔!部長,這你們的耶!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空污不一定是發電廠的關係,實際上麥寮電廠是沒有在發電的,目前沒有。
蘇委員清泉:那你們現在請他準備好,隨時standby要上來,是不是怕荷莫茲海峽東西進不來,是不是這樣?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我說明一下,其實因為中東整個情勢緊張,所以……
蘇委員清泉:當然。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所以各國其實都已經在調整燃煤機組的發電,包括他可能開始啟動或者是調整發電的上限,其實以我們來講,也是要針對天然氣的部分做彈性的能源韌性,所以這個是一個有備無患的做法。
蘇委員清泉:所以經濟部昨天說不會啦,再怎麼燒,我們今年的燃煤用量一定比去年少!講這個話,話中有話,聽懂的人聽懂,聽不懂的就不懂。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我們目前對麥寮電廠是採用短期調度的方式來因應,而且會秉持在今年的用煤量水準,不會超過去年。
蘇委員清泉:所以隨時準備要燃煤啦!其實各國都在調整……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目前各國在調整……
蘇委員清泉:我是覺得台電或者經濟部要誠實跟百姓講,譬如現在天然氣部分,台電吸收了多少,天然氣有260億;中油關於95無鉛汽油的部分,如果不吸收的話,現在可能要四十幾塊了。照實講,讓百姓有感受啊!所以不要都報喜不報憂,然後盡講一些粉飾太平的話,那沒有用啦!現在百姓大家很聰明,隨時都可以……我5分鐘就可以看到環境部的monitor,哪有笨的人啦?現在沒有笨的人了嘛!好不好?
部長,我昨天都在恆春半島,現在西屋公司的人已經都進去台電核三廠了。我也看到賴總統這樣轉彎,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美國的壓力,美國國防部說我們至少要有兩座核能發電廠,才能保衛我們的基礎電力。部長,你知不知道恆春現在是死寂一片,全部的民宿快要倒光,全部的餐廳大家都沒有……差不多要「吃土」了啦!像歐克山莊將近有400個房間的旅館都關起來了。現在有一些從事土木的、水電的都進去核三廠工作,一天有不少人,一天有3,000元,這也不無小補啊,那些人很是感謝。
我看部長也很挺台電還有總統的這個政策,所以我很肯定部長跟環境部的用心。那邊的人只要一提到光電板就咬牙切齒,所以你怎麼彌補?最主要就是這個地方狀況很糟!部長,你的看法是怎麼樣?核能部分,我覺得兩部機組太少了,應該用4部到6部啦!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多元的能源如果可以減碳,我們都會支持,但是核電是屬於核安會主管的。也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的環評相關法規裡面,既有的機組是不需要,但是如果要再多興建幾部,就要環評了,可能要花蠻多的時間,要取得社會的共識,可能還要更多、更多的……
蘇委員清泉:韓國核能占總發電量57%。
彭部長啓明:30%左右。
蘇委員清泉:法國七十幾。
彭部長啓明:法國75%。
蘇委員清泉:75%嘛。德國號稱非核,結果偷偷跟法國買電,法國就用核能的電賣給他,這個很諷刺!德國的電1度差不多14塊,12到14塊,我們負擔不起啊!我們現在三塊八,醫療用電已經到七塊多,很貴,台電還要再漲價,沒有人受得了啊!光電這邊你嚴格在管理了嘛,我很肯定。
再來,我要跟部長請教,這一次的能源危機,讓所有的塑膠業者……沒塑膠袋、沒什麼的,我覺得很好啊,最好是都買不到更好,馬上大幅縮減、達標。部長,目前最大的問題……現在大家都拿環保袋,這樣很好啊,但是你要讓人家感到方便,也要有誘因。譬如小琉球,我們上次有去看他們的環保杯,用來裝7-ELEVEN買的飲料,用完之後還要再交回去,大家沒什麼意願要使用,為什麼?那是人家用過的東西,杯子還交回去,會洗乾淨嗎?有消毒乾淨嗎?會恐懼嘛!大家不用人家用過的東西。所以你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趁這個機會來增加誘因,譬如我是在想說那個杯子是不是用矽膠可以伸縮的,比較方便攜帶,買咖啡等飲品時可以馬上裝,喝完了洗一洗,可以立即收起來,有這種想法嗎?賴署長,你有什麼想法嗎?
彭部長啓明:有啊!報告委員,像目前自己帶飲料杯去便利商店的大概有兩成左右,可以折5塊,這個誘因是最有效的,之後我只能情感呼籲說要帶環保袋,這個部分就相對比較少人,有的人會做,有人不會做。目前我們在建國花市如果是自己帶環保袋,悠遊卡有5元優惠,我們是希望可以更多,循環杯也可以,但是那個要花很多錢,我們在測試這個市場的接受程度,我們希望有經濟的誘因在裡面,這樣會比較快,比較好啦!
蘇委員清泉:因為站在醫生的立場,這個東西還是要自己的會比較安心啦!回家後要怎麼洗等等,這是自己的事情嘛,但是這個東西可以設計成伸縮的,不會漏出來又好組裝的,不然一個杯子這麼大瓶,拿著走也很奇怪!所以這個部分要用點心啦!看看有沒有辦法……因為這一次趁這個機會……你說塑膠袋一個人一天用2.1個,這真的還假的?
彭部長啓明:一點多個。
蘇委員清泉:這樣都可以減量,是好事情,因為那個還是污染嘛。我的最後一個問題,關於PE,你說我們是自給自足,100%,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對。
蘇委員清泉:這些PE在我們的醫療用很多,食藥署也是用很多,你們現在有出現問題嗎?100%的自給率,然後又說不夠,到底是問題出在哪裡?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跟委員報告……
蘇委員清泉:不要又是缺點滴,又是缺什麼……
姜署長至剛:這一點我們很注意,因為我們現在針對單一的平台,已經確定從藥廠、藥商跟醫材商,他的下游包括包材商跟塑粒供應,這個部分前面這邊是衛福部食藥署,後面的是跟經濟部產發署協作。雙方的協作下,現在藥廠通報說會缺的有8家,醫材通報目前加起來有19家,我們實際上去評、去盤,要問細項的,他們很緊張啊,所以有缺12月的就已經來報了,但是也有缺5月、6月的。我們現在立即需要去支援的大概有兩家醫材商;裡面所謂塑料醫材供應的部分有6家,這6家我們請產發署的同仁們直接對接。所以我們做了兩邊,就是食藥署跟產發署,經濟部跟衛福部,雙方面往下走,各自去對。因為擔心我們對的、傳導的是不一樣,所以雙方對起來的,目前是有兩家公司,6家需要支持的部分,目前都是直接對上了,大概目前狀況是這樣。
蘇委員清泉:都是PE嘛,Polyethylene!
姜署長至剛:不只,各項都有。
蘇委員清泉:PVC。
姜署長至剛:PVC、PE都有,乙烯、聚乙烯都有。
蘇委員清泉:都有。
姜署長至剛:對、對、對。
蘇委員清泉:部長,這樣對嗎?
彭部長啓明:是,這個部分我們也有協調,這些很多原來都要靠進口,現在因為地緣政治的關係沒辦法進口,或是他們需要,自己都不夠了……
蘇委員清泉:所以在戰略上,100%你自己能夠掌控,自己可以control?
彭部長啓明:對,目前跨部會都有在協調這個事情。
蘇委員清泉:好,加油。
姜署長至剛:這部分我們評估起來,在醫材跟藥品的相關包材上,現在一個月大概要1,200噸左右,相對於整體5萬噸來講,是一小部分而已,所以已經協調完優先供應,大概在供應的部分……
蘇委員清泉:你不要到時候連點滴瓶……點滴瓶也是PE嘛?
姜署長至剛:對,透析的洗腎瓶都是PE,目前是……
蘇委員清泉:那個也都是PE,不要到時候連那個都缺,就會死人了。
姜署長至剛:有、有、有,這個部分我們非常高度警覺。
蘇委員清泉:好,謝謝。
姜署長至剛:謝謝。
主席:謝謝蘇清泉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黃委員秀芳:(10時5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好。部長,剛剛很多委員有特別提到最近缺塑膠,請教部長,這個是不是現在環境部推動減塑最好的一個契機?是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沒錯。
黃委員秀芳:剛剛滿多委員也有特別提到,就是希望這一陣子是不是能夠……我們要有一些誘因啦,當然誘因非常多,像最近我們到市場去買東西的時候,以前塑膠袋是隨便你拿,現在老闆會問要不要塑膠袋,再多兩塊錢。民眾就會想還要多花兩塊錢,是不是就不要用塑膠袋了?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推動減塑最好的契機。原本在2030年就是希望不要再使用一次性的塑膠,請教部長,這一次是因為整個中東戰火的關係,所以短缺的可能是原物料,有沒有可能不是因為政策推動的關係,而讓民眾自發性地去減塑?
另外我想請教,因為地方可能缺塑膠袋,所以經濟部去協調中油或者是台塑,在供應方面可能不要有短缺。這個部分,我覺得跟環境部是互相矛盾的,你們希望能夠減塑,經濟部反而去協調中油跟台塑在原料方面不要有缺乏,避免造成市場可能沒有塑膠袋。我希望部長針對這一部分,一方面我們希望推動政策是民眾自發性的減塑,就是透過這一次因為局勢的關係,導致塑膠袋可能有缺乏,順勢讓民眾未來有這個習慣,就是出去買東西或者是買飲料、買咖啡,自備環保杯或者自備購物袋。我希望是不是可以趁著這幾個月好好地推動,也許這幾個月的推動成效會比前幾年還要好,是不是請部長再說明一下,可不可以在最近這幾個月當中,更積極地推動民眾自備購物袋跟環保杯?
彭部長啓明:我非常贊同委員的觀點,因為剛剛委員也列出這4個,就是我們現在在推的。今天有聽到有些市場主動貼出來「不提供塑膠袋了」,那個就比較積極,因為他覺得現在不要為了這個事去傷腦筋,要鼓勵民眾自己帶,當然必須有一個宣導期。我的觀察發現,因為最大的核心是攤商,攤商有環保意識,比我們講一百次或是一個限制都來得有效。目前我必須說,因為經濟部是穩定民眾,因為現在民眾有一個預期的心理,怕沒有就會搶購,所以他們是在解決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是希望整個源頭減量,所以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希望用一個新的方案來推動,我會鼓勵企業來推動循環袋,另外一個是攤商也要有這個意識,媒合的工程在未來幾個月,我們會大力地推動。
黃委員秀芳:好,我希望能夠更積極在這幾個月當中來宣傳,因為以往我們買東西就知道,如果去市場買吃的、買用的,攤商就會直接給你一個塑膠袋裝起來,但是現在其實很多人會自己帶,有的帶便當盒,有的買湯湯水水的東西,自己也會帶容器去裝,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契機。我們一直在推動減塑,是不是可以在這幾個月當中更積極來推動,不拿塑膠袋反而可以減一塊、兩塊,民眾可能會覺得那我自己就自備購物袋,甚至有的家裡以往可能囤積非常多的購物袋,購物袋可能都一堆,像現在有的就是會重複一直使用,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時機,當然這個也要政府跟民眾以及攤商,大家一起來努力。
彭部長啓明:好,沒問題,但是最重要的關鍵,依我的觀察,因為我蹲點到很多地方,大概就是攤商的意願主觀性、有沒有環保的意識很重要,我們在建國花市的經驗是已經到達八成,但是也跟委員報告,我們花了半年的時間,那真的要用很大的力道,一直不斷地跟他們交朋友。至於其他各個縣市,我們會再跟縣市政府以及他們的環保局溝通,目前這件事情其實有很多企業願意用ESG的觀點來做協助,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時機。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再請教有關碳費的問題。今年5月我們就要開徵碳費,我之前問過,前500家排碳大戶很多都是鋼鐵廠或高污染產業,現在因為中東局勢,我不知道部長有沒有聽到有些業者希望碳費可以緩徵,也就是可以延緩繳納。請問部長是否會因應局勢,讓碳費延緩繳納,或者是說你們有針對這些業者做什麼樣的輔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大年初五就到歐盟去跟他們協商CBAM的事情,因為有很多複雜的問題要解決,目前的成果還不錯,我們談得不錯的原因是我們的碳費機制已經上路了,今年5月就要開始繳。現在因為受到中東戰爭的影響,的確有幾家石化產業因為要配合政府處理乙烯的事情,所以我們有針對它今年因為協助政府,而對它明年碳的計算提出一個優惠的方案來幫助他們。另外是因為今年5月要繳的是去年的排碳量,跟今年無關,但是我們知道他們也是虧錢在經營,所以我們會有一個方案。不能不繳,但是晚一點點繳或是分期繳,現在我們已經提出一個方案,會送行政院核定。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希望政府部門幫助業者度過難關,因為確實有一些業者真的是處在寒冬之中,而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就是政府的功能。
彭部長啓明:是。
黃委員秀芳:另外想請教有關焚化爐的問題。大家都希望焚化爐不要蓋在我家附近,但垃圾總是要處理,有些焚化爐原本有收事業廢棄物,現在因為要兼燒廚餘,所以他們就不收事業廢棄物,類似狀況已經變成惡性循環了。每天產出的家庭廢棄物和事業廢棄物原本都是要處理的,像餐廳產出的就是事業廢棄物,有的業者收了之後送去焚化爐,可是現在焚化爐能處理的量沒有那麼大,所以可能就先做堆置,這也是一個問題。針對這個部分,環境部第一個當然是希望減少垃圾,可是垃圾是每天都在產生的,不論家庭廢棄物、廚餘或事業廢棄物,都是每天在產出的,面對這樣的狀況,我們希望整個環境變好,這些就不能不處理,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請部長針對這部分的問題,看看經濟部或環境部怎麼樣來協助家庭廢棄物、廚餘或事業廢棄物都有地方可以燒?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全臺灣過去這幾年整個焚化爐的量是不夠的,就會造成裸露的量比較多,因為後來發生廚餘的事情,導致現在廚餘大概有一半的比例確實是進到焚化爐,我為了這件事情有特別要求所有焚化爐的營運要去量測戴奧辛有沒有超標,以目前的數據來看是完全符合正常標準,而且滿低的,因為大家都很謹慎在操作,所以我是覺得目前對環境沒有疑慮。但是有關未來量能是否足夠的問題,我們環境部現在想要提一個方案,第一是按照現在產業結構的轉型,未來的事業廢棄物可能會越來越多,我們覺得不要再讓它進到焚化爐來了,一定要確保家庭的垃圾可以處理完,事業的部分一定要再好好地規劃。也跟委員報告,有關新的焚化爐或是各種新的技術,我也在關注歐洲怎麼做,其實相對的,對環境的影響和衝擊就沒有那麼大,這的確是我們可以調整的。
黃委員秀芳:我當然是希望全部都能減量,不論是家庭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我們都希望能夠減量,可是減到一定程度,沒辦法再減的時候,總是要有一個去處。目前的狀況確實是有一些焚化爐原本有收事業廢棄物,現在因為要收廚餘,造成事業廢棄物被排擠,所以我希望未來可能要再去盤點一下,看看怎麼樣讓可回收的部分能夠回收,不能回收的部分應該也要有地方可以去,不然這其實都會對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再來就是這些事業廢棄物無處可去,後續可能會亂丟或者是堆置,這都是目前正在發生的,所以我希望部長針對這個部分能和經濟部好好地溝通,看怎麼樣讓事業廢棄物減少,或者是不要亂丟,也不要堆置,也就是希望能夠有一個正常的去化管道。你們總是要有一個地方讓它去化嘛!希望部長針對這個部分……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最近我們其實也在談未來環境部對於這種基礎的廢棄物或資源配置的規劃,我們認為現在造成的問題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果,但是我希望未來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我們的確是希望有一個長期的5到10年的規劃來澈底解決這個問題。
黃委員秀芳:好,我希望你們能夠趕快跟經濟部好好地協調一下,看怎麼樣讓廢棄物得到一個好的處理。謝謝。
彭部長啓明: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秀芳委員發言。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7分)
繼續開會(11時18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林委員淑芬:(11時19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林委員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好。全臺灣非事業廢棄物,也就是一般家庭垃圾的焚化廠每年大概處理650萬噸廢棄物,是吧?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然後產出90萬噸的底渣和20萬噸的飛灰?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這些都納入環管署的SWIMS系統去管理,飛灰的處理有很明確的規範,依照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聽好喔,這個是家庭產出的垃圾、家庭一般垃圾,不是事業廢棄物,而是家庭的垃圾,由環管署管理,清除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講必須逐批,尤其是它的衍生物,我講飛灰,它的衍生物必須每一批都要採穩定化法、熔融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法,處理以後,必須安定化、無害化、穩定化,之後每一批還要進行戴奧辛檢測,是另外檢測,戴奧辛檢測以外,還要進行TCLP的溶出檢測,對吧?
彭部長啓明:是,沒錯。
林委員淑芬:好,我要討論飛灰管制的制度問題之前,我先先從新竹焚化爐的問題來談,2019年4月新竹縣長楊文科在施政報告當中,他規劃要興建焚化爐,招標的具體內容還沒有公開,他在4月公開說要興建一個焚化爐,台鎔在5月就馬上去買了6筆土地,這6筆土地剛好在2002年,那個地方已經通過環評的焚化爐預定地了,所以大家都在講這個好像很厲害。三個月後,縣政府就正式公告他們要蓋的焚化爐是要用BOO案的方式去蓋,所以廠商要自己準備土地,他用BOO以後就排除了本來有意要投標的日本、歐美業者都紛紛退出,變成台鎔成為唯一符合資格的投標者,獨家得標。外界議論副縣長的配偶,就等於副縣長他們家,才發現他們擁有台鎔的股票500張,現在價值也不斐,有沒有利益迴避,大家都嚴重質疑。大家也在講新竹縣政府的BOO的合約條件被批評遠遠比同級的案件條件訂得非常的差,非常不利於縣政府、非常有利於業者,包括合約規定每天500噸處理的量能,一半(250噸)要給事業廢棄物,250噸要給民生垃圾,但是光是新竹縣自己每天的民生垃圾就280噸,所以光是要處理他們新竹縣自己的垃圾都還不夠。大家都知道處理生活垃圾收的錢少,處理事業廢棄物收的錢才多,但是現在它要燒你的生活垃圾,這個焚化爐1噸要收2,100元,如果超量要加價到2,520元,回饋金遠低於桃園跟高雄的每噸400元,回饋金每噸僅100元,焚化發電收益全部都歸焚化廠廠商所有。這個東西這樣公布以後,台鎔科技在2025年合併營收,因為這個案子大幅成長近六成,賺死!賺得很!
但是我今天不是要說這個焚化廠背後的利益結構和官商勾結,我不是要講這個,我是要講這座焚化廠所暴露的環境的、環保的制度漏洞,比這一個個案爭議有沒有圖利還更嚴重的,攸關到全民的制度面缺失,其實就是飛灰管制的雙軌漏洞。部長,飛灰管制的雙軌漏洞,你知不知道?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是非常特殊的……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講這個,我在講飛灰管制雙軌的漏洞,你們在飛灰管理上的漏洞,大家都知道,飛灰問題很嚴重,部長不知道啦!看狀況,你不知道,都不知道?沒關係……
彭部長啓明:有啦、有啦,知道啦。
林委員淑芬:他們兩個知道,你不知道啦!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我清楚,這個案子……
林委員淑芬:我不是在講這個案子,我是從這裡要來講管制的漏洞,一座焚化廠被定義為事業廢棄物焚化廠,它的飛灰管制,就會從環管署的軌道轉入循環署的軌道。一般的家戶垃圾是哪個單位管的?
彭部長啓明:環管署。
林委員淑芬:對,如果這個是事業廢棄物,是誰管理?
彭部長啓明:循環署。
林委員淑芬:循環署,所以只要是事業廢棄物的焚化爐,它就到循環署去了,適用的就不是一般廢棄物的嚴格標準,而是事業廢棄物較寬鬆的規範。聽清楚喔,事業廢棄物的規範比家庭垃圾的規範更寬鬆,這樣你聽懂了?我開宗明義破題就是講這個,大家有辦法接受嗎?燒事業廢棄物的安全環境、風險標準,比燒家庭廢棄物的還更寬鬆,這樣對嗎?好,現在它只要說它是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它依照你們的辦法,飛灰半年只需要進行一次TCLP檢驗,不用像燒家庭垃圾出來的飛灰,要安定化、穩定化,要熔融處理,直接燒事業廢棄物的飛灰,以物理的方式就直接再利用了,燒家庭廢棄物就嚴格逐批檢查有沒有戴奧辛,還要做TCLP檢測,事業廢棄物不用做戴奧辛檢查,只有做TCLP檢測,然後家庭廢棄物要安定化、無害化、穩定化、熔融化,給它燒結,不能夠有溶出的風險,但是事業廢棄物更毒害的都不用,直接拿去再利用,物理上的處理。
我現在要問你,事業廢棄物的飛灰只做TCLP檢測,TCLP可以檢出戴奧辛嗎?有辦法做戴奧辛檢出的檢驗嗎?
彭部長啓明:沒有辦法。
林委員淑芬:沒有辦法?TCLP是什麼實驗?
彭部長啓明:溶出的實驗。
林委員淑芬:TCLP是它在模擬自然環境長期空氣裡面酸雨腐蝕,然後看這個物質會不會溶出,造成環境危害,其實它是一個長期的環境危害,所以要做長期環境危害的風險評估,而戴奧辛檢測是一種毒性戴奧辛物質的檢查,戴奧辛是溶於脂肪,不溶於水;TCLP是醋酸,它根本不會溶出,沒有辦法檢驗戴奧辛,這是基本的,所以等於事業廢棄物的飛灰全部都沒有檢查戴奧辛的啦。
好,我再講新竹縣這個例子,回到這裡來,我回到新竹這個例子,新竹縣政府依促參法以BOO的方式去設置的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反正就是台鎔這個案子,一個月500噸,年處理量15.5萬噸,其中8萬噸是事業廢棄物,一年預計7.5萬噸是生活垃圾,為什麼它要這樣子設計,你知道嗎?我剛才說那一大篇,這樣聽得懂嗎?台鎔為什麼要這樣子設計成一年收事業廢棄物更勝於家庭一般垃圾呢?因為事業廢棄物的處理量過半,他們那一個廠就被定義為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營運資料不用進環管署長期追蹤的SWIMS系統,飛灰的管制也變得更寬鬆了。據了解,它2025年初開始試營運以來,現在只有一、兩次的檢驗數據,就將飛灰以一般性飛灰的名義送到臺南全興公司去,預拌少量水泥做成控制性低強度的混凝土,就是CLSM,還有拿去填地、填管溝,一年只驗兩次,只是抽驗而不是逐批,一般垃圾的飛灰要逐批,它沒有,一年抽驗兩次,因為法律規定的、因為你們規定的,它只要叫「事業廢棄物」,就可以這樣子了。這一種強鹼的飛灰送到臺南全興,大概2025年度送了4,034噸,以每一噸廢棄物產出約3%的飛灰推估,2025年一年的焚化量的確燒了十三萬多噸,幾乎它全年的飛灰全數都送到全興。這一種東西你覺得做成再利用產品,品質會好嗎?
彭部長啓明:不會。
林委員淑芬:不會?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我簡單地說。第一個,臺南市環保局已經……我們環管署已經依法告發了。
林委員淑芬:沒關係!你要跟我講全興的問題是另外一回事,但我跟你講的是制度面。這不是只有一家台鎔這樣做,大家都這樣子做。這一種品質,事實上市場沒有人要買單啦!而且我跟你說,這種CLSM做出來的都是劣質的啦!部長,我問你,市場沒人要買,廠商會繼續做嗎?不可能!不可能的話,那這些東西跑去哪裡?你確定他們有做成低強度的CLSM嗎?沒有啦!不要騙了啦!這是事業廢棄物的。
我告訴你,監察院有一個糾正報告,它不是講事業廢棄物,它是去看全國所有公有焚化爐的飛灰。我講過,公有焚化爐的飛灰一定要檢測戴奧辛嘛!監察院這裡有講,家庭垃圾而已哦!公有焚化爐焚化飛灰因性質複雜,氯的含量高,直接再利用易導致製程腐蝕受損,所以飛灰長期以來均以固化掩埋處理,目前再利用率仍約10%,一般家庭廢棄物燒出來的飛灰拿去再利用是10%。比這個風險更大、檢測法律規定得更寬鬆的事業廢棄物的飛灰,你說它拿去再利用,全部會再利用?公有的再利用10%,那它會是百分之幾?不要騙了啦!
所以我要跟你說,非常令人不安的問題是我現在要講的,你們的問題更嚴重!環管署發現這個問題以後,他想要到台鎔裡面去採樣,被新竹縣環保局拒絕。
主席,如果他要質詢,就讓他來質詢。我們在質詢,有人要討論。
好,我現在講,環管署發現,要採樣、要檢查,被新竹縣環保局拒絕,然後環管署就跟你們循環署反映,循環署無動於衷,最後是北區督察大隊介入採樣才揭露這個問題。這不禁讓人想要問,新竹縣是唯一的案例嗎?全臺灣還有多少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他們的飛灰都跑去哪裡?家庭家戶垃圾公有焚化爐只有10%再利用率,他們的不可能比他們更好。其他的跑去哪裡?被同樣當作一般性飛灰處理,其他流向到底去哪裡?你們報得出來,我就要問你一個問題。部長,他當然有可能掩埋。全臺灣飛灰掩埋場的容量剩下多少?你也不知道?
彭部長啓明:我們請署長回答,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他管的是公有焚化爐,我現在問的是最終處理,叫做掩埋啊!我們在說的是這些東西都被拿去亂丟,但是也有可能就拿去掩埋啊!問題是掩埋場還有多少量可以埋?不要騙啦!到底還有多少量可以埋?
林副署長健三:事業廢棄物的……
林委員淑芬:我在講飛灰的掩埋餘裕量剩多少?
林副署長健三:現在臺灣剩下不多,因為只剩下民間廠商。
林委員淑芬:不多是多少啦?不知道!好,回去!部長你也不知道,他也不知道啦!我告訴你啦!沒人在掩埋,都亂丟了啦!還有,我跟你講喔!他們會回填管溝嘛!對不對?可以回填管溝嗎?
林副署長健三:假設說他已經完成了前面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全興公司做成低強度的混凝土,可不可以回填管溝?
林副署長健三:他前面講的是說它是一般,一般才能夠做成CLSM,才能夠回填管溝。
林委員淑芬:對啊!我問你,CLSM可不可以回填管溝?你們用假的檢驗,叫TCLP,驗不出戴奧辛,它的風險就從有風險變成一般的事業廢棄物的管制,然後就可以做成CLSM,CLSM可以去回填管溝。部長,你知道回填管溝有什麼風險嗎?它是強鹼,對不對?會腐蝕,對不對?會回填什麼管溝?我問你,中油的油管、天然氣管,回填輸送管溝有沒有風險?自來水公司本來是塑膠管,現在全面改成鑄鐵管。如果強鹼放進去,有沒有風險?還有一般民間的化學油槽、化學管的輸送都是鑄鐵管,如果沒有包覆一個特殊的包材,特殊的包材包上去很貴,沒有的話,回填管溝……請問自來水水管的鑄鐵管,據我所知,臺北市有包覆包材,臺灣省的沒有啦!沒錢嘛!鑄鐵管有沒有漏水的風險?有沒有可能?中油的油管、天然氣管有沒有包覆?它的鑄鐵管有沒有包覆?沒有包覆。有沒有風險?他們有沒有使用低強度的CLSM?有啊!法律可以允許啊!油管、化學管可不可以回填?可以啊!有沒有風險?部長,你可以說:「沒有啦!不會馬上就腐蝕啦!要經過很多年才會腐蝕啦!」部長,是這樣的嗎?
我說的這些都是事實,正在發生,已經發生哦!因為我看過我們全面汰換自來水管,然後你把有毒的強鹼通通回填管溝,CLSM拿去回填管溝。全臺灣最便宜的CLSM,不用再買沙、買土,也不用買什麼水泥,人家送你的回填管溝,便宜嗎?有啊!可以嗎?不行啊!有沒有公共危害?有啊!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回應一下。第一個,新竹這個案例非常特殊,幾個月前我已經有看到相關的資料,也進行了該有的、必要的檢查程式……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啦!這個個案我知道,但我現在跟你講的是,從這個個案我去告訴你,全臺灣只要叫做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都一樣啦!不要只講新竹,這是你制度面,你的飛灰管制雙軌制度的漏洞,而且你把高風險的管制得更鬆!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事業廢棄物的規定是要經過檢測,我還有……
林委員淑芬:什麼檢測?你用「檢測」兩個字,你也未免太糊弄我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們有什麼檢測?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直接報告,現在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飛灰……
林委員淑芬:你們檢測的頻率……我剛剛講,一般垃圾焚化廠的飛灰每一批燒出來,它要做戴奧辛檢測,還要做TCLP。你們的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飛灰半年TCLP抽一次,處理後產品可以測……這種東西測不出戴奧辛啦!你們都知道戴奧辛是不能用TCLP檢測出來的,所以這個是檢測頻率,你們也不足。
人家風險相對低的是每批,你們風險高的是半年才抽;人家再利用的限制是每一批出來都要穩定化、安定化、無害化、熔融化,才可以再利用;你們是不用!你們的事業廢棄物是可以物理處理的方式直接做成CLSM就回填,填地也可以,填管溝也可以。而且人家一般垃圾焚化爐、公有焚化爐燒出來的飛灰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才能再利用,你們是有許可證就直接繼續去利用。人家一般公有垃圾燒出來的飛灰要納管到SWIMS追蹤監測系統,而你們環管署是申報一下,有報就好了,因為法規上漏洞這麼嚴重。
賴署長瑩瑩:報告委員,我會後再提供詳細資料,再跟委員辦公室報告。
林委員淑芬:我不要提供詳細資料。
賴署長瑩瑩:目前在事業廢棄物焚化裡面,它基本上飛灰跟渣是分開的,而且都會進行檢測。飛灰的部分絕大部分都是去固化掩埋,或者是像台灣鋼聯去做熱處理。
林委員淑芬:你現在就不要再說這個了!什麼台灣鋼聯?你有法律強制規定事業廢棄物一定要到台灣鋼聯裡面燒結熔融嗎?有規定嗎?沒有!法律有規定嗎?
賴署長瑩瑩:報告委員,那是個案再利用,我講的是其中一個個案再利用的例子。
林委員淑芬:你講的是如果發現檢出有害物質的話才要這樣子,沒有的話是沒有耶!人家一般垃圾燒出來,就一定要逐批驗,然後都一定要燒熔、安定化、無害化耶!你們沒有!
所以部長我現在要問你,這個問題你有聽懂嗎?我現在不是在說新竹而已,我在跟你講飛灰管制上,從它焚化爐廠別的定義,你決定了它的管制強度不一樣,變成雙軌;而且是高風險的管制得鬆,相對低風險的管制得嚴。這樣可以嗎?在臺灣現行制度下,焚化飛灰的管制強度是取決於焚化爐的定義,是一般垃圾焚化爐,還是事業廢棄物焚化爐;而不是取決於飛灰本身的化學特性、風險危害。沒有耶!部長,請你也說個幾句。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回去會再來了解,然後如何在法規上面精進或調整。
林委員淑芬:這個刻不容緩!
彭部長啓明:是。
林委員淑芬:不論是哪一種焚化廠,只要是飛灰,它的很多風險和有害的特性會是很像的,特別是事業廢棄物的風險更高。它還有高濃度的重金屬,包括鉛、鎘、鉻、汞、戴奧辛、呋喃或其他有毒的物質,這些有毒毒害的特性不會因為它的焚化爐叫做什麼名字就改變。但現行制度卻允許說焚化廠的名字不一樣,管理的就不一樣;因為產源定性不同,就適用截然不同的管制標準,這是不應該的。
而且我一直在講,TCLP去判定制度,讓飛灰有機會逃脫有害的認定。你們就是用TCLP半年抽驗一次啊!你們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講,焚化的飛灰沒有直接列入附表的「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哦!沒有哦!戴奧辛是最大的風險,可是你們除了沒有檢測戴奧辛以外,你用TCLP的溶出去判定是不是有害,而且判定有沒有戴奧辛,這就是作假。用TCLP去判定有沒有戴奧辛,這是不可能的,絕對無法溶出的。所以你們的數據用這個來包庇它,變成不是有害的,這個就是作假跟包庇。所以只要某次數據檢測未超過TCLP的溶出標準,全臺灣的事業廢棄物用一個檢查不出有毒物質的TCLP的檢測方法,就歸類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這就是問題,我已經講很多年了。
彭部長啓明:我知道。委員,我是第一次聽你講,我會回去了解,必要的時候就來檢討。
林委員淑芬:公有焚化爐有改啊!可是你們遇到事業廢棄物的焚化爐,這一些民間財團自己經營的焚化爐就不敢改。
我要再講,新竹的案例暴露的不是只有飛灰的問題,而且還有中央管理體系的缺陷。一座一天處理250噸生活垃圾的大型設施,資料卻不在環管署的SWIMS系統,因為它是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嘛!等於是中央對全臺灣一般廢棄物處理量能的掌握出現缺口。同時在這裡,環管署跟循環署之間權責劃分產生灰色地帶。環管署在新竹這個個案上發現問題,卻被擋在門外。他們告知循環署,循環署無動於衷,延遲行動,然後地方政府還可以依廠別的定性,拒絕中央進廠查核。這一個管理制度面的問題、權責釐清的問題,絕對不會只有這一個廠。任何一座同時處理生活垃圾跟事業廢棄物,但是被定義為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的設施,都出現同樣的監督缺口。
此外,還有部分焚化爐,像桃園的欣榮焚化廠本來是以BOO的模式營運垃圾焚化廠,合約屆期後,它變成民有民營的廢棄物處理廠,它的管制標準也降階。部長,這個問題很嚴重。這是你們內部……連管理的體系都出問題,制度面都出問題,這要怎麼解決?
彭部長啓明:新竹的部分我們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了。
林委員淑芬:從新竹你看到,環管署要進去,他不能進去,不給他進去。找你們環管署,環管署說:「我不要管。」那現在要怎麼辦?
彭部長啓明:不會,他們已經有在管了。
林委員淑芬:我講的就是事實啊!當然有在管啊!慢了幾拍啊!慢了很多拍啦!地方政府不讓你們進去,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整個大制度……
林委員淑芬:對啊!你都說大制度了。
彭部長啓明:新竹這個案子本身就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我們目前該有的……
林委員淑芬:制度面有沒有問題?
彭部長啓明:有問題。
林委員淑芬:好。要不要改?
彭部長啓明:目前第一個,是他有沒有違法的問題,這個有單位正在偵辦當中,我不方便在這邊說……
林委員淑芬:這我知道。就不要講這個個案,「弊案」我也不講啦!我在講制度,就是你有責任的制度。
彭部長啓明:制度的部分,我會再來檢討改進,謝謝委員。
林委員淑芬:好,我現在再告訴你。國際上對焚化飛灰的基準判斷相當一致。飛灰含有很多的重金屬、戴奧辛等持久性的有機污染物,國際都把它優先視為危險或特別管理的廢棄物,絕對不是像臺灣一樣把它列為是一般廢棄物。日本的學界在整理廢棄物處理及清掃法的修法歷程時,明確指出一般廢棄物焚化飛灰自1991年起就納入……1991年耶!三十幾年前就納入特別管理廢棄物的範圍,因為它的風險特別高;而不會說它是燒一般垃圾的飛灰和燒事業廢棄物的飛灰,然後跟臺灣一樣反過來,風險高的寬鬆,絕對不可能!
歐盟在廢棄物的目錄中,將含危險物質的焚化飛灰編為代碼「19 01 03*」,標示為危險廢棄物,而且要求要依廢棄物框架指令所列的危害特性,就是HP1到HP15判定是不是屬於危險廢棄物,凸顯了它的高風險本質。而日本在處理的技術上,特別管理廢棄物的飛灰,都要熔融、要燒結,要讓它無害化、水泥固化、化學穩定化,使重金屬和戴奧辛固定在穩定的相中,通過最終的處分廠,受納的標準才可以掩埋或有限度地利用。
在歐盟的部分,焚化的飛灰管理不僅是否為危險廢棄物的分類,它含危險物質的飛灰被編列為「19 01 03*」,視為危險廢棄物。我剛剛講了,還需要符合廢棄物框架指令附錄三所界定的多重危害特性:毒性、腐蝕性、生態毒性等。歐盟在埋填場的指令進一步規範,危險廢棄物掩埋場對飛灰的受納標準還必須考慮重金屬溶出、溶解性鹽類、有機碳等指標,而不是單一的TCLP的數據就判定依據。所以歐盟是一個完整的管理鏈,從危險分類,經過預處理、穩定化,到最終掩埋場受納標準,都有很明確的技術門檻跟監測方法。絕對不可能像臺灣用少次的TCLP檢驗,就把大量的飛灰物質視為一般廢棄物,然後去做CLSM回填管溝再利用,然後還有亂丟的!
現行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高度地用TCLP單一溶出實驗,這種是環境風險實驗,不是有毒有害物質檢查實驗!你們這樣子去包庇掩護有毒的戴奧辛,在這種狀況裡面當然大家都逃過有害廢棄物分類的管制,所以臺灣是這樣子的。
從國際NGO的角度來看,焚化飛灰的風險都被認為是長期低估的。國際持久性的有機污染物消除網絡IPEN,在一個After Incineration:The Toxic Ash Problem的報告裡面,它系統性地分析多國焚化飛灰樣本後,指出飛灰往往承載了焚化體系當中多數的戴奧辛負荷,而我們都知道戴奧辛會怎樣?有什麼人體風險?部長,戴奧辛的人體風險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是很毒的世紀之毒啊!
林委員淑芬:會致癌!致癌!它的毒性在現行排放與風險評估框架下常被低估啊!所以IPEN主張各國在實踐巴塞爾公約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時應該針對飛灰採取更嚴格的限值和危險廢棄物的認定標準,避免飛灰藉由再利用的名義進入循環體系。而臺灣呢?除了我剛剛講的,我再講一個數據,這是監察院的數據。對於一般垃圾,公有焚化爐有監測,我就講了,對每一批都要監測戴奧辛。事實上,其公有焚化廠飛灰穩定化戴奧辛及重金屬檢測結果……這是監察院報告喔!112年到113年期間檢測的最大值中,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在很多廠,像是樹林、八里、后里、烏日、臺中文山、新店、北投,其實濃度都非常接近臨界值──管理的臨界值:0.9、0.8、0.7、0.96,都接近臨界值。就連在一般生活垃圾的飛灰中,戴奧辛都接近臨界值,你看那些事業廢棄物會多嚴重?會更嚴重。現在有幾座被定義為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焚化設施?部長,你知道嗎?全臺灣有幾座焚化設施是定義為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
彭部長啓明:事業廢棄物……大型……
林委員淑芬:大型與小型一共有幾座?你不知道,這些署長不知道,業務單位也不知道!
彭部長啓明:委員,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再做完整的通盤檢討,法令如果需要修的話,我們絕對責無旁貸,會來處理。
林委員淑芬:好,要修的很多。
彭部長啓明:是,謝謝委員。
林委員淑芬:各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產生的飛灰用什麼代碼申報?在各廠事業廢棄物焚化爐飛灰中TCLP的檢測還有戴奧辛的歷次檢測數據中,頻率、次數、數據怎麼樣?不知道?顯然不知道嘛!提供資料來。所以中央對事業廢棄物焚化廠飛灰的流向不在乎,也缺乏基本的掌握,所以你們根本不知道有沒有被不當處理,包括有沒有亂丟,統統都不知道。公有的只有10%再利用,其他跑去哪裡?民間的統統都跑去哪裡?不知道。
然後,我剛剛講的桃園欣榮焚化廠本來是用BOO或BOT營運的焚化廠,合約屆期後變成民有民營的廢棄物處理廠,其飛灰管制就從本來的燃燒一般垃圾降階為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管制就鬆綁了、管理就降階了,你要怎麼補這個漏洞?這也是問題欸!本來是BOT在燒一般垃圾,時間到了變成民營,要燒事業廢棄物,結果飛灰管理就降階了。以前BOT、由公部門委託經營的時候,飛灰管制是每批都要驗的,要無害化、安定化、穩定化、熔融,現在都沒有欸!現在降階後,都不知道了。你修訂的法規這麼多,問題也這麼多。整個修法大概要多久?整體上,如果照剛剛講的,問題很多喔!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先回去了解一下整個狀況後排定計畫,再向委員討教。
林委員淑芬:那要多久?我們不想拖啦!更不要講事實上飛灰都亂丟啦!風險最大的是做成CLSM的,未來石油管、自來水管、天然氣管、化學管,大家自求多福啦!什麼時候、會不會腐蝕?「腐蝕要很久,二十年、三十年啦!」三十年後,等到哪一天氣爆也不足為奇了啦!漏水?漏水就漏水啊!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給我們……
林委員淑芬:鑄鐵管漏水,所以你們是不是也該跨部門、跨單位去討論,其實他們的鑄鐵管都要包覆,以防鏽、防蝕,對不對?部長,茲事體大,不要一天到晚講綠能啦!不要一天到晚講暖化!需要正本清源、環境部最該管的就是這些垃圾、事業廢棄物啦!最攸關人民健康風險、環境、土地有沒有污染的就是事業廢棄物的管理政策,卻從以前就輕放到現在。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涂委員權吉:(11時56分)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涂委員權吉:還有循環署賴署長。
主席:請循環署賴署長。
彭部長啓明:涂委員好。
涂委員權吉:部長,今天先跟你討論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與廢清法裡面關於回收業者分類行為及中間處理行為這方面的界定。像壓扁鋁罐屬於物理行為,而壓扁鋁罐最主要的目的是把它壓扁之後打包成一個立方體,讓回收業者方便運輸、方便儲存。同樣的情況─像是裁剪鋼筋,回收業者可以處理嗎?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照目前的法規是不行,但是我們了解到這個狀況,也已經在了解怎麼樣修改法規,讓這些業者可以多做這些工作。
涂委員權吉:現在就面臨這個問題啊!我相信署長可以針對這部分說明。很多業者反映鋼筋裁剪下來這麼長,要怎麼載、怎麼運送?最後還是要裁剪,回收業者裁剪完之後再處理也好運輸。而且重點是如果沒有裁剪下來,送到爐子也沒有辦法熔煉,對不對?
賴署長瑩瑩:是。
涂委員權吉:而且奇怪的是,中央認定標準好像不一,導致有些縣市允許,有些縣市則不允許、會開罰,我覺得中央對於這個標準根本沒有說明清楚,是不是這樣?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過去裁剪比較借重人力,現在大部分都借重機器,而這種用機器的型態就跟過去不同,所以現在法規有些寫得比較不清楚的地方。我們在前一陣子了解到這個情形,就跟業者座談,也到現場把每一種樣態弄清楚。現在有兩個方案,就是修公告,至於修正的方式,最近已經要邀請環保局還有業者討論要怎麼修改、進行意見交換。等到蒐集完意見,我們就可以進行法規的調整。
涂委員權吉:你看,工人在現場用氧乙炔把它截短,這樣可以;用油壓機剪短,你們反而說不行,同樣是物理行為,難怪一般業者無所適從。而且據我們了解,他們現在都搞不清楚,有些縣市罰,有些縣市不處理,所以這部分是要修改法規還是怎麼處理?
彭部長啓明:這部分執行的是地方環保機關,但我們現在了解到這樣的狀況,也會跟地方環保機關溝通。我們覺得等溝通完……大概四月中會溝通,完成之後,接下來可能就可以啟動法規修改的程序。
涂委員權吉:那大概要多久?
賴署長瑩瑩:如果是五月開始處理法規,通常法規程序大概要3個月,就是要預告、要研商。
涂委員權吉:好,我希望儘快啦!因為已經造成基層業者無所適從啊!中央標準認定不一,照你們中央這樣,根本讓他們完全沒有辦法解決運送、儲存的問題,而且最後到爐子去熔煉的時候還是要裁剪啊!一樣是物理行為,與其這樣,為什麼不前面就裁剪完,讓它好運輸,送到爐子馬上就可以熔解,不然在運送過程中,要用多長的車去載?而且在路上會造成更多用路人的安全問題。這部分相信署長應該也很了解啦!可是業者一直認為這件事情反映那麼久,都沒有看到具體作為。部長,既然這個問題已經發生、大家已經知道這個問題確實需要修正,希望儘快辦理。
彭部長啓明:沒問題,謝謝委員。
涂委員權吉:我們再討論一下,現在因為中東戰爭的問題,更加凸顯需要關鍵原物料跟關鍵戰略金屬。針對這部分,其實本席年前在立法院成立了關鍵原物料與循環經濟促進聯盟,上週我們衛環委員會也特別到屏東考察、走訪業者,目的也是希望針對現在世界各國關鍵原物料缺乏的問題訂定相關政策。我之前詢問過部長,你說有做初步盤點,那麼目前都盤點好了嗎?
彭部長啓明:目前有兩個部分,一是稀土的提煉,由經濟部負責,我們負責內循環。這部分我們找了十幾家業者,也了解他們的動態,比較重要的是未來的需求在哪裡,例如誰需要關鍵的貴稀金屬,由於我們希望能夠了解得更多,所以正在進行當中。
涂委員權吉:好。其實針對這部分我們有盤點出來,我相信部長應該也了解,針對這些金屬,我國成立關鍵原物料四大國家隊,這四種金屬為單一金屬、能源金屬、基礎金屬,還包含稀土。每種金屬裡面其實又包含了很多金屬,像能源金屬裡面有鋰、鈷、鎳,範圍非常廣,盤點出來的部分不可能每樣都做嘛!部長是不是應該針對重要的部分聚焦?像是有些金屬回收之後,我們根本沒有技術可以加工;又有些是臺灣有技術可以加工,但是因為量太少,成本太高。部長是不是有別的方法處理,對於臺灣本身有技術可以加工的部分,怎麼樣增加其原料、降低其成本,才有辦法做?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這四大金屬裡面,有的是臺灣很強,但是有的需要國際的技術合作,甚至還要考慮到會不會有污染的情況,所以狀況不一樣。我們現在有一個做法,就是與友好國家洽談相關合作細節,包含整個量能。因為我們如果押寶某一種金屬,其實在全世界兩個供應鏈體系下,要是另一邊故意把價錢拉下來,就會造成整個產業崩盤,所以我們也在密切注意。產業鏈要形成,跨國合作這一點是必要的,不然的話,這個產業在臺灣是非常辛苦的。所以我們目前的確在內部盤點其量能、技術和需求,甚至還有國際供應鏈的問題,現在正在進行當中。
涂委員權吉:對啊!所以我剛剛才講,我們先前已經初步盤點,而現在因為中東戰爭的影響,又特別凸顯了這方面的問題。各國對於稀土、貴稀金屬的出口都有嚴格的限制,也導致現在這些原物料的成本相對提高,但是我們臺灣自己這部分的需求確實也非常大,我相信循環署跟經濟部產發署應該也都開會討論過循環經濟、原物料這些問題嘛!
彭部長啓明:是。
涂委員權吉:當然也如部長剛剛講的,有些原物料可能有污染的問題,所以你在盤點之後應該加以篩檢,篩檢出哪些是我們有技術可以加工而且非常重要,是不是要找國家進口?這些原物料進口量大之後,成本就自然降低。所以部長是不是應該針對這部分好好規劃一下?
彭部長啓明:是,我們正在進行當中。不過進口國外電子廢棄物或相關廢棄物其實還是有環保法規共識的問題,需要再溝通,我們也要評估會不會影響臺灣的環境。在我們連處理事業廢棄物都有點困難的情況下,能不能容許得更多,都需要整體評估,這些事情我們都在同步進行當中。
涂委員權吉:那你有沒有預估大概要多久時間、怎麼研擬?有哪些國家的循環利用再生料可以開放進口到我們這邊來,讓我們這些業者既有技術,又能夠在這些原物料進口之後將成本降低,增加我們的國防戰略金屬?
彭部長啓明:其實處理這些貴稀金屬的公司並不很多,而是集中在某些公司,也有些商業機密的問題,所以我們要統計這項資料的時候都非常謹慎小心。我們當然希望業者跟我們說得多一點點、我們可以掌握多一點點,但有些業者有其考量,所以如何幫助產業順利發展還需要一點點時間。以目前的整體產業結構,我們需要跟經濟部密切合作,才能在內循環或稀土裡面……因為有些東西是稀土可以處理,有些東西是內循環可以處理,這兩邊如何做好融合,還要跨部會開會。至於我們內部已經開過幾次會議,還要再往前推進,所以未來我們會跟經濟部設立平臺討論這件事情。我們是一季一季看推動速度,業者的聲音我們也會定期掌握,但是恐怕沒有辦法那麼快,因為這件事也要看國際局勢的演變。
涂委員權吉:對啊!所以我說AI產業本來就已經導致各國對於這些貴稀金屬非常重視,現在剛好又因為中東戰爭更加凸顯這方面的問題。這些產業、這些金屬對臺灣來講又都非常重要,而且也可以說是世界各國國防戰略上非常重要的關鍵原物料,所以希望環境部針對這部分要更加重視。而且,我們既然已經初步盤點,現在也有很多業者指出我們是有這個技術,只是成本真的太高,所以希望環境部能夠基於業者所提出的意見,針對這些國家戰略關鍵原物料,不單是要好好盤點一下,也要評估怎麼樣向其他友好國家進口這些原物料,讓成本降低,再以我們的技術加工。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現在正在進行當中。
涂委員權吉:那也請部長儘快處理。
彭部長啓明:OK,沒問題,謝謝。
涂委員權吉:謝謝。
主席:謝謝涂權吉委員發言。
待會王正旭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30分鐘用餐。
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8分)感謝主席,我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洪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部長,我有兩個議題,第一,土方之亂從今年一月開始到現在,大家真的還是覺得有無法去化的問題,尤其是土方處理費,我聽說已經飆漲了五、六倍之多啊!現在的問題點在於盤點應該由內政部負責還是由環境部負責?若盤點了一些去化地點,到最後卻找不到合格的土方回收場,那就變成要找相關填海造陸的場域,所以本席所在的臺北港也被點名了。現在新北市政府說已規劃做暫置場,但地方鄉親反彈,也懷疑到底是暫置場還是永久場,未來會不會從放在那邊暫置變成永久,之後所有土方全部都送到那邊去化?部長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其實土方不做不行啦!不然我們每天都一直看到土方棄置,北部往中南部倒、中南部往南部倒,這一直是國人的痛、幾十年來沒有解決的問題,所以我們很認真地要解決。
洪委員孟楷:我們看到很多非法土方棄置場,不管是高雄、不管是臺南,地方政府當然要追查啊!不要包庇、不要上下其手。對於非法者,我們一定強烈要求取締,這沒有問題,畢竟沒有人要掩護非法,但現在是你們的政策倉促上路,結果到最後,變成是我們地方要來接收這一些原本不在我們的土方,好,即便是來,那你說暫置,我也有查到一個資料,說你說一年內可以暫置完畢,等於是說暫置場功成身退。
彭部長啓明:是。
洪委員孟楷:那我想請教,因為我們到地方的時候問,地方沒有辦法有一個明確的保證說暫置只有一年。
彭部長啓明:好,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最主要是臺北港如果要填土方的話,需要環評還有一些程序,那個還要一點時間,所以在時間差裡面,要先開立一塊可以做暫置場,讓臺北跟新北來使用,所以目前只是暫置而已。
洪委員孟楷:這個我理解。兩個部分,現在聽說臺北港有要再跟環境部申請環評,就是說還要再增加填海的量,從原本的400萬噸要變成500萬噸,這是臺北港的部分,他們要去送申請。可是另外一個部分是,我們也看到,那就變成量會集中、會更大,那我們又看到另外一個部分是,暫置場到底要暫置多久?
彭部長啓明:通常就是等環評過了,可以開始填埋的時候再行處理。
洪委員孟楷:這樣子的話,我直接比較明確的講,因為現在地方政府沒有辦法跟我們承諾,如果我們暫置下去了,未來一年內有沒有辦法功成身退?
曾總工程司正宗:跟委員報告,目前因為土方突然之間量變大,我們現在已經努力地……
洪委員孟楷:不是量變大,是突然之間你們政策改了,然後又沒有配套措施,所以土方沒地方去。
曾總工程司正宗:是。
洪委員孟楷:沒有因為突然間量增出來,量都是那麼多,只是過去大家不願意處理,那沒關係,你要處理,可是你也要想出配套措施,而不是突然間1月1日開始執行,然後就變成大家要幫忙擦屁股。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沒有,委員,不能這樣說,我們廢棄物都有管制,土方沒有管制,所以我們會要求管制合理。
洪委員孟楷:是。好,藍營有執政過,綠營也執政過,但是綠營現在也執政10年了,你們突然間在2026年1月1日說你們換了一個新的制度,然後讓它變成土方,大家全部都要面對這個問題。
彭部長啓明:沒有,事實上,土方的去化可以更明確。
洪委員孟楷:臺灣是大家共同的土地,但我現在要問的是,原本要在其他地方處理,如合格的土資場等等,現在很大部分,至少第一階段,雙北公共工程的土方就要來臺北港嗎?現在臺北港外有一個暫置場,一直講說是暫置,那我們要問的是,要暫置多久?
曾總工程司正宗: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主要是穩定它的數量,因為臺北港進港的數量每天有一個限量的上限,而且現在臺北港的收土量也有增加額度進去了,所以慢慢地現在暫置場只是先讓目前正在開發的土方有一個先暫置的地方,以免工程中止造成公共危害的情形,所以暫置場只是個臨時的功能而已。
洪委員孟楷:對。你講的都是我問的問題,臨時功能我們都理解,但是那些土方原本不在那個地方,你現在在八里地區找了一塊空地,而且那一塊空地以往還是所謂的溼地,但你們把它搞出來之後,結果現在要來做暫置,暫置還要在那邊破碎,比較大塊的混凝土要在那邊用怪手把它破碎,所以也會造成灰塵跟噪音,破碎完了之後再送進臺北港填土,我們現在要問的是,好,你說是臨時,為什麼不能設在港區裡面?為什麼要在外面,距離民宅比較近?這是一點,選地本來就有問題。另外一點本席更要問的是,你說的臨時可以多久?因為部長之前有講過,有信心在一年之內所有暫置場就可以退場嘛,我們現在要問的是,這個承諾還算不算?還是之後臨時就變成永久,八里民眾以後就要跟這個暫置場共舞共存?這樣一來,你說的暫置就不叫暫置,就變成永久土方處理場,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這樣我們民眾怎麼有辦法接受?
曾總工程司正宗:雙北就是臺北港的部分,目前是預計一年。
洪委員孟楷:一年?
曾總工程司正宗:對,目前預計一年。
洪委員孟楷:那一年到了,好,因為現在我知道4月雙北地區公共工程也有壓力,所以說他們也希望能夠儘速,假設這樣的話,明年4月可以退場,我們要問的是說,明年4月退場的機制在哪邊?是明年4月以後就不用再破碎了,可以直接進臺北港直接倒?
曾總工程司正宗:現在就是臺北港的量如果足夠進去的話,當然這邊暫置場的數量就可以慢慢地去化掉了,目前我們預估是一年,因為我們現在都已經在尋求更多的土資場,可以收集更多的量。
洪委員孟楷:好。來,部長,謝謝。部長,這算是你的承諾嗎?明年這個時候我再回來的時候,不用看到那個地方還在營運。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國土署在處理的,但是我們會密切注意這個東西,因為他們現在是卡在環評,環評大概要一段時間,然後一年後才能夠把那個開出來。
洪委員孟楷:誰卡在環評?
彭部長啓明:臺北港的土方要環評……
洪委員孟楷:臺北港卡在環評?因為本席有聽到消息,說臺北港現在也要送環評申請,從400萬噸變500萬噸。
彭部長啓明:是。
洪委員孟楷:假設一樣是在環評委員的專業評估判斷下認為可行,這個土方的暫置場就可以退場,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是。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本席現在先確認,因為要讓我們地方知道這個暫置不是永久,不要設了之後到最後變成「乞丐趕廟公」,到最後變成民眾要跟著忍受。一年的時間,本席一定會追這個進度,而且這個也算是我們中央部會的承諾,請一定要做到。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也要地方單位努力來支持,新北市也有一個平台,所以這個是中央跟地方一起協力在做的。
洪委員孟楷:臺北、新北當然都支持啊,所以現在新北已經……
彭部長啓明:新北也要來做。
洪委員孟楷:新北已經把地都貢獻出來,還不算支持嗎?照理講,不管是中央也好,地方也好,現在地方是承受北臺灣的土方暫置嘛,我們現在要的是,你們的政策不能倉促上路之後,到最後我們找一塊地要幫你變暫置的地方,結果遙遙無期,到最後這個地方就變成永久的暫置區,這個是本席一定要提醒的。
第二個部分,本席剛剛講的兩個問題,不好意思,因為剛剛回答得比較久一點,我再一點時間……
主席:不是,因為已經超過3分鐘。
洪委員孟楷:是。剛剛林淑芬委員講那麼久,你這樣子,主席,你真的是很大小眼耶!
主席:不是,因為他是本委員會的委員,所以我們對本委員會的委員比較……
洪委員孟楷:不是,本委跟外委都一樣,我們都是委員同仁。
主席:因為後面的委員還在等。
洪委員孟楷:我們的問題那麼重要,如果說你連多一分鐘、兩分鐘都……
主席:那儘速詢答,儘速,馬上。
洪委員孟楷:馬上,沒有問題。
主席:1分鐘。
洪委員孟楷:來,部長,現在有人反映民眾都買不到14公升的環保袋,我覺得這可能跟經濟部也有相關,我現在想要確認一下,因為經濟部現在要解決這個問題,明明一開始他們講中東戰火影響不大,或是說相關原物料沒有缺乏,但是現在經濟部想要解決問題,反而說要增量5,000噸的平價塑膠袋,是不是又跟我們減塑的訴求相牴觸?到底現在我們的塑膠袋有沒有缺?有沒有人囤積?有沒有相關供貨的問題?
彭部長啓明:目前雙北市市府的付費垃圾袋是沒有問題的。
洪委員孟楷:但民眾有反映有人買不到,這是一個部分。
彭部長啓明:那個其實有一部分在供應鏈裡面。
洪委員孟楷:對。好。另外一部分,經濟部現在說要宣布增產5,000噸的平價塑膠袋,我們想問的是,你一方面跟我們講說原料沒有問題,一方面跟我們講供貨沒有問題,但是你現在又說要宣布增加5,000噸的平價塑膠袋,那不就跟我們減塑的政策背道而馳?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委員,你不能這樣講。
洪委員孟楷:到底你們跟經濟部這兩個部會是怎麼樣溝通的?
彭部長啓明:第一個是民眾的日常生活當中,最後一哩路,攤販、夜市等等需要一種手提的塑膠袋,的確有些可能在供貨有預期心理之下,民眾會搶購,所以造成沒有,經濟部這樣做是為了安定人心,對我們來說,當然是推動減塑,我們也大力在推動。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現在要問的是說,像這個5,000噸的塑膠袋會是最後一波嗎?
彭部長啓明:這個是經濟部……
洪委員孟楷:還是說這個未來就變成常態,還是你要無限量生產?5,000噸有多少呢?12.5億個。
主席:洪委員,因為已經超過5分鐘了,他們用報告提供給委員……
陳副署長國軒:跟委員說明……
主席:因為後面有委員要趕行程,不好意思。
陳副署長國軒:因為過去除了有國內生產……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是為了後面的委員要趕行程。
主席:不是,因為要考慮到後面的人啊。
洪委員孟楷:我當然有考慮啊,所以說,召委,如果你要這樣子控管的話,應該就是從源頭管理,每一位委員都有一定的標準。
主席:對啊,大家互相體諒。
洪委員孟楷:我當然會互相,但是你看現在官員要講,然後就被打斷,這一些時間,官員早就可以講完了,不是嗎?來,1分鐘,一句話,簡單說明一下,你們現在到底是……
主席:一句話。
陳副署長國軒:跟委員報告,現在是短期在應急而已,不是一個常態性的,跟委員做一個說明。
洪委員孟楷:會不會還有再增加的政策?
陳副署長國軒:目前是這個狀況,當然還要看國際趨勢。
洪委員孟楷:又看國際趨勢,又不是自己掌握。本席再次強調,如果說要的話,政府是一體的,應該政策要一致性,而不是每一次要跟我們講這一套,但是做的又是另一套,讓民眾無所適從,我想這才是本席今天想要提出的。
彭部長啓明:不會無所適從,這是兩個不一樣層次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想要結束這個質詢,是因為本席還對你的專業有尊重,但如果你每一次都要用這種搶話的方式,或是你每一次都要硬拗,因為本席現在就看到民眾的反應是最直接的嘛,過去一個月就是有發生很多的塑膠袋之亂,過去一個月就是有很多的民眾都說買不到塑膠袋,過去一個月就是看到經濟部一方面說沒有缺,但一方面又說要增量。我們想問的是,今天召委排那麼專業的報告就是要讓大家釐清這個狀況,每次都是這樣子在硬拗,民進黨政府現在是硬拗成性,然後連大白話都不能講就對了。
主席:對,因為大家現在……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召委。
主席:好,謝謝洪孟楷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20分)好。主席辛苦了,很難為,我會儘量能夠把握時間。來,有請環境部的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統籌各部會穩供跟減塑,配合建立供料順位及提升再生料的循環,我接下來的問題剛好可以滿足剛剛來不及跟洪委員回復的。我先請教部長,你有沒有聽過瘦瘦針?
彭部長啓明:有。
鍾委員佳濱:打下去是一針就見效,一個月可以減1公斤。請問你,可以控制減在哪裡嗎?它整個壓抑你的食慾,讓你強制減重,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鍾委員佳濱:這是一個總量的減少。但是有人去健身,叫做雕塑,該減的地方減,不該減的地方還是要擴張肌力,是不是?
彭部長啓明:是。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我覺得減塑不能從瘦瘦針的總量,要從健身雕塑來做。平常減塑跟非常時期的限塑,平常減塑目前是採取總額目標管理,5%、10%,你們有訂目標嘛。但是在非常時期的限塑,你們有沒有提供一個配額給不同的需求者?好,我們再往下看,你可能還在疑惑。我認為環境部門應該跨部會,趁著這一次危機,不要浪費任何一次危機,農業部有沒有要用資材?農業的資材有沒有要用塑?有嘛。衛福部有沒有要用醫材?有啊,點滴,你現在是用玻璃瓶吊點滴,還是用塑膠瓶吊點滴?是塑膠瓶嘛。經濟部有沒有包材?物流業要很多包裝嘛。請問你覺得哪一個最重要?如果要定優先順位的話,按必要性跟急迫性,如何定?
彭部長啓明:必要性的話,如果可以做的話,應該是經濟部跟農業部,經濟部跟農業部的包材或是資材,這個可以減少。
鍾委員佳濱:可以怎麼樣?可以減?
彭部長啓明:可以減。
鍾委員佳濱:醫材要優先供應。
彭部長啓明:對,醫材優先供應。
鍾委員佳濱:對。好,請問環境部,你們平常有對這些使用塑料的材料,進行一些用途別管控跟用量的掌握,以及它的急迫性跟必要性的排序嗎?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目前沒有,因為我們現在是足夠……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覺得一句話就夠了,目前沒有,以後要有。
其實我們塑膠原物料的管理應該有一個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概念,非常時期料進不來了,本來還需要100,只進來60,那要分配給誰?不是叫他一律打六折,要有系列地去分配,所以包括在美國有一個國防生產法,在歐盟有一個關鍵原物料法案,都對這些事情有所規範。部長,可不可以去參考一下?
彭部長啓明:好,可以。我們塑膠的確沒有放在這裡面,我們會參考。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接下來要問的是,環境部的總量分配資材、醫材跟包材不能夠像打瘦瘦針一樣,現在料不夠了,就全部都縮幾成,不是,而是要有源頭的管制,管制的內容還有很重要的,甚至要鼓勵回收再生料,對不對?進來的料,新的沒進來,舊的繼續用,看怎麼回收使用。目前這一次雖然中東的戰火讓我們在進原料的部分受到減供,但是你要穩供,還要怎麼樣?還要配合減塑。所以剛剛幾位委員的指導,我認為部長講的很好,沒有衝突,是要穩供,但是要減塑,要有不同用途類別的優先順位排序與分別配合額管制思考。部長,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我們會來研究,因為委員提出來的建議比較好,我們現在全面性地做,的確會遇到一些瓶頸,如果對症下藥,例如說減了一個是有用的……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我要跟你講,我是來自農業縣,其實我們農業在進行再生料的循環,我們一方面減量,一方面回收,還要用二次使用的再生料,其實農業部要回收農膜,要清洗,要再利用,這個有沒有得到環境部的支持?有沒有?
賴署長瑩瑩:有。這個我們有跟農業部一起推動,再生料的話,現在有建立二次料的平台。
鍾委員佳濱:對。我跟你們講一下,署長、部長,我上次也為了一個農藥的包裝,提到農藥的包裝回收很困難,再生料成本要高,過去由於中國的經濟內捲,大量的塑膠原料低價傾銷,所以進口的原生料比國內的再生料還要便宜很多,結果再生料沒有人買,資源回收做得下去嗎?
彭部長啓明:做不下去。
鍾委員佳濱:請問環境部拿得出什麼對策?是不是要有政策補貼?是不是要強制或鼓勵導入?是不是這樣?
賴署長瑩瑩:是。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打算這樣做?
賴署長瑩瑩:我們是從我們的回收基金的回收費裡面來支持這個做法。
鍾委員佳濱:署長,這個我們都私下討論過了,要讓部長知道,部長,你要指示署長,關於政策補貼跟強制或鼓勵導入,環境部要拿出資源,才有辦法讓各部會聽你的。你不能只是跟各部會說要總量管制、配額要多少,優先順序要怎麼樣,你同時要拿出什麼?拿出棒子之後要有胡蘿蔔,你的胡蘿蔔在哪裡?
彭部長啓明:好,可以。目前我們的循環法理面,未來這些會統一地管理。這個部分我們贊同委員的看法,胡蘿蔔的部分可以更多一點點。
鍾委員佳濱:好,時間到了,我來做最後的結論,結論就是:請環境部會同經濟部、衛福部跟農業部,提供各部會塑膠原料的需求優先順位清單,也請你們設定主動減塑的目標,以及被動危機來臨的配額,兩套邏輯,可不可以去做?
彭部長啓明:可以,沒問題。
鍾委員佳濱:另外,請農業部盤點農業再生資材的獎勵或補助計畫,當他們提出來的時候,請環境部也要去支持,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好,沒問題。
鍾委員佳濱:這兩個結論什麼時候可以給我?
賴署長瑩瑩:兩個月。
彭部長啓明:兩個月。
鍾委員佳濱:兩個月沒問題?
彭部長啓明:好。
鍾委員佳濱:好。空白支票讓你們簽,兩個月就兩個月,好,謝謝。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好,謝謝鍾佳濱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羅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12時26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羅委員美玲:部長好。部長,我們這一次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跟資源循環推動法,其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達到垃圾源頭減量,還有資源循環跟環境永續的目的,正巧最近南投縣名間鄉逢焚化爐設置案的議題引起了選址的爭議,當然垃圾的去化是否非得靠焚化爐不可,這方面最近也得到了很多討論。其實南投縣是全國少數沒有焚化爐的縣市,垃圾的處理過去都是靠中央來調度,然後載運到其他縣市處理,環境部也都一直強調南投縣必須要有垃圾自主處理的能力。站在環境的專業,垃圾的去化難道只有焚化爐這一途嗎?當然最近南投縣的縣民一直在討論的就是,南投縣政府把焚化爐的選址設在水源地,而且是有茶鄉之稱的名間鄉,所以當地的居民也都很擔心,焚化爐一設下去的話,可能會讓整個茶產業崩盤,他們也擔心水源地受到污染,周遭環境可能會承受巨大的風險。所以我想請教部長,其實我在想,現在任何一個鄉鎮都會有選址爭議的問題,現在垃圾去化是不是真的只有焚化爐這一途,還是說,其實我們還可以有多元的處理方式?尤其是像南投縣,南投縣過去就是我們所看到的,每天生產的一般廢棄物總計有635公噸,其中資源回收的部分是351公噸,廚餘是16公噸,再利用的是9公噸,處理的一般垃圾其實是259公噸。我們所知道的就是,外送到其他縣市去處理的,每日有處理能力其實只有161噸,每天的垃圾處理缺口高達98噸,再加上現在全縣的暫置總量是高達32.7萬噸。像這樣子的狀況,對於垃圾的處理,我想請教部長有什麼樣的建議,除了焚化爐之外,還有怎麼樣的處理方式?尤其據本席所了解,像我們南投縣的資源回收是全國倒數第五的,而且是低於全國的平均量,廚餘的處理也是如此,表示過去南投縣政府環保局處理一般廢棄物的態度是消極的。因此,我想請教部長,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資源回收議題,針對這個部分,你有什麼樣的建議?
彭部長啓明:我建議南投在源頭減量部分真的可以再加強,現在臺北市是最高的,達到67左右,如果南投可以往上提升,也就可以顯著減少原來的垃圾量,可能會減少幾十噸。另外一個部分,如果垃圾分類得好,或是無法處理的垃圾再經過一些篩分處理變成不一樣的熱值,很多人簡化成SRF,這也是一種方式,源頭減量,最後末端的處理再精進。當然有沒有自己的自主處理設施可以再討論,因為有選址的問題或方法的問題,其實我覺得都可以有一種答案讓大家選擇。
羅委員美玲:部長,我剛剛也提到南投的資源回收率只有55.24%,低於全國平均值的57.03%,與臺北市相比更是差了十幾個百分點,表示這個部分還有努力的空間、表示它過去做得不夠!請問環境部,針對這個部分是否要進行輔導?如果南投縣環保局不知道怎麼做、不會做,環保署過去以來有沒有提供他們意見?我知道焚化爐的議題可能會是很漫長的一條路,無論是在哪一個縣市,大家其實都會很有意見,因此,我們比較希望朝向多元處理的方式,環境部其實是可以提供很多意見給南投縣環保局,不知道過去對於他們的態度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長久以來我們補助並協助他們許多轉運的工作,這個部分其實每年都是幾千萬、幾千萬過去,可能他們就養成依靠別人就夠了。
羅委員美玲:依賴性很高。
彭部長啓明:如果自己必須要面對處理,尤其是現在還有32萬噸在那個地方,我認為它可以再更積極一點。如果他們需要我們再大力的協助、指導或動員,因為垃圾減量不是政府喊一喊就可以,而是縣民要全部動起來,我認為南投的確還有可以再減少的空間。
羅委員美玲:垃圾山已經達到了臨界點,確實是需要處理,但是據我們所知,過去之所以會累積這麼大的量,其實與南投縣環保局的處理態度也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中央過去都會替他們處理載運到其他縣市,造成他們消極的處理態度。既然如此,我希望往後環境部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給他們,因為本席一直認為焚化爐絕對不是唯一的途徑,應該是採取多元的方式處理,就像我們之前討論的雞尾酒療法這種多元方式,站在環境部專業立場而言,應該給予南投縣環保局更多的建議。
彭部長啓明:沒錯,我們會給予協助。如果他們提出要求的話,我們也希望在這段溝通的過程中,他們能夠讓社會大眾信賴、能夠更充分了解如何處置會更好,應該要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羅委員美玲:以上,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謝謝羅美玲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盧縣一委員發言。
盧委員縣一:(12時33分)有請陳副署長。
主席:有請陳副署長。
陳副署長國軒: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你好。針對中東局勢導致國際油氣及塑膠原料價格明顯上漲,現在國內的PVC漲了64%,HDPE也漲了40%,請問目前國內民生與醫療塑化原料的缺口狀況如何?政府現在的因應措施是什麼?目前確實啟動了資金的提前運作,4月乙烯提升到7.9萬噸、5月到9萬噸,也協調了20家加工業者增產,現在這套調度機制到底是穩定整體關鍵物資或是優先拯救一次性塑膠用品?我想知道醫療包材、農業包材及食品包材各自的缺口及優先順序?
陳副署長國軒:向委員做一個說明,這一塊確實是因應國際情勢的短期措施,我們先從上、中、下游針對整個供應鏈的供應量進行監控,也觀看市場的需求,所以我們後面有所謂的專線及網路,看到有什麼樣的需求,從上游確保它的供應沒有問題。我還是要強調,對於可以確定與商業性發展及醫療相關的醫材或包材等等,我們會採優先順位,此外,有一些像是民生消費必須的部分,我們也會做一個確保。
盧委員縣一:確實不會缺料就對了?
陳副署長國軒:因為經濟部已經推了平價專案,我們會確保民生供應是沒有問題的。
盧委員縣一:好,謝謝副署長。
接下來要請衛福部的姜署長。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請問,如果現在洗腎袋及點滴軟袋等的成本壓不住的話,該怎麼辦?
姜署長至剛:這次中東戰爭發生後,民生相關的議題,在原料的部分確實上升許多,衛福部食藥署與健保署共同協做之下,建立了一個單一平台接受通報。目前的狀況是有8家藥廠與19家醫材廠,其中我們已經確定與8家藥廠聯繫完成,供貨的情形由前端的食藥署持續調查,後端的供貨,包括包材廠以及更上游的塑化原料是由產發署這邊協助,在雙方面的進行之下,目前整個藥品的部分,8家都供應無虞。至於醫材廠的部分,我們最近的評估有19家,其中最急迫的醫材廠有2家,2家的下游中包含7家塑料供應商在4月份的狀況比較吃緊,所以我們立刻將相關訊息轉給產發署。我們從兩方面進行,經濟部與衛福部之間雙署的溝通,各自下去把訊息傳達到醫材廠、藥品廠及供應原料的廠,目前7家的塑化供料是完整無缺的。另外,還發現有一大部分是5、6月至年底會很緊張,因此,目前我們正在持續關注中,以上報告。
盧委員縣一:所以目前所謂的200億健保準備金還沒有用到?
姜署長至剛:其實健保署特別在昨天偕同食藥署,研議相關需要調價的部分,目前提到供應需要增加成本的有50家藥廠,醫材廠的部分也有數十家,我們持續針對每個個案去做一些討論。
盧委員縣一:好。
姜署長至剛:我們希望在補助源頭端之後,後端部分的調價就比較不是那麼難以達成,這樣就可以更直接的讓藥品及醫材的供給更為穩固,以上。
盧委員縣一:我看到醫療廢棄物大概是12.1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滅菌後再利用率卻只有22.66%,但醫療廢棄物有許多是高品質的PP、PC塑膠,所以我想知道是不是有可能再提升它的再利用率?
姜署長至剛:向委員再進一步說明,我們可以與環境部共同研擬它的再利用,因為牽涉到有部分是接觸到血液之類的感染物質,但也有一部分醫療廢棄物未接觸到感染性物質,因此,進行兩者之間的區分在未來是一個重要的方向,謝謝委員的提醒。
盧委員縣一:我希望你們與環境部能夠建立在安全前提下的醫療塑膠循環路徑,哪些品項可以分流、可以滅菌、可以回收、可以再利用,也希望能夠報告相關的進度。
姜署長至剛:謝謝。
盧委員縣一:好,謝謝。
請環境部長及原民會。
主席:原民會。
彭部長啓明: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我先就一些地方議題問一下原民會及環境部,其實我在去年7月1日及12月4日,有針對信義鄉的環保園區做了相關跨部會的詢問,看看各部會是不是能有一些經費挹注,所以我想知道現在信義鄉的環保園區進度到哪裡了?
彭部長啓明:信義鄉的環保園區?
盧委員縣一:對。
廖專門委員益群: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我是不同處室,這個部分是否能事後再提供委員相關進度?
盧委員縣一:OK,其實已經召開過2次會議,我也親自去現地勘查,鄉公所真的是很努力,希望能就他們的土地規模去做,而且他們的計畫都已經送到縣政府了,希望環境部能夠加快動作,讓他們能實現環保園區的願景、願望,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好,謝謝委員。因為我們還沒有看到,如果看到的話,再請委員告訴我們。
盧委員縣一:今年1月26日我去了春日鄉實地考察,也提到優化回收處理的一些設施及它的抓斗車,所以我想知道目前的進度到哪裡了?我知道去年部長有去瑪家鄉並允諾要給抓斗車,但現在瑪家鄉也向我詢問到底車子什麼時候會來?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最近因為預算的關係,整個進度都有點慢下來。
盧委員縣一:瑪家鄉與春日鄉。
彭部長啓明:是回收車,不是抓斗車。
盧委員縣一:抓斗車是春日鄉。
彭部長啓明:對。
盧委員縣一:沒有關係!
顏署長旭明:那個也是因為現在預算的關係,屬於地方事務就比較沒有。
盧委員縣一:好。沒關係,接下來就針對今天的議題請教部長,在我的修法版本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五條提到,希望資源循環推動會外部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裡面要有一個原住民族代表,希望中央能夠給予原住民地區、法人或合作社從事回收再利用的實質建置與營運補助,也希望針對原鄉興建急迫性環保設施,放寬土地變更的限制。原住民鄉做資源回收其實是很努力的,我相信你也去過一些地方考察,希望這部份能夠支持我們偏鄉的困境,因為我們長期存在運輸困難的問題,處理量能也不足,如果單就營運的利潤而言,相信是很難支撐這樣的一個環保設施。
彭部長啓明:委員,關於這個法案,包括你說的資源循環推動會,我們的確有在規劃。至於給原鄉部落或是給原鄉環保設施的部分,等到這個法案進來之後,我們可以再討論。
盧委員縣一:OK。
彭部長啓明:我是覺得原住民在整個環境保護上相對有一套很好的邏輯,都市人應該要向原住民學習,所以這個部分的資源也應該要多一點才對。
盧委員縣一:最後一個抱怨,關於3月17日林邊太陽能板暫置場的火災,燃燒了4個小時,面積大概是8,000平方公尺,我看了相關的新聞,是不是因為它是執政黨的縣市,這件事的報導不僅只有一頁,或者也沒有相關的後續報導,我很想知道它到底有沒有處分?其實看到的一些報導都是輕描淡寫,譬如只提到PM2.5介於多少值,說它只是普通的狀況。這場火燃燒了4個小時,在4個小時中其實是很難撲滅的,就算撲滅了也會再次引起燃燒,但媒體大概都只有講到PM2.5,然而我們都知道會有重金屬汙染的風險、也知道這些固體廢棄物與微粒可能會影響到土壤與水源,對於這些可能致癌的風險,應該都要告知當地的民眾。同時也要讓民眾知道你們裁罰的結果,但是報導只說可能會有50萬到500萬的罰款,後續完全沒有聲音,也沒看到環境部有相關的回應或針對這件事的處理態度。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是屬於地方的案例,通常是由地方的環保局與消防局處理,不過,我們也一直關注這場火災產生的空汙對附近的影響,的確因為站可能離得比較遠,所以它的PM2.5相對數值比較低,看起來沒有影響,但是我們會針對這個問題,追蹤後續有沒有相關的調查報告,到時候我們再來處理。
盧委員縣一:全國的太陽能板暫置場也都應該盤點一下,如果再次發生的話,大家是否會覺得環境部對於這些暫置場沒有所謂的SOP?
彭部長啓明:好,我們會與主管單位能源署再討論。
盧委員縣一:好,謝謝部長。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好,謝謝我們的盧縣一委員發言。
重新宣告:待會陳瑩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30分鐘用餐。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王委員正旭:(12時45分)謝謝主席。今天排了這麼豐富的議題,讓各位委員都可以好好就教所有的政府官員。針對今天的議題,有幾個問題需要與相關主管機關進行對談,包括藥品及醫材價格波動的部分及塑膠去化的部分,是不是先請衛福部食藥署的姜署長與健保署的顏副署長?
主席:有請姜署長。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署長好,副署長好。剛剛許多委員都提到相關的議題,藥品醫材因為塑化原料短缺讓大家都很擔心,相信剛剛許多委員都請教過署長及副署長,其實我們也了解最重要的是確保供應及穩定價格,這是兩大重點。之前石部長也針對這個議題,表示已經根據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編列200億元的健保基金安全準備金。依照特別條例的規定,在相關藥品或醫療器材有因本次原物料波動致製劑成本增加的情形之下,才能動用200億元的健保基金安全準備金。請問目前健保署與食藥署能否進一步說明給付調整以及特別預算挹注健保的具體模式?到時候應該如何動支這筆準備金?目前有沒有受到影響的相關業者開始申請?申請的概況及相關流程是否通暢、流暢?是不是先請署長、再請副署長說明?
姜署長至剛:好,謝謝委員。委員特別提到這次中東戰事發生後對整個原物料的影響,我們在藥品醫材的通報,剛剛提到陸陸續續有8家藥廠、藥品商以及19家醫材相關產業通報了許多品項。至於成本的增加,我們總共接到72家業者,包括50家藥品及22家醫材目前都有成本的增加,我們預估接近15億元左右的金額調整需要討論。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與健保署是雙向通暢進行彼此的調價,目前已經有特定的廠家,這裡就不特別說是哪家,提出希望能夠調價,也有一個特定醫材的部分是特定疾病需要的一些管路,他們提出的相關成本分析相對比較清楚、更為完整,希望能與健保署共同擬定。
因為我們不知道戰事到底會延續多長的時間,所以我們針對整個產業以及藥品與醫材的占比,藥品包材的成本算起來大概是8%,醫材的部分有些甚至可以達到四分之一,也就是25%,因此,我們對於整體調整的預估成本增加大約17億元至33億元左右的範圍及空間。目前針對整個成本的需求大概就是按照這樣評估,後續調整的部分,我們也有不同的做法與想法,除了從健保著手之外,也希望能從前面原料端的部分給予支持,這部分也是持續與跨部會進行溝通之中。以上。
王委員正旭:好,謝謝。請問副署長,針對之前石部長所認定的這些標準來看的話,這200億的健保基金安全準備金將來是否會影響到其他總額的部分?
顏副署長家瑞:謝謝委員。根據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在藥品的部分,其實廠商是可以根據他的成本分析來調整支付價;至於在特材部分,在第五十三條之二也有規範,可以依成本分析來調整它的支付價。目前向健保署反映的有3個項目,第一個,在藥品的部分主要是乳膏劑,類固醇方面的藥膏;第二個是兩項特材的部分,一個是長安醫材脊髓引流管,特材的部分目前都有替代產品。
剛才委員問到200億基金的部分,如果評估不敷成本的藥品跟特殊醫材的話,目前跟食藥署在推估,影響的部分大概會在7.5億左右,藥品大概是5.16,特材的話有可能會影響到2.32,所以在200億基金的部分事實上是有辦法來支應的。
王委員正旭:好,謝謝,聽起來大家應該可以很安心啦!
再請教署長,有關基層藥局,其實他們也受到衝擊,剛剛所提到的都是針對200億資金用於生產製造端之廠商的補助或者是幫忙,對於基層藥局他們所反映的事情,目前有沒有相關的機制可以來協助?
姜署長至剛:就這個部分,因為基層藥局我們接到的一些訊息,特別是他們所謂的夾鏈藥袋、提供藥袋的部分,因為他們是交付處方給民眾,所以經費的部分如果是在整個健保的話,就是另外健保的部分。藥袋的部分,因為每一個我們知道的訊息大概是0.2塊,我們在想如何去反映這個部分,因為計算起來錢不是很多,但是每個藥局裡面還是會有一些影響,我們持續在研議當中,目前還沒有直接補到藥局去,還沒有特別去做,以上說明。
王委員正旭:好,這部分就麻煩署長繼續關注。
姜署長至剛:謝謝。
王委員正旭:好,謝謝,請署長、副署長回座。
再過來要針對農業廢棄物的部分請教農糧署陳主任秘書跟資源永續利用司的杜科長。
主席:麻煩洪宏毅組長。
王委員正旭:首先要很感謝也很恭喜農業部及環境部,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在全民的努力之下,在4月6日我們獲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核可,恢復為非洲豬瘟自我聲明非疫區,這真的是得來不易,真的很感謝大家共同的努力。
今天農業部的書面報告針對肥料穩定供應的情形,其實大家也都非常地努力,包括透過台肥吸收部分漲幅,還有適時地補助國內肥料業者,讓所有的影響能夠降到最低,不過今天想要跟兩位討論有關於農業廢棄物的部分,怎麼樣讓塑膠類別的去化模式可以更穩定地進步。我們看到資料,在這一張113年的統計表裡面,有將近500萬噸的農業廢棄物,其中有2%是屬於非生物性的部分,占了將近1萬2,800公噸。目前這些廢棄物主要的回收模式是屬於資源回收,這個資源回收在相關的做法裡面,最重要的方式到底是什麼樣的方式讓資源回收可以再利用?請問一下農業部的官員。
洪組長宏毅:謝謝委員的指導,針對農業塑膠的部分,它是屬於一般的廢棄物,我們農業部跟環境部是合作的關係,因為塑膠布或是農膜可能在耕作的時候會附著一些砂土,如果沒有適當地清洗的話,可能再利用單位會不喜歡去做回收,所以我們農業部有輔導循環場域先清洗之後,由再利用單位來回收再利用。
王委員正旭:是,的確,因為我們看到資料裡面,這1萬2,000噸希望都能夠再利用、再回收,可是就像您所提到的,如何讓回收可以做得更好?我們也看到目前的困境,這是我們在2025年12月份透過索資的書面報告裡面看到的。
今天的書面報告有提到目前這些傳統農業塑膠再利用的情形,就如您所提到的,包括砂土的雜質啦!產源分散及清運成本太高等等,尤其是在貯存空間不足的情況下,導致這種我們很不希望看到的,對農土污染造成的影響,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可以再持續努力。
剛剛提到推動使用可分解的農業資材,的確我們有看到相關進步的情形,就是農糧署輔導嘉義縣的東石合作農場,他們有推出一些因應的做法,讓清洗的部分可以進化,能夠讓整體的資材回收,在這個部分可以做得更好,也有出了相關的作業指引,讓未來的處理可以更為優化。
剛剛我們提到的是1萬2,000噸,可是東石合作場每一年能夠去化才2,000噸,所以可以理解,還是有很大量的資源回收是沒有做好的,請問未來有沒有計畫,針對類似這種合作農場的設置可以繼續擴大?因為這個部分是屬於地區性的使用,將來是不是在各個相關的農業縣都可以擴增類似的處理模式?
洪組長宏毅: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去年也有輔導南投縣埔里那邊,也是有一個針對農業塑膠的清洗場域,目前還在設置中,後續如果其他縣市有相關的合作社場要做塑膠農膜清洗工作的話,我們會繼續協助。
王委員正旭:好,因為這個看起來是滿需要的。請問彭部長,針對這個部分,環境部跟農業部有沒有更多合作的方案?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第一個,我們發現有一些農膜是用bio的,可以分解的方式,一種是分解。第二個是他們可以回收,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想辦法。我們其實有跨部會談過這個問題,未來因為在減塑的趨勢之下,我們會想辦法跟他們加速這整個過程的進行。
他們現在是有設置一些點,可是整個循環體系如何收集得完整,這個可能還是需要一些經濟的誘因才可以完成,我們會來想辦法。
王委員正旭:是,謝謝。因為我來自農村,所以我對農業農土的污染真的非常非常地關注,希望兩個部會持續來努力。
最後一個簡單的部分,環境部針對蔬果標籤貼紙去塑化,我們去年有提出了相關的質詢,謝謝部長很關心這個議題,也在去年12月1日召集了相關的部會,針對蔬果標籤貼紙去塑化有做一些努力,相關的部會包括食藥署、農業部還有環境部本身也都有相關的因應。最後想要請教一下,針對這個議題如何持續推動,後續如果有相關的研商報告的話,不知道部長能不能夠提供給我們參考?
賴署長瑩瑩:是。
彭部長啓明:可以,沒問題,這個在進行當中。
賴署長瑩瑩:之前有跟委員這邊報告過,後續我們會再來持續進行。
王委員正旭:一個月或兩個月可以給我們?
彭部長啓明:應該一個月。
王委員正旭:一個月,好,那就謝謝部長,謝謝大家。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
陳委員瑩:(12時5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陳委員好。
陳委員瑩:部長好。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是塑膠原物料的穩定供給以及如何減少塑膠的使用。在2018年的時候,你們有訂定塑膠禁限用為主的政策,在歷經7年之後看起來是沒有達標,然而部長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又宣示,減塑的政策將從「禁限用」走向「總量管理」,以2024年為基準年,目標是在2030年一次性石化塑膠產品減量5%,在2035年的時候減量10%。我想要請教部長,在之前的政策失敗之後,你們現在又轉個彎改變了政策,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那時候我上任之後,我同仁會帶我去菜市場說要減塑,那我也去蹲點,我發現我們去減塑那天大家比較願意,因為有誘因,我們不去了之後又回到都是用塑膠袋的情況,所以我們很努力地去瞭解這個原因,然後其實……
陳委員瑩:所以部長有沒有出現是一個誘因。
彭部長啓明:就是沒有誘因啊!塑膠袋已經變成零售、攤販、攤商在夜市、市場裡面依賴的一個必需品,所以我們基本上想要改。其實那4項裡面,當時2018訂的時候,它並沒有透過很大量的民眾需求,我覺得民眾沒有教育得很成功,但是7年後民眾已經有一個意識了,我們希望加大,所以我多了兩項,那裡面有的成功,有的沒有辦法做到,最後一哩路就是攤商。
我們現在是改變方式,我們用循環經濟的方式,例如說給他誘因,我就拿一個建國花市來測試,目前建國花市有10%的人願意用環保循環袋,然後我們也導入一些廠商,願意給誘因,經過這個測試,我們蹲點實際上去操作之後,相信有機會可以成功,所以改變它的方式。
陳委員瑩:所以聽起來,其實民眾的習慣要改變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彭部長啓明:很不容易,所以我……
陳委員瑩:除非你替代性的這個東西,替代品的便利性很足夠,才比較容易成功嘛!
彭部長啓明:對。
陳委員瑩:好,剛剛聽部長說的,大概就是民眾使用的這個部分。
我們再來看,以總量管理作為目標,希望一次性的石化塑膠產品減量5%,這邊的總量,請教部長,你的意思是以重量為單位還是以件數?還是怎麼樣為單位?
彭部長啓明:我們那個六大類,原先它的原物料產出數值是多少,然後以這個目標下來,這個完全是對標歐盟的標準,以歐盟的標準來做定義的。
陳委員瑩:這樣聽起來還是很模糊,你們要怎麼知道到底有沒有達標?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我們還是有限定一些場域,該限的還是有限,例如說使用者付費,必須要付費來取得,那個部分我們還擴大場域,因為原先就有14類,現在還會多加很多的場域進去。
另外一個是,這個5%或是10%其實有一定的計算標準,所以我們會用跟歐盟一樣的標準來定義。因為全世界對於零售市場,其實最後一哩路就是零售市場、攤商等等,在我們亞洲大家喜歡吃這種攤販的東西或是市場的東西,比較不會去賣場,賣場的量就會顯著地減少,所以目前來看的話,我覺得最後一哩路是困難的,不過我們還是想要來試看看,但是改變成另外一種方法。
陳委員瑩:部長,你有沒有一個實際案例,比如說套一些數據去做一個試算的範例?
彭部長啓明:我舉例,例如說建國花市,它大概一天3萬人去使用,然後一般在建國花市大概就會提2到3個大的塑膠袋,如果用3個來看的話,一天就是9萬個塑膠袋,我們後來努力到一天大概可以少掉10%不用,而使用我們的循環袋,這就是一個很顯著的效果。
陳委員瑩:好,我想再請教,回收的塑膠是不是也包含在裡面?
彭部長啓明:我們現在基本上是二手袋啦!不希望他再用一次性塑膠袋,用二手袋或是環保袋來取代,或是紙袋。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回收我們是有另外一個標準,就是使用多少再生料的比例。
陳委員瑩:聽起來好像也不是太容易計算的感覺。
彭部長啓明:因為我們用總量算。
陳委員瑩:沒有辦法算得很精準的感覺。
彭部長啓明:對,像我們臺灣平均一個人一年是用384到427個,那個也是從一年有100億個除以兩千三百多萬人去除出來的,所以基本上我們很難去計算,不過循環署今年會有一個計畫是專門來評估如何去計算的方式。
陳委員瑩:好,我想任何政策都要有一個可以檢定的方法跟目標啦!
彭部長啓明:是。
陳委員瑩:這裡的一次性石化塑膠產品,聽這麼久,部長講這麼多,聽起來好像都是針對民眾生活所使用的產品,我們要求的對象是民眾,但是好像比較看不到針對營業服務的商家去要求,這個是本席看起來覺得比較奇怪的部分。
在這邊我想舉一個例子,例如米酒瓶,通常就是0.6公升的玻璃瓶,如果交由一般的資源回收車或者是拾荒者,它的回收價格通常是按玻璃重量來計算,那價值就是每公斤1.5元。如果是持空瓶到臺酒公司的門市、美廉社或者合作的雜貨店,每一支空瓶大概可以拿回2元的押瓶費,所以我常常看到賣薑母鴨還有燒酒雞的餐廳,一次就是一整箱作為單位去回收。
再看看我們營業用的醬油、辣椒醬這些食品調味料,都是用那種很大桶的塑膠桶去包裝,如果可以比照米酒瓶回收再利用,是不是它的效益會更大?因為一個5公升的空塑膠桶可以變成多次使用,當然省下來的重量可能就比減少幾百個塑膠袋或吸管還要多。部長,是不是認同本席這樣的建議跟說法?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如果是從產業出來這種比較大的,通常它都有市場誘因,所以主要是藉由塑膠的回收市場再來回收,會再利用。
陳委員瑩:環境部目前管制的對象,從2018年的塑膠袋、吸管、免洗餐具、飲料杯等4項,擴大納入零售包裝跟網購包裝共6項,本席非常地支持,可是還可以再多思考到底有哪一些產品包裝可以從使用一次變成多次使用,特別是那些體積很大、重量很大的塑膠包裝可以優先思考與規劃,而且一定要考慮突破其他的法規規定。例如醬油桶在食安法裡面,我們食藥署署長在這裡,它就規定不能重複使用嘛!你們也可以思考跟衛福部討論,找出可以解決的方法。部長,是不是可以同意這麼做?
彭部長啓明:好,委員這個點子滿好的,我們會來討論協商一下,看什麼樣的可以再重複利用。
姜署長至剛:謝謝委員,我們就帶回去跟部長一起研議,謝謝。
陳委員瑩:好,謝謝,署長請回座。
上次在國際氣候變遷大會,原住民的文化與智慧如何運用在減碳的議題上,氣候變遷署應該有積極在規劃邀請國外的原住民團體來參與,因為塑膠是屬於石化產品,原料是來自於石油跟天然氣,牽涉的不僅是廢棄物的問題,它還有氣候升溫控制密切相關的問題。
部長,你有沒有思考過?我們原住民其實有利用很多天然的植物,比如說竹子或者是藤類,我們會用竹筒去製作酒杯,以及利用一些藤類或竹類去編織各式的籃子,像托特包、背包這些,其實它非常的實用美觀,很時尚也非常地耐用,將現有環境的原物料使用在生活上來取代這些塑膠製品。
我建議環境部的官員有空的時候可以到原鄉去走走,去看看這些產品,推廣可以取代一次性塑膠的產品給社會大眾,我想除了推廣在地文化的這些意涵之外,也是有助於減少排碳、減少塑化產品的消耗,或許以這樣子的發想,我們到部落裡去尋找這一些可以替代一次性使用的作品,環境部可以合作辦一次展示,部長也可以走秀做一下示範,我想那是滿不錯的,我還滿想看您背部落編織的托特包或者竹籃,放公文應該滿好的。
彭部長啓明:可以,委員這個點子滿好的,因為像去年底的COP30在巴西,它其實就是用大量的原住民……把原住民所有的物品擺在會場裡面,讓大家可以去購買、可以使用,然後提倡這些事情。我認為如何把原住民對氣候變遷的智慧,還有它不會製造新的塑膠,用這種天然的植物來做,我們是非常鼓勵,所以我們會請循環署跟氣候署來規劃。
陳委員瑩:對,今天是給你們一些發想啦!
彭部長啓明:好。
陳委員瑩:最後,在這邊還是要誇一下部長,因為您是非常具有國際觀的一位部長,全球塑膠公約2024年在釜山談判第5次,你們也都有派人去,也都有同步在關注這個議題,同時部長也對外表示,塑膠公約的目標是禁用有問題的塑膠,我國的塑膠措施會朝向避免不必要的消費、促進再使用及改善塑膠產品可回收性的方向去推動,同時也會加強可再生材料替代原生塑膠。
今天本席的質詢主要是提醒環境部的官員,你們一定要跟經濟部、衛福部、文化部及原民會還有其他相關部會去盤點相關的法規限制,並且尋求合作,善用原住民的文化與經驗,減少塑膠產生造成的環境垃圾跟環境破壞,這個部分也謝謝部長同意後續有考慮,然後有精進的作為。
彭部長啓明:可以,這個我們會照委員的指示,其實塑膠工業是未來很重要的一個重點,雖然說它有一點緩衝期,可能也不見得會限制全世界到一個法規,但是以一個地球村的份子,減塑還是我們大家的目標,我們會關切塑膠公約最新的進展,適時地趕快讓產業界知道,因為衝擊會滿大的,我們要早一點準備。
陳委員瑩:好,謝謝。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休息用餐30分鐘。
休息(13時13分)
繼續開會(13時46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接著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接著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著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接著請楊曜委員。劉委員要不要跟他交換?
劉委員建國:他長得這麼奇怪,我怎麼幫他講?叫我代替彭部長還差不多。
主席:搞不好彭部長會傷心。
接著請劉建國委員發言。
劉委員建國:(13時47分)謝謝眼睛有問題的主席,請彭部長。
主席: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劉委員好。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針對剛剛主席的那席話,你有什麼意見嗎?
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能夠跟委員……
劉委員建國:沒有意見就代表說我不能代表你就對了。
彭部長啓明:可以、可以。
劉委員建國:我當然是不能代表你,不過他是用以貌取人的方式在形容剛剛那種處境,好,沒事啦!
針對美伊的情勢緊張,連帶地造成能源供應的不穩定,為了要提升天然氣調度的彈性並確保供電的穩定,我想各國均有在研擬短期調整發電結構措施來因應,所以台電目前規劃短期要去調度麥寮電廠第1號跟第3號機組,要來因應美伊戰爭的能源危機,對不對?這個部長都有掌握嘛?
彭部長啓明:我們是知道這個訊息。
劉委員建國:知道這個訊息。
彭部長啓明:對。
劉委員建國:那部長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怎麼樣?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它不是主力的啦!只是拿來調度,我所知道的就是調度,我們也觀察到它是不是合規,目前因為它的使用期限還沒有到期,所以是合規的。我們會特別注意它的空污減量,因為它的操作許可沒有問題,而且它是超臨界的,所以相對的,空污沒有像傳統那種亞臨界這麼地高,但是我們會密切注意會不會對中南部的空污造成影響。
劉委員建國:所以部長的態度基本上是不反對還是支持?
彭部長啓明:基本上,當然我們是希望燃煤能夠越用越少,但是現在台電是在做準備,因應萬一,這是萬一,因為燃煤的儲存時間比較久,所以應付突然的危機,我認為它是從國家能源韌性的角度處理,我們也尊重。
劉委員建國:這個應該沒有到韌性的範疇裡面吧!我覺得部長有點講過了啦!這3臺燃媒機組是在去年年底前要全部除役,所以1、2、3嘛!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對。
劉委員建國:它已經拆了第2號機組了,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照理講,它1、3應該要一併拆除嘛!
彭部長啓明:合約還沒有到。
劉委員建國:合約還沒到。
彭部長啓明:我們請台電說明一下。
劉委員建國:好,請說明。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報告委員,現在會先拆2號機是因為它要蓋新的燃氣機組,至於1號機跟3號機目前是停機。
劉委員建國:是停機。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
劉委員建國:但是這1、2、3的機組基本上是去年年底要除役嘛?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它不是……
劉委員建國:操作許可是到2027年底啦!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應該這樣講,包括1號跟3號都還在電業執照的有效期限裡面,它只是跟台電的合約到期了。
劉委員建國:合約到期了嘛!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是25年的合約到期,但是它的電業執照還是在有效期限裡面,它電業執照是到118年,我記得好像是年中的時候。
劉委員建國:等於到2029年?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
劉委員建國:118年嘛!對不對?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電業執照。
劉委員建國:但是實際上現在2號機組拆除,我們就不再談論,就1、3來講,現在也都完全沒有在燃煤嘛?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也沒有發電。
劉委員建國:也都沒有在發電嘛!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是。
劉委員建國:也沒有在燃煤嘛!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是。
劉委員建國:那我們現在要把它當成應付美伊戰爭的短期發電,賦予這個機組再重啟燃煤,因應短期能源上的一個支持,是不是這樣?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是,沒錯。
劉委員建國:所以我要請教部長,你怎麼看待這個事情?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有觀察到這個事情,像韓國是「氣候能源環境部」合併成一個大部,他們是主動調整燃煤措施,不過韓國準備推動燃煤重新啟動的時候,有一個但書,就是2040年要全面地把60座燃煤機組停役。目前我們在觀察,因為很多國家在準備因應中東的情勢影響原物料短缺,我們觀察到很多國家都有這樣類似的措施,對於這件事情,目前我們知道台電準備要這樣做,應付這樣的挑戰。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我看到大家要因應美伊戰爭,必須要做這樣的處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有另外一個思維模式,請部長跟台電思考,你們在彙整、盤整的過程裡面,怎麼處理一個已經除役的機組?雖然機組的操作許可還在時間內,但是我必須要站在雲林人的角度去看待這個事情。站在國家整體來講,或許你們有你們的立場跟你們專業上的評估,但是在雲林人的立場來講,我是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事情。第一個,你知道過去全國還在把石油焦當成燃料供應的,就是麥寮這個地方嗎?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你知道它燃燒多久嗎?連印度政府都已經把石油焦禁止了,臺灣在印度政府禁止完之後,隔幾年才禁止燃燒,隔幾年還把它當成是在臺灣供應能源原料的範疇裡,部長知道嗎?台電知道嗎?部長知道就請部長回答。
彭部長啓明:我們晚了人家幾年,可能是當時的需求,但是我是覺得如果有國際上先進的措施,我們就應該要提早去解決這個環境的問題。
劉委員建國:對。那個時候行政院和當時環保署前署長都有再三表示,而且在委員會和院會都有說一定會馬上禁止石油焦燃燒,結果從頭到尾就是沒有,是後來我們在這個委員會,在廢清法提出修正的時候,直接把「石油焦」這三個字拿掉,拿掉之後還必須要經過院會的三讀,還要經過總統府公告之後才開始實施,你看經過多久時間?那個時候公部門講了之後,結果也沒有照這樣走,而且整個修法過程裡面,坦白講,是我提案修法的,不然石油焦到現在還在。你們為什麼在整個盤整的過程裡面還會思考到?只因為它的操作許可證期間是到2027年,只因為還有第一號機組跟第二號機組,所以是license還沒有到期嘛,所以你沒有思考到那個地方去。當時政府決策錯誤的情況之下,應該要立即去改變、改善,然後又延宕了這麼久,我不曉得用什麼樣的話語來形容這樣一個情境,你們整個調度和因應美伊戰爭能源處理的方式,我覺得你會因為這個地方去影響到你們全部的布局,要不要去思考清楚一下?
彭部長啓明:委員,我知道他們是要做短期調度,因為有些燃煤機組有720小時的備用機組,他們這個用法可能是有一點類似,是不是請總管理師來說明?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麥寮電廠這個部分,我們今天基本上會去考慮麥寮電廠的短期調度因應,最主要是因為它目前還具備合法運轉,而且它整個操作許可證都還是在效期裡面。其他的話,例如說,有一些燃煤機組其實都已經是警備基組,必須遵循相關的一些環保法規,而且有運轉時數的限制,所以我們最主要是為了要增加整個天然氣調度彈性,也是一個因應的做法,那整個短期調度……
劉委員建國:你是總管理師嘛,對不對?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是。
劉委員建國:我請教一下,短期調度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叫短期?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我們目前規劃是從5月開始調度,大概是3個月的期間。
劉委員建國:5、6、7月嘛,對不對?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對。
劉委員建國:所以是你們的部長已經去跟川普講好了,還是你們的董事長去跟川普講好了,說5、6、7月之後就不需要再調度了?如果沒有講好直接開打,那是5、6、7月,然後再來是8、9、10月,還是怎樣?你的短期調度就是3個月,時間到了,後面就沒有了,你們就去盤整到其他的地方,所以你現在是要頭過身體就過。我現在問你,你說是5、6、7月,可以啊,你可以跟我這樣講啊!那你要跟我講你們去跟川普講好了,美伊戰爭就是在5、6、7月,到7月之後後面沒有了,所以叫做短期。還是你現在跟我保證絕對到5、6、7月,沒有到8、9、10月?你敢跟我保證嗎?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調度麥寮這個燃煤機組,是要維持在我們今年的用煤量不會超過去年的水準才去做。
劉委員建國:不是,你要回答到我的問題,你的用煤量怎麼樣那是另外一件事情,你的總量管制是你們的專業,去評估,你對麥寮發電廠,你就是要短期,你的短期叫做5、6、7月,會不會超過?美伊開打,如果5、6、7月不結束,8、9、10月你要不要再調度?如果你要再調度就不叫做短期調度啊。你今天在委員會講的話,都會成為未來的呈堂證供,所以大家要把話講清楚,何謂短期調度?在我認知的短期調度,我的評估裡面是1個月,哪來的3個月?你們可以把3個月叫做短期調度,但是你還有沒有後續嘛!你現在沒辦法在委員會有把握的情況之下,我想委員對你提出這樣的垂詢,基本上就是有擔憂嘛,那你沒辦法在委員會對我答復,解除我這樣的擔憂?我就是要反對到底啊,我不容許我的故鄉再受燃煤產生的污染影響,在這種情況之下重蹈覆轍,我絕對不接受、我絕對不接受、我絕對不接受!不然你們去修廢清法,看哪個地方願意再重啟燃燒石油焦啊!你們去做5、6、7月短期的因應啊!請給我答案。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後續還是會持續關注相關的能源變化。
劉委員建國:你還是沒有答復我的問題。對不起,總管理師,我沒有要為難你,但是你跟我講短期是對委員會講的,也對我講的,那我請教你,你的5、6、7月,後面還有沒有8、9、10月?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剛剛有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初步規劃這3個月,後續我們當然還是會持續關注國際的能源變化,我們還是會檢討我們相關的調度策略。
劉委員建國:我還是聽不出來你對我垂詢的題目範疇的回應。我用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就是你今天沒有辦法答復我,所謂的短期調度,是你們自己短暫的思維,說你們所謂的短期調度是5、6、7月,所以如果未來多增加1個月、2個月,其實也在你們短期調度的範疇裡面,是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你先答復我這樣就好了。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報告委員,因為這個部分真的很難在這邊完全做很明確的答復,畢竟這是一個相關的能源政策……
劉委員建國:好,你沒有辦法答復我,那請你回去建請你們的高層,還有可以決定這個事情的人,跟他們清楚地表達,台電要因應能源短期的供應,基本上就不要思考在這個地方,因為這個地方我們很難跟人家用短期、3個月去做一個承諾。是不是要改其他的地方去思考?能不能把這樣的一個問題帶回去?
黃專業總管理師美蓮:好的,我會把這個問題帶回去,我們會持續盤點可用的資源。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請管理師回去,謝謝。
部長,不好意思,我說這個過程,以前我修這個法,楊曜委員也在現場,他現在還活著,他也很清楚,那時候要修法禁石油焦搞很久,真的很久。我是覺得說,因為我們的地方以前全國只剩雲林麥寮還在燃燒石油焦,已經很難對這些長輩、百姓交代,我們好不容易禁止燃燒石油焦,也好不容易讓這三組燃煤機組已經準備要拆掉了,為什麼台電要因應能源資源短缺時就想到這裡來?想到這裡就是說,燃煤機組有一號、二號、三號,二號已經拆了,一號、三號還沒拆,你們就想到這裡來,你說這是短期的,你的短期到底是到什麼時候?所以我剛才說,不然你也跟我承諾,你有本事就去跟川普說,叫他美伊戰爭打到5、6、7月而已,最好可以提早,不可以超過一個月,不然中華民國立法院的委員會承諾5、6、7月叫做短期,如果超過這個時間我就「吃力」了。你要有本事去處理這個,不然你就不要跟我說這個叫做短期的。站在空氣污染防制的角度,你是全國最高的空氣維護的主管機關首長,就是要面對這個問題。台電這個計畫是有問題的,這個計畫如果有問題,你站在空氣污染防制的角度也不能同意,你也不能幫他背書,是不是應該這樣處理?
彭部長啓明:好。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來瞭解。我們最近其實因為因應這個戰爭,我們也知道為了能源的穩定,他們有一些想法出來,然後我們其實也在做一些相關的模擬,預估大概對空品衝擊會多少,我們完成之後再跟委員報告。關於這件事情,我們是希望能夠用的越少越好,例如說,是不是可以做到像高雄用一個緊急備用電力設施來處理,有一個720小時的限制,因為這是他們提出來的,我們後續也會來把關,也會來監督。
劉委員建國:反正我的立場很清楚,我也把問題點出來,如果這些都沒有辦法讓我們能夠釋懷兼理解,在這種情況之下,這種因應的緊急策略、政策,基本上就不要從這個地方去思考、去執行。
彭部長啓明:是,沒問題。
劉委員建國:最後講到包材的問題,我還是要特別提醒,那一天有跟農業部、經濟部,最主要還有環境部,很多是資源回收再利用,然後我們也從很多原物料及素材裡面,再提升成為包材的商品,現在很多包材的原物料在漲價嘛,不管是以前的環保署、現在的環境部、經濟部、農業部還有其他的單位等,我一直沒有看到我們政府現在站出來說,塑膠漲價,但是資源回收再利用產生的包材可以在這個時間點釋出來,甚至於可以去抑制塑膠包材漲價。我們的政策一直以來就是要未雨綢繆,一直以來就是為環境的永續來打拚,可是我到現在沒有看到有人站出來,農業部沒有,經濟部沒有,我現在只有期待環境部。
彭部長啓明:好,報告委員,我請我們署長來回應一下。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我們在二次料的推廣部分,最近我們會把平臺告訴大家,因為平臺已經有建立,就是把可以提供二次料的這些塑膠廠放到平臺,給需求者一個更方便的方式來……
劉委員建國:署長,怎麼是最近才提供?所以你還沒有提供嘛?平臺還沒有上嘛?
賴署長瑩瑩:平臺已經有了,只是說我們最近會發新聞稿告訴大家。
劉委員建國:對啊,你們最近才要發新聞稿告訴大家,是不太有把握?是不太有把握?但是這個事情不是現在才發生,3月25日就開了記者會嘛,隔天經濟委員會就「拚迸叫」了,應該在上個禮拜也是一樣,針對相關的包材,包含有醫藥的藥品、藥罐很多都受到影響,一些小企業受到很大的挑戰,這些醫療的藥品、製品,基本上包材都會有很大的狀況發生嘛,對不對?對農業來講,放玉女番茄的盒子等等,全部都漲了,連米的包裝袋也已經漲50%以上,都不是現在發生的,不是今天發生的事,是發生一、兩個禮拜,價格節節上升,你們怎麼會到現在才要發新聞稿?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對一些業者去瞭解他們願不願意公開這些資料,所以做了調查,有了一些時間。
劉委員建國:對不起,什麼資料?
賴署長瑩瑩:有些業者不願意去公開他可以提供二次料的個別資料。
劉委員建國:不是。當我們政策在輔導,我們政策在推的過程裡面,也是這些業者會來配合,我們支持他們嘛。
賴署長瑩瑩:對。
劉委員建國:哪有什麼理由現在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不願意配合去公開?是什麼原因?還是他們和這些囤積原料的業者,當下大家說好了,還是他們被牽制?還是他們有交互持股?
賴署長瑩瑩:這些都是回收塑膠然後產生塑膠再生料的塑膠廠,我們的確是問他們,他們不想要在平臺公開他們提供每個項目的資料。
劉委員建國:理由何在嘛!你讓大家知道一下,這是你政府在輔導的,為何會在需要他們的時候,你號召他們,他們竟然跟你講有這樣的為難之處,是什麼原因?是什麼為難之處?
賴署長瑩瑩:部分的原因是說他們是要自己使用,不想要賣給別人,這是其中一個原因。
劉委員建國:他們要自己使用?
賴署長瑩瑩:對。
劉委員建國:這代表我們這個政策坦白講就是很小的一個單位,所以根本也沒有辦法應付這些事情,所以他才會跟你講這樣,你才有辦法接受,才沒有辦法去督促他們上這個平臺嘛。現在又可以上這個平臺的理由是怎麼樣?又找到另外一個你輔導的,他可能量多一點點,他願意來配合?這也是因應政策,你的因應政策跟台電的因應政策有一點落差。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是農業部包材的部分,我們環境部處理的是末端的手提袋要減量,因為今天有很多人提出意見,是不是能夠針對一些重要的優先順序去處理?這個我們會再跟農業部特別協商如何去協助他們減量,或是說可以找得到包材或替代的產品,這個我們會來協助、來討論。
劉委員建國:部長,環境部、農業部、經濟部其實都有在做這些事情,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我是用幾項包材來講,那環境部輔導的、獎勵的、支持的這些廠家,到底是做出什麼樣的東西,可以來應付這一次的包材漲價,平穩價格?環境部這個時間應該跳出來可以胸有成竹說最起碼可以處理某幾個部分,但是我剛剛聽署長講,部長,你有聽到嘛?
彭部長啓明:是。
劉委員建國:署長講是他們自己要用,為什麼要叫他做這件事情?所以那個輔導政策上是不是有很大的問題?再過來你現在跟我說你可以發新聞稿了,就代表環境部都已經溝通好了、要站出來了,到底是可以處理哪一塊?量可以達到多少?還是只是一個宣示的作用而已?你這樣到時候又要被挑戰喔。
賴署長瑩瑩:委員,我再補充一下。我們為什麼會花一點時間?是因為我們是對業者一個一個問,那現在有32家業者願意來參與,並且公開174筆驗證資料,上這個平臺,我們是請他們提供一些驗證的資訊,所以要一個一個去跟他們對照,再針對這個平臺發布新聞稿。
劉委員建國:好,你現在確定有174筆驗證資料,也不代表全部都驗證通過嘛?還是已經驗證通過了?
賴署長瑩瑩:都通過了。
劉委員建國:都通過了?
賴署長瑩瑩:是。
劉委員建國:可以應用到現在市場上最可以去平穩抑價的包材,你們把範圍、規格、品項的相關資料給我們委員會參考。
賴署長瑩瑩:是。
劉委員建國:要可以有持續性的,而不是不持久的,可能有的一個月就不見了,或是只有一個禮拜就不見的,還有的是雖然公開在那個地方,但是根本就都叫不到貨,還有的可能現在跟他叫的貨,比現在漲價的包材還貴,會遇到這種情況嗎?會喔,不是不會喔。請部長、署長注意這件事情,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有可能,這個我們會再來注意一下。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彭部長啓明:謝謝。
主席:好。謝謝劉建國委員發言。
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接著我們請楊曜委員發言。
楊委員曜:(14時11分)謝謝主席。主席,請一下彭部長。
主席:有請彭部長。
彭部長啓明:楊委員好。
楊委員曜:部長好。部長,去年有一個國際知名的醫學期刊發表了一個報告,內容講到塑膠原料產量從1950年到目前為止暴增了兩百多倍,從每年不到200萬噸已經到了將近5億噸,而且預估可能在2060年會突破10億噸。去年環境部宣布減塑政策的新指標,大概就是以2024年為基準,目標是在2035年一次性地將石化塑膠產品減量10%,並且跳脫單一的限禁用手段,結合許多政策面、經濟面還有教育面等各種方式,希望能夠達到減塑的目標。我大概先跟部長探討一個問題,就是以往在傳統市場、夜市或微型餐飲業推動減塑政策的時候最容易遇到阻力,部分原因是消費習慣和商業態樣所導致。這些消費型態、類別假如要跟一般商店做相同的東西,可能會直接衝擊基層攤商的生存,環境部對此有沒有看法或因應對策?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其實我們的減塑政策在2018年推動,到了我上任的時候有一項工作,就是去委員說的基層推動,然後我發現推動那一塊其實是最困難的,因為那一段其實代表基層、是微型經濟,推動限制反而會造成他在經營型態上的不方便,所以我們一直想……
楊委員曜:可能造成他收入……
彭部長啓明:收入減少,因為對客人來說,東西就是要快。
楊委員曜:因為不方便性嘛!所以來消費的人就少,這是很大的問題。
彭部長啓明:是,所以後來我們蹲點,包含好幾個市場,還有一處花市。後來我直接先選建國花市,因為我總要找一個在全臺灣塑膠用很多的,如果可以將它改造成功,才有辦法做別的,不然的話每一個都是示範場域,所以我們覺得要選建國花市。後來曾經達到有10%的人不拿大型塑膠袋裝花了,所以我們就有這個底氣去做。現在我們為什麼推「袋袋箱傳」?就是希望大家用二手袋,而且我們也提供二手袋讓大家用。加上目前有悠遊卡活動提供誘因,直接帶一個環保袋、甚至有飲料杯可以換五塊錢,誘因大滾動起來就容易、有機會成功。至於要不要直接限夜市、攤商、市場,基本上……
楊委員曜:要很小心。
彭部長啓明:要很小心。
楊委員曜:而且部長剛剛講你選擇花市作為最初的啟動點,這可能是對的,因為在花市,大家對於用二次使用的塑膠袋會比較願意,可是在夜市等其他地方就會更難,對不對?
彭部長啓明:是。
楊委員曜:不過總是要先有起點,開始推動以後才有後續。依照剛剛部長講的數據,大概有10%的人願意用,其實也不算很高啦!
彭部長啓明:很難。
楊委員曜:我知道很難,可是10%也不算很高啦!
彭部長啓明:是。
楊委員曜:因為如我剛剛講的,花市已經算是相對好推動的,比起一般夜市等其他消費型態算比較好推。我不是否定你們辛苦的成果,只是在講應該再想想看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再加速一點,好不好?
彭部長啓明:好。
楊委員曜:減塑政策很多,譬如說你在建國花市辦,可能也有一些短期的政策獎勵,有沒有?
彭部長啓明:有。
楊委員曜:好。短期的政策獎勵總有退場的時候,對於更長遠的機制,部裡有沒有相關想法?我沒有要求你講出既定政策,因為應該沒有既定政策,那麼有沒有一些想法?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我自己有特別觀察東方──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跟臺灣這些華人及東方人的習慣,目前對於市場零售攤販這一哩路,的確也沒有一個國家限,基本上我們有觀察到這個現象。但是如果能夠從教育上做到一點改變,這可能是現階段我們可以做的。如果因為在最後一哩路讓大家不方便,可能會影響微型企業或比較辛苦的朋友,我於心不忍,所以我們會用另外一種方法,例如獎勵、鼓勵方式。這次在建國花市所推的包含帶一個環保袋去買花、掃一次QR Code,馬上就可以折五塊錢,一次五塊錢、一次五塊錢,那個誘因就很大。基本上,我覺得用這樣的方式讓大家習慣,可能花個一年時間改變是有效的,我是希望快速複製啦!
楊委員曜:剛剛部長講得沒錯啦!特別是在夜市,很多是食品類攤商,如果要限用,確實很可能就把夜市的微型經濟全都癱瘓掉了,所以可以透過教育推廣跟國人的……就是嘗試透過教育把不方便性轉嫁給消費者、也就是自己帶啦!不過這點更是困難啦!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也謝謝食藥署,我們前兩個禮拜跟他們辦過一場記者會,因為攤商用了很多塑膠袋裝麵、熱熱的,其實那種塑膠袋都要符合一定的規定,所以我們要鼓勵大家,例如用可不可以用美耐皿等等。
楊委員曜:不過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啦!
彭部長啓明:是,就是要大幅度地翻轉、讓大家知道啦!
楊委員曜:還是一條很艱辛的路,不過勢必要走啦!
我接下來要問,就如我剛剛講的,餐食部分其實是最困難的。譬如紙餐盒、咖啡杯,這些都是可回收的,但必須跟一般紙類分開,大概就是廢紙容器類。我這邊的數據是臺灣每一年消耗超過80億個紙餐盒跟紙杯,那麼目前紙容器再生、去化處理的能量足不足?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現在紙容器是由幾家廠商,像是正隆在大園廠有一條專門產線是回收紙容器予以再生的。
楊委員曜:那它有沒有辦法處理這80億個?
賴署長瑩瑩:目前量能是足夠的。當然也有些紙容器沒有被回收回來。
楊委員曜:對啊!有一部分沒有回收。以我這邊的數據,其實最終有超過7成並未進入循環體系,若沒有進入循環體系,就是往焚化爐去了嘛!我只是把問題點出來啦!因為我覺得在委員會太為難你們也於心不忍,畢竟很多事情的推動確實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見到成效,可是立法委員站在民意的立場,還是必須要求你們做一些事。剛剛講的假如是一般民眾觀念的問題、沒有做好分類,那屬於教育推廣,公部門比較沒有問題、比較沒有責任。不過假如連紙餐盒跟紙杯的再生、去化處理量能都不足,這可能要想辦法,看看是要輔導廠商還是要跟地方、縣市政府討論。量能必須足才有辦法應付嘛!要不然現在說有7成都到了焚化爐,這明顯是錯的。比起直接說民眾的觀念有問題、環保觀念不夠落實,所以才沒有做好分類,萬一他做好分類了,量能卻不足,那麼這個問題很大。是不是這樣?
賴署長瑩瑩:跟委員報告,基本上,這些後端紙容器處理場應該是夠的,關鍵在於回收成本高,而且有時候還湯湯水水、有一些食物在上面,所以回收的過程是我們比較需要努力的。
楊委員曜:好。很多事情很困難,但不困難的事情輪不到你們做啦!
彭部長啓明:不過報告委員,像是在立法院的便當,只有我們環境部會用鐵便當,其他全部都是紙的,所以要做就大家一起做。
楊委員曜:對,這點我有注意到,確實。我剛剛講了,我想所有在座的人也都知道,食品類確實最困難,因為像你們用鐵餐盒便當,可能花費的錢會比一般的高。
彭部長啓明:多一點點。
楊委員曜:多一點點,那就請召委鼓勵來委員會開會的部會多多使用。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發言。彭部長,等一下若有其他部長跟你抱怨,你自該承受後果。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邱鎮軍、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邱鎮軍書面質詢:
面對中東戰爭引發的原料石油、天然氣及塑化原料短缺,我國目前面臨許多關鍵挑戰,包括:
(一)進口成本波動與能源價格穩定之衝突:
台灣高度依賴液化天然氣(LNG),極易受地緣政治(如俄烏戰爭餘波)導致的價格飆升影響。如何在維持電價穩定、避免通膨的同時,又能吸收原物料上漲成本的挑戰。
(二)基礎建設轉型速度落後於減量目標:
再生能源比例(如2025年20%目標延至2026年)及儲能、智慧電網建置速度跟不上能源結構調整,而火力發電的燃油與燃氣受限於中東戰火等地緣政治影響,可能引發供電穩定疑慮,進而動搖產業對低碳能源供應的信心。
(三)減塑成本轉嫁與市場競爭力之權衡:
再生塑料或生物材料的成本目前仍顯著高於原生塑料。在原物料波動期,如何讓中小企業具備足夠的資本韌性進行減塑設備轉型而不喪失價格競爭力的挑戰。
(四)廢棄物循環技術與法規整合之落差:
現行資源回收體系面臨多元複合材質(如塗層紙杯、混紗塑料)處理難度高且缺乏經濟規模的問題。現有法規如何有效誘發企業投入昂貴的「物理性循環」或「化學性循環」技術,需要環境部持續投入政策設計與提供誘因。
問題一、受到中東戰爭引發原料漲價影響,經濟部指出有部分中盤商有藉機囤貨情形,導致「有錢也買不到」的塑膠袋之亂。法務部、經濟部與公平會組成之「物價聯合稽查小組」已完成首波與第二波行動,惟依據中下游業者反應,目前南部缺貨情況較嚴重,且原料漲幅已高達5成,部分業者表示漲價是反應成本而非刻意囤貨;此外,目前民生終端消費小吃店也反映紅白條紋(1斤)塑膠提袋漲價約三成。請經濟部說明目前稽查作業,上中下游廠商是否有具體哄抬物價情形及事證?稽查作業遏止物價哄抬成效為何?
問題二:經濟部書面報告也指出PVC今年漲幅逾64%,HDPE漲幅也超過40%,且原料商採取「週報價」機制。雖然經濟部啟動了「原物料供應通報網」與專線媒合,但對於規模較小、議價能力弱的下游加工廠,請經濟部說明除了媒合供料外,是否有更直接的金融支援或成本補貼機制,以防止產業鏈中斷?
問題三、衛福部「醫藥物資穩定供應與健保預算壓力」報告指出,衛福部已編列200億元健保基金安全準備金,以支應因原物料波動導致的藥品或醫材成本增加。請衛福部說明這200億元的核定補助標準為何?若中東情勢與國際油價長期居高不下,政府如何確保醫療體系不會因預算耗盡而出現斷藥或醫材短缺的危機?
問題四、針對醫療廢棄物再利用率的提升困境,衛福部報告顯示有害事業醫療廢棄物經滅菌後的再利用率僅約22.66%,主要再利用品項包含點滴軟袋(PVC)等。然而環境部已限制食品包裝使用PVC,醫療領域因感染控制考量仍大量使用塑膠,請環境部及衛福部分別說明政府如何強化醫療級再生塑料的認證與循環機制,以提升其資源化比例?
問題五、根據環境部設定2030年達成一次用石化塑膠減少5%,2035年減少10%的目標。請環境部說明相較於國際《全球塑膠公約》中部分國家主張從源頭嚴格限制生產的趨勢,我國設定的減量百分比是否足以因應未來國際貿易的環境管制風險(包括綠色貿易壁壘與CBAM風險、地緣政治與環境政策報復、供應鏈重組壓力與成本等)?其次在減量總目標控制下,那些塑膠列為優先減量目標?又政府如何減少對民生用品及消費習慣之衝擊?
問題六、針對環境部計畫將「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合併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導入「綠色設計」與「循環採購」等強制性機制,請問環境部是否已針對受影響最深的塑化與包裝產業完成產業衝擊評估,並提供相對應的轉型輔導?
問題七、目前事業廢棄物送到一般地方公營垃圾焚化廠處理政策,已產生嚴重排擠民生垃圾處理量能情形,導致53座暫存垃圾山的出現,根據國科會統計,科學園區廢棄物產出量達每日3,697噸,並設定送至公營焚化設施比率低於1%的目標。請經濟部說明產業園區事業廢棄物減少送到公營焚化設施的目標比率及進度為何?並請國科會及經濟部說明,在園區內資源化設施尚未完工前,如何確保這些龐大的事業廢棄物不會排擠到地方政府處理一般民生廢棄物的量能?
問題八、針對再生料市場調節與價格競爭力,政府目前正建立「本土化驗證架構」並提供「容器綠色費率」誘因。請經濟部及環境部說明,當國際油價回落導致「原生塑料」價格低於「再生塑料」時,單靠費率優惠是否足以支撐再生料市場?政府有無規劃強制性要求特定產品必須添加一定比例再生料的法規時程?
問題九、行政院雖核定PFAS管理行動計畫並列管508種相關物質,但目前主要聚焦於源頭掌握與國際接軌,針對國內已存在的半導體或紡織產業含PFAS廢液與廢棄物,請環境部說明目前的處理技術與監測設備是否已經到位?
問題十、針對環境部推動數位追蹤平台,經濟部設置物價監控與通報網,產業界反映多頭申報負擔重,請經濟部及環境部說明政府如何整合跨部會的資源循環與物價監控大數據,避免廠商重複填報,並提升政策決策的精準度?
問題十一、針對「綠色費率」的普及度與激勵強度,根據114年統計,申報使用再生料的業者僅41家,綠色設計A(純料、原色等)僅14家。在全台灣成千上萬家相關業者中,目前的參與比例明顯偏低,請問環境部是否考慮調整費率結構,提供更具吸引力的經濟誘因來加速產業轉型?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書面質詢:食安風險
環境部於本次專案報告中指出,透過示範場域推動減塑政策,已使民眾「不塑購物比例」由1.5%提升至10%,並以建國假日花市作為具體成果案例。然而,經檢視該數據來源,其僅屬單一特定場域之短期示範成果,並非具全國代表性之統計數據。若將此類高度情境化、具選擇性偏誤之數據直接納入國家政策報告,恐形成「以局部包裝整體」之認知偏差,甚至構成政策數據粉飾之疑慮。
此問題不僅是數據呈現方式,更關乎政策判斷基礎。減塑政策之核心,應建立在全國性結構轉型與實際減量成果,而非個別示範場域之短期成功。若中央決策依據失真,將導致資源錯置與政策誤判,影響後續立法與預算編列。
更值得關注的是,此類「樣板型政策」在地方落地時,往往轉化為基層壓力。以新竹縣為例,作為人口快速成長、科技產業高度密集之區域,其市場、市集、觀光與生活消費量體均持續擴張,但中央所提供之減塑配套(如循環杯系統、清洗設備、回收網絡)卻未同步到位。當中央以示範場域成果作為政策宣示,地方卻需承擔實際執行壓力,形成「中央有數據、地方有負擔」之結構性落差。
此外,報告中亦提及環境部與衛福部跨部會呼籲民眾於使用重複性食品容器時,應「澈底洗淨、防菌、定期汰換」。此一說法實質揭示政策內在矛盾:當政府推動餐飲減塑、鼓勵重複使用時,卻同時承認其潛在食安風險尚未完全可控。對於新竹縣大量中小型餐飲業者而言,清洗設備投資、人力成本及衛生標準落差,均為實際痛點。若中央未建立統一且具強制力之清洗標準與稽查制度,極可能成為未來食安事件之風險來源。
此問題更涉及跨部會責任分工。若未明確界定環境部與衛福部之權責,一旦發生食安事件,恐出現責任推諉,影響政府公信力。
綜上,為釐清政策實效與地方影響,特提出以下質詢:
一、環境部是否已建立全國性一次性塑膠減量之統計機制?其數據是否涵蓋新竹縣等人口成長區域?請提供具體數據及方法。
二、建國花市10%數據是否具全國代表性?是否有其他場域(如新竹縣市場或商圈)之對照數據?
三、針對新竹縣等地方政府,在推動減塑政策過程中,中央是否提供專案補助(如清洗設備、循環系統建置)?
四、環境部是否已與衛福部共同建立餐飲重複容器之清洗標準與稽查制度?目前法制化進度為何?
五、是否已進行減塑政策食安風險評估?並納入地方(如新竹縣)實際執行情境?
不是反對示範,而是反對用示範掩蓋全國現實,讓地方承擔風險。
書面質詢:推動再生料市場、綠色費率制度
本次報告指出,受國際地緣政治影響,塑膠原料價格大幅波動,PVC漲幅逾64%、HDPE漲幅超過40%,顯示我國塑化產業高度依賴進口原料之結構性風險。環境部提出之政策工具,包括推動再生料市場、綠色費率制度及未來修法(資源循環推動法),以期引導產業轉型。
然而,依據報告數據,目前申報再生料與綠色設計之業者僅數十家,申報量約1.2萬公噸,顯示政策覆蓋率極低。此一制度實際上較有利於資本與技術能力較強之大型企業,而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新竹縣及周邊區域之電子零組件、包材供應鏈業者,正面臨「原生料暴漲+轉型成本提高」之雙重壓力,形成「綠色通膨」現象。
新竹縣作為科技產業重要基地,其供應鏈涵蓋大量塑膠包材與精密零件製造。若再生料供應不足、驗證成本過高,加上化學回收技術尚未成熟,將導致中小企業難以承擔轉型成本,甚至被迫退出供應鏈,影響整體產業競爭力。
此外,環境部已列管26種塑化劑及508種PFAS,此舉雖具環保正當性,但相關化學物質廣泛應用於半導體及電子產業。若替代材料尚未成熟,或未提供技術轉移機制,將直接衝擊新竹科學園區周邊產業鏈,形成政策與產業現實之落差。
報告亦提及將建立本土化驗證架構,以符合國際標準(如ISCC PLUS),但目前僅停留於「建立中」階段。對出口導向企業而言,若無法與國際制度互認,恐需承擔雙重驗證成本,削弱競爭優勢。
更進一步,未來「資源循環推動法」將擴大至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但此涉及經濟部、財政部等跨部會權責。若缺乏強制力與配套預算,恐淪為形式立法,無法真正落地。
綜上,為確保政策兼顧環保與產業發展,特提出以下質詢:
一、環境部是否已針對新竹縣及科技產業供應鏈,進行中小企業轉型衝擊評估?是否有分區分析?
二、是否規劃針對新竹地區產業,提供專案補助或融資機制,以協助導入再生料與綠色設計?
三、本土化驗證架構之上路時程為何?是否已與國際驗證制度建立互認?
四、針對PFAS及塑化劑列管,是否已與經濟部共同提出替代材料技術清單,並提供產業轉型支援?
五、在資源循環推動法送審前,是否承諾提出完整之產業衝擊評估及預算配套,以避免中小企業及新竹供應鏈承受過度衝擊?
不是反對減塑,而是防止政策讓新竹產業先受傷。
中央在談轉型,地方在承受衝擊;制度若不落地,責任終究回到人民。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及決議: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周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等2案尚未審查完竣,另擇期繼續審查。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4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