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4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24分、10時至1151

41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11分、下午230分至413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吳沛憶  陳昭姿  邱慧洳  蔡春綢  李貞秀  劉書彬  陳清龍  王安祥  吳宗憲  羅智強  蔡易餘  盧縣一  陳亭妃  陳雪生  陳永康  張智倫  洪孟楷  陳秀寳  林倩綺  黃 捷  林岱樺  陳超明  林沛祥  王育敏  陳菁徽  洪毓祥  賴士葆  蘇清泉  李昆澤  黃建賓  黃健豪  吳秉叡  王定宇  吳思瑤  張宏陸  沈發惠  吳琪銘  陳冠廷  許智傑  陳俊宇  王義川  王正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坤城  蘇巧慧  邱議瑩  王美惠  林淑芬  林宜瑾  黃秀芳  莊瑞雄  林俊憲  賴瑞隆  張雅琳  蔡其昌  范 雲  賴惠員  沈伯洋  林月琴  林楚茵  陳培瑜  謝龍介  鄭天財Sra Kacaw   邱若華  黃 仁  謝衣鳯  翁曉玲  涂權吉  馬文君  邱鎮軍  羅明才  王鴻薇  許宇甄  丁學忠  魯明哲  鍾佳濱  韓國瑜  徐富癸  羅美玲  何欣純  郭昱晴  傅崐萁  鄭正鈐  高金素梅 柯志恩  羅廷瑋  陳 瑩  王世堅  徐巧芯  葉元之  廖先翔  楊瓊瓔  廖偉翔  林德福  張嘉郡  陳玉珍  葛如鈞  李彥秀  牛煦庭  李柏毅  呂玉玲  陳素月  萬美玲  游 顥  郭國文  林思銘  顏寬恒  邱志偉  徐欣瑩  劉建國  楊 曜  江啟臣  柯建銘  

委員出席 113

列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張惇涵


行政院發言人

李慧芝


(外交及國防組)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請假,由陳次長明祺代表列席。)


國防部部長

顧立雄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徐佳青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

嚴德發


(經濟組)



經濟部部長

龔明鑫


農業部部長

陳駿季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

委員會主任委員

葉俊顯


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陳志民


(列席時間:外交及國防組:410日上午9時至924分、10時至101分、414日下午230分至32

經濟組:414日下午38分至413分)



主  席

院長

韓國瑜(410日)


副院長

江啟臣(414日)

列  席

秘書長

周萬來(410日、414日上午)


副秘書長

張裕榮(414日下午)

記  錄

顧問兼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吳東欽


編審

李彥緯


科長

曾彥弼


公報處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四、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九、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蔡春綢等19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9人擬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四、本院委員丁學忠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四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二、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廢止「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廢止「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運動防護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擬具「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擬具「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監獄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廢止「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原子能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八條、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5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條之一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0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四、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之一、第六十九條之二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1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1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3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一、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二、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三、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志願服務法增訂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行政院函,為依據「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之規定,請本院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擔任下屆「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請查照案。

決定:依黨團協商結論處理。

一二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液體用量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及「一般軍用貨品清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立陶宛自新城病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財政部函送「公告新增個人有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計算屬源自證券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之營利所得,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並自115213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三、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515日修正公布之「商港法」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定自11517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行政院函送「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五、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5224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六、運動部、財政部函,為修正「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送「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助產機構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環境部函,為修正「環境用藥各項許可申請及檢驗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環境部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二、環境部函,為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條文及第四十六條附表六,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4年第4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四、內政部函送該部11410月至12月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大陸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大陸委員會函送「114年度委辦計畫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八、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暨所屬機關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九、經濟部函送產業發展署114年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412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經濟部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或提供巡迴金融服務機制推動進度115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4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四、教育部函送114年度第4季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教育部函送114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六、教育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七、文化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八、交通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五九、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51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民間團體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4年第4季媒體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數位發展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辦理「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四、數位發展部函送媒體議價機制推動進度1149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五、數位發展部函送媒體議價機制推動進度114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六、司法院函送114年度截至第4季止之「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七、法務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衛生福利部函送「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第三次修正計畫書」核定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韌性防疫安全網資訊基盤計畫(115年至119年)」之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送「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急重症醫療大樓擴建計畫修正第二次計畫書」核定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送114年第4季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114年第4季「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就學貸款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共場所AED移至或增設於戶外公共空間並提升24小時可隨時取得AED可近性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執行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承受擔保品保留自用須先行辦理並補辦預算之緣由及經費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2項「轉投資事業辦理現金增資案須先行辦理並補辦預算之緣由及經費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建立集團內共同議合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永續指標確信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續倡議具體工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提升異常帳戶預警效果及檢討異常帳戶監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檢討久未動工不動產授信案件之貸款成數收回及授信條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檢討不動產貸款案件展延動工期限之合理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強化永續報告書之揭露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提升異常帳戶預警效果及檢討異常帳戶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改善無障礙網路銀行及無障礙行動銀行APP」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檢討精進逾18個月未動工貸款案件之核貸及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精進永續資訊確信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範圍及永續報告書揭露數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成立防治運動賭博信託基金並完成擔任信託管理銀行之建置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貴金屬業務及貴金屬商品態樣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籃球隊未來發展及展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有關籃球隊性別平等比例原則與鼓勵參與運動員工會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研議臺灣銀行男子籃球隊加入籃球職業聯盟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進度及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針對原住民族保留地信貸等相關業務之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授信案件ESG之檢核審議程序及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規劃取得辦理高資產客戶業務資格並提升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高所屬員工生育津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超額盈餘部分再發給員工分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比照新制勞退提繳存入員工退休金理財專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擴大線上開戶比例相關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改善執行公平待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四、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提升永續績效連結授信承作廣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提升對新南向國家之輸出保險金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提升融資保證資金及加強融資保證績效資訊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拓展新南向國家相關輸出保險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轉融資業務區域拓展不足及越南SCB貸款逾期清償問題處置之檢討與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九、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綠色永續貸款集中化現象與全面落實ESG原則推廣策略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提高所屬員工生育津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一、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針對超額盈餘部分再發給員工分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二、財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比照新制勞退提繳存入員工退休金理財專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博物館商店暨網路商城服務委託經營管理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故宮文化藝術發展基金年度賸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故宮委託承銷商經營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故宮委託承銷商經營績效及積極開拓新承銷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考察日本國際旅展及義大利波隆那童書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九、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一、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二、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案決議(二)「政策宣導得標廠商過於集中之妥適性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五、銓敘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議第2項「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改善國外委託經營投資策略與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二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一)數位經濟產業源頭防止詐欺犯罪危害之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二七、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特別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之合理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八、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15歲至17歲青少年就業協助與職涯引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九、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改善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支援青年就業計畫經費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一、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支持勞工安定就業之媒體宣傳規劃與預期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二、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減班休息情形建立輔導及通報機制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三、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落實補貼與職訓綁定並公開受衝擊行業清單及判定標準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四、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就業安定計畫建立成果型KPI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五、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減班休息期間之勞工培訓、轉職輔導及產業支援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六、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特別條例所定措施經費編列原因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七、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財政規劃責信原則並檢視政策設計與資源配置適切性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八、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支持勞工安定就業之媒體宣導通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九、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支援青年就業計畫補助條件合理化及補助常態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市場受美國關稅影響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四一、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失業青年訓練獎勵計畫之系統性檢視與成效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健保基金安全準備總額因應措施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健保永續經營及降低美國關稅對我國藥品供應衝擊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醫藥物流(業)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範疇之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獨居老人緊急救援裝置納入緊急災害應變通知功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擴大獨居老人全面清查暨派員訪視進行相關政策宣導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七、內政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營建建設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經濟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法務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二五五、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編制表」等6項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增列部分)

二五六、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七、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八、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五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3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健康照顧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六○、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質詢事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志恩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下稱國研院)轄下「國家生物模式中心」主任以公費支應其配偶(院部資深顧問)出國差旅費,國科會應確實檢討轄下單位利益衝突迴避審核機制,及應全面盤點國研院所屬各中心貴重儀器利用率,落實採購前之人才培訓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屏東縣棗農反映近期受氣候因素影響,導致棗子果實損壞、腐爛或落果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定宇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9案行政院函請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第5)會期於本(115)年531日將屆,然賴清德總統及卓榮泰院長施政嚴重怠惰,遲未將司法院大法官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等缺額名單送請立法院審查,放任機關空轉,嚴重侵害人民權益。另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修法,卓榮泰院長竟悍然違法拒不編列預算,致使立法院無從審查違法的總預算案。此外,行政院一再大內宣臺美關稅談判的成果,但「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臺美投資備忘錄(MOU)」等文本,均尚未依據「條約締結法」送請國會審議,產業及勞工仍無所適從。綜上所述,為挽救賴清德總統及卓榮泰院長拖延、不作為之惡果,立法院須為國家保留最大彈性,使賴清德政府有時間補足程序、亡羊補牢,更正其違法行為,亦使本院有充足時間嚴格審議相關人事同意權案、總預算案、「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及「臺美投資備忘錄(MOU)」,而非草率倉促過水,並保留時間處理重大民生法案,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5)會期延長會期至115731日止。」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獨立機關之人事案一經立法院依法審議通過,行政機關即負有依法發布人事命令、完成任用程序之明確法定義務。然行政院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本應於中華民國11483日前提出委員繼任名單,卻遲延至年底始行補提,已屬明顯違法怠惰;其後立法院本於憲政分際,於115314日依法通過主任委員游盈隆等4位人事同意案,行政院卻迄今仍未依法發布人事令、啟動交接程序。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此種公然拒絕履行法定職責之作為,不僅侵蝕依法行政之基本原則,更形同以行政權力對抗國會監督,嚴重動搖權力分立之憲政基礎。尤有甚者,行政院過往一再對外聲稱應儘速完成中選會人事審查,以避免影響選務運作;然當立法院已依程序完備審議並作成決議後,卓院長卻無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1條之明文規範,竟揚言重提已遭否決之名單,並反過來指責在野黨須「展現誠意」,顛倒是非。國會行使人事同意權,旨在確保獨立機關之中立性與專業性,絕非行政權之附庸或橡皮圖章;卓院長以「順從與否」作為派任標準之思維,已明顯背離依法行政與責任政治之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的義務,絕非選擇。為捍衛民主憲政秩序,確保年底選務工作不受執政黨惡意干預,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立即停止一切政治算計,恪遵法律規範,儘速依法發布游盈隆等4位中選會委員之人事命令,完成就職程序;並應停止對國會之不當指控與政治施壓,以回歸法治正軌,維繫民主制度之正當運作。」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林月琴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6人、委員王育敏等24人、委員邱若華等16人、委員黃捷等21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委員李坤城等22人、委員陳培瑜等19人、委員郭昱晴等21人、委員陳素月等16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18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林淑芬等25人、委員王正旭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9人分別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草案」、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張雅琳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19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6人、委員陳菁徽等17人、委員蘇巧慧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6人、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7人、委員洪孟楷等21人及委員張嘉郡等19人分別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第()案及第()案均逕付二讀;以上三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兒童托育服務法制定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協商名稱、章名及條文通過;本法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授權議事人員調整;並通過17項附帶決議(詳見第11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公報)。〕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414日下午委員個人質詢)

〔外交及國防組由委員陳永康、沈伯洋(書面)、高金素梅(書面)、王定宇(書面)、林俊憲(書面)質詢。

經濟組由委員洪孟楷、李彥秀、廖先翔、賴士葆質詢。〕

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其他事項

壹、115410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有關行政院函請推薦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乙案,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黨團推薦2人、民進黨黨團推薦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名單請於4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貳、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及黨團共識通過;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等

()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增列報告事項25案(如附表)。

附表

DW3872889

議(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3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健康照顧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8

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1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2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3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4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5

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DrawObject1 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5案。

附表

DW7208673

案名

1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3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健康照顧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DrawObject2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僅限列議程草案及下表所列5案。

DrawObject3

DW4852656

案名

1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23人擬具「衛生福利部原住民健康照顧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DW4852656 國民黨黨團之提議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相同,一併處理,經記名表決結果,均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依黨團共識,414日下午進行外交及國防組、經濟組之質詢。

二、討論事項

依黨團共識,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列案如下:討論事項第一案總預算案復議案、第二案延會案、第三案中選會完成就職案、第四案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二案逕付二讀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7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

(2)「民進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增列報告事項之提議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48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8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林思銘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7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葉元之  陳永康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

(3)「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僅限列之提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

傅崐萁  林沛祥  許宇甄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李貞秀  蔡春綢  劉書彬  洪毓祥  陳昭姿  陳清龍  王安祥  邱慧洳  高金素梅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葉元之  陳永康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羅智強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7

吳沛憶  黃 捷  范 雲  蔡其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陳培瑜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鍾佳濱  郭國文  陳俊宇  張雅琳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 瑩  陳冠廷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林月琴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