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49日(星期四)91分至1155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莊委員瑞雄

議  程 討論事項

審查「總統咨,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於11557日屆滿,茲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案。

【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17人,已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

主席:現在開會。

本次議程討論事項排定「總統咨,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於11557日屆滿,茲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案。

本案係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交付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聯席會已於48號(昨天)舉辦公聽會,亦已完成本院各黨團對被提名人資格及適任性所提出的書面問題,咨請總統轉致被提名人,經總統府秘書長函復被提名人提出的相關資料,也已經在47號檢送各黨團在案。

現在請被提名人徐錫祥先生報告,時間5分鐘。

徐錫祥被提名人: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貴委員會今天就總統咨請大院同意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一案進行審查,個人奉邀前來列席並備質詢,倍感榮幸。這一次能夠被總統提名為檢察總長,既是無上的榮幸,同時也感到責任重大。國人對於檢察體系尚有許多批評及要求改革的聲音,檢察體系內部也面臨著諸多挑戰,這些衝擊都在考驗著領導者的智慧跟決心。如有幸獲得大院同意,未來擔任此一新職,一定孜孜矻矻、劍及履及,絕不辜負人民殷殷期盼。

民眾對於檢察總長的期待,不僅僅是對一個職位的要求,更是對於國家司法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寄託,作為指導監督各級檢察官的檢察總長,應保持政治的中立性、具備深厚的法治素養,以及捍衛人權的無畏勇氣。

一個好的檢察官,除了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外,精準科學辦案,處置客觀公正,不偏不倚,本著公益及悲天憫人的信念,嚴守程序正義,守護人權,始可不愧職守。為守護檢察官的辦案空間,個人日後將秉持以下的工作理念及堅守的原則,推動各項檢察工作:

第一、維護檢察官的獨立性跟客觀中立。檢察總長為檢察體系的領導者,必須嚴守客觀中立,不為利誘,也不畏任何干涉,全力捍衛檢察官執行職務獨立超然的立場。檢察總長不接受關說,也不關說案件,讓檢察官完全發揮打擊犯罪的量能,而無後顧之憂。

第二、遵守法律程序,確保人權保障。在無罪推定原則下,嚴格要求檢察官遵守正當的法律程序及偵查不公開原則。只有嚴守程序正義,才能不越線侵害人權,也才能獲得人民的信賴跟尊重。當然,也要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以避免媒體或網路不當的報導,倘若未審先判,將會侵害當事人的隱私跟被告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第三、法理情兼容,不背離人民的感情。檢察官是國家法律的守護者,擔負社會安定跟國家安全的責任,嚴正執法本是職責所在,惟就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社會危害性也必須要詳加斟酌,才能夠做出妥適的判斷,不會背離人民感情,使人民對司法喪失信心。而對於檢察官人文思維及同理心的保持,將透過訓練及各級首長、主管的潛移默化予以強化。

關於未來的工作目標,個人自許做到理想檢察總長的幾項核心思維跟未來工作目標,說明如下:一、堅守政治中立,帶領檢察官作捍衛司法的長城。二、引領司法朝向公平、公正的穩定性發展,贏得人民的信賴。三、優化與升級檢察體制,因應新時代挑戰。四、捍衛人權跟平反冤錯。五、保護被害人跟弱勢者權益。六、妥適運用檢察一體,發揮團隊辦案效能。

至於未來偵查業務的重點部分,我也將設定幾個未來偵查業務的重點,加強督導各級檢察機關與檢察官:一、整合查察賄選量能,確保選舉公平公正。二、精進貪瀆案件的偵辦。三、提升國家安全案件偵辦效能。四、積極打擊妨害綠能弊案。五、有效追溯侵害營業秘密犯罪。六、持續追擊電信詐欺犯罪、強化罪贓返還。八、公共責任跟透明度。

最後,檢察總長應是具備剛正不阿的法治脊梁與悲天憫人的正義使者,讓人民相信司法不再是威權的武器,而是公理的最後堡壘時,這便是對檢察總長最輝煌的勳章。正如德國二戰很著名的黑森邦檢察總長Fritz Bauer所說:「我想成為一個真正服務於法律正義、人性與和平的法律人,而不是只說些空話。」如果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我會全心全力以追求法律正義、關照人性跟和平的精神,腳踏實地帶領檢察體系,不負國家與人民的託付。詳細內容請參照我的口頭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被提名人。

被提名人報告完畢,相關書面內容列入公報。

被提名人徐錫祥書面資料: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一、前言

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天就總統咨請大院同意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下稱檢察總長)被提名人一案進行審查,個人奉邀前來列席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這次能被總統提名為檢察總長,既是無上的榮幸,同時也感到責任重大。國人對於檢察體系尚有許多批評及要求改革的聲音,檢察體系內部也還面臨著諸多的挑戰,這些衝擊都在考驗著領導者的智慧和決心。如有幸獲得大院同意,未來能擔任此一新職,一定孜孜矻矻,劍及履及,絕不辜負人民殷殷期盼。

二、工作理念與堅守的原則

民眾對於檢察總長的期待,不僅僅是對一個職位的要求,更是對國家司法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寄託。德國刑事法學界的名言:檢察官是法律的守護人,是最客觀的官署,為國家法律的執行者,而非政府的傳聲筒,檢察官應力求真實與正義,唯有公正合宜的刑罰才真正符合國家利益。是以,做為指揮監督各級檢察官的檢察總長,應保持政治的中立性、具備深厚的法治素養,以及捍衛人權的無畏勇氣。

近年來檢察官偵辦許多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及安全的重大案件,成效卓著,對於社會安全及民眾權益影響深遠。例如臺中地檢署偵辦神說公司架設非法投資標會平台對外吸金,詐騙投資人新臺幣(下同)45億元一案,檢察官不但瓦解犯罪集團,追訴刑責,還查扣近30億元的不法犯罪所得,有效地減少被害人的損失。此外,臺北地檢署團隊偵辦男童剴剴案,抽絲剝繭,努力不懈,終可為死者申冤。相關案例不勝枚舉,在在顯示出檢察官的核心價值及為民服務的情操。惟社會上犯罪手法及態樣日新月異,人民對於檢察官的期待與日俱增,一個好的檢察官除了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精準科學辦案,處事客觀公正,不偏不倚,本著公益及悲天憫人的信念,嚴守程序正義,守護人權,始可不愧職守,利國利民。為守護檢察官的辦案空間,個人日後將秉持以下工作理念與堅守的原則,推動各項檢察工作:

()維護檢察官的獨立性與客觀中立性

檢察總長為檢察體系的領導者,必須嚴守客觀中立,不為利誘,也不畏任何干涉,全力捍衛檢察官執行職務獨立超然的立場。檢察總長本於檢察一體原則,在法律規範下,統合所有偵查資源,讓檢察官完全發揮打擊犯罪的量能,而無後顧之憂。

()遵守法律程序,確保人權保障

在無罪推定原則下,嚴格要求檢察官遵守正當的法律程序及偵查不公開原則。只有嚴守程序正義,才能不越線侵害人權,也才能獲得人民的信賴與尊重。當然也要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以避免媒體或網路不當的報導,倘若未審先判,將侵害當事人的隱私及被告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法理情兼容,不背離人民的感情

檢察官係國家法律的守護者,擔負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的責任,嚴正執法本是職責所在,惟就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社會危害性等,也必須詳加斟酌,才能做出妥適的判斷,不會背離人民感情,使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而對於檢察官人文思維及同理心的保持,將透過訓練及各級首長、主管的潛移默化予以強化。

三、未來工作目標

個人自許做到理想檢察總長的幾項核心思維與未來工作目標,說明如下:

()堅守政治中立,帶領檢察官作捍衛司法的長城

檢察總長掌握國家最高偵查權能,最基本也最難能可貴的應是「不偏不倚」的特質。在政黨更迭與政治角力的浪潮中,阻絕政治干預,確保檢察體系不作為政爭工具。堅持法律上要求的程序正義,無論涉案者身分為何,皆以法律為唯一準繩,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則。並充分維護檢察官的獨立性,帶領全國1400多名檢察官,共同一起來作捍衛司法的長城。

()引領司法朝向公平、公正的穩定性發展,贏取人民信賴

最高檢察署不只是辦案機關,更是政策與法律適用的領航者。檢察總長身負統一法律見解的任務,一方面透過非常上訴,減少裁判歧異,增加司法的可預測與穩定性。另一方面,檢察總長也是檢察一體的最高中心,在偵查階段,經由引導新興法律問題之研究與討論,統一追訴標準,讓不同檢察官處理同類型案件時,有同一之認定,避免國民對檢察官之公正性產生質疑。當檢察權的行使,具有公平、一致且可預測性,最終始能贏取人民的尊敬與信賴。

()優化與升級檢察體制,因應新時代挑戰

積極改善基層檢察官過重的工作負荷,精進偵查效能,全力整合各類辦案所需之人力及物力等資源,妥善運用科技偵查工具,優化檢察體系,讓檢察資源能精準打擊各項犯罪。尤其是讓檢察官能傾全力偵辦如國安、選舉查察、電信詐騙、貪瀆、組織犯罪、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等重大案件。

此外,因應現代犯罪已轉向數位化、國際化。檢察總長應具備國際視野,引導檢察體系升級,推動國際執法合作,強化與各國執法機關的連結,解決跨境詐欺、毒品、洗錢與網際網路犯罪的難題。

()捍衛人權與平反冤錯

檢察官作為法治國的守護人,在打擊犯罪的同時,應兼顧被告權益。身為檢察總長應指引檢察官,辦案不應只追求「定罪率」,更應有勇氣認錯與糾錯。個人將善用檢察總長所擁有的非常上訴職權,對於違法冤案,主動提起非常上訴,積極推動平反。另檢察官亦有為被告利益聲請再審的職權,最高檢察署有職責發動個案檢討,指引檢察官必須勇於面對蒐證瑕疵、過去科技的有限性、證人證詞的可靠度等主客觀條件侷限,對於可能的冤錯案件,重新檢視證據在當前科技下有無進一步釐清的機會,若發現足以動搖原判決的新事實、新證據,勇於提出法定救濟。

此外,應從檢討疑似冤錯個案中,通盤檢討原本偵查作為的妥適性,以策勵未來,避免日後類似事件之發生,期能有效發現真實,避免爭議,真正落實人權之保障。

()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權益

在偵查過程中,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防止媒體或輿論審判,對當事人或訴訟上之關係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並在追訴犯罪的同時,照護犯罪被害人之權益。雖然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並無當事人地位,僅得在特定犯罪經法院裁定准許為訴訟參與時,始得參與刑事訴訟程序,相關訴訟權利只能透過檢察官來主張。檢察官本應重視被害人對於正義的殷殷期盼,積極舉證,以求適法之判決,並在追訴及審判過程中,妥善保護被害人之隱私,避免對被害人於刑事訴訟程序中造成二次傷害。

()妥適運用檢察一體,發揮團隊辦案效能

檢察權的性質具有一定的積極性,檢察一體除避免個別檢察官犯罪追訴標準不一外,積極層面,具有統合偵查,指揮、協同辦案、整合偵查人力與資源的功能。尤其面對重大矚目案件,檢察官辦案的壓力,不僅是因案件本身的龐大與複雜度,更有來自外界各方不信任的壓力排山倒海而來,形成干擾。檢察總長應依檢察一體團隊辦案之精神,督促並與檢察首長擔負起外界壓力,讓檢察官專心辦案,並督導檢察官善用集體智慧,分工協力,完備正當程序的要求,回應外界對個別檢察官能力可能不足或可能濫權的質疑。

()未來偵查業務重點

檢察總長作為檢察系統最高指揮監督者,我也將設定以下幾項未來的偵查業務重點,加強督導各級檢察機關與檢察官:

1.整合查察賄選量能,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面對即將來到之全國性地方公職人員選舉、2028年總統副總統暨中央公職人員選舉,選舉人數與規模眾多,選舉結果與國家政治清明,民眾福祉,密切相關。查察賄選向來是檢察機關重要工作之一,個人將持續以往查察賄選、防制暴力、賭博、錯假訊息及境外敵對勢力介選的基本架構,統合檢、警、調、廉、移民署等機關人力,積極查緝賄選,絕對謹守客觀中立,超越黨派,並嚴守偵查不公開,審慎偵查作為,維護公平乾淨的選舉活動。

2.精進貪瀆案件的偵辦

檢肅貪瀆、澄清吏治向為政府重要施政項目,也是最高檢察署主要督導業務之一。個人除將延續前任幾位檢察總長的努力與成果,也將加強實地督導、落實偵辦程序之檢討,不僅要重視檢舉人之保密與獎勵,同時要保障涉嫌人之權益,目標在於提升整體貪瀆案件偵辦之品質與績效。

3.提升國家安全案件偵辦效能

近年敵對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全方面發動攻擊,滲透手法日益多元,並利用灰色地帶,進行騷擾、破壞。一方面在境內發展組織、刺探、蒐集各類機密;宣傳投降、協助滲透的「在地協力者」,例如吸收民眾、刺探健保資料庫、吸收軍人,竊取國家、軍事機密,鼓吹投降等。並有蓄意破壞基礎設施,甚至於境外進行,如毀損我國海底電纜等,升高國安風險。經濟、產業方面,對企業透過併購、挖角、竊取營業秘密等方式,取得各類核心關鍵技術。並以資訊戰、無人機與數位滲透等新型態手段,危害我國家安全。檢察體系在偵辦國安案件上,數量逐日增加,類型繁多,偵辦動見觀瞻,法律之適用亦屢對實務界產生新挑戰,檢察體系須以清晰的法律邏輯定錨,辦案團隊更要提升自身蒐證實力、法律論述能力,提升國安案件偵辦效能。

4.積極打擊妨害綠能弊案

推動綠能產業發展是我國能源轉型重大政策,因利益龐大,遭不法犯罪者覬覦,進而衍生貪瀆、組織犯罪等不法情事,有礙綠能產業健全發展。而綠能產業橫跨國內各地,必須打破個別偵辦方式,以整體角度主動整合各檢察署專組(責)檢察官及相關行政機關的能量,資訊與情報共享,分工協力,方能有效遏止不法犯罪。

綠能案件也與肅貪、組織犯罪有關,不排除公務員、民意代表及黑道人物藉機勒索綠能產業廠商的不法犯罪。除了結合肅貪與綠能偵辦資源,也鑑於各地區均可能有綠能案件發生,應強化地檢署與轄區政風業務聯繫協調中心協助聯繫,結合該地區政府相關行政、調查、警察單位及電力營業單位,強化目前相關聯繫平臺,跨機關合作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的犯罪。

5.有效追訴侵害營業秘密犯罪、維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偵辦營業秘密案件對於維護企業競爭力及維持產業倫理秩序至關重要,甚至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即提升至國安案件層次。不可避免地必須透過刑事追訴,以有效保護重要產業技術,遏止人才與技術不當外流至競爭對手或境外。尤其我國在半導體產業,已具有全球關鍵地位,時時遭受竊取與破壞的威脅,偵辦此類案件,尤須注意偵審過程中之保護措施,避免對相關關鍵技術秘密的二次侵害。

6.持續追擊電信詐欺犯罪,強化罪贓返還

電信詐欺已是全球性問題,各國無不遭受詐欺集團利用跨境犯罪模式之苦,且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被害人、受騙金額屢創新高,不但影響國計民生與社會安定,這類案件也已成為各檢警機關最大案量負擔。應針對其犯罪模式,有效的集中整合查緝方式,統合檢、警、調之偵查能量,以追溯上游、瓦解集團為目標,避免下游一再捉放、又再犯的重複追查循環,消耗偵查成本。另一方面加強協調各公私機關協同追查罪贓,有效掌握犯罪金流,追返贓款,剝奪犯罪所得,使被害人損害得償外,也從根本剷除詐欺集團犯罪動力。

()公共責任與透明度

個人認為基於民主正當性的要求,檢察總長所帶領的檢察體系亦應對整體國家社會負責。為公眾利益,得透過發布新聞,就犯罪方法與預防、偵查及刑事案件發展,進行公開說明,增進民眾對刑事程序之理解,進行良性互動與溝通。亦即,在不影響後續個案偵辦的前提下,朝向偵查政策公開,並對影響公共利益或公眾矚目之重大案件,適時對外提出適當之說明,以發揮安定民心之效,並得預防犯罪再度發生。

四、結語

檢察總長,應是兼具「剛正不阿的法治脊梁」與「悲天憫人的正義使者」。不需要在聚光燈下展現英雄丰采,而寧在卷證與法典之間,為人民守護對公平正義的殷殷企盼。當人民相信司法不再是威權的武器,而是公理的最後堡壘時,這便是對檢察總長最輝煌的勳章。正如德國二戰後著名的黑森邦檢察總長Fritz Bauer所說:「我想要成為一個真正服務於法律正義、人性與和平的法律人,而不是只說些空話。」如果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我會全心全力以追求法律正義、關照人性與和平的精神,腳踏實地帶領檢察體系,不負國家與人民的託付。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因為今天是聯席會,發言人數會比較多,一共有27位,依例聯席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非聯席會委員詢答時間為3分鐘,均不再延長。上午10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吳宗憲委員發言。

吳委員宗憲:99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吳委員宗憲:徐被提名人,您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吳委員宗憲:你我都是從基層檢察官出來的,所以我們很清楚一個檢察首長,我們要的其實是一個敢守程序正義、敢扛政治責任,還有替基層扛住整個制度底線的檢察首長。

我先請教一個問題,今年326號卓榮泰院長,他說任何質疑執政黨可以操控司法的人沒有資格成為執政黨。但是賴總統去年在民進黨中常會,他又說大家都可以在個案審理中檢視司法審理的規範,一個說人民可以檢視、一個又說沒有資格,我想請教您,人民到底可不可以質疑司法有沒有受到政治影響?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委員也當過檢察官。

吳委員宗憲:不是,你就直接回答人民可不可以質疑?

徐錫祥被提名人:人民要相信司法,我們所有檢察官或者是法官都是依法偵查審判,我們心裡有一把尺……

吳委員宗憲:不是啦!人民可不可以質疑?你還是沒有回答這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人民要做怎樣的想法,我沒有辦法去約束,我也沒辦法評斷他是對還是錯,但是我想思想是自由的,所以他要怎麼想,我們不能用任何規範去限制他……

吳委員宗憲:不然這樣好了,我換個問題問,您認為行政院院長說:任何質疑執政黨可以操控司法的人,都沒有資格成為執政黨。請問您認同這句話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句話應該有它深層的涵義,如果一個執政黨認為司法是不公的,他就不能成為執政黨,我想這樣的解讀應該是比較精確的。

吳委員宗憲:不是。你講得不太……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因為……

吳委員宗憲:民進黨在野的時候也經常質疑司法,難道他就不適合成為執政黨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認為這是一個……

吳委員宗憲:因為您剛剛的報告一直有提到司法獨立,不受政治力影響嘛!您的書面報告也有,但在這第一個問題裡,你沒有給我答案,我怎麼能夠相信你將來在擔任檢察總長的時候,你有那個勇氣敢跟現在的執政黨對抗。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不是對抗,這是堅持,對抗跟堅持是不一樣……

吳委員宗憲:這不是文字遊戲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文字遊戲,我們……

吳委員宗憲:對抗跟堅持?今天如果執政黨惡搞,他要政治力介入司法的時候,你有沒有勇氣跟他對抗嘛?

徐錫祥被提名人:身為一位檢察官就好了,不要到總長,任何一個非法干涉,我們自己一定要勇敢去捍衛它。

吳委員宗憲:你這樣繞來繞去,我覺得還是沒有跳脫你政務官的包袱啦!我知道您是政次,也做過國安局的副局長,當然這就是外界對您的質疑啦!我今天第一個問題其實很簡單,當院長說出我們認為不妥的話,為什麼司法不能夠質疑,只要有人質疑的話,就不適合擔任執政黨,這個話其實不對啊!因為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常在質疑,甚至他黨綱裡的行動綱領也有要求要司法獨立,不也是一種質疑嗎?難道就不適合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剛才特別強調思想是沒有辦法限制的,我想他要質疑,沒有人有辦法限制,但是不要說司法不公。

吳委員宗憲:好,你贊不贊成卓榮泰院長的這句話?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單單的一句話來問我贊不贊成,我只能說:不能說司法不公。

吳委員宗憲:好,我知道。我們不可以質疑司法不公,好吧!您這樣講我也無話可說。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不是,質疑沒有……

吳委員宗憲:我只能跟你講一件事,現在人民對司法信任度不高,那是我們大家都要檢討的事情,如果都認為我們檢察官做,你人民不可以質疑或在野黨也不可以質疑,就不對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說……

吳委員宗憲:任何東西應該都可以被質疑吧!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偵審的一些作為,我們可以來檢討它妥不妥適,但是整體來講,我想司法人員,委員你也當過司法人員,我們心中的那一把尺是需要被肯定的。

吳委員宗憲:我還是講人民對……不然這樣好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直接給你跳到下一個問題。我問一下有關這一次北檢簽結監察院監察委員濫用公務車的案子,我覺得裡面問題非常多,在那段時間曾有個清潔隊員送給一位老婦人價值幾十塊的電鍋,結果他被用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給起訴嘛!是五年以上的重罪。我今天的問題是在於北檢檢察官簽結的理由是,這筆油錢他事後有付了。請教一下,車輛的消耗或者由監察院僱用的司機,這個都不用管嗎?我去搭計程車坐了10公里,可不可以說:我付你一公升油錢就好?我都不出其他費用。這個我只是就事實面的論述,但是我也要請教你一個問題,這個是符合簽結的理由嗎?簽結有簽結的要件,這可以直接簽結嗎?在「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第三點裡,得報請簽結的理由只有這六點。請問一下,監察院那個案子的人、事、時、地、物都是明確,而且濫用公務車的事實也明確,憑什麼簽結?

我以前接過很多案子,辦肅貪時也接過很多亂告,但那是一眼就知道在胡扯嘛!什麼某某人把他家電梯裡面塗滿排泄物,讓他沒辦法搭電梯下去,這個東西一看就知道有問題,但是這一次監察院的簽結,我覺得莫名其妙。請問一下被提名人,你有什麼看法?完全不符合應行注意事項裡面的各項規定,而且人、事、時、地、物都是明確的,請問你有什麼看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案子應該是沒有人告訴、告發,應該是確定的。

吳委員宗憲:不是。我問東、你又答西了。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知道。

吳委員宗憲:我說它不符合應行注意事項的簽結規定嘛!因為人、事、時、地、物每一個都清楚,這件事情給我一個感觸,原來只要大官犯案找盡理由幫他簽結,小小清潔隊員一個三十幾塊的東西,就用貪污治罪條例來處理。如果事實面,我們不論述,我們尊重檢察官的認定的話,但至少程序面是不符合簽結的規定啊!簽結要點第三點的六款裡,請問它符合哪一款?請問您對這個有什麼看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我們兩個當過檢察官都知道,其實它有一個地方是比較可以留一點權宜,有時候我們會選擇用簽結,有時候我們會做一個不起訴處分書,我個人認為如果能夠有一個不起訴處分書會比較好,這對於被調查的人也給他一個確定的結果,我個人感覺這樣是比較好的。

吳委員宗憲:至少在本案,您是不是也比較支持檢察官應該用不起訴處分方式來處理?

徐錫祥被提名人:可以檢討這個可能性,因為這樣對被調查的人也比較公平。

吳委員宗憲:我這邊也跟被提名人報告這件事情,我個人完全不認同北檢這個論述,這用簽結的方式,北檢怎麼認定,這是事實的認定,我們基本上都予以尊重,你說他有付油錢,其他耗損都不當一回事,檢察官認定這麼奇怪,我們就算了,這是事實面,我尊重他;但是程序面就不符合應行注意事項的簽結規定,而且在人、事、時、地、物都明確的情況下,還敢用簽結,這我以前當11年的肅貪檢察官都不敢這麼做,在這邊跟您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吳宗憲委員。

接下來,請最有戰力及有充分準備的陳昭姿委員做詢答。

陳委員昭姿:918分)謝謝主席,被提名人已經在站那邊沒有離開,辛苦你了。被提名人,我想先請教您一個問題,我們台灣民眾黨團提出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上的問題,請問是否都是您親自回答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陳委員昭姿:好,都是您親自回答。問卷上有一題是「面對權貴屢屢透過高官施壓檢察系統,檢察體系應如何配合立法院修法,以避免司法公正遭政治力不當的介入?」,請問你還記得您開頭是怎麼回答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我記得。

陳委員昭姿:好,你還記得。您開頭說:在過去會看到的司法關說或上級施壓,已經看不太到了。我想先請教被提名人,你所謂上級施壓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是怎麼樣的施壓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好啦!我講我個人的實際案例,我想很早、很早、真的很早以前,至少二十幾年前了……

陳委員昭姿:麻煩您,是什麼樣的施壓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可能也不會非常明確的告訴你,你要怎麼做,而是會暗示你說這個案子是不是再多聽聽被告的說法,類似像這樣的……

陳委員昭姿:我明白你,這就是所謂有上級施壓。

徐錫祥被提名人:但是現在幾乎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而且大院通過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已經有所謂不當關說罪。

陳委員昭姿:被提名人,雖然您說現在已經看不太到上級施壓的情事,但是這個說法我還是打一個很大的問號,您也認為在制度上,仍要有一套機制,避免司法遭政治力不當介入。這個我給予肯定,但無論是社會各界或檢察官的內部,其實都認為政治力的幽魂是持續在檢察體系中擺盪的。請問被提名人,檢察官內部類似的聲音,你曾經知悉或聽聞過嗎?你有感受到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最近沒有聽過。

陳委員昭姿:沒有?真的都沒有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沒有。

陳委員昭姿:為什麼我會說政治力的幽魂持續在檢察體系當中擺盪呢?我先請教被提名人一個問題,檢察官的人事升遷、日常考評及職涯發展是由誰控制?由誰決定?

徐錫祥被提名人:現在的人事升遷,我們有一個檢審會,委員應該知道。

陳委員昭姿:好,檢審會。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檢審會的組成是民選委員多於我們官方指定的委員。

陳委員昭姿:好,可以了,謝謝被提名人,就是檢審會。但依照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檢察官日常考評是掌握在檢察長的手上,檢察長是誰派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部長。

陳委員昭姿:檢審會通過也是官派嘛?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但委員,我這個要補充一下,我們民選的檢審委員提出的名單……

陳委員昭姿:檢審委員,誠如……

徐錫祥被提名人:那個名單已經框住了,所以今天這個不是單純部長的一個任命,而是在提名的……

陳委員昭姿:因為我的時間有限,今天的召委特別嚴格,您真是認為沒有人可以去控制檢審會嗎?檢審會有17個成員,都是檢察官組成,這個OK,法務部部長派4位,而檢察總長是當然委員啊!如果你當選,你還可以另外再派3位。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陳委員昭姿:就是法務部部長加上檢察總長方的人大概就有8位。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陳委員昭姿:剩下的9位,雖然好像是全體檢察官票選……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

陳委員昭姿:似乎可以制衡官派的人事意見,但……

徐錫祥被提名人:可以,完全可以決定。

陳委員昭姿:事實上的實踐不是這麼一回事。我以主任檢察官的遴選為例,地檢署可以提出排名名單,法務部部長還可以自己放入想要的人選,一起交由檢審會依照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規則來審議,那麼檢審會……

徐錫祥被提名人:在這個部分,部長都沒有放進去。

陳委員昭姿:檢審會會從名單提出一份當年職缺1.5倍的主任檢察官人選……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1.5倍。

陳委員昭姿:交給法務部部長圈選。整個程序當中,檢審會的組成、圈選的決定,法務部部長非常重要、非常關鍵,其實他就是決定者,對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可是決定的範圍也只在檢審委員提出來的名單裡面。

陳委員昭姿:我現在就這個……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知道。

陳委員昭姿:就事實在陳述。法務部部長是誰派的?行政院院長派的。行政院院長是誰派的?總統派的。也就是掌握行政權的執政黨,透過行政權能夠掌握檢察官的人事,是足以控制檢察官成為政治辦案的工具。如果你想要把政治力的幽魂從檢察體系驅離的話,就必須要有一個完全獨立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制度。請問被提名人,你知道美國的州檢察官是怎麼產生的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選舉,州……

陳委員昭姿:您知道嗎?好,這是人民選舉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選舉的。

陳委員昭姿:人民選舉的,任期2年到8年不等。

我再請教被提名人,您認為檢察體系當中是否存在揣摩上意的檢察官?請回答。

徐錫祥被提名人:「揣摩上意」這4個字……

陳委員昭姿:有沒有存在這樣的人、揣摩上意的檢察官?有或沒有?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我不清楚。

陳委員昭姿:您不清楚?好,當檢察官的人事考核升遷都掌握在行政權的長官這邊,必然是存在揣摩上意的檢察官啊!這是人性!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我覺得……

陳委員昭姿:地檢署檢察官要辦……

徐錫祥被提名人:揣摩上意的檢察官就不配當檢察官了。

陳委員昭姿:人性啊!地檢署檢察官要辦一堆案子,每個月新收偵查案大概超過百件喔!但升上主任檢察官或當上高檢署的檢察官,案件量會大減,那麼檢察官會不會想要往上爬?當然會啊!當制度沒有辦法克服人性,但是又為了讓長官看到、讓長官滿意,揣摩上意的檢察官就油然產生啊!同樣地上級的施壓也就會存在,只是上級的施壓可能不是單純地、你剛剛提到的施予壓力,而是再加上升遷的利誘。

高檢署陳宏達主任檢察官在2023年曾公開發文,「我愛凱撒,我更愛羅馬」,堅持捍衛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他批評當時的法務部對全臺檢察首長大調動「酬庸心腹」,打壓異己。您在回答我們黨團的問卷當中有說,檢察人事調動是否具備公信力,應該由社會大眾還有檢察同仁共同評價,你也說人事遷調不應該也不能成為酬庸。但我必須要說,社會大眾以及身為檢察官的陳宏達主任檢察官都已經給出這樣的評價了,就是酬庸心腹。請問被提名人,您身為檢審會的當然委員,你還可以指派3名委員,您會做出如何的跟現任邢泰釗檢察總長不一樣的處理方式,還是你是邢規徐隨?你如何讓人事遷調不成為酬庸呢?你有什麼想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會嚴格審查每一個入選的候選人。

陳委員昭姿:你如何跟他不一樣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如果是有像委員所講的這些,我們一定把他剔除掉。

陳委員昭姿:當您的長官、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讓辦柯文哲案有功的,即便是違法失職的江貞諭榮升二審檢察官;林俊言檢察官不正訊問事實、榮升主任檢察官;唐仲慶升主任檢察官,請問你如何評價這樣的升官發達?請你評論。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我想我跟你有不同的看法,我們這些檢察官一直以來、長期以來,超過十幾年以來都是非常認真守法、非常認真優秀的檢察官,不是一個個案他就升了什麼東西,升了主任檢察官真的……

陳委員昭姿:被提名人,你認為他們表現非常優秀、有嚴守……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他本來就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檢察官。

陳委員昭姿:你剛剛口頭報告裡面的完美境界。

徐錫祥被提名人:而且這一個案子到底檢察官是不是優秀正直,社會自然有公斷。

陳委員昭姿:你應該看過任何民調,為什麼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民調永遠只有3040分?它是死當耶!離及格非常遙遠!

徐錫祥被提名人:檢察官辦案,有50%就是絕對會對我們有不好的印象,因為他可能是被告,可能是不起訴處分的告訴人。本來就有一半的人不贊同我們,所以用民調來評價檢察官,這是不公平的。

陳委員昭姿:我知道你們的一貫回答,但我還是要講一句話,如果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信任度是離及格非常遙遠,而且是死當的話,臺灣今天要談民主是非常奢侈的,臺灣大概沒有資格去談司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也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陳委員昭姿:謝謝、謝謝主席。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昭姿,讓你說一下我都不敢打斷,你看我對你多好。你看這個被提名人也不卑不亢、不錯,捧一下他的場啦!

接下來是沈發惠委員做詢答。

沈委員發惠:927分)主席,我們先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沈委員發惠:主任檢察官好。我首先在這邊表達,像剛才這樣子,在質詢裡面把審理個案、審理柯文哲案的檢察官的升遷拿出來點名,然後抹黑說他是因為偵辦柯文哲案,針對個案把檢察官拿出來點名,再批評他的升遷,我認為這種行為就跟臺中地院在走廊去打辯護律師巴掌是一樣的行為啊!這個個案,檢察官就扮演這個角色,因為他辦了柯文哲案,你出來在庭外就打他巴掌、在立法院的質詢台上打人家巴掌,這個我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妥當啦!我在這裡是表達非常非常地遺憾,這是第一點。

接下來我要請問被提名人,昨天本委員會召開一個有關這次檢察總長人事案的公聽會,我昨天也非常詳細地從頭到尾聽了所有出席的7位學者跟實務界人士的發言,我看昨天大多數都是針對制度面的角色以及一些專業的相關議題,來討論檢察總長在一些議題裡面扮演的角色。大部分都對被提名人是相當肯定,大概只有2位有提出對於被提名人的一些質疑,其中有一位就是高檢署的主任檢察官,有針對你提出了蠻具體的幾個質疑,而且基本上我看他的質疑是認為你的適任性有問題。

這部分我首先就程序上面請教一下主席,昨天公聽會的與會代表是怎麼邀請的?還是請次長說明一下,昨天高檢署的主任檢察官是代表法務部出席嗎?

主席:這個我說明一下,跟沈委員報告,這個是各黨團推薦。

沈委員發惠:什麼?

主席:各黨團。

沈委員發惠:喔!是各黨團推薦的,所以……

主席:對,各黨團推薦的,所以昨天那個不是法務部的代表。

沈委員發惠:那昨天那個是……

主席:陳宏達主任檢察官是……

沈委員發惠:陳宏達主任檢察官非常優秀啦!我就想說法務部派出的代表……

主席:這個我等一下查完,詳細正確的資料再跟沈委員做報告。

沈委員發惠:好,我就想說怎麼法務部派出的代表,結果對這個檢察總長……

主席:跟沈委員報告,陳宏達主任檢察官是中國國民黨推薦的。

沈委員發惠:喔!是國民黨推薦的。好,我想說是法務部推薦的,怎麼會法務部推薦的代表在對我們的人選有這麼大的質疑,那就是大問題了。如果是國民黨推薦的代表,我們大概就可以理解。

對陳宏達主任檢察官,我個人是非常尊敬的,甚至他這次應該也是檢察總長的人選之一,我對他個人完全沒有任何批評,只是要瞭解昨天參加公聽會的人選到底是怎麼產生的,好,是國民黨推薦的!

誰提出的並不重要,但是昨天陳主任檢察官提出了四大質疑,會後好像有記者去採訪徐主任檢察官,你說你不回應,因為你回應了,今天又要再回應,會變成「你一句我一句的」。我想今天應該就是你正式回應的時候,有關陳主任檢察官昨天在公聽會所提出的,我幫他整理了一下,大概就是以下四項質疑,第一個是:你在行政履歷之外,是否有留下可被檢驗的辦案貢獻,是足以支撐檢察總長職務的核心戰績?他提到「核心戰績」,這是他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你擔任過政務次長(這個剛剛好像吳宗憲委員也有提),這個背景與檢察高位的分際為何?兩個職務之間是不是有衝突?第三個是,你曾任國安局副局長的歷練到底是加分還是減分?第四個問題是,你的支持基礎不足,因為這次檢察官協會和劍青檢改專業團體沒有投票,所以他認為你的支持基礎不足。雖然我的時間很短,但是我希望你藉這個機會,針對這個部分一一回答。第一,你有沒有可供檢驗的核心戰績?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徐錫祥被提名人:好。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當時黨團提出來的問題是:你擔任檢察官辦過哪些重大的案件?列出十點。我就很直覺地反應,我從82年開始算,挑了十件。各位委員可以去看這些案子,因為篇幅的問題,我沒有很詳細地寫,其實82年、83年、84年,這些在我們那裡已經算是滿重大的案子,包括九信的超貸案和整個大安溪的砂石盜採案,那些案子都非常非常的大。當然,如果跟北檢的規模比起來,或許人家會認為我們不夠,可是如果今天要把我擔任檢察長、主任檢察官領導指揮的案子也算進來的話,我擔任過新北的檢察長,我們辦過軍備局張將軍跟廠商中工索取四千多萬賄款案;我在彰化的時候,最有名的就是綠能的案子,我們辦過卜蜂的食品污泥案、同開的工業污泥案,我們還要求卜蜂和相關廠商必須把農地恢復原狀,這為國家省了十幾億;還有,我們在竹東以6天時間辦了1,000人次的大型賄選案。這些在在考驗了我們的領導能力,而且都是矚目案件,只是說……

沈委員發惠:只是你沒有把它寫在自傳裡面?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沒有,我只寫我當小檢察官時候辦的案子。對於陳主任,我當然非常敬重,如果把檢察長這一塊也算領導統御的話,當然就會不一樣;我寫的是我個人偵辦案件、個人主政的案子。第一個問題我大概就這樣回答。

沈委員發惠:好。他還特別提到你沒有當過臺北地檢署和二審檢察機關的檢察長,而這是最能展現檢察首長能力的核心戰場。他說你沒有戰過核心戰場!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當過新北的檢察長,我的規模不會低於臺北地檢署。我來新北的一年期間,剛好是疫情最嚴重的時候……

沈委員發惠:我認為這有點主觀,邢泰釗檢察總長當然擔任過臺北地檢署和二審檢察機關檢察長這兩個職務,但是他的前一任江惠民也沒有在所謂的核心戰場擔任過檢察長啊!所以我認為這個質疑有一點主觀。

接下來,他提到政務次長和最高檢檢察總長的分際,這部分以我的理解,現任的邢泰釗檢察總長好像也擔任過政務次長。他是不是有擔任過政務次長?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這會變成有一點是針對個人。我是覺得,如果你是第一個當過次長再來當檢察總長的人,大家當然可以質疑這個問題,但事實上過去這樣的例子,包括現任檢察總長也當過政務次長,所以我認為這應該不是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沈委員發惠:有關你擔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部分,好像……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部分我要幫國安局講一些話,國安局從1955年就成立,它是在保護國家的安全以及元首的安全,這是沒有顏色的,任何人執政,它就會要保護他、保護國家安全,所以他們完完全全是在犧牲奉獻的無名英雄。

沈委員發惠:不只這樣子啦!事實上就我所知,昨天公聽會大家關注的八大議題當中有詐欺案件,而詐欺案件現在已經被列為國安單位的重要業務之一了!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沈委員發惠:你曾經在國安單位工作,對於現在大家重視的詐欺案件的辦理,當然是一項重要的加分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沈委員發惠:包括現在眾所矚目、不分黨派、許許多多的對岸滲透的國家安全案件的司法審理,你擔任過國安局副局長,這當然是加分,而且我個人認為甚至應該是重點。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現在偵辦案件也必須能跟他們協調。

沈委員發惠:很抱歉,時間超過了,但是最後一個質疑我覺得你也要說明一下,他說檢察官協會、劍青檢改專業團體對你的支持基礎不足,我所知道的是,他們過去都有辦理投票,這次沒有辦理,為什麼?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我不能置評,因為這是他們決定的。

沈委員發惠:有啦,我幫你說啦!事實上他們有發表理由,他們的理由是認為目前這個制度應該要改革,他們認為在制度改革之前繼續進行這樣的票選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完全沒有針對任何人選,這次之所以沒有進行票選,是他們認為這個制度必須改革,所以這次沒有進行票選。因此我個人認為這也不應該成為理由。不過林林總總,在媒體上面呈現出來的就變成好像雜音很多,有這個理由、那個理由,但是透過今天這樣的整理,其實質疑的人大概就是質疑這幾點,而這幾點有很多也不是你個人,而是歷任檢察總長本來……

更重要的是,檢察總長這個職務在目前的法令上面,其實他的角色、職權是相當隱晦的,法制上的相關規定其實很少,甚至連檢察總長是什麼樣的職務、有什麼樣的職權都沒有,目前只有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十六條有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再來就是法院組織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十六條有三款規定。法官法也有,法官法規定的是指揮監督。

沈委員發惠:對。但是對於檢察總長的職權、職務要求,其實在目前的法令規定裡面是很隱晦的,但是簡單講,從昨天的公聽會聽起來,大家對檢察總長的期許都差不多,但最重要的是,面對這些質疑,我覺得你必須一點、一點說明清楚,我認為其實有很多應該不是你個人的問題,而是目前整個檢察總長的制度設計使然,要不然就在法令上面予以排除,除規定擔任過次長的人不能當檢察總長,如果沒有,目前在我看來,其實法界、學術界也有人說你是「五星級」的人選……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

沈委員發惠:我不敢在這裡說你是「五星級」的人選,但是我認為以資格條件來看,你是相當符合資格的人選。以上。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沈發惠委員。

接下來請張智倫委員發言。

張委員智倫:940分)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好。有請徐錫祥被提名人。

主席(沈委員發惠代):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早。

張委員智倫:被提名人早。今天是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針對被提名人做一個請教。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哪裡。

張委員智倫:今天檢察總長的位子非常重要,大家都希望未來您有機會擔任檢察總長以後,一定要保持獨立性。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智倫:今天本席還是要在此請教一些問題,也希望您有機會說明。檢察總長是管理全國檢察體系非常重要的一個位子,要保持非常大的獨立性,不能被政治所凌駕跟綁架。您過去的經歷長期在檢察體系,不過剛剛很多委員跟昨天的公聽會特別提到,您過去擔任過法務部次長、國安局副局長,很多民眾會認為這是高度政治性的職務。在昨天的公聽會中,臺高檢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指出您的核心歷練不足,擔任政務官有濃厚的政治性。請問您未來擔任這個職位的時候,有沒有辦法斬斷過去的政黨跟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跟證據負責?請回答。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垂詢。我想一個人是不是會被政治控制、進而影響到整個檢察系統的偵辦態度,絕對不是因為你當過什麼官,而在於你的心態,今天如果你的心態是正常的,維護了檢察官的獨立性跟中立性的話,不管你是什麼職務,你自然就會畫一條線,這條線就是不能跨過的紅線。

我擔任過國安局副局長及政務次長,委員如果有興趣,可以去檢視我所有做過的事情,沒有一項是跟政治有關係的,都是為了國家安全。政務的話,法務部的政務推動包括刑法修正、打詐四法、轉銜會議、洗防辦的評鑑及廉政署透明組織的評鑑,哪一項不是跟我們人民的權利息息相關?沒有一項是所謂的政治性,我想都可以去檢視我走過的任何一個足跡,所以我覺得不是你當過什麼職務,而是你的所作所為是不是符合我們國家的利益。國安局的目標就是保護我們國家的安全、防止滲透、防止別人對我們的不法,以及特勤的部分,還要維護首長的安全,這些沒有一項是政治的,至於次長的部分,剛才我也已經講得很清楚。所以可以去檢視我做過的事情,而不是單就這個職位就去評斷它是政治性,我想這是對職位不公平,對我也是不公平的。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您的回應。當然,在昨天的公聽會他也說您沒有擔任過臺北地檢署的檢察長跟二審的檢察長,相較過去3任的檢察總長,歷練仍然不足,您有什麼回應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根據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十六條所列的規定,我是符合第三款的規定,這個毋庸置疑。裡面有提到還要具備領導的才能,我雖然沒有當過北檢檢察長,這也不是我刻意或怎樣,而是我的檢察官生涯裡面,長官賦予我們任務,我們是一步一步地走,誰也不能安排下一步。我當過新北的檢察長,我去的時候,剛好就是疫情最嚴重的時候,一年來我率領大家渡過疫情,我還是能夠偵辦刑事案件,很有名的案件譬如雙和醫院殺護士案,也是我費盡很多心思、協調很多單位,才把這個案子給辦好,還有我們辦了軍備局收取賄款案,以及我之前在彰化的綠能案件,有很多很多的案子。因為當時題目設定是我當檢察官的時候辦的案子,而不是我領導指揮的案子,我參與的這些案子,我也可以把它寫進去,有人說我比較老實,我就寫以前最年輕的時候辦的案子。25年前的案子,它的性質就是這樣,哪知道25年後會變成這麼龐大的犯罪組織,我們面對的跟以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所以如果以指揮監督這種大型案子,我的經驗是很多的,並不是沒有,只是我沒有把它寫進去而已。

張委員智倫:謝謝被提名人,我再請教一下,賴總統有沒有特別提說他提名您的原因,以及未來您擔任檢察總長辦案的重點,是不是可以請您說明一下?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跟委員誠實地講:沒有。我還沒見過總統,所以沒有任何的提示,但是不用提示,要爭取提名跟同意權,我該做什麼事情我很清楚,那一條線也很清楚,我要率領全體檢察官能夠遵照法律的規定,公平地偵辦任何案子,沒有派系、黨派之分,這個是非常明確的。

張委員智倫:未來您的辦案重點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也就是對您來講是比較重要的,比如等一下我會請教您有關於詐騙、詐欺最近氾濫,有沒有什麼是你的辦案重點?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的重點就是今年的大選、貪瀆案件,委員剛才問的詐欺也是,還有國安案件、營業秘密、掃黑,這些都是我們最高檢非常核心的工作。

張委員智倫:好。針對詐騙,你有沒有什麼未來可以讓詐騙案件降低的方式?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詐騙案件已經降了超過25%了……

張委員智倫:我是說還有沒有降低的方式,不是現在降低多少。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絕對是多方向的,我想委員非常有經驗,第一個就是要跨機關、公私協力,目前臺高檢在做的預警系統就非常有效,已經成功攔阻11億贓款的匯出,我想這個是我們檢察官往前跨一步,在可疑帳戶的時候,我們就凍結,然後開始往上追,這就是公私協力、跨機關的合作,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再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扣住這些贓物,並落實返還,我想民眾最關心的點在這裡,就是如何把這些贓款全部扣住,將來返還。最後最重要的就是要宣導。

張委員智倫:被提名人,謝謝。因為時間的關係,請教您最後一個問題。最近有一個問題就是基層檢察官過勞及基層檢察官集體離職等等相關的問題,當然,就像您講的,我們在偵辦案件的時候很積極,讓詐騙的金額下降,相對來說檢察官也會非常辛苦。對於基層檢察官過勞、集體離職,如果未來您擔任檢察總長,有沒有一些方式,比如AI偵辦或是什麼樣的方式?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真的是替檢察官感謝委員。

張委員智倫:不敢。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減輕檢察官的負擔。我在當次長的時候,包括現在部裡面一直在推的,像檢察官助理,我們已經非常成功地讓院裡面同意,再來的兩年會增加244個,當然,這個也是大院的支持。檢察官助理對檢察官來講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地緩解他們的壓力。再來,剛才委員提到了AIAI不是只有幫我們寫書類,我們現在進行的是AI輔助偵查系統,希望有一天AI就是我們的檢察事務官,可以提供很多偵查作為的協助,這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還有我們的書類簡化、立案審查制度、再議的簡化,有很多很多,我們部裡面一直在推,目標就是要減輕檢察官的工作負擔,這是我們在努力的,我想這是一定要做、最刻不容緩的工作。

張委員智倫:謝謝,我的問題就到這裡,謝謝您的回應。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

接下來請翁曉玲委員上臺質詢。

翁委員曉玲:950分)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翁委員曉玲:被提名人徐檢察官,您好。今天這場同意權的審查,我想這不是只是在審查一個人、您個人本身,而是在審查整個臺灣的檢察體系,我們究竟要停留在過去守舊的威權遺緒,還是邁向真正的法治國家?我必須在這裡坦白地說,我發現現在的檢察制度已經不是零星的個別問題,而是可能涉及到整體系統性的失靈,所以接下來我的問題可能會環繞在整個檢察權制度的問題,也要就教您的看法。我們知道現在臺灣的檢察制度主要是採單偵查主體制度,檢察官同時握有偵查權還有起訴權,甚至可能會實質的影響到審判,這在比較法上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老舊、過度集權的設計,因此會發生濫權的機率極高。以韓國為例,從2022年一直到最近20263月份,他們基本上對於整個檢察權制度進行大幅度修改,甚至已經廢除檢察官調查權制度的規定,終結了韓國78年來這種偵查起訴一把抓的歷史,明確走向偵查與起訴分立,限縮檢察權限以及強化外部監督的方向。

但是在臺灣,我們的檢察改革制度幾乎是原地踏步,都沒有任何的進展,所以我在這裡想請教被提名人,是否認同目前臺灣檢察制度這種一手偵查、一手起訴的制度,其實已經導致了權力的過度集中?是不是未來可能可以參考像是日本、韓國等等國家,納入司法警察為偵查主體,檢察官就回歸到起訴的專業,還是您個人認為其實現在的制度是毫無問題的?請您回答。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目前我認為檢察官為偵查主體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因為工作量負荷很重,所以我們現在在檢討的是有哪些案子可以免於解送,可以在警察這一端,就是報告檢察官經同意之後,可以在當地就做處理,這樣就可以免除警察的移送、檢察官的夜間訊問,所以這是可以改良的,但是韓國的這個制度,我們會再觀察,因為把偵查權移給警察,則委員真的相信、真的睡得著覺嗎?當中有沒有客觀性、獨立性以及資源分配的問題呢?

翁委員曉玲:這樣說好了,每個國家的國情或有不同,但是不得不說日本、韓國的制度的確有我國值得參考的地方。我剛剛問的是,檢察官會不會有濫權、有權力過度集中的問題?我覺得這個議題其實跟檢察官的工作量負荷沒有太大、直接的相關。因為我們知道,現在社會普遍上認為司法有不獨立、有濫權的問題,很大一部分可能都是因為檢察制度所造成的,這是人民的一個印象,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值得檢討的,或許我們不需要像日本、韓國,完全都是以司法警察作為最主要的偵查主體,但是未來有沒有可能納入相關的案件可以有所謂雙偵查主體的制度,我覺得這個是可以思考的。這個部分可能要請檢察總長,假設被提名人未來有幸擔任檢察總長的話,我覺得應該要去嚴正的思考這個問題。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您在自傳當中曾經提到,檢察官辦案不應該只是追求定罪率,更應該要有勇氣去認錯和糾錯,可是要怎麼樣去認錯跟糾錯呢?這個部分是本席想請教的。首先,您說追求定罪率不是檢察官辦案的主要目標,可是追求定罪率不是法務部向來的主張嗎?如果不追求定罪率的話,未來是不是檢察官濫行起訴或是怠於起訴的問題可能會更為嚴重?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你要相信我,我當檢察官的時候,從來不看報表,因為我認為辦案的正確性就是定罪率,是隨著你的努力,他自己就會上去的,那有什麼好看的!而且每個月的新案子那麼多,我沒有時間去看這個東西,我的意思是,檢察官不要只有看到定罪率,而是要看到當事人的人權、讓他有公平審判的機會、要給當事人有充分講話的機會,有利跟不利的都要加以注意,這樣才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

翁委員曉玲:了解,謝謝被提名人的說法,但是不可否認的,日本的定罪率高達九成以上,臺灣的定罪率普遍來講大概就七、八成,像一些國安案件的定罪率更低……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不、不……

翁委員曉玲:所以我要講的是,這個部分也是值得思考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整體來講,不會只有七、八成,我們也是有九成……

翁委員曉玲:因為很多檢察官認為,向來整個法務部的主張,即追求的是定罪率,這是一個很重要、可以評鑑檢察官的起訴是不是夠嚴謹、夠認真的指標。

接下來,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檢察官幾乎沒有退場機制,現行的評鑑制度可能是收了很多案件,但是成立的比例是微乎其微,代表了這個制度根本不是一個監督機制,可能更像是一個庇護制度,就是保護檢察官。所以請問被提名人,如果檢察官濫行起訴、不起訴或是濫權上訴,幾乎到最後都不會有任何的懲處,那麼人民要如何相信司法呢?更何況我們要推動人民司法信任度的提高以及人民參與司法,所以現在已經有國民法官法,也就是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則未來在偵查的部分,您是否支持我們也可以參考一下日本的做法,制定國民參與檢察審查專法,以強化淘汰制度?也就是說,讓人民也可以去參與審查有關於檢察官檢察的種種作為?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有關於監督檢察官,我們本來就有評鑑委員會、懲戒法院還有監察院的彈劾,這些都是在監督檢察官是不是依法執行職務,現在相關的個案已經有很多,就是有人提出檢舉,我們會去調查,所以……

翁委員曉玲:但事實上他的退場機制、他的監督機制還是不夠嚴謹。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這一年來已經有四個檢察官被撤職了。

翁委員曉玲:這是累積下來的……請法務部給我一個資料……

徐錫祥被提名人:一年內有四位,我們已經給他調整職務了,所以我們是有退場機制的,不是沒有。

翁委員曉玲:也就是說,您現在支不支持呢?就是未來人民也可以參與刑事的審查?

徐錫祥被提名人:本來人民就可以申請個案評鑑啊!

翁委員曉玲:您知道現在法務部本身有在推動這個法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沒有。

翁委員曉玲:請回去好好看一下你們的立法計畫吧!徐檢察官,你還擔任法務部次長有兩年的時間吧!每年的立法計畫裡面都有這個法!所以您是不是支持國民參與檢察審查法?這是在你們自己的立法計畫裡面。

接下來我還要再問一個社會上最有感的問題,就是有關於鏡檢文化,理論上偵查應該不公開,為了保護被告的名譽、避免輿論的審判、維護司法公正,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情況是什麼?就是搜索還沒有結束,筆錄還沒有做完,特定媒體就已經掌握了相關的細節,甚至連偵查方向都精準的掌握,邢泰釗總長曾說,其實偵查不公開很難做到。我想請問,您認為偵查不公開是不是真的很難做到、無法落實,所以只是一個訓示規定?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要承認它很難做到,但是我們還是會依規定,必要的時候一定要立案偵辦,然後適時的對外說明,我們還是會努力去偵辦,因為……

翁委員曉玲:請問被提名人,過去這些年裡面曾經有哪個檢察官是因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而被處分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

翁委員曉玲:所以這代表什麼?

徐錫祥被提名人:代表也有可能另外……

翁委員曉玲:代表你們內部的監督機制出了很大的問題,所以本席想請教的是,假設有幸上任,您是否可以承諾未來可以建立偵查資料存取追蹤機制?一旦發生外洩,追查到人,會對洩密者進行實質的懲處?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我們可以列入考慮,因為看起來有些是技術面的問題……

翁委員曉玲:本席認為,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非常非常的重要,主席是不是可以再請給我最後1分鐘的時間?

主席:因為今天聯席,所以我會稍微催一下,不好意思。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我認為偵查不公開的問題非常嚴重,也非常的重要,也希望被提名人如果有幸上任的話,應該要好好去處理這個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翁委員曉玲:最後一個問題,因為您曾經擔任過國安局副局長,但時間並不長,只有九個月的時間。我想請問,您認為國安局和檢察官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如何?兩者的職權、邏輯思維是相同的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他們的職責是不一樣的,一個是犯罪偵查,一個是情報的蒐集跟研析,兩者是不一樣的,可是我們辦理國安……

翁委員曉玲:因為這兩個的體系、職權、邏輯思維並不一樣,所以基本上是屬於一個緊張對立的關係,就辦理相關國安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不會是對立的。

翁委員曉玲:辦理相關國安偵查案件時,應以證據為導向、為主,可是我們看到過去檢察官所偵辦的案件當中,雖然起訴跟被告人數是逐年攀升,可是它的定罪率以及定罪被告人數曲線卻是下滑的。所以我想請問被提名人,以你過去的國安經驗,是否會影響到你對偵查發動門檻的認定?你將來會不會傾向採取用預防性偵查取代證據導向的偵查?你怎麼樣確保偵查體系不會國安思維化,不會被國安思維滲透?

徐錫祥被提名人:國安專組的檢察官在偵辦國安案件的時候,都非常非常精準地蒐集證據,它先天上是有困難的,但是檢察官還是不會放棄。二審對國安案件也有確定判決的研析小組,會把所有可能的、被法院不接受的一些判決,將相關資料都蒐集起來再做研析。

翁委員曉玲:本席非常期待,假設您之後有幸擔任檢察總長的話,還是要抓住檢察官最重要的職權,要以證據辦案……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當然要證據辦案。

翁委員曉玲:而不是用什麼情報、情資就去辦案……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行、不行。

翁委員曉玲:否則的話,這會讓人民認為這就是政治辦案,打著國安之名,可是去行政治打壓政敵的情況,這會引起人民對於司法更加不信任……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謝謝委員。

翁委員曉玲:以上,我就問到這邊,謝謝。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

接下來請張宏陸委員上臺質詢。

張委員宏陸:102分)我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張委員宏陸:我看了你的自傳,我想司法界操縱的都是關於人民生命、財產、生死很多息息相關的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沒錯。

張委員宏陸:如何能夠保持初衷?我相信要進入司法體系的人剛畢業一定有雄心壯志,不然直接去當律師就好了,幹嘛來這裡,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

張委員宏陸:如何保持初衷?你如果有機會當檢察總長,如何讓所有同仁能夠保持初衷?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認為一個好的檢察官要有中心理念,今天不求財、不求官,而是為人民謀福利,這個信念一路陪我走了三十幾年,我並沒有改變過,我想這是一個中心思想。如果一個人把錢跟官位、職位看得很重要,他一定會被扭曲掉。一輩子當檢察官也是一種光榮,對個案公平、正義的追求,是一個檢察官最偉大的目標。

張委員宏陸:我就是看了你的自傳,你有這個想法,你今天有機會當總長,你如何讓全部的人也能夠保持初衷?因為我看到你寫你的追求、你的目標之一,也是要人民相信司法、信賴司法,但所有的檢察官如果有保持初心的話,我相信所有的案子都可以接受人民檢驗,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宏陸:你自己可以做得到,那你有這個位置之後,你如何去讓所有的人也能夠永遠保持這個初衷?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我們的檢察長、主任檢察官都肩負這個使命,就是要把這個理念傳達給每個檢察官,都能夠堅持,然後再透過所有能夠宣導的機會,其實很多我們辦的一些案子,適時讓媒體知道、發布新聞,像我剛才講過之前食品加工污泥案,就跟縣政府召開記者會,讓媒體播送我們如何幫國家省了十幾億,那個報導也是非常正向。彰化地檢署辦理國土案件,連天下雜誌都有刊登過。

張委員宏陸:這個是一件,你說的這些我也不否認,但你認不認為我們常常講的身教、言教很重要?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

張委員宏陸:身教、言教很重要,從上到下如果都是這樣子來做,幾年之後建立規格、風氣,你覺得這樣子會不會比從制度上講空話快得多?有沒有這個可能?因為坦白說我對你們的體系不了解……

徐錫祥被提名人:除了個案追求公平正義,做一個妥適的決定以外,當然有機會宣導的時候,也會利用各種媒介宣導檢察官為國家做了什麼事情,只是檢察官通常是比較低調的,這一點是先天設計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我認為我剛剛講的身教、言教,這樣講好像是在教小學生,是一個比喻,你能不能要求從你本身做起?你的行事風格等等,這個就是建立典範、風範,對不對?如果你有機會……

徐錫祥被提名人:有、有……

張委員宏陸:你能不能在你的任期裡面建立典範?

徐錫祥被提名人:建立典範,我一定會不斷地告訴很多人我的理念,再來我可能有機會接觸到檢察長或者是各地檢署檢察官,我也會把理念介紹給所有同仁,讓大家能夠認同這個理念。

張委員宏陸:除了用嘴巴講,還有很多……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宏陸:我剛剛講你如何去樹立,我相信你有你自己的智慧,我是期許能夠這樣子做,上位者如何去做風氣的改變,我覺得就是典範的樹立,很多歷史故事你也都知道,也不用多說。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是、是,沒問題。

張委員宏陸:最後,其實我們看很多新聞,什麼偵查不公開,我真的覺得不管他是十惡不赦的人,或者是一些小事情,不能說小事情,就是比如有牽涉到私人、私領域的事情,我們看很多也都是報導出來,未來到底能不能去防範?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非常非常認同偵查不公開這件事情,我自己當檢察官、檢察長,我手下的案子絕對是密不通風,而且我會一再告誡司法警察,這一件不准洩漏任何消息,其實我有辦過一些案子是非常大的,但是外面都不知道,因為檢察官辦案不是敲鑼打鼓,重點是把案子辦好,這是我一直以來的理念。我希望告訴所有人,對於這種案子,我們會嚴加檢討並且督導,如果有發現涉及刑事責任,我也要求臺高檢督導各地檢署檢察長要分案偵辦,並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之下,一段時間後要對外說明。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只是這真的不是那麼容易辦的案子,我們會全力以赴。

張委員宏陸:這就我剛剛說的典範如何樹立,只要樹立幾個典範,我覺得大家就會往那個方向走。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上臺質詢。

王委員鴻薇:109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上臺備詢。

王委員鴻薇:我想請問一下被提名人,因為在昨天召開的公聽會裡面,各媒體非常重視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的發言,我也看了相關報告,他大概是裡面篇幅最多的,我也看完了。請問一下被提名人,您對於陳宏達主任檢察官對您的指教,還有對現下檢察總長的職權功能角色,你同意嗎?還是你覺得有部分你是不以為然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陳主任是我非常敬重的學長,他一直以來對司法獨立不遺餘力,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他可能質疑我沒有當過二審及北檢的檢察長。

王委員鴻薇:他認為你的資歷不夠。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我們的檢察生涯就是這幾年而已,長官賦予我們任務就必須要接受挑戰及磨練,每個人沒有辦法預先為自己規劃我這一站在哪裡,下一站在哪裡……

王委員鴻薇:所以在你的生涯規劃裡有想過有一天會被提名為檢察總長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從來沒有過,因為我的目標是臺中高分檢的主任檢察官而已,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三款事由我有符合,我曾任檢察官超過20年以上所以符合,至於領導才能的部分……

王委員鴻薇:其中有一個重點,他認為你的歷練裡面包含法務部次長、國安局副局長,會使得你具有政務官的濃厚政治性而無法在就任檢察總長之後斬斷黨政人脈關係,你覺得這樣的疑慮存在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想陳主任的疑慮是多餘的,我剛才也特別提到,可以去檢視我在國安局副局長以及法務部政務次長任內做過的事情,都是在為國家安全、為推動法務的政策,哪一項是政治性的行為?沒有啊!我們在這裡修打詐四法、在這裡修刑法,哪一個是為政治?都是為全民的利益啊!所以這種考慮……我覺得職位不是重點,是在於人的心,如果我是一個公正、守法的人,去哪個位置都不會跳離法律的規範。

王委員鴻薇:好,被提名人,其實我看了你的履歷與過去的辦案資料,老實說大家會有這樣的質疑,現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應該要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具有非常濃厚的政治性,他在擔任檢察總長之前有太多政治辦案,憑良心講,我覺得被提名人反而看不到。因為邢泰釗的爭議已經把檢察總長的位置做到爛了,讓大家沒有辦法信任檢察總長是不是一個真的獨立、超然的角色。比如最近的三中案,過去邢泰釗追殺三中案馬英九總統,去年年底他還是無罪,現在到了二審,結果高檢署好像還要準備再繼續上訴。在國內政治來說,這麼明顯的政治案件搞到二審都無罪了還要繼續上訴。

第二個,我們為什麼一直非常擔心政治辦案,今年年底即將九合一選舉,明年是總統大選,在之前韓國瑜院長參選總統的那一次,突然出現了一個王立強的共諜案還有向心案,當時政治性辦案到什麼程度,把從香港過來的向心夫婦,先辦他們是共諜案,共諜辦不下去了,結果就辦他們洗錢,洗錢也辦不下去,通通無罪、通通沒事,結果這對夫妻在臺灣被限制出境將近4年之久。老實講,我覺得這都是我們司法的恥辱啦!為了配合總統選舉可以政治辦案到這種地步。

過去邢泰釗還有什麼?最近我們在討論能源問題,當時台電有一個比較大的停電案,他還去辦基層的員工耶!他還用國安層級辦他,說他們可能違反影響公用事業的……因為那時候經常停電,就召集所有檢察官要求注意是否為有心人士故意造成恐慌。一個停電案變成用司法及政治的層級去辦基層的員工,真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剛才也有委員非常關心的,就是柯文哲案中的北檢洩密案有無涉及不法?虛晃一招啊!當時邢泰釗說痛心疾首,要辦!辦了之後不了了之。

被提名人在此時此刻,你當然認為過去的辦案是中規中矩,我憑良心啦!我看到你的案子不像邢泰釗這麼離譜,可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如果你真的有幸當上檢察總長,我覺得這麼濃厚的政治色彩一定要儘量、儘量的降低。最近韓國有司法改革,其實是要修憲,他們的改革其中就是限縮檢察官的調查權,為什麼呢?從過去幾次的政爭也好,政治事件也好,他們覺得檢察官的權力太大了,檢察官一再的涉入政治鬥爭中,他們認為應該要限縮檢察官權力,檢察官……因為時間關係,其實有太多要請教你,比如無限的抗告,檢察官可以一直抗告、一直抗告,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希望二審能夠……抗告法院能夠直接做裁定,我們贊成原來司法院提出來的修正草案。

王委員鴻薇:好,所以……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們自為裁定就好,大家就不要再有紛爭。

王委員鴻薇:不要再抗告了,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們只要做確定的……

王委員鴻薇:確定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如果發回,我們當然要繼續做。

王委員鴻薇:請問您,我剛才特別提到像三中案,作為一個前總統,震驚全國嘛!老實講已經十多年,最近大家還討論馬總統的健康狀態,說實在,一個人十幾年的司法追訴下來,二審都無罪了,結果還要上訴,真的沒完沒了。所以檢察官握有太大的權力了,真的是太大的權力,要羈押也是你,不羈押也是你,交不交保也是你,起不起訴也是你,你的心證已成最後就會變成……尤其我剛才談到過去有這麼多根本跟政治有非常大的關聯,而且在選舉期間辦的這種案子,辦了4年下來,什麼都沒有,選舉也選完了,人民的權力也被你限縮了。所以我真的有一個期許,雖然我作為在野黨,但我認為你的狀況比邢泰釗好太多了,可是我也很擔心,在現在的政治氛圍以及檢察官的權力之下,權力不能濫用。

徐錫祥被提名人:同意。

王委員鴻薇:您同意對不對!權力不能濫用,不要像韓國,大家受不了最後要修憲,在國會限縮檢察官的權力,檢察官真的不能作為政治的打手,這是我最高、最高的呼籲,好不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主席(莊委員瑞雄):謝謝王鴻薇委員的發言,對被提名人語重心長、多所期許。

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發言,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黃捷委員、黃捷委員,黃捷委員不在。

請張雅琳委員發言。

張委員雅琳:1019分)謝謝主席,有請檢察總長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你好。前面有很多關於政治的討論,基本上我這邊就回到非常實務面的討論,是有關兒少的議題想跟被提名人討論。其實我最在意的事情是未來一位要指揮監督全國檢察官的總長,到底要用什麼樣子的案件來看待兒少,因為最近有一個在土城的案子,有位老師猥褻了12名兒童,狀況是家屬已經在報案前先打電話去確認流程,警方也表示可以直接前往派出所,可是實際到現場又要求他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之後又告訴他,該案件比較嚴重,要到婦幼隊然後再去驗傷,所以一個不到10歲的孩子,為了要讓加害人被追究,就在這14個小時一次又一次去撕開自己的創傷。我也看過您的自傳,其實您是有婦幼的專業,您過去也是有婦幼保護跟被害人保護的歷練,所以針對這件事情,其實我看到在2024年的時候,高檢署舉辦重大兒虐與司法詢問員研討會的時候,您自己就有公開提到說,司法詢問員的制度是要避免兒少及心智障礙被害人反覆陳述,減輕心理負擔,也就是說,要透過制度優化,確保我們的被害人在平等跟尊重的環境下參與司法的程序。事實上,其實我們的程序上面也都存在,不管是在衛福部也好、法務部也好,其實都有相關的程序,可是我們的制度上似乎在第一線並沒有真正的落實,您認為問題到底是什麼?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因為委員所垂詢的這個內容應該是比較超出我們今天的範圍,因為婦幼案件並不在我們的督導範圍之內……

張委員雅琳:沒有,我的意思是,我今天是要問您的態度,您到底對檢察官……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詳細的內容,我沒有卷,我也沒有辦法客觀回答,我只能就這一個感覺……

張委員雅琳:沒關係,這只是一個案例而已,但這是一個普遍的狀態……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如果一個小孩子要重複陳述十幾次的話,我們就要檢討了,我們真的就要檢討了,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我們都有值班人員。

張委員雅琳:抱歉,不是要針對這個個案來回復,而是我們對於這樣子兒少減述的狀態,其實是我們的一個目標,對吧?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現在正在做。

張委員雅琳:對,我的問題就是它沒有落實,所以您認為這個問題是在哪裡?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有時候檢察官的判斷可能認為這個案子還有一些疑點,可能請警察再繼續調查,所以他沒有馬上去做偵訊,這個都有可能發生,所以具體的狀況一定要值班的檢察官才能夠了解,如果重複十幾次,這個就非常非常恕難想像。

張委員雅琳:我想並不是只有這個個案,其實是不少的個案都有提出類似的問題,當時我們也做了一些了解,大家普遍是說因為檢察官的案量很大,他難以及時親自訊問,所以會用傳真指揮的方式來處理,結果就是讓被害人在警局枯等很久。也就是說,原本我們的制度是好意,希望可以保護他減述,可是事實上卻造成他還是重複講。我想問一下,如果您擔任檢察總長,因為現在檢察官的案量還是這麼大的狀況之下,您覺得我們可以怎麼樣子去改善這樣的問題呢?你有沒有一個方向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檢察官缺員這是整體的問題,我們當然就增員。

張委員雅琳:對、沒錯,是。

徐錫祥被提名人:剛才那個性侵害我自己也辦過,我知道,檢察官基於證據的蒐集,有時候問完以後發現還有一些東西要再鑑定,有些還要……

張委員雅琳:那我們是不是有一些……

徐錫祥被提名人:所以有些就會再第二次開庭,我覺得兩次以上的開庭一定會有,有時候是為了證據的蒐集,調查到最後的部分發現有一塊可能還不完整,為了起訴當然要完整性,以免到最後會拿到不利的判決,所以有可能再補充訊問,這都會發生,但是減述流程絕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這個我們已經執行很久了。

張委員雅琳:對,被提名人未來如果真的成為我們的檢察總長,我希望可以如實地去檢討現在到底哪裡還有不足的地方。你剛剛說有第一次開庭、第二次開庭,一開始沒有拿到一些問題、沒有拿到陳述,這些東西是不是都可以再怎麼樣去精進?因為畢竟我們還是要回到CRC的精神。

徐錫祥被提名人:可以,這個我們可以承諾。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在相關的研討時也會提出來。

張委員雅琳:了解,沒問題。好,我還有下一題,就是有關於延長兒少性侵被害人的追訴時效,我們想請教你的立場,你是否支持延長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的草案現在已經送到大院了。

張委員雅琳:有,我的意思是問您的態度。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是支持,就是在20歲以前就不列入。

張委員雅琳:基本上您的態度是支持我們現在預告的版本,就是支持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雅琳:OK,好,我只是要了解你的態度。再來,我想要請教,我們還是回到檢察官……我覺得我們在這段時間,其實社會也針對成少共犯有很多的討論,認為我們應該要及早的介入、更重的處理,甚至把整個少年司法往成人刑事司法的方向拉過去,但是其實這有一點跟CRC的精神是相違背的,我不曉得您的態度又是怎麼樣?如何面對這樣子的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這個部分,司法院已經在做檢討了,成少共犯站在檢察官的立場,法官不可以完全退離,因為如果不解決成少共犯的問題的話,會有源源不絕的案子進入少年法庭,所以現在重點是要協助我們去追成年犯,只有有效肅清這些成人犯,兒少才不會再繼續變成共犯。

張委員雅琳:您認為兒少是被害者還是受害者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應該是證人。

張委員雅琳:他是證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是把他列為證人,在我們這個角度是證人。

張委員雅琳:好,所以我的問題就是說,因為我們在這段時間其實跟一些檢察官溝通了解的時候,都可以感受到他們積極破案的決心,大家都非常想要趕快去避免下一個人受害,這我百分之百肯定,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這個過程之中,是不是沒有考量到他也是一個需要被保護的兒少?這個東西要如何去平衡?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

張委員雅琳:當我積極地想要去破案,所以我可能會用比較長的時間來訊問他,這樣子的狀況之下,可能就會讓……或是有些訊問的方式,也沒有非常考量到他是一個受害者的角度,所以我想這應該是要找到一個……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應該都會有一些遮蔽、隱匿或者是保護的措施,兒少不可能大剌剌的就這樣做筆錄。

張委員雅琳:當然,我知道,我指的是包含他在訊問的時候,有時候……

徐錫祥被提名人:要陪同。

張委員雅琳:可是有時候也有這種例外的案例,所以我們實務上面跟制度上面呈現了一個落差。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張委員雅琳:所以我覺得這部分其實就在有衝突的狀況之下,期待未來您順利擔任檢察總長的時候,我們還是要展現這樣子的態度,不要一面為了積極破案,結果卻傷害了兒少的權益。

徐錫祥被提名人:那是當然,是。

張委員雅琳:這中間是要取得一個平衡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當然。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我們請李貞秀女士上臺發言,非常歡迎,基於整個朝野協商韓院長所做的一個法律的協商結論,我們尊重,我們會尊重李貞秀女士上臺發言,請。

李委員貞秀:1028分)主席好,要麻煩你幫忙請徐被提名人上臺,謝謝。

主席:謝謝,特別跟李貞秀女士做個說明,上一次這整個朝野協商的一個結論,我們也尊重,基於對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對法律協商的結論,我們委員會尊重李貞秀女士的上臺發言,但是我們也尊重目前行政院所有的一個結論──行政官員可以不必詢答,這個部分也請李貞秀女士可以諒解,請你充分把握你的發言時間,讓我們來聆聽,好不好?

李委員貞秀:好,請國人大家幫忙一起看看,從大院質詢到今天,賴政府團隊一直這樣子對一個陸配立委公然羞辱。

我先繼續我的質詢,我要請教徐被提名人,立法院通過中選會人事同意權,行政院就應該依照程序發布人事令,現在的行政院遲遲不肯發布,你認為行政院這樣的職務怠惰構不構成瀆職罪?所以今天是不會有人回答?我在想,這種司法、檢調不是都獨立辦案嗎?從昨天的中選會到今天的檢察總長,現在都已經全部變成民進黨的檢察體系、民進黨的中選會了嗎?檢察官是不是應該要主動偵辦行政院卓榮泰?被提名人不回答是要包庇行政院長嗎?中選會無法正常運作,直接影響人民的參政投票權利,民進黨政府現在是要沒收人民的基本權利嗎?這些看來被提名人都無法回答。今天你是人事審查權,也可以傲慢到這樣,不接受立委的詢答,台灣民眾黨、我們大家都在看,國人同胞也都在看。還是被提名人只在乎檢察總長的職位能不能通過?

再來要請教被提名人,立法院去年通過法院組織法,落實了法庭透明,但目前司法院卻背離立法原意,將原本立法者要求的公開播送延遲,司法院違背國會立法權,限縮母法,讓陽光無法照進法庭,現在的法律已經變成由檢察官解釋了嗎?還是司法院有權可以扭曲立法者的原意?這樣還需要立法院嗎?還需要正當的立法程序嗎?被提名人都不回答就對了?請記得要尊重民意啊!台灣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有369萬的民意基礎,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目前外界眾多的質疑聲浪都在批評有些不肖檢察官讓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檢察官的起訴書淪為八卦笑料。近幾年從宜蘭縣長林姿妙案、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案到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案,雖然個案背景不同,但都看到了偵查內容不斷外流,檢方配合特定媒體,引導輿論辦案、輿論審判,當偵查不公開變成選擇性公開,偵查不公開成了媒體最公開,甚至連羈押都敢拿來當工具押人逼供,個別檢察官公然討好上意,墮落至此!請問被提名人,你若是檢察總長,你要如何防止檢察官濫權偵查?所以目前新的被提名人完全無法回答本席這些最基本的審查問題?

最後,台灣民眾黨的問卷中有提到,針對不適任的檢察官要有相關的淘汰機制,不適任檢察官已經讓司法體系成為最不被人民信任的機關,但過去的一年多,經過懲戒法院解除職務的才4位,這樣做得到所謂的發揮淘汰功能嗎?被提名人,你上任之後要怎麼改善?

所以大家現在看到一個很好笑的人事審查,立法委員面對的是一個空的質詢臺,被提名人沒有任何回應,是你不想要被檢視嗎?還是不需要通過民意的審查,就已經內定好是檢察總長了嗎?你今天配合整個行政體系,打壓一個民選的不分區立法委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包括政務官,包括賴清德總統,甚至本席,都是對著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任的,請問你們這些人眼裡有中華民國憲法嗎?大家領的薪水都是中華民國納稅人給的薪水,不是民進黨給你的薪水,也不是賴政府、賴團隊給你的薪水,陸配的民意代表台灣民眾黨不是先例,之前的國民黨也有過,南投縣議員一樣也是陸配身分,可是他從上任到卸任,從來沒有任何適法性的問題。今天賴政府帶著整個行政團隊刻意地羞辱陸配立法委員,打壓陸配的民意代表,原來本身合法的民意代表也全部給他薪水扣除……

主席:謝謝李貞秀女士……

李委員貞秀:我最後要再講一下……

主席:我完全尊重你的發言,行政部門或者行政官員或者被提名人之所以沒有上臺,倒不是他不尊重民意,而是基於主席的裁示,他們可以不用上臺備詢,其實……

李委員貞秀:本席最後提一個期許好嗎?我先講完一下下……

主席:你會比較辛苦一點,但那是基於朝野協商的結論,就是因為法律和事實的疑慮有待釐清,所以我們尊重朝野協商,同時也尊重你的發言,好不好?謝謝。

李委員貞秀:本席期許檢察總長身為檢察體系的最高長官,不能淪為當權者的法律打手,應該要積極維護程序正義、維護司法正義,做全體國民的檢察總長,讓人民能夠重新信任司法,謝謝。

主席:謝謝李貞秀女士,剛剛李貞秀女士的發言,除了身分問題以及事實和法律有待釐清以外,其實有一些發言也值得被提名人斟酌。

現在請張雅琳委員暫代主席。

主席(張委員雅琳代):下一位我們邀請莊瑞雄委員。

莊委員瑞雄:1036分)謝謝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被提名人,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莊委員瑞雄: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總長被提名人,我相信這是任何被提名為檢察總長的必考題,也是大家都會問到的,基於整個民主政治以及澄清吏治,大家都會想到查察賄選,今年又是大選年,要舉辦地方選舉,本席倒有一些感慨,除了六都以外,我不敢說六都全部都沒有賄選,但是你走出六都以外的地方,各個縣市……總長被提名人在司法實務裡面那麼長一段時間,應該非常清楚賄選實在是太可怕了,請問你覺得我們的基層選舉賄選嚴不嚴重?

徐錫祥被提名人:越是在偏鄉,很多候選人還是認為買票是有效的。

莊委員瑞雄:是,這是現在臺灣民主政治很迫切該去改革的問題,你說抓賄選好抓嗎?很難抓!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很難抓。

莊委員瑞雄:調查局覺得很難抓,警察也覺得很難抓,抓到最後大部分都是什麼原因你知道嗎?人情的因素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沒錯。

莊委員瑞雄:我大膽的講,很多偏鄉地區超過90%基層選舉都是賄選,我們怎麼會不知道?檢察官怎麼會不知道?調查局怎麼會不知道?警察怎麼會不知道?都是因為人情因素、人力的因素、舉證很困難的因素,現在賄選跟以前不一樣,以前是挨家挨戶給味素、送禮品、發現金,我小時候縣長選舉一票50塊還加送味素,我小時候都有看到,當時會有人來問你家幾票,然後計算一下。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你說現在要去發現金也很難想像,現在幾乎都是買樁腳,為什麼大家很會估票?你說調查局很會估票,你聽調查局在「唬爛」,調查局哪會估票?那是樁腳在買票,怎麼會是調查局很會估票?所以現在買票都是買樁腳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固樁會在現金之前沒錯。

莊委員瑞雄:是嘛,幾乎都是這樣子嘛!我覺得這是被提名人必須要非常嚴肅去看待的問題,雖然法務部都非常嚴肅地對外宣示嚴查賄選的決心,可是成效不佳。之前我是臺北市議員,有人出來選立委時我當他的總幹事,所以回到屏東,現在則是去認養臺東,我看基層選舉的賄選真是可怕!真的是可怕,我用「可怕」來形容,所以我想請教被提名人你有什麼辦法嗎?現在已經發展到什麼地步你知道嗎?帶著農會裡面的幹部、里長、村長這些樁腳,已經不在臺灣了,而是飛到中國去,樁腳把你給綁死,免費的招待。平常都不會請什麼樁腳,結果選舉要到了……即使現在你要去抓賄選,我都覺得時間已經有點晚了,我看前陣子幾乎都請光了,都已經帶到中國去了,那麼多的基層幹部,重要的全部都帶到中國那邊去,像這種狀況,你說我們都沒有掌握嗎?哪有可能沒有掌握!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這個一定會蒐證。

莊委員瑞雄:我希望聽到從你口中提出來的是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有辦法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行蹤掌握一定要掌握,再來是金流,想辦法查到金流的出路,這些都是將來所謂的間接證據,我們要蒐集很多東西,我們查察賄選的獎金也會是一個誘因,這些都是我們之前要先掌握的,但是報告委員,任何的賄選到最後一定要有現金到選民手上,這個是跑不掉的,我們抓到這個才有機會再往回回溯,所以有很多、很多的偵查作為也不會在這裡詳細談,我們所有的查察團隊現在早就已經天羅地網地布線下去了,我不能說百分之百能夠抓到,但是我們一定會盡全力嚴密地查察。這個有點像什麼?非洲不是會有角馬經過河流,鱷魚會去吃,牠們有這種理念,就是一隻給你吃,其他的就安全了。所以有限的人力,我們要做最有效的布局,要抓到最多的賄選的人,事實上會有執行的困難,我們也會克服,我們會調所有可以支援的人力來全力查察,我們調查局都會有一些支援的人力,還有所有的警力也都會投入,檢察官也都會投入,我們會盡全力地去布線、盡全力去查察。

莊委員瑞雄:本席一直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因為今年是選舉年,我一定要緊盯這個議題,我相信今年可以做出一個好成績,這不只是被提名的問題,黃次長也在這邊,這種買票要進來議會的都不會是好東西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有貪污的問題。

莊委員瑞雄:沒有那種自己拿錢出來買票,然後選上民意代表是要來為民服務,沒有這麼崇高啦,那種買票進來的,我跟你說,10個裡面差不多都是專門在做這些「有空無榫」的、做些有的沒的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有衍生的貪瀆……

莊委員瑞雄:所以站在法務部的立場、站在總長被提名人的立場,你如果通過立法院的提名,我期待能夠對於今年整個地方選舉年加大力道嚴格查察、打擊賄選,好不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好,現在已經開始在進行。

莊委員瑞雄:好。我問一個問題而已,就是要讓你充分說明。第二個,我再期許,有關偵查不公開的部分,那個不要開玩笑,有時候還沒有看到起訴書、還沒有起訴,在偵辦當中、還在過程裡面,消息就這樣飛來飛去,到最後證明,還真的都有這些,跟整個偵辦的內容有關,這個從以前講到現在,黃次長在這裡也被問過很多次,你們要如何去避免?你們的內控機制……不可能是民眾幫你們洩漏,管道總是從檢察官,不管是調查員或者書記官或者律師,律師不容易啦,我看在偵查當中出來的部分,那幾乎都是用手機去拍的嘛,所以偵查不公開的部分是不是也請你在這個地方做一個宣示?這個你要怎麼樣去避免?否則對整個司法的公信力,尤其對檢察官的部分,那都是很大的戕害。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跟督導小組一定要落實來做檢討,如果發現有關偵查不公開的可疑案件,高檢署一定要督導地檢署要分案偵辦,而且要真正地落實去偵辦,並且在不影響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之下,在一定時間一定要對外說明,我覺得這個要落實,這一點一定要落實,因為他的確傷害了我們國人對於司法的信任,而且這對當事人的權益是很大的傷害。但是第一個,查起來非常困難;第二個,可能洩漏的人很多,不一定是檢察官,只是因為今天檢察官是偵查主體,所以大家很容易就把這個責任丟到檢察官的身上,其實我當檢察官這麼久,哪有一個檢察官願意去洩漏這些東西,這會造成偵查很大的阻礙,所以我想不透怎麼會有這樣的思維,那當然有人就會解讀說是因為想當官、升官什麼的,可是那是馬上、現在在做的事情,是馬上偵查就會受阻礙,所以我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因為能夠接觸到的人太多了。

莊委員瑞雄:也要跟被提名人來叮嚀,這個你不能想不透,因為當了檢察總長以後,你指揮的是從最高檢到高檢所有的基層檢察官,你要去指揮、調度,接受你的監督,所有的責任到最後,大家如果要罵的話會罵誰?如果你來就罵你啊,黃次長來就罵黃次長啊,這是一定的啊!你不能說我都想不透,不能想不透,大家對你有所期待,這些負面的要把它給排除掉,對於社會對司法的信任有幫助。

第二個,對於檢察官的聲譽,說實在話,百分之百的人也會認為你們都脫離不了關係,你就想大家都會認為你們是最有機會去洩漏的嘛,要怎麼樣去杜絕,就看你們的作為了,國人有所期待,這個部分不能掉以輕心,好不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主席(莊委員瑞雄):接下來我們有請……準備很久,一副準備非常充分的,有請許宇甄委員來做詢答。

許委員宇甄:104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徐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被提名人,你好。今天我們在審查您被提名人的資格,檢察總長是掌管全國的檢察體系,所以今天早上那麼多委員大家都在質詢的部分,其實不只是看您的資歷夠不夠符合這樣的資格,更重要的是要看你是不是能夠真的擋住政治力,守住程序正義,讓檢察官回歸依法辦案,而不是看顏色、看風向跟看高層的意思。所以你在自傳裡寫說要堅守政治中立,要引領司法朝向公平公正的穩定發展,要落實偵察不公開,與偵辦發展並重,而且也要妥適運用檢察一體,更強調檢察體系不可以受外界的壓力干擾,這些話本席都完全同意。

但問題是您近年來的經歷也是最容易讓人家質疑政治中立的地方,包括您在20239月借調到國安局擔任副局長,在賴總統上任之後,就擔任法務部的政次,到了2026年離開政次的職位,調任最高檢的主任檢察官,接著不到一個月,總統就提名你出任檢察總長。所以包括在昨天的公聽會,陳宏達主任檢察官也提到了很多質疑,這種從政務官到檢察體系最高首長的快速接軌,從政治上來看,社會會質疑你可能離執政黨太近,而且這種過水式的職位轉換也讓人家不得不懷疑你是政治檢察總長,面對各界的質疑跟批評,請問被提名人,你有什麼回應?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如果委員有繼續看我的資歷的話,在國安局副局長再往前推,就是長達25年以上的檢察官……

許委員宇甄:我知道。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所以我並不是一開始就占到非常好的位置,一步一步,我也是從候補一直一路往上爬的,所以應該要去檢視我這25年是不是……

許委員宇甄:被提名人,我想針對您的部分,你的自傳我都有看過了……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我知道。

許委員宇甄:我也了解你的背景,但是為什麼大家會有這樣的質疑,你必須要破除這樣的質疑,就是要看您的表現,如果您有幸擔任檢察總長,你要怎麼破除外界這樣的質疑,我覺得那才是重點。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沒錯,我完全贊同,因為我覺得不要用我的職務去看我是不是有政治色彩,而是要去看我擔任這個職務我做了什麼事,這都可以檢討的……

許委員宇甄:好,我現在請教您一下,在網路有流傳一個民進黨前秘書長林錫耀的截圖對話,是有關關說司法人事的,因為你是利害關係人,高檢署也表示已經分他字案在偵辦,請問一下,您認不認識林錫耀?這些對話是否為真?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認識,我完全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

許委員宇甄:這件案子現在偵辦進度到哪?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也不知道。

許委員宇甄:案件簽結了嗎?因為你是關係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不知道,連問我都沒有,我完全不認識這兩位,連見面都沒有,真的。

許委員宇甄:是。請教你,假設你有幸擔任檢察總長的話,未來你是可以指揮這個案件的辦案,您要怎麼做,這樣合適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案子,就我來講,不管我有沒有擔任這個職務,我一定是迴避,如果要約談我,我一定會去做筆錄,就這樣簡單,我絕對不會去介入這個案子。

許委員宇甄:是。因為有這樣子的對話流出,代表您其實也跟執政黨的關係很好,否則的話不可能這樣一路平步青雲,但是如果你有幸擔任檢察總長的話,你應該是要秉持著中立的精神來處理相關的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一定、一定。

許委員宇甄:當然現在大家也都很關注的就是剛剛也有幾個委員提到的偵查不公開部分,因為您剛剛有提到會嚴格要求落實偵查不公開,在你的自傳裡面,可是我剛剛看你在回答委員的問題的時候又說,包括你回答國民黨對您提問的問題裡面,你也提到媒體報導為必然、洩密查證困難,因為您的態度很重要,如果你就是要嚴格地偵查,要落實偵查不公開,如果有這樣的狀況,你們一定會查到底、辦到人,這樣的話,你的宣示相對很重要,這樣會讓所有的基層檢察官也認為……當然剛剛也有提到不見得是檢察官,但是在整個環境裡面,如果我們的態度是一定會嚴辦到底,大家當然就會很警惕,尤其是現在大家都知道,連法務部長都脫口說鏡檢,也都只有特定的媒體報導,表示這絕對有相當的問題。我相信很多委員也都期許,未來如果你擔任檢察總長,一定要嚴格來落實偵查不公開,這不管是對你們的形象、對整個社會的形象跟整個政府的形象,都有很重大的意義。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完全支持,我們一定會嚴辦。

許委員宇甄:我想有關這個部分,未來如果您擔任檢察總長,一定要嚴格辦理,絕對不能再讓這種鏡檢的問題存在。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許委員宇甄:最後再請教您一個問題,您在自傳裡面有提到檢察官應具備悲天憫人的精神,也強調要保護被害人跟弱勢者的權益,有關廢死的議題,目前有八成的民意是反對廢除死刑,但是因為憲判字第8號,這些本來已經被判刑的死刑犯,有可能您可以利用提起非常上訴來把最高檢變成死刑犯的逃死轉運站,所以您的悲天憫人是留給被害人家屬,還是會留給那些透過法律程序,無限期在拖延執行的極惡之人?請問被提名人,你可不可以承諾未來不會提起非常上訴來達成實質廢死的目標?因為是您說要悲天憫人,還有要保護被害人跟弱勢者的權益。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這是兩件事情,我們對於被害人的保護是不遺餘力,這是柔性司法的一塊,我們一定要落實到底;對於非常上訴,死刑犯的是非常上訴,是遵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意旨,我們絕對……

許委員宇甄:但是被判處死刑的這些加害人,想當然爾他絕對就是罪大惡極才會被判處死刑,所以您要怎麼去保護這些被害人的家屬?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也利用這個機會來說明,我們是一個完整的程序走完,但是我們絕對不會有所謂的廢死,因為憲判字也沒有說死刑是違憲,所以我們會窮盡……

許委員宇甄:可是憲判字第8號就是實質廢死嘛,因為要一致決的關係……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沒有,目前又有三件判死刑。

許委員宇甄:目前你們的案子……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沒有,我們法院還是會繼續判……

許委員宇甄:還是希望就是……

徐錫祥被提名人:但是我們的蒐證、我們的論告要更精緻,更符合……

許委員宇甄:還是希望被提名人,如果您有幸成為檢察總長,針對您所提到要保護被害人跟照顧弱勢家庭的部分,能夠真正去落實,而不只是紙上的說法而已。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沒有問題。

許委員宇甄: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很有內涵的發言,我看你跟被提名人志同道合,理念相近,我應該幫忙支持一下。

接下來請李柏毅委員發言,李柏毅委員,李柏毅委員不在。

有請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1055分)謝謝召委,有請徐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范委員雲:徐被提名人好。我看到您的資歷,您擔任檢察官是32年還是二十幾年?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二十幾年,因為中間有行政職。

范委員雲:中間有行政職,我想這應該是相當長的時間,應該非常了解檢察官的文化,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范委員雲:我想請問您覺得現在檢察官的職場已經性別平等了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現在每一期招考的人數,先講人數,有時候女生都比男生還多,我們所有客觀的設備也都會考慮到這個部分;有若干的案件是有關侵害到女性的,我們也都依法來辦理。

范委員雲: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而且他只要提出申訴,我們立刻就請專家進來,我們會成立審查小組,這個部分我們的推行應該沒有遲滯。

范委員雲:好。從您的角度,你覺得推行相關性別平等的措施、法規都沒有延遲,該做的都有做。我今天想從不同的角度跟您對話,因為您很可能成為我們未來檢察體系的最高負責人,所以就想跟您一起來看,因為性別方面的專家比較會看的是升遷,就像你講的,從基層來看,簡報上不管是左邊還是右邊的圖,這都是公開的資料,如果是地方檢察署,女性占比接近一半,占比46%,高等檢察署變34%,最高檢察署剩23%;另外,從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跟檢察長來看的話,女性占比從46%36%14%,就是全國檢察官考進來的,的確如同你講的接近11,可是到更高等的機關、更高等職位的女性卻會越來越少。這其實就符合我們在性別跟職涯發展的研究上,你看以這個金字塔來講,越上面的職位越高,當然權力跟薪水越高,對基層的檢察官來講,女性可能會遇到所謂的玻璃天花板,玻璃天花板的意思就是你看不見,可是它就在那裡,讓你的升遷遇到阻礙,這當然有很多各方面的因素,不能夠直接歸咎於個人。

我想給你看的是一個研究,莊玲如跟成令方都是性別研究的專家,在他們研究有關女檢察官的部分,第一個是孕產不友善的職場環境,訪談講到一位坐月子回來上班的女檢察官,他沒有適當的哺乳空間,讓他覺得非常地狼狽,在這過程中就是有乳汁噴出來讓他的衣服……雖然他已經做足了準備;另外也提到就是有關整個工作空間的問題,沒有辦法讓他為了擠奶暫時中斷工作。所以這讓女性檢察官可能會在工作跟孕產之間,好像被迫二選一,這才是第一點而已。

第二點還提到,您剛剛講很多規則是規範有關性別平等的,可是有一些文化是隱形的,譬如這個受訪人講到他想要爭取平等升遷,可是主管會以很關心他、為他好的立場說:你如果調到外地後,你的小孩誰來照顧呢?這位受訪者就說,我很想反問長官,如果升遷的男生調到外地,他的小孩又要誰來照顧?為什麼這些問題只出在女生身上,不會出在男性身上?右邊這個案例也一樣,女性檢察官被假設晚上無法出勤,不能辦擄人勒贖案件,這看起來好像是在照顧女性,為你好,可是這些重要的案件或是外派外地的工作,如果都遇到這種為你好的隱性歧視,其實很可能限制女性檢察官的職涯發展。

最後一個就是女性檢察官的受訪人也提到跟男性法警合作上遇到的困擾,譬如右邊這個訪談說「警察會要求我不要分給女檢察官,儘量分給男檢察官,因為他們覺得跟男檢察官比較好講話」;左邊這位是說他去外勤相驗,法醫從左後方下車,警察原本應該要遞件給他,可是卻遞件給法醫,雖然他下車的位置是比較重要的,是坐在右後方。我想這也談到好像男性法警有一個潛在的性別歧視,就是以男性為主。

當然凡事都要以法規來講,CEDAW是我們臺灣簽署的聯合國性別平等相關的公約,它有明確講怎麼樣做到性別友善:一個是司法各級決策職位的均等;另外一個是培訓和考試中應該消除性別陳規定型觀念,還要納入性別平等的能力;還有應該評估司法部門對性別平等問題的敏感度;最後就是要有性別平等的改革,包含方便照顧的工作時間和彈性工作安排,特別是對孕產期間的家長或女性。

所以想問您,這也是學者提出來的,如軟硬體規劃,建置哺乳室;還有如何確保各級人員的性別比例,如果做不到的話,可以檢討是什麼原因;最後就是性別平權的教育。因為時間的緣故,想請問被提名人,您是不是支持創造一個更為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如果您支持的話,上任後會提出哪些提升性別友善的政策跟具體措施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我完全贊同剛才委員所提點的這些內容,我想宣導是絕對必要的,讓所有的同仁知道要尊重性別,一切以平等看待,職務的安排也要跨過,不能有所謂的性別考量,我想這個是一定要做到的。關於法規面也要去檢討,如果有不完足的,我們一定要把它修正完備。第四個就硬體設備方面,剛才委員提到的部分,據我當檢察長的經驗,我們都有設置,這個也是檢查的重點之一,所以應該是不會……但是委員剛才提到那些檢察官的抱怨,我當檢察官這麼久也常常會聽到,因為外勤的關係,這的確有一些不方便。我曾經早上10點鐘外勤出去到晚上9點,11個小時在外面,如果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女生身上,就會有剛才講到的哺乳的問題,或者接送小孩的問題,這些都是問題,我知道都會不方便,我們男生比較被禮遇,就是家裡的老婆會先犧牲掉,所以我們大概比較沒有後顧之憂。

同樣,女性的檢察官,我覺得他們真的很辛苦,所以有時候家庭的支援就變得非常、非常重要。我想剛才講的都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剛才委員又特別提到的人數比例,現在我們地檢署有5個檢察長是女性的同事,22個地檢署有5個是女生,你要說高也不算高,但是已經有占一定的比例。再來就是最高檢,最高檢都是比較資深的檢察官,以當時他們的錄取率來看,女生本來就少,所以在最高檢,相對來講那些資深的,女生就會更少。你看地檢的話,就已經很平均了,所有剛才委員有提點的,我們一定會努力來改進。

范委員雲:因為您講的就是您很認同,有些部分你們做了,也許你們可以深入了解到底遇到的困難在哪裡?是性別平權教育可以加強呢?還是他們在升遷上,的確有像您剛剛講的遇到如育兒哺乳等等,讓他有些工作機會在一開始就沒有被考慮到。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於這一點,我想我要再補充,我希望所有的檢察長跟主任這個話不能這樣講,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去告訴這些首長跟幹部,不能這樣子說……

范委員雲:了解。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任何人要給他相同的機會,不能用這種理由來排斥他,我希望沒有發生,如果真的發生,我們一定要稍微告誡他。

范委員雲:期待您當選後,我們繼續對話。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范委員雲: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丁學忠委員、丁學忠委員,丁學忠委員不在。

再來有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115分)謝謝主席。有請徐被提名人。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你好。在今天的口頭報告當中,你有提到辦案不應該只是追求定罪率,面對冤錯案更應該要有糾錯跟認錯的能力,本席請問你,如果成為檢察總長,你個人將要善用非常上訴的權力嘛,如果判決是違法取證、孤證定罪、判決理由矛盾等冤錯的情形,你會主動提起非常上訴嗎?另外,冤案不會只是個案,你會在任內主動建立「冤錯案盤點機制」,並且加入定期檢查的設計嗎?你剛才有這個想法,是不是在你的想法裡面,現在法界有具體公開的實際案例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規定,確定判決如果違背法令,檢察總長得提起非常上訴,這是法定的職權。只要這個判決真的是違背法令,那我們有義務來提起。

劉委員書彬:你會主動嗎?因為這是你在報告中所提起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主動就是這樣,你看那個案件量,我不可能去海撈,我們希望由當事人自己來聲請,或者由民間團體來聲請,可以起個頭,否則……我們如果知道,當然會主動去做。

劉委員書彬:你說主動,我就知道了。關於盤點的機制,在你的報告當中其實有提到。

徐錫祥被提名人:有,臺高檢有一個有罪判決檢討小組,他們會定期,他們甚至檢討了六十幾件,其中也有一件送到最高檢察署來審查是否提非常上訴。我們本身也有爭議死刑案件審查小組。

劉委員書彬:請問這部分你有沒有具體的?像你剛剛說的那一件是什麼?是你預計會提出來的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這部分有統計數據,如果是詳細資料的話,我們要再回給……

劉委員書彬:我想你既然已經要當檢察總長,這部分就應該有一些想法,不然你不會主動提出這些……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我們是有……

劉委員書彬:我蠻遺憾沒有聽到!目前你都沒有去了解嗎?有沒有哪一件是你覺得應該要做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有一件送來非常上訴,因為我們當時得到消息去拿資料,是兩天前而已,所以還沒有……

劉委員書彬:之後是不是給本席關於你說的那件是什麼樣的資料,可以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可以。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我們繼續往下看。另外,本黨的問卷當中,針對無限抗告更裁的反覆措施爭議有提問您,對於司法院10610月院會所作的羈押抗告制度改革,你的看法是怎麼樣?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同意司法院修正以後,在二審抗告法院能夠直接逕為裁定,免得這個案子上上下下、上上下下浪費偵查的時間,而且……

劉委員書彬:這需要修法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要修法,我們同意。

劉委員書彬:所以你上去就修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這樣講,我修正一下,這不是我能同意的。

劉委員書彬:我知道啦!修法……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法務部的立場是同意的,我們也都樂觀其成。

劉委員書彬:好,希望可以看到改變!對無限次抗告跟更裁予以限制,是不是也在考慮的範圍之內?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還沒修法以前,檢察官的工作就是監督法院所做的裁定跟判決,我們是公益的代表。

劉委員書彬:那您的意見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覺得……

劉委員書彬:徐被提名人,你在這邊你可以……

徐錫祥被提名人:為了……

劉委員書彬:其實這就是很重要的一個決定啦!因為你對這邊有影響性……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同意抗告法院能夠直接裁定,大家就不用再爭執了,我同意,但是在還沒有修法以前,站在檢察官的職責、公益代表人的立場,我們為了要發現真實,當然會據理力爭。

劉委員書彬:上級的抗告法院如果自為裁決的話,其實就可以解決很多後面的問題嘛,對不對?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

劉委員書彬:好,我們希望這部分,不管是怎麼樣,其實誰當檢察總長……這部分既然檢察署有這個意見的話,就應該往這方面去修訂。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您。

主席:謝謝劉書彬委員。這個如果是問答題的話,我就打100分了,但是還是要投票。

主席先作程序的宣告:等一下林倩綺委員發言完以後,先休息5分鐘。

接下來有請邱慧洳,邱委員,請。

邱委員慧洳:119分)有請徐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被提名人。

邱委員慧洳:主席、各位在場先進,大家好。徐被提名人您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邱委員慧洳:請教您一件事,請問您在檢察系統已經耕耘多少年了?就是工作年資。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耕耘」聽起來很奇怪。我實任檢察官大概超過25年,然後再來就是行政職。

邱委員慧洳:超過25年?了解,人生能有幾個25年?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沒錯。

邱委員慧洳:所以25年真的是……

徐錫祥被提名人:算是基層的工作做很久。

邱委員慧洳:這真是一個受人肯定且稱羨的履歷。其實在我們印象當中,檢察官是打擊罪惡的先鋒,所以我相信你的血液當中應該也充滿正義感?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這點我秉持不改。

邱委員慧洳:我請教你一件事,既然你在檢察界已經25年,不知是不是桃李滿天下?經過25年的應對互動,人脈應該非常豐沛。請問你有沒有聽過馬郁雯檢察官?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服務的機關在北部,我不曉得。

邱委員慧洳:馬郁雯檢察官非常有名,被簡稱為馬檢。為什麼他會那麼有名?因為他說他經營檢調這條線已經7年了,所以完全取得柯文哲的秘密檔案,也就是Excel檔裡寫的1500。馬檢真的非常神通廣大,不知道你這位真正的檢察官怎麼看待馬檢?其實他是假的檢察官,卻能取得這樣的資料?前提一定是偵查亂公開、大公開,才會讓他掌握到這些資料!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個人講什麼話我沒辦法評論,但我還是要強調:我自己當檢察官25年,非常、非常忌諱在偵查中洩漏偵查內容!因為會嚴重影響到偵查作為,甚至讓證據滅失、當事人會串證,另一方面也會侵害到當事人公平審判的權利。

邱委員慧洳:了解,我已經掌握到了,您是信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絕對不可為,所以一定要嚴格查辦!

邱委員慧洳:以柯文哲主席的案件來說,從前年開始就讓我們看到偵查大公開、偵查亂公開,讓我們覺得怎麼會看到這麼荒腔走板的司法劇情?除了有馬郁雯檢察官外,還有鏡週刊檢察官,姓鏡、名週刊,你有聽過姓鏡、名週刊的檢察官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

邱委員慧洳:我告訴你,他就是在業界、在坊間非常有名的鏡檢。現在有兩個檢察官具有高知名度,一個就叫馬檢,一個叫鏡檢,讓偵查完全暴露、甚至偵查大公開!何謂偵查大公開?由檢察官放出風聲給媒體,跟媒體形成了媒檢共生的環境。除此之外,還有黨檢媒三位一體,一直在砲轟、在大攻擊、核彈式的攻擊在野黨委員,您覺得這樣合適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檢察官放消息給媒體,這部分我要跟委員報告,檢察官非常辛苦,上禮拜還有北檢檢察官送急診。檢察官案牘勞形,拋棄身體健康……

邱委員慧洳:我知道,我有很多檢察官朋友,因為我也是法律出身的……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

邱委員慧洳:法官都是案牘勞形,都是用健康跟壽命來換得司法正義!

徐錫祥被提名人:所以在沒有確切證據以前,實在不宜……

邱委員慧洳:但是馬檢信誓旦旦,說他經營7年,有百分之兩百的信心說檢察官放給他的訊息是真的。我想這件事可受公評,礙於今天時間有限,我請教一下。您說您反對,如果有一天您成為檢察總長,希望能夠整頓這個現象,這樣才能讓未來的行為呼應現在的承諾。

第二件事情是,好像有些檢察官為了升官發財……現在他也真的搭上升官發財的直升機了,他真的已經搭上升官發財的直升機了!他做了什麼行為以至於別人都搭不到這臺升官發財的直升機,而他卻搭上了?因為他到醫院違法偵訊沈慶京,請問你看法如何?他說是去視察,但這根本就是假視察之名做不當訊問、乃至違法偵訊之實,不曉得您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這是具體個案,所有證據的證據能力跟證明力到底能不能被接受?希望到法庭上去……

邱委員慧洳:我覺得我們沒有講究證據力與證明力,已經退而求其次到發現真實的義務……當然真相能不能夠澄清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但現在已經沒有辦法奢求真相,我們只想知道,當人權被侵害到這種程度時,檢察總長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具體個案,案件也還沒有判決確定。

邱委員慧洳:我記得新聞曾經報導你提到這並不違法,然後人家問你……

徐錫祥被提名人:他是沒有違法,但我們不要評論!

邱委員慧洳:沒有違法?都已經假視察之名做違法訊問,沈慶京還出來講他威脅我咬出柯文哲!雖然沒有當場錄音,但你覺得這是正當訊問嗎?這完全是在踐踏在押被告的人權,也完全漠視正當法律程序!所以不能以這是個案,就迴避本席這麼犀利的提問!我的提問是,像這種不當訊問,一旦你當檢察總長,你不能說這是個案,避之唯恐不及,因為個案會變通案!如果風氣敗壞到個案變通案,甚至這已經成為通案了,你的看法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事實上這一件後來有做行政調查,也做監督處分了,即交給新北地檢署做監督處分。

邱委員慧洳:處分結果是什麼?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當發言的部分,不是……他們也有做處理了。

邱委員慧洳:已經有處分了?可是處分的結果……

徐錫祥被提名人:檢評會送新北地檢署處理,就是監督處分。

邱委員慧洳:結果出來了?

徐錫祥被提名人:還沒有。

邱委員慧洳:我們希望這件事不要輕輕舉起,最後也輕輕放下,畢竟關乎司法形象!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已經非常低了,只要任何一根稻草都有可能壓垮司法正義。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部分我們尊重新北地檢署,依法處理。

邱委員慧洳:依法處理?如果官官相護,在人民眼前呈現出來的都是偏袒的報告,叫人民怎麼信服?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這是檢評會做的……

邱委員慧洳:就像柯文哲主席那210萬的政治獻金就被認為是賄款,其實這也是透過你們司法之手所確認的法律見解。不能因為是北檢辦的,大家就沒有質疑的空間!你們如此荒腔走板,人民還沒有質疑的空間?這樣會不會回到之前的白色恐怖?我沒有看過白色恐怖,但現在另外一種顏色的恐怖好像正在進行!我現在只想期許你,如果有一天你成為檢察總長,對於我今天所提出來的問題:不當訊問及何謂視察……你自己也回答說過去20年從來沒有一個人到醫院去視察過,而且到現在還是沒有半個例子出現。所以他說去視察不能成為例子,那是藉口,從以前到現在根本沒有這樣視察過!所以林俊言的例子根本可以掛蛋,為什麼掛蛋?因為那只是藉口,他明明就想去做不當訊問,明明就是想軟化沈慶京,若軟的不行就威迫利誘,讓他咬出柯文哲!這是個案沒有錯,但判決結果其實已經出來了,所以你現在評價也不會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案件不可能一審就判決確定,會再繼續上訴到二審,所以還是屬於未判決確定的具體個案。

邱委員慧洳:沒有問題,但如果你有一天成為檢察總長,你底下的人如果做了這些事,難道你也不處理嗎?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會。必須遵守法律程序,所以一定會要求各級檢察長做到實質督導……

邱委員慧洳:我讀法律20年,我也是法律背景的,但我現在覺得一些冠冕堂皇的話只會出現在教科書,無罪推定在教科書上有,但在現實世界的檢察官操作下變成有罪推論;嚴格證明法則在教科書上有,被檢察官操作下就變成不用證明法則!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要經過法官審查,所以不可能。

邱委員慧洳:210萬都可以變成賄款,至於偵查不公開到了現實世界,就變成偵查亂公開!我覺得您講了一口漂亮的話,這口漂亮的話,以後是不是只能在教科書上回味追思?現實世界會有人展現如此高風亮節的情操給我們看嗎?這是我沉痛的發聲!現實世界還有高風亮節的檢察官來幫我們守護無罪推定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與嚴格證明原則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這樣的檢察官還很多。

邱委員慧洳:還很多?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

邱委員慧洳:所以你的意思是一顆老鼠屎毀了整鍋粥?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這樣子的話。

邱委員慧洳:沒有這樣子的話?

徐錫祥被提名人:大家都很努力。

邱委員慧洳:可是我們百姓看到的就是這樣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沒有……

邱委員慧洳:我們百姓看到的就是司法怎麼可以被操弄成這樣的程度!好,我們再來講,如果以後你成為檢察總長,你要怎麼改善這些惡形惡狀的惡檢?

徐錫祥被提名人:偵查過程中容有一點點瑕疵,但談不上惡形惡狀,我覺得這樣的形容詞加諸在我們檢察官身上,我們不能接受,檢察官案牘勞形,這麼辛苦,還被評價成這樣!當然,委員所指教的部分,我們一定會要求各級檢察長一定要實質做到。

邱委員慧洳:我也是從個案在講那幾個檢察官,就是林俊言這幾個檢察官,我並沒有在講全臺灣的檢察官,當然全臺灣的檢察官都是盡忠職守的,但真的被那幾顆老鼠屎搞得人家對他們有一些誤解。我自己也是法律背景出身,檢察官我非常尊重,因為他們是司法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我更是尊重,因為他們是司法正義的守門員,我也沒有想要誣衊他們,但是這一、兩年看起來的劇情,就讓我們覺得檢調系統及法院系統,真的有幾顆老鼠屎敗壞風氣,我講的也是個案。謝謝。

主席:好,謝謝邱委員,感謝你,我們對台灣民眾黨充分尊重,所以你們的時間特別多。對於被提名人,我們是給他充分的期待,讓他以後有機會可以來這裡備詢,不然你罵一罵他以後,如果沒有幫忙支持,我們以後也監督不到他,所以要幫忙支持。

現在慎重地邀請專業又美麗的林倩綺委員上臺發言。

林委員倩綺:1122分)謝謝主席莊召委。本席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主任檢察官。

主席:請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徐檢你好。本席今天就幾個實務運作的問題跟您做個討論,第一個部分是有關於檢察一體。當然,檢察一體最重要的就是維持偵查一致性的一個指揮體系,但是整個制度很重要的,也強調檢察官應該要獨立行使職權,這兩者之間,長期有一些沒有辦法被說清楚的灰色地帶,到底是應該依法獨立,還是事實上常常讓人感覺上命下從?實際上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對個案的指揮監督,有沒有影響到個別檢察官的判斷、甚至在實質上產生一些決策的壓力?請教,目前在檢察體系當中,上級對下級的指揮監督,有沒有明確界限?在什麼樣子的情況下,可以介入個案?是不是都有一些書面紀錄或者可追溯的機制?

第二個部分,如果基層檢察官對上級的指示有不同的法律見解,目前的制度有沒有足以保障讓他能夠表達其異議,還是最終都要服從指揮?

第三個部分,您是否支持更透明的制度,甚至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外揭露,以避免外界質疑看不見的手介入檢調偵辦?

這邊有一個補充說明,其實人民真正關心的不是法學理論上的檢察一體,而是在具體案件中,決定權在誰的手上,有沒有受到不當干預?這個問題如果沒有辦法解決,檢察體系常常都很難建立真正的法律信賴,您的看法呢?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我從第三個問題來回答委員。剛才委員提到檢察一體是不是可以由外界監督?我跟委員報告,不太可能,因為偵查中的案件……

林委員倩綺:不是由外界監督,是某種程度的揭露跟被信任。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跟委員報告,因為偵查中的案子一旦揭露,就是洩漏偵查中的秘密,大家都會有刑事責任。

林委員倩綺:本席沒有在要求洩漏,不是要求洩漏……

徐錫祥被提名人:公開也不行。

林委員倩綺:你如何讓大家能夠理解……

徐錫祥被提名人:沒有,這個一定要……

林委員倩綺:跟對整個法律體系的信心……

徐錫祥被提名人:一定要到案件確定、判決確定或者處分確定以後,有人陳情,我們才調卷來看、聽錄音帶,或者是監察院彈劾時……

林委員倩綺:應該這樣講,本席提到的很重要一點是上命下從,如果上命下不從,有不同的法律見解,這樣的狀況要如何讓大家建立對司法體系的信心?主旨應該是這樣,接下來本席才會再跟你講所謂的揭露問題,所以上面這個問題的主題不在所謂的揭露,而是上命下從、檢察一體的一個狀況。

徐錫祥被提名人:所謂檢察一體,最主要就是要發揮團體戰力,也就是要有統一的見解,因為怕會有濫行起訴的問題,或者有違法不當的問題,這都是裡面會隱藏的。很多民眾會要求說檢察官怎麼可以濫行起訴、檢察官怎麼可以違法偵查等等,這些過程,檢察長基於督導的責任,必須要去了解,那……

林委員倩綺:本席還是把問題導引回我們最主要的主旨,你要不要從第一個部分來做討論,也就是上級對下級的指揮監督,有沒有一些書面紀錄跟可追溯的機制?其實本席第一題講的是你們內部體系的問題,還沒有談到民眾對你們的一些所謂揭露的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法官法規定的很清楚,如果被監督的檢察官有意見,雙方一定要留下書面資料,譬如我要動用所謂的承繼權或移轉權時,全部都要用書面下達,然後檢察官如果有不同意見,一樣用書面表達,留在卷裡面,這就可以作為以後查考的依據,所以這是有一個機制在的,我可以提出……

林委員倩綺:檢察官如果有這樣一個異議的表達,對於個案介入的程度,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比較明確的機制,或者是比較明確的界線?

徐錫祥被提名人:如果他真的無法接受,首長是可以動用所謂的承繼權或者移轉權,但是相關規定都寫得很清楚,這要非常慎重,因為這個會有爭議,我們通常的做法是邀集相關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一起討論,把所有問題拿出來討論,大家尋求一個共識,我想最後是一定要做決定的,但不管怎麼樣,這個決定絕對不是政治力的問題,這個都會留下資料,將來都可以調卷來回復原狀,討論當時這樣的決定、檢察長所做的承繼權或者移轉權合不合法。我們都是讓檢察官……

林委員倩綺:也就是說,如果案件有一些爭議發生,我們有回溯的機制,但是在過程當中……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我們會留下書面資料。

林委員倩綺:好,這是本席提供給你,可能你們內部需要就這個部分,在上命下從區塊中,這中間的一個灰色地帶,你要如何處理,本席這邊提供給你這樣一個問題的參考。

第二個部分是你剛才比較關心的,就是你一直往這個方向走,也就是偵查不公開跟媒體洩密的問題。我想這個部分其實大眾特別有感,而且我相信有很多委員提到,剛才前一位委員也有談到,偵查不公開最主要是保障案件的偵辦及當事人的權益,所以你要提供一個強化內控、落實保密教育的措施,但實務上,我們社會觀感經常會發現偵查的時候,有邊偵查邊放話的情況,而且很多細節都是鉅細靡遺,雖然你們一直說這個不公開,可是本席大概觀察了十幾年,所看到的狀況就是邊偵查邊公開,我相信這個部分整個社會是很有感的,所以本席要請教,第一,目前偵查資訊的外洩多數來自於檢察體系內部,檢察署是不是可以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調查、統計與追訴?本席認為有統整才會有歸納,也才會有機會找到破網,你認為呢?第二,如果你有機會當上總長,要如何強化內控機制?如果目前違法偵查公開的成本過低的話,制度再完整也沒有效,未來你是不是支持加重洩密的責任,建立嚴格的懲戒機制?對於上述問題,你有沒有什麼樣的具體修法主張?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完全贊成委員剛才所提示的內容,我想偵查公開真的對我們的殺傷力很大,我說我當檢察官,從來無法想像怎麼會有人在偵查的時候就把東西洩漏出去。

林委員倩綺:但是這是實際的狀況。

徐錫祥被提名人:所以我不認為所有的問題是出在檢察官身上,因為我認為這中間接觸到這些證據……

林委員倩綺:在你們可控的範圍內,檢察署對於這個部分,如果你以後有機會當總長的話,那對於調查、統計跟追蹤,然後統整跟歸納,您的看法是如何?然後第二個部分,本席講得比較具體的是,您對於加重洩密責任跟建立嚴懲機制的修法具體方向,你有沒有一個見解?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我們可以會後跟法務部這邊來做通盤的討論,我想部長也是非常非常的重視這一個區塊,我們也很想努力的去從嚴來偵辦這樣的案子,但是事實上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是有困難我們還是要去克服,我會要求臺高檢一定要……

林委員倩綺:方式可能要再更具體一點,好不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所以加重什麼的,我們都可以考慮。

林委員倩綺:然後修法的方向跟修法的具體方案,如果您有機會在這個位置上……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討論、會討論。

林委員倩綺:我想這個是民眾長期以來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好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林委員發言跟被提名人看起來是志同道合,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131分)

繼續開會1136分)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洪毓祥委員來做發言。

洪委員毓祥:1136分)主席好。有請徐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徐被提名人。

洪委員毓祥:因為我覺得這個很重要,所以我先放下經濟召委,我請呂委員代為主持。我的問題很簡單,大概就幾個問題,第一個是法庭直播,我看你的問卷說陽光是防腐劑,接著又說陽光過烈會灼傷法治,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即時轉播?直播啦!

徐錫祥被提名人:保留。

洪委員毓祥:保留?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因為目前司法院所做的延遲播放,是有容錯的空間,以免直播的時候會影響到所有參與訴訟人的一個權利,甚至於證人可能……

洪委員毓祥:因為我的看法是這樣子,像憲法法庭,我們兩個在質詢,召委黨團協商,我們都是立法院公播系統,憲法法庭都是直播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憲法法庭討論的是違憲審查,不是實質事實審查,那個會有差距。

洪委員毓祥:我知道啦!所以我們立法院比較不重要?我們黨團協商不重要?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不是,我們如果討論到可能當事人的生活事實的時候……

洪委員毓祥:美國也有啊!

徐錫祥被提名人:其實延遲播放也是很多國家的一個立法例,也不是……

洪委員毓祥:沒有啦!我會這樣講是說不要害怕……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害怕。

洪委員毓祥:因為這個東西,我覺得就是應該要,因為當時我們的立法三讀這樣子修正,雖然是交給司法院,也給你們一些權力,但是要把它閹割成這樣,我是覺得不太開心,因為民意75%耶!幹嘛站在民意的對立面。好,了解你的立場。

下一個,這一堆人在問啦!我也不想再問什麼東西,我只是想說,民間司改會九問偵查大公開,法務部調查報告遲遲不出,這個出了嗎?法務部有出嗎?有沒有?

徐錫祥被提名人:應該是沒有。

洪委員毓祥:還沒有嘛,沒關係,如果你上任了,假設你可以上任,那會不會澈底清查,並且移送過去一年所有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檢方人員?也就是說,我也希望建立一個偵查資訊外洩的專案通報跟年度的一個公開公報,就好像我們企業都會做ESG,你懂我意思吧?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知道,可是我們這裡也都會有懲處的件數數字,我們都有。

洪委員毓祥:我有上去查過,很少啊!寥寥可數,表示你們都是偵查,不會公開?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不是,我們也有處分的人,113年有18位,那114年有11位,總共29位。

洪委員毓祥:真的喔?北檢都沒有。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是一個統計數據,如果要詳細內容的話,還要再……

洪委員毓祥:因為我想這也是民眾的觀感。我就很簡單,因為我也不是法律人,我就是一個新科立委,然後從外界的角度來看,司法的不信任是我們所有民意調查裡面的第一名。那檢察官這樣的體制,我們也希望你可以……

最後,我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外部監督這件事情,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要求檢審會加入外部委員,那你支持或不支持?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檢審會的組成,它的功能是我們內部人事、考績跟書類的審查,外部委員進來的話,他也不了解我們內部的一些東西。

洪委員毓祥: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我也在民間產業公司待過,通常獎勵、升遷、人事審議,甚至人評會等等的考查,我們都有外部委員,而且我們的要求就是三分之一。如果像我們採購法公開招標,也是三分之一的外部人員,如果是重大採購,則是三分之一內部、三分之二外部。所以我的意思是說,這個其實對你們檢審會避免讓外界感覺官官相護是很重要的,我是覺得你可以去思考,如果你有上任的話。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

洪委員毓祥:因為這個是我想看到的啦!好不好?謝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謝謝。

主席:謝謝洪毓祥委員。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141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徐被提名人。

主席:有請徐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徐被提名人你好。我就直接請教,因為外界對於我們現在偵查中的案件,到底偵查不公開是我們要捍衛的,還是它是笑話一場?過去不管什麼案件,藍綠白都有,就是媒體雜誌可以到最後變成都了解辦案中間的一個檢訊過程,不管是之前柯文哲案件就有這樣的狀況,或是像我們本院委員林岱樺委員,他的案件在偵查過程當中也有爆出這些什麼檢訊,然後到最後也確實的實質影響林岱樺委員在高雄市長初選的狀況。但不管怎麼樣,本席現在就事論事,我想問的是,你對於偵查不公開這件事情,你的態度跟立場以及你要怎麼捍衛?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一定會要求各級,就是臺高檢的督導小組跟地檢的檢討小組,一定要落實他們的功能,而且只要是有類似像這麼大的案子,一定要分案偵辦。

洪委員孟楷:這都是口號嘛!可是我現在要問的是說,如果有……

徐錫祥被提名人:事實上就是要這樣做。

洪委員孟楷:如果有機會,你上任之後,你會不會去查本席剛剛講到的這些案件到底是誰洩的密?

徐錫祥被提名人:如果我上任,我不可能自己去查,當然是督……

洪委員孟楷:你會不會要求?或是說成立專案小組去查,給國人交代、給國人報告?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一定要把結果給……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之下要對外說明。

洪委員孟楷:現在違反偵查不公開是已經違反了……

徐錫祥被提名人:不是,你講的……

洪委員孟楷:而且狀況就是我們外界,為什麼大家會變成是說每個禮拜好像看新聞報導,然後就可以更新案件進度,搞得好像是那個記者直接就在檢察官辦公室一樣,所以我們都懷疑說檢察官辦公室有沒有被滲透。當然檢察官勿枉勿縱,這是我們過去大家都支持的,可是重點在於現在事實擺在眼前,受害者藍綠白都有,所以本席才想問說,剛剛舉的至少這兩個例子,或說其他的重大案件,真的有偵查公開的狀況,你成立專案小組去做釐清,讓國人知道事實真相,可以做到嗎?

徐錫祥被提名人:可以。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本席等著看。再來,第二個部分,我想要確認一下,因為您過去有擔任過檢察官的相關資歷,詐騙,大家深惡痛絕,可是往往國人會有一個迷思,就是為什麼好像有雙重標準或是說比例不一。我拿一個最基本的例子,太子集團幫忙洗錢的會計15萬元交保,沒有人能夠接受,當然他後續要怎麼起訴或後續要怎麼樣求刑,那是另外一件事,可是當國人看到幾億的案件,卻只有少少的金額交保的時候,對比其他幾千萬元的交保金,還限制出境、掛電子腳鐐等等,你會不會覺得這種案件持續出來,其實會讓國人加深對於檢調的不信任?

徐錫祥被提名人:報告委員,委員非常清楚我們整個制度,一個人的交保金額是涉及到他的經濟能力、涉案程度、逃亡可能性……

洪委員孟楷:逃亡與否,或者是有相關……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所以每個個案都不一樣,不是以……

洪委員孟楷:但是檢察總長,因為你未來要擔任這樣的職務,當然對於捍衛整個檢調體系公信力,你就要把關,所以本席想要請教的是,如果越來越多詐騙集團,在國人的心目中印象都是重罪輕放或重罪輕保,這樣是不是會讓國人不夠信任?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想國人會有這種感覺的話,我們只能說我們的宣導不夠,可是交保本來就是確定他將來在偵審的時候會出庭、將來執行不會跑掉,跟他將來所判罪刑是沒有關係的。

洪委員孟楷:那本席換另外一個角度請教,我們現在也看到其他國家針對詐騙的狀況,譬如新加坡有納入鞭刑的制度,對於檢察官來講,檢察官其實是捍衛公平正義很重要的一環,我們現在也希望能降低詐騙的數目,或是降低詐騙犯罪的話,未來有沒有考慮、你支不支持用更積極的方式對這些加害者求刑或求償?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一次我們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因為大院的支持,我們把刑度都提高,這就是其中一個,我們公私協力……

洪委員孟楷:還是持續有詐騙。

徐錫祥被提名人:下降了,的確下降了。

洪委員孟楷:還是有。

徐錫祥被提名人:金額跟件數都下降。

洪委員孟楷:一天還是有一億到兩億多的詐騙金額。本席現在問的是,除了刑度提高、罰金加重之外,你支不支持用更積極有效的方式,參考國外的例子或是怎麼樣的方式?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重點在於什麼?本席跟你的立場是一致的,就是我們不要讓詐騙在臺灣猖獗、氾濫。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委員,我們在這裡也討論過很多次有關鞭刑,其實新加坡不是只有鞭刑而已,還是有很多的配套措施,不是單就這一個。

洪委員孟楷:這些配套都需要行政部門來做,但本席現在問的是您支不支持政府尋求更積極的方式來對付詐騙集團,讓詐騙集團付出更高額的犯罪成本,進一步減低他想要在臺灣犯罪的可能性?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委員設定「更積極」比較不是那麼明確,我很難回答好或不好。

洪委員孟楷:我要「消極一點」,你就可以?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不曉得我這樣回答……因為不是很精確,我回答就有點不曉得要怎麼回答比較好。

洪委員孟楷:不會不精確。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委員之前說……

洪委員孟楷:本席沒有在挖陷阱,本席現在在講的其實是一個態度問題。

徐錫祥被提名人:我們絕對……

洪委員孟楷:即便我們打詐四法、打詐五法都修了,但重點在於現在打詐儀錶板一天還是有一億多、兩億多的詐騙金額,因此本席才講看起來打詐成效有天花板……

徐錫祥被提名人:是啊。

洪委員孟楷:如果現在罰越多或是判越重,但是大家還是不怕,那就是詐騙集團還在猖獗,每天還是有人受害,所以我才想有沒有更積極的方式?鞭刑可能是一種,可能有其他的方法,我們要去思考怎麼樣能夠更積極有效。

徐錫祥被提名人:目前臺高檢一直在推所謂的預警機制,現在已經有12家、13家的銀行跟我們成立……

洪委員孟楷:對,這就是更積極的方式之一。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這個我們已經在推,現在已經有11……

洪委員孟楷:所以本席問的是你支不支持政府應該採取更積極的方式來打擊詐騙,嚇阻犯罪?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個預警機制我們絕對支持,我們要用更積極的作為,這個絕對是。

主席:謝謝……

洪委員孟楷:我們一起努力,我希望讓詐騙能在臺灣降低,甚至讓他們知道「敢來臺灣犯罪,你就付出應有的代價」,好不好?

徐錫祥被提名人:當然。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我知道洪孟楷委員一直要推鞭刑,你的鞭刑如果加遊街示眾,我就支持你……只有鞭刑太輕了。

接下來請陳清龍委員、陳清龍委員,陳清龍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有請王安祥委員發言,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你初登板喔!有請。

王委員安祥:1148分)謝謝主席,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徐被提名人。

徐錫祥被提名人:委員好。

王委員安祥:好。我今天問這一題,有關於羈押無限抗告的部分。我們看到羈押裁定上下級審意見不一的時候,常常會發現這種無限抗告的狀況,其實司法院1061011日第164次院會也通過了這個草案。在我們的問卷裡面其實也有回答了,我不曉得是不是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再跟我們說一下,我看你好像是支持?

徐錫祥被提名人:支持。

王委員安祥:我們要做一些修正,也就是上級法院自為裁定?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如果抗告法院能夠自為裁定的話,那有關於羈押的部分就確定了,該有的偵查作為就不會中斷,我想這樂觀其成,不要上上下下,你一旦發回,我們當然就要表示意見,當然就會有這個可能性發生,我非常贊成這個草案。

王委員安祥:我看到被提名人關於這幾項,不管是落實正當的程序,或是跟國際接軌,或是縮短公共利益或偵查時效,基本上都非常支持,因為我剛剛看前面委員也有提到這件事,我不曉得被提名人如果您上任的話,您要推動的一些法制程序,您會怎麼做?

徐錫祥被提名人:因為這個主管機關是司法院。

王委員安祥:司法院一定會跟你們會銜嘛!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他們會銜行政院的時候,我們一定會表示意見。

王委員安祥:所以您沒有要主動做這件事情嗎?都是由司法院……

徐錫祥被提名人:法令的修訂是法務部的事情,當然如果詢問到最高檢的意見的話,我一定會適時地表達意見。

王委員安祥:是,剛剛也有很多人提到偵查公開的部分,是不是再利用一點時間跟您再請教一下,目前偵查大公開的狀況,你的意見是怎麼樣?要怎麼樣防止這個事情繼續發生?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委員,我想偵查不公開絕對是為了保護偵查進行順利,有助於適時的……

王委員安祥:是啊,我們在學校都是一直這樣跟學生講。

徐錫祥被提名人:對於被告權利的保障,也就是受公平審判的權利,這絕對是無庸置疑的,所以我也很難想像,檢察官在偵查的過程中,絕對沒有理由把偵查中的東西先提早丟出去,因為這會妨礙到他偵查的進行,以及證據有可能會滅失、證人可能會串證,這對檢察官來講一點好處都沒有。

王委員安祥:可是現在看到的狀況就是這樣。

徐錫祥被提名人:所以我會嚴格要求我們臺高檢的督導小組以及地檢的檢討小組,一定要落實、發揮它的功用,遇到情況嚴重的要主動分案,成立小組來追查相關有可能洩漏的管道,我們希望能夠全面防堵這個事情。

王委員安祥:是,你也知道現在司法公信力受到很大的侵害。

徐錫祥被提名人:這會傷害司法的威信。

王委員安祥:我們在學校教書都不知道要怎麼教學生,大家都是從法律正統科班出身,被提名人,我希望未來如果您順利通過的話,一定要針對這部分努力來做一些改善。

徐錫祥被提名人:會。

王委員安祥:感謝。

徐錫祥被提名人:謝謝。

主席:謝謝王安祥委員。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蔡春綢委員、蔡春綢委員,蔡春綢委員不在。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委員蔡其昌、蘇巧慧、黃捷、李柏毅、王美惠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委員蔡其昌書面詢問:

從被提名人的資歷來看,徐錫祥先生具備25年實任檢察官資歷,歷任多個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並曾借調海巡署、國家安全局,亦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這種兼具偵查實務、國家安全與行政司法的跨領域歷練,在歷任總長提名人中確實少見。

被提名人在自傳中提到,檢察總長應是剛正不阿的法治脊梁與悲天憫人的正義使者;作為執政黨黨團總召,我肯定這份自我期許,但站在國會監督立場,針對被提名人未來如何落實其核心願景,本席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議題與徐先生商榷。

一於國家安全與科技偵查的統合戰力

被提名人具備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資歷,並獲頒三等磐石獎章。在未來的工作期許中,您特別提到要整合資源及科技偵查工具,應對包括國安、電信詐騙與組織犯罪。現今境外勢力滲透與網路犯罪高度結合,檢察體系在「科技偵查法制化」後,最高檢察署如何發揮檢察一體的精神,指導基層檢察官有效應對具備高度專業性與隱密性的國安案件?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如何確保您所主張的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

二、非常救濟與平反冤錯的勇氣

被提名人在其核心理念中明確提出「捍衛人權與平反冤錯」,主張檢察總長應主動提起非常上訴,並鼓勵檢察官為被告利益聲請再審。過去實務上,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多聚焦於法律適用錯誤。對於「事實發現錯誤」導致的冤案,您在自傳中提到曾在菜鳥時期追查看守所受刑人死亡案,進而揭發密醫制度。未來若出任總長,您將如何建立一套常態化的檢討機制,讓檢察體系不僅是定罪的刀,也能成為糾錯的盾?

三、政治中立與公眾信任的落實

您強調檢察官應是法律的守護人,而非政府的傳聲筒,並主張在不觸及個案前提下,應朝向偵查政策公開,適時對外說明重大案件。面對高度敏感的政治案件,檢察機關常被質疑受政治干擾。您提出要阻絕政治干預,確保檢察體系不淪為政爭工具。請具體說明,未來若面臨社會高度對立的案件時,您如何透過偵查政策公開與透明度,在偵查不公開與民眾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藉此贏回國人對司法正義的信賴?

四、優化體制與減輕基層負擔

被提名人提到要改善基層檢察官過重的工作負荷。這不只是預算問題,更是司法資源分配的策略問題。您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參與過打詐四法的制定。未來在最高檢察署的法律見解統一上,是否能透過更明確的追訴標準或案件分流機制,如何讓基層檢察官被大量重複、瑣碎的案件拖垮偵查品質?

徐先生在自傳中引用了Fritz Bauer的名言,強調要成為「真正服務於法律正義的人」。本席的質詢議題,是希望被提名人能進一步思考,如何將自傳中的抱負轉化為行動。檢察總長不只是檢察體系的領袖,更是國家法治度的指標。期許徐先生若能獲得同意出任,能如您所言,帶領檢察體系成為捍衛司法的長城。

委員蘇巧慧書面詢問:

徐錫祥被提名人除在檢察體系擔任過金門、新竹、彰化及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高檢署臺中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職外,也曾借調過海巡署、國安局,歷練豐富。本席期許,若經過本院同意就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能夠發揮被提名人的歷練,強化最高檢察署與國安、行政機關的橫向聯繫,有效打擊犯罪包含打詐、國安等社會關注之犯罪。

本席就以下問題提出質詢,請被提名人回覆:

一、打擊詐騙目前為政府施政重中之重,本院自2016年來,一路新訂及修正過相當多的法令,包含:

1.2017年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放寬犯罪組織定義,將「詐術」納入犯罪手段,詐團成員可加重刑責,並強化對首腦之嚴懲;

2.2019年新訂《電信管理法》,予以電信業者義務規定,為後續針對虛擬號碼、轉接服務之管控提供了法源基礎,也要求業者要加強用戶身份核對,並與反詐騙資料庫進行介接,以實現即時停話等行政效能;

3.2023年再次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為針對意圖使他人出國(如柬埔寨等法治薄弱之境外地區)實行犯罪而招募之行為加重刑責;

4.2023年陸續修正「打詐五法」,包括《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人口販運防制法》,核心在於處理「詐騙暴力化」及「技術自動化」之新型態威脅;

5.2024年新增與修正「新打詐四法」,包含新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並修正《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刑事訴訟法》,將防詐義務延伸至金融、電信及數位經濟三大產業外,也增訂可調取用戶網路之連線軌跡試圖識別匿名詐欺案件,賦予檢調特殊強制處分與科技偵查之合法性等。

對於特定犯罪數次修法前所未見,也顯示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直到至今2026年,或許相關法令也有不足之處需要再作修正,請被提名人就現行法令於檢調實務現場中有不足之處提出說明,包含民眾最關心如何盡可能的使被害人填補損害,使財產損失降至最小,以作為貴院後續參考之依據;又目前詐騙集團部分為跨境犯罪,針對跨境犯罪,最高檢查署又該如何強化國際司法互助,請被提名人說明。

二、維護國家安全與反滲透亦為政府近年來施政之重點,在國家安全情勢嚴峻時,最高檢察署在國家安全案件中扮演指揮樞紐。本院自2019年來,一路新訂及修正過相當多的法令,包含

1.2019 年修正「國安五法」,包含修正《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從包括適用對象擴及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也強化包含核定國家機密或相關人員退職後之管理、兩岸政治協議監督機制、退除役將領行為限制、打擊網際網路駭客攻擊與資安威脅、共諜追繳退休俸等,且間諜罪「終身追訴」也是我國首創,間諜行為不再因時間因素而合法化。

2.2019年新訂《反滲透法》,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基本精神為將政治程序背後的影響力「透明化」,當特定政治動作背後隱藏著境外敵對勢力的資金與意志時,國家必須介入以保護民主程序的自主性。

3.2022年再次修正《國家安全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創設了「經濟間諜罪」,將國安防線由軍政領域延伸至經濟命脈,且授權政府建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與清單機制作為動態管理,以及要求凡若具備國防、外交、情報等涉及國安敏感業務之退休人員、或縣(市)長赴陸,需申請並經跨部會審查許可。

然而,行政院於20251226日函送立法院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公務員赴陸全面採許可制、完善特定人員赴陸規範制度、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應公開揭露、進一步擴大規範曾任指標性職務人員,禁止赴陸出席中共舉辦妨害國家尊嚴的活動」,該草案於2026113日一度遭國民黨黨團提案復議,最終決議另定期處理;20251218日函送立法院之「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避免境外敵對勢力或在地協力者利用網路從事滲透與認知作戰,有必要於兼顧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對於鼓吹戰爭言論及網路內容涉及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財政、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等情形予以適當限制及處理」等,該草案曾於202617日於內政委員會審查一度遭受杯葛,目前正於內政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中。請被提名人就二草案說明意見,包含若二法無法順利通過,對於偵辦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可能造成之影響。

三、詐騙案件增長不僅是全球趨勢,甚至被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視為當前最具威脅的跨國有組織犯罪;而隨著全球地緣政治局勢的劇烈震盪,特別是印太區域安全形式的複雜化,國家安全威脅由傳統的軍事對峙,轉向非對稱的「灰色地帶」挑戰等。以上都造成檢察官的工作量劇增,近年來台灣檢察官離職潮確實嚴重,尤以具備510年經驗的中生代檢察官為主力,導致辦案經驗斷層,嚴重損害國家執法能量,使整體司法體系面臨巨大的體制危機。請被提名人說明如何如何導入數位科技,提升偵辦詐騙案件及國家安全案件之工作效能,以及如何提升檢察人力留才久用,包含面對目前的離職潮在北部都會區(如新北、桃園、台北)最為嚴重,如何做出更適當之資源配置。

委員黃捷書面詢問:

一、近日社會矚目案件頻傳,從選舉衍生之偽造文書案、國安共諜案,至地方首長涉貪與圖利案等,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然部分政治人物或特定陣營,屢屢以「辦藍不辦綠」、「黨檢媒一體」或「司法追殺」等攻擊檢察機關。更有涉案人於訴訟過程中,以煽情之言論企圖干擾視聽。此類行徑對基層檢察官極不公平,更嚴重傷害司法威信。

請問被提名人,若順利獲立法院同意出任檢察總長,將如何帶領全國檢察官在面對惡意政治攻擊時站穩立場、堅守法治底線?又將如何建立機制,在嚴守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適時且有效地對外澄清不實謠言,以捍衛檢察機關之獨立與尊嚴?

二、日前臺北地檢署更發生檢察官疑因超時工作、不堪負荷而於辦公室昏倒之憾事。根據統計統計,112年全國地檢署新收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高達16萬件,佔總收案量23%。現行制度下,不分案件大小皆須湧入地檢署,致使檢察官淪為結案機器。過去雖有《洗錢防制法》修法增設告誡制度等分流嘗試,但顯然仍不足以消化海量案件。

請問被提名人:針對基層檢察官案件量暴增與「人力無法等比增加」之困境,上任後將提出何種具體的行政措施或推動何種修法?以有效減輕基層壓力。

三、2018年立法院雖修正《金融八法》,明定屬於被害人之財產不予沒收,立意良善,卻衍生實務運作上困難。因未宣告沒收,該財產性質轉為扣押物,然《刑事訴訟法》並無「為發還被害人而得繼續扣押」之明文。若依法理,失去扣押理由即應發還給被告,顯違背常理。為避免此荒謬情況,檢察官往往只能硬著頭皮繼續扣押。同時,因現行無明確之發還期限與分配機制(如30名被害人僅10人出面),導致資金長期卡在地檢署,被害人權利依然受損。目前學界有建議,應讓犯罪所得回歸沒收程序,但簡化程序,由刑事庭直接處理,被害人無須另打民事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直接向地檢署登記並由檢察官按比例造冊分配。

請問被提名人:是否認同上述法規確有漏洞?針對前開學者建議之「地檢署直接造冊按比例分配」方案,被提名人之態度為何?法務部是否承諾於近期內提出《刑事訴訟法》或相關法規之修正草案,以徹底解決被害人看得到錢卻拿不回來的困境?

四、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針對致死、致重傷或性侵害等嚴重犯罪,被害人得向國家請求補償。2023年修法雖將未成年被害人之請求時效延長至成年後5年,然相較於《刑法》對此類重大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兩者落差極大。例如,一名15歲遭受性侵害之被害人,因創傷直至28歲始鼓起勇氣提告。此時仍在刑法追訴期內,檢察官得依法偵辦;但卻因已超過犯保之規定,導致被害人完全無法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

請問被提名人:是否將被害人補償請求時效,適度與刑事追訴權時效接軌,以落實實質正義與被害人保護?

委員李柏毅書面詢問:

一、請問如果徐主任檢察官有幸上任檢察總長一職,對於現行詐欺案件量漸增及未能有效打擊犯罪集團主謀,徐主任檢察官有甚麼看法?及有甚麼方法可以增進檢方偵辦成效。

二、根據考試院統計資料,109年至111年法務部提交所需用額215人但112114年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佐證檢察官人數僅增加40人,顯見檢察官離職狀況相當嚴重,請問徐主任檢察官現行狀況下檢察官為何會大量離職和詐欺案件量大增造成檢察官負荷過重?

三、請問徐主任檢察官,檢察總長身負領導各級檢察署責任及擁有非常上訴權力,如何運用這些權力使檢方更有效率及公正的執行公權力?

四、現行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尤其是詐欺案件犯罪團夥透過加密通訊軟體作為共謀或是教唆管道,但根據我國刑法現行條文規定,顯難以進行有效打擊犯罪,請問徐主任檢察官如果擔任檢察總長,有何新科技偵辦手段對於此類結合科技的重大犯罪,德國刑訴法100a100b有針對此類更進一步偵查手段給予立法,我國偵查是否可以跟進?

上述提問,請徐被提名人於1週內以書面回覆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

委員王美惠書面詢問:

案由:本院委員王美惠,針對總統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案,就檢察官司法獨立、人力補充及偵查不公開等議題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司法官學院114年調查,僅52.8%民眾認為檢察官公正,且有81.9%認為受政治影響。請問被提名人,將如何透過制度設計確保檢察官辦案之司法獨立?

二、同調查顯示,辦案滿意度僅59.6%,效率僅52.9%。面對案件量增加與人力不足,被提名人有何具體規劃(如待遇、職涯制度)補足檢察官及相關人力缺口?

三、被提名人將如何確保「偵查不公開」落實?

四、以上問題,請於一週內回復本席國會辦公室。

委員蔡春綢書面詢問:

4/9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咨,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於11557日屆滿,茲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之書面質詢。

質詢主題:確立檢察中立與落實程序正義─從制度面檢驗檢察總長之適任性

子題一:堅守行政中立,建立抗拒外部干預的制度防火牆

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官的大家長。國人對司法最深的期許,就是檢察體系能夠保持絕對的獨立與中立。實務上,重大案件往往面臨極大的外部壓力,包含行政部門的關切、媒體輿論的風向,甚至是各種形式的人情壓力。

請問被提名人徐錫祥上任後,要如何建立具體的制度性防火牆,確保全國檢察官不受外部力量干預?能否在國會殿堂向國人保證,未來帶領檢察體系絕對堅守中立、只看證據辦案?

立法院已經通過妨害司法公正罪相關法案。請問被提名人徐錫祥如果擔任總長後,將如何強化檢察體系的內部究責?敢不敢承諾,對於少數違法濫權、嚴重違反程序的檢察官,絕對不護短、落實淘汰?

子題二:落實程序正義,防範濫權與推動偵訊透明化

台灣民眾黨黨團在給被提名人徐錫祥的問卷中特別提到:檢察官擁有強大的強制處分權,社會高度關注羈押標準與偵訊界線是否符合無罪推定原則。過去也曾有檢察首長探討在特定條件下,公開偵訊錄音錄影以釐清爭議。請問被提名人徐耀祥對落實程序正義、防範濫用強制處分有何具體對策?

請問被提名人徐錫祥支持在保障當事人權益的前提下,透過更透明的錄音錄影機制,來維護司法威信與人民知的權利嗎?

本席期許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要是當上檢察總長,絕對要捍衛司法公平與獨立,重振人民對司法正義的信心。

主席:還差一位,我們再等一下,有其他委員還在別的委員會質詢,請官員稍待。

報告聯席會,院會交付審查總統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業已完成審查,作如下決議:本案審查完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於420日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請問在場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沒有的話,我們就通過。

院會進行同意權行使的時候,由召集委員莊瑞雄做說明。關於本院各黨團對被提名人資格及適任性所提的書面問題,以及總統府秘書長函復被提名人所提出的相關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