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星期三)9時至15時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盧委員縣一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經濟部、農業部、教育部就「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衛生福利部、農業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專題報告綜合詢答】
答詢官員 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執行秘書徐崇欽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杜麗華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組長亓隆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
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劉主任秘書厚連: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5年4月8日(星期三)9時至14時24分
115年4月9日(星期四)9時3分至13時14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月琴 陳菁徽 邱慧洳 王育敏 廖偉翔 蘇清泉 盧縣一 王正旭 林淑芬 黃秀芳 涂權吉 楊 曜 陳 瑩 劉建國 邱鎮軍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鍾佳濱 羅美玲 楊瓊瓔 林楚茵 鄭正鈐 葉元之 徐欣瑩 林倩綺 鄭天財Sra Kacaw 洪毓祥 王安祥 蔡春綢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 |
(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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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 |
部長 |
彭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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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署 |
署長 |
賴瑩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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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署 |
署長 |
顏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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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林健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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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司 |
副司長 |
呂雅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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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管理署 |
主任秘書 |
倪炳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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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環境司 |
簡任技正 |
許仲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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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司 |
簡任技正 |
簡良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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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處 |
執行秘書 |
張晨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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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副署長 |
陳國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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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署 |
副組長 |
顏為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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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發展署 |
副組長 |
熊力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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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管理司 |
專門委員 |
邱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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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公司 |
副總經理 |
許晋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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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
專業總管理師 |
黃美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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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長 |
姜至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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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王德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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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署長 |
顏家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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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副司長 |
劉玉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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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糧署 |
主任秘書 |
陳立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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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洪宏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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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司 |
簡任技正 |
鍾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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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永續利用司 |
科長 |
杜啓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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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司 |
科長 |
鄭家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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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簡任技正 |
邱煌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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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 |
簡任技正 |
趙守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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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 |
專門委員 |
張翠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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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管理署 |
總工程司 |
曾正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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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所 |
主任秘書 |
欒中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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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
專門委員 |
林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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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 |
副組長 |
員旭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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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專門委員 |
吳秀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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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制司 |
副司長 |
林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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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副局長 |
李信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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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
科長 |
張婷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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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 |
簡任技正 |
蔡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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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 |
專門委員 |
林玟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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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 |
專門委員 |
廖益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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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 (13時前) |
主任秘書 |
毛浩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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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競爭處 (13時後) |
專門委員 |
王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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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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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
部長 |
洪申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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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 |
署長 |
黃齡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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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
局長 |
白麗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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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金運用局 |
局長 |
蘇郁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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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 |
署長 |
林毓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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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所長 |
王厚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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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司 |
司長 |
王厚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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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險司 |
司長 |
陳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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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福祉退休司 |
司長 |
黃維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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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司長 |
黃琦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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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
執行長 |
李柏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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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
司長 |
張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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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署 |
科長 |
陳雅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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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署 |
副組長 |
張文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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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漁業署 |
署長 |
王茂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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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輔導司 |
科長 |
黃淑蕙 |
主 席:林召集委員月琴
主任秘書:劉厚連
專門委員:游亦安
紀 錄:簡任秘書 江建逸 簡任編審 王鴻儀 科 長 賴映潔 專 員 許淑真
科 員 黃俊傑
(4月8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就「穩定供給與減塑並進:因應國際原物料波動之原物料穩定供應及我國減塑治理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專題報告及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經委員林淑芬說明提案旨趣,由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陳國軒報告及說明後,委員林月琴、陳菁徽、邱慧洳、王育敏、廖偉翔、蘇清泉、黃秀芳、林淑芬、涂權吉、洪孟楷、鍾佳濱、羅美玲、盧縣一、王正旭、陳瑩、劉建國及楊曜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至剛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顏家瑞、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陳國軒與能源署副組長顏為緒、台灣電力公司專業總管理師黃美蓮、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總工程司曾正宗、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專門委員廖益群及農業部農糧署組長洪宏毅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鎮軍及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9案:
(一)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顏寬恒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林淑芬等22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張宏陸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2案:
(一)委員許智傑等28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廢棄物清理法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等2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4月9日)
邀請勞動部部長、經濟部、農業部就「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台灣移工制度接軌國際人權與供應鏈治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報告後,委員林月琴、陳菁徽、邱慧洳、王育敏、廖偉翔、林淑芬、黃秀芳、王正旭、盧縣一、楊瓊瓔、楊曜、邱鎮軍、王安祥、劉建國及陳瑩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農業部漁業署署長王茂城及農民輔導司科長黃淑蕙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洪毓祥、蔡春綢及蘇清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
主席:請問委員會,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議事錄確定。
本日會議議程有兩項專題,分別是: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經濟部、農業部、教育部就「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農業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以上兩項專題,我們採綜合詢答方式進行。
接下來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報告。
石部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大院邀請,就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對我國食品安全所造成的可能衝擊及因應作為,以及寵物用藥新制、藥品流向管理的整體配套等兩案提出報告,以下口頭簡要說明,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第一案是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提及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乙型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議題的部分,對此,衛福部始終是以維護國人健康為最大優先考量,在科學證據基礎下,對齊國際標準及規範。
關於管理牛肉及其產品進口,仍然維持四大不變原則:一是比較敏感之品項禁令不變,包含頭骨、腦、脊髓等等國人較敏感的項目仍然是維持禁止進口的;二是原產地標示不變,包含包裝及散裝食品,以及飲食場所,都必須要標示牛肉原料的原產地,這個標示是不變的;三是校園採購的管理不變,校園營養午餐的部分維持採購國產牛、豬肉為優先,至於基改的食品管理規定也是不變的,校園裡面也不採購;四是整個食安管理機制不變,從源頭、邊境到後市場的管理機制仍然維持不變,也會持續的維持赴美實地查場,依照風險邊境查驗結果訂出相對風險跟抽樣的批數、方式,在後市場的稽查抽驗等機制上也都沒有放鬆。
此外,在牛肉或豬肉的萊克多巴胺(乙型受體素)的安全容許量方面,食藥署仍然會秉持科學證據對齊國際標準的原則之下來召開會議,專家討論之後,做適當的、該有的因應。
第二案,有關於寵物用藥新制、針對動物用人藥的議題部分,我們是秉持著保護生命以及有效管理的兩個原則之下來跟農業部進行檢討,所以對於目前已經公告的701項可用於動物使用的人用藥品,我們支持持續維持現有的使用機制,得由藥商或者是藥局來供應獸醫師做使用。對於動物用藥以及醫用氣體的提供跟管理,我們會儘速協助農業部做完整規劃,包含流向管理與用藥安全、不濫用,來確保整個人用藥品的管理沒有產生缺漏,透過持續性的跨部門合作來完備對毛小孩的保護。
最後,在整個食品安全方面,就如同前面所報告的,我們會持續關注相關談判結果的進行,也會秉持著守護國人健康為最大原則來做因應。
以上簡要說明,再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石部長。
現在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杜署長報告。
杜署長麗華:主席、各位委員、與會的各機關首長,大家好。接著由農業部來報告,我是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杜麗華。首先先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涉及到「動物副產品(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及「加工用馬鈴薯檢疫條件」部分向委員提出報告。
在動物副產品(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部分,這已經列入臺美ART的條文,我國也承諾對美國動物副產品牛血與牛脂不採取或維持任何不符合WOAH指引的措施。我首先先說明一下,美國目前為WOAH認可的BSE風險可忽略國家,美國從2003年12月加拿大移入的典型BSE案例後,已經有二十多年沒有發生典型BSE案例,雖然在其後有6個案例,但都屬於牛隻老化自然機率發生的非典型BSE案例。針對飼料用牛脂進口,依照WOAH國際規範及我國規定,非屬應實施動物檢疫品項,但是進口的時候須向本部申報輸入查驗飼料登記。經查,在110年至114年間,我國飼料用牛脂都是由澳大利亞輸入,沒有從美國輸入的紀錄。牛血產品從美國輸入須經本署的審查認證,確保沒有疫病傳播的風險後才可以准許輸入,在還沒有完成整個程序以前,美國的牛血產品還是不能夠輸入。即便將來輸入以後,也不能使用在牛、羊、鹿等反芻動物飼料。
在加工用馬鈴薯部分,過去我們只有訂定一套「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因應一些貿易上的需求,我們在今年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在這個條件裡面,不變的是8種病蟲害的管理強度,同時也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然後美國在檢疫證明書上也要載明該批馬鈴薯僅供加工使用。輸入的時候仍然要依照我國的規定進行相關查驗,還有文件以及檢疫的審核。
針對上述部分,本部會持續依據國際規範與科學風險評估原則,審慎檢視並滾動調整相關防檢疫措施,並與食品安全措施相扣合,以回應委員及各界的期待。
接下來針對最近人用藥品用於犬貓跟非經濟動物的最新情形向各位委員做報告,第一點就是我們蒐集了各界的意見,在原來的辦法裡面也朝向修正從核准制改為公告制。如此,現行的701項或即便目前在預告中的31項,也就是變成732項,都可以從核准制變為公告制,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是在原辦法修正的時候,也增加一個寄存備藥的制度,如此就可以解決急診或夜間有需求的時候,讓獸醫院可以即時做處理,同時也免除飼主奔波,延誤黃金救援時間的問題。第三點,標示的簡化,或許在過去從人用藥轉回動保用藥,因為標籤等等程序的複雜,所以讓藥商卻步,針對這個貼標的問題,甚至是否可以簡易的用戳章來取代等等的彈性作為,目前都正往這個方向在做鬆綁的研議。
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回到藥品流向的問題,一個確切的原則就是從人品藥流到動保藥以後不能再回到人品藥,所以對於後續藥品流向的問題及監管的機制都要同步搭配建立。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民眾最關心的,如何確保他們取得藥品的便利性跟權益的保障,本部的目標非常清楚,就是以不增加飼主的負擔為原則,同時可以維持多元的供藥管道,包括藥商供貨、藥局購買或專案進口等各種管道都可以並行。
我也要跟大家報告,各界的聲音我們都聽到了,所以在4月10號由我們次長邀集衛福部跟相關公協會的討論已經做出具體結論是暫緩實施,4月13號行政院內部也整個進行討論,更進一步的來做決策,會朝向採取註銷目前的管理辦法的方式來進行,目前也正在進行中。第二個就是將目前公告的701項人用藥品作為動物保護藥品,這樣子在過渡期間獸醫師跟獸醫院都可以直接使用,會有更寬廣的藥品來源。昨天卓院長在大院跟各位委員報告的時候也有承諾,在實務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以前,寵物用藥新制不會有實施的時間表,本部部長也提出保證,在新政的辦法還沒有實施的過渡期,本部絕對會確保動物醫院的所有用藥需求得到滿足,不會讓藥品出現短缺。
最後,本部要強調的是,這套制度的核心基石是保障動物的生命權跟醫療權,我們一定會秉持審慎穩健的原則,在所有配套措施沒有到位、溝通沒有充分前,絕對不會匆促上路。當然,在過渡期間,我們也會全力確保藥品的供應穩定,而且會和衛福部、獸醫師、獸醫院、藥師、藥商等相關團體密切協調,讓這一套的新制度可以真正符合務實的需求,也能夠順利運作。
以上報告,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謝謝杜署長。
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衛生福利部書面資料:
「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及「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及「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提及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議題,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
美國《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中有關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及SPS貿易障礙等議題,包括美方長年關切之牛豬議題,以及基因改造食品管理等。面對美方關切議題,本部始終是以維護國人健康為最大優先考量,在科學證據基礎下,對齊國際標準及規範。對於國人關注的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供應飲食場所之牛、豬原料原產地標示、校園午餐優先採購國產肉,以及基因改造食品管理規定,均維持不變。
一、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管理維持不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仍皆須經我國核准才得輸入,堅持上市前查驗登記及標示規定,沒有改變。
二、以科學實證管理牛肉及其產品進口,維護國民健康堅持「四大不變」:
99年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5條第3項「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時,美國為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已控制」國家,而美國在2013年已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風險可忽略」國家(最高安全等級,全牛齡全品項皆安全),且WOAH於2023年最新指引指出,典型BSE才須通報及列入BSE案例計算,而美國已經逾20年未曾發生具流行傳播風險的典型BSE案例,因此已非屬《食安法》第15條規範限制國家。我國歷經多年審慎研議,114年赴美實地查廠進行風險評估,對齊國際規範調整牛肉進口管理,但仍堅持對其他敏感品項維持禁令。維護國民健康,堅持「四大不變」:
(一)敏感品項禁令不變:針對國人較敏感項目禁止進口,包括全牛齡迴腸末端、機械分離肉、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子宮、甲狀腺、腎上腺、扁桃腺、淋巴結、喉部肌肉組織、毛髮、蹄、泌乳中的乳腺、牛角,以及30月齡以上頭骨、腦、眼睛、脊髓、背根神經節及脊柱、牛頭骨和脊柱取得的進階回復肉。
(二)原產地標示不變:包裝及散裝食品、飲食場所皆需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
(三)校園採購國產不變: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
(四)食安管理機制不變:源頭、邊境及後市場管理機制不變,持續落實每年赴美實地查核、依風險邊境查驗,以及後市場稽查抽驗等機制。
三、牛豬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對齊國際標準,原產地標示規定不變:
牛豬產品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依據科學證據對齊國際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所定之標準一致,並經我國科學風險評估計算,守護國民健康。為保障民眾選擇權,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所有供飲食場所都要標示牛肉、豬肉原料原產地,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源頭、邊境及後市場之把關機制也不會改變。
貳、關於「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
本部立場如下:
一、秉持尊重生命之原則,作為相關政策推動之核心價值。
二、支持完善動物保護用藥制度,在主管機關農業部統籌規劃,衛福行政體系予以全力協作支持。
三、支持現有701項人用藥品持續供動物使用,以兼顧實務需求。
四、對於動保用藥及醫用氣體之提供及管理,將協助農業部完整規劃。
五、人用藥品部分,強化流向管理與用藥安全、不濫用,避免抗藥性風險,並確保病人醫療需求不受影響。
六、期盼透過跨部門合作,促進制度發展,達成共榮共好之目標。
叁、結語及建議
在食品安全方面,本部始終秉持科學及專業的態度,堅守民眾權益,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為基礎對齊國際標準,堅持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採購國產不變、食安管理機制不變等「四大不變」原則,積極為民眾建構「食在安心,食在放心」的環境。
在動物用藥管理方面,本部尊重動物生命與關懷動物用藥權益,全力支持動物用藥相關制度,並配合農業部相關政策。另,為確保藥品供應穩定及可辨別性,建議農業部相關用藥仍需進行適當的識別與管理,以確保人用與動物用藥之區隔清楚,避免混用或誤用風險,及兼顧整體藥品供應秩序。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書面資料:
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辦公室謹就本日專題報告題目「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進行扼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一、前言
(一)針對美方去(2025)年4月2日為減少貿易逆差而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我政府由行政院鄭副院長召集成立「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成員包括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財政部、勞動部、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外交部等單位,隨即與美國展開密集協商。
(二)歷經數月的談判,臺美雙方先後於本(2026)年1月15日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並於2月12日與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我國爭取到對等關稅逆差國中之「最優惠待遇」,並獲半導體及衍生品關稅最優惠待遇及多項232關稅優惠待遇。
(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本年2月20日裁定對等關稅失效後,美方立即啟動其他法律途徑重建關稅政策,援引「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122條款,對全球課徵為期150天之「10%+MFN」暫時性關稅。此外,USTR亦於3月中旬分別就結構性產能過剩、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等議題,對我國在內之主要貿易夥伴啟動301調查,且將依調查結果加徵關稅。
(四)面對美國貿易政策變動,「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已召開多次會議研擬301調查之因應。我政府核心目標不變,將持續積極與美方聯繫溝通,在臺美ART與投資MOU爭取到的優惠待遇基礎上,鞏固臺灣產業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審慎因應世界變局,以爭取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
二、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布之「2026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 NTE)」
(一)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及後續修訂法規,每年須列出上一年度影響美國商品和服務出口之重要外國障礙,並於3月31日前彙整為「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 NTE)」提交總統及國會。
(二)NTE臚列超過60個國家對美國出口造成之14類重大貿易障礙,包括進口政策(如關稅)、技術性貿易障礙(TBT)、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措施、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障礙、投資障礙、補貼、不公平競爭行為、國營事業、非市場政策及行為、勞工、環境、及其他障礙(如賄賂)。
(三)美國認為貿易障礙會影響美國產品出口,對美國業者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因此美國每年發布NTE報告以減少或消除這些障礙。
(四)本年報告著重川普政府過往一年透過對等貿易協定等措施以消除重大貿易障礙之成效。報告提及美方未來將持續鞏固ART取得之成果,以確保美國產業處於公平競爭環境,進而開拓美國出口市場、帶動產業投資與發展,維護美國產業及勞工最大利益。
(五)本年報告提及我國之TBT及SPS貿易障礙等議題,多數屬美國長年關切之事項,臺美雙方已經歷多年的討論,美方亦將臺美雙方於本年2月12日簽署之臺美ART相關成果納入此次報告中。
三、我國在臺美ART針對非關稅貿易承諾
(一)面對美方要求我方處理所有美國年度貿易障礙報告議題,政府始終秉持「守護國人健康」為最高原則,針對美方長期關切之非關稅議題,我方談判團隊協商過程中,始終堅持以科學證據為基礎,並對齊國際規範,捍衛國人食安。
(二)在我方積極爭取下,國人關注的牛、豬原料之原產地標示(包括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供應飲食場所)、校園午餐優先採購國產肉,以及基改食品原料管理規定,均維持不變。
四、結語
政府秉持「國家利益、產業利益、糧食安全與國人健康」原則,與美國達成ART與投資MOU。在國人最關心的食安議題上,始終以守護國人健康為原則,以科學證據為基礎對齊國際規範,妥善解決美方長年關切議題。後續我方將繼續以維護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為原則,鞏固我國在ART與投資MOU爭取到的產業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與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經濟部書面資料:
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賜教。
一、美國NTE報告
(一)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本(115)年3月31日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2026 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 on Foreign Trade Barriers, NTE),臚列外國市場對美出口造成影響之貿易、投資及電子商務障礙,不僅反映美方對各國經貿政策之基本立場,更是美國後續與各國進行雙邊貿易諮商時之重要參考依據。
(二)針對我國部分,本年報告除延續對料理米酒課徵低稅率,以及基改原料單獨列關稅號碼缺乏科學依據等長年關切議題外,並納入加值型營業稅、勞工及環境等新興貿易議題,更首度新增「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簡介,並於各項議題後,詳列我國在ART架構下之相關承諾。
二、我方將與美方持續溝通討論
(一)各國政府為維護國民健康、安全、產業結構等考量,都會實施若干貿易管理措施,至於這些長期措施合理性,貿易對手國彼此間難免有不同觀點,針對各國就管理措施所提出的不同看法,政府一向秉持善意與各國溝通。
(二)鄭副院長於本年4月2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美方此次在報告中特別說明我國在ART中之相關承諾與做法,具有正面意義,也凸顯我國在致力貿易平衡所做的各種努力。有關美方的意見,各主管機關均會以專業的態度,與美方持續溝通討論,並確保談判結果不打折。
三、結語
(一)雖然現今國際經貿局勢複雜,且美方針對勞工、環境等議題提出新興關切,但臺灣產業有充足信心走向全球市場。我方政府將持續努力,於「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架構下,與美方維持專業且善意的溝通,積極落實市場競爭公平與環境永續之承諾,進一步強化對外貿易關係。
(二)經濟部將持續配合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統籌規劃,確保產業在符合國際高標準規範下持續穩定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農業部書面資料:
一、
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之《2026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涉及「動物副產品(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及「加工用馬鈴薯檢疫條件」部分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大院貴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部列席就針對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之《2026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2026 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 on Foreign Trade Barriers, NTE)提及技術性貿易障礙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障礙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謹對於該報告中涉及本部之「動物副產品(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及「加工用馬鈴薯檢疫條件」部分提出以下報告:
壹、前言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本(115)年3月31日發布2026年NTE,將貿易障礙分為進口政策、技術性貿易障礙、防檢疫措施等14類,依國家列舉美國與各國雙邊簽訂之貿易協議、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
貳、動物副產品(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
此部分已列入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條文中,我國已承諾對美國產動物副產品牛血與牛脂不採取或維持任何不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指引的措施。
美國目前為WOAH認可之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可忽略國家,此外美國自2003年12月加拿大移入的典型BSE案例後,已逾20年未發生典型BSE案例,其後發生的6例,均屬牛隻老化自然機率發生的非典型BSE案例。
飼料用牛脂進口,依WOAH國際規範及我國規定,雖非屬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惟進口時須向本部申報輸入查驗飼料登記。經查統計資料,自110年至114年間,我國飼料用牛脂均由澳大利亞輸入,無自美國輸入之紀錄。牛血產品自美國輸入須經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審查認證,確保無疫病傳播風險後方核准輸入;因尚未完成前開程序,美國牛血產品目前不能輸入。供飼料用之牛血及牛脂產品輸入後亦不能使用於牛、羊、鹿等反芻動物飼料,僅能供反芻動物以外之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使用,因此不會增加我國牛隻感染BSE之風險。
參、加工用馬鈴薯檢疫條件
國際上無加工用馬鈴薯貿易之一致規範,惟因馬鈴薯屬生鮮植物產品,有傳播疫病蟲害之虞,爰各國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雙邊檢疫條件,範圍可包括生產區登錄、生產期間有害生物防治或檢查、施用發芽抑制劑、輸出檢疫措施等。
我國生產馬鈴薯片用之加工用馬鈴薯部分仰賴進口,主要進口需求月份為5月至11月,並以美國為主要供應國。以往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應依「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辦理,除須檢附美國檢疫單位出具之檢疫證明書並加註證明已施用發芽抑制劑,且未罹染我國關切之8種病蟲害外,抵臺檢疫時,不得檢出土壤、有害生物、發芽不得超過5mm。109年迄今,發芽超過規定之比例極低,僅109年3案(占輸入案件0.4%)、110年4案(占0.4%)及114年5案(占0.2%)。
經評估美方113年提送之「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草案,相關措施可強化檢疫風險管控,本部爰於115年2月6日公告實施「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除對於8種病蟲害的管理強度不變外,另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且美國植物檢疫證明書須載明該批馬鈴薯僅供加工使用。輸入時仍依我國檢疫規定進行查驗,未符合文件或檢疫要求者不得輸入;輸入如發現有腐爛、發霉或發芽等情形,須以安全防護措施直接運送至加工廠進行選別,確保不符規定之馬鈴薯不會進行加工或流入我國市場。新檢疫條件實施迄今,尚未有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
肆、結語:
本部將持續依據國際規範與科學風險評估原則,審慎檢視並滾動調整相關防檢疫與食品安全措施,兼顧貿易便捷化與國內生物安全,妥適回應各項貿易關切。同時,本部將持續透過臺美雙邊平台,強化技術對話與資訊交流,並結合跨部會合作機制,以維護國內農業生產安全與食品安全。
二、
針對「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部分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大院貴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部列席就針對「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進行專題報告,謹提出以下報告:
壹、前言
我國動物臨床治療長期存在須使用人用藥品之實務需求,惟依現行藥事法規定,動物診療機構並非人用藥品供應對象,致獸醫師臨床上雖有用藥需求,卻缺合法之供應管道;102年間曾因藥事法限制,導致藥品供應中斷,影響動物醫療。
為解決前開問題,104年修正動物保護法第4條,建立授權依據,研議與制度設計,期間分別於104年及107年辦理預告作業,並廣泛蒐集各界意見進行調整;其後於112年再次預告修正草案,最終於113年2月26日由農業部與衛生福利部會銜發布「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使獸醫師得於一定條件下合法使用人用藥品,並建立藥品流向管理機制,以兼顧動物醫療需求與用藥安全。
本辦法設有緩衝期間,原定於115年7月1日施行,惟於推行期間,陸續接獲獸醫界、藥界及飼主等多方意見,反映實務上於急診、深夜、偏鄉、醫用氣體及注射劑等特定供藥情境下,恐有取藥不便延誤動物救治,並引發社會關注。經綜整相關意見後,本部認為有必要調整優化,以確保制度符合臨床實際需求。
爰本部採審慎穩健原則,進行制度檢討修正,以保障動物生命權及醫療權為前提下再行推動。後續將持續與衛生福利部及相關團體協調充分溝通,務實調整管理機制,在確保配套措施完善前絕不匆促上路。
貳、回應輿情實務需求及解決方案
外界關切新制上路後,於急診、深夜、偏鄉及低頻藥品、注射劑與醫用氣體等情境下,是否影響第一線救治時效。本部對此高度重視,並就制度設計與實務運作同步檢討精進。
解決動物保護藥品登錄不足問題。目前獸醫可使用之人藥品項清單計701項品項,其中只有144項取得動物保護藥品登錄,由於登錄的藥品數量少,恐有用藥的空窗期,造成許多獸醫師、飼主的擔憂。為解決此一問題,將「核准登錄制」改為「公告制」,由本部主動公告符合701項品項之人藥均為動物保護藥品,免除個案申請程序,並維持雙軌制供藥機制。藥商可以直接供應動物醫院,亦可透過藥局購買人用藥品,應可滿足動物診療機構用藥需求。
增加藥局「寄存備藥」機制。原制度設計中,獸醫師須先開立購藥證明再行取藥,於急診或夜間情境下,可能產生時間落差。為解決急重症用藥時效問題,本次導入「寄存備藥機制」,由藥局將一定數量藥品寄存於動物診療機構,供獸醫師於實際診療時即時使用,並於事後補開購藥證明辦理結報。此舉可解決飼主往返動物醫院與藥局,或因藥局未營業、未備貨而延誤救治時效的問題。
就管制藥品部分,仍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專法管理,由動物診療機構依規定申請及使用。
參、藥品流向管理與安全監管機制
在藥品流向管理方面,已建立藥局、藥商及獸醫端之申報與管理機制。藥局依購藥證明供應人用藥品、藥商販售動物保護藥品,以及獸醫使用動物保護藥品,均須辦理申報並保存相關單據,主管機關得據此進行查核。整體制度係透過申報、保存及查核等多層次機制,確保藥品流向透明可追溯,並防止藥品不當流用。
未來管理機制將朝與人用藥品既有流向管理體系維持一致性之原則進行整合,使申報項目、資料內容及查核勾稽之管理邏輯與現行制度一致,以提升整體管理一致性與可比較性。
相關制度之導入方式、系統建置及實務操作細節,將進一步研議並與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確認。
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措施
本次制度調整係以不增加飼主負擔為原則。在供藥體系上,仍維持藥商供應動物保護藥品、藥局依購藥證明供應人用藥品及專案進口等多元取得管道,並透過寄存備藥機制,使動物診療機構於急重症或夜間情境下得即時使用必要藥品,減少飼主往返動物醫療機構與藥局之時間成本,確保醫療不中斷。
此外,透過制度簡化降低業者作業負擔,有助於提升供應穩定性並降低成本轉嫁風險。
伍、結語:
本制度係以保障動物生命權及醫療權為基礎前提下推動,讓獸醫師能合理且便利地取得藥品。本部將持續與衛生福利部及獸醫師、藥師、藥商等相關團體密切協調,務實檢討制度內容,確保第一線臨床運作順暢,使犬貓及非經濟動物均能在合法、安全、可近且具品質保障之機制下獲得所需醫療。
本制度之施行,將以審慎穩健為原則,於上路前持續強化溝通並確認各項配套措施完善後再行推動,避免對臨床運作及藥品供應造成影響。於過渡期間,亦將確保藥品供應體系穩定不中斷,維持臨床端用藥無虞。相關制度調整方向,均已納入近期跨部會會議及協商重點,並將儘速研議與提出相關精進配套措施,以確保政策推動符合實務需求,兼顧動物醫療權益與藥品流向管理。
教育部書面資料:
「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年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NTE)提及技術性貿易壁壘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壁壘之豬肉、牛肉與牛肉產品、β促進劑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等各項食農相關產品及技術之要求,我國所承諾之措施、移除產品禁令或取消輸入口岸檢疫程序等,並特就其中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黴)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之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措施
書面報告
壹、前言
現行制度下,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產肉品,且基因改造食品不得進入校園,相關規範與實務管理機制均已建立並持續落實。本部將在既有制度下,持續以學生健康為最高原則,嚴格把關校園食品安全。
貳、校園食材及食品(含肉品)相關規範
一、學校衛生法
(一)教育、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應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並辦理食品安全及品質抽驗。
(二)學校供應膳食之食材,應優先採用在地優良農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三)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地方政府定期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確保制度落實。
二、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一)各地方政府應會同衛生及農政機關,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學校及團膳業者稽查。
(二)校園食品供應須登錄食材來源資訊,落實資訊透明。
(三)校園食品須具驗證標章或完整來源證明,確保來源可溯。
(四)學校應與供應廠商簽訂契約,明訂食材規範與違約責任。
參、現行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措施
一、明定午餐契約罰則,並落實履約管理
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均須符合相關法規及標示規定,並透過採購規範及契約要求,對違規廠商嚴重者終止契約。
二、建置食材登錄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學校須於「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錄每日食材資訊,該平臺公開食材來源,提供家長與社會大眾查詢監督。另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已於110年4月建置「校園豬肉儀表板」,迄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顯示為「100%使用國產豬肉」。
三、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
本部與農業部持續推動三章一Q食材政策,優先選用具產銷履歷、有機及溯源標章之食材。目前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覆蓋率已達近99%,有效確保來源安全。
四、中央地方學校三級管理機制
本部落實跨部會中央每年聯合稽查、縣市輔導訪視學校餐飲衛生及團膳廠商、學校落實查核及餐飲業者每日檢查之校園食品安全衛生三級管理機制,確保食品安全。
肆、結語
本部已建立完善之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並落實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肉品及禁止基因改造食品之政策。在既有法規與制度下,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確保校園食品安全,維護學生健康。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惠予指導,謝謝各位!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點半處理臨時提案,11點截止收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委員林月琴召委發言。
林委員月琴:(9時1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署長。
主席:杜麗華署長?
林委員月琴:不好意思,是姜至剛署長。
主席:請姜至剛署長。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署長早。因為最近我在社群上看到有便利商店銷售一款日本進口飲料,這瓶飲料標示「幫助減少內臟脂肪」,並且以這個為主要販售的訴求,可是依據我們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而且食藥署認定基準也非常明確的指出,只要涉及到改善疾病或疾病相關生理情形,譬如脂肪或血脂,就屬於醫療效能。所以請問一下署長,「減少內臟脂肪」這樣的標示在食藥署的認定是不是也涉及到我們的醫療效能?如果是的話,為何這款飲品還在市面上販售?
姜署長至剛:謝謝委員垂詢。有關這個產品裡面,不管是左邊的特水、右邊叫做濃味的伊右衛門,因為特別提到幫助減少內臟脂肪這件事情,已經涉及或是改變人體器官、生理組織跟外觀的功能,雖然沒有涉及醫療療效,但是已經違反了食安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誇大、易生誤解的規定,所以我們會同時按照第四十五條裁罰4萬到400萬罰鍰。
林委員月琴:可是現在市面上還在販賣,所以我要再進一步問,食藥署目前對於進口食品標示的審查機制為何?像剛剛這個,一般來講,已經標示出來了,是逐案實質審查,還是僅形式上的審查及放行?如果沒有一致的實質審查,就會導致到有健康暗示,甚至有醫療效果的用語,直接進入到市場,影響消費者的判斷。
姜署長至剛:針對這部分,我們只要發現,其實第五十二條有一項是讓他們限期回收跟改正,所以改正前我們不准許他們繼續販售,如果持續違反,我們的確一定會給予裁罰,予以沒入跟銷毀,這是既定的。不論是在邊境或後市場,我們還是用同樣的原則來辦理,如果產品外包裝標示違反了剛才我提到的食安法第二十八條,食藥署、地方政府以及邊境查驗一定同時積極地來處理。這些誇大不實、所謂會減少內臟脂肪,都牽涉到比較誇大的宣稱,我們一定會積極地來處理。
林委員月琴:我要求衛福部應該全面檢討進口食品標示管理機制的處理原則,建立一致標準,不管國內外產品,只要涉及到醫療效能或宣稱類似健康效果,就應該要適用相同的審查標準。署長是不是願意針對此類產品啟動全面檢討?
姜署長至剛:我們持續針對標示不實或者誇大,又或者易生誤解,一定按照相關規定來辦理。
林委員月琴:是不是可以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管理跟改善的做法?
姜署長至剛:我們持續依目前的相關措施以及標準,接下來加強進行巡查。
林委員月琴:謝謝署長,請回。
接下來,請石部長。
主席:請石部長。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
石部長崇良:委員早。
林委員月琴:上週有幾則新聞都讓我覺得非常難過,一個是臺中有強制猥褻前科的教練被判刑;另外一個是新北市的語言治療師涉嫌對兒童猥褻及性侵。這些案子都有一個共同的點,就是加害者都長期處在一個可接觸到孩子的位置,尤其語言治療師本身會單獨跟孩子接觸,媽媽還以為這是療程,為什麼家長不知道是否為療程?因為過去我在民間有處理過早療單位對孩子進行兒虐,他的辯詞也說這是療程。部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你目前對這個案子掌握的狀況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目前一旦有這樣的訊息都是醫事司會直接發函給衛生局,暫停這個醫事人員的臨床業務,在調查期間就先暫停,以完備後續調查跟可能要移付懲戒或者依法要提起訴訟的這些過程。
林委員月琴:部長,這是事後,事前是不是可以做一些防堵的措施?因為過去我們自己在處理不當對待很常聽到這樣的辯解,都說是因特殊孩子的需求,而去做什麼樣的療程,以致於要做這樣的行為,可是最後的見解並不是這樣,基本上都是不當對待。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應該能夠讓家長知道?我覺得這是在預防,否則就是你們要提出更進一步的改善措施,看怎麼讓家長知道。醫生在看診的時候,基本上都會有一個人在裡邊監督,更何況是早療的孩子,甚至家長在外面聽到這樣的狀態還以為是療程。你們有沒有清楚地說明?我希望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提供相關的……
石部長崇良:我們可以來了解一下。理論上,孩子在接受治療的過程當中都有家屬或家長的陪伴。
林委員月琴:可是他們是在外邊,而且家長誤以為這是療程,因為是在外邊,所以這部分還是要請你們研議怎麼積極作為,提供書面報告給我。
石部長崇良:我們來了解一下,如果在治療的過程當中需要隔離、單獨相處,就作出一些規範。
林委員月琴:對,一定要做相對應的規範。
石部長崇良:我認為那個並不是常態,多數還都是有家長跟家屬陪同。
林委員月琴:像剛才這則新聞,如果違法,當然就會公布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這是民國112年性平三法修正通過所要求設置的專區。根據你們的網站說明,只要有涉及到性別事件的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裁判書,我們就可以透過專區看到不適任的醫事人員。目前這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除了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裁判書,還有什麼途徑可以對接到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
石部長崇良:目前採用除了公開的裁判書之外,還包含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或者是藥師懲戒委員會等,如果作出懲戒結果,我們也會po在上面。另外,現在也介接CRC專區,如果是涉及到兒童的相關事件,我們也會把它連結進來。
林委員月琴:我今天還要問一個比較進一步的問題,因為我要強調一個重點,如何縮短從事件發生到披露的時間點,像我剛剛前面講的那個事實上是議員揭露的,時間點、時間差是我最在意的。我們設想一個問題,如果這名語言治療師沒有被羈押,也沒有被黃淑君議員揭露,這名語言治療師就會持續在職、持續接觸兒少,就會有下一個受害者。這個流程首先是司法判決,司法判決時間的漏洞跟缺口是什麼?一定要三審定讞嗎?
石部長崇良:不用,只要有判決書就會po上來。
林委員月琴:問題來了,只要一審就可以,可是一審是衛福部要自己去撈資料放專區,就會有量的問題,為什麼?一筆一筆的去核對,一筆一筆的看,你覺得這樣不會產生時間差嗎?
石部長崇良:當然我們同仁做得很辛苦,我們本來一直在請求司法院的協助,但是到目前為止,他們只願意逐批次的提供檔案,然後我們在裡面自己撈,所以我們現在透過開發AI技術來協助用人工搜尋的方式。
林委員月琴:現在時間有縮短嗎?或者是應該說怎麼縮短?因為現在制度沒有即時通報,只能被動搜尋的話,我相信這個時間差……因為都是在搶時間,不要讓孩子再暴露在風險當中,所以我希望能夠持續精進縮短時間差,像剛剛講的用AI。不過我也要求衛福部應該跟司法院建立直接的通報機制,一旦只要一審判決認定有罪,判決書一公開就要能夠主動連結到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而不是等衛福部去查,這個真的有時間差。如果孩子還暴露在這樣的風險,我們國家何以面對,甚至我們是兒權公約國內法化的國家,所以我認為一審就應該開始做這些事情。我不知道這樣的建議,部長能不能做到?一個月內可不可以執行?
石部長崇良:我來努力跟司法院溝通看看。
林委員月琴:我們也會要求司法院,所以再拜託。
石部長崇良:好。
林委員月琴:接下來第二個問題就是除了司法判決、行政調查,你剛剛也說有一個管道,就是你們會登錄有刊登在地方公報的懲戒決議書,可是我仔細看了衛福部性平專區的18項類別,有醫師、藥師,也有語言治療師,可是部長知道這18個類別當中,有幾個類別是有懲戒制度的嗎?
石部長崇良:不是所有的醫事人員都有懲戒,只有部分……
林委員月琴:只有醫師跟藥師有而已。
石部長崇良:因為過去立法的時間前後不一,還有當時認為不構成業務上的懲戒。
林委員月琴:今天如果不是發生這個案子,就少了公布狼師的途徑,所以部長是不是可以全面檢視現有專區的類別都有懲戒這個途徑?是不是可以把漏洞都補上?因為把所有的時間差縮短、填補之後,才能讓孩子不會持續再暴露在風險當中,希望部長一樣一個月內,可不可以給我……
石部長崇良:好,我來把它全面再盤點一下。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部長。
石部長崇良: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月琴召委。謝謝石部長。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質詢。
陳委員菁徽:(9時29分)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委員及官員。我想請石部長及杜署長。
主席:請石崇良部長及杜麗華署長。
石部長崇良:委員早。
陳委員菁徽:部長及署長,我想你們也注意到了,4月10號你們在開會的時候,外面有非常多爸爸媽媽帶著他們的毛小孩直播看著你們的開會。我今天想問這一、兩週引起這麼多的軒然大波,有這麼多人在網路上發文、串聯,造成這一次這麼大的爭議及民怨,最大的問題是你們所公布的管理辦法不夠貼近動物的臨床醫療,如果這樣子就要在7月1號貿然公布上路,兩位是否應該為此而道歉呢?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這個事實上是起源於102年的時候,從一個檢舉案件開始,主要是涉及在藥事法裡面關於人用藥品的使用有一些規定、供應也有一些限制,所以才引發人用藥品流到動物用藥的使用安全及管理的問題。經過很多次的討論之後才訂出這個使用管理辦法,其實這是在很久之前,早在兩年多以前根據許多團體的意見大家一起討論出來的結果,在過去這兩年當中並沒有反映,到了最近才反映出來,我也覺得訝異,不過我們有及時的因應……
陳委員菁徽:好,我懂了,所以最近大家在網路上吵得沸沸揚揚,你覺得很訝異,不需要道歉?
石部長崇良:這不是道不道歉的問題,而是我們要回應到實際上第一線的需要……
陳委員菁徽:沒關係,我們就是要一個答案而已,因為可能很多關心這個議題的人也會看在眼裡。剛剛署長講得很清楚,署長說卓院長也關心這個議題,所以現在是暫緩,我們想知道依據4月10號正式的會議紀錄,暫緩的公文到底什時候會發出來?現在暫緩你們想要押多久的時間?是一年、兩年還是三年?剛才石部長說經過兩年充分的討論,結果還是這麼多人有意見、還是民怨沸騰,對此你感到訝異嘛!所以我想知道你下一次是要押多久?
杜署長麗華:謝謝陳委員,我首先先說明一下,人用藥轉為動保用藥,在過去來講確實沒有一個合法的位階,有需求,但是沒有一個合法的位階,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正式去解決,在113年2月26號所擬定的辦法,其實也是從104年開始經過充分的討論……
陳委員菁徽:署長,不好意思打斷你,其實我只是要問你,你們開會的結論什時候會提出來?然後你預計暫緩多久?
杜署長麗華:在4月10號下午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彙整了逐字稿及重點摘錄,所以都已經開始依照公文的程序在陳報,在這段時間……
陳委員菁徽:大概時程是什麼時候?我們關心的是時程。
杜署長麗華:我們簽報准了以後,其實對外就可以來轉送,我想各界、尤其是開會的相關利害關係團體都收得到這份紀錄……
陳委員菁徽:一個月內?
杜署長麗華:不用到那麼久,這兩天應該就會……
陳委員菁徽:這兩天大概就會收到會議紀錄。
杜署長麗華:對。
陳委員菁徽:那裡面你們是押暫緩多久?
杜署長麗華:現在是針對這個問題逐一來討論,現在有一個更新的版本是這個辦法直接註銷,註銷以後,用一個更確切、實際的內容辦法及合乎法規的位階來替代……
陳委員菁徽:你的意思是說你們決定要把它註銷這件事情,大概多久以內有可能會發生?
杜署長麗華:我想也是在這兩天,因為昨天大概……
陳委員菁徽:還要再開一次會?
杜署長麗華:其實不管行政院或是兩位部長都相當重視這件事情,所以大概都已經定案了,現在就是針對註銷公文的文稿內容等雙方確認以後,就可以對外公告了。
陳委員菁徽:等於是你們兩個部門要再重新想出一個方法就對了?
杜署長麗華:不用,大致內容已經確認了。
陳委員菁徽:聽起來在註銷以後,你們還是要有新的管理辦法嘛!
杜署長麗華:是,這個就會蒐集各界的意見,針對這個問題來處理,有法源……
陳委員菁徽:今天就稍微跟兩位探討並整理一下最近各界的意見,這個是我們今天拿到的報告,也就是農業部提出來的,他說臨床動物治療長期存在需要使用人類的藥物,也就是人用的藥品,現行藥事法規定動物診療機構並非人用藥物供應對象,所以獸醫師臨床上所有用藥需求缺乏合法供應管道,因為藥事法的限制,導致藥品供應中斷,影響動物的醫療,這也是剛剛石部長有講到的,所以我們就來探討其中三條可能最相關的條文:第六條是對於藥品的定義,它定義出什叫做人用藥品;第三十三條則是規定可以賣給誰,裡面就排除了跟動物相關的機構;第五十條是在講誰可以調劑、誰可以開處方,這邊也沒有規範到有獸醫診療的機構。所以這三項歸咎出來就會引發剛剛杜署長所講的,也就是杜署長報告裡面提及的於急診、深夜、偏鄉醫用氣體及注射劑等特定供藥情境下,恐有取藥不便延誤動物救治,所以也有蠻多聲音導向是不是要修藥事法,這邊要請石部長提供您的意見。
石部長崇良:我的意見就是不宜,在動物保護法裡面寫得很清楚,其中第四條就提到在動物用藥不足的時候,才以人用藥品補充之,所以它是分流的。再從藥事法來看,所有的規範都是針對人用藥品,這些藥品的開發是根據人體的結構、生理以及病理學的基礎之下所開發出來的,並不是為動物設計。所以從兩個法的基本精神來看,人用藥品用於動物只是不得已之措施。
陳委員菁徽:我等一下再跟您講世界上其他國家怎麼做,但因為是農業部提出來的報告,所以我現在也想要請杜署長講一下,因為剛才石部長針對您所提出來的報告提供意見,您有提到這是藥事法的限制,但石部長認為不宜修改藥事法,在此我想請問農業部的意見。
杜署長麗華:謝謝委員,我首先先說明一下,剛剛我們所討論的架構都是在原來的辦法之下,因為有它緊縮的地方。所以可能要尋求依照藥事法相關的精神如果要解,就一定會有一定的程序出來,但現在我們討論的方向……也就是說,以目前過渡時期來講,動物取得701項人用藥轉到動保用藥的部分,如果可以克服藥事法第五十條的束縛,那我們就往這個方向來處理,不一定要從衛福部有修法困難的部分來著手。
石部長崇良:藥事法第一條就寫得很清楚,如果其他法律有規定者,從其法律之規定,所以藥事法是完整的規範人用藥品的製造、供應、使用,這是完整的人藥管理,動物用藥如果有不足、需要用人藥的部分,就要回到動物保護法去規範,那麼兩邊的法就可以調和。
陳委員菁徽:我先跟你講一下,這個問題並不是只有我們遇到,其他國家也有遇到,為什麼我們今天要來討論?就是為了因應臺灣的少子化、超高齡化以及單身率等等情況,未來單身的人或是長者有陪伴動物會非常不罕見,也就是常常會有這樣子的狀況,對他們而言,急診、半夜就醫的需求是一定會有的,這個需求只會越來越大,所以必須正面去面對它。其實這些我們都知道,因為農業部的報告都寫了,你現在遇到的問題就是急救、住院短缺這些藥品,藥商的登錄意願低,剛剛也有講到現在登錄的只有兩成;關於標示、包裝跟成本問題,業者不願意承擔,這個我們也可以理解,因為其他國家也有發生。還有偏鄉罕病藥物難取得,以及石部長很關心的流向、管理、臨床效率等等,本席想告訴您的是,世界各國都有這樣的問題,可是您剛剛說到的人用藥物,其實大部分都已經經過動物實驗了,所以允許人用藥用在動物身上,不管是美國、歐盟或是日本都是這樣子。美國他們怎麼做?他們就是把陪伴動物跟經濟動物分開,如果是經濟動物的話,他會列舉一些藥物,因為擔心藥品殘留,而這也是農業部可能會擔心的;但如果是陪伴動物的話,他們就沒有這麼嚴格,他們是採負面表列,他們會尊重並相信獸醫師治療陪伴動物有高度專業,所以他們負面表列就給他們彈性的空間,然後尊重。那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是……兩位都很懂,就是off-label use標籤外使用人用藥來治療動物,還有經濟動物等等的,所以石部長剛講的,你一定要所有人都去登記成動物用藥,其他國家也沒有辦法做到,現在大部分的國家就是七成人用藥,單純動物用藥就占三成,先進國家常態的藥物分布比率就是這樣子。如果署長、部長很在意抗生素、抗藥性等等的,日本就設計獸醫抗生素耐藥性的監控機制,規定所有的這些獸醫師,不管你是治療經濟動物或是陪伴動物,都一定要去回報使用的狀況,來讓主管機關建立統計資料庫,了解使用的狀況,避免抗藥性。
那我已經告訴你其他國家是這樣子做了,所以最後也請您再具體回應一下,這幾個建議都是從很多專家學者或是團體他們整理出來的,第一個,你應該是拒絕調整藥事法,這個……
石部長崇良:沒有這個必要。剛剛提到,只要從動保法的相關規定去修正,就可以供藥,所以這個沒有問題,不需要去修藥事法,這樣邏輯上會錯亂。
陳委員菁徽:那你們現在的管理辦法……因為你說你們有可能要把它暫停,再出一版新的,你們新的會參考這些意見嗎?比如說把正面表列改成負面表列。
石部長崇良:我想委員所提到的這些,農業部都收集了足夠的相關資訊,他們會儘快的來研訂,那我們會積極來協助農業部訂定。
陳委員菁徽:對,那你現在要改的,就農業部啊!它的報告寫的三到六點,這三到六點你要怎麼處理?
石部長崇良:這個都是農業部會去訂出來的,那我們這邊只是做協助、去強化,把我們過去人用藥品管理規定的經驗提供給農業部,然後兩邊的系統去串接,避免人用藥品的管理出現漏失。
陳委員菁徽:那農業部這邊回應一下。
杜署長麗華:謝謝委員。因為原來的報告是在之前就提供,可是在這兩天的時候,應該……
陳委員菁徽:有變。
杜署長麗華:對,因為政策的訂定已經拍板定案,那都朝向整個解決,就是原來的法規註銷,然後重新制定一個更貼切的,那原先這些所擔心的,不管是飼主或是供應鏈所擔心的問題,我們檢視出來,應該都已經獲得解決了,所以我們儘速把這個新的版本公告。
陳委員菁徽:那你新的版本,你可以稍微預告一下,新的版本最大的變革會是什麼?
杜署長麗華:我覺得目前來講的話,藥商跟藥局的供應還是雙軌,那藥商的部分,由原來的144項,已經可以提高到701項了,當然日後的滾動檢討還會再調升,所以基本上所有的用藥,乃至於特殊的用藥,都有它的平臺跟管道可以來做處理。
陳委員菁徽: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未來藥品登錄會到七百多項?
杜署長麗華:對。
陳委員菁徽:那你還需要你原本的報告中提到的寄存備藥機制嗎?
杜署長麗華:這個寄存是在原來辦法的架構之下要有一個突破點,但現在這個註銷以後,就沒有所謂的寄存問題,因為藥商可以直接供貨給獸醫院,獸醫師可以來做用藥。
陳委員菁徽:那我們未來就期待你新的管理辦法的版本。
杜署長麗華:好,我們會努力,謝謝。
陳委員菁徽:謝謝署長,署長請回座,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菁徽委員的發言。
現在請劉建國委員質詢。
劉委員建國:(9時43分)謝謝主席,請部長,還有防檢署署長。
主席: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劉委員早。
劉委員建國:今天的委員會感謝召委特別排這個專案報告,基本上因為這個戰火是從經濟委員會延燒到衛環委員會,那兩個處理不一樣,現在你看一個是部長,一個是農業部的署長,在這邊講相關的人類用藥跟動物用藥,基本上就已經有邏輯上的衝突了,然後113年去訂定的相關管理辦法,最終農業部面對這麼多毛爸毛媽這樣的抗議,藥局的反彈,然後獸醫師沒辦法得到正確的、未來執行的方式,一個行政機關、主責機關訂的辦法,經過兩年的洗禮、兩年的討論、兩年的多方接觸,最終要把它廢掉,怎麼會這樣?現場表決,是不是?署長,你們次長是用舉手表決,把你們訂了且公告兩年多的辦法延期,那延期不代表問題解決,對不對?我剛剛在臺下也有聽到你講的,這個辦法廢掉了,你們要趕快……這是延期喔!你們次長講是延期,你說要把它廢掉,然後要再另訂新的辦法出來嘛!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是註銷,因為還沒有實施,不能用廢止。
劉委員建國:好啦!註銷,反正就是不見了啦!簡單講就是這樣嘛!然後你說會訂定新的辦法出來,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是的。
劉委員建國:多久?再兩年?
杜署長麗華:我想……
劉委員建國:然後兩年之後,再用舉手表決再把它註銷?還是一年,然後如果又反彈,然後再把它註銷?邏輯上是這樣。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確實這兩年的改變真的非常大。
劉委員建國:你那天有沒有在現場?
杜署長麗華:我有在現場。
劉委員建國:這兩年改變有多大?這兩年有疫情、這兩年有非洲豬瘟,導致你們這個辦法,基本上要透過……還真民主,透過這樣的一個表決方式來註銷?
杜署長麗華:不是。
劉委員建國:那天是延期啦!你是現在直接在這邊宣布是註銷喔!你跟次長講好了嗎?跟部長講好了嗎?這個辦法就註銷?還是公告註銷?還是當天就註銷了?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這個真的是社會關注的案子,然後第二個是……
劉委員建國:當然是社會關注,今天召委才會排這個委員會嘛!你們註銷是什麼時候?你們註銷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杜署長麗華:應該這兩天會完成相關的公告程序,所以我們的速度也相當快,也符合大家的關注跟期待。
劉委員建國:你們的速度沒有相當快啦!速度相當快就不會搞到兩年之後,你們是113年2月26號定的,你們是預計今年的7月1號施行,對不對?然後才會有這麼大的爭論嘛!然後你們現在是延期,然後你講說要註銷了,程序還沒有走到註銷,但是你們就朝向註銷。
杜署長麗華:是的。
劉委員建國:對嘛!那你叫毛爸毛媽、獸醫師,還有藥師如何信賴你們?你們在短期之內可以另訂一個新的辦法,然後大家對這個辦法的內容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那如果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為什麼不在7月1號上路之前趕快去做調整修正?這既有的,你們已經成案,然後在公告的過程裡面去做調整、去做修正,哪有你們自己訂的東西?7月1號上路,然後用人民表決之後,然後再延期,然後現在你又宣布註銷,然後你又要另訂新的辦法,我聽不懂,我怎麼聽都聽不懂,怎麼會有這樣的一個政府面對這種事情的處理方式是如此的粗糙。沒關係,那你現在答復我,註銷了,要再訂出新的一個草案出來,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一個辦法。
劉委員建國:辦法,還沒有完成之前就是草案,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我們跟衛福部會會銜,然後在討論的過程中,雖然大概都已經有聚焦,因為方向……
劉委員建國:衛福部為什麼要跟你討論?
杜署長麗華:因為我們是會銜公布,使用的是人用藥,所以一定是會銜來公布,所以也是……
劉委員建國:部長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藥事法的規範就是人類的用藥。
杜署長麗華:是。
劉委員建國:那你的動物用藥,他為什麼要跟你溝通?如果可以溝通,為什麼你不儘早溝通?你為什麼之前就不溝通好?你們為什麼要等到這個法註銷之後才可以溝通?
杜署長麗華:第一個,我們是依照法規,也就是說……
劉委員建國:藥師法規定販賣業者不得兼售農藥、動物用藥品或其他毒性化學物質。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
劉委員建國:你們期待衛福部修?
杜署長麗華:不是,讓我完整說明一下,其實這個辦法之前也是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所延伸出來,這個因為使用到人用藥,所以一定是要會銜衛福部,畢竟衛福部是人用藥的主管機關,而且在於人用藥這塊的管理已經數十年,非常的穩健成熟。那現在有很多藥劑要轉為動保用藥,當然一定要有衛福部食藥署一起共同,大家來做討論。
劉委員建國:署長,你多說了嘛,你們的辦法名稱要不要唸一次給大家聽?
杜署長麗華: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
劉委員建國:對,在訂這個辦法的時候,不管是母法、子法、執行法,不管,有沒有跟衛福部溝通過?
杜署長麗華:有,這個辦法就是……
劉委員建國:一定有嘛!
杜署長麗華:這個就是有一定的脈絡下來。
劉委員建國:是嘛!就是有溝通過了嘛,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而且是從104年開始就不斷地溝通,所以到112年的時候有3次預告。
劉委員建國:對,有3次預告嘛!
杜署長麗華:整個法規是經3次預告才成形的。
劉委員建國:所以7月1號要執行,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有2年的緩衝期。
劉委員建國:對,但原本是經3次預告之後,7月1號執要行嘛,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是的。
劉委員建國:然後上個禮拜五用表決的?
杜署長麗華:我應該這樣講……
劉委員建國:是要延後嗎?你現在來委員會說要註銷,我沒聽錯吧?這中間都有跟衛福部溝通嗎?對嘛!那你現在要再怎麼溝通?你把這個法廢掉之後,要再怎麼跟衛福部溝通?部長就在旁邊啊!
杜署長麗華:情境改變了、時空改變了。
劉委員建國:我還有一點時間讓你跟部長溝通一下,你們再訂一個新的草案出來,然後在部長願意接受的範疇,這個差異在什麼地方?這個差異在你們這個辦法的第幾條?是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
杜署長麗華:我們是雙部長會議,絕對會提出一個更妥適的辦法。
劉委員建國:所以這就代表你們在這兩年多來,公告的這個法律就是不妥適的嘛!
杜署長麗華:不是不妥適,而是在時空背景的改變之下……
劉委員建國:就是不妥適嘛!什麼叫時空背景?兩年而已啊!是這兩年有疫情?這兩年還是叫非洲豬瘟。這兩年的時空背景是差在什麼地方?這兩年的時空背景是部長換人了、人事物更動了,所以時空背景不一樣了,你具體說清楚啊!我今天是要凸顯一個點,公告了3次,7月1號實施。
杜署長麗華:是預告3次。
劉委員建國:預告3次,好。最終7月1號上路,結果在上禮拜五,現場與會的專家、學者、教授、團體的代表、毛爸、毛媽舉手表決,不同意,好,就延期。你現在來宣布這個辦法直接註銷,然後要跟衛福部溝通,訂出一個更好的、符合現在時空背景的辦法。
你是在講給誰聽啊!我們是立法機關欸!2年的立法,時空背景不一樣,你來跟我講差在什麼地方?簡單就好,時間到了,是差在什麼地方?另訂一個新的辦法跟現在你們要註銷的這個辦法,因時空背景的差異是差在什麼地方?簡單講一下就好。
杜署長麗華:好,在這個政策的推動上,針對毛小孩,不管牠將來的醫療……
劉委員建國:你還是沒有講重點啊!是部長不一樣了,還是署長不一樣了?
杜署長麗華:我想,這個不是因人設事啦!
劉委員建國:時空背景牽涉到的就是人、事、物嘛!
杜署長麗華:我們要解決的是……
劉委員建國:還是就事的部分你講一項?還是物的部分你講一項?你都講不出來啊!
杜署長麗華:我們還是要務實地解決這個問題。
劉委員建國:當然要務實啊!怎麼會不務實?你們非常務實啊!你們訂了辦法是在讓相關的團體、讓所有的毛爸、毛媽還有這些獸醫師代表、藥師的代表去現場表決。多數不同意實施,那就照這樣延期,然後你今天來講註銷,而你會訂更好的方法、辦法出來。我就聽不太懂,所以我才會……
杜署長麗華:那可不可以……我們會快速地來處理這個問題……
劉委員建國:你們的快速有多快速?一個禮拜?
杜署長麗華:對,一個禮拜以後……我不是說訂辦法,而是相關的程序、呼應各界最重要的期待部分,我想我們都可以來做說明。
劉委員建國:最快是什麼時候嘛?一個禮拜、一個月?
杜署長麗華:如果註銷的話,應該是在這幾天。如果能拍板定案,應該就會對外界公告,也就是說這個辦法不會實施,不會實施就不會有現在所產生的這些問題,包括夜間、包括飼主要自行到藥局購買一次性、一支性,然後一個這樣的束縛,還有標籤的束縛,還有這些比如像氧氣筒及其供應的問題等等,實務上的問題大概都可以獲得解決。
劉委員建國:今天召委排這樣的專案報告,署長應該要有備而來啦,可是我覺得你沒有有備而來,反而讓我覺得你們前面已經捅了一個這麼大的窟窿,然後讓外界認為政府訂定這樣一個相關的管理辦法是用表決的方式讓它予以延期之後,又要再另訂一個新的辦法。到現在講的是會更加周全,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所以原有的辦法你們主動地願意把它廢棄掉、把它註銷掉,但你還是一樣沒有辦法答復委員會新辦法的範疇內容到底跟衛福部的溝通會不會更加順暢?能迎刃而解的是在第幾條裡面的範圍?是不是已經跟衛福部還有相關的單位、相關的團體代表都溝通了?所以訂了這個辦法之後,預告應該可以很快地做這個程序上的動作。你還是一樣沒有答復我……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我剛剛應該答復的內容是肯定的,也就是說剛剛講兩部之間的溝通會議所要朝向的方向、解決的目標,其實這都已經快速凝聚共識了。
劉委員建國:好啦!
杜署長麗華:所以我們就可以往這個更周延的辦法去制定。
劉委員建國:好啦,我最後聽一句話就好,你的快速是多快速嘛?一個禮拜?
杜署長麗華:如果……
劉委員建國:兩個禮拜?三個禮拜?好,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質詢,謝謝石部長、杜署長。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請王育敏委員質詢。
王委員育敏:(9時56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有請部長跟防檢署的署長?
主席:請石部長、署長。
石部長崇良:王委員早。
王委員育敏:部長早。我還是延續剛剛委員大家在關心的,有關動物用藥的這個問題,因為我聽到你們回復前面幾位委員,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要釐清。第一,現在這個公告的辦法一定會註銷,對不對?這兩天就是一定會註銷,讓它失效?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說目前農業部依照動保法第四條第三項所公告的這個管理辦法會先取消,然後再研訂一個更周延……
王委員育敏:那這個空窗期就是會確保所有的動物用藥都沒有問題?
石部長崇良:對,沒有問題。
王委員育敏:那它引用的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因為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就已經明定,當動物用藥不足的時候,獸醫師得使用人用藥品。意思就是說既然可以使用,藥品的供應就不應該有障礙。
王委員育敏:那如果這樣,有需要再重……
石部長崇良:我們著重後面的點是在藥品的安全管理上面。
王委員育敏:這樣還需要再重新公告一個辦法嗎?如果把辦法註銷回到動保法之後,供藥也無虞,還需要再另訂新辦法嗎?
石部長崇良:要。因為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三項有明定,前項這些人用藥品會怎麼樣用到動物身上的相關使用管理規定,它要由主管機關定之。
王委員育敏:對啊!所以你們現在沒有定……
石部長崇良:才會有農業部……
王委員育敏:你們現在沒有定的情況底下,反而是你要上路之後才引發問題,沒有上路反而是沒有問題,你現在是這樣子耶!
石部長崇良:應該這樣講,在過去一段時間本來已經在農業部定的這個授權辦法裡面,有提到相關的人用藥品要用到動物上面的時候,要經過一些行政程序,比如說它要怎麼樣成為一個動物保護用藥,它的申請程序、登錄程序是什麼等等。但是這個在程序上可能要再更簡化,因為在目前所公告701項得用於動物的人用藥品裡面,只有這個二百多項是按照這個辦法來申請、登錄為動物保護用藥的,所以還……因為一旦成為動物保護用藥的時候,藥商就可以直接供應。在這個辦法裡面是這樣子定的,所以就會產生另外還有將近500種藥品是沒有辦法從藥商直接供應,造成剛剛說的在取得上的一些不方便性。這個部分包含成為動物保護用藥的程序如何簡化、如何輔導,另外在使用上如何就流向的管理去強化……
王委員育敏:對,這個是關鍵,你們兩個部會已經有共識了嗎?
石部長崇良:是有初步的共識。我剛剛提到的就是我們的一些初步共識。
王委員育敏:所以辦法就是新的辦法公告之後,可以確保這701項藥品不會經過冗長的行政程序,而且也不用再去登記,直接就會被公告變成是動物用藥嗎?可以直接公告嗎?
石部長崇良: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就是直接公告那就是動物保護用藥。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現在還有什麼問題是沒有處理的、沒有共識的?如果有,也可以很快的修正辦法,讓其直接上路就好,不是嗎?
石部長崇良:真正進行行政程序的……
王委員育敏:你們現在到底還有什麼問題是兩個部會……
石部長崇良:是由防檢署來進行。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那你們現在到底還有什麼問題沒有解決?關鍵就是這701項用藥,讓它更快速地直接公告變成是動物用藥,不是嗎?你們還有什麼細節或是行政的作業是這兩個部會現在還喬不定的、還需要商議的?如果沒有,事實上這個辦法可以很快速地公告。請署長說明。
杜署長麗華:謝謝委員,原來這個制度在設計的時候,其中有一項就是人用藥在經過登錄以後轉為動保用藥,到目前為止的話,我們即便廣度地去邀他們,但也只有144項、只有216件,現在的701項如果直接轉為動保用藥,當然我們可以快速來處理這個問題,但其背後有藥證的大概是一萬多張,所以屆時可能會出現爆量,而爆量不僅僅是一個問題,後續假設這一萬多間的藥證、有701項的話,這些我們都要對接到食藥署的相關資訊,才有辦法做它的紀錄跟流向的管控,如果這些我們都沒有辦法掌握的話,即便匆促上路了,可能流向的管理上就會失控,所以一定要確保後續這一些都要對接好了再上路,所以容我們有一點時間跟食藥署把這些資料庫整個重新建檔,並依照我們要求他填報的資料、品項、欄位等等都對接清楚。總之,我們現在已經往這個大方向在做執行了。
王委員育敏:針對這個新的辦法,你們做這樣的對接,還需要多少時間?
杜署長麗華:那一天開會的時候,部長這邊也都允諾了,而且也有共識說這個資料會讓我們來對接,所以我們會以最快的時間來跟他對接。
王委員育敏:最快是多快?
杜署長麗華:我們也希望……也跟委員報告,就是說……
王委員育敏:誰能回答這一題?食藥署署長要回答是不是?請問最快可以多快?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其實有一些共識,我們也幫忙想了一些辦法,就是短期內在人類用藥的部分,可以從我們經銷的藥局等等,到動物的機構去,短期內只要有運銷紀錄,也很清楚,我們就可以對接得起來,所以短期的時候,供藥就能夠穩定,不會斷掉,但中長期的確需要一個資訊的平臺,我們在藥品的追溯追蹤系統裡面,像我們的藥商、中盤商,在系統裡面都可以確定,所以從我們這邊可以抓到出貨的狀況,包括在農業部、在使用端、在診所、在動物醫院裡面的,雙方能夠勾稽,讓我們最擔心的部分能夠被確保,避免流向不清楚。
王委員育敏:我問的是需要多少時間?
姜署長至剛:有運銷紀錄應該就可以了。
王委員育敏:對,包括你的資料整個的勾稽……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這大概有兩個層面要處理,第一個,因為這個辦法要修訂,所以還是需要找相關的stakeholder來討論,讓他……
王委員育敏:你們不是共識已經很強了嗎?
石部長崇良:那是我們內部行政作業的共識,但是我們還是要聽聽stakeholder的意見,包含獸醫師,包含這些飼主大家的意見,還有這中間可能牽涉到藥商、藥局,所以還是需要召開會議來討論,然後再進行法制作業。第二個,後面的程序上,有兩個程序需要把他的資訊流予以完備,一個是藥品的流向資訊,另一個是使用的登錄,我們人用藥品因為有健保,所以用多少都很清楚,但是獸醫這邊也要……所以這要兩個系統……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我要問的就是你們需要多少時間?新的辦法你們會公告……
石部長崇良:這個系統就目前來講,農業部這邊的系統是要新建的,所以需要比較多一點時間,而我們這邊的系統是ready的,只是協助對接。
王委員育敏:所以要多少時間,你們回答不出來?
石部長崇良:這個要看防檢署的評估。
王委員育敏:署長,你們需要多少時間?
杜署長麗華:以現在來講,因為這個還是要落實在基層,以基層來講,現在整個系統要重置或者做其他處理,真的是要花時間,原來他們的評估是希望一年半把整個系統嫁接好,除了食藥署還有疾管署的,都要予以嫁接,除此之外,還有新制要處理。總之,我們會儘量縮短,假設運作順暢的話,我覺得可以再縮短……
王委員育敏:1年內?
杜署長麗華:對,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在系統上趕快對接,越早完成我們就越早宣告……
王委員育敏:本席要求在你的新辦法還沒有公告上路之前,動物用藥的藥品絕對不能短缺,要供應無虞,這是第一件。
杜署長麗華:是。
王委員育敏:第二件,一年內這個新的機制就中長期的部分,你要把它建置是完整的,就是從登錄到它的流向管理,是一套完整的制度,如果是這樣,代表你前面這兩年根本都沒有想到這些問題,因為配套沒有在做。
杜署長麗華:有,我再跟委員報告……
王委員育敏:因為我還有下一題要問,反正就是你們往這個目標去做。
接下來我要問的是食安問題,因為今天經貿談判辦公室的代表還是沒有到,改派的是執行秘書,請經貿談判辦公室徐執秘上臺,這一次ART的談判可以看到在食安的部分,我們做了非常大的退讓,就我自己的觀察,你的源頭把關已經被破防,食安五環也破功了,食安防線棄守。
我們一個一個來看這次你們談的成果,基本上,跟美國經貿談判,你可以談,但是食品安全上,為什麼我們食品的把關要棄守?這一點是我非常不能接受的,第一個,過去美豬進口的時候,當時的蘇貞昌院長說,我們會有一套很好的管理措施,大家不用怕,這就是政府對於食安的保證,而第一個最重要的是產地的查廠,從源頭去管理。我要問經貿辦,這次的談判中,你們怎麼會同意我們可以不用事先去查廠然後就可以進來、就可以長驅直入呢?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查廠的部分,源頭管理還是有的。
王委員育敏:有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有系統性查核跟查廠,兩個機制都有。
王委員育敏:這個部分沒有讓步?
石部長崇良:沒有讓步、沒有讓步。
王委員育敏:那為什麼出來的報告是這樣子寫?就是美方要求沒有查廠這件事情。
石部長崇良:有查廠。
王委員育敏:可以查廠?我要確定這件事。
石部長崇良:有、有、有,我們去年才去查過啊!
姜署長至剛:對。
王委員育敏:所以ART簽了之後還是可以查廠?
石部長崇良:可以、可以、可以,這有兩塊,一個叫系統性查核,是整個制度的review;第二個就是查廠。
王委員育敏:查廠非常重要,所以我要問的是,這個絕對不能放掉。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這個是沒有改變的。
王委員育敏:另外一個是禽畜肉品的管制措施,是不是美方提供了名單,我們就要照單全收?就是不再由我們防檢署來認定,是不是這樣?
石部長崇良:系統性查核的概念就是這樣,就是用一個國家的品質管控制度去認可,就像PIC/S GMP廠的國家概念是一樣的……
王委員育敏:沒有,過去是我們的防檢署還要再認可一遍,畢竟我們是主權國家,所以可以是美方開單,我們就照單全收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互相都是這樣在處理的。
王委員育敏:所以這個部分沒有改變嗎?
姜署長至剛:委員,在世界各國裡面,我們系統性查核確定這個制度是對接的,所以他是制度裡面允許的,就像我們也希望在我們制度裡面允許的一樣可以得到雙方……
王委員育敏:但是當對方要求,就是要求我們許可的時候,我們還是有許可的功能在,但現在不是沒有了嗎?
石部長崇良:對,我們要透過系統性查核,才能夠有這樣的制度,我們跟其他國家也是這樣。
王委員育敏:我們現在是不是有許可權了?
石部長崇良:有、有、有,還有最終許可權。
王委員育敏:還是有,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對、對。
王委員育敏:這個源頭的管理,我覺得非常重要,如果這個部分棄守,我覺得我們的食安源頭就是破口。
石部長崇良:沒有、沒有,這個還是要經過系統性查核。
王委員育敏:另外一個就是邊境的逐批查驗,我們還可以做到百分之百的逐批查驗嗎?美方是不是要求我們要放棄百分之百逐批查驗?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這樣子講,我們現在只有針對美方這個國家做逐批查驗。
王委員育敏:是啊!因為就是含有萊克多巴胺啊!
石部長崇良:但是我們查了這麼多批之後,都是合格的,所以才應該回到常態機制。
王委員育敏:你的常態是幾趴?
石部長崇良:就是查到有問題的時候,才會再增加查核,我請署長再說明一下。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就不再百分之百逐批查驗了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就回到常態性查驗。
姜署長至剛:常態性的查驗是2%到10%,因為過去的經驗裡面,我們已經查的數萬批裡面,都是正常的。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
姜署長至剛:也跟委員報告,去年澳洲的豬腳我們有查出萊克多巴胺,後來我還親自去看了澳洲的養豬場、屠宰場等等。
王委員育敏:對,那個是我在委員會要求的。
姜署長至剛:我親自去看了,結果我看到整個豬場裡面有三分之一的臺灣孩子在那邊,在為豬場努力,就是所謂的打工換宿。那我們看到他們整個制度化在做這件事情,也了解他們實際上的狀況,所以上次也是防檢署跟食藥署共同前去。這個是邊境外去逐批查驗、查廠,是系統性查核,但我們邊境就要按照所謂的風險,我們現在建置Border Prediction Intelligent System(邊境預測智能系統),是會來判斷的。
王委員育敏:署長,你暫時先不用講,我們之所以對於美國的豬肉採取更嚴格的把關,就是因為我們開放了,允許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可以進到臺灣來,所以當時蘇貞昌院長才說:大家放心,我會百分之百逐批的查驗,我的百分之百逐批的查驗,是我不會讓高過這個比例的瘦肉精混到市場來。因為你就是開放這個了,你不要把它跟其他國家又混為一談,我今天要問的就是我們放棄了百分之百逐批查驗,這個就是事實嘛!
石部長崇良:是回到我們的風險查核方式,按照我們對所有國家進來的……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但是當時蘇貞昌院長的承諾不是這樣子,你們現在不要把一般性的查驗又拿回來談。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是對各國有一致性的處理原則。
王委員育敏:我要講的是你對這個已經放鬆,但是你萊劑的標準又放寬,我們來看你對豬雜碎萊劑的標準,你知道嗎?日本是0.04ppm,韓國基本上是不得檢出,個案是0.01ppm,我們這次在ART之後,你要放寬到0.09ppm,這是不是事實?我們找到的數據是不是事實?就是暴增到9倍,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你在邊境還不逐批抽檢,那你怎麼知道它有沒有超過這個標準?
姜署長至剛:先跟委員報告一下,ART的內容其實針對的是,我們採取的是國際標準,就是Codex的標準,如果Codex沒有訂,才會有另外一部分的思考。
王委員育敏:那我就問你,對豬雜碎你到底訂多少?
姜署長至剛:我們對於相關的規定,是以國際對接的方式來進行。
王委員育敏:那有什麼國際標準?日本是0.04ppm,韓國是0.01ppm啊!
姜署長至剛:我們這邊是跟Codex對接。
王委員育敏:所以就是0.09ppm嘛!
姜署長至剛:對,跟Codex對接。
王委員育敏:那我要問你,你現在對豬雜的萊劑容許量跟原來的相比是暴增到9倍,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你在邊境又不採取百分之百逐批查驗。我讓你看一個數字,就是美國的豬內臟進到臺灣,以現在跟114年比較,114年已經來到7,681公噸,我就問你這些豬雜、豬內臟的流向都流到哪裡去?未來在ART之後它的含量是增加到9倍,你要不要管制?它是不是流向小吃攤?我們還有縣市鼓勵大家吃臺灣豬,舉辦了小吃大賽,包括黑白切,今天的這些豬雜其實就是黑白切裡面的一些食材。
石部長崇良:我跟委員澄清一下這些資訊,在豬肝、豬腎的部分,日本、韓國、新加坡的標準都是跟Codex一致,我們現在也是跟Codex一致,也就是說,在肝的部分是0.04ppm、腎的部分是0.09ppm……
王委員育敏:還有其他的豬雜,還有豬腸。
石部長崇良:其他豬隻可食用部位是採取其中較低者,我們的標準都會跟Codex一致。
王委員育敏:你的較低者是多少?就是0.09ppm嗎?
石部長崇良:不是,我們是肝、腎,其他的……
王委員育敏:好,那我就問你,豬大腸是多少?
石部長崇良:其他部分如果我們沒有個別去訂的話,就是採肝、腎比較低的,就是0.04ppm。
王委員育敏:豬大腸現在是0.04ppm?
石部長崇良:對。
王委員育敏:那豬肝連呢?
石部長崇良:豬肝連是算肌肉。
王委員育敏:它沒有算在豬雜裡面?
石部長崇良:沒有。
王委員育敏:臉頰肉也是肌肉?
石部長崇良:對。
王委員育敏:所以是0.01ppm?
石部長崇良:肉就是0.01ppm。
王委員育敏:現在大腸、小腸是0.04ppm?
石部長崇良:0.04ppm。
王委員育敏:但是肝、腎是0.09ppm?
石部長崇良:不是,肝是0.04ppm,腎是0.09ppm,這個都是Codex的標準。
王委員育敏:所以其他部分並沒有比日、韓高?
石部長崇良:沒有,日、韓、新加坡都一致。
王委員育敏:那你提供相關數據給我。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我們把國際對照……
王委員育敏:就是跟各國對照的數據,我現在最關切的是冷凍豬雜……
石部長崇良:我們跟澳洲、日本、韓國、新加坡都是一致的,肝是0.04ppm,腎是0.09ppm。
王委員育敏:好,你要確定這些數據是正確的。
石部長崇良:對。
王委員育敏:然後你要提供給我,因為根據我們辦公室找到的資料,我們現在是比日、韓還要高。
石部長崇良:沒有,我們跟日、韓一樣,我們是按照Codex的標準,他們也是Codex的標準。
王委員育敏:他們兩個的標準也不一樣。
石部長崇良:沒有,他們兩個的標準就是Codex的標準,我們這邊看到的就是這樣。
王委員育敏:好,你把資料提供給我,我會再去核對。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把這個資料給委員。
王委員育敏:我們現在顯然是放寬,然後在放寬之後,我要問你的就是這些冷凍豬雜的流向到底是流去哪裡?我們現在市面上其實都看不到,然後它未來的含量是變高的,請問這些部分是流向哪裡?你們有掌握嗎?如果以114年來講,7,681公噸豬雜的流向是流去哪裡?是做成什麼食品?是流到了小吃攤嗎?你們整個食藥署到底有沒有掌握流向?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報告,關於從美國進口的其他可食部位,在今年度進來的是1,746噸,今年的數字目前是這樣,我們特別看了一下其中有沒有所謂的豬腎,其實是都沒有進來。
王委員育敏:你這個是今年的數字?
姜署長至剛:對,是今年度最新的。
王委員育敏:那去年呢?
姜署長至剛:我們從整體看起來,進口豬是占8%,有92%是我們的臺灣豬。
王委員育敏:我想要知道它的流向到底是流去哪裡,因為市面上大家都不知道,你們沒有在做標示,也沒有人看到。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說明,關於原料的原產地,我們現在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供場所都有去稽查,在去年度我們整個稽查了九千多件,有兩件沒有標示好,這兩件都是臺灣豬沒有標好,不管是臺灣豬還是國外豬,我們通通都會來……
王委員育敏:好,那你給我一個報告,你要告訴我,以114年為例,這些進口豬雜的品項、流向還有比例占多少,你們都有掌握?
姜署長至剛:對,都有掌握,非常確實的掌握。
王委員育敏:好,把報告提供給我。
姜署長至剛:好的。
王委員育敏:因為民眾都不知道,這是食安的問題,在你們一開放之後,事實上我們吃到的比例就會高,我們國人的食用習慣是習慣去吃這些內臟,所以這個部分你們要把關好食安,我覺得民眾有選擇權,基本上,我是反對在食安裡面去做讓步的,我們臺美的經貿要做一些交換,有很多可以交換,但是食品安全不能交換。
最後我還要提醒一點,就是基改食品絕對不能進校園,部長,你可以承諾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的立場跟您一樣,健康不能退讓,我們所有的調整還有跟國際接軌也都是經過健康風險評估,我們會來把關,對基改的所有管理作為沒有任何改變。
王委員育敏:不會進校園?
石部長崇良:對,不會。
王委員育敏:我要你承諾,不會嘛?
石部長崇良:不會,沒有改變。
王委員育敏:這是很多家長很擔心的,怕我們一讓再讓之後,孩子的健康都被出賣了,這個是絕對不允許的。好,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的質詢。
在此宣告待會在邱慧洳委員詢答完以後休息10分鐘。
現在請蘇清泉委員質詢。
蘇委員清泉:(10時18分)謝謝主席,今天排的題目非常非常好,我有三個問題,請石部長。
主席:有請石部長。
蘇委員清泉:還有食藥署。
主席:請姜至剛署長。
蘇委員清泉:等一下也要請問防檢署署長。
主席:請杜署長麗華。
石部長崇良:蘇委員早。
蘇委員清泉:第一個問題,我們現在進口美國、歐盟或日本的原廠藥,在進到臺灣時所課的關稅是多少?
石部長崇良:零,沒有關稅。
蘇委員清泉:學名藥也是零?
石部長崇良:都一樣,都是零。
蘇委員清泉:對我們出口到美國或歐盟的原料藥,他們課我們多少關稅?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這樣子講,最近美國有宣布對專利期內的藥跟其原料藥才課稅,所以其他學名藥的原料藥還有學名藥進到美國還是沒有關稅。
蘇委員清泉:那川普到底在說什麼?我實在是聽不懂,現在我們臺灣也有幾個藥廠在做原料藥,因為成本很高,我想問石部長跟健保署……
石部長崇良:我們臺灣沒有供應到美國的專利藥的原料藥,所以對我們沒有影響。
蘇委員清泉:如果是學名藥的原料藥呢?
石部長崇良:也沒有課稅。
蘇委員清泉:那他現在是要課……
石部長崇良:是課專利藥,就是專利藥及其原料藥。
蘇委員清泉:所以我們臺灣沒有在做這個?
石部長崇良:我們輸美的專利藥只有一個,這個藥廠已經也要在美國設廠了,所以也不受影響。
蘇委員清泉:所以他說什麼,跟我們沒有關係?
石部長崇良:沒有關係。
蘇委員清泉:沒有關係。
石部長崇良:沒有影響。
蘇委員清泉:好。第二個問題,最近部長有講,因為我們原料藥大部分都來自印度跟中國大陸,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全球都這樣。
蘇委員清泉:現在日本、韓國及臺灣想要成立一個聯盟,自己來開發,這行得通嗎?
石部長崇良:應該這麼說,各國現在也都重視到原料藥來源要多元分散,所以我們也有一個稱為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該計畫就打算要鼓勵在臺灣開發原料藥啦!但是我們也不可能全部原料藥都自己做,因為這是一個高污染的產業,這也沒辦法!所以需要跟其他友好國家建立非紅供應鏈,大概有這樣的構思在努力。
蘇委員清泉:因為最原始的原料就是從礦區出來後,經過剁碎處理,再提煉分解,那個一定是要國家很大、縱深夠,因為那是污染且有時候還會發生爆炸,所以一定是澳洲、中國大陸、印度等這種大國才有辦法,我們只能開發中間的部分,也就是原料藥後面那一段,是不是?
石部長崇良:我們也有幾家原料藥廠。
蘇委員清泉:好啦!時間有限,我不想像王育敏委員講那麼久。再來,第二個是有關馬鈴薯的問題,因為現在所有縣市首長都很煩惱,我們以前小時候都知道種植馬鈴薯如果發芽後會有臭腥,臭腥裡一定有一些化學物品,它會產生solanine,這怎麼會翻成「龍葵鹼」,這是誰翻的?哪一個天才?我們這些外來語到底是誰在翻譯的?日本的外來語是都很有藝術的,我們這solanine翻成什麼東西啊!叫做「龍葵鹼」。食藥署姜至剛署長,這是你發明的喔?
姜署長至剛:不是。
蘇委員清泉:這種以前是整批退,現在美國要求我們要工廠拿回去,自己分並把臭腥處削掉就可以拿去做洋芋片或其他的。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石部長崇良:第一個要先強化源頭管理,所以在美國那邊要出口之前,他就要強化檢疫規定,包含要噴灑抑芽劑,也就是發芽抑制劑,他們要噴灑;另外也要通過我們防檢署相關檢疫規定,所以完成OK了之後,才可以上船。如果在船運過程當中,有發生腐爛情形的話,當然整批比例太高,還是會退運啦!如果只是部分的話,它就經過特殊的封裝處理到加工地點再去剔除。
蘇委員清泉:因為我們屏東枋山、枋寮那邊的芒果要銷往日本,芒果皮是薄薄的而已,如果果實蠅在上面產卵,就會有一點一點的黑點,所以要經過燻蒸處理,可能部長也不知道,以後有機會帶你去看看啦!
石部長崇良:好。
蘇委員清泉:有的是用55度的水把它燙過,這樣蟲卵就會死掉,不然如果到了日本,檢查發現有蟲卵孵化出來,日本是整批銷毀,甚至整貨櫃都給你銷毀,他們沒在裝傻的。所以你們要嚴格把關,不能美國講什麼,你就做什麼。
石部長崇良:不會。因為它進到臺灣之後,加工處理的地點也是要經過我們許可,所以那個食品加工的許可……有再製的話,我們會特別去強化管理。
蘇委員清泉:因為這根莖類如果發芽之後產生的solanine,成年人吃了頂多腹瀉而已,但小孩是會抽筋耶!倘若神經系統受不了,有的會死掉,所以我們都是醫生,這要好好把關,不要發生命案,到時候你也受不了。
第二個,剛剛有講基改的食品不能進校園,因為現在國中及國小的營養午餐,各縣市好像都承諾要免費,由政府來支出,臺北市一餐是75元,我們屏東是57元,我們屏東比較「細漢」就對了。針對這些基改食品,你剛剛有承諾不會進校園嘛?
石部長崇良:不會。
蘇委員清泉:有入法了嗎?有嘛?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有。是在學校衛生法。
蘇委員清泉:再來,含萊克多巴胺的也不能進校園,現在是沒有進校園吧?
彭署長富源:沒有,現在是百分之百國產豬。
蘇委員清泉:這不要再讓他們進到校園。
彭署長富源:是的。4年來都百分之百。
蘇委員清泉:百分之百?
彭署長富源:是的。
蘇委員清泉:這個很重要,這不能開玩笑的。
彭署長富源:是,謝謝委員。
蘇委員清泉:部長,這三樣都要很小心。
彭署長富源:是。
蘇委員清泉:下一個問題,請防檢署上來。我們現在動物用藥跟人用藥的流用,是在我第八屆的時候,部長那個時候是擔任醫事司司長,那個時候就是在這裡檢討,有哪幾項是可以給人使用,動物也可以使用。現在的動物用藥,全臺灣養貓跟養狗的這些毛小孩總共兩百八十幾萬隻,快到三百萬隻。
杜署長麗華:340萬隻。
蘇委員清泉:340萬隻了,「夭壽」!現在這些照顧毛小孩的年輕人把它們當作是家人,所以我們健保人數可能不是2,300萬人,而是要2,640萬人。部長,這樣你同意嗎?
石部長崇良:委員……
蘇委員清泉:挖洞給你跳!這30%是動物用藥,70%都是流用的。好啦!剛剛講現在開放到是兩百多種了,是不是?
杜署長麗華:現在要開放的是701項,還會再增加。
蘇委員清泉:我要替這毛小孩的飼主講講話,因為健保是石崇良部長跟健保署強砍,一直砍、一直壓,所以健保的藥價都很合理、很低,大家都「虛累累」。現在動物用藥目前是獸醫師那邊處理嘛!我們醫師是涵蓋中醫、西醫、牙醫,獸醫是農業部發的證照,所以獸醫開出來處方是獸醫師自己調劑、自己給藥、自己收費,對不對?沒有藥師嘛,藥師沒有介入嘛!現在這些毛小孩的飼主負擔太大,我覺得牠們用藥太貴,如果有像健保這樣補助,就變得很合理了啦!所以現在問題就出在錢的問題,一直這麼貴,有心血管用藥、癌症用藥,這些飼主怎麼負擔得起呢?你現在是想把這些獸醫師開的處方,因為他的獸醫診所沒有辦法備那麼多種藥,所以他開了處方,讓飼主去藥局領嘛!到藥局領藥,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有時候藥局會跟醫院調藥說要給動物使用的,我們都搞不清楚,你們現在是怎麼規範?所以今天主席提這個題目非常好,至少要把它釐清嘛!部長。
石部長崇良:委員所講的,我完全同意啦!在動物治療上面是沒有醫藥分業,它就是由獸醫師可以直接提供藥物,只不過是因為現在牠用到了人用藥,人用藥基於我們是主管機關的立場,必須要掌握流向。那麼一方面也要注意到這些用藥的安全,包含不要因為濫用造成抗藥性的問題,這會回過頭來危害到人體健康,以及我們未來使用藥物的選擇。
另外,也有一些比較高風險藥物的管理,像麻醉的用藥、鎮定安眠的用藥,也避免人跟動物之間流來流去,完全不知道流到哪裡去了。
蘇委員清泉:這很有可能。
石部長崇良:這會喪失我們過去把健保管理得這麼好……所以是不希望有藥品管理的漏洞啦!
蘇委員清泉:把這一塊納到健保署來管理,可以嗎?食藥署來管理啊!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是……
蘇委員清泉:我真的很擔心!因為我是臨床醫師、我是心臟外科醫師、你是急診科、你是腎臟科的……麻醉的藥、IVG的藥,這些東西是很可怕的,如果流用出來……
姜署長至剛:報告委員……
蘇委員清泉:一支Demerol跟……
姜署長至剛:現在的管制藥品,每一顆都粒粒皆清楚,流向絕對能掌握的。
蘇委員清泉:「烏白講」!。
石部長崇良:這個部分我們都要把它管控得很好啦!就是要管控得很好,所以我們現在也跟農業部合作,讓兩邊的系統可以介接,一方面藥商供藥的流向在哪裡?使用的量如何?這樣我們才能供需……確保不管是動物用藥還是人用藥,都能夠穩定供應。
蘇委員清泉:人的用藥劑量是跟狼犬一樣,這個是我念到的啦!不知道真的假的?關於動物用藥跟人的用藥會不會流用方面,我比較擔心的是一些管制藥品跟麻醉藥品,這個真的會出事啦!現在的用量那麼大,不要讓這些飼主負擔太大。因為我們到獸醫院、獸醫師那邊去,我覺得都很貴,動物小旅館一天都要多少錢、多少錢,比健保還貴!你知道嗎?所以這一塊一定要好好地管理。
石部長崇良:對。
蘇委員清泉:不然就他們開處方箋,全部都到健保藥局去領藥,至少藥師也可以管制一下。是不是讓這些藥師也去受一些這部分的訓練,來增加他們的本職學能,不然我們的藥師在這一塊也是沒有……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初步的規劃方向也是雙軌制,一方面在常用備藥方面,可以從藥商或藥局直接供應,或者因為不是常備的部分、備不足的部分,也可以到藥局去拿,因為比較方便,所以是朝向雙軌制的方式來重新規劃。
蘇委員清泉:杜署長,我跟你說,現在健保藥局如果藥品備用品項不足,他們會去物流那邊調用,調完再宅配過來,然後藥師再發給病人,這部分目前是很上軌道。至於獸醫師就不可能備那麼多藥嘛,哪有可能!光囤這些藥就倒了!所以他一定是來健保藥局領藥,但是健保藥局沒有管制,也沒有這方面的知識,關於管制藥、麻醉藥等部分,這個真的會出問題。然後你們對獸醫師的管理有那麼嚴格嗎?他自己開處方、自己調藥、自己配藥、自己用藥,藥品的副作用、交叉反應、會不會過量、會不會死掉,那個都是……因為現在養寵物的人那麼多,今天沒時間跟你講到經濟動物,那個是更大的一塊。但是這些寵物、毛小孩,很多年輕人這樣……我們是要很小心。獸醫師要怎麼管理?現在全臺灣的獸醫師有幾個?
杜署長麗華:目前全臺灣的獸醫師大概有六千多位。
蘇委員清泉:六千多,那跟中醫師差不多啦!
杜署長麗華:是。有兩千多家動物醫院,獸醫的診療機構就是動物醫院。
蘇委員清泉:所以這一塊暫緩實施,我也不知道是在暫緩實施什麼,現在是這樣繼續亂搞嗎?部長,你是最高的層級,你要講話!
杜署長麗華:我讓部長先講。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說我們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重新檢討那個辦法,因為辦法裡面涉及如何成為動物保護用藥的程序、相關的規定,還有使用上的規定,要趕快再重新檢視,我們會儘快在時間內訂出新的辦法。
蘇委員清泉:獸醫師、藥師、管理辦法、藥品,還有一些危險藥品、高警訊藥品等,都要好好地管理,署長,你跟衛福部要好好檢討妥當。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因為原來的辦法裡面可能有一些細節沒有規定到,沒有辦法符合目前的期待,所以我們現在要修這個辦法的時候,會將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還有我們兩個單位的意見,都會做綜合考慮,以解決現在的寵物,就是對犬貓跟非經濟動物的生命權跟醫療權的保障,往更完善制度的方向來進行。以上,謝謝。
蘇委員清泉:對,時代不一樣了啦!我們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加油,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蘇清泉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邱鎮軍委員質詢。
邱委員鎮軍:(10時35分)主席好,請石部長還有防檢署杜署長。
主席:有請杜麗華署長及石崇良部長。
石部長崇良:邱委員早。
邱委員鎮軍:部長好。我想請問一下,今年4月8日總統府國策顧問黃金舜在媒體投書說,113年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是藥師、獸醫師、飼主團體共同努力下推動通過的,過去的會議紀錄裡面,你們在訂定這個管理辦法的時候,藥師公會是不是強力要求人藥除登錄外,全數回歸藥局來供應?誰可以回答?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雙部會會銜公告,也會徵詢到不管……
邱委員鎮軍:還是他的身分比較特殊,你們不敢講?
杜署長麗華:不是、不是,這個制度建立、形成的時候,其實還是會廣徵大家的意見。
邱委員鎮軍:好啦!當時陳駿季部長跟薛瑞元前部長一起發布的,我們看一下,104年農委會在公告的時候說獸醫師使用人用藥物可直接向藥商購買,108年1月藥師公會建議書主張藥留藥局,重點在於該會建議人用藥物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依法應納入藥師管理,獸醫師則應居於診療治療之角色開立處方箋,再由獸醫師或民眾向社區藥局取得藥物,藥師秉持專業動物用藥的把關,保障動物健康及全民用藥的環境。這是113年通過的版本,獸醫師開藥,飼主去藥局領藥,再拿回去給獸醫師治療。
當時黃金舜是常務監事,而且已經是內定的準理事長,108年10月黃金舜正式接任理事長,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說,任期內他希望推動單軌制,完成醫藥分業最後一塊拼圖,對藥價透明化、動物用人藥、中藥調劑問題,都堅持他的看法。他說沒有人比藥師更懂藥,每一種藥都有配伍禁忌,毛小孩用的藥應該由藥師做最後把關。你們會不會覺得來得有點突然,他說藥要留在藥局,由藥師把關,結果你們113年的管理辦法就變了,然後大樹在114年與115年的營運重點,就是將人用藥轉寵物用櫃位制度化,目標是全臺1,000家門市,達成社區滲透力的極大化。你們按照黃金舜的指示,從108年1月18日的建議書開始,衛福部跟農業部就乖乖遵他的指示辦理,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剛剛已經提到,在動物治療上沒有所謂醫藥分業啦!跟人用是不一樣。獸醫師是可以直接調劑提供治療……
邱委員鎮軍:你們沒收獸醫的購藥權,把104年獸醫可直接買藥的草案,就直接處理掉了,等於把全臺毛小孩用藥的採購權,從獸醫院轉到了藥局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也不是這樣,就是獸醫還是可以直接購藥,沒有問題,只是在這個辦法裡面,把人用藥品可以用於動物的分成兩種,一種就是已經議定出來的七百多種藥……
邱委員鎮軍:現在有七百多項,可是申報的只有……
石部長崇良:裡面能來申報為動物保護用藥的……
邱委員鎮軍:只有一百多項吧,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藥商可以直接供應。
邱委員鎮軍:還有五百多項沒進來,你怎麼處理?
石部長崇良:對,沒有進來的,依原來的規定就是變成到藥局,可是這個就會造成取得上面方便性的問題,所以現在才暫時停下來重新再檢討,讓他在供藥的方便性上能夠提高。
邱委員鎮軍:對嘛,然後財團的計畫馬上跑得比你們還快,所以你們會不會以後就照他們的版本這樣走?
石部長崇良:您說的是哪一個版本?
邱委員鎮軍:就是他講的,就是到各藥局去領藥。
石部長崇良:我們目前雙方討論的大概是雙軌制,就是他也可以直接跟藥商叫藥,但是不足之處也可以到藥局去拿,這樣讓他方便性……
邱委員鎮軍:好啦,因為時間不夠,我希望你們兩個部會在這件事情上,真的可以從我們毛小孩的生命為出發點,慎重來處理。
石部長崇良:會、會、會,一定會。
邱委員鎮軍:另外,我們請經貿辦。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就是ART的主文本,這是最重要的法律框架,內容涵蓋了關稅貿易、數位貿易等;那臺美投資合作瞭解備忘錄MOU,這是針對那5,000億美元投資與半導體供應鏈合作的意向書,沒錯吧!
徐執行秘書崇欽:臺美投資MOU是2,500億的企業自主投資跟2,500億的……
邱委員鎮軍:好。除了ART跟MOU,2月12號在華府,我們駐美代表談了幾個文件,有多少份是換文,還有多少是執行手冊?
徐執行秘書崇欽:2月12號在華府簽的ART的全文都已經公布在網路上……
邱委員鎮軍:對,那為什麼美國人對ART的報告裡面可以精準預測我們要改的食安數據,是不是你們早就私下簽下了協定,還是你們已經答應人家要放水?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在相關殘留標準的部分,我們跟國際去對接、接軌,所以委員所提的應該指的是CODEX的國際標準。
邱委員鎮軍:對,你們都照他的標準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國際標準,我們是希望在參考科學數據上……
邱委員鎮軍:這次臺美談判,包含非關稅的貿易壁壘,就像檢驗標準、查驗方式、殘留容許量等等,以及換文跟執行手冊的這些內容,未來會不會送立法院?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按照規定……
邱委員鎮軍:什麼規定?
石部長崇良:如果是涉及到需要修法的部分,當然我們就一定按照程序送到立法院,那有些的……
邱委員鎮軍:條約締結法第三條寫得非常清楚,只要涉及人民權利跟義務、涉及法律變更,它就是條約。如果按照美國的要求開放基改食品,你剛才講說這個不會進來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
邱委員鎮軍:好。那放寬馬鈴薯等檢疫標準還有萊劑的容許值呢?
石部長崇良:如果是萊克多巴胺的MRL部分,這是在授權法規,我們會按照法制程序來進行……
邱委員鎮軍:那是不是你們如果說……
石部長崇良:它也會有進行預告等等……
邱委員鎮軍:他們是整包來談,對不對?整包來談的時候,你是不是要整包送到我們立法院來審議通過?
石部長崇良:因為它的範圍非常……涉及的層面很廣……
徐執行秘書崇欽:向委員報告,有關於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的部分,之前本院長官已經有說明,就是將來會把ART連同MOU送到立法院審議,但因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之後,導致這個ART的內容可能需要做必要的調整之後才能夠再送到立法院,所以目前還沒有送。
邱委員鎮軍:我們希望知道的,不是我們今天要討論說你們改了什麼,而是我想要知道美國這個NTE報告裡到底要求什麼,是不是應該跟我們國人來說明?
石部長崇良:如果涉及到法規要修訂的部分,我們也都是採取公開、透明的方式……
邱委員鎮軍:因為我這樣覺得,你們讓我感覺如果美國這樣要求,你們會偷偷的改。
石部長崇良:不會、不會、不會,所有都是按照法定的程序來做。
邱委員鎮軍:好,那屬於食品、農產品的項目查驗方式,如果要改成業者依循紀錄的調整,就是紀錄好的要降低標準,然後逐批檢查,被要求取消邊境程序,被要求降低干預,這些內容沒有錯吧?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說回到我們的常規程序,不要有特殊對待……
邱委員鎮軍: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說,邊境管理不變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
邱委員鎮軍:可是名稱不變,作法有沒有改變?
石部長崇良:沒有、沒有。
邱委員鎮軍:完全一樣嗎?
石部長崇良:對、對、對、對。
邱委員鎮軍:我們看萊克多巴胺好了,3月份公布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剛好跟美國的NTE報告出爐差大概兩週,當然這份公告的PDF,我們看一下,豬腎臟明明寫著0.04嘛,後來幾天美國人的報告卻說我們臺灣已經答應0.09了,是美國人說謊,還是我們自己調的?就你講的CODEX那個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3月我們沒有去調整任何的殘留標準,因為那個還要後續……
邱委員鎮軍:這是你們官方的公告喔!
石部長崇良:這個公告主要是針對名稱的部分去調整而已,還沒有涉及到殘留標準……
邱委員鎮軍:對啊,你肝臟的部分本來0.04,現在變成0.09啊。
石部長崇良:3月有一個公告,可是不是在談殘留標準,不是這個。
邱委員鎮軍:好,其他部分也一樣……
石部長崇良:我們再跟委員釐清,這個公告並不是在調殘留標準。
邱委員鎮軍:這是你們官方公布的,我們去抓下來的。
石部長崇良:公布前面都有一個修正重點,那個只是名稱上的調整而已,就是翻譯名稱調整……
邱委員鎮軍:未來牛也一樣嘛?
石部長崇良:這個所有的……
邱委員鎮軍:我們未來是照他的標準……
石部長崇良:MRL的標準我們都會重新調整。
邱委員鎮軍:好啦,我現在簡單問,我們用CODEX的標準,還是未來你們自己有沒有最低容許值,還是以後就照他的標準?
石部長崇良:除了有特殊的情形,不然我們都按照……
邱委員鎮軍:什麼叫「特殊的情形」?
石部長崇良:都按照CODEX的標準。
邱委員鎮軍:特殊情形就是CODEX的標準?
石部長崇良:不、不、不,CODEX是一般國際的通用標準。
邱委員鎮軍:對啊,你們碰到問題……
石部長崇良:所以我們會……
邱委員鎮軍:你們碰到問題的時候,就拿那個標準來跟我們講,對不對?那我們之前設定的標準咧?如果我們當時……以前沒有設標準就是零容許,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就是因為沒有設標準,現在我們就按照CODEX標準……
邱委員鎮軍:現在沒有設標準就是用CODEX,是這樣子嗎?
石部長崇良:對。
邱委員鎮軍:對啊,所以你們現在把方法改了,不是嗎?
石部長崇良:就是要按照……我們儘量按照科學的證據去走……
邱委員鎮軍:為什麼以前規定那樣,你們現在要這樣改?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這麼說,這個CODEX的標準也是在2013年之後才有,之前CODEX也沒有標準。
邱委員鎮軍:我們整個防線都改變了嘛,是這樣嗎?就因為關稅的關係。
石部長崇良:因為國際的整個科學標準也在進步,以前CODEX也沒有訂出標準……
邱委員鎮軍:所以我們是退步的啊!
石部長崇良:CODEX訂出標準之後,我們來參考CODEX的標準。
邱委員鎮軍:你可不可以在這些關稅之前,你自己先訂一個標準,不要等到這些東西來的時候,你再去調整嘛,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也可以啊,也可以,反正我們目前的作業也在進行中。
邱委員鎮軍:我再問一下,發芽的馬鈴薯可以吃嗎?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看它的部位啦。
邱委員鎮軍:什麼叫「部位」?
石部長崇良:就是看它的情形嚴重不嚴重。
邱委員鎮軍:以前我們是驗到就整批退回去,那現在咧?
石部長崇良:這個應該是這樣,現在我們在整個的……
邱委員鎮軍:農業部說這是防疫管理的問題,現在發芽的馬鈴薯可以整批進口,進入加工廠,你知道嗎?所以它是防疫呢還是食安標準?
姜署長至剛: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是在防疫,因為即使施用過抑芽劑,在運送的過程中還是有發芽的可能,可能就會必須剔除,這個是農業部這邊檢疫的議題……
邱委員鎮軍:對嘛,以前發芽就是整批退回,那美國說不行,所以我們就改了嘛,就改到去加工嘛。那加工的話,你認為它是安全的食品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是從源頭先要求管理,就是在美國境內處理的時候,就要經過檢疫規定……
邱委員鎮軍:好啦,我不管啦!他們進來怎麼樣我不知道,但是進來臺灣的海關……
石部長崇良:然後進來之後,如果有……
邱委員鎮軍:我們碰到這個問題,我們怎麼處理?
石部長崇良:我們就整批封存……
邱委員鎮軍:然後呢?
石部長崇良:到一個特定的加工處所去剔除,作法是這樣。
邱委員鎮軍:對啊,你們以前看到風險就直接擋,對不對?現在看到風險是進來再說嘛。
石部長崇良:其他的國家很多也都是這樣做,就是到一個加工的地方去做剔除,而不是全部退回……
邱委員鎮軍:今天馬鈴薯只是其中一個個案,未來我認為你們所有的……明天會不會有其他的這些問題?部長,我希望……
石部長崇良:就是公開的這些項目……
邱委員鎮軍:我希望你做好你專業的工作,去把關好這個事情,好不好?
石部長崇良:會,我們都為國人的健康做把關,沒有問題。
邱委員鎮軍:好,謝謝部長,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鎮軍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邱慧洳委員質詢。
邱委員慧洳:(10時49分)主席、各位政府部門的官員,大家好。有請衛福部長石部長、食藥署署長、防檢署署長,謝謝。
主席:請石崇良部長、姜至剛署長、杜麗華署長。
石部長崇良:邱委員早。
邱委員慧洳:部長早。部長還有兩位署長,我今天是想跟三位請教關於犬貓非經濟動物用藥的問題。我們先從這張PPT開始看起,我要細說從頭,從2012年開始細說。2012年因為發生獸醫有使用偽藥的情形,當然我們主管機關也很盡責有加強取締,取締之後的結果,當然一些藥商他就不敢把藥物賣給這些獸醫院、獸醫師,導致出來的問題就是獸醫師、獸醫院要取藥變成困難重重,這是2012的事情,而困難重重的這個問題,當然獸醫界都一直不斷地在反映,所以在2015年的時候就去修動保法第四條,我想這些條文大家應該都非常熟悉,就是提到如果動物藥物不足的時候,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後,可以使用這些人用的藥物。現在問題出現了,這是2015年的修法,修法揭櫫的原則就是獸醫、院可以使用人用的藥物,這是修法的原則,但是可使用跟可取得是不是畫上等號呢?我想不是畫上等號的,所以才會導致從2015年一直到現在都有一些紛擾出現。獸醫可以使用這些人用的藥物,那可不可以取得?當時我講的時空背景,請問部長,當時的時空背景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可不可以取得、購買人用的藥物?
石部長崇良:我想在它的使用管理上,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三項有另外的授權辦法,透過這個辦法制定之後來取得。
邱委員慧洳:對,但這是2015的修法,可是你說的子法是2024才問世、才公告,當然施行日期就是未來的7月1號,只是目前看起來戛然而止。我們回到2015年的時空環境,獸醫他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是他的取得似乎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就是他沒有辦法直接跟藥商購買、直接跟藥商取得。我現在有一個問題,這邊先暫停一下,因為您剛剛好像有回答王育敏委員,就是關於現在面對這些紛擾,採取的制度就是公告制,公告制就是那701種品項全都不用再經過登錄就可以變成動保藥物,所以現在是不是701項都可以讓獸醫院跟獸醫師來直接跟藥商取得?
石部長崇良:這個應該這麼講,您是法律專家,應該也很清楚,藥事法第一條就已經明定,本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從其他法律規定,所以動物在用藥的部分,它是用在動物保護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所以由它的規定,如何管理就是在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裡面去處理,那自然就可以供應。
邱委員慧洳:我了解。我的問題就是,2015的時空背景,獸醫他可使用人用的藥物,但是卻沒有辦法取得跟購買,因為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
石部長崇良:對,所以才會在動物保護法裡面去做這樣的規定,從第四條第二項讓他得以使用,至於說怎麼樣管理,在第三項授權去訂出來。
邱委員慧洳:對,現在第三項已經戛然而止了嘛,目前已經戛然而止,現在我們的現行機制……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儘快協助農業部再訂出來。
邱委員慧洳:我了解,但我現在的問題就是說,現在你們口頭上承諾的方式就是把701個品項全都透過公告制,然後讓獸醫院、獸醫師可以直接跟藥商購買。剛剛王育敏委員請教你們,這個機制很好,因為可以解決目前紛亂的情境,但是這個機制的法源依據,您剛剛好像回答王育敏委員說,法源依據就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現在是2026,我比較有疑問的是,2026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依據,為什麼2015就不行?我的疑問是,到底以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作為你們現在大開方便之門,是不是一個足夠的法源?我的問題是這樣。
石部長崇良:這個法源在第四條第二項跟第三項,這兩個要搭配起來,不是只看第二項。
邱委員慧洳:是、是、是,當然,問題是第三項你們有公告,實施日期在7月1號,已經戛然而止。
石部長崇良:對,要趕快強化。
邱委員慧洳:所以它等於是沒有……它的子法等於是還來不及生效就胎死腹中了。
石部長崇良:就是有法源,要趕快去把它訂好。
邱委員慧洳:我的疑問是,一條法源好像是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在2015年,它不是取得藥物的法源,但是在2026年的今天就是取得藥物的法源,我的問題是這樣,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差異?是因為無法可用,然後就勉強去把動保法……因為動保法已經存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在2015年就已經存在了,怎麼那時候不能夠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法源,現在就可以作為大開方便之門的法源?
石部長崇良:從2015年到現在,這個期間還是一樣繼續在供應,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是在供應,但是它把它區分為兩種藥物,如果是動保藥物的話就可以直接購買,只有144的……
石部長崇良:原本在第三項規定,授權辦法在今年7月1號才會實施,在這個之前是OK的。
邱委員慧洳:在這個之前是可以直接跟……
石部長崇良:用第四條第二項去處理。
邱委員慧洳:是嗎?你確定嗎?部長,你確定是這樣嗎?
石部長崇良:當然這個法的主管機關是農業部。
邱委員慧洳:是這樣嗎?因為藥事法第五十條就是限制獸醫師可以去取得藥物,藥事法第五十條就是限制獸醫師跟獸醫院可以直接去跟廠商購買藥物,那也……
姜署長至剛:這邊跟委員稍微做一點點補充,討論過程當中,在108年,針對剛才提到的辦法實施之前,我們就正式發函給藥業的公協會,藥商仍可供應人用藥品於動物診療機構,這個是在108年5月21號的時候,針對這個議題我們已經這樣做了,所以到目前,這個辦法雖然說在研議,或者未來的走向,對藥商供應的部分,目前都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慧洳:那你講的那些東西要透過登錄制嗎?你說108年之後,你公告的701項是要透過登錄制才能夠變成動保藥物,才能夠直接跟藥商來取得嗎?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我們這樣講,當時108年的時候,食藥署有行文給藥商跟藥局,在供應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後來擬具了一個法,這個法規它有一個轉介,就是說人用藥要成為動保用藥才可以,對不對?
邱委員慧洳:對。
杜署長麗華:所以這段時間,它在作業的時間還是一樣,供應無虞,它還是可以繼續運作。假設這個辦法現在緩辦、暫緩辦,也是一樣,就是108年的那個還是繼續適用。
邱委員慧洳:不是,我想請教一件事……
杜署長麗華:如果現在我們註銷以後變成一個新的辦法,我想我們會重新檢視,現有的法規裡面假設不夠明確、周全,我們就讓它明確化。
邱委員慧洳:我想請教一件事,因為越聽越會亂。就是在今天之前,因為我今天聽到一個最新的規定,就是說那701樣也沒有所謂的登錄制,只要我們主管機關這邊一聲令下,公告701項,它全都不用經過登錄,藥商就可以直接去買,這是今天以後的答案嘛,那今天以前的機制不就是人用的藥物有701項,你要透過登錄才能夠變成動保藥物,藥商才能夠直接……獸醫師才能夠去……
石部長崇良:我想委員有一些誤解,有一些對這個法規的誤解。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它授權主管機關公告,公告之後的藥品品項,獸醫師就可以取得使用,所以這個是在第四條第二項;至於第四條第三項授權的辦法,才再把第二項主管機關所公告的可使用於動物、非經濟動物的人用藥品分成保護用藥,它是要採取登錄制跟其他,然後供應的時候才有不一樣,但是在這個辦法沒有實施之前,就按照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來執行,所以只要主管機關公告的人用藥品,藥商就直接可以供應、可以取得。
邱委員慧洳: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修法?如果按照第四條第二項,遊戲規則……你也根本不用訂子法出來了。
石部長崇良:要修的是第三項,因為有需要相關的管理規定。
邱委員慧洳:可是我覺得部長你的法律概念可能不清楚,如果按照你的邏輯,第三項的……如果第二項就可以公告,就可以使用……
石部長崇良:我當然不會是動保法的主管機關,但是這個辦法在會銜實施的時候我們都非常清楚,那麼這個授權的法規是在第四條的第三項。
邱委員慧洳:不是,因為你現在已經出現法學上的邏輯矛盾了,部長。
石部長崇良:我想您這邊可能需要再進一步來跟我們討論、了解。
邱委員慧洳:不是,因為你的邏輯很明顯的矛盾,你覺得按照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公告,全部的藥品都可以使用也可以取得。
石部長崇良:不是公告所有的藥品,就是經過主管機關討論之後,對於動物用藥所不足的才去公告人用藥品得供非經濟動物使用。
邱委員慧洳:對,非經濟動物……好,講到這邊,那就可以直接使用,獸醫師就可以直接去購買嗎?
石部長崇良:就是可以使用,不能購買的話怎麼使用?這個法律的邏輯是很清楚的。
邱委員慧洳:因為受限於藥事法第五十條……
石部長崇良:沒有、沒有、沒有……
邱委員慧洳:受限於藥事法第五十條,造成這些藥獸醫師沒有辦法去購買。
石部長崇良:藥事法的第一條就明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邱委員慧洳: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列出來的藥物,只要公告出來就可以取得……
石部長崇良:它就是其他法律規定,它就符合藥事法第一條的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邱委員慧洳:如果都可以取得,現行法都有了,為什麼還要去修法?
石部長崇良:所以這完全沒有問題,在使用上完全合理……
邱委員慧洳:第四條第三項……
石部長崇良:藥商也可以供應,藥局也可以供應,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部長,你的第四條第三項還要去補充第二項,然後用第四條第三項去凌駕第二項,因為第三項是授權訂定法規命令。
石部長崇良:不是補充第二項,它是授權法規對於這些人用藥品使用在動物時,需要有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邱委員慧洳:部長,你這樣我真的沒有辦法跟你好好討論,我真的是完全地……我只是針對法源……
石部長崇良:我一直努力地在跟您說明,我一直努力地讓您了解目前整個法規的架構。
邱委員慧洳:但你的邏輯本身就矛盾了,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讓獸醫師取得人體藥物的用藥權之外,還可以讓他取得購買權的話……
石部長崇良: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就已經明定獸醫師可以使用,可以使用當然就可以取得,不然如何使用?
邱委員慧洳:如果可以使用又可以取得,為什麼過去十幾年有這個紛擾?你給我答案,大家就是因為取得不易才產生這個紛擾。
石部長崇良:紛擾的產生是因為7月1號要實施的新辦法造成一些使用及取得上的不便,所以才來調整,並不是取得範圍的問題……
邱委員慧洳:為什麼7月1號這種法規命令的規定反而會牴觸第二項的規定?
石部長崇良:在今日之前的取得都沒有問題,您有很大的誤解。
邱委員慧洳:這不符合啊!沒有誤解,因為第三項創造了新的遊戲規則,問題是第三項牴觸了第二項的法律,這完全不符合法律的體例,這完全不符合!你用子法來凌駕第二項……
石部長崇良:沒有,所有的法規都是經過一定的程序產生……
邱委員慧洳:一定的程序,但這就是法學的ABC啊!第三項是子法……
石部長崇良:如果在使用上跟實務上有執行上的困難,可以隨時調整,這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子法牴觸法律規定,你為什麼需要去弄這樣的子法出來?
石部長崇良:沒有牴觸、沒有牴觸,第二項只是在公告得以使用在動物身上的人用藥品。
邱委員慧洳:我請教防檢署署長,在今天以前,獸醫師有人用藥物的使用權,但是他有沒有所有人用藥物的取得權?
杜署長麗華:其實在目前的過渡時間,他使用都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使用沒有問題,取得啊!那些藥師……
石部長崇良:取得沒有問題。
杜署長麗華:取得也沒有問題,目前在用的,取得也沒有問題,以目前當下在辦法沒有公布前,在……
邱委員慧洳:取得沒有問題的法源依據是哪一條?
石部長崇良:取得沒有問題是根據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
邱委員慧洳:如果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使用,為什麼你還要再訂定一個子法來凌駕母法?
石部長崇良:在今日之前都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為什麼還要再修法,我不懂、我不懂,我完全不懂。
石部長崇良:今天會產生爭議的是第三項的授權辦法一旦實施之後,造成部分取得有問題,在沒有實施之前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慧洳:不是,你們現在不是已經戛然而止了嗎?7月1號的子法不是已經胎死腹中了?
石部長崇良:如果按照委員的解釋的話,會造成很多寵物用藥的問題。
邱委員慧洳:如果按照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使用,為什麼還要修法?根本就完全不用修法了啊!根本就完全不用修法!
石部長崇良:你完全誤解,您的認知有問題啦!
邱委員慧洳:我覺得沒有誤解,我不接受這樣的指控,我完全不接受這樣的指控。
石部長崇良:第四條第三項的授權法規因為還沒有實施,所以目前取得上完全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全國人民在看直播,我問一個問題,如果第四項第二項就可以作為獸醫師取得藥的法源依據,為什麼你還要去修第三項?
石部長崇良:第三項的授權法規一旦實施,因為它將供應區為藥局供應跟藥商供應……
邱委員慧洳:而且現在根本就不用修法了啊!剛剛王育敏委員就有說第四條第二項既然可以使用,你就不用修法啦,不是這樣嗎?我完全不理解,我完全不能夠理解!
石部長崇良:在目前沒有實施之前,取得沒有問題,但是因為我們要強化未來的管理規定,所以需要依照授權法規訂定使用管理規定。
邱委員慧洳:部長,我想請問一件事,法規命令牴觸法律,請問一下是誰會無效?
石部長崇良:我想依您的法律背景,應該很清楚知道答案。
邱委員慧洳:但你不知道答案啊!我要跟你循循善誘啊……
石部長崇良:我知道答案。
邱委員慧洳:應該是法規命令無效吧!
石部長崇良:當然,很清楚啊。
邱委員慧洳:第三項已經牴觸第二項了,第一,你為什麼要制定?
石部長崇良:沒有牴觸。
邱委員慧洳:哪裡沒有牴觸,你的子法就是讓大家……
石部長崇良:哪裡牴觸了?請委員指教哪裡牴觸了?
邱委員慧洳:你的第二項,你一直說第二項是法源,第二項可以讓701項的藥品不只讓獸醫師使用,還可以讓他購買,第二項解釋出來是這樣的結果,可是你制定出來的子法卻是701項要區分為兩個部分,一個叫人用的藥物,一個叫做動保藥物,動保藥物才可以讓獸醫師去使用,完全是牴觸了第二項的規定啊!
石部長崇良:那是一個使用管理辦法。
邱委員慧洳: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去制定一個牴觸母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石部長崇良:沒有牴觸,請問哪裡牴觸了?
邱委員慧洳:而且第四條第二項如果可以使用的話,為什麼你們現在要修法?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可以使用,為什麼過去12年一直到今年完全都是紛擾的局面……
石部長崇良:剛剛已經提到,現在這個辦法如果實施下去可能會造成在取得上的困難,並沒有牴觸授權的法規。
邱委員慧洳:我覺得部長你可能要去聽聽看獸醫師跟獸醫院的心聲,他們過去12年到現在,用藥就是非常模糊不清。
石部長崇良:我聽得很清楚,所以才會去支持農業部先把這個辦法暫停,不要實施,然後重新再調整。
邱委員慧洳:好,如果第四條第二項是法源,為什麼你還要修?我就問嘛,第四條第二項既然是法源,為什麼還要……
石部長崇良:沒有要修法,我們講的是辦法,你講的是修法,這是兩回事啊!
邱委員慧洳:不是,是……
石部長崇良:我們是要一個辦法,辦法又還沒有公告……
邱委員慧洳:王育敏委員剛才問你說如果公告出來的都可以直接讓藥商去購買……
石部長崇良:這個辦法還沒有正式實施啊!
邱委員慧洳:所以你現在的意思就是只要set子法嘛,母法不用修了嘛,你的意思是這樣,因為母法已經有法源了嘛。
石部長崇良:母法不用修,動保法不用修啊,為什麼要修動保法?
邱委員慧洳:因為動保法第二項只賦予獸醫師可使用人用藥物,並沒有授予獸醫師可以直接跟藥商買藥物。
石部長崇良:請問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取得,怎麼使用?
邱委員慧洳:過去12年就是有這樣的紛擾啊!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啊,一直到今天啊。
邱委員慧洳:也是因為有這樣的紛擾,所以最近才有這樣的新聞啊,這些飼主、獸醫師才會出來抗議,如果都沒有紛擾,請問你為什麼要修法?請問你為什麼要修法?
石部長崇良:我沒有要修法,我沒有要修法啊!
邱委員慧洳:你沒有要修法,好,我問你……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談的是辦法,動保法是法律,我們現在談的是動保法還是授權辦法?
邱委員慧洳:好,我問你,你的子法要怎麼修?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就是按照授權辦法,現在還沒有實施嘛,所以我剛剛已經提到那個不實施了……
邱委員慧洳:因為已經戛然而止了嘛!紛爭太多了嘛!
石部長崇良:所以我們現在要重新調整……
邱委員慧洳:調整的結果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這個辦法裡面還包含了人用藥品歸類的問題,還有申請時要檢附的相關程序、文件……
邱委員慧洳:調整的結果是獸醫師都可以直接跟藥商買藥物嗎?
石部長崇良:相關的一些使用規定要重新檢討啦。
邱委員慧洳:不是。部長,好,現在你的子法已經戛然而止了,現在子法的方向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這個授權辦法的訂定當然是主管機關跟我們來會銜訂定,所以相關細節的部分,我們之後都會再進行法規預告,都會重新進行法規預告的程序。
邱委員慧洳:我問你,在子法裡頭,你會不會規定所有公告的藥物,獸醫都可以直接購買?子法會不會修成……
石部長崇良:我們還會再找獸醫師還有相關的stakeholder來討論,然後這個法規也必須經過預告的程序。
邱委員慧洳:我只能說,部長,你真的非常不食人間煙火,你不知道從過去2012年一直到今天2026年,飼主跟獸醫師對於沒有辦法直接取得藥物的困擾……
石部長崇良:我只知道在今日之前所有獸醫師取得這些寵物的用藥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大家都覺得沒有法源、業務範圍模糊,今天你竟然告訴我們第四條第二項就是法源,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就是法源,為什麼……
石部長崇良:委員,我們最大的差異是,我認為在今日之前,這些獸醫師取得藥品沒有問題,但是您認為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他取得藥品怎麼會沒有問題?現在的機制不就是……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現在這個沒有問題,現在完全可以合法去取得。
邱委員慧洳:請問一下,為什麼過去12年有這些紛擾?
石部長崇良:沒有紛擾,過去12年沒有紛擾……
邱委員慧洳:如果只有你認為大家沒有問題,大家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石部長崇良:紛擾會產生是7月1號如果實施的話,才會有紛擾,目前不會有紛擾。
邱委員慧洳:你們的子法為什麼會戛然而止?你回答我,為什麼你們不修子法了?
石部長崇良:因為我們認為7月1號實施會有紛擾,現在沒有紛擾……
邱委員慧洳:什麼紛擾?你告訴我什麼紛擾,你就告訴我什麼紛擾,7月1號實施的子法會有什麼紛擾?
石部長崇良:因為現在沒有強制規定分成兩類,一種是由藥商直接供應,一種是由藥局供應,目前沒有這樣分,都可以,7月1號的辦法實施之後就分流,一種只能藥商供應,一種只能藥局供應,這個在實施上確實會造成紛擾,所以我們才要做調整。
邱委員慧洳:請問一下防檢署,是這樣嗎?告訴我們答案。
杜署長麗華:這是問題的其一,部長講的也是其中的一項……
邱委員慧洳:一項怎麼樣?
杜署長麗華:像現在在這個辦法裡面有關人的用藥,人的用藥要經過登錄以後才能轉為動保用藥,所以這個會……
邱委員慧洳:我不跟你討論7月1號的,我跟你討論現行的。
石部長崇良:現行的沒有問題。
杜署長麗華:現行的沒有問題,現行的都是這樣來執行。
邱委員慧洳:請問一下藥商的部分,獸醫師要如何取得?
杜署長麗華:有,在……
邱委員慧洳:就是藥商的這701種藥,現行規定是都可以跟藥商買嗎?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目前暫行是藥商直接可以供應給獸醫院,目前執行是這樣的。
邱委員慧洳:如果是這樣,為什麼要修第四條第二項?
杜署長麗華:沒有、沒有、沒有,不是,因為第四條第三項……
邱委員慧洳:如果第四條第二項已經是法源了……第四條第二項已經是法源了。
石部長崇良:沒有要修法啊!
杜署長麗華:沒有、沒有,現在是這個管理辦法裡面,當時的架構上是說人藥歸人藥,動保用藥需要動保用藥的機制去管它,所以你要人用到登錄為動保用藥才可以使用,但也因為時空背景改變跟實際上真的會限制到目前他們做治療上使用的便利性和即時性,所以才會做大幅度的修正,往更完善的方向來走。
邱委員慧洳:我覺得我們的官員跟民間獸醫師、飼主的認知完全不一樣,完全是兩個平行時空,如果今天不是取得藥物有困難的話,為什麼會有這麼沉痛的發聲?為什麼他們在4月10日的公聽會讓你們招架不住,然後讓整個子法的實施戛然而止?
杜署長麗華:不是。報告委員,針對這一個辦法來搜集大家的意見,確實覺得有窒礙難行,有些結還是要打開,所以才會慎重重視這個議題,要重新來制定一個法規命令的辦法,依照一些相關不管是動物保護法或其他的,能夠讓我們現在的制度可以……
邱委員慧洳:好,謝謝。請食藥署署長,有關藥事法第五十條,可以供應藥品的,請你唸一下好嗎?第二款有哪些地方?好,我幫你唸,「醫院、診所及機關、團體、學校之醫療機構或檢驗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購買」,請問這裡有提到獸醫院嗎?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報告,您剛才提到的項次上面都有寫好,對於人用藥品要供到動物醫院裡面,在108年5月21日FDA藥字第1089014612號函知藥業公協會,於防檢署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前,現在就是正式實施前,藥商仍可供應人用藥品予動物機構,惟應遵循相關的事項。表示說沒有實施之前其實都是可以供的,所以這一點就是,因為預告本來好像是在7月1日,所以就會有一些改變,這個改變在7月1日還沒到之前其實都還沒發生,都可以供應。
邱委員慧洳: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藥事法要不要修?因為你那個只是行政函釋,你的行政函釋會不會有牴觸藥事法之虞?你的行政函釋是不是要修?
姜署長至剛:我想剛才部長也特別提到了,藥事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其實在動保法裡面有相關規定的時候,它就可以按照那部分得到一些供藥,我們會去制定辦法出來。
邱委員慧洳:好。我現在請問一下,我們的衛福部推給農業部去修法嘛!請問動保法裡頭,可不可以來一條叫做「不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可不可以來一條這樣的?因為完全就是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
姜署長至剛:動保法第四條的第二項裡面,當動物用藥不足之時,其實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不足的時候可以用人藥過去協助。
邱委員慧洳:就是不足啊!現況就是不足啊!
姜署長至剛:對,所以法源已經有了。
邱委員慧洳:所以是可以用人藥啊!
姜署長至剛:所以法源已經有了。
邱委員慧洳:對啊!法源已經有了,可以用人藥……
姜署長至剛:對,所以有了……
邱委員慧洳:就是取得會受到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啊!
石部長崇良:沒有啦!
邱委員慧洳:所以第五十條也要連帶修法。你剛剛講的函釋,其實你們已經認同嘛!只是法規沒有相對應的被印上來,如果衛福部這邊不想動你們寶貴的藥事法,可不可以來動一下動保法?可是動保法要寫一句話叫做「不受藥事法第五十條的限制」,你要這樣做,法源才清楚,你不能夠用牴觸藥事法的函釋在行事,好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覺得法源非常清楚了。
邱委員慧洳:如果法源清楚,為什麼要第四條第二……
石部長崇良:現在沒有問題,所以現在沒有要修動保法嘛!
邱委員慧洳:如果法源……
石部長崇良:現在要修訂的是還沒有實施的這個辦法。
邱委員慧洳:好。我現在請問一個問題,第四條第二項如果可以解讀成他有跟藥商買藥的權限,如果可以解讀的話,這個前提你們認同嘛!為什麼你們7月1日制定的辦法卻是兩套標準,而其中有一套去牴觸母法的規定?你們承不承認你們的子法有問題?
石部長崇良:沒有,它只是管理上把它分流。
邱委員慧洳:沒有啊!就不能買啦!
石部長崇良:我們現在還沒有實施之前……
邱委員慧洳:只有被劃為動保藥物才能夠去跟藥商買。
石部長崇良:我們就先停止,然後再重新去檢討……
邱委員慧洳:以你們的解釋,701項現在全都可以買……
石部長崇良:回到第四條第二項的法源就可以同意嘛!
邱委員慧洳:你們的子法把701項區分為兩種,只有144項才可以跟藥商買……
石部長崇良:目前的授權法律,取得都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我現在就不懂啊!你的子法為什麼……
石部長崇良:不是像您所認知的這樣。
邱委員慧洳:你們怎麼頭腦不清楚,去制定了一個牴觸現行就可以701項完全購買的法規。
石部長崇良:沒有牴觸、沒有牴觸,完全沒有牴觸。
邱委員慧洳:好。另外一個問題,我不想跟你逞口舌之爭,反正這是直播的,大家有眼睛、有耳朵,看得一清二楚,聽得非常地清晰,我不想爭執。我想問一件事,給動物用的用藥可不可以負面表列?因為目前的701項算是正面表列,可不可以負面表列?
石部長崇良:我想法規上您最清楚,在第四條第二項的寫法是正向表列。
邱委員慧洳:我那麼清楚,還被你花了20分鐘的時間不斷地打臉,這是你口中清楚的我嗎?
石部長崇良:您非常地清楚,在第四條這邊寫得很清楚,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它是公告人用藥品類別,這是正向表列的寫法。
邱委員慧洳:你也可以解讀成是負向表列啊!
石部長崇良:沒有、沒有。
邱委員慧洳:你也可以解讀成負向表列,法律的解釋本來就是有擴張解釋……
石部長崇良:您可以把這個文字再唸一遍,就是這個意思。
邱委員慧洳:限縮解釋、目的性解釋、合憲式解釋啊!你也可以解釋成負面,你現在不想負面就告訴我說法條看起來是正面,哪裡有「正面」這兩個字?你不是說我頭腦很清楚,法學很清楚?我的法律見解就在這邊啊!
石部長崇良:好,我收回我剛剛的說法。
邱委員慧洳:我覺得你要收回的可能不是只有這一句,可能是從鳴槍起跑一直到現在,你每一句話都要收回。部長,我問你一個問題,現在飼主跟獸醫的心聲你到底有沒有掌握?掌握到哪裡?請你分享給我知道。
石部長崇良:我們支持目前主管機關所公告的701項所有人用藥品持續地使用在動物身上,這就是我們的立場。
邱委員慧洳:持續地使用在動物身上。
石部長崇良:對。
邱委員慧洳:取藥權呢?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
邱委員慧洳:也可以跟藥商取得藥物?
石部長崇良:可以。
邱委員慧洳:法源依據呢?
石部長崇良:第四條第二項。
邱委員慧洳:法源依據如果是第四條第二項,這就夠啦!為什麼還要再弄子法?
石部長崇良:子法是在第三項。
邱委員慧洳:對啊!
石部長崇良:所以是由主管機關依照第四條第三項再去訂使用管理規定。
邱委員慧洳:所以現在就有法源了,你為什麼說……
石部長崇良:取得跟使用管理是兩回事。
邱委員慧洳:好。我問你一件事,7月1日你們把它分流為兩種,一種叫人用藥物,飼主要去藥局購買;一個叫動保藥物,可以讓獸醫師直接取得,你們分成A、B兩套嘛!你的A、B兩套不是牴觸你所謂的701項大開方便之門的現行法第四條第二項嗎?
石部長崇良:那叫做使用管理規定。
邱委員慧洳:子法牴觸母法,請問部長知道是什麼效果嗎?
石部長崇良:沒有牴觸啦!就沒有實施,沒有實施怎麼牴觸?
邱委員慧洳:哪裡沒有牴觸?你本來701……
石部長崇良:目前就沒有實施,怎麼會牴觸?
邱委員慧洳:你的意思是有牴觸只是沒實施,你講話要精確啊!
石部長崇良:就沒有牴觸啊!當時候訂的時候,也是主管機關邀請了很多的單位,大家一起討論過……
邱委員慧洳:所以你現在是……
石部長崇良:經過法制的程序啊!
邱委員慧洳:對啊!你現在為什麼懸崖勒馬、戛然而止,讓它胎死腹中?
石部長崇良:剛剛提到,這個是造成在使用上取得的一些不便利性,所以重新檢討。
邱委員慧洳:主席已經站起來了。
石部長崇良:並不是牴觸母法而不實施,是在實施上的方便性要檢討。
邱委員慧洳:好。我現在最後一句話,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主席其實給我們很充裕的攻防時間,也謝謝主席讓我跟部長的對話能夠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我想就交給大眾公評。
我最後只講一句話,為什麼會引起這樣軒然大波?就是從2012年一直到現今,已經快14年了,關於飼主跟獸醫他們要取得藥物困難重重,有些甚至是去偷買。好,我現在直接講一句啦!如果可以取得藥物,請問一下,為什麼藥商害怕賣給這些獸醫師呢?請問為什麼?如果今天是合法可以取得,為什麼有我講2012年的前提,就是害怕賣給獸醫師呢?這個問題好好去思考一下就好了。
好,沒有問題。反正我今天兩個訴求,第一個訴求就是希望能夠負面表列,但是部長顯然不認同,收回他的話。第二個訴求就是我們希望能夠修法,有一個長治久安的基礎,不再困擾飼主跟獸醫師,而且讓我們毛小孩的健康權、生命權、用藥權能夠得到最大的保障。好,謝謝。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的質詢。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19分)
繼續開會(11時29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廖偉翔委員質詢。
廖委員偉翔:(11時29分)謝謝盧縣一召委,我先請衛福部石部長以及防檢署杜署長。
主席:有請石部長、杜署長。
石部長崇良:廖委員早。
廖委員偉翔:早。大家都很關心今天這個題目,所以感謝主席安排。我想還是先從杜署長開始,如果部長要補充再補充。今天有兩個跟動物有關的問題要向農業部請教,先談寵物用藥。2015年修了動保法第四條,授權農業部訂管理辦法,結果拖了9年,到了2024年才發布,還給了2年緩衝期,2年就是七百三十天左右,依你們自己的書面報告所寫,701項公告藥品中完成登錄的只有144項,僅占2成。請問署長,這兩年緩衝期有沒有設專人逐案輔導藥商登錄,有或沒有?
杜署長麗華:有。其實這兩年我們開過的相關會議總共有15場,是全國……
廖委員偉翔:相關會議?為什麼只有兩成而已?
杜署長麗華:這就是因為在原來的辦法裡面,人用藥轉為動保用藥被綁住了,第一個是登錄問題,第二有貼標問題,也就是會增加很多成本與人事上跟……
廖委員偉翔:這些問題不是也一直存在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仍只有這樣?現在要怎麼改?
杜署長麗華:現在就是因為有這些聲音以及令他們裹足不前的情況,我們大概都納入辦法中來解決。
廖委員偉翔:其實照剛剛這樣講起來,我算一算已經是十年的事情、非常久了,但到現在還在用這個理由推託,根本就是行政怠惰,或者是你行政無能。我要憑良心講,你們這次事件導致的問題非常多,我們站在飼主的角度,大家都非常憂心7月1日上路的辦法。這件事情明明已經過10年的時間了,到現在登錄的才兩成,這根本就是你們行政怠惰。然後造成什麼問題你知道嗎?本席也接收到民間的陳情,6月中還有民間協會找了獸醫師團體與藥師團體,本來各團體要和諧、一起舉辦寵物相關嘉年華,結果你們這樣一搞,他們對這個活動幾乎都不想互相幫忙,也不想互相協辦。所以我想表達,就這件事情,因為你們的行政怠惰、行政無能,已經導致產生這樣的問題,而且除了讓飼主很擔憂之外,也讓這些團體好像變得互為敵人啊!署長
杜署長麗華:我跟委員報告,法的形成一定有其背景,113年2月24日公告之前,也有3次預告會議,基本上,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無誤,才開始公告,也才會有113年2月26日的公告辦法。
廖委員偉翔:請問署長,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
杜署長麗華:公告以後有2年緩衝時間,也就是今年7月1日要實施。
廖委員偉翔:剛剛劉建國委員質詢時,我也聽到你說時空背景不同,那麼十年多以來,你所謂的時空背景不同具體上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可以搞成這個樣子?
杜署長麗華:我再跟委員報告,其實當時在這個辦法裡有一些規範,也就是當動物醫院要用藥的時候,不單純只是來自動保用藥,也有人用藥轉為動保用藥,一定要登錄,這就是一種阻礙。
廖委員偉翔:其實我前面已經聽了相關細節資料,那我就具體問一下:現在醫用氧氣是動物手術與急救上的基本需求,那麼請問署長,你們農業部有沒有發函給氧氣供應商,告訴他們在這段過渡期可以繼續供貨給動物醫院,有或沒有?
杜署長麗華:在108年,衛福部行文告訴所有藥商與藥局,在這段暫行期間,供應其實是無虞的。
廖委員偉翔:現在可以嗎?
杜署長麗華:現在還是一樣,因為辦法沒有實施,甚至已經註銷,所以現在還是完全適用。
廖委員偉翔:署長、部長,我跟你們說,其實已經有部分供應商擔心違法,也開始拒絕供貨。我想請問一下,假設在凌晨兩點,毛小孩的家長所養的貓咪心臟病發,獸醫師說牠需要氧氣,但是供應商不敢賣,現在就是發生這樣的問題,你要不要具體地在這裡說現在可以、甚至發函告訴這些供應商,請他們不用擔心違法?
杜署長麗華:其實在4月10日就已經有這樣的決定,衛福部同意再次行文、發函給所有供應商,也就是經銷商或藥商,告知在暫緩期間是沒有問題的。
廖委員偉翔:好,你們會發嘛!什麼時候要發?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其實剛剛署長也提到,在108年食藥署就已經發過一份函,在這個辦法實施之前,藥商都可以供應。
廖委員偉翔:好,我就是要你在這裡明確地講這件事。
石部長崇良:對,沒有問題。
廖委員偉翔:我們要讓這些飼主、毛小孩的爸媽安心。然後,這段時間你也要讓這些供應商安心,因為雖然說暫緩,但現在還是有相關法規限制還是存在的,藥商對於賣藥給獸醫院,在法律上會覺得有風險,對不對?憑良心講,暫緩不等於解決啊!獸醫師每天在法律風險中救命,所以你應該趕快處理。我的訴求很簡單:第一,你在兩周內、最好是這周就可以發函,函釋他們現在可以這樣使用且不會遇到違法的問題。再來,1個月內要解決醫用氧氣問題,確保各醫院都可以用到足夠的氧氣,讓這些毛小孩急診的時候可以安全無虞。
杜署長麗華:委員,我向您報告,氧氣備存在獸醫院的制度目前還是繼續進行。如果7月1日如期實施這個辦法,當然大家就會恐懼,但也有解套方法。如果是現在沒問題……
廖委員偉翔:你有什麼解套方法,要不要現在也講一下?
杜署長麗華:我是說假設7月1日實施,也有一個解決方法,就是用既存方式。但現在沒有那個辦法實施,所以維持現行制度是沒有問題的,每個都catch得到,藥商是可以繼續供應的。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就承諾我,好不好?我剛剛的訴求滿簡單的,第一是要發公函、函釋,告訴大家這件事沒有問題、大家不用擔心有違法、有法律風險,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就是你要承諾這些事情都是可以做到的,不會讓他們因此沒有氧氣可以用。
杜署長麗華:目前沒有改變現狀。
廖委員偉翔:但是我們就是收到了相關擔憂與陳情,才會在這裡提出質疑,我現在就是要你把事情講出來,這樣你懂喔?
杜署長麗華:是。
廖委員偉翔:確定喔?可以承諾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承諾,下一個應該會由農業部發函註銷這部管理辦法。在註銷這管理辦法的同時,食藥署也會再發一紙函文說明在沒有新的辦法實施之前,藥商仍然可以供應701項相關藥品,包含醫用氣體給獸醫師使用。
廖委員偉翔:現在這個辦法究竟是暫緩還是廢除?
杜署長麗華:註銷。
廖委員偉翔:註銷?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因為還沒有實施,所以叫註銷。
廖委員偉翔:因為註銷了,所以要定新的辦法?
石部長崇良:對。
廖委員偉翔:好,這件事情也要講清楚。
再來,我要問第二個問題,也是請教杜署長。高雄美濃有狗園超量收容飼養349隻狗,因為上限是120隻;有犬隻的BCS是1到3,至少5死,動保處裁罰四萬五,沒有移送,據了解還承諾發新聞,但是也沒有發。這部分請問署長有沒有掌握?
杜署長麗華:對不起!委員,雖然是在農業部,但我是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這項業務則屬於動保司。
廖委員偉翔:我想請你回答。
杜署長麗華:據我了解,動保司應該在處理了。
廖委員偉翔:在處理?
杜署長麗華:對,我請他們直接向委員……
廖委員偉翔:我要告訴你,因為你是今天農業部來的最高長官……
杜署長麗華:我一定轉達,我請他們向您報告。
廖委員偉翔:但我要繼續講,因為現在就是講給大家聽。比較一下這件案子:2022年桃園觀音案中也有數十具遺骸,罰了二十多萬,而且移送法辦。那麼高雄這一次罰四萬五、沒有移送,為什麼同一部動保法有兩種標準,對不對?署長,農業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應該主動介入,或者有沒有監督機制,有或沒有?
杜署長麗華:絕對有監督機制的。
廖委員偉翔:有監督機制?
杜署長麗華:對,動保法裡面其實規範得還相當完整。
廖委員偉翔:有監督機制,可是看起來就是有問題。因為你們罰款之後,還有一項要求,就是園主要自行減量約80隻。那麼這80隻去了哪裡?有跨縣市移動嗎?你們農業部有沒有辦法追蹤到?
杜署長麗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如果回到收容所業務,其實是中央跟地方分工的。不過對於這件事情,我還是要請……
廖委員偉翔:中央與地方分工沒有錯,可是已經跨縣市移動了,中央部會本來就應該處理,如我剛剛說的有沒有監管、有沒有管理機制?既然牠移動了,那麼你們有沒有辦法知道牠去了哪裡?你們有沒有統籌機制?請問有或沒有?
杜署長麗華:委員,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會後提供處理的相關……
廖委員偉翔:沒關係,請會後提供給本席報告。
杜署長麗華:好。
廖委員偉翔:我想再問,全國188間民間狗場中,合法的有幾間?
杜署長麗華:我們不是主管機關,所以還是我們會後提供給您。
廖委員偉翔:我在這裡告訴大家:零。公立收容8,000隻,遊蕩犬有16萬隻。高雄流向民間的最多,84隻僅3隻進了公立機構,其餘由TSPCA承擔,募款要443萬元。那麼動保法有沒有向飼主追討安置費的法源?農業部如果有任何人知道都可以回答。沒有?
杜署長麗華:只能請動保司整體性地針對委員的意見……
廖委員偉翔:好,這點也請你記錄下來,因為我查了之後就沒有。
杜署長麗華:好。
廖委員偉翔:430萬元由民間承擔,三百多隻狗不當飼養卻只罰了四萬五,等於一隻狗的命只值150塊,所以我覺得已經完全是兩套標準。
我最後的訴求就是4項書面資料:第一,2周內要發函、函釋,確保這些供應商及獸醫師都不會覺得遊走在法律邊緣。然後要儘速解決的是如我剛剛說的,了解最近這些供應商有沒有因此不供應氧氣,並了解每一家獸醫院在急診上的使用有沒有問題。2周內或是可以的話,你們會後直接提供給我剛剛說的,在高雄那件案子中,這80隻犬的去處,以及一個月內提出大量飼養的納管方案。我要說,政府為這整件事情花了11年準備寵物用藥的制度,結果到現在看來仍是一塌糊塗,可能讓毛孩有醫生卻要擔心可能沒有藥用。
此外,地方政府面對這樣重大的虐待案罰四萬五,連安置費都要民間募款。我想,制度是人做的,制度失靈也是人造成的,你們造成之後導致這麼多問題,所以我要的不是口號,而是你們的具體時間表與實踐。謝謝主席。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廖偉翔委員質詢。
接下來請陳瑩委員質詢。
陳委員瑩:(11時43分)謝謝主席,麻煩請石部長。
主席: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陳委員好。
陳委員瑩:部長好。我最近看到一篇中央社報導,是關於各縣市65歲以上超高齡人口的比例。根據這張簡報的標題,臺北市占比24.18%,是全國第一。乍看之下,我們很容易認為因為臺北市的比例最高,所以看起來衛福部應該投入的長照資源也是最高。不知道對於這樣的論點,部長是否覺得絕對正確?
石部長崇良:因為長照服務是跟著人走,所以人口數多的地方相對上分配到的資源當然就比較多。但是在一些計畫實施上,還會因為考慮其財政能力分級而有不同的補助比例,所以有兩種考慮。
陳委員瑩:我想是這樣,很多人看到這些表象數據,很容易立刻被誤導,如果考慮到縣市別的人口平均壽命,可能答案就完全不一樣了。我也稍微提一下,臺北是24.18%,但臺東老人的人口數占比也大概有21%。臺北市的比例高於臺東有可能是因為臺北市的醫療資源比較豐沛,長者在各項疾病與長照上可以得到的處理是比較優的,所以壽命可能因此延長。臺東的資療資源就相對貧瘠許多,再加上我們那邊工作機會很少,很多年輕人都跑光光、到外地去,所以比例換算上的理由與原因可能是不太一樣的。
這張簡報是原住民跟全體國民平均壽命的比較,資料是內政部發布的。最新的112年數據顯示原住民族的平均壽命是73.25歲、男性是68.73歲、女性77.75歲,跟全國人民的平均壽命80.23歲比較起來,差了將近7年的壽命。所以從國民平等的角度來看的話,原住民可以享受到政府長照資源的時間等於少了7年。還好,衛福部的長照2.0已經放寬為原住民55歲就可以使用這些長照資源,這是很不錯的。不過請不要忘記……
石部長崇良:過去委員積極爭取,所以各項措施在原民區會有特別的調整。
陳委員瑩:謝謝部長。我想做球給你,結果你又把球做給我了。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很多健康問題是65歲以後才慢慢顯現出來,所以我們還是應該關注整個縣市層級的資源分配。
我看到在原住民人口占了超過1/3的臺東縣,還有花蓮、屏東這些原住民都比較多的縣市,事實上,使用長照獲得給付的比例還是偏低,特別是在專業服務上,113年給付人數在所有長照服務項目當中所占最低,全年不到1,500人。我還特別看了失智跟失能服務機構,大部分都圍繞在臺東市周邊,其他偏鄉地區部落若要使用,其實還是很不方便的。
我要特別感謝卓院長對臺東鄉親的關心,在本月4日視察了臺東樂齡社福大樓的工程進度。也特別謝謝石部長,在3月27日聽取本席、莊瑞雄委員和饒縣長為臺東縣財務爭取支持。不知道就長照3.0中原住民的部分以及卓院長的指示,衛福部是不是可以稍微說明一下目前的相關規劃與進度?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也提醒了,財劃法修法之後,讓臺東的財力分級大幅躍升,從本來是第五級跑到了第四級、第一級去了,落差實在是太大了,但是我們也了解,像委員提到的,其實還有很多資源相對上是缺乏,所以我們還是會以中央的資源,雖然中央的資源也變少了,但是我們願意更多的投入在偏鄉,特別是臺東這樣一個資源不足的地區,所以在各項補助條件上,我們都會按照舊的比例來給予支持。當然,另外也得考慮到地方的特殊性,所以在部落的部分,應該要有別於一般長照的布點,我們也在討論當中,比如在談的住宿式機構,傳統都是機構式的住宿式機構,現在有所謂的共生宅,更貼近於部落的需求,這個目前我們也在規劃中,也會先從部落這邊優先推動。另外,相關的獨居老人的計畫,我們也會先針對資源比較不足的地方,優先去推動。
陳委員瑩:在這邊也稍微提醒一下,在部落的大樓不多,所以你們的共生宅若在都會區,可能在大樓裡面,其他的部分可能你們也要再思考一下。
石部長崇良:一般的平房就可以了。
陳委員瑩:我們回到長照服務機構ABC的分布來看,本席發現,很多A級跟B級的單位是同時要支持好幾個鄉鎮的照護,就像聖母醫院的聖母居家護理所服務範圍要涵蓋太麻里鄉、大武鄉、達仁鄉的居家護理服務,但是地址是在臺東市,事實上它的服務範圍距離也是很長,範圍也很廣,或許在實施的難度上,會有一些挑戰,所以透過遠距視訊的服務和巡迴式的定點服務,就相對很重要了,雖然目前我們臺東主要提供原住民長照服務的這些文健站在數量上有很多提升,當然優點就是既靈活又便利,但是文健站可以服務的專業項目,僅僅是比較基礎的血壓量測、健康促進等等,而且主要是由原民會負責,可是長照3.0真正的專業服務還是由衛福部在負責。
我今天在這裡想要特別提出以下的建議給衛福部:第一,希望你們能夠規劃提供巡迴服務的資源,以臺東為試辦的縣市,因為臺東長照能做好,其他縣市一定做得好,利用臺東縣的照管中心跟各個A級機構的能量來補助設備跟預算,巡迴前往各個部落的文健站,來提供輔具跟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申請的評估與服務,以及物理與職能治療師的居家復能,還有營養諮詢、護理指導等等。另外針對五至八級失能者到宅沐浴車、糖尿病的足部照護等等這些長照專業的特殊服務,我前面講到的各個A級機構,從申請、核定這些繁瑣的程序,我們來看一下A級機構的分布,在臺東來講,A級機構大部分應該都是醫院在負責,我們看一下,臺東全長一百七十幾公里,但是這四家A級機構全部集中在臺東市,如果以更生路跟傳廣路為中間,聖母醫院、基督教醫院和臺東部立醫院這三家,車程大概5分鐘,馬偕再過去一點,車程8到10分鐘左右,所以四個A級機構在全長一百七十幾公里的臺東,全部集中在臺東市,在這些專業的服務上,從申請、核定到執行,整個程序就是服務很集中,地理很分散,加起來等於是延遲作業,甚至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有很多長者是放棄的,所以這個巡迴服務就很重要了。
再來,依據行政院核定的長照10年計畫3.0,對於未來文健站,你們規劃是要把它升級,強化長照資源互助網這樣子的一個概念,我是建議讓文健站可以跟長照管理中心來連線,遠端提供健康醫療照護等等的諮詢服務,以及協調交通服務、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等等這些文健站過去都沒有辦法提供的服務。另外,因為服務的項目增加了,可是文健站的照服員薪水大概三萬多,因為他們的工作項目會增加,所以是不是在薪水的部分也一併來做調整?這個部分不曉得部長的看法怎麼樣?因為至少起碼可以跟長照機構服務員的薪水四萬五到七萬的差距不要那麼大。
石部長崇良:好。謝謝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以巡迴服務跟遠距服務來補在地資源的不足,這個方向我們非常支持,所以我們再到委員辦公室詳細討論,以臺東來試辦,把這些文健站充分利用。
陳委員瑩:對。請你們提早來規劃。
石部長崇良:好。
陳委員瑩:大家都知道,從市區到醫院的距離很遙遠,文健站的照服員有時候在工作之餘,還要額外帶長者去市區看病,有時候還要去幫他們取藥,甚至颱風天,他們都還要主動一個一個去檢查。我想請問文健站照服員如果額外增加工作,在一般的認知上是可以領加班費的嗎?
石部長崇良:如果他是勞基法適用的人員,當然就是可以。
陳委員瑩:好。我想請問一下,在整個預算編列上,有加班費這個項目嗎?
石部長崇良:這個我要瞭解一下。
陳委員瑩:對。所以要請你們瞭解一下。希望部長可以體會本席今天質詢的用意,我們不要被表面上這些數據所誤導,很多原住民的長者沒有獲得政府服務跟補助的資訊,甚至有需求也不知道要怎麼申請,地方政府的人力跟物力其實都很有限,所以更需要中央政府特別很細心、主動地去體諒,所以希望部長跟衛福部的官員們可以聽進去,真的把資源投入進去,我們思考就從臺東開始,因為臺東的長度就是最長的,且分布最分散,長照是最困難做好的地方,所以我才會說,如果臺東做得好,我們整個臺灣長照一定做得好。好,謝謝。
石部長崇良:好,謝謝。謝謝委員,我們來努力。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涂權吉委員質詢。
涂委員權吉:(11時58分)好,謝謝主席。請石部長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的徐秘書。
主席:請石部長及徐秘書。
石部長崇良:涂委員好。
涂委員權吉:謝謝部長。我先請教一下徐秘書。
徐執行秘書崇欽:是。
涂委員權吉:請問一下,臺美互惠貿易協定(ART)在今年針對美國農產品,還有豬腎、牛肉、汽車、醫藥市場,作出開放的承諾,是今年開放嘛,對不對?今年簽訂的,對不對?
徐執行秘書崇欽:對。這個是2月簽訂的內容,包括了您剛剛有提到的,有些部分是屬於關稅的部分,有些是屬於非關稅措施的部分。
涂委員權吉:是2月12日簽訂嘛?
徐執行秘書崇欽:是。
涂委員權吉:針對開放美國農產品,如豬腎、牛肉,我們放寬萊克多巴胺含量標準。我請問一下,在簽訂之前,我們的衛福部、農業部知道有放寬這個標準嗎?
徐執行秘書崇欽:知道。其實我們談判團隊都是一起工作、一起討論的。
涂委員權吉:所以知情嗎?
徐執行秘書崇欽:即使去美國談判,相關部會也都是有派代表參加。
涂委員權吉:衛福部跟農業部在我們簽訂之前,大家都討論過,所以都是知情的。
徐執行秘書崇欽:是。
涂委員權吉:石部長也在現場嘛?
石部長崇良:我沒有在現場,不過前面的前置作業上相關要簽訂的內容,我們都有經過一些評估。
涂委員權吉:好。所以在這個簽訂之前,石部長也是了解,針對瘦肉精萊劑的部分,我們預計要再放寬嘛?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說,follow國際的標準,就是按照CODEX的標準。
涂委員權吉:就是比之前再放寬嘛?就是按照CODEX標準,但是比我們之前是放寬的嘛?
石部長崇良:部分做調整。
涂委員權吉:有部分是放寬嘛。
石部長崇良:部分調整。
涂委員權吉:就像豬腎,就是我們講的豬腰。
石部長崇良:對。
涂委員權吉:好像是從本來的0.04ppm放寬到0.09ppm。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這樣講,CODEX的標準和日韓的標準都是0.09ppm,我們目前是0.04ppm,未來我們會進行一些專家的討論跟作業。
涂委員權吉:所以後來簽訂就知道要比之前再放寬?
石部長崇良:對。就是比照CODEX的標準。
涂委員權吉:好。所以這部分部長是知情的。
石部長崇良:對。
涂委員權吉:其實我們是針對我們跟美國的貿易障礙評估報告,就是NTE,在3月31日公布之後,我們國人才知道這件事情,所以簽訂的時候,內容我們並不知道的,等到美國公布這份評估報告之後,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我們針對剛剛我們講的豬腎、牛肉這一部分的瘦肉精是要放寬的,後來等美國這個報告出來之後,我們才知情嘛?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在ART裡面就已經有提到了。
涂委員權吉:但是我們國人知道的時候,是等到美國公布我們才知道的啊!事先並沒有……
石部長崇良:ART公布的時候就知道,就是在洽簽這個對等貿易談判的時候。
涂委員權吉:對。但是我是說,你們談判辦公室跟行政院知道,但是國人是等到美國這個評估報告出來,國人才真正知道這件事。
石部長崇良:應該不是。評估報告是最近的事情,是之前在2月簽訂ART的時候。
涂委員權吉:好。部長,我請問一下,針對這部分在開放之前,你們有沒有做安全的評估報告?另外針對食品衛生安全和營養的諮議會,你們有開過嗎?
石部長崇良:有。跟委員說明,我們也比對了現在相對的萊克多巴胺MRL的訂定標準跟日韓等國及CODEX的落差,這裡面最大的落差主要是在腎臟,所以我們在腎臟的使用安全風險的部分,去年有委託專家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跟建議容許量的研議。
涂委員權吉:有評估報告嗎?
石部長崇良:去年有。
涂委員權吉:所以你們提得出這個評估報告?
石部長崇良:有。我們有評估報告。
涂委員權吉:但是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的諮議會沒有開?
石部長崇良:專家會議的部分,因為這是後續要進行的程序,我們現在還沒有正式修訂,所以未來要修訂的時候,自然就要經過這個程序。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這部分要趕快做,其實像蔡政府時期,在2020年8月中旬有公布要在2021年元旦也要正式開放,讓我們這一個標準放寬,可是那時候有針對沒有做安全評估報告這些部分提出疑義,所以當時雖然前面沒有做,可是後來馬上在8月底的時候提出報告,所以我們2月簽訂,到3月底公布之後,國人才正式知道這件事情。可是目前我們看到,到了4月中,我們還沒有看到安全評估報告,還有專家學者諮議會議也沒有開。
石部長崇良:我跟委員說明,我們這一次其實已經提早在去年就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的報告,所以這個報告會再送請給委員參考。後面修訂的程序,我們會按照法定的作業程序來進行。
涂委員權吉:好。我希望部長和署長儘快把報告給我們衛環委員會讓大家知道。
石部長崇良:好。
涂委員權吉:你之前做的評估報告,還有專家學者的食品衛生安全跟營養的諮議會也要趕快召開。
石部長崇良:好,沒問題。
涂委員權吉:讓民眾真正能夠了解放寬萊劑之後,對我們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影響。
石部長崇良:是。
涂委員權吉:因為我們要知道,其實大家都知道,萊劑在肌肉殘留的部分沒有那麼高,但是它在肝、腎等內臟的部分殘留是比較高的,以飲食習慣來講,歐美的民眾一般是不吃內臟的,但是我們國人的飲食習慣,尤其我們婦女、產婦坐月子,還有我們國人常常會習慣吃一些黑白切之類的食物,像是豬肉、肝、腎、大腸等等,因為我們自己養殖的豬沒有打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所以我們對於內臟食用的部分,包含產婦坐月子和我們平日習慣吃內臟,針對開放這部分,將來內臟的萊克多巴胺含量將從0.04 ppm開放到0.09 ppm,相對地,這個對於我們常吃內臟的飲食習慣會有影響,所以這個安全評估報告,我們希望能夠瞭解,因為國人飲食習慣跟歐美是不一樣的。
石部長崇良:是。跟委員說明,我們在做安全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的時候,也考量了國人的這個飲食習慣去做了調校,去年的評估就有這樣的參考,都特別著重在肝、腎,也考慮到產婦坐月子時的使用量去做評估。
第二個,除了我們自己的標準,也會對照其他國家,像日、韓跟我們飲食習慣比較相近的,他們的標準也是按照CODEX。
涂委員權吉:所以我們希望這個安全評估報告一定要加入國人食用內臟的飲食習慣,這部分一定要加入,因為我們跟歐美的飲食習慣是不一樣的。
石部長崇良:好的。好。
涂委員權吉:針對美國貿易障礙報告,我們看到它針對跟臺灣比較有關係的重點,剛剛我有聽到其他委員也有在質疑,現在我們這個標準放寬之後,以後針對查廠和邊境查驗的部分,是不是應該更嚴格?因為我們現在把標準放寬,我們也擔心標準放寬,將從0.04 ppm放寬到0.09 ppm,但是你沒有去查驗,我們擔心會超過,甚至是更高。再說,現在放寬,應該要查驗得更嚴格才對。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們從源頭就管理,源頭就包含要系統性查核,同時也有查廠的機制,所以源頭的部分會把關。至於在邊境的部分,我們也會有抽驗,如果有抽到,我們還會提升抽驗的批次。另外,在後市場的部分,也會嚴格做好產地的標示,所以不論是散裝、包裝,或者是飲食場所,都要明確標示所使用的原產地,所以這個我們都會把關。
涂委員權吉:今天我為什麼會提出來?我們看到美國公布的障礙報告裡有關涉臺的重點,針對美豬的部分,看到寫「臺無正當理由下,不對處理美豬臺業者反覆稽查,降低採購意願」。所以他在講,他怕降低採購意願,所以變成你沒有正當理由,你不能反覆去抽查。也就是你不能沒有理由就去查驗,可是我們的標準就是要不斷地抽驗啊!我不能等到發生問題或是有狀況發生之後,我們才去查驗,所以這個涉臺重點好像跟部長講的不太一樣,變成說你要去查驗要有理由,我們的標準就是要不斷地查驗,尤其開放之後,我標準要更高,查驗要更嚴格才對啊!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們在邊境的查驗都是採風險級數的方式,長期都沒有查到有問題的,就會降低查驗的批次,但是如果你被驗到有問題,就會提升抽驗的批次。所以在有限的人力之下,我們採風險抽驗方式進行邊境的把關,這個標準不會改變。
涂委員權吉:好。因為我們看到他們公布的內容,其實我們是有疑慮的。我剛剛講的是美豬,你看他們對美牛的部分,臺ART承諾解除特定美牛產品進口禁令,取消繁瑣輸入口岸檢疫程序。你看,針對美牛進口禁令,他們要我們取消繁瑣輸入口岸檢疫的程序,就是他們要求我們不能查驗這麼嚴格。
石部長崇良:有關美牛的部分是另外一個議題,它不是殘留量,主要是BSE,也就是我們常講的狂牛症啦!過去的BSE,美國2013年的時候被歸類在風險可控制的國家,所以我們有一些部位是禁止進來,可是他們後來已經被改列為風險可忽略,就是最安全等級,按照WOAH(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規範是全牛都可以進來,所以它已經被改列了,但我們沒有與時調整。再加上2023年的時候也重新定義BSE,只有典型的BSE才是風險物,所以我們要根據它去做調整,他們指的是我們沒有與時俱進做風險調整。
涂委員權吉:部長,沒關係。這份報告的涉臺重點,對我們來講是要嚴格查驗,可是就他們這份報告看起來是要我們放寬,而且還告訴我們,沒有正當理由,你就不能去查。
石部長崇良:不會,我們在食安把關上面不會調整。
涂委員權吉:然後也不能那麼繁瑣,要取消繁瑣的程序。所以這和我們講的查廠、邊境查驗意義不同,我們認為放寬標準的話,查驗應該要更嚴格,可是看起來他們的要求是希望我們更寬鬆。所以我希望部長還是要堅守我們的食安防線,現在我們這個標準,如果因為美國關稅的問題去做談判、協議,所以我們要放寬,可是我覺得食安的防線還是要堅守我們的最底線,對於食安的問題,還是希望衛福部能夠堅守。
石部長崇良:是。食安和健康的把關,我們會堅守。
涂委員權吉:對啊!因為這個報告和部長講的好像不太一樣。我希望我們還是要嚴格查驗,食安問題沒有所謂的繁瑣問題,只能符合標準。雖然我們標準放寬,可是我們查驗一定要更加的嚴格。還有,針對牛脂、牛血這些半成品,這部分的萊劑有查驗嗎?有數據嗎?
石部長崇良:這個主要是做飼料,不是進入我們人的食用……
涂委員權吉:所以沒有萊劑殘留的標準?沒有數據?沒有查驗?
杜署長麗華:沒有,它是進入飼料的部分,並不是給人食用。
涂委員權吉:但是它進來時是半成品嘛!進來後乾燥做飼料,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應該是沒有進來過啊!目前美方沒有,不管是牛脂或者牛血。
涂委員權吉:對。將來牛脂、牛血進來是要做飼料,是嗎?
杜署長麗華:對,做飼料。
涂委員權吉:做飼料是不是用乾燥的方式?
亓副組長隆祥:如果是牛油脂進來的話,它是精煉過後的產品,就是做為飼料部分的原料。血粉的話,它是已經噴霧乾燥之後,也是做為飼料添加的一部分。
涂委員權吉:對啊!就是進到化製廠做成肉骨粉或者血粉添加,然後做成飼料給豬吃嘛!
亓副組長隆祥:在國內的話,飼料管理法有規定,這部分反芻動物是不能夠使用的,所以不會有BSE傳播的風險。
涂委員權吉:我們現在擔心的就是,國內養豬不能添加瘦肉精、不能添加萊劑,對不對?我們國內養豬是採取嚴格的標準嘛!其實剛剛也有講到國人的飲食習慣,因為內臟這些我們都會吃,這也是為什麼國人可以安心食用臺灣溫體豬的原因,因為我們的養殖辦法及養殖方式不會添加瘦肉精等等,所以我們的豬牛內臟都可以食用。
可是我們現在擔心的是,牛脂、牛血將來做為飼料,乾燥後將水分去掉,其實它乾燥之後,萊劑比例是會增加的,我們有沒有這個數據?如果豬吃了這個飼料之後會不會殘留在體內?
亓副組長隆祥:依據我們飼料管理法的規定,反芻動物和豬都不能用這些肉骨粉、血粉做為飼料的原料,所以剛剛委員考量的這些品項不會進到豬的飼料鏈。
涂委員權吉:所以也不能給豬吃,是嗎?
亓副組長隆祥:是。
涂委員權吉:好,我希望這部分一定要注意,做成飼料之後,我們一定要嚴格把關。我怕它做成飼料之後,會不會有人礙於成本等問題拿去給豬吃?豬吃了含有萊劑的這些飼料,萊劑會不會殘留在豬的體內?變成豬本來沒有打瘦肉精,結果因為吃了飼料,反而有瘦肉精殘留在體內,所以如果不能給豬吃,我希望這部分衛福部和主管單位一定要嚴格把關。
因為現在臺灣豬農真的很擔心,我們因為關稅的問題,所以開放它進口。為什麼要打瘦肉精?因為這樣每頭豬的成本可以減5%到10%,可以省下部分成本。美國打瘦肉精的豬,本來成本就比我們便宜,再加上我們又減免99%的關稅,以後臺灣豬農要何去何從?你們有沒有顧慮到?臺灣的豬農要顧環保,又要顧飼料成本,所以成本會變得更高,結果美國豬打瘦肉精養的,本來成本就很低,又減低它的關稅,以後對臺灣豬農的衝擊,我們有沒有考量過?
石部長崇良:豬肉的部分,國人還是習慣食用國產豬,所以進口的豬肉大概只占全部大概8%而已,其中美國豬的比例又更低,美國的豬肉大概只占進口豬的百分之一點多,其實很低啦!過去這幾年我們都有密切在關注,國人飲食還是習慣國產豬,進口豬的影響不大。
涂委員權吉:好。所以我們還是要堅守,豬肉產地的標示,不管是散裝或包裝等等,一定要嚴格做產地標示。
石部長崇良:過去我們不斷在稽查,不論是散裝、包裝或飲食場所,都要明確標示原產地。
涂委員權吉:剛剛部長也講到一個重點,我們吃臺灣豬,因為臺灣豬、溫體豬沒有打萊劑,所以我們能安心使用。我剛剛就講了,我們真的擔心到時候牠吃到的飼料含有萊劑,把我們臺灣豬這個正字標記毀掉,萬一臺灣豬驗出含有萊劑,而且成本又高,進口的美國豬成本低,到時候對他們來講真的是雪上加霜。所以這個部分不單是食安的問題,還有我們臺灣豬農的權益,要如何照顧我們的豬農?也希望這部分一定要嚴格把關。所以剛剛講的,之前針對萊劑的風險評估報告,部長說有做,還有針對國人飲食習慣的報告,這份報告儘快提供給我們。
石部長崇良:是,好。
涂委員權吉:還有專家學者的部分,食品安全衛生營養諮議會要趕快召開。針對剛剛講的萊豬及牛的部分,一定都要嚴格把關,產地的部分一定要標示清楚。還有,絕對不能讓臺灣豬吃到含有萊劑,或是加入含有乾燥後牛脂、牛血的飼料,一定要嚴格把關。
石部長崇良:好,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我們會執行。
涂委員權吉:好,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
主席:謝謝涂權吉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林淑芬委員質詢。
林委員淑芬:(12時18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石部長?
主席: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林委員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辛苦,中午了。今年以來,臺大醫院研究大樓在1月29日、臺大醫院東址大樓在2月24日、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在4月3日,這兩家醫院有三起火災事件,三總松山分院是在清明節連假的第一天,臺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提升為B級火警,出動53名警消前往救援,16分鐘以後撲滅火勢,醫護、民眾受影響,大家都就地避難。
我現在談這個是因為今年到現在才多久的時間?這些都是教學型醫院、大型醫院,結果因為火警見報,臺大還發生兩次。我們在想,這樣的火警不是偶發的單一事件,你看,臺大醫院說他們是建築施工的關係,所以對於設備安全、火災預警、應變管理,大家都開始睜大眼睛在檢視這些事情。很難以想像,臺大醫院東址是6樓外部施工導致煙霧跑到醫院裡面,造成12樓、13樓觸發警報,外面的煙霧大到大樓裡面觸發警報,這件事情非同小可。
警鈴大作的狀況,他們也不是只有一次,今年就發生兩次了,雖然沒有人員傷亡,但是依照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三十五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要組成專案小組,做出調查報告。請問你們有啟動調查嗎?
石部長崇良:那個應該不符合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定義,因為它不屬於醫療事故,不過呢……
林委員淑芬:第三十五條是事故預防,危害公共衛生及安全,或有危害之虞。
石部長崇良:但是它前面的法規,在第三條吧!它在名詞定義的部分有提到醫療事故。
林委員淑芬:好。中央認為還沒有構成要件,地方的火災調查原因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因為它還是屬於公安事件……
林委員淑芬:對啊!
石部長崇良:所以按照醫療法,地方還是要去介入了解,我們來追蹤過去……
林委員淑芬:這個事情很嚴重耶!今年就發生兩次。三總的空置病房,沒人住的病房不明原因起火,這是大事耶!建築物的外部施工焊接引起火花,然後觸發警報,空置的病房不明原因起火,這是正常的嗎?這絕對都不正常。地方政府的調查狀況怎麼樣?聽起來你們好像還沒有去問。
石部長崇良:沒有特別去……
林委員淑芬:沒有掌握嘛!
石部長崇良:對。
林委員淑芬:不是每次火警都要有人死亡,我們才把它當成重大事件關注,不是!因為你們必須見微知著啊!從這裡,你們就能看到這個醫院的管理有沒有問題。發生一次、兩次,臺大醫院耶!因為醫院和一般建築不同,裡面是臥床的病人、重症的病人、行動不便者,一旦失火,它的風險不是一般公共場所可以相比擬的。所以我現在要跟你說,連續發生兩次,而且都是教學型醫院,空置的病房會起火,這件事情很嚴重,不是嗎?你們都沒有主動去關心?
石部長崇良:確實,因為臺灣很多醫院相當老舊,臺大醫院也是,它已經是很久的建物,所以我們從去年開始……
林委員淑芬:我們聽不下去!老舊不是理由,再怎麼老舊,也要確定這個醫療場所的安全,它的安全更勝於其他公共場所。
石部長崇良:是,沒有錯。就如同委員所提到的,因為醫院裡面的住院病人,相對的,避難能力是比較差的。
林委員淑芬:對啊!
石部長崇良:它需要要求更高的防火措施啦!所以我們去年開始就提出一個輔導計畫。我們一開始是……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輔導計畫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我們的輔導當然是先從比較小型的醫院開始,因為他們自己的能力比較不足,所以我們先去輔導。大型醫院的話……
林委員淑芬:你們輔導計畫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核心的點是什麼?
石部長崇良:當然包含第一個,就是它的防火設施,還有它的建築安全、設計以及應變能力,這些是我們要注意的。
林委員淑芬:好。因為去年年底,剛好監察院也通過糾正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東港鎮公所和衛福部,他們在去年12月26日糾正你們。地方政府主要的疏失,以安泰醫院為例,它合法的面積大概是一半,另外的47.2%都是非法的違建,而且是2005年就開始使用了,在那種狀況之下,地方政府放任違建,醫院在違建內從事醫療使用。監察院去年2025年10月去履勘的時候,現場仍然持續使用違建當中,縣政府沒有依法勒令停止使用,也沒有依法採取斷水斷電的處置。
火災的風險不是偶發,而是結構性的問題。據消防署統計,全國469家醫院,在2005年到2024年之間,一共發生過98件火災,起火的原因以電氣因素最多,占56.1%,起火的地點以機房居多,占13.3%。而安泰醫院就是因為電氣因素,加上機房起火,死了八個人,這些都是監察院的監察報告內容。
全國醫院評鑑的制度也出現系統性的失靈,我說的也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監察院指出,全國有81家醫院屬於你講的中小型醫院,類似安泰醫院,他們都涉及違法擴充樓地板面積,屬於應列管的違建醫院,其中竟然有70家是有違建要列管的,但是都還在營業。81家裡面有70家,通過了衛福部的醫院評鑑,衛福部都給他們評鑑通過。所以顯然可以知道,衛福部對醫院公共安全的評鑑,存在著系統性的違失,讓所有看病的民眾置於風險當中。你們動搖了人家對你們監督機制、評鑑機制的信任,81家當中,有70家通過你們的醫院評鑑,你做何感想?
石部長崇良:當然,在這個評鑑的過程當中,限於委員的專業,他不見得有辦法看的那麼細,所以通常在評鑑的同時,也會會同衛生局和相關的主管機關。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不管你們的委員看的細不細啦!現在監察院說這81家當中,70家有問題,你們也是讓他們評鑑合格,這不是你們有問題嗎?
石部長崇良:沒有……
林委員淑芬:你們被點出來四大缺失,透過安泰醫院評鑑的問題,它點出你們四個問題,第一個問題,衛福部辦理安泰醫院的評鑑,這個狀況早在2005年、2007年就存在,一半以上都是違建,但是你們2011年、2017年的評鑑通通都通過。第二個,這個部分2011年、2017年都評鑑通過,是合格的喔!2024年8月在辦理評鑑時,評鑑委員在上面清楚地寫出意見,說「公安消防有缺失」,2024年8月那次,評鑑委員說公安消防有缺失,結果當年10月就發生火災,喪失了8條人命,但是你們有針對「公安消防有缺失」通報縣政府去解決、去改善嗎?有橫向聯繫嗎?答案是「沒有」,在8月的時候就說有缺失卻沒有通知縣政府,不要說當時沒有,到現在可能也沒有啦!是不是沒有?沒有啦!
石部長崇良:有,評鑑的時候都是會同衛生局。
林委員淑芬:你有通知縣政府說評鑑委員認為有公安消防的缺失嗎?衛生局他們不會知道你們的委員當時審查的意見啦!依據你們的醫院評鑑基準第1.5章「安全的環境和設備」,你們在規劃醫院建築和相關硬體設施時,應將員工工作環境與病人就醫環境的安全納入考量,而且要審視是不是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如果發現有違反相關的法令規定,應立即改善。「然查,上開基準欠缺呼應條文和查核的方式,沒有將核心的公安事項列入評鑑指標當中,制度顯有缺漏」,這些不是我講的,是監察院講的,監察院還說你們的評鑑人員雖然有醫學、公共衛生和管理的專業背景,但是在醫療設施設備安全評鑑時,考評存在建築硬體、配電器、消防安全等缺漏,醫院的評鑑人員如不具備建築公安消防等專業,也沒有在評鑑時要求受評的醫院提供上開的證明文件,統統都沒有辦法評鑑啦!所以你們的評鑑淪於紙上作業居多,就公共安全而言真的沒有作用,只有臺北市衛生局在考評轄區醫院的時候,臺北市政府會要求他們要提供醫院的建築書圖證明供衛生局現場稽核,我的意思是人家地方政府中是有人這麼做的。我要講的是監察院不是只有糾正地方政府,也糾正了衛福部,要求衛福部、消防署、國土署要檢討及強化醫院的建築安全管理等等,他們從去年12月糾正到現在,也明確指出了你們應該要修正評鑑制度,請問你們衛福部到底修正了沒有?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在評鑑的時候,另外都有消防安檢,那個是由地方的主管機關要去做檢核的,就是聯合的概念……
林委員淑芬:我講的是監察院要求你們在評鑑的時候……
石部長崇良:並非什麼都是由評鑑委員來評,建築安全及消防安檢部分是否合法,本來就由地方主管機關來做,我們在評鑑的時候是聯合的。
林委員淑芬:沒有錯,人家地方政府隨時就可以檢核了,我現在問你的不是這個問題,你答非所問,不要轉移焦點。我問的問題是你的評鑑委員在評鑑的時候就發現他有公安消防的疑慮,你們有沒有同時通報地方政府?沒有啦!其次是監察院說你們在做醫院評鑑的時候,也要把公安消防這些確保安全的項目納入評鑑機制裡面,所以評鑑的基準有沒有納入核心的公安事項?評鑑委員的組成有沒有增加建築消防配電這些專業?如果沒有那些委員的話,受評的醫院應備的文件有沒有增加建築公安消防等相關證明?我問你的是,監察院都對你們糾正了,到現在4個月過去了,這些統統改進了沒有?
石部長崇良:剛剛委員關心的就是我們的評鑑報告有沒有給地方政府,這個我們會做,我們過去會把這個評鑑結果報告給衛生局,作為他們未來督導考核的查核項目之一,所以橫向的部分我們做了。第二個是……
林委員淑芬:不是啦!你們的委員都發現有問題了,一定要通報地方政府馬上進場去檢查啊!如果2024年8月你們這麼做了的話,10月發生的火災或許就不會有這8條人命的無辜傷亡。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就是那個時間的落差是不是可以縮短一點,這個我們未來會改進。
林委員淑芬:這個是我們的前車之鑑,慘痛的經驗。
石部長崇良:過去是最後評定完之後,再把這個評鑑結果報告給衛生局,我們現在會依照委員講的會早一點。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不是在談個案而已,我是要從這個個案跟你講制度,監察院已經提出糾正了,你們的制度全面性的改善了沒有?我問的就這麼簡單,你們的制度全面性改變了沒有?
石部長崇良:第一個就是我們把這個報告早一點送給地方,不要等到評定完之後才送。第二個就是優化評鑑標準,把這些納進來,這個我們會再來做。
林委員淑芬:要多久才會評定完?你們的評鑑通常要多久才會評定完?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分批,不過實地評鑑大概要3個月。
林委員淑芬:實地評鑑完要多久?
石部長崇良:大概都會在幾個月後才會做評定會議。
林委員淑芬:我問個最具體的,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們2024年8月去評鑑東港的安泰醫院,10月3號就發生大火,死了8個人,然後發現一半都是違章建築,請問這件事情過去多久了?從2024年8月評鑑到現在2026年4月,已經過了幾個月了?請問安泰醫院的評鑑到底是合格還是不合格?
石部長崇良:2024年當年他沒有合格,所以後來要重評。
林委員淑芬:在你們的網頁上查詢不到呀!2024年的8月你們就去評鑑了,到現在你說他不合格還是合格?
石部長崇良:他要重新評鑑啦!
林委員淑芬:什麼叫重新評鑑?
石部長崇良:就是2024年那一年他沒有合格。
林委員淑芬:對於人民知的權利,你們真的認為都不需要給我們嗎?評鑑不合格不用讓我們知道嗎?你說他不合格,但他的網頁說他合格欸!
石部長崇良:那是之前吧!
林委員淑芬:若是之前的話,現在還可以掛在網頁上嗎?他說他們合格欸!再來看你們的查詢系統,若查詢醫院評鑑,都查不到不合格,你們只公布合格的,查不到不合格的,人民知道他是還沒評鑑還是不合格嗎?這個跟你們的狼醫查詢系統一樣,都是在這裡虛晃一招,只公布合格的,但事實上,還沒評鑑的查不出來,評鑑不合格的也查不出來,你們的網頁連不合格的資訊都不公告,這不用改進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過去當然只公告合格名單,沒有公告……
林委員淑芬:不合格的不用公告給我們知道嗎?醫院自己說他合格,你說他不合格,如果沒有立委在這裡質詢,人民怎麼會知道他合格還是不合格?
石部長崇良:過去我們都是公告合格名單。
林委員淑芬:過去是這樣,現在呢?
石部長崇良:我們來研議把它加上去。
林委員淑芬:你們評鑑這個要幹嘛?不就是要讓人民知道哪些合格、哪些不合格嗎?結果你們不公告不合格的,人民怎麼知道這間是不合格的還是還沒評鑑的?這是包庇嘛!就是包庇嘛!在你們的醫院評鑑專區網頁上,對安泰醫院沒有任何敘述,這種到底是不合格還是合格?不要講了啦!其實你們也有修改,在2024年10月安泰醫院大火以後──是「以後」喔!你們修改了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第十一點,不知道是對醫院太好還是怎樣,你們修改為放寬評鑑結果,可以限期改善,評鑑完到現在,經過了1年8個月快要兩年的時間,安泰醫院現在不是合格也不是不合格,因為你為他量身定制了放寬評鑑結果是可以限期改善的規定,但這個「限期」是要限多久?部長,是要限期多久?
石部長崇良:限期改善以前每年都是這樣,這個舊的規定就有了,很早啦!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你們可以把重大公安、病安事件納入評鑑,但你沒有明定一旦發生問題應該要停止或者是不予通過,只說可以給它限期改善,就是允許它改善,所以你不會判定它合格還是不合格,表面上你們說是新增了重大公安、病安事件的處理規定,實際上卻是把重大事件納入「先改善再決定是否不合格」的框架,這不是加嚴,有可能是在架空和弱化你們評鑑的即時把關功能,讓發生重大公安或病安事件的醫院,仍然有機會可以透過限期改善以維持評鑑結果,把重大事件納入可補正程序,卻沒有同步建立明確的評定暫停還有資訊揭露和對外標示的規則,導致問題的醫院得以停留在通過跟未通過之間的模糊地帶,處於合格不合格還沒有判定的狀況,所以安泰醫院在1年8個月後還既不是合格也不是不合格,因為它發生了公安事件,還在限期改善階段。
我就問你在制度面,就算你在合格不合格之間允許它限期改善,它現在是在限期改善階段,你也要讓人民知道這家醫院現在正在限期改善,你也要在法規上明定限期改善最長的時間是多少,沒有人這樣子長達1年8個月了還在限期改善的吧?你這樣有三個層次的影響,第一個層次是對民眾知情權的不利,評鑑的目的本來就是要讓我們知道它的醫療品質跟安全標準到底合格或不合格,你們現行的制度只公布合格、不公布不合格,你們還修改了評鑑作業程序,允許他限期改善,可是你們對於發生事件後進入限期改善的醫院,既沒有讓人民知道,也沒有清楚公告目前法律跟評鑑狀態,更沒有公告限期改善期間要多久,民眾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不知道這間醫院是否安全。
第二個是對主管機關責任不利,因為只要不知道它是合格、不合格或是限期改善狀況,主管機關就持續用「尚在處理當中」、「尚未評定」來延後表態,也不必立即公告不合格,也不必立刻說明該醫院是否仍得對外宣稱自己具有某種評鑑資格,反正都不知道,都是醫院自己說「我合格了」,你們政府都不用說明。
第三個是對醫院形成有利的模糊空間,醫院就利用這一種空窗期,主張「我沒有不合格」,因為我還在「限期改善」,甚至還可以強調過去的評鑑光環或是社會的印象,還在網站上面寫「我合格」,所以對這種發生重大事件的醫院來講,保留了很大的操作空間。所以我現在問你,安泰醫院2024年評鑑不合格,2025年你們修改了評鑑作業程序,它現在可以適用你們2025年的評鑑程序,讓它限期改善嗎?以這個醫院為例,是這樣把我們的評鑑制度當裝飾嗎?它在2024年進行評鑑,用你2025年修改規定,所以它2024年的評鑑不算,要依照2025年的作業程序來重評,給它機會,如果每間醫院都這樣,你們的評鑑是裝飾用的嗎?部長,這樣對嗎?
石部長崇良:限期改善這部分,我們會再督促主管機關。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主管單位在哪裡?限期改善的「限期」是限多久?1年8個月了還要限嗎?你們沒想過你們的限期改善是多久嗎?2024年8月評鑑,到現在還在限期改善,連合格不合格都沒有辦法判定,它對外說它合格,到底你們現在是判定它合格還是不合格?還是在限期改善當中?醫院評鑑合格與否,結果是醫院自己說我合格,你們網頁找不到,也沒有公布,他們這樣做沒有違反相關規定嗎?
部長,我今天不是針對安泰醫院這個個案,而是要問你,監察院已經指出全國81家如安泰醫院一樣列管的違建醫院中,有70家通過評鑑,這些醫院的狀況都有可能跟安泰一樣有公安的疑慮,而你們卻說他們評鑑合格,你們到底要不要正面的去面對你們評鑑制度失靈的責任啊?再者,當你們在2024年8月評鑑安泰的時候,評鑑委員已經在公文裡面寫下他的評鑑意見「公安消防缺失」,你們卻沒有同時通報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不知道,這樣的評鑑制度有預警功能嗎?沒有!所以8月之後的10月發生大火,死了8條人命。
當醫院發生重大公安或病安事件以後,你們修改你的評鑑作業程序,評鑑結果沒有判定合格也沒有判定不合格,就長期停留在「限期改善」當中,民眾的風險要依據什麼?沒有資訊,不知道任何狀況,民眾無從判斷風險。所以我們用這個個案來看你們的制度,讓我們知道被列管的違建醫院到底是哪81家?然後公布你的醫院評鑑結果,合格的公告出來,不合格的也一樣公告出來,限期改善的也要公告出來,制度面的限期改善時限是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已經夠多了,如果不行的話,就是不合格,不要再有這樣子的狀況,安泰醫院已經限期1年8個月了,如果再這樣拖下去,你的評鑑制度形同虛設,沒有用的,而且置病人的安全在高風險之下。部長,有辦法做到嗎?這個制度面要改啦!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國土署所提供名單上的醫院,我們都有列管,會再進行輔導改善。
林委員淑芬:我是說把監察院說的81家名單給我們,可以嗎?
石部長崇良:可以,那個名單其實是國土署給我們的。
林委員淑芬:再搭配你們評鑑合格的70家,一併勾出來。
石部長崇良:這些目前都在我們輔導之下。
林委員淑芬:你們公開的網頁要改進,有沒有問題?
石部長崇良:可以、可以。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限期改善不能限到1年8個月了還在限期,可以嗎?限期改善的時限給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已經夠長了,你們還要拖多久啊!限期改善可以一直限下去嗎?6年評鑑一次,1年8個月以前的評鑑到現在還沒有公告不合格,6年期間有2年都在限期改善中,這個評鑑制度就沒有效用了,這些制度面都要改進啦!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王正旭委員質詢。
王委員正旭:(12時49分)好,謝謝主席。我們還是再請一下部長跟姜署長。
主席:好,有請石部長、姜署長。
石部長崇良:王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部長辛苦了!署長好。今天有兩、三個問題來請教一下部長跟署長。第一個就是公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第二個就是強化食安前端的預防,還有後端稽查的量能。最後有一個小題目,就是針對診所受僱醫師的加保權益來請教一下部長。
其實這個題目大家都已經請教過部長好幾次了,不過我們還是很相信,對民眾有一個很透明的資訊是非常重要的。以這次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為例,我們知道國人會非常在意相關的一些議題,尤其是在美豬、美牛進口管理上。早上部長也有非常確認,在書面報告裡面和口頭也再度強調堅持四大不變,這四大不變就是包括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採購國產不變,以及食安管理機制不變。在這四大不變之下,國人還是會擔心有關於國人健康的項目,就是這次在ART裡面會開放絞肉跟部分的內臟進口,以及萊劑標準改採Codex國際新標準。
我們都是臨床醫師,對國人的健康非常重視。不過,有沒有危害健康,真的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它一定要有好的科學證據,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社會溝通的基礎。我們看2019年其實也有發生類似的狀況,那時就有公告一份成功大學李教授的風險健康評估報告,其中的內容讓民眾非常安心知道,在這種推估之下,對國人健康所造成的影響。
早上也有滿多委員針對這個議題請教部長。請問一下,我們目前在新的標準和狀況之下,健康風險評估的報告有沒有機會很快透過確定以後,就能夠公開給大家做確認?同時,什麼時候會提交給食安諮議會來做最後確認跟討論?這部分可以有一個比較好的承諾方式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們在所有訂定這些標準的時候,第一個會參考國際標準,第二個會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所以這兩個我們都會一併考慮的。在這一次可能會調整的,一個是屬於BSE風險的部分,也就是所謂狂牛症風險的部分。我們也按照國際的標準重新認定所謂的BSE風險來自於典型的BSE,排除因為老化之後的BSE,所以這個是根據國際標準來重新做定義。
第二個是殘留標準的部分,那個都做過健康風險評估,考慮了國人的飲食習慣跟國際標準,還有相關鄰國的標準之後來訂定的。健康風險評估我們都會公告在食藥署有一個食品風險評估的專區裡面來給大家參考,歷年的資料都有,所以我們再review一下有沒有漏放的。
王委員正旭:好,如果是有這份報告能夠讓民眾很安心的話,我相信對民眾來講,他們在選用這些產品的時候,就更有所依據。
石部長崇良:是。
王委員正旭:好。第二部分就是強化食安前端的預防跟後端稽查量能的部分,最近在4月份的時候,剛好是清明節,在高雄正義市場有一個春捲的食物中毒案。另外,在去年10月份,臺中豐原烤鴨店也有一些狀況出現。對民眾來講,尤其這麼多的外食,或者是大家在利用節慶的時候準備食物的過程當中,就會有一些擔心。這種擔心如果層出不窮的話,我相信對民眾食的安全真的是有很需要再加強的地方。
加強檢驗一直是我們食安五環裡面很重要的一環,現在基本上就承諾要加強邊境檢驗,以及後市場稽查的管理制度不會改變。我們看到這些狀況出現,就會想到除了這些制度以外,人力上面到底有沒有問題?在去年其實就爭取了更多的人力,行政院也針對邊境輸入查驗的部分增加了人力,一共增加了24位,達到105人,可是我們好像目前還沒有辦法補到這麼完整的人力。現在看起來,只有85人在這個部分工作。
後市場稽查的部分,食藥署目前有79位後市場稽查人員,好像比原來86人還要少7位。很顯然這麼重的工作,對這些同仁來講,可能在招募人才的部分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這部分不知道部長怎麼來幫助署長,或者是署長有哪些問題可以讓大家知道一下人力招募目前的狀況如何?
石部長崇良:好。我跟委員說明,當然行政院支持我們多增加人力啦!但是特別是邊境查驗是全年無休,機場隨時有人入境,我們就可能需要這樣。後市場的稽查也有相關的風險。所以雖然我們有容額,但是不見得招得滿。我們現在也在研議在薪資條件的部分也應該要予以提升,比較能夠羅致到這些人力。長期以來,雖然我們有薪資的調整,可是在專業的部分,還有所謂危險加給的部分,我們來爭取看看,讓人才的羅致上能夠改善。
王委員正旭:OK。事實上,我們看各個地方政府的食藥妝稽查員也真的都很辛苦啦!這麼有限的人力,等於一個人平均要負責1,200家業者的業務,真的很需要各位長官持續給他們加油,也同時能夠有更好的機制幫忙他們來做一些處理。
其實我們也知道,除了這方面的努力以外,針對於這些食品安全的部分,也非常鼓勵傳統的商家來參加餐飲衛生管理的分級。2010年食藥署就開始做分級的評鑑或者是相關的評核,看起來百分比很高,都能夠達到優或良。可是我們知道能達到優或良的大部分都是連鎖餐飲業者。針對於跟國人生活飲食相關很密切的,就是傳統市場跟夜市攤販,不曉得參與評核的百分比高不高?如果這個部分有所缺失,或者是參與率不高的時候,目前有沒有好的誘因,或者是什麼機制來請這些傳統市場或夜市攤販來參與這樣的管理分級評核?有沒有更好的做法?針對這部分,部長或者是署長有沒有好的意見,可以給我們做參考?
石部長崇良:確實!我們現在這個是自願制,所以來申請的都是比較具規模的。對於夜市攤商這種屬於比較小規模,但是又是數量很龐大的攤商業者,我們來跟地方政府討論看看怎麼輔導。
王委員正旭:是。其實有一些地方他們跟夜市自治會會互相合作,也提供一些標章,可是這是各個地方政府自己處理,都沒有全國統一的一個相關標章可以來協助這方面的處置模式。如果能夠把這個部分做好的話,我相信對於整體的食安,尤其我們看到最近的幾個案件,應該會有更好的幫助。
石部長崇良:對。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要分級,因為過去可能要通過這樣的評核,標準會比較高。但是對這種小型的,可能我們要有另外一套的評核標準,會比較容易輔導。這個我們再來跟地方政府大家一起討論。
王委員正旭:好,再麻煩一下。我們知道地方稽查人力真的非常不夠,所以在公務體系人力不堪負荷之下,有沒有其他的方式來協助整體食安的改善?是不是能夠參考歐美建立第三方驗證的制度,包括可以授權食品技師或者是公衛師在事前或者是在平時定期就能夠進行衛生管理、製程控制跟倉儲流程的把關?經過這一套制度之下,我們又可以把相關的人力引到食安的需求上面來。所以如果能夠真的去做好食安簽證制度,讓這樣的制度運作的話,相信可以同時擴充政府的監管量能,又能夠強化前端的預防機制,輔導業者自主管理。
其實之前部長或者陳時中政委也都了解,也表示不反對建立食安簽證制度,可能有助於強化事前的預防,可是如何加強怎麼去釐清責任這部分?因為這部分大家會擔心,如果前後責任無法釐清的話,造成事權不統一,後面的問題就會很麻煩。不過他們也認同,如果建立專業人員制度以後就有權,當然應該要有責,就能夠把這些責任釐清得非常清楚,大方向大家有共識,有沒有可能麻煩主管機關衛福部可以繼續或者是開始思考研議食安簽證制度的推行或推廣?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確實過去我們是針對一定規模訂有三級品管的方式,內部它需要有相關證照人員,包含食品技師等等;第二級的話,就會有第三方的認證制度,一定規模的;第三個才是最終的主管機關稽查,大概過去是這三個。
但是就如同剛剛委員提到的,限於量能的關係,所以可能沒有辦法擴及到全面,如果要全面的話,也許就要導入現有的這些人力,包含公衛師、食品技師來進行食安簽證制度,不過關於責任的釐清,還有負責簽證的人的資格、條件、訓練等等,這部分我們來研究一下,也許可以來補我們現在稽查人力的不足,讓它更往前做在預防的那一端。
王委員正旭:如果有開始推動研議的話,可不可以2個月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方便嗎?
石部長崇良:可以。
王委員正旭:好,謝謝。
最後就是診所受僱醫師加保權益這個部分。其實,我想部長也清楚,我們上個禮拜也在勞動部那邊,請洪部長跟勞保局局長,針對如果是診所裡面的受僱醫師是單一診所受僱或是多診所受僱,如何能夠讓他們的勞保權益可以順利得到好的保障?這部分勞保局局長說需要跟衛福部討論如何能夠在改善的過程有一個好的統計基礎,所以是不是可以麻煩部長也能夠認同針對診所受僱醫師在加保權益上,可以有更全面的一些處理模式?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因為在診所的醫師會有兩種型態,一種是用合夥關係共同成立,所以這個就可能不是加保的問題……
王委員正旭:了解。
石部長崇良:另外一個才是真正受僱。現在當然執登上一定只有一個負責醫師,其他就是執登醫師,但是他們的關係在我們現在的系統裡面看不出來,我們不知道它是受僱關係還是合夥關係,所以這個很可能還要透過稅捐機關一起勾稽。如果申報的時候,他是申報執行業務所得,那就是合夥關係的認定,可能就沒有加保問題;但是如果他是以薪資所得申報,很可能就是僱傭關係,這個就要依照勞基法規定加保。
王委員正旭:是。所以我們必須要有前置的這些數據……
石部長崇良:對,可能我們還不只是要勞動部的協助,可能還需要稅捐機關的協助,去勾稽他們的關係。
王委員正旭:是,這部分部長可以幫忙處理?
石部長崇良:可以,我們再請財政部也提供給我們相關這些診所的醫師,但是因為這個還有個資的問題,我們來跟機關討論一下。
王委員正旭:再麻煩你,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的質詢。
待會洪孟楷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20分鐘用餐。
現在請賴士葆委員質詢。
賴委員士葆:(13時5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有請衛福部石部長,以及農業部杜署長。
石部長崇良:賴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兩位長官好,辛苦了。因為今天討論ART之後的食安相關問題,我看到剛才有委員關心,我也很關心這個問題。根據我們的食安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針對開放新的肉品以及高風險的查廠,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很清楚,對不對?現在要開放美牛內臟的心、肝、腎等等,這些都是高風險部位。請問你們有沒有去國外查廠,有沒有?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我們去年已經到美國查過系統性查核,這個部分已經先……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查這個啊!這個2月份才簽的,2月ART才簽的啊!
石部長崇良:另外跟委員說明,這是歸類的問題,就是我們在過去BSE的時候,是把它認定在風險可控國家,所以它有部分的產品是屬於高風險……
賴委員士葆:沒有、沒有,因為我時間很有限……
石部長崇良:但是現在已經重新規定,那是食安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賴委員士葆:來,部長我跟你講,食安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這麼清楚,ART現在說要簽,當然現在還沒送到立法院,你們就應該要趕快去查啊!但是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你在講去年的,現在跟你講的是ART簽了以後,現在簽了,只是因為臨時美國有狀況,所以暫時沒有送進來立法院,否則已經簽了,開了記者會,這時候你們要去查,對不對?根據第三十五條……
石部長崇良:因為還沒有生效。後續的話,我們都會來……
賴委員士葆:好,那你承諾,生效完畢多久以內可以去查廠?
姜署長至剛:現在跟委員提一下,因為對於美國相關進口來臺灣,本來就已經在系統性查核下同意在他們廠的規格符合……制度上面做對接……
賴委員士葆:你們最近很少查,不是嗎?去年……
姜署長至剛:有,去年都還有查。
賴委員士葆:查幾次?去年全年度查幾次?
姜署長至剛:去年就有特別去查。
賴委員士葆:查幾次?
姜署長至剛:去年特別有去1次。
賴委員士葆:1次!前年呢?前年有沒有?
姜署長至剛:系統上對接……
賴委員士葆:不是,我問你前年有沒有?
姜署長至剛:我們一直以來都是以……
賴委員士葆:沒有啊!你們查得很少啊!現在來講,我們一直開放,不要忘了2021年的時候還是我問的,可以去找資料,當時的次長叫石崇良,石部長,你認識吧!部長叫陳時中,陳時中有說2021年要開放30個月月齡以上的美牛要進來,以前是小牛,現在是大牛,30個月以上的。陳時中就說新制上路前一定要去美國查廠,他公開講的,在2021年,去google一下。然後次長叫石崇良,也是說,讚喔!就是要這樣去喔!結果我查了一下,你們都沒有去!你們總共去的次數,比較有資料的是2014年跟2018年查得比較勤,後面幾乎沒有,去年查1次。去年查什麼?
姜署長至剛:報告委員,我們去年3月份,特別去做美牛的查廠,上次……
賴委員士葆:查幾家?
姜署長至剛:這次去的是……
賴委員士葆:查一家而已啊。
姜署長至剛:應該不只吧!我確定一下是幾家。我們去年的時候是……
賴委員士葆:去幾天?
姜署長至剛:總共差不多約略一個禮拜。
賴委員士葆:一個禮拜?還是一個月?差很多。
姜署長至剛:將近2周的時間,我們的同仁們有去,跟防檢署一起前去查廠,去年的3月份,事前我們就去了。
賴委員士葆:部長,我問同一個問題,上一次問你的時候,你是次長,現在是部長,官越做越大,但是你不要一直「倒退攄」。ART簽完,多少名嘴在電視上最擔心的是什麼?我們的食安防線全面撤守,這裡面我就跟你講這個,但你們沒有規劃,你今天承諾,只要ART生效,多久以內可以去查廠?你告訴我。
石部長崇良:我們一定會按照食安法的規定來進行。
賴委員士葆:這樣好不好,你公開承諾,只要ART正式簽訂,立法院也通過之後,半年內去查廠,可以嗎?回答我這樣的假設條件,可以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應該是新開放的才有啦!
賴委員士葆:沒有,新開放的心、肝、腎高風險部位,還有絞肉啦!
石部長崇良:他要進來的我們才會查。
賴委員士葆:對啊!對啊!要進來的。
石部長崇良:我們開放,但他不進來,我們也沒有必要要查。
賴委員士葆:當然啊!當然啊!我現在就跟你講,因為有新開放的,有心、肝、腎(內臟)啦!
石部長崇良:如果是新的,我們就會查。
賴委員士葆:我是說心肝的心、heart,不是new啦!
石部長崇良:不是啦,新的廠啦,如果之前就已經是舊的,那個就不需要啦!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不需要?以前沒有開放的部位啊?
石部長崇良:就是有新開放的部位。
賴委員士葆:新開放的部位要去啊,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對。
賴委員士葆:半年可以吧?正式簽訂後半年內,可以吧?農業部,可不可以?
杜署長麗華:謝謝委員。其實每年都有固定一次要查訪,大概都在年中……
賴委員士葆:你們每年都一次嗎?
杜署長麗華:每年至少一次。
賴委員士葆:去查幾家?
杜署長麗華:就是他核可的5到6家。
賴委員士葆:你們把報告給我們好不好?
杜署長麗華:好。
賴委員士葆:因為我查資料都查不到,我查的資料說2018年以後你們都沒有去查廠。
杜署長麗華:沒有,從民國九十幾年到……我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好,細節不講了,細節先不講了。
來,我現在關心的議題跟部長還有農業部有關係,前年越南的法國麵包出問題;今年的清明節高雄潤餅出問題;上個禮拜新北便當上吐下瀉;人家查出來了是農業部放水,原來規定強制要洗選蛋,結果你們把強制改成鼓勵,農業部來說明為什麼改這樣?說一下好不好?農業部為什麼這麼大的轉變,為什麼原來要強制,後來變成鼓勵咧?你們不知道怎麼回答?
曾技正右竹:委員好。今天我代表畜牧司出席,但因為蛋的部分不是我這邊管理的,據我所知目前……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管的就不要上來了。
曾技正右竹:好,謝謝。
賴委員士葆:好啦,部長,我重點問部長,或是署長能不能回答?不然我問部長好不好,部長比較清楚。農業部這樣的改變有沒有知會你?有沒有告訴你我們原來是強制,現在變成鼓勵?有沒有告訴你?沒有!各做各的,沒有跟你們講,現在變成是你要收爛攤子喔!石部長,因為現在責任在食藥署這裡了,在你食藥署這裡了,OK?現在責任在你這裡了,所以源頭管理就變成非常非常的重要。
我們現在來看,雖然是2021年的資料很舊了,但是better than nothing,臺灣的民眾37%用非全熟的蛋,比如說sunny-side egg一邊是生的、一邊熟的,當然全熟比較沒問題啦,還有1%的人用生蛋。日本怎麼做?日本用生食級的,像是sashimi這樣來管控沙門氏菌;韓國用殺蟲劑、抗生素來檢測;反觀臺灣這裡,人家日本、韓國都越來越嚴,為什麼我們越來越鬆?食藥署要怎麼樣補這一塊?部長說一下,食藥署今天有來吧?
姜署長至剛:有。
賴委員士葆:來,姜署長。
姜署長至剛:報告委員,針對整個洗選蛋這個制度,其實主要政策是在農業部的政策……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是後面是你收尾啊!
姜署長至剛:對,所以我們對於……
賴委員士葆:你們收爛攤子啊!
姜署長至剛:整個政策上面,尤其是大量使用的蛋,我們覺得能夠使用所謂的殺菌的液蛋來進行是最安全的,這部分未來會跟農業部一起來合作進行。
賴委員士葆:你們要跟農業部講一下啦,拜託一下,他們放這麼寬,從原來強制變成鼓勵,怎麼會這個樣子,到底是什麼考慮?是選舉考慮還是什麼,怎麼會這個樣子?我們有百分之三十幾的人吃不熟的蛋,這個其實風險是非常高的,部長,對吧?
石部長崇良:對。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說對,那要怎麼跟農業部反映一下?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跟農業部再來討論看看政策上怎麼去提高……
賴委員士葆:我們看到日本、韓國是加強、加嚴格,我們是放寬,結果是農業部闖了禍,衛福部食藥署來負責任,你要擦屁股,變成這樣子!你不覺得委屈嗎?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來強化兩部會之間的合作。
賴委員士葆:很委屈吧!
主席:謝謝賴士葆委員的質詢。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質詢。
洪委員孟楷:(13時15分)剛剛說了一個大白話,農業部要更改政策以因應食安之前,與衛福部完全沒有開會、沒有討論,真的是讓我們國人感到非常地憂心。
感謝召委,請經貿談判辦公室的徐執秘,然後還有……
主席:請徐執秘。
洪委員孟楷:好,先請徐執秘。
徐執行秘書崇欽: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我想今天開宗明義還是要強調,對外溝通談判大家都希望努力,但是我們是務實不務虛。因為你之前也在顏慧欣副總談判代表的辦公室裡面很長一段時間,本席想要先就教一下,本席有看到一個新聞,現在外界講這個霸凌的源頭直指總談判代表楊珍妮,2024年顏慧欣報到的時候,有沒有發生過被總談判代表咆哮的事情,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徐執行秘書崇欽:有關於……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看到這個新聞?
徐執行秘書崇欽:我有看到。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看到顏家人講?這個是顏家人所講嘛!而且說當時有一位徐姓執秘帶顏慧欣副總談判代表去他的辦公室坐,被楊珍妮知道之後暴跳如雷,然後要求他先出來,事後特別提到還跟徐姓執秘直接咆哮。有幾位徐姓執秘?
徐執行秘書崇欽:向委員報告,裡面講的徐姓執行秘書應該就是指我……
洪委員孟楷:只有一位徐姓執秘?
徐執行秘書崇欽:對,是的。這件事情在調查的過程當中,我都已經有向外部委員說明,如果允許的話,我可以在這邊再公開地說一次,我對這個事情完全沒有印象。
洪委員孟楷:你對這件事情完全沒有印象?
徐執行秘書崇欽:我對這個事情完全沒有印象。
洪委員孟楷:所以報導裡面指出「該執秘受楊珍妮咆哮責罵」,你沒有印象?
徐執行秘書崇欽:是,我沒有印象。
洪委員孟楷:在你共事的過程裡面,到底有沒有看到經貿談判辦公室有霸凌的事件,或是感覺到有霸凌的氛圍?本席在衛環委員會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之前討論勞動部的霸凌事件、討論相關的霸凌事件,其實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人用權勢霸凌,來造成公務體系、公務部門的不對等,而進一步有人受到傷害。但現在顏慧欣女士確實已經離世,當然她離世的直接理由是不是跟霸凌有關,要等調查報告,但我想問的是,他的遺書裡提到關於經貿談判辦公室的就是執行層面充滿消極敷衍的態度,你有沒有感受到?
徐執行秘書崇欽:向委員報告,我個人是完全沒有感受到辦公室有霸凌的狀況。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覺得經貿談判辦公室是和樂、歡樂、充滿朝氣,那顏慧欣的遺書裡面寫的都不是事實?
徐執行秘書崇欽:我覺得顏副總在裡面所提到的,就是像比如說……
洪委員孟楷:他講到CPTPP沒有時程、沒有計畫,充滿消極……
徐執行秘書崇欽:關於CPTPP的部分,我完全沒有聽到他有這樣的陳述,至於編制化的部分,我跟他一直有在討論,也都有努力過,只是因為後來對美談判比較密集,所以這個部分有點耽擱,但是院裡面也是有給我們6位編制內的人員。
洪委員孟楷:徐執秘,我不知道你是誰的人,公部門有些時候會看是誰的人,但我覺得如果今天已經有一位副總談判代表離世,然後他是被媒體稱說曾經服務過兩位總統而來協助談判溝通,結果到目前為止,你今天講的好像是他的遺書裡面寫的都不是事實,我不知道你這樣子……沒關係,你有你的立場,現在調查還在進行當中,但本席現在講的其實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到底經貿談判辦公室從過去到現在,有沒有讓國人覺得明明有打CPTPP,結果原來大白話是裡面根本沒有相關的一個計畫跟節奏,楊珍妮總代表今天也沒有來,但經濟委員會也有邀請過吧,我不知道他還可以躲到什麼時候?
徐執行秘書崇欽:有關CPTPP的部分,其實政府內部都有討論,然後相關部會、相關單位都有在分工,也都有在進行當中。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現在講的就是因為死無對證嗎?所以他遺書裡面寫的不是事實?死無對證?都賴給他?他沒有辦法再為自己發聲,所以他的遺書不是事實?如果這樣的話我請教,行政院院長為什麼要重啟調查?如果照你這樣講,經貿辦公室和樂融洽,那行政院院長為什麼第一時間還要重啟調查?
徐執行秘書崇欽:向委員報告,有關於調查的事情,這次都是由外部委員在進行調查當中,院裡的立場就是相關的進度以及調查的方式都是由外部委員來進行……
洪委員孟楷:這種跳針式的回答就不用再繼續了。
徐執行秘書崇欽:因為您剛剛的問題是針對我個人,所以就我個人知道的部分來回答。
洪委員孟楷:你個人可以回答的,你剛剛已經回答了嘛。
徐執行秘書崇欽:對。
洪委員孟楷:好。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洪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簡單2分鐘跟你請教。剛剛本席也很重視食安法第三十五條源頭管理的部分,因為食安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在有食安疑慮的時候,源頭管理去查廠。
石部長崇良:對。
洪委員孟楷:你先講到去年3月有針對我們今年要開放的牛血、牛脂等相關部分進行查廠?美牛的部分?
石部長崇良:查廠細節我請署長來說明。
洪委員孟楷:沒有,因為我們現在要很明確地了解是你們查了,剛剛賴士葆委員問的也是本席想追問的,如果真的ART通過之後,你們什麼時候要去做查廠?現在要開放的是美牛以及牛隻的副產品,包括牛血、牛脂等相關,去年有查廠到這個部分?
姜署長至剛:牛脂跟牛血是要做飼料的,跟人食用是沒有關係的,第一件說明。第二件是去年3月份的時候,我們其實已經出去查廠,查廠時間是……
洪委員孟楷:去年3月的時候是查什麼樣的項目?
姜署長至剛:特別是美牛在ART裡面有提到的一些相關議題,我們就針對那個議題所謂高風險的部位,我們就進行查廠,去了一個禮拜,查了4個廠。
洪委員孟楷:我請教您是?
姜署長至剛:我是食藥署署長,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姜署長。什麼時候美國跟我們談判關稅?
姜署長至剛:我們什麼時候……
洪委員孟楷:是去年4月啊!
姜署長至剛:我們去年3月……
洪委員孟楷:川普總統是去年4月才提出說全球關稅提高30%,然後之後才開始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過來做談判,結果我們的食藥署超前部署,去年3月就先針對這些開放的部分先做查廠,你們是已經吃了秤砣鐵了心,已經知道要開放了,是不是?
姜署長至剛:不是、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的時序講得不對喔!
姜署長至剛:因為每一年有相關的NTE……
洪委員孟楷:是,但是你剛剛有沒有提到為了這次ART去做查廠?這是你剛剛提到的喔!
姜署長至剛:應該講是為了相關的議題,歷年來在所謂NTE裡面……
洪委員孟楷:就是為了相關議題,但是過去到現在,我們有沒有討論過要開放美牛,進一步美牛的相關副產品或是美牛更擴大開放?其實並沒有!是因為這一次美國總統川普4月之後搞出了一個32%,叫全世界大家來談,所以我們的經貿辦公室、我們的談判代表才去談,才講說談到了一個ART,然後迫於無奈,因為我們要從32%調降成20%,我們迫於無奈,我們要跟日本、韓國……所以我們必須要開放美牛,進一步更擴大開放,但你現在講到一個大白話是原來去年3月我們就在做超前部署啊!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政府什麼時候做超前部署,不是在做管控食安,反而在做開放美牛超前部署?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報告,歷年來的NTE裡面對於美牛的議題,其實長期都是重要的議題。
洪委員孟楷:不覺得非常荒謬嗎?
姜署長至剛:所以在這個議題上面,我們一直都持續在做風險評估。
洪委員孟楷:是啊,但你如果沒有打算要開放的話,你為什麼要去查一些還沒有開放的地方?
石部長崇良:不是,跟委員說明……
洪委員孟楷:部長,這件事情國人都在看,因為現在感覺是全面失守。當初怎麼樣罵美牛?民進黨政府在野的時候怎麼樣罵美牛?講那是毒牛!然後2021年要開放進口,到現在因為ART,你居然跟我們講沒有辦法,因為我們要競爭力、我們要什麼的。有沒有既視感啊?那個時候要進口什麼美牛、美豬,說CPTPP如果沒有進口的話,會不對等、不公平,會沒有辦法加入,4年過去了,在哪裡?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
洪委員孟楷:現在又再一個超前部署?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這樣講,美牛的議題一直在進行當中,因為世界動物健康組織重新發布對於BSE的風險管控標準不同,所以才需要一直討論這個議題……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認為說一個謊要用一百個謊來圓,很難啦!
石部長崇良:不、不……
洪委員孟楷:兩個部分給本席報告。去年3月你們去查廠的內容報告,這可以提供吧?
石部長崇良:這個應該沒問題。
洪委員孟楷:還有,本席的要求與賴士葆委員一樣,假設未來……因為ART現在還沒有送進立法院,所以我們現在到底要不要馬上急著簽ART?從2月24日與美國談判關稅到現在,其實有一些國家也都還沒有簽訂,如果一百五十天後……因為美國政府也需要國會通過授權才能延長,那我們要不要急著簽?一旦送進立法院,若未來真的確認有相關的話,農業部、衛福部一定要在生效之後即刻啟動查廠,這樣可以嗎?
石部長崇良:應該是有新申請項目進來。雖然有開放,但不見得有申請;有申請了,我們才會查。
洪委員孟楷:有申請就一定要查,是不是?
石部長崇良:對。
洪委員孟楷:請提供相關資料,謝謝。
姜署長至剛:另外向委員補充說明,去年3月份……其實每年都有例行性的查廠。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已經講了,要不要回放一下?為了ART,所以去年3月有做相關的查廠,也因此,剛剛賴士葆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才會問,你們要不要新做查廠?你剛剛還先搪塞,說去年已經查過了、去年查過了,不用!才10分鐘前,我沒有要……我跟你講,今天我們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你的時序是不對的!而這個不對的時序……所以本席才請你提供去年3月查廠之後的資料跟紀錄,我們要講的是為什麼現在開放美牛,這次的重點……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更正,去年的重啟不是為了ART去查廠。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要承認剛剛是口誤,是不是?
姜署長至剛:是例行性查廠。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會開放美牛?為什麼我們要擴大開放?為什麼今天要專案報告?為什麼國人會有那麼多疑慮?不就是因為ART?不就是因為美國的壓力,以致我們要整個開放?你們沒有幫國人把關,然後現在還跟我們講……所以我才說站在衛福部、站在主管機關的角度,要嚴格把關,不要沒有任何配套,好不好?謝謝。
石部長崇良:沒有問題,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
委員會再重新宣告:待會在楊瓊瓔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20分鐘用餐。
現在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13時27分)感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楊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部長,你認不認識圖卡上面的這些人?這是11年前為了保護我們的下一代,我們堅持修訂學校衛生法,禁止基改食材進入校園,這是藍綠一起努力完成的,在11年前,足見這是我們非常重視的食安紅線。
現在美方在2026年的NTE報告中施壓,希望能放寬這部分。本席要說的是,如果在美方的要求下任意輕言退讓,將會同時面臨朝野立委的政治反彈!
本席在這邊請教有關基改食品的問題,當時民進黨告訴臺灣家長這句話:基改食品是給豬吃的飼料級黃豆。因為孩子在學校沒有選擇權,所以政府必須代位把關。部長,11年過去了,美國在2026年的NTE報告裡指責我們有貿易壁壘,所以當時的飼料級黃豆突然要變成食品了嗎?請做說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在我們初步的ART裡面,對於基改食品的措施沒有改變,所以仍然維持基改食品不進校園。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確定把這個關,因為美國質疑我們的是什麼呢?他說:缺乏科學證據。但是我要再一次強調,我們當時通過這個法案最重要的是基於學童無權選擇,他沒有選擇權,所以政府必須代位來管理這個責任,這是當時我們通過學校衛生法這一條的最重要原因,法律已經明定了,是依法明定的禁止事項。我們通過的法律是主權國家的法律根源,並不是行政部門可以隨便妥協的行政命令,因此2014年到2025年政府跟我們的家長團體大家達成的這個共識就是社會契約,長期國民認為這個還是有風險的疑慮之下,絕對不能貿然的退讓,不能貿然退讓。
我要特別強調,美方的經貿報告是美方的立場,但是我們臺灣學生的餐盒是我們主權國家的紅線,我還是要再一次的強調,部長,這個部分政府一定要把關好,不能有任何的退讓,對不對?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目前在ART簽訂的內容裡面,校園一樣是沒有基改食品……
楊委員瓊瓔:絕對不能有基改。
石部長崇良:使用的還是以國產豬、國產的為主。
楊委員瓊瓔:好,你講到豬,我們就繼續來講萊劑的內臟、全豬的開放,他們也有這個要求,你的立場?
石部長崇良:我們就是按照科學證據及國際的標準,然後再經過我們的健康風險評估來訂定。
楊委員瓊瓔:哇,那這個有疑慮喔!因為他是要求全部開放,但是我們對於……
石部長崇良:有關牛的部分跟豬的部分是這樣的,牛的部分過去在BSE,也就是狂牛症的風險等級變動了,本來美國是被歸類在風險可控制國家,現在是風險可忽略國家,這兩個在國際標準上的管控來說,風險可忽略國家是全部都可以進口,是沒有風險疑慮的,所以可控制跟可忽略是不一樣的。
楊委員瓊瓔:不要咬文嚼字了,本席要強調的是,他們要求全豬開放,你們的立場到底是什麼?也就是內臟的部分,如果照……
石部長崇良:豬的內臟已經開放了。
楊委員瓊瓔:所以依照你的說法,如果符合這個標準就是OK的,都OK的喔!
石部長崇良:對,就是按照我們的安全容許量。
楊委員瓊瓔:所以部長,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嚴格的來把關,因為我們一直強調要怎麼樣讓我們的食安安全,我們不能自動的來過濾萊克多巴胺!
石部長崇良:我們一定是按照國際標準跟維護國人的健康來把關,沒有問題。
楊委員瓊瓔:為國人的健康把關就一定要全面的管控好。
石部長崇良:是。
楊委員瓊瓔:現在本席手上拿的是發芽的馬鈴薯,依照國人的食用習慣來說,有發芽的馬鈴薯因為含有龍葵鹼,是有毒的,所以一定會丟掉。
石部長崇良:對。
楊委員瓊瓔:本席要請教,衛福部為了回應美方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關切,居然要研議開放帶芽切片的馬鈴薯進口加工,改由工廠自主篩選,有沒有這回事?
石部長崇良:不應該是這麼簡單的……
楊委員瓊瓔:有沒有這回事?
石部長崇良:不是這樣簡單的說,過去在海關是整批裡面只要有一顆發芽就整批退,現在的做法是如果發現有發芽的話,整批封存,然後到一個指定的加工地點再去做剔除,而不是整批退回……
楊委員瓊瓔:加工去剔除是誰把關?
石部長崇良:我們會來把關。
楊委員瓊瓔:你把有發芽的放進來,讓工廠自主去把關,他已經切片做成薯條、薯片,誰會知道?消費者誰知道自己吃到的到底是有沒有發芽的馬鈴薯?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即使是國內的馬鈴薯也有同樣的情況,也都需要做剔除,國內採收之後保存,然後送到工廠,一樣會出現有發芽的馬鈴薯,也是要剔除的,所以作業上都是一樣的。
楊委員瓊瓔:誰把關?請教!這個就是我說的,技術性的跪下嘛!
石部長崇良:食品廠有他們的責任。
楊委員瓊瓔:原本是由政府來把關,現在由工廠自行來把關,你不是技術性的跪下嗎?
石部長崇良:不會、不會,食品加工廠還是由食藥署……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一次強調,當它變成薯片、薯條的時候,消費者誰會知道我吃下的這些切片馬鈴薯到底有沒有發芽?消費者要怎麼樣知道有沒有發芽?
石部長崇良:對,所以不論是進口或本土,我們都用一樣的標準在把關,一樣的標準。
楊委員瓊瓔:署長、部長,政府的風險管理應該由政府來把關,而不是由廠商自主的控管、良心的控管,消費者要求的是我要吃到的……
石部長崇良:政府把關,然後建立制度,加工業者也要自律,所以我們都有標準在,沒有問題。
楊委員瓊瓔:所以消費者……你沒有問題,民眾有問題啊!我吃到的如果是進口切片式的,萬一是有發芽的,消費者怎麼會知道?請教。
石部長崇良:都是要剔除的,我們後面還有檢驗標準……
楊委員瓊瓔:誰剔除?
石部長崇良:我們就有要求,國內也要這樣做……
楊委員瓊瓔:廠商自己來剔除嘛,以良心來剔除嘛,對不對?是不是如此?
石部長崇良:從農地出來的也可能是有發芽的馬鈴薯,所以是一樣的標準在把關。
楊委員瓊瓔:部長,我們講到這裡,消費者希望要有安全的食品,安全的食物非常重要,不要技術性的跪下,這是非常重要,這個紅線絕對不能退。
石部長崇良:是,沒有問題。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是寵物用藥,到目前為止,大家抗議之後,你完全沒有配套,在這樣情況之下,你跟農業部還好煞車暫緩了,接下來要怎麼做?因為本席要求特別針對急重症、心臟病、氣管擴張等這些救命藥,是不是能夠比照人類醫院給予醫師有絕對的備藥權?才不會讓醫藥分業的情況變成毛小孩在診間斷氣的理由,這是讓我們很難過的,因為現在統計顯示毛小孩已經超過340萬隻,比14歲以下的孩子還要多,這怎麼辦?這些急重症的緊急狀況怎麼辦?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目前農業部已經有公告701項人用藥品可以用在動物身上,這701種藥品我們都會確保讓獸醫師可以拿得到,一定會做到這樣。接下來是流用,流向管理、使用管理的規定,會再重新由農業部跟我們來會商……
楊委員瓊瓔:多久會出來?這個政府有問題啊!這麼嚴肅的問題沒有配套,竟然就如此宣布,然後再來停止……
石部長崇良:所以在……
楊委員瓊瓔:停止後民眾更緊張啊!什麼時候要公告?請教。
石部長崇良:在新的辦法沒有出來之前,都可以供應,大家都可以拿得到。
楊委員瓊瓔:你這個有語病喔,新的辦法還沒有出來都可以流用,新的辦法出來後呢?什麼時候要出來?可不可以流用?
石部長崇良:新的辦法出來之前,這701種的人用藥已經公告的部分,藥商可以……
楊委員瓊瓔:部長,什麼時候會出來?農業部也在這裡,什麼時候會出來?你現在講這個有語病啊,新的辦法還沒出來都可以流用,新的辦法到底內容是什麼?又會是一個沒有配套就宣布,讓全國緊張的方案嗎?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剛剛部長也講得很清楚,我們現在大概會註銷原來的公告,所以……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註銷?這個大家很期待,什麼時候要註銷?
杜署長麗華:應該這兩天,這兩天如果整個行政程序……
楊委員瓊瓔:這兩天會註銷?
杜署長麗華:行政程序順利的話,應該很快會來做公告。
楊委員瓊瓔:今天禮拜三,這個禮拜會註銷?
杜署長麗華:已經在……
楊委員瓊瓔:這個禮拜會註銷?讓大家放心。
杜署長麗華:我們儘量加快這個程序。
楊委員瓊瓔:好,這個禮拜註銷,新的公告呢?
杜署長麗華:我們先確保一個就是現在的用藥是維持……
楊委員瓊瓔:可以用?
杜署長麗華:對,是維持現有的。
楊委員瓊瓔:維持?那新的公告呢?會不會又髮夾彎了呢?
杜署長麗華:不會,已經要正式完善這個制度,就一定會往更好的方向去做,而且兩方……
楊委員瓊瓔:所以承認上一次的是不完善,我們願意接受,但是不要再製造人民的恐慌,這個禮拜會註銷,什麼時候會公告?
杜署長麗華:就是註銷的……
楊委員瓊瓔:一併公告?
杜署長麗華:註銷文是一定會一併公告的,在註銷文裡面也會確保藥商跟藥局供應無虞給獸醫院。
楊委員瓊瓔:就是它可以流用嘛?
杜署長麗華:是。
楊委員瓊瓔:講最清楚的就是如此嘛。
杜署長麗華:對。
楊委員瓊瓔:所以會在這個禮拜註銷跟公告。
杜署長麗華:是註銷文的公告。
楊委員瓊瓔:是註銷原文的公告,那你的新公告什麼時候出來?
杜署長麗華:是辦法。
楊委員瓊瓔:辦法什麼時候會出來?
杜署長麗華:再研議一個新的辦法。
楊委員瓊瓔:你的辦法什麼時候會出來?
杜署長麗華:因為辦法會涉及到整個……
楊委員瓊瓔:大概什麼時候會出來?你讓人民安心嘛。
杜署長麗華:是。
楊委員瓊瓔:這個禮拜去註銷原公告嘛,那什麼時候辦法會出來?
杜署長麗華:假設我們還是有進行很多法制以後,要跟所有相關利害關係人……
楊委員瓊瓔:這個月底辦法會公告出來吧?
杜署長麗華:假設有共識,當然行政作業很快,所以這個部分要逐條、逐條去建構。
楊委員瓊瓔:當然是如此啊。
杜署長麗華: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們要公告就隨隨便便公告,將來再註銷,然後現在要怎麼樣的辦法還不知道,難怪人民「霧煞煞」。
杜署長麗華:不是,委員,現在這樣講是原來要實施的這個辦法綁手綁腳的部分,至少我們將它註銷掉,維持現有的制度,然後我們再重新兩方制定新的辦法,符合大家的期待。
楊委員瓊瓔:謝謝。結論是第一個,這個禮拜內會將原公告註銷,我們達成共識,讓大家放心,還是可以備用、流用。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新的辦法也要儘速去告訴民眾,讓民眾能夠安心,好不好?
杜署長麗華:好。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
杜署長麗華:謝謝。
主席:好。謝謝楊瓊瓔委員的質詢,現在休息20分鐘。
休息(13時41分)
繼續開會(14時2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我們請楊曜委員質詢。
楊委員曜:(14時2分)謝謝主席。主席。請農業部防檢署杜署長。
主席:請杜麗華署長。
杜署長麗華:委員好。
楊委員曜:署長好。署長,不好意思,衛環總是這個樣子,讓大家休息的時間不夠,我常常說有8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叫血汗委員會。
署長,我先問一下非經濟動物施打人類藥品的相關問題,現在臺灣的非經濟動物、陪伴動物的數量其實已經超過新生兒,我常常開玩笑講,獸醫比兒科醫生還受重視。對飼主來講,寵物跟家人是很相近的,最重要的當然就是要讓飼主帶寵物去看醫生的時候,能夠得到及時的醫治和取得有效的藥品。以現在的國際趨勢,在陪伴動物用人藥的趨勢上經常採取負面表列,想請問一下署長,正面表列跟負面表列各可能產生什麼問題?國際上多數是負面表列,對不對?我們採的是正面表列,各有什麼優缺點?各可能產生什麼問題?
杜署長麗華: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法在溝通的時候大概都是朝正面表列去列,以目前來講,登錄到人用藥的部分也已經達到七百多項,事實上它會再滾動檢討,會再繼續往上升,這701項應該就有1萬張藥證,也就是說,現在動物醫院或獸醫師要用藥的應該可以得到最大數的滿足。
楊委員曜:現在就已經可以得到滿足?
杜署長麗華:對。假設真的有緊急用藥或特殊性用藥的時候,都有一個平台,也就是說,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來申請,快速審核以後也可以從國外進來。
楊委員曜:署長,你能不能大概講一下這個平台的審核是誰在審核?還有它的內容。
杜署長麗華:向我們提出申請,然後我們有透過藥師的全聯會……
楊委員曜:藥師的全聯會?
杜署長麗華:獸醫師全聯會。提出申請以後,都會快速審核,通過了以後就直接可以向國外進藥。
楊委員曜:因為正面表列最大的缺點就是用藥的彈性比較不足,對不對?就是因為只能夠在……
杜署長麗華:那是因為原來是144項,只有216件,所以相對於我們的701項是比較少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
楊委員曜:表列的內容比較不足的時候比較會有問題?
杜署長麗華:因為人用藥這一塊的登記跟核准的已經有701項,但轉到動保用藥,按照原來的法規、辦法只有144項,你看這個差了五百多嘛,所以大家會緊張、會焦慮,也就是因為缺口那麼大,擔心平時用的藥沒有辦法得到滿足,但現在已經把這個障礙排除了,也就是701項直接可以讓我們公告為動保用藥,所以這部分的用藥已經得到最大範圍的開放度。
楊委員曜:所以署長,這個還是要加強宣傳。
杜署長麗華:是,好。
楊委員曜:我剛剛講了嘛,寵物的數量越來越多,家人的焦慮,我們在政策上可以的話就儘量滿足。
杜署長麗華:是。因為政策拍板以後,我們就全力全國開始宣講,然後也會跟相關的團體溝通。
楊委員曜:政策大概什麼時候拍板?
杜署長麗華:這幾天如果整個註銷公告完成程序以後,大概就相對性會提出另外一個新的辦法,假設農衛雙方有共識,政策也是往這個方向的時候,我們就會就草案來跟全國所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如果大家溝通的意見又聚攏、改變不大,我想這個要公告實施可能速度就會加快,這個行政程序沒有辦法免除。
楊委員曜:當然,我的意思就是在政策推出以後,政策的宣導其實還是很重要的。
杜署長麗華:是。
楊委員曜:我一直覺得執政團隊對於各方面的政策宣導其實是比較不足,當然原因不全然是執政團隊的問題,因為現在就是資訊太過多元而雜亂,所以很難聚焦,我們可以做的還是要把它做好,好不好?
杜署長麗華:委員,可不可以讓我補充一點點?
楊委員曜:好,可以。
杜署長麗華:其實這個辦法是從104年啟動動保法修正以後明定,而這個辦法的會銜公告是農衛雙方,這段時間在104年以後,經過了104年、107年、112年三次預告時間,對外、對大眾預告。從113年2月26日公告以後,我們雖然舉辦15場大型的對外說明,我剛剛算了一下,根據大事紀,從113年2月26日到現在,大大小小的溝通、報告、說明就有50場。所以不管是公會或大型的地方相關團體,理論上或多或少都有catch到這樣的資訊。
楊委員曜:宣傳還算充足。
杜署長麗華:但現在是因為要施行了,所以一些問題集中了就反映出來,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因為時空背景有很大的改變,再加上現在的用藥制度、現在使用的方法將來可能會被這個辦法約制住,很多會受限制,當然大家就會提出很多意見。也因為我們是很負責任,所以針對這個辦法,也有做整個大架構的修改,朝向幾個目標:第一個,法規完備。第二個,內容儘量符合現今的狀態,讓動物的生命權跟醫療權都可以獲得最大的保障,然後也讓供藥或使用跟管理都能夠更加完善,大概是這樣子。
楊委員曜:好。署長,我還是再問一下,因為人類用藥有很多是必須要嚴格管制流向,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是。
楊委員曜:要不然可能造成問題,譬如濫用抗生素的問題,未來不論是藥局將藥品寄放到獸醫院,或者是獸醫院直接向藥商購買人用藥品,怎麼建立流向的管理機制……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大家很關注的就是這個,衛福部被關注的也是管制用藥。
楊委員曜:對,這個可能你們要跨部會去做。
杜署長麗華:是。已經有共識,就是針對一些管制的部分,雙部會臚列出來以後,我覺得針對這一些受關注的藥品,管理的強度、流向呈報的強度跟頻度都會再加強。
楊委員曜:現在還沒有開始?
杜署長麗華:未來我們的辦法跟執行上都會納入,做最大頻度跟管理制度上的加強。
楊委員曜:一方面也要保障寵物的生命安全,另外一方面,相關的管制藥品應該怎麼跟衛福部溝通,不能說用在人的部分有管制,結果非經濟動物的部分沒有。
杜署長麗華:不會,因為人用藥畢竟已經非常成熟。
楊委員曜:對。
杜署長麗華:我們還是要建立機制。
楊委員曜:我是說,因為衛福部這邊已經有一個很嚴格的把關機制在,所以你們可能要跟他們溝通。
杜署長麗華:會。在一個行政院體系下,我們會合作,通力合作。
楊委員曜:好,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杜署長麗華:謝謝,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洪毓祥委員質詢。
洪委員毓祥:(14時12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農業部。
主席:請農業部杜麗華署長。
杜署長麗華:洪委員好。
洪委員毓祥:杜署長,這一次這件事搞得大家人仰馬翻,我們地方黨部的電話都接不完,電話接不完反映的是什麼?我想你在FB上面或是在所有的網站就可以看到,我們接的電話都是說,他們的毛小孩在醫院氧氣不足、打麻醉藥,還有就是半夜要去拿東西,我想這個你們大概都知道,但獸醫師也說他們沒辦法,問他們這怎麼辦,就回答說沒有登錄,這就是問題,都已經發生了。我的問題就是,剛剛農業部也說了,其實這個問題起源很早,我看是在2012年……
杜署長麗華:102年事件發生以後。
洪委員毓祥:對。因為有很多事件的交錯,比如說,獸醫在用藥時用到偽藥,發生一些風波,然後藥商可能也怕觸法,所以不敢供貨給動物醫院。
早上我有聽過部長講了很多,我先稍微唸一下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治療動物疾病之藥物不足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物類別,得由獸醫師(佐)填入診療紀錄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第三項基本上就是根據前項這些人用藥物,制定管理辦法,所以我這邊的用字不好,不要寫「修正」,要寫「制定」,對不對?管理辦法我們是不用審的,就送來備查,因為就是衛福部跟農業部的事情。
113年就公告了,對不對?113年就公告,再來是7月1日實施。公告寫了這一堆,我想當然藥商有藥商的困擾,因為包裝、食材成分、副作用、用量等等都要做,我們也都清楚目前醫藥沒有分離,所以你們在第四條的使用管理辦法裡頭,人用藥品、動物保護藥品等等都有寫了,很好啊!都寫了。可是就在要實施的時候,哇!一堆的火就跑出來了。就很奇怪啊!兩年了,要公告之前,我就想奇怪了,行政的怠惰就在這邊,因為你也知道藥商要登錄,可是要登錄就是很麻煩,還是說登錄的意願不高,不管是不是誘因不足,我們也知道動物用藥跟人用藥來比,量就很少,何必花這些錢去做這些事?可是這個對毛小孩的飼主和獸醫師就會造成很大的suffer,數量高達兩、三百萬,選舉也快到了,現在爆出這件事,我就覺得怪了!然後我們還被青鳥側翼甩鍋,說這個是前委員林憶君委員用的,完全就不是嘛!當時藥師公會理事長是黃金舜,現在是總統府國策顧問,我剛剛講過這個辦法是管理辦法,你們送立法院備查,我們也不用審,而且是二月二十幾號送過來的,2月1日剛過不久,不可能去制定這個法。
所以我覺得這些東西造成大家很多痛苦,我的意思是為什麼會這樣子啊?就是民意反撲之後,你們也慌張地在4月10日開了會,最後喊卡,那當初制定這個管理辦法,為什麼會這樣?
杜署長麗華:報告委員,如果委員今天詳細去看原來的公告辦法就知道,原來的辦法今天會窒礙難行有幾個原因,第一個,要把人用藥轉為動物用藥一定要登記,剛剛您也有談到,在登錄的過程之中,如果我今天是人用藥的藥商,我要轉個身分當動物用藥的藥商,我還是要再強調,其實登錄已經簡便化,申請登錄,一週……
洪委員毓祥:所以是誘因不足?
杜署長麗華:我再更簡單說明。
洪委員毓祥:因為時間不夠,快一點。
杜署長麗華:好。他考慮的很多,當然誘因也是一個問題,成本也是一個問題。
第二個就是貼標籤,要標籤化,比方說,今天有一個10盒的外包裝,依照現有的辦法……
洪委員毓祥:你講的都是困難嘛,但是這個離毛小孩、寵物的東西……
杜署長麗華:所以我要說為什麼這個辦法窒礙難行……
洪委員毓祥:快一點。我請衛福部,可能署長講就好了。你們兩個署搞得亂七八糟,根據早上衛福部部長的說法,根據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當你們現在暫緩實施,甚至剛剛你講的現在把公告先註銷,這樣子的話,根據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現在本來就可以用嘛,是吧?好。知道臺大獸醫系名教授葉力森嗎?農業部應該知道,去看一下人家的FB,現在這些獸醫師反映的是這些藥很多他們拿不到,比如說,濟生的沖洗液,有中孔的,有大孔的,非常好沖洗,現在只有小孔的可以用,若要跟藥商訂貨,藥商會說:「現在沒辦法,我沒有登記,所以我就不用。」這是他寫的,這不是我寫的,你們去查。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說明……
洪委員毓祥:不用說明了,我的意思是你們常常跟我們說沒有問題,都買得到,早上部長也這樣講,說都買得到,也有得用,但是現在獸醫師的反映就是沒有嘛!藥廠給你的回答就是對不起,現在就是不出貨,很多喔!你去看葉老師的FB,他請各獸醫師都列出情況,所以你們要體察這些民情,好不好?
姜署長至剛:是。
洪委員毓祥:針對這些東西,我還是覺得有個矛盾。如果現在根據第四條第二項就可以用,現在公告法也註銷了,你也說現在都可以了,那我就請各位真的不要再制定了。還是你想制定之後又產生的新的災害?我不知道。如果根據石部長講的,根據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只要經過主管機關公告就可以啦!目前是不是這樣?
姜署長至剛:我們在第三項特別提到使用管理辦法,所以要透過辦法讓管理能夠更清楚,因為除了使用端取得……
洪委員毓祥:現在辦法還沒出來,部長就說了嘛!你們先註銷,但對於獸醫師都保障有藥用,起碼在短期間……你們要看看葉教授的網頁,了解哪些有缺,這是你們兩個署要通力合作的,好不好?
姜署長至剛:沒有問題,我們就這部分也有跟藥商……
洪委員毓祥:可以喔!就是針對緊急用藥,要讓獸醫師、診所都可以照顧這些毛小孩的飼主,可以嘛!
姜署長至剛:是的。
洪委員毓祥:OK,謝謝。
姜署長至剛:謝謝委員。
主席:請謝洪毓祥委員的質詢。
現在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張委員雅琳:(14時21分)主席,我請農業部防檢署與食藥署。
主席:請杜署長、姜署長。
張委員雅琳:今天早上其實已經聽到這個辦法會註銷,那我也先簡單問一句,我看到新聞提及也有新的辦法在討論了,對不對?那麼我想先確認幾件事情。之前爭議的真正關鍵其實不在於申請有多複雜,也不是門檻有多高,就是後端出貨的行政作業太複雜、程序太複雜,因為人用藥轉為動物用藥之後的貼標制度這一塊,到目前為止其實沒有真正解決,對吧?對嘛!
人用藥之所以要貼標,最主要就是為了作用途區隔與流向管理,也就是避免誤用在人身上,同時讓主管機關可以掌握藥品的流向。但是整個制度忽略了最基本的問題,就是GMP制度,對嗎?
姜署長至剛:這邊跟委員報告一下,藥廠當然要是PIC/S GMP藥廠。我們針對貼標轉換成動保用藥的過程中如何協助業者貼標,在貼標的過程中我們會跟農業部協作,不一定要在PIC/S GMP廠內貼標,可能是在盤商、可能在經銷商,都能夠確實做這件事。
張委員雅琳:後續有跟大家溝通這件事情嗎?有跟藥廠溝通這件事情嗎?還是這幾天才溝通?
姜署長至剛:我們會在新的制度持續地將這件事情確立下來,因為最後方式還需要與很多stakeholder溝通,這是我們會持續做的。
張委員雅琳:好,我了解。我不確定多久以前有溝通,但是我們在最近這段時間向藥商了解,他們提到的問題其實是在這裡,就是異地貼標這件事情對大家來說難度實在非常地高。所以他們也提出一個解方,既然你們也非常清楚了,大家的期待就是不要選擇成本這麼高、也這麼不符合實務的管制方式,而是可以透過中盤作標示、分流,甚至搭配流向申報、記錄機制,達到同樣的管理目的。這樣可以避免藥廠因為GMP批次出貨、整批改標所產生的高成本,也能夠維持藥品的流向可溯及性,甚至更貼近實務流通的運作方式。從您剛剛的回答看起來,你們雙方都已經同意往這個方向努力,對嗎?
姜署長至剛:對,謝謝委員的提示,這也是整個方向,這樣最能貼近使用端取得方便性,以及藥商在供應時也可以完成標示的辨識性。
張委員雅琳:我還是覺得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應該有行政怠惰情形,因為就我們了解,對於這件事情,在更早之前、藥商登記這麼少的時候就應該積極協助,而不是等到現在這個時候才想辦法。
再來,新的辦法會不會以負面表列方式處理呢?這也是大家非常關注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基本的餵藥工具──以1cc針筒、脫水常用的乳酸林格氏液與蝴蝶針,或者兔子等特殊寵物用的優麗舒保濕型點眼液來說,基本上,在現在的藥局或社區連鎖藥局統統都領不到、統統都買不到,所以大家就期待是不是可以像多數國家一樣,採取負面表列方式或類似制度,也就是原則性開放、例外限制,並搭配獸醫的專業判斷跟事後管理,而不是全面事前限制。所以我想了解,新的方法、新的辦法是不是也可以往負面表列方式努力呢?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作一些說明。的確,委員做了非常完整的說明,提到美、歐、日三個區域的話,管理機構在美歐分別是FDA跟EMA,可是在日本其實就類似臺灣,我們其實有很多制度是跟日本比較近,一方面涉及厚生勞動省,一方面涉及農林水產省,因為一邊是人,一邊是動物嘛!至於採取的方式,供藥者其實有藥局或藥商,都採取雙軌制。關於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我們看到日本其實是原則上規範,如果沒有替代用藥,那麼獸醫師會判斷,所以就我們了解,對於動保用藥也是經由雙方作一些溝通,並且跟獸醫師確立哪些是需要的、能夠進入動保用藥,目前是偏向這樣。針對負面表列這部分,我們會持續思考。
張委員雅琳:部長可能要補充,對嗎?
石部長崇良:我直接作一點原則性的說明。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談到的是藥物,當動物用藥物不足的時候,由人用藥物公告使用。而藥物包含醫材跟藥品,從醫材的角度來看,選擇性太多,沒有辦法正面表列、做不了,所以醫材應該採用負面表列,其風險管理程度也比較低,只要針對一些非常高風險者加以排除就好。但是藥品涉及的風險度就比較高,裡面有很多是麻醉藥、也有很多是管制藥、抗生素等等,初步可能還是要用正面表列,比較符合安全性的管理,所以大概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思考。法律裡是把兩類藥物統統匡進來了,包括醫材跟藥品。
張委員雅琳:好。那我想問一下,畢竟還是希望你們可以傾聽第一線的聲音,所以我想了解現在有沒有規劃、大概什麼時候會找相關各方討論,不管是獸醫師團體或公會等等?因為這是新辦法嘛!大家都非常關注。
杜署長麗華:對,在公告註銷公告以後,我們也會同步討論、明定草案。在我們凝聚草案內容、獲可以後,大概就會開始在全國溝通、進行宣講,蒐集大家的意見。
張委員雅琳:要在全國開說明會還是座談會?
杜署長麗華:都……
張委員雅琳:說明會比較像是要公告、告訴你某事,所以應該是座談會吧?以座談會的形式蒐集大家的意見,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是。
張委員雅琳:那大概是什麼時候呢?有沒有預計時程表?
杜署長麗華:我們預定,如果我們雙方對這個草案達成共識的話,還是需要一段時間,可能是幾個月。
張委員雅琳:幾個月?
杜署長麗華:可能3個月,至少法案……
張委員雅琳:好,那兩個月之後再關注一下你們的進度好不好?因為大家非常關心這件事。
杜署長麗華:好,我們儘量。
張委員雅琳:最後一件事情。我上禮拜在對農業部質詢時也特別提到,野生動物取得藥物難度非常高,畢竟相對距離還是很遙遠,像是野灣所在的臺東池上鄉,光是想取得人用藥都非常困難。上禮拜林業署同仁也出席了相關會議,所以我希望在考量這個辦法的時候,也要邀請野生動物救傷相關團體、林業署,聆聽他們的聲音,也許他們的困境又比我們想像得更高,可以嗎?
杜署長麗華:已經納進來了、他們的意見都已經納進來了。
張委員雅琳:對,但是你們接下來還要開相關座談會,而他們都是一定要邀請的,好嗎?
杜署長麗華:好。
張委員雅琳: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質詢。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接著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郭委員昱晴:(14時2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石部長。
石部長崇良:郭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部長,關於4月10日的公告,我先代表利害關係人、包含飼主,向兩位部長──包含衛福部另外還有農業部表示,對於4月10日決議延緩7月1日動物用藥新制上路、緊急喊煞車給予肯定。但是在整個過程中,我想大家不是在討論制度的設計,而是關注整體一線在實務狀況上所面臨的困境。我再次強調,其實臺灣有超過200萬的飼主家庭,另外有340萬以上的寵物,這是非常龐大的數字。
石部長崇良:我也是其中之一啊!
郭委員昱晴:我也是,我家裡有「五毛」──五隻啦!有貓有狗,所以我也是利害關係人,雖然我那天沒有參加研商會議,但我其實也在場外。我先表示肯定,但是大家還是要憂心結構性問題,我先點出來,包含用藥有沒有可能還是會被限制、行政程序會不會影響整個醫療的效能。另外,實務上是不是還存有灰色地帶?在4月10日那天我們看到有些一線獸醫師在會內講了,他們現在用藥、取得藥物上已經出現困難了,我想這是目前已經看到用藥可能會有斷鏈的狀況,4月10日已經有獸醫師提到這個問題。
第二,剛剛我一直聽到「貼標」,我想請問,貼標成本最後誰來吸收?藥局要控管的這些費用由誰負擔?會不會最後還是回過頭來轉嫁到飼主,也就是我的身上?我有五毛嘛!所以會不會轉嫁到我身上?請記得喔!我不斷、一直強調,現在毛小孩就醫,飼主是全額負擔,因為動物沒有健保啊!那麼請問你們有想過貼標的成本嗎?誰要吸收?誰決定吸收?誰願意吸收?這很重要!
第三,還是要回歸我所講的獸醫師用藥自主權。請問部長,您知道要養成一個獸醫師需要多久的專業訓練嗎?
石部長崇良:我記得學制上是6年。
郭委員昱晴:至少5到7年啊!最少六、七年以上,他才可能會是獸醫師。問題是現在美其名說根據藥事法,人類用藥可能要納入藥師的角色,請問藥師突然進來的尷尬角色可以凌駕獸醫師的用藥自主權之上嗎?藥師比較專業還是獸醫師比較專業?回歸本質,我們應該顧慮的是獸醫師用藥的自主權。
再來第四點是法律位階的不確定性。雖然現在延緩了,感覺上是放寬,問題是一旦放寬措施頂多就是仰賴函釋或行政命令,一線獸醫師還是會擔心我的位子在哪裡」,今天不行或者今天可以,明天會不會不行?後天是不是真的就沒藥用了?我想還是不要讓一線醫療、尤其是動物醫師、獸醫師長期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今天兩個部會都有來,我在這裡給幾項建議,第一,先確保獸醫師的用藥自主權。我想,在藥品進入動物醫院之前,人用藥當然由衛福部主管,但一旦藥物進入獸醫師的醫療現場,這部分麻煩回歸農業部監管,而不是兩邊一直站在自己的本位主義上,結果中間很大的空窗要飼主負擔,這不公平,非常不公平啊!
第二點,落實負面表列的過渡機制,剛剛其實也有委員特別提到,我想這是一個方向。如我剛剛提到在比較重要的管制藥品或高風險抗生素之外,是不是能夠從逐項核准變成負面表列?我想這是一個參考方向,也是很多獸醫師提出來、他們希望的,我們可以學美國、我們可以學日本,看看人家怎麼做,用藥自主權很重要,負面表列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第三點,明確動物診療機構的法定地位,我們讓它確定,好嗎?如果把動物診療機構明確列為合法的藥品供應對象,它就不會因為各地的行政函釋不同而有不同與偏差,這也是為了維持他們醫療上穩定的效率。
再來是第四點,也是結論,急重症還有偏鄉的可近性配套一定要到位,好嗎?一定要到位。在沒有解決我剛剛說的這些問題之前,我想不是只有暫緩,因為一樣還是讓人心生恐懼,就算暫緩,我還是很擔心也許今天可以用,明天就不能用,這要怎麼辦?明天就無藥可醫我的毛孩子,但牠是我的家人欸!那怎麼辦?所以我說在真正的問題沒有解決之前,根本不能談「上路」這兩個字,可以嗎?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對於剛剛委員所提這幾個重要的重點跟方向,我覺得很認同,大家不用擔心,其實這個辦法根本還沒上路,預計是7月1日,但有很多業者可能因為開始擔心,所以不敢出藥。
郭委員昱晴:沒有啊!我剛剛說了嘛……
石部長崇良:在新的辦法公布之前,我們會由食藥署發函給所有藥商,他們可以依據獸醫師的請求出貨,這部分我們一定會讓它執行。
郭委員昱晴:我們都知道,現階段在這701項當中只有216項有登錄,而我們真正在登錄系統當中看到的就一百四十幾項而已嘛!對嗎?
石部長崇良:對。
郭委員昱晴:但是這701項之後還會增加欸!
石部長崇良:對,我們現在的第一步就是至少這701項一定可以穩定供應,民眾不會受到困擾,藥商就是可以直接提供給獸醫師使用,不用繞過藥局。
郭委員昱晴:就如我剛剛說的……
石部長崇良:第二,在獸醫的治療上並沒有醫藥分業,所以還是由獸醫師主導所有治療、診斷與用藥,包含藥物的調劑都是,並非與人醫一樣有醫藥分業制度,這點我們也加以確認。第三,未來在設計制度的時候,一定會考量到剛剛您提到的這幾點,包括夜間……其實人藥也一樣啊!也有夜間、也有偏鄉因素,所以制度上也一定都會考量進來,讓用藥的可近性能夠提高。
郭委員昱晴:好,也謝謝部長、謝謝農業部願意傾聽一線所有飼主的心聲。動物不會講話啊!所以飼主幫忙牠講話,我就是飼主其中之一,在這裡幫我的毛小孩講話,也幫一線獸醫師加油、打氣,可以嗎?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的質詢。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著請黃捷委員,黃捷委員、黃捷委員不在。
接著請黃秀芳委員質詢。
黃委員秀芳:(14時39分)謝謝主席,我請杜署長。
主席:請杜署長。
杜署長麗華: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署長好。署長,我相信從早上到現在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原本7月1日要上路的管理辦法,前兩個禮拜已經聽到很多獸醫師與飼主的陳情,我剛剛也聽到這個辦法先暫停……
杜署長麗華:註銷,往註銷的方向。
黃委員秀芳:喔!先註銷,還是你們會另外再去……
杜署長麗華:另外,重新制定新辦法。
黃委員秀芳:制定新的辦法?
杜署長麗華:對。
黃委員秀芳:在這當中我希望能夠多溝通。
杜署長麗華:好。
黃委員秀芳:不論是獸醫師、飼主或者是藥商,我覺得應該是大家要多溝通,因為一個辦法要開始上路,我不知道前幾次你們是不是跟這些相關的人有一些溝通?如果有溝通的話,為什麼即將上路,大家才會有這樣的意見?既然這個已經註銷了,未來如果要再制定新的辦法,我希望你們真的要跟地方的人好好地溝通。
杜署長麗華:好。
黃委員秀芳:另外於防檢署這邊有說701項人類藥品可以供犬貓來使用,其中216項是有登錄,為什麼藥商不願意去登錄?是因為太麻煩嗎?或者是因為這個市場太小?
杜署長麗華:對。
黃委員秀芳:如果是市場太小的話,那是不是有什麼樣更方便的方式?譬如你剛剛有說可能要貼標籤,那會不會又增加成本?或者是可以讓他們用更方便又可以管理的方式來登錄?我覺得這個也許可以再跟藥商多溝通。
杜署長麗華:好,謝謝委員。第一個,它已經沒有所謂登錄了,所以701項就可以轉為動保用藥。第二個,有關標籤化的部分,剛才講的,GMP、GDP都已經去除掉了,會更簡單、更簡化,所以我想意願就會高。第三個,其實他們考量的問題包括夜間、偏鄉、緊急或其他的,這些全部都有納入到我們思考的範圍,所以我想農衛雙方一定會就這個草案的內容,涵蓋大家目前所有的意見,讓大家第一個有藥可以用,第二個簡化、方便性、可及性,甚至於特殊案例也有管道可以解決用藥的問題。我們會往這個方向來評估。
黃委員秀芳:好。這個風波這樣過去之後,未來如果新的辦法出來,我覺得應該是大家充分地溝通,然後是以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方式上路。
杜署長麗華:是,會遵守!謝謝。
黃委員秀芳:署長,另外一個問題,除了這個之外,我想請教,現在彰化田尾地區是花卉生產很多的地方,在前陣子有一些花農有特別提到有一些花卉是從國外進來的,造成地方產業的衝擊,可能有的是削價競爭,於是就有一些衝擊。
我想請教署長的部分是,不論是我們的花卉或者是我們的農產品,例如前陣子的蒜頭,要讓國外的農產品進來,花農他們建議在檢疫方面,防檢署是不是能夠針對要進來的這些農產品,譬如蒜頭如果是有帶土的話,就不能那麼輕易讓它進來,對不對?
杜署長麗華:帶土絕對是不行。
黃委員秀芳:對。如果花卉有某一種蟲或者是菌,是不是也要嚴格把關?
杜署長麗華:是的。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署長,針對這一部分,因為是很多農民反映,畢竟國外這些農產品進來應該都比國內便宜,他們才會有利可圖,這些業者才會想要從國外進來嘛!如果國內的農產品已經足夠供國內使用,那是不是可以在防檢的部分能夠嚴加把關?如果農產品帶土會危害我們臺灣本土農產的話,是不是可以在這方面再嚴加把關?
杜署長麗華:好,謝謝委員。其實只要根部進來,植株帶進來有土絕對是不行,一點都不行!譬如現在也有一些貿易是從日本進來大植的盆栽,那個都要裸根,就是土一點都不能帶來,怕一些土壤性的病原菌會帶進來。
另外,每一種的植物都有經過風險評估,我們在檢疫上也有制定要檢疫的病蟲害項。
第三個,任何一種動植物在邊境檢疫一定會對接到國際相關規範,然後再制定我們國家比較注意的,像是甲類、乙類這樣的病蟲害去做守門員。
第四個,我們的標準一定一致。也就是說,我們有4個分署,不管在哪一個港口,進來的標準一定要一致。
至於國際貿易來講,當我們檢疫的標準制定以後、開放了以後,那走的就是國際貿易。除非有些是關稅綁住,比如有一些配額或者是關稅等等這些,或者是有些在中間可能涉及到我們國際司制定其他相關約制,可能有這樣的考量。但是在檢疫方面,以這個條件制定了以後,我們就依照這個規定嚴格執行,不會有鬆動的情形。
黃委員秀芳:好,我當然希望在檢疫這方面,尤其是在港口或者是要進來,防檢署第一個就是要嚴格把關,也避免臺灣的農產品會因為我們在第一關沒有嚴加地把關,可能有一些帶土、帶菌進來,然後造成我們地方農產品的損失。
再來,有關我剛剛講的花卉的部分,如果這些貿易商要進口花卉,應該就是有利可圖,我們如果能夠再嚴加把關的話,貿易商也許會覺得那就直接採購我們國內的花卉好了,就不會從國外採購比較便宜的花卉進來,我的意思是這樣。所以我希望防檢署在這部分,一方面為了我們國內的農產品不要受到國外的菌或者是蟲的危害,在第一關要嚴加把關。另外,在把關的過程當中,他們會覺得還要經過層層關卡,也許很麻煩,那就直接採購我們國內的農產品。從這個角度上面來看,我希望防檢署能夠替我們國內的花農也好,或者是農民,再進一步思考。
杜署長麗華:好,最後一個補充,跟委員報告,在邊境檢疫方面,其實我們非常嚴格,甚至有時候都已經加成去抽樣了。我們也很害怕鬆散以後有些病原帶進來了,造成的浩劫真的是沒有辦法想像。
黃委員秀芳:沒錯!
杜署長麗華:所以基本上來講,只要是我們應施檢疫的品項,其實我們的標準都制定在那裡,而且是嚴格執行。至於貿易上的考量,可能就不是在檢疫以外做另外一個調解機制等等,可能又是另一個層次的考量了。
黃委員秀芳:是。我們當然希望在防檢署你們的職權上面,對於農產品的檢疫能夠把關,讓我們的農產品不會因為有帶菌或者是帶蟲進來而危害我們的農產品,好不好?謝謝。
杜署長麗華: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秀芳委員的質詢。
主席(黃委員秀芳代):接下來請盧縣一召委質詢。
盧委員縣一:(14時49分)好,謝謝主席,現在請部長。我應該是最後一個了,大家可以放鬆心情。
主席:請部長。
石部長崇良:召委好。
盧委員縣一:針對今天的問題大家都聽了很多,不過本席的立場還是針對偏鄉,或者是一些可見的問題再就教部長。其實我們是肯定我們國際談判的努力,不過就我們的貿易報告裡面,看到我方有承諾取消牛舌、牛筋等部位逐箱查驗的程序。這些從邊境延伸到後市場跟地方端執行的時候,有關風險評估、資源配置、資訊公開跟偏鄉的執行量能,是不是都已經準備好了?
石部長崇良:委員指的是偏鄉的量能?
盧委員縣一:沒有,不一定,本來是高強度的邊境……
石部長崇良:我們在邊境的查驗?
盧委員縣一:現在變成是抽驗,追蹤後市場的查核,那我們有沒有比較明確的一個標準出來?
石部長崇良:我們一向在邊境查驗有一定的風險分級的抽驗標準,所以可以根據查核的結果,譬如說像過去已經查了大概一萬多批次都是沒有問題的,當然我們就會回復到一般查驗規定,比例上就是從2%到10%為主,如果有特殊的,我們也會提高到20%到30%,所以這個會根據我們風險的程度來做調整。
至於後市場的部分,還是會維持原本在後市場的稽查方式,包含標示的稽查,例如散裝、包裝,或者是飲食場所,都要明顯標示產地,這個也一樣會做。另外在後市場也會抽驗,針對產品再抽驗萊克多巴胺的標準是不是符合,這些都會按照原本的規劃來進行。
盧委員縣一:對,本席希望這些替代的抽驗計畫或是後市場的稽查分工跟地方稽查等等,能夠用書面的型式跟委員會說明,我們希望用公開的資訊來讓民眾安心。
石部長崇良:好,我們整理這些資料提供給召委。
盧委員縣一:再來就是談到我們現在萊克多巴胺的檢驗方法,現在有些可能會調整它的劑量或者是檢驗方法。我想知道能不能有每一季或是每年經暴露後對國人健康影響的評估結果?
石部長崇良:在我們調整MRL標準的時候都會有事先的健康風險評估,參考國際的標準,再根據我們所做的健康風險評估來核定。至於檢驗方法,最主要是對齊國際的檢驗標準,不然的話,訂的標準一樣,可是檢驗方法不一樣的話就會產生落差。所以我們現在是一方面檢驗方法要跟其他國家一致,這樣大家驗起來才會相同,不然他驗他合格、我驗會不合格,所以這個要一致,標準的部分,我們也是照這樣。
盧委員縣一:明白!以後可能衛福部這邊要留意是哪些族群要特別注意,比方說消費者到市場或者是超商、餐廳的時候,他應該要看到什麼標示讓他警惕或者是提醒自己,我是覺得把關後面這個部分應該也要做到。
石部長崇良:好。對於民眾宣導的部分,我們也會來強化。
盧委員縣一:關於馬鈴薯的部分,大家今天都講了很多,我們不能期待業者自律,我想知道那個機制要怎麼做?是不是完全讓廠商做類似良心的剔除?比如說分選不實或者是報廢不實、流向有沒有追蹤?有沒有做這樣的規劃?
石部長崇良:我們不會只靠業者自律……
盧委員縣一:當然!
石部長崇良:所以在邊境的部分還是會有處理,如果它的比例過高的時候,還是可能會整批要剔回的。只是過去只要裡面有,我們就整批退回,這確實是也不合實際,因為在國內一樣會有同樣的狀況,所以就是採取後面到指定的加工地點去剔除,至於說怎麼樣去管理剔除加工的過程,當然由我們食藥署訂出相關的規範來執行。我是不是也請署長補充一下?
盧委員縣一:好。
姜署長至剛:謝謝委員提問。對於有些腐爛、發霉的,其實我們就會再製,再製廠之後,其實要再次確認之後才會放心,所以並不是業者自律、相信他,我們行政部門會持續把關,確定完之後還是會重新再看。
盧委員縣一:像早上蘇清泉委員講的,就是有小朋友可能吃到會死掉的風險,我是覺得千萬不能讓它發生,不然真的沒有辦法解決人民的信任。
接下來,我們學校衛生法明定不能使用基改食品,就現在的NTE報告,他們多次督促我國撤銷這方面的規定,所以民眾還是會有疑慮,就是你們到最後會不會態度軟化,或者是你們心裡面的那把尺到底是不是能夠堅守這方面的原則?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報告,在有關基改食品部分的管理,在ART裡面我們是沒有退讓,所以這個我們還是嚴守本來的規範,這個不會進校園,請委員放心。
盧委員縣一:現在是優先採購國產,可是如果是一些偏鄉學校高度依賴外包的團膳,那要怎麼去……就是他可能沒有告知或者他去觸犯了這方面的規定,或是他並不知道這些是基改食品,我們要怎麼防範學校去買到這些東西?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點是我們有一個食登平台,會把所有的食材登錄在我們的平台上供全民跟專家檢驗。第二個是我們有嚴重的罰則,最重可以解除契約,以上兩點。目前以肉製品而言,這4年來從實施之後,我們是用儀表板,是百分之百用國產豬肉。
盧委員縣一:所以我們的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是有把這方面的資訊公開嗎?
彭署長富源:對,是全國所有學校。
盧委員縣一:OK,謝謝。針對剛才王正旭委員也有提到的稽查人力的部分,我想知道你們現在的規劃是什麼?因為到時候是會偏到地方政府,或者是一些地方查核的量能,有沒有足夠的預算跟人力去做這些事情?或者是有沒有做提早的規劃?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邊境的人力就是由我們中央食藥署負責,現在也向行政院多爭取了員額,員額已經增加,只是因為這個工作也相當辛苦,沒有聘滿,所以我們要想辦法改善它的一些薪資條件,來增加人才的羅致。至於在地方稽查、後市場查核的部分,這個工作是屬於地方,地方上因應統籌分配款分配,地方的財源也增加了,所以我們當然也會來要求。在未來我們有一些補助款,像防疫一體的新興計畫裡面,我們也編了關於食安的預算。我們用這個補助的時候也會要求地方政府要相對地補足人力。
盧委員縣一:謝謝部長。
針對寵物用藥的部分,有幾個問題簡單問一下,我們知道人的24小時都不可能了,那寵物24小時的窗口如果真的以後會有的話,是不是也要公告給國人知道?
石部長崇良:可以提供24小時服務的獸醫院……
盧委員縣一:有嗎?因為人的都很難了,獸醫院有嗎?
杜署長麗華:有,我們就把它整理出來,放在網站。
盧委員縣一:對,我是覺得應該給國人知道。
杜署長麗華:好。
盧委員縣一:讓他知道說,如果真的發生什麼事,他可以就近去處理。
杜署長麗華:好。
盧委員縣一:接下來還有一個他們常常會問的問題,就是藥事法是一個法律,農委會這邊是行政命令,他們認為藥商出藥給寵物醫院是不是違法的事情?
石部長崇良:跟委員說明,因為動物使用人用藥品,其實在動保法第四條第二項已經授權,所以一樣是法律位階,只是管理的規定是訂在第四條第三項的授權法規來做管理。
盧委員縣一:所以是沒問題?
石部長崇良:對,沒有問題,授權OK。
盧委員縣一:還有就是有關負面表列的部分,現在是這樣,是不是會排擠以後的動物專用藥品的研發?
石部長崇良:對,委員提到的這個,在有些國家也是這樣子。就是說,如果有動物的專用藥,那就要排除用人藥,不然就不會有動物專用藥的研發出來了。
盧委員縣一:是啊!沒錯啊!
石部長崇良:所以在負面表列也好,或者正面表列也好,都要注意到這樣的現象。
盧委員縣一:OK,你們有留意到吧?
石部長崇良:是。
盧委員縣一:前幾年我們有遇到點滴的事件,我有聽到消息說當初在點滴缺乏的時候,是請製造動物點滴的先去做人的,這個消息是真的嗎?
石部長崇良:沒有!沒有這回事!它還是都是GMP廠。
盧委員縣一:OK,謝謝。
石部長崇良:謝謝召委。
主席:好,謝謝盧縣一召委。
主席(盧委員縣一):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接著我們請王美惠,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接著我們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接著我們請林倩綺,林倩綺委員,林倩綺委員不在。
接著我們請賴惠員委員,賴惠員委員,賴惠員委員不在。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賴惠員、黃捷、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賴惠員書面質詢:
一、質詢主旨
針對「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方向及暫行措施,恐影響動物醫療權益、臨床用藥彈性及藥品供應穩定,請衛福部及農業部提出具體說明與改善方案。
二、說明
(一)農業部近期提出動物用藥制度修正方向,包括:改採公告制(701項藥品直接列為動保藥品)、建立特殊藥品雙軌制並導入「藥局寄存」機制、放寬包裝標示規定,以及簡化專案進口流程等措施。
整體制度以「動保藥品優先,人用藥補充」為原則,表面上簡化流程,實際上卻引發臨床端諸多疑慮。
(二)過去已有供藥斷鏈前例
2024年因國內輸液大廠停業,導致全台醫療體系出現點滴短缺,政府優先保障人類醫療用藥,動物醫療資源明顯遭排擠。
顯示在資源不足情況下,動物醫療長期處於制度弱勢地位。
(三)政策忽略藥品本質與市場機制
人用藥品上市前已經過動物實驗與人體臨床試驗,其安全性已被驗證。然而現行制度過度強調標示與分類,忽略藥品本質適用性。
同時,藥廠不願登錄動保藥品的主因在於重新包裝與標示成本,而非行政程序。若成本無法反映於市場,恐降低供貨意願,甚至退出市場。
(四)偏鄉與急診情境制度失靈
現行制度要求由獸醫開立證明、飼主至藥局購藥後再回院施用,流程繁瑣且高度依賴藥局營業與庫存等不確定條件。
在偏鄉或夜間急診情境下,恐延誤治療,危及動物生命。
(五)701項清單與暫行機制產生寒蟬效應
現行暫行供藥機制僅屬行政指導,缺乏法律保障,導致藥商為避免觸法而停止出貨,第一線獸醫已出現無藥可用情形。
此外,未列入清單之藥品缺乏補充機制,進一步壓縮臨床用藥彈性。
(六)動物醫療為全自費市場
制度調整所增加之時間與成本,最終均由飼主承擔,然而飼主在制度設計中卻缺乏參與與發聲機制。
三、具體質詢事項及要求
(一)藥品供應與制度設計
1.政府是否已評估動保藥品因重新包裝與標示成本提高,可能導致藥廠降低供貨或退出市場之風險?
2.面對供藥不穩定,是否已建立防斷供與用藥彈性機制?
3.要求:應明訂替代採購與合法使用機制,以維持臨床彈性與供應穩定。
(二)偏鄉與急診用藥問題
1.在獸醫院有開、藥局未營業或無庫存情境下,急診用藥如何取得?
2.對於低使用量或特殊劑型藥品,藥局不願備貨時,政府是否有配套?
3.是否已建立偏鄉專屬供藥或調度機制?
4.要求:建立偏鄉與急診應變供藥機制,確保救命藥品可即時取得,避免制度造成醫療延誤。
(三)701項清單與暫行機制
1.未列入清單之藥品,是否有明確合法取得途徑?
2.暫行供藥機制是否將提升為具法律效力之制度?
3.對於藥商停止出貨現象,政府如何立即處理?
4.要求:儘速發布具法律效力之過渡期指引,保障藥商合法出貨,並建立清單外藥品之補充與新增機制,避免臨床斷藥。
(四)寄存制度可行性
1.藥局寄存制度之操作流程與法律依據為何?
2.是否能確保急救與罕用藥品實際可取得?
3.要求:完整公布寄存制度執行細節,確保急救藥品具備實質可近性與可取得性。
(五)制度設計與利害關係人參與
1.是否納入獸醫師公會及飼主代表參與制度研擬?
2.是否評估動物醫療全自費特性,避免增加負擔?
3.要求:建立制度研商平台,納入利害關係人,避免政策成本轉嫁飼主,影響醫療可近性。
請相關部會就上述問題及改善方案,於兩週內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委員黃捷書面質詢:
一、釐清藥局購藥寄存機制與流向管理配套
農業部於2026年4月10日會議雖裁示暫緩施行《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並提出未來動物醫院可向藥局購藥並增加「寄存機制」,惟實務操作仍缺乏具體規範,應釐清下列爭議:
(一)權責歸屬與品質控管:應明確界定寄存藥品之存放品質監測責任,以及若發生藥品損毀或流向異常時之核銷與法律責任歸屬(藥師與獸醫師之分際)。
(二)申報流程簡便化:寄存藥品應採「整批核銷」而非「逐筆核銷」,以符合急診醫療需求,並針對野外救傷等特殊情境,釐清寄存藥品攜出醫院之合法性。
(三)建置供藥地圖:應建立「可供藥藥局名單地圖」,使獸醫師能即時掌握區域藥品儲備動態,縮短購藥時程。
二、解決藥商「貼標成本」與「畏法不敢供貨」之困境
原制度緩衝期雖逾兩年,但藥商轉申請動保登錄之比例不足30%,核心癥結點在於「貼標作業」大幅增加行政與生產成本。
(一)簡化供藥標籤規範:既已改為登記制,應進一步研議取消或大幅簡化人用藥品出貨給動物醫院時之貼標程序,提升藥商供貨意願。
(二)食藥署應積極對外澄清:目前市場已出現藥商因誤解《藥事法》第50條規定而停止供貨之現象,衛福部食藥署應即刻主動對外發函說明,明確告知在管理辦法正式上路前,藥商供應人用藥品予動物診療機構完全合法,以消除業者疑慮,避免臨床斷藥。
三、擴大獸醫師用藥自主權,推動清單制度轉型
現行制度採「正面表列」且存在「同成分同劑型排擠條款」,導致實務上因動保版藥品適口性不佳,卻無從選擇人用版藥品之困境。
(一)取消排擠條款:應開放人用藥品與動保用藥併存於清單中,回歸獸醫師臨床判斷,依動物個體狀況自主選藥。
(二)接軌國際動保用藥規則:短程內參考歐美成熟制度(如美、加),將現行公告品項由700餘項擴增至1,500項以上,長程應研議由「正面表列」轉型為「負面表列」,或參考歐洲階梯式原則,當現有藥品不足以因應臨床需求時,賦予獸醫師更廣泛的用藥權限。
建請防檢署及食藥署:
一、確保銜接期不斷藥:要求食藥署於一周內完成對藥業公協會之法律疑義澄清。
二、跨部會協商寄存機制:防檢署與食藥署應會同藥師、獸醫師公會,針對寄存機制之存放、核銷及責任鑑定制定標準作業程序(SOP)。
三、研議制度轉型:要求農業部提出擴增人用藥品清單之具體時程表,並正式啟動「負面表列」制度之可行性評估。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案由
就「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下稱「寵物用藥新制」)上路在即,犬貓及非經濟動物急重症醫療銜接、藥品流向管理、飼主取得可近性與消費權益保障之整體配套,質詢衛生福利部之立場、協作機制及具體施政作為。
說明
一、制度背景與核心矛盾
寵物用藥新制擬議以來,各界反映寵物用藥制度長期存在法制空白,並對原訂2026年7月1日上路之新制表達高度疑慮。
現行制度之根本矛盾,在於《藥事法》與《動物保護法》之法源衝突未予全盤周備解決:
●《藥事法》明定藥商僅得將藥品供應藥局、藥商及醫療機構,獸醫診療機構不在法定受藥對象之列;
●《動物保護法》第4條第2項卻授權,於動物用藥不足時,獸醫師得使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品;
●此一制度性矛盾,導致藥商長年於「依法供貨即違《藥事法》」與「停止供貨則妨礙動物醫療」之兩難中求存,形成俗稱「灰色地帶」之供藥實務。
新制設計之初意在解決上述灰色地帶,要求藥商將相關品項登錄為「動物保護用藥」後,始得合法直供獸醫診療機構;未能登錄者,則轉由飼主持「購藥證明」前往藥局自行購買。然而,本制度之設計邏輯與臨床實務存在重大落差,配套措施亦嚴重不足。
二、現行配套缺口與實務滯礙
(一)動保用藥登錄嚴重滯後
農業部防檢署公告701項可供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使用之人用藥品,截至2026年3月底,完成登錄者不足三成。其中,醫用氣體(氧氣、氮氧化物)、急救針劑等高度時效性藥品,登錄數量幾近掛零。
主要原因在於:台灣伴侶動物市場規模有限,藥廠評估重新標示、包裝及申請成本,遠超預期商業效益,致使登錄意願低落,形成政策設計與市場誘因之根本性背離。
(二)飼主憑證赴藥局取藥之程序障礙
新制第二軌──由飼主持購藥證明向藥局購藥之機制──於實務面存在以下具體困境:
1.時效障礙:動物急診病況瞬息萬變,車禍、休克、癲癇發作、嚴重感染等案例,醫療介入窗口以分鐘計算;要求飼主另行奔赴藥局,實質上形成「醫師在場、藥品不在場」之醫療斷鏈。
2.夜間與連假困境:藥局多非24小時營業,偏鄉地區藥局密度極低,遇連假或夜間急診,藥局取藥之設計形同虛設。
3.專業落差:藥局藥師對動物種間差異(如貓對特定成分之高度敏感性)未必具備充分訓練,且動物劑量換算與人用劑量邏輯迥異,存在調劑風險。
4.邊緣族群衝擊:野生動物救傷單位、特殊寵物(兔、鳥、爬蟲類)之用藥需求,更難以透過藥局取藥機制滿足,現行新制設計中幾乎付之闕如。
(三)藥廠提前縮減出貨、造成現行醫療缺藥
本席特別關注,尚未正式上路之新制,已對當前供藥現況造成實質衝擊。多名第一線獸醫師反映,部分藥廠已因新制風聲、擔憂日後法律責任,而提前縮減甚至停止對動物醫院出貨,導致部分醫院現已面臨「訂不到藥」之困境。此現象顯示,制度的不確定性本身,已在新制上路前即釀成醫療風險。
三、國際比較與制度參照
本席注意到,台灣「正面表列+強制登錄+藥局中介」之三重管制架構,在已開發國家中極為罕見,與主要獸醫醫療先進國家之制度設計存在顯著落差:
制度核心 |
獸醫用藥彈性 |
|
美國 |
AMDUCA框架,允許標籤外使用(Off-Label Use) |
高,無須逐案赴藥局 |
歐盟 |
階梯用藥原則(Cascade),允許預先備藥 |
高,兼顧時效與安全 |
日本 |
分類管理,獸醫師具調劑與給藥權 |
中高,強調處方紀錄查核 |
英國 |
階層式給藥(Cascading System) |
高,法制清晰 |
台灣(新制) |
正面表列+強制登錄+藥局中介 |
低,程序繁瑣 |
國
際主流做法之共識在於:伴侶動物市場規模小,動物專用藥開發誘因不足,獸醫師在醫療關係(VCPR)下使用人用藥品係全球常態,管制重點應聚焦於專業責任、用藥紀錄及抗藥性監測,而非以行政程序阻斷醫療時效。
四、質詢事項
鑑於上述背景,本席就以下事項要求衛生福利部明確說明:
第一問:衛生福利部報告中表示「支持現有701項人用藥品持續供動物使用,以兼顧實務需求」,然而就藥商之法律地位而言,在《藥事法》未完成修法前,藥商直接供藥予獸醫診療機構,是否仍有違法之虞?衛福部是否已研擬具體之法律解釋函令或修法草案,明確賦予獸醫診療機構合法受藥地位?若尚未完成,預計何時提出?
第二問:衛生福利部報告稱「強化流向管理與用藥安全、不濫用,避免抗藥性風險」。然本席注意到,現行新制缺乏針對急救藥品之例外備藥機制,醫用氧氣、強心針劑、抗癲癇藥品等時效性藥品,若仍須透過藥局中介,將直接造成急診醫療延誤。請問衛福部是否同意建立急救藥品負面清單制度,允許合格獸醫診療機構依法逕行院內備藥,無需透過購藥證明流程?若反對,其理由為何?
第三問:新制第二軌要求飼主持購藥證明赴藥局購藥,然藥師對於動物用藥劑量換算及種間禁忌之專業訓練,目前是否有具體規劃?衛福部是否預計就此建立動物用藥諮詢訓練課程,或於藥局端設計動物用藥輔助說明機制?若無,飼主及獸醫師之用藥安全疑慮如何排解?
第四問:新制尚未正式上路,部分藥廠已因法律不確定性而提前縮減對動物醫院之出貨量,造成當前已有缺藥情形。衛福部身為藥事主管機關,是否已發函或以公文方式,明確告知藥廠及藥商:在新制正式上路前,依現行規範供藥予動物醫院並無違法?若尚未發函,請說明原因,並說明預計何時完成。
第五問:衛福部支持「跨部門合作,促進制度發展」,然本席認為,寵物用藥制度長期卡關之根源,在於《藥事法》與《動物保護法》之立法架構自始存在根本衝突,非行政協調所能根本解決。請問衛福部是否同意啟動《藥事法》相關條文之修訂,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合法受藥對象,或採其他具立法位階之制度改革途徑,以從根本消弭制度斷層?對此,衛福部之時程規劃與立場為何?
五、本席立場
本席肯定農業部於4月10日跨部會會議決議暫緩新制上路之決定,亦認同衛福部所揭示「尊重生命」之核心價值。然而,本席必須指出:
制度若無法服務醫療,醫療便被迫適應制度──這從來不是尊重生命,而是以程序消耗生命。
毛孩無法為自己發聲,牠們所仰賴的,是第一線獸醫師手中能否即時取得必要藥品,而非主管機關的政策宣示。本席要求衛福部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可執行之答覆,而非原則性表態,並要求農業部與衛福部訂定明確之跨部會協作時程,確保暫緩期間現行供藥秩序不崩潰,後續改革有實質進展。
一個成熟的治理體系,應讓制度回來服務醫療,而非讓醫療去適應僵化制度,這才是社會對主管機關的期待。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5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