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全院委員會聽證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星期一)9時至11時57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受邀出席人員:
林騰鷂教授(國民黨黨團邀請)
楊家法發起人(台灣民眾黨黨團邀請)
黃錦堂教授(國民黨黨團邀請)
紀俊臣教授(國民黨黨團邀請)
仉桂美副教授(國民黨黨團邀請)
李勝峯副主席(國民黨黨團邀請)
出席人員陳述或發問要旨
主席:我們現在開始開會,各位應邀的出席人員、本院委員以及在場的媒體朋友、女士、先生,大家早安!大家好!謝謝各位今天參與立法院舉辦的「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全院委員會聽證會。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總統彈劾案須經本院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得依憲法之規定舉行聽證會,並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
向大家報告,第4會期本院委員分別依上開規定,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之提議,並經同會期第15次會議作出決定,於4月27日舉行聽證會。
本院依照院會決定,於今天舉行聽證會,由各黨團所邀請之出席人員,針對彈劾案發表意見與證言,並由各黨團推派委員進行詢問。各位所表達的意見與詢問的內容,將作為審查彈劾案之重要參考,在此特別感謝各位為聽證會所做的準備與發言。
接下來要向本院以及社會大眾介紹本次聽證會出席的學者專家,首先我們歡迎林騰鷂教授,再來我們也歡迎楊家法發起人,再來我們歡迎黃錦堂教授,再來我們歡迎紀俊臣教授,接下來我們歡迎仉桂美教授,接下來我們歡迎李勝峯副主席。謝謝各位參加。
繼續介紹本院出席的委員同仁:邱慧洳委員、王育敏委員、羅智強委員、翁曉玲委員、黃建賓委員、許忠信委員、洪毓祥委員、丁學忠委員。
針對今天聽證會,作以下宣告:一、聽證會全程採公開舉行方式,進行程序:依序先由應邀出席人員發言表達意見(證言),每人10分鐘,再由各黨團推派委員進行詢問,每位委員詢問時間10分鐘,詢問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二、發言及詢問的次序,請參閱陳列於各位桌上的名單。各黨團所邀請之出席人員、本院詢問委員如果不在場或必要時,得互相調換次序。三、各出席人員、詢問委員之發言、詢問及書面資料,均會作成聽證會紀錄,並於今天當場製作完成,請針對個人所發言或詢答的內容,當場閱覽確認及簽名。對聽證會紀錄之記載如果有異議者,請即時提出。主席認異議有理由者,應予以更正或補充;沒有理由者,應記明其異議。因此,請各位全程參與會議。
現在我們開始進行出席人員發言,首先我們請林騰鷂教授發言,時間10分鐘。
林教授騰鷂: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針對今天這個彈劾的聽證會,我看到賴清德透過總統府表示他「坦坦蕩蕩」,但是他講的這4個字,並沒有說明理由,為什麼坦坦蕩蕩?
他也不到立法院來向全國人民報告,那麼我覺得他好像是得了一個憲法癡呆症,或是憲政狂妄症,我覺得他是不是應該找一個憲法醫生,找幾個憲法醫生給他看一看?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針對賴清德的彈劾案,我寫了一篇「違反憲法忠誠義務、背叛人民、背離憲法八大精神的賴清德,自應受彈劾」。
我也附上了一些憲政血淚史的文章,都在這個立法院書面文件上,請大家參考並指教。
那我現在來說說,賴清德有沒有違反憲法忠誠義務,背叛人民?我想這近2年來大家都看得很清楚。賴清德在就任總統的時候,有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48條宣誓,向全國人民宣誓,那個事實很清楚,他說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如有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
但是這近2年來大家就可以看得出來,他並沒有盡忠職務、沒有遵守憲法。我們可以舉一些事例來說明。我們知道憲法第一條講的就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但是這2年來我們看到,他把這一條啊,幾乎扭曲為「黨有、黨治、黨享」的黨主獨裁國。
更嚴重的是,甚至異化為「賴有、賴治、賴享」的賴主獨裁國。我們舉些例子,為什麼這樣講。首先看到大家在討論的1.25兆軍購,他居然到南部鄉下去說不能打折,我不曉得他到底是誰?他是我們中華民國憲法選出來的人民公僕,連李登輝都說過,人民是頭家,他怎麼可以跟頭家說不能打折?
特別軍購是1.25兆,很龐大的金額,依照憲法的規定,要立法院來審議審查。我這裡感到非常痛心的是,這1.25兆這筆大錢,可不可以這樣花?
特別是在軍購的弊端層出不窮,特別是在美國和伊朗這個戰爭,這個戰爭已經跟過去的戰爭型態不一樣了,那你這個戰爭以前所立案所發表的那些採購書,是不是可以符合未來的戰爭需要?
我們很清楚這次戰爭?整個戰爭型態改變以後,早期的這些武器對台灣有什麼效果,所以我覺得立法院要特別去審查,絕對不能屈從於美國這些廠商的壓力,然後把人民血汗的納稅錢無端消費掉。
另外,他有沒有違反憲法忠誠義務、背叛人民?最明顯的就是,憲法明明規定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總統收到以後,要在10天內公布,但是他偏偏就違反這一條,很明顯地違反憲法的忠誠義務。
那我們現在要談的,最要緊跟嚴重的是,他不僅是背叛人民,他更背離了憲法的八大精神,那憲法有哪八大精神呢?我都寫在上述的書面文件上,大家可以看一看。首先第一個他背離的是憲法第一條所明示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的精神。第二個他背離的是憲法第二條所明定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的主權在民精神。第三個背離的是權力分立與多數統治的憲法精神。第四個背離的是責任政治的憲法精神。第五個背離的是依法行政之憲法精神。第六個背離的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之憲法精神。第七個背離的是依據法律獨立監察行政權之憲法精神。第八個背離的是依據法律公正考試的憲法精神。
這八個精神,我在書面的文件上,都有舉例他有哪些背離,我在這裡就不再重複,請大家仔細看一看就知道,他有沒有真的在背離。
最後我要講的,最重要的就是,我們要更加警惕的是,賴清德對中華民國憲政價值的誣衊。賴清德在今年3月14日在公開場合表示,國民政府對人民之對待,比日本殖民統治更差,這個說法暴露了他的奴性本質。
他在台南當過市長,相信一定聽過南部鄉下人說的:做人第一戇,種甘蔗給會社磅。這種日治殖民對台灣農民的剝削,我想他一定聽過這句話。那國民政府怎麼給日治時代佃農翻身的?怎麼讓台灣經濟起飛?怎麼創立台積電的?又賴清德怎麼受大學教育?怎麼當上總統的?
所以我們感到很悲傷的就是,賴清德承繼了中華民國憲政制度,而取得總統權力,卻全盤否定中華民國憲政的歷史與價值,這個已經形成其人格的認知與執政正當性的矛盾。
我們都知道賴清德說過,中華民國是災難,但為了選舉,他改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今,他在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有權無責的災難下,選擇不出席答辯,意圖逃避此次的彈劾。不過,在他卸任總統後,一定逃不過憲法第四十八條所規定的,國家嚴厲的制裁,以上發言,謝謝大家。
主席:好,謝謝林騰鷂教授的發言,謝謝。
向全院委員會報告,現場有王鴻薇委員、邱慧洳委員、陳清龍委員、陳昭姿委員一起參與今天的全院委員會。
接下來我們請發起人楊家法先生,請發言。
楊發起人家法: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媒體朋友,大家好。我是氣候先鋒者聯盟發起人楊家法。
我今天要報告的題目是錯誤的能源政策。錯誤的能源政策比貪汙更可怕,我今天等一下會講我們國安危機跟財務黑洞。
我們看到下一頁,我給大家帶來幾個時間點給大家看。賴清德總統在2023年底政見發表會上說,不管任何時候,我們的備轉容量率都有10%到15%,這句話其實是凸顯了他對電力的無知。
我們看下一頁,到去年8月23號核三重啟公投,賴清德總統明確表態不同意,並且呼籲全體國民投下不同意票,這是他對於核能那時候的表態。
我們看下一頁,到了今年3月21號,態度轉變為要啟動核能,要啟動這個核能的重啟程序,他考量用電成長跟減碳,要啟動這個核電重啟程序。
好,我們再看下一頁,並且他同時保證,強調說電力供電無虞,他說在沒有啟用核電的情況下,每日的備轉容量率有10%以上。
結果過了1個月,我們看下一頁,到了4月21號,他開始改口了,他說能源供應遇到困難,要考量核電,才1個月時間他就轉向了。
那我們再看下一頁,他這個政策在7個月內反轉,去年的8月13,他呼籲全民投不同意,投核三重啟不同意,7個月後轉向說可以重啟。好,我們再看下一頁。
我只想問賴清德總統,如果核電是不可行的,為何7個月後會變為可行?如果核電是必要的,那為什麼當初要呼籲全民否決?然後你在3月21號,強調不用核電也可以供電無虞,結果1個月後又改口,我們陷入能源困局,必須重新考量核電。
我們看下一頁,我來跟大家說,為什麼我說他對電力是完全的無知?因為如果他說任何時候,我們來看這個月4月5號,我們備轉容量率最低來到6.21%,這個其實不是單一偶發事件。
我們再往下一頁看,今年有5次,我們備轉容量率來到5到6%,並不是政府所講的10%以上。
那我們再看下一頁,很多時候我們都是靠台積電,就是護國神山來救援,他怎麼救援?他要配合台電降載,當然不可能把產線關掉,他就得用他的柴油發電機去發電。台積電有非常多柴油發電機,過去5年,有27次被迫降載,柴油發電機發了約5,700次。
這個供電的問題,其實會困擾到我們科技大廠,也不只台積電,有許多科技大廠都配合降載,或用他的發電機,包括去年,我知道某個鋼鐵大廠就降載28次。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講一下國安危機、國安風險。目前台灣有51%的天然氣,就是我們發電51%靠天然氣,我們的天然氣安全存量大概是11天。
我們每個禮拜有6艘LNG船要靠岸補充天然氣,每次12小時,如果風速大於12秒風速,它就得停止,不能夠去補天然氣。所以如果你今天有一個颱風,或有一些海上封鎖狀況,你只要11天就斷氣了,這是一個國安的風險。
再來是成本波動很劇烈,我們看到這次卡達的問題,天然氣船過不來,三分之一天然氣從卡達過來,結果我們要從其他地方調度,我們一艘LNG船要多花10億,20艘就是200億,這個成本波動很大。
我們再看下一頁,淨零轉型是這幾年我們政府一直在強調的事情,賴清德一直講這件事,但其實他的目標都跳票,然後也是在掏空臺灣,就是讓我們納稅人付更多成本。
我們看下一頁,我先講一下,過去政府給人民的承諾是20%的再生能源佔比,這個在2025年已經跳票了,就是在2025年我們看到那時候目標只達成13.1%,他又改口說今年2026年11月會再達成,但是現在看起來也是跳票,就是一再的跳票。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們這10年來,我們的風光購電支出成長19.4倍。主要關鍵點是在110年,我們給了超高價的合約,所以出現了死亡交叉。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們台灣光電跟風電成本,跟亞洲其他各國比,我們比菲律賓、比中國大陸、比南韓、比越南、比泰國都來得貴,就是除了成本貴之外,我們還有許多的隱形成本,我們台電往往要付出輔助服務成本、電網建置費用,這造成台電的財務惡化,那台電虧損之後怎麼辦?又要國庫來撥補。也就是要立法院同意去撥補它,這就變成惡性循環,就是財務黑洞的部分。
那我們再看下一頁,現在變成一個畸形的結構,我們的風光發電占比12%,但是它要占台電的購電成本20.6%,今年台電預計風光購電量312億度,卻要支出1,704億,1度大概5.46塊,我跟大家報告,明年還會更多,因為它是一個長約。
我們看下一頁,台電10年風光支出增加19倍,看到的是什麼?政策承諾跳票,更慘的是今年第一季中火燒煤總量比去年還增加,這哪有淨零轉型?這有永續臺灣嗎?我們讓數據來講話。
我們看下一頁,今年第1季Q1,因為只有中火用煤量有公布增加16.2%,今年前100天,比去年同期多燒了36.5萬噸,這都是公開資訊,可以去台電官網查。
今年100天有74天用煤超過去年同期,這是超前部署先燒煤,可能知道天然氣漲價或天然氣供應會有問題。
我們看下一頁。更糟糕的一件事,調度出現矛盾。理論上空品越差,我們的煤炭要燒越少,結果他燒更多。今年1到3月有13天空品不良,這13天中火非但沒減煤,反而燒更多,這上面大家就看一下,我有提供資料給委員。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並不是說空污完全由中火造成,而是說這是調度矛盾,我稍微總結一下,我們需要的是誠實能源政策,不是跳票又荷包縮水。電力調度在空污染減煤出現矛盾,一個能源政策是國家生存基石,結果你一個總統對電力政策反覆無常,昨天說往東、今天往西,身為一個領導者朝令夕改,這是對於能源穩定最直接的否定,也讓我們執行單位跟民眾無所適從,我後面還有提供一些資料,請委員參考一下,今天報告到此。
主席:謝謝楊家法發起人的發言,謝謝您。
向全院委員會報告,現在又來了王安祥委員、蔡春綢委員,一起加入我們今天全院委員會的聽證會。接下來我們請黃錦堂教授,請發言。
黃教授錦堂:院長、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很榮幸參加這個聽證會,很榮幸。因為這是對賴總統提起彈劾的聽證會,我個人非常榮幸受邀,也非常感到嚴肅嚴謹,那麼茲事體大要認真的一個態度。
我這報告有個書面,大概我以下就照書面講。第一個我想談彈劾性質與要件,這是根本,到底彈劾是在做什麼?它需要什麼樣的要件?
我們彈劾基本上是個司法的程序,是judicial司法程序,而不是如罷免,或是說倒閣,它是屬於政治的political action,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彈劾一旦經憲法法案判決成立,那就去職,所以它是一槍斃命的、一擊斃命的。所以對於彈劾案提起,我們必須講求認事用法,事實到底是怎麼樣?尤其是哪一個行為或哪些行為、該當哪幾個憲法法條或是違反的法律?這要講清楚。
如果我們這個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的條文,那也參照德國基本法第六十一條,有關對聯邦總統提起彈劾案的要件的說明,大概就是說,應該要是故意的行為,要違反憲法或法律的行為,而且是嚴重的違反,嚴重的違反,因為這是一槍斃命的。民選總統是有他相當的選舉過程、民主正當性,跟他的國家治理權責,所以要達到這個彈劾案的提起跟去職判決,要一個要件,就是他要有相當嚴重的職務違反。
第二部分,進入到彈劾的事由,我們有2個不同但內容相近的連署書,我要特別稱許,這2份連署書的重點,都是對賴總統所主導的閣揆卓榮泰的拒絕副署,重點、重兵都壓在這裡。我覺得是非常正確的。
至於有1份連署提案所提的其他事由,則必須要有更精確的事實、證據數字,才能夠通過彈劾的認事用法的標準。
比如說總統授意行政院長卓榮泰造謠、抹黑、利用司法迫壞異己,這個要精確指出有哪些指示,卓榮泰依之而有哪些精確的行動等,立法院才好來提起這個彈劾案。
再來比如說濫編預算、放任台積電赴美投資、出賣台灣關鍵產業的未來,這些也是一樣,我再次強調,我不是說這些不可能成立,但是要在要件事實上,達到相當的說明,有相關的人證、物證等等。
如果說是涉及高度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那麼宏觀的預測性的,那麼這些的判斷,或就主事者享有裁量權的部分,這些都要更為慎重。
那麼我就進入到我們這個總統主導的閣揆拒絕副署的部分,我認為我們這2份的彈劾提案寫得非常好,已經就要件事實講得很清楚,我把它念一下:在114年12月12日,賴總統主動邀請民進黨立法委員,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進行便當會,主導該會議,並於會後宣稱將採不副署或副署之後不執行,交由行政部門做出最終決斷的這類行為。
那麼我建議繼續加上後來卓榮泰閣揆就拒絕副署了5個法律案,為財政收支法的修正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衛星廣播電視修正案、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
我們這兩份彈劾的提案都特別指出整個違法行為的嚴重性,並且指出總統並沒有任何裁量權,違反了我們憲政傳統的慣例,顛覆了民主體制和法治國原則。以上我覺得是非常清楚的有關要件事實與所違反的憲法條文的說明。
以下我進一步做點補充。第一個,就所涉及的憲法條文來講,我們可以進一步擴張到,譬如憲法本文講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講到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責,對於立法院議決的法律案、預算案,若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移請覆議,覆議後若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這清清楚楚的我們憲法上的條文。我進一步來講,有關憲法條文解釋,這涉及到權力分立的解釋,就是說到底行政院院長有沒有享有這樣的拒絕副署的權力?我們說是沒有的,這也涉及政黨之間的激烈的政治攻防,甚至是選舉的攻防。
就是說應取向文意、歷史跟體系,就相關條文整體來講,修憲尤其是1997年修憲,我們當時固然取消立法院閣揆同意權,但我們事實上還是維護立法院的權責的,尤其表現在立法院維持覆議不需要三分之二,舊的是三分之二,我們改成立法院二分之一多數決就可以維持原意。
從這些憲法相關的條文,而且這個往上連結到民主原則、法治國原則,如果有人企圖說反正立法院已經享有倒閣權,「反正你不爽你倒閣嘛」。這個是蓄意曲解我們在1997年修憲時所維持的議會民主特色的政府體制,我們事實上還是維護立法院的權責,那有人說憲法第三十七條不是有講閣揆有副署權嗎?我認為,學界主流意見也這樣說,我們整體體制還是維持立法院的權責,為最高立法機關,修憲時沒有把憲法本文第三十七條一併精確修定條文。
那我最後講一點,最重要就是說,民進黨這樣的一個操作,閣揆拒絕副署,他真正的意圖是什麼?這個意圖最可惡、最可議的地方,是在做政治的鬥爭、政治的選戰經營,尤其當我們把他到現在為止拒絕副署的5個法案看個清楚,那就是這樣。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黃錦堂教授的發言,謝謝您。
向全院委員會報告,我們現在多了一位立法委員劉書彬委員參與我們聽證會。
我們請第4號紀俊臣教授繼續發言。教授慢慢來,請,台子有點高。
紀教授俊臣:主席、院長、各位委員、各位媒體記者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出席彈劾總統的聽證會來提出證言,深感……,人家都說是慶幸,我是心情非常沉重。因為一個國家領導人被國會來提出彈劾,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而且是非常重大的問題。那為什麼會有這種結果?我想這也就是要大家來思考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以及憲法增修條文,對監察院依照憲法本文第一百條,或是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來提出彈劾總統案的時候,並沒有規定要檢具理由。所以說彈劾總統,這個不須檢具理由的立法本意,就是說明他不是用法能規範得很清楚的,因為總統在憲政地位上所領導的、所代表的意義不同於一般的公務人員,那麼他負的責任當然也就更大了。
所以說,我們今天來看這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要了解,彈劾總統不是說他一定要違法,他違法當然是可以彈劾,更重要的,他對於全民應負的責任,他也要負責任,他如果不盡到這個責任,他就可能被彈劾。
那麼剛剛我們林教授也提到,憲法對總統宣誓就職誓詞裡面的第一項就是要遵守憲法,但是他究竟遵守憲法沒有?我想這一點是我們可以來了解的。
這一次的彈劾,在野的國民黨、民眾黨有2個提案,基本上都是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之後,行政院依照總統的核可提出覆議,被立法院否決之後,他不照規定在文到10日內來公布施行。
為什麼不公布施行呢?總統府的意思是說因為行政院長不副署,當然行政院長不副署,他要負他的法律或政治責任,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問題是今天行政院長的任免是由總統全權可以決定的;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行政院長和以前的行政院長是不一樣的角色和地位。過去是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所以行政院長有他的民意基礎,現在行政院長不要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而且如果給他免職的時候也不必副署。
各位要了解,在過去行政院長免職,是他本人要副署的,各位如果你有去看看過去的歷史;我隨便講一個,孫運璿院長辭職的時候,他自己有副署,所以說這是不一樣的。現在既然他可以不要經過這個副署的程序;換句話說,總統對行政院長是有絕對的指揮監督之權,如果行政院長意見還有不符的時候,總統隨時可以將他免職。
所以說行政院長不副署,顯然就是和總統的意見不一致、對立,那當然就是要免職啊!何況剛剛我們前面幾位教授也提到,初步了解,他們在政黨內部會議裡面已經有決定,就是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用這樣一個策略來對抗在野政黨,那就更說明總統要負他的責任。
所以說行政院長不副署,造成法律沒辦法公布施行,其實總統已嚴重地違反了憲法的規定;尤其是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修改之後的整個憲政的一個本質,這一點特別要來說明。
我們都知道,當前的情形,朝野有很大的對立,主要就是對於兩岸關係的問題。現在兩岸關係的問題是非常敏感的,有人又說兵凶戰危、有人又說不會打仗。
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們都應該要避戰,我們要如何避戰?有人說唯有備戰才能避戰,各位了解,備戰當然可能是需要,但是避戰的方法更多,我們卻沒有很積極。就執政黨來講,或就我們政府來講,並沒有很積極這種避戰的策略,乃至於看起來甚至還要走向戰爭這樣的危險狀態。這是一個對國家領導人來講,他有很大的責任要去規避的、要去預防發生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是朝野固然有對立,中央院際之間也有很多不同意見;尤其大法官有很多解釋,不要說解釋本身,在我們公法學者看起來也很難了解,就是他的程序都有問題,連一個程序都有問題的解釋,他也認為是一個解釋。這對我一個教政治學,教行政法、憲法來看,都是很難解釋的。有一次某大報總編輯和我一起吃飯,問我說,在上課的時候,遇到這問題怎麼解釋?我說我就不解釋了,因為沒有辦法解釋。
各位想想看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堅持民主價值,結果搞得我們大學教授在大學沒辦法上課,混淆視聽,我想這是非常沉重的,甚至於我認為他是很悲哀的事情。
剛剛提到這個院際之間的問題,憲法44條明文規定,院際有爭議的時候,總統可以召集各相關院長來協商,但是我們的總統他呢?寧願去辦一個茶會,大家來到總統府喝喝茶,但是他就不願意把這麼嚴重的問題,拿出來就院際之間爭議事項做一個協商。
我相信如果能夠多協商,不要說解釋的也好、人事問題也好,都可以迎刃而解。今天有很多問題攤在那裡,引起很多不愉快,基本上總統應有他的責任,他應該出面去協調。
我想只要總統能夠多做貢獻的話,不要說彈劾案不會發生,甚至其他法案的審議都可以非常順利通過。
我們都知道,最近有很多的傳言,有一些都是不負責任的,就剛剛大家所關心的軍購問題。我們最需要的,並不是要買多少的問題,而是要買什麼武器的問題……。
主席:謝謝紀俊臣教授的發言,謝謝您。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5位,仉桂美教授請發言。
仉副教授桂美:主席、各位在場的立法委員、還有各位先進,大家好。
雖然只有10分鐘,但是我想事理自明,我們還是可以在非常關鍵的時點,讓全國所有的人知道,我們現在目前憲政已經崩壞到什麼樣的程度。我覺得如果不及時停損,我們枉為民主國家,甚至連第三世界的國家都趕不上,這是非常令人心痛的部分,但是除了心痛,我們一定要有行動。
也就是說,彈劾已經是目前法制上唯一能找到的途徑。如果作為一個堂堂正正的公民,然後坐視憲法一直崩壞,我覺得我們將來無法對後代交代、無法對歷史交代,關鍵在於哪裡?我想這個大家都非常清楚。也就是說從賴總統上台之後到現在,我們的憲法從來沒有真正落實,甚至很多條文一清二楚,但是一直被背棄。
憲法裡面所規定的機關都是全國最高機關,這個在憲法訴訟法裡面也訂得很清楚。
最高機關之間的爭議,它事實上已經不是爭議,這個爭議到底是誰造成的?而憲法裡面的職位非常清楚,事務官是進不去的,憲法裡面所有的職位,除法官外都是最高機關政治任命的職位,但如果在目前的狀況,它是癱瘓狀況。
第一個行政,大行政而弱立法。第二個強司法而弱政治責任,司法介入政治審查,行政擴權到視國會如無物。
在過去這幾年來賴總統上台以後,我們看到了大罷免,我們看到大罷免之後民進黨一事無成、安然無恙,立委照樣運作,雖民進黨毀憲亂政,但是仍然不放棄,後面接續的是不斷的覆議,高達8次的覆議。
覆議有一個非常基本的憲政原理,什麼原理呢?你要知道,我們並不是純粹總統制的國家。純粹總統制的國家國會,國務卿即閣揆及內閣是不能到國會,他沒辦法在國會提案,所以他也沒有所謂的施政方針、施政報告提到國會,然後接受國會備詢的這種規範,因為他沒有這種管道。所以我們給他覆議的機會,也就是說國會三讀通過的法案,透過覆議讓他去表意,實際上執政政府的覆議應該是他第1次的表意機會。
但是我們不是啊,我們閣揆帶著閣員到國會,甚至不高興還可以不來,甚至憲訴法113憲判字第9號,大法官還做了一個莫名其妙的釋憲,也就是把國會的權限萎縮到比釋字585號還要倒退。
我們到底是什麼樣的國家?司法介入政治責任審查,而立法尊嚴不斷的被打壓,可是我們必須非常清楚,我們的覆議,是閣揆及閣員可以到立法院、可以提施政方針、可以提施政報告、也可以備詢。他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表達意見之後,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他憑什麼還可以覆議?我會認為,憲法增修條文這一條,已經是長年來,對行政權做足了保障的一條。
政府的覆議,等於是第2次表達他不接受的機會,結果第2次表達他不接受以後,他還覆議失敗,總算憲法守住了最後的門檻,增修條文非常清楚的規定,覆議失敗「應」即接受,這個「應」是強制規定,行政院院長除了接受別無選擇,更何況還經過總統核可因為這種憲法增修條文的規範已經給行政權非常大的保障了。
可是他還可以不接受,所以我們8次的覆議,非常清楚,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但他不接受,最後延伸出來兩個分支,一個叫做什麼?一個叫做往司法院去丟去聲請,由大法官憲法法庭去解決政治責任的問題,而憲法法庭呢?沒有遵守「司法謙抑」的原則,不但受理,而且有2案,非常重要的2案。
第1案是113憲判字第9號,我剛剛已經提過,那是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跟「刑法」,所謂的國會改革法,他做了大幅限縮國會的權限。
第2案是哪一案?是114憲判字第1號,它針對的是什麼?是「憲法訴訟法」,憲法訴訟法114的憲判字第1號,更荒謬的是5人大法官來做評議,請問憑什麼?
我們不只上課沒有辦法教學生,我們甚至無臉見國人。如果我們今天不守住最後一道防線,我們的國會尊嚴、知識分子的尊嚴、所有愛國情操的老百姓何以自處?憲政是有底限的,憲法是最後的守護神,而在這個守護神的護衛之下,我們有最後的責任。
所以剛才講的這2號的憲判字,實際上非常清楚,行政權經總統核可的覆議失敗,仍不接受、繼續往司法丟,丟到大法官只剩5人,總統還可以不提名,繼續讓5人來違法評議判決。那現在115已經有第3號判決出現,請問第4號、第5號,總統仍然繼續不提名大法官嗎?
總統的人事提名權是他憲法上的責任,他必須知道他的責任所在,他的憲法責任,他是國家元首,他把自己當成機關首長。所以我們在憲法訴訟時,113憲判字第9號,以總統高度總統可以跳出來告立法院,史無前例,是世界各國荒謬至極的案例。
總統如果可以告立法院,他可以告任何機關,他是國家元首嗎?他是公親變事主而不自覺,所以我們在過去的一直發展到今天,我們非常清楚這個模式,甚至出現了最後的不公布、不副署,連往憲法法庭丟都懶得再丟了,乾脆就不公布、不副署,讓立法院的聲音全部都消滅掉,請問憑什麼?
立法院在憲法裡面是國家最高的民意機關、最高的立法機關,那最高的民意立法機關不受尊重,請問何以自稱為民主國家?
不公布、不副署,明顯違反憲法第三十七條。憲法裡面相關的條文一清二楚,憲法第七十二條,這些條文這麼清楚的情況之下,而總統拒絕適用,那不用彈劾,請各位先進告訴我們,還有什麼途徑?
所以我們非常清楚,今天憲政產生了有史以來的大當機,除非重新開機,否則我們國會會不斷的被矮化下去,我們的五權會不斷的失衡,我們的權力分立制衡,從585號、過去大法官499號不斷的耳提面命,告訴我們民主國家最基本原則是什麼?是權力分立制衡。
我們今天出現了一個獨大的行政權、弱化的國會、介入政治的司法權,請問我們到底還要怎麼樣運作下去?所以今天彈劾於法有據,也是我們最後不得已的手段,而且是合憲的,而且是對得起憲政良心的,謝謝。
主席:謝謝仉桂美教授發言,謝謝您。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6位,我們李勝峯副主席,請發言。
李副主席勝峯:賴總統面對彈劾,他說他坦坦蕩蕩,我們說立法院彈劾他正正當當。
院長、在座的委員、各位學者專家們,當人民不再相信總統承諾的時候,當父母擔心孩子被送上戰場的時候,當薪水階級承擔低薪又擔心失業的時候,當經營者看著台積電被遷到美國,政府無能為力的時候,當傳統產業面臨困境,政府無心扶持,無力協助的時候,當憲政體制被總統及其執政團隊無情踐踏的時候,記住人民在心中已經把你彈劾罷免掉了,憲法的門檻或許可以保住你的大位,但人民已經不需要你了。
今天我有幸接受邀請作證發言,我支持彈劾,主要目的是要讓台灣人要看清楚,一個空心運轉的政府,加上毀憲亂政又無能的總統,已經無法給人民安全的承諾、安定的保障及生命財產的維護。賴總統,你已經無法贏得人民對你的尊重,就算你還坐在那個位置上,只留下了民主歷史上最負面的註腳。
以下是我認為你必須被彈劾的四大理由,第一,資美賣臺,違背人民的信託,侵占,濫用人民的資產。
總統是國家人民資產的信託管理人,不是擁有者,現在這位管理人正在違背人民的信託掏空家產,只為了保有與美堅若磐石關係的虛名。不論是多麼無底洞的天價軍購,核心產業的移美,及5,000億美元的投資美國,這是國力的大失血。不算軍購,就算那5,000億美元的投資,平均一下2,300萬人,每人要負擔2萬1,000美元,折合台幣63萬,一家4口,每個家門口已被掛上250萬帳單。八國聯軍,庚子賠款,腐敗不堪的滿清末代王朝,只讓人均分擔一兩的白銀,就被歷史永遠釘在恥辱架上。相較之下,今天彈劾賴總統剛剛好而已,一點都不為過。
你受託應該守護的護台神山台積電,已經成為美國產業的地基。人民委託你管理的國家資產,未經人民的同意,出賣了臺灣人民的未來,去奉承了美國,這就是背信、這就是侵占。
總統你應該是人民資產的守護神,結果你卻成為美國搬運工。你當然失去人民受託管理國家的正當性,所以總統被彈劾是恰恰好而已。
第二,毀憲亂台,憲政的癌變必須要開刀、必須要化療。前面幾位學者專家已著墨甚多,我不必再重複。我只簡單的總結:立了法,決了議,不公告、不副署,不執行。八次的覆議,被否決也不下台,憲法的審議不符合程序也無所謂。
另外行政、司法、院際的糾紛,總統不依憲協調,反而縱容違法違憲亂紀。支持對剛上任的在野立法委員進行大罷免,這已經不是法律見解的爭議,這是民主憲政的癌變,癌細胞正在蔓延,吞噬著原本健康順利運作的憲政監督制衡體制。如果再坐視不管,積累數十年,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憲政,必然癌變而死亡,今天別無選擇,必須斷然手術,割除癌細胞、化療去除癌變。
彈劾賴清德,就是拯救被癌變攻擊得奄奄一息的民主憲政,在關鍵之際,我們必須手術、化療。當總統把憲法資產化,為所欲為,把公權黨產化,黨國不分。立法院代表人民告訴他,國家姓民,不姓賴。
第三,抗中害台,抗中購買再多武器不是備戰,而是葬送下一代。賴總統一直以中共威脅國安為名,天價軍購,抗中保台。事實上沒有美國的支持,抗中是假,保台也不存在,歷史告訴我們,強權不可靠,美國會落跑,因應無方,臺灣會變成孤島。
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全球所有國際觀察者都認為,5月中旬的習川會,臺灣是最重要的議題,而且是川普在美中交易中,最大最有效的籌碼。
所以美方正在動員各方的勢力,要在5月中旬以前,在立法院通過巨額的軍購預算,因為美方及軍工產業非常的清楚,習川會之後,一切都會改變。但我們還在傻傻的,配合美國的軍工給軍費。賴總統,你做好5月中旬美中大和解、大協議之下,臺灣的因應對策了嗎?或者你還在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為,只要付出保護費,美國就會支持你抗中?從川普口中會說出什甚麼樣的話,誰也不敢保證,但一旦說出了,臺灣該怎麼辦?賴總統,台灣人民把生命、財產委託了給你,你能保得了我們嗎?
下面是我的3個假設;假設川普說,我與好朋友習近平,完成了一項最偉大的協議,未來G2進一步的合作會很愉快;假若川普說,「一個中國」,是美國信守不會改變的政策。台灣關係法本就是歷史的安排,現在中美已經達成協議,一切很快回到正常;假若川普說,美國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支持台灣獨立,北京自1973年起就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大家要認清這個現實,臺海就永遠不會有戰爭。我們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彈劾你是要提醒你,你有沒有做好臺灣迎接這個挑戰的準備?
第四,傷民禍台,一業獨大的繁榮假象,是年輕人希望的殺手。總統你正以冰冷亮麗的數字掩蓋了基層的哀號。臺灣面臨一業獨大,百業俱沈的畸形斷層。當執政黨吹噓GDP,台股的股票有幾萬點的時候,那是僅占臺灣1%的科技新貴與相關產業的資本家、投資者的狂歡,與其他90%以上的人無關。
傳產沉淪、薪水低、就業難、希望渺茫,成為社會上大多人的常態。當努力工作換不到尊嚴,當薪水永遠追不上房價、通膨的時候,乾脆炒股去了。賭一把,到股市的賭場找一個明天的絕望社會,這是一個對台灣年輕人最不公道的社會。更荒謬的,你願意投資5,000億到美國,卻不願意投資回臺灣,讓我們基礎建設、讓我們的地方建設有足夠資源。你用天價去軍購卻不願意轉回到臺灣,讓我們的社會福利、讓我們的社會住宅有出路,你正在剝奪了下一代發展的契機,抹乾我們未來的成分去供養你那……。
主席:好,謝謝李勝峯副主席的發言,謝謝。向全院委員會報告,我們出席的人員已經發言完畢,休息10分鐘之後,我們要進行本院委員的詢問,謝謝各位參與的學者專家,我們現在休息。
休息(10時8分)
繼續開會(10時19分)
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我們繼續開會,進行本院委員的詢問。向詢問委員說明,依規定聽證會紀錄要當場閱覽及簽名,因此每位委員詢問完畢之後,工作人員立刻會彙整紀錄,製作完成之後,會提供給所有詢問的委員當場確認以及簽名。
第1位我們請翁曉玲委員詢問,時間10分鐘。
翁委員曉玲:主席、各位先進、在場的專家學者,還有全體國人、媒體先生們,大家好。
先前聆聽專家學者們的報告發言之後,其實本席也感慨萬千,其實我們知道,從民國76年解嚴到現在,將近快滿40年了,我國歷經李登輝、馬英九、蔡英文,還有陳水扁等4位總統執政,暫且不論他們功過,至少從沒有一位總統像賴清德一樣拒絕履行憲法義務,挑戰憲法紅線。
賴清德沒收立法權,拒絕公布立法院通過三讀的法律,也拒絕依憲提名大法官,故意讓憲法法庭癱瘓。所以我們知道原來由15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現在變成是違憲5人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賴清德他是真以為他一手可以沒收立法權跟司法權嗎?
賴清德任命的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他不副署法律、不執行法律、不依法編列預算,也不提名NCC的委員人事案,甚至之前還不打算公布中選會委員的人事令,這個如果不是賴清德授意,就是執行賴清德的意志。
所以本席基本上是不相信卓榮泰有天大的膽子,敢公然違反他老闆賴清德的意志,甚至騎到賴清德頭上做壞事。所以賴清德不要把公布法律責任推給卓榮泰,如果他不認同卓榮泰的做法,他大可以把卓榮泰換掉。
但賴清德有嗎?事實上並沒有。本席不客氣地說,賴清德、卓榮泰就是一搭一唱,朋比為奸,但是賴清德的惡性更高,他違法失職的情節更為明顯重大。
還記得賴清德在之前總統選舉辯論會上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那麼去年他在團結十講也講,民主不是表決贏就可以喔,不是喔。所以從賴清德這2年的言行表現就可以知道,他基本上是有意的要毀滅、要蹂躪中華民國憲法。他正事不做,滿腦子就是在搞破壞,企圖透過選擇性不公布法律或公布法律來掏空憲政制度,賴清德基本上就是憲政殺手。
由此可以知道,就是其實在這邊,本席很擔心的就是說,賴清德他基本上就是想搞比軍事戒嚴還恐怖的憲政戒嚴,他想當臺版的尹錫悅。
軍事戒嚴,我們知道要有軍隊、要有命令、要有公告,然後憲法可能會暫時停止適用。但是今天在臺灣發生的是,我們根本沒有宣布戒嚴,也沒停止憲法條文的適用,但國會通過的法律竟然可被凍結,這表示什麼?就是臺灣的民主形式上看起來在運作,但是實質上已經憲政停止運作了。這是最危險的一個狀態,也就是我們這邊說的無聲的戒嚴。
賴清德說要立法院不要搞彈劾,要做些正事,不要讓國家運作卡卡的。可是本席要說的是,就是因為賴清德不做正事、淨搞破壞,都快要把臺灣的民主憲政給卡死了。
所以我們今天才要做這項非常重要,而且有意義的正事,就是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我們要留下歷史紀錄,表達廣大的民意,對賴清德藐視國會、踐踏憲政民主的不滿與抗議。
好,那接下來我想要邀請林騰鷂教授。
主席:時間暫停,您想……
翁委員曉玲:我想要邀請林騰鷂教授,還有黃錦堂教授。
主席:麻煩請林教授跟黃教授。
翁委員曉玲:是,請兩位,這邊有些問題想要就教兩位教授。
主席:這個不是質詢跟備詢,是請教。
翁委員曉玲:是的,是用請教。
好,非常謝謝兩位教授,今天在百忙之中來到立法院,進行對於彈劾賴清德總統的說明。我想請問兩位教授,請問在您們的印象當中,有沒有哪位國家總統,在非常短的時間、3個月內,完全不公布法律,而且有沒有哪個國家的總統,曾經拒絕提名大法官,甚至容忍、包庇他的行政閣揆可以違法濫權,這邊可不可以請林騰鷂教授?
林教授騰鷂:你的問題能不能大聲一點?我這邊沒有聽得很清楚。
翁委員曉玲:好,我再講一次,就是請問在您的印象當中,有沒有哪一個國家的總統是曾經有拒絕公布法律的?而且在非常短的時間裡面,拒絕公布法律。
林教授騰鷂:沒有,沒有總統像他這個樣子,你把全世界的憲政史拿來翻一翻吧。
翁委員曉玲:對,所以也沒有哪位總統是拒絕提名大法官的吧?
林教授騰鷂:那個除非拿德國的希特勒來比一比,可能還可以,其他大概沒有這個樣子。
在中華民國的憲政史上看不到賴清德做的這些事情,其他總統也沒有做這些事情。
翁委員曉玲:是。
林教授騰鷂:包括阿扁,阿扁也沒有這個樣子啊。
翁委員曉玲:是,阿扁當時也沒有拒絕提名大法官吧?
林教授騰鷂:啊?
翁委員曉玲:陳水扁總統當時有沒有提名大法官?也沒有吧?
林教授騰鷂:那個沒有吧,大家可以看到就是,毀憲亂政的這個現象,在賴清德這裡是最明顯的,陳水扁也是少數總統啊。
翁委員曉玲:好,其實剛……。
林教授騰鷂:但是賴清德是少數鴨霸的總統。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林老師,其實本席在之前有提到,就是我最擔心的就是賴清德會不會搞憲政戒嚴。
這邊想請教黃錦堂教授,以現在賴清德的作法,他可能主導行政院長不副署,他也不公布法律,也不把行政院長卓榮泰換掉,未來有沒有可能會導致、變成像是憲政戒嚴的這種狀況,整個台灣的憲政法制就停止適用?
黃教授錦堂:他現在的這些行為,也就是隨時提起覆議,閣揆就拒絕副署,或甚至法律案已經生效後拒絕執行等等,是違憲違法的行為,至於說他會不會走到這個戒嚴?
戒嚴有戒嚴的程序,以及我們有戒嚴法作為規範依據,立法院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來追認,所以立法院是擁有一個制衡的機制。
另外就是從國際比較來講,就是說如果蓄意以國安的理由等等,像南韓尹錫悅這樣來發動戒嚴的策略行動,事實上可能是得不償失的。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那麼請教林教授,您會不會認為有可能會?
林教授騰鷂:這個發音我都聽不清楚,不曉得是聲音關係還是怎樣,我沒有聽懂你要問的問題。
翁委員曉玲:好,我的意思是說,以賴清德現在的這種作法,未來有沒有台灣可能會走向這樣的憲政戒嚴?也就是整個法律都被凍結,現在他沒有辦法。
林教授騰鷂:沒有,這個發音有問題,沒有辦法聽得很清楚,不曉得立法院……您聽得很清楚嗎?
黃教授錦堂:還好。
林教授騰鷂:那你來回答。
翁委員曉玲:好,那麼基本上,當然就是本席是很擔心,未來會不會出現台版尹錫悅,就是賴清德可能形式上不搞軍事戒嚴,但他透過不副署、不公布法律,而且他也容忍卓榮泰不副署法律,甚至不依法行政,讓臺灣的憲政、整個憲政秩序進入到完全無法運作、停擺的狀況,這是本席非常擔心的。
還有這邊要請教黃老師的就是我們知道在憲法72條有講到總統應於10日公布法律,您認為應公布法律這個「應」,到底是總統的義務,還是這是他的裁量權?
黃教授錦堂:我認為這是他的義務,他不享有裁量權,因為在五權分立底下,立法院擁有國家最高立法權,總統不能實質審查決定要不要公布。
他頂多,在德國法的比較觀察上,大概只能加註意見,說這個法有些爭議,就這樣,但還是要公布,公布才能讓下面的程序,比如覆議程序、自憲法法庭起訴的程序,能夠進行。
我再講一句就是說,我們會不會走到憲政獨裁,我認為,台灣老百姓是善良的、溫柔的,但是對民主也有非常大的信念,這從大罷免結果33:0得到證明。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發言,謝謝兩位教授的說明,謝謝。
補充介紹出席委員林倩綺委員跟許宇甄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位,邱慧洳委員請發言。
邱委員慧洳:院長、各位專家學者,還有各位與會的委員、先進,大家好。有請氣候先鋒者聯盟楊家法發起人。
主席:麻煩請楊發起人說明。
邱委員慧洳:楊發起人您好。
我想我是一個政治素人、是一個立院菜鳥,今天站在這個史上第一次總統被彈劾的聽證會,心中百感交集,不知道是要覺得榮幸,還是覺得悲哀。總統的施政作為如果不是倒行逆施、荒腔走板,我想國會是不會輕易啟動彈劾的。
剛在您的說明過程當中,我們也知道過去10年台電支出飆漲19倍。我想淨零轉型已經跳票了,再生能源撐不起場面,風光的發電量只占全國12%,但支出卻占台電購電成本的26.2%,風光的支出卻沒有風光的績效。核電關了,燃煤機組開了,我想錯誤的能源政策真的衝擊我們國人的健康。
電網韌性越來越弱,電網韌性、電網韌性,我們沒有看到韌性,只看到任性的小動物出來幫我們背鍋。我想錯誤的能源政策真的比貪汙還可怕,除了比貪汙更可怕之外,除了比錯誤的政策更可怕之外,問題還有,這個政府滿口謊言、粉飾太平,還有操作對立,所以剛您有一些指控,我想指控是歷歷在目,我想這些指控並不是空穴來風,也不是憑空捏造。我想請問你,政府數據指出說,我們的備轉容量率都在10%以上,你說只有6%,請問您有證據嗎?
楊發起人家法:謝謝委員。
我的回答是說,我們可以去Google全天備轉容量,這有一個網站,他可以去蒐集所有台電的整天的備轉容量率。
當然政府的公開數據是只有指出日尖峰,但是實際上臺灣最危險的時候是在傍晚,太陽下山之後開始一直到7點半左右。所以其實政府只講好聽的給你,好看的、美化的數據,危險數據他不會跟你講。我們其實在今年4月,今年1到3月也很多次,大概有5次,去年大概有20次來到黃燈跟橘燈之間,就是6%到7%上下,並不像政府說有6%到10%,這網路上都有可以查的。
我們應該要看的是每天的最低點,而不是看白天尖峰的最低點,這是我要強調的。
邱委員慧洳:了解,那我另外想請教您,我們的卓榮泰院長在4月13號有提到我們天然氣是無虞的,結果過了3天,龔明鑫部長卻說,為了因應天燃氣調度,所以要開啟麥寮電廠,請問您覺得這只是單純的調度嗎?還是有能源的欠缺?不知您的看法為何?
楊發起人家法:他們應該是在做超前部署啦!但是其實也不只是台塑麥寮,其實更早之前,你可以看到今年1到3月臺中火力電廠的燃煤用量,這100天有74天都超越去年的同期,表示在台塑麥寮之前中火已經多燒煤了。
這表示我們能源政策整個是錯誤的,你遇到一個卡達的天然氣問題,馬上就得要去趕快調貨,這其實是很不好的一件事情。
邱委員慧洳:了解,那我另外想跟您請教,因為核三停役之後,我們的政府一直宣稱說並沒有缺電,台灣沒有缺電,你覺得這是事實嗎?
楊發起人家法:他說沒有缺電,可是你去看,過去這幾年如果沒有缺電,為什麼還要台積電用他們的發電機?台電可能電不夠,他希望台積電可以降載,可是我們知道台積電不可能為了你去停掉產線,那個損失太大,他們只能用他們的發電機。
過去5年,台積電的發電機總共發了5,700次,這只是台積電而已,還有其他科技大廠都是用發電機,如果真的夠為什麼要用發電機?用民間企業的發電機幫忙發?所以這個很明顯。
邱委員慧洳:了解。我想再請教您就是,為了粉飾太平,台電基層花了多少人力、花了多少物力?
楊發起人家法:我們其實可以看到最近,也不是最近,這幾年我們電廠大修期程都被要求壓縮,也許本來40幾天,都壓縮30幾天大修要完成,因為要趕快上線,因為很吃力。
那也看到很多已經除役的機組、沒有操作許可的機組,他也是用緊急的名義、什麼名義或定期測試的名義。
包括前幾天4月23號,興達燃煤機組4號機,也是用定期測試上來,他都已經50年了,都已經除役了,為什麼還要定期測試?還要多燒煤?這一點都不經濟啊,而且也是一個污染。
邱委員慧洳:了解,那我想再跟您請教,再生能源初期成本會高,但是隨著技術的成熟會下降,請問您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楊發起人家法:我講一下我基本上是認同,但我們有個問題,我們看到為什麼現在我們的風電、光電的採購成本,比越南、比韓國、比菲律賓、比泰國都還來得貴,更比中國大陸貴。
因為我們在2010年簽訂了一個很超乎行情的合約,就是一個高價合約,離岸風電1度電那時候要5.8塊,一簽就20年,當然後面造成台電財政上的嚴重包袱,也變成現在沒辦法,現在就是這樣子,就是一個高的電價。
邱委員慧洳:了解,那我另外想請教你,中火的燃煤總量提升是因為今年用電量增加嗎?你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楊發起人家法:我們看到3月的話,用電量大概就是比去年多1.19%的成長。
我認為如果真的供電充裕,有10%備轉容量率,你何必為了這個1%的成長去多燒那些燃煤?你不是說有什麼風光嗎?不是說我們供電充裕嗎?其實沒有啊,不一定。
邱委員慧洳:了解,我最後想跟您請教,就是台積電啟動發電機,請問這是契約內的電力調度嗎?如果這是契約內的電力調度,請問這樣算缺電嗎?
楊發起人家法:就我的了解,台積電沒有跟台電簽任何需量反應或需量競價合約,完全是一個人情請託,是台電去拜託它降載,它不得去不啟用柴油發電機。
我個人認為這樣是很不妥,你今天要科技大廠啟用它的柴油發電機,這有空污問題,也沒有人注意到這問題,這對於整個產線也會有電力供應的問題。所以我覺得這個只是一個美化數據,或是說政府不願意說出實話的說法。
邱委員慧洳:了解,謝謝我們楊發起人的說明。
我想從你的說明當中,真的讓我們聽得心驚膽戰,而且真的是痛心疾首。我們國家的一個能源政策,竟然是政府這麼無腦然後胡亂作為,呈現在我們眼前的一個能源政策,真的是燃煤量大增,讓人民用肺發電,做出一個犧牲,做出一個健康的犧牲。
我想錯誤的能源政策,不只會擴大我們財務黑洞,也會擴大我們國家的安全危機。而再生能源的政策,也會從人民的口袋掏錢,也會破壞我們國家的韌性,請問一下楊發起人你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楊發起人家法:認同,是。
邱委員慧洳:完全認同。
我想我們政府不應該再操作對立,也不應該再內耗。我們應該理性、務實、科學,面對我們的能源政策。
就如同剛我說的,能源轉型這個已經變成是一個口號,當口號變成是一個掠奪,我想受害的是人民的荷包,受害的是國家的財務,受害的是國家的安全,所以我們在這裡呼籲政府,我們用理性、科學、務實的態度來因應能源政策,以上說明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邱慧洳委員發言,也謝謝楊發起人的說明,謝謝。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3號王育敏委員發言,羅智強委員請準備。
王委員育敏:謝謝院長,我們是不是有請今天出席的專家學者黃錦堂教授、紀俊臣教授,還有仉桂美教授3位。
主席:我們因為硬體設備正好3位,對不起,我以為行政院長還在,麻煩請黃教授、仉教授……。
王委員育敏:3位學者,對。
主席:因為我們硬體只有3位,所以3位正好,仉教授請。
王委員育敏:首先,我要謝謝今天出席的所有專家學者。因為剛剛從大家談話當中,可以聽得到大家對於現在民進黨執政底下毀憲亂政,對於我們民主憲政秩序毀壞的憂慮跟擔心,我以下有幾個比較具體的問題想要就教3位。
第一個,就是我們可以看到民進黨執政之後,事實上是雙少數政府,國會少數,賴清德總統也是40%民意,他並不是多數總統。
雙少數的這樣的一個執政黨,他們竟然第一個用大罷免方式,我想在世界上應該是絕無僅有,用這樣方式要來改變國會的席次,就是在政治上面他們發起這樣的一個惡意罷免跟攻擊,導致現在我們整個國家的政情也呈現一種對立跟動盪,這樣其實是非常不恰當的做法。
另外一個最不恰當的做法,就是剛剛3位,我特別看到你們報告,都提到不副署這件事情違憲的地方。但是民進黨在上一次公聽會裡面,很多位委員有一個詭辯,他們提出的理由就是說,今天不副署的是行政院院長,為什麼我們彈劾的是總統?
當然,剛剛黃錦堂教授的報告裡面也講得非常清楚,在之前的便當會裡面就是由賴清德總統在12月12號召集的,12月15號行政院長就立即不副署這些法律,所以他就是藏鏡人,他下指導棋。
但是民進黨委員還公然護航說,這個是行政院長做的事情,為什麼要彈劾總統呢?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請教3位教授,是不是可以從你們的觀點,針對民進黨委員這樣子的護航說法,你們有什麼樣的意見?
是不是依序從仉桂美教授這邊開始?
仉副教授桂美:OK,那我就珍惜時間,簡單來講,因為王委員的提問是問題的焦點,也就是說總統敢做不敢當。
因為在憲法裡面的覆議,非常清楚增修條文第3條明文規定要經過總統核可,所以核可權是在總統,行政院長職位也是來自總統,而且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是86年修憲修過。
所以從頭到尾行政院長扮演總統幕僚長的角色,這種角色之下他的不副署,當然是總統的意志展現,所以總統在整個條文運作上是責無旁貸的。
第二個問題,簡單來說就是雙少數政府這件事,從賴總統上台以後,他始終無法面對,我覺得是非常怯懦。因為既然雙少數,就必須面對這個問題,你就回到憲法第44條總統元首的身分,發揮你會商協調問題、解決問題的功能,而不是不斷地製造問題。
所以憲法37條、72條,甚至我們回到所謂的增修條文第3條,它是非常清楚規定,「應」是強制規定,覆議失敗應接受、法律及命令應公布,兩個都是「應」,「應」公布、「應」接受。
這個條文上這麼清楚,而且它不是法律規定,是憲法明文規定的,所以我覺得這是牴觸憲法非常明顯的事證。
王委員育敏:謝謝。
紀教授俊臣:我想剛剛王委員的問題,第一個,他推動大罷免,本身是高度政治性問題,作為一個國家領導人,他應該知道這種政治性問題要盡量讓它衝擊更小。結果他表面上說他沒有參與,實質上總統是幕後的指使者,因為這就在朝的柯建銘委員的談話裡面已經說得很清楚,這一點就表示,他是不敢負責任的。
第二個,不副署的這個事情,因為根據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是總統全權可以任免的,他如果不副署,即和總統的意思不一樣的話,就是說行政院院長的不副署和總統意思不一致,行政院長就應該要被免職啊,結果不但沒有免職現在還在做啊,這就表示是總統授意的,這一點總統當然要負責任。
王委員育敏:是,謝謝。
黃教授錦堂:感謝提問,大罷免是非常惡意的行動,我想世界上應該是沒有這個東西。
就此來講,他應該是可以被提起彈劾或是被提請罷免,我們蹉跎到現在這樣子。他主導整個閣揆拒絕副署,這是他清清楚楚主導,今天委員連署的提案也說明這是主導。
我們如果用刑法上來講,有所謂的間接正犯、共謀共同正犯、首謀等,但這是刑法上的用語,我們不一定要在這邊亦步亦趨。我要說,他擁有任免行政院長的權力,所以,事實上他應該是有相當的指示;即使說他沒有指示,那麼行政院長做了這個這動作以後,他就應該要立即糾正他,如果他是守憲、護憲的總統,他就應該要指示,他就要負起責任說「這不行」,立即糾正,否則就叫卓滾蛋。但賴總統沒有,這就表示他是一個共謀,甚至是首謀的行為。
王委員育敏:好,非常謝謝3位教授的回答,剛剛也聽得非常的清楚。
行政院院長根本沒有不副署這樣的權力,今天是總統授意他做這樣的事情,所以當然我們要彈劾的對象就是總統,更何況我們看到不副署的案件是一件接一件,剛剛仉桂美教授也已經幫忙算出來有8案之多,所以可能未來還會再有。所以我想今天立法院,是依據憲法賦予我們的職權,依法提出彈劾案。
接下來的議題我要請教的就是說,目前憲法法庭只有5位大法官,竟然就做出憲判,而且他是一件一件的去公告,那在這樣情況底下他程序本身違反,但是會繼續開。你們會不會擔心這樣的情況會變成三人言而成虎?就是案例一多之後,他把這種違法的、非法的變成通例,現在這樣5個人就可以做出憲判,然後逼迫大家接受,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辦?我是不是可以先請教仉桂美委員。
仉副教授桂美:OK,謝謝委員。
我覺得憲法法庭5人審判這件事情,程序正義第一個就違法,也就是說即使先不談司法,連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範行政機關的法都明文規定無效的要件,何況是司法程序。所以大法官評議人數不足的組成無效行為,5名大法官在法制上,根本不成立憲法法庭,沒有辦法評議,這個大家非常清楚,不論是憲法訴訟法的新法或是舊法,基本上是無法通過所謂的評議門檻。
可是憲法法庭今天能夠牴觸這個規範,而且不斷地做成評議,我覺得在法理上非常清楚,「無效的行為不會因為時間經過它就變成有效」,所以將來最可能發生的一件事情,就是也會影響憲訟不利益的當事人的權利,他的權利會因為你的違法行為而遭到相關損害。
所以我覺得是製造了更多訴訟,所以這種行為,我覺得作為一個國家元首,你可以完全看不到?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而且我覺得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就是程序先理,如果連程序都不正義的話,更談何實體的問題?
所以大法官5人自己去解釋在114憲判字第1號,自己去解釋,所謂的現有總額要扣除那3個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把它視為因為他迴避所以不參與評議,更何況不參與評議大法官也不見得是迴避的問題,根本就是護法而拒絕參與,所以我覺得這是非常誇張而且違法的行為,謝謝。
王委員育敏:好,黃錦堂教授有沒有要補充的?
黃教授錦堂:好,應該是說,5人現在的憲法法庭一定有節制,他們基本上比較審人權,但是根本性來講,5人來做這個憲法的法庭審理……
主席:好,謝謝王育敏委員發言,謝謝3位教授的說明,謝謝。
接下來我們最後一位登記發言委員,羅智強委員請發言。
羅委員智強:看看尹錫悅,想想賴清德。南韓有一個癱瘓國會的總統叫做尹錫悅,臺灣也有一個癱瘓國會的總統叫做賴清德。南韓的這個尹錫悅跟臺灣的賴清德,兩人癱瘓國會的目的、企圖完全一樣,但是命運卻大不相同。
南韓的尹錫悅用宣布戒嚴的方式癱瘓了國會,於是呢,被南韓公正的檢方以所謂的內亂首謀罪求處死刑。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尹錫悅癱瘓國會的目的、企圖十分明顯,毀壞南韓的民主憲政,所以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而前幾天,南韓的檢方又再度出手,發現尹錫悅為了鞏固政權,出動無人機去挑釁北韓,以反國家罪的名義求處30年有期徒刑。這是南韓捍衛民主憲政展現的決志,也是今天南韓的司法展現的風骨。但非常遺憾,到了臺灣,賴清德總統,他用無聲戒嚴的方式癱瘓國會。
他有三大跟三不的手段癱瘓國會。三大:大罷免、大清算、大法官;三不: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我直接在這邊告訴大家,其實我們國會早就被廢了,先是大罷免,選輸不服,標誌最高的民主,更高的民主發動無差別式對在野黨的全面大罷免,32比0大失敗,賴總統不認。
接著司法大清算,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在野黨立委十幾個人被起訴的。民主制衡,制衡的是掌握權力的行政權,有能力貪汙的是執政黨啊,結果竟然有在野黨十多個立委被起訴,憲政史之所無。沒有權力的在野黨,竟然可以被起訴十幾個立委,而我們的所有司法,監督的是在野黨,他沒有監督執政黨。
第三個,是要大法官淪為袁世凱的籌安會,明明不管按照新法、舊法,就算按照舊法的憲訴法也要6個人,才能達到會議的門檻。5個大法官跟大家講少一個無所謂,大家不要計較,我們5個人還是可以做違憲判決。完全的籌安會,護航今天毀憲亂政、實質戒嚴的賴清德總統,這樣還不夠,做得不徹底。
接下來我們的民進黨、卓榮泰、賴清德,祭出史上所無的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我賴清德總統我開心,我不公布。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今天我卓榮泰我不開心,我不副署。對於今天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我今天就算公布了、副署了,我不執行,國會你奈我何啊!
所以我剛講,我們的國會早就廢了嘛,還存在嗎?民主制衡還存在嗎?我很痛心的說,尹錫悅如果看到今天的賴清德,他可能會後悔啊,因為他宣布了戒嚴,今天賴清德沒宣布戒嚴,做得比尹錫悅還絕,民進黨就是一個非常有執政創意的政黨啊,三大、三不,就把國會灰飛煙滅。甚至今天國民黨看到、民眾黨看到,台灣憲政史上最大的悲哀啊。
所以在這邊我也必須沉痛的說,今天我們提出了彈劾案,我直接告訴大家,因為彈劾在5月19號那一天投票,彈劾案不會通過,不會通過。
但是我們是向歷史負責,我們要留下歷史紀錄,來告訴大家,今天南韓有有風骨的司法,能夠讓今天癱瘓國會的總統付出該付的代價。
我們今天有一個台灣版的尹錫悅,沒有關係,歷史昭昭然留下白紙黑字,我們告訴大家,這是台灣民主憲政最可恥的一位總統。我們留下歷史紀錄告訴大家,臺灣民主今天不容許一個毀憲亂政的政黨來破壞,謝謝大家。
我現在想請李勝峯副主席,還有仉桂美教授。
主席:時間暫停麻煩,請李勝峯副主席、仉教授,麻煩請上台說明,時間繼續。
羅委員智強:我想分別問二位一個問題。
一個是我想請問李勝峯副主席,面對我剛講的民進黨賴清德癱瘓國會的三大跟三不,就從你對台灣民主憲政的了解,今天到底我們國會存在到現在的意義是什麼?對於三大跟三不我們該怎麼去面對這個毀憲亂政的問題?
這兩個問題,我想先請李勝峯教授,再請仉桂美教授,謝謝。
李副主席勝峯:這是臺灣實行民主憲政以來絕無僅有的亂象,我真的希望是絕後,否則這是對臺灣民主最大的傷害。
我們談了這麼多,講了這麼多,這些道理我不認為民進黨不懂,我不認為賴清德不懂,我不認為行政官員不懂,但是他們都在裝傻。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毀憲亂紀,就可以度過,只要不要臉就可以混過,但是他們可以不要臉,臺灣要生存。
羅委員智強:請仉教授。
仉副教授桂美:我永遠相信、如果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不會沒有解決的機制,我們必須堅持正義到最後一秒。而且有一個問題,我覺得賴總統可能需要上憲法課,雖然上了還不見得會做,但是憲法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國會的意志叫法律,總統的行政權不經過國會的,那個叫做行政命令,法律裡面規範的是重大事項,提升到憲法位階憲法58條的「重要事項」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如果連基本法治國原則都不清楚落實,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
我覺得這是我們在把守憲法最後一關的底線上必須要採取的行為,也就是說只有依法行使,才能夠讓總統可能會比較清醒,謝謝。
李副主席勝峯:彈劾是讓以後有權力的人記得今天的警惕。
羅委員智強:是,非常謝謝李教授還有仉教授。
其實我們大家今天站在這邊,就是為了歷史留下見證,也感謝在場包括民眾黨的委員、國民黨的委員,然後在場這幾位所有專家學者跟教授。
今天在這其實心情是很沉重的,真的非常沉重。到現在為止,台灣的民主制衡能夠寄託的真的就在現在幾位還願意發聲的專家學者,以及還願意發聲的在野黨,還有還願意今天在乎台灣民主的所有的台灣人民。所以民主制衡,台灣人民是最後的防線,所以在這邊我們是向歷史交代,也希望今天所有大家的發言能成為歷史判決書,讓後面執政者知道,你所做的一切不是沒有付出代價的,謝謝。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也謝謝李勝峯副主席、仉教授兩位的說明,謝謝。
報告全院委員會,本院詢問的委員已經詢問完畢,也要特別向各位報告,今天聽證會的紀錄,工作人員正在彙整之中,我們現在休息,等紀錄全部製作完畢之後,我們繼續開會,要請出席所有的人員,以及詢問的委員閱覽以及簽名,現在休息。
休息(11時4分)
繼續開會(11時56分)
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我們繼續開會。
向全院委員會報告,今天聽證會紀錄,出席人員以及詢問的委員,均當場閱覽確認並完成簽名,另外依照規定,本院將製作聽證會報告,分送給本院全體委員作參考,並刊登公報。
主席:再次謝謝今天出席所有學者專家代表,以及謝謝今天一起參與的所有全院委員會委員,許宇甄委員、羅智強委員、翁曉玲委員。今天會議進行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