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4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5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志偉

議  程 報告事項

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農業部部長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經濟部部長龔明鑫

經濟部能源署代理署長吳志偉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林元鵬

經濟部台灣中油公司董事長方振仁

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王耀庭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詹方冠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主席:現在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

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農業部部長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議程本席排定「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首先請經濟部龔部長報告。

龔部長明鑫: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有關再生能源的部分。在發展的目標上,我們希望的太陽能光電短期目標20GW的案源都已經掌握了,希望在2030年的目標可以累計達到31GW,並持續以屋頂型發展策略作為優先,地面型複合利用作為主軸。其次,有關於離岸風電,希望在2030年累計可以達到10.9GW。其他還有水力發電,希望在2030年目標可以達到2,140MW;地熱的部分,也希望在2030年達到200MW

有關於目前的建置進度,至20262月底為止,太陽能光電已經達到15.68GW,離岸風電的累積容量已經達到3.68GW,其他水力和地熱累積的裝置容量已經達到2,136MW

有關於推動挑戰與改善對策的部分,太陽能光電方面,我們希望透過屋頂型光電擴大推動政策以及環評法規調整因應,配合立法院修法太陽光電開發涉及環評所公告的部分來依法行政。此外,我們持續推動跨部會廉政平臺協作,來強化監督跟資訊上的透明。離岸風電方面,我們持續盤點可用的海域面積,希望在2050年開發可以達到4055GW的目標。其次,我們會強化融資能量,提高國家融資保證成數,由六成變成八成,同時也把私募股權基金風險係數調降,從10.18%降到1.28%。水力發電方面,能源署已經規劃「小水力減碳旗艦行動計畫」(2026年到2030年),會透過擴大潛力場域盤點、強化申設程序及小水力公對公的模式,來降低初期行政成本。地熱方面,我們會加速進行全臺地熱探勘以明確潛能,並將探勘資料公布,以及提供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措施。

貳、有關電網韌性的部分。我們會持續執行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這個計畫是在2022819日奉行政院核定,總經費是5,645.9億元。進度方面,到20263月為止,本來預定的進度是38.88%,現在實際進度已經達到40.79%,我們會持續來執行跟進行。至於未來推動挑戰與改善對策,第一個,我們在所有的變電所或電網的推動,我們還是會持續尋求地方代表的支持,拜會地方首長、民意代表及意見領袖等等。第二個,與民眾建立良好的關係,透過「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及台電公司的「變電所睦鄰空間設置暨管理要點」來促進睦鄰。第三個,化解民眾對健康的疑慮,安排民眾參觀非管制區的輸變電設施等等一些情況。

結語:本部會持續推動二次能源轉型,以確保我國能源安全、產業發展與淨零目標並行。同時,為了支撐再生能源併網與確保供電穩定,本部亦以「分散化、強固化、系統防衛」為核心,全面強化電網韌性。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謝謝經濟部龔部長的報告。

接下來請國發會詹副主委報告。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主席、各位委員、各位與會先進。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本會謹就相關業管部分,向各位委員提出說明,敬請不吝指教。

壹、前言

我國能源94%以上仰賴進口,為加強能源供應的安全與穩定,必須提高自主能源比例,因此政府致力再生能源發展不遺餘力。在各種再生能源中,目前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技術最為成熟,也是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主要項目。國發會係政策之跨部會平台,可透過計畫審議與跨部會協商工作,協同相關部會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以提高自主能源比例,增進能源供應安全與穩定。

貳、我國再生能源推動現況

2025年底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為22.872GW,其中以太陽光電15.474GW、風力發電4.517GW及水力發電2.124GW為大宗。從發電量來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為378.14億度,約占當年度全國發電量13.1%。以下就主要之再生能源現況分述如次:

一、太陽光電

太陽光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已達15.676GW,較2016年(1.245GW)成長12.5倍,預計至2030年達成31.2GW

屋頂型光電透過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規範一定規模的新建建築屋頂須設置光電加強推動。地面型光電以複合使用為原則,且為確保兼顧環境保護與社會支持,經濟部和農業部已共同制定明確規範嚴格把關,包括公告經營計畫「顯不合理」、設施與農業經營必要性「顯不相當」樣態,讓光電申設審查權責機關及業者可排除不適宜發展區位,提升申設效率。

二、風力發電

離岸風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3.684GW,預計至2030年達成10.9GW

在離岸風電推動上,依「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現已完成區塊開發第1期及第2期選商作業,將於2030年前陸續完工。經濟部為確實掌握離岸風電開發中案場施工狀況及進度,依行政契約定期召開各離岸風場進度追蹤會議,並根據遭遇困難主動協助排除,提供必要行政協助,以利各風場如期完工併網。

三、水力發電

水力發電部分,截至20262月已於德基水庫、翡翠水庫等大型水庫設置發電設備,近兩年水力發電量平均約為48億度,約占全國發電的1.7%。因近年考量環境衝擊,已不再推動大型水庫,後續將優先推動對環境影響低之小水力發電。

經濟部將持續與農業部等場域主管機關合作,擴大盤點小水力發電潛力場域,利用現有或規劃中的水利設施與農圳,積極推動「公對公」模式,避免二次施工造成環境破壞,另導引業者依據「小水力發電設備設置指引」進行開發,確保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環境生態影響評估,以降低環境影響及開發阻力,兼顧能源需求與生態保護。

四、地熱發電

地熱發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13MW,預計至2030年達成1.2GW

政府為擴大地熱資源的使用,提供友善地熱之法制環境,建立地熱發電申設標準作業程序及應備文件,已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地熱專章授權,訂定「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使開發業者有法源依循,加速地熱發電推動。同時經濟部透過「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推動地方政府招商以及分攤業者探勘風險,鼓勵民間業者投入地熱開發。

參、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我國自2024年起推動「二次能源轉型」,除持續擴大推動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外,亦積極布局地熱、生質能、小水力及海洋能等「多元綠能」,並滾動檢討各項再生能源發展策略,逐步朝向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3成邁進。經濟部規劃各類再生能源未來目標如下:

1 再生能源未來目標

DW4747988 源別(GW

2030

2032

太陽光電

31.2

32.7

離岸風電

10.9

13.9

陸域風電

0.979

0.979

地熱

1.2

1.4

生質能及廢棄物

0.810

0.840

水力

2.140

2.180

DW9765591

47.229

51.999

資料來源:經濟部

肆、國發會將協同相關部會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

國發會做為政策之跨部會平台,將持續透過計畫審議與跨部會協調工作,協同相關部會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近年來本會已陸續審議通過經濟部所提「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一、二期計畫」、「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區塊開發階段)計畫」、「地熱、離岸風場發展潛力調查及資訊服務計畫」、「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深層地熱示範計畫」、「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等重要再生能源示範、發展潛力資料建構及電力系統併接大量再生能源後,仍能穩定運作配套計畫,以及「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變電所改建第一、二期專案計畫」等強韌整體供電網路及朝向數位化、智慧化發展計畫,以因應再生能源易受季節及氣候影響,發電較不穩定之併網需求,同時亦大幅增加再生能源併網容量、提升供電品質。我們也會透過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來協助再生能源業者發展。

伍、結語

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發展至為重視,已設定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30%之目標,行政部門正全力朝此方向邁進。政府除全力推動再生能源開發外,亦持續推動強化電網韌性基礎建設,且廣為布建智慧電表、推動分時電價機制、全面前瞻深度節能、改善既有水力抽蓄電廠調頻能力,加速布局儲能等重要穩定電力供應措施,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不吝指教,並敬祝各位委員先進身體健康,平安如意。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國發會詹副主委的報告。

接下來請農業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駿季: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大院經濟委員會今日排定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農業部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爰農業部遵照辦理提出農業綠能有序發展推動說明資料,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前言

農業部為確保農業在糧食生產之基本功能,同時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明定農業綠能之設置規範,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為主軸,在確保農漁民權益、促進農漁業發展及維護生態環境前提下,優先推動「農業設施屋頂型太陽光電」(含畜禽舍、農糧製儲銷設施、溫室、菇舍、室內水產養殖設施及漁港相關設施等),再逐步發展「地面型漁電共生」,兼顧糧食生產及能源轉型,使農業與綠能共存共榮。

貳、農業綠能推行成果

11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20GW,農業綠能規劃9GW,截至1153月底累計已有4.05GW太陽光電設施完工併網,其中各類型施工中1.36GW、申請中1.79GW,倘加計經濟部列管農地變更設置光電約1.5GW,農業綠能推動績效,合計約8.7GW

參、精進作法及機制

一、引導光電有秩序發展:農業部與經濟部已於11427日公告「農業用地變更為設置太陽光電土地適宜性快篩表」,針對土地區位適宜性進行篩選,排除第一級環境敏感區、特定農業區、農業施政資源投入區位等一定不能變更為光電使用之農地,以減少光電開發爭議。倘符合檢核原則,仍須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之程序審查同意,始得辦理變更設置。

二、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盤點各類建築屋頂設置光電之可行性,擴大鼓勵畜禽舍屋頂設置光電系統,農業部已分別於1141112月發布「畜禽舍屋頂附屬光電設施設置指引」、「溫室屋頂附屬光電設施設置指引」,提供申設流程、常見問題及效益評估等資訊參考,協助農民及業者評估設置光電誘因。

三、協助地方政府加速容許審查及辦理案場養殖事實查核作業:農業部已明定漁電共生案場規劃顯不合理,以及設施與養殖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之樣態,並於114218日及114811日函知地方政府,包括養殖設施、綠能附屬設施、養殖規劃、選址、必要性顯不相當樣態等,例如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養殖未符經濟效益魚種,其室內養殖場之建置成本與養殖效益顯有落差,認定為顯不合理樣態,爰提供縣市政府作為審查漁電共生容許案件參考,減少地方政府審查作法不一情形。農業部前於112年訂定「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並持續接受地方政府回饋滾動式更新,於114724日函送「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4.0)版」,提供地方政府於辦理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時能務實應用。

四、保障養殖漁業經營需求並與太陽光電順利結合:過往部分光電案場規劃為光電業者主導,並以發電量最大化思維設計,導致案場難以符合養殖實務需求,而有養殖不佳或無法養殖之情形,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等情事。為務實推動漁電共生,由在地養殖漁業團體與光電業者合作,於光電設計階段就要規劃光電設施不影響養殖作業,後續養殖可由專業養殖戶進場養殖,使案場得以適合不同物種養殖,將持續凝聚各方共識意見穩健推動。

五、農業部自110年起補助「百億農業綠能貸款專案」、「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及「農業節能減碳貸款」等政策性專案農貸,截至1153月底,已核貸551件、金額96.34億元、總裝置容量達456.53MW

肆、結語

農業及農地肩負國人糧食需求之重任,然再生能源發展係基於國家天然環境資源狀態及產業型態設置,農業部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農地資源永續利用,明定農業綠能設施之設置規範,在兼顧糧食安全與環境生態之前提下,務實達成農業與綠能共榮發展的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主席:謝謝農業部陳部長的報告。

有關本次會議各部會所提的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經濟部書面資料:

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賜教。

壹、再生能源

一、發展目標及策略

()太陽光電:短期目標20GW案源已掌握、2030年目標累計達31GW;持續以屋頂型發展策略優先推動,地面型複合利用作為主軸。

()離岸風電:2030年目標累計達10.9GW;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策略,循序擴大設置規模,帶動產業與供應鏈發展。

()其他:

1.水力發電:2030年目標達2,140MW;透過潛力盤點、小水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及示範獎勵機制等措施,逐步健全小水力發展環境,加速案場設置。

2.地熱發電:2030年目標達200MW;透過政策引導布局,擴大全臺探勘,由國營事業扮演領頭角色推動。

二、建置推動進度

()太陽光電: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已達15.68GW;其中屋頂型光電已達成10.05GW(占整體設置量64%)。

()離岸風電:至20262月底,累計裝置容量達3.68GW。區塊開發階段已完成第一、二期選商及簽約,第三期選商機制已於今(2026)年3月公告,將於今年第四季完成選商作業。

()其他:至20262月底,水力及地熱發電累計裝置容量達2,136.94MW

三、推動挑戰與改善對策

()太陽光電:

1.推動挑戰:太陽光電短期20GW案源皆已掌握,惟因光電環評三法修法影響及不實負面輿論,導致建置速度趨緩。

2.改善對策:

(1)屋頂型光電擴大推動政策:推動「中央機關國有建物聯合推動太陽光電行動方案」及屋頂面積小於1,000平方公尺之「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

(2)環評法規調整因應:配合立法院修法太陽光電開發涉及環評所公告法規,依法行政。

(3)跨部會廉政平台協作:本部與農業部、法務部已成立「跨域廉政平台」,與地方政府及光電公協會檢核進度,共同落實標準統一、強化監管與資訊透明。

()離岸風電:

1.推動挑戰:離岸風電推動迄今,技術日漸成熟,惟離岸風電開發擴大規模,需有明確投資規劃,強化金融支持,以擴大投資。

2.改善對策:

(1)盤點可用海域空間:為達成2050年離岸風電開發4055GW目標,經濟部已會同農業部、交通部、國防部盤點可用海域空間,將納入離岸風電中長期規劃及後續招商投資。

(2)強化融資量能:政府提高國家融資保證成數由6成至8成,並調降保險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風險係數10.18%1.28%,同時透過兆元投資方案持續精進擴大保證專款與倍數,預計將整體保證額度提升至1,560億元。

()其他:

1.水力發電:

(1)推動挑戰:

小水力開發潛力場域多涉及河川、農圳等公有空間,需分向不同主管機關申請,以整合土地、水權及併網饋線等關鍵開發要件,另各界亦期待小水力發電場域能兼顧公民參與、環境友善及多元利用。

(2)改善對策:

為持續推動我國小水力發展,能源署已規劃「小水力減碳旗艦行動計畫」(2026年至2030年),將透過擴大潛力場域盤點、強化申設程序及小水力公對公模式,降低初期行政協調成本。並藉由小水力示範獎勵辦法,促進具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特色之典範案場設置,全面提升機關、民間與社區參與意願。

2.地熱

(1)推動挑戰:

地熱前期探勘風險高,且臺灣地質複雜,地熱潛能須待實際探勘驗證;受限於地質條件、地形限制,需以定向井形式汲取熱能資源;另現行地熱案場多位於原民地區,需取得部落諮商同意,影響案場設置進度。

(2)改善對策:

加速進行全臺地熱探勘以明確潛能,並將探勘資料公開,及提供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最高補助業者鑽探費用50%(最高額度1億元),分散業者前期探勘風險;規劃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確地熱資源屬國家所有,建立地熱定向鑽井於一定地下深度穿越他人土地之使用規範;持續與原民會合作,朝簡化部落諮商流程及輔導業者與部落建立對接窗口,加速業者取得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

貳、電網韌性:

一、發展目標及策略

()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於2022819日奉行政院核定,總經費5,645.9億元;包括「推動分散電網工程」4,379億元、「推動強固電網工程」1,250億元、「強化系統防衛能力」16.9億元。

()透過「分散電網」、「強固電網」、強化「系統防衛」三大主軸提高電網韌性,有效避免設備故障或失效,並採裕度設計,避免停電事故發生;即使發生停電事故,可透過分散性及系統防衛機制,限縮影響範圍、縮短復電時間。

二、建置推動進度

()整體執行概要:至20263月,預定進度38.88%,實際達成40.79%

()重要執行成果:

1.分散電網:完成電廠直供科學園區工程,改善關鍵區域供電瓶頸;完成南科擴建等工程,分散單一變電所集中之供電風險;增加綠能併網熱區共5GW;完成興建福和D/S等變電所及增加電網配送節點。

2.強固電網:完成汐止~民權等線路工程,加速老舊設備更新升級及容量擴充;完成龍潭等電網建置儲能設備;完成高港E/S等變電所更新、擴容及屋內化。

3.系統防衛:更換新型式保護電驛,可迅速隔離故障,縮小事故範圍。

三、推動挑戰與改善對策

()推動挑戰:變電所/開閉所及相關線路用地取得不易,且目前變電所多有遭遇陳抗或有潛在陳抗風險。

()改善對策:

1.尋求地方代表支持:拜訪地方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及意見領袖等,主動說明工程興建之必要性及台電公司配套回饋措施,敦請提供必要協助並給予支持。

2.與民眾建立良好關係:依「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及台電公司「變電所睦鄰空間設置暨管理要點」規定,補助地方建設及提供睦鄰空間,以獲取民眾認同,化解興建阻力。

3.化解民眾健康疑慮:安排民眾參觀非管制之輸變電設施,實地測量電磁場,加強電磁場安全宣導,消除民眾對電磁場影響身體健康之疑慮,了解輸變電設備安全無虞。

參、結語

本部持續推動二次能源轉型,以確保我國能源安全、產業發展與淨零目標並進。在再生能源發展方面,持續以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為推動主軸,並同步布局地熱等前瞻能源,逐步擴大多元綠能結構。針對太陽光電推動過程所面臨法規調整挑戰,已透過跨部會協作等因應,並優先推動屋頂型設置,以兼顧發展與社會共識;離岸風電則穩健推進區塊開發,並持續盤點海域空間,為中長期發展奠定基礎;另積極推展地熱等前瞻能源之法制及技術面,以進一步強化我國綠能之多元布局。

同時,為支撐再生能源併網與確保供電穩定,本部亦以「分散化、強固化、系統防衛」為核心,全面強化電網韌性。面對用地取得、社會溝通及法規環境等挑戰,將持續深化跨域協調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積極排除推動障礙,確保能源轉型穩健推進,朝向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國家發展委員會書面資料:

「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

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我國再生能源及電網韌性之發展現況、建置進度、容量目標、推動困境、法規障礙及相關改善對策」進行報告。本會謹就相關業管部分,向各位委員提出說明,敬請不吝指教。

壹、前言

我國能源94%以上仰賴進口,為加強能源供應的安全與穩定,必須提高自主能源比例,因此政府致力再生能源發展不遺餘力。在各種再生能源中,目前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技術最為成熟,也是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主要項目。國發會係政策之跨部會平台,可透過計畫審議與跨部會協商工作,協同相關部會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以提高自主能源比例,增進能源供應安全與穩定。

貳、我國再生能源推動現況

2025年底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為22.872GW,其中以太陽光電15.474GW、風力發電4.517GW及水力發電2.124GW為大宗。從發電量來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為378.14億度,約占當年度全國發電量13.1%。以下就主要之再生能源現況分述如次:

一、太陽光電

太陽光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已達15.676GW,較2016年(1.245GW)成長12.5倍,預計至2030年達成31.2GW

屋頂型光電透過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規範一定規模的新建建築屋頂須設置光電加強推動。地面型光電以複合使用為原則,且為確保兼顧環境保護與社會支持,經濟部和農業部已共同制定明確規範嚴格把關,包括公告經營計畫「顯不合理」、設施與農業經營必要性「顯不相當」樣態,讓光電申設審查權責機關及業者可排除不適宜發展區位,提升申設效率。

二、風力發電

離岸風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3.684GW,預計至2030年達成10.9GW

在離岸風電推動上,依「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現已完成區塊開發第1期及第2期選商作業,將於2030年前陸續完工。經濟部為確實掌握離岸風電開發中案場施工狀況及進度,依行政契約定期召開各離岸風場進度追蹤會議,並根據遭遇困難主動協助排除,提供必要行政協助,以利各風場如期完工併網。

三、水力發電

水力發電部分,截至20262月已於德基水庫、翡翠水庫等大型水庫設置發電設備,近兩年水力發電量平均約為48億度,約占全國發電的1.7%。因近年考量環境衝擊,已不再推動大型水庫,後續將優先推動對環境影響低之小水力發電。

經濟部將持續與農業部等場域主管機關合作,擴大盤點小水力發電潛力場域,利用現有或規劃中的水利設施與農圳,積極推動「公對公」模式,避免二次施工造成環境破壞,另導引業者依據「小水力發電設備設置指引」進行開發,確保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環境生態影響評估,以降低環境影響及開發阻力,兼顧能源需求與生態保護。

四、地熱發電

地熱發電部分,截至20262月累計裝置容量13MW,預計至2030年達成1.2GW

政府為擴大地熱資源的使用,提供友善地熱之法制環境,建立地熱發電申設標準作業程序及應備文件,已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地熱專章授權,訂定「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使開發業者有法源依循,加速地熱發電推動。同時經濟部透過「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推動地方政府招商以及分攤業者探勘風險,鼓勵民間業者投入地熱開發。

參、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我國自2024年起推動「二次能源轉型」,除持續擴大推動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外,亦積極布局地熱、生質能、小水力及海洋能等「多元綠能」,並滾動檢討各項再生能源發展策略,逐步朝向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3成邁進。經濟部規劃各類再生能源未來目標如下:

1 再生能源未來目標

DW9768117 源別(GW

2030

2032

太陽光電

31.2

32.7

離岸風電

10.9

13.9

陸域風電

0.979

0.979

地熱

1.2

1.4

生質能及廢棄物

0.810

0.840

水力

2.140

2.180

DW8691784

47.229

51.999

資料來源:經濟部

肆、國發會將協同相關部會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

國發會做為政策之跨部會平台,將持續透過計畫審議與跨部會協調工作,協同相關部會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及強化電網韌性。近年來本會已陸續審議通過經濟部所提「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一、二期計畫」、「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區塊開發階段)計畫」、「地熱、離岸風場發展潛力調查及資訊服務計畫」、「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深層地熱示範計畫」、「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等重要再生能源示範、發展潛力資料建構及電力系統併接大量再生能源後,仍能穩定運作配套計畫,以及「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變電所改建第一、二期專案計畫」等強韌整體供電網路及朝向數位化、智慧化發展計畫,以因應再生能源易受季節及氣候影響,發電較不穩定之併網需求,同時亦大幅增加再生能源併網容量、提升供電品質。

伍、結語

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發展至為重視,已設定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30%之目標,行政部門正全力朝此方向邁進。政府除全力推動再生能源開發外,亦持續推動強化電網韌性基礎建設,且廣為布建智慧電表、推動分時電價機制、全面前瞻深度節能、改善既有水力抽蓄電廠調頻能力,加速布局儲能等重要穩定電力供應措施,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不吝指教,並敬祝各位委員先進身體健康,平安如意。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5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上午10點整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第一位請陳亭妃委員質詢。

陳委員亭妃:915分)謝謝主席。請經濟部長。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陳委員,早安。

陳委員亭妃:謝謝部長。有關臺南市電纜地下化,過去可能大家都不會想到整個臺南的電纜那麼脆弱,但歷經這一次丹娜絲風災已經很清楚了,我們沒有把它重點強韌是不行的。所以從115年到116年辦理電纜地下化的路段有安南區、南化、關廟、將軍、仁德、善化、七股、北門、學甲、鹽水,那麼在這個部分,我們要了解的是117年後呢?

龔部長明鑫:117年還是會持續編。

陳委員亭妃:所謂持續的重點在哪裡?目前我們要了解的是:預算會怎麼編、預計怎麼編?這個是有特別預算,後續沒有特別預算呢?

龔部長明鑫:就會用年度的公務預算來編。

陳委員亭妃:年度的公務預算要怎麼編?

王總經理耀庭:台電的年度預算都是持續在編列,尤其像配電的預算,以前一年大概兩百多億,現在已經編到四百多億了,全臺灣大概有這樣的量,所以我們在這方面整體的投資確實持續在增加。

陳委員亭妃:雖然持續在增加,但那麼多人在分,所以你的重點會在哪裡?每個縣市都在爭取,可是重點應該還是以丹娜絲當時受損最嚴重的地區為優先。像這一次的特別預算很清楚,是因為丹娜絲所編,所以它有重點,整個區塊在臺南所分的比例會比較高一點點,可是在你們的本預算,之後我們會分到多少呢?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部分當然就是回歸到正常的預算編列原則。

陳委員亭妃:對,這就是我要問的重點。回到常態化之後,大家都在分這筆預算,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把電纜地下化完成?臺南這一次因為丹娜絲,當時整個倒了之後緊急搶修,我們謝謝台電的員工、台電的同仁真的是不分日夜、全國調動,可是那是因為我們遇到了緊急狀況,也因為這個緊急狀況而有特別預算。如果在117年之後沒有了,我們到底要向誰求助?當時台電是緊急恢復,可是強韌度不夠,如果再遇一次,那會更慘,所以這個部分要怎麼辦?

王總經理耀庭:配電級電網的強韌不是只有地下化,其實還有一些架空線路的強韌計畫,包括一級電桿。一級電桿與目前C級電桿的抗風能力相較,其實就拉到很高的等級。

陳委員亭妃:我絕對相信強化韌性有很多方式,但是沒有預算是做不了的,對不對?我要問的是,117年度以後如果沒有特別預算,請問臺南還可以分到多少?我們會被關注多少?

王總經理耀庭:剛剛講的那一部分,我們會透過年度預算去強韌,包括像剛剛講的一級電桿強化,還有架空線路支線強化等等,讓颱風來的時候,可以減少災害發生。

陳委員亭妃:所以臺南還是會被擺為重點?

王總經理耀庭:是。

陳委員亭妃:因為丹娜絲讓我們受害太嚴重了,我們還會擺為重點嗎?我只問這一句話。

王總經理耀庭:會是重點地區。

陳委員亭妃:未來可能不是我在這裡監督這個預算,是回到地方政府當中,我們期待,因為位階、角度不一樣,我在這裡可以用立委的身分跟你請教未來的預算。可是回到地方政府,我們只是期待台電、經濟部可以把眼光多關注我們一點,因為我們等於跟各縣市在分這些預算,那是不一樣的。我在這裡要特別拜託,在117年後、沒有特別預算之後,不要忘了臺南,我們受害非常嚴重,因丹娜絲受害極為嚴重!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我們已經認知到氣候變遷之後,現在新型態颱風有很高的機率都會從南部直接通過臺灣海峽上來,所以在臺南、高雄以及嘉義等沿海地區的電網強韌會是未來這幾年台電重點中的重點。

陳委員亭妃:這句話很重要,拜託!因為每個人都在分、每個人都在搶,我們很擔心到時候又被忘了。

王總經理耀庭:不會。

陳委員亭妃:我再問一下,現在因為工程很多,人力不足問題到底要怎麼辦?

王總經理耀庭:現在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台電自己增加了施工班的人力,就是新招考的人力,所以台電現場施作的自有人力也增加,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承攬商的部分也面臨少子化問題,國內招工不容易。所以我們鼓勵承攬商增加進用移工人力,在整個契約的規定方面放寬,讓他們有辦法根據政府的規定多引進移工。這部分的成效目前看起來都不錯,已經大概增加一千名左右的外籍移工。

陳委員亭妃:所以現在人力有慢慢在補足?

王總經理耀庭:是。

陳委員亭妃:這很重要,工程那麼多,人力不足還是一樣沒用!拜託台電一定要注意。第三點、在南科園區還有沙崙,這個是牽扯到南科一、二、三,再加上南科四,我們的電網韌性呢?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部分確實正在規劃一部分的工程進行,也有一部分已經正在進行中,包括我們會從興達拉新的四條線路到南科強化電網直供,讓這邊的電可以更充足,所以整體電源供應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亭妃:沙崙呢?現在所有的重鎮都在沙崙,包括AI、機器人,院長跟總統剛去揭過牌。南科四未來也要在沙崙,有關電力的電網韌性跟強度,你們已經有規劃了嗎?

王總經理耀庭:是,就是從興達拉到沙崙,再拉到南科,等於是沙崙會增加一個超高壓變電所來因應。

陳委員亭妃:我再拜託把這樣的計畫讓我辦公室知道。

王總經理耀庭:是。

陳委員亭妃:另外,很重要的是,各工業區現在都要求要做太陽能光電,可是饋線不足,怎麼辦?你叫他做,但沒有饋線,電引不出去,怎麼辦?

王總經理耀庭:這個部分我們有積極在處理,如果是等待併網這種案件多的地方,我們就會增加一些饋線來吸納這些太陽光電。以新吉工業區為例,新增加了兩條饋線,今年年底會把那55件太陽光電併網工程消化。

陳委員亭妃:拜託!因為你叫人家裝設,結果沒有饋線,那是白搭,根本就不用講!沒有饋線,那些都沒有辦法做,所以要加速,拜託!謝謝。

王總經理耀庭:是,謝謝。

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請鄭正鈐委員質詢。

鄭委員正鈐:924分)謝謝主席。請經濟部龔明鑫部長,還有台電王耀庭總經理。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台電王總經理。

龔部長明鑫:鄭委員早。

鄭委員正鈐:部長早。謝謝主席今天特別安排了我國再生能源還有電網韌性的專報。能源問題確實非常關鍵,因為現在能源問題不只是價格的問題,它真的是國安問題。加上臺灣又是一個獨立的島嶼,所以能源問題確實非常重要。2022303大停電之後,行政院曾經提出5,645億元10年期強化電網韌性計畫,目標就是希望分散大規模停電風險、提升事故隔離以及復電能力。其中有一個電廠直供園區的計畫,就是希望能由五大電廠搭配七大園區,包括通霄電廠直供竹科,臺中電廠直供中科,興達電廠直供南科及橋科,大潭電廠直供新北產業園區及桃園工業園區,大林電廠直供楠梓產業園區。我今天要特別針對這五大電廠對應七大園區的進度提問,請問目前情況如何?可不可以請部長或總經理回答?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通霄電廠直供整體進度已經到38.88%,實際上已經達到40.79%……

鄭委員正鈐:好,就先這樣子,因為相關進度是10年期的狀態,這部分請再給我一份書面報告。你剛剛提到通霄電廠,我就特別問通霄電廠這個部分,你說目標是38.88%,現在是多少?

龔部長明鑫:40.79%

王總經理耀庭:那是整體進度……

鄭委員正鈐:跟我們看到的數字其實有一點落差,這部分我待會兒再講。為什麼我會特別想知道?因為通霄電廠直供竹科,這裡面包括發電機組要重做,也就是第四、五號機組要拆掉重做,另外還有輸氣海管工程,這兩個部分要同時進行。你這邊特別提到進度的部分,因為我們看到在所有的公開資料當中,它的工程進度預計是40.54%,然後具體也是到40.54%,可見你們的進度是零差異,所以我覺得你剛剛報告的數字跟我們手上拿到的書面資料是不太一樣的,這部分…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剛剛那是5,645億的整體進度,而您現在提的是……

鄭委員正鈐:針對通霄電廠的部分。

龔部長明鑫:通霄電廠分成好幾個標案在進行,包括土建工程、排纜工程以及輸電工程,就是要從通霄電廠把電輸送到寶山園區這個區域,每一個階段的進度都不一樣。

鄭委員正鈐:因為你們資料上面的進度跟實際狀況都是40.54%,也就是零差異,坦白說,這不太符合我們一般的常識。針對這部分,我希望能夠繼續去追究,我希望能夠如期如質、沒有問題,同時我也希望它是非常清楚的,為什麼我要特別提到這個部分?主要是因為我們看到在整個離岸風電相關資料當中,在今天經濟委員會的報告上面提到,目前整個離岸風電的裝置容量是3.68GW,可是在327號經濟部新聞稿當中就講到,我們離岸風電的發電容量已經到4.5GW,當中有0.82GW的差距,我不知道這差距是在哪裡?為什麼會有差距?

龔部長明鑫:那是時間啦!因為書面報告是2月底寫的,而新聞稿是3月發的,且3月還有一些併網。

鄭委員正鈐:今天已經4月了,結果你們今天提供出來的是2月份的資料,而3月份的記者會提供的資料更先進,然後當中有0.82GW的差距,我不知道這差距是在哪裡?短短不到一個月就有0.82GW的差距,這差距到哪裡?可不可以請部長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龔部長明鑫:我請同仁來說明一下。

吳代理署長志偉:很多都已經做好了,後面只是要併網而已。基本上結構和風機都做好了,最後只是要做併網,所以後面的動作會比較快。

鄭委員正鈐:一個月就可以多0.82GW

吳代理署長志偉:一般施工季都很短,因為臺灣海峽的施工季比較短,所以……

鄭委員正鈐:所以你們覺得這個進度都沒有問題?因為你們提出來2030年的目標是要到10.9GW,所以到目前為止還差6.4GW。其實你剛剛的回答我覺得很不科學,你說一個月能夠多0.82GW,總經理跟部長竟然也都覺得很合理?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一部風機的建置是從打基礎開始,之後再到桁架,然後再拉線……

鄭委員正鈐:理解。

王總經理耀庭:其實計算量是從整個線拉好以後才開始算,但很多都是在去年就已經做好基礎的工作,包括風機線路的裝設,只是還沒有併上去而已,現在因為已經……

鄭委員正鈐:所以這一個月就併了0.82GW就對了?你的意思是這樣子嗎?

王總經理耀庭:對,因為這一陣子風比較平……

鄭委員正鈐:OK,你到時候再給本席一份很清楚的書面資料。另外,距離2030年的目標還差6.4GW,我們要如何把這部分滿足起來?針對這個部分也給本席一份很清楚的資料。

講到跟綠能有關的部分,就不得不講到饋線的問題。之前我們看到小英男孩出現一些相關問題,我們都不希望再碰到這種狀態。所以我要特別請部長要求台電公開全臺灣各饋線的剩餘容量,因為這個東西目前在網路上是查不到的,很多想要投資綠能相關產業的業者就會碰到一些問題,所以才會出現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能夠有上下其手的空間,就是因為資訊不夠透明!所以我們希望台電能夠公開全臺各饋線的剩餘容量,是不是可以做得到?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本來就是公開資料,也許在網站上有,但可能比較難找……

鄭委員正鈐:那可不可以把它拉到前面比較容易找到的地方?如果很容易找到公開資料的話,根本不會有所謂小英男孩因為饋線而產生相關的一些弊端。是不是請台電把這個公開資料拉到最前面的地方,讓想要投資的人能夠很清楚找得到,才不會發生相關弊端好不好?

龔部長明鑫:好。

鄭委員正鈐:最後是有關電纜地下化的部分,也請給我新竹市的相關資料,以及寶山超高壓變電所的施工進度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請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鍾佳濱委員。

鍾委員佳濱:933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龔明鑫部長以及能源署吳代理署長和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的方董跟王總。

主席:請龔部長、吳代理署長、中油公司方董及台電公司王總經理。

龔部長明鑫:鍾委員早。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署長好、董、總好。「企業自發電補強電網last mile,燃料電池新解方仍待法規配套」,先請教一下龔部長,請問臺灣會發生停電或限電,主要原因是供電量不足還是電網不均衡?

龔部長明鑫:主要是電網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針對集中式大電網的脆弱性,在2021年發生台積電南科廠停電時,那時候的次長曾文生即現在的台電董事長說,這不是缺電,而是所謂二龍一中的問題。部長知道什麼是二龍一中嗎?就是北部的龍潭、南部的龍崎以及中部的中寮,這三個地方如果一發生斷點,也就是單點故障,那麼大電網就差不多要崩潰,是不是這樣?

龔部長明鑫: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電網韌性其實遠比發電裝置的擴充來得重要,所以我們剛剛看到的能源轉型2.0電網韌性很重要,包括要積極強化我們的自主發電,包括光電、風電及未來要開發的地熱供電,用電管理要儘量節能,而這中間有氫能跟儲能,請問部長認為氫能與儲能跟電網韌性有關係嗎?

龔部長明鑫:有啊!分散式的……

鍾委員佳濱:對,分散式的,因為台電要降低電網集中的風險、提高設備的穩定性,所以氫能跟儲能是一個選項。

我們來看一下半導體業的核心生產痛點,你聽過所謂的被動防禦4分鐘幻覺嗎?我簡單講一下,目前的電廠、包含TSMC等,他們很怕:第一,電力中斷;第二,電壓不穩。所以他們有一個動態UPS極限可以撐4分鐘,一旦發生電壓不穩,馬上就接手。但是當外部電網供電的品質、量有問題的時候,因為只能撐4分鐘,所以它自己還有一個備援的電力,譬如柴油發電馬上就啟動了。可是柴油發電也有極限,譬如24小時、48小時,如果沒有辦法在這個時間內恢復外電的供應,晶圓廠的停機損失將高達數十億,部長了解吧?

龔部長明鑫:對。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如果供電趕不上擴廠,政府是不是應該鼓勵耗電產業自備發電?目前臺灣的工業用電占了55%,台積電要規劃先進製程,政府有哪些鼓勵措施來鼓勵這些耗電產業自發電呢?有沒有?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剛剛您講的表後儲能發電有一些補助,包括您剛才提到fuel cell(燃料電池)的部分,我們現在有一些方案正在補助。

鍾委員佳濱:很好。所以沒有錯,你提到了低碳電力燃料電池SOFC可能是備援的解方。譬如當企業自己有這樣的燃料電池,電網正常的時候,它會持續穩定輸出低碳的基載電力;萬一外電的電網中斷了,它馬上就可以接手,成為主要的電力,對不對?就是這樣的概念。

以燃料電池SOFC儲能跟傳統的儲能ESS相較,基本上,傳統的儲能必須符合建築法、請領雜項執照,而燃料電池大概都符合了。在用地限制上,燃料電池可以在室內、也可以在戶外,ESS儲能的能量密度高,有消防上的風險。另外,在供應上,傳統的儲能要頻繁地充電,而燃料電池可以無限供應。大概有這個好處,部長都很清楚嘛?

龔部長明鑫:是。

鍾委員佳濱:好。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的企業要承諾自備電力,針對燃料電池,方董,台灣中油是不是已經投入了?你們是不是有跟雲豹能源採用美國燃料電池廠Bloom EnergyBE)來進行這樣的廠?有沒有?

方董事長振仁:是的,有。

鍾委員佳濱:你們的目的是什麼?

方董事長振仁:目的就是做一個示範驗證SOFC在我們場域使用的情況。

鍾委員佳濱:部長,台灣中油這樣做,就是BYOPbring your own power)、帶上自己的電,這很像川普的口吻。就是企業要用電,要帶上自己的電。部長,我們在國內會推廣這個嗎?

龔部長明鑫:會,事實上國內有些廠商已經開始用,比如欣興電子現在就有用,你也可以看到Bloom Energy現在事實上是非常夯。

鍾委員佳濱:你跟它訂,排隊可能要排兩年還排不上,中油算運氣很好了,對不對?你們年底就會完成了。

龔部長明鑫:Bloom Energy有跟我們洽商,有一些技術它也願意移轉給我們。

鍾委員佳濱:很好,因為臺灣是製造大國,對不對?所以如果未來我們可以跟Bloom Energy合作,它有技術,我們有很好的生產能力,我們結合,甚至可以成為對外輸出,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有跟它洽商。

鍾委員佳濱:有在洽商了?

龔部長明鑫:對。

鍾委員佳濱:不過縱使臺灣有這樣的製造能力,可以讓燃料電池變成企業自發電的解方,但是仍然有一些限制。譬如台達電早已布局,該公司氫能源應用新事業發展部蔡總說:「買得到晶片,不見得買得到電」,所以台達電也跟英國的其他廠合作,年底就要正式量產,是不是這樣子?這個市場規模相當龐大,所以看好,對不對?經濟部是不是看好?

龔部長明鑫:是。

吳代理署長志偉:有,這有在做。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

鍾委員佳濱:但是看好不能坐著等。我最後的三點訴求,請看:第一,經濟部是不是要制定獎勵措施,鼓勵大型企業自備電力,減少對公共電網的依賴,有沒有?

龔部長明鑫:已經訂了。

鍾委員佳濱:已經訂了?

龔部長明鑫:對。

鍾委員佳濱:一個月內把詳細的報告給本席一份,好嗎?

龔部長明鑫:它在施作過程當中,我們有補助,然後在電費上的差異也有稍微補助。

鍾委員佳濱:也有補助?

龔部長明鑫:對,燃料的部分。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有完整的獎勵措施,就誠如剛剛前面的委員提到的,要讓資訊充分地通暢,讓大家知道。

龔部長明鑫:至少在前期讓他們用台電的電,也可以用這樣的發電,這樣比較划算,還是可以。

鍾委員佳濱:對,同時用外部電網台電的電跟它自己的燃料電池,因為燃料電池的電很貴,你以為人家BE是隨便賣你的?它很貴,所以一定要平衡使用。很好,一個月內是不是你們可以整理出一個你們既有獎勵措施的配套給本席?

龔部長明鑫: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第二個,請經濟部模仿美國的用電戶保護承諾及法規規範,讓我們的產業園區要預留自發自用的電力用地,有沒有?前不久我們召委才排過相關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目前用地的配置,你們有沒有這樣的規劃?

龔部長明鑫:我們現在還是用獎勵的方式,先獎勵。

鍾委員佳濱:是,我希望你們未來在產業園區要預留企業自發自用的電力用地,好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還是先……

鍾委員佳濱:不能全部都只用台電的電,不能只是預留變電所而已。

龔部長明鑫:好,先獎勵,到時候才比較嚴格地規定。

鍾委員佳濱:最後一個,請能源署評估電業法。目前企業有兩個做法,它要是自發自用,OK,要不它發的電可以賣給台電,對不對?但是它一旦跟台電簽了約、賣電給台電,後來要回來自己用,中間有一個很複雜的程序,沒有辦法先把自發的電賣給台電。現在電不夠了,就可以安排自己用,這個切換是有受到法規限制的,署長,是不是這樣子?

吳代理署長志偉:委員說的應該是,現在賣電給台電有一定的限制,在電業法下面,這個部分我們也在檢討當中。

鍾委員佳濱:好,部長了解了?是不是請一個月內將企業自發自用卻受到電法限制的可能障礙盤點出來,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請謝衣鳯委員質詢。

謝委員衣鳯:941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龔部長。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謝委員早安。

謝委員衣鳯:龔部長早安。我能不能找台電跟中油?

主席:請台電王總經理跟中油方董事長。

謝委員衣鳯:部長,你那天有給川普打電話,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沒有。

謝委員衣鳯:停戰了,是不是?要停戰了嗎?確定16號會和談?會不會停戰?

龔部長明鑫:我們密切觀察,不過訊息萬變,沒有辦法那麼把握,但是我們會準備該我們準備好的事情。

謝委員衣鳯:對,我就是要問你們該準備的有沒有準備。我們的法定天然氣、法定石油以及法定煤的存量現在是多少?

龔部長明鑫:天然氣的部分大概是11天以上,那是法定的,現在是超過這個數字。

謝委員衣鳯:對,你們現在的存量有多少?我要知道現在……

龔部長明鑫:現在大概超過這個數字。

謝委員衣鳯:超過這個數字?是多少?

龔部長明鑫:應該有接近12天吧。請董事長說明。

方董事長振仁:目前的存量是12天以上。

謝委員衣鳯:董事長,是幾天?

方董事長振仁:12天以上。

龔部長明鑫:因為每天有上上下下。

謝委員衣鳯:我知道,法定是12天……

龔部長明鑫:法定是11天。

謝委員衣鳯:11天,你們目前的存量是幾天?

龔部長明鑫:就差不多12天。

謝委員衣鳯:石油呢?

龔部長明鑫:石油是法定90天,現在是一百四十幾天。

謝委員衣鳯:現在是一百四十幾天?

龔部長明鑫:對,一百四十幾天。

謝委員衣鳯:煤呢?

龔部長明鑫:煤的話,原則是30天,現在都超過,接近40天。

謝委員衣鳯:40天左右,是不是?所以即便有什麼狀況,就算和談沒有成功,我們還是可以安然渡過幾天?

龔部長明鑫:因為我們一直都在調度,所以剛剛提到的天然氣天數都沒有減少。雖然打仗已經打一個月了,即使我們有用掉的,也不斷地進來,所以都會維持住備用的天數。

謝委員衣鳯:所以未來即便和談不成,我們的天然氣、石油及煤的存量用於發電或者用於民生及工業的都是足夠的,是不是這樣?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現在仍持續在調度當中,所以現在……

謝委員衣鳯:龔部長要保證,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一定要做到,這個是因為民生……

謝委員衣鳯:龔部長要保證喔!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它是法定的。

謝委員衣鳯:龔部長要保證,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它是法定的,我們一定要做到。

謝委員衣鳯:好。還有,我想要請問,今天講的是再生能源,我們知道,現在很多風場有融資的困難,有可能併網會延宕。如果開發商因為財務的因素放棄開發,經濟部是否有遞補機制呢?

龔部長明鑫:目前如果放棄的話,風場就空下來,我們會移到下一次選商的時候再進行招商。

謝委員衣鳯:就是下一次選商的時候,再進行招商?

龔部長明鑫:對。

謝委員衣鳯:你怎麼樣確定203010.9GW的目標不會跳票呢?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在3.3的選商機制也做了一些改變,強化他實際的經驗,還有他財務能力的比重分數予以加強,所以比較可以確保不會發生你剛才提到的這些問題。

謝委員衣鳯:對,還有剛才提到的,就是分散電網這樣的方式,因為在電網的規劃上,包括人口密集區以及工業區的用電,過去和現在在區域規劃上可能都不一樣了。如果為了電網的韌性,則目前5,645億的計畫,是否足夠支撐分散電網的建置?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5,645億大概是兩年前那時候提出的數字,一個電網的建設絕對不是一個時間點定下來之後,就固定是那個數字,而是每年都在滾動檢討,有時會因應特殊需求而增加。像最近在半導體業這麼夯的狀況之下,他們的用電申請增加,我們就會因應不同地區的用電,特別再增加一些線路出來。或者再生能源在某些地區因為開放了,導致必須增加一些線路,我們也會在這方面來增加線路。

謝委員衣鳯:如果就像你說的,半導體、AI需求增加的時候,當分母增加了,是不是我們相關再生能源的比例就要提高了?這樣子的目標,你們有沒有辦法達到?

王總經理耀庭:目標訂定的部分,我想是……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就像您講的,目標我們希望儘量來達成,可是分母跟分子基本上都一直在變化,但既然是目標,我們還是會盡力啦!

謝委員衣鳯:對啊!我現在也是問到一個大家關心的核心,就是屋頂型的光電或者是漁電共生的光電也好,你也知道我們臺灣有土地的問題,所以這個跟鄰近民宅、跟其他的農田等等相隔的距離是多少?會不會讓周邊的民眾覺得不舒服?如果為了要達成所要求的分子,要怎麼樣來擴大呢?臺灣所有的土地,是否足夠讓這些光電設施來設置?現在光電已經進行很長一段時間了,光電板的回收有沒有辦法達到永續?過去幾次在風災、在天災的時候,都有光電板的耗損,藉由這樣一個過程,我們有沒有一個比較好的光電板回收機制,能夠讓環境不會受到相關的傷害?以及未來如何提高光電的發電效率?如果不能增加面積,是不是從發電的效率裡面去增加呢?你們是不是能夠說明一下?

龔部長明鑫:方向上就是這樣,剛剛提到的……

謝委員衣鳯:方向上就是這樣?那換我來做好了!

龔部長明鑫:環保有三法,已經有改變了,我們當然會按照那個規定,看看怎麼樣跟環境相容,這個我們會儘量來處理。屋頂型爭議比較少,我們就來加強,至於您剛才提到的部分,同樣的面積之下,他現在的轉換效率是提高的,可以從技術上來做一些突破。從過去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幾而已,現在已經慢慢達到百分之二十幾,將來可能到百分之三十,等於在同樣的面積之下,他的發電量未來可以達到二倍或是三倍。

謝委員衣鳯:提高發電的效率嗎?

龔部長明鑫:對、對。

謝委員衣鳯:可是問題是……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們現在配合您剛才提到的,他原本可以發電的時間可能是20年,現在已經發電十幾年了,我們鼓勵他汰舊換新,這樣的話舊的也可以回收……

謝委員衣鳯:你們回收相關的流程以及機制有沒有做好相關的永續要求?

龔部長明鑫:是,已經做好了。

謝委員衣鳯:所以你們會希望業者把既定的光電型太陽能板換掉,然後就可以提高效率嗎?

龔部長明鑫:是、是。

謝委員衣鳯:那你要提供什麼樣的誘因給他們?因為已經設立了,所以給他們什麼樣的誘因呢?不然他本來就是按照回收機制這樣的設計……

龔部長明鑫:對,有設計相關的誘因。

謝委員衣鳯:你要如何讓他去汰換舊的、換上高效率的,要怎麼樣做呢?

龔部長明鑫:比如說,原來是可以發電20年,而他現在已經發電15年了,其他5年的部分,因為他汰換以後效率提高了,但是我們還是保障他這5年以過去的躉售價格計算,額外的部分,他就是可以額外獲得,所以對他來講是非常好的一個方式。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部長先回座。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楊委員瓊瓔:951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首先邀請部長跟台電王總經理。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台電王總經理。

龔部長明鑫:楊委員早安。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台電王總也在這裡。今天的經濟日報一翻開,看到5月起麥寮一號跟三號機要恢復運轉3個月,是不是有這回事?

龔部長明鑫:現在有這樣的規劃。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呢?

龔部長明鑫:因為戰爭的關係,要增加韌性。

楊委員瓊瓔:但是政府告訴我們,我們的供氣無虞,沒有問題,而且很穩定。

龔部長明鑫:對,報告委員,5月份假如麥寮燃煤機組啟動的話,我們會將其他的燃煤機組降下來,所以量不會增加。

楊委員瓊瓔:其他的機組會降?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如果其他的機組夠了,為什麼還要啟動已經停用的燃煤機組?

龔部長明鑫:這個是預備!

楊委員瓊瓔:這個叫做預備?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要請問,政府告訴我們,台電告訴我們,要恢復運轉3個月,但是強調全年的用煤量不會超過去年,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王總經理也點頭了,就是不會超過去年,那你要不要承諾?

龔部長明鑫:是、承諾。

楊委員瓊瓔:部長承諾了,王總經理要不要承諾?

王總經理耀庭:承諾,一定做到。

楊委員瓊瓔:部長承諾,王總經理也承諾,那請問戰爭什麼時候會停止?3個月後戰爭如果沒有停止,你要不要再承諾?確定不會再恢復運轉已停用的燃煤機組?請告訴社會大眾。

王總經理耀庭:跟委員報告,台電增加麥寮的燃煤機組目的是要增加韌性,如果天然氣船稍微不順一點,我們在天然氣船進來不順的那個期間來做調整……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再請教,這是台電自己說的,你承諾不會超過去年,因為他停用了,所以當然不會超過。接下來本席要請問,因為戰爭的因素,所以你要有備用,而你所謂的備用,大家就有質疑。因為你告訴我們,用氣沒問題;部長又告訴我們,燃煤機組啟動3個月,而且是停用的再恢復啟動3個月,然後會降其他的電。請問降哪一種電?

龔部長明鑫:燃煤。

楊委員瓊瓔:降哪裡的燃煤電?

龔部長明鑫:臺中。

楊委員瓊瓔:降臺中的?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好,王總經理請回答,這就是本席要請問你的。你可以確定中東戰爭3個月後會停嗎?我們當然希望會停,萬一他不可控,戰爭因此持續的話,本席就要請問,會不會再重開停用的燃煤機組?

王總經理耀庭:原則上……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不知道戰爭會發展到什麼狀況,如果目前的狀況持續,也沒有惡化到很嚴重的狀況之下,當然我們就增加麥寮機組,事實上就是增加彈性,目的就是萬一天然氣船進來稍微不順……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本席的提問,戰爭不可控,萬一還是持續,你會不會繼續重啟停用的燃煤機組?請告訴我會不會?王總經理,你是最內行的,你要跟民眾講真的內容啊!

王總經理耀庭:委員問的這一題,應該看全世界怎麼做,全世界各國包括德國……

楊委員瓊瓔:你講到全世界?你講我國好不好?因為是你掌控的。

王總經理耀庭:對,他們也在開燃煤機組。

楊委員瓊瓔:你說他們也在開?所以我的解讀是:如果戰爭會停止,你就是開這3個月;但是在戰爭不可控的時候,你還是會繼續開,我可以這麼解讀嗎?

王總經理耀庭:應該是說有沒有惡化,所以情境是……

楊委員瓊瓔:如果情境是沒有停止,還是戰爭的狀態,你會不會繼續開?總經理,會不會?

王總經理耀庭:我只能說,以目前的情境看起來,狀況沒有那麼嚴重,所以會維持現在這樣的狀況3個月,就是麥寮3個月。

楊委員瓊瓔:如果戰爭繼續,你會不會繼續開?

王總經理耀庭:所以……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你只要告訴我會不會就好了。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戰爭的狀況是有嚴重、中等、不嚴重幾種可能的情境,那我們現在不知道會是哪一種情境。

楊委員瓊瓔:就針對你台電的布局!因為你一定有多方的布局,你現在就要重啟麥寮之前停用的燃煤機組3個月,如果戰爭繼續,請教台電公司會不會繼續加開燃煤機組?

王總經理耀庭:我只能這樣說,台電今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穩定供電,我一定要達成以穩定供電為優先的任務。在要達成穩定供電的狀況之下,看全世界怎麼因應,我們就照全世界的方式來因應。

楊委員瓊瓔:全世界是怎麼因應?

王總經理耀庭:就是要調度其他的能源,該調度的就調度。

楊委員瓊瓔:該調度的就調度?所以燃煤還是會繼續開?

王總經理耀庭:我現在不能跟你說……

楊委員瓊瓔:如果是這樣的樣態,燃煤還是會繼續開?

王總經理耀庭:如果嚴重惡化到非常急遽的狀況,我不敢說會怎麼樣,但是目前的情境是沒有那麼惡劣的狀況,我們是樂觀的。

楊委員瓊瓔:部長在這裡,也就是因為你告訴我們不會超過去年,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為戰爭這個不可控的因素如果持續,剛剛王總經理已經講得很清楚,也就是戰爭的情況如果持續,我們有可能還是要調度電力而繼續開。接下來本席要請問,你能不能承諾中火不會加開?

龔部長明鑫:是啊!目前的規劃是這樣,而且它還會降。

楊委員瓊瓔:目前的規劃是這樣子,而且它還會降?

龔部長明鑫:對。

楊委員瓊瓔:請總經理說明「目前」是多長的時間?

王總經理耀庭:以目前戰爭狀況的情境,中火絕對不會超過去年1,500萬噸的數量,以目前的情境是不會超過。

楊委員瓊瓔:以目前的情境?

王總經理耀庭:是。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請教,戰爭是不可控的,我們希望peace,希望要和平,但是這不是我方可以任意去決定的,所以我們還是要看全球的樣態,但是我們一定要未雨綢繆。我要請教你們,如果戰爭繼續,中火會不會加開?

王總經理耀庭:剛剛講的前提是以目前這樣的情境,中火是不會加開。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本席的提問。

王總經理耀庭:以目前的情境是不會加開。

楊委員瓊瓔:目前是不會?如果戰爭持續,會不會加開?

王總經理耀庭:戰爭如果持續,而且情況是像目前這樣的狀況,不是惡化到非常非常的嚴重,中火是不會加開。

楊委員瓊瓔:你說不是到非常惡化的情況是不會加開?你把我繞了一大圈,你把我繞了一大圈啦!

龔部長明鑫:台電最大的任務就是穩定供電,這就是穩定供電的前提之一啦!

楊委員瓊瓔:好,部長,你講的這一句穩定供電,這是必須要為全民做的,這是政府的責任。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但是本席要具體要求,中火讓我們的空氣變差,人民的健康付出了那麼多代價,真的是好不容易,我們一直努力的在降燃煤,大家一起合作,好好把它做好。

龔部長明鑫:好。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要承諾不要加開,你可以承諾嗎?

龔部長明鑫:目前情境是OK的。

楊委員瓊瓔:繞了一大圈,你們沒有說出我們真正想聽到的答案。你們說如果缺氣,我們就燒煤;如果缺電,我們就重開。這幾個字是一直老路在繞。所以我具體建議:我們必須要做一個整體的規劃,特別應當要考量已經付出很多的中火,要改善我們中部地區的空氣、照顧人民的健康,這是基本的,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我們會有優先順序,在穩定供電的條件之下,當然以天然氣還有其他的再生能源作為主軸。

楊委員瓊瓔:就是因為您告訴我們天然氣供應無虞,既然天然氣供應無虞,為什麼要繞這樣的圈子?為什麼要重啟已經停用的麥寮電廠1號、3號燃煤機組,預計運作3個月?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在現在的狀態下,應該是OK的,但是您剛剛又提到未來戰爭怎麼變化,那個我們可能要看後續的變化來擬定。

楊委員瓊瓔:好,就像您說的,未來戰爭怎麼樣,政府的職責就是要去因應每天變化的樣態,這非常的重要。

龔部長明鑫:是。

楊委員瓊瓔:本席還是具體建議,中火已經付出了那麼多,包括中部地區的空氣、人民的健康,都應該要還我們一個公道,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請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1分)主席,有請經濟部。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鄭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今天我們討論再生能源、電網韌性,所以我們就來談陸域的風電。陸域的風電目前都在西部,我是希望繼續在西部,目前東部沒有。有相關的公司希望在東海岸設置陸域的風力發電,目前都是規劃設在東海岸、臺東。為什麼我們會說美麗的寶島?就是因為東海岸,早期歐洲人經過臺灣,從太平洋看到東海岸,他們覺得很美,美麗的寶島就是這樣來的。我們希望一直維持這樣一個美麗的寶島。如果在這裡設陸域風電,本來是椰子樹,以後都變成風電,你想想看,我們這個美麗的寶島就不再被稱為美麗的寶島,名稱就要改變了!所以這個部分要請經濟部能源署還有台電,不要讓這些業者花了老半天的時間又不能做,為什麼不能做呢?因為人民都反對啊!不只是花東的原住民反對,像屏東、恆春那一帶的海岸也很漂亮,當地人民都反對,就是為了要維持這個美麗的寶島。像這麼漂亮的海岸,如果全部都設了陸域風電,那真的是會很慘,而且你還要把電從東部運到西部,其實也不划算。針對這個部分,如果有業者提出來,就要主動告訴他們,還要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經過部落諮商同意,所以難度更高,不要讓他們浪費這些時間跟成本,不要破壞這麼漂亮的海岸。部長,你的意見怎麼樣?

龔部長明鑫:只要是涉及敏感地區或者是當地的政府、居民不同意,我們就不會去支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其實一開始,我剛剛有講前提,不要讓他們浪費時間、浪費成本,還要去那邊,結果後來都不行。而且從各方面來看,先從美麗的寶島來看,跟部落諮商同意來看都不可行,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因為他主動去溝通,但是溝通這個程序不需要我們同意,我們只是告知他,如果這涉及敏感地區,而且當地政府或是民眾沒有支持的話,我們是不會同意的,我們會跟他說明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我只是提醒這個前置作業要讓他知道。他有辦,但是辦了一場就沒了,沒辦法,大家都反對,但是他們還想要繼續。像屏東也有這樣的狀況,屏東恆春那一帶也是非常漂亮的地方,請經濟部回座。

請農業部部長。

主席:請農業部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我要談一個老案子。111918日發生所謂的0918大地震,造成玉里鎮地區重大災情,除了自來水各方面,屬於農業部的部分,大部分你們做了,復建的狀況大部分都做了,水土保持部分也謝謝農業部水土保持署,大部分都做了。但是還有一小部分還沒有,因為當初認為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還有幾戶人家在邊坡旁邊,所以他們住得非常不安心。我曾經在去年722日針對好幾個議題開過會,其中一個議題就是會勘玉里鎮松浦里22鄰邊坡滑落改善,就是第三個議題,曾經有去會勘。我的辦公室今年114日也曾經發文,水保署花蓮分署在120日答復需要相關的土地同意書,後來土地同意書也都送去了,這個部分我的了解是這樣。署長,你們再跟同仁講一下,我現在轉述你們同仁說的。他們後來請技士去看認為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去看的到底對不對、是不是那個位置?而且他們自己去看,也沒有跟住戶聯絡,也沒有跟地方、我的助理聯絡,他們就認為是安全無虞,這有很大的落差。所以請署長再跟花蓮分署去和我們的鄉親實際了解,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說明,我們會來實際了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請洪毓祥委員質詢。

洪委員毓祥:109分)主席好。有請經濟部和國發會。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國發會詹副主委。

龔部長明鑫:洪委員早。

洪委員毓祥:早。根據你們的報告以及我們查的一些資料,從過去的歷史來看,從105年的太陽光電一直到1112050淨零排放路徑,當時我們都說光電的發電是20GW,再生能源比例要占20%,可是都一路跳票!依據115年台電、能源署最新統計,光電是15.47GW,整個再生能源是22.87GW,基本上,實際占比大概13.1%,其實你們自己也往下調,再生能源占比從20%調到15%,現在是13.1%

我看了你們的報告,國發會2030年的目標是47.22GW2032年是51.99G,我覺得這個就是一個無限輪迴,剛剛前面謝委員也問了,目標訂了,達不到怎麼辦?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個比例是不是一個好的目標,事實上我們要檢討,因為它的分子、分母都一直在變,且分母現在變得非常快……

洪委員毓祥:這是國發會寫的,國發會寫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30%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現在的目標都是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多少,我們就盡力給它達到。比如離岸風電的裝置容量要達到10.9GW,我們盡量把它做到。

洪委員毓祥:沒關係,我只是說我沒有什麼信心,所以我們就務實一點,因為我看到國發會寫20%就到不了了,2030年要達到30%,這樣不是「咒誓予別人死」?2030年你都不知道在哪裡了,所以國發會寫的那個東西可能要跟行政院或經濟部這邊好好檢討一下,因為我們民眾是沒什麼信心。

我記得我們在核二、核三重啟的質詢時也說過,核電重啟預計最快是多久?我記得是2028年,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對不對?

龔部長明鑫:如果一切順利。

洪委員毓祥:我們是先重啟核三,再來是核二,所以核二應該在2028年之後,對不對?那時候我們就說了,是不是整個能源占比再重新好好思考、規劃?不然國發會寫出來的報告都亂寫,我的感覺是這樣,讓我沒有信心。

再來,有一個也是讓我覺得很沒有信心的是,光電也就算了,離岸風電要增加1.1倍、增加2.8倍,我看到地熱發電2025年是7MW2030年的目標是1.2GW,是增加200倍。

龔部長明鑫:現在是改成200MW

洪委員毓祥:改了?

龔部長明鑫:對。

洪委員毓祥:你的報告也沒有改。

龔部長明鑫:我的報告我們經濟部的報告已經改了。

洪委員毓祥:有改了?

龔部長明鑫:對,務實。

洪委員毓祥:所以務實一點。我看到這個數字覺得很奇怪,有錯能改,很棒,國發會也順便改一下報告。我常常覺得國發會到底是怎樣?各部會蒐集的資料如果是最新的,是不是應該也要update一下?不然讓我覺得嚇死人了。

再來,我為什麼還想要再看一件事情,再生能源過去有很多弊案,包含聯合再生,當然國發會也答應要釋股,但是那個比例還是少。以聯合再生來看,它的綠色聯貸是161億、5家公股行庫。誠新占政府漁電共生目標35%,是最具指標性案子,3家公股行庫綠色聯貸120億,台泥嘉謙在嘉義案場的問題也是很大,假示範、真廢照,基本上它跟誠新一樣,台泥嘉謙也是養不出魚。再來是永鑫,它背後的股東是美國貝萊德投資公司,它在嘉原的漁電共生案場更誇張,沒有農業容許許可就已經發電併網。這個是我在330日講的,它已經先發電,沒有在養魚,饋線接進去之後……我想問在整個流程中,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漁電共生申請流程是什麼?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裝置好以後,養魚的部分是可以先蓋好再養魚。

洪委員毓祥:我簡單講,第一階段是前期規劃土地取得;第二階段是農業部要給它農業容許許可;再來,取得容許許可之後,能源署才可以有備案跟施工許可,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有農業容許許可才能備案。接著他要跟台電溝通、併聯,簽署購電合約,也就是他必須要滿足農業的容許許可之後,才能夠發電去併聯,台電才可以付錢,這一段流程沒有問題。上次我在330號跟陳昭姿委員共同開的……有請農業部部長。

主席:請農業部部長。

洪委員毓祥:當時我問了漁業署跟能源署,這樣的「漁歸漁、電歸電」被我抨擊,環團也一直在抨擊,後來331號,你們也知錯能改說絕對不會,還是漁電共生,對不對?

陳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您所說的「漁歸漁、電歸電」,也是在我們現在政策完全沒變的情況之下,只是讓案場在規劃設計的時候,就能夠依照我們漁業……

洪委員毓祥:好,這個我清楚,你們那個說法很不好。舉一個例子,我是一個IBM的主包商,我拿到標案之後,我發給A包、B包,請問誰要負最大責任?如果A包、B包做不出來,還是主包商的責任嘛!所以這跟「漁歸漁、電歸電」沒關係,電廠當然可以找專業養殖戶來做,這沒有問題,但是要負最大責任的叫作發電廠,至於農業部要站穩的力量是保護漁民,這是我一直在強調的。你們也很好,後來也就不再講了,很棒,我是肯定的,農業部漁業署要站在幫漁民的角度。可是當時我問了一個問題,根據剛剛的流程來講,審計部調查完工併網數393件、查核件數122件、查核通過數37件、待廢止的69件;農業部自己找的是276件裡頭,去查核174件、廢止35件、改善57件,總共廢止加待改善的是92件,所以你查核數超過一半以上是不合格的。那天我有問能源署,當農業容許許可被廢止之後,能源署的態度是廢照,對不對?甚至台電的躉購費率都不行。可是經濟部能源署送出來的查核件數62件,只有1件遭廢止,這樣的數字到底能源署清不清楚?為什麼農業部已經廢止35件,你們廢止發電的許可為什麼才只有1件?

龔部長明鑫:我請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簡要說明一下。

吳代理署長志偉:委員好。因為農業農許的部分是由地方政府核發,大小個別有異。現在再生能源登記是大型電業的部分在經濟部,所以經濟部能源署只廢止了1件,其他那些小型的在地方政府登記,在地方農業單位廢止以後,就會送到地方的經發單位去處理後續的事情,以上補充。

洪委員毓祥:你再把報告給我,因為你的報告我都還沒看到,但我是覺得不要讓他們真的用種電、不養魚,再去騙台電付錢,好不好?謝謝。

主席:經濟部再把報告給洪委員。謝謝洪毓祥委員,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呂玉玲委員。

呂委員玉玲:1018分)謝謝主席。請龔部長。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呂委員早安。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的能源配比大概有5成是天然氣,3成是煤炭,2成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本來2025年要達到20%,結果到今年才13%而已,2030年要達到30%,眼看會繼續跳票。你說要檢討,也希望你檢討出個可以達到的目標比率,好不好?我們所有的能源大部分都是從國外進口過來,如果國外情勢有一些變動、有一些風吹草動,我們可能就會斷氣跟斷電。在這個情形之下,我們也大量在澳洲跟美國來購買一些替代能源,而且是有現貨的能源。但是現在看到我們所有的發電,到7月份的供電都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馬上就要夏日供電了,這都沒有問題?

龔部長明鑫:是、是。

呂委員玉玲:可是另外一方面,台電又在跟台塑公司說要用除役的麥寮電廠,也準備再跟它續約簽3個月,是不是?準備要簽約了?

龔部長明鑫:是。

呂委員玉玲:我想了解為什麼?

龔部長明鑫:就是增加了一些……

呂委員玉玲:要備援?

龔部長明鑫:對,增加韌性。

呂委員玉玲:對台電公司旗下的煤炭發電廠除役的部分,我們就可以用自己的發電廠,為什麼要用民營的?

龔部長明鑫:增加備援能力。

呂委員玉玲:對啊!台電有除役的啊!可以再來發電啊!

王總經理耀庭:報告委員,應該這樣說,台電電廠都是自己在掌握的,所以我們要怎麼樣做,我們都會事先準備好,沒有問題。因為麥寮是IPP,必須要有合約關係,所以合約關係要先建立起來,我們現在先建立關係,因為它必須把已經封存的這些……

呂委員玉玲:你打了合約之後,就像之前的麥寮發電沒有足夠的話,你會請它繼續發電。你現在跟它簽了合約,如果不需要的話,你還會叫它發電,是不是?

王總經理耀庭:剛才部長已經講過了,即中火就會降低一部分,讓麥寮這邊來發電。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是這樣子啦!

王總經理耀庭:對,所以大概整體的……

呂委員玉玲:因為不要集中在個別城市,你要調度一下、分散一下,不要集中在麥寮,對不對?本來台電旗下就有好幾家原來已經除役的,也可以來做備援,好不好?一定要分散。

接下來想請問,在2029年本來麥寮電廠是要從煤炭改成天然氣,如果跟你們簽約之後,會不會影響到它天然氣的進程?它有兩個機組要改成天然氣啊!你們簽約下去,它要替我們發電,2029年它能完成嗎?

龔部長明鑫:沒問題、沒問題!它不同的地方。

呂委員玉玲:不是在麥寮嗎?一樣在麥寮的那兩個廠啊!一號廠跟三號廠嘛?

吳代理署長志偉:對、對!它興建的位置是……

呂委員玉玲:那現在兩座的天然氣會在哪裡?

吳代理署長志偉:它在不同的土地,對,二號廠跟另外它有個空地去蓋。

呂委員玉玲:好,所以不要影響它天然氣的進度。

吳代理署長志偉:不會、不會,我們再持續追蹤。

呂委員玉玲:好。本席也要再請教的就是,你們剛剛所講的天然氣發電問題,一定要把它的量都儲存夠,不然的話,你們又要在麥寮再增加兩個廠。接下來想請問再生能源,聽說要發展小水力,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有、有!是。

呂委員玉玲:你們也盤點出40個地方,你們開始在施作的有哪些地方?

吳代理署長志偉:水利署跟農水署現在盤點出來以後,後續會根據施工的狀況,陸續去做招標的動作,這個資料我們可以再給委員。

呂委員玉玲:這個進程呢?短、中、長期的進程?

吳代理署長志偉:可以,比較細部的報告再給委員,因為現在正在盤。

呂委員玉玲:對,不要因為它發電能量會比較小,你們就不去推廣、不去執行。因為現在桃園南崁溪已經開始在做小水力發電,就是利用水圳的圳路,跟著高低差的水路來發電。雖然發電的量體不大,但是你盤點有40個點,如果全國去推動,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是不是?

林署長元鵬:報告委員,上個禮拜我剛好去勘查南崁溪,他們確實要規劃一個利用高低差去做小水力。

呂委員玉玲:對、對。

林署長元鵬:目前我們已經完成的有17個點位,正在開發中的有5個點位……

呂委員玉玲:你說全國是不是?

林署長元鵬:對,全國。另外還有27個點,就是剛才委員所談的正在評估中,未來要積極推動,包含南崁溪的部分,我們會積極來辦理。只要有適合的地點,我們都優先來推動。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的短、中、長期呢?你剛才說有17個點已經確定了,什麼時候可以正式使用?

林署長元鵬:已經完成的有17個,也已經在使用了。

呂委員玉玲:因為這都是現成的嘛!

林署長元鵬:對,已經完成有17個點。

呂委員玉玲:對地理、環境影響都非常小,對生態也都能夠保護。

林署長元鵬:是、是,但適合的點位是有限的,因為你要看渠道的位置,不能影響原來的功能。

呂委員玉玲:當然!你不是說已經評估、審查17個點,這17個點什麼時候做?

林署長元鵬:27個點已經正在評估中。

呂委員玉玲:通過幾個點?

林署長元鵬:已經完成總共有17個點。

呂委員玉玲:你所謂的完成是開始在執行的?

林署長元鵬:開始在執行有17個點,5個點是正在推動中,另外還有27個點位是正在評估中,我們會後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呂委員玉玲:本席在這邊要提的就是,我們要做再生能源,但不要侷限只有太陽能。尤其是太陽能,臺灣如果有颱風、大雨來的時候,就沒辦法穩定供電,所以我們可以把再生能源分散。像小水力是非常不錯的,也希望你們能夠積極來推動,在全國加速推動,好不好?

林署長元鵬:是,我們會來積極推動,謝謝。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質詢,部長先回座。

下一位請賴瑞隆委員質詢。

賴委員瑞隆:1025分)謝謝邱召委。請龔部長。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賴委員瑞隆:部長好。

龔部長明鑫:賴委員早安。

賴委員瑞隆:部長,首先請教,因為高雄其實電力相當充足,包括興達、南部及大林都在充分發電,國家AI算力中心也是全力在推動當中,我們都認為設在高雄其實是最適合的,部長,怎麼看?

龔部長明鑫:是。所以我們現在鼓勵如果要設置比較重要或大型AI算力中心的話,到高雄是比較合適的。

賴委員瑞隆:所以現在政府的立場都有鼓勵各企業,不管是NVIDIA或者其他各企業,都往高雄來設置AI算力中心,是這樣嗎?

龔部長明鑫:是的,就是有電源的地方,現在電源最充足的是高雄。

賴委員瑞隆:對。因為它需要大量用電,既然要大量用電,當然要就近往電力發展充足的地方設置。

龔部長明鑫:是的。

賴委員瑞隆:也不應該設在其他地方,電力送過來給你,這也不合理嘛!

龔部長明鑫:是。

賴委員瑞隆:除了這個之外,國家在這件事情上面還能夠出什麼樣的力量?

龔部長明鑫:我們當然要把電網都先準備好,像高雄的電力是充沛的,但是如果要適當的地點還是要電網支持,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積極來辦理,也跟他們做一些協商,到底在哪一個地點比較好,然後把電輸送到那個地方去。

賴委員瑞隆:部長,除了這個之外的話,國家會設置一個類似像專區或怎樣的方式來鼓勵大家,甚至於政府來帶動設置AI算力中心嗎?

龔部長明鑫:我們會鼓勵,比如說高雄來講,地方政府如果有一個AI算力中心也好或聚落也好,有示範性的一些做法,這個我們會支持的。

賴委員瑞隆:我知道的是,高雄市政府現在已經有提出這樣的規劃。

龔部長明鑫:對,有類似這樣的規劃。

賴委員瑞隆:提出這樣的規劃,希望有一個AI算力中心,也希望經濟部能夠全力支持,就是其周邊各項軟硬體的設置上面能夠全力支持及配合,這樣有助於民間的投入能夠更能加快速度,也讓他們感受到中央、地方同心,在高雄、在電力最充足的地方設置AI算力中心,所以部長是支持這個方向嘛?

龔部長明鑫:支持。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

龔部長明鑫:事實上也謝謝高雄願意支持那麼多的電力發展,非常感謝。

賴委員瑞隆:這個要請部長也要多多的……因為高雄其實在這一塊確實很付出、很努力,畢竟這個對國家整個經濟發展上面與整體經濟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一塊也希望部長能夠更加支持,不要只是在電力供應,而是在於產業發展,對於不管是半導體AI的發展上面都能夠更感受到中央對於高雄的重視。

龔部長明鑫:是。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再來請教一下大林蒲遷村,台糖土地需要編列經費價購,這個部分已經解決了嗎?

龔部長明鑫:現在在進行當中,好像還算順利。

賴委員瑞隆:部裡面已經過了,現在是到院裡面去了,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是的。

賴委員瑞隆:所以現在方向事實上是由經濟部編預算向台糖價購,然後價購完了之後,就加速整個大林蒲遷村的程序,是嗎?

龔部長明鑫:對,因為前一陣子需要的面積有稍微大一點,比原來的規劃大一點,這個部分請台糖協助,後來同意了,已經解決了。

賴委員瑞隆:所以也同意了,經費就由經濟部來編列?

龔部長明鑫:對,行政院也同意了。

賴委員瑞隆:部長,多少經費?

龔部長明鑫:額外增加的部分40億。

賴委員瑞隆:增加40億,經濟部跟行政院都同意了?

龔部長明鑫:行政院應該同意了。

賴委員瑞隆:對,我知道好像也是同意了,我希望儘快推動。

龔部長明鑫:是。

賴委員瑞隆:不要讓這事情時間拖太久,土地確定了,40億編列了就儘快取得土地,然後儘快加速整個遷村的程序,謝謝。

另外,我要請教當時包括高雄市政府、包括經濟部,因為經濟部是遷村的主管機關,本來是講今年上半年要完成登記程序,然後今年也要啟動協議價購的程序,年底前要完成環評及都計程序,部長,都還在這個期程當中嗎?

龔部長明鑫:是,現在,對。

賴委員瑞隆:所以在今年6月底前會啟動登記?

龔部長明鑫:我們積極來辦理。

賴委員瑞隆:好,今年6月底前會啟動登記程序,協議價購程序也是今年上半年會啟動,今年年底前會完成,明年就可以正式遷村嘛?

龔部長明鑫:開始啟動。

賴委員瑞隆:好。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請部長還是要落實,盯緊所有程序。

龔部長明鑫:好,是。

賴委員瑞隆:謝謝。再來我請教一下,其實綠電大家都越來越重視,台積電包括很多產業都要加入RE100這樣的程序,但是到了2024年的時候,光以台積電的指標好了,才達到RE25而已,甚至於整個期程上面都影響了,部長,這樣的期程有辦法趕得上企業的需求嗎?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我們對於這些大型的RE100用戶,事實上都有滾動式地洽詢他們需要用的綠電是多少,我們也有相當的準備。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問一下,綠電的程序事實上在整個國家原先的規劃上面是不是已經落後了?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這個是比例,比例可能沒有辦法做到,所以我們達到的是裝置容量,希望可以達到。就是綠電的總量是可以滿足RE100或他們的需要,主要是這樣,不是比例……

賴委員瑞隆:所以如果以RE100這些企業的目標,不管是2030年、2025年、2035年、2040年,我們都可以照這個預定的目標來完成嗎?

龔部長明鑫:對,我們跟他們的討論以他們的需要來說都是到2035年。

賴委員瑞隆:照整個前面設定的目標是可以完成的?

龔部長明鑫:對,就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

賴委員瑞隆:OK,我們希望盯緊目標,能夠照時間完成。另外,我要提醒的是,因為原先我們這三年的目標預定最早是設定2025年要達到20%的綠電,現在又延到了今年的11月,接下來還會再延嗎?

龔部長明鑫:報告委員,因為分子、分母一直在變,尤其是分母變的速度非常、非常快,所以我們現在的目標比較是用裝置容量,就是綠電的裝置容量達到這樣的……

賴委員瑞隆:部長,你要不要改變一個說法?因為你現在分母越變越大,所以分子的速度就會變得相對慢了,20%的目標可能就變得慢了。未來你要不要改變一個說法讓大家知道,不然,外界會認為好像原先預定20%的目標遲遲無法達成?

龔部長明鑫:是,我們會儘量說明。

賴委員瑞隆:這個要對社會各界說明,所以未來不會用20%來作為目標嗎?你們會用這樣的說法嗎?

龔部長明鑫:就是綠電的推動還是會持續而且非常積極來推動,方向不會改變。

賴委員瑞隆:我知道,但是你的設定總要有一個目標在。像本來原先預定實施到2025年要完成,現在延後,到了今年2月的時候15.4%,如果以20%的目標的話,顯然還很遙遠,也許甚至到明年都還沒辦法完成。

龔部長明鑫:因為分母真的增加滿快的,像今年就有4部大型天然氣機組要併聯,這個分母又變得很大。

賴委員瑞隆:是,所以我會希望部長要思考,因為大家一直緊盯著這20%,如果你的期程上有延後要讓各界知道;如果你要改變,因為分母變大太多,你要改用其他方式,也要讓社會各界知道。

龔部長明鑫:好的。

賴委員瑞隆:我們綠電的速度持續要推動。另外我也要提醒部長,綠電還是要持續加速推動,因為它對於全球、包括臺灣都非常重要。

龔部長明鑫:是。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

龔部長明鑫:謝謝。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部長請回座。

主席(賴委員瑞隆代):接下來請邱志偉召委質詢。

邱委員志偉:1033分)謝謝主席。先請龔部長,然後國發會詹副主委、中油方董事長。

主席:請龔部長、副主委、方董事長。

龔部長明鑫:召委好。

邱委員志偉:如果荷姆茲海峽持續封鎖,或者美伊戰爭持續延長的話,那麼分散油源就很重要,所以比照其他國家的做法。韓國派總統特使去各國找油,他們去沙烏地阿拉伯、哈薩克及阿曼,他們找了2.7億桶原油,全部繞過荷姆茲海峽,避免戰事如果持續擴大或者持續延長。我們中油有沒有相關的緊急購油計畫來分散油源?

龔部長明鑫:有,我請方董事長說明一下。

邱委員志偉:來,方董。

方董事長振仁:當然不可諱言,中油進口的原油原先在戰前是滿大……

邱委員志偉:不是,我是說我們有沒有這個計畫?因為我時間有限。我們有沒有相關緊急購油計畫?過去韓國是沒有跟沙烏地買,也沒有跟哈薩克買,也沒有跟阿曼買。為了戰事的關係,他一次買2.7億桶,我們要未雨綢繆。

方董事長振仁:我們其他的替代油源就是在非洲還有澳洲,當然……

邱委員志偉:澳洲原先就有,就請它增產而已嘛。

方董事長振仁:是,類似像這種做法。

邱委員志偉:我們的目標是要從非洲增加多少原油?

方董事長振仁:我們不要買乾原油,是一船一船買。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你應該是學韓國做法,有一個特使去各國採購,去詢問有沒有可能再提供油,韓國的做法,我們就可以借鏡,我是提供給部長做參考。一定要未雨綢繆,免得到時候缺油的時候找不到油,全世界都在搶油,好不好?

方董事長振仁:是,好。

邱委員志偉:好,這部分再提醒部長。

另外,你剛剛一直提到2030年一定會達成綠電20%

龔部長明鑫:沒有、沒有。

邱委員志偉:我們一直的總目標就是燃氣50%、再生能源30%、燃煤20%,對不對?這是原先的總體目標。以2030年做一個時間點,現在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才13.1%,剛剛賴瑞隆委員也有提到,所以你有提過這個目標,再生能源占比30%的目標會不會改變?

龔部長明鑫:我們是盡力啦,但是這個……

邱委員志偉:所以如果做不到,目標要調整嘛。

龔部長明鑫:是。

邱委員志偉:目標調整,我們要循序漸進、要穩定推動,你不能畫一個餅在那邊,然後永遠沒有辦法達成,所以目標該修正就要修正。

龔部長明鑫:是。

邱委員志偉:30%是一定要達到的,但是時程可能會延後,您的說法是這樣子,沒有錯嘛?

龔部長明鑫:方向上,因為我們最終的規劃是希望再生能源比例還是要提高。

邱委員志偉:國發會跟經濟部要做整合,在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國發會報告第3頁、經濟部報告第1頁,針對地熱的部分,兩個數據完全不一樣。國發會說1.2GW,經濟部是200MW,到底差距是在哪裡?差很多,甚至差了六倍。

龔部長明鑫:就是我們務實地……

邱委員志偉:你這樣是說國發會不務實?

龔部長明鑫:因為要達到1.2GW,真的有實際上的困難。

邱委員志偉:國發會設定目標的科學依據是怎麼來的?經濟部比較務實,所以變成200MW。是什麼樣的困境,你要往下調80%?副主委,1.2GW是你們設定的,你們報告也這樣寫,我到底要聽誰的、看誰的?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也是根據之前台電的資料,但是因為經濟部有調整,所以我們會根據經濟部的調整重新再修正。

邱委員志偉:你們報告出來之前,也應該要先檢視一下……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抱歉。

邱委員志偉:跟經濟部對一下。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是,抱歉。

邱委員志偉:會讓人一頭霧水,到底誰說了算?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我們會尊重經濟部。

邱委員志偉:我要求國發會跟經濟部是不是一個月之內完成2030年地熱跟各項各類的綠能有一個合理、正式、務實的目標值,可以嗎?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是。

龔部長明鑫:好。

邱委員志偉:一個月之內?

詹副主任委員方冠:好,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接下來是天然氣的部分。臺灣有非常規的天然氣叫做頁岩氣,但我們現在所有的天然氣都是外購,有沒有可能發展這個非傳統的天然氣?方董?

方董事長振仁:目前我們臺灣用的天然氣99%都是進口的。

邱委員志偉:對,但是頁岩氣是不是也可以當作天然氣的替代?

方董事長振仁:可以,但是臺灣沒有頁岩氣。

邱委員志偉:好,我們有沒有可能去採購其他國的頁岩氣?

方董事長振仁:目前從美國進口的天然氣就是頁岩氣。

邱委員志偉:現階段就已經有了,是不是?

方董事長振仁:是。

邱委員志偉:好。接下來是離岸風電的問題。你們327號突然公布這個3-3期的選商機制,這會讓目前有意願的開發商措手不及。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加速能源轉型,但是相關政策一定是要基於務實的基礎。所以目前有很多問題存在,就是你備標跟併網的時程不切實際,市場可能會有過度競爭的問題,所以我具體建議可不可以彈性調整七成,然後把雙方ESG的違規責任訂定一個相關規定?這個我拜託經濟部三個月之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龔部長明鑫:好。

邱委員志偉:好,三個月之內,好嗎?

龔部長明鑫:好。

邱委員志偉:另外,氫氣的部分,我們現在氫能的發展到哪裡?

龔部長明鑫:現在如果看使用端的部分,有在高雄加氫站的示範性計畫……

邱委員志偉:所以還在研究、示範的階段?很多國家已經在運用了。

龔部長明鑫:另外就是剛剛提到的,如果是fuel cell的部分,事實上已經有企業在應用了,我們也有一些方案來補助他們。

邱委員志偉:即便是這樣,我們還在非常起始的階段,其他國家已經應用在很多的實證場域,已經有一個產業鏈或是相關的市場應用,都已經有明確化,比如說日本跟韓國,日本是政府來主導,你們現在好像只有中油在做,但是我們到底有沒有氫能的整體戰略規劃?一定要由政府主導,然後配合其他產業來協作,有階段性地來推動。

龔部長明鑫:對,現在有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產氫,怎麼樣產生氫氣的問題;然後運送氫的問題,還有運用端的問題,我們是舉這幾個面向來看。

邱委員志偉:這些部分日本都已經有相關經驗。我請經濟部三個月之內,面對氫能發展,一定要有整體的戰略性規劃。

龔部長明鑫:是。

邱委員志偉:還有我剛剛說的,要怎麼樣形成明確的產業鏈跟應用市場,然後有跨部會的整合策略,都需要經濟部跟國發會來協助。所以是不是三個月之內提出我國氫氣能源發展的相關檢討報告?

龔部長明鑫:是,好的。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謝謝邱召委、謝謝部長、謝謝董事長。

主席(邱委員志偉):下一位陳超明,陳超明,陳超明委員不在。

下一位請劉書彬委員。

劉委員書彬:1042分)有請農業部陳駿季部長。

主席:請農業部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劉委員書彬:部長好。我們看到上個月漁電共生的新制草案已經確定由農業部的漁業署、經濟部能源署、光電公協會來研擬,由漁業署來研訂漁電設計指引,提出案場的標準設計模式,也決定案場的漁塭經營權由光電業者無償出讓,提供漁業署跟養殖協會媒合漁青進場,這是一個改變,是好事情。我們看到漁業署也說草案皆有找漁業團體進場做討論,但是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的執行長侯彥隆說,在這次的草案協商、修訂當中,養協並沒有被徵詢,並表示去年討論的概念是由養協輔導的。請問一下,目前的情況,如果漁電設計指引沒有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的參與,怎麼樣能夠做出一個好的指引呢?

陳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第一個,所謂漁電共生這樣專業分工的作為還在我們內部的規劃當中,所以養協在那個時候提出,但他並沒有被徵詢,我們那時候也還沒有啟動正式的對外討論,不過上個禮拜我們已經找他了。第二個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我在報告書裡面有寫,過去的案場都是光電業者用他的想法去蓋,蓋完了以後,那些魚塭可能有一些作業方面……

劉委員書彬:我知道,我們現在想要把這個問題在程序開始的初期階段就進行……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這部分我相信一定是要跟專業的養殖業者以及光電業者做好的合作,用他的專業去做他專業的事情。

劉委員書彬:對,這是好事情,請問一下你們的草案大概什麼時候會出來?養殖業者的部分,一定會找他們就對了?

陳部長駿季:這樣的概念是大家都認同且是可執行的,同樣地,後續的媒合部分,我們也要建立一個好的機制。

劉委員書彬:但是你還沒回答我大概什麼時候會出來,你們應該有時程規劃吧?

陳部長駿季:我想我們沒有一個完整的時程說一定是多久,因為我們不願意貿然地推出來,然後有非常多的不同意見又沒辦法解決,我想我們會有更好的設計以後,讓大家都能夠朝這個方向走。

劉委員書彬:重點是整體一定會邀請養殖業者來實地參與?

陳部長駿季:一定會,上禮拜五也邀請他們了,也把我們的想法跟他說明了。

劉委員書彬:好。我要再跟農業部提醒一下,這些部分你剛剛說本來是漁電共生,對不對?但在現在的情況之下,你們打算要朝向漁跟電分開,如果設計的好,當然沒問題;可是要知道有些問題是在中間才發生的,如果光電業並沒有承擔起一些部分,例如後面發生問題的時候。也就是說,合作機制不是只有前面做好,而是必須到了後面,包括前面的投資、後面的成果部分,他也應該一起配合才可能達到,是不是可以承諾這樣的事情?

陳部長駿季:我想這部分在我們的討論、設計裡面是非常重要的,大家要有這個認同,施工的時候光電業者要有一定的承諾,而不是說他想怎麼蓋就怎麼蓋;相對的蓋好以後,他的作業區要讓漁民、這些專業養殖協會認為這樣子的作業是不受影響的。如果不受影響的話,漁民就願意進來;漁民進來之後也不是光電業者就從此完全沒有責任,他還有相關、連帶的……在共同經營的情況之下必須去為漁電共生努力。

劉委員書彬:好。如果往這個方向進行,希望到時候不要變成光電跟漁業又分開,那就沒辦法適用到現在第二十七條的部分。

陳部長駿季:我們講的是專業分工。

劉委員書彬:好。你們有設計出這個部分,在後續的發展過程中,是不是可以就這樣的相關程序跟本席持續報告?

陳部長駿季:我們溝通告一段落再來跟委員做說明,因為溝通的時候還要蒐集不同的意見。

劉委員書彬:好。希望能夠往很重要的方向發展,尤其是……

陳部長駿季:有一個比較好、確定的方向再跟委員說明。

主席:好,謝謝。

劉委員書彬:好。希望漁電3.0……未來是這樣的3.0,對不對?希望這樣的發展能夠為我們臺灣的光電業,還包括農業、漁業這邊也找到另外一個新的出路。

陳部長駿季:是。

劉委員書彬: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先請回座。

下一位質詢請蔡易餘委員。

蔡委員易餘:1047分)謝謝召委。有請經濟部。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蔡委員易餘:農業部陳部長,經濟部請先回。

主席:經濟部部長先請回,請農業部陳部長。

陳部長駿季: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好。部長,最近很多媒體開始揭露這件事,事實上在農村也確實都感受得到,因為農村的人口、老農、老人家漸漸少了,現在當然青農要挺上來。那青農挺上來也是一個過渡期間,而且青農的農村經營跟過去傳統的老農經營不一樣,但是我們也看到另外一個新的族群,也就是移工。移工大概也漸漸適應臺灣的生活,這些移工有些可能已經取得身分,有些可能是透過嫁過來取得身分證,有些可能是非法移工,就是我們說的逃逸移工。他們可能會就變成一個團體,這樣的一個團體就由有身分證的人來租農地,甚至是直接以私約的方式去租這些農地,變成這樣的一個移工團體去經營農作。

關於他們經營的農作:第一個,他們的成本就跟我們傳統農村請工人的成本有差,成本就有一個很大的落差。第二個,可能因為他們是逃逸的,所以他們也不用勞健保。如果臺灣人在農村要請一個移工的話,我們都必須要確保他基本的勞基法保障,但是要確保這些保障事實上就是成本的一部分。所以成本比起來,臺灣人聘請農工跟移工本身號召自己做自己賺的成本差很多,這個成本差很多就會造成整個農作、整個市場的行情會有一個很大的落差。

我以《上下游》的報導來看,如果菜價掉到8塊的時候,以臺灣的農民來說,大概是虧3塊錢;但如果是我剛剛講的地下移工老闆的話,他會賺4塊!一樣在拍賣場賣8塊,臺灣人賠3塊,而剛才說的地下賺4塊,這部分就有這樣的一個落差,這個落差就會造成整個市場行情的不穩定,這件事情也已經蔓延,然後大家都注意到這件事情。部長,你們現在要如何面對這樣的一個狀況呢?

陳部長駿季:第一個跟委員說明,關於您剛才提到的一個資訊,高麗菜的部分11塊會虧3塊,這是不確實的訊息,但這個比喻是可以被接受的。重要的就是,我們目前光是農業移工的失聯率大概百分之八點多,所以我們第一個重點就是怎麼樣去降低失聯率?我們發現很多移工在進到臺灣時就欠了非常多的錢,所以當他希望在短時間之內趕快還錢的時候,很容易就跑掉,可以到處打工、可以賺到更多錢,這是一件事,我們會想辦法跟勞動部用直聘的方式來處理。

關於您提到的這個問題,我們也有一些掌握,過程中其實最大的困擾就是人頭,由合法的人頭出面租地,這個部分會造成很大的困擾。相對的,租地以後用非常多的黑工,當你去查黑工的時候,他就一窩蜂散掉了!散掉之後農民反而抱怨沒辦法收成了,因為過往他們有時候會仰賴一些黑工去幫他採收,一旦強制去抓導致所有黑工跑掉的時候,反而在那個產期、那個產季會有問題,所以……

蔡委員易餘:結果那個時候換他們沒工人。

陳部長駿季:對,換他們沒工人,所以我想……

蔡委員易餘:這是很矛盾的,事實上過去很多臺灣農民也有一些工人的需求,這些工人的需求往往是靠這些人,這些人現在也知道怎麼適應臺灣的這一套文化。

陳部長駿季:對,所以現在就是,我會強化我們外展移工跨區跟跨時間的合作,協力他們去做,有次序地管理移工我覺得是我們下一階段更重要的一個要點。

蔡委員易餘:部長,這所有的問題溯本追源起來就是臺灣農業勞動力的不足。

陳部長駿季:對,缺乏。

蔡委員易餘:農業勞動力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陳部長駿季:是。

蔡委員易餘:農業勞動力來自幾個面向,部長可以去思考:第一個,我們對於農保的要求過於嚴格,這個嚴格就來自於,比方我是農保,我在農作期間可以打一點零工。目前是規定容許農保的人可以短期打零工180天,可是這個180天的規定是不是過於嚴格?因為事實上有的農作只要做一下,還有時間再去做另外一個工作,所以能不能把這個180天放寬到1年或者是其他時間?

第二個,我覺得部長可以認真去思考的就是,現在在審查農保的時候,萬一這個農保的人可能又被掛了公司負責人,結果他這個農保的資格就會不見。但事實上我們知道很多人被掛公司負責人,甚至只是孩子開公司而用爸爸的名字,結果連帶影響到爸爸的農保資格,這當然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我認為在農保這麼嚴格的限制之下,農保比勞保、比什麼保都還要嚴格,包括65歲農保退休前就要去審查農保資格,但是這個農保資格又很容易只要跟勞保有一點競合關係,往往農保就不見,變成這些農民都覺得到底要怎麼樣保農保?這一切都變得很不確定!這也會間接影響到,事實上我們有很多農作是可以用兼職的方式,有很多兼職勞動力的來源,但是我們在農保這一塊,卻把這一道門關起來。部長,臺灣現在漸漸邁向少子化的問題,勞動力的來源,如果我們還因為保險制度去把它做一個限縮的話,我覺得不對。而且現在很多東西都可以在電腦、網路對接,我們只要堅守反正每個人都有一個退休制度,但是他的保險資格不要輕易地讓它不見,我想聽一下部長的看法。

陳部長駿季: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從農業部的立場,因為農保沒有退場制度,它不會在65歲以後就沒有了、就要轉別的,可以一直保下去,只要他願意真正地從事農業,我想農業部願意做相關條件的改善。但是我們也不希望因為條件改變了以後,造成很多……因為農保本身的費用一個月才78塊而已,非常非常的便宜,就會變成用這樣的一個漏洞,讓他去加保農保,但是他根本完全沒有從事農業。所以我們現在推動種植登記制度,他以後就可以做有效的勾稽,跟我們現在的肥料實名制、農藥實名制做勾稽,所以我們現在很多資料庫的勾稽,相信對這個制度的改善會有幫助。

蔡委員易餘:好,部長,反正所有的制度,我們還是希望第一個,這個制度是有效,而且是可以確保大家的福利存在。然後這一套保險,我也希望可以讓更多人加入農作的行列,我們還是要站在鼓勵大家來務農,不管他是兼職農還是從事農……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現在會鼓勵願意從事農業的人加入。

蔡委員易餘:對,就是讓從事農業的人可以鼓勵他們進來,這樣才對。

不好意思,召委,再給我一分鐘就好。就是我想跟部長反映一下阿里山林鐵,我上個禮拜有到阿里山去,這個十字路車站,整個景觀非常地漂亮,以及到了阿里山林鐵的那個氣氛,它的軌道旁也是一個很漂亮的商圈聚落。但是這個十字路車站事實上有個狀況,他們反映因為畢竟是林鐵,它是比較傳統的五分車,所以阿里山鐵路常常會變得讓旅客無法充分掌握車子到達的時間。事實上,臺鐵有在那邊做一個告示牌說,這臺車會慢10分鐘、這臺車會慢20分鐘,讓旅客可以去了解車子大概會準點到或者會晚到,他就不用把他的時間耗在那裡等待,我覺得這是科技上用個設備就可以解決的。

陳部長駿季:報告,這個絕對做得到,而且我們明天馬上做。因為阿里山的這些路線,往往因為天候的關係會延誤!

蔡委員易餘:對。

陳部長駿季:但是能夠讓旅客知道延誤的時間,他還可以做別的事情,這個我們會即刻去處理。

蔡委員易餘:對,這個對他們去這裡……

陳部長駿季:這個技術非常成熟了。

蔡委員易餘:這個技術應該是做得到,我覺得林鐵應該來採納這樣的技術。

陳部長駿季:對,我們在各個車站會有這樣的系統。

蔡委員易餘:讓整個旅遊的品質會再提高,好不好?

陳部長駿季:是。

蔡委員易餘:謝謝部長。

陳部長駿季:好,謝謝。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優質的質詢。

下一位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委員不在。

林德福、林德福,林德福委員不在。

請賴士葆委員質詢。

賴委員士葆:1058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有請經濟部龔部長。

主席:請經濟部龔部長。

龔部長明鑫:賴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好。我請教你,我們現在天然氣儲量到底是11天還是12天?

龔部長明鑫:規定是11天,現在大概是12天。

賴委員士葆:12天?

龔部長明鑫:對。

賴委員士葆:你在公開場合都講了,因為中東打仗所以去調貨,345月都已經搞定了,6月份還有三分之一沒有搞定,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6月份大致上也差不多了,已經OK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6月份也搞定了?

龔部長明鑫:是、是。

賴委員士葆:7月份呢?

龔部長明鑫:7月份,正在規劃。

賴委員士葆:所以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全部……

龔部長明鑫:調度中。

賴委員士葆:你講一艘船要多花1011億,20艘船就要多付200億,現在還是這樣子嗎?

龔部長明鑫:要看當時價錢的變化。我們是調到了這個船,但是價錢要看那個時候船期的變化,因為原來是11塊左右,現在比較低一點了,大概是19塊、18塊,也有可能是20塊。

賴委員士葆:我請問你,現在你調的都是美國的油、美國的氣跟澳洲的,是不是?還是什麼?

龔部長明鑫:不是,天然氣的部分美國、澳洲比較多。

賴委員士葆:對,那油呢?

龔部長明鑫:油是從紅海,我們原來從荷姆茲海峽,現在從紅海那邊出來,有調到,另外還有從非洲的部分,像阿曼。

賴委員士葆:就你現在來看,如果美國可以重新掌控荷姆茲海峽,我們還需要再調嗎?直接從荷姆茲來是不是比較便宜?會不會?

龔部長明鑫:油的部分,因為荷姆茲我們現在有一艘船在裡面……

賴委員士葆:還在等嘛!

龔部長明鑫:但是既然可以從紅海過來的話,我們就從紅海啊!

賴委員士葆:所以荷姆茲那一艘不要了,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不是不要,還是在……

賴委員士葆:那一艘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龔部長明鑫:要看情況穩定以後。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也不知道?

龔部長明鑫:對。

賴委員士葆:現在你這樣調,美國跟澳洲價格應該比較貴,比卡達貴吧?貴多少?

龔部長明鑫:我請中油董事長說明。

方董事長振仁:報告委員,您問的是天然氣還是原油?

賴委員士葆:兩個都要。

方董事長振仁:價格上應該……它都是一個市場競爭性的價格,應該都是差不多的啦!

賴委員士葆:沒有比較貴嗎?

方董事長振仁:沒有,沒有。

賴委員士葆:那這樣以後就不要跟卡達買了,以後跟美國買就好了,沒有這個風險啊!

龔部長明鑫:所以我們未來……

賴委員士葆:可是我們買美國的現在已經有六成了。

龔部長明鑫:那是石油,至於天然氣我們會增加美國的購量。

賴委員士葆:增加到多少?

龔部長明鑫:希望在2029年的時候到25%,現在是10%左右,還沒有戰爭之前大概是10%左右。

賴委員士葆:沒有,我就問你一個題目啦,中東雖然現在看起來好像搞定了,可是變數很大,乾脆就不要跟中東買了,直接跟美國買就好了,也可以平衡臺美貿易逆差啊?可以嗎,部長?

龔部長明鑫:2029年是有這樣的規劃。

賴委員士葆:有這樣的規劃?

龔部長明鑫:對,有這樣的規劃。

賴委員士葆:就是慢慢增加美國,然後中東的部分就慢慢減少……

龔部長明鑫:是的。

賴委員士葆:幾乎就不要了,是這個意思嗎?確定喔?

龔部長明鑫:不會完全不要啦,還是要分散。

賴委員士葆:降到很低,大概多低?

龔部長明鑫:降低比例。

賴委員士葆:降到多少?10%

龔部長明鑫:增加美國的部分,就是減少卡達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那是多少,你也說一下啊!

龔部長明鑫:美國是從10%會變成25%嘛,所以差15個百分點。

賴委員士葆:這是氣?

龔部長明鑫:對,這是氣。

賴委員士葆:那油呢?

龔部長明鑫:油的話美國本來比例就是六成,所以比例……

賴委員士葆:不會再增加了?

龔部長明鑫:對。

賴委員士葆:好,電價凍漲到9月,所以台電還要虧三百多億,是不是?

龔部長明鑫:請台電公司說明。

王總經理耀庭:報告委員,目前因為天然氣漲價所以一個月大概100億,到9月大概是300億。

賴委員士葆:如果油氣繼續要漲,你們還是這樣的做法,可能數字會比這個更大了,是不是?

王總經理耀庭:因為每個月底中油會調一次氣價……

賴委員士葆:好,最後一個問題,我就很簡短的說,其實很清楚看得到嘛,我們在野黨都不斷講、不斷講,能源配比總是要核電,但你們不要核電,結果錯誤的政策讓你一直虧、一直虧。

主席:時間到。

賴委員士葆: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們希望快一點,因為賴總統講話了要重啟核電,能不能快一點,最快何時?

主席:請回答。

王總經理耀庭:我們目前再運轉計畫跟自主安全檢查都比預定的時間再早一點、在送件。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早到什麼時候?

王總經理耀庭:我們再運轉計畫已經送件給核安會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最快能不能提早半年讓它……

主席:好,時間到。

賴委員士葆:可以嗎?

龔部長明鑫:因為我們還要配合原廠自主安全檢查的步驟,台電沒有辦法完全自己決定,不過原則安全上就是一年半到兩年。

賴委員士葆:好,謝謝。

主席:謝謝,請回座。

下一位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徐欣瑩委員、陳超明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書面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經濟部部分

書面質詢一

主題:再生能源發展進度落差與制度失靈問題

針對「我國再生能源發展現況、建置進度與制度瓶頸」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我國再生能源政策目標與實際建置進度間,已出現明顯落差,恐影響國家能源安全與社會信任基礎。依據經濟部報告,截至20262月止,我國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為15.68GW,距離203031GW目標尚有近一半差距;離岸風電則為3.68GW,距離203010.9GW目標亦仍有顯著距離。此一現象顯示,我國再生能源政策已非單純設定目標問題,而是「制度執行能力」與「落地效率」之根本性不足。

二、經濟部報告指出,太陽光電短期20GW案源「已掌握」,惟實際建置進度卻呈現放緩趨勢。本席認為,「案源掌握」並不等同於可實現容量。若相關案場尚未完成環評審查、土地取得或電網併接條件,即將其列入政策進度,恐形成「紙上容量」與「實際供電能力」之落差,進而誤導能源政策判斷與電力供需規劃。此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涉及政府資訊揭露與政策誠信問題。

三、報告亦明確指出,太陽光電發展受到環評制度與社會輿論影響而趨緩。然而,本席認為,問題不在於環評本身,而在於制度設計未能兼顧效率、透明與社會信任。現行環評程序冗長、審查標準不一致,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亦未明確,導致開發案件長期停滯。同時,部分案件資訊不透明,引發社會疑慮,進一步加劇對立。

四、政府提出「跨域廉政平台」以強化監督並回應外界質疑。然本席必須指出,當一項政策須透過廉政機制來回應社會不信任時,問題已非單純執行瑕疵,而是整體制度正當性不足。能源轉型需要的是公開透明、可檢驗的制度,而非事後的風險控管。

五、此外,再生能源發展亦涉及能源分配正義問題。報告指出屋頂型光電占整體設置量64%,表面上有助於分散風險,然實務上多數收益仍集中於具資本能力之企業或特定開發者,一般民眾參與機會有限。若能源轉型僅由少數資本獲益,而由全民承擔成本(如電價上升、土地使用衝突等),將削弱政策正當性,甚至引發社會對立。

六、基於上述問題,本席提出以下改革建議:

()建立「再生能源實際落地率」指標,區分案源、施工中及已併網容量,確保政策資訊真實反映進度。

()設立再生能源單一審查窗口,並明訂法定審查期限,提升行政效率。

()全面公開再生能源開發案件資訊,包括土地、環評、併網條件及利益分配機制,以重建社會信任。

()推動「社區參與型能源制度」,讓地方居民共享收益,落實能源正義。

()強化中央與地方協調機制,避免政策落地過程中產生制度斷裂。

七、能源轉型不僅是技術與投資問題,更是制度與社會契約問題。若政府無法建立透明、公平且有效率的制度架構,即使設定再高的容量目標,亦難以實現,甚至將進一步侵蝕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綜上所述,本席要求經濟部正視再生能源政策之制度性缺陷,提出具體改善時程與執行方案,以確保能源轉型得以穩健推進,並兼顧社會公平與國家安全。

書面質詢二

主題:電網韌性不足與國家安全風險

針對「我國電網韌性建設與系統性風險」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依據經濟部報告,我國電網韌性建設計畫總經費達5,645.9億元,目前整體進度約為40.79%,略高於預定進度。然而,本席認為,電網問題並非單純工程進度問題,而是整體能源系統是否具備承載轉型壓力之能力問題。

二、目前我國再生能源快速成長,報告指出已增加綠能併網容量約5GW。然而,電網建設進度與再生能源成長速度是否匹配,仍有重大疑慮。若發電端快速擴張,而輸配電系統未能同步升級,將可能出現「發電能力存在但無法有效輸送」之情況,甚至導致棄電或區域供電不穩。

三、報告亦指出,變電所及相關設施用地取得困難,且面臨民眾抗爭風險。政府目前對策以地方溝通、補助及宣導為主。然而,本席認為,此問題本質並非單純溝通不足,而是決策過程缺乏制度化參與機制。當重大基礎設施選址未能納入在地居民意見,即使提供補助,亦難以取得真正認同。

四、電網結構方面,政府雖提出「分散電網」策略,但目前系統仍高度依賴大型變電站與集中輸電架構。一旦發生天然災害或突發事故,仍可能造成大範圍停電,顯示電網韌性尚未達到分散化與去中心化之目標。

五、此外,當前政策重點多集中於設備強化與工程建設,對於極端情境(如大規模停電、複合災害或資安攻擊)之應變能力著墨有限。電網韌性應包含「工程韌性」、「系統韌性」及「治理韌性」,若僅強化硬體而忽略整體系統運作與應變機制,將難以真正提升國家能源安全。

六、基於上述問題,本席提出以下具體建議:

()建立再生能源併網與電網承載能力之同步規劃機制,避免發電與輸電發展失衡。

()推動分散式電網與微電網建設,提升地方自主供電能力,降低集中風險。

()建立電網建設之法定公民參與程序,確保地方居民於決策初期即能參與。

()設置第三方健康與安全評估機制,回應民眾對電磁場等疑慮。

()導入國家級電網壓力測試與極端情境演練,提升系統應變能力。

()強化電網資安防護與跨部會協調機制,將電網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體系。

七、電網不僅是能源系統之基礎,更是現代社會運作之命脈。當產業發展、民生需求與國家安全皆高度依賴穩定供電時,電網韌性已不再是單一部門之技術問題,而是國家治理能力之核心指標。

綜上所述,本席要求經濟部全面檢討電網韌性政策之制度設計與執行架構,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時程,以確保我國能源轉型過程中,電力系統仍能維持安全、穩定與可靠,保障人民生活與國家發展。

農業部部分

書面質詢一

主題:農業綠能發展偏離「農業為本」之制度風險與改革必要

就「我國農業綠能發展現況與制度設計缺失」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農業綠能政策本應在「糧食安全」與「能源轉型」之間取得平衡,惟目前推動過程已逐漸出現結構性偏差。依農業部報告指出,我國農業綠能規劃目標為9GW,截至1153月底已完工併網4.05GW,另施工中1.36GW、申請中1.79GW,合計推動規模約8.7GW。表面上進度接近目標,然本席認為,此數據並未真實反映農業生產與能源設施之實質關係。

二、農業部強調「農業為本、綠能加值」之政策原則,但從實務執行觀察,部分光電案場仍由業者主導,並以發電量最大化為優先設計考量,導致養殖或農作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淪為形式存在。報告亦坦承過往曾出現「養殖不佳或無法養殖」之情形。此一現象顯示,農業綠能政策在落地過程中,已從「農業附加價值」轉變為「農地能源化」,甚至侵蝕農業本質。

三、針對漁電共生制度,農業部雖訂定「養殖事實查核指引」並持續更新,然本席質疑,此類事後查核機制是否足以防止制度被濫用?若案場設計之初即偏離養殖需求,即使事後查核,亦難以補救對農地、生態及地方社會造成之損害。此不僅是行政管理問題,更是制度設計未能將「農業優先」落實於源頭。

四、農業用地變更光電之適宜性快篩機制,雖排除部分敏感區域,但仍保留相當彈性空間。本席認為,現行制度過度依賴行政裁量,缺乏明確且具法律拘束力之土地使用標準,易導致地方政府審查標準不一,甚至產生開發壓力轉嫁至農地之情形。長期而言,恐動搖我國糧食自給能力,增加國家安全風險。

五、此外,農業綠能推動過程亦涉及農民權益保障問題。雖政府提供農貸支持,截至目前核貸金額達96.34億元,然多數中小農民仍缺乏資本與技術參與能力,實際收益多集中於大型業者或資本方。若農地使用權逐漸被能源開發主導,農民可能淪為土地出租者,失去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加劇農村經濟弱化與人口流失。

六、農業不只是產業,更是國家糧食安全、文化傳承與社會穩定之基礎。當能源政策進入農地,其影響不僅在發電量,更在於土地倫理與世代正義。本席認為,當前農業綠能問題,不是是否推動,而是「如何在制度上確保農業不被邊緣化」。

七、基於上述問題,本席提出以下改革建議:

()明確建立「農業優先原則」之法律位階,將農業生產功能列為光電設置之前提條件。

()導入「事前設計審查機制」,確保光電案場在規劃階段即符合農業需求,而非事後補救。

()建立全國統一之農地光電審查標準,減少地方審查落差。

()推動「農民參與型綠能模式」,確保農民為主要受益者,而非被動承擔者。

()設立農業綠能資訊公開平台,提升透明度並強化社會監督。

()定期評估農業綠能對糧食產量、生態與農村發展之影響,納入政策調整依據。

八、能源轉型不應以犧牲農業為代價,農業也不應成為能源政策的附庸。唯有在制度上確保農業主體性,方能真正實現「農業與綠能共榮」,而非共存之名、競逐之實。

綜上所述,本席要求農業部全面檢討農業綠能制度設計,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以維護糧食安全、農民權益及國家長遠發展。

書面質詢二

主題:農業場域電網韌性不足與能源轉型下之農村風險

針對「農業場域電網韌性與能源轉型風險」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我國能源轉型過程中,農業場域被視為再生能源重要承載空間,然電網韌性是否足以支撐此一轉型,仍存重大疑慮。農業部報告顯示,農業綠能裝置容量快速成長,已達4.05GW,並持續擴大。然而,農村地區原有電網設計,多以低負載、單向供電為主,面對大量分散式發電併網,是否具備承載能力,值得高度關注。

二、農業場域具有高度分散性與地理限制,其電網建設成本高、升級困難。若電網未同步強化,將可能出現併網瓶頸,甚至造成發電設備閒置或棄電情形。此不僅影響投資效益,更可能使農民承擔不必要之經濟風險。

三、農業用電同時涉及灌溉、養殖、冷鏈與加工等關鍵活動,一旦供電不穩,將直接衝擊農產品產量與品質,甚至造成經濟損失。能源政策若未充分考量農業生產特性,將使農民在能源轉型中成為高風險承擔者,而非受益者。

四、目前政策重點多放在光電設置與容量提升,對於農村電網升級、儲能配置與備援機制之規劃相對不足。本席認為,農業場域應優先導入分散式電網與儲能系統,提升自給能力與抗風險能力,而非單純作為發電場域。

五、此外,農村地區在災害(如颱風、豪雨)下,電網脆弱性更為明顯。若再生能源設施增加,而電網未同步強化,可能在極端氣候下放大停電風險。電網韌性不僅是技術問題,更關係到農村社會之基本生活與生產安全。

六、農業與能源政策之整合,目前仍存在部會分工不清問題。農業部負責土地與產業,經濟部負責能源與電網,然兩者之間缺乏整體規劃與責任整合機制,導致政策落地出現斷裂。農民面對問題時,往往無法找到明確負責單位,影響政策信任。

七、基於上述問題,本席提出以下建議:

()建立農業場域電網容量與再生能源併網之整合規劃機制。

()優先於農業區域導入微電網與儲能系統,提升供電穩定性。

()建立農業用電優先保障機制,確保生產活動不受影響。

()強化農村電網抗災能力,納入極端氣候風險評估。

()建立跨部會整合平台,統籌農業與能源政策。

()提供農民電網風險資訊與技術支持,降低參與門檻。

八、能源轉型的最終目的,不只是減碳或發電,而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與國家整體韌性。農村與農業不應成為轉型過程中的犧牲者,而應成為受益者與參與者。

綜上所述,本席要求政府正視農業場域電網韌性不足問題,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確保能源轉型與農業發展能夠相互支撐,共同邁向永續未來。

委員陳超明書面質詢:

一、國發會係跨部會的協調平台,書面報告揭示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要達到30%的目標。惟截至2025年底,全台灣再生能源發電量只有378.14億度,僅占全國發電量的13.1%。距離2030年剩下不到4年,發電占比要從13.1%翻倍成長到30%,請國發會及經濟部長說明此項推估科學根據及立論基礎?

二、又經濟部於書面報告第1頁,揭示「地熱發電:2030年目標達200MW」,惟國發會的報告第3頁,卻指出熱在2030年的目標是「1.2GW」!200MW變成1.2GW,中間整整差了六倍!一個行政院,兩個行政機關的KPI截然不同。請國發會及經濟部長說明何以有此差異?

委員邱議瑩書面質詢:

質詢機關:經濟部(含台電)、國家發展委員會、農業部

質詢主題:再生能源推動瓶頸與電網韌性建設落差之檢討

一、背景說明

依經濟部及國發會書面報告,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仍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主軸,並設定2030年光電31GW、離岸風電10.9GW等目標,同時提出電網韌性建設總經費達5,645億元,並以「分散電網、強固電網、系統防衛」為三大策略。

然而,從實際執行面觀察,不論是再生能源建置進度、併網能力、地方抗爭或土地取得問題,均顯示目前能源轉型在制度設計與推動機制上仍存在明顯落差。特別是在再生能源擴張速度與電網建設節奏未能有效銜接的情況下,恐已逐步形成新的結構性風險。

二、質詢重點與具體問題

()再生能源「案源掌握」與實際落地之落差

經濟部指出光電「20GW案源已掌握」,但同時又坦言受環評修法與社會爭議影響,建置速度趨緩。請問:目前所謂「已掌握案源」中,實際可於2030年前完工併網的比例為何?是否存在帳面案源充足,但實際落地困難的情形?

()電網容量是否已成再生能源發展瓶頸

報告指出已增加綠能併網熱區5GW,且電網韌性計畫執行進度已達40.79%。然而,地方與業界仍普遍反映併網排隊與容量不足問題。請問台電:目前全國剩餘可併網容量為何?是否已出現區域性「開發完成但無法併網」之情形?

()電網建設最大瓶頸在「地方反對」,政府是否有解方

經濟部報告明確指出,變電所與線路建設面臨用地取得困難與地方陳抗問題。目前主要對策仍停留在「拜訪地方」、「提供回饋金」等方式。請問:在重大國家能源基礎建設層級,是否已有制度性解方?還是仍以個案協調為主?

()跨部會協調是否無法解決農地與光電衝突

經濟部表示已與農業部建立跨域平台並強化審查機制,但地方仍持續出現農地光電爭議與信任問題。請問國發會與農業部:目前是否已有一致且可執行的農地使用標準?是否有退場或淘汰機制?

()多元綠能政策是否仍停留在規劃階段

報告中提及地熱、小水力等能源仍面臨高風險探勘、土地及原民同意等問題。請問經濟部:這些能源在整體能源結構中,是否已有明確年度推動量與責任機制?還是仍以示範計畫為主?

三、立場與建議

()再生能源政策應從「目標導向」轉為「落地導向」,要求各能源別揭示實際可併網容量與年度完工量,而非僅以案源或長期目標說明。

()電網建設應與再生能源開發同步規劃,建議公開各區域電網承載能力與併網容量,避免形成隱性瓶頸。

()針對變電所與輸電設施之用地問題,應研議更高層級之制度性解方,避免重大基礎建設長期受制於個案協調。

()農地與能源政策應建立清楚界線與查核機制,確保農業生產與能源發展能夠兼顧,而非互相排擠。

()多元綠能應提出具體推動路徑與時程,降低對單一能源型態的依賴,提升整體能源系統韌性。

主席:本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畢,大家辛苦了,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