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430日(星期四)9時至1216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俊憲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47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推展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土地改良物維護費」預算凍結8,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勞務成本」項下有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勞務成本」項下「用人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項下「郵電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7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9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服務費用」之「推展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1項「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2項「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第1期工程計畫」預算凍結1,7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3項「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安檢儀器設備採購中長期個案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4項「松山機場國際線航廈耐震補強裝修及設施更新工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7項「交通設施改善工程」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8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9項「業務外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9項「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0項「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1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9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0項「勞務成本」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1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7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決議第70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項「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2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3項「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4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七)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三、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單位預算。

四、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單位預算。

五、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六、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七、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

八、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交通部主管第1目交通部、第2目公路局及所屬、第3目航港局及第4目觀光署及所屬。

九、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十、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十一、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十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十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討論事項一至十二僅進行詢答】

答詢官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秘書羅天健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黃鴻文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署長呂國臣

交通部觀光署署長陳玉秀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長黃新薰

交通部公路局局長林福山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陳文瑞

交通部鐵道局局長楊正君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永暉

交通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國材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范孝倫

交通部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光遠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54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52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魯明哲  李昆澤  洪孟楷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陳清龍  陳雪生  徐富癸  邱若華  黃健豪  游 顥

   委員出席14

列席委員:鍾佳濱  葛如鈞  張宏陸  翁曉玲  葉元之  楊瓊瓔  林倩綺  蘇清泉  林楚茵  賴士葆  蔡易餘

   委員列席11

列席官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陳崇樹



主任秘書

黃文哲


綜合規劃處

處 長

溫俊瑜


基礎設施處

處 長

梁伯州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 長

詹懿廉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 長

林慧玲


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

參事兼主任

詹文旭


法律事務處

副 處 長

謝佩穎


主計室

主 任

陳月純


數位發展部

部 長

林宜敬


資源管理司

司 長

曾文方


韌性建設司

司 長

牛信仁


數位策略司

司 長

蔡壽洤


法制處

副 處 長

吳宜倫


數位產業署通訊傳播組

副 組 長

陳慧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副 組 長

陳香吟


內政部民政司

專門委員

戴淑篁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副 署 長

劉雅娟


法務部

專門委員

邱黎芬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李培源


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戴群芳

主  席:黃召集委員健豪

專門委員:邱垂發

紀  錄:簡任秘書  蔡明汝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專業服務費」之「辦理行動通信及有線電視裁處案件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推展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6項「雜項設備租金」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7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8項「盤點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會員經濟體推動符合性評鑑程序現況、遭遇困難及研提深化合作方案委託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9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捐助、補助與獎助─超高畫質與數位應用加值服務建置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各案書面報告已送達,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葛如鈞等20人及()委員黃健豪等18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雪生等23人及()委員傅崐萁等25人分別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3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之「推展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5項「服務費用」之「推展費」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8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翁曉玲及葛如鈞說明提案要旨,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數位發展部部長林宜敬報告後,計有委員萬美玲、李昆澤、魯明哲、林俊憲、洪孟楷、陳素月、何欣純、許智傑、陳清龍、陳雪生、徐富癸、邱若華、黃健豪、葛如鈞、楊瓊瓔、翁曉玲、葉元之及游顥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數位發展部部長林宜敬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一至三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四、討論事項四各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項:

鑑於網路社群興起,政府部門透過經營社群網站(如臉書粉絲專頁)進行政策宣傳與溝通,已是建構資訊化社會與促進公共政策開放透明的重要連結關係。然對於如何有效衡量社群經營成效,目前各機關多流於表面數據,管理高層往往僅直覺以粉絲數或每日發布貼文數量為指標,忽略了民眾觀點中的機關識別度、實質互動效益與對政策內容的關注度。對比美國聯邦政府及英國政府數位服務,為協助機關達成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目標,皆已制定明確的衡量指標。事實上,國家發展委員會(目前由數位發展部承接)於民國106年(2017年)就已在其政府網站營運交流平台發表並總整過此作法,提出了包含「基本資料」、「社群廣度」、「社群互動」、「社群關係」及「貼文營運」等五大構面之衡量指標。鑑於政府機關經營社群媒體的成效良窳直接影響政策溝通品質及政府形象,若無完整之評估機制,恐導致社群營運流於形式與資源浪費。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依照上述五大構面之衡量指標,建構一個改善政府機關社群服務之營運與檢核機制,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健豪  邱若華  魯明哲

散會

主席:因為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待會處理。

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達,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無)如果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現在處理報告事項,有關114年度交通部主管預算解凍案共47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DW2178616

議案名稱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推展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項「土地改良物維護費」預算凍結8,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勞務成本」項下有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七)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勞務成本」項下「用人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項下「水電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項下「郵電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7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9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服務費用」之「推展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1項「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2項「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第1期工程計畫」預算凍結1,7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3項「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安檢儀器設備採購中長期個案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4項「松山機場國際線航廈耐震補強裝修及設施更新工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7項「交通設施改善工程」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8項「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9項「業務外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9項「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0項「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51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9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0項「勞務成本」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61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7項「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決議第70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項「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2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3項「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4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七)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DW6910653 席:我們作以下決定:報告事項預算解凍案,依照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各案的書面報告已經送達,我們均予備查,並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的話,我們就依此進行。

今天我們要來進行工程會、交通部、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研所、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單位預算審查,以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交通部主管第1目交通部、第2目公路局及所屬、第3目航港局及第4目觀光署及所屬預算審查,及臺灣港務公司營業預算審查,以及國道基金、觀光發展基金、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及處理114年度交通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案。

現在開始進行報告,請工程會陳金德主委報告,時間3分鐘。

陳主任委員金德: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感謝貴委員會安排,讓金德列席貴委員會向各位報告本會115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案編列情形。

115年度施政重點

一、列管重大公共工程:針對每年執行預算1億元以上的公建計畫進行列管,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並定期查核,同時落實缺失的改善追蹤、強化考核;另適時辦理現地訪查,主動協處困難問題。

二、精進政府採購制度:採購法修正草案於11411月預告,包括提升透明、增進採購效率及強化廠商之監管等面向,為確保制度運作穩定並尊重社會共識,本會已延長修法期程,於進一步溝通,凝聚各界共識後提送大院審議。

三、多元履約爭議處理:已建置政府採購諮詢機制,減少機關與廠商對契約條款認知差異,從源頭減少爭議之發生;此外,持續管控履約爭議調解案件辦理情形,加強案件進度列管,並精進調解案件處理作業流程,以提升處理效率,充分發揮調解功能。

四、運用人工智慧協助計畫審議:本年度將導入AI建置智慧化計畫審議助手,輔助分析計畫內容、摘錄重點、評估經費與期程之合理性,以提升審議效率與決策品質;另將建構政府資料隱私強化技術機制,確保資料處理與分析之安全與合規,兼顧資料創新應用與隱私保護。

115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會115年度預算案歲入編列新臺幣(下同)4,8116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增列257千元,約增0.54%,主要係增列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管理條例之裁罰收入。其中,罰款及賠償收入編列136萬元,規費收入編列4,4504千元。

二、歲出部分

本會115年度預算案歲出編列59,7612千元,較114年度預算數增列6,313萬元,約增11.81%。各業務工作計畫預算如下,一般行政編列37,933萬元,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13104千元,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6,8273千元,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4,5697千元,第一預備金編列1208千元。

11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本會114年度歲入預算數4,7859千元,決算數6,1611千元。

本會所編列之115年度預算案,係衡酌施政計畫之輕重緩急核實編列,均為提升我國整體公共工程環境所需。為使本會115年度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並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陳金德主委。

接下來請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進行報告,預算案、解凍案一併報告,時間20分鐘,現在我們邀請陳世凱部長報告。

陳部長世凱: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速公路局115年度施政(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預算編列情形分述如下:

一、本部單位預算,歲入編列531億餘元、歲出編列486億餘元。

二、中央氣象署單位預算,歲入編列0.3億餘元、歲出編列30億餘元。

三、觀光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歲入編列0.51億餘元、歲出編列90億餘元。

四、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歲入編列0.02億餘元、歲出編列5億餘元。

五、公路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歲入編列106億餘元、歲出編列531億餘元。

六、航港局單位預算,歲入編列16億餘元、歲出編列22億餘元。

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本部、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觀光署及所屬共編列155億餘元。

八、港務公司營業基金,總收入編列260億餘元,總支出編列183億餘元,預計淨利76億餘元。

九、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總收入編列361億餘元,總支出編列198億餘元,預計賸餘163億餘元。

十、觀光發展基金,總收入編列113億餘元,總支出編列106億餘元,預計賸餘7億餘元。

十一、航港建設基金,基金來源編列99億餘元、基金用途編列102億餘元,預計短絀3億餘元。

另就本部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凍結項目─港務公司「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解凍案提出專案報告,為配合業務推動,本部前已將書面報告函報大院。

各預算編製主要內容及港務公司解凍報告,分別請本部會計處黃處長、中央氣象署呂署長、觀光署陳署長、運輸研究所黃所長、公路局林局長、航港局葉局長、港務公司周董事長及高速公路局陳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與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陳部長。

請交通部所屬會計處黃鴻文處長報告。

黃處長鴻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以下就本部115年度單位預算及一般性補助款配合施政重點編列情形摘要說明如下,其餘請參酌書面報告。

歲入編列531億餘元,較上年度淨減6億元,主要係減列中華郵政、陽明海運等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9億餘元;增列汽燃費收入3億餘元,此為增減互抵所致。歲出單位預算編列486億餘元,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億餘元,合計共489億餘元。各業務計畫編列主要增減情形說明如下:

本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較上年度淨減22億餘元,減列部分包括兩項: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業務計畫淨減65億餘元,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業務計畫淨減4億餘元;二、增列部分主要是營業基金業務計畫淨增列47億餘元,包括增列撥補臺鐵公司客貨運價未能反映合理運輸成本所致,營運虧損補貼66億餘元,及減列增資桃機公司興建第三航廈經費18億餘元。

一般性補助款本部部分編列2億餘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營造深度減碳運輸環境,以及打造低耗能交通場域計畫。

上開項目均屬推動業務所需,懇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謝謝。

主席:請中央氣象署呂署長。

呂署長國臣: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以下謹就中央氣象署115年預算編列與施政重點進行簡要報告。

115年本署歲入維持0.3億元,歲出預算編列約30億元。本署核心發展軸線主要是以強化氣象監測韌性,發展預報核心技術、創新氣象服務量能。

115年歲出預算有四大重點:第一,氣象科技研究編列10.9億元,執行全國氣象數位治理、海氣象跨域應用以及地震測報技術的提升,並全力投入氣象AI科研發展。第二,強化災防服務以及海象監測編列3.9億元,針對國家防災需求,推動智慧海象及環境監測相關計畫。第三,精進氣象雷達與預警編列3.4億元,強化整體氣象雷達網以及基礎監測數據的建設,掌握颱風以及強降雨的狀態。第四,氣象測報及基本運作編列11.8億元,主要是用在維持全國氣象觀測以及預報作業發布的穩定運作。

在今年施政的重點方面,面對極端天氣的挑戰,為了應用前瞻科技來守護國人的安全,本署今年提出新興計畫,將透過氣象風險數位治理與跨域應用創新計畫,精進氣象科技,提升災防效能,活化氣象應用核心,以及拓展跨域服務,並帶動民間產業的發展。同時搭配高速電腦計畫的建設,提升本署的電腦算力,發展臺灣自主的AI預報模型,以提升颱風以及極端氣候的預警效能。

此外,也賡續推動臺灣南部海域海纜的建置,透過海底觀測網的建置以及設備的提升,讓本署能更早掌握地震及海嘯訊號,爭取寶貴的防災時間。

以上是本署115年度預算,主要在於提供氣象與地震的預測、預報服務,以及持續的發展所需,希望各位委員給予支持,並賜予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氣象署呂署長。

接下來請觀光署陳玉秀署長。

陳署長玉秀: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謝謝各位委員過去的支持與指教,使本署各項業務能順利展開,再次表示感謝。

以下謹就本署暨所屬115年度重要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與前一年度的預算執行情形向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11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署遵循賴總統的國家希望工程,為達到「觀光立國,2030年觀光兆元產業」目標,透過「觀光品牌 全球引客」、「環球亮點 捲動國旅」、「跨域整合 多元旅遊」及「智慧景區 價值升級」四大策略,規劃重點工作,其中亮點項目包括規劃成立「財團法人臺灣觀光研訓院」、推動「北回之巔旗艦計畫─微笑南灣in臺灣」建設計畫、推動「臺灣觀光100亮點」創新旅遊產品並接軌國際永續趨勢,積極推動景區綠色旅遊,輔導產業取得永續認證。同時,配合行政院「擴大內需」政策,推出「觀光雙輪驅動方案」,吸引國外旅客造訪臺灣。

11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公務預算歲入部分,115年度編列5,102萬餘元;歲出部分,115年度預算編列90306萬餘元,一般性補助編列4,151萬餘元,辦理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共計904,457萬餘元

觀光發展基金部分:

業務總收入1132,205萬餘元,業務總支出是1061,954萬餘元,本期餘絀7250萬餘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33,501萬餘元。以上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11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也請參閱書面報告。

本署將持續針對各國不同的市場特性,滾動檢討調整相關措施,透過臺灣觀光品牌3.0、國際交流及主題產品等行銷計畫,吸引國際旅客來臺。

國旅市場部分,透過「臺灣觀光100亮點」,行銷具在地特色的觀光景點與活動,期以「質量並進」逐步邁向2030年觀光產值兆元的目標。

本署及所屬115年度預算,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觀光署陳署長。

請運輸研究所黃新薰所長。

黃所長新薰: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向各位報告本所115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列。

114年度本所歲出預算執行率達97.4%,各項業務推動順利。歲入部分,實收約199萬,主要是本所的國際會議廳租金收入未達預期。

本所115年施政計畫重點如下:

在整體運輸規劃方面,啟動第六期整體運輸規劃,進行全國性的旅次特性調整。在人本跟安全的方面,優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導入全生命週期的道路安全檢核制度。

在智慧跟科技的方面,研發AI號控保護行人安全,並推動無人機在偏鄉物流與災害緊急物資運送的應用。

在淨零轉型方面,檢討公路使用養護跟安全管理費的徵收機制,並研議利用車載數位資料,精進貨運碳盤查來達到2050淨零轉型目標。

本年度預算編列部分:

歲入部分編列2259,000元,較上年度略減11萬元,主要是因為借用宿舍的員工減少而處置。在歲出部分,編列5677萬元,較上年度增列約4,684萬元,包括新增陸運及港灣智慧防災與調適技術研發應用計畫,以及海洋雷達、海象與船舶監測技術的研發計畫。

本所預算皆配合交通部以人為本、便捷臺灣、綠色運輸而妥適編列,並將持續以科技及數據來支援決策,為民眾打造安全永續的運輸環境。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跟指教,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謝謝黃所長。

接下來邀請公路局林福山局長。

林局長福山: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首先感謝各位委員長期對公路局業務的支持與指導。公路局115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詳細內容,敬請各位委員參閱書面報告,以下謹就重點進行說明

有關本局115年度施政重點的部分,主要是依據行政院115年度施政方針,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發展來編定整個施政計畫。整體重點有四個主軸方向:一、推動落實綠色運輸與交通平權,主要內容包括推動通勤月票、整合票證優惠措施、續行客運車輛電動化,以及建置北海岸等路外自行車道,串聯地方路線;二、精進升級公路監理服務、升級第三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推動電動車專業技術訓練轉型;三、持續優化交通安全、改善人行空間、推動管線挖掘減量及人手孔蓋下地、強化行安文化、精進高齡者及機車駕照管理、加強遊覽車及外送員安全稽查。四、持續建構及強化韌性公路交通系統路網,同時辦理台9線、蘇花安、淡江大橋、高屏二快等重大工程,並同步提升省道邊坡與橋梁監測預警能力。

115年度預算編列部分,歲入編列106.19億元,較上年度增加0.98億元;歲出單位預算編列531.95億元,連同一般性補助款150.63億元,總共是682.5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25.8億元,主要是新增TPASS及高屏二快計畫。整體預算匡列除了一般性的行政支出之外,主要包括公路及監理業務75.3億元,公路建設及改善398.1億元及一般性補助款150.6億元。

針對公路局115年度的預算案,本局已經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林局長。

接下來邀請航港局葉協隆局長。

葉局長協隆: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以下謹就航港局及航港建設基金115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

本局115年度施政重點包括五大主軸方向:一、強化航安港安管理,提升救援應變能量;二、完善商港基礎設施,強化海運交通韌性;三、優化離島海運服務,維護偏鄉交通平權;四、推動海事智慧升級,建構永續低碳航運;五、推動藍色公路旅遊,促進海洋觀光發展。

有關11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重點編列情形報告如下:

一、航港局單位預算暨一般性補助款:歲入部分編列164,7643,000元,歲出部分編列221,1365,000元,一般性補助款編列16,3295,000元。

二、航港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基金來源預算編列996,0589,000元,基金用途預算編列1027,9265,000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本期短絀31,8676,000元,較上年度短絀減少83,6475,000元。

最後報告結語:本局115年度預算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及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葉局長。

接下來邀請臺灣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

周董事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謹就臺灣港務公司115年度預算提出報告如下:本公司是以「強港航、興觀光、智管理、達永續」為四大核心工作,積極推動各項建設與服務。115年度的營業總收入是兩百六十億餘元,較114年度(上年度)預算增加六億餘元,成長2.46%;營業總支出含稅一百八十三億餘元;年度淨利較上年度(114年度)預算增加三億餘元,成長4.51%

本公司115年度預算已務實編列,並以強化智慧港埠與活絡港區經濟為推動方向,以企業治理與永續目標來辦理。

另外,就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會凍結「業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十分之一部分,謹提出專案報告:本項經費六億六千萬餘元,主要是用於推動貨櫃行銷、數位轉型及綠港獎勵等,請各位委員詳參書面資料。

疫情後的112年度貨櫃量減少,在這個業務費項下來執行,已經在113年度成長了4.5%114年度受到美國關稅及航商調整航線的影響,櫃量年減3.7%,但是為了提升競爭力,港務公司推出短期加碼等措施,也務實檢討行銷獎勵方案,祈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業務費用」項下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解凍,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再次感謝各位委員的支持與指導。謝謝。

主席:謝謝周董事長。

接下來邀請高速公路局陳文瑞局長。

陳局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接著由高速公路局報告115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的預算編列情形。

本基金之主要收入為高速公路通行費、獲分配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及服務區服務收入,用以支應國道公路建設、相關設施之擴充與改良支出,以及相關的維護管理支出。

115年度預算編列在業務總收入的編列預算數為3616,585萬元,業務總支出預算編列1985,2434,000元,本期賸餘數1631,3416,000元。另外,我們在115年度也有編列4341,9957,000元,辦理相關的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計畫,主要辦理的有新興計畫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公路、國道1號增設高雄第三(楠梓)園區匝道工程,另外還有多項繼續性專案計畫,包括國道7號、國1甲、國1楊梅至頭份拓寬工程,還有相關的改善交流道、橋梁改建、邊坡改善、交控系統提升、隧道機電照明更新及國道計畫規劃設計等。

以上敬請各位委員惠以支持我們國道公路建設基金115年度預算,謝謝。

主席:謝謝陳局長。

好,交通部各單位都報告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6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30分截止;本日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暫定1030分休息5分鐘。

現在邀請登記第1位委員萬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34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世凱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萬委員美玲:部長早。最近有一個滿「夯」的話題,就是大家都在討論「高德地圖」,請問你本身有下載嗎?

陳部長世凱:沒有。

萬委員美玲:但是你有去看過嗎?

陳部長世凱:在新聞上有看過。

萬委員美玲:新聞上有看過?不要怕!還是得去看一下!因為你身為交通部長,要去瞭解一下。

現在看起來有很多民眾不斷在討論,也都有下載使用,可是數發部、內政部跳出來說因為這是陸製的app,有資安跟國安的疑慮或者是問題,所以禁止了公部門使用,也禁止了國軍使用,當然這個我們都尊重,但是他也跳出來呼籲要民眾不要使用。我幾個問題今天在這裡請教您,部長應該有了解這個議題,你有沒有去看過為什麼現在大家在Google使用之外,第二選擇,甚至於已經把它當第一選擇,就是用這個高德地圖,你剛剛說因為你沒有下載,只是大概看了一下,那麼你了不了解為什麼大家現在對於高德地圖的接受度這麼高?

陳部長世凱:我本身是使用Google的地圖,還有Apple的地圖,其實這種地圖類的還不少,可以使用的範圍其實蠻廣的,高德地圖可能有人覺得它的介面或許是比較友善,或者是它有一些功能是吸引一些有需求的人,所以他們會下載。對我自己本身使用的習慣,我還是習慣用GoogleApple

萬委員美玲:本席同意,因為這種app都有使用習慣上的問題,但是新的app出來會受到歡迎,勢必有它的優勢存在,所以這就是多一種選擇,現在因為內政部跟數發部的部長都呼籲民眾不要使用,甚至於還有提到要禁掉高德地圖的打算,所以部長剛剛也說了這個是習慣、選擇,如果政府真的會禁掉高德地圖,你覺得用什麼方法,或者你認為可能民眾就完全不用了嗎?

陳部長世凱:不好意思,委員,因為高德地圖不是交通部管轄的範圍,所以到底民眾會不會使用,或者是哪一個部會會不會禁止,這個我不曉得,但是我覺得這個議題的討論很像現在比較少,然後使用的人,我自己在一些社群上面看到有些人使用之後,感覺也沒有比之前使用其他的好用……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剛剛部長說到高德地圖不歸交通部管,但是高德地圖跟你剛剛說的Google一樣,我們使用它的原因,其實就跟交通部有關係了,所以我們就在講它有沒有資安、國安的風險問題,我想政府部門自然會去評估,我們都尊重,但是如果今天我們要把它禁掉了,至少我們國產的地圖,我不敢說要到多好,但是至少要有一個差不多功能的app應該要趕快出來,讓民眾使用。所以這一次我看到卓院長在備詢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們現在也會有一個類似高德地圖的國產app出來,而且有信心會做得更好,不曉得這個部分,交通部知道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是國科會在負責,國科會目前是有這樣子的計畫準備要做。

萬委員美玲:我知道、我知道,但是你不能說這個是數發部、這個是國科會,因為未來其實對交通會有幫助的,是不是?就像剛剛你也說你會使用Google來查,為什麼?因為這也是一種幫助。所以我今天把這個題目提出來,其實本席完全料到你會提到這不是你的業務等等,沒有!這跟你有相關性。

陳部長世凱:好,向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交通部有個TDX系統,就是全國的交通訊息都會連接到、介接到我們的TDX系統,目前我們TDX系統跟民間的app合作大概有六百個系統左右,包括Google Map也是一樣。

萬委員美玲:很棒啊!

陳部長世凱:未來國科會的國產地圖如果做出來,它也必然會介接到我們DTX系統。

萬委員美玲:我知道、我知道。

陳部長世凱:它一定會用我們系統裡面的資料,這個部分交通部一定會協助。

萬委員美玲:部長剛剛說的TDX系統,我有上去了解,我覺得很棒,因為涵蓋的範圍其實很廣,我們也一直努力在做當中,可是我好像又看到我們葉主委其實並不知道交通部現在也有這些資訊,所以我認為政府的部門,不管哪一個議題,其實大家應該跨部會互相合作,在一個平臺上一起來研究,不是這個議題裡面,某一項歸你,那就是你的;某一項歸我,是我的。不是這樣子的,尤其是如果交通部有一個這麼好的平臺,你是不是應該也要提供不管國發會或者是相關的部門,把這些資訊給他們,將來我們做自己國產地圖app的時候,我覺得還是會有些幫助的,所以我們不要置身於事外,我們積極地跟數發部、經濟部或者國發會來聯絡,然後把更好的地圖app趕快做出來,可以嗎?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的提醒,這個建議非常的好,實際上我們也都已經有公開資料,而且有開放資訊給各個部會。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既然你覺得本席的意見很好,就要主動,因為你公開了以後,我看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所以加油一下。

陳部長世凱:是。

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的問題就是司機荒,客運駕駛司機荒已經很久了,有幾個議題,因為我們今天時間很有限,第一個,桃園市政府有提出,我們是不是可以讓僑外生,也就是多一個司機來源的選擇,開放僑外生也許也可以從事客運司機,這個部分交通部好像也認為是可行的,在跟教育部、移民署溝通之後沒有意見,送到勞動部,但是勞動部好像到現在為止,意見也沒有表述,也沒有一個結果,您知道現在勞動部的意見是什麼嗎?

陳部長世凱:好,向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也都在協助地方政府跟勞動部溝通,我跟勞動部這邊也溝通過,他們目前有一些想法,例如到時候他的語言程度要到什麼程度……

萬委員美玲:當然,這是要有規範的嘛。

陳部長世凱:對,因為駕駛第一線是要直接面對民眾,因為客運上,他就必須要跟民眾對話,所以有語言的要求,還有對臺灣整個交通體系的習慣性,這個部分,他有做出一些要求,我們目前跟勞動部正在溝通……

萬委員美玲:部長,您說的這些,我都同意,但是問題在於因為司機荒的問題很久了,也很嚴重,去年11月這個意見已經送到勞動部,其實有一點久了,本席也會跟勞動部這裡再進行溝通,那您這裡,我覺得可能大家也要橫向再來做一個討論……

陳部長世凱:這個必然,因為我們也很希望可以推動這件事。

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在這一次總質詢的時候,本席有提到關於開放雙層巴士,這個總是交通部本身的業務嘛,很多業者是說不排斥雙層巴士,但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我們現在法規是四米,他們希望到四米二,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情,現在國產的雙層巴士其實一台要價可能就要2,000萬,我們桃園市政府因為想要解決司機荒,所以他也說業者的購車補助,在市區公車每一輛可以補助500萬,國道客運每一輛補助400萬,所以有相當的補助,我想業者的意願也會提高,針對這兩個部分,法規跟補助的部分,部長能不能簡單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感謝委員,這個議題其實之前洪孟楷委員也相當的關心,我們也都把法制上開放給雙層巴士可以上國道,您剛剛所提的這兩個細節,是不是我請公路局長向您回答好嗎?

萬委員美玲:可能儘快好嗎?

林局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兩個課題,一個是規格,法規調整的課題,第一個部分是,現行公告出來是最高到四米,現在希望能夠再增加20公分,基本上不是牽扯到技術的問題,是牽扯希望都能夠配置到一、兩個座位,但是專業的部分,車安中心已經有跟業者在做討論,看看是不是有需要修正的必要。第二個是有關於補助的部分,這個補助現在局裡面已經在做規劃,配合預算的審查結果,我們會把這一個金額擬訂出來,剛剛委員提的那個部分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臺北、新北跟桃園,我們一直在講是一個生活圈,但你要知道這個生活圈的連結度要能夠夠緊密,靠的是什麼?交通。如果我們的交通尤其是國道路線上面,沒有辦法再去開新的路線、班次是不夠的,來自於司機荒,司機荒不解決,影響就是這一片,我們的生活圈其實就是喊假的。所以拜託,是不是請部長會後就本席一直在講的這幾個點能夠做一個整體的報告出來給我,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的。

萬委員美玲:大概多久的時間?

陳部長世凱:應該兩個禮拜。

萬委員美玲:兩個禮拜?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

主席:我們非常感謝萬美玲委員。

接下來邀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943分)主席謝謝。我們先請工程會陳主委,還有臺鐵董事長鄭董事長。

主席:請陳金德主委、請臺鐵鄭董事長。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洪委員孟楷:主委,董事長,我就直接把握時間,因為臺鐵現在臺北車站商場的ROT案,算是國人看到後,討論得沸沸揚揚,其實國人都很關注,第一,看到有9家公司願意來投標,我覺得這是好事,代表這是國門的一環,大家用專業各憑本事。但我覺得在這一次的事件裡面,有一個狀況是招標案評審的結果提前外洩,而現在原本在經營的微風已經要打所謂的行政訴訟,可是臺鐵現在講的是,因為已經評選出來另外一家,所以就是要往前走。工程會等一下可以用上級主管機關的部分來做指導,但我先請教一下臺鐵的鄭董事長。董事長,我最關心的不是哪一家業者,那是你們要去專業評選,但兩個部分,第一,為什麼會提前外洩這個結果,有沒有內部調查?

鄭董事長光遠:我們已經啟動了內部的調查,而且我們政風依照程序,對於相關人員已經展開調查了。

洪委員孟楷:這相對來講是內部審查的瑕疵,對不對?如果大家用公平的機制往前走,評選出來大家「照品照行」,但是現在的問題點在於內部的狀況提前外洩,而讓其中的廠商不服,請問內部調查什麼時候會有結果?現在認為是哪一個環節出了錯?

鄭董事長光遠:對於當天參與的內外部審查委員、工作同仁,還有那時候的顧問公司所有人員,我們都要一一來調查,現在已經發出通知,我們逐步來處理。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鄭董事長光遠:我們會儘快……

洪委員孟楷:最快是多快?

鄭董事長光遠:我看最快應該是在這兩個禮拜以內。

洪委員孟楷:兩個禮拜?好,你們先進行內部調查。但現在另外一個部分我覺得更關鍵,原本經營者是微風,而現在是新光三越新得標,你們會依照5月簽約、7月底交接這樣的期程嗎?有沒有辦法順利?

鄭董事長光遠:跟委員報告,我們甄選的結果在28號已經公告了,所有有意見的廠商都可以按照促參法的規定在我們公告後30天內提出異議,如果我們接到異議的話,會在20天內給予答復,如果說……

洪委員孟楷:董事長,現在我問的是微風已經提出……我必須再三強調,你上次來我辦公室的時候我也跟你提過,我樂見很多的廠商來,因為這代表大家對於經營有想法、有意願,但我沒有說哪一家廠商一定非要不可。現在的狀況是我要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我很擔心舊有經營的微風在打行政訴訟,他不願意離開,而新的廠商覺得自己已經得標了,他要進來。臺鐵站在房東的立場,你怎麼樣把舊房客請走,再讓新房客來,然後讓民眾的權益不受損?我覺得這才是關鍵。

鄭董事長光遠:對,所以我們會依法來進行,也就是說,在回復的過程或者是抗議的過程裡面,我們還是會按照原來的精神去議約,我們按照促參法……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現在還是認定評選出來的是新光就是新光,對不對?

鄭董事長光遠:當然,我們還是按照程序去走,依照促參法裡面的調解規定,不能因為在抗議之中就停止我們的程序。

洪委員孟楷:本席只是提醒不要讓消費者的權益受損,不要因為兩個在打架……其實始做俑者還是臺鐵,如果臺鐵沒有提前公告、提前外洩的話,可能放榜的時候大家會比較心甘情願,我的看法是這樣。你們兩個禮拜內要給國人清楚明白的交代,同時也給交通委員會好不好?

主委,針對這個案件,我覺得這是重大矚目事項,工程會在這邊能夠有什麼樣協助的角色?

陳主任委員金德:報告委員,這是促參案,並非政府採購法所管轄的範圍,促參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並不是工程會。

洪委員孟楷:但工程會對於相關招標的部分,本席只是講在這個過程裡面,我覺得未來不管是促參或是相關招標的部分,希望你們能夠給予協助,我希望不要演變到這種程度,因為這都是公家機關。本席想強調的是每一次有這種重大變化的時候,不要影響到消費者的權益,其實之前我們也有看到類似的案件,像基隆市政府當時也打了一場官司,但不管怎麼樣,我覺得民眾的權益要擺在第一優先順位。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我們願意用督導臺鐵的立場來加以了解,至於本案全權是屬於促參案,並不是政府採購。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主委跟董事長先請回。

接下來請交通部部長。

主席:請部長。

洪委員孟楷:部長,剛剛萬美玲委員有提到,其實不管是萬美玲委員或本席,我們都非常關心雙層巴士上國道,你剛剛也提到會有補助辦法,主要是預算現在都已經在審查,我們趕快來讓它上路。另外一個部分是針對電動貨車或相關電動營業車其實也都有補助,去年在答詢的時候就已經提過願意補助,但是現在還沒有上路,請問是不是一樣比照辦理?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因為這是在去年9月核定,我們來不及在去年的時候把它編進今年的預算,我們會在今年把它編進116年的預算,所以116年會開始實施。也就是說,我們今年年底會把辦法列出來,從明年開始業者就可以來申請。

洪委員孟楷:好,相關辦法一定要提前趕快預備。

陳部長世凱:是。

洪委員孟楷:另外,在這個過程裡面,如果行有餘力就去盤點一下,因為電動相關的部分其實是現在政府的方向,最重要的是什麼?2050淨零碳排嘛!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洪委員孟楷:我們希望達到這一個目標,所以往前回推能夠早一天實施、早一年實施,對於達成這個目標應該都有顯著的效果。

另外第二個部分是我們有看到因為中東情勢油價上漲,所以現在有推出計程車補助油費?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洪委員孟楷:當然計程車是用油營業的大宗,但另外遊覽車、貨運也是商用的部分,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新聞,但是已經有很多業者馬上跳出來說他們也確實受到這一波中東情勢的影響而產生更多的成本。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第一波協助的是針對公共運輸的部分,我們希望公共運輸不要影響到一般民生大家在使用的票價。至於貨運的部分,他們應該也會提出這樣的想法,不過目前為止……

洪委員孟楷:包括貨運或是遊覽車,遊覽車也算是公眾運輸嘛!

陳部長世凱:對,這個部分其實跟海運是一樣的,而海運跟空運是一樣的,他們的成本有增加,他們貨運的費用其實也就提高,但目前我們只有針對民生公共運輸的部分來處理。第二個部分委員已經在關心,我們也會來討論看看,因為對政府來講,我們的預算不一定有這麼多的餘裕,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商業的行為上面,或許它吸收的程度在彈性上會比較高一點,不過因為委員在提醒,那我們就來討論一下。

洪委員孟楷:從過去到現在,本席一直強調的是政府一定要整體思維,就是要看中東情勢,因為中東戰事到底會延長多久不確定,當然我們自己也要有一個臨界點,但更重要的是,我們也要看到百工百業的需求。交通部身為主管機關,當然我就在這邊提出來,請交通部長一併交代研議,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給相關的報告?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討論一下,應該是兩個禮拜左右的時間。

洪委員孟楷:兩個禮拜?好,最後……

陳部長世凱:不過這也要看行政院的政策,我們也會跟行政院討論。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最後我們來看一下簡報,這是淡江大橋,陳世凱部長上上禮拜也前來淡江大橋。

陳部長世凱:是,我上個禮拜也有去。

洪委員孟楷:昨天是不是有開放?因為這是428號的新聞,我想有可能是開放讓記者上橋去看,所以壹蘋新聞網也寫出一則新聞,其實這和本席在現場的觀察是一致的。為什麼現在大家會覺得機車道被罵翻?主要是因為它的吊索,不管是阻尼器也好或是吊索也好,都是往內縮,尤其當摩托車騎士騎到相對比較遠的時候,內縮的狀況嚴重壓縮到機車道。我們看上一張圖片更明顯,你看右手邊這邊就是機車道,可是我們剛剛看到內縮的鋼索就是斜上來到淡江大橋的主橋墩,也因此摩托車騎士在這邊會一直看到這些大型的阻尼器,導致他的視線受阻。部長,我先講兩個部分:第一,你已經設了機車道,公路局一直跟我們講因為這是台61快速道路,原本沒有機車道、不能上機車,而你們為了機車族的便利,所以增設機車道,但是對於廣大的機車族朋友來講,其實從過去到現在一直主張的是機車不應該是慢車,它應該是一般的車輛,所以不應該存有機車專用道,可是淡江大橋……我要講的是因為現在已經配置完畢了,看要你們改或說要你們取消,512日通車之前不可能,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委員,還是您覺得……

洪委員孟楷:512日通車之前會不會改?我只問這件事情,因為你是主管機關,你要負責。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這個不太可能,因為第一,我們是符合法規在做;第二……

洪委員孟楷:如果不能改的話,那本席再丟另外一個想法您聽聽看,有沒有壓力測試?就是說是不是能夠讓……

主席:洪委員,麻煩一下……

洪委員孟楷:因為512號就要通車,不要說通車之後一次有200台、300台、500台、1,000台機車上去,結果造成一些狀況,所以本席才講是不是用壓力測試的方式,也許可以事先……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之前就已經做過模擬……

洪委員孟楷:我知道你們已經模擬過救援的狀況,但現在本席講的是,假設上下班通勤時間我們請200台機車來騎乘一次看看,瞭解機車族的感受,藉此針對使用者經驗去做檢討或回饋,不要通車完畢之後、還是發生事情之後才……大家都不希望發生事情,但本席希望要有壓力測試,可以做到嗎?

陳部長世凱:我們來討論看看,但是其實我們事先在做設計的過程都有做過模擬,車流量我們都做過模擬。

洪委員孟楷:已經模擬完,但現在就是現行的狀況。部長,你現在也承認你的意思是我們做完之後還沒有做過壓力測試?

陳部長世凱:委員,您所提到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還沒有讓摩托車族……我沒有講說一定要找哪個特定的摩托車族……

陳部長世凱:是不是人行道也要模擬?是不是也要壓力測試?

洪委員孟楷:可以,人行道的部分……

陳部長世凱:汽車道是不是也要壓力測試?我們目前只有做整個承載的壓力測試。

洪委員孟楷:我甚至講人行道的部分可以……這是另外一個小議題,有民眾提到在人行道上面可以參考日本或美國在大橋上面設置小涼椅,讓民眾坐在那邊看夕陽,我覺得這很不錯,你可以思考,但這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我現在還是回過頭說不要有交通危險的狀況……

陳部長世凱:安全我們一定會顧好,請委員放心。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才講說是不是能夠提出壓力測試。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來評估看看,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

陳部長世凱:那汽車要不要?砂石車要不要?大客車要不要?

洪委員孟楷:我覺得可以,我覺得很好,如果能夠做,因為就像之前部長您講了……

陳部長世凱: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您今天提出這樣的建議,委員您今天提出這樣的建議……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問一下公路局局長,他在通車之前、417日之前就找來200臺、還是多少臺的砂石車,上橋去測試承重度……

陳部長世凱:載重試驗我們會做,載重試驗我們本來就有做。

洪委員孟楷:這個我肯定,沒有錯,所以我現在講的是……

陳部長世凱:我們在討論的是容量,如果每種車型現在您所討論的……

洪委員孟楷:如果你能夠做載重的壓力測試,能不能針對機車族做壓力測試?

陳部長世凱:現在您討論的就是如果要全面做壓力測試,通車可能會延後……

主席:你們兩位不要在這邊辯論了。

洪委員孟楷:因為大家現在擔心的是安全的問題,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委員希望通車延後……

主席:你們兩邊掌握一下時間,好不好?下面坐了好幾個委員。

洪委員孟楷:可以有部長那麼地……本席現在提的是一個很安全的問題……

陳部長世凱:我知道,但是這樣通車會延後。

主席:你們私底下再去跟洪委員討論。

洪委員孟楷:這不是通車延後,512日之前還有3個禮拜的時間,你本來就可以再做相關的測試,不是嗎?

林司長福山:就這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關於結構上面的載重試驗,以及剛剛委員講的車道容量跟實際車流的部分,因為每個車道不管是汽車道或者是機車道,它的容量設計就在這個地方,相關實際車流量有時間上面的分配等等相關部分,在整個設計上面一定是確保容量的部分都有規劃設計上來防止……

洪委員孟楷:召委,我身為中央民意代表,跟你一樣,我相信你也沒有辦法接受。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討論。好,我們再討論。

主席:部長,洪委員的建議就行車安全來講也是很有道理,我希望公路局應該考量洪委員的提議,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討論,謝謝。

主席:你們私底下要跟洪委員提更詳細的報告,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

洪委員孟楷:讓國人不要有擔憂。一個橋開通,對大家來說都是好事,但是國人現在有擔憂,化解國人的擔憂不是你們說沒事就沒事。

主席:我們非常感謝洪孟楷委員。

接下來我們邀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958分)報告召委,請你放心,我發言絕對不會超過15分鐘。

主席:好,感謝。

李委員昆澤:請一下陳世凱部長,還有臺鐵公司鄭光遠董事長、鐵道局楊正君局長。

主席:請陳部長,請鄭光遠董事長,請楊局長。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先請教你,4月初高鐵發生了無線電發出告警訊息,造成3班列車停駛,這個問題的狀況就是高鐵發送告警訊息,但是這個告警訊息不是透過高鐵應該有的程序及無線電所發出的,你有了解這個狀況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當時發生的時候,本來以為是無線電被竊取,後來發現不是被竊取,於是就覺得應該是裡面的訊號被有心人士盜錄使用。就這個部分其實高鐵公司馬上就報警,現在檢警都已經在調查,桃園地檢署也正在調查這件事情。

李委員昆澤:好,不管是內部的問題、外部的控制或者是竊取相關的密碼等等,我要提醒,目前看起來的狀況是,它的無線電是在嘉義,發的告警訊息是在臺中,但是信號的發射源又是在高雄,所以初步認定有外部的狀況,其實內部也有問題。我要提醒部長,外部有外部的懷疑狀況基礎,我要請教一下部長,高鐵的無線電關係到相關狀況的掌握,都是內部人員所持有,你知不知道這個無線電從2007年到現在有更換過嗎?它的系統有更換過嗎?

陳部長世凱:應該是沒有更換過,都是一樣的系統。

李委員昆澤:你看從2007年到現在19年了,2007年還是iPhone第一代剛推出來的時候……

陳部長世凱:是不是請鐵道局局長補充一下?

李委員昆澤:現在已經iPhone 17了,18馬上就要出來了,我們的無線電系統還是當年的系統。第二個,這個無線電要使用7道驗證的程序,外部很難了解這樣的狀況,但是你知道這7道程序有變換過密碼或是相關的程序嗎?你清楚嗎?

陳部長世凱:是不是我請鐵道局局長補充一下?

楊局長正君:跟委員報告,這個系統雖然是2007年建置的,它是屬於鐵路專用的TETRA通訊系統,但是相關的設備跟密碼驗證的機制,高鐵公司都有定期在做處理。這次的案子……

李委員昆澤:處理什麼?

楊局長正君:就是有在做檢視跟必要的更新。

李委員昆澤:有更新嗎?你去查一下。

楊局長正君:是,我們回頭會再做進一步的了解,就是系統上沒有更新,但是對於相關的設備跟管理機制,我們會檢視高鐵公司定期管理的機制。

李委員昆澤:請部長跟鐵道局去了解。高鐵公司系統更新是必要的,我剛才提醒過了,2007年是第一代的iPhone出來,現在都已經是iPhone 1718馬上就要出來了。還有,7道的驗證程序到底有沒有落實相關的更新程序?我知道有些交通單位每3個月就去更改相關的密碼。

陳部長世凱:我們會向高鐵公司來了解,並且要求如果該更新就必然要更新。

李委員昆澤:以這樣的狀況來講,破解公家機關的無線電多數都是發生竊聽或是干擾,很少發生這種控制的狀況,這次高鐵就非常嚴重,他不但破解,甚至能夠控制,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李委員昆澤:部長必須要嚴加督促。

陳部長世凱:沒錯,我們會嚴正來面對這個問題。

李委員昆澤:而且不只是高鐵,針對軌道系統的無線電安全,不管是高鐵、臺鐵或者是捷運,其軌道系統都有無線電的使用狀況,交通部鐵道局必須要介入調查,確保各軌道系統無線電安全的狀況,必須要能掌握,必要的話,要有更進一步的防堵手段,你們有沒有進行這樣的檢討?

楊局長正君:跟委員報告,我們會立刻來進行。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也必須要提醒工程會,陳主委,工程會未來必須針對無線電的採購要研議更嚴謹的規範,因為軍、警、消防、海巡、交通事業等等各類的公共事務、交通單位使用無線電,關係到國家的安全,也關係到交通的安全,工程會必須要有更積極的作為,無線電在採購的相關規範、在最前端就要確保基本的安全,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金德:採購法裡面也有相關規定,採購機關可以基於國安或資安的問題在契約裡面做必要的限制,包括採購的單位等等。

李委員昆澤:好,這個都必須要加強。部長,有關於高鐵的無線電,不管是硬體、軟體或是相關的7道驗證程序有沒有定期的處理跟更新,必須要加強督促。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馬上去了解。

李委員昆澤:另外,關於臺鐵的問題,臺鐵的安全是很重要的,臺鐵到今年的3月初,每天搭乘人次日平均也已經到67萬人次;臺鐵調車事故20265件,202510件,20248件;行車事故的統計,今年13月件數有160件,死亡3人,受傷的有3人。我要提醒部長跟鄭董事長,運安會有提醒,2025年重大鐵道事故的改善建議總共有18項,全部都是臺鐵,超過三年未解除列管的改善建議項目高達7項,遠遠超過其他單位,代表有7項安全問題,過去三年還是沒有完全改善,其中就包括普悠瑪號及太魯閣號兩次重大事故之中所提出的建議。部長,三年了,難道臺鐵的改革,只能三年過後又三年,永遠改善不了嗎?部長先簡單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當然不可以這個樣子,所以我們所有該改善的部分,臺鐵公司都應該要積極來辦理,我想鄭董事長到了臺鐵之後,也針對這些案子全部都審視過一次,是不是請董事長也回答一下?

鄭董事長光遠:跟委員報告,你剛才提到了我們列管超過三年的總共有7件,基本上這7件我們在最近都會陸續完成,其中兩件已經由運安會解除了,另外5件裡面,除了有1件是關於清水隧道的重大事故,我們會在今年的515日完成並解除,另外4件……

李委員昆澤:部長對於臺鐵公司針對相關運安會的安全改善建議,必須加緊落實督促。

陳部長世凱:好。

李委員昆澤:另外,目前未解除列管的這些改善建議之中,19項是臺鐵的管理組織文化的問題,占了一半,組織文化的問題沒有改善,那問題就永遠無法根除,有關臺鐵的管理跟組織文化,董事長要用點心。

鄭董事長光遠:是的。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要提出更重要的是關於軌道交通紀錄器,問題就是行車紀錄普遍記錄不足,而且資料的標準不一,甚至有很大的缺失。紀錄裝置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平日列車營運狀態的檢視,以及辨識潛在的危險,或者是事故發生之後相關的紀錄資料,它能夠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肇因,以及還原事故經過。當然,這些行車紀錄器,它不會直接影響或者是改善相關的列車安全,但是妥善保存並有效運用,對於異常監測、維修檢討、教育訓練或事故的預防,都能夠改善軌道的安全狀況。

軌道交通上的這些紀錄器,其實都是普遍記錄不足,而且資料標準不一,尤其是比較早採購的列車都出現紀錄不完全的狀況,部長、董事長,以主風缸壓力低壓警告為例,甚至只有最新的三款列車才有確實的紀錄。鐵道局針對各軌道系統紀錄不足的狀況,應該要參考國際標準,將列車必要的紀錄參數,還有抗撞毀殘存能力的國際標準,都要列入相關的規範之中。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最後幾個建議:鐵道局應該參考國際標準訂定相關的規範,而且要盤點目前的安全標準之中,與國際規範有落差的部分要主動進行相關的修正;臺鐵應該要參考國際標準,盤點目前紀錄器不足的部分,提出必要的項目來增設,或是推動車輛的更新,以及相關設備的改善,如果需要經費,也應該確實向部長提出相關的說明。讓鄭董事長最後補充說明。

鄭董事長光遠:是,現在紀錄器裡面的ATP的部分都沒有問題,但其他的像TCMS的話,現在用人工的方式先做,但是我們也開始用無線傳輸的方式來進行,現在已經用EMU900在做,預估整個計畫的測試部分,在115年年底可以完成,但是整個車隊的無線傳輸建置,在117年可以完成,在這之前,我們就用人工的方法來保存。

李委員昆澤:最後,我再提醒一下陳世凱部長,對於高鐵公司相關的無線電,是否還是2007年之後所採購的第一代系統沿用至今?第二、高鐵公司相關應該有的七道驗證程序,有沒有定期更新,或是不符合目前資安的規範,這個要確實地掌握。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會後我們馬上來了解。

李委員昆澤:不然民眾對高鐵安全會有重大的疑慮,一般的人,如果是外部人士,他可以竊取或是更進一步的控制高鐵列車的行車狀況,這對安全是一個很大的危機。

陳部長世凱:是。

李委員昆澤:我再一次很嚴肅地提醒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素月代):謝謝李昆澤委員質詢。

接下來邀請林俊憲召委質詢。

林委員俊憲:1011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公路局林福山局長。

主席:請陳部長、林局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林委員俊憲:部長好。部長,我看今天的各項報告裡面,公路局有提到一點,就是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打造一個駕駛安全的環境。其中有特別提到,為了減少道路挖掘造成用路人不便,特別針對管線挖掘,推動縮時、減量,還有提高強度管理,以及提升路面平整及道路服務品質。部長有一件事情,我最近接到一個陳情案才知道,原來所謂的管線挖掘,整個作業是這樣子。我去了解一下法律的規定,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特別提到,如果管線開挖……會開挖管線的使用單位,大概就是油、電、水、電信,他們通常都是承包給包商嘛!公路法……其實法律規定是這樣子,第一個,你要交一筆錢,公路挖補費用給公路局,或者第二個,由施工的單位,就是管線的機關要完全地修復,而且由公路局來監督。

所以實際上,在挖之前要申請許可,挖路的單位會提出一個工程計畫,就是挖完後管溝鋪面AC厚度怎麼修、人行道如果撞到要怎麼修、道路平整以及道路標線等等,反正所有的部分都要恢復啦!部長,你聽得懂意思嗎?如果來挖路就要負責把路修好!但是現在又再多收一筆錢,叫做公路的挖捕費,法律規定是二擇一啦!請問部長,你為什麼兩筆都收?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因為……

林委員俊憲:施工單位要把道路恢復,還要再交一筆錢,包商跟我陳情他要繳一千五百多萬,他說我按照你的要求幫你做好了,也讓公路局來驗收,路是我幫你修補回來,為什麼還要收我一筆錢?部長,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是他已經修復,因為我們原本的概念是代收代付,就是我收了你的錢,我來負責把它補好。現在如果是廠商已經把它做好的話……它其實是有歷史沿革,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是不是請局長來補充,好不好?

林委員俊憲:歷史沿革?依法規定,還有什麼歷史沿革?

陳部長世凱:沒有,從過去變到現在,我請局長跟您補充。

林局長福山:跟委員報告,確實在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的部分大概有兩種,一個部分,基本上就是由道路主管機關來做代辦;另外一個部分,就是管線挖掘單位自行做修復。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收繳挖補費這個部分,七十幾年在省府時代的時候,基本上是用收支併列的方式來處理。

林委員俊憲:你不要跟我說到省府時代,兩項選一項啦!如果施工單位把路補平了,驗收通過就恢復原狀了,你憑什麼再給人家收道路挖補費?你如果要收道路挖補費也沒關係,公總你自己去施工做好嘛!你不能兩個都要,法律規定也是這樣子,你拿法律條文,我們看一下。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二擇一啦,部長,你看一下。

林局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公路法的規定確實誠如委員所提到的部分,就是公路局來做處理或者是管線挖掘單位來做處理。我要跟委員進一步說明的是,挖掘這個動作大概有分兩階段,第一個部分是交維開始挖,挖完之後,要立即讓道路可以……

林委員俊憲:你回答我的問題,你不要給我亂講,講到那邊去。

林局長福山:沒有,我是要跟委員報告,我們會有一個暫時性的修復。

林委員俊憲:簡單講,部長,現在發生的實際狀況,多年來我現在才發現,我當民意代表這麼久,我才發覺原來公總好像土匪!第一個,挖路要申請許可,這是一筆錢,行政費用,你要審查;第二個,挖路的人當然要把路修好,但就兩個方式,要嘛它恢復原狀,要嘛它把錢給你們,你們來做,但你現在是兩個都要。現在產生一個問題,大部分的施工單位會順便幫忙鋪平,因為你要求它要鋪平,你交通部公路局也不要自己做,你都叫人家幫你做好,但是你又多收一筆錢

部長,5年來我統計過了,你超收40億,問題是這40億拿去哪裡?預算書看不到,這筆錢就變成你公路局各地方分局的小金庫?不然這些錢你收一收拿去哪裡?部長,你知道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是因為有時候廠商只會挖一個車道或者是局部,它只會補那個局部,但是對公路局來講,必須要整個改善,所以這個預算其實是拿來做整個後續的改善。

林委員俊憲:我跟你講,如果它沒有恢復原狀,你公路局不會放過它……

陳部長世凱:對,但是就會變成一塊一塊。

林委員俊憲:你不能再跟人家收這筆錢。好,我問你,如果你收了這筆錢就是用在原地,你們部長講的,你有嗎?你敢保證嗎?不要胡說八道,我跟你說。

林局長福山:我跟委員報告,這筆錢收進來之後,它的用途一定是用在鋪面養護上面。

林委員俊憲:哪一條路?照理說,你跟我收這筆錢我只挖這裡,你收我的錢,我就是負責把這個地方弄好嘛,這筆錢收了之後流向何處?沒有人可以查了。

陳部長世凱:委員講的這部分,我們會要求工務段那邊要更精細,一定要用在那個地方。

林委員俊憲:不能更精細,你只能……不然你就修法兩個都要。部長,你是部長欸,依法行政,現在法律規定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很清楚表示挖路單位有兩個做法,要嘛道路恢復,要嘛錢給公路局,公路局自己做,而現在是兩個都要,造成人家路已經做好了,你收的這些錢流向不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會把暫時性修復跟永久性修復分清楚,如果是做永久性修復,我們就不要再收錢。如果是做永久性的修復,做到那個程度,我們不會再另外收錢。

林委員俊憲:他也跟你亂講,公總跟你亂講,如果不是做永久性修復,這筆錢你不能弄到別的地方,照理說是這樣,你就不能流用啊,永遠要……

陳部長世凱:對,所以我說必須要精準表示在做挖的這一段。

林委員俊憲:以後這條路要重做了,是國家要編預算,道路本來就有修復的費用,公總一年拿幾次錢在修理路,以後這條路如果重做,你本來就有編……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挖完之後即便有鋪回來,我們維修的頻率會跟原本規劃的頻率不一樣,一定會增加。

林委員俊憲:他又在那邊跟你亂講。那筆錢有用在原地嗎?

陳部長世凱:所以未來要更精準地用在原地才有道理。

林委員俊憲:是二擇一,還是兩個都要?

林局長福山:跟委員報告,剛剛跟委員說……

林委員俊憲:你拿的出來你跟人家收的這些錢的流向嗎?每一筆錢跑到什麼地方,你寫得出來嗎?

林局長福山:我跟委員報告,這個錢絕對不會變成公路局的小金庫,因為……

林委員俊憲:跟你說這些錢要拿去用在哪裡,都沒人管你,照理說政府單位用的錢都要接受監督

林局長福山:對。

林委員俊憲:5年收了40億,這些錢拿去哪裡?我告訴你,局長你自己絕對也不知道啦!你用在各分局嘛,你不要再辯啦。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說的這部分,我們趕快來檢討。

林委員俊憲:我再跟你查下去就很難看啦!你以後就叫它路修好,不然就是叫它繳錢,你們來做,兩項選一項嘛!哪有又要人家修路,又要跟人家收錢,法律規定就是二擇一,你們就依法來執行,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講的這個部分我覺得是蠻有道理,我們會朝如果它是自行修復,而且是永久性修復,就不要再收錢,二擇一。

林委員俊憲:沒有什麼永久性、不永久性修復,修復就修復。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會朝這個方向。

林委員俊憲:好不好,部長?我給你點到為止,好不好?謝謝部長、謝謝局長。

主席:謝謝林俊憲召委質詢。

主席(林委員俊憲):謝謝。

接下來我們邀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1022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部長早安。本席也要來關心道路交通安全的問題。我們看到卓榮泰院長在上個月11日,親自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一次會議時,再次強調2030年的行人死亡人數要下降50%,以及2050年道路交通事故要零死亡這兩大政策目標。

可是我們看到統計數據,2025年交通事故的總件數,較2024年增加了8,425件,死亡人數雖然少了92人,但受傷人數增加了9,701人。我們看到這樣子一個數字,事實上跟我們所設定的目標,在114年預計整體死亡數目標要下降10%,行人死亡數要下降15%,可是依據這個數字的話,我們114年整體的死亡數下降只有5.5%,行人死亡數下降是6.8%,所以大概達成一半的趴數而已。未來對於交通安全的改善,是否能夠達標,這部分是不是請部長說明一下?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其實要全國通力合作,大家一起努力才有機會達成。我們跟地方政府也都在合作,包含人行環境的改善等等之類,我們都在做。這個數字確實一開始的下降速度會稍微緩慢一點,不過,當民眾已經養成了守法守規的交通習慣之後,我相信這個數字下降的速度會加快,這個部分交通部會繼續來努力,目前的數字我們覺得不夠滿意,我們希望能夠再繼續做得更好。

陳委員素月:好。我們也看到為了要達成這樣子的政策目標,行政院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核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來精進行人交通安全的改善,並且依此編列相關預算。

可是我們看到交通部在115年預算編列上,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項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你們編列了三點八億又四百二十九萬餘元的預算,我們也看了去年跟前年的編列預算,相較過去,你們少了近2億元,所以我們要達成這樣的目標,可是你們在預算上卻減少了,我不曉得要怎麼樣可以去達成這樣的目標?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是把預算有一部分編到公路局那邊,但是總數並沒有降低,總數的預算沒有降低,只是編的位置可能不太一樣。

陳委員素月:就是有在其他的項目……

陳部長世凱:因為這件事是我們很在意的事,我們也希望再爭取更多的預算,所以第一,我們不會減少,未來如果有機會,我們希望把它再多匡列一些預算,可以對於交通安全的部分再做更多的努力。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部長。本席接下來要關心一下有關遊園車意外事故的議題,也請觀光署陳署長一起備詢。我們看到39號在南投杉林溪發生一起嚴重的遊園車翻覆案件,造成17傷的事故,死亡的鄉親剛好是本席選區內的鄉親,我們也對這樣的事故感到非常遺憾,所以我們也來關心、也注意到這個遊園車的翻覆事故,事實上,39號這個事故已經不是第一起遊園車翻覆的事故,因為我們看到去年44號在宜蘭的綠色博覽會也有遊園車因為煞車失靈,所以造成11傷的事故。

過去以來,因為遊園車所行駛的範圍都是在觀光的遊樂區裡面,它不是屬於一般的道路,所以它不需要申請牌照,它也沒有辦法受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管轄,因為它也不是像其他遊樂設施一樣受到觀光署嚴格的規範,所以現在只能由業者自主管理,然後由地方跟中央來督導,這樣子的監理力道非常的薄弱,在這樣的狀況下,幾乎是成為三不管的模糊地帶,對乘客的安全也非常沒有保障,所以我們在這邊也要請教一下,因為我們有注意到,觀光署在319號本來就要召開遊園車的管理審議會議,應該是也有注意到這樣子的一個議題。

陳部長世凱:是。

陳委員素月:對於遊園車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先請教一下署長,在319號召開遊園車管理審議會議之後,對於如何強化遊園車的管理是否有具體的結論?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有一個研究案正在針對所有遊園車的部分看未來要怎麼管理,觀光署已經有起一個案正在研究,我們希望可以有一個方案出來,除了觀光署自己的場域、主管的區域之外,地方政府的觀光局或觀光處他們也可以來做參考,這個部分是不是請署長來補充一下?

陳委員素月:好,請署長說明一下。

陳署長玉秀:就觀光而言,我們一定是快樂出遊、安心旅遊,所以這個部分很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去年我們就發現有這樣一個可能在管理上面、過去在法令上面不夠嚴謹的地方,所以我們就起了這樣一個研究案。很遺憾的就是我們研究還沒完成,這個意外就先發生,我們是在緊急的部分就先處理,在整個研究案的相關法規還沒有完成之前,我們等於是先全面性的檢查,目前觀光遊樂業有25家,其中檢查有這種遊園設施的,就是這種遊園車輛的部分大概有12家,目前只有1家沒有訂相關的管理規範,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來輔導他,我們覺得車輛安全的部分,基本上當時出車的時候就有相關的保養辦法,現在需要補強的是他在經營管理上遇到了相關的管理要點、他的檢查、檢查的程序,這個部分已經逐步在補強,我們希望在年底前完成相關的管理規範之後,也可以提供給其他的部會來做參考,這樣子比較有機會全面性的變好。因為只要是大型的場域或節慶,也都會有提供這樣的服務,確實它是超過觀光署的管理範圍,但是我覺得遊客的安全還是我們都要一起來重視的。

陳委員素月:因為我們在努力提升國人旅遊的誘因的時候,如何保障國人出外旅遊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也希望,只有安全的旅遊環境才能夠讓國人願意出遊,所以這個也是我們觀光署的職責範圍內要多加費心的部分,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我們謝謝陳素月委員。

接下來我們邀請魯明哲委員,同時也宣告:待會何欣純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5分鐘。

請魯明哲委員。

魯委員明哲:1030分)謝謝主席,有請交通部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魯委員明哲:工程會陳主委。

主席:請工程會陳金德主委。

魯委員明哲:以及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

主席:請港務公司周董事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魯委員明哲:周董事長,你是去年1013號才到港務公司就任董事長?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現在要問的問題,發包的過程跟你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但因為現在遇到一個這樣的情況,到底事實的情況是如何?我覺得待會要請教你一下。因為之前鏡週刊、鏡新聞有特別報導、系列報導有關高雄七接碼頭及聯絡道路工程,基本上七接分成兩大類,它站區的儲槽是中鼎得標,那是另外的,而這個是碼頭跟聯絡道路要做橋過去,坦白講這兩項工程,尤其碼頭跟聯絡道路,如果延誤了或是怎麼樣,兩者都會互相影響到,所以我滿在意這個工程。這255億,去年的7月份,你還沒到任,由東丕營造得標這個項目,在得標之後引發了滿多爭議,我看到在報導之後,你們有一個回應的新聞稿,我覺得新聞稿也沒有搔到癢處,你只有講說,因為城鄉的問題,目前還沒有看到申請書。我的天啊!你的態度是什麼?是要問你的態度,好不好?看到申請書或沒有看到申請書,我只要問你對這個事情的態度。

現在遇到了幾個問題,我請教董事長第一件事,預定20283月要完工、要搞定的碼頭及聯絡道路工程,目前的狀況是怎麼樣?會不會延誤?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現在還是按照原來的合約在執行,而且工程進度的部分,目前還超前0.19%

魯委員明哲:還超前?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就是說報導上面講的,根據東丕工程網狀圖,它已經要晚一年了,延至20295月及10月,這到底是真的還假的也不知道,因為通常工程以我的經驗來看,從地方到中央,都是要到最後一秒、要破的時候才會承認,但是我是希望,因為這個是一個工程接一個工程,所以我覺得在時間的管控上一定要特別注意。

周董事長永暉:是。也跟委員報告,工程都是趕前不趕後,所以我們在進度上會抓準。

魯委員明哲:好,周董,遇到這個問題,除了新聞回應之外,政風體系有做一個行政調查嗎?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啟動內部調查。

魯委員明哲:內部調查?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調查的狀況是怎麼樣?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還在進行中。

魯委員明哲:報導全部是假的,準備要告他,是不是?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一下……

魯委員明哲:有沒有真的?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你說。

周董事長永暉:基本上就是我們要依約,然後我們是由台灣世曦公司來做設計監造,所以它所有的變更還是要按照合約來執行,目前還是按照原來的計畫。

魯委員明哲:講到世曦,報導中間特別講說,去年7月得標之前,東丕高調請世曦的高層在某高級飯店吃飯,還有工程人士,當場可能酒過三巡,揚言七接OK、沒問題,結果果然7月就得標了。請問一下政風的代表是哪一位?沒來?政風,這個有沒有事實?是誣賴?坦白講,這不是誣賴世曦哦!世曦是你們的團隊、是業主哦!如果他們下面在東搞西搞,你應該要知道。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在行政調查,還沒有……

魯委員明哲:還在了解是不是?

周董事長永暉:對、對、對。

魯委員明哲:我跟你講,這很重要,這非常非常重要,我不知道報導正不正確,我是覺得這樣,如果報導不正確,你們要有立場,要還廠商清譽,是不是這樣?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報導如果是正確的,會出大問題!因為你是1013號才過去的,我是覺得你有比較客觀的立場。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再來,第一個問題,我也覺得看這個字面,問題就很大了!原本契約是在高雄製作,那麼重的沉箱,而且在A6碼頭旁邊的水域製作,結果現在傳出消息,因為臺北港那邊原本應該有一個基地,可能相關的設施據說比較能夠減少投資,報導說可以省施工設備費10億,我不清楚。可是光是要從高雄港來臺北港做這麼重的沉箱,然後再運過去高雄港,我知道你們說還沒有提出申請,但我請教你的態度,不要講申不申請,你們會不會同意?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原來的合約確實是「得」,也就是說在製作沉箱的時候,本來在高雄港的腹地不夠,所以可以選擇其他地方,這都有涉及到專業的判斷,另外一個問題是臺北港所騰出來的空間是不是有按照原來的合約或者另外的合約來租賃,這是另外一件事。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我沒有問那一條,它為什麼還在臺北港?因為之前租了,你們續租嘛!我都不管,人家質疑的是因為那邊有設備,所以原本答應這邊不用投資,一個月做3個沉箱,總共做99個沉箱,每個月的進度要多少面積,我是希望你們不要被騙。

周董事長永暉:是,謝謝。

魯委員明哲:如果被騙,從報告計畫開始的時候就開始在騙……

周董事長永暉:不過那是計算……

魯委員明哲:然後變成他講了很多可能是某一位委員列為最優的標準,怎麼可以這樣呢?對不對?因為在地……搞不好評分就多幾分啊,然後後面說不玩了,不好意思,我要去臺北了,然後再運過來。

工程會陳主委,你對於這麼重的沉箱要在臺北做,然後運到高雄去,你的見解是怎麼樣?就你工程會的角度。

陳主任委員金德:以前的經驗,三接做的時候,沉箱也都在臺北港,我要看看合約,必要的時候,工程會會去稽核。

魯委員明哲:工程會要協助一下,我覺得你們也不要自打嘴巴,之前,從前前主委就開始節能減碳,因為這是我們整個國家的一個目標,工程會也要求公共工程大家一起來做,從材料各方面來做。為了要落實,從111831號表示你們的決心,只要中央政府超過1億以上的工程全部要填節能減碳檢核作業,對不對?這是你們公告的,凡1億以上工程都要,它是255億,顯然完全符合。而且這個檢核表是要從計畫提報階段,計畫提報是在1118月以前,那不算,但是它至少規劃設計,現在施工,我的天啊!節能減碳檢核表要怎麼填啊?我不知道你們看的人會不會怕,為什麼最下面的檢核項目……你們再三強調優先選在地,減少運輸耗能,這是一個指標,你們如果從第一個階段計畫提報的時候,在國發會都會審核這樣的計畫,如果第一階段沒有,至少在現在的規劃設計、施工階段都有。

因為時間真的不夠了,我覺得你們不能太離譜,這個表亂勾、都OK、沒問題,然後沉箱五、六十個要從臺北運三百多公里過去。

最後我請教董事長,我只是求證一下報導,因為你們也沒有說,但當時的合約說會有兩艘浮沉台船,因為這麼重,我們做的沉箱如果真的要運載,即使是在地,也要運到位置,也是需要這樣的船隻,現在兩艘,一艘是現有的,結果在宜蘭外海沉了,你們也公告要路過的船隻小心,沉了一艘。另外一艘之前是說正在購買中,現在是怎麼樣?船出來了沒有?買到沒有?是什麼階段?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一下:第一個,在合約進行中所有工具機都是要備齊的,應該不能影響工程進度。第二個,目前來講他們確實有兩艘船,所以數據有點不大一樣。

魯委員明哲:所以新船也買到了,對不對?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好,確定有兩艘船可以作業?你們有沒有研究一下載著2,900萬的沉箱真正沉到水底,他們是怎麼操作的?有沒有研究這個?因為未來我們這邊類似的作業非常多,是不關我們的事,還是這個經驗有什麼問題?你們要了解喔!

周董事長永暉:是。

魯委員明哲:因為弄到最後會拖到工程喔!

周董事長永暉:因為有些工程混在一起,我們再跟委員報告一下跟我們工程有關的部分。

魯委員明哲:好。我也拜託陳部長,陳部長,這個案子還是要督導一下。

陳部長世凱:好。

魯委員明哲:如果沒有這回事,一樣一樣查清楚,但如果真的有這回事,你們真的要主動清查,謝謝。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

接下來邀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1040分)謝謝主席俊憲召委,先請公共工程委員會陳主任委員。

主席:請陳金德主委。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何委員欣純:主委好,辛苦了!雖然今天是交通委員會,我要談臺中機場,但等一下。

因為剛剛魯委員有提到減碳檢核表的填報問題,我記得我從上個會期(去年)一直以來也很關心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碳排資料庫的建立,去年我記得陳主委回復我說今年碳排資料庫可以完全建置好,請問一下完全建置好了嗎?

陳主任委員金德:就是碳排係數,每個項目根據各單位,比如水力或者是公路單位……

何委員欣純:就是公共工程裡面有分門別類嘛!

陳主任委員金德:對,蒐集它的碳排係數,因為工項太多,所以逐步增加。前年的時候我記得大概是一千七左右,現在已經超過兩千筆,所以……

何委員欣純:前年是一千七,那去年是多少?今年到目前為止……

陳主任委員金德:現在已經兩千筆。

何委員欣純:現在才兩千筆,如果前年是一千七,過去了一年多,增加了三百、四百?我的意思是,主委,不夠有效率啦!

減碳檢核表從基層公務人員到所有的公務人員,只要是跟公共工程相關的,甚至發包出去之後,包商如何填減碳係數的真實與否,這個都奠基於碳排係數的資料庫,第一個,到底健不健全?第二個,到底夠不夠讓所有公務人員以及相關該填寫碳排減核表的人,可以依照我們所公布的資料庫裡面的係數數字下去真實的填寫?這些步驟必須要確實,這個碳排的檢核表才有意義,不然是沒有意義的,主委,不然是沒有意義的!

陳主任委員金德:報告委員,工程預算都編有碳足跡、碳調查的相關預算。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啦!主委,預算有編……

陳主任委員金德:因為每一個個案、每一個工程之後才會累積這些係數的經驗,所以是回報,工程會是去蒐集。因為透過每個機關……

何委員欣純:NoNoNo,這一點我跟你有點不太一樣的意見。第一個,我們除了被動接受所有人的填報,所以累積出這個資料庫;第二個,我們難道不能主動去認定,或者是學者專家、或者是其他方式,來建立我們自己認定的一個資料庫,或者是和歐美其他國家的資料庫接軌?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有其他選擇跟選項,才能夠有效率把我們的碳排係數資料庫可以更快速的完整、更快速的與時俱進!不然我們永遠落後,公務人員或者是在第一線上必須填檢核表的所有相關人員,第一個,不知道怎麼填,我記得我還質詢過關於相關人員對碳排係數填寫的專業能力跟認知,到底有沒有這樣的足夠能力?我們有沒有做所謂的專業訓練、在職訓練或者什麼訓練?我覺得公共工程委員會要協助我們公務人員或者第一線要填這個碳排檢核表的人,要從他們的角度思考,該怎麼讓這個填寫是有意義、該怎麼讓這個填寫在公共工程碳排計算出來的總數是有意義的,不然你所有的填寫跟過程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他的數字有可能是假的、不夠真實的啊!主委,你有去想過這個問題嗎?我是提供意見,因為大概從去年……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這個碳排係數……

何委員欣純:從前年、去年到今年,其實每年我都在關心這個碳排係數資料庫的建立,還有相關填寫人員的專業認知能力、填寫能力,我們不希望所有的政策執行下來,到後來看到的是這個檢核表只是形式上的填寫,主委,我只是希望我們能夠落實跟確實做到,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逐步加強。

何委員欣純:拜託啦!好不好?請你再給我一個書面資料,好不好?謝謝主委。

接著請交通部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部長,因為你也是臺中人,我們最關心的是臺中國際機場的事,現在臺中的國際航線越來越多,到今年已經有26條國際航線,搭乘人數也大增,以星宇航空、臺灣虎航及真航空來看,我列舉這三個航空公司航班,幾乎班班客滿,可是最近發生一件很重要的事,既然我們有26條國際航線,所有國際航班也班班客滿,但是臺中國際機場裡的遊客服務中心,卻像是公務機關一樣早早打烊,這也是地方議會前兩天質詢的一個議題,其中牽涉到的服務中心,除了臺中市政府觀旅局設置的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交通部觀光署設置的,尤其臺中國際機場是屬於民航局轄管,結果我們自己中央的單位橫向聯繫不夠,觀光署竟然不知道現在臺中國際機場已經有26條國際航線,而且班班客滿,夜間、下班時間的旅客進出量也很大,可是我們卻還停留在過去以服務國內航線遊客、旅客為主的班表,部長,你知道這件事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之前在媒體上有看到,臺中市議會也有質詢這件事情,目前觀光署有補助臺中市政府針對臺中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的人員,一年補助200萬,對於這個大家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委員關心的班表問題,我們5月上旬也會找地方政府討論,看怎麼樣把班表的時間帶可以剛好涵蓋到所有國際旅客來臺的時間,這個部分我們會進行檢討。

何委員欣純:是啊!你看我列舉了臺灣的幾個機場,就臺中國際機場最low,我們只有一班制,上午10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我再告訴你我盤點出來的結果,每週下午6點以後臺中機場抵達跟出發的班次達25個,這25個班次加總起來有近三千名旅客,這是在服務中心沒有人可以服務的空窗期時段,我想這個問題如果觀光署要知道的話,民航局、臺中機場就應該提供啊!所以我要進一步要求部長,民航局、臺中機場的這個旅客服務中心的服務是有空窗期的,並沒有完整涵蓋整個國際旅客進出機場的時間面對這樣的情況,竟然沒有主動提出要求或主動希望交通部觀光署協助,交通部各單位間的橫向聯繫是不是有問題,還是不重視我們臺中機場?

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確實應該來處理,5月上旬我們就會討論。其實目前臺中市政府派去的兩人是交通部觀光署補助的,另外觀光署也有派兩名,但過去這兩名比較是負責陸客的部分,但目前看起來陸客比較少,也沒有太多業務,是不是這兩位要怎麼調整,我們5月上旬會來做一個決定。

何委員欣純:部長,拜託啦!5月儘速調整,不然以臺中市政府觀旅局回答市議員的詢問,是整個都推給中央,認為是中央補助的,所以要請中央解決,臺中市政府好像一點事情都沒有……

陳部長世凱:我們補助他們,表示是他們在做的。

何委員欣純:原來這個機場的落地旅客是要進來臺中市觀光,可以為臺中市創造最大的觀光產值,也是我們要積極爭取的,但是現在機場的旅客中心沒有辦法周全的服務,一個攤位叫做臺中市政府觀旅局,一個攤位叫做交通部觀光署的旅客中心,結果臺中市政府雙手一攤,說這是中央的事,所以請部長要積極回應、積極調整,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這個觀光署會馬上來調整,沒問題。

何委員欣純:是,馬上喔!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馬上來調整。

何委員欣純:期待!好,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感謝何欣純委員對臺中的關心。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51分)

繼續開會111分)

主席:請各位就座。

接下來邀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陳委員雪生:112分)謝謝主席。請工程會主委。

主席:請陳金德主委。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陳委員雪生:最近不只是馬祖,金門跟澎湖也有類似的情形發生,國中、鄉公所採購人員不足,尤其像國中小,你叫他修繕宿舍、蓋校舍,他本身是老師或幹事而已,沒有這樣的經驗。你看最近馬祖三大工程發生問題,謝謝工程會很夠意思,無論颱風、災害,你們馬上都到馬祖。上次質詢完了以後,主委也特別指派主任秘書去那邊給基層同仁講習,講了三天,但是我覺得這不夠,現在金門、馬祖、澎湖這一些基層人員的問題怎麼解決?以這三個工程來說,首先是北竿中山國中新建工程,你看中山國中開工是1121225號,工程進度到115424號,預定進度現在應該到30%,結果只有多少,你知道嗎?目前進度2.4834%,聽說今天工程會要開會。我跟縣長講,你就照合約規定,合約裡面有規定,該解約就解約,該罰錢就罰錢,對不對?你說明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個已經有提出履約爭議調解,今天下午要開第4次會議,詳細情形請主秘……他去馬祖兩趟了,請他來說明。

陳委員雪生:主秘說明一下你到那邊去的實地狀況,好不好?先講這個,一個一個來,動作快一點,因為時間的關係。

羅主任秘書天健:中山國中因為擋土樁的爭議,即地質調查資料到底清不清楚,還有打得下去、打不下去的爭議,目前是停工,現在正在調解當中。

陳委員雪生:我也跟地檢署報告,老百姓一直在懷疑官商勾結,地檢署趕快去查啊!他們也知道裡面的狀況到底怎麼回事。很好笑!現在承辦的組長退休,因為動不動沒有圖利自己也圖利他人,變成動不動就收押禁見,大家都怕。現在沒有人要幹公務員了,現在連退休金都沒有了,他不可能去搞貪污這個事情,對不對?你看看進度才2.4834%,不得了,再這樣拖下去,這個國中什麼時候才會蓋好?到時候機場都已經弄好了,這個還沒弄好!

接著是北竿的塘后大橋,你看看塘后大橋做了多久?900日曆天,工期延長了七百多天,為什麼延長七百多天?主任秘書去看過了吧?主任秘書說明一下,好不好?

羅主任秘書天健:目前這個工程已經通車了,因為已經核定展延,根據契約可以展延的情況,就是不可歸責於廠商,馬祖包括天候等等……

陳委員雪生:你看過了嗎?

羅主任秘書天健:我有去現場看那個工程,但是剛剛委員提到的展延工期,我並沒有去了解它的展延工期……

陳委員雪生:好,不可以歸責,你看缺工缺料,一共900天,光展延工期去了七百多天,七百多天代表兩年多,內容是什麼?你看預拌混凝土用地無法取得、缺工209天,疫情去了34天,還有砂石因為海象的關係運補中斷127天,配合管線遷移施工,配合什麼管線?裡面有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第四台,橋底下要埋管線,要從這個地方到那一頭,對不對?這裡面又很好笑,中華電信說要排時間,台電說要排他的時間,自來水也要排自來水的時間,通通都要排時間,為了等全部排完,所以耽誤到、拖了兩年多。老百姓問,這是搞什麼飛機?縣長就很倒楣了,非戰之罪!非戰之罪跟縣長有關係嗎?沒有關係。現在選舉要到了,網路匿名信一大堆,說官商勾結又圖利什麼的,我知道沒有,問題就會影響到這個事情。主委,你派個人到實地去了解,還有今天你們開會,這個廠商如果都這樣的話,這得了嗎?

陳主任委員金德:個案子目前已經啟用了、驗收中,如果縣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工程會來協助

陳委員雪生:不只協助,你們派個人再去指導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

陳委員雪生:還有國中、鄉公所,我想不光是馬祖,到處都是。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都再去看一次。

陳委員雪生:工程會有點責任,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可以。

陳委員雪生:尤其離島,除了廠商不足之外又缺工缺料,然後這些基層公務員的素質又良莠不齊,有的根本就不是搞這個的,他是當老師,人家老師都不想幹了,為什麼呢?被逼瘋了。我早上還在跟檢察官通電話,他說你看還沒完工,承辦單位的人都跑了,為什麼?每個公務員都怕。現在公務員很怕事,你知道嗎?你看檢調單位動不動就收押禁見,圖利什麼的一大堆,不管有沒有,就先送進去剝一層皮,你知道嗎?這很痛苦的。主委,你找一些工程專家到那邊去訓練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再特別安排到馬祖舉辦政府採購人員相關的講習或是課程。

陳委員雪生:我想不只是講習,包括實際上會有什麼狀況、裡面工程的問題,都協助縣政府,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可以。

陳委員雪生:非常感謝主委。謝謝主秘。謝謝召委。

主席:非常感謝陳雪生委員。

接下來邀請游顥委員發言。

游委員顥:1110分)謝謝召委。先請工程會陳金德主委。

主席:請陳主委。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好。

游委員顥:主委好。因為今天相關單位的業務很多,所以我簡單的直接就教工程會陳主委,目前這些預算都有清楚的看過,但是實際上現在預算的編列成長幅度達11.81%,可是工地的死亡人數和職災人數並沒有下降,相關的職災類型,主要常見的缺失還是未做防墜措施、施工架未固定、工區安全防護不足,所以還是持續占有高的工安死亡率跟這種傷害的程度。想直接就教主委,目前在導入職災資料庫的整合,工程會配合勞動部的這個部分要如何改善以及導入AI的風險預警機制?因為預算書上面都有寫,如何能夠實際導入,運用在救命跟保護工安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金德:跟委員報告,預算增加的部分分成三大部分:一個是薪資;第二個就是在花東舉辦工程訓練的學分班;第三個是AI的相關預算。所以本會預算相當少,會增加是因為這些新增的項目。至於勞安的部分,主要是跟勞動部來配合。

游委員顥:配合的話,如何讓工程會目前這種重大的死亡人數能夠下降?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工程會採取的當然是固定的查核,因為關於評選的方式、金質獎的評選等等,都很重視承攬商是不是有曾經發生過這樣的職災或者死亡的這種職災,所以那個分數扣得非常重,以此來提醒承攬公共工程的廠商必須特別重視職安的問題。

游委員顥:本席還是在這裡建議,如果只有透過查核,其實還是不夠,相關資料庫的導入跟勞動部會議溝通的整合數據,以及包括如何在訓練上能夠讓重大的工程被宣導、落實,我覺得這個是有精進的空間。再來AI的預警機制這個部分,現在各部會大家都在講AI,但是AI不應該只呈現在書面上,應該是在實際上的部分,其實有些部會在AI部分的協助上是有一些具體的執行或改良的結果,所以還是建議這部分到時候也是給我們更多的說明,好不好?這個部分不用特別……我們就請交通部好了,謝謝,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游委員顥:部長好。今天許多的單位其實都有相關的業務,但是因為時間有限,許多的局長、署長他們都做得非常不錯,在這裡我直接先問一下時事題,就是兩岸擴大直航這個部分,在鄭習會之後有惠臺十點的措施,其實有六成五以上的民眾都非常期待,將來都能夠在不管是和平也好,或者是有更多繁榮的機會也好,現在他們的惠臺十點也有提到一個就是擴大航點、擴大直航,我想請問一下部長,對於這樣子的一個措施來講,應該也是表達正向支持吧?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如果有這個需求的話,我們當然會儘量來協助,因為站在民航的立場,我們希望不管是通商或者是旅遊的民眾都能夠方便,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思考。

游委員顥:好,目前來講,在今年度有沒有跟航空業者討論過在兩岸之間,尤其是大陸地區的一些城市,有沒有哪些地方是可以來開放新的直航航點?有開過幾次會議?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如果業者有需求會主動跟民航局提出,目前沒有業者來跟我們提出這方面的需求。

游委員顥:部內或是局內這邊有沒有主動來詢問大家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相關的需求?

陳部長世凱:我請局長回答,好不好?

游委員顥:可以。

何局長淑萍:基本上,因為我們有420班,大陸的業者有197班,它已經用了197班,我們國籍業者已經用了一百一十幾班,大概百分之五十五,國籍業者的部分並沒有特別提出需要再增加的部分。

游委員顥:在今年度有沒有找他們曾經詢問過或是聊過?

何局長淑萍:沒有特別的正式會議。

游委員顥:去年度的時候有沒有?

何局長淑萍:大部分我們不會針對這個部分去召開正式會議,因為各國的航權都一樣,就是說各國的航權如果業者有提出需求,他們認為有要增班,不是在這個計畫內的,我們會再來做評估。

游委員顥:再來,過去在馬英九總統執政的時候,這樣子的一個航運量,就是直航的航運量、載客量跟現在比起來的話其實短少許多,這個也是沒錯的,因為時間有限,商業總會也呼籲了,小兩會洽談能夠擴大航線及航點來打破目前兩岸直航僵局,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本席在這裡,也希望部長跟局長這邊能夠來積極協助,不管是航空業者的詢問或者是包括商業總會也提出了這樣子的需求,能夠儘量地來協助,因為不管是國際也好、兩岸也好,我相信整個全球市場都是我們臺灣人的市場,所以將這樣子的一個契機打開,希望也能夠換一個心態,部長能夠主動地來協助相關的業者,讓臺灣人不管是在國際或是兩岸的部分都能夠有更多的機會,我相信這樣子會是更好的一個方向。

陳部長世凱:好,如果國籍業者有提出來,我們會儘量來協助。

游委員顥:好,OK,謝謝。

主席:好,我們感謝游顥委員。

接下來我們邀請徐富癸委員發言。

徐委員富癸:1117分)謝謝主席,有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徐委員富癸:觀光署陳署長。

主席:請觀光署陳署長。

徐委員富癸:公路局林局長。

主席:公總林局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徐委員富癸:部長好,署長、局長好。現在已經是4月底,終於要開始審總預算,部長跟相關的主管應該五味雜陳,今年已經過了三分之一了,才要開始審總預算,當然對我們來講,我們現在看到很多地方一些重大的交通建設也好,觀光的補助也好,真的是影響非常非常巨大,尤其是現在全臺TPASS通勤族的部分,月票的補助款一直沒有到位,包含我們召委的臺南市都有提到,可能都已經有要先舉債來支應的這個狀況。部長,這個部分目前你們掌握的狀況、各縣市的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是希望5月份就可以來協助地方政府,因為很多地方政府在反映,如果到了5月還沒有辦法協助他們……

徐委員富癸:大家都唉唉叫。

陳部長世凱:大家有可能會撐不住。

徐委員富癸:是。

陳部長世凱:所以我們現在也正在趕流程,希望可以趕快讓它在5月份能夠直接來協助地方政府。

徐委員富癸:這個部分現在在執行上面……當然這是你們的期待,但不曉得立法院審查的狀況……

陳部長世凱:新興計畫的部分,其實主總已經有針對新興計畫,立法院好像有七百多億的……

徐委員富癸:會先來優先處理?

陳部長世凱:是,會優先來處理,這個部分我們正在走程序當中,我們趕快把程序走完就有機會可以來協助。

徐委員富癸:部長,我還是要再特別提到一個部分,因為現在六都跟非六都的財源結構真的差很多,尤其屏東縣,你也知道我們的自主財源真的有限,所以很多的預算經費都必須仰賴中央的支持,尤其昨天也謝謝部長到屏東,針對上一次委員會我有特別提到觀光署的部分,我們屏東縣有南北雙星的計畫,還有微笑南灣這些計畫,預算質詢過了之後,這部分能不能加快來進行?署長,你的看法?

陳署長玉秀:謝謝徐委員很關心這件事情,我們也很高興預算終於開始要審了,北回歸線的北回之巔、微笑南灣這個計畫在預算沒過之前,我們基本上已經組了顧問團,把所有重要且預計要完成的公共建設做預先的踩線,所以這個部分等預算通過之後就可以直接啟動了。

徐委員富癸:可以了,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觀光的雙輪驅動方案原本是預定今年度要推動,我們編列了23億左右,因為現在隨著預算開始審,署長,比如生日的優惠券或是一些補助的方案,有些人的生日已經過了,怎麼辦?

陳署長玉秀:其實這次生日的活動很多人都非常期待,光是我身邊的朋友,大家都很期待自己的生日可以被觀光署祝福。

徐委員富癸:這樣好像生日在前面的比較虧。

陳署長玉秀:對,所以這件事情我們現在可能要再重新調整一下,當初希望的是最少從2月份開始,這樣至少可以追認到1月份,因此跟生日有關的部分,我們可能要想辦法彌補一下這些16月份生日的人。

陳部長世凱:我們可以用一次抽的方式,就是112月份……

徐委員富癸:有其他的替代方案?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用抽的方式。

陳署長玉秀:我們是每個月份1,000個名額,用這樣的方式。

徐委員富癸:你們已經有這個腹案了嗎?

陳署長玉秀:對。

徐委員富癸:有些企業的員工旅遊也已經辦完了,怎麼辦?

陳署長玉秀:他們可以追加。

徐委員富癸:可以追加啦!

陳署長玉秀:對,一年旅遊兩次不為過。

徐委員富癸:我們當然是要刺激國旅,相對的,全臺灣的觀光業者都很期待這樣的觀光雙輪驅動方案能夠加快進行,不過我想審完之後,已經也過了將近……我們有很多的……

陳署長玉秀:半年過了。

徐委員富癸:對,已經過了很多,所以感覺上好像沒有享受到這樣的優惠。

陳署長玉秀:我覺得如果是全年度的效益會最高,因為我所知道的是,有些人本來上半年就一直在等這個方案,現在變成是往後了,往後這件事情造成上半年大家的期待也是有所落差,所以還是希望能趕快通過,因為有過總比沒過好。

徐委員富癸:當然我們也期待啦!另外部長,我想針對中國十大惠臺措施來問,你也特別談到要等到觀光小兩會先談之後再來確定,上一次的小兩會是105年,部長,這個部分目前有接到相關的訊息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有關觀光小兩會的部分,我們在去年已經提出會談的要求,到目前為止應該都沒有任何的回復,對岸沒有給我們任何回復。

徐委員富癸:都沒有?

陳部長世凱:對,目前是沒有。

徐委員富癸:所以他們只是口頭講,但是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接觸?

陳部長世凱:對,目前是沒有。

徐委員富癸:這個也是講一套、做一套耶!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也希望可以到小兩會來討論,我們也希望陸客如果來臺的話,他們的觀光品質跟安全都必須要顧及到,所以我們過去會透過小兩會來討論,不過從105年一直到現在,小兩會從來沒有正式的做過會談。

徐委員富癸:部長,目前外界評估他們開放上海跟福建居民來自由行,一年可以為臺灣帶來40萬的旅客人次、將近200億的收入,部長個人認為這樣的觀光績效能夠達到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其實中國在自己的國內旅遊部分,目前應該也面臨到很大的壓力,所以他們在國際上也不斷在搶客人,甚至提出了很多的補助方案,希望更多的國際旅客可以到中國旅遊,因為他們目前國旅的壓力也非常、非常大。至於他們開放來臺灣可不可以達成這樣子的消費程度,這個部分其實我們還是希望臺灣的整體觀光要走多元發展的方向,我們希望各國的旅客都來,不要依賴單一市場,這個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過去我們曾經走過依賴單一市場的情形,當對方把橄欖枝變成棍子在用的時候,依賴單一市場就會受到很大的傷害。

徐委員富癸:我想部長對恆春半島也很熟悉嘛!

陳部長世凱:是。

徐委員富癸:過去很多的星級飯店甚至高檔民宿也有反映過,陸客來不但沒有消費,而且搞得一團糟,也有類似這種情形發生,所以我想這兩極化的做法恐怕還是要去做審慎的評估。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徐委員富癸:最後有個國安的議題還是要請部長注意一下,我上次有質詢高德地圖的事情,也引起很多部會的重視,我想我們還是要審慎要求相關部會應該要評估這樣的一個機制。另外,馬來西亞的Grab預計要收購foodpanda,但是有人去了解到他們跟中國華為的花瓣地圖有深度合作,甚至有共享圖資的協定,部長有沒有掌握這樣的狀況?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他們的圖資部分我不曉得,但是有聽說Grab集團要來收購foodpanda,這個訊息有了解。

徐委員富癸:這個部分一旦讓他們進入臺灣,有可能全臺灣好幾百萬的外送用戶個資就馬上會透過他們的系統傳回到中國大陸,我想這也是一個很嚴重的國安問題,你們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先做因應的準備?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他們的個資防護計畫必須要提出來,不過收購的部分關係到很多的部會,我們會跟其他部會大家一起合作,來嚴格了解這個議題。

徐委員富癸:部長,我想這個部分交通部還是責無旁貸,你們是外送平臺的主管機關,應該來主導這個案子,趕快把相關部會做一個整合,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徐委員富癸:不然大家的資料都傳過去就糟糕了。

陳部長世凱:好,這個我們會注意。

徐委員富癸: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感謝徐富癸委員。

接下來邀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1126分)謝謝主席,我們先請觀光署。

主席:請陳署長。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

許委員智傑:署長,2025觀光數位博覽會在高雄第一次舉辦,那一天本來要請署長下去參觀一下,但因為當時署長是第一天接任,我知道你比較忙,所以就沒有請您下去。不過其實這一個博覽會的風評滿好的,那一天的AI煮拉麵,除了松山機場有,我們高雄機場現在也有了,另外還有機器人手沖咖啡,在那一天也有展示,效果也還不錯。我去查了一下資料,臺灣人平均一年喝180杯咖啡,韓國人喝500杯咖啡,所以將來這個市場應該是滿大的。那一天很多高雄人去參觀以後,發現很多東西都滿好用的,包括即時翻譯,現在觀光署也有做出即時翻譯的軟體,其實不錯,所以我想獲得好評的博覽會高雄是不是可以繼續辦理?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支持,以及對我們這個項目的肯定,今年觀光署確實還是會在高雄辦一場,預計是在8月,所以高雄、南部的產業包含轉型都是我們非常重視的。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所以這也讓部長知道一下,我們要高雄繼續辦。

請部長。

主席:請陳世凱部長。

許委員智傑:跟部長報告一下,現在觀光業缺工狀況真的是滿嚴重的。

陳部長世凱:對。

許委員智傑:整個缺工的狀況,交通部除了最直接的觀光署旅宿業之外,還包括公路局的客運司機、郵局跟臺鐵公司的員工,事實上都缺得相當嚴重。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許委員智傑:交通部有沒有一個整體的概念?就是對於整體服務業缺工的問題可以解決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當然各個行業其實都在缺工,所以我們過去針對公車司機、客運司機,包含旅宿業所需要的用人部分,我們優先考慮國內的勞工,我們有很多的方案,希望能夠促進大家的就業,公路局做了很多、觀光署也做了很多。不過大家最近會覺得國內的勞工可能還是無法補足,所以我們也跟勞動部請求協助,就是針對僑外生及移工的部分,看怎麼樣來補充我們這方面的人力。目前在觀光的部分,應該5月或6月就有機會可以有僑外生或移工進來協助;至於公路客運司機的部分,目前我們跟勞動部正在討論當中。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有個具體的想法跟部長商量一下,比如像我們的旅宿業,旅宿業的問題其實就是禮拜一到禮拜五的客人比較少,所以他們要請工也請得不足。有關旅宿業的國內旅遊補助,這一次的預算會審查到,部長跟署長,這個部分是不是跟大家講一下要如何來協助國內旅宿業的發展?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關心,國內目前國旅基本上是過度集中,都是在連續假期或是禮拜六、禮拜天,這樣的狀況造成平日的部分就相對比較少,所以這次的擴大內需就是針對平日住宿提供補助,我認為國旅最適合的就是三天兩夜,所以我們第一天補800、第二天補1,200,就是希望讓國人多留一天,這樣才比較能真正地認識跟旅遊,因為只有兩天一夜,坦白講第一天都匆匆忙忙,睡個覺、吃個飯,大概就結束了旅程……

許委員智傑:所以是補助三天兩夜?

陳署長玉秀:對。

許委員智傑:OK

陳署長玉秀:所以我們認為三天兩夜是最適合的國旅天數。

許委員智傑:我想旅宿業的勞工問題,現在我們也可以申請了,對不對?

陳署長玉秀:對,這個基本上有一直在……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個部分已經有改進了,那國內旅遊補助的部分,也希望在野黨各黨可以同意,交通部跟觀光署會比較好做事。

陳署長玉秀:謝謝。

許委員智傑:這個部分,我們希望有聽到的在野黨委員可以儘量協助。再來第三個就是公車,現在客運司機真的是都不夠,我想請部長跟局長研究一下,我們高雄市的幸福巴士跟幸福小黃,其實這個措施蠻好的,就是今天大車的司機不夠,但小車像是幸福巴士跟幸福小黃不需要大車的駕照,有一些偏鄉事實上也不需要用大車去浪費太多的能源,有時候你到偏鄉,一臺大車其實坐不到幾個人,用這樣的方式,公路局是不是能夠研商有沒有機會可以調整?

林局長福山:我大概分兩個部分跟委員報告,一個部分是公路局自己主管的公路客運,另外一個部分是地方的市區客運,這兩個範疇的路線基本上都是往委員現在建議的方向在做調整。第一個,就我們自己公路客運的部分,很多定期定班的班線沒辦法開的話,比如在彰化、嘉義地區等等,我們都轉換成幸福巴士預約的方式來做處理;在市區客運的部分,尤其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高雄市,小黃公車的部分占了很大的比例,當時公路局跟交通局這樣的合作就是針對高雄市比較偏鄉的這些山區鄉村來做處理。所以在南部地區,如屏東跟高雄用小車來替代大車的這個部分,目前是做得蠻成功的,在明年我們希望達到部長所說的鄉鄉有公車,公車的部分在偏鄉有一大部分比例就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做處理,所以大車缺員的部分是轉換成小車的駕駛來補足。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讓部長知道一下,其實我們高雄市從陳菊市長任內開始推,事實上真的是效果不錯,我認為一個效果不錯的政策應該推廣到全國,剛剛局長報告目前有朝這個方向。另外就是跨縣市的部分,因為局長剛剛提到是縣市自己處理,對不對?跨縣市的部分現在有處理嗎

林局長福山:跨縣市的部分,我們也鼓勵朝這個方向來做處理。舉個例子,臺中的和平山區本來就有幸福小黃,但是山區一跨過來就到南投,所以我們也鼓勵南投縣政府跟臺中市政府,現在有一條線就是直接用幸福巴士來做跨縣市聯營的方式。所以未來,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在高雄市地區跟屏東這邊,剛好在山區有相隔的部分,我們會跟高雄市及屏東縣政府來研議看看如何鼓勵他們做一個整合。

許委員智傑:對,我的意思是,請局長跟部長可以思考一下,114年公路局補助公路客運8.2億元,也就是說反正虧了8.2億元嘛,所以這個部分就由我們去補助。我去了解,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跨縣市的問題,你要地方政府做他自己縣市內的事,要叫他跨縣市,除非是公路局出面溝通或者是作東,才有機會把跨縣市的問題做連結,所以我是認為這8.2億的經費怎麼樣調整為幸福巴士或幸福小黃,跨縣市的部分,公路局可能辛苦一點,看怎麼樣去溝通縣市間,怎麼樣去補助。而這8.2億元可以解決的,一來是節省能源,可以有更高的效率;二來,包括司機缺工的問題也可以解決。我是認為這個方案可能需要交通部跟公路局再做更詳細的研究,這樣可以解決這些問題,我想都是皆大歡喜、眾人之福,所以這個方向是不是請公路局研議把它擴大、增加班次,這樣好不好?

林局長福山:好,委員這個建議非常好,我們跟地方政府共同來合作,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許委員智傑:好,我們希望下次有機會就可以看到成果,跟我們報告一下。

林局長福山:好,是。

許委員智傑:有一點壓力就有一點成果,有時間的壓力,公路局就會比較積極,當然也辛苦你們了,我想這是對的方向,需要我們一起去努力。

林局長福山:報告委員,公路局在業務推行上都非常積極。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感恩。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感謝許智傑委員。

接下來我們邀請陳清龍委員發言。

陳委員清龍:1137分)謝謝主席,我們邀請部長,還有臺灣港務公司的董事長、中華郵政的王董事長、桃機的范總經理、臺鐵的鄭董事長。

主席:請陳世凱部長、港務公司周董事長、中華郵政王董事長、桃機范總經理、臺鐵鄭董事長。

陳委員清龍:謝謝主席,謝謝。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陳委員清龍:最近無人機的產業變成一個很重大的議題,我看到交通部115年度的預算,有編列預算補助我剛剛邀請的這四個單位的無人機預算,我想要了解每個單位的補助。有關每個單位的補助,中華郵政是補助800萬,臺鐵105萬,港務公司880萬,桃機710萬,國道基金1,5145,000元,每個單位的金額差距非常大。去年行政院有宣布要將無人載具的產業發展應用納入國家的重要政策,由經濟部主導投資442億來進行無人機產業跨部會的協作,協助我們產業升級,交通部很配合,今年就編了預算,就給剛剛我談到的這幾個事業單位也好、我們的部門也好,編了這樣一個預算。在這裡我請教我們編列這樣預算的根據在哪裡?臺鐵105萬,跟中華郵政、港務公司以及桃機的710萬,這個預算怎麼去區分,為什麼臺鐵才105萬?交通部長要回答還是臺鐵公司?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臺鐵公司給我們的資料裡面,它的這個105萬所使用的是教育訓練還有橋梁邊坡建築設施的巡查,用無人機去巡查,所以教育訓練有放在裡面……

陳委員清龍:所以教育訓練有在裡面?

陳部長世凱:對,教育訓練有放在裡面。

陳委員清龍:包括教育訓練才105萬,所以無人機是要買一部、兩部、三部?請教董事長。

鄭董事長光遠:跟委員報告,現在編給我們的105萬準備買七架……

陳委員清龍:七架?

鄭董事長光遠:因為全臺灣我們有七個工務段,每一個工務段有一架無人機做巡檢……

陳委員清龍:所以一個工務段一架?

鄭董事長光遠:是,目前我們已經有兩架了,所以需要的話我們再增加……

陳委員清龍:所以臺鐵105萬就夠了?

鄭董事長光遠:是的。

陳委員清龍:還包括人員訓練在內,而且該名人員還要有證照。其實我是在幫臺鐵爭取,不過你自己說夠就好了!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明年與後年都有編。

陳委員清龍:接下來我對中華郵政與港務公司有點意見。我先請教運輸研究所,針對無人機的運用,運輸研究所曾在112年到115年編列預算,針對中華郵政及港務公司使用無人機進行效益及成效評估,包括技術指引、能不能落地等實際應用在內。運研所這邊有結論了嗎?

黃所長新薰:跟委員報告,從112年到113年我們針對所謂的技術驗證做了研究。從去年到今年,我們與中華郵政做了兩件事情:一個就是物流配送,我們在屏東、花蓮……

陳委員清龍:我了解,就是偏遠地區。

黃所長新薰:外就是緊急物資的運送。經過這兩年,我們應該可以把這樣的實際驗證變成商業…

陳委員清龍:可以落地作為商業使用?這個已經確定了嗎?

黃所長新薰:還沒有,因為……

陳委員清龍:還沒有?我要你講的就是這個答案─還沒有。港務公司的OK了嗎?運研所的評估與指引也確定了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在技術上是可以。

陳委員清龍:都還沒有?

陳部長世凱:但是民航局那邊的……是不是讓民航局說明一下?

陳委員清龍:我還沒有請民航局,我現在還在請教運研所,因為港務公司與中華郵政目前還沒辦法確定能商業使用,而且技術指引、成效評估都還沒有出來,交通部就編預算要給他們買?坦白講,今年我們現在才審預算,沒有錯,但今年已經快過一半了,你預算編在今年,這些又還沒有確定,卻已經確定要買,請問要怎麼買?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技術上已經都沒有問題了,所以他們……

陳委員清龍:買當然沒問題,要買其實也很快,預算給了就可以買,問題是要買幾架?怎麼買?怎麼落地?怎麼實際去運用?

陳部長世凱:落地是必須……

陳委員清龍:請問中華郵政,若能保證立刻買、立刻使用的話,我沒意見,你保證就好!

王董事長國材:跟委員報告,中華郵政已經跟運研所大概有……

陳委員清龍:運研所剛剛講了還沒有結論,沒有結論!所以你要保證預算給了你就要用!你要買幾架?

王董事長國材:今年十架……

陳委員清龍:買什麼機型要買十架?

王董事長國材:還沒有採購……

陳委員清龍:都確定了嗎?

王董事長國材:還沒有採購!但是我跟委員報告,今年最重要的是固定路線,因為過去都是分點測試,今年會固定路線來……

陳委員清龍:確定了?我只要確定中華郵政確定了。港務公司呢?你要買多少架?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是港區巡檢九架。

陳委員清龍:你要買九架?

周董事長永暉:對。

陳委員清龍:好,你確定就好。我再請教桃機,桃機買無人機要幹什麼?根據民航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規定,桃園機場包括禁航區、限航區,包括航空站在內,在一定距離內都禁止無人機活動。所以我請問桃機買無人機要幹什麼?

范總經理孝倫:跟委員報告,目前這筆預算桃機準備買三套……

陳委員清龍:三套?

范總經理孝倫:功能主要設定在巡場、巡視與監控功能,所以我們設定的功能會比較高……

陳委員清龍:能飛嗎?怎麼飛?要跟民航局申請才能飛,還是桃機自己就可以飛?而且可以在禁航區飛?

范總經理孝倫:這部分我們一定會依照規定提出申請,桃園機場對無人機的使用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所以我們也建置了相關防制系統,未來在使用上一定會依照規定向民航局提出申請。

陳委員清龍:好。今天我在這裡提出質疑,從臺鐵只要105萬,而且包括人員的訓練在內;到中華郵政要多少錢?800萬!有沒有包括人員訓練?我不知道。港務公司要880萬,人員訓練有沒有包括?我不知道。桃機要710萬,有沒有包括人員訓練?同樣都要購買無人機,但從整個單價、項目到系統都沒辦法很精確!所以我要特別提醒交通部,無人機的操作需要有證照的專業人員……

陳部長世凱:當然。

陳委員清龍:這部分一定要考慮進去。無人機的迭代更新很快,可能一年、兩年內就迭代更新,又出現更好、更精良的。既然還沒用到,難道一定要現在編預算買嗎?這就是我剛剛講的,中華郵政及港務公司的問題!運研所的研究都還沒有很確定、也還沒有結論時就要編、就要買?所以我認為必須考量真正的需求與其急迫性來編列預算。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

陳委員清龍:這是編列預算的基本原則嘛。

陳部長世凱:但也需要先買來做測試與人員訓練,您剛剛一直在提醒人員訓練跟測試。這部分如果沒有無人機進來的話,就沒有辦法做訓練,也沒有辦法做測試,所以我們是希望……

陳委員清龍:我最主要是提醒一點:不要因為經濟部花了四百多億輔助無人機產業,就導致每個公部門都編無人機預算去幫經濟部輔導的廠商買無人機,就用公務預算來支持無人機產業,就用公務預算來買無人機,而且每個部會、每個單位都要買!我希望各單位要注意到這樣的情況,謝謝。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清龍:謝謝部長。

主席:感謝陳清龍委員。

接下來請黃健豪召委發言。

黃委員健豪:1148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陳世凱部長,公路局林福山局長,鐵道局楊正君局長,觀光署陳玉秀署長,民航局何淑萍局長。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公路局林局長,鐵道局楊局長,觀光署陳署長及民航局何局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黃委員健豪:部長,一開始還是要先就教上次質詢時、包含總質詢時我都問過的一件事。

行政院在去年核定交通部所提報的商車旗艦計畫,擴大六大運具轉型的相關補助。你們回復給本席辦公室的內容提到,交通部會納入116年度的預算編列,含115年度的預算需求。我們今天討論審查的是115年度的預算,所以去年9月所核定的商車補助在115年度預算當然沒看到,你們也說會在116年度開始執行,並受理補助作業。但我要請教,中間這一年的空窗期─114930號到116年,等於中間的115年是空白的,那麼115年所採購的商用車,屆時能不能回溯?在你們編116年度預算的時候,115年度的預算需求能不能回溯?可以回溯到今年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當時是在去年9月核定的,而去年9月其實來不及編列進今年預算,不過在今年年底之前,我們會完成整個補助要點,在年底一定會完成,讓業者有依據可以申請。至於預算,明年度就會編列進去。承蒙委員一直在關心,包含在總質詢時你也提到,希望前面這一段時間能有辦法協助業者?對此,我們部裡面的討論是,目前還沒有找出可以協助的方案,因為實際上在預算裡面就是沒有這一筆。這部分是不是請局長說明?

林局長福山:就這部分我再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裡面包含的車種相當多,有計程車、電動摩托車、電動大貨車,還有電動大客車、氫能車,這裡面的電動大客車及氫能車目前都已經在補助了,所以會持續辦理。針對電動小貨車跟電動大貨車,當時是配合國內國產化技術落地的時程提報整體計畫,原來在計畫裡面對於電動小貨車跟電動大貨車補助的數量跟啟動的期程也不一樣,但是原則上計畫核定完之後才會依計畫編列預算,編完預算之後,相關的補助辦法出來就會啟動。跟委員報告,其實補助電動大客車及氫燃料電池大客車,大概都按照這個程序進行,所以業界大概也都知道相關的程序,如果業者真的需要採購車輛等等,他們對於這個部分大概也會預先作業。

黃委員健豪:他們確實知道這個過程,沒關係,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覺得你還是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因為你在去年930號核定這個計畫,如果計畫是到116年才要執行的話,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同我上次提過的,你現在買的這台車可能定價一百多萬,政府補助五十萬,但是明年才會開始補助,我怎麼可能今年買!今年一定不會買嘛!我一定明年才買,等於今年的業績……這是政府鼓勵他們去提報、開發的,我想今年一整年的產能就是白費掉了。我覺得這是交通部在訂相關的補助要去思考的部分,可以嗎?後續大家再溝通一下,看怎麼樣把這一年的空檔補起來。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關心,我知道業界也是很希望可以趕快協助他們,這個部分我們持續來研議,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到解方。

黃委員健豪: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是高鐵特區的問題,還是強調一下,當然大家都期待也感謝鐵道局來地方開發商場,促進經濟發展。我之前也跟部長聊到這件事情,部長也提到這能夠為臺中帶來非常多的就業機會跟稅收,這些都沒問題,我很支持,可是今天提出來是因為高鐵特區的交通。此時此刻包含本席早上來上班的時候塞車,待會下午回去也會塞車,因為今天是連假前一天,所以一定也會塞車,光是現在沒有百貨商場及飯店的情況下,現有的道路系統就已經塞得這麼嚴重了,未來鐵道局在那邊做商業開發,當百貨商場及飯店蓋起來,它的交通瓶頸一定會更嚴重。

今天土地是鐵道局的,高鐵也是交通部中央單位,74號快速道路也是中央單位,周邊的所有交通系統跟土地都屬中央單位,問題是我們從去年大概34月就會勘、協商,也一直希望爭取相關補助,到今年這些預算當然沒進來,不知道明年會不會編進來?整個運輸及交通疏導的部分,到底交通部……不管鐵道局也好、公路局也好,你們有沒有要出錢幫助臺中解決這個問題?部長。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我們12號和鐵道局、公路局跟臺中市政府會協商,會開會討論,因為過去很多委員都很關心,我們也很關心,所以希望大家再次會商。其實這件事情只要地方政府循相關程序,例如提出可行性研究,研究完之後再向公路局提出申請跟要求,我們就有機會達成。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地方政府可以做可行性研究。

黃委員健豪:這個一定會做啦!只是第一個,我要講這是我的立場,市府沒有這樣講,我認為可行性研究做了就是在拖時間,坦白說,這就是需求嘛!我們現在就塞車啦!好不好?

陳部長世凱:程序上還是把它做清楚,到時候如果匝道要做,它的落墩應該落在哪裡?它到底可以產生多少的效益?這些在可行性研究裡面就可以看得出來,我希望……

黃委員健豪:沒關係,部長,該做的還是要做,我覺得這一定要趕快執行。

陳部長世凱:好,我知道。

黃委員健豪:跟部長說明,在20241014號交通委員會提案裡面,包含我們在場的俊憲召委、何欣純委員、蔡其昌委員他們都有簽名,他們也有提案,所以大家不分黨派都關心臺中地區的交通,不是只有國民黨委員提,民進黨委員包含我們現在兩位召委……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希望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把程序走好,我們該做的都會來做。

黃委員健豪:好,最後一分鐘。最近有提到臺中機場旅客服務中心的問題,部長或是署長知不知道臺中機場有幾個單位設置旅客服務中心?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目前是觀光署跟臺中市政府觀光局。

黃委員健豪:好,還有一個單位,就是交通部臺中航空站也有旅客諮詢服務處,換句話說,此時此刻臺中機場共有三個單位的旅客服務中心。第一個,今天提出來是希望能夠做整合,因為現在臺中機場也沒有很大,但是三個服務中心各自有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管理單位、不同的業務,對旅客而言,今天一個國際旅客來到臺灣臺中機場,一出閘口要找旅客服務中心的時候,不會在意這是交通部管的、觀光署管的,還是臺中市觀旅局管的,只會看到這是旅客服務中心,所以第一個應該要做整合。

第二個是整個航班的問題,以今天為例,六點以後的航班大概占32%,有17個航班是晚上六點後抵達臺中,但不管是臺中市觀旅局還是中央觀光署,目前在六點後當然就沒有開了,所以如果是國際旅客就不知道找誰。所以我認為在調配上面,第一個,現在分三個單位開設旅客服務中心,如果能把它整合成一個單位,你的人力、經費及資源的配置就比較好整合,就不會觀旅局六點要下班、觀光署六點要下班、交通部要拖到……交通部的服務站比較晚是開到晚上,你們比較辛苦開到十一點。所以你的功用都是為了服務這些國際旅客,為了服務來到機場的所有旅客,同樣的人力分三個單位,如果能夠把它整合在一起,在經費及人力配置上比較能夠節省相關的資源。

陳部長世凱:是,謝謝委員。這個建議很好,我們5月上旬會邀集地方政府觀光局、觀光署,還有民航局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議題,我們希望對於旅客的服務可以周全,因為臺中機場大概飛到十點、十一點左右,在那之前我們都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服務,我們會整合。

黃委員健豪:好,部長謝謝,各位謝謝。

主席:謝謝黃健豪召委,接下來我們邀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158分)謝謝主席,邀請交通部長。

主席:我們請陳世凱部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延續剛剛的議題,也就是臺中國際機場的旅遊服務據點,這個議題的確是因為要配合整個旅客的需求,以及實際航班而延長服務的案子,我們既然是一個國際機場,我們就應該要有國際的服務,當旅客下機的時候,六點找不到人、五點找不到人,這個邏輯很奇怪!是不是啊,部長?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目前入境大廳有兩處的旅遊服務據點,總歸我們希望能夠跟國際接軌,也希望能夠跟高雄、臺北一樣,大家都是國際機場,就應該有一樣等級的旅客服務,部長您的看法呢?

陳部長世凱:好,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在5月上旬,觀光署、臺中市政府的觀光局還有民航局會召開一個會議,大家來整合彼此之間所使用的人力,因為目前臺中市政府觀光局兩位人力的預算是由觀光署補助,觀光署本身也在此派駐兩位人員,我們希望把它整合好之後在國際旅客進來時,隨時都會有旅客服務的人員可以在現場服務,這一定要來做。

楊委員瓊瓔:這是效能嘛!這也是國際機場的一個基本條件,是基本的條件,就朝著這個目標。

陳部長世凱:好,這個我們來做。

楊委員瓊瓔:我們到高雄,人家高雄都是下機就有人服務,我們的機場六點以後沒人服務,不能這樣子啦!

陳部長世凱:是,我們必須要趕快做。

楊委員瓊瓔:國門會丟臉,不可以如此,所以我們剛剛達成這個共識,大家都很關心,也就是要真正朝這個方向去執行之。

陳部長世凱:沒有錯,我們5月開完會之後會立刻做改善。

楊委員瓊瓔:好,立刻做改善,讓全世界的人回到我們臺中時,都有國際級標準的服務嘛!因為我們看到高雄就是如此,為什麼我們不是呢?所以這個標準要一致,希望5月中旬就趕快來落實,謝謝。

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的是毒駕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426號酒駕致死的人數下降了,我們也很感恩,還要再持續努力,因為在很多的宣導,而且有了罰則之後,我們看到了成效,死傷的人數是往下降,但是新的威脅是什麼?毒駕!我看到這個數字,今年僅1月份就有4個死亡,去年有11個,我們光1月份就有4個,怎麼會這麼嚴重呢?所以,你今年將毒駕列為頭號的交通公共威脅,要比照酒駕共列為危險駕駛防制,這個方向是對的,因為我們看到毒駕釀成死傷人數,死亡11人、受傷有132人,連警方都說黑數不知道還有多少。部長,重點在這裡,沒有爆出來的絕對會比這個還讓我們恐懼啊!不能如此。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要請教部長,毒駕不是意外,它絕對不是意外,對於公共安全而言,它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社會絕對是不能忍受的,對不對?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楊委員瓊瓔:那我們政府要怎麼做?罰則的部分是不是要拿出來討論?執行面是不是需要來討論?因為既然連警方都說還有很多黑數,那我們要怎麼做?請教部長。

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我們目前的罰則,其實就像我們之前所說過的,當然要比照酒駕,我們的罰則跟檢測、攔檢絕對會有效果,像酒測的部分,使得酒駕致死的比例下降的非常快,為什麼下降非常快?因為有重罰,再加上嚴格的執法,這個部分有看出效果,所以毒駕的部分也是一樣。我們現在跟內政部正在討論,5月份我們也會開會來討論,除了現在交通部所訂的罰則之外,連坐的處罰要不要再加進來,這個部分我們5月份會跟內政部再做討論。執法的部分,當然是內政部警政署在負責,我們也會跟他們討論,看執法的部分怎麼樣再去加強。

楊委員瓊瓔:你可能還要再加一個,就是應該要從根源強化網路跟社群平台的查緝,針對網路代購、社群販售這個管道專案去偵查,搭配警政、數位等相關單位,一方面從現實面去偵查、法律面怎麼樣去加強、加嚴,另外一方面從根源做起,你把根源拿掉,毒駕的機率就會比較少,也就是從根源去瓦解這一個供應鏈。所以本席具體建議,你應該要建立一個毒駕取締跟檢測的專案,因為現在的科技日新月異,越來越能夠檢測出來,所以你必須要加強毒駕檢驗、查緝的強度,才能夠更積極的來取締,尤其現在科技偵測非常的清楚,而且非常有效能,這一些都必須要加入進來,你的看法呢?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您這個建議非常好,目前內政部已經建立了這個專案,因為執法面是在內政部,他們建立了這個專案,邀集內政部以外的部會,就是法務部再加上交通部,我們交通部一定會積極配合他們一起來應對這個議題。

楊委員瓊瓔:所以毒駕的代價,我們要說政府的責任在於讓毒蟲不敢上路,這就是本席剛才所說的,我們要從源頭去把它瓦解,然後從執行面去加強力道,才能夠真正保障人民的安全。5月中旬你們要討論是不是?

陳部長世凱:對,我們會跟內政部……

楊委員瓊瓔:既然這是今年的偵測重點,那你們就務必要做到,請你們把討論的方案給本席,我們一起來杜絕,謝謝。

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感謝楊瓊瓔委員。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請邱若華委員發言。

邱委員若華:125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交通部陳部長、高公局陳局長。

主席:請陳部長、高公局陳文瑞局長。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部長好。部長,今天和您討論楊梅休息站,根據運安會的調查報告指出,這個路段有個明確的特性,它動線辨識不易,然後標誌、標線也是密集的,在高速下要短時間判斷路線,而且短曲線的末端到分隔島的距離有限,路肩也很窄,所以運安會的結論是,交通工程未能有效緩和風險,同時高公局的說法是,只要遵守限速還有標誌、標線就可以安全通過,這是高公局的說法,是嗎?

陳部長世凱:向委員報告,運安會他們調查出來的結果,報告的主要部分是本案事故直接肇因為駕駛人可能啟用ADAS功能,未注意前車狀況,而且嚴重超速……

邱委員若華:這邊先請教局長,您知道這個地方發生幾起事故嗎?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我們有統計,大概就是10件、11件左右,不過是4年來的。那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運安會其實整個的……

邱委員若華:局長,我這邊看到這個路段2021年啟用後發生多起事故,一直到去年2025年造成四死四傷,然後才啟動調查,根據運安會的統計是14起,那您知道有幾次是因為ADAS系統所引起的嗎?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ADAS這一個因素,在事件剛開始還有警方在做相關紀錄的時候,並沒有特別做相關的紀錄。

邱委員若華:因為我看到運安會的調查報告,他們說的是可能,所以這十多起的事故,都是因為沒有遵守限速跟標誌、標線,所以沒有安全通過嗎?

陳局長文瑞:運安會主要是調查去年那起撞分隔島的死傷事件,因為那一次的死傷事件有相關的紀錄,包括速度,還有他們有去了解是不是有可能啟動ADAS……

邱委員若華:因為運安會是針對那一起事故嘛,可是這十多起都是發生在這個路段,沒有錯嘛。

陳局長文瑞:是。

邱委員若華:運安會的報告就講得很清楚,這個路段和內外車道都是直線,而且都直接銜接不同的匝道,所以駕駛不容易發覺他們已經進入匝道了,在高速的行駛下,短時間又要看那麼多密集的標誌跟標線,當下就要決定他們的行駛路線,這在專業上被認定是什麼?局長,您知道嗎?

陳局長文瑞:沒有,跟委員報告,因為所有道路的線型跟相關的設計都有經過檢核,也符合工程規範……

邱委員若華:雖然有經過檢核,可是對駕駛來說,當下的認知是高負荷的,而且一旦判斷錯誤就沒有修正的空間了。現在的交通工程最基本的原則是,人都會犯錯,可是他們犯的錯不能嚴重到會致命嘛,這也就是容錯設計,所以想請教高公局的容錯設計在哪裡?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之前的工程符合規範,所以我們在去年12月也做了相關的優化設計,也已經完工了。

邱委員若華:是,我有看到高公局在去年12月底的時候完成優化的設計,可是最近一次的事故是發生在什麼時候,局長,您知道嗎?

陳局長文瑞:最近的那一次的話,據我了解是我們優化之後,有一部車子去……

邱委員若華:優化之後也就是今年的1月嘛,還是一樣在該路段。

陳局長文瑞:他是酒駕,因為他撞到休息區裡面其他的車輛。

邱委員若華:是,那他當時的車速,您知道是多少嗎?

陳局長文瑞:車速的部分,目前沒有……

邱委員若華:因為報告也有指出,在該路段通常都是從時速100,然後馬上要降到限速60,所以這邊也請教部長一個問題,如果一個設計在完全不能犯錯的情況下才叫安全,那這樣的設計算安全嗎?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們都會有容錯空間啦,那您建議的部分,應該是說希望容錯空間再做更大一點,目前我們有做初步的改善,您剛剛所提到的那個車禍是因為酒駕,不是容錯空間的問題,我們還要再看一段時間,就是說我們目前的改善有沒有達到降低死亡率的目的,我們希望能夠達到這樣的目的。

邱委員若華:運安會也有說之後會到現場,高公局你們這邊會一起進行現勘嗎?已經有安排了嗎?

陳局長文瑞:對,已經勘查過了,就是進行相關優化,另外就是運安會這次的報告主要是希望未來在一些規劃設計包括容錯的部分,做一些交通安全的檢核制度,這個部分,部裡面包括我們高公局跟運研所其實都有在往前進。

邱委員若華:因為已經發生太多起事故,請部長跟局長要再重視。

陳局長文瑞:是,了解。

陳部長世凱:是。

邱委員若華:部長和局長先請回座休息,我這邊邀請鐵道局楊局長,還有臺鐵公司鄭董事長。

主席:請鐵道局楊局長、請臺鐵鄭董事長。

楊局長正君: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局長好。局長,您知道內壢臨時軌道切換的問題嗎?

楊局長正君:了解。

邱委員若華:雖然你們先前已經發布訊息,也表示你們……你們是不是有預見當時月台人潮會比較擠?

楊局長正君:有。

邱委員若華:那你們有做過相關的評估嗎?

楊局長正君:有。對……

邱委員若華:董事長。

鄭董事長光遠:是,針對這個事情,我們跟鐵道局有做相當多的評估……

邱委員若華:這邊想先向董事長了解,你們也知道這個月台要封閉,周邊的交通也會連帶受影響,那你們有沒有實際去計算,這個月台封閉之後,你們每小時可以容納多少旅客?實際在尖峰時刻進出的旅客是多少?

鄭董事長光遠:我們有評估,這整個大概會影響兩到三分鐘,所以……

邱委員若華:只有兩到三分鐘嗎?因為地方民眾的通勤族說,他們看了7台的火車經過之後……

鄭董事長光遠:跟委員報告,我剛才講的是站上旅客等候的時間,至於平交道……

邱委員若華:對於在月台上所造成的延誤,你們有沒有一併評估進去?

鄭董事長光遠:都有,有關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平交道,我們在了解這個情況以後,也確實知道在27號的時候,有看到這個平交道可能要等到7個車次。我們在28號就跟鐵道局趕快會商,那天晚上就決定,從29號開始我們就作了兩個很重要的決定,我們會在安全無虞之下,提高我們的速度,從4060,同時也會在尖峰時段減班運行,也就是說我們在早上的尖峰時段減了南下的一個班次,處理完以後,現在已經非常好了。

邱委員若華:沒關係,謝謝董事長的說明,我這邊也和局長確認,因為這個工程會到67號,所以在67號之前,臺鐵和鐵道局,還有我們桃園市政府的交通局,你們在428號有沒有一起共同進行討論?

楊局長正君:有。跟委員報告,我想這段時間……

邱委員若華:67號這個工程可以如期、如質、如時地完成嗎?

楊局長正君:後續還有一個所謂道岔橫渡線的增設工程,這個部分我們還在跟桃園市政府還有臺鐵公司持續協商,但是這兩天採取的所有改善作為,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平交道的遮蔽率跟通行的狀況已經得到相當的改善了,也就是透過道路紅綠燈相關的整合跟協調。

邱委員若華:好,那就再請鐵道局跟臺鐵,密切地和地方保持溝通。

楊局長正君:會,我們一定會高度重視這個問題。

邱委員若華:不管是在月台上面還是鐵道周邊,都不要影響到我們通行的國人。

楊局長正君:是,我們一定會高度地重視這個問題。

鄭董事長光遠:沒有問題。

邱委員若華:好,謝謝局長、謝謝董事長。

主席:謝謝邱若華委員。

接下來,洪毓祥、洪毓祥、洪毓祥委員不在。

賴士葆、賴士葆、賴士葆委員不在。

葉元之、葉元之、葉元之委員不在。

蔡易餘、蔡易餘、蔡易餘委員不在。

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第一,報告及詢答完畢。第二,委員洪毓祥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第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工程會、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洪毓祥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洪毓祥委員,鑒於我國資訊服務採購制度長期以來仍沿用傳統工程及財物採購思維,未能因應數位化、雲端化及AI化發展趨勢,致整體制度相對落後;加以近年資通安全風險持續升高,政府關鍵資訊系統頻遭威脅,然現行採購制度於資安審查、供應鏈治理及廠商實質控制關係之管理上,仍存有明顯不足。為此,本席提出相關修法增列資訊服務系統等採購專章,以進行制度性改革,期能強化政府資訊服務採購之安全性、專業性與治理效能。惟查相關主管機關對於資訊服務採購之整體治理架構、雲服務以及AI服務採購使用以、資安審查能力建置及跨部會協作機制,迄今尚未提出具體且完整之政策規劃;且於修法過程中曾出現暫緩推動情形,顯示行政體系在制度承接與配套準備上仍有不足。倘未及早盤整相關資源並建立執行機制,未來即使完成修法,亦恐因缺乏配套而難以有效落實,甚至產生制度落差與執行風險,爰此,為釐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本項制度改革之準備情形與具體規劃,並督促其強化相關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資訊服務採購長期依循傳統工程及財物採購制度運作,對於雲端服務、AI服務、資訊服務系統建置、資安維運等新型態採購模式,缺乏整體性制度設計與分類管理機制,致各機關於實務執行上標準不一,亦影響採購品質與治理一致性。為瞭解現行制度運作情形,請說明目前各機關資訊服務採購之案件類型、金額規模及主要分類方式,並提供近五年相關統計資料,以及是否已有統一之分類指引或標準作業程序。

二、資訊服務採購涉及資通安全、資料保護及系統穩定性等專業要求,然現行各機關在資安審查與技術評估方面之能力建置情形不一,專業人力與審查資源配置亦有差異。請說明目前中央及所屬機關具備資安或資訊專業背景之採購人員配置情形,是否已建立跨機關支援機制或專責審查單位,並說明未來在人力培訓及制度強化方面之具體規劃。

三、針對採購過程中涉及之廠商實質控制關係、資金來源及供應鏈組成等事項,目前尚缺乏一致性查核工具與資訊整合機制。為確保相關審查作業具備可操作性,請說明是否已建立或規劃建置相關查核平台或資料庫,並說明跨部會(如經濟、金融及國安相關單位)之資料串接與協作機制。

四、採購不法行為具一定隱蔽性,外部揭露機制對於強化監督具有重要功能。請說明目前政府採購相關案件之檢舉受理流程、案件處理程序及保護措施,並提供近年揭弊案件數量、類型及處理結果統計,另說明是否規劃建置更具獨立性之受理或審查機制。

五、隨著雲端服務與訂閱制模式普及,政府採購在契約管理、預算編列及履約監督方面,面臨不同於傳統採購之需求。請說明目前主計及採購制度對於長期訂閱型服務之處理方式。雖有採購指引,但是各單位不一定需要遵守,請統計三年來在資訊服務系統建置、維運以及雲服務等採購案中,服務終止、廠商違約之案件數目、名稱、金額以及後續處理狀況,並給予分析建議報告。

六、在資訊服務履約過程中,涉及資通安全之違規行為,其認定標準及處理方式影響制度執行之一致性。請說明目前相關違規案件之認定基準、處理流程及處分類型,並提供過去案例統計資料,另說明是否已建立申訴及救濟機制。

七、針對大型資訊服務採購案件,需求規劃與實際建置之銜接影響專案執行品質。請說明目前各機關於前期規劃、需求分析及後續建置之作業流程,是否已有分階段辦理之制度或指引,並說明相關預算編列及審查機制之配合情形。

八、資訊服務採購涉及資通安全管理、數位治理及產業政策等多面向議題,需仰賴跨部會協作。請說明目前行政院層級是否已建立相關協調機制,各部會之權責分工為何,並說明未來整體政策整合之方向與推動方式。

九、採購法加入資訊服務系統以及雲服務、AI服務採購之修正方向,以及政策規劃,請研擬提供修正方向。

針對上述問題,請於兩星期內提供書面回覆。

主席:接下來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十三,有關交通部11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解凍案,共1案。

十三、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案:

交通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謝謝,我們就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針對今天的會議我們作以下決議:討論事項第一案到第十二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截止的時間:第九案的港務公司及第十二案的航港建設基金於521日下午兩點截止收件;第十案的國道基金及第十一案的觀光發展基金於529號下午兩點截止收件;其餘均依議事日程所定時間辦理。

散會12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