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7130,"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7130","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fde8c2d8d9231820e599dd2f1a48f8792228bbdfb704625f413030b6a5b13eb6b01f58195807786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為洲","委員發言時間":"12:04:52 - 12:16:40","影片長度":"00:11:48","會議時間":"2022-03-2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5,"committees":[26],"id":"委員會-10-5-26-5","title":"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3-23","duration":708,"end_time":"2022-03-23T12:16:40+08:00","start_time":"2022-03-23T12:04:52+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623,"blocks":[["林委員為洲：（12時5分）部長好。聽了一早上的詢答，我還是很困惑，這一次菸害防制法的修法是一次轉變滿大的修法，三年前衛福部針對電子煙或加熱菸都是禁止的，現在態度轉變了，把加熱菸歸類為菸品，就是和紙菸同類的菸品，而電子煙是類菸品。其實這聽起來有一點混淆，應該這樣講，類菸品就是模仿菸品，這樣講就會很清楚，它模仿菸品，所以它當然不是菸品。你們用類菸品，我覺得很容易混淆，菸品和類似菸品，我覺得它根本就是一個模仿菸品，它不是菸品，但是它去模仿。"],["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時中：林委員好。有時候中文真的很奧妙，委員是把「類菸」當成一個名詞，但現在不是，我們指的是「類」菸品。"],["林委員為洲：這樣講有比較清楚嗎？"],["陳部長時中：確實很難分清楚。"],["林委員為洲：你們的態度大轉彎，三年前你們還是說雙禁，現在轉彎，我聽了一早上，最主要是WHO有一些新的規範出來，把加熱菸歸類為菸品的一種，主要是依據這個，所以我們也修法把它歸類為菸品，菸品是可以進口、可以使用的，但是要受到管制，大概是這樣。"],["陳部長時中：對。"],["林委員為洲：第一個，我們如果沒有進口加熱菸，因為WHO把它列為菸品，但是我們繼續不讓它進口，對我國的貿易會有什麼不利的影響嗎？"],["陳部長時中：目前在貿易上面還沒有明顯的影響……"],["林委員為洲：沒有吧！"],["陳部長時中：但針對現在有一些在海關查扣的部分會形成一些困擾。"],["林委員為洲：我知道，那是另外的困擾。我的意思是，雖然WHO已經把加熱菸列為菸品，並不表示我們沒有進口加熱菸就會在國際貿易上受到不利的影響。"],["陳部長時中：在目前不會，但會有一層、一層的……"],["林委員為洲：不會像之前的萊豬、福食、核食這些問題嘛！說人家有國際標準，你還不讓它進口，會不會這樣？"],["陳部長時中：當然一次、一次會有這樣的情形。"],["林委員為洲：因為這個不一樣，大家都知道菸害是全球共識，只是有的人戒不掉，我們要去協助他戒菸，各國都是一致的，要協助大家來戒菸，儘量減量，能夠到零是最好，因為尼古丁不是食物，不是必需品，像肉品這些食物是必需品，它會訂定一些標準，你不能不讓它進口，這樣會影響自由貿易，但是菸不一樣，因為菸不是食品，尼古丁也沒有什麼好處跟壞處，它對人體應該就是不好，有好處嗎？吸食尼古丁跟咖啡……"],["陳部長時中：和咖啡這些一樣會有成癮性……"],["林委員為洲：我覺得咖啡有正面、有負面的，那尼古丁有正面的部分嗎？"],["陳部長時中：還是會有一些心理上的影響……"],["林委員為洲：我們本來不開放加熱菸，現在開放最主要的理由是WHO有做一些改變，已經把加熱菸歸納為菸品。"],["陳部長時中：而且有清楚的科學證據，它的危害不大於菸品。"],["林委員為洲：清楚的科學證據？你們的風險報告都還沒做，到底吸食加熱菸會不會比吸食紙菸對人體身體造成的危害更小？這個有報告嗎？"],["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蒐集相關的資料給委員。"],["林委員為洲：到目前還沒有，所以即使像我是吸菸人口，很多人要我改抽加熱菸，老實講，我還是有疑慮，因為它是新興的菸品，會不會更不好？我不知道。部長，你也沒有改，有沒有人建議你改？"],["陳部長時中：還沒通過啦！"],["林委員為洲：當然現在是違規，所以我們不要去吸食，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有人在建議。對於一個吸菸人口來講，我會有疑慮，我抽紙菸抽幾十年了，傷害就是這樣，如果改成加熱菸會更好嗎？傷害會更小嗎？老實講，我是有疑慮的，因為它是新興的，會不會有什麼更不好的影響？它用電子的方式去加熱，會不會產生更多有害物質，我不知道；它的菸彈跟一般紙菸的菸草是不是真的都一樣，我也不知道。因為是新興的，沒有足夠的科學論據跟報告，所以會有疑慮，我的疑慮也是這樣。"],["陳部長時中：所以國健署才會設一個審查會。"],["林委員為洲：我今天排審的意思就是要你們提出相關的風險評估報告，讓國人真正瞭解加熱菸到底是什麼，會不會有更不利的影響，這些都要提出，否則我們就不要進口。如果大家都有疑慮，原來抽紙菸都已經不好了，再進口一個不知道會不會更不好的產品，你一定要能證明它不會比紙菸更不好，我們開放這個才有意義，甚至讓抽紙菸的人改抽加熱菸，對身體會比較好，你要證明這一點。"],["陳部長時中：我們不能證明這一點。"],["林委員為洲：最少你要證明它的危害要低於紙菸。"],["陳部長時中：低於或等於。"],["林委員為洲：對啦！不能高於，否則沒有意義，如果開放進來那不是更壞嗎？你要證明這個對人體的影響不會高於紙菸，這樣進口還有一點點意義。","另外，我覺得它對於我們整體政策方向有不利的因素，即它隱密，剛剛我們都提到為什麼要禁止販賣紙菸中的細支菸，因為它隱密，因為它比較小、比較輕，會造成大家的誤解，認為抽這個好像傷害比較小，這是一個；另外是好收藏，剛剛部長也講了，放在包包裡面好收藏，反而會讓吸菸人口更多。其實你講禁止細菸的這些理由剛好最適合用在加熱菸，加熱菸最隱密，連你在廁所裡面抽菸，別人都不知道，那不是更應該禁止嗎？加熱菸最細小，那麼短，菸彈這麼小，比細支菸更小，盒裝的加熱菸也比細支菸還要小，那不是更應該禁止嗎？所以這個政策上是矛盾的，你一方面禁止紙菸的細支菸、小包裝，但你開放的加熱菸就是小包裝，然後抽食加熱菸更隱密，更不會讓別人知道。","我們擔心的是，一方面沒有辦法證明加熱菸比紙菸對身體的傷害更小，另外一方面，進口以後，因為它的隱密性比較不會讓別人知道，不會被干擾，所以讓吸食加熱菸的人口急速膨脹，反而造成整體吸菸人口的增加，這是我們最擔心的。這個當然絕對不是我們的政策目的，我們修法的政策目的最少是希望能夠減少吸食尼古丁，吸菸人口可以減少，對人體傷害降低，可以少用一點健保，國民健康最少要維持，不要增加風險，但是目前我們都還沒有看到。所以本席在這邊講，我們需要有科學依據的風險評估報告，尤其是針對加熱菸，剛剛講的那幾點疑慮都要能夠解釋得通、解釋得清楚。另外本席也在這邊宣告，我們未來在委員會會開公聽會，也會做專報，既然行政院院版出來了，衛福部要負責任地提出剛剛所要求的這些風險評估報告，讓大家來檢視，我們希望在三個月內就能夠提出來。"],["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是轉向開放，其實應該是說加強管理。"],["林委員為洲：我知道現在不開放就是現在沒有管理，這也是一個問題，這個我們理解，這些內容都希望在這個報告裡面可以呈現出來，謝謝部長。"],["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主席（張委員育美代）：請洪委員孟楷發言。"]],"agenda":{"page_end":78,"meet_id":"委員會-10-5-26-5","speakers":["林為洲","蔡壁如","呂玉玲","賴惠員","蘇巧慧","楊曜","吳玉琴","洪申翰","邱泰源","徐志榮","廖國棟Sufin‧Siluko","莊競程","張育美","洪孟楷","楊瓊瓔","游毓蘭","黃秀芳","李貴敏","陳椒華","陳瑩","江永昌","林奕華","邱臣遠","蔣萬安","高虹安"],"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3-23"],"gazette_id":"1114701","agenda_lcidc_ids":["11147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繼續審查：( 一) 委員賴品妤等18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蔡易餘等17人\n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n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n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n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n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n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許淑華等16 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n案、(十)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n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agenda_id":"1114701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