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8126,"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126","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d3a1d3cc8cc350b3336eaffd39284628de5bc8b02432f382413030b6a5b13eb6158e5f3beada05b4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趙正宇","委員發言時間":"09:43:34 - 09:50:04","影片長度":"00:06:30","會議時間":"2022-04-14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陳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七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t，則不予審查。）（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7,"committees":[23],"id":"委員會-10-5-23-7","title":"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4","duration":390,"end_time":"2022-04-14T09:50:04+08:00","start_time":"2022-04-14T09:43:34+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303,"blocks":[["趙委員正宇：（9時43分）主委我請教一下，針對本席所提衛廣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四條的修法，你的報告寫本會意見：本會敬表尊重，但因涉及多方當事人權益，建請再予以討論。「涉及多方當事人權益」是什麼意思？請說明一下。"],["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陳主任委員耀祥：涉及多方當事人，當然第一個就是當事人，第二個就是所謂的廣播電視業者，第三個當然是相關的主管機關或其他的部分。"],["趙委員正宇：那業者是占大多數嘍？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基本上這會索取資料，就涉及到資料保存和提供的問題。"],["趙委員正宇：你覺得20天是對的嗎？我跟你講，現在假新聞很多，主委你等一下，等我講完我再請你講，你不要那麼急，你是獨立機關，我對你們NCC從來沒有意見，我還幫你們解決很多問題，你自己很清楚，我講一個例子，當初你們要評選電台，這有很多弊案，你用價格標是不是都沒有問題？所以我建議你們用價格標，你看，我們標得的錢是不是越來越多！假新聞現在非常氾濫，NCC是主管機關，應該要督促電視環境健全發展，維護民眾公平、公正、公開的視聽環境。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有規定，媒體自律委員會要呈報給NCC，是不是？"],["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備查嘛！在每年4月和10月共兩次，表面上看好像是維護民眾權益，我提出修法，第一個，我送了一年，你也很清楚，之前一年你都沒有問題，現在說要暫緩修法，為什麼？是你聽了業者的意見之後……"],["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可以讓我講話嗎？"],["趙委員正宇：等一下，我還沒講完。為什麼一年前你不去問？這已經一讀了，修法了，現在我們要審議了你才在問業者這個問題。"],["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問了好多次，不是只有這一次。"],["趙委員正宇：你是覺得業者比較重要，民眾不重要嗎？"],["陳主任委員耀祥：都很重要，所以我們說多方討論，就是這樣。"],["趙委員正宇：你現在說明為什麼。"],["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來了解一下，實務上這個資料有母帶跟播出帶兩種。"],["趙委員正宇：對，沒錯。"],["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所寫的一般來講我們調閱的是所謂播出帶的部分，委員所修正的是一年內，一年內他們播出的通常已經另外保存，是保存母帶的問題而已，所以我們那時候是建議，如果委員要修正，第一個是把保存的範圍弄清楚一點；第二個，二十日直接跳到一年落差很大，是不是有可能就日期的部分做調整？比如說不是二十日，改成保存一個月或三個月，可以再討論一下，我們的原意是這樣子，並沒有不尊重委員的意思，只是說我們可以更謹慎的將它修好。"],["趙委員正宇：第三十九條的二十天，你是讀法律的你自己很清楚，你邏輯應該很好，讀法律的邏輯很好。你沒有資料怎麼會知道它有問題呢？是不是？有沒有道理！你剛剛講最多是一個月還是兩個月？三個月？"],["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只是說要不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並沒有反對委員的提案的意思，而是這個東西因為涉及到保存期限。"],["趙委員正宇：我問你，第三十九條的二十日那是以前，我想我們都是一樣的年代，我們以前有Beta、VHS，你記不記得？你清楚嘛！"],["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大帶、小帶。"],["趙委員正宇：那個是民國初年的東西，現在都數位化了！現在還有這些問題嗎？這樣沒有問題嗎？你家有倒帶機嗎？有的話你要拿出來。"],["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已經沒有了。"],["趙委員正宇：現在是古董！在拍賣會上很值錢耶！那是以前，你要與時俱進，你一定要改。"],["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趙委員正宇：第四十四條也講了，對於節目，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得於二十天內向電視台主張更正，民眾有問題只有二十天反映，二十天要怎麼處理？現在媒體這麼多，他要每天看著電視台嗎？搞不好隔了一個月，二十天、三十天後人家才告訴他說他被人家講得很難聽。"],["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好意思，我說明一下。其實更正的請求越短，不見得對當事人不好，為什麼？因為新聞是有時效性的，如果是規定一年，等於一年後又重新提起這件事，有時候對當事人來講反而是二度傷害。"],["趙委員正宇：你不能這樣講。第四十四條規定二十天內，沒有資料要怎麼去查？現在第三十九條二十天延長一點你有意見，第四十四條規定二十天，二十天後就不能追訴耶！"],["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所以……"],["趙委員正宇：這樣對嗎？"],["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並沒有反對這樣的修法，只是這個時間的長短。"],["趙委員正宇：在民法上，一般民事的追訴期是不是2年？"],["陳主任委員耀祥：不一定，最長可以15年，有2年，有5年，也有15年。"],["趙委員正宇：最少的是2年，你很清楚。"],["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請求權。"],["趙委員正宇：那你這個二十天的請求權是對的嗎？"],["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是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特性所定的，剛剛委員所講的，舉個例子，比如衛星廣播電視法，委員希望是一年，但有時候是在網路上，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所以我們建議委員再斟酌，我們沒有反對委員要修這個部分的問題，可是在時間上是不是考慮到實務上是否可行，大家把這個時間……"],["趙委員正宇：所以你支持就對了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堅守。"],["趙委員正宇：你就是說支持嘛！"],["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agenda":{"page_end":90,"meet_id":"委員會-10-5-23-7","speakers":["洪孟楷","陳椒華","李昆澤","趙正宇","劉世芳","劉櫂豪","陳素月","魯明哲","許智傑","許淑華","林俊憲","陳雪生","傅崐萁","蔡易餘","孔文吉","陳明文","林楚茵"],"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2-04-14"],"gazette_id":"1116001","agenda_lcidc_ids":["11160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n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衛星\n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n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n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陳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16001_00001"}},"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