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8298,"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298","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2a11a6249477186672fad03d0d17ab178e452d52ef4c0f04413030b6a5b13eb6ab647807d61d1a7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周春米","委員發言時間":"12:32:20 - 12:45:03","影片長度":"00:12:43","會議時間":"2022-04-1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2,"committees":[36],"id":"委員會-10-5-36-12","title":"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18","duration":763,"end_time":"2022-04-18T12:45:03+08:00","start_time":"2022-04-18T12:32:2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01,"blocks":[["周委員春米：（12時32分）針對今天委員會排審的議題，我看到邀請的單位都是有關於刑事犯罪的部分，司法院是秘書長，今天民事廳的代表沒有來，但是我還是要藉這個寶貴的時間跟秘書長請教二審上訴的修正。去年10月18日委員會排審第四百四十七條條文，當天詢答、下午逐條審查，該案審查完竣，現在是送黨團協商，請教秘書長，你瞭解後續的協商情況嗎？"],["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積極地在拜訪委員，並跟委員說明。"],["周委員春米：現在還沒有正式進行委員會的協商，是不是？"],["林秘書長輝煌：是。"],["周委員春米：請教秘書長，民間團體也非常關心，我們直接來瞭解一下，現在司法院送來的現行條文的修正，原則上是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現行條文就是這樣的明確規範，只是把第三款和第六款刪掉。我看到歷年來的數字，二審上訴的案件數越來越多，從2011年八千多件到2020年是一萬件出頭，也不是因為上訴的條文有變更，或我們有做任何的改變，主要是現在的案件訴訟越來越多，所以我可以理解這樣的數字。只是現在司法院要通過這樣的條文，大家當然是希望案件能夠速審速結，趕快還給人民所謂的正義，但是還是希望是一個正確的裁判。所以大家認為你們在二審限縮了一些相關的攻擊或防禦方法，大家會不放心，最主要是民間團體也提出了一個數字，這部分我們也要去重視，在二審上訴的這些案件裡面，包括全部廢棄原判、部分廢棄原判的比率大概是27%，這個數字會讓我們不放心是不是有堅實的第一審，或有正確無虞的第一審審判？這會讓我們擔心。","事實上，我們再來討論，我要請司法院給我一個資料，在現行的條文裡面，在一審或二審用不符合上訴理由，沒有符合第四百四十七條這幾款條件去上訴的，在形式上駁回的案件到底有多少？我希望司法院民事廳給我一個明確的數字。因為條文再修正，但是事實上人民的需求還是在，如果今天立法院透過這個條文，給大家這樣的武器，但事實上大家在用的部分也並沒有很明確，第一個可能考量到人民的訴訟權，第二個可能是要去解釋他沒有符合這幾款，法官花這麼多時間去論述沒有符合這幾款，倒不如實際來聽審，倒不如實際調查看看一審裁判到底有沒有錯誤，我想法官的審判心態可能是這樣。請司法院就現行條文第四百四十七條從上次修正後到現在，提供一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還有二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駁回當事人二審上訴的案件數及比率，可以嗎？"],["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到底有沒有這樣的統計數字，我們要回去看看。"],["周委員春米：我給你時間。"],["林秘書長輝煌：我們儘量做出來。"],["周委員春米：你把數字給我，因為現行條文第四百四十七條也是經過修正，現在再把這兩款拿掉，當然大家會擔心是不是上訴的空間變少，但事實上，我比較懷疑，因為這部分沒有明確的資料，二審的法官或是上訴審用第四百四十七條很實際地在審酌，然後直接在程序上就駁回的，還是這個條文將來縱使有形式上做一些修正，但實質上的運作還是沒有太大的變化。因為數字會說話，到現在上訴的案件還是越來越多，訴訟糾紛越來越多是可以預見的，但是上訴的案件有一定的數量，超過四分之一、27%是二審法院去廢棄或是撤銷部分而改判，這樣的裁判品質大家也會不放心。","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大家真的有用第四百四十七條駁回的實際數字，將來這些數字出來之後，才能夠供我們在委員會協商，或者朝野協商的時候，讓委員可以做一個比較妥適的決定，這部分請司法院配合，好不好？"],["林秘書長輝煌：好的。"],["周委員春米：我再來提一個案子，大家都是刑事犯罪部分的相關代表，如刑事警察局和調查局。請教黃局長，如果我認為有所謂的詐欺或洗錢而去報案，我報了一個帳戶，警察單位會做一些相關的調查，你們會直接發函給銀行說這是警示帳戶，要把帳戶全部的錢先扣起來嗎？警察局這邊就會做這樣的查扣通知，還是要到地檢署才能夠做這樣的查扣通知？"],["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黃局長嘉祿：我們先由當事人報案以後，透過165的機制，我們會把這個資料傳給金融機構，請它先圈存，也就是先把帳戶警示。"],["周委員春米：警示之後就不能做任何的提領了嗎？"],["黃局長嘉祿：如果以後有問題的話，有錯誤的話，我們還是可以解除。"],["周委員春米：我要問你警示的含義，警示的效力是不能提領了嗎？"],["黃局長嘉祿：對，不能提領。"],["周委員春米：所以一個人的帳戶有可能因為警示，結果他全部都沒有辦法提領，請教局長，司法警察在辦案的時候，有沒有比例原則的考量？一個案子報案了，可能受害人受損2,000元，當然你們會擔心是不是還有其他被害人沒有報案，所以你們把這個所謂的關係人或犯罪嫌疑人所有的帳戶全部查扣。我比較擔心的是，當然警察的勤務很重，但他的犯罪偵查能力，有沒有辦法像檢察官一樣思考所謂的比例原則？他們就是一個初步的審查，所以就先扣下來，因為他們也擔心萬一沒有先查扣，到時候人跑了，會被罵或被檢討，所以我想這有他角色上的一個問題，但真的也不能大砲打小鳥，像我這邊就收到兩個陳情案，有可能已經變成一個報復工具。可能我們兩人之間有一些糾紛、紛爭，然後我透過網路上賣假商品，提供你的帳號讓人家匯款，那你這個帳戶就變成有犯罪嫌疑的帳戶，帳戶所有人就變成犯罪嫌疑人，然後他的所有帳戶就會被查扣，要等到整個司法程序走完才能解封，雖然中間有檢察官、法院的審查，但可能損害已經造成。請教局長，針對這部分，你們有沒有相關作業規範？"],["黃局長嘉祿：有，我們有一個補救的方式，如果發生類似剛剛委員提到的狀況，事實上我們還是可以幫他解套。"],["周委員春米：還是以個案處理？所以你們還是希望有一些個案陳情嗎？"],["黃局長嘉祿：是。"],["周委員春米：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有一個機制，我不是質疑警察的專業能力及偵查犯罪的義務、企圖心，可是真的還是要精準，不要傷及無辜。本來可能是一個假的糾紛，甚至他的損害也不到一萬元，但你們卻把整個帳戶封起來，這不只是擾民，簡直已經到侵害人家的權益。請局長把你們的作業要點提供給我，我來檢視一下，看看我們可以再做什麼樣的要求。"],["黃局長嘉祿：可以。"],["周委員春米：主席，再給我1分鐘。請教秘書長，在國民法官部分，現在法庭上誰坐在哪邊是不是已經都確定了？還是都一樣，統一的版本？"],["林秘書長輝煌：最主要是被害人要坐哪裡的問題……"],["周委員春米：對！對！"],["林秘書長輝煌：本來去年11月19日公布的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已經訂定了，但法務部有意見……"],["周委員春米：就是被害人不要坐在檢察官後面？"],["林秘書長輝煌：是的，法務部……"],["周委員春米：爭點是這個，就是被害人不要坐在檢察官後面。那我請教蔡次長，你們的想法是怎樣？"],["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蔡次長碧仲：我們的想法有很多理由，因為時間有限，這個部分我們在書面上都有寫明，就是我們有提供意見給司法院，司法院也召開過會議，包括民間一些相關人士，這部分……"],["周委員春米：所以還在討論中？"],["蔡次長碧仲：討論之後，現在連被害人也有意見，他們也不要坐那麼後面，他們要自己坐一個獨立的位子，所以這個部分可能司法院秘書長要再開會酌裁，所以不只檢察官的意見，還有被害人的意見。"],["周委員春米：當然這個是大家關注的議題，請教秘書長，現在一般普通法庭，被害人是坐在哪裡？我記得好像是隨便坐，有的坐後面，有的坐在前面第一排證人的位子，有的時候又跟證人一樣坐在後面，點呼時才坐到前面，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席位。"],["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目前一般刑事法庭就如同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的附圖二，被害人的席位要置桌，因為告訴代理人或告訴人要閱卷，需要有桌子，目前的設計是在檢察官的左後方，單獨置桌。"],["周委員春米：這個問題要一次解決，我是覺得大家可以好好討論，不管是在一般的法庭，或者是將來國民法官的法庭，都要做一個一致性的決定，要不然有時候告訴代理人穿著律師袍，也不知道要坐在哪裡，這樣是非常尷尬的。"],["林秘書長輝煌：是的，我們確實是考慮到告訴代理人，還有訴訟參與代理人，通常他們的身分是律師……"],["周委員春米：穿著律師袍，然後檢察官不理他，法官也不理他……"],["林秘書長輝煌：他需要有一張桌子可以閱卷，或是有一個螢幕可以看展示中的書證。"],["周委員春米：好，大家再來周延的討論。謝謝主席。"],["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主席：謝謝周委員的質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其祿、張委員育美、楊委員瓊瓔、蔡委員易餘及羅委員美玲均不在場。","請劉委員建國發言。"]],"agenda":{"page_end":270,"meet_id":"委員會-10-5-36-12","speakers":["陳以信","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鄭運鵬","黃世杰","費鴻泰","林德福","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高嘉瑜","洪孟楷","周春米","劉建國"],"page_start":219,"meetingDate":["2022-04-18"],"gazette_id":"1116103","agenda_lcidc_ids":["1116103_00006"],"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首長列席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n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agenda_id":"1116103_00017"}},"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