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8353,"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53","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b5cf94b7f0d2cd3da61affa6386f9e5a106ccf3a347c43e2413030b6a5b13eb655a5d72cd9383ff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孔文吉","委員發言時間":"10:41:20 - 10:50:23","影片長度":"00:09:03","會議時間":"2022-04-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提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二、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三、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四、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4月20日及21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4,"committees":[19],"id":"委員會-10-5-19-14","title":"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20","duration":543,"end_time":"2022-04-20T10:50:23+08:00","start_time":"2022-04-20T10:41:20+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735,"blocks":[["孔委員文吉：（10時41分）今天勞動部有沒有代表？"],["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今天審再生水條例，所以沒有勞動部。"],["孔委員文吉：今天出席名單不是有勞動部關係司嗎？"],["王部長美花：有喔！"],["孔委員文吉：本席不針對今日審查的條文，我要討論企業併購法，本席看到最近的企業併購造成勞資糾紛和爭議，特別是如何保障勞工的權益，這方面要特別加強，這正是我找勞動部的原因。現行的企業併購法都是比較保障資方，對勞工幾乎是忽視，我隨便舉一些例子，之前三立影城集團買下味全埔心牧場，桃園市政府拒絕核發企業工會修章，導致工會遭受瓦解；美麗華開發公司甚至透過企業分割意圖消滅工會，成為後續罷工105天的主要導火線。還有很多的勞資爭議案例，勞團呼籲行政院要訂出跨部會保障勞工權益的條文，並且要特別針對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工會法。","我再舉一個例子，亞太電信大概有二千多位員工，到目前為止，併購亞太電信的遠東集團還沒有跟員工工會達成安置方案，造成亞太電信二千多位員工人心惶惶，所以亞太電信有二千名員工在4月15日參加臨時股東會，拜託公司快點協商安置方案。亞太電信有很多年輕人和優秀人才，一個企業併購案就讓他們的工作飯碗不保。這個部分雖然今天沒有修法，沒有修相關的條文，大概是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但是我想請教部長，你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對於電信企業的合併，亞太電信，部長，你有什麼看法？"],["王部長美花：企業併購，關於員工的移置，還是要符合勞基法相關的規定，如果像剛才委員講的美麗華，它雖然表面上藉由分割來做處理，但是實質上有違反勞基法的嫌疑，所以後來這個問題也有介入去解決。"],["孔委員文吉：勞動部來說明一下，好不好？你們針對這樣的企業併購，遠東集團與亞太電信，要怎麼樣協商安置方案？應該要走什麼樣的程序？"],["主席：請勞動部關係司許專門委員說明。"],["許專門委員根魁：針對亞太電信的個案，事實上他們的反映我們都有收到，我們也在協助他們，因為這涉及到臺北市政府，也是地方主管機關的權責，所以我們與臺北市政府一起在協商，其實目前正在做，以上。"],["孔委員文吉：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協商出安置方案，所以我在這邊要代表這些勞工及勞團提出幾點建議，給經濟部與勞動部參考。第一個，併購後的存續公司、新設公司應該要給他們通知，通知不是只有10天，建議應該延長到30天，以書面載明勞動條件通知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到現在為止，哪些勞工要留下來，哪些勞工不留下來，都還沒有收到公司的通知，那你們的規定是10天內，本席是建議30天。第二個，原來的10天內以書面通知新雇主是否同意留用，如果沒有通知就視為同意留用。第三個，沒有留任的員工，依照勞基法，他的資遣費及退休費的規範執行，應該加2個月的優退。我先講完，然後再請勞動部與經濟部說明。第四個，公司進行併購的時候，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要給這些勞工退休金和資遣費，這個是不同意留用的部分。但是同意留用後，於併購基準日前因個人因素不願留用的情形，建議這個存亡企業在安置的員工，有勞資爭議達總公司人數三分之一以上的話，不予合併，再審核觀察6個月，就是三分之一以上不能合併啦！然後勞工也要被通知啊！這個是資訊平等互惠原則，要把企業併購程序納入勞工對等的資訊，保障團結集體協商的機制。來，經濟部說明一下，等一下再請勞動部。"],["王部長美花：委員剛才提的都是比較屬於勞動資遣，或者是勞工權益相關的問題，是不是麻煩勞動部來說明？"],["孔委員文吉：好，勞動部。"],["許專門委員根魁：其實您提到的問題，在現行相關法令都有規範，如果遇到企業併購事件需要進一步在其他法規去做規範的話，我想經濟部這一次在企業併購法都有做進一步的規範，在這部分我們可以再做橫向聯繫，以上。"],["孔委員文吉：勞團是建議你們把這個列為下一次企業併購法修法的參考，這一次沒有啦！同時我也建議勞動部，針對遠傳電信併購亞太電信，這些員工怎麼樣安置，怎麼樣輔導，怎麼樣保障他們的權益等等，做一個專案的書面給我，好不好？"],["許專門委員根魁：後續我們整理一下再提供給您。"],["孔委員文吉：這牽涉到兩千多人的工作權益，在企業併購之後，很多員工都工作不保啊！所以請你列一個專案的書面給我，謝謝。"],["主席（邱委員志偉）：請陳委員超明發言。在高委員虹安質詢完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agenda":{"page_end":448,"meet_id":"委員會-10-5-19-14","speakers":["邱志偉","蔡壁如","邱議瑩","楊瓊瓔","林岱樺","邱顯智","陳亭妃","謝衣鳯","蘇震清","孔文吉","陳超明","高虹安","賴瑞隆","洪孟楷","陳椒華","呂玉玲","徐志榮","蘇治芬","陳明文","曾銘宗"],"page_start":325,"meetingDate":["2022-04-20"],"gazette_id":"1116301","agenda_lcidc_ids":["11163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n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n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n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n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n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n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n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n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n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n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n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n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n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16301_00003"}},"transcript":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