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38371,"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8371","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definst_/mp4:1MClips/b5cf94b7f0d2cd3d37d690f718783d01106ccf3a347c43e2413030b6a5b13eb61053e709b707af57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蔡壁如","委員發言時間":"11:36:21 - 11:42:53","影片長度":"00:06:32","會議時間":"2022-04-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提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二、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三、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四、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    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n【4月20日及21日兩天一次會】）","meet":{"tmpMeeting":null,"term":10,"type":"委員會","sessionPeriod":5,"sessionTimes":14,"committees":[19],"id":"委員會-10-5-19-14","title":"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date":"2022-04-20","duration":392,"end_time":"2022-04-20T11:42:53+08:00","start_time":"2022-04-20T11:36:21+08:00","features":["gazette"],"type":"Clip","gazette":{"lineno":923,"blocks":[["蔡委員壁如：（11時36分）部長好。今天審查再生水資源條例，今天應該會審得過吧？"],["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我們也希望，再請委員幫忙。"],["蔡委員壁如：我希望就是今天，因為本席在去年就已經提出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因為去年我們才剛好碰到百年大旱，也碰到科學園區都在用水車載水，廠商恐怕就是一度水600元都可以花，所以97%的中小企業會需要政府要有決心，要有一個確定的方向，所以本席也是非常期待今天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能夠審過去。","部長，我們來看一下，原定要有11座再生水廠，但是看起來無法按預定時程在2026年完成，政策肯定要跳票，有些甚至延到2029年才會完工，對經濟部來講，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而且本席也非常肯定這樣子的修法，部長，這些會延到2029年的工程應該不會再跳票了吧？"],["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賴署長說明。"],["賴署長建信：委員好。內政部營建署在推動，在公共建設的督導會報裡面，都會列入列管的事項。"],["蔡委員壁如：在公共的建設會報裡頭，都有拿出來做檢討嗎？"],["賴署長建信：國發會和工程會會統一去做。"],["蔡委員壁如：好，本席不希望這個政策再跳票了，這些再生水廠還是儘快做起來。","本席也希望今天修法的時候，各委員能夠支持這些修法動議，每兩年要去檢討範圍跟比例，有一定的規模之後，也另外要參酌一下聯合國的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跟國內外的情事，再來進行每兩年一次的修訂和討論。","我們要催生這些節水的產業，除了要有一個強制的誘因之外，事實上，也應該要有一個經濟誘因，所以就是水利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耗水費，確定要從今年7月開始實施，但是在制定耗水費時，還是要根據科學的依據，不要亂喊價，原則上，耗水費已經多漲了3元，可是又有很多的減半優惠，比如說，節水效率比同業優等的，就只收一到兩塊錢，而且不一定只在枯水期收，去年的百年大旱，到了5月、6月還是在枯水期，而且是在2025年以前才減半徵收，還有一些大廠使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最多又可以減徵60%，這樣子一年下來，耗水費到底有沒有達到節水的效益？經濟部有沒有做過評估？"],["王部長美花：有。目前依水利署的評估，還是可以減少用水5%到15%。"],["蔡委員壁如：可以省下5%到15%的水？"],["王部長美花：是。"],["蔡委員壁如：好，我想耗水費還是要有科學依據，不要再亂喊價。用水大戶還是會是用水大戶，因為一般自來水和再生水每度的水價跟成本只差3元，海淡水的成本是不是真的會到40元？還是可以再更便宜一點？"],["賴署長建信：謝謝委員。這個跟開發的規模有關係。"],["蔡委員壁如：跟開發的規模有相對應？如果有一定的規模，成本會再更低一點？"],["賴署長建信：是的。"],["蔡委員壁如：所以應該會有更多企業願意去用海淡水。我想，應該要拉大水價的級距，才能夠去促進這樣一個節水的誘因，像在台水，看起來它是漲民生用水的價格，降工業用戶水價，事實上，這樣並沒有達到用水的正義。你看台水的水價，用1到10度的水，每度價格是7.35元，但是用水大戶就算用到1,000度以上，每度也才12.075元，水價的級距如果沒有辦法拉開來，就沒有辦法促進節水。這些促進節水的誘因，可以比照北水處，把級距拉大，民生用水就是每度5元，對工業大戶的用水，就把級距拉大，兩者之間高低有差到4倍，這樣子也才能夠促進節水，工業方面產業也願意被收耗水費。我給經濟一個建議，可以比照北水處。","本席建議先收耗水費後再談水價合理化，在現階段本席還是可以支持耗水費，至於耗水費的用途和額度，經濟部何時能夠提出水價合理化的方案？接下來可能要開始去研議，這也是接下來我會問經濟部的問題，也希望今天的再生水條例能夠順利審議通過，謝謝部長。"],["王次長美花：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agenda":{"page_end":448,"meet_id":"委員會-10-5-19-14","speakers":["邱志偉","蔡壁如","邱議瑩","楊瓊瓔","林岱樺","邱顯智","陳亭妃","謝衣鳯","蘇震清","孔文吉","陳超明","高虹安","賴瑞隆","洪孟楷","陳椒華","呂玉玲","徐志榮","蘇治芬","陳明文","曾銘宗"],"page_start":325,"meetingDate":["2022-04-20"],"gazette_id":"1116301","agenda_lcidc_ids":["11163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n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n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n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n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n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n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黃秀\n芳等19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n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n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商品\n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及第十三\n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五)本院民\n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商品\n標示法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n案、(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本院委\n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n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n案」案","agenda_id":"1116301_00003"}},"transcript":null}